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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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1

  人必须体验失去的痛苦,才能珍惜拥有的幸福。

  读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我更深刻的明白了,现在拥有的才是最值得珍惜的。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早熟而又有文学气质的女孩优偌和她的好友还有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的故事。优偌被帅气的金剀吸引,但碍于她的好朋友也喜欢金剀,便一直压抑自己的情感。而韩东却一直默默地喜欢着优偌。后来优偌去加拿大上学,电话得知韩东登山不幸遇难的事,她在伤心的同时也终于意识到,自己失去了一份多么宝贵的友谊,后悔当初没有珍惜。

  书中的优偌只是一味地追求那份不属于自己的感情,却不懂得他人在旁默默守候的友谊,以至于她在失去之后才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好好珍惜。也许此时此刻,还有人抱怨着事与愿违,告诉自己,如果得不到,那么就不要,每个人都有很多值得自己去珍惜的东西,又何必在贪婪欲望的歧途中苦苦求得恩宠?只有懂得珍惜的人才能得到更多。当我们抱怨鞋子不好的时候,却发现有人竟然没有脚;当我们抱怨身边的风景不好看时,却发现有人双目失明;当我们嫌音乐难听时,却发现有人一生都处在无声世界……其实,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是幸福的,他们都拥有很多让自己在面对困难时豁然开朗的理由。只是不常珍惜和满足。

  每个人都带着一个孤独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能彼此温暖和辉映的另一个灵魂。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得到。即使遇到了,也因种种原因,阴差阳错,无奈地再次被分离和漂泊。所以,至少我们是幸福的,因为在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去珍惜的人和割不断的情谊。

  正如这句话所说:“我们曾经失去的和我们得不到的都不足为贵,紧紧握在手心里的才最珍贵!”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2

  《愿望树下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的女生优偌,通过善良透明的

  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孩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最后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他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雄鹰社,不幸遇难的消息。优偌很伤心,为什么不早点接受韩东,回过头优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中的每一个人......

  信念是我们的力量,有些人没有信念而变得无怨无悔,因为他们已经失败,每个人也都有愿望每一个心中有美好梦想的人,内心深处都栽着一颗愿望树,这颗愿望树隐含了人内心的所有纯洁,还有旧时的回忆和梦。

  如果我真的有一棵愿望树,我会许下很多愿望。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因为他的悲惨、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开头的完美骗着我的眼睛,以至于无法接受结尾的痛苦,我觉得,我就好像是优偌一样在接受着痛苦。一个什么都支离破碎女孩儿,靠着最后一点爱——友爱,它似乎是孤岛上唯一可以依靠的屋子,优偌靠着它,坚持走完了生命中最难的一段行程,最后,伴随着韩东的微笑长眠在了雪山之下。

  优偌的愿望就是能永远永远地保留住这份友谊,星空下,我忽然明白;即使他们的愿望树被打碎,可心中的那棵树依然还在。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也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且,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离他而去了。伍美珍写的书向来都很感人,以至于我看了很多她写的书都落泪了。但是我深知这本书和以前那些书给我的感触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有一种幻想的感觉。

  这本给我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3

  “飘泊岁月里,风吹过心已静下,将心意再还谁……“正如这首歌一般,岁月在风中悄悄流去,记住那段友情,它是美妙的也是宝贵,失去了也许就不会在拥有,那是一笔你的财富。带着好奇的心情,我第一次打开《愿望树下的呼唤》一书。

  这本书没有惊心动魄的高潮,也没有感人肺腑的精彩瞬间,只是向我们讲述:有着文学气质的初中女生优诺,通过善良活泼天真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优秀的金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她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且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保护着优诺……在一种青春的海浪中,每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诺在姑姑的帮助下选择去了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意外遇难的消息。那时优诺、七七和金剀才真正懂得第一次面对生命中重要的人离开自己时,从此便不再计较生命中的得失——无论是亲情,还是友谊。谁不曾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的美丽发卡到最终我们的生命……

  当我读到“瞬间,我惊呆了——只见门口燃起了星星点点的蜡烛,黑压压的一群人蹲在美丽的烛光中,拊掌在心口,轻轻地哼唱:祝你*安,祝你*安!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这段话时。我深受感动,因为我想起了自己身边那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愿望是每个人心中的一盏花灯。对于大人们,愿望是可以在家中多陪陪孩子;对于农村的孩子,愿望是一段成功的学业;对于贫穷的孩子,可以上学便是最好的愿望;而对于我们这些城市中的孩子而言,不愁吃,不愁穿,生活过得无忧无虑,愿望就是拥有宝贵的友情!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同学因为一件鸡皮蒜毛的小事争论不休,原因只因为我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了他的小说。他知道后十分气愤,怒气冲冲地指责我这样做不对。我气恼地想:不就是一本小说嘛,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我们俩便吵了起来。事后我在想,为什么当时我们不能给对方一个宽心的.微笑或是一声诚恳的道歉呢?看看优诺、七七、金剀和韩东,我感到深深的惭愧。

  华盛顿的一句名言说得好: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长缓慢的植物。每个人的成长都要经历友情。不过我们要坚信,在愿望的背后,一定会有一轮友谊的明月出现!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4

  前几天,我正好读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深有感触。这本书行文优美,文笔细腻,叙事流畅,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两个初三的女生优诺、七七和两个高三男生金剀、韩东之间发生的种种事情。在这种纠缠中,优诺去加拿大留学,韩东则考上北邮并参加了北邮雄鹰登山社。在雄鹰社宗旨“存鹰之心于高远,取鹰之志于凌云”的激励下,韩东也变得“永不放弃”,终于,韩东与雄鹰社的其他四位队员在攀登西夏邦马峰时,不幸遇难了…… 小说最触动我灵魂的是永不放弃,就是书中提到的Never give up!永不放弃这是人类身上的一种传统美德,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失恋也好,失业也罢,都要振奋起来,急流勇进,努力拼搏,不到最后一刻永不放弃,那才是真的英雄。拿我自己来说吧,有一次数学期中考试,时间非常紧了,我还有两道题没解出,就在这时,我本想放弃,但终究对自己说:别放弃,坚持就有希望。终于,做出这两道难题,得了满分。

  还有一次,我踢足球,别人进攻时速度很快,我作为防守一员已经感觉很累,就没有迎上去铲球防守,结果对方球进了。要是我再加把劲,不放弃,冲上去,结果就不一样了。 小说最让我感动的是女主人公优诺在加拿大获悉韩东登山失踪可能罹难时,众多*留学生汇集到优诺的身边,鼓励她、安慰她,让她不至于太难过。正如书中所描写的“我被Jane 架到门口。瞬间,我惊呆了——只见门口燃起了星星点点的蜡烛,黑压压的一群人蹲在美丽的烛光中,拊掌在心口,轻轻地哼唱:祝你*安,祝你*安!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读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人间自有真情在,困难再大,我们一起担当,共同面对。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走不过的山! 小说最让我思索良久的是雄鹰登山社的宗旨:“存鹰之心于高远,取鹰之志于凌云”。听了让人热血沸腾,而且由衷地对此产生敬意。我想,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志存高远, 壮志凌云吧。小说中的韩东以此为座右铭,人变得越来越阳光、自信。这也提醒我们,今后无论是在学*、工作还是生活中,要以雄鹰登山社的宗旨为标杆,既要壮志凌云,更要志存高远,一步一个脚印,咬定青山不放松,就没有干不成 的事。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伤心总是难免的,你不用一往情深。但你遇到那或大或小、或强或弱的悲伤,你不可以去躲避,而要去面对它,不经历风雨,你又怎能见彩虹?唯有壮志凌云,迎难而上,急流勇进,才有可能干出丰功伟绩!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5

  《愿望树下的呼唤》这部作品写了一个爱看小说的女生优偌,通过单纯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位学兄金剀和韩东,她被金剀的英俊和优秀所吸引。但碍于七七和自己的骄傲,并打碎了金剀亲手送给她的愿望树,而韩东却以默默的方式一直喜欢着她。优偌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有一天,她突然得到了韩东参加登山队不幸遇难的消息,优偌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悲痛涌了出来,当冬天她再裹起这条愿望树的白围巾时,她会想起这条高飞的灵魂。

  第一次看这本书时似乎并没有什么印象,只是觉得优偌一直很青涩,故意让自己变的孤单,因为一次相见一个微笑改变了她,让她因为一个年轻的灵魂而伤感,故事的过程很*淡。但读第二遍,第三遍时我读出优偌因为孤单的友谊而被压得十分痛苦,却又无处诉泻的心。当我再次品读时,我发现:开头写的非常美满,溢满了幸福,以至看到结尾突如其来的悲剧感很催人泪下,十分感人。韩东的失去让这个内心有些封闭的优偌,心里已塞满了优伤,时间悲哀的清醒着,一直饱含在眼中的泪水,此时再也忍不住,噼哩啪啦地滚落下来,喷涌出心中的悲恸。我想这时的优偌不再是一个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孤独的人了吧。这个故事应该是优偌内心的独白,看得出来,这被深藏了很久很久才倾泻出来。

  我喜欢这个故事,不是因为它*淡却意义深厚,而是因为这个故事真实、感人以及美丽。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5篇)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1

  这本书将“珍惜”一词,深埋我心。

  不管是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第二个故事中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故事中表现出的是对身边事物的不屑,甚至是厌恶。可当身边物是人非时,她们又开始责怪自己的不屑。

  一对亲姐妹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貌、成绩,因此得到的宠爱也自然是不同的。正因如此,妹妹对姐姐的感情愈来愈淡。随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让妹妹对姐姐误解更深。直到最后姐姐生病即将离世,妹妹才明白当初自己是多么愚蠢。

  我的弟弟在农村出生,很少来南京,也很少见到我。暑假终于来了,趁着炎炎夏日,弟弟来到了南京。“姐姐,我们去哪儿”,“姐姐,今天干什么”……弟弟就像打开话匣子一样,一整天都保持着亢奋。

  终于我忍不住了。“你烦不烦啊!”我对着正在兴奋的弟弟不耐烦地说。“姐姐,你吃不吃?”弟弟仿佛没听见,依旧热情地把零食递给我,油油的手还不停地往深处探去。“你以后能别再这么吵了吗?很烦哎!”我推开零食,对弟弟的关心、讨好毫不领情。“姐姐,你别生气。我不说了,生气对身体不好哦!”弟弟用满是油的手把我的嘴角向上推。“拿开,恶心!”我拍开弟弟的手,用纸巾反复擦拭脸上被弟弟触碰到的“区域”。可我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在我沉睡之时,弟弟已经离开了南京。

  又是一年暑假,弟弟变了不少。当我回到老家,弟弟依旧会在亲戚面前调皮地窜来窜去。可当我试图和他聊天时,他的态度也冷淡了不少。回想着上个暑假的点点滴滴,忽然感到其实调皮的弟弟才会让我开心,带给我快乐。是我自己没有好好珍惜!比起现在这个只会说“哦”、“嗯”、“啊”的弟弟,我更喜欢那个笑嘻嘻的弟弟,有些不爱干净的弟弟……

  珍惜身边的人、事、物,“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2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它是由伍美珍姐姐所写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不仅流下了眼泪,因为它的伤感、它的真实、它的美丽。

  文章的主人公“优偌”是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通过善良而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俩个大男生“金剀”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的压抑着自己的情感,并打碎“金剀”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而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

  文中的“金剀”对“优偌”写的一封E-mail说:每个人都带着一颗孤独的灵魂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能彼此温暖和辉映的另一颗灵魂,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到。即使遇到了也因为种种原因,阴差阳错,无奈的再次分离和漂泊。所以很多的人,最终还是带着他们破碎的愿望,带着他们那颗疲惫孤独的灵魂离开这个世界。

  这番话说得对,每个人都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颗灵魂,但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法找得到,这就是人生,肯定要一路坎坷的走下去。

  在快要接*尾声的时候,我原本认为“优偌”会和“韩东”最后在一起,但读到时,不由得感叹真是世事难料,“韩东”参加大学生登山队不幸遇难,连遗体都没有回来,但他竟然带着《小王子》,我真的非常感动,因为他说这本书是他最大的动力!

  我一直叹气,一直抱怨结局的悲惨,但人生就是这样,哪怕再悲惨也要挺过去,这就是人生。

  “优偌”真的好可怜,她什么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友情而已,真正对她好的人却永远的失去了。

  在我看来,“韩东”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人,看到故事结尾,我的眼泪都只是为他和“优偌”而流的。

  故事的结局有幸福,就会有悲伤,但都需要面对,人生亦是如此!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3

  昨天,我看了一本小说名叫《愿望树下的呼唤》,里面有两个故事,其中我比较喜欢亲亲姊妹坡。

  亲亲姊妹坡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唐惠美的小姑娘,她有一个比她大两年级的姐姐叫唐惠姗,她姐姐长得好看、学*好、又经常获奖,经常在台上表演、还是班里的班长,别人老拿姐姐和她做比较。她自己学*不是太好,所以爸爸妈妈都喜欢姐姐,不喜欢她,就连姑姑也偏心姐姐。因此,唐惠美就十分恨她姐姐。后来父母离婚了,姐姐跟爸爸,惠美跟妈妈。一次放学后,姐姐叫住了她,告诉她自己想家了,想和妈妈、外婆、惠美一起住。惠美出于恨,对姐姐说:妈妈,外婆早已不喜欢她了,现在她们喜欢自己。惠美在姐姐不在的这段时间成长了许多,学*也变好了。她在学校里有几个特别要好的朋友,不忍心看他和姐姐继续僵持下去,就替她给在美国的姐姐写了封信请她回来住。姐姐回来了,父母又复婚了。她姐姐天生瘦,查出病来已是晚期,不久姐姐去世了,惠美后悔不已。

  亲亲姊妹坡告诉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一本好书知春秋,让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好书吧!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4

  《愿望树下的的呼唤》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早熟而有文学气质的女生尤诺。通过善良透明的好朋友七七,认识了两个大男生金凯和韩东。她被英俊优秀的金凯所吸引,但碍于七七,还有自己的骄傲,优偌一直自尊地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最后打碎了金凯亲手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温厚的韩东一直以默默的方式喜欢着她。。。。。。在一种起伏而单纯的纠缠中每个人都陷入一种美好的痛苦中。后来优偌选择了去加拿大留学。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得到韩东参加大学登山队不幸遇难的消息。听到消息的优偌非常的伤心,当场她就大哭了一场,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韩东会遇难

  后来优偌又交了一个新朋友名叫:“小橙子”,她身材娇小皮肤很细嫩,看起来有点像日本女孩。她们两个每天友好地生活在一起,生活很美好,非常快乐。直到有一天优偌留学回国,她们两个才依依不舍地分开了,可是她们仍然会记得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回国的第二天优偌回想起了自己和韩东在一起的情景,想想韩东已经不在了,他永远也不会和自己在一起了。想到这里,眼泪哗哗地流出来,.她多么希望韩东会和他永远在一起。.就在这时他想起了金凯送给她的水晶愿望树,就赶忙跑下楼梯走到了水晶愿望树的旁边,可是它已经碎了。优偌现在才后悔当初不应该把它打碎,可是后悔也没有用了,她把水晶愿望树的碎片又重新粘了起来,然后她又在水晶愿望树前许了一个愿:就是能和韩东永远在一起,不论生活多么艰难,多么困苦,她都愿意。但这已经不可能了。在这些日子里,他一直呼唤着韩东的名字。

  读了<<愿望树下的呼唤>>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什么叫珍惜。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要珍惜和同学相处的时间,珍惜同学之间的友情,要宽容,友好;要孝敬父母,要感恩父母对我们的付出;要珍惜现在的学*时光,努力学*。这样我们以后才没有遗憾。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5

  这本书将“珍惜”一词,深埋我心。

  不管是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第二个故事中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故事中表现出的是对身边事物的不屑,甚至是厌恶。可当身边物是人非时,她们又开始责怪自己的不屑。

  一对亲姐妹有着截然不同的外貌、成绩,因此得到的宠爱也自然是不同的。正因如此,妹妹对姐姐的感情愈来愈淡。随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让妹妹对姐姐误解更深。直到最后姐姐生病即将离世,妹妹才明白当初自己是多么愚蠢。

  我的弟弟在农村出生,很少来南京,也很少见到我。暑假终于来了,趁着炎炎夏日,弟弟来到了南京。“姐姐,我们去哪儿”,“姐姐,今天干什么”……弟弟就像打开话匣子一样,一整天都保持着亢奋。

  终于我忍不住了。“你烦不烦啊!”我对着正在兴奋的.弟弟不耐烦地说。“姐姐,你吃不吃?”弟弟仿佛没听见,依旧热情地把零食递给我,油油的手还不停地往深处探去。“你以后能别再这么吵了吗?很烦哎!”我推开零食,对弟弟的关心、讨好毫不领情。“姐姐,你别生气。我不说了,生气对身体不好哦!”弟弟用满是油的手把我的嘴角向上推。“拿开,恶心!”我拍开弟弟的手,用纸巾反复擦拭脸上被弟弟触碰到的“区域”。可我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在我沉睡之时,弟弟已经离开了南京。

  又是一年暑假,弟弟变了不少。当我回到老家,弟弟依旧会在亲戚面前调皮地窜来窜去。可当我试图和他聊天时,他的态度也冷淡了不少。回想着上个暑假的点点滴滴,忽然感到其实调皮的弟弟才会让我开心,带给我快乐。是我自己没有好好珍惜!比起现在这个只会说“哦”、“嗯”、“啊”的弟弟,我更喜欢那个笑嘻嘻的弟弟,有些不爱干净的弟弟……

  珍惜身边的人、事、物,“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12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一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我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贴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他又输了个精光,十分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向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之后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十分悲痛,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经过自我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以往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野性的呼唤》(又译为《荒野的呼唤》)是美国*现代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1876—1916)写的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里,通过作者精彩而生动的描写,我很容易的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里。这只狗就是巴克,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不是神话中充满了人的幻想的狗,而是从南方优越的环境中被卖到北方冰天雪地的环境中,并在那里生活、事迹足以震撼我们心灵的狗。

  巴克在南方的一个法官家长大,经过完全的驯化,巴克已经“*惯了要信任它所认识的人,它对他们的信任已经超出了对它自己的信任”。但是,就是这种信任,让巴克经历了它生命中的第一次欺骗,这次的欺骗彻底改变了巴克的生命轨迹,它被卖到了寒冷的北方,远离了南方优越的生活。在巴克被拐卖的第一站,它受到了一顿大棒严厉的教训,从此,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那根大棒让巴克知道了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激发了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

  《野性的呼唤》影响我最大的,是它包含的生存和生命的启示。

  首先,棍棒法则。在无情的棍棒下,高贵的巴克被打得头昏脑胀,毫无反抗的余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作者的影响:无产者受到残酷的剥削和沉重的压迫,而维护这种剥削压迫的,则是棍棒——社会权利机构。巴克在棍棒下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是没有希望的。“棍棒法则”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在残酷的社会法则里,服从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成为制度的行尸走肉,我们还应对这个制度保持清醒的认识,服从、防范,为反抗保留力量。

  适者生存。在那个残酷的环境中,不够坚强、不够智慧、甚至不够奸诈阴险,都无法存活下去。荒野没有和*,生命和肉体随时随刻都处在危险之中。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任何为生存而进行努力的手段和行为都是合乎情理的,斯文、高洁、谦让这些文明社会所赞扬的美德则都是弱者的表现。养尊处优的巴克学会了在极寒的雪地里挖坑避寒,通过偷窃获得让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用力量和奸诈使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存在而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周围的环境一直逼迫着巴克,而巴克也在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着环境,并成为个中翘楚,对抗着严峻的生存挑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无论在哪里,都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在这部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这种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野性的呼唤》中那些雪橇狗寻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严且高贵)以及巴克最终选择了荒野而不是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社会,表明了这一点。正是因为有着强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识,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对生命有着出自本能的热爱,对死亡有着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实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对生命的热爱。而只有意识到人类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终有一天要被死亡终结这一悲剧性的事实,人们才会倍加珍惜和热爱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那么应该怎么学*,怎么在学*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作文。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作文》。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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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最*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2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 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6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身处水泥与钢筋的世界里,我们可曾想到过森林的.芳香?关心着怎么多挣点钱时,我们可曾想起过动物们的安危?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在一片被破坏的森林旁的工地里,野猴群偷工人午饭的故事。工人们不管把午饭藏到哪里,猴群都会找到并把它们偷走。因为,它们在丛林中赖以生存的地方,已经被人类破坏了,它们不得不跟人类打交道,否则只有灭亡。

  读完《野性的呼唤》,我既为野猴群失去家园感到悲哀,又为它们敢于从可怕的人类手中巧取食物的行为感到钦佩。要知道,即使是人类,在目睹家园被破坏的惨剧发生后,也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萎靡不振。可这些野猴们居然在家园被毁后很快地振作起精神,寻找其他的生存之路。我最钦佩它们这一点。

  可是,那些工人们在午饭被偷后开始怒骂甚至准备捕杀猴群,却不从自己身上找找错误,思考一下,为什么一向畏惧人类的野猴们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类的地盘上偷取食物?还不全是因为人类破坏了它们的家园啊!人的贪得无厌已经害了大多野生动物,为什么就不能放野生动物们一条生路呢?

  我虽然读完了《野性的呼唤》,但它给我的感受,我会一直珍藏在心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狼在*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犯,白牙与他作战。**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经过一个星期的阅读,我看完了这本书,放下书后,不经陷入了沉思……这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是一名现实主义作家,因为他早年的一些悲惨经历,使他大有感触,写下了许多揭示悲惨现实生活的小说与书籍。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巴克是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的圣伯纳犬,它经受过主人米勒法官文明的教化,十分温顺,独得米勒法官的宠爱。可因为需要大量雪橇狗,一些不法分子看上了巴克纯正的血统,将他拍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地区。巴克为了不像其他同伴一样挨打,选择了听他们的话___拼命拉雪橇,新主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其他同伴的相继离去,让聪明的它懂得了如何在野外与棍棒下努力生存,在他最后一位主人___唯一关心它的主人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无情的残杀之后,浓烈的血腥味激起了巴克的野性,他用同样的方式为主人报仇,最终走向丛林,成了狼族的首领。

  这本书从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残酷的野外,虽然写的是狗,也反映出了人们当时的那种悲惨生活。巴克的勇敢,让我懂得: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为了争第一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这一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这样变成了……其实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是不是很惊讶?是否感觉自己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得不去捕捉猎物,这就是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得不反抗,野蛮可以维护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复杂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很多,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有了野蛮,它使这个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复杂;正是因为野蛮,人生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愿望树下的呼唤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菁华5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1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布克,坚持到底。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在学*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的“主人”,而不是学*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3

  今年寒假休业式,班主任王老师奖励了我一本书—— 《荒野的呼唤》。

  上个星期,我刚把它看完,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描写了一只叫巴克的狗经历艰难险阻的故事。有一天,巴克被附*的一个坏园丁卖给了一个戴礼帽的男人,被买去后,先是乘上了一列火车,然后有坐上了汽车,一路辗转,巴克感觉有很多只手都在搬它,最后被落到一位红衣男子的手里,紧接着,又有一个瘦小的人把他和另一只纽芬兰狗买走了,最后巴克落到新主人的手里,新主人很爱它,可是这位新主人却被印第安人杀害,最终巴克忍无可忍,将印第安人全咬死,自从没有了主人后,他骨子里的狼性释放出来,从此,他消失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感受到动物也是通人性的,虽然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但也能做出让人感动的事情。看完这本书,我被巴克的这种精神所感动,动物是如此忠心,懂得报恩,我们也要像巴克学*,成为一个勇敢坚毅、懂得感恩的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4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5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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