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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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2

  故事总有结尾的时候,人生亦有曲终人散的时刻。

  我花50多个小时连听带读的把这个故事看完了,请三叔原谅我的马马虎虎,毕竟是您设置的悬念包袱强烈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就如同吴邪天真一直迫切的想要追寻一个答案与真相。

  每段故事的惊险,迷人与朦胧感都能让读者神往于场景之中,跟随主人公的脚步,去脑补一下那令人脑洞大开的画面。主要人物设定上特色鲜明,吴邪活的天真,胖子活的洒脱,小哥活的坚毅。

  一路之上,虽见识到了一个又一个人心的鬼魅奸诈,但是更多体会到的是人的心的温度。这种温度无论是在朋友,兄弟,叔侄,还是对手之间都展现的的淋漓尽致。一路走来,只是想要保护自己在乎的人,也只希望所有人都好好的活着。

  感情戏中最触动我的当属于小哥闷油瓶千里迢迢与吴邪道别以及吴邪万里送小哥,迎来了一个“十年之约”故事完的片段。读这一部分,心里总是酸楚的感觉,一句“这一切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不知又戳中多少人的泪点。

  故事完结,小哥留给读者太多挂念与谜团。有时会问作者是不是不公*了,为何所有的包袱都是小哥一人承受。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该承担的责任终归是自己努力的扛起,有些包袱只能自己负重前行。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3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4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

  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

  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

  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5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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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扩展1)

——《盗墓笔记》读后感 (菁华9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南派三苏看盗墓笔记有三年了,暑假作业有一项是读后感,我写了盗墓笔记。自我感觉良好。就希望老师别骂我。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兔肉芹菜这个。有字数要求么?看的不是很过瘾。没办法,新初一,字数,这个我们要环保,不要浪费中性笔笔水啦。

《盗墓笔记》读后感2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盗墓笔记》越读到后来我对作者越崇拜。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盗墓笔记》读后感3

  小说中男人的死总会打动人,关于潘子。在两排刺刀和战友的护送下,盖着**回到祖国的最胆小却第一个牺牲的冯启泰;付出了一辈子的感情养大了一个小叫花子,最终得不到感激反被对方用迫击炮轰的连灰都不剩的葛啸东……以及,一生对一个人绝对忠诚,无数次拼命去换别人的命,用最后的力气护送他的小三爷走出了险境,却临死连根烟都没抽上的,潘子。

  潘子的一生活得很传奇。他是越南战场上下来的兵,他是吴三省上最忠最凶的狗,他扛着枪是罗刹,叼着烟是混混,身上枪刀棍棒伤无数,走过南闯过北,上过天入过地,鬼门关里闯了几回。他的最后一碗面条还没吃完,就去赴死了。

  从盗墓的第一本里,潘子就一直在救人。他为了让吴邪先逃,自己跳进尸蹩堆里去当肉饵,险些被咬死在斗里。西王母国的遗址里,他又是为了救人,被那条怪兽一样的蟒蛇叼着甩,差点废了,可是一场高烧过后,他还是那个敢拼命的潘子。

  他觉得自己该死。战场上那么多人都死了,怎么就他自己没死?他这么想着,于是很轻贱自己的命,他大概是有数过,他的这一条命换来过多少人的生——就算他知道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所谓吧。

  潘子本来可以离开这个圈子,远离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他本来已经谈好了媳妇儿,他有名声了,还有存款。他本来可以**安安的过他的日子去——潘子拼了一辈子命了,他有这个资格去享福了。可是他那最后一顿饭都没吃完,就急急忙忙的踏上死路。

  潘子,一辈子都为别人活了,一辈子都在出自己的力气,救别人的命。他最后拿着一把破枪,一个个的打碎了那些可怕的铃铛。铃铛碎了,小三爷的眼泪也流了下来。一个男人用他生命里最后的劲头,给别人铺了一条坦荡的路。他为自己唱了最豪迈的送行歌,一声枪响就结束了一切。

  或许很长时间内,我听到那首歌时都会有别样的感情。

  一个人死了,但他救过的人,都还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4

  自从看完《盗墓之王》后,这是我第二次如此挚着地,接*疯狂地,不知肉味地看一本书了。

  《盗墓笔记》一部长篇小说,本来我现在已经很少看小说了,特别是长篇的,很浪费时间。另外我现在觉得长篇小说已经不具备时尚可读性,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长篇小说都是以特定时间段的真实事情做蓝本而润饰成的作品。当作者花一年半载的写完的时候,那本书的可读性就过时了。大打折扣了。而那种纯粹的胡思乱想的,内容粗制滥造的就更加是不知所谓了,用余秋雨的话说就是在浪费生命啊。

  我看这本书也是纯属偶然,曾经表弟给我推荐过,但是一想是长篇,就没去欣赏。后面一饱览万卷书籍的同学给我又强力推荐了这本书,于是兴趣大起,乐呵呵的跑到该同学家借了回来,于是如饥似渴……

  我这个人,对于新奇的东西,玄疑的东西,历史方面的东西是很感兴趣的。人有了求知欲才能进步,有了创造欲才能够发展。而那本书的确是能够把人带入到这两个境界里去。且不说这本书的时尚可读性,就其拥有的畅销书的特性就可以引来大批的读者。

  那么这本书究竟是怎么个样子呢?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就让我们在这无限的知识世界里过把瘾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5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当然,这不是今天要写日志的主要目的。关于这篇日志,我希望把主角的位置留给闷油瓶子张起灵,而不是关于三叔所塑造的老九门,甚至张家族人的那些云层后无休止的小秘密以及所谓的终极。亦或是张家族人与汪藏海横跨千年的较量。

  如果说三叔加注到吴邪身上的是一种命运的包袱的话,那么三叔加注在小哥张起灵身上的则是不幸与凄冷那是一种残忍。甚至超过任何精神形式。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三叔用沉默寡言和几乎匮乏的面部表情掩盖了小哥所有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知道小哥是否曾经感慨过命运,悲伤过年轮或许他在感情世界里的感知犹如婴儿在整部故事里,似乎只有吴邪真正的去关心过闷油瓶子张起灵的内心世界,尽管小哥把自己的世界封闭的很牢。但吴邪一直试图努力的靠*这大概是三叔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尽管小哥对此的回应仍是冷淡的。他似乎并不懂的去表达一些东西。

  当故事的最后,三叔果断让闷油瓶呆在大铜门后去守护终极十年的时候,所有人都为这么个可怜的人痛心着但三叔似乎并不愿意就这样放下折磨他的刀所以,在《藏海花》中,三叔又给他加注了悲惨的童年自小无父无母,苛刻又严格的训练,被采血当苦力,不顾惜他的生命,甚至目睹了族人相互厮杀的场面所有的这些他都是面无表情的面对着还要穷其一生背负家族的使命所以连吴邪都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还会有什么事能让这么个人真正伤心呢所以,当他在*庙看到那座小哥哭泣的雕像时,会那么的震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哭泣呢这是一个让人有绝对的安全感却又有强烈保护欲的令人心疼的人物。

  有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闷油瓶子张起灵是三叔内心的一种设定那是一种脱离世界的向往,但又在这种向往中饱受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犹如闷油瓶的世界一样,深入骨髓。

  我不知道三叔的故事还会如何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关于这个故事,只要三叔想,他就可以无休止的讲下去打个比方,一开始或许会觉得三叔在编一个篮子,故事展开,继续,然后收网,最后结局,做成成品。但是,三叔却在编一个*子。一开始的篮子底儿“老九门纠纷”只是现在*子“张家族人的秘密与汪藏海的较量”的边缘部分。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盗墓笔记》读后感6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 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 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 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 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 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 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 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05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15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读后感7

  《盗墓笔记》这本书的确让人又爱又恨,让我有说不清的话题,如果看过我的日志还没读过这本书的同志们,你们有福了,因为你们将有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可以去阅读,而且我敢保证它绝对不会让你失望,这本小说绝对能让你们的肾上腺激素上升。看过小说的同学也可以跟我讨论一下。

  其实之前想过很多次看完盗墓笔记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我想应该是深深的弹出一口气,是满足的一口气,因为里面的秘密都会知道,书上的人物可能生活会继续,但是这个故事会完完整整的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好像我在看到三体大结局,对整个宇宙的最后命运画上休止符那样感到一阵的解脱。

  谁知道他完全不是那回事,果然印着三叔的名字的书,每次看完大结局都是可以以这样的语气来说的,啊?完了吗?这还没说好啊,填下的各种坑爹的坑呢?咋啥都没有了?不勒个是吧~~这就把秘密说完了?要自己去猜想?这种感觉真的`很不爽啊

  首先其实我觉得应该先说说我对这本书的一开始的了解,首先我是看完《鬼吹灯》再看这本的,一开始抱着怎么还会有人写关于盗墓的可以超越鬼吹灯,因为鬼吹灯已经将整个*墓地的设置写的一个比较高的高度了,作为探险类小说,这样的探险绝对的刺激也让人回味不已。所以当我看到胖子出现的时候还觉得盗墓笔记也只能抄抄鬼吹灯的东西拿来自己用了。

  但是到了第二季的时候就开始发现了跟鬼吹灯完全不同的设置了,用书里的一句话就是“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到西海古墓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相信每个人,每个人都带着面具,阿宁也是,吴三叔是,闷油瓶也是,所以开始就让人更加着急看下去,而且所有的事情都往着之前的考古队而前进,过了无关紧要的秦林神树这一季后,云顶天宫,西王母国更是将这种秘密发挥的淋漓尽致,个人觉得,到了这里,整本书就出现了最高潮了,铜门后面的是什么?陨铁的中心又藏这什么?陈文锦和闷油瓶进去后又发现什么?这种让人抓狂的谜团让我感觉这本书就快出完了。

  出乎我意料,后来竟然还出了5本书,甚至将谜团引向了更之前的对于张家古楼的考古的事件。就张家古楼竟然就足足写了三本多,4本,最后大结局才逃离出来,然而,其实有很多事情,作者都没有交代清楚,就几页纸的解释根本无法解释以上出现的问题,简直就让人感觉用谜团去掩盖谜团,然后出现更大的谜团。然后我就彻底晕了。

  回过头来看,说是感想,其实是对这本书的一个梳理,呃,其实我还是很希望能出一个官方的解密档案,让我能够想的更远,思考更多关于这个故事背后有可能是现实的真相。

《盗墓笔记》读后感8

  盗8就这么结束了,老九门的大秘密一把火烧了,三叔不是卫斯理,组织和‘它’也不能写得更多了。张起灵要做的事和吴邪想知道的秘密无关,但经历了这么多吴邪关心的只是闷油瓶本身了。

  张家的确是个超然的族群,带领正当壮年的霍仙姑他们去进行史上最大考古活动和与吴三省文锦他们进行西沙考古的是吴邪认识的瓶子本人,而几十年后他依旧年轻如初。

  张家人拥有长生不老,但不等于‘不死’。他们可以活到200岁左右,其实也接*于人类生命极限的理论值,然后死时依然有年轻的容貌。只能说张家的血统非常优异,千年的族内通婚将他们的基因中的优势和劣势都发展到极为纯粹,每代族长张起灵尤甚。他们的身体机能超出常人,青春常驻血液百毒不侵,不过他们最后还是会死的,尤其容易因遗传病‘失忆’而死。

  所以这样的长生秘密其实不值得组织去追寻,一方面不可能将张家的基因复制到那个人身上,而且就算得到了也没用,多活个几十年也不是永远,至于驻颜之术那个人又不是爱美的女人更不会在意。老九门2、3代人的精力、生命算是白折腾了。不过那个疯狂可笑的计划最后总算烧了个干净。

  闷油瓶是最后的张起灵,其实他不该去守那青铜门,或者说把自己困死在青铜门里。那里面的虚无终极最多是个象征意义的地方,要守住张家血统秘密的最现实做法应该是找个能力最强的张家女子和她生一堆孩子。不过闷油瓶肯定没想过这个,他的性格太特殊了,不管是什么造成的,他这样的淡然出世最终会让张家的神奇基因永远断绝消失。想要最保险的守住一个秘密,让其消失的确是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对瓶子那一边的事一无所知的吴邪绝不可能简单的用鬼玺打开青铜门的,十年是给他用来遗忘的,即使吴邪守住10年之约,但到那时他有了自己稳定的生活,对瓶子的离去也不会那么看不开了。

  要是没有那个10年后去换班的念想,吴邪可能一时冲动会死守在雪山洞穴深处陪伴闷油瓶,枉送一条天真无邪的善良生命。

  吴三省和解连环终于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也许他们可以一起隐居安然终老。但他们负了文锦、负了潘子、负了哑姐。他们抛下一切,将家族早早交给下一代去承担,轰轰烈烈的前半生和不想负责的后半生是矛盾,也是看开。

  霍家强大的女人们为权利地位奋斗一生,但她们无法得到自己喜欢的男人。霍仙姑不会是吴狗爷的最终选择,霍玲得不到张起灵的关注,霍秀秀与吴邪无缘也很难和青梅竹马的解雨臣在一起。

《盗墓笔记》读后感9

  与鬼挣财,与魂交锋,是盗墓笔记者的世界,穿行于墓道,躲闪过危机,*静中传来狞笑,绝境中忽现生机。有悲有喜,它更像一本成长笔记。是吴邪的成长,也是我的成长。

  生命,这个千年来都不朽的话题,我似乎已在这盗墓中找到了答案。吴邪,他就想的他的名字一样天真无邪,单纯的他只因没有钱就喊出“我要投西湖”的傻话,孰不知生命的可贵。命运弄人,对地下宫殿一无所知的他竟糊里糊涂地步入了盗墓者的世界,多少次命悬一线,多少次危在旦夕,又有多少次虎口逃生,转危为安,我想他自己也算不清了吧。与他一起在墓中屏息探索,一起在出口吞吐光明,犹如重获新生一般。心中默默的轻叹一声活着真好,而后又惊奇自己的感慨,疑是哲人一般,原来生命如此珍贵,“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好好珍惜为上啊。

  可是,有的人活着就如死了一般,鲁王宫中长眠着的铁面先生,为了自己长生不死,伤害了多少无辜的生命,只为穿上那给他永生的玉甬。是的,他穿上了,并且活到了如今,可是他什么也不能做,只有呼吸,呼吸再呼吸。躺在那冰冷的棺椁中。感受千年时间的流逝,直到吴邪一行人找到他,活生生地将他掐死在墓中,才终结了这毫无意义的生存。生命很可贵,但失去了意义,又有什么价值呢?没有人记得你,没有人感谢你,你也碌碌无为,只有呼吸。也许张起灵杀了那先生,是对他的一次释放,让他得到解脱吧!

  也许,真正的活法,就应像张起灵那样,去探寻未知,了解自己,让生命对伙伴有意义;就应像王胖子那样,乐观向上,善于自嘲,追求生命与极限。生命要珍惜,更要让生命有意义,即使终结了,也是夜空中的明星。

  友谊,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所颂扬的,但在这《盗墓笔记》中,我发现了朋友的明暗之分。我不愿相信,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事实。在海上吴邪还与阿宁聊得不错,入海之后,阿宁竟让吴邪深陷机关,独自逃走。幸而伤得不重。再看三叔,有钱有势时,身边的朋友如云,可当他在蛇沼中受了重伤之后,竟无人愿意帮他一把,个个都跑开独自寻找走出墓陵的路,可悲啊!

  也许天真的吴邪只有经历了交友不慎之后,才会懂得谨慎交友吧。

  当然,吴邪还有许多生死之交。老痒帮助他拥有了“想之即来”的能力,张起灵一次次在危难关头向他伸出援助之手。王胖子看似漠不关心,实而处处出谋划策,为吴邪解围。潘子举身跳入尸蹩群,让吴邪危里逃生……当然,朋友以心交之。吴邪帮助老痒救活了母亲;在张起灵最无助的时候,给了他最需要的话“即使全世界都忘了你,至少我还记得你”;活人祭上,胖子严重失血,告诉吴邪不要管他,但是吴邪耗尽自己的全力将胖子这个千金鼎拖出了险境……“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孔子的这句话,我如今才算是了解透彻。探索中,盗墓中,我与吴邪渐渐学会了交友,学会了以诚相待。

  吴邪在探索中渐渐成长,脱去幼稚生出成熟,远离了胆小,走向了勇敢,由被他人呵护的小鬼,成长为一个撑起一片天的男人。是的,我也在书中成长,我了解了生命的意义,我品出了“情”字之深,我学会了吴邪的好奇,张起灵的坚毅,胖子的幽默与乐观……

  故事仍在继续,我与吴邪仍在成长,不管世界的终极是什么,我都不会甘于堕落。我不是盗墓者,也无法与鬼争财,但,我会与魂交锋,在现实中追求我的梦想,成为现实中无所畏惧,追求真理的吴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扩展2)

——《盗墓笔记》读后感 (菁华9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盗墓笔记》读后感2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让人心惊胆战。南派三叔笔下的古墓危险重重,十分诡异,但他仍然把“铁三角”描写的始终不离不弃,虽然吵过架,斗过嘴,可他们还是心连心。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呢?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盗墓笔记》读后感3

  《盗墓笔记》是一本网络小说。里面的情节有的令我欢乐,有的令我悲伤,有的令我毛骨悚然。它是一本非常畅销的盗墓小说

  这一切都要从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追溯起。主人公的爷爷是一名土夫子(盗墓贼)那群土夫子在地下去的那件战国锦书中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名土夫子的孙子——主人公:吴邪在先人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一批有经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想到,这个古墓竟然有这这么多诡异的事情,七星疑馆,青眼狐尸,龙头蛇柏......

  《盗墓笔记》这九本书并不全是讲了在古墓中发生的奇闻奇事,也有兄弟间的义气。

  在巨大的金钱诱惑之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为了钱可以不顾亲人的兴民,然而吴邪对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张起灵,王胖子的失踪。他不顾自己安危,去真就他们,为他们低声死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荣誉。相比那些“风吹西边倒”,贪婪至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沧桑,人心冷淡,吴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新人朋友,我们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4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5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当然,这不是今天要写日志的主要目的。关于这篇日志,我希望把主角的位置留给闷油瓶子张起灵,而不是关于三叔所塑造的老九门,甚至张家族人的那些云层后无休止的小秘密以及所谓的终极。亦或是张家族人与汪藏海横跨千年的较量。

  如果说三叔加注到吴邪身上的是一种命运的包袱的话,那么三叔加注在小哥张起灵身上的则是不幸与凄冷那是一种残忍。甚至超过任何精神形式。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三叔用沉默寡言和几乎匮乏的面部表情掩盖了小哥所有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知道小哥是否曾经感慨过命运,悲伤过年轮或许他在感情世界里的感知犹如婴儿在整部故事里,似乎只有吴邪真正的去关心过闷油瓶子张起灵的内心世界,尽管小哥把自己的世界封闭的很牢。但吴邪一直试图努力的靠*这大概是三叔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尽管小哥对此的回应仍是冷淡的。他似乎并不懂的去表达一些东西。

  当故事的最后,三叔果断让闷油瓶呆在大铜门后去守护终极十年的时候,所有人都为这么个可怜的人痛心着但三叔似乎并不愿意就这样放下折磨他的刀所以,在《藏海花》中,三叔又给他加注了悲惨的童年自小无父无母,苛刻又严格的训练,被采血当苦力,不顾惜他的生命,甚至目睹了族人相互厮杀的场面所有的这些他都是面无表情的面对着还要穷其一生背负家族的使命所以连吴邪都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还会有什么事能让这么个人真正伤心呢所以,当他在*庙看到那座小哥哭泣的雕像时,会那么的震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哭泣呢这是一个让人有绝对的安全感却又有强烈保护欲的令人心疼的人物。

  有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闷油瓶子张起灵是三叔内心的一种设定那是一种脱离世界的向往,但又在这种向往中饱受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犹如闷油瓶的世界一样,深入骨髓。

  我不知道三叔的故事还会如何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关于这个故事,只要三叔想,他就可以无休止的讲下去打个比方,一开始或许会觉得三叔在编一个篮子,故事展开,继续,然后收网,最后结局,做成成品。但是,三叔却在编一个*子。一开始的篮子底儿“老九门纠纷”只是现在*子“张家族人的秘密与汪藏海的较量”的边缘部分。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盗墓笔记》读后感6

  “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刺激,也有点吓人。但是,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人往下看。盗墓一共有9本,越往后看,越感受到铁三角之前的友谊的宝贵。吴邪,最不该卷入这件事件的男孩,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也希望你活下去的男孩。他天真,他柔弱,但他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卓绝的关头,他已不再天真。“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极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吴邪这一路走来,变化了许多。比如,他不再天真;比如,他不再轻信他人;比如,他不再没有心计;比如,他开始算计别人……他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这些年的经历让他不再是那个不经世事的人。他是故事的主角,更是最坚毅的那个男孩。

  再说铁三角,他们铁三角之间的感情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单纯的。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说明,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一路走来,若不是他们互相矜持,或许,走不到这一天的。十年之后,期待着天真去长白山接小哥回家。盗墓笔记,感动的是什么呢?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情结。是羁绊。每当想起盗墓笔记就会想起铁三角。作者没有什么优美的语句,不出彩。但是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我们的心,温暖着我们的心。小哥的淡漠,吴邪的天真,胖子的乐观,我从来没想过在盗墓笔记的最后,这些东西除了是一段故事尽然还会如此感动人心。铁三角的结局,潘子的结局,小花秀秀的结局,云彩的结局···这一切我无法承认。我宁愿一切的结局停留在重重迷雾之中,而不是这样疑团未解,故事却已然收尾,凄凉收尾。盗墓的结局,我只看到了铁三角厮杀过后的疲劳,累了,却无法对自己的宿命喊停。就算静默也只能声嘶力竭的静默。结局我不想承认,我宁愿自己还在等一个结局,又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结局,我只是想单纯看到铁三角幸福,盗墓里的人都能好好的。?“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7

  “瓶”字拆开为“并”和“瓦”,“邪”字拆开为“牙”和“耳”,意味:与你并肩同行,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耳鬓厮磨,轻声低语,白头偕老。——题记

  因为身边做腐女的朋友很多,刚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瓶邪”。

  开始,我只知道这是书里的两个主角,至于“瓶邪”则是腐女们在看书时歪歪出来的一堆cp。

  真正接触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我去同学家借书随便帮她把把这套《盗墓笔记》带回来还给另一个同学。就是在这几天我开始看这本让众多腐女爱不释手的书。

  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吴邪(天真)在爷爷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自己的三叔带上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张起灵(闷油瓶)就是其中一个。

  在第一部里,他们遇到了胖子,虽然胖但是心很细,他们组成了一个人人羡慕的.“铁三角”。

  吴邪,一个本该不卷入这个事件的男孩,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胖子经常笑他‘天真无邪’,因为爷爷的笔记,他从此踏上了一条他本该不该踏上的路,一路走来他的变化很多,他不再天真不再轻信他人他不再没有心机他也开始算计别人,不再是当初柔弱的男孩,他变成了一个坚毅的男孩。

  张起灵(闷油瓶):神秘的盗墓人有如同段誉食莽牯朱蛤而百毒不侵一般的拥有超强驱虫血液(被吴邪和王胖子称为老闷宝血),身上背负了巨大的秘密与他的长生不老勾起了吴邪对他的兴趣(瓶邪一定是这样来的!)职业级的突然失踪人员,曾对吴邪说“带我回家”。

  虽然三叔(作者)在这本书里没有用很多优美的语句,还经常爆粗,但是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是羁绊,是感动,这些朴实的语音感动着我们的心,很多人会把书里的故事当真,就像最后一章张起灵在长白山对吴邪说的“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很对人真的会在明年(20xx年刚好是这本书完结的第十个年头)到长白山去,虽然会有人觉得不解,会说这又不是真的何必当真,可是他们就是这样存在我们心里,这是一种别人不懂的感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8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盗墓笔记》读后感9

  朋友买了一套《盗墓笔记》。从小我就对鬼神、墓穴之类充满了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借来看。虽然很害怕,但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书,好像里面真会钻出一个鬼怪来,很快就被书中离奇、古怪、恐怖、悬疑的故事情节吸引了。

  跟随着主人公吴邪进入到了一个个千年古墓。这些古墓有的在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有的在神秘莫测的海底;有的在高不可攀的雪山;有的在泥泞的沼泽下……

  古墓里有气势磅礴的宫殿,巨大的石门、石柱;有百转迂回的墓道,无数的暗室,密道,机关重重,更可怕的是有鬼怪在墓里游荡、攻击打扰古墓安宁的入侵者。对了,古墓里还有很多绝世珍宝:有巨大的做工精湛的青铜器;有精美绝伦的壁画;有惟妙惟肖的雕塑;有价值连城的珠宝……

  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出现在眼前:无数的人面鸟身口中猴;棺中的“千手观音”尸;巨大的百足龙神——蚰蜒;鬼气森森的阴兵借道……虽然知道书里写的都是假的,可还是看的浑身冒汗,晚上睡觉也不敢关灯。咳!这是何苦呢?

  看完这本书,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气势磅礴、雄伟壮观的陵墓。像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泰姬陵,*的秦始皇陵……这些都出自古代劳动人民勤劳的双手,是他们智慧的结晶。

  去参观世界各地的古墓是我的梦想,希望我的梦想成真。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扩展3)

——《盗墓笔记》读后感 (菁华5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让人心惊胆战。南派三叔笔下的古墓危险重重,十分诡异,但他仍然把“铁三角”描写的.始终不离不弃,虽然吵过架,斗过嘴,可他们还是心连心。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呢?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盗墓笔记》读后感2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3

  当你把盗墓笔记五部从头看到尾,然后再追寻着三叔不断的更新,就会发现,这本书吸引人的是悬疑,而留给你的是感动。

  盗墓笔记,对我而言,应该是一部感人的小说。

  每个角色都异常的饱满鲜活而真实,每一次下斗盗墓每一次生死关头都会有关乎人心的较量,也会在黑暗而阴冷的墓穴中闪烁着人性的善美。

  胖子是跑偏,爱扯淡的,见钱便两眼闪光的,典型的堂而皇之下斗捞钱的盗墓贼,但一个人毕竟都会有多面性的,他看似五大三粗外表下的胆大心细,多次在吴邪一行人快要走投无路时为他们指出了一些门道甚至是一线生机,他见钱眼开的财迷性格,却没有抹去他的善良和义气,生死关头这个财迷也是会变身做次天神的。

  吴邪,有生意人的心细却没有生意人的心机,有年轻人的爽朗坦率却没有年轻人的莽撞冲动,有盗墓贼的机灵敏捷却没有盗墓贼的贪生怕死。吴邪,一如其名,天真无邪。在很多事上他表现的很天真,几经历险,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对待一次次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时他的表现比那些精于盗墓的土夫子都来的坦然许多,他也会害怕,但害怕也就止于害怕,却绝不会因为害怕而冲破他的道德底线拿人垫背以求自保,害怕是负面情绪,他的天真让他把别人动歪脑筋的心思拿来一秀他的勇敢和智慧。在一些时候他也表现的很固执,固执背后的动机却很天真,他要把同伴一个不落的带回去。天真无邪同志,用他的天真无邪倒映出一个失去过去看不到未来的谜般人物的真实存在,那个孤寂而拒人千里的张起灵,似乎只有他的天真无邪能倒映张起灵出无人说破的心,倒映出他的真真切切的生命,告诉那个闷油瓶子“如果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

  张起灵,他的命运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没有过去,找不到存在过的痕迹,连怎么去笑都已忘记了,好不容易有个吴邪闯进他的生命唤醒他笑的本能,给了他一份生命面对生命的郑重承诺,让他找到了一个生命的见证人,如此的欣慰,波澜不惊的眸子下会有几分动容吧,可就是这么短暂的慰藉也被毫不留情的剥夺了,再次的失忆,再次的遗忘,他失却了记忆,记忆也抛弃了他,但是惟独那个天真无邪的商人没有抛弃他,依然是他的同伴。可是当神秘的老头对他们两人下了命运的预言“你们两个在一起,迟早有一天有一个会被另一个害死”,他们该如何选择,难道真的要为了保全另一个他而就此形同陌路?希望不要。不管他人怎么预言他们的结局,都希望他们能够一路走下去,一个太孤独,一个太善良,他和他都需要彼此的扶持。张起灵和吴邪这两人的名字起的多好,邪灵退散。

  三叔,不管他的真名是解连环还是他本身就是个二十年经营着的骗局,他在吴邪心中将永远是他的三叔,永远是个称职而尽责的三叔,亲如父兄的三叔,即便他是害死他真正三叔吴三省的凶手。吴邪一声发自肺腑的“三叔”,二十年前的血债早已一笔勾销,最初的记忆涌回现实,他的离去应是带着几分从容,他终于对得起三叔这个名字。

  或许盗墓只是一场闯进他们生命的巧合,巧合过后是圆满的收场还是回归各自生活的分离,还或者是生死相别,这在那时都已显得不太重要了。就算是所有的经历所有的血泪都是建筑在记忆尽头的谎言,人心的背叛,无奈的欺瞒之上,但他们谁也不会后悔彼此信任一路走来,就像我们亦会珍惜盗墓笔记留给我们的那些细碎而闪光的心情,还有一份真实的感动。

《盗墓笔记》读后感4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盗墓笔记》读后感5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扩展4)

——盗墓笔记读后感 (菁华9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1

  这部小说就像其介绍的一样,绝对好看,写的也绝对精彩,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将这本小说读完,可以说是吓出了一身冷汗啊(我承认我没怎么看过恐怖小说,唯一看过的就是前几年比较火热的《笔仙的故事》,当时看完也是看的背脊发凉),不过比较令人郁闷的是小说没写完,书也只出到上半部,在网上搜了下,作者还在继续更新中,看来要等出下部书是比较慢了,所以只好继续在网上先看看,等出了书再继续买,虽然买了的书只写到最后主角上网查资料,发现有寻找其三叔的寻人启示,留下了太多的悬念给读者,想必下部肯定也会像上部一样的精彩吧,期待!(但在网上看时,也没解释出来,不知道后面是不是会继续解释呢?希望作者能把一些未解之谜能尽快告诉我们读者)

  不过看完之后,还是留下了很多疑点没搞清楚,不知道是作者故意留下的伏笔,还是真的只是问题?

  例如:一开始讲述的主角的爷爷们去倒斗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有主角的爷爷最后怎么逃脱的?明明书中说主角的爷爷已经无路可逃?怎么又会活下来了呢?还有主角为什么中了毒确不会死?而且还奇迹般的恢复了?不知道是不是在鲁王宫无意中吃了那片盔甲的残片的缘故。还有那个闷油瓶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什么明明是和主角的三叔一个年代的,但看上去确和主角一样年轻?甚至比主角还要年轻?还有就是主角的三叔?为什么最后说三叔有问题?不仅杀了人,甚至可以说很多事情都是他一手搞出来的,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等等一切疑问可以说是看完书之后留下来的,这些疑问弄的有点郁闷,也希望作者能在下一部中一一做出解答,也期待下一部早点出书吧,虽然网上已经有连载的了,但还是看书比较舒服一些,要不然眼睛老着电脑也比较痛苦啊!!

  看来这些疑问短时间内是无法解决了,只好先搁置在一旁了,继续去看以盗墓为题材的另一部小说《鬼吹灯》去,在网上听很多人都说这部小说很精彩,而且这部小说又分四大部分,可以看一阵子了,希望再看完《鬼吹灯》后,《盗墓笔记》的下部也能出来就好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2

  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

盗墓笔记读后感3

  故事总有结尾的时候,人生亦有曲终人散的时刻。

  我花50多个小时连听带读的把这个故事看完了,请三叔原谅我的马马虎虎,毕竟是您设置的悬念包袱强烈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就如同吴邪天真一直迫切的想要追寻一个答案与真相。

  每段故事的惊险,迷人与朦胧感都能让读者神往于场景之中,跟随主人公的脚步,去脑补一下那令人脑洞大开的画面。主要人物设定上特色鲜明,吴邪活的天真,胖子活的洒脱,小哥活的坚毅。

  一路之上,虽见识到了一个又一个人心的鬼魅奸诈,但是更多体会到的是人的心的温度。这种温度无论是在朋友,兄弟,叔侄,还是对手之间都展现的的淋漓尽致。一路走来,只是想要保护自己在乎的人,也只希望所有人都好好的活着。

  感情戏中最触动我的当属于小哥闷油瓶千里迢迢与吴邪道别以及吴邪万里送小哥,迎来了一个“十年之约”故事完的片段。读这一部分,心里总是酸楚的感觉,一句“这一切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不知又戳中多少人的泪点。

  故事完结,小哥留给读者太多挂念与谜团。有时会问作者是不是不公*了,为何所有的包袱都是小哥一人承受。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该承担的责任终归是自己努力的扛起,有些包袱只能自己负重前行。

盗墓笔记读后感4

  “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刺激,也有点吓人。但是,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人往下看。盗墓一共有9本,越往后看,越感受到铁三角之前的友谊的宝贵。吴邪,最不该卷入这件事件的男孩,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也希望你活下去的男孩。他天真,他柔弱,但他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卓绝的关头,他已不再天真。“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极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吴邪这一路走来,变化了许多。比如,他不再天真;比如,他不再轻信他人;比如,他不再没有心计;比如,他开始算计别人……他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这些年的经历让他不再是那个不经世事的人。他是故事的主角,更是最坚毅的那个男孩。

  再说铁三角,他们铁三角之间的感情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单纯的。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说明,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一路走来,若不是他们互相矜持,或许,走不到这一天的。十年之后,期待着天真去长白山接小哥回家。盗墓笔记,感动的是什么呢?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情结。是羁绊。每当想起盗墓笔记就会想起铁三角。作者没有什么优美的语句,不出彩。但是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我们的心,温暖着我们的心。小哥的淡漠,吴邪的天真,胖子的乐观,我从来没想过在盗墓笔记的最后,这些东西除了是一段故事尽然还会如此感动人心。铁三角的结局,潘子的结局,小花秀秀的结局,云彩的结局···这一切我无法承认。我宁愿一切的结局停留在重重迷雾之中,而不是这样疑团未解,故事却已然收尾,凄凉收尾。盗墓的结局,我只看到了铁三角厮杀过后的疲劳,累了,却无法对自己的宿命喊停。就算静默也只能声嘶力竭的静默。结局我不想承认,我宁愿自己还在等一个结局,又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结局,我只是想单纯看到铁三角幸福,盗墓里的人都能好好的。?“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5

  “瓶”字拆开为“并”和“瓦”,“邪”字拆开为“牙”和“耳”,意味:与你并肩同行,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耳鬓厮磨,轻声低语,白头偕老。——题记

  因为身边做腐女的朋友很多,刚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瓶邪”。

  开始,我只知道这是书里的两个主角,至于“瓶邪”则是腐女们在看书时歪歪出来的一堆cp。

  真正接触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我去同学家借书随便帮她把把这套《盗墓笔记》带回来还给另一个同学。就是在这几天我开始看这本让众多腐女爱不释手的书。

  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盗墓贼)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吴邪(天真)在爷爷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自己的三叔带上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张起灵(闷油瓶)就是其中一个。

  在第一部里,他们遇到了胖子,虽然胖但是心很细,他们组成了一个人人羡慕的“铁三角”。

  吴邪,一个本该不卷入这个事件的男孩,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胖子经常笑他‘天真无邪’,因为爷爷的笔记,他从此踏上了一条他本该不该踏上的路,一路走来他的变化很多,他不再天真不再轻信他人他不再没有心机他也开始算计别人,不再是当初柔弱的男孩,他变成了一个坚毅的男孩。

  张起灵(闷油瓶):神秘的盗墓人有如同段誉食莽牯朱蛤而百毒不侵一般的拥有超强驱虫血液(被吴邪和王胖子称为老闷宝血),身上背负了巨大的秘密与他的长生不老勾起了吴邪对他的兴趣(瓶邪一定是这样来的!)职业级的突然失踪人员,曾对吴邪说“带我回家”。

  虽然三叔(作者)在这本书里没有用很多优美的语句,还经常爆粗,但是给本书给我们带来了跟多的是羁绊,是感动,这些朴实的语音感动着我们的心,很多人会把书里的故事当真,就像最后一章张起灵在长白山对吴邪说的“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很对人真的会在明年到长白山去,虽然会有人觉得不解,会说这又不是真的何必当真,可是他们就是这样存在我们心里,这是一种别人不懂的感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6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记,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小哥张起灵,不善言辞,面无表情,吴邪因此喜欢叫他“闷油瓶”,他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和驱虫水一般神奇的血液,每每吴邪遇到困难时他总是突然出现,帮助吴邪脱离困境,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

  胖子,先天性乐观派,总是在冷场的时候抛出一句句的俏皮话使得气氛缓和,为朋友两肋插刀,表面上虽看起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实际上满肚子里全是派得上用场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三爷和小三爷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

  陈文锦,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作为三十年前西沙考古队的队长,她无论何时都不会透露出自己内心的恐惧,给其他成员的印象永远都是冷静、理性。

  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在伙伴们的努力下,剪切、拼接,最后又把目标指向了九个庞大的势力——老九门。

  老九门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老九门分别为: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写到这里,我觉得,可以回到整本书的主角身上了。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刚刚拿到这套书的时候,我很是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步的发展,却发现,吴邪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单纯,有一点点的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了和自己一同冒险的伙伴,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

  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撑了下来,成为了一个他不想成为的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祈祷,即使他身处于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了自己。

  这就是吴邪,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无尽的好奇心,是队伍中永远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想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你从一个山洞里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再可能去享受自己的朋友,你人生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的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和命运,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问他,即使是万箭穿身,无尽的痛苦穿身而过,他也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淡淡的说一句:“没关系。”他不怒不哀,既不逃避也不痛苦,他就站在那里告诉所有他需要保护的人,没关系。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在某种程度上,在他的谈笑中所蕴含的东西更多。他拍着吴邪的肩膀,说出那一句“天真吴邪”,已经是将吴邪看得通透无比,他能够默契的和小哥点头包抄任何危险,说明他也能够理解小哥内心的一片空白。

  那么,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朋友么?他们的情谊已经超出了朋友的关系,共同穿越生死,共同欢笑,共同悲伤……他们各有各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因为另外两个人都放弃了自己的目的;那么,是亲人么?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出自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深陷困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的老板,如果我的任何一个朋友受到一丁点伤害,我就会杀死他,不管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他抓回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的身后是不知所措的吴邪和胖子。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的所有产业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对张爷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并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面前的书桌,愤怒使他并没有感受到指骨碎裂时剧烈的痛苦。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闷油瓶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7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墓笔记读后感8

  记得在儿时,我最早的一个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考古学家,穿上一身户外装备,拿起一把枪,和队友们探寻深山古墓里的历史真相;还要和古墓里的机关陷阱与可恶的盗墓贼们斗智斗勇,生活的孤独、刺激、血性和傲然。究其原因,似乎是因为看了一部有关电影,现在已经连电影的名字和基本情节都回忆不起来了,只是记忆碎片里有可怕的古墓和沧桑的爱情。谁知道,二十年后,一部天下霸唱大神关于盗墓探险的神作《鬼吹灯》让在下读的欲罢不能,瑰丽悬疑、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又重新勾起了儿时那第一个梦想。《鬼吹灯》的确是盗墓类小说的开山之作,具有里程碑般的划时代意义,对此,在下肯定要在另一篇日志里进行品评。而号称和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南北齐名、并称一时瑜亮的南派三叔的另一盗墓神作《盗墓笔记》在下则刚刚在每天的骑行中听完了有声小说,趁热打铁,就将这一部连载了5年时间,合计380万字的几次要中途放弃阅读的盗墓小说的一些感触记录下来,以免时间冲淡曾经的激情和火花。

  一开始看《盗墓笔记》,就被它诡异的情节所吸引,比起天下霸唱京津味儿的娓娓道来,南方人精明善于算计的特点在笔风上显露无疑,三叔给读者设置的悬念、挖的坑更是匪夷所思,而且气氛渲染的接*于恐怖。可是读着读着,我就读不下去了,因为三叔的叙述明显有太多的破绽,故事仿佛深夜里一盏孤灯,让读者能看到或者看清的只是小小一角,还有巨大的真相和阴谋被隐藏在未知的黑暗里。鉴于这种极度不爽的感觉,我甚至想过放弃,后来勉强靠着看网络上的一些解密来强行支撑自己看下去。

  可是越看越深入,随着故事的逐渐展开,人物的命运开始有了起伏,很多原本很可爱的鲜活生命和一起出生入死的感情,都随着巨大的阴谋和痴狂的梦想而葬送了。渐渐的,这本小说使我越来越有一种“江湖子弟青山老,百年风雨洞庭湖”的沧桑和慨叹;而情节上,也开始一步步的逐渐去揭开那个巨大阴谋的真相。随着老九门各个盗墓大家族逐渐浮出水面,谢雨辰、二月红、张大佛爷等经典人物的纷纷登场,矛盾逐渐积蓄和总爆发,整个故事终于渡过了漫长的青涩成长期,开始迎来了甜蜜诱人的成熟期。尤其是故事最后结尾的部分,潘子的死,哑姐的嫁人,小哥的离去,胖子的断魂,几乎每一次生离死别都让我泪眼婆娑。再精彩的小说永远也只是小说,虚构的是情节,真实的是感情,或者说人间真情!

  如果说《鬼吹灯》靠磅礴大气的构思、幽默顺畅的叙事而貌似金庸的武侠,那《盗墓笔记》就是诡谲连环、精悍个性的古龙武侠,它已经不单单是盗墓探险小说了,更接*于推理小说的范畴,可是在严密理性的推理解密和冷酷狠辣的黑道家族斗争中,却偏偏夹杂了人间的真情挚爱与无奈伤别。而《盗墓笔记》行文布局虽然类似古龙,立意却相当高远,*于黄易探寻和超脱生死之终极秘密,妄图破碎虚空的最高哲学命题,这又极大的拔高了小说的思想深度,超过了古龙的局限和小气。就是那个试图探寻得到所谓人类“长生”之谜的那个背后最大的反派势力——“它”,布下了几乎无解的巨大阴谋,杀害牺牲了无数的鲜活生命,机关算尽却偏偏没有算到人类还有真情和善良,而最终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满盘皆输。为一己私欲,妄图长生不死之人终将淹没于历史尘埃之中,是以不朽万古者,唯有“情”、“义”二字也!正所谓:

  天下风云去又来,江湖恩怨空余哀。

  忍把浮名换浊酒,人间只有情永在!

  掩卷之后,我唏嘘良久,不得不写下这篇文学评论,聊以自娱,也与诸君共同交流。

盗墓笔记读后感9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扩展5)

——《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_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

  《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_读后感500字 1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甜美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爱和关怀是世界上最甜美的!读了‘绿山墙的安妮’这篇文章之后,我更加深刻懂得了关爱能让别人无比幸福,同时也能带给自己无限快乐,所以我认为爱和关怀是世界上最甜美的!

  ‘绿山墙的安妮’讲述了马修一家收养了活泼可爱,纯真而又爱幻想的安妮,她不断地闯祸,又不断地改正错误,在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下快乐地成长,走向人生幸福的道路。安妮是一个长着红发的小女孩儿,她因此而自卑,但当她感受到身边的亲人们给他的温暖时,她已经是个快乐的孩子了。她因为个性比较鲜明而不断地被批评,但文中每次描写她犯错误时,马修、玛瑞拉、戴安娜这些她的亲朋好友都会安慰她,鼓励她,给她以关爱,教会他如何面对和纠正自己的错误。正是因为她生活在这样有爱、有关怀的温馨氛围中,她才不会觉得孤单和寂寞,最后走上人生的正轨。

  爱和关怀是甜美的。无论是接受爱还是给予爱,你都会感到无比幸福和快乐。回想学过的文章,‘唯一的听众’中老人的关怀让作者成为音乐天才;‘穷人’中桑娜乐于助人保住了西蒙孩子的性命;‘别饿坏了那匹马’中残疾青年对作者的关心,让作者安心读书;‘用心灵去倾听’中苏珊和汤米是同样的快乐,无论是给予还是接受。

  我们何尝不是生活在爱与关怀的世界里。同学间的互帮互助,老师的耐心指导,父母的细微关心,邻里之间的相互谦让……这使我们的生活充满了色彩,让世界充满了爱!

  爱与关怀是世界上最甜美的!爱与关怀是人与人之间良好沟通的桥梁,爱与关怀让人间万分温暖,爱与关怀让人们生活在幸福的世界中!

  《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_读后感500字 2

  一个有着明亮的大眼睛,栗色头发的小女孩,脸上布满了雀斑,但是非常聪明的一个小女孩。她拥有着一个好听的名字——安妮·雪莉。在她身上,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在她四岁时,父母相继去世。她住在了孤儿院。后来,因为一个小误会,他被马修和马瑞拉·卡斯伯特兄妹俩收养,来到绿山墙,她梦中的圣地。开始了一段充满了梦幻的生活。

  安妮是个浑身散发着无穷魅力的姑娘。不管在哪里,在什么地方,她总能受到所有人的的欢迎。正如文中巴里小姐所说的:“安妮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和其他女孩比起来,她更惹人喜爱。”安妮不管在哪儿,都会发挥她无穷的想象力。她和她最亲密的朋友,戴安娜,为这里的每一处地方起了许多美丽的名字。如闪光之湖、情人的小路、维多利亚岛、紫罗兰谷等。光听着这些名字,仿佛就能来到这个地方,亲自欣赏着那一幅幅美景。瞧吧,丰富的想象力!这是她身上特有的闪光点。这闪光点,不就是她引人注目的地方吗?

  而且,安妮的成绩也很好。她在学*上非常认真,为了能够在各方面都能胜出,她在夜以继日的努力。终于获得了艾弗里奖学金,拿到了去雷德蒙学*的机会。她努力学*,就为不辜负马修和马瑞拉的期望。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安妮·雪莉,安妮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的地方。她的善良、真诚、好学,尤其是她丰富的想象力,是值得所有人学*的。完全可以说,在安妮的身上,有发掘不完的财富。

  《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_读后感500字 3

  拥有一个好心态,小草一岁一枯荣之后又萌发新绿;拥有一个好心态,雄鹰在清寒玉宇中展翅高飞;拥有一个好心态,溪水从山涧低音下泻;拥有一个好心态,泥土在田野里散发沁人的芳香。

  绿山墙农舍的卡斯伯特兄弟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女孩,一个小精灵。这个小精灵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闭塞的农舍乡村。安妮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姑娘,由于这场风波,可爱的安妮阴差阳错地住进了绿山墙农舍,发生了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

  安妮来到我的身边,静静地摆在我面前,我被感动、启悟、愉悦、喜爱重重裹挟,我认定这是一块未被开掘的宝藏,安妮会成为女孩子们的心灵伴侣。《绿山墙的安妮》就是一本亮丽明快的书,尤其我对这位令加拿大人无比自豪的著名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更是钦佩不已。就连大文豪马克.吐温也用它金贵的文字激动快乐地写道:“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儿童形象。”安妮使我惊喜地看见:生活可能*庸烦恼,但好心态可以把它创造得充满乐趣和诗情。这使我想到:总有一天,我要离开父母,独自面对生活,那不是得有一个好心态?不然紧张、埋怨会使自己霎时间丧失信心。

  “你愿意自己变成一只海鸥吗?我想我是愿意的——如果我不能做人世间的小姑娘的话……随着日出醒来,飞掠过水面。”是的,她说的不错。没有激情和想象我们也得生活。然而,在那一片蓝色的水天之后,永远有令人心颤的世界在闪烁。

  《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_读后感500字 4

  请让我为你介绍我在暑假读的一本书。我读的这本书书名是《绿山墙的安妮》,它使我受益匪浅。书中的主人公名叫安妮。她是个长着红头发,满脸雀斑的女孩子。她是个孤儿。由于一些差错,她来到了绿山墙农舍,马修兄妹收留了她。安妮纯洁正直,性格倔强,是个十分爱幻想的.孩子。正是爱幻想让她度过许多难关。她善良乐观,在绿山墙农舍结交了许多朋友。她真诚而可爱,当她知道能和黛安娜成为知心朋友的时候是多么的快乐。她们两个一起游玩,一起上学,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虽然由于安妮做了一件错事导致她们分开了一阵子,但最终她们和好如初又能在一起玩了。安妮的个性极其鲜明的小女孩,她的想象力极为丰富,虽然她有时也因耽于想象,在生活中酿成若干无伤大雅的闹剧。这些闹剧,使得绿山墙农舍的故事妙趣横生。

  马修兄妹是一对非常善良的兄妹,他们的性格迥乎不同,马修温和且善于倾听,尽管他沉默寡言,但他并不掩饰对安妮的真挚的爱。玛丽拉则是刀子嘴豆腐心,对安妮要求十分严格,她把爱埋藏在心灵深处,从不轻易流露。他们都有金子般的心,他们都很爱安妮,只是爱的方式不同。

  安妮最后考入了女王专科学校,还获得了最高奖学金,这时她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漂亮的花季少女,然而正在这时,马修不幸去世,玛丽拉*乎失明。她为了照顾年迈的玛丽拉,毅然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当了一名乡村小学教师。这种善解人意,知恩图报的精神真可贵!

  这部小说之所以引人入胜,更因为它歌颂和弘扬了***。马修和玛丽拉,都是*凡的普通人,但是他们却有金子般的心。书中的每个善良的人物都值得我们学*,《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真好看!

  《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_读后感500字 5

  一个叫做绿山墙的农舍里,住着一位十一岁,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耽于想象,还不断闯些小祸的安妮。假如你要收养孤儿,你会选择她吗?可这件事偏偏让上了年纪的独身兄妹马修和马瑞拉撞到了。

  其实兄妹俩要收养的并不是安妮,但失误使这成了事实。自从安妮来到这儿后,她的一举一动,甚至一言一行都要承受住马瑞拉刻薄、挑剔的眼光和话语,以及旁边村民们的考验。但安妮的热情融化了一切敌意的冰山,并给这个村庄得来了温暖的春意,让人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正如当年马克·吐温所评论的,这本书的作者莫得·蒙哥马利塑造的人物不愧是“继不朽的爱丽斯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儿童形象”。

  在安妮身上,最令人喜爱的是那富有灵气的生命活力。她的生命力如此健康蓬勃,到处绽开爱和梦想的花朵。安妮拥有两种极其宝贵的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惊奇感;二是充满乐观精神的想象力。对于她来说每一天都有新的盼望,新的惊喜。安妮不但充满想象力,而且还很善良。她的生命是一条虽然激荡却依然澄清的溪流,仿佛直接涌出,既积蓄了很大的能量,又尚未受到任何的污染。她善待一切帮助过她的人乃至伤害过她的人,也善待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和怜悯、仁慈、修养相比,这种善良是一种更为本真的善良,而且是更加令自己和别人愉快的。

  我们应该和安妮一样,每天微笑着面对一切,因为快乐就在我们身边。在用乐观、健康的心境去寻找快乐的过程中,我们会懂得如何看待生活,懂得生活的真谛!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扩展6)

——《猎人笔记》读后感500字范本五份

  《猎人笔记》读后感500字 1

  脚下是漫长荒芜的沙滩,头顶是烈日带来的无尽的酷暑。几个纤夫为了一块黑面包,就这样屈服在地主的膝下。

  他们代表的不仅只是10个悲惨的生命,还有千千万万的纤夫和农奴在他们背后,不这样怎么支撑着地主的光鲜亮丽。

  这就是《伏尔加河上的纤夫》,这就是《猎人笔记》所揭示的这个黑暗沙俄,也正是这一幅画和这一本书点燃了农奴们心中的烈火,直至燎原。

  对上司甜言蜜语,对农奴冷酷无情,这,是农奴的愤怒;剥削农奴,花天酒地,这,是农奴的愤怒;外表宽厚有礼,本质心如蛇蝎,这,是地主的虚伪。只顾眼前,贪婪无度的地主永远不会知道,农民是弹簧,是皮筋,你若是对他不好,他对你也不会手下留情,地主的行为终于结出了恶果,尝到了失败的味道,他们贪婪的胃总有一天会被撑破,一点的星火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烧起熊熊大火。

  我又想起了《穷人》这个列夫·托尔斯泰写的故事,往往穷人们会比富人善良,富人们早已被钱海冲昏了头,只有淳朴的穷人才会同情生命和自己一样悲惨的人。

  《猎人笔记》发表十年后,沙皇宣布取消奴隶制度,地主们终于耐不住烈火的灼烤和人性扭曲的煎熬。三十年后,工人们也拿起了自己的武器为了美好的未来去蹦,去跑,去跳,去战斗,去推翻了沙皇的统治。

  那几个烈日下纤夫的面孔早已泛黄,成为了历史,只是听见我们终于站起来了!”的声音在回荡。

  《猎人笔记》读后感500字 2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xxx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学校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介绍。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有着意犹未尽的滋味。

  书中的“我”是贵族出身,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而与其他贵族地主的言行举止大相径庭,他以一个受人尊敬的猎人的姿态记录了猎人笔记读书笔记 农奴们*凡的生活故事,但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民和农奴深切的同情之心,对贵族地主的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这一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我欣赏书中的“我”,因为他热爱生活,因为他风度偏偏,因为他腹有诗书,因为他爱恨分明,更因为他“出淤泥而不染”!

  《猎人笔记》读后感500字 3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猎人笔记》的书。书的作者是屠格涅夫(1818—1883),他是俄罗斯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被列宁誉为俄国当代的语言大师。

  全书以一个猎人的游猎为线索,串起二十五篇故事,描绘出一幅充溢油画质感的俄罗斯风情画卷。以简单的情节,不多的人物,刻画出俄罗斯独特而敦厚的世情民风。同时也反映了旧俄罗斯某些地主贪婪狡诈、无耻放荡、凶残暴戾的一面。

  在这本书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是霍尔。霍尔是一个老头,秃头顶,小个头儿,宽肩膀,结实健壮。他的脸型很像苏格拉底:额头是高高的,疙疙瘩瘩的,眼睛是小小的,鼻子是翘翘的。他是个认真、务实的人,有经营管理的头脑,是个纯理性主义者。他讲究实际,所以他造房子,攒钱,跟东家和其他有钱有势的人搞好关系。他还想当一名商人,是个有梦想的人。他为了成为商人,努力的工作,起早贪黑,在工作上勤勤恳恳,最终,达成了他的目标。而我是一个爱幻想的人,对任何梦想都抱有希望,没有努力去追求。曾经就发生过一件让我后悔的事:在上个暑假,我准备参加吉他六级的考试,希望能考到“优”。我决定好好复*,可是我却在练*时心不在焉,极其不认真,结果却得了良好。我很失望,也很伤心。所以,我要学*霍尔,瞄准目标,克服各种困难,不懈努力,不做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成功实现自己的梦想!

  《猎人笔记》读后感500字 4

  今天我读完了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十六章《活着的尸体》。这个标题然我既害怕又好奇。

  “活着的尸体”?尸体能活着吗?书的主人公叫鲁克丽雅。听名字就知道是女的,原来鲁克丽雅是一名女仆,活泼可爱,能歌善舞。可是她却因为一种怪病变得骨瘦如柴骨,她的皮肤干瘪发黑,就像即将死亡的花朵一样,可她依然乐观面对可怕的病魔。一天晚上鲁克丽雅做了一个噩梦,她梦见了死神,她一点也不害怕,反而高兴的对死神说:“太好了,你能把我带走吗?”为什么鲁克丽雅见到死神的第一刻不是害怕,而是高兴?我感受到她无比的痛苦。她想解脱,离开这个折磨人的世界,这是多么残酷的现实啊。

  读完这篇文章,我发现了“不公*”这三个字。她的笑容被病魔带走了,她的痛苦被病魔带来了。尽管,命运对待鲁克丽雅非常残酷,但他依然坚强,乐观的活着,没有怨天尤人。为什么地主的餐桌上有山珍海味,而农奴只能忍饥挨饿。为什么地主都是身披绫罗绸缎,腰缠万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农奴们只能每天起早贪黑,拼命地帮干活。

  相比之下,我们不用起早摸黑的干活,更不会挥汗如雨地顶着太阳上班,每天能吃饱喝足,我们幸福多了。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过好每一天!

  《猎人笔记》读后感500字 5

  今天,我读完了《猎人笔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俄国的作家屠格涅夫。《猎人笔记》是一部形式独特的特写集,通过作者每一次打猎的所见所闻的细致描绘,我们可以深切感受到当时的俄国社会的种种现实。这本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首先是一些地主的残暴、狠毒、虚伪、空虚、无耻等;其次作者也揭示了农民的悲惨命运,还从一些新角度去发现农民的才干、创造力、优良品种和丰富的精神世界。需要注意的是,作者在表现这些时,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显得含蓄、简约,言有尽意无穷,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作者在书中表达了他对农奴制的痛恨和批判、并指出是农奴制使广大的农民陷入悲惨的生活境地。农民和农奴表示出深切的同情,同时也对那些高傲而自私的贵族地主给予无情的嘲讽和鞭挞。

  《猎人笔记》中包鲁特京、卡里内齐、取莫雷等人都是猎人,其中卡里内齐是个打猎经验很丰富的人。而且其中的霍利能让蜜蜂听他的话,为他酿蜜。而且他很喜欢费佳,因为费佳很尊敬客人和主人,所以他喜欢费佳。

  读了《猎人笔记》这本书,我知道了作者喜欢打猎,让我学到了怎样打猎和那里最好打猎,而且让我学到了打猎的知识。

  这本书我已看过了4次了,每次看都有新的感觉。每次看我都会在书中画满不同的注释,这是我哥哥教的,看书就要注上不懂的,注上自己的看法同时我也把写得好的句子写在我的读书笔记里!希望看这本书的人同样会去欣赏书中描写美好大自然的好句子,让你走过作者的美丽的自然世界,感叹美景中发生的悲剧!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合集五篇(扩展7)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_读后感通用五篇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_读后感 1

  你听说过“小人国”吗?你又听说过“巨人国”吗?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就带领我们走进了一个个奇幻有趣的王国,它的名字是——《格列佛游记》。

  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热爱远航的人,在一次远航中,他所乘坐的船不幸出了意外,于是,他流落到了一个小岛上。他惊奇地发现,这个小岛的居民都是一些小人,都没有他手掌那么大,小人们都如洋娃娃一般精致可爱。在小人国里,格列佛这种“巨人”受到了所有人的围观,也得到了皇帝的赏识。可是,有人却嫉妒了,设法要谋害格列佛,格列佛及时逃脱,回到了家中。第二次,他又不顾妻子反对,继续远航。这一次,他漂流到了“大人国”。大人国中清一色的全是巨人,与小人国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大人国中,格列佛遇到了温柔体贴的“小保姆”,小保姆带他进了皇宫,受到了皇后、贵族的喜爱。后来,在一次旅行中,格列佛被老鹰抓到,扔到了正常人的船中,这才回到了故乡。

  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的道理: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骄傲自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一个人的价值是要他自己来挖掘的,自己的命运要自己把握,在特定的环境下,每个人的价值都会不同的。没有人是完美的,也没有人是一无是处的。只要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世界的一切都是美的。还有一点,这本书教会了我勇敢,格列佛在遇到危险后并不放弃自己的兴趣。我们也要学*他的这种精神,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坚持到底才是最棒的!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_读后感 2

  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_读后感 3

  我买了一本书叫《格列佛游记》,读完以后我深有感触。

  《格列佛游记》讲的是一个叫格列佛的冒险家,他很喜欢坐船出海去冒险。一天,他遇到了海难,到了一个叫小人国的地方,于是,他的奇妙经历从此拉开了序幕他到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洇国。这些国家都很奇妙小人国的人都比我们小,他们只有一跟手指那么高。大人国的人都比我们大,对于他们来说,我们就像小人国的那些人一样小,飞岛国在一个可以飞的岛屿上,那里的人们总是在想问题,可是想来想去却没有想出任何有用的东西。慧洇国可以说是一个最另类的存在了,在那个地方,自称慧洇的马儿才是主角。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很多: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太多社会的堕落,大人国的*民为了赚钱,把格列佛当做物品来展览,拍卖,使他生不如死,小人国的人为了升官,不惜去诬陷别人,用别人的痛苦来换取自己的幸福。飞岛国的贵族们制定了一个见国王要舔地板的规矩,贵族大臣们还以能舔国王脚下的地板为荣!慧洇国的马儿彬彬有礼,而和人一样的野胡却和疯狗一样,这是何等的不堪入目哪!不过,也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了人性的不足,看到了世间那丑陋的一面,认识到了光明的后面还隐藏着一些什么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_读后感 4

  我打算起来,却动弹不得,我仰天躺着,这时才发现胳膊、腿都紧紧地被缚在地上;我的头发又长又密,也被缚在地上。我觉得从腋窝到大腿,身上横绑着几根细绳。我只能向上看,太阳渐渐热起来,阳光刺痛了眼睛。我听到周围人声嘈杂,可是我那样躺着,除了天空以外,什么也看不见。

  过了一会儿,只觉得有个活东西在我左腿上蠕动,它越过我胸脯,慢慢地走上前来,几乎来到我的下颔前了。我尽可能用眼睛朝下望,却原来是一个身长不到六英寸、手里拿着弓箭、背着一个箭袋的活人。同时,我觉得至少还有四十来个一模一样的人 ( 我猜想 ) 跟在他的后面。我非常吃惊,大吼了起来,吓得他们回头就跑。

  赏析: 小说一开篇就以构思奇特奠定了全书的基调。格列佛被风暴吹到荒岛上,醒来时发现自己已被百多个小人五花大绑。这段文字生动地描述了初次走进格列佛视野里的小人们的言行举止,特别是他们不断地射箭刺痛格列佛的行为,为以后情节的进展埋下了伏笔。

  开篇的文笔朴素简练。作家曾经声明:"我宁愿用最简单朴素的文笔把*凡的事实叙述出来,因为我写这本书主要是向你报道,而不是供你消遣。"尽管格列佛漫游各国情景各异、遭遇不同,但整部小说的布局、风格前后一致,格列佛每次出海的前因后果都有详尽的交待,复杂纷繁的情节均按时间、空间顺序依次描述,文字简洁生动,故事性强,所以雅俗共赏。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_读后感 5

  看了书名就知道,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后来,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

  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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