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

首页 / 读后感 / |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 1

  热闹的气氛已经开始渐渐散退,这次寒假里,我阅读了四本沈石溪的书,分别是《再被狐狸骗一次》,《第七条猎狗》,《睡蟒边的雪兔》,《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认为这几本书都很值得一看。

  其中,另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失去双目的小男孩,还有一只因为丑所被人遗弃的狗。

  男孩的妈妈很就不要他了,一直跟着爸爸,而爸爸却只知道喝酒,把家里的钱都花光了,之后,小狗和小男孩成为了互相的依赖,互相帮助,都把彼此视为亲人。

  这本书教会了我,人类和动物之间有着非比寻常的友情,不应该只看别人的外表,来决定他人的命运,应该深入他人的内心。也不应该找别人的缺点来嘲笑,而应该找自己与别人之间的差距,进行深一步的改正。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 2

  寒假里,我曾阅读过许多书籍,也曾为书中的人物喜怒哀乐过。而《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深有感触。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本文学小说,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因为他的丑陋,狗妈不愿意给他喂奶;主人而将他弃之荒野;顽劣的孩子惨死人道的使用暴力;人们更是接受不了想象与现实的反差……没有人懂迪克,他学会了坚毅与勇敢,他不需要自由。直至她遇见了他——盲孩子阿炯。他懂迪克,迪克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为他做任何事情。相依为命中,迪克和阿炯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上演了一出如泣如诉的人生序曲。

  阅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是一只苦命狗,被人嫌弃、差点饿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肯收留他的小主人——阿炯,却因为干错事而被迫和小主人来到丽江,进入了盘龙歌舞团却险些被人杀死。

  迪克是一只苦命的狗,但是他有相依为命的小主人阿炯,有着一颗热血的心,有着一颗忠诚的心。迪克,甚至拥有比我们这些人还要美好的心灵。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 3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 4

  迪克是一只很丑的猎狗,从小就被主人遗弃,小瞎子阿炯收养了它,阿炯的父亲和后母对阿炯很不好,有一次,迪克为了给小主人阿炯讨回茶楼拉琴的工作闯祸了,小主人决定带着它去找妈妈——阿炯的生母,他们去了昆明,可又找不到妈妈,只能乞讨。阿炯的亲生母亲看见了阿炯,却因名声、地位不和他相认。有一次,阿炯病了,迪克当活靶挨打攒钱为主人治病,后来他们成了红蕾剧场的演员,演奏胡琴。迪克却在演奏中闯了祸,小主人和迪克离开了城市,继续流浪。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篇文章,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贞不渝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练拳击的大人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到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待一切事物都应该是*等对待,只有通过和别人的相处,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与坏,要友善待人,也要友善对待动物,和动物友好相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 5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阅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1)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9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 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 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一*一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一*一,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它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写的是一对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夫妇,产下了一窝狗。其中一只狗奇丑无比,它的把它喂大以后便把他丢弃了。没过多久,他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起名为迪克。从此以后它和它的小主人形影不离,小主人走到哪儿,他就走到哪儿。小主人要去找她的母亲,它就跟着去了,一路上它给了它的小主人很大的鼓励,最终他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动物也有感情,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比如在海南的黄开宁家里养了一条蛇:1996年8月的一天,黄开宁在槟榔园里除草时发现一条受了伤的蛇躺在石头上,蛇的尾巴上有一个伤痕,还有血。黄开宁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抓,意外地发现蛇竟然不咬他,他绝的蛇认识他,用手摸它的时候,它也不咬。黄开宁把它带回家,用草药给它包扎伤口,于是把蛇养了下来。这条蛇竟然在他家呆了整整9年,小蛇已经长成了巨蟒。现在大约有4米长,100多斤重,黄开宁对蟒蛇宠爱有加,让它和自己一起睡。黄开宁有了小孩后它便成了他家的保姆。孩子们经常和巨蟒玩儿。

  这就是人和动物美好相处的例子。所以,大家要记住,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要伤害它们。只要你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7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

  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9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2)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叫迪克,它一生下来,父母就不喜欢它,它的主人就把它扔进森林,它才刚出生几个月,不会捕食,常常挨饿。

  在佛海镇东边土地庙的断垣残壁旁有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房,房间里有一张一动就会吱吱响的竹板床,床上躺着一位脸色蜡黄嘴唇苍白正在从阳间通往阴间道上彷徨挣扎的瞎老头,大家都叫他钱老瞎。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名叫阿炯的盲小孩,阿炯的阿爸阿妈离婚了,他的`阿妈去了昆明,他跟着阿爸生活,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叫胖菊,于是就把阿炯送到钱老瞎这里学艺。

  有一天,阿炯碰到了迪克,于是就收养了迪克,迪克就变成了一只导盲犬。胖菊时常欺负阿炯和迪克,阿炯觉得不能再待在这里了。于是他和迪克去昆明找他阿妈。他们经过长途跋涉才来到了昆明,好不容易找到了阿妈,可是阿妈生活的也十分艰辛,如果阿炯继续留在昆明,会给阿妈添很多麻烦,于是阿炯决定带着迪克继续流浪。

  我觉得阿炯很可怜,他过的日子很苦,不过自从他有了迪克,阿炯就一点也不孤单了。我们和他相比,生活过得多幸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世界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友谊。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风波”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而且感人至深。

  这本书讲了一个盲少年和一只流浪狗的经历,迪克是一只面容丑陋而内心善良的狗狗,阿烔是一个被母亲遗弃的盲少年,他们曾经互不相识,却又阴差阳错的遇在了一起,于是,这条流浪狗有了一个主人,也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迪克。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烔忍受不了后母和父亲对他的虐待,一气之下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道路,一路上他们四处流浪、相依为命,迪克保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夜里住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被阿烔和迪克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烔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虽然迪克有着丑陋的外表,但是只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便是最真最美的。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不可貌相,动物也是。丑陋的面孔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我们与动物和谐相处,他们也会对我们好。要真心对待每一件事、每一个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3)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范文5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2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3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而且感人至深。

  这本书讲了一个盲少年和一只流浪狗的经历,迪克是一只面容丑陋而内心善良的狗狗,阿烔是一个被母亲遗弃的盲少年,他们曾经互不相识,却又阴差阳错的.遇在了一起,于是,这条流浪狗有了一个主人,也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迪克。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烔忍受不了后母和父亲对他的虐待,一气之下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道路,一路上他们四处流浪、相依为命,迪克保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夜里住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被阿烔和迪克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烔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虽然迪克有着丑陋的外表,但是只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便是最真最美的。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不可貌相,动物也是。丑陋的面孔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我们与动物和谐相处,他们也会对我们好。要真心对待每一件事、每一个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4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5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菁华3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1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2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5)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菁华5篇)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1

  《导盲犬迪克》是一部青少年励志情感之作。它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坎坷经历。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为阿炯和迪克的多舛人生感到悲伤难过;但同时也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因为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它对主人阿炯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一起勇敢地面对并不容易的生活。他们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了另外一个道理: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为什么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经常看到一只脏兮兮的土黄色流浪狗,它不像那些卷毛的白色宠物小狗招人怜爱,但我对它只有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善良的人同情我。它只是外表丑陋,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同样,我们不能单凭一个人的外表,就轻易地否定他的人品。因为心灵美,才是最美。

  让我们珍惜友谊,珍爱心灵美!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2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甘共苦的故事。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坎坷,但故事中充满温情。迪克和母豺红娜是一对夫妻,故事中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迪克是一只忠实于主人的猎狗,为了猎狗的职责,他悲痛而又无奈的选择了保护主人,从这件事上感到了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厚的友谊。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故事的结尾阿炯为追寻自己的人生、纯洁的爱和迪克一同开始了新的旅程。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力量,珍惜美好生活的信念,他们对困难永不低头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3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

  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

  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4

  有一位盲人少年——阿炯,他从小就被母亲抛弃,他的继母让他去向一位盲人学胡琴,可他懂了盲人一生最重要的秘密、学会了拉胡琴,他的师傅便自杀了。他有一只导盲犬——迪克,迪克是一只被曾众“人”嫌弃的丑狗,它希望有一个主人,它只是帮阿炯帮捡起了导盲棍、冲他低落地叫了几声而已,阿炯就收养了它,可他的继母不同意,在父亲的说服下他的继母也同意了,可后来迪克惹了大祸,要他们一家赔偿1000元,父亲打他,把他狠狠地打了一顿,阿炯决定和迪克去找他亲妈——缪菁。

  他们和迪克的爱妻——红娜,在路上他们都很饿,红娜差点把阿炯吃了,但迪克结束了她的生命和他们孩子的生命。后来他们遇见了一些人,他们的东西丢了,迪克找了回来,那些人带他们去了他母亲的所在地——昆明,阿炯在街头拉胡琴,他母亲认出了他,让他每天能吃上饭,直到他生病,不能再继续拉胡琴赚钱,需要迪克来帮忙赚钱,迪克愿意被人打,只要赚到钱。

  他母亲知道了,就让他住在他母亲和他的继父的家,但他不知道那位阿姨是他母亲,后来他继父知道了他胡艺非凡,就让他成为了他们社团演员,上台表演,表演需要迪克,迪克没演好,被他继父关了起来,后来在他两个团友的把戏下,他知道了自己母亲的身份,一夜未睡,带着迪克走向了自由的空间。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5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瞎子,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赌注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6)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6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一个流浪的孩子,一只丑陋的小狗,一个充满温情的故事,展开了一张心灵的画卷……

  一个孩子,在被后妈与爸爸的暴力下,带着那只小狗去了亲妈所在的地方。他以为他的到来会使阿妈欣慰,不想却使阿妈难堪。然而,一个在他乞讨时帮助过他的阿姨,却成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妈。他思绪万千,带着那只忠诚的狗,永远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传遍了小村的每个角落,传遍了心灵的每个角落。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弹出了世间的无奈与悲哀。未来的路上,狗儿成了他唯一的伴侣。

  动物与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为了赚钱,自己宁愿做暴力的奴隶。它不明白人类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类的诡计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帮主人一点忙,正因如此它牺牲了自己的爱情,主人的言语对它来说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几次的死里逃生,更让它和主人之间产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这本书里,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诚地对待主人,为了主人,可以连性命都不要,真的让人感动。虽然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心灵的坚强与善良足以掩饰一切。

  我认为另一个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曾受制于暴力下,又流浪乞讨,又遭遇心灵打击,真的很可怜。

  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阿炯去了孤儿所,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为朋友,带着迪克,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妈和后爸来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长,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与温馨。爱与理解,信任与坚强,善良与感恩,是人类的必修课,也是人生的主题,具备了这些,自然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终究会被你注定的“伯乐”发现。同样,动物也是一样。它们也有好*惯,好品德。它们信任我们时,我们也要像阿炯那样对待它们。

  书净化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学会去感悟,去体会分享世间的喜怒哀乐,体会人间的亲情,友情。也许流浪是男孩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一起为他祝福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里,一只狗是纯种的猎犬,可是却长得奇丑,没有人喜欢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它,并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事,他们只好逃往外地,于是盲童打算去找他阿妈,一路上迪克护着阿炯。终于到了他阿妈所在的城市,他的阿妈却不敢认他。后来却被他阿爸知道当做卖点,变成挣钱的工具,利用他和迪克之间的感人故事,为他赢来了不少钱,可是到最后谢幕时,本应迪克上场,可是他们却因为迪克太丑,不愿意让迪克上场,而是换了一只可爱的小狗,人们的思维不知为什么,认为那只瘦弱的小狗真的可以护送着一位盲人么,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于假迪克的身份提出质疑,反而认为他就是真正的迪克。后来啊炯不愿意作假,于是带着被关起来的迪克走了,走向茫茫的远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很多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7)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6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今天,我在世纪联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小狗,主人嫌它丑,就把它扔了。小狗被扔到了森林里。这只狗却很聪明,很勇敢,很灵敏。后来,它和一个小瞎子成了朋友,小瞎子给小狗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祸。所以,他们开始流浪。路上,他们碰上了许多好人和坏人。最后,小瞎子终于找到了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看一样东西,既要看它的外表,又要看它的用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

  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烔收留了,阿烔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犲狗红娜。带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8)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优选【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1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2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3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4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

  故事也让我明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不能只看外表,有的人或动物难看丑陋,但却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有的外表很漂亮,但内心却是狠毒的。迪克长的很丑,但内心是忠诚善良的,它感激小主人在它最孤独可怜时收留了它、对它好,于是拼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阿炯做事。阿炯病倒在桥洞下,迪克替小主人挣看病钱,为了挣钱宁愿挨揍,它让别人打它踢它,挣来一些钱给阿炯看病……我真想养一条这样忠诚可靠的狗,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5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00字(5)份(扩展9)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400字优选【5】份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400字 1

  《傻狗温迪克》是凯特、迪卡米洛写的第一本小说,它不长,也不短,但是让我深刻地理解到友谊的重要性。

  印第安、欧宝、布隆尼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一次意外,她收留了一只流浪狗,并且给它起了一个名字:温迪克。她们去了很多地方,认识了许多的朋友:芬尼小姐、奥蒂斯、格洛丽亚、阿曼达、“小布点儿”、“光头宝宝”等。后来的一次聚会让大家都理解了她。

  这本书让我理解了友谊的重要性,正如我们在学校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一样,温迪克让欧宝和奥蒂斯、格洛丽亚有了友情,它甚至把欧宝和斯蒂威、邓拉普(光头宝宝)之间的墙化开,使大家都理解了欧宝,所以说,有情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400字 2

  它是一只普通的流浪狗,还长得有点丑:牙齿又歪又黄,身子瘦的皮包骨,身上还长满一块一块的瘌痢。可是它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就是对着人微笑。

  一个叫欧宝的女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遗弃了,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新的没有朋友的小镇。很意外,欧宝在超市发现了温迪克并把它带回了家,通过真诚的温迪克欧宝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他们在图书馆认识了图书管理员---芬妮小姐,她给他们讲了关于她曾祖父创业的故事: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曾祖父的父亲为了争取奴隶的权益在战场上牺牲了,母亲和姐妹也因伤寒而病逝,家也被敌人烧毁了,于是他成了孤儿。因为他的生活太苦了,想要一点甜的东西,就开了一家糖果工厂,发明了一种既可以吃出悲伤也可以吃出欢乐的糖。欧宝把这些糖分发给新交的朋友,他们从中吃出了忧郁、悲伤与欢乐,想起了令人伤心的往事,欧宝明白了,生命就像这颗糖,甜与苦总是掺杂在一起,要想把它们分开是很难的。

  读了这本书,我被温迪克的真诚打动了,它虽然是一个孤儿,流浪在外受了很多苦,但它用真诚的傻傻的微笑感染了每一个人,触动了每一个人,所以我们要像温迪克一样,真正有勇气去面对现实,广交朋友,敞开胸怀走进现实中的世界。

  书中有一句话写的很好:“我们无法抓住任何想远走的东西,我们只能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400字 3

  我读了一本名叫《傻狗温迪克》的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叫作印第亚欧宝。布隆尼的小女孩和她的爱狗温迪克之间发生的一些故事。

  一个暑假,欧宝被她的爸爸叫去温迪克超市买东西,但很巧的是,有一只流浪狗闯进了温迪克超市。经理和员工一起张牙舞爪地捉它,还要把它送到流浪动物之家去。为了使那只狗不被送到流浪动物之家去,欧宝就撒了一个谎,说:“那是我的狗”。因为那个超市的名字是温迪克,那只狗也叫温迪克了。

  欧宝在温迪克的帮助下从一个刚搬来的没有朋友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拥有老小姐芬妮,佳畜得宠物店工作人员奥蒂斯,被光头宝宝称为“巫婆”的格洛利亚,小不点儿汤玛斯和光头宝宝等拉普和斯蒂威6个朋友的小孩了。温迪克和欧宝成功交上朋友的原因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真诚,善良和可爱。他们通过这几点串接起了欧宝和朋友们的友谊。他们身上的这些优秀的品质感染着身边的朋友们。这几个优点都值得我们学*。

  欧宝和温迪克值得我们学*。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400字 4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的是一个女孩欧宝和一只狗温迪克的故事,这是一个发生在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故事。欧宝从小失去了母爱小女孩欧宝在新家附*的温迪克超级市场中认领了闯下大祸的傻狗—温迪克。这只狗既不漂亮也不勇敢,灵性不高又害怕寂寞,但是与众不同的是,它会咧着嘴笑冲着人笑,如果笑的太开心还会不停地打喷嚏,非常有意思。欧宝自从有了温迪克之后,便不再孤独。从此,她便和温迪克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想要一做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又却能弹出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迪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勤学好问的阿曼达,个头矮小的“小不点”、铁哥们的“光头宝宝”。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没有妈妈,没有母爱的情况下,还能坚强、快乐地生活。我虽然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经历,可我要从中学*欧宝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待人真诚,与人为善。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400字 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放寒假了,我又开始捧着书贪婪的读了起来。书的名字叫《傻狗温迪克》,作者笔下的温迪克并不勇敢,但他能用微笑带给人们快乐,我非常喜欢这个会"笑"的温迪克。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牧师的女儿欧宝在一个叫温迪克的超市里捡到一条流浪狗的故事。欧宝看到一条又瘦又小的流浪狗。善良的她没有嫌弃这条流浪狗又脏又丑,而是毅然决定带它回家,并给它取了个有意义的名字——温迪克。在欧宝的细心照顾和呵护下,温迪克和欧宝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们每天都会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并和他们成了好朋友。

  在炎热的夏天,欧宝带温迪克去芬妮小姐的图书馆,图书馆里非常热,只有一个电风扇,芬妮小姐又像往常一样给欧宝讲故事。温迪克呢,趴在电风扇旁边静静的听着,时不时的像是被故事的内容逗的笑了起来,看的芬妮小姐和欧宝也捧腹大笑起来……

  就是这样一只可爱的流浪狗在欧宝的生活中,为她带来了无比的欢乐,让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让原来性格内向的欧宝变得活泼开朗起来,她的生活也因此而趣味横生。

  我喜欢善良的欧宝,用爱心赢得了快乐,我更喜欢傻傻的温迪克,它给欧宝的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乐趣。让我们每个人都多奉献一点爱心,这个世界将会无比的美丽,我们的生活也会无比的快乐!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