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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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 1

  一向给人印象尖酸刻薄、言辞犀利、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竟也写出如此凄婉的爱情故事。读罢《伤逝》,心潮难*,疼惜子君,也为涓生伤感,任万千思绪纵横……

  “我已经记不清那时怎样地将我的纯真热烈的爱表示给她。”“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啊!”“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莫非她翻了车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等待子君的焦灼和子君到来时的激动欢娱,足见那时的涓生,是何等的热烈地爱着子君啊!“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子君同样热情似火,回应着涓生的挚爱。多想有情人就这样永远地爱恋下去,生儿育女,一世安稳,然而他们浪漫之旅只是一瞥惊鸿,令人唏嘘!

  那么子君和涓生当初的美好情感,又是如何一步步被扼死的呢?

  毕淑敏说:“夫妻共同向前就是最好的*衡”。涓生心目中的“爱情要不断更新,生长,创造”。而作为曾经的知识女姓,子君心目中的家庭,就是两人过日子和牺牲自我保全男人,她不读书,不散步,不进取,以阿随、油鸡为伴,和小官太太吵架,整天囿于柴米油盐中,只围着涓生一个人转,低到尘埃里去,甘心做他的附丽,俨然另一个阿随,换来的是丈夫日思夜想、绞尽脑汁抛弃她。

  三毛说:“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子君不知道生活首先是生存,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生活的重压使涓生对子君对爱情失望,最后终于说出不爱。子君心中的冰山彻底融化坍塌,她没有哀求,只有凄然和怨色。她对自己的处境麻木、默认和无助。她是被抓在手里的鸟,只能扇扇翅膀,终究飞不出去,最后走向毁灭。

  如果作家笔下的人物形象离开了所处的环境,便只是空中楼阁,没有根基。鲁迅笔下的子君是那个时代中国妇女共同命运的典型,是有觉醒意识又摆脱不了现实羁绊千千万万女子命运的缩影。爱情就是她的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理念深植骨髓。然而,现实是冰冷的,几千年男尊女卑的时代背景,女人太难跳出怪圈。反观历史,旧时代的女人又有几个能做自己?《红楼梦》中的女子又有谁逃脱了羁绊?

  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曹雪芹通过男性的视角写女性的世界,那些优秀的女子如黛玉、元春、妙玉们,哪个不是一个惨字了得。王夫人等对丫鬟们“领出去配人”,又是多么让人心急肉跳的

  恶语。宝玉纵然是下凡的灵石,也无能为力,只能以他的大悲之情,尽己所能普渡如水的女儿们。鲁迅不就是五四时期大慈大悲的宝玉吗?他是在用《伤逝》普渡痴男怨女。

  回过头来看子君,在那样的环境下,是勇气可嘉的。她毕竟飞出过,那种不怕别人冷眼的洒脱,心爱的人双膝跪地时无以伦比的幸福,是太多女人没有享受过的。虽说子君的命运以悲剧结束,但她曾经真爱过幸福过,她的爱情是美丽的错误不美丽。

  对于涓生,我同样赋予深深的同情,过于求全责备他怯弱自私和无能,无力保护对他用情至深的子君未免冷血。那么,涓生对子君是真的不爱了吗?不,最美的誓言不是三生相许,而是一世情长,涓生是爱子君的,怎奈世态薄凉,残酷的现实使他昏了头,错失了本真。

  鲁迅说过:“人只要有钱,烦恼就会减掉90%以上。”可是面对一次次的失业,钱又从哪而来呢?哀莫大于心死,最苦最痛如涓生。子君以死抗争,一死百了,留给涓生的是痛恻心扉的悔恨,其中的悲苦又与何人说!如果说《红楼梦》是宝玉的忏悔录,那么《伤逝》就是涓生的悔恨书,“黄土垄中,卿何薄命!”涓生的的手记声声血泪,凄凄惨惨,惨惨凄凄,分明就是现实版的《子君诔》。

  不由地想到被徐志摩无情抛弃的发妻张幼仪,如果子君能像她,在面对人生困境时,全力以赴,不沉沦不放弃,最后完成华丽转身,成功逆袭,该有多好!

  《我的前半生》中的子君知途迷返,后半生找回了自我,也找回了真爱和属于自己的幸福。其实,那个时代不乏杰出的女性,智慧贤淑、荣辱不惊的杨绛;言文行远、与男人比肩的女神林徽因;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的旷世才女张爱玲;被***称为: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敢爱敢恨的丁玲等,她们个个过得活色生香。和子君相比,同样的时代背景,不一样的人生。

  总之,依赖是最致命的扼杀未来的毒药,女人永远不要做男人的附庸。在如今这个讯息万变,物欲横飞的年代,鲁迅的《伤逝》同样有现实意义,它在警示所有的女人们,世上最安全的,一辈子都靠得住的,永远不会背叛你的,只有自己。女人也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全感,才能拥有最美满的爱情和自己想要的快乐和幸福!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 2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白光》一篇很有些特别之处。《白光》的内容比鲁迅的其它小说如《药》、《祝福》、《风波》等更为难解,无论是从题目还是从内容来看,都有些诡秘的意味在其中。

  “白光”到底是何物,它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在将小说读完多遍后,我仍无法彻底弄明白这个问题。“白光”在文**出现了三次,我感觉“白光”这一意象在文中并非只有固定一义的,每一次出现时的象征意义都异于前一次。

  白光正式出现之前,其实已有了迹象。文中写道“月亮对着陈士成注下寒冷的光波来,当初也不过像是一面新磨的铁镜罢了,而这镜却诡秘的照透了陈士成的全身,就在白光身上映出铁的月亮的影。”这是陈士成在院子里寻求清净时出现的现象。这种“铁的月亮的影”也会是白的光,后来还有“今天铁的光罩住了陈士成”。由此可见,白光的产生是与月光有关的,白光最初的形象就是月亮或月光。月光本来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陈士成在失落以致绝望的心理状态下看过去,却感到月光是铁一般的光。“铁的光”给了陈士成一种冷清以至寒冷的感觉,但同时“铁的光”也充满金属的质感,同样有着对象征财富的贵金属银的预示。白光是吉光,还是凶光?或者说我们还不能从吉凶两个方面来简单论定白光的性质。白光的复杂性在它正式产生之前已经有所揭示了。

  陈士成在前程无望的情况下,想起了祖上传下来的藏有银子的谜语。这是祖母在白光“十岁有零”纳凉的时候告诉白光的。也是在此时,白光第一次出现了,白光的形象“如一柄白团扇,摇摇摆摆”。从丰子恺老先生为此篇小说所作的一幅插图中,我得到了对白光形象的一种理解:白光的形象极像是祖母在纳凉时手中所拿的团扇。白光从月光中而来,化为了祖母手中曾有的团扇形象;在摇摇摆摆中,白光仿佛在重复着祖母的话“陈氏的祖宗是巨富的,这屋子便是祖基,祖宗埋着无数的银子,有福气的子孙一定会得到的罢”。此时的白光是祖母的团扇,是祖宗的恩泽,是指引陈士成走向发达的祥瑞之光。但第一次出现的白光很快便消失了,吉光的短暂也似乎昭示了某种易灭而难以达成的愿望。

  当白光第二次亮起来时,“这回更广大,比硫黄火更白净,比朝雾更霏微,而且便在靠东墙的一张书桌下”。这次白光引得陈士成像狮子似的。在白光的眼中,这白光已经变成了埋在地下的银子发出来的光。此时,白光不再是祖母手中的白团扇了,不再是祥瑞之光,它引得陈士成渐*疯狂,引得白光挖出了一个恐怖的下巴骨,“在白光手里索索的动弹起来,而且笑吟吟的显出笑影”,并且说出那句话令陈绝望的话:“这回又完了!”这句话可以理解是白光寄居在下巴骨之中,对陈士成发出的刻骨的嘲讽、恐怖的诅咒。陈士成对于白银的渴望反而变成了一种对他自己更有杀伤力的嘲讽。

  白光第三次出现时是在西高峰上。“月亮已向西高峰这方面隐去”,“周围便放出浩大闪烁的白光来”。第三次的白光虽浩大,却是引向陈士成走向死亡的魔鬼的巨口,引得陈士成“含着大希望的恐怖的悲声”在黎明中走进了万流湖里。又有一个问题产生:陈士成本来是要到山上去的,为什么会走进湖里死于其中?我想有了前面对白光的分析,这种结果也不难解释。白光一直在引导着陈。月亮在湖里的倒影也被陈士成看成了白光的所在。白光的“十个指甲里都满嵌着河底泥”,恰恰说明了白光在河底也曾对着白光的所在疯狂地挖了一阵,而终于溺水而亡。到底是为财而死,还是为了追求前程而亡,是该贬斥,还是该同情,实在不好说得清。

  “这里没有……到山里去……”,这句话的含义我一直没有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到山里去意味着什么?不会是让陈士成这样一个没落的知识分子走揭竿而起、占山为王的暴力起义道路吧,这样分析过于牵强了。

  以上对“白光”意象的理解可能有些琐碎。如果将三次出现的白光作为一个整体意象来理解的话,我想可以把白光理解为陈士成“*时安排停当的前程”的影象。白光无法实现他的前程,却始终不放弃原有的幻想,一连十六次去参加科举考试,最终在对前程的发狂追逐下走向死亡。

  《白光》与《孔乙己》虽同是鲁迅笔下批判科举考试的小说,但我觉得《白光》因其文中“白光”意象的抽象性而更具有现代主义笔法的特点,使人不能一眼看透,具有深长的悲剧意味。

  以上见解,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没有查阅相关的研究资料,不知是否已有方家做了类似的分析或提出相*的观点。此篇小文权做一次抛开已有、全为己见的尝试,也难免有分析得不尽细致的地方,还需做进一步地论证。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 3

  在一件小事中,鲁迅先生把一位*凡的人不能再*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车夫写的那样的光辉伟大,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鲁迅先生有急事鼓了一辆车去S门,但路上,人力车的车把碰到了一位衣衫破烂的老妇人,当时,鲁迅先生不以为然,认为她并没有受伤,于是,挥挥手让车夫快些走,但车夫却完全不理会鲁迅先生,而是“傻傻的”跑过去把老妇人扶起来,并关切的问她的伤势,再把她送到警署去做检查,当时,鲁迅先生看着车夫的背影,心里觉得他不再低微,而是变得伟大起来,而鲁迅先生觉得自己又是那样的渺小,心里的愧疚感便油然而生。

  现在有些人常常会写这种事,但有几篇是真实感受呢?鲁迅先生把一件小事描写的如此的透彻;如此的详细;如此的生动,真是让人敬佩万分哪!在文章的最后,鲁迅先生写到:“直到现在,还是常常记起那件事,我因此也时时煞了痛苦。”这里的结尾表达了鲁迅先生的愧疚之心从来没有抹去过,这件事一直在鞭策着他自己:教他怎样做人;教他惭愧;教他自新,同时也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 鲁迅,一个文学界的传奇人物,他的作品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对权势者和伪君子抱着深恶痛绝的态度。《孔乙己》中的丁举人、《阿Q正传》中的赵大爷、《祝福》中的鲁四老爷、《长明灯》中的郭老娃、《离婚》中的七大人等等,都是这样一些权势者的形象。他们有权有势,但对他人的命运却没有真诚的关心,对社会的进步没有丝毫的热情,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权势和地位,自私、虚伪、冷酷,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和改善。《肥皂》中的四铭、《高老夫子》中的高老夫子则是一些假道学、伪君子,他们口口声声说是关心社会的道德,实际上他们自己都是毫无道德的人。

  鲁迅的`小说写的是*凡人的*凡生活,没有离奇的故事,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却充满了无穷的艺术魅力,为了揭示不同生活的不同人物命运的不同意义,鲁迅的小说结构是多变的,几乎一篇有一篇的样式,一篇有一篇的写法。《狂人日记》与《阿Q正传》不同,《孔乙己》与《白光不同》,《故乡》与《祝福》不同。《孤独者》与《伤逝》不同。不仅结构样式不同,音调也不同,《孔乙已》是那么的单纯而又冷峻,《伤逝》则那么逶迤曲折,情深意切。鲁迅的小说是小说,也是诗,竟境幽深,外冷内热,其运用民族语言的功力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一直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的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的爱。他*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的相片。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和污辱的清国留学生是多么大的鞭策和鼓舞啊。

  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鲁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事实上,鲁迅先生留日学医的目的,也是如此),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热爱学生、理解学生,使藤野具有了强大的人格魅力,以至于影响学生的一生。

  因此,作为教师,高尚的人格魅力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学上的师生互动,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打下精神的底子。在学校人际关系中,居首位的是师生关系。美国罗杰斯的“人际关系”理论、前苏联的“合作教育学”,都把师生关系提到办学水*的高度来认识。良好的师生关系必须依靠深厚的师生情感来维系,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热爱、学生对教师的敬佩和爱戴,是产生师生情感的源泉,也是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础。蔡云芝先生与学生的关系就十分和谐,他爱学生,教学生唱歌跳舞,和学生打成一片,关心爱护弱势学生,为受到不公*待遇的学生“打抱不*”,难怪学生做梦都想到他,几十年以后仍然惦念着他。

  对学生而言,教师一般都具有天然的影响力,如果这种影响力是建立在教师身份所赋予的权力基础之上的,那是不稳固的。而如果这种影响力是靠教师的人格魅力赢得的,那就相当持久而且强大了,这种影响甚至强大到足以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高尚的德行和追求,深入学生心田,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鲁迅就是时时受着藤野先生的鞭策,几十年过去了,仍不敢有丝毫懈怠,他坚韧的斗争着,为民族的觉醒和**而奋斗。在鲁迅的精神家园里,有藤野播下的种子。

  毋庸质疑,鲁迅是中国历史上较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至少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人参与新中国的革命,用文字为良药治疗了许多中国人麻木的心灵。我们应学*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格力量,永远传承下去。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 4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通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清晨的花朵”谓之“朝花”,“夕阳下拾起”谓之“夕拾”。《朝花夕拾》,正如这本书的名字,记录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点滴故事。细细品读那份年少轻狂,一缕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岁月的沧桑谱写在脸庞,那些年的回忆落在笔尖上。我想起了?

  百草园曾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天堂,“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千百只昆虫鸣叫着,奏出一支名曰美好的歌;“单是周围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整个世界变小了,好玩的地方一个接着一个,好似从未有过尽头;“雪一下,可就两样了。”四季的百草园,各有各的妙处,小儿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无论是闰土还是长妈妈,那个童真的年代,天空湛蓝地没有一丝杂质,即便是到了现在,脑海中也常常会浮现出他们的身影。那些曾陪同我们走过童年的玩伴,一直目送着我们远去。

  学堂是枯燥的,然而,它却是神圣容不得半点马虎的。“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一句话,道出了莘莘学子的不甘;“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孩子就是孩子,他们是懂得忙中偷闲的人;“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有兴趣参加的活动,总是会做出好成绩的。我们,在学海中畅游,“苦作舟”,是为了“老大‘不’徒伤悲”,这种心情,忧伤而值得庆幸的。

  鲁迅先生的文章大都是短篇,遣词造句也不是很考究,那朴实的文字却让我长记心头。是的,华丽的文章并不一定能使人过目不忘,相反,包含了真实情感的华美篇章才是能让人铭记的。鲁迅先生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读着读着,眼前仿佛真的出现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已渐行渐远,只留下一个美丽的回忆。伸出手,捧起一朵顶着晨露的花,让琐碎的记忆涌入心间。品读《朝花夕拾》,同鲁迅先生一起,纪念那些回不去的日子。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 5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人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真,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难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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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1)

——鲁迅全集读后感 (菁华6篇)

鲁迅全集读后感1

  从“三味书屋”的好学,到弃医从文的决心,从“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战斗誓言,再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阶级立场,先生那耿直的性格,赤热的爱国精神,无不教育着我。每读先生的文章,总使我联想到先生面对的旧*,山河破碎,国弱民穷,可先生并未消沉,他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学*上。先生的文章像匕首直刺敌人的胸膛,像炸弹掷中敌人的营垒,他的一篇篇战斗檄文都是在废寝忘食中写成。先生曾说,文学是战斗的。先生要战斗,要“怒向刀丛觅小诗”。

  课本中的几篇文章已无法满足我的需求,我几经周折,终于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鲁迅全集》。置身于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我对中华民族在苦难中**的岁月了解的更深刻了。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遭受外夷入侵,而统治者无能,整个社会一片喑哑沉寂的时代。我想起一段话:“如果问*自新文*动以来,谁最伟大?谁最能代表这个时代?我将毫不踌躇他回答:鲁迅。鲁迅的小说,比之*几千年来所有的杰作,更高一筹,至于他的随笔杂感,更提供了前不见古人,而后人又绝不能追随的风格。首先其特色为观察之深刻,谈锋之犀利,文笔之简洁,比喻之巧妙。又因其飘溢几分幽默的气氛,就难怪读者会感到一种即使喝毒酒亦不怕死似的凄厉风味,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把握了古今与未来。要全面了解*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别无捷径。

  是的,读《鲁迅全集》分明读到先生对旧社会和旧势力进行坚决持久的不断斗争,决不中途妥协投降,对革命前途坚定并一直奋斗到底的精神!永远直面惨淡的人生,做不屈服于任何邪恶势力的勇士。先生那深远的忧患意识,用自己的愤怒鞭挞旧*,揭露黑暗社会的腐朽,用自己的心血浇灌血红的黎明,唤醒愚昧的民众。鲁迅先生就像暴风雨中的青松,风吹更见其韧,雨淋愈显其坚。先生,您那严正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折服,您用您的坚毅书写了您的伟岸,我用您的思想铺就了我生命的底色。

  面对未知的远方,或许前面会碰到许多挫折与失败,或许前面有等待我的坎坷与困难,每当我徘徊在时间的小道上,便想起先生的教导:什么是路,就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于是,我坚定了,追求再拔高一节,充满自信,勇敢地走向前,相信一步步跋涉后,会有更广阔的天地。

鲁迅全集读后感2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还有很多陋*,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鲁迅全集读后感3

  对于现代主义文学,我最敬重的欣赏的作家之一是周树人,或许对于他,接触的都只是局限于一文文的纸上篇章,但仅从一纸字迹便可闻名于世,其文采以及才能的高低便不言而喻了。

  而我们了解其人也尽是从《鲁迅全集》开始并作为依据的。记得第一次读鲁迅的作品是在小学时代,翻看家中前辈的藏书时发现的一本泛黄书皮的《阿Q正传》,字体还是六七十年代开始被渐渐*惯的白话文,当时,只要是认识些许字的人大都能看懂。而小学时代的我是一个很安静的孩子,无聊时我可以拿起一本喜欢的书在温和阳光下享受整个下午,那时候看书完全是因为好奇,至今依旧记得初初看啊Q时只是一昧的想了解一个陌生人的非同寻常的故事,而完全不懂其中的任何寓意。

  我喜欢啊Q。这是最初的感觉。我不觉得阿Q有任何问题,反而更欣赏他的那份在我当时看来伟大的豁达以及天真的乐观。对于孩子来说,或者好奇是最大的动力,不管做什么。我以为啊Q最终终会有属于他的一份与众不同的人生,我也好奇当时的结局,即使当时幼稚的头脑在文字中间早已嗅到不安的成分,但依旧憧憬和幻想有另一种落幕。

  其实说真的,从当初的真实情景来说,在最后为阿Q拉上幕帘时我真的流泪了。好像只是一份同情和悲悯就能把我堕入苦海,那时的我无比脆弱。可是,当一个纯真的孩子的梦想在无比憧憬中破灭时,谁也不会怪孩子。所以我开始写作,我最初的意图也许真的是有这么一份弱小的执着在里面,我要用手中笔把啊Q救活,他那么可怜了为什么还要有如此的结果,我讨厌鲁迅,他太狠心。

  而,就像我们的道路早已被设下了前进的轨道一般,即使讨厌鲁迅,在后几年也总是不断邂逅鲁迅的作品,在我们的不期而遇之间,我也开始从象牙塔走出,准备步入另一个未知的世界,思维在不断的变幻中似乎总是会在某刻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在教科书有意无意的安排下,在啊Q过去多年后,我又一次迷上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当然,在此时说完全失去了啊Q的影响那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过去几年,虽然一直抵触鲁迅,但在教科书的必修课文上自己被迫接受了更多的鲁迅思想和文学的同时啊Q亦渗入心里,而自己看来,啊Q或许走了,但似乎他的那种自我暗示和转移的方法与执着和傻傻的话语给了我一种另类的勇气,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只是更多的人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却是在逃避,在自我欺骗。于是,在多年后,我在想,到底谁更可怜。

  当然,不管如何我也可怜不了那么多人。因为在啊Q后我又看到了孔乙己,我不敢想象后面了,因为只是啊Q就让我留下如此多记忆,虽然鲁迅先生已逝去,但我知道后世总会有诸如鲁迅先生的能人才子存在,倘若他日某人直接从新闻报道,而非小说作品时我们又该如何,我们能如何。于是,生活在继续的同时,我也希望可以在不断前进的空暇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在真正品读啊Q和孔乙己之后展现一丝释怀的笑靥和真挚的沉思,而不是一声声刺耳的嘲笑,或者一次次饭后闲谈的无聊话题。

  你要知道,我们内心都有一个啊Q和孔乙己。

鲁迅全集读后感4

  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源于自然,高于自然。

  鲁迅先生的小说,亦正如此。

  鲁迅先生的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鲁迅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同时他也一再地表示,他所强调的是“用自力克服一切困难,并非真劝人都到山里去”;他自己更是绝不愿意躲到“鹤唳一声,白云郁然而起”的田园诗中去,他要“活在人间”,即使是遭到人们的孤立,排挤,也仍然不离开“人海”,让生命的“沉钟”永远“深深地在人海的底里寂寞地鸣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宣称,他“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却念念不忘记载着人间奋斗历史的“遗迹”。鲁迅本质上是一个社会感与历史感都极强的思想斗士,离开了社会人生的自然及自然美,对于他是没有意义电子书下载的。他赞赏自然和自然美,完全着眼于从中发现社会和发现自己。

  从这样的审美观点出发,鲁迅喜爱的自然美是“人们和天然苦斗而成的景物”,即从中可以发现社会和人生斗争精神的深沉雄大、壮阔古拙的力的美。在<野草>里,鲁迅也曾描绘过江南明丽的风光,如《好的故事》,他所着重的依然是从“永是生动,永是展开”的“美的人和美的事”中去捕捉“飞动”的美,从而感到一种生命力的存在。但总的说来,他对秀丽的江南风景,“并无敏感”,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我不爱江南。秀气是秀气的,但小气”。他批评杭州的风景“显得小家子气,气派不大”,以为“北方风景,是伟大的,倘不至于日见其荒凉,实较适于居住”。在《野草·雪》里,“与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相比较,他显然更醉心于“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诚然阅读鲁迅作品,总喜欢与“阶级斗争”挂钩。其实,细细品来却会有别一番风味。《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读书后,回望一下各部小说,凛然发现鲁迅先生其实是在博大的、运动着的“自然”中,发现与肯定了人。

鲁迅全集读后感5

  秋风瑟瑟的日子,漫步蛟河的红叶谷,不知道是大自然放飞了我的感情,还是淤积在心中的闷气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按我*常的体力,说什么也是疯狂不了那么整整一天的时间的。等到晚上回到家,我还真的觉得有些累了;洗了澡躺倒在床上,不觉就进入梦乡,好久时间了,我还没有过就这样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因为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自然里一下子找到了心灵的感觉;我竟然还能做梦,而且梦到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梦到了在山花中有一位老者,当我走*一看,原来是鲁迅先生;他朝我笑了笑,要知道,在我的印象中,他老人家还从来没有笑过。大概是因为这么奇怪的一笑,竟然把我从睡梦中给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后半夜,我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了睡意。

  梦里能看见鲁迅先生,这可是我多年没有遇到过的情形;不过在我的人生理念中,鲁迅可是给我难以估量的影响,给了我无法想像的动力。我悄悄起床,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关于鲁迅的书,又悄悄的回到床上。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境,对于鲁迅先生我是不需要什么书去借助回忆的;但多少年了,这就是一种*惯,不论去想什么,总是喜欢手中拿着一本相关内容的书。

  到底鲁迅先生是什么时候进入我的视野,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读鲁迅的文字好像还是从《祥林嫂》开始的;当时读鲁迅的文章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种厚重,而且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厚重。在那个算是小说的故事中,我记住了贺老六,记住了祥林嫂,记住了阿毛,当然还有那个不让祥林嫂去端祭品的老爷。说来也就是奇怪,读鲁迅的文字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其内涵,可是却能记住故事的一切;不知道是鲁迅笔下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还是因为他所塑造的人物总能给人心灵的震撼;总之,喜欢鲁迅我就是从《祥林嫂》开始的。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阅读鲁迅的杂文,开始走进鲁迅先生的精神世界;尽管我知道鲁迅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一种人文情怀;要真正走进他的精神世界,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牐牪恢道是在初中,还是在小学,我们的课本上有鲁迅先生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当时这篇文章是在老师的解读中进行领会的;那个时候我的心灵还不象现在这么的完善,还不象现在这样的具有冲击力;当时只是感觉鲁迅有一种时代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社会的人伦勇气。不过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终于开始了对一代文化伟人的追求之旅。

  关于阿Q,在他走到这个世界以来,论说的文字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去进行统计和归纳了;不过对于这篇小说我却读过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回了,对于阿Q我也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仿佛都唾弃,仿佛都嗤之以鼻的市侩小人物,竟然能融进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不知道鲁迅是怎么想着构思出这么一个可怜的人物形象;但是我却隐隐的感到,他之所以当年能弃医从文,之所以为了一种信念和自己的同胞兄弟反目为仇,就是因为,他知道,在*人的骨子里已经有了一种让社会无奈和哀叹的细胞;他想诊治,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力量单薄,知道一个民族从远古走来自然是因为有它走来的理由;所以,鲁迅一生都不能让自己从自我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不然他是不会给自己的杂文小集取名叫《呐喊》的。

  我一直在想,阿Q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到底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占有怎样的位置;头上长了疮,却不许别人说长了疮;明明胆小害怕,却要强装着精神去捏一把人家小尼姑的大腿;明明自己什么都不是。

鲁迅全集读后感6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2)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怎么写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怎么写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鲁迅全集的读后感怎么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然后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但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决定。他的决定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然后风格迥立的。但是鲁迅先生最不一样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但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比较,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一样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但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然后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刻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然后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3)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优选【五】份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1

何为伟人?当黑云压城城欲摧时,他能够站起来,对黑暗势力口诛笔伐;当其它文学家还沉浸在"晨风入荷塘,清新寰宇香"的诗情画意之中,他却嗅到了腐败的气息,看到了**派如狼似虎的嘴脸;当***的黑手伸向他时,他却丝毫不畏、正义凛然。

他就是《鲁迅全集》所描述的文学巨将鲁迅。在他的作品里,在白纸黑字中,他就如同一位战士,以笔作枪,痛戳敌人的毒手,撕开伪善的面纱。***草菅人命、卖官鬻爵、鱼肉百姓的官员,啼饥号寒、麻木不仁的百姓,被残害冤狱、无端杀戮的***员,在书中留下了泛黑的字体。旁敲侧击的笔法,留下了罪恶的铁证。读罢,不由得义愤填膺,叹垂不已。这正是"鲁迅文学"的号召力。

回过头来,***的连连败退,最终到只能固守海岛,原因不正是在书中吗?古有曰:民心亦水,亦可载舟,亦可覆舟。国军滥杀无辜,其后果不言而喻,若同鲁迅,若同***派,真不知会何兴旺。

不过人总要朝前看,鲁迅的光辉为我们铺成了一条革命之路,我们以国家中心,信仰为动力,民众为路径,在这条路大步向前,那么光明磊落的未来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2

  篇一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沉浸在淡淡的哀愁之中。

  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和历史环境,使得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那么犀利、那么悲愤、甚至有点小阴郁,他确实是用笔来做战斗“武器”的,不似我等闲人,每每写东西都是为了打发消磨时光,总看美好的,总想开心的,不爱看那阴暗黑暗丑陋的惨不忍睹的。因为在我看来,现实已经太骨感残酷了,所以不想让骨感残酷进行到底,我要让自己的思绪和文字“丰满美丽”些。可能,这就是男女之差异,连文字表现上也是有绝对的差异的。

  撇开鲁迅先生写的文字内容,单就其写作手法,是值得借鉴的,之前的《鲁迅经典小说全集》是如此,刚刚掩卷的《鲁迅经典散文全集》亦是如此。

  读读鲁迅先生的散文,看看他的生活状态以及所经历的生活琐事;诵诵鲁迅先生的《旧体诗》,合辙押韵、有腔有调;品品鲁迅先生的《新体诗》,现代气息和新文风扑面而来;念念鲁迅先生的《怀人散文精选》,似是故人来……鉴于鲁迅作品的特别的味道,所以我在制作同步广播时选择的背景音乐也是带着点淡淡凄凉、哀婉和阴郁的。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之后,有些文章在学生时代已经读过并背诵过,譬如《藤野先生》、《记念刘和珍君》等,再来品读温故而知新;大部分文章及诗词都是第一次读到,可见自己的才疏学浅,之前不务正业白白浪费消磨了很多大好时光。整部作品读下来觉得只读到了些皮毛,值得深究的内容很多,怎奈水*有限,智商不高,只有领悟至此了。

  感谢鲁迅先生的谆谆教诲,继续诵读学*《鲁迅经典全集之III杂文全集》,好好学*天天向上。

  篇二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老师口中的杂文在我耳中听来有点怪怪的,说不出来的味道,现在来好好研读《鲁迅经典杂文全集》,其实不然,杂文的最高境界就是杂而不乱,就像散文的最高境界是形散而神不散一样,人鲁迅先生不单单是写杂文的高手,他老人家的小说全集和散文全集都研读了一遍,绝对是有特色有思路的一位主儿。

  鲁迅先生的杂文通常是结合当时的时局和时势有感而发,然后引经据典加以到位地诠释。并且从鲁迅先生引经据典的过程中可以看得出他是一位博古通今,中外兼修的博学家,要不是以阅读了很多书籍为基础,哪能写得出那么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思路分明的一篇篇杂文来呢?

  《鲁迅经典杂文全集》中我最最喜欢的一篇是《拿来主义》,学生时代背诵默写过,再来读感觉亲切,并且“拿来主义”也时不时地被引用进了我的作文中;此外《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也非常喜欢,学生时代读过,现在依然不过时,好作品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其它文章虽第一次读到,但感觉也很棒,受益匪浅,谢谢鲁迅老师。

  以我的水*来研读《鲁迅经典杂文全集》,还是要花费点力气的,首先,期间的许多冷僻字生僻字就让我好一番查阅;其次,有些拗口的语句非得读上几遍才能通顺,了解其意;再次,鲁迅先生引用的很多典故有待进一步学*……

  所以说,读是读了一遍《鲁迅经典杂文全集》,但离真正“吃”透还有差距,顶多掌握了60%,还剩下40%是需要温故而知新的。

  篇三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3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沉浸在淡淡的哀愁之中。

  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和历史环境,使得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那么犀利、那么悲愤、甚至有点小阴郁,他确实是用笔来做战斗“武器”的,不似我等闲人,每每写东西都是为了打发消磨时光,总看美好的,总想开心的,不爱看那阴暗黑暗丑陋的惨不忍睹的。因为在我看来,现实已经太骨感残酷了,所以不想让骨感残酷进行到底,我要让自己的思绪和文字“丰满美丽”些。可能,这就是男女之差异,连文字表现上也是有绝对的差异的。

  撇开鲁迅先生写的文字内容,单就其写作手法,是值得借鉴的,之前的《鲁迅经典小说全集》是如此,刚刚掩卷的《鲁迅经典散文全集》亦是如此。

  读读鲁迅先生的散文,看看他的生活状态以及所经历的生活琐事;诵诵鲁迅先生的《旧体诗》,合辙押韵、有腔有调;品品鲁迅先生的《新体诗》,现代气息和新文风扑面而来;念念鲁迅先生的《怀人散文精选》,似是故人来……鉴于鲁迅作品的特别的味道,所以我在制作同步广播时选择的背景音乐也是带着点淡淡凄凉、哀婉和阴郁的。

  花了半个月不到一点儿的时间通读了一遍《鲁迅经典全集之II散文全集》之后,有些文章在学生时代已经读过并背诵过,譬如《藤野先生》、《记念刘和珍君》等,再来品读温故而知新;大部分文章及诗词都是第一次读到,可见自己的才疏学浅,之前不务正业白白浪费消磨了很多大好时光。整部作品读下来觉得只读到了些皮毛,值得深究的内容很多,怎奈水*有限,智商不高,只有领悟至此了。

  感谢鲁迅先生的谆谆教诲,继续诵读学*《鲁迅经典全集之III杂文全集》,好好学*天天向上。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4

鲁迅先生的笔是投枪,是匕首,鲁迅先生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任性的。《鲁迅全集》融会了鲁迅先生的斗争思想,反映了*代中国生活、思想的方方面面。这本书里收录的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小说集、杂文集等,其中最出名的有《呐喊》、《祝福》、《阿Q正传》、《药》等,这些文章都是极具讽刺意味的都是通过一些小事描写当时的中国人的生活,突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人们的愚昧封建,国家的羸弱,侧面反映了中国的*代史。其中反映得最深刻的就是当中的《阿Q正传》。

阿Q所处的时代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内忧外患,政治腐败,民众愚昧,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而以孙中山为首的少数有志之士,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试图挽救危亡的中国。这就是*现代之交轰轰烈烈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中国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和愚民政策。在阿Q身上,我们可以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历史是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屈辱史,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形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面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面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封建麻醉教育,正是造成劳动人民不觉醒的精神状态的麻醉剂。这种麻醉剂只能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

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从阿Q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时国人的愚昧,自欺欺人,国人悲惨的生活使得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这种阿Q精神,麻痹这整个中华大地。鲁迅先生就是希望通过这篇《阿Q》来进行呐喊,对这个社会呐喊,唤醒国人,唤醒整个中华民族。

其实除了《阿Q正传》之外。《药》、《祝福》、等作品也一样映射着当代中国的社会,每一篇几乎都是鲁迅先生在用尽全力再向国人呐喊,在呼唤国民的苏醒。鲁迅先生用那铿锵有力的笔头一直奋斗着。《鲁迅全集》是一本从社会底层去看*代中国的书,它反映着当时最真实的社会状况,是一本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

  鲁迅全集的读后感 5

我喜欢各种风格的散文,喜欢徐志摩的诗情画意,喜欢莫泊桑的耐人寻味,喜欢巴金的自然真挚,最喜欢的是鲁迅的深沉冷峻。鲁迅先生的作品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弃医从文的他用文字让在封建制度下的中国人民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威武!

身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培养正确人生价值观的时期,用鲁迅的优秀作品可以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感受艺术的独特,培养优良的品质。

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深深用包含着对那个时期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了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阿Q由于受到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死。这也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也折射出当时中国的严峻国情,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后,《呐喊》却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也陪我一起,搭上童年的时光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感受大自然的美妙。读着充满童趣的文字,享受着不时从文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卷。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虫作伴,又采摘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想起百草园的美女蛇,也会害怕的瑟瑟发抖;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热情,在那个黑暗的社会背景下,看见先生对和*和自由生活的向往。

研读了《拿来主义》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颇多。周作人毫不留情地批判了中国地“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中外的文化遗产在中国可谓是历经坎坷。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拿来”。鲁迅先生所提倡的“拿来”就是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汲取外来文化中有益的东西,用于改造我们自己的文化,使中国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英语成为必修课,圣诞节和情人节成为了青年男女的重要节日。在中外文化中吸取精华,才不会在现代化,信息化的时代中被淘汰!

是的,只要先生的书在,就一定有人读,先生的思想和精神就会绵延不断的传下去。我眼中的先生是在漫长的暗夜里的一位孤独而执着的行者,他在最深刻的孤独里产生了最伟大的思想。欧阳修说过“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书是知识的宝库,是他,开阔了我的视野,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可谓是受益匪浅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精神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人们忘记,而是散到每个中华儿女的心里,激励着我们直血现实,勇于反省自我,不断前行。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4)

——狼道全集读后感800字(五)份

  狼道全集读后感800字 1

  狼的生存,就是在恶劣的环境中坚强地创造生存空间;狼的团体,就是在充满争斗的对手中,组织强大的团队力量;狼的智慧,就是强者之列不断竞争、超越。

  坚持

  在现实生活中,世间之人,性情各异,有的活泼开朗,有的性格孤僻,有的为人高傲,有的为人谦卑,但是没有人会有100%圆满的人生。在狼的生命里,它拥有着无可比拟的坚毅的性格,你要相信,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路上的风风雨雨、磕磕坎坎,直到成功。阳光总在风雨后,就算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窗,你也会努力打开一扇门,有可能风雨后不是阳光,但也不要气馁,它有可能会是彩虹。柏拉图曾说过,成功的唯一秘诀,就是要坚持到最后一分钟。

  勇气

  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最费力的并不是起步时的快感,而是迈向终点的最后一步。毅力,是恒心的体现,通往广场路不止一条,它并非繁花似锦、姹紫嫣红的花丛。但它可以是傲骨迎寒、花香袭人的昙花。昙花虽一瞬,却美了一生。它愿为你绽开,种种挫折都磨灭不了你的决心,是挫折就勇敢地挑战它吧!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人已经失去面对挫折的勇气。

  就像这场疫情,中华人民团结起来是多么厉害。冲往疫情前线的叔叔阿姨,牺牲了陪伴孩子的宝贵时间,把大爱给了更多需要他们的人。人生不如意的事常有,谁都难免有跌落谷底的时候,经历一次失败,并不代表满盘皆输,但如果放弃了,成功就会永远与你失之交臂。没有挑战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放弃只是脱离困难的方便之道,但它绝不是成功的路径。狼是不管遇到什么困境都不会一蹶不振的,它们会咬着牙活下来,靠着一种顽强的意志,支撑自己走过最难过的低谷,最终鼓起勇气,攀到成功的高峰。有一句俗语:如果没有你可以倒下的地方,你就不会摔跟头。狼经历了各种磨难——恶劣的气候,残酷的生存竞争环境,但也恰恰是种磨难,狼才有了永不服输的精神,才敢与强大的敌人挑战。

  信念

  是那些低谷,成就了狼的一生。我们要像狼一样,坚韧的斗争着,忍着疼痛,努力前进,在艰难的跋涉中,我们要坚守一个信念,可以输给别人,但不能输给自己,因为不能让自己打败自己。也许我改变不了世界,但不能让世界改变我,遵循最初的梦想,我们的人生格言是:永不言弃。

  狼道全集读后感800字 2

  假期我读了王宇先生所着的《狼道全集》。读完此书让我感慨良多。这是一本关于个人和企业的成功之道,作者以独到的眼光感悟人生中的狼性法则,用古今人事,利用狼的特点充分地做了最严谨的对比,让我对人生,对社会各方面都有了不同的感悟。

  在书中,作者概括和总结了“尊重对手,善于沟通;追求自由,合作制胜;忠诚奉献,自我牺牲;坚韧顽强,生存第一”等狼族信条,以及要成为强者必须向狼学*的“狼文化”的提示,使我受益非浅。通读此书后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道理:狼道即是人道,也是生存之道。

  狼的力量来自于团队,团队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以我们的学校为例,学校之间的竞争对手尚且可以组成团队,那么我们学校中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就是团队的一员。我们都应该向书中的狼学*。团结力量大的道理大家都知道,书中所说的真正的狼族精神不仅仅在于团结,狼阵的力量源泉也不仅仅因为团结。其中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团结起来的是狼而不是羊,这些团结在一起的每一只狼都有着捕杀养的力量、手段及欲望,并能为集体各司其职。也就是说,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具有较强的个人能力,并且能把自己的作用完美的发挥在团队当中。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群狼起而攻之。头狼号令之前,群狼各就其位,欲动而先静,欲行而先止,且各司其职,嚎声起伏而互为呼应,默契配合,有序而不乱。头狼昂首一呼,则主攻者奋勇向前,助功者蠢蠢欲动,后备者厉声而嚎以状其威……”

  由此看来,真正的狼群无比强大的原因有三:其一,团结一致;其二,都具有优秀的个人能力;其三,能守住自己的岗位。三者缺一不可。团结到一起而不能吃肉的那是羊群,结果只能被狼吃掉。能吃肉而形单影只的那是狮虎,若论单打独斗绝不输与狼,但是如果惹怒狼群则必死无疑。而在狼群狩猎行动中无法胜任职责的狼只能导致集体狩猎的失败,最终会被狼群视为‘不受欢迎的狼’,因为狼群的社会地位非常的牢固,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作用和地位。没有能力或是有能力却没有作用的狼不是狼群所需要的。在一个团队中,所有的活动都要为绕一个共同的目标所展开。但是团队的各个部分甚至每一个人都是相对独立的,他们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都要独挡一面。团队为我们每一个人提供了展现自己才华的舞台,提供了实现理想的机会。作为团队的一员,我们一定时刻的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我们都是团队的一员。

  狼道全集读后感800字 3

  终于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狼道》,至于为什么要读这本书其实也说不上来,在人么固有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动物,狼在这个世界上好像都是负面的形象存在。

  我们在上学的时候如果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一开口就能想出一大堆关于狼的成语,比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甚至在童话故事里的狼也是不好的形象,比如小红帽被狼吃掉。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狼只是其中一环。但是狼却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优秀品质。

  狼是一种群居动物,根据专家研究发现,狼群组织和人类家庭组织非常相似,是按照一定法则和血缘关系组成的。狼群在一起生活,觅食,相互照顾,它们有很多方式来表达彼此的关心和爱。

  在自然的条件下,一头狼完全不是老虎的对手,但是狼群在一起却可以逼退甚至杀死一只老虎。一只狼单独捕猎,连一头黄羊都难以捕到。可是狼的团结让他们可以把捕猎效率提高到百分之八十以上。而人类则是要比它们低得多。于是人类学*了狼的品质。

  作者说:关键的`时候每只狼都明白自己的作用,并能准确地领会到集体对它的期望,它们看重的是集体智慧的力量,它们这种集体优势,也就是群体效应,是其他动物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就连最聪明的人类有时候都望尘莫及。

  《狼道》告诉我们:狼群具有坚韧、顽强、耐心、果断、团结、牺牲……在残酷的竞争当中,一个人假若有这种智慧,将战无不胜,令所有对手畏惧,如果一个团队有着这种智慧那它足以立足于天下!

  我总想走成功之捷径,但是又怕失败,害怕尝试,怕走弯路。但是狼从不知道“失败”,何况我是一个“人”。现在的我会铭记着狼的捕猎竖式:勇气-空想=猎物。通过《狼道》我明白了很多。希望以后有机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狼道全集读后感800字 4

  通过对狼群长达几天的捕猎行动的跟踪观察,人们惊奇的发现狼群丝毫不对自己的任务感到厌倦和心烦,它们会持续长达好几天的时间,用以观察并监控被它们盯上的猎物。它们从不盲目的去追逐或去骚扰猎物,它们会善于发现被追捕猎物中的每个成员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并加以综合分析。因此,狼在不断的为自己寻找机会,并非坐等机遇。

  机遇与我们的人生休戚相关。在人的一生中,有时候一个偶然的机遇,可能让你走上康庄在道,从此*步青云。

  现在,有些人常常感叹机遇对他们不公*,认为事业的不成功是机遇赋予他们的太少,而不去剖析一下自己对事业的态度。机遇来临时要有足够的勇气和自信,面对机遇,我们不能犹豫,一犹豫机遇就会弃你而去,决定了的事情就不能放弃,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机遇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任何一个机遇的来临,往往都是因为自己过去的努力所至。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不能再坐等机遇的来到来,而是应该去寻找机遇,创造机会,这样才能抓住悄悄从我们身边溜走的机会。机遇对每个人都是*等的,但机遇只垂青于那些有思想、有准备、有能力把握住它的人,一个人能否成功,就要看他是否能把握好成功的机遇。

  人生的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有人说:“人生就是不断选择的过程。”的确是这样的,如果你的选择是你所应选的,那么,这个选择就是助你走向未来,创造辉煌的机遇。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生,也是个不断把握机遇或放弃机遇的过程。机遇并不神秘,它存在于人生的旅途之中,关键是我们是否能“该出手时就出手”迅速地把握机遇,只要你能够切实地把握住它现身的那一时刻,并为之付出应有的努力,那么成功就会属于你。

  狼道全集读后感800字 5

  假期我读了王宇先生所着的《狼道》。读完此书让我感慨良多。这是一本关于个人和企业的成功之道,作者以独到的眼光感悟人生中的狼性法则,用古今人事,利用狼的特点充分地做了最严谨的对比,让我对人生,对社会各方面都有了不同的感悟。

  在书中,作者概括和总结了“尊重对手,善于沟通;追求自由,合作制胜;忠诚奉献,自我牺牲;坚韧顽强,生存第一”等狼族信条,以及要成为强者必须向狼学*的“狼文化”的提示,使我受益匪浅。通读此书后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道理:狼道即是人道,也是生存之道。

  狼的力量来自于团队,团队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以我们的学校为例,学校之间的竞争对手尚且可以组成团队,那么我们学校中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就是团队的一员。我们都应该向书中的狼学*。团结力量大的道理大家都知道,书中所说的真正的狼族精神不仅仅在于团结,狼阵的力量源泉也不仅仅因为团结。其中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团结起来的是狼而不是羊,这些团结在一起的每一只狼都有着捕杀养的力量、手段及欲望,并能为集体各司其职。也就是说,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具有较强的个人能力,并且能把自己的作用完美的发挥在团队当中。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群狼起而攻之。头狼号令之前,群狼各就其位,欲动而先静,欲行而先止,且各司其职,嚎声起伏而互为呼应,默契配合,有序而不乱。头狼昂首一呼,则主攻者奋勇向前,助功者蠢蠢欲动,后备者厉声而嚎以状其威……”

  由此看来,真正的狼群无比强大的原因有三:其一,团结一致;其二,都具有优秀的个人能力;其三,能守住自己的岗位。三者缺一不可。团结到一起而不能吃肉的那是羊群,结果只能被狼吃掉。能吃肉而形单影只的那是狮虎,若论单打独斗绝不输与狼,但是如果惹怒狼群则必死无疑。而在狼群狩猎行动中无法胜任职责的狼只能导致集体狩猎的失败,最终会被狼群视为‘不受欢迎的狼’,因为狼群的社会地位非常的牢固,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作用和地位。没有能力或是有能力却没有作用的狼不是狼群所需要的。在一个团队中,所有的活动都要为绕一个共同的目标所展开。但是团队的各个部分甚至每一个人都是相对独立的,他们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都要独挡一面。团队为我们每一个人提供了展现自己才华的舞台,提供了实现理想的机会。作为团队的一员,我们一定时刻的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我们都是团队的一员。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5)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范文五份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1

  《药》描述了在黑暗的*代中国,一个布衣庶民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人士夏瑜的鲜血藮成“人血馒头”来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革命者们为了人民的**而牺牲,可民众却把的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是长期封建统治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痹和愚昧啊!

  在文章的最后,小栓子(华老栓的儿子)仍是死了,“人血馒头”不能治病,小栓子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当我读到“吃下往——就好了”时,我感到荒诞乖张;当我讲*读到“包好,包好!这样的趋暖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病都好的。”时,我感到恶心;当我读到“店里的坐客便又泛起活气,谈笑越来。”时,我为当时人们精神上的衰败而感到悲哀!英勇就义这种悲壮的事在人们口中为何成了笑话?过往的人们的思惟到底是怎样的?我有良多疑问……

  小说的最后更是惹人深思。夏瑜的墓碑上被人放了个白色的花环,而其它的人没有!这是为什么?有人拜过他!他为革命而牺牲,出于发自内心的敬意,便有革命党人往拜祭!

  标题题目“药”,所指的实在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救星——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者们!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2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3

  ***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中国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也有人说是批评革命者的脱离群众。不管是什么,在鲜活的历史面前,寻的医国之良药,将人们从麻木中唤醒,是每个革命人士的必经之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4

  读了这篇杰作,也不能说就一点感悟也没有,以鲁迅先生的功力还是很容易就感染到读者的。我对《药》里面的情景交融的气氛描写感受还是挺深刻的。小说一开头就描述到,“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出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一开篇就让人隐隐感到一种压抑感。“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

  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仰起头两面一看,看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一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这一切都通过华老栓的眼睛和感受反应出来,情和景交融在一起,形成一种凉透及骨的逼人气氛。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5

  读完鲁迅的《药》后,我的心中涌起了浪涛。鲁迅先生的每一笔文字,都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现状。他从内心渴望那些思想上还持以“看客”身份的普通百姓们能够顿悟。

  这篇文章记叙了在旧中国,爱子心切的华老栓为了救肺痨缠身的小栓,听从了朋友传授的偏方,买来沾满鲜血的馒头为儿子治病。在给革命者夏瑜判死刑的刑场上,百姓们凑热闹般地观看着,各个脖子伸得很长。作者用犀利的笔触,深刻地描绘出当时人们的冷漠无情与愚昧无知。得到馒头后的老栓小心翼翼的将馒头煮熟给小栓吃。然而,这个沾满革命者鲜血的馒头并没有像人们口中说的那样神奇,它没能救下小栓的命----小栓最终无法战胜贫穷,疾病与愚昧,而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6)

——《边城》读后感2000字(5)份

  《边城》读后感2000字 1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东晋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记载:问今是何时,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些无论魏晋的人的生活在别人眼中却是豁然开朗,土地*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怡然自乐。

  沈从文也有文《桃源与沅洲》说:“千百年来读书人对于桃源的印象既不怎么改变,所以每当国力衰弱发生变乱时,想做遗民的必多,这文增添了许多人的幻想,增加了许多人的酒量。至于住在那里的人呢,却无人自以为是遗民或神仙,也从不曾有人遇着遗民或神仙。”

  农村的确只是失意人酒后的谈资或闲暇人的雅兴。至于生活在那里的人呢,却无人以为自己是神仙和遗民。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他们无法摆脱如画般静止的命运与生活。这潜在流动的悲剧命运。

  《边城》里那一种沉重古老静止的边城风景,以及边城小人物的生活状况,如画。而画中的人物呢?

  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这生活无形中就够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这意象与味道。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作为图景,有永不褪色的鉴赏价值,浓厚的乡土气息。作为真实,却有它无法承载的厚重。作为生活其中的人更是另种悲凉,无奈。

  翠翠的母亲与一个军官私生下她就早死去,父亲她刚诞生起就远去。从小相伴翠翠的是黄狗,爷爷,渡船,渡口以及对母亲依稀回忆。成年累月感受的是临溪石头,天光日月,河风。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的黑黑。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 如水晶。自然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动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鼬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图景中一道风景。她生活在这亘古不变的图画里。

  风和晴朗的天气无人过渡,镇日长闲。祖父同翠翠便坐在门前大岩石上晒太阳;或把一段木头从高处往水中抛去,镞的使身边的黄狗自岩石高处跃下把木头衔回来;或翠翠与黄狗张着耳朵听祖父讲城里很多年前的战争故事;或祖父同翠翠两人各把小竹做成的竖笛含嘴里吹迎亲送女的曲子……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静,古老而祥和,自然朴实。

  然而翠翠却是敏感脆弱,孤独忧伤的。

  倘使爷爷死了……吊脚楼上的曲声与这幽怨的心思相对应。倘使爷爷死了,会有户人家等着她?这是她唯一透破这图画的路?引出了翠翠心中隐秘幽暗的一段爱情故事。笔触冷静*淡,语句没有任何宣染艳丽。白描淡淡的不能再淡。然而白描中仍看到结果的厚重。隐秘忧伤的是他们的爱情没有开始就消失。翠翠不做声,心中只想哭,可是没理由可哭。祖父再问下去,便引到了翠翠死去的母亲……老人说了一阵,沉默了……

  原来来做媒的是为老大。而站在对溪高岸竹林里为她唱歌的却是老二。老二想做云雀,老二有诗人性格。翠翠喜欢老二不喜欢老大。文字总在二老是为要一座碾水房还是一只渡船着游动,在渡船上爷爷反复询问中延续。老二爱翠翠,喜欢翠翠,他在碧溪阻为她唱了一十七个晚上的歌。他认定自己命中就是个撑船的。翠翠感觉生活太*凡了,感到心中有些薄薄的凄凉,想在一件新的人事上攀住它……翠翠梦见在梦中被一个人的歌声浮起来,上悬崖摘了一把虎耳草。

  而先说媒的是老大,老大却死去了。翠翠还不知怎么回事就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老二因为家庭的阻力,舍弃翠翠下桃源去。翠翠的爱情破灭。爷爷死了,她仍与黄狗来弄渡船。

  整个只在一幅*静沧桑的的图画中。给人无以承受的悲呛,无以承载的重量。画外多少人对这种白描的图画不感兴趣?不会想象那里是个世外桃源?但有多少人真正去过文中所表叙的生活?生活不是图画。生活需要流动。

  到了冬天,那个塔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凄凉朴素,忧伤结束了。

  所有心思浮动,所有山川日月沉静入画中,凝结画中。沉积它厚重的背景:世外桃源还是小山城?小山城是世外桃源,可那种生活却不是想象的。所谓无论魏晋的人从不知自己是神仙和遗民。生活不同图画。

  《边城》读后感2000字 2

  沈从文的《边城》的确写得很漂亮,把小说当散文来写,意境十分美。

  看过《边城》的一些介绍,其中每个人、每件事物都有必须的象征好处,把整个时代都写出来。但作为一般的读者,我承认自我没有办法看得太透。

  《边城》所展此刻我们面前的就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能够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就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就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就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就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就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这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就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就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就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我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就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我的职务对于本人的好处,只就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就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情绪……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就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

  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美丽总就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应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就应就是圆满完美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就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就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透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期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就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向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读后感2000字 3

  淳朴是否也是一种罪过?

  《边城》的故事发生在川湘边境的茶峒县。一位终守渡船的老船夫,两位体力强健的年轻人,在绵延悠长的民歌声中与一位妙龄少女产生难言的情愫。书中巧妙的将时间浓缩,安排各种美丽的“偶然”,牵动读者思绪。

  女主人公翠翠的诞生就是偶然,十五年前翠翠的母亲和一位军人偶遇并私下有了孩子,在翠翠出生后,便自觉有违道德,双双自尽。一个先天带有悲剧色彩的孩子,却在茶峒青山绿水的氤氲美景里充满对生活的乐观与自然之美。小说的地点背景是一大亮点,作者运用较浓重的笔墨描写一处世外桃源般的村落。人与自然真可以说是和谐相处。正如翠翠和她的小黄狗,书里没有点明小黄狗从何而来,但它一直伴在翠翠身旁,形影不离。即便如此亲*的伙伴也没有自己的名字,其实它并不需要名字。两者心灵上的默契业已超出种群的界限,人和自然在此处达到了和谐,达到了统一。在这里,人能和动物一起安详的活着。如此令人神往的世界,却造就了一个又一个悲剧。欢乐的景象衬托出的是深深的悲凉。

  第二个偶然是翠翠与傩送的相见。在端午节的傍晚翠翠独自在河边等待迟迟未来的祖父,正好与刚刚上水的二老碰个正着。翠翠的童真羞涩与傩送的粗犷能干强烈碰撞。两人各说各话,但都认为对方正回答自己的话,更是都曲解了对方的意思。这样一来并没有疏远他们的距离,反而还萌生了爱情的冲动。傩送喜欢上了翠翠!这是小说最奇妙又最甜蜜的一幕,现在看似老套的剧情,仍焕发独有的魅力。美好的背后是其带来的青春期的烦恼。翠翠进入青春期的表现被真实充分的展现,心中的秘密开始不和亲*的祖父诉说,在渡船上望着新娘发呆,脑子里充斥着奇奇怪怪的念头……为后文的发展添上一分神秘气息。

  第三个偶然是祖父的错认,我认为这是全书最精妙耐人寻味的转折,它直接导致了一个个悲剧接连爆发。祖父暗示翠翠的爱情由她自己决定,大老和二老只能通过自己努力争取。而茶峒县最传统的提亲方式是通过山歌。兄弟俩决定轮流唱,公*竞争,看谁能真正令翠翠动心。为了爱情,不善于歌唱的大老也决定放手一搏,当然,必败无疑。二老动人的歌声飘进了翠翠的梦乡,也飘进老头的心房。祖父对这一晚的山歌甚是欣喜,但却误认为是大老的嗓音。翌日,祖父便亲自去恭喜天保,得到这个消息,他没有告诉弟弟,而是死心放手,独出外做生意了。而后不幸遭难,不明不白的死在外地。傩送以为是因为祖父,哥哥才会出意外的,就渐渐疏远了渡船人一家。这就直接演化为最后翠翠独守空房的悲剧。

  几个偶然环环相扣,整个故事从头到尾清晰而自然。照常理,两情相悦,终成眷属应该才是他们的结局。茶峒县环境优美,渡船人朴实善良,不曾收别人一分钱入自己口袋,除了文末的大雨,县城中又没有大的变故像是天灾或是战乱。有喜到悲这种对立面的转变是如何产生的,问题又出在了哪里呢?

  我并没有找到答案。

  或许,根本就没有答案。

  沈从文先生对环境的描写把握细致:山里的日夜春秋,从万里晴空到星汉灿烂,都不感奢华。而是让人觉得书中的景物是亘古不变的存在,他们不是为了要博人眼球而故意待在那个地方,他们只是为了生存,为了遵循大自然的规律。而我们很容易的就会把景物和人结合在一起,茶峒县的县民们也如山水般不慕求荣华富贵,善良朴实地生活着。就像在上文提到过,天人合一可以很好的诠释这个自然与社会环境。这是一个不失真实的世外桃源,可我认为最妙的,是身处这桃源中的翠翠竟落的如此下场。

  我利用倒推故事分析一下结局。离结局最*的是祖父的死,但老人去世是一件无法避免的事情,他们只是执行了自然规则的最后一环。要说祖父去世直接导致了结局难免过于迁强。再往前看,是天保的死,傩送的心态转变就是从这里开始。天保是在外出做生意时遇险,做生意也难免会出一些意外,船总顺顺一家应该是很清楚的。二老对渡船人的心态不应因为一次意外的事故而彻底转变。要弄清其中的缘由,还要把故事继续往前看。书中的一个细节十分微妙,老人在错认歌唱者为天保后, 私下里告诉他“成功”的喜讯。他知道老人是错认弟弟为自己时,并没有告诉弟弟。这是人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封闭自我常见的表现。正是这种普通而又自然的性情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悲剧的伊始浮出水面。

  但悲剧的造成并无孰是孰非。茶峒人淳朴忠厚的性格终导致了桃源里的悲剧。它是深沉的,更是无解的!旁人无力改变,唯有叹息、叹息。作者很巧妙地利用这个矛盾,构建出茶峒县清纯的故事。田园牧歌的笔法令人向往,结局又令人痛心。无解的矛盾,无解的故事,留下了我无解的思考:

  淳朴是否也是一种罪过?

  《边城》读后感2000字 4

  《边城》是沈从文先生的代表作,在书中作者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俊逸轻灵的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表现自然淳朴的民风美,凸显澄澈纯净的人性美,描绘了富于诗情画意的乡村风俗画幅。作品以充满温馨的牧歌情调和浓郁丰厚的地方色彩,形成了别具一格的边城抒情特色,从而使《边城》以个性乡土小说的姿态出现并一直感动着中国文坛。

  捧读沈从文先生的《边城》一书,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萦绕于心。恍惚间,似自原始的清风轻拂着面颊,如梦如幻。作家以真挚的感情、优美的语言、诗意的情绪,把我们带入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唯美的时空里,让我们陶醉于一曲清新悠远的牧歌声中。

  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 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 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边城》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这也许正是作者努力建构的充满自然人性与牧歌情调的世外桃源。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宁静古朴的湘西乡间景致,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乎原始的单纯生活,淳朴的民风,善良敦厚的本性,与温柔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像画,更像音乐的的梦境。作家敏锐清醒万分却万分痛苦地预感到,随着“城市化现代化”的愈演愈烈,这样的边城和边城里自然古朴、原始和谐的关系,如梦境般一去不返,仅存于古老的回忆中。自然的人性啊!你不要让梦流逝, 请你驻留,像那边城的小溪,永不干涸!

  你会惊异地发现, 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它好似一股细泉,它又似一缕清风,吹走了我们脸上的尘土,带来一丝温馨。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翠翠像以前一样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 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 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

  《边城》或许是现代文学史上最纯净、最朴实的一部小说,它能让浮躁的人心慢慢沉静下来,但当你合上书本,世事纷沓而来的时候,《边城》的那好像恍若隔世的场景和瞬间是如此的不真实,的确是一段偷来的并不属于你的时光……正如作者所写“美丽总是愁人的”。《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沈从文先生描述的边城在书中那么动人,而我们心中的边城呢?在我看来,那其实就是一份宁静、一份心安,或者说是一份感动。守住心中的这份宁静,我们便也找到了我们心中的边城。

  在现今的时代中,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 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 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与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 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而边城所描写的这种*和纯朴的画面,正是抚*现代人浮躁功利心的一剂良药。当我们面对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无所适从时,不妨看看《边城》,保持一颗*常心。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沈从文先生的《边城》,一个美丽的梦, 一个待实现的梦。也许古老的文化会受到历史的淘汰, 但美丽的事物、高尚的情操、美好的情怀,应当是永恒的。人们对美的追求,也应该是永远存在的、永远不被磨灭的、最美丽的感情。

  《边城》读后感2000字 5

  曾经无数次想象自己踏上这片土地时的情景,但我们总说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我原本以为,这是一寸人间净土,是爱情最初开始的地方,踏上了这片土地后,我发现其实这片净土景色依旧,只是早已物是人非。

  街边已经有了很多现代娱乐场所,当酒吧鳞次栉比地在街边排列时,我觉得原本那些淡淡真挚的感情在时间的流逝里变成了极速消费的感情。我还清晰地记得我在出发之前别人问我为什么如此执著于凤凰古城,我当时的回答是遇见爱情最初的样子,回归最简单的生活。那个朋友当时就和我说,我的希望太过于美好,要是不说,她还以为我是要去开发一段艳遇的呢她跟我说,现在的凤凰因为太过出名,全是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爱情圣地早已演变成了艳遇开始的地方。

  说起边城,就不得不想起故事中的女主角——翠翠。文中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

  翠翠毕竟是女孩子,情窦初开又怎会知道怎么处理自己和傩送天保之间的事情呢?傩送喊渡船的一次,翠翠见是他腼腆地躲开了。可傩送竟然生了气。

  好多人说傩送出去以后不会再回来了,不过我还是相信他和翠翠是能修成正果的。爷爷死后,顺顺已经主动让翠翠住到他们家里去了,当作是傩送未过门的媳妇。说明他已经同意翠翠和傩送的婚事了。茶峒毕竟是傩送的家,他必定会回来。

  希望翠翠和傩送都可以勇敢一点。

  爷爷知道翠翠心中所想,想要帮助翠翠。在大佬那里,其实爷爷说的并没有错啊,要么主动上门提亲要么对着翠翠唱歌表达爱意,他并没有说翠翠究竟唉不爱他。天保自己也可以去向翠翠问清楚,她是否喜欢他?为什么后来傩送和船总都把天保的死怪在他头上?“那老头不干脆,天保是他弄死的!”傩送的这句话真的很过分,天保自己有主动权啊,为什么非得依靠老人去追求翠翠呢?爷爷在起初确实没有明确的告诉天保究竟他与翠翠的婚事可不可能,因为爷爷不知道到底傩送是不是也那么喜欢翠翠。爷爷得要让翠翠自己选择啊。

  后来爷爷多次到船总家里,他不好意思直说,只能拐弯抹角的打听,可是傩送和顺顺的态度让老人家情何以堪?怪罪爷爷“不干脆”,他们自己呢?爷爷是女方家的代表啊!已经很主动了!

  于是兄弟俩比赛半夜唱歌,让翠翠挑选。大老自知不是对手,出去做生意了,但出了意外死了。二老全把这件事当做翠翠引起的,也离家出走了。在一个风雨夜,爷爷死了。翠翠才知道,他们为了她才比赛唱歌。翠翠希望二老快点回来。

  翠翠和兄弟两个都十分痴情。而爷爷为了孙女的亲事,他内心所呈现出的渴望、焦虑、自尊、自卑、掩饰、吞吞吐吐、欲说还休、矛盾、挣扎——是那样令人痛心和无奈。他们的结局都十分悲惨。翠翠和杨马兵孤独地守候着傩送二老的归来。这能看出湘西边城的朴素的民风民俗。不管钱财的诱惑,执着地选择自己喜欢的,这才是爱。

  翠翠,文中的一名十五岁的小姑娘。她可以被认为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中最美好的一个人物。她十分关心自己的爷爷,爷爷也爱她。但是,却很少有人理解他。

  就在一个端午日,她来到河街旁看龙舟,看见了船总顺顺家的傩送二老在龙舟上,一见钟情,爱上了他。正巧,他们家的天保大老和傩送二老都爱上了她。但中寨团总看上了二老,要用碾坊做陪嫁把女儿许给二老。而老十分痴情,宁肯撑一辈子渡船,也不要碾坊。翠翠不愿表白,希望二老来提亲。可大老走车路先来提亲。稀里糊涂地被爷爷婉拒了。

  看完沈从文的小说《边城》,在赞叹作品的精妙华美之余,一直在想作者究竟想写出什么?就象描摹一个人除了他(她)外部的健康、美丽之外,灵魂又是怎样的呢?作品中的翠翠,一个小女孩,她:“简单、善良、孝顺、乖巧、勤劳、朴实、执拗、坚强、追求。”这还不够,作品似乎还有更多的承载,更大的容量。在行云流水的字里行间,在巧夺天工的山水画面,在栩栩如生的众人相中,在恰似一台恢宏大气的舞台艺术剧里无不流淌着“忠孝礼义廉耻”这中国儒学的魂。

  小黄狗对主人的忠,翠翠对外祖尐父的孝,茶峒小城人的温良恭俭让之礼,翠翠外祖父去世后,小城乡亲几乎倾城出来帮助女孩发丧,办完丧事后且留下了老马兵继续照料翠翠和渡船的义。

  而廉耻便是:自尊、自信。翠翠拒绝了茶峒乡亲们的怜悯、同情,以为外袓父守坟为由,坚持继续在茶峒小溪上一边摆弄渡船为乡亲们服务,一边等待着他心里深爱着的船总顺顺的老二的归来,表现出一个山村乡镇女孩对人情、人性、爱情极其单纯的执著的追求和极大的自尊与自信。

  而这些,正是今天我们许多地方,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缺失掉的!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7)

——方与圆全集读后感(5)份

  方与圆全集读后感 1

  方乃人的本性,而圆乃人之处事。人的本性是个轨迹,百年不变,甚至是千年不变的轨迹,圆呢?它完整透露出成与败的前提基础。人要成功就要会处事,比如会创新、会广交朋友,但你不能带某种利益去处事,那你就彻底越轨无法回头了。圆只是方轨迹上的润滑剂,使人成功之快,品质提升之快,不再是所谓的做作了。

  每个伟人的历史让后人读得不厌其烦,正是因为他们各自的方与圆各得其所,让人深得其益。所以后人是越来越精明。现代人都知道人际关系是最重要的,当然这只是对中国来说。中国一直是“一人飞升,仙及鸡犬”。在我们下层百姓眼里中国腐败,但中国腐败是一个整体,其中某一分子是局部。所以我们新时代的青年应洁身自好,走向振国强民的道路。有时我觉得我处事过方了,因而我常保持沉默,我确信真理就在眼前,无需辩解。然而我不让他人下不台,在他人眼前是我过圆的表现,我无奈以笑至之。

  读了《方与圆》的前言,略有所感,临表达意,愿我能领悟得体,以后我处事方能得体。因而,我的观点是倾听他人的意见,创出自己的天地,不畏权利,排除万难,端正自己。

  方与圆全集读后感 2

  这是一本有二十多年历史的书了,今天偶尔被我妈从老书架上发现,推荐给了我。她说,她以前也很迷茫,错过很多,但这本书给她很多启示,让她学到了很多。这本书叫《方与圆》。

  你认为自己是个怎样的人呢?是品格更方正,做事更快而简洁有力,还是更会讲话,广泛交友,性格圆滑呢?你是否迷茫过你到底想做个怎样的人?是追求更广的眼界、人脉、机遇?还是追求更有原则和规律的生活?很多人不知道怎么选择,但读完这本书,你可能就会知道答案了。

  不要把这个题目当成是或否的选择题。书开篇就告诉了我们一条新的道路:作者以清朝铜钱作比,告诉我们做人,要外圆内方。方是做人之本,我们都不能抛弃,做一个有棱角的人,让你在曲折的大地上立足,而不至于随波逐流,滚来滚去。圆是待人之道,我们要懂得如何与人交流。如果一个人只懂方,而不注重圆,就会像生铁一样易折,但如果一个人八面玲珑,总让人吃亏,那谁还愿意和他做朋友?所以,做人要像铜钱,保持方的本性,用圆来待人,两者结合,优势互补。

  当然,道理容易说明白,到底怎么做呢?处世之道可是不好论,凡事情况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论,那么最好的办法便是用实例来积累经验。书中可以说三行不离一个小故事,整本书有成百上千篇故事,来告诉你什么时候该圆,怎么时候要方。比如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给我们阐述的一个事实——许多成绩一流的学生,到了社会上往往可以成为医生,律师,工程师;而成绩二流甚至三流的学生却又很多成了他们的老板。原因就是那些成绩一流的同学过于注重专业知识,而忽略了做人的“圆”。但我认为这之中可以折射出很多,例如,我们一直以“努力”学*,考好分数为首要目标,却不知不觉中把知识都学“死”了。考试是为了寻找人才,而学*的目的是让你成为一个有思想,有见识,有目标,有理想的人,说白了就是让你成为个“有脑子”的人。课堂上总是死气沉沉的,同学们都喜欢龟缩在自己的一“方”天地,不发表任何思想,只是被迫接收知识。中国制造为什么被总称作“制”造,而不是“智”造,因为我们都千篇一律得模仿,向“方”的人学*,而忽略了思想上的开拓,思想上的“圆”的重要性。

  书中有趣的故事还有很多,他们也许能让你意识到一些犯过的错,或是没注意到的细节,这是本很有趣,很有益的书,我们都应该读一读,学一学怎么做人,怎么做事。

  方与圆全集读后感 3

  方与圆,这几个字我一听就想到了清朝的铜钱,外面是圆的,中间是一个方形的小洞。真的,很奇怪不是吗!为什么外面是圆的,里面不是圆的;里面是方的,外面不是方的?读了《方与圆》这本书,我才发现了原因。

  铜币启示了我们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要外圆内方。方,就是做人的正气,具有优良的品质。圆,就是处事老练、圆滑,善用技巧。正如人走路,直路你走不了,你可以想方设法绕过去。一个人如果过分方方正正,就像生铁一样,一撇就会容易断;但如果一个人八面玲珑,圆滑透顶,处处想着占别人的便宜,谁还和他打交道?自私自利的人自然也是人生的失败者。做人必须要做到圆中有方,方中有圆。

  小时候,爸爸喜欢看电影,我也就跟着看。有些电影,无非就是告诉人们,做人要正直,要善良。我觉得他们好傻好傻。现在是什么社会啊,世风日下,世态炎凉,你方方正正的做人,自然是到处碰壁!做一个人是要正直,你内心是善良的,才是一个高级的人,所以说方是做人之本。

  人处事要圆滑,那样离成功才能更加的*,要掌握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才能会更有能力去发展。

  做人,要想铜币一样,外圆内方,才能找到成功的捷径。

  方与圆全集读后感 4

方与圆全集读后感范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方与圆全集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便翻翻《方与圆》一书,便入了迷。于是,它便成为我枕边每晚必读的书。

  此书从清朝的铜钱形状――“内方外圆”引入做人的道理。方,就是做人的正气,具备优秀的品质。圆,就是处世老练,圆通,善用技巧。正如人走路,直走不行,就可以绕过去。一个人如果过分方方正正,就像生铁一样,一拗就容易断;但一个人八面玲珑,圆滑透顶,总想让别人吃亏,自己占便宜,久而久之,谁还愿与这种人打交道呢?从而揭示出做人必须方外有圆,圆中有方,外圆而内方的道理。

  “方”的确是做人之本,是堂堂正正做人的精神脊梁,人的外在是内在的一种反映,内心没有的东西,外表就无法显露;内心有了,外在自然而然就表现出来。人的心灵杰出,行为才可能杰出;人的内心美好,气质才会美好。人的气质、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内在品质决定。正如军队,做参谋的,只需要有计谋,但起决定作用的司令官,却要有威望、魄力、具备优秀的品质。对人生而言,技巧只是方法和手段,而决定人生成败的却是品质。

  “圆”是处世之道,是老练、圆通,善用技巧。有位记者向香港着名歌星邝美云提了一个刁钻的问题,“你读书时成绩很差,你是否很笨?”这个问题的确棘手,可邝美云的回答却发人深思。邝美云是这样回答的:“注意到没有,读书时成绩一流的人毕业后干什么?可能当工程师、律师、医生;而成绩二流的干什么呢?他们中很多人却当了那些工程师、律师、医生的老板。”

  因此,“方”为做人之基,“圆”为处事之道,人必“方”,亦必“圆”。读《方与圆》让工作中的我备受启发,工作之心要踏踏实实,工作之道要会变通。

  方与圆全集读后感 5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熟悉了一本令我们受益终身的书,它在全国最畅销的人文图书之一,丁远峙著的《方与圆》。

  在《方与圆》中,它真的教会我们很多道理。例如,在书名中的解释:方,就是做人的正气,具备优秀的品质;圆,就是处世的老练,善用技巧。正如人走路,直行不得,就可以想办法绕过去,一个人假如过分方方正正,就像直木一样,一折就很轻易断;但一个人假如八面玲珑,圆滑透顶,凡事总是想占便宜,令自己从中得到好处,久而久之,谁都不愿与这种人交往打交道。这种人的人生自然会失败,故做人必须外圆内方,方外有圆,圆中有方。

  如何才能做到最好,怎样才能成功?

  这是每一个人都想得到答案的问题,通过学*,按我自己的理解,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在于他是否具备优秀的品质。品质当然是一种复杂的组合,但优秀品质中最重要的成分就是自信,勇气,热忱。

  自信是使人成功的第一要素,建立自信是激发潜能的最佳法宝,也是塑造良好气质的重要因素,假如丧失信心,就会走向失败。在现在的社会,自信是挑选人才的首要标准。勇气,是人潜在的英雄本色,在精神上的勇者才是真正的勇者,有勇气的人决不会有惧怕屈服,只要多运用勇气就会培养出勇气并养成胜利的心态。至于热忱,首先是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然后是对工作勤恳主动,不计较得失。

  在现代的社会,假如要想取得成功,自身必需具备良好的品质:对生活工作要布满热忱,对自己要有自信,并拿出自己的勇气,从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情开始,让我们一齐努力吧!

  人生的处世之道就如一枚铜钱,需要外圆内方。内需要刚正不阿,外须得圆滑变通。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8)

——目送读后感2000字实用五份

  目送读后感2000字 1

  选择买这本《目送》,纯粹是被扉页上的这段话吸引:“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当我*静读完这段话的时候,心突然剧烈颤动了一下,那种感觉是不受控制的。龙应台果然是一个奇女子,烈焰燎原却长着一颗玲珑心。我曾看过她写的时文,犀利毒辣;没想到她的散文却完全是另一种文风:言语朴实,情感真挚,沧桑巨变和悲欢离合都在她笔下娓娓道尽,超脱而波澜不惊。龙应台是经历过时局动荡和家国变迁的人,所以文字里带着难以安定的焦虑感;她又是受过良好教育、具有国际视野的文化精英,人过中年,其文章格局越来越恢弘大气,透着已尝尽人间酸甜苦辣的超脱与豁达。她的特殊人生阅历,决定了她写散文时,字里行间总是充斥着淡淡的忧伤,哪怕是表达喜悦的时候,也似乎是在尽力压抑和挣扎,知天任命而强作欢颜。她的散文风格,含蓄、温婉、脆弱、感伤,用最犀利的笔把最真切的生活情感柔软地写到纸面上,让人细腻地咀嚼、深沉地感动,正是人间烟火的味道。她的文字,像早春晨曦中的嫩草,带着清新的芳香,扑面而来;亦如寒冬雪夜里的炭火,散发温暖的光亮,照进心房。

  《目送》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龙应台的七十三篇亲情感悟散文。作者写了儿子的成长单飞,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朋友的离散牵挂和兄弟的重逢携手等。把生命中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取舍”都诉诸文字,使读者读来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似曾相识的人生情景。通过分享她自己与亲人相处时的喜悦、失意、脆弱和放手,龙应台用*铺直叙,带着读者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终极问题,把聚与散、离与合这类残忍的选择题血淋淋地摆到每个人面前,在不动声色间径直扣问人心,催人泪下。无论是生离死别还是缘聚缘散,世间所有的大小事,都沉寂于作者所记录的生活点滴中。

  《目送》所描写的是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的,甚至是正在经历的日常亲情琐事,能轻易地引起人们的共鸣。文集的第一篇标题也是《目送》。文章开头,作者写了自己在儿子从第一天上学起到中学毕业,一次次看着他走进校门,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又写到孩子十六岁时选择出国留学,在机场离开时只留给了她一个决绝的背影。这个做母亲的人,还未来得及品味儿子长大的喜悦,儿子就已经急不可耐地要离开自己了,只能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独自咀嚼剩下的落寞。文章第二段,龙应台想起了自己成长的岁月,回忆作为女儿时与父亲的一些琐事。父亲每次都开着破车来学校给她送东西,为了不让她被同学取笑她,总是把车停在离学校很远的地方,然后走到学校来。父亲走时,作者就总是默默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不敢去追。直到父亲故去,看着他被推进殡仪馆的熊熊炉火里永远的消逝了,才后悔这辈子还没去追赶过父亲的背影,就已经再也没有机会了。作者发出了那段触目惊心的感慨:“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我的眼眶不能自已的湿润起来。“不用追”三个字深深刺痛了我的眼睛和内心。父母子女是血脉连结的缘分,骨肉至亲却经不住岁月冲蚀,在一次又一次*以为常的目送中,走着走着就彻底散了,再也不能回到一起了,再也不能再相见了。人是注定孤独的,父母子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到了该分手的路口,父母只能站在那里目送子女远去;而到了该子女目送父母远去的时候,那就是再也不能相见的永别了。也许只有在永别的那一刻,在被泪水湿润而模糊了的视线里,我们才看到那个一直默默注视着我们背影远去的人的背影。那是被忙着长大的我们怠慢了的父母的背影。他们从不打搅我们,总是在后面默默注视着我们,保护着我们,在我们无助时第一个出现,在我们开心时抿嘴偷着乐。很多人都像龙应台一样,在目送着孩子远离了自己的视野时,才知道这样的滋味父母已经尝过很多遍了。

  《目送》告诉我们,人生的意义在于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该尽的责任,不仅仅是事业的成功和虚浮的掌声,而是繁华褪尽处,不曾留下任何永远无法弥补的缺憾。在《目送》其他的篇幅中,龙应台通过记录亲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分享了她所捕捉到的人世间最朴实的幸福,在*常的柴米油盐中参悟着生命的本相。第二篇《雨儿》,作者写了她每天给患老年痴呆症的母亲打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年迈的母亲已经糊涂的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思维不够清晰地说着“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当作者来到妈妈的身边,妈妈怀疑地说着“你好像我的雨儿”,而作者像哄孩子一样地确定着:“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你的女儿要看见你笑”。在另一篇《寒色》中,当别人问龙应台“家,是什么”的时候,她却突然支吾,不知所云。接着,作者历数了一个个叫做“家”的地方: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和人做终身的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在其他如《散步》、《为谁》、《我村》等文章里,龙应台用她清新细腻的文字书写了世间的人生百态,处处浸透着真挚浓郁的爱。这是一本“生死笔记”,读完一本书就是读遍一生。

  也许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喜悦也好,庆幸也好,遗憾也好,不舍也好,都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一直向前走,用当下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再出发的时候,别急着走,回过头来看一看身后目送的人,微笑着挥挥手,豁然作别:天涯路远,我行有方;善自珍重,归期再见。

  目送读后感2000字 2

  《目送》是龙应台整篇《目送》的开序篇,淡淡的文字蕴含了浓浓的父女情、母子情,几许慨叹,几番唏嘘,尽在其中了。掩卷沉思,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的女儿,自己的父亲。

  当女儿带着青春期的咆哮以长江后浪推前浪之势向我涌来,我明显地感到自己的力不从心。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独生子女的标签是他们特殊的符号,在前无版本可借鉴后无来者可重复的今天,厚厚的教育读本都是纸上谈兵。青春期与更年期的碰撞,现实与理想的的错位,困扰着我这个摸着石头过河的母亲。

  我清晰地记着女儿在我面前倾诉她的第一次被欺骗后的痛哭流涕,我用尽可能*静的语气对女儿说:“只有经历一些,才能明辨是非,只有经历许多,才能返璞归真。”当女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是否已开启了目送女儿的程序?在生命的长河里,我目送着女儿从一开始的彷徨迷离到后来的坚定从容,从一开始的跌跌撞撞,到后来的渐行渐远……在时间与等待中,我静等花开。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我的父亲,一个给我生命,带我成长的男人。不知从何时起,父亲迷上了种菜,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每次他把菜往家里一放,就立刻启程回家,从不做过多的停留,跟他说了很多回,叫他多休息下,吃个便饭再走,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像头犟驴。只是,我心里知道,他怕惊扰我们太多,怕给我们添太多麻烦。而且我更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只是缘于我所说的一句话“现在的蔬菜太不安全了”。言者无意,听者有心,他把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所以,种菜成为他最大的事情,所以,他种的菜吃在嘴里是安全的,含在心里是幸福的。每当看到静放在家里的蔬菜,想起他一个人踯躅回家的背影,就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

  从何时起,我细数自己额角的皱纹,却骤然发现父亲头上日益增多的白发;在感叹岁月催人老,体力大不如以前时,却兀地发现父亲爬楼梯时的一步三歇。父亲——再不像以前的硬朗,他老了。

  真的老了。

  正如文中所说的那样:“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攥紧手中的幸福,珍惜每一个我爱的和爱我的人的渐行渐远的背影。

  龙应台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象她的表情,是淡然,抑或无奈?

  曾经“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到后来不过是“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

  曾经他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后来“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目送》并不长,却写出了儿子的成长,写尽了父亲的离去,有缠绵不舍,有忧伤黯然,也有*静释然。

  有人在评价龙应台的文字时说:“‘横眉冷对千夫指’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俯首甘为孺子牛’时,却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目送》这篇文章,给人的感觉正是“温柔婉转仿佛微风吹过麦田”,那么轻,那么柔,让人不禁深陷其中,感动于她对儿子的深爱,对父亲的孝心中。

  我不由想起自己。年幼时和阿太亲,她问我她死后我会不会哭,我哭得稀里哗啦;做梦梦到去亲戚家的路上看到阿太的尸体,醒过来后扑在老妈怀里狠狠哭了一场……可后来呢?后来慢慢地疏远了,阿太死了,我却哭不出了。

  我们又何尝不是在目送呢?人生,不就是一场没有尽头的目送吗?

  古人云“子欲养而亲不待”,与其到人死不能复生时才悔不当初,不如从一开始就好好对待身边的亲人朋友,珍惜当下,一起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就像海子曾经说的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目送读后感2000字 3

  《目送》散文集共由七十三篇散文组成,是为一本情感性的文集。书中,龙应台写父亲的死亡、母亲的衰老和失智;写对父母的怜惜和体恤,写兄弟携手共行,儿子的离别,朋友的牵挂;写自己的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以及一个人的走路、赏树、观鸟、拍照、生活等。

  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情意满满的亲情,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背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思及自己也曾是父母眼前一去不返的背影,龙应台娓娓道来。正如作者所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本书阐述了一位母亲的人生中的一段历程,看到的是作者对时间的无言,生命的目送。命的长度,不过短暂几十年,电光火石,仅是享受着自然吝啬地赐予。降世,成长,结婚,生子,入土,仅此而已,可能*淡,也可能悲怆,但一切,只能面对。太疼的伤口,你不敢触碰;太深的忧伤,你不敢去安慰;太残酷的残酷,有时候,你不敢去注视。

  承受着压力,黑暗,你早已负荷;处在忙碌的弦上,你几*崩溃;铁铮铮的事实提醒着你,得向前看。每个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干事,“没事干”是件可怕的事。忙碌的同时就意味着你在珍惜时间,因为你不感觉无聊。忙碌是幸福的中另一种体现,如果学会享受,你就真正成为了时间的主人。

  时间的沙漏·也就不复存在。当然,也有一种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眼睛看不到,可能存在,不能轻忽,--那是慢的境界,可以按摩不安的心脏。任性道遥,随缘放旷,但尽凡心,无别胜解……

  人活着,必定存在着信仰,不分善恶,你的理解定格了它;苍茫的世界,很多东西过于朦胧,但你不必费力去揭开它的面纱,朦胧美也是一种淡淡的幸福,凡事不必过于计较,淡然就好。

  有些事,心知肚明却不一定要点明;有些人,埋在心底但却不必等,做个“醒”的沉默者以利于混沌之世。至于相信,似乎只是一厢情愿的向往,相信会走向不相信,不相信会逐渐相信,我,会站立在中立线,不会尴尬的地界。

  豪华的表面,繁嚣的喧闹,底下都有死的影子。走的慌忙迅速,导致步伐不稳,所以道德的缺失,自然而然,前路似乎幽邃空洞,可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蒙蔽罢了。看懂一切,也就可以安然走向死亡,处事不惊的目送他人,自己的人生,同时也在他人的目送下走着,走着。

  目送读后感2000字 4

  父女母子之间的缘分,是将你和他手上系了一根线,他的渐行渐远不能拉动你,却有了一丝痛楚,是牵挂,是回忆,是生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得,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但我们从小到大只管一个人离开,从未回头张望过。

  记忆最深的一次,每次回老家,出去玩的时候:总会看见奶奶一脸不舍的神情,双手急促缠着围裙,那时的我总以为:

  又不是不会回来,担心什么。便一脸不耐烦走开了。却不曾想这却是最后一次见面。奶奶因为摔了一跤,不幸走了。我十分伤心当生命里最关心的人走了,我们才知道我们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再也找不回来了都不再会有人为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会有谁人在一直目送着我的离开,哪怕转了弯仍舍不得收回目光。

  再多的遗憾都只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与释怀与生命的和解。

  小时候,每当遇到两难时候。我们总是喜欢问爸爸妈妈:你说我选哪一个好?我们总是喜欢把问题丢给父母,当我们长大了,父母老了。我们必须学会一个人面对,然后去解决。

  昨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里,让他们的眼睛多落点在我们的脸庞上,而不是含泪看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知道,孩子不是你的附属品,有些路,只能一人走,你给孩子的只是些精神上安慰与支持,让他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人过。有些关,只能一人过。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见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2000字 5

  人生就像在一条漫漫长路上行走,每个人起点不同,终点不同,路线更是各不相同。有时候,这些路线会交错重叠,有的人已经和你同行了很久,有的人才刚刚走入你的旅途,有的人即将离开,有的人还要陪你很久,你永远不知道谁会在什么时候离开,也许就是下一个路口。

  龙应台在《目送》中写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的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走在自己的路上,背后总沐浴着父母殷殷的目光。小时候爸爸送我去上学,走到门口,我背上书包跨进校门,转身挥挥手:“爸爸再见!”然后蹦蹦跳跳的走进去,不再回头,我会坐进教室,打开书,开始一天的学*,而爸爸被那一道挂着“xx小学”的大门阻隔在外。都说养儿为防老,但在我印象中,爸爸总是很没有安全感,时刻怀疑着我将来长大会“抛弃他”:“不要出国,最好别考外省的大学,免得以后你走远了,不管我了……以后我就只能看着你的照片念叨念叨喽……”我皱起眉:“怎么会这样想?我将来在外地发展好了,会把您接过来啊!”也许在他心中,将来拦住他的,不再是学校那道有形的门,而会变成更多无形的“门”:健康、时间、金钱……而他只能在门外,目送我渐行渐远。亲鸟为雏鸟搭出坚固的巢,想让他永远躲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但没有什么能阻挡雏鸟伸出幼嫩的喙,啜吸外界新鲜的空气。人生的路,遇到什么风雨荆棘只能自己走,父母只能在背后以目光注视。但我能从他们的目光中获得力量,走的更快更稳。

  走在这条路上,人人都在变化。父母望着我的背影,我又何尝不是一直望着父母的背影。小时候,我送妈妈去上班,在家门口挥手:“妈妈再见,一路顺风!”然后妈妈提着包下楼,而我总会等在门口目送她离开。她走到下一层楼时,便顺着楼梯间的缝隙向下,等待她走过时闪过的衣角,直到再也看不见一点儿与楼梯不同的色彩,听不见一丝鞋跟叩击台阶“笃笃”的回响,才缩回头,合上门扉。望着关上的门,我不禁想,将来我长大工作了会是什么样子?爸爸性子急,走路很快,和他一起走时,我总是被他落后几步,一抬头就能看到他的背影。小时候,我需要仰头,把下巴抬得很高才能看到他,从我的角度看来,太阳好像就在他头顶,像爸爸一样散发着光与热。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可以*视他了,我知道太阳比他高,高的多,而阳光也在他发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银白痕迹。我总是追逐着他们的背影,却从未如此清晰的意识到,终有一天,那些背影也会不再高大,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成为某个人眼中的背影。

  我一直怀疑,亲子间是否真的有感应。不然,芸芸众生中为何偏偏是我们有缘成为父子母女?广袤的大地上,生命的轨迹千千万万,为何偏偏是我们的路相互重叠?为何我们在人群中总能视线交汇,互相分辨?小时候我学舞蹈,和一群穿着一模一样舞蹈服,梳着一模一样马尾辫的女孩子,在同一个教室里跳一模一样的舞。爸爸却总能在我上完课出来时告诉我,我跳的怎么样。“关着门,又没有窗,你怎么能看到?诓我的吧?”我满不在乎的反问。“我跑到楼上从你们换气窗看的。”我无言以对,只得嗫喏道:“那么远,人那么小,你哪能分辨出来谁是谁……?”爸爸自豪的笑:“自己的姑娘,一眼就认出来了。”前些天,妈妈倚在我桌边翻看学校印发的宣传册,“你们学校宣传册上有你,你知道吗?”我正在写作业,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灌了一脑袋水,随口应道:“啊,有吗?”后来我们比赛在照片中寻找我,妈妈总是能在我自己之前找到,有时候是角度扭曲到我自己都忍不住惊呼“这是谁”的脸,有时甚至是一个后脑勺,半截袖子。前些日子,妈妈参加完同学聚会回来,给我看他们上学时的合影,我一眼就认出了妈妈。“呦,很厉害啊!我以为你认不出来呢。”我嘿嘿一笑:“小瞧我了吧?”便又把视线转向照片。那个圆圆脸的女孩的笑容凝固在时光里,我的目光穿越时空,与她的交汇在一起。我在心里悄悄地说:“你好啊,小时候的妈妈。”

  我不仅有靠视觉寻找父母的能力,还有不靠视觉,仅凭听觉辩认父母的能力。也许这是多年在“违禁品”争夺战中练就的“神功”,但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因为爱。小时候,每天妈妈下班回家,不等她敲门,我都提前在门口开门等候。她下班并没有固定的时间,我也从不在门口蹲守。所依靠的不过是脚步声罢了。姥姥听到脚步声,喊我去看,我充耳不闻,不一会儿,门外传来了开门声,原来是邻家的叔叔。但若那人是妈妈,不等姥姥发话,我就能蹿出去开门,姥姥为此大为惊奇。我也说不出妈妈的脚步声和邻家叔叔有何不同,是更沉闷,还是更轻盈;我也分辨不出邻家叔叔和邻家阿姨。但我能分辨出她来。一年暑假,爸爸去书城附*办事,让我呆在书城看书等他。我正看得入迷,忽然一阵清脆的钥匙声惊醒了我,我立马站起来,把书放回了书架。爸爸走进书城,见我没有在看书,还以为我偷懒发呆,殊不知我是听到了他的钥匙声。嘿,你可别以为我不爱学*,三心二意,你若是随便找个大叔在我读书时晃钥匙,保准晃到手酸,我都不会给予一丝一毫反应。

  你说,如果没有感应,是什么创造了这种奇迹呢?就像聪明的一休寻找羊羔一样,不必分辨,这是天经地义的,亲子间与生俱来的能力。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在彼此的目送中,我们终有一天将渐行渐远,直至无法追赶。但在目送之前,那短暂的错身并排,线路交叠,我们可以用爱,让它变得更灿烂。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9)

——读鲁迅《呐喊》个人读后感600字优选【五】份

  读鲁迅《呐喊》个人读后感600字 1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j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读鲁迅《呐喊》个人读后感600字 2

  发出“吃人社会”呐喊的狂人;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孔乙己;“善用”精神胜利法的阿q;由天真活泼而变为木偶人的闰土……这一个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全部出自于鲁迅的一声呐喊,这声呐喊直击中国人的内心,穿透了中国人的灵魂,在中国文学史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声呐喊打响了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鲁迅先生借由一个似狂未狂的“狂人”之口揭露了这个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进而归结到这个社会的历史是吃人的历史。这位狂人先是被一群围观者用奇怪的眼神望着,又被孩子们抛弃了,又联想到狼子村吃人心肝的事,最后认定哥哥与大夫也是想来吃他的。这位狂人整个的认知过程显示了他从觉醒到反抗的过程,这位狂人的这一形象恰恰代表了鲁迅等第一批五四运动的青年,他们是最先觉醒的中国人。最后鲁迅先生又借狂人之口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体现了鲁迅先生高尚的爱国情操。

  除了如《狂人日记》这般冷峻的笔调外,《呐喊》中还有一些作品用诙谐风趣的笔风,如《孔乙己》。《阿q正传》,用喜剧的色彩表达悲剧的内容,使作品耐人寻味。

  孔乙己这个站着喝酒而穿衫的唯一的人是《呐喊》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他是那样的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他是那样的可怜,人们只会嘲笑他;他是封建科举制下的牺牲品,他那不愿褪下的长衫和只能站者喝酒的尴尬处境,似乎预示了他悲惨的结局。鲁迅对他是且恨且爱。

  另一个同样让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便是阿q了。他那一套“官打自己便是儿子打老子”的精神胜利法是那样的自欺欺人,却写出当时隐藏在中国人心中的一种自轻自贱,妄自菲薄。阿q这一资产阶级革命下的牺牲品,揭示了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

  鲁迅的这一声呐喊塑造了多少不朽的形象,揭示了多少发人深省的问题。

  读鲁迅《呐喊》个人读后感600字 3

  读完《呐喊》的自序,我了解到鲁迅先生的生*和他的人生感悟,我从心底发出一种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感。

  小时侯,鲁迅几乎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之间,隔着比自己高一倍的柜台,鲁迅为他久病的父亲买药,最有名的医生开的药引果真稀奇。回忆起我们小时侯的生活,那真是太幸福了,而我却常常撒娇,惹爸爸生气,那时,我为父亲做过什么?我真惭愧。

  鲁迅在他的父亲亡故之后,便到东京留学,他一开始选择医学,后来有弃医从文。学医是为了拯救像他父亲一样被庸医所害的人,他在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也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但是后来他又深刻的认识到学医只能治疗人们身体上的疾病,更重要的是要拯救国人的心灵。

  鲁迅在年轻的时候有很多的梦想,不管是学医还是做文章,他的目的都是为了拯救被腐朽思想束缚的人们,为了拯救国家,他的这种执着的追求,不懈的努力的干劲,也激励着我要百尺竿头,更*一步,坚持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断的去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相信成功会在前方等着我。

  我一直以为“ 国家”离我很远,我的存在似乎与国家无关,国家太大,太空,太远。但是,在我看了《呐喊》的自序后,我发现我错了,我这样想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其实,我和国家还是密切相关的,国家减免学杂费的措施不就惠及到了我吗?我努力学好各门功课,在高考的考场上自由的发挥,之后在自己工作的岗位上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给国家添麻烦,虽然没有鲁迅那么有影响力,但也尽了一份力。

  鲁迅在弃医从文后,也遇到一些困难。但他没有放弃。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挫折是难免的,我们只越过这些坎坷,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能迎来令人兴奋不已的成功。

  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然我佩服不已,他将拯救人们的思想作为自己的责任,并且全身心的投入到写作中,一篇篇优秀的文章陶冶人们的情操,提升人们的修养。他,是我们的好榜样。

  读鲁迅《呐喊》个人读后感600字 4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请保留此标记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读鲁迅《呐喊》个人读后感600字 5

  记得小时候曾因一个偶然机会读过《狂人日记》,只是那是见识比现在还要浅薄,只是怀疑小说中描绘的这样一个畸形的世界真的存在吗?

  “人吃人“应该是伦理道德所最不能容忍之事,难以想象的是这确有发生,然我不做深究,看官自明。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视角带我们进入那时那地的情景,周围一群人都在打着吃你的主意,真想起来不禁寒毛竖起。

  ”青面獠牙的笑“、”他们的牙齿,吃人的家伙“,甚至狗都成了合谋;”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样荒诞的语句,却是主人公惊吓之余的真实心理。人人上蹿下跳地寻机会吃人,又忌惮被人吃,又是那种环境下众人皆有的矛盾心理。解开这死结也容易,只要人人改过即可,可如同鲁迅笔下刻画种种劣根性,被传统拖累而积重难返。

  反观现实,虽没有这般恐怖,但人人都陷入了一种不信任的危机。我父母一辈还在乡**验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生活,我辈已不知道坦诚相待为何物了,我为我自己而悲哀。

  《一件小事》是书中篇幅最少的一篇,题为”小事“,而作者却说它带来的记忆要比那些耳听来的国家大事更刻骨铭心。”小事“的共同特点是感受起来历历在目,而流于文字则似乎不值得一写,我还是推荐去阅读原文,没有鲁迅先生的功底我就不复述了。

  我曾看过一个一分钟短片,讲述的是美国人的一个实验。在匹萨店里装成流浪汉问客人要食物而全部遭到拒绝;赠与门外一名真正流浪汉一份披萨,他却愿意同实验者一起分享。这个故事和《一件小事》有着相似点。往往拥有更少的、更深处底层的人,他们却显得更高大,在一个”笑贫不笑娼”的世风背景下,这些高大的背影还能给善良的人们一点坚持下去的勇气。

  当全世界都在喊着“世风日下”的时候才是光明的时候,当耳边充斥着像《呐喊》一样的的声音时,那才是黎明前的黑暗,而当人们*惯异象而保持沉默时,那才是真的无所希望。


鲁迅全集读后感2000字(五)份(扩展10)

——雨果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五)份

  雨果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 1

  今天,我读了《巴黎圣母院》,读完后,我感受不浅。

  在书中,卡西莫多是一个被遗弃的婴儿,在复活节后的第一个星期天被发现在圣母院门口,由于他极其丑陋的外表,当时有许多旁观者,但没有人愿意收养他。碰巧克洛德弗洛路过,看见婴儿被遗弃在木架上。他立刻想起了他可怜的弟弟,他从小就和他单独生活在一起。他突然大发慈悲,把婴儿带走了。弗洛罗决心抚养这个孩子。他给这个婴儿取名为卡西莫多,把他当作他的养子,让他留在圣母院当敲钟人。卡西莫多命运悲惨,生来独眼、驼背、跛足,14岁时被铃声震破耳膜,变得耳聋,自然界唯一对外开放的门也永远关闭了。这种关闭也切断了他唯一的快乐之光。他的灵魂陷入了无尽的黑暗,变得粗暴和疯狂。他周围的人的歧视、嘲笑和奚落使他对一切充满敌意。只有一个人被他排除在所有的恶意和仇恨之外,那就是克劳德弗洛罗。从小就被社会拒绝的卡西莫多视克劳德为他的恩人,并遵守他所说的话。但事实上,虚伪的副主教实际上是一个伪君子,奸诈和好色。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到美丑之间有强烈的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被极大地夸大和强化了,即使它们源于现实生活。在作者强烈的色彩下,它们形成了明亮而奇怪的画面,在善与恶、美与丑之间形成了鲜明甚至不可思议的对比。主要角色是吉普赛女孩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极其美丽、纯洁、善良,能很好地唱歌和跳舞,但在当时的社会中,这种生活可悲地被极端保守和颓废的教会力量摧毁了。这个20岁的人卡西莫多外貌极其丑陋,他的严重残疾使他一来到这个世界就被整个社会抛弃了。然而,他有一颗美丽纯洁的心,他用纯洁而真诚的爱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让她远离一切伤害。然而,面对强大的社会偏见和邪恶势力,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不足道。卡西莫多最终不得不选择悲剧结局。两位主角有一段不幸的生活经历交织在一起。外表上的巨大反差掩盖不了他们共同的纯洁善良的本性。在他们完美而美丽的本性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都表现出卑鄙的本性。美和丑是共存的。没有美,就没有丑。只有丑才能有更多的美。美丽不可能完美,丑陋也不一定没有亮点。美和丑只是相对相关的。外表美丽的不一定有精神和内在美。外表丑陋的也可能是内心最美丽的,最美的东西往往是最丑的,最丑的东西是最美丽的,美与丑,不像真与假,对与错是明明白白的,丑到极点才是最美的,卡西莫多是成千上万无辜人民的形象,一个深深同情和热情赞扬的谦逊的人。这个“丑陋的怪物”*惯被别人拒绝,在他看到爱斯梅拉达之前,他的生活就像一滩死水。要么是生活在麻木之中,要么被世界被冷眼看待。

  雨果用他辛辣而有力的笔,表达了他对圣母院克洛德副主教的同情,他在教堂的压迫下挣扎,他对费边船长的蔑视,他是一个金子和翡翠的人,他对贫穷的诗人格兰古瓦,他对虚伪而残酷的路易十一,他对卡西莫多和埃斯梅拉达的仇恨,这两者在外表上完全不同,但在内心却像一场善良而纯粹的悲剧,让我们重新审视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火热纯洁的心;英俊美丽的脸庞,也可能埋藏着深深肮脏可耻、卑鄙扭曲的心,因此,人们不必为了自身固有的缺点而自暴自弃,也不必为了追求外表的美而走得太远。每个人都应该拥有一颗善良、无私、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和充满责任感的心。同时,我们应该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友谊、爱情……尊重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不要等到生命中的这些精彩瞬间过去后才后悔。卡西莫多就像一个铃铛。钟和木桩之间的碰撞是一种反抗。在他从刑场救出爱斯梅拉达的那一刻,巴黎人可能会表现出鄙视和困惑,但我认为这是另一种正义。尽管爱斯梅拉达最终被处以绞刑,但他最初的行为仍然令人震惊。

  就像一杯上好的香茶,它有一种甜美湿润的香气,也有一种淡淡的苦涩感。丑陋的卡西莫多一次又一次压抑自己。但是自从他遇见了年轻、充满风情的埃斯梅拉达,他心中的爱和虚伪交织在一起,他走上了人性的两条极端自我毁灭的道路:要么占有要么死亡。但是,弗罗洛大主教痛苦地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欲望之中。被拒绝后,他之所以能够摧毁埃斯梅拉达,主要是因为虚伪的神权政治和专制**之间的黑暗勾结,这两者共同实施了迫害,导致了女主人公的悲剧。在书中,雨果不仅写出了人性的光辉美,而且更深刻地揭示了中世纪专制社会的黑暗。

  读了这本书,我很有体会。

  雨果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 2

  看完巴黎圣母院,内心的感受颇多,不论是对卡西莫多的感动也好,还是对艾斯米兰达的惋惜也好,还有对主教克洛德的深深地同情。

  一开始的时候,看《巴黎圣母院》这本书里有很长的部分是在写教堂的历史和文化意义就很干脆的跳过了,直到看完都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大段和剧情似乎毫不相干的存在。直到了解了雨果写它的写作背景,才突然出现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当时正是法国大革命的高潮时期,人们思想很激进,有推倒过去一切的倾向,破旧的教堂也面临被夷为*地的命运。于是就有人请雨果为挽救教堂出力,所以他写下了著名的《巴黎圣母院》,用来强**堂是巴黎的历史核心,小说中对于巴黎和教堂长篇累牍的描述也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并且文章中的卡西莫多也为教堂带来了灵性,使之永恒。文中副主教克洛德所说的,这个会毁掉那个,也正是雨果对古老建筑命运的哀叹。

  看完《巴黎圣母院》之后,书中的每一个人都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我还是想主要说说主教克洛德,因为雨果给他的形象塑造的有太多的令我感触的地方。

  一直以来,似乎大家对主教的印象都不太好,我想,这有很大的误解。对于克洛德绝对不是很轻易就可以下结论的,千万不能就说他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心理扭曲的坏人之类的,细细的读克洛德的经历,可以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至少是在遇见艾斯米兰达之前。在那之前他是一个无可指责的君子,他自幼学*拉丁文,很小的时候就在一流的神学院做寄宿生,捧着经文和词典长大,从不同其他学生一样寻欢作乐,种种“劣迹”从来与他无缘。他出身不错,但从未看不起学校中的穷学生们。他对学*的勤奋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到各个学校听课,每次,最早来的,最认真地做笔记的那个人一定是他,在十六岁时便出类拔萃。之后,又一头扎进教谕研究,攻读了一本本的手谕录,对中世纪这段有关的漫长,复杂,混乱的历史了如指掌。在此之后,他又潜心攻读医学、自由艺术、希腊文、希伯来文。他完全就是一个榜样,一个才华横溢的神甫。

  但是就在这时,命运抛给了他第一个不幸,他的父母在他19岁时死于瘟疫,留给他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弟弟。但或许这也是他的幸运。因为这个弟弟,让他那个单纯的心灵中有了一种极其美好的爱,他竭尽所能关爱他的弟弟。而且,出于为他弟弟积德的想法,还有他的同情心,他收养了被人厌弃的卡西莫多。克洛德教他说话,读书、写字、保护他,最后,还让他得到了敲钟人的职位。另外,他还教导吟游诗人格兰古瓦。总之,他的行为,没有哪一样是不优秀的。但他的不幸才只是刚刚开始。他所热爱的弟弟非但没有成为像他一样出色之人,反而,成了出名的淘气鬼。他痛心疾首地收到来自各种人的告状信。而他所热爱的科学在中世纪少得可怜,仅有的科学中还掺杂着神学的影子。如此好学的他,在穷尽了这仅有的“科学”之后,便啃起“禁果”。他研究炼金术,他有着聪明的头脑,但,宗教、教会、愚昧……一切是他的科学,永远不会有结果。他不断学*,又不断否定自己所学,找不到任何出路。这个博学的神甫,在看到古登堡印刷机的产物时,便于感到了宗教的末日。而他从小就被扼杀的,那种人性中固有的欲望,也在膨胀着,随时,可能从冷冰冰的祭坛上挣脱。他爱他的弟弟,却无法帮他;他爱他的科学,却又无法相信它;他爱他的宗教,却又不得不承认宗教的脆弱。

  就在这时,他看见了艾斯米兰达,爱上她。克洛德是很爱艾斯米兰达的,甚至超过卡西莫多。

  他对艾斯米兰达的爱,其实也是很单纯的。但很炽烈,不,是及其炽热。所以才会有“如果我得不到她,那么谁也别想得到她”的想法。虽说爱需要付出,要从你所爱之人的欢乐里得到欢乐,但他不可能明白这些。让他明白什么是爱,太勉强了。因为,他的命运是怎样的悲惨啊:从来没有一个人爱过他。父母死了,弟弟只会让他伤心,卡西莫多对他的感情只能叫感激。巴黎的市民们?仅仅是怕他罢了。而且,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他什么是爱,从小在教堂里的生活早就阻断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而人间的爱,总不都和天主经上所写的是一样的。这样一个人,一个充满不幸和矛盾的人,一个不承认自己是男人的神甫,突然爱上了这样一个女人,他仅仅是有这样一个幼稚到傻,单纯的“邪恶”念头,已经是够好的了。

  爱情,放在他身上,这样一个悲伤忧郁的人身上,只能使他痛苦,让他毁灭。

  在绞架前,他对艾斯米兰达说:“我将决定你的生死,你将决定我灵魂的去向”时,我深深地感受到宗教是怎样的压抑人性,这一切都在克洛德身上到达了极致。当他看着艾斯米兰达受刑,只能用刀子捅自己的时候,在地牢里痛哭的告白而她叫着菲比斯的时侯,在绞架前站着哭泣,用异乎寻常的温柔语气乞求艾斯米兰达的同情,她却说“你是**犯”的时候,我只能深深的同情他,同情这个残酷的世界。

  雨果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 3

  情到深处转为浓,爱到深处无怨尤。——题记

  样貌的背后藏起了一颗颗难分真假的心,还有悲悲切切的爱情。

  那月色静谧,绝妙的屋子里,有一位拥有天使般的脸庞和心地吉普赛女郎——爱斯梅拉达,悄悄地起舞,吸引着那可怕的弗洛克,如此圣洁的一朵雪莲,却唤醒了丑陋狂妄的心。弗洛克疯狂地爱上了她,爱斯梅拉达却不爱他,她爱的是那位花花公子啊,她看到的只是花花公子的外貌,地位与虚伪的浪漫。可那位花花公子也只是在利用这位姑娘,伤害姑娘的是他,最后把姑娘推向死亡的也是他,我气愤,气愤为什么命运女神要捉弄她,爱上不该爱的人,虚幻的爱情摆在眼前,缥缈不定,也只能傻傻地,忠贞不渝,放弃生命,对爱情如此幼稚,如此肤浅,却又对素不相识的人,如此善良大方,到底,对她更多的还是遗憾。

  我可怜卡西莫多,拥有着令人摒弃厌恶的容貌,我又崇拜卡西莫多,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善良的品质和对爱情的纯真与忠贞。可惜自己爱的人却把自己当做最好的朋友,那又如何,守护她便是最好的告白。愿意为了心中的那个她,竭尽自己的智慧,用尽自己的力气去阻止一批批乞丐闯进巴黎圣母院,愿意为了她,背弃收养自己的弗洛克,替那位女郎默默做了许多事,也只是因为爱她。我也遗憾最后的结局,两人双双归去天堂,但我也羡慕,他紧紧地将她抱起,化为尘埃!我希望能把那窗轻轻打开,让卡西莫多再看那位女郎翩翩起舞,绝美的舞姿。

  我并未对弗洛克的可怕,阴森,恐怖而厌弃,只是对他深深地无奈同情,从小便接受着教育,受着封建思想的禁锢,身上的不满,污浊一点点积累,在遇见了爱情中爆发出来,变得麻木不仁。一个道貌岸然的他,只是渴望爱情却又被宗教所麻痹扭曲,谁都无法控制自己对爱情的欲望,可惜他却错了方式,得不到爱情却又着手毁灭,那么自私那么残忍。到最后,活生生变成了宗教的牺牲品!对爱情,他无可奈何,只因自己的身份地位思想,残忍的把自己的爱情,送上了绞刑架,造成了无法抹去的悲剧。

  虚伪浪漫,守护忠贞,自私残忍的爱情,也终究是一个悲剧,留下的泪一滴我能抹去。而留下的遗憾与震撼我却无法抹去。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著名作家维多克,雨果发表的长篇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反映了当会社会的腐败。

  故事主要讲了外貌其丑无比,身体残疾但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卡西莫多以纯真的不惨一丝杂质的爱情如同守护珠宝一样守护着美貌绝伦,心地善良的爱斯梅拉达的故事。这个故事悲惨又感人。故事中这两个主人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虽然他们俩外貌上有着天壤之别,但并不能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而小说中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其中有一位就是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他也深爱着爱丝梅拉达,甚至比卡莫西多更早。她披着甚至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但他内心丑陋,充满了自私的占有欲和谐而无别毁灭欲,导致最终毁了自己也毁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另外一个任务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也跟弗洛罗一样恶心,丑陋的人物,他叫夏托贝尔,“粗鲁”“肤浅”“花心”用这些词来形容他都不为过。他用极其卑鄙,恶劣的手段玩弄爱斯梅拉达一片痴情,也邻人十分讨厌。这本书以宏大的气势与大量篇幅描述了巴黎圣母院的历史与特色,并从侧面反映了15世纪法兰西波旁王朝内部的倾扎与腐败。也正是在这种邪恶势力下,卡西莫多惨遭社会抛弃,始终因为外貌而遭人唾弃,而外貌真的有这么重要吗?其实并不是这样。一个人的外貌尽可以说明它的基因遗传如何,并不嫩说明他的内心是否美丽。就像书中的弗罗洛和夏托贝尔一般,都徒有华丽外表,但内心却跟外表相反,自私自利,做事只为自己的生存着想。卡莫西多虽然其貌不扬,但他善良忠诚,这样的人才是对社会有用的人,可惜的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下,卡西莫多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最后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惨结局。

  书中的弗罗洛刚开始其实内心也是善良的,却因为长时间内心自我突破而不能自拔从而变成了一个可怕的人物。我们人要保持善良的天性,要为整个社会做贡献。而如今,太多人因为钱和利益失去了善良的天性,这种现象是可怕的。我们要学会自控,要明白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不能因为名利而冲昏了头脑。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即使是这个看钱看脸的社会,善良才是王道!

  雨果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 4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著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作者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以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

  首先一组人物形象是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世界上便遭到了先是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他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邪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微不足道,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徇情这一悲剧结局。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巨大反差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天性的照耀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皆露出了卑劣的本质。

  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弗罗洛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雨果以悲天悯人的姿态深刻剖析了这个人物阴暗扭曲的灵魂。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一个粗野、浅薄的花花公子,他以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郎古沃,一个在夹缝中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抛弃尊严、抛弃责任,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同样充满了鄙夷和嘲讽。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本质,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都向我们展示了发人深思的反面悲惨后果。

  最后,雨果对场景下笔的恢弘气势,对人物描写的细腻到位,精妙的比喻、精彩的描述、细节的捕捉,都给小说增色不少,另人读之后称快。这些手法,也可借鉴到我们*时的写作中来,使文章更精彩!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雨果巴黎圣母院读后感2000字 5

  终于看完了雨果的名著《巴黎圣母院》,觉得该写点什么,同时也希望自己以后每看一部经典都能留下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得。

  看《巴黎圣母院》断断续续的可能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了,虽然只有十一章,虽然每天坚持看一章还是可以的,无奈本人总是爱跑偏了路,把自己弄得复杂弄得累。

  看这部作品时也常常感觉作者的笔跑远了,花了太多的笔墨给巴黎的布局巴黎的建筑风格文化历史和变迁,包括大大小小的教堂。但是,正有点不耐的时候,主要人物却不着痕迹的出现了。有时好像写些不相干的人物也是花费大量笔墨让人也出现有点烦躁的时候,却又将关键的人物带了出来。书中出现的人全是各有用处的人。

  格兰古瓦是一个贯穿整部作品的人物,一个贫穷的贪生怕死既安于现状又不放弃兴趣爱好的哲学家,诗人,但他又不是真正的主角,他引出各种人物和事件。他上演他的剧本,引出男主角卡齐莫多和另一些次要人物出场,他落魄到广场,引出女主角艾丝美拉达和男主角之一副主教——格兰古瓦的老师克洛德。晚上无处可去饥寒交迫的他跟踪女主角,拉开悲剧的序幕:

  艾丝美拉达遭到副主教和他的养子卡齐莫多的抢劫,被前来检查宵禁的御前侍卫弓手队长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解救,从此,吉普赛女郎的痴情全给了这个有未婚妻还到处拈花惹草的年轻的英俊的薄情军官。

  副主教跑脱,卡齐莫多被抓获。格兰古瓦误入流浪汉的聚居地,被处于绞刑,但是却被艾丝美拉达一婚约搭救,也让人看到了美丽的艾丝美拉达的善良和冰清玉洁的一面。

  接着是卡齐莫多的审判与受审,过程滑稽精彩,结局是当卡齐莫多在受刑罚之后,渴求众人给水喝,却遭到讥讽咒骂攻击,可爱的吉普赛女郎,这个被他劫持过的姑娘却给了他水和怜悯,一方面说明姑娘的无比善良美好的心灵,一方面开始了卡齐莫多的爱之旅——来到世上,所获的全是歧视和仇恨,在这样的一个时刻,这样一个美丽的姑娘不计前嫌给与的怜悯和水,是这个世界给与他的唯一尊重和温暖,他岂能不感激不爱?

  给与艾丝美拉达爱的人要五个,四个男人一个女人。

  第一个:格兰古瓦的爱只是证明艾丝美拉达的善良贞洁 美好。

  第二个:弗比斯的作用大概只是开启一个悲剧之门,当他和艾丝美拉达幽会遭到副主教刀刺后,就从此消失了一般,仿佛从没出现过这样一个女人一样,由着吉普赛女郎独自承担刺杀的罪名被处于绞刑,由着吉普赛女郎独自痴情爱。

  第三个男人就是副主教,副主教的爱虽是因为多年的禁欲而突然的被如天使一般的艾丝美拉达唤醒,从此心里只住魔鬼不住上帝,但依然算得上真挚的深情的 热烈的 痛苦的,宁愿为了爱去死去下地狱,只不过得不到后的解脱方式是毁灭所爱。

  第四个男人就是敲钟人,怎么丑就怎么安排长相的卡齐莫多,他的爱相比副主教不同的是,他的爱是奉献不是占有,因为不敢有祈求,他用整颗心整个生命来爱来奉献他的爱,简单而执着。

  第五个人是个女人,一个十五年前丢失小孩,从此住在老鼠洞里日夜祈祷上帝归还她女儿的隐修女,她一直把艾丝美拉达当埃及女仇恨,因为是埃及女人偷走了她的女儿,每次见到艾丝美拉达都会心跳,却误解成仇恨,最后知道是自己的女儿的时候,女儿却要被抓去上绞刑架。母亲疯狂的爱这里被表现的淋漓尽致,时而疯狂强悍,时而温柔顺从祈求,巨大的绝望和悲怆,让刽子手都流泪,可是依然救不了女儿,心如死灰,精疲力尽。生命在最后一秒还要跳起来要咬将将她女儿上绞刑架的刽子手的手,被推倒后却已经死了。

  副主教卡齐莫多和隐修女的爱都是来自肺腑愿付出生命的爱,结果也都是付出了生命。副主教制造了艾丝美拉达的悲惨结局,卡齐莫多用对艾丝美拉达的爱战胜了对副主教的爱,杀死了副主教,自己却跑去抱着艾丝美拉达的死尸死去。母亲呢,力竭之后生命也枯竭。

  将所有人纠结在一起的应该是爱,然而却全是一厢情愿的爱。艾丝美拉达心里始终只有一个人:队长弗比斯,可弗比斯不会爱她。副主教和卡齐莫多爱艾丝美拉达,但是艾丝美拉达却不爱他们。艾丝美拉达怕死,可是却宁愿选择死也不选择副主教。对卡齐莫多的长相也是一直厌恶和害怕,虽然心里不想这样。隐修女的爱持续十几年的苦苦等待和祈祷,相见却是死别。所有的爱都成全了悲剧。

  整部书中,这几个人所占的篇幅感觉都差不多,可是却不散不乱,全不露痕迹的衔接在一个主线上,隐在在作者的大篇或似乎相关和不相关的笔墨中,却依然让人觉得结合的没有丝毫的缝隙。

  经典始终是需要仰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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