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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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1

  一、总则

  1.为了更好的调动车辆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和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3.公司车队要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行车里程、事故情况、遵章守纪及违章情况。

  二、驾驶员规章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业务技术,积极做好驾驶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交给非车辆指定驾驶人员驾驶。

  6.不开“凑合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按“十字”作业法,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每班必须进行日常保养作业,其内容包括:保持车体清洁,检查运转,紧固易松的螺栓,调整各部位不正常的间隙,按规定进行润滑等。

  8.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调度人员及车辆管理部门,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

  9.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应集中精神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被罚款,个人承担。

  三、砼运输车管理制度

  1.砼运输车依照砼运输车排班制度的规定次序由调度安排执行任务。

  2.保证多工程施工砼供应连续性,并满足客户施工要求,任何砼运输车驾驶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调度对车辆的应急调动,否则按《处罚规定》不服从调度项处理。

  3.遵守砼施工规范

  1)砼运输车装料前,必须将搅拌筒内的积水倒净,否则影响砼质量造成损失,按奖罚规定处理

  2)车内装上砼,出发前应观察砼的状态,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调度或试验室值班人员。在运输途中拌筒应保持慢速转动.0.6-4转/分钟),到达工地向泵喂料前,应适当加速旋转拌筒,使砼拌和均匀,方可反转卸料。

  3)运砼时或到达施工工地后,无我方技术人员同意驾驶员严禁往拌筒内任意加水,同时在施工工地驾驶员不得参与加水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施工方投诉经核实的按奖罚规定处以罚款。

  4)砼运输车到达施工工地后,要与施工方协作,保证安全地将混凝土卸至指定地点,卸砼完毕,要求施工方确认卸砼完毕,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5)砼的运送时间,系指从装车开始至工地开始卸料为止,运送时间宜在1.5小时内;当最高气温低于25摄氏度时,运送时间可延长0.5小时,如超出上述时间,司机应主动与值班调度及时联系,对该车砼做出处理。

  6)刷车、停运要听从调度员安排,运送砼接*完工时,按出车顺序为工地补充砼,不得以已洗车为由拒绝出车,否则,按不服从调度处以罚款。

  4.司机应认真督促对方收货员填写送货单上的到达时间及卸完时间,发货单及驾驶员日报表于次日8时前交至调度处,否则依照《处罚规定》处罚。

  5.砼运输车在接料时应接料准确,造成偏斜或罐反转撒落出砼,造成经济损失,由当班责任人承担。

  6.坚持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内容:

  A、砼运送工地、砼等级、运距;

  B、运送砼交通路线及状况;

  C、需要注意的'事项。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2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四、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六、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七、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八、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十、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十一、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十二、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十三、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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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公司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3、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9、驾驶员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90%。

  10、驾驶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记录本每项必须真实填写,发现一次扣2分,不准私自出车。一旦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50分以下的扣罚。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部门报到。

  15、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16、驾驶员全天必须携带手机,上班时间手机必须开机。连续30分钟关机扣1分,连续50分钟关机,扣罚10分。

  17、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50分。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分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罚不低于10分。

  21、在宣传时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协助宣传队伍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任务。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扣2分。

  23、驾驶员有义务参加公司其他类型用人需要,并服从管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发现错填、漏填等,扣1分。

  25、驾驶员辞职必须在确认有无违章和违规等。在未处理清楚前驾驶员不得结算工资,在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处理后方可结算工资,对应发工资小于违规违章罚款时,在辞职前必须缴纳余款,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26、驾驶员外出超过3天的,有公司车辆管理人员统一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回车必须验收,发现有问题需要修理的驾驶员承担费用10%,剩下90%属于自然磨损。

  27、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等相关管理工作。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4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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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1)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5)份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1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3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十一、车辆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十五、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十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

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车辆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车辆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十八、离开车辆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十九、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二十、所开车辆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车辆大修理。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二十一、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报警,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二十二、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要遵照规定规范驾驶。

  二十三、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准远离车辆,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二十四、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二十五、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及时开启车门,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二十七、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车辆保护规范二十

  八、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二十九、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三十、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三十一、出车前,注意车容车貌,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车辆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三十二、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三十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三十四、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

  三十五、出车前严禁喝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三十六、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车辆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三十七、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三十八、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身或车辆伤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车辆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三十九、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四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四十一、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十二、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七章、其他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四十三、驾驶员入职时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履行报告义务。单位在驾驶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驾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辞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四十四、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4

  一、总则

  1.为了更好的调动车辆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和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3(公司车队要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行车里程、事故情况、遵章守纪及违章情况。

  二、驾驶员规章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业务技术,积极做好驾驶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交给非车辆指定驾驶人员驾驶。

  6(不开“凑合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按“十字”作业法,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每班必须进行日常保养作业,其内容包括:保持车体清洁,检查运转,紧固易松的螺栓,调整各部位不正常的间隙,按规定进行润滑等。

  8(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调度人员及车辆管理部门,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

  9(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应集中精神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被罚款,个人承担。

  三、砼运输车管理制度

  1(砼运输车依照砼运输车排班制度的规定次序由调度安排执行任务。

  2(保证多工程施工砼供应连续性,并满足客户施工要求,任何砼运输车驾驶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调度对车辆的应急调动,否则按《处罚规定》不服从调度项处理。

  3(遵守砼施工规范

  1)砼运输车装料前,必须将搅拌筒内的积水倒净,否则影响砼质量造成损失,按奖罚规定处理

  2)车内装上砼,出发前应观察砼的状态,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调度或试验室值班人员。在运输途中拌筒应保持慢速转动(0.6-4转/分钟),到达工地向泵喂料前,应适当加速旋转拌筒,使砼拌和均匀,方可反转卸料。

  3)运砼时或到达施工工地后,无我方技术人员同意驾驶员严禁往拌筒内任意加水,同时在施工工地驾驶员不得参与加水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施工方投诉经核实的按奖罚规定处以罚款。

  4)砼运输车到达施工工地后,要与施工方协作,保证安全地将混凝土卸至指定地点,卸砼完毕,要求施工方确认卸砼完毕,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5)砼的运送时间,系指从装车开始至工地开始卸料为止,运送时间宜在1.5小时内;当最高气温低于25摄氏度时,运送时间可延长0.5小时,如超出上述时间,司机应主动与值班调度及时联系,对该车砼做出处理。

  6)刷车、停运要听从调度员安排,运送砼接*完工时,按出车顺序为工地补充砼,不得以已洗车为由拒绝出车,否则,按不服从调度处以罚款。

  4(司机应认真督促对方收货员填写送货单上的到达时间及卸完时间,发货单及驾驶员日报表于次日8时前交至调度处,否则依照《处罚规定》处罚。

  5(砼运输车在接料时应接料准确,造成偏斜或罐反转撒落出砼,造成经济损失,由当班责任人承担。

  6(坚持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内容:

  A、砼运送工地、砼等级、运距;

  B、运送砼交通路线及状况;

  C、需要注意的事项。

  驾驶员处罚规定附表

  罚款或警告序违章行为最终处罚号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1车辆发货单、设备日报虚假、迟交30501002未仔细检查发货单误发3050造成损失或事故,依照损失金额酌情罚款3砼装车前罐内有水、块状异物100200300因未发现造成损失的,依照损失的30%罚款4任意往罐内砼加水1002003005站内行车超速(限速Km/h)2040606与客户争吵或打架1002003007不服从生产调度安排100200300待岗或辞退8违章操作造成机械事故赔偿修复所有费用或辞退9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牌证丢失50并承担补办所需费用

  未做好生产前准备延迟出车(接到指令十1050100200分钟),或不能按时接料延误放料者

  11砼运输车带负荷启动50100若烧坏启动机按价赔偿12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罚款等罚款自负13洗车场地随意倒洗车或浪费水204060待岗或辞退14用高压水枪冲洗散热器、中冷器100200300赔偿修复、更换所有费用15空挡溜坡5010020016到达施工现场不佩带安全帽20406017私自出车50待岗或辞退18私自搭载他人5010010019当班问题没解决隐瞒不报者100200300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20接料时停车不当或罐反转而撒落砼者按砼价值的10%赔偿

  四、砼运输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考核及奖罚规定

  1(凡发生交通事故者,除按交警部门认定的行政、刑事处罚外,按事故责任大小、具体情节另给予以下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2)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2%罚款。

  3)造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4)造成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5%罚款。

  5)私自出车或未经上级同意擅自将车交予非驾驶人员者,罚款5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给予待岗、辞退等处分。

  2.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万元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留岗察看一个月,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留岗察看期间不享受任何奖金或补助,每月仅发放基本工资。

  3.评比“红旗设备”、“优秀驾驶(操作)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安全驾驶考核作为评定年终奖项的重要参考),年终评选公司“优秀驾驶(操作)员”1名,一次性奖励元,评选“红旗设备”3辆(台套),一次性奖励元/辆(台套)。

  1)评选办法:年终评选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红旗设备”,然后从获得“红旗设备”奖的驾驶员中评选“优秀驾驶(操作)员”。

  2)年综合评定成绩由设备保养定检成绩、公司领导对生产运输职工的年终评议组成。所有评比均以评检表格的形式评定成绩,满分分值100分。设备保养维护评检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60%、公司领导对职工的年终评比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40%。

  4、当月油耗比上月下降2个百分点者,其提成工资比上月上涨5个百分点。

  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5

  为了规范驾驶员的行为,以便驾驶员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先就制定该制度,供驾驶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三、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五、上班时间不出车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等候,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部请假。

  六、有驾驶任务的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七、驾驶员请事假,必须经人事部批准。高层管理人员专车驾驶员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八、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车的驾驶员,相关人员公事外出或外地学*开会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车管员负责安排。

  九、所有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驾驶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十、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十一、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保管的原则”。

  十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员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交给他人驾驶或练*驾驶,严禁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十三、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四、驾驶员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十五、公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带和,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十七、驾驶员下班后,需回库(不配驾驶员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外)。第一次违者,批评教育并罚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附件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负责,如失窃,驾驶员须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十八、离开时,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两件事项。

  1、驾驶员需要离开时,必须关好车窗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资料,驾驶员又必须离开时,应将它们放于后行李厢内并加锁。

  十九、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二十、所开必须经综合部及相关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才能进行大修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好确认工作。

  二十一、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报警,并向综合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三章、礼仪规范

  二十二、驾驶员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要遵照规定规范驾驶。

  二十三、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驾驶员应执行接待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

  3、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等候时不得有任何不耐烦的表示,应选择好地形将车停好等候。等候时,不准远离,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

  5、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二十四、载客时,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二十五、驾驶员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者讲话的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时,驾驶员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及时开启车门,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

  二十七、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护规范

  二十八、驾驶员应爱惜公司,*时要注意的保养,经常检查的主要机车。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行驶。

  二十九、驾驶员每天抽一定的时间擦洗自己所开,打蜡擦亮,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

  三十、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时,要锁好锁。防止被盗。

  三十一、出车前,注意车容车貌,车外要抹洗干净,打蜡擦亮,也要勤打扫,保持车内的整洁美观。

  三十二、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三十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的燃料滑润油料电液、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坚固情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路单票证是否齐全,检查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三十四、按照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车管部门。

  三十五、出车前严禁喝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三十六、行车过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车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转弯拐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遇到对方违章行驶,应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三十七、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担。

  三十八、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人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身或伤害时,如属公司损害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但在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损失实额与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当公司交通违章次数超出安全委员会限定的指标时,对公司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

  三十九、酒后开车损坏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四十、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对方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做好事故报告单。

  4、从对方驾驶证上,记录下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5、尽量取得对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联系相关事宜。

  6、牢记对方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7、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8、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得随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四十一、驾驶员考核依综合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十二、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驾驶员入职时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履行报告义务。单位在驾驶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要与驾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辞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

  四十四、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2)

——危险品驾驶员规章制度实用五篇

  危险品驾驶员规章制度 1

  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xx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严禁缓报、瞒报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关车辆管理员报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负70%以上(含70%)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10%。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损失在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等按比例计算损失费),驾驶员今后一律不许驾公车。

  十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车辆发生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驾驶员本人到交警队接受处罚,罚款、扣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十四、局领导因公到外地学*、参观、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间,其驾驶员要按时上班,服从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调派,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十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关驾驶员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危险品驾驶员规章制度 2

  为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程序,有效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危险品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一、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二、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三、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四、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驾驶员要根据承载危险品的特性和车辆各部件安全技术状况,停车自检自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自身无法排除的,要立即向本单位求助,禁止车辆带故障行驶,禁止所承载货物带隐患行驶。

  六、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放油开关必须安装在罐体底部。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七、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为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八、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九、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十、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公司停车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十一、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十二、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十三、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十四、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品驾驶员规章制度 3

  1、驾驶员出车前、出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不准带病车出路,*时要注意保养,保持车况整洁良好。

  2、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不准穿拖鞋驾驶、不准疲劳驾驶、不准把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或非指定驾驶员驾驶。

  3、驾驶员要对车辆的整洁负责,该清洗时及时去指定地进行清洗,疏通车、淤泥车等特殊车辆,作业一次清洗一次,保持车辆整洁。

  4、由于驾驶员的无知,对车辆缺水烧油等人为因素造成车辆部件损坏的,修理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5、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分配,安全、及时地完成出车任务。

  6、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或利用公车谋私利,如出现交通事故,一切费用及责任驾驶员自负。

  7、无故不准迟到早退,必须按时上下班。

  8、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

  9、讲团结,讲正气,讲礼貌,讲奉献,维护单位荣誉。

  10、加强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减少车辆的费用开支。

  11、驾驶员擅自将车辆的油料私用或倒卖,发现一次即作辞退处理,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12、车辆修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到非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13、车辆要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点,遇特殊情况时必须向领导报告同意后才能使用。

  14、驾驶员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乱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5、不准参加地方上的民众纠纷、寻滋闹事。

  16、辞职时,必须提早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

  17、注意各种突发事件,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18、其它管理制度,参照《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危险品驾驶员规章制度 4

  第一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安全驾驶。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1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在指定加油站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证件不全被罚款的不予报销。

  第八条、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司机人为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条、司机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事由等。第十一条、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随时在司机办公室等候。不准随便离岗、窜岗。

  第十二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绝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三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坚持厉行节约的方针,精打细算,将油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的,要做好登记,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开车。发现1次处罚100元。

  第十七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违章造成事故或罚款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八条、公司对整月无违章、违规、罚款的司机给予300元奖励。

  危险品驾驶员规章制度 5

  一、危险品驾驶员须知:

  1、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符合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审检合格,并发给相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五万公里以上。

  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一年检查一次身体(在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

  5、有一定机械常识及故障判断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备较强的临危处置能力。

  6、须一次交纳风险抵押金3000元以上。

  二、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规定,按时参加**、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学*和考核。

  三、随车携带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的有关证件,如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运输危险货物时,经过特殊地段,要按当地**机关指定的路线行驶。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时必须索要运输货物的运单、数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运单。

  五、随车携带的灭火器、GPS设备,防滑链、三角木、防静电地线必须齐全、有效,并按时检查。

  六、全车所有各种警告标志(如反光带和防爆、防毒文字图案,驾驶室顶部放置的危险品标志灯),必须洁净明目、干净、*整牢固。

  七、严格遵照车辆及其设施的“强行保养”制度,发现隐患或故障应及时排除或维修。

  八、自觉保护GPS监控车载终端设备,严格执行GPS车载监控管理制度。

  九、主动和自觉接受**、交警、运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控和检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熟练掌握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和规定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因事故酿成爆炸、泻漏、污染等重大事件。

  十一、招聘危货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再教育,并做好自检自纠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3)

——货运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五篇

  货运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货运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2

  第一条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镇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第二条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单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第三条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第四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每周四上午为镇**安全日,在册驾驶员必须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交通安全知识。

  第六条交通违章罚款不予报销,对交管部门下发交通违章通知书者,每次扣除住勤费、交通费总额的10%。

  第七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事故的性质分别处以扣减住勤费、交通费和罚款的处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XX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XX~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6%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处罚。

  4、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金额10%处罚。

  货运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3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服务工作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专职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录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驾驶员,经局领导同意后,面向社会择优招录。新录用驾驶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表现较好的,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驾驶员个人、局办公室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四条续聘。驾驶员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出勤情况、安全行车情况、工作效能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需重新签定聘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仍为一年。

  第五条解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聘用合同予以解除:

  1.因车辆报废、拍卖等原因不再需用驾驶员的;

  2.驾驶员在聘用期间表现较差、违反工作纪律、不能胜任驾驶工作;

  3.由于个人责任和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违反市、局有关工作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应予解聘的。

  第六条工资福利待遇。驾驶员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出车补贴;试用期满并签定聘用合同后,根据工龄和技术熟练程度,按企业标准核定工资,并交纳养老保险。其他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

  第七条驾驶员应服从局办公室的统一管理、考核和调配。对不服从管理和调配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定点、按时停放制度。除局领导接待用车或公务用车等特殊原因,并向局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的,工作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以及节假日全天,局属所有车辆须统一停放入库。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油耗标准及加油卡定点加油制度。局办公室将根据不同车况,核定百公里油耗标准,油耗超标部分,一律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市内用车,驾驶员应凭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内使用现金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严禁加油卡私用,一经发现,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驾驶员一律解聘。

  第十条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制度。修理车辆,必须先提出申请,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及时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养路费等手续。因驾驶员个人原因迟办相关手续被有关部门罚款或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待命。节假日安排值班的驾驶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值班地点。不得迟到、早退、缺岗。每月迟到、早退、缺岗累计三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驾驶员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车辆保养,严禁带故障行车。每年底,办公室对驾驶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并结合日常工作效能(安全、出勤、里程、油耗、费用)情况评出一名“优秀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被有关部门罚款的,所有罚款由驾驶员承担。凡因驾驶员原因(如酒后驾车、违规驾车、开英雄车、开情绪车等)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除要求驾驶员赔偿经济损失外,并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给本单位工作人员或借给外单位人员驾驶的,一律予以解聘;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所有涉车费用,必须经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驾驶人员的考核工作,并于每月底前对驾驶人员当月的出勤、里程、油耗、安全、费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货运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4

  一、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爱岗敬业,认真学*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二、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畅通状态,如有联系不上超过一小时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开除。

  三、规律作息时间,以充沛的精力上岗。在出车过程中睡觉、游玩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导致提货、卸货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带情绪上车,病车不准上路。

  五、如实认真填报出车费用,保存好油票、过桥过路费等报销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严禁用假票报销,一经查出该趟费用不予报销。司机出勤时遇到突发问题,自己处理不好的,要及时反馈到公司,且不能无中生有,虚报、夸大事故及费用的,一经查出处以报销金额十倍的罚款,直接在运费或工资中扣除。

  六、司机自觉爱护养护车辆,在使用和交接过程中做好检查工作(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的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良好;及时添加机油、齿轮油、水等(由于缺水缺机油造成的故障由司机承担相关责任);保持车容整洁,车内清洁。司机应定期检查车辆证件的有效性(行驶证、营运证年审,车辆二级维护时间),如有到期,应提前汇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七、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打电话回公司报修,公司将做出相应出车计划,在18:00之前回公司的车辆要在当天修好,较晚回公司的要求在登记表上登记修车并注明修理部位。

  八、司机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热诚的服务态度,要严格遵守各发货方、收货方及物流园的规章制度,与上下游客户处理好关系,不得与收货、发货等人员争吵,如果出现矛盾要及时打电话回公司解决。

  九、不得随意变更行驶线路、私自载货载客,造成公司损失或延误工作时间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处以50-300元的罚款。

  十、听从公司调度安排,按计划出车,不能挑三拣四,好货就出,差货就拒绝出车。必须按时出勤,调度主管出车计划下达后,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0分钟的扣20元,迟到10-20分钟的,扣款50元,超过半小时的扣100元,超过1小时但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本次运费结帐时减半,但是必须出车,拒绝出车的,公司会在应结运费中直接扣除此次费用,因为公司临时调车会增加劳动强度和运营成本。

  十一、司机请假至少提前24小时,否则按拒绝出车处理。

  十二、车辆跑长途回来的必须加满油,倒短车辆跑完一天也必须加满油。

  十三、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处理好自己的工作程序、抓紧时间,如其他部门影响车队运营工作的情况应及时反馈。

  十四、到厂家或仓库装货时,一定要根据厂家或仓库的要求,与发货员或外勤确定最佳的装载方案,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向有关人员反馈。在工厂提货时,如业务员不在现场,司机应该拿好单据,按单据清点货物。并监督装车,切忌不能以重压轻,以大压小;单个物品较高,易倒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货物倒塌。货物装载完毕后,确认无误,必须对货物进行合理有效的遮盖、捆绑、固定,确定无误后方可驾车离开。

  十五、行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负责,在查出违章的当月必须缴纳罚款。肇事或出现其他事故后,立即通知公司领导,畏罪潜逃者请司法机关经办。

  十六、公司车辆一人一车,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换车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公司指定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非指定司机驾驶发生意外的由该车指定司机承担一切后果。

  十七、车辆证件由司机负责保管,司机上岗前在车管部领取车辆证件并签字,离岗或更换车辆时必须交还证件,对遗失证件的扣取相应的补办费用。

  十八、凌晨回公司或到外面送货的车辆,如果仓库无人卸货时,需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货物丢失。

  货运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5

  1、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2、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汽车损耗及油耗。

  3、司机应熟知所驾驶车辆的性能,按月进行保养(保养视车辆使用情况而定,需要保养时则保养);每次出车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因检查失误,发生事故,后果由司机负责。附:《定期保养表》

  4、司机在入职时应有本公司正式员工或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签署《特殊人员担保书》,提供个人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并进行指纹登记。

  5、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得无故缺勤。

  6、公司司机应在每次出车归来后立即向有关负责人处报到,并及时将《派车单》交回,未有《派车单》的紧急出车,必须在出车回来后第二天内补办《派车单》,否则不予计算出车补贴。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7、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带客,严禁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8、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指定维修站的印章,将凭证单带回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9、司机必须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0、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1、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车队应统计所开车辆上月的行车公里数,并填写完成上月车辆燃油统计表、过路费统计表及维修保养统计表交至行政部,进行车辆综合考核。

  12、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的,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

  13、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办私事或消极怠工,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1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未被派出车的司机,需在指定办公室上班,不得随便串岗,有要事确需离开时,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对不请假且未在办公室待命的司机,15分钟—2个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进行处罚,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罚。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司机不服从领导管理的,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从领导管理除处以200元罚款外给予辞退。

  16、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应每日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20元;当月不开机达五次者不予补贴电话费。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30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7、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符、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除损失自行承担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8、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予以书面警告处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记过处分一次并扣罚100元。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19、司机利用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并扣罚一个月工资给予辞退。

  20、外出运输车辆要填好行车记录,未填写行车记录私自用车人员扣罚200元/次,如发现三次及以上者扣罚当月工资,外出车辆必须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罚当月工资。

  21、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差错的司机,年终给予500-1000元奖励。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4)

——驾驶员管理制度 (菁华6篇)

驾驶员管理制度1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确保广大人民乘客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制度。

  由车队组织领导,分管责任人和安管员联合实施,考核为每季度进行一次。

  一、驾驶员从业行为考核要求

  1、驾驶员要把安全行车管理、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知识等熟练运用到实际中,按照可控标准,以四项安全指标进行考核。

  2、驾驶员应在日常安全学*活动中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的经验,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行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确保安全可行。

  3、实行安全学*签到制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各项安全学*活动。

  4、应了解掌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以便对其进行从业行为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二、考核事项及内容

  (一)、对驾驶员的工作态度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热诚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

  2、是否服从统一领导、管理、调度,做到随叫随到。

  3、是否认真填写派车单,每日能否自觉接受安检人员检查。

  4、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出车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派。

  5、是否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安全知识和提高驾驶技能。

  (二)、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应做到不违章行车。

  2、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分类型作为考核依据。

  (三)、对驾驶员的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考核。

  1、是否经常清洁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2、是否按时定期保养,定点维修。

  3、是否按时完成车辆年度检审和检测工作。

驾驶员管理制度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管理制度3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公司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3、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9、驾驶员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90%。

  10、驾驶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记录本每项必须真实填写,发现一次扣2分,不准私自出车。一旦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50分以下的扣罚。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部门报到。

  15、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16、驾驶员全天必须携带手机,上班时间手机必须开机。连续30分钟关机扣1分,连续50分钟关机,扣罚10分。

  17、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50分。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分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罚不低于10分。

  21、在宣传时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协助宣传队伍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任务。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扣2分。

  23、驾驶员有义务参加公司其他类型用人需要,并服从管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发现错填、漏填等,扣1分。

  25、驾驶员辞职必须在确认有无违章和违规等。在未处理清楚前驾驶员不得结算工资,在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处理后方可结算工资,对应发工资小于违规违章罚款时,在辞职前必须缴纳余款,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26、驾驶员外出超过3天的,有公司车辆管理人员统一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回车必须验收,发现有问题需要修理的驾驶员承担费用10%,剩下90%属于自然磨损。

  27、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等相关管理工作。

驾驶员管理制度4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倡导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聘用制度:

  1、申请:全公司驾驶员根据上岗条件,自愿提出申请。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办组织用车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公司办根据驾驶员定岗定员数,按综合成绩依次录取。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驾驶员薪酬: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效能工资和出车补贴组成,取消每月固定加班费。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效能工资统一由办公室组织用车部门根据驾驶员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车辆卫生等方面进行考核计发。出车补贴按0.15元/公里计。国家法定假日出车的,按实际出勤计发加班费。

  3、出车在峨眉以外的地区,连续时间超过3天的,第1天和最后一天,按实际里程计算,其余住勤时间以及产生的住宿费用,按《公司差费报销暂行规定》办理。

  三、调用程序及管理:

  1、公司领导、部门领导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

  2、用车时间相*,方向相同、地点相*的出差人员,尽可能同车同行。

  3、调用车辆必须在用车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调度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乘车者用车后在《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换车,收车后及时将车辆停入车库。公司办定期抽查车辆入库情况。

  5、每周五下班前,驾驶员应将车钥匙交于小车班长集中保管。

  6、车辆调度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四、油料管理:

  1、车辆在公司办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根据行程加足汽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2、车辆调度计发油票。出车加油量以出车里程×公里油耗额核定。

  3、每周末将出车公里数统计结合车辆调用单和发给的油票进行检查核准。

  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六、有关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1、以《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洗车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6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方可报销。

  七、维修: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办公室主任或车辆调度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班长检查审定,报公司办主任批准后方可维修。

  3、定额修理:国产车以1万元/年为基数(进口车辆以1.2万元/年为基数),按使用年限每年增加1千元,行驶里程增加1万公里增加500元。半年考核一次,节余部分以25%作为奖励,超出部分以10%罚款(此条二00二年执行)。

  4、车辆大、中修:小车班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办主任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5、封存车辆原则上只发生定期养护费,其养护需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6、小车班长每月将小车修理费发生额统计。

  八、车辆事故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车辆调度和小车班长,并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2、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3、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全部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主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同等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次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九、其它: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严禁酒后驾车。

  4、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规定,坚持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准确报修,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车况良好。

  5、不得向乘员和修理厂索要财物、餐饮等。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驾驶员管理制度5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驾驶员管理制度6

  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出行。若因个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门处罚的,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公司将对当事司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司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可直接将其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机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出行并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的司机,在年终考核时,公司将给予300以下的奖金以示鼓励。

  二、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每天必须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及对零部件的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出行。若发现空闲司机未对公司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而造成车辆脏、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司机处以口头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三、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所驾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告知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提出具体的、合理的维修建议(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进行维修。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对发现车辆故障而未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坚持驾驶故障车辆出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并对当事司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并予以辞退。

  四、司机在接到工作任务时,应立刻做好工作准备并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得到派车人批准后,方可出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用车申请表》交予派车人手中,未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或未征得派车人许可擅自驾车出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车辆故障,一切后果均由当事司机本人承担。

  五、出车任务结束后,应检查车内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到就*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车任务时再去加油(特殊情况,因跑长途或马上接到下一个出车任务的例外)。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回来停放车辆时,应注意选择最佳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否则,因在禁止停车或危险地段停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司机200元—500元的罚款。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

  七、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情节严重的,可将当事司机送交*机关处理。

  八、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管理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管理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九、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司机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

  十、司机在车内禁止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制止无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说明情况原因;非本公司人员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应直接予以制止。对在车内吸烟的司机,每发现一次,将对该司机处以50元罚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机在接待乘车人时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注意文明用语,主动为乘车人开启、关闭车门。客人在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询问,否则不准随便插嘴。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机密。若发现有泄露公司机密行为的,将立即辞退。

  十二、接到出车任务的司机,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每次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司机,将直接辞退。

  十三、上班时间内司机无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不得随意外出。有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应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十四、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车辆管理人员或直接向总经理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对拒不服从管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并处以1000元罚款。

  十五、司机出车在外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否则,将按照第四条擅自驾车出行处理。

  十六、不论什么时间,司机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尽量缩短病、事假的时间,以便及时安排工作。对经常不使用通讯工具或经常请病、事假而造成工作无法及时开展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十七、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公司地下车库),不准私自用车。若有特殊情况需将车辆停放在其它地方过夜的,必须上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在外过夜。未经批准而私自在外过夜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八、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人的事故连带责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5)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0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

  1、高处作业;

  2、带电作业;

  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

  6、清仓、清库作业;

  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

  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

  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

  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

  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审批;

  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

  七、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2、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畅通,要有明显标志或告示。

  3、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第一条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第二条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竖家**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四条

  起重作业应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型:100t以上;中型:40t至100t;小型:40t以下。

  第五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六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第七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应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即: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指挥信号不明确;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工作场地阴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重物梭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

  歪拉斜吊重物;

  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应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应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应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不应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第八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6、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危险源的管理 ,预防重、特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重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二条 本办法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重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 各工程公司 (项目 部)、承包 单位 、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 ,积极配合,加强重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重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 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 ,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 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 重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 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 公司对有重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 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 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 重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 重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 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 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 、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 ,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 重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 重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 实行重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 、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 、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 重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 重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十六条 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要重视重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 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 和长远规划 。

  第十八条 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 对重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 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危险源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重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当重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所在单位经济 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 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连市重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危险源:R<50m(R为伤亡半径)。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五、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指定专人(王)管理使用《连开发区重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重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开发区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每年4月底前,将《重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备案。对公司的所有重危险源必须按开发区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5、每两年对本公司的重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6、每两年对本公司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安全评价报告电子版要通过互联网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评价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

  7、公司的行政管理部必须保证重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8、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9、根据重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

  10、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1、在重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2、重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 ,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13、操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或负责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5、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校验检查。(压力容器由班uu负责,安全附件由葛uu;孙x负责,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唐ii负责。)同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

  16、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在线检验及全面检验。由杨xx负责。

  17、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18、制定详尽的重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检修作业安全的、控制与管理,确保检修作业过程中安全,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守则》《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安全检查区域责任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安全管理规定》和“四个重点”安全管理要求等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检修作业。

  第三条、工程施工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操作纳入应急预案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将检修作业进行统计分类,明确一般检修作业、重点检修作业、危险检修作业等审批级别,分别明确管理责任人。所有检修作业均应适用作业票制度。

  第六条、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作业前危险辨识和安全措施制定、安全可靠性评估和作业审批、作业前安全交底和措施落实确认、联保互保关系确立和现场安全监控、作业现场恢复和结果验收等。

  第七条、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必须明确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措施、致使设备运转或安全装置失灵的动力能源控制措施、检修作业影响区域的控制措施等,必要时应明确应急措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在检修作业前明确检修作业单位和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各单位应经常开展检修安全技能培训和检修安全知识教育。大、中修工程施工前应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第十条、检修现场责任领导应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区域责任制度》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作业审批程序,作业审批人应对作业的安全合法性、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负责。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规范各级作业票的使用,作业票内容应包括作业名称、主要内容、起止时间、地点区域、作业类别级别、作业单位(包括人数)、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交底人(签字)、安全交底接受人(签字)、作业地点岗位人员(签字)、作业审批人(签字)等内容。

  第十三条、检修作业负责人应随身携带作业票备查,作业结束后,应将作业票归档留存。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不断细化分解检修作业内容,逐步推进检修作业规程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三章、安全监控

  第十五条、所有检修作业均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六条、正常生产过程中的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经岗位人员同意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悬挂检修作业牌,方可进行检修作业。该区域的安全检查监控责任仍由原责任人负责。岗位人员和区域负责人有拒绝作业和随时终止作业的权力。

  第十七条、外单位进入本单位进行检修、抢修作业,必须经生产处组织安排,严格履行安全交接签字手续,双方应认真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章“跨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行政负责人,应加强检修作业检查指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检查检修作业过程中安全保障体系运行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检修作业安全要求,规范作业票使用,凡有违反本制度的作业行为,给予经济处罚500元。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

  为搞好单位高温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才能上岗。

  4、凡是新、改、扩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风口和排放口。

  6、企业对产生高温的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在高温作业场所附*,应设置员工休息室。

  8、按制度给高温作业人员提供茶水、淡盐水、人丹、风油精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9、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制度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阻燃服、护目镜、面罩等。

  10、企业应安排接触高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制度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务必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职责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务必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持续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务必立即关掉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务必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务必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

  一、总则

  为保证现场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结合作业项目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各部门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杜绝违章、保证安全。

  二、危险作业范围

  高处作业(等于或高于基准坠落面2米)临电作业,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吊装起重作业,安装拆除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安监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明火作业安全检查,动火证的批准;负责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的`落实情况;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以及时消除隐患。

  2、物资部:购置、发放、更新危险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购置时要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严禁三无、不合格产品入场;做好有关记录材料。

  3、工程部(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措施或方案要做到: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科学优化。

  4、机械部:根据作业项目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交底及考核;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杜绝假证、过期证入场。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在安排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组织力量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明确危害的严重性,发表主预防措施。

  2、指定作业安全监督员:作业过程中要有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管理,如明火作业的看火人、各班组的工班长。安全监督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私自脱岗,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处理或上报处置,情况危急时可指令人员停止作业,离开作业点,待处置安全后再组织施工。

  3、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有作业禁忌证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不良心理状态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高处作业:

  1)作业点必须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确有困难不能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器具要放好,严禁随意抛掷;遇有五级以上强风、大雾、雷爆等不良天气时,需停止露天作业。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措施。

  2)临电作业: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作业时要佩戴好绝缘保护用品,挂设禁止合闸等标识标牌。

  3)明火和易燃易爆作业:主要涉及现场的氧气、乙炔焊接作业、防水作业和食堂液化气使用。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执行“明火审批制度”,做到持证上岗;防水作业要加强通风,严禁与明火作业同地点同时进行;食堂管理员要定期组织对气体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其动作灵敏性及可靠性。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先检测、先通风、后作业的原则组织作业。作业前要进行申报,待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5)吊装起重作业:作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吊装前要先对机械设备、吊索器具进行检查;操作:作业过程中做好周边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吊装工程,要编制专项方案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严格按方案组织生产。

  6)安装拆除作业:对临建房屋要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进行作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设备的安装与拆除,要制定施工方案,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区要指定施工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管。

  7)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

  第八条危险作业种类

  1、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进入天棚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禁火区动火作业。

  7、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

  1、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第十条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见附表A或附表B)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二份,作业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由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到部门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部门审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如果因工作需要,确实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管理

  第十三条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公司级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当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单》第三联,并将第三联及时反馈给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消防专职管理员。

  第十五条各部门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生产法与条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在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时,被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安全部门、消防部门领导或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第五章处理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部门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体以下:

  1、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2、作业前,部门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

  4、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

  5、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

  6、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

  7、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

  8、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

  9、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

  10、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第十八条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1、高空作业:是指距离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空作业级别划分: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等危险的作业:是指进入糊化锅、糖

  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汁沉淀槽、啤酒发酵罐、洗瓶机、杀菌机、立仓、锅炉炉膛内作业的。

  3、进入房顶天棚内作业:是指在老糖化、包装一部房顶内作业。

  4、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是指通至大寨河的二个下水主干道。

  5、禁火区动火作业:是指消防重点部位:煤气柴油库、化工库、洒精库。

  6、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是指煤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氨瓶、0.1Mpa以上的压力容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设备部负责解释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8

  为搞好单位高温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高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才能上岗。

  4、凡是新、改、扩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风口和排放口。

  6、企业对产生高温的作业场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在高温作业场所附*,应设置员工休息室。

  8、按制度给高温作业人员提供茶水、淡盐水、人丹、风油精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

  9、给高温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制度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阻燃服、护目镜、面罩等。

  10、企业应安排接触高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制度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9

  第一条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第二条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竖家**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四条

  起重作业应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型:100t以上;中型:40t至100t;小型:40t以下。

  第五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六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第七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应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即: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指挥信号不明确;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工作场地阴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重物梭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

  歪拉斜吊重物;

  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应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应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应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不应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第八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6、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危险源的管理 ,预防重、特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重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二条 本办法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重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 各工程公司 (项目 部)、承包 单位 、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 ,积极配合,加强重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重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 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 ,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 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 重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 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 公司对有重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 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 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 重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 重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 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 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 、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 ,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 重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 重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 实行重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 、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 、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 重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 重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十六条 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要重视重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 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 和长远规划 。

  第十八条 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 对重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 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危险源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重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当重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所在单位经济 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 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连市重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危险源:R<50m(R为伤亡半径)。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五、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指定专人(王)管理使用《连开发区重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重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开发区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每年4月底前,将《重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备案。对公司的所有重危险源必须按开发区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5、每两年对本公司的重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6、每两年对本公司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安全评价报告电子版要通过互联网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评价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

  7、公司的行政管理部必须保证重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8、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9、根据重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

  10、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1、在重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2、重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 ,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13、操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或负责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5、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校验检查。(压力容器由班uu负责,安全附件由葛uu;孙x负责,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唐ii负责。)同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

  16、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在线检验及全面检验。由杨xx负责。

  17、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18、制定详尽的重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1、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12、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13、吊架、挑架、挂架、模板支撑系统和高度15m以上落地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计算书、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14、现场各种脚手架、临建、洞口临边防护、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机具搭设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单必须有量化的验收内容,签字手续齐全。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6)

——货运公司驾驶员的规章制度优选【五】份

  货运公司驾驶员的规章制度 1

  一、总则

  1.为了更好的调动车辆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安全、高速、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产和运输车辆的驾驶员。

  3.公司车队要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安全行车里程、事故情况、遵章守纪及违章情况。

  二、驾驶员规章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学*业务技术,积极做好驾驶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交给非车辆指定驾驶人员驾驶。

  6.不开“凑合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按“十字”作业法,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每班必须进行日常保养作业,其内容包括:保持车体清洁,检查运转,紧固易松的螺栓,调整各部位不正常的间隙,按规定进行润滑等。

  8.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调度人员及车辆管理部门,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

  9.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应集中精神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被罚款,个人承担。

  三、砼运输车管理制度

  1.砼运输车依照砼运输车排班制度的规定次序由调度安排执行任务。

  2.保证多工程施工砼供应连续性,并满足客户施工要求,任何砼运输车驾驶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调度对车辆的应急调动,否则按《处罚规定》不服从调度项处理。

  3.遵守砼施工规范

  1)砼运输车装料前,必须将搅拌筒内的积水倒净,否则影响砼质量造成损失,按奖罚规定处理

  2)车内装上砼,出发前应观察砼的状态,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调度或试验室值班人员。在运输途中拌筒应保持慢速转动.0.6-4转/分钟),到达工地向泵喂料前,应适当加速旋转拌筒,使砼拌和均匀,方可反转卸料。

  3)运砼时或到达施工工地后,无我方技术人员同意驾驶员严禁往拌筒内任意加水,同时在施工工地驾驶员不得参与加水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施工方投诉经核实的按奖罚规定处以罚款。

  4)砼运输车到达施工工地后,要与施工方协作,保证安全地将混凝土卸至指定地点,卸砼完毕,要求施工方确认卸砼完毕,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5)砼的运送时间,系指从装车开始至工地开始卸料为止,运送时间宜在1.5小时内;当最高气温低于25摄氏度时,运送时间可延长0.5小时,如超出上述时间,司机应主动与值班调度及时联系,对该车砼做出处理。

  6)刷车、停运要听从调度员安排,运送砼接*完工时,按出车顺序为工地补充砼,不得以已洗车为由拒绝出车,否则,按不服从调度处以罚款。

  4.司机应认真督促对方收货员填写送货单上的到达时间及卸完时间,发货单及驾驶员日报表于次日8时前交至调度处,否则依照《处罚规定》处罚。

  5.砼运输车在接料时应接料准确,造成偏斜或罐反转撒落出砼,造成经济损失,由当班责任人承担。

  6.坚持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内容:

  A、砼运送工地、砼等级、运距;

  B、运送砼交通路线及状况;

  C、需要注意的事项。

  驾驶员处罚规定附表

  罚款或警告序违章行为最终处罚号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1车辆发货单、设备日报虚假、迟交30501002未仔细检查发货单误发3050造成损失或事故,依照损失金额酌情罚款3砼装车前罐内有水、块状异物100200300因未发现造成损失的,依照损失的30%罚款4任意往罐内砼加水1002003005站内行车超速.限速Km/h)2040606与客户争吵或打架1002003007不服从生产调度安排100200300待岗或辞退8违章操作造成机械事故赔偿修复所有费用或辞退9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牌证丢失50并承担补办所需费用。

  未做好生产前准备延迟出车。接到指令十1050100200分钟),或不能按时接料延误放料者。

  11砼运输车带负荷启动50100若烧坏启动机按价赔偿12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罚款等罚款自负13洗车场地随意倒洗车或浪费水204060待岗或辞退14用高压水枪冲洗散热器、中冷器100200300赔偿修复、更换所有费用15空挡溜坡5010020016到达施工现场不佩带安全帽20406017私自出车50待岗或辞退18私自搭载他人5010010019当班问题没解决隐瞒不报者100200300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20接料时停车不当或罐反转而撒落砼者按砼价值的10%赔偿。

  四、砼运输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考核及奖罚规定

  1.凡发生交通事故者,除按交警部门认定的行政、刑事处罚外,按事故责任大小、具体情节另给予以下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2)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2%罚款。

  3)造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15%罚款。

  4)造成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者,按直接损失额的5%罚款。

  5)私自出车或未经上级同意擅自将车交予非驾驶人员者,罚款50元;造成事故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给予待岗、辞退等处分。

  2.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万元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留岗察看一个月,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留岗察看期间不享受任何奖金或补助,每月仅发放基本工资。

  3.评比“红旗设备”、“优秀驾驶.操作)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安全驾驶考核作为评定年终奖项的重要参考),年终评选公司“优秀驾驶.操作)员”1名,一次性奖励元,评选“红旗设备”3辆.台套),一次性奖励元/辆.台套)。

  1)评选办法:年终评选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红旗设备”,然后从获得“红旗设备”奖的驾驶员中评选“优秀驾驶.操作)员”。

  2)年综合评定成绩由设备保养定检成绩、公司领导对生产运输职工的年终评议组成。所有评比均以评检表格的形式评定成绩,满分分值100分。设备保养维护评检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60%、公司领导对职工的年终评比成绩占综合评比成绩的40%。

  4、当月油耗比上月下降2个百分点者,其提成工资比上月上涨5个百分点。

  货运公司驾驶员的规章制度 2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四、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六、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七、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八、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十、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十一、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十二、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十三、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货运公司驾驶员的规章制度 3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交通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原则下,结合本局、所(以下简称局)体制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局财务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财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进行管理。局财务活动在局长的领导下,由局财务科统一管理。

  2、局财务管理必须坚持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各项目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制度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全局收支*衡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1、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及财经的规定,准确及时地入账,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2、各项上级拨入或其他取得的资金,能够保证机关必要的人员及公务经费支出。本着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

  3、本局实施的基建工程须编报工程整体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实施。

  4、有关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每年2次向党会进行汇报。

  5、局财务管理必须严格坚持监督机制。财务科要根据核算资料和决算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每月向局主要领导上报交通、港、航三块资金收支情况表和各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表。

  第三章审批制度

  审批实行局重开支集体研究制和一般开支实行在制度授权范围内的分工审批制度。原则上列入年度预算的支出才能列支。

  (一)局机关重支出项目一律由局党集体研究决定。重支出项目包括:

  1、工程基建;

  2、局各类修缮工程;

  3、机关各类会议安排;

  4、单位价值在2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

  5、一切用于职工的奖金、福利;

  6、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支出。

  (二)审批领导

  1、局长审批:

  (1)财务收支预决算;

  (2)资金的借贷、划拨、补助、资助和赞助;

  (3)资产的增减、基建和中修理;

  (4)学*进修、奖金福利等发放、补助;劳保医疗规定应审批的医疗费;各种分管副职额定以上的业务会议、招待、外交、出差等费用;人员的借聘及工资待遇等。

  2、分管领导审批:

  (1)业务接待费用、公务支出总额在700元(含)以内的,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审批;700以上的,经报销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由局长审批;

  (2)差旅费用:差旅费用在700元(含)以内,由该出差部门分管领导审批;700元以上的,经该出差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由局长审批;局副职干部的差旅费一律由局长审批;局长差旅费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副职审批。

  3、工程项目类建设开支审批:

  (1)工程基建及各项中修工程支出严格按项目预算实施,由分管工程的领导审批;

  (2)工程间资金借用,由财务、工程科提出方案,由分管领导认可签字,再由局长审批;

  (3)交通、港、航基建招投标工程,在招投标合同范围内由分管工程领导按合同管理支付工程。如超过合同工程量时,工程科应严格按合同实际变化测算,若增减在10万元(含)以内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增减在10万元以上,工程科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由分管领导及时向局长说明原因,增减在30万元(含)以上,应由局长在班子会议上说明增减原因,经决定,由分管领导审批。

  (4)交通、港、航基建、维修50万以下的工程(非招标工程),由工程科在实施前编制工程项目预算。

  ①5万元(含)以内的由分管工程领导直接审批;

  ②5万元以上的须由分管工程领导报请局长同意方可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批;

  ③超30万元以上的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方可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批。

  (5)局机关零星建造、维修工踌公室须在实施前须编排项目预算,由局长审批实施列支;2万以上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

  (6)养护资金拨付,由分管领导审批。

  (三)局内临设的单立机构、部门的财务事项审批由班子集体研究另行规定。

  第四章牵制及复核制度

  1、购置、建造、中修理,要有预算、决算和合同。凡属专控商品和立项基建,应办妥专控手续(经办部门办理)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同意立项的书面依据。

  2、预算内的经常性发放的月度工资、奖金、福利等各类津贴,由办公室制单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后发放。(其中奖金、福利、津贴的发放必须经局长签字)

  3、所有借聘人员必须由办公室拟定报酬、待遇和借聘期限,签订劳动合同,经局长签字,才能生效。

  4、各类建设补助性支出由补助单位提供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局长同意审批后方能办理。

  5、各类文件或集体研究决定的支出都需经附文件及会议记录等支付依据,然后再按支付程序进行支付。

  6、各类基建工程支出要有合同、决算。特别是进行招投标的中项目支付,在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出具支付报告,由监理部门、工程部门、由业主代表及财务审核签字,最后由有关领导核准签字支付。造价决算时由上级部门许可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最终工程造价进行的审核,调整相应的工程造价,然后根据决算审核书进行付款。

  7、各类款项费用(包括差旅费)须简明填写用途或事由,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部门负责的签字,有关领导批准的手续。

  8、每月采购的办公用品和财产,必须办理财产登记手续。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物品,除办妥审批、牵制等手续外,附办公室的登记凭证予以报销。

  9、各类款项费用报销时,必须由财务部门核定列支账户,会计复核,出纳才付款。

  第五章原始凭证审核制度

  原始凭证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二种:

  1、外来原始凭证分发票和收据。发票用于营业、经营性经济业务;收据用于非营业、非经营性经济业务。

  2、符合“发票管理统一规定”的发票和符合财税部门统一规定印制的企事业收款收据,着重审核:

  (1)牵制及审批是否齐全,必要的附件和手续是否齐备;

  (2)票面的经济业务记录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有否涂改;

  (3)数量、单价与金额的小写是否一致。必需附件的,附件内容和发票是否相符;

  (4)票面的户名和户章是否一致,应盖“收款章有效”或“发票专用章”的是否加盖;

  (5)有否超越经营、金额、结算方法和时效等的界限。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事由清楚,牵制和审批手续齐全。

  4、为规范和简化手续,采取“报销汇总单”办法报销。汇总单既是自制原始凭证,又是原始凭证数量和金额的汇总。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1)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2)不真实的原始凭证;

  (3)白条及企事业单位自制或购买的收款收据;

  (4)混淆经营性质,超越经营范围的原始凭证;

  (5)超时效、超限额、超结算方法的原始凭证;

  (6)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小写不一致、金额涂改的原始凭证。

  6、有下情况之一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1)票户与章名不符,该盖而未盖章的原始凭证;

  (2)记载不正确,文字涂改而又未盖章纠正的原始凭证;

  (3)牵制及审批不全,必要的附件和手续不齐全的原始凭证。

  第六章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含银行存款,下同)经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把好现金出纳关。

  2、设立现金日记账。日记账登记必须规范化,时序记录,日清月清。

  3、不准坐支,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动用挪用,不准私借或私挂。

  4、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和实际库存现金相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相称。

  5、出差或采购、维修、疾病等必须借款或暂领备用金的,均需简述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领导批准。出差借款在返回单位后的三天内结清。其余借款均在事毕时还清。做到一次未清,二次不借。

  6、支票凭支票签发单签发。经办人员凭有效支票签发单向财会部门领用支票,办理登记手续。三天内把支票存根联附办好,报销手续的原始凭证交回财会部门,换回签发单,并予以销号。

  7、支票签发单应简明购货单位及用途,约金额,签发支票账户及种类和号码。经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领导批准,财会部门核定列支账户有效。

  第七章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由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实行进销存报核制。管理者必须具备《发票管理员》资格,不准直接使用票据。

  2、票据台账的设制按有关规定,但总账与分账间的勾稽关系要明确,进销存发生数要*衡,持票者明细账要清楚、正确。

  3、向上级部门领入的票据,凭上级部门的领票凭单,登记台账;向财税部门购入或自印的票据,凭发票,由票据经管人填制清领单,财务部门负责人作为发票人,登记台账。

  4、票据核销要及时、准确,并记录入账的会计凭证,使会计核算和票据管理互为稽核。

  5、持票部门要专人负责票据,填制票据内容完整、正确、清晰,服从票据管理员的指导。票据的报核必须及时,应随款报核的票据必须把款随解财务部门。

  6、票据遗失或短缺由持票人及时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经过,由持票部门盖章并负责人签字,经有关领导批准,予以核销。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持票人负责。

  7、交通运输票据专项性强,必须专票专用。不准它用。票据管理部门有义务对各持票部门进行辅导,有责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审核。

  第八章资产登记及清查制度

  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外购资产、自制资产,外借或自用、有账和无账资产均需清查,登记入册。

  2、资产清查以办公室为主,财务部门协助。

  3、资产登记分类别项,设单项资产卡片和台账。一式三份,一份使用部门(者)留存,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财务部门存查。

  4、资产的报废、失灭、毁损或损坏,均须由该资产的使用部门(者)书面报告,办公室和财务部门鉴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或修复。

  5、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特别是家具用具、家用电器、移动通讯工具等。遇特殊情况,可以即时清查。

  6、新置资产除办妥报销手续外,还应办妥登记手续,才能向财务部门报销。

  7、外借资产除登记入册外,应把有局长批准外借的借条复印一份,交财务部门备案,待资产收回或处理后退回。

  第九章财务稽核制度

  1、财务稽核由局组成检查组或财务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实施。

  2、局组成检查组主要对以下财务部门为主执行的制度进行内审,重点检查预决算和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审批、牵制的执行力度。

  3、财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对各有关企业、部门和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纠正;有重问题或屡次不改的,收回或停发票、据、证,待整顿处理完毕,予以恢复。

  4、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检查财务部门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本部门人员下站对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正或补充。

  5、检查实行书面报告制,直接向局长及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章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分析主要是本局所经济活动分析。包括预算分析和决算分析,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全面、部分,专题分析。

  2、财务分析是根据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统计资料以及通过调查研究所掌握的情况,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书面报告。

  3、财务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综合分析来说明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4、财务分析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组织本部门人员实施,向局长汇报。

  本制度的解释责任属局财务科。

  货运公司驾驶员的规章制度 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服务工作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专职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录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驾驶员,经局领导同意后,面向社会择优招录。新录用驾驶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表现较好的,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驾驶员个人、局办公室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四条续聘。驾驶员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出勤情况、安全行车情况、工作效能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需重新签定聘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仍为一年。

  第五条解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聘用合同予以解除:

  1.因车辆报废、拍卖等原因不再需用驾驶员的;

  2.驾驶员在聘用期间表现较差、违反工作纪律、不能胜任驾驶工作;

  3.由于个人责任和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违反市、局有关工作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应予解聘的。

  第六条工资福利待遇。驾驶员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出车补贴;试用期满并签定聘用合同后,根据工龄和技术熟练程度,按企业标准核定工资,并交纳养老保险。其他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

  第七条驾驶员应服从局办公室的统一管理、考核和调配。对不服从管理和调配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定点、按时停放制度。除局领导接待用车或公务用车等特殊原因,并向局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的,工作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以及节假日全天,局属所有车辆须统一停放入库。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油耗标准及加油卡定点加油制度。局办公室将根据不同车况,核定百公里油耗标准,油耗超标部分,一律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市内用车,驾驶员应凭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内使用现金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严禁加油卡私用,一经发现,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驾驶员一律解聘。

  第十条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制度。修理车辆,必须先提出申请,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及时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养路费等手续。因驾驶员个人原因迟办相关手续被有关部门罚款或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待命。节假日安排值班的驾驶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值班地点。不得迟到、早退、缺岗。每月迟到、早退、缺岗累计三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驾驶员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车辆保养,严禁带故障行车。每年底,办公室对驾驶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并结合日常工作效能(安全、出勤、里程、油耗、费用)情况评出一名“优秀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被有关部门罚款的,所有罚款由驾驶员承担。凡因驾驶员原因(如酒后驾车、违规驾车、开英雄车、开情绪车等)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除要求驾驶员赔偿经济损失外,并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给本单位工作人员或借给外单位人员驾驶的,一律予以解聘;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所有涉车费用,必须经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驾驶人员的考核工作,并于每月底前对驾驶人员当月的出勤、里程、油耗、安全、费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货运公司驾驶员的规章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运输市场细分化,差异化服务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旅客乘车需求,塑造企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推行直达快速客运班车业务(以下简称直达快客)。

  第二条直达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适”为宗旨。

  实行“服务承诺制”,其主要内容是:

  1、安全正点,一票直达,中途不上旅客;

  2、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优质服务;

  3、车容、车貌整洁。

  第二章经营方式

  第三条直达快客实行“公车公营”,以“一流的车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项目”打造极品线路和服务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不进行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已承包的应逐步实行“公车公营”改造,承包期满后公司收回公营。

  第四条车辆由市公司统一选购,统一标志,实行专门管理。

  第五条司、乘人员由市公司统一招聘,统一培训,佩证上岗,实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市公司暂设直达快客管理办公室,负责班线开拓,跟踪管理的情况收集和综合、协调。业务管理由相关职能部室受理。各开通直达快客的单位,可根据车辆发展情况,设立车队或分队,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报备市公司。同时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副经理负责快班客运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车队(分队)必须单列管理,实行内部收支独立核算,单独向市公司呈报财务、统计、运输、安全、机务、劳资等综合报表。

  第八条班线开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在同一班线上必须实行“五统一”(即:车型、班次、票价、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客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以保证班次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运行实行两级调度制,即市公司运输处为一级调度,负责班次计划的编排与调整,运力安排与调济,运价确定与监督,运行纪律的检查与监督,运行矛盾的调处和加班、包车运力调控,分公司为二级调度,负责运行计划实施落实和车辆运行的现场管理,收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一级调度负责。

  第十条开行直达快客的车辆应设立专窗售票、专门候车室、专用通道、专用车库、专门电话,实行专门服务、专线发车。

  第十一条分(子)公司必须搞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提高车辆完好率。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考核标准和要求,降低运输成本。车辆的维修必须在符合维修资格的本单位指定修理厂(车间)进行。

  第十二条直达快班的驾驶员、乘务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例下企业职工可优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聘用的人员分别向市公司交纳信誉风险保证金,(其标准另行规定);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解聘时结退。另每人预交XXX元服装费,按实际制作费个人负担XX,此款由分公司财务收取建帐,带款到市公司领取服装后,实行多退少补结算。凡受聘人员均实行淘汰制,按考核计分标准逐月考评,年终汇总,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三条凡聘用的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快班客运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直达快班的工作规范,按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考核,受聘人员的工资按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确保行车安全是直达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矛盾,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收入与分配

  第十五条财务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营收设立专门帐户,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须全额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缴市公司。营收结算,在同一线路上正班营收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捆绑式”结算方式由市公司统一进行结算划拨。包车及非对开单位派车接驳所得营收不实行捆绑,实行谁运谁得。共营线路上,对方派车顶班而导致空驶者,缺班方应填写放空单作为捆绑结算的依据。

  第十六条车站原则上按售票金额XX%提取站务费,行包运输按XX%提取劳务费,站务费进入车站收入。

  第十七条直达快客车辆应实行个车、车队(分队)两级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直达快客财务核算细则》。车辆折旧费全额上交市公司。

  第十八条直达快客车辆(分队)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工资与分(子)公司脱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凡从事快班客运的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对工作做出成绩,经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年终评先,市公司按规定给予嘉奖。凡不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违反“服务承诺制”被投诉,给企业带来影响的,每人项次扣罚XXX元,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情节严重被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第一次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另给予每人项次XXXX元以内的罚款,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确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处理,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条驾、乘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允许客、货无票(含无效客票)乘车的,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第一次处罚责任人XXX元,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第二次作解聘处理,没收其信誉保证金;对知情不报,不制止者,根据其责任大小处以XXX元至XXX元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内部职工、家属不听劝阻强行无票乘车者,每人次处以XXX元至XXX元的罚款,由单位在其工资内扣除。

  第二十一条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调派,按单位规定轮休,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必须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凡因无故旷工或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每次每天给予XXX元至XXX元以内的处罚。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结退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驾、乘人员,违反运行管理、站务管理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直达快客运行管理和站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机务管理的按市公司直达快班客运机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纪、违规的处理程序。凡收到的所有投诉电话和信件都必须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10天内查证落实后,写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公司直客办公室行文处理。凡在10天内未上报处理意见的每项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0.5分。

  第二十四条市公司规定上报的各类月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分每项0.5分。

  第二十五条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罚金,统一由分人公司可执罚到位,进入分公司财务列入快客利润考核。由市公司监察处监督落实。单位违纪的`罚金上缴市公司财务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附件有:

  1、《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运行管理》

  2、《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3、《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管理岗位职责》

  4、《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财务核算办法》

  5、《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6、《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7、《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与考核办法》

  8、《公营直达快班客运驾、站、乘人员末位淘汰考核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修改权,解释权属市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方案及其附件的各个管理考核办法,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上报市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7)

——危险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危险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1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危险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2

  (一)生产、储存的规划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2013年的“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存在典型的布局规划不合理。原来的输油管线所处的郊区后来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造成62人死亡。

  (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预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管道的安全标志及检查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中,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处置不当导致爆炸)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四)生产危险化学品单位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机关通报。

  (五)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六)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环境要求

  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八)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选址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九)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设备设施的设置

  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十)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现状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项管理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十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4.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备案。(天津港“8.12”事故单一品种严重超储53.7倍。)

  5.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十三)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管理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危险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3

  一、物资入库出库管理

  1、凭采购订单和送货单进行实物验收。

  2、送到生产现场的物资,仓库管理员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实物验收。

  3、对不能计数的物资必须计量后方可入库验收。

  4、领料人员不得自由出入仓库,确需进入仓库领料的,管理员须全程陪同,禁止领料人员单独自由的在货架上拿去物资。

  5、对于危化品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卸货验收入库,如油脂、酒精等易燃物。

  6、对于氧气、乙炔、丙烷、氮气入库时要检测压力是否达到要求,不否和要求的,不入库。

  7、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台账。

  8、每天做好仓库内的温度湿度检查记录。

  二、危险品物资储存安全管理

  1、化学危险品入库前进行严格检查,入库后要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安全和质量。入库的化学危险品要有相应的标识。

  2、氧气与乙炔、丙烷应分库摆放,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柴油和油漆分仓库摆放,柴油桶灌装后盖好桶盖,防止挥发,灌装时溢出的柴油及时清理。在高温天气,库内温度大于35℃时,应打开仓库门进行通风。

  4、气满瓶与空瓶不能混放,要分开堆放在相应的划线区域内,并要做好标识。

  5、危化品仓库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灭火器必须确保在有效期内。

  6、严禁火种带入危化品仓库,对进入危化品仓库的领料人员要检测是否带有火种,并做好检查台账,以备查。

  7、仓库内不准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采取安全措施,开出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或维修作业。

  8、易燃、易受潮的物品包装要严密,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并且保持的相对温度、湿度。

  9、每次气瓶入库前要检查钢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氧气瓶、乙炔瓶每3年检验一次氮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超出检验有效期的不合格气瓶不得入库,对于气瓶钢印模糊不清,不能确认检验期的气瓶应视为不合格气瓶。气瓶严禁敲击、碰撞。

  10、送货车辆必须停在安全距离以外卸货。

  11、禁止在危险品仓库存储区域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

  三、灭火方法

  易燃易爆性物品灭火方法。

  危险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4

  一、危险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及刺激性强烈的药品、卫材及试剂等。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安全要求,分门别类分库储存。

  三、危险品仓库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严禁烟火”及“危险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与安全器材。

  四、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应熟悉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危险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出库验发、在库养护的管理原则。收、发双方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并检查包装及容器是否完整,如发现包装破损、物品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更换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仓库管理必须保持帐、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险品的变质及失效品、残液及残渣、废弃空容器和包装等应妥善处置,不得乱丢乱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危险品仓库必须做好安全防患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伤害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八、医院保卫科应对危险品仓库管理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危险品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5

  一、危险品仓库禁令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2、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3、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二、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均应检查包装桶,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并根据作业单信息在指定仓库桩脚位置将货物入库。

  3、按要求叠放整齐,最高叠放至三层。叠放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掉落。

  4、根据作业单信息,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盘点时间及客户名称。并将该物料安全周知卡悬挂于标识牌下,每个品种悬挂一块即可。

  5、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客户等信息。

  三、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根据作业单信息并核对原始提单信息,明确待出库货物品名、出库数量、存放地点、所属客户及车辆信息。

  3、将包装桶身擦干净后,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品名大标签。

  4、货物出库时,注意包装桶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5、装车完毕后,核对出库货物品名,清点车上货物数量及库存数量,确保出库品种、数量均无误。

  6、在标识牌上更改库存数量,盘点时间(为本次出库时间)等信息。

  7、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客户、运输公司等信息。

  四、货物保管

  1、仓库物品堆放整齐、*稳,分类清楚;

  2、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3、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4、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必要时开启强制通风设备。


危险品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五篇(扩展8)

——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通用五篇

  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 1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 2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 3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 4

  一、管理职责:

  公司设备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以设备科为主)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担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制作、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等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经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方可开工。

  2.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颁发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对其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基础台帐,有关资料要齐全、存档。

  4.购置的特种产品、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颁发有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质量合格产品。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6.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点检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可靠。

  7.使用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实行定期技术培训,检验要提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报,监测、检验计划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单位进行监测。

  8.特种设备按规定需要报废、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写出申请报告。

  设备的管理规章制度 5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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