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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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1

  很多过当成宝贝的物品动不动就扔掉,不再觉得可惜,也忘记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句单纯得不能再单纯的话。于是,我们会很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生活的这个城市竟有这般肮脏。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冷漠张狂的刺鼻气味,而我们也将十分荣幸地回那个人情冷、世态炎凉的社会。究其原因,还要责怪事物衰落的速度大于崛起么?这时,科技发展反倒成了一种错误了。

  我本人是很喜欢欣赏日落的,夕阳不像朝阳那样喧闹,也不像正午的日头那样亮晃晃的刺眼。夕阳是温柔的,那夹着金的橙红色鹅卵一般的安详。她轻轻地着大地,即将逝的母亲最后一次此文来源于网抚自己的孩此文来源于网。眷恋、而伤感,教人不忍心打破这沉静。一眨眼,便只剩下橙粉色的云,游荡在淡淡的蓝紫色天空里。

  作者还记叙了一个画面:

  一个孩此文来源于网有着十分幸福的家庭:周末可以和爸妈山边玩,他有自己的玩具,有自己的小人书库。但是妈妈对他的`管教很严,放学一定要直接回家,回到家第一件事是洗手。为此他又感到非常不幸,恨自己的妈妈。

  作者在这段文字结尾写了这样一句话:每一匹新驹都不会喜欢给他套上羁绊的人。

  我想做一些评论,暂请作者大人原谅我的无礼。我,一匹马若真生于某个社会、改变不了自己成为坐骑的命运,那么也只好坦然面对。一旦强烈的拒而被杀了卖肉,就比什么都残酷了。生命终还是重要的,不轻生,不被淘汰,就只有接下一场又一场的挑战。想寻得自由,它大可以踢倒那个给他套上羁绊的人,然后从他的身上踩过,直到那个人再也站不起来。如果被驯服,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

  火可以逆风而燃,是它的顽强。风吹得越狠,火烧得越旺。它固执,它偏不向命运低头。那小马驹为何没有这样的勇气?只想燃烧,哪怕只有一丝火苗。风可以把火吹到四面八方,火也可以溯风而上,任谁也动摇不了它坚定的意志。风中观赏这一奇景,也许我会被感动得潸然泪下,一面敬佩火的无畏,一面慨叹自己的懦弱。

  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强大--马在风中跑,马比风的速度快,却永远跑不出风的世界。

  只记得在搬家以前,每一次打开阳台的门都会听到隔壁的猫向我的父亲问好。那的确是只对于我父亲的,猫的主人并不善待它,时常把它关在屋里,呼吸不到新鲜空气。父亲有时候会吹口哨来逗那只猫,它也很听话地回应着。时间久了主人不再打开阳台的门,于是我们再也听不到那友善的。现在搬了家,不知那只猫住得还好不好,新的邻居在打开阳台门的时候,还有没有可此文来源于网的猫问候。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2

  我是岸

  我是渔港

  我伸展着手臂

  等待穷孩子的小船

  载回一盏盏灯光

  若干年前,这样的诗句曾让苇岸血液激涌,假如谱上曲子,我想只能是一曲因朴素而晴朗的民谣。苇岸像是飞鸟时代的手工劳作者,他在“闪光的树木和奔涌的激流之间,在一条延伸到蓝色地*线的小路上,在光明和宁静里面,在乡村一角——鼓溅着如花串,想迸发出爱和充盈痛苦”,一如他至爱的法国诗人雅姆(jammes,f。)的《为他人的幸福而祈祷》:

  把我未能拥有的幸福给予大家吧……

  苇岸自称“观察者”,他用心凝视大自然中的季节轮换,慢慢将光线和温度地变化写进文字,写进一种古老的时间里。在他留存不多的散文中,其实并没有太多时间或空间地辗转,他只沿着播种、劳动、季节的脉络,每一个片段都是单线条的。我感到他在思索、或书写这些文字的时候,他几乎不曾转身,只是这么痴痴地凝望,这么久久地伫立着……

  苇岸诚心诚意地赞美太阳、月亮,赞美大地和小麦,和旋舞其间的美丽生灵:

  胡蜂是他的邻居,他每天都感受到它们带来的新鲜的原野气息,他目睹了它们辉煌灿烂的一生。当胡蜂只留下空空的巢——“像一只籽粒脱尽的向日葵盘或一顶农民的褪色草帽,端庄地高悬在那里”——他想起诗人黑大春所说:这是我的家徽,是神对我的奖励;

  苇岸身边的蜜蜂,“似一种光辉,时时照耀,感动和影响着我们,也使我们经常想到自己是普通劳动者和舍生忘死的英雄”;还有麻雀,那些鸟类中的*民,苇岸为它们写字。“它们的家族,一定同这片土地一样古老。它们是留鸟,从出生起,便不远离自己的村庄”;还有山路上的蚂蚁,完成着自己庄重的使命;还有蝴蝶、林木和鸟巢,都在他的笔端获得了生命……

  我想,当苇岸静静观察它们的时候,定是像看着亲人一般,把它们的一举一动,一丝一毫都记在心底,只恐有朝一日分别时,记忆也随之空白。

  如此舒缓而深郁的语句在他的身边也整体排列着,如若密密匝匝的、不曾封锁的篱笆,之所以挺立决非为着隔绝,而是为了护佑这些微小的生灵,这些微物之神。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3

  其实当初知道苇岸是因为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下载到他的影印版的《太阳升起之后》读了几段,便十分喜欢,满世界搜寻他的书读。也渐渐对他的生*有了一些了解。很有共鸣的一个人。可惜他已经去世了。那时还兴致勃勃地想要重新出版他的书。他的书大都是很早的版本,已经买不到了。去豆瓣他的小组“上帝之子”豆邮了组长,他极热心回复了我,可是他也只是知道版权似乎在他妹妹手里云云,所以一直作罢。也心想这去他出生的地方询问村民,终也无果。

  知道这本书出版,其实还是很开心的。是参加活动收的这本书。其实并不是很喜欢的封面。内文排版字间距也颇大,所选的文章也并不全,可是还是很喜欢。因为是苇岸的文字啊。

  他书里写得农事,田间的观察,对鸟雀的喜爱,都是我所熟悉的。他写麻雀的跳着走,写雪后的大地“斑斑点点,放佛一头在牧场垂首吃草的花斑母牛”,写二十四节气,也写了布谷鸟,都是大地上的事情。他也感怀工业文明以及高速发展的经济对于农业、对于土地的侵害。他伤感于土地的萎缩。

  他是一位诗人作家,他的散文写得像诗。我极喜欢他一段写三月的断章。简直就是一首诗。“三月是远行者上路的日子,他们从三月出发,就像语言从表达出发,歌从欢乐出发。三月连羔羊也会大胆,世界温和,大道光明,石头善良。三月的村庄像篮子,装满阳光,孩子们遍地奔跑,老人在墙根下走动。三月使人产生劳动的欲望,土地像待嫁的姑娘。三月,人们想得很远,前面有许许多多要做的事情。三月的人们满怀信心,仿佛远行者上路时那样。”

  看到他写这样的句子,我的心都要轻轻然醉了。飞了。好轻盈的感觉。可这就是三月的大地,是北方四季分明的天气所独有的感触。我大学之前一直生活在小城镇里。乡下的家留下了我很多的美好印象。我深深谙知在大地上发生过的事情。

  打春时节,从爷爷奶奶乡人谈话中冒出的那句有着欣喜和希望的、方言味浓重的“打春了”,至今我仍能在脑海里清晰的回应到。还有阴雨天毛毛细雨里我和奶奶走路上时,远处雨雾里传来的潮乎乎的布谷鸟的声音,似乎仍萦绕在谷雨的氤氲雨气中,袅袅不断。果园里春天的果树——苹果树、杏树、李子树、桃树、梨树——发芽抽花,到慢慢地长出小小的果子,到我们小孩子迫不及待摘刚长大的青色苹果去吃,到最后全家人出动在果园里一果不落地收获果子,然后还有监试落在草丛里的果子去卖给果汁厂。

  麻雀是苇岸书里常常提到的,确实,麻雀似乎是北方大地上常见的鸟类。我家院子极大,每次都会落很多麻雀。在堆放牛和猪草料的窑洞壁缝里,麻雀也曾隐蔽地将它的巢筑在里面,可还是让精灵淘气的小弟弟发现,并掏出了好一些雏雀,粉嫩嫩的尚未有羽毛覆盖身体,那倒是出乎我的意料。筑巢在房檐的燕子,我最喜欢。因为人都说燕子在家里筑窝,说明这家是和睦友爱有福气的家庭。

  苇岸在书里说:目前人造的东西多了,神造的东西少了。信然。那时候,我常随爷爷下地,割草、种菜、翻地、浇水,掰玉米、挖土豆,收西瓜……那时,也会因为翻开的土里有肉肉的小虫子而吓得很久不去踩踏那块地儿,也会被豆叶上蠕动的大大豆虫吓得跳着走路,还有各种蚜虫,都是我怕的。可是还是喜欢在田间游荡。春天跟着奶奶去挖野菜,雨天后跟着奶奶满山沟的捡一种雨后的“地番”,拿回来后洗净剁馅儿蒸包子吃。

  大地供养了很多乐趣给人类。可是人类却不珍惜。土地越来越少。我也很久未曾回家了。似乎便少了地气儿。结实的有扬尘的土地永远是人与神的一种媒介的联结,可是人摒弃了土地。

  人天生是有神性的,可是远离了土地,人的神性便丢了。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4

  这本书能让浮躁的心享受走神一会儿的宁静,出自亲身实践。当然它对解决现实问题一点帮助都没有,但它至少让你手上有一个暂停键,比药不对症的鸡汤好多了。

  《大地上的事情》,多好的名字。

  他的语言,是他种出来的

  这本书的作者叫苇岸,1960年出生,然后活了三十九年的诗人、散文作家。若不是这次重版了他的书,我可能都不会听说这个人,也应该不止我一个。

  苇岸读的是哲学系,大学时和那时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喜欢上了朦胧诗。26岁时读到了《瓦尔登湖》,从诗歌转向散文创作,两年后《大地上的事情》里的文章初具雏形。38岁时,苇岸做了一件事,他想将这一年的二十四个节气记录下来,采用最简单的方式——他在家附*选择一块农地,在每一节气的同一时间、地点,观察、拍照、记录,最后形成一段笔记。笔记停留在“谷雨”就没有再继续,因为这个一生都在力求向生命索求最少的人生病了,最终因治疗无效而病逝。三十九年的时间里,他留下的文字不足二十万字。读完这本书你会知道,这不是“少”,而是知道愿写和无须写,能写和不求写。所以他留下的每一篇文章,都无废话,都是圆润完整的,就像是秋天时成熟后必然落地的果实。

  “第一场秋风已经刮过去了,所有结满籽粒和果实的植物都把丰足的头垂向大地,这是任何成熟者必致的谦逊之态,也是对孕育了自己的母亲一种无语的敬祝和感激。”

  语言是写作者认领世界的方式,也是擦拭内心的作业。苇岸的语言瓜熟蒂落般自然纯朴,美得有大米蒸熟后扑来的香气。我想起人们日常生活里会用到的一个词——“叫得到”,“你叫得到他的名字吗?”意思是,你能随口叫出他的名字吗,叫得到,是无需经过思考的惯性。读苇岸的书可能就是这种感觉:他叫得到自己的语言,而他的语言,叫得到自己的心。叫得到世界上他所感受的事物。

  大地深处,认领初始

  苇岸看“大地”的眼神里有敬和爱,有孩子和诗人——孩子带着他亲*大地,诗人带着他往大地深处走。那里有同为生命本来的形状,无论这生命是“它们的”,还是“自己的”。

  “我观察过蚂蚁营巢的三种方式。小型蚁筑巢,将湿润的土粒吐在巢口,垒成酒盅状、灶台状、坟冢状、城堡状或松疏的蜂房状,高耸在地面;中型蚁的巢口,土粒散得均匀美观,围成喇叭口或泉心的形状,仿佛大地开放的一只黑色花朵;大型蚁筑巢像北方人的举止,随便、粗略、不拘细节,它们将颗粒远远地衔到什么地方,任意一丢,就像大步奔走撒种的农夫。”

  踩死蚂蚁的人不计其数,包括我自己;但是如此观察过属于蚂蚁自身生命运营的人,能叫多数人惭愧。也有多数人不屑。人们面对生命的方式迥异,差别如此之大,以至于有佛,有恶魔。在苇岸眼里,蚂蚁的世界和我们居住的世界是同一的,做为生命存在来说是*等的,都是居住此天地间的“劳动者”。(他在书中说,劳动是上帝的教育,它使我们自己与泥土和大自然发生基本的联系。)劳动者属于大地,各司其职,得其所获,而所获皆美。

  大地深处,认领初始。人是很容易骄傲的动物(与其他生命体相比),因此很难通过自己关照自己来悟彻生命,只能由其他生命来对照。当自己的膝盖低于稻麦穿行大地时,当真的听见昆虫鸣叫时,会有种纯粹的欣喜从心底油然而生,你沉默但感受到此时的音乐,你静止,五官却全然张开。这应该是属于生命开始的那种完整,没有忧愁、贪欲、邪恶,完全是交付给世界的纯真样子。

  人本来就不合时宜

  苇岸的二十四节气记录很有意思。他通过自己的眼睛寻找时间里生命的变化,全然是一个待在一旁从容记录的人。不像是网上那些美轮美奂的节气PS图,书里的这节气图只是取一个场景,由时间在这之上待过。我会想象那样一种状态,这个人是看到了时间最正常的流逝。二十四节气里,时间是万物的包容,因为内在的变幻而被赋形。而在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里,时间是必须按刻度计算的,利用得越紧实,就越被视作为一种胜利。牺牲了时间的包容性,人难免会活得紧张。

  紧张的状态是因为你需要去配合,就是所说的“合时宜”,而“时宜”本身就是一种多数人的发明,是文明的产物。这种后天的学*,我们仅记住了它是必要的,而忘了它并不自然,当我们觉得不适时也通常会寻求外力和发泄,而忘了重返自身的路径。“人”的初始只是一个生命体,和动物、植物一样,依照本能和规律的生长才会从容,是找到自己和环境的关系,而不是成为时代发展的一个螺丝。生命比文明先有,自然孕育人为,所以“人”是大于“时宜”的存在。当然,这不意味着抵抗现代文明副作用的方法是倒退,只是需要明白,如果文明是“必需”的,那“生命”本身的属性才更是“必须”的。天地、时间、欲望皆辽阔,所有的“征服”都是刹那而已,一秒有一秒的质地,才是存在的方式。没有比大自然的形成更伟大的事了,人的智慧只是属于其中的一部分而已。你看那二十四节气里的变化,看时候到了便自有其成,看不追不赶便是最好造化。它真的能告诉你太多。

  苇岸临终时说:“数年前我就预感到我不是一个适宜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人,甚至和生活在二十世纪也是一个错误。”他怀恋农业文明。二十四节气并没有完稿,自然的常在和生命的陡然永恒并行。这么一个仿佛不活于世俗的人,也带着这些许属于人间的遗憾去了另一个世界。他活了四十年,留给了我们二十万字。一个大地上的人,讲述大地上的事。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5

  苇岸《大地上的事情》中,最让我感动的部分,是他的日记。不管是视角和内容,还是表达和形式,都让我感动。

  小学就开始写日记,却一直不知道日记怎么写。后来,渐渐明白,日记就是记录进入视线留下印象的那些事物事件。我一直很疑惑男人怎么写日记,他们怎么看待每一天的生活,他们是否会在日记里记下一天的鸡零狗碎。苇岸的日记告诉我,一个有自然属性,农民属性,诗人属性的男人怎么看世界。他的笔下,是一个广阔、原始、安静、温柔的世界。他写自然,大地,野火,麦田,他写看到麻雀时的感动和反省,他写自己的愿望是每周有一天在土地上愉快地劳动。

  苇岸能在自然万物中看到无限美感,他写《二十四节气》,一年中,不同的节气在固定的地点,拍下麦田和树木的照片。经由这些照片和文字,我重新认识二十四节气,麦田原来这样美,四季原来这样变化,节气原来有这样重要的意义。他写对自然的三大发现:黄河水是温暖的,白桦有体温,野火逆风而行。这样的发现,是多么简单却又多么难得的发现,必须得有细腻的心,温柔的眼,触摸的手才能发现。我是不能发现这些了,我甚至不*惯于光脚踩在泥土上,我体会不到苇岸的感觉,“我有意光着脚,踩在松软、湿润、略带凉意的土壤上,我感觉我已与大地溶为一体。人早已与土壤隔绝,人再也体会不出此刻的幸福感。”我就是那个踩在泥土上感觉不到幸福感的人。

  看着苇岸写的日记,惊叹于语言的简约而质朴,同时精准,而且有一种诗意的美。他写刚刚来临的冬天,“季节像一匹衰老的马,已失去光泽。这时的冬天好像是一个终于到达目的地的客人,开始安顿下来。天气总是摇摆在阴与晴之间,太阳形同虚设。灰蒙蒙的环境与背景,使任何一种颜色都鲜艳。”看着这些文字,真的是不由拍案叫绝,简单几句话,描写出一个黯淡的冬天。

  我想起我小时候写的日记,为了凑字数,会写出“万里无云,天空飘着朵朵白云”类似的错误句子,觉得无事可记,就编造帮老奶奶过马路的故事,故事编完了,就开始记无聊的流水账。看完苇岸的日记,我就想,如果小时候我就知道日记应该这么写,我的世界会不会有趣很多。

  感谢苇岸的文字,告诉我在光怪陆离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质朴文明的世界。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优选【5】份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1

  很多过当成宝贝的物品动不动就扔掉,不再觉得可惜,也忘记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句单纯得不能再单纯的话。于是,我们会很惊奇地发现原来自己生活的这个城市竟有这般肮脏。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冷漠张狂的刺鼻气味,而我们也将十分荣幸地回那个人情冷、世态炎凉的社会。究其原因,还要责怪事物衰落的速度大于崛起么?这时,科技发展反倒成了一种错误了。

  我本人是很喜欢欣赏日落的,夕阳不像朝阳那样喧闹,也不像正午的日头那样亮晃晃的刺眼。夕阳是温柔的,那夹着金的橙红色鹅卵一般的安详。她轻轻地着大地,即将逝的母亲最后一次抚自己的孩。眷恋、而伤感,教人不忍心打破这沉静。一眨眼,便只剩下橙粉色的云,游荡在淡淡的蓝紫色天空里。

  作者还记叙了一个画面:一个孩有着十分幸福的家庭:周末可以和爸妈山边玩,他有自己的玩具,有自己的小人书库。但是妈妈对他的管教很严,放学一定要直接回家,回到家第一件事是洗手。为此他又感到非常不幸,恨自己的妈妈。

  作者在这段文字结尾写了这样一句话:每一匹新驹都不会喜欢给他套上羁绊的人。

  我想做一些评论,暂请作者大人原谅我的无礼。我,一匹马若真生于某个社会、改变不了自己成为坐骑的命运,那么也只好坦然面对。一旦强烈的拒而被杀了卖肉,就比什么都残酷了。生命终还是重要的,不轻生,不被淘汰,就只有接下一场又一场的挑战。想寻得自由,它大可以踢倒那个给他套上羁绊的人,然后从他的身上踩过,直到那个人再也站不起来。如果被驯服,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

  火可以逆风而燃,是它的顽强。风吹得越狠,火烧得越旺。它固执,它偏不向命运低头。那小马驹为何没有这样的勇气?只想燃烧,哪怕只有一丝火苗。风可以把火吹到四面八方,火也可以溯风而上,任谁也动摇不了它坚定的意志。风中观赏这一奇景,也许我会被感动得潸然泪下,一面敬佩火的无畏,一面慨叹自己的懦弱。

  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强大——马在风中跑,马比风的速度快,却永远跑不出风的世界。

  只记得在搬家以前,每一次打开阳台的门都会听到隔壁的猫向我的父亲问好。那的确是只对于我父亲的,猫的主人并不善待它,时常把它关在屋里,呼吸不到新鲜空气。父亲有时候会吹口哨来逗那只猫,它也很听话地回应着。时间久了主人不再打开阳台的门,于是我们再也听不到那友善的。现在搬了家,不知那只猫住得还好不好,新的邻居在打开阳台门的时候,还有没有可的猫问候。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2

  如果说海子是麦地诗人,那么苇岸就是名副其实的土地诗人,尽管他的诗远不如他的散文有名和好。他曾借利奥波德《沙乡年鉴》的话说:“土地道德是要把人类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的`*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这也正是苇岸的思想和信仰。现代环保主义的兴起无疑是给了苇岸以巨大影响的,但他并不是简单地吸收或为之欢欣鼓舞。因为他对环保主义的认同不是出于对破坏性掠夺后果的恐惧或具有前瞻的眼光,而是出自于爱,出自于对土地和生命、出自于对生活的爱。不是理性而是感情。他说自己有个愿望,一周中,在土地上至少劳动一天。“每一个人都应当与世界上的劳作保持着基本关系。劳动是上帝的教育,它使我们自己与泥土和大自然发生基本的联系。”我想,正是这种联系构成了苇岸生命中简单而充盈的伟大,也造就了他真正的诗人气质。

  尽管有时我会不同意他文中流露出的一些观点,比如,他的《观〈动物世界〉》我就觉得他的仁慈和善良有时反而会阻隔他和大自然精神的共鸣,因为“人类制造的任何词语,都仅在他自己身上适用”。但或许我们应该这么理解苇岸,他是那种属于土地上的人,传统的农业经验和19世纪的外国文学才是他生长的土壤。可惜即便是这样一个简约而善良的人,这么一个可能给我们这个时代尤其是文学带来新的希望的人,也只能永远地留在了39岁。

  “从海洋来的雨,还要被河流带回海洋。那吃草的,亦被草吃;那吃羊的,亦进羊的腹里。”生命循环往复,苇岸走得很*静。不管是否会被后人忆起,他播撒下的种子都会静静地生长在偏僻的角落,只等你偶然一瞥,便送上青青的绿荫。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3

  我是岸

  我是渔港

  我伸展着手臂

  等待穷孩子的小船

  载回一盏盏灯光

  若干年前,这样的诗句曾让苇岸血液激涌,假如谱上曲子,我想只能是一曲因朴素而晴朗的民谣。苇岸像是飞鸟时代的手工劳作者,他在“闪光的树木和奔涌的激流之间,在一条延伸到蓝色地*线的小路上,在光明和宁静里面,在乡村一角——鼓溅着如花串,想迸发出爱和充盈痛苦”,一如他至爱的法国诗人雅姆(jammes,f.)的《为他人的幸福而祈祷》:

  把我未能拥有的幸福给予大家吧……

  苇岸自称“观察者”,他用心凝视大自然中的季节轮换,慢慢将光线和温度地变化写进文字,写进一种古老的时间里。在他留存不多的散文中,其实并没有太多时间或空间地辗转,他只沿着播种、劳动、季节的脉络,每一个片段都是单线条的。我感到他在思索、或书写这些文字的`时候,他几乎不曾转身,只是这么痴痴地凝望,这么久久地伫立着……

  苇岸诚心诚意地赞美太阳、月亮,赞美大地和小麦,和旋舞其间的美丽生灵:

  胡蜂是他的邻居,他每天都感受到它们带来的新鲜的原野气息,他目睹了它们辉煌灿烂的一生。当胡蜂只留下空空的巢——“像一只籽粒脱尽的向日葵盘或一顶农民的褪色草帽,端庄地高悬在那里”——他想起诗人黑大春所说:这是我的家徽,是神对我的奖励;

  苇岸身边的蜜蜂,“似一种光辉,时时照耀,感动和影响着我们,也使我们经常想到自己是普通劳动者和舍生忘死的英雄”;还有麻雀,那些鸟类中的*民,苇岸为它们写字。“它们的家族,一定同这片土地一样古老。它们是留鸟,从出生起,便不远离自己的村庄”;还有山路上的蚂蚁,完成着自己庄重的使命;还有蝴蝶、林木和鸟巢,都在他的笔端获得了生命……

  我想,当苇岸静静观察它们的时候,定是像看着亲人一般,把它们的一举一动,一丝一毫都记在心底,只恐有朝一日分别时,记忆也随之空白。

  如此舒缓而深郁的语句在他的身边也整体排列着,如若密密匝匝的、不曾封锁的篱笆,之所以挺立决非为着隔绝,而是为了护佑这些微小的生灵,这些微物之神。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4

  苇岸,汉族,1960年1月7日生于北京昌*县北小营村,他被称为二十世纪最后一位“大地上的诗人”,1999年5月19日因肝癌医治无效辞世,享年39岁。《大地上的事情》是苇岸从1988年开始写作直到临终时才完成的75节长篇散文。《大地上的事情》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种让我们熟视无睹甚至产生审美疲劳的大自然景观:蚂蚁营巢的三种方式;日出日落的时间和速度;田野上空徒劳盘旋的鹞子;彩色蜘蛛的危险罗网;季节的生命力;迁徙的鸟群;原野上逆风而行的火首;整整齐齐摆在辽阔大地上的麦田;赋予大地神性的雪;飞行迅疾、使人闻其声难见其影的布谷;富于传奇色彩和神秘气氛、以警觉和逃遁苟存于世的野兔……

  法国著名的雕塑家罗丹曾说过:“生活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读了苇岸开放性系列的散文《大地上的事情》后,我深深地觉得,世界上从不缺少美,而是缺少感受美的心灵。如果没有苇岸先生温暖、干净、朴素、凝练的文字下,流动着他对美好大自然的满腔挚爱与眷恋的深情。他的文字简朴凝练而又富有生命力;他的语言生动活泼、新鲜而又充满诗情画意;他的思想与人生智慧深邃、精湛而又颇有感染力。

  苇岸先生不只是用眼睛发现美,更是用心感受美的、浪漫的诗人型作家。说他是诗人型作家,是因为他的创作是从人格出发,从心灵的道路上通往文学的。他是生活的有心人,对生活观察得如此的细致入微。他很敏感,充满了想象力,是一个感情细腻的诗人。他用敏感的心灵触摸着这古老大地上的一切生灵,他甚至已经和大地上的万物融为了一体。他可以从物候、气候的微妙变化中敏感地感受到季节的变化,“(惊蛰)这是一个带有‘推进’和‘改革’色彩的节气,它反映了对象被动消极、依赖和等待状态,显现出一丝善意的冒犯和介入,就像一个乡村客店老板凌晨轻摇他的诸事在身的客人:‘客官,醒醒,天亮了,该上路了。’”如此生动细腻的描写,便可以让人们可以从他的只言片语中感受到了“惊蛰”这个节气的特点。

  苇岸先生是有爱的作家,他热爱世界的万物。爱,培养了他的美感;爱,引领他走入大自然;爱,带他领略生命的神圣。在他的眼里,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季节,阳光,甚至绿色……他已经与大地上的万物融为了一体,他写作的内心充满了积极向上的阳光。从他笔下记叙的小小事件,我们却能窥见偌大乾坤,品读出无穷的智慧与哲理。在《大地上的事情》中,苇岸先生多次提到了鸟类,特别是麻雀和喜鹊。

  我特别喜欢他那有关麻雀和喜鹊的文字。或许因为我是来自农村的孩子,对两者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而苇岸先生对两者的喜爱让我有种终于找到志同道合的友人的亲切感。对于大自然,对于许许多多的小生命,苇岸先生总是充满关怀与热爱之情。他对大自然中那些小生命顽强的生命力充满了崇敬之情,他关心动植物们的生存状态,如苇莺、鹞子、野兔……“雀巢高度的降低,表明了喜鹊为了它们的生存而显现出的勇气;同时,也意味着被电视等现代文明物品俘获的乡下孩子,对田野的疏离。”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既表明了他对人类大量砍伐树木,导致麻雀被迫选择低处造巢的事实,也传达了他对现代科技的不满与担忧。乡下孩子的童年本应是在田野里度过的,而今却被现代科技电子产品束缚在封闭的楼房里了,这将让孩子们的童年失去多少难得的童趣呀!

  然而,天公不作美,苇岸先生走了。他不能再继续把《二十四节气》给写完,他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去做,他的思想与文学的创造几乎是刚刚开始便被迫宣告结束了。这是多么遗憾的事情呀!但幸运的是,他的品质和精神留了下来。苇岸先生《大地上的事情》是他存在的另一种形式,他将与大自然同在,他这二十世纪最后一棵会思想的芦苇将永远与大地同在。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5

  人们脚下这块神奇的土地——自从人类渐渐从农耕社会走向远离与土地接触的生活,自从人们为了一点蝇头小利,遗忘了她,毁灭着他,就一直在哭泣。而苇岸与他人不同,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

  有人认为,苇岸的英年早逝是可惜又可悲的。我却认为未必是这样。他活着,虽然有麻雀,胡蜂,蚂蚁,小麦,雪等的陪伴,但他也会对那些贪婪、功利之人充满愤恨或是别的不高兴的情感。他对现代科技越是抵触,就对人性恶的一面越是失望。他活着,虽有一颗慈悲的心却并不如神佛那般无忧无虑。

  大地上的事情总是如苇岸描写的那样动人美好的吗?他不断赞美农业和人类初始文明但这些东西真的就是我们应该放弃科技的理由吗?

  我认为尽管人类文历史有了上千年,但此刻这应该归纳为一个新的人类历史章程。这是全新的章程,可以说我们的境遇与选择,很多时候是不能与古人的相比。古人最为珍贵的境界,可能是“忧国忧民”。而现在我们却有了很多种选择。可以是“献身科学造福人类”可以是“献身自然,造福人类”可以是“献身教育,造福人类”……只要是怀着一颗积极的心干什么似乎都可以扯到造福人类上。

  在这个新的章程,我们再无绝对可言。信仰和生存是可以并存的;婚姻和爱情可以并存,那么自然与科技也一定可以并存。它们似乎是对立的,但前面说过,在崭新的时代,一切再无绝对可言。我们只要肯去创造就一定可以找到这种*衡。但这些前提必定是心中没有过多贪婪,过多欲望。不想要不属于自己的,只是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一边生存,一边追求思想的健全,有信仰、追求、思想。

  我们不必为了一个方面去牺牲其他,不为金钱牺牲信仰,不为思然牺牲生命;不为科技发展牺牲自然环境,不为自然环境停止科学的进步。当然这个*衡是人类控制的,控制到位,我们就赢了。

  就会有那么一天,我们一切在科学中获得福利,一边在自然中找到快乐。我想这才是苇岸想看到大地上的事情吧!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大地之灯读后感(5)份

  大地之灯读后感 1

  卡桑,在雪域高原深处长大的孤儿,父母在一次朝圣的途中因车祸双双遇难;简生,父母为北大荒的插队知青,出生不久被急于返城的父母遗弃,直到十岁时被接回大城市,母亲却因为受x案件自杀。年幼的简生遇到美术老师淮,让他的人生走进一段新的岔口。简生长大后又偶遇卡桑,并将其带回城市,作为养女。两个有欠缺的少年,不同的时间,在不同人的庇佑下长大,并完成自我内心的救赎。

  这本书的作者属于80后人群,很多不明就里的人看到这个数字就会很自然的想到滥俗的言情小说。但七堇年用自己的坚持和尽心证明了她对于文学的决心。

  没有华而不实的辞藻,没有堕落的非主流,没有虚伪的美学,更侧重不同年代和环境对个人成长的巨大影响。在书的开头,她用**风情这样一个大多数人好奇却也陌生的地方引出故事,冰寒的天地,虔诚的**,忠猛的藏獒,羊群,天x的风俗,寂冷的黑夜高原。后来,又陆续引出尼泊尔,中国东部,引出不同人物的命运纠葛。

  或许这本书不只是严肃,而是悲剧。

  简生,从小被父母抛弃,十岁的时候被亲生母亲接走,然后度过了苦闷的青少年,在他眼里,那段时间每天陪伴他的只有痛苦。淮的出现是他尚且幼稚的心灵窥见光明的天使,他把淮当作自己的老师,而后是母亲,后来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他幻想淮成为他的妻子。但事实毕竟不是童话,后来他辗转认识了了辛和,并与他结婚。但他一直固执的相信,他爱的是淮,他的心理只有淮,甚至于他娶辛和也是因为他看到了淮了影子。再后来,为了弥补生命的缺憾,他收养了卡桑。在故事的最后,他固执地离开辛和,坚决去照顾淮。那样的痛楚和坚毅的决心是可以震彻我们的内心的。完成这一切,他给辛和打电话说,我想回家。辛和说,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辛和,努力维持着与简生之间的*静以及和睦,她始终进入不了简生的内心,她也始终是活在表面的配角。她爱着简生,她看着简生痛苦而又无能为力。面对简生的离开,她也只能无奈的接受。一个渐入中年的女子,丈夫因为另一个女人而离开自己,长达一年。这样的苦痛也绝非一般,他对简生的爱是疼痛式的,因为疼痛而持久,并且一直迁就。

  卡桑的人生满是分离,阿爸阿妈、爷爷、晋美、叶蓝相继离去,后来与简生和辛和解除了养子关系,逃离与迦南的婚姻……年幼时被x暴,后来遇到好心的简生夫妇而有了新的人生。她为新的生活而努力,并且取得学业的进步。但她毕竟也还是长大了,她遇到了迦南。x爱之后成为迦南的另一任妻子,辗转到了尼泊尔却没有名分。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她靠叶蓝逃回北京,依旧孑然一身。她的人生艰难而又痛苦,尽管在青少年时看似光鲜,但在内心深处她有自己无法抹*的伤疤,在暗夜里独自舔着亲人死去的伤口。

  淮,她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的人生,并且不会跟简生交错。在简生还是孩子的时候,她那样善良地去接受简生并且照顾他,没有任何血缘和物质的关系。她认真扮演一个老师的角色,同时还有母亲的角色,引导少年简生长大**。简生长大,她也结了婚,但最后这婚姻没有完美。在她生命的末尾,只有年迈的母亲陪在她身边,躺在昏暗房间的床上,无奈等待死亡。那时,简生来了。在她命途的冬天,简生用宽阔的'肩膀挑起她生命的重量,后来她的身体越来越糟,视力模糊,活动障碍,无法自主呼吸,被迫裸露,浑身插满仪器。直到最后,瞳孔放大,心跳和呼吸全部停止。她安静下来,如同是安睡。这样一个善良安静的女子以这样的方式告别叙述,留下沉重。

  在书的末尾,七堇年写道:“现在完成的这本书,仅仅是这样一个开端。写的过程当中,我用了全部心思与精力去构架。其中有不可避免的无力和缺憾。但我依旧觉得这对自己的努力是一次比较尽心的交代。尽管知道困难——但我仍旧希望它能够成为一个告别。一如刚才这样一句话:如果我们能真正举重若轻起来,至少在表达上,该是多么好。”

  合上七堇年的《大地之灯》,在心中的感触还没有降温的时候,在那些岁月的痕迹还没有结上霜雪的时候,心中是这样的安静,就像是行走之后的旅途中,翻看一组组照片。这是一本沉重的书,在序言中,安波舜说,“她的写作姿态和对语言的膜拜,预示着我们的严肃文学在隔代复苏。”书的质感和油墨的香气,拿在手里的真实感,以及内容的厚重感,使它成为不拘泥于青春文学的里程碑式的著作。事实也的确如此。

  封面上的巨大莲花依旧静美。

  大地之灯读后感 2

  因了动物总是能够或多或少地带给人心灵上的慰藉,亦或多或少地增添生活中的乐趣。于是,喜欢养些小动物,但许久以来总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小狗总喜欢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找一个黑暗而阒静的角落结束自己的一生?直到看完小七的《大地之灯》后,才有点懵懂,也许这就是生命的尊严。

  在那个拥有最为稀薄而洁净的空气、最为廖烈的阳光、最蓝的苍穹、最广袤的大地的藏族高原,他们的祖祖辈辈都流传着这样的神话,秃鹫从不会把自己的遗体存于大地之上,他们的祖先相信每一个快要死去的秃鹫都会离开群体,腾空万里、往太阳深处飞去,直到融入太阳的光辉之中,让生命的尊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得到绽放,所以藏族人民总会把秃鹫看成是比丘的化身。

  卡桑的藏獒——晋美,在和雪豹交战的过程中身负重伤,惨不忍睹的身体让卡桑心如刀绞,就那样死死地搂住她生命的守护神。**之中流传着这样的故事,神獒在意识到自己生命即将走向尽头的时候,会离开忠心耿耿守护了一生的牧场和主人的帐篷,独自往远处走去,他们活着的时候将生命献给主人和羊群,死后要将灵魂献给雪域神山。只有那圣洁遥远的神秘家园才是它们的归宿,它们回到神的身边,回到那雪山顶峰的金色旗云之上,俯瞰曾经的牧场和家园,它们都是神的孩子。晋美黑色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已经淡漠了的苍茫夜色深处,它正像它的祖先那样义无反顾地踏上最后的牧归,那视野清冥的雪峰的臆想正从灵魂深处召唤它回家。晋美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喷薄出了生命的尊严,这是圣洁的灵魂的归属。动物尚且如此,我们人类又岂能自甘逊色?

  大学是我们值得骄傲与自豪的时代,说起大学校园,恋爱是个永远的话题。诸如所有的一切,大学恋爱也承载着欢乐与悲伤。但总有那么多的人输给了欲望,想象着恋爱会有多少的浪漫,想象着恋爱会有多少的情调。但却忘却了生活并不只是一种添加剂调和而成的,五彩斑斓中隐含着太多的出其不意。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灯红酒绿的时代,尊严似乎不怎么被人看重,更有甚者,觉得尊严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值得一提。

  总会在上学的路上亦或是小树林中见到恋人的身影,很是幸福的样子,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你亲我吻,也许这是他们表达爱意的方式吧!但这种过分的行为我实在无法苟同。

  随处可见男孩俯身为自己心仪的女朋友系鞋带,也许这真的没什么。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是父母给了我们生活的权利,试问:“又有几个人能俯身为我们操劳一生的父母系哪怕是一次鞋带啊!”恐怕没有吧!再说这样男孩子的尊严到哪里去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应该去拼搏自己的事业,去应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而非这样卿卿我我,屈尊做这些世俗的事情,因了尊严是包括男孩子在内的所有人活着的重要理由!

  从来都认为女孩是圣洁的化身,她们应该有高贵的灵魂和典雅的举止。但有时候,恋爱中的女孩为了赢得男孩的原谅而死乞白赖的讨好,即使男孩再怎么狂吼。基于传统观念,就有或多或少的人对于女孩子存在不公*的歧视。所以女孩就更应该让自己活的有尊严一些,因了尊严是自己争取来的,要通过努力使自己拥有善美的灵魂与典雅的气质。

  喜欢隔离于喧嚣的尘世,更是喜欢歆享于圣洁的灵魂与思想。让我们的生命有尊严一些吧,因了生命本身便是一种高贵与典雅,生命的色彩让我们每个人都存有生活的欲望,于是我们就不自觉的掉进了深不可测的深渊,警醒于世。

  让生命更有尊严一些吧!这样才不枉人世的轮回。

  大地之灯读后感 3

  两天。我只用了两天时间看完《大地之灯》。

  对此我十分惊讶,我向来对此类言情小说都是满腔的不屑,当然也不是说堇年的首布长篇毫无深意。

  相反,震撼是由浅入深,缓缓深入骨髓的,正如小说里常提到的,大爱无言,这种震撼是波澜不惊地压入心底的。

  至于看的时候,却丝毫没有某些人寡言渲染的旷大氛围。充分的抒情和描写是本书的一大亮点;精简的文字呈现的是作者深厚的文字底蕴。广袤无边的雪地,苍茫的青仑卓草原,抑或是勇猛而忠诚的晋美,圣不可侵的秃鹫;渲染了高原藏区的绮丽和诡秘的气氛……

  卡桑,自省,隐忍,单纯。而且是相较于文中所提到的同龄人纯真不少(傻到居然与一个毫不了解其过去的男子一路向北,真是怪事,也许真的是因为“停歇不下”的谶语吧),踏入尼泊尔也缘于此。只是挺疑惑的是,为何没有安排卡桑与迦南的再会(不是明目张胆告之诸位我希望他们俩再续前缘,我也并不想他们再发生什么)呢,也许堇年觉得没必要吧,也的确相较于有些情节,这的确小小不言。而那人世间乐于奔命,亡走天涯的的孤影成就了永恒绽放与语梗的莲花。

  简生,至今我已忘了如何去评价,在阅读期间,天知道我是想好了如何去评价他的。被母亲带回城里够残酷,我是说老婆婆孤苦。而回到城里,我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人总要成长的。或许最不该应的当属他过于年幼便撞见母亲与别的男子之间的苟且之事吧。而淮的出现,很容易将看过安妮宝贝的《莲花》的读者带入承袭的沼泽地,我不得不说,其间有些描写很神似,仅是神似,读者明白情节与《莲花》是迥然不同的。怪我肤浅了吧,事实证明,堇年并未承袭,完全不同的路线与情感,这足以颠覆我之前的想法。而看过**的《大浴女》的读者,可能会捕风捉影到一些**风,我能感觉到,但我可以明确的将二者分开,这也能证明堇年并非承袭**,这点我还真希望安波瞬前辈改改。至于莫言,抱歉,我还真没看过此人的作品。

  素清,至今我尚不能拼出她的姓,懒于去翻字典。她的命运,并不能撕心裂肺地谈大悲吧,总觉得是种韧性的牺牲。之于简生父子。她的后半生总令我想到鲁迅前辈的《颓败线的颤动》,也写老母亲卖淫为家女的成长,这多少明喻着天下母亲的辛酸泪水吧。崇高的女性在全书彰显无遗,却没有偏执的女权主义。

  全书在我看来最大的优点在于人物性格刻画入木三分,梦境是不断穿插与前后照应也十分不错,也许尚存某些我所不能窥见的遗憾。

  我想拿那后记里的话来结尾:如果我们真能举重若轻起来,至少在表达上,是多么好……

  大地之灯读后感 4

  难得的清明节假日,也是难得的我居然没有回家,许是怀念图书馆的思思宁静,所以就去找本自己喜欢的小说看看。

  在众多的暑假中寻寻觅觅,找到七堇年写的《大地之灯》,随手翻了几页,觉得甚好,便细细读来,淡漠的时候总是希望借助着什么让自己充实起来。

  这是一个有关成长的艰辛历程,文中的主人公很多,有矢志不渝的简生,有对爱情如此执着的,哪怕为了心爱的人甘愿把自己放到那么卑微的地步的辛和,有善良美丽的倔强藏族女子卡桑,有同样信守爱的诺言的淮,那么多可爱的人物编织了这个完美的故事。

  最让我触动的倒不是淮河简宁,辛和之间的三角恋情,而是那样一个从受到过侮辱的藏族女孩,她用她的坚强告诉我什么是活下去,什么是存在的价值···虽然后来她是爱错了,让自己险些陷入一个万劫不复的地步,可是她也是幸福的,有那么好的养父母,有那么珍爱她的朋友。纵然全世界都抛弃你,只要有那么一个人始终在你身边,你就是幸运的。命运从来都不给人以选择的机会,对于简宁是,于卡桑就更是···

  最让人感动的是淮的默默付出,她用自己的青春陪伴了一无所有的简宁,用自己柔弱的臂弯收留了穷困潦倒的简宁,若是没有淮,也就没有日后赫赫有名的艺术家简宁,同样的若是没有了辛和,简宁又怎么会那么快就有自己辉煌的人生?

  爱,终究是伟大的;养父母之情于卡桑来说也是伟大的,它让这个藏族女子获得了非凡的人生。

  此书估计在我们的图书馆中已传阅数次,又细心的读者在这段文字下划下横线,我看了也深有感悟“我们每个人都是孤身一人,只不过有时陪伴簇拥的人多了,便有了错觉,到了一切都已经恢复原本的时候,觉得自己万众离弃。其实只不过是幻象消失,还你一个本来面目而已。”

  作者是对的吧,也许人生本来就是该懂得自立的,可是后来我们都学会了依靠,茫茫人海中,你呢?又在期待着谁的肩膀?谁的下一站,幸福呢?呵呵

  只愿,人生若只如初见。

  大地之灯读后感 5

  高中的时候,最爱语文晚自*。偷得几时闲暇时光,拿本好书慢慢磨。那时同桌买了本《大地之灯》,封面上有朵巨大的莲花,枝叶花瓣恣意蔓延在纸张之上,跃然欲出,也撬动了我的阅读之心。可惜时间不多,只能囫囵吞枣读了一番,而今日又重读一次,别有风味。

  《大地之灯》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讲述了不同时代、不同背景出生的两个少年独特的成长经历。他们从开始的迷惘不知所措,到和现实生活的抗争,最后生命走向了通途。两条主线无形之中相交,又在同样的地方戛然而止。

  作者七堇年是80后,可是作品和视野却有着不一样的高度。她的笔风老道凝练,不同于同时期的一些作家,一味地追求辞藻华丽、情情爱爱,其实只是堆砌,一副空洞的没有灵魂的躯壳。那些烂大街的小说,俗套的情节着实令人生厌,顶多作为闲暇消遣。《大地之灯》是她对现实主义作品的尝试。字里行间,我可以看出她内心的安定和强大,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不随波逐流,获得内心的安定也是我一直追求的一种生活状态。

  整个故事之中,我最爱的人物便是辛和。辛和是在男主角简生的大学时期出现的一个女子,她活泼开朗,笑起来阳光明媚,但是生性冷漠沉闷的简生却将她的心牢牢牵住。她用自己的温暖保护着心爱的人,为了他不顾一切。尽管简生的心中一直有一个神秘女子“淮”的存在。我爱她的坦荡,爱她的执着。如果一个男人始终对你忽*忽远,冷冷淡淡,你是否还有勇气去牵手?如果他的心里住着另外一个她,你能否抛开一切放手让他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如果他当时决绝的与你离婚去照顾一个非亲非故的绝症女子,你是否还能选择原谅?辛和在书中告诉了我,“可以”。答案是如此坚定,正是这样,她也守来了自己的光芒。可以说,淮和辛和在简生寻找生命的隘口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淮在简生的少年时期,他在他最潦倒落魄的时候,给了一个*乎孤儿的他难以比拟的温暖和爱。而辛和在简生的大学及后期,让他的性格渐渐变得不再那么孤僻,对于他的绘画事业也有了推动的作用。这两个女人所给的爱,成就了简生。他也最终通过自己的探寻,让生命得以解脱、救赎。

  读完此书,忽觉心中暖暖地,辛和在简生重新回来的那个风雪之夜,安静地对他说“我一直都在等你回来。”这句话,灼热了我的眼眶。而大地之灯也在心中悄然亮起。

  我们也在这或明或灭的世间寻找着,龃龉前进着,去点亮那盏灯。跌撞了百次,终而明了,因爱而生的大地之灯,永远都不会熄灭。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家教的读后感 (菁华5篇)

家教的读后感1

  书是心灵的鸡汤,书是一艘潜水艇,带我们探索海底的无限乐趣;书是一座宝库,而我们就是一位位采矿工人,采集着一点一点的矿石宝物。

  人生中我曾看过的,细细品味过的,反复咀嚼过的第一本书就数《我给海妖当家教》了。这本书是我最喜欢,而且是我认为最有收藏价值的一本书。下面就让我来向你介绍一下我和她的故事吧!

  记得那是一个赤日炎炎的夏日,我正在房间里看电视,忽然,妈妈回来了,递给我一本故事书,它就是《我给海妖当家教》,我的眼前一亮,拿起书就是一个劲儿地看,翻开书映入眼帘的就是人物介绍,第一个是千家飞,在书中她活泼、开朗、有志气,让我很是佩服,而第二位最令我讨厌的人秦风儿,虽然她人称“八角城的华罗庚”,虽然,她有一颗贪婪的心但自从跟了千家飞之后,还帮龙她不少忙呢!第三个重要人物就是汐佳,堂堂正正的胖小海妖,1+1对于她来说,就是噩梦。

  翻开第一章汐伯古尔,也就是汐佳的爸爸,把千家飞带到了海底,可恶的八带熊头领,名叫匍匐凤的怪物用一颗夜明珠,博取了秦凤儿的欢心,可贪婪的秦凤儿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中了八带熊的诡计,可是再想想表妹,她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天渐渐暗了,我拿了两个西红柿,一个给我,一个给表妹,"来,亲我一下。”“么。”“嗯,很好,给我咬一口。”她乖乖的伸出了手给我咬。当然,我就轻轻的咬了一口,那种感觉真的很爽。我心满意足的给了她一个,可是贪心的她把两个都抢走塞在了嘴里,可是却把自己噎到了,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这一点和秦凤儿倒有点像,就因为贪心,被八带熊变成龙鱼人,差点成了不死的尸体,也就是盐渍木乃伊。最后,邪不胜正,匍匐风被数学打败了。

  书是心灵的窗户,书是一条飞毯,带我们遨游世界,书是一位老师,教我们许多知识,让我们懂得更多道理。

家教的读后感2

  最*迷上了那种哲理小故事,没日没夜地看,的确很吸引人,使人受益匪浅。下面这个故事,带给我更为直接的感受。

  《狮子和羚羊的家教》讲的是:每天,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非洲大草原上的动物就开始奔跑了。狮子妈妈在教育自己的孩子:“孩子,你必须跑得快一点, 再快一点,你要是跑不过最慢的羚羊,你就会活活地饿死。”在另外一个场地上,羚羊妈妈也在教育自己的孩子:“孩子,你必须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如果你不 能比跑得最快的狮子还要快,那你就肯定会被他们吃掉。”

  这个故事让我惭愧,简直无地自容。我小的时候,成绩并不好,后来我“发奋图强”,成绩渐渐从中游挤到了上游,也评上了三好学生。可是这个学期不知怎 么的,成绩一般般,语文除了一次考了全班第二外,几乎没上过90分。数学就更不用说了,只上过一次90分,还有一次突破了80分的“底线”。老师也和我妈 沟通过,说我成绩不如上学期稳定。而今天我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落后了,因为我太容易满足于现状,自我感觉良好,总认为我跑得很快,没有必要再努力了,却不知 道别人跑得更快。这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狮子和羚羊,狮子必须跑得比羚羊快,羚羊也必须比狮子跑得快,这是一场无情的竞争,双方必须有一方输,而每个人都在 努力,努力赢得这场比赛。如果你不再努力,那么就等于主动退出了这场比赛,从此不可能成为胜利者。

  《狮子和羚羊的家教》让我明白了你跑得快,别人跑得更快,如果你只看到自己跑得快,没看见别人跑得更快,从而不去努力,那么你注定是个失败者。

家教的读后感3

  《家教漫谈》是伟大的教育家魏书生先生奉献给广大家长的一部书信体的家庭教育专着。本书举例典型生动,分析精辟透彻。作者不是在说教,而是在和读者进行心与心的交流。书中洋溢着激情,搏动着爱心,蕴涵着哲理,富于故事性、趣味性和可读性,读来令人心灵震撼,精神振奋。

  魏老是经师,更是人师。他的家教之道独树一帜,已使众多家庭获益匪浅,本书是家教理论和实践的结晶,别具一格,父母儿女都爱读,是家长学*的极好教材,对提高下一代的素质具有很好的作用。

  书是这么介绍的,我读这本书却有着涌自心灵的感慨:

  一个称职的父亲(母亲),就要善于扮演多种角色,可以是严父,可以是慈母,可以是良师,可以是益友,可以是心理诊疗医生,可以是图书管理员,可以是运动场上的教练。在孩子需要的时候,我能够扮演的角色越多,我和孩子的感情就会越深,我在孩子心中的形象就越高大,我自己也生活得越快乐,对人生会感悟得越来越透彻。成功教育孩子的过程,也是自我提高的过程。

  当然,一位父亲要把这些角色都塑造得很逼真、很成功,是不可能的。但我站在这些应该进入的位置上,就比不顾孩子的需要,不管孩子的心境、处境如何,一律板着一副严厉的面孔,只知道批评和训斥要强得多。

  这些角色里面,我觉得最难扮演的是孩子的良师。因为我的职业总是无形中把我带进严肃的课堂,面对一个不够上一年级的孩子,总是束手无策。

  作为一位教师加班主任,我更感于此。

  一位成功的班主任,一定是学生教育和家长工作方面的双赢者。每次和家长交流,这本书总是在背后默默地为我出谋划策,让我在棘手的家教问题面前,化险为夷、多云转晴。

  我告诉爱训斥孩子的家长:”伤树不伤皮,伤人不伤心。“孩子的自尊心稚嫩的,如果由于我们的批评方式不当伤了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那是得不偿失的。若您该训斥为轻言细语,一定会感动孩子。

  我建议独断专行的家长:孩子也是个完整的社会人,他很渴望能自己做主,请您慢慢把做主的权利还给孩子。否则,孩子就会像压制太久的弹簧,有朝一日,承受不住强大的压力,突然爆发,那将不堪设想。

  我对不满孩子的成绩而愤怒的家长:后进生也能成就大事业。经济头脑在学*成绩中是看不到的,孩子的潜能是需要发现并很有耐心培养和等待的……

  每当我微笑着面对家长时,我总能感受到一股来自内心的兴奋:对方的配合真默契!当我看到学生的进步时,我总能倾听到飘自远方的感激:这样的策略真神奇!每当我享受为人父亲的快乐时,我总会分享到不同家庭家教成功的愉悦!

家教的读后感4

  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同时又是一位年轻的家长,因此教育孩子方面是肤浅的、渺小的,教育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我无法一一破解,常常觉得痛苦和疲惫,于是《好父母好家教》一书自然对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他那深邃的思想深深地震撼着我,使我没有任何拒绝阅读的理由和力量。不久前,我细读了这本书,感觉受益匪浅。这本书的作者是人称“现代孔子”的魏书生,他是当代著名教育改革家,同时又是一位成功的家长。他的教育思想光芒四射,家教经验独树一帜。

  书中的一个个事例道出了魏教授教育改革的实践经验、理论指导和博采众帮独具特色的经验。可以这样说,读完这本书,我获得了许多及时有效的教育良方。本书蕴涵着我们的教育要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的教育实质和方向的大问题,如:做孩子的良师益友(如何批评孩子)、教育子女德为先、后进生也能成就大事业……等,*七十种非常新鲜而又有活力的案例,实在又实用,言辞恳切,入情入理,令人心悦诚服。

  魏教授提倡特别重视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他说:“*时,采用轻声细语的批评方式,体现出一种父母对孩子友好商量的姿态,这种姿态的结果是让孩子感到最终做出的决定是自己思考的结果,并不是父母强加于他的。”的确,对孩子是这样,对学生更是这样。可能我们都有这样的体会,每次大声训斥或批评孩子之后,孩子难受,咱们心里更难受、更后悔,总觉得发火发怒,伤害的不仅仅是孩子,伤害更重的还是自己。孩子的自尊心是稚嫩的,如果由于我们批评方式不当伤了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那可是得不偿失的。

  魏教授在教育上成功的做法还有赏识教育。书中的一个事例让我记忆犹新:有两个全校最差的学生进了他的班,他说:“你们先做一件事,每人找到自己的优点。”这两个孩子说自己没有优点。魏教授说:“不可能,我都已替你找出两条了……”后进生对批评往往能非常镇静地对付,要给他们说优点,他们反倒脸红了。有个学生说:“老师,我学不好的,只考了8分。”魏教授说:“你一上课不听讲,二不写作业,三又不看书,还能得8分,这是天赋哪!”这个差生就来劲了。魏教授就这样把孩子积极的、向上的、乐观的脑神经激发起来了。这就是赏识的力量呀!看来,在教学中,我们还是多一些赏识为好,我们要善于捕捉后进生身上的闪光点,要把每一位后进生看成是大器晚成者,要关爱他们。想想爱迪生、爱因斯坦、达尔文、毕加索等上小学时不都是老师公认的差生吗?说到赏识,可能有不少同仁认为“你如果……就更好了”、“你要是……老师就更喜欢你了”这样的话语是廉价的赏识,可我经常用。我想观点不一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作为第一线的老师,不是去证明许多教法的没道理,而应当像蜜蜂一样,在教学的百花园中,到处采集与自己有用的花粉,酿造自己教学的蜜。

家教的读后感5

  那日看见我园青年教师正在挑选迎江区图书漂流的图书,我也兴致勃勃地参与其中,一口气挑选了四本,我笑着对她们说:“今天我捡到宝了!”对于我来说,读书是件快乐的事。我读的第一本便是《家教对了,孩子一定行》,我利用周末时间通读全书,感触颇深。作者是一位教育工作者,也是一位用心的爸爸。他认为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教无定法,但是家教还是有规律可循的。在这本书里,他并没有长篇大论讲孩子是如何学*的,而是结合生活中的.点滴讲解家庭教育对孩子性格、*惯培养的重要性。

  一、教育孩子的方法选择最适宜。

  鞋子穿着舒服不舒服,不取决于名牌,要看脚的感觉。家庭教育要根据孩子的天赋、个性等必然因素,结合生长中的偶然因素进行引导,帮助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每个孩子都不一样,而且孩子是不断变化的个体,这就要求家庭教育不能盲目跟风,不能赏识教育盛行时就一味的夸奖到底,虎妈狼爸盛行时棍棒教育又浮出水面。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孩子的教育既要有鼓励、赏识,又要有批评、惩罚。

  二、塑造孩子性格抓住关键期。

  塑造性格,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气质倾向,长期引导,慢慢改变。我们都认为听话的孩子就是好孩子,其实孩子的听话有可能只是屈服于家长威严之下的外在表现。家长真正要做的是抓住性格塑造的关键期,抓住每一个影响孩子性格的因素,引导孩子向善,远离偏激,取长补短,慢慢培养孩子缺失的那一面。

  三、*惯培养着眼于细微之处。

  以往家长会高高在上的指挥着,说这个*惯不好,你要改改,殊不知成效甚少。我们家长要改变策略,从细微之处入手,在坏*惯养成之前就把好*惯教给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心中有他人,学会分享,遵守合理的作息时间,爱上阅读,这些都是孩子们需要慢慢养成的*惯。而我们家长要做的就是做孩子的榜样,营造学*的氛围。让孩子爱上学*,自主学*。

  四、多元评价孩子的闪光点。

  对于孩子的评价可以夸张些,但“你真聪明!”“你最棒!”等,孩子们会感动很高兴,但是不客观,随着孩子上学后,就会发现不是最棒的,会失落,会迷茫。因此,对孩子的评价,越早对孩子多元评价越好。这一点,我很有感触,这些夸张的评价常常出现字现在的幼儿教育活动中,作为幼儿教师更要学会多元评价幼儿。

  总之,作为家长,我们要了解孩子的个性,找到适合的家教方法,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作为教师,我们要多读一些家庭教育的书籍,帮助更多的家长走出教育的迷茫。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屈原的读后感 (菁华5篇)

屈原的读后感1

  想必大家都知道*的伟大诗人屈原吧!可你们知道屈原的闻名历史吗?

  屈原是战国时期楚国人。因为楚王整天吃喝玩乐,根本不顾百姓,屈原实在看不下这一切,便壮着胆子去找楚王,对楚王说:“大王,您整天吃喝玩乐,对国家大事不闻不问,这样一旦给别的国家钻了空子,我楚国可是会有灭国之灾的呀!”“胡说,屈原,你竟敢诅咒我楚国!”楚王大发雷霆的说。屈原说的话真的应验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楚国真的遭到了亡国之灾,几十万大军全军覆没。屈原认为自己对国家毫无用处,便忍着悲痛跳下汩罗江,以报效国家对他的培养之恩。屈原投江自杀的那天正是农历五月初五,所以,人们把这天称为端午节。为了纪念屈原,端午节又叫“诗人节”.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流行于汉、壮、布依、侗、土家等民族地区。赛龙舟在桂林每三年在漓江赛一次。据说那天老百姓为了不让汩罗江里的鱼蛟虾蟹去咬屈原的遗体。将粽子在赛龙舟的时候投下江去,让鱼蛟虾蟹吃饱了,不再去咬屈原的遗体。所以老人们常说:“吃粽子时,可要想着屈原的崇高品质啊!”

  屈原不仅是我国的爱国诗人,他还是一个为国家着想的伟大的爱国之人。

屈原的读后感2

  想必大家都知道*的伟大诗人屈原吧!可你们知道屈原的闻名历史吗?

  屈原是战国时期楚国人。因为楚王整天吃喝玩乐,根本不顾百姓,屈原实在看不下这一切,便壮着胆子去找楚王,对楚王说:“大王,您整天吃喝玩乐,对国家大事不闻不问,这样一旦给别的国家钻了空子,我楚国可是会有灭国之灾的呀!”“胡说,屈原,你竟敢诅咒我楚国!”楚王大发雷霆的说。屈原说的话真的应验了,在后来的日子里,楚国真的遭到了亡国之灾,几十万大军全军覆没。屈原认为自己对国家毫无用处,便忍着悲痛跳下汩罗江,以报效国家对他的培养之恩。屈原投江自杀的那天正是农历五月初五,所以,人们把这天称为端午节。为了纪念屈原,端午节又叫“诗人节”。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流行于汉、壮、布依、侗、土家等民族地区。赛龙舟在桂林每三年在漓江赛一次。据说那天老百姓为了不让汩罗江里的鱼蛟虾蟹去咬屈原的遗体。将粽子在赛龙舟的时候投下江去,让鱼蛟虾蟹吃饱了,不再去咬屈原的遗体。所以老人们常说:“吃粽子时,可要想着屈原的崇高品质啊!”

  屈原不仅是我国的爱国诗人,他还是一个为国家着想的伟大的爱国之人。

屈原的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爱国诗人屈原》我深有感触。

  屈原原本是一个官员,他甘愿为朝廷出力,愿为老百姓伸冤。他办事公正廉洁。但因为当朝皇帝听信谗言,把屈原贬为庶民。最后,屈原已经看不惯这个世界,就跳河自杀了。

  像屈原这样爱国的人,竟然会贬为庶民,而他的忠言,(.)却被小人的谗言,给当了下去,他的忠言皇帝一丝不信,他为百姓的安危,百姓的利益着想,

  他为国家的安危、国家的利益着想。他清正廉洁,没有一丝的私心。

  而现在的官员,对老百姓们不管不稳,对国家不尽心尽力。只知道把自己的腰包填满,把自己的生活提高,而其他的不闻不问。

  如果我长大了当了百姓的父母官,我将像屈原那样,为百姓、为国家着想。像屈原那样公私分明,公正廉洁,不会有一丝的私心。我要全心全意为人民、国家奉献自己的一生。

屈原的读后感4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我们不能抵抗的困难会让我们动摇对这个梦想的信念,但是我们就要执着的坚持于追求自己的理想,不向自己的命运屈服低头。而屈原就是这种形式的代表。

  在《屈原列传》中,他两次被流放,一次是因为怀王的愚蠢,不明是非;一次是因为子兰的谗言。最主要的是他——要改革,导致很多的达官贵族不满,但是屈原在为祖国积极培养人才。可是楚国的贵族政治,以日趋没落,楚怀王及其子,襄王都是*,秦国的张仪以重金收买了嫉妒屈原的大臣及楚怀王的宠妃郑袖,造成一个全面的政治攻势。事后,屈原便找到楚怀王,要楚怀王听从他的建议,但楚怀王的宠妃和大臣们百般阻挠,最后没听从屈原的`建议。过了一段时间秦兵大举来袭,最终楚国灭了。屈原回首再回首,擦干了自己的眼泪,最后终于抱起岸边的一块记录楚国辉煌、中落的历史的江石投入了奔腾不息的滔滔江水。天地不言,唯有江水呜呼。

  在这个故事中,屈原有着很浓厚的爱国情怀和不屈精神,面对国家的灭亡屈原并不是去取悦新的国王,而是毅然决然的抱着石头跳下汨罗江,谱写了一个“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赞歌。而且,我们应该遵从自己的理想,让自己不再有遗憾,这样任何的困难都不会阻挡我们的脚步,因为我们已经经受住了梦想的考验,该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了,而且我们应该时刻清新自己的头脑,不让自己的头脑变得像黄河的水一样浑浊。

  其实在这一篇文章中,我们应该学到的是人只有在经历困难的时候才会爆发自己的潜能,将自己的困难变成自己的垫脚石,让自己的人生中登上一个又一个的“高峰”。

屈原的读后感5

  早春三月,天气还是那么寒冷,闲暇之际读屈子列传。虽斯人已远,但感其遭遇,依然心中郁结难释。仿佛看到一个颜色憔悴、形容枯槁的披发老人行走在汨罗江畔,对着滔滔江水,泪水长流。家国仍在,可惜报国无门。

  江边的渔夫见到屈原后两人有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渔夫问:“子非三闾大夫欤?何故而至此?”屈原答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渔父曰:“夫圣人者,不凝滞於物而能与世推移。举世混浊,何不随其流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啜其醨?何故怀瑾握瑜而自令见放为?”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常流而葬乎江鱼腹中耳,又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温蠖乎!”读完两人的对话,深感屈原人性的高洁,不随波逐流。宁可葬于鱼腹,也不能蒙世俗之温蠖。像这样的境界是多少人永远也达不到的高度,但这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格注定了屈原的悲剧。这个悲剧的屈原个人性格造成的吗?我看未必。

  屈原者,名*,楚之同姓也。血缘上与楚国国君不可谓不亲;居楚国三闾大夫、左徒高位,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地位不可谓不显赫。可以说屈原至少已经具备了实现他政治理想的前提条件,比起那些苦于谋求进身之阶的普通士大夫强千百倍。古往今来,太多的人一直在思索报效朝廷,但苦于无门、还有人长期延滞于卑微下僚的地位,终身饱受劳碌之苦,蹉跎一生。屈原的身世对于他个人是他的幸运,对于楚国来讲也是楚国的幸运。

  但命运无常,小人难测。上官大夫妒贤嫉能,在楚王面前诽谤屈原,曰:“王使屈*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伐其功,以为‘非我莫能为’也。”楚王听之开始疏远屈原。后来秦欲伐齐,齐与楚为同盟,秦派张仪以小惠离间齐楚,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楚王没有得到张仪许诺的六百里土地,一怒之下,怀王大肆兴师伐秦又遭惨败,楚国上下蒙受了奇耻大辱。屈原虽然被放逐,但依然睠顾楚国,系心怀王,希望怀王能幡然悔悟,召回自己,但怀王终不悔悟,后多次听上官、郑袖等人的谗言,一次次做出失败的决策。太史公曾论到,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於郑袖,外欺於张仪,疏屈*而信上官大夫、令尹子兰。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於秦,为天下笑。怀王见欺,可怜又可恨。

  自古士大夫饱读诗书,期待有一天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致君尧舜,天下大治。他们遵循着一条修身齐家*天下的道路,担负着社会理想的实现和国家秩序的稳定。*古代的文人承担着道义和对社会的责任,但他们又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往往需要依附政治势力或统治阶级去实现所谓的道和义。屈原的悲剧是注定的,因为他没有遇到一个贤明的君主。伊尹碰到了知错就改的太甲能中兴殷商;姜子牙遇到礼贤下士的文王,开大周八百年之基业;魏征与太宗同时,才可以共创贞观盛世。所以贤臣治国还赖有贤君,贤君能听采纳忠言,贤臣才能开一个太*世界。

  自古壮志难酬是士人的最大悲剧,多少人在这条为国为民的道路上白了少年头,以后悲剧收场。是个人悲剧,也是时代悲剧,更是制度的悲剧。古代政治制度以皇权为核心,一切政治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皇帝的首肯。一个昏庸的皇帝足以让所有的贤臣在政治舞台上黯然失色。偌大的皇权也是有皇帝一人来行使,他也是一个有七情六欲的人,容易被小人左右,也有自己的性格弱点。为什么有的贤臣说的话,皇帝就是听不进去,小人一番鼓噪就言听计从呢?一些品德高尚的人不一定能有让人信服的例子来说教,一些华而不实的大道理说教然而让人生厌。但一些小人能揣摩上意,一下子就说到了皇帝的心里,自然就会大受重用了。

  屈原被疏远与其说是小人的谗言,不如说怀王担心其功高震主。屈原的悲剧归根到底是制度的悲剧罢了。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读后感 (菁华6篇)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读后感1

  作为一名刚入职不久仍处于实*阶段的新人来说,首先要感谢单位提供的读书机会,让我在工作之初,通读《第一次把事情做对》一书,这既使我接受到了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工作理念,得到了个人价值的提升,同时又深深地感知到在以后的工作中,自己要积极践行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理念。

  现结合入所以来的实*情况,就《第一次把事情做对》一书,浅谈自己的读书体会。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就是第一次把正确的事情做正确。在我看来,既然是做事情,就是一种实践活动。而实践的全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永远是前进着的,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无时不刻不在进行中,这不是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并不就是意味着否认探索过程,其着重强调的是实践中的第一次。诚然,既然是探索,就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地会走弯路,但是,只要探索后形成理论的总结,并以此为基础应用于实践中,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硫化班实*过程中的所见所闻,不仅使我对硫化有了更深地了解,更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工程实际与理论实验之间的联系和差异。小到制坯过程中的称量,大到硫化时对温度和时间等因素的确定,无一不是在理论分析后通过多次试制,不断地进行修正才确定出来的。看似简单的橡胶件产品,在实际的车间生产时,要在满足批量生产的前提下,便于工人操作和后处理。从模具设计的角度看,既要保证产品的合格

  率,又要考虑出模时橡胶件能顺利快捷地取出,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在综合考虑生产工艺后,精确合理地对模具进行设计制作。不得不佩服设计人员着眼生产、讲求效率的深厚地设计功底,对于毕业刚入职的我来说,带着景仰和好奇的心态,感受着自己的无知,或许,因为现在的无知,将成为我以后求知的动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又因为年轻,我不怕路远,我坚信:只要用心地走下去,即使慢点,也总会有收获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方面任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都是服务于实践的应用,从而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另一方面,因理论应运而生的实践,又反过来促进了理论的修正和完善。基于此,理论和实践不是脱节孤立的,而是相互促进和统一的。所以,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既要肯定理论探索阶段存在的重要性,又要注重第一次办事情做对在理论应用环节对质量的严格把控。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每天都有第一次,日积月累,千千万万个第一次,体现出来的就是对工作的熟练程度。以硫化车间为例,制坯工序上,许师傅将经过热炼的胶料用剪刀裁成合适地大小,然后针对不同的硫化件用料情况进行称量,最后再填写流转卡并分区域存放,或整齐摆在工作台面上供硫化工人取用,或放入温箱中恒温处理。剪裁的胶料基本上不用再进行添添减减,符合工艺上对胶料重量的要求范围。硫化工序上,师傅们一个人可以操作三四台硫化机,从模具的摆放入模到胶料的填入,再到硫化完后的出模处理,看起来是那么地麻利流畅,有一气呵成地气势和节奏感。修边工序上的女师傅们,坐在

  工作台前,对硫化的橡胶件进行修边,如果说单纯地修边还算轻松的话,那每天下来搬搬拿拿的重达几十斤的橡胶件,可不能说是闹着玩的,粗略地说,每人每天倒腾的橡胶件有3吨左右吧。这不得不使我想起入所培训时,刘所长让我们做好吃苦准备的讲话。诚然,天下没有不累的营生,累并快乐着,既是对生命的一种感知,同时,也是对生活的一种享受。

  有道是:熟能生巧。在实际的生产中,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法宝,而巧则是熟练后享受工作的一种境界。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学*如此,工作亦然。只有在熟练的基础上,才能生巧,才能迸发出更加饱满地工作热情,带动出更加积极地工作态度,从而实现个人和集体的双赢。因此,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关键在于把每一个第一次做好、做对,这既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同时又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员工认真敬业的工作态度。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要重视沟通与合作。人是群居动物,要生活,就不可避免地要与他人进行沟通,而现今快节奏的社会,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依靠合作来整合资源,是大势所趋。在我看来,这个社会上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神话并不存在,因为当今的社会是共赢的社会,作为一个团队,基于木桶效应,即便有人工作非常出色,抑或是每个人都忙得不亦乐乎,也未必能实现1+12的工作业绩。这时,团队成员间的合作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还要重视细节。海尔总裁张瑞敏说:把简单的事认真重复地做好,就是不简单。因为简单,我们可能会不屑去做,但是,积土成丘,集腋成裘,勿以善小而不为。现在的生产大多是流水作业,只有保证每一道工序的合格,才能最终生产出用户满意的产品。所以,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就要树立事无大小、事无巨细的工作意识。

  细节决定成败。注重细节,既是个人工作态度的体现,又是企业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胶囊成型过程中,工艺卡片上从机头的直径和宽度,到胶帘布和胶片的层次、型号、尺寸和角度要求,再到钢丝圈的钢号、圈数、排数、根数、直径参数和缠绕帘布的厚度宽度,无不体现出细节的重要性。因为注重细节,就潜移默化中培养了良好的工作态度,为实现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奠定了坚实地基础。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强调做事要正确地做、思考地做、用发展的眼光创新地做。一直以来,我不敢妄同存在即合理的论言,我觉得存在是前提,而如何做到更好地长久地存在,才是王道。鉴于现在的存在,我们可以在前人的基础上予以改进和创新,这就是社会之所以不断前进的原因之一,倘只满足于现在的存在,而不思进取,那今天理所当然地合理注定会阻滞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踏踏实实地学*并消化吸收现在的存在,为以后能长久地合理存在积蓄创新的基石!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将《第一次把事情做对》一书中的理念延伸到实践中,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对该书精髓加以消化吸收,争取更大地进步。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读后感2

  作为一名刚入职不久仍处于实*阶段的新人来说,首先要感谢单位提供的读书机会,让我在工作之初,通读《第一次把事情做对》一书,这既使我接受到了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工作理念,得到了个人价值的提升,同时又深深地感知到在以后的工作中,自己要积极践行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理念。

  现结合入所以来的实*情况,就《第一次把事情做对》一书,浅谈自己的读书体会。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就是第一次把正确的事情做正确。在我看来,既然是做事情,就是一种实践活动。而实践的全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永远是前进着的,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无时不刻不在进行中,这不是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并不就是意味着否认探索过程,其着重强调的是实践中的`第一次。诚然,既然是探索,就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地会走弯路,但是,只要探索后形成理论的总结,并以此为基础应用于实践中,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硫化班实*过程中的所见所闻,不仅使我对硫化有了更深地了解,更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工程实际与理论实验之间的联系和差异。小到制坯过程中的称量,大到硫化时对温度和时间等因素的确定,无一不是在理论分析后通过多次试制,不断地进行修正才确定出来的。看似简单的橡胶件产品,在实际的车间生产时,要在满足批量生产的前提下,便于工人操作和后处理。从模具设计的角度看,既要保证产品的合格

  率,又要考虑出模时橡胶件能顺利快捷地取出,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在综合考虑生产工艺后,精确合理地对模具进行设计制作。不得不佩服设计人员着眼生产、讲求效率的深厚地设计功底,对于毕业刚入职的我来说,带着景仰和好奇的心态,感受着自己的无知,或许,因为现在的无知,将成为我以后求知的动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又因为年轻,我不怕路远,我坚信:只要用心地走下去,即使慢点,也总会有收获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方面任何理论的诞生和发展,都是服务于实践的应用,从而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另一方面,因理论应运而生的实践,又反过来促进了理论的修正和完善。基于此,理论和实践不是脱节孤立的,而是相互促进和统一的。所以,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既要肯定理论探索阶段存在的重要性,又要注重第一次办事情做对在理论应用环节对质量的严格把控。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每天都有第一次,日积月累,千千万万个第一次,体现出来的就是对工作的熟练程度。以硫化车间为例,制坯工序上,许师傅将经过热炼的胶料用剪刀裁成合适地大小,然后针对不同的硫化件用料情况进行称量,最后再填写流转卡并分区域存放,或整齐摆在工作台面上供硫化工人取用,或放入温箱中恒温处理。剪裁的胶料基本上不用再进行添添减减,符合工艺上对胶料重量的要求范围。硫化工序上,师傅们一个人可以操作三四台硫化机,从模具的摆放入模到胶料的填入,再到硫化完后的出模处理,看起来是那么地麻利流畅,有一气呵成地气势和节奏感。修边工序上的女师傅们,坐在工作台前,对硫化的橡胶件进行修边,如果说单纯地修边还算轻松的话,那每天下来搬搬拿拿的重达几十斤的橡胶件,可不能说是闹着玩的,粗略地说,每人每天倒腾的橡胶件有3吨左右吧。这不得不使我想起入所培训时,刘所长让我们做好吃苦准备的讲话。诚然,天下没有不累的营生,累并快乐着,既是对生命的一种感知,同时,也是对生活的一种享受。

  有道是:熟能生巧。在实际的生产中,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法宝,而巧则是熟练后享受工作的一种境界。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学*如此,工作亦然。只有在熟练的基础上,才能生巧,才能迸发出更加饱满地工作热情,带动出更加积极地工作态度,从而实现个人和集体的双赢。因此,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关键在于把每一个第一次做好、做对,这既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同时又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员工认真敬业的工作态度。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要重视沟通与合作。人是群居动物,要生活,就不可避免地要与他人进行沟通,而现今快节奏的社会,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依靠合作来整合资源,是大势所趋。在我看来,这个社会上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神话并不存在,因为当今的社会是共赢的社会,作为一个团队,基于木桶效应,即便有人工作非常出色,抑或是每个人都忙得不亦乐乎,也未必能实现1+12的工作业绩。这时,团队成员间的合作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还要重视细节。海尔总裁张瑞敏说:把简单的事认真重复地做好,就是不简单。因为简单,我们可能会不屑去做,但是,积土成丘,集腋成裘,勿以善小而不为。现在的生产大多是流水作业,只有保证每一道工序的合格,才能最终生产出用户满意的产品。所以,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就要树立事无大小、事无巨细的工作意识。

  细节决定成败。注重细节,既是个人工作态度的体现,又是企业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胶囊成型过程中,工艺卡片上从机头的直径和宽度,到胶帘布和胶片的层次、型号、尺寸和角度要求,再到钢丝圈的钢号、圈数、排数、根数、直径参数和缠绕帘布的厚度宽度,无不体现出细节的重要性。因为注重细节,就潜移默化中培养了良好的工作态度,为实现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奠定了坚实地基础。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强调做事要正确地做、思考地做、用发展的眼光创新地做。一直以来,我不敢妄同存在即合理的论言,我觉得存在是前提,而如何做到更好地长久地存在,才是王道。鉴于现在的存在,我们可以在前人的基础上予以改进和创新,这就是社会之所以不断前进的原因之一,倘只满足于现在的存在,而不思进取,那今天理所当然地合理注定会阻滞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踏踏实实地学*并消化吸收现在的存在,为以后能长久地合理存在积蓄创新的基石!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将《第一次把事情做对》一书中的理念延伸到实践中,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对该书精髓加以消化吸收,争取更大地进步。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读后感3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向我们讲述了“零缺陷”的观点理念,首先要确定标准,然后预防,因为这样最省时间,省成本。那么什么又是“零缺陷”呢?零缺陷概念的产生是被誉为“全球质量管理大师”、“零缺陷之父”和“伟大的管理思想家”的菲利浦·克劳士比(Philip B·Crosby)在20世纪60年代初提出来的。

  可能有很多人会说,做事情不可能永远不会出差错,做到“零缺陷”是不是有点太苛刻了?但通过对此书的阅读,我们可以得出一条结论,那就是做到“零缺陷”是可以实现的。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人不能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定位,比如: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人在自己的思想意识里认为我就是一个员工,我的任务就是为公司服务,然后拿到我该得到的薪酬,公司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做的差不多就可以了。这种例子在社会上很常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他不会把自己定位在一个很好的位置,不会真正融入到公司当中,把公司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做,如果这要是他自己的事情,我想他肯定会尽职尽责的去做的比较认真完美。

  以上事例说明了什么呢?首先,我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中做任何事情都要树立一种良好的理念,就是做任何事情都要尽可能的去追求一种完美,简单的说:“要做就做好、要不就不去做!”以一种良好的工作态度去对待所从事的工作。这样就会离“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差距会越来越*,最终实现“零缺陷”。

  在书中,有一段话足以警示我们:“零缺陷管理”不仅是优化工作、生活的需要,更是企业者对社会的一种责任。一个企业必须把社会道德责任作为自己的第一目标,其次才是利润最大化,一个没有道德责任的企业是一定会被社会抛弃的。追求质量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是企业的生命,如果我们能执行有效的质量管理,就能预防质量事故的产生,使工作发挥出高效的生产力,不会整天为层出不穷的质量问题头痛不已,在企业日常的生产中,要树立零缺陷的理念,“零缺陷”这种理念表达了人们对“追求完美”的一种欲望,争取不犯错误。“零缺陷”不是批评错误者,而是表彰无缺点者,这种理念不是指出人们有多少缺点,而是告诉人们应该向着无缺点的目标奋进,这样就增强了员工消除缺点的信心和责任感。

  我相信在阅读完此书后会对自己今后在工作和生活之中有一个更高的要求与目标,说到不如做到,让我们“第一次把事情做对”。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读后感4

  现在的人过的都比较浮躁,追求名利、尽享歌舞升*,很少再有一点*静,也很少能够心*气和的读一点以前我们期盼、向往的书。《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让我感觉到了:人在世上所追求的实现完美的结果应该掌握的方式和方法;让我们体验了在繁杂的社会生活中应该增长的知识、能力,在管理企业应该具备的水*。《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确实是一本通俗易懂的书,在潜移默化中指导人们改变世界观,用正确的方法处理繁杂的事物。我们应该培养自己“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工作方式,因为它可以带来代价最小、成本最低、时间最少、效率最高的效果。“零缺陷”更表现为我们工作和生活的一种决心和态度。通过细读这本书,我感悟了许多,也掌握了许多。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核心就是做事情保持零缺陷,“零缺陷”的核心就是“第一次把正确的事情做正确”。这一思想是质量管理乃至企业管理中最节约成本、最减少重复劳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精髓。“零缺陷”质量管理与其他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比,它的特点就是强调质量是“符合要求”而不是单纯的“好”;强调保证质量的系统是预防而不是检验;强调工作标准必须是“零缺陷”而不是差不多就好。

  一、“零缺陷”在检验工作中的重要性

  结合我们的检验工作,“零缺陷”也应该是我们试验工作中不断追求的目标。“零缺陷”并不是绝对没有缺点,或缺点绝对等于零,而是指“要以缺陷等于零为最终目标,每个人都要在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努力做到无缺点”。如果我们时时刻刻警醒自己,在接受一个试验工作时,都抱定:严格合同评定流程、做好试验前的试验大纲、标准的、仪器准备,做好试验工作的计划和整体策划、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发挥质量监督员、安全员的作用、提高主检报告的编写能力和水*、把好审核关和报告审批关。并在整个流程中的每道工序中都设定“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目标和要求,就会对从事的每一项工作有充分的准备,把错误消灭在过程开始之前,养成“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惯,那么,我们的检验工作就可以充分发挥组织的效率、效能,并激发每位员工的潜能,逐步形成“一次成功,预防为主”的工作态度,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体现“零缺陷”管理的生命力。

  为什么能够“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必须要做到“确定目标、控制过程、系统预防、建立标准、团队协作、达到结果呢、一次做对”。为实现“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我们应该首先确定工作目标:为满足客户的要求而工作而不是自己的主观意愿;其次是建立一次做对的基本准则;第三是消除达成这一准则的障碍;最后是努力工作。

  二、一流的企业需要一流的员工

  企业是由一个个员工组成的,什么样的员工造就什么样的企业,因此,企业的未来是由企业员工决定的。在我们企业中,检测服务质量重要,每个员工的素质同样重要。有许多人做事时常有得过且过的心态,对领导或者企业的要求,即使是合理的,也觉得吹毛求疵而心生不满,不认为事情的结果与自己有什么关系。而国际知名的一些企业的员工对待工作却非常认真,几乎完美。因此,“一流的公司,必须拥有一流的员工”。基于此,场组织《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这本书,我理解,不但要学*做工作的方式方法,而且要领会书中员工素质培养的重要性,即:如果员工不是在满意状态下进行工作,那我们的检测服务也就不能达到客户的满意。

  产品即人品、质量乃品行,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是:产品的竞争最终也是人品的竞争,企业拥有一流的员工更应具备一流的人品,只有这样,企业才具备创造一流产品的独到优势,才可能创造出一流的品牌。因此,“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是对企业“人”的要求,产品是人做出来的,结合到我们检测服务,检测工作也是人做出来的,质检中心的优秀的服务品牌也是人打出来的,我们提倡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这是对员工品质的基本要求,它是人品、素质和能力的综合反映。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这本书,我读过了两遍,今后还会继续读下去,不但字面上了解“零缺陷”工作的内容、方式和方法,还要更深层次理解“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工作准则,即: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认证仔细制定要求;加强与他人的协作;避免双重标准;高度注重预防。

  通过《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这本书的阅读,我还掌握了:我们将恪守自己的工作准则;我们清楚的知道,互相协作是达到目的地最有效的方法;我们将做我们所承诺的,说到做到;我们不去抱怨,也不去辩解或寻找借口,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思考自己的前半生,有太多的事情没有“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重复了太多的工作。

  总结起来,主要是目的不明确、方法不得当,也就是,没有做好自己人生的规划,也没有鲜明的目标和正确的方法。读了这本书对自己确有莫大的触动。此外,加强个人的修养和工作能力的提升是一生一世的事情,不应该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而减弱。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是一本非常好的读本,我还将继续读下去,不断领会其中的精髓和内涵,指导今后的生活和工作。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读后感5

  该本书是陈述性的,每一章都是围绕“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这个观点去举例论证,以故事的形式带入能使读者更容易读下去。接下来分章节对书中提到的观点进行自我的认识。

  第一章,作者提出“本来就可以第一次做对”的.观点,本章旨在传达一种思想和理念,就是你一定相信你可以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要在思想上改变认识,尽管工作中你不是每次都把事情做对。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把事情做对做好,如果想达到作者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观点,关注点应该在执行之前预防和控制阶段,比如,我今天收到一个任务是需要我出海南项目的升级包,然后我在出升级包之前肯定需要知道项目组要升级什么功能?该功能有没有在测试环境测试通过?配置项有没有做相关的修改?知道了这些我才能出升级包,出升级包是一件事,想把这个件事第一次做对,就需要在需求、研发的代码、测试用例、测试执行这些前期阶段做好预防工作,如果出好升级包升级上去发现某个功能没有实现,研发、测试继续返工,那么出升级包这件事就不算第一次做对!所以,做事之前的预防和控制才是做对事的保障。

  第二章,“做对即符要求”。这个应该很好理解和接受,一切按照客户的需求做事,做客户要你做的事,不做客户不要你做的事,随时跟踪客户的需求变化,以便及时调整和快速适应,把事情做对做好。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企业,其实在哪里都是适用,妈妈让你去买包盐,你在路上时妈妈给你打电话说再买一瓶醋,信号不好你没有听到也没有回复电话确认,结果你买了一包盐又给自己买了一包零食回家了,结果可想而知,你没有及时响应妈妈的需求变化,还做了妈妈没有让你做的事!总之,有需要才有事可做,有事可做才能把事做对挣得更多的需要(机会),也要记得及时跟踪需要以改变应策。

  第三章,“工作就像芭蕾舞,既标准又完美”,看到标准,肯定就是指工作中规范、流程、准则。像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品一样去生产检测自己的产品,这是一种高标准的要求。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产品,也要统一我们的行为、规范我们的流程,比如,部署某个项目这件事,10个人去做就有10种方法,10种标准,10个犯错的可能,如果组织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部署文档,发给10个人,就增加了做对该事情的概率。所以,统一标准、规范行为对组织和个人来说都很重要。

  第四章,“每个人的工作哲学”。最后一章又提升了一个水*,把做事上升到做人、哲学、心智层面。对个人而言,要端正个人的态度,让零缺陷成为每个人的*惯,对组织而言,统一我们的标准,把制度约束变为一种企业文化,从而提高我们的质量和品质。

  理论来源于实践,愿零缺陷的理念深入成思!

《第一次把事情做对》读后感6

  一直以来,我家的教育观念是差不多就可以了,小时候上学,爸妈说压力不要太大,成绩过得去就可以了;毕业工作赚钱,爸妈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可以了。在这样的氛围下长大,我的观念也受此影响,认为学*和工作差不多就行了。

  在学校的时候,我从来不是努力的学生,凭借一点小聪明,学*成绩还能靠前;开始上班以后,这种差不多的观念继续影响着我,但以我2年多的工作经验来讲,我渐渐觉得工作开始吃力,最*更是明显感觉这种差不多的观念不对,做事差不多的态度让我满足于现状,进而有些不思进取。

  正在我焦虑迷茫之际,遇到了杨钢的这本《第一次把事情做对》,书里阐述的观点是“零缺陷”,也就是如书名那般,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什么是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就是第一次把正确的事情做正确。“做正确的事”是战略和方向,“正确地做事”是运行与执行,“第一次”是管理效率,而“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则是管理效能与竞争力。

  作为一本畅销书,《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经过了多次加印,并一版再版,依然热度不减,说明“零缺陷”这样的观点很受欢迎,当然,也从侧面证明,在当今时代非常需要“零缺陷”,需要匠心精神。我们中的很多人受“中庸”文化的影响,认为做事情差不多就好了,崇尚的是一种不放弃的精神,也就是说,第一次没做好,有可能要做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甚至第五次、第六次……然而,这样做的结果,不管最终是否成功,都会在很大程度上,浪费时间和物力。

  杨钢作为*零缺陷管理的奠基人,也是“零缺陷之父”菲利浦·克劳士比的*弟子,他在本本书中传达出来的观点,是让我们在做事情开始时,就按照标准去做,尽量不要有过多的耗损。按照我自己的理解就是,不管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做事情的时候,应该将“一次做对”、“符合要求”作为工作标准,而不是把“差不多”、“下次注意点”、“缺点难免”作为自己的借口。

  希望“零缺陷”这样的观念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深入人心,如果大家都能接受“零缺陷”的观点,在以后的工作与生活中严谨认真一点,那么,未来留给“差不多'的空间将越来越少。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 (菁华6篇)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1

  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去寻找对自己有益的书籍。

  《把事情做到最好》封面引用比尔盖茨的话“聪明的人把事情做好,精明的人把事情做得更好,高明的人把事情做到最好”一下就引起了我的兴趣。

  《把事情做到最好》这本书给我提供了启发,将成为我今后前行路上的良师益友。读后感悟万千,十个章节的主题“十个事”简明扼要,环环相扣。

  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种对工作全力以赴、务求完美的态度;是不取巧、不敷衍,是凡事精益求精。真正的好的员工,就是秉承“如果一件事情值得去做,就要把它做到最好”这一观念。

  做事就是要善始善终、善谋善干、善做善成,不死守常规,不违反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做事,尤其是金融工作者,要时刻警惕各个风险点,不越雷池半步不呆板处事,凡事要学会善于变通,勇于创新。

  做对事就是注重效率,注重细节,注重技巧,帕累托定律的要义是分清轻重缓急,工作中要计划优先顺序,从有限中找到无限,这样就能事半功倍。

  做成事就是做事要带有韧劲,带有激情,持之以恒,不做表面功夫,一定要做彻底、做完美。

  做好事就是明白做人先做事的道理,对待我们的彩民要以诚相待、服务到位,对待同事要互助互爱,发挥团队精神,做事要尽心尽力、尽善尽美。

  不出事就是就是在不违反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做事,特别是直接为彩民服务的人员,工作态度是决定工作质量最为重要的'前提,作为福彩中心的一名基层员工,首先是要端正态度,要不折不扣按照单位的制度、规定、要求认真的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尽最大的可能去做好每一天的本质工作和单位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2

  履行岗位职责就是每一个员工最基本义务。如何才能把工作做到最好?如何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把事情做到最好》这本书全面系统的总结出一套在实际工作中极具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的做事方法,只要我们深刻领悟本书中的做事理念,熟练掌握并应用本书中的做事方法,就能把本职工作做到最好。以下就是我读本书的一些心得体会:

  1.把工作做到最好,就必须要珍惜岗位,履行好岗位职责。克服在工作中的那种惰性。当我们觉得累了时候,不如换一个角度去看世界、看生活、看工作,看看我们周边企业的劳动强度、工资收入,他们可能比我们更累、更辛苦,工资反而低。然后再回过头想想自我,可能你会发现其实我们那点累根本算不上什么,因此我们要加倍的珍惜岗位,履行好岗位职责,我们给企业奉献的越多,企业给我们回报的经济效益就会越高。

  2.把工作做到最好,就要必须会干事。会干事就要熟练掌握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对待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讲原则。树立“第一次将正确的事情做正确”理念,认真剖析、检查比较过去的工作程序、工作行为就是否正确。不断改善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注重和同事之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和大家一齐团结奋斗、把自我的潜力发挥到极致,每个人把自我的工作做好了,整个部门的工作就有了保障。

  3。要注重新的技能和知识学*。学*就是使我们进步很重要的法宝,不管就是生活还就是工作。不能只用我们已有的这些知识来应对此刻这个千变万化的社会,我们更多的就是要不断地充实自我。立足本职,给自身加压,急需什么,学什么;上班学,业余学,挤时光,带头刻苦钻研和努力实践,同时把自我的学*成果和经验与同事进行分享,在提升自身岗位素质的同时,使部门整体的岗位素质也得以提升。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才会越来越协调、越来越顺利。

  3.事无巨细,从小事做起有时候我们的工作会很零散,一下子会出现很多的事情,这个时候千万不能落下什么事情,而且事情不分大小,所有的事情都就是需要我们一件一件的去完成。再小的事情我们也要认真对待,不能因为就是小事就不重视,但就是所有的事情我们也要分清楚轻重缓急,不可盲目的去做。而且这天的事情必须要这天完成。

  4.合理安排时光,时刻持续快乐的情绪,每个人的时光都就是一样的,没有人多也没有人少,只就是每个人利用得不一样而已,所以我们要学会合理的安排时光,这样的工作和生活才会更加充实。同时在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持续一个好的情绪,因为好的情绪决定了我们工作效率,这样也会把快乐带给我们身边的同事。

  5.总结一天的工作。这点也很重要,在总结的过程中我们能够想到很多,包括做了的、没做的、做的好的、做的不好的,更多的就是想出我们的不足和改正的地方,善于理解领导的批评,领导的批评就是对我们工作不到位提出的新标准、新高点期盼和要求,要善于采纳别人推荐,不断地思考和总结,修正、克服工作中的偏差和失误,使我们的工作不断修正、卓越。

  总之,最后很感谢领导推荐的这本书,我将继续仔细研读这本书,把在书中所学到的做事的理念、做事的方法应用到*时的工作中去,并及时地把成功的经验与同事进行交流分享,每一次都把正确的事情一次做对,使自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走向成熟,开拓工作新局面,为完成公司经营发展目标努力拼搏。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3

  暑假中阅读了《把事情做到更好》这本书,该书系统的总结了一套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做事情的方式和方法,确实诗人受益匪浅。我觉得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做事情不能思想懒惰。我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能遇到这样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无论干什么都觉得无所谓。还有一种情况是每个人总会有懒惰的心理,有时候做事情总是推三阻四的。这其实都是思想懒惰的表现。而其实,思想懒惰主要是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的表现。对于一个老师来说,他的事业就是教师,他的责任就是教好学生。很多人仅仅把这个当作一个职业。其实,教师不仅是职业,而是一个事业。往小了说,这个工作关乎一个家庭,往大了讲,关系到民族的兴盛,国家的富强。教育关系到国计民生。如果每一个教师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的话,教育何谈发展。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摒弃思想懒惰。这是重中之重。

  其次,做事情不能仅做自己分内的事情。如果仅仅局限在自己分内的事,并且斤斤计较,那么一个人是很难有所提高的。如果一个老师仅仅关注自己本学科的知识而不涉及其他内容的话,那么即使在本学科登峰造极,那也永远成不了大师,仅仅是个教书匠而已。不仅做自己分内的事情,历练的多,提高的快,社会认同感也高。

  当然,想要把事情做好,想要得到社会认同感,仅仅拿出做的勇气和做的方法是不够的,关键是在把事情做好之前,重要的是要让自己变好。首先要学会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优点,检视自己的缺点,扬长避短。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看不清楚的话,别说做好事,连做事的能力我认为都不会具备。认识清楚之后还要不停的提高自己。提高自己一要靠书本知识,从书本中获得能量,特别是带着问题去读书,那样才会提高的快,另外,更重要的是,要从做事中历练自己,在做事中获得经验和力量,纸上得来终觉浅么。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4

  《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本十分优秀的读物,全书围绕把事情做到最好这一主题,用一个个朴实的案例,向我们阐述如何立足自我的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它像镜子,照出了我们身上的缺点和不足。它又像一位长者,把做人做事的道理讲得很透彻。人活着就离不开做事,做事是我们的立身之本。

  首先,我们要珍惜工作岗位

  克服在工作中的惰性。当我们觉得累时,不如换一个角度去看世界、看生活、看工作,可能你会发现其实我们那点累根本算不了什么,因此我们要加倍的珍惜岗位,旅行好岗位职责。

  其次,我们应该学会干事

  对待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讲原则。不断改善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注重和同事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和大家一起团结奋斗,把自我的潜力发挥到极致。

  再次,我们要学*新知识

  学*是使我们进步的重要法宝,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在工作中,会遇到很多我们并未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例如设备的使用和专业名词。主动积极的学*是十分有必要的。

  最后,我们要学会总结

  在总结的过程中我们能够想到很多,包括做了的、没做的、做得好的、做得不好的,进行总结,更多的是想出我们的不足和改正的地方,善于采纳别人的意见,不断地思考和总结,努力提升自我的工作水*。

  《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本点燃工作激情、催人上进的励志书,每个人读后都会从中找到一把打开自我心锁的钥匙。书中每一个故事都蕴含着一个做人做事的道理,滴水沧海,小中见大。在简单的阅读中,我们都有一份新鲜的感受,愉悦的享受,不知不觉中为自我的人生点亮了一盏明灯。慢慢读细细想,努力学*书中道理,只要我们坚持,我相信人人都会把自我做到最好,把工作做到最好,把事情做到最好!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5

  人的一生想做的事太多,但我们肯不肯做,有的事能不能做,做的时候会不会做,当能做的时候我们敢不敢做,做的好不好、对不对,最后能不能做成,这一系列的问题让我们在面对一件想做的事情时多了一份忧虑和担心。但是当看完《把事情做到最好》这本书后,我收获了很多,之前困扰我的很多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也许我们会遇到许多我们没有经历过的事、可能做不来的事,但我想只要找到了端正事情的态度,找到了做事情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自我鞭策,用心做事,专注做事,那么我相信:方法总比困难多。

  首先在工作中学会静心。也许现在的社会很浮躁,也许现在的社会很功利,但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应该学会静心,面对浮躁的社会不能失去自我,面对功利的社会不能迷失自我,而要做到这些,就要不断的读书,不断的反思,像竹子一样,每攀登一步,都做个小结。

  当心静下来的时候,我们就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是什么,在做事的时候应该时刻都树立一种危机感和紧迫感,一个人如果没有压力,那么也就没了动力,那么进步也就无从谈起。同时我们在做事的时候应该拥有一颗海纳百川的心,虚心向别人请教。孔子曾经说过:“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圣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呢!

  当我们的心静了,明白了自己要做的是什么,也有了一颗虚心向别人学*的心,这些是不是就足够了呢,我觉得还要有一种踏踏实实做事的态度,在做事的时候不能投机取巧。一只幼蝶在蛹中艰难挣扎。如果我们用剪子把它的蛹剪开,让它轻易地从里面出来,过不了多久它就会死去。因为在蛹中挣扎的过程是它化为绮彩飞蝶的必然经历,这可以让它的身体更加结实、翅膀更加有力,而投机取巧的方法只会让它失去生存和飞翔的能力——投机取巧貌似高明,实际上却适得其反,伤及其身。所以我们要脚踏实地的去做每一件事,努力做好每一件事。

  做一件事,就努力把它做到最好,即使做不到最好,也要努力朝那个方向努力。

把事情做到最好读后感6

  每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都在探讨和实践两个课题。一个是如何做人,二是如何做事。《把事情做到最好》这本书恰好给我们提供了捷径,成为我们前行路上的良师益友。这本书十个章节,主题简明扼要,环环相扣。如同十把钥匙,一一帮我们打开如何“会做事、做对事、做成事”等困扰在心头的“锁”。叙述的道理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尤其是引用的比尔盖茨、华盛顿等诸多的名人名言,让人有顿开茅塞之感。比如书的封面就引用了比尔盖茨的话:聪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好,精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得更好,高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到最好。这些名言像一座座小桥,让我们在自然行走中,领略不同的风景。书中列举的案例鲜活贴切,让人印象深刻。既有出名人士的事例,也有小员工的事例。都像一味味“佐料”,让人从中品出不同的“滋味”,进而更好地去体味书中蕴含的道理。整本书读下来,我最有体会的是以下三点:

  一、尽力去做。很多时候,事情没有做好,并不是自己没有能力去做好事情,而是因为自己没有尽力去做事情。能干工作,干好工作是职场生存的基本保障。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说:“杰出的人不是那些天赋很高的人,而是那些把自己的才能在尽可能地发挥到最高限度的人。”竭尽全力就会调动其他人的力量。当一个人坚持到底,那些怀疑他的人就会反过来帮助他;当一个人勇往直前,别人就会给他让路。相反地,如果因为别人的怀疑或批评而犹豫不决、退缩不前,那不用别人阻挡,你自己就打败了自己。只有你调动精神,集中心思和精力,放松自己,给自己提出新要求。如果你自卑,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所遇到的问题,放弃努力。别人也会放弃对你的帮助。

  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放弃了就没有成功的机会;不放弃,就会一直拥有成功的希望。

  二、如何去做光有想法还不行,还得有办法,有做法。整天云里雾里,说得天花乱坠,不着边际,拿不出建设性的现实做法,更有甚者还对现实大加抱怨,抱怨条件不成熟、抱怨领导不支持,抱怨别人素质差等等,从来不问自己面对现实如何去做。只有想法,没有办法和做法,只会误事,不可能做成事。一定要围绕明确的思路,找到实现思路的现实途径,当下怎么做,下一步怎么做,拿出什么样的措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避免出现不肯做事,不愿做事,不创造性做事的现象。

  三、可否巧做。我们经常会听到这些抱怨,整日的忙碌让人辛苦万分,同时这也不是领导所乐见的。忙,本来是好事,是能干的表现,更是成事的基础。但是,许多时候,我们在忙着,也是在盲着,忘记了自己为何而忙,不懂得自己该如何忙。盲目地忙碌着,最终总是难见成效。忙要忙到点子上。这个点,就是抓落实、办实事、解难题。忙是一种工作状态。“为工作而忙”没有错,但是否忙而有效,忙而值得,确实需要好好分析。磨刀不误砍柴工,花点时间校正一下方向,你会跑得更快、更轻松。

  做同样的一样工作,成功的关键在于有的人能够及时解决已有的问题,而另一部分人只是机械地完成,而不是去动脑筋,带着方法去工作的员工去如何用最低的成本,最少的时间把工作做得更好,他们把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融入到工作当中去,因此他们的工作往往做得非常出色。


大地上的事情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红岩》的读后感 (菁华5篇)

《红岩》的读后感1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屏蔽内容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的读后感2

  如果学*后能让我玩一玩游戏,那么学*中也会快乐的偷笑!”那是一响很神圣、很无私的声音。小学每年放寒暑假,我都要住在姥姥家,姥姥和姥爷是要睡午觉的。450字作文距离是什么;这是什么。父亲推着女儿强忍着笑来到了后山。与其向短暂易逝的流星说一大堆它听不完的话,倒不如向永恒的太阳倾诉来得真实与可靠――太阳永远都是那么忠实而富有耐心!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一定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因为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所以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现在我终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希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红岩》的读后感3

  《红岩》描写的是**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学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红岩》的读后感4

  最*,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军事文学名着。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饭,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伤口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派抗战到底!

  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红岩》的读后感5

  每一本书都是一种思想的理解与放大,并引出其他更多的思考。永远跟党走,一个永不褪色的话题。每当到说到祖国,我心中便会涌起一股自豪之情。是啊,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又怎能按奈得住那颗激动之心呢。

  不久前,第一次读《红岩》这本书。对于这本被人们称之为好书的书,我一直抱着一种敬畏的心态。

  第四篇讲的是江姐回乡下为游击队送药的片段。刚看到一半左右时,便有两行泪沿着我的脸颊往下淌: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里的是一颗颗鲜血淋淋的人头,她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走到牺牲者的名单前,排在第一行的竟是自己的丈夫。她腿一软差点摔倒,但事实就是如此的残酷,我实在无法想象这种突然失去亲人的`痛苦。但这名坚强的女*员,*静地在敌人面前宣布:胜利永远是属于我们的!

  不止江姐,《红岩》中的英雄人物还有很多。视死如归的成岗;舍己为人的许云峰;出身豪门却坚强斗争的刘思扬;勇气与智慧并存的渣滓洞难友们;白公馆勇斗敌人的战友。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作为21世纪的人类,我们应明确自己肩上的担子,虽然不能像那些革命英雄一样,但也可以为祖国尽一点微薄之力。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彩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书中对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是用多少战士的鲜血换来的呀。血染红岩,才会有美好的今天。幸福的生活让人淡忘了什么叫英勇,安详的生活使人记不起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这本书,它为我树立起了榜样,让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真正勇敢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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