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范文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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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 1

  个风华绝代的梦幻开局。

  一个无数人向往的时代。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贞观时代的万国衣冠。那是多么盛大的一个场景啊!长安,历史上第一个人口达到百万的城市,成了世界的中心和焦点,如今,世界各地仍然有着关于他的传说。开元,打开了大唐盛极而衰的大门。“安史之乱”为他强健的身躯植入了第一枚病毒——藩镇割据。

  从此,衰败便一发不可收拾,“宦官专权”,“朋党之争”的病毒相继而来,终让他病入膏肓,再无药可治。

  历史总会带给我越来越多的悲观主义色彩,也让我对人世无常,命运颠覆多了一丝淡然。我时常尝试着跳出自身来审视我自己这些年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却又总会被一种强烈的羁绊拉回身体。于是,在性格缺陷处,我依然会犯一些错误,会多一些没有必要的烦恼。人始终无法跳出主观的圈子来审视自己,这实在很无奈。

  我大概会换个类型的书去读,历史读多了,让我某些时候看起来实在不像二十多岁的样子。

  这一点,也很无奈。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 2

  大唐的恢宏历史,永远值得每一个中国人铭记,盛世长安是我们这个古老而悠久的民族最璀璨的'明珠。

  睿智沉稳的李渊,天纵英姿文治武功的李世民,看似懦弱实则进取的李治,牝鸡司晨登顶女皇的武则天,开元盛世霓裳羽衣的李隆基,还有房玄龄、杜如晦、魏征、姚崇、宋璟这些治国能臣,李靖、李绩、苏定方、薛仁贵、王忠嗣这些沙场猛将,他们共同开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盛唐,幅员辽阔,万国来贺,那是怎样的气度,那是怎样的天威!

  然而,从安史之乱开始,读中晚唐的历史,会觉着无比愤懑和悲凉,虽有“中和”和“大中”短暂的复兴,但“藩镇割据”、“宦官乱政”、“朋党之争”,这三个毒瘤,一直贯穿了整个帝国后半期,乃至最终灭亡,不由得令人扼腕痛惜。这其中,除了续命功臣郭子仪,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那一股“清流”李泌了,“事了佛衣去,千里不留行”。

  从篇幅也能看出,作者用四分之三描绘了大唐前一半的辉煌,用另外四分之一书写了大唐后一半的没落。整体说来,这部作品非常值得一读,语言流畅不枯燥,重要历史事件和人物基本没有遗漏,来龙去脉阐述清晰,虽有作者主观的评价和猜测,但有理有据,也算一家之言。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 3

  从篇幅来讲已经很长了,但感觉漏了很多重要的.东西,将*300年要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但作者的取材和着墨重点局限于政治主线,对文化,艺术,宗教,民生,科技几乎没有涉及,视角未免显得狭小,而且严重缺少名人轶事点缀,又显得不够生动有趣。有唐一代这方面的素材海得去了,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不太*惯作者的风格,一会是基于史料的白描写法,一会又是基于想象的小说的叙事,违和感蛮强的,而且越往后越流水账的感觉,节奏*淡,没有酣畅淋漓也没有轻重缓急。另外,议论限于个人情感和就事论事,缺少从大历史大背景大环境的分析解剖,缺少犀利与深刻。

  看到很多人都把这本和《明朝那些事》比较,褒贬不一,我的感觉是不如当年明月那个有技巧和耐看。这个就当是白话简化唐书+通鉴看好了。

  吐槽简单,写书不易,来个三星鼓励鼓励。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 4

  《一卷大唐的风华》是班长和安然推荐给我看的,我一直都很崇拜安然,她的文笔是那么曼妙,文字在她的笔下行云流水一般,扣人心弦。因此,我开始阅读这一本令人神往的书卷。

  翻开书卷的第一眼就令人心旷神怡,封面上精美的古风画蕴含涌动着浓厚的古风气息,传递着落梅女士清新淡雅的待世风格,紧接着映入眼帘的是一段文字:落梅风骨,秋水文章。这段文字勾起我心中无尽的遐想,我开始对着之后未知的篇章充满了神往。

  在阅读这部书卷时,翻开每一页上面的水墨文字都无不包藏着一种似来自远古的呼唤。落梅女士的语句是那么优美,而楚楚动人。字里行间都传递着一种端雅天然,安静无争的气质。她的每一句诗行里都仿佛在诉说着无数的故事。翻开《千里江南,多少楼台烟雨中》,眼前自然而然的浮现出江南那莺歌燕舞的迤逦姿态,又揽《一叶孤舟,载得了多少客愁》思绪不由得飞往那百年前如歌如画的村庄小镇。落梅女士的每一株篇章,每一行诗句,每一个文字,都无不引人神往。她的作品不仅仅是让我们感受到了文字古风的奥妙,这让我们彻底的领略到了生命的美好。

  “白衣送酒,终老东篱,是一种洒脱”让我们看到落梅女士淡泊红尘的端然心态;“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是一种豪迈”让我们看到落梅女士高风亮节,英姿飒爽的姿态;“竹林深下,醉生梦死,是一种放荡”让我们看到落梅女士不拘小节,对酒当歌的态度。她的每一句如诗如画的语言都令我感到似一道长虹如闪电瞬间劈开了我面前的过眼云烟,阳光照耀,一片豁然开朗。

  抚晋时风,看唐朝雨,品宋代茶,赏明清花。我亦不过寄居在光阴的檐下,掩门**,唯见花影日色。愿这部似光阴千年的典籍不仅能使我体会文字的韵味,更愿感悟了生命的奥妙。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 5

  三年时间,一百六十余万字,历数大唐二八九。

  唐朝对于中华儿女是一个亲切又极有意味的朝代,唐装、唐人街。时至今日,依旧在传承。

  隋末乱世起,朱温篡唐终,*三百年的`历史,你方唱罢我登场,既有初唐中唐的繁华与荣耀,亦有晚唐的凄凉与落寞。

  繁若星海的典籍中汲取提炼,加之作者独特的思想表达,难度可想而知,书成之时,头上增加的银丝,时时发作的关节响痛,殊不易也。

  纵观此书,头重脚轻,隋末至开元天宝,占据了一半还多的内容,后期的内容相对简略,如大唐最后一抹亮色的大中之治(13年)也仅仅书写了几十页。

  梦回唐朝,不仅作者,还有读者,会不自觉地梦回唐朝,会把自己的感情带入书籍,感受着她的荣耀,也体会着她的落寞。

  玄武门的四次喋血,大明宫的热闹冷清,长安古都,当时世界最大的都市,各色人种汇聚的城市,见证着大唐的荣耀,也记不得多少次被攻破被焚毁。

  今日之版图,与唐有着莫大的关系,东北如高句丽(朝鲜半岛),南如安南(越南),西南如南诏(云南)吐蕃(**青海),西如安西都护府(新疆中亚)。

  生为皇族,荣耀也凄惨,与年代有关,晚唐的十六坊,大唐皇族的见证地,既有莫名其妙地成为帝王,更多地则是意料之中的**变更的替死鬼。

  大唐兴亡三百年,读一页就上瘾,是真地。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范文五份扩展阅读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范文五份(扩展1)

——《甲申三百年祭》的读后感实用五份

  《甲申三百年祭》的读后感 1

  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败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甲申三百年祭》的读后感 2

  饥荒诚然是严重,但也并不是没有方法救济。饥荒之极,流而为盗,可知在一方面有不甘饿死、铤而走险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饿死、足有诲盗的物资积蓄着。假使政治是休明的,那么挹彼注此,损有余以补不足,尽可以用人力来和天灾抗衡,然而却是"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这一句话已经足够说明:无论是饥荒或盗贼,事实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这层在崇祯帝自己也很明白,十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又说得多么的痛切呀:"……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明季北略》卷十三)

  这虽不是崇祯帝自己的手笔,但总是经过他认可后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义下才敢于有这样的文章。文章的确是很好的。但对于当时政治的腐败认识得既已如此明了,为什么不加以彻底的改革呢?要说是没有人想出办法来吧,其实就在这下《罪己诏》的前一年(崇祯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载有《钱士升论李琎搜括之议》,便是这件事情:"四月,武生李琎奏致治在足国,请搜括臣宰助饷。

  《甲申三百年祭》的读后感 3

  我们批评历史人物,往往觉得有些历史人物偏狭愚昧短视的厉害。 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局限性"和"缺乏自觉性"

  大明的百姓都人相食了,大明都要亡国了,以勤勉著称的.崇祯帝国为什么有金银布帛烂于内库?几十万清兵已经快压境了,为什么大顺的几十万农民军还在京城里搜刮劫掠享乐?

  可是历史人物处于自己的时代,并没有我们享有的一个巨大优势———我们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所以我们能知道大明亡在旦夕,大顺一触即溃。 不管多么惊心动魄的历史,当时的人物并没有这种感知。

  因此,除非有超人的前瞻力和*乎妄想症的机警, 否则一个历史角色无法对抗开国享乐的喜悦。也无法克服散财于民的痛苦—内库财帛不肯用于救济军民,因为要应付明年后年大后年的支用。士兵打仗多了,刚开国享受一下也未尝不可。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要亡国灭族了, 当然情形大大不同。可是他们不知道。

  谁知道?

  就在此时此刻,也有一些人不肯克制私欲,不肯遍富济民,不肯勒贪警堕。

  也许他们知道自己要亡国灭族了,也会大大不同?

  《甲申三百年祭》的读后感 4

  饥荒诚然是严重,但也并不是没有方法救济。饥荒之极,流而为盗,可知在一方面有不甘饿死、铤而走险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饿死、足有诲盗的物资积蓄着。假使政治是休明的,那么挹彼注此,损有余以补不足,尽可以用人力来和天灾抗衡,然而却是"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这一句话已经足够说明:无论是饥荒或盗贼,事实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这层在崇祯帝自己也很明白,十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又说得多么的痛切呀:"……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

  这虽不是崇祯帝自己的手笔,但总是经过他认可后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义下才敢于有这样的文章。文章的确是很好的。但对于当时政治的腐败认识得既已如此明了,为什么不加以彻底的改革呢?要说是没有人想出办法来吧,其实就在这下《罪己诏》的前一年(崇祯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载有《钱士升论李琎搜括之议》,便是这件事情:"四月,武生李琎奏致治在足国,请搜括臣宰助饷。

  《甲申三百年祭》的读后感 5

  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败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范文五份(扩展2)

——甲申三百年祭读后感实用5篇

  甲申三百年祭读后感 1

  饥荒诚然是严重,但也并不是没有方法救济。饥荒之极,流而为盗,可知在一方面有不甘饿死、铤而走险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饿死、足有诲盗的物资积蓄着。假使政治是休明的,那么挹彼注此,损有余以补不足,尽可以用人力来和天灾抗衡,然而却是“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这一句话已经足够说明:无论是饥荒或盗贼,事实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这层在崇祯帝自己也很明白,十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时的《罪己诏》上又说得多么的痛切呀:“……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明季北略》卷十三)

  这虽不是崇祯帝自己的手笔,但总是经过他认可后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义下才敢于有这样的文章。文章的确是很好的。但对于当时政治的腐败认识得既已如此明了,为什么不加以彻底的改革呢?要说是没有人想出办法来吧,其实就在这下《罪己诏》的前一年(崇祯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载有《钱士升论李琎搜括之议》,便是这件事情:“四月,武生李琎奏致治在足国,请搜括臣宰助饷。

  甲申三百年祭读后感 2

  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败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甲申三百年祭读后感 3

  在中国抗日战争即将胜利之际,郭沫若先生写了《甲申三百年祭》这篇振聋发聩的文章,当时受到*****的高度评价。时至今日,重读此文,深有感悟,文章以详实的历史资料,深刻分析了李闯王成功与失败的因果关系,得出一个结论:天下兴亡,人民说了算。

  在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这天,我们的广大党员都就应重读此文。***人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推翻了*****统治,真正结束了中国的分裂与割据,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独立,这是历史的'经验。***从五十多位热血青年到八千多万人的大党,从井冈山的星星之火到全国**的燎原之势,从几万人部队发展到打垮***几百万的部队,建立真正好处上的统一、独立的新中国,一路走来,都是因为有人民这个强大的靠山。

  改革开放三十五年,商品经济带来了繁荣和发展,也带来了负面的东西,一些党员的理想信念动摇了,一些党员在金钱美女面前倒下了,这些人的心中,人民群众变成了模糊的概念,这就是我们这天面临的危险。就和当年的李闯王面临的危险一样,看得见的敌人容易对付,看不见的思想上的颓废更加可怕。

  中央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是时候,精神懈怠、潜力不足、脱离群众险、消极腐败,四大危险正地威胁着我们的党,如果***人不实现自我约束,就不能持续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大业。

  我们欣喜地看到,***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不是走形式,不是隔靴搔痒,而是要动真,从河北省的民主生活会汇报我们看到了成效,公车、公房、吃空饷的问题,不是这天才发生的,也不是昨日才发生的,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解决?是没有认真,没有人要求认真,因为查处这些问题不是难题,不是做不到,而是思想在作怪。而这些违规用公车、占公房、吃空饷的人,是普通老百姓吗,必须不是。这些正是老百姓最不满意的地方,最引起老百姓反感的地方。

  李闯王失败了,郭沫若先生的文章告诉我们,他的失败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们的成功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但我们要保证我们永远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才能保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甲申三百年祭读后感 4

  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败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甲申三百年祭读后感 5

  在中国抗日战争即将胜利之际,郭沫若先生写了《甲申三百年祭》这篇振聋发聩的文章,当时受到*****的高度评价。时至今日,重读此文,深有感悟,文章以详实的历史资料,深刻分析了李闯王成功与失败的因果关系,得出一个结论:天下兴亡,人民说了算。

  在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这天,我们的广大党员都就应重读此文。***人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推翻了*****统治,真正结束了中国的分裂与割据,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独立,这是历史的经验。***从五十多位热血青年到八千多万人的大党,从井冈山的星星之火到全国**的燎原之势,从几万人部队发展到打垮***几百万的部队,建立真正好处上的统一、独立的新中国,一路走来,都是因为有人民这个强大的靠山。

  改革开放三十五年,商品经济带来了繁荣和发展,也带来了负面的东西,一些党员的理想信念动摇了,一些党员在金钱美女面前倒下了,这些人的心中,人民群众变成了模糊的概念,这就是我们这天面临的危险。就和当年的.李闯王面临的危险一样,看得见的敌人容易对付,看不见的思想上的颓废更加可怕。

  中央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是时候,精神懈怠、潜力不足、脱离群众险、消极腐败,四大危险正地威胁着我们的党,如果***人不实现自我约束,就不能持续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大业。

  我们欣喜地看到,***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不是走形式,不是隔靴搔痒,而是要动真,从河北省的民主生活会汇报我们看到了成效,公车、公房、“吃空饷”的问题,不是这天才发生的,也不是昨日才发生的,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解决?是没有认真,没有人要求认真,因为查处这些问题不是难题,不是做不到,而是思想在作怪。而这些违规用公车、占公房、“吃空饷”的人,是普通老百姓吗,必须不是。这些正是老百姓最不满意的地方,最引起老百姓反感的地方。

  李闯王失败了,郭沫若先生的文章告诉我们,他的失败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们的成功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但我们要保证我们永远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才能保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范文五份(扩展3)

——管理百年读后感范文五份

  管理百年读后感 1

  管理百年作为一部编年体的书籍,他以西方世界百年来各大公司的发展以及其CEO的努力为例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成长的故事,一个叫做管理的婴儿从出生以及逐渐长大的故事。

  管理问题在现在看来是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严肃问题,并且在一些企业中,管理者往往也是严谨刻板的形象。而且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管理也是一种遥不可及高高在上的形象。但在这本书中,作者却以一种轻松略带诙谐幽默的笔法向我们展示了管理在百年来的发展,从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见解,并且明确的指出来诸多管理方法以及管理名人的可取之处和不足。

  从泰罗以秒表计时为代表的科学管理,到摩登时代福特的T型车装配线生产,到斯隆对组织的思考和管理,到诸多研究者对人对劳动者的探索,到在二战中吸取教训寻求企业发展,到著名的麦卡锡营销4P组合理论和麦格雷戈的X—Y激励模型理论,到对源于军事的'战略的研究和运用,到在面临组织危机时对管理理论和模式的不断创新,到曾帮助日本经济复苏的戴明质量管理理论在西方的风行,直至各种管理模式的实践和兴起。这期间各种管理思想和体系不断交替出现并且推陈出新。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他们之间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不能否认它们对这个时代来说的意义。每一个管理理念体系的出现,必定是符合时代潮流发展,以及是对前人管理理念的继承与发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前人的智慧与努力。 在这么多管理体系与管理名人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便是泰罗以及他被称为“秒表科学”的管理思想。泰罗作为那个时代最具管理思想概念的管理学家,他对于管理便像是耶稣对于这个世界的创造一般。他的诸多管理理念即使是现在也是被广泛的使用,即使他在那个时代失败了,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创造了一个让历史进步的学科。

  作为一个管理学家,他是成功的,因为他成功的让人们意识到了管理的重要与伟大。而作为一个管理的实施者,他却是失败的,他的失败在于他对于管理方法过于理论化的狭隘定义。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除非工人们从思想上对自己和对雇主的责任问题发生了完全的革命,除非雇主们对自己本省和对工人们的责任发生了完全的思想革命。否则,科学管理不能存在,科学管理也不可能存在。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工人和雇主必定要完全与其身份相吻合才能真正的有科学管理的产生,那么这么做的最直接表现便是,工人必定只能是工人,而雇主也一定要是雇主,这只能是机器与控制中心的关系,而这也正是泰罗管理思想的狭隘之处。而事实上,由现在管理体系看来,管理不能是刻板的,而是存在着许多人性化的设置,这是为了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实施的基础。

  从西方的管理***,如果说泰罗的思想在国外只是受到了抵制,那么在中国必然是受到反抗的。中国作为一个讲求重视人际关系的国度,其管理的精髓在于如何调和工人与雇主之间的矛盾,打好关系,形成文化才是管理实施的基础。而那些有效的管理方法,只是一种在基础上完善的方案而已。

  我曾在一家酒店做过一段时间的跑菜员工作,而那里的管理标准是十分人性化的,它并没有规定有多少的工作标准,而是用一种很普通的方式来激励员工——考核优秀员工,并发放奖金。这极大的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标准的遵循。而且一个楼层推选一个队长,带领手下员工进行日常的一些细致工作,而其上还有一名总领班,用于管理整体大方向的问题。而这些东西实施的基础便是,这些领班队长,必然是人缘最好的几个,员工对他们也是十分信服。

  管理百年中,并没有对中国企业进行分析,而事实上在管理发展的这百年来,中国的管理体系尚处于一种蒙昧的时代,但我觉得这并不能反映太多的问题,并不是中国人做企业不如外国人,而是我们的体制与现状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限制。我们拥有被世界诸多名牌大学MBA课程选为必读书目以及被“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分为宝典的《孙子兵法》,以及五千年来的文化积淀。凭借着中国人的聪明才智,相信在不就的将来中国管理文化必然在世界占有一*之地。

  读管理百年,理解的不仅仅是一种对历史以及管理知识的浏览,更是一种对自己人生的启迪,人类一直在进步,管理发展从未停下脚步。

  管理百年读后感 2

  最*读完了《管理百年》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管理学从1900年到2000年的百年发展史。阅读的过程中一直有两个问题萦绕在脑海:为什么需要管理?管理的目的和核心是什么?

  第一,为什么需要管理?

  首先,基于资源的稀缺性,不管是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还是自然资源管理都具有稀缺性。因此需要有效地配置资源,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用。其次,人不是机器,由人组成的组织是复杂的,需要管理者将不同的人组成一个有机体,并能高效的运作。如果人是机器那就不需要管理者了,只需要程序员将指令发送给机器,机器就会百分之百的执行。

  第二,管理的目的和核心是什么?

  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合理、优化配置经济要素资源,达到经营低投入,高产出的目的。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用力少,进攻多,以最少的资源投入,耗费,取得最大的工业效果(摘自《南怀瑾的商业智慧》,我个人比较赞同)。用两个词概括:高效率,高效用。管理的核心是,管理之道,唯在用人。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柯林斯在《从优秀到卓越》中提到“先人后事”,先找到合适的人,再考虑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

  读《管理百年》,对管理有以下感悟。

  第一,管理学理论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象。

  并没有一种管理学理论是一统江湖,放之四海皆可行的。“百家争鸣”的同时也会是“鱼龙混杂”。正如《管理百年》结尾所说,尽管管理学思想曾经提供了一个健康的答案,但现在它已经成了混乱和问题的制造源。

  第二,管理思想与实践的差距是挺大的。

  《管理百年》按时间顺序讲述了1900年到2000年一百年以来的美国主要管理思想,从“秒表的科学”到“学*型组织”。但现实世界中这些管理思想是并行的,肯定还有不少工厂依然使用摩[]登时代的管理思想,也有挺多公司是学*型组织。此外,各个国家,各个企业之间管理水*是参差不齐的。

  第三,不管是管理企业还是管理人,都应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管理百年》里有许多优秀的管理思想,但切不可生搬硬套,拿来就用。要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选择合适的管理方法,有时甚至需要改良或创新。

  第四,官僚主义是永恒的话题。

  无论你在哪个时代,哪个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官僚主义者。他们看重自己的职位胜过管理公司,他们看重自己的利益胜过公司的利益。

  第五,管理者,尤其是CEO对公司的发展事关生死。

  公司是由一群管理者组成的有机体,企业的组织构架图显示了企业的汇报关系。在现实世界中,员工更多的是对上级负责,多于对公司负责。老板更看重哪个项目,员工也相应地往这个项目多投入资源。所以管理者决定了企业资源的配置。杰出的管理者可以让企业起死回生或重回领导地位,如果IBM的郭士纳,GE的杰克韦尔奇,但也有不少企业在CEO中毁于一旦,《从优秀到卓越》书中有不少对照公司就是如此。

  第六,创新VS保守。

  我想这是企业要权衡的重要方面。创新当然会担当更多风险,但一旦取得成功,就可以占先机,甚至形成垄断型优势。保守是稳健型,风险也小,但很可能会被对手远远甩在身后。在公司内部,也会有创新派和保守派,要看公司具体如何权衡这两股力量。举个例子,某公司CIO,很有创新精神,大刀阔斧进行革新,鼓励创新,提拔能人。任何人只要有创新想法,都可以给他发邮件。如果他觉得项目可行,就会任命此人担任项目经理,开展项目。奈何公司中保守派占大多数,他的创举得罪了很多人,无奈被裁。也是该公司,制造厂的某经理,特别保守,深怕出错。十几年来一直在捣鼓把A系统换成B系统,再把B系统换回A系统之类的事,十几年没有创新和进步。管理方法也是老式的家长制,一言堂。提拔员工不是看能力,而是看在公司的年限。她不喜欢的人,永远不会受到重用。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有一位大学刚毕业的大学生,很聪明,干活也很快,但他干完活就会闲着。老板看他不顺眼,也不让他加入新的项目。那个人呆了一年就郁闷的走了。但人家现如今,已经成为某公司的CTO了。

  第七,企业的使命和价值观。

  现在整个世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人才的流动率也越来越高。很多优秀的企业都想出各种奇葩的方式来留住人才:比如Google,Facebook等。而企业的使命和价值观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古语“道不同,不相为谋”。企业的使命和价值观阐述了这个企业的愿景,发展方向,工作准则等。它可以吸引认同其使命和价值观的潜在员工。这个过程就是:使命/愿景吸引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员工,大家一起工作实现使命/愿景。有句话叫“志同道合贼有效”!这样,员工在这家公司就不是“打工者”的心态了,而是“主人翁”心态,大家一起做事业的心态。《管理百年》最后一章“管理的状态”提到:在管理思想和实践中,价值变得日益重要。人事和公司价值观的问题显然与激励、忠诚方面的问题相联系。书中对价值观作用的阐述:价值观有两个重要作用:企业清楚表达出自己的价值观,可以使潜在的应聘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选择。价值观也为个人的职业目标与组织目标相匹配提供了一个框架。

  第八,学*型企业。

  现在世界快速发展着,技术更新迭代很快,人必须不断学*才能跟上时代的潮流。而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也应该不断学*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界环境。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该书研究了在日益复杂和快速变革的世界,企业及其他组织如何培育出适应这个世界的能力。他指出,对一个组织来说,愿景、目标、联盟和系统思考都是很关键的。圣吉为管理者提供了工具和观念框架,以帮助他们了解组织问题背后的结构和动态变化。“世界的内部联系越来越多,企业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充满变化,工作也就更加具有学*导向。”圣吉写道。圣吉指出,学*型组织有5个组成部分:系统思考,自我超越,心智模式,共同愿景,团队学*。

  第九,基业常青—长寿企业。

  其实企业与人真的有许多相同之处。对于人,活到100岁时很不容易的,而对于企业,能经历百年风雨依然屹立不倒的,其实也是少数。正如《管理百年》书中讲到:那些百岁老人通常都崇尚节制、谨慎、中庸的生活,长寿企业也是一样的。皇家壳牌公司的研究团队找出了四个关键特征。长寿企业是“对环境敏感”,“团结,有强烈的认同感”,“忍耐”和“财务保守”(这些结论得到《基业长青》的肯定)。

  第十,中国传统文化和管理思想。

  《管理百年》是西方的著作,因此主要介绍的是西方的管理学发展。书中有稍微提到日本的管理思想,中国的管理思想,只提到了《孙子兵法》。

  中国没有赶上工业革命,在工业革命后东落西升,因此现代的管理学都是以西方的思想为主导。但中国有着8000年的人文历史,在8000的历史长河中有着无数的思想瑰宝,这些思想虽未冠上“管理”之名,却是可以运用到管理上的。《第五项修炼》的作者彼得·圣吉是世界著名的管理学大师,他师从南怀瑾先生,学*中国传统文化。南师辞世后,彼得·圣吉特地从美国赶到太湖大学堂,发愿要把南师的学问和著作进一步传到西方去,传到世界去。他说,中国文化对西方乃至全世界是很有帮助的,尤其这个时代和未来,世界充满了危机,非常需要借鉴中国传统文化诸多宝贵的思想与经验。就拿管理学来说,如果只是寄托于规则和利益管理,而不是以各自的内心观照和修养为立足之本,就不是真正好的管理。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仅是在经济上的崛起,更是文化上的复兴,届时肯定会有更多的人来学*中国的传统文化。如果哪一天,世界管理史上大篇幅的描述中国独特的管理思想,那才是中国现代管理真正的崛起。

  管理百年读后感 3

  管理的历史很显然不是只有这一百年,只是在这过去的100管理得到了更深的认识、实践和学*并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但正如作者克雷纳所告诉我们的,管理没有终结答案可寻,惟有恒久的问题存在,管理需要在不断的学*中发展;因此他就要带我们对20世纪管理思想与实践进行批判性的回顾。虽然这是个极其严肃的课题,但这本书却是用轻松甚至略带诙谐的笔调,将这百年的管理历史清楚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并且明确的指出了诸多管理名人和理论的可取和不足之处。

  对于所过去的管理百年,克雷纳将他们概括为“有趣, 创新和进步的100年”。因为在这百年里涌现了无数的管理名人和各样理论,有对过去的创新、补充以及批判,但无论怎样他们的出现,都使人们对管理的认识更加深入和全面,使管理的实践更加有效。从泰罗以秒表计时为代表的科学管理,到摩登时代福特的T型车装配线生产,到斯隆对组织的思考和管理,到诸多研究者对人对劳动者的探索,到在二战中吸取教训寻求企业发展,到著名的麦卡锡营销4P组合理论和麦格雷戈的X—Y激励模型理论,到对源于军事的战略的研究和运用,到在面临组织危机时对管理理论和模式的不断创新,到曾帮助日本经济复苏的戴明质量管理理论在西方的风行,直至各种管理模式的实践和兴起。

  不难看出,这些理论的产生和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这些理论也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时代的难处,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理论存在的不足也被一一的展露出来,就如科学管理中对人性的忽视和流水线生产对人机械化的控制等。但我想也正是因这些隐藏的不合理让人们对管理有新的认识和补充,并催生了新的理论,就像霍桑实验对人关注的开始和组织的发现与发展。这也同样可以作为我们现在学*管理,了解管理历史的重要原因。而且作者也在最末了一章中也讲到,仅仅只有那些高层学*研究管理是不够的,仅仅只有一时的管理知识而不会吐故纳新是不够的,仅仅只会学*只能坐在办公室而没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也是不够的。因此我们在学*的同时更当学会思考,有自己的想法和认识并实践应该是更能让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中立足的方式。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个让我深有感触的是,在里面找到的仅有的与中国相关的便是很久以前的《孙子兵法》。虽然我们的工业发展比西方晚了很多,我们的管理学也还是个年轻的学科,但我想这不会成为我们在这方面发展的阻碍。书中讲到的日本企业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虽没有本土的理论,但却用锐利的眼光发现了甚至未被西方认可的戴明理论的价值并能加以实践。所以说,我们也同样需要学会大胆的运用对我们来说合理有价值的理论,自己缺乏理论并不意味着其他人没有适合我们的理论。

  世界在不断地更新,管理也在不断地更新,我们人更需要被不断地更新。

  管理百年读后感 4

  管理的历史很显然不是只有这一百年,只是在这过去的100管理得到了更深的认识、实践和学*并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但正如作者克雷纳所告诉我们的,管理没有终结答案可寻,惟有恒久的问题存在,管理需要在不断的学*中发展;因此他就要带我们对20世纪管理思想与实践进行批判性的回顾。虽然这是个极其严肃的课题,但这本书却是用轻松甚至略带诙谐的笔调,将这百年的管理历史清楚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并且明确的指出了诸多管理名人和理论的可取和不足之处。

  对于所过去的管理百年,克雷纳将他们概括为有趣,创新和进步的100年。因为在这百年里涌现了无数的管理名人和各样理论,有对过去的创新、补充以及批判,但无论怎样他们的出现,都使人们对管理的认识更加深入和全面,使管理的实践更加有效。从泰罗以秒表计时为代表的科学管理,到摩登时代福特的T型车装配线生产,到斯隆对组织的思考和管理,到诸多研究者对人对劳动者的探索,到在二战中吸取教训寻求企业发展,到著名的麦卡锡营销4P组合理论和麦格雷戈的X-Y激励模型理论,到对源于军事的战略的研究和运用,到在面临组织危机时对管理理论和模式的不断创新,到曾帮助日本经济复苏的戴明质量管理理论在西方的风行,直至各种管理模式的实践和兴起。

  不难看出,这些理论的产生和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这些理论也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时代的难处,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理论存在的`不足也被一一的展露出来,就如科学管理中对人性的忽视和流水线生产对人机械化的控制等。但我想也正是因这些隐藏的不合理让人们对管理有新的认识和补充,并催生了新的理论,就像霍桑实验对人关注的开始和组织的发现与发展。这也同样可以作为我们现在学*管理,了解管理历史的重要原因。而且作者也在最末了一章中也讲到,仅仅只有那些高层学*研究管理是不够的,仅仅只有一时的管理知识而不会吐故纳新是不够的,仅仅只会学*只能坐在办公室而没有自己的想法和追求也是不够的。因此我们在学*的同时更当学会思考,有自己的想法和认识并实践应该是更能让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中立足的方式。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个让我深有感触的是,在里面找到的仅有的与中国相关的便是很久以前的《孙子兵法》。虽然我们的工业发展比西方晚了很多,我们的管理学也还是个年轻的学科,但我想这不会成为我们在这方面发展的阻碍。书中讲到的日本企业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们虽没有本土的理论,但却用锐利的眼光发现了甚至未被西方认可的戴明理论的价值并能加以实践。所以说,我们也同样需要学会大胆的运用对我们来说合理有价值的理论,自己缺乏理论并不意味着其他人没有适合我们的理论。

  世界在不断地更新,管理也在不断地更新,我们人更需要被不断地更新。

  管理百年读后感(二)

  身为管理类专业的我,总对管理学是那样的心虚。上次复试时,就有关于法约尔、泰罗等问题,除了知道他们属于管理世界外,真的想不起别的什么了。

  今天花了一天读完了一本书——克雷纳的《管理百年》,如果你想了解管理,我极力推荐这本书。绝对比你看一遍比这厚得多的罗宾斯的《管理学》收获更大!

  管理第一人,我们总喜欢提泰罗,其实法约尔与他的行政管理更早,只是他是法国人。

  福特的T型车,将泰罗的科学管理发挥的淋漓尽致,科学管理提高了体力劳动者的效率,对于脑力劳动者的效率实际上是降低了的;

  质量管理戴明,在40年代就在日本受到尊重,并影响了日本的战后崛起,美国人,却在40年后陷入困境时才关注戴明,于是,80年代的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才开始风靡。讽刺的是戴明是一位美国人!

  很多人知道麦格雷戈的X理论和Y理论,也知道威廉·大内的《Z理论》,其实Z理论最早就是由麦格雷戈提出的;管理既是科学也是艺术,多么顺口的一句话啊。这是在彼得斯和沃特曼的《最求卓越》中才被提出来,只因为泰罗的科学管理影响太深远了。

  60年代就有的目标管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这只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因为在当时整个世界似乎都是可以预测的,未来可以被计划;而现在一切都是混沌的,未知的,目标管理也值得深思。

  管理只有恒久的问题,没有终结的答案。

  管理百年读后感 5

  管理百年作为一部编年体的书籍,他以西方世界百年来各大公司的发展以及其CEO的努力为例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成长的故事,一个叫做管理的婴儿从出生以及逐渐长大的故事。

  管理问题在现在看来是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严肃问题,并且在一些企业中,管理者往往也是严谨刻板的形象。而且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管理也是一种遥不可及高高在上的形象。但在这本书中,作者却以一种轻松略带诙谐幽默的笔法向我们展示了管理在百年来的发展,从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见解,并且明确的指出来诸多管理方法以及管理名人的可取之处和不足。

  从泰罗以秒表计时为代表的科学管理,到摩登时代福特的T型车装配线生产,到斯隆对组织的思考和管理,到诸多研究者对人对劳动者的探索,到在二战中吸取教训寻求企业发展,到著名的麦卡锡营销4P组合理论和麦格雷戈的X-Y激励模型理论,到对源于军事的战略的研究和运用,到在面临组织危机时对管理理论和模式的不断创新,到曾帮助日本经济复苏的戴明质量管理理论在西方的风行,直至各种管理模式的实践和兴起。这期间各种管理思想和体系不断交替出现并且推陈出新。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他们之间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不能否认它们对这个时代来说的意义。每一个管理理念体系的出现,必定是符合时代潮流发展,以及是对前人管理理念的继承与发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前人的智慧与努力。在这么多管理体系与管理名人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便是泰罗以及他被称为“秒表科学”的管理思想。泰罗作为那个时代最具管理思想概念的管理学家,他对于管理便像是耶稣对于这个世界的创造一般。他的诸多管理理念即使是现在也是被广泛的使用,即使他在那个时代失败了,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创造了一个让历史进步的学科。

  作为一个管理学家,他是成功的,因为他成功的让人们意识到了管理的重要与伟大。而作为一个管理的实施者,他却是失败的,他的失败在于他对于管理方法过于理论化的狭隘定义。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除非工人们从思想上对自己和对雇主的责任问题发生了完全的革命,除非雇主们对自己本省和对工人们的责任发生了完全的思想革命。否则,科学管理不能存在,科学管理也不可能存在。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工人和雇主必定要完全与其身份相吻合才能真正的有科学管理的产生,那么这么做的最直接表现便是,工人必定只能是工人,而雇主也一定要是雇主,这只能是机器与控制中心的关系,而这也正是泰罗管理思想的狭隘之处。而事实上,由现在管理体系看来,管理不能是刻板的,而是存在着许多人性化的设置,这是为了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实施的基础。

  从西方的管理***,如果说泰罗的思想在国外只是受到了抵制,那么在中国必然是受到反抗的。中国作为一个讲求重视人际关系的国度,其管理的精髓在于如何调和工人与雇主之间的矛盾,打好关系,形成文化才是管理实施的基础。而那些有效的管理方法,只是一种在基础上完善的方案而已。

  我曾在一家酒店做过一段时间的跑菜员工作,而那里的管理标准是十分人性化的,它并没有规定有多少的工作标准,而是用一种很普通的方式来激励员工——考核优秀员工,并发放奖金。这极大的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标准的遵循。而且一个楼层推选一个队长,带领手下员工进行日常的一些细致工作,而其上还有一名总领班,用于管理整体大方向的问题。而这些东西实施的基础便是,这些领班队长,必然是人缘最好的几个,员工对他们也是十分信服。

  管理百年中,并没有对中国企业进行分析,而事实上在管理发展的这百年来,中国的管理体系尚处于一种蒙昧的时代,但我觉得这并不能反映太多的问题,并不是中国人做企业不如外国人,而是我们的体制与现状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限制。我们拥有被世界诸多名牌大学MBA课程选为必读书目以及被“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分为宝典的《孙子兵法》,以及五千年来的文化积淀。凭借着中国人的聪明才智,相信在不就的将来中国管理文化必然在世界占有一*之地。

  读管理百年,理解的不仅仅是一种对历史以及管理知识的浏览,更是一种对自己人生的启迪,人类一直在进步,管理发展从未停下脚步。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范文五份(扩展4)

——三体全集读后感(十)份

  三体全集读后感 1

  喜欢看科幻小说的朋友都知道或看过刘慈欣写的著名科幻小说《三体》,它曾获得科幻银河奖,是“地球往事”三部曲之一,被称为科幻的里程碑。

  在《三体》I里有一个叫红岸基地的私密基地,主要是勘察星球的。在基地里有一名员工叫叶文洁,通过太阳把宇宙信号放大,可是信号发送到了三体,从此危机世纪就开始了,宇宙就像一个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一个配枪的猎人,我们都要小心翼翼,不能发出一丝丝动静,很不幸,我们还是被发现了,我们只有两种选择:一是被打败,二是反抗。

  三体里的这种生存法则就像我们现在经济市场,弱肉强食,一些大企业要扩张,可市场就是这么大,想扩大,就只能吞并掉小企业,再加上现在的企业都走向国际,都是跨界,多方面的.发展,还有社会飞速的变化,让企业无法想象下个竞争对手是谁,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开阔的思维,一直的学*最新的东西,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三体警醒了我,在自己没有足够能力时,一定要低调做人与做事,并学*更多本领,才能让自己有立足之地。

  三体全集读后感 2

  抓紧时间看完要不然又忘记了。最初看了第一部的一点点然后放弃了,听完高晓松的解读《三体》又饶有兴趣地把书翻出来看。话说其实我比较喜欢被剧透…

  大刘的世界很宏大,不只是世界,而是宇宙。地球被二维化的结局,就像梵高画中的《星空》,定格在那一刻,甚至不留下任何证据。最后归零者在宇宙发布的广播中,地球文明和三体文明都在期待听到自己的语言,至少在浩渺的时空中自己的文明被肯定过,留下了印记。守卫着地球文明墓碑的.罗辑也会欣慰吧。

  不懂得深究物理学原理,来不及细看行文描写,波澜壮阔的宇宙文明图景和跌宕起伏的人物情节都足矣让人叫绝。就像高晓松说的那样,大刘的每一个脑洞都足够去拍一部科幻大片,而这样的脑洞在书中一个接一个,不遗余力地把能想到的都展现了出来,称得上是伟大。

  第三部看到后面,好多人都在骂程心。几次写到她俯瞰众生的视角,她是圣母心了,可地球文明的毁灭怪她吗…在我看来她只是喜欢揽责任,什么都当作自己的责任,保护全人类全宇宙怎是她一人能办到?响应归零者的号召回到大宇宙,却在小宇宙中留下一盆鱼缸。关一帆看淡了,不计其数的小宇宙不会全都归还质量,一个小鱼缸又能改变什么。没有单一个体有能力决定宇宙的命运。

  很多地方是诗意的,把地球变成画,把情报编进童话,送星星,送宇宙…说到这儿其实最希望看到关于云天明的番外,他在三体世界的生活,他和AA在小行星上的相守相伴。

  宇宙规律是无情可怕的,“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宇宙面前,人人都卑微而敬畏,唯有死神永生。

  三体全集读后感 3

  在一个黑暗的时代,地球文明中的一个女人拿起了一根火柴,点燃了一堆篝火来寻找温暖和光明;而在这个森林深处的某一个角落有着另一个文明,这个文明正苦于挣扎,同样也在寻找着属于它们的光明和希望。

  而这束光,在一时刻同时成为了这两个文明的希望之光。前者等待着后者来拯救自己,而后者也派出了自己的“使者”来追寻这束光的源头。

  随着两个文明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相遇,地球文明第一次真正看到了这片森林的黑暗,于是就像一个恐惧的孩子,熄灭了一切在这片森林中寻找朋友的篝火,在暗夜中发抖与哭泣。

  虽然三体文明占领了地球文明的营地,两者处于奴役和被奴役的关系中。但是在森林深处发出的一丝涟漪,改变了两者的命运,使两个文明同时陷于来自这个森林秩序的打击。不同于地球文明和三体文明相遇时的量级差距,这种打击已经超出了两个文明可以承受之限。目睹战场之日,即是灭亡之时。

  两个文明,从田园生活转变为游牧民族,继续在这片森林中生存。森林中的物竞天择随时都在发生。有重生的绚丽,也有灭亡的黯然,在亿万年暗无天日的战争中,谁都看不到最深层的.毁灭力量,但是它是存在的。就像在这片森林中游荡的死神一样。

  最后一切的一切,回归到原始的奇点。最后面对重生后的,只有两双眼睛。

  三体全集读后感 4

  这次三体(全集)是我利用上班期间的休息碎片时间完成的。刚开始写了一些阅读过程中触动的想法,也获得了不少赞和评论。可是,越往后看,越发现自己被作者对于宇宙规律、人性、责任、爱情等的诠释而抛到宇宙之间,失去了重力的作用下,大脑因一度缺氧所能想象到的,试图留下阅读痕迹的笔记,始终无从写起。震撼之余,感慨那种天马行空般的想象,更惊叹于有逻辑的而又空渺的真实感。

  小说中从汪淼,到叶文洁、章北海、罗辑、程心、云天明、大史等人,每一个人都承担了各自的责任,但每一个人都是主角但又都不是。当单个个体面对人类,??,太阳系,银河系,三体文明及浩渺宇宙的时候,显得格外脆弱和渺小。由于责任所展现出来的人性光辉却在黑暗宇宙中璀璨夺目。那些人性的自私和贪婪就如黑幕一般,阻挡了文明之间的交流。

  当我深夜加班后,踏出公司大门的时候,抬头仰望星空,那一轮明月,那或明或暗的星星,那深邃黑暗的`背景里,有多少双文明的??看着这个蓝色星球。而我就是他们眼中的小虫子,和我一样的小虫子们,他们时而忧愁烦恼,时而安静思考,时而热情澎湃,时而幸福快乐……他们为了生活而工作,为了家庭而辛劳,为了孩子而奔波,为了钱而不得不出卖自己的时间……,可这里的一切都会在降维打击面前,瞬间被卷入深不见底的漩涡归为乌有。一切将被终结,一切也会被时间遗忘。宇宙将继续膨胀,直到一个新的奇点出现,宇宙的杀戮也将继续……

  三体全集读后感 5

  1月10日,英国媒体报道天文学家公布了加拿大一座射电望远镜接收到来自遥远星系的神秘信号细节。这一无线电脉冲确切的性质和起源尚不清楚,在这一无线电信号中,有一个非常不寻常的重复信号。这一重复信号中两次相同的无线电脉冲,都来自大约15亿光年距离的一个相同信号源。

  那么要不要回复[微笑]算起来,15亿光年的距离现在收到那应该是36亿年前发出的信号?!假如人类回应,就算收到也是36亿年以后的事情了,那又会如何?![微笑][微笑]我们为何如此渺小。这本书就是越看越明白,越看越不明白。

  我相信未来一定会有宇宙间生物的交流,但是会是以什么样的文明?也许就是世界大战演变为星球大战,然后占领地盘,然后星球变迁,总之感觉一切都离不开从战乱到和*再到消灭。物种会灭绝,但是时间不会,空间也不会,对于宇宙来说一切都没有灭绝,只是反反复复的开始。无论是外星文明或者地球文明,不过是宇宙的'不同细胞,他们也许永远不会相聚,也许会碰在一起,他们也许会相互斗争,也许会相互帮助,谁知道呢?看看这本书,感觉看世界看生命,看星空看白昼,看周围的一切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总之,我尊敬每一个自然的生命,我敬畏自然,敬畏地球,敬畏无法想象的宇宙!我还是相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也许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不论是同种生物或者异种生物,或者人与人,或亦或是地球人与外星人!我们太渺小,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这个空间与时间里,好好生存下去!

  三体全集读后感 6

  你有幻想过外星人入侵吗?你有曾幻想过宇宙中还有别的文明存在吗?当我们处于兴奋状态时,思维的大门会不经意间打开。

  《三体》一文主要讲了三体人锁死地球的基础科技**侵地球的故事,内容丰富有趣,又严谨,令人深思。

  《三体》是一部科幻小说,与其他间类作品不同的是,它简洁有力。用柔情优美的文字去表达严谨的科学。不论是三体问题还是人生的一次次厌倦。《三体》里的每一章节都值得思考。

  吃饭,睡前,还是洗漱。里面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足以让我心神不定一整天。

  里面的三体问题尤其出类拔萃。我开始思考这一问题,当我得出答案是,我似乎悟出了什么。这无规律,无征兆的三颗太阳。可以被看做成生活中的坎坷,三体人也可以扮演我们的`意志。在无数次的爆炸中,我们的精神开始进化,最终拥有了生物的特异功能。我不由得钦佩作者的潜能,也从中读出了作者与生活竞争到底的非凡耐力。

  或许,多情的文学也能随意变化成物理。在头脑风暴中,一切,皆有可能。

  三体全集读后感 7

  看完后除了震撼还是震撼!

  刘慈欣静心的为我们编织了一个世界,形形色色的人从我面前走过,整个宇宙展现在我面前。我看到了他们的生与死,我看到了宇宙的浩瀚与危险,看到了爱和恨,看到了时间的强大与无情……

  大刘带给我的震撼不仅仅是他那恢宏的世界的建造,更是他那冷静、直白而又严谨的文笔,令我重新思考了“人”存在的方式与价值,现代物理学的发展,宇宙的未来。

  在理论上,人要历经两亿年才能进化成一个更先进的物种,我们现在使用的'人就是远古时期猿人的大脑。那两亿年后,当人类的科技足以支撑人类自由遨游太空的时候,那时,我们是否会在几亿光年外听到另外一个声音、看到另外一个世界呢?我期待着……

  我们生活在宇宙中,然而,宇宙中最轻描淡写的就是时间,几百亿光年的时间就可能变成几十天,那我们短暂的几十年不过是沧海一粟、白驹过隙罢了。

  程心最后就差一步就能看到心系她几个世纪的云天明,可就差这一步,几百亿光年过去了,云天明终究是错过了。第一次快死之时,他送给了程心一颗星星,改变了程心的人生,几百亿光年后,在程心的星星上,程心又得到了几百亿光年前的云天明送给她的宇宙,得以安全无忧的生活。

  感恩大刘的《三体》,让我有幸站在上帝的视角冷静公正的看宇宙的命运与各类人的命运,从而审视自己的命运。不管明天会怎样,我永远珍惜看重今天!

  三体全集读后感 8

  读书,最重要的不是读它的表面,而是要走进作者深处的灵魂。这是我阅读《三体》最深刻的感受了。

  记得读完《三体》,是在一个*凡不过的周日。那时,我对整个世界的认识,早已经历沧海桑田的变化。

  故事情节很长,我就不再多说。震撼,史诗,早已充斥我的内心,挥之不去。主人公罗辑,一个再*凡不过,再现实不过的普通人,他被社会绑架的事实令人悲伤,但他潜在的与内心深处的无畏与超然,造就了两百多年的辉煌转折。无论结局如何,这一点,令我钦佩。

  第三部的主人公程心,多次站在仅次于上帝的位置上,为了对人类的爱,与胜利和人类文明的延续擦肩而过,谱写了一个个美丽的遗憾。正像罗辑所说,“人类之所以迟迟没有发现黑暗森林理论,是因为人类有爱”。是啊,感情用事,一直是人类的.弱点。真正能做到不论恩恩怨怨的,自古至今,又有几人呢?

  当然,最令我难忘的,还是本书的点睛之笔――黑暗森林理论。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对费米悖论的解释,那缜密的思维和精炼的推理,足以斩*一切侦探小说。那句“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它。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球,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至今还在我的大脑里交织,碰撞更加精彩的火花。

  《三体》,是一座科幻大厦无比坚韧的基石。我相信,在《三体》后,一定会有更加精彩的大楼。

  三体全集读后感 9

  这本书我读的很快,几乎只用了三天就阅读完了。宇宙的膨胀与坍缩简直像浴火重生般,死亡与新生之中蕴含了多么大的奇迹。如三体人制作智子时,微观多维宇宙文明的反抗一样神奇。宏观与微观在大宇宙的参考系下合理的存在着,在维度的尺寸上竟互不干扰,不得不说这一点实在是令我困惑的同时惊叹。

  这本小说深深的'吸引了我,在科学和文明生存的魅力之下,我忘却了自我,投入了罗辑的同一个宇宙,感受着悲凉与雄壮,在青石上郑重刻下时代的史诗。

  黑暗森林,猎手,星际战争,宇宙社会学...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坚实的物理学数学基础上。可真实的宇宙会是这个样子吗?究竟是造物主赐予了人类生存,还是人类赐予了造物主生存?真实宇宙中,我们的物理学会不会仅是有限范围内的巧合?就像三体一中说的那样,物理学进去了盲区,甚至物理学从未存在过,现在建立起的一切都是世界有意为之,究竟什么才是世界的本质呢?

  我们是宇宙中的微粒,可宇宙又难说不是更宏观世界的微粒呢,这是个无解的答案。甚至想下去,都深感恐怖,在我们的时间维度里,我们就如冬虫夏草一般。或许在更宏观世界里,我们的宇宙像一块石头,一棵草,一粒尘土...

  三体全集读后感 10

  看过《三体》的朋友都知道小说中有一群反人类的三体粉丝们成立了地球三体组织(ETO),并将总部设置在一艘名为“审判日”号的大船上。但是后来这艘船在“古筝行动”中被联合国部队摧毁,头领伊文斯与船同没。

  许多读者看过这个桥段之后,产生一些想法,“古筝行动”发起之时,智子已经到达地球,但是为什么三体人没有让智子通知伊文斯呢?眼睁睁的看着这么庞大且忠实的一个粉丝团被摧毁而毫无恻隐之心?

  那么就让小新在这为您传到授业解惑一下……

  纵观《三体》全文,三体世界对人类世界唯一有所忌惮的事是什么呢?答案是黑暗森林法则的相关知识。小说中明确写出的`最后悟出黑森林法则的人就是逻辑,那么逻辑真的是地球上第一个知道黑森林法则的人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罗辑悟出的黑暗森林法则,是受到了叶文洁的启发,最基本的公理部分和最关键的两个概念“技术爆炸”和“猜疑链”都是叶文洁告诉罗辑的。能迅速的说出整个黑暗森林法则的理论基础,说明叶文洁是把整件事想清楚了的。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范文五份(扩展5)

——《百年孤独》 读后感优选【10】份

  《百年孤独》 读后感 1

  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吃掉。——题记

  每个人都是孤寂的。无论是你正在酩酊大睡抑或是思考着难以回答的问题,还是与畅谈未来。一阵欢闹过去,终会面临孤独。这并不是一个让人逃避的词。

  也许你会对它带着一份恐惧,一份害怕。但它还是来临了,迈着悄悄的步伐向你靠*。它并不是掠杀你笑颜的魔鬼,而是可以与你卧膝长谈的知心。它与时间是共同的人生倒数器,但并不可怕,反而使你的内心得以沉淀,当你去掉外表的浮华与暴躁,你会得到新的东西,开启一个新的世界,到了那时你就会一如初生的模样,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不再会有害怕束缚着你,你会尝试,会去探索,回去发现,他人与本我。

  《百年孤独》中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过去与将来,起源与发展,开端与结束都在孤独的各自中画地为牢如同野蛮人般的,没有爱的地域,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百年孤独》里的一个家族的兴荣好似一个微型社会一般,但七代人的生与活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刮走就好像一滴水融入了一般这百年家族也随时间的洪流逝去得了无音讯。阿玛兰妲她以自己独特理解的爱固守一生,安静、神秘、深沉。所以她的历时百年的孤独全是为了珍藏守护一份神秘之爱。她越是醉心于寿衣的缝制越是表明对那份爱的历久弥坚。美人蕾眉黛丝,她是只有自我任性而为清心寡欲不为世俗沾染的一个至美的绝对的孤独体。所以她的终结是那么的奇幻超绝。双胞胎恶作剧颠倒了名字,长大后性格体征行事作派大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各自孤独,当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扑在吉普赛人的羊皮卷上死去,另一边的奥雷里亚诺第二也同时终结了生命,人们惊异的发现两具尸体是如此的相像,当晚烂醉的埋葬工人糊里糊涂的埋错了各自的位置,一切还是回到了原本的样子,因为孤独的宿命如此精确无误…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在飓风中解读了羊皮卷所有秘密,那个时候他才明白,孤独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家族整个马孔多,孤独到脱离整个世界消失得干干净净,连记忆都没有。

  以七代香火,百年历程,为时间轴,以马孔多小镇南美洲历史民间奇幻铺展空间,以吉普赛人羊皮卷预言为线索,去证明一个孤独的命题,没有爱情必定孤独,但是爱情总是那么的遥不可及,除了孤独你可能什么也抓不住。

  在读《百年孤独》这本书时,内心涌起一种类似于*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一切就好像放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内心*稳而安适。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百年孤独》 读后感 2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百年孤独》 读后感 3

  “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但是孤独不会随着布恩迪亚家族的陨灭而消失,它必然与人类的存亡相伴,直至人类灭亡的那一天。

  说来惭愧,已经许久没有读书,我已经被生活的洪流所殒没,这本加西亚·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在我的书架上放了快一年了,在其年满一周之前,抓紧看完,可能也是我这一年看完的第一本书了吧。看书之前我看过一些《百年孤独》的讲解文章,了解了一定的背景,但是我发觉自己现在看书的目的,已经不再是接受所谓“主流”的感受了。而是随着自己的感情,感悟书中的文字,即使所得所获与常人不同,被人说是误读经典也在所不惜。误读是我自己的误读,与他人何干。

  看完《百年孤独》我读到的其实不是所谓的“孤独感”而是那种“宿命感”。其实这本书让我从很大程度上联想起来了自己很喜欢的一部美剧《shameless》,布恩迪亚家族和贾雷格家族也算是同命相连了吧。家族里面也有些优秀的人,也做出了一些大事,也拥有过一些东西,但最终每个人都还是逃不过孤独的面对死亡的结局。我想不仅仅是他们,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吧。书中有许多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虽然书中那些人名也着实让我有时候看的云山雾绕,让他们跟记忆中的那个人对上号。乌苏拉尔的坚毅顽强,充满爱与包容,算是书中最完美的一个形象了,阿玛兰妲的刻薄与恶毒,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偏执与倔强。我也不在此就所谓的人物做一个分析解读,我就开始写下一些我读完整本书之后,对于孤独,对于宿命,我的一些看法。

  人生来孤独,究其一生摆脱孤独,最后孤独的面对死亡。我想这就是*凡的人与孤独的故事。很不幸,在我短暂的`我二十多年里面,我没有很好地摆脱过孤独,它常伴左右,有几年甚至形影不离。与书中描绘的我那可怕不同,我觉得孤独是个很可爱的朋友,它让你更好的面对自己,更好的正视自己,正如书中阿尔卡蒂奥沉迷于冶金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在沉迷于制作小金鱼,奥蕾莉亚诺沉迷翻译羊皮卷。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需要所谓的“爱好”,能够让我们熬过这漫长的一生。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所谓的爱好,必须是积极向上的,必须有所意义,对今后的一生有所帮助。但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那些之前嗤之以鼻的“恶*”不也是一件很好地事情么,那些“恶*”可以 给人带来快乐,虽然快乐的时间长短不一。我以前一直不了解,或者说我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去思考过这些问题。我们总是在说,与其悲伤地活一年,不如快快乐乐的活一个月。但碰到有些人做着大部分人觉得“不好”的事情的时候,总是站在人性的制高点开始指责。换个角度,我觉得我很能够理解,理解那些所谓的“成瘾”。至少在上瘾的那一刻,可以暂时快乐,摆脱痛苦与孤独。当然,能从那些“积极向上”的乐趣中获取同样的快乐就更好了,因为这样的快乐更加长久。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我们逃不过孤独,正如我们也逃不过所谓的“宿命”。以前我是一直不信命的人,一直觉得只要尽人事,天命就会因人而改,但时间更迭,我开始相信所谓的命运是存在的。而命运存在的方式,大概是我们身边的环境导致,如果你逃脱不了你原来的环境,那假以时日,你一定也会成为那个环境的一份子。莲花出淤泥不染,那是因为它出了污泥,如果一直在污泥之中,想必也是会*墨者黑的。而环顾自周,我身边的朋友,我认识的人,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的逃离原来的环境,我想能狠下心来逃离的人,也是一个狠人了吧。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他们走到了哪里,都能创出自己的一番风采,但无独有偶,他们都选择回到马孔多,他们的家乡,那个原生的环境。而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所有的一切,才开始朝着那些布恩迪亚特色的方向开始发展。这是他们的宿命,他们无法逃离。我想我也很难逃离自己的宿命。我曾以为自己可以做一个无拘无束的人,但无奈自己不是那种狠人,我所做的就是让自己在现在的环境中过得更好,享受到更多的快乐,让自己以后的日子变得更加好过一点。其他的一切,虽然我依然尽人事,但对于结果已经不再有太多的奢求,我是怎么样的人,我会变成怎么样的人,我已经逐渐清晰。人都说三十而立,但在三十之前的我,已经逐渐认清了我自身的宿命,我不想说要去反抗,但我会尽力改善。人生总是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遗憾,错过的人,错过的事情,我也从来不后悔,虽然自己这一路的选择也不尽全对。但,至少现在来看,我活的还算自在。

  正如书中写到的“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当下,这一刻,才是真正活着的我们。

  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百年孤独》 读后感 4

  看了蛮多的评论都说缺点是“感性太多,理性不足,都是主观,缺乏理论依据”搞得好像感性自来就比理性略逊一筹一样,说来李雪的本意也从来不是写一部理论著作,非理论性总结,非“心理专业必读”,甚至都不是什么“浅显易懂的心理初学者入门必备”。

  不才也看过几部理论著作,可能我天生愚钝又爱炫耀,看完它们后根深蒂固的想法是:我了解理论,所以我是对的,他们的心理状态不正确,所以需要改变。我曾经疯狂地将各种心理理论灌输于我身边的人,希望我们能“达成和解,共同成长”,但李雪用最直白的话语让我明白,什么是界限,什么是无需原谅,什么是不妄图改变的真正解脱吧。我相信这是很多跟我一样的人所需要的感性的力量,这世界本就理性有余,感性不足,为什么还要对感性如此苛责?这是否又是一场本末倒置,变成那个只在乎“正确度”不关心真实情感的.父母?

  当然掰回理性来说,李雪的话语确实总是偏向极端的,这也是很多人不接受她的原因,我以前也总觉得她偏向性和“对敌攻击性”太强使我不太舒服。

  不过,任何人的话都不可尽信,我也不再妄图找到一个完美无缺的理论支持我成为一个无懈可击的人,她确实用另一种方法使我得到了新的成长,至于她的理论的“完美正确率”到底有多少,谁在乎呢?

  《百年孤独》 读后感 5

  当一切趋于入定后,你往往只能品尝到孤独。——题记

  这是一部以一个家族的兴衰为线索来表现当时作者所处的拉丁美洲的一种缩影。拉丁美洲的百年历程就如同书中一般,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就是这样一段短小而深刻的句子带着我们领略到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百年孤独的那种魔幻主义色彩从人物的名字中你就能体会的到。整个家族七代人,不断的重复着那几个名字,就如同家族宿命一样:“第一个人会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会被蚂蚁吃掉。”在不断的重复中步入灭亡。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其实就如同书名一般,全书所带给我们的就是一种满目苍凉的孤独感,孤独首先集中在人物身上。就好比丽贝卡独自一人老死于家中,被站争迷失本性变得麻木的上校结局。还有阿玛兰坦的结局,她一直费尽心机想得到皮埃特诺的喜爱,到手了却又死活不要,让其落了个自杀的下场。后来又有了赫利索多上校,两人情到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孤独和悲伤中度过。她大概是因为失手杀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自己无法释怀,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书中的人物多是这样压抑,在徘徊中走向了孤独。

  老实说读完这本书的感觉挺压抑的。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的向前奔跑。正如从第一批吉普赛人带着各种新奇物品踏入马孔多这座小镇一样,再到后来的什么火车,香蕉公司。进步看似给马孔多的居民带来了便利和新鲜感,然而新鲜感过后带来的又是一片孤独。有人说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正是因为孤单才使得一些不甘寂寞的人走到一起,真正孤单的人也有着自己的'狂欢吧!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而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总会时不时的提醒我们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要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有时候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自我。

  《百年孤独》 读后感 6

  首先,还是大概介绍一下这本世界级的名作吧。这是一本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顶级之作,没有之一,以词会意,就是立足现实的*淡、残酷、事件,在情节、生活、人性上贴*现实,一定程度上舍弃了为大众熟知的戏剧性比如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的情节,取而代之的是添加魔幻离奇的表现

  这本书成书于1966年,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堪称不是诺贝尔文学奖为这本书增光添彩,而是这本书为诺贝尔文学奖恢复了声誉,你就说有多牛吧!当打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么有名的小说,怎么就不拍成影视作品呢?看到一半我才明白,原因是:1、很难拍出来;2、拍出来没有人看,为什么?

  上面两个问题可以一起回答,魔幻现实主义这种抽象的表现手法,只能是书本中以文字的展现的方式才可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就像音乐会、演唱会的现场的效果是耳机与音响不可比拟的,而影视作品主要以情节、画面效果、主人翁的卓越吸引观众,这部书如果拍出来,耗资不菲不说,必定不伦不类,一方面要被看过原书的人的骂——和原著相去甚远,一方面,要被没有看过原书的人骂——不知所云,所以,这本书的题材有且只有文字表现才能达到如此卓绝的效果。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 读后感 7

  气势恢宏的《百年孤独》包含了科技、政治、文化、爱情,各种各样复杂矛盾的内容,探讨了文明的繁荣昌盛的方方面面。

  小说的主旨是家国的兴旺发达、繁荣昌盛。文中透露出了因深感一切都是宿命而照成的深深的绝望——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所有的希望都是昙花一现,繁华都是往昔,就连最“疯狂执着的爱情”都是过眼云烟。《百年孤独》在控诉,是一部国家、民族和家族的悲剧。

  《百年孤独》也探讨了爱情,在这方面,小说的描写同样精彩至极。看似魔幻,却基于现实,《百年孤独》的爱情现实得直刺入骨髓。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不懂得爱情吗?至少例外是有的。这个例外至少包括阿妈兰妲。乌尔苏拉、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奥雷里亚诺第二和佩特拉。科特斯。而对于梅梅和丽贝卡,她们至少也曾经勇敢的追寻过。三角恋大多是浪漫的,小说中两段三角恋精彩绝伦。其中之一是阿妈兰妲。乌尔苏拉、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加斯通。姨妈和外甥的做法没有什么不妥,况且他们并不知道彼此的血缘关系。阿妈兰妲。乌尔苏拉是令人敬佩的,她的人格是独立的,她对待爱情是勇敢的。“folow my heart”,这话是知易行难,她是做到了。真实的活着最重要,对待爱情贵在真实,在我们真实的爱别人之前,首先应该了解真实的自己。《百年孤独》的爱情,另一对三角关系是奥雷里亚诺第二、佩特拉。科特斯和费尔南达。这是很奇怪和别扭的`故事,奥雷里亚诺第二和费尔南达的婚姻根本就是个错误。一个有些年少轻狂不太自知的家伙,一时冲动的娶来了一个自己并不了解的妻子,于是悲剧开始了。奥雷里亚诺第二和佩特拉。科特斯才应该在一起,因为他们在一起才可以过得开心和随性。我们也看到,他们两人在老年的时候,在轻狂与激情褪去之后,终于用自己的方式体会到了爱情。《百年孤独》一直在探讨“爱的能力”。布恩迪亚家族的人缺失爱的能力,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去爱人?小说当然没有给出标准答案,不过显然,要去爱人,首先得自爱。然后,要去爱人,除了需要勇气,还应该加上一条,“follow your heart”。

  在感到烦闷时,不要太过陷入回忆,因为加泰罗尼亚智者曾经说过“不论在什么地方都要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返,最疯狂执着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奥雷里亚诺第二的名言真是魅力无限,“Cease, cows, life is shot”。

  《百年孤独》 读后感 8

  各位同事、领导大家早上好,入司八个月,第一次参加公司早会,很荣幸能够和大家一起分享《百年孤独》这本书。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它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宏图景的鸿篇巨著”,第一次阅读这本作品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一来是被这个孤独的名字所吸引,二来是因为我的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很难读下去,我便想试一试。

  刚读的时候就叹服于拉美人名字的长度和复杂度,这本书描写了七代人,每一代人子孙的名字又承袭于上一代长辈们的名字,总的来说,男性不是叫做何塞阿尔迪奥,就是叫奥雷里亚诺,女性不是叫做蕾梅塞丝,就是叫做阿玛兰旦,有时候看几页就要翻回去回想一下这个人物是谁,且作者运用倒叙,插叙的多种手法,更让我读起来艰涩难懂,思绪混乱。

  《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布恩迪亚家族又衰转盛历经一百年轮回又由盛转衰又回到原点的故事。小说通篇采用魔幻主义色彩,人物怪诞,情节荒唐。

  这个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叫做何塞·阿尔卡迪欧·布恩迪亚,因家族命运的诅咒,产下一名长着猪尾巴的“畸形儿”,受族人耻笑,之后又在一次斗鸡比赛中失手杀了他的邻居,后来他便携他的亲友搬迁到了一片荒地,开垦后并给这里取名叫“马孔多”,被外界称为世外桃源的马孔多由于吉普赛人的到访,给这里带来了许多文明、知识和宗教。

  第一代的后人,霍·阿·布恩迪亚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一直想走出马孔多,想将外界的科技和文明引入马孔多,却始终不被族人理解,最终被众人绑在一棵榕树上直到老死。

  第二代的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他最终走出了马孔多,一生发动了32场战役,却没有一次成功,在这之后,他放弃了战争,也厌倦了世界,回到了原点,最终在原来绑着他父亲的那颗榕树下死去。

  而后的第三代、第四代、带五代一代不如一代,各种荒唐的怪事也在这个家族中反复循环的发生,直到第七代被蚂蚁啃噬掉,仿佛为这个诅咒画上了句号。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他们从不沟通,不理解也不接纳别人,他们孤独且倔强,有些人的孤独是从出生就失去一切,有些人是在对抗孤独中变得癫狂,失去自我,有些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她一生热情积极、正直坚强,她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在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成为军阀以后,丢失了人性,屠杀无辜,甚至至亲,对一切求情置若罔闻,在她儿子屠害至亲行刑的前一夜,她不顾军令去找她儿子,一身黑衣,严肃不容侵犯的神情,保持挺立的站姿,庄重的向她儿子宣告:“我怎么做也拦不住你,但我告诉你,我以我父亲和我母亲的骨头发誓,以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的名义在上帝面前发誓,我只要一看见他们的尸体,不管你在哪儿都会立刻把你揪出来,亲手杀死你。”没等他儿子回答,转头就走,最后又丢下一句话:“就跟你出生时,如果长着猪尾巴一样处理。”这一段把我看的热血沸腾,也正是这位母亲的这一番话,把几乎丧心病狂的军阀儿子从良心的悬崖上拉了回来。

  整个故事围绕着马孔多开始,也最终围绕着马孔多结束。梅尔基亚维斯老头是最初同第一代人一起来到马孔多的,他死后留下了几卷羊皮卷,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都回来破译这个羊皮卷,直到第六代人来破译时,羊皮卷上记载:“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膀子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随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马孔多不复存在,一场家族的百年历史就此终结,消失于世上。

  读到这里,合上书,仿佛做了一场历经马孔多百年历史的梦,一瞬间恍然大悟却又云里雾里满怀心事。

  这本书以魔幻现实主义著名,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回到马尔克斯身处的时代背景上,不难看出《百年孤独》就是对当时拉丁美洲历史的缩影,这份孤独它不止是个人的,它其实是民族的愚昧和文明的停滞不前,孤独带来封闭,封闭导致落后,最后将整个家族、整个拉丁美洲带往毁灭的深渊。

  然而孤独是永恒的,爱是在漫长孤独中的一点零星的光。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过这么一个时候,周围人都在开心的笑闹,你也身在其中,但笑着笑着就停下了,沉默下来,仿佛热闹都是别人的自己什么都没有。其实孤独感如影随形,工作中自己的见解没能得到机会赏识的时候,生活上的喜怒哀乐的没有懂得人分享的时候,你是选择在孤独中突破自我,还是在孤独中自甘堕落呢。孤独是一把双刃剑,要么促使你百炼成钢,要么助推你碌碌无为,如何对待孤独成为优秀和*庸的分水岭,能在孤独中学会思考,并和孤独达成*衡的人,会明白孤独好似四季之冬,在给你时间蕴藏和积蓄能量,有朝一日在春日里绽放,在盛夏里磨练,在仲秋里成熟,最终成为自信自强有所作为的人,而那些害怕孤独,甚至肆意深陷孤独的人,要么自甘堕落自怨自哀,要么自得其乐自我安慰,把孤独当成借口,把所有的虚荣和当初的目标都消磨于芸芸琐碎之中,所以有人说,优秀的人往往是最孤独的,没错,孤独给成功的人带来的是越来越出众,而不是越来越合群。

  《百年孤独》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喜欢得人读它,如获至宝,不喜欢的人则晦涩难懂,我大概处于两者之间,我相信这本书在人生中不同的阶段和经历,带给你的感受和深度也一定不同,虽然不会带给你多少感动,但它带给你更多的是内心的*静,让你更加从容的对待人生,在孤独中破茧而出,向阳而生。

  《百年孤独》 读后感 9

  孤独给人的力量——《百年孤独》读后感1000字:

  五月下旬,恰逢中国图书网图书推荐与折扣购买活动,想着许久没有纸质图书阅读,便一个人开始选择书籍购买。而以前友人推荐过的《百年孤独》印入我的眼帘,“孤独”二字格外的让我有阅读的冲动。于是毫不犹豫的加入购物车,在拿到这本书之后,我便在第一时间好好享受阅读。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作的长篇小说,是他的代表作品。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在书中,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迪亚家族。他们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从小就孤独,冷漠。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正如书中所说:“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归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百年孤独》的叙述方式极其得吸引我不断的深入。让我想起了以前高中语文教材中卡夫卡的《变形记》。同样是结合魔幻与现实的作品,《百年孤独》也有着因果不对称的叙事手法,小说中很多不合常理的,像梦一般的情节,与现实生活中的经验相冲突,展现了一个惊奇的世界。小说中不仅有现实和历史,马尔克斯还结合了很多古老神话与民间传说,作者往往以非常*淡的叙述口吻讲出一些光怪陆离的故事。

  但即使明知是虚幻的世界,书中的孤独还是让我感觉得很真实。孤独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不管如何抵抗,有时总会到来。但是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挫败时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更好认清自己,那就是孤独。读后感。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声,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在如今快节奏以及手机占据我们碎片时间的时代,必要的孤独,我觉得能使我们更加完善,更有深度和厚度。

  如果在看完这些后,你产生了对本书的兴趣,我有一点小小的阅读建议:第一遍读《百年孤独》最好一口气读完,时间越短越好,最好浓缩到一天。不要试着记住那些人名,不要深思,不要怀疑,不要问为什么有人会随着风飞走,不要问失眠症为什么会传染。读完合上书本,你会为这些瑰丽的想象震撼得久久不能忘怀。

  《百年孤独》 读后感 10

  最后几章一口气读完,读到最后奥雷里亚诺破译羊皮卷时,卷里所预兆的结局和现实世界如镜像般重叠,实在震撼。

  如此生命力蓬勃,欣欣向荣,拥有远大前程的庞大家族,一代又一代里性格长相的复刻以及人生轨迹的雷同,却无法带来绵延的`福祉和不尽的子嗣。伴着布恩迪亚们以各种各样称得上匪夷所思的死法,魂归马孔多扬尘的土地,作者早已暗示了他们无可挽回的衰颓命运。极盛转衰的家族史诗让人联想起曹公笔下的红楼。

  家族内且做且毁的祖传恶*,情欲世界中的沉浮,以及层出不穷的宏伟事业,从一开始的斗鸡到之后的香蕉帝国,都只是为了让布恩迪亚们在这永无止境的重复和分裂中找到精神寄托。但即便如此,孤独仍然无可避免的在早已预设好的地方如蛛网般密不透风地把他们笼罩。

  正如书中所言:“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返,最疯狂执著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裹挟入黄土的,只有那将回忆的长诗抛洒于过往后的醍醐,和顿感天地浑然而自我无比渺小的怅惘。百年孤独。

  佳作!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范文五份(扩展6)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范文十份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1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2

  《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地、毫无痕迹地链接起来。

  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特别的是,这个家族的每个人的经历都是那样的充满神话色彩,无论是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第七代的奥雷利亚诺,抑或是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经历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以至于有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过,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到让你感到害怕。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乌尔苏拉,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与激情,在那样一个不正常的大家庭里,在经历种。种不幸与变革下,在她慢慢变老后,她还能把每件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她离去后的这个家庭,在我看来已经是个空巢,没有了核心,可惜她离开人世的方式让我的心中始终留下一个结,那种方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或许这又是作者的特色吧。

  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3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那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样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好处。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正因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坚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4

  夜阑沉默,所以感觉凝血时间,转完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最后一章,我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心中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一个孤独的和尚后硬,长,终于完成了期旅途的煎熬,却突然失去了方向,人与人之间感到失落和陌生的,充满了孤独感油然而生。

  《百年孤独》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文学作品能。初读《百年孤独》时,只觉得它晦涩婉转、深不可测,读起来不知所云,往往是学生昏昏欲睡、两眼无神、托梦周公。但是它却有这样一种文化魅力,即使没有晦涩难懂却还是企业深陷发展其中,让人读了我们一遍又一遍,欲罢不能。在读了四五遍之后,感觉自己脑海灵光一闪,书中内容呆板的人物进行突然活现在人们眼前,那遥远的家乡“马贡多”仿佛浮现在他们眼前,一个国家历经两个百年的家族由刚开始到繁盛阶段时期社会再到经济衰落,一切工作都是可以那么地生动,让我融入这个故事的情节设计之中。

  《百年孤独》讲述了一个孤独的家庭最终死去的故事。在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每个人都无法逃避被孤独折磨的命运,但集体成就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和民族孤独的历史。

  这本书将一个原始部落,完全暴露在时代的潮流之下。科技、政治、战争和商业,一次又一次地打击着贫穷的马孔多小镇。从一开始,吉普赛人就带来了一些小把戏,比如他们学会了磁铁,冰和外面的世界。然后政治介入,镇长出现了,镇子慢慢开始改变。然后一场游击战在马孔多蔓延开来,血流成河,冲突不断。代表垄断资本主义的香蕉公司,也利用这个机会让小镇暂时虚荣,但在成分泡沫经济中迅速衰落。作为马孔多的创始家族,布恩迪亚家族一次又一次地遭受外部冲击,在这些冲击下变得富裕,但最终消亡了。

  书中以复杂的人物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其中的现实魔幻主义及“将来时的过去式”的描写方法让人耳目一新。曾有人评价《百年孤独》充满了极致的夸张、现实与虚幻结合、超越时空和地域、时间与空间的互换等种种怪异的写作手法,让人无从追寻,更不可预知。许多中国作家深受其影响,例如莫言、阿来、贾*凸等作家的作品中品出马尔克斯的创作手法,他是许多人的文学先父。

  马尔克斯采用的环环相套、循环进行往复的叙事空间结构来展现了一个中国家族的历史。其中的情节或时间,特别是对于人物的名字,七代人发展几乎没有名字我们都是具有相同的,马尔克斯将他们自己全部拖入到了一个可以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迪亚家族企业经历以及循环的命运,让读者能够感受布恩迪亚家族的荣辱兴衰。最后通过故事中借用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预言——“家族的第一部分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就是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结束了这个社会家族的命运。

  “百年孤独”是一个复杂的百年,是可悲的家族史,也是在上升和下降的20世纪历史的地方。马尔克斯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与小说的主题是:“人的寂寞,由于落后和愚昧封闭,最终导致整个民族的路径的灭亡。”拉丁美洲以希望团结整个国家。

  读完《百年孤独》后,深刻地理解体会影响到了作为一个国家民族是不能够发展停滞不前,愚昧自闭,必须以创新的脚步、善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学*生活能力来顺应经济时代的潮流,跟上信息时代的脚步。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5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6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唯一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唯一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唯一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最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7

  在现今这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但其实在以前大部分的人都是和*相处、乐于助人的,只是因为现在的时代变了,一些网络的便利让人以人的接触少了,坏人本是小部分的,经过网络传播让人们认为大部分的人都是坏人,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也就变成了冷漠,这在《百年孤独》这本书中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7—2014,哥伦比亚作家,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的主要特色是幻想与现实的巧妙结合,以此来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审视人生和世界,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

  这本书主要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故事和马共多镇的故事,在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布恩迪亚家族有七代人,每一个人与其他亲戚之间的关系都混乱不已,就连自己的家人间关系也十分混乱,不管是父母、父子、姐弟等亲人间都十分的冷漠,没有感情,所以人人孤独终老,孤独百年。

  读完这本书,我们会为他们叹息,对他们那恐怖的欲望,愚蠢、自私而感慨,他们中不缺少聪明的人,不缺少有创造力的人,也不缺少坚持不懈的人,但他们都在路中失败了,有的迷了路丧失了初心,有的对自己的梦想产生了怀疑,自己放弃了,这一出出事件,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悲剧。

  文中作者把人性的罪恶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在这一本书中,作者完全没有刻画哪怕是一个的“好”人,对我们现在一些思想比较幼稚,认为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的人带来内心的感触,帮助他们更好地认清现实,同时也告诫我们一个人可悲起来到底有多可怜,是一部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这样我们更加坚信我们国家千百年来的制胜法则:团结就是力量!正是这一条法则,我们国家**到发展再到战胜新冠疫情和天灾,没有对比就不知道优劣,我想我们也会通过这一本书知道自己该以何种态度与他人相处。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8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题记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本书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于一九八二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马尔克斯很重要的原因是于此书的创作而来。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本书人物关系复杂,但作者的用词精准及别具一格的人物塑造吸引读者阅读兴趣。本书的线索应是梅尔基亚德斯,他的预言以及家族人世世代代都苦心翻译的羊皮卷。或许这便是作者的高明之处,若你不看到最后,你永远也无法想到结局。

  《百年孤独》的最后一代人,还未得以啼哭便被蚂蚁吃掉,这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这如同家族的祖先出生时一般。这样的情节,怎能不令人震惊?而经典之所以能被人们一代代传诵不仅仅只是辞藻华丽,情节环环相扣。更重要的是其背后蕴藏的含义,不仅适用于作者创作背景下的时代被用于今天也无不妥。就是在不知结局是如何时要好好生活。即使生活处处不如意,但在最终的时刻没到来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而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布恩迪亚上校去世时,他的感受。每天都是星期一,每一间屋子都是一样的,若要说这其中的寓意,恐怕是说若你一直虚度光阴。那么时间对于你来说,只不过是一直停在那,因为每天都是星期一。若是每天晚上的星辰都是一个模样,那么天空就显得单调。那些仰望星空的人眼里不再有欢乐只存在着,一如昨日的呆滞;每天早晨的光束爬进窗户都以同样的角度同样的线条感,但人们却无法察觉,并且从中跨出来,那是何其的悲哀。但就如同这本书中的一句话,也就是本文的题记来说:“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漫长的旅途,每天的日落都是一样的,真正改变了的是你的心灵,在于昨日的沉淀,以及明日的幻想中存活的今天是你看世界的角度。”

  在坎坷中奔跑,在欢笑中遗存,痛苦飘洒一地,泪水沾满衣袖。我们累,却无从止歇,因为这世界还在走。那些为追求一时的爱情而迷失了自己的人们,爱情也抛弃了他们,只剩下对对人性的考验;那些心中想掌控一切的人,到最后只是被遗忘在角落里,当人们发现她时记起他名字的人,只有坟墓中的人;那些生活在自我幻想生活中的人,最终被蚂蚁吃了去。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还。”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9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百年孤独这本书呢我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有个性兴奋或者个性悲痛的情绪,我觉得文字象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理解,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就应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明白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这是本没有感情却十分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那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能够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就应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明白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感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但是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就应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那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样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能够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理解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明白自己是谁。

  浪漫是理解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完美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向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 10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著名作品之一,他是哥伦比亚的著名作家,在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这本书可谓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之作,作者再现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这本说,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第一次看的时候会有点吃力,花了一两个月把它看完,但是还是有很多故事情节不是很清晰,等到第二次读的时候,完全对故事的架构有了清晰地思路,并且也对布恩迪亚的家族史和马贡多地区的衰亡史有了大致的了解。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很多的书籍都是在向人们宣扬一种乐观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可是在这本书上,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孤独和颓废的气息。即使如此,读完《百年孤独》我的收获并不亚于任何一本宣扬积极人生态度的文学作品。

  马孔多多半是在下雨的,阴暗、潮湿让种种欲望暗暗滋生。

  然而有一双眼睛,在这小镇里洞察了逾百年,她就是乌尔苏拉。

  杀戮,专制,封建,就成了乌尔苏拉所仇视却无力改变的事实。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

  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曾向乌尔苏拉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他拥有着精明的头脑,强壮的身躯,是马孔多的开拓者,文明之祖,却因为深信“马孔多外面的世界”而被捆绑在树上直至死去。或许当时人民并不拥有像布恩迪亚那么优秀,可当权者之下,扼**数也应该不少吧?“他痛苦地说:咱们再也去不了任何地方啦,咱们会在这儿活活地烂掉,享受不到科学的好处了。”,我想,这算是坐着对当时的不满和控诉吧。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唯一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他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均幸免于难,当他认识到这场战争是毫无意义的时候,便于**签订和约,停止战争,然后对准心窝开枪自杀,可他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与17个外地女子姘居,生下17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寻根,却被追杀,一星期后,只有老大活下来。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每日炼金子作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25条时便放到坩埚里熔化,重新再做。他像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这句话让我反复读过很多遍,生命的不可重来或许就是我们这辈子最大的财富,我们的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一瞬间的美好,因为你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过去了就成了云烟,没发生的也只是浮云。所以,我认为,作者的这种消极或许就是最积极的态度,值得每一个反思并且吸收其中的精华。

  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在我看来,作者除了愤慨,还有悲叹。可能我们就像书里面的其中一员,在孤独中不断徘徊,只要有那么一丝阳光,就能找到走出循环圈的门,生命必须有裂缝,如此阳光才能照进来。


《大唐兴亡三百年全集》读后感范文五份(扩展7)

——百年孤独1500字读后感范文五份

  百年孤独1500字读后感 1

  百年孤独,一个很孤独的名字。

  全书讲的是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生长在拉丁美洲的一部兴衰史。与书名相合,从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拉美是孤独的。在这片印第安人世代繁衍生息的纯洁土地上,却被殖民热潮带来的欧洲人复制“成功”的经历,被硬生生地拖入了永不前进、徘徊停滞的怪圈。

  而这就一如马孔多小镇的故事。

  从何塞·布恩迪亚夫妇因为斗鸡的出走开始,马孔多小镇的上升期开始了。吉普赛人在这段时间频频来访,为马孔多带来了知识和宗教。何塞和奥雷里亚诺在接触新鲜的金属冶炼、天文观测知识时,都把这些铭刻进了一生的岁月里。在上校最后的日子里,不断溶化又熔铸的小金鱼成了他唯一的依靠。一切都显得如此美妙,像是蛋糕上的樱桃。对更多知识的渴望促使何塞向外面的世界投入更多的幻想,“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就在他开辟大路的路程上,家人都认为他疯了,把他吊在大树上。而那吉普赛先知留下的羊皮卷则隐隐提示着未来将要发生的事。

  当马孔多小镇上的人们逐渐增多,房屋逐渐高筑,长子阿尔卡蒂奥从海上归来时,吉普赛人因为超过人类知识的极限而被上帝抹去,不再造访。马孔多进入了下降期。这时开始,由于原来维系家族和睦理解的祖母乌尔苏拉的神志不清,家族陷入了一片混乱。丽贝卡的搬出、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放荡与夫妻不睦、欧洲人以香蕉园为借口的全面入侵、上校的参战及十七个被杀绝的儿子……马孔多和布恩迪亚家族全然没有之前的进取之意,变得孤独、自闭。家族里的每一个人,都显得痛苦而沉郁、不善表达。他们并不是恶劣,而是丧失了心。那截暴风洪水时灾难性的列车后,四年十一月零二天的大雨,还有马尔克斯上校一句孤独沧桑的话语——

  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自这四年开始,一切都乱了。直到长着猪尾巴的第七代被蚂蚁吞噬,布恩迪亚家族才衰败地终结。“马孔多这个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上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最引人深思的,显然是洗尽万遍都不肯消褪的孤独。

  对于这样的孤独,我曾经有一种出于个人的理解。何塞是家族的第一代,他的出走创造了马孔多。而他却有不可抑制的封闭与自大。上校和阿尔卡蒂奥第二同样是这样的人。乌尔苏拉是典型的保守主义者,对变化不顾时好时坏,不是一概消灭就是迫于形势被动接受。别的人的内心深处总藏着莫大的恐惧,恐惧去与他人相爱。缘何孤独?我想是缺乏爱与被爱的力量。

  然而对人物再次观察,两个蕾梅黛丝总是给予我震撼。第一个梅梅(上校妻子)并不缺乏这力量,相反,上帝赐予了她过分多的爱。而她却芳年早逝。第二个梅梅(美人儿蕾梅黛丝)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爱人,在白衣包裹中羽化成仙了。她们与这笼罩在所有人心上的孤独毫无瓜葛,却都离去的如此早。从某种意义上,这两个人注定不属于这家族。

  在经过对作者的演讲、拉美历史的了解之后,我产生了第二种理解。作者说:“拉丁美洲既不渴望,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做一个随波逐流的小卒。”拉丁美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饱受折磨。书中的描写是真实的,五次战争和十七次军事**是确实存在的。作者写此书的目的是鼓励拉美人民转变自己保守、封闭、盲目的思维方式,告别“孤独”,学会爱,团结起来。他渴望一个乌托邦,“一个崭新的无边界的乌托邦将会诞生。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决定别人怎么去死;爱情将成为现实,幸福将成为可能”。

  但这鼓励不单单指向拉美人民,我们都应该拥有克服孤独、争取爱、给予爱的勇气。

  上校在战役结束的疲惫中叹:“我们打了这么多年仗,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别把我们的房子涂成蓝色。”而我们工作学*的目的,也是为了留住彼时没有孤独、只有满满的爱的心。

  百年孤独1500字读后感 2

  在茫茫人海中,我却如同生活在沙漠里,只有依赖互联网或者阅读写作,和自己的心灵对话。也许,这就叫做孤独。

  在短短的一年中,我的性格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以前的活泼开朗变成这样沉默寡言。我想这段时间我已经带给人们太多的不快乐了。好像和谁说话都明显的带有火药味了。人们都说我变了,不是以前那个亲切随和的人了。

  不过我实在忍不住要说。也许这样说了心里好受一些。真的。我找到一张纸就会不断的写下去,现在就是这种感觉。有一种想一吐为快的感觉。

  此刻,就如同跟朋友一起在外面喝酒时的情景。我不高兴。朋友们总是设法宽慰我。他们默默的坐在那里,听我讲述一个人的心情故事。一任酒杯在手里举起滑落。啤酒的味道真好,能替人解除烦恼。真的。当几杯啤酒喝了之后,我已经不能思考了,也许,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我才能安静的入睡。夜太长了,我怕我在深夜里醒来!所以我宁愿每晚睡晚一点。也许,这样可以把夜晚的时间挤得短一些。然后在第二天很早起床。这样,我仿佛每天都生活在白天,每天都生活在阳光里。

  最初我还以为能在互联网上得到一些安尉。没想到人们过得比我还不快乐。我想跟她痛痛快快的聊聊,聊一些属于互联网上或者其它世界才会有的快乐。一个在心灵深处构思的世外桃源。可是没想到,我带进自己苦心营造的快乐桃源的人却都需要我的安慰。

  有的失恋,有的失业。有的因父母不和,痛苦,孤怜。我试着为他们一一排解。我想,自己心灵的痛楚却可以作为别人的心灵的试剂。居然能让我成为一个称职的业余的心理医生。我想,如果别人快乐,我也就应该得到快乐了。我是这样想的。因为到现在为止还没人能够给我带来快乐。除非我已经重新建立起自己的自信,建立起自己的完美人格。可是,这太难了。而且这一切都是一个人默默的摸索。在一片不属于自己的天空中寻找一方净土。

  我思考,我困惑。当初对朋友们说出这句话时,他们都觉得很经典,其实当时我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不曾想到,这也许是大部分人的状态。也许,如果一个人只默默的把自己应该做的事做好就行了。何必想那么多呀。不思考的人是快乐的。因为他无忧无虑。

  其实人活在这世上,怎么可能无忧无虑?

  17岁以前我也曾无忧无虑。因为那时我没去想自己怎样生存,怎样发展的问题。只想到自己怎样分配这一周的时间,应该学些什么?我交了几个好朋友,我也不感到寂寞。心情一直非常愉快,做事也得心应手,自信心十足。我感到很满足。所以很快乐。我不吸烟不喝酒。每天都坚持看书,我每天都在进步,每天都在与别人愉快的交流着。我的确很快乐。

  爱情会使人幸福,也会使人沦落。但这一切并非对方的错。爱情本身并没有错。错的只是一个人的意志,一个人的情绪。受到这种控制力的强烈干扰,会使一个人彻底的改变。

  挑剔,指责,冷漠,率真,轻浮。

  世界因为我的存在而显得悲哀。一个上升的,创业的时代,一个人却不思进取,安享于毫无创意的生活。感觉时间在慢慢推移,而一个人的意志却不断的衰减直至消失。生活。不应该迁就这种人,为什么给我这么多空间让我慢慢做一些事情。为什么不及早把我淘汰掉,让我受这种痛苦?

  时间会冲淡一切,而人生却承担着太多的责任。还有很多事情都还没有开始。正因为没有开始,才看不到结束。没有计划的人生太可怕,没有目的的旅行,会不会把我们引入人生的死角?

  我们应该做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想得到什么?我能给人们带来什么?

  常常这样想。自己问自己,但没有回音。四周只有一片寂静。

  我没有朋友,是因为我放弃了朋友。我没有事业,是因为我放弃了事业。为了微不足道的爱情,我们都做了些什么?

  为什么会爱上一个人?为什么会接受别人的爱?而又为什么不能接受别人的告别?

  寂静的夜空,没有一点回声。

  我感到很寂寞。

  也许,寂寞本身,就是一种享受。

  百年孤独1500字读后感 3

  百年孤独,书读过半,孤独之感,力透纸背。

  先说说第一代人物,马孔多的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

  不知是才智超人,还是不应该生在那个年代,这位天才人物最后被人们认为疯了,绑在栗树下,用只有自己听得懂的语言和自己对话,孤单影只数十年。接*生命终点时,家人把他抬进家里,可次日清晨,床上不见踪影,他又回到了“孤独”的栗树下。他死后,有这么一段意境精美的文字“木匠开始为他量身打造棺材,他们透过窗户,看见无数小黄花如细雨缤纷飘落。花雨在镇上落了一整夜……如此多的花朵自天而降,天亮时大街小巷都覆上了一层绵密的花毯,人们得用铲子耙子清理出通道才能出殡”。不知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栗树下几十年是否真的孤独,不过去往天堂的路上他一定不孤独。

  再来说说两个个性十分鲜明的人物——丽贝卡和阿玛兰妲,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妹,也是一对情敌。

  丽贝卡天生丽质,热情奔放,但自小缺乏安全感,有吃泥土和石灰墙皮的*惯。丈夫死后,独自居住,从不出门,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去世。但其实并没有,当有人再看到她时,有这样一段描写:“铰链因锈蚀而断裂,门板靠成团的蛛蛛网勉强支撑,窗框受潮卡死,地面长满杂草野花,其间裂缝成为蜥蜴和各种爬虫的巢穴,一切似乎都证明这里至少有半个世纪没人居住过……她穿着上个世纪的衣服,光秃的头顶上稀疏几根黄发,一双大眼睛仍残存着昔日的美丽,只是最后的希望之光已在其间熄灭,脸上的皮肤因孤寂而干裂……”。前书还是美少女,再现已是枯槁妪,其情其景,震慑人心。就是这样的孤独,当乌尔苏拉要接她回家时,丽贝卡断然拒绝,不愿放弃她的孤独特权。

  阿玛兰妲是一个思想和行动十分矛盾的人。她和丽贝卡都爱上了钢琴调音师克里斯皮,为了阻止他们结婚,甚至给丽贝卡下毒,结果误杀了已怀双胞胎的嫂子蕾梅黛丝。而当丽贝卡放弃了克里斯皮,阿玛兰妲又拒绝克里斯皮的求婚,导致其绝望自杀。小说关于阿玛兰妲的死亡过程也是动人心魄的。死之前,她见过死神。死神告诉她开始为自己缝制寿衣,并说她会死在寿衣完工的当天晚上。为了拖延时间,争取死在丽贝卡之后,她织了拆,拆了织,耗费了四年时间还没有缝制完寿衣。但后来意识到,要将活计拖到丽贝卡死后是不可能的,于是反而加快了进度。完成寿衣最后一针后,她以最*常的口气宣告自己将死于当晚。在四年多为死亡准备的漫长而孤独的过程中,她获得了这样的领悟:“在崭新的光芒下重建世界,*静地唤回傍晚时皮埃特罗·克里斯皮身上的薰衣草味道,并且将丽贝卡救出悲惨的境地”,这不是出于爱也不是出于恨,而是源自孤独中的深切理解。

  最后说说乌尔苏拉,小说的灵魂人物,可以用很多词汇来形容她的优秀品质——勤劳、善良、正直、实干、睿智、富有活力等等。晚年后,她眼睛几乎失明,在黑暗的孤独中,她透过了表象,看清了本质,获得了非凡的洞察力。她意识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实际上他从未爱过任何人,包括妻子蕾梅黛丝和一夜风流后随即从他生命中消失的无数女人,更不必提他的儿子们……”,最终她得出结论“自己不惜为他付出生命的这个儿子,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对于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发现她才是世上从未有过的最温柔的女人,她对丽贝卡和情人的报复折磨,不是出于怨毒,而是无法战胜的胆怯与恐惧;对于丽贝卡,乌尔苏拉意识到,虽然她流淌的是陌生人的血液,从未喝过自己的奶水,但她所拥有的冲动心性、炽热情欲、无畏勇气,正是乌尔苏拉的,也是乌尔苏拉希望自己后代具备的品质。

  孤独之词,听之戚戚,实则有静心思考,深度反思之意,当珍惜尊崇。最后引用叔本华的一句箴言作为结语一起分享:没有相当程度的孤独就不可能有内心的*和。

  百年孤独1500字读后感 4

  这个城市的夏天漫长而闷热。随手翻开同学送的一本书——《心是孤独的猎手》。

  无数次的打开,又无数次的放下,几乎没有办法连贯地读下去,只因为其中那些凶猛的孤独比闷热的天气更加令人无法呼吸。

  这是一本像洞一样的小说,既清晰可见,又深不见底。五六个人物,若干种生活,若干个深深的隐藏着的自我,却都有着相同的孤独。同样做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想到她23岁就写出这样的小说,自己难免有些绝望,但是有些东西是文字意气以外的东西。我合上书,久久的凝视着封面上麦卡勒斯那双清洌而孤独的眼睛,一个身患残疾的又瘦又高的有着一张娃娃脸的女人,一个双性恋者,一个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的女人,她所有的故事,描写的都是四个字:永远孤独。

  谁能画出孤独的样子?这是阅读麦卡勒斯之后,久久在我心里徘徊的一个问题。孤独原来总是有着不同种的颜色:梵高的孤独是流光四溢的灿烂星空,马尔克斯的孤独担负着的是一个民族,海明威的孤独总带着硬硬的壳。而麦卡勒斯的孤独却是木质的,仿佛我心中的孤独,它早已随着我的年华老去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它笔直的冲向天空,向着那虚无生长,什么也无法将它阻挡,直到有一天,我们和死亡相逢,它使你强大,但它和任何人无关。它深深的扎根在你的生命中,永远不会退场。

  辛格飞快挥舞着的双手,闪闪发亮的眼睛,最终的沉默。而在他的阁楼里,醉鬼和医生却无止境的诉说着。那些话语和情绪那么的悲伤、沉重、热烈,却在说出的瞬间就完全消失,没有得到任何理解,也不具有任何意义。

  是的,倾诉,整本书里的人都在发疯般的渴望着倾诉。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的这样的孤独。我们的灵魂像一团火,生发出无数的想法和念头,却只能在黑暗中说给自己听,而在那种自我倾诉之后,却只有更深的孤独。从何时开始,我们变的如此的暴烈,我们的心像饥渴的猎手,四处捕猎着一双倾听的耳朵,我想也是从那时起,我们变的无比脆弱。可能只因为一点点的理解,一点点的倾听,就可以投靠一个完全不爱的人,甚至,爱上他。

  辛格之所以被大家所爱着,正是由于他从来不向他们倾诉,永远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唯一不爱他的人,就是他的倾听者安东尼,这几乎是一个悲伤的讽刺。更悲伤的讽刺在于辛格是个聋哑人。据我所知,能够读唇语的聋哑人所能读懂的只限于极慢的语速和夸张的口型。因此他们那些飞快热切的倾诉,其实辛格是完全不可能听懂的。但他们却认为,他在听,并且懂了。其实他们的倾听者,从来只有他们自己。

  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和喧嚣的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疏离。

  我们无法真正体会到别人的痛,即使是一位很优秀的倾听者。毕竟,伤口在别人身上。所谓感同身受,我是不大相信的。只是身世相同者抱在一起互相哭泣诉说,究竟是还是只有自己在揭开自己的伤疤给自己看。

  网络时代给了我们倾诉的契机,于是我们更加滔滔不绝的,翻来覆去的申明自己的主张,描述着自己的灵魂。有时,我们甚至挖空心思的去想个绝妙的标题,千回百转的用一些华丽的词句,来捕猎着读者的目光,渴望着人们的倾听。整个世界像一张喋喋不休的大嘴,无止境的倾诉着。而那些文字和话语,字里行间那些真挚的孤独和热情也许始终没有人能理解,甚至没有人愿意倾听。每个人,关注的,只是自己的孤独。

  曾经读到过一个故事:一只受伤的小猴,伤心地把自己的伤疤给朋友们看,朋友们也都很关心它,关切的问它伤口是怎么来的,并告诉它怎样处理伤口,可是后来还是死掉了,死于伤口发炎感染溃烂全身。它不停地展示伤口不顾一切地诉说痛苦,赢得朋友们的关心,而不去抚*它。溃烂是迟早的,害死他的是他自己。

  即使得到了别人的倾听,得到了别人的关注,那又能怎样呢?伤口终究在自己身上。怎样才能不孤独,怎样才能不受伤?或许,我们的孤独是和我们的存在一样与生俱来,这是宿命。这种感觉无论在谁身上总是能找到的。或许,我还是抱有幻想,最亲最爱的人,我们是在一起的。我们的心可以贴得很*,我们可以很快乐,可是孤独不会因为你爱或被爱,倾诉或者倾听减少,只是那些东西能让你有孤独减少的幻觉。

  百年孤独1500字读后感 5

  重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份沉甸甸的感受,小说中这些百年来轮回反复的故事,更像是人类历史发展所走过的轮回反复的路,一切如《圣经》所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人类从原点出发,最终走回原点,然而,时光飞逝圆亦非圆。

  在《百年孤独》这部庞杂的小说里,包含着众多的隐喻和哲思。马贡多,一个起点和终点。从出现这座新生的小镇那一刻起也就同时在它身上烙上了毁灭的印记。

  我所理解的无数个奥雷良诺,更像是人性中理性的那一部分,他们神情忧郁,目光锐利,思维敏捷,在关键时刻如同凶猛的野兽。而无数个霍塞。阿卡迪奥是人性中感性的一部分,他们身体强壮,感情冲动,具有激情,似乎永远有用不完的劲头。最初,他们被清晰地分为两部分,并且很容易区分出各自的优势和劣势。然而,慢慢地,这些与生俱来的特性在人类历史的行进中逐渐混淆,彼此交融,这像是人类孩子气地故意要与冥冥中主宰他们命运的神明抗争什么,奥雷良诺第二和霍塞。阿卡迪奥第二这对孪生兄弟彼此玩起了换名字的游戏,他们蒙骗了长辈,邻里,最后连自己也被蒙骗住了,但上帝是清醒的,在孪生兄弟死去的那一刻,依然没有逃脱命运在他们身上烙下的印记,换回本位,清楚地归入各自坟墓。

  乌苏拉,就像大地和母亲,人类的始祖,在她的身上有着坚忍,勤奋,朴实的品质。她以母性的威严和爱,用以维护着整个家族在传承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小说后半部分,乌苏拉的死,意味着人性中道德底线的彻底崩溃。此时,看似繁华新生的家族时时隐藏着死亡的气息,这是走向毁灭的开始,而灭亡的速度将是惊人的。(这其实让我想到我们身处的时代,以及我们将要面对的是什么)

  与乌苏拉对应的是庇拉。特内拉,一个可以用纸牌预测事件的女人,她是潜藏在人性中最原始的一条蛇,她充满诱惑,欲望,赋予人类以唤醒本能的灵感和激情,是人类的另一个始祖,细想想几乎布恩蒂亚的所有子孙都与她有关,我所理解的她,是一位存在于我们自身的先知。而墨尔基阿德斯,则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伟大的预言家,他是人类智慧的象征。

  战争,变革,繁华,陨灭,在一个又一个印着布恩蒂亚家族符号的人物身上反复经历着,谁也无法解读这条生命链条中的密码,无法更改其中诡秘的程序。更令人感到荒诞的是,似乎生命被建立的同时,所具备的意义却是:最终被摧毁。马贡多风风雨雨的历史看起来有如上帝把玩在手掌中的一个虚幻世界的故事,这是上帝对人类的嘲讽还是人类自己为自己写下的自我嘲讽?在人类终于解开预言家写在羊皮书上的百年预言的谜底时,也同时明白,原来,这一切只是曾经存在而以后再也不会重复的一个虚无。

  很喜欢马尔克斯这部小说的结尾部分……“这时候,奥雷良诺才发现阿玛兰塔、乌苏拉(他的恋人)原来不是他的姐妹,而是他的姑母。而弗朗西斯、德雷克袭击里奥阿查只不过是为了让他们在错综复杂的血统迷宫中去寻找自己,直到生下那个终结家族的、神话般的动物为止。马贡多在《圣经》上记载的那种飓风的狂怒袭击,已经变成了四下抛洒灰尘和瓦砾的可怕旋涡。这时,奥雷良诺觉得这些内容太熟悉了,不想浪费时间,于是有跳过了十一页,开始译读有关他正在度过的这一刻的情况,他一面读,一面就过着这段时间,并预测自己在读完羊皮书后的情景,如同在照一面会话说的镜子。这时候,为了早些看到有关他死的预言,以便直到死的日期和死时的情景,他又跳过几页,但是,他还没有把最后一句话看完,就已经明白了,他从此再也不会离开这间屋子,因为这座幻影城在奥雷良诺、巴比罗尼亚译读出全本羊皮书的时刻,将被飓风刮走,并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完全消失,这手稿上所写的事情过去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重复,因为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决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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