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

首页 / 读后感 / |

  名利场读后感 1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

  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

  名利场读后感 2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感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确定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一样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梦想呢?所以,学生学*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能够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我的身价,算计着该怎样样去抬高自我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 3

  长篇小说《名利场》是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辛辣讽刺的手法,真实描绘了1810~1820年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没落贵族和资产阶级暴发户等各色人物的丑恶嘴脸和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

  这部小说篇幅宏大,场面壮观,情节复杂,心理刻画深入,其尖锐泼辣的讽刺风格更为精彩。《名利场》是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在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史上开辟了新的天地。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都宾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

  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萨克雷认为:“小说的艺术是表现本质,即尽可能强烈地表达真实的情感。”他的这种理论主张在他的成名作《名利场》中得到了极好的体现。故事发生在19世纪初。在写出《名利场》以前的十余年对于萨克雷来说基本上是一个准备阶段,在这个期间萨克雷对社会上各式各样“上等人”的观察越来越深入细致,艺术手法也日益成熟。《名利场》便是在这个基础上完成的现实主义的杰作。《名利场》里创造了比较丰满的人物形象,描写了社会生活的广阔画面,并通过人物命运的交织而对生活作了总的评价。

  《名利场》通过情节的安排企图说明“一切都是浮名浮利”,他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五光十色的繁荣外表,让人们看到它的本质。萨克雷自己说过,他在《名利场》里要写“一群极端愚蠢自私的人,不顾一切地为非作歹而又热烈追求浮名浮利”,同时,他又说,书中所描写的“全是死亡、争吵、金钱和病痛”。《名利场》并没有严密的故事结构,故事的内容基本上是由两个女主人公利蓓加与爱米丽亚的生活道路串联起来的。爱米丽亚是一位资产阶级小姐,而利蓓加则是个一无所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浑水摸鱼的女人,通过这两个主人公的命运,萨克雷描绘出了当时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众生相。

  名利场读后感 4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大家的双眼,所以,大家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我找一个漂亮、华美的地方,借此炫耀自我,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大家只顾不断地借用所有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资金、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资金再多,权利再高,一直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没办法填满,哪个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叫你身不由己。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漂亮?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离得远远的尘嚣,探寻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后感 5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名利场读后感 6

  当我在读英国作家萨克雷的著作《名利场》时,虽然文章中充满了嬉笑怒骂的语言,使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但越是读到后面越是揪心与沉痛。

  故事中第一位女主角蓓基·夏泼出身贫苦,聪明机智、美丽动人,她凭借着阿谀奉承与美色跻身上流社会,最后还是被上流社会所抛弃,被迫流浪到欧洲大陆,尝尽人生坎坷。而与蓓基·夏泼的地位截然相反的富家小姐艾米莉亚·赛特笠性格善良,但却蠢笨。在生活遭受巨大创伤时候,却把虚伪的乔治·奥斯本当成所有的寄托,经历丧夫、育儿、丧母等等坎坷后,才在蓓基·夏泼告知下发现身边的真爱。两位主角此起彼落的遭遇,以及围绕着两位主角依次登场的人物,构成一个尔虞我诈、争名夺利、投机取巧的名利场。

  蓓基·夏泼是一位道德败坏的女人,除此之外我更怜悯她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她出身低微,由于父亲是个酒鬼,饱受困苦。从8岁起就开始替父亲处理事情,想方设法劝走那些讨债的人们。贫穷的生活已经使她养成阴沉沉的性格,比同年的孩子懂事得多。父亲死后,她被送到*克顿女子学校,在那儿受到了*克顿小姐以及其他人的百般歧视。蓓基·夏泼本性就不是忠厚,更遇到唯利是图的*克顿小姐,一棵不良的树苗没有遇到好园丁,怎么能长成参天大树?在当时,能改变命运的就是寻找一位好丈夫,可惜她婚姻上也是坎坷。她本可以与乔瑟夫结婚,却遭到了乔治?奥斯本的干涉。乔治?奥斯本认为她出身低微,不配成为他的亲戚,不配当爱米莉亚的嫂子。因此,蓓基想成为乔瑟夫夫人的希望化为泡影。无奈之下,她只好到克劳莱家当家庭教师。她知道罗登·克劳来是个十足的无赖、赌徒、混混,她根本就没有看上罗登。可是当得知罗登会得到姑姑克劳莱小姐五万英镑的`遗产时,就千方百计地抓住了罗登的心。原以为克劳莱小姐的开明能原谅她与罗登偷偷结婚的行为,哪里知道克劳莱小姐精明势利,身份低贱的她怎么能迈入“高贵”的克劳莱爵士家呢?当罗登无法继承姑姑遗产,为了养家糊口,她成了斯丹恩勋爵的玩物。多年来,罗登一直靠她供养,最后抛弃了她,却接受了她从斯丹恩勋爵那儿为他谋得的职位。

  只可惜蓓基一味地追求名利、财富、权势及社会地位,并以牺牲友谊、爱情、婚姻为代价。她得到了她想得到的,也失去了她所不想失去的。为了得到想得到的,她对别人的损害也非常令人憎恨,但她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

  各位想跻身名利场的女孩们,萨克雷的这本著作就是你们进入名利场前的必读物之一。眼看着那么精明能干的邓文迪女士,刚刚在名利场中摔了狠狠的一跤,这真是一个提醒:那个场可是步步惊心啊!我相信,邓文迪女士一定也具备蓓基永不言败、积极向上的精神,不知道在门口徘徊的女孩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小说中,另外一位女主角——美丽动人的艾米莉亚,品性虽然善良、温柔,但是也没少得到萨克雷的讽刺。艾米莉亚看起来完美无缺,是一位善良的好妻子、尽善尽责的好母亲,却在父亲破产的情况下,并没有为家庭的环境改善而努力,而是将自己全部的情感寄托在怀念放荡奢侈的公子哥乔治·奥斯本身上。失去丈夫后,艾米莉亚把孩子的需求看作是最重要的,为此和母亲经常产生口角;在爱情上,对去世丈夫的盲目崇拜,一次次伤害非常爱他的都宾先生的心,若非蓓基告诉她丈夫的真实嘴脸,她估计要孤老终身了。生活上的逆来顺受和爱情的盲目,这种愚昧的善良,让她一直过的很挣扎。感恩都宾先生矢志不移的爱,最后让她回归幸福里。

  蓓基和艾米莉亚是19世纪英国女人们的代表,一切的荣耀,都被安在丈夫的地位身上。她们或是主动或是被动放弃“独立”两字,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之一。女性全部的依附,只能让男人把女人做为养儿育女的工具或宠物,遇到责任心强的男人,也许会养你一辈子;如果运气不好碰到罗登一样的男人,可想命运会是何等的悲催!男女关系、夫妻关系的复杂度,以及女性究竟应该在家庭中需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是人们一直讨论的不衰话题。我真心的认为,做为女人准备扮演什么角色,取决于女人想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如果想依靠男人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那必然把大脑的容积量减少,善于包装自己,百依百顺,必能过上称心的日子。如果要做丈夫的左膀右臂,那需要一颗足够强大包容、不断学*进取的心,其实男人绝对需要心灵伴侣。

  亲爱的女友们,你想要什么,在于你站在那个位置上!

  名利场读后感 7

  这是什么地方?一个闹哄哄的市场,市场上的人有的在吃喝,有的在调情,有的得了新宠就丢了旧爱;有在笑的,也有在哭的,还有在抽烟的,打架的,跳舞的,拉提琴的,诓骗哄人的。有些是到处横行的强梁汉子;有些是对女人飞眼儿的花花公子,有扒儿手,也有城管,还有走江湖吃十方的,在自己摊子前面扯起嗓子嚷嚷,卖狗皮膏药的,卖假货的……

  这里虽然是个热闹去处,却是道德沦亡,坑蒙拐骗的地方,说不上有什么快活。

  我想,凡是有思想的人在这种市场上观光,不但不怪人家兴致好,自己也会跟着乐。他不时的会碰上一两件事,或是幽默得逗人发笑,或是显得出人心忠厚的一面,使人感动。这儿有一个漂亮的孩子,眼巴巴的瞧着卖姜汁面包的摊儿;那儿有一个漂亮的姑娘,脸红红的听她的爱人说话,瞧他给自己挑礼物;再过去是可怜的小丑躲在货车后头带着一家老小啃骨头,这些老实人就靠他翻斤斗赚来的钱过活。可是话又说回来,大致的印象还是使人愁而不是逗人乐的。

  有人认为市场上人口混杂,是个下流的地方,不但自己不去,连家眷和佣人也不准去。大概他们的看法是不错的。不过也有人生就懒散的脾气,或是仁慈的心肠,或是爱取笑讽刺的性格,他们看法不同一些,倒愿意在市场里消磨半个钟头,看看各种表演,像激烈的格斗,精采的骑术,上流社会的形形色色,普通人家生活的情形,专为多情的看客预备的恋爱场面,轻松滑稽的穿插等等。在这里很可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就成为百万富翁,只要你能利用种。种计谋甚至以色相引诱、巴结权贵豪门,不择手段往上爬。最好能拿到地,不论你是当出纳的,盖房子的,修路的,收税务的,管**的,还是偏远山区一村长,校长,哪怕就是挖煤的,都能成个百万富豪;只要坚持几年不被发现,一般都能上亿。

  虽然空气是稍微毒了一些,可是你会发现很多人还是能活到了九十几岁的。

  上述的集市是在什么地方啊,是不是有曾相识的感觉。

  这就是英国作家萨克雷《名利场》笔下200多年前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在这个市场里人有了多种不断变化的特点,当贫穷的时候想不择手段进入上流社会。当富有的时候又会良心发现,乐善好施。有时侯满足,有时侯贪婪。有时侯现实,有时侯幻想。

  《名利场》的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

  名利场读后感 8

  从一个多月前,我开始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是作者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讽刺的口吻描绘了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中的没落贵族、没落世家等各种各样的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它使我们充分了解了19世纪时期英国所谓的“贵族生活”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在我看来,本书资料主要围绕两个女人来展开,一是莉蓓加,二是爱米莉亚。讲述了两种几乎是截然不一样的生活和待人处世的方式。莉蓓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我便不多加评价了,若是要写,恐怕用上三页纸笔都不够呢。就说一下大致的生活吧。

  早年,莉蓓加使出浑身解数、挤破了脑袋也想踏进“上流社会”,想要找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丈夫,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到了*中年(30、40左右)时,她最终成功踏进上流社会,成为其中的风流人物,也是拔尖人物,几乎每个男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夫人们看她把自我丈夫的魂都勾走了,都厌恶她。到了后期,她各种不雅的事情都被揭露,几乎所有的上层人物都不跟她来往。她在各地欠债,流落四方,最终竟是投入慈善事业。

  而爱米莉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都备受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半点阻碍,正因如此,她无需像莉蓓加那样,就能够简便进入上流社会,所以是天真善良的。在我看来,还带有一丝傻气。之后,她与乔治(小猪佩奇你想多了。)结婚,乔治在一场战争中为国牺牲,而她的父亲因为生意失败而破产,陷入*民般的生活。靠着乔治父亲和威廉・都宾(爱慕了爱米莉亚15年!)的救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最终在莉蓓加的小小帮忙下,爱米莉亚和威廉・都宾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的生活,给了本书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名利场是一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处处弥漫着尘埃,在薄薄的金钱、宝石下头是成堆的垃圾和糜烂的生物。就像莉蓓加一样,她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那名利场中的尘埃紧紧将她包裹住,她利用自我的友谊,感情,婚姻,情人等,来助她登上上流社会的宝座。可她的下场是什么她的最好的朋友爱米莉亚最终远离她,丈夫也厌恶、唾弃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了一时虚伪的华丽,她不明白付出了多么宝贵的代价.

  掩卷沉思,生活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

  还有坦然与真诚,反思自我,丢掉这些东西已多久了怕是自我都不明白了。

  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简单的活着,简单地思考,像最*很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说的那样:和谐,诚信,友善。寻找一份属于爱的净土,常在其中。

  名利场读后感 9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名利场读后感 10

  今天,爸爸妈妈带着我去电影院观看了一部名叫《名利场》的电影,看完了这部电影之后,更坚定了我的想法,女人,不论是在什么时代,都活得比男人艰难。

  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女子,一个,坚强的像nuts,善于用心计和手段,能说会道,不甘命运的*凡,借助一切机会、身边的一切的人往上流社会爬;一个,善良,渴望并相信爱情最后被爱情蒙蔽了双眼,看不见身边真正爱着自己的人。在影片中,她们的结局都是美好的,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虽然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却和最爱自己的人在一起。

  无论是利蓓加还是艾米利亚,都在最后有了新的生活的目标与希望。

  在名利场中无论你扮演过何角色,都要在最后看透这一切。我想这就是萨克雷所要告诉我的。

  而如果在现在,我相信,前者会混得更出色,至少这个社会就好这口的,这些特性,已经被叫做能力了。

  前两天看了DPG姐姐BLOG上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自己真的是还没准备进去什么社会,我还是小P孩一个,不*惯也不喜欢――至少是现在――那些阿谀奉承,甚至是普通的交际,希望大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磨练我训练我在这方面的能力。其实在我家,我的爸爸妈妈就是一对相反的典型,或许,我继承了妈妈的外貌,保留了爸爸的`性格,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说起来,蛮想他们的,想着爸爸在语聊时用那种对三岁小孩说话的语气叫我胖胖宝宝,已经想象到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和,一朵大菊花(哈哈,夸张了)――……跑题了……

  觉得看完这片才发觉女主角的演技还是不错的,拿了今年的OSCAR的最佳女主角也就不足为怪了。

  名利场读后感 11

  《名利场》讲述的是一个机灵乖巧、尝过贫穷的滋味的漂亮姑娘,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的故事。所以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甚至走后门,飞上高枝。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是她的同窗同学、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在《名利场》中,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其中又穿插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构成了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作萨克雷富于讥智,善于从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历史阶段,用生动典型的细节多方面刻画主要人物性格。《名利场》着力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而虞我诈、争权夺利、趋炎附势等丑恶的现象,揭露那种以金钱为本质的社会。作者最后写道:“啊!虚荣中的虚荣!在这世界上我们又有谁是幸福的呢?我们又有谁如愿以偿了呢?而就算如此,又有谁满足了呢?”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反问。

  蓓基是萨克雷塑造的19世纪初期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女冒险家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她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来达到自己为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在人们认清她之后,她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而忽视了真情与友爱。

  名利场读后感 12

  我慢慢到了一个迟钝的阶段,小说只是读一下,却不在有太多感想;并不会批判书中的负面典型人物,只不过是每个人的选择不同而已。人与人之间不需要制造那么多界线,不存在绝对的道德律令,一方面从时间上来看:过去是道德的现在可能是不道德的,过去不道德的现在可能是道德;另一方面空间上来看:不同国家和民族对于道德的定义和范围各不相同。从解释的主体来看,不同人对于历史事件解读不同,赋予了历史事件不同的意义。

  这本书读起来文笔朴实,蓓基和爱米丽亚是学生时代的好朋友,蓓基出身贫苦,一心想要在上流社会谋求一*之地;爱米丽亚家境殷实,善良,她只想着与自己的男友乔治过最普通的生活。蓓基与爱米丽亚一起离开学校,蓓基在爱米丽亚家居住一段时间后,去克劳莱爵士家当家庭教师。蓓基在爱米丽亚家居住期间,与爱米丽亚的哥哥乔瑟夫情投意合,由于地位差距,并没有在一起。蓓基到克劳莱爵士家后,与克劳莱爵士的二儿子秘密结婚,婚姻并没有为蓓基带来她想要的名利和财富,蓓基与丈夫没有经济来源却过上了出手阔绰的生活。蓓基依靠与不同男士周旋获得一定财富,被丈夫发现后,与丈夫离婚,蓓基生活状况越来越遭;日后蓓基在与乔瑟夫重逢后,嫁给了资产优厚的乔瑟夫。

  由于爱米丽亚父亲破产,乔治一家故意疏远爱米丽亚,爱米丽亚心情沮丧。多宾是乔治的好友,多宾第一次看见爱米丽亚就爱上了她,多宾一心撮合爱米丽亚和乔治,最终乔治不顾家里人反对,与爱米丽亚结婚。结婚后,多宾和乔治作为军人参战,乔治不幸在战争中死亡,多宾承担起照顾爱米丽亚和她儿子的责任。爱米丽亚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照顾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时常与多宾通信,同时保持对于乔治的忠诚。多宾一人远在外地军营,时间兜兜转转,在多宾快要放弃爱米丽亚的时候,多宾回到了家乡,寻找爱米丽亚。最终爱米丽亚放下对乔治的执念,与多宾在一起生活。

  现实生活多多少少有与名利场相符的地方,事情的发展不总是随人意,看人也无法看准,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无法把控。

  名利场读后感 13

  《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中上层社会各式各等人物,都忙着争权夺位,争名求利,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名位、权势、利禄,原是相连相通的。

  故事主角是一个机灵乖巧的漂亮姑娘。她尝过贫穷的滋味,一心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困境。她不择手段,凭谄媚奉承、走小道儿钻后门,飞上高枝。作为陪衬的人物是她同窗女友、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从贫贱进入富裕的道路很不*稳!富家女的运途亦多坎坷,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构成一个引人关怀又动人情感的故事。穿插的人物形形色色,都神情毕肖。萨克雷富讥智,善讽刺,《名利场》是逗趣而又启人深思的小说。

  萨克雷是东印度公司收税员的儿子,受过高等教育,自己却没什么财产。他学法律、学画都不成功,一连串失败的.经历,只使他熟悉了中上层社会的各个阶层。《名利场》的背景和人物,都是他所熟悉的。

  他不甘心写小说仅供消遣,刻意寓教诲于娱乐,要求自己的小说“描写真实,宣扬仁爱”。“描写真实”就是无情地揭出名利场中种种丑恶,使个中人自知愧惭;同时又如实写出追求名利未必得逞,费尽心机争夺倾轧,到头来还是落空,即使如愿以偿,也未必幸福,快乐。“宣扬仁爱”是写出某些人物宅心仁厚,乐于助人而忘掉自己,由此摆脱了个人的烦恼,领略到快乐的真谛。

  萨克雷写小说力求客观,不以他本人的喜爱或愿望而对人物、对事实有所遮饰和歪曲。人情的好恶,他面面俱到,不遮掩善良人物的缺点,也不遗漏狡猾、鄙俗人的一节可取。全部故事里没有一个英雄人物,所以《名利场》的副题是《没有英雄的故事》,就是现代所谓“非英雄”的小说。这一点,也是《名利场》的创新。

  名利场读后感 14

  上流社会风雷动,追名逐利几时休?――英・萨克雷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也不谈小说描写的人物覆盖之广,上至欧洲各国皇室、达官贵人,中至发达商人及其亲属家眷,下至小摊小贩、佣人婢女的行为心理刻画,皆活灵活现、真实可触。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

  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虽然作者并未故意划分,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故事里几乎每个诚实而善良的人都热爱他。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两人还同为虔诚的基督教徒。多宾在彼此相识之后的十八年中以乔治・奥斯本(此时阿米莉亚为乔治的女友)最好朋友的身份为他俩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阿米莉亚家道中落乃至穷困潦倒后暗地里拿出大笔资金接济可怜的寡妇和她和乔治的孩子,为他们购买、寄送数不清的高贵礼物;他的朋友乔治・奥斯本在世时多宾没有动过一点歪念头,只是虔诚地希望他心爱的阿米莉亚物质充裕、心灵快乐。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可是我们的作者不知出于何种意图,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唯一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至于故事的主角,出人意料,竟是一位女士,在那个男尊女卑再自然不过的时代,将一位女士塑造为主角实属不易,何况她还出身卑微,孤女一个,她叫丽贝卡・夏普。在深入阅读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她与《红与黑》中司汤达笔下的于连・索黑尔不无类似之处。他们同是一心向上爬者,都曾从社会底层爬入了上流社会,出尽风头,最后又都从高处跌落,只是法国的于连被推上了断头台,而英国的丽贝卡生活归于*常,不惊不喜。他们俩虽一个是男一个为女,可是都勤奋努力,有着某方面的天分,聪明机灵,超越常人,只是社会不允许他们跨越固有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朝气蓬勃、不断攀升的人物典型。

  言归正传,在那个讲究出身血统、社会地位的时代,丽贝卡和普通人一样卑微,被人瞧不起。虽然她禀赋异常,能言善辩、巧舌如簧,又精通歌唱,性格温和总是满脸微笑,又精通几种语言,学识渊博眼界开阔,不亚于任何一位上流社会的男士,在各种社交场合她虽不是最漂亮的,但是有她在的地方她总是最迷人的一个,男人迷恋她,女人嫉妒她,她多才多艺,很少有女士能比得上。

  这个女人有如此众多的优点,可是只要有一个缺点就足以将她所有的优点都抹杀掉,这就是她卑微的出身。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人从来不屑于与贫民百姓交往。同时,这个一心向上爬的女人也有许多品行恶劣,心灵邪恶之处,深为读者所唾弃。她是个天生撒谎者、表演者,仿佛蜘蛛般布下天罗地网般的谎言,欺骗愚蠢的人、欺骗信任她的人、欺骗善良的人,这一点我是对她深恶痛绝,和前段时间看的肥皂剧《女人的颜色》中的姚倩倩有得一拼。撒谎对她来说是*以为常,是像说真话一样自然的事,心灵早就已扭曲。小说里有些人评价她为水妖,在情在理。总之,这是一个多面的、立体的女性形象,为世界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的浓墨重彩的一笔。

  小说作者通过丽贝卡和阿米莉亚两条主线的铺排、交叉前进,广泛描绘了上流社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贵族与奴仆的生活百态、日常生活情景。世袭的贵族制度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给懒人创造了享乐的摇篮,同时也阻碍了优秀人才向上层的合理流入。贵族人士随意挥霍着劳动人民缴纳的税收,四处举债赌博、玩乐、宴饮、招摇,只靠着亲戚间争夺遗产来维持以后奢靡的生活,如成功则一朝在上,如失败则再也无回天之力,很多人处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状态。

  书中不时涌现出精彩之处,有些比喻让人拍案叫绝,比如有一章的开头部分作者将英国房子的二楼楼梯窗口做了特写和详细描述,作者透过这扇窗观察和摹写在楼梯上来来往往的人和事,男人、主妇、佣人、孩子、客人、律师、医生等等,他们从这里下楼或者上楼,上楼时是什么表情,做什么事,下楼又是什么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作者通过这个微型的窗口洞察这里来往的人,也洞察社会上的是是非非、人性的光明与黑暗,各自的喜怒哀乐,它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十八世纪英国房子普通的窗口。

  小说中滑铁卢战役展示的社会波澜壮阔的画面,几位主人公命运的颠沛流离、起伏不*,在故事的结尾最终归于*静喜悦。作者语言的诙谐幽默。讽刺机警,到处可圈可点。可惜我只是作为一位业余的读者,抱以虔诚之心,对作者致以敬意。正如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写下的:“啊!名利虚荣,虚荣名利!人生在世哪个能幸福?哪个能如愿?即使能如愿,哪个又能满足?”如此智语,又何须多解释,些许有人生经历的人都能颔首明了。

  名利场读后感 15

  我慢慢到了一个迟钝的阶段,小说只是读一下,却不在有太多感想;并不会批判书中的负面典型人物,只不过是每个人的选择不同而已。人与人之间不需要制造那么多界线,不存在绝对的道德律令,一方面从时间上来看:过去是道德的现在可能是不道德的,过去不道德的现在可能是道德;另一方面空间上来看:不同国家和民族对于道德的定义和范围各不相同。从解释的主体来看,不同人对于历史事件解读不同,赋予了历史事件不同的意义。

  这本书读起来文笔朴实,蓓基和爱米丽亚是学生时代的好朋友,蓓基出身贫苦,一心想要在上流社会谋求一*之地;爱米丽亚家境殷实,善良,她只想着与自己的男友乔治过最普通的生活。蓓基与爱米丽亚一起离开学校,蓓基在爱米丽亚家居住一段时间后,去克劳莱爵士家当家庭教师。蓓基在爱米丽亚家居住期间,与爱米丽亚的哥哥乔瑟夫情投意合,由于地位差距,并没有在一起。蓓基到克劳莱爵士家后,与克劳莱爵士的二儿子秘密结婚,婚姻并没有为蓓基带来她想要的名利和财富,蓓基与丈夫没有经济来源却过上了出手阔绰的生活。蓓基依靠与不同男士周旋获得一定财富,被丈夫发现后,与丈夫离婚,蓓基生活状况越来越遭;日后蓓基在与乔瑟夫重逢后,嫁给了资产优厚的乔瑟夫。

  由于爱米丽亚父亲破产,乔治一家故意疏远爱米丽亚,爱米丽亚心情沮丧。多宾是乔治的好友,多宾第一次看见爱米丽亚就爱上了她,多宾一心撮合爱米丽亚和乔治,最终乔治不顾家里人反对,与爱米丽亚结婚。结婚后,多宾和乔治作为军人参战,乔治不幸在战争中死亡,多宾承担起照顾爱米丽亚和她儿子的责任。爱米丽亚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照顾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时常与多宾通信,同时保持对于乔治的忠诚。多宾一人远在外地军营,时间兜兜转转,在多宾快要放弃爱米丽亚的时候,多宾回到了家乡,寻找爱米丽亚。最终爱米丽亚放下对乔治的执念,与多宾在一起生活。

  现实生活多多少少有与名利场相符的地方,事情的发展不总是随人意,看人也无法看准,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无法把控。

  名利场读后感 16

  长篇小说《名利场》是萨克雷的名著和代表作。以尖刻讽刺的手法,真实地描写了1810~1820年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没落的贵族和资产阶级暴发户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丑恶嘴脸和弱肉强食、流纳骗局的人际关系。这部小说篇幅宏大,场面壮观,情节复杂,心理描写深刻,其尖锐泼辣的讽刺风格更引人入胜。《名利场》是萨克雷的著名作品,是他生*著作中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为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史开辟了新天地。必须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也看不清。每个人都渴望金钱和地位。一旦你拥有其中一个,别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多彬用一生的爱把他所爱的人、他的青春和他的年龄献给了那个名利场的可怜人。艾米莉亚的单纯和爱给了她半生的痛苦。但是结局很好。作家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好人得到幸福,出入名利场内外。贪婪、自私、愚蠢、骄傲、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看了几次结局。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仅仅是小说,这是社会的缩影。不仅是那时的英国,也是今天。谁不会因为名利两个字而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以此为基础的。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还有谁会追求纯洁而荒谬的梦想?所以大学生学*的目的是成为职业,工作的目的是过能吸引别人视线的生活。当然,这不是错的。我们都是命运之手的棋子。计算自己的身价,权衡如何提高自己的身价。没办法,人们只崇拜,谈论那些光辉的人物,如果你不做,就会有人做。(另一方面)。赛莱认为:“小说的艺术是表达的本质,即尽可能强烈地表达真实的'感情。”他的这种理论主张在他的名著《名利场》中得到了很好的表达。故事发生在19世纪初。在写《名利场》之前的10多年里,对萨克雷来说基本上是准备阶段,在此期间,萨克斯对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上级”的观察越来越深刻,细腻,艺术手法也越来越成熟。《名利场》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完成的现实主义杰作。《名利场》里塑造了比较丰满的人物形象,描绘了社会生活的广阔图景,经过人物命运的纠缠,对生活做出了总体评价。经过《名利场》剧情的安排,试图说明“一切都是**利益”,他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五颜六色的繁荣外表,向人们展示了其本质。Jaclay在《名利场》中说:“极度愚蠢和自私的人不顾一切恶行,热切追求**。”他还补充说:“书中描述的‘*亡、争吵、金钱、病痛’。”《名利场》没有严密的故事结构。故事的资料基本上连接着两位女主人公丽贝卡和艾米莉亚的生活道路。艾米莉亚是资产阶级小姐,里弗加是一无所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摸嫁妆的女人,经过这两位主人公的命运,萨克斯里描写了当时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众生相。

  名利场读后感 17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大家的双眼,所以,大家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我找一个漂亮、华美的地方,借此炫耀自我,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大家只顾不断地借用所有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资金、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资金再多,权利再高,一直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没办法填满,哪个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叫你身不由己。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漂亮?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离得远远的尘嚣,探寻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后感 18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

  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

  名利场读后感 19

  长篇小说《名利场》是萨克雷的名著和代表作。以尖刻讽刺的手法,真实地描写了1810~1820年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没落的贵族和资产阶级暴发户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丑恶嘴脸和弱肉强食、流纳骗局的人际关系。这部小说篇幅宏大,场面壮观,情节复杂,心理描写深刻,其尖锐泼辣的讽刺风格更引人入胜。《名利场》是萨克雷的著名作品,是他生*著作中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为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史开辟了新天地。必须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也看不清。每个人都渴望金钱和地位。一旦你拥有其中一个,别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多彬用一生的爱把他所爱的人、他的青春和他的年龄献给了那个名利场的可怜人。艾米莉亚的单纯和爱给了她半生的痛苦。但是结局很好。作家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好人得到幸福,出入名利场内外。贪婪、自私、愚蠢、骄傲、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看了几次结局。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仅仅是小说,这是社会的.缩影。不仅是那时的英国,也是今天。谁不会因为名利两个字而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以此为基础的。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还有谁会追求纯洁而荒谬的梦想?所以大学生学*的目的是成为职业,工作的目的是过能吸引别人视线的生活。当然,这不是错的。我们都是命运之手的棋子。计算自己的身价,权衡如何提高自己的身价。没办法,人们只崇拜,谈论那些光辉的人物,如果你不做,就会有人做。(另一方面)。赛莱认为:“小说的艺术是表达的本质,即尽可能强烈地表达真实的感情。”他的这种理论主张在他的名著《名利场》中得到了很好的表达。故事发生在19世纪初。在写《名利场》之前的10多年里,对萨克雷来说基本上是准备阶段,在此期间,萨克斯对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上级”的观察越来越深刻,细腻,艺术手法也越来越成熟。《名利场》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完成的现实主义杰作。《名利场》里塑造了比较丰满的人物形象,描绘了社会生活的广阔图景,经过人物命运的纠缠,对生活做出了总体评价。经过《名利场》剧情的安排,试图说明“一切都是**利益”,他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五颜六色的繁荣外表,向人们展示了其本质。Jaclay在《名利场》中说:“极度愚蠢和自私的人不顾一切恶行,热切追求**。”他还补充说:“书中描述的‘*亡、争吵、金钱、病痛’。”《名利场》没有严密的故事结构。故事的资料基本上连接着两位女主人公丽贝卡和艾米莉亚的生活道路。艾米莉亚是资产阶级小姐,里弗加是一无所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摸嫁妆的女人,经过这两位主人公的命运,萨克斯里描写了当时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众生相。

  名利场读后感 20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

  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

  19世纪的社会是一场虚幻集市,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场虚幻集市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的人在这场集市上交易得手,有的人在这场交易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阅读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1)

——名利场读后感 (菁华9篇)

名利场读后感1

  从一个多月前,我开始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是作者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讽刺的口吻描绘了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中的没落贵族、没落世家等各种各样的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它使我们充分了解了19世纪时期英国所谓的“贵族生活”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在我看来,本书内容主要围绕两个女人来展开,一是莉蓓加,二是爱米莉亚。讲述了两种几乎是截然不同的生活和待人处世的方式。莉蓓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我便不多加评价了,若是要写,恐怕用上三页纸笔都不够呢。就说一下大致的`生活吧。

  早年,莉蓓加使出浑身解数、挤破了脑袋也想踏进“上流社会”,想要找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丈夫,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到了*中年(30、40左右)时,她终于成功踏进上流社会,成为其中的风流人物,也是拔尖人物,几乎每个男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夫人们看她把自己丈夫的魂都勾走了,都厌恶她。到了后期,她各种不雅的事情都被揭露,几乎所有的上层人物都不跟她来往。她在各地欠债,流落四方,最后竟是投入慈善事业。

  而爱米莉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都备受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半点阻碍,正因如此,她无需像莉蓓加那样,就可以轻松进入上流社会,所以是天真善良的。在我看来,还带有一丝傻气。后来,她与乔治(小猪佩奇?你想多了。)结婚,乔治在一场战争中为国牺牲,而她的父亲因为生意失败而破产,陷入*民般的生活。靠着乔治父亲和威廉·都宾(爱慕了爱米莉亚15年!)的救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最后在莉蓓加的小小帮助下,爱米莉亚和威廉·都宾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的生活,给了本书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名利场是一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处处弥漫着尘埃,在薄薄的金钱、宝石下面是成堆的垃圾和糜烂的生物。就像莉蓓加一样,她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那名利场中的尘埃紧紧将她包裹住,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情人等,来助她登上上流社会的宝座。可她的下场是什么?她的最好的朋友爱米莉亚最后远离她,丈夫也厌恶、唾弃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了一时虚伪的华丽,她不知道付出了多么宝贵的代价.

  掩卷沉思,生活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

  还有坦然与真诚,反思自己,丢掉这些东西已多久了?怕是自己都不知道了。

  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简单的活着,简单地思考,像最*很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说的那样:和谐,诚信,友善。寻找一份属于爱的净土,常在其中。

名利场读后感2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名利场读后感3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结束这个绵长厚实的故事,想要一窥尊贵的多宾少校的人生结局,看他是否在别处获得了应得的幸福;想要了解谎话连篇、机灵多变的丽贝卡是否恶有恶报,最终被印度文官约斯驱逐,归于流浪。至于那个天真可怜的阿米莉亚我并不关心她接下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因为目前看来她的生活还挺不错,在小说里她已时来运转,重新过上贵族生活,金钱匮乏的时期于她一去不复返,无论何种处境在小说里关于她的戏份总是比较乏味,虽然作者在前面部分对他赞赏有加。

  阅读《名利场》这部小说花了我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包括十几个夜晚和业余空闲时间。我是奔着这本吸引人的书名和萨克雷的名号而去的。我最早看的一部外国小说《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就曾直言尊崇萨克雷先生,此番我也借由此领略了他的小说之气度与风采。

名利场读后感4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感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确定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一样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梦想呢?所以,学生学*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能够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我的身价,算计着该怎样样去抬高自我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5

  从一个多月前,我开始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是作者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讽刺的口吻描绘了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中的没落贵族、没落世家等各种各样的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它使我们充分了解了19世纪时期英国所谓的“贵族生活”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在我看来,本书内容主要围绕两个女人来展开,一是莉蓓加,二是爱米莉亚。讲述了两种几乎是截然不同的生活和待人处世的方式。莉蓓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我便不多加评价了,若是要写,恐怕用上三页纸笔都不够呢。就说一下大致的生活吧。

  早年,莉蓓加使出浑身解数、挤破了脑袋也想踏进“上流社会”,想要找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丈夫,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到了*中年(30、40左右)时,她终于成功踏进上流社会,成为其中的风流人物,也是拔尖人物,几乎每个男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夫人们看她把自己丈夫的魂都勾走了,都厌恶她。到了后期,她各种不雅的事情都被揭露,几乎所有的上层人物都不跟她来往。她在各地欠债,流落四方,最后竟是投入慈善事业。

  而爱米莉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都备受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半点阻碍,正因如此,她无需像莉蓓加那样,就可以轻松进入上流社会,所以是天真善良的。在我看来,还带有一丝傻气。后来,她与乔治结婚,乔治在一场战争中为国牺牲,而她的父亲因为生意失败而破产,陷入*民般的生活。靠着乔治父亲和威廉·都宾的救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最后在莉蓓加的小小帮助下,爱米莉亚和威廉·都宾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的生活,给了本书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名利场是一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处处弥漫着尘埃,在薄薄的金钱、宝石下面是成堆的垃圾和糜烂的生物。就像莉蓓加一样,她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那名利场中的尘埃紧紧将她包裹住,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情人等,来助她登上上流社会的宝座。可她的下场是什么?她的最好的朋友爱米莉亚最后远离她,丈夫也厌恶、唾弃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了一时虚伪的华丽,她不知道付出了多么宝贵的代价。

  掩卷沉思,生活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

  还有坦然与真诚,反思自己,丢掉这些东西已多久了?怕是自己都不知道了。

  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简单的活着,简单地思考,像最*很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说的那样:和谐,诚信,友善。寻找一份属于爱的净土,常在其中。

名利场读后感6

  名利场,是个非常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大家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资金,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别的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姑娘,但伴随年龄的增长与社会原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魅惑,为了资金利益用尽心计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感情执卓了一生。

  我没办法确定哪个对哪个错,可能只不过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哪个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所有都是打造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解决时,又有哪个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些梦想呢?所以,学生学*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很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被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错,大家都是运势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我的身价,算计着该如何样去抬高自我的身价。

  那样该如何对待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7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

  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

  19世纪的社会是一场虚幻集市,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场虚幻集市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的人在这场集市上交易得手,有的人在这场交易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

名利场读后感8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19世纪的社会是一场虚幻集市,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场虚幻集市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的人在这场集市上交易得手,有的人在这场交易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

名利场读后感9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小说《名利场》,小说的主要情节能够分两条线索。一个线索是死者的穷画家的女儿贝基离开后pingkedun女子寄宿学校,会暂时在富裕家庭爱米丽亚家,但她试图勾引她的哥哥进入上流社会。经过这件事失败了,贝基来到毕脱-克劳莱家的家庭教师,同时她扮演一些可爱的手段如油腻,和合伙与好用。但当皮特提出贝基失去配偶,她已经嫁给了knight的儿子罗。另一个线索写纯洁的女孩阿米莉亚深在*georgeosborne的爱,超越一切障碍,最终嫁给他。可是她的丈夫立刻就抛弃了她。阿米莉亚是痴情的乔治,即使她丈夫死后,她仍不愿再嫁他人。最终,贝基告诉事实乔治约见自私奔生前,她同意结婚。贝基被遗弃是因为丈夫之后找到了人际关系。她的晚年从另一个情人手里继承了一笔遗产,慈善事业开始变得热情起来。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真实。名利场里面的人看不清楚,名利场的外面人一样看不清。某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一种,其他人都异常重视你。都宾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所爱的人,他把自我的青春和时间在名利场中的可怜人。可是,最终是好的。我想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里进来了又走了出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肆无忌惮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看着最终几次,有点开心,有点难过。这不仅仅是小说,这是一个缩影社会。它不仅仅在英国当时,它也在今日。谁不名利其他是基于这个。物质生活问题不解决,谁去追求一种神话般的纯梦想所以,大学生学*的目的已成为一项工作,工作就是有一部分能让人以一种特殊的精神看待生活。当然,这并不能替代,我们都是命运的棋子,命中目标个人。研究自身的社会地位,研究如何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人只能去崇拜别人,讲那些显赫的人物,你就去不去作曲,会有人去作曲。

  名利场,我们怎样能进来和走出这个地方,怎样应对这个地方,大家都在小说里无知的自私,渴望名利,到头来无所努力。

  作者萨克雷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画面的名利场inrealityin小说,生活中是背叛欺骗和敲诈对方,欺骗,势利虚荣等丑陋的行动表现的淋漓尽致。作者最终写道:“哦!虚荣虚荣!我们这个世界上有谁会是幸福的呢我们必须按照自我的意愿来完成每一件事但即使所谓的,有谁有满意的布“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2)

——名利场读后感 (菁华6篇)

名利场读后感1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

  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然而,封建势力也很强大,爵位仍是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故事中的女主角丽贝卡。夏普小姐就是以法国巴黎的某个公爵家族为荣耀和护身符,并为自己的纯正的巴黎口音和语法而沾沾自喜。而名利场上另一位“靠翻筋斗过活”的“涂着两腮帮子胭脂”的小丑别德。克劳太太也一直幻想着她丈夫的哥哥毕克男爵能念在兄弟的份上将爵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并为此煞费心思。

  事实上偌大的一个名利场又有多少人为拉拢和巴结这些“勋爵”、“公爵”、“伯爵”甚至“男爵”之类的达官显贵而绞尽脑汁,甚至撕下那本就十分难说的脸皮呢?就连英国最有风度的公子自居的乔治。奥斯本上尉也能邀请到贝亚爱格思勋爵一家子赴宴而洋洋自得,虽然花了大把大把的英镑也是在所不惜。且“乔治的联队所隶属的那一师的将军请客,他得到了很大的面子,和贝亚爱格思勋爵的女儿的朗茜。铁色乌特小姐跳舞。”又因“靠着贝亚爱格思勋爵的面子,得到了一张邀请奥斯本上尉夫妇的帖子得意的不得了。

  其实,当时的英国中上流社会里各式各样的人物们又有几个人不忙着争权逐利呢?

  名利场》讲的是一贫一富两女孩的故事。两个女孩都美貌无比、能歌善舞。贫穷的女孩瑞贝卡用美貌和不择手段进入上流社会。富有的女孩艾米丽亚心地善良为人厚道。瑞贝卡有野心、心机重,所有的女孩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最后瑞贝卡沉迷于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最终被丈夫抛弃,而艾米丽亚却拥有一个美满的婚姻,无比幸福。

  阅读这本书,可以增进我们对18世纪英国社会的认识,也让我们看到西方社会的弊病——势利。这本书中的两个女主角:艾米丽亚和瑞贝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贝卡城府深、野心大、反应快。艾米丽亚单纯可爱,天真友善,对任何人都没有防备。

  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片段诗瑞贝卡对她孩子的一件事,她对她孩子很凶,孩子问她什么她也不理,还骂人。有一天,有一位公爵来她家,她的孩子跑出来找她,她没有凶巴巴的吼孩子,而是温柔的抚摸他。从侧面描写中突出她虚伪、很有心计的特点。

  看了这本书我联想到当今社会的娱乐圈。有一位明星说过:“娱乐圈就是一盆污水,多纯洁的人跳进去也会变得肮脏、黑暗。”

  在名利场里每一个人都带着面具与别人交往。我们所看到的也都不一定是真实的。

  《名利场》这本书向我们披露了18世纪的英国人对名利的追求的疯狂程度。

  《名利场》这本书寓意深刻,我很喜欢。

名利场读后感2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并定格在心灵的浪尖上,永不散落。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这是读了萨克雷《名利场》所感受到的。《名利场》叙述一个失去了自己穷困潦倒的父亲和法国舞蹈演员母亲的女主人公蓓基,向往自己某一天能够拥有那些19世纪初的英国社会的奢华生活,而由于自己低微的出身,在当时的壁垒森严等级制度的英国,这样的想法只能是一种奢望,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天生丽质的他,以坚韧不拔的精神,充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在规则范围内,成功运用一些常规与非常规手段征服了整个英国上流社会,在名利场中沉沦起伏,最终完成她自己的无所谓成功与失败的人生体验。作为陪衬的人物是她同窗女友、一个富商的女儿。她懦弱温柔,驯顺地随命运播弄。从贫贱进入富裕的道路很不*稳!富家女的运途亦多坎坷,两人此起彼落的遭遇,构成一个引人关怀又动人情感的故事。穿插的人物形形色色,都神情毕肖。萨克雷富讥智,善讽刺,《名利场》是逗趣而又启人深思的小说。

  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萨克雷曾说过:“小说的艺术是表现本质,即尽可能强烈地表达真实的情感。《名利场》通过情节说明“一切都是浮名浮利”,标题本身出自《天路历程》。他揭开了资本主义社会五光十色的繁荣外表,让人们看到它的本质。萨克雷自己说过,他在《名利场》里要写“一群极端愚蠢自私的人,不顾一切地为非作歹而又热烈追求浮名浮利”,同时,他又说,书中所描写的“全是死亡、争吵、金钱和病痛”。《名利场》并没有严密的故事结构,故事的内容基本上是由两个女主人公利蓓加与爱米丽亚的生活道路串联起来的。爱米丽亚是一位资产阶级小姐,而利蓓加则是个一无所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浑水摸鱼的女人,通过这两个主人公的命运,萨克雷描绘出了当时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众生相。

  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今时今日人们依旧挣扎于名利场中,他们的心头的尘埃何时才能落定?

  蓓基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刺刀。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表面的热情,无法掩藏内心的憎恨。再华丽的外衣,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名利场读后感3

  从一个多月前,我开始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是作者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讽刺的口吻描绘了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中的没落贵族、没落世家等各种各样的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它使我们充分了解了19世纪时期英国所谓的“贵族生活”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在我看来,本书内容主要围绕两个女人来展开,一是莉蓓加,二是爱米莉亚。讲述了两种几乎是截然不同的生活和待人处世的方式。莉蓓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我便不多加评价了,若是要写,恐怕用上三页纸笔都不够呢。就说一下大致的生活吧。

  早年,莉蓓加使出浑身解数、挤破了脑袋也想踏进“上流社会”,想要找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丈夫,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到了*中年(30、40左右)时,她终于成功踏进上流社会,成为其中的风流人物,也是拔尖人物,几乎每个男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夫人们看她把自己丈夫的魂都勾走了,都厌恶她。到了后期,她各种不雅的事情都被揭露,几乎所有的上层人物都不跟她来往。她在各地欠债,流落四方,最后竟是投入慈善事业。

  而爱米莉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都备受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半点阻碍,正因如此,她无需像莉蓓加那样,就可以轻松进入上流社会,所以是天真善良的。在我看来,还带有一丝傻气。后来,她与乔治(小猪佩奇?你想多了。)结婚,乔治在一场战争中为国牺牲,而她的父亲因为生意失败而破产,陷入*民般的生活。靠着乔治父亲和威廉·都宾(爱慕了爱米莉亚15年!)的救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最后在莉蓓加的小小帮助下,爱米莉亚和威廉·都宾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的生活,给了本书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名利场是一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处处弥漫着尘埃,在薄薄的金钱、宝石下面是成堆的垃圾和糜烂的生物。就像莉蓓加一样,她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那名利场中的尘埃紧紧将她包裹住,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情人等,来助她登上上流社会的宝座。可她的下场是什么?她的最好的朋友爱米莉亚最后远离她,丈夫也厌恶、唾弃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了一时虚伪的华丽,她不知道付出了多么宝贵的代价。

  掩卷沉思,生活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

  还有坦然与真诚,反思自己,丢掉这些东西已多久了?怕是自己都不知道了。

  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简单的活着,简单地思考,像最*很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说的那样:和谐,诚信,友善。寻找一份属于爱的净土,常在其中。

名利场读后感4

  看来我还是喜欢那种令人满意的结局,虽然算不上皆大欢喜,不过也够令人为主人公欢呼喝彩的了,好人终究有好报,这估计是大多数英国作家所推崇的英国式的结局,不管中间主人公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到最后必然是雨过天晴。名著的精神自然希望把人往好的一方面带,是金子终究会发光。

  现在想来,这算是我看过的第二部跨越时间较长的小说了,虽然萨克雷没有像罗曼罗兰描写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描写都宾和爱米利亚的一生,但既然这对好人终成眷属,不仅拥有名位和财产,还拥有了子女和真诚的朋友们,接下来的岁月不用说读者也能猜得出来,所以萨克雷还是让他们早点谢幕休息去吧,其他人也别再打扰他们了。

  这部著作的情节在我看来并不算很老套,虽然它难逃从贫困到发达,从发达到贫困,从发达到贫困再到发达,从贫困到发达再到贫困这几种老路子,但它描写的内容却是多方面的。蓓基和爱米利亚两个人在这部小说中走的就是不同的路子,甚至可以说她们是名利场上两个截然不同的两方。蓓基为了能在名利场上混个出头之日,实在是使劲了花招。我看着她一步步向着她期望的东西迈进,心里不仅不为她高兴,反而觉得她很可耻,心中的厌恶之情一步步加深,估计大多数读者都是类似的想法。对于并不喜欢钻营,甚至有些傻里傻气的爱米利亚,心中自是另一番情形。她甚至比都宾还要诚实,还要好,以至于我认为如果没有都宾,她也根本不可能有最后幸福的生活。名利场对于她来说,实在是一部难读的巨作。

  我不知道萨克雷究竟把谁放在了中心位置,或许是爱米利亚,或许是蓓基,亦或许是都宾。至于美与丑一下子就能区分的很清楚,这出戏告诉我们的也就是美与丑的碰撞,就在现实中,就在名利场上,就在你眼前发生。时代变了又变,但名利场依然是不变的。

  既然自己也将要走向社会,我只担心自己碰不到像都宾这么好的朋友,而不担心遇见类似于蓓基这样的善于钻营之人。现实有多么美好,我实在说不清楚,如果要按照十分制的话,我估计能给个5分就不错了。萨克雷的戏从来没有断过,名利场这部戏终究会一直演下去,都宾,爱米利亚,蓓基只是许许多多人中的代表罢了,他们虽然走了,还会有更多的人上来,有你,有我,还有我们的子孙们。

名利场读后感5

  从一个多月前,我开始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是作者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讽刺的口吻描绘了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中的没落贵族、没落世家等各种各样的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它使我们充分了解了19世纪时期英国所谓的“贵族生活”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在我看来,本书资料主要围绕两个女人来展开,一是莉蓓加,二是爱米莉亚。讲述了两种几乎是截然不一样的生活和待人处世的方式。莉蓓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我便不多加评价了,若是要写,恐怕用上三页纸笔都不够呢。就说一下大致的生活吧。

  早年,莉蓓加使出浑身解数、挤破了脑袋也想踏进“上流社会”,想要找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丈夫,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到了*中年(30、40左右)时,她最终成功踏进上流社会,成为其中的风流人物,也是拔尖人物,几乎每个男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夫人们看她把自我丈夫的魂都勾走了,都厌恶她。到了后期,她各种不雅的事情都被揭露,几乎所有的上层人物都不跟她来往。她在各地欠债,流落四方,最终竟是投入慈善事业。

  而爱米莉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都备受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半点阻碍,正因如此,她无需像莉蓓加那样,就能够简便进入上流社会,所以是天真善良的。在我看来,还带有一丝傻气。之后,她与乔治(小猪佩奇你想多了。)结婚,乔治在一场战争中为国牺牲,而她的父亲因为生意失败而破产,陷入*民般的生活。靠着乔治父亲和威廉·都宾(爱慕了爱米莉亚15年!)的救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最终在莉蓓加的小小帮忙下,爱米莉亚和威廉·都宾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的生活,给了本书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名利场是一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处处弥漫着尘埃,在薄薄的金钱、宝石下头是成堆的垃圾和糜烂的生物。就像莉蓓加一样,她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那名利场中的尘埃紧紧将她包裹住,她利用自我的友谊,感情,婚姻,情人等,来助她登上上流社会的宝座。可她的下场是什么她的最好的朋友爱米莉亚最终远离她,丈夫也厌恶、唾弃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了一时虚伪的华丽,她不明白付出了多么宝贵的代价.

  掩卷沉思,生活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

  还有坦然与真诚,反思自我,丢掉这些东西已多久了怕是自我都不明白了。

  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简单的活着,简单地思考,像最*很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说的那样:和谐,诚信,友善。寻找一份属于爱的净土,常在其中。

名利场读后感6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19世纪的社会是一场虚幻集市,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场虚幻集市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的人在这场集市上交易得手,有的人在这场交易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3)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10份

  《名利场》读后感 1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后感 2

  从一个多月前,我开始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是作者萨克雷的成名作和代表作,它以讽刺的口吻描绘了摄政王时期英国上流社会中的没落贵族、没落世家等各种各样的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生活,它使我们充分了解了19世纪时期英国所谓的“贵族生活”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在我看来,本书内容主要围绕两个女人来展开,一是莉蓓加,二是爱米莉亚。讲述了两种几乎是截然不同的生活和待人处世的方式。莉蓓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在这我便不多加评价了,若是要写,恐怕用上三页纸笔都不够呢。就说一下大致的生活吧。

  早年,莉蓓加使出浑身解数、挤破了脑袋也想踏进“上流社会”,想要找一个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丈夫,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到了*中年(30、40左右)时,她终于成功踏进上流社会,成为其中的风流人物,也是拔尖人物,几乎每个男士都对她赞不绝口,而夫人们看她把自己丈夫的魂都勾走了,都厌恶她。到了后期,她各种不雅的事情都被揭露,几乎所有的上层人物都不跟她来往。她在各地欠债,流落四方,最后竟是投入慈善事业。

  而爱米莉亚,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都备受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半点阻碍,正因如此,她无需像莉蓓加那样,就可以轻松进入上流社会,所以是天真善良的。在我看来,还带有一丝傻气。后来,她与乔治(小猪佩奇?你想多了。)结婚,乔治在一场战争中为国牺牲,而她的父亲因为生意失败而破产,陷入*民般的生活。靠着乔治父亲和威廉・都宾(爱慕了爱米莉亚15年!)的救济,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最后在莉蓓加的小小帮助下,爱米莉亚和威廉・都宾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的生活,给了本书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名利场是一个看似浮华的世界,却处处弥漫着尘埃,在薄薄的金钱、宝石下面是成堆的垃圾和糜烂的生物。就像莉蓓加一样,她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那名利场中的尘埃紧紧将她包裹住,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情人等,来助她登上上流社会的宝座。可她的下场是什么?她的最好的朋友爱米莉亚最后远离她,丈夫也厌恶、唾弃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了一时虚伪的华丽,她不知道付出了多么宝贵的代价.

  掩卷沉思,生活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

  还有坦然与真诚,反思自己,丢掉这些东西已多久了?怕是自己都不知道了。

  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简单的活着,简单地思考,像最*很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说的那样:和谐,诚信,友善。寻找一份属于爱的净土,常在其中。

  《名利场》读后感 3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名利场》读后感 4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得满足?"

  曹雪芹说过"机关算尽忒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很多时候,我们找不出自己失败在什么地方,殊不知却是过多的使用了自己的"聪明",机关算尽,聪明反被聪明误!

  19世纪的社会是一场虚幻集市,现在的社会不也是一场虚幻集市吗?人生,只不过是赶一场集罢了。有的人在这场集市上交易得手,有的人在这场交易上一无所获!这就是唯一的差别了!

  《名利场》读后感 5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名利场>,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

  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

  《名利场》读后感 6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所以,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我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我,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名利场》读后感 7

  《名利场》是美国小说家萨克雷的作品,读透的人会看破人心,在19世纪英国的上层社会,就是这一浑浊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社会,国家繁荣昌盛,工业十分发达。当时的经济阶层十分的明显,贫富分化严重。处于上层社会的主宰者们衣食无忧,天天过着纸醉金迷而奢侈的生活,而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只能没日没夜的干粗活任由上层的富人压榨,封建社会的势力强大,爵位是人身份地位象征。

  在那个封建社会,如此庞大的'一个名利场又有多少人为了能使自己的权力和虚荣受到满足而去当那些丑恶的人的舔狗呢?甚至撕下自己的人皮面具去巴结。

  名利本为浮世重,古今能有几人抛?《名利场》一书表现了人性的丑恶:故事中有一贫一富两个女孩,她们都美丽动人,能歌善舞,可她们却选择了两条不同的路,一面面对阳光,一面面对深渊。贫穷的女孩瑞贝卡不择手段地挤入上层社会,同那些富人苟活。富有的女孩艾来丽亚心向善,向往自由,富有的艾米丽亚终得幸福,可穷女孩瑞贝卡过于迷恋、依赖上层社会那纸醉金迷且虚伪的生活,而身陷泥潭。因为她的野心过大,到最后反把自己吞噬。

  做人一定要真诚,善待他人,身在虚荣中,到最后就会变得面目全非。

  我们应该做个善良的孩子,不去迎合任何人而勉强自己,生活在阳光之下。

  《名利场》读后感 8

  名利场,是个非常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大家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资金,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别的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姑娘,但伴随年龄的`增长与社会原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魅惑,为了资金利益用尽心计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感情执卓了一生。

  我没办法确定哪个对哪个错,可能只不过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哪个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所有都是打造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解决时,又有哪个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些梦想呢?所以,学生学*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很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被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错,大家都是运势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我的身价,算计着该如何样去抬高自我的身价。

  那样该如何对待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 9

  《名利场》是十九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的代表作。主题是批判资产阶级金钱关系,揭露资产阶级庸俗势利的市侩主义,指出整个英国社会就是一个出卖名利虚荣的市场,正直善良一无用处,金钱是唯一主宰。作者对资产阶级普遍的道德沦丧是痛心疾首的,然而这种批判却带有浓厚的悲观主义色彩。

  作品的主要人物有两个,蓓基。夏泼和爱米丽亚。她们荣辱沉浮的不同际遇构成两条*行交叉的情节线索,串起一幅幅五光十色的英国社会生活画面。夏泼是一个资产阶级冒险家和投机家的典型,她的性格特征是两面三刀,口蜜腹剑,阴险狠毒而又泼辣能干。她的极端利己主义人生观,她的顽强狠毒和魄力才干,她的冒险精神和厚颜无耻,追逐名利的勃勃野心,都体现了自由竞争时期资产阶级的时代特征。她本是一个穷画师的女儿,从小就深受学校和社会的岐视,屈辱的社会地位和世态炎凉扭曲了她的灵魂,爬进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欲望使她变得自私冷酷。这样在仰慕虚荣和追逐金钱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她迅速堕落成一个野心家和阴谋家,她决心靠美貌和阴谋,挤进上流社会,猎取财富和权势。初登名利场,她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资产阶级阔少爷乔斯,她卖弄风骚,略施心计,很快使头脑简单的乔斯如醉如痴。就在两人打得火热的当儿,她又发现花花公子罗登有可能继承一笔大遗产,于是她见风使舵,勾引罗登私奔,造成婚姻的既成亊实。紧接着,她又凭自己浓抹艳妆的姿色,引出一连串风流韵事,把达官贵人德夫托将军和司丹恩勋爵一古脑儿拉进自己的怀抱。此时此刻,她有金钱,有权势,有地位,有名望,高高在上,睥睨一切,成了红极一时的上流社会的贵妇人,甚至还有幸觐见了至高无上的`国王。作者充满讽刺意味地写道:"经过这次大典,她就算声名清白,好象御前大臣给了她一张德行完美的证书。"作者深刻地揭露了英国资产阶级社会的金钱关系和极端的利己主义是如何象瘟疫一样腐蚀毒害着人们的灵魂的,那里,公开的荒谬无耻受到人们的赞许,普遍的道德沦丧得到社会的鼓励。副标题<<没有正面主人公的小说>>说明整个资产阶级都不可避免地走向堕落,社会的主宰是金钱势力,象夏泼这类人物不过是金钱势力牵动的无数木偶中的一个罢了。

  另一个主要人物爱米丽亚,她是同夏泼对照的形象。她是一个富商的女儿,被父亲视为掌上明珠,她爱看小说,爱幻想,性格善良柔弱,渴望真诚美好的爱情。同夏泼的冷静务实相反,她把生活建立在幻想和热情之上,这在冷酷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就不能不碰壁。她把自己的全部爱情都献给了外表英俊热情的乔治。奥斯本,而乔治却是个庸俗浮夸的花花公子,结婚蜜月尚未结束,就到处涉香猎艳,追逐女人。而心地淳朴的都宾真心真意地爱她,她却不愿意用真诚的爱情报答,始终对都宾保持着若接即离的态度,隐隐流露出高傲和自私,她这种充满幻想和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不但毁掉了她自己,也毁掉了都宾的幸福。作者把全部同情都倾注在爱米丽亚身上,极力宣扬她纯真美丽的人性。她的遭遇说明正直善良的人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从另一个侧面揭露了资产阶级名利场如何扼**们美好的天性,因而也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萨克雷的创作有三个特点:

  (一)他的作品主要取材于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生活,基本主题是揭露资本主义金钱关系和资产阶级道德的普遍沦丧,抨击利己主义的种种罪恶。

  (二)具有强烈的讽刺性。

  (三)是冷峻严格的现实主义基调。

  这里作家特别注意环境对人物的影响,多方面深入地揭示人物性格形成和发展的社会根源。

  《名利场》读后感 10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名利场》这本书,它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不仅教会了我虚荣心就像一个魔鬼,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和荣华富贵,换来的只会是一场空,还使我们真真切切地了解到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不良风气,充分懂得了“浮华若梦”的意义。

  书中一开始介绍到了两个主要人物――瑞蓓卡和爱米莉亚,一穷一富。除了金钱上的巨大差异,受到的待遇,以及性格更是截然不同。瑞蓓卡口蜜腹剑、两面三刀、阴险狠毒,野心勃勃地追逐名利,是“金钱是唯一主宰”的思想,使她在学校、在社会都饱受歧视,人情冷暖扭曲了她的思想。而爱米莉亚,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到哪里都受人宠爱,成长路上几乎没有如何的困难阻挡着她,正因如此,她不需要努力就能进入上流社会,所以变得天真善良,甚至有点傻里傻气。通过这两个人物的一些介绍,更说明了英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金钱,荣耀的世界;也说明了追求名利不仅会毁了自己,还会毁了别人,正是所谓的“害人害己”。

  我还觉得,这种不良的`风气不止存在与19世纪的英国社会,更存在于现在,无论何处,都显现着这种风气。书中写着,瑞蓓卡是一朵“飘零的落花”。可是,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一朵朵的“飘零的落花”,正是因为对生活的不服,对名利的不服,造就了她或者他们的追逐名利的脚步。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瑞蓓卡看似一步步地要走向上流社会的同时(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虚荣覆灭),我并不开心,反而感到恶心、厌烦;而天真善良的爱米莉亚虽然遭遇了种种不幸,我也很同情她,但她总比瑞蓓卡要好的多,不用做那些拼尽全力却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我想,作者萨克雷心里也一定是这样的想法。

  终于到结局了,但却并不如我所想:一般的小说结局说不上十分圆满,但至少也让人欣慰。可是,在《名利场》里,虽然爱米莉亚最终和都宾过上幸福的社会,算不上是全部的悲剧,可是急功*利追逐名利的瑞蓓卡却落得一场空,只好投身于慈善事业中……

  这本小说里充满了作者萨克雷对名利世界的讽刺,对虚荣社会的讽刺。可是,他何尝又不是身在名利场中?瑞蓓卡、爱米莉亚、都宾都只是名利场中的几个代表,你,我,他们,以后都会踏入名利场,踏入这个险恶的世界。时代在变,而名利场永远不变。世人们,何时才能摆脱茫茫无期的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4)

——《名利场》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名利场》读书笔记1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名利场啊名利场,是虚幻还是真实?

  大概是永恒的命题。

  两位女主角,蓓姬和艾米莉亚。很难说我更喜欢哪个,或者直白点,两个我都不喜欢。在我眼中,蓓姬太会为自己考虑,而艾米莉亚则是太不会为自己考虑。

  作者有意塑造这两位女角色进行对比,蓓姬孜孜以求的最后被艾米莉亚轻易得到,不能不说是种讽刺。然而又很耐人寻味,适合与不适合是个大问题。

  很难简单的判断一个人是善是恶,人性复杂,多种气质并存于一身。

  蓓姬是一个极其现实的人,在那样一个保守的社会,出身于底层,想实现打入上流社会的梦想,只能冷酷地规划步骤,摒弃个人喜好向前奋进。蓓姬身上没有爱情,或者所谓浪漫不切实际的想法,罗登也好,焦斯也好,都是她实现目标的踏脚石。

  出身固然差很多,所幸上天给了一副好相貌,这就是资本。凭借着这种资本,轻易地将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很难说蓓姬是坏人角色,但人们会毫无疑问承认她绝对是坏女人。坏女人,名声有损,不适于家庭。蓓姬确实不合适,不合适深居寡出,在家里织织毛衣,和太太们聚会谈一样的话题,做好饭打理宅院,等着丈夫归来。

  她这个人天生不安分,爱出风头,渴望站在聚光灯下,众人瞩目的中心,流浪又梦幻的气质。好在最后的结果也不错,有钱有闲,到处旅行募捐开酒会,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至于丈夫的远离和儿子的疏远,对她来说倒是一点都不在意,关键是钱和身份。

  艾米莉亚和蓓姬恰恰相反,她适合过得生活正是蓓姬不适合的。诚如作者所言,艾米莉亚是菟丝草,只有依靠别人才能活。父母,丈夫,然后是孩子。

  艾米莉亚对乔治坚贞不渝的爱情固然令人钦佩。但在实际上,更像是一种盲从,比起爱乔治这个人,或许她爱的是理想中完美的乔治形象。乔治此人实在不怎样,典型的花花公子,能拿出手的只有欺骗性的风度和英俊的样貌(然而铎柄少校除了这两样其他都有,却花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赢得艾米莉亚的芳心),不得不说人真的是很容易被外貌所欺骗。蓓姬的成功之处也在此,虽说她取悦人的技巧极为高明。

  艾米莉亚无论放在哪个时代来讲都是好女人,好到令人哭泣,以至于看起来非常没有个性,有什么办法呢,她就是这样的人。哪怕是这样的人,也会欺辱趴在自己脚下,为自己一心一意付出的铎柄少校。铎柄少校与艾米莉亚决裂那段看得爽歪歪,不想付出什么却想得到全部是人类通病,纵容这种毛病的人不也是活该吗?要是言情小说里男二有点铎柄少校的志气,也不至于一直是备胎。

  两人最后成了好事,还多亏蓓姬出了一点力气。蓓姬是个没心肝的人,别人对她的'好不怎么在意,她的关注点永远在自己。但不是一个恶毒的人。想想艾米莉亚帮了她这么多,这点回报倒是理所应当。

  名利场的这出戏,无论是蓓姬还是艾米莉亚都有一个不错的结局。作为读者,看得也相当过瘾。

《名利场》读书笔记2

  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现实。名利场里的人看不清,名利场外的人同样看不清。所有的人都渴望金钱,地位。一旦你拥有了其中的一样,其他人都会对你另眼相看。

  瑞贝卡用一生的爱等到了他心爱的人,他的青春,他的年华献给了那个名利场中的可怜人。艾米利亚的单纯和爱戴给她半生的苦痛。

  然而结局是好的。作者不忍心让好人受苦吧,善良的人得到了幸福,在名利场中出入。那些贪婪的,自私的,愚蠢的,骄傲的,不择手段的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把结局看了几遍。有点高兴,有点伤心。这不只只是一部小说,这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不光那时的英国,就是今天。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大学生学*的目的成了工作,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无奈啊,人们只会去崇拜,谈论那些光鲜的人物,你不去做,会有人去做的。

  名利场,我们要怎样出入于这个地方,怎样面对这个地方?

《名利场》读书笔记3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名利场啊名利场,是虚幻还是真实?

  大概是永恒的命题。

  两位女主角,蓓姬和艾米莉亚。很难说我更喜欢哪个,或者直白点,两个我都不喜欢。在我眼中,蓓姬太会为自己考虑,而艾米莉亚则是太不会为自己考虑。

  作者有意塑造这两位女角色进行对比,蓓姬孜孜以求的最后被艾米莉亚轻易得到,不能不说是种讽刺。然而又很耐人寻味,适合与不适合是个大问题。

  很难简单的判断一个人是善是恶,人性复杂,多种气质并存于一身。

  蓓姬是一个极其现实的人,在那样一个保守的社会,出身于底层,想实现打入上流社会的梦想,只能冷酷地规划步骤,摒弃个人喜好向前奋进。蓓姬身上没有爱情,或者所谓浪漫不切实际的想法,罗登也好,焦斯也好,都是她实现目标的踏脚石。

  出身固然差很多,所幸上天给了一副好相貌,这就是资本。凭借着这种资本,轻易地将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

  很难说蓓姬是坏人角色,但人们会毫无疑问承认她绝对是坏女人。坏女人,名声有损,不适于家庭。蓓姬确实不合适,不合适深居寡出,在家里织织毛衣,和太太们聚会谈一样的话题,做好饭打理宅院,等着丈夫归来。

  她这个人天生不安分,爱出风头,渴望站在聚光灯下,众人瞩目的中心,流浪又梦幻的气质。好在最后的结果也不错,有钱有闲,到处旅行募捐开酒会,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至于丈夫的远离和儿子的疏远,对她来说倒是一点都不在意,关键是钱和身份。

  艾米莉亚和蓓姬恰恰相反,她适合过得生活正是蓓姬不适合的。诚如作者所言,艾米莉亚是菟丝草,只有依靠别人才能活。父母,丈夫,然后是孩子。

  艾米莉亚对乔治坚贞不渝的爱情固然令人钦佩。但在实际上,更像是一种盲从,比起爱乔治这个人,或许她爱的是理想中完美的乔治形象。乔治此人实在不怎样,典型的花花公子,能拿出手的`只有欺骗性的风度和英俊的样貌(然而铎柄少校除了这两样其他都有,却花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赢得艾米莉亚的芳心),不得不说人真的是很容易被外貌所欺骗。蓓姬的成功之处也在此,虽说她取悦人的技巧极为高明。

  艾米莉亚无论放在哪个时代来讲都是好女人,好到令人哭泣,以至于看起来非常没有个性,有什么办法呢,她就是这样的人。哪怕是这样的人,也会欺辱趴在自己脚下,为自己一心一意付出的铎柄少校。铎柄少校与艾米莉亚决裂那段看得爽歪歪,不想付出什么却想得到全部是人类通病,纵容这种毛病的人不也是活该吗?要是言情小说里男二有点铎柄少校的志气,也不至于一直是备胎。

  两人最后成了好事,还多亏蓓姬出了一点力气。蓓姬是个没心肝的人,别人对她的好不怎么在意,她的关注点永远在自己。但不是一个恶毒的人。想想艾米莉亚帮了她这么多,这点回报倒是理所应当。

  名利场的这出戏,无论是蓓姬还是艾米莉亚都有一个不错的结局。作为读者,看得也相当过瘾。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5)

——目送读后感实用20篇

  目送读后感 1

  妈妈是采取了“时间机器”在这里却找不到旅客的返程。

  ——题记

  第一次读《目送》,是在初中时的语文卷子上,似乎可以给我自己留下的印象管理只是为了那句“所谓父女母子进行一场,只不过发展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他们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时只不过是一个略有增加一些没有伤感,却从未实现真正的去想过它的含义。

  后来,我读“目送”,那就有点情绪,但也有点伤感。

  翻开那本书,我第一眼能够看到的是扉页“献给我的父亲、母亲和其他兄弟们”,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人生社会百态,尽在掌握其中吧。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当我们还小的时候,我们总是跟在她后面,害怕被她甩在后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妈妈的手开始变得倔强,拼命地想逃避,想长大。渐渐地,我们都长大了,不想让妈妈走在她的前面,时不时地回头看看,妈妈也不在后面,好像在看着一样的安逸。后来,我们大步向前,有时忘记了回头看,仿佛我的命运就是这样跟着妈妈的身影,我渐渐长大了身影,还告诉她,不要再追了。

  很多人在离开之后都会继续旅行。

  家,是什么。家是小时候我们放学心心念念的地方,那里发展有着这些数不尽的零食、玩具、和欢笑;家是十几岁孩子年龄时想着通过外面的世界会更加具有美好,然后他们渴望自己远离的地方;家也是你长大后真正开始留恋的地方,因为你知道,无论你在外面工作经历了什么,那里学**是一个有着任何一桌热气腾腾的饭在等着你回来,还有就是那一颗颗渴望你归来的心。

  “天还没亮就起床做早餐,把热的豆浆放在桌上,一定要看他喝了才安心。 如果下雨,青少年就不会带雨伞,因为雨伞损坏了形象,所以你几乎恳求他带雨伞。 孩子在哪里,家在哪里”父母眼中的家是我们,但我们慢慢长大,远离这个家,在父母的身后一次又一次,他们渴望你回头,只有一只眼睛,才能安心。

  家,也会变质。我们中国一路发展成长,一路可以得到,也一路失去着。家里自己的人会一个个走掉,会走的很远很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需要我们国家会想念过去,似乎人们生活中充满了回忆,却又不得不转过头来独自一人公司继续努力前行。成长环境亦是如此。

  牵挂你的人会慷慨行为给予你的时光和思想情感。

  ”她穿着黑色的白领衣服,像个中学女生”每当我读到这句话,我总是感到一种失落。“我是你的雨儿啊” ,妈妈的记忆越来越差,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雨儿,妈妈还是一眨眼就忘了。即使记忆不那么清晰,她还是心里想念她的幼儿,女儿是她最想念的人。

  有人说<守望>这本书太散了,里面有73篇随笔,但我觉得这73篇随笔是不可或缺的,它们是散入生活的`,分不开其中的任何一篇。 我记得那个在孟买的铁轨旁做风筝的人的善良,金门上到处都是地雷,可怜的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球。 这些文章都是龙应台用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的一幅画啊!

  我忽的想起杨绛先生的一本书,《我们仨》,那是一个一本自己充满爱的书,杨绛和龙应台作者笔下的爱略有了解不同,前者写的是一家都是三口的点滴,而后者是描述着生活环境中**淡淡的工作事例,有亲情有爱情,还有就是友情。我以为学生他们的情感是一样的,可仔细品读后才发觉,杨绛写的是过去和怀念,而龙应台经历所写的是现在与珍惜。

  时光这台大机器进行不停地运转,我们却无法让它倒转或停止,所以需要我们国家只能自己做的是活在中国当下,珍惜好眼前的事物,珍惜对你好世界的人。

  目送读后感 2

  寒假回家重新拿起了《目送》,想起当初是不是太衝动,将它买回家却没怎麽仔细去看看,或者是看了一点觉得乏味,搁置一边;又或是看过之后记得不清,又忘记了。都有可能吧!再次翻开这本书,不知道为什麽突然有种说不出的伤感,一种悲凉又带著无波的感觉。或许我已经开始明白龙应台在书中写的一话了吧。像是:“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亲身经历过一遍了。那天的我不正是这洋送走爸爸;那天的妈妈不正是这洋送我离开。拿起一支笔,想了想,在书的扉页上写下:“虽然记不住什麽,但是会好好的去看。”可能只是一时的感触让我一时兴起。

  昨天,我,回家了。在学校的最后几天,一直在想,回去之后,怎麽和隔开很久的同学,朋友见见,聚聚;怎麽玩好;怎麽开开心心把所有的心情都给这个假期。在回家的车上,很无聊,很难耐,不知道是我在失望什麽。终于在四个小时之后,我打开了那扇隔别数月的门,看看没什麽变化的家,原本激动的心情像是被什麽轻轻的静静地抚*了一般,很*静。看著妈妈上来问了句“吃点什麽”,拎过行李,原本想了很多的我,却只想好好吃点妈妈烧的东西,好好在自己的浴室洗个澡,好好地在椅子上坐著和妈妈聊聊天。

  或许洗过澡之后,人变得清醒许多,我有点失落,有点后悔,有点不开心。只是对自己的不满。果然,家才是自己最好的归宿,爸爸妈妈才是自己最好的依靠。没有特别的.欢迎会,没有特别的热情似火,就像是*常地一件小事,真的很*常。

  龙应台曾陪著母亲聊天,其实不算聊天吧,只能算是回答母亲的问题,一遍一遍又一遍,好像很幸福。她也曾和儿子在英国游玩,不是崭露顽态,和儿子一起走过,让儿子说说自己,好像很幸福。让人羡慕,其实不必。我,我们不都已经在幸福之中!不想什麽伟大,盛容,繁华,惊心的才是幸福,幸福一直就在这洋*凡地呆在你我的身边。

  将《目送》轻轻放下,看著封面上的那对母子,想著想著,是不是有很多感觉,却又表达不了。

  以下摘录一些句段:

  她曾经是个多麽沉溺于美的女人啊。六十岁的她和三十岁的我,曾经一起站在梳妆镜前,她说:“小晶,女人,就是要漂亮。”。

  当他垂老时,他可以回乡了,山河仍在,春天依旧,只是父母的坟在太深太深的草里,老年僵硬的膝盖无法跪拜。乡里,已无故人。

  才子当然心里冰雪般的透撤: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闯;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有时候,我们用眼睛看得见的“坏”去量时间。

  三四个人。开始谈起自己亲身碰触的经验。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死亡至深处不无魂魄。

  目送读后感 3

  那本书讲述了父母亲情、闺蜜友情,每一个篇章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背后都有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没错!它就是龙应台的人生三部曲之一《目送》。

  有一种舍不得你走叫《胭脂》。“妈,我明天我就要走了。”她也许正用空蒙蒙的眼睛看着窗外的天,这时立马把脸转过来,慌张的看着我,“要走了,什么要走呢?”这个场景多么熟悉,每次去外婆家,临走时,外婆总是那么说“这不才刚来吗?着急回去干嘛?再玩儿会儿。”,每次我们必须离开时,从后车窗回望,准能看见她那孤单落寞的身影。也许几十年后,我们也会这样吧!

  有一种铁闺蜜叫《牵挂》。“拜托,洗衣机里有洗过的衣服,忘了拿出来晾了,请你处理!”“还有冰箱里过期的`东西全部丢掉,都发霉了。”“你要保重,要保重!”这是闺蜜间最*常的对话。我也有好几个好闺蜜,我们相识七年了,这七年里我们吵过,闹过,但更多的是幸福着,我为有这些闺蜜而幸福。她们在我难受时就会陪在我身边,在我开心时,总会有她们与我一同分享喜悦;我们中一人获了奖,其他人便都像是自己得了奖状那样开心自豪,这大概就是闺蜜吧!

  有一个温暖的家叫《寒色》。家是什么?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和人做终身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有了儿女,家就是儿女在的地方。是啊,这都是家,是一个温暖的栖息所,是累了可以回去休息,痛了可以回去治愈,是我们永远的港湾。如果人是一片叶子,那家就是那棵遮蔽风雨的大树,如果人是一条鱼,那家就是那片温暖自由的海洋,如果人是一叶小舟,那家就是那个风*浪静的港湾

  有一种遗憾叫《如果》。每个人都有离开世界的那一天,这是一种自然规律,我们谁都无法改变。如果有一天亲人离开了,我们也许会埋怨自己,为什么没有在他年轻时逼他少抽点烟?如果亲人离开了,我们也许会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控制着他少喝点酒?如果亲人离开了,我们也许会抱怨自己为什么没有留在他身边?可抱怨和后悔又有何用?我们都清楚的明白,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趁我们和亲人在一起的时间还很长,就从今日开始行动吧!多么希望亲人,能永远在我们身边陪着我们呀。

  有一种担忧叫《牵挂》。牵挂,因放心不下而想念。放心不下,是啊,年幼的时候,父母在出门前提醒我们带好钥匙,却总是放心不下,一遍又一遍的询问;在快要下雨时提醒我们带伞,却总是放心不下,再打个电话确定一下;我们出门在外时总放心不下我们的衣食住行,“吃饭了吗?吃的什么呀?住在哪里”?这是我们最常听到的字眼,父母年迈时,人生就会反转,给父母打电话时总会问,“最*身体怎么样啊?没感冒吧,加没加厚衣服啊?自己做没做饭啊?”幸福在彼此的牵挂中流淌。

  目送着你远去,情愫却在我心中蔓延开来。

  目送读后感 4

  下班路上,忽来大雨,匆忙赶路之际,手机声响,原先是父亲来电,“你带了伞了吗?要不要给你送一把过来?”寻常的问题,却轻轻易易地击中内心的一隅。

  初为人母,相比小女儿时更能体会家庭、父母、孩子、朋友之于人生的好处,愈加变得害怕“断、舍、离”,拜读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竟生出强烈的代入感,一路跟着游走在女儿和母亲双重主角间,经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一次又一次目送的“背影”直戳内心的痛点,然后读罢全书最后《魂归》一文时泪已满了面。

  龙应台说,此书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然后不明白什么时候父母走路的步子开始慢了,不明白什么时候呀呀学语的小儿有了自己的主张,从被目送到目送,人生何尝不是一场轮回,然后在时间面前,我们在原地等

  待目送,还是在彼此拥有的当下做该做、能做、想做的事,已*花甲之年的龙应台为我们上了一堂“最基本、最重大的课”。

  目送读后感 5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龙应台的《目送》。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作者的儿子准备离开台湾,去国外念书时,送儿子离开时,儿子的背影。随着丈夫的离去,剩下的只有龙应台自己一个人。通过儿子的背影,我感受到了与儿子之间亲情的纽带,尽管只是背影,但也表现出儿子离开时独立坚强,不希望父母担心的背影。或许这是亲情,在与不在,不强求,只求能目送你远离。

  这本书最感动我的故事是描写母子之间亲情的故事,从年少时的懵懵懂懂到青春期的叛逆、再到长大后的追求独立,这些成长的.故事,与我们又是如此相似呢。而应台也详细写道,她与在国外念书的儿子的通信方式之一是互相写信,这样漫长又略显浪漫用心的交流方式,确实是很真挚的交流,而我现在似乎已经很难愿意拿起笔写下一封信交给朋友了。“从前时间过得慢”,却与现在的快节奏生活格格不入,但也不是未曾没有想过拿起笔和纸,写下一纸情书,贴上用心挑选的邮票,投递到附*的邮箱里,让这封信漂洋过海随风而去,去到父母、朋友的身旁。

  自从上了大学,与父母不在一个城市。每次只有寒暑假才能回家见到他们。与他们的交流几乎变成了在微信视频聊天。生日时,发一句生日祝福话。这样的交流方式与面对面聊天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样我们的沟通是碎片化的,几乎只有在想起来了之后,我们才可能会想起电话另一端远在家乡的家人,而微信上经常聊天的的却是天天见面的舍友、同学、或者素未谋面的学*伙伴。而远在另一边的父母为了不打扰到学*,所以几乎不会主动发消息。所以,我每当我想起家人,首先必定会打开微信,点开家庭群,找到最*的照片,迫不及待地分享给他们。虽然他们少有回复,但是我知道他们有在认真看。

  每次离家上学,都是父亲送我来高铁站。其实,我每次进去前都是和父亲提着行李箱和我一起等车,嘱咐我这个东西带了吗?那个东西带了么?然后在发车前5分钟,就让车站外的父亲先回去,于是就隔着玻璃看着父亲的背影渐渐远离,而我也不得不回头,走向即将驶往学校的高铁。这样,我希望以后都能一直看见父亲的背影,每一次都能来高铁站送我,让我安心的离开。

  看了《目送》之后,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可以每次回家,跟在他们身后,看见父母幸福快乐的背影。看着他们相亲相爱。

  目送读后感 6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读到这段话的`时候,心会隐隐的颤动一下。

  这是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目送》中的一段话,说得令人心酸又无奈,步入中年,拥有年轻时所向往和追求的一切。

  但是*静下来才发现父亲母亲都在慢慢的老去、孩子想挣脱自己的保护要远行、兄弟姐妹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

  目送读后感 7

  揪着心读完了龙应台的《目送》,欲哭无泪的感觉在心中漫散开来。“此刻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仅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可是,我进不去。”

  我出生在新安江,爷爷奶奶以及家里其他人都住在那儿,由于父母的工作,我们家住在杭州。低年级时,我们经常到爷爷奶奶家去,五一也去,国庆也去,中秋也去,寒暑假去住上个把星期是常有的事。奶奶总是牵着我,早起坐公交车到江对面吃早餐,公交车上,我们总是说说笑笑,慢慢,慢慢地走,丝毫没有赶时间的紧迫。我经常会到后院里喂鱼,我不总喜欢干精细活儿,于是爷爷过来,皱着眉头,喊道:“喂鱼的食物要掰小一点,不然鱼吃不了!”爷爷又拉我绕后院走一圈,指指点点,用方言重复着我早已烂熟于心的资料:“这个叫番茄,这个叫丝瓜,那些是辣椒……”

  但这些只留作回忆,此刻,来回车程四小时,已被爸爸妈妈繁忙的工作以及我各种各样的课外班所占领,于是只能在一年的寒暑假里面见缝插针抽出几天去看望他们。即使去了,我也更喜欢独自做自我的事情,并不乐意与他们对坐着谈话。仅此而已。

  我小学一年级时,妈妈总是跟我说:“你永远都这样大就好了。”我无法体会这句话所蕴含的心境。害怕时光飞逝罢,担心我长大后会离她越来越远罢……

  读初中了,我要学*,妈妈要看报、办公,虽然天天在一齐,但从来都各自坐在各自的书桌前,永远隔着一扇门――这个距离挺远的。

  “今日是最终一堂课,教师想对大家说几句话,首先,要理解父母,爸爸妈妈工作很辛苦的,真的很辛苦,只是你们此刻体会不到……”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可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目送读后感 8

  我喜欢龙应台的书,不是因为她犀利的《野火集》,是我读了她的这三本书:初为人母时,读了她的《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在安安和飞飞(龙的两个儿子)一点一滴琐事的记录中,我体会到一个母亲的款款柔情;追随者孩子成长,我又读了她的《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让我提前作了思想准备—孩子终将长大,我们要知道如何与十八岁的他沟通;最*,我关注了她的《目送》,说实话,看到思考“生死大问”这样的推荐语句时,我真的不想看这本书,因为我不愿思考这么沉重的问题—虽然我们终将面对。最后,还是难以抗拒龙应台的魅力,我买来此书,读完书中第一篇文章《目送》,我已经满眼含泪,难以抑制的想写些什么了。

  《目送》前半部分是写的妈妈目送安安的几个场景:他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他到学校,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十六岁安安到美国做交换生,机场的告别,安安“闪入一扇门,悠忽不见。我一直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他二十一岁时,妈妈目送安安坐公交车去上大学,“一会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文章的下半部分,写到了自己的父亲: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到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离开时,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后来父亲生病了,龙应台去看他,“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父亲辞世送别时,龙应台写到:掠开雨湿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孩子是父母永远的牵挂,从小到大,我们会有很多次的送别:他入托的第一天,看着他被老师领进教室,含着泪回头看着你,口里无奈的说着:“妈妈,早来接我。”上大学时,他消失在一群欢快的孩子中,快乐的挥挥手给你道别;工作了,他回家探望你,离开时坐到车上,摇下窗户,对你说:“回吧,妈妈”,然后你就看着他的车子一溜烟离开,留下你孤独的站在路口,朝着远方,久久凝望。

  可是,我们又都是孩子,年少时,我们需要父母的呵护,或许离开父母时,会**头,向身后的他们告别;但当我们长大**时,在一日日的忙碌中,着急赶路,或许我们都忘记了向身后的背影挥挥手,或许我们忘记了儿时的我们是怎么样的离开。而他们,却默默地远望着你的背影,似乎要站成一座雕像,在你人生的道路上,他们永远在凝望,他们在说:孩子,虽不必追寻,我却永远牵挂。

  目送读后感 9

  读完整本书有种悲悯感,有些路,只能我们自己走。

  对书印象最深的是描写父母亲老去后的模样以及生活状态。书中父亲第一次老去是在儿女制止他开车后,她们说要他不要心疼,去打车,打车也打不了八万块钱(车祸修车的钱),可人老了就越发胆怯了,可怜的父亲为了省点钱,出门都很少,害怕给儿女添麻烦。想想我们的长辈,特别是爷爷奶奶他们,能靠双腿走的就决不会多花费钱。很多老人身体不舒服却硬撑着,不想让儿女有更多的负担,不想给他们添麻烦。可是,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们也想待你像你们小时候待我们一般。

  人一生中记得最多的是年轻时候的样子,仿佛自己永远不会老。父母老了,可他们依旧是爱美的。但现在的市场大部分都是迎合年轻人的,老年人的'娱乐场所少而且没有跟上时代。现在中国的老年化加快,以后会不会有很大的改变呢?日本的老龄化很严重,目之所及,很多都是老人。看车展的是老人,开车的还是老人。现在的日本模样会不会是中国的明天?

  目送,我想就是看着子女去外面的世界成长,送走离世的父母以及自己的青春。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目送读后感 10

  相传**开天地,女娲造人,人类开始了漫长的繁衍和进化,直至二十一世纪,科技飞跃,人心却趋向复杂,迷惘,黑暗,扭曲……

  本书阐述了一位母亲的人生中的一段历程,看到的是作者对时间的无言,生命的目送。命的长度,不过短暂几十年,电光火石,仅是享受着自然吝啬地赐予。降世,成长,结婚,生子,入土,仅此而已,可能*淡,也可能悲怆,但一切,只能面对。太疼的伤口,你不敢触碰;太深的忧伤,你不敢去安慰;太残酷的残酷,有时候,你不敢去注视。承受着压力,黑暗,你早已负荷;处在忙碌的弦上,你几*崩溃;铁铮铮的事实提醒着你,得向前看。每个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干事,“没事干”是件可怕的事。忙碌的同时就意味着你在珍惜时间,因为你不感觉无聊。忙碌是幸福的中另一种体现,如果学会享受,你就真正成为了时间的主人。时间的沙漏・也就不复存在。当然,也有一种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眼睛看不到,可能存在,不能轻忽,--那是慢的境界,可以按摩不安的心脏。任性道遥,随缘放旷,但尽凡心,无别胜解……

  人活着,必定存在着信仰,不分善恶,你的理解定格了它;苍茫的世界,很多东西过于朦胧,但你不必费力去揭开它的面纱,朦胧美也是一种淡淡的幸福,凡事不必过于计较,淡然就好。有些事,心知肚明却不一定要点明;有些人,埋在心底但却不必等,做个“醒”的沉默者以利于混沌之世。至于相信,似乎只是一厢情愿的向往,相信会走向不相信,不相信会逐渐相信,我,会站立在中立线,不会尴尬的地界。

  豪华的表面,繁嚣的喧闹,底下都有死的`影子。走的慌忙迅速,导致步伐不稳,所以道德的缺失,自然而然,前路似乎幽邃空洞,可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蒙蔽罢了。看懂一切,也就可以安然走向死亡,处事不惊的目送他人,自己的人生,同时也在他人的目送下走着,走着……

  目送读后感 11

  最*,我读了龙应台的文章——《目送》,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本文主要说“我”送儿子上学,希望他能回一次头,看看“我”,对“我”说一声再见。可是,十几年他都没有回一次头,只有“我”在目送,渴求有一次回头。多年后,儿子上大学了,“我”在窗子边看着他,只是看一个高瘦的背影对“我”说不用追。

  看完本文,我想起一件事,那是去六中上学的第一天,我骑着自行车上学,妈妈就跟在后面,远远地目送着我第一天上中学兴奋的背影。当我进入教室,与新同学新朋友谈天说地,根本没有注意到妈妈也在窗外看着我,默默地看着我,我也没有回头,而站在廊上的妈妈一定希望我回头看他一眼吧!窗外的家长们,看着孩子们打闹,恐怕也希望孩子们回头对他们说一句再见……

  是的,天下所有的父母不都是爱孩子的吗?他们永远对孩子充满关心和爱护。就像龙应台看着儿子转过街才放心,就像母亲不放心我第一天骑自行车上学,她一直跟着我到教室门口。后来,她还是放心不下,我们就搬到离学校比较*的房子去住,虽然这个房子又小又旧,但是里面充满了妈妈对我无限的关爱。

  母爱如春风,如目送的深沉,有孩子的天真,有一颗最热忱的心,滋润着我!

  目送读后感 12

  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

  初识龙先生是她的《野火集》,那犀利,一针见血的笔杆子给我以公民意识的启蒙。而《目送》与野火大不相同,少了那种犀利,多了柔情,亲切与含蓄,令人感叹。《目送》共有七十三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字里行间,写尽悲欢离合,令人动容,感同身受。这部跨三代人共读的人生之书,用流畅的笔法写出了三代人的心情。全书以时间为轴,以亲情角色为卷,作者游走于“女儿”与“母亲”的双重角色,用细腻的情感之笔勾勒出每寸光阴中触动自己的“背影”。

  有人说《目送》就是二十一世界的《背影》。《背影》出现在初中的课本里,只是那时年少,无法体会那感受,而今读《目送》,却心下一动,酸楚涌上心头。一次次目送,一个个背影,我们总被悲喜交加的情感淹没。

  岁月让我们历练成长,也让我们面对离别,我们总避免不了不断的目送,被目送,徒留下一个个孤零零的背影。反观父母,他们既为子女出人头地而欣慰,也因子女的独立而落寞。读到龙应台描写儿子安德烈的片段时,我总会想起当初执意不让父母送我去大学,父母脸上那种莫名的失落。父母看我消失在车站的背影与龙先生看安德烈消失在登机口背影又有何不同呢,他们的感受又有何不同呢。送我上大学对我来说可能没什么,但是对父母来说,这可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与儿子结婚生子没什么区别,可是现在才领悟为时已晚。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

  闭上眼,想想自己站在父母的立场上:儿子渐渐长大,羽翼渐丰,能自己担待所有,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家里儿子的痕迹在一点一点消失,心中泛起的是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大小姐吧。”总有一天,我们也会为人父母,那时的我们会是怎样的呢?也会目送儿子消失在拐角吧。似乎有些东西像注定般轮回,某个场景排山倒海地从记忆深处浮现,只是我们的角色悄然发生了转变。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以后每隔十年都要看一次《目送》,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角度去感受。每隔十年都重写一篇读后感,写为人子为人父的感受。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毕竟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目送读后感 13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字行间流露着让人不禁触景生情的感动与亲情。而在这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龙应台与父亲之间的亲情。

  父亲,是一位慈爱、关心女儿但又孤单,寂寞的老人。他全心全意地陪伴着女儿,但却只能“目送”她的走远。女儿由于工作的繁忙又或自己家庭的琐事,不能陪伴父亲,从以下这一段便可以看出两者的矛盾。

  “‘礼拜天可不可以跟我去开同学会?’他突然在后面大声对你说,隔着正在徐徐关上的铁门。铁门‘哐当’一声关上,你想他可能没听见你‘没时间’的回答。”

  读完这一段,我不禁触目伤怀,“大声说”、“徐徐关上的铁门”、“没时间”等字眼,让我触景生情。父亲想与女儿一起去同学会,唯恐女儿不愿,直到最后才鼓足了勇气大声说,但最后仍遭到女儿的冷漠拒绝,在铁门“哐当”一声关上的时候,父亲心中多么失落与孤寂,这样的场景直击我的心房,让我感到凄入肝脾。为龙应台父亲难过的心情感到伤感,同时也为龙应台的工作繁忙感到无奈。是的,在现代社会中,有多少儿女也同样如此为了奔波劳碌工作而不能陪伴父母,甚至不能陪他们吃顿饭?这种遗憾,也许只有年迈的父亲才能体会吧。

  而不珍惜年轻的时光,待到父亲的油尽灯枯时,再想回头挽回以前的点点滴滴,却怎么也回不去了。

  “你要陪他出去散步,发现他无法从沙发里站立起来。他的身体微微向右倾斜,口涎也就从右边的嘴角流出。他必须由你用两只手臂去拉,才能从沙发里起身。他的腿不听脑的指挥,所以脚步怎么都迈不出去。他的手,发抖。”

  这一段则讲述了龙应台想陪伴父亲出去散步,却发现父亲已不再年轻了,他变得瘦弱、年迈,甚至不能行走。“口涎从右边的嘴角流出”、“无法从沙发里站起来”、“发抖的手”都指向着同一个事实——父亲已不再健壮了,父亲年轻的时光已经逝去,他在慢慢走向生命的终点。龙应台可能想起,是时候该陪陪父亲了,但当她回来时,却只能“目送”着父亲的离去了。

  “夕阳西下几时回,无可奈何花落去。”在《注视》这一篇中,有一段让人伤感得落泪的字语:

  “他的嘴不能言语,他的眼睛不能传神,他的手不能动弹,他的心跳愈来愈微弱,他已经失去了所有能够与你们感应的密码,但是你天打雷劈地肯定:他心中不舍,他心中留恋,他想触摸,想拥抱,想流泪,想爱……”

  这是父亲濒临死亡的时刻,死神在父亲的身上环绕,他心中的确不舍,他想儿女、妻子、朋友、亲人,而他失去的,是与你们感应的密码。死亡像一把锁,人们拼尽了*生的气力渴望去打开,但父亲却失去了与亲人们感应的密码。那些悲伤的字句,真是透骨酸心。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是一本生死笔记,道尽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生死离别,它深邃、忧伤、美丽、伤感。亲情的那些感人心脾的瞬间,真真正正地打动了我。“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龙应台与父亲之间的亲情,或许正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年老父母亲的愿望,也许只是希望我们多多陪伴他们,放下工作,在他们的有生之年,好好孝敬他们。多陪陪父亲去散心;多帮帮母亲的家务,别在“目送”父母亲离去时,还抱有遗憾。

  《目送》所倾诉的,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目送读后感 14

  我的脑海中总浮现着这样的场景——

  那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每一个人都要走过的路。路中,站着一个人,一个母亲。她看着,目送着,凝望着。孩子像迫不及待离开巢穴的雏鸟,义无反顾、毫无留恋地奔向那个他们心中的“远方”,奔向生命的绽放。可他们从没有回过头。

  从没有回过头。

  父母,已经饱尝人间疾苦哀伤,正在渐渐衰老、退化,用他们蹒跚的步伐,一步步走向枯败、死亡。可时光却不让他们回头。

  不让他们回头。

  这也许就是目送。这本书中,作者用深邃的眼光、深情的笔触,缓慢而又忧伤地记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既有款款深情,也有绝决冷漠。通过这些文字,我们能体会到人间深情以及离别惆怅。

  其中,我记忆深刻的是《回家》这一篇短小的散文。一个女儿牵着母亲,好不容易才把严重失忆的她拉上了火车,而那母亲却闹着要回家。女儿明白,妈妈要回的.“家”是一段时光,那曾经美好、温暖的快乐时光……但她不得不安慰母亲:

  “这班火车会带你回家。”

  看过不由心酸。一个脑萎缩的病人,连最亲最爱的孩子也不记得了,却只记得“回家”。

  在这个时候,面对记忆的失去,生命的流逝,作者也只能看着,目送着凝望着,母亲在“回家”这个信念的支持下,越走越远。她固执得不让你追上。

  人生无非就是这样一场又一场的相送。

  当那英姿勃发的年轻的孩子脚步慢下来,面上沧桑起来,明白过来回头看看时,却只能看见苍老的父母,相扶相依着,蹒跚地走向死亡。

  正如他们的父母中年时的目送一样。

  永远追不上,赶不及。

  目送读后感 15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并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仅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可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坦还是泥泞。

  渐老·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我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之后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日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本事,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我。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终,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齐吃饭了……

  《目送》不仅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期望记得这最终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可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我的思想,他会在自我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我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目送读后感 16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的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的《目送》中的一句话,读完后我不禁潸然泪下。

  《目送》是龙应台“人生三书”中的第三本,此书集合了龙应台的七十四篇散文。书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大道理,而是用*淡的语气,用真挚的情感,去诠释了亲情的含义,朴实的语言,却更能使人读下去,这也是本书的奇妙之处所在。

  龙应台的母亲慢慢的老去,有时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女儿。龙应台在剑桥学院门前指着一棵苹果树,对儿子说这是牛顿那棵苹果树的后代时,儿子责怪母亲像小孩子一样。龙应台对相信和不相信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跌倒时要坚强独立。对于母亲老去后的思考,关于母亲与儿子的对话,虽然都不是全新的内容,但经过龙应台的大家手笔稍加渲染,变得有强大吸引力,令人读百遍而不厌。

  我们通过读《目送》这本书,可以深深地感受到父母的辛苦和现在我们的不懂事,父母有一天会老去,所以我们要从现在起,尊敬父母,理解父母,不要让长大以后成为我们的借口,我们有一天也会老去,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学*,奋发向上,不要一事无成,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让我们用最好的自己去迎接美好的明天!

  目送读后感 17

  有时候,父母莫名地会打个电话过来,却没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有时候,他们会突然想到我几天前说过的一句话,继续深究一下。有时候,我会觉得背井离乡很苦,希望回家发展,他们却鼓励我不要放弃。我知道他们在想念我,却无法定义出他们想念的形状。

  龙应台在她的《目送》里说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很感动,就与妈妈分享。妈妈对我说,她去年也在网上看到过这篇文章。我说我很感动。妈妈说,一代传一代,都是这样的,没什么应该特别感动的。

  妈妈的淡定和从容出乎我的意料。大概,亲身目睹了孩子的长大和离开,才能真正体会“目送”中的深意。当我还陷在目送的伤情中时,妈妈已然明白了“不必追”的`境界。父母子女一场,永远亲密无间是不可实现的目标,孩子的成长,总是意味着不可抗拒的告别。

  目送读后感 18

  每次读龙应台的《目送》这本书,感想都不同,越看感触越深,越看理解的也越多。

  作者貌似不着边际的表述里,安置了上下三代人的默默温情。

  没有浓墨重彩的去扬厉爱深爱切的感受,只是随手把捡起日子里的点滴,然后,你会在无意之间被这貌不惊人的文字所打动,会报以会心一笑,会默然神伤,会被柔软的孝顺所温暖。

  我对其中的《目送》一篇感触最深,“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都能背下这段话了,我和父母、女儿和我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的!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件事,我们也都曾或多或少经历过。

  每个人在这里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这里的“我”又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

  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对自己生活的回顾和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那就是爱。

  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慢慢变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

  我们的一生都在目送。

  目送读后感 19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异常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述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感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异常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可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并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远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貌,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远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激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我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读《目送》会我又一次地感受到送父亲走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了每次回家看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终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述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

  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可是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此刻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目送读后感 20

  闷热的午时,一时寂寥,我便跑去一楼放放风,想缓解下内心的焦躁。谁料,一楼办公室桌上几本看起来封面精致的书在桌面上整齐的放着,最上头是龙应台的《目送》,嫩绿夹杂着浅灰的油纸封面让我的心一下安静下来,我决定打开看看。

  纸页在指尖缓缓滑过,淡淡的文字带着淡淡的忧伤,一点点沉浸入脑海。文字里总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触动着内心最柔软的部分,尤其在读到龙应台在经历父亲的去世时,是个雨天,她没有想到能够站的那么*,距离火葬场炉门也可是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里,她撩开雨失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期望记得这最终一次的目送。他们父女的这一别,仅有在下辈子才能再续前缘了。我的泪突然涌出来了,一发不可收拾,让我不禁想到自我的父母,每次离家和父母的目送都是很简单的凝望,虽然掺杂着不舍和无奈,至少我们都明白归期,至少我们能够聚首,至少这都不是最终一次的目送。可父母的年龄会一年年增长,我不敢想象………

  很不喜欢离别的场面,尤其目送,无论是送与被送,亲友离别总让人很揪心,这个送别的形式更让人伤感。每次不管去哪我是很少让别人来送的,我害怕在我的一个转身会看到落泪的双眸;也很少去送别人,我恐惧自我那种无奈的不舍。前几天一次无意间窗口驻足看见楼下他戴着安全帽,提着笨重的包,坐上了每一天那趟送他们去工地的车,我就这么看着看着,期望他今日在工地一切顺利,开心。待他系好安全带结束以后,微笑的回望了我一眼,仿佛是告诉我一切都OK了,我走了。原先目送中的一个回望会让一个人心安。

  最亲的`人之间那种最简单的信任,那种无法复制的依靠,那种推心置腹的倾诉,会让你在一瞬间一段文字的触碰下坚强的堡垒垮塌。这次读龙应台更让我对目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正如有书评所言,“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写满了生命中的爱与感动,写满了儿女情长里的寻常幸福。对我而言,这本书的阅读更让我深刻地体会到做父母的不容易。以往,总是对父母的悉心照料照单全收,却很少研究到他们的无私付出,其实他们也有他们的不容易。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可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并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说我们之间的缘分只是不断地目送背影,我说这短缘后面是我们自我与父母彼此之间都不明白的,深爱。

  龙应台散文中,有父亲的逝去、母亲的衰老、还有儿子的离别。人生中最悲痛而又无奈的事情,在龙应台的笔下,却给了我一种不一样的感动。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6)

——《项链》读后感实用20篇

  《项链》读后感 1

  “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既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莫泊桑在其《项链》中对女主人公命运的感慨,再一次引发了人们的思考。

  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子,为了在一次晚会上抛头露面,展示美丽和荣耀,不料将借来的一串项链遗失,为此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和艰辛。而所有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却归咎于主人公灵魂深处的.——虚荣。

  小说的背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在金钱至上、等级森严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行为观、价值观被极度扭曲。主人公马蒂尔德尽管天生丽质、美丽动人,有着女人得天独厚的美貌,但由于出身低微、缺少资产,没有跻身上流社会的机缘,最终只得屈身于一个教育部的小职员,过着粗茶淡饭、辛勤劳作的生活。

  正是由于虚荣心的作祟,在这个缺乏公*正义的社会里,对贫贱生活的不满成了马蒂尔德一切痛苦的渊源。在她看来,女人的资本,就在于她们的容貌、风韵和诱惑力,在于她们天生的机警、出众的本能、柔顺的心灵。她自视甚高,天性觉得自己原本就是为了享受那豪华的生活而生的,可愿望与现实的巨大反差却使得痛苦与她如影相随。

  在莫泊桑笔下,马蒂尔德是典型的“这一个”。她贪图享受、耽于幻想。她不甘贫贱的日子,却找不到通往幸福的道路;不满物质的贫乏,一味醉心于奢侈的追求。她时时幻想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物欲刺激,但又只能深陷于物质和精神双重痛苦的泥沼里不可自拔。主人公病态的人生观使她成了一个对现实生活满腹愁怨、无所适从的“怨妇”。

  她没有像样的服装,没有珠宝首饰,什么都没有。可是她偏偏只喜欢这些。只希望自己能够取悦于人,被人羡慕,具有诱惑力而且被人追求。失望、忧虑,自惭形秽,使她连比自己富有的同学也不去看了。面对丈夫得意洋洋带回来的舞会请柬,虽内心渴望已久却怒形于色。为了参加这次晚会,在丈夫倾其积蓄为她新买了裙袍之后,又为没有像样的首饰愁眉不展、焦躁不安。从朋友处借来的项链使她得意忘形,又成为她日后债台高筑的渊薮。舞会上,她陶醉于虚荣的欢乐里,满足于容貌的胜利,而对地位卑微、衣着寒伧的丈夫置若罔闻。就连寻找出租马车,也嫌披着家里带来的简朴衣裳与舞会上的豪华气氛不相称而匆匆逃遁。

  乐极生悲。性格就是命运。在确认项链丢失后,马蒂尔德为赔偿朋友的项链欠下了巨额债务。生活再度跌入了低谷,为早日还清债务,她不辞辛苦,拼命劳作,经历了十年令人难以想象的生活。十年后,当她再次见到佛莱士洁夫人,朋友告诉她“那挂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法郎”时,真的让人瞠目结舌、啼笑皆非。

  读到这里,我们不仅为莫泊桑的结构艺术拍案叫绝,更为主人公马蒂尔德因为虚荣而付出的代价扼腕叹息:假如当初告诉朋友真相后,结果又将如何呢?

  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

  《项链》读后感 2

  初读《项链》时,大概是在一,两年前了吧。说来惭愧那时竟然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不过是个不明时世的孩子,看完全篇,不禁有些伤感,为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难过。

  说来也怪,那时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出众人所述的“势利”和“虚荣”,甚至从未觉得玛蒂尔德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只是为这个*凡的、值得同情的妇人感到惋惜。时隔许久,再品莫伯桑(不会忘记了)《项链》,当年的想法并未因其稚嫩而舍弃,并且*添了些许新的思考。从这个故事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是的,玛蒂尔德的改变,在我眼中,就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由朦胧到成熟,渐渐地蜕变**。最初,路瓦栽夫人向往美好、富裕的生活,希望被众人瞩目,就如一个初有记忆的孩子,在空闲时必定做着憧憬未来的美梦。在参加晚会前的一段时间,路瓦栽夫人由于没有体面的服装而惊惶失措,直至时常以泪洗面,这不正是天真好动的孩子在祈求一件心仪的玩具时的表现吗?

  天真的玛蒂尔德没有自作主张,而是以孩子所独有的方式表达着心愿。字里行间,透露着孩子的可爱和任性。借完项链,玛蒂尔德就如一个得到宝物的孩子一般快乐、疯狂。晚会上,她的外表与气质胜过了所有人,她便天真地陶醉了。或许是孩子们都有着相同的缺点,丢三落四且被幸福冲昏了头的她终究还是犯了错,又或许是她抓住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磨练自己的机会,好似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开始品味闯荡的艰辛和甘苦。

  《项链》读后感 3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高尔基。

  的确,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提升一层。读史书,可以带我回到过去,让我有机会与那些历史人物“对话”;读科技书,可以让我有机会与那些科学家“相处”,聆听他们讲解大自然的奥秘;读生物书,可以让我零距离接触全球的动物们;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可以让我看到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它就像一汪清泉,可以洗涤人的灵魂,在他所著的短篇小说中,我最喜欢《项链》和《我的叔叔,于勒》这两篇。

  《项链》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卢瓦瑟尔夫人,天生丽质、妩媚娇柔,却很爱慕虚荣。她出生于一个非常清贫的家庭,可她却整日想入非非,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当上富家小姐。有一天,她收到一张舞会的请柬,为了能够在舞会中风风光光的,她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这条项链让她在舞会上大出风头,由于风头太大,项链丢失了,她却浑然不知,等到家后才发觉项链不见了。为了偿还朋友的项链,她用了十年的时间去赚钱,买了一条真的钻石项链还给了朋友。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后来,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用了十年的时间去赚钱,归还项链,这十年来,卢瓦瑟尔容貌变了,性格变了。从前的她整日想入非非、怨天尤人,十年后,她不再抱怨、不再幻想,而是辛勤劳动。最后,当她再遇自己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她的这种改变,让我对她的敬佩之心油然而生。

  《项链》读后感 4

  莫泊桑与美国的欧亨利,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我在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后,深有感触,下头来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故事主要叙述的是天生丽质的马蒂尔德却因为贫穷而嫁不到,一个好人家,最终嫁给了教育部的一个小职员。之后为了在一个部门舞会上彰显风姿,玛蒂尔德从朋友那儿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可是,误会回来后却发现项链儿不见了。于是,为了赎回那条项链,玛蒂尔德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和心血,可是,最终才明白那条项链儿居然是假的……

  可怜的玛蒂尔德!仅仅是为了一条钻石项链,她付出了她十年的青春岁月。十年后,她青春不再,美貌不再,按莫泊桑的话说,就是失去了做贵妇人的唯一资本。她为了这条钻石项链,不惜牺牲自我的青春。其实,换个角度说,不必去怜悯她,她过分虚荣的性格就导致了她必须要品尝命运的苦果。可是值得欣慰的是玛蒂尔德毕竟在艰辛中走了过来,走向了成熟。

  可是,那条她用十年的青春赎回的项链,会不会还是假的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会的,真的有可能。在当时那个弄虚作假的社会,这种情景真的.有可能发生。玛蒂尔德肯定没有想到,她十年的辛酸竟是为了一挂假项链,并且,换来的项链还是假的,她会怎样样?精神崩溃?郁郁而终?都有可能。可是,这就是她虚荣的后果啊!

  《项链》这篇小说,主要抨击、鞭挞的,就是享乐主义。然而,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日,我们是否反思过呢?曹文轩以往说过:“年少时,就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可能是强者。”是的。如果天天养尊处优惯了,突如其来的时间我们又怎样应对?可是如果在逆境中生长,就会让人变得更成熟。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虚荣,是一个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女人,彻底摆脱依靠心理,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所以,不必须条件优越就是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遇到生活中的困难,我们应选择的不是回避,而是应对。因为逆境能让我们成熟起来,冷静起来!

  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应做一个自信自强的人,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图名利,不图钱财。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学会沉着和冷静!

  《项链》读后感 5

  刚刚读了一本书,是莫泊桑的《项链》。讲述的是,骆塞尔太太家里不是很富有,只要能吃一顿肉汤就很满足。

  她的丈夫给他一张请帖,邀请她去参加舞会。骆塞尔太太为自己没有好看的衣服和昂贵的首饰而烦恼。

  后来,他向伏来士洁太太借了一个用金刚钻镶成的项链。

  舞会终于到来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骆塞尔太太的身上,一般男宾都望着她出神,探听她的姓名,设法使人把自己引

  她跟前作介绍。本部机要处的人员都想和她跳舞,部长也注意她。她用陶醉的姿态舞着,用兴奋的动作舞着,她沉醉在欢乐里,她满意于自己的容貌的胜

  利,满意于自己的成绩的.光荣;满意于那一切阿谀赞叹和那场使得女性认为异常完备而且甜美的凯歌,一种幸福的祥云包围着她。所以她什么都不思虑了

  舞会结束了,骆塞尔太太发现,项链丢在他们刚打的出租车。

  骆塞尔太太为了换项链,做了整整十年的工,终于赚到足够的钱买一个新的项链。

  可是,到最后,才知道,那串项链是假的,只值金法郎。

  这件事告诉了我们,不要爱慕虚荣,贪图富贵。

  《项链》读后感 6

  世界曼妙,静静流淌着数不尽的万物沧桑;人生绵延,演绎着看不尽的喜剧悲剧。快乐常在,但也总有挫折;欢愉常伴,但是痛苦也是人生这场舞台剧的重要一幕。当挫折与不幸不期而至,当痛苦与坚信悄然来临,总有人鼓起勇气正视它,也有人回避它,轻视它,甚至还放大它!而在人生境界中,却需要有一种心态对痛苦进行调节和支撑。我们不能应花落飘零就丧失对一个季节的热盼,不能因秋叶归根就忽视丰收的希望,不能应山河破碎就熄灭理想之灯,地球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失败而停止转动,还是让静水深流淡化痛苦,象潮起潮落般正视世界规律。

  “年轻而又幸福的女人为了追求那一时的奢侈和自尊,换来的却是10年幸苦劳作的代价,而最后得到的却是弗来思节夫人那残酷的回答。”莫泊桑的《项链》给我们上演了这么一出出乎意料又在意料之中的演出。

  路瓦栽夫人对自己生活极为不满,梦想象上流社会的贵妇人一样过高贵优雅的生活。虽然他那么虚荣,但追求幸福生活亦是人的本性,谁不想过的幸福点呢?谁愿意忍受贫穷呢?玛蒂尔德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可是当时,人们疯狂的崇拜拜金,疯狂的拜金主义无情的冲击着人们的心灵,渗入了人们的生活。于是,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亚里斯多德曾说:“人的错误是因为人性的弱点。”虚荣心则是《项链》所缠绕的主旋律。而虚荣心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上,只是有些人多,有些人少,但是《项链》揭露的这个社会现实是多么的残酷,虚荣心是那么的可怕啊。

  一开始,玛蒂尔德对自己的漂亮和智慧十分自信,以至于把自己定位过高,但人的容貌总有失去光彩的那一天,灿烂的青春又能保持多久?一旦年老色衰,美人也会迟暮啊,她又能凭借什么自信呢?

  后来,玛蒂尔德面对现实,痛苦但坚定的调整自我,尽管艰辛,但终于踏踏实实,内心变得*静,就像凤凰涅磐般得到痛苦的新生。可是新生后的她又被命运开了个玩笑。原来,10年前的错误并没有那么严重。顿时,10的艰辛显得荒谬,显得可笑。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但是虚荣心像*片,只要运用的好,也能成为一味良药。

  世界匆匆忙忙的行走着,每天上演着不同的人生故事,我们也应该扮演好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角色,认真的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让我们绽放自己的独特光芒,大放异彩!

  《项链》读后感 7

  小说讲述了教育部小职员路瓦栽的妻子玛蒂尔德爱慕虚荣,追求高雅乃至奢华的生活,但家境只能让她生活在梦幻中。而丈夫为了让妻子开心,好不容易弄到教育部长夫妇家庭晚会的请柬。为了出*这个舞会,玛蒂尔德向朋友佛来思节夫人借了一挂钻石项链。晚会上,路瓦栽夫人得到了成功,比所有的女宾都漂亮、高雅、迷人,但是,乐极生悲,她将借来的钻石项链丢失了。为偿还购买项链的借债,夫妻俩含辛茹苦地劳作十年。玛蒂尔德变成一个粗壮耐劳的妇女,路遇佛来思节夫人时,多年老朋友竟认不出她了,玛蒂尔德讲出了十年不*常的经历,佛来思节夫人感动极了,却出人意料地告诉她,借给她的那挂项链是最多值五百法郎的假钻石项链。

  ……

  其实,有些人终其一生都在为“一条项链”苦苦的追寻,可能会在行将离别时才有悔之晚矣的顿悟。我们*时所在意的并非生命的使命,一直被我们忽略抑或不被尊重的才是生命的`本源。珍惜、包容、感恩、快乐........

  一个生命,应该让身边的其他生命因为我们的存在而更加美好和精彩。呵呵,但试问天下几人能?悲催的人儿啊,磨拳搽掌、争先恐后的明知山有虎是偏向虎山行,跌跌撞撞、头破血流、不折手段爬升至步履蹒跚、回光返照之时回过味

  来,哦?我去,我可能活错了,我真的活错了。可是,人生的戏已演完、拍完、公映完,时光不能倒流,岁月难以重过。 我等尚在步履坚实的生命,一定要尽快高举活一天少一天的旗帜,继承吃多少拉多少的传统,发扬求真务实、阳光快乐的生活态度,紧密团结在以亲情为中心、以生活工作环境为半径的圆圈内,埋头苦干、锐意进取,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过好简单幸福的小生活,用无悔的青春践行中国梦,足矣。 仅此而已。

  《项链》读后感 8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爱心项链》。那不是一串真的项链,而是12个矿工连续十几年接力帮助矿工妻子的爱心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矿场,由于一次爆炸事故,一名矿工被炸身亡。矿工的妻子不但很悲伤,而且还面临着经济上的压力。她丈夫生前所在挖掘班的班长建议她到矿区卖早点来维持生计。于是,矿工的妻子每天早上到矿区去卖馄饨,无论刮风下雨,总有不少于12个客人来吃馄饨。

  ,数年之后,班长因病去世了,他交待他的妻子一定要接替他每天早上去吃一碗馄饨,就这样,12颗爱心传递,这12颗爱心穿越了岁月、时光,经过十几年的岁月更替,缀成一条永恒无价的`爱心项链。

  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虽然无法看到,但通过自己的行为,能够带给别人幸福和温暖;每个人都有照亮别人的机会,只要你付出行动。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但要十几年都坚持做好事,就很不容易。我在公交车上总会给年纪大的爷爷奶奶让座;每次看到阿姨打扫小区卫生,我总会帮她干点活儿;看到行动不便的人,我总会主动上前帮忙。

  《项链》读后感 9

  路瓦栽夫人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别的读者认为这是路瓦栽夫人一生的不辛,但我认为这样值得庆辛,因为项链的丢失,使路瓦栽夫人从幻想回到现实生活中,使她生活更有意义,更加充实了。

  丢失项链,路瓦栽夫妇东借西凑最终用三万六千法郎巨款买回钻石项链,还给了佛来恩节夫人。欠下这一大笔钱后,路瓦栽夫人“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假如她没有丢失项链,假若她没有掉这笔款子,她必须还是跟过去一样,梦想那些幽静厅堂,那里装饰着东方的.帷幕,还梦想那些华美的,香气扑鼻的小客室和精美的晚餐。

  可路瓦栽夫人此刻呢

  她懂得了穷人的艰辛生活,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厌恶杂事。每一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想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剩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必须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简便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必须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

  《项链》读后感 10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爱心项链》。那不是一串真的项链,而是12个矿工连续十几年接力帮助矿工妻子的爱心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矿场,由于一次爆炸事故,一名矿工被炸身亡。矿工的妻子不但很悲伤,而且还面临着经济上的压力。她丈夫生前所在挖掘班的班长建议她到矿区卖早点来维持生计。于是,矿工的妻子每天早上到矿区去卖馄饨,无论刮风下雨,总有不少于12个客人来吃馄饨。

  ,数年之后,班长因病去世了,他交待他的妻子一定要接替他每天早上去吃一碗馄饨,就这样,12颗爱心传递,这12颗爱心穿越了岁月、时光,经过十几年的岁月更替,缀成一条永恒无价的爱心项链。

  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虽然无法看到,但通过自己的行为,能够带给别人幸福和温暖;每个人都有照亮别人的'机会,只要你付出行动。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但要十几年都坚持做好事,就很不容易。我在公交车上总会给年纪大的爷爷奶奶让座;每次看到阿姨打扫小区卫生,我总会帮她干点活儿;看到行动不便的人,我总会主动上前帮忙。

  《项链》读后感 11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经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经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本事比自我强,地位比自我高,命运比自我好,外表比自我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异常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理解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所以,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可是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当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经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我的荣誉来。

  《项链》读后感 12

  小说主人公玛蒂尔德是一个小职员的妻子,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虽然生活于贫困之中,但向往着“高雅和奢华”的资产阶级上流的社会生活。小说通过对玛蒂尔德着一形象的描写和借项链,丢项链,赔项链等情节的叙,深刻的讽刺了小资产追求虚荣的.心理,揭露了资产阶级拜金注意和享乐主义对人的腐蚀。

  这篇小说的布局结构十分出色,人物形象刻画逼真,富有典型意义。尤其是出人意料的结尾,取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令人回味不已,深化了主题。

  《项链》读后感 13

  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小说家莫泊桑写的,小说十分突出的写了主人公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单纯。

  故事开头写了玛蒂尔德的命:她长得十分漂亮,但是她的家庭很穷,不可能嫁给一个有钱人家,因此她只能嫁给了一个小职员做妻子,还好,生活还过得去,只是玛蒂尔德总是抱怨为什么自己不能有钱,为什么不能过更好的生活,于是她整天痴心妄想,期望自己一觉醒来能够变得有钱,过上富裕的生活,这一点说明她十分单纯,期望不可能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

  之后又写到了她要去参加一个聚会,但因没有漂亮衣服而不愿意去,于是她的'丈夫花了很多钱给她买了一件衣服,这说明了她的爱美和虚荣心;但是她立刻又犯愁了,正因她没有首饰。于是丈夫想到了去向她的朋友借,她惊呼一声:"是的!我怎样没有想到?"这一句话再次说明了她的单纯:她根本没想到能够借。

  之后她去贵夫人那里借首饰时,她的爱美心又一次体现出来:左挑右选,最后要了那条项链。

  确实,小说的结尾出乎我的意料,但是回过头来,仔细的再读一遍文章,我才发现,小说里面有很多地方都暗示了结尾:看看借项链的时候,贵夫人的神态以及语言:她打开箱子,对玛蒂尔德说让她随便选,如果首饰是真的,她不该很紧张吗?如果是真的,玛蒂尔德借的时候为什么看都不看一眼,而直接说"拿去吧……"?为什么又不多叮嘱几句?她对玛蒂尔德拿什么都不闻不问,不能证明项链是假的吗?

  还有,如果项链是真的,那么当玛蒂尔德拿项链回来的时候不就应好好看看吗?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只说了一句:"怎样这么晚啊?我可能要用呢!"就随手把项链扔进了箱子里。那时候,玛蒂尔德只是庆幸贵夫人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却没想到为什么贵夫人不仔细看,这也是玛蒂尔德的单纯。

  《项链》读后感 14

  让我给玛蒂尔德熬点“幸福汤”吧!你瞧,她的丈夫是那么爱她,她自己长得那么美丽,她能天天吃饱、非常健康,而且拥有美丽的梦想……虽然“幸福汤”的味道也许不那么浓郁,可总比“痛苦饭”好吃得多啊!

  当幸福很渺小的时候,它更需要你去寻找。

  痛苦——小说的趣味

  关于小说的结尾,您知道吗?那是多么令人意想不到啊!原来,玛蒂尔德借的项链竟然是假的.!连五百块都不值,而她还的是价值四万多元的真项链。 为此,玛蒂尔德痛苦地生活了十年。

  但是,如果小说写得正好相反:玛蒂尔德是个快乐的穷女人,她漂亮,丈夫很爱她,也没有挨饿,很健康……,一天,有人邀请她参加宴会,她把从朋友那儿借的项链丢了,她去告诉了朋友,朋友说“没关系,那是假的!”……你是不是觉得小说完全没有意思了呢?没错,如果生活一直幸福,没有痛苦,没有挫折,那么,幸福也许也会变得不幸福。

  所以,莫泊桑很好地利用了“痛苦”创造的波折,使小说充满了趣味性,而且表露出了人性的贪婪和丰富的哲学。

  《项链》读后感 15

  读完《项链》这篇文章,我不禁为玛蒂尔德的虚荣而惋惜。虽然故事最终很讽刺也有可笑,但置身于玛蒂尔德的视角,她为了自己的虚荣心儿耗尽整整十年,带着了她的美貌和她的青春,到头来只是吃了自己一时欲望的苦头。一个真正高贵的女人,难道只是用物质来衡量的么?

  玛蒂尔德其实本身拥有的并不少,却不知道知足常乐。她拥有一个爱她,即使家境并不宽裕也愿意省钱给她买昂贵礼服的丈夫。他不停地为玛蒂尔德付出自己的`一切却似乎只迎来了玛蒂尔德的不屑,根本无法与晚会那种受人艳羡的满足感所媲美。但当玛蒂尔德丢了项链,这个深爱她的卑微的男人花费所有积蓄,竭尽全力还债十年,却无半点怨言。纵然玛蒂尔德的姣好容貌在岁月中日渐消失也对她不离不弃。得此至爱,享有多少财富都无法换得的深情,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但人都是立体的,虚荣只是玛蒂尔德的一面,如果真的在那个奢靡腐败的法国,玛蒂尔德也是很多追求名利的人们的缩影吧。她诚实,勤劳,也愿意为自己的过失承担后果。十年,对于一个人来说这种坚持也是很难能可贵的。或许不是处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她也不会有这样一个遭遇。但这次挫折也算是一次教训,在之后的日子她可能会更珍惜和丈夫之间的小日子。

  现在的一代人,我们,往往只知道从父母亲人那里索取,却付出了什么?又何时珍惜过那些小细节?出汗时叫你快添衣,吃饭时叫你营养均衡,写作业叫你端正姿势。也许这些微不足道,微小到只会被你慢慢厌烦,但若又一天失去这些,还会为那些“拥有”而沾沾自喜么?

  万事都要量力而行,不然终会得不偿失。

  不是所有我珍惜的都一定要拥有,而是所有拥有的我都珍惜。这或许才是最幸福的事吧。

  《项链》读后感 16

  马蒂尔德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但是没有人赞赏她,她只能呆在家里,坐在镜子前面孤芳自赏。马蒂尔德压抑着,但是她的虚荣心全完全迸发出来,为了徒有的虚荣,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马蒂尔德的`悲惨命运由此展开,她弄丢了钻石项链,却不敢告诉朋友,只是默默地挣钱还债。十年之后,她还请债务后,觉得一身轻松,把真相告诉朋友。此时,朋友告诉她,那只不过是一条假的钻石项目,根本不值钱。

  我读到这里,也为马蒂尔德的悲惨感到心痛和惋惜,她完全可以和朋友说出真,但是虚荣心让他保持了缄默,是虚荣心害了她。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的虚荣心,我也有。

  我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和玩新潮的玩具,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在同学面前昂首挺胸,朋友们才会对我刮目相看。我全然不顾昂贵的价格,每次都央求爸爸妈妈买,爸爸妈妈依着我,宁愿自己省吃俭用把辛苦赚到的钱帮我买新衣服,新玩具。其实那些都不是必须的,只不过是我的虚荣心作祟,我只是要在同学朋友面前炫耀一下。衣服还很新,但是款式不是最时髦的我就不穿了,玩具玩几下就觉得没意思扔一边了,这真是绝大的浪费。

  从今以后,我觉得克制自己的虚荣心,不要因为虚荣心而浪费钱,不让爸爸妈妈过苦日子。

  《项链》读后感 17

  《项链》写的是教育部职员骆尔塞的妻,她为了参加教育部长举办的晚会,把丈夫准备买鸟qiāng的四百法郎那去买了衣裙,又向女友伏来士洁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在晚会上,她的姿色打扮显得十分出众,“男宾都望着她出神”、“部长也注意她”。她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十分满意。回家后,她脱衣时突然发现项链不见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景下,只好赔偿。在首饰行里,他们找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由于他们本身生活就不是很宽裕,应对这一笔大数目,他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最终买了一串真的钻石项链还给物主。但此后,他们整整花了十年工夫,才还清了债务。之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女友伏来士洁,在言谈中明白先前借给她的项链是件赝品,而她却赔了真的项链。

  上网看了许多对于《项链》的评价,大都是讲小说辛辣地嘲讽了小资产者图虚荣,幻想,好钻营的劣根性。

  读完整篇给我的第一个感想是可笑,命运真的很弄人,生活是这么古怪,这么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步青云,也能够断送她的一生。但我并不认为她为了参加舞会而去买衣裙,借项链是一个错的决定。谁不美?谁不期望受他人注目?受他人尊重?如果她的行为是图虚荣,那么我们熟知的灰姑娘是不是也很虚荣?灰姑娘也曾为没有美丽的衣裙与华丽的马车而不愿参加舞会,但从古至今又有谁曾说过她的这种想法是一种奢侈的需求。幻想?幻想也是一种错误吗?谁不曾幻想?不会幻想的人就没有思想。好钻营?的确,她的确好钻营,有了衣裙好不满意,还要饰品。可她也只是期望自我能更加光彩耀人,难道对于美的追求也是一种错误吗?

  小说中的一个小情节也给我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文中是这么写的“每当她看到那个布列塔尼女佣在帮她料理她的微不足道的家务时,总勾起她的悲痛和恼恨,并使她想入非非。”当时她还是个小职员的妻子,从中不难看出她对于生活的不满足。可当她负债累累,家里的粗事,厨房里的肮脏活儿都由她自**时,她又开始对于过往的日子深深怀念。人总是如此吧!对于身边拥有的总不放在眼里,认为理所当然,看做微不足道,可当他们忽然失去时,才开始想要珍惜,想再次去拥有,可那又有什么用,失去就是失去,永远也无法回到往昔。这不禁又令我联想到了自我,在放暑假的时候总觉得太无聊,时间太过漫长了,没事干,生活地很没意义,天天有空闲的时间玩、睡觉、休息。靠学了,学*的紧张,繁重的作业,压得人喘可是气,放学后总期望有一段充足的时间让自我好好的放松,不必须要去哪里游玩,只要让我好好的睡一觉就很令人满足,反毕竟这种愿望已成了一种奢侈。

  《项链》读后感 18

  《项链》这篇文章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迫桑于1884年写的。莫迫桑是法国19世纪后半期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很多作品都在不同程度上讽刺和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罪恶,尤其是在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下人们精神的堕落。

  《项链》的主要内容是: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这篇文章以项链本身为线索,通过借项链、丢项链、还项链的线索自然地带领我们走进女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生活及其内心世界,深刻领略19世纪的法国小人物无法决定自身命运的悲剧现实。

  路瓦栽夫妇真可怜,上帝真的太会捉弄人了!这是我在时读这篇文章的感受。可当我再一次的欣赏这篇文章时,我觉得造成这一悲剧的根源应该是玛蒂尔德夫人的虚荣心。追求美好事物虽然是人之常情,但是玛蒂尔德夫人却总把美好的生活寄托在青春和婚姻上,总想着不劳而获的过上贵夫人的生活。人生就是这么的奇怪、这么的幻变无常,一件极其小的事情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

  不过,从这篇文章我也看到了路瓦栽夫妇好的一面就是恪守着做人的原则。在项链丢失后,他们可以选择赖账或者逃跑。但是他们没有这么做,他们选择了用十年的时间来偿还这条钻石项链。我想这是体现他们的高贵品质以及维护他们自尊的最好方法吧。

  玛蒂尔德虽然选择一条满布荆棘的人生之路,但是这条困难重重的人生之路使她变了,贫穷生活的磨炼,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生活,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切切实实的地面,就这样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出现在我们的眼前。虽然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白白的增加烦恼,同时她又是幸运的,因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

  看完这篇小说更让我觉得:生活不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的应该是脚踏实地的一步步走过。

  《项链》读后感 19

  玛蒂尔德觉得自己生活得真痛苦。她有美丽的容貌、婀娜的体态,却缺乏漂亮的首饰和华贵的首饰。她的丈夫只是法国教育部里一名薪水菲薄的小**员,可玛蒂尔德认为自己生来本就应该做高雅和奢华的生活,为此她常整天哭泣。

  有一天,丈夫得意洋洋得给她一张请柬。他知道玛蒂尔德渴望的就是这种巴黎上流人士交际的场面。为了获得这张部长举行的舞会请柬,小**员真实使出了浑身解数。

  不料,玛蒂尔德恼怒的.大声说道:“你准备让我穿什么去呢?”是啊,没有时装和首饰,玛蒂尔德在舞会上怎能被人艳羡呢?

  一番哭泣和争吵后,做丈夫的只得将他存着准备买一只猎*的四百法郎贡献出来,给玛蒂尔德买了新衣裙。但是首饰怎么办呢?他俩突然想到了伏来士洁太太——玛蒂尔德的一个阔绰的朋友。

  带着从朋友处借来的钻石项链,玛蒂尔德果然大出风头。她比所有出息舞会的女宾都漂亮、迷人,气度高雅。在丈夫的催促下,清晨四点钟玛蒂尔德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舞厅,她还陶醉在荣耀和成功中。

  回到家中后,玛蒂尔德猛然发现自己借来的钻石项链不见了。丈夫惊得脸都变白了。

  为了一条看来完全相同的钻石项链归还伏来士洁太太,必须花三万六千法郎。玛蒂尔德不得不借了一大笔高*贷。从此债务如同魔鬼一样缠住了她。玛蒂尔德辞退了女仆,居住在小阁楼里,节衣缩食,买菜是为少付一个铜板而受人嘲笑……

  苦难的日子整整延续了十年,债终于还清了。玛蒂尔德却变成了一个惯做粗重杂货的贫困妇女,丧失了女性最引以为傲的美貌和青春年华。

  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又遇到了伏来士洁太太,伏来士洁太太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个衣着粗陋的妇人竟是当年美貌出众的玛蒂尔德。玛蒂尔德向风韵依旧的朋友诉说当年归还项链的真情,并为自己的敢作敢当颇有几分得意。

  可伏来士洁太太说:“唉!我可怜的玛蒂尔德,我那串项链是人造钻石,最多值五百法郎!……”

  这是十九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小说《项链》的全部故事。小说到这里突然停止,竟没有交代玛蒂尔德听到这句话后的心理状态。

  《项链》这种结尾的安排,让每个读者可以用自己的想象继续写这个故事:玛蒂尔德可能会一时吃惊得目瞪口呆;他也许会为自己的容颜苍老和朋友的风韵尤存而黯然伤感,悲哀不已;她说不定会气愤的要朋友还给她三万五千多法郎的差价,不然她太吃亏了。但女友肯还么?纵然还给她,这些钱又怎么能弥补十年来所接受的痛苦和她已逝的青春?……

  “生活是多么奇异,多么变幻莫测啊!真是一丁点儿时就能断送你或者拯救你。”作者莫泊桑的这段话正好反映了他的小说《项链》的主题。

  《项链》通过玛蒂尔德的遭遇,讽刺了追求享乐生活方式,抨击了金钱至上的腐朽思想,而且它那似乎没有结尾的结局给人们留下了无穷的回味,并显示出了作者独具的匠心。

  《项链》读后感 20

  “项链”主要是讲罗瓦赛尔太太将去参加教育部举行的晚会,为了不在阔太太们丢人现眼,她花去丈夫所有的积蓄做了一件漂亮衣服,又借了一串华丽的金刚石项链。晚会上,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正当他陶醉在幸福中时,项链却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件昂贵的首饰,夫妻俩含辛茹苦,整整十年。当青春流逝,债务还清时,罗瓦赛尔太太得知,借来的`项链是假的。

  故事通过罗瓦赛尔太太为了一天的虚荣而付出十年代价的可悲结局,讽刺了当时社会上小资产阶级爱虚荣,尚浮华,附庸风雅的风气。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得到悲惨的结局。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7)

——《亡羊补牢》读后感实用20篇

  《亡羊补牢》读后感 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亡羊补牢》,书中是这样叙述的:

  古时候,有一个人养了一圈的羊,他每天都放羊出去,可是有一天他放羊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羊,他不敢相信,又数了一遍,确实是少了一只羊,他检查了羊圈,发现羊圈有一个洞,他想羊一定是在深夜被狼叼走了。邻居知道了这件事,劝他把羊圈补好,还提醒他如果不立即补好,他的羊还会丢。他说:羊已经被叼走了,还修它干嘛呢。他就没修羊圈。

  第二天,他放羊的时候发现又少了一只羊,狼又叼走了一只羊。他想:我得赶紧把羊圈修好,不然我的羊就全没了。说干就干,很快他把羊圈修好了。从此,他的羊再也没有被狼叼走。

  这个养羊人开始发现错误没有立即改正,导致又发生了同样的`错误,但他后来能够立即改正错误,避免了错误的再次发生。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发现错误,只要总结教训,及时改正,就能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亡羊补牢》读后感 2

  张阿牛和他的父亲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他们养了很多羊,把它们放进一个木制的羊圈里。

  有一天晚上,来了一群老狼,他们用爪子抓着羊圈,叼走了很多又大又肥的'羊。

  早上,张阿牛过来查看羊圈,发现羊圈有个洞,地上还有血,他数了数羊,发现少了不少羊,知道是老狼偷了羊,就把羊扒在地上哭了起来。

  这时候,父亲走过来对他说:“及时把羊圈补好,否则老狼以后还要来偷羊。”

  张阿牛立刻将羊圈修补好,并且修整得更结实,从此他家的羊再也没有丢过。

  《亡羊补牢》读后感 3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篇寓言故事。

  这篇寓言故事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牧民,他家里养了许多只羊,可是羊圈旁有一个窟窿,正好能钻进去一只狼。有一天,一只狼从那个小窟窿钻进去,把一只羊给叼走了。到了第二天,牧民发现少了一只羊也没在意,别人劝他把那个小窟窿给补上。他也没有听。到了晚上,那只狼又从那个小窟窿钻了进去,又把一只羊给叼走了。这回牧人才听劝告,把那个小窟窿补好了,从此他没再丢过羊。

  我也“亡羊补牢”过。在学校考试前,我写完作业就玩,从不检查作业对错,上课有时也不注意听讲,精神溜号,到考试时就考不好。妈妈总告诫我要认真地学*,认真听老师讲课,我说:“考试没考好,我再努力也考不回高分。”妈妈听了十分生气,说:“考试这次没考好,你得加强学*,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原因,努力改正,人生还有许多考试啊!”妈妈的'话给我敲了警钟,是啊,考试时没考好,应该想怎样去补救,怎么能提高学*成绩,不能继续犯错误了?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开始积极主动学*,上课注意听老师讲课,认真检查作业,学*成绩有所提高,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这篇寓言故事再次告诉我一个道理,做错了事只要及时改正,就不算晚!

  《亡羊补牢》读后感 4

  每个人都会犯错,包括一些学生回家等,但他们为什么如此成功?一切就是因为他们懂得亡羊补牢这个方法,发生错误以后,不应该沮丧,觉得自己没有用处,愚蠢。应该及改正,有信心去做好每一件事,还要记住自己所犯的错误,不会再犯。错了,就要及时纠正、补救,还来得及。所以说亡羊补牢,未为迟也。不要因为一次的错误,就丧失信心,也不要不理不管,人生总会错的'。

  错了也不要紧,勇敢地接受错误,尽快努力地改正,把走歪的路改正。

  《亡羊补牢》读后感 5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篇文章,文中讲的是一位牧羊人,养着七只小羊。

  一天,牧羊人发现羊圈上破了个大窟窿,但他很懒惰,宁愿睡觉也不去修补它。结果晚上,一只大灰狼从大窟窿里钻了进去,叼走了一只羊。牧羊人发现少了一只羊,气得直咬牙,邻居们说:“快把羊圈修好吧!”可是牧羊人不听邻居们的劝告,结果晚上大灰狼又叼走了一只羊。

  牧羊人才后悔没听邻居的话,他赶快把羊圈修好了。从此羊儿一只也没有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错了事情要及时改正,免得错误越犯越大。

  《亡羊补牢》读后感 6

  今天,我看了《亡羊补牢》这则寓言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这则寓言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个放羊的人,他家的羊圈坏了,狼从那里钻进去,叼走了一只羊。邻居劝他快点把羊圈修好,他却不以为然。第二天,狼又叼走了一只羊。主人很后悔,赶紧把羊圈修好了。从此,他的羊再也没有丢过。

  读完《亡羊补牢》后,我想到了我们的生活和学*。在生活中,我们会犯一些小错误,但我们常常忽视了它,不能及时的纠正过来。有时甚至还认为,一些小错误不会带来多大影响。其实我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如果这些小错误出现在大问题上,那么,就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比如,在森林里丢下一个没熄灭的烟头,发生了火灾,就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学*上也是一样。我们*时做练*的时候,不多不少也会犯一些错误,但是我们常常只知道题错了,却没有主动去查明原因,这些错误的.思想留在大脑中,就会导致更大的错误。我就有过这样的教训。有一次,再做练*的时候,我做错了一道,发现后没有及时改正。我想这点小错算什么,以后注意点不就行了。没想到因为这个,我在测验中吃了大亏,白白扣了分。我十分后悔。

  经过这次教训,我错了什么,都会查明原因,改正思路。因为我知道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的意思了。

  《亡羊补牢》读后感 7

  今天,我们学*了《亡羊补牢》这篇寓言故事。这篇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要听取别人的意见,不要失去了东西才知道改正。

  这篇寓言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牧民,他家里的羊圈里养了许多只羊,可是他家的羊圈旁有一个小洞,正好能钻进去一只狼。有一天,一只狼从那个小洞钻进去,它就把一只羊给叼走了。到了第二天,牧民发现就少了一只羊也就没在意,别人劝他把那个小洞给补上。他也没有听。到了晚上,那只狼又从那个小洞钻了进去,又把一只羊给叼走了。这回牧人才听劝告,就把那个小洞给补好了。其实在以前我也犯过这样的.错误。这件事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写字的姿势不对,老师就说,让我把自己的写字姿势改一下。我没有听老师的劝告,过了一段时间,我的眼睛*视了,在我*视之后,我戴上了眼镜,戴眼镜的感觉很不好,所以我听了老师的劝告,改正了我写字的姿势。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的眼睛又不*视了,我的感觉突然变好了。

  这个是我的一个小故事,这个小故事让我明白了要听取别人的劝告。不要自己失去了一些东西才能改正。

  三年级:zjj

  《亡羊补牢》读后感 8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篇文章,文中讲的是一位牧羊人,养着七只小羊。

  一天,牧羊人发现羊圈上破了个大窟窿,但他很懒惰,宁愿睡觉也不去修补它。结果晚上,一只大灰狼从大窟窿里钻了进去,叼走了一只羊。牧羊人发现少了一只羊,气得直咬牙,邻居们说:“快把羊圈修好吧!”可是牧羊人不听邻居们的劝告,结果晚上大灰狼又叼走了一只羊。

  牧羊人才后悔没听邻居的`话,他赶快把羊圈修好了。从此羊儿一只也没有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错了事情要及时改正,免得错误越犯越大。

  《亡羊补牢》读后感 9

  我最喜欢的寓言故事是《亡羊补牢》。这虽然是则小寓言,但我读后却学到了不少东西。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个人养了很多羊,可是有一天羊圈破了一个大洞, 早晨那个人发现羊少了一只,他想肯定是狼偷走了羊,邻居劝他把羊圈补好,他不听。第二天他又少了一只羊,他感到很后悔,就赶紧把羊��补好。从此,羊再也没丢过。

  我曾经也亡羊补牢过。记得我在学校做练*题的时候,“燕”字写错了,我觉得没事,就没放在心上。可是期中考试时又碰到了“燕”这个字,我还是写错了,要不是这个小小的失误,我都考了100分。我真后悔当初没改正。

  经过这次教训,我知道做错事要查明原因,改正思路。因为我知道:亡羊补牢还来得及。

  《亡羊补牢》读后感 10

  在三年级下册语文书中,我曾学过一篇文章叫《亡羊补牢》。这篇文章虽然篇幅很短,但是,它给我的启迪却很深刻,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

  故 事的主人公是一位老奶奶和老爷爷。有一天,他们家的羊圈坏了,可是他们却不想着法子去修补,而是装作没有看见一样。就在当天晚上,一只饿坏的大灰狼从他们 家经过,被它撞了个正着。于是,大灰狼先是四下察看了一会儿,它便偷偷摸一摸的从缝隙里钻了进去,叼走了一只小肥羊。第二天,老公公去给羊喂食时发现少了一 只羊。街坊邻居都劝他赶紧把羊圈补好。可是,老公公还是没听别人的劝告,街坊邻居们都不再理会他了。晚上,大灰狼又来了,又叼走了一只羊,羊圈里只剩下三 只羊了。早晨,老公公被养圈里的情景吓了一跳,他很后悔自己没听他人的劝告。于是,他赶紧拿起工具把羊圈修好了。从此,他们的羊再也没有丢过。

  这 就是亡羊补牢的故事,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懒惰,只会让事情变得更严重,凡事要多听他人的意见,知错就改,为时不晚。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做着亡羊补牢 的事情。当事情发生时,他们没想到事情的严重性,也不采取措施,等事情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他们才急急忙忙的去弥补,可是,很多事情都无法弥补了。

  点评:一个小小的故事却能让小作者得到这么深刻的感悟,果真是那句话说的:“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不仅让人明白道理,也让人增长见识。希望能够更多的博览群书。全文语言表达清楚,思路也清晰,主题鲜明。

  《亡羊补牢》读后感 11

  今天我读了《亡羊补牢》这篇文章,文中讲的.是一位牧羊人,养着七只小样。

  一天,牧羊人发现羊圈上破了个大窟窿,但他很懒惰,宁愿睡觉也不去修补它。结果晚上,一只大灰狼从大窟窿里钻了进去,叼走了一只羊。牧羊人发现少了一只羊,气得直咬牙,邻居们说:“快把羊圈修好吧!”可是牧羊人不听邻居们的劝告,结果晚上大灰狼又叼走了一只羊。

  牧羊人才后悔没听邻居的话,他赶快把羊圈修好了。从此羊儿一只也没有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错了事情要及时改正,免得错误越犯越大。

  《亡羊补牢》读后感 12

  我有一个很不好的缺点,那就是对任何事情都马虎,所以给我带来很多坏处。

  最*爸爸给我讲了一个成语故事,我觉得对我有一些启发。故事的名字就是《亡羊补牢》。

  战国时楚国�襄身边的一位大臣庄辛,他见�襄王不理朝政,终日只顾享乐,心中十分着急。庄辛曾多次规劝�襄王,�襄王就是不听。于是庄辛便辞去了官职。后来,秦国攻打楚国,�襄王被迫逃到城阳,这才想到庄辛此前说的'话,很是后悔。于是他马上召回庄辛,向他请教治国的方略。庄辛说:“俗话说‘亡羊补牢,未为迟也’,意思就是说,羊跑掉了,再修补羊圈,也不迟。”�襄王听后,又重新振作起来。

  这个成语告诉我们在发现问题以后想办法补救,可以防止继续受到的损失扩大,这时候还不算迟。

  我一定要向�襄王学*,把我的“牢”补上,使我在学*上不至于掉队,在生活上不至于在毛毛草草的了。

  《亡羊补牢》读后感 13

  今天,在语文课上学了一篇课文,《亡羊补牢》这个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人,他的羊圈破了,半夜,狼把羊叼走了,他的街坊邻居劝他把羊圈修补一下,那个人不听劝告,再一次丢羊,他后悔莫及。后来,那一个人把羊圈修补的结结实实的,之后,他的羊再也没丢过。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做错了事,只要肯接受别人的意见或劝告,认真改正,就还不算晚。

  昨天,老师布置的作业没有说抄几遍,我自作小聪明,只抄了一遍,第二天,老师让默写,我错了很多,很后悔,我要向《亡羊补牢》里面的那个人一样,知错就改。还有一件事,有一天晚上,我们都睡了,小偷跑来我家偷了一件东西。第二天早晨,妈妈才发现之后,每个晚上睡觉前,爸爸都要去把大门锁起来,不让小偷有机可乘。从此,我们家再也没有丢过任何一样东西。

  我们都要向《亡羊补牢》里面的那个人一样知错就改。

  《亡羊补牢》读后感 14

  每个人都会犯错,包括一些学生回家等,但他们为什么如此成功?一切就是因为他们懂得亡羊补牢这个方法,发生错误以后,不应该沮丧,觉得自己没有用处,愚蠢。应该及改正,有信心去做好每一件事,还要记住自己所犯的错误,不会再犯。错了,就要及时纠正、补救,还来得及。所以说亡羊补牢,未为迟也。不要因为一次的错误,就丧失信心,也不要不理不管,人生总会错的。

  错了也不要紧,勇敢地接受错误,尽快努力地改正,把走歪的.路改正。

  《亡羊补牢》读后感 15

  他说:羊已经丢了,还去修羊圈干什么呢?狼难道还会来吗他没有接受邻居的劝告。

  第二天早上,他去放羊,发现又少了一只羊。原来狼又从窟窿里钻进羊圈,又叼走了一只羊。

  这位牧民更加伤心了,他很后悔没有接受好心邻居的劝告,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于是,他赶紧堵上那个窟窿,又从整体进行加固,把羊圈修得牢牢实实的。

  从此,这个牧民的`羊就再也没有被野狼叼走过了。

  牧民的故事告诉我们: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然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犯了错误,遭到挫折,这是常见的现象。只要能认真吸取教训,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就可以避免继续犯错误,遭受更大的损失。

  《亡羊补牢》读后感 16

  今天我闲来无事,就读了一篇文章,名叫做《亡羊补牢》,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这么一篇小小的阅读故事,却启发很多人。

  故事是这样的:“说是有个农民,家里的羊圈不知怎么的破了一个洞,好心人告诉他,这样羊可能会被偷走的。而那个人却不听劝,并没有去补。”当读到这儿时,我心里不禁替那个人担心,好心人提醒你,为什么不补?“晚上到了,有一只狼叼走了一只小羊,农民吓坏了,后悔的'把洞补好了……”

  《亡羊补牢》这个故事我也想到了自己发生的事情,有一次放假,老师留了很多作业,我每天都想:“反正有的是时间,还是过几天在写。”就这样我一直推迟,终于,放假快结束了,可是我的作业还是没有写完,我开始急了,该怎么办呀。这是妈妈过来了说:“*时你总是不放在心上,现在你急了,现在亡羊补牢还来得及,快写呀。”听了妈妈的话我用了很多时间写作业,终于写完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什么事都要抓紧完成,不要推迟,不然后果是很严重的。

  《亡羊补牢》读后感 1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做“亡羊补牢”。这个经文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文章说,从前有个人养了几只羊。他在放羊时,发现羊圈上有个洞,狼从洞里叼走了一只羊。邻舍劝他说:“快把那个洞补好!”放羊人听不进邻舍的建议,也不去管那个洞。可是第二天,他的羊又丢了一只,他这才后悔,赶紧把那个洞补得结结实实,从此,他的.羊再也没有丢过。我明白了,这件事还来得及,还来得及。犯了错,只要及时改正,还不算晚。

  它还提醒我一件最*发生的事情。那天,我有点感冒,医生说:“多喝点水,吃些药就会好的。”但是,我却嫌药苦,不肯吃,于是第二天一早就来了。感觉全身都在发抖。母亲摸了摸我的头:“啊!妈妈忙着把我送到医院治疗。大夫说�U“你们来得正是时候,再晚一点就会患上肺炎!”

  从这个方面我了解到,以后做事要听别人的劝告,不要等到造成大错之后才追悔莫及,那就太迟了。

  《亡羊补牢》读后感 18

  我就有过这样的教训,有一次,在做练*题的时候,我做错了一道题,发现后,我却不以为然,心想:这点小错误怕什么,以后注意一点就行了。可是我没想到,会在单元测验中吃了大亏,这种类型的`题全做错了,白白扣了很多分。这时候,我感到很后悔,如果当初我能主动查明原因,改正思路,这些分就不会被扣掉了。

  经过这次教训后,我做错了事或题,我都要查明原因,改正思路。因为我知道:亡羊补牢还来得及。

  《亡羊补牢》读后感 19

  你们读过《亡羊补牢》吗?那一篇故事讲的可是让我们有深刻的`启示。

  从前有一个人,他喜欢放羊看羊,不过有一次暴风雨把围栏给冲坏了,第二天,邻居张三对他说:“李四你快把围栏修一下吧!”。李四说:“坏了就坏了吧,反正没少羊就好。”过了一个晚上之后,李四的儿子李维大叫了一声:“啊!不好了,羊少了一只。”李四起床说:“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少了一只羊吗?”邻居张三说:“是吧,少了一只羊吧,还不快修一下围栏。”李四突然发现羊圈里有血,说:“可能是昨天晚上被狼吃了,没有事。”又过了一天,羊圈里又少了一只羊。李四想:“如果这围栏还不修的话,恐怕不知道哪一天羊圈里的羊都没了,那就不好了。”他赶快把围栏修了一下,从此羊圈里的羊就再也没少过一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多听别人正确的意见。以后我也要多听别人正确的意见,改正不足。

  指导教师 崔梅茹

  《亡羊补牢》读后感 20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亡羊补牢》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有一个牧羊人,他养了许多羊,有一天早上他准备去放羊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羊。原来是羊圈漏了一个洞。领居们都猜想是狼昨晚钻到羊圈里把羊叼走了。大家让牧羊人赶快把这个洞修好,可是牧羊人却说:“羊已经丢了,不用修了”。结果第二天早上他去放羊的时候,发现又丢了一只羊。他马上把这个洞修好,又去给大家道歉说:“我不该不听你们的话,如果早一点修那个洞,就不会丢第二只羊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如果发现问题和错误,就要及时解决和改正,如果不改正,下次就会犯同样的错误”。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8)

——白鲸读后感实用20篇

  白鲸读后感 1

  只要仍然存活,一切都不重要。

  这是小说《白鲸》里的一句话。看封面,这本书咖啡色的背景中,一头白鲸在巨浪中开辟道路,无数海鸥在白鲸的头顶飞过。这本书是美国著名浪漫主义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于19世纪创作的。19世纪,正是捕鲸运动风靡全球的时刻。不一样国际、不一样年龄、不一样肤色的人们为了相同的利益而聚集到了一齐,扬帆出海。而这本书的主人公亚哈船长恰恰相反,他为了除掉咬断自我一条腿,夺走上千条人命的恶魔白鲸——莫比迪克,这才出海。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鲸莫比·迪克,四处航行。最终,亚哈船长使白鲸身负重伤,白鲸也带着亚哈船长沉入了海*面下。他们的决斗,早与生死无关。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

  居里夫人说:“人类也需要有梦想者。”歌德说:“不要怀有渺小的梦想。”亚哈船长最终葬身海底,这无疑是一个杯具,可是世界上最欢乐的事,莫过于为梦想而奋斗,如果一个人不明白他要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都不会是顺风。

  亚哈船长更是个疯狂的人。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

  亚哈船长的疯狂蛮横、魁魁格的友善勇敢、以实玛利的诚实善良以及其他船长的贪图利益,向我们道出了美与丑、善与恶、礼貌与野蛮、民主与奴役、命运与自由,这个世界的黑暗尽收眼底。字里行间的悲怆与不安,诉说着19世纪水手们甚至整个世界人民生活的艰苦,性命随时可能被海上的白色泡沫吞噬。没有民主的黑暗社会,也许下着暴风雨的黑色海洋就是最好的诠释吧。

  复仇的火焰往往使人成长得最快,也会使人最堕落。《圣经》之中,天使长路西法堕落成撒旦有时因为什么?为了复仇而产生的力量和影响力是巨大的,但这股力量应当用于正途,否则造成的灾难将无法估量。

  白鲸读后感 2

  《白鲸》讲的是以实马利在南塔开特认识了魁魁格,并和他一起乘“裴廓德号”捕鲸船开始了捕鲸生涯,“裴廓德号”船长亚哈的一条腿被一只叫“莫比.迪克”的纯白色抹香鲸咬掉了,为此他天天盼着杀死它。终于,他们找到了“莫比.迪克”,并和它展开了三次大战,由于“莫比.迪克”体型庞大又睿智敏捷,所以三次都没有取胜。在第四次大战中,亚哈的鱼叉叉中了“莫比.迪克”,而“莫比.迪克”却在垂死挣扎时撞沉了“裴廓德号”,只有以实马利运气好,他在落水后被“拉吉号”救起。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亚哈船长和那些水手的勇敢、顽强,同时也想到人不该捕杀鲸,人类要想侵略、破坏大自然,大自然必然会抛弃人类的。

  白鲸读后感 3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老船长――亚哈老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己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一定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己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老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直都认为亚哈老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可以卖很多钱了,可是老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己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老船长非常着急,希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助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老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亚哈老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其实亚哈老船长可以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己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非常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己的好朋友,一定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白鲸读后感 4

  最*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狡诈老练的船长亚哈再一次航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败了。最终的交战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有玛利幸免。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虽然看起来结局悲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例子,光在大自然里就有很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本来对人是没有敌意的,但是我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反感而不得不采取一些自我防护的措施,它们只是想保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间久了就会变成敌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仇视,最终还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两败俱伤。所以说你没事别惹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最后让我明白了“没事别惹事”的真正含义,就是: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指一些无好处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然而他们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读后感 5

  最*一段时间,我阅读了一本世界文学名著——《白鲸》。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的名字深深地吸引了,我带着疑问去读这本书,我真想知道它最后地秘密是什么?经过两个星期的阅读,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以实玛利乘坐“裴廓德号”出海猎鲸,亚哈船长是一名出色的水手,他只有一条腿,实在几年前的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了一条腿,他发誓一定要杀死白鲸。

  一天晚上,一个水手发现了“莫比。迪克”,亚哈船长命令水手放下小船用鱼叉刺中了白鲸的眼睛,白鲸被激怒了,把“裴廓德号”撞沉了,白鲸、船长和全船的人们都葬身了海底,只有以实玛利被救起。

  这本书我最喜欢亚哈船长,他坚持不懈、顽强作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

  白鲸读后感 6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白鲸读后感 7

  《白鲸》这是一部不朽的美国名著,它深深地在我心里打下了一个让我对这本书刻骨铭心的洞。

  莫比・迪克是一只凶猛而狡诈的鲸鱼,它纵使捕猎者失肢断臂甚至船破人亡,成了捕猎者心中的恶魔。“�p廓德号”船长亚哈被它咬掉了一条腿,他誓要找莫比・迪克报仇。

  亚哈不顾船东的利益和水手的`生命安全,独行专断,迫使水手和他作环球旅行。他一心搜捕莫比・迪克,将对它 的恨发泄在了水手身上,搞的水手们支离破碎,人心涣散,溃不成军。大副多次劝阻他,无济于事,亚哈反而要枪毙他。经过长期困苦的海上生活,亚哈终于追上了莫比・迪克。水手们与它决斗,结果全军覆没。亚哈被弄聋弄瞎了。他气愤地投出长矛,与莫比・迪克同归于尽了。以实玛利活了下来,向人们讲述这悲惨的故事……

  作者根据亲身经历,为我们描绘了19世纪初捕鲸者紧张、疲劳的海上生活,歌颂了英勇的捕鲸者与历史悠久的捕鲸业。更重要的是,他写出了一个伟大的人物――亚哈。表面冷酷凶狠的他,内心却是无比善良的。他的内心世界是美好的。临死前,他最后一句话就是:“你这个**不眨眼的恶魔,我要为我的兄弟、同胞报仇!”

  《白鲸》因为沉闷和枯燥而被人们排斥,直到20世纪20――30年代才被认可。这时,作者已撒手人世了……

  白鲸读后感 8

  我真不明白,虽然说白鲸是珍惜动物,可能人人都想看一眼,可是想要杀死白鲸,谁会去想。其实一只白鲸的出现有他们的原因,一只白鲸让它们自生自灭,为什么要去追杀它们。我理解你们的情绪,你们追杀白鲸是为了多赚点钱,可是这是自然生态,为什么要去破坏它。你门要明白白鲸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不止是白鲸,很多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就算是凶猛的狮子,只要你不伤害它,用心去跟它交流,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跟你成为朋友。

  如果你去伤害白鲸,它有灵性,它们会对伤害他的人产生一种报复心的心理。其实白鲸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就回会自然而然不去伤害人类。并不仅有人类才有幸福的欢乐的生活,动物也有,它们也有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一些人却要去伤害他们,(他们指得是动物)要把他们残忍的杀死。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有人类的规律,我们要让这种大自然的生态继续发展下去,不要去破坏它们。

  白鲸读后感 9

  今年暑假我看了两本书,其中一本是《嗨,我们和好吧》,另一本就是《拯救大白鲸》。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稀有动物的重要性。

  这本书主要讲了杰罗尼摩、柏蒂、本杰明和潘朵拉一起到鲸鱼湾度假,却接二连三遇到臭事,还被“狗仔队”拍到丑态百出的照片。他们发现一头罕见的大白鲸搁浅在深夜的海滩上,他们打电话请来了动物拯救队,最后这头罕见的大白鲸被放回了大海。

  我们要是见到了一些受伤的动物,不要直接用手摸,因为有些动物受伤之后也会变得很危险。

  有一部电影里是说一只海豚被人类救了,因为尾巴被感染得太严重,所以把尾巴切了。人们想了几天几夜,终于把这只海豚的假尾巴做了出来。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保护好身边的动物,不要让每种动物都慢慢的减少、最后灭绝。就从小区里面可以看见十几只的小野猫和一只流浪的.母狗,这都是那些不珍惜动物的人造成的。我想他们要是见到了沙滩上那只被海浪拍上岸的大白鲸,可能第一时间就在想:“如果把他们卖了会有多少钱”。

  最后,我还是希望大家爱护动物。

  白鲸读后感 10

  最*,我读了一本十分惊险、刺激的书,叫《白鲸》。其中的老船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老船长,带领一群勇士,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白鲸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的故事。书中,变幻莫测的大海令人神往;水手们团结协作、勇敢顽强的精神让人感动;水手们与白鲸殊死较量的场景使人兴奋、激动;玩有那身体残缺、意志坚强、沉稳老练、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老船长的形象,使我深深地震憾。

  老船长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敢于挑战令我震憾。

  他在上一次出海时,不幸被一条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但老船长没有丝毫害怕。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老船长重整旗鼓,再度出海。在老船长的船上的甲板上,你会惊奇地发现:每隔正好一步,说会有一个洞。这是给老船长安放那只木棍做的假腿的。每一天,老船长都要上甲板巡视一趟。在海风中,他那只假腿的裤筒“啪嗒啪嗒”地随风飘摆,显得十分单薄。再看他的背影,却是那么高大、威武。每当遇到恶劣天气或困难时,他总是从容不迫、身先士卒,带领水手们共渡难关。老船长不因身体的残缺而退缩,不因困难而低头,勇于应对困难,向困难而挑战的精神,真令人佩服!

  由此,我想到了在即将举行的残奥会中的运动员,他们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吗?他们不要仅要战胜身体残缺的种种困难,勇敢应对现实,而且还要用他们坚强的毅力在残奥会上勇夺奖牌。他们应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向世人证明:他们的身体能够被病痛折磨,但他们的精神是任何力量都摧不垮、压不倒的!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只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绝于耳。老船长仍然在与白鲸英勇顽强、毫不松懈地搏斗着……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科学家和成功人士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如诺贝尔研制烈性炸药,凭着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反复实验才取得成功的。他先在家做实验,由于实验中的爆炸声将玻璃震碎,他就搬入地下室。在地下室的实验仍会时不时发生爆炸,爆炸声使邻居害怕。诺贝尔不但没被爆炸所吓,反而将实验搬到郊外进行。在郊外的实验中,诺贝尔的弟弟及一些研究人员被无情的爆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这些都没能阻止诺贝尔的继续研究。他再次将实验室搬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岛上经历了数百次的反复实验,最后研制出来了。

  老船长这种坚定、执着让我感动。

  在故事中,老船长拿定主意就付出全部精力,全部力量去做。不论中途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都全力以赴地去做。这种一往无前的劲头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他需要具有超乎常人的执着、信心和勇气。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具有这样的精神。爱迪生在研究哪种材料能够当灯丝时,试用了上万种材料的灯丝,经历了几千次艰苦试验,都失败了,可他仍不放下。最后,由于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执着,他最后找到了最适宜的灯丝——钨丝。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读完了《白鲸》这本书,书里面的老船长应对困难,迎难而上,不退缩,坚定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以后,在我们的学*和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我想,我会用老船长的这种精神来鼓励自我,做一个像老船长那样的坚定、坚强、执着、勇敢的男子汉。

  白鲸读后感 11

  《白鲸》主要叙述了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的经历。船长亚哈航海经验丰富,性格固执,他计划向一只之前航中咬去他一条腿的巨鲸莫比·迪克复仇。“裴廓德号”的大副斯达巴克及其他船员却想着多捕些鲸鱼,多取些鲸油风光地回家乡,但疯狂的船长对莫比·迪克的仇恨已经使他失去了理智,他胁迫其他人一定要遵守命令。“裴廓德号”在寻找白鲸的途中遭遇了暴风雨、海啸等各种自然灾难,但却被英勇、团结的水手们一一克服了。船行驶了三年后,终于发现了白鲸,船长亚哈带着必胜的信心和白鲸开始了较量,最精彩的情节也从这里开始了。号称海上巨怪的莫比·迪克对捕鲸船根本不屑一顾,第一次较量就一口咬碎了子船,船员们纷纷落水,幸好“裴廓德号”及时挡住白鲸,这才躲过一劫。船长亚哈在经受了一连串的折磨后,仍然显得精神振奋,斗志昂扬,继续追踪着白鲸。白鲸出现了,船员们奋力朝白鲸投掷鱼叉,三支鱼叉深深地了白的鲸的身体,白鲸发怒了,它气愤地举起城墙似的尾巴,在大海中掀起了轩然**,再次把船员们抛入海中,好在白鲸没有赶尽杀绝,船员们却已是伤痕累累,但是再一次的失败也丝毫没有动摇船长要杀死白鲸的决心。最后的决战开始了,船长亚哈用尽全身的力气使鱼叉准确无误地扎进白鲸的眼窝中,难忍的剧痛使莫比·迪克彻底发飙了,它用它那硕大的头颅撞沉了“裴廓德号”,船长亚哈还是不放弃,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把两支鱼叉又扎入了白鲸的身体,不料其中一支鱼叉上的绳箍正好套住了亚哈船长的脖子,船长就随着白鲸一起消使了,最后只有以实玛利抓到一块浮木活了下来。

  大海*息了,“裴廓德号”消失了,亚哈船长和白鲸也消失了踪影,只有一些水手的尸体偶尔漂浮在海面上,这个故事就以这样悲惨的结局告终了。我猜想以实玛利或许就是作者的化身,作者也有过传奇式的经历,才会把这则小说写得如此惊心动魄。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己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作者描写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可以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可以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一定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不知怎么的,最*总是喜欢看关于冒险的书籍,妹妹便跟我介绍了一本名叫《白鲸》“冒险性”的书籍。接下来,我就给你介绍一下这部作品。

  这部书的原名是《莫比·迪克》(Moby Dick),是美国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再距今一百多年前创作的长篇小说。《白鲸》不知在美国文坛上有着崇高的地位,也成为世界海洋文学的代表作。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头恶名昭彰的白鲸莫比·迪克经常在海上兴风作浪,因此夺取了无数捕鲸人的生命。捕鲸人都很惧怕在海上遭受到白鲸莫比·迪克的猛烈袭击,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亚哈船长也在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从此,他发誓不杀死白鲸绝不罢休。故事才刚刚开始……以实玛利因为缘分亚哈船长、魁魁格和斯达巴克相遇,结成好友并加入了捕白鲸莫比·迪克的队伍中。通过向海洋的挑战,最终搜寻到了白鲸的踪迹,最后经过与白鲸的生死较量,裴廓德号沉入海底,只有以实玛利一人幸存……

  亚哈船长是裴廓德号的船长,为了追捕夺取几十格水手的白鲸,而航遍世界各海洋,是一位勇敢而富有同情心的独脚老人,也是因为如此,导致他的脾气变得很暴躁。他更是一位敢于挑战大自然的老人。以实玛利和船长与白鲸搏斗的青年。它本身是商船上的水手,但对捕鲸很有兴趣,于是转投入捕鲸这一行,他也是这次捕鲸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魁魁格十印第安人,是个酋长的儿子,也是掷鱼叉的好手。他机智,英勇,赢得全船人的敬重。莫比·迪克就是被称为“海上魔王的可怕的白鲸,他全身雪白,额头和背上满是皱纹,凶猛无比,夺取了许多水手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自己有了一个可以争取达到的目标或高度,在符合常理的情况下,一定要超越它,即使它离我们有多么的遥远,做到处事不惊,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们都能创造自己的奇迹。

  白鲸读后感 12

  最*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首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

  狡猾老到的船长亚哈再一次飞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企图压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利了。终究的交兵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要玛利逃过。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惧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尽管看起来结局凄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比如,光在大自然里就有许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原本对人是没有歹意的,可是咱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恶感而不得不采纳一些自我防护的办法,它们仅仅想维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刻久了就会变成歹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愈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敌视,终究仍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同归于尽。所以说你没事别生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最终让我理解了“没事别生事”的真实意义,便是:你不去招惹他人,他人更不会得罪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火的仔细,(指一些无优点的仔细)或许便是那些你所以为的执着,但是他们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读后感 13

  作者保冬妮和绘着卢瑞娜的简介,还有保老师的创作笔记。我深深的被打动,特别是保老师说了“透过她的这六本作品,你可以直视她的内心。”这里讲到的是卢老师,她是一个海边出生,热爱大海,内心阳关单纯的画家,保老师把她“心中的`大海呈现给她,引领她去了解海洋,和她切磋每一张画片,商榷每一笔不同的角度带给生命的原始力量,讨论每一张构图怎样才能展现出自然的张力。”

  儿子对这本书是既爱又恨的,他说不喜欢北极熊的,为什么要吃了白鲸妈妈的。他还说北极熊为什么会游泳,白鲸为什么要露出水面让北极熊遇到。也许是孩子的善良,没办法接受弱肉强食,但是这个就是真实的要他去面对的世界,他内心需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去面对这样的世界,因为每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生物出生和死亡的,只是我们没仔细去看不是没有。你看他,既想读这本书,又读得不是很开心。嘴巴嘟嘟的,我想接受这个现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和他一起等待啊。虽然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也久久不能*静,但是我感受到最深的是潜藏在冰洋之中那种眷眷的爱,我深知动物都能如此牺牲自我,为什么有的人类还在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思,应该挑起保护下一代完美成长的重任。

  白鲸读后感 14

  今日要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叫《白鲸》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和鱼叉手奎奎格在旅店相遇后坐上亚哈船长的船出发寻找白鲸的故事,下头,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详细的过程吧。

  他们就这样踏上了征程,可是他们并不明白,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无限的恐惧……

  他们要杀的这只白鲸是白鲸中最凶猛的一只,它以往撞断过亚哈船长的一条腿,所以亚哈船长才会不顾一切的去杀他,对它充满了无限的仇恨,不顾一切的去杀死他,这个仇还让亚哈船长变得十分的暴躁,并且他整天都把自我关在船舱里,研究白鲸会在哪个地方出没,并且不关于白鲸的事他一概不管,全都交给大副,他发誓:不到最终一刻,我绝不会放弃,必须要杀掉白鲸,哪怕是跟他同归于尽,也要放手一搏。这样的性格让我们的主人公奇怪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可是他也要立志跟随亚哈船长杀掉白鲸。还有一次,奎奎格得了一场大病,他让主人公把他放在楠木棺材里,可是,奇迹发生了,奎奎格竟然在之后的几天里病情有所好转,最终彻底好了,他舍不得棺材,就让工匠把它改造成了救生圈,以便急用。

  到了最终,他们最终发现了那只白鲸,决战的时候到了,船长亲自自我驾驶着小船向白鲸驶去,狠狠的用鱼叉插在白鲸的眼睛上,它嚎叫了一声,好像不服输似得,使出全部力气向船撞去,然后倒下了。全船的人全部掉入海中,仅有主人公很幸运的抓住了当初用棺材改造的救生圈,意外的获救了……

  白鲸读后感 15

  最*,我认真阅读了《拯救大白鲸》这本书,读完后我深受启发:破坏环境会对大自然造成极大的危害,而大自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因此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拯救大白鲸》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老鼠记者杰罗尼摩和柏蒂、本杰明、潘朵拉一起去鲸鱼湾度假,惊讶地发现鲸鱼湾的环境越来越糟,一只大白鲸还因为生存环境被严重污染而痛苦地被搁浅在海滩上……

  大家齐心协力,终于使得大白鲸身体有所恢复。

  经历这件事后,杰罗尼摩和他的'朋友们决定号召大家投身到环保中去,共同拯救大自然。他们用净化设备净化海水,积极清理沙滩,拆除违法建造起来的水泥建筑……

  功夫不负有心人,鲸鱼湾又变回了原来那个美丽的自然天堂。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意识到保护环境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着因环境污染而危及生命的现象,比如我们的朋友白鳍豚,因为长江中下游的垃圾没有分类管理,随意堆放于河岸,船舶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垃圾等随意排入河里,白鳍豚数量急剧减少。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灭绝就是迟早的事,那么人类将永远失去白鳍豚这个可爱的朋友……

  由此可见,环境污染对动物、人类的生存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怎样改变这种现状呢?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要承担起环保的责任,让我们先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不乱丢垃圾,要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去购物时要随身携带购物袋,尽量不用塑料袋;出门多步行、骑自行车或者坐公交车;清洗物品时尽量少用洗涤剂……

  如果每个人都能为环保做一点贡献,那么,我们的地球将变得更加美丽!

  白鲸读后感 1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白鲸》的书。我喜欢故事中惊险刺激的情节,这是一本有关冒险的书,是美国著名的大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所写的,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以实玛利是“裴廓德号”的一名小杂工,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要复仇咬掉自己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裴廓德号”出发了,他们在海上搜寻它的足迹,可是,却一点收获也没有,可亚哈仍然没有放弃,继续寻找着……虽然他们已经捕到了很多鲸,也有了很多鲸油,水手们都劝他不要再去捕捉莫比.迪克了,可是亚哈的心仍然没有动摇。终于有一天,白鲸出现了,水手们与它展开了较量,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奋战。亚哈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的眼睛,白鲸被激怒了,把“裴廓德号”撞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只有以实玛利幸存了下来……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对任何人都应该以诚相待,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心去伤害别人的生命,同时水手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也感动了我,跟他们相比,对待学*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不刻苦呢?

  白鲸读后感 17

  今日要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叫《白鲸》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和鱼叉手奎奎格在旅店相遇后坐上亚哈船长的船出发寻找白鲸的故事,下头,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详细的过程吧。

  他们就这样踏上了征程,可是他们并不明白,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无限的恐惧……

  他们要杀的这只白鲸是白鲸中最凶猛的'一只,它以往撞断过亚哈船长的一条腿,所以亚哈船长才会不顾一切的去杀他,对它充满了无限的仇恨,不顾一切的去杀死他,这个仇还让亚哈船长变得十分的暴躁,并且他整天都把自我关在船舱里,研究白鲸会在哪个地方出没,并且不关于白鲸的事他一概不管,全都交给大副,他发誓:不到最终一刻,我绝不会放弃,必须要杀掉白鲸,哪怕是跟他同归于尽,也要放手一搏。这样的性格让我们的主人公奇怪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可是他也要立志跟随亚哈船长杀掉白鲸。还有一次,奎奎格得了一场大病,他让主人公把他放在楠木棺材里,可是,奇迹发生了,奎奎格竟然在之后的几天里病情有所好转,最终彻底好了,他舍不得棺材,就让工匠把它改造成了救生圈,以便急用。

  到了最终,他们最终发现了那只白鲸,决战的时候到了,船长亲自自我驾驶着小船向白鲸驶去,狠狠的用鱼叉插在白鲸的眼睛上,它嚎叫了一声,好像不服输似得,使出全部力气向船撞去,然后倒下了。全船的人全部掉入海中,仅有主人公很幸运的抓住了当初用棺材改造的救生圈,意外的获救了……

  白鲸读后感 18

  《白鲸》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以实玛利是个诚实的小伙子,他打算找一艘捕鲸船出海。一路上,他结识了一名鱼叉手——魁魁格,于是他俩一起搭裴廓德号去捕鲸。

  船长亚哈是一个善良的人,可自从被白鲸——莫比。迪克这个十恶不赦的人,咬下一条腿以后,他就发疯似的追并杀了它,而最终和莫比。迪克一同死在海里,一船人只有以实玛利一个活下来了。

  我看完后想,到底是水引起的这场悲剧?开始我想一定是莫比迪克,因为是他撞沉了船。但我又一想,是亚哈船长,他不应该因为莫比迪克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就不花一切代价去杀它,而导致全船人死亡。

  但我又想时才真正的知道,是我们人类自己,后来我知道因为人类大量的杀鲸和别的'动物,连动物都对人产生了报复心理。

  一次我丛书中看到,一个猎人向大象开枪,大象受伤后逃走了。第二天,猎人出门去打猎,可没走多远,就被昨天打中的大象追上并踩死。

  是人类大量的捕杀野生动物,动物越来越少,使动物对人类的仇恨越来越深,才导致一个个悲剧的发生。

  要和动物建立友谊,《白鲸》这本书不仅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更是一个要和动物友好的故事。反正,我是这样想的。

  白鲸读后感 19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白鲸》的书。我喜欢故事中惊险刺激的情节,这是一本有关冒险的书,是美国著名的大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所写的,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以实玛利是“裴廓德号”的一名小杂工,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要复仇咬掉自己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裴廓德号”出发了,他们在海上搜寻它的足迹,可是,却一点收获也没有,可亚哈仍然没有放弃,继续寻找着……虽然他们已经捕到了很多鲸,也有了很多鲸油,水手们都劝他不要再去捕捉莫比.迪克了,可是亚哈的心仍然没有动摇。终于有一天,白鲸出现了,水手们与它展开了较量,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奋战。亚哈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的`眼睛,白鲸被激怒了,把“裴廓德号”撞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只有以实玛利幸存了下来……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对任何人都应该以诚相待,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心去伤害别人的生命,同时水手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也感动了我,跟他们相比,对待学*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不刻苦呢?

  白鲸读后感 20

  儿子一直对鲸很有兴趣,读书节吉祥物选得是蓝鲸,选书也特意挑了这本《白鲸》,按他的话说鲸是海里最强大的,所以喜欢。但奇怪*时他是一个很弱小而*凡的人呀。

  既然儿子喜欢做妈妈的一定得支持喽。

  这本书讲得是很多年以前捕鲸人充满生命危险的捕鲸历程。文中讲的是主人公放弃*淡的生活加入到捕鲸的行列,为了捕到那头白鲸,三次卷入与白鲸的搏斗,最终只剩下他一个人生还的故事,告诉我们生活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既然选择了就要无怨无悔地坚持下去,每一次经历也是对自己的历练,关键是自己能否及时把握住机会。


名利场读后感实用20篇(扩展9)

——景阳冈读后感实用20篇

  景阳冈读后感 1

  在《水浒传》中,我“结实”了足智多谋的吴用,“结实”了正直隐忍的林冲,“结实”了侠肝义胆的鲁智深。但其中最使我崇拜不已到,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武松。

  说起武松,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景阳冈》这个故事了。有一天,武松来到阳谷县的一家小酒馆,畅饮了18碗酒,他不顾店主的劝阻,执意要上景阳冈,我真碰见了一只大老虎。他凭借着高强的武艺和过人的胆识,赤手空拳打死了老虎。这个故事中,“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猛无畏的精神令我敬佩。有些人可能认为武松是鲁莽的、逞能的,但我却觉得,正是他身上的`无所畏惧,天不怕地不怕的魄力,才使得他最终能够战胜凶狠可怖的老虎,不但救了自己,也为民除害。在生活中这种精神往往能帮助我们打败生活中无时不伴在我们身边的“虎”——困难。这些“虎”很多,如:一次困难的考试、一道难题、一次尝试……武松教会我:迎上这些“虎”吧,可能会被“虎”咬得遍体鳞伤,甚至付出更惨的代价。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我们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相信在我们不断的努力下,总会有成功的希望。

  哥伦布曾经说过:“世界属于勇敢者。”让我们无惧质疑的目光一步步迎难而上,让我们做自己的“武松”,勇敢面对身边的“虎”吧!

  景阳冈读后感 2

  《景阳冈》是元末明初小说家施耐庵写的《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改编而成的,是四大名著之一。《景阳冈》主要讲的是武松在阳谷县的一家酒店内开怀畅饮十八碗后,不听店家劝告,趁着酒兴上了景阳冈,在冈上赤手空拳打死猛虎,最后一步步挨下冈的故事。尤其是打虎那段最精彩。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中热血沸腾,手里抓着一把热汗,真想随着武松的动作来一个一百八十度腾空旋转。还文中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武松见了那大虫复翻身回来,双手抡起梢棒,尽*身气力,只一棒,从半空劈降下来。只听得一声响,簌簌地将那树连枝带叶劈脸打将下来。定睛看时,一棒劈不着大虫。”这句话运用了大量的`动词,生动地写出了武松的机灵、灵活。不过我感悟最深的还是这两个字:勇敢!武松说过:“倘若遇上大虫,我也不害!”“怕甚么!且只顾上去,看怎地!”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看到这不由赞叹一句武松是真汉子!

  看到武松回想自己,还记得那次妈妈让我学*煮面条,我摩拳擦掌的准备露一手。学着妈妈的样子:洗菜、小心的切菜,做好一切的准备工作。打开火后我倒入了些许的油等待着妈妈的命令把菜下锅翻炒。没想到翻炒青菜时先是热油溅出烫到手背,再是不小心碰歪炒锅导致锅内起火。感受灼痛的手背,看到锅内的大火,我扔下铲子转身就跑。这时妈妈拿起锅盖盖住锅子,熄灭灶火。走过来看看我的手,温柔的告诉我不怕,并清理好糟乱的厨房让我重新来过。想起刚刚的情景,却没了大展身手的勇气。妈妈却说:“你不常看《景阳冈》吗?想想武松,是多么勇敢,你不是最佩服他吗?”或许是妈妈的温柔安抚了我,或许是武松的故事激励了我,我又拿起锅,放在炉子上,点火,认认真真做了起来。这次果然成功了,我和妈妈都笑了。

  我要向武松学*,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让勇敢这把宝剑伴随我克服胆小,战胜困难,走出“景阳冈”!

  景阳冈读后感 3

  在我读了《景阳冈》这篇课文之后,我发现像吴用这样的英雄在《水浒传》中都是被逼上绝路的'。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武松,因为他是一个性格豪爽,大大咧咧的人。我最喜欢他的性格。

  课文讲了武松喝醉后,拼尽全力把大虫打倒在地,后来武松筋疲力尽,下冈去了。武松不仅大大咧咧,性格豪放,而且很有智慧,不逞能。

  这点,我是分析出来的,大家看,文中有一处细节,就是打死虎后,筋疲力尽的武松知道如果再来一只大虫,他着实是累得打不动了,于是,下冈去了,这就说明了武松粗中有细,不逞能,有着自知之明。

  读到这里,我悟出了一个人生道理:

  在危急时刻,我们要权衡利弊,千万不要强逞英雄,懂得取舍,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景阳冈读后感 4

  在充满童趣的小学生活中,让我见到了许多见闻和知识,其中阅读过的许多课文就让我记忆犹新,其中让我回味无穷的是一篇课文――《景阳冈》。

  这篇课文选自《水浒传》中的一段,故事中的主人公武松豪爽、机智勇敢,让我对他充满了敬佩。故事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了,但还是让人们津津乐道, 其中的'原因我认为文中的各种描写很准确到位。

  文中武松对店主人的对话让我体会到了豪爽的一面。“主人家,怎么不来筛酒?别胡说,难道不付你钱!再筛三碗来!”在文中还体现了对人物的心理描写的真实性。当店主人告诉他山冈有大虫时,他在想这是店主人在半夜三更谋他钱财、害他性命,而武松果真看到了榜文后想转身回酒店一定会让店家耻笑,没有办法,他是硬着头皮向山冈继续走去。

  文中打虎这一部分让我仿佛见到了武松机智勇敢的一面。当他在大青石上见到了大虫找事 ,武松当时吓得酒也醒了。这只大虫是一只动作敏捷、虎技超群的老虎,文中作者用了“一扑、一掀、一剪”来描写这只虎的凶猛。而武松也用了*生之气力,哨棒也折做两截,这勇敢的武松用手按住大老虎的头打下去,这只大虫不住地咆哮拼命扒地上的土。武松最终打死了这只大虫,等他松了手之后,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也,只好坐下来休息。

  这段故事流传至今,还让人们津津乐道。

  景阳冈读后感 5

  《水浒传》中有一篇描写水浒英雄武松景阳岗打虎的文章让我记忆特别深刻,文章写了武松在少林寺练了一身好功夫下山了,一直走到景阳岗,见到一个酒庄,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走了进去说:“好酒好肉全给我上!”酒店小二将店中的好酒端上来,武松一喝,畅快淋漓果然是好酒,于是多喝了一些,他吃好后将酒饭钱放在桌上就上景阳岗了,走到景阳岗才看到官府的告示,说景阳岗上有猛虎伤人,不可单身通过景阳岗,武松凭借自已有一身的好武艺,正所谓艺高人胆大,独自一人上了景阳岗,必竟是酒有些喝多了,慢慢地武松困了,就在景阳岗上睡了,突然,他梦到一只大老虎扑向他,吓得他出了一身的汗,酒也醒了不少,武松看天色也不早了,提着棍子准备通过景阳岗,这时他敏锐地感觉到异样——老虎真的来了,这是一只比一般的老虎都大的虎,它已经伤害了很多人,因此也很狡猾,老虎一开始狠狠地扑过来,武松身手敏捷地避开,老虎头也不回,用它钢鞭一样又粗又长的尾巴横扫过来,武松没料到一只畜牲竟会如此招术,慌忙就地一滚险险躲开,老虎一看还没人能逃过它这几招的`,这人不简单,它不慌忙与武松斗智斗勇,武松沉着机智,经过一段殊死搏斗,终于将猛虎打死,武松也累得倒在地上。当村民发现猛虎被武松打死后,欢欣鼓舞,将武松送到县衙,授于他“打虎英雄”的称号。

  武松打死老虎后,被众人追捧,又受到县府的赏识,但他没有被荣誉冲昏头脑,当知府授与他“打虎英雄”称号时,他看到当地百姓因为除去一害而开心,因此他也欣然接授,当知府奖给他银钱时,他看到当到猎户们因受虎害穷困潦倒,他当即建议将银钱分给众猎户,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武松这种为民除害,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景阳冈读后感 6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没错,前几天我看了《水浒传》中的《景阳冈》。

  《景阳冈》主要讲了武松喝了十八碗酒后,上景阳冈并遇到了老虎,他用自己的勇敢与机灵打死了老虎,为人民除去一害的'故事。

  从武松打老虎那一段就能看出他勇敢机灵。老虎一扑、一掀、一剪,都让武松给躲开了,不仅自己没有失去力气,倒还让老虎没了一半的气性,自己再徒手将老虎给打死了。“那武松尽*昔神威,仗胸中武艺,半歇儿打火虫打做一堆,却似一个锦布袋。”武松的力气,可真不一般,竟能将老虎也打成一个锦布袋。不仅如此,又有一句话说道:“武松放了手,来松树边寻那打折的棒橛,拿在手里,只怕大虫不死,把棒橛又打了一回”此处又能说明他的心细。

  看过这个故事,我会想,自已若是武松那该多好,勇敢机灵,还心细,而我却十分胆小。一次,我出去冒险,来到一个迷你森林,可我死活也不肯进去,就连一只小虫也怕,更别说成自己要进森林了。于是,我只能待在外面,等着他们带着乐趣回来,说说笑笑,我只能在一旁默默地走。自从知道武松的厉害后,我也不怎地胆小了,进了森林,我只要想到武松连虎都敢打,一只虫有啥好怕的!就这样,我在森林里进了出,出了进,不再惧怕。

  这位武松,勇敢机灵还心细,让我不再胆小,在我心中树立了一棵“勇敢”之树。

  景阳冈读后感 7

  《景阳冈》是元末明初小说家施耐庵写的《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改编而成的,是四大名著之一。《景阳冈》主要讲的是武松在阳谷县的一家酒店内开怀畅饮十八碗后,不听店家劝告,趁着酒兴上了景阳冈,在冈上赤手空拳打死猛虎,最后一步步挨下冈的故事。尤其是打虎那段最精彩。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中热血沸腾,手里抓着一把热汗,真想随着武松的动作来一个一百八十度腾空旋转。还文中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武松见了那大虫复翻身回来,双手抡起梢棒,尽*身气力,只一棒,从半空劈降下来。只听得一声响,簌簌地将那树连枝带叶劈脸打将下来。定睛看时,一棒劈不着大虫。”这句话运用了大量的动词,生动地写出了武松的机灵、灵活。不过我感悟最深的还是这两个字:勇敢!武松说过:“倘若遇上大虫,我也不害!”“怕甚么!且只顾上去,看怎地!”多么铿锵有力的话语!看到这不由赞叹一句武松是真汉子!

  看到武松回想自己,还记得那次妈妈让我学*煮面条,我摩拳擦掌的准备露一手。学着妈妈的样子:洗菜、小心的切菜,做好一切的准备工作。打开火后我倒入了些许的'油等待着妈妈的命令把菜下锅翻炒。没想到翻炒青菜时先是热油溅出烫到手背,再是不小心碰歪炒锅导致锅内起火。感受灼痛的手背,看到锅内的大火,我扔下铲子转身就跑。这时妈妈拿起锅盖盖住锅子,熄灭灶火。走过来看看我的手,温柔的告诉我不怕,并清理好糟乱的厨房让我重新来过。想起刚刚的情景,却没了大展身手的勇气。妈妈却说:“你不常看《景阳冈》吗?想想武松,是多么勇敢,你不是最佩服他吗?”或许是妈妈的温柔安抚了我,或许是武松的故事激励了我,我又拿起锅,放在炉子上,点火,认认真真做了起来。这次果然成功了,我和妈妈都笑了。

  我要向武松学*,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让勇敢这把宝剑伴随我克服胆小,战胜困难,走出“景阳冈”!

  景阳冈读后感 8

  今天,我读完了《水浒传》里的第九回――《景阳冈打虎》一文。武松的的固执豪爽、知难而进、英勇无畏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使我对武松产生了敬佩之情。

  这里讲述的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武松打虎的故事。作者对于武松打虎全过程惟妙惟肖的描写,读来犹如亲历一般。我即为武松醉醺醺迈步景阳冈突遇猛虎捏一把汗,也为武松临危不惧的应用豪情而油然而敬。

  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上行”。当他突遭与猛虎相遇时,尽管“酒都作冷汗出了”,甚至慌乱应付之际,手中唯一的武器――哨棒由于击打在树上折断了。可英雄就是英勇,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武松凭着*时苦练的一身武艺,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吼,“硬是用一双”铁“拳,生生把猛虎打死。

  如今我们在学*和生活过程中,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通常有许多人都会临阵退缩或逃避不敢面对。

  自从我看了《武松打虎》这篇故事后,使我懂得做人遇到困难时要临危不惧,我要学*武松打虎的精神。无论在学*上还是生活上遇到困难时都不要慌张,不要退缩,要勇于挑战、勇于面对、勇往直前。努力成为学*和生活上的“打虎英雄”。

  景阳冈读后感 9

  今天我看了课文《景阳冈》,她是水浒传里的一篇文章,里面写的故事情节非常的精彩,下面我来说说我的感受。

  我读了读这篇课文,就非常喜欢武松了。为什么呢?因为我说,不仅他心好,而且还性格特别豪爽。他在课文里面看到了景阳冈里边存在的大老虎,但是他并没有立刻逃跑,也没有乖乖的等死,而是奋力的反抗让老虎最后没吃成他,还被他最后打死了。

  而且有一处印象给我深刻的,就是他在酒店中喝酒的`时候,一共喝了18碗酒,就是不用想也知道,她是性格非常豪爽的。因为文中说了他这种酒特别的香,但是初入口时只觉得好吃,一会儿就醉了,他一连喝了18碗,直到喝完了之后才感到醉,你说他性格难道能不豪爽吗?

  而且他打虎的时候也特别精彩,老虎就准备吃,他呢他一下子都闪在他后面,而且因为文中说了,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所以他就拿着这个老虎的弱点就来对老虎展开攻击最后老虎被他杀死了,他自己也没力气了,他准备将大虫拖下岗时,但是没有力气,于是呢,他就自己下去了,有的人以为武松是个胆小的人,但是我觉得他这样做是很明智,因为天色晚了,不知道还有没有老虎,因为因为那个时候是古代没有现在的科技这么发达,也不知道哪有老虎,所以呢,万一我是说万一如果出来一只老虎,他自己也应付不了,而他如果这时候下山去,明早再把老虎拖下山,那正好,可以背负上英雄的名字。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吴松这个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我真喜欢他。

  景阳冈读后感 10

  武松,一个打虎英雄,家喻户晓。他喝了十八碗酒后,不听酒家的劝阻,执意上冈,赤手空拳打死猛虎,而猛虎就是他的挫折。

  人打猛虎,简直不可思议,不仅仅是因为武松武艺高超,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并且敢于面对老虎和自己内心的`挫折。真是这种美好,让后人敬佩不已,津津乐道。如果我们也像武松那样敢于面对挫折,还有什么事做不成呢?

  一次数学测试,老师把试卷发下来后,我略略地扫视了一下整张试卷,发现整张试卷的题目我都会做,十分顺利地做完了整张试卷。却不曾想,正当我笑容满面完成试卷最后一道题把我难住了,他酷似一只猛虎,似乎要吃了我似的。于是,我“发扬”武松精神,勇敢面对这只“猛虎”,我在草稿纸上一步一步认认真真地演算起来,时间如同沙漏般流去,眼看考试时间快要结束了。我只好将所有思路都“搬”出来,终于,在考试时间结束前的几秒钟,打败了这只“拦路虎”。

  再如鲁滨逊,抛弃安逸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航海梦想,一次航行,漂流到荒岛,期初悲观绝望,后来从零开始,自己动手,长达二十八年与命运抗争。

  达·芬奇,贝多芬,即使跌倒一百次,也要一百次站起来,创作一幅幅名画《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演奏了一曲曲震撼的《命运交响曲》。

  可为什么社会上碰到挫折的人就只知道知难而退呢?因为他们没有勇气去面对。

  我们要铭记《景阳冈》给的启示:鼓起勇气去面对挫折,还自己一片灿烂的星空,记住,这也是一种美。

  景阳冈读后感 11

  《景阳冈》节选自《水浒传》第二十三回。课文写的是广为传流的“武松打虎”的故事。“武松打虎”想必大家不会陌生吧。

  读了《景阳冈》这篇课文之后,我有一些疑惑:比如,“景阳冈”的冈,是读“gāng”,还是读“gáng”呢?课文中还有一些字词的意思,古代与现在不太一样,应该引起注意:比如“行了几日”的“行”是“走”的意思;“几日”相当于现在“几天”的意思;“道”应该解释为“说”等等。

  课文的第十一自然段,写的是武松赤手空拳勇斗猛虎,形象生动地凸现了武松打虎的英雄气势,淋漓尽致的刻画了武松勇猛过人的英雄形象。

  课文分明讲的是武松打虎的'故事,可为何文章用了那么多的篇幅讲述了武松在酒店里喝酒甚至喝了那么多的酒呢?

  如课文第三第四自然段,为了表明店家的酒有力度“三碗不过冈”来做店名,读后感《景阳冈读后感》。一般人也的确喝过三碗就醉了,不但过不了冈,就是大门也出不了了。而武松却一口气喝了***碗。这到底为了什么呢?从店家和武松的一番对话,我不但看到了一个倔强豪爽的武松,从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之后,我还看出他的酒量就不是一般常人能敌的,那力气就别提了。哦,我明白了:作者这样写是从另一个侧面衬托武松的力大无比、勇猛过人、豪放倔强、勇敢无畏等性格特点。

  “别意悠悠去路长,挺身直上景阳冈。醉来打伤山中虎,扬得声明满四方。”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迎难而上,不愧是英雄好汉!我们也要学*武松那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在学*和生活中遇到“拦路虎”,我们要不退缩、不放弃,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打虎英雄”。

  景阳冈读后感 12

  在充满童趣的小学生活中,让我见到了许多见闻和知识,其中阅读过的许多课文就让我记忆犹新,让我回味无穷的是一篇课文——《景阳冈》。

  这篇课文选自《水浒传》中的一段,故事中的主人公豪爽、机智勇敢,让我对他充满了敬佩。故事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了,但还是让人们津津乐道,这其中的`原因我认为描写人物心理的真实性和勇敢。文中武松对店主人的对话让我体会到了豪爽的一面。“主人家,怎么不来筛酒?别胡说,难道不付你钱!再筛三碗来!”在文中还体现了对人物的心理描写的真实性。当店主人告诉他山冈有大虫时,他在想这是店主人在半夜三更谋他钱财、害他性命,而武松果真看到了榜文后想转身回酒店一定会让店家耻笑,没有办法,他是硬着头皮向山冈继续走去。

  文中打虎这一部分让我仿佛见到了武松机智勇敢的一面。当他在大青石上见到了大虫找事,武松当时吓得酒也醒了。这只大虫是一只动作敏捷、虎技超群的老虎,文中作者用了“一扑、一掀、一剪”来描写这只虎的凶猛。而武松也用了*生之气力,哨棒也折做两截,这勇敢的武松用手按住大老虎的头打下去,这只大虫不住地咆哮拼命扒地上的土。武松最终打死了这只大虫,等他松了手之后,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也,只好坐下休息。

  这段故事流传至今,还让人们津津乐道。

  景阳冈读后感 13

  《景阳冈》节选自《水浒传》第二十三回。课文写的是广为传流的“武松打虎”的故事。“武松打虎”想必大家不会陌生吧。

  读了《景阳冈》这篇课文之后,我有一些疑惑:比如,“景阳冈”的冈,是读“gāng”,还是读“gáng”呢?课文中还有一些字词的意思,古代与现在不太一样,应该引起注意:比如“行了几日”的.“行”是“走”的意思;“几日”相当于现在“几天”的意思;“道”应该解释为“说”等等。

  课文的第十一自然段,写的是武松赤手空拳勇斗猛虎,形象生动地凸现了武松打虎的英雄气势,淋漓尽致的刻画了武松勇猛过人的英雄形象。

  课文分明讲的是武松打虎的故事,可为何文章用了那么多的篇幅讲述了武松在酒店里喝酒甚至喝了那么多的酒呢?

  如课文第三第四自然段,为了表明店家的酒有力度“三碗不过冈”来做店名,读后感《景阳冈读后感》。一般人也的确喝过三碗就醉了,不但过不了冈,就是大门也出不了了。而武松却一口气喝了***碗。这到底为了什么呢?从店家和武松的一番对话,我不但看到了一个倔强豪爽的武松,从武松喝了十八碗酒之后,我还看出他的酒量就不是一般常人能敌的,那力气就别提了。哦,我明白了:作者这样写是从另一个侧面衬托武松的力大无比、勇猛过人、豪放倔强、勇敢无畏等性格特点。

  “别意悠悠去路长,挺身直上景阳冈。醉来打伤山中虎,扬得声明满四方。”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迎难而上,不愧是英雄好汉!我们也要学*武松那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在学*和生活中遇到“拦路虎”,我们要不退缩、不放弃,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打虎英雄”。

  景阳冈读后感 14

  勇气是什么?是面对困难永不退缩,是面对危险沉着应对。最*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第二十三回《景阳冈》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里面的打虎英雄武松,更让我清晰地理解了勇气的含义。

  《景阳冈》讲述的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武松在回哥哥家的途中,路过景阳冈,在一家酒店里喝了许多酒后,趁着酒兴独自上了冈,遇上老虎,他勇敢地和老虎搏斗,最终把老虎打死,自己也成为了当地有名的打虎英雄。

  书中的武松在明知山有虎的情况下,不但不返回,还继续勇往直前,他赤手空拳打死猛虎,他的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的吗?

  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像武松这样的人物,他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次在抗击疫情冲在一线的医护工作者,他们与时间赛跑,与病魔交锋,为了守护人们的生命健康丝毫不畏惧、不退缩。

  在我的学*生活中,也遇上不少“拦路虎”。比如一道复杂的'数学题,一首难背的古诗,一个拗口的单词,每次遇到困难时,我总是第一时间想着放弃。心想着一道题不会做有什么关系,一个单词不会写也扣不了多少分。可想而知,我的学*成绩一定好不到哪里去。

  但是自从读了《景阳冈》这篇文章,我觉得我应该学*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给自己一些勇气,不能知难而退。现在我每天早上起床大声朗读课文,背诵英语单词,摘抄好词好句,面对这个“拦路虎”,我也不再害怕,而是勇敢地去战胜它。很快,我的三科成绩都有了明显提高。原来,在困难面前,只要你不逃避,勇敢面对,每个人都能成为打虎英雄。

  我想,我们都要像武松一样勇敢地面对一切,明知有失败的风险,也要有勇气去拼搏,去奋斗,只要我们把这样精神发扬光大,就能战胜一切困难。如果这样,还怕不成功吗?

  景阳冈读后感 15

  读了《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对我深有感触。

  武松是一位好汉,但是个直性子,总是独来独往,不听别人劝,由着自己胡来。例如,武松喝了很多的酒要过山冈,酒家劝他不要过去了,山上最*来只大老虎,但武松不听,说酒家骗他,硬要过冈。

  武松还是个很要面子的人。武松读了印信榜文,才知真有虎,向转身再回酒店去,又怕被店主笑话,于是就上冈了!

  说是迟那时快,武松见大虫扑来,只一闪,便闪在大虫背后。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上,把腰胯一掀,掀了起来。武松一躲,躲在一边。从这段话中并不难看出武松的智勇双全和书中描写打虎动作的生动、具体、用词准确恰当。也能看出老虎的勇猛,但还是毕竟没人聪明。

  没有不可能,只有不努力。在遥远的古代武松就能一个人赤手空拳打死一只老虎,而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还有什么不可能呢!我们坚信只要向着一个正确的目标,努力!努力!再努力不可能就会变成可能。

  景阳冈读后感 16

  趁着假期,我遨游在书的海洋中,细细品味灿若繁星的文字,其中,让感触最深的要数《景阳冈》里的情节了。

  武松路过景阳冈,在酒店喝了几碗酒,正准备过景阳冈,店家却告诉他冈上有猛虎,劝他不要去。但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上了冈,一只猛虎向他扑来,他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在哨棒打断后,又用左手按住老虎的头,右手拼命地打老虎的头,他毫不畏惧,与猛虎搏斗,最终战胜猛虎,为民除了害。

  武松用力气、机智、勇猛击败了困难。他迎难而上的精神令人敬畏,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在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武松这样的'人物:那些不惧危险在抗病毒防控一线的白衣天使们,为了人民的身体健康,他们与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践行初心使命,这种大无畏、勇敢的精神不也值得我们学*吗?

  还有生活中的消防员叔叔,面对火灾,他们不知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但他们依然不遗余力地用生命与熊熊烈火较量。也许那一刻他们会救很多的人,也许那一刻他们就会被烈火吞没。但是在危险面前,他们为了人民大众的身命财产丝毫不畏惧。

  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让我们在困难中前行,在逆境中微笑,坚定地相信没有什么困难可以击倒我们,只要有不畏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成功终将属于强者。

  景阳冈读后感 17

  大家都读过施耐庵的《水浒传》吧?最*,我们学*了里面一个很精彩的故事《景阳冈》,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景阳冈》主要讲的是:武松在酒馆喝了十几碗酒要上冈。店主说冈上有老虎而拦住他。武松不信,不顾店主劝阻上了冈。上冈后,他看到官府榜文,才知道真有老虎。突然,老虎扑来。他和老虎一番打斗,最终把老虎打死,成了百姓心目中的打虎英雄。

  故事情节险象环生,引人入胜。当我读到武松不听店家劝阻执意要上冈时,心想:武松的胆子也太大了吧,要是冈上真的有老虎怎么办?他能打得过吗?就在我带着疑问读下去时,发现武松十分勇敢,竟然和老虎打斗起来。他先是躲过了老虎的一扑,再用梢棒打老虎。可是接下来我又担心了,因为梢棒不仅没有伤到老虎,还被老虎撞到了树上断成两截。令我没想到的是,武松居然还能用他的拳头继续作战。老虎从头部到尾巴都能攻击人,可武松不仅没有退缩,还很快发现了老虎的破绽:这老虎只会三个招式,就是一扑,一掀,一剪。如果这三个招式都没成功打到人,它的气性就没了一半,接着就好攻击了。机智的武松乘机跳到老虎背上,用拳头朝老虎的头一阵猛击,老虎用爪子刨土,似乎想钻到地里去。武松趁这个机会把老虎使劲往下按,然后又是一阵攻击。最后,老虎死了,但是武松还不确定,于是又拿起一旁断成半截的梢棒,打了一阵。直到觉得老虎彻底死了才肯罢休。读到这里,我才松了一口气,心里暗暗敬佩武松这种勇敢的精神。如果具有武松这种精神,那还会有什么困难能难倒我们呢?

  在这个故事中,作者对武松这个人物更是描写得栩栩如生。虽然他也会怀疑别人的好意,但这才是施耐庵真实的描写。在店主想留他住宿时,他不仅拒绝了店主,还猜疑店主是贪图他的钱财。武松也很要面子:在他知道冈上真的有老虎时,本来想要下冈,可后来又怕店主嘲笑他,只好硬着头皮继续上冈。虽然在看见老虎时吓出一身冷汗,但他还是跟老虎做了斗争,一个人凭着赤手空拳战胜了它。“武松打虎”这一场面描写是最精彩的,作者主要运用了动作描写。写老虎,主要运用了一扑一掀一剪。老虎力大无穷,似乎不可以正面抗击。所以,作者只抓住了武松的“三闪”,既体现了他与虎斗的智慧,又体现了他身形的灵活。由此可见,武松并非一介莽夫,在读者心中留下了“英雄”的印象。

  读了《景阳冈》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我们应该学*武松那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这样的“拦路虎”。这时就要像武松一样不慌张,不退缩,敢于挑战自己认为很难的事,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观察能力战胜困难。

  《景阳冈》真是一篇好文章,让我认识了一位英雄――武松,让我学会了一种精神――勇敢。我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

  景阳冈读后感 18

  今天,我读完了《水浒传》里的第九回――《景阳冈打虎》一文。武松的的固执豪爽、知难而进、英勇无畏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使我对武松产生了敬佩之情。

  这里讲述的'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武松打虎的故事。作者对于武松打虎全过程惟妙惟肖的描写,读来犹如亲历一般。我即为武松醉醺醺迈步景阳冈突遇猛虎捏一把汗,也为武松临危不惧的应用豪情而油然而敬。

  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上行”。当他突遭与猛虎相遇时,尽管“酒都作冷汗出了”,甚至慌乱应付之际,手中唯一的武器――哨棒由于击打在树上折断了。可英雄就是英勇,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武松凭着*时苦练的一身武艺,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吼,“硬是用一双”铁“拳,生生把猛虎打死。

  如今我们在学*和生活过程中,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通常有许多人都会临阵退缩或逃避不敢面对。

  自从我看了《武松打虎》这篇故事后,使我懂得做人遇到困难时要临危不惧,我要学*武松打虎的精神。无论在学*上还是生活上遇到困难时都不要慌张,不要退缩,要勇于挑战、勇于面对、勇往直前。努力成为学*和生活上的“打虎英雄”。

  景阳冈读后感 19

  当今社会中,我们虽然不会遇到虎,但当我们遇到坏人时,我们也要学*武松那样,不畏暴强,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用自己正义的行动去影响其他的人。

  这一周我读了《水浒传》我被书中的英雄人物的'豪情壮举和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他们除坏蛋的时候我为他们加油,当他们被捉时我为他们担心,当他们上梁上泊时我为他们高兴。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刻在我的脑海里,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他们在一起。《水浒传》里讲了一百零八条好汉的故事。什么《鲁达拳打镇关西》、《吴用智取生成纲》、《宋江三打祝家庄》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武松打虎》我更是记忆犹新,看了一便又一遍。

  《武松打虎》里面讲了武松一天来到景阳冈,他看见一酒幌上写“三碗不过冈”,便进店喝酒。一气喝了三碗,再要,小二不给。武松问什么叫“三碗不过冈”。小二说:“我这酒喝三碗就过不了景阳冈。”武松给钱要小二倒酒,小二无奈只好倒酒。武松喝了十八碗酒准备上冈。小二说:“山上有只猛虎,伤人性命,不如在本店住下明天再赶路。”武松不听说:“你不就想多赚点银子。”小二说:“我好心,你却不领情,你走吧!”武松走了,一会儿看见有榜文上写着:“山上有虎出没。”武松回去怕人耻笑就继续走。过了一会儿武松酒兴发作躺在一块大青石上休息。这时,一只老虎向武松扑去。武松一躲老虎把腰胯,一甩尾巴,向武松又扑过去。武松用哨棒打老虎,可打在树枝上断了。武松只好赤手空拳打虎。经过一阵猛打老虎死了。读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武松这种勇于面对、不畏暴强的精神。

  当今社会中,我们虽然不会遇到虎,但当我们遇到坏人时,我们也要学*武松那样,不畏暴强,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用自己正义的行动去影响其他的人。

  景阳冈读后感 20

  《景阳冈》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武松在“三碗不过冈”连喝了十八碗酒,还不信景阳冈有虎,他在傍晚独自过冈。

  武松走了一段路后酒力发作,所以,想躺下来睡一觉。忽然从树后跳出一只老虎来。武松赶紧起来与老虎打斗,他闪来闪去,一扑、一掀、一剪就把老虎的劲泄了一半。他又用哨棒劈向老虎,没想到老虎没打着,却打在树上,哨棒断成了两截。他又用手去打老虎,最后终于把老虎打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武松是一个鲁莽又胆大不怕死的人。武松打虎的英勇场面令我惊叹不已,而整篇文章最精彩。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武松打虎的那个场面。这个场面描写的非常仔细、符合实际!

  我最想对作者说:“你应该详细地描写一下武松的外貌特征、神态和穿着。这样文章一定会更加生动!”

  我最想对武松说:“你英勇地打死了老虎我们都很佩服你,有向你学*作一个勇敢的人;可是你不停店主的`好心劝告很不应该!万一你没打死老虎,反而被老虎吃了,这不就白白的丢了一条命吗?”

  我希望作者和武松都能听到我对他们说的这些话!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