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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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对于“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儿去”柏拉图的哲学三问在读《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之前,在我心里仍然是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顾生病的爷爷的时候,进行过很多次的头脑风暴,风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义在何处或者说什么样的人生才算是有意义的。

  在《七月与安生》这个电影里面,记忆深刻的一个内容是一个吉他手要追随偶像27岁结束生命。这个偶像是因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还好好的,我当时就在想为什么要年纪轻轻结束生命,这世界这么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阶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会有所区别吧。

  科学家们将40亿年前还处在混沌时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称为“原始汤”,在经过无数次且长时间周期的偶然事件的发生(或者说是偶然产生的有机大分子间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现,并将这种生命形式命名为“基因”,而我们人类本身其实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护者。

  此刻,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家里捣乱的猫猫狗狗,我们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之前一直觉着人与人之间,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总会找到一个共同的,也就是每个人之间或多或少都是有亲属关系的。现在看来不仅仅是人与人一个物种之间了。

  “其实你只要花三分钟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觉生命无意义的绝望情绪立刻就会占据你的心灵”,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短暂到长不过百年。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大概率上讲,体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婴幼儿,这里不管是照看还是医治,老年人会输于幼儿,相对这两个群体而言年轻人总是身强体壮一些。归结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们人类在年轻的时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续,基因有了新的保护者,那之前个体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将影响基因的生存,基因终将会无情的抛弃前一个保护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灭绝、已经灭绝的物种应当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说基因是自私的。

  整个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万物从来没有意义,我们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只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困顿情境、一个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笼”、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们生命本质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实现,而是追求实现的过程。

  这里举个例子,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对于无论是家里的还是认识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识里都会祝他(她)长命百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等。但这里人们可能只沉浸在节日的喜悦,却不曾考虑过其它哪怕一个小方面的问题,其一就是在老人赡养方面,子女应该怎么做。以我家乡这边的*俗为例,在我父母这一辈,农村当地的*俗就是家里老幺负责赡养老人,作为“报酬”会将爷爷奶奶名下的地给他们去种,其它子女则各过各的生活,完全不理会生养他们的父母。这种情况在老人身体健壮时问题可能不是很明显,但随着老人上了年纪,身体机能越来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体力不行时、看别人眼色时,“长命百岁”在我看来,往往是一种恶毒的“诅咒”。因为过于年迈,等到的结果往往是身边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忆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来陪着自己的是无奈、孤独和漫漫长夜身体的病痛的吞噬。

  当然,这里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响,只讨论了老年人一个年龄水*。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当他开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时,他才算成熟”、“没有意识的基因构成了有意识的人类,而有意识的人类只不过是没有意识基因的保护者”,作者带来的这种崭新的以基因的视角,来审视生命的意义是我还没有领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而生命最后去到何处,有神论者会说死后会有天堂、地狱之分,但也没有人死后复活过来向世人阐述两者,只能说这两者还只是人们自己的一种幻想罢了。从基因的角度出发,死亡是不存在的,因为基因会像钻石一般长存不息。我们人类的死亡对基因来说,只不过是没有保护能力的躯体,因为生育繁衍,基因会一直“寄存”在下一代身体中,直至再过去很久很久,甚至超出人类的时间意识的时候,基因找到比人类更好的保护者而抛弃时,人类是否会像已经灭绝了的恐龙般存在于基因新的保护者意识中……

  看完这本书,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与繁衍,是作为人类为基因做得最有价值的事。有人会说同性恋者不会像异性恋者一样育有后代,与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复制过程中也会有错误出现的可能,更何况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以DNA为遗传物质构成的个体。对于衰老,有一种理论认为,衰老标志着一个个体一生中发生的有害的复制错误以及其他种类的基因损伤的积累。

  读完这本书,我们也可以通过这种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与不解,如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可以想一下拖着大自身几倍的内啡肽走在单纤维努力让你快乐的一个个肌球蛋白。

  就像卡尔萨根的《活着是一个奇迹》里一样“我们DNA里的氮、我们牙齿里的钙……都是曾经大爆炸时的万千星辰散落后组成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总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热爱的领域,并闪闪发光的。毕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活在当下显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当断断续续托了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说实话已经把一些当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

  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虽然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但毕竟作为学术性的东西有点过于纯粹,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绝对可以在某处受点启发,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如出轨,比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控制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手段。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义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己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所以,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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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1)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6篇)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也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惊世骇俗地让我们知道: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使我们人类更全面地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将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例如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骗子的收益和付出*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骗子,最后好人和骗子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骗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骗子的数量,前面说过,当骗子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骗子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骗子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骗子代价很高。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演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领导我们认识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阅读了《自私的基因》一书,我受益匪浅。该书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别具一格的观点不动声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质,回答了人类存在的意义。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个颠覆我们*惯认知的观点——所有的生物包括人类都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所利用的机器。最初,我带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态度读了下去,最后才觉得震撼与惊奇。我折服于作者强大的联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释。

  道金斯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爱事实上是一种亲代投资,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控制亲代对子代进行抚养。而两性之爱,则是生物为了用有限的亲代投资抚养更多的子女,以保证基因的延续,所以利用异性的亲代投资,抚养现有子代。

  但是,人类恰恰是自然中标新立异的群体,我们由于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于基因。我们会收养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会不顾一切地爱一个人,会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觉得,也许正因为文化,人类才能够约束自私的本性,人类才有了七情六欲,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变得与众不同。

  这本书带我深入了解了生物的行为动机,基因的强大控制力,人类的生而不凡。我惊叹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惊叹人类的伟大。它是我生物学*的启蒙书,让我终生难忘,终生受益。

  人类是自然进化的奇迹。我们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进步。这两者推动着我们人类从过去走向未来,从*原走向顶峰,从当下走向未知的终点……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相远。”识字之初,这句话被奉为真理存于脑海。这句话说人生来都是善良的,之所以会出现好人和坏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长环境所致。直到现在我对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终让自己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好人。但是,随着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关于人性的令人发指的不良事件走进我们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都开始怀疑这句已流传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泯灭良知;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进过牢狱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我个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生命与文明的最终奥义——题记

  阅读了《自私的基因》一书,我受益匪浅。该书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别具一格的观点不动声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质,回答了人类存在的意义。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个颠覆我们*惯认知的观点——所有的生物包括人类都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所利用的机器。最初,我带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态度读了下去,最后才觉得震撼与惊奇。我折服于作者强大的联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释。

  道金斯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爱事实上是一种亲代投资,是基因为了延续自身,控制亲代对子代进行抚养。而两性之爱,则是生物为了用有限的亲代投资抚养更多的子女,以保证基因的延续,所以利用异性的亲代投资,抚养现有子代。

  但是,人类恰恰是自然中标新立异的群体,我们由于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于基因。我们会收养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会不顾一切地爱一个人,会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觉得,也许正因为文化,人类才能够约束自私的本性,人类才有了七情六欲,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变得与众不同。

  这本书带我深入了解了生物的行为动机,基因的强大控制力,人类的生而不凡。我惊叹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惊叹人类的伟大。它是我生物学*的启蒙书,让我终生难忘,终生受益。

  人类是自然进化的奇迹。我们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进步。这两者推动着我们人类从过去走向未来,从*原走向顶峰,从当下走向未知的终点……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2)

——神曲的读后感 (菁华6篇)

神曲的读后感1

  《神曲》是西方中世纪文学的开山之作,因其年代久远而显得颇有生涩之感。但是专心读下去,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神曲》中交织的人神共鸣之曲。

  下如此结论之前,我暗暗的把我刚释卷的《神曲》回想一遍,从《地狱》到《净界》再到《天堂》,默然发现者这种分法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神学的思想。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欧洲的基督教的天下,然而不仅是基督教,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长久的宗教,都总会影射着人的前世今生以及现实报应这种神学思想,这已几乎是全人类思想的共同点。但丁在《神曲》中,依据《圣经》和《福音书》以及自我的想象,把这种宗教思想细化成这三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都细心地安排了一些或是古代名人或是“当代”名人在里面,不无有为基督教宣扬这种神学思想的目的。再者,这种按现世作为分类,按人头分类的做法在中世纪宗教盛行的欧洲,其可信度可就大大增加。因此,不管是宗教的教会亦或是中世纪的普通人民,都不可能有理由去发对甚至批判这部书。

  再者,作者的这种安排实则上隐含了一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意味。我们都知道,《地狱》是一个人过大于功的象征,而《净界》则是一个无功无过的象征,到了《天堂》,就是功大于过的意思了。作者本人从《地狱》升到《净界》再升到《天堂》,完成了一个从过到功,从罪到德的过程。而相同的,普通市民,甚者是整个国家,如若能有所顿悟,这种上升也是在神的神恩之内的。所以《神曲》看似批判佛罗伦萨,实则在内部也隐含了作者对佛罗伦萨的无限热忱和希望。

  然则,《神曲》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影射某些宗教人生的问题,它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挽救沉沦中的佛罗伦萨。作者在书中的不同部分对此都有隐喻。比如在《地狱》这折里,作者精心挑选的灵魂代言人很大成分上都是来自佛罗伦萨,从教职人员到普通的骄、贪、色等人员都给予了不同的惩罚。作者通过众多灵魂的嘴道出了当世的佛罗伦萨的黑暗,也通过地狱中的魔鬼给出了评判。而在《净界》和《天堂》里,作者则通过对佛罗伦萨的评判上升到一个整体的层面,通过神人之口委婉道出。这其中包含着作者对自我成长、生活的土地的深厚情感。读之,大有“怒其不争”的意味。

  以上是从大的方面对《神曲》大意的一点自我见解。而从小的方面看,《神曲》诚然是一曲中世纪拙朴的史诗。在《神曲》里,随处可见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的影响。英雄主义、正义,神学的光芒照耀着整部《神曲》,犹如但丁在天堂中看到的天使的光芒,《神曲》本身也散发着耀眼的金光。然而,《神曲》的金光却并不全为歌颂金光而写,而是为了歌颂世俗伟大的道德和信仰而作,这正是《神曲》对古希腊神话的借鉴和突破之处。

  然而,由于《神曲》大量地运用古希腊神话的典故,因而初读给人一种晦涩难懂的感觉,对读者的西方文学功底有较大的要求。

  一部伟大的诗篇,语言是其重要的表现手法。《神曲》的语言一承西方文学的理性辩论的风格,而与我们熟悉的*诗歌的语言截然不同。

神曲的读后感2

  ——我读《神曲·地狱篇》 但丁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诗人,他的代表作是《神曲》。

  《神曲》共分《地狱》、《炼狱》和《天堂》3个部分,分别讲述了但丁在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带领下游地狱和炼狱,在炼狱的净界山顶的地上乐园遇到但丁的情人贝阿特丽切,并和她一起升上九重天,见到上帝的一个故事。

  仅仅读了《地狱》一篇34首就已经足够震撼我的心。

  通过阅读,首先我了解到:一个人必须具备的品质是理性和慈爱,而信仰便是它们的源头。诗中但丁用了中世纪特有的幻游文学的形式,想象由象征理性的维吉尔和象征慈爱的女神贝阿特丽切指引着完成从人间到地狱,到炼狱,到天堂,再回到人间的一次心灵之旅,其目的便是歌颂上帝创造的美德,谴责当时或过去人们的罪行,映照现实,启迪人心,让世人经历考验,摆脱迷雾,臻于善和真,使当时的意大利社会走出苦难,拨乱反正。 他在诗中强调人赋有“自由意志”,这是“上帝最伟大的主张”,上帝给予人类“最伟大的赠品”。他鼓励世人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坚定不移地遵循理性:

  你随我来

  让人们去议论吧

  要像竖塔一般

  任凭狂风呼啸

  塔顶都永远岿然不动

  你们生来不是为了走兽一样生活

  而是为着追求美德和知识

  以前不知道文艺复兴是为了做什么,原本以为《神曲》只是将《圣经》中被扭曲的圣言重新整理展现给世人,因此原本认为它是一本宗教书籍。其实不然,诗中从没提到过上帝或耶稣,即使有也用“那一位”等词简单带过;反而,诗中文字具有很多人文主义色彩,极为崇尚美德。诗人将地狱分为九层,第一层林勃,是生前无罪但是未受洗礼的亡魂之所在;而之后八层则分别代表神学中人类的八大罪过,即食欲、贪财和挥霍、愤怒、异教徒、施暴(对象分为他人、自己和上帝)、欺诈(又分为阿谀、买卖圣职、占卜、伪善、盗窃、阴谋献计、挑拨离间、伪造)和罪过最重的背叛。诗人在想象中走遍了地狱,并向世人揭露了许多已故的人甚至是尚在人世的人们的罪行,并一一谴责。

  其次我可以了解到的是文化的力量。意大利虽然是欧洲历史上最重要的国家之一,但毕竟它只是世界上很小的一部分。但就是这么小一部分,仅在中世纪和新时代交界期就出现了但丁、薄伽丘、萨凯蒂、彼德拉克、达·芬奇、阿尔贝蒂、*、阿里奥斯托、塔索等等才华横溢的文化巨匠,若再加上之前之后的维吉尔、哥尔多尼、曼佐尼、维尔加、皮兰德蒌、邓南遮等等,可见文化的磅礴力量,仅在意大利就撒下了如此多伟大的种子,因而我觉得我们其实永远很渺小,永远无法参透文化的真谛,甚至根本没法读遍那些著作;纵然如此,我们依然要坐上自己的文化小舟,穿越文化的永恒长河,驶向无法到达的彼岸。 《神曲》也是十分具有艺术色彩的著作,但丁天才般的想象力、哲学修养和精深的神学理念完全展现在了书中。虽然书中内容充满想象,显得很难想通或看懂,但我还是在注释的帮助下读完了《地狱》一书。而仅看看世上有多少文化名人在为《神曲》做注释就知道它的艺术价值,其中最著名的有但丁的儿子彼特罗、萨佩纽、波斯科-雷吉奥和佛罗伦萨无名氏。

  再次我深切的体会到文艺复兴时期宣扬的人文主义的含义。但丁是一个虔诚的信教徒,

  他在诗中赞美了上帝、基督、女神、圣彼得、圣约翰、宙斯、阿波罗等等的伟大外,对于一些犯有罪过的教皇、主教和修士都进行了谴责。其中最著名的便是第七环第三个恶囊中,教皇尼可洛三世等待时任教皇博尼法丘八世来接替他因买卖圣职而在地狱受罪,并预言下一任教皇克莱蒙特五世又会来接替博尼法丘八世。而但丁对于意大利城邦制度下的佛罗伦萨、卢卡、比萨、罗马涅、锡耶那、热那亚等城市出现的一系列恶*均进行了谴责或诅咒。

  此外,但丁本人属当时意大利两大党派之一的贵尔弗派,而贵尔弗派又分为黑党和白党,但丁属白党。对于一些曾经犯过罪的贵派成员或是白党成员,但丁毫不客气地加以唾骂;对于一些属于另一大党吉伯林派或是黑党分子,虽然他们是但丁的政敌,可只要生前做过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社会的事,但丁依然会表达他的尊敬。其中最明显的例子是佛罗伦萨吉伯林派党魁法里纳塔,虽然他曾经两次因得势而驱逐贵尔弗派党员,但是他公开反对教皇干涉神圣罗马帝国内政,这也便是但丁一向反对的教权入侵*,于是在地狱对话中,但丁一直称其为“您”,可见对他的尊敬。

  而整个《地狱》里最精彩的要数乌哥利诺伯爵啃咬鲁吉埃里大主教,并向但丁叙述他和一家人遭受了怎样的苦难,最后被鲁吉埃里活活饿死的经历,但丁的描写形象生动,充满想象力,又不失真实性。我个人最佩服的便是但丁对最后一环的描写,但丁将最后一环分为四块,命名为该隐环(代表背叛亲属)、安特诺尔环(代表背叛国家或政党)、托勒密环(代表背叛宾客)和犹大环(代表背叛恩人),最后对地狱之王卢齐菲罗的描写更是淋漓尽致,用一头三脸象征“无能”、“愚昧”、“仇恨”,正好与上帝的三位一体象征着“威力”、“智慧”、“慈爱”形成鲜明对比,歌颂上帝的伟大,并表示对卢齐菲罗作为天使背叛上帝的罪行的唾骂。

  但丁为了写《神曲》,可以说他必定经过无数遍的阅读和整理,因为《神曲》中有很多材料选自《圣经》、维吉尔的《埃涅阿斯记》、奥维德的《变形记》、斯塔齐努斯的《特拜战记》、萨林贝内的《编年史》以及许多意大利历史和希腊神话甚至是巴比伦地区的史料,而且但丁之前的作品《新生》、《帝制论》、《论俗语》、《书信集》、《筵*》似乎都是为了给《神曲》埋下伏笔。我认为像但丁这样不世出的天才仿佛真的是上帝创造的天使,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造福人间。

  在我的映象中只有像马克思那样的伟人才能与之相提并论,因为他们都是划时代的人物,仅凭个人而不需战争就可推进时代和社会进步的人,他正是与上帝同在的人。

神曲的读后感3

  *曾这样说:“封建的中世纪终结和古代新纪元的开始,是以一位大人物为标记的。这位人物就是意大利诗人但丁。”

  《神曲》是但丁最巨大的作品,但丁毕生的教训包含恋情、政治、人生观、宗教观、宇宙观均反应其中。《神曲》的外壳固然是宗教的,但诗中所写的见闻,大都以事实为题材。诗人与亡灵念叨的是国度的兴衰,听他们倾诉本人的悲苦哀怨,揭穿他们的丑行劣俗。

  《神曲》共分三篇:地狱、净界、天堂,每一部分由33章组成,加上最前面的序章,全书共100章。基础情节架构看似简略:一天,但丁在森林中迷路,危急之际,罗马诗人维其略受贝亚德之拜托,率领但丁穿过地狱、净界。这段旅程中,但丁看到了有些功臣在地狱因生前不同之罪过而遭遇不同的处分,另一些罪人则在净界里尽力洗除自己的罪孽,后来贝亚德呈现,接替维其略的向导位置,在迫使但丁对自己的差错作一番告白后,亲身领导但丁游历天国,但丁最后终于见到上帝。

  在但丁的笔下,《神曲》中的地狱是意大利现实情形的映射,天堂是人类幻想到达的净界,炼狱则是人类从现实走向净界时所必需阅历的苦难。但丁盼望人能意识本身的罪行,改过自新,去达到感性天堂的净界。

  和很多中古文学作品一样,《神曲》除了字面的意思外,还有寓言的意。“从字面说,《神曲》的主题是逝世后灵魂的状态;从寓言上说,主题就是人凭自在意志去行善行恶,理当受到公*的赏罚。”然而但丁自己也提到“全诗和其中各局部不是为思辨而设的,而是为可能的行动而设的;假如某些章节的探讨方式是思维的方法,目标不在思辨,而在实际行为”这里断定了他写《神曲》是为了影响人的实际举动,就由于如斯因此存在强烈的政治偏向。在〈地狱〉、〈净界〉、〈天堂〉三篇中,诗人在作品中普遍地、深入地揭露了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现实。

  他一方面感慨意大利的决裂和局面凌乱,悲叹“意大利是奴隶”、“是苦难的旅舍”、“不再是各省的女主,而是一个倡寮”、“意大利各城市充斥了暴君”;他也严格谴责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卢道夫一世和阿尔伯特一世只愿在德国裁减权势,竟不来意大利行使天子的权力,“放任帝国的花园荒凉”;尤其对教会的揭露跟批评尤其尖利。他震怒地叱责教皇贩卖圣职的罪恶,“你们的贪心使世界陷入悲惨的地步,把好人踩在脚下,把坏人选拔起来。”其代表人物就是庞尼菲斯八世,因而但丁多处揭露他的罪行,并借犯贩卖圣帜罪的教皇尼古拉三世的灵魂之口,当庞尼菲斯八世还在世时,就发布他必定要入地狱。

  至于《神曲》对现实的揭露方式,个别是透过人物形象进行的。揭露者和被揭露者的对象大都是透过历史上或当代的有名人物。如用号称第一代教皇的圣彼得揭露教廷的腐朽;用法国卡佩王朝的始祖休?卡佩检举腓力四世和其它后裔的罪行;用教皇尼古拉三世揭露他自己和他的后继者庞尼菲斯八世和克力门特五世的罪行。因为但丁信任,只有通过著名的人物和事件,才干感动人心,促使改造早日实现。也因此《神曲》所塑造的各类型人物,大都性情赫然,栩栩如生,构成一座丰盛多姿的人物画廊,这在中古文学中是无与伦此的。

  对于《神曲》的造诣评论部门。有人认为《神曲》的两大因素便是爱情与政治,但丁的最大写作念头亦在歌唱贝亚德而作的。但是咱们透过《神曲》的细节所表现的高度技能来看,它的重要成绩还在于高度概括和综合性。但丁看到祖国绚丽的河山,接触社会各国阶层,加深了爱国思维,丰硕了生活经验,视线从佛罗伦斯扩展到意大利全国乃至全部基督教世界。

  他看到意大利和整个欧洲处于纷争、混乱的状况,摸索了祸乱的本源,意识到自己担当着揭露现实,唤醒人心,给意大利指出政治上,道德上振兴之路的历史使命。以为自己作为一个诗人,就要通过创作一部有宏大沾染力的作品,能力实现此一使命。因此这部作品把诗人内在的生涯经验、宗教热忱、爱国思惟和政治文明方面的重大问题;把历史的和现实的、古典的和基督教的因素融会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在这一点上,《神曲》确切是十分胜利的。难怪艾略特在他的〈但丁论〉中声称“但丁与莎士比亚*分了现代的世界,再不第三者存在。”“莎士比亚表示出人类感情的最大宽度,而但丁表现出最大的高度和深度。”

神曲的读后感4

  《神曲》是西方中世纪文学的开山之作,因其年代久远而显得颇有生涩之感。但是专心读下去,依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神曲》中交织的人神共鸣之曲。

  下如此结论之前,我暗暗的把我刚释卷的《神曲》回想一遍,从《地狱》到《净界》再到《天堂》,默然发现者这种分法本身就隐含着一种神学的思想。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欧洲的基督教的天下,然而不仅是基督教,就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长久的宗教,都总会影射着人的前世今生以及现实报应这种神学思想,这已几乎是全人类思想的共同点。但丁在《神曲》中,依据《圣经》和《福音书》以及自我的想象,把这种宗教思想细化成这三个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都细心地安排了一些或是古代名人或是“当代”名人在里面,不无有为基督教宣扬这种神学思想的目的。再者,这种按现世作为分类,按人头分类的做法在中世纪宗教盛行的欧洲,其可信度可就大大增加。因此,不管是宗教的教会亦或是中世纪的普通人民,都不可能有理由去发对甚至批判这部书。

  再者,作者的这种安排实则上隐含了一种“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意味。我们都知道,《地狱》是一个人过大于功的象征,而《净界》则是一个无功无过的象征,到了《天堂》,就是功大于过的意思了。作者本人从《地狱》升到《净界》再升到《天堂》,完成了一个从过到功,从罪到德的过程。而相同的,普通市民,甚者是整个国家,如若能有所顿悟,这种上升也是在神的神恩之内的。所以《神曲》看似批判佛罗伦萨,实则在内部也隐含了作者对佛罗伦萨的无限热忱和希望。

  然则,《神曲》的创造并不仅仅是为了影射某些宗教人生的问题,它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为挽救沉沦中的佛罗伦萨。作者在书中的不同部分对此都有隐喻。比如在《地狱》这折里,作者精心挑选的灵魂代言人很大成分上都是来自佛罗伦萨,从教职人员到普通的骄、贪、色等人员都给予了不同的惩罚。作者通过众多灵魂的嘴道出了当世的佛罗伦萨的黑暗,也通过地狱中的魔鬼给出了评判。而在《净界》和《天堂》里,作者则通过对佛罗伦萨的评判上升到一个整体的层面,通过神人之口委婉道出。这其中包含着作者对自我成长、生活的土地的深厚情感。读之,大有“怒其不争”的意味。

  以上是从大的方面对《神曲》大意的一点自我见解。而从小的方面看,《神曲》诚然是一曲中世纪拙朴的史诗。在《神曲》里,随处可见古希腊神话和《荷马史诗》的影响。英雄主义、正义,神学的光芒照耀着整部《神曲》,犹如但丁在天堂中看到的天使的光芒,《神曲》本身也散发着耀眼的金光。然而,《神曲》的金光却并不全为歌颂金光而写,而是为了歌颂世俗伟大的道德和信仰而作,这正是《神曲》对古希腊神话的借鉴和突破之处。

  然而,由于《神曲》大量地运用古希腊神话的典故,因而初读给人一种晦涩难懂的感觉,对读者的西方文学功底有较大的要求。

  一部伟大的诗篇,语言是其重要的表现手法。《神曲》的语言一承西方文学的理性辩论的风格,而与我们熟悉的*诗歌的语言截然不同。

神曲的读后感5

  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薄伽丘在《但丁传》中为了表示对诗人的崇敬,给这部作品冠以“神圣的”称谓。后来的版本便以《神圣的喜剧》作书名。中译本通称《神曲》。全诗共分三部,每部33篇,最前面增加一篇序诗,一共100篇。诗句是三行一段,连锁押韵(aba,bcb,cdc,……),各篇长短大致相等,每部也基本相等。(地狱4720行;炼狱4755行;天堂4758行),每部都以“群星”(stelle)一词结束。在诗中,但丁以第一人称记述自己35岁时(人生的中途)误入一座黑暗的森林(象征罪恶),在一座小山脚下,有三只猛兽拦住去路,一只母狼(象征贪欲/教皇),一只狮子(象征野心/法国国王),一只豹(象征逸乐/佛罗伦萨),他在呼救时出现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灵魂,对他说:“你不能战胜这三只野兽,我指示你另一条路径”。于是带领他穿过地狱、炼狱,然后把他交给当年但丁单相思暗恋的情人贝雅特丽齐的灵魂,带他游历天堂,一直到见到上帝。

  在他描述的世界,地狱是一个大漏斗,中心在耶路撒冷,从上到下逐渐缩小,越向下所控制的灵魂罪恶越深重,直到地心,是魔王撒旦掌握漏斗顶端,他们从魔王的尾巴爬过地心,另一面是炼狱。炼狱如同一座高山,在耶路撒冷相对的地球另一面海中,灵魂在这里忏悔洗罪,山分七层象征着七大罪,每上升一层就会消除一种罪过,直到山顶就可以升入天堂。天堂分为九层,越往上的灵魂越高尚,直到越过九重天,才是真正的天堂,圣母和所有得救的灵魂所在,经圣母允许,就能一窥三位一体的上帝。在经过地狱、炼狱、天堂的一路上,诗人充分发挥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写了种种形形色色,奇形怪状的神奇的景象和场景。例如《地狱》篇中,为读者展现了阴森、凄惨、恐怖的地狱氛围和对各种犯罪灵魂惩罚手段的描写:贪色者,狂风要不停的吹着他们撞击石崖;贪食者,要忍受冰冷的瓢泼大雨的洗礼;对于吝啬和挥霍无度者,则抱着大石头相互撞击;愤怒者要被淹在一条乌黑发臭的河里;而对于那些不信基督的邪教徒则不得不忍受烈火焚身的痛苦。施行暴力者要被浸在沸腾的血湖里接受惩罚。而对于欺诈罪更是列举了十种残酷刑罚。比方说,买卖官职的,诗人就让他倒栽在一个石洞里,朝上的两只脚都被点了火。读之,让人感觉身临其境,心惊胆战。而《炼狱》的氛围和《地狱》不一样,整个气氛显得比较宁静、明朗,这里可以看到大海,天空也是蓝的。这些鬼魂接受的刑罚也不一样,生前犯有骄傲的,每一个背负着大石头在烈日下走,压压他们的骄气;生前犯嫉妒的,也就是红眼病的,在这里双眼就被铁丝缝起来;生前喜欢愤怒发火的,在这里笼罩在黑烟当中,要发火发不出来。然而只要他们虔诚接受惩戒,他们还有希望得到新生。再例如对魔王撒旦形象的勾勒,也展现了诗人想象力的非凡。撒旦是经常出现在西方文学里邪恶的象征,但丁把他描写成一个有着三个脑袋的庞大怪物。三个脑袋,一个红色,一个黑色,一个白色。每一边有六个手臂,手臂不断的挥动,刮起狂风,把湖水吹得都结了冰。而且他的每根汗毛就像一级阶梯,但丁和维吉尔就是踏着汗毛往下走,才进入了地狱的最低层。对撒旦形象细节刻画的栩栩如生,独出心裁,读后,撒旦的可憎面目就犹如画卷般在眼前展开。在历经三界的路途中,借对不同人物在三界中地位的安排,也展现了诗人对文学, 政治,哲学等的种种观点和态度,对当代也有很深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和思想上深受维吉尔的影响,所以诗人把维吉尔当作引导他游历地狱和炼狱的向导,并不断称其为:“亲爱的父亲”“伟大的老师”等。在政治上痛恨国家的分裂者和篡权谋私者,所以就借犯买卖圣职罪的教皇尼古拉三世的灵魂之口,宣布还在世的,镇压佛罗伦萨共和*,在意大利制造动乱和分裂,企图篡夺世俗权力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最终会下地狱。预言式地宣告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教会干涉世俗的局面必将结束的前景。而对于公正贤明的君王如威廉二世,诗人就把他放到了天堂。但丁的这种愿望和情感,表达了新兴市民阶级摆脱中世纪教会束缚和宗教神学桎梏的要求。同时又由于诗人处于新旧交替的时代,基督教的神学观念,中世纪思想的偏见,世界观的种种矛盾,也在《神曲》中得到表现。虽然《神曲》中处处洋溢着对现世生活的热忱歌颂,但是但丁又把现世生活看作来世永生的准备。他揭发教会和僧侣的败行劣迹,但又不整个的反对宗教神学和教会,甚至还把宗教神学置于哲学之上,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例如,在诗中,他把维吉尔选为他幻游地狱和炼狱的向导,隐喻理性和哲学指引人类认识邪恶的途径,而把贝雅特丽奇作为游历天堂的向导,说明诗人仍然局限于信仰和神学高踞理性和哲学之上,人类只有依靠信仰和神学,才能达到至善之境的经院哲学观点。但丁又借维吉尔之口表明理性的软弱:“谁希望用我们微弱的理性识破无穷的玄梦,那真是非愚即狂”。在地狱与炼狱里,他描写人间的种种丑恶,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都可以遇到,而且是屡见不鲜。像贪色、、嫉妒、欺诈、买卖官职、唆使人犯罪、阿谀奉承、叛逆,等等。这些丑恶现象,现实中仍有,尽管时间过去了七百多年,《神曲》里的这些人物好像并不是中世纪的人物,而就是我们周围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人物。回顾现实,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但丁笔下的邪恶不仅仅是中世纪的邪恶,也是我们时代的邪恶。但丁只是替人们表达了一种意愿、一种心态,就是对邪恶的憎恨、对*的追求、对人性完善的期盼。而在但丁和所遇到的有名和无名的灵魂交谈,也引出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如保罗与弗朗西斯卡动人的爱情悲剧。这在但丁《神曲·地狱》第五章里描写到,维吉尔与但丁游到地狱第二圈看到一群生前犯贪色罪的鬼魂,在狂风中飘荡,撞击山崖。其中有一对鬼魂向但丁飘荡过来,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悲惨遭遇。男的叫保罗,出生在贵族世家,女的叫弗朗西斯卡,出生在意大利东部的海滨城市里米尼。保罗的家庭考虑政治上的利益,就和弗朗西斯卡的家族联姻,把弗朗西斯卡娶过来,给保罗丑陋的哥哥做妻子。但他们在这场政治婚姻中没有爱情。完全是政治利益驱动的结合。而在与年轻英俊,爱好广泛的保罗的接触中,弗朗西斯卡与之迸发了爱的火花。这件事给保罗的哥哥发现后就把两人杀害了。在地狱里,他们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悲剧。但丁听后,非常感动,当场晕倒了。这里反映了但丁作为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新世纪的第一位诗人思想上的矛盾。他一方面认为保罗和弗朗西斯卡犯了贪色罪,所以把他们安排在地狱里受刑,同时又为他们所遭遇的爱情悲剧所感动以至晕倒,体现了他对禁欲主义的批判。再有对英雄人物尤利西斯故事的详尽的描写。尤利西斯在特洛伊战争中胜利后并没有停住前进的脚步,继续开拓进取,但丁的诗也为读者展现了一代英雄传奇的一生。

  同样,神曲也有很独特的艺术特色。如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阴森恐怖;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同时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使人如身临其境。其次,但丁在写人绘景时,比喻也非常简单,通俗易懂。例如,地狱里的幽灵遇见陌生人维吉尔和但丁,惊奇地盯视着他们,好像老眼昏花的裁缝凝视针眼一样。形容枯瘦的幽灵两眼深陷无神,好像一对宝石脱落的戒指。《神曲》里有很多神来之笔,堪称名句格言,充满了哲学思想。例如他鼓励世人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坚定不移地遵循理性。就像诗人维吉尔对但丁教导的那样:你随我来/让人们去议论吧/要像竖塔一般/任凭狂风呼啸/塔顶都永远岿然不动。还有但丁在《地狱》第二十六章中描写了尤利西斯这段神奇的经历时,尤利西斯鼓励同伴前进时讲的话, “兄弟们,你们尽力千万种危险到达了西方,现在我们的残余的生命已经这样短促,你们不要不肯利用它去认识太阳背后的无人的世界。细想一想你们的来源吧:你们生来不是位的像兽类一般活着,而是为追求美德和知识”。这两行诗不仅体现了但丁的人文主义思想,对我们今天也不乏启迪意义。比方说,但丁描写的在地狱的门口的两行诗,“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来告诫要攀登科学高峰的人,要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甚至如我们一心治学的人,都要有这样一种品格,毫不畏惧,坚韧不拨。

  在但丁的《地狱》里有这样两句诗:“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吧!”当我们做某一件事,你认为正确,而遇到种种流言蜚语,种种舆论偏见的时候,你可以想想但丁的格言。当然向这样的名言警句有很多,在这不再一一列举。总之,但丁的《神曲》不仅在思想性、艺术性上达到了时代的先进水*,是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而且是一部反映社会生活状况、传授知识的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值得千古传诵。

神曲的读后感6

  *曾这样说:“封建的中世纪终结和古代新纪元的开始,是以一位大人物为标记的。这位人物就是意大利诗人但丁。”

  《神曲》是但丁最巨大的作品,但丁毕生的教训包含恋情、政治、人生观、宗教观、宇宙观均反应其中。《神曲》的外壳固然是宗教的,但诗中所写的见闻,大都以事实为题材。诗人与亡灵念叨的是国度的兴衰,听他们倾诉本人的悲苦哀怨,揭穿他们的丑行劣俗。

  《神曲》共分三篇:地狱、净界、天堂,每一部分由33章组成,加上最前面的序章,全书共100章。基础情节架构看似简略:一天,但丁在森林中迷路,危急之际,罗马诗人维其略受贝亚德之拜托,率领但丁穿过地狱、净界。这段旅程中,但丁看到了有些功臣在地狱因生前不同之罪过而遭遇不同的处分,另一些罪人则在净界里尽力洗除自己的罪孽,后来贝亚德呈现,接替维其略的向导位置,在迫使但丁对自己的差错作一番告白后,亲身领导但丁游历天国,但丁最后终于见到上帝。

  在但丁的笔下,《神曲》中的地狱是意大利现实情形的映射,天堂是人类幻想到达的净界,炼狱则是人类从现实走向净界时所必需阅历的苦难。但丁盼望人能意识本身的罪行,改过自新,去达到感性天堂的净界。

  和很多中古文学作品一样,《神曲》除了字面的意思外,还有寓言的意。“从字面说,《神曲》的主题是逝世后灵魂的状态;从寓言上说,主题就是人凭自在意志去行善行恶,理当受到公*的赏罚。”然而但丁自己也提到“全诗和其中各局部不是为思辨而设的,而是为可能的行动而设的;假如某些章节的探讨方式是思维的方法,目标不在思辨,而在实际行为”这里断定了他写《神曲》是为了影响人的实际举动,就由于如斯因此存在强烈的政治偏向。在〈地狱〉、〈净界〉、〈天堂〉三篇中,诗人在作品中普遍地、深入地揭露了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现实。

  他一方面感慨意大利的决裂和局面凌乱,悲叹“意大利是奴隶”、“是苦难的旅舍”、“不再是各省的女主,而是一个倡寮”、“意大利各城市充斥了暴君”;他也严格谴责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卢道夫一世和阿尔伯特一世只愿在德国裁减权势,竟不来意大利行使天子的权力,“放任帝国的花园荒凉”;尤其对教会的揭露跟批评尤其尖利。他震怒地叱责教皇贩卖圣职的罪恶,“你们的贪心使世界陷入悲惨的地步,把好人踩在脚下,把坏人选拔起来。”其代表人物就是庞尼菲斯八世,因而但丁多处揭露他的罪行,并借犯贩卖圣帜罪的教皇尼古拉三世的灵魂之口,当庞尼菲斯八世还在世时,就发布他必定要入地狱。

  至于《神曲》对现实的揭露方式,个别是透过人物形象进行的。揭露者和被揭露者的对象大都是透过历史上或当代的有名人物。如用号称第一代教皇的圣彼得揭露教廷的腐朽;用法国卡佩王朝的始祖休?卡佩检举腓力四世和其它后裔的罪行;用教皇尼古拉三世揭露他自己和他的后继者庞尼菲斯八世和克力门特五世的罪行。因为但丁信任,只有通过著名的人物和事件,才干感动人心,促使改造早日实现。也因此《神曲》所塑造的各类型人物,大都性情赫然,栩栩如生,构成一座丰盛多姿的人物画廊,这在中古文学中是无与伦此的。

  对于《神曲》的造诣评论部门。有人认为《神曲》的两大因素便是爱情与政治,但丁的最大写作念头亦在歌唱贝亚德而作的。但是咱们透过《神曲》的细节所表现的高度技能来看,它的重要成绩还在于高度概括和综合性。但丁看到祖国绚丽的河山,接触社会各国阶层,加深了爱国思维,丰硕了生活经验,视线从佛罗伦斯扩展到意大利全国乃至全部基督教世界。

  他看到意大利和整个欧洲处于纷争、混乱的状况,摸索了祸乱的本源,意识到自己担当着揭露现实,唤醒人心,给意大利指出政治上,道德上振兴之路的历史使命。以为自己作为一个诗人,就要通过创作一部有宏大沾染力的作品,能力实现此一使命。因此这部作品把诗人内在的生涯经验、宗教热忱、爱国思惟和政治文明方面的重大问题;把历史的和现实的、古典的和基督教的因素融会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在这一点上,《神曲》确切是十分胜利的。难怪艾略特在他的〈但丁论〉中声称“但丁与莎士比亚*分了现代的世界,再不第三者存在。”“莎士比亚表示出人类感情的最大宽度,而但丁表现出最大的高度和深度。”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3)

——鲁滨逊的读后感 (菁华6篇)

鲁滨逊的读后感1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鲁滨逊·克罗索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我整天悲痛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开始的他还有点失望,但是很快他就*惯了荒岛上的生活,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猫;种了谷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这其中他经历了种种磨难,要面对突然来的灾难。临时围墙是搭起来了,可是不多久他的住所就发生了坍塌事故,他不得不把掉下来的泥土全部运出去,而且他还搭起了天花板,以防再次坍塌。灾难总在和鲁滨逊作对,他这一次是要对付病魔,纵然他的身边没有任何药物,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恐惧,永不放弃,鲁滨逊终于利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病魔。永不放弃,为他奠定了生活的基矗

  然而上天并不总是那么苛刻。一次,鲁滨逊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莫大的恩惠。从此,鲁滨逊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逊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逊有了生活的口粮。

  没有人可以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也许就是因为心中的那个信念,在支撑着这位伟大的人艰难的活着。

  他明白他要活着回去。于是他开始造船。坎了几个月的树,花了无数的心血,确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或许是他的事迹感动了上帝,上帝又将“星期五”赐给他。希望回来了,鲁滨逊更加努力了。后来他帮助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英国船的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鲁滨逊搭该船驶返英国。可以说他的梦想在经过千辛万苦后终于实现了。我很为他感到高兴。

  无可否认,鲁滨逊刚毅的性格和永不放弃的作风深深地感化了我,我的人生也随着这本书而起航,这人生的航海之旅中,奋勇前进,永不放弃!

鲁滨逊的读后感2

  这几天,我把《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心里深有感受。

  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在一次遇险后,他上了一个有野人出没的孤岛,他在孤岛生活了28年,克服了种种困难。《圣经》成了他的精神支柱。鲁滨逊凭着他的惊人的意志盖房子,用兽皮做衣帽,种谷子驯服山羊等。他和野兽斗智,和可怕的食人部落斗勇,还救了一个野人,鲁滨逊把他叫做“星期五”,还把他收作仆人。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的船来到这个孤岛附*。鲁滨逊帮船长制服了叛变的水手,回到英国。这时他的父母都死了,于是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把一些送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这本书使我懂得:坚持、乐观、毅力的重要性,也使我知道了人生不一定是一路顺风的。

鲁滨逊的读后感3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想我真的被它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的著作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高志远向,越过大西洋和太*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终于在太*洋上不幸罹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孙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孙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这些困境又是几乎每个人都曾体会到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孙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如果我是他,当船遇到暴风中失事的时候,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的站出来,与他们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虽然,我是个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即使遇到了,爸爸妈妈总是扶着我,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意识到家人关爱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鲁滨逊这些独立生存的能力从哪儿来的呢?不就是从*时的自理能力逐步形成了独立生存的能力吗?可见养成生活自理能力,对我们是十分重要的。让我们向鲁滨逊学*,靠自己的诚实、善良、劳动、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

  这是英国作家福笛。丹尼尔以一个自传的形式写的。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看着鲁滨逊的经历,让我可以想象到他在孤岛生活的艰辛,体验到他不屈不挠的冒险精神,更使我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热爱之火。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那种对生活不断追求,对交往的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无比热爱崇尚的精神。

  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我们是否有去珍惜,甚至还有人会去轻生,多么愚昧的举动啊。想想鲁滨逊,他为了生存下来,回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一直坚持不懈地拼搏着。而对于那些人们,我不知他们领悟到了什么。生活中是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这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应该去挖掘去体会,那我们才会得到更多。

  我崇尚着我的生活,尽管它很普通。我热爱生活,我要用我笨拙的笔去画。

鲁滨逊的读后感4

  鲁滨逊游记中,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离开祖国后,所经历的艰难困苦,每次又是如何战胜困难,或者有效的躲避不可战胜的困难。在海上、在陆地、在海岛上遇到的苦难,多数又被他利用,转变成对他有利条件,有的甚至变成了鲁滨逊的财产。这是多么历险、多么丰富的人生啊!

鲁滨逊的读后感5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长篇小说,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是书中的主人公。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宾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宾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小说的主要部分就是对他这段荒岛生活的生动记述

  鲁滨逊是多么热爱生活呀!而且他充分利用好了自己生命中的机会。鲁滨逊并没有因为同伴的死而失去生存的勇气,而是把这件事当做是上天给他的机会,认为上帝是在磨炼他,而不是地折磨他。

  而我呢?遇见一点小事就焦急万分。

  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爸爸妈妈加班,晚一点回家。

  我在家里把门反锁好,做完了作业,就开始看电视。刚开始时,并不觉得害怕,随着天色逐渐变暗,就越来越害怕,觉得今天比往日冷清了许多。我坐如针毡,心中七上八下,忐忑不安,只要楼上有一点响动,或是门外有一点动静,我都会被吓一跳。这样等了一个小时,爸爸妈妈才回来。

  《鲁滨逊漂流记》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一个人光有聪明才智是不够的,还需要一种心态,一种热爱生活、积极向上、不怕困难的心态。有了这种心态,即使在情绪低落时,在遇到困难时,也能使自己对生活充满信心,战胜困难,取得成功。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心态吗?

鲁滨逊的读后感6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受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写成的。十八世纪一个英国船上的苏格兰水手,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航运中和船长发生冲突,被遗弃在一个距智利海岸约五百海里,周围约三百十六海里的荒岛上,此岛被称作安。菲南德岛。他在那里与世完全隔绝,独自生活了四年零四个月,才被有名的航海家渥地士。

  罗吉斯发现,并于一七七一年将他带回英国。这件事在当时引起社会上很大的兴趣。从未写过什么文学作品,年过六旬的笛福,从这件事得到了很大的启发,从而创作了《鲁浓逊漂流记》这部不朽的杰作。这个苏格兰水手在荒岛上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事迹,但不过做了些生存必须做的事。整个说来,他在岛的行为是消极的而不是进取的。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他宣传的不是知足常乐,而是要发展,要劳动,要占有。在这个人物身上体现了西方海洋文明的传统,充满向外发展的好厅心、征服欲和冒险精神,歌颂了从的坚毅品质和劳动精神。这部小说开辟了英国现实主义的道路。

  的确,作为新时代的典型的冒险家、实干家、殖民者,鲁滨逊在启蒙主义文学史上,在世界名著史上永远占有一*之地。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4)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菁华5篇)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1

  寒假回老家探望爷爷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爱是不自私》。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爱的小故事:小主人公尚宇自从他爸爸去世后,他就变得爱打架,爱闹事儿,伤心的妈妈不知怎样去开导他,但自从他加入了儿童工义队去帮助福利院的小朋友、老人家后,渐渐地,他发现帮助别人也可以很快乐,他不再迷茫,他终于又有了幸福的感觉。

  《爱是不自私》让我懂得了,一个用于帮助别人的人,会得到别人加倍的帮助,是的,分享就是给予爱,收获爱,将爱传递出去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爱。

  分享不是只有有钱人才能做的事,只要心中有一股温暖的爱,谁都可以把分享的果实撒在日常生活中。

  只要一个人肯分享,分享的能量就会慢慢散播,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一个人开始分享后,爱的力量感染其他人组成了儿童工义队。

  分享不用分得很多,小小的、微微的分享也是爱,只要是真诚的,分享的多少不会有人在乎,自私不是爱。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尚宇的经历让我关注,让我懂得了:爱是不自私!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2

  暑期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爱是不自私>>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书中主要讲的是:尚宇自从爸爸去世后,就变成了一个爱打架的问题学生,过度伤心的妈妈也不知道该怎样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们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课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去帮助那些孤苦无依的老人与小孩。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时,他自己很快乐,他不再迷茫与失落,终于又有了幸福的感觉。

  同学们,你们知道人最不幸的是什么吗?那就是自私贪婪。得到了一个就想要第二个,得到了第二个又想要第三个,想把一切都占为己有的这种心态就是自私贪婪。不同于自私贪婪,分享随时都会让我们的心充满喜悦。请想想,你帮助别人时是不是你和被帮助的人都很开心呢?大家*等地自然地传递爱心,这就是分享的意义。看看我们的周围,很多人的生活都十分艰苦,他们很需要我们大家的帮助与关心。当我们投以关怀和友爱的目光,就会发现许多需要帮助的人。我以前不懂得分享,也有自私的时候,做任何事情不会为别人着想,只要自己受利就好。可是,现在想起来,当初真的很自私,我终于懂得了分享的重要,分享是一颗闪光的星星,照亮着整个大地,只有靠分享,才能让人得到温暖!

  从现在起,我不会再自私,我要从小小的分享中,获得大大的喜悦和满满的感动!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3

  读了梁泰锡写的最励志校园小说之《爱是不自私》后明白了,人最不幸的是自私贪婪。

  本文写了尚宇自从爸爸去世后,就成了一个爱打架的学生,妈妈也不知道怎么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用业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孩子和老人。渐渐的,尚宇发现与别人分享爱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的感觉。

  自私贪婪是无止境的。自己的东西已经很好了,可看见朋友买了一件夹克,自己也忍不住想要,接下来就会不断的得到更多的东西。但人一旦有了这样的念头就很难过得幸福快乐。不同于自私贪婪,分享随时都能让我们的心充满喜悦。我们帮助别人时,自己也会非常开心。大家*等、自然地传递爱心,这就是分享的意义。如果我们试着和贫困的人分享你的心意,把爱传递给他们,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美丽。因为,分享是一种为每一个人传递幸福的神奇魔法。

  夜晚,请你抬头遥望星空,你看见美丽的星星了吗?其中一定有一颗闪亮的星星,请你为它取名“分享”。

  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传递我们的爱心吧!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4

  爱,是无私的奉献、永久的快乐、永久的幸福、永久的关怀……让我们笑着面对未来。

  有一本书,讲的就是关于无私的爱。那就是《爱是不自私》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既聪明又可爱的小男孩尚宇。尚宇以前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自从爸爸去世后,妈妈也生病了。尚宇就变成了一位暴烈、可怕、不听话的'、不喜欢读书、看书、又整天闹事、整天给老师找麻烦的孩子。

  经过一段日子,尚宇听说镇子上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还要住在镇子上呢!于是,尚宇急匆匆的跑到山上,果然看到了一位老奶奶正在搬家。他走向老奶奶家,看到有许多人正在为老奶奶搬煤球,也过去帮忙。办完后,尚宇听说这些人都参加了“爱心之家”这个活动,就是帮助一些失去父母的孩子,流浪人……自己也参加了。

  就在尚宇参加“爱心活动”后,就变得有自信,有勇气,也学会了分享……

  《爱是不自私》这本书,给了我深深的启发。爱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所以,我们要珍惜爱,让爱永远留在我们的身旁。有一些人,缺少爱。所以,我们不只是自己有爱才是幸福的,不是自己独霸了资源才是幸福的。如果,你有爱心,就请你们帮助一下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也拥有温暖的爱。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5

  寒假回老家探望爷爷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爱是不自私》。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爱的小故事:小主人公尚宇自从他爸爸去世后,他就变得爱打架,爱闹事儿,伤心的妈妈不知怎样去开导他,但自从他加入了儿童工义队去帮助福利院的小朋友、老人家后,渐渐地,他发现帮助别人也可以很快乐,他不再迷茫,他终于又有了幸福的感觉。

  《爱是不自私》让我懂得了,一个用于帮助别人的人,会得到别人加倍的帮助,是的,分享就是给予爱,收获爱,将爱传递出去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爱。

  分享不是只有有钱人才能做的事,只要心中有一股温暖的爱,谁都可以把分享的果实撒在日常生活中。

  只要一个人肯分享,分享的能量就会慢慢散播,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一个人开始分享后,爱的力量感染其他人组成了儿童工义队。

  分享不用分得很多,小小的、微微的分享也是爱,只要是真诚的,分享的多少不会有人在乎,自私不是爱。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尚宇的经历让我关注,让我懂得了:爱是不自私!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5)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5篇)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我们的基因从何而来?不朽的双螺旋——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标题,却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点,从远古而来。

  我们人类是复杂而高级的物种,有思想、有技术,能控制地球上的资源、对其他物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却认为基因控制了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物种:地球上千姿百态的物种都只是生存机器。是谁的生存机器?是基因的!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双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机器,根据道金斯的理论,在我身上存在的双螺旋,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二条DNA的基因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国秦汉春秋战国到三皇五帝,基因组一脉相传,我相信在*3000年的时间里,我的DNA没有大的突变,我和我的祖先在作为人类这个物种上也没有多大的改变,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时也包括我,我们的躯体作为保护基因的载体,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稳定环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复制、遗传。

  几乎要把自己作为宇宙中心的人类来说,作者的这个观点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也只承担了一个短暂的瞬间而已,我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基因能在更长时间、更多空间里长久的遗传下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断的复制生存下去——这就是本书的论点。

  道金斯在本书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性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所认同的无私的母爱,作者的观点确是:母爱不过是自私的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优化的体现。虽然这个观点太过无情,却也让人无法辩驳。

  刚才说过我们的基因和几千年前祖先传给我们的那条DNA没啥大的差别,但大不同的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几千年文化科技知识的积累,社会总体氛围等等,这一切的发展可以说更有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体现自私的一面,比如这几千年间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等,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基因的个体自私行为要适应群体发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义。基因想要绵绵不绝的延续,他的载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很好的社会氛围,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基因,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护着其他低等物种,保护着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盘。

  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来就想灭杀宿主人类,终将会被人类灭杀,如果其基因变异到能和人类共存,那将是长久的胜利。独乐乐,体现的是基因个体的自私,众乐乐,体现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说明基因已经开启了更高级的自私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只要是已经开化的人就会好奇吧,当然,很多未开化的也会好奇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达尔文的这些话即使是在今天看来,也是很难接受的,看看日本人就知道了,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爷爷辈曾经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都那么难,更何况承认自己是猪狗的后代呢?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还有好多,只可惜我没耐心把它看完,因为全书都是在证明这种思路的合理性,而暂时地,这种思路对我的人生观还没有什么影响,不知道对别人如何呢呵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控制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手段。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义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当断断续续托了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说实话已经把一些当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

  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虽然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但毕竟作为学术性的东西有点过于纯粹,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绝对可以在某处受点启发,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6)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精选10篇)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1

  我读完了《爱是不自私》这本书,故事讲得是:尚宇自从爸爸去世之后,就变得不爱读书,整天惹事。同学俊宪向尚宇介绍了儿童义工队。从此,他成为了义工队的一员。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不管自己有多么劳累,他总是感觉不到。还让尚宇从绝望和忧郁的彷徨之中得到了救赎。正所谓;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

  其实,还有帮助别人让自己不被死神夺取生命的事;一位军官看到敌机已飞来轰炸。前方还站着一位小战士。他连想都没有想就朝小战士所站的方向扑了过去。一阵爆炸声响过之后。军官发现自己原来所站的地方被炸出了一个大洞!大家不要认为这件事巧合,其实如果细心在生活中去寻找,会发现许多“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的事例。

  不要小气,要懂得分享。你在把东西分享给别人时,自己收获了什么呢?快乐。其实不止是快乐,还有很多很多。

  给予爱,收获爱。这句话是完全正确的。也就是去关爱他人,就会得到他人的关爱。所以,让我们懂得分享,去关爱、帮助他人吧!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2

  寒假是一段充满书香的日子,我在寒假时读了数不胜数的书籍。其中,令我最难以忘怀的一本书,当然就是《爱是不自私》啦!因为它让我明白了在众多的繁星中有着一颗叫“分享”的星星!

  《爱是不自私》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尚宇的`小男孩,他因为自己的爸爸去世了,所以每天都闷闷不乐,忧郁的情绪使他变成了个爱打架的人。可有一天,尚宇的同学介绍他去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业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孤苦无依的老人和儿童。慢慢地,尚宇发现了帮助别人自己也很快乐,他便不再迷茫,找回了以前的幸福生活与快乐。

  因为尚宇分享了爱,所以收获了爱,它因为分享而重拾了对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重拾了往日的欢乐时光。由此可见,分享是多么重要啊!它改变了一个人生活状态。是呀!分享犹如一缕阳光撒向大地。因为爱迪生的分享,世界就有了光明;因为莱特兄弟的分享,人类便实现了千百年来得“飞”天之梦;因为贝尔的分享,人与人之间相隔千里也可对话……这就是分享的力量!

  分享是快乐的!每当我将我最喜爱的书借给我的好友阅览时,她因为书中的精彩片段而嘴角微微上扬,我便感到了分享的快乐!每当下雨天,同学因没带雨伞而即将被淋成“落汤鸡”时,我主动将伞举在她头顶,并微笑着说:“我们一块走吧!”当同学高兴地点点头,我心里也无比高兴。这,或许也是分享的快乐吧!

  一个微笑,一句话语,一个拥抱,甚至一个微不足道的动作,都有可能是分享。从今以后,把我们所拥有的,所知道的,都试着和更多人分享吧!

  夜晚,请抬头看看天空,你看到众多的星星了吗?其中一定有一颗最闪亮的,那么,请你为它取名为“分享”。

  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传递我们的爱心吧!那时,你会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这,就是《爱是不自私》。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梁泰锡的书—《爱是不自私》,我的心被李尚宇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

  尚余自从爸爸去世后,就变成了一个爱打架的问题学生,过度伤心的妈妈也不知道该怎样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课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苦无依的老人与小孩。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学会了分享爱,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的感觉。

  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分享就是让你我一起感受幸福,让别人快乐,自己也快乐。分享对于人类不可或缺,犹如生活需要阳光和水一样。只要心里有一股温暖的爱,谁都可以把分享落实在日常生活里。

  让我们一起创造爱心世界,从我做起,分享爱,传递爱吧!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4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并不知道如何把爱分享给别人。但我看完它后,我不仅学到了分享爱,还揭开了爱的神秘面纱……

  书中,主人公李尚宇本是一个乖孩子,但是因为爸爸的去世,他变成了一个爱打架的问题学生,过度伤心的妈妈也不知道该怎样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业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苦无依的老人与小孩。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因为他懂得了分享爱,收获爱。最终,他不再迷茫,终于有了幸福的感觉。但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波三折的时候。尚宇在参加义工队后,自己包办了所有活动,忽略了课业,补*班也常常翘课,他的生活变得乱七八糟。他和朋友渐渐疏远了,就连他最好的两位“死党”政浩和英智也不愿理会。正当他陷入绝望的沼泽时,他的同学——俊宪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尚宇重新走回正确的路线。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尚宇如果不参加义工队,他就不会去播种爱的种子,更不会收获爱的果实。这本书对我来说值得学*,因为爱就是一个太阳,照耀着我们每一个人。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5

  《爱是不自私》这本书主要讲了尚宇自从爸爸去世之后,就变成一个爱打架的问题学生,过度伤心的妈妈也不知道怎样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业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苦无依的老人与小孩。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的感觉。

  爱,就是去分享。分享,就像一颗种子,它需要发芽、生根、开花、结果。首先,要撒下分享的种子。分享,并不是只拥有很多权力的人才能做的`事情;分享,并不是分享一些钱财,分享一些利益。其实,分享只要把你心里想的说出来,就是分享。可以是在马路上看到四处流浪的小猫小狗,心里为它们感到可怜,不由得想建立一个流浪宠物救助站;也可以是对别人的不辛遭遇感到悲悯的时候,想帮助他。假如每天抱着这样的心态,也就是分享的种子。

  接下来,就要让分享的种子发芽。美好的分享不一定指要分享得大、分得多,小小的、虽然微薄但充满真诚的心意,也是美好的“分享”!实践分享不需要等待。请不要一天拖过一天,总是“等以后有空的时候再说”呦!实践分享的时间不应该是明天,而是今天,也就是你到现在。并不要觉得分享有多困难,其实,在不经意间,我们已经做到。再乘公共汽车的时候给老奶奶让座;给身体不舒服的同学提书包,这些,都是分享!

  然后,要让分享的花朵绽放。只要一个人肯与分享,分享的能量就会慢慢地散播。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不停延伸出去的结果就是人人乐于分享,就像是悦耳的钟声越传越远一样,所以,分享的力量是伟大的!

  最后,就可以收获分享的果实!分享,不应该对物质回报有所期盼。为了有所得才跟别人分享,并不是真心诚意的分享。但是,分享会让我们收获美丽的果实,那就是感动和喜悦的泪水。所谓的分享,是分享心灵、分享真情,以及分享爱;分享,即使只有一点点,也是满载真诚的一种心意;分享是你我一起感受幸福的美好的事;分享,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分享,是一种点亮世界的伟大精神!

  所以,我们要学会分享,从点滴开始分享,从小事开始分享!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6

  今年暑假我一共读了五本书,分别是:《夏洛的网》、《爱是不自私》、《小屁孩日记》、《笑猫日记》、《写作业不用靠妈妈》。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著名的作家梁泰锡写的校园励志小说《爱是不自私》。

  《爱是不自私》主要讲述了一个五年级小学生尚宇因爸爸去世后,只能和妈妈相依为命。可尚宇的妈妈却得了忧郁症,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动不动就流眼泪。尚宇也因爸爸离世,开始自暴自弃,对学*失去兴趣,脾气变得非常暴躁,经常与别的同学打架,成了一个问题学生。他还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政浩,另一个叫英智,他们被称为“三剑客”,即是三个恶童。“三剑客”经常“兴风作浪”,成为同学眼中“无可救药”的坏孩子。同学们为了帮助尚宇找回自信心,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尚宇利用业余时间去敬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独无依的老人和小孩,渐渐地,尚宇变成一个有爱心、爱学*的好孩子,他还学会了分享爱。而尚宇的妈妈也参加了儿童义工队并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快乐和生活的美好,不再忧郁,重新变得开朗,自信……

  读完这本书,它使我明白:分享能让别人快乐,自己更快乐!就像我们常说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它更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感到无比快乐,让我们一起播下爱的种子,一起分享爱,分享爱就是让你我他一起感受幸福。它有时关系到国家,比如汶川,青海,玉树大地震,*期一些地区发生了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许多爱心人士都会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人,有些爱心人会捐款,有些人会去当义工,不求回报的为他们送来一些帮助。有时关系到我们的校园,我脑海中浮起了一位同学——她叫田雨鑫,那时雨鑫姐姐才读三年级,一次意外事故,左眼受伤急需手术,但还差两万块的手术费,老师和同学们就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为她捐款,解决燃眉之急,他们有的还去医院看望她,给她讲一些笑话,或说些鼓励的话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不要受太多病痛的折磨。现在雨鑫姐姐已经康复出院,在读五年级了。是老师,同学们的爱让她感受到了温暖……

  同学们,其实分享并不需要太多太多,即使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帮助,都可以成为分享的幸福。在生活中,有许多人生活都过得十分艰辛,让我们投以关怀和友爱的目光。所谓“与人为善天地宽,与人分享情更浓。”我们必定能从小小的分享里获得大大的喜悦和满满的感动。

  让我们一起创造爱心世界,从我做起,分享爱,传递爱吧!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7

  暑期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爱是不自私>>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书中主要讲的是:尚宇自从爸爸去世后,就变成了一个爱打架的问题学生,过度伤心的妈妈也不知道该怎样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们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课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去帮助那些孤苦无依的老人与小孩。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时,他自己很快乐,他不再迷茫与失落,终于又有了幸福的感觉。

  同学们,你们知道人最不幸的是什么吗?那就是自私贪婪。得到了一个就想要第二个,得到了第二个又想要第三个,想把一切都占为己有的这种心态就是自私贪婪。不同于自私贪婪,分享随时都会让我们的心充满喜悦。请想想,你帮助别人时是不是你和被帮助的人都很开心呢?大家*等地自然地传递爱心,这就是分享的意义。看看我们的周围,很多人的生活都十分艰苦,他们很需要我们大家的帮助与关心。当我们投以关怀和友爱的目光,就会发现许多需要帮助的人。我以前不懂得分享,也有自私的时候,做任何事情不会为别人着想,只要自己受利就好。可是,现在想起来,当初真的很自私,我终于懂得了分享的重要,分享是一颗闪光的星星,照亮着整个大地,只有靠分享,才能让人得到温暖!

  从现在起,我不会再自私,我要从小小的分享中,获得大大的喜悦和满满的感动!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8

  《爱是不自私》主要讲述了一个五年级小学生尚宇因爸爸去世后,只能和妈妈相依为命。可尚宇的妈妈却得了忧郁症,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动不动就流眼泪。尚宇也因爸爸离世,开始自暴自弃,对学*失去兴趣,脾气变得非常暴躁,经常与别的同学打架,成了一个问题学生。他还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政浩,另一个叫英智,他们被称为“三剑客”,即三个恶童。“三剑客”经常“兴风作浪”,成为同学眼中“无可救药”的坏孩子。同学们为了帮助尚宇找回自信心,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尚宇利用业余时间去敬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独无依的老人和小孩,渐渐地,尚宇变成一个有爱心、爱学*的好孩子,他还学会了分享爱。而尚宇的妈妈也参加了儿童义工队并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快乐和生活的美好,他们不再忧郁,重新变得开朗,自信……

  我觉得分享就是让你我一起感受幸福,分享对人类不可缺少的,因为爱迪生的分享,发明了电灯,用光照亮了每一个人;因为怀特兄弟的分享,发明了飞机,让人们实现了“飞”的梦想;因为贝尔的分享,让地球变成了地球村,让人与人之间远隔千山万水也可以对话……可见分享是多么重要啊!

  有句谚语说“即使是半颗豆子也要跟人分享。”在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能分享得,如:一个甜美微笑,一句亲切问候,一个温暖的拥抱,一次微不足道的帮助,一份简单的给予……都可以变成分享的幸福。

  所以,不是只有自己生活的好才是好的,要多和别人一起分享才是最好的。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9

  爱是什么?爱是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主动去帮助别人,是有好东西与别人分享……这几天我看完了《爱是不自私》这本书,它告诉我,爱要分享。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很晚才知道做义工乐趣的尚宇。他爸爸英年早逝,他妈妈又患了忧郁症,因而尚宇的情绪一直十分低落。他的同班同学“老人家”——俊宪,也和他有过一样的经历,所以十分关心尚宇,推荐他加入由自己担任队长的儿童义工队,尚宇欣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尚宇渐渐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快乐,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的感觉。可是,患有忧郁症的妈妈却还像一只上了年纪的老猫一样,每天在房间与餐厅之间转来转去。后来在尚宇、俊宪、小如的推荐下,她妈妈也加入了义工队,在活动中心当一名配食人员,慢慢也找回了幸福感。最后尚宇与他妈妈,还收养了爱心支教的小勇,尚宇至今还记得俊宪对他说的:“做义工的真正意义在于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

  俊宪的这番话果然是对的,无论是尚宇还是尚宇的妈妈,都在当义工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帮了自己,使自己渐渐走出了那段忧郁的日子。让尚宇和妈妈从绝望和彷徨中得到救赎的是一颗乐于和别人分享的心,也就是为他人奉献的精神。

  这本书带给我的是分享的喜悦,是一本能让人拥有爱的书。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10

爱是不自私读后感

今天,我一口气把《爱不是自私》全部看完了,因为十分好看。这本书是梁泰锡写的,是第二辑最励志校园小说。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小学五年级的尚宇,他的.爸爸去世了,和妈妈相依为命。尚宇的妈妈自从他爸爸去世以后,得了忧郁症,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而且动不动就流眼泪。尚宇也因爸爸去世变得对什么都不感兴趣,还经常翘掉补*班的课。他还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政浩,另一个叫英智,他们被称为“三剑客”,意思是三个恶童。“三剑客”经常“兴风作浪 ”,成为同学眼中“无可救药”的坏孩子。但是,自从尚宇加入儿童义工队也会,他学会分享爱了,变得不再随便与人吵架,变成了一个好孩子。他的两个好朋友后来也加入了儿童义工队,改过自我,重新开始,也成为好孩子。而尚宇的妈妈,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也不再忧郁,重新变回以前那个开朗的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分享不仅是别人快乐,并且自己也会快乐。就像我们常说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在分享的同时,自己也会感到开心,因为分享会让你我一起感受幸福。其实,分享并不需要太多太多,即使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帮助,都可以成为分享的幸福。在生活中,有许多人生活都过得十分艰辛,让我们投以关怀和友爱的目光,记住不是怜悯的目光,因为那样根本不是分享。让我们试着向身边的人传递爱,让爱一直传递下去。因为,分享是一种为每一个人传递幸福的神奇魔法。

所谓“与人为善天地宽,与人分享情更浓”就是这个道理。当我们与人分享时,必定能从小小的分享里,获得大大的喜悦和满满的感到。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7)

——爱不是自私读后感(精选五篇)

  爱不是自私读后感 1

  读了《爱是不自私》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分享,并不只是拥有很多财富或才干的人才能做的事情。只要心里有一股温暖的爱,谁都可以把分享落实在日常生活里。

  其实分享的对象离我们并不远,他们就在你我的周围,当你看见露宿街头的流浪汉,当你看见被遗弃的小猫或是小狗你是不是可怜他们,同情他们,是不是愿意把自己的东西或吃得分点给他们。当你遇到不幸的人时你是否愿意伸手帮他们一把。当你随时都存着这样的心态时,这就是分享的种子。无论是朋友。同学还是邻居,都可以是分享的对象。

  当我们心里装着不自私。不贪婪,与家人。朋友。同学随时分享心里的快乐,当你帮助别人时,你是不是和被帮助的人都很开心呢?

  爱不是自私读后感 2

  玖了【爱是不自私】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分享,并不只是拥有很多财富或才干的人才能做的事情。只要心里有一股温暖的一爱一,谁都可以把分享落实在日常生活里。

  其实分享的对象离我们并不远,他们就在你我的周围,当你看见露宿街头的流一浪一汉,当你看见被遗弃的小猫或是小狗你是不是可怜他们,同情他们,是不是愿意把自己的东西或吃得分点给他们。当你遇到不幸的人时你是否愿意伸手帮他们一把。当你随时都存着这样的心态时,这就是分享的种一子。无论是朋友。同学还是邻居,都可以是分享的对象。

  当我们心里装着不自私。不贪婪,与家人。朋友。同学随时分享心里的快乐,当你帮助别人时,你是不是和被帮助的人都很开心呢?

  爱不是自私读后感 3

  《爱是不自私》艺术是梁泰锡老师写的。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主人公尚宇在失去的爸爸之后就成为了一个爱打架的问题学生,伤心过度的妈妈也不知道如何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业余时间带福利院等地方帮助那些孤苦无依的老人和孩子们。渐渐地尚宇发现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很快乐,终于他不再迷茫,有拥有了幸福安稳的感觉。

  分享并不是只有拥有很多财富会才干的人才能做的事。只要心中有一股温暖的爱,谁都可以把分享落实在日常生活里。比如你遇到被弃养的小猫小狗没有东西吃的,拖着瘦小的身体四处流浪时,给它们一点食物,给它们一个避风遮雨的地方;或是遇见露宿街头的.流浪汉是给他们一点点小小的帮助.....美好的分享并不一定要指时间的大小,而是涉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虽然微薄,但只要充满真诚的心意!实际中的分享不需要等待!请不要虚度本该美好的每一天。不应该是在明天,而是今天,而是现在!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分享而索取物质上的回报。为了得到才跟别人分享,这并不是真心实意的。分享会让我们收获美丽的果实---那就是感动和幸福的泪水。

  方分享的对象离我们不远,他们就在我们的周围,无论是朋友、同学、还是邻居,都可以作为分享的对象,当你用关怀的目光看着他们时,自然而然心中分享的种子会发芽、会开花、结果,茁壮成长!让我们一起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让爱的种子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爱不是自私读后感 4

  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的.感觉。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要懂得分享,而不是自私。因为爱迪生的分享,光照亮了整个人类;因为怀特兄弟的分享,人类实现了千百年来“飞”的梦想;因为贝尔的分享,地球变成了地球村,人与人之间远隔千山万水也可以对话……他们用传奇的经历证明了分享可以改变世界、创造世界,缔造人们希翼中的天堂。

  因为人类是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脚踩同一块土地的一群人,是分享让人们彼此扶持,彼此关怀,为生存和发展共同努力,世界才有了今天。

  所以,不是自己生活的好才是好,不是只有自己独占了才是幸福,只有大家放弃私心,一起努力,分享彼此的知识才干……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人们的生活才能越来越好。

  从今以后,把我们所拥有的,将我们所知道的,都试着和更多人分享,在小小的分享中,必定能获得大大的喜悦和满满的感动。

  爱不是自私读后感 5

  有一本书叫作【爱不是自私】。

  我发现有大多数人都像故事中的尚宇,在前几章,尚宇只和一些非常要好的朋友玩,其他朋友连理都不理。

  但我看过了这本书以后,我就知道:无论什么人,都是我们的好朋友,如果有一天,我们的朋友离我们而去,我们将会非常的孤单,非常的寂寞。所以我们要记住,分享爱是一件美好的事,收获一爱一也是美好的事。

  我希望大家要把自己的一爱一传递给别人,也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爱不是自私读后感(二)

  【爱是不自私】这本书主要讲了尚宇自从爸爸去世之后,就变成一个一爱一打架的问题学生,过度伤心的一妈一一妈一也不知道怎样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业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苦无依的老人与小孩。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的感觉。

  一爱一,就是去分享。分享,就像一颗种一子,它需要发芽、生根、开花、结果。首先,要撒下分享的种一子。分享,并不是只拥有很多权力的人才能做的事情;分享,并不是分享一些钱财,分享一些利益。其实,分享只要把你心里想的说出来,就是分享。可以是在马路上看到四处流一浪一的小猫小狗,心里为它们感到可怜,不由得想建立一个流一浪一宠物救助站;也可以是对别人的不辛遭遇感到悲悯的时候,想帮助他。假如每天抱着这样的心态,也就是分享的种一子。

  接下来,就要让分享的种一子发芽。美好的分享不一定指要分享得大、分得多,小小的、虽然微薄但充满真诚的心意,也是美好的“分享”!实践分享不需要等待。请不要一天拖过一天,总是“等以后有空的'时候再说”呦!实践分享的时间不应该是明天,而是今天,也就是你到现在。并不要觉得分享有多困难,其实,在不经意间,我们已经做到。再乘公共汽车的时候给老一奶一一奶一让座;给身一体不舒服的同学提书包,这些,都是分享!

  然后,要让分享的花朵绽放。只要一个人肯与分享,分享的能量就会慢慢地散播。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不停延伸出去的结果就是人人乐于分享,就像是悦耳的钟声越传越远一样,所以,分享的力量是伟大的!

  最后,就可以收获分享的果实!恐享,不应该对物质回报有所期盼。为了有所得才跟别人分享,并不是真心诚意的分享。但是,分享会让我们收获美丽的果实,那就是感动和喜悦的泪水。所谓的分享,是分享心灵、分享真情,以及分享一爱一;分享,即使只有一点点,也是满载真诚的一种心意;分享是你我一起感受幸福的美好的事;分享,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分享,是一种点亮世界的伟大一精一神!

  所以,我们要学会分享,从点滴开始分享,从小事开始分享!

  爱不是自私读后感(三)

  玖了【爱是不自私】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分享,并不只是拥有很多财富或才干的人才能做的事情。只要心里有一股温暖的一爱一,谁都可以把分享落实在日常生活里。

  其实分享的对象离我们并不远,他们就在你我的周围,当你看见露宿街头的流一浪一汉,当你看见被遗弃的小猫或是小狗你是不是可怜他们,同情他们,是不是愿意把自己的东西或吃得分点给他们。当你遇到不幸的人时你是否愿意伸手帮他们一把。当你随时都存着这样的心态时,这就是分享的种一子。无论是朋友。同学还是邻居,都可以是分享的对象。

  当我们心里装着不自私。不贪婪,与家人。朋友。同学随时分享心里的快乐,当你帮助别人时,你是不是和被帮助的人都很开心呢?

  爱不是自私读后感(四)

  这个星期五我读了三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爱是不自私】。

  这本书的作者是梁泰锡,他毕业于韩国首尔大学文艺创作系,*时十分热衷于分享和义工服务,因此以期待大家都幸福的心情写下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尚宇自从爸爸去世后,就变成一个一爱一打架的问题学生,过度伤心的一妈一一妈一也不知道该怎样开导他。有一天,同学介绍尚宇参加儿童义工队,利用业余时间去养老院和福利院,帮助那些孤苦伶仃的老人和小孩。渐渐地,尚宇发现帮助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他不再迷茫,终于又拥有了幸福感。

  玖了这本书之后,我也懂得了分享是什么:分享就是让你我一起感受幸福,分享是一颗美丽的星星。分享,并不只是拥有很多财富或才干的人才能做的事情。只要心里有一股温暖的一爱一,谁都可以把分享落实在日常生活里。

  看见露宿街头的流一浪一汉,你是不是很同情他们呢?被弃养的小狗或是小猫好几天都没有吃饭,看见它们拖着瘦小的身一体无力地四处流一浪一,你一定也觉得心疼吧?当你对别人的不幸感到悲悯的时候,就是你已经准备好将分享融入你的生活了。这样的心态,也就是分享的种一子。

  恐享的对象离我们并不远,他们就在你我的周遭,无论是朋友、同学还是邻居,都可以是分享的对象。当你用关怀的目光看着他们时,自然而然心底的分享种一子就会发芽开花,茁一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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