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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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1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2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

  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

  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

  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仿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3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4

  我坐在桌子前想了半天,思索该怎样给你们讲这个故事。

  可是想了半天,脑海里想的是,可能看过的人不多吧?即便改编的电视剧已经火得一塌糊涂,也没有太多人愿意去读一读原著。毕竟她不是什么文学巨著,虽然获得过很多提名奖,她的作者也不是什么名人,只是被誉为“新世纪的海明威”。这个花白胡子的老爷爷写的长篇奇幻小说,只是一本写了十几部却仍未完结的书。

  不如让我们由一句台词开始。“永远不要忘记你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这是冰火的经典台词,一下让人感觉到现实的惊心动魄和命运的黑暗和残虐。

  我首先敬仰的是她的宏大。从冰与火之歌世界的地图就能看出来,并不是那种顶多涉及一块大陆的故事,而是完完全全一个新的世界。位于西方的“日落国度”维斯特洛,约等于南美大陆的面积,加上东方一块形状*似亚欧大陆的陆地,构成了这个世界最重要的部分。作者马丁爷爷把自己对西方的理解和对东方的幻想不着痕迹地融入了进去,再辅以古老的九大家族,成百上千的人物,使得整部小说充满历史的厚重感和繁复华丽的美感。

  故事围绕三条主线发展,勾勒出浪漫而更残酷的中世纪里绝望而挣扎的人世,在充满了超自然的生物和力量的奇幻魔法国度里,各种角色面对贫穷、迷信、艰苦,演绎出丰富多彩的人性。

  在我看来,《冰与火之歌》的魔力在于,即使被吐槽“所有看起来像主角的人都死了,这本书到底要怎么样”,却还是让人几乎记住了每个人物。

  这应该也是得益于书里独特的视角,每一篇都是以某个人物的角度讲述,所以所有的人物都没有明显的正邪界限。当你在一个人的视角里把另一个人恨透了,也许视角一转,你又会心存不忍地读着他内心的独白而唏嘘不已。

  在这场人物搅动的纷争中,作者偏爱的角色是:柔弱的女性、被歧视的侏儒和私生子,还有被人瞧不起的胖子。他派心存正义的胖子用自己的学识帮助最好的朋友抵御外敌,派德高望重和武艺高强的能人前去帮助坚强的少女复国,也让小侏儒能在大洋彼岸施展抱负。

  而我偏爱的是“二丫”。冰火里女性角色很多,瑟曦、龙女、珊莎、梅丽珊卓……她们都各有光华,或残酷冷艳,或勇敢奔放。我最想为大家讲的是她——AryStark,狼家二小姐“二丫”。当她问起自己的未来,他的父亲说:“你也许会嫁给一位高贵的领主,管理他的城堡,然后你的儿子们也会成为王子或者领主。”她想了想:“不,那不是我。”

  很多女孩多少都清楚自己天生的优势,都会不时利用下自己的“原始本钱”,懂得如何适应男权社会的法则,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们知道自己是女人,是弱者,必须牢牢抓住那些能够保护自己的男人,才能在权力的游戏里拿到一手好牌,在铁血的冰火世界里站稳脚跟。

  但是二丫却没意识到自己身为“女人”的性别设定,并不把社会文化强加于女性的种种规范和角色放在眼里,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男性的附庸,也从不觉得自己是只能“被保护”的人。

  我们可以看到她一点点艰难长大,几乎看不到什么进展,没有任何人来为她开挂,她全靠自己一点点笨拙的坚持,像野草一样,缓慢地在石缝里挣扎求生。

  然而,她的成长更为真实,每一分的进步都真正属于自己,她不想依赖谁,或被谁当女王和公主一样地捧着。她充满野性,勇敢、顽强,生存能力强大,虽然弱小,却立志要保护自己,也要保护所有她想保护的人。她和她姐姐珊莎那种典型的美女不同,她对漂亮衣服、化妆打扮、一切和女人有关的事都没啥兴趣,从小她就只喜欢舞刀弄剑,打打杀杀,但那时的喜爱,更多的是一种孩子淘气的天性,是一种对于父兄之力量的崇敬与羡慕。直到父亲死去,这份对力量的向往,才变得严肃,变得执着,从此成为跟随她一生的倔强。

  来自布拉佛斯的教她剑术的老师,是她的第一位引路人,教会她“凡人皆有一死”,也教会了她对死神说:“Nottoday”。他说:“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害怕失败者必败无疑。”

  命运如刀,哪个人的成长,不是一次次越过刀锋的攀援?又更何况是一个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女人。所以我总是格外激赏那些像小美人鱼一样,敢于挣脱美丽鱼尾的束缚,不惧领教命运刀锋的姑娘们,她们求知、求真,择善而固执,她们越挫越勇,直到成为这个世界的光。

  我们读书,冷眼看在那个世界里的人们为了自己努力生存,然而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这也是读书的意义。在书中竟找到现实生活中的投影,同时从那里汲取到力量,于是更有勇气,充满希望。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5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

  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6

  《冰与火之歌》系列读了大约有9个月,*均每3个月一卷,前段时间刚刚读完《冰雨的风暴》上中下3本,全书洋溢着两个字:误解。

  说到误解,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是稀疏*常,我们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们满意、不可能让所有人知道全部的真相,Valar Morghulis – Valar Dohaeris,总有聪明人会理解的。

  小恶魔提利昂在都城保卫战倾其全力保卫都城,甚至失去一只鼻子,若没有他,都城必将沦陷,而所有胜利的荣耀却被前来支援的父亲攫取。大家举杯欢庆之中,小恶魔却他阴冷的房间里不省人事。

  战争结束后,倒戈投降的提利尔家族为君临的人运来了大量物资和补给,获得了君临百姓的爱戴,而君临的百姓们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提利尔家族的封锁才带来了君临战争期间的饥荒。人们认为饥荒是小恶魔造成的,恨透了小恶魔却爱戴提利尔家族。

  琼恩应断掌的要求,杀死断掌,作为卧底向野人投降,但他逃回黑城堡,将野人来袭的消息告诉黑衣兄弟后却被杰诺斯·史林特冠以变色龙的称号被打入冰牢。

  詹姆是一个重视荣誉的人,生为公爵之子,金色的头发、金色的家族、天生的战士,却与自己的亲姐姐陷入爱情之中,即使被披上白袍,读书笔记立下永不结婚的誓言,也不能阻止他与王后生下两子一女,因为杀死疯王而被冠以“弑君者”的称号。他将丑陋而强壮的布蕾妮救下后却发现她大大的蓝眼睛里充满了委屈,他心想,“傻瓜,你本该亲吻我的,干嘛我他妈做什么事都被人误解?是疯王伊里斯,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

  其实还有些许讽刺:

  詹姆在五王之战中失去了右手,幻影手指传来阵阵深及骨髓的痛。“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赢得了战争。”

  另外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现摘录如下:

  小保罗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挤碎野人的脊梁骨。

  曼斯·雷德为了获取巨鹿的毛皮与影子山猫打斗,被撕烂了手臂和脊背,弟兄们担心他就要流血死掉,而他却在野人的救治下生存了下来,他感慨自己流的血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

  雷拳托蒙德对琼恩说,“如果你喜欢下跪,他不会介意。我知道你那对爱弯曲的膝盖又痒痒了,总想朝什么王爷跪拜。”

  “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头母熊。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那活儿不用的,那样的话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罗宛伯爵有些怀疑对小指头说,“莱莎夫人会接受您吗?”“噢,她接受我很多次了,马图斯大人,这点您不用担心。”

  还有一些经典语句:

  长夜黑暗,处处险恶。

  疼痛刺穿断肢,残酷一如笑颜。

  永远都要让你的敌人迷惑,永远都要让他们猜不透你的打算、看不清你的为人,这样你真正的目的就不会暴露。世界上只有一种永恒的游戏:权力的游戏。——小指头作者:Alvin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阅读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1)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1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2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

  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

  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

  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仿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3

  乔治啊啊马丁创造一个维斯特洛世界,《魔戒》、《火影忍者》也都是一言不合就创造一个世界。相比之下,《三体》、《沙丘》、《哈利波特》并未真正地创造一个世界。《三体》讲述人类未来几百年发生的事情,《沙丘》讲述人类未来1万年发生的事情,《哈利波特》则构建一个麻瓜看不见的魔法世界。

  何谓创造一个世界?《冰与火之歌》、《魔戒》、《火影忍者》有自己的地图,有自己的国家,从过去到未来能够追溯几百上千年的时间,甚至有自己的物理定律。一场战役有成千上万人参与,笔下的角色也有数百名,当然,死亡是在所难免的,没有不死人的战争。

  战争啊,人们要么处于战争之中,要么处于战争的阴影之下。所以杀戮和背叛总是常态,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人有着清奇的脑回路:

  大敌当前,杀掉长官后逃跑。

  大敌当前,把弱者先杀死。

  大敌当前,将俘虏放生。

  极端的环境总是逼使人们作出极端的决策,于是匪夷所思的行为和冲突的剧情被铺设地到处都是。

  比如塞外的卡斯特和自己的老婆结婚,生了男孩杀死,生了女孩则娶下来。老婆自己生,要多少有多少。

  这些世界并不真实存在,却也不会从脑海中消失。于是自己讲的话、梦中的话、创造世界的话、现实的话,这些语言的界限会逐渐模糊,以至于分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与《魔戒》相比,《冰与火之歌》剧情更丰富,人们面对的是一个多目标系统,而非毁灭一枚戒指,当目标一旦多起来,选择就变得十分困难,只考虑眼前的利益往往会满盘皆输,并且追随者也跟着一起被杀。

  与《火影忍者》相比,《冰与火之歌》更严谨,《火影忍者》是柏拉图式独裁世界与跳蚤窝式民主世界对抗,嘴遁的大道理往往能说服对方。《冰与火之歌》则是利益的计算,每个人都面临着保全自己和获取利益的艰难选择,站错队伍的后果是生与死的区别。读书笔记。欺骗、谎言、信任、荣誉、眼线、情报都在影响一个人的决策,没有人可以通过大道理来说服对方,只有家族的延续,复仇的冲动,黄金的诱惑才能改变对方脑中的打算。

  天真的人会遭受惩罚,自幼受到诗歌和故事熏陶的珊莎对世界满怀幻想,当看到父亲人头落地,躯体还在手舞足蹈地痉挛时,受到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开始走上一条认清现实之路。

  琼恩·雪诺刚从长城出发时紧张得像个出嫁的少女,却也心怀渴望,他不知道北方有多么危险。

  截至第二部看完,这个世界已经打成一团,史坦尼斯进攻君临失败,临冬城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占领,当然罗柏和凯瑟琳还活着。这时的世界除了几只**的异鬼、布兰的狼梦、梅丽珊卓的黑影外,并无更多的魔法。

  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描写: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

  波德瑞克·派恩站在书房门口,凝神研究地板。“他在里面,”他对着提利昂的腰带宣布,“在您的书房里面,大人,对不起。”

  提利昂叹道:“看着我,波德,我受不了你看着我的裤褶讲话,看得我浑身不舒服,何况我那儿又没开口。谁在我书房里面?”

  “小指头大人,”波德瑞克小心而飞速地瞄了他一眼,随即又匆忙垂下视线,“我是说,培提尔大人,贝里*大人,财政大臣。”

  “你把他说得好像一群人。”男孩仿佛挨打般弯下身子,令提利昂觉得莫名的罪过。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4

  我坐在桌子前想了半天,思索该怎样给你们讲这个故事。

  可是想了半天,脑海里想的是,可能看过的人不多吧?即便改编的电视剧已经火得一塌糊涂,也没有太多人愿意去读一读原著。毕竟她不是什么文学巨著,虽然获得过很多提名奖,她的作者也不是什么名人,只是被誉为“新世纪的海明威”。这个花白胡子的老爷爷写的长篇奇幻小说,只是一本写了十几部却仍未完结的书。

  不如让我们由一句台词开始。“永远不要忘记你是什么人,因为这个世界不会忘记,你要化阻力为助力,如此一来才没有弱点,用它来武装自己,就没有人可以用它来伤害你。”这是冰火的经典台词,一下让人感觉到现实的惊心动魄和命运的黑暗和残虐。

  我首先敬仰的是她的宏大。从冰与火之歌世界的地图就能看出来,并不是那种顶多涉及一块大陆的故事,而是完完全全一个新的世界。位于西方的“日落国度”维斯特洛,约等于南美大陆的面积,加上东方一块形状*似亚欧大陆的陆地,构成了这个世界最重要的部分。作者马丁爷爷把自己对西方的理解和对东方的幻想不着痕迹地融入了进去,再辅以古老的九大家族,成百上千的人物,使得整部小说充满历史的厚重感和繁复华丽的美感。

  故事围绕三条主线发展,勾勒出浪漫而更残酷的中世纪里绝望而挣扎的人世,在充满了超自然的生物和力量的奇幻魔法国度里,各种角色面对贫穷、迷信、艰苦,演绎出丰富多彩的人性。

  在我看来,《冰与火之歌》的魔力在于,即使被吐槽“所有看起来像主角的人都死了,这本书到底要怎么样”,却还是让人几乎记住了每个人物。

  这应该也是得益于书里独特的视角,每一篇都是以某个人物的角度讲述,所以所有的人物都没有明显的正邪界限。当你在一个人的视角里把另一个人恨透了,也许视角一转,你又会心存不忍地读着他内心的独白而唏嘘不已。

  在这场人物搅动的纷争中,作者偏爱的角色是:柔弱的女性、被歧视的侏儒和私生子,还有被人瞧不起的胖子。他派心存正义的胖子用自己的学识帮助最好的朋友抵御外敌,派德高望重和武艺高强的能人前去帮助坚强的少女复国,也让小侏儒能在大洋彼岸施展抱负。

  而我偏爱的是“二丫”。冰火里女性角色很多,瑟曦、龙女、珊莎、梅丽珊卓……她们都各有光华,或残酷冷艳,或勇敢奔放。我最想为大家讲的是她——AryStark,狼家二小姐“二丫”。当她问起自己的未来,他的父亲说:“你也许会嫁给一位高贵的领主,管理他的城堡,然后你的儿子们也会成为王子或者领主。”她想了想:“不,那不是我。”

  很多女孩多少都清楚自己天生的优势,都会不时利用下自己的“原始本钱”,懂得如何适应男权社会的法则,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们知道自己是女人,是弱者,必须牢牢抓住那些能够保护自己的男人,才能在权力的游戏里拿到一手好牌,在铁血的冰火世界里站稳脚跟。

  但是二丫却没意识到自己身为“女人”的性别设定,并不把社会文化强加于女性的种种规范和角色放在眼里,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男性的附庸,也从不觉得自己是只能“被保护”的人。

  我们可以看到她一点点艰难长大,几乎看不到什么进展,没有任何人来为她开挂,她全靠自己一点点笨拙的坚持,像野草一样,缓慢地在石缝里挣扎求生。

  然而,她的成长更为真实,每一分的进步都真正属于自己,她不想依赖谁,或被谁当女王和公主一样地捧着。她充满野性,勇敢、顽强,生存能力强大,虽然弱小,却立志要保护自己,也要保护所有她想保护的人。她和她姐姐珊莎那种典型的美女不同,她对漂亮衣服、化妆打扮、一切和女人有关的事都没啥兴趣,从小她就只喜欢舞刀弄剑,打打杀杀,但那时的喜爱,更多的是一种孩子淘气的天性,是一种对于父兄之力量的崇敬与羡慕。直到父亲死去,这份对力量的向往,才变得严肃,变得执着,从此成为跟随她一生的倔强。

  来自布拉佛斯的教她剑术的老师,是她的第一位引路人,教会她“凡人皆有一死”,也教会了她对死神说:“Nottoday”。他说:“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害怕失败者必败无疑。”

  命运如刀,哪个人的成长,不是一次次越过刀锋的攀援?又更何况是一个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的女人。所以我总是格外激赏那些像小美人鱼一样,敢于挣脱美丽鱼尾的束缚,不惧领教命运刀锋的姑娘们,她们求知、求真,择善而固执,她们越挫越勇,直到成为这个世界的光。

  我们读书,冷眼看在那个世界里的人们为了自己努力生存,然而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这也是读书的意义。在书中竟找到现实生活中的投影,同时从那里汲取到力量,于是更有勇气,充满希望。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5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d tell you about ser Dun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PS:伊耿五世是伊蒙学士的弟弟是疯王的爷爷,龙妈的祖父,雪诺的曾祖父。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2)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 (菁华6篇)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1

  相爱需要情,相守需要懂。男女主人公在一起生活了17年,女主人公却从未懂他。

  男主人公在有了两个可爱的小孩,还依然离去追求他的月亮,真的很不负责,即使他乐意让妻子改嫁也改变不了不负责的事实。

  人物的情感层次丰富细腻,他知道自己对她们的愧疚,但不会流露在行色,更不会因为这个而放弃追寻。普通人做不到为了梦想抛弃一切,挣脱人性的枷锁,但也并不代表这是高尚的。

  那么,我们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引用一段话:“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 《月亮与六便士》

  看了这段话我相信能帮助很多读者去思考,悟人生的价值。

  其实,年轻的时候人就应该去追求,并找一个爱自己真正意义支持自己的人相伴一生。相信我,这并不是奢求。这只是为了防止自己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你拥有主人公这般美满的家庭,安安稳稳,岁月静好。若要去追求,请务必不要做思特里克兰德,或许可以塑造一个更适合你的角色。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2

  相爱需要情,相守需要懂。男女主人公在一起生活了17年,女主人公却从未懂他。

  男主人公在有了两个可爱的小孩,还依然离去追求他的月亮,真的很不负责,即使他乐意让妻子改嫁也改变不了不负责的事实。

  人物的情感层次丰富细腻,他知道自己对她们的愧疚,但不会流露在行色,更不会因为这个而放弃追寻。普通人做不到为了梦想抛弃一切,挣脱人性的枷锁,但也并不代表这是高尚的。

  那么,我们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引用一段话:“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月亮与六便士》

  看了这段话我相信能帮助很多读者去思考,悟人生的价值。

  其实,年轻的时候人就应该去追求,并找一个爱自己真正意义支持自己的人相伴一生。相信我,这并不是奢求。这只是为了防止自己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你拥有主人公这般美满的家庭,安安稳稳,岁月静好。若要去追求,请务必不要做思特里克兰德,或许可以塑造一个更适合你的角色......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3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4

  《月亮与六便士》小说的开头是这样形容斯特里克朗的:他是一个一点也不起眼的人,英国证券交易所的职业经纪人。长相一般,工作水*一般,看起来毫无艺术素养,说话无聊开口冷场。

  后来的斯特里克郎在巴黎画画,住贫民窟里的廉价酒店,每天靠牛奶面包充饥,过得穷困又潦倒。

  这两种极端的生活,我想它既不是是在鼓励我们勇于追逐月亮,也不是要我们为了六便士而去妥协。而更像是在提醒我们要适当的补缺,保持*衡。

  40岁前的人生,他扮演了在他这个社会里所需要扮演的角色——好父亲,好老公,以及职业人。这一切看起来合情合理,*淡无过错,但却脱离了自己,显得游离,缺少温度。

  当他觉悟了之后,发现该为自己而活了,却是一发不可收拾,抛弃了原来所拥有的种种。也许,最后的斯特里克郎内心是满足的。但是,他却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他失去了一切可以失去的东西,伤害了许多原本不该伤害的人。这种决绝让他自己陷进了跟这个世界的冲突最大化的境地。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曾经觉得自己是有艺术天赋的。但是,即使是这样,也不要以为这个世界就都是艺术的。作为一个俗人,生活有很多的时候都不是艺术的,我们要做一些乏味的*凡的事情,让自己在生活或事业上有保障,再去追求艺术。保持与这个世界步调一致。

  作为一本讨论度颇高的书,也许书的价值或者说书中故事的价值只是提供给我们一种思考:我们能不能不这样活,可不可以有另外的一种方式?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5

  毛姆写了一个故事,但其实是写了两份人生,斯朱兰对于人生意义的认识在前半生和后半生是如此的冲突,就像是故意将两种极限的思想放入一个身体,这非要把正常人撕裂不可,但幸亏斯朱兰不是正常人,他的自私、贪婪、幼稚、好色、刻薄自始至终未曾变过(我宁可相信斯朱兰最后有些动摇的泪水是医生好心地想象,也不愿意认为这样的天才终被世俗打动),我当然知道刻薄为人们带来的伤害,但其实人们还挺愿意将这种人原谅,或因为他有姿色,或因为他有才华。我特别喜欢柯南·道尔塑造的福尔摩斯,因为他的英俊与才华就轻而易举原谅了他对受害者和施害者的刻薄,到对斯朱兰,我不确定是否他稀罕我的这份原谅与宽容。

  读书之前和读书之后,我都想知道“月亮和六便士”这书名的意思,读书前是因为我一直以为这是一本短片小说集合本,读了几次开头都不了了之,读书后是因为一口气读完后发现内容跟书名没什么关系。我后来想,结合主人公的一生自己作者正大光明透露出的想法,这“月亮”代指理想与个性,“六便士”代指生活,毛姆并没有说一定要将这两者分出些胜负好坏,但相信看完了书,个人都有个人的想法——书中的“我”重回了真是生活,而有无数个“斯朱兰”都选择了不一样的人生。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6

  是一本翻开后会推动着读者不停读下去的书。毛姆对人心理状态理解的深刻,以及对人性描写的准确,都让人忍不住对他的描述反复重读。

  以高更为原型,这样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变得更加真实。从旁观者的角度跟随画家的经历,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对他处境的同情、好奇,再到理解他的决定、被他的坚持打动,虽然他一生的经历都远离我的生活,但折射出的影子却让人时常联想到身边时常发生的事情。

  在逐渐理解他后,画家对梦想的追逐和投入特别打动我。他仿佛是被梦想召唤,全身心投入其中,他对世俗的一点接触完全是为了达成精神的圆满。他忽略肉体享受,不顾任何人的眼光,只为追逐美而竭尽全力。

  自私与包容,热情与冷漠,相反的状态与性质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人真是复杂的矛盾体,做出的事在不同立场下也有了不同的意味。冷漠的背后有对其他事情的执着,热情的爱与付出或许只是为了不合适的占有,看似不幸的人生可能在他人眼里是巨大的幸福。读完忍不住想,事情的对与错本不是绝对的,每个人也都不必适应世俗标准的评判。一旦意识到人的多元性,抛开那些标准,每个人本都可以更包容一些。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3)

——《自卑与超越》读书笔记 (菁华6篇)

《自卑与超越》读书笔记1

  作者是现代个体心理学创始人物,核心理论是“万事赖童年”。

  个体在童年时期形成的生活模式,对其一生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直接影响了他对职业、友谊和爱情的态度,这种态度决定了他与社会的合作能力。因此,为了提高个体与社会的合作能力,就要重视从婴幼儿时期开始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了解母亲、父亲、兄弟姐妹、老师在个体的各个发展阶段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对我们儿童教育中*惯的`误区和盲区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

  如果一个个体无法很好的融入社会,我们需要从他儿童时期形成的生活模式上去进行根本性的了解和纠正,早期记忆和梦是我们了解一个人早期生活模式的重要途经。

  作为一本经典理论,全书并没有对该理论进行详细的论证,对于每一个论点,论述过程中也比较散乱、不完整,举的案例比较随意,因此只能作为一本通俗读物来了解一下。

  个体在与社会合作中不顺利时,容易产生自卑感,为了获得优越感也是个体与社会进行合作的动机和目的。自卑与超越只是全书的一个环节,甚至还不是最重要的环节,以《自卑与超越》作为书名相当糟糕,完全不能概括全书的意义;原著的标题是《生命对你意味着什么》。

  用弗洛姆对这本书的一个点评来评价这本书,很不错:

  一个人的历史最终将证明他是否走过了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在许多体面的葬礼上,死者的功绩被人一一历数,但并不能使我们逃避一个冷酷的问题:我们曾经活过吗?我们现在活着吗?我们是按照自己的方式,还是按照什么人给我们规定的方式生活?——弗洛姆

《自卑与超越》读书笔记2

  今天阅读家庭的影响章节中关于父亲和母亲作用的陈述。虽然前述章节对于心理的分析,作为一个读书不多的人看来足够振聋发聩了,但是这一章节就完全暴露了他的逻辑不严密以及偏见,非常遗憾。

  作者对于母亲职能的理解和武志红老师观点中常用的“承接”“看见“有一些相似,不过他过分夸大了母亲对于孩子心理的作用,其他因素也是通过影响母亲来影响孩子。

  这里还有一些明显有偏颇的预设观点和无法成立的推论。预设养育以及一切附带条件都是女性的责任,预设女性就应该做家务,并且通过“潜能是通过社会责任感得到发挥的”来美化之。

  “母亲常常将孩子看作自己的一部分,有了孩子,她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整体,才会感受到主宰生命的力量。”诸如此类。

  我没有孩子,和父母谈过,将来生育也不是必选项,对这个发表观点未免有些外行指挥内行,但是仍然要说一句,母亲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需要孩子才能够完整人生?为什么需要家务才能够体现“社会责任”?如果是一个经济基础与社会职能都健全的女性,作者的观点根本立不住脚。

  他的确强调了女性地位*等在家庭中的重要性,但是这个目的.是为了让女性更好地心*气和地履行职责,做家务抚养孩子,而没有提到二人的分担。实际职务的不*等,那么口头*等就是空谈,不过是哄骗罢了。

  倘若我这样说是过分追求形式上的*等,那么从作者当时社会环境来考虑,几十年前女性的社会地位尚不如现在,将女主内男主外作为一种*等,那他是否像认为女性应该承担家务一样,认为父亲应该负起家庭的经济责任呢?不,他是这样说的:“妻子没有理由强迫丈夫承担家庭中的全部开支。”可见一斑。

  作者将男女不*等的社会现象误认为本质,在根本性的概念错误上,是无法建立真正*等的观点的,顶多提供表面上的*等名头罢了。

  我建议这一章应当把对父亲的期待作为对家庭双方的期待,作者认为父亲应当“走出家庭过自己的生活“,应当“将人生的三大问题——事业、友情、爱情处理得当”,实际上这才是对一个完整的人应有的期待,他对母亲的期待不过是如何更好地成为家庭附属物,一个“第二性”。

  不得不说这一章让我对作者相当失望。

  又及:另外,作者这里有一个用词,“遗传性格”。遗传对基因与解剖结构的影响显然存在,基因与解剖结构与人的性格乃至病理征的相关性也是现代医学已经证实了的,那么遗传和性格就可以放在一起了吗?“遗传性格”这个词儿就可以成立吗?

  而且相关性的证实方法也存疑。这是我的知识盲区,无法讨论了。

《自卑与超越》读书笔记3

  在《自卑与超越》里,作者以*易轻松的笔调,描写了自卑感的形象、对个人行为的影响,以及个人如何克服自卑感,将其转变为对优越地位的追求,以获取光辉灿烂的成就。任何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最初都是以感觉来判断是非好恶。刚出生的婴儿到幼年阶段,接收到任何负面的信息,印象都会特别深刻。容貌、身材的高矮胖瘦、课业成绩的好坏、家庭背景的差异等等,都有可能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种下自卑的因子。因此应该以坦然的态度面对自我内心中的自卑情结,使自己在生活、工作、处事上,避免走入自暴自弃或是骄傲自大的偏锋,能够超越自己。

  书上说到:我们的文化和国民大抵都有一种“自卑而超越”的心理。这种心理对我们文化中重视教育和教育价值的传统产生了重要影响。是的,我觉得它也是一种学*心理,因为有矛盾才有进步,只有把学生置于一种矛盾的境地,他才能进步。然而,所有的儿童都有一种天生的自卑感,它会激发每个孩子都去追求优越感。作为教师,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种追求引向富有成就和有益的方向。教育者必须确保孩子对优越感的追求能给他们带来精神健康和幸福,形成健康、良好的生活风格,否则会造就成被称为“生活的失败者”的各种问题儿童。这些儿童会把追求优越性扭曲为追求权力,控制别人,自私自利,或沉溺于自我想象的世界之中,缺乏面对现实的勇气。而这些错误的优越性追求,正是教育中需要我们教师加以注意的地方。

  如果自卑心理一旦产生,而得不到及时纠正,对人的危害是严重的。那么,怎样才能帮助学生克服自卑心理?以下是我在教学中的几点粗浅体会:

  第一,澄清学生不正确的认识,消除自卑心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同时也都有自己的优点。我们不能总拿自己的短处跟别人的长处相比,这样就很容易产生自卑。相反,我们既要看到自己的不足,更要看到自己的长处,这样才能克服不足,发挥优势,找回自信。

  第二,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有意识地去培养学生的勇气和胆量,让学生经常对自己说:“我能行!”和“我能够做好!”,不断给自己增加勇气,树立对自己、对人生的自信心,以这种自信与自卑对抗,战胜自卑。在学生能够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帮助学生,让学生达到跳起来能摘到桃子的目标,帮助学生建立信心。在适当的时候给他们一点“特权”,帮助学生建立自信。

  第三,教育学生正确对待他人的评价。让学生知道人无完人,谁都会犯错误,有了错误就要正确的面对批评,让学生知道父母和老师说你不对和比别人差,其实并不是说你真的很差,而是为了给你一种鼓励和鞭策;或者只是一时的气话,并不代表他们的本意,我们应该分析他们当时说话的场合和情境,不能捡起话来就往自己身上套。如果真是他们的不对,你也可以事后与他们评理,为自己辩护。对同学们的评价也应该采取这种态度。总之,我们不能消极地对待别人的批评和评价。

  虽然,我们无法培养一个没有缺点的“完人”,但可以培养一个身心健全的人。因此在教学中应重视心理素质教育,防止学生自卑心理的产生,有了自卑也应当正确对待。帮助学生树立对生活和学*的信心,这样学生才能健康、更好地发展。

《自卑与超越》读书笔记4

  《自卑与超越》的作者是阿弗雷德·阿德勒。书中作者从探寻人生的意义出发,启迪我们去理解真实的生命意义。

  其实每个人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自卑,因为每个人都对自己不满,而有的人成功有的人失败的原因就是,自卑之后,你是否会努力去改变现状提升自己的满意度还是,为了避免受挫折的感觉拒绝尝试任何改变。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会有自己的不足和弱点,与他人的优点进行比较时自然就会有自卑的情绪。但是自卑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自卑给人带来影响也是根据个人的认知来决定。对于心态乐观的人来说,自卑会让他认清自己的缺点,从而激励他去克服自己的短板挖掘自己的潜能。对于消极的人来说,会在意识形态上造成打击,让其失去对个人和家庭的希望,不利于发展。

  本书主要由两部分来叙述,认识自卑和超越自卑,找到生命的最终意义。“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自卑感,因为我们都想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让自己过更好的生活。”对优越感的追求是人的通性,作者将理论与例子结合,把自卑与超越自卑进行深度的剖析。如果敢于正视自卑,会激发人的创造性力量,成为奋发向上的巨大动力。在达到新的境界后,又会发现新的自卑,于是向新的优越目标前进。这样,在自卑与优越的距离不断接*而又拉开的过程中,人便不断地完善自己,这一过程永无止境。由此,阿德勒认为,全部人类文化的动力都建立在自卑感之上。这一观点与弗洛依德认为性本能是人类进步的动力是相左的。

  阿德勒还提出了“生活风格”这一重要概念,它是指一个人的生活目标,对自己和世界的看法以及他实现生活目标的方式。人在他的思维、情感、行动中处处体现着他独特的生活风格。“生活风格”是阿德勒治疗心理疾病患者的一把利器,他通过对病者生活风格的分析,帮助病者找出产生这种错误生活风格的根源,让他去正视、了解它,并让病者作出新的生活选择,形成正确的生活风格。

  如果想要改善自卑的心理,就要学会对身边的人和事物感兴趣。第一,对他人感兴趣,由衷的关注和关心身边的人,主动帮助他们,赞美他们,相信这样的你会得到正能量的反馈。不要害怕与别人接触。第二,要对新鲜的事物感兴趣,敢于挑战新的困难,勇往直前,因为当我们努力达成目标,并且实现了,就会获得优越感,从而感觉到自己的强大。”这种安全感是别人给不了的,是自己的`勇敢给自己带来的最好的礼物。第三,澄清不正确的认识,消除自卑心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也有自己的优点,要克服不足,发挥优势,找回自信。第四,正确对待他人的评价。人无完人,谁都会犯错,有了错误就要正确的面对批评,要学会把别人的评价作为自己的鼓励与鞭策。

《自卑与超越》读书笔记5

  阿德勒的这本《自卑与超越》着力描写一个人的原生家庭对其本人性格、心理所产生的影响。阿德勒认为,在每个人生命最初的四五年间,个人生活的典型样式就已经基本形成了。孩子在最开始的几年时间与父母接触最多,故其对孩子的影响极其重要,很多人成年后表现出来的诸多心理问题,寻本溯源,都能在原生家庭中找到缘由。

  阿德勒认为当个人面对一个他无法应对的问题时,他表示他绝对无法解决这个问题,此时出现的情绪便是自卑情绪。而自卑感总会造成紧张,所以争取优越感的补偿动作必然会同时出现,那么拥有自卑情绪的人都会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获取优越感。包括问题少年、罪犯者、酗酒者等都是如此。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有以下几点

  1.原生家庭环境对孩子的重要性依旧没有引起现在社会的重视,很多孩子都是家庭矛盾的牺牲者,单亲、**待、被遗弃等儿童不得不为大人们随心所欲的行为而买单。*人讲风水、讲因果,我觉得一个和谐的家庭就是好风水,这种家庭出身的孩子心理健康,能够较快融入社会,相反,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家庭中出身的孩子,或多或少都存在心理问题,他的行为古怪,性格偏执,对生活丧失兴趣,很难融进社会。

  2.大部分孩子智力差距不明显,但成年之后出现越来越大的能力差距,根本原因是在儿童时期的教育引导上。我可惜的是很多孩子明明可以成为国家栋梁,却因为孩提时父母或者任何人一句随意说出的话而彻底改变了命运。

  3.解决心理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与他人合作获得认同感,但前提是有正确的引导。

  4.孩子是敏感的,是脆弱的,是希望得到更多关注的,所以愿天下的父母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父母一句鼓励的话远远胜过零食和玩具。

  5.希望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建立心理顾问或者心理课堂,青少年的心理教育比任何文化课都重要,希望所有教师都能得到正规的心理培训,懂得如何查找问题,对症下药,这样问题少年就不会再出现,《少年的你》的故事也不会再次上演。

  6.建议正在为人父母、做人师长的人读一读这本书,受益良多。

《自卑与超越》读书笔记6

  《自卑与超越》的作者是阿弗雷德·阿德勒。书中作者从探寻人生的意义出发,启迪我们去理解真实的生命意义。

  其实每个人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自卑,因为每个人都对自己不满,而有的人成功有的人失败的原因就是,自卑之后,你是否会努力去改变现状提升自己的满意度还是,为了避免受挫折的感觉拒绝尝试任何改变。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会有自己的不足和弱点,与他人的优点进行比较时自然就会有自卑的情绪。但是自卑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自卑给人带来影响也是根据个人的认知来决定。对于心态乐观的人来说,自卑会让他认清自己的缺点,从而激励他去克服自己的短板挖掘自己的潜能。对于消极的人来说,会在意识形态上造成打击,让其失去对个人和家庭的希望,不利于发展。

  本书主要由两部分来叙述,认识自卑和超越自卑,找到生命的最终意义。“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自卑感,因为我们都想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让自己过更好的生活。”对优越感的追求是人的通性,作者将理论与例子结合,把自卑与超越自卑进行深度的剖析。如果敢于正视自卑,会激发人的创造性力量,成为奋发向上的巨大动力。在达到新的境界后,又会发现新的自卑,于是向新的优越目标前进。这样,在自卑与优越的距离不断接*而又拉开的过程中,人便不断地完善自己,这一过程永无止境。由此,阿德勒认为,全部人类文化的动力都建立在自卑感之上。这一观点与弗洛依德认为性本能是人类进步的动力是相左的。

  阿德勒还提出了“生活风格”这一重要概念,它是指一个人的生活目标,对自己和世界的看法以及他实现生活目标的方式。人在他的思维、情感、行动中处处体现着他独特的生活风格。“生活风格”是阿德勒治疗心理疾病患者的一把利器,他通过对病者生活风格的分析,帮助病者找出产生这种错误生活风格的根源,让他去正视、了解它,并让病者作出新的生活选择,形成正确的生活风格。

  如果想要改善自卑的心理,就要学会对身边的人和事物感兴趣。第一,对他人感兴趣,由衷的关注和关心身边的人,主动帮助他们,赞美他们,相信这样的你会得到正能量的反馈。不要害怕与别人接触。第二,要对新鲜的事物感兴趣,敢于挑战新的困难,勇往直前,因为当我们努力达成目标,并且实现了,就会获得优越感,从而感觉到自己的强大。”这种安全感是别人给不了的,是自己的勇敢给自己带来的最好的礼物。第三,澄清不正确的认识,消除自卑心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也有自己的优点,要克服不足,发挥优势,找回自信。第四,正确对待他人的评价。人无完人,谁都会犯错,有了错误就要正确的面对批评,要学会把别人的评价作为自己的鼓励与鞭策。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4)

——《青春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

《青春之歌》读书笔记1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妈妈的言语中,我记得很久之前,大约是在我高中的时候,妈妈曾经给我讲过林道静的故事,那个时候没有细听。说来也巧,前两天,妈妈问我在读什么书的时候,我跟她说,最*在读《青春之歌》。她说具体的情节她似乎有些忘了,隔着屏幕,这次变成了我来讲给她听。

  认真读《青春之歌》是因为袁老师在暑假时推荐的书目里有这本书,而且这本书相较于其他几本书来价格不是很高,所以就拿来读了一读。初读,只觉这个故事很长,读了好久都感觉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澜,也时常感觉主人公林道静蠢蠢的'、呆呆的,看到林道静被人忽悠,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时候也会替她着急,替她心焦,恨不得把她从书里拖出来教育一番。但是也很佩服她,有的时候佩服她的那一腔热血,有的时候佩服她是一个真正想要做自己,想要去实现自己抱负和理想的人。这其实是很难得的两种品质。我们现在常说,有理想你就去做,有梦想你就去实现。可是说实话,这个时代有几个人有自己明确的梦想,有自己清晰的目标。即使有,那么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有目标就按照目标的高度一步一步地去走。很多人也只是在嘴上说说,空喊一些大道理。然而,林道静这个我一直觉得蠢蠢的,单纯的甚至有点傻气的人做到了。不管是离开余永泽时的毅然决然,还是在地主家当家教磨炼时虽然内心极度反感但依旧相信着党,为组织做工作时的认真负责,甚至是在回到北大受人欺辱时的勇敢和坚强,无一不令人佩服。这是这个时代的很多年轻人都不具备的品质,扪心自问,我自己也做不到这样。

  再读《青春之歌》,这种来自林道静的品质我似乎明白的更深了一点,这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这是一个时代的年轻人的品质在一个人身上的反映。在那个国家风雨飘摇的时代,无数的*年轻人都在做着这样的工作,他们想要靠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拯救自己的国家和人民。这是一种信仰的力量,这是精神对一个人的激励。而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渐渐的被许许多多的电子产品所支配,所左右。慢慢的开始堕落,开始沉迷,信仰或许在人们的口中都成了一种笑话。

  这种情况,又可悲又可笑,我无力改变,只能做好自己。我只希望,这个时代的风气,可以慢慢的改变,可以慢慢的走向正轨。

《青春之歌》读书笔记2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妈妈的言语中,我记得很久之前,大约是在我高中的时候,妈妈曾经给我讲过林道静的故事,那个时候没有细听。说来也巧,前两天,妈妈问我在读什么书的时候,我跟她说,最*在读《青春之歌》。她说具体的情节她似乎有些忘了,隔着屏幕,这次变成了我来讲给她听。

  认真读《青春之歌》是因为袁老师在暑假时推荐的书目里有这本书,而且这本书相较于其他几本书来价格不是很高,所以就拿来读了一读。初读,只觉这个故事很长,读了好久都感觉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澜,也时常感觉主人公林道静蠢蠢的.、呆呆的,看到林道静被人忽悠,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时候也会替她着急,替她心焦,恨不得把她从书里拖出来教育一番。但是也很佩服她,有的时候佩服她的那一腔热血,有的时候佩服她是一个真正想要做自己,想要去实现自己抱负和理想的人。这其实是很难得的两种品质。我们现在常说,有理想你就去做,有梦想你就去实现。可是说实话,这个时代有几个人有自己明确的梦想,有自己清晰的目标。即使有,那么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有目标就按照目标的高度一步一步地去走。很多人也只是在嘴上说说,空喊一些大道理。然而,林道静这个我一直觉得蠢蠢的,单纯的甚至有点傻气的人做到了。不管是离开余永泽时的毅然决然,还是在地主家当家教磨炼时虽然内心极度反感但依旧相信着党,为组织做工作时的认真负责,甚至是在回到北大受人欺辱时的勇敢和坚强,无一不令人佩服。这是这个时代的很多年轻人都不具备的品质,扪心自问,我自己也做不到这样。

  再读《青春之歌》,这种来自林道静的品质我似乎明白的更深了一点,这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这是一个时代的年轻人的品质在一个人身上的反映。在那个国家风雨飘摇的时代,无数的*年轻人都在做着这样的工作,他们想要靠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拯救自己的国家和人民。这是一种信仰的力量,这是精神对一个人的激励。而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渐渐的被许许多多的电子产品所支配,所左右。慢慢的开始堕落,开始沉迷,信仰或许在人们的口中都成了一种笑话。

  这种情况,又可悲又可笑,我无力改变,只能做好自己。我只希望,这个时代的风气,可以慢慢的改变,可以慢慢的走向正轨。

《青春之歌》读书笔记3

  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值得人们用最美好的语言去讴歌,而青春本身就是一首最美好的歌。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流动着青春热血的好书——《青春之歌》。

  《青春之歌》是我国著名作家杨沫的成功之作之一,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青春之歌》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蚋了在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掘起和分化。表现*的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教育下,不断更新自己,摆脱旧思想来束缚的曲折成长过程,说明了广大青年知识分子只有在*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才是唯一正确出路,才能拥抱起美好青春。

  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找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条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凌 辱和虐 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搞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常常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

《青春之歌》读书笔记4

  《青春之歌》是杨沫50年代的经典作品,小说的格调就是革命,抗击侵略,抵制*。书中给我们塑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形象,像林道静,卢嘉川,许宁,罗大方,还有许许多多*凡的革命者,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民族的生存,将自己个人的生命置之度外,不惧怕把牢底坐穿,坚强地应对强悍的敌人。同时小说中也有许多反派的人物,像那个胡局长,还有那些特务,当然还有那个党的叛徒戴渝。除去这两种人,就是那些既不支持革命,也不对*者低头的人。这类人也许经过革命的宣传会加入革命的阵营,也许至死也就是*凡的在世上生活着。我们此刻所说的余永泽就是这第三类人。

  余永泽出生在地主家庭,这并不能够说明什么,毕竟有那么多的地主家庭的青年最后成为了革命的先驱。余永泽生性懦弱这却至关重要,他顺从父母的安排,娶了一个有缺陷的女生做妻子,可没过多长时刻就死了。他看到林道静在小村无依无靠,就主动去帮忙她,进而两人产生了感情,结为夫妻。但是生性懦弱的他,不敢参加革命,认为这只是少数人的事情,不需要自己关心。他也害怕自己的妻子因参加革命而遭遇什么不测,因此坚决反对。余永泽的懦弱使他不敢向*的统治者说不,不敢加入革命的队伍,而只能顺着传统的和*的路那样走着。他是中文系的学生,从他待人接物,和林道静讨论文学,我们就应知道他也是有很强潜质的人,但是他将他的未来定在了只为个人而生活的那一个狭小的`信念中,在民族危亡的时刻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为自己而工作。我们是否需要激烈的批评呢,我想大可不必,正因有人说,性格决定人生,余永泽生活在一个没有斗志的地主家庭,构成了他懦弱的性格,在战火纷飞,时局动荡的革命年代,他的性格决定他只能沉默。

  但我们始终没有看到余永泽背叛林道静,这一点我们就应看到,他没有告密,没有出卖道静的朋友,他只是冷眼旁观着一切,但是一个原则却是不倒向*派。余永泽的错误在于没有看到对付黑暗的统治只能用革命的手段,想苟活于世,只能碌碌无为。在那个时代,其实像他这样没有革命的人其实是许多的,看过《围城》的人都知道那上方发生的事也差不多就是抗日的时候,但是我们却并没有批评方鸿渐他们不革命,正因那只是一本描述普通生活的书。我们的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人的性格决定着他的行为,我们不能苛求每个人都是革命者,毕竟人各有志,也许是他的思想有局限性,也许是他生活的环境不允许他如此。我们所要批评的人是那些*派,那些背叛革命的人,他们阻碍社会的发展,残害我们的革命志士,是非正义之流。

《青春之歌》读书笔记5

  青春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值得人们用最美好的语言去讴歌,而青春本身就是一首最美好的歌。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流动着青春热血的好书——《青春之歌》。

  《青春之歌》是我国著名作家杨沫的成功之作之一,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青春之歌》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蚋了在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掘起和分化。表现*的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教育下,不断更新自己,摆脱旧思想来束缚的曲折成长过程,说明了广大青年知识分子只有在*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才是唯一正确出路,才能拥抱起美好青春。

  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找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条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凌 辱和虐 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搞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常常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

《青春之歌》读书笔记6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迎来她91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5)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 (菁华6篇)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1

  这是一本很多人都看过的书,“月亮”代表着纯洁的理想,“便士”意味着苟且的现实。

  故事有这样一个版本:

  一个年*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你......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总结

  或许一个人如果想体会到生活中的浪漫情调就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演员;而要跳出自身之外,则必须能够对自己的行动抱着一种既超然物外又沉浸于其中的兴趣。一直想问上帝一个问题,他是如何看穿了人性后又能对人饱以热情的。其实生命中会面对很多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人,各有各的正负面,而浪漫的那一面需要你像一个演员一样忘记剧本以外的不美好,安心投入到角色中才能体会到;而你因此付出的代价又需要你跳出自己,以免过度悲喜;可是太冷静又会让你变得很无趣,你必须在跳出自己的同时又对自己的经历悉心照顾,像看待孩子成长一样,*和又喜悦。

  所以,对于大多数*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最后以毛姆本人对本书的理解来结束分享吧。“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只看到天上的月亮,却从看不到那六便士。现在我们仍然看到天上的月亮,但我们是站在地上仰望到月光。而且当我们的爱情不是憧憬和幻想的时候,却发现被月光照耀的现实也是美好的。只是我们谈起我们的生活曾有那么多的快乐,但在当时却从来都不觉得快乐,那么最重要的一点:在新的生活里要懂得让自己快乐。”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2

  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写的《月亮与六便士》。毛姆被称为“最会讲故事的人”,在他六十多年的写作生涯中(他活了九十四岁),一直笔耕不辍,最负盛名的比如有《刀锋》《人性的枷锁》《面纱》还有《月亮与六便士》。在我心中,马尔克斯、茨维格、杜拉斯、毛姆都是很会讲故事的人,但是他们讲的故事给人的感觉都不一样(这里感触一下,读书真是有趣,他让我认识到一些本来永远也不会懂的事),毛姆的书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让你有一种逃不掉,挣不脱又进不去的感觉,仿佛说的就是我们每一个普通人,但是又和我们有一段距离,这段距离就是梦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

  人如果被放错了位置,就可能做出许多荒诞的事。《月亮与六便士》中思特里克兰德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本来生活富裕,有一儿一女和爱他的妻子,可是他抛弃了令人羡慕的生活,落魄的逃到另一个城市,然后又在这里破坏了他的救命恩人的家庭,在我看来,一切都糟糕透了。荣幸的是,他最终在小岛上找到了让自己灵魂安息之所,那么一切,突然就觉得都理所应当了,借用某句话就是“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只是真不知道人要经过多少迷途,才能踏上正路?像思特里克兰德,我觉得还是比较幸运的,也有人一生,都在迷途中不知所措,就像一个可怜无助的孩子。

  一口气看完月亮与六便士,真是精彩,当时的奇妙与眩晕感,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

  在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记忆犹新,“思特里克兰德住的地方是另一种美,好像是生活在伊甸园里,与人隔绝,头顶是蔚蓝的天空,四周一片郁郁苍苍的树木。那里有观赏不尽的色彩,芬芳馥郁的香气,荫翳凉爽的空气,这个人世乐园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就住在那里,不关心世界上的事,世界也把他遗忘了。思特里克兰德*时画画,看书,天黑了以后,就同爱塔一起坐在天台上,一边抽烟一边望着天空。”

  我想,这当是灵魂的自由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3

  “Helivesatanotherlevel”。电影《Big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

  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了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月亮和六便士》第二章

  我看不透她要自己丈夫回来是爱他呢,还是怕别人议论是非;我怀疑她肠断心伤的失恋之痛是否也掺杂着虚荣心受到损害的悲伤;这种疑心也使我很惶惑。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月亮和六便士》第三章

  「你为什么离开她?」「我要画画。」「可你已经四十了!」「正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你以为像你这样年纪的人学画还能学的好吗?你怎么会认为自己还有绘画才能?你想碰运气吗?也许会有奇迹发生,但这可能性微乎其微……」「我要画画。」——《月亮和六便士》第三章

  亲爱的阿美:我想你会发现家中一切都已安排好。你嘱咐安妮的事我都已转告她。你同孩子到家以后晚饭会给你们准备好。我将不能迎接你们了。我已决心同你分居另过,明晨我就去巴黎。这封信我等到巴黎后再发出。我不回来了。我的决定不能更改了。永远是你的,查理斯

  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却一直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直到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必须采取行动,毫无反抗能力。杜鹃把蛋下到别的鸟巢里,雏鸟孵出后就把它异母的兄弟们挤出巢外,最后还要把庇护它的巢穴毁掉。

  皈依能以不同的形态出现,也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有些人通过激变,有如愤怒的激流把石块一下子冲击成粉末;另些人则由于日积月累,好像不断的水滴,迟早要把石块磨穿。——《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

  当我发现这样一个温柔可爱的女性报复心居然这么重的时候,我感到很丧气。那时候我还没认识到一个人的性格是极其复杂的。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胡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

  不论她心里委屈多大,她都没有显露出来。她很聪明,知道老是诉说自己的不幸,人们很快就会厌烦,总是摆着一副可怜相也不会讨人喜欢。——《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

  天天做一样的事,让我感到腻烦。朋友们过着老一套的生活,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有时见了面,不待他们开口,我就知道他们要说什么。就连桃色事件也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们就像终点站到终点站往返行驶的有轨电车,连乘客的数目也能估计个八九不离十。生活得太有秩序了。简直可怕。——《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

  「我知道自己不是个伟大的画家,」他对我说,「我不是米开朗琪罗,不是的,但是我有自己的东西。」——《月亮和六便士》第五章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的、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月亮和六便士》第五章

  我想他没有卖出过一幅画。你要是和人谈起他的画来,没有一个不笑他的。但是我知道他是个了不起的画家。他们还不是笑过马奈?柯罗也是一张画没有卖出去过。——《月亮和六便士》第五章

  爱这种感情中,最主要的成分是温柔。——《月亮和六便士》第八章

  施特略夫: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其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月亮和六便士》第七章

  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把这种反应当作了爱情。说到底,这种感情不过是对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架子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的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家庭的洋洋得意而已。——《月亮和六便士》第八章

  在爱这种情感中主要成分是温柔,但斯特里克兰德却不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不懂得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弱。——《月亮和六便士》第八章

  斯特里克兰德: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时间恋爱。我是个男人,有时我需要一个女性。但一旦我的情欲得到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月亮和六便士》第十章

  斯特里克兰德: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都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塔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月亮和六便士》第十章

  小说之所以不真实正在这里。一般来说,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做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人子也不太看得起。女人会被这样的男人吸引,会被他们奉承的心花怒放,但是心里却难免不了有一种不安的感觉——这些人是一种可怜的生物。男人们即使在恋爱的短暂期间,也不停地干一些别的事分散自己的心思;赖以维持生计的事务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沉湎于体育活动;他们还可能对艺术感兴趣。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把自己的不同活动分别安排在不同的间隔里,在进行一种活动时,可以暂时把另一种完全排除。他们有本领专心致志进行当时正在从事的活动;如果一种活动受到另一种侵犯,他们会非常恼火。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干这种事。——《月亮和六便士》第十章

  虽然我们没有明确意识到,说不定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看重不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也不理会,我们就讨厌他。——《月亮和六便士》第十章

  一个人可能完全不理会别人吗?生活中无论什么事都和别人息息相关,要想只为自己、孤零零一个人活下去是十分荒谬的想法。早晚有一天你会生病,会变得老态龙钟,到时候你还得爬着回去找你的同伙。当你需要别人安慰和同情的时候,你不羞愧吗?你身上的人性早晚会渴望同其他人建立联系。——《月亮和六便士》第十章

  我们生在世界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这些符没有共同价值,意义是模糊、不确定。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财富传给别人,但别人却没有接受这财富的能力。我们只能孤独行走,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月亮和六便士》第十章

  在我看来,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贸然走出这一步,以后永不后悔,那需要的个性就更多了。——《月亮和六便士》第十二章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月亮和六便士》第十二章

  在我们那个小岛上,日子可以说比较*淡,我们离开文明社会非常遥远——你可以想象一下,就是到塔希提来一趟,在路上也要走四天,但我们过得很幸福。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我们生活得很单纯、很简朴。我们并不野心勃勃,如果说我们也有骄傲的话,那是因为在想到通过双手获得的劳动成果时的骄傲。我们对别人既不嫉妒,更不怀恨。唉,我亲爱的先生,有人认为劳动的幸福是句空话,对我来说可不是这样。我深深感到这句话的重要意义。我是个很幸福的人。——《月亮和六便士》第十三章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4

  【摘记】

  虽然我们没有明确意识到,说不定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看重不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的;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也不理会,我们就讨厌他。我想这就是自尊心中最厉害的创伤。

  【感悟】

  人生来就是群居动物,这就意味着我们天生需要与别人建立联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接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这一切最基本的要求便是别人的注意,以及对于你言行的关注和在意。每一次交谈的开始都是基于对方意识到你在讲话并且对此投入必要的热情和精力为前提,如果一个人对于你的言谈毫无兴趣,并且也不愿意投入精力假装自己在听,那么你的一切言语和行为都将毫无意义。因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以对方为对象的前提,而对方并没有按照你的期待居于他适当的位置上,于是现实与理想的误差便会使人恼怒。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最让人生气的并非分期和对立,而恰恰是漠不关心、毫不在意,面红耳赤并非真的愤怒,真正的愤怒往往来自于毫无预期的冷漠。我们不能要求自己和他人对事事都报以兴趣和热情,但我们至少能做到的是倾听和理解,报以尊重。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5

  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四十岁的英国中年男人--斯朱兰,是位沉默寡言的证券经纪人,他与妻子育有一儿一女,生活美满,是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个。

  突然有一天,斯朱兰离家出走去了巴黎,只给自己的妻子留下了一封信,信里也没写自己干什么去。斯朱兰的妻子和别人都认为他有外遇了,所以妻子派“我”去看看究竟。

  “我”去了巴黎后却发现斯朱兰并没有什么外遇,而是独自一人穷困潦倒地生活着,他的外遇就是他的梦想--成为一名画家。

  当“我”把自己在巴黎看到的情景和斯朱兰的妻子讲述后,她并不相信我说的话,坚持认为身边流传的他有外遇的说法。

  而五年后,当“我”再一次来到巴黎的时候,从自己的朋友--德克那里知道了斯朱兰的*况,他依旧穷困潦倒着,每天画着自己的画,晚上到固定的咖啡馆喝着咖啡。

  "我"的这位朋友德克,自己画的画并不好,但在评价别人的画这一方面却很有天赋。他在看过斯朱兰的画后,对他赞赏有加,坚信斯朱兰是位伟大的画家,并在他有困难时经常帮助他。

  有一次斯朱兰发高烧,差点失去了性命。德克央求自己的妻子--布蓝琪收留了这位有天赋的画家,于是,斯朱兰便在德克家画画,养病。后来,他的病也好了,但他的自由与激情也俘获了布蓝琪的心。

  斯朱兰在和布蓝琪一起生活了三四个月后,布蓝琪便服药自杀了,德克带着巨大的悲痛回到了家乡,但同时他还是很欣赏斯朱兰的艺术天赋。

  47岁的斯朱兰在法国浪迹多年,最后终于来到了自己梦想中的地方——大溪地。他每天过着艰苦的生活,居无定所,食不果腹,后来有人同情他,帮他娶了一个崇拜自己的土著女人——爱塔。接着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就开始了,他每天画画,看书,和妻子一起赏景,在这美丽的土地上,他的性格开始变得温和,不自私,不粗暴。

  不幸的是,他得了致命的麻风疾病,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他画出了自己的伟作——在一间房子里的墙壁上,他画出了气势磅礴,恢弘,性感,奔放的画作,里边融入了他对生命的理解和顿悟。他的眼睛虽然瞎了,但他知道自己对这幅作品很满意,所以在自己的理想实现后,他请求爱塔在他死后烧掉这座房子。当然最后,这幅画也不存人间,但他的其他画都升值了。

  故事在这里就结束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笔记6

  “你能够画了吗?”

  “还不成。但是我将来能够学会的。正是为了这个我才到巴黎来。”

  “你认为像你这样年纪的人开始学画还能够学得好吗?大多数人都是十八岁开始学。”

  “我必须画画儿。”

  这段对话发生在克里舍林荫路的街道上,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遇见了故友,彼时距离他抛弃光鲜亮丽的银行工作、背井离乡在小旅馆中过着黑暗压抑的逐梦生涯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

  谁也没有想到,谁也没能预料,这个年*四十的男人,会突然放下一切、一声不吭地抛妻弃子,来到一个破旧旅馆,蓄满络腮胡子,开始一心一意地学画画。即便在旁人看来,他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学*时机……

  一直对这本书心驰神往,终于这个寒假我捧起了它,而它亦没有辜负我……

  查理斯追逐梦想的路和之前的康庄大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坚持下去了,妻子的一封封来信、故交旧友的职责也好、劝告也罢,他都悉数放到耳后、置之不理。他像是心中突然有了信仰,然后觉得自己是时候去走这条路了,就这样带上简单的信仰潇潇洒洒地走下去了……

  也许在他的眼里,开始追逐梦想的这一刻才是生命真正的开始,他这一生也算做过许多荒唐之事,但他还是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抛弃亲友的陈念,执着醉心于自己的梦想,他的脑海中有一幅画,一幅他拼了命想要表达出来的画,逼迫着他不停地向这个方向去努力!

  想要追求美好的月亮?还是拾起脚边的六便士?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都是一道相当难做出抉择的选择题,尤其是在你长大之后,选择会受到越来越多因素的干扰。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保留一份追求月亮的初心,在夜深人静的夜晚悄悄拿出来再看看自己对于美丽梦想的念念不忘,然后继续对梦想开始执着的追求。对我而言,走上教育之路就是追求自己美好的月亮,生活和工作的些许繁杂虽然会给我的月亮带来阴影,但我动摇的时候查理斯给了我动力和坚持的理由。

  查理斯这突然而疯狂的举动也许并不适合每一个人,但是年过四十还对最初的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激励我继续坚持下去!愿我们这一生既可仰望星空、瞻视梦想,又可俯瞰生活、执着奋斗!愿这月亮照着我,也照着你,我们一起携手追求!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6)

——父与子读书笔记 (菁华6篇)

父与子读书笔记1

  今天妈妈帮我在网上购了三本书,其中一本为《父与子》是德国著名作家埃.奥.卜劳恩所着。翻开封面,全书是彩绘版的漫画故事!一个个都是讲了父亲与儿子的小故事,每个都非常生动幽默!看得我不时捧腹大笑!

  下面我就为大家复述几个有趣的小故事。“假梦游者”:儿子睡觉睡醒了,想吃糖果,于是他就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张纸,在纸上写上“梦游者,不得惊醒,免生危险!”并穿上线挂在脖子里。他推开房门,径自来到糖果桶边,父亲看着儿子把糖果桶拿回自己的房间并关上门,也没敢把儿子惊醒。儿子终于吃到了糖果!

  “幻想破灭”这个故事非常搞笑,父亲与儿子来到一个只有动物没有人的小岛上,他们想种稻子来填饱肚子,他们俩一起努力种出了第一课稻子,非常高兴并幻想有朝一日用这一棵稻子的种子种满整个小岛。这样他们想做的面包、蛋糕…也就没有问题了,正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的美梦之中时,天空中飞来了一只小鸟,鸟儿在稻子上空盘旋两圈就飞下把稻子的种子全部吃光了,唱着歌儿快乐的飞走了。父亲和儿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鸟儿把他们的唯一一棵稻子的种子全部给吃了。

父与子读书笔记2

  《父与子》是本幽默的漫画。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三遍。

  第一遍读这本书时,妈妈常听见从书房里传来的笑声。的确,这本书很有趣,父子俩之间常常闹笑话。就比如说《夕阳西下图》:父亲是个光头。

  一天,父亲在沙发上读报。儿子叫来他的伙伴,把父亲露出沙发的半个光头当做夕阳,在沙发上画画,还加了画框。父亲突然转头,“夕阳”就有了眉毛、眼睛、胡须、耳朵。父亲幽默、朴实、善良、爱玩,儿子聪明、天真、可爱、调皮,这两个人物很受大家喜爱。

  第二遍读这本书时,我感受到父子之间浓浓的亲情。其中有一个漫画故事是这样的:父与子去海边度假。儿子在海边发现了许多小石子,就往海里投石子,直到找不到石子为止。父亲看到了,就在晚上推着小车,一遍遍地往海边运石子。第二天,儿子发现一大堆石子堆在沙滩上,高兴极了。父亲看了也很欣慰。我仔细观察第五幅漫画,发现父亲为儿子运石子时,流了很多汗。父亲能为儿子做一切,儿子也爱父亲,也曾令我落泪。

  第三遍读这本书时,我结合了前言,才知道埃。奥。卜劳恩是在纳粹*统治德国的黑暗年代创作《父与子》的。这本温馨、感人的漫画集竟是在这种兵荒马乱的年代创作的,他真是一个乐观积极的人,也是一个非常爱儿子的人。他还是个忧国忧民的好画家。他不像一些人为了保全性命和家产而臣服于纳粹党,他大胆创作了反对纳粹的漫画。可是,这样的幽默大师却被万恶的*无情地扼杀了。我想,我们赞美父与子的同时,更应该赞美他们的创作者——埃。奥。卜劳恩。

  我读了三遍《父与子》,每次都有新的发现。希望我读每本好书都是如此。

父与子读书笔记3

  说实话,《父与子》是我看得最久的漫画书,我记得第一次看它是在寒假的时候,老师推荐我们买,我就立即把它买回了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看封面,咦,就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三个人,有一个坐在木马上的小孩,还有一个长得像甘蔗的人和一个长得像皮球的人,其中:“皮球”在倒立,“甘蔗”在扭着头,给小孩子剪头发。而且“皮球”的屁股上还顶着一顶帽子。我一下子明白了,坐在木马上的是儿子,那根“甘蔗”是理发师,而倒立着的就是孩子他爸了,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翻开书看了下去,我发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更好看,每一页都有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雪人的反击》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过分;《会走的箱子》告诉我,人不要动歪脑筋;《我们还缺少的晨报》告诉我们要敢于创新。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败的音乐会》。一天,父亲和儿子想办一场音乐会,于是,父亲买了一把萨克斯,儿子买了一把小号。两个人回到家,滴滴滴地开始练*。

  可是,两个人都认为对方吹的不够好,所以最后只是各自坐在一边生闷气,音乐会最终也没有举办。后来,他们两个盯着自己的乐器看了很长时间,父亲发现自己的萨克斯像个大X烟斗,儿子觉得自己的小号像个*常玩的吹泡泡玩具,于是父亲倒了几盒烟丝在萨克斯的斗里,点上火,美美地抽了起来;儿子拿来一大桶泡泡水,把小号的口泡到里面,吹起泡泡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只有一个功能,要学会开动脑筋,开发出新的功能。

父与子读书笔记4

  《父与子》是俄国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作品主要描写了年轻的知识分子与自由贵族之间的冲突。通过父辈的顽固保守与子辈的自由新潮的冲撞,表现了当時俄国农奴制的社会生活状况及社会矛盾的激化。书中人物较少,情节也不复杂,读来比较轻松,是读外国名著中少有的感觉。

  掩卷而思,却总也抹不去巴扎罗夫的父亲对巴扎罗夫的那份挚爱的真情。虽然认识与观念不一致,伊万诺维奇对儿子的关爱却无时无刻不存在。害怕儿子走了,害怕儿子吃住不好,不忍伤着,爱到“毕恭毕敬”的地步。有一种“惹”不起的意味。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言语过重了,儿子便不理他了;关心得过繁了,儿子觉得麻烦也关门不理了。儿子一有点高兴,两口子也高兴不已,让人觉得他们一切都是为儿子而活,为儿子而忙碌。儿子得了传染病死后,还一直在儿子的坟前祭奠,其悲苦,其哀痛,深深震撼着读者的心灵。

  这与现实中的父母有何区别啊,儿女们上了二十多,有几家不是凑乎着批评与凑乎着关心?把小时明明白白的爱都转入隐蔽与地下,惹不起的儿女们一一他们敢顶撞,敢笑你老古董,敢离家出走。父母只能握着风筝轴,看远*得放线,怕飞远见不着,拉太紧怕线断。一颗悬着的心经常牵挂着,爱得更加艰苦,更加酸楚……

  读后深感作者对小说整体的把控。每每是情节高潮时,便也戛然而止了,让人回味无穷,和诗的那种张力一般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有一种余韵未尽、玩不尽兴的感慨!使人想起“花未开全月未圆”的话来,或许这就是文学作品的黄金分割点?就是文学作品的穴位所在?

  一书一得,每读一本好书就是对灵魂的一次洗礼,就是对心田的一次浇灌。其中的美妙与惊喜,不读者何以知之?古今中外多少伟人大家终生手不释卷、孜孜苦读,苦耶?乐耶?

父与子读书笔记5

  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 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父与子读书笔记6

  《父与子》是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的作品,它讲述了父子之间的亲情。书里描述了卜劳恩父子之间发生的许多幽默,搞笑的趣事,每次看到书里的这些故事,我都捧腹大笑,觉得回味无穷。

  这本书里有一篇《出逃的儿子》,儿子用球打破了玻璃,于是父亲揍了他,儿子逃出了家门,父亲在家等着,可是等了几个小时也不见儿子回来,心里着急了就出去寻找,没找到。回到家,这时,一个球打破一块玻璃,球还撞了父亲的脑袋,一看是儿子,父亲激动的抱起了儿子……虽然孩子犯了错,揍了他,但是还是他,这就是父亲。

  《父与子》里的《勤俭》、《强壮的爸爸》、《礼物》,还体现出父亲善良、乐观的本性。书中的`儿子很喜欢捉弄父亲,可父亲把它当做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就算生气了,也不会过多责怪他。就说《礼物》吧,送父亲的礼物儿子不小心摔倒打碎了,难过的哭了起来。“你看,这部分没有损坏。”父亲说到,“我可以用它来清理烟斗。”字字句句,都能感受到父亲的乐观,还有对儿子浓浓的爱。

  我喜欢《父与子》中这一对可爱而幽默的`人物,父亲的善良和宽容,对生活幽默乐观的态度深深感染了我。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7)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 (菁华6篇)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1

  《罗密欧与朱丽叶》通过波澜起伏的戏剧冲突,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优美抒情的人物语言,描绘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悲剧。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结合。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理解他们,秘密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马上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赠以安眠片让她假死过去,以躲过这场劫难。罗密欧则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悲痛万分,抱了以死殉情的决心连夜返回维洛那,在朱丽叶的身边服毒自杀。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饮毒、自刎死去。罗、朱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主持下言归于好。

  从这个故事梗概中可以看出,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位封建家长,代表了陈腐没落的封建思想和传统,他们心胸狭窄、武断专横,无视青年人的自由和爱情,酿成了家族之间的仇恨和冲突,给所在的城市带来了动乱,又自食其果失掉了自己的儿女。而罗密欧与朱丽叶,则代表了一种新的人文主义思想,他们同封建思想和传统作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尽管斗争的结局是一场悲剧,但换来的却是人文主义精神的胜利和弘扬,我们在悲剧中感受到的是莎士比亚那澎湃的激情、高昂的斗志和崇高的理想。

  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发展,背叛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之心;他追求一种自主、自由、美好的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特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怨;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仇人所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拔刀相助杀了仇人,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灾难”,显示了他的高尚品格。正是在家族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情谊等一系列故事发展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风采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朱丽叶只是一个14岁的贵族小姐,但她勇敢、坚强、智慧,她冲破大家族的重重束缚,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并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了情人;她深知罗密欧被放逐“回归”无望,却绝不愿与少年贵族帕里斯再结姻缘;她几次用智谋骗过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服下安眠片,都是为了实现她的美好爱情;她把爱情看得和生命同等重要,罗密欧一死,她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2

  故事发生在维洛那名城,蒙太古家族和凯布莱特家族两家门地相当的巨族,他们世代的积仇结怨激起了新争,是命运注定这两家仇敌生下了一双不幸的恋人,理智而又疯狂的罗密欧与美丽温柔的朱丽叶在家族宿怨中结合。

  他们的悲惨凄凉的殒灭,和解了他们交恶的尊亲。这一段生生死死的恋爱,还有那两家父母的嫌隙,把一对多情的儿女杀害,演成了今天这一本戏剧。悲剧的冲突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恋情与两个家族间的仇恨和对立,它表现了自由的爱情与封建势力之间的尖锐的矛盾冲突。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而上一代的仇恨又要延续到下一代,使年轻人们互相残杀。

  蒙太古的儿子罗密欧,在一场舞会上看见了“她是天上明珠降落人间!”的朱丽叶,顿时如痴如醉的爱上了朱丽叶,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罗密欧的风流。可是朱丽叶是蒙太古的仇人凯普莱特的女儿,才十三岁,又被许给了少年贵族帕里斯。于是悲剧从此开始。做父母的与别人敌对,又把这种情绪传给了儿女,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无视于家族的仇怨,他们轻蔑地觉得,妨碍他们结合的只是枉具虚名的姓氏。连朱丽叶都说“罗密欧,你如果不是我仇家的人该多好!”可见,不满十四岁的少女也都有仇家的概念了!仇恨的恐惧已超过她的爱恋,害怕有违天道,爱上自己的仇人。

  父母强烈的反对,遭到亲人的非议等等后果,都在朱丽叶的脑中闪现。但爱慕最终超过了恐惧,同意了罗密欧私奔的计划。这种勇气,是在当时社会的小姐中少有的。但在节骨眼上,罗密欧因为人报仇而被流放出境。这正应验了朱丽叶的“这场仇敌的恋爱怕要种下祸根”。劳伦斯神甫因怜悯他们,所以想出了唯一一个办法,让朱丽叶服下自制的药丸装死。朱丽叶便拿出自己最大的勇气,服下了药丸。但这件事因被耽搁,没有来得及告诉罗密欧。罗密欧听说朱丽叶死了,便买了一瓶毒药,赶往朱丽叶所在的教堂。但这是朱丽叶恰恰没醒,于是罗密欧怀着与其他准备自杀的`人一样的心情结束了。

  而罗密欧刚死,朱丽叶就醒了。在善良的劳伦斯神父的计划下,本将重圆的他们却踏上了归天之路。

  多么渺小的时差,就杀死了一对恋人。朱丽叶当场殉情。

  最后,星星之火即可造成燎原之势的两大家族之间的恩怨,被这对儿女恋人的爱情之水冲去了,冲的很远,很远。如果他们家族无怨,那么他们的未来将多么美好:在我们生活中,矛盾时时存在,我们只有多一份宽容,生活才会更加精彩,幸福才会永远存在!这就是我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所在。这场因仇恨引起的悲剧多么值得人反思!也许我们因该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坟前立一块记事碑,将这场悲剧的警示永远刻在人们的心中,告诫世人:世上最可怕的情感,是仇恨!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3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现实生活毕竟是现实生活,没有书中的故事那么动人与甜蜜,也没有书中的世界那么地温馨和可怕,生活中能够说得出这种肉麻的甜言蜜语来的会让人感到是那么的可怕,蜜里藏刀让人躲闪不及在无形中、不知不觉中成为爱的奴隶,成为爱的牺牲品。我们可以想象甜言蜜语,可以享受书中、电视剧中、电影中的甜言蜜语,可以和主人公们共同分享他们甜蜜的爱情生活,可是现实中并不让我们拥有着太多的甜蜜生活,只会让我们在刚尝到甜头的时候,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再加上酸甜苦辣或其他的味道,让你不知所措,甚至是迷失在爱的港湾,成为一只孤独飘泊的'小舟,也或许正是因为这些混杂的味道才能让我们更加地感受到爱的甜美吧!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那位亲王也算是一位仁君,能够对罗密欧重新发落,但他也是无辜的,因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的仇恨而失去了自己两位无辜的亲戚。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莺莺张生红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若无真情无绝唱/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雷峰塔呀白娘子/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千古情/自古红颜多薄命/有情总被无情伤/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谁人听/梁山伯祝英台/千古绝唱唱到今。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4

  《罗密欧与朱丽叶》通过波澜起伏的戏剧冲突,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优美抒情的人物语言,描绘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悲剧。男女主人公出生在两个世代为仇的封建家族,他们在偶然的相会中一见倾心,却根本不可能结合。他们求助于劳伦斯神父,神父同情和理解他们,秘密给他们举行了婚礼。但封建家长凯普莱特却要把女儿朱丽叶许配给少年贵族帕里斯,并强令马上成婚。朱丽叶再一次求助于劳伦斯,神父赠以安眠片让她假死过去,以躲过这场劫难。罗密欧则因在格斗中杀死了凯普莱特夫人的内侄提伯尔特而受到了放逐曼多亚的惩罚。罗密欧得到妻子的“死讯”,悲痛万分,抱了以死殉情的决心连夜返回维洛那,在朱丽叶的身边服毒自杀。从昏迷中醒来的朱丽叶见丈夫已死,也饮毒、自刎死去。罗、朱的悲惨结局使双方的家长看到了世仇的惨重代价,在亲王的主持下言归于好。

  从这个故事梗概中可以看出,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位封建家长,代表了陈腐没落的封建思想和传统,他们心胸狭窄、武断专横,无视青年人的自由和爱情,酿成了家族之间的仇恨和冲突,给所在的城市带来了动乱,又自食其果失掉了自己的儿女。而罗密欧与朱丽叶,则代表了一种新的人文主义思想,他们同封建思想和传统作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尽管斗争的结局是一场悲剧,但换来的却是人文主义精神的胜利和弘扬,我们在悲剧中感受到的是莎士比亚那澎湃的激情、高昂的斗志和崇高的理想。

  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发展,背叛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之心;他追求一种自主、自由、美好的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特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怨;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仇人所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拔刀相助杀了仇人,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灾难”,显示了他的高尚品格。正是在家族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情谊等一系列故事发展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风采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朱丽叶只是一个14岁的贵族小姐,但她勇敢、坚强、智慧,她冲破大家族的重重束缚,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并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了情人;她深知罗密欧被放逐“回归”无望,却绝不愿与少年贵族帕里斯再结姻缘;她几次用智谋骗过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服下安眠片,都是为了实现她的美好爱情;她把爱情看得和生命同等重要,罗密欧一死,她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5

  对于莎士比亚的这部描绘了纯洁爱情,轰动了全世界的经典名著,我虽然早有耳闻,也略知故事梗概,真正拜读却是最*几天的事情。带着一股崇敬的心理,我从头至尾,详详细细,一个字不落地欣赏完毕之后,却有了一种跟别人不一样的理解和感触。

  有心人自戏剧的开篇,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罗密欧的初恋情人,并不是朱丽叶,而是一个名为罗瑟琳的女子。文中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只是从罗密欧对班伏里奥的描述中,约略道出了她的美艳不可方物,以及他对于罗瑟琳的爱情。

  在此时,罗密欧的心目中,除了罗瑟琳,再也装不下其他女子,只有罗瑟琳才是最圣洁,最美丽,最能够深入他内心的人。他甚至为了罗瑟琳而郁郁寡欢,冷落了亲人和朋友,并以她已经立誓割舍爱情,我活着也就等于死去一般。来答复班伏里奥,可见他对罗瑟琳的爱有多么深了。

  其后,班伏里奥以凯普莱特家的舞会来诱惑罗密欧,希望罗密欧能够结识到比罗瑟琳更加美丽,更能令他倾心的女子。不出班伏里奥所料,罗密欧果然一眼相中了朱丽叶,与她一见钟情,把罗瑟琳忘得了一干二净。他惊摄于朱丽叶的美貌,并用这番说辞否定了他曾经对于罗瑟琳的爱情,我从前的恋爱是假非真,今晚才遇见绝世的佳人。

  罗密欧与朱丽叶秘密相见之后,又打算秘密完婚。深知罗密欧感情经历的神父劳伦斯,指责他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他以我现在所爱的她,跟我心心相印,不像前回那个一样。来反驳劳伦斯。劳伦斯为了让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能够因为儿女结盟,而冰释前嫌,重修旧好,最终主持了他们二人的婚礼。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虽然非常真挚感人,也确实至死都忠诚于对方。可是,他们当初相互之间并不了解,只是单凭一张美丽的容颜,便轻易将爱情抛洒。这种草率的态度,即便他们最终有了完美的结局,能否幸福到永远,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就如童话故事一样,公主和王子总是在结合在一起后,嘎然而止,是同一个道理。爱情,浪漫和美丽,总是经受不住*淡生活的考验,故事如果继续下去,恐怕会令所有的人都为之失望和意外。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悲剧,跟他们的不够冷静,过于冲动,缺乏生活的阅历,脱不开干系。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不是那么急切地想要相伴终身,一切都将是另外一个结局。或许这就是戏剧的艺术效果吧,非我这等俗人能够欣赏。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6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威廉·莎士比亚著名戏剧作品之一,故事讲述二人于舞会一见钟情后方知对方身份,最后二人为了在一起,朱丽叶先服假毒,醒来发现罗密欧自尽,也相继自尽。这本书描述了罗密欧对初恋情人罗瑟琳的一片痴情。文章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而且罗瑟琳始终并没有出场,但从罗密欧对她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罗瑟琳的美貌绝伦,还可看到罗密欧的一片痴心。在罗密欧的心目中,罗瑟琳就是他生命里的唯一。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罗密欧参加了一次盛大华丽的凯普莱特家族宴会。在宴会上,凯普莱特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此时的罗密欧忘记了失恋的痛楚,不动自主地投入到热恋中,用热恋来忘却失恋。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朱丽叶求爱,于是一见钟情的朱丽叶幸福地投入了他的怀抱。虽然两个家族有深仇大恨,但也阻挡不了爱情的力量,在幽会的地方,他们互诉衷肠。最终爱情越来越浓,他们私下定下婚约,并在善良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可是谁也不会想到,事情陡然有了瞬息变化。在大街上罗密欧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并杀死了罗密欧的一位好朋友。

  听说这种不幸后,朱丽叶悲痛交加,在她心中痛的最深还是她的丈夫罗密欧被放逐的事。最终她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灵魂也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日夜思念着罗密欧。然而,更大的不幸又悄悄降临,朱丽叶的父亲逼她嫁给帕里斯伯爵。面对父亲,面对家族,朱丽叶不敢背叛家庭,可又不愿意背叛自己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盾缠绕着,左右为难,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了。朱丽叶很无奈,只好去求助好心的劳伦斯神父。劳伦斯神父让她吞下了一种特殊的安眠片,用假死来搪塞帕里斯伯爵的求婚,进而拖延时间。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全都信以为真,悲痛欲绝地为朱丽叶送葬。也许是上天在捉弄这一对恋人,劳伦斯派去送给罗密欧信件的人遇到了麻烦,并没有把信送到罗密欧手中。这时,罗密欧阴错阳差地悄悄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也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并在掘墓时与拜墓的帕里斯伯爵发生冲突。最终,英勇无比的罗密欧杀死了帕里斯伯爵。然后罗密欧进入墓里,望着脸色苍白、停止呼吸的朱丽叶,他悲痛欲绝,痛哭流涕,他早已无法离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不想苟活在人世,想随她而去,于是他喝下毒药并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消失,她醒过来了,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发现她的心爱的人却离她而去。朱丽叶紧紧地抱着他,简直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也早已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是赴黄泉,他们也不会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她那美丽的容颜也随之而逝。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我希望的爱情能够像我的梦一样梦好。在一生当中,我希望能有一个人能够永远的爱我,呵护我,理解我。就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那就更好了;人们长说:爱情是毒药,也可以是蜜饯,没有人能摸得透它。一旦我们跳进爱情的陷阱,可以说就是“覆水难收”,就如同嫁出去的女儿,只能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再说了,不管结果是怎样的。自己已经拥有真挚的爱,这样自己就觉得很满足了。在说了,人生在世,遇到一点挫折是常有的,事情过后,才会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部书给人刻骨铭心的感悟。感情的事,有喜有愁,在生活里把握住自己,有了尺寸,才能有更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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