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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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

  书中描绘了一个科学无限发达、秩序极度稳定的乌托邦——人类的幸福是精英治国下的科学工程,人类的出生由“孵化和设置中心”用试管和器皿在流水线上精确地操作,“胎生”成了被淘汰的污秽词汇;人在出生前,被设定成五个从高到低的等级、不同等级人类将在出生后担任辛苦程度递增的工作,但无论被设置的.条件好与坏,每一个人都乐于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并因此感到庆幸和自豪;不愁吃穿,没有疾病,不害怕死亡,青春永驻,没有衰老和丑陋,人人彼此相属;想要什么就能立即得到,绝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万一出现了不良情绪,也不需要担心,吞几片对身体无害的药物便能立即忘记烦恼——人民热爱集体、热衷于消费,被设定为“永远幸福”。

  这个世界被设定得“完美”,没有痛苦,没有冲突,没有求而不得的忧虑,没有面对困境的忍受或抗争——没有强烈的情感,没有闪耀的思维火花,没有美好高尚的品格。

  这个“完美”世界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人类再不需要依靠自由意志去通过个人创造、情感体验、艺术和美的追求来获得幸福;人自出生就已拥有一切。

  刘瑜在序里问,“你还要些什么”,她给出的答案是:通过个体努力去争取幸福比“被幸福”更体现生命的价值。

  整本书也通过用反讽意味十足的笔触来描绘出的可怕乌托邦,来证明,真实的自由的人生虽然伴随痛苦,但因此获得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距离这本书出版已过去*百年,事实证明乌托邦正在慢慢实现,反乌托邦文学的预言性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啊。

《*》读后感2

  这个“*”,难道不是人们一直心心念念向往的生活吗?难道不是社会发展正在努力实现的宏愿吗?———“世界稳定,人民幸福(不必为土地和*争论不休了,没有了战争)。人们要什么有什么(不必为生存发愁了)。决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人们富足、安全(每个人都无条件相信自己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会生病,不害怕死亡(解决了人类终极难题)。对激情和衰老一无所知(永葆青春、性无禁忌,丝毫不用压抑本性了)。没有父亲、母亲的烦恼事,没有妻子、孩子或爱人让他们产生强烈的情感(免去了多少人七情六欲的枷锁)。如果有问题,有嗦麻帮忙(不必再为坏情绪苦恼了,分分钟到达“彼岸”)”。———伟大的作者啊,将人类的理想国、乌托邦,用文字勾勒出来后,所有人都不淡定了。这个*,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没有了信仰,没有了割据之战,世界便成了君主的城池,人们则沦为了玩物任人摆布;没有了生存压力、没有了欲望,便失去斗志,亦然体会不到拥有的快乐;没有了激情澎湃的心潮、没有了对青春永驻的向往,没有了提防和忍耐的病痛、也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至于情感,是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我一边看着文章…一边打着寒颤,因为我觉着我们已经走在新世界的路上了……

  向文末自杀的野蛮人致敬,敢于坚守做自己的人都是胜利者。像极了当今社会那些拥有鲜明个性的人,不认命,敢于活出真实的自己,当然也要能背负的起相对的责任。最*特别火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也是这个信念:“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是谁只有我自己说了算!”口碑一路飙升,说明人的潜意识是渴望独立自主,掌控命运的。无可奈何,大多数人只能在心里澎湃一番,回归现实依然无力改变。

  回顾这本书,突然感觉我身上所有的缺点,像失散多年的老友,庆幸它们还在,至少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庆幸现在的世界,有纷争、有欲望、有激情、有爱…才有日新月异不断进步的时代。“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点没错!

《*》读后感3

  如果可以选择,你愿意在温柔乡里耽于安乐,还是于荆棘丛中觅得自由?一直以来,我未曾将这个命题纳入思考——直到我邂逅了阿道司·赫胥黎的《*》。这本书令我惊艳又心折,于掩卷后仍久难*息。

  《*》得名于莎翁的剧作《暴风雨》中的台词:“人类有多么美!啊!美丽的新世界,有这样的人在里头!”赫胥黎用这高妙的隐喻为整个“新世界”蒙上了一层晦涩的阴影,毕竟这句台词恰恰充满了讽刺意味——说出这句话的米兰达从小与世隔绝,于是才会在初探人世时便被它迷住,对等待着她的种种无常乱象一无所知。

  我曾以为“安乐”是幸福的至佳量度,而《*》则用堪称绝妙的构想颠覆了我的观念。赫胥黎笔下的“新世界”如一座虚架在现实世界上空的怪诞浮岛:它物质丰富,科技发达,可身在其中的人却失去个人情感,没有思想自由。人们沉溺在和乐的“温柔乡”里,既无反省之思,又无抗争之实。这个世界看似荒谬之极,却恰令人毛骨悚然——反乌托邦大师的离奇幻境下,影射的是刻骨的真实。

  再稳定的社会都有涌动的暗流,而连暗流都不存在的社会,只能是混沌的死水,是病态的麻木。而“美丽”的新世界中,比“死水”更可怕的是被精心设置的“温柔乡”。“新世界”里,基因设计为每一个人塑造了人生轨道,药物麻醉则令他们不偏不倚地将这冰冷路途走到尽头。这个世界里,没有爱情与亲情,婚姻成了匪夷所思的笑谈,生育被唾弃为最污秽可耻之事。人们用合成药物满足各种身心需求,在肤浅庸俗的娱乐活动中令自己获得快感。因为“愚钝”与“不反抗”是写在人民的基因里,于是每个人都达到了字面意义的“安居乐业”。阶级矛盾不复存在,人民沉浸在愉快的蒙昧中,勤勤恳恳地侍奉上层,全心全意地化作社会的“齿轮”。

  文中的主人公约翰是个“新世界”的闯入者。作为一个从小意外流落到印第安部落的胎生子,约翰注定是个不为世俗所容的“野蛮人”。他对新世界感到厌恶与恐慌,曾不顾一切地试图击碎它,却在“文明”的铜墙铁壁前败下阵来。他的观念与行为和“新世界”公民格格不入:依恋母亲,信仰上帝,渴望神圣的婚姻和至死不渝的爱情——而这些恰恰是所有“文明人”不解而不齿的。

  这样一个新世界里的反叛者,注定要激起两种文明的对撞。当约翰为新世界里的公民赫姆沃尔兹朗诵《罗密欧与朱丽叶》时,他自己动情得几欲落泪,而对方却忍不住爆发出狂笑——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猥亵”,“荒唐”,“滑稽”的剧作。最后,约翰“愤愤地合上书,站了起来,像一个从*面前收起珍珠的人,把书锁进了抽屉。”读到这里,我长舒一口气,原来这疯狂的世界中,至少还有一个人执拗地拥抱着被人类背弃的珍宝。惟有此时,我才从约翰身上感到了作为“人”的亲切,这种亲切把我从彻骨的寒意中解救了出来。

  然而,这又是一个更令人叹息的隐喻——约翰,一个令我们感到亲切的美好人性的化身,一个力图把大家带出囚牢的勇士,却不过是“新世界”中的“野蛮人”,一个痴愚又滑稽的,供人夸张地惊叹取乐的小丑。眼见让人之所以为“人”的爱与尊严被践踏至斯,我不由得被更刺骨的寒冷浸没。

  那么,新世界何以使人面目全非,其根源在于它的价值观。赫胥黎最令我折服的便在此处——他塑造了一种看似荒诞的价值,却饱含讽刺的哲思。如新世界的总统所言:“稳定当然远远不如动乱那么热闹;心满意足也不如跟不幸做殊死斗争那么动人;也不如抗拒引诱,或是抗拒为激情和怀疑所颠倒那么引人入胜。幸福从来就不伟大。”是故,人性中美好的情感与热烈的冲动被视为“不安定的因素”,因而被弱化殆尽。为了维护“安定”,上位者努力屏弃了一切引起人类感情波动的事物,阻止了爱情,亲情,英雄主义,阶级跃升的野心,以及对真理至道的渴求。为了保证社会的高效运作,人们失去了自身多样发展的需要,磨灭了人格里的自由天性。

  可是,*的稳定民心,本质是一种提线木偶式的愚弄。人们的愉悦欢笑,正如傀儡在嘴角上扬。公民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而仅仅是服从于上级的,精妙的社会细胞。社会的安定以牺牲个人的人格为代价,科技的腾飞背后埋葬了无数没有灵魂的躯壳。这是一个最高效的社会,每一个齿轮都被物尽其用;这也是一个最粗暴的社会,用最廉价的“设置”来换取虚伪的幸福。

  在新世界中,“人”不再有“人”之根本——无人格,无人权,无人性。这般“美丽”的世界,不过是一个文明的弥天大谎;高效运转的社会,正是埋葬了每一个人的灵魂的墓地。最后,世界上最后的“人”,约翰,被不似人的世人迫害致死。从此,我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

  我以为,社会首先由人所构成,而人格的差异决定了社会必定充满矛盾与纷争。人性本没有善恶之分,一切的因素构成完整的人格。而人格被割裂后的人终究是残损的,缺憾的,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那么,由万亿具躯壳搭建起的“*”,究竟为谁而建呢?

  我不禁想追问,社会发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在我不成熟的思考中,这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走出蒙昧,得以拥有健全的人格与自由的思想,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机会与可能。然而人性决定了社会从来不会趋于稳定,人们在贪婪与无私,懒惰与进取,狭隘与高尚间博弈,堪堪让社会维持着千疮百孔的*衡。可即便是这样钢丝般的稳定,也是伟大的。它是泥沼中开出的不完美的花,小心翼翼地,顽强坚韧地,展露着人类对美好的希冀与向往。

  真正的幸福绝对不是一场大梦。它可以不瑰丽,不迷人,也许只是荆棘丛中一朵脆弱的花——却极真实,极生动,极鲜活。

  “我不需要舒服。我需要上帝,需要诗,需要真正的危险,需要自由,需要善,需要罪恶。”约翰对总统说,“我现在就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

  这才是人间。

  在人间,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独立的。人们也许终身无法接受对方的思想,在彼此的信仰冲突中内耗。人们仇恨,宽恕,战争,和解,在激烈碰撞中延续人类文明,从战场的灰烬中向死而生。

  在人间,自由是烙印在灵魂中的终极信仰。人们带着不完美的身躯降世,却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他们做自己的主宰,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为自己的努力荣耀。他们不做任何人的傀儡,为自己所执所信征战一生。

  在人间,幸福可以艰难而伟大。不美丽的世界里,人们没有唆麻,没有感官电影,没有能麻痹自己的甜蜜幻觉,没有让自己热爱苦难的条件设置——可那么多的人,依然拥抱着棱角遍布的世界,在荆棘丛生的路途上流着血蹒跚前行,时而仰头,得见天光。

  这是荆棘遍布的丛林,这正是人间。

  如果可以,我愿意选择落入“荆棘丛”。是的,我要求幸福的权利,我要求自由的权利,我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我要求生而为人的权利。

  毕竟,这世界不尽美丽,可我爱她。

《*》读后感4

  *,多么值得深思的`书的名字啊!美丽如果换了一个时代,美丽是否还是我们所认知的美丽?

  阿道司赫胥黎,其祖父是著名生物学家赫胥黎,由于长期熏陶个和培养,作者的生物知识功力不浅,书中可见。

  作为一本预言性小说,这本书里面的很多东西在现代社会都或多或少出现了。比如嗦麻(现代叫百忧解),《人类简史》(尤瓦尔赫拉利)三部曲里面也有提到书中关于约翰和主管争论的环节更显出作者对当时和后世的思考。约翰这个人物,虽野蛮但是和文明反而更来带给我们长久…长久的思考。书中论点,时隔久远,仍有借鉴意义。

  但作为阅读理解小说,里面的故事线过于混乱,人物出场极少,有些甚至过于片面,甚至约翰这个角色后面的行为举止觉得…怎么说,有些过于累赘。不是说不理解约翰的举止,是说那么去描述太浪费章节了。另外,一些主要场景,东西展开的不够,看得云里雾里。

  总之,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欢。但是为作者眼盲坚持写作,甚至还为人类预见未来的方向致以崇高敬意。

  诚挚感谢作者,诚挚感谢出版社,又一次震撼心灵之旅。

《*》读后感5

  *些年,看了很多关于马老师的书,但大多是东拼西畴的那种,只有这一本,我觉得是写的最好的,推荐大家读一读。网上有电子版或在线的。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到淘宝上买一本看看,不管你是否会从事电子商务,这本书对你都会有很好的启发的。

  书中的内容非常丰富,关于马云、关于阿里巴巴、关于淘宝、关于支付宝当然还有马云的17个战友都有说不尽的故事,但对于我来说,最想发表的感悟有以下2点。

  关于马云

  马老师说过,男人成功需要实力、胸怀和眼光。很显然,他就是这样的人。一个不懂计算机、不懂网络的人竟然可以创办并领到一家全*最强的电子商务公司,这不得不让人惊叹。在看过这本书后,我觉得,马老师能够成就如此非凡的事业不仅是因为他抓住了互联网发展的这个重大机遇,同时也是他个人魅力的集中体现。首先从他的创业动机来看,他创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通过自己的实践去创办一家企业,以便把经验能够教授给别人。其次,他有极强的行动力,认准的事情马上就行动。他曾说过,现在很多年轻人是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我想这正是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的真实写照。第三,团队精神。从创办*黄页,到EDI,再到阿里巴巴,马云始终都有一个或大或小的创业队伍跟随着他。这样的情形不仅说明了马老师极强的个人魅力,同时也说明了在现实社会中,不管是创业还是就业工作也好,要做成事,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与智慧才行,只有和别人配合好了,才有可能把一件是做成功。

  要写对马老师的感悟,那真的有太多太多,但透过阿里巴巴的企业文化--六脉神剑,就能够很好的洞悉阿里巴巴(包括淘宝、支付宝)是怎样一个公司、马云是怎样一个人。虽然很多的企业都有类似于阿里巴巴六脉神剑的企业文化,但真正能够像阿里巴巴这样把文化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身上,落实到每一天的工作中的却少得可怜。

  关于电子商务

  在*谈到电子商务,那就必然要谈到阿里巴巴和淘宝。但如果单从形式上看*的电子商务似乎也和美国或者其它地方的电子商务一样,就是一个提供为企业与消费者、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在线交易*台。但通过看这本书,我才发现,电子商务、互联网对于*的意义将远远超越生意的范畴,进而影响到*的经济发展以及国人的思想道德层面。从生活中时常听到的诸如"无商不奸"等句子就能看出,*的生意人长期缺少诚信意识,一个企业的发展也根本不是以客户为导向,而是以利益驱动。在没有一个完善的诚信体系之下要建立让人可信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也是*一直以来缺少良好诚信商业环境所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的电子商务现在好处于一个很小的规模,从它所占的居民消费比列中就可见一斑。一方面是我们起步晚了一些,但更重要的还是整个社会对于电子商务的认识不足,对于非面对面交易形式的不信任以及*整体电子商务配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所导致的。

  但阿里巴巴和淘宝的出现,使得整个电子商务环境在*有了很大的改善。因为它们不仅培养了*人网上购物的*惯,更重要的是为电子商务在*的发展做出了很多创新,比如支付宝。支付宝的诞生不仅是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便利的支付方式,更重要的是使人们能够放心地在网上购物.这个第三方的担保支付工具不仅加速了电子商务在*的发展,更加速了*人对于诚信的理解。

  虽然从规模上看,电子商务在*整体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大,但就从目前的发展趋势上看,它必将成为*乃至世界的重要经济形式而长期存在。电子商务不仅改变了*人的购物方式,也推动了经济增长,对于广大卖家来说,也是实现理想的重要*台。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读后感 (菁华5篇)

*读后感1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读后感2

  最*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

  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

  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

  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

  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

  文章充满了浓郁的讽刺,在我们漫不经心的笑过,才发现这一切的荒唐,“*”的含义也就显而易见了,这是*,并不是我的。这里很乱,到底是自己在别人的世界打转还是别人在自己的世界打转。主人公到最后才明白,人生有太多片段,有别人的也有自己的,永远分不清。

*读后感3

  第一次看《*》是同学介绍给我看的,那之前还没看过韩寒的作品,对他的文笔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看封面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很凄凉,也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我这本书的结局注定是个悲剧。

  主人公左小龙是个年轻人,居住在一个小镇里,那里有一个执着爱着左小龙纯情小女生,可是左小龙却喜欢一个喜欢唱歌的漂亮女,虽然觉得故事情节会很俗,但是主人公看起来却是焕然一新的。

  小龙他非常喜欢骑摩托车,他希望能有一天骑着摩托车游遍各个地方。因为他喜欢骑摩托车的感觉,所以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可以无规则停车的小镇。

  他也喜欢自由,所以他并不排斥守着雕塑园的工作。相反还很爱护里面的东西。而且小龙不喜欢不健康的歌曲,所以经过一些街道,听到这些歌,便会用引擎声盖过音乐,然后就会一而能很自豪的神情看着那脸被气紫老板。

  而小龙的梦想则是建立一个合唱团,希望有一天他的合唱团能变的很有名,可是第一个成员竟然是哑巴。

  他做事从来只是作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那样一个混乱,视金钱为生命的社会,他只是顺其自然。可是他也曾为了赚钱在**里塞了5只温度计,真是令人震撼啊!

  我曾以为结局是左小龙会意外死掉,而且我一并认为是开车出车祸死的,可是结局却不是这样,有点出人意外。小龙并没有死,并看到了他人生中的明灯——变异的萤火虫。所以他这人是不能死的,他是*的主角,希望。所以韩寒给了他光芒,让他继续发光。

  青春是不可能来第二遍的,或许你接触青春的时候有一点渴望,惧怕,但是这将是你人生中不可磨灭的岁月时光。

*读后感4

  这本书是大学时候读的,之所以突然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学校要求写读后感,但是最*没有读到想让我写读后感的书,二是最*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当初是他给我推荐的这本书,不知远在日本求学的他过得怎么样。

  韩寒的书总让人回味无穷,主要是韩寒可以为所欲为的变换主人公的命运,他在书中可以将主人公的命运变得悲惨,变得一无所有,更甚的是可以随意地结束本书,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就像这本书一样,即使你在迷雾中开着摩托车去寻找死亡,依旧仍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

  主人公左小龙在这个这个镇子里很*凡,有的时候*凡都谈不上,可以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在雾里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围着镇子转。左小龙不孤单,因为有一个喜欢他的单纯小女孩,她就是泥巴,记得他们的初吻发生在垃圾堆旁边,这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要告诉泥巴现实不是那么美好,现实很残酷。随着镇子里生物的变大,人们开心极了,都在享受这食物的丰盛,三个月后人们失明了,才意识到生物的危害,无金也不帅的左小龙之所以成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能够分明是非,知道变大生物有害,即使他不能够用科学进行解释,但悲哀的是,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快乐又悲哀着。

  当他站在大厦上思考人生的时候,底下传来了跳下来的声音,本无意跳楼的他此刻觉得人生毫无意义,一跃而下,但是他没有达到地狱,那里拒收了他,他活过来了,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旅程。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像左小龙那样幸福的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在世上,总有一些坎坷与羁绊,有很多包括*常在一起的朋友也会在等着看你的笑话,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唯一能改变的是抬起头,快乐的,积极的活着,哪怕一切看起来那么糟糕,也不要低下头,勇敢的向强冲,朝着理想快乐奔跑,总会有一天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美丽的天堂。最后祝老四在日本早日求学归来。

*读后感5

  孩童世界,是*,那里有丰富的记忆,记忆里泡着丰厚的快乐;游戏世界,是*,那里有满腹的故事,故事里温着沉沉的香。

  童年世界,是游戏的世界。在游戏中了解这个世界,由游戏接触其他人,自己的世界也就越来越丰富。观看天空的颜色,补充自己脑海中颜色的样子;和鸟儿一起蹦蹦跳跳,了解动物的可爱和灵巧。童年的日子很长,不管是启蒙还是萌芽,不论是开始学*还是品尝失败,都是渐进的过程。有的童年很久,一直持续到青春期,而青春期时的自觉成熟,离真正的成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同样,能意识到这些,也需要在生活中发现生命的复杂性,不是单一的好或坏。

  童年对未来的影响有多大?绝对不简单。弗洛伊德《梦的解释》及《精神分析法》中都有关于童年的'研究,童年的时光对人的一生都有重要的影响。只是有时候我们很难意识到自己的童年是哪段时光,反而更多的是受到身边的人,譬如父母家人的影响。童年时没有在他们身上得到的情感,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向往在其他人身上得到满足;童年时没有培养起来的心理面貌,例如延迟满足感等,就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给我们留下些遗憾。

  但无论如何,童年都是轻松的,虽然不一定都是快乐的。但不快乐的时光很容易过去,很快便会被新的事情所吸引。童年时期,在玩耍,在探索,是最容易被教化感染的。因此,在童年时期培养孩子的兴趣,观察孩子的天分是最容易的。孩子的世界很美妙,但是童年终会结束,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许多的孩子的心理不容易被大人理解,关键是要耐心辅导和细心帮助,一并去接受。

  大人会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怀恋自己的童年时光,觉得那是很快乐。也有些人很少眷念童年,因为他们觉得现在的每一天也都是快乐。我想,童年的国,是*,是我们每个人的国,里面有稚嫩但是未来无限精彩的我们。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 (菁华5篇)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1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2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3

  很多人在看完《刀锋》这本书以后,内心都有一个疑问,我们的人生是应该像男主人拉里一样不为世俗,不求名利,努力为理想而活;还是应该像女主伊莎贝尔说的那样,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尽可能的使自己富有,努力过上那种享乐生活。作者毛姆在这本书里写的很中立,并没有正面的回答这一问题。但在我看来,他却在更高的层面上向我们传递着一种思想,给了我们答案,那就是活着,要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尽可能的按照理想而活。

  这是一部人人如愿以偿的小说,小说里的每个人在最后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产作后盾在活跃的有文化的阶层中获得了巩固的地位;格雷谋道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事务所,每天九点到下午六点去上班;苏珊生活得到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里得到了快乐。

  理想固然有高低之分,但生活没有,毛姆鼓励我们在生活中追寻精神的满足,遵从内心,去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同时要去热爱生活,活得纯碎和真实。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4

  毛姆先生发现自己在无意间竟写出如此一个出色的故事。他十分开心也很满意,毕竟,所有他关注的人都得偿所愿:艾略特拥有了显赫的社会地位;伊莎贝尔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居住在活跃而有教养的社会里;格雷有了稳定的工作,收入颇丰,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苏珊娜·鲁维埃得到了安稳的生活;苏菲告别了人世;拉里得到了满足。

  对于这些最终都能够找寻到各自生命归途的人物,我想毛姆先生是欣慰的,通过对于拉里这一主人物系列故事的描写,在作者的讲述下,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拉里多彩的世间经历,我们不仅能感受到拉里的生命历程,更能察觉到拉里逐渐解开了自己的心灵困惑,并拥有了自己的生命追求,在这条孤寂的道路上,即便不被所有认可但拉里依旧带着这腔孤勇不断往前,这是种巨大的自我推动力,更是种对自由不懈向往,也更是拉里对自己生命最好的诠释。我想很多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都情不自禁会对拉里产生一种莫名的崇敬与羡慕之情,在他随性,*和的性格里蕴藏了太多敢于活出自我的力量,不是人人都可以像拉里一样抛弃世俗与金钱而单纯的去追求精神享受,我们做不到更缺乏如此空灵的心境,但我想其实作者是想让我们在感受这一价值信念的过程中,能够在生活里多一份*和,自由,随性与简单的自我,如此便能收获更多的快乐与幸福~

  我想这也正是作者想向我们传递的价值信念。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5

  第一次读毛姆的书,本来想读成名作《月亮与六便士》,没借到,所以拿了这本。

  读的很慢,断断续续,后半段才深入其中,毛姆的作品确实有独到之处,*淡叙述之中总有能牵动你的东西,总有你意料之外的环节,让你精神一震,牵着你读下去。

  拉里,参加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战争中亲眼目睹了死亡,对人生心存迷茫,战争结束后,他渴望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选择了一条不被身边所有人理解的一条道路:游遍全世界。或者用他的话说:“闲逛”。他放弃了在别人看来有着光明前景的仕途之路,开始自己探求人生意义的历程;在矿区当过旷工,在农场打过工,最后在印度宗教中顿悟,返回美国,散尽为数不多的财产,登上一条货轮做水手。在自我完善的精神追求之中得到了真正的幸福与自由。结尾一句深入我心:抱无我无求之态度,走尽善尽美之路。

  拉里是自我救赎成功的为数不到的人,现实生活中,拉里的迷茫可以说人人都有,可他寻求渴望找到答案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毕竟要一个人几乎完全放弃物质上的追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拉里不光是作者的理想梦,也是我们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由此可见,毛姆的作品大多数应该都是追求人生意义这一主题。这是个永恒的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只要自己满意那就是你的最佳答案。不必统一。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宽容读后感 (菁华5篇)

宽容读后感1

  我读的书是《宽容》,作者是美国作家亨德里克·威廉·房龙。这是一部描写人类思想发展史,畅销*百年的通俗历史读本,是关于宽容和自由思想的人文主义经典之作。

  房龙从人文主义的立场出发,站在全人类的高度借助于其著名的”宽容”之眼,重新审视人类由史前时代、古希腊、古罗马时代、中世纪、文艺复兴时代到现代几千年文明的变迁和人类寻求自身**的漫长历程,这期间,善与恶、黑暗与光明、进步与*的不断搏杀,勾勒出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房龙将一部欧洲“思想**史”写成一部宽容与专横的斗争历史,它行走于人类自身宽容与偏执,美德与现实的`对立交锋之间,深度剖析人类精神上“不宽容”的原因,讲述人类奋斗与自我救赎的跌宕传奇。房龙认为宽容就是“自己活,也让别人活”,他提倡以理性和宽容代替无知与偏执,并指出人类只有消除了自身的恐惧,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宽容。

  不过,房龙从中学到了一些人学的知识,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将人类的言行记录了下来,并对人类的行为有了新的发现。一直以来都有群居特性的人类,只有在志同道合的团体里才会觉得幸福,因为这个集体里的成员跟自己有着相似的爱好、信仰、偏见、恐惧和希望。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有的时候可能出于经济利益关系,某些人群或者是敌对的群体会按照政治方式行事。

  不过,这种情况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很多人能够不顾艰难险阻而坚定地走到一起,其实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共同的信仰和偏见,有一样的爱好和恐惧,连希望和理想都是相同的,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宽容读后感2

  《宽容》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我和一个小男孩在街上打架,小男孩砸伤了我,把我砸得头破血流,我决心要报仇。然后被父亲发现了,他对我说要对好人宽容,于是我原谅了小男孩并跟他交了朋友。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受良深,无论别人犯了错,甚至伤害了你,只要对方不是坏人,我们就要对他宽容,不要像文章的“我”一样,想着斤斤计较和报仇。把宽容和爱心放在一起,就是人类的美德,这句话深深地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和表弟在公园玩踏板车,由于你不让我,我不让你,表弟没看路,一不小心撞坏了我的踏板车。我不但没骂他,还宽容了他,问他有没有受伤,从此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了。我们只要对人宽容,就能交许多好朋友。我们对别人宽容,这样才会得到相应的友好。时时刻刻对人宽容,是一件荣幸的`事。如果想着斤斤计较和报仇,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每个人都学会宽容,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如此美好!

宽容读后感3

  “大鑫,你在干什么呢?”“我在读书啊。”“读什么书呢?”“我在读《宽容获得精彩人生》。”“哈哈,你妈妈现在已经不用语言说服教育啦!”这是我和小姨的一段对话。

  的确,我妈妈最*总是让我读一些励志明理的书籍。瞧,这不是嘛,我刚刚读完了一本叫《宽容获得精彩人生》的书。这本书分为六辑,共有150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让人学会宽容的道理。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包容是一种调节剂》。讲的是清朝时期,宰相张廷玉与一位姓叶的侍郎都是安徽桐城人。两家毗邻而居,都要起房造屋,为争地皮,发生了争执。张庭玉的妈妈便写信给张廷玉,要张宰相出面干预。张宰相立刻作诗劝导老母亲:“千里家书只为墙,再让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母见书明理,立刻把墙主动退后三尺。叶家看此情景,深感惭愧,也马上把墙让后三尺。这样,张叶两家的院墙之间,就形成了六尺宽的巷道。成了有名的“六尺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包容对于一个人来说不会造成什么损失,反而会得到别人的尊敬,信任。

  其实这本书中像这样的小故事还有很多。书中的150个小故事教会了我如何免除抱怨、排解愤怒的办法。能够宽容别人的人,其心胸像天空一样宽阔透明,像大海一样广浩深沉。吃亏、被误解、受委屈的事总是不可避免地发生,面对这些,最聪明的选择就是学会宽容。

宽容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学会宽容》这篇文章,在这里面的一句句话语都令我受益匪浅。

  俄国诗人普希金曾经说过:“没有宽容大量的心肠,(.)便算不上是真正的英雄。”是呀,如果一个人一味计较个人的.得失利益,只能体现出这个人的心胸有多么狭隘,修养有多么的浅薄。我也是因为当初没有宽容大量的心肠,才把我最要好的好朋友反变成了“仇敌”。记得有一次,我去我的好朋友——小君家玩!在艳阳高照的中午,我们准备好了材料,一起画起了荷花。我画画的“功底”比小君好得多,不一会儿,一朵朵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的荷花就在我的手中诞生了。正当我眉飞色舞地欣赏着自己的佳作时,小君因盖墨汁盖时太用力,就把墨汁都飞溅到了我的画上,使我的画彻底“毁容”了。顿时我就火冒三丈,等不及听小君的解释,也把墨汁盖打开,又用力一关,“刷”的一声,墨汁也溅满了小君的画上。“哼!活该,你肯定是嫉妒我,所以才故意弄脏我的画,对吧?现在让你也尝尝被破坏的滋味。”“对,对不起

  ,我,我不是故意的,是因为……”“别说了,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道歉有什么用?什么都不用说,两个字——绝交!”我气呼呼的跑回了自己家。今天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才知道当时我的心胸是多么狭隘。要是我宽容地对待这件事,之后这一切会发生吗?人生就是一条道路,而宽容就是铺路石,如果没有宽容,一路上将会是尘土飞扬,坑坑洼洼。让我们彼此都学会一种美德——宽容。

宽容读后感5

  看了江冰老师写的《像孩子那么宽容》,心里深有感触,是呀,孩子对老师是那样信任与宽容,我们怎么不能以同样的宽容去对待他们呢?通过这件事让我联想到了另一件事。上星期我在4班上英语课,那节课的内容是听写26个英语字母大写,因为已经教了一个月了,所以想检测一下。我在听写巡视的时候,发现有个孩子只写出了ABCD四个字母,其它地方全是空白,当时心里非常气愤,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懒惰,学了一个月,回家一点也没复*,我就告诉他,下午放学到办公室找我,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跟孩子的约定。孩子满头大汗地跑到办公室说:“老师,我刚扫完地,还要留下来补英语吗?”我当时听了愣了一下,后来才想起这个孩子是早上听写不及格的那个。一直在忙于改作业,我就说:“我现在很忙,明天我再找你吧。”孩子笑着说:“好的。”我满以为他不是我们班的学生,肯定忘记来找我,或者逃跑。过了半个小时,我在楼梯口又碰到了那个孩子,他又一次恭恭敬敬地问我:“老师,我真的可以走了吗?”我被他的话感动了。我笑着扶摸着他的头说:“是的,可以走了。”孩子背起书包说:“老师,明天见。”虽然,孩子的学*成绩很差,但是他对学*的态度却让我很感动,我为有这样的学生感到骄傲。

  前段时间,我读了《给教师的建议》文中提到:有些孩子能掌握5分(国外教学的满分),而有些孩子只能掌握3分已经是他的极限了。我想:这个孩子可能也属于这样类似的情况吧,只要孩子养成了良好的学*态度,他的学*成绩也会有所进步的。孩子,你太棒了!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掌声读后感 (菁华5篇)

掌声读后感1

  我读了一篇叫《掌声》的文章后,知道了有一位叫英子的女孩。

  英子在上小学的时候,得过一种叫——小儿麻痹症的病情,腿脚落下了残疾,很是自卑。一天,老师让每个同学轮流上台讲故事,该轮到了英子,全班同学的目光齐刷刷的朝向了英子,她不敢上台,是同学们的掌声鼓舞了她,她才一摇一摆的走上讲台,讲起了她自己的故事,这时候,教室里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那掌声热烈而持久,掌声的魅力是无穷的,别人成功了,给她掌声,她更加自信;别人失败了,你给哦她掌声,这是给她莫大的鼓舞,让她更加勇敢。

  我们的主人公英子虽然小时候得过小二麻痹症,腿脚不方便,但是英子的人生有同学们和老师们的鼓励和帮助,相信英子一定会微笑面对未来的人生。

  世界是充满爱心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掌声读后感2

  今天,我们学*了课文《把掌声分给她一半》。

  课题中的“她”指的就是本文的中心人物,场上的灵魂,优秀的二传手——孙晋芳。

  孙晋芳是*女排的队长。她身材匀称,体格结实健美。在高个如林的同伴中,她的个头并不算高,也许还稍微矮了一点。两只眼睛总是细眯着,一流汗,就眯得更细了。小时候,人家说她瘦弱得可以被一阵风刮跑,胳膊细得好像一掰就会断了。就是这样弱不禁风的她,却被当时的体育老师看中了,从此,她和排球便有了不解之缘。

  孙晋芳的球技好极了。场上的每一个球,在杀向对方之前,几乎都要经过她的手:无论多么险恶的球,只要一经她的手,就会立即变得*和起来。

  女排的队员们训练时也十分刻苦。三伏天,南京是出了名的大火炉,热得十分厉害。外面有的是空地,而孙晋芳和队友却要在窄小的走廓里练球。理由就是如果在这窄小的地方都可以运球自如,那到了空旷的场地上就会更加得心应用。孙晋芳每次训练都累得筋疲力尽,可她还要继续托球。面对残酷的训练孙晋芳没有退缩,逃避,而是以祖国的荣誉为重,坚持训练了下去,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

  此外,孙晋芳还十分了解自己的同伴,像郎*、招娣、毛毛、晓兰、亚琼、梁艳,这些队员的性格她都十分了如指掌,因此,她每传一个球都十分精准,到位,让攻球手可以轻松把球打过去。可以说,团队获得的胜利全靠了孙晋芳。

  孙晋芳理应得到欢呼声和掌声的一半!

掌声读后感3

  “我们要像蚕一样,将最后一根丝都吐出来贡献给人民。”学*了《山洪一样的掌声》这篇课文,**易*人,关心群众的高贵品质让我感动,也更让我明白了他这句话的含义。

  课文记叙了一九六六年三月八日*代表中央去看望邢台地震受灾群众的感人场面。*不让饱受磨难的群众面对凛冽的寒风,命令群众向后转,而自己却迎风伫立丝毫没有让群众受苦。就在这时,会场上暴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在村庄的上空,久久地回荡着,回荡着……*是那样爱民如子,*等待人,他的高尚品质令我崇敬,让我感动。

  这就是我们敬爱的*,他爱民如子、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佩服。有一次,*去视察工作,并同工作人员一一握手,但有一位工作人员正在认真工作,*为了不打扰他,就一直等到他工作完才和他握手。*就是这样*易*人,总是为别人着想。而我有时上楼累的时候不背书包让奶奶背,根本不考虑老人的辛苦,想到这一点我真是自愧不如。所以我决心以后要多为他人着想,不能处处只想着自己。就像爱因斯坦说的“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也要像*那样,做一个永远为别人着想的人。*是一位伟大的人,却又是这么的*凡、善良,将永远成为我们学*的楷模。

掌声读后感4

  上个星期,我们老师讲了《掌声》这篇课文,这个故事主要介绍了英子和同学们的故事。老师让英子上台讲故事,但由于英子的脚之前落下了残疾,所以不想别人看见她走路的姿势,但当同学们看到英子的走路姿势时并没有歧视她,而是给了她热烈的掌声,让她鼓起勇气面对生活。

  记得一次在学校组织的赛跑中,我们班的一名同学参加三百米赛跑,可其他参加比赛的同学却是个个比我们班的同学高大威风。一开始跑,大家都像一只只猎豹一样大喊大叫,我的同学也拼尽了全身力气像老虎冲下山去一样快,刚开始,同学跑在第五名,我们班觉得结局就这样也不错,但同学却越来越慢,好像已经没有油了一样,往后退去。我们一看大势不妙,比全校师生的声音还大,撕心裂肺地喊:“加油!加油!”同学听到了我们的加油声,拼了命地张开双臂向前跑去,同学很快地超过了第二名,又冲在了第一名的前面,到了终点,同学一个跨步获得了第一名。

  还有一次,我们到植物园玩。走过一条独木桥时,一个同学突然停住了。我们都问他怎么不走了,他却回答说:“我有。恐……高……症。”我们说:“你一定可以的!”同学没有回答,慢吞吞地在桥上一步一步地挪动,他突然听见一阵热烈的掌声,连这里的游客都给他鼓掌了,他的心慢慢镇定了下来,鼓起了勇气一步一步地走了上去,走过了独木桥。

  《掌声》这篇文章告诉了我:“鼓励带给别人的帮助是多么美好!”

掌声读后感5

  今天,读了老师发的阅读材料《掌声》,感受很深.如果你说你没有读过《掌声》这篇情深意切的文章,那末有些遗憾。故事的主人公小英,因为生病导致一条腿落下了残疾.从此,她变得孤僻,不愿意与人交往.整天坐在干墙角不说一句话。然而,一次掌声使她彻底改变。那是一位刚调来的老师让同学轮流上台演讲。轮到小英时,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拖着残疾的腿,一摇一摆地走向讲台.同学们给了她最热烈的掌声。

  顿时,一股热流遍布好的全身.让她感到大家并没有冷落她.小英感动得热泪盈眶。就是这一次最热烈的掌声,让她从此有了走出闭心灵的勇气,让她的人生得到一改变。

  任何一个人,在在多数的情况下都需要别人的鼓励和掌声,这样才能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发挥自已的特长,为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不能没有赞扬与自信。小英下是有了同学们的掌声和鼓励,才又鼓起了生活的勇气,从自卑变得自信.在与同学们交往中,从原来的老死不相往来慢慢地变得主动与别人交谈,直到最后,变成了一个勇于走进学校舞蹈房的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的小女孩。

  是啊,人人都需要掌声,特别当一个人身处逆境时的时候,同时不要忘记把自已的掌声献给那些需要支持的朋友,让他们和你一起分享快乐。

  朋友,请你记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们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读后感 (菁华5篇)

《*》读后感1

  孩童世界,是*,那里有丰富的记忆,记忆里泡着丰厚的快乐;游戏世界,是*,那里有满腹的故事,故事里温着沉沉的香。

  童年世界,是游戏的世界。在游戏中了解这个世界,由游戏接触其他人,自己的世界也就越来越丰富。观看天空的颜色,补充自己脑海中颜色的样子;和鸟儿一起蹦蹦跳跳,了解动物的可爱和灵巧。童年的日子很长,不管是启蒙还是萌芽,不论是开始学*还是品尝失败,都是渐进的过程。有的童年很久,一直持续到青春期,而青春期时的自觉成熟,离真正的成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同样,能意识到这些,也需要在生活中发现生命的复杂性,不是单一的好或坏。

  童年对未来的影响有多大?绝对不简单。弗洛伊德《梦的解释》及《精神分析法》中都有关于童年的研究,童年的时光对人的一生都有重要的影响。只是有时候我们很难意识到自己的童年是哪段时光,反而更多的是受到身边的人,譬如父母家人的影响。童年时没有在他们身上得到的情感,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向往在其他人身上得到满足;童年时没有培养起来的心理面貌,例如延迟满足感等,就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给我们留下些遗憾。

  但无论如何,童年都是轻松的,虽然不一定都是快乐的。但不快乐的时光很容易过去,很快便会被新的事情所吸引。童年时期,在玩耍,在探索,是最容易被教化感染的。因此,在童年时期培养孩子的兴趣,观察孩子的天分是最容易的。孩子的世界很美妙,但是童年终会结束,孩子总有一天会长大。许多的孩子的心理不容易被大人理解,关键是要耐心辅导和细心帮助,一并去接受。

  大人会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怀恋自己的童年时光,觉得那是很快乐。也有些人很少眷念童年,因为他们觉得现在的每一天也都是快乐。我想,童年的国,是*,是我们每个人的国,里面有稚嫩但是未来无限精彩的我们。

《*》读后感2

  一个要一直跟着他的泥巴,家败了,父亲死了,跟着母亲离开了亭林镇,《*》读后感600字。一个自己想得到最终也没得到的黄莹,为了她的人离开了亭林镇。唯一一个能说得上话却看不到他的刘必芒,由于没有“大动物”,致使餐馆倒闭。他左一龙只是去电信大楼看看亭林镇,被误认为自杀,最后也应了下面叫喊“跳下来”的人,跳了下去。从医院康复后看到两封信:一封是黄莹的,语言简短,直叙了她对另一个男人的死心塌地;一封是泥巴的,道出了在他昏迷的日子里发生的事,以及他不曾问,实际上是不感兴趣的事,再*一步就是不感兴趣的女人的事。读罢似乎才真正明白,什么是自己要去追求的。骑着自己心爱的摩托车,在雾里,同样遇到了萤火虫,说不出话只能“用气声对它说:你跟我走,去找到泥巴,我帮你把龙猫找回来。”

  文里提到了广东的'食客,是这样的“广东食客们认为,商家太土帽,老鼠他们早就吃过了,算不得新鲜事物啦。除了人以外,咱们都吃过。这时,旁边有人提醒:人咱们也吃过了,你忘记了,上次咱们在那哪吃过死婴……”有些也挺搞笑的:左一龙之前把温度计嘴里放几只,腋窝里几只,**里几只。在波波杯文艺晚会结束后,那些政客乐呵呵的把温度计放进嘴巴里。还有很多人堵在印刷厂门口,这些听信了拍在相机里的人会被送到派出所,也验证了那话。唯一留在相机里的左一龙回答:“我是路过的,我是去打酱油的”。同时里面也写出了国人的财迷,只信了美国佬要赏献上“大动物”的人20万美金,便去围攻“自家人”。当然也不会少了,官员换了一朝,关系也要重新理……

《*》读后感3

  我总喜欢在看完一本书后,再看看作者在扉页写的一段话。而韩寒在这本书前写下的这段话也让我印象深刻“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可以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样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会有光芒将你引导清澈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左小龙,住在自己长大的这个小镇子里,很*凡很普通,甚至有点一无是处,但是他有自己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理想,在雾里飙车,喜欢绕着亭林镇转上好几圈,泥巴是个单纯的小女生,喜欢左小龙,似乎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是单纯的,突然有一天镇子里的动物都变大了,大家开心地吃着变大的食物,人们安于现状,却没有想过这变大的动物植物到底对人有没有害,终于在三个月后凡是吃了这些食物的人都失明了。左小龙之所以能成为这篇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什么伟大的事业,不多金也不帅,但他有着自己想法,他知道是非黑白,知道变大的动物或许有潜在的危险,但社会如此,没有人听他说一句话。他生活在自己的国度里,又开心,又悲凉。

  有一幕是左小龙站在*电信的天台上思考人生,围观群众聚集在底下开始起哄,以为左小龙要跳楼了,那些看热闹的人唱起了歌,在底下叫喊“下来啊下来啊”,左小龙本没有丝毫轻生的念头,但在这一瞬间却觉得自己生活没有意义,最

  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跳了下去,咬断了舌头,但抢救过后生命是保住了,于是他又骑上摩托车,踏上了寻找泥巴的路程。

  或许我们生在世上,就没有办法真正活在自己的国,总有羁绊,有无知的群众等着看着你的笑话,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抬起头,哪怕在雾里,眼前是一片模糊的,也不要害怕,勇敢的向前冲,朝自己的理想冲去,总会有光芒指引你到清澈的地方。

《*》读后感4

  第一次看《*》是同学介绍给我看的,那之前还没看过韩寒的作品,对他的文笔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看封面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很凄凉,也不知道为什么,直觉告诉我这本书的结局注定是个悲剧。

  主人公左小龙是个年轻人,居住在一个小镇里,那里有一个执着爱着左小龙纯情小女生,可是左小龙却喜欢一个喜欢唱歌的漂亮女,虽然觉得故事情节会很俗,但是主人公看起来却是焕然一新的。小龙他非常喜欢骑摩托车,他希望能有一天骑着摩托车游遍各个地方。因为他喜欢骑摩托车的感觉,所以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可以无规则停车的小镇。

  他也喜欢自由,所以他并不排斥守着雕塑园的工作。相反还很爱护里面的东西。而且小龙不喜欢不健康的歌曲,所以经过一些街道,听到这些歌,便会用引擎声盖过音乐,然后就会一而能很自豪的神情看着那脸被气紫老板。而小龙的梦想则是建立一个合唱团,希望有一天他的合唱团能变的很有名,可是第一个成员竟然是哑巴。他做事从来只是作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那样一个混乱,视金钱为生命的社会,他只是顺其自然。可是他也曾为了赚钱在屁股里塞了5只温度计,真是令人震撼啊!

  我曾以为结局是左小龙会意外死掉,而且我一并认为是开车出车祸死的,可是结局却不是这样,有点出人意外。小龙并没有死,并看到了他人生中的明灯——变异的萤火虫。所以他这人是不能死的,他是*的主角,希望。所以韩寒给了他光芒,让他继续发光。

  青春是不可能来第二遍的,或许你接触青春的时候有一点渴望,惧怕,但是这将是你人生中不可磨灭的岁月时光。

《*》读后感5

  买这本书纯属偶然。

  我不是韩寒的粉丝,也对这种厚厚的小说没什么兴趣。二十多天前在网易的首页里看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说青年作家韩寒有个网店,卖他本人的书,重点是他亲自签名的书。按文章的线索,我找到了韩寒在淘宝上的店。本来对他的书没什么兴趣,只不过经常看他的博客,知道他的文章很犀利,有远超同龄人的思维,其观点大多与社会的主流观点相反。反正也不贵,冲着韩寒的亲笔签名就买了一本。

  邮来后,只看了看韩寒的.签名,书就撂一边了,没时间看,典型的书非借不能读也。

  今天出差,想想路上的无聊,正好有这本书可以打发时间,遂带之。在路上大约用了3个小时读完了这本200多页的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的眼睛和思维竟不能很好的配合,读起来有些吃力,可能是许久没有读这种纸质图书的原因。

  这本*叙了主人公左小龙的青年生活。废弃的雕塑园是左小龙的世界,在这里他经营着自己的生活。这个有些幼稚的男人经常做些偏执的事,有两个女人左右着他的生命,一个爱他的,一个他爱的。他在泥巴那里找到自信,又在黄莹那里失去自信。

  他有个很喜欢自己的女孩,泥巴。他们的初吻发生在一个垃圾堆旁边,是左小龙故意安排的,他就是要告诉泥巴,现在不像她想象的那样好,现实是残酷的。

  在行文的过程中,不时可以感受到韩寒的冷幽默。在左小龙和泥巴开房的时候,泥巴假惺惺的在被窝里看电视,左小龙看着她,她说她来例假了。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不过没有关系。

  从文中又能感觉到一些沉重。在描写镇上的人要求印刷厂继续排放污水以使动物继续变大的过程中,对社会冷酷的描写简直入木三分。从描述的手法来看,和鲁迅笔下的华老栓血馒头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这个描写,我对韩寒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在韩寒的文章中经常可以看到对社会的批判,这种批判是诙谐的,是最有力量的。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读后感 (菁华5篇)

《*》读后感1

  打开这本书,它会让你废寝忘食;每翻开一页,都会给你不一样的心情。这本《*》是《记忆天使》和《月亮城》的续写,作者邓秀茵是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她的小说感情真挚细腻,将真实的世界和社会人生呈现在读者面前。

  《*》讲述了湘湘的爷爷突然失踪,诺言和萱儿帮助湘湘寻找失踪的线索,湘湘多次获得爷爷失踪的重要信息,却都和爷爷擦肩而过,最终凭着大家的努力和智慧找到了湘湘的爷爷,一切真相都水落石出了。

  这本令人感动、紧张的书让我看到世界上东西,友情和爷孙的感情。先说说友情,诺言和萱儿虽然没有时时刻刻陪伴在湘湘身边,但他们时时刻刻都关心着湘湘,帮助湘湘寻找爷爷,当湘湘出现危险时,不顾自己去救湘湘。时刻牵挂朋友,随时帮助朋友,这就是友情。爷孙的感情也很伟大,湘湘没有考虑自己,一心想着爷爷,不顾自己安危地寻找爷爷,这一切都是因为在家里,只有爷爷一个人在乎她,陪着她,爷孙之间的感情是永远不会破灭的。写到这我想起自己的任性对着妈妈发脾气,心里多么的惭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感情的可贵。这是一本能让人感动,让人哭,让人笑的好书,它值得我们看了又看。

《*》读后感2

  “记忆,是上天赐予人类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它却会随着岁月渐渐消失。”记忆毫无疑问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可他却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有些甚至于消逝。

  湘湘的爷爷因为脑部手术失败而失忆了。什么都忘记了。连自己的孙女湘湘也忘记了。湘湘非常想念爷爷就决定寻找记忆。故事就在这种情况下层层展开。最终在诺言和萱儿的帮助下找到了失去多年的爷爷。

  读了这个故事后让我在知道记忆的重要性的同时,最主要让我们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特别是人与人相处的道理。做人要重诺言,友谊之花需要两个人去浇灌。就像诺言为了不出卖湘湘而放弃了独家报道。但在书中更让我明白了亲人之间的爱。

  湘湘为了寻找回爷爷的记忆,经历了很多,这都是基于他对爷爷的爱。不想失去爷爷。而反过来想一想,正是因为爷爷以前对湘湘的疼爱。正如学而篇中所说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眼下正是因为湘湘的孝感动了周边的人,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帮助她,让她能够找回多年的爷爷。

  想到这,不禁想起这几天住院的爷爷。爷爷在家因为不小心摔断了手和脚,爸爸每天都陪伴在医院。有时我不去,妈妈回来就会说:“慕鸿,爷爷又在记挂你了,问,慕鸿怎么不来。”

  是呀,人世间因为充满了爱,特别是亲情,才会一代代沿续,才会充满温馨。爱是一切的开始。

《*》读后感3

  《小无知游*》是一部经典科学童话丛书。这套书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小无知气球旅行》、《小无知游*》、《小无知月宫探险》。

  这套书里的小无知是一个求知欲强、不爱动脑筋的一个小矮人。小无知住在小矮人国的鲜花城的风铃花街。他的朋友很多,有音乐家小乐手,画家小软管,医生小药丸和猎人小子弹等。这本书里故事生动,富有童趣。作者通过小无知描绘出了儿童心里的顽皮和好奇。

  《小无知游*》主要讲的是小无知和他的伙伴小扣子、小花哨一起到*历险的事。在途中,他们得到了魔棍,认识了小麻花、小书页、小字母等人。*的警察很轻松,只要在警察局里就能将整个城看得清清楚楚。

  这本书很好看,我也很喜欢看,他告诉了我许多科学知识,也给了我许多趣味。

《*》读后感4

  在《*》中康帕内拉对于未来理想社会中人类发展从人口的再生产、培育、婚姻、社会分工等多个角度展开描绘,较为详细的展示了人类未来发展的图景。但是这种描绘存在很多不足,而且也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地步。因为“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在康帕内拉的《*》中,在社会制度方面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这种进展离真正的自由王国还有相当长的距离,在这个社会中,分工没有消失,劳动也不是出于自愿,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没有真正实现,还存在着诸多制约个人发展的因素,这些因素都将转化为阻碍个人发展,社会进步的异化力量,理想社会不会也不可能迅速到来。

  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出现并不是偶然,而是具有历史必然性的,在剔除该理论中的空想元素后,会留下很多具有启发性的、前瞻性的理论和思考,我们不能无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的地位,虽然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思想只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空中楼阁,但是他们追求理想社会的意念永远不会消失,这种意念也正如康帕内拉在其《*》中传达出来的思想一样永放光芒。

《*》读后感5

  打开这本书,它会让你废寝忘食;每翻开一页,都会给你不一样的心情。这本《*》是《记忆天使》和《月亮城》的续写,作者邓秀茵是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她的小说感情真挚细腻,将真实的'世界和社会人生呈现在读者面前。

  《*》讲述了湘湘的爷爷突然失踪,诺言和萱儿帮助湘湘寻找失踪的线索,湘湘多次获得爷爷失踪的重要信息,却都和爷爷擦肩而过,最终凭着大家的努力和智慧找到了湘湘的爷爷,一切真相都水落石出了。

  这本令人感动、紧张的书让我看到世界上东西,友情和爷孙的感情。先说说友情,诺言和萱儿虽然没有时时刻刻陪伴在湘湘身边,但他们时时刻刻都关心着湘湘,帮助湘湘寻找爷爷,当湘湘出现危险时,不顾自己去救湘湘。时刻牵挂朋友,随时帮助朋友,这就是友情。爷孙的感情也很伟大,湘湘没有考虑自己,一心想着爷爷,不顾自己安危地寻找爷爷,这一切都是因为在家里,只有爷爷一个人在乎她,陪着她,爷孙之间的感情是永远不会破灭的。写到这我想起自己的任性对着妈妈发脾气,心里多么的惭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感情的可贵。这是一本能让人感动,让人哭,让人笑的好书,它值得我们看了又看。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关羽读后感 (菁华5篇)

关羽读后感1

  暑假期间,我读了*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关羽,他是一个英雄豪杰,经历了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华容道、单刀赴会等诸多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特别是关羽刮骨疗伤的故事,给我的印象极其深刻。

  这篇文章是这样的:关羽在打仗的时候,不慎中了毒箭。华佗说只能用刀把皮割开刮骨,才能把毒刮出来才能治好。可华佗在给关羽刮骨疗伤时,并没有麻药。关羽还是依然饮酒、下棋,像没有这回事似的,让围观的侍卫、宫女和太监们都惊讶不已!

  我合上书,感慨就像河流一样,缓缓地流着……

  多么坚强的人啊!多么值得敬佩的人啊! 当看到文章中写:“围观的宫女、太监和侍卫们,都捂上了眼睛,甚至有人悄悄退下了,不敢看着眼前发生的事情。”这句话时,我心里便涌上了许多的问题:关羽居然能面对剧痛而若无其事,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这究竟是为什么啊?难道关羽是古代时候的刀枪不入的现代“钢铁侠”吗 ?他是铜墙铁壁么?为什么关羽不会感觉到疼痛呢…… 其实,关羽不是什么钢铁侠,而是他具有着一种超人的勇敢和坚强的精神吧!

  华佗在给关羽刮毒时,刀在骨头上刮出了 “嘎,嘎”的响声,我仿佛眼前就浮现出这个局面, “嘎,嘎”的响声,别说是关羽了,就连我,也不禁不寒而栗,汗毛都竖起来了,可是他能面对这样的疼痛而从不惧怕,不让所有人对他肃然起敬啊!

  读完这篇文章,我想起了自己的一个故事:

  一个周六,我的腿因为自己乱跑,而把膝盖给磕破了。当去医院,医生给我上红药水时,我一个劲地喊:“疼,疼!”甚至,我还大声的哭起来。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到自己的疼痛跟关羽的疼痛比较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啊!可自己的表现却显得如此的娇气,我真的该好好地学*学*关羽他,面对困难如何战胜困难和他坚强勇敢的精神!

  读了《关羽刮骨疗伤》这篇文章, 充分的感觉到关羽真不愧是英雄豪杰啊,它不仅只是在战场上的战士,也是在伤痛面前的.战士!我也充分感悟到了,像关羽这样不害怕痛苦的人是坚强的。一个人有了坚强的意志,才有了伟大的生活,因为只有坚强者才能在命运之风暴中不断地努力奋斗!

关羽读后感2

  关羽出生于公元161年死于公元220年,约生于东汉桓帝年间,字云长,本字长生,河东解县人。三国时期蜀汉著名将领。死后受民间推崇,又经历代朝廷褒封,被人奉为关圣帝君,佛教称为伽蓝菩萨。被后来的统治者崇为“武圣”,与号为“文圣”的孔子齐名。关羽少年时勇武有力,嫉恶如仇。三国演义里描写的关羽是身长九尺(汉尺一尺是现在的23.4公分),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大家都知道关羽所用的武器是青龙偃月刀,青龙偃月刀又名冷艳锯,重82斤。

  184年黄巾起义时逃至涿郡(河北涿县)遇到刘备在召集人马,便跟张飞一起追随刘备,当时他只有23岁。刘关张三人是三国中乃至历史上有名的异姓兄弟,关羽终日随同刘备,八方征战,不畏艰险。关羽是三国时代中武力数一数二的人物,在三国演义中侧重刻画他神威勇武的一面,初对付黄巾军时先斩程远志,后在汜水关前“温酒斩华雄”,虎牢关前“三英战吕布”这都是三国演义里描写的单挑战斗,公元200年刘备偷袭徐州,杀死徐州刺使车胄,关羽驻守下邳,这是三国演义里描写的“关公赚城杀车胄”。同年曹操东征,击败刘备,关羽被俘,曹操待他礼遇十分周到,拜他为偏将军。公元201年,袁绍进军黎阳,派颜良在白马攻打刘延,曹操派关羽张辽迎击颜良,关羽于万众之中斩杀颜良,取下他的首级回到阵中,袁绍诸将无一人敢阻拦。这可以说是历史上关羽的成名战,而在三国演义里关羽早因“斩华雄战吕布”闻名于诸侯,小说里斩颜良诛文丑的不过是给关羽的勇武锦上添花而已,但历史上关羽在斩颜良后被封为汉寿亭侯,而且离开曹操到袁绍军中投奔刘备去了,小说中添加的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并不是真实的情况。关羽曾被流箭射中,因箭头有毒,每逢阴雨天骨头便疼痛,关羽接受医生的建议刮骨疗毒,并在动手术时举杯畅饮,谈笑自若。小说中提到的是公元219年他攻打樊城时中曹仁军毒箭,得华佗进行医疗。公元219年,刘备自立汉中王,封关羽前将军,在小说中也是那时封关羽为五虎上将之首,命其攻打曹仁守卫的樊城,曹操派于禁、庞德率领七军援助曹仁,结果在樊城北十里罾口川处被关羽水淹七军,于禁投降,庞德被关羽斩杀,自此关羽威震华夏。曹操曾因欲避关羽锋芒而从许昌迁都,后因司马懿、蒋济力阻并建言鼓动孙权袭击关羽后方。在此之前孙权曾派使者到关羽处,希望娶关羽之女为子媳,而关羽没有遵照诸葛亮“东和孙权,北拒曹操”之言,侮辱来使,惹孙权大怒。同时,南郡太守糜芳,将军傅士仁屯兵*,由于*时关羽对他们轻视而造成忌恨,不尽力供应军需,在听闻关羽“还当治之”之言后勾结孙权,袭取关羽后路,曹操派大将徐晃增援曹仁,关羽攻打樊城失利,引军退回时江陵已被孙权夺取,关羽军溃散,关羽及其子关*被孙权斩于临沮,享年58岁,蜀汉后追谥关羽壮缪侯。纵观关羽一生,无愧于戎马生涯,历经百战,而最后却输在他的弱点“善待卒伍而骄于士大夫”。鲁迅曾评三国演义里的关羽:“惟于关羽,特多好语”。宋、元时期关羽被尊为“真君”、“武安王”,至明、清时期被尊为“大帝”,四处立庙。关羽有三子一女,一义子关*,关*原是汝南关定庄上关定次子,有兄关宁,学文。次子关兴,字安国,受诸葛亮器重,北伐时任龙骧将军,关兴有子关统、关彝。关羽三子关索,诸葛亮*定*时曾用其做先锋,水浒传里杨雄名号“病关索”我想应该就是指他,另有一女关凤,孙权为其子求婚未果。关于关羽的武力是无可非议的,他温酒斩华雄,仅一合斩颜良,战不二合斩文丑,五关六将等无名下将则必说了,他能在老年勇战庞德也可以看出他过人的武力,但虎牢关前他与张飞二人合战吕布却不能胜,可见吕布之勇武要略胜一筹,有对联赞关羽:匹马斩颜良,河北英雄丧胆。单刀会鲁肃,江南文武寒心。

关羽读后感3

  关羽其人,首先武艺是出众的,虽然演义中过五关斩六将,温酒斩华雄,诛文丑要么是虚构要么是把别人的功劳“抢”了,不过武艺绝伦是肯定的,而且有一定的将才,要不然也不会和张辽徐晃这样的猛将良将交好,也不会被曹操重视,更不会有后来水淹七军擒于禁杀庞德,兵锋所指,曹魏竟有迁都之念,关羽声威到达顶点,威震华夏。关羽丢失荆州,有失误疏忽,也有轻视陆逊的原因,但是从大方向来说如果益州来不及救援的话,荆州的易主是难免的。当时的形式,荆州已经有一小半属于东吴(曹操攻汉中,东吴也有去荆州之意,刘备益州尚未稳定,而且要和曹操争汉中,不得已和东吴讲和,将荆州的江夏、长沙、桂阳给东吴了),对于东吴,荆州无险可守,而曹仁屯兵樊城和襄阳,而且为了西征,刘备将人财物带走了大部分,关羽没多少家底了,只有防守的份,并无进攻的实力。关羽能够水淹七军威震华夏,是自身经营得当,积累了一定实力,关羽太强了,三国志上面说“权内惮羽”,东吴害怕只占有半个荆州的关羽,可想而知为什么刘备放心带走大部人马,只留关羽守荆州。关羽丢失荆州,是因为以偏师进军中原,而刘备并没有配合好,造成丧失一次打击曹魏的好机会(关羽之所以挺进中原,开始是为了牵制曹操兵力,减轻刘备在汉中的压力),当时关羽在中原地区的声势是很大的,一方面派遣情报人员做渗透,偃城、宛城等地的地方势力杀了曹操的官员,占据地方,准备配合关羽,三国志记载“梁、郏、陆浑群盗或遥受羽印号,为之支党,羽威震华夏。”前期打得太顺了,战线拉得过长,而自身实力无法承受,所以被徐晃挡住前进的步伐,此时东吴发现攻取荆州的时机到了,才有吕蒙的白衣渡江,关公父子的走麦城。

  综合而言,关羽武艺很强。“绍遣大将(军)颜良攻东郡太守刘延於白马,曹公使张辽及羽为先锋击之。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刺良於万众之中,斩其首还,绍诸将莫能当者,遂解白马围。”真正的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高手。

  经营荆州多年,和曹操、东吴维持一个均势,为刘备攻取益州汉中提供保障,属于能够独当一面的大将。

  义薄云天,刘关张桃源结义这都是*结拜兄弟的典范了,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也是千古美谈。而且关羽进军中原的时候这么多绿林好汉追随,也可说明这一点。*的绿林好汉敬重的就是讲义气的好汉子。

  为人自负,拒绝孙权的和亲要求,更加激发孙权除去关羽夺取荆州的决心。傲慢,自视甚高,封五虎将的时候要去益州和马超、黄忠比武可以说明。此外轻视陆逊也可说明他傲慢自负的性格。

  总之,关羽重情重义,对好朋友、好兄弟来说是非常值得敬重的。对敌人来说,这种性格就很容易被利用而落入陷阱,导致自己的失败。

关羽读后感4

  我今天读了《关羽走麦城》这篇文章后,感到非常伤心,我的眼泪都随着剧情的高潮不知不觉的落下了,那是因为关羽是我最崇拜的英雄人物。你可别笑话我!自古以来,关羽就是人们心中正义和英雄的化身。

  可是,关羽在这以前曾经斩庞德降于禁、夺樊城、过五关斩六将,温酒斩华雄等等……留下许许多多倍受后人广为传诵的事迹。然而,在这场战争中却被足智多谋的吕蒙和陆逊施计谋打败了。

  但是,关羽的失败不只是因为吕蒙和陆逊的原因,还有关羽取得胜利后的骄傲自满,使得东吴方面得到机会,使计谋得逞。

  想到我们在学*中,做完一道难题后,得意洋洋、骄傲自满,是不是也像当时的关羽呢?

关羽读后感5

  脑海中依然记得那个“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的傲慢武圣,关羽。他一生中成功的开始,就是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但这中间有多少是真的呢

  其实我们看的易中天品三国时,易中天说是孙坚杀的华雄,并有史书为证,在这时,我不由为三个人叫屈。

  首先是华雄,他再没用,也是西凉第一武将。不可能被人秒杀吧,对于这上面的温酒斩华雄,假如我们就算他们两人相遇,那么这酒要多烫才能够满足温酒斩华雄呢。我想,至少要200度以上才行。想关羽要几十回合才打败管亥,华雄再怎样有水分,也比管亥强吧,那不是至少要上百回合才行吗。

  我们再讲第二人,孙坚,他要在罗贯中就寥寥几字,就把他的战功给了关羽,如若他泉下有灵,不幸明白了这件事,会不回三尸神暴跳地跑来找罗贯中拼命呢我想必须会的,因为他一生的功记虽多,但这最重要的几个却被你几字改人,不用说,我想罗贯中在下面必须很麻烦,因为有好几万孙坚军要找他拼命呢。

  再讲关羽,他性子傲慢,为人也有傲骨,怎样可能会允许自己头上放别人的功绩呢。所以他若明白,那他必须会很气愤,因为在罗贯中给他功绩是,却侮辱了他的'尊严,这也必须不是关羽想见的。

  回过头来,再想想,罗贯中他的小说确有可取之处,但他的磨灭别人功绩,随便给人加上一些莫须有的事情,这使我不大喜欢他这个人,也许有人说小说就是给人看的,就是有瞎编的东西才有意思。但我觉的如果是一本无足轻重的小说,那是无所谓的,但它一但成为了一本众所周知的名著,那他至少就应尊重别人,因为这本书,在很多人看来是有历史的,是能够相信的,以致于让人为它就是历史。我很庆幸我们还有很多三国的史书,但如果没有那些史书,那我们是否能够明白历史的真相。

  我想请大家在写历史性文学作品时,多少请尊重一下历史吧,因为在未来可能会有历史文件丢失是,那你的作品将会成为一本历史的参考书。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8)

——夏感读后感 (菁华5篇)

夏感读后感1

  暑假里我又读了本好书名叫《漂亮女孩夏林果》。

  马小跳最喜欢的女生是谁?是夏林果!夏林果不仅长的漂亮,而且学*成绩好,还是大队委。她从五岁的时候就开始练芭蕾舞,背永远挺得那么直,眼睛永远*视前方,不看两边,下巴抬得老高,脚尖向外成八字,走起路来膝盖永远不弯。马小跳很想跟她同桌,因为他有一天听到班里的路曼说“:瞧!这夏林果目中无人的样子!真让人讨厌!”马小跳对目中无人这个词琢磨了老半天,才想起唐飞上课吃东西作为同桌的夏林果不管。马小跳因为想和夏林果同桌还被同学们误会嘲笑,老师也不同意。马小跳就不明白为什么别人总把他想那么坏?不能和夏林果同桌,但是下课后、放学后他们常常在一起玩,马小跳觉得非常开心,但是关于他们的谣言却开始流传了……

  读了这本书,我要向品学兼优的`夏林果学*,成为一名老师同学都喜欢的“夏林果”!

夏感读后感2

  这是一本著名的童话书。书的作者是美国的E.B.怀特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蜘蛛和小猪深厚的感情。

  一天夜里,有一头母猪生下了一窝小猪,其中有一只落脚猪,它就是威尔伯。爸爸怕养不活,想杀了它。费恩觉得对威尔伯不公*,极力救下了小猪。

  之后小猪在谷仓里遇到了蜘蛛夏洛,很快它们成了好朋友。几天后,小猪发现自己很难逃过被宰的命运。这时小小的蜘蛛坚定地对小猪说:“我一定会救你的。”于是蜘蛛前后为小猪织了四张网,最终救下了小猪,而夏洛因为怀孩子加上没日没夜的织网,累死在比赛的猪圈里,小猪非常伤心,想尽了办法才把夏洛产的蜘蛛卵带回了谷仓。

  读完了这本书我非常感动。虽然夏洛死了,但我觉得夏洛帮助了朋友也成就了自己,让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而小猪威尔伯就是成就夏洛的小猪。

夏感读后感3

  书是人类进步的街阶梯暑假,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一只叫夏洛的蜘蛛救了一只叫威尔怕的小猪。威尔伯的从小就长得比别的小猪慢,它的主人准备把小猪砍了,但它主人的女儿不忍心,所以求她的爸爸让她养。

  过了几个星期后的一个夜晚,一个细小的声音传了出来,“你好。”威尔伯被吓到了:“你是谁?”“我叫夏洛,这么久也没见你长大,家里人决定把你卖了!但我有办法救你!”"真的?那就靠你了!”威尔伯半信半疑地说。

  第二天早上,女儿准备去看威尔伯最后一眼,没想到却发现了蜘蛛网上织着王牌猪”。她还不敢相信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也不到二十分钟,消息传遍了整个村子,因此,许多记者都来采访。但是几个月以后,威尔伯长得笨重了,家里人不得不把它卖了。这个消息还是被夏洛听到了,但是它怀着宝宝的它只能默默地帮助威你怕,夜里,它用最后的力气织一个“王”字!

  那天一早,威尔伯保住了,夏洛却走了,威你伯也失声痛哭了!

  还记得我自己在学校,不小心打破了老师的花瓶,可是我不敢承认就走了。小仪却为了我去向老师承认了,这也让我很自责,决定以后一定要承认!

  读了这本书让我学会做错事不要逃避,要主动承认。

夏感读后感4

  国庆假期,我看了一本怀特的书,书的名字叫《夏洛的网》。

  这是一个关于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阿.卡瓦蒂卡的故事。威尔伯生下来是一只又小又弱的落脚猪,主人想把他杀了,它的小主人弗恩救了它。弗恩爱它、喂养它,它很开心。后来,它长大了,家里养不了了,主人把它送到了谷仓。在谷仓,威尔伯很孤独,直到有一天,它认识了夏洛,它们成了好朋友,威尔伯很快乐。威尔伯越来越大,人们要杀了他吃!怎么办呢?

  夏洛想了一个办法来救威尔伯:在它的网上织字。威尔伯出名了还获了奖,夏洛救了威尔伯。但是夏洛太累了,它累病了。夏洛留下了卵袋才离开,卵袋里有五百多个宝宝。威尔伯守护着卵袋,冬天过去了,春天来到了,终于有一天,宝宝们都出来了,威尔伯开心地生活,并想念着夏洛。

  我觉得夏洛很善良,也很聪明。我也要做一个又善良又聪明的人,当我的朋友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要帮助他。

夏感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夏洛的网》。

  这个故事是由美国的著名童话作家E·B·怀特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被弗恩收养。在它一个月大时,被卖到了朱克曼先生家的谷仓。就在威尔伯寂寞之时,一只叫夏洛的蜘蛛和它成了朋友。它们非常快乐。就在此时威尔伯突然得知自己要被做成火腿。夏洛在网上织了“王牌猪”几个字救了威尔伯。人们看见这几个字,认为威尔伯是神猪,就没杀它。后来,威尔伯参加了评比会。得了冠军。夏洛产下卵后死了。威尔伯精心呵护着夏洛产的卵,直到它们成为了小蜘蛛。

  这个故事既感人又有趣,我喜欢它。


《*》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9)

——好书读后感 (菁华5篇)

好书读后感1

  《弟子规》这本书,是依据至圣先师孔子的教诲而编成的生活规范。它教导我们: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其次在一切日常言语、行为中,要小心谨慎,要讲信用;与大众相处时要*等博爱,并且亲*有仁德的人,向他学*,这些都是很重要非做不可的事;如果还有多余的时间、精力,就应该好好学*六艺等其他有益的学问。

  通过学*《弟子规》让我受益匪浅,它不知不觉地影响了我的一言一行。

  《弟子规》“信”里面有这样一句:“话说多,不如少,惟其是,勿佞巧。奸巧语,秽污词,市井气,切戒之。”这句话的意思是:话只要说得有理有据,不在于多;不切实际的花言巧语,反而令人讨厌。尖刻挖苦和下流肮脏的话都不要讲;粗俗的小市民*气,都要坚决戒除。

  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事情,话说的很多,一点依据也没有,让我的同学很讨厌,当别的同学和我吵架时,我也曾经说过很多脏话,不但没解决我们之间的矛盾,还在其他同学心中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学完弟子规后,我严格按照弟子规的规范做事,不再像以前那样遇事不冷静,而是尽量想办法和同学沟通交流,及时解决矛盾,同学们之间更加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了,也真正做到了“兄道友,弟道恭”“事诸兄,如事兄”。

  使我感受深刻的还有学*篇的“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告诉我们读书的方法要注重三到:眼到、口到、心到。读书要专注,专注才能够深入领会文章的意思,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用嘴读啊读,背啊背,就是背不过,就是因为我都没用心去读。学*《弟子规》后,我终于明白了自己是不懂得读书的要领,所以考出来的成绩不理想。从此,我学*时都是提前做好预*,做到心眼口合一,真正的用心去感受,去体会,这样不但提高了学*效率,学*的劲头也更足了,成绩明显提高了,我变得比以前更自信了!

  记得我原来读书时,经常是囫囵吞枣,读一篇文章,眼睛在那看着,读了好几遍不知道文章说的什么,要不就是老师让背诵的东西我在那弟子规,就像浩瀚海洋中一盏指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路,它移默化的影响着我,改变着我,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会一直践行弟子规,让文明时刻伴随我成长!

好书读后感2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好书读后感3

  《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阳光姐姐”伍美珍。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盛欣怡的女孩,她的妈妈得了癌症,是晚期。听到这个消的欣恰,心里一直牵挂着妈妈,医生说病情可以控制,一家人的心情都略微*静了一些,可是,爸爸和妈妈还是不由地想到了最坏的结局。妈妈心想:我的宝贝欣怡还小,如果我死了,她该怎么办?老天爷,你为什么对欣怡这么不公*!几个月后,爸爸对欣怡说:“欣怡啊,医生说了,妈妈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欣怡听到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可是,无意间听到爸爸和姑姑的谈话:“医生说,时间不多了,要做好心理准备。”盛欣怡明白了,爸爸是将责任与痛苦让自己一个人扛,不久,家里的积蓄用光了,房子也卖了,刚卖的车子也卖了,钱还是不够。最终,妈妈还是永久的睡着了。

  读完这本书,我泪流满面,我十分喜欢这本书,是这本书让我变得坚强,是这本书让我学会面对生活,是这书让我明白人世间有许许多多的'悲欢离合,也许有一天还会相见,因为你把她藏在了心底。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生活,还要继续。

好书读后感4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经过描述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提高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可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提高,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应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明白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我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此刻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此刻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应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悲痛和失望……不要把自我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我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我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好书读后感5

  我的玫瑰为何珍贵?

  也许世界上也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但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

  法国作家圣爱克苏佩里在1942年完成的著名儿童文学短篇小说。它用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的空虚、盲目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跟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的讴歌。

  其实我并不喜欢以上面的方式对人说起《小王子》。因为我觉得评价是评价,而感悟是另一回事儿。《小王子》确实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每个人自己的玫瑰的珍贵。不知该冠以怎样的词汇来形容——“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啰,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王子就是这么说的,他爱他的玫瑰。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就像小孩子把时间花费在布洋娃娃身上。因此对他们而言,洋娃娃就变得很重要。一旦有人将娃娃拿走,他们就会号啕大哭……

  《小王子》是**的童话。它告诉我们,幸福是除了玫瑰什么都没有,可什么也不缺。

  我愿把时间花在某一株玫瑰上,让她在光阴里开出我呵护下的美丽的花。看上去温婉,其实是一种很放肆的美。因为更纯洁、更坚定,更知道要什么,不要什么。那是一种强悍的风情,无人能敌。

  我的玫瑰为何珍贵?因为她是我花了时间保护的。因为花了时间所以更珍贵。就像天长地久总比刹那之间来得更吸引人。

  如果不去遍历世界,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我们精神和情感的寄托,但我们一旦遍历了世界,却发现我们再也无法回到那美好的地方去了。当我们开始寻求,我们就已经失去,而我们不开始寻求,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自己身边的一切是如此可贵。我的玫瑰之所以珍贵,是因为我离开了她。很多时候人总是这样,对于很多事物不回去挽留,以为他们不会走。可直到再也见不到时,才开始追悔当初。

  世界真的好小,好像一转身,就不知道会遇见谁。世界真的好大,好像一转身,就不知道谁会消失。

  失去总比得不到的要更可惜,因为它多了一个过程叫曾经。终懂得为何有些人愿倾尽一生换得一次久别重逢。原来他们是为了再遇那株自己留在另一颗星球的珍贵的独一无二的玫瑰。

  倘若一个人对一朵花情有独钟,而那花在浩瀚的星河中,是独一无二的,那么,他只要仰望繁星点点,就心满意足了。如果你爱上了某个星球的一朵花。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漫天的繁星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花。我的玫瑰之所以珍贵,是因为我对她情有独钟,我爱我的花。这玫瑰可以是很多,可以是某人、某物、某物和某种理想愿望。她是广义的。

  因为我们一直浅浅地喜欢,又深深地爱上,因为她陪伴我们地久天长,因为她会失去,因为她在我们心中独一无二,因为我们对她情有独钟,所以她就显得珍贵。玫瑰因此珍贵,而她有可能不是玫瑰,但她依旧珍贵。

  风依旧带着料峭的寒意,墙角还有未化的积雪,却不必伸手擦玻璃上的雾气,就能看到金黄灿烂的阳光。花罩里金黄灿烂的玫瑰也快醒了吧。

  风雪不寒,夏花开半。花瓣尽风吹,飖飏不媚。

  错乱的城市,到处都是迷路的人。都离开了自己的玫瑰。后来发现回不去了,却还是想念。一切迟吗?不该这么说吧,早些时候你也不懂,可在你悟出了爱的真谛是,你永远留在了一片沙漠里。大概是早注定好了的呢。

  所以啊,以后就不要轻易离开你的玫瑰了,一旦你驯服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风吹吹就过了,话说说就算了,人笑笑就散了。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后来觉得自己挺狼狈的,弄丢了好多花儿。但,也许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至少弄明白了一点,让我不会再错过这玫瑰般的三年。

  愿你也能懂这世间的离合悲欢,即使出了差错,也能方寸不乱。愿你也好好守住属于自己的花儿,同时,悲伤了,孤独了,就看《小王子》吧,会治愈很多内心的创口。玫瑰会在另一颗星球上等你,等你成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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