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优选【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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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返狼群》读后感 1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重返狼群》读后感 2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后感 3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一本让我冷汗淋漓、热血沸腾、潸然泪下的书。坎坷、艰辛、血腥,那是狼的世界,那是自由的天堂,看得见摸得着。

  “狼女”----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神行色彩的藏名,她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任。

  小狼格林,你好幸运。迄今为止,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抚养长大后成功放归草原的野性狼。“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李微漪从格林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草原。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床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里,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格林你现在在哪里,愿你和你的狼族每天都有食物吃,原理自私贪婪的盗猎份子,远离一切不快,愿你的眼角不再含着泪水,愿你在若尔盖草原自由驰骋。爱不是占有,是放手。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重返狼群》读后感 4

  这是一个悲欢离合,而又乐观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凉,而被画家李微漪收养。但因种种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这样,一狼一人,便经历千辛万苦,踏破铁鞋,格林终于重返狼群。谱写了一个美丽的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动,并且我还学到了许多东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微漪与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为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他们忘记初心,因为这是一个坚定的初心。我们也因怀有一颗坚定的初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披荆斩棘,只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初心纯洁、热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时的责任与担当,是铅华尽染时的恪守与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坚持不息

 为了初心,我们就要坚持。李微漪与格林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饥荒,他们也不怕,坚持了下来。正因他们的坚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们应向他们学*,无论初心有多难,都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胜利贵在坚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坚持要锲而不舍、要顽强不息。变,才是命运;忍,才是历练;做,才是拥有;坚持,才有机会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马行千里食草,活鱼逆流而上,死鱼顺波逐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团结与你

  格林单凭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吗?难于上青天。李微漪与它合作,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很团结,合作挺了过去。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饥饿的人在荒漠上走着,他们遇到了一个人,他给予了两人一根鱼竿和一条鱼。他们两人各拿一物,朝着不同方向走。结果,拿鱼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鱼后,没过几天,就饿死了。而拿鱼竿的人,向大海走,当他看见大海准备钓鱼时,却饿死了。但如果他们一起合作去海边的话,或许结局会有所不同。可见,团结合作是多么重要。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说:“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是啊!人心齐,泰山移,团结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四、爱护环境

  南山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关于环境的话题。尽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但它的孩子们却因环境问题而相继死去。狼皮、狼牙、树木,书中人们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而疯狂的破坏环境。他们的行为,令人费解、令人发指、令人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数次自然灾害后,人们也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许多地方都得到了绿化。也许多少年后,将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环境,成功“重返狼群”。

  写到这儿,我仍然回味无穷。这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时,也教了我许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重返狼群》读后感 5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 6

  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草原和狼。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

  从小狼格林出生十几天时被李微漪带着到九个月后格林成熟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这也促使格林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来邻居的质疑以至于被邻居举报;被一个年轻的女人见到后发生了被踩断脚趾的`悲剧;狭窄的公寓不断扼杀格林的狼性和野性……这些都是影响小狼成长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李微漪做出来一个令人惊讶的举措——她竟然离开了成都,带着格林来到了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而这里,正巧有一个朋友开办的养獒场。于是,李微漪便将格林带到这里野化。但是,藏獒,这可是狼的天敌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对天敌最后竟然化敌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话”里,狼与藏獒不再是天敌,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断引起爆笑故事、重情义的獒兄狼弟!最后,这群藏獒竟然成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队!怎么样,没想到吧,原来,狼也可以有狗仔队啊!这让人们对勇敢、智慧、倔强、凶残、暴躁、有团队意识的狼性有了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发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还将活鸡扔在格林的面前,让格林撕食。从那时起,格林狼性大发,有一次甚至将朋友刚刚钓上来的“开门红”小鱼当成了自己的开胃菜,这也让大家哭笑不得。最让我感动的是,格林对生病的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这片广阔的若尔盖草原上,狼群的嗥声不时地在空野之中回荡,格林听到了亲人的呼唤。

  李微漪为了让格林重新回到亲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来,让格林回归了草原,回到了他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儿盖草原恢复了*静,而此时,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荡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切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过日常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那怕是最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感情,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它们,人与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图腾扔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让我们*心静气,慢慢地去享受这一美好的故事,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 7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重返狼群》读后感 8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作者大胆采用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以真正狼妈的方式去养狼育狼。但是,这种驯狼法艰辛异常,风险巨大,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莫过于此。小狼格林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不仅仅是为了“活着’’,更是为了自由。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重返狼群》读后感 9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特别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重返狼群》读后感 10

  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草原和狼。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

  从小狼格林出生十几天时被李微漪带着到九个月后格林成熟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这也促使格林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来邻居的质疑以至于被邻居举报;被一个年轻的女人见到后发生了被踩断脚趾的悲剧;狭窄的公寓不断扼杀格林的`狼性和野性……这些都是影响小狼成长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李微漪做出来一个令人惊讶的举措——她竟然离开了成都,带着格林来到了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而这里,正巧有一个朋友开办的养獒场。于是,李微漪便将格林带到这里野化。但是,藏獒,这可是狼的天敌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对天敌最后竟然化敌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话”里,狼与藏獒不再是天敌,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断引起爆笑故事、重情义的獒兄狼弟!最后,这群藏獒竟然成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队!怎么样,没想到吧,原来,狼也可以有狗仔队啊!这让人们对勇敢、智慧、倔强、凶残、暴躁、有团队意识的狼性有了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发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还将活鸡扔在格林的面前,让格林撕食。从那时起,格林狼性大发,有一次甚至将朋友刚刚钓上来的“开门红”小鱼当成了自己的开胃菜,这也让大家哭笑不得。最让我感动的是,格林对生病的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这片广阔的若尔盖草原上,狼群的嗥声不时地在空野之中回荡,格林听到了亲人的呼唤。

  李微漪为了让格林重新回到亲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来,让格林回归了草原,回到了他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儿盖草原恢复了*静,而此时,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荡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切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过日常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那怕是最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感情,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它们,人与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图腾扔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让我们*心静气,慢慢地去享受这一美好的故事,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 11

  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草原和狼。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

  从小狼格林出生十几天时被李微漪带着到九个月后格林成熟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这也促使格林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来邻居的质疑以至于被邻居举报;被一个年轻的女人见到后发生了被踩断脚趾的悲剧;狭窄的公寓不断扼杀格林的.狼性和野性……这些都是影响小狼成长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李微漪做出来一个令人惊讶的举措——她竟然离开了成都,带着格林来到了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而这里,正巧有一个朋友开办的养獒场。于是,李微漪便将格林带到这里野化。但是,藏獒,这可是狼的天敌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对天敌最后竟然化敌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话”里,狼与藏獒不再是天敌,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断引起爆笑故事、重情义的獒兄狼弟!最后,这群藏獒竟然成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队!怎么样,没想到吧,原来,狼也可以有狗仔队啊!这让人们对勇敢、智慧、倔强、凶残、暴躁、有团队意识的狼性有了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发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还将活鸡扔在格林的面前,让格林撕食。从那时起,格林狼性大发,有一次甚至将朋友刚刚钓上来的“开门红”小鱼当成了自己的开胃菜,这也让大家哭笑不得。最让我感动的是,格林对生病的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这片广阔的若尔盖草原上,狼群的嗥声不时地在空野之中回荡,格林听到了亲人的呼唤。

  李微漪为了让格林重新回到亲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来,让格林回归了草原,回到了他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儿盖草原恢复了*静,而此时,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荡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切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过日常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那怕是最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感情,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它们,人与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图腾扔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让我们*心静气,慢慢地去享受这一美好的故事,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 12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重返狼群》读后感 13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后感 14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狼心也是肉长的,狼也懂得爱。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的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自己伤痕累累而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无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它爱“妈妈”,并且体谅“妈妈”。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纯真美好而又充满爱的一面,是的,格林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非常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是为了对“妈妈”的爱,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不残忍了?想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憎恨狼,还有什么资格去猎杀狼?人们一向都觉得狼是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冷酷。那么,我们又比狼好多少呢?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 15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 16

  《重返狼群》,看到这个题目,我瞬间想到了姜戎的《狼图腾》,狼图腾就讲述了一头野生狼被人类圈养,基本磨灭了狼性,用仅存的狼性,被铁链**的悲惨故事。难道作者要悲剧重演吗?翻开首页,看到作者被誉为“狼女”,我*静下来,期待着狼女养狼的故事。

  父母双亡的小狼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用装死*静的耗时间,等待死亡。主人公李微漪想见见小狼,不惜长途跋涉,却发现所有的狼都死了。绝望的长啸让小狼崽子好像感受到了双亲的呼唤,结束了装死,睁开眼睛,获得了“重生”。主人公和男友为小狼做了该做的一切,给小狼足够的食物;给小狼自己的名字“格林”。可是,随着小狼越长越大,都市生活显然并不适合小狼,小狼孤寂的狼嚎也诉说着小狼的心事。于是,妈妈般的李阿姨陪着小狼来到草原,过了长达九个月的半野人生活。最后顺利的让小狼重返家园。很辛苦,但她没放弃。她是善良的“妈妈”,热血沸腾,愿意给予他人关爱。狼就是狼,并非它类。

  半狼半狗就不可能是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卷上铺盖,来到狼山,和小狼相依为命。在这段相处中,我愈发觉得狼并不是前人所说的“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的动物,他们的感情比任何食肉动物都丰富。有谁知道,小狼猎到食物,总会给亲狼剩下一些,这种爱,是我们的百善之首,有些人还做不到,就将狼视作可耻的动物,真好笑。

  不管是李阿姨生病时候的野兔;还是狼山上不离不弃的提供肉食品;甚至是最后一次见面和拥抱,我都能体会到狼的一身热血。狼能揣摩出狼亲对他的爱,他们是很懂感情的动物。李妈妈尊重狼的野性,不像陈阵一位的掠夺。狼不管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讲,都不是冷血动物,他们有着细腻的情感。

  还好小狼碰到的是可以吃苦耐劳的'李微漪阿姨,如果碰上一些纸醉金迷的暴利不良商贩,不知道你还要受到什么。李微漪阿姨是一位很睿智的女人,她把自己的爱,全发挥在小狼身上,那一种母性的温柔,填补了小狼已逝的双亲。其实并不是有奶便是娘有爱一样是娘。她努力让小狼恢复狼性,渴望让小狼过上真正的狼的生活,她是一位伟大的美丽女性。

  读了挺多关于狼的故事,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人想办法达到目的是聪明机智;而食肉动物为了温饱问题想办法得到食物就成了狡猾。狼不管是五感还是应变、反应能力甚至运动能力都比人强得多,为什么狼不是人类的老师而是坏蛋?告诉我,腐朽偏激的古文化到底误解了多少伟大的动物?

  放回草原的格林,不知道会不会在遇到捕狼架・・他的未来,我还是很担忧。

  《重返狼群》读后感 17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多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

  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

  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 18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重返狼群》读后感 19

  有时候,只是漫不经心的打开一本书,却渐渐被书中的内容彻底地揪住了心。《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便是在一个闲暇的夜晚激荡了我的心弦。

  书中并没有多少曲折复杂的情节,从书名中便可略知一二。该书以作者的视角,向读者娓娓道来。她在诺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因机缘巧合,救下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狼,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训练它,可终究繁华的都市给不了小狼真正的自由和快乐。于是她带着小狼重返故土,历尽千辛万苦,不离不弃,终于让小狼重返了狼群。这是一个来自神秘草原的真实故事,更是一段谱写爱与自由的奇迹乐章。

  在当今这个浮华的社会里,这本书*淡而朴实的语言更是显得独树一帜。既没有什么花哨的技艺,也没有给读者设置什么悬念,可它依然像流水一般推动着读者的内心,无处不在的“母子”之情丝线般缠绕在心头。小狼格林向往自由的执着吸引了我的目光,作者追求自由的勇气和胆识过人的智慧,无不令我肃然起敬。这本书还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美丽、真实的大自然:草原的险象丛生,万物的生存法则,人性的丑恶与善良……

  相信一提起狼,大家立马会想起一副丑陋凶恶的嘴脸,随之而来的便是“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诸如此类的成语。可有谁曾想过,有那么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在吃羊吃兔时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妈妈病倒时会在窗前日夜守候,在妈妈遇到藏狗追咬时毫不犹豫地拼尽全力挺身救护。而这所谓的妈妈只不过是一个抚养它数月的人类。我想问这普天之下的人们,你们都能像小狼格林一样用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自己的父母吗?恐怕不全能,人类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冥冥之中,有些人与人之间及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情感和牵绊,也在渐渐淡化着。这些人失去的不止是情感,更是一颗原本真诚、善良的真心,在岁月的雕刻下被打磨得更冷漠、更自私。这让我很迷茫:生而为人,可是有些人的行为还不如这条名叫格林的小狼。

  看动物,人们总是认为它们只知道温饱冷暖仅此而已,所以死了就死了。我们也常常听到“人命关天”这个成语,言下之意动物的生命就不那么重要了。当我看到此书中人狼和谐的一幕幕画卷,在感动我的同时,也给我带来冷峻的思考:我们是否应该对同类、对动物、对大自然多一点关爱,多一份善良;少一份冷漠,少一份自私。我们不妨假设一下若人类真正与一切和谐共处,不再包藏祸心,对天地万物充满爱护的时候,该是怎样一个美好的世界啊!那么我们何不以此为目标,每天迈出微不足道的一小步呢?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苦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古往今来,有多少为了追求自由而发生动人心弦的故事,又有多少歌颂自由的名言?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由是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心向往之的一曲圣歌。狼,是自然界中对自由向往最甚的动物之一。书中尤其是送小狼格林去动物园的那一段令我刻骨铭心。可是人们从来没有深思过,这些动物都是从哪里来,它们是怎么来的,它们被关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它们真的像我们以为的那样快乐吗?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安全而结实的玻璃墙也许符合了人道,却不符合狼道,你看那玻璃墙上满目疮痍的抓痕,都是对人类拘束自由的无声指控。庆幸小狼格林能有这样的好“妈妈”,带着它去找回属于狼的自由与与尊严。

  这不禁使我想到了我们千千万万个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他们在给我们拼命报辅导班和兴趣班时,是否真正思考过我们孩子内心的意愿,我们的爱好与特长是什么,我们内心所求的“自由”是什么!如果莫扎特的父亲强迫他去当文学家,梵高的家人让他放下画笔,那么这个世界我们总感觉缺少着什么。

  当然自由意味着要独自面对着风雪,美好的背后又要有多少艰辛的付出。也许旁人不知,只有实实在在地体会过,才能真正的明白这一切的宝贵,要懂得珍惜。

  但愿爱与自由的交响曲,永远不会停……

  《重返狼群》读后感 20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优选【二十】篇扩展阅读


《重返狼群》读后感优选【二十】篇(扩展1)

——《重返狼群》读后感 (菁华10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1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2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有一个叫李微漪的画家寻找到了小狼,把它带回了成都。她有个朋友叫亦风,亦风当爸爸,李微漪当了妈妈,他们给小狼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长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于是有了接下来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来越多了,草越来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盗猎者捕获了很多幼狼,整个草原变得生气又焦虑。

  在我心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它很勇敢、机智,没有好奇心有戒备心,是一种能力很强的动物。

  李微漪表现了妈妈对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啸,躲避危险,帮她成长,就像我们的妈妈教我们吃饭,吃饭一样。格林也像个孩子一样,因为她感受到了李妈妈的爱。我也被她们感动到了。

  我希望我们不要像盗猎者一样,大家都像牧民一样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这个法官给世界的规律,不要去破坏它,保护越来越少的野生动物。文:王梓童

《重返狼群》读后感3

  这是一个悲欢离合,而又乐观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凉,而被画家李微漪收养。但因种种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这样,一狼一人,便经历千辛万苦,踏破铁鞋,格林终于重返狼群。谱写了一个美丽的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动,并且我还学到了许多东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微漪与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为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他们忘记初心,因为这是一个坚定的初心。我们也因怀有一颗坚定的初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披荆斩棘,只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初心纯洁、热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时的责任与担当,是铅华尽染时的恪守与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坚持不息

 为了初心,我们就要坚持。李微漪与格林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饥荒,他们也不怕,坚持了下来。正因他们的坚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们应向他们学*,无论初心有多难,都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胜利贵在坚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坚持要锲而不舍、要顽强不息。变,才是命运;忍,才是历练;做,才是拥有;坚持,才有机会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马行千里食草,活鱼逆流而上,死鱼顺波逐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团结与你

  格林单凭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吗?难于上青天。李微漪与它合作,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很团结,合作挺了过去。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饥饿的人在荒漠上走着,他们遇到了一个人,他给予了两人一根鱼竿和一条鱼。他们两人各拿一物,朝着不同方向走。结果,拿鱼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鱼后,没过几天,就饿死了。而拿鱼竿的人,向大海走,当他看见大海准备钓鱼时,却饿死了。但如果他们一起合作去海边的话,或许结局会有所不同。可见,团结合作是多么重要。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说:“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是啊!人心齐,泰山移,团结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四、爱护环境

  南山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关于环境的话题。尽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但它的孩子们却因环境问题而相继死去。狼皮、狼牙、树木,书中人们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而疯狂的破坏环境。他们的行为,令人费解、令人发指、令人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数次自然灾害后,人们也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许多地方都得到了绿化。也许多少年后,将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环境,成功“重返狼群”。

  写到这儿,我仍然回味无穷。这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时,也教了我许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重返狼群》读后感4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狼心也是肉长的,狼也懂得爱。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的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自己伤痕累累而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无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它爱“妈妈”,并且体谅“妈妈”。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纯真美好而又充满爱的一面,是的,格林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非常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是为了对“妈妈”的爱,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不残忍了?想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憎恨狼,还有什么资格去猎杀狼?人们一向都觉得狼是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冷酷。那么,我们又比狼好多少呢?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5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6

  整个假期,我读了这本书。我之前一向认为我很喜欢狼,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叫**狼,什么叫做狼性,再想想我自己口上说的喜欢狼,却从未真正了解。

  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我随着书中的故事一齐哭,一齐笑,也被狼性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重返狼群》读后感。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邪恶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狼的眼中,你对我好,我就算失去生命也会对你好。在作者生病时,*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日夜夜守在作者窗前,作者一咳嗽,他便哀伤的嚎叫。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狼与藏獒本是无法在一齐的。但格林在獒场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和藏獒们成为了兄弟。《重返狼群》读后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他。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仅是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狼的故事,更是一只草原狼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忠,什么是孝,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桀骜不驯。

《重返狼群》读后感7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后感8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狼经过了重重困难,重新回归大草原的曲折经历。

  因为人类对环境的破坏,猎杀狼群,这只小狼的兄弟姐妹一个一个的饿死,它成了孤儿。作者在草原写生时碰见了这只小狼,并把小狼收养起来,回到了作者城市中的家。在作者的精心照料下,小狼一天天地长大。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小狼在电视里学会了狼嗥,晚上在天台上叫,整个小区的狗都一起叫起来。因此,作者带着小狼一起又回到了草原。

  一上草原,小狼就冲了出去,翻过五六个土包,不见了。不一会儿小狼又哀叫着跑了回来,后面还跟了三只大藏狗。好不容易把狗轰走,又被一只金雕盯住,小狼险些丧了性命。作者四处打听,来到了狼山,狼山是留给狼群最后的家园。一到狼山的营地,几只草兔吸引了小狼的注意力,小狼慢慢的学着,捕猎、防守,生存的技巧,一个个都学会了。

  冬天,狼山对面的山头响起了狼王的叫声,其它狼们从四面八方聚过来,小狼也逐渐走了过去,几小时后便翻过土包消失了。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要再无视自然了。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了不要放弃,不管环境如何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9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

  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重返狼群》读后感10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判断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助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应该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直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直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读后感优选【二十】篇(扩展2)

——重返狼群读后感 (菁华10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1

  在茫茫若尔盖大草原上,狼群在驰骋,寒风拂过它们的毛发……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远山的起伏如巨狼的脊背。若尔盖在素裹中恢复寂静,时不时传来牧羊人的高歌。是的,除了羊群、牧羊人,狼这个族群才是大草原的主人。

  为首的那只狼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看它矫健的奔跑姿势、优美的捕食弧线,没有人会想到,这只在狼群中有一*之地的狼王,小时候曾被人类收养,并且是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长大并成功放回草原生存下来的狼子—格林。

  收养它的,正是此本书的作者李微漪。她当年在若尔盖草原听说了一则让她唏嘘不已的故事:一只公狼为了养活妻子和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人类牧场偷羊。

  这里不是动画片里的青青草原---它被狼夹子夹住了,在挣扎中它咬断自己被夹住的脚,拼命去寻找它的妻子,可是三只腿的“灰太狼”没有逃脱厄运,被看家大狗扑倒在地咬死。它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生活支柱,接二连三地死去,只有一只小狼—我们的“格林”幸存了下来,被闻讯赶来的李微漪接回家,改变了格林的生活轨迹。

  对于狼来说,城市里的危险,便是人类。人类不会容忍一只野兽生存在他们身边,给他们带来威胁。李微漪将它藏进了自己的画室,于是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格林与宠物犬争抢奶、争狗狼、打斗、互掐……“养母”李微漪战战兢兢,瞒着邻居们,人们都以为格林是一条大狼狗。格林慢慢长大,体貌和性情越来越显现出“狼性”,“养母”深知隐瞒不是长久之计,早晚有一天,格林会被带走。

  为了格林的未来,李微漪搬回草原,并托人将它送入了附*的藏獒场,在这里,它学会了与这种凶猛的大狗相处,同时它也不用再躲躲藏藏。每天早上,格林会向“妈妈”报“morningcall”—---早上7点准时向她的屋子里扔一块干牛粪;李微漪生病得了肺水肿,格林无心玩耍,满脸忧郁地趴在窗前担心着她的咳嗽……多么和谐温馨的人狼相处画面!

  格林长大了,长成了一头成熟的公狼。李微漪不得不考虑让它重返族群。在狼山脚下告别的时刻,格林一步三回头,它是多么舍不得离开“妈妈”啊!

  事隔几个月,李微漪再次来到狼山,却怎么也寻不见格林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这儿出现了很多狼贩子。在几个志同道合朋友的帮助下,李微漪狠狠地惩罚了他们,为死在狼贩子手中的一头小狼竖起了一座雕塑警醒世人,同时,她在这儿埋下了格林最喜欢吃的奶糖。接下来李微漪惊喜地从监控中发现了格林,它仍然那么熟练地剥开糖纸。

  李微漪终于和格林见面了。似曾相识,它看向她的目光不再温柔,反而带有一丝犹豫和陌生。格林的狼性终于完全恢复,它已经是狼王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它害怕人类会带走它们“既然这儿有人类的踪迹,那么我就带着我的狼族和孩子们远离吧”。

  格林终究是属于草原的。没有拥抱亲吻和眼泪,人狼之间仅存了一丝不舍和牵挂。曾经的深情相依,在这一望无限的大草原上,只留下了一章口口相传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读后感2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之所以喜欢上他们,就是因为李微漪的《重返狼群》《重返狼群2》。《重返狼群2》讲述了成功放回狼的李微漪回到了四川,却突然发现网友跟她说格林被抓了!李微漪大吃一惊,急忙叫上好友亦风奔往若盖尔大草原,去营救格林。一路上,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狐狸宝宝的悲惨命运,还有那些*和被“汉化”的*肮脏的心;经过“老狼”《狼图腾》作者姜戎的帮助鼓励下——1年多了,李微漪和亦风终于找到了格林……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前进,有许许多多数不清的动物遭以灭绝的.危难。而21世纪,将有更多的动物会将离开。而这一切,都是自诩文明的我们所制造的。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无言却是最忠诚的朋友。

  有一年,我与朋友去动物园玩。看见了一匹老狼,与百科全书上描述的截然不同,老狼的脸上布满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在草原称霸的“法宝”牙齿早已被食物链顶端的人们给夺取了,尖利的爪子变得*整,就连最后的反抗利器都没有了,整个笼子变得忧愁。老狼无助地趴在那里,玻璃隔离墙上全然不清,唉,是被爪子抓的痕印,有篇文章说:无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摇头,前面就是动物表演的地方,我们走进去,巧了,他们还在彩排,我饶有兴趣地趴在窗户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反抗。可是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动物朋友在历史的长廊已经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有现象表明,*均每一分钟,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

  请尊重他们,并且守护他们,也将守护我们的蓝色星球。

重返狼群读后感3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重返狼群读后感4

  偶然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初识李微漪和她的作品---《重返狼群》。看完节目后,我即刻在京东商城上拍下了,准备试着给女儿读一读。收到图书的一刹那,我有些傻眼了。好家伙!*四百页46万多字的大部头,女儿能坚持读完吗?事实证明我的疑虑是多余的,她花了十天就读完了全文并且写了读书心得。

  当我揣着满心的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时,我被书中的场景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以其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感情向人们讲述了一段人与狼的亲身经历……故事的主人公小狼格林始终坚守原始的野性,机智而勇敢地战胜了各种残酷的挑战,最终朝着内心无限向往和未知的草原迈出了坚定不屈的脚步。

  作者的内心世界在她的文字中都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纯净。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性之自由---“其实小狼格林挺愿意与我一路同行,但他就是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的奴性感觉。爱你,才跟你走,但决不放弃骨气和尊严。决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感悟自由:每个人都有其独立自由之人格,有些人身虽自由心却已死,而有些人身被禁锢心却自由。心自由胜于身自由,面对漫漫人生路,只有那些心自由、思想自由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快乐。

  狼性之竞争---“每只狼身上都少不了伤痕,狼是在战斗中受的伤,每一处伤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每一处伤都足以让狼引以为傲。”

  感悟竞争:要想赢得胜利,必须要学会竞争,失败了没有关系,即便是伤痕累累也不应感到后悔,永远不丧失再次竞争的勇气才最为可贵。

  狼性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性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实现梦想不仅仅是一句空洞的豪言壮语,需要不断的积累能量、付出代价、忍受孤独、背负压力,并为此奋力拼搏,所有这一切都没有人可以替代。记着,成功也好,失败也罢,路就在那里……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5

  一个写生画家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带到家中养了三个月后,发现他不属于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间经历很多挫折,也收获了很多感动的瞬间。

  从饲养到放生,作者说,“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贵”。狼群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损坏同伴的利益,但是人会,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无论今天的社会如何发达,总是能看到各种令人气愤的新闻事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又好人也有坏人,我们要做一个有底线,又原则的人。做一个人难,做一个好人更难。

  狼很容易就被狩猎者残杀,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养在家里,养一辈子,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打算让他重返狼群,因为没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访谈中,有个细节,四年之后作者与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认却不再相亲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温馨感动场面,格林已经不再亲切啦,因为他的孩子都被猎人屠杀啦。

  或许格林有一天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野生狼群会逐渐消失,但是谁又在乎呢?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重返狼群读后感6

  《重返狼群》这本厚厚的书我已经读了不下五遍了,小狼格林的活泼淘气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序言里说他已经精读了四遍《重返狼群》,但仍想再读,可见这本书是多么的有趣。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被小狼格林被狐狸咬住脖子的画面感到冷汗淋漓,被小狼误食牙膏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又被藏獒黑虎被咬伤的样子感到沉痛……

  李微漪用笔写出了生动有趣的画面,让我在读这本书时感觉当时的情景就在我眼前……

  小狼格林认獒作“父”,跟藏獒“皇帝”亲密无间的样子让我的心里一阵温暖,当自家藏獒与其他场子的藏獒血战时,小狼格林被关在铁笼子里,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撞击铁笼子,导致头上从此多出了个“天眼”……

  我永远忘不了小狼格林与李微漪分手的时候,凄厉的北风吹过,在洁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没有几个人知道那群狼的足迹中隐藏着多少故事……

  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7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到处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的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引人入胜,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沒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可想而知。

  “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忠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衡。大家一起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还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带着一只猴子四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他的指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遭遇的同情

  ......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

  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快乐的暑假就是我的读书时光,对于我这个动物迷来说,关于动物的书籍我都是如饥似渴的阅读;我认真阅读了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作者是一位非常美丽而且心地善良的李微漪阿姨,她和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格林,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在若尔盖大草原里让小狼重返狼群的真实记录。

  这本《重返狼群》的书,我前后共读了五遍。没有人能够想象作者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可以用“步步惊心”来形容,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妈李微漪阿姨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

  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仍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美餐的准备。她不仅聪明而且胆量超群,竟然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小狼格林来到獒场驻训,要知道獒和狼可是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何表示臣服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粮——半只野兔叼给了李微漪,这是多么感人啊!通过艰难的野化训练后狼妈最后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重返狼群读后感8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重返狼群读后感9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读后感10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读后感优选【二十】篇(扩展3)

——《重返狼群》读后感 (菁华9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1

  好久都没读过长篇小说了,在儿子的再三推荐下,我翻开了《重返狼群》,书中主要记录了作者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的过程。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真的让人佩服她的勇气和毅力!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羡慕李微漪没有经济压力,没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一大推琐碎事,甚至过春节都没有人强迫她回家去,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我也非常奢望能像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我喜欢辽阔的草原、碧绿的牧场,成群的牦牛,洁白的'羊群,无垠的大海,巍峨的高山……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感动!震撼与狼的灵性和团队精神!感动与作者的爱心和执着精神!

《重返狼群》读后感2

  《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3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家李微漪带领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狼来到了家乡成都,最后带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

  “放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定要活下去!”这是作家、画家李微漪在写《重返狼群》这本书时的第一句话,这也许是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生存下去的渴望所在吧!

  “前路很危险,还好有爱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如果不是爱,“狼妈妈”怎么会孤身一人将一只只有六个月大的小狼带进深处的、未知的若尔盖大草原呢?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放养还生的“人养之狼”,这是李微漪对格林深深的爱,才会忍痛将格林送回狼群。“让我们共同放弃吧!爱它,就给它自由!”这是李微漪在和格林道别时,对着大草原的最后一声喊话!

  《重返狼群》给我们体现出一种特别的爱,这是人类和大自然之间的爱!

《重返狼群》读后感4

  如果说有一本书能让我深思两次,那么非《重返狼群》莫属了。读完这本书,第一个从我脑子冒出的想法就是养一只狼,待它长大便放归草原。当然,你一定会取笑我的空想,因为实现它的几率微乎其微。说实话,我特别羡慕狼女”李微漪“的这次经历,羡慕她与小狼格林的深厚情感以及她帮助照顾小狼成长到其返回狼群的生活。

  人都说狼是没有情感的动物,狼是冷血的。但作者笔下的小狼格林不仅拥有铮铮狼骨,还拥有狼的柔情。它不仅可以勇战雄鹰,智斗藏獒,还可以在”狼女“的怀里撒娇,保护养育它的主人,甚至在它返回狼群家族时展现出莫大的不舍与感激。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狼的集体感。事情发生时格林已经与獒厂的藏獒成为”好朋友“。然而不同獒厂的藏獒相遇务必引发一场血战。格林被作者关在铁笼里,颈毛根根直立,耳朵一刻不停地向着战斗声音的方向转动,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羞愤。它逼视着主人,怨恨着主人剥夺了一头狼为群体而战的权利和尊严,狼牙咬得咯咯响。而当战争结束,格林被放出铁笼时,它额头正中多了一块醒目的伤口像二郎神的天眼,血流出来把左边的狼眼染。铁笼子里几根弯曲的笼柱上沾着斑斑血迹。看完这段文字我内心此起彼伏久久不能*息。狼有群体感没什么值得惊讶,因为狼族里每只狼本来就有保护同伴团结一心的责任。而格林面对的是不同于它的獒的群体。不禁让我想起小悦悦事件。人类是一个大群体,是高级生物,应该具有其他物种不具有的优秀特点。然而别说集体感了,就连一点点的援助都没从人的身上体现出来,可不可以说人不如狼呢?的确,人这一点比狼差远了。我觉得作为人类一员的我们,真的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我们不应该只为自己活,而应该做些有意义的事,把自己的力量贡献出来,幸福大家。我们应该培养自己的集体感,不论在学校还是社会,都要做一个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人。

  第二个引发我思考的是杀戮问题。在喧闹的城市生活中,有许多人已经忘了生命的真谛,他们就像一只被利欲紧抓在手心的风筝,永远挣脱不了利欲的束缚,只想着飞得更高,占领其他生命的领地,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尽管电视上、地铁站屡次出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广告和标语,可现实又是如何呢?买卖愈多,杀害愈多。在茫茫的若尔盖草原上,狼越来越少。万恶无情的猎人甚至连小小的鼠兔也不放过。他们到处埋伏铁卡,等到狼或者其他动物经过时一网打尽,坐收渔翁之利。他们剥下狼皮,交易到市场,赚取着黑心的钱。他们早已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迷失,被金钱蒙住了双眼。动物同我们一样,有思想,有感情。例如小狼格林既有铁骨又有柔情。然而人们为了金钱,破坏动物的栖息地,随意伤害他们的躯体,甚至私自决定它们的死亡。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自己呢?嘴里说着”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唱着”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而举起枪,设下埋伏的还是人类。我想大家都对”生物链“这个词不陌生吧?一旦生物链被破坏,就意味着生物大家族将会消失,最终人类也会落到死的下场。而一部分人现在做的正是葬送自己,等到报应来临时,也就没有了后悔的余地。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为了自己、为了地球做些好事,珍惜野生动物,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重返狼群》告诉我的道理不止以上,留给我的感动与美好更是数不胜数。我希望这本书能影响更多的年轻人,帮助更多人成长。

《重返狼群》读后感5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6

  经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7

  整个假期,我读了这本书。我之前一向认为我很喜欢狼,但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什么叫**狼,什么叫做狼性,再想想我自己口上说的喜欢狼,却从未真正了解。

  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我随着书中的故事一齐哭,一齐笑,也被狼性所深深地震撼与感动。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邪恶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狼的眼中,你对我好,我就算失去生命也会对你好。在作者生病时,*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日夜夜守在作者窗前,作者一咳嗽,他便哀伤的嚎叫。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狼与藏獒本是无法在一齐的。但格林在獒场生活了一段时间,却和藏獒们成为了兄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伤口,不让任何人靠*他。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我认为这本书不仅仅是作者在向我们讲述一个狼的故事,更是一只草原狼在向我们讲述什么是忠,什么是孝,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桀骜不驯。

《重返狼群》读后感8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重返狼群》读后感9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狼心也是肉长的,狼也懂得爱。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的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自己伤痕累累而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无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它爱“妈妈”,并且体谅“妈妈”。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纯真美好而又充满爱的一面,是的,格林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非常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是为了对“妈妈”的爱,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不残忍了?想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憎恨狼,还有什么资格去猎杀狼?人们一向都觉得狼是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冷酷。那么,我们又比狼好多少呢?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优选【二十】篇(扩展4)

——《重返狼群》观后感 (菁华6篇)

《重返狼群》观后感1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奥斯卡影院看电影“重返狼群”,这是一部真人真事的纪录片,非常感人。

  它讲述的是一位画野生动物的女画家,在旅行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可怜的小狼。这只小狼的爸爸,是一只非常勇猛厉害的狼王,但不幸的是狼王被人捕获了,为了逃跑,狼王咬断了捆绑着的一只前腿。无力奔跑的狼王,最终还是被人打死了。而狼妈妈在狼王死去的附*,悲伤的嚎叫了一晚上,第二天也死去了。他们留下了这只孤独的小狼,就被女画家带回了自己的家,开始了人的抚养。女画家给这只小狼取名叫格林,希望在它的身上会有属于它的童话与希望。从此,人妈妈和狼宝宝就开始了他们有趣而充满爱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格林越长越大了,它学会了开电视、换台,关电视,它还经常看有关于狼的节目,从电视里格林学会了抓鱼、抓野兔等各种关于捕食的技能,但每当它看到一些残忍的人类杀死一些狼的时候,格林就会晚上大声的`嚎叫。格林越来越健壮,也越来越淘气了,它学会了咬电线。为了警告格林咬电线很危险,妈妈就在电线上抹了一些芥末,格林被辣得直叫唤。终于有一天,格林长的不再像一只小狗了,为了更好的保护它,妈妈决定带它回到它出生的地方,让它重返狼群,做一匹真正的狼。

  妈妈带着格林在大草原上生活了很久,从绿草遍地的夏天到漫天白雪的冬季,他们一直在寻找狼群,并一次又一次的教格林怎样在大自然中保护自己,怎样在野生的环境下捕捉猎物。格林也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对妈妈依依不舍,并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妈妈脱离困境。他们找了很久很久,终于在冬天找到了野生狼群,并成功地让小狼格林回到了属于它的地方,成为了一匹真正的狼。

  这个电影充满了人与动物间的爱,也告诉了我们爱可以穿越一切,可以让不同的生命相互信赖,共同地生活在一起。人们野蛮的屠杀和无知的行为,会给大自然带来破坏,更会给自己带来灾难。所以,我们要尊重身边的每一个生命,爱惜每一个生命,让大自然更加美好,让世界更加和*!

《重返狼群》观后感2

  此刻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先说我的感受,再说芊芊看的过程中的插曲(是的,闺女一齐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能够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就能够发现其实还是能够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此刻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十分普通,很日常,但是。之后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年,而此刻已经20××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此刻观众面前的资料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留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能够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仅能够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期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重返狼群》观后感3

  这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但是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透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最后透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忙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但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个性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期望帮忙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明白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向咳嗽不已。小狼一向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治疗,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向坐在山头凝望,狼妈最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齐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最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阿。

  之后,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最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阿,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阿,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明白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明白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不见,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仿佛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阿,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4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妈妈去了电影院看《重返狼群》这部纪录片。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位野生动物画家阿姨和一只小狼崽儿格林一起生活,最后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在格林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它不小心掉进了小区的池塘里,结果它天生会游泳,就游啊游游啊游,游到了池塘边,被阿姨抱了上来。阿姨把它抱在怀里,用自己的衣服把格林身上的水擦干。还有一次,格林在家里老是爱咬电线,阿姨说它它不听,所以,阿姨就想了个办法:在电线上抹好多的芥末。接下来,格林又去咬抹上芥末的电线。啊!它咬了芥末电线以后,难受的都不知道往哪儿座往哪儿站了!看得我笑的不行。

  格林在家里经常看动物世界关于狼的节目,它看到电视里的狼在捉鱼,口水都流下来了,然后它自己跑到小区池塘里捉了一条大金鱼回来。我和妈妈都觉得它好聪明呀!无师自通,像孙悟空一样。接下来,阿姨准备把格林带回大草原放生,让它回到狼群。

  刚到草原的时候,它什么都不会,但是很快它学会了捉鼠兔、捉野兔、捉狐狸……在阿姨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的过程中,有一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捉到的野兔藏到了雪堆里,但是阿姨也很饿,没有肉吃,她就准备拿自己的干粮和格林的兔肉交换。虽然阿姨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她非常想吃点肉,所以阿姨找到格林藏兔肉的地方,把自己的干粮和兔肉换了一下。阿姨边烤兔肉边说:“我这样做格林肯定会很生气很生气吧!”结果,格林在自己饿的时候找到藏野兔的地方,抛开一看是人类的干粮,但是它直接吃了干粮。接下来,格林又去捉野兔,好不容易捉到一只野兔,阿姨以为这一次格林会把兔肉埋到其它地方不让自己知道,结果,格林叼着兔肉,边走边看阿姨住的小房子,它好像知道阿姨在窗户那里看着它。惊奇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到了原先的地方。阿姨在窗户旁边看着它,阿姨感动的哭了。她知道格林是把兔肉埋给自己的,因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几乎没有吃的,格林能体会到这种饿肚子的感觉,它也就知道阿姨也会很饿,很想吃肉。这一段,让我非常感动。格林像一个孩子爱着妈妈。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格林和阿姨出去找狼群的踪迹,一不小心,阿姨踩到冰层下面把脚崴了,一只脚肿的很厉害,走不动路。格林在阿姨跟前转来转去,最后,它看到不远处有人在放牧,好多野耗牛,还有两匹马,于是格林跑了过去。它先是在野耗牛周围转悠,我和妈妈以为它又要对野耗牛下手,结果它又转悠到一匹白色的马跟前,找到马的缰绳,用嘴叼起来,我和妈妈都叫了起来:“哇!它好聪明呀!它要拉着马去帮助阿姨!”过了40分钟,格林成功的把这匹白马牵到了阿姨跟前,阿姨终于可以顺利的回去了。

  这部影片的最后,当阿姨帮格林顺利的找到狼群,送它走的那一刻,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默默地哭了起来。我很喜欢阿姨说的一句话:“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虽然在大草原上,格林会遇到盗猎者,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它属于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它才能获得自由。

《重返狼群》观后感5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6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优选【二十】篇(扩展5)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优选【五】篇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 1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 2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 3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 4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有一个叫李微漪的.画家寻找到了小狼,把它带回了成都。她有个朋友叫亦风,亦风当爸爸,李微漪当了妈妈,他们给小狼儿子取了个名字叫格林。李微漪陪它长大,格林陪她玩耍。小狼在成都生活不下去了,所以李微漪想把它放回它真正生活的地方:草原。于是有了接下来的故事《重返狼群》。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很少了,羊越来越多了,草越来越少了,羊快活不下去了,盗猎者捕获了很多幼狼,整个草原变得生气又焦虑。

  在我心中狼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它很勇敢、机智,没有好奇心有戒备心,是一种能力很强的动物。

  李微漪表现了妈妈对孩子的感情,她教格林捕食,教它狼啸,躲避危险,帮她成长,就像我们的妈妈教我们吃饭,吃饭一样。格林也像个孩子一样,因为她感受到了李妈妈的爱。我也被她们感动到了。

  我希望我们不要像盗猎者一样,大家都像牧民一样尊重生命,尊重大自然这个法官给世界的规律,不要去破坏它,保护越来越少的野生动物。

  重返狼群的读书笔记 5

  “狼妈”教子

  您会爱吗?会爱您的孩子吗?

  我知道您的答案是肯定的,希望文末的您也能骄傲的说:“我会爱。”

  “狼妈”薇漪带回小狼时,第一次是用奶瓶给小狼喂食鲜奶的。结果,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断,奶瓶也摔碎了。凶猛如狼,岂会如此斯文饮食,薇漪想到老牧民曾说过,哺乳的母狼没有一个乳房是完好无损的。

  这份坚持,这份忍耐,如果不是无私的爱还能做何解释?这一点,每个亲身哺乳的准妈妈都有体会。我亦曾,亲眼目睹,一朋友的小孩一口吮吸的那朋友瞬间满眼泪水打转。这个时候,每个妈妈都会爱,每一份爱都伟大。

  小狼稍长点时,有次“狼妈”把小狼单独留在了家中。结果,回来打开房门的瞬间,惊呆了:

  【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卫生间的卷纸被拖出来老长……洗衣机、电冰箱的电线被咬断了……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倒翻,滚在桌边上,一罐蜂蜜所剩无几……】

  面对四仰八叉的挺着大肚子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的小狼,“狼妈”无奈又溺宠的摇摇头,然后埋头整理。整理之后,已是深夜,精疲力尽,却还是费心的为格林准备着可口的爱之晚餐。

  这样的事情,很多准妈妈都有经历。她们闪着圣洁之光的母性,指引着她们会有和“狼妈”如初一辙的做法。这时候,爱是天性,这份爱是那么的顺其自然而让人愉悦。

  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一天天的长大。它能见到的活物,只有“狼妈”这个人,它狼的天性是它永远只忠于强者,攻于弱者。所以,它露出了锋利的爪牙,选择攻击这个救她、养它的母亲。“狼妈”是怎么做的呢?她知道这是狼的天性,她要让它成为狼,就不能用人性来要求狼性。所以,她没有骂它是白眼狼,没有剪掉它锋利的爪牙,而是把自己逼的像个正真的母狼一样,去战斗,去争夺,她狠狠的咬住狼的嘴筒,咬的一嘴狼毛,却也引得了这个狼子的俯首帖耳。

  您呢?可曾想到您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当您的孩子,第一次挑战您作为父亲或者母亲的家长权威时,您是火冒三丈,训斥打骂,口口声声念着:“竖子无礼”呢?还是冷静的分析、学*,在知道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经阶段时,耐心的开导,用心的等待呢?

  有多少的父母,打着家教的幌子逃避着自己懒惰的事实。他们可以用心的教会牙牙学语的孩子喊出并不怎么真切的“爸爸”、“妈妈”,却无法接受孩子成长中的必经阶段。只因为,前一种爱,自然、轻松而不需要*得。后一种爱,却需要克服懒惰去学*,去摸索。

  当“狼母”发现,小狼已经迫切到了需要交流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唤子的“呜呜声”已经不能再满足小狼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就让他顺其自然吧,活着已经很难得了。我想我会这样想,也会这样做的。可“狼妈”不啊,她找来狼谷狼山的现场录音,结合自己的已有知识比照分析,再反复的听,反复的学,反复的练*、实践,直到她这个人“狼妈”发出的狼嚎与音频曲线几乎一致。意料之中的,她的狼子骄傲的发出了第一声正真的狼嚎。

  您呢?当每一次看着孩子极低的测试成绩,您是怎么做的呢?训斥、打骂、抱怨?还是无奈的拉着脸,叹口气,已不自知的语言暴力道:“你就这个能耐了。”或者,虚伪的无所谓的笑笑,说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没事,下次一定能考好。”又或者,拿出一塌钱,立马风风火火的去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呢?这些都太容易去做了,因为多么顺其自然,合乎本性啊。

  如果一个弱女子,能教会一只狼发出标准的狼嚎。那么您,又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能帮助同为人的孩子提高一门成绩呢?你可曾,仔细翻翻孩子的课本,而不是以已经忘了,不会了来搪塞呢?你可曾,有认真看过孩子的`试卷,仔细引导着孩子分析每一处的失分点呢?你可曾,心*气和的坐下来,耐心的听孩子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你又可曾,为了孩子,愿放下你手中的手机,放弃你无用的社交,陪着她重新温*一遍自己已快要忘完的功课呢?

  这些可曾,您多半没有吧,因为您总有无数的理由来反驳每一个可曾。比如,您需要赚钱,您没有时间,您没有那个能力那个精力;又比如,您认为您的钱大可以让辅导班的老师来为您工作,您以为分析试卷那种事都该是学校老师的职责。可您是否想过,您的一个孩子您都可以找到这么多不去努力,逃避懒惰的原因,管着五六十甚至更多孩子的老师会不会找到更多的原因呢?

  当小狼的身体急速增长,“嗷呜———喔——呜—”的狼嚎夜夜在城市的上空响起时,“狼妈”的眉头再次皱紧。她知道,那个始终藏在心里的问题必须得面对了,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已经无处安放狼自由的灵魂,她必须得选择了。她找了动物保护组织,我们偌大的中国居然没有野狼救助和保护区,小狼要得到保护,必须漂洋过海送往英国;她去了动物园,刻当她看到那只被圈禁在小小牢笼中的老狼,一刻不停的在狼牢中跑着狼圈,厚重的玻璃上全是它的抓痕时,老狼悲哀、绝望、身不如死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心,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她绝对不能懒惰的,将小狼送进这个集中营而一了百了。所以,她选择了那条最艰难的路,第三次迁徙:带小狼重归故土,助小狼重返狼群。

  您呢?当孩子提心吊胆又小心翼翼的告诉您,自己无法适应所在的班级,所在的学校时,您是怎么做的呢?无所谓的一番无用的安慰,道之:“适应,你要适应环境,适应了就好了”呢?还是,认真的聆听孩子的内心,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再去学校拜访孩子的老师,咨询孩子的同学,考察孩子所处的环境,然后再做出最正确最适合孩子发展的决定呢?

  我们总说适应,可如果让一匹狼来适应人的生活,不说根本就适应不了,就算真的适应了,狼也已经不再是狼。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狼和藏獒这对天敌,总算是能和*共处了。茫茫草原,小狼再也不孤独。但这世间最大的问题,就是总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

  不久之后,“狼妈”悲哀的发现,本已能够娴熟捕食鼠兔的小狼,居然突然捉不到鼠兔了。原来,小狼生活在藏獒群中,耳濡目染的都是狗的行为*性。在捕食的关键时刻,本应屏住呼吸,禁声突袭之时,小狼却模仿着狗的做法,威慑骂阵,虚张声势,竖起狼毛大吼一声:“花”(狗叫声)。这哪里是捕食,根本就是报警嘛。

  “狼妈”再次心情沉重的考虑到小狼的未来。她意识到:

  养在獒群的小狼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学*和适应模仿的本领,小狼学了,却学歪了,适应了,但适应的不是它该面对的环境。现在,陪它脱离人群脱离獒群,进入严酷的草原,共同承担生存的压力,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已经迫在眉睫。

  于是,强悍的“狼妈”再次选择了危险重重的一条路“孤身携子投狼群。”这是“狼妈”的第四次迁徙——荒无人烟的严寒草原。

  您呢?想到什么了呢?您的孩子是否也曾在接受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身边聚集了很多不被您看好的狐朋狗友,沾染了很多抽烟、酗酒、沉迷网游的不良*惯呢?您又是怎么做的呢?是粗暴简单的暴力镇压呢,还是如“狼妈”一样透彻的分析问题,直面问题,刨根问底后再陪着孩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古有孟母三迁,今有“狼妈”四迁,您可会,为了您孩子的优秀和未来而选择一迁吗?

  鸟儿翅膀硬了,总要离巢。小狼长成了大狼,也要回归狼群。一路走来,“狼妈”携带着小狼躲父母、躲车辆、躲警察;离开小屋,离开天台,离开城市,离开人群;一起学*狼嚎,学*捕食,学*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更是一起忍冻挨饿,忍受病痛和环境的各种考验。要说不舍,“狼妈”最是不舍放小狼离去,要说不舍,小狼最是不舍离去“狼妈”。

  然而,“狼妈”是这样说的:

  “舍不得也要舍……狼不是宠物,人的陪伴绝不能取代它真正的同类,而且狼有自然交给它的使命……只要它能活的快乐,我有什么舍不得。”

  这一段,我读哭了,看的是别人的故事,哭的是自己的心酸。

  我知道,有很多如我这个年纪的同龄人读到这里,都会哭的。曾几何时,我们也如长大的小狼一样,梦想在自由的原野驰骋,可总有无数的舍不得,无数的各种道德框架,无数的人伦孝义,无数的哭泣,无数的恐吓,无数的示弱死死的将我们缠绕。直到,我们再也喘不过气;直到,我们疲惫的收起那颗自由的心,收起已经准备远行的脚步。然后,心知肚明的,以爱的名义圈禁自己的快乐,恰如离去又返回的小狼一样,收起锋利的爪牙,将自己的头颅摆正,等待爱的项圈来禁锢。只是,小狼“格林”多么幸运,她的“狼妈”最后还是忍痛割爱,收起了那已爱的名义编制的铁链,而给了它更无私的爱——自由。即使,一转身已是思念成灾;即使,一转身已知是永别。

  您呢?但愿,您在孩子需要展翅翱翔的时候,能不以爱的枷锁,使他负重前行;能不已爱的美名,冠名自己的懒惰。

  已是文末,您,还能骄傲的说“我会爱”吗?您,可也是,爱着爱着,就懒了呢?愿您不是,愿所有的父母都不是。


《重返狼群》读后感优选【二十】篇(扩展6)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优选【五】份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1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二年级作文。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2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3

  爱你,小狼“格林”

  到底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

  最爱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论,书,倒是真没有好坏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这里有个前提,那便是“读书多了”。如果仅仅是一本书呢?我们又能从中受益什么呢?

  我以为,最好的书,莫过于你读过之后,心灵有所触动,行动有所改变。而《重返狼群》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1.

  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开怀大笑,亦有多次的皱眉、咬牙切齿,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触动呢!

  我震撼于“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居然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这样自残活命的勇气,处于食物链最顶端,有最高级之美称的我们,又有几个人具备呢?

  我震撼于,公狼死后,母狼发疯般的报复,夜夜泣血的哀嚎,无能为力、心焦力竭却只能忠贞不渝的自戕;

  震撼于,狼在战斗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们的身上的每一处伤口都让人尊敬,都让狼引以为傲,因为那每一道伤口,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

  震撼于,小狼“不自由,毋宁死”“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的作风;震撼于,狼强大的模仿与学*能力;

  震撼于,他们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铸就的自强独立的狼性;震撼于……太多太多,每一个震撼都铺洒在100万字的每一个字里行间,等待你去感受去发掘。

  当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长啸中悠悠转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泪。文字后面的我,也笑了,笑开了那团揪着的心;当作者带小狼入市时,“小狼一声不吭的躲在箱子里装死,即使车子再颠簸,即使有人敲拍纸箱他也悄无声息”我又笑了,为小狼的“合作”,为小狼的聪明和强大的忍耐力;

  当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满身都沾满吐出来的白泡泡,吓得作者魂不守舍,以为是狂犬病,却后发后觉原来是牙膏时,我再次的笑出了声,为小狼的调皮可爱;当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钻进去的洞穴,然后看准时机,自己喝饱水之后,将饲养员给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将其**万段的藏獒们,优哉游哉的跑回避难所时,我惊呆了,随后哈哈大笑。这家伙,虽然做的好不地道,却是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绎了一遍;

  2

  皱眉时,咬牙切齿时,我真的宁愿自己是一只狼,因为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个样,人和人不一样。”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伤疤,是在对我们人类表示友好时留下的,也成了它终生的印迹,它的一个足趾从此缺少了一块。我不明白,那个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网上那些踩碎小猫脑袋的高跟鞋视频,一阵阵的反胃,痛时才惊觉,自己已经双拳紧握,手心已是满满的掐痕。

  当作者发现一头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给格林吃时,她礼貌的征求牧场主人的意见。结果,牧场主人出尔反尔的从不要钱,到要卖给作者,再到要卖的比活羊还贵,再到活羊不卖。还特意叫来帮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为了勒索作者的望远镜硬是将公羊信口雌黄的说成有身孕的母羊,终于恬不知耻又沾沾自喜的达到了自己猥琐的目的。农场主那张丑陋,令人作呕的嘴脸,真的让我好想反驳:他不是我的同类。可我,再清楚不过,这样的嘴脸又岂止这一个呢!除了咬牙切齿的恨意,除了不让我自己及周围的朋友变成这样,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么呢?似乎,还可以警示正在阅览本文的你,不要变成那令人讨厌的样子,愿你我始终是同一类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我都好想说:“我愿成为一只狼。”

  当藏獒群战时,作者将刚刚受伤还未痊愈的格林关在了笼中。格林将坚硬的狼头,在铁栏杆上碰的“当、当”作响,它的“颈毛根根树立……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和与此极不相称的痛苦、绝望、羞愤与凄然决绝。”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仿佛移情于我,我愿化身为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严无价,情义更无价。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没有哪个母亲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无奈、心痛的流泪;

  “格林安静沉默的,爬在受伤的藏獒黑虎的笼子旁边,警觉的看着门口……我小心翼翼的给黑虎去掉头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药和白药……格林抱着黑虎的头,用暖暖的舌头一遍一遍温柔地为他舔舐伤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这段,我再次泪崩。谁说最是狼狠?谁道最是狼无情?脑中再次浮现出作者的独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造就成了‘宿敌’”

  作者因为严重的肺水肿,不得不暂时离开草原,离开格林回成都治病时,格林红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响的牙齿,以及挣脱铁链在公路上发疯般的拼命追赶,这哪一个情景想来不让人潸然泪下?心如刀绞般的离别,或亲身经历或从书中读来,早已逐渐*惯、麻木,唯独这人狼之间的情谊来的太过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泪雨阑珊。

  从小便听腻了这个成语“狼子野心”,更是口口声传着东郭先生的故事,狼来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为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恶的动物。

  结果,作者以身犯险,向我们呈现出的真实却是:当作者以为格林被捕,回草原营救时,找了那么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弃的极限。而大狼格林从未露面,却是带着妻女,日复一日的将自己搏命猎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经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当大狼格林还是小狼时,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匮乏之时,当发现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压缩饼干时,舍命护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许久。之后,他居然每一次猎食之后,都将猎物藏在那个已经被发现的藏食点,然后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压缩饼干。

  这样狼和狼一样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吗?这个狼子格林,为何让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备的爱之心呢?即使他的母亲是人,是那类要将他们赶尽杀绝,让他们退避三舍的人类。试问,如果换换角色,如果是狼将我们逼到绝境,我们会是怎样的反应?不用问了,我们多少人不就已是见之怕之杀之了呢。

  3.

  真的好想化身为一匹狼,随着狼的族群,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够“不自由,毋宁死”,也能够为每一次的尊严和义气而抛头颅、洒热血,也能“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也能多情如格林,决绝如格林。

  梦醒,我还是我,格林却早已远去。但这个我,又已不是之前那个我。

  曾经,我讨厌一切猫狗,我不会残害他们,却也从未亲*。格林之后,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赶时间时我会对他们笑笑,闲暇时,我会买一些狗粮或者猫食,静静的蹲在一旁看他们进食。我甚至第一次,没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怀中的小猫;第一次,打车去看望一条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条陪伴了我们十年,离别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见,见面那一刻,虎子摇着尾巴冲向我,不断用舌头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还记得我――我,这个冷漠的,从未抚摸过他的主人。我的泪,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发上,有悔恨,有感动。

  曾经,我热衷于给母亲买皮草,热衷于那毛茸茸大领子。格林之后,我将格林的故事讲给所有家人听,并祈求他们和我一样从此拒绝皮草。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买卖,少一分杀戮。

  曾经,我的课堂只有考试会考到的应试内容,从不讲废话。如今,只要涉及到动物、环保的内容,我都会讲很多废话,讲格林的故事,讲《重返狼群》。领导不认可又怎样,不是优质课堂又如何,我自觉问心无愧。我为我是一名教师而自豪,因为我的学生爱我,他们愿意听我说,更会按照我说的去做。他们的背后有多少家庭呢?小手拉大手,总有一天,我相信,再读《重返狼群》我不会再皱眉,不会再有咬牙切齿的恨。

  所以说,美女作家李微漪,为我们呈现的记实小说《重返狼群》,真的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们每个人去阅读,这本书会让你重新定义狼这个聪慧的物种。我已读过,已感受过,已被触动,也已有所改变,有所行动。愿你,走进那个世界,去看看,归来之日,你讲,我听。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4

  “狼妈”教子

  您会爱吗?会爱您的孩子吗?

  我知道您的答案是肯定的,希望文末的您也能骄傲的说:“我会爱。”

  “狼妈”薇漪带回小狼时,第一次是用奶瓶给小狼喂食鲜奶的。结果,奶嘴被小狼生生咬断,奶瓶也摔碎了。凶猛如狼,岂会如此斯文饮食,薇漪想到老牧民曾说过,哺乳的母狼没有一个乳房是完好无损的。

  这份坚持,这份忍耐,如果不是无私的爱还能做何解释?这一点,每个亲身哺乳的准妈妈都有体会。我亦曾,亲眼目睹,一朋友的小孩一口吮吸的那朋友瞬间满眼泪水打转。这个时候,每个妈妈都会爱,每一份爱都伟大。

  小狼稍长点时,有次“狼妈”把小狼单独留在了家中。结果,回来打开房门的瞬间,惊呆了:

  【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压脚线被抠了出来,阳台上的植物成了残枝败叶,卫生间的卷纸被拖出来老长……洗衣机、电冰箱的电线被咬断了……写字台上全是狼爪印,蜂蜜罐倒翻,滚在桌边上,一罐蜂蜜所剩无几……】

  面对四仰八叉的挺着大肚子在沙发上睡着安稳觉的小狼,“狼妈”无奈又溺宠的摇摇头,然后埋头整理。整理之后,已是深夜,精疲力尽,却还是费心的为格林准备着可口的爱之晚餐。

  这样的事情,很多准妈妈都有经历。她们闪着圣洁之光的母性,指引着她们会有和“狼妈”如初一辙的做法。这时候,爱是天性,这份爱是那么的顺其自然而让人愉悦。

  终于,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一天天的长大。它能见到的活物,只有“狼妈”这个人,它狼的天性是它永远只忠于强者,攻于弱者。所以,它露出了锋利的爪牙,选择攻击这个救她、养它的母亲。“狼妈”是怎么做的呢?她知道这是狼的天性,她要让它成为狼,就不能用人性来要求狼性。所以,她没有骂它是白眼狼,没有剪掉它锋利的爪牙,而是把自己逼的像个正真的母狼一样,去战斗,去争夺,她狠狠的咬住狼的嘴筒,咬的一嘴狼毛,却也引得了这个狼子的俯首帖耳。

  您呢?可曾想到您处于叛逆期的孩子。当您的孩子,第一次挑战您作为父亲或者母亲的家长权威时,您是火冒三丈,训斥打骂,口口声声念着:“竖子无礼”呢?还是冷静的分析、学*,在知道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经阶段时,耐心的开导,用心的等待呢?

  有多少的父母,打着家教的幌子逃避着自己懒惰的事实。他们可以用心的教会牙牙学语的孩子喊出并不怎么真切的“爸爸”、“妈妈”,却无法接受孩子成长中的必经阶段。只因为,前一种爱,自然、轻松而不需要*得。后一种爱,却需要克服懒惰去学*,去摸索。

  当“狼母”发现,小狼已经迫切到了需要交流的时候,她知道自己唤子的“呜呜声”已经不能再满足小狼了。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就让他顺其自然吧,活着已经很难得了。我想我会这样想,也会这样做的。可“狼妈”不啊,她找来狼谷狼山的现场录音,结合自己的已有知识比照分析,再反复的听,反复的学,反复的练*、实践,直到她这个人“狼妈”发出的狼嚎与音频曲线几乎一致。意料之中的,她的狼子骄傲的发出了第一声正真的狼嚎。

  您呢?当每一次看着孩子极低的测试成绩,您是怎么做的呢?训斥、打骂、抱怨?还是无奈的拉着脸,叹口气,已不自知的语言暴力道:“你就这个能耐了。”或者,虚伪的无所谓的笑笑,说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没事,下次一定能考好。”又或者,拿出一塌钱,立马风风火火的去给孩子报各种辅导班呢?这些都太容易去做了,因为多么顺其自然,合乎本性啊。

  如果一个弱女子,能教会一只狼发出标准的狼嚎。那么您,又怎么好意思说自己不能帮助同为人的孩子提高一门成绩呢?你可曾,仔细翻翻孩子的课本,而不是以已经忘了,不会了来搪塞呢?你可曾,有认真看过孩子的试卷,仔细引导着孩子分析每一处的失分点呢?你可曾,心*气和的坐下来,耐心的听孩子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你又可曾,为了孩子,愿放下你手中的手机,放弃你无用的社交,陪着她重新温*一遍自己已快要忘完的功课呢?

  这些可曾,您多半没有吧,因为您总有无数的理由来反驳每一个可曾。比如,您需要赚钱,您没有时间,您没有那个能力那个精力;又比如,您认为您的钱大可以让辅导班的老师来为您工作,您以为分析试卷那种事都该是学校老师的职责。可您是否想过,您的一个孩子您都可以找到这么多不去努力,逃避懒惰的原因,管着五六十甚至更多孩子的老师会不会找到更多的原因呢?

  当小狼的身体急速增长,“嗷呜―――喔――呜―”的狼嚎夜夜在城市的上空响起时,“狼妈”的眉头再次皱紧。她知道,那个始终藏在心里的问题必须得面对了,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已经无处安放狼自由的灵魂,她必须得选择了。她找了动物保护组织,我们偌大的中国居然没有野狼救助和保护区,小狼要得到保护,必须漂洋过海送往英国;她去了动物园,刻当她看到那只被圈禁在小小牢笼中的老狼,一刻不停的在狼牢中跑着狼圈,厚重的玻璃上全是它的抓痕时,老狼悲哀、绝望、身不如死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心,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她绝对不能懒惰的,将小狼送进这个集中营而一了百了。所以,她选择了那条最艰难的路,第三次迁徙:带小狼重归故土,助小狼重返狼群。

  您呢?当孩子提心吊胆又小心翼翼的告诉您,自己无法适应所在的班级,所在的学校时,您是怎么做的呢?无所谓的一番无用的安慰,道之:“适应,你要适应环境,适应了就好了”呢?还是,认真的聆听孩子的内心,仔细分析孩子的行为,再去学校拜访孩子的老师,咨询孩子的同学,考察孩子所处的环境,然后再做出最正确最适合孩子发展的决定呢?

  我们总说适应,可如果让一匹狼来适应人的生活,不说根本就适应不了,就算真的适应了,狼也已经不再是狼。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狼和藏獒这对天敌,总算是能和*共处了。茫茫草原,小狼再也不孤独。但这世间最大的问题,就是总会有层出不穷的问题。

  不久之后,“狼妈”悲哀的发现,本已能够娴熟捕食鼠兔的小狼,居然突然捉不到鼠兔了。原来,小狼生活在藏獒群中,耳濡目染的都是狗的行为*性。在捕食的关键时刻,本应屏住呼吸,禁声突袭之时,小狼却模仿着狗的做法,威慑骂阵,虚张声势,竖起狼毛大吼一声:“花”(狗叫声)。这哪里是捕食,根本就是报警嘛。

  “狼妈”再次心情沉重的考虑到小狼的未来。她意识到:

  养在獒群的小狼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是模糊的,狼具有天才的学*和适应模仿的本领,小狼学了,却学歪了,适应了,但适应的不是它该面对的环境。现在,陪它脱离人群脱离獒群,进入严酷的草原,共同承担生存的压力,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已经迫在眉睫。

  于是,强悍的“狼妈”再次选择了危险重重的一条路“孤身携子投狼群。”这是“狼妈”的第四次迁徙――荒无人烟的严寒草原。

  您呢?想到什么了呢?您的孩子是否也曾在接受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身边聚集了很多不被您看好的狐朋狗友,沾染了很多抽烟、酗酒、沉迷网游的不良*惯呢?您又是怎么做的呢?是粗暴简单的暴力镇压呢,还是如“狼妈”一样透彻的分析问题,直面问题,刨根问底后再陪着孩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呢?古有孟母三迁,今有“狼妈”四迁,您可会,为了您孩子的优秀和未来而选择一迁吗?

  鸟儿翅膀硬了,总要离巢。小狼长成了大狼,也要回归狼群。一路走来,“狼妈”携带着小狼躲父母、躲车辆、躲警察;离开小屋,离开天台,离开城市,离开人群;一起学*狼嚎,学*捕食,学*适应大自然优胜劣汰;更是一起忍冻挨饿,忍受病痛和环境的各种考验。要说不舍,“狼妈”最是不舍放小狼离去,要说不舍,小狼最是不舍离去“狼妈”。

  然而,“狼妈”是这样说的:

  “舍不得也要舍……狼不是宠物,人的陪伴绝不能取代它真正的同类,而且狼有自然交给它的使命……只要它能活的快乐,我有什么舍不得。”

  这一段,我读哭了,看的是别人的故事,哭的是自己的心酸。

  我知道,有很多如我这个年纪的同龄人读到这里,都会哭的。曾几何时,我们也如长大的小狼一样,梦想在自由的原野驰骋,可总有无数的舍不得,无数的各种道德框架,无数的人伦孝义,无数的哭泣,无数的恐吓,无数的示弱死死的将我们缠绕。直到,我们再也喘不过气;直到,我们疲惫的收起那颗自由的心,收起已经准备远行的脚步。然后,心知肚明的,以爱的名义圈禁自己的快乐,恰如离去又返回的小狼一样,收起锋利的爪牙,将自己的头颅摆正,等待爱的项圈来禁锢。只是,小狼“格林”多么幸运,她的“狼妈”最后还是忍痛割爱,收起了那已爱的名义编制的铁链,而给了它更无私的爱――自由。即使,一转身已是思念成灾;即使,一转身已知是永别。

  您呢?但愿,您在孩子需要展翅翱翔的时候,能不以爱的枷锁,使他负重前行;能不已爱的美名,冠名自己的懒惰。

  已是文末,您,还能骄傲的说“我会爱”吗?您,可也是,爱着爱着,就懒了呢?愿您不是,愿所有的父母都不是。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5

  这是一个悲欢离合,而又乐观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凉,而被画家李微漪收养。但因种种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这样,一狼一人,便经历千辛万苦,踏破铁鞋,格林终于重返狼群。谱写了一个美丽的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动,并且我还学到了许多东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微漪与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为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他们忘记初心,因为这是一个坚定的初心。我们也因怀有一颗坚定的初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披荆斩棘,只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初心纯洁、热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时的责任与担当,是铅华尽染时的恪守与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坚持不息

  为了初心,我们就要坚持。李微漪与格林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饥荒,他们也不怕,坚持了下来。正因他们的坚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们应向他们学*,无论初心有多难,都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胜利贵在坚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坚持要锲而不舍、要顽强不息。变,才是命运;忍,才是历练;做,才是拥有;坚持,才有机会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马行千里食草,活鱼逆流而上,死鱼顺波逐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团结与你

  格林单凭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吗?难于上青天。李微漪与它合作,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很团结,合作挺了过去。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饥饿的人在荒漠上走着,他们遇到了一个人,他给予了两人一根鱼竿和一条鱼。他们两人各拿一物,朝着不同方向走。结果,拿鱼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鱼后,没过几天,就饿死了。而拿鱼竿的人,向大海走,当他看见大海准备钓鱼时,却饿死了。但如果他们一起合作去海边的话,或许结局会有所不同。可见,团结合作是多么重要。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是啊!人心齐,泰山移,团结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四、爱护环境

  南山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关于环境的话题。尽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但它的孩子们却因环境问题而相继死去。狼皮、狼牙、树木,书中人们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而疯狂的破坏环境。他们的行为,令人费解、令人发指、令人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数次自然灾害后,人们也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许多地方都得到了绿化。也许多少年后,将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环境,成功“重返狼群”。

  写到这儿,我仍然回味无穷。这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时,也教了我许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重返狼群》读后感优选【二十】篇(扩展7)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实用5份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 1

  在没有读《重返狼群》之前,我对狼的认识就是残酷、令人害怕,几乎没有什么好评价。但为什么还有人写关于它的故事呢?带着这样的疑惑我拿起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可爱、机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这一举动令我非常感动。她将小狼带回了家,调皮的小狼可没少给她捣乱,偷吃西红柿,逗蜜峰被蛰,被金雕追击,喝青稞酒等等。虽然它很调皮,总是惹祸,可是在我眼里它是那么可爱。

  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生活*性一点都不了解,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狼群围攻牦牛群的场景。狼群经过细致的探查周边地形环境,选择隐避的地势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牦牛群靠*的距离差不多了,狼群中响起一声长鸣,此时所有狼就疯了一样冲进牦牛群,牦牛群突然受到攻击,就像炸开了锅的爆米花一样,四处乱逃,根本没反击能力,狼群完美的团队合作和机智精准的判断让它们赢得了这场对决。

  看到这里又有一件事让我很是费解,为什么狼吃羊、牦牛,牧民不杀它们呢?再继续阅读下去,我才知道这是因为生物链,狼不仅仅吃羊和牦牛,还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黄羊等。如果没有狼去限制田鼠、黄羊数量,草原的土地会被破坏,草也就会被吃光,草没了,牧民们也就不能养羊啦!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草原是一个自然的、和谐的、共处的大家庭。

  同学们,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们对狼一定也很感兴趣吧,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关于狼的秘密吧!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 2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 3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 4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完全颠覆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该故事讲述了一件这样的事:本书作者李微漪来到了诺尔盖草原写生,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一只小狼。它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作者养了这只小狼并带它回城疗伤。最终,为了小狼的自由,她返回草原,历尽千辛万苦后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

  在现代,狼在人们心中一直是凶狠、狡诈的象征。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白眼狼……大家注意到没有,“狼”和“狠”只有一点之差?再狠一点就是狼!人们猎杀狼、憎恨狼,但有没有想过狼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狼,猎食老弱病残的牛羊,完成自然法则中对物种优胜劣汰的筛选,避免物种退化。

  狼,严格控制繁殖过快的食草动物对草原的危害。

  狼,捕猎大型猎物,其剩余狼食可帮助鹰、秃鹫、狐狸等动物熬过严冬。

  狼,不是草原的害兽,自然界最可怕的不是“兽行”,而是“人为”!

  谁会想过,在“妈妈”患病卧床时,小狼在草地中挖出它的“救命粮”给“妈妈”吃?谁会想过,在“妈妈”崴伤脚,无法走路时,小狼花费几小时,赶一匹马来接“妈妈”?谁会想过,在“妈妈”被三条大狗追咬时,小狼奋不顾身,挺身救母,不惜负伤累累?谁会知道,小狼吃猎物时,总会留条腿给“妈妈”……

  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一人一狼,相依相守,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 5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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