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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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鸦读后感 1

  《人鸦》这本书是我们9月份的必读书目,这本书里的情节生动有趣,让人爱不释手。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德国男孩叫瑞夏德,有一天,一只乌鸦跟他交换了一下角色,乌鸦变成了小男孩瑞夏德,而真正的瑞夏德已经变成了一只让人讨厌的乌鸦。瑞夏德被2只乌鸦带到了乌鸦群那,他发现了有好多乌鸦,因为瑞夏德是以前在班上写作文最厉害的,所以,他在乌鸦群胜任的职位是每晚讲故事给大家听。后来,瑞夏德想家了,他觉得还是做自己最幸福,瑞夏德想起了那只乌鸦的话,如果遇到困难去找一个女乌鸦。最后,瑞夏德还是变回了自己。

  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许多道理,有很多人说乌鸦是一个讨厌的动物,其实,通过这本书,我们知道乌鸦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他们的生活很有趣,又离奇,我想,作者应该是想让我们用乌鸦的角度去看待乌鸦,而不是去讨厌乌鸦。

  人鸦读后感 2

  《人鸦》这本书主要讲了: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瑞夏德变成了乌鸦,乌鸦朗多尔夫变成了儿童。瑞夏德到了一个乌鸦群,他的任务是讲故事。一天领头罗高被猎人打伤了,瑞夏德找到兽医,请她帮忙,兽医同意帮他医治,罗高的伤好了,罗高告诉他向嘴巴的方向飞可以找到白乌鸦拉姆塞斯,它可以帮你的忙。瑞夏德找到了白乌鸦拉姆塞斯,拉姆塞斯给了他一片羽毛,并叫他用羽毛碰一下人朗多尔夫,再念动咒语,他照着办了,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变成乌鸦肯定不会缺少运动,因为鸟每天要自己去寻食,而我天气热就在家的空调房里,吃爸妈做的饭,不用跑来跑去。我不喜欢乌鸦,它们黑乎乎,叫声又难听。而且乌鸦比人处境更危险,要被动物捉去吃掉,要被人用枪打死,用网网住,我不愿意做鸟。

  人鸦读后感 3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我看到《人鸦》这个书名感到很好奇,于是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哦!原来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因为不想做算术题,和乌鸦进行了交换,他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人类。

  瑞夏德在人类的世界里有良好的*惯,(.)他爱动脑筋,爱帮助朋友,从来不迟到,所以乌鸦们都喜欢他。他用人类的智慧救活了大头领罗高、帮助乌鸦们识别稻草人……他经历了无数次的冒险,但都用人类的智慧和朋友们的.帮助化险为夷。

  因为瑞夏德是人类,所以他想家,想妈妈,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又重新变回了人类,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我很喜欢《人鸦》这本书,有时候我也会对照书中的咒语念上一遍,看自己能不能也变**鸦,也能去天空中飞行,也开始一次充满冒险的旅程。

  人鸦读后感 4

  在*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人鸦》,人鸦这本书十分的好,也让我们读懂得了许多的大道理,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做瑞夏德,他一直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就是能够变成一只会飞的乌鸦,因为他讨厌做数学题,不爱洗脸漱牙,不喜欢所有人需要做的事情,突然有一天,一只乌鸦飞到了他的窗前,“天啊,它说话了!”瑞夏德说到。“你想当乌鸦是不是?”“恩。”“好吧,你跟着我念……”“……”瞬间,瑞夏德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乌鸦了,一看,哇,真的,是真的,他变成了一只乌鸦,而刚才还是只乌鸦的那个现大已经变**了,他们俩个交换了!瑞夏德兴奋极了,他小心翼翼地学*着飞行,不久,便可以在空中自由翱翔了,他告别了朗多尔夫(是和他交换的那只原本的乌鸦),飞向鸦群,初入鸦群,鸦群首长罗高就问瑞夏德的强项是什么,瑞夏德*时在学校里的一些强项呀、特长什么的,现在在鸦群都不管用,瑞夏德想啊想,可是实在想不出来了,就说:“我的强项是讲故事。”罗高说:“好,那你给我们先讲一个故事,让我们听一听。”“好!”于是,瑞夏德就开始讲了,讲啊讲,讲完了,乌鸦们高声喝彩,都表示它讲的好,于是,每天乌鸦们睡觉前都要听瑞夏德讲一段小故事,就这样,瑞夏德在鸦群中一直生活着,后来,因种种原因,它又与朗多尔夫换了回来,继续做了他的小学生,同时,也比以前乖了很多……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了想,问了问自己的强项是什么?想啊想,可是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防你也问一问自己,你的强项是什么?在这本书里有一名话十分好:你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你。是的,每个人的强项都是唯一无二的,你一个人的力量并不强大,但是所有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就一定很强大。

  人鸦读后感 5

  读了《人鸦》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从中我认识了调皮、聪明的瑞夏德;照顾鸦群的罗高、鲁迪、朗多尔夫······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瑞夏德,他活泼可爱、聪明伶俐,因为他很不喜欢做数学题,所以和一只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乌鸦瑞夏德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然而,他发现乌鸦也有智慧,如果自己没有本领就要被迫退出鸦群,所以他做了一个讲故事的乌鸦。经过一段时间的乌鸦生活,最后,乌鸦瑞夏德想回家了,通过白乌鸦的帮助,他终于回到了家。

  这本书是一本游记,生动地写出了瑞夏德一路上的点点滴滴,特别是《大头领蒙难记》这一篇:头领被猎人打伤了,瑞夏德还是不顾一切地找到兽医来给头领疗伤,经过了七个日日夜夜,头领罗高的病终于治好了,他和罗高一起归队了。这就是瑞夏德,在我印象中,他调皮、聪明,加入鸦群后他总是关心自己身边的每一只乌鸦。瑞夏德不仅处处为他人着想,还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每次讲的故事,乌鸦们都很爱听。在群体生活中他是必不可少的一员。我们要学*瑞夏德舍己为人的精神,“乌鸦”能做这么好,更何况我们人呢?(瑞夏德本来就是人变的)我也要像他一样,无论在什么环境中都要成为一个爱护他人、惹人喜爱的人,努力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人鸦读后感 6

  人鸦是本非常好看的书,瑞夏德是故事中的小主人公,有一天他坐在大树上,乌鸦飞行家朗多尔夫说:“瑞夏德你来做乌鸦我去做儿童,”从此瑞夏德过上了乌鸦的生活,大头领罗高对他十分注重,还有俩只保安乌鸦时时刻刻监督着他,瑞夏德还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洛阿,瑞夏德在鸭群里的地位几乎和大头领罗高一样了,罗高还给他一个称号叫“讲故事能手”只要一天不听瑞夏德的故事乌鸦们就会感觉自己失去了点东西。,虽然瑞夏德实现了飞行的梦想,不用算“七乘以十六等于几了”但是瑞夏德还是很想念自己的家和爸爸妈妈。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瑞夏德是个非常了不起、有爱心、永远不忘记自己的爸爸妈妈的小男孩。

  人鸦读后感 7

  ‘你去当乌鸦,我来当儿童!’尽管《人鸦》情节让人入迷,尽管夏瑞克爱心使我感动,尽管夏瑞克有很多值得我学*的地方。可我不想像瑞夏德那样变成乌鸦啊!乌鸦又黑又丑,‘呱呱’叫声太难听,象征着死亡和不幸!如果是我,就要变花仙子!她美丽善良,能在花丛中飞来飞,能飞到极小东西中去,还有着一根万能的'魔杖。

  我会像爷爷那样成为一个育种家,把花粉传到稻子的花上,育成高产优质的新稻种!把花粉从牡丹传到茶花上去,育成四季都能开花的茶花牡丹!把花粉从兰花传到郁金香上,育成色香都美的郁金蝴蝶兰!

  我的魔杖一指,就能钻进二氧化碳的分子中,把碳C拉出来制造金刚石!把氧气拉出来使空气更加清新!在改变过程,让原子能释放出来。这不是拯救了人类的生态与能源危机吗!

  人鸦读后感 8

  在《人鸦》这本书里,小男孩瑞夏德羡慕乌鸦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再经历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在鸦群中,罗高作为鸦群的首领,带领鸦群四处游荡。瑞夏德在鸦群中凭着自己的努力也终于有了立足之地,他在那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与鸦群结下了不解之缘。在瑞夏德的'人生道路中,忧愁总是暂时的,快乐才是永恒的!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是人中的鸦,还是鸦中的人,都要树立自己在群体中的威信,努力做所有的事情,才能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

  人鸦读后感 9

  “飞上高空,箭一般的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人鸦读后感。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来当乌鸦,我来当儿童。”

  当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一只乌黑色羽毛的乌鸦。

  终于变成乌鸦的瑞夏德非常高兴,他不用再听妈妈的唠叨,不用再去上学,不用再去学*那令他讨厌的数学,他可以自由自在、开开心心的飞翔。哎呀!那该是多美的事呀!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我小时候,姥姥牵我的手送我去幼儿园,我看到树枝上的小鸟那么自由自在,我就说:“小鸟多好呀!不用去上学。”

  事情并没有我预想的那么好,也没有瑞夏德想象的那么好。当他刚刚落在枝头上时,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就限制他的自由,迫不得已他来到鸦群,这才知道每一只乌鸦都必须承担一项义务,“鸦群里不容我行我素的乌鸦,你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你。”

  乌鸦瑞夏德努力找自己的强项,好让自己在鸦群里立足。他通过自编故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他辨别田地里的稻草人帮大家解除饥饿,读后感《人鸦读后感》。他慢慢地学*一些有关于乌鸦的飞行知识,很快成为了鸦群中一只很不错的乌鸦。

  有一次,猎人把队长罗高打成了重伤,是夏瑞德冒着生命危险用树叶把罗高掩盖起来,又去找兽医给罗高治疗。做了乌鸦的夏瑞德是多么的勇敢啊!经过七天的治疗,罗高恢复了健康,瑞夏德助人为乐的精神得到了罗高和乌鸦长老们的信任。

  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瑞夏德他还常帮助小动物,经历过几次冒险之后,唤醒了瑞夏德变回人的想法。他通过罗高找到白乌鸦,白乌鸦给了他魔法羽毛,他用白羽毛碰了朗多尔夫后,念了一遍咒语又变回了自己。

  我读完这本书明白了,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应该只看表面。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还不如意,只要你坚定信心,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的理想。

  人鸦读后感 10

  最*我读完了由奥地利作家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夏德瑞的男孩与一只硕大的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夏德瑞开始了在鸦群里的新生活。他成为了鸦群里不可缺少的讲故事乌鸦,还救了乌鸦群的首领罗高,从那以后,夏德瑞真正与鸦群融成一片了。

  尽管夏德瑞已经和鸦群融成一片,但是夏德瑞从未想过要放弃过变回人的愿望——因为,虽然他得到了鸦群长老的敬重,罗高像对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对待他,但是,每当他坐在树枝上发呆,看着家里的情形,心里就十分难受。虽说人佷繁忙,可是,动物的生活也不轻松啊,只要迟一点起床,就会掉队。他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人们的排斥……所以,他要变回人。

  自从我看了《人鸦》以后,我觉得乌鸦不再是不详的`象征,不再是地狱的使者,它们有组织,有尊老爱幼的*性,它们是可敬的!

  《人鸦》,“仁鸦”,夏瑞德的确是一直有仁有义的乌鸦啊!

  人鸦读后感 11

  一个金发男孩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这谁也不信。但这个学期,我就读了由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写的这一本有趣的小说《人鸦》

  这本书写了:普通男孩:瑞夏德与乌鸦:朗多尔夫一念咒语交换了角色,本人为生活无趣的瑞夏德经过当乌鸦后的种种磨难和快乐,就又想变回以前的自己了。于是,它去找白乌鸦:拉姆塞斯帮它重新与朗多尔夫互换了角色。

  读完后,我沉思了片刻:瑞夏德虽然在当乌鸦的一段时间里,得到了同伴的信任,但却还是最后要变回人。应该是觉得当初自己是多么自由的缘故吧!是啊,人类有规则、法律,为什么动物就一定自由呢?就说乌鸦类好了,它们不是也是有首领、也有规则的吗我甚至想问书中的瑞夏德:难道你就“一定”要有一次当乌鸦的经历,才后悔,才知道当一个人是多么好啊!这也肯定是一只乌鸦(指朗多尔夫)想变**的理由。

  我也换位思考了一下:或许,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乌鸦后,也会觉得以前是多么幸福,有爸爸的叮嘱、妈妈的关爱。而现在,没有了一切原本自己的东西……或许,我是朗多尔夫,有每天亲自送上来的美味饭菜,不用去每天亲自寻找食物;有和”小伙伴”快乐的踢足球,不用去艰苦的站岗放哨,也会对人类生活“依依不舍”吧!

  一本小说令我明白了无边的道理!

  人鸦读后感 12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我看到《人鸦》这个书名感到很好奇,于是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哦!原来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因为不想做算术题,和乌鸦进行了交换,他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人类。

  瑞夏德在人类的世界里有良好的*惯,他爱动脑筋,爱帮助朋友,从来不迟到,所以乌鸦们都喜欢他。他用人类的智慧救活了大头领罗高、帮助乌鸦们识别稻草人……他经历了无数次的冒险,但都用人类的智慧和朋友们的帮助化险为夷。

  因为瑞夏德是人类,所以他想家,想妈妈,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又重新变回了人类,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我很喜欢《人鸦》这本书,有时候我也会对照书中的咒语念上一遍,看自己能不能也变**鸦,也能去天空中飞行,也开始一次充满冒险的旅程。

  人鸦读后感 13

  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有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瑞夏德长着一头金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自从和乌鸦交换了身份后,在鸦群里的地位很低,还一直有人在监视他。自从帮乌鸦边人稻草人之后,就没了乌鸦的监视,现在的瑞夏德,开始想家了。之后又当上了乌鸦群里的讲故事能手。他在鸦群中看到了传说中的'UFO,接着又冒险救了鸦群的头领高飞,他向高飞询问该怎样找到白乌鸦,白乌鸦告诉他把这根羽毛触碰一下朗多尔夫,让后念出咒语就行了。最终他变回了自己。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瑞夏德为了能拥有飞行的能力就和乌鸦交换,有点太不值得了。他放弃了好吃的意大利面……为了不作数学题,放弃了学*知识。

  其实做人类比什么都好,想想现在的生活,可以躲过猎人的捕杀,可以吃好吃的东西,不用苦苦的寻找食物,生病后可以看医生,而乌鸦呢?哎!珍惜我们现在的生活吧!不要让时光白白浪费!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人鸦读后感 14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惯了当人类的生活。*惯了妈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读后感 15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于是,奇妙的故事开始了。

  瑞夏德和乌鸦变换了角色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瑞夏德在鸦群了解了一些人类的事情,比如,通过鸦群口中的“智慧者”----“ufo”了解到人类又给地球带来了新的危险,天空中出现了有毒气团,这些气团是致命的。所以外星人劝告他们不要按照以前的路线迁徙,从这里瑞夏德又了解到人类给禽类带来得危害是多么大。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取。

  从瑞夏德的`经历中我懂得了,人类有人类的责任,动物有动物的责任,我们作为学生的责任就是要认真学*,不要因为学*辛苦而躲避责任。我会勇于承担我的责任的,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夏德了,因为瑞夏德心里装着别人。有一次,鸦群首领罗高被猎人打到了地上,受了重伤,瑞夏德马上飞到城里叫来了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到了城里,瑞夏德还在城里过夜。你们觉得瑞夏德是不是心里装着别人?

  我们要学*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

  因此,我们要珍惜生命,爱护我们的一切,一切……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

  人鸦读后感 16

  《人鸦》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讲述了一个金发男孩瑞夏德的故事。瑞夏德是个普通的男孩,却有一段非同寻常的命运。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它跟瑞夏德互换了命运,借助乌鸦的魔法,他经历的很多事情,人们都无法看到,而他也帮助了许多人,冒了无数次险。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才走上回归自我的路。

  我印象最深的是《大头领蒙难记》,这是其中的一章。一天,罗高头领带领乌鸦们觅食,不幸被猎人射中,幸好瑞夏德将罗高藏了起来,才没被猎人发现。瑞夏德忙去城市里找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回城市治疗。乌鸦中的长者,以为瑞夏德出卖了它们的首领,他只好被迫逃走。过了几天,罗高和瑞夏德一起回来,那年长的乌鸦向瑞夏德道了歉。

  读了《人鸦》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瑞夏德的'助人为乐,他救了蜘蛛网上动弹不得的蝴蝶,虽然蝴蝶没说一声谢谢就走了,但他依然非常高兴;还有他帮助跌落在地的小山雀,帮小矮人脱险……在他的朋友看来,这些都是瑞夏德多管闲事,浪费时间,可瑞夏德却认为非常有意义,这真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啊!

  人鸦读后感 17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 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惯了当人类的生活。*惯了妈 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读后感 18

  《人鸦》这书名,真是太神奇了。'人鸦?是不是人变的乌鸦?''不可能。人怎么可能变成乌鸦呢?……'带着一连串的'?'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硕大乌鸦念起了咒语,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瑞夏德作为人中的乌鸦,乌鸦中的人,不断的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冒险后,瑞夏德又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夏德了,因为瑞夏德心里装着别人,有一次,鸦群首领罗高被猎人打到了地上,受了重伤,瑞夏德靠他的聪明才智马上飞到城里叫来了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到了城里,瑞夏德还在城里过夜。终于治好了罗高。瑞夏德还会讲许多故事,乌鸦们都爱听他讲故事。你们觉得瑞夏德是不是心里装着别人呢。

  夏瑞德在鸦群里生活了一些时间,想家了,就让白乌鸦帮自己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夏瑞德真是一个大度、善良、勇敢、聪明的人。我也要像他学*,做个聪明勇敢的人。

  人鸦读后感 19

  谁会想到从前令人讨厌的乌鸦,如今变成了拥有高尚品德的乌鸦。为了乌鸦群的友谊,他任凭朋友污辱他是一个叛徒也不愿意见死不救,他宽容的包容了其他乌鸦的咒骂,如果是我,**脆飞回家和朗多尔夫换过来。逃避了口水的风波,并不用再为食物发愁该多好呀!可是瑞夏德不这样想,有着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品格。也没有向罗高打小报告,也不怕,相信自己也很不负众望终于将罗高*安的还给了乌鸦群。

  其实救蝴蝶虽然没有感谢也没关系,救一个是一个。大恩可不言谢的。瑞夏德也不是很快乐吗!当然生态*衡也很重要!乌鸦瑞夏德,以前人瑞夏德你喜欢哪个?我喜欢乌鸦瑞夏德,责任心强的,救鸦心切,坚持不懈,拥有着一双“翅膀”能担负起黑夜的好乌鸦

  你觉的呢?

  人鸦读后感 20

  这学期我读了两篇小说,一篇是《草房子》,另一篇则是《人鸦》了。《人鸦》看似浅薄,但我读完后深有感触,也明白了一个道理。

  《人鸦》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男孩瑞夏德不愿整天在学校里写作业的这种生活,便与一只乌鸦交换了角色,可在乌鸦群里也有规矩,也有任务,也有职责。在乌鸦群中那个乌鸦――瑞夏德就担任着每天编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这个任务。它们每天早出晚归,冒着生命危险拼命地去寻找食物,可还是会有饿肚子的时候。就这样它们天天过着“寻找食物”的生活。

  但最后,瑞夏德看到真正的自己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与同学们在一起开心玩耍的时候,他想便会真正的自己,经过努力,他又变回了人。

  现在我明白了:不管你是花,还是草;是狗,还是猫;还是人类,都有自己的烦恼和苦处,只要正确的去面对它们,希望之门就会想你打开。只要你想,就一定能够做到!!!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阅读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1)

——《人鸦》读后感 (菁华10篇)

《人鸦》读后感1

  人鸦人鸦,顾名思义,人和乌鸦。但是,人和小小的乌鸦又会发生什么事呢?

  原来,人是指一个梦想飞翔的小孩,乌鸦是一个叫朗多尔夫的笨乌鸦。他们两,交换了身份!

  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化,视角观察世界,再经历无数次冒险之后,瑞夏德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瑞夏德从小有自己的梦想,但是在实现以后,差一点迷失了前进的方向,迷失了自我,其实我们也一样,有自己的相当的职业,但是,也会有困难,在太大的困难面前,我们会不择手段,从而迷失了方向,让我们离目标更远。

  记得有一次,我在周五写作业,父母都不在家,我特别想玩,但是又不能让爸爸不高兴(我爸爸晚上回家),于是,我想了一个“万全之策”——把作业糊出来。结果可想而知——把作业重新订正一遍,结果少了更多玩的.时间,唉,真可惜呀!

  如果让如来佛像这样,迟早会成为阶下囚。

  做自己,会得到应有的永久回报,不择手段,只是会有短暂的幸福,很块会更痛苦。

  大家努力作自己的本分,但是,千万别自私。

《人鸦》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从中我有很大的感受。

  《人鸦》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庭,任何事都要听从集体的安排,不要擅自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会越来越广。

《人鸦》读后感3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书:《人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在听了乌鸦郎多尔夫念动的咒语后变成了一只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瑞夏德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过无数次的冒险之后,又重新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的故事。

  那么,瑞夏德为什么会变成乌呢?那是因为瑞夏德讨厌了小学生活,讨厌算术题。他想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所以他选择了作一只乌鸦。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要数第九章《白乌鸦解开难题》了。这主要讲了人鸦在白乌鸦的帮助下变回自己的故事。

  这本书其实要告诉我们的就是:如果自己有理想,而别人也给了你这个机会,那你就必须考虑到实现理想所付出的代价,不能盲目行事。

  瑞夏德就是这样,庆幸的是,他在许多人的帮助下,又变回了自己。所以,我们做事一定要考虑到后果,不然,你将一事无成的。

《人鸦》读后感4

  读了《人鸦》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从中我认识了调皮、聪明的瑞夏德;照顾鸦群的罗高、鲁迪、朗多尔夫······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瑞夏德,他活泼可爱、聪明伶俐,因为他很不喜欢做数学题,所以和一只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乌鸦瑞夏德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然而,他发现乌鸦也有智慧,如果自己没有本领就要被迫退出鸦群,所以他做了一个讲故事的乌鸦。经过一段时间的乌鸦生活,最后,乌鸦瑞夏德想回家了,通过白乌鸦的帮助,他终于回到了家。

  这本书是一本游记,生动地写出了瑞夏德一路上的点点滴滴,特别是《大头领蒙难记》这一篇:头领被猎人打伤了,瑞夏德还是不顾一切地找到兽医来给头领疗伤,经过了七个日日夜夜,头领罗高的病终于治好了,他和罗高一起归队了。这就是瑞夏德,在我印象中,他调皮、聪明,加入鸦群后他总是关心自己身边的每一只乌鸦。瑞夏德不仅处处为他人着想,还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每次讲的故事,乌鸦们都很爱听。在群体生活中他是必不可少的一员。我们要学*瑞夏德舍己为人的精神,“乌鸦”能做这么好,更何况我们人呢?(瑞夏德本来就是人变的)我也要像他一样,无论在什么环境中都要成为一个爱护他人、惹人喜爱的人,努力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人鸦》读后感5

  《人鸦》这本书主要讲了:乌鸦朗多尔夫念动咒语,瑞夏德变成了乌鸦,乌鸦朗多尔夫变成了儿童。瑞夏德到了一个乌鸦群,他的任务是讲故事。一天领头罗高被猎人打伤了,瑞夏德找到兽医,请她帮忙,兽医同意帮他医治,罗高的伤好了,罗高告诉他向嘴巴的方向飞可以找到白乌鸦拉姆塞斯,它可以帮你的忙。瑞夏德找到了白乌鸦拉姆塞斯,拉姆塞斯给了他一片羽毛,并叫他用羽毛碰一下人朗多尔夫,再念动咒语,他照着办了,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变成乌鸦肯定不会缺少运动,因为鸟每天要自己去寻食,而我天气热就在家的空调房里,吃爸妈做的饭,不用跑来跑去。我不喜欢乌鸦,它们黑乎乎,叫声又难听。而且乌鸦比人处境更危险,要被动物捉去吃掉,要被人用枪打死,用网网住,我不愿意做鸟。

《人鸦》读后感6

  王彦斐 前几天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人鸦》。老师发下书来的时候,我很兴奋。 回到家我就入迷地看了起来,这本书之所以叫人鸦,是因为它写的是一名叫瑞夏德的孩子和一只乌鸦互换角色的故事。他们互换角色后,瑞夏德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带领的鸦群里生活。 鸦群里有的是保安;有的是发言人;有的是领袖……瑞夏德因为会编故事,讲故事被誉为"故事大王". 瑞夏德很聪明,在捕食的时候,他们的头领受伤了。瑞夏德用他的聪明才智找来了宠物医生,用五天的时间给罗高治好了伤。他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出来了小矮人。 瑞夏德在鸦群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他想家了。于是白乌鸦给了他一根羽毛帮助他回到了家。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气馁,我们要勇敢、坚强的去面对!

《人鸦》读后感7

  《人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他厌倦学*,厌倦了生活,有一只乌鸦和他交换,最后又变回自己的故事。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生活和学*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当我们面对它们时不要灰心丧气,只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就能用智慧战胜它们,实现自己的愿望。

《人鸦》读后感8

  今天阳光明媚,我在这样的天气下读了一本十分有趣而又十分有教意义的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看上面清晰地写着:人鸦。这一眼使我十分惊讶也十分好奇。这本书竟然叫人鸦,会不会是他又是人又是乌鸦呢?会不会他既可以变**也可以变成乌鸦呢?他是乌鸦与人双重灵魂的化身吗?他一生下来就既长的像乌鸦又长得像人吗?成千上万的问号顿时一起涌向的大脑。接着,我就带着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进入了这本书的黄金屋,希望在这里能寻找到我所需要的答案。

  终于,我来到了这本书的世界,这本书的黄金屋。

  一开始,它就告诉了我所需要的答案,也用那一个答案解开了我脑海中所有的谜团。原来是因为有一只名叫朗多尔乎的乌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位德国的男孩瑞夏德说了一段奇怪的咒语,之后小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会飞的乌鸦。原来,他们两个换了身份。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学*主人公的勇敢与坚强,永不磨灭的精神!

《人鸦》读后感9

  《人鸦》这本书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瑞夏德。因为遇到困难他都会动脑思考,解决问题。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只乌鸦互换了身份。然后变成乌鸦的小男孩遇到了很多事情,他都会解决。后来小男孩去找乌鸦互换过来。可是乌鸦却找了很多理由都不愿意换过来。最后再朋友白乌鸦拉姆赛斯的帮助下最后交换成功了。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有自信心,不要半途而费。夏瑞德是一个有自信心的'人。我要向他学*。

《人鸦》读后感10

  自从我读了《人鸦》这篇文章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男孩瑞夏德是多么坚持不懈,他有恒心、有毅力,他因为不想学*而变成了一只乌鸦,当时的他是多么好奇。当他在鸦群居住了几天后,他的记忆力明显减退了。他这时才感觉到这时多么不好。当他想变成乌鸦时好奇心增大。

  而现在他想变**时,那只乌鸦却不想与他交换了。这时我们可以想像这种情况对瑞夏德打击的确很大。而他经过自己的信心和自信,用他的不懈努力终于跟那只乌鸦换了回来。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2)

——《人鸦》读后感实用20份

  《人鸦》读后感 1

  今天,我读完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硕大乌鸦念起了咒语,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瑞夏德作为人中的乌鸦,乌鸦中的人,不断的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冒险后,瑞夏德又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夏德了,因为瑞夏德心里装着别人,有一次,鸦群首领罗高被猎人打到了地上,受了重伤,瑞夏德马上飞到城里叫来了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到了城里,瑞夏德还在城里过夜。你们觉得瑞夏德是不是心里装着别人。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

  我们要学*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

  因此,我们要珍惜生命,爱护我们的一切,一切。

  这就是我的感悟。

  《人鸦》读后感 2

  读了《人鸦》这本书,让我从此更爱看一些童话故事了。

  故事大意是这样的: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终于,小男孩瑞夏德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变回了自己,他懂得了许多过去不懂的道理。

  里面还有很多瑞夏德讲的故事,例如:彩乌鸦的传说、UFO的故事等,让我非常惊讶,这让我更有信心读下去。

  还让我更了解了鸟类的长相,比如:红颏欧鸲,红色的是下颏,不是肚腹,于是我还上网查到了有关鸟类的图片,发现燕子的尾巴又细又长、乌鸦的羽毛又黑又亮、蜂鸟的嘴巴尖尖的等。

  《人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生命,感悟到了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乌鸦之后的每一天,我喜欢《人鸦》这本书。

  《人鸦》读后感 3

  《人鸦》是奥地利著名儿童文学女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写的。这是一本充满着奇思幻想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从人变成了乌鸦的瑞夏德。这本书主要讲男孩瑞夏德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下,和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交换了身份。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一只乌鸦,朗多尔夫变成了男孩。作为一只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瑞夏德从乌鸦的视角观察世界,才发现人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不及动物知道的多。经过无数次冒险之后,瑞夏德又想变回自己,然而朗多尔夫却不想变回乌鸦,后来在白乌鸦拉姆赛斯的帮助下,最终变回了自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静。也许,我是说也许,大自然中真的会有许多事情,人类都不知道,而动物却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可能因为我们不了解大自然,或者其它什么原因。还有书中有许多动物都对人类没有好感,甚至十分讨厌,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想可能因为人类残杀动物,破坏动物的家园有关。我想说人类不应该残杀动物,相反还应该跟动物做朋友,因为世界不只是人的家,也是动物的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应该去多多接触大自然,寻找大自然的奥秘,还有不应该去伤害大自然的生灵。

  《人鸦》读后感 4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瑞夏德和黑乌鸦朗多尔夫互换角色,瑞夏德去当乌鸦,朗多尔夫当小男孩。瑞夏德当了乌鸦之后,进入了鸦群,被乌鸦头领罗高封为讲故事能手,因为他当男孩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讲故事,很快适应了乌鸦的新生活。如果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了乌鸦,我会单独行动,不会跟鸦群一起生活,因为我要有自己的生活,睡饱了才去找食物。后来因为,瑞夏德想他的爸爸妈妈和母猫了,他想变回小男孩。可是朗多尔夫不想变回乌鸦了,因为他已经*惯了当人类的生活。*惯了妈妈给他做的牛奶面包,不用自己辛苦劳动了。

  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鸦群是群居生活,都有各自的任务,都有各自的特点,都要一起行动,都要劳动。也是要守规定,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完,从不邋遢。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品质。我们要向鸦群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品质。

  《人鸦》读后感 5

  寒假里,我在爸爸的辅导下读完了由奥地利作家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和一只硕大的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瑞夏德开始了在乌鸦群里的新生活,他成为了乌鸦群里不可缺少、带来欢乐的乌鸦,从中它还救了乌鸦群头领罗高的童话故事……

  但是最后,瑞夏德还是变回了人。虽然他同意了交易,况且,他还适应了乌鸦群的生活,得到了长老们的敬重,罗高像对待小弟弟一样对待他。但是,毕竟他身上的血肉还是人,每当他坐在树枝上望着星空发呆的时候,心里就想起家里的情形,感觉很难受,人毕竟都是有情动物。虽然说人有时过得很忙、很累,可是,动物的生活也并不轻松,只要迟起床,就会掉队,而且它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人们的.排斥和打击,有着很高的危险度,所以,他考虑再三还是变回了人类。

  自从我看了《人鸦》以后,我就感到乌鸦不再是可耻的,它们有思想,它们并不是不详的象征,而是一种可敬的动物,他们有团结的精神,有尊老的*性。

  “人鸦”瑞夏德确实是一只有仁有义的乌鸦!

  《人鸦》读后感 6

  《人鸦》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

  主要讲了一个男孩的名字叫瑞夏德,他讨厌学*,厌倦了生活。有一只乌鸦和他交换了,他变成乌鸦后,在乌鸦群里天天讲故事……最后,他想变回自己,可是它不愿意,他煞费苦心才变回了自己。

  读完后,我觉得瑞夏德从不用正确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生活,直到最后才懂得珍惜自己的生活。我对文中的一篇文章,思绪万千。就是当瑞夏德知道乌鸦想象中那样丰衣足食、无忧无虑的,乌鸦也要警惕天空的.危险,还要找食,有时还要饿一顿,不仅如此,还要吃力为它们讲故事。我想对他说:“瑞夏德,其实你只要正确看待自己的生活,就不会厌倦生活了。”想到这,我就想到我以前了。

  一、二年级时,我一直当体育委员。在三年级时竞选班干部时,我有点骄傲,觉得肯定能当上。但评选出来的结果却是是与我实力相当的庄文渊。但事实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当时我差点哭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当上体育委员。

  这本书我读了两遍,深刻意识到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不要因为某件事,而让你放弃。

  《人鸦》读后感 7

  《人鸦》是这个学期的必读书目之一。这本书以动物的角度来看人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主人公瑞夏德有一天在大树下面,突然飞来一只会说话的乌鸦,它想和瑞夏德交换了一下,瑞夏德答应和它交换一下人物。就这样瑞夏德的'新生活开始了。瑞夏德被树上的2只乌鸦送到乌鸦群。

  在第一次找吃的中,瑞夏德就很出色,因为作文好的瑞夏德成为了乌鸦群的故事大王,每天晚上为乌鸦群门讲故事,他还成为稻草人专家。

  后来瑞夏德大大的出名,成了乌鸦群的名人。当他出名时,有了一种回家的想念。最后他变回了自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乌鸦是一种很好的动物,只要你换个角度去看一个东西,你就会知道它并不是很讨厌,反到会喜欢那个东西。

  《人鸦》读后感 8

  《人鸦》这书名,真是太神奇了。"人鸦?是不是人变的乌鸦?""不可能。人怎么可能变成乌鸦呢?……"带着一连串的"?"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硕大乌鸦念起了咒语,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瑞夏德作为人中的乌鸦,乌鸦中的`人,不断的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冒险后,瑞夏德又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夏德了,因为瑞夏德心里装着别人,有一次,鸦群首领罗高被猎人打到了地上,受了重伤,瑞夏德靠他的聪明才智马上飞到城里叫来了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到了城里,瑞夏德还在城里过夜。终于治好了罗高。瑞夏德还会讲许多故事,乌鸦们都爱听他讲故事。你们觉得瑞夏德是不是心里装着别人呢。

  夏瑞德在鸦群里生活了一些时间,想家了,就让白乌鸦帮自己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夏瑞德真是一个大度、善良、勇敢、聪明的人。我也要像他学*,做个聪明勇敢的人。

  《人鸦》读后感 9

  人鸦我看了《人鸦》这本书感觉做事情不要东想西想,一心一意。念动着这个奇怪的咒语,一只乌鸦变成了满头金发的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有着一身乌黑羽毛的乌鸦。他们就在这一瞬间完成角色的变换,从此男孩瑞夏德开始了他艰难的回归之路。男孩没过多久就融入了乌鸦群,和乌鸦一起捕食,分辨哪些野果能吃,参加小矮人的派对,亲眼见到UFO,给所有乌鸦讲故事这也使他成了鸦群中一只不可缺少的乌鸦。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有分工的,因为群体的分工制度他转变着自己,视鸦群的事为自己的'事,凡事积极主动。后来他想自己的家庭了,就离开了乌鸦群。

  不过,到了最后,男孩还是选择了做一个人。他们两又念动着这个奇怪的咒语,他们两个又变回来了。

  《人鸦》读后感 10

  人鸦是本非常好看的书,瑞夏德是故事中的小主人公,有一天他坐在大树上,乌鸦飞行家朗多尔夫说:“瑞夏德你来做乌鸦我去做儿童,”从此瑞夏德过上了乌鸦的生活,大头领罗高对他十分注重,还有俩只保安乌鸦时时刻刻监督着他,瑞夏德还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洛阿,瑞夏德在鸭群里的地位几乎和大头领罗高一样了,罗高还给他一个称号叫“讲故事能手”只要一天不听瑞夏德的故事乌鸦们就会感觉自己失去了点东西。,虽然瑞夏德实现了飞行的梦想,不用算“七乘以十六等于几了”但是瑞夏德还是很想念自己的'家和爸爸妈妈。

  通过看这本书我觉得瑞夏德是个非常了不起、有爱心、永远不忘记自己的爸爸妈妈的小男孩。

  《人鸦》读后感 11

  谁也没有想到瑞夏德会变成一只乌鸦。他和朗多尔夫互换角色后发生了许多非常有趣的事情。

  他在第一天和鸦群们一起寻找撒过种子的田地时,在田地里有一个稻草人,瑞夏德帮助鸦群们识别稻草人,他还天天给乌鸦们讲故事,给乌鸦们带来了快乐。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真不知道以前没有故事听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还有一次罗高中了子弹,瑞夏德在一个城市里找到了一个宠物医生,让宠物医生就罗高。如果罗高死了那么瑞夏德就会被判死刑,但是他还是做了。有一次他还机智地帮助了小矮人,求了小矮人的命。而他还说帮助别人是非常非常快乐的'。

  在瑞夏德经历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我们每个人也是,要做最好的自己。

  我相信,瑞夏德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会我行我素的,他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他。

  《人鸦》读后感 12

  《人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他厌倦学*,厌倦了生活,有一只乌鸦和他交换,最后又变回自己的故事。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生活和学*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当我们面对它们时不要灰心丧气,只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就能用智慧战胜它们,实现自己的愿望。

  《人鸦》读后感 13

  在这一学期里,我阅读了一本叫做《人鸦》的书,下面我就给你讲一下我的感受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长着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被一个神秘咒语诗变成了一只乌鸦。然后瑞夏德找到了乌鸦群,

  在乌鸦群里他经历了很多的风雨和危险,最后瑞夏德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战胜了给他施魔咒的乌鸦。从新变成了人类。

  《人鸦》读后感 14

  这一学期,我们师生共读了小说《人鸦》,它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而又有意义的课。

  主人公瑞夏得德感觉生活很无趣,有一天,他遇见了一只乌鸦,那只乌鸦想和他互换身份,瑞夏得同意了。变成了“人鸦”后,他立即找到了鸦群并融入了集体,开始了乌鸦生活。进入鸦群后,他就成了人中鸦,鸦中人。在他变成乌鸦后没多久,就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头领受伤了。面对已经立下遗嘱的头领,瑞夏得却没有放弃,冒着生命生命危险找到了找到了兽医治好了头领。这一段让我反复品读,它让我思绪万千。

  对他来说,找兽医的过程很危险,他随时有可能送命,但是为了自己的头领朋友他还是勇敢地选择了救他。他的这种勇敢让我很是钦佩,我们*时也应该向他学*这种勇敢,挑战自己。今年我跟着爸爸和妈妈去了五岳中最险的华山,我们来到了险峻的苍龙岭。看着那直入云霄的陡峭的台阶,我毫不含糊地选择了挑战。在有的路段很窄又没有护栏保护的情况下,我就爬了过去。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成功地战胜了苍龙岭,望着下面的万丈深渊,我为我的勇敢感到了骄傲。

  《人鸦》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课,他让我们更加认识了勇敢。

  《人鸦》读后感 15

  在寒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人鸦》这本书,这本书就像沙滩边的一颗大树,使我十分难忘。

  《人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跟乌鸦朗多尔夫交换了角色观察世界,然后瑞夏德被两只保安乌鸦带到了鸦群里,并认识洛阿且成为好朋友。

  在鸦群里生活时,大头领罗高不小心被猎人的枪击中不能飞了,瑞夏德急中生智在鸽子的`帮助下找了一位宠物医生,它把宠物医生带到了大头领罗高身旁,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回城里的诊所进行医治,可鸦群们误解了瑞夏德,给它判处叛逆罪,死刑处置它,这时好朋友阿洛和两个保安乌鸦还是很信任地让它逃走,它逃到了城里,七天后,亲自把治愈后的罗高带回了鸦群,这时它不仅得到同伴们的信任也赢得了尊敬。之后它又救了一个小矮人,并许下了一个愿望,愿望也最终实现回归自我了。

  这本书告诉我要勇于承担和果断,不能胆小和犹豫,瑞夏德不畏鸦群错怪自己,而竭尽全力勇救罗高,这一点,我十分佩服它。另外瑞夏德十分善良,遇见动物有困难便出手帮助,相比我曾遇见有困难的人却没伸出援助之手,这让我十分惭愧,我应该要学*它助人为乐的精神。

  《人鸦》读后感 16

  寒假里,我在爸爸的辅导下读完了由奥地利作家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和一只硕大的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瑞夏德开始了在乌鸦群里的新生活,他成为了乌鸦群里不可缺少、带来欢乐的乌鸦,从中它还救了乌鸦群头领罗高的童话故事……

  但是最后,瑞夏德还是变回了人。虽然他同意了交易,况且,他还适应了乌鸦群的生活,得到了长老们的敬重,罗高像对待小弟弟一样对待他。但是,毕竟他身上的血肉还是人,每当他坐在树枝上望着星空发呆的时候,心里就想起家里的情形,感觉很难受,人毕竟都是有情动物。虽然说人有时过得很忙、很累,可是,动物的'生活也并不轻松,只要迟起床,就会掉队,而且它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人们的排斥和打击,有着很高的危险度,所以,他考虑再三还是变回了人类。

  自从我看了《人鸦》以后,我就感到乌鸦不再是可耻的,它们有思想,它们并不是不详的象征,而是一种可敬的动物,他们有团结的精神,有尊老的*性。

  “人鸦”瑞夏德确实是一只有仁有义的乌鸦!

  《人鸦》读后感 17

  这是我最*读的《人鸦》所说的故事。

  一天一只乌鸦落到有着满头金发的男孩瑞夏德他身旁呱呱叫:“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男孩问了半天才知道乌鸦是想和他变换角色,并且乌鸦的生活中没有算术题后他同意了,瑞夏德是个讨厌算术的人。

  能够飞翔的乌鸦瑞夏德把乌鸦的'生活想的很美好,他想:谁能像他一样飞翔,谁就永远不会遇到麻烦。可是鸦群中的日子虽然没有算术题,但也必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还要饿肚子。于是,作为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瑞夏德开始用不同的角度去思索问题,最终在很多乌鸦朋友的帮助下,瑞夏德变回了自己,他懂得了许多过去不懂的道理。

  我喜欢《人鸦》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但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人鸦》读后感 18

  假期里,我拜读了彩乌鸦系列中奥地利作家埃迪特.假期里,我拜读了彩乌鸦系列中奥地利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故事的小主人公是瑞夏德,他不想上学,故事的小主人公是瑞夏德,他不想上学,因为他觉得算术很难。

  有一天,他遇到一只乌鸦,乌鸦想跟他交换角色,术很难。有一天,他遇到一只乌鸦,乌鸦想跟他交换角色,乌鸦当小男孩,小男孩当乌鸦,瑞夏德同意了,乌鸦念咒语,乌鸦当小男孩,小男孩当乌鸦,瑞夏德同意了,乌鸦念咒语,瑞夏德就变成了乌鸦。他要加入乌鸦群,瑞夏德就变成了乌鸦。他要加入乌鸦群,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当他跟随鸦群到了高原,偶然遇见了外星人,困难。当他跟随鸦群到了高原,偶然遇见了外星人,外星人告诉他们前面有污染,瑞夏德作为乌鸦感受到了生存的困难。

  告诉他们前面有污染,瑞夏德作为乌鸦感受到了生存的`困难。后来到了森林里,鸦群的头领被猎人打中了,后来到了森林里,鸦群的头领被猎人打中了,他通过自己人类的智慧冒着生命危险成功救了头领,他作为乌鸦,类的智慧冒着生命危险成功救了头领,他作为乌鸦,明白了乌鸦也会面临人类给他们制造的困难。乌鸦也会面临人类给他们制造的困难。当他们飞到小矮人的地方,瑞夏德看见一只狐狸在追赶小矮人,瑞夏德不顾乌鸦地方,瑞夏德看见一只狐狸在追赶小矮人,瑞夏德不顾乌鸦朋友的阻拦救了小矮人,从中他明白了乌鸦是不自由的,朋友的阻拦救了小矮人,从中他明白了乌鸦是不自由的,他们只管自己,是不会管别人的。瑞夏德作为人,们只管自己,是不会管别人的。瑞夏德作为人,他实现了会飞的愿望,而且从中他却明白了,作为乌鸦都得做事要努力,飞的愿望,而且从中他却明白了,作为乌鸦都得做事要努力,要奋斗,更何况是人呢?所以,他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要奋斗,更何况是人呢?所以,他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终于回归了自我。终于回归了自我。

  读了这本书,我也从中懂得了从任何事都会存在困难,读了这本书,我也从中懂得了从任何事都会存在困难,我们要克服困难,勇敢面对困难,好好学*,天天向上。我们要克服困难,勇敢面对困难,好好学*,天天向上。

  《人鸦》读后感 19

  我读了《人鸦》这本有趣的童话小说,今天,我就把这本有趣的童话小说,写给大家看看吧!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学生,他长着一头金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与他的年龄相比,他的个子稍微矮了一点点,然后他就遇见了一只老大的乌鸦,那只老大的乌鸦想和瑞夏德交换一下自己的身份,那只乌鸦来做儿童,瑞夏德来做乌鸦。瑞夏德就同意了,于是,那只老大的乌鸦就和瑞夏德交换了一下身份,那只老大的乌鸦还告诉他要是他遇到了麻烦,就去找露娜,并说是朗多尔夫叫他来的,瑞夏德点了点头,就飞向湛蓝的天空。最后,他认识了罗高首领和他的队员们,从此,瑞夏德加入了他们的团队兵和他们成为了最最要好的好朋友,虽然,他们也会闹些小矛盾,但是,他们仍然会继续的去做最要好的好朋友们,最后,有很多人都知道了瑞夏德的身世,甚至还有的人觉得瑞夏德是一只有魔法的小黑乌鸦呢!这让瑞夏德觉得很骄傲、很自豪。

  时间就像一匹骏马在快速的奔跑着,很快,又一段时间过去了,瑞夏德开始厌烦这种生活了,他想在最想干的事情就是离开这种乌鸦的生活,继续过他的儿童生活,这就是他现在最最想干的事情,于是,瑞夏德就去找朗多尔夫,那只老大乌鸦,可是他不同意,他再次请求,朗多尔夫终于同意了,于是,又变回了儿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中没有一帆风顺,人生就像是一条小船,在波涛汹涌的海浪中行驶着,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会坚强地面对困难,勇往直前。

  《人鸦》读后感 20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人鸦》,讲的男孩瑞夏德和乌鸦朗德尔夫的故事,朗德尔夫念了一个口诀,夏瑞德竟然变成了乌鸦,于是夏瑞德和朗德尔福告别,就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他碰到了红颜鸥鴝,红颜欧鴝告诉他,如果静悄悄的活的就长,瑞夏德谢过他后,继续飞呀飞,他碰到了拉尔夫和鲁迪,他两个是鸦群罗高的`手下,罗高让他俩把瑞夏德带进了罗高的鸦群,又过了几天,他去找了雌乌鸦鲁娜,鲁娜让瑞夏德不再遗忘,夏睿德回到了鸦群。给大家讲故事,第一次他讲的是《彩乌鸦传奇》,第二次讲的是《UFO的故事》,可鸦群让他见到了真的UFO。又过了几天,罗高被人打伤了,幸好夏睿德去了宠物医院,让医生把罗高治好了。他决定回去换回角色。罗高告诉他不要恐惧,谁心怀恐惧就丧失力量和内在的智慧,如果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就可以请教白乌鸦,拉姆塞斯。但是朗德尔福不愿意换回乌鸦角色,在拉姆塞斯和小矮人的帮助下夏瑞德变回了人类。

  看了这本书我感觉在生活中对待人要有爱心,遇到困难的事情,不要恐惧,不要慌张,才有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3)

——《人鸦》读后感350字合集5篇

  《人鸦》读后感350字 1

  今天,我读完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硕大乌鸦念起了咒语,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瑞夏德作为人中的乌鸦,乌鸦中的人,不断的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冒险后,瑞夏德又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夏德了,因为瑞夏德心里装着别人,有一次,鸦群首领罗高被猎人打到了地上,受了重伤,瑞夏德马上飞到城里叫来了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到了城里,瑞夏德还在城里过夜。你们觉得瑞夏德是不是心里装着别人。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

  我们要学*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

  因此,我们要珍惜生命,爱护我们的一切,一切。

  这就是我的感悟。

  《人鸦》读后感350字 2

  这几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以后,我的心情感慨万千,有种说不出的情感在心中流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人和一只乌鸦交换了灵魂以后的生活。这个人变成了乌鸦以后,开始时生活的确实不如人意,可是经过了一段时间,*惯了乌鸦们的生活,他渐渐变成了一只优秀的乌鸦,甚至还救了乌鸦王国的领袖;而那只变**的乌鸦,虽然很讨厌上学,但人类的食物非常美味,让它流连忘返。但是,最后,乌鸦确实不想变回以前的自己。但是,瑞夏德经过了重重的艰辛,终于变回了人,因为他觉得,做人远远要比做乌鸦好!

  不论你生下来是什么,你都不要为自己的身份而感到自卑,也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就像瑞夏德一样,他也是尝尽了做乌鸦的难处,才会后悔自己和乌鸦朗多尔夫交换灵魂。每种生物都有自己应过的生活,不要为了羡慕别人而放弃自己应有的财富。

  做人也好,做乌鸦也罢,但是你必须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能屈居于别人之下。瑞夏德就是那样,做人的时候他不是很上进,但是做了乌鸦之后,他却是很努力。所以,从这可以看出,什么东西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请大家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人鸦》读后感350字 3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书:《人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在听了乌鸦郎多尔夫念动的咒语后变成了一只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瑞夏德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过无数次的冒险之后,又重新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的故事。

  那么,瑞夏德为什么会变成乌呢?那是因为瑞夏德讨厌了小学生活,讨厌算术题。他想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所以他选择了作一只乌鸦。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要数第九章《白乌鸦解开难题》了。这主要讲了人鸦在白乌鸦的帮助下变回自己的故事。

  这本书其实要告诉我们的就是:如果自己有理想,而别人也给了你这个机会,那你就必须考虑到实现理想所付出的代价,不能盲目行事。

  瑞夏德就是这样,庆幸的是,他在许多人的帮助下,又变回了自己。所以,我们做事一定要考虑到后果,不然,你将一事无成的。

  《人鸦》读后感350字 4

  《人鸦》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天,一只乌鸦飞到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面前,张嘴呱呱叫到:“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念了一段奇怪的咒语诗,与瑞夏德互换了身份。变成了乌鸦的瑞夏德被带入鸦群后,开始了一段奇特的历险:见到鸟人、小矮人……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变了回来。

  我觉得瑞夏德在没有变成乌鸦前,是一个不爱学*,整天无所事事的小男孩。但他进入鸦群后,在鸦群的严格管理下,经过了许多艰难险阻,终于成为了一个富有爱心、坚强、责任心和为朋友而不顾一切的人。他在森林里救了一只蝴蝶,可蝴蝶却连一声谢谢也没说,他的朋友很生气,他却觉得没关系……,这说明瑞夏德还是一个帮助他人,不索回报的人。有一次大头领被猎人打中,瑞夏德不顾自己的危险,冲上去用草盖住了大头领,还把他送到了宠物医院,而且在首领康复的7 天里,他却背上了将头领出卖给人类的罪名。并且在头领回到鸦群的时候,也没有把乌鸦们冤枉他的事告诉它,这又说明瑞夏德十分的宽宏大量。

  《人鸦》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同时也为瑞夏德的改变而感到高兴。

  《人鸦》读后感350字 5

  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乌鸦,《人鸦》读后感350字。

  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化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向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这是我最*的一本书的内容,题目叫《人鸦》。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描述了一个神奇的故事,还让我感受到了主人公的那种坚持不懈的信念。同时书中的一些事也让我觉得太神奇了,尤其是那些被乌鸦们称为智慧者的那些“人”,书中是这么描写的:“他们和成年人差不多高,也长着两条胳膊和两条腿,可是脑袋却长得和大鸟的脑袋一个样。羽毛带有褐色的斑点,有着圆溜溜的能看透一切的眼睛和锋利的、弯曲如钩的大嘴巴。”让我大吃一惊。

  我读了这本书后,最大的感受就是:做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但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4)

——人鸦读后感 (菁华9篇)

人鸦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人鸦”的书。

  念动着一个奇怪的咒语,一只乌鸦变成了满头金发的瑞夏得,而瑞夏得则变成了有着一身乌黑羽毛的乌鸦。他们应在这一瞬间完成角色的变换,从此男孩儿瑞夏得开始了他艰难的回归之路……

  一天,一只乌鸦落到有着满头金发的男孩儿瑞夏得他身旁呱呱叫:“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当男孩儿问了半天才知道乌鸦是想和他变换角色,并且乌鸦的生活中没有算术题后他同意了,瑞夏得得个讨厌算术的人。

  能够飞翔的乌鸦,瑞夏得把乌鸦的生活想的很美好,他想,谁能像他一样飞翔,谁就永远不会遇到麻烦。可是鸦群中的日子虽然没有算术题,但也必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还要额肚子。于是,作为人中的乌鸦,鸦中的人,瑞夏得开始用不同的角度去思索问题,最终在很多只乌鸦朋友的帮助下,瑞夏得变回了自己,他懂得了许多过去不懂的道理。

  我很喜欢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什么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但只要你努力、坚持,一定会成功。

人鸦读后感2

  最*我读完了由奥地利作家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夏德瑞的男孩与一只硕大的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夏德瑞开始了在鸦群里的新生活。他成为了鸦群里不可缺少的讲故事乌鸦,还救了乌鸦群的首领罗高,从那以后,夏德瑞真正与鸦群融成一片了。

  尽管夏德瑞已经和鸦群融成一片,但是夏德瑞从未想过要放弃过变回人的愿望——因为,虽然他得到了鸦群长老的敬重,罗高像对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对待他,但是,每当他坐在树枝上发呆,看着家里的情形,心里就十分难受。虽说人佷繁忙,可是,动物的生活也不轻松啊,只要迟一点起床,就会掉队。他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人们的排斥……所以,他要变回人。

  自从我看了《人鸦》以后,我觉得乌鸦不再是不详的象征,不再是地狱的使者,它们有组织,有尊老爱幼的*性,它们是可敬的!

  《人鸦》,“仁鸦”,夏瑞德的确是一直有仁有义的乌鸦啊!

人鸦读后感3

  当我刚拿到《人鸦》这本书时,我就很好奇:是不是讲的人变成乌鸦呢?他是怎么变成乌鸦的,又是怎么生活的,后来还会不会变**呢?我带着这些疑问打开书,迫不急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长着金色头发,鼻子上有几粒雀斑名叫瑞夏德的小男孩,他不爱上学,不喜欢数学,很想要自由,于是他和乌鸦交换了身份。他以为当了乌鸦有了翅膀就等于有了自由,但他来到鸦群有任务,要去找食物,要一直和鸦群在一起,时间久了,乌鸦瑞夏德适应了鸦群的生活,经过了长时间的磨练,他成了鸦群中不可缺少的乌鸦。后来因为想家,又在白乌鸦的帮助下,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我非常喜欢瑞夏德,他经历过鸦群的生活之后,明白了遵守规矩的重要,与同伴团结互助的重要。到后来他开始想自己的家,想爸爸、妈妈、老师还有同学,他不愿再在鸦群待下去,最终还是变回了自己。我想瑞夏德变回自己后一定会改变许多,一定会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刚开始看《人鸦》的时候,我也曾想和瑞夏德一样,也想变成什么小鸟之类的,多自由,多舒服,不用做什么作业啦,不用考试啦,多好。但是到最后我才知道不管变成什么,也都有烦恼的事。而现在我有爸爸妈妈疼,有同学们一起学*、玩耍多好,还能学到许多知识……

  所以我想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做好自己。

人鸦读后感4

  我喜欢看书,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和道理。这个学期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人鸦》。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于是,奇妙的故事开始了。

  瑞夏德和乌鸦变换了角色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取。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我们要学*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

人鸦读后感5

  读了《人鸦》 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要盲目的改掉自己的身份,或许这个世界里你不喜欢做的事到另外一个世界里没有,但是它却变了一种方式让你去做,或许那个世界里还有让你更不喜欢的.事。

  故事里的小男孩瑞夏德就是这样的,他不喜欢上学,不喜欢做算术题。于是他和一只乌鸦交换了身份,虽然在乌鸦的世界里不用上学,但是在乌鸦的世界里它要学会飞翔,虽然它的水*不是很高。它要学会找吃的,虽然食物难以下咽。它还要得到同伴的认可。但是它还是坚持下去了!

  在乌鸦的世界里他利用了自己的聪明成功的救了罗高一命。最后他厌倦了乌鸦的身份,于是又和那只乌鸦把身份换了回来!来到了属于人们的世界!

人鸦读后感6

  这学期我们一起共读了一本名叫《人鸦》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写了瑞夏德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经过无数次的冒险,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路线。

  主人公瑞夏德是一个不爱学*、没有责任感的孩子。初到鸦群,他什么都不想管,只想学会飞。乌鸦们也都非常的不信任他。不过后来经过:帮乌鸦们识别稻草人、给乌鸦们讲故事、勇救罗高和救助小矮人这几件事中,瑞夏德开始慢慢的有了变化,开始有了责任、担当和爱心,乌鸦们也都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在这些事情中,有一件章给我留了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大头领蒙难记》。当罗高被人用枪打中之后,鸦群都笼罩着惊慌的气息,只有瑞夏德十分的镇定,不顾同伴的劝阻,冒着生命危险去找医生救助罗高。但是乌鸦们认为瑞夏德背叛了大头领,于是要给他定死罪,瑞夏德不得不离开鸦群,等待罗高康复。终于,在七天后,瑞夏德带着康复的罗高回到了鸦群,乌鸦们从此都开始友好地对待他,信任他。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先冷静思考再做决定,那才是最好的方法。

  这就是瑞夏德,经过变成乌鸦的那些天里,他已经从原来的没有责任感,变成了现在的有担当,非常勇敢和有爱心的孩子。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要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人鸦读后感7

  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名字叫《人鸦》。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于是,奇妙的故事开始了。

  瑞夏德和乌鸦变换了角色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瑞夏德在鸦群了解了一些人类的事情,比如,通过鸦群口中的智慧者----ufo了解到人类又给地球带来了新的危险,天空中出现了有毒气团,这些气团是致命的。所以外星人劝告他们不要按照以前的路线迁徙,从这里瑞夏德又了解到人类给禽类带来得危害是多么大。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取。

  从瑞夏德的经历中我懂得了,人类有人类的责任,动物有动物的责任,我们作为学生的责任就是要认真学*,不要因为学*辛苦而躲避责任。我会勇于承担我的责任的,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人鸦读后感8

  一个金发男孩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这谁也不信。但这个学期,我就读了由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写的这一本有趣的小说《人鸦》

  这本书写了:普通男孩:瑞夏德与乌鸦:朗多尔夫一念咒语交换了角色,本人为生活无趣的瑞夏德经过当乌鸦后的种种磨难和快乐,就又想变回以前的自己了。于是,它去找白乌鸦:拉姆塞斯帮它重新与朗多尔夫互换了角色。

  读完后,我沉思了片刻:瑞夏德虽然在当乌鸦的一段时间里,得到了同伴的信任,但却还是最后要变回人。应该是觉得当初自己是多么自由的缘故吧!是啊,人类有规则、法律,为什么动物就一定自由呢?就说乌鸦类好了,它们不是也是有首领、也有规则的吗我甚至想问书中的瑞夏德:难道你就“一定”要有一次当乌鸦的经历,才后悔,才知道当一个人是多么好啊!这也肯定是一只乌鸦(指朗多尔夫)想变**的理由。

  我也换位思考了一下:或许,我是瑞夏德,我变成乌鸦后,也会觉得以前是多么幸福,有爸爸的叮嘱、妈妈的关爱。而现在,没有了一切原本自己的东西……或许,我是朗多尔夫,有每天亲自送上来的美味饭菜,不用去每天亲自寻找食物;有和”小伙伴”快乐的踢足球,不用去艰苦的站岗放哨,也会对人类生活“依依不舍”吧!

  一本小说令我明白了无边的道理!

人鸦读后感9

  这几天,妈妈买了一本人鸦,我早就想看这本书了,刚买回来就迫不及待的打开,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人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小男孩和一只名叫郎多尔夫的乌鸦用咒语交换身份的故事。瑞夏德作为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为了帮助被猎人打伤的头领罗高,变成乌鸦的瑞夏德经过认真紧张的思考,把宠物医生莱娜。兰德科夫从城里带到了罗高受伤的地方,为了躲开误会他的其他乌鸦,他独自在城里住了七天,直到罗高受伤痊愈后才和罗高一起回到鸦群。另一件事是瑞夏德碰到了一只掉到树下的小山雀,他想救他回树上的家,他的伙伴洛阿认为瑞夏德多管闲事,但是瑞夏德不顾伙伴的嘲讽,很机智的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并说服了洛阿帮助小麻雀回到了树上的兄弟姐妹之间。

  还有为了让自己在鸦群有工作,得到大家的认可,就编故事给乌鸦们听;救出被蜘蛛网黏住的蝴蝶;帮助和妈妈走散的小鹿找到妈妈;参加小矮人的舞会;为了不让自己忘记自己是人类,去找占卜师鲁娜,每天睡觉以前都要默诵那首咒语诗……许多有趣的事。最后,一只白乌鸦帮助他解开了谜团,找到了答案,啊!一个多么美好、多么幸福的结局啊!

  我深深被瑞夏德乐于助人、言而有信、智慧和坚强的精神感动着……

  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道理,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好词好句。

  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我爱这本书!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5)

——《人鸦》读后感 (菁华5篇)

《人鸦》读后感1

  《人鸦》,这个书名听起来让人感到疑惑不解,“啊!《人鸦》,那他是人还是乌鸦呀?”说实话,我们对于这个问题也回答不上来,但是我们却可以确认:《人鸦》这个书名起得很好。

  这个故事大概讲的是:有一天,男孩瑞夏德碰到了一只硕大的乌鸦,那只硕大的乌鸦用人话问男孩瑞夏德要不要成为一只乌鸦,让它成为一个人。男孩瑞夏德同意了,于是那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一转眼,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黑黑的乌鸦。瑞夏德在鸦群里经历了许多事情,比如说给众乌鸦讲故事、看见UFO、和啄木鸟在一起做邻居、遇到智慧者、拯救乌鸦大头领罗高、找鲁娜用云朵承载他的记忆、和火红的猫一起去找食物、认识小矮人、和洛阿结为好朋友、在友谊之火那里许下愿望等等等等。最后瑞夏德在伙伴们的帮助下,还是变回了原来的男孩瑞夏德。

  我最喜欢的一个环节是瑞夏德拯救乌鸦大头领罗高的时候,那时候,大头领罗高被一个人射了下来,掉进了灌木丛中。瑞夏德赶紧把大头领罗高掩盖了起来,那个人没有发现罗高之后,就打算回去了。然后瑞夏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兽医请了过来,兽医告诉瑞夏德要在七天后,这只乌鸦(指的是:大头领罗高)才能病好、并且能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瑞夏德把罗高送到动物医院里,回来的时候听见乌鸦们在议论他是一个叛徒。晚上的时候,好朋友洛阿和两个,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来提醒他,叫他快点逃跑,因为乌鸦给瑞夏德判了个死刑,所以瑞夏德逃跑了。瑞夏德过了七天后,去动物医院找大头领罗高,只见大头领罗高的翅膀好了,罗高和瑞夏德跟兽医鞠了一躬就回到了鸦群中。

  我觉得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瑞夏德非常像我们之间的一大部分人,讨厌爸爸、妈妈、老师唠叨的一些话,比如说:快点给我做作业!、你有没有忘记刷牙呀?你背了乘法口诀表了没有呀?七乘七等于多少呀?你快点给我起床!等等等等。我们也像小男孩瑞夏德一样,羡慕其他生灵,渴望变成他们这些生灵,渴望有他们的生活,渴望有他们的本领。

  这个故事虽然不是真的,但是它告诉我们,还是当自己好。

《人鸦》读后感2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我看到《人鸦》这个书名感到很好奇,于是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哦!原来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因为不想做算术题,和乌鸦进行了交换,他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人类。

  瑞夏德在人类的世界里有良好的*惯,(.)他爱动脑筋,爱帮助朋友,从来不迟到,所以乌鸦们都喜欢他。他用人类的智慧救活了大头领罗高、帮助乌鸦们识别稻草人……他经历了无数次的冒险,但都用人类的智慧和朋友们的帮助化险为夷。

  因为瑞夏德是人类,所以他想家,想妈妈,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又重新变回了人类,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我很喜欢《人鸦》这本书,有时候我也会对照书中的咒语念上一遍,看自己能不能也变**鸦,也能去天空中飞行,也开始一次充满冒险的旅程。

《人鸦》读后感3

  读了《人鸦》 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要盲目的改掉自己的身份,或许这个世界里你不喜欢做的事到另外一个世界里没有,但是它却变了一种方式让你去做,或许那个世界里还有让你更不喜欢的事。

  故事里的小男孩瑞夏德就是这样的,他不喜欢上学,不喜欢做算术题。于是他和一只乌鸦交换了身份,虽然在乌鸦的世界里不用上学,但是在乌鸦的世界里它要学会飞翔,虽然它的水*不是很高。它要学会找吃的,虽然食物难以下咽。它还要得到同伴的认可。但是它还是坚持下去了!

  在乌鸦的世界里他利用了自己的聪明成功的救了罗高一命。最后他厌倦了乌鸦的身份,于是又和那只乌鸦把身份换了回来!来到了属于人们的世界!

《人鸦》读后感4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人鸦》。

  一个名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在树下乘凉,来了一只乌鸦,这只乌鸦念了一段咒语,小男孩就和乌鸦互换了角色,小男孩变成了乌鸦。初入鸦群的虽然生活丰富多彩,不用算术,但要自己找东西吃。瑞夏德还认识了许多朋友,它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它们中间也发生了许多事情,瑞夏德找来医生为头领治病,从狡猾的狐狸手中救出了小矮人,还发现了uFo。但是,他还是想要变回自己。经过努力,瑞夏德终于找到了乌鸦,帮他恢复了人形。

  这本书告诉我们,紧致困难的时候不能放弃。“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只要坚持努力,整改一定会向好处发展!

《人鸦》读后感5

  本学期,我读了《人鸦》这本书,思绪万千。这本书主要讲了瑞夏德与乌鸦朗多尔夫交换身份,变成了乌鸦后与乌鸦之间发生的事。

  书中的瑞夏德很善良。比如在“大头领蒙难记”中,鸦群的首领罗高被枪打中,受了伤。瑞夏德立即把罗高送到了兽医那儿治疗。最终,罗高的伤好了。而一些年长的乌鸦的做法却截然不同。它们十分冷漠,不但没有抢救罗高,还想赶紧选一个新头领,甚至把善良无辜的瑞夏德说成了叛逆罪,要判他死刑!读到这里,我心中不禁冒出了一股无名的怒火!不过转念一想,现在的社会不也是这样吗?

  记得有一次,一辆电动车为了抢几秒的绿灯,而呼啸驶来,结果撞倒了一位老奶奶。可恨的是电动车主看了老人一眼,不仅没有把老奶奶送到医院抢救,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逃离了现场!而在一旁的路人也十分冷漠,只是看了看受伤的老奶奶一眼,就无所事事的走开了。最终,有一位路人拍下了现场照片,以证明自己是无辜的,然后才把老奶奶送到了医院抢救。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罗高和老奶奶的获救感到庆幸,为像瑞夏德一样的热心人感到自豪,也为一些人的冷漠无情感到无比的愤怒和悲凉!我想问下,书中那些年长的老乌鸦和路上那些冷漠的人们,如果受伤的人是你自己,面对这样的无情遭遇,你们又是什么的感受呢?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无比温暖。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与人为善、乐于助人吧!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6)

——人鸦读后感 (菁华5篇)

人鸦读后感1

  最*我读了一本叫《人鸦》的书,光书名就够特别了吧?人?鸦?到底是人还是鸦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和疑问,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有一天,满头金发的男孩瑞夏德坐在榛子树丛旁的草地上,突然一只黑乌鸦来到瑞夏德的面前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瑞夏德不知道只乌鸦说的是什么,就问它干什么,过了一会儿瑞夏德知道这只乌鸦是想跟它交换身份,又知道在乌鸦群中是没有口算题的,便答应了。那只乌鸦念了一段咒语便变成了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乌鸦。从此,便开始了他全新的旅程。经历了许多次冒险,最终瑞夏德在乌鸦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并且他还懂得了过去不懂的道理。

  瑞夏德本来以为变成了乌鸦,可以不用再做讨厌的数学题,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全新的生活,但他的乌鸦之旅却让他越来越怀念做人的生活,他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声音:总有一天,我会重新飞回家去,和朗多尔夫重换角色,变回我自己。总有一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生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从中你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你必须学会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人鸦读后感2

  在《人鸦》这本书里,小男孩瑞夏德羡慕乌鸦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再经历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在鸦群中,罗高作为鸦群的首领,带领鸦群四处游荡。瑞夏德在鸦群中凭着自己的努力也终于有了立足之地,他在那里自由自在地生活,与鸦群结下了不解之缘。在瑞夏德的人生道路中,忧愁总是暂时的,快乐才是永恒的!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是人中的鸦,还是鸦中的人,都要树立自己在群体中的威信,努力做所有的事情,才能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

人鸦读后感3

  在*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人鸦》,人鸦这本书十分的好,也让我们读懂得了许多的大道理,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有一个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做瑞夏德,他一直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就是能够变成一只会飞的乌鸦,因为他讨厌做数学题,不爱洗脸漱牙,不喜欢所有人需要做的事情,突然有一天,一只乌鸦飞到了他的窗前,“天啊,它说话了!”瑞夏德说到。“你想当乌鸦是不是?”“恩。”“好吧,你跟着我念……”“……”瞬间,瑞夏德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乌鸦了,一看,哇,真的,是真的,他变成了一只乌鸦,而刚才还是只乌鸦的那个现大已经变**了,他们俩个交换了!瑞夏德兴奋极了,他小心翼翼地学*着飞行,不久,便可以在空中自由翱翔了,他告别了朗多尔夫(是和他交换的那只原本的乌鸦),飞向鸦群,初入鸦群,鸦群首长罗高就问瑞夏德的强项是什么,瑞夏德*时在学校里的一些强项呀、特长什么的,现在在鸦群都不管用,瑞夏德想啊想,可是实在想不出来了,就说:“我的强项是讲故事。”罗高说:“好,那你给我们先讲一个故事,让我们听一听。”“好!”于是,瑞夏德就开始讲了,讲啊讲,讲完了,乌鸦们高声喝彩,都表示它讲的好,于是,每天乌鸦们睡觉前都要听瑞夏德讲一段小故事,就这样,瑞夏德在鸦群中一直生活着,后来,因种种原因,它又与朗多尔夫换了回来,继续做了他的小学生,同时,也比以前乖了很多……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了想,问了问自己的强项是什么?想啊想,可是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防你也问一问自己,你的强项是什么?在这本书里有一名话十分好:你需要群体,群体也需要你。是的,每个人的强项都是唯一无二的,你一个人的力量并不强大,但是所有人的力量凝聚起来就一定很强大。

人鸦读后感4

  这几天,妈妈买了一本人鸦,我早就想看这本书了,刚买回来就迫不及待的打开,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人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小男孩和一只名叫郎多尔夫的乌鸦用咒语交换身份的故事。瑞夏德作为人中的鸦,鸦中的人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为了帮助被猎人打伤的头领罗高,变成乌鸦的瑞夏德经过认真紧张的思考,把宠物医生莱娜。兰德科夫从城里带到了罗高受伤的地方,为了躲开误会他的.其他乌鸦,他独自在城里住了七天,直到罗高受伤痊愈后才和罗高一起回到鸦群。另一件事是瑞夏德碰到了一只掉到树下的小山雀,他想救他回树上的家,他的伙伴洛阿认为瑞夏德多管闲事,但是瑞夏德不顾伙伴的嘲讽,很机智的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并说服了洛阿帮助小麻雀回到了树上的兄弟姐妹之间。

  还有为了让自己在鸦群有工作,得到大家的认可,就编故事给乌鸦们听;救出被蜘蛛网黏住的蝴蝶;帮助和妈妈走散的小鹿找到妈妈;参加小矮人的舞会;为了不让自己忘记自己是人类,去找占卜师鲁娜,每天睡觉以前都要默诵那首咒语诗……许多有趣的事。最后,一只白乌鸦帮助他解开了谜团,找到了答案,啊!一个多么美好、多么幸福的结局啊!

  我深深被瑞夏德乐于助人、言而有信、智慧和坚强的精神感动着……

  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道理,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好词好句。

  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我爱这本书!

人鸦读后感5

  前一段时间,我看完了《人鸦》这本书,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用优美的文笔描绘瑞夏得变成乌鸦后经历了种种冒险,最后又变成了人的一个奇妙的故事。其中,爱护动物、助“人”为乐的人鸦瑞夏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教会了乌鸦们怎么识别稻草人,让乌鸦们不再饿肚子,并且给大家讲故事,让大家不再那么孤独。

  大家应该还记得瑞夏得帮助乌鸦头领罗高的那一集吧。罗高被猎人射中了翅膀,不能再次飞起来了,连自己都感到绝望了,而瑞夏得却没有放弃拯救乌鸦头领罗高。他先用树叶盖住了罗高,没有让猎人找到,然后有冒着生命危险,把兽医找了过来。经过七天的治疗,罗高的伤痊愈了,他们又一起飞回了乌鸦群。

  这段内容让我很感动。人鸦瑞夏得不顾自己的安危,把罗高送到了人那边,让其他乌鸦都感到他是个叛徒,乌鸦长老甚至要判他死刑,而他也为了救罗高而暂时离开了乌鸦群。看到这里,我为瑞夏得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这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假如说有一位老奶奶摔倒了,你会不会去扶她?对于小学生来说,至少有70%的同学不会去扶,原因是害羞;对于青年人来说,会去扶的更是少之又少了,原因很简单,是怕他把责任推卸与你。你看,瑞夏得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不正是我们要学*的吗?

  《人鸦》这本书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7)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合集20篇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

  《桥下一家人》是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的作品。读完这本书,我想:要是每一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三个孩子就是因为善良、友好,才会得到阿曼德的理解于帮助。本来阿曼的发现他们占了自己的地盘,是非常生气的,但当他准备离开时,其中一个小女孩跑过来抓住他的`袖子,恳求道:请别急着走,我们会把你当做我们的爷爷。于是,阿曼德虽嘴上在抱怨,但还是打开了行李。孩子们对阿曼德友好真诚深深地打动了阿曼德,变成阿曼德舍不得离开这三个善良的孩子。

  我不由得想到*时在班里我是值日班长,经常协助老师管理纪律。当有同学不守纪律时,我会大声批评他们。可是他们不仅不改,还更加调皮了。

  现在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拥有一颗善良友好的心,关心别人,尊重别人,就会得到别人的理解与信任。如果对别人粗暴无理,不仅得不到对方的尊重和理解,还会失去原来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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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2

  最*,老师在腾讯课堂上跟我们分享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被这本书的爱与温暖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我找到了这本书,重看了一遍。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达,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儿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阿曼德从开始反感孩子们再到喜欢上他们,并和孩子们的相处中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需要一个真正的家。最终他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共同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充当了孩子们的爷爷。

  书中的主人公阿曼达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心中有爱的人。他不会因为凯尔西特夫人的傲慢而冷漠,而他是用实际行动去温暖这三个孩子。他的这种精神是我学*的榜样

  这本书让我懂的了:人与人之间应该和*相处,同学之间应该相互帮助,不能斤斤计较,要齐心协力把班级做好、做强。同时,也让我明白了爸爸妈妈撑起这个家也不容易,我应该努力学*,奋发图强,回报父母。家是我温暖的港湾,桥下再寒冷的风,也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3

  《桥下一家人》是由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创作于1958年,荣获了1959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故事讲述了在巴黎塞纳河桥下生活的流浪汉阿曼德和三个孩子之间发生的故事。

  我的感受之一是:流浪汉也有自尊,也会转变。我在读书时,刚开始很不喜欢阿曼德,认为他不喜欢工作,更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他居无定所,成了一个流浪汉。我觉得人要向往自由,但是不能不工作,更受不了他宁愿当一个流浪汉,整天臭哄哄的,而且他特别讨厌小孩子,想把他们打发走,但是渐渐读下去,看到吉普赛女人米勒里说,他讨厌孩子只是因为害怕一颗善良的心被机灵的小家伙们偷走。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交流中,他逐渐改变了他对孩子们的'看法。而这三个孩子也把他看作自己的爷爷。突然觉得阿曼德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人,孩子们唤起了他的同情心,他的爱心。

  我的感受之二是:亲情。这虽然是一个残破的、拼凑起来的特殊家庭,却让我在里面感到了不是亲情却胜似亲情的可贵。阿曼德看到孩子和妈妈的孤苦不依,心软了,准备去寻找另一座桥,搭建自己的新窝。可妈妈苏西婉留了他,她用一块烟煤在水泥地上画了一个长长的长方形,在下面还画了一个小正方形,长方形是阿曼德的房间,正方形是一个窗户,让阿曼德感受到了家人的爱。

  我的感受之三是:爱与责任。圣诞前的那一天,阿曼德得知慈善机构准备收容几个孩子,还将送妈妈去监狱。阿曼德终于无法忍受下去,他做出一个十分困难的决定:去找一份工作,帮助妈妈为孩子们建立一个真正的家。这该是多么巨大的转变,因为有了爱,才有了责任,即使自己很辛苦,也要帮助孩子们实现愿意。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爱与责任,人生活在社会中,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要学会融入社会,创造自己的价值。对于家人来说,我们也要有爱,互相帮助,才能让我们的家更温暖。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4

  我刚刚读完了《桥下一家人》。我很喜欢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讲述了在贫困与贫穷中的爱与温暖。

  故事的主人公是阿曼德和三个孩子。故事的开头发生在一个寒冷冬天的寒风中,老流浪汉阿曼德在自己的地盘发现了苏西、伊芙琳、保罗一家。这可怜的三个孩子失去了爸爸,妈妈付不起房租所以他们一家被房东赶出来了。虽然阿曼德觉得孩子很讨厌,但是他却接纳他们和他一起住在桥下他的地盘。后来,别人发现这三个孩子在流浪,报警了,可怜的一家为了躲避警察,被迫搬走。阿曼德带孩子们去了他的朋友吉普赛人居住的大篷车,但是,好景不长,吉普赛人后来也要离开了,在这一家人再次面临没有住所的'情况下,阿曼德做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选择——他要去找工作,和孩子的妈妈一起努力给孩子们一个家。

  阿曼德虽然口头上说他不喜欢孩子,但其实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带孩子们去看圣诞老人,他一次又一次地为孩子们提供住所,他甚至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为了孩子们,他愿意放弃他自由的流浪生活,去找一份工作,为孩子们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所以我觉得他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善良的好人。好人有好报,他在帮助苏西一家的同时,也收获了满满的亲情,孩子们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爷爷,他也远离了孤独的流浪生活,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我们一定要相信,只要有爱,生活就充满希望和无限可能。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5

  含着感动的泪水、带着欣喜的微笑,我读完了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卡尔森的《桥下一家人》,书中的一幕幕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德曼。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儿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做自己亲爱的爷爷了。这使阿德曼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德曼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这本书的故事虽然发生在冬天,我却被深深地震撼了,几个素不相识的人建立了一个温暖的家。桥下那寒冷的风,却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了彼此信任、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帮助、扶持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希望渐渐清晰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6

  《桥下一家人》讲了一个流浪汉和一个家庭的情感故事, 主人公老流浪汉阿曼德结识了凯尔西特夫人一家,阿曼德被孩子们亲切的称为爷爷,老流浪汉阿曼德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而从此振作起来,以新的精神面貌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和孩子们的.妈妈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已的家。

  读完这本书,使我深深的感受到每一个没有家的人,最想拥有的就是一个温馨而可爱的家,在家里你会得到在语言中得不到的气息,优雅的心情和感觉在这同时滋生出来,还有很多智慧和见解,是你在受教育的课堂上和别的地方难以如此生动和有趣的看到的,所以人人都要有一个温馨可爱而有情调的家。

  每个人都应该为这个家出力,努力的建设这个家,让生活的每一股寒风都吹不散一家人的温暧。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7

  《桥下一家人》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句话:“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话已经很明显地概括了这一整本书的内容。

  阿曼德,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他事实上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但是,大概是因为社会的无情,为了保护自己,阿曼德渐渐地收住了自己的那颗善良的心。并且,书的开头写了,他讨厌孩子。他认为小孩子都是一些无知、愚蠢、叽叽喳喳的“小八哥”。然而,更重要的是,他觉得小孩子特别善于利用一个人的善良。但是,凯尔西特家的三个小天使的出现,使他那冻结已久的善良在不知不觉中又重新流露了出来。阿曼德开始改变自己的观点,因为那些小孩子们,让这位早已*惯了孤独与寒冷的老流浪汉,又重新找到了家的温暖。

  当然,凯尔西特家的小孩子们也不可能像神仙一样,突然出现,又立刻让阿曼德找回家的感觉。老流浪汉第一次见到孩子们的时候十分生气,想把他们赶走。而后来,老流浪汉离开以后,又发觉自己真的很关心那些孩子。阿曼德他为了孩子们去找“圣诞老人”卡米拉。可是,令他意外的是,面对“圣诞老人”孩子们竟然说想要一座可以住的真房子!之后,孩子们有好几次流露出很想要房子。

  后来,阿曼德几乎把凯尔西特家的孩子们视为自己的亲人。他为了不让孩子们失望,撒谎说圣诞老人在为他们造房子,造一座真的房子,并且为自己无法满足孩子们而感到悲伤、自责。当然,孩子们也一样,母亲几次想让他们离开老流浪汉的时候,他们都说出了这样的话:“我们不能离开他,因为他是我们唯一的爷爷!”

  最后,连阿曼德自己也感到奇怪,这位流浪已久的老流浪汉,竟然为了可以让这些和他一点儿关系也没有的孩子们能与一个地方住,而放弃自己的流浪生活,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像凯尔西特家的大女儿所说的一样:“我们不可以分开,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8

  读了《桥下一家人》以后,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因为一个名叫阿曼德的老流浪汉成了三个陌生小孩的爷爷,他们从陌生人成了一家人,让我感觉很温馨。

  阿曼德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是,发现自己的地盘居然被三个陌生小孩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吃惊又生气,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在洗衣店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

  生活中也有一些有困难的家庭,虽然不是像阿曼德一样是一个流浪汉,但是他们也同样有一颗爱心。

  读完文章,我心里就感到非常温暖。让我们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吧!让我们放飞自己美好的心灵,让那些有困难的人感到一丝温馨!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9

  这个寒假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这是一本好书。

  这本书上讲的是,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儿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他既生气又吃惊,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甚至替他们白天干洗衣房的工作,工作中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也早已把他当作自己亲爱的爷爷了。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的`家。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心振作起来,不再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即使贫穷,苦难,相信诗意,幸福也会与你同在。请穿越心中的迷雾,发现生活中那不经意的小小惊喜吧。作文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0

  这学期,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

  里面写了…… 主人公是:苏西、保罗、伊夫林和他们的妈妈、小狗乔乔、阿曼德。阿曼德不喜欢小孩,他认为,小孩是郁闷无知的八哥,他怕八哥们有一天,把他善良的心给偷走了。可是,当阿曼德回到自己的桥底时,发现桥底被三个八哥给占了,但是他并没有赶走他们,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成了八哥们的爷爷。他带着孩子们去见“圣诞老人”可是,孩子们都饿了,他让八哥们唱歌,然后,他在一旁要钱,有了钱,他给八哥们买了烧饼,甚至还给了乔乔烧饼,还买了栗子。回去后,他们的妈妈说这是乞讨不让他们这样,赶走了阿曼德。有一天,下雪了,阿曼德担心八哥们,就回去看他们,当他得知有人要把孩子们带到孤儿院,把他们的'妈妈送到监狱时,马上把他们带到了安全的地方。但是,他们想要的是一座房子,这样,他们就可以上学了。

  阿曼德想:孩子们想要的是一座房子,而不是这样漂流下去,他们想要的是一座能住的房子。经过阿曼德仔细的想过之后,他决定找一份工作,他想起一位朋友说过有一个地方要招工。他就去那了,结果,聘上了,而且,还管住,这样,他们成了幸福的一家。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1

  《桥下一家人》讲了一个流浪汉和一个家庭的情感故事, 主人公老流浪汉阿曼德结识了凯尔西特夫人一家,阿曼德被孩子们亲切的称为爷爷,老流浪汉阿曼德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而从此振作起来,以新的精神面貌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和孩子们的妈妈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已的家。

  读完这本书,使我深深的`感受到每一个没有家的人,最想拥有的就是一个温馨而可爱的家,在家里你会得到在语言中得不到的气息,优雅的心情和感觉在这同时滋生出来,还有很多智慧和见解,是你在受教育的课堂上和别的地方难以如此生动和有趣的看到的,所以人人都要有一个温馨可爱而有情调的家。

  每个人都应该为这个家出力,努力的建设这个家,让生活的每一股寒风都吹不散一家人的温暧。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2

  我看了一本书,那是发生在法国巴黎的一件事,让我真正知道了爱的真谛,让我知道了,一家人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呀,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

  ——题记

  《桥下一家人》讲的是法国巴黎一个叫阿曼德的老流浪汉,他孤苦伶仃地栖身在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的桥洞里。一天傍晚,当他返回住处时,发现自己的地盘却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狗占了。他既生气又吃惊,决意要把他们赶走。

  后来,在与这几个天真无邪而又可怜的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激发出了内心深处的善良和怜悯之心,甚至替他们白天忙于在洗衣房工作的妈妈照顾他们,而这三个孩子早把他当做爷爷了。阿曼德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与此同时,他也深知孩子们最渴望、最需要的是一个家。

  为了实现孩子们的愿望,阿曼德决定振作起来,不再以乞讨为生,他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谋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这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只要懂得接纳,有爱,不管生活多么困难,仍然可以克服,艰苦永远只是暂时的,不会太长久,只要你肯努力!始终坚信爱的力量是无所不摧的!是伟大的!任何困难都会低头,任何信念都会挺立!成为现实!

  阿曼德正是被这股爱的力量感动了,所以才把孩子们当做是自己的亲人!以至于后来决定通过工作挣钱,给孩子们一个真正的家!原来是一个没有追求的、沉沦的、麻木的他,却变成了一个有爱心的、有上进心的人!这就是爱的真谛!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3

  在巴黎的一座桥下住着一位老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波里。一天在他回到桥下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红头发和一条本应该是白色的狗占领了。通过接触,他知道那些孩子分别叫:苏西、保罗、伊夫琳、还有那条小狗它叫乔乔。就在这时,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出现了,并且非常生气。当凯尔西特夫人知道是阿曼德帮她照顾了三个孩子后,也解除了对阿曼德的偏见,阿曼德还在巴黎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有了房子。

  通过看《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知道了阿曼德是一个善良而又慈祥的老人,凯尔西特夫人是个傲慢的人,不过她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变的自以为是的,她一个人要带三个孩子,还要支撑起一个家。

  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人的性格有时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不管环境怎样变化,我们都要做一个本性善良的孩子。

  在巴黎的一座桥下住着一位老流浪汉,他的名字叫——阿曼德波里。一天在他回到桥下时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红头发的孩子和一条本应该是白色的狗占领了。通过接触,他知道那些孩子分别叫:苏西、保罗、伊夫琳、还有那条小狗它叫乔乔。就在这时,他们的妈妈凯尔西特夫人出现了,并且非常生气。当凯尔西特夫人知道是阿曼德帮她照顾了三个孩子后,也解除了对阿曼德的偏见,阿曼德还在巴黎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有了房子。

  通过看《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知道了阿曼德是一个善良而又慈祥的老人,凯尔西特夫人是个傲慢的人,不过她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变的自以为是的,她一个人要带三个孩子,还要支撑起一个家。

  通过看这本书,我知道人的性格有时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不管环境怎样变化,我们都要做一个本性善良的孩子。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4

  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他叫阿曼德。他住在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一天,他象往常一样回到自己的住处,可当他回到自己的住处时却发现被三个孩子和一条狗抢占了。他即吃惊又生气,想把他们赶走。可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孩子们也把他当成了亲爷爷,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桥下的寒冷,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因此阿曼德也感到了家的温暖,于是他决心去找份工作,从此他们过上了新生活。

  只要我们敞开心扉,伸出友爱的双手,我们会发现,原来世界上充满了爱。爱是如此美妙,爱是如此神奇,爱让这个世界充满了奇迹。有时我们一个小小的善意之举,便能帮助别人走出绝境。如果你乐于助人,如果你有一颗金子般善良的心,如果你时时刻刻关爱别人,说不定你以后遇到困难的时候,就能获得别人的鼎力相助。生活中的很多时候 ,我们看似在帮助别人,其实最终常常是无意中帮助了自己。请尊重与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

  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帮助,才使得希望渐渐清晰。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5

  今天,我读完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里面主要讲了三个孩子的爸爸死后,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也没有钱交房租,三个孩子和凯尔西特夫人就被房东赶出了房子。

  凯尔西特夫人带着三个孩子来到赛纳河桥底生活。阿曼德回到桥底,看到自己的位置被占领,本想赶他们走,可是看到是三个孩子时,却不忍心让他们走。于是老大苏西在旁边画了一个房子,阿曼德就住在了里面。孩子们很想要一个真正的房子,阿曼德就找了个工作,那个工作还提供房子,他和三个孩子以及凯尔希特夫人住到了里面。

  阿曼德是个不爱工作的人,遇到三个孩子时,变得有责任,有担当。男人要活的有尊严,有责任,有担当。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6

  《桥下一家人》讲述了一个流浪家庭的圣诞故事,流浪汉阿曼德,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发现自己的地盘儿居然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了。故事情节由此展开,阿曼德从开始反感孩子们再到喜欢上他们,并和孩子们的相处中找到了家的感觉等一系列情节展开了人物情感上的描写。最终他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共同支撑起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家,结局温暖又感人。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本书让我正真的感受到了一个充满爱的家庭的`温暖。孩子们是天真烂漫的,他们用真情感化了阿曼德,使阿曼德改变了对他们的态度,使阿曼德最后成为了他们家庭的一员。有爱,就有希望!

  家,使阿曼德决心振作;家,使人在迷雾中找到方向;家,使我不论身在何处,想起家,家都让我温暖。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7

  这个寒假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这个故事描述了贫穷和贫穷中的爱与温暖。让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

  故事发生在冬日的寒风里。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阿曼德以巴黎的一座桥底为家,他有一些同样贫穷的朋友:在商店里扮演圣诞老人的卡米拉以及吉卜赛人米勒一家等等。据他自己说,他“受不了孩子”,“他们像八哥儿似的,愚昧无知,嘁嘁喳喳,令人厌烦”。可一天傍晚他回到桥下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住处被几个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据了。

  这几个孩子分别是苏西、保罗和伊芙琳,他们和他们的妈妈组成了凯尔希特一家。妈妈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们很大信心。阿曼的没有赶走他们。就这样他们共同拥有了桥下的家,开始了新的生活。白天,孩子们的妈妈去上班,阿曼德就带着孩子们去看他的老朋友——“圣诞老人”;看街上布置的漂漂亮亮的橱窗;看浓浓的节日气氛笼罩着的整个巴黎:圣诞节快到了!阿曼德在不知道不觉中也成为了这个家的'一分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失去了桥下这个居住地。在找不到其他住处的情况下,他们只有接受米勒的邀请,借住在吉卜赛人的营地。在这里孩子们很快活,他们和吉卜赛男孩女孩一起玩耍,可观念传统的妈妈却担心自己的孩子被吉卜塞人影响。况且谁都知道,吉卜赛人是流浪者,当他们离去的时候,这桥下的一家人又该何去何从?面对孩子们妈妈的担忧、吉卜赛人的离去以及孩子们往后的生活保障,阿曼德终于做出了决定:寻找一份工作——这个可是他以前绝对不会有的想法。故事的最后,阿曼德找到了一份提供住处的工作,这一家人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住所。

  我读完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之间的帮助、扶持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希望渐渐清晰。书中的一些描写总是能让我相信:诗意、幸福是与贫穷和苦难同在的!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8

  《桥下一家人》这个故事是讲在巴黎生活着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阿曼德,以横跨寒纳河的大桥底为家。一天傍晚回到桥下时,发现自己的住所被三个陌生的孩子占据了,他很生气,想赶走他们,可在接触中,阿曼德善良的心被孩子们的***打动了,偷走了,这使阿曼德改变了自己的态度,开始关爱孩子们,便成了一家,开始新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后,太令我感动了,他们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阿曼德真诚帮助别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真是我们学*的榜样。这个故事还使我懂得了,如果你帮助了别人,给别人带来幸福,这幸福也与你同在。故事中的孩子们有梦想,他们喜欢上学,喜欢读书、写字,长大想当老师,他们没有笔只能用煤写字,跟他们相比,我们有宽敞明亮的教室,有可亲可爱的老师,铅笔盒里有各种各样的笔,真是太幸福了。下学期我是四年级的学生了,我要为自己树立一个目标,严格要求自己,好好读书,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争取更大的进步。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19

  “家人”是一种美好的称号;“家人”是幸福的起点;“家人”是坚强的信念;家人是爱的目标。家人不仅仅是小家的爱,他是全天下共同的爱,就算再艰难再贫穷也不会吹散一家人共守的爱!

  很久以前从巴黎有一个老流浪汉,他的名字叫做阿曼德。阿曼德是一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老人,他没有任何牵挂,住在横跨塞纳河的大桥下面。阿曼德有一个没有车篷的婴儿车,里面装的都是他所有的家当,他一天到晚穿着破烂地衣服,所以他什么都不用怕。一天发生了一家奇事:这天傍晚老人回到了他的“家”,可发现“家”被三个陌生的孩子和一只白色的粗毛狗给占据了。一个女孩叫苏西另一个叫伊芙琳,还有一个男孩叫保罗,小狗叫乔乔,老流浪汉很恼怒,他想把他们给赶走,但他失败了。苏西很善良,他给老人画了一个长方形来住,孩子们还把老人当爷爷!孩子们改变了阿曼德,阿曼德越来越关心他们了。

  孩子的妈妈是一个很傲慢的人,她很看不起阿曼德 ,夫人之所以对阿曼德的态度有所改观,是因为她的孩子差点被收容所带走,是阿曼德救了孩子。老人将孩子带到了吉普赛人的`营地,那里的人很热情好客,对待他们很友好还给他们房子住。一天他们得知吉普赛人不上学,苏西就教她们学*知识。圣诞节前夕人们为流浪者举办了一次圣诞晚会,吃了丰富的晚宴,孩子们许了个愿望:希望圣诞老人送给他们的礼物是一间可以住的房子!第三天警察来到了吉普赛人的营地,因此吉普赛人不得不离开这里,他们有无家可归,保罗很伤心,他想去找一份工作,可他太小了,没有人肯找他干活。

  经过和孩子的相处日子里,他觉得自己需要一个真正的家,于是他不再乞讨,决定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因为他是孩子们唯一的“爷爷”,他把挣来的钱给他们租房子、做饭。孩子们为老人打扮了一番后开始了新的生活,并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拥有了一个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一个幸福的家!

  这篇文章告诉我,人人都有一个幸福的家,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我们地球上所有的人,都是幸福的一家人!

  《桥下一家人》读后感 20

  人世间最温暖的地方是家,无处不在的是爱,亲情,友情,还有一种最美好的爱??虽不相识,但是在一起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家,让爱在温暖的家中停留,让欢笑永驻人间。《桥下一家人》就是讲述了在巴黎大都市的一个故事??一位上了年纪的.流浪汉,在桥底下认识了三个红头发孩子,小狗乔乔与孩子们的母亲,他们在一些吵闹后,老流浪成为了孩子们的爷爷,并且找了一份工作,与“亲人”们快乐的生活着。

  这本书中的老流浪汉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是一个软心肠的人,于是,他不愿意透露出来,一面那可怜的一家人抓住不放,红头发孩子们很喜欢他们的“新爷爷”,因为他们在一起很快乐;而红头发孩子们的母亲却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一家人永远都要在一起(无论多么的贫困),他们为了躲避别人的寻找,搬进了安赛人的住所,一起度过了圣诞晚会,一起做弥撒,从圣诞树上取下各种各样的礼物,吃泡菜,聊天······

  读着《桥下一家人》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贫困孩子想要读书的渴望之情,一个母亲对孩子们的爱??舍不得分离,一个充满爱心的老流浪汉对孩子们的喜爱,一只可怜,可爱的小狗对主人的忠诚。几个原本不相识的人,在巴黎的大桥下相识,组成了美好的家庭,看来,只要有爱的地方,就有温馨,就有欢笑与美好。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8)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合集20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一个人,87天,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走到了最东北去探望患癌症老朋友的故事。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迈开脚步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刚开始以为这是一个**之行的故事,直到读完才发现这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剖析自我的旅程,这是一个*凡人无关宗教、无关信仰的自我救赎。

  从起点至终点,哈罗德一路走来,一路上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各式各样的故事和信念,一路上从孤独变为“网红”最终还是孤独。使哈罗德内心逐渐变得强大起来,同时激发他对过去尘封已久的回忆,穿插起自己对母亲的不理解、叛逆;与妻子从最初的的美好到现在的隔阂;对儿子的爱不会表达,最终看着儿子溺亡时自己的无助和同事奎妮替他承担错误而被解雇时自己不敢告别的曾经。现实与过去交错,信念与内疚交融等一系列心理独白。一路聆听,一路反省。最终妻子开车与他汇合,在妻子的陪伴下终于释怀,完成了自我救赎。

  退休后的哈罗德远离了尘世的功名与繁嚣,边走边欣赏沿途的风景,日落日出、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倍感放松,让他有了自我思考、剖析的时间和空间。

  我们正处在“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代,没有哈罗德那么多的闲暇时间,也没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经济基础与豁达。但也该挤出时间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也许是独处一室的冥想,也许是独坐公园长凳的发呆,也许是闭眼听落叶的安然与恬静。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与心灵对话,找准初心,让自己从繁忙中疏离出来,最终丢掉那些让自己负累的.枷锁,轻装上阵。

  对多数人而言生活就像哈罗德一样是*凡的,是日复一日的重复。但越是凡人,越要在*凡琐碎的生活中把那闪闪发光,生机勃勃的爱与温暖找出来。带着爱与温暖能量满满的向阳而生。因为人生终究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无法延长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努力去增加生命的厚度。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

  当你收到一封陌生来信,说你多年不见的老友身患绝症,你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创造奇迹?

  一个人,一双帆布鞋,87天,627英里,你会找到什么样的自己?——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由英国作家瑞秋·乔伊斯创作的小说。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在酿酒厂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会和他的妻子莫琳过着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说,他二十多年不见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为了救她,他用他从不相信的信仰,从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是一个关于走路的故事,也是关于家庭、友谊、孤独、信仰、灵魂、成长和自我发现的故事。哈罗德,这个传统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规蹈矩,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的一生如此*静,甚至似乎没有悲喜。但他的心还是有年轻人的热情的,不然也无法解释为什么接到奎妮的信,会受到那么大的震撼,为什么一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就能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义无反顾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着自己某个阶段,就是那个青年阶段,那个青涩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让他意识到时间的可怕,死亡*在眼前,这也唤醒了哈罗德丢失的一部分自我,那个年轻无畏的自我。

  于是,哈罗德上路了。这627英里,既是为了奎妮,也是为了找回自己。一个人走这么漫长的路,听上去就让人感到孤独,但说来奇怪,这个木讷古板的男人居然会陶醉于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软的空气,高而澄澈的蓝天,被阳光烤得橙黄的'荆棘,在风中流光溢彩的醋栗……当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生活,是需要去体验的。如书中所说,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地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当孤独袭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汹涌的回忆。那些回忆,关于他的童年,关于父母的争吵,关于莫琳,关于奎妮,关于戴维……那些本以为被他遗忘的事,此刻又历历在目。他是那个幼小无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温情。父亲是个军人,战争使他精神紧张。哈罗德曾经站在他身旁,想尝尝被一个大人双臂环绕的感觉,父亲却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他也曾努力练*吃东西不发出声音,因为父亲会捂上耳朵闭上眼,仿佛他是眼中钉。青少年时他最爱的母亲不告而别,此后他只得与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岁,父亲把他扔出大门,丢给他一件大衣。他从来没有被爱,当然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别人的爱。他既不善言辞,又不会表达感情。儿子戴维的出生只会让他感到恐惧,甚至从来没抱过他;戴维溺水时,救生员已经跳下水,而他却还在解自己的鞋带;他甚至不知道戴维的抑郁症,直到戴维自杀……而莫琳则因为他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运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原生家庭的悲哀,我们在童年时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过压抑,也曾经历过被伤害的痛苦。这些伤痛隐藏在波澜不惊的海面以下,却在暗地里波涛汹涌。曾经的遗憾会影响人们的一生,以某种方式伤害着我们身边亲*的人,又再次影响他们的一生。每个人都有过去,都曾经被人伤害,也曾伤害过别人,但不是谁都有哈罗德这样的勇气,能够直面自己的内心,进行自我放逐。“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但即使这些东西都这么困难,哈罗德也不是没有爱过别人,这个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罗德在舞池跳舞的时候,莫琳正看着他,他还记得那一刻疯狂挥舞四肢的感觉,也记得她笑起来,秀发拂过脸庞的样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开始还有一些冷战和争吵,后期便只剩下当初的美好。也是此时,他终于找回了丢失的自我,找回了爱一个人的能力。他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冰冷,爱是解冻冰冷内心的唯一良药。最后,他见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边回忆往事,像当年那样恣意狂笑,毫不畏惧周围人的眼光。一切照旧又一切向前,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读这本书,好像我也陪哈罗德进行了一场自我放逐。整个过程中,犹豫、遗憾、伤痛都被摆在眼前,却又化作继续前行的力量。最终,我们也找到了遗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经忽略的那么多东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过去的一点慷慨。一旦我们能够放松地宽容地看待过去的一切,就会找到对抗孤独的方法,以及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3

  *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4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5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6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行走,他的一生注定*淡无奇。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曾在一家酿酒厂做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直到退休。他在厂里勤恳谦逊,独善其身,一直是个低调的隐形人。既没有盘算过升职加薪,也没有想过另谋高就;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连告别会也没有。四十五年,上班时间,他几乎都是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度过的。偶尔外出,也只是例行公事。退休后,更是了无生趣,日子如死水般不起一丝波澜。如果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的一生,就这样*淡至极。

  是那次徒步之行,无限广阔地打开了他的视野,极大地丰富了他的生活,让他见到了无尽的风景,结识了无数不同的人,弥补了他六十多年的粗陋*淡生活。

  他穿着帆布鞋,一步一步地走着,走过无数繁华或寂静的大街小巷,走过数不清的山间小径、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走过一条又一条或热闹或寥落的公路,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八十七的行走,他领略了无尽的地理风景。

  以前,他开车去小酒馆办公事,只是为了到达目的地,从没有注意过路边的风景。而现在,他真真正正地走在路上,才发现路旁有那么多好看的东西,有那么多有趣的变化。就连深深浅浅的绿,都可以有多种样子,有些深得像黑色的天鹅绒,有些又浅得几乎成了黄色。

  在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了现代社会的世态百相。

  在加油站小姑娘的启发和鼓励下,他开始了一个人的远行――只为一个愿望――他坚信只要他不停地走,他那个远方的癌症晚期的朋友就会继续活下去。

  627英里的长路,87天的行程,他接触的人比他六十多年累加起来的还要多。遛狗的人、超级巨星、医生、生意人、银发绅士、没有孩子的女人、玛蒂娜、夏威夷衬衫男、无数追随者――有来一天的,有来两天的,有长时间追随的;有热衷于社会活动的,有随兴走走的,有全家出动的;有辍学的学生,有旅游者,有音乐家……

  这些人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欢乐与忧愁、幸福与不幸、圆满与缺憾……

  这些人有嘲笑他的,有怀疑他的,有支持他鼓励他钦佩他给予他无私帮助的――有的给他提供食物、庇所、指南针等;有的给他精神上的支持,让他更加坚定自己的选择,更加坚信徒步远行去看望朋友的意义;还有的给他提供专业上的护理……

  在跟这些人交往的过程中,他学会了接受,也学会了给予;学会了拒绝,也学会了坚持;学会了争取,也学会了改变……所有的这些都是生命的馈赠,使他更谦逊,更有勇气,更清醒,更圆融,更丰盛,更强大……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和曾经相爱而后日渐疏离的妻子莫琳会渐行渐远,可能至死也不会互相敞开心扉,走进彼此的心灵。

  正是因为一个人长时间徒步在路上,经历了无数的事,他才勇敢而真诚地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亲人走进来,让自己的生命重新发光。

  在路上,他想起了很多很多已经好多年没想过的画面和事情,想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父母。父母的婚姻生活是失败的,家庭教育是残缺的,这也深深影响了他,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成为父亲之后,他并不知道如何去表达对儿子的爱,并不擅长做一个好爸爸,以至于儿子感受不到他的爱,妻子也认为他不爱儿子。他们一同排斥他、抗拒他,仿佛他是个多余的人。

  他曾经深爱着他美丽的妻子,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让她开心,他曾经的确做到了。可是,在“父亲”这个身份的考验面前,他失败了。

  有一年,他们去海边玩,儿子差点溺水而死,而他没有在第一时间不顾一切地去救他,这让妻子责怪了好多年。后来,他患有抑郁症的儿子在花棚上吊自杀后,妻子更是不能原谅他。他们长时间天天吵架。渐渐地,他们连架也懒得吵,他们不再说话。妻子搬出了卧室,完全将自己封闭,不愿再让他碰触。他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路上,在不断地回忆与自责、反思中,他主动表达了对妻子的想念与爱意。他给她寄明信片、打电话谈心、寄精心挑选的礼物,他们的关系由疏离、冷漠一点一点一步一步地走向温情、亲密。

  更重要的是,他看似草率、匆促的离家远行的行为也给了他妻子更多的时间来重新回顾、思考他们之间存在的问题。

  她重新反观自己,终于想明白了他们之间各种矛盾的产生以及关系的恶化,她更是难辞其咎。她意识到其实他们彼此都还爱着对方,只是行为出现了问题――彼此都不愿努力去沟通、去相爱,尤其是她。所以,她对丈夫的离家远行也由开始的愤怒、羞于启齿到关心、支持、鼓励再到后来的完全理解、坚定支持。

  丈夫一个人的远行,也正是她为拯救两个人的关系而不断付出努力的过程。

  假如没有那次徒步远行,他就不会完成自我的救赎,也不会完成真正意义上的成长,他的人生将充满太多的缺憾,而且,缺憾可能永远得不到弥补。

  开始的行程是困难的,他没做任何准备,又没有徒步行走的经验,所以备受煎熬,以至于出发后的第十天就感觉“每牵动一下肌肉,他的整条右腿都好像在灼烧”。

  后来,他调整好了自己的身体与状态,行程变得轻松和有趣。

  再后来,他又几*崩溃,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可能走到朋友所在的医院了。

  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强烈的怀疑,他觉得他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人生做难的是什么?是自我的怀疑、否定,是信念的动摇乃至消失,是生命的无意义感。这些都让哈罗德再也没有动力走下去。

  在他最艰难、最痛苦、最崩溃的时候,是他的妻子给了他最有力的支持、鼓励和帮助。他终于又逃过了一劫,坚持走到了最后,见到了他一直愧对的朋友――那个在他酗酒闹事时替他背黑锅而被解雇被逼着从英格兰西南部搬到东北部的好朋友奎妮。

  此时的奎妮虽已不能说不能笑了,但在见到他之后,她终于安详地去了,而他,也完成了一个徒步去看望好朋友的承诺,完成了自我的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完很多天了,但它带给我的感动、启发、感悟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更加强烈。

  试着去尝试吧。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想做就去做吧,无需想太多,不必时时事事准备充分。

  努力去爱,主动地去沟通吧。再亲密的两个人也经不住长时间的心扉紧锁。

  与自己和解,与过往和解吧。别揪住过去不放,别跟往事较真。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

  多反思自己,少苛责别人吧。当你在抱怨、指责别人做得不好时,别人是不是也觉得你做得不够呢?

  去行走吧,行走是一种修行,是一种力量,是一种正确打开自己内心的方式。

  亲爱的朋友,你相信吗?其实,很多东西是可以重新培育的,包括爱情,包括婚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7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8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9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明白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明白活着的好处如何;他明白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铺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飘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忙,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能够说,简单得*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后,最后,最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以前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貌――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里,故事将*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最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齐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够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明白,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期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最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最后愿意应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最后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最后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能够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明白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飘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最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先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应对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但是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0

  水*实在有限,但还是没忍住水了一段。

  18暑假,家中无聊,因徐大乐的一首同名歌曲《一个人的朝圣》开始翻看。前几天出校与两同学闲逛,也刚好看到了“要么庸俗,要么孤独”的网易热评。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巧合吧。至此,全书读完,也不过几个小时,虽未搁下,但这过程我却使其持续了半年多。虽有走心但并不太多,这也许是假读书吧。书中诸多细节,记忆已然模糊,有时甚至成为催眠之佳品,细细想来,并非书中不足,实属个人问题。此问题缘由,也刚好与我目前对看书的`想法相对立:多读书,多修心。

  关于想法:原生家庭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不容易被自己注意的,是潜移默化的,更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但不管何时,这是值得自己哪怕用一生时间去跳出来的的。?应有一天,你心中虽仍有疑惑,但已充满勇气,“不计得失”的走向那“一个人的朝圣”。

  以上便是此刻的我,与《一个人的朝圣》的全部交集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也许没有。不管怎样,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1

  世间最动人的爱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别的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

  一直是隐形人的哈罗德甘于*淡,一封意想不到的来信将即将逝去的生命赤裸裸地展现在他面前,深深震撼了他,让他走上了朝圣的路,从而体验到了超越*凡的生活!

  这是一次一具皮囊包裹着一颗心的羁旅。

  加油站的汉堡女孩使哈罗德第一次朦胧地碰触到了信仰,他在女孩“只要信,就能行”的启发下踏上了这信仰之途,在哈罗德的心中种下灵魂的种子。

  一步又一步,继续走下去,他慢慢接受这种缓慢的前进,反而开始惊讶自己走了多远,*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凡。他开始用双脚去丈量深不可测的爱。视野的尽头是淡如水的一抹蓝,有屋子,有树,去欣赏豪雨之后带来一番万物复苏的景象,他在这个路途中不断独自回忆着自己的过去:

  在新婚之夜本应与妻子共享美好的洞房花烛夜,但看着床头如瓷娃娃一般精致的美人,他却躲进了厕所,最后莫琳还伤心地问:“是我的问题吗?”并不,这是哈罗德的阴影在作怪,他小时候父亲酗酒,放荡,童年时看着母亲带着旅行包一去不返,他不知道父母是否爱过他,就像他不知如何去关怀自己的天才儿子戴维一样,让他过着一样的童年:沉郁而悲伤,这时,他开始悔过,他学会如何去完善自己,他的灵魂变得浑厚,像一个光球,从内部照亮了他,为了他的至爱,点明方向,

  淡去浮华,耳畔除了脚步声,迎面吹来的轻轻微风让沿途越发安静。就这样重复地迈着双脚,身体疲惫不堪,而眼中闪烁的是一颗炙热的心,慢慢地,心灵变得澄澈了……

  他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因为自己的懦弱和害怕,在戴维溺水之际却还在看似从容地解鞋带,戴维和他之间如丝如缕的亲情就此断裂,戴维迫受生活的压力变得尖锐而郁郁寡欢,而没有父亲的保护与支持,终于不堪重负在后花园自杀了,他的妻子莫琳也陷入了绝境,她认为她的儿子还没死,她很*常地与他谈话,哈罗德堕入无尽的自责当中,但这却只是为掩饰自己的难过而所做的徒劳罢了。“哦!哈罗德”,莫琳轻轻地叹了一句,心底深处,她想着,不知道千里之外的哈罗德是否听到了这一声叹息。但夫妻二十多年的隔阂正在慢慢地消散,他们隔着*行空间在互相倾诉,最真切的爱莫过于这千里之隔的心灵对话吧。果然,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夫妻之间的关心冰释了前嫌,在这旅途中,他找回了属于他的爱。

  其实,哈罗德的人生就是一个无聊枯燥并充满痛苦的阶段这时,他不仅失去了儿子,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也已经变质。因此,哈罗德去走,表面上看完全是为了奎妮,但是他也是为了自己,他必须要走出他的生活,他的悲伤,他的痛苦来。一切关系的解决都在他这次行走了。于是我们看见,六十岁的哈罗德如同一个婴儿,柱着拐杖,自洽独处,去测量心灵之间的距离,终于,他直面了这些过往,他在这信仰之旅上找回了自己。他作为一个灵魂的朝圣者走出了自己的路。

  路上有许多的人加入了哈罗德,彬彬有礼的英国绅士,虚荣自满的里奇,善解人意,无比贴心的凯特,还有那个让她留宿几日治疗哈罗德并对她敞开心扉的可爱女孩玛蒂娜,让他觉得他并不孤单有很多人认可他,在心灵层面陪伴着他旅行。但他好像错了,本被信仰所击败的世俗的冗杂又卷土重来,正如他自己所觉得“我发现我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他的灵魂愈来愈黯淡,正因为他不得不分心去观察别人的看法。

  既然每一个人的思考无法统一,那么这份一尘不染的圣洁所带来深沉的孤独就理应自己消化,或许,这需要安静。原来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冗杂,丰富,是因为去掘取自己心灵的宝藏。

  一个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从英国的最南端走到了最北,遇到了奎妮,坚守了信仰。

  我曾经想,一个人的回忆堆满了他的坟墓,那么脱变过后的他,所经历的一切必将是救赎。正像是哈罗德一样,在反省自身过后,之前的一切都已成烟云,他已经看透了这一切的琐事他现在怀着的灵魂伟大而又坚定,他终将到达自己信仰的目的地就像是在老友临死之前为他的告别,这一切都是对自己之前皮囊所做一切肮脏可耻之事在灵魂层面上最高的救赎。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朝圣,有多少人经历过这类美好,但只有少数人抓住了幸福,从而自我发现,召唤爱回归,去发现这世界的万物之美。

  敬这一场轰轰烈烈的远行。让我们暂时离开这个世界一小会——在云端和朝圣者共同去跨越生死间的距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2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哈罗德是幸运的`。自我救赎是漫长且痛苦的旅程。在朝圣的路上,他做到了。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想去做某些事情?为什么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能懂得有些事的不值得和有些人的重要?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3

  清晨,我合上最后一页书,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天刚蒙蒙亮,此时睡意全无。书中主人公的朝圣之路结束了,我也要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换好衣服,踏出家门,初冬清冷的空气让人顿时头脑清醒。今天是一场长距离的练*,已经坚持了一年多,每个周六或周日,都要选择一条路线长途跋涉两三个小时。和往日边跑边听音乐放松不同,我想安静地听着自己的脚步和呼吸回忆读过的这本书。

  一个六十多岁刚退休的英国老人,在某个早晨收到一封信,二十多年前的老友病危中跟自己做最后的告别。他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忽然出现在头脑中的一个信念,让他决心徒步走到老友面前,他坚信这样做老友就一定会活下去。一个遥远而美好的目标就这样毫无征兆地点燃了一位老人的信念之火。我调整好呼吸的节奏,踏上长距离的征途,正在苏醒中的城市,一栋栋高楼染上了金黄色,桥头上远远地望到了富士山,美丽的雪顶隐约可见。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凡渺小的,有时候和成功者唯一不同的是有没有勇气去做心里想做的事。花甲老人哈罗德告诉我们,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无关年龄,无关身体条件,无关装备,只需勇于聆听内心的声音,迈出第一步。一年前的我,也正是为了心中的一个愿望,开始了漫长的长跑之路。

  哈罗德遭遇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人们异样的目光,他从胆怯地急于辩解,到自豪地讲述徒步的理由,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一部分人理解的力量,逐渐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哈罗德经历了一条自我肯定,自我探索之路。想起自己刚开始跑步,朋友劝告我跑步会伤害膝盖,跑步会小腿变粗,参加马拉松比赛会有猝死危险云云,我想尽办法找理论反驳,遇到不理解的声音会沮丧半天。慢慢随着理论知识和实践都丰富起来,事实证明了那些声音无关紧要,自己走自己的路就好了。加油站的女孩,斯洛伐克女人,无数给他过帮助的人,他在接收的过程中,学到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同伴,可以让我们有归属感,同时也能够忍受孤独,毕竟亲自用脚去丈量的是那条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路。很感谢这一年以来陪我一起跑过的朋友,他们给予了我力量,我也给了他们力量。长距离练*行程过半,身体逐渐适应了加给它的'强度,凭着惯性就可以继续向前。此时,约好晨练的队友从相反方向跑来,我们击掌错身而过,然后各自前行。

  成功的路上不只有鲜花和掌声,那些磨难才是真正发亮的珍珠。哈罗德经受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考验。糟糕的伤痛,体力不支,意志力濒临崩溃,这些感受我在跑步中都经历过。每一次高强度的练*中,到了后半程,肌肉的酸痛开始加剧,双腿变得沉重,速度不由自主地慢下来,要维持目标速度,必须要加大迈步的力量。每次徘徊在放弃与坚持之间,最终战胜自己的软弱时,便会发现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后来我知道,只要肯迈开脚步,就一定能坚持下来,我需要做的就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面前”。跑步让人更加自律,更加克制和不放弃,汗水从身上渗出来,一滴一滴流下,你能感受到那水滴穿石的力量,日积月累,足以重塑一个人。

  “夕阳滑落到达特穆尔高原的边缘,天空中布满了红褐色的云霞。山岭镀上了一层不透明的蓝色,山上吃草的牛群在渐弱的日光里微微闪现出一种柔软的粉色。”很多次哈罗德在路上遇到的美丽景色都吸引了我,如果不是这次长途跋涉,他很难用心去欣赏*时忽略的大自然的美。无数次从黎明跑到日出,从傍晚跑到日落,我见证了大自然神奇的变化,陶醉在跑步路上的风景中,白云像温柔的棉被,月亮像指路的明灯,还有不期而遇的野花,小猫小狗,这些美好事物都是路上的意外收获。

  87天,627英里,看似轰轰烈烈的一场盛大朝圣,细细品味它的过程,其中经历的磨难,坚持,还有放弃,再坚持,再放弃,是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经历过的心路历程。“我并没有比谁好,真的,谁都可以做我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当一个年轻人问他,“你真的从心底里相信你可以走到贝里克?”哈罗德说:“我不焦虑,但也不拖拉,只要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一位*凡老人的朝圣之路,穿越了英格兰的对角线,穿越了二十年的时间,穿越了他和最亲的人之间被疏远的感情,一切在最后都得以重逢。他实现了对老友的承诺,完成了对自己的一场精神洗礼。

  每个人都有一条朝圣之路,跳出自己限定的界限,努力尝试追求深藏心中的梦想,不要被别人的看法左右,决心去改变,生活就一定会赐予你一个全新的自己。

  长距离最后的冲刺,体力几乎耗尽,靠的全是意志力在支撑着,风在耳边呼啸,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加速,再加速,我又完成了一次跑步路上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4

  鼻子无法呼吸、心抑制不住的颤抖下看完了这本书,很美好的结局,希望每个人都找到自己重新孕育生命的感觉。

  在自己看最后一章中,不断的看到想到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并曾经一直在路上为之祈祷的那些过客(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快乐精灵留给我的是永远的微笑,虽然他有烦闷的时候,但他还是会给我微笑;妈妈走时的安详与解脱,我每日骑车在不同医院奔波的`路上只为告诉她爱她、想她;我牵着婆婆的手在小区里四处游荡,她捡起一片树叶视若珍宝,我给她带上一朵小花她笑颜如花;

  最后她们离开时肯定是都已经厌透了这个世界,每个人眼神最后都是空洞的,无论那时我们怎么想留住她们。如今我才明白,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都有自己的路走,都要重新来过。

  写到这里时,心理*静了许多,从新审视这本书,还是值得推荐一读。在随着哈德罗一起行走的路上,你也在不断反省自心,不断发现生活中自己和别人新的优点,不断的看到被自己忽视的各个角落的美!一个人的朝圣,一个家庭的救赎,慰籍了3个人及其周边的人,这个圈子有多大,你来想吧!

  又一个周末的早晨,一本好书带给我的快乐把一周的疲惫洗去,看到了早上明媚的阳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5

  看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20多章还在疑惑到底哈罗德、莫琳、奎妮、戴维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书中用了哈罗德一路上遇到的人与事来穿插过去发生的事,正是这些回忆,引起了我们的共鸣。

  每个人看这本书可能都有不同的感受,对我来说两个词比较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个是“遗憾”,一个是“信仰”。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每一天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们的人生都是有很多的人与事组成,就像书中里面作者用了很多的比喻和拟人语句描绘的花草树木动物天空一样,正是这些描述,描绘出一幅幅不同的场景,衬托着每一个故事。我们每个人的故事背后就是这些人与事。我们和哈罗德都一样,都是一个单人,我们有很多路可以选,在年轻时候,我们都是一张白纸,要怎么画,我们自己决定,但愿能够经过深思熟虑,不让以后有遗憾。

  信仰并不是说要去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人与物,我们只要坚定自己想要做的事,我们迈出第一步,路上会有很多的`“不可能”去阻碍我们,我们要正视它,要强大自己,像**车一样推过一切,结果能不能如意不一定,但是没有信仰,我们要的结果肯定做不到。同时,在信仰的路上,我们会获得很多,也要注意不要失去我们本应该有的,例如爱,这个世界永远因为有爱而变得不一样。

  但愿你我都能找到方向,走完自己的627英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6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 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7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作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8

  断断续续半年了,《一个人的朝圣》还没有看完,不知道脸上摆出个什么表情合适呢?新的一年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2018年确实很特殊,其实发生了很多事,让我的精神有点跟不上。所以在工作稳定之后有些懈怠了,整天就是什么都不好好干,就想着放假偷懒,不过也给自己设下了deadline,半年休息,休息过后,生活回归正轨。昨天就是最后期限了,把所有的事情收个尾,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利落转身跟20xx年say拜拜。感慨完之后,继续进行读书感悟。

  其实在读到后半段的时候,我突然有些不明白这个书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了,有些摸不着头脑。前期哈罗德是自己孤身一人,在与自己相处的时候,他反思了自己过去的生活,心里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我原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就像一种自我救赎一样,在旅途中慢慢看清生活的本质,让自己的心更加坚定,可是,剧情却没有这样发展。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有了一批自以为很酷的人加入了他所谓的朝圣道路,他的妻子莫琳也在邻居的帮助下,追上了在路上的哈罗德。到这儿我就开始迷惑了,一个人的朝圣重点难道不是在一个人吗?,现在这些同伴的意义是什么呢?至少我现在是没明白,可能要继续读下去才能有新的感悟吧。

  这也是名著迷人的地方,只有反复品读,琢磨,才能每次都有新发现吧。可是我最大的缺点也在这儿,不走回头路,看过的书不会看第二遍,去过的景点基本也不会重复,连上学时的同桌都不能重复第二次所以我做事总是浅尝辄止。我现在的生活之所以还算顺遂,应该得益于初中的博览群书,初中进入青春期之后,就变成了寡言少语的小哑巴了,每次寒暑假在家都是看书,各种名著,小说,甚至连成语大全也看了一遍,在此后的生活中,至少是语文学*上没有吃过亏。这些年,尤其是这两年,不愿意静下心去读书了,愿意看一些快食类的资讯,文章,性子也有些浮躁了。

  当然要做出改变,过程会很艰辛,可是现在的样子,不是我当初许愿要长成的模样,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端庄大度,淡定从容的人,就我目前的了解,只有读书能办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19

  很早前看了一小部分后就搁置没看了,前段时间看《月亮与六便士》,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起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月亮与六便士》看完后就迫不及待的翻出这本……

  全书分为两册,第一册讲主人公哈罗德为探望病危友人奎妮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哈罗德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第二册讲奎妮在病床上等待哈罗德的过程中以信件的形式复述了这个故事,也是奎妮的自我忏悔自我救赎,算得上是奎妮心灵上的一次朝圣之旅。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旅程的最后一小段,哈罗德告诉妻子莫琳自己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莫琳却一直劝他坚持自己的立场,鼓励他继续;终于哈罗德克服了自己的心理因素,调整好心情,到达了目的地。在最艰难的时刻,心里可能涌现出想放弃到念头,但只要有一丝不想放弃的念头就会一定会完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20

  在决定买下这本书的时候,是书名深深的吸引了我,一个人的朝圣,在我看来是一个人对信仰的追求,从而对心灵的荡涤,主人公可是一位僧侣或是信教徒,感觉好像他们才能更好的诠释朝圣这个圣洁的词语,但其实不然。

  故事的起点发生在英国最南部的一个小镇,而主人公也不是什么僧侣或是信教徒,而是一个普通酿酒厂的退休工人,而所谓的朝圣其实是主人公哈罗德要徒步纵跨整个英格兰去看望他一位以前的同事,而这位同事也不算是深交。听上去有点滑稽,不是至交也算不上是知己,却要为了做一件如此疯狂的事情,主人公的妻子莫林很是不解,难道他们之间真的没有爱了。故事到了这里也就引发贯穿全文的一个交点,主人公的家庭关系。一起生活四十多年的老夫妻,本应早已相濡以沫,可是却出现了二十年的隔阂。原因起自小说中一个不曾出现的人物,他们的儿子的戴维。

  主人公哈罗德在接到奎妮的信后,先是万分激动,毕竟几十年未曾见面了,而后又是万分悲痛,因为奎妮已经到了癌症晚期。而面对好友如此突如齐来的问候,哈罗德有点不知所措。在回信过程中,遇到了全书的一个关键人物—加油站小女孩。是这个小女孩的故事给了哈罗德启发,也是这个小女孩的信仰,让退休后无所事事的哈罗德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渴望。于是哈罗德开始了自己的旅程。毕竟是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初期,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麻烦,没有足够的徒步旅行的装备,导致了身体乃至到心理的重大阻碍。不过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不少陌生的帮助,起初人们也会觉得他的行为很可笑,但是继续坚持下去的结果,却赢得了很多人的敬佩和关心。哈罗德开始喜欢与陌生人交流,从他们的交流中他能感受到的不是孤独,而是一种欣慰。而此时留在家中的莫林,起初的态度是相当反对,甚至是不相信他能走多远,伴随着哈罗德旅程的继续,这种态度悄然改变着,并且打破了以往的沉寂,开始互相关心,但是也一直在担心哈罗德对自己的感情。

  在路上哈罗德不断回忆自己的过往,起初是加油站女孩的启发支持着他前行,后来是对奎妮的美好期盼,还有对家人深深的爱。哈罗德回想很多美好的回忆,这让他开始慢慢了解为什么会和莫林发展成这种境况和儿子戴维的冷漠。哈罗德开始和陌生人交流,渐渐的,哈罗德事迹在新闻和报纸上开始散播,一个民族英雄就要诞生了。人们把他这种行为表述成了对于社会的一种朝圣。慢慢的,开始有人加入了这次旅程,人数越来越多。才找到感觉的哈罗德,被人群包围着,步伐却渐渐慢下来,发觉这似乎已经不是他的初衷,在他犹豫离不离开人群的时候,这些追随者却已经离他而去,先人一步的到达了贝里克。在这期间,莫林把持不住自己的感情,来到了哈罗德的身边,可是没有说服他回家,也没有说服自己留下来。但是此时他对哈罗德的感情也经回到了从前,只是这几十年的隔阂还一时没能消除。还有一个疙瘩没有在内心深处解除。

  在离开人群的日子里,哈罗德彻底失去了方向,身心疲惫到了极点。他想放弃,想回家,回到莫林身边,而此时莫林却支持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希望就在眼前了。哈罗德挂断电话后,继续行走着。因为先行者的到达,也带走了所有的关注,一路上哈罗德开始了真正的孤独。咬紧牙关硬撑到了里贝克。而此时家中莫林正在招待一位特殊的客人—加油站的小女孩。女孩一直在反省自己,是自己误导了哈罗德,可是也让莫林真正的看清楚了自己。明白了原来这多年的隔阂是因为自己太思念已经去世二十年儿子戴维。他把戴维的死怪罪于哈罗德,可是最终才明白怪罪的应该是自己。于是他前往里贝克,去看望哈罗德。

  此时的哈罗德正在里贝克的疗养院里探望着奎妮,奎妮真的坚持下来,等到了哈罗德,可是却不能在与哈罗德用言语沟通了。奎妮的境况触目惊心,可是哈罗德还是相信他能看见,能听见,今天他所做的一切。奎妮走的很安静,像一个孩子一样。哈罗德和莫林见面了,两人没有了以前的隔阂,更像是初见的时候。一场历时八十七天的旅程,让两个人重新又走到了一起,安度晚年。

  对于这篇小说,故事情节的介绍似乎很长了,可是真正读完后,似乎每一篇的内容,每一天的行程都牵动着你的心。

  在这部暖人心脾的著作中,哈罗德的行为实在让钦佩,读着读着就会消除起初的不理解。

  揪心的行程,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是相当困难的,而这份困难却战胜不了几十年那份朋友之间的信任和依托。没有比这还纯真的友情了,没有比这还伟大的友谊了。而对于哈罗德自身而言,这的确是一种挑战,一种对人生的挑战,是对自己妻子,对自己家庭的挑战,对社会的挑战。他最终站到了最后,而给他最大支持的除了对奎妮的愿望,还有就是自己的妻子开始的反对和最后的支持。莫林连自己也不敢相信哈罗德能完成这样一种壮举,一直相信他会突然某一天因为坚持不下去回来,因为他了解自己的丈夫。可他还是被自己的丈夫感动了,没有等到他回来,就已经发现没有丈夫的存在,自己是那么的不堪。即使两个人没有什么交集,但是一但分开的时候,所有以前的情愫都会迸发出来,包围着她,侵吞着她。所以爱不是相濡以沫,是一辈子的相守。

  一个没有出现的人物,却贯穿着整个小说。不可不谓作者的心思细腻,一路上的行程,不光是主人工事物的鉴赏,更是主人公人生的回忆。主人公儿子已经去世的事实在接*终点的时候才拨开云雾,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笔者的这番思路,故事既有坎坷,一路上行走的危险及心理的崩溃,也有温暖,主人公寄下的明信片,买下的小礼物,和妻子的通话,还有那初衷的激动和结尾的*静,相得益彰,怎么能不吸引读者的兴趣。

  很有没有这种*静的感觉,感觉自己正在注视着哈罗德的整个旅程。在遇到麻烦时,自己也会跟着紧张,遇到开心的事,自己也会跟着开心。朝圣的一路上,自己像是也走在路上,在路上看见了主人公那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也看到了友情的高贵,也看到了亲情的伟大,荡涤一个人的心灵。朝圣是一个人的一种向往,更是一种期盼。不是说走在路上的才是朝圣,一只脚总是会迈在另一脚的前面,心路上的境遇才是真正的旅程。没有向往,没有期盼的道路上,我们重复的只是动作,而到达的目的地可能还是在原地。真正的朝圣应该是放任自己的心灵,找到真正的栖息后,才开始的所作为,才开始的心智的成熟。

  一个人怎么样去朝圣,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就给我们指明方向。


人鸦读后感合集20篇(扩展9)

——人鸦读后感300字通用5篇

  人鸦读后感300字 1

  最*我读完了由奥地利作家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夏德瑞的男孩与一只硕大的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夏德瑞开始了在鸦群里的新生活。他成为了鸦群里不可缺少的讲故事乌鸦,还救了乌鸦群的首领罗高,从那以后,夏德瑞真正与鸦群融成一片了。

  尽管夏德瑞已经和鸦群融成一片,但是夏德瑞从未想过要放弃过变回人的愿望——因为,虽然他得到了鸦群长老的敬重,罗高像对待自己的兄弟那样对待他,但是,每当他坐在树枝上发呆,看着家里的情形,心里就十分难受。虽说人佷繁忙,可是,动物的生活也不轻松啊,只要迟一点起床,就会掉队。他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人们的排斥……所以,他要变回人。

  自从我看了《人鸦》以后,我觉得乌鸦不再是不详的象征,不再是地狱的使者,它们有组织,有尊老爱幼的*性,它们是可敬的!

  《人鸦》,“仁鸦”,夏瑞德的确是一直有仁有义的乌鸦啊!

  人鸦读后感300字 2

  这一学期,我们师生共读了小说《人鸦》,它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而又有意义的课。

  主人公瑞夏得德感觉生活很无趣,有一天,他遇见了一只乌鸦,那只乌鸦想和他互换身份,瑞夏得同意了。变成了“人鸦”后,他立即找到了鸦群并融入了集体,开始了乌鸦生活。进入鸦群后,他就成了人中鸦,鸦中人。在他变成乌鸦后没多久,就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头领受伤了。面对已经立下遗嘱的头领,瑞夏得却没有放弃,冒着生命生命危险找到了找到了兽医治好了头领。这一段让我反复品读,它让我思绪万千。

  对他来说,找兽医的过程很危险,他随时有可能送命,但是为了自己的头领朋友他还是勇敢地选择了救他。他的这种勇敢让我很是钦佩,我们*时也应该向他学*这种勇敢,挑战自己。今年我跟着爸爸和妈妈去了五岳中最险的华山,我们来到了险峻的苍龙岭。看着那直入云霄的陡峭的台阶,我毫不含糊地选择了挑战。在有的路段很窄又没有护栏保护的情况下,我就爬了过去。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成功地战胜了苍龙岭,望着下面的万丈深渊,我为我的勇敢感到了骄傲。

  《人鸦》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课,他让我们更加认识了勇敢。

  人鸦读后感300字 3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人鸦》的书,我看到《人鸦》这个书名感到很好奇,于是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哦!原来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因为不想做算术题,和乌鸦进行了交换,他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人类。

  瑞夏德在人类的世界里有良好的*惯,他爱动脑筋,爱帮助朋友,从来不迟到,所以乌鸦们都喜欢他。他用人类的智慧救活了大头领罗高、帮助乌鸦们识别稻草人……他经历了无数次的冒险,但都用人类的智慧和朋友们的帮助化险为夷。

  因为瑞夏德是人类,所以他想家,想妈妈,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又重新变回了人类,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我很喜欢《人鸦》这本书,有时候我也会对照书中的咒语念上一遍,看自己能不能也变**鸦,也能去天空中飞行,也开始一次充满冒险的旅程。

  人鸦读后感300字 4

  今天,我读完了《人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硕大乌鸦念起了咒语,一个满头金发的小男孩瑞夏德变成了乌鸦。瑞夏德作为人中的乌鸦,乌鸦中的人,不断的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冒险后,瑞夏德又变回了真正的瑞夏德。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夏德了,因为瑞夏德心里装着别人,有一次,鸦群首领罗高被猎人打到了地上,受了重伤,瑞夏德马上飞到城里叫来了宠物医生,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到了城里,瑞夏德还在城里过夜。你们觉得瑞夏德是不是心里装着别人。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

  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

  我们要学*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

  因此,我们要珍惜生命,爱护我们的一切,一切。

  这就是我的感悟。

  人鸦读后感300字 5

  《人鸦》这篇文章我读了之后,我受益匪浅。

  主要讲了一个男孩的名字叫瑞夏德,他讨厌学*,厌倦了生活。有一只乌鸦和他交换了,他变成乌鸦后,在乌鸦群里天天讲故事……最后,他想变回自己,可是它不愿意,他煞费苦心才变回了自己。

  读完后,我觉得瑞夏德从不用正确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生活,直到最后才懂得珍惜自己的生活。我对文中的一篇文章,思绪万千。就是当瑞夏德知道乌鸦想象中那样丰衣足食、无忧无虑的,乌鸦也要警惕天空的危险,还要找食,有时还要饿一顿,不仅如此,还要吃力为它们讲故事。我想对他说:“瑞夏德,其实你只要正确看待自己的生活,就不会厌倦生活了。”想到这,我就想到我以前了。

  一、二年级时,我一直当体育委员。在三年级时竞选班干部时,我有点骄傲,觉得肯定能当上。但评选出来的结果却是是与我实力相当的庄文渊。但事实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当时我差点哭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当上体育委员。

  这本书我读了两遍,深刻意识到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不要因为某件事,而让你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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