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

首页 / 规章制度 / |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1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

  二、主动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工作细心,严禁出错。

  三、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卫生知识讲座,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及时认真做好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五、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常规管理。

  六、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饮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

  七、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八、定期检查教学卫生,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

  定,检查和监督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九、协助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

  十、做好突发疾病的药品准备和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药品的添置、保管工作,对各位教师的'用药情况进

  行登记,严格掌握药物剂量。

  十二、妥善保管好各种医疗设备,防止损坏,并负责卫生器械的维护工作。

  十三、规范地做好卫生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2

  一、学校卫生人员应在教导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业务上受卫生防疫站的指导,为全体师生服务。每学期初要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二、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和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惯,做好卫生员培训工作。

  四、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

  五、积极开展*视、沙眼、肠道蠕虫感染、营养不良、贫血、龋齿及牙周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六、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

  七、做好师生常见疾病及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3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学校卫生室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卫生室应使用专用垃圾桶储存医疗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二、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封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三、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备设施,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

  四、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五、严禁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六、医疗废物应及时由专人负责送到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七、对超过有效期的所有药水、药物、医用器材一律登记备案,妥善存放,不能再用于医疗服务,并定期向卫生管理部门申报销毁。

  八、卫生室负责人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种类,数量、去向。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4

  一、医务人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有高度责任心,对学生热情、关心、体贴。

  二、卫生室要保持清洁安静,物品陈放整齐,布局合理,并保持相应的温度和湿度。

  三、严格执行无毒技术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感染,室内定期消毒,器械浸泡液定期更换。

  四、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使用后的器械先消毒、后清洗、再高压灭菌方可使用。

  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填好学生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六、卫生室的服务对象是本校学生,学生患病就诊不得占用上课时间(急诊除外)。

  七、教职工患病原则上不在学校卫生室治疗取药,急诊者可在卫生室借用,用后及时归还。

  八、常用药品要定期检查,凡过期药品,按规定下柜并及时销毁。对危险药品、毒品要严格保管,确保安全。

  九、随时添补常用医药器材,器械摆放有固定位置,定期检修、更换。

  十、凡购入药品、卫生器械等要设账目,消耗药品要有记录。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 5

  1.学校卫生岗位制度: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全校性的各项卫生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2.健全教育制度: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变化的特点,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的健康教育。制订各项经常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卫生*惯,有计划培养和建立一支卫生员、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3.健康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视力检查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学*情况和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因病或意外死亡等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资料。配合医疗***门,有计划地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做好*视眼、弱视、沙眼、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做好学生的小伤小病的简易治疗和急救包扎处理。

  4.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按时完成各种接种、预防性服药。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

  5.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经常检查,督促食堂进货渠道,卫生质量。培训炊事员和供水管理员,督促进行定期体检、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发生。

  6.卫生保洁制度:指导学校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督促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组织好全校大扫除,并进行评比,每天检查室内、外、大楼环境卫生,有数据记录,每月对班级进行汇总,学期结束作为班级考核依据。

  7.健康档案制度:做好学校卫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工作,随时掌握学生的健康情况,建立并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扩展阅读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扩展1)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 (菁华3篇)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1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所有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六、及时将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调离岗位。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行政村设置的卫生室(所、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村卫生室人员,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和护士等人员。

  第四条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各地要采取公建民营、*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购置和正常运转。

  第五条国家卫生*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制订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全国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设置规划与建设、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业务、药械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功能任务

  第七条村卫生室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

  (一)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参与或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第九条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

  (一)疾病的初步诊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以及康复指导、护理服务;

  (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服务;

  (三)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人的`转诊;

  (四)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提供以下服务:

  (一)手术、住院和分娩服务;

  (二)与其功能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

  (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医疗服务。

  第十条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卫生计生政策和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上报,协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筹资等工作。

  第十一条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及计生药具药品服务。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审批

  第十二条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第十四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登记的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和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登记其他诊疗科目。

  第十六条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十七条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和药房。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根据需要设立值班室,鼓励有条件的设立康复室。

  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和住院病床。

  第十八条村卫生室设备配置要按照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原则,根据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予以配备。

  第十九条村卫生室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的相关规定定期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第四章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二十条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具体标准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

  第二十一条在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举办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公开、公*、择优的原则,聘用职业道德好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师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三条建立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制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制订村卫生室人员培训规划。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卫生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两次免费岗位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培训内容应当与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相适应。

  第二十四条鼓励在岗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医学学历继续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有条件的地方要制订优惠政策,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探索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地方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从本地选拔综合素质好、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年后备人员到医学院校定向培养,也可选拔、招聘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直接接受毕业后培训,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到村卫生室执业。

  第二十六条村卫生室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村卫生室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第二十八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发放、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人员执业再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村卫生室人员考核工作的开展,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村卫生室人员的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人员岗位责任、定期在岗培训、门诊登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信息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医源性感染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妇幼保健工作管理以及财务、药品、档案、信息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十二条村卫生室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按规定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超范围执业。鼓励村卫生室人员学*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防治疾病。

  第三十三条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内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

  第三十四条村卫生室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提供静脉给药服务:

  (一)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

  (二)配备常用的抢救药品、设备及供氧设施;

  (三)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四)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人员应当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五)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为预防接种单位的村卫生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村卫生室人员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三)自觉接受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的督导、人员培训和对冷链设备使用管理的指导。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例会制度,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组织辖区内村卫生室人员召开一次例会,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卫生室人员汇报本村卫生室上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情况,报送相关信息报表,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二)乡镇卫生院汇总各村卫生室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反映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必要时向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业务和卫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四)乡镇卫生院传达有关卫生政策,并部署当月工作。

  第三十七条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支持村卫生室以信息化技术管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接受远程医学教育、开展远程医疗咨询、进行医院感染暴发信息报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即时结报、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村卫生室与村计生专干、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办之间要及时通报人口出生、妊娠、避孕等个案信息。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村卫生室应当做好医疗业务收支记录以及资产登记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在不增加农村居民个人负担的基础上,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合理制订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村卫生室要主动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将药品品种和购销价格在村卫生室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村卫生室补偿经费和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向村卫生室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保证村卫生室人员的合理待遇:

  (一)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应当由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考核后按其实际工作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

  (二)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三)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地要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村卫生室人员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与对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相衔接,具体补偿政策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订;

  (四)鼓励各地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村卫生室人员的补助水*。

  上述经费应当在每年年初预拨一定比例,绩效考核合格后结算。

  第四十五条各地应当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村卫生室建设给予支持。由*或集体建设的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应当由当地*无偿划拨,村卫生室建成后由村委会或*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管理。

  第四十六条支持村卫生室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适当提高村卫生室人员养老待遇。

  第四十七条各地要将完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村卫生室人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九条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乡村卫生室管理规章制度3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需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层单位

  由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个人承办。接受当地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服从特区卫生局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能是: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村卫生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操作管理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服务,不准超出卫生局许可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准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宣传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疫情、出生及死亡的收集、统计并上报。

  (五)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执业规则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

  (二)村卫生室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的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三)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独立的静脉输液观察室及观察床。

  (四)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五)村卫生室应运用中、西医药两种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开展农村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不得销售精、毒、麻药品。购进的药品必须有购进记录。

  (七)村卫生室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处置与管理。实施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深埋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乡村医生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规范化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三)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四)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投入的资产。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劳务补助。

  (五)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配置的国有资产。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扩展2)

——卫生室规章制度通用5篇

  卫生室规章制度 1

  一、药品的采购

  1、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校领导同意,由校医购买。

  2、校医务室药品应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代购,不得从私人或非正常渠道进药。

  3、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破坏师生身体健康。

  4、建立药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二、药品保管

  1、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特殊药品按照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2、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3、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四、药品的使用

  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卫生室规章制度 2

  一、公司公共卫生间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行政部维修;

  三、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

  四、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

  六、厕纸篓内厕纸过半后应及时清理;

  七、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

  八、员工用厕完毕后,须将白板上的磁铁移于本人名字处,并打勾登记;非请假或出差而连续三天未在白板处打勾者,以未上班处理;

  九、行政部每月安排公司员工轮流进行卫生间值日保洁,值日员工须每天打扫三次,早、中、晚各一次;行政部将每天值日员工姓名登记于白板处;

  十、值日员工如因公事无法履行值日工作,应自行协商同事替班,报行政部批准,否则按旷工半日计;

  十一、行政部下班后将每日用厕情况进行拍照备案,并对以上制度进行监督执行;

  卫生室规章制度 3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6、食物应保持清洁、新鲜、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太久。

  7、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8、调味品应用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成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2、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洁。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天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袜,或乱放杂物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卫生室规章制度 4

  一、校园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良好的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二、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三、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四、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保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搞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五、建立班级卫生责任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

  1.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完成。

  2.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下午放学前完成。

  六、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1.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

  2.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 ,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七、实行奖惩制度

  1.每月学校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2.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

  3.对积极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卫生室规章制度 5

  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师生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卫生室老师必须具有经过资格认证的专业临床医疗技术职称。

  2、 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到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进药。

  3、 卫生室购进药品,必须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4、 卫生室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5、 卫生室属非临床医疗机构只需临时为师生提供应急处置,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

  6、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特殊药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

  7、 严禁使用假劣或过期失效药品。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应当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销毁或换货。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扩展3)

——村级卫生室规章制度实用5篇

  村级卫生室规章制度 1

  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1、根据 “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门诊登记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诊、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四、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制度

  1、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的新婚、孕妇、产妇、0-6岁儿童数和村内计划生育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登记和上报工作。

  2、动员本村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做好新婚月访,掌握本村早孕人数,督促孕妇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关心计划生育手术对象。

  4、掌握村内孕产妇高危情况,督促按时接收治疗,帮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监护。

  5、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新生儿、早产儿、体弱儿的访视和简易治疗。

  6、宣传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

  五、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十全”,即: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家庭住址、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5、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要配备一名兼职会计和出纳,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分户消耗和现金出纳等必要的账册,账目应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定期上报、按年公布。对村民的医疗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2、严格执行报销、收费制度,服务收费有标准,明码标价、收取费用有凭证(发票)。

  3、应建立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等,并明确分工,账钱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

  4、村卫生室的各种医疗器械和其它设备,要登记造册,有账可查,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5、建立药物进、销、存明细账和经济账,并做到按季盘点,账目相符。

  6、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医疗事故或集体财产损失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村级卫生室规章制度 2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村级卫生室规章制度 3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调温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二类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村级卫生室规章制度 4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需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村卫生室

  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层单位,由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个人承办。接受当地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服从特区卫生局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能是: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村卫生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操作管理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服务,不准超出卫生局许可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准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宣传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疫情、出生及死亡的收集、统计并上报。

  (五)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执业规则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

  (二)村卫生室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的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三)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独立的静脉输液观察室及观察床。

  (四)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五)村卫生室应运用中、西医药两种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开展农村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不得销售精、毒、麻药品。购进的药品必须有购进记录。

  (七)村卫生室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处置与管理。实施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深埋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乡村医生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规范化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三)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四)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投入的资产。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劳务补助。

  (五)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配置的国有资产。

  村级卫生室规章制度 5

  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扩展4)

——学校档案室规章制度 (菁华3篇)

学校档案室规章制度1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学校档案室规章制度2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

  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

  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26.5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

  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

  6.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四)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干部因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档案转出,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到调档函后,经人事处签章及档案馆领导审批后,一个星期内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进行认真的检查、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6.转出的档案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发函或打电话询问,以防丢失;

  7.收到转递来的档案,经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退回发档单位。

  (五)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统计制度

  1.建立档案工作台帐登记制度,做到勤检查、勤核对,每年全面检查核对统计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提供利用后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认真检查,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3.干部档案转出或转入时,要认真对照目录检查核对,防止张冠李戴放错卷或缺少材料;

  4.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还要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六)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照章办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非档案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3.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借)阅档案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私自借给他人:

  4.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尘、防虫鼠、防光、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工作;

  5.严禁吸烟,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温度14℃—24℃、相对湿度为45% —65%);

  6.坚持库房检查制度,每周检查一次,防止不安全因素发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7.坚持值班制度,下班前档案要入库,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9.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10.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节轻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七)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管好教职工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建立人事档案台帐,及时收集、鉴别、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及时报送省管干部档案材料;

  3.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办理人事档案的查(借)阅和转递;

  4.及时登记教职工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5.为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教职工情况;

  6.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全校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搞好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校档案室规章制度3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13.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14.发现泄密事件,认真处理。

  二、归档制度

  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工作调配、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职称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学历变更、工资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相关部门应配合人事处及时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材料归档范围具体见附件。

  2.校属各单位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

  3.每年引进毕业生及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内转至我校,没有特殊情况而逾期不到或材料不全的,学校将缓发其工资与津贴,并暂停兑现其他相关待遇。

  4.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格式规范、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备查价值。需经有关部门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档。

  5.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需经人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6.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7.每年引进人员要填写干部履历表或补充表,充实干部人事内容。

  8.对收集的材料,要做好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三、鉴别制度

  1.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鉴别,未经鉴别,不得随意归档或擅自销毁。

  2.鉴别工作分别在接收材料归档时和整理过程中进行。

  3.鉴别要以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确保真实、完整、精炼、实用。

  4.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对不该归档的材料,要区别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5.人事档案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四、整理制度

  1.整理人事档案,要先对缺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并备齐卷皮(盒)、目录纸、衬纸、切纸打孔机(缝纫机)等必备的物品和设备。

  2.整理要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和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3.整档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整理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5.人事档案按新《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范地整理,零材料及时装订入卷。

  6.不得擅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认真登记,需销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销毁。

  7.整档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内严格吸烟,严防丢失和汇漏档案内容。

  五、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原则上是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或二级单位*、主任,必须是*正式党员。

  2.查(借)阅人应在借阅前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表》。

  3.复印借出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公章,方能有效。校外单位和本校工作需要查用档案,须在人事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4.查(借)阅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查阅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5.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6.档案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六、转递制度

  1.递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一般情况下,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信不予办理。

  3.递档案时,必在转出手续完备的前提下,须经人事处有关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并由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执应写信或电话催回,以防丢失。

  4.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我校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人事处及组织部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事处有关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5.职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接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自动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外调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转出。

  6.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档案室做好教工档案的转递工作。

  7.不属于在职人员的代管人事档案,在档案转出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8.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要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有关人员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

  七、核查制度

  1.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的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提供利用的人事档案,再回收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理好的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4.出和接收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扩展5)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1

  (一)教室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桌椅整齐清洁,桌面书籍摆放整齐。

  2、讲台桌面洁净,无灰尘,无污迹,物品摆放有序;黑板不乱画乱涂。

  3、室内灯具干净,墙围无灰尘,公物管理得当,器物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明亮洁净,门框、窗台干净。

  5、天花板、墙壁洁净,无灰网、灰尘、污迹、污印,不随意乱贴乱画。

  6、地面清洁,无灰尘、杂物、痰迹、污迹。

  7、卫生洁具摆放整齐,垃圾、废水及时清倒。

  (二)清洁区卫生

  1、地面清洁,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教学楼区域应拖地。

  2、花坛、树坑内无杂草杂物。

  (三)公厕卫生

  1.厕所内六面保持洁净(即地面、四壁、顶棚),具体要求: 地面:无积水、痰迹、烟头等杂物。

  墙面:无污迹,乱贴乱画、小广告等。

  顶棚:无污迹、蛛网、无顶板破损、脱落等现象。

  2.小便排水顺畅,无积存尿液、尿垢、烟头等杂物。

  3、无积存粪便,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2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惯上下功夫。

  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

  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3

  一、加强“安全第一”的意识,重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由校长或副校长主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依法办事,执证上岗,必须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培训证三证齐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隐患,有防蝇、防霉变措施。食品操作间有专人负责,严防闲杂人员随便入内,非工作时间,食堂关门上锁。

  五、食堂食品、食油必须是通过正规,采购的合格食品和食用油,定期检查食用油日期、色泽、气味,防止使用变质油。

  六、保持餐具清洁卫生,配备消毒,定期消毒。

  七、生食物与熟食物,清洁与不清洁食物必须分放,食品储藏间不得与杂物混放。

  八、严格掌握食品有效期,保鲜期,定期清理储存食物,严防食物过期、霉变、鼠咬虫蛀。

  九、食品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不得留长发和长指甲。

  十、学校必须定期每月自查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并将自查结果由主管领导签名后存档。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4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学校卫生室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卫生室应使用专用垃圾桶储存医疗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二、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封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三、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备设施,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

  四、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五、严禁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六、医疗废物应及时由专人负责送到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七、对超过有效期的所有药水、药物、医用器材一律登记备案,妥善存放,不能再用于医疗服务,并定期向卫生管理部门申报销毁。

  八、卫生室负责人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种类,数量、去向。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5

  1、食堂卫生管理由各校膳管组织负责实施。

  2、食堂炊管人员要提高卫生意识,应知应会卫生常识。

  3、食品采购膳管会应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变质、过期食品和有毒食品进入,防止食物中毒。

  4、饭桶、碗筷等炊具容器定期消毒。

  5、食品卫生做到三防、四隔离。三防:防尘、防蝇、防腐;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食品与药品隔离。

  6、炊事员个人卫生:上班穿工作服,有健康证并验讫,操作时不吸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7、厨房餐厅卫生要求:无积尘蛛网,无残渣、剩饭,物品用具整洁,放置整齐。有消毒器具和药品。

  8、食堂四周卫生包干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9、仓库管理卫生要求:室内清洁,物品存放整齐,离墙垫高,严防粮食、蔬菜和其他食物虫咬、鼠吃和腐烂变质等现象发生,做好灭鼠除虫工作。

  10、膳管会要随时抽查食堂的卫生工作,学校每年为炊事员体检一次。

  11、逐步改善卫生设施,添置卫生设备。

  12、食堂卫生管理与炊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6

  一、学校卫生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组建校卫生领导小组,将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建立学校卫生岗位责任制,分工负责,落实学校卫生工作。

  三、制定环境卫生制度,建立每周卫生日,使校园环境保持整洁优美;搞好绿化美化和地面硬化。厕所要清洁卫生。按卫生区划分每日清扫并保持清洁卫生。

  四、教室每天要打扫,并保持整洁,室内布置规范化,要经常洒水、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五、仪器室、器材室、图书室、试验室等,要保持整洁,定期清扫,设备放置有条有理,化学实验室要有通气设置。

  六、学生宿舍、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整洁,东西放置有条理,被褥要整洁。

  七、要培养学生良好个人卫生*惯,早晚要刷牙,饭后要漱口,不喝生水,不乱仍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八、注意保护学生视力,落实中小学生*视眼防治工作方案。

  九、建立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体检。

  十、建立卫生评比制度,每周一小评每月大评一次,期终总评一次发卫生流动红旗。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7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惯上下功夫。

  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

  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8

  一、各班应坚持做好晨检制度,并做好检查记载工作。

  二、每个学生要求养成六要、六不的卫生*惯。

  六要是:要定时作息;饭后要漱口;早晚要刷牙;要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

  六不是: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 不乱吃零食;不用他人毛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三、饭前、便后、吃东西前要洗手,课间加餐在教室吃完后才出教室活动,不得在教室外边吃边玩。

  四、保护好视力,注意用眼卫生和读写姿势。

  五、每学年分配好各个班级的包干保洁区的地点、负责人。做到各自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六、每天的十分钟劳动时间,各班对自己的保洁区进行打扫,师生共同参与,不能在该时段里做与劳动无关的事情。

  七、每月月末进行一次全校大扫除,有德育处、后勤处、卫生室及值周行政共同参与检查。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9

  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饮用水突发事件,特制订有关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用水有主管校长负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二、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学校饮用水必须有建立健全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将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禁非饮用水工作人员随意操作饮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

  四、加强学校内部自身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饮用水操作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五、学校卫生室应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六、建立健全饮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七、保障水源周围30米内无污染。

  八、定期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

  九、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

  十、免费为全校师生提供开水。

  学校卫生的规章制度 10

  一、个人卫生制度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惯。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每周班级检查一次个人卫生。

  2、讲究食品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买路边小吃摊上不洁零食;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姿势端正。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看书。不在行驶的车船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时检查视力,及时治疗眼睛疾病。

  4、积极参加早操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二、教室卫生

  1、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卫生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卫生。卫生委员安排并指导值日生对教室卫生清扫。每天两扫一拖。拖地时要注意保持楼道的整洁。每月学校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大扫除。

  2、门窗要轻开轻关,保持门窗干净明亮,桌椅轻拿轻放。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不准将垃圾存放在课桌的抽屉里。更不准学生在教室和走廊上追逐打闹,乱扔东西。

  4、要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无杂物和痰迹及口香糖迹,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

  5、课后清擦黑板及讲台,保持黑板及讲台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定时开关门窗,保持教室内通风

  7、保持教室计算机、投影仪及录音机清洁每天要用干净的湿布擦洗,不能有灰尘,用后及时关闭。

  8、要求清洁工具有序,及时清理垃圾桶。

  9、保持室内及走廊、楼梯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班级里的一草一木,窗帘、饮水机、书架及各种盆栽等并保持清洁。

  三、检查措施:

  1、由学生会成员每天一次进行卫生检查,卫生管理老师每周两次随机抽查记入三项竞赛总分。

  2、每月布置大扫除后由政教处组织进行全面大检查。

  3、按*时成绩占50%,大扫除成绩占50%计算,每月每段评出卫生优胜班级三名,颁发奖状并在晨会上予以表扬。


学校卫生室规章制度(精选5篇)(扩展6)

——广播室规章制度(精选五篇)

  广播室规章制度 1

  1、学校“红领巾广播站”是少先队的宣传阵地,直接归少先队大队部管理。

  2、每天的广播时间是:

  (1)正常广播:上午7:20-7:40;下午13:45-14:00。

  (2)早操和眼保健操的广播。

  (3)周一升旗仪式的广播。

  (4)各类通知广播。

  其它时间,没有经过主管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广播。

  3、主管教师应负责对广播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广播员必须每天准时用普通话播音,并掌握一定的播音技巧。

  4、广播内容须经主管教师审阅后方可广播。应播放适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歌曲、乐曲,应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应转播或录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和少儿节目。

  5、没有经广播员和主管教师同意,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广播室。

  6、广播员应有认真负责的精神爱护播音设备。未经校长批准,广播室的播音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7、广播员应保持广播室的室内整洁,每天应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广播完成后,应关闭电源,锁好门窗,拉好窗帘。

  广播室规章制度 2

  一、 广播室工作职能:

  1、 广播室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

  2、 必须确保上下课等作息信号、课间音乐正常播放。

  3、 确保学校活动的通知、领导讲话及其他需要现场转播的播音正常。提供重大新闻节目和学生活动的收听和转播。

  二、 广播室工作守则:

  1、 广播室的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均由教育技术组负责管理。

  2、 广播室内要保持干净整齐,广播器材、配件必须装箱、入柜、必须置放有序。

  3、 必须保证现用室内外广播器材的完好无损:常规使用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就绪,室内外须做到随开随响。

  4、 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和严守操作规程。并爱护设备和室内卫生、规范操作。离开时,必须熄灯,关锁门窗。出现异常及时与教育技术组人员联系。

  5、 广播室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严禁其他人开机操作,不得大声喧哗。

  6、 广播室内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广播室规章制度 3

  一、广播室是学校的宣传阵地。广播员要有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的精神,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学校指导下及时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报道国内、国外的重要新闻以及学校的好人好事。

  二、对广播室所有器材加强管理,定时维护、保养,保管好所有器材,不得将广播室设备归于个人或作其他私人用途,不得擅自将广播室交他人看守和使用。不经领导批准不准外借,如有损坏和丢失应照价赔偿。

  三、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广播员必须在安排的时间内进入广播室,其他时间不得入内,管理人员不得将钥匙随便转给他人。

  四、学校广播站播音,辅导老师提前做好广播器材的调试工作,学生不得随意触摸、拨弄器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广播员要爱护室内机器,注意安全用电。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向负责电教的老师汇报。

  五、广播员必须坚持按时播音,坚守岗位,必须用普通话进行广播。

  六、保持室内整洁、仪器不积尘,按时关好门窗。

  七、广播室广播员的具体职责

  1、负责收集、审阅、登记各班稿件。

  2、负责广播室的财产和人员管理。

  3、所有稿件必须预先由管理责任人审稿,做到播报稿件时通畅流利,所有报道务必服务教育教学工作,内容真实准确,不得随心所欲,信口天河。

  4、广播节目力求新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新闻报道短小精悍,文艺节目要适合学校特点。

  5、播音时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嘻笑,广播通知必须事先得到有关领导的允许,内容力求简练,防止乱播和错播。

  6、对已播稿件和资料,要妥善保存。

  八、根据广播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维修,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广播室规章制度 4

  一、实行室长负责制原则:室长对一周的播音质量负责。

  1、特定栏目由室长和广播员一起采稿、审稿、编稿,负责当天花板节目质量。

  2、室长负责协调播音栏目的播出,并随时检查播音情况。

  3、负责广播室的费用支出及财物保管。

  4、负责更替广播员及有关栏目。

  二、考勤

  1、一周的播音由室长负责考勤;

  2、召开会议时由会议组织者考勤;

  3、当天广播员要在规定的广播室时间的前五分钟到位。

  4、当天播音员确有事请假,则必须提前向室长请假,且另找好当届广播员代替播放;

  5、各组广播员必须在值班前一天晚或当天早上交接负责物品。

  三、纪律

  1、严禁各广播员在广播室内喧哗、吃零食,尤其是在工作时间内。

  2、保持广播室清洁、卫生。

  3、播音员不能把播音室作为聊天室,在广播室内随意谈笑,对聊。

  4、各广播员在一些特定的时间内不得进入广播室。例如:第二节晚自修之后。

  5、在当天的工作期间广播员不得带他人进入广播室,且不是广播员不能播放。

  6、各广播室要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四、物品管理规定

  1、广播室的'书籍、磁带、vcd碟等物品须经广播室负责人的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借出,所借物品须在两日之内归还,若有损坏,一律按原价赔偿,但一般情况下所有物品一律不外借。

  2、话筒、录音机、dvd等广播室的设备一律不能私自外借他人。

  3、广播室设备及有关物品需加强管理,自觉爱护。

  4、任何人不得利用广播室设备做与广播室工作无关的事,例如观看影片、电视等。

  5、当天值班播音员必须负责清点保管当天的物品,并作好写下一位播音员的交接工作。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广播室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

  五、工作态度

  1、广播员工作态度要端正,目的要明确,做到认真、负责。

  2、工作敷衍塞责者和无故缺勤两次者自动退出广播室。

  3、广播室成员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4、各广播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助,为校广播事业共同努力。

  六、工作方针:奉献、求实、高效、创新

  说明:奉献,即为校广播事业而奉献。

  求实,即工作要实事求是。

  高效,即工作效率要高,尽可能少的影响学*的时间,乃至达到促进学*的效果。

  创新,即工作要有创新,节目要做的新颖,不断的提高播音质量,改进广播栏目。

  七、宗旨:立足于校园,服务于同学;传播文明,拓展未来。

  说明:立足于校园

  1、确保广播质量,主要是要达到一定量的“听”。

  2、广播室要定期召开会议,汇报播音质量及讨论和处理相关方面的事情。

  3、定期对听众进行抽样调查,反馈意见。

  4、特别节日要制作特别节目。

  服务于同学

  1、结合同学们的学*,开展一些同学们喜欢的节目。达到娱乐效果,减轻同学们的学*压力,尤其是心理方面的压力。

  2、发挥同学们的积极性,培养其主题意识。可以通过征稿的行式或是让同学们直接参与到广播节目当中来。

  传播文明 拓展未来

  1、广播室是学生会的一个支部,直属于学生会的宣传部。广播室要服从团委学生会的决定,配合团委学生会和学校的工作,要起到打先锋的作用。

  2、广播要达到优化校园教学环境,营造出自己的学*氛围。

  3、通过广播,培养广播员自身的能力与素质,拓展同学们的知识范围。

  八、点歌注意事项

  1、所有歌曲的播放时间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下午和晚上的广播时间。

  2、点歌的同学们在点歌之前要将送出的祝福语事先写在纸条上,然后交到广播室进行点歌。祝福的内容要健康、文明。

  3、点歌的同学要在当天下午6:00~6:10到广播室点好歌曲。

  4、点歌的同学不要带其他非点歌的同学进入广播室,点完歌曲之后马上离开,不要再逗留广播室,以免影响主持人工作。

  广播室规章制度 5

  一、广播室是学校的宣传阵地。广播员要有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的精神,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学校指导下及时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报道国内、国外的重要新闻以及学校的好人好事。

  二、对广播室所有器材加强管理,定时维护、保养,保管好所有器材,不得将广播室设备归于个人或作其他私人用途,不得擅自将广播室交他人看守和使用。不经领导批准不准外借,如有损坏和丢失应照价赔偿。

  三、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广播员必须在安排的时间内进入广播室,其他时间不得入内,管理人员不得将钥匙随便转给他人。

  四、学校广播站播音,辅导老师提前做好广播器材的调试工作,学生不得随意触摸、拨弄器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广播员要爱护室内机器,注意安全用电。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向负责电教的老师汇报。

  五、广播员必须坚持按时播音,坚守岗位,必须用普通话进行广播。

  六、保持室内整洁、仪器不积尘,按时关好门窗。

  七、广播室广播员的具体职责

  1、负责收集、审阅、登记各班稿件。

  2、负责广播室的.财产和人员管理。

  3、所有稿件必须预先由管理责任人审稿,做到播报稿件时通畅流利,所有报道务必服务教育教学工作,内容真实准确,不得随心所欲,信口天河。

  4、广播节目力求新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新闻报道短小精悍,文艺节目要适合学校特点。

  5、播音时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嘻笑,广播通知必须事先得到有关领导的允许,内容力求简练,防止乱播和错播。

  6、对已播稿件和资料,要妥善保存。

  八、根据广播器材的技术要求,定期维修,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