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童年》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读后感,小说

小说《童年》读后感1

  《童年趣事》是一本回忆性散文。里面的内容生动有趣,故事的情节也曾让我完全沉迷其中,可以发现,主人公的“趣事”倒不少!说起小时候,我们总会被小时的自己逗笑,我也不例外。

  在风和日丽的那一天,由于我的穷追不舍,被逼无奈的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了三条活蹦乱跳的小金鱼。我高兴得真想蹦上天了!回家的路上,捧着自己视为已有的“宝贝”,我自言自语的和小金鱼聊上了——尽管一路小金鱼从未回应过我。

  到家后,我第一时间就给金鱼喂食,看着它们美美的吃上这么丰盛的一餐午宴后,肥嘟嘟样子,我傻傻在那里痴笑。我通常喜欢饭后晒晒太阳,这次有了这样一群伙伴,自然要一起分享啦!(我还是蛮大方的哦!)过了一会儿,我看见鱼儿把头探上水面,当时真是太聪明了,竟然认为鱼儿也想出来透透新鲜空气。于是,我把鱼儿捞了上来,捧在手心上,鱼儿活蹦乱跳的,我还以为它是高兴的呢!自然,鱼儿因为没有水而死了,没有被我捞上来的两条鱼侥幸存活了下来,但过不久也还是被”聪明绝顶“的我因照顾不周而去世了!

  想起这件往事,我既为那三条金鱼感到悲伤,又为当时的我感到可笑,儿时就是这么有趣,童年的趣事多又多!

  在阳光的照耀下,我读完了这本厚厚的《童年》,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惭愧与懊悔,想到自己与高尔基生活得巨大悬殊。

  四岁丧父,跟随慈祥的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中。

  在这里,他认识了许多东西,也看清了许多东西,他看清了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粗野的两位舅舅;朴实的朋友“小茨冈”;吝啬、小气、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每一天都生活在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争吵,从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与他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就从这一点上看来我们就与阿廖沙已经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更多想要的东西。是啊,我们经常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用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应该不再浪费任何东西,学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便足够了。

  从现在考试,我们要自立起来,遇到困难时别只想着这样退缩,逃避或走捷径,应该对自己有信心,人生中总有事或有人会令你痛苦甚至绝望,但我们应该要像一下作者是怎么样坚持的。这样,你就可以再痛苦中寻找快乐,在绝望中寻找希望。是的,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然保持对任何事物都有不灭的信心,懂得珍惜拥有的一切,那么你的光明一定会到来,因为你懂得珍惜。

小说《童年》读后感2

  我读过不少描写大海的豪迈诗篇;也读过不少描写山峦的文章;还读过不少使人潸然泪下的事情散文。但当我捧起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时,我立刻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

  它虽然没有化丽的词语修饰,却有着朴素感人的故事情节;它虽然没有天马行空一般的想象,却记述了一件件*凡的生活事件;它虽然没有太注重语、句、段、篇之间的连贯性,却很好的体现出了他童年生活经历的沧桑与感人的故事情节。

  在“母亲”高大的身躯下,埋藏着无尽的伤心与悲痛;在“外祖父”冷酷的表情下,更多的是对子女的关心与愤怒;在“外祖母”大大的眼睛里,埋藏着对“外祖父”的不解于对神的信赖;在“小冈茨”高瘦的身躯下,埋藏着对两个“叔叔”得愤怒;在“我”童年时幼小的心灵里,充斥着对生活的憧憬,对学*的热情……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那已失去的童年是否显得更美好,更幸福?——没有父母的责备,只有他们对我们的“百依百顺”;没有生活贫困的窘况,只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没有读不起书的贫困,只有一座座高耸的学校摆立在我们面前;没有……

  想到这里,我们是否要好好的歌颂那段美好的时光?让我们用双手谱写一曲歌,来歌颂童年的时光吧!

小说《童年》读后感3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小说《童年》读后感4

  最*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这本书讲述了高尔基出生于一个木匠家庭,父亲早逝,母亲出外打工,由外祖母把高尔基抚养**,很小的时候就出来谋生,从小就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

  高尔基从小就受尽了折磨和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我们的童年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高尔基的童年实在是太惨。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回家还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回家吃,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想欺负你,爸爸妈妈就会出来保护你。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与我们恰恰相反,他没有上过学,回家只有一两个馒头,他也不能想要什么,家长就给他买,而且他常常被人欺负,是在是天壤之别啊!

  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因为长大了就没有了,我们要独立生活,在小时候好好玩,长大了好有一个美好的回忆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童年就快要走了,迎接我们的是少年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最后的美好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的美好印象吧!

小说《童年》读后感5

  寒假里,我读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作品——《童年》。书中那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从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童年》这本*叙了主人公阿辽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作呕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他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11岁时,由于外祖父家业破产,无法养育他,他便到社会打工的故事。

  《童年》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是那富有特色的人物形象。其中外祖母的形象最让人难以忘怀:她是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有天使般宽大胸怀的人。她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灵。她赋予的无限温情的爱使阿辽沙养成泪不屈和向上的性格,锻炼成一个坚强的少年。外祖父则有着矛盾复杂的性格,他的内心有善良的一面,但对金钱的贪婪腐蚀了他的灵魂,使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主人公阿辽沙是一个不屈从黑暗势力、追求光明的小男孩。而小茨冈则是一个争强好胜、喜欢逞能,为了得到别人的夸奖就不择手段的小男孩。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泪流满面。阿辽沙的童年和我的童年这是天壤之别!我从小有父母关心,爱护,是一个“小公主“。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摔着。除此之外,我喜欢的文具、礼物几乎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可我总说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童年不如别人。现在想起来,我应该为自己的幸福童年感到自豪。

  《童年》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像多彩的阳光,伴我踏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小说《童年》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小说《童年》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童年》小说读后感 (菁华3篇)

《童年》小说读后感1

  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等等,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交上朋友,他知道,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它用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和生活。

《童年》小说读后感2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鲁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童年》小说读后感3

  我读过不少描写大海的豪迈诗篇;也读过不少描写山峦的文章;

  还读过不少使人潸然泪下的事情散文。但当我捧起高尔基的自传体

  小说——《童年》时,我立刻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

  它虽然没有化丽的词语修饰,却有着朴素感人的故事情节;它虽然没有天马行空一般的想象,却记述了一件件*凡的生活事件;它虽然没有太注重语、句、段、篇之间的连贯性,却很好的体现出了他童年生活经历的沧桑与感人的故事情节。

  在“母亲”高大的身躯下,埋藏着无尽的伤心与悲痛;在“外祖父”冷酷的表情下,更多的是对子女的关心与愤怒;在“外祖母”大大的眼睛里,埋藏着对“外祖父”的不解于对神的信赖;在

  “小冈茨”高瘦的身躯下,埋藏着对两个“叔叔”得愤怒;在“我”童年时幼小的心灵里,充斥着对生活的憧憬,对学*的热情……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那已失去的童年是否显得更美好,更幸福?——没有父母的责备,只有他们对我们的“百依百顺”;没有生活贫困的窘况,只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没有读不起书的贫困,只有一座座高耸的学校摆立在我们面前;没有……

  想到这里,我们是否要好好的歌颂那段美好的时光?让我们用双手谱写一曲歌,来歌颂童年的时光吧!


小说《童年》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童年》小说读后感 (菁华3篇)

《童年》小说读后感1

  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等等,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交上朋友,他知道,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它用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和生活。

《童年》小说读后感2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情节。在书中以阿廖沙为主角讲述他自己。让我,来给你慢慢讲述。

  本书中讲了阿廖沙三岁丧父,后来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染坊主,以濒临破产。他性格暴躁,并且贪婪、乖戾;两个舅舅也非常的粗野、自私。外祖父还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竟有一次把幼小的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有一次疯狂的殴打外祖母的头部,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

  毫无疑问,《童年》最基本的主题,就是阿廖沙的成长。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的再现了阿廖沙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我们完全可以说童年是一部展现俄罗斯一代人成长的作品。

  而且,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我每当想起书中的人物,都联想到悲惨两字。回想起我现在的生活,阿廖沙的生活简直是惨目忍睹。我想买书只需要给妈妈要钱,可他却需要去偷去抢;我想要玩具拿钱直接去买,他只能去捡没人要的······我以后要学会珍惜现在的生活,不浪费,懂节约。

  《童年》中阿廖沙的形象就是这一带人的梦想。整个作品虽然讲述的是痛苦的过去,但却洋溢着快乐和温馨!

《童年》小说读后感3

  在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是有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在这本书中,让我体会到了主人公阿列克赛童年的艰苦。

  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只好跟母亲来到外婆家。在外婆家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快乐,很多人因为贫穷而早早地病死了,他的好朋友茨冈也被他的俩个舅舅害死了,只有乐观的外婆经常会保护他,可后来他的妈妈也因病死了,最后他被外公赶了出来,只好过着流浪的童年生活……

  想到阿列克赛的童年是多么的艰苦,而我们的'现在的童年是又多么的幸福快乐,以前我总是感到不满足,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以前我还怕这怕那,遇到一点点的困难都会哭哭啼啼,看了《童年》以后,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任何事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我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今后不管有多少困难等着我,我都不会退缩,要勇于尝试。

  我一定要珍惜现在幸福快乐的童年,不怕困难,长大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小说《童年》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小说《莫泊桑项链》读后感 (菁华5篇)

小说《莫泊桑项链》读后感1

  整理书橱时,偶然间发现一本沾着些许灰尘的《莫伯桑小说集》,《项链》一文最吸引我。玛蒂尔德太太为了一夜的虚荣,为了挤进上流社会,为了夺人眼球,葬送了自己的青春!

  虚荣是什么?虚荣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它让人丧失理智,令人忘乎所已,使人葬送青春和生命!玛蒂尔德太太正是被虚荣所冲昏了脑袋。“虚”是空洞“荣”是荣耀,二者合一便是空洞虚假的荣耀,可许多人就是把这种荣耀当作自己美丽的装饰,玛蒂尔德为了还清那串向福雷斯蒂埃太太借的继而失踪价值不菲的项链。四处欠债,最后一贫如洗,我认为就是一万个虚荣也比不上一个真正的荣耀。虚荣是一张无比华丽的面具,它遮掩了事实,让你变得无比美丽,可在这张面具背后又是怎样一副面容?

  依稀记得,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两幅国画作品被“鸿瑞兴大酒店”选中,挂在了酒店的大殿中,得知此事后,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爸妈终于同意带着亲戚朋友去酒店一睹我国画的芳容。到了酒店我迫不及待地向大人们夸耀起来:“我画的很棒吧!那两只芦花鸡是多么地栩栩如生!”我不禁飘飘欲仙。

  回家后,我更是眉飞色舞对爸爸妈妈炫耀着我的画技,此时的我已不知不觉地陷入了虚荣中,是妈妈把我从虚荣中拉了出来,并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不要爱慕虚荣,真正有本事的人是不会到处炫耀的,不要有一点成绩就自以为是。”从此我就更加认真地学*国画了。

  虚荣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把这种虚荣之心变成真正的动力,一种上进的动力,我们便会不断进步!讲到这我又泡了一杯乌龙茶,一边闻着浓浓的茶香,一边再次翻阅《项链》。

小说《莫泊桑项链》读后感2

  品读了莫泊桑的《项链》。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纸醉金迷的场景。在花红酒绿的晚会上、在人生的假面舞会上。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自我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贪图享乐的浮躁内心。

  世上的漂亮动人的的女子。每每像是因为命运的差错似的。出生在1个小职员的家庭。悲剧的命运为玛蒂尔蒂的出场作了1个很好的铺垫、一抹素字清欢的伏笔。美的真谛源于1个人的内心。一颗善良、朴实、纯真的心胜过一切外在的修饰。

  她出身*民阶级。她有着华丽的外表。而她对于前两者的矛盾与纠结时常会令她懊恼万分。随着年华的更迭。她身陷囹圄。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次政要的晚会。戏剧性地将她内心深处的矛盾推向了高潮。

  于是。她的虚荣心在渐渐湮没她那颗*凡、质朴的心。黑的孤寂吞没了白天的彷徨。只是一错再错。终究无以复加。用四百金法郎暂时缓冲了一下自我的虚荣心。但是更大的黑洞正吞噬着她的灵魂。有了一套漂亮的裙袍。却又苦恼没有一件首饰、没有一粒珠宝。插的和戴的。一点儿也没有。有了更深一层的虚荣。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堕落。

  在丈夫的提议下。她主动去找伏来士洁太太借首饰。看到那么多异彩纷呈的首饰。她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毒害的太深。她的心房因为一种奢望渐渐跳起来。她双手拿着那东西发抖。她把它压着自我裙袍的领子绕在自我的颈项上方。这一刻的细节描写。毋庸置疑地体现了她内心深处极为强烈的欢愉与喜悦。

  先前的苦恼、痛楚与如今在得到这璀璨夺目项链之后的喜悦与兴奋形成截然的反差、鲜明的对比。那种溢于言表“胜利”的雀跃只是暂时战胜了她的理智。等待她的会是无边的苦海。

  晚会上。她毫无悬疑地成为了最绚丽夺目的刺眼明珠。可谁知。在这绚烂奢华的外表下掩映着一颗何等令人伤心的心。有道是:打肿脸充胖子。她为了这一时刻的万丈光线已经处心积虑等了很久了。虚荣的巅峰在这一刻如泉涌般喷涌而出。不可遏制。她比通常女宾都要漂亮、时髦、迷人。不断地微笑。并且乐得发狂。通常男宾都望着她出神。探听着她的姓名。设法令人把自我引到她眼前作SHOW。

  为什么心里感受那么地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为什么她最后还是选择了逃遁?究竟这不是她的世界。究竟她只是1个匆匆的过客罢了。面对着那些裹着珍贵皮衣的太太们。她的虚荣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渐渐意识到了何谓自欺欺人。

  窗外。是1个截然相异的世界。那里凄清严寒、那里寂寞萧条。终于。她还是要回到现实的无奈。此时此刻。强烈的心理落差感使她惆怅、怅惘。但是。戏剧性的打击又接踵而至。此刻他癫狂了。

  回到家。她了解从伏来士洁太太那借来的项链不见了。她丈夫焦虑地在每1个可能的地方苦苦寻觅着。无果而返。她对着这种骇人的大祸。在惊愕态势中间整整地等了一天。

  于是。他们不得不选择花三万四千金法郎购买了一条项链去索赔。欠债必还、借钱必还。这是天理。她以她的虚荣心为诱饵。以她的青春为赌。去偿还那本不该属于她的人生债务。过起了早贪黑、穷困潦倒的日常。为了那1个个可怜的铜元忍气吞声。最后。在岁月和过度操劳的无情摧残下。她那玫瑰色的手指头渐渐凋谢、陨落。

  感慨这也是人生呀!十年之后。她已满目苍夷。彻彻底底地变成了1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假如当初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时会走到什么样的境地?假如的事。终究没有论断。一切的是是非非。我们无法预言未来。当伏来士洁太太再次见到她。已是十年之后。只是她已面目全非。伏来士洁太太再也认不出她了。

  戏剧性的收尾起到了画龙点睛的用处。当他得知十年前那一串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金法郎。那是何等的讽刺呀!浮华的人生终将走向陨落。昙花一现的过后终将是亘古不变的死寂。宁静致远。远离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以一颗最最*凡的心来看对待周遭的一切。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生真谛吧!

小说《莫泊桑项链》读后感3

  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了莫泊桑的小说集,抱着一种消磨时间的态度轻松的看完了其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项链》。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子玛蒂尔德,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枪的四百法郎拿去买了衣服,又向女友借来一串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们都望着她出神。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服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故事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读完整个故事,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

  玛蒂尔德悄然坚决的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走过风,走过雨,走过昨天,走过今天,走过明天。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现在出现的是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小说《莫泊桑项链》读后感4

  《项链》是莫泊桑大师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让我深有感悟。

  这篇文章大概叙述了一位名叫玛蒂尔德的女子,她因为家境贫穷而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职员。她为自己贫困的家境而痛苦悲伤着。她偶然得到了一个参加达官贵人的交际活动的机会,而她因为一时的风光向自己的朋友福雷斯蒂埃太太借了一串假项链。虽然她在舞会上成了所有富人们的焦点,然而在回家的路上,她发现她借的项链不见了,他们找了半天却只是徒劳无功,后来,她和她的丈夫为了弥补这个过失,欠下了巨额的债款和高利润,并用自己十年的时光,从一个举止文雅的淑女成为了一个强健粗硬的妇人,而她那双冰清玉洁的手也已经被岁月消磨得千疮百孔。就这样,他们终于还清了债款并还了真项链。然而一天,玛蒂尔德又看见了福雷斯蒂埃太太,她将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可最后竟得知那项链是假的。

  就这样,我看完了这篇小说。对于当时的社会背景,这也印证了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理解是“钱是万能的”。有了钱,也就有了虚荣心,谁不会因为虚荣心而去花钱呢!这些人都是虚伪的,因为一个不小心就会误入歧途。例如书中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因为虚荣,因为想要在晚会上成为亮点,就向朋友借项链。正是这条项链,代表了当时的虚荣,也就使原先美丽的她沦落为吃苦耐劳的妇人。这,都是虚荣心惹的祸。

  然而在他们努力借款时,还有一个小小的细节——他们并没有如实地告诉福雷斯蒂埃太太事实,而是写信告诉她项链坏了,正在修理。人与人之间彼此应该多一些信任,如果项链真的找不到了,他们可以告诉福雷斯蒂埃太太,然后再作赔偿。如果是这样,他们说不定就不会经历这种沧桑了。

  其实,条件优越不一定是好事,要是遇到了生活上的困难,我们不应该回避,而是应该勇敢面对。在当今社会,我们要做到做事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不贪图金钱,做一个严于利己的人!《项链》使我受益匪浅!

小说《莫泊桑项链》读后感5

  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小说家莫泊桑写的,小说十分突出的写了主人公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单纯。

  故事开头写了玛蒂尔德的命:她长得十分漂亮,但是她的家庭很穷,不可能嫁给一个有钱人家,因此她只能嫁给了一个小职员做妻子,还好,生活还过得去,只是玛蒂尔德总是抱怨为什么自己不能有钱,为什么不能过更好的生活,于是她整天痴心妄想,期望自己一觉醒来能够变得有钱,过上富裕的生活,这一点说明她十分单纯,期望不可能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

  之后又写到了她要去参加一个聚会,但因没有漂亮衣服而不愿意去,于是她的丈夫花了很多钱给她买了一件衣服,这说明了她的爱美和虚荣心;但是她立刻又犯愁了,正因她没有首饰。于是丈夫想到了去向她的朋友借,她惊呼一声:"是的!我怎样没有想到?"这一句话再次说明了她的单纯:她根本没想到能够借。

  之后她去贵夫人那里借首饰时,她的爱美心又一次体现出来:左挑右选,最后要了那条项链。

  确实,小说的结尾出乎我的意料,但是回过头来,仔细的再读一遍文章,我才发现,小说里面有很多地方都暗示了结尾:看看借项链的时候,贵夫人的神态以及语言:她打开箱子,对玛蒂尔德说让她随便选,如果首饰是真的,她不该很紧张吗?如果是真的,玛蒂尔德借的时候为什么看都不看一眼,而直接说"拿去吧……"?为什么又不多叮嘱几句?她对玛蒂尔德拿什么都不闻不问,不能证明项链是假的吗?

  还有,如果项链是真的,那么当玛蒂尔德拿项链回来的时候不就应好好看看吗?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只说了一句:"怎样这么晚啊?我可能要用呢!"就随手把项链扔进了箱子里。那时候,玛蒂尔德只是庆幸贵夫人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却没想到为什么贵夫人不仔细看,这也是玛蒂尔德的单纯。

  如果玛蒂尔德心眼多,那她必须能够看出项链是假的,但是正是她的单纯,让她放下了痴心妄想,一心一意干活还钱。这个结局是出乎意料却在情理之中的。这正是这篇文章值得看的地方。


小说《童年》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小说大秦帝国读后感 (菁华5篇)

小说大秦帝国读后感1

  秦国,从中华大地的西部边缘小国、险些被六国瓜分的战败国,成为一统华夏的大秦帝国,靠的是什么,原因可能要写几部书。我看完《大秦帝国》后,感受最深的是——法治成就了秦国。

  从秦孝公赢渠梁任用卫鞅开始变法,到秦王嬴政一统天下,期间经历六王七次权利的移交,不同时期采取的政策不同,但坚持依法治秦的主张始终贯穿其中。最值得敬佩的是舍身护法的宣太后,以一国摄政太后之尊,用自己的鲜血维护法治。秦国八万铁骑命丧赵国名将赵奢之手,依秦法:无端败军者斩刑不赦,八万将士全部阵亡,此时定要有人为阏于之败担责,宣太后毅然站出说道:阏于惨败,罪在本太后错断大势……秦法昭昭,不究大败之罪,不足以养朝野正气。遂在宫中自裁,以自刑谢国。看到这时耳边响起那句老秦人心中的呐喊“赳赳老秦,共赴国难”!从王公贵族到*民百姓无不在坚守着秦法,正是这种力量促成了秦国的强大。

  我们的首个宪法日刚过去不久,祖国各地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希望我们的法治能够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形成中华的强大力量。作为基层的法律工作者,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将所学所知运用到服务法治中去。

小说大秦帝国读后感2

  昨天看了《大秦帝国》1——七集,对秦献公的继位选人独到的眼光及方法所叹服。秦献公被魏军狼毒箭所伤,他知道自已所剩日子不多,不得不考虑传位的'问题,但让他头痛的是传位给那一个孩子。

  两个孩子各有所长,长公子更是深得上大夫及世族的拥戴,为了使王位传给真正能带领秦国走向富强的君王,秦献公可谓用心良苦,采取了冒雪前往老乒营地,听取老乒对传位人选的意见,最后秦献公听取了与他出生入死,驰骋沙场老乒的建议,传位给了二公子渠梁,即历史上有名的秦孝公,历史同样也证明了秦献公选人之正确。秦献公选取接班人的思路及方法值得借鉴和参考。

  通过秦献公选继位人剧情,也给我们在工作中如何晋升一个管理干部或观察一个人是否值得培养带来启发,具有以下特征的人值得晋升和培养:

  1、遇事临危不惧,头脑清晰,应变能力强;

  2、具有大局观,团队、组织及公司利益大于私利;

  3、具有独立思考及分析辩别能力;

  4、做事能够抓住重点,抓住问题的本质,能够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

小说大秦帝国读后感3

  前两天,同事推荐《大秦帝国》,于是就找来看看。

  这是一部雄浑、厚重、沉郁的书,这是一部轻松、热血、青春的书,这是一部怎么形容也不为过的书,因为它叙述的内容包含了太多的故事,因为它描绘的时代呈现了太多的元素。

  读这书的时间,我非常快乐也非常感怀,这是这部书的魅力,作者笔力苍劲、描绘细腻,为我们刻画了战国时期,大秦的逐步崛起。我的心也随着书中的情节跌宕起伏:为“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的铮铮誓词而热血澎湃;为商鞅大义凌然的慷慨赴死而心怀敬意。

  秦帝国崛起于铁血竞争的群雄列强之际,建立了一个强大统一的帝国,开创了一个全新的铁器文明。帝国所编织的社会文明框架及其所凝聚的文化传统,今天仍然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巨大精神支柱。

  民族精神是群体的思想延续,在中华历史的演变中,最终融合成我们能看见的那些儒道释法墨等哲学思想或者散落的民俗文化,以及看不见却遗传在骨子里的一些勇气或处事方法。然而,也是在历史的流转中,我们也失去了或者遗忘了许多。作者孙皓辉在开篇前言里写到:“虽然我们没有忘记秦帝国,但却也淡漠了那个时代的勇气与创造力。”

  民族的精神,是国家的脊梁,更多的人苏醒,民族才有希望。

  巍巍秦关,莽莽秦川。苍苍明月,迢迢关山。同耕同战,浴血何年。锐士铁衣,女儿桑田。谁谓明月,照我无眠。天地同光,念日月之共圆。

  秦国这个地处西北,文化和经济相对落后,被中原诸侯称为戎狄的边陲诸侯,却一跃而起,最终统一了六国。根源在哪里?在于“大争之世”求变图存的毅力,在于“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不流干,死不休战”的精神根基。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进行了彻底的变法“废田井,开阡陌,除隶农,赏耕战,刑无等级,不赦不宥”,使秦国率先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换,极大的调动了下层人民的劳动积极性,**了生产力,至此国力逐年上升,走上了崛起之路。虽然有无数人指责秦政是*、秦国是虎狼之师,但是我们应该处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考虑,秦法无疑具有时代的先进性。法家在大秦里面出尽风头,而后世独尊的儒术被摒弃在一旁!诸子百家都对法家刮目相看,就是因为商君。因为秦国*200年坚持法治,而在战国中最后脱颖而出,六国拍马难及!

  “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方针策略,是秦国在人才战争完胜山东六国,为秦的统一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河有中流兮天有砥柱!我有英才兮堪居四方!秦虽然本国人才不多,但对于招揽山东人才却不遗余力。不问出身门第,但凡有真才实学一律委以重任,绝不惜官吝爵。自秦孝公开始,秦国唯才是用,是故商鞅法家、张仪纵横家、蔡泽计然家、吕不韦杂家、尉缭兵家都能在秦国成就一番大业。秦国用人之道不在于学派出身,有才利国则用之。秦非人杰地灵之地,历代的大才绝大部分都来自六国,若非秦国用人之务实,岂能吸引这些人才?相反六国人才济济,却置之而不顾。譬如魏惠王时期,先后放走商鞅,迫害孙膑,鞭笞张仪,无视乐毅。这些都可谓是治国之大才,每一个人之后都曾改变过战国的格局,魏惠王不用治国之实才,却只是礼待像孟子这种所谓的圣人。圣人的大道永远是摸不着边际的,讲了几千年的“大同”至今尚未实现。治国在于务实,所以孟子之道永远解不了魏惠王之困,也终导致魏国的衰败。

  秦国用人之务实还在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正因为孝公与商鞅的青山松柏之情,所以才会有商鞅的“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相反六国之才大多是怀才不遇,屈原忠心为国却始终不能得到大用;“廉颇老矣,一饭三遗矢”何其的荒诞,也终致使一代名将客死他乡;更为荒诞的是韩国派水工郑国去秦国大兴水利工程,其美名曰“疲秦计”,最终导致秦国的国力昌盛,为之后的灭六国提供了充足的财力支持;战国的最后一位战神李牧也因“叛国”的罪名被杀,用人之不信,自毁其长城,赵国最终也将自己送进了坟墓。

  小说以秦献公的死去作为开端,引出了本书的第一个关键人物,秦孝公嬴渠梁。如果说火焰的燎原需要最初的火种,那秦孝公无疑扮演了这一角色。他即位之初,秦国正面临内外交困的艰难局势。野蛮贫弱本已是顽强盘踞的痼疾,其他国家的全面敌对,一致仇视更是一把高悬于秦国不屈头颅之上的三尺利剑。六国卑秦,不与会盟,一个濒临崩溃的小国,生还是死,继续还是终结,这是作者抛出的的沉重问题。用手段和计谋解决当下的困难只是治标,究竟如何才能完成一个国家的标本兼治。

  法!用法治国!!这是一个斩钉截铁不容置疑的答案。于是,在商鞅的霹雳手段之下,在秦孝公的绝对信任之上,秦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变法。变法过程中,有反对,有抵抗,有阴谋,有暗箭;有信念,有虔诚,有真情,有血性。作者用挥洒自如的笔墨,把原本隔了帘幕的历史故事演绎显得格外曲折起伏,回转跌宕。“法”的芽终于在秦国萌发了,可这一切,在大秦帝国的缔造过程里,仅仅是个引,也仅仅只是序幕。从人治走向法治的道路无比的坎坷崎岖,要改变一个落后国家的面貌并使之重生更是需要付出好几代人的'努力。所幸,在历史的风起云涌当中,秦国人没有退缩,接下去的几代君王也没有改变初衷,在百家争鸣的大格局内,他们始终奉行法家之学,排除各方阻力,把秦国一步步推向了鼎盛的巅峰。而秦国的文明,那在剽悍坚毅的血性土壤上诞生的文明,也最终战胜了并统一了其他文明模式,绽放出无比绚烂的光芒。

  纵览全书,剔除宫闱阴谋,政局斗争,情感发展,个人兴亡,我们不难发现作者的一个观点,那就是,“法”,是大秦帝国得以建造形成的最根本同时也是最大原因,文明的诞生源自于法治的兴起,而儒学则不符合战国之道。针对他的这一观点,我深感赞同。首先,从先秦历史来看,儒家之学本就是亡国之论。讲求仁义道德,礼让谦逊,大争之世,这种论调何能立国?其次,退一步说,儒学即便可用于安邦,也非用于开国。只有用“法”这一冷峻客观的利器,才能扫除乱世时因人治而产生的一系列失衡混乱,创建全新的国家运行*台,从而使国家达到一个更高的竞争起点。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法治,而并非依靠人力。作者的这一理念,颇具现实意义。

小说大秦帝国读后感4

  秦帝国,经历过从低谷到高潮,又急速堕落,最后飞灰烟灭。历史证据几乎没有。

  但是孙皓晖先生却把历史证据集合在一起,用了十六年写成了大秦帝国这本书,人生的精力全部投入在这本书里了,我们不得不佩服孙皓晖先生的勇气。

  故事的开头就描写了秦魏河西大战,秦朝失败还失去了函谷关,那时的秦孝公断指用血在碑上刻了两个字:国耻。如果要收复失地,就要招贤纳士变法图强。他发布了一道“求贤令”,表达了自己求贤若渴的心情。过了好长时间,终于遇到了一代变法奇才卫鞅入秦,为秦孝公讲述变法,并说明了自己的变法主张。两人谈得十分投机,秦孝公便任命卫鞅负责变法,他对秦国的田制和其他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秦国国力蒸蒸日上。卫鞅非常认真处理所有事情,最重要的是铲除老世族的势力。

  卫鞅变法后,大秦不仅收复了曾经的失地,还抗击了的山东六国,包括最强大的魏国,卫鞅被封为商君。眼看秦国将要一跃而起,进入天下强国的行列了,只可惜秦孝公这位励精图治的君主没有看到这一天,就早早地去世了,卫鞅也被反对变法的老世族们车裂了。但新君秦惠文王保留了卫鞅的新法,使秦国的强大没有成为一代君王的辉煌,而是永远。其实卫鞅的死这里面也有秦惠文王在帮忙老世族车裂卫鞅,因为他想把秦国的实力拿到手,暂时让朝局稳定,最后老世族还是被惠文王杀掉了。

  后来,这部小说又生动地描写了苏秦合纵、张仪连横、秦赵长*之战、吕不韦弃商从政等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直到秦国一统天下,又再次土崩瓦解。

  当然,《大秦帝国》并不是到秦始皇的大一统事业,如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井田制等,孙皓晖在《大秦帝国》中的写作手法也令人心醉。无论是不同人物的说话风格,就连那么一点点的想法都有描述。细节部分写的非常完美,孙皓晖的认真透露到书的每一部分。

  《大秦帝国》如此引人入胜,我花费了上个学期和整个假期去咀嚼消化,而作者孙皓晖为写这部书,整整十六年,他将自己生命中最珍贵、最年富力强的时光奉献给了这部书。感谢孙皓晖写下了这部宏大的历史巨著,揭开了说秦政是*的假话,也告诉我们很多道理。

小说大秦帝国读后感5

  暑假里,我用一个月的时间读了《大秦帝国之铁血文明》。这本书讲的是嬴政继位后,在王绾、李斯、蒙括、王翦等人的帮助下,用十年的时间,一统六国,创立了秦朝。

  读完了这本书,有一个问题一直回响在耳畔:为什么秦国可以在十年内一统六国?想秦献公时,秦国是七大战国中最弱的一个国家。是因为卫鞅变法吗?秦国卫鞅变法被称为“天下最彻底的变法”。可其他国家也都变过法,为什么不是六国灭秦,而是秦灭六国呢?是秦实力强吗?是秦国军力、人力、财力是当时列国之首位,可六国军力、人力、财力加在一起可以和秦国媲美,甚至超过秦国。是秦国人才多吗?确实,王翦、王绾、李斯、蒙括是天下有名的大才。可赵国李牧、庞媛、燕国荆轲、楚国项燕都是可以和他们相提并论的人物。我为这个问题陷入了沉思。

  于是,我带着问题,反复读了几遍,终于,我确定了问题的答案。

  秦国是个整体,团结一心,而六国是六个势力,互相勾心斗角;秦国的王绾、李斯、蒙括、王翦得到了秦王重用,而其余六国大将并没有得到君主的重用,无法全力应战。秦国成功的关键是秦国的变法。卫鞅曾说:“大争之世,要善变,变者存,不变者亡。”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没有变化,人类就不会从奴隶社会步入封建社会,直至现代社会;没有变化,也不会有从石器到冷兵器的转变,更不会有今日科技的发达。变,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大争之世就是现在,对我们来说的“变”,就是改变学*方法,努力学*,长大成为新一代的国家建设者。


小说《童年》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1

  “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恣态横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水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写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之志,发言为诗。”诗是一种最普遍的艺术,如阳光一般散落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诗的最本质特征是抒情美。无论是小说、散文、戏剧、最优美之处,无不闪现出诗的光环来。因而诗是文学中的文学。在艺术领域中,诗无处不在。诗美是艺术美中普遍因素的最高体现。诗的美也不时出现在非文学艺术的领域中,科学着作中的精美片段,甚至是人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中也散发出智慧光彩都有诗的踪影。

  诗并不只是在诗里,而且抒情美是一切文学样式和艺术类型的共同质素。所以,诗是一种普遍的艺术。汪曾祺先生的文章细品其中饱含诗的韵味美与节奏感。文章中无不洋溢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与向往,正是诗人的典型特点:无论如何坚持也要冲破黑暗。即使是汪先生最低谷的日子—被划为右派,他也仍然坚守着这份信念。美妙的文章如诗,这正是对这本小说选的最佳诠释。

  好的作品缺少不了对于人性的解释即对于***的诠释,作者个人的感情的宣泄、表达也就自然包括其中。这都融入一个“情”字,这既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善恶观、是非观,又从某种角度中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描写。情于民间,要反映人的最悲最苦无疑是老百姓最有情可表,有话可说,有事可叙。汪先生的《老鲁》、《鸡鸭名家》、《大淖记事》正是这样反映民间事的佳作。

  散、诗、情,只留下了《鸡鸭名家》里的余老五和陈长庚,《故乡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及《大淖记事》里的老锡匠、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2

  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恣态横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水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写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之志,发言为诗。”诗是一种最普遍的艺术,如阳光一般散落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诗的最本质特征是抒情美。无论是小说、散文、戏剧、最优美之处,无不闪现出诗的光环来。因而诗是文学中的文学。在艺术领域中,诗无处不在。诗美是艺术美中普遍因素的最高体现。诗的美也不时出现在非文学艺术的领域中,科学着作中的精美片段,甚至是人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中也散发出智慧光彩都有诗的踪影。诗并不只是在诗里,而且抒情美是一切文学样式和艺术类型的共同质素。所以,诗是一种普遍的艺术。汪曾祺先生的文章细品其中饱含诗的韵味美与节奏感。文章中无不洋溢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与向往,正是诗人的典型特点:无论如何坚持也要冲破黑暗。即使是汪先生最低谷的日子—被划为右派,他也仍然坚守着这份信念。美妙的文章如诗,这正是对这本小说选的最佳诠释。

  好的作品缺少不了对于人性的解释即对于***的诠释,作者个人的感情的宣泄、表达也就自然包括其中。这都融入一个“情”字,这既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善恶观、是非观,又从某种角度中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描写。情于民间,要反映人的最悲最苦无疑是老百姓最有情可表,有话可说,有事可叙。汪先生的《老鲁》、《鸡鸭名家》、《大淖记事》正是这样反映民间事的佳作。

  散、诗、情,只留下了《鸡鸭名家》里的余老五和陈长庚,《故乡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及《大淖记事》里的老锡匠、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3

  汪曾祺是个很特殊的作家,他的文章很浅显,乍一看他的意思会容易明白,但是他文章的深层次的意境需要读者一品再品。

  汪曾祺的故乡在江苏的高邮,高邮以它的咸鸭蛋著名,按汪曾祺自己的说法他的老家实在徽州。他的家境很是殷实。

  《我的高邮》是汪曾祺回忆性的散文,书中为我们展现了高邮的风土人情,*实易懂的文字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生活画面,同时画面中所带有的情感也是最真挚最动人。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

  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

  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4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

  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5

  *凡的人物,从中又折射出不*凡。作者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那些*凡实在的人,写他们的生活,写他们的生,写他们的死,写他们的所想,写他们的所做,写他们的欢乐,写他们的悲伤……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凡的人、*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凡而又不*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小说《童年》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白夜小说读后感范本5份

  白夜小说读后感 1

昨晚读完《白夜行》后,就像心里有一块地方被堵住了,压抑得听歌都高兴不起来。尤其是那一张无限制的大网在最后收口的时候真让人心凉,“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她一次都没有回头”后来,又想,她没有回头,不代表她不伤心吧,因为在她的生命里,只有亮是她仅仅一点点的光,是她的灵魂。

雪穗说过:“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而结尾,亮死了,她便没有了灵魂,如行尸走肉一般没有再回头。

我觉得亮几乎是没有灵魂的,当他看到桐原洋介的兽行时,他就只有终其一生的赎罪了,于是结尾时那把剪刀刺进了他的心脏。在事情还没发生前,那把剪刀是亮生命里心爱的物品,它象征着和雪穗之间的美好。事情发生后,那把剪刀就变成了他与她之间的赎罪工具。他用剪刀杀了父亲,最后被剪刀所杀。他用那把剪刀剪了那张男孩和女孩”手牵手在阳光下散步”的剪纸,最后也因为剪纸被识破。所以十九年前就该刺进去的剪刀,十九年后终究还是刺了进去。亮司用死完成了他的赎罪。

如果当初没有桐原洋介的兽行,会不会就没有那些罪行,一切都不曾发生,那么亮司跟雪穗只是两个普通的孩子,他们头顶上有太阳,他们能牵着手,在白天散步。

  白夜小说读后感 2

东野圭吾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家,他作品中的人物大多是边缘化的,《白夜行》中的男女主在书中属于暗线Boss,他们没有正面的交集,也没有关于他们内心的描写,而是通过种种细节暗示来表现他们类似虾枪和虾虎鱼的关系,那是共生的羁绊。

书中争论最多的就是唐泽雪穗到底爱不爱桐原亮司,我认为雪穗是爱亮司的,从他们的服装店名R&Y可以看出雪穗是深爱着亮司的,因为童年黑暗的经历,让两个人都无法以真面目示人,雪穗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加入上流社会,她和亮司两个人分工明确,一明一暗,亮司为了能让雪穗跻身上流社会,在背地里做尽了肮脏不堪的交易,而明面上看起来,只是雪穗身边一直巧合的发生着不幸的事情。

认为雪穗不爱亮司的人,可能是对他们分工的不认可,毕竟光鲜亮丽的是雪穗,而亮司则一直深陷黑暗的泥沼,如果警察笹垣润三没有步步紧逼,让他们熬过了追诉期,以当时雪穗的地位和亮司的能力,他们完全有机会以全新的身份活下去。可惜,他们做的事太过肮脏和绝情,不留余地,不遗余力地伤害了一个又一个身边的人。注定了他们悲伤的结局,这是一场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

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当时看到结尾雪穗头也不回上楼,那是最绝望的背影。他们之间的感情从头至尾就是我无法理解的纠缠,比爱情深厚,爱情是世俗又善变,但他们之间的关系牢不可破,扭曲的关系让常人无法理解,更像是一个人的灵魂被撕裂成了两半。

这本书读完会有后遗症,一种压抑的感觉引发思考。其实我一直觉得他们之间有爱情,而且亮司更爱雪穗,对于亮司不仅有爱情还有补偿的成分,偿还自己父亲带给雪穗的伤害,亮司绝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雪穗的生活,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会给雪穗带来麻烦时,他选择杀死自己以保护雪穗的安全。这是种比爱情和亲情更深的羁绊,他们是不可分离的。可是,有时候我又觉得他们两个过于冷漠和残忍了,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两个主角做的事有时候让我觉得无比恶心,不可原谅。但仔细一想,到处都透着悲凉与绝望。

当白玫瑰染上鲜血,终将像铁锈般凋零。

  白夜小说读后感 3

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雪穗无疑是最不幸的那一个,她一生都行走在没有光的日子里,亮司是她唯一的光。诚如雪穗对夏美说的那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可随着这光的消逝,雪穗将永远置身于暗日里了。

为亮司叹息,为雪穗叹息,这世上没有如果,有些事发生了便是发生了,两个孤独单纯的灵魂在残酷的现实里相互依存,就如虾虎鱼和枪虾般,一旦一方不在了,另一方还能存活多久?结局雪穗没有回头,她如何回头,她不能回头,她只能在暗夜里继续前行。

尼采说,当你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雪穗和亮司在杀死恶魔的时候,其实,他们已然变成了恶魔,在往后的岁月里,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处心积虑的保护着彼此那颗脆弱的灵魂,代价是以伤害无辜的他人为前提。我们无法责怪他们,只会深深地思考人这个东西,这世界真的存在天堂和地狱。有的人从小就活在黑暗里,像在白夜里行走。

  白夜小说读后感 4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吗?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初读到这段话,颇令我震撼。我以为这或许是为数不多的雪穗的真情流露的一面。没有看过电影版也没有看过电视版,但《白夜行》作为东野饱受好评的一部佳作,我终于连着3天看完了。

我虽然看过东野的小说不敢说很多,但总觉得他的叙述带有一种特点:他总是在叙述一些“碎片”,初看起来这些碎片似乎只是描述某一事件,而读者未必能再刚开始就发现这些事件背后带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到了最后作者再揭露让人意想不到的发现。但我个人觉得最后那个推理结果似乎不是东野所想要叙述的目标,不似有些推理作家,以难倒读者或描述诡计为主,东野注意的是事件中的人。人与人之间的奇妙关系,爱与恨的纠缠总是让人着迷,不是吗?

雪穗与亮司,该是何种关系?我不觉得是单纯的共生,也不觉得是雪穗在利用亮司。雪穗爱亮司吗?这似乎很难回答。说否吗?雪穗的塑造未免冷血,她该是个有感觉的人,否则难以说出上面那话,但是她的心的大部分怕是死了吧,死在自己的亲生母亲把自己卖给那些猥琐的男人的时候,所以虽然亮司的爱温暖了她,但这温暖不足以温暖她的全部。而在小小的雪穗的心里,从那时起就埋下了要为自己而活的决定。只要能好好的活下去,利用与手段是无所谓的。

雪穗的人物无疑是复杂的,比方说她可以冷血地设计丈夫的女儿被亮司,却又可以温柔地安慰美佳,我想在她安慰美佳的时候,所想的该是自己被亮司的父亲猥亵时的痛苦吧,所以那时她才能如此温柔,那时她的心是温暖的吧。有人说雪穗在利用亮司,可能是觉得最后亮司死的时候,雪穗竟然对刑警说自己不认识他。可我想那时雪穗的心也已经随之死去了,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爱着自己。而亮司为了雪穗,自然也希望自己的死能够让**不要有任何证据来抓住雪穗。但雪穗身上具有那种能吸引人,使人臣服的魅力可以让她被称为所谓的“魔女”。

亮司呢,无疑爱的深沉。而更重要的是他的世界是雪穗支撑的吧。小时候的他目睹自己敬爱的父亲竟然在猥亵雪穗,又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这对一个小男孩来说可说是天崩地裂的感觉。虽然小说中没有详细描述此时的亮司和雪穗,可我想雪穗一定对杀死父亲后的亮司说了什么,从此使得亮司的世界就只剩下雪穗,他活着就为了雪穗吧。可他也是人,带有温度的人,不是丧心病狂的**狂,所以他也会在**后痛哭,这种生活对亮司难道不是一种折磨吗?所以我想死亡也是他最后最好的结局。

《白夜行》,白夜里的行走,这本书的确是成功的佳作,美就美在东野留给读者很多想象的空间,书中基本都是从第三者的角度来观察这两人,所以亮司和雪穗究竟是怎么想的,这点作者从来都没有回答过,似乎能抓住的只言片语又模糊不清。一本成功的书从来都是能引起读者讨论争议的书。

  白夜小说读后感 5

虽然是白底黑字却非常有电影特效的一本书,雪穗仿佛一直环绕着耀眼的光芒,而亮司从头至尾都活在幽暗里,最后他跳下电梯那段描写也自带“砰”的一声在我脑海中炸开,雪穗说亮司是的光,照耀着她整个黑暗的时光,那么之后她的人生就只是行尸走肉而已吗?没有了虾虎鱼的枪虾通常会变成什么样子?

想不明白雪穗人生的目标是什么?她痛恨洋介和她生母,她讨厌诋毁她的女生,讨厌有别人盖过她的光芒,她两次结婚好像都是选择有能力有资本的男人,但她并不想依附于他们,而是想榨取他们的价值为扩张自己的事业。但她的目标也并不单纯是复仇,或者得到别人的支持,或者获得大量的金钱,或者拥有成功的事业,都不是。她仿佛一直想站得更高,因为渴望阳光吗?此处无解。

亮司说只是渴望两人手牵手在阳光下散步,她也是这样吗?可他们两人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只能把他们向着这个梦想越推越远而已吧!

如果没有老刑警的介入,亮司没有死。接下来又将如何呢?老刑警会死去,所有人都会遗忘这几件案子,那时候她们就能站在太阳底下,光明正大的走在一起了吗?好像永远不可能,就像她说的,她的生命里从来只是黑暗而已,因为他们最希望的,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