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实用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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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 1

  暖暖的阳光洒落在书页之上,我缓缓合上了书本,望向《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接*风烛残年的时候的作品,回忆的都是他年轻时期的事情,我想这是别有一番韵味的,就宛如早上的花,晚上再去捡拾,这或许失去了它原有的那份美丽,那份娇艳欲滴,但是再配上火红的夕阳,这难道不是另一种风韵,另一种生命的活力吗?

  这不仅仅只是一本书它更是一个百味瓶,其中有苦、有甜……它的每一种心情都会惹人深思!

  它甜得可以温暖人的心坎,让人忘记烦恼,沉浸在甜美的回忆之中。就如同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那段日子,欣赏美好的事物,聆听神秘的故事,捕捉雪天的饥鸟,与各种各样的小动物为伴……那一刻,书卷中的天真烂漫着实让我感动不已,似乎它散发着什么魔力,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眼眸,探入了我的心灵,引发了我的共鸣,或许这正是鲁迅先生文章的魅力,虽然用的是朴实的话语,但炽热的情感展露无疑。通过他的文章更让我懂得了童年的生活是美好的,只要你细细品味,就会觉得妙趣横生。在灿烂的春光中有儿童的天真,在无味的冬天里也能寻觅到几许童趣;在自由的玩耍中充满幻想,在枯燥的学*中也不乏乐趣。

  但它的苦,可谓是苦不堪言。当鲁迅看到父亲被庸医治死时那一定是苦的;当永别藤野先生时那一定是苦的;当看到国内社会浑浊不堪时,看到人民痛苦不堪时,那更是苦的!让我们的心弦也被牵动起来,也让我不禁感叹到鲁迅先生的伟大,他虽然生活在一个腐朽冷漠的社会之中,但并没有随波逐流,而是以笔为武器,同整个封建社会做斗争。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对他最好的写照!

  这本书怀揣着鲁迅先生对国家的热爱,想要拯救当时风雨飘摇的社会的美好心愿!这本书是不朽的,它向后人描述了一个真实的社会,让世人以此为动力,不让历史重演!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应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的生活!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 2

  午后,手捧一本《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 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 3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 4

  学洋务 改变命运

  攻医学 救国救己

  治文艺 改变精神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 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 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 5

  长夜难明国运危,

  勇士荷戟独徘徊。

  苍生只怜茴香豆,

  半碗温酒易沉醉。

  好药人血蘸馒头,

  总难医却癞阿桂。

  麻木顽疾入膏肓,

  寂寥光阴都颓废。

  剩得闰土有钢叉,

  不识月夜刺鬼魅。

  先生呐喊醒国民,

  不信梦魇唤不回。

  《孤独者》中的魏连役,反叛了那个社会,接受了新的思想观念,因而被人们视为异类,一个“吃洋教”的“**”。他原先有一个爱他的祖母,虽然他认为自己已“不配活下去”,但为了不让祖母“痛心”,他只能委曲的活着。祖母的死使他得以从爱与被爱中解脱了出来,对于这最后的诀别,他仪式般的作了最后一次“惨伤里夹着愤怒和悲哀”的狼一般的长嚎之后,他感到了轻松,因为他已经不再需要为这个世界和他自己承诺什么。所以,为了“活几天”,他变卖了一切可以卖的东西之后,便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为了80元的月薪而做了军阀师长的顾问。正如他说的:“我已经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我已经真的失败,——然而我胜利了。”他最后是以自己的堕落和良心的背叛为自杀手段,来毁灭这个包括他自己在内的黑暗世界的。

  方玄绰不敢正视现实,吕纬甫和魏连役梦醒后无路可走,产生出沉落的情绪和精神的变态。他们曾经和黑暗战斗,而又终于被黑暗吞噬了。对于这一代,鲁迅既溶合了自己曾有过的切身体验去加以表现,又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他们的倒退进行了批判,暗示他们如果不改弦易辙是没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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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1)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精选十篇)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1

  读了二十三之二十六章,简爱回到了桑菲尔德,事情又会有什么进展呢?

  简爱回到了桑菲尔德之后,听说在一个月之后罗切斯特将要娶英格拉姆小姐,这其实只是罗切斯特的谎言,简爱流露出的种种迹象表明了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慕之情。罗切斯特也不得不告诉简爱一个月之后要赢取的人就

  是她,简爱同意了罗切斯特的求婚。一个月马上就过完了,到了那一天,简爱满脸笑容的和罗切斯特去了教堂。可是婚礼却被阻止了,完全是因为梅森站了出来说明了这一切,罗切斯特本就有一个妻子,并且现在就在桑菲尔

  德府就是伯莎,其实他才是那个发出笑声的人,是个疯子。婚礼并未举行,简爱失落了。

  罗切斯特先生不应该这样去骗简爱,如果是真的喜欢简爱的话,就应该让他知道一切。至少不会让简爱现在这个样子,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2

  《简爱》是一本有着多年历史的文学作品。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许多故事。她出身在一个多灾多难很贫穷的家庭,居住在一个十分贫穷的农村可惜上帝似乎毫不防备的塑造了他们,又似乎急不可耐的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在人生的重要的时间离开了人间。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透过简爱与罗特斯赛之间一波三折的感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等,不向人身低头的坚强女性,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

  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藐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后她并没有绝望,他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一切相反换来的都是简爱无限的信心,都是她坚强不屈的精神,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上飞快地进步而且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3

  又一次回味了一遍《简爱》,仿佛又回到了那本辗转多人的小说里,重新审视那庄园,那异国情调,那荡气回肠的爱情……让人感触良多。

  感觉,在那个年月,我们期盼的往往不是目标,而是过程。好比说期盼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这个里面的核心,与其说是期待爱情,不如说是期待两个字——浪漫。然而,当时光流逝,再回首才知道,期盼的本身已经进入了浪漫,之后种种构成的事实或者历史,已经不是单纯的浪漫了。这时,我们才意识到:当初的期盼,只是舍本求末的空想。

  我们每一个人由浪漫的入口进去,而后的是是非非,如果给各种不同的作家写,当然就是不同的过程和结局。而我们自己去评价,可能多数人会在一阵沉默之后,背诵一句“却道天凉好个秋”罢了,夫复何言?

  这就是憧憬与回顾之间的差异,我们却不能因为现实与曾经的幻想看似格格不入,而轻易放弃幻想;每一次这二者的冲突都应该给我们带来足够的超然。所以,现在再看《简·爱》这样的书,我的感觉就是如此了。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4

  世界名著《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书中所描述的,是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敢于抗争的女性——简·爱。它是一个心灵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反映了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被送到舅妈里德太太的家中过着被轻视,受虐打的生活。后来,她又在孤儿院中度过了漫长的八年。随后,就当起了贵族孩子的家庭教师。

  简·爱**后,与神秘的庄园主罗切斯特订了婚,可在婚礼中却遭到了沉痛的打击:罗切斯特的另一个妻子还活着!简·爱听到这个消息后,心中十分悲伤,决定离“家”出走。一位牧师收留了她,并向她求婚,却被她拒绝了。最后,简·爱因为太思念罗切斯特,便回到了早已残废并失去前妻的他身边,重新办了婚礼,成了幸福的一对夫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对命运屈服,要用努力来改变命运!虽然过程漫长而又艰苦,但是到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就算命运之神偏心于他人,但是,你也同样幸运,因为,你经历了一次其他人都经历不到的磨练。相信黑暗中的自己,明天,你就可以重见光明。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5

  在读《简爱》这本书时我就被这句话深深的打动了。“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郎特是位崇尚自由独立的新实际女性。《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等地位的女性形象。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仅仅认为夏洛蒂为写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那你就错了。夏洛蒂笔下的简爱性格倔强,个性独立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感动。她给我们的还有震撼。所以她是成功的。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不管在阳光下,还是在鲜花里都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面对不同得人生。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6

  偶然的机会,我读了简爱,受到了很大的启迪。

  主人公简爱出生低,幼失父母,从小在舅母家受尽别人的毒打和侮辱。在罗袄德寄宿学校受到了肉体的折磨和心灵的摧残,然而她都坚强的挺了过去。她的正直。坚强和纯洁深深打动了罗切斯特。他们准备结婚时然而得知他已婚有妻时。简爱忍痛离开了他。但简爱得知罗切斯特因火痛失妻子并残疾时,却又回到了他的身边。

  读完这本书,知道了内容后,我被简爱那种坚强的精神所感动。是呀!简爱那种精神与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同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的话,我一定会大哭大闹甚至会选择死。看来,我一定要学*简爱。在学*上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面对挫折和困难要勇敢的面对。只有克服困难,战胜困难才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7

  <<简爱>>看到题目时,我以为这是一篇浪漫的爱情故事。可当我刚读完第一章时,就发现和想象的差的太多。这是一篇写简爱的生活。简爱的父母都因为得了传染病死去了,简爱便和舅父舅母生活在一起,不久舅父也死了,简爱的生活变的苦不堪言。

  舅母和家丁们并没有把简爱当做亲人,而是当做一个连家丁都不如的吃干饭的女孩。舅母会因为简爱反抗自己儿子的殴打而把简爱关进完全密封的房子里,那时,她只有十岁,仅此而已。而她的表哥却因为一些荒唐的理由经常的毒打:因为她藏在窗帘后面、因为她对自己母亲说话没有礼貌、因为偷看了自己的书……简爱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已满十岁的简爱,竟然不知道学校是什么样子。或许对于我们来说,这是多么荒唐的笑话,可在“那里”这竟然是普遍的。对于他们来说我们的生活便是天堂。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来抱怨生活质量差、又有什么理由去和比自己过得好的人攀比!

  放下那颗永远不满足的心吧!看看简爱!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8

  《简爱》这一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不朽之作,最*被我发现了。我仔细地阅读着。《简爱》的作者是英国的夏洛蒂勃朗特,她出生在英国约克郡一山区小镇桑顿,是乡村牧师帕特里克勃朗特的第三个孩子。夏洛蒂在1847年8月写成了长篇小说《简爱》。

  《简爱》故事主要讲了小姑娘简爱从少女长大**的故事。简爱自幼没了父母,被亲舅舅收养着。舅舅去世后,舅妈整天欺负简爱。后来,简爱被送到了孤儿院,在那里生活了8年。然后,简又去当家庭教师,最后与罗切斯特先生结婚。

  我很喜欢第五章:来到洛伍德(洛伍德孤儿院)。当时,简刚到孤儿院,她经历了十分辛苦的一天。那个孤儿院的孩子们一周最多能吃两次面包加干酪和咖啡,而且他们吃到烧坏了的粥都不敢吭声,每天早上起来要很晚才能等到洗脸的水,那里的老师非常严厉,做错一点事都要站在大厅里受罚,但事,有一位老师谭波儿小姐却破了一些规定,让学生们过上了好一点的日子。

  简爱的不幸让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太美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遇到挫折也不能不坚强。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9

  读了《简爱》的节选之后,我深有感触。

  但我也有很多疑问。

  (1)简为什么在罗切斯特高富帅时不嫁他?而在他伤残瞎了之后才嫁?

  (2)罗切斯特为什么会叫简“简”呢

  (3)简那么有想象力,为什么不去当诗人呢

  (4)夏洛蒂·勃朗特也经历类似的事吗?

  (5)《简爱》中得名言,算是简说的,还是夏洛蒂·勃朗特呢?

  (6)简的父母去哪了?他们到底怎么了?

  最让我有感触的事简的那一句名言:你为什么要跟我讲这些?她跟你与我无关。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灭毛,我一定要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跟我经过坟墓将同样站在上帝面前!

  这句话,体现了英国是多么重男轻女,简对这一切是多么的不满。

  它让我学会了独立,不要一味的去追求,要由一颗善良的心和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

  简爱读书笔记三百字 10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感人的作品,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是个孤女,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由于染上伤寒,在一个月之中相继去世。幼小的简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过了几年受排挤和残虐的生活。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残虐。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

  我看看简爱的生活,再看看我们的生活,简直不敢相信,现在的小孩全是依赖父母,这让我更加佩服简爱,她坚强,她和命运做斗争。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2)

——呐喊的读书笔记实用10篇

  呐喊的读书笔记 1

  最*,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从这本书中我了解了很多内容,也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呐喊》共收录作品十四篇,记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呐喊》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社会中特别不幸的人们,去揭露他们的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鲁迅先生认为社会最需急切解救的,是人们“病态”的灵魂。

  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去买药,后来父亲亡故了。接着写我去日本留学,救助一些像父亲一样被耽误疾苦的病人。在这篇《呐喊》自序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体现出了坦荡直率的风格。“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者真实的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的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的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呐喊的读书笔记 2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述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坚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必须不是那么简单吧?就应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呐喊的读书笔记 3

  记得读中学的时候就已经学过了鲁迅的《记念刘和珍君》,这是怎样的一种愤慨……

  不知道书店是以怎样的心情,在销售排行榜首上写下“呐喊”二字的,至少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骄傲。尽管它只是一本老书,尽管它的定价远低于同类书籍,尽管骄傲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无奈……

  《呐喊》被搁在一个不起眼的书柜上,倒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我小心地从书架上取下一本,认真地阅读起来。虽然读了《呐喊》已不是一遍两遍了,但它每次带给我的震撼却总是有增无减,仿佛每一次阅读都是与先生心灵的交流。嬉笑怒骂、悲欢离合,虽然置身于外,却又深入其间;虽已永远成了旧的故事,却永远能给世人新的启迪,这大概就是《呐喊》之所以被称为经典的原因吧!

  合上书,突然想到先生离开我们已七十多个年头了,不知道先生在天之灵,如果看到当今文坛的风气,看到他的旧作在某一书店重登榜首,会做何感想:是焦急地呐喊,是失望地彷徨,还是点上一支烟,面对眼前丛生的杂草,冷静地思考?

  其实,我们的作家们,不,书贩子们,你们才真的应该好好反思自己,在这七十多年的岁月中,你们都做了些什么!看***文坛在你们的带领下成了什么样!当国外的科幻小说、言情小说大举入侵中国文坛的时候,你们是随波逐流,还是急流勇进?当博客、论坛使文学大众化的时候,你们是继续高昂起头颅,还是卷起裤脚混水摸鱼?当各大榜单被那些快餐文化占据的时候,你们是否想过还击?当文坛商业化的时候,你们创作时想的是荣誉,还是钞票?当文坛娱乐化的时候,你们是否有过自我定位:作家,还是名人?愤怒中,我又看到了先生的背影,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点起一支烟,吞吐着忧虑和感伤。他时而思索,时而疾书,他在用笔和敌人战斗,他在用心为中国文坛、为迷惘的国人呐喊!

  当年先生弃医从文,为的是根除国人麻木愚昧的封建恶疾,而如今我们是不是应该重拾医术,抓一帖良药,专治见钱眼开、崇洋媚外的顽症?

  离开书店的时候,又看到了那张排行榜,骄傲已经退去,更多的是担忧:“呐喊“的大旗将由谁来扛?这时,几个“红领巾”人手一本《呐喊》走出了书店。想必是老师建议他们买的吧,《呐喊》登上榜首的功劳多半要落在他们的头上。

  回首,却看到更多的孩子在“畅销书”、“口袋书”海洋中迷失方向……

  也许,没被快餐文化污染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呐喊的读书笔记 4

  《呐喊》,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听它,当没有路可走的时候,呐喊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发泄方式。

  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而我的心却是灰色的,面对眼前的一切我却苍白无力,我只会去呐喊。

  把心中的苦闷和伤心全部赶走,放松自己、缓解自己。而呐喊之后……

  面对友情、爱情、工作……我好像很无奈呐喊好像是我内心的挣扎,想冲破现实,找回自己

  呐喊的读书笔记 5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 **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呐喊的读书笔记 6

  漫步在枫叶林下,看着如血染工的枫叶飘落,空中似乎弥漫着哀历的气息,我似乎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心声……

  在鲁迅先生不胜枚举的作品中,《呐喊》作为他名闻遐迩的代表作,是他所有作品中最为卓尔不群的。

  《狂人日记》的文学地位是不必多言的,它是中国现代第一部白话小说,鲁迅先生没有正面揭示社会的黑暗腐败,而是运用极其深奥的影射等手法,把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后遗症留下腐朽不堪的社会风貌展现得淋漓尽致。因此,这是篇值得熟读的深思而又不可多行的好文章。

  你可曾记得记得那位赤贫如洗的孔已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便是孔乙己最完美的写照。那时,有多少像孔乙己一样攻苦食淡的读书人呢?群众对孔乙己的冷嘲热讽;使我感到当时社会决疣溃痈的现象,而鲁迅先生用笔底烟花的笔墨坚定自己爱国如家的一种个性信息。

  江南有一水乡名唤鲁镇,迅哥儿从小生活的地方便在这里,少年们夏夜行船、船头看戏,用网下归航等轻松的画面,如鲁迅童年的一般,童趣盎然的水乡生活的射影一般,鲁镇劳动人民的淳朴差良为而又迷信落后的思想使我惘然苦失,不由得叹息当时的社会的灰暗和压抑。

  枫叶落在了宽阔的大地,太阳已经出来了,阳光普照大地之上是鲁迅先生的一片赤诚之心与爱国情怀。

  呐喊的读书笔记 7

  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读了。Failllll……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书笔记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呐喊的读书笔记 8

  鲁迅先生的代达作《呐喊》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的文章,例如:《孔乙己》《故乡》等都是鲁迅先生的名著。

  《孔乙己》中那个因家境贫寒好屹懒惰,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社会的人——孔乙己,在生活中以偷为业,在最后因偷了一家有钱人的书,被打断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人世,这篇文章解释了“精神胜利”的渊源。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个书中主人公送小玩在一起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欢喜而凄凉的神情,体现了当时人民麻木。

  在《呐喊》这书中,像这些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们看了以后,能清醒过来,同事批评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呐喊的读书笔记 9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这部小说集于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出版社出版,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出版后得到很大回响。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鲁迅又谈到他把《狂人日记》等小说投稿到《新青年》的经过。他曾问办《新青年》的朋友:‘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此刻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期望。’于是他便写了《狂人日记》,此后还陆续推出了另外十余篇。鲁迅是期望自我的作品能叫醒‘铁屋’中的人,使国人得救。谈到《呐喊》的名称,他说:‘在我自我,本以为此刻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我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至于自我,却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轻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这三部小说集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其《呐喊》中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不仅仅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之后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补天》),遂成此刻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资料。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我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判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完美明天而奋斗吧!

  呐喊的读书笔记 10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

  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

  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3)

——五百字童年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五百字童年读书笔记 1

  《童年》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的悲惨的童年生活。但他依然保持乐观面对生活。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也领悟了许多。

  “外祖父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仇恨之雾,大人都中了仇恨的毒,连小孩也热衷于参加一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外祖父家的的行为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使得孩子善良的内心变得和大人一样的恶毒。我从中明白了大人的行为对孩子的影响很深,我们要学*长辈的优点,但不能听到什么就去模仿,只有这样将来才可能成为一个文明而又懂得学*他人优点的人。我们就一定可以取得成功。”

  《童年》这本书处处都蕴含着发人深省的道理,而我从中得到的是即使生活有再大的困难,即使人生道路上有再多艰难险阻我们都要乐观面对,勇敢前进,像阿廖沙一样在悲惨的生活中乐观面对,永不放弃。这样我们就一定可以走出困境,取得成功。

  五百字童年读书笔记 2

  今年暑假,我还读了《童年》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阿廖沙——彼什科夫的孩子悲惨的童年,而这部书的主人公,也就是这部书的作者,他就是——高尔基。

  为什么说高尔基的童年很悲惨呢?,我们的童年不是很快乐吗?你听我慢慢道来……

  在阿廖沙小的时候,自己的父亲就不幸去世,可是年仅三岁的阿廖沙,却不知道什么是死。聪明善良的外祖母将阿廖沙和他的母亲一起搬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却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地方。可好景不长,自从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中后,他的舅舅就开始吵着要分家;母亲又很快离开了阿廖沙。在这样冷酷的家庭里,外祖母成了阿廖沙最亲*的人,阿廖沙喜欢听外祖母讲那些优美的童话、唱那些动听的歌……阿廖沙发现自家的大人可以把白布染成五颜六色,便有一天在表哥没有注意的情况下,偷偷地将白色的桌布染成了宝石蓝色,喜怒无常外祖父知道后,便要打阿廖沙一顿,外祖母没能拦住,还有一次居然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这样幼小的心灵充满无限的仇恨。终于,阿廖沙在自己十一岁那年,外祖父破产,母亲死去,阿廖沙终于摆脱了童年的险恶,走向了苦难的人间……

  这下你就应该知道了吧!我非常的同情高尔基,因为我们有时会讨厌我们的父母,但父母却为我们做了很多,我们的童年很快乐,可是高尔基三岁就没了父亲,十一岁就没了母亲,可他照样是活得自在,也有了妻子,有了孩子。并且让后人敬佩的一个人。所以,我们应该学*高尔基这种从小就有自理能力的好*惯,还要学*高尔基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还可以坚持的好品质。

  五百字童年读书笔记 3

  读过《童年》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千。

  高尔基三岁就失去了父亲,跟着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在家里受尽了歧视和侮辱,后来母亲又早逝。外祖父辛苦经营的家业又破产了,连小学都没读完的高尔基被迫外出谋生,一直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但一直有求学欲望和顽强毅力的他一直没有气馁,终于在24岁发表的第一篇文章问世了

  本文一共有十五章,分别是:失去父亲、来到外祖父家、节日之夜、祸从天降、两舅分家、噩梦一场、两个上帝、房客“好事情”、彼得大伯、妈妈归来、外祖母讲故事、绿老太婆、上学的日子、喜欢自由和走向人间。

  我最喜欢第一章,失去父亲:父亲躺在地板上,母亲在边上哭,外祖母一边哭,一边把我往父亲那里推,我感到胆怯。外祖母对我说,“快,跟爸爸告别吧,孩子,他还不到年纪,可是他死了,你再也别想见到他了,亲爱的。”我还从未见到过大人哭,感到又别扭又害怕。

  这篇文章主要靠诉我们:即使家里再怎么贫穷、没有地位,也要努力学*,回报社会。

  五百字童年读书笔记 4

  童年,是一个七彩的梦;童年,是一朵金色的花; 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 。但是,在高尔基的《童年》中,我了解到一个与众不同的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是作者以自身童年经历为素材的一部小说,也是一部以表现新人成长、刻画新人物形象为主题的优秀作品。《童年》反映了充满希望的俄罗斯国民人性中的弱点,鞭挞了小市民的卑鄙灵魂。作者其实并未停留在对落后、野蛮、丑恶的批评上,也创造了一批在困难中仍坚持理想的人物,主人公阿廖沙无疑就是这一代新人的典型代表,他的出现成为了一个转折点。

  在书中,阿廖沙的悲惨遭遇令我叹息:三岁父亲病逝,十一岁母亲病逝,外祖父破产,他不得不提前走上社会,在他的生活中,外祖父及两个舅舅经常对他进行精神上的虐杀,并对疼爱他的外祖母进行伤害,使幼年的阿谬沙深刻地体会到了社会的黑暗。

  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们的童年,大都是有动画片、糖果、玩具、牛奶所堆积而成的,而阿廖沙呢?当我们在幼儿园嬉戏时,他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母亲为死去的父亲掉泪;当我们在小学里学*时,他不得不提前走上社会,感受着人间的冷暖……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与他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中的故事不会在我们身上上演,但我们身边却有那么多的留守儿童,他们的童年也是不完整的、不幸福的。让我们珍惜幸福,并去帮助身边的人,让我们携起手来,展望美好的未来吧!

  五百字童年读书笔记 5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高尔基童年的悲惨。他既没得到父亲的关爱,也没得到家庭的温馨。六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同事由于家庭条件不好,他外祖父的脾气非常暴躁,而且两个舅舅又是贪婪自私的人,这使他的童年的生活一点都不愉快!

  虽然家人很多,但是在家里,只觉得自己是孤零零一个人,家里充满了杀气,令他窒息,过着光怪陆离的生活。只有从他的外祖母才能得到到爱,让他才有了家的感觉!

  外祖母对她很好,每当外祖父打他时,都是外租母解围,安慰她给他讲故事!

  后来最爱他的.外祖母也死了,外祖母死后没几天,外祖父就把高尔基赶出家门,自己一个人独自生活,那时他11岁!

  我今年也是11岁,但是在家有父母的关爱,在学校有老师们的惴惴教导。我的童年和高尔基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不能光去享受,如果这样生活,那么这个人的一生一点意义都没有!我要向高尔基学*,学*他坚韧不拔的精神,珍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一个有理想的人!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4)

——《白鲸》读书笔记实用10份

  《白鲸》读书笔记 1

  这本书还是我初中的时候冲着它世界名著的头衔买的,在上次回老家的时候一并带回来了。因为挺薄的,所以便选来看了。封皮内有翻译及编辑的简介,说本书描写了人与自然斗争的顽强不息的精神。

  但本书,我是边吐槽边看完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了十几年,大家的价值观变了。特别是前几天我的朋友圈被北极32°的文章刷屏了,我们知道因为人类的活动而导致的环境灾害一日深过一日,动物们因为栖息地的破坏等原因,灭绝的越来越多。所以这描写捕鲸的书,从立意上就已经不得人心了。

  整本书的故事情节挺简单,就是有个船长因为捕鲸而失去了一条腿,于是他立志找到并杀死那条鲸,最后却被鲸所杀。

  根据作者的经历来看,本书带有一点纪实的味道,捕鲸的过程描写的非常精彩。但是也掩盖不了我内心的不适。

  原来人类为了鲸油竟可以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来,原来真有人会为了一己之私而不顾其他人。船长因为被鲸咬掉了一条腿而要找到那条鲸去报仇,好像说得通。等等,鲸有招惹他吗?鲸在大海里活的好好的,是人类为了鲸油而挑起的战火,船长要鲸鱼的命,鲸鱼反抗而咬掉了他的腿,让他长个记性,不是很正常吗?可船长就开始记仇了,再次出海在已经杀死了一只鲸可以返航的情况下,非要继续追踪那条咬掉他腿的白鲸,一定要你死我活才行。他自己要这样也就罢了,但是船上还有其他船员啊?其他船员凭什么要为了满足他的愿望要陪他赴死?其他船员明明可以带着鲸油回家与家人团聚,却因为船长的私仇而葬身大海,值得吗?

  人类在各种自然灾害中,顽强生存的精神是值得歌颂的。但是这种主动找死的行为,主动挑战自然的行为,我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

  其实人类比起大自然来说,是渺小的啊,为什么要与自然斗争?我们是这地球的一部分,不是地球的主宰,不管是白鲸还是什么,都应该有他们生活生存的空间。而为了自我生存去剥夺其他物种在这地球生存的空间和权利,是极度自私的行为,而人类自己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品尝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最后引用一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白鲸》读书笔记 2

  我真不明白,虽然说白鲸是珍惜动物,可能人人都想看一眼,可是想要杀死白鲸,谁会去想。其实一只白鲸的出现有他们的原因,一只白鲸让它们自生自灭,为什么要去追杀它们。我理解你们的情绪,你们追杀白鲸是为了多赚点钱,可是这是自然生态,为什么要去破坏它。你门要明白白鲸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不止是白鲸,很多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就算是凶猛的狮子,只要你不伤害它,用心去跟它交流,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跟你成为朋友。

  如果你去伤害白鲸,它有灵性,它们会对伤害他的人产生一种报复心的心理。其实白鲸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就回会自然而然不去伤害人类。并不仅有人类才有幸福的欢乐的生活,动物也有,它们也有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一些人却要去伤害他们,(他们指得是动物)要把他们残忍的杀死。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有人类的规律,我们要让这种大自然的生态继续发展下去,不要去破坏它们。

  《白鲸》读书笔记 3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白鲸》读书笔记 4

  19世纪,《白鲸》在美国出世,创作者便是著名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也正是这部史诗级小说,为我带来了一段宏伟壮阔的精神旅途。关于人性,关于冒险,关于矢志不渝,关于千千万万个为梦想而辗转反侧的不眠之夜。

  犹记当时年少,不知捧书为乐,今忆起昔日种种,不禁莞尔。不得不承认,《白鲸》是我所读之书中印象颇深的一本,没有一本书是一座孤岛,而在这座“岛”上,我看到了亚哈船长内心的繁华与孤独,从他下定决心捕捉那头噩梦般的存在――一头名叫莫比迪克的抹香鲸开始,他的命运便与那头白鲸紧紧的捆绑在一起,或惊,或喜,或悲,或苦,明确的目标的存在,使得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微茫,渺小如蜉蝣。在亚哈船长身上,我看到了无数个为梦想而奋不顾身的影子,当书中饱满的人物形象走进现实,那种汇合的奇妙的感觉,怎么说呢?“不足为外人道也。”

  路遥在《人生》中提到:“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要紧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这句话与《白鲸》中的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所传达出的观念不谋而合,“风*浪静时,海上一艘船的行驶是枯燥的,唯有惊涛骇浪出现时,这条船才会变得精彩绝伦,尤其是当它大转舵的瞬间。”于我们而言,把握好人生中的每一个关键点,无悔地走过每一个重要阶段,便是我们每一个个体对它的鲜活生动的现实演绎。

  类比亚哈船长的捕鲸,我不禁联想到海明威创作的《老人与海》,桑地阿哥在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窘迫现状下,机缘巧合地捕到了一条特大的马林鱼,他把六盘绳子拧在一起拖鱼都险些把绳子绷断。正当老人高兴地返航时却遇到鲨鱼。鲨鱼不断地袭击那条大鱼,老人一个人在小船上同鲨鱼战斗,用浆打、戳、刺,累得筋疲力尽,鲨鱼还是把这条大鱼能吃的地方都吃掉了。老人拖着硕大的鱼骨架爬回岸边。但老人说:“人可不是造出来要给打垮的。可以消灭一个人,就是打不垮他。”

  老人的话成了美国文学界“硬汉子”形象的精神的标志。《老人与海》中的桑迪亚哥和《白鲸》中的亚哈船长的身上同样具有令人敬佩的精神光辉,他们的灵魂深处,是一股不屈的骨气,如一股清流,涤荡每一个认真体验的读者。

  联系《人生》和《老人与海》,我从更加宏大的角度体会了赫尔曼・麦尔维尔在那个时代所具有的众多深邃的思想中的一缕,虽沧海一粟,但足以装满我的阅读行囊,伴我一路成长。

  《白鲸》读书笔记 5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么样,可以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己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一定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己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直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可以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己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非常着急,希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助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其实亚哈船长可以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己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非常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己的好朋友,一定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内容就买一本看看吧!

  《白鲸》读书笔记 6

我看了一本书,十分有趣,它的名字叫《白鲸》。

  十二月的一个星期六的傍晚,一位叫麦利韦尔人青年去坐船返回故乡,可是,麦利韦尔来迟了一步,使他无法回乡,可他仅有一些零花钱了,所以他找了一个便宜的旅馆,可是旅馆已经人满了,麦利韦尔就和一个卖人头的水手睡在一起。那名水手高大粗壮,是一个野人,叫魁魁格。

  不久,麦利韦尔和魁魁格成了水手,和三十多名水手和一个一条腿的亚哈船长去杀死一条巨大的抹香鲸!杀抹香鲸的原因有两个,一:不杀抹香鲸,海上就无法太*;二:是给亚哈船长报仇,因为他的一条腿就是被抹香鲸吃了的。每个水手都知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轻轻合上《白鲸》,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不喜欢悲剧,就像阅读的过程中,我期盼着莫比·迪克的出现,但又有些害怕,因为它的出现意味着毁灭,不仅对于这抹香鲸之王,而且还有睿智又狂热于复仇的亚哈船长、善良冷静的斯达巴克、“裴廓德”号上终年风吹雨淋的捕鲸人……

  有一段时间,媒体和论坛上铺天盖地充斥着对日本捕鲸船的谴责,可直到今天我才对这个行业有了模糊的了解。或者可以把它当作一部历史看,杰克·伦敦笔下记录了美国长达半个世纪的淘金热,麦尔维尔同样向我们展示了另一幅血腥的画面,只不过背景从茫茫荒原转移到了更大的一个世界——浩渺的海洋。

  书中一直渲染的莫比·迪克与亚哈船长对决,是一个英雄的盛宴,而结局是早已注定的,我想到了离开南塔特时以利亚的神秘出现,“我”在远处看见的几个模糊的人影。费达拉被捕鲸索紧紧绑在莫比·迪克身上,作为亚哈地域之门的领港人,他很尽责,而“裴廓德”号的覆灭则让这个东方人的预言变成现实。我不知道是否可以将这个故事理解**与自然之争,亚哈是个英雄,但是当复仇的念头占据他的心灵的时候,英雄却意味着毁灭;莫比·迪克也是英雄,它无意于争斗,但却在捕鲸人为荣誉而战的圈子中纠缠不休,如果是普通的一头抹香鲸,也许它可以在海洋中颐养天年,“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错的是人,亚哈船长的第三次追击激怒了它,激怒了从来与世无争的自然,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是不会留情面的。

  国家地理上一期关于澳洲考拉的节目,因为考拉的过渡繁殖对澳洲的森林造成了灾难,有人在争论谁之过,人类的救助固然无可厚非,但千百年来繁衍生息的生物却在人类高度发展之际频临灭绝,而人类的工业现代史,只有短短不过300年。于是,我们开始付出高昂的代价,对其迁移、节育,谁又能断言,这样违背常理的行为不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

  麦尔维尔在书中陈述了鲸类不会灭绝的理由时说到了南极和北极,可是在他谢世百年之后,人类把触角伸向了曾经的禁区,抹香鲸也失去了最后的荫庇之地。当茫茫海面重归于*静时,我仿佛听到了鲨鱼频频撞击木板的声音,“我”伏在里面,而这是魁魁格的棺材,是人类为自己打造的归属地。远处,是那个白色的神话,莫比·迪克很安闲地浮在水面,喷水孔上插着亚哈船长的标枪,在夕阳的映照下闪闪发光……

  《白鲸》读书笔记 7

  这本书还是我初中的时候冲着它世界名著的头衔买的,在上次回老家的时候一并带回来了。因为挺薄的,所以便选来看了。封皮内有翻译及编辑的简介,说本书描写了人与自然斗争的顽强不息的精神。

  但本书,我是边吐槽边看完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了十几年,大家的价值观变了。特别是前几天我的朋友圈被北极32°的文章刷屏了,我们知道因为人类的活动而导致的环境灾害一日深过一日,动物们因为栖息地的破坏等原因,灭绝的越来越多。所以这描写捕鲸的书,从立意上就已经不得人心了。

  整本书的故事情节挺简单,就是有个船长因为捕鲸而失去了一条腿,于是他立志找到并杀死那条鲸,最后却被鲸所杀。

  根据作者的经历来看,本书带有一点纪实的味道,捕鲸的过程描写的非常精彩。但是也掩盖不了我内心的不适。

  原来人类为了鲸油竟可以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来,原来真有人会为了一己之私而不顾其他人。船长因为被鲸咬掉了一条腿而要找到那条鲸去报仇,好像说得通。等等,鲸有招惹他吗?鲸在大海里活的好好的,是人类为了鲸油而挑起的战火,船长要鲸鱼的命,鲸鱼反抗而咬掉了他的腿,让他长个记性,不是很正常吗?可船长就开始记仇了,再次出海在已经杀死了一只鲸可以返航的情况下,非要继续追踪那条咬掉他腿的白鲸,一定要你死我活才行。他自己要这样也就罢了,但是船上还有其他船员啊?其他船员凭什么要为了满足他的愿望要陪他赴死?其他船员明明可以带着鲸油回家与家人团聚,却因为船长的私仇而葬身大海,值得吗?

  人类在各种自然灾害中,顽强生存的精神是值得歌颂的。但是这种主动找死的行为,主动挑战自然的行为,我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

  其实人类比起大自然来说,是渺小的啊,为什么要与自然斗争?我们是这地球的'一部分,不是地球的主宰,不管是白鲸还是什么,都应该有他们生活生存的空间。而为了自我生存去剥夺其他物种在这地球生存的空间和权利,是极度自私的行为,而人类自己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品尝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最后引用一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白鲸》读书笔记 8

  这本书还是我初中的时候冲着它世界名著的头衔买的,在上次回老家的时候一并带回来了。因为挺薄的,所以便选来看了。封皮内有翻译及编辑的简介,说本书描写了人与自然斗争的顽强不息的精神。

  但本书,我是边吐槽边看完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了十几年,大家的价值观变了。特别是前几天我的朋友圈被北极32°的文章刷屏了,我们知道因为人类的活动而导致的环境灾害一日深过一日,动物们因为栖息地的破坏等原因,灭绝的越来越多。所以这描写捕鲸的书,从立意上就已经不得人心了。

  整本书的故事情节挺简单,就是有个船长因为捕鲸而失去了一条腿,于是他立志找到并杀死那条鲸,最后却被鲸所杀。

  根据作者的经历来看,本书带有一点纪实的味道,捕鲸的过程描写的非常精彩。但是也掩盖不了我内心的不适。

  原来人类为了鲸油竟可以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来,原来真有人会为了一己之私而不顾其他人。船长因为被鲸咬掉了一条腿而要找到那条鲸去报仇,好像说得通。等等,鲸有招惹他吗?鲸在大海里活的好好的,是人类为了鲸油而挑起的战火,船长要鲸鱼的命,鲸鱼反抗而咬掉了他的腿,让他长个记性,不是很正常吗?可船长就开始记仇了,再次出海在已经杀死了一只鲸可以返航的情况下,非要继续追踪那条咬掉他腿的白鲸,一定要你死我活才行。他自己要这样也就罢了,但是船上还有其他船员啊?其他船员凭什么要为了满足他的愿望要陪他赴死?其他船员明明可以带着鲸油回家与家人团聚,却因为船长的私仇而葬身大海,值得吗?

  人类在各种自然灾害中,顽强生存的精神是值得歌颂的。但是这种主动找死的行为,主动挑战自然的行为,我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

  其实人类比起大自然来说,是渺小的啊,为什么要与自然斗争?我们是这地球的一部分,不是地球的主宰,不管是白鲸还是什么,都应该有他们生活生存的空间。而为了自我生存去剥夺其他物种在这地球生存的空间和权利,是极度自私的行为,而人类自己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品尝到自己行为的后果。

  最后引用一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白鲸》读书笔记 9

  花了一个假期的时间读了《白鲸》真本书,深深地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所吸引,更被里面的人无精神所震撼,

  在一望无际,神秘莫测的大海上,夕阳西下,旭日东升,海鸥翱翔飞过,一群水手在这儿上演着一场惊险、曲折、扣人心弦的话剧.

  故事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海上恶魔"--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弃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船长胁迫他遵从命令。后来,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三昼夜后,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白鲸被激怒,将"裴廓德号"撞沉,所有的水手只有实玛利一人被救起,其他人以及亚哈船长都与"海上恶魔"消失在大海上,复仇计划也以失败落幕。

  在亚哈船长离奇的暴躁下,水手们给予的是理解和宽容。而在亚哈船长的责备中,他们奉献的是不变的忠诚,他们的团结协作、不惧牺牲、忠心耿耿、奋勇当先,面对任何天大的困难都充满信心,毫不畏惧,这些宝贵而又高尚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吗?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相互信赖着对方,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有了信心,才能得到与这只"海上恶魔"英勇交战的勇气,他们这种令人敬佩的力量以随着令人望而生畏的海水将白鲸吞噬。

  《白鲸》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生的道路是因为坎坷而曲折才美丽,如果一个人从没有过失败,那他就也不会有真正的成功。只有迎难而上,尽自己的全力爬上了山峰,你的人生才会变得辉煌,那时,你一定会看到胜利后的美景'!摔倒了爬起来时,成功其实已在你的身旁,只差一步之遥。只有一次次的.失败,才能让我们有坚强不屈的意志和大海般宽广的胸怀!我们一定要有信心,因为信心一定是超过你所取得的成就的,信心是成就之母。"

  亚哈船长、魁魁格,还有斯达巴克他们,将永远不能回到南塔开特了,但对于这些勇敢的水手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他们将永远跟大海作伴!

  《白鲸》读书笔记 10

  最*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狡诈老练的船长亚哈再一次航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败了。最终的交战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有玛利幸免。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虽然看起来结局悲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例子,光在大自然里就有很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本来对人是没有敌意的,但是我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反感而不得不采取一些自我防护的措施,它们只是想保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间久了就会变成敌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仇视,最终还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两败俱伤。所以说你没事别惹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最后让我明白了“没事别惹事”的真正含义,就是: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指一些无好处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然而他们会害了你自我。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5)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10)份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1

  最*才读完《呐喊》,感触很深。

  其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狂人日记》。

  我的理由是,《狂人日记》表达出了不妥协的反封建精神,文章通过狂人的自我反省,把封建纲常名教“吃人”的含义引向了深广:狂人也被纲常名教毒害而成了吃人者。尤其是狂人所说的“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显然不仅是狂人自身,而且是代指处在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控制之下的“中国人”,作品由此完成了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最深层次的揭露和批判。

  我从中读出了,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2

  《呐喊》的作者鲁迅出生于破落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浙江绍兴人,其祖父周福清在清同治年间考上进士,当上翰林,后在朝廷任内阁中书。在绍兴,周家是一门望族,然而鲁迅的父亲周伯夷在考上秀才之后屡试不中,周家想让在朝廷任官的周福清打通关系通融一下,周福清疏通官场后让周伯宜去作弊,不料被别人举报,正在上海的周福清听说儿子被抓就迅速回到绍兴自首。为疏通关节,鲁迅的母亲变卖资产,向官府层层送礼,几经波折,周福清才由死刑变为“监候斩”,虽然周福清可暂时保命,但每年行刑时他仍有被处崭的危险。于是家里人为保全他的性命,每年都用大量的钱财去送礼,贿赂官员。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六七年,周家也由小康转入了困顿。不一样的家庭背景当然使鲁迅有不同的生活历程,鲁迅的家道衰落给他的成长带来很大影响,这类似于曹雪芹在家道衰落后作出《红楼梦》,同时也告诉人们作弊的好处:你的后代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鲁迅。

  鲁迅在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这也是中国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后发表了《孔乙己》、《药》、《阿Q正传》等著名小说,于1923年出版第一本小说集《呐喊》,这本小说集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其书内容在此不多叙述。鲁迅作《呐喊》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作者创作小说意在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作者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深层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关于《呐喊》的读书笔记可从研究鲁迅的一生说起,鲁迅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创及发展功不可没。就文学上看,他是少有的以批判旧社会而成名的作家,然而他又十分独特,比如说同时代的胡适,也是开创者之一,胡适以文学革命的实质为主,可看作是理性的,同时代大部分人都以文学实质为主却不关心中国的实质现状,而鲁迅则以敏锐的洞察力关注社会,从而使中国人发现自己,追求新的民-主、自由,他开创了真正自我批判的先河,至今中国的所谓“社会主义作家”都不敢自我批判,但许多有见识的年轻人已受到鲁迅影响——这是令人欣慰的。

  鲁迅的一生是成功的。他选择了许多正确的道路,在历史上留下了隽永的一笔。鲁迅的`文学语言纯净、简洁、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至今无人超越。同时代的朱自清所作的《荷塘月色》,修饰严重,着意为文,假若夹杂在其全集中,观之情有可原,而教科书中单独此篇为一课,使中国的中学生深受不良影响,高考作文少有佳作,多辞藻华丽空空无一物,实属不该,朱先生作此篇时年纪轻轻,有文无质尚且正常,然有的人推崇此文便引之以课本上,给朱先生留下恶名,这是他万万想不到的。故有人称“出名要趁早”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其结果就是无名也早,鲁迅就是中年成名的典范。鲁迅的文学艺术是自然,在《呐喊》自序中,鲁迅说他的小说和艺术的距离之远可想而知,但艺术是自然的流露,真正的艺术是不需修辞的,鲁迅做到了这一点。鲁迅的文章有十分独立的尊严,正如当年文学聚会时,徐志摩一来从不谈文学而只谈喝茶穿衣、打牌玩鸟一类的事,文学社顿时就热闹了,于是鲁迅骂徐志摩是流氓。鲁迅是从不吝啬用文字表达愤概的,因此有人形容他的文字如一道闪电,正能刺中人心怀。鲁迅的文学思想性深,他对当时中国的社会现状进行了广泛地思考,他从溃败的封建社会中走出来,然而又朝他所经历过来的腐-败的社会进攻,致力于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鲁迅的号召力影响力强,在当世难以匹敌,他是毫无争议的可称为中国文化革命的伟人,这已被世人共认,从当时到现在,他的影响还在延续,这是参与新文化运动的文学家中少有的。鲁迅的渗透力强,在许多文学巨著上都能看到对鲁迅作品的精辟理解,均有独到开先河之风,鲁迅的文学几乎已渗透到各行各业,是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3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有小说十四篇。我最喜欢《孔乙己》、《药》、《啊Q正传》、《兔和猫》、《鸭的喜剧》。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没落的知识分子。同时也揭露了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药》就更反映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要愤怒地揭露了:吃人“的封建制度。《兔和猫》通过一件事情反映了作者对黑暗势力的憎恨。《鸭的喜剧》则是一篇具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通过鸭的喜剧——也是:蝌蚪的悲剧”。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阿Q正传》,它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最辉煌的作品之一。阿Q是一个生活在江南小镇的农村流浪汉,他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爷祠里,甚至他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知道,而阿Q却不愿承认这些现实,总是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这个形象具有世界意义的.艺术典型,不仅揭示了中国人民性的病根,而且也揭示出来人类普通的共通特征。这个文章有三大特色

  《呐喊》对我的的影响很大,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并了解到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而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更应该由所有人来好好珍惜。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4

我喜欢读书,异常是小说。所以,这个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先生的《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19xx至19xx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证明了作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证明了作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之后,“我”才想到,自我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我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5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

  据解说,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他’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6

  鲁迅小说集《呐喊》,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看完《呐喊》后,特地写下这份读书笔记。我觉得,生活在现代的我们依然需要疗救:

  一是文学方面。目前泛滥的都是所谓青春疼痛系列文学,大概阿Q看了也会愤愤地骂道:妈妈的!所谓青春疼痛文学,是以自以为是优雅之文字,胡乱编写一段段麻瓜般的爱情故事,似乎在强烈地鼓励着青少年都早恋,以导致国家栋梁数目直线下降,未来将不堪设想。有识之士便谓此类文学为垃圾文学。要坚决摒弃垃圾文学,与不学无术保持独立关系,增强自身对生活的感悟,禅到人生的奥义,将重要的精神与品质通过有质感的文字表达出来,以此警示世人。村上春树说:“故事的目的在于提醒世人。”这才是写作的奥义。写作的真正意义与目的,不应该纯属情感的`宣泄或是永不着边际的傻想法。所以我才想努力,才想参透一些重要的东西,才想突破瓶颈。这样的我才成长,这样的时代才成长。虽然我只是偌大社会中的渺小个体,但我不认为我不重要。我早说过,我和我的同学都很重要。毕淑敏阿姨也许会感到一点点安慰,因为“重要不是伟大的同义词”。只有更多的人抱着觉悟的心理,疗救才会发挥到极致作用。

  二是精神方面。在书城里,名著的价格一降再降,却依然无人买;那些鬼怪奇谈,娱乐八卦,假装纯情的所谓书籍即使价格再高也依然排到销量榜的前列。我想起鲁迅曾经感叹道:民族劣根,难治啊!他那妙手回春的疗救之术确实在那个黑暗的时代拯救过无数人的灵魂,但却仍然让一些顽根残留了下来。所谓精神享受还是与物质有关。雷抒雁曾在他的文章中写道:贫穷恶毒地嘲笑着文明。那早出晚归的农夫一点也不在乎曾修饰了辉煌古代文明的砖头和瓦楞,只因他的贫穷。所以,精神方面的疗救所涉及的范围太广泛,就需要我们这些国家的未来来携手共进,勇敢地创造美好的未来,实现精神上的疗救。

  某人曾透露过这样的消息:现在的教科书正大量地删除鲁迅的散文与小说,原因是其太深奥及有人质疑它的精神是否仍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我认为这些质疑与担忧根本就是杞人忧天。鲁迅文学正是以其或犀利或辛辣或无奈的文字,鼓舞着在黑暗中艰苦奋斗的勇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要创新,或完成一件伟大的事都需要来自外界的鼓舞与支持。当我们真正了解到鲁迅文学甚至是更多文学作品的精髓,才能真正地实现疗救与精神上的富足,才能真正地给民族乃至世界带来新生。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7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这是我看完《呐喊》后的最初的感叹。忆起中学时期,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文章像雨后的空气一样清新自然。可他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书中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在那个封建腐朽的年代中唤醒了很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给黑暗的旧社会以反抗的力气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它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民的魂灵来,表现了在那个年代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反映了社会的黑暗。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8

最*才读完《呐喊》,感触很深。

其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狂人日记》。

我的理由是,《狂人日记》表达出了不妥协的反封建精神,文章通过狂人的自我反省,把封建纲常名教“吃人”的含义引向了深广:狂人也被纲常名教毒害而成了吃人者。尤其是狂人所说的“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显然不仅是狂人自身,而且是代指处在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控制之下的“中国人”,作品由此完成了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最深层次的揭露和批判。

我从中读出了,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9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因此,鲁迅先生的名作也十分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正因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因此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这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礼貌的大旗,发奋学*,为发扬祖国礼貌而奋斗!

  鲁迅呐喊读书笔记 10

  *期,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呐喊》,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书中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与年轻时的所见所闻。我喜欢的其中两篇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故乡》。两篇都写了鲁迅先生对童年时的回忆,有喜有忧,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很好,让我们见到原来世界的腐。败:阿Q的愚昧,童年的回忆,祥林嫂的可怜。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他原本是在日本做医生的,他想为人们治疗疾病,但有一天他从电影上看到中国人被俄国兵抓去做探路人,**本人抓去并刺杀,而一旁的中国人却袖手旁观时,他才明白过来学医虽然能治病,但改变不了人的思想。于是他放弃学医,开始写作。他敢骂,骂那黑暗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腐。败让我们看到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

  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以往的耻辱:被敌寇逼着在条约上签字;让他们烧杀掠抢,还留下了惨不忍睹的大屠杀!"康梁"的反抗被可耻的清**拦住,一个个像绑在树上的人一样无法回击。这就是我们的耻辱啊!鲁迅先生以笔做剑,刺穿了黑暗的旧社会让人们感受到光明。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6)

——《桥》读书笔记实用5份

  《桥》读书笔记 1

  《再别康桥》受到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喜爱。这不仅因为此诗具有卓越的艺术美,更因为它具有至真至纯的诗情美,是一曲唱给生命极致美的恋歌。人们谈到《再别康桥》的思想感情,有人说它具有当时社会的投影,有人说它只不过表达了一种极*常极普通的离情别绪。可我觉得《再别康桥》抒写了人们一种普遍的生命意识与心理情绪,这就是对生命极致美的追求眷恋与失去它的悲哀与无奈。生命的极致是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生命合乎规律的自由发展与充分释放自身能量,并达到与自然宇宙与谐运转、融合为一的完美境界。也只有达到了这样的境界,生命才能放射火一样的激情,具有无限的青春活力与非凡的创造力,才能充满包容一切的力量与爱,达到***的完美结合。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简简单单、朴实无华的句子,看似飘逸洒脱,却是无奈、惆怅,却是不舍,却蕴含着淡淡的离别愁绪。读到开头的这几句,就已是三魂六魄被摄走了,就如有一双轻灵的手在我心弦中拨动着,伴随着诗人情感的起伏跳跃着,感怀着它给我的清幽的美与伤感的情绪,以及那份空灵、轻快,如徐徐飘来的柳絮。

  康桥的美景是永存的,那河畔的金柳、波光里的艳影、软泥上的青荇、倒映清泉的彩虹,无不是一幅色彩斑斓流动的画面,宛若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节奏轻柔委婉,与谐自然。

  那撑一支长篙与爱人林徽因共驶一叶轻舟于康河的柔波里,是梦!那对剑桥大学的爱,康桥所赋予的一切,是恋!如今重返故地,康桥还是原来的康桥,康河的水依旧缓缓地、一无声息的流动着,康桥所有的一切依旧,往日的情杯依旧,但却已物是人非事事休了。独自走*康桥,那份无奈的惆怅与伤感奔涌在心头,对往昔的生活、理想、梦,对在剑桥大学读书时的印象,却是挥之不去,萦萦于心,此情此景也许就只有康河才能证明、才能诠释,才能表达!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康桥的美,康桥的梦,以及康桥所赋予的一切,是永存在于此无法带走,带走的只有离愁,只有永存于心中的那份爱,那永不会变的情怀。此刻只能沉默,沉默如痛入心肺,沉默如无可奈何,沉默如今晚的康桥。那轻轻的招手、轻轻的挥一挥衣袖,那淡淡的离愁却是浓浓的情,浓浓的不舍,浓浓的无奈!那个中的滋味怎能就一个“轻轻的”了得?!

  在文学的长河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伟大的灵魂都以不同的形式表达过对生命极致美的追求与眷恋。含冤放逐的屈原“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高冠长佩,只为了“苟余情其信芳,昭质其犹未亏”。“仰头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大诗人李白被权贵排挤出京,他把对生命自由壮美的渴求演化成了一场梦游天姥,地动山崩,日月同辉的仙人盛会。苏东坡在黄州赤壁对人生极致的“多情”化作了惊涛拍案的滚滚长江,幻作了雄姿英发的一代英豪周郎。晚年的陆游仍深情回顾着“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的英雄气概。孙犁笔下着力刻画的那“伴着春雨宿露啼叫,伴着朝霞彩虹飞翔”的黄鹂正是生命极致美的象征。同样的,徐志摩笔下康桥的夕阳,金柳、青荇、清泉、彩虹似的梦,都是融合了他的青春,他的梦想他的爱与美的精魂的景物,诗人爱他们就如同热爱自己的青春与生命。在康河的柔波里他“甘心作一条水草”,与自然融合为一,对生命极致的追求赞美与眷恋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唱给生命极致美的恋歌多么动人心魂。

  然而,岁月的沧桑,社会的变迁,人生的变幻,无情的改变了许多人与许多事,寻求那彩虹似的旧梦的诗人已无法回归从前的自我,已无法体味曾经的生命,他只有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多少悲伤,多少无奈,尽在不言之中。但他不愿损伤那个曾经的好梦,他把它当作一个无法重得的珍宝完美的保护在自己心底,所以他说,“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无奈而又深情地余音令人荡气回肠。

  《桥》读书笔记 2

  今天读到了原则中关于桥水基金创始人在1996年发给公司的一份备忘录。个人感觉算是德里奥本人的许多重要原则的集中体现。

  特别是德里奥对一下三个方面的理解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1)对于公司的目的

  2)如何解决争端

  3)团队合作对于公司的重要性

  虽然这些观点都是已经现代管理学中显学了,但是如此集中成体系的表达在一起,我认为还是非常有价值让我们一起学*一下的。

  接下来我就将他的原文翻译如下。

  桥水基金并不会满足于仅仅达到行业的*均水*,我们会为了达到行业中的最顶尖水*,甚至引领行业的标准而拼命地工作,并且在达到这种极高境界的过程中享受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桥水的目标是达到卓越,并持续改进。这种改进是指公司的各个层面上达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不断跃升。

  在追求卓越的过程中,争论是一件极其棒的事情。在争论的过程不应该有级别,经验或者年龄的因素掺杂其中。选择什么样的方案来解决问题,要完全基于方案的逻辑性,合理性,而不是提出方案的人。哪怕一个方案来自于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只要他在逻辑和事实上是最优的,我们就要选用。

  批评(无论是自我批评还是接受别人的品评)为持续的进步提供重要的动力,但是如果解决的不好,它也会是毁灭性的。无论什么样的批评都应该被客观的对待。同样得,在接受或者给与批评的过程中不应该有任何管理层的特权存在。

  团队合作以及团队精神都是很重要的。这一点主要是指 1)每一个团队成员都应该意识到自己对于团队达到共同目标的责任

  每一位团队成员都应该有很强的意愿去帮助团队的其他成员来达成团队的共同目标。团队中所有成员的命运都是休戚与共的,所有的成员应该都意识到别人都是自己可以依靠的帮手。所以,对于表现不好的人,我们应当选择0容忍的态度。因为这会伤及团队中的所有人。

  有意识得建立,长久而良好的团队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既是令人内心欣喜的同时也是非常有效率的。因为每换掉一个团队成员,都需要增加额外的培训成本以及漫长的磨合期。

  钱实际上只是在追求卓越过程中的副产品,而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在桥水,我们的目标是达到卓越,并持续改进。明确的说,我们的目标不是为了赚钱。这种观念的衍生并不应该是:员工要安于赚一点点儿小钱,恰恰相反,员工们应该期待赚很多的钱。

  如果我们按照上面的原则持续运作下去的话,我们的组织应该非常地高效并且获得很好的财务利润。

  在桥水中的每一个员工都应当有主人翁的心态,把桥水看做自己的公司。明白自己对于公司的职责,并且可以信赖其他的同僚都和自己一样明白自己对于公司的职责。

  《桥》读书笔记 3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

  这是一首抒写自然之美与作者情绪的短诗,诗人是崇高、赞美自然的。诗中景物的描述真实细腻,可见康桥在诗人心中打下了极深的烙印。不仅仅如此,而且康桥是诗人的理想。他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然而,满目疮痍的中国,是非颠倒的年代,艰难的民生,使诗人的康桥理想逐渐破灭。这首诗写于一九二八年诗人重返英伦归国途中。故地重游,昔日之景勾起作者昔日之忆,而离别在即,诗人敏感的心底怎能不荡起阵阵伤感的涟漪!描述康桥的自然美,表现作者对康桥的不舍眷恋及心底的惆怅,是这首诗的主题。

  这首诗采用现代白话形式,继承了中国古典传统诗歌的含虚、典雅,又采用了音语中的语法调式,可谓中西合壁。而绘画的色彩美在诗中也用明显体现,诗中的云彩、金柳、青荇、清泉,天上虹,一组组物象的颜色鲜明,写出了康桥之美。这样一幅色彩明艳的画卷,与诗人的情绪并不矛盾,正是正因它的美,才令诗人如此难以割舍!

  读《再别康桥》,如观楼如吟歌如赏画,而感受到的是诗人那淡淡的离别之恋之愁之哀。

  《桥》读书笔记 4

一座不朽的生命桥——读《桥》有感

“桥”是一个多么普通的题目啊!但细细品读这个题目蕴含着很多很多令我们出乎意料的东西。

初读文篇,让我为之一怔:没想到在发洪水的时候,老汉能临危不乱;没想到老汉竟会把一个即将上桥的小伙子从队伍里揪出来;没想到到一百多号人全部过桥后,一个一直先要抢先要求生的小伙子竟先让老汉过桥;没想到最后小伙子和老汉为救一百多号人都壮烈牺牲;最让我震撼的是:这个小伙子和老汉竟是一对父子!

哇!好感人哦,他们竟是一对父子。反复品读文章,我深深地感受到老汉这种高风亮节的品质——不徇私情、铁面无私、心系群众、英勇无畏……

文章的第二十二节是这样写的“老汉似乎要喊什么,猛然间,一个浪头也吞没了他。”在这时候,老汉要喊什么呀!老汉要对儿子说:“儿子,原谅我吧,我也是有苦衷的!刚才爹把你从队伍里揪出来是因为有一百多号人需要生命,我们既然是个党员,就一www.unjs.com定要做一个好党员,要一心为*民百姓着想,我们吃的`是百姓,用的是百姓,他们大家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他们的生命比我们重要的多呀!孩子,我们只要能让百姓们幸福,做什么我都愿意。只是时间太紧迫了,原谅爹吧!

多么感人的故事啊,老汉用自己的血肉筑造了一座不朽的生命桥,同时,我们也看见了老汉身上这颗无私、无畏、闪烁着金光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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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读书笔记 5

  《再别康桥》是徐志摩在1925年故地重游的归国途中,在轮渡上所写。

  意境与灵感往往在一瞬间生成、泛滥,继而产生的激情总一发不可收;而被这种激情煎熬的、激励的、托起之后,也许就是千古的经典!《再别康桥》如何在那种环境中出炉不敢妄言,但那潭水中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和波光里的艳影是不是勾起他对当年的旧梦,远去的缠绵或尽在咫尺的柔怀、感慨合二为一呢。潺潺水流之声,跃跃之荡之情怀,怎不叫人触景生情,思绪万千!一幕幕景象眼前掠过,虽景依旧,却人事全非。重寻旧途、旧欢,已是枉然。于是不能放歌,诸绪隐隐,暂且沉默。然,春风已起何惧秋波!那观不住的激昂只能换一种角度或方式,一吐为快!此时的沉默也绝非今夜的康桥,也就是今夜的康桥,绝非是诗人他自己也就是诗人他自己。此时此刻诗人*乎全陷入对往昔之种种之中。当诗人俯首醒来,恍然自己是在告别,进而使得诗的尾巴上涂上了几分苦涩,怅惘和难言的情怀。

  诗的开篇便洒脱、轻灵、舒展。巧妙地连请出了三个轻轻的来配合走、来、招手、作别等动作,以肢体语言将一个飘逸、洒脱的诗人形象活脱脱地推到了读者的面前。这里,轻轻二字蕴含着诉之不尽的依恋之情,道不尽的惜别之意,用轻盈的、温馨的笔触渲染了夕阳映照中康桥的宁静之美,更有此间人去春又回,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表达效果。继而,诗人抓住了康桥这一景物中金柳、青荇和潭水这几个意象作为寄情,把对康桥的依恋、惜别之情融入其中。河畔的金柳被比喻成新娘,美艳绝伦,荡起诗人心海的涟漪;河底的青荇也被诗人赋予了鲜活的生命。你无需猜疑,那油油的青荇就是在向诗人招手,不由得你不有甘心做一条水草的渴望;此间的静与动,微动与被情动,活灵活现。以情寄或情的微妙衬托出既朦胧又清晰的画卷。

  注重文字的取舍、含蓄,注重艺术技巧,是早逝的徐志摩惯用的伎俩。他往往很会利用一种梦幻般的情调,巧妙地将气氛、氛围、感情和意象融为一体;更能静中有动,动中有静与其互换,使得寓情于景,情景交融。

  这首诗的美,当然不只限于诗人那份细腻的感情上,在意念、艺术形式上,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尤其是恋而不贪,足能给人留下美丽的回忆,这大概是好多人喜欢的原因吧。

  轻轻地来悄悄地去,不带走一片云彩,人生若能如此坦荡,落落大方,何乐而不为啊!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7)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实用5份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 1

  翻开书,看到的第一句话:“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没有人看到真正美丽的来到。”让我很有感触,因为悲伤。书里面讲述了五个为爱痴狂的、孤独的孩子在青春岁月中演绎着一段纯粹却迷乱透顶的爱情故事:温暖而倔强的天扬,绚烂而脆弱的方可寒,有点坏其实不太坏的**,傻的可爱的周雷,还有明明比谁都敏感却羞于承认的江东,五个人之间“因为彼此深爱,所以互相伤害”的惨爱让你动容,让你扪心惨烈地去痛去哭。当然这是作者笛安对他们的定义,我在看书前并没有先看这段话,所以感觉有点偏差,第一次看多人物的第一人称小说,看得有点晕乎乎的,因为要随时转换角色。

  5个人,5个被人认为看得到未来的中学生,来自一个沙尘肆虐的内陆城市,这所中学是离开这个城市的便捷通道,在一个狭小得只有5个人的世界里,在高考的时代背景下,形成了故事的全部。宋天扬以一种“偏执的爱”贯穿全文,江东半自卑、半被动的在“偏执的爱”的阴影下衍生出一种叫“自尊”的东西,这种“自尊”是在一个世俗眼中更加“卑微”的“校妓”身上体现出来的。文中提到的“校妓”是方可寒,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在学校靠跟男人上床来挣钱的女孩,一个门门功课优秀的学生,一个最后得了血液病死去的人,是故事矛盾区最复杂的部分,也是最值得反思的内容。

  行文方面比较甩得开,每个小节的标题就是陈述人的名字,内功有点不够用的说,5个人的内心独白方式、语言特点没有区分开,怎么看怎么像一个人说的。

  方可寒的死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一个分水岭,是量变到质变的一个指标。

  周雷的篇幅不多,就是一个救驾的,难为作者想出个这么一个人来捡剩儿了。原本以为主人公会死,结果没有,就想不通<告别天堂>的“天堂”到底是谁告别的?当然,我得检讨书名没想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看懂的表现。

  文中提到《霸王别姬》、《局外人》、《海子》的诗非常频繁,精选的一些句子和自己的有感而发显得特别到位,特别是“渡口边,找不到一朵可以相送的野花”,太绝了,要意境有意境、要情怀有情怀,赞一个。从这几个节选的书目中就能感觉到迪安还是很文艺地,而且文艺的生动,具体,真实,一点都不做作。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 2

  又看了一遍《告别天堂》,我承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篇小说,因为它让我成长……第一次看《告别天堂》是在高三,那一段浮躁的日子,《告别天堂》读后感。周围充满了紧张的气氛,可是自己怎么也静不下心,始终无法进入状态。于是在大家挑灯夜读的时候我也挑灯夜读,只不过别人在学*,我在看小说。

  笛安笔下的人物是那么鲜活,那么真实,他们之间的爱与恨,忏悔与原谅,看得是那么的让人心疼。是的,心疼,其实他们谁都没有错,天扬那么善良,那么单纯。江东那么诚实,勇敢地承认了自己的背叛。方可寒,这个被众人骂的“**”,最后也摆脱不了死亡的命运,也许这就是上天对她的惩罚,可是又有谁有资格惩罚这个可怜的女孩呢?天扬都原谅她了,这个因她而失去了自己的爱情的孩子都原谅她,还有谁不能原谅她呢?周雷,也许注定要去等待,注定要去等待属于自己的机会,他是幸运的,因为他终于等到了。**,像是一位智者,永远以旁观者的眼光来观赏这段故事,虽然他也曾是可寒的客人,虽然他夺走了天扬的第一次,但是他也依然没有错。那么这场劫难到底是因何而起呢?天扬说她心里住着一只小狼,这只小狼总是时不时推她一下,于是她就会猛然抓紧身边的江东,她一直搞不懂这只小狼到底是什么,不过最后她终于明白了,那就是“我爱你”这简单的三个字,天扬几乎是倾其所有才终于弄明白了这一点。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注定是寂寞的,即使江东在她身边,也解救不了她灵魂深处的寂寞。天扬和江东的爱情并不壮丽,也并没有多么浪漫的情节,但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却拥有最简单的幸福,虽然他们经常小吵小闹…快要高考了,可是他们一点也不害怕,因为他们明白自己的未来就在面前…

  瞧,说得多好。我想那时候的他们是安宁的,他们没有什么可以担心害怕的,因为他们牵着手,感知着彼此的存在,感知着未来的存在。他们的安宁感动了我,其实他们每个人都曾带给过我感动,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周雷的那句“我不是靠活着的惯性活着”,这句话感动了我们的天扬,也感动了我……也许在那些浮躁的日子里,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群孩子的陪伴,我才得以坚持下来,当时的我是多么渴望他们的安宁啊,可是我终究是一个*凡普通的小人物,甚至没有像天扬跑“马拉松”的魄力,所以就注定我要在自己的思想里挣扎,然后努力维持表面的宁静……谢谢你,天扬,谢谢你,江东,谢谢你,我可爱的孩子们……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 3

  《告别天堂》是笛安的处女作长篇小说,也是她的成名作,20xx年这个故事完成创作之后,发表于殿堂级的文学杂志《收获》之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甚至有评论家指出,笛安的这部作品让文坛开始重新审视“80后”的写作,因此这部小说对于笛安本人,乃至整个文坛,都有着不容小觑的特别意义。小说从几个少年的成长故事着手,书写了青春独有的无畏与残酷,在兼具笛安精准洗练笔法的同时,也饱含笛安浓烈的青春气息,此次新版是*世文化推出的五周年纪念版,典藏升级,值得拥有。

  内容简介小说分别以四个主人公宋天扬、江东、**和周雷的角度来讲述他们现在的状态,从而回忆他们高中时代的生活和情感。温暖而倔强的天扬,绚烂而脆弱的方可寒,带点江湖味道其实不太坏的**,简单憨厚的周雷,还有明明比谁都敏感却羞于承认的江东他们都以各自独特的方式生活在那青春的天堂里。江东因为方可寒,从一个男孩堕落为一个男人;天扬因为**,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女人,鬼使神差的捉弄使江东最终踏上异国路,天扬也与苦苦相恋七年的周雷走入婚姻的殿堂。当爱情来临时,他们全力以赴,以为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可随着时光的远去,天扬、江东、**等都沉静下来,达成谅解,他们若干年之后的邂逅流露出来的情绪是一种淡然,过往的青春成为生命里的一个段落。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 4

  那层层叠叠的云朵,是你我年少时的忧伤,云朵深处的.光芒是你我想都不敢想的天堂。

  如果告别天堂能换取万里无云,那么我宁愿拥有永恒的悲伤。

  我们不是靠惯性活着。

  女主人公宋天杨出生于1979年,而作者笛安是1983年出生,也就是说笛安用1种时过境迁的眼光审视着这个叫做“告别天堂”的故事,正是这种时空的差距让故事从开始便埋下了炸药的倒计时器,“滴答,滴答”逐渐笼罩心房,等待在令人窒息的一瞬爆发。整篇文章不乏《梦里花落知多少》似的搞笑语言,或者说是1种对命运的无奈而酿制成的嘲弄的笑料,让我们在嗤笑的同时心湖泛起伤的涟漪。

  书中的5个人,他们以不同的、听任自己内心呼喊的方式生活在他们的“天堂”里。那是只有青春才能赐予我们的天堂,里面有血*欲滴的带刺玫瑰、肆意开放的野菊花、简单的喜怒哀乐、角落的骄傲与卑微、好胜的占有还有胆小的退却……

  对爱倔强的天杨,点燃火柴就拥抱天堂的方可寒,默默也孩子气的**,几番挣扎终究回到原点的周雷,还有那个我不知该如何形容的江东。他们在这个终将要告别的“天堂”里努力活过、幼稚过,但是谁又能去取笑他们呢,谁没有幼稚的时候呢?他们凭借主角的身份肆意的飞扬跋扈,用开了又谢的回忆花瓣在天空幻化出无数铅黑色的云,最终以一场空前的飓风横扫整条银河,心也在这一刻成了死灰。

  《告别天堂》没有让我流泪,他不像以前我看到过的任何一本书,他好像没有起伏的顺其自然的就朝那里发展了,不等我们酝酿出泪水他早已云散风流。

  笛安是个奇特的作者,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形容:“黎明像个苍白的怨妇一样来临……”她的文字里有种奇妙的张力,她大胆的描写“性”但又不似七堇年的《澜本嫁衣》那样赤裸。这与她对文字的真诚有关,但这真诚中又充斥着残忍。她先将每个人物依次变得鲜活再一一“杀死”他们,用*乎决绝的手法告诉我们,什么是“奉献”。

  曾经看过这样1个故事:每1个人都有1个一直守护着他/她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1个人,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是你的恋人,也许是你的父母,也许是你仅仅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这些人安静地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的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地离开。于是你的人生就有了幸福的回忆,即使以后你的道路上布满了风雪,可是你依然可以想起曾经幸福的事情,你即可依然勇敢。所以那些默默离开我们的人,其实都是天使回归了天国,比如那些离开的朋友,那些曾经给过你帮助的陌生人,那些曾经爱过最后分开的人,曾经你向他问过路的男生,曾经讲过1个很好听的笑话逗你开心的同学,曾经唱过一首好听的歌给你听的歌手,写过一本好书的作家,他们都是善良的天使。也许你有段时间会对于他们的消失感到伤心[)或者失落,会四处寻找他们去了哪里,到了什么国度,可是到最后,你都会相信,他们在这个世界的某1个角落,安静而满足地生活着。于是曾经的那些失落和伤心都将不复存在,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

  所以说当我们为爱、为生活去告别天堂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对我们生命中的天使说再见。只是天使不曾离开。告别天堂也告别了青春的张扬与疯狂,告别江东,告别可寒,告别**,最终告别天杨。海子说,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没有谁能够见到,那一次真正美丽的微笑。原来那一刻,不是公元前也不是公元后,那次最美的微笑一直绽放在心底,只是你我只在乎了自己。

  天堂,别了,流年。

  《告别天堂》读书笔记 5

  仿佛,不论在哪儿,都有人们骋望的桃花源,或者那里有传说中的乌托邦。大概祈祷人类在周期天最爱做的事,他们相信主会让他们死后都升入天堂。

  我不知道天堂与地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因为,我压根不想知道。高中的.美术课上过中世纪的绘画艺术。一个个闻名世界的画家为我们演绎出一个又一个天堂。无论是色彩斑斓,还是黑白异境,都引起我无限的遐想。

  就象不同的人眼中会有不同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一样,我无意所谓的天堂。四世同堂,家里也没有所谓的信徒,对此也没有太多的奢望。

  记得小时候,祖母总爱跟我说一些神话故事,她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烧香。记得小时候,寄住在她那里,一觉醒来,客厅早已烟雾缭绕。如果是冬天,伴随着水蒸气,浑然是一个仙境。

  她说:“死后都会去地下的黄泉,黄泉的尽头是无情海,彼岸矗立着三生石,传说在那里可以看到前世。你必须要走过奈何桥,那桥很长,走过去之后你已白发苍苍,喝下孟婆汤,又是一个轮回。”当时我听得入迷,她专注的样子让我开始紧张,严肃都刻画在脸上。

  那时还向往着那里,大概是出于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吧!现在想起,别人都说我傻,我却津津乐道。

  从此之后,天堂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梦里。老子说:“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我自然达不到其悠远的境界。可我却知道:“只要能像水一样能乘载别人的小舟,大象无形中也是一番遥想。

  风仍旧吹,海不会枯,石终不烂。人这辈子得到了许多,也许人本身就是一种自私的动物。或许,告别天堂,去另一个世界还前世的债。

  没有人希望这样,就这样眺望无边的远方。也许,你看到的不是云烟,而那个真正属于的地方。


呐喊三百字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8)

——《扶桑》读书笔记实用5份

  《扶桑》读书笔记 1

  扶桑,应该以何种姿态介绍她,还在襁褓中就已嫁作人妇的婴孩;成年后甘心守候丈夫归来的留守媳妇;上街时被骗称要帮她寻夫的跨洋拐卖;于是,她成了第一代中国移民;那年,她23岁,生的茁壮、健硕;难得的大龄黄皮肤、风靡唐人区内外的迷人名妓;她有宽容而又神秘的微笑,让人感到一分格外的梯己,一分仅为他而生的温柔,这让那些嫖客误以为这是对自己无声的承诺,而她,不记得任何一个他的名字,除了他——克里斯。

  克里斯,应该以何种姿态介绍他,12岁初次见到扶桑就被他深深吸引的白人少年;渴求勘探她的异国情调的探险者;懂得用小镜子反射原理窥视一切的顽童;他的父亲是经历过战场的军人;那个家族每个男人都有一个秘密情人;饭桌上的谈话永远不会超过五个字,一句提问,五分钟以内是没有响应的,就在我们看来快要流产的对话,忽儿有了短暂的答复;那是一个怎样的家庭,他的父亲因为儿子迷恋中国的扶桑,先是撤销其骑马的权利,然后是软禁,最后送他去了伦敦;扶桑在拯救会的日子,每天都去她的房间坐坐,远远的看着她,看她对自己微笑,心满意足;他沉醉于这个中国女子*乎完美的一切,使得他在17岁的时候仍对扶桑念念不忘,回国后,他总是有意无意的找寻她的痕迹;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我们暂且称它为“爱”吧,即使当时的人一谈到这个字总是满眼的不屑与鄙疑。

  大勇,应该以何种姿态介绍他,来美国旧金山淘金的工人;定期给家里寄钱的儿子;思念在家采茶、剥豆、洗衣、翘首江边的妻子的丈夫;所有手指都带戒指的暴发户;倒卖中国娼妓的贩子;辫子如蟒的中国汉子;拥有五只飞镖传说的神秘武侠;开一家只有扶桑一个人绿灯区的老板;不断改名、罪孽深重的**湖。对于扶桑,他是爱她的。我确定他是爱她的,在对面茶馆老板杀掉自己妻子的时候,大勇对扶桑说他也想杀了她,这是一种深沉的爱,暴戾的白人军队在唐人区的暴力行径,茶馆老板只有以这种方式才足以让自己的至爱免于苦难。这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深爱着她,却把她推向更多的男人。大勇总是在试探,在他知道自己的妻子也被卖到这里的时候,他的妻子只存活在他的脑海里,襁褓中的女婴,仅此而已。暝暝之中,他觉得扶桑就是自己一直思念的,远在家乡的妻子,可他又不愿相信这一切。总是在试探,扶桑报以微笑,她总是沉默的,一种仿佛原始人类纯净的宽容。

  大勇还是被抓了,以优雅的姿态。腰间别着飞镖,其实他完全可以在警察赶来的时候只要轻轻拉开衣襟,足以让这些人魂飞魄散,然后自己逃之幺幺,但是他没有。大勇在关押期间,扶桑会去看他,给他带去上好的雪茄,帮他梳理密实的发辫,一个牢门里,一个牢门外。扶桑跪着,无所谓尊卑,以一种美好的姿态。大勇临刑的前一天,克里斯牵着扶桑的手,走过充满狭隘的惊愕的偏见的白面孔和黄面孔,他要娶她,他要成全他对于爱情的理想。这个夜,他睡得很沉,像所有十七八岁的孩子。天亮了,他手里握着扶桑的发梢,握的那么紧,扶桑拔不出最末梢的一截,转身看见梳妆台上有把剪子,便剪断了头发,把那一截永远留在他手里……扶桑坐上前往刑场的马车,路很长,她画了隆重的新娘妆,穿上绣了十斤彩线的缎子礼服。戴着五十磅重铐的大勇,看着远远走来送新娘的队伍,见一身重彩的扶桑顶着那顶丹凤朝阳的盖头,从一匹红缎上走来。喜堂搭在绞刑架对面。拜完了堂,大勇叮嘱扶桑,自己的骨灰一半撒在海里,另一半撒在母亲坟头。掀去盖头,扶桑的美艳让在场的脆弱者感动的流下了眼泪。扶桑带着大勇的骨灰坐上了回中国的船……

  看完了,在合上书的瞬间,封皮的大红突然触动了我。借这本书的初衷,只是被它美艳热情的外表吸引。仔细看看,这不正是扶桑那件红绸衫的真实写照吗?红色衬底,圆形图案,花鸟凤凰云朵,只有东方女性才有的纽扣,弯弯曲曲,盘盘叠叠,婉转迂回,扣住了美丽,留下了神秘。再看看封面上正中央的镂空图案,我突然明白了,这不正是东方女性唯美的侧脸么?犹记得在拯救会的日子,扶桑住在连蛛网都没有的单调的洁白的房子里,她脱掉宽大的白麻衣,换上皱巴巴的红绸衫,红绸衫烂红如醉,克里斯进门就被这突兀的红色怔住,脚步带着梦走向扶桑,拯救会的女干事出现了,她把红绸衫看做是龌龊邪恶肮脏的起源,她就把扶桑的红绸衫丢到垃圾堆,半夜,扶桑又把它捡了回去……为什么红绸衫被女干事看成邪恶龌龊的象征,在扶桑心里,红绸衫又代表着什么,让她如此的`难以割舍?也许,她认为只有红绸衫才足以让克里斯认出自己;也许,这鲜艳的颜色是中国热情的大红,她是否是思念故乡了呢,我不知道。

  扶桑剪断了那缕头发,也剪开了她和克里斯感情爱恋的牵累。或许扶桑从爱情中受的痛苦比肉体上的任何痛苦都深。或许她意识到爱情是唯一的痛苦,是所有痛苦的源起。爱情是真正使她失去自由的东西。她肉体上那片无限的自由是被爱情侵扰了,于是她剪开了它,自己**了自己。她和即将被处死的大勇结婚便是把自己永远的保护起来了。她没有爱过大勇,无论死的,还是活的。她从此有了一个死去的,不再能干涉她的大勇来保护,以免她再被爱情侵扰、伤害。扶桑,她从原始走来,因此她健壮、自由、无懈可击。克里斯后来的美满婚姻也证实了扶桑的高明:婚姻的确把他保护起来了,一生再没受爱情的侵扰。他也有一片无限的自由,那片自由中他和扶桑无时无刻不在进行他们那天堂的幽会……

  这样的夜晚,几百年前的扶桑,是否依然带着纯净而又神秘的微笑,把那枚扣子藏在头发里,望着那扇窗,期待着克里斯的出现;年轻的克里斯是否依然在找寻,找寻神秘的东方女性扶桑,是否依然穿过重重的阻挠靠*心中的女神;大勇,是否依然思念远在家乡的妻子,是否依然想象他的她采茶、剥豆、洗衣、翘首江边等待他的讯息……

  扶桑回国了,心里装着克里斯;大勇赴刑了,脑海里活着扶桑;克里斯结婚了,怀念扶桑的一切。而我,这样的夜,应该以怎样的姿态诠释内心。伴着忽*忽远新年的鞭炮,呼吸着充满电磁波的空气,迎着屏幕发出淡蓝色的冷清的微弱的光线,写下关于《扶桑》的文字。想给严歌苓老师打个电话,聊聊《扶桑》抑或是扶桑。

  《扶桑》读书笔记 2

  倾城倾国的美貌从来都是一种视觉冲击,更是一种诱惑,不要说英雄才子对着美女垂涎三尺,身为女子的我甚至都会移不开眼睛。那无辜真诚的一笑,醉了看客更看醉了我。那红绸子包裹的丰满圆润的身材,吹弹可破的肌肤都是如此的令人心生羡慕,令人心生爱怜。这样动人心魄的美,任谁都会多看几眼恨不得将她动人的笑雕刻在心上让自己可以铭记一生。

  19世纪60年代的扶桑,被人贩子贩卖至美洲旧金山作为**开始自己的移民生活。在文化根基尚未稳定,文化更迭尚且岌岌可危的美洲大陆,扶桑作为一个移民的附属品注定是要跌沛流离的。可能正是因为她的美貌、温存正和残酷、罪恶相辅相成,对映生辉,没有苦难她恐怕暗淡的如任何一个普通女人。

  扶桑面对贩卖,欺凌,殴打等行为的时候她都是以自己的沉默来应对,她的沉默其实是最果断的决定,她用自己痴傻的笑容来原谅这些伤害她的人,伤害她的社会阶级。印象最深刻的是子园子里面接客的时候导致自己大出血的那一幕,克里斯看到了她的坚强:她依然站起来,拭净全身的血,她接受了那件事情的受难,而没接受其中的**。这是种沉默的反抗,对伤害她的人是一种无形中的鄙视,但也是对命运的无奈接受。

  我不清楚克里斯的爱是男女直接的爱情还是对母爱的渴望,更加不知道他是否是对中国的神秘的文化有所向往才痴迷这个身穿红绸子的中国**。我相信他的爱其中的三种元素都是不可避免的存在的,只是孰重孰轻就不得而知了。初次见面的时候克里斯看着这个笑的真诚身着红绸子的**看傻了眼,以一对入了迷的眼睛在观赏一般的注视。她在他的眼中就像是海,海是个谜,无数珍奇和神秘被淹没在下面,少年时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使他有种探索的欲望和激情。作为恩客进入到扶桑的闺房中,他被这一颦一笑折服了:那一副与世无争的恬静让他就像是被诅咒了一般无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神秘的总保持微笑的女人。甚至扶桑嗑瓜子的动作都是那么的令人着迷,更不要说开启红唇去吹凉那杯古老瓷器中的令人神清气爽的茶了。

  爱情从古至今老的牙都要掉了,可还是文人墨客最爱的写作题材,恐怕因为这种感情让人致命,所有诗中的爱都不是为了幸福而是为了痛苦。克里斯从懵懂的少年到弥留之际都还在思念那个没说过一句我爱你的中国**导致自己抱憾终身可想而知是痛苦的,社会阶级的不同,身份地位的悬殊都是这爱情走向死亡的致命伤。我很佩服扶桑的勇敢,只为可以看一眼自己朝思暮想的那个少年坚持去救赎会等待,等待有一天他可以成为男人来彼此相爱。爱情中的茫然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然而她却是那般的清醒:清醒的认识到彼此的悬殊,彼此的无果。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所以爱过恐怕是对彼此爱情的最好解释。早知没有结果何不早些放下对美好结局的遐想呢?扶桑果断地剪断自己的头发起身离开克里斯的时候这爱情注定了彼此思念一生。

  面对这样的倾国倾城的美人,大勇不爱吗?我想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无数次的幻想扶桑就是自己那个在国内苦苦等候自己荣归故里的贤良温顺的妻子,但是一次次的利用她**的身份强行压制住自己的这份爱慕。扶桑遭受迫害后,他是那样的悔恨,恨自己无能无法保护好她,**无数的大勇此时此刻居然不忍心下手,看着这张无辜的接受命运捉弄笑的淡然的脸,他应该是满心的心疼和懊悔吧。

  当扶桑身穿凤冠霞帔来给他送行梳头的时候他明白:扶桑是每一个人的老婆,因为她清楚的记得他梳头的*惯和对死的认识:死是最后一次登台亮相,并是个永恒的亮相,一定不能丑。丑是不可饶恕的,死者不可饶恕,更不可饶恕的是生者。她从来都不是傻,只是接受这命运给自己的磨难,她始终认为受难有它的高贵和圣洁,不该是羞辱的。

  任何的事件和当事人的表现都间接的体现了人性和社会。克里斯面对自己参与事件后假装自己还是那个无知的孩子来求得安慰和宽恕。因为做一个孩子是一件安全的事,任何的罪过到孩子身上都成为了过失,再大的过失都可以被理解为过火的顽皮,抑或是恶作剧。面对种族歧视黄种人的生命如草芥一般,正是因为这种天生的奴性使得奴隶主们得以合情合理的复活。人会仇恨也会成熟,仇恨是一种悲剧式的壮丽情感,使自我感到正义,神圣,是一种使命所驱而成熟最直接的表现是对无望之事开始认可。

  《扶桑》读书笔记 3

  扶桑,应该以何种姿态介绍她,还在襁褓中就已嫁作人妇的婴孩;成年后甘心守候丈夫归来的留守媳妇;上街时被骗称要帮她寻夫的跨洋拐卖;于是,她成了第一代中国移民;那年,她23岁,生的茁壮、健硕;难得的大龄黄皮肤、风靡唐人区内外的迷人名妓;她有宽容而又神秘的微笑,让人感到一分格外的梯己,一分仅为他而生的温柔,这让那些嫖客误以为这是对自己无声的承诺,而她,不记得任何一个他的名字,除了他——克里斯。

  克里斯,应该以何种姿态介绍他,12岁初次见到扶桑就被他深深吸引的白人少年;渴求勘探她的异国情调的探险者;懂得用小镜子反射原理窥视一切的顽童;他的父亲是经历过战场的军人;那个家族每个男人都有一个秘密情人;饭桌上的谈话永远不会超过五个字,一句提问,五分钟以内是没有响应的,就在我们看来快要流产的对话,忽儿有了短暂的答复;那是一个怎样的家庭,他的父亲因为儿子迷恋中国的扶桑,先是撤销其骑马的权利,然后是软禁,最后送他去了伦敦;扶桑在拯救会的日子,每天都去她的房间坐坐,远远的看着她,看她对自己微笑,心满意足;他沉醉于这个中国女子*乎完美的一切,使得他在17岁的时候仍对扶桑念念不忘,回国后,他总是有意无意的找寻她的痕迹;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我们暂且称它为“爱”吧,即使当时的人一谈到这个字总是满眼的不屑与鄙疑。

  大勇,应该以何种姿态介绍他,来美国旧金山淘金的工人;定期给家里寄钱的儿子;思念在家采茶、剥豆、洗衣、翘首江边的妻子的丈夫;所有手指都带戒指的暴发户;倒卖中国娼妓的贩子;辫子如蟒的中国汉子;拥有五只飞镖传说的神秘武侠;开一家只有扶桑一个人的老板;不断改名、罪孽深重的**湖。对于扶桑,他是爱她的。我确定他是爱她的,在对面茶馆老板杀掉自己妻子的时候,大勇对扶桑说他也想杀了她,这是一种深沉的爱,暴戾的白人军队在唐人区的暴力行径,茶馆老板只有以这种方式才足以让自己的至爱免于苦难。这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深爱着她,却把她推向更多的男人。大勇总是在试探,在他知道自己的妻子也被卖到这里的时候,他的妻子只存活在他的脑海里,襁褓中的女婴,仅此而已。暝暝之中,他觉得扶桑就是自己一直思念的,远在家乡的妻子,可他又不愿相信这一切。总是在试探,扶桑报以微笑,她总是沉默的,一种仿佛原始人类纯净的宽容。

  大勇还是被抓了,以优雅的姿态。腰间别着飞镖,其实他完全可以在警察赶来的时候只要轻轻拉开衣襟,足以让这些人魂飞魄散,然后自己逃之幺幺,但是他没有。大勇在关押期间,扶桑会去看他,给他带去上好的雪茄,帮他梳理密实的发辫,一个牢门里,一个牢门外。扶桑跪着,无所谓尊卑,以一种美好的姿态。大勇临刑的前一天,克里斯牵着扶桑的手,走过充满狭隘的惊愕的偏见的白面孔和黄面孔,他要娶她,他要成全他对于爱情的理想。这个夜,他睡得很沉,像所有十七八岁的孩子。天亮了,他手里握着扶桑的发梢,握的那么紧,扶桑拔不出最末梢的一截,转身看见梳妆台上有把剪子,便剪断了头发,把那一截永远留在他手里……扶桑坐上前往刑场的马车,路很长,她画了隆重的新娘妆,穿上绣了十斤彩线的缎子礼服。戴着五十磅重铐的大勇,看着远远走来送新娘的队伍,见一身重彩的扶桑顶着那顶丹凤朝阳的盖头,从一匹红缎上走来。喜堂搭在绞刑架对面。拜完了堂,大勇叮嘱扶桑,自己的骨灰一半撒在海里,另一半撒在母亲坟头。掀去盖头,扶桑的美艳让在场的脆弱者感动的流下了眼泪。扶桑带着大勇的骨灰坐上了回中国的船……

  看完了,在合上书的瞬间,封皮的大红突然触动了我。借这本书的初衷,只是被它美艳热情的外表吸引。仔细看看,这不正是扶桑那件红绸衫的真实写照吗?红色衬底,圆形图案,花鸟凤凰云朵,只有东方女性才有的纽扣,弯弯曲曲,盘盘叠叠,婉转迂回,扣住了美丽,留下了神秘。再看看封面上正中央的镂空图案,我突然明白了,这不正是东方女性唯美的侧脸么?犹记得在拯救会的日子,扶桑住在连蛛网都没有的单调的洁白的房子里,她脱掉宽大的白麻衣,换上皱巴巴的红绸衫,红绸衫烂红如醉,克里斯进门就被这突兀的红色怔住,脚步带着梦走向扶桑,拯救会的女干事出现了,她把红绸衫看做是龌龊邪恶肮脏的起源,她就把扶桑的红绸衫丢到垃圾堆,半夜,扶桑又把它捡了回去……为什么红绸衫被女干事看成邪恶龌龊的象征,在扶桑心里,红绸衫又代表着什么,让她如此的难以割舍?也许,她认为只有红绸衫才足以让克里斯认出自己;也许,这鲜艳的颜色是中国热情的大红,她是否是思念故乡了呢,我不知道。

  扶桑剪断了那缕头发,也剪开了她和克里斯感情爱恋的牵累。或许扶桑从爱情中受的痛苦比肉体上的任何痛苦都深。或许她意识到爱情是唯一的痛苦,是所有痛苦的源起。爱情是真正使她失去自由的东西。她肉体上那片无限的自由是被爱情侵扰了,于是她剪开了它,自己**了自己。她和即将被处死的大勇结婚便是把自己永远的保护起来了。她没有爱过大勇,无论死的,还是活的。她从此有了一个死去的,不再能干涉她的大勇来保护,以免她再被爱情侵扰、伤害。扶桑,她从原始走来,因此她健壮、自由、无懈可击。克里斯后来的美满婚姻也证实了扶桑的高明:婚姻的确把他保护起来了,一生再没受爱情的侵扰。他也有一片无限的自由,那片自由中他和扶桑无时无刻不在进行他们那天堂的幽会……

  这样的夜晚,几百年前的扶桑,是否依然带着纯净而又神秘的微笑,把那枚扣子藏在头发里,望着那扇窗,期待着克里斯的出现;年轻的克里斯是否依然在找寻,找寻神秘的东方女性扶桑,是否依然穿过重重的阻挠靠*心中的女神;大勇,是否依然思念远在家乡的妻子,是否依然想象他的她采茶、剥豆、洗衣、翘首江边等待他的讯息……

  扶桑回国了,心里装着克里斯;大勇赴刑了,脑海里活着扶桑;克里斯结婚了,怀念扶桑的一切。而我,这样的夜,应该以怎样的姿态诠释内心。伴着忽*忽远新年的鞭炮,呼吸着充满电磁波的空气,迎着屏幕发出淡蓝色的冷清的微弱的光线,写下关于《扶桑》的文字。想给严歌苓老师打个电话,聊聊《扶桑》抑或是扶桑。

  《扶桑》读书笔记 4

  扶桑,一个有着三寸金莲的小脚女人,从小就定了娃娃亲,成年后的婚礼是和一只被摁着头的公鸡拜的堂,据说她的丈夫漂泊在大洋彼岸——美国,只每年寄些钱和物什回家。扶桑是单纯又勤劳的,公婆也很喜欢她,为娶到这个儿媳妇而欢喜。如果她的一生就是守着公婆守着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那个年代,倒也不算太差。

  可命运似乎并不愿意放过她。她被人贩子拐去美国,成为唐人区的窑姐。彼时美国正处淘金热,旧金山当时叫做金山,金矿上雇佣了数千万计的中国工人。那是个按有色人种划分三六九等的社会,而扎着长辫的中国男人们,则被认为是不文明的,是最受歧视的人种。

  扶桑虽然长得美丽,但似乎有些痴傻,总是记不住客人的名字,为此被妈妈桑卖过好几次。在记性方面,你似乎不是个称职的窑姐;可偏偏又有无数男人愿意赴汤蹈火,为赎你而撕斗,愿意在深夜排队,奢望你能叫出自己名字从而娶她回家……你最终成为了一代名妓……

  克里斯是你第一个客人,同样,也是希冀娶你的人之一。

  初识你时,克里斯还是个身高和你差不多的12岁小男孩,起初他不过是和其他白人小男孩一样,想来唐人区妓院猎艳。可当他第一眼见到你,便已生出爱情的情愫。他带着侵略性的好奇,观察这个比他大8岁的东方女人,你身边的一切,你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在克里斯看来,都带着新鲜异样的女性诱惑。他醉倒在你的温柔乡里。

  作为被贩卖到窑子的女人,你的一生注定是个悲剧。可你却始终如一地,用你柔软的身体和坚韧的内心,去接纳命运对你的一切不公。哪怕在混乱时,面对几十个男人的欺辱,你都坦然顺从地接受,最多也不过是咬下他们外衣的第一颗纽扣。事后看着收集的一盒子纽扣,你的内心会不会也浮现出一丝愤恨呢?

  但我知道,你不恨克里斯,几年来,你一如既往地期盼着他,正如他一如既往地思念着你。你甚至一直将他的铜纽扣系于你的发簪中。

  在那样的氛围下,一个人很容易被气氛感染,做出与自己原本的意愿相违背的事情。克里斯一直是想要拯救你的,可他却成为了几十个伤害你的人之一。

  你们的两人世界里,因着种族、文化和语言的障碍,没有过多的语言交流,只有两颗纯粹的心。可他,终归还是没有读懂你的心……

  他克服了万千阻碍,无论外界的还是内在的,直到看见被你精心收藏的铜纽扣,他的心防瞬时决堤,悔恨交加地嚎啕大哭。他决定要带你去蒙大拿——这个允许白人与其他有色人种通婚的州结婚。

  可你却依然选择了离开。你剪下了自己被克里斯攥紧的头发,穿着凤冠霞帔,走向即将行刑的大勇,那个你幼时定亲的对象,从未谋面的丈夫。

  也许你是知道的吧,在他给你他的龙头银手镯时,因为你两岁时便开始戴着一只虎头手镯。而面对大勇的试探,你却始终云淡风轻,不让他打听得更加深远。

  说来也是嘲讽,你被卖到美国时,还是这个所谓的丈夫经手的呢!多年来,你亲眼见他拉客人,你亲眼见他为躲避警察掐死一个襁褓中的女婴,你亲眼见他……可你依然如大地般包容。你不常言语、不会反抗,却得到大勇对你不亚于对妻子的宠爱。

  看似残暴的大勇,心中也是有柔软的地方的。无论他睡过多少女人,却始终记挂着守在家中的妻,他总想着能有朝一日,回到中国,可以拥抱他的妻。但他一直不知道妻子早被贩来美国,直到母亲去世,瞒无可瞒,他才知道这个消息。此后他性情大变,甚至开始广积阴德,会放走一些被贩卖的女子。大勇本来是打算放你自由的,你的禁锢是他安上的,自由也是他给的。结果你自由了,他却为了护你而被警察逮住。

  时隔多年,终于成亲,结果却是天人永隔,你捧着他的骨灰回到家乡。

  而克里斯,他有他的生活轨迹,相爱,未必要相守。

  你记性不好,你只记得这两个男人。其他人于你都是过客。

  就这样,你用你自己的方式,守护着爱情,守护着婚姻,守护着自己。

  “人们认为你在出卖,而并不认为我周围这些女人在出卖,我的时代和你的不同了,你看,这么多的女人暗暗为自己定了价格:车子、房产、多少万的年收入。好了,成交。这种出卖的概念被成功偷换了,变成婚假。这些女人每个晚上出卖给一个男人,她们的肉体像货物一样聋哑,无动于衷。这份出卖为她换来无忧虑的三餐、几柜子衣服和首饰。不止这一种出卖,有人卖自己给权势,有人卖给名望。有人可以卖自己给一个城市户口或美国绿卡。”

  作者最后的呼喊,沉痛又辛辣,鞭打着我们现代人的内心。是啊,我们都没有任何权利给扶桑扔石子。我们的灵魂,也未必有她高贵。

  《扶桑》读书笔记 5

  阅读著名旅美作家严歌苓的作品《扶桑》,也是基于*来看了电视台热播的她的另一部小改编为电视剧《娘要嫁人》,她的作品总是语言生动流畅、文字犀利且简练,故事性强,尤其擅长对不同时期女性各个鲜活的生命描述与刻画,丰富而细腻。

  《扶桑》是以一个夹在东西方文化困惑的青年女子以叙事人的立场,对一百年前文化处境下中国名妓遭遇的传奇阐释。小说源起一百六十部有关圣弗朗西斯科唐人街的史书中,扶桑是作为最美丽的中国名妓被记载的故事,即便史籍所描述的很难考究其真实程度,然而一个古老东方女子与一个白种男孩彼此文化背景差异的撞击带来的乐趣与痛苦。虽然很难说清对《扶桑》一书的感受,也绝没有看休闲时尚期刊类读物的带来的轻松愉悦感,却毫不掩饰这是一部东西方文化框架下,对跨过大西洋第一代移民关于中国名妓扶桑的传奇而震撼的阅读体验,小说有着探密错综复杂的种族间情爱以及有关永恒爱情故事的主线。甚至展现了大胆、性感与惨烈的场面,黑幕、凶杀、贩卖人口,中国男人的粗辫子、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都充斥着西方人的猎奇目光,人性的自私卑劣似败叶枯枝是随处可见的常态。扶桑般的女子们在苦难中冷酷麻木。作者这样描述:“这类风尘女子十八岁开始脱发,十九岁落齿,二十岁已两眼混沌,颜色败尽,即使活着也像死了一样给忽略和忘却,渐渐沉寂如尘土”,“幽黑的窗格内,她如一尊女神雕像,她红色衣裳临界她身后的黑暗…她微笑得那么没意义,却那么诚恳和温暖,母性和娼妓就那样共存在她身上”。主人公几*宿命的悲剧,让人惊悚不已、残酷得令人无法相信!

  作者以写实与写意的叙事纪实方式,让人非常深刻地感受到扶桑与生俱来作为东方女人的全部美丽,她是一个浑然天成的艺术象征,虽受尽蹂躏而弱者自有它的力量所在,同时蕴涵着弱者不弱的弱势生存的文化精髓。异国情调的克里斯从少年的诱惑和用尽一生去深层勘探扶桑,发现心目中这竟是母性,正如作家笔下的精彩剖析:“母性是最高层的雌性,她敞开自己,让你掠夺和侵害,她的本性怒放了,悠然跃然腾空,她披着几乎褴褛的红绸衫站起,她是一只扶摇的凤凰”。一切巨大的痛楚和罪孽变成对她的成全,包含着受难和自身毁灭的情愿,她长辞般的微笑在表露,受难不该是羞辱的,受难有它的高贵和圣洁。

  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很有哲理的一句话。旧时代,多少风尘女子孤寂如尘土。大地无言,却生生不患,生命大而无穷。现实又有多少人真正有兴趣关注我们父辈或者祖辈的命运?一个不尊重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轻易忘记过去的民族,也一定不会有美好的未来。时光会记得,某些东西,并没有渐行渐远,而是深藏在心中,永远不会老去。

  叙事人称自己是第五代移民,她自问道:“跨过太*洋的缘由是什么。我们口头上嚷到这里来找自由、学问、财富,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究竟想找什么”。然而,迄今为止出国潮仍在继续,一代代、一批批移民奔向欧洲、涌入美国,多少人在为圆自己的淘金梦不懈奋斗,绿卡、财富乃至名望…,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那么多的苦难需要承受,那么多的辛辣与沉痛需要经历。或许再过一百年,在不经意回首间,才发现奔波的来路上,竟是梦想的残骸,曾经的壮志,早被残酷的现实压得沉重,浮躁的社会、纷乱的世界,迷惘的人生是否一样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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