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牙》读书笔记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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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读书笔记1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和《野性的呼唤》截然相反,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

  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残虐,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

  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走路了。

  我们也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白牙》读书笔记2

  白牙的一生感受了两次爱,一次是温暖的、一次是深沉的。

  第一次的爱在白牙的小时候。白牙从小就没有父亲,可是,母亲对白牙的爱还是无微不至的。白牙是一窝小崽中最幸福一直小灰狼,每一次妈妈捕食回来,白牙总是第一个吃的。哪怕是猎物很少,白牙也绝不会挨饿。在一次饥荒中,猎物都死光了,这一窝狼崽中只剩下白牙一个,它很幸运地躲过饥荒的厄运。当白牙吃得鼓鼓时,它便会淘气地和母狼打一架,它就当妈妈是个玩具,不停地像妈妈啃咬和嘶吼。当白牙玩累了,母亲会围着白牙,给予儿子温暖,白牙在妈妈的溺爱中感受爱,他的温和、乖巧、童稚的一面慢慢在心中萌发。就这样,白牙伴着母亲的爱快乐成长。

  然而一个夜晚,白牙跟着它的妈妈上了人类的船,从此白牙的生活从荒野生活迁移到了人类的生活。白牙不喜欢人类,特别是小狮子和棍棒发出的命令,使它心中产生了怒火和愤恨。它仇恨人类对它的统治。白牙变得孤僻,它白天不断地工作,夜晚忍耐天气和饥饿的侵袭,这中从未忍受过的痛苦令他心灵渐渐枯萎。这时白牙不和主任帐篷的狗交朋友,对人类也充满了敌意。它觉得人类就是自私、贪婪地禁锢住妈妈的邪恶统治者。因此它的印象中,人类只有缺点没有优点。如果在人类的世界里,妈妈是它唯一的希望,因为还有妈妈,小白牙抛弃了荒野,接受了被统治的命运。

  黎明已经降临,刚睁开眼,白牙就看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它发现自己被铁链紧紧地锁住。它看到一个人正向自己靠*,正当白牙意图用咆哮发出威胁的信号时,一记狠狠的鞭子让它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个人放开铁链,让一只藏獒跟白牙展开凶狠地搏斗。这时白牙才明白,原来主人将自己卖到了斗兽场,新的主人只会通过残暴的搏斗来谋取利益。搏斗了一天的白牙,虚弱地趴在地面,这里再也没有妈妈,再也没有温暖。绝望的白牙变成了恶魔,它只要一见到狗,就会给对方致命的一咬。它剩下的只有冷漠、残暴和无情,雪白的牙齿,也慢慢地只剩下血腥的味道。

《白牙》读书笔记3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白牙》读书笔记4

  前几天,我读完了《白牙》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它充分地让我体会到动物界的弱肉强食。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条狼(或者说是一条狼狗,因为它父亲是狼,母亲是狗,但它充满了野性。),它一生出来就遇到了饥荒,他从小就懂得了:你可以去抢比你弱小的动物的食物,但比你强大的动物也可以抢你的。后来,他前后落在了三个人手里,前两个人,经常打骂它,养成了他乖僻的性格,讨厌人类抚摸它。但第三个人对他很好,所以它很爱主人,还两次救过主人的命。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他跟着第一个主人格雷的时候,因为那时候格雷不知道白牙是一只狼,只把他当成一只英勇善战的狗,但狗群们知道,它一接*狗群们,以嘴嘴(狗名)为首的狗群,就咬它,白牙刚开始没有经验,每次都要被咬的遍体鳞伤,但几次之后,他知道了如果是狗群们一起追来,要跑,等哪只狗和后面的拉开了距离,就转头咬死他。再跑。这种事情给我很大启发,有些时候知难而进是极为傻得,不如急流勇退,反而更好一些。

  白牙退后不是因为它胆小、懦弱,反而它很勇敢,最后一个故事讲得是,一天夜里,主人家里来了一个越狱犯,白牙察觉到了,但他不出声,反而是紧紧地、悄悄地跟在罪犯后面,时机到了他猛地扑上去,把罪犯制服了,才大叫,但他也被罪犯拿的棒子打伤,白牙被棒子打了很多回,它早已怕棍子怕到了至极,但正因为主人对他好,所以他为了主人仍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吧。

  白牙,我佩服你的勇敢,你的智慧,还有你的忠诚。

《白牙》读书笔记5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

  (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

  (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心得感想: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白牙》读书笔记6

  白牙是一条狼狗,被主人从阿拉斯加的荒野带到了加利福利亚的文明世界。虽摆脱了荒野弱肉强食的残酷斗争,可在人类世界它仍被人类的虐待和苦役所束缚着,因而使用它的原始力量和天生的残忍。直到一天它被一位好心肠的矿业学家科斯特从“纠缠不休的死亡”中救了出来,并收养了它。在主人的**下,白牙终于摒弃了原始荒野中的冷酷仇恨,变得有爱心、善良、忠诚,彻底变为了一只讨人喜爱的家庭宠物。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狼的进化和文明,十分生动感人地表现了白牙与自然界的斗争,书中的大自然在白牙眼里就是由各种凶猛的野兽、土著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的狗、白人和在它生活中所总结出来的规律所组成的。这是一个无情的世界,你想要在尖锥般冰冷可怕的原始荒野中生存下去,就得懂得“弱肉强食”的规律,也就是说,只有使自己变得和大自然一样残酷,才能在无情的自然界中生存下去。这个规律深深地烙印在白牙的思想里,白牙也不断地履行着它,直到它遇见了人类。人类的出现使白牙生存的世界愈加凄惨,在白牙心中,人类就是“神”,统治一切的神。

  他们仿佛能支配大自然。人类是那样的聪明,但又是那样的贪婪邪恶,白牙的前两个主人疯狂地奴役白牙,用石头与棍棒逼迫白牙卖苦力、给人取乐,这使它变得更加冷酷无情,加深了它对“吃或被吃,弱肉强食”的这个规律的深信不疑。终于它他有了新主人也就是科斯特他用爱感化白牙,让它体会的人间真情。渐渐地,白牙那一颗冰冷的心破碎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颗充满善良和活力的年轻的心。它不再是那个残忍的恶狼了,而是一只温顺忠诚的家庭宠物。白牙是一只通人性的狼,一只向往光明与自由的狼。

  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免不了对抗和斗争,只有使自己强大起来,才有可能赢得斗争。不过爱与文明始终都能战胜仇恨与邪恶,感恩与友善永远存在于每个人心的最深处,光明与自由是每一个生命追求的目标。


《白牙》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阅读


《白牙》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1)

——《白牙》读书笔记 (菁华5篇)

《白牙》读书笔记1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白牙》读书笔记2

  在这个轻松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那本书就是《白牙》。它上我懂得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

  《白牙》的主要内容是:白牙是一条狼狗,它从小就离开了父母,生活在一个时刻充满危险的环境里,它身边都是一些心肠恶毒的人。因此,它非常凶残、多疑。可当它换了一个爱它,温柔的新主人后,它变得和新主人一样,善良、忠诚,也不乱咬人了。它成了一条好狼狗。

  在生活中,不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吗?有许多人交了心地善良的朋友,自己也渐渐变得和他们一样,善良、乐于助人。而有的人以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为友,受他们的影响,也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这不正反映了”*朱者赤,*墨者黑“的道理吗?

  是啊,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慢慢地变成和那些人一样。如果我们想要让自己变得更好,那么,在交朋友时,就应该选择那些待人忠厚、诚实守信、且大方大度的人来做自己的良师益友,学*他们的长处,常和他打交道,向他请教。如果我们认识了那些不善良的人,那就要少和他联系,或者教他变好。这样,不是也帮助了别人吗?我相信,只要经常和好人在一起,和他一起了取长补短,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完美!

《白牙》读书笔记3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白牙》读书笔记4

  翻开书,我就被冰天雪地,阿拉斯加荒野,淘金者的历险,饥饿又残酷狡猾狼群吸引住了。温州四季温暖,温州没有狼群,感谢白牙为我增加这么多的知识。

  当我看到母狼和公狼为抚养小狼白牙历尽艰险时,爷爷在旁边说:“你爸妈在外面工作比狼还辛苦呢!”我要记住父母的养育之恩!

  当我看到白牙帮助母狼杀死了大山猫,吃了山猫的肉时,爷爷对我说:“弱肉强食,是自然界的规则。”我想起了爷爷花园里今年的淡竹叶被鸭草灭了,矢菊被二月兰灭了,虎耳草被蝴蝶花来了……我要做强者,在竞争中前进。

  《白牙》告诉我们不同的教养方式,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白牙的第一个主人用痛打结合护卫的教养方式,使白牙成长壮大,将白牙当作了劳动的工具,由于对白牙没有感情就把他卖掉了。白牙的第二个主人把他关押,暴打,当作赌博的工具,与别的狗殴斗残杀,把他推向了仇恨的深渊。白牙的第三个主人用爱教养他,使他成为了一只忠诚的善良的狗。

  《白牙》是个英雄,他不怕群狗的围攻,一次次地击败了狗中的强者,特别是当我看到他与牛头的生死搏斗,仿佛看到了NBA伟大球醒科比为了湖人出线,三次受伤最后倒下场面,我被他们的壮烈行为而感动。

  为了等自己的主人回来,《白牙》四天四夜不吃饭,它一直在担心主人的安全,我为《白牙》的`忠诚而感动。

  《白牙》是个领袖,他领队的雪橇总是走得又快又好,《白牙》是个警卫,是他用生命和鲜血保护了主人及小孩的安全。

  读读《白牙》吧!因为他是只人性化的,与众不同的狼狗。

《白牙》读书笔记5

  翻开书,我就被冰天雪地,阿拉斯加荒野,淘金者的历险,饥饿又残酷狡猾狼群吸引住了。温州四季温暖,温州没有狼群,感谢白牙为我增加这么多的知识。

  当我看到母狼和公狼为抚养小狼白牙历尽艰险时,爷爷在旁边说:“你爸妈在外面工作比狼还辛苦呢!”我要记住父母的养育之恩!

  当我看到白牙帮助母狼杀死了大山猫,吃了山猫的肉时,爷爷对我说:“弱肉强食,是自然界的规则。”我想起了爷爷花园里今年的淡竹叶被鸭草灭了,矢菊被二月兰灭了,虎耳草被蝴蝶花来了……我要做强者,在竞争中前进。

  《白牙》告诉我们不同的教养方式,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白牙的第一个主人用痛打结合护卫的教养方式,使白牙成长壮大,将白牙当作了劳动的工具,由于对白牙没有感情就把他卖掉了。白牙的第二个主人把他关押,暴打,当作赌博的工具,与别的狗殴斗残杀,把他推向了仇恨的深渊。白牙的第三个主人用爱教养他,使他成为了一只忠诚的善良的狗。

  《白牙》是个英雄,他不怕群狗的围攻,一次次地击败了狗中的强者,特别是当我看到他与牛头的生死搏斗,仿佛看到了NBA伟大球醒科比为了湖人出线,三次受伤最后倒下场面,我被他们的壮烈行为而感动。

  为了等自己的主人回来,《白牙》四天四夜不吃饭,它一直在担心主人的安全,我为《白牙》的忠诚而感动。

  《白牙》是个领袖,他领队的.雪橇总是走得又快又好,《白牙》是个警卫,是他用生命和鲜血保护了主人及小孩的安全。

  读读《白牙》吧!因为他是只人性化的,与众不同的狼狗。


《白牙》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2)

——白牙读书笔记菁选

白牙读书笔记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白牙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白牙读书笔记1

  《白牙》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拥有四分之一狗血统的狼写的。一提到狼,人们都会想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这些负面的词,对狼没有一点好印象。

  然而白牙拥有狗的血统,同时它也十分聪明,它懂得服从并保护自己主人所重视的一切。作者通过对它的叙述,使我感到白牙的一举一动不仅有原因,还有情义。即使它在搏杀、战斗、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我理解,甚至同情它的命运。因为白牙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艰苦奋斗。

  白牙的父母很早就离开了它,而它的主人有接二连三的换走,它还经常遭到毒打,生活非常坎坷。但他最后的.主人——威登斯科特先生,却一直相信它、帮助它,给它温暖,这让白牙感到快乐。它为了保护威登先生一家,和大罪犯吉姆霍尔搏斗,结果身受重伤。恢复之后,它却惊奇的发现自己有了五只小狗崽。故事到此结束,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白牙》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不怕困难、勇于冒险的精神,还有它为了生存自强不息,有着纯真的感情。它坚强、勇敢、忠诚,是一条值得我们敬佩的好狼。

白牙读书笔记2

  白牙是一条狼狗,被主人从阿拉斯加的荒野带到了加利福利亚的文明世界。虽摆脱了荒野弱肉强食的残酷斗争,可在人类世界它仍被人类的虐待和苦役所束缚着,因而使用它的原始力量和天生的残忍。直到一天它被一位好心肠的矿业学家科斯特从“纠缠不休的死亡”中救了出来,并收养了它。在主人的**下,白牙终于摒弃了原始荒野中的冷酷仇恨,变得有爱心、善良、忠诚,彻底变为了一只讨人喜爱的家庭宠物。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狼的进化和文明,十分生动感人地表现了白牙与自然界的斗争,书中的大自然在白牙眼里就是由各种凶猛的野兽、土著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的狗、白人和在它生活中所总结出来的规律所组成的。这是一个无情的世界,你想要在尖锥般冰冷可怕的原始荒野中生存下去,就得懂得“弱肉强食”的规律,也就是说,只有使自己变得和大自然一样残酷,才能在无情的自然界中生存下去。这个规律深深地烙印在白牙的思想里,白牙也不断地履行着它,直到它遇见了人类。人类的出现使白牙生存的世界愈加凄惨,在白牙心中,人类就是“神”,统治一切的'神。

  他们仿佛能支配大自然。人类是那样的聪明,但又是那样的贪婪邪恶,白牙的前两个主人疯狂地奴役白牙,用石头与棍棒逼迫白牙卖苦力、给人取乐,这使它变得更加冷酷无情,加深了它对“吃或被吃,弱肉强食”的这个规律的深信不疑。终于它他有了新主人也就是科斯特他用爱感化白牙,让它体会的人间真情。渐渐地,白牙那一颗冰冷的心破碎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颗充满善良和活力的年轻的心。它不再是那个残忍的恶狼了,而是一只温顺忠诚的家庭宠物。白牙是一只通人性的狼,一只向往光明与自由的狼。

  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免不了对抗和斗争,只有使自己强大起来,才有可能赢得斗争。不过爱与文明始终都能战胜仇恨与邪恶,感恩与友善永远存在于每个人心的最深处,光明与自由是每一个生命追求的目标。

白牙读书笔记3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和《野性的呼唤》截然相反,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

  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残虐,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

  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走路了。

  我们也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白牙读书笔记4

  前几天,我读完了《白牙》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它充分地让我体会到动物界的弱肉强食。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条狼(或者说是一条狼狗,因为它父亲是狼,母亲是狗,但它充满了野性。),它一生出来就遇到了饥荒,他从小就懂得了:你可以去抢比你弱小的动物的食物,但比你强大的动物也可以抢你的。后来,他前后落在了三个人手里,前两个人,经常打骂它,养成了他乖僻的性格,讨厌人类抚摸它。但第三个人对他很好,所以它很爱主人,还两次救过主人的命。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他跟着第一个主人格雷的`时候,因为那时候格雷不知道白牙是一只狼,只把他当成一只英勇善战的狗,但狗群们知道,它一接*狗群们,以嘴嘴(狗名)为首的狗群,就咬它,白牙刚开始没有经验,每次都要被咬的遍体鳞伤,但几次之后,他知道了如果是狗群们一起追来,要跑,等哪只狗和后面的拉开了距离,就转头咬死他。再跑。这种事情给我很大启发,有些时候知难而进是极为傻得,不如急流勇退,反而更好一些。

  白牙退后不是因为它胆小、懦弱,反而它很勇敢,最后一个故事讲得是,一天夜里,主人家里来了一个越狱犯,白牙察觉到了,但他不出声,反而是紧紧地、悄悄地跟在罪犯后面,时机到了他猛地扑上去,把罪犯制服了,才大叫,但他也被罪犯拿的棒子打伤,白牙被棒子打了很多回,它早已怕棍子怕到了至极,但正因为主人对他好,所以他为了主人仍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这就是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吧。

  白牙,我佩服你的勇敢,你的智慧,还有你的忠诚。

白牙读书笔记5

  这只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往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布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碰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庇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碰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恬不知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同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但只是不能像人一样表现出来。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管财产。或许我们不懂得它们的语言,b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这也是人类应该报答他们的,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

白牙读书笔记6

  在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面前,人类所产生的一种对命运与前途的担忧,被称为生态忧患意识。人类所从事的那些与自然规律相违背的活动,通常会造成生态危机。如果人类丝毫感觉不到生态危机的存在,盲目乐观,最终将会导致灭亡。在美国文明发展之初,飞速发展的工业文明使得生态遭到破坏。杰克·伦敦在《白牙》中向读者展现了人类残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的场景,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生态忧患意识和对人类残害、残虐以及猎杀动物的愤恨,字里行间充满着浓郁的忧忌意识与悲悯情怀。《白牙》中的斗狗情节充分说明了人性的异化以及人类道德的沦丧,这也是作家面对人性扭曲所表现的一种忧患意识。斗狗参与者以动物之间的残杀作为娱乐与消遗的方式,可谓人性扭曲到了极致。

  斗狗人士史密斯看到白牙行动缓慢,目光呆滞,可能会在比赛中失败,就对白牙开始暴打,因为白牙不能获得胜利就意味着史密斯的金钱损失。严重的`拜金主义过史密斯更加物化,逐渐丧失了人性与道德。在当时的美国二业化社会,史密斯是人类所具有恶念的代表人物,《白牙》反映了当时整个美国社会的麻木与冷漠,展现了美国人性崩渍以及行为残忍的生态危机现状。

  在《白牙》中,通过白牙的文化回归,杰克·伦敦向读者展现了人类对生命应给予关爱与尊重。白牙原本来自荒野,爱抚、帐篷、人与火将它带人陌生世界。人类世界的陌生让白牙倍感恐惧,同时也让它体会到了人类仁爱的魅力。当白牙第一次见到用两只脚走路的奇怪物种时,它感到极度的恐惧,但是人类的关心与疼爱很快就消除了白牙的恐惧。作家在《白牙》中这样写道:“让白牙觉得奇怪的是,当人类用于在它身上蹭来蹭去时,白牙感到一种难以理解的舒服与快乐。”白牙在和人类接触的过程中,还会经历很多恐惧,但是此次是白牙与人类产生友谊的标志。在白牙被司各特救起之后,它已经死亡与枯萎的生命潜能逐渐被人类的仁爱唤醒。白牙的生命潜能之一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它取代了喜爱,在与神接触的过程中,爱始终是任何其他情感都无法超越的。这是司各特的使命,将白牙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更加准确地说,就是要将人类带给白牙的屈辱消除掉。从白牙的角度来看,它的生活正面临转机。在司各特爱的召唤下,白牙逐渐有了爱的能力。这种能力带给白牙阳光般的温暖,白牙的生命在爱的感染下焕发光彩。

  杰克·伦敦巧妙地运用陌生化手法,揭示了兽*之理与人性之爱。白牙回归兽*之理就充分体现了人性之爱的升华。而正是这种兽*之理和人性之爱的反向流变,让白牙在认识人类的过程中逐渐从陌生转为熟悉,以使其能够更加深刻地感悟与理解人类。白牙对人类的感悟与理解与人类当时的思维理念形成巨大的反差,这激发人类开始重新认识生命、认识自然,更重要的是重新认识人类自身,白牙让人类懂得了关爱与尊重生态自然的道理。

  白牙出世后不久,母亲带它在丛林中偶遇从前的印第安主人,印第安主人“灰狸”为换酒把白牙易手给白人“美男史密斯”。此后,它经常被新主人带去展览,或打赌跟其他狗咬斗,白牙几乎战无不胜,但在跟牛斗犬“切罗齐”相斗时险些被对方咬死,幸亏来看热闹的司各特赎买下了垂死的白牙;经过新主人的悉心照料,白牙很快伤愈,并开始渐渐熟悉文明世界的生活法则。“人类的友善像太阳般照射它的身体,而它也如植于沃土中的花朵一样茁壮成长”,为白牙由野性向文明进化做了注脚。

  杰克·伦敦在《白牙》中不止一次地阐述了“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假使白牙从未走进人类的篝火,荒野会把它塑造成真正的狼,因为它一出生就具有更多狼的特征。然而上帝给它提供了另一种环境,它就被塑造成一只带有一定狼性的狗,可那毕竟是狗而不是狼。可见,“狼”与“狗”的区分主要是由环境造成的。白牙虽同巴克一样经受了残酷无情的弱肉强食生存法则的洗礼,但充满广爱和关怀的环境使它最终走上了从野性向文明归化的道路。

白牙读书笔记7

  翻开书,我就被冰天雪地,阿拉斯加荒野,淘金者的历险,饥饿又残酷狡猾狼群吸引住了。温州四季温暖,温州没有狼群,感谢白牙为我增加这么多的知识。

  当我看到母狼和公狼为抚养小狼白牙历尽艰险时,爷爷在旁边说:“你爸妈在外面工作比狼还辛苦呢!”我要记住父母的养育之恩!

  当我看到白牙帮助母狼杀死了大山猫,吃了山猫的肉时,爷爷对我说:“弱肉强食,是自然界的规则。”我想起了爷爷花园里今年的淡竹叶被鸭草灭了,矢菊被二月兰灭了,虎耳草被蝴蝶花来了……我要做强者,在竞争中前进。

  《白牙》告诉我们不同的教养方式,会得到不同的结果,白牙的第一个主人用痛打结合护卫的教养方式,使白牙成长壮大,将白牙当作了劳动的工具,由于对白牙没有感情就把他卖掉了。白牙的第二个主人把他关押,暴打,当作赌博的工具,与别的狗殴斗残杀,把他推向了仇恨的深渊。白牙的第三个主人用爱教养他,使他成为了一只忠诚的善良的狗。

  《白牙》是个英雄,他不怕群狗的围攻,一次次地击败了狗中的.强者,特别是当我看到他与牛头的生死搏斗,仿佛看到了NBA伟大球醒科比为了湖人出线,三次受伤最后倒下场面,我被他们的壮烈行为而感动。

  为了等自己的主人回来,《白牙》四天四夜不吃饭,它一直在担心主人的安全,我为《白牙》的忠诚而感动。

  《白牙》是个领袖,他领队的雪橇总是走得又快又好,《白牙》是个警卫,是他用生命和鲜血保护了主人及小孩的安全。

  读读《白牙》吧!因为他是只人性化的,与众不同的狼狗。

白牙读书笔记8

  杰克·伦敦也写过一部作品《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关于一条狗如何从新开始了解它祖先的本领并学会通过适应而生存的小说,那么《白牙》则既是它的续集又是它的反面。达尔文“适者生存”残忍斗争的`理念在在这部小说里体现的淋漓尽致,白牙进化的过程其实是整个人类进化的一个缩影。

  白牙在人类文明世界中生存而使用它的原始力量和忍耐力。书中白牙诞生于荒野,它无限向往光明和自由,聪明勇敢。它在幼年时期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肉的规律”,吃或被吃,弱肉强食,,因而学会了凶恶和残忍,根本不假思索地实践着这个规律。一次偶然的机会,它遇到了人类,在人类社会里,它结识了几位主人。前两个主人都不能接触到白牙的本性深处,从而没能培养白牙友爱、仁慈的品质,反而用武力胁迫白牙,并从中取乐,让白牙变得暴躁、孤独、残忍、凶恶,仇视一切同类及生命。

  直到善良的科斯特走入它的生活,他对这只恶狼表示特别的关怀,用爱心驯服了白牙,最后,白牙被主人带到了加利福利亚斯科拉里各,学会了人类文明世界的规律,变得善良、忠诚,它救了主人的命,更加赢得了家人的喜爱,白牙是在爱的环境下被驯服的,成功走出了荒野的冷漠残忍,变成了一只温文尔雅的宠物。

  《白牙》中动物之间的冲突表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思想,其实质是暴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尔虞我诈的残酷斗争。

白牙读书笔记9

  故事大意:白牙是一个混血儿,它的爸爸是只狼,妈妈是只雪橇狗。幼年时,它和母亲在荒野度过,但还未满周岁,就遇到母亲从前的主人灰胡子,而跟着母亲来到印地安人的聚落,成为一只小小的雪橇狗。

  灰胡子是白牙的第一个主人,但因为酗酒,便把白牙卖给狠毒的帅哥史密斯,它的第二个主人。在帅哥史密斯的逼迫下,白牙展开了残忍、无望的“战狼”岁月,变成一只令人惧怕、嫌恶的职业斗犬。

  如果不是第三个主人──年轻、仁慈的采矿专家卫登。史考特即时的援救,白牙早已死在某场战役上。后来,卫登。史考特凭着爱心与耐心,终于抚*了白牙心里的创伤,让白牙发展出善良的本质。

  这本书比较棒的句子有:

  (1)一片银色的.大地,美丽、荒凉寂静无声。雪,几乎封闭了一切。

  (2)巴西克装腔作势的摆出一付凶恶的架势,阴森森的怒视白牙,喉间发出可怕的低吼,彷彿要撕烂任何一只狗,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3)它心满意足的趴在卫登脚边,合起眼睛,在阳光下打起瞌睡来了。

  每个人都是一块黏土,在不同的环境下,会被塑造成不同的样子,如书中,白牙也是一块黏土,捏柔它的环境把它的坚硬软化了,而捏柔它的那个拇指,其实卫登。史考特就是那一跟拇指,它让白牙散发出原本善良的本性。只要我们学会如分辨是非善恶,控制自己的冲动,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新的生命,一个美好的新生命。

白牙读书笔记10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

  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精心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白牙读书笔记11

  在这个轻松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那本书就是《白牙》。它上我懂得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

  《白牙》的主要内容是:白牙是一条狼狗,它从小就离开了父母,生活在一个时刻充满危险的环境里,它身边都是一些心肠恶毒的人。因此,它非常凶残、多疑。可当它换了一个爱它,温柔的新主人后,它变得和新主人一样,善良、忠诚,也不乱咬人了。它成了一条好狼狗。

  在生活中,不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吗?有许多人交了心地善良的朋友,自己也渐渐变得和他们一样,善良、乐于助人。而有的人以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为友,受他们的影响,也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这不正反映了”*朱者赤,*墨者黑“的道理吗?

  是啊,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就会慢慢地变成和那些人一样。如果我们想要让自己变得更好,那么,在交朋友时,就应该选择那些待人忠厚、诚实守信、且大方大度的人来做自己的良师益友,学*他们的长处,常和他打交道,向他请教。如果我们认识了那些不善良的人,那就要少和他联系,或者教他变好。这样,不是也帮助了别人吗?我相信,只要经常和好人在一起,和他一起了取长补短,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完美!


《白牙》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3)

——《刺》读书笔记 (菁华6篇)

《刺》读书笔记1

  这本书讲了一个医生在森林里巡诊,被大象顶到一只小象身边,用象鼻拉着我,我才看见腿里有一个钉子。就先消炎,可小象怕疼,公象勒着他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松开,他就骂小象,小象不哭了,他趁机拔出钉子,可母象不干了,对着他的耳朵吼了一声,他不敢骂了,最后清洗、撒消炎粉,一包就好了。一个月后,他受到大象的礼物——一个蜂窝。

  我感到大象虽然只是动物,但它们的心是善良的,只要帮过他们的人,一定会接到它们的礼物。

《刺》读书笔记2

  给大象拔刺里面讲了沈石溪以前是一名赤脚医生,有一天,他背着药箱去巡诊,被大象挡了去路,被迫给幼象治病,竟然治好了幼象的病。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下午,他得到了大象的报答,一个比冬瓜还大的野蜂窝。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 现在社会中,有好多人都在伤害动物,有的把它们当成美味佳肴 ; 有的把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鞋子,导致很多动物都濒临灭绝,只有人类和动物和谐相处,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美丽。

《刺》读书笔记3

  《刺》是青年作家李尚龙的新作,全书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故事,反映了校园、职场、网络中存在的暴力问题,用贴*生活的描写,为曾经受过伤的人们发声。全班有六位同学选择了阅读这本书,很多同学感同身受,想起自己经历过的校园暴力,有的是参与者,有的是被施暴者,当然旁观者居多。他们经历的大多是语言暴力,情感暴力,少有真正拳打脚踢的暴力,这本书触动了大家正视各类暴力的存在,对暴力形态有了新的认识。今天推出雷明的读后感。

  20xx年5月3日,发生了一件引起争议的事件,关于“熊孩子”。

  事情发生在*顶山,起因是因为一名男童朝着其班上女同学吐口水,经老师发现以后,幼儿园老师命班上的17名女生排好队,往这名男童身上吐口水。视频在网上以飞速流传开之后,在微博上引起了热议,我们都知道结果如何,铺天盖地的谩骂声将这个男童推上了大众法庭,说白了就是一边倒,这种共鸣让熊孩子成为了被围攻的对象。几个月前,遂宁一名男子在公交车上殴打了一个7岁的小男孩,截取的视频里能看到这名二十多岁,身强力壮的男子,几乎用尽全力去揣着个男孩,把他像垃圾一样重重的砸在地上,原因竟然是这个熊孩子踢了男子3下。而评论区早已炸开了锅,一片叫好,“打的太轻了,多踹几脚”,“教育的很成功,替他父母做了该做的事情”,“这种熊孩子应该去死,不然早晚是社会的败类”诸如此类歹毒的言语,可是事实究竟真和我们看到的视频一样吗,完整视频曝光之后,真相终于露出水面,原来是这个男子先招惹的男童,原来社会舆论的矛头早就决定好了谁是受害者,而那些键盘侠也不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如果说整个社会欺负一个孩子算是为国争光,那我也能理解那些在爱国思潮中挺身站出的积极狂热分子,他们用行动证明了“爱国,不应该只是嘴上说说,更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日系车主倒在了无产阶级的铁锁链下,机场滞留出现了这么多“战狼”,我不禁感到恐惧,如今的网络暴力如果都变成了现实,那活下来需要多高尚的灵魂。

  《刺》这本小说,说实话,很聪明,没有过分修饰其报复的手法,也没有多余的情感支线,精炼的语言将读者的思绪围绕在“暴力”这个词之中,非常清晰的将作者的真情实感表达了出来,用作者的原话来讲就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不是人,是暴力”。这也是我第一次以小说的方式了解社会的阴暗面,在沉重的心情中,我读完了这本书,其中多次勾起我的回忆,通读完之后给我的感觉不是愤懑,不是惋惜,是无奈。小说的三个部分分别用蔷薇、月季和仙人掌来描写这些施暴者和受害者他们在生命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命运和结局。

  首先是蔷薇花的刺,故事发生在十年前,与人们印象中的书声嘹亮,花团锦簇的校园不一样,一阵清脆的上课铃打散了韩晓婷以往对校园生活的全部向往,她遇见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和谐的音调,张家的千金姐妹。而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酿成了韩晓娟童年的悲剧,也造就了她,我们都学过一个定理,叫做“沉默的螺旋”,简单的描述就是舆论影响人们的同时,让少数持有不同观点的人害怕去发声,而我觉得在韩晓娟悲惨的童年过程当中的旁观者,他们情有可原,在生活上有谁愿意同异类朝夕相处,职场上有谁会与一个屡屡被老板穿小鞋的人共事,他们只是做出了选择,为自己的利益站了错误的阵营,他们只是间接的造成了事情的恶化,而那些可恨的人,我认为死有余辜。

  文中的张家姐妹,彻头彻尾的向读者们展示了人心的险恶,我是一个性恶论的追随者,我相信所有人生下来就是恶的,但是通过后天的学*和教育,人的恶性是可以被抑制的,而在这所可悲的学校里,老师与学生勾结,放任不管的态度让受害者承受的更多不是来自肉体的折磨,而是心灵的创伤,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成为了校园暴力的保护伞,同时我也为这对姐妹感到可悲,他们无法无天的性格不是来自天生,而是后天的教育,似乎他们就是为了变坏而变坏的,没有选择的权利。试想一下,如果当时韩晓娟屈服了,或者是没有遇到她的贵人张峰,那她的人生轨迹是否早就走到了尽头,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甚至以为自己可以凭着年龄为所以为,即使她们最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对韩晓娟的一生留下的阴影是无法弥补的,不要说什么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之类冠冕堂皇的话来安慰自己,迟到的正义失去时效性,就变得一文不值,倘若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校园暴力,并且向人们普及如何预防校园暴力和受到校园暴力以后得解决措施,我相信社会会变得更加稳定,而*目前的法律,仅仅只是颁给看得懂法律的人。在欧美国家,校园暴力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话题,设有很多官方机构和网站,包括很多学校有校警,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开除学籍或者蹲号子的情况,由此得知,只有让每一个学生认识到触犯法律将要承担的后果,才能更加有效地从根本上防止校园暴力的产生。

  接下来就是职场暴力,与我年纪不相仿的,便是职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形似职场的地方,比如社团,组织等。在社团里,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自己的能力明明足以胜任某个职位,却终究争不过那个已被钦点的人,这个时候你能怨谁呢,只能怪自己没有含着金汤匙出生,关系不够硬,或做过什么得罪当局者的事情,这些会成为别人对你的刻板印象,而想要改变别人对你的刻板印象,几乎不可能,不论你变得有多好。你身边的人明白你的遭遇,却为了保全自己而置身事外,孤立无援的你,早已不是身处在只用拼命读书的年代了,你身上的负担来自家庭和自己温饱问题,家破人亡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既然已经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不妨就来谈一谈我的想法吧。我认为避免职场暴力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立法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仅仅是让劳动者自强,人们不应该害怕老板,老板应该害怕员工。

  其实讲到这里我一直想谈一个人物,也是小说的主要人物:刘涛

  刘涛在最初的介绍当中就有提到,她的成绩并不差,在班上也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和张家姐妹对韩晓娟的态度不同的是,刘涛讨厌的是她和自己的心水男生关系密切,虽然每一次的霸凌行为中,刘涛都没有参与,给人一种无辜的感觉,甚至成为了成年之后刘涛用来反问韩晓娟的筹码,但是韩晓娟并没有因此放过她,因为他笑了,而她也是唯一没有受到惩罚的人,当发现曾经的受害者和施暴者身份互换的时候,心中的一个念头占据了我的理性判断,真是自作孽而不可活。刘涛还是幸运的,她遇上了小六,小六也愿意为饱受职场暴力的刘涛出头,但是让我震惊的是,刘涛在摆脱韩晓娟的“魔掌”之后竟然问韩晓娟过去的仇为什么还想报,当时我整个人都被这个奇女子的脑回路吓懵了,为什么当年的施暴者可以理直气壮地去问受害人为什么这么多年了还要记前嫌,你折了人家的翅膀还反问人家干嘛打你天堂的主意,难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连刘涛自己都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过客,一个无辜的人吗,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她的能力不足以让我怜悯她,比起那些动手打人的人,她这种默默在一旁欣赏自己杰作的人最令人作呕,如果当时她发声了,或者在事后她主动向韩晓娟道歉,那么在多年后,韩晓娟还会对她进行一系列的报复吗。

  至于书的第三部分,大概想表达的是,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通过科技手段来查看身边人的信用等级,甚至可以屏蔽自己不喜欢的人,让每个人的过去都变得更加透明了,我相信这是一个让人们树立良好信用的好办法,但是不实际,透明意味着缺少了一部分自由,人类如果每天只为了提升自己的信誉而活,那跟机器是一样的,所以在我看来第三段写的特别扯淡,不过他确实表现了许多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事情,就像我第一段写的一样,网络暴力主导世界。这一部分最大的亮点就是这个脸上有胎记的男人,将站在舆论风口浪尖的人,推向了人民的法庭,让群众来决定他们的死活,一句一句歹毒的话,出自不同的阶级,有学生,有买不起房子的上班族,有老年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活死人,不计后果的言论,就像仙人掌身上的刺,若是靠*必以血馈赠,所以,这个世界上,哪里有什么性善论,性恶论,更多的是人类的无知,也许只有等到所有人意识到自己已是游戏中的一员时,才会憧憬有一个靠谱的惩罚机制来保护自己吧。

  *有句古话“冤冤相报何时了”,以暴制暴有什么好处吗,有,能满足一时复仇的快感,这是弱者的想法,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但是对于眼光长远的人来说,也许冰释前嫌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但是一定是最有用的,用爱感化仇恨,用制度保护弱者,我相信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

  只可惜我这一介草民,是注定不能理解鸿鹄之志的,所谓的改造,只是妥协。

《刺》读书笔记4

  作者给这本书取名为刺,很是贴切,刺**肉里,外人根本看不来,但是自己能感受到,而且一直受着刺的折磨,无奈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外边的伤口愈合,从外部很难拔出,刺在肉里面随着骨骼生长。痛不欲生。所以,如果一旦遭受了刺的痛,能不能忍着刺的痛***,即使疼的比刺痛更难以述说,但是时间会治愈一切,虽然拔刺极其痛苦,虽然外部的伤口的愈合更是需要时间的,但是以后的时光是美好的。希望所有的人遇到不公*的事情勇敢地说出来,隐藏着自己的痛就是保留着痛的影子,渐渐地影响着自己的待人接物。

  回想起自己,很感谢我周围的一切,让我拥有了一个健康的灵魂,也很感谢自己的不自知,在冷漠疏离里仍然能开心的笑,也很感谢今日的自己,虽然已知过去的种种,仍然能*心对这个世界。我想,是时光经历让我自己变的更加珍惜,是从容与真诚相待让我结识了不用说明缘由就可以默默陪伴的好友,是我自己的成长让我知道遇到不好的人是为了不要成为他那样的人,是这些有温度的感情缓缓地感染着我让我成为一个温暖的人。温度是可以相传的,你冷,你散发的是冷漠的气息;你暖,你传递的是感染的力量。希望我一定要是一个有温度,哪怕被痛的不自觉哭泣也要一直微笑的人。

《刺》读书笔记5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给大象拔刺》。

  故事讲的是有一天,我去森林里,忽然一个大象把我揪到小象旁边,给他治病,我一拔它的刺小象就哭,公象就想打我,我吓得赶紧给他治病,最后终于治好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干什么事情,只要坚持,就会成功。

《刺》读书笔记6

  读完给大象拔刺这一篇文章,我觉得一家人应该经受点锻炼,这样才能茁壮成长。

  那年月,一头公象勾住“我”的衣领,把我带到老榕树下,让“我”给小象治病,“我”从药箱里取出镊子、钳子、酒精,棉花等东西,就开始给小象治病,终于把小象治好了以后,那个小象的鼻子伸到“我”的鼻子上来。还有只野蜜蜂,是他们付给“我”的医疗费。

  给大象拔刺的内容写的具体,有生活中的事情。


《白牙》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4)

——《宇宙》读书笔记 (菁华6篇)

《宇宙》读书笔记1

  今天Photoreading的是《极简宇宙史》,作者是斯蒂芬—霍金的亲传弟子Christophe Galfard,也是剑桥大学的理论物理学博士。不得不说,看之前还是很有压力的,作为一个纯文科小白,对于宇宙和物理虽然有一些兴趣,但是还是有些担心自己看不懂,理解不了~~~

  不得不说,很欣赏作者的文笔和写作视角,使得阅读这本书不像很多纯理论学术大部头那么枯燥无聊,而是一个跟着这位霍金弟子的大博士进行一场宇宙旅行的过程,语言表达也是通俗易懂,大到银河系和宇宙,小到量子世界原子电子光子,让人欲罢不能。是一本难得的此类别中可读性如此强的书。

  因为量子力学这几年很火,市场上都开始有量子领导力学之类的课程了,看反响也还不错。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年一直保持关注的积累(但是并没有认真深入研究过),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很惊喜,因为我能看进去,而且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我也能看懂,至少我想了解的部分我可以看懂。

  尤其感兴趣的一部分是量子世界,物质的最小构成成分是原子,而一个原子拥有一个原子核和一个电子。这个电子是一个很淘气的小精灵,可以发生“电子迁跃”,穿墙入地无所不能。但是只有在人不注意它的时候它才会有无限多种可能,而一旦你以某种目标盯着它,就只会只能看到那一种可能了。

  从这本书中,我脑海中那些已经渐渐模糊的物理知识开始一点点联系起来。

  构成我们这个宇宙所有已知物质74%的原子是氢原子。而每个氢原子都有一个原子核,和核心外面一个移动的电荷组成。实际上宇宙中所有的原子都有着这样的结构:不同大小的内核被一个或者多个电荷波围绕。这些电荷也被成为电子,电子是物理世界中最基础最本质的基本粒子之一。

  可能你跟我一样也很好奇那电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很抱歉,这本书里作者明确表示,没有可能描述一个电子的样子,因为他的样子是由他所属的量子场所决定的。

  电磁场无处不在,宇宙中的每一颗电子不仅属于其中,而且还与另一颗电子一模一样,无论那颗电子在哪里,什么时候。

  电子能够自由地随意跳跃,这个现象本身被称作“量子隧穿”或者“量子跃迁”。而且不仅仅只是电子,量子世界的所有粒子都能像电子一样跃迁。可以说,因为量子跃迁效应,在微观世界中几乎所有东西都能穿过任何阻碍。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他们能够从他们所属的量子场中,借到能量,不管想借多少都行。

  接下来,我知道了一个更深层的真相:量子场会给粒子带来奇怪的效应。

  一个粒子属于量子场意味着它的确分裂成许多自己的影像,一直都是。所有这些影像所经过的轨迹填满了时间与空间中的每一点,如果想要偶遇的话,在任何一个时间或者地点都有可能见到那个粒子,只是几率大小不同罢了。

  更神奇的是,在物质的粒子或光子(也是最基础最本质的基本粒子之一)被探测到之前,它们无数的自身影像可以再次分裂并变成其他东西,然后再变回他们一开始的自身。总结一下就是:当大自然没有被关注时,一切的可能性都会发生。

  但是,当有人对这些例子进行观察或监测时,规则改变了。即使只是安装在墙上的探测器,粒子就不再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只在一个地方。这意味着,看见粒子就是从许许多多存在着的可能性中的一个被选了出来,这种选择就是你探测到它这个行动本身!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仍然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或者这是如何被实现的,但真实的就过就是如此。

  其实这个道理,换一种说法来表示,我们应该都不陌生。

  很像我们人的一生,每个人都是从生到死,起点和终点都是确定的。但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不一样,每个人的人生原本也都有无数种可能,而最终,你想要活成哪一种,取决于你的目标有多坚定,每一刻都不松懈地瞄准和检测,于是自然地,你就活成了你所专注的那个样子。

  这,应该也是市场上“量子理论”应用到自我塑造上面的根本原理。你想要成长为什么样子,先把自己当做已经实现了这个目标,就是那种状态来对待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件事。活在你想要的那个状态里,你自然就会成为那个样子。同样的,吸引力法则,内心引力,都是类似的基于这个理论。

  书中也有提到很多其他的物理规则和定律,包括我们熟悉的“薛定谔的猫”理论,在完整的背景中讲述这个理论,理解起来也更轻松一些,还有关于“*行历史”,暗物质,暗能量,奇点等等的讲述,我想这本书值得我再读。

  很小的时候,我就对这些天上的,地里的,水中的,飞的,爬的,盛开着的,长熟了的,都好奇。父母很多也都解答不了,所以我那么喜欢看书也是原因之一吧。我的物理和地理学科都学的非常好,也是因为那里有我好奇的世界。如今,越来越长大之后,所谓见过一些世面,有了一些成长,好奇心却也不如从前。这本书,让我找回了那种真正想要探索了解的心情。

  抬头看看窗外,初秋的夜凉风**。亮起的.万家灯火让夜幕下的天空仍然能感觉到是蓝色的,渐次浮动着朵朵白云。只有几颗稀疏的星星,但我知道那里还有很多这样的闪烁。放眼望去,没有尽头,就像对世界的好奇一样。

  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宇宙》读书笔记2

  世界被一场巨大的地震毁灭,到处是一片面的废墟,人们忘记了从前,也看不到未来。书籍消失了,每个人依靠新奇的科技来满足精神上的需要,为了拯救身患重病的妹妹,12岁的男孩憨头,决定赌上自己的性命,力闯重重危机的关卡,许寻最后一线生机。一个只会说“巧克力”的五岁男孩、一个完美的少女和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也意外加入拯救行动之中,憨头发现,这位老人可能是废墟中唯一一个对书籍和书写,还抱有兴趣的人,他在老人的影响下写出了宇宙最后一本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书和知识还有历史悠久的文字是人类生存的一种技能。没有了这些,那世界就会变得和书上一样可怕,甚至更糟糕。人类只能依靠新奇的科技来满足精神上的需要,无法提高人类的智商。那么,人们怎会考虑别人,考虑后果,思考明天,预测未来。所以我们要爱护书籍,传承知识和历史悠久的文学,让它们永远流传下去,这样才能让我们缔结更美好的未来。

《宇宙》读书笔记3

  那一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像春风一样吹遍了齐鲁大地,我也走进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莫言的书,这就是《聆听宇宙的歌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莫言的写作历程,同时也感觉它拉*了我和莫言的心理距离。这不仅仅是因为莫言是我的同龄人,更因为莫言的书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给予我许多启迪和帮助。

  故乡是作家的“血地”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血地。莫言的书里出现最多的是“高密东北乡”这几个字。高密东北乡是莫言的故乡,也是他文学的高地,他在那里演绎出了许多人间悲喜剧。许多伟大的作家都有一个文学的故乡,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都起始于作家故乡的土地。所以,莫言说,故乡是“血地”。莫言反复强调说:“作家的故乡并不仅仅只是父母之邦,而是作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乃至青年时期的地方。”我感觉这句话可以适应一切人,不仅仅局限于作家。就拿我们普通人来说吧,不管你的原籍是哪里,你印象最深的是你童年和青年时代成长和生活的地方。

  我的父母都是河北人,我朦胧、美好的童年是在河北太行山度过的,那里无疑是我的故乡。但是我前半生大部分时间是在草原和烟台这两个地方度过的,所以,草原和烟台这两个相隔很远的地方,承载着我成长和生活中的许多故事,有我的喜怒哀乐,也有我的悲欢离合。因此,我对草原和烟台的风土人情、风俗*惯有着更多的了解。我的思维方式,生活*惯以及我的吃饭的口味和穿衣的风格都显示着我是草原人,或者烟台人,而不太像河北人。于是,我感觉自己有时候是草原人,有时候是烟台人。草原和烟台就是我的血地,更胜于第一故乡的河北。当有人问我你是哪里人时,我就会很自豪地说:“我是内蒙古大草原的人,或者说我是烟台人”。如果我能成为一个作家,我的故事就会在草原和烟台这两个地方展开。我已经写了一些草原系列中篇小说,比如《草原苍茫》《草原之恋》《再见了草原》和《回到草原》。目前我正在江山连载我的《教坛风云》长篇小说,小说中的背景就是烟台。烟台对我而言,相当于莫言的高密东北乡。

  文学是灵魂的历史,也是民族的历史。纵观作家们的作品,无论他写过多少纷繁的故事或小说,只要先看看他的散文,就可以大致了解作家的个人经历。在《聆听宇宙的歌唱》中,我阅读了莫言写的散文,从他的望星空、卖白菜、童年读书、中学时代、到他的老师,大学以及他漫长的文学梦里,我看到了莫言作为一个人的心路历程。知道了莫言属于那种朴实无华的作家。他的作品里写了过去贫困的生活,也写了童年时代美好的梦想。莫言给他的散文集取名字叫“聆听宇宙的歌唱”,这是很符合实际的。其实许多散文都是作者在和读者一起聆听宇宙的歌唱。在这聆听中作者一步一步地从故乡走向世界。

  莫言从小喜欢读书,读书以后就是讲故事。开始是照着书本上的故事讲,后来就是自我演绎成新的故事,最后就成了写小说的作家。莫言在他的诺贝尔奖获奖感言中说自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因为写故事讲故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多么朴实无华的语言,多么谦虚的姿态呀!读他的书让我明白了芬兰的勃兰克斯所说“文学是灵魂的历史”的意思。文学的魅力是人格魅力的呈现,也是灵魂的感动和演化过程。只有用灵魂耕耘作品才能感动世人,感动自己,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文学作品。

  纵观一个民族的文学,都会看到一个民族的历史影子。从《三国演义》中我们看到逐鹿中原的历史,从*代的小说中我们看到抗日战争、**战争乃至新*建设的历史。文学不仅是灵魂的历史,也是民族的历史。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悠久,文学作品也是一个丰富的宝藏,不仅仅有汉族那浩如烟海的文学经典作品,还有各个少数民族的史诗般的文学作品。这些作品构成了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

  爱是永恒的文学主题,也是人类生存的主题。莫言说在建国后十七年的长篇小说中,写的最真实的部分是关于爱情的。他举例说,自己读《吕梁英雄传》、《青春之歌》、《红旗谱》等等小说中最难忘的是有关爱情的描写。我理解“爱”应该更宽泛一些,不仅仅是男女之间的性爱,(当然男女间的性爱是人类最真诚最基本的爱)还应该包括对生活、对生命、对整个大自然的爱。这是文学永恒的主题,也是人类生存的主题。因此当我们拿起笔写作的时候,我们应该想到“爱”;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想到“爱”,这是我们克服困难的重要动力之一。

  在静静的夜里,读莫言的散文是一种享受,那些经典的论述和优美的词句,都是在和读者进行心灵的沟通。莫言不仅仅是自己在聆听宇宙的歌唱,他也带领我们一起在聆听宇宙的歌唱。我仿佛听到了满天的繁星在歌唱,听到了月亮在歌唱,听到了火星、土星、金星、木星都在歌唱……。

《宇宙》读书笔记4

  读完语文书上的那个选段,令我震撼,字里行间的言语发人深思,可能每个人看后收获到的东西各不相同,但至少我意识到了很多,之前思考的一些事情在这里被系统化,或者说由模糊的意识成了实刀真qiang..

  已知的事物是有限的,未知的事物是无穷的;我站立在茫茫无边神秘莫测的汪洋中的一个小岛上,继续开拓是我们每一代人的职责. --------T.H.赫胥黎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理解是一种乐趣,知识是生存的先决条件.

  我们的时代以知识为荣,我们是幸运的.人类是宇宙的产物,现在暂时居住在叫作球上,人类返回家园的长途旅行已经开始...

  ......

  文中还有很多我喜欢的句段,在我看来这些都算得上是人生的至理名言.可能是我对文章本身的曲解,也可能是因为我自身修养不够以及学识浅薄经验不足,在思考的路径上产生了某种错觉.我深知人类的精神生活是建立在物质生活的基础之上,但每每夜晚仰望星空,内心似乎有一股灵气沁入.只是一刹那的怡然,我只是主观上以为,我们*时所做的一切都是愚昧的,政客间的勾心斗角,商业社会的尔虞我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愚昧,本身人类作为宇宙的智慧尘埃光阴是宝贵的,我们所谓丰富多彩的一生还不及宇宙的一瞬.用自己短暂的一生来做这些值不值?

  我也经常会这样想,我们所学的经济学,政治常识,比起理科生所追逐的科学原理是不是显得更加愚昧?但理科生也只是单纯记忆一些现象和推导一些前人设计好的课题罢了,宝贵的光阴被浪费到这上面是否值得?浩瀚的宇宙如此之多的位置事物等着人类去探索,而我们却似乎为了生存而拘束在这能自拔.事情也是有两面性,兴许汲取所谓的应试知识真的能获得一种独特的逻辑方式,我们在这之中完成了知识的资本原始积累.到底最后我们是被前人好的程序引导向光明?还是一辈子被社会压力或者自身酝酿的鸟笼所禁锢?知识浅薄的我哪有资格评论这些,我做的只是一个天真的`人所能行使的基本权力,可能今后我会认为现在的我很傻很天真,所考虑的事物根本是空想,或者是遥不可及的愿望.人最终还要接受现实,填饱自己的肚子才有力气闲扯吧...

  宇宙事物的瞬息万变,人类对其的了解十分有限,如今的一切只是都是前人牺牲了光阴所保留下来的,我们后人能做些什么呢?单纯的继承?或是继续发扬?其中的结论是否完全正确我们也无从知晓,很多数据是今天的我们无法再次采集的,或者是没有这个精力或者没有技术去反复验证的.踏在巨人肩膀上继续前行,即便是坎坷我们仍有勇气继续下去.时间与空间的虚幻令人着迷,总有人会抑制不住好奇心向真理进发,或许是人类的天性,又或是人类回归原始的亲切感迫使...

  想到自身存活于此事,很多事情只能无奈,我只是装帅地想到三个方针:自制,超越,探索...先克制自己,脱离现实目前是无法实现的,物质生活的追求仍然是主流,先让自己不被人性社会淘汰是首要任务,同时在有生之年,很多问号根本无法解决,作为这个时代的人所肩负的使命就是为后人高效率地储备更多知识吧,如果有一天能派得上用场,也不虚来世上走他一遭了...

《宇宙》读书笔记5

  前不久,知乎上有人邀请我回答“有没有那种让你拿起来就放不下的书?”我仔细想了想,脑海中不时浮现出若干本读过的书,但最后都“放下了”。今天,我刚刚读完《宇宙》(卡尔·萨根著)。我想我有答案了。

  今天回家路上,车里播放着主播汪洁播讲的《科幻世界漫游指南》。满脑子的外星人、人马座阿尔法星。如果眼前有一个外星人飘然落在车子的引擎盖上,而ta对地球的各种事物不甚了解。我一定会推荐ta在亚马逊商城购买此书。因为这本书讲了自人类诞生以来一切“值得一说”的事。如果ta想对我们有所了解,而不陷入尬聊的话,读这本书就够了。如果外星人的机场也卖书的话,这本《宇宙》的书名一定有个副标题“二十天了解关于地球人的一切”、“从陌生到老铁:一本书看透地球人”。

  我本想尽可能地简述该书的内容,让朋友们全方位地了解该书的有趣之处。可是该书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了。我只能选取其中几点来略做介绍了。

  该书出版于1980年。冷战渐热。所有生物数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这个时候出现的这本书,仿佛像是一个将死之人,写下的回忆录,以及遗书。说是回忆录,因为这本书回顾了自古希腊时期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类为了了解宇宙,了解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说是遗书,因为这本书深刻检讨了过去所走的弯路,总结了过去的失败教训。同时还对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然而这个憧憬也是悲壮的,因为这个憧憬的背景是掌握几万颗*的人正在控制按钮边上打蟑螂。如果在最后的最后,最后一拨人类要封装一本书向太空深处发射火箭,表明“我们曾如此如此活过”。这本书就很合适。

  这本书的内容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精确的科学知识,二是天马行空的浪漫。

  “如果我们被随机插入宇宙中,会发现自己位于一颗行星或其附*的概率是十亿忆亿亿(1的后面有33个零)分之一。”

  书的开篇就详细介绍了公元前3世纪埃及的埃拉托斯特尼因为一件日常小事就断定地球是圆的,并用现在初中生就有的数学知识、木棍、眼睛、大脑,就测出了地球的周长为40000千米。看到书中的图解,和介绍,我是震惊的。我特意查了用目前的技术测得的地球周长,40076千米。

  同时期的巨星还有欧几里得、狄奥尼修斯(语言学上的贡献与欧几里得的几何学贡献相当)、希罗菲卢斯(奠定生理学基础——大脑才是智慧之所)、郝仑(第一本关于机器人的著作《自动机》)、数学家阿波罗尼奥斯(阐明了圆锥曲线的各种形式,18世纪以后被开普勒用于描述行星运动)……人类以这样开局,连我都感受到了一种稳稳的幸福。然而,亚历山大图书馆在建馆700年后,灰飞烟灭。亚历山大图书馆50万册图书被毁。有多遗憾?“书架上曾摆放着萨摩斯的天文学家阿里斯塔克斯的著作,论述地球只不过是众多行星中的一颗,与其他行星一样绕太阳公转,而恒星极为遥远。每一个结论都正确无误,但我们足足等了*2000年才得以重新发现这些正确的观点。”这一关灯,就要到中世纪宗教改革、文艺复兴才开始再次睁眼看宇宙。期间的曲折挫折,常人难以想象。

  这又说回本书的特点。虽然是介绍科学发现的历程。内容却不是干巴巴的文学描述。如书中就详细介绍了*的日心说、托勒密的地心说是如何对统一天文现象作各自的解读,*和托勒密还各自总结出了解释的理论。关键是这两个学说竟然基本都是奏效的。也就是可以用来预测行星的位置。之前一直好奇古代的人是怎么预测行星位置的,这回得到了部分答案。然而,开普勒的三大定律才是真正的答案。开普勒一直郁郁不得志,直到他遇到了第谷。第谷,一个有天文梦想的纨绔子弟,死于暴饮暴食和酗酒。但他死之前将无价却一直没在意的观测资料交给了开普勒。开普勒三大定律之妙处在于,人在家中坐,用纸和笔就可以精确知道天上星星的过去未来。现正被用于航空航天领域。

  在介绍完太阳系、银河系、星际物质后,本书进入另一部分,天马行空的浪漫。卡尔·萨根从破译古埃及的罗塞塔石碑象形文字开始说起,说到寻找古老而奇异的另一个文明的信息,寻求理解地外智慧的方法。他认定各个文明之间的共同语言:科学和数学。看到这里,我想起卡尔·萨根的一部科幻小说《接触》(也曾被改编成电影《超时空接触》)。卡尔·萨根之所以有这个自信,是因为自然的'法则在各处都一模一样。“遥远恒星和星系的光谱图样与太阳的相同,都能通过实验室中的实验而被理解。宇宙各处不只化学元素相同,而且主导原子辐射吸收和发射的量子力学在各处也同样适用。遥远的彼此绕转的星系与地球上落地的苹果遵守同样的引力定律,旅行者号飞船前往其他恒星的运动也同样。”

  卡尔·萨根在不断缩小寻找的范围,不断细化寻找的方法。由于自然法则的原因,如果我们主动发出信息,接收到并回应信息的会是比我们落后的文明。如果我们收到陌生信息,那么,该信息来源于比我们先进的文明。

  当时最先进的工具是阿雷西博天文台。几个星期之内就可以将《不列颠百科全书》发送给15000光年外的天文台。顺便说一句,当前及未来三十年,最先进的天文台在*。地外文明似乎触手可及了呢。这仅仅是明天,还是后天的问题了。这么一来,世间的科幻小说似乎都落入俗套了。两个文明一旦相遇,不大可能是在同一水*上的。其中一个必然是“虫子”。

  按照估算文明数量的德雷克公式,银河系现存文明就数以百万计。不过,有一个不知是好还是坏的消息,我们可能是第一个文明。卡尔·萨根又提出几个猜测“也许星际空间飞行中存在着一些不可预知的问题——毕竟在光速的速度下很难看到以接*光速的速度运动时会有什么样的阻碍出现。又或者地外智慧就在那里,但由于某种银河系中的公约、某种不要干预新出现文明的伦理规范,他们隐藏了起来。我们可以想想他们正好奇又冷静地在观察我们,来确定我们今年是否能再一次避免自我毁灭,就像我们观察一盘琼脂中的细菌文化。”一个文明可能像蔓延的葡萄藤一样向外探索。“任何一个以我们(人类)目前技术进步速度发展了百万年的文明,其超越我们的程度就好像我们超越夜猴或者猕猴一样。”根据卡尔·萨根的推算,最快与我们相遇的文明,起码发展了一百万年。为什么我们如此执着于星际航行?可能是为了永生。一个由永生个体构成的文明是否会觉得星际航行有点幼稚呢?

  作者提醒我们,不必担忧地球人能不能对抗到访的地外文明。因为根本不可能有对抗的余地。科幻作品中描述地球人历尽千辛万苦最终战胜外星人的梗,可能是一种对地外文明的恐惧。其归根结底是对自身的恐惧。因为我们的历史就是弱肉强食的历史。而被我们毁灭的文明,也仅仅落后不太多而已。如科尔特斯和阿兹特克。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纯粹接收到星际广播。那时我们就该担忧文明的碰撞了。

  卡尔·萨根还提供了星际*指南。一是发送类似质数这样的信息,因为自然界形成这类信号概率极低。二是如何解读信息。

  “射电技术允许传播的信息丰富得不可思议。也许当我们收听到信号时,会发现我们自己正处在《银河大百科全书》的第3267卷。”

  “无论耗费多少时间,我们终将回信。我们会发射一些关于自己的信息——最初只是最基本的——作为我们发起的长长的星际聊天的开头,由于星际空间距离的广袤以及光速的有限,这场对话将会有我们遥远的后来来继续。有一天,在某颗遥远的恒星的一颗行星上,一种与我们非常不同的生命可能会要求我们发送最新版的《银河大百科全书》,以获悉最新加入银河文明部落的社会的零星信息。”

  在一番天马行空的畅想后,作者带着对核冬天造成自我毁灭的恐惧结束了本书。

《宇宙》读书笔记6

  《宇宙》是一本极具收藏价值的天文视觉图册,全书*200张精美图像全部由尖端技术拍摄,细致的后期处理更是科学与艺术的完美结合,带领我们踏入茫茫的宇宙。以下是“《宇宙》读后感”,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爱默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有人感到孤独寂寞,就让他看看天上的星星吧。这些从天国传来的光芒会将他与他所触摸到的世界分离开来。”

  我是一个喜欢看星星的人。在夜晚,仰望星空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夜幕上星辰闪烁,璀璨而华丽,有着绚烂而迷幻人心的美。伸出手才发现,它们是那样的遥不可及,星辰是*乎永恒的存在,它们将亿亿万万年地存在于浩瀚的宇宙中。而我们,与这宽阔无际的穹宇相比,只是那样微渺的一点。很好奇星辰所存在的神秘空间,那个我们不可捉摸的宇宙世界。

  我常常去书店,想阅读那些有关科学的著作,可每次翻阅便被上面晦涩的专业术语,难以理解的化学物理概念所困惑。一次偶然,在一大堆书中看到了一本封面黯淡的,上面只有两个简洁之字的《宇宙》。我好奇地翻看了起来,草草阅读之下,并没有看那些纯学术的作品而感受到的生涩难懂,反而走进了卡尔萨根所深爱的那个奇幻的宇宙世界。将书买回家,我沉静地阅读了起来。小时候有梦想成为科学家,儿时的认知中,科学是一个奇妙的词,可以创造发明出无数新奇的东西,同样那些遥远星辰上的画面和故事也让我格外向往。而长大以后才发现,科学是那样的深奥玄妙,梦想也早已不知所踪。卡尔萨根的《宇宙》却让我重新陷入了那个梦境般奇幻的世界,也燃起了我对科学的热情。书中并没有其新的理论与知识的发现,但吸引我的是萨根那形象生动的描绘和天马行空的丰富想象。萨根笔下的宇宙是动态的,不是那些深奥的天文学宇宙学概念,不是只有天文科学家们才能看懂读懂的独享事物。微观粒子的奇妙和宏观宇宙的壮美,属于宇宙的秘密,那样清晰而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萨根的独特讲述,使我深深沉醉其中,那些我所渴望知道的奥秘,从宇宙洪荒到如今科技时代,从西方的文明到东方的历史,都一一得到了解答。在萨根的《宇宙》中,我不再恍若一个旁观者,只能仰望着那一门高高在上得学科,欣赏着别人津津乐道的天文事件;我感到我成为了这茫茫穹宇中的一员,身处其中,探索着它那惊心动魄的奥秘。紧紧缠绕主题的,不仅只有广阔宇宙之间的奥秘,更有对人类的历史与未来,政治与宗教,命运与梦想的探求与思考。其中萨根这样写道:“……宇宙中可能存在许许多多有高级生命的世界。但是根据达尔文主义的理论,除地球以外,其他地方不存在人类。只有在这里,只有在地球这颗小小的行星上才存在人。我们是珍稀濒危的物种。从宇宙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极其珍贵的。如果有人与你有隙,让他活下去吧!因为在1000亿个星系中,你找不到第二个这样的人。人类的历史是缓慢地认识这样一个真理的过程:我们都是一个更大家族的成员。” 这是萨根和*的博大之爱,是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与关怀。他不仅是科学知识的普及者,更是科学精神的传播者。即使在病重之时,他仍然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倾其心血编著讲述着《魔鬼出没的世界》中科学的蜡烛怎样照亮黑暗。

  在全书的结尾萨根更表现了其对人类前途的深深担忧,并为地球而呼吁着“我们应该忠诚于全人类,忠诚于整个地球。必须由我们来为地球大声疾呼。维持人类的生存不仅是对我们自己负责,也是对宇宙负责,对这个古老的、浩瀚的、孕育了我们的宇宙负责。”伟大的萨根编写了一首真正的宇宙史诗,深爱着宇宙星辰的他,追寻着自己的梦想而去。像萨根一样“酷爱星辰,岂惧夜幕”,努力寻找生命中最璀璨的亮点吧!

  因为星并不远梦并不远,只要你踮起脚尖 。


《白牙》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5)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6篇)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1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的作者是俄国杰出作家——伊·谢·屠格涅夫。

  《猎人笔记》也是他的'成名作。

  《猎人笔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我”——一个贵族后代,在各个地方打猎时所碰到的不同的事情,第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他讲述了“我”与好朋友波卢特金,一个小地主所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波卢特金经常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求婚,但是全部遭到拒绝,还把自家的酸桃子和坏水果给追求对象的高堂吃,非常可笑。“我”在波卢特金的介绍下,还认识了霍里和卡利内奇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朋友,霍里子孙满堂,有着好几个儿媳和儿子,天天快快乐乐,出手大方,穿着牛皮鞋,而卡利内奇呢,却是一个只会每天陪着主人波卢特金打猎,穿着草鞋的人,而且因为惧内,连一个儿女都没有,但是他们却都很尊敬自己的主人——波卢特金。

  这本书前几个故事虽然讲的是美好的回忆,每当我读到:“明朗的天空上稍稍飘动着高高的稀疏的云朵,白中带点黄,宛如晚来的春雪,有时又像卸下的白帆,**的,长长的。”时候,我都会想放声朗读,抒发对作者写景奇特的深深的喜爱。但是,读到后面,只要我仔细的读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其实表达的是作者对农奴制强烈的不满,对侮辱地主的绝对倾向,作者在各个地方都侧面的表达出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以及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的性格,可惜后来导致被当时的沙皇*中的教育大臣发觉,后来把作者在故里监管一年。屠格涅夫的勇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一性格,让我深深的钦佩与赞赏。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2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的作者是俄国杰出作家——伊·谢·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也是他的成名作。

  《猎人笔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我”——一个贵族后代,在各个地方打猎时所碰到的不同的事情,第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他讲述了“我”与好朋友波卢特金,一个小地主所发生的搞笑的事情。波卢特金经常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求婚,但是全部遭到拒绝,还把自家的酸桃子和坏水果给追求对象的高堂吃,十分可笑。“我”在波卢特金的介绍下,还认识了霍里和卡利内奇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朋友,霍里子孙满堂,有着好几个儿媳和儿子,天天快快乐乐,出手大方,穿着牛皮鞋,而卡利内奇呢,却是一个只会每一天陪着主人波卢特金打猎,穿着草鞋的人,而且因为惧内,连一个儿女都没有,但是他们却都很尊敬自己的主人——波卢特金。

  这本书前几个故事虽然讲的是完美的回忆,每当我读到:“明朗的天空上稍稍飘动着高高的稀疏的云朵,白中带点黄,宛如晚来的春雪,有时又像卸下的白帆,**的,长长的。”时候,我都会想放声朗读,抒发对作者写景奇特的深深的喜爱。但是,读到后面,只要我仔细的读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其实表达的是作者对农奴制强烈的不满,对侮辱地主的绝对倾向,作者在各个地方都侧面的表达出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以及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的性格,可惜之后导致被当时的沙皇*中的教育大臣发觉,之后把作者在故里监管一年。屠格涅夫的勇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一性格,让我深深的钦佩与赞赏。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3

  当我坐在阳台上,细细地看着屠格涅夫写的《猎人笔记》时,我犹如已经和屠格涅夫融为一体了,感受到了一种猎人们全新的快乐生活。

  《猎人笔记》这本书是俄国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家。诗人和剧作家屠格涅夫的作品。这书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等一些人物的形象。《猎人笔记》与*常看的书有一些不同,别的书都是以一个中心为主题的,而《猎人笔记》却是每一篇章都描写不同的事情。

  在这几章中,要说我最喜欢的,那当然是第一章《霍尔和卡里内奇》和第十一章《活骷髅》。在《霍尔和卡里内奇》里面写的是作者他结识了一个酷爱打猎的地主波鲁德金,随后,他通过波鲁德金而认识了霍尔和卡里内奇。来到霍尔家,作者看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孩子,那都是霍尔的孩子,但这次,作者并没有见到霍尔。第二天早上,他们马上又去打猎了。他们来到了卡里内奇家。卡里内奇是一个性情顶愉快,顶温和的人,常常不停地小声唱着歌儿,无忧无虑地四处张望着。吃过晚饭,他们又遇见了霍尔,作者与霍尔坐在客厅里,开始 谈了起来。谈完后,作者来到干草棚里睡觉,可他怎么睡也睡不着。早上,霍尔又与作者聊了起来。这之后,就是与霍尔在一起的生活了。从这一章可以看出普通农民们的淳朴。憨厚。真挚。善良的心灵。还可以看到卡里内奇是个理想家,也是个浪漫主义者。

  《活骷髅》中描写了露凯丽娅是仆人中的美人突然变成了一个

  完全干瘪了,完全成了青铜色的活骷髅,但是他并不怨恨天尤人。她并没有什么个人的要求,她虽然变成了活骷髅,但她却时时不忘农民的一切利益,她只想把农民的租税减轻一些。

  在这本《猎人笔记》中,我获得了不少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真理,并且让我体会到了农民们的辛勤劳动。这一本书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4

  我有一本喜爱的书,它的作者是俄罗斯的屠格涅夫,这本小说揭露了底层人民的生活和贵族的丑陋。它由一篇篇不同的故事组成,却同时以刻画人物的方式揭示了人性的丑恶,虽然屠格涅夫同为贵族,却表达他对贵族的厌恶与讽刺。

  这本书是《猎人笔记》,里边的景物描写生动形象,人物形象丰富,描写地栩栩如生,令人叹服。

  翻开这本书,我跟着作者进入一个又一个的村庄,欣赏一幅又一幅的唯美画卷,经历一遍又一遍的人情世故……我与屠格涅夫也一起度过一次又一次的美妙之旅。

  我喜爱当中的独院地主——奥夫夏尼科夫,他不是富翁,但却使人敬佩,他对待仆人公*公正,并待遇很好,他为人低调,不会摆谱。而真正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当着屠格涅夫的面*淡的描述着屠格涅夫之祖父的恶行,却没有激动没有黯淡,只是仿佛描述着一件很*常的事——在当时,或许的确很*凡,但是受伤害的对象是自己,这便不*凡了。

  我对待书中的另一个人物感情有些复杂,这个人便是叶尔莫莱,说喜爱吧,但又不喜欢他糟践自己的妻子和欺负自己的猎犬,说厌恶吧,又很敬佩他的无所不能。记得有一次屠格涅夫结伴乘舟游玩,半路小舟漏水翻船,几人被困在密密的芦苇丛中,不辨方向。这时,叶尔莫莱主动提出去探路。过了很久,仍是不见踪影,几人不禁开始忧心,我也不由得心提起来。幸好,他不仅*安归来,还带领大家顺利地走出了危机重重的芦苇丛。通过这件事,还体现出了他的'勇敢,这使我对他更多了一层敬佩。

  还有一个让我喜爱的人物,因为他经常单独出没,被当地人们称为“孤狼”,是个护林人,许多人都怕他。据说无论是谁只要剪了一根树枝,他都会知道。有一次作者因为躲雨,去到了护林人的小屋。雨停后,他在送作者回去的路上,声称听见有人在砍树,使作者惊奇不已,跟去一看,果然如他所言,那砍树的人被抓到后苦苦哀求,孤狼露出几分同情,有些动摇,迫于身份,没有放过他,直到作者求情,顺水推舟的应了下去,并答应保密,就此可以看出来,其实他的本性不坏,富有同情心,只是被情势所逼,无可奈何而已。

  合上书,仿佛那些景象就在眼前,难以忘怀。这便是我爱的书。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5

  什么叫做伏击,就是捕食者事先设好陷阱,等待猎物,侍机袭击。

  其实,《猎人笔记》里提到的打猎,最多用的就是伏击。但是我不懂。在一个章节里,有一句话说,今天猎到了好多的猎物,其实,后来我才理解,这里的猎物并不是只动物,而是指收获到的事情和更丑陋的东西。

  这本小说写的十分含蓄,并不是很直接的指出那些地主和贵族的丑恶一面,这种意思,是用一个猎人作为自己的身份,用第一人称来写整篇文章的,他将自己在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写了下来,里面有大地主、小地主以及伯爵。这里有着各种不同身份和经历的人,他们有的贪得无厌、有的受人爱戴,还有的辛酸一世。

  但是,最想说的,还是那些很悲惨的忠诚、爱情,以及各种东西。

  就像是那两个人,明明是在一起很相爱,但是最后却还是要分别。还是为了自由。只因为一种天性吉普赛人天生喜欢流浪,他们总是会对一个地方产生厌倦,不得不四海为家、到处流浪。当最后一声枪响的之后,却不是射向心爱的人,而是飞向了天空。最后换的却是对方的一句,我会记得你。生活的支柱完全倒塌,而自己最后的信念——马,却被另一个人换掉,最后落得个人死马亡的下场。

  其实,蜘蛛网是不会早就结好的,它是慢慢的,一圈一段,先从最开始,然后从一边连接上一边,蜘蛛是靠蛛网的震动捕捉猎物的,蛛网是到最后才绕出一个中心点,到了一个很大的圈套开始的时候,震动的时候,便是越缠越紧的时候。

  而那些以前的地主,村长就是这样,他会好心好意的帮佃户付上所有的欠债,让他一步一步的步入自己的陷阱,然后再一口咬住最致命的咽喉,将其生生的咬住,缠紧,直至窒息。他让佃户的儿子去替人当兵,然后将所有的农民当做奴隶来奴役,每年交很高的税,就是他自己的债,让农民去偿还。然后再狠狠的敲诈,压的农民喘不过起来。

  地主,从来都是榨干农民的每一滴鲜血,然后让其为自己累死累活,他们举办着大型的聚会,过的比贵族还要奢华。

  相反,那些高等农民,也就是小地主反而受人欢迎,并且与其握个手,都感觉无比的荣幸。

  这部小说是针对当时的农奴制度,鄙意的毫无恶意。所有的矛头含蓄又锋利的刺向了农奴制度下的地主阶级。人都是一样,爹生的,娘养的,农奴怎么了,农奴也是人,他们凭什么要为贵族干活,死活一辈子都不可能拥有自由和属于自己的东西。如果真的都是人,为什么还要分什么三六九等,可笑。

  这部小说烧成了烈火,大有燎原之势。这本书是用来燃烧的,它被称为是“一本燃烧火种”的书,它以俄国中部地区的优美景色作为背景,描写了地主和农民的生活,揭露出了地主那些表面仁慈实际心狠手辣,激发了当时人们的心声,引起了强烈的回应。

  屠格涅夫自己在文的'最后说,也许你已经产生厌倦,但是请,不记得原话了,就是关于风景什么的。其实这都是意有所指。是要告诉我们要留心生活,并且注重观察,其实这些看上去美好的东西,也有自己的丑恶,你终有一天会产生厌倦,但是终究会明白。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6

  散漫随意的造物主有时也爱开玩笑,在赋予人以种种能力和爱好的同时,一点也不会考虑到人们的地位和经济能力——题记

  《猎人笔记》是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一部通过猎人的狩猎活动,记述19世纪中叶俄罗斯农村生活的随笔集。最初发表发表的21个短篇小故事;1852年出单行本时,增加一篇(《两地主》);到1880年作者自己编辑文集时.又收进2篇(《车轮的响声》和《活骷髅》),共25篇。

  作者塑造了大量农民、工人等下层百姓的形象,既叙述了他们的艰苦生活,也赞颂了他们的许多优秀品质。同时书中描写了各种类型的地主,通过对这些地主乖癖行为和*性的描写,流露出作者的批判之情。批判了社会上层穷奢极欲的生活,控诉了腐朽的农民制度,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生动地描述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表现了作者的名主主义思想。

  别林斯基:本书“从一个前人所不曾有过的角度接*了人民”屠格涅夫笔触细腻、含蓄,生活在最底层的农奴悲惨生活以及被扼杀了的精神被惟妙惟肖地刻画出来,语言细腻,不愧是一位卓越的现实主义大师。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留下无限的遐想空间,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触摸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合上书后,不得不承认西方在思想道路的探索上比*走得更远。马克思韦伯,哈耶克,弗里德曼,凯恩斯……,我所了解恐怕的只是冰山一角。以前的我太无知了,因为个人情感而偏好*思想,忽视了西方文明。真理是没有国界的。科学的探究中应尽量避免情感偏好。*也有在思想领域成果丰硕的时期,那是遥远的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各家思想各有信徒,各自在政治舞台上活跃。那时产生的思想是纯正的是原创的,没有受到任何意识形态的浸染。

  自由的思考必然指向人性的最深处,指向人类如何构建群体,即社会体制。儒家主张以伦理道德治国,法家倡导以法治国,在阅读中,会忽然发现这自由主义的精髓好像似曾相识,它对待*的主张与老子的无为而治是多么的相似。墨家的“兼爱非攻”又与法国的博爱精神有异曲同功之妙。

  而后来的*社会几乎没有真正的思想家。所有思想领域都有政治权利的介入,自由思想被压制在强权政治之下。所以我们的民族文化显得散乱,虽有很多优美的意境,诗词,对人生宇宙灵犀一点的感悟,但总没有成体系的思想著作,没有引领整个民族精神的大思想家。再来看欧洲,英国女王对莎士比亚的宽容,对亚当斯密的尊敬,使得自由主义思想成了英国构建政治经济社会的基石。只要自由主义的思想仍为英国人遵从,国家的发展方向就不会改变,*的更替不会对此产生影响。法国的先贤祠中安葬着72位被认为对法兰西民族有重大贡献的科学家,思想家,经济学家等,他们是法国的伟人。其中有伏尔泰,卢梭,居里夫妇。

  有全民族对伟大思想家的尊崇才可能有自由,*等,博爱的法兰西精神。

  这对于*的前进方向是极有警示意义的。社会主义的策源地德国走向了自由的对立面,是一次彻底的失败,并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苏联社会主义亦是半路夭折,朝鲜等国饱受计划之苦,世界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成功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先例。我们还应沿着这条看不到希望的路走下去吗?更令人担忧的是,这很可能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年轻的一代与父辈,祖辈的思想有了很大的差异,他们没有*的崇高理想,不喜欢马克思,不读*语录,也没有对*的深厚感情;他们崇尚自由,崇尚个性的发挥,追求财富,追求个人的人生价值。这是人性的回归。

  屠格涅夫笔下的《猎人笔记》让我们看到了进步的思想,耳目一新的人物及美丽宜人的风景。也让我学会了善良,纯朴,丰富内心世界。屠格涅夫,你是俄国乃至世界的妙笔。


《白牙》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6)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华6篇)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1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之说,与中华文明相伴相随,是人类文明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魑魅魍魉,人们心中满怀恐惧,而诸天神祗,人们心里更多的是敬畏。事实上,妖鬼可怕么?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生活惨淡难以如意,即使是死了又有何妨呢?神祗可敬么?不可敬,信仰只是人心的自我安慰,天*盛世,不见有诸神赐福,战火纷飞,不见有神灵降世。既然如此,鬼神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2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读《盗墓笔记》400字。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读后感《读《盗墓笔记》400字》。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3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传说。

  故事传说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传说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4

  这个暑假最让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了,原来我感兴趣的的东西在这里,读着读着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

  首先,《盗墓笔记》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蹩,千年粽子,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我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盗墓笔记》已经拍成电视剧,我正在看,但有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

  《盗墓笔记》这本好书给我了很大启发,也是真正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5

  说吧,你准备去哪里?我们经历了这么多,已经是生死之交的朋友了。

  ——题记

  《盗墓笔记》。这是一本略带玄幻的小说,出于对考完试的放松,我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书有点厚,但我居然耐心地看完了。

  文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一个个谜团在吴邪等人面前展现,他们所面临的,永远是未知。

  老实说,我不是很爱看这种解密式的文章,读起来很是费力,但渐渐地,文中吴邪与朋友们的生死交情,让我无比感动。

  尤其是吴邪和那个叫张起灵的男人。

  吴邪和张起灵可以说是全书的核心人物,他们两个可以说是出生入死。

  吴邪是个天真的古董店老板,一场意外让他渐渐陷入这趟浑水,而张起灵被吴邪称为“闷油瓶”,身手高超,处处保护着吴邪,*日什么话也不说,深邃的眸子里看不出他心里的秘密,反而像一个无底洞,让人越陷越深。

  但这样的张起灵,在蛇沼鬼城中落寞地说出“我消失了,也没人会发现。”时,却被看上去弱弱的吴邪一口驳回:“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也会在阴山古楼里说出:“还好我没害死你。”更愿意代替吴邪走入青铜门,守候那漫长的十年,只为换取他的天真。

  这样的生死之交,谁能做得出来?

  又有谁愿意用自己一生换他人十年无忧?

  很多人为《盗墓笔记》哭过,都是为了“还好我没害死你”或是“带我回家”,可是我却把眼泪倾洒在张起灵的一句话上——“和我有关系的人,我想,也只有你了。”

  这个男人,太孤单,背负地太多。

  我想,《盗墓笔记》不仅仅是一部玄幻的作品,它让我彻底地了解到,什么才是友谊,什么才是真情。

  后记: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必须走下去,再走一个十年。

  ——吴邪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作品大概是高一的时候,在某一次的下课,有个男生对我另一个同学说着它。我禁不住好奇便一起听。其实我对于鬼啊,怪啊我是不听的。却不知是那男同学天生适合说书,亦或者小说的情节真的很吸引人。在不久后我确实翻开了它。它便是南派三叔所著,与《鬼吹灯》共同开启*通俗小说界“盗墓时代”的《盗墓笔记》。

  初读这部小说,在我不曾探索过的领域展示着是吸引人的未知,新鲜的词汇,一环扣一环的谜题,荒诞离奇的场景,无一不吸引我的手翻向下一页。沉浸在荒诞怪异的场景内,似乎同主人公一起冒险。仿佛如深不见底的黑洞,拉着我通向未知的结局。我不知道下一秒将遇到什么,我只知道这一秒我很安全。这就是在盗墓中最真实的感受。接下来就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谜底一,《盗墓笔记》。作者对于笔下人物的刻画个性鲜明强烈,主人公吴邪的“天真无邪”。说话风趣幽默自称“摸金校尉”的胖子。不爱说话却身手了得的“闷油瓶”小哥张起灵,人物各自的特点被作者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主角到配角,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看的出作者的用心,在我看来是成功的。再谈场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惊叹不已,光怪陆离的场景,奇特怪异的墓中生物,对场景的细致刻画可以让读者身临其境。还有对墓中生物的刻画也很详细,如“层层疯长的黑发中,形如女人骷髅的脸嘴面目狰狞,带着骨香可以令人入睡。”这句话描写的正是墓中生物——禁婆。作者如此细致的刻画,极大程度的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从已知的材料中参入自身的想象,在用清晰细致的文字表现出来,的确引人入胜。

  谜底二,《鬼吹灯》。说到《盗墓笔记》就一定会想到《鬼吹灯》。我上网搜过大家对《盗墓笔记》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认为《盗墓笔记》山寨《鬼吹灯》。这并非是没有理由的。《鬼吹灯》里的主角和《盗墓笔记》相比的确是有些类似。特别是胖子,两部作品的胖子都风趣幽默,性格也有些相似。而且也有人列出了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但是,说是山寨或者抄袭,我觉得更多是借鉴,在借鉴《鬼吹灯》部分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思想,成为一个全新的作品。有些人认为《鬼吹灯》好看,有些人认为《盗墓笔记》好看,在我看来两部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

  就像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对于《盗墓笔记》,它一个又一个的谜题的确很吸引人不断阅读,但是,过多的谜题导致无法解释没有下文,我一度因为这一季所提到的谜题有点印象而去前面几季翻找,思维混乱不清。相比之下,网上搜查到《鬼吹灯》的评价,《鬼吹灯》虽然没有《盗墓笔记》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文笔扎实丰满,内容更为严谨,构架饱满,情节叙述清楚。这并非是对《盗墓笔记》这部作品的否定。每一部小说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同样,也有些不足的地方。而且《盗墓笔记》拥有百万读者,占据年度最畅销小说前列也并不是没有它的理由。极丰富的想象力,多元化的人物性格,同伴之间深厚真实的友情等等。一部作品受欢迎,必定有它受欢迎的原因。

  谜底三,我现在所要揭开的谜底是我整篇文章中最难解也是人类从出生到死亡都一直在解开的谜底——人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种猜心游戏。你猜忌我,我猜忌你。在大家的认知里一定会觉得很没意思。可是潜意识里,在你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为心上筑起一道墙。当你们深交后,以为自己看透了对方,谁知你可能只是敲开了一块砖。古人云“人心隔肚皮。”每个人都无法知道上一刻还与自己称兄道弟的朋友是否下一刻就成为毁了自己的主谋。

  “人初,性本善”在经过社会这个大染缸后是否还能保留当初的那份纯真?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可能在里面体会到一些在以前不曾体会过的,竞争的强烈,冷酷的现实。更甚于在真正步入社会这个复杂的圈子里,所将面对的是人性的虚伪面。这些在幼时不曾面对的挫折,难过都得自己独立解决。这是该经历的,也是该学会的。人心,深如黑洞,看不清的才是最可怕的,要学会看透人心。寻找真心待你之人,并以真心相报。若是能在经历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后还能保留一颗赤子之心,那便是上天赐予最好的礼物。比鬼神可怕的是人心,但最纯真的也是人心。

  谜底有三,现已解完。《盗墓笔记》所蕴含的内容也令人深思,我无法用再具体的语言形容它。一部作品,不是只靠读一遍就能理解它所含的意义。若有时间,我愿再仔细品读一遍,认真感受我所没有感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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