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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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苔丝读后感 1

  《苔丝》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91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初次接触到《苔丝》是在“英语听书”app里面听到的,一下子被女主的声音吸引,胆怯、自卑但是很有自己的主见。后来又观看了电影版的《苔丝》,*三个小时的片子,内容比较沉闷,没有一次性看完,分两次看完。小说与影片略有不同,难分伯仲。

  小说开头讲述的是身为贫困家庭中长姐的苔丝既要照顾家中的弟妹,还要操心自己无能的父母,事事为家庭考虑。由于牧师告知父亲自己家族原为衰败的德伯贵族,于是,父母要求年轻的苔丝以此作为机会攀附一位有钱的亲戚,并通过姻亲关系改善整个家庭的现状。

  起初苔丝并不愿意,但是考虑到家中窘状,苔丝收拾得干干净净,到村另外一头的贵族德伯太太家去攀亲戚,接待她的是德伯太太的儿子亚力克,一个轻浮的贵族男人。待苔丝回家以后,亚力克马上写信给苔丝父母,表示可以为其提供一份养鸡的工作,苔丝母亲欣然答应。于是她整理行装到德伯太太家打工,在德伯太太家工作的这期间,年轻的苔丝工作认真,在一次聚会后返家途中卷入了一场争吵中,她想摆脱,正好亚力克骑马经过,于是亚力克带着年轻的苔丝离开了,亚力克带着苔丝来到了英格兰最古老的森林,森林中都是迷雾,他们在森林中迷路了,就是那晚,亚力克玷污了苔丝,从此苔丝的命运发生了转变。

  可怜的苔丝未婚先孕,并未接受亚力克成为他情妇的建议,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德伯太太家,回家后她被村里人非议,被父母责骂,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面对这些,她开始变得沉默,喜欢黑夜,喜欢独处。

  就这样过了两三年,她慢慢地走出来了,她决定重新上路。这次,她朝村子的另外一头走去,走到了一个牧场,在那里她得到了一份挤牛奶的工作,也是在那里她遇到了她的.挚爱安吉尔,一个牧师的儿子,他们年级相仿,互相被对方吸引,慢慢地他们陷入了热恋,双方都以为对方是最纯洁的,最美好的,最可爱的人,那时的他们拥有天底下最感人、最真挚的爱情。苔丝太爱安吉尔了,太害怕失去他,以至于始终无法将自己的过往完完整整地告诉安吉尔,尽管她已经在心里已经告诉了他上千遍,可是就是无法向他开口。安吉尔爱的真诚,终于他向苔丝求婚了,苔丝内心充满了喜悦,但是又无法完全真实的面对安吉尔,她兴奋、犹豫但是还是选择了拒绝,直到幸福超越理智,她接受了他的求婚,在去教堂的路上她还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要将自己的过往告知安吉尔,安吉尔却说婚后再说。新婚之夜,他们互相向对方坦白自己的过往,她原谅了安吉尔的过往,但是安吉尔知晓她的过去以后却愤怒了,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觉得苔丝不是他心目中完美的爱人了,顷刻之前他对她充满了厌恶。为此,安吉尔远赴巴西,任苔丝自身自灭。

  被抛弃后的苔丝不不得再次回到家乡,在农场做着各种苦力,冬天挖藕,秋天收麦子,每天工作很长时间,工作占据了一切,唯一的心里安慰就是给安吉尔写信,她满怀希望地给安吉尔写了无数封信,希望得到他的谅解,但是安吉尔都没有回复。就在这时,父亲去世,家里的房租到期,家人无地可去,苔丝母亲这时选择寻求亚力克的帮助,亚力克给与苔丝家帮助的前提是让苔丝做他的情妇,年轻的苔丝被生活逼的没有办法,最终做了亚力克的情妇,母亲及弟妹得到了居住地,她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这个时候,安吉尔从巴西回来,他看到苔丝给他写的信,意识到自己的无情,决定重新找回苔丝,他去到苔丝的家乡,找到了苔丝的母亲,苔丝的母亲将苔丝现居住地告诉了安吉尔,安吉尔赶赴苔丝所在地,得到的却是她已经属于别人了,他带着失望离开,却让她伤心不已。

  最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苔丝杀死亚力克,穿戴整齐前往车站寻找心爱的安吉尔,见到安吉尔,她向他诉说对他的思念及爱,知道自己即将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个时候的安吉尔却淡然了,他带着苔丝去逃亡,他们一起在野外留宿,偷溜进富人家去过夜,他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最后在黎明到来之前,警察来了,带走了苔丝和安吉尔,最终苔丝被处以绞刑,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这部长篇小说写于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后,人们的思想逐渐开放,小说的女主人公苔丝就是生活在那个时期,她敢于个走出去参加劳作,自力更生,虽然年龄小,受到了一些引诱,但是她善于反思,发现自己不爱亚力克,她勇敢地选择离开,自己独自承受旁人的白眼,分娩的痛苦,贫困的拷打;当她遇到所爱,她奋不顾身,不惜杀害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人,虽然那个人曾经带给自己那么多的痛苦,但是在危难之际,只有他给予她帮助。她选择干净地活着,她的爱情里面没有其他人,只有她和心爱的安吉尔。

  纵观苔丝短暂的一生,她是一位可怜的、悲苦的女性,但是就是这样一名女性,她始终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她渴望活的有尊严。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再来看苔丝,读苔丝,还是有借鉴意义,作为一名女性,在一个思想更加开放、包容的今天,我们应该要活的更加自我,要遵从本心,生活中除了有家庭、工作,还应该有自我、有尊严地活着,不做别人的依附品,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尽管生活会很苦很累,但是做自己才最精彩。

  苔丝读后感 2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犯案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杯具,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可是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我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终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理解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齐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期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向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简便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最终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我对感情的忠诚,来成全自我和克莱尔纯洁完美的感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终五天欢乐的时光。可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能够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

  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期望,是她一切欢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终一点期望也给抹灭了,即使之后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能够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可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杯具。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当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当为他们供给一个能够倾诉的*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杯具。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必须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终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苔丝读后感 3

  《苔丝》发表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一度遭到资产阶级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未能掩盖他的光辉。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苔丝,一个善良美丽的农家姑娘,却不幸的被地主少爷亚历克玷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他遇到了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前往巴西。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克莱尔有杳无音信之际,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自己的仇人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失手刺死欺骗自己的亚历克。他在逃亡过程中与丈夫亚历克共同度过了几日幸福生活,终被逮捕并判处了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苔丝在还是少女之时,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处飘荡,受尽剥削和欺凌。特别是在他父亲死去时,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不得不被狠心的地主逼着搬出去,其状残不忍睹。这些不正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穷苦农民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吗?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遭受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就是这个纨绔子弟,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已卑鄙手段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阴影和遗憾。其后又在苔丝一家走投无路之际,欺骗苔丝说克莱尔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的投入自己的怀抱,再一次毁了苔丝的幸福。最后,这个恶少死在了苔丝的刀下,其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则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表面看来,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因此,当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始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是苔丝为不洁的女人。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成一个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醒悟了,给泰丝带来了几日的幸福时光,说明他与亚历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认为,他的罪责并不轻于亚历克。如果说亚历克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残了苔丝,使他陷入绝境,最终走向灭亡。

  作者给小说加了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还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

  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苔丝,从事你的肉体不是那样纯洁,但是你那善良、诚恳、刚强的灵魂却是最干净、最纯粹的。你将永远活在爱你的人心中!

  苔丝读后感 4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有着贵族的血统,却依旧淳朴自然,从不自傲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宛如乡野路边的秋菊,虽然没有杜鹃,牡丹的美艳,也没有梅花的傲骨芳容,却仍保留自己淡淡的清香。不争,不傲,身在百花之中,心在蓝天之外。

  克莱尔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放弃了,对爱人的不肯定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把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花落无声,宁静的秋天已过,酷寒的冬风吹来,谁也听不到花的哭泣,因为她从不在痛苦中哭泣,她的泪留给未来,她期盼着幸福。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一次次的离别,面对感情时的彷徨,又一次的期盼,又一次的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苔丝是勇敢的,她勇于追求自己的所爱,勇于向所爱的人坦白自己那并不光彩的过去,同时她有是无助的,在受到伤害时她无助,在爱人离他而去时她无助,在再次沦陷时她的内心依旧无助,不禁拷问苍天。为何苔丝命运多舛?

  那么,亲爱的朋友们,请你们谨记,当你能接受一个人时,请你的心像海水一般宽广的接受她的过去。多给别人一次机会,也就是在宽容自己。

  苔丝读后感 5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苔丝读后感 6

  在极大的痛苦中看完了全书,好几次几乎是看不下去了。也就是看在它是名著的份上坚持看完了,用了三天时间,多少有一些收获,当然也少不了牢骚,就写几句算是个做个总结吧。

  苔丝:这位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及现今其他一些人的评价自己看到了一些,但是就个人而言,并不完全赞同,先说说她的优点,比如当她母亲让她去认亲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极其不愿意的,如果她们不是穷到揭不开锅的话,我相信她是不会去求人的。在她受到德贝维尔的侵犯后,她还是比较有骨气的宁可自我毁灭也不要和他一起生活。还有她不肯去找安琪儿的父亲要钱也是有骨气的表现。在安琪儿去巴西一段时间后,她的钱花完了,但是她去最苦最累的农场,在对她极其不友好的老板手下也能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方面体现了她的好品行,也体现了她内心对独立自由的向往。这些优点放到今天看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做到的。但这并不能说她就是多么好的一个正面形象。她身上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问题,起码在我看来,有两件事她处理的极为不妥:第一,她与安琪儿交往了起码大半年,而且从订婚到结婚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时间足够她与安琪儿坦诚自己的过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这个简单讲就是欺骗,因为如果如实讲了,她觉得自己可能就掉价了,安琪儿就不会和她结婚了。但无论如何欺骗总是让人难以接受了,没有人喜欢被骗。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世间之所以有谎言并不都是自私的,也许是现实太过冰冷残酷了,只能求助于谎言的掩饰了。总的来说我觉得谎言不是不能有,但是做为她和她的恋人爱的如此热烈如此不顾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却存在如此大的谎言,这不是一个大大的讽刺吗?所谓的爱情都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还有什么值得颂赞的呢?!如若只是为了生存,换一口饭吃,那谎言也算适得其所了,但是一边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又瞒天过海,这种爱情只能让人恶心。第二,她再次和德贝维尔走到一起,和他有了同居关系,这简直糊涂透顶,如果缺钱,那就是随便嫁个人也不能和曾经的仇人同居啊,退一步讲,如果非要和这个仇人在一起,也应该答应做他的妻子啊,再退一步讲,也要等到和安琪儿解除婚约以后啊,这件事基本就是在作践自己,要糊涂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婚内和曾经**过自己的人同居啊,愚蠢透顶,从这件事来看那些骂她的下流话没有一句是冤枉她的。总的来说,苔丝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有过人的美貌,却没有过人的智慧,她的悲剧主要是自己的父母的愚蠢及绝对的贫穷造成的,她父母在她17岁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没有做好领路人的角色,相反做了悲剧推手的角色,还是就是真的太穷了,不然她也不会将自己送去虎口啊,和社会无关,和阶级无关,和宗教无关,和道德无关,甚至和她自己关系也很有限。

  安琪儿:这个小说的男主角,他做的事基本还算得上一个绅士,除了一件事,就是自己也不诚实,隐瞒了自己曾经短暂的放荡生活。结婚当天坦白这不等于胁迫吗?虽然被宽恕了,但是欺骗就是欺骗。

  德贝维尔:这个大反派,他就像是行走的狮子,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只求自己享乐,不管她人死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手段。但是许多人不都有这样的一面吗?他也曾寻找真理,也有过悔悟,但是很快他就又迷失了,除了身心的自我满足,他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苔丝的父母:他们为了摆脱家里的贫穷,将苔丝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他们是穷怕了吧,依仗苔丝的美貌想要攀附上层阶级,结果心太急了,加上智商欠费,把女儿推进了火坑。

  最后引用易中天的话结束,反对望子成龙,反对望女成凤,反对一切成功学。做人,总结为八个字――真实、善良、健康、快乐。

  苔丝读后感 7

  《苔丝》是哈代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灿烂的明珠。这部小说以主人公苔丝的遭遇为主线,描述了美丽的诗化形象与周围的阴暗现实的冲突,具体形象生动地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侵入英国农村之后,小农经济的解体以及农民走向贫困和破产的痛苦过程,小说通过一个纯洁的女子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的双重迫害的描写,通过对一个女性丰富深刻的精神世界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伦理、道德和婚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实质等作出了大胆而无情的揭露与控诉。

  主人公苔丝这一形象也是诗化的形象,她有着诗一般的优美,清新的气韵,也有着诗一般的激情。她本身就是一首非人工的抒情诗,被大自然所创造,被人类文明所扼杀,她本人就是美的化身,被大自然所赋予,被社会*俗所毁灭。小说中尤其是通过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来突出展现了她诗般的美丽特征,展现了他的火热的爱与强烈的恨,并且通过男性主人公与她交往来集中丰富完善这一形象。

  安琪·克莱尔与亚雷克·德伯维尔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苔丝性格典型化的过程中,在苔丝奇异的性格和诗歌力度的认识中发生了作用。而我,从此篇小说中悲剧的发生告诉我,凡是有小鸟欢唱的地方,总是有毒蛇在嘶嘶叫:当她精神上康复了,动身去塔尔勃塞时,可以在每一只鸟儿的叫声中,听出她对生命的渴望,但鸟儿快乐的音符却很少出现。

  苔丝读后感 8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苔丝读后感 9

  在极大的痛苦中看完了全书,好几次几乎是看不下去了。也就是看在它是名著的份上坚持看完了,用了三天时间,多少有一些收获,当然也少不了牢骚,就写几句算是个做个总结吧。

  苔丝:这位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及现今其他一些人的评价自己看到了一些,但是就个人而言,并不完全赞同,先说说她的优点,比如当她母亲让她去认亲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极其不愿意的,如果她们不是穷到揭不开锅的话,我相信她是不会去求人的。在她受到德贝维尔的侵犯后,她还是比较有骨气的宁可自我毁灭也不要和他一起生活。还有她不肯去找安琪儿的父亲要钱也是有骨气的表现。在安琪儿去巴西一段时间后,她的钱花完了,但是她去最苦最累的农场,在对她极其不友好的老板手下也能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方面体现了她的好品行,也体现了她内心对独立自由的向往。这些优点放到今天看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做到的。但这并不能说她就是多么好的一个正面形象。她身上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问题,起码在我看来,有两件事她处理的`极为不妥:第一,她与安琪儿交往了起码大半年,而且从订婚到结婚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时间足够她与安琪儿坦诚自己的过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这个简单讲就是欺骗,因为如果如实讲了,她觉得自己可能就掉价了,安琪儿就不会和她结婚了。但无论如何欺骗总是让人难以接受了,没有人喜欢被骗。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世间之所以有谎言并不都是自私的,也许是现实太过冰冷残酷了,只能求助于谎言的掩饰了。总的来说我觉得谎言不是不能有,但是做为她和她的恋人爱的如此热烈如此不顾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却存在如此大的谎言,这不是一个大大的讽刺吗?所谓的爱情都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还有什么值得颂赞的呢?!如若只是为了生存,换一口饭吃,那谎言也算适得其所了,但是一边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又瞒天过海,这种爱情只能让人恶心。第二,她再次和德贝维尔走到一起,和他有了同居关系,这简直糊涂透顶,如果缺钱,那就是随便嫁个人也不能和曾经的仇人同居啊,退一步讲,如果非要和这个仇人在一起,也应该答应做他的妻子啊,再退一步讲,也要等到和安琪儿解除婚约以后啊,这件事基本就是在作践自己,要糊涂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婚内和曾经**过自己的人同居啊,愚蠢透顶,从这件事来看那些骂她的下流话没有一句是冤枉她的。总的来说,苔丝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有过人的美貌,却没有过人的智慧,她的悲剧主要是自己的父母的愚蠢及绝对的贫穷造成的,她父母在她17岁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没有做好领路人的角色,相反做了悲剧推手的角色,还是就是真的太穷了,不然她也不会将自己送去虎口啊,和社会无关,和阶级无关,和宗教无关,和道德无关,甚至和她自己关系也很有限。

  安琪儿:这个小说的男主角,他做的事基本还算得上一个绅士,除了一件事,就是自己也不诚实,隐瞒了自己曾经短暂的放荡生活。结婚当天坦白这不等于胁迫吗?虽然被宽恕了,但是欺骗就是欺骗。

  德贝维尔:这个大反派,他就像是行走的狮子,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只求自己享乐,不管她人死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手段。但是许多人不都有这样的一面吗?他也曾寻找真理,也有过悔悟,但是很快他就又迷失了,除了身心的自我满足,他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苔丝的父母:他们为了摆脱家里的贫穷,将苔丝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他们是穷怕了吧,依仗苔丝的美貌想要攀附上层阶级,结果心太急了,加上智商欠费,把女儿推进了火坑。

  最后引用易中天的话结束,反对望子成龙,反对望女成凤,反对一切成功学。做人,总结为八个字――真实、善良、健康、快乐。

  苔丝读后感 10

  《苔丝》发表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一度遭到资产阶级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未能掩盖他的光辉。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苔丝,一个善良美丽的农家姑娘,却不幸的被地主少爷亚历克玷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他遇到了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前往巴西。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克莱尔有杳无音信之际,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自己的仇人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失手刺死欺骗自己的亚历克。他在逃亡过程中与丈夫亚历克共同度过了几日幸福生活,终被逮捕并判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苔丝在还是少女之时,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处飘荡,受尽剥削和欺凌。特别是在他父亲死去时,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不得不被狠心的地主逼着搬出去,其状残不忍睹。这些不正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穷苦农民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吗?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遭受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就是这个纨绔子弟,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以卑鄙手段玷污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阴影和遗憾。其后又在苔丝一家走投无路之际,欺骗苔丝说克莱尔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的投入自己的怀抱,再一次毁了苔丝的幸福。最后,这个恶少死在了苔丝的刀下,其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则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表面看来,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因此,当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始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是苔丝为不洁的女人。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成一个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醒悟了,给泰丝带来了几日的幸福时光,说明他与亚历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认为,他的罪责并不轻于亚历克。如果说亚历克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残了苔丝,使他陷入绝境,最终走向灭亡。

  苔丝读后感 11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苔丝读后感 12

《德伯家的苔丝》简介:

作者托马斯哈代是19世纪末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德伯家的苔丝》这部作品中,他对爱情、宗教、性格及工业革命后期农民的生存困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书副标题为《一个纯洁的女人》。

故事梗概:

乡村小贩约翰德比菲尔德因为从一位牧师处得知他是当地望族德比维尔家族的后裔,便被虚荣心所俘虏,异想天开地要大女儿苔丝到附*一位姓德比维尔的有钱人家处认本家。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个德比维尔家只是个冒牌货。德比维尔家的儿子阿历克见苔丝相貌美丽,假装好心给苔丝一份养鸡的工作,实则对其图谋不轨。

苔丝发现阿历克的本性后,回到了家中。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孩子生下后不久就夭折了。流言蜚语让苔丝痛苦不堪,为了改换环境,她来到南部的牧场工作,成为**女工。

在牧场,苔丝结识了思想先进、聪明开朗的安琪尔。安琪尔生在富有的牧师家庭,却不完全认同父母给自己安排好的未来,因此到牧场学*畜牧业知识。安琪尔和苔丝坠入爱河,安琪尔不惜拒绝父亲为他选择的门当户对的婚事,也要和苔丝订婚。

新婚之夜,安琪尔向苔丝坦白他的生活中有段时间产生了幻灭感,因为困惑和困难在伦敦漂泊,就像一个软木塞子在波浪中漂浮一样,跟一个陌生女人过了四十八个小时的放荡生活。苔丝宽容地原谅了他,也坦陈自己曾失身于人的过去。

可是,安琪尔无法接受事实,只身前往巴西谋生。绝望的苔丝只能回到家中,却被阴魂不散的阿历克纠缠

读书感言:

对我来说,书中最令人痛恨的人物并不是玷污苔丝的阿历克,而是看似思想先进、追求**,实则奉行双重标准的安琪尔。当苔丝全家人的生活陷入困窘时,他独自在巴西不敢面对现实,才让阿历克乘虚而入。

苔丝是作者心目中美的化身,即使是在那个贞洁极为重要的年代,他也给这本书一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因为苔丝的心永远是那么善良,即使她杀死了阿历克,即使她未婚生子,但她心中始终向往美好,追求幸福的生活,安琪尔对她的态度如此残酷,她却一次又一次原谅他的过错,还将自己的妹妹许配给他。他毁灭了她心中的希望,她却为他安排好后半生。

  苔丝读后感 13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苔丝读后感 14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苔丝读后感 15

这是我第二次看《苔丝》,看着的时候,自我有点愤怒,怎样能是这样的呢?不一样社会,不一样东西,不一样结果。

一个那么好的姑娘就这样被这个社会玷污了,碰到了错的人,家庭的原因,让她没能看清这个社会的样貌,不知是否相信那些关心她的人,人的诱惑也是一样的,凭什么男女之间是那么的不公*哈。是女的真的就那么珍贵吗?

苔丝,从你身上我看到了,你的宽恕,你的谅解,你对爱的坚持,你一向在追求着自我的真爱,过程是艰辛的,可是结局有点完美。有点厌恶安奇,明明那么爱苔丝,就因为她被世俗给污染了,你对她冷冰冰的,都不给人家机会,嘴上说能够宽恕人家,结果类。还不如对苔丝狠点呢,就不要有那么多的依靠了,就不会抱有那么多的期望了。可能还会有另一种结局。

突然发现,无论是爱还是被爱,都是一种杯具了。被一个你不爱的人爱上,他有那么固执,那么庸俗,像个流氓,和你说话带着有点调戏的感觉,对你肉体上总是占有欲的,真是想想都觉得可怕,又因为某种原因,不能摆脱他,哎,怎一个杯具呢?爱上一个你爱的人,他以往和你说,无论做了什么错事,他都会原谅你的,可是,绝对不可能的,这种情景实现的几率不大,自我还是看着办吧,不是什么事都能够那么坦白的。最可靠的人就是自我了。

  苔丝读后感 16

  第一次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了《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 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 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读后感 17

  《苔丝》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当之无愧的世界名著,我买的是译林出版社的版本。我从小到大买世界名著还是蛮认准这家出版社的,翻译的不错并且每本书的序都写的很好。提议先读书最终再去看序言,不然剧透过后读书的意愿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这本书的剧情犹如过山车一般,起伏十分的大有的时候主人公的情绪变化甚至就在一瞬间。全书的第一页写着:苔丝,一个纯洁的女人。这便是全书讨论的主题了,苔丝是否是一个纯洁的女人?我给的答案是肯定的。个人认为这本书不仅仅好在作者大师般的写作功底,他有用很多的环境描述、侧面描述等来渲染,这本书更可贵之处是能够引发读者的思考的。

  全书我还很喜欢的一个点就是作者把人物塑造的很好。在许多作品中都会或多或少存在那么一两个完美的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竟显人性的光辉。可是这本书的主角们都不是完美的。男主角爱的真诚,他丝毫不嫌弃苔丝的贫穷,我一开始还以为是那种霸道总裁的戏码,让人直呼好一个痴情男,奈何他却十分在意女性的贞洁和家族的名望。男二号是个没落的贵族子弟,他嚣张跋扈、自大狂妄,虽说在故事中有点浪子回头的感觉,有一段时间还给别人去说道,可是很遗憾“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次意外的邂逅还是将他打回原形。女主角,苔丝,是全书中*乎完美的主角,她美丽、善良、勤劳、忠诚,拥有很多很多优秀的品质。可是她爱的卑微又缺少足够的定力,最终就是她为数不多的缺点导致了杯具的化身。

  我看到女性题材的文学作品就很容易与《简爱》这本书进行比较,当然《简爱》一向都是我心中这类小说中的top1。我看《苔丝》看到一半的时候觉得这两本书的母题不是一样的吗?可是等我看完后我发现虽说都是以女性为主人公和书名可是侧重的主题是不一样的。《苔丝》讨论的是女性的贞洁和男性对女性的固有看法,而《简爱》更多的是教一个女孩子如何去爱。我想,如果苔丝有简的一些洒脱,那么故事的结局必须会不一样了。

  苔丝读后感 18

  《苔丝》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91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初次接触到《苔丝》是在“英语听书”app里面听到的,一下子被女主的声音吸引,胆怯、自卑但是很有自己的主见。后来又观看了电影版的《苔丝》,*三个小时的片子,内容比较沉闷,没有一次性看完,分两次看完。小说与影片略有不同,难分伯仲。

  小说开头讲述的是身为贫困家庭中长姐的苔丝既要照顾家中的弟妹,还要操心自己无能的父母,事事为家庭考虑。由于牧师告知父亲自己家族原为衰败的德伯贵族,于是,父母要求年轻的苔丝以此作为机会攀附一位有钱的亲戚,并通过姻亲关系改善整个家庭的现状。

  起初苔丝并不愿意,但是考虑到家中窘状,苔丝收拾得干干净净,到村另外一头的贵族德伯太太家去攀亲戚,接待她的是德伯太太的儿子亚力克,一个轻浮的贵族男人。待苔丝回家以后,亚力克马上写信给苔丝父母,表示可以为其提供一份养鸡的工作,苔丝母亲欣然答应。于是她整理行装到德伯太太家打工,在德伯太太家工作的这期间,年轻的苔丝工作认真,在一次聚会后返家途中卷入了一场争吵中,她想摆脱,正好亚力克骑马经过,于是亚力克带着年轻的苔丝离开了,亚力克带着苔丝来到了英格兰最古老的森林,森林中都是迷雾,他们在森林中迷路了,就是那晚,亚力克玷污了苔丝,从此苔丝的命运发生了转变。

  可怜的苔丝未婚先孕,并未接受亚力克成为他情妇的建议,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德伯太太家,回家后她被村里人非议,被父母责骂,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面对这些,她开始变得沉默,喜欢黑夜,喜欢独处。

  就这样过了两三年,她慢慢地走出来了,她决定重新上路。这次,她朝村子的另外一头走去,走到了一个牧场,在那里她得到了一份挤牛奶的工作,也是在那里她遇到了她的挚爱安吉尔,一个牧师的儿子,他们年级相仿,互相被对方吸引,慢慢地他们陷入了热恋,双方都以为对方是最纯洁的,最美好的,最可爱的人,那时的他们拥有天底下最感人、最真挚的爱情。苔丝太爱安吉尔了,太害怕失去他,以至于始终无法将自己的过往完完整整地告诉安吉尔,尽管她已经在心里已经告诉了他上千遍,可是就是无法向他开口。安吉尔爱的真诚,终于他向苔丝求婚了,苔丝内心充满了喜悦,但是又无法完全真实的面对安吉尔,她兴奋、犹豫但是还是选择了拒绝,直到幸福超越理智,她接受了他的求婚,在去教堂的路上她还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要将自己的过往告知安吉尔,安吉尔却说婚后再说。新婚之夜,他们互相向对方坦白自己的过往,她原谅了安吉尔的过往,但是安吉尔知晓她的过去以后却愤怒了,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觉得苔丝不是他心目中完美的爱人了,顷刻之前他对她充满了厌恶。为此,安吉尔远赴巴西,任苔丝自身自灭。

  被抛弃后的苔丝不不得再次回到家乡,在农场做着各种苦力,冬天挖藕,秋天收麦子,每天工作很长时间,工作占据了一切,唯一的心里安慰就是给安吉尔写信,她满怀希望地给安吉尔写了无数封信,希望得到他的谅解,但是安吉尔都没有回复。就在这时,父亲去世,家里的房租到期,家人无地可去,苔丝母亲这时选择寻求亚力克的帮助,亚力克给与苔丝家帮助的前提是让苔丝做他的情妇,年轻的苔丝被生活逼的没有办法,最终做了亚力克的情妇,母亲及弟妹得到了居住地,她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这个时候,安吉尔从巴西回来,他看到苔丝给他写的信,意识到自己的无情,决定重新找回苔丝,他去到苔丝的家乡,找到了苔丝的母亲,苔丝的母亲将苔丝现居住地告诉了安吉尔,安吉尔赶赴苔丝所在地,得到的却是她已经属于别人了,他带着失望离开,却让她伤心不已。

  最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苔丝杀死亚力克,穿戴整齐前往车站寻找心爱的安吉尔,见到安吉尔,她向他诉说对他的思念及爱,知道自己即将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个时候的安吉尔却淡然了,他带着苔丝去逃亡,他们一起在野外留宿,偷溜进富人家去过夜,他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最后在黎明到来之前,警察来了,带走了苔丝和安吉尔,最终苔丝被处以绞刑,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这部长篇小说写于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后,人们的思想逐渐开放,小说的女主人公苔丝就是生活在那个时期,她敢于个走出去参加劳作,自力更生,虽然年龄小,受到了一些引诱,但是她善于反思,发现自己不爱亚力克,她勇敢地选择离开,自己独自承受旁人的白眼,分娩的痛苦,贫困的拷打;当她遇到所爱,她奋不顾身,不惜杀害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人,虽然那个人曾经带给自己那么多的痛苦,但是在危难之际,只有他给予她帮助。她选择干净地活着,她的爱情里面没有其他人,只有她和心爱的安吉尔。

  纵观苔丝短暂的一生,她是一位可怜的、悲苦的女性,但是就是这样一名女性,她始终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她渴望活的有尊严。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再来看苔丝,读苔丝,还是有借鉴意义,作为一名女性,在一个思想更加开放、包容的今天,我们应该要活的更加自己,要遵从本心,生活中除了有家庭、工作,还应该有自己、有尊严地活着,不做别人的依附品,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尽管生活会很苦很累,但是做自己才最精彩。

  苔丝读后感 19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央走投无路,终于**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多很多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

  苔丝具有纯净自然的美,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也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生命却是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吗我相信她最终还是会选择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

  苔丝的遭遇折射出许多社会的现实。也许每个读者都能读出这其中深刻的寓意。但是,在当代的生活中,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苔丝那种保持心灵纯洁,积极面对一切困难的生活态度,即使她绝望过,但是,她最后还是在爱中死去。

  当她被亚雷无情地玷污,她毅然决然地选择放弃亚雷提供的优质生活,回到穷困的家中。由此,她坚守自己内心的纯洁可见一斑。

  当她知道自己有了亚雷的孩子时,她仍然坚持生下了那个小生命。这是一种源于母性的伟大。她对孩子也只是爱,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深爱。那个时代的她,作为未婚妈妈,她无疑是伟大的。

  爱是源于内心最深处,这是一个善良的女人。此书,此人,此事,需要大家去亲自感悟。以上仅为我的拙见。

  苔丝读后感 20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阅读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1)

——《苔丝》读后感 (菁华9篇)

《苔丝》读后感1

  苔丝本人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她的美丽,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她是一个想凭自我的双手谋生、追求个人起码幸福权利的淳朴姑娘,但在这时,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出现了——他,便是亚雷。亚雷的出现使纯洁的苔丝不再纯洁,他玷污了苔丝。这是的苔丝,就像一盆污水,被人们、社会毫不留情的遗弃。无论苔丝在村庄的哪个角落,都离不开人们的鄙视、嘲讽。于是,她选择了逃避,她逃到了一个没有人明白她的姓名、没有人了解她的过去的地方,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

  此时,一个有先进的思想和善良心地的年轻人——安玑出现了。他深深地爱上了苔丝,但苔丝一开始对他还是有点拒绝,她觉得自我配不上这么一位优秀的青年人。但之后,她还是被安玑所感动了,最终和他一齐走上了幸福的红地毯。在新婚之夜,安玑说出了自我以前干过的荒唐事,并请求苔丝的原谅。苔丝想也不多想,就原谅了他。她认为自我的过错比他的轻多了,但她万万没想到,说出自我过去不光彩的事所付出的代价是使自我再次陷入了更深邃的痛苦中。她最终明白,安玑极力想以独立的见解来确定事情,可是一旦事出十分时,他还是成见*俗的奴隶。安玑走了,一个人独自上巴西去了。因为他认为苔丝不再纯洁了。是的,苔丝的肉身是不再纯洁了,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可是,是肉体上的纯洁重要,还是精神上的纯洁重要呢?两者权衡,谁轻谁重?大家应当心知肚明吧。苔丝勤劳、善良、淳朴、美丽、坚强……她在新婚之夜说出自我的过去,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其实这个秘密能够永远隐瞒安玑,但她没有这么做,她以为自我的做法是正确的。可是她万万没料到,自我坦白的下场竟会被安玑抛弃。她把这当成了“等量代换”。但那时的封建道德就是这样不讲道理。按理说,安玑是主动犯错的,而苔丝却是受骗者。试问,谁的罪更重?可是,那时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在每个人的心中扎下了根。人们看不起苔丝,他们认为安玑这样做是对的。而相同的事例,在*也数不胜数。甚至在当今社会,这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元朝纺织家黄道婆的故事,充分反映了我国的封建时代的妇女的悲惨生活。一些贫苦人家生了女儿,还称之为陪钱货。难道男人真的强过女人吗?唐代的武则天是个女人,但她当政数十年,社会的安定程度比唐高宗时期好得多。能够说,苔丝这种遭遇在*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当安玑在事业方面遭到挫折时,突然想明白了,其实苔丝还是一个很好的姑娘。于是立刻回国,想与她重修旧好。可是,事违人愿,苔丝当时迫于无奈,只好又和亚雷在一齐了。但之后,她杀了亚雷,和安玑过了六天幸福日子,最终走上了断头台。我想起了前几天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爱和喜欢不是同义词,而是反义词。喜欢是要求得到一切,而爱是奉献一切。”安玑口口声声说爱苔丝,但他为苔丝奉献出了什么?而苔丝爱他,最终把性命都丢了。

  正是因为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观、亚雷的无耻、安玑的自私和苔丝自我的美貌,造就了一个女人的杯具。

《苔丝》读后感2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苔丝》读后感3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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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4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摒弃宗教,接*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苔丝》读后感5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苔丝》读后感6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1. 家庭因素;

  2. 社会因素;

  3.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苔丝》读后感7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什么就公*?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不公*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苔丝》读后感8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苔丝》读后感9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后,在当时社会*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2)

——《苔丝》读后感 (菁华6篇)

《苔丝》读后感1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苔丝》读后感2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苔丝》读后感3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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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读后感4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苔丝》读后感5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苔丝》读后感6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3)

——苔丝英文读后感(精选五篇)

  苔丝英文读后感 1

  She was seduced by a so-called gentleman—Alec, and from then on herlife totally changed from this loss of innocence. People lookeddown on her and respected her no more. Actually she did nothingwrong becaus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she knew nothing of men. Shewas just a girl when she first met that terrible man.Shewas forced by the gossips and the church to blame herself for thisaccident, so she thought she deserved nothing good. In order to getrid of the past she decided to go to a distant dairy farm but wasstill saying to herself that she was wrong. Maybe God didn’t agreewith that, because the Lord gave her someone she loved with herwhole heart and life—Angel Chare. Angel popped the question to herbut she refused him without saying why. She said she loved himdee*** and perhaps no one in the world could love him more than shedid but she could not marry him for some unspoken reason. Angelwasn’t satisfied with this vague answer and did his best to winTess. Somehow she agreed and they soon fixed the wedding day. Soonafter their wedding Angel confessed the crime he committed to awoman long time ago and asked for Tess’s forgiveness. Tess was notat all angry and forgave Angel at once; in fact she was ratherhappy and excited for she also had things to confess.Shesat and told everything to Angel, hoping he would forgive her as hewas forgiven but she was wrong. She was not forgiven, not as shethought she was. The woman pays.WithoutAngel’s love, nothing meant anything to her. The result wasn’timportant now. Tess was arrested for her murder of that so-calledgentleman. Why? She still loved Angel and when he finally went backto her and asked for HER forgiveness, after he regretted what hehad done unfair to Tess, she was desperate. That was too late—Alechad always told Tess that Angel would never come back so he wonTess’s trust. Unluckily Angel did come back and found Tess.!Everything was too late!Tesswas deceived and she lost Angel for the second time! The strengh ofher love was so strong that she had forgotten the differencebetween right and wrong. Before that she had done nothing wrong butwhen she killed Alec, everything really changed! She became acriminal! How could it be? She was as pure and innocent as the goodwife in the Bible. Her whole character was honest and faithful.Angel figured out at last that a person should be judged not onlyon what he has done but also on what he wanted to do!Tessdidn’t want to be seduced by man and she had no power to defendherself so she lost her innocence and that’s all! Angel also didthe wrong thing and it was even more serious than Tess’s crime butHE was not blamed for it. Why it is always the woman who pays? Whythey are always hurt? Why was Tess’s girlish purity lost? Why doesthe wrong man take the wrong woman? Why do the bad often ruin thegood? Why is beauty damaged by ugliness? Women are too weak!Thousands of years of history have shown us that women have alwaysbeen treated unfairly!Inold China there was a culture, which didn’t think of women as humanbeings. If you asked one if he was the oldest in his family, hewould probably answer “the oldest one” even if he had some eldersisters. If you asked why then he would say, “Ha, they are notincluded!”Peoplegave birth to many girls in order to have only one boy to keep thefamily name going. They thought girls had no use for the family.They would be married and go to live with their husbands’ home andbe their wives some day sooner or later. So they were extremelyhard on girls.Girlsshould be hard working, faithful, loyal, intelligent, and virtuousand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was she must be a maiden! If herhusband was the first man who touched her then she was a good girl,a good wife no matter how she thought. If she wasn’t, then shewould gain a very bad reputation and nobody would dare to go nearher. What about men? People did not care whether he was anexperienced man or not, nor did they care about his character. Theythought man equals power and power equals rights…Nowlet’s not be so bitter. Nowadays women’s situations have becomemuch better. Some are because of the change of society and some arebecause of civilization. Just let those poor painful women likeTESS be just a memory.

  苔丝英文读后感 2

  《爱的教育》是一本可以让亿万读者感动的伟大作品,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用多年的心血创作的结晶。读完后,我最大感触就是爱。

  这本书通过小学生的日记形式,记录了孩子们一年里学*、生活的点点滴滴。每个故事既通俗易懂,又那么的感人、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是《灾难》。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罗伯蒂的小男孩在上学的路上,看见一位一年级的少年,那位少年从他母亲那儿跑开,因为少年跑得太快了,他摔倒在了马路中央。就在这时,几步之外有一辆马车向少年极速驶来,眼看,马车就要撞上少年了,罗伯蒂勇敢的冲上前,一把推开那位少年,那位少年得救了,可罗伯蒂因躲闪不及,车轮轧到了他的一只脚……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轻轻地合上书本,心想:罗伯蒂不顾自身的'安危,去解救他人的高尚品质不正是值得我们去学*吗?

  《爱的教育》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爱的真谛:爱就是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它就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指引我日后如何做一个优秀的人。

  苔丝英文读后感 3

  This is a book of grievous mood. A beautiful young girl’s life was destroyed gradually and really---not by her energy, but by the people who said love to her. What kind of this love is? What make the love destroy its lover? Tess could be a happy girl though her family was very poor. But “noble, status, and money” were strongly in her father’s mind, just because of the discovery that a parson said to him. Without their horse’s carrying load, life became rather difficult. Tess blamed herself completely, and she wondered what she could help her parents. Then Tess obeyed her mother’s idea, to work at the d’Urberville’s home, and met her cousin, Alec d’Urbervilles. This then was the beginning. Tess had to meet the wrong man, and one who was so strongly attracted to her. Yet to the right man, she was only a half-forgotten impression from an evening’s dancing party in a country field. This mistake was to have tragic results. Alec used his clever brain to help Tess’s parents, and this made Tess feel grateful to him. Because of her slackening vigilance, Alec’s intention came true ---Tess would be maiden no more. As the people of her village said, “It was to be.” And from now on, Tess’s life was to be completely different. Tess left Alec’s home, returned her village. But all had changed, Tess wouldn’t be happy, people in village wouldn’t see her as before. After her baby’s death, she had to leave her home, went to a far place. Perhaps at that time we should thank Alec, thank baby’s death, or Tess wouldn’t leave her home and met Angel Clare, her right man in the dairy. Tess was a so lovely girl that Angel was soon crazy for her. At last, they conquered many difficulties and got married. But Tess’s experience was still her mortal wound, Angel couldn’t accept the truth and left her. The story came to its turning point again. When Angel realized his mistake and went back to look for Tess, all was too late, the poor girl again dropped into Alec’s trap. With the intertwine of love and hatred, Tess had to end herself with a tragic results. God played with Tess so much. When her right man appeared, God yet didn’t give her happiness. Tess’s parents loved her, but it was just an instinctive love; Alec said love to her, but it was a evil love; Angel said love to her as well, but it was a immature and selfish love. He wanted Tess to forgive him, but he couldn’t forgive Tess. Tess didn’t make any mistakes, but at last, she born all punishments and sufferings. At first, God had let the two persons miss each other. A tragedy was doomed. But perhaps no love, no hatred, no dignity, death was the best way for Tess to extricate herself. We have nothing to do but watching world changing, destroying Tess, then continuing changing. The tragedy recurs every day in fact. I can’t help asking, have we missed our happiness?

  苔丝英文读后感 4

  She was seduced by a so-called gentleman—Alec, and from then on her life totally changed from this loss of innocence. People looked down on her and respected her no more. Actually she did nothing wrong because before she was seduced she knew nothing of men. She was just a girl when she first met that terrible man.

  She was forced by the gossips and the church to blame herself for this accident, so she thought she deserved nothing good. 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past she decided to go to a distant dairy farm but was still saying to herself that she was wrong. Maybe God didn’t agree with that, because the Lord gave her someone she loved with her whole heart and life—Angel Chare. Angel popped the question to her but she refused him without saying why. She said she loved him dee*** and perhaps no one in the world could love him more than she did but she could not marry him for some unspoken reason. Angel wasn’t satisfied with this vague answer and did his best to win Tess. Somehow she agreed and they soon fixed the wedding day. Soon after their wedding Angel confessed the crime he committed to a woman long time ago and asked for Tess’s forgiveness. Tess was not at all angry and forgave Angel at once; in fact she was rather happy and excited for she also had things to confess.

  She sat and told everything to Angel, hoping he would forgive her as he was forgiven but she was wrong. She was not forgiven, not as she thought she was. The woman pays.

  Without Angel’s love, nothing meant anything to her. The result wasn’t important now. Tess was arrested for her murder of that so-called gentleman. Why? She still loved Angel and when he finally went back to her and asked for HER forgiveness, after he regretted what he had done unfair to Tess, she was desperate. That was too late—Alec had always told Tess that Angel would never come back so he won Tess’s trust. Unluckily Angel did come back and found Tess.! Everything was too late!

  Tess was deceived and she lost Angel for the second time! The strengh of her love was so strong that she had forgotte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right and wrong. Before that she had done nothing wrong but when she killed Alec, everything really changed! She became a criminal! How could it be? She was as pure and innocent as the good wife in the Bible. Her whole character was honest and faithful. Angel figured out at last that a person should be judged not only on what he has done but also on what he wanted to do!

  Tess didn’t want to be seduced by man and she had no power to defend herself so she lost her innocence and that’s all! Angel also did the wrong thing and it was even more serious than Tess’s crime but HE was not blamed for it. Why it is always the woman who pays? Why they are always hurt? Why was Tess’s girlish purity lost? Why does the wrong man take the wrong woman? Why do the bad often ruin the good? Why is beauty damaged by ugliness? Women are too weak! Thousands of years of history have shown us that women have always been treated unfairly!

  苔丝英文读后感 5

  The book, Tess of the d" Urbervilles, is a tragic of a pure and poor girl. When I put down this book, I was in tears. I just wanted to ask, Angel, why did you treat her like this?

  I could imagine such a terrible night when Tess lost her way in a dark and silent wood. The What she faced was a b man and she hadn" t known how dangerous the man could be. She was so weak that she was unable to resist him. No one could come up in time to help her. Eventually, beauty was damaged by ugliness. Why did the wrong man take the wrong woman? Angel, it was the time you saved her but where were you at that time? The Maybe as the old saying said It was to be. The Then it was the start of Tess’s tragic.

  The social rule made her feel guilty and want to die. Unfortunately, her father just thought that she brought shame upon his noble name. No one could comfort her broken heart except herself. She kept all the people out her house and stayed alone and wanted to do heavy things to forget her past. The I was very happy to see that she knew such a thing shouldn’t prevent her from living an useful life. It was previous for her to have the courage to continue her life.

  When Tess fell in love with Angel, the she tried to hide her love because she thought she hadn" t had the right to get true love. But Angel, the man who loved her dee***, conquered her. However, when Tess told him her dismal past with great care, he couldn’t understand her and at last, he left her. So poor was Tess that when she wanted to be understood and forgave , she was pushed to abysm by the person she loved dee*** .It was like adding more salt to the hurts of a broken heart. She was pious to everything about Angel. she could remember every sentence he said, and she learned to sing the songs he was fond of. Even when she was hurt by him, she didn’t hate him. When Angel was walking in sleep, she could choose to fall into the river to die with him but she didn’t do that because she knew she had no right to take his life. You can image how kind a girl she was.

  Her love was great, unselfish and pure .The real purity came from her mind, not her appearance .Even if she was a ordinary and plain girl ,I thought Angel would love her as well. When Angel was reminded that Tess would have laid down her life for you,he suddenly realized his prejudice and narrowness .But it was too late. Tess was already in deep desperation and became Alec’s wife. When she realized she was cheated by Alec again, she was full of anger. She came to the end of her endurance so she killed Alec d’Urberville, the person who damaged her happiness for life.

  They spent the last five day together .It was the most previous period during their life because Tess was going to be sentenced to death several days later. If Angel were brave enough to accept Tess’s past, they would live a happy life now. But he didn’t cherish Tess’s true love until he lost it forever. It was already useless for him to regret. Late, too late!

  If you love a person dee***,then to accept his or her past, or you ’ll lose your true love for life. That’s the experience I learnt from the book.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4)

——苔丝读后感 (菁华9篇)

苔丝读后感1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苔丝读后感2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苔丝读后感3

  《苔丝》发表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一度遭到资产阶级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未能掩盖他的光辉。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苔丝,一个善良美丽的农家姑娘,却不幸的被地主少爷亚历克玷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他遇到了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前往巴西。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克莱尔有杳无音信之际,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自己的仇人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失手刺死欺骗自己的亚历克。他在逃亡过程中与丈夫亚历克共同度过了几日幸福生活,终被逮捕并判处了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苔丝在还是少女之时,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处飘荡,受尽剥削和欺凌。特别是在他父亲死去时,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不得不被狠心的地主逼着搬出去,其状残不忍睹。这些不正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穷苦农民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吗?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遭受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就是这个纨绔子弟,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已卑鄙手段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阴影和遗憾。其后又在苔丝一家走投无路之际,欺骗苔丝说克莱尔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的投入自己的怀抱,再一次毁了苔丝的幸福。最后,这个恶少死在了苔丝的刀下,其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则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表面看来,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因此,当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始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是苔丝为不洁的女人。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成一个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醒悟了,给泰丝带来了几日的幸福时光,说明他与亚历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认为,他的罪责并不轻于亚历克。如果说亚历克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残了苔丝,使他陷入绝境,最终走向灭亡。

  作者给小说加了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还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

  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苔丝,从事你的肉体不是那样纯洁,但是你那善良、诚恳、刚强的灵魂却是最干净、最纯粹的。你将永远活在爱你的人心中!

苔丝读后感4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苔丝读后感5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央走投无路,终于**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多很多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

  苔丝具有纯净自然的美,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也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生命却是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吗我相信她最终还是会选择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

  苔丝的遭遇折射出许多社会的现实。也许每个读者都能读出这其中深刻的寓意。但是,在当代的生活中,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苔丝那种保持心灵纯洁,积极面对一切困难的生活态度,即使她绝望过,但是,她最后还是在爱中死去。

  当她被亚雷无情地玷污,她毅然决然地选择放弃亚雷提供的优质生活,回到穷困的家中。由此,她坚守自己内心的纯洁可见一斑。

  当她知道自己有了亚雷的孩子时,她仍然坚持生下了那个小生命。这是一种源于母性的伟大。她对孩子也只是爱,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深爱。那个时代的她,作为未婚妈妈,她无疑是伟大的。

  爱是源于内心最深处,这是一个善良的女人。此书,此人,此事,需要大家去亲自感悟。以上仅为我的拙见。

苔丝读后感6

  《苔丝》内容概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历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安淇·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

  一心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一个十全十美的整体的两半并没有恰到好处的时刻相遇,那迷失的一半还在世界上孤零零地游荡,浑浑噩噩,全无所知,直到延误了时机。而从这种糊里糊涂的蹉跎之中便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祸和种种离奇的悲欢离合。用作者哈代的一首《最后的菊花》,为苔丝送别:悠长的夏季中太阳总高叫,催促着轮生的绿叶和鲜花。说它在为花儿们竭力效劳,可为何始终没有唤醒了她。寂寞的花来迟了她的娇艳,她早已蹉跎完季节的荣华。莫奈何她只能瑟缩在风前,一任那狂风和暴雨的吹打……

  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读后感7

  你愿意为你爱的人付出一切吗?也许你会毫不犹豫地说“是”。那么你愿意容忍你所爱的人的过去吗?可能会抑郁,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誉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19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斯哈代,“一个站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处的忧郁形象”。

  《苔丝》是一个关于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单纯、诚实、勤劳、聪明、美丽的农村女孩逼死的故事。她用不同的艺术形象制造了一个悲剧,而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这个漫长的故事成了很老的人心中的痛。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它的情节似乎有点过时,但它深刻地反映了古代宗法农村在资本主义力量的侵蚀下解体的悲剧。苔丝失去童贞主要是德贝维尔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到德贝维尔手里,是她的父母安克莱和德贝维尔共同的责任,她最后杀死德贝维尔,是一个被欺负的弱者最后的反抗。在《苔丝》中,我们从头到尾看到的是她与迫害她的力量抗争的纯真本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与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与坚韧,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洁与自然,她是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作为一个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为这种美增添了一点色彩,就是他写了她的嘴唇和她嘴唇上的曲线。说任何男人都会被它迷住。红丽娇艳如唇带花露,这本身就是一种情感。此外,由于其细致清晰、巧妙柔和的线条,很难环顾和转移。

  苔丝坚强乐观,但命运不可逆转。即使给苔丝多几个选择,我相信她最后还是会走上同样的路,除非安克莱不嫌弃她,离家出走。关于社会悲剧、家庭悲剧和人类悲剧,已经有很多结论,但只有苔丝和克莱之间的爱情悲剧让我感叹。两个人吃了很多苦,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但事情不一样了。苔丝选择了死亡来完成他们美丽的爱情。毕竟是一无所有。对苔丝来说,她的痛苦远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和无助是克莱永远体会不到的。如果苔丝没有善良,没有痴情,没有拼命地爱克莱,他们早就变成陌生人了。苔丝吃了这么多苦,其实一无所获,受尽侮辱,只想着完善克莱的高贵纯洁。最后,她只能把克莱交给妹妹。在这段爱情中,克莱被完全控制,最后的胜利者苔丝是完全的受害者,纯粹的奉献自己直到死去。虽然克莱表现出来的似乎是维护自己对爱情的信念,但实际暴露出来的是他的冷酷和自私!他爱的只是一个虚构的形象,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苔丝。要不是在异国他乡饱受疾病和失败的折磨,我肯定他不会记得有一个苔丝等着他去救她。

  当爱情发生时,谁能分辨出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对的地点要到位,一点小错误就能导致对安排的否定。就算最后结婚了,也分不清爱情是不是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吉尔,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表,更是因为他的琴声,不仅仅是因为他能带给她的一切,甚至是为了失去,甚至是为了他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会唱他最喜欢的歌,甚至他的理论,那些她似乎仍然理解的,都被记住并作为神崇拜。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问伊兹这个曾经爱过他的女孩是否能像苔丝一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与伦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在别人眼里,你可以看到苔丝,这样沉重的爱。这说明爱的程度。

  安爱上了苔丝,并向她求婚,因为她有着独特的纯洁。但是当苔丝向她爱的人坦白她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她对亲人的不理解,感情的不稳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展现给她爱的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是情人残忍地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她的快乐和奉献上。更何况,当她知道安琪尔抛弃了她,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尔梦游的时候,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并得到唤回他的可能,她也在想着他醒来,害怕他醒来,后悔,放弃。

  虽然克莱尔后来意识到了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但他的内心似乎看到了天空中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在对他说:“亲爱的,你现在原谅我了吗?”

  感觉很美。但是,这毕竟是悲剧,好像很多爱情都是这样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反抗,反抗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犹豫,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还是以失败告终。

  爱是伟大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你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内心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你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深爱你的内心。爱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能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无私。因为爱的温度可以融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理由。

苔丝读后感8

  这是一本催人泪下的英文小说,从来没有一本外国小说像英国十九世纪作家托马斯﹒哈代书写的《苔丝》这本书一样,能让我第一次阅读就完整的读完全书,并且在最终一章,看到苔丝走向绞刑架之后升起黑旗的时候,竟然让我忍不住地掩面流涕。以至于以往在大学时期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手不释卷地反复研读这本书的中文版,由于太喜欢这本书,尝试读完了《苔丝》英文版,最终它成为了我学*英式英语的典范学*教材,时至今日,我还一向反复聆听小说英文版《苔丝》。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我钟情的男孩挑选了其他的姑娘作为舞伴,这是一次缘分的错失。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遭受阿莱克的欺凌之后,一个人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琪儿,又静静地等待安琪儿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出身于德伯维尔家族,有着纯正的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完美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明白怎样去爱,然而被生活所迫,苔丝被阿莱克无情地玷污了。

  苔丝走出阴影之后,重新生活,并遇到了相爱的安琪儿,他们幸福的恋爱并最终结成伉俪。可是安琪儿因为理解不了苔丝的过去,痛苦地离开了苔丝,孤身一人前往巴西。安琪儿走后,阿莱克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阿莱克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琪儿,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阿莱克高尚的多,可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阿莱克更甚的推动作用。怎样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琪儿恋爱的浪漫描述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琪儿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细心阅读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安琪儿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琪儿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阿莱克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到达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琪儿却从不对阿莱克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感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我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能够把自我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我美貌的阿莱克,也能够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琪儿,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琪儿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苔丝的爱,源于对父亲、对母亲、对妹妹、对弟弟,更大的伤害也来自于她对爱人的爱,小说将苔丝最终被警察抓捕的场景安排在英国著名的景点——巨石阵,她像祭坛的祭牲一样,为爱牺牲了自我,包括自我的生命。

  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琪儿,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明白唯一有幸得到安琪儿的仅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琪儿出走,苔丝被阿莱克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琪儿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整篇书中,毁掉苔丝一生的是三个男人——她爱慕虚荣的父亲、假称她表哥的阿莱克、与她结婚的克莱尔,最终把苔丝推向死亡深渊的确实与她结婚,号称最爱她的安琪儿(即angel),在英语一词中,angel是天使的意思,可是正是苔丝挚爱的安琪儿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死亡的深渊,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整篇小说除了苔丝少女时期五月节、苔丝走出阴影之后到奶牛场工作这两段篇章充满阳光和欢快的气氛之外,杯具气息笼罩全文。每当人物即将发生杯具时,托马斯哈代在小说中的自然环境和宗教色彩也相应变得异常凝重,主人翁苔丝的杯具色彩异常浓重,小说场景甚至将苔丝最终逃亡的被捕点设置在英国著名的巨石阵放祭牲的石头上,这在阅读过程中仔细品读,更能理解《苔丝》小说中的意境。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苔丝》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托马斯.哈代个人生活经历和思想状态。

  我深深地喜欢《苔丝》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爱自我的爱人,如何去保护我所爱的人。我阅读这本书已经十七年了,未来还将继续阅读。

苔丝读后感9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5)

——孔子读后感(精选二十篇)

  孔子读后感 1

  这本书讲了孔子当时已经成名,所以他周游列国,到处讲学,宣扬儒家思想。有一天,他碰到三个小孩挡住了他的去路。当孔子问他们为什么不让路时,一个叫项橐的小孩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孔子对项橐产生了兴趣,一连问了他几个问题。项橐都对答如流。而项橐提出的问题,却让孔子无言以对。孔子被项橐深深折服,愿为项橐的弟子。从此,项橐一举成名!孔子的精神也被天下人所称道……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感到,知识是无穷无尽的,任何人都会有他(她)的看家本领。正如孔子说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就比如我的奶奶吧,她才上过一年小学,所以,当我问她作业的时候,她总是傻乎乎地反问我:“这些字怎么读啊?”而这时候,我就会嘲笑她了。后来,我才发现原来她也是一个专家。记得有一次,我感冒了,咳嗽和鼻涕一起来访,去医院打了几次吊针都不见效。当爸爸妈妈无可奈何之际,奶奶来到了。她见了我这副样子,立刻从她的“百药箱”中东抓一把,西抓一把,然后都放进锅里,熬了一个多小时,一碗稠稠的,黑黑的`,看起来十分难喝的东西放在了我面前。她软硬兼施地逼我喝了这碗茶,神奇的是,喝完后,睡了一觉,咳嗽与鼻涕竟跟我说再见了!自此以后,奶奶就被我们封为“凉茶专家”了!所以说啊,我们周围所有的人,都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应该虚心、不耻下问地向周围的人学*!

  连孔子这么有名的人都能拜师,那我们呢?

  孔子读后感 2

  我看一本历史类的书《孔子的故事》。这本书介绍孔子生*的书。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一位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家,儒家学派的创史人。《孔子的故事》中有许多故事其中一个关于孔子有趣的故事:一次,孔子带着弟子来到宝地观赏,看见路上一群孩子在玩耍。孔子便乘马车慢慢行驶过去,别的小孩全都躲开了,唯独一个小孩一动不动,孔子说:"小孩请让一下可以吗?小孩不但不让还**双眼,咋不行?这里有城池,你的车吗?怎么过得去啊?孔夫子说:“咦,这明明有路,哪有城池?我脚下边就是城池孔子一看,小孩两条腿**像门一样两条腿中间放这几个块石子,搭了一道城墙。于是孔子像这孩子说:“这个城墙有什么用啊,小孩说:"当然是挡你车马的`,还要防军队。孔子就说:“你这那么小的城墙,我车过去又怎样呢?小孩说不对,这种还是一道城墙,既然是城墙,你的车马怎么过得去呢?孔子就请教小孩说:"我那该怎么办呢?孩子就说:“你觉得是躲车马吗?还是绕城而走呢?孔子一想只能让车马从他旁边过去。

  读了《孔子的故事》,这本书我懂了,孔子之所以博学多才是因为他谦虚好学的美德之所以为人类的文明做出贡献,是因为他勤学苦读。他也刻苦学*精神,真值得我们们学!

  孔子读后感 3

  《孔子的故事》讲的是孔子一生有记录的大事,像第一次参与政治活动呀、开始教育事业呀、和老子会面呀。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孔子和老子的会面,讲的是孔子要到洛阳去,好学的他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因为历史悠久的京城洛阳有丰富的文化宝藏,而且在大思想家老子也在那里。所以他想到那儿去好好学上几天。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样一段话,孔子在洛阳住了几天要离开了,老子依依不舍地给他送行并且根据自己的处事态度告诉他:“我听说有钱的人给人送行的'时候是送钱,有学问有道德的人给人送行的时候是送几句话,我没有钱,姑且冒充了一下有道德有学问的人送你几句话吧。第一句是你所钻研的多半是古人的东西,可是古人已经死了,连骨头也烂了,不过剩下这么几句话,你不能把这些话看得太死;第二句是有道德有学问的人生的是时候呢,出门应该坐车,如果生的不是时候,只要过得去也就算了,第三句是我听说有句老话,会做买卖的都不把东西摆在外面,有极高的道德的人都是很朴实的,你应该去掉骄傲、去掉很多的贪恋、去掉一些架子、去掉一些妄想,这对你都是有好处的。”

  老子的这段话告诉了我们做人要谦虚、谨慎,学东西要灵活,能做到举一反三。《孔子的故事》里有很多做人的道理和学*的方法,都值得我们去学*!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孔子读后感 4

  孔子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学家、儒家学派的创使人。孔子三岁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孔子家境贫寒,但是他非常懂事,所以每天去帮妈妈砍柴。有一天,他被美妙的琴声吸引住了,他坚持每天听琴,后来,老者看见他诚恳,聪明好学,所以收孔子为徒。孔子很珍惜这样的机会,他无论冬夏都坚持不懈,勤学苦练,所以他的琴艺出类拔萃。

  长大后,孔子带领弟子周游列国,宣传他的政治主张,整理了《诗》《书》等古典文献,并办起了私学。

  读了它,我深深地感到:我们现在生活富裕,养成了一些懒散的坏*惯,不会去想帮妈妈做家务,不会去体贴妈妈下班回家还要帮我做饭、教我作业的辛劳,不会去想当我每晚进入梦乡时,妈妈还在为家庭忙碌的艰辛。以后,我一定要学帮父母做事,减轻他们的劳累,而且要学*孔子做什么事情都能坚持,不半途而废的精神。我长大以后也要像孔子一样,做一个对社会有作为的人。

  孔子读后感 5

  《孔子家语·子路初见第十九》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哥哥有个儿子叫孔篾,他与宓子贱一起做官。孔子到孔篾那里去,问他说:“你自从做官以来,有何得失?”孔篾回答说:“没有所得,却有三个所失。公事一件接着一件,以前学到的知识哪里有时间去实践呢?因此,所学知识无法理解明白。”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真是和孔篾的感受一样一样的呀,自从来到新的学校,总感觉学校通知一个接一个,过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生活,活在了完成任务里,失去自我的主导性,曾不止一次感叹这样的环境缺少了自我成长的时间。

  孔篾接着说:“获得的俸禄太少,连稀饭都没法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间日渐疏远;公务大多急迫紧要,不能抽出时间去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渐渐缺失。我所说的三个所失,指的就是这些。”孔篾说的这两个所失我也有同感,因为工作忙碌,减少了与亲人朋友的相聚和联系,有时也挺困惑,感觉很难两全。真想听听孔子老人家是怎么评价孔篾的,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听了很不高兴。孔篾说的都是实情,孔子为什么会不高兴呢?带着疑惑我往下看。

  孔子又到宓子贱那里去,问了与孔篾同样的问题。宓子贱回答道:“自从做官以来,没有所失,却有三个所得。以前记诵学到的知识,现在有机会得以实践,因此所学知识更加明白;把所得到的俸禄拿去分给父母兄弟,因此骨肉之情愈加亲密;虽然公务缠身,但仍兼顾到吊唁死者、探望病人,因此朋友之情更加深厚。”天呢,同样的问题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孔篾和宓子贱都做官,工作环境是差不多的,一个是“三失”,一个是“三得”,怎么会这样呢?孔子对他俩的评价也是不同的,听完孔篾的回答孔子很不高兴,听完宓子贱的回答,孔子感慨地评价:“真是个君子啊!”足以看出孔子对宓子贱做法的认同。

  读完这个故事,一直在想:“失”与“得”的原因到底在哪里?我如何才能在孔篾的感觉中渐渐走向宓子贱?最后,我理出了两点:1。积极思维;2。秩序感。

  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总有不如意的时候,我们要么屈服于环境,要么想办法战胜环境。如今,“忙”成了生活的主旋律,“瞎忙”成了生活的主调,宓子贱可以从忙碌中做到“学而时*之”,收获了真知,我可以向他学*把一些工作看成实践的好机会,两者做到有机结合,既完成了工作任务,又进行了教育教学实践,岂不美哉。

  为什么相似的环境里,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为什么孔篾总是不能从忙碌中抽出身去做一些自己事?我想原因之一可能是缺乏秩序感。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一天该做什么,不能弄清事情的轻重缓急,那么这一天就会是盲目的忙,忙得不知其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每天列个计划,清楚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是什么,着急做的事是什么,常规性的事是什么,就会有个清楚的规划,就会充实而明白。

  少些消极想法和思维定势,积极面对,讲究方法,生活就会朝着自己希望的样子去发展,感谢这个故事带给我的启发。

  孔子读后感 6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孔子拜师》。

  故事是这样的:孔子三十岁的时候离开家乡,去拜老子为师,他那时已经远*闻名了,可是他还是觉得自己的知识不名够渊博,所以风餐露宿去拜大思想家老子为师。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孔子是一个谦虚好学、孜孜以求的人。三十岁的他已经过了求学的年龄,而且他当时已经是远*闻名的老师了。可是孔子还是要去拜老子为师,不像有些人有点进步就骄傲自满。

  和孔子相比,我还差得远着呢。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卷子发下来了,我一看卷子,是一百分呀,高兴得一蹦三尺高。等到第二次单元考试的前一天,妈妈让我复*,我骄傲自满地说:“我全都会了,而且上次我都考了一百分了,用不着再复*了。”可第二次考试的时候,我一看有些题目不会,但是全是书上的内容,第二次考试卷发下来时,我只考了93分。唉,我可一定要学*孔子学无止境,勤奋刻苦呀!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从今往后,我一定要做一个谦虚好学的人。

  孔子读后感 7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们曾学*过《孔子拜师》这篇课文,至今我还印象深刻。从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学*是没有止境的。正如课文中写的这样:孔子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是远*闻名的老师了,但他总觉得自己的知识还不够渊博。

  三十岁时,他离开了家乡曲阜,去洛阳,拜大思想家老子为师。一路上,他风餐露宿,日夜兼程,三个月后,走到了洛阳,拜了老子为师。从此,孔子不离老师左右,学到了很多知识,最后,终于成为了一位大教育家。看看孔子,再联系自己,我和他的差距真是太大了。每当我考试考得较好时,就会沾沾自喜。

  在这次语文单元考试中,我自认为语文是自己的强项,*时掌握得好,况且这次考试题目又较简单,“轻敌”的小苗就在我的脑海中滋生了出来,于是就没有认真审题,没有仔细检查。等试卷发下来一看,我只得了“90”分,连我都惊呆了,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仔细一看,原来有三道基础题目看错了,导致全部做错,被扣了六分。连我最得意的作文也因为有些地方写得不够详细被扣了三分,这就是我骄傲自满的结果,我后悔地流下了眼泪。我深刻地懂得了:在知识的海洋里,学*是不能满足的,是要我们不断汲取的。因为“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做舟”。

  孔子读后感 8

  孔子对教学的热恋,让我无限的感动;孔子授之以渔的教学方法,让我受益匪浅。我可能永远也达不到孔圣人的境界,但我会从孔圣人哪儿得到教育,得到激励,走好教学之路的每一步。

  孔子作为我国古代著名的教育家,一生从事教育工作,教出了许多有才干的学生,孔子不但是我国两千多年的“至圣先师”,今天也同样受到世人的尊敬和推崇。

  20xx多年前,孔子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孔子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认识到,要使学生获得广博的知识,就必须依靠学生自主思考,让学生在学*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主动地位,主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主动去发现、去探索,教师只是从旁加以点拨,起指导和促进作用。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启发学生思维,鼓励学生举一反三,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他主张把“学”与“思”结合起来,在学*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思考,才会不断有所收获。孔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是说当有人向孔子提问题时,他并不是马上将答案告诉提问者,而是从问者的`疑难处出发,从正反两面展开反诘,弄清问题的性质与内容,然后使提问者通过积极的独立思考自己找到合理的答案。

  孔子的因势利导、因材施教以及重视学*者主体性参与的教学活动,体现着对个体的发现与尊重,强化了个体的自我主体精神和价值意识,增强了个体的社会责任感和对自我人生实现的期待。因此,我们当教师的,要向孔子学当老师。

  孔子读后感 9

  孔子,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他凭借坚忍不拔的意志成为了华夏文明中不可缺少的风采,论语,这记录了孔子言行录的传书,当然也成为了现代人们口中淬的千古佳话。

  孔子的父亲孔纥是一个远*闻名的大英雄,却在孔子婴儿时期离开了人世,孔子的母亲是颜员外的千金,姓颜名征在,她在孔子少年时期为孔子提升了不少古代文化、礼仪、品德,可惜好景不长,在孔子十五六岁时母亲也因病去世,还未成年的孔子没有因为父母的离去而放弃学业,在大家的帮助下,他更加努力地学*,最终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也办起了中国古代第一所私立学校。

  现如今,孔子睿智、谦让、讲信用的好品格。成为了我们小学生的好榜样,而在我心中,孔子的孝心也让我敬佩不已。在孔子牙牙牙学语之时,颜征在就给他诵童谣,小仲尼可以和母亲简单对话了,颜征在就给他讲故事,当小仲尼可以自己捧起书时,颜征在就开始教他认字、写字…。为了教育好儿子,颜征在不仅要担任好一个母亲,更要做好一个好老师。当小仲尼懂事以后,他立志要好好学*,让妈妈更快乐,长大后的孔子还念念不忘小时候母亲对他的尊尊教导,在《论语为政》中说过:光对父母养,不是至孝,能对父母敬,才是大孝……

  是呀,让父母快乐、放心,才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

  孔子读后感 10

  孔子不但是中国人心中的圣人,也是整个人类文明史上的伟大精神导师。孔子的思想及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那么孔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他有着什么样的人生经历?他又如何影响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政治与生活?本书从孔子的出生开始,将孔子的生*事迹娓娓道来。

  孔子其实是商的后代。商朝的开国国君是商汤,商汤是孔子最初的祖先。后来孔子的家族位在逐渐降低:从最早的商朝天子,变成周朝的诸侯,到了弗父何的时候,做了公卿,等到孔父嘉的儿子木金父逃到鲁国以后,公卿地位也没有了,变成士了。

  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在六十多岁时娶了不超过二十岁的颜征,两人到附*的尼丘山祷告,希望山神能赐予他们一个儿子。这个祷告真的应验了,公元前551年九月二十八日这一天,孔子诞生了。

  孔子的童年时代是非常艰辛的,他三岁时,他的.父亲就去世了,到了十七岁的时候,孔子的母亲又去世了。孔子想把母亲和父亲按照当时的*俗合葬,但是母亲一直到死也没有把父亲所葬的地方告诉他,于是他把母亲先临时安葬在一个地方,然后到处打听父亲埋葬的地方,最终打听到了,再把母亲迁过去和父亲合葬。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就这么一个人处理父母的丧事,不得不佩服他的智慧和能力。

  晚年的孔子对自己的一生曾经有一个非常简要的概括: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愈矩。

  十五岁就开始立志学*,把探究真理、传播文化、追求道义当成自己的使命;到了三十岁,已经能够坚定自立,有自己的主机;到了四十岁,就不惑了,对于世界上的很多整理都能明白,有了判断力;到了五十岁,知天命了,知道自己的道德使命;到了六十岁,对于所听到的一切都能明白贯通,不再觉得不可理喻,心中不再有违逆不顺之感;到了七十岁,可以随心所欲,又不会越出法度。

  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真是一个非常高的境界。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魔鬼!假如让我们这些人能够从心所欲,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或代价,我们会干出什么事情来?晚年的孔子是有欲的,他爱自然、爱艺术、爱古代文化,然后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这都是欲。孔子克服了不当的欲,抛弃了低级的趣味,从为了一个纯粹的人。

  看完整本书,感觉孔子真是一个可敬的人。

  孔子读后感 11

  孔子向师襄子学琴。师襄子教了他一首曲子后,他每日弹奏,丝毫没有厌倦的样子,手法从生疏渐至熟练。过了十天,师襄子对他说:“这首曲子你已经弹得很不错了,可以再学一首新曲子了!”孔子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说:“我虽然学会了曲谱,可是还没有学会弹奏的技巧啊!”又过了许多天,师襄子认为孔子的手法已经很熟练,乐曲也弹奏得更和谐悦耳了,就说:“你已经掌握了弹奏技巧,可以再学一首新曲子了!”孔子说:“我虽然掌握了弹奏技巧,可是还没有领会这首曲子的思想情感!”又过了许多天,师襄子来到孔子家里,听他弹琴,被他精妙的`弹奏迷住了。一曲终了,师襄子长长吁了一口气说:“你已经领会了这首曲子的思想情感,可以再学一首新曲子了!”

  孔子还是说:“我虽然弹得有点像样子了,可我还没有体会出作曲者是一位怎样的人啊!”又过了很多天,孔子请师襄子来听琴。一曲既罢,师襄子感慨地问:“你已经知道作曲者是谁了吧?”孔子兴奋地说:“是的!此人魁梧的身躯,黝黑的脸庞,两眼仰望天空,一心要感化四方。他莫非是周文王吗?”师襄子赶紧离*拜谢,既惊讶又敬佩,激动地说:“你说得很对!我的老师曾告诉我,这首曲子就叫做‘文王操’。你百学不厌,才能达到如此高的境界啊!”

  孔子学琴的经过,表现出孔子治学的严谨――一丝不苟,做事的认真――精益求精,让我懂得了在日常学*生活中凡事都要持之以垣,不要只求表面功夫,做就要做好。

  孔子读后感 12

  他眼中的众生皆有属于各自的道理,而他用一颗细腻无暇的心去搜寻万物的真谛。他温文尔雅,是圣贤;他和善可亲,是贤师;他学识渊博,是名垂青史的贤才。

  他用水的特性告诉弟子们君子之风,可为何众人皆在水边,却只有他明白了这一切?不需要过多的“之乎者也”,仅仅是简洁明了的字句,足以让弟子们惊讶得目瞪口呆。

  许许多多的哲理,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从生活中的细节实践得来的。

  若孔子在教室里把那一大段观水之感说出来,谁也不会有什么触动,因为眼中无水。可当水*在咫尺之涯时,方可用心去思索水的真谛。

  就像科学家若不亲自反复运用公式计算、验证,谁也不会傻到相信1+1=2。

  很多事情,若你不去亲自了解一下,是很难透彻了解它的,就比方说扫墓,除非我们亲自面对烈士们的墓碑,不然坐在教室里是永远无法领会烈士们的伟大。

  再比比皆是我们的*作4,如果不是亲自实验决不会将文章写得生动真实,那写出来的无疑是废文,还不如不要写,胡编乱造浪费时间。

  孔子教育的成功之处在于他不会将死板的书面知识教给学生,而是因材施教,让弟子们亲自去体会万事万物。

  孔子读后感 13

  人过上幸福的生活,要把《乐》和《礼》传遍天下。

  有很多人觉得他是一个正直、有学问、让人敬佩的人。

  于是便有很多人来拜师,他也就有了徒弟。

  可那时到处都有战争,百姓过得不好,孔子就决定要去各个地方把《礼》《乐》传授,让百姓们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是,孔子随着他的弟子走遍了

  楚国、韩国、燕国等几十个国家,都不肯理会。

  但是,孔子并没有放

  他用一个伟大的力量——仁,完成了心愿。

  这一路上,他遇到过很多艰难险阻,但都没有动摇过他的'决心,也没有阻挡住他前进的道路。

  我想,到底是什么力量,能让他的意志这么坚定呢?或许,他完全可以只传在鲁国,那么他也就不用面对这么多困难了。

  但是,他想造福天下。

  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也在为天下人着想,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孔子,他那的伟大精神,伟大的思想,已经深深地感动了我。

  虽然我不像他那样,可以做出那么伟大的事,但是我们只有把他那种精神发扬光大,才能对得起孔子。

  看了《孔子》这部动画片,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懂得了“仁”的深刻意义。

  无论是对老人、还是小孩,坏人或是对手,我们应该以“仁”相待、相处。

  “仁”它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重要品质,只有有了“仁”,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加美好。

  孔子读后感 14

  孔子是中国五千年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是儒学的奠基者,他的思想中最光辉的一点是提倡“仁”,《孔子的故事》这本书更是对孔子一生品格的赞颂。

  孔子生于春秋战国时期,他从小聪明好学,二十多岁的`时候就收徒。他带着自己的学生周游列国十四年之久,用自己的智慧和为人折服了人们,度过了重重难关。

  孔子如此博学多才,与他谦虚好问的美德是分不开的。他曾这样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知道

  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懂就不要装懂,不懂就问才是最聪明的。当孔子遇到一丝困难,他就会不放过一切的向他人请教。正是对学*的这种态度,才促使孔子的知识能够更加渊博!而我正是缺乏这种不懂就问的学*态度,不懂一个问题则是埋在心里,过去了就过去了。到头来,不懂的问题越来越多了。养成了这种对于知识随随便便的坏毛病,遇到的麻烦事儿可就多喽!就说解方程吧,方程倒是解对了,可最后,解忘记写了,白白扣了一分,原本的一百分变成了九十九。

  孔子为人的谦逊是我无比敬佩的。“三人行,必有我师。”这句话可谓是家喻户晓吧,它正是出自于孔子的笔下。孔子这样流传千年的伟人,不说三人,就是三千人,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和孔子相提并论啊!而谦逊的孔子却说,三人同行,有一人必定是自己的老师。

  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这句话一点儿不错,每过一日,自己应当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进行反思。久而久之,让自己更加完美。如今,黄老师受这句名言的启发,在我们班开展了“吾日三省”的活动,让我们全班同学每天都反思自己。

  孔子的谦虚、好学、善良……使我十分敬佩。而《孔子的故事》这本书启发了我,使我永生难忘!

  孔子读后感 15

  今天,我读完了吴祚来的《孔子学堂》,里面的名句有:子曰:“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

  国,如礼何”可见礼让多么重要,只要礼让治国,还有什么事办不到呢人们要学会礼让,别人就会尊敬你;国与国之间互相礼让,战争也不会发生;君臣民之间互相礼让,这个国家民心不会动摇,将坚不可摧。孔子对他人礼让相待,他人也就以礼相待。“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几个人走在一起,一定

  有我的老师。每个人都有长处与短处,要学会谦虚,要相互学*。孔子老师在谈论“君子”时,子贡夸他而孔子却说这是给他戴高帽子。以及谈论其他问题时,孔子让学生们各抒己见,只要有道理,就值得深思。可见孔子是个多么谦虚的人。

  在《孔子学堂》这本书里,我们不仅可以知道孔子言行的原文与翻译,它给我们呈现出孔子上课时的情景,让我们更了解到孔子是一个讲理、礼让、谦虚的人。

  只有认识自己,改变自己,才能改变命运亲自时间获得的认识是正确的,学*获得的认识不一定都正确。我们要拥有辩证的思想,拥有辩证的思想,让我们更能认识到本质。《孔子学堂》给我们带来许多乐趣,也给我们带来生存的知识。

  《孔子学堂》真是本让人读后回味无穷的好书。置身其中时,孔子的形象仿佛被复活了,你会看到一个可爱的老师,他和自己的学生们不断地讨论问题,他的学生们不用考试、不用做作业、不惩罚学生,还有大量的时间与同学们交流知识,周游列国,只是让学生们面更广,学到更多知识,通过对话来讨论问题。我怀着愉悦的心情,轻轻地合上了这本书。好想也来这么一趟别样的求学之旅!

  孔子从不写书,而他和他的弟子讨论的话题都是常见的,也是从古书上总结的。可他们却可以“温故而知新”,从旧的知识中找到新的理解和体会。有时一个话题可以聊上几节课,孔子老师也会有时被同学们问得答不出,只能思考,却不会为学生的问题而恼怒。

  成语各抒己见:抒:抒发,发表。各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如:唐·李翱《李文权文集·陵庙日时朔祭议》:“先儒穿凿,各伸己见,皆托古圣贤之名以信其语,故其所记各不同也。”又如:据我主意,何不各抒己见,出个式子,岂不新鲜些?——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四回

  成语不亦乐乎:乎:文言中用为疑问或反问的语气助词,这里相当于“吗”。用来表示极度、非常、淋漓尽致地意思。如:《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又如:哎,那骂得可真也是不亦乐乎。——郭沫若《屈原》第五幕

  孔子读后感 16

  《孔子》读后感时间过得真够快的,转眼间三月份已过了一多半了,古人云: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孔子读后感--李营营。

  前者我感受过了,但琴艺书法我是半丝不会的,所以我用读书充实这段时光。

  在这段时间,我阅读了《孔子》这部书。

  虽然只是粗度,但这已让我受益不少,相信古人所说的开卷有益就是这个原因吧。

  下面我简略介绍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中国古代的主要思想大略可分为儒释道三家,而佛教的兴起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所以儒家与道家的思想才是真正具有中国古代特色的,中国古代人民自己的智慧结晶,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灵魂。

  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孔子和孟子;而道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老子和庄子。

  《孔子》这部书主要是阐述儒家思想的著作。

  我们现代的人区分年龄阶段,常用80后、90后等词语。

  其实这应该是年龄段的一种新说法,而比较正统的说法应该是二十多岁,三十多岁或四十多岁等。

  而这种说法的来源是什么呢?它又有怎样的含义呢?孔子曾经曰过:吾十五而有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也就是说,孔子的意思是不同的年龄段的人,会做不同的事情,拥有不同的心态。

  当然我们应该变通的理解,这里的年龄并非时间节点的,而是指一段时期,读后感《孔子读后感--李营营》。

  而且从一个年龄段到另一个年龄段,人的思维方式,思想境界都会有所不同,所做的事情也在逐渐改变。

  在这里,我可以看到,孔子是在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他指出,人应随着环境的不同,年龄的不同做着不同的调解与改变,以适应事物的不断发展。

  我认为知道两千年后的今天,这都是非常有道理的。

  同时,孔子给出了不同年龄段大体应该做的事情。

  比如,十五岁时人应该立志专注于学*;到三十岁时应该能够在家庭事业等方面独立,能在社会中有自己的定位;到四十岁时个人应该已经定型,不会再有太大改变,不会在对未来感到傍徨;到五十岁时应该能从心底接受历史的规律与历史的无规律;到六十岁人们要达到一个接受天命,认识天命的最佳效果,此时,不会再怨天尤人,大千世界,众说纷纭,都欣然接受了;到七十岁,人老了,死亡之期将*,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此时人的思想就渐渐趋于善了,能够达到一个与世无争,宠辱不惊,随遇而安,物我两忘,无意名利,心若止水,不计得失,慈悲为怀,飘然世外的境界。

  《孔子》一书讲到了仁的概念,孝的含义,礼的作用以及孔子的政治思想与当时的政治现实。

  而我所说的仅仅是孔子对人在不同年龄段该做的不同事情与不同心态的划分。

  当然《孔子》一书博大精深,区区千字必是言之不尽,所以我只选择了其中一部分述说。

  由于本次阅读略显仓促,且文言文字言简意深,我没有很深刻的理解《孔子》一书,不过经过多次阅读,我相信我会更好的理解它的。

  孔子读后感 17

  从古至今,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以及西方的哲学家都层出不穷。但在众多的圣杰之中,最令我敬佩的依然是我们的东方圣人:孔子。

  孔子是春秋时代人,名丘,自仲尼,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号称弟子三千。关于他的故事可太多太多!所以我们今天就来谈一谈:我心中的'孔子!

  首先,我认为他是一个不耻下问、终身求索的人。我们知道孔子有很多的导师。大到道家创始人,小到故事中的两个六岁小孩。这样鲜活的例子自然说明了孔子的谦虚、和刻苦好学!但是这还不够深刻,因为孔子还是一个终身好学,终身求索的人。孔子说:“五十有无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十五岁到七十岁,孔子一共活了七十三岁,让我们来算一算,孔子一生中百分之八十都在学*!“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在孔子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第二,我认为孔子是一个人、礼、国家,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孔子从四十多岁开始讲学,一生弘扬仁义礼智信。以礼治国。为了国家、他可以“毁三都”、为了国家,他可以亲自领兵。但是鲁国的君上却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将孔子赶出鲁国,不过,孔子并未放弃,在和弟子漂泊的十九年中,他仍然没有放弃,走到哪讲到哪。有几次差点丢掉性命,但他已然宣扬仁、义、礼、智、信。也许真正的大无畏,不仅是在战斗中“不怕死”的烈士,更是为了教育不畏惧一切困难的老师们!

  孔子读后感 18

  水,它刚强、哺育众生,向来是人们的典范。《孔子游春》这篇文章就提到了水,还被孔子称呼为“真君子”!

  春季到来,孔子带领弟子们来到泗水游春。美丽的春景让人赏心悦目,唯独孔子心境不*。弟子再三询问,孔子凝望泗水的绿波说出一番意味深长的话:“水奔流不息,是哺育一切生灵的乳汁,它好像有德行……”

  孔子的一番话让我深思良久。没错,水才是“真君子”啊!它哺育众生、不求回报、有情有义、无惧无畏!这不正是真君子的体现吗?水在孔子眼中,不仅仅是司空见惯的水,也是他心中的榜样,完美的教科书。它利用这本“教科书”告诉弟子们要像水一样,有情义、乐于助人,有志向,还要善于教化洗净人们心中的污点……这也是在告诉弟子们,大自然有无穷无尽的美景,大好河山,也蕴藏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只要善于观察,处处都是学问。这也是孔子“儒学”的教育艺术。

  走进大自然,是学*知识的一种途径,也是孔子的一种教学理念。孔子曰“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他将弟子带进大自然,感受这山水相依的奥妙,用生活教诲弟子。

  水,志向宽广,百折不回,是我们学*的榜样,而大自然这本经典“教科书”也是我们不可缺少的,它也是一位老师!这清澈、哺育众生的水更是一名“真君子”!

  孔子读后感 19

  我有幸读了《学学孔子怎样当老师》这本书,深受启发,真是受益匪浅。只感觉自己教学的心旅又多了一份坚定和从容。读完此书,如沐春风,豁然开朗。做教师若不学孔子乃是一种缺憾。孔子不仅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政治理论家,而且是我国古代的教育家,曾被评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他所积累的丰富教学经验,形成的博大精深、独具风采的教育思想,是我国传统教育思想中的宝贵遗产。

  孔子的教育思想十分广泛而全面:从教育理念到治学理念,从治学原则到教学目的`,从教学态度到教学方法,从教师修养到教育手段,形成一套他独创的、完整的教育思想体系。这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教育思想源泉。

  通过读《学学孔子怎样当老师》这本书,我觉得在今后生活、教学工作中应该像孔子一样诚实守信、以身作则、像孔子一样约之以礼、重视自省、做到终身学*、不断进取。像孔子一样诲人不倦,对待学生一视同仁,关爱每一位学生,激发学生的学*兴趣,运用启发式教学,让学生自主学*。像孔子一样学思并重,因材施教。像孔子一样教学相长、重视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观念,科学的思维方式,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积极的人生态度,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学*中学到知识,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

  总之,孔子的教育思想是值得我们学*的。我们取其精华融于现代教育的实践中,这是保证我们的教育,特别是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

  孔子读后感 20

  这本书讲了孔子当时已经成名,所以他周游列国,到处讲学,宣扬儒家思想。有一天,他碰到三个小孩挡住了他的去路。当孔子问他们为什么不让路时,一个叫项橐的小孩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孔子对项橐产生了兴趣,一连问了他几个问题。项橐都对答如流。而项橐提出的问题,却让孔子无言以对。孔子被项橐深深折服,愿为项橐的'弟子。从此,项橐一举成名!孔子的精神也被天下人所称道……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感到,知识是无穷无尽的,任何人都会有他(她)的看家本领。正如孔子说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就比如我的奶奶吧,她才上过一年小学,所以,当我问她作业的时候,她总是傻乎乎地反问我:“这些字怎么读啊?”而这时候,我就会嘲笑她了。后来,我才发现原来她也是一个专家。记得有一次,我感冒了,咳嗽和鼻涕一起来访,去医院打了几次吊针都不见效。当爸爸妈妈无可奈何之际,奶奶来到了。

  她见了我这副样子,立刻从她的“百药箱”中东抓一把,西抓一把,然后都放进锅里,熬了一个多小时,一碗稠稠的,黑黑的,看起来十分难喝的东西放在了我面前。她软硬兼施地逼我喝了这碗茶,神奇的是,喝完后,睡了一觉,咳嗽与鼻涕竟跟我说再见了!自此以后,奶奶就被我们封为“凉茶专家”了!所以说啊,我们周围所有的人,都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应该虚心、不耻下问地向周围的人学*!

  连孔子这么有名的人都能拜师,那我们呢?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6)

——《老子》读后感(精选二十篇)

  《老子》读后感 1

  我最喜欢“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事善能,动善时。”就是说:心胸要像海面一样广大,对朋友应该像清水一样真诚,说话一定要像潮汐一样有诚信,做事一定要像水一样发挥最大的作用,行动时一定要像瀑布一样迅速。

  水是柔弱的,它无形无色无味。但水是顽强的,滴穿石头的水滴因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最终把坚硬的石头滴穿;水是团结的,翻滚的浪花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把有棱有角的石头磨成圆的;水是博大的,海有宽阔而深邃的胸怀,养育了无数的“孩子”。

  《老子》读后感 2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一种生活的哲学。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是在现实中会发现身边的人如何如何不如自己,真的好似无任何优点,无法包容一个自己有所厌恶或是不屑的人。又如何三人行就有自己的老师呢?老子的这句话却给了我启示。虽然取自的这一章主要是表达事物辩证统一的论点,却能成为生活的一种哲学。人们知道美的事物之美,是大家清楚什么是不美的事物,是不好的事物;知道真善之为真善,是知道那些不真善的事情。当我遇见一个满是缺点的'人时,就把他当作老师,当作一个反面教材,让自己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就行。我想这种哲学用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的。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道与名是永恒的,不可用言语来表达出来的,但它是洞悉一切奥妙变化的门径。我们*常如果为了做好事而去做某一件好事,为了得到好评而去做某一件好事,那不是善言善行,真正的一个好人,行不言之教,对每一个人都会是同一心境,如春风淋浴,会善待周围所有,你说不出他哪里好,但他总是那么亲切的对你好,大家都说她好,这才是真正的善人,好人。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思是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为它们不为自己而生息,自然而然的存在,所以才能长久。所以说圣人把自己置于后,反而受到推崇,把自己置之度外,反而保全了自身。这不正是由于圣人不自私吗?所以才能构成就了他自己。

  无为是一种心境、一种修养,是辩证的。站在老的角度,向社会推广无为,有助于国家的稳定,但如果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片面的无为是无助于人类的进步的,所以对于当代的青年人理解古代老的无为论应该以辩证的方法,一分为二的看待,“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对待竞争,我们要敢于去迎接挑战,对待失败和不*等我们要报以一种*常心,用合适的方法去改变或适应,而不去盲目的争鱼死网破。这样有助于保全自己和取得最终的成功,只有厚积才会勃发。同样,“无为”用在当代待人处世上就是要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

  《道德经》是一部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的启蒙巨著,拉开了从古至今几千年来人类对自然规律进行探索的序幕。辩证的去看待它,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我们人生的指导是大有裨益的。

  《老子》读后感 3

  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光辉历史中,许多为人的一句话令我们终身受益,让我们不禁对先辈们的智慧暗暗赞叹,也迫切的期望能够回到那个时代,去目睹那些伟人们的尊荣,去静静聆听他们的谆谆教诲……

  《老子》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令我终身受用,当我们感叹别人是多么的成功、多么的有钱……但是我们只是停留在羡慕的阶段,从来没有坐下来静静地思考,别人为什么这么优秀、这么成功……难道他们一生下来就这么成功吗当然不是,他们之所以走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前面,是因为他们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坚持不懈的从一无所有做起,他们所付出的是我们的`很多倍,自然就会比常人收获的更多。

  工作是这样,学*又何尝不是呢,我们为了取得一个好成绩,在*时的学*中不断的去吸取知识,不断的像土一样,一点一点的累,成就九层之台,像毫末一样,一点一点的生长,长成合抱之木。

  人生亦或如是,人生路漫漫何其修远。我们每应对一个困难,就在人生的路上跨出了一步。这一步看似微不足道,其实对我们每一个人都至关重要。那一步,令我记忆犹新。

  考试,看似痛苦,却如同人生一样,每解一道题都如同跨过了一道困难,我记得考试时,开始我做的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问题,可越做到后面,就如同陷入泥潭里一般,寸步难行。我费尽脑力,最后一飘过关斩将,杀到最后一题,可最后一题如磐石坚硬,油盐不进,我坐在那里冥思苦想,却拿它没有办法。我看向窗外,看着那蔚蓝的天空,纯洁的白云,突然产生一丝明悟,考试如人生,要学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只是一味的追求答案,却忽略了过程,忽略路上的一切。于是我开始从基础入手,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最后费劲千辛万苦,最终把这块磐石打磨成一件艺术品。这次,让我在人生的漫漫长途上,踩下了最困难的一步,但让我对这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了更深的了解,对老子那博大精深思想,所折服。

  老子的思想、智慧,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老子在四五百年前便懂得了此刻我们人类都难以理解的哲学。他的思想、智慧无时无刻侵润我们的人生,他的语言传承了我们中国璀璨的礼貌!

  《老子》读后感 4

  我个人而言是很喜欢和崇尚中国古代的智慧的。有的时候有种感觉就是现在的人没有古代先辈们的一半聪明,这样的话会觉得有点厚古薄今,但是我个人就是这样觉得的。

  所以我以前还买了一本是关于《大学》的一本书,里面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处世方面的道理。但这些书都是翻译过来的,所以看着容易理解,以前只用几个字就可以概括出来的意思,现在需要大费篇章来诠释其中的的道理,我有的时候真的有点搞不懂我们是在前进还是在后退?把那么言简意赅的文言文给丢弃掉老发展所谓的白话文。

  确实这样,起初看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有的地方难以理解,对于我们而言*惯了白话文,再让我们看有文言文的部分的书确实有些为难。开头就提到了很多道家、佛家、庄子等等。有些时候会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似得。作为90后的我们。对于中国的古代文化了解的太少太少,看书也看看小说等等类似的口水书。

  从这本书里我又恍然大悟了许多,不经感叹古人的聪明,我们经过好久总结出来的经验也好智慧也好其实古人早就已经总结出来的了。我们现在看的好多书籍都只是把古人的智慧翻译出来,再把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来罢了,我就想为什么不直接让我们直接学*他们的智慧呢。

  我觉得就我们这个年纪而言,对于为人处世方面真的是差极了。懂得太多,就是懂了不该懂的。对于这方面的书,暂且不说古文学方面的.书,就连现当代的书或者散文都难得看,对这些书而言一点都不感冒,可以说完全没有兴趣而言。

  我想如果我们从小就多多学*老子等等古代的文学的话,吸取前人的智慧的话,那么我们现在还会这样吗?中国的教育还会这么失败吗?还至于为要背诵文言文而死记硬背,对它产生厌恶感,到了大学之后恨不得把以前的文言文书给烧掉,对于古人的智慧我们现在的人只是为了读大学而学*,等到读了大学之后摸都不会摸一下下这类的书。搞不懂。

  所以读《老子的智慧》这类的书,从林语堂先生眼中来了解老子的智慧。不经会感叹我们为什么这么晚才接触到的。为什么把这么好的东西丢弃掉呢,应该说懂得人接触的人太少太少了,真的。好的东西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

  读这本书,我不能说我懂了许多许多,但是对我个人而言会有很大的帮助的。

  《老子》读后感 5

  余式散文的风格,一如既往的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读过余秋雨先生笔下的中华文化,可谓是如痴如醉,再次感受现代艺术下的古代文化,其著作《老子通释》又给我带来别番韵味。

  被称为生命之书的《道德经》,余秋雨《老子通释》用现代文还原其风采

  《老子》、《周易》这些书,堪称是中华文化的思维起点,是古代文化的精华,但是对于当代人来说,面对距今已经两千五百多年的《道德经》,那时的语言文字和社会背景已经发生了太大变化,当我们面对那些难懂的古文字时,难免会被吓退。把深奥的古文,用浅显易懂的话语讲述给你听,《老子通释》就是这样一本书。

  《道德经》的历代注解者也有很多,如韩非子,苏辙等等。在《老子通释》一书中,余先生融合讲解、翻译、注释于一体,以通达畅快的余式散文方式,对道德经加于解读。有读者表示,余先生的这本新作,是为现代人量身打造的《道德经》读本。

  读完这本书,其内容的确令我震撼不已,但读完最大的一个感受还是理解中华古代文化的'过程,第一次以一种最舒适,最易懂的方式走进古代文化,体会中华文化的魅力,在我看来,《老子通释》或许是余秋雨为现代人认识古代文化提供的一种捷径。

  “这就像天天喝长江水,总要渡一次长江;天天看昆仑山,总要上一次昆仑。”

  保持学术上的高度严谨,尽力逼*原文的旨意;呼应《老子》原文哲理散文诗的文学魅力,发挥现代散文在语言节奏上的美学功能;洗去迂腐缠绕的研究风*,使广大读者都能爽利接受。以上是余秋雨先生作此书所遵循的三个原则。他毕生致力于阐述中华文化,为了作此书,前前后后花了*三十年的时间做准备,这是一种态度,更像是一种情结。

  在余秋雨先生的指引下,重读《道德经》,感受它独特的魅力,它说尽了做人和成事的秘密;两千五百年来,无数优秀的人为它着迷;无论是面对人生困境,还是思考社会,它都会让你找到豁然开朗的答案。

  艺术,同样也是一种文化,在古代文化的知识海洋里,汲取文化的力量,感受不同文化之间的联系与奥秘,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经历啊!我相信,翻开这本书,我们都可以开启一次美好的阅读与思考体验。

  《老子》读后感 6

  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光辉历史中,许多为人的一句话令我们终身受益,让我们不禁对先辈们的智慧暗暗赞叹,也迫切的期望能够回到那个时代,去目睹那些伟人们的尊荣,去静静聆听他们的谆谆教诲……

  《老子》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令我终身受用,当我们感叹别人是多么的成功、多么的有钱……但是我们只是停留在羡慕的阶段,从来没有坐下来静静地思考,别人为什么这么优秀、这么成功……难道他们一生下来就这么成功吗当然不是,他们之所以走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前面,是因为他们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坚持不懈的从一无所有做起,他们所付出的是我们的很多倍,自然就会比常人收获的更多。

  工作是这样,学*又何尝不是呢,我们为了取得一个好成绩,在*时的学*中不断的去吸取知识,不断的像土一样,一点一点的累,成就九层之台,像毫末一样,一点一点的生长,长成合抱之木。

  人生亦或如是,人生路漫漫何其修远。我们每应对一个困难,就在人生的路上跨出了一步。这一步看似微不足道,其实对我们每一个人都至关重要。那一步,令我记忆犹新。

  考试,看似痛苦,却如同人生一样,每解一道题都如同跨过了一道困难,我记得考试时,开始我做的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问题,可越做到后面,就如同陷入泥潭里一般,寸步难行。我费尽脑力,最后一飘过关斩将,杀到最后一题,可最后一题如磐石坚硬,油盐不进,我坐在那里冥思苦想,却拿它没有办法。我看向窗外,看着那蔚蓝的天空,纯洁的白云,突然产生一丝明悟,考试如人生,要学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只是一味的追求答案,却忽略了过程,忽略路上的一切。于是我开始从基础入手,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最后费劲千辛万苦,最终把这块磐石打磨成一件艺术品。这次,让我在人生的漫漫长途上,踩下了最困难的一步,但让我对这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了更深的了解,对老子那博大精深思想,所折服。

  老子的思想、智慧,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老子在四五百年前便懂得了此刻我们人类都难以理解的哲学。他的思想、智慧无时无刻侵润我们的人生,他的语言传承了我们中国璀璨的礼貌!

  《老子》读后感 7

  缘起

  三年前,大约20xx年夏,感恩给孩子考察幼儿园的机缘,我了解到了一莲瑞德学堂。曾经尝试过加入一莲大家庭。后因一些缘故,机缘还未到。人虽离,心却在。如果用能量场的说法,一莲瑞德学堂有一股巨大的能量,吸引着我,感恩一莲。

  20xx年底,开始加入读经队伍,得益于学友们的陪伴,老师的引领,一直坚持到现在。今天虽然是最后一课,但在人生道路上,修行却是刚刚开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修身

  记得老师说过,“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我们要找经典做靠山,才会底气十足。”听着,学着,悟着,我感觉到经典是圣贤们的总结,如果把人生看成一场探索,那么经典就是指明灯,当我们陷入迷茫的时候,经典会在冥冥中指引着我,帮助我们拨开云雾,重见天日。

  比如,我以前和现在也会有一些执念,接纳力不足,对于人和事物,只接受好的,不喜坏的,但是现在,我能理解了,人生就如同大自然,有白天,也会有黑夜,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那么,很多时候,心态就会变了,更奇妙的是,当我们的心改变了,周围的能量也跟着发生了转变。

  齐家

  最喜欢子复老师的国学课,还有一点就是,老师总能给恰当好处地将经典和育儿巧妙地结合起来,给了我们家长一些启发。

  反观我的家庭里,亲子问题不是问题,问题在我自己身上,我与婆婆,我与父母。学了一段经典时间后,我发现我们的争执,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太爱了,而这个爱,都太傻了!都是想把自认为好的,带给对方,而忽略了对方真正想要的。当我们收到自己不需要的'爱,却不知感恩,反而嫌弃。这样,就进入了情绪恶循环。

  学了经典以后,每当唱起《春歌》我都会泪流不止。当然,现在愈来愈好了。

  我有时候也会反问我自己,学经典是为了什么?这或许就是原因吧,如今我知道了有一条路是修身,齐家,我会继续走下去。大的方向跟对了,自己的小事,自己处理,醒悟,悔改。

  治国

  *几年,在国内外新闻中,总能找到经典文化的影子。

  *期,孩子爸爸带了一条新闻,伊拉克回应美国,要对美宣战。中方发言:“我方不愿与某些国家为敌,但是某些国家想让我方成为敌人,那么我方绝对是一位合格的敌人!”听完了,我问孩子,有什么想说的或者有什么疑问,孩子说:“最后一句没听懂,不是说不想打架嘛,怎么后来又说想打架呢?”我和孩子爸爸都笑了……

  得益于学堂,得益于家长涵养班。感恩学堂,感恩经典,新的一年,愿自己:愈错愈改,愈改愈好!

  《老子》读后感 8

  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光辉历史中,许多为人的一句话令我们终身受益,让我们不禁对先辈们的智慧暗暗赞叹,也迫切的希望能够回到那个时代,去目睹那些伟人们的尊荣,去静静聆听他们的谆谆教诲……

  《老子》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令我终身受用,当我们感叹别人是多么的成功、多么的有钱……但是我们只是停留在羡慕的阶段,从来没有坐下来静静地思考,别人为什么这么优秀、这么成功……难道他们一生下来就这么成功吗?当然不是,他们之所以走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前面,是因为他们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坚持不懈的从一无所有做起,他们所付出的是我们的很多倍,自然就会比常人收获的更多。

  工作是这样,学*又何尝不是呢,我们为了取得一个好成绩,在*时的学*中不断的去吸取知识,不断的像土一样,一点一点的累,成就九层之台,像毫末一样,一点一点的生长,长成合抱之木。

  人生亦或如是,人生路漫漫何其修远。我们每面对一个困难,就在人生的路上跨出了一步。这一步看似微不足道,其实对我们每一个人都至关重要。那一步,令我记忆犹新。

  考试,看似痛苦,却如同人生一样,每解一道题都如同跨过了一道困难,我记得考试时,开始我做的'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问题,可越做到后面,就如同陷入泥潭里一般,寸步难行。我费尽脑力,终于一路过关斩将,杀到最后一题,可最后一题如磐石坚硬,油盐不进,我坐在那里冥思苦想,却拿它没有办法。我看向窗外,看着那蔚蓝的天空,纯洁的白云,突然产生一丝明悟,考试如人生,要学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只是一味的追求答案,却忽略了过程,忽略路上的一切。于是我开始从基础入手,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最后费劲千辛万苦,最终把这块磐石打磨成一件艺术品。这次,让我在人生的漫漫长途上,踩下了最困难的一步,但让我对这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了更深的了解,对老子那博大精深思想,所折服。

  老子的思想、智慧,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老子在四五百年前便懂得了现在我们人类都难以理解的哲学。他的思想、智慧无时无刻侵润我们的人生,他的语言传承了我们中国璀璨的文明!

  《老子》读后感 9

  我个人而言是很喜欢和崇尚中国古代的智慧的。有的时候有种感觉就是现在的人没有古代先辈们的一半聪明,这样的话会觉得有点厚古薄今,但是我个人就是这样觉得的。

  所以我以前还买了一本是关于《大学》的一本书,里面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处世方面的道理。但这些书都是翻译过来的,所以看着容易理解,以前只用几个字就可以概括出来的意思,现在需要大费篇章来诠释其中的的道理,我有的时候真的有点搞不懂我们是在前进还是在后退?把那么言简意赅的文言文给丢弃掉老发展所谓的白话文。

  确实这样,起初看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有的地方难以理解,对于我们而言*惯了白话文,再让我们看有文言文的部分的书确实有些为难。开头就提到了很多道家、佛家、庄子等等。有些时候会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似得。作为90后的我们。对于中国的古代文化了解的太少太少,看书也看看小说等等类似的口水书。

  从这本书里我又恍然大悟了许多,不经感叹古人的聪明,我们经过好久总结出来的经验也好智慧也好其实古人早就已经总结出来的了。我们现在看的好多书籍都只是把古人的智慧翻译出来,再把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来罢了,我就想为什么不直接让我们直接学*他们的智慧呢。

  我觉得就我们这个年纪而言,对于为人处世方面真的是差极了。懂得太多,就是懂了不该懂的.。对于这方面的书,暂且不说古文学方面的书,就连现当代的书或者散文都难得看,对这些书而言一点都不感冒,可以说完全没有兴趣而言。

  我想如果我们从小就多多学*老子等等古代的文学的话,吸取前人的智慧的话,那么我们现在还会这样吗?中国的教育还会这么失败吗?还至于为要背诵文言文而死记硬背,对它产生厌恶感,到了大学之后恨不得把以前的文言文书给烧掉,对于古人的智慧我们现在的人只是为了读大学而学*,等到读了大学之后摸都不会摸一下下这类的书。搞不懂。

  所以读《老子的智慧》这类的书,从林语堂先生眼中来了解老子的智慧。不经会感叹我们为什么这么晚才接触到的。为什么把这么好的东西丢弃掉呢,应该说懂得人接触的人太少太少了,真的。好的东西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

  读这本书,我不能说我懂了许多许多,但是对我个人而言会有很大的帮助的。

  《老子》读后感 10

  韩恒恒;在这个微信和QQ连接你我的时代,每个人的朋友圈可能都有网名为“好的像水一样”的朋友,或者是个人签名上写着“圣人之道不争,夫之不争,天下不争”和“知止可以*安,夫之不盈,所以可以新组建”的同事。这一盛况显示了老子思想对中华民族的.巨大影响。两千多年前,百家争鸣,提出了自己的治国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方针。时至今日,这些理念依然是我们民族的瑰宝。

  老子说“水若善,水对万物无不良”,核心点是利生利民,而忽略名利权势。老子说:“天道利而不害贤者之道,为之奋斗。如果不违法,那就是什么都不做。老子还说:“拿世界无所事事是不够的,拿世界有所作为也是不够的。”管理者不应该违法闹事。如果管理者经常胆大妄为,不断制造事端来彰显自己的权力,企业就很难管理。老子说:“无为而治。”管理者要顺应自然规律,实事求是地寻求切实可行的方法,这样就不会有治愈的方法。

  “文道勤中士和他干的”。老子还强调,抓法可以用来指导实践,而不是光说不练。

  对于企业来说,产品质量是开拓市场的关键因素之一。比如,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不懈努力,克服了汽车覆盖件个性化需求多、汽车覆盖件更新周期短、汽车覆盖件表面要求极高、生产难度大、汽车生产线自动化、钢板质量稳定性要求极高、汽车生产流程长、技术难点多、读书笔记集成度高等五大核心难点。现在作为国内主流的汽车面板供应商,逐渐开拓了市场,获得了更多的用户群体,赢得了更好的口碑。在公司生产线和冷轧产品的升级过程中,我们建立了相对完整的设备体系,以推进设备精益管理为重点,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和专业培训,实现了设备由修到控、由修到管的转变,保证了设备的稳定和精益运行,为硅钢、家电板、汽车外板等高端产品的质量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白天无所事事,难以入眠!如果不能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力量,那就是空虚痛苦。我们遵循规律,实事求是,克服困难,创新,创造效率。有工作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承担。“无为”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方式,“无为”是鞭策我们实现目标。

  《老子》读后感 11

  古代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叫“刍(chu)狗”,在祭祀之前是很受人们重视的祭品,人们对它精心打扮,小心翼翼的呵护着,但用过以后即被丢弃。人们对刍狗只是使用而已,并没有什么爱憎。

  《庄子·天运》写道:“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用现代话说就是:当草扎的刍狗刚刚弄好,还没有陈设在神位的时候,把它轻放在竹筐里,并且用刺有花纹的.巾帛包裹着,主持祭祀的巫师,斋戒沐浴之后,才恭恭敬敬的把它送到神位上行祭;等到陈列献祭完毕,刍狗就被抛弃了,行路的人可以随便地践踏它的头和脊梁,打柴的人见到它就捡去烧火做饭了。

  这就是刍狗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世间的万事万物,其实都是这样的“人生”过程。

  各类植物,春萌、夏盛、秋枯,年复一年的循环着;尤其是庄稼,幼小时人们呵护着,长大后人们精心耕耘、细心管理,当人们收获了果实之后,庄稼秸秆就被砍掉抑或是一把火烧掉。这就是自然规律,

  老子看到“刍狗”由生到灭的过程,发了一番感慨——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籥(tuoyue)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用现在话来说就是:主宰一切的“天地”,面对万物时,没有偏爱,无所谓仁慈,任凭万物像刍狗一样自生自灭。(不会因新生的而喜悦,不会看到衰亡的就去救助)

  贤明的统/治者————“圣人”,面对百姓大众时,没有偏私,一视同仁,心无成见,任凭百姓自己发展,像刍狗一样有盛有衰。由此看来,天地之间一切事物的规律,不就像个风箱(橐籥)吗?里面虽然空空的,但是总有风吹出来,并且不会穷竭;持续的动就会生生不息。

  如果统/治者政/令喋喋不休,注定是行不通的,不如保持适中。这就是清静无为,黄老哲学。

  老子告诉我们,天地间的一切事物,要让它们按着自身的规律去发展,要虚怀若谷才能使万物循环不竭,万万不可横加干预,政令烦苛,反而会适得其反。

  《老子》读后感 12

  其实我还是第一次读道德经呢,因着老师这此布置的作业,没办法硬着头皮去图书馆借了本道德经,从读书馆回来的路上,拿着那本道德经全文后,我突然间觉得这本书该是我应该早去读的,看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豁然间心境一片舒坦,究竟是何由,我至今也不懂?

  道德经应该说分成上下两部,上部道,下部德。(长沙马王堆出土过上德下道的版本,不过公认是上道下德)

  按照这种划分,我们来分开来看它。

  道,也就是天道,是自然的规律。

  它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易”,也就是变易的意思,道德经第一句就这样说,“道可道,非常道”,可以说出来的道,也就不是“常道”了。

  第二个方面就是“易”的规律,所谓“易”的规律,就是“道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句话的大致意思就是,万物都是逐步成长,但是“物壮则老”,便要渐渐消减,于是又回到了它的初始状态。

  且不说老子写这部道德经上部道经的目的就是阐述道德规律,下部德经则主要讲的是人之道,也就是如何将天道应用于人事?我们就不难知道。其实老子写道德经的侧重点便是落在下部德经上面。

  读了道德经之后,的感受还是来自于心灵深处某处的弦被触动,。“天长地久。天地所以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思是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为它们不为自己而生息,自然而然的存在,所以才能长久。所以说圣人把自己置于后,反而受到推崇,把自己置之度外,反而保全了自身。这不正是由于圣人不自私吗?所以才能构成就了他自己。但是仅看当今社会,能做到将自己置之度外的又有几人呢?寥寥可数,高速膨胀的经济时代,让更多的人在利欲面前失去自我。不得不说,这是社会的可悲,更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道德经仅小小的五千字,可只要你用心去读去理解,你会发现当中的道理我岂是区区五千字便能概括的。

  老子注重人的无为思想,无为是一种心境、一种修养,是辩证的。向社会推广无为,有助于国家的稳定,但如果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片面的无为是无助于人类的进步的,所以对于当代的青年人理解古代的无为论应该以辩证的方法,一分为二的看待,“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而无为思想用在为人处事的观点上来看,便是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

  《老子》读后感 13

  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光辉历史中,许多为人的一句话令我们终身受益,让我们不禁对先辈们的智慧暗暗赞叹,也迫切的期望能够回到那个时代,去目睹那些伟人们的尊荣,去静静聆听他们的悉心教诲……

  《老子》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令我终身受用,当我们感叹别人是多么的成功、多么的有钱……但是我们只是停留在羡慕的阶段,从来没有坐下来静静地思考,别人为什么这么优秀、这么成功……难道他们一生下来就这么成功吗当然不是,他们之所以走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前面,是因为他们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坚持不懈的从一无所有做起,他们所付出的是我们的很多倍,自然就会比常人收获的更多。

  工作是这样,学*又何尝不是呢,我们为了取得一个好成绩,在*时的学*中不断的去吸取知识,不断的像土一样,一点一点的累,成就九层之台,像毫末一样,一点一点的生长,长成合抱之木。

  人生亦或如是,人生路漫漫何其修远。我们每应对一个困难,就在人生的路上跨出了一步。这一步看似微不足道,其实对我们每一个人都至关重要。那一步,令我记忆犹新。

  考试,看似痛苦,却如同人生一样,每解一道题都如同跨过了一道困难,我记得考试时,开始我做的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问题,可越做到后面,就如同陷入泥潭里一般,寸步难行。我费尽脑力,最后一飘过关斩将,杀到最后一题,可最后一题如磐石坚硬,油盐不进,我坐在那里冥思苦想,却拿它没有办法。我看向窗外,看着那蔚蓝的天空,纯洁的白云,突然产生一丝明悟,考试如人生,要学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只是一味的追求答案,却忽略了过程,忽略路上的一切。于是我开始从基础入手,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最后费劲千辛万苦,最终把这块磐石打磨成一件艺术品。这次,让我在人生的漫漫长途上,踩下了最困难的一步,但让我对这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了更深的了解,对老子那博大精深思想,所折服。

  老子的思想、智慧,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老子在四五百年前便懂得了此刻我们人类都难以理解的哲学。他的思想、智慧无时无刻侵润我们的人生,他的语言传承了我们中国璀璨的礼貌!

  《老子》读后感 14

  窗外,阳光透过树叶洒在静谧的柏油路上,我怔怔有些出神。这些天一直在看的小说,看完了,完美的大结局,完美得甚至缺了点儿真实感,居然有些恍然若有所失。

  我还是想起《陈二狗的妖孽人生》人物设置惊人的相似,这书里竹叶青倒是比那书里的竹叶青多些人间烟火味,作者说写的是后宫式的,我觉得,更像是一个人的成长,一个男人的奋斗史。

  故事从去大学报到的动车上展开,一个不高不帅看上去也不富的男生,锋芒不露却气场十足。

  这是一个强悍到变态的男生,从小到大数学考满分的次数比语文没考满分的次数还多,英语永远零分,只因为他的英语家教老师成了他的后妈。

  如果仅此,他只是一个倔强的考试机器,但不是,他把书读活了,在读书有用无用论上,作者通过主人公毕业后的一个演讲说读书读活了才有用。

  作者是幸运的,有陈*安那样的无双国士作启蒙老师,有周老师那样的小学数学老师,有一个溺爱他的精明奶奶老佛爷,有一个仙气满身超凡脱俗的童养媳姐姐,有一个牛B哄哄的异父异母的姐姐,有一个将他放养的`富到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的老爹,还有的一群不俗的发小。

  故事并没有太多的不可思义之处,一切,水到渠成,虽然势如破竹摧枯拉朽。故事涉及的知识面积之广,内容之深,让我对作者的敬意又深一层,作者也是一个牛掰到变态程度的妖孽呀!

  我想说的,只是两个小龙套式的角色,胡璃和陈浮生,胡璃是一个为了爱而放弃的女子,没有谁有资格指手画脚说她对了或者错,现在再回头想,还有泪噙在眼睛里,胡璃短暂的一生,堪称命运多舛,十四岁查出绝症的她居然也没有逃掉桃花劫,作者把她支教的村庄命名为观音,那她就是慈悲的象征,她就像漫山遍野的丁香花中普通的一朵,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芬芳,不争,不言,

  陈浮生就是《陈二狗的妖孽人生》里的陈二狗,历尽苍桑的心如止水,大有华山峰顶雪茫茫的那种意味。看尽人生百态,品遍酸甜苦辣,带着陈*陈安那对龙凤胎安然度日,褪却了枭雄的锋芒,只有一个父亲的慈爱。普普通通,简简单单。这就是整部《为你隐姓埋名》的缩影吧!我没看过,只是我知道,他还是放不下。

  江南甲第,赵甲第的爷爷陈山虎翻烂字典取的名字,就像他对沐红鲤的母亲说的那样,他对的起这名字。居官,他是想造福百姓,经商,他也多做福利,性格刚毅果敢,当然了,他可不是一般的花心!

  《老子》读后感 15

  读《老子》,在班主任工作上我不断得到应证的就是:班主任,要善于示弱。这于我自己是有深刻的体验的。当班主任半学年了,应该说现在还带得不错了,但是自己的评价迥异。我的班主任之路经历了两个清晰的阶段:严格甚而严酷的铁血政策阶段,宽松和*的无为而治阶段。比06年9月刚接手一年级班主任工作的时候,喜欢和学生较劲,钉是钉,锚是锚,对待学生非常严厉。在管理上以严格闻名。时间渐长,治班风格有了

  很大的变化,比较崇尚微笑型的无为而治,以温柔恬静着称。

  两种治班策略外人不一定看得出来,两种风格的好坏可以从自己的精神状态的变化来比较。

  前段时间,我比较尖刻凌厉,经常处于一种焦灼的急躁状态,常常举轻若重。而后来,我很*和从容,淡定温柔,常常能够举重若轻。联系《老子》,觉得自己的变化是可喜的。作为班主任,能够示弱,善于示弱,其实也是智慧的表现。

  第一、善于示弱,是忍一忍。

  班主任成熟与否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矛盾的态度上。年轻班主任比较容易“示强”,遇事沉不住气,往往*惯戴个“放大镜”,不知觉中就把小事看成了大事。我们常说教育无小事,这没有错,这是要求老师在战略上重视点滴的教育行为。但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教育更无大事。班主任常常面对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哪怕是后果可能比较严重的,我们也不妨把它们化解为小事情来看。老子说“治大国如烹小鲜”,更何况治个小班。这样看问题,就能够让自己放松心态,“减轻”手上那点“特权”的意识,*等*和地和学生对话,*

  静*淡的来分析事情的因果。示弱,就是尽量多站在各个学生的立场上来看问题,尽可能得看得全面一点儿。只要避免了在第一时间勃然大怒拍案而起,班主任就能真正赢得处理问题的主动权。忍一忍,其实是一种宽容。

  第二、善于示弱,是等一等。

  没有永远奔泻而下的河流,总有回水的地方,总有停滞的地方。这些地方,对教育而言,就是宝贵的“迂回”之所。大刀阔斧在一般意义上是好的,但是在教育上,却往往坏事。因为人是这样的一种东西,他坚定而又动摇,他聪慧而又愚蠢,他理性而又迷乱。这个特点决定了人的很多问题完全可以自己解决,但要有一个前提——你要给他时间。时间才是真正的利刃,能够最彻底地斩断人心中的一些狂乱的想法和阻止人的可笑的行为。所以,班主任一定要以静制动,以低控高,制造“等待”的契机,把握“等待”的分寸。一直太急甘霖会变成洪水猛兽,教育也是一样。什么时候应该是和风细雨,什么时候应该是狂风暴雨,这全应该在班主任的运筹帷幄之中。等一等,其实是一种教育的信心,或者说是一种信念。

  第三、善于示弱,是变一变。

  刚开始班主任工作的时候比较容易犯自以为是的错误,*惯“一根筋走到底”,撞死南墙不回头还以为自己执着。其实,慢慢就会知道,世间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的道理。班主任工作的艰难在于:你工作的对象是人,而且是还不成熟的儿童,善变是他们最突出的特点。因此,你既要以不变对他们的善变,更要以变对他们的变。有了这个底,你就为自己的永远微笑找到了充足的理由。在教育信念上,班主任应该坚如磐石,但在具体策略上,班主任应该是条“变色龙”。你要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要给学生创造瑰丽多彩的校园生活,要让学生感受到你就是一本未来生活的百科全书和绚丽画册,应接不暇精彩纷呈。你要让学生晓得你是一位战术多变的领导者,你会气势磅礴的降龙十八掌但是不屑用,你经常使的是捉摸不透的十六诀空明拳。变,以柔克刚,以弱胜强,以少对多,以曲绕直……灵活的教育变式会让你面对各种各样的孩子都能自信满满,进退有术。变一变,其实是一种教育战术。

  善于示弱,不是委曲求全,不是逃避放弃。老子说得好:能承受全国的侮辱,才配做社稷之主;能承受全国的灾祸,才配做天下之王。同理,能承受学生误解的,能忍受等待煎熬的,能禁受变化磨砺的,才可能是成熟的,幸福的班主任。

  成语应接不暇:应接不暇[yìng jiē bù xiá],意指暇,空闲。“应接不暇”形容景物繁多,来不及观赏。语出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後亦用“应接不暇”比喻事情繁忙,难以应付。[源]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王子敬云:“从山**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若秋冬之际,尤难为坏。”[典故]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一书,记载汉至东晋间的轶事琐语。其中有一篇描述晋代书法家王献之对浙江会稽山一带优美风景的赞美。王氏说:“从北边的山阴县出发,一路上群山层叠,云雾缭绕,松柏挺立,潭湖清澈,又有瀑布倾泻而下,美景多得看不完,让人无法一一观赏。”後来“应接不暇”就被用来形容景物繁多,来不及观赏,亦用於比喻事情繁忙,难以应付。

  成语大刀阔斧:原指使用阔大的刀斧砍杀敌人。后比喻办事果断而有魄力。如: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一百十八回:“当下催军劫寨,大刀阔斧,杀将进去。”又如:世界上原有两种人:一种是大刀阔斧的人,一种是细针密线的人。——朱自清《山野掇拾》

  《老子》读后感 16

  韩恒恒;在这个微信和QQ连接你我的时代,每个人的朋友圈可能都有网名为“好的像水一样”的朋友,或者是个人签名上写着“圣人之道不争,夫之不争,天下不争”和“知止可以*安,夫之不盈,所以可以新组建”的同事。这一盛况显示了老子思想对中华民族的巨大影响。两千多年前,百家争鸣,提出了自己的治国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方针。时至今日,这些理念依然是我们民族的瑰宝。

  老子说“水若善,水对万物无不良”,核心点是利生利民,而忽略名利权势。老子说:“天道利而不害贤者之道,为之奋斗。如果不违法,那就是什么都不做。老子还说:“拿世界无所事事是不够的,拿世界有所作为也是不够的。”管理者不应该违法闹事。如果管理者经常胆大妄为,不断制造事端来彰显自己的权力,企业就很难管理。老子说:“无为而治。”管理者要顺应自然规律,实事求是地寻求切实可行的方法,这样就不会有治愈的方法。

  “文道勤中士和他干的”。老子还强调,抓法可以用来指导实践,而不是光说不练。

  对于企业来说,产品质量是开拓市场的关键因素之一。比如,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不懈努力,克服了汽车覆盖件个性化需求多、汽车覆盖件更新周期短、汽车覆盖件表面要求极高、生产难度大、汽车生产线自动化、钢板质量稳定性要求极高、汽车生产流程长、技术难点多、读书笔记集成度高等五大核心难点。现在作为国内主流的汽车面板供应商,逐渐开拓了市场,获得了更多的用户群体,赢得了更好的口碑。在公司生产线和冷轧产品的升级过程中,我们建立了相对完整的设备体系,以推进设备精益管理为重点,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和专业培训,实现了设备由修到控、由修到管的转变,保证了设备的稳定和精益运行,为硅钢、家电板、汽车外板等高端产品的质量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白天无所事事,难以入眠!如果不能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力量,那就是空虚痛苦。我们遵循规律,实事求是,克服困难,创新,创造效率。有工作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承担。“无为”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方式,“无为”是鞭策我们实现目标。

  《老子》读后感 17

  缘起

  三年前,大约20xx年夏,感恩给孩子考察幼儿园的机缘,我了解到了一莲瑞德学堂。曾经尝试过加入一莲大家庭。后因一些缘故,机缘还未到。人虽离,心却在。如果用能量场的说法,一莲瑞德学堂有一股巨大的能量,吸引着我,感恩一莲。

  20xx年底,开始加入读经队伍,得益于学友们的陪伴,老师的引领,一直坚持到现在。今天虽然是最后一课,但在人生道路上,修行却是刚刚开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修身

  记得老师说过,“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我们要找经典做靠山,才会底气十足。”听着,学着,悟着,我感觉到经典是圣贤们的.总结,如果把人生看成一场探索,那么经典就是指明灯,当我们陷入迷茫的时候,经典会在冥冥中指引着我,帮助我们拨开云雾,重见天日。

  比如,我以前和现在也会有一些执念,接纳力不足,对于人和事物,只接受好的,不喜坏的,但是现在,我能理解了,人生就如同大自然,有白天,也会有黑夜,两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那么,很多时候,心态就会变了,更奇妙的是,当我们的心改变了,周围的能量也跟着发生了转变。

  齐家

  最喜欢子复老师的国学课,还有一点就是,老师总能给恰当好处地将经典和育儿巧妙地结合起来,给了我们家长一些启发。

  反观我的家庭里,亲子问题不是问题,问题在我自己身上,我与婆婆,我与父母。学了一段经典时间后,我发现我们的争执,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太爱了,而这个爱,都太傻了!都是想把自认为好的,带给对方,而忽略了对方真正想要的。当我们收到自己不需要的爱,却不知感恩,反而嫌弃。这样,就进入了情绪恶循环。

  学了经典以后,每当唱起《春歌》我都会泪流不止。当然,现在愈来愈好了。

  我有时候也会反问我自己,学经典是为了什么?这或许就是原因吧,如今我知道了有一条路是修身,齐家,我会继续走下去。大的方向跟对了,自己的小事,自己处理,醒悟,悔改。

  治国

  *几年,在国内外新闻中,总能找到经典文化的影子。

  *期,孩子爸爸带了一条新闻,伊拉克回应美国,要对美宣战。中方发言:“我方不愿与某些国家为敌,但是某些国家想让我方成为敌人,那么我方绝对是一位合格的敌人!”听完了,我问孩子,有什么想说的或者有什么疑问,孩子说:“最后一句没听懂,不是说不想打架嘛,怎么后来又说想打架呢?”我和孩子爸爸都笑了……

  得益于学堂,得益于家长涵养班。感恩学堂,感恩经典,新的一年,愿自己:愈错愈改,愈改愈好!

  《老子》读后感 18

  《老子》世称《道德经》,《老子道德经》等,它的作者就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老子,他是河南鹿邑县人,大约生活于战国春秋时期。

  《老子》已经流传两千多年,两千多年来学*和研究〈老子〉的人古今中外不计其数,诸家百言,对于《老子》的理解各不相同。有人认为它是东方文化的代表,中国哲学的主根,有认为它是一篇长篇哲理诗,还有人认为它是一本讲帝王之学的政治书,更有人认为它是一本讲智谋奇术的兵书。在我看来〈老子道德经〉就是一本生活大百科全书,其内容既飘渺又实际,不同的人读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收获,而且常读常新。

  托尔斯泰年轻的时候曾在他的日记里写到:“没有孔子和老子,《福音书》就会完全不同了。而没有《福音书》他们却可以过得去。”这是西方教育背景下的大思想家对主宰中国社会几千年的两个大思想泰斗的客观评价。从他的话里我们不难看出,《福音书》里缺少的是老子和孔子的思想精髓,而在老子和孔子的思想会合出却从没缺少《福音书》里的任何内容。我从没有读过《福音书》,无从知道它到底有那些优势和不足。但是我在读《老子》的过程当中却感到了老子的博大精深。每每拿起《老子道德经》,读上几遍,就仿佛看到白发须颜的老子骑着青牛在我眼前出现,向我讲述他的智慧与修养。

  二清静无为是一种心态上面讲了“有所为有所不为”,有写消极的意味。有人回提出疑问;要是都这样,这个社会还会进步吗?其实不然。清静无为是一种心态,一种思想的境界。它要求人们不追求名利“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静的心态来看待世界,看人生,看自己,努力完善自己的人生。清静无为的人新中无过都的名利,虚荣。因此他不回利欲熏心,不回因为虚荣而蒙蔽了自己的双眼。

  当然我说的只是我的观点,究竟《老子道德经》有没有什么好处,道是否适合你,这些都需要你自己去体会。所以为什么不试着读读《老子道德经》?经过了真正的学*和体会我相信你一定回得到不小的收获!

  《老子》读后感 19

  以前读书的时候有翻过《老子》,没有深读,感觉它是用来背诵,以便和朋友交流时冒出几句里面的章节,显得挺有内涵。挺有幸在我对人生家庭开始有些体验和感悟的时候,可以再读《老子》。感恩关老师和其他老师共同举办这样的读书会,利益大家。

  下面我对自己感受最深的两点做个表述:

  首先道和德的关系。我理解的德就是道德规范还有自己为人处事的准则。听关老师讲解后明白,原来古人说的德是“道”赋予万事万物的本性和表现。道是啥呢,道是说不清道不明,恍惚朦胧似有似无的,简单说就是一股运作世界的无形力量,就是老天爷那个角色。这股力量在我们每个人身体内。现代人太多外求,内在的“德”,人的本性完全置之不理。一切的表达应该由内及外,如果顺序倒置,只能被外在世界左右,变成傀儡,完全迷失自己。想活的自在吗,内求吧,认清本性守住本心,和我们体内的道连接,跟自己相处好了,内在圆满外面也就顺畅了。

  另外,科学家研究人的大脑和情绪的关系,发现爱和恨是共用同一条神经元,就是说当你爱一个人和恨一个人都是大脑的同一个地方在运作,只是它们分处一条神经元的两头。这点和《老子》22章的内容吻合。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直,敝则新。切割去看这些状态似乎是对立的。如果整体来看它们是变化统一的。短短几句话我明白了整体观。当你看到一个人很自私,可能他有大爱的一面没有被看到。你恨一个人,可能爱也一样多。当思维打开后我感觉自己更能接纳自己和身边的人,允许多种形态出现,好和坏只是一时的,用变化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

  感恩老子感恩老祖宗的智慧,感恩关老师接下来要好好研读老子,毕竟把自己弄明白了才能养育好小孩啊。

  《老子》读后感 20

  世界上的各种文明都有自身一脉相传的文化传统,而每一种文化传统都有自己的代表性经典,这些经典体现了民族的智慧,凝聚了文化的精华,形成了思维的范式,并在历史的时空中长久传承,积淀为整个民族的文化传统,从而在人类文明的历史上书写下厚重的一页。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中,《道德经》就是这样一部重要经典。

  《道德经》形成于中华文明的.“轴心时期”即春秋战国时代,原是先秦道家学派的代表著作,后来在汉代被奉为中国本土文化孕育产生的宗教——道教的经典。它同中国传统文化的另外一部重要经典《易经》一样,天、地、人三才无所不包,其内容涵盖了哲学、伦理、经济、养生等各个方面,言简意赅,含义深邃,体现了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杰出智慧。关于《道德经》的产生和形成,长期以来有着众多的记载和传说,但从文化史的角度来考察,大体应以西汉时期司马迁《史记》的记载为坐标,即“老子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如此较为接*历史的真相。即使是后来考古发掘出来的汉墓帛书本和战国楚简本的文字与传世本略有出入,应该说也大体与太史公记载的老子思想主旨相去未远。

  《道德经》虽然仅有五千多言,而两千多年以来的注疏诠释文本则多达千种以上,文字超过数千万言。*代西风东渐,东西方两种文明发生碰撞和交流以后,《道德经》又被翻译为多种外国文字,在西方世界广为流传。这本简短的中华文明经典,为何有着如此广泛的影响以及历久弥新的历史魅力?它的思想内涵与价值意义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诠释?它对中国古代的宗教文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又对*现代以来人类文明产生的诸多难题有着怎样的启示?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的重要问题。这里,笔者仅就人类文明与宗教经典的关系,探讨和发掘《道德经》中“和谐”思想的内涵与价值,以寻求其对当代社会的启迪与借鉴意义。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7)

——小猫杜威读后感(精选二十篇)

  小猫杜威读后感 1

  在寒假的时候,我从浦东图书馆中看到了这一本有趣的书:《小猫杜威》。

  小猫杜威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杜威是一个奇迹,它带给了读者对动物的无尽的爱怜与憧憬,也被它的善良,纯洁与可爱所感动。

  在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里,一只瞪大着好奇的双眼的小猫不知被谁遗留在了图书馆的.还书箱里。图书馆馆长薇奇收养了它,并给它取了个可爱的名字:杜威!小猫杜威在获救后,勉强撑起了自己一瘸一拐的小脚,以充满爱的姿势不停再磨蹭着,前进着,努力着。每一个人在抚摸了杜威之后,赢得了薇奇的心,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

  杜威是一个可爱而又聪明活泼的小猫,几乎每一个来图书馆的人都为杜威的可爱所“倾倒”。它用自己纯真的爱心与真诚,打动了薇奇,打动了每一个人。

  因为他的到来,治愈了一个拥有严重自闭症的小男孩:因为它的到来,这个图书馆不用面临关闭的危机:因为它的到来,薇奇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保持着一颗乐观而又开朗的心。

  在随后的十九年里,杜威用自己的热情和爱感动了这个名叫衣阿华小镇,有许多人专门来到这个小镇来看杜威,杜威懂得谁快乐,想与它一起分享,在那是杜威就会去与他玩耍,杜威也知道当你需要找个人吐苦水它就会与你形影不离,用肢体语言来安慰你,当你不需要杜威,想一个人静一静的时候,杜威就会默默地离开。

  杜威有一种人格魅力:热情,诚实,可爱,乐观,谦逊,还有最重要的,它是每个人的朋友,杜威与其它猫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安静,耐心,有尊严,有智慧,最重要的是它热情好友。一只图书馆的猫必须喜欢人。更不用说爱心了,这是不言而喻的,图书馆猫必须具有百分之百的爱心。

  如果你遇到这样一个动物,你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去保护它,拥有它,只有对动物付出你的真心,它也才会以诚相待。只有抱着一颗慈爱善良的心,面对事事都会如此。

  杜威不再是一直普通的小猫,它是人们的骄傲,整个小镇的骄傲,它虽然不是人,但是它有着比人还要好的品质,他能够分辨是非,知道对与错,虽然有时也会闯祸,但它毕竟是一只猫啊。

  杜威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它与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它永远会在我的心中。仿佛对这本书“一见钟情”,原本不喜爱猫的我渐渐喜欢上了猫,这一只可爱的,善良的,纯真的猫!

  小猫杜威读后感 2

  《小猫杜威》这本书讲了一个真实动人的故事:一个寒冷的冬天,作者薇奇·麦仑在图书馆捡到一只流浪猫,并为它起了个响亮帅气的名字——杜威·阅读猫·布克斯。从此杜威便与作者相依为伴,度过了一生快乐的时光。

  杜威是一只橙黄色的小猫,它的爱好很有特点。例如:它只喜欢牛奶口味的普瑞纳特餐,不喜欢其它品种;喜欢任何带有猫薄荷味的东西,不喜欢静止不动的'玩具;它喜欢的书是《成为国王的猫》,而不喜欢《死猫的101种用途》。

  杜威喜欢猫薄荷,喜欢得要命。它的主人是图书馆老板薇奇·麦仑,去图书馆的人都喜欢这只猫,赞扬它安静又调皮。每次当他们给杜威带来猫薄荷,它就表现得特别兴奋,在猫薄荷上到处翻滚,直到滾累为止。猫薄荷到底是什么呢?我查了一下,猫薄荷又称樟脑草,是一种草本植物,开淡蓝色小花,闻上去非常清凉,是一种可以让猫咪疯狂和开心的植物。

  渐渐地杜威老了,活到十七岁时(相当于人类的九十岁),它的肚子里长了一个很大的肿瘤,杜威去世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多么好的一只猫啊!就这样死了,如果能让它跟作者一直生活下去该多好呀!不过后来,薇奇·麦仑又在图书馆的同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只与杜威一模一样的、只是眼睛颜色有差别的小猫,薇奇把这只猫命名为佩吉猫。

  我心里想:是杜威的兄弟姐妹来了吗?怎么会那么相同?这真是奇迹!虽然杜威离开人世让我伤心,但佩吉猫的出现更让我非常惊讶!怎么会这么巧呢?难道是上帝不忍心看到小猫杜威的死,又把它送回来了?

  这真是一个神奇而令人难忘的故事!

  小猫杜威读后感 3

  一个动物会有多大影响力?一只猫能感动多少人?一只遭遗弃的小猫,如何能改变一个小图书馆,拯救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最终闻名世界?如果没听说衣阿华州斯潘塞镇图书馆小猫杜威的故事,也许根本无从回答。

  早在几个月前,我就从学校午会的广播中听到了关于《小猫杜威》的介绍,终于在暑假的时候有时间从网上一睹这只酷猫的传奇故事。

  它的身世的不幸的,在一年最寒冷的晚上,出生只有几周的它,就被丢进斯潘塞图书馆的还书箱里。而它又是幸运的,因为它被生活同样不幸却仍然坚强活着的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发现并救出,从此开始了它神奇而又特别的一生。

  刚被薇奇从箱子里抱出来的它是那么瘦弱,已经八个星期大了,可是看上去却最多只有八天。但是被救出的可怜杜威忘记了刚来到世上时的可怕遭遇,忘记了那个把它塞进图书馆还书箱的冷酷的人。从那一刻起,它似乎想要感谢给它重生机小猫杜威》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杜威是一个奇迹,它带给了读者对动物无尽的爱怜与向往,也深深的被它的可爱与善良所感动。

  在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里,一只小猫被遗弃在图书馆的还书箱里,图书馆馆长薇奇养了它,并给他取名为杜威。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她的手,赢得了薇奇,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

  杜威是个可爱又聪明活泼的小猫,每一个来图书馆的人都为之“倾倒”。它用爱心与真诚,打动了每一个人,它的到来治愈了一个有自闭症的孩子;因为它,这个图书馆不用被关闭;也是它,薇奇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保持一颗乐观开朗的心。

  在随后十九年里,小猫杜威用热情、温暖、谦虚和敏锐的第六感,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在你失意时,它总是能察觉到点点滴滴的变化,用各种方法来懂你开心;在你开心时,它则会与你一起分享快乐,顽皮打闹;在你需要它时,他总会形影不离;当你想一个人清静时,它也会默默走开,等到你什么时候再会需要它时,它有会忽然显身,给你惊喜。

  如果你遇到这样一个动物,你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去保护它,拥有它,只有对动物付出你的真心,它也才会以诚相待。只有抱着一颗慈爱善良的心,面对事事都会如此。

  小猫杜威不再只是一个朋友,它已成为了人们的骄傲,整个小镇的骄傲。它的心已经和人们紧紧联系在了一起,不可分离。它的良好品格,也广为人传。或许,作出的这些,它并不认为是什么,可在我们看来,确是不可多得良师益友。我们可以从它身上学到点什么……

  “找到你的位置。满足你所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一种好的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爱,永远是可遇不可求的。”

  会的每一个人,并用最温暖最真情的爱和问候来报答他们。

  在随后的十九年里,小猫杜威用热情、温暖、谦虚和敏锐的第六感,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那到底是为什么让小猫杜威的名气从一个小镇传到另一个小镇,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终闻名世界呢?因为杜威有一种特殊的人格魅力:热情,诚实,可爱,乐观,谦逊(对一只猫来说),还有更重要的,它是每一个人的朋友,它让每个人都觉得它的特殊。

  杜威特别,不是因为它做了什么不寻常的事,而是因为它本身就不同寻常。它让每个接触过它的人,每个了解过它的人,每个读过它故事的人都觉得它的与从不同,因为它触动着每个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不再只是一只猫,它成为了世界上所有人的朋友,它带给人们的爱,在每个人眼里变得更好。

  20xx年,这只神奇的猫因为胃部肿瘤在薇奇?麦仑的怀里永远地闭上眼睛。虽然它死亡的消息带给很多人哀伤,但它的故事流传到世界各地,它精神的奇迹在每个人的心中永恒……

  找到属于你的位置,满足于你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好每一天的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爱,是永远可遇不可求的。

  小猫杜威读后感 4

  一个动物会有多大影响力?在我读了《小猫杜威》这本书之后,有了不同的领悟。这本书是美国薇奇.麦伦和布赖特.维特写的,在《***》畅销书排行冠军。它有如此的影响力,大约是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而作者细腻地描述,让这只猫活灵活现地出现在读者面前,仿佛和作者一起经历了衣阿华州斯潘塞镇从萧条中回复过来,感受到这只猫的魅力。

  虽然它只是一只遭遗弃的小猫,但它非常漂亮,可爱,表情*静而友好。一对金色的大眼睛,看起来对生活生命充满了期盼。它的魅力还在于,改变了“我”图书馆馆长和许多人的生活,改变了一个小图书馆,拯救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最终闻名世界。

  文中的“我”叫Vicki.Myron(薇奇.麦伦),一九八七年任斯潘塞公共图书馆馆长。一九八八年,一个寒风刺骨的夜里,馆长和员工在图书馆的还书箱里发现了一只小猫,。图书馆成员决定收养这只小猫,并为它取名杜威,该名字来源于“Do weread more books”这句话。

  它如何能影响整个镇子呢,进而闻名于世?我觉得应该是它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有孩子般天真浪漫的举动令人忘却烦恼;它有感恩的心,能爱所有爱它的人。

  书本一开始写到小猫杜威被救起来的时候,脏得像只灰猫,只有8个星期那么大,但“看起来只有8天那么大”。它非常瘦弱,四只脚爪都被冻伤了。但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赢得了薇奇的心,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薇奇觉得“最奇怪的就是这只猫来到图书馆的第一天就开心地要命。”

  它有孩子般天真的举动,令人即使有再多的烦恼,也会露出笑脸。他很喜欢吃橡皮筋。无论怎么藏,橡皮筋就仿佛勾了魂似的,向他飞去。到了最后大家也就放纵他了。当薇奇深夜在电脑前工作时,它会在电脑显示屏上方摇尾巴,当薇奇累了的时候,它会要求和薇奇玩捉迷藏的游戏。“与杜威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帮助我度过了许多艰难的晚上。”

  杜威爱所有爱它的人,不管是严肃的先生还是忙碌的女士,或者心情不好的孩子,它都会尝试爬到他的膝盖上,睡个懒觉。有个男士,一开始总是推开它,拒绝它,但后来却经常来图书馆,希望杜威陪陪自己。图书馆自从有了杜威之后,读者来图书馆的时间更长了,镇议会本来一直没有批准装修图书馆,但因为杜威的.到来,使图书馆人气上升,最后议会通过了装修图书馆的申请。从这也能看出这只猫的魅力了。

  关于它对人们的爱,有很多让人感动的例子,比如因为它,薇奇和女儿的关系更融洽了,再比如,杜威融化了一个女孩那颗被茧束缚的心。那是个一个残疾的女孩,名叫克里斯托,她渴望与其他孩子一样,上前抚摸抚摸杜威,但却自卑,只能遥望,一言不发。于是有一天,杜威起身跳向了他,克里斯托被吓得大叫。然而接下来,杜威和克里斯托的关系便变好了。克里斯托不再害怕,开始抚摸起杜威的毛发。他们俩就成为了好朋友。

  在随后的十九年里,小猫杜威用热情、温暖、谦虚和敏锐的第六感(小猫杜威总是知道谁最需要它),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

  小猫杜威的名气,从一个小镇传到另一个小镇,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终闻名世界。

  小猫杜威令我想到,生活无论多么让人沮丧,也一定要坚强、充满爱心和感恩的心。如果每个人付出爱,收回爱,那么这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和谐、美好。

  小猫杜威读后感 5

  斯宾塞是美国的一个小镇。*凡的小镇却发生了一段不*凡的故事。在那个寒冷*静的早晨,被抛弃在还书箱、冻得瑟瑟发抖的小猫杜威意外的被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发现,从此他进入了图书馆和小镇居民们的视线,并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生后总会把各种事情联系在一起,于是杜威的一声便与薇奇的个人奋斗史和家族史、建于1883年的小镇图书馆简史以及衣阿华曲折坚韧的发展史巧妙的融合起来。正是因为这三种历史背景的衬托,这只猫的一生才显得与众猫如此不同。

  但是杜威没有高贵的血统、奇异的技能,它只有简单的、打动无数读者的心的故事。被人遗弃却依旧充满信心满怀感恩,抛开那些深奥的文字后的微言大义,杜威只不过用自己的率真与质朴让我们明白:在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满足所拥有的,善待每个人。享受美好的生活,与物质无关,而是为了爱。然而,小说更多的一部分是描写20年间阿依华的历史,描写人们怎么的、失落、离去、归来、生老病死,杜威是小镇众多历史中的一个。19年后杜威的离开,并不代表一段历史结束,而是一段新历史的开始。斯潘塞小镇的居民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进程中,拒绝了屠宰场与赌场,始终坚守着那一片静谧的乐土。小镇真正的价值是每个人都把它当做自己真正的家,当成心灵的归属。它的稳固,得益于一代代的居民对信仰与生活方式的维护。浓厚的乡土意识,会让一个*凡的家变得不*凡,因为每个人的决心与梦想,就是要让他们所生存的家变得更好,无论它看上去多么小、多么落后。斯宾塞发展艰难的时期都被人们挺过去了,当然,其中也离不开杜威。它的存在超越了一只猫的价值,它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慰籍,当有人伤心,迷茫,失望……杜威会爬上他的`膝头抽出更多的时间与他相伴。

  在生命的困境面前,只有爱可以使之重绽生命的色彩。想象在冰雪中跋涉时来到一个小木屋,屋里燃烧的柴火温暖着我们。第二天天亮继续上路,充满勇气和力量。柴火已经灭了,带着走的,是永不磨灭的心中的热度与光。杜威就是这样的柴火,我们的生命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柴火。父母、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也许仅仅是擦肩而过,一个温柔的眼神,一句鼓励的话,这些都会化作勇气和力量,紧紧拥抱住困境中的我们。当我们继续行走,被一阵风掠过记忆,蓦然想起他们时,他们或许已经化入虚无已久。他们要的回报不是铭记,不是想念,而是我们能够好好活下去。杜威虽然离去,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它的爱,还有那些不断激励我们的炽热的眼神。

  诚如薇奇所说,比起杜威的伟大事迹,最让人难忘的,是它从书的封面上的望着我们的眼神,因为那里面清楚地写着:信赖与爱。

  一个动物会有多大影响力?在我读了《小猫杜威》这本书之后,有了不同的领悟。这本书是美国薇奇。麦伦和布赖特。维特写的,在《***》畅销书排行冠军。它有如此的影响力,大约是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而作者细腻地描述,让这只猫活灵活现地出现在读者面前,仿佛和作者一起经历了衣阿华州斯潘塞镇从萧条中回复过来,感受到这只猫的魅力。

  虽然它只是一只遭遗弃的小猫,但它非常漂亮,可爱,表情*静而友好。一对金色的大眼睛,看起来对生活生命充满了期盼。它的魅力还在于,改变了“我”图书馆馆长和许多人的生活,改变了一个小图书馆,拯救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最终闻名世界。

  文中的“我”叫Vicki。Myron(薇奇。麦伦),一九八七年任斯潘塞公共图书馆馆长。一九八八年,一个寒风刺骨的夜里,馆长和员工在图书馆的还书箱里发现了一只小猫,。图书馆成员决定收养这只小猫,并为它取名杜威,该名字来源于“Dowereadmorebooks”这句话。

  它如何能影响整个镇子呢,进而闻名于世?我觉得应该是它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有孩子般天真浪漫的举动令人忘却烦恼;它有感恩的心,能爱所有爱它的人。

  书本一开始写到小猫杜威被救起来的时候,脏得像只灰猫,只有8个星期那么大,但“看起来只有8天那么大”。它非常瘦弱,四只脚爪都被冻伤了。但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赢得了薇奇的心,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薇奇觉得“最奇怪的就是这只猫来到图书馆的第一天就开心地要命。”

  它有孩子般天真的举动,令人即使有再多的烦恼,也会露出笑脸。他很喜欢吃橡皮筋。无论怎么藏,橡皮筋就仿佛勾了魂似的,向他飞去。到了最后大家也就放纵他了。当薇奇深夜在电脑前工作时,它会在电脑显示屏上方摇尾巴,当薇奇累了的时候,它会要求和薇奇玩捉迷藏的游戏。“与杜威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帮助我度过了许多艰难的晚上。”

  杜威爱所有爱它的人,不管是严肃的先生还是忙碌的女士,或者心情不好的孩子,它都会尝试爬到他的膝盖上,睡个懒觉。有个男士,一开始总是推开它,拒绝它,但后来却经常来图书馆,希望杜威陪陪自己。图书馆自从有了杜威之后,读者来图书馆的时间更长了,镇议会本来一直没有批准装修图书馆,但因为杜威的到来,使图书馆人气上升,最后议会通过了装修图书馆的申请。从这也能看出这只猫的魅力了。

  在随后的十九年里,小猫杜威用热情、温暖、谦虚和敏锐的第六感(小猫杜威总是知道谁最需要它),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

  小猫杜威的名气,从一个小镇传到另一个小镇,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终闻名世界。

  小猫杜威令我想到,生活无论多么让人沮丧,也一定要坚强、充满爱心和感恩的心。如果每个人付出爱,收回爱,那么这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和谐、美好。

  通过对《小猫杜威》的阅读,让我,让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们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生命的意义,那就是:要尊重一切生命并且爱护它,生命不分卑微和高贵,在这个世上,人人*等,活着,才是有意义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种不同的生命,比如:动物,植物,人类……许多人类都看不起像杜威这样的小动物,他们无视它,虐待它,就算亲眼目睹一个弱小的生命快要从这个世上消失的时候也若无其事地走过,我想问:难道我们人类不是动物的一种吗?难道在远古时代我们就是现在这个样子的吗?

  学会关爱,首先要从自己做起。人活在这个多元的世界上,就是要学会互相关爱和帮助,我们关心他人,理解他人,帮助他人,哪怕是一只不起眼的小猫。试问:“又有谁不期望得到别人的关爱和认同呢?”没有谁愿意孤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就是爱的凝结,一个从不给予别人爱的人又怎能得到别人的爱呢?爱,首先从我们自己做起!

  当然,对一切生命负责的根本理由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利,如同杜威。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就像德国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的<敬畏生命>里所说的:敬畏生命本身就包含这些德行:爱、奉献、同情、通了和共同追求。

  以前我看过一篇文章,里面写到了许多名人的幸福名句,其中有一句让我十分感叹,那就是穆尼尔?纳素夫写的真正的幸福只有当你真实地认识到人生的价值时,才能体会到。是的,如果有一个人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一直在伤害自己的生命的话,他永远也体会不了什么叫幸福,什么是幸福。

  很难想象,一只猫在19年间鼓励着一个小镇奋进,融合。要大家走得更*,成为象征,成为话题。不是每一只猫都能做到跟杜威一样,我相信,在杜威被解救的那一瞬间,在薇奇温暖的手掌间睁开眼睛的一刹那,杜威看见的并不是一个馆长,也不是一个女人,更不是一个陌生人,我相信,杜威看见的是他的妈妈。

  失去亲人的妇女,失去宠物的妈妈,居无定所的流浪汉,西装笔挺的上层人士,患有猫毛过敏症的孩子,生下帕金森综合症孩子的母亲,老人,婴儿,工人,农民,每个人都会由衷的喊道:嗨,杜威,今天怎么样?

  他的存在超越了一个天使的价值,他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慰籍,当有人伤心,迷茫,失望……杜威会抽出更多的时间与他相伴。

  找到自己的位置,满足于你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好每一种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

  《小猫杜威》绝对有人们去阅读的价值,它会启迪我们,能让我们去更深度地想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生命?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仅仅是一只小猫,就可以让我们豁然开朗,让我们活得更值得。

  小猫杜威读后感 6

题记————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抱怨生活给予了太多的磨难,不必抱怨生命中有太多的曲折。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就会失去雄浑,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就会失去壮观,人生如果仅去求得两点一线的一帆风顺,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魅力。

已经许多次读到这个故事了。第一次与它相遇是在一篇英语阅读中,我开始对这只感动千万人的小猫感兴趣。第二次是在新华书店里,茫茫书海中,我只一眼便发现了那只静静躺在书的封面上,安详地注视芸芸众生的小猫,或许,这就叫缘分吧。

不知为什么,当我第一眼看见这本书的封面时,就深深地被那双迷人的眼睛所吸引。那绽放着光彩的黑曜石中蕴含的情感太过复杂,乍看之下竟感到心隐隐生疼。那时我便好奇起来,这双眼睛背后,藏着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八日,星期一,在衣阿华是一个寒冷的日子。”在最寒冷的早晨,“我”与杜威相遇了。

它充满悲伤的眼睛,瑟瑟发抖的身体,有气无力的声音,让我生出一丝怜悯之意。然而当它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时,没了怜悯,却没由来得添了一分敬意。我常在想,若我是杜威,或许我就那么在得来不易的温暖中,安心得睡去了吧。

它是只*凡的猫,却又是不*凡的。

杜威没有高贵的血统,奇异的技能,它只有简单的、打动无数读者的心的故事。被人遗弃却依旧充满信念满怀感恩,它只不过用自己的率真与质朴让我们“找到你的位置。满足于你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一种好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爱,永远是可遇不可求的。”

话分两头,再看看被杜威拯救的代表人物——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

她与作者同名,或者说,她就是作者本人。她是单身妈妈,以前的丈夫是个酒鬼,她遭受着自家农场的破产和罹患乳腺癌的痛苦,但仍然坚强地生活着。第二天早晨,她发现了小猫杜威。

她的生活开始有了希望,有了动力,有了目标。我甚至无法想象她在遇到杜威前是如何一个人扛着病痛的折磨挺过来的,一如我无法想象杜威在被她捡到前是如何度过的。她其实和杜威很像,她们微笑着(尽管你看不出猫的笑容)面对挫折,接受幸福,品味孤独,战胜忧伤。她们的坚强,活下去的执着感染了读者们,感染了我。杜威改变了她和她身边的人,而杜威和她改变了我和我身边的人。

那双眼睛给我的'感觉就如它本身给我的感觉。单纯的对爱的渴望,与坚强地活下去的意志,以及不可言传、只能意会的感激之情。它会本能地信任每一个人,它让图书馆逐渐热闹了起来,它让几乎每一个人都爱上了它。

“杜威就有那种人格魅力:热情,诚实,可爱,乐观,谦逊(对一只猫来说),还有更重要的,它是每一个人的朋友。”

坚强的杜威活了下来,并且始终如一地带给我快乐,感动,以及信心,直到它的离开。任何一段生命都有终结的时候,但是在这段生命过程中,我们需要好好地去过好这段时光,即使走到了绝路,也应该有战胜任何困难的决心。它黑棕色的眼睛传达了它的坚强,它的决心,它的勇气,它的自信,它的一切。

杜威,这个名字来源于“Dowereadmorebooks”这句话,它的全名是杜威.读书郎.开卷。每当提到这个名字,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那只端坐在书柜上,有着迷人眼睛的漂亮的橘黄色长毛斑猫。

  小猫杜威读后感 7

  我一向是非常喜欢动物的,当然看书也不例外,我在那茫茫书海中一下子就发现了《小猫杜威》。封面是那么的引人注目,一只橘黄色的猫咪,瞪着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身后呢则是一排书架。我立马把这本书列入我的备借书单内。后来无意中翻到了这本收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中的一行:20xx年1月第6版20xx年3月第3次印刷。于是,我毫不迟疑地借了这本书。

  杜威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一只橘黄色的“毛球”在那一年的最寒冷的一个夜晚被丢到了斯潘塞图书馆的还书箱里,这个橘黄色的“毛球”杜威最终成为一只闻名于世的图书馆猫的故事。这本书也谈到了死亡,使我清楚怎样去面对。

  杜威是大家的猫咪,它帮助了许许多的的人,医治他们内心的伤痛,填补内心的空缺。我知道杜威是有每六感的,它总知道谁最需要它。这本书使人感触很大,使我知道了,万事皆有可能,任何一个人或动物的力量都是大得无穷的。

  一只小小的猫咪,在获救后仍不忘记用冻伤的小脚支撑着虚弱的身子,一步一步慢慢地去蹭每一个关心它的人。

  每次看这本书,我都会想到我那亲爱的“熊猫”。它跟杜威一样,是那么乖巧,书中讲过,薇奇和杜威之间有一种神奇的纽带,心心相印。我和熊猫也是一样。

  喜欢、喜爱的东西,不是个人的,是大家的。一读。

  小猫杜威读后感 8

  前两天我去图书城买了一本书,叫《小猫杜威》,本来我是不喜欢猫的,但看了这本书后我爱上了猫,爱上了这只善解人意,可爱的猫。

  这本书主要是说,那年最冷的一个晚上,小猫杜威出生只有几周,就被丢进斯潘塞图书馆的还书箱。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是单身妈妈,以前的丈夫是个酒鬼,但仍然坚强地生活着。第二天早晨,她发现了小猫杜威。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赢得了薇奇的心,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

  在随后的十九年里,杜威用自己的热情和爱感动了这个名叫衣阿华小镇,有许多人专门来到这个小镇来看杜威,杜威懂得谁快乐,想与它一起分享,在那是杜威就会去与他玩耍,杜威也知道当你需要找个人吐苦水它就会与你形影不离,用肢体语言来安慰你,当你不需要杜威,想一个人静一静的时候,杜威就会默默地离开。

  杜威有一种人格魅力:热情,诚实,可爱,乐观,谦逊,还有最重要的,它是每个人的朋友,杜威与其它猫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安静,耐心,有尊严,有智慧,最重要的是它热情好友。一只图书馆的猫必须喜欢人。更不用说爱心了,这是不言而喻的,图书馆猫必须具有百分之百的爱心。

  如果你遇到这样一个动物,你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去保护它,拥有它,只有对动物付出你的真心,它也才会以诚相待。只有抱着一颗慈爱善良的心,面对事事都会如此。

  杜威不再是一直普通的小猫,它是人们的骄傲,整个小镇的骄傲,它虽然不是人,但是它有着比人还要好的品质,他能够分辨是非,知道对与错,虽然有时也会闯祸,但它毕竟是一只猫啊。

  杜威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它与人的心紧紧连在一起,它永远会在我的心中。

  小猫杜威读后感 9

  《小猫杜威》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杜威是一个奇迹,它带给了我对动物无尽的爱怜与向往,也深深的被它的可爱与善良所感动。

  在传统的美国小镇--衣阿华里,一只小猫被遗弃在斯潘塞图书馆的还书箱,图书馆馆长薇奇用她的爱抚养了它,并给他取名为杜威。它是个可爱又聪明活泼的小猫,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也以充满爱的姿势,为人们服务:磨蹭每一只抚摸她的手,治愈一个有自闭症的孩子;因为它,这个图书馆不用被关闭;也是它,薇奇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保持一颗乐观开朗的心。整个小镇,为它而感到骄傲,自豪,也因它,小镇活跃了起来。每一个来图书馆的人都迷上了它。它用爱心与真诚,打动了每一个人,杜威赢得了薇奇,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想想自己的生活,我的父母仿佛就是馆长与镇民,他们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爱护我,但我还不如小猫杜威,因为生于竞争激烈的`21世纪,我从小只能无可奈何地沐浴在繁琐的题海中,就这样,少了时间与父母互相交流,少了时间来顾及他们对我的感受,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淡化了我对父母的感情,很少想到为他们做些什么,更不懂事的认为他们所做的是理所当然的。而《小猫杜威》的到来教育了我,唤醒了我,一想到我对父母的态度比杜威对没有血缘关系的镇民要冷漠得多,自责、愧疚之情便从心底油然而生。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句耳熟能详的名句此时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多少时候我已把它忘记了,看了这本书,我感受到我不仅应善对父母,也应该关心身边的朋友、亲戚、老师同学,相信幸福的生活一定不是一个人能创造的,这就是小猫杜威带给我的启发。

  小猫杜威读后感 10

  以前,我一直认为人类与动物是永远不能成为朋友的,《小猫杜威》读后感800字。人类破坏环境,动物仇恨人类,心与心之间永远隔了一道铁栅栏。

  我曾经思考过书中的一些问题:为什么杜威能这么了解人类,能成为人们最亲热的朋友呢?难道真的是杜威比别的动物通人性吗?不,不是。你如果有一颗和动物成为朋友的真诚的心,你就会发现,只要你善待一个动物,并试着了解它,你就会得到那些可爱的生灵们的'虽然微不足道但是真诚的一点馈赠及回报。

  但是自从我读了《小猫杜威》之后,我终于明白了:动物也能给我们带来美好的事物。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明白作者薇奇与杜威的深情厚谊,作者把它从还书箱中救了出来,并照顾它,呵护它。薇奇爱着杜威,他也赢得了杜威的爱。而我们社会中的许多人都不懂得爱护小动物,甚至会故意残杀它们。比如,在马路上,司机发现了一只流浪狗,却不管不顾的开车碾了过去;比如,一群孩子抓到了一只流浪猫,折磨它,残害它,让它痛苦得死去。

  记得我以前小时候,也曾经做过残忍对待动物的事。那次我抓到了一只麻雀,就用绳子一端绑住了它的腿,一端拉在自己手里,只要麻雀一飞,我就拽动绳子,让它掉下来,再拖回去。没过多久,麻雀的皮都快被磨光了,躺在地上喘气不止,奄奄一息。我看着它那可怜样,就把它放了,可我一想起麻雀伤痕累累地飞走时的样子,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伤害小动物了,因为这是上所有的动物都是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情有义的一个个生灵啊!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更加得爱护动物!

  如果你是一只动物,有人要抓住你,把你与亲人隔绝,并奴役你,玩弄你,折磨你,你会有什么感受?而有人要和你交朋友,友好而真诚的对待你,爱护你,你又会有什么反应呢?所以,我们要懂得与动物们和睦相处,要把他们也看作我们中的一员,希望未来人类与动物会成为最好的朋友!

  小猫杜威读后感 11

  *凡与不*凡,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题记

  窗外,风无情地刮着,时不时卷起几片枯黄的落叶。

  就是这样的一个寒冷冬天里,有一样东西却温暖了我的心。不是滚烫的朱古力,也不是亲人的陪伴,而是一只叫做杜威·读书郎·开卷的小猫。

  那是一只漂亮的橘黄色长斑猫,瞪着一双淡绿色宝石般的眼睛,轻柔地在你的手上蹭着,低声地呜咽着。相信谁也无法拒绝这样一个恬静的小天使。

  在美丽、辽阔的衣阿华,杜威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赢得了大家的认可。在那个最需要鼓舞士气的年代,小猫杜威给予了人们自信,让人们重新获得了对生活的希望与热情。杜威帮助克里斯托找回面对生活的勇气,促进了作者和女儿的感情,它的一举一动都笼罩着一种*和的气息。

  作为一只小猫来说,杜威很幸福。在图书馆与馆员、读书的人嬉戏,蜷在热乎的打印机旁边,还有每天一小时的游戏时间。似乎,这就是杜威一天全部的生活。朴素的不能再朴素。可是这简单的一切,就让杜威感到幸福、满足。杜威每天生活在一种满足的幸福之中,因为它感激生活的拥有。

  掩上书,晶莹的泪水悄然地落在了书的封面,泛出淡淡的橘黄色。

  我不禁思索:幸福到底是什么?

  幸福其实很简单,简单到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是一种快乐、满足的感觉罢了。幸福对于每人来说,或许都不同。对于一位在沙漠中苦苦求生的旅者,幸福就是一碗甘甜清澈的泉水;对于一个刚尝过苦涩黄连的小孩儿来说,幸福就是一勺甜润可口的蜂蜜;我想对于小猫杜威来说,幸福莫过于永远待在斯潘塞小镇的图书馆里,永远能够有一个温暖的膝头。

  只要学会满足,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必追逐更多、更好的东西和环境,你就会发现幸福其实就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想想自己,拥有很多的幸福,却还常常有很多的不满足。面对小猫杜威,我惭愧了。

  “找到你的位置,满足于你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一种好的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爱,永远可遇而不可求。”

  其实生活就是那么简单,只要学会满足,学会爱,幸福就会来到你的身边。

  小猫杜威读后感 12

  *凡与不*凡,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题记

  窗外,风无情地刮着,时不时卷起几片枯黄的落叶。

  就是这样的一个严冷冬天里,有一样东西却热和了我的心。不是滚烫的朱古力,也不是亲人的陪伴,而是一只叫做杜威・读书郎・开卷的小猫。

  那是一只漂亮的橘黄色长斑猫,瞪着一双淡绿色宝石般的'眼睛,柔柔地在你的手上蹭着,低声地哭泣着。相信谁也没法谢尽这样一个舒适的小天使。

  在美丽、辽阔的衣阿华,杜威以布满感激和爱的姿势,赢得了大家的认可。在那个最需要鼓舞士气的年代,小猫杜威给予了人们自信,让人们重新取得了对生活的希看与热情。杜威帮助克里斯托找回面对生活的勇气,增进了作者和女儿的感情,它的一举一动都笼罩着一种*和的气味。

  作为一只小猫来讲,杜威很幸福。在图书馆与馆员、读书的人嬉戏,蜷在热呼的打印机旁边,还有天天一小时的游戏时间。仿佛,这就是杜威一天全部的生活。朴素的不能再朴素。可是这简单的一切,就让杜威感到幸福、满足。杜威天天生活在一种满足的幸福当中,由于它感激生活的具有。

  掩上书,晶莹的泪水悄然地落在了书的封面,泛出淡淡的橘黄色。

  我不由思考:幸福究竟是甚么?

  幸福实在很简单,简单到每个人都可以具有。它是一种快乐、满足的感觉罢了。幸福对每人来讲,或许都不同。对一位在沙漠中苦苦求生的旅者,幸福就是一碗甘甜清澈的泉水;对一个刚尝过苦涩黄连的小孩儿来讲,幸福就是一勺甜润可口的蜂蜜;我想对小猫杜威来讲,幸福莫过于永久待在斯潘塞小镇的图书馆里,永久能够有一个热和的膝头。

  只要学会满足,珍惜现在所具有的一切,没必要追逐更多、更好的东西和环境,你就会发现幸福实在就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想想自己,具有很多的幸福,却还经常有很多的不满足。面对小猫杜威,我惭愧了。

  “找到你的位置,满足于你具有的东西。善待每个人,过一种好的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爱,永久可遇而不可求。”

  实在生活就是那末简单,只要学会满足,学会爱,幸福就会来到你的身边。

  小猫杜威读后感 13

  《小猫杜威》这本书讲了一个真实动人的故事:一个寒冷的冬天,作者薇奇?麦仑在图书馆捡到一只流浪猫,并为它起了个响亮帅气的名字――杜威?阅读猫?布克斯。从此杜威便与作者相依为伴,度过了一生快乐的时光。

  杜威是一只橙黄色的小猫,它的爱好很有特点。例如:它只喜欢牛奶口味的普瑞纳特餐,不喜欢其它品种;喜欢任何带有猫薄荷味的东西,不喜欢静止不动的玩具;它喜欢的书是《成为国王的猫》,而不喜欢《死猫的101种用途》。

  杜威喜欢猫薄荷,喜欢得要命。它的主人是图书馆老板薇奇?麦仑,去图书馆的人都喜欢这只猫,赞扬它安静又调皮。每次当他们给杜威带来猫薄荷,它就表现得特别兴奋,在猫薄荷上到处翻滚,直到L累为止。猫薄荷到底是什么呢?我查了一下,猫薄荷又称樟脑草,是一种草本植物,开淡蓝色小花,闻上去非常清凉,是一种可以让猫咪疯狂和开心的植物。

  渐渐地杜威老了,活到十七岁时(相当于人类的九十岁),它的肚子里长了一个很大的肿瘤,杜威去世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多么好的一只猫啊!就这样死了,如果能让它跟作者一直生活下去该多好呀!不过后来,薇奇?麦仑又在图书馆的同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只与杜威一模一样的、只是眼睛颜色有差别的小猫,薇奇把这只猫命名为佩吉猫。

  我心里想:是杜威的兄弟姐妹来了吗?怎么会那么相同?这真是奇迹!虽然杜威离开人世让我伤心,但佩吉猫的出现更让我非常惊讶!怎么会这么巧呢?难道是上帝不忍心看到小猫杜威的死,又把它送回来了?

  这真是一个神奇而令人难忘的故事!

  小猫杜威读后感 14

  《小猫杜威》这本书讲了一个真实动人的故事:一个寒冷的冬天,作者薇奇・麦仑在图书馆捡到一只流浪猫,并为它起了个响亮帅气的名字――杜威・阅读猫・布克斯。从此杜威便与作者相依为伴,度过了一生快乐的时光。

  杜威是一只橙黄色的小猫,它的爱好很有特点。例如:它只喜欢牛奶口味的普瑞纳特餐,不喜欢其它品种;喜欢任何带有猫薄荷味的东西,不喜欢静止不动的玩具;它喜欢的书是《成为国王的'猫》,而不喜欢《死猫的101种用途》。

  杜威喜欢猫薄荷,喜欢得要命。它的主人是图书馆老板薇奇・麦仑,去图书馆的人都喜欢这只猫,赞扬它安静又调皮。每次当他们给杜威带来猫薄荷,它就表现得特别兴奋,在猫薄荷上到处翻滚,直到�L累为止。猫薄荷到底是什么呢?我查了一下,猫薄荷又称樟脑草,是一种草本植物,开淡蓝色小花,闻上去非常清凉,是一种可以让猫咪疯狂和开心的植物。

  渐渐地杜威老了,活到十七岁时(相当于人类的九十岁),它的肚子里长了一个很大的肿瘤,杜威去世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多么好的一只猫啊!就这样死了,如果能让它跟作者一直生活下去该多好呀!不过后来,薇奇・麦仑又在图书馆的同一个地方发现了一只与杜威一模一样的、只是眼睛颜色有差别的小猫,薇奇把这只猫命名为佩吉猫。

  我心里想:是杜威的兄弟姐妹来了吗?怎么会那么相同?这真是奇迹!虽然杜威离开人世让我伤心,但佩吉猫的出现更让我非常惊讶!怎么会这么巧呢?难道是上帝不忍心看到小猫杜威的死,又把它送回来了?

  这真是一个神奇而令人难忘的故事!

  小猫杜威读后感 15

  一个动物会有多大影响力?

  一只猫能感动多少人?

  一只遭遗弃的小猫,如何能改变一个小图书馆,拯救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最终闻名世界?

  如果没听说衣阿华州斯潘塞镇图书馆小猫杜威的故事,也许根本无从回答。

  小猫杜威的故事,说来好似极其不可能。小猫杜威的封面不用看也知道,当然就是杜威的大头贴了。

  封面上的杜威,何等可爱,表情*静而友好。一对大眼睛,看起来充满了奢求。

  Vicki.Myron,一九八七年任斯潘塞公共图书馆馆长。他遇到了一只小猫。一九八八年,一个寒风刺骨的.夜里,图书馆的各位碰到了一只小猫,作为一位单身母亲,Vicki当然不希望这只孤苦伶仃的小猫就这样死去了。

  图书馆成员决定收养这只小猫,并为它取名杜威,该名字来源于“Dowereadmorebooks”这句话。

  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赢得了薇奇的心,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

  小猫杜威是一直很奇怪的小猫,他很喜欢吃橡皮筋。无论怎么藏,橡皮筋就仿佛勾了魂似的,向他飞去。到了最后大家也就放纵他了。

  除了相遇的那个片头外,还有一个地方挺让我感动的。

  杜威融化了一个女孩那颗被茧束缚的心。

  一个残疾的女孩,名叫克里斯托。这是一个残疾的女孩,他渴望与其他孩子一样,上前抚摸抚摸杜威,但却自卑,只能遥望,一言不发。

  于是有一天,杜威起身跳向了他,克里斯托被吓得大叫。然而接下来,杜威和克里斯托的关系便变好了。克里斯托不再害怕,开始抚摸起杜威的毛发。他们俩就成为了好朋友。

  在随后的十九年里,小猫杜威用热情、温暖、谦虚和敏锐的第六感(小猫杜威总是知道谁最需要它),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

  小猫杜威的名气,从一个小镇传到另一个小镇,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终闻名世界。

  小猫杜威不再只是一个朋友,它成为了人们的骄傲,成了逐渐从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中恢复过来的小镇的骄傲。

  小猫杜威读后感 16

  *凡与不*凡,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题记

  窗外,风无情地刮着,时不时卷起几片枯黄的落叶。

  就是这样的一个严冷冬天里,有一样东西却热和了我的心。不是滚烫的朱古力,也不是亲人的陪伴,而是一只叫做杜威·读书郎·开卷的小猫。

  那是一只漂亮的橘黄色长斑猫,瞪着一双淡绿色宝石般的眼睛,柔柔地在你的手上蹭着,低声地哭泣着。相信谁也没法谢尽这样一个舒适的小天使。

  在美丽、辽阔的衣阿华,杜威以布满感激和爱的姿势,赢得了大家的认可。在那个最需要鼓舞士气的年代,小猫杜威给予了人们自信,让人们重新取得了对生活的希看与热情。杜威帮助克里斯托找回面对生活的勇气,增进了作者和女儿的感情,它的一举一动都笼罩着一种*和的气味。

  作为一只小猫来讲,杜威很幸福。在图书馆与馆员、读书的人嬉戏,蜷在热呼的打印机旁边,还有天天一小时的游戏时间。仿佛,这就是杜威一天全部的生活。朴素的不能再朴素。可是这简单的一切,就让杜威感到幸福、满足。杜威天天生活在一种满足的幸福当中,由于它感激生活的`具有。

  掩上书,晶莹的泪水悄然地落在了书的封面,泛出淡淡的橘黄色。

  我不由思考:幸福究竟是甚么?

  幸福实在很简单,简单到每个人都可以具有。它是一种快乐、满足的感觉罢了。幸福对每人来讲,或许都不同。对一位在沙漠中苦苦求生的旅者,幸福就是一碗甘甜清澈的泉水;对一个刚尝过苦涩黄连的小孩儿来讲,幸福就是一勺甜润可口的蜂蜜;我想对小猫杜威来讲,幸福莫过于永久待在斯潘塞小镇的图书馆里,永久能够有一个热和的膝头。

  只要学会满足,珍惜现在所具有的一切,没必要追逐更多、更好的东西和环境,你就会发现幸福实在就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想想自己,具有很多的幸福,却还经常有很多的不满足。面对小猫杜威,我惭愧了。

  “找到你的位置,满足于你具有的东西。善待每个人,过一种好的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爱,永久可遇而不可求。”

  实在生活就是那末简单,只要学会满足,学会爱,幸福就会来到你的身边。

  小猫杜威读后感 17

  一个寒冷冬天,有只小猫躲进阿华州斯潘塞镇图书馆的还书箱内御寒,但它差点被冻死,读后感《《小猫杜威》读后感500字》。图书馆馆长和成员发现他后,决定收养这只小猫,并为它取代号为杜威,这只善解人意的猫在斯潘塞镇图书馆生活了十九年,为周边的人带来无数的乐趣。它一生接受过无数媒体采访,并有多人慕名从远方来看它,是一只非常独特的图书馆猫。

  那晚,小猫杜威出生只有几周,为了御寒躲进斯潘塞图书馆的还书箱。图书馆馆长薇奇·麦仑是单身妈妈,但仍然坚强地生活着。第二天早晨,当她发现小猫杜威时,它的橘黄色的毛因灰尘显得脏兮兮的,它蜷缩在箱子的左下方,埋着脑袋,把腿缩在身子底下,拼命使自己显得更小一点,它摸上去好像一点热量都没有。小猫杜威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以充满感激和爱的'姿势,磨蹭每一只抚摸它的手,赢得了薇奇的心,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在随后的十九年里,小猫杜威用热情、温暖、谦虚和敏锐的第六感感动和吸引着小镇居民。小猫杜威的名气,从一个小镇传到另一个小镇,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最终闻名世界。小猫杜威不再只是一个朋友,它成为了人们的骄傲,成了逐渐从有史以来最大的危机中恢复过来的小镇的骄傲。然而,在它即将去世之间,它经历了它一生中最可怕的日子,可能会被赶出图书馆,这也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别人不需要你时,你已经离被抛弃不远了!

  杜威有一种人格魅力:热情,可爱,乐观,谦逊,温顺,它也是每个人的朋友,杜威与其它猫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安静,耐心,有尊严,有智慧,最重要的是它热情好友。

  如果你遇到这样一个动物,你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去保护它,拥有它,只有对动物付出你的真心,它也才会以诚相待。只有抱着一颗慈爱善良的心,面对事事都会如此。

  小猫杜威读后感 18

  "一个动物会有多大的影响力?一只猫能感动多少人?一只遭遗弃的小猫,如何改变一个小图书馆,拯救一个传统的美国小镇,最终闻名世界?"这是小猫杜威的导读。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得为这只小猫惊叹,它的确做到了这些,它是一个奇迹。

  这本书中,字里行间都洋溢着温暖,仿佛你会看见,午后的那个小图书馆。一张张木桌上,随意地放在一些书。一个暖黄色的、毛茸茸的影子,在书架间、书桌下,轻盈地穿梭着。时而钻入抽屉里享受地小憩一番,时而撒娇地攀上人们的膝头,或者蹲在图书馆的门口晒着太阳。那就是杜威,书中的主角,那只传奇的小猫。整本书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是写它,更多的一部分是描写20年间美国一个叫做阿依华的地方,描写人们怎样奋斗、跌倒、离开、回归、生老、病死。小猫杜威是在一个冷似冰窖的书箱里被发现的,开始了它决不*凡的`一生;最终在19年以后,在捡到它的人――薇奇温暖的怀里死去的,身上裹着的依然是那条当年裹着它的毯子。

  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就是薇奇。薇奇是个单身母亲,以前的丈夫是个酒鬼,遭受着自家农场的破产与自身病痛的折磨,但她依然坚强地活着,于是,她遇到了杜威。薇奇在一个还书箱里抱起了杜威,我相信,杜威在薇奇温暖的手掌间睁开眼睛的一刹那,他感受到了温暖。他们开始了互相鼓励,互相搀扶的十九年。小猫杜威用心的去爱着薇奇,爱着薇奇每一个朋友。是上帝赐给了薇奇一个带她向着新的生活出发的天使。她本是一个活在阴霾中的人,是这只无法沟通的小猫,它只是没有目的地一直陪伴着它的薇奇。薇奇与杜威,好像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又好像是母亲与孩子。但无论是那一种关系已经超过了主人与宠物的关系。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没有抛弃对方,哪怕对方都不是那么完美,甚至对方都受到了命运的折磨。

  很难想象,一只猫在十九年间鼓励着一个小镇奋进,成为象征,成为话题。不是每一只猫都能做到跟杜威一样,小猫杜威是善解人意的,它一直是那么专注,用它自己的方式关心着每一个人。就是因为这点,每个人的心都被它融化,不管是*日为家务事眉头紧锁的家庭主妇,或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或是居无定所的流浪汉,或是西装笔挺的上层人士,老人,婴儿,工人,农民,每个人都会由衷的喊道:"嗨,杜威,今天怎么样?"小猫杜威的出生很卑微,命运很悲惨,然而它找到了它的归宿。这就是答案了,它在十九年间,关爱着每一个人,不管那人是否喜欢它,是否在意它,它都用真诚的眼睛望着他,用诚恳的心对待他。他用它的决心,改变着这个它获救的地方,不管这里是多么小、多么落后――它都希望在每个人的眼里,这里都代表着温暖,都喜欢这里。每个到达图书馆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们与杜威有种不一样的关系。杜威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特殊。

  我们是人类,但是我们可能没有一只小猫做得那么好。它能够懂得,它只是一只小猫,他能做的事尽管很卑微,但它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它能做的事,哪怕只是亲热地磨蹭着每一只抚摸它的手,跟在人们后面,或者在别人需要它的时候,马上就出现。它很懂得满足,一根橡皮筋,一盒酸奶都能让它高兴一整天。而我们可能互相嫉妒,可能互相憎恨,做事都有种种的目的,把自己折腾得筋疲力尽,却怎么也快乐不起来。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一下小猫杜威呢?我们应该找到自己的位置,满足于所拥有的东西。善待每一个人,过一种*淡却温暖的生活。不是关于物质,而是关于爱。就像作者薇奇所说的:"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放下对物质的追求,更用心珍惜可遇而不可求的爱吧!

  小猫杜威是如此的善良、专注、执着,以至于人们都能记得他,在他死后还能不时地想起他,想起在某个时刻它曾带给他们的温暖。它既*凡又决不*凡,它的确是一只*凡无奇的猫,但它所做的事,它所带来的影响,它教给人们的一切,都是能够被永远铭记的,都是决不*凡的。

  小猫杜威读后感 19

  《小猫杜威》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杜威是一个奇迹,它带给了我对动物无尽的爱怜与向往,也深深的被它的可爱与善良所感动。

  在传统的美国小镇——衣阿华里,一只小猫被遗弃在斯潘塞图书馆的还书箱,图书馆馆长薇奇用她的爱抚养了它,并给他取名为杜威。它是个可爱又聪明活泼的小猫,获救后勉强撑起一瘸一拐的腿脚,也以充满爱的姿势,为人们服务:磨蹭每一只抚摸她的手,治愈一个有自闭症的孩子;因为它,这个图书馆不用被关闭;也是它,薇奇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保持一颗乐观开朗的心。整个小镇,为它而感到骄傲,自豪,也因它,小镇活跃了起来。每一个来图书馆的人都迷上了它。它用爱心与真诚,打动了每一个人,杜威赢得了薇奇,也赢得了图书馆所有人的心。想想自己的生活,我的父母仿佛就是馆长与镇民,他们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爱护我,但我还不如小猫杜威,因为生于竞争激烈的21世纪,我从小只能无可奈何地沐浴在繁琐的题海中,就这样,少了时间与父母互相交流,少了时间来顾及他们对我的感受,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淡化了我对父母的感情,很少想到为他们做些什么,更不懂事的认为他们所做的是理所当然的。而《小猫杜威》的到来教育了我,唤醒了我,一想到我对父母的`态度比杜威对没有血缘关系的镇民要冷漠得多,自责、愧疚之情便从心底油然而生。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句耳熟能详的名句此时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多少时候我已把它忘记了,看了这本书,我感受到我不仅应善对父母,也应该关心身边的朋友、亲戚、老师同学,相信幸福的生活一定不是一个人能创造的,这就是小猫杜威带给我的启发。

  小猫杜威读后感 20

  我一直都喜欢猫。虽然被邱邱老板家那只爱恶作剧的坏脾气花猫破坏过对猫咪的整体印象,但读到《小猫杜威》后,杜威把猫咪的可爱形象在我心中重建起来。

  喜欢杜威,不仅仅因为它是一只漂亮的猫,更因为它的脾气和它的举止。作者是一个*静、温暖小镇的图书馆长,十九年前,她救助并收养了一只小猫,于是我们有了杜威的故事。

  杜威带给人们的感动源于一个个*凡的小事件,它没有推动经济发展,却温暖了千万人心。当我看到杜威长此以往的以温柔的爱和忍耐去对待每一个人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它的爱来自于对作者救它脱离死亡的感恩。

  我有许多宝贵的姊妹,其中的两位是特别被神恩招的:卜拉倩是金色的玫瑰,意为格外显示出上帝恩典的软弱器皿。神给她的是先知与使徒的呼召。羊是高贵的蓝色玫瑰,表示被上帝特别使用的意思。神给她的`带领是‘琴与金香炉的服侍’——先知性的敬拜与祷告的服侍。

  我是粉红色玫瑰,意为体贴神的心意。神给我的是玛利亚的呼召,劝慰子的呼召。无论是玫瑰的颜色还是服侍的形式,我都没有我的两位姊妹闪亮和特别(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却也是非常特殊的)。每个人都被神摆在不同的位置上,每个位置都有它的难处和荣耀。我真的很喜欢神所给我的一切。所以看到小猫杜威,觉得很有契合感。

  我被耶稣从黑暗死亡中救赎,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感恩和爱我的救主。杜威能感觉到别人的需要,而陪伴在那人的身边,让那人忘记悲伤,露出笑脸。它不能抹去别人的悲伤,它只是做自己能做的,让别人觉得温暖。

  我真愿意,在每一个需要的人身边,安安静静的陪伴他们,让他们能感觉到被在乎,被爱。或许我能介绍他认识耶稣,或许我能帮助他再次把手放到耶稣的手中。我只有一点点的温暖,在任何时候,都是只能有一点点的,不能带来多大改变的温暖。就像对一个冻僵的人,不是一团能融化他的火,只是一个小小的火星儿,只能温暖一个指尖。

  我不要个人的轰轰烈烈,我只愿跟随那充满激情的大军,成为其中一个温暖安静的小分子,给需要的人,一丁点的温度,能带给那人向上帝举手的力量……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8)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通用十篇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1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2

  《德伯家的苔丝》中的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以下内容是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供各位参考。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3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

  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4

  苔丝,这个会让人心口发疼的名字已经深深刻在文学的里程碑上,她美丽、善良、纯朴、勤劳、容忍,但是在这出命运的悲剧里,她的坚强和自尊最为夺目。在男权中心的社会里,她是弱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她是底层;在不可控制的命运中,她成了玩偶。

  为了穷困的家庭,苔丝放下自尊,去富有的"本家"德伯家帮工,却没料到这正是她厄运的开端,那位自以为是的花花公子亚雷毁了她的一生。在那个分外注重道德的时代,失贞的女子背负的压力是现代人所不能理解的,跨不过自己心里的坎,还得忍受旁人的指点和唾弃。亚雷是苔丝命运悲剧的直接导火线,美丽的弱女子沦为富家少爷的附属品,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可悲的现实,等级和财富的差异却让这扭曲的现实成了理所当然。作为底层的劳动者,她必须要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这不仅仅是苔丝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整个农民阶级的悲剧,在繁华的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了社会气氛。之后孩子的夭折又给苔丝多添了一笔伤痛,如花的年纪,就尝过了如此的苦涩和难堪,这种悲惨的境况,是命运的无端捉弄,还是这个社会的逼迫?

  经历了那么多坎坷,远离家园来到牧场,找到新工作的苔丝以为生活开始慢慢眷顾她了,这里有着唱歌跳舞的少女,白色的长裙,五颜六色的鲜花,没有了"拿含着恶意的眼光看她"的人,一切都是崭新的,牧师的儿子——安玑与她相恋了,甚至决定与她结婚,她是那么快乐,对未来也有了期待,她的希望和日光一样耀眼,驱散了往常的阴霾。但是未知的命运就是擅长捉弄人,它热衷于把人捧上天堂,然后再给予重重的一击。

  安玑似乎是一个不错的男子,他是知识分子,受过现代哲学思想的教育,把求知的自由看得比物质重要,有着先进独立的思想,同时也是一名宗教的反叛者,蔑视社会的*俗礼法,他对苔丝又是如此深情。但是剥去面纱,他却成为苔丝悲剧人生的重要原因,因为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但是却无法谅解心爱的人的过去,想要冲破旧秩序旧观念,却把自己陷在伪道德的泥潭里。当苔丝这个善良的女子,坦白自己的过往和不堪时,他没有选择包容而是开始叱骂和逃避,在他不断地徘徊走动的时候,他的软弱和虚伪就彻底暴露了,不留情面地斥责苔丝是一个不懂事的乡下女人,可见安玑骨子里还是*俗成见的奴隶。在恶棍面前,苔丝可以直接反抗,但是面对伪善的君子,她却盲目地敞开了心扉,最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深深刺伤,鲜血淋漓,最终也无法复原。

  毫无疑问,苔丝又一次成了命运的牺牲品。抛下她远走的安玑让她的生活陷入了绝境,希望彻底破灭。无奈的她回到改恶从善的亚雷身边,成了笼里的金丝鸟。如果一切如此发展下去,她的一生或许也不算最糟糕,但是命运的爪子又开始发痒,又想要捉弄人了。安玑在历经人事变迁之后,谅解了苔丝的苦衷,看清了自己的感情,于是他回来了。但是正如《半生缘》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所说:"一切都回不去了"。苔丝冷漠地拒绝自己所爱的人之后,她的内心煎熬到了极点,命运的嘲弄彻底让她崩溃了。终于,她亲手杀了那个让她的人生走上悲剧轨道并一路黑暗下去的罪魁祸首——亚雷。这是她最为动人的时刻,也是最让人心疼的时刻。一个弱者,历经那么多年,吃尽生活的苦,一次次陷入绝望,现在她终于为自己的不公*奋起了,总算为自己讨了个公道。但是让人心疼的是,命运把她逼到了绝境,报复成功的同时也彻底毁灭了自己。

  苔丝和安玑的逃亡并没能持续多久,悲剧的人生总要有个尽头的,或*或远。在荒原之上,初醒的苔丝总算解脱了,她不用再承受命运无情的玩弄,或许那短短的一觉是她这辈子最安逸的时光,没有心理负担,没有道德的束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鲜活的人。苔丝的美丽在她拼尽所有之后戛然而止,她的坚强和自尊是她活下去的支撑,挥霍完毕,也就无所眷恋了。

  《苔丝》是一部伟大的命运悲剧,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苔丝的真和善在伪和恶的打击中轰然倒塌。这是命运的必然走向,同时也是这个社会压迫的结果。哈代通过杰出的景物描写、心理描写和结构安排,使这部小说充分体现了他悲观的宿命论,全篇是一场美好人生步步破碎的悲壮景观。

  苔丝就仿似纯洁无暇的昙花,干净透明,而命运酝酿了最浓的黑夜,她就在此中毅然绽放,无可挽回地凋谢。惋惜哀叹终究留不住那种美好,苔丝这个动人丰满的女子就这样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每每品味,就会有刺痛以及钦佩。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5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6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7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8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9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10

  《德伯家的苔丝》里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可能就会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甚至会做出和自己*素追求截然相反的事来。这一点我深以为然。

  小说中的安基克莱和苔丝是彼此深爱的一对情侣,且容貌出众,起初,苔丝因自己不堪的遭遇,不肯接受安基克莱的爱,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但最后还是被安基克莱的真诚和热烈的追求所感动,就在两个人结婚的当晚,彼此向对方坦白了自己曾经的过错,苔丝当即就理解并原谅了安基克莱的过错,但是,当安基克莱听到苔丝不幸的遭遇后,不但不同情她,反而觉得自己上了当,认为苔丝告诉自己太晚了,不肯原谅她,两个人不得不分手,但彼此内心还是深爱对方的,这让他们都非常痛苦。在与苔丝分手后,安基克莱在极度迷惘痛苦中,遇见在牛奶厂一起挤牛奶的另一个女孩儿,安基克莱并不喜欢她,但他知道这个女孩爱自己,就想让她陪自己一起出国,以缓解自己的痛苦,后来又改了主意。还有主人公苔丝,她是一个极其美丽善良纯朴勤劳的好姑娘,当她深爱的丈夫,安基克莱终于想通了从国外回来,原谅苔丝,再次来找她的时候,世事变迁,苔丝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又和之前的仇人同居了,当心爱的安基克莱出现在她门口,说原谅她的时候,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这个*素连个小虫子都不舍得伤害的姑娘,把哄骗自己再次上当的仇人亚雷用刀杀死。

  这些看似荒谬的做法,实则真实反映了人的内心需求。当一个人长期处于极度迷惘,痛苦,焦虑中,不得不负重前行,又不堪重负时,无边的痛苦得不到宣泄,就会令人窒息而死,就像掉进无边的深渊,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改变困境,在无边的黑暗中,眼见着被吞噬,被淹没,……

  这个时候,任何的一些理解,一点援助,一点希望,一点光亮,都是救命的稻草,这个时候的不够理性,不够严肃,不合情理,都是在自救,都是在给自己喘息的时间,不然,就会丢了性命!所以,这个时候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可厚非的。即使局外人不理解,可不必在意,人,在爱别人的同时,也要有顾及自己的时候。即便事后觉得不应该,甚至荒唐,也不必悔恨,因为,我们不能以事后的心境去评判,去要求当时身处困境中的行为。那样,不公*,也不客观。


苔丝读后感(精选二十篇)(扩展9)

——苔丝的读后感优选【10】份

  苔丝的读后感 1

  今日重看《苔丝》为什么仍会被她感动?仍感叹其坎坷悲惨的命运?仍会觉得灵魂深处的共鸣?

  我个人认为全文的转折点出现在孩子去世时,苔丝年轻的生命中闪耀着一种母性光辉:无论我或我的孩子被别人打上什么标签,无论生命的外在表现多么弱小无力,生命本身是*等的,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

  她只抱怨过一次,就是从亚雷家回来后对她母亲说了“你想我怎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全书中,苔丝只有过这一次抱怨,从此以后,命运对其再不公,她都勇敢面对,默默承受。她的身体里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虽不是贵族,但胜过本书中提过的那些贵族。

  苔丝与安玑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是知音相遇,灵魂的契合。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还加入了安玑弹竖琴,苔丝隔远远地偷听的段儿,真是让人莞尔,高山流水会知音呀。可见人生难得一知已。无论黄皮肤还是白皮肤,吃烤面包的还是白米饭的对美好的追寻都是一致的.。但那时候他们俩都太年轻了,尚不得摆脱自幼家庭带来的思考*惯,而且一个是家中长姐,一个是家中叛逆的幺子。

  苔丝的父母亲虽然非常不靠谱,但他们给了苔丝实实在在的爱,苔丝的母亲虽然嫁了一个酒鬼,但她顺服且乐在其中。所以苔丝对安玑说,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你。她渴望得到的爱是*等、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的。但她不懂得老把“主义”挂在嘴边的男人对生活的要求过于理想化,她的污点会被放大。她把安玑看作“天神”,她希望安玑对她的爱能够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不过安玑毕竟是人不是神。她经历安玑的梦游后知道安玑仍爱她,但她没有求同情、没有乞怜、哭闹,她将选择权交回给安玑,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巨变。你仿佛看到命运的巨浪袭来,她的脊梁仍然是挺直的。

  安玑不懂得他自以为妥当的安排其实非常不妥当,他让苔丝守活寡,却没有想到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苔丝是个多么漂亮的“寡妇”而且已经在这上面吃过亏。这段等待太长了,让苔丝不得不被生活逼迫得走向她最不愿意走的路。

  总之,虽然不是每个女人在年轻的时候都得过“公主病”,但一定都做过“公主梦”,当年,我在做着“公主梦”时,《苔丝》击碎了那不切事际的一切,没有再想着要当“公主”,再不看重形象,从此走偏了好多年。

  苔丝的读后感 2

  《苔丝》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当之无愧的世界名著,我买的是译林出版社的版本。我从小到大买世界名著还是蛮认准这家出版社的,翻译的不错并且每本书的序都写的很好。建议先读书最后再去看序言,不然剧透过后读书的意愿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这本书的剧情犹如过山车一般,起伏非常的大有的时候主人公的情绪变化甚至就在一瞬间。全书的第一页写着:苔丝,一个纯洁的女人。这便是全书讨论的主题了,苔丝是否是一个纯洁的女人?我给的答案是肯定的。个人认为这本书不仅好在作者大师般的写作功底,他有用大量的环境描写、侧面描写等来渲染,这本书更可贵之处是可以引发读者的思考的。

  全书我还很喜欢的一个点就是作者把人物塑造的很好。在许多作品中都会或多或少存在那么一两个完美的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竟显人性的光辉。但是这本书的主角们都不是完美的。男主角爱的真诚,他丝毫不嫌弃苔丝的贫穷,我一开始还以为是那种霸道总裁的戏码,让人直呼好一个痴情男,奈何他却十分在意女性的贞洁和家族的名望。男二号是个没落的贵族子弟,他嚣张跋扈、自大狂妄,虽说在故事中有点浪子回头的感觉,有一段时间还给别人去说道,但是很遗憾“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次意外的邂逅还是将他打回原形。女主角,苔丝,是全书中*乎完美的角色,她美丽、善良、勤劳、忠诚,拥有很多很多优秀的品质。但是她爱的卑微又缺少足够的定力,最后就是她为数不多的.缺点导致了悲剧的化身。

  我看到女性题材的文学作品就很容易与《简爱》这本书进行对比,当然《简爱》一直都是我心中这类小说中的top1。我看《苔丝》看到一半的时候觉得这两本书的母题不是一样的吗?但是等我看完后我发现虽说都是以女性为主人公和书名但是侧重的主题是不一样的。《苔丝》讨论的是女性的贞洁和男性对女性的固有看法,而《简爱》更多的是教一个女孩子如何去爱。我想,如果苔丝有简的一些洒脱,那么故事的结局一定会不一样了。

  苔丝的读后感 3

  《苔丝》发表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一度遭到资产阶级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未能掩盖他的光辉。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苔丝,一个善良美丽的农家姑娘,却不幸的被地主少爷亚历克玷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他遇到了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前往巴西。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克莱尔有杳无音信之际,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自己的仇人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失手刺死欺骗自己的亚历克。他在逃亡过程中与丈夫亚历克共同度过了几日幸福生活,终被逮捕并判处了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苔丝在还是少女之时,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处飘荡,受尽剥削和欺凌。特别是在他父亲死去时,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不得不被狠心的地主逼着搬出去,其状残不忍睹。这些不正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穷苦农民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吗?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遭受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就是这个纨绔子弟,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已卑鄙手段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阴影和遗憾。其后又在苔丝一家走投无路之际,欺骗苔丝说克莱尔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的投入自己的怀抱,再一次毁了苔丝的幸福。最后,这个恶少死在了苔丝的刀下,其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则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表面看来,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因此,当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始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是苔丝为不洁的女人。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成一个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醒悟了,给泰丝带来了几日的幸福时光,说明他与亚历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认为,他的罪责并不轻于亚历克。如果说亚历克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残了苔丝,使他陷入绝境,最终走向灭亡。

  作者给小说加了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还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

  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苔丝,从事你的肉体不是那样纯洁,但是你那善良、诚恳、刚强的灵魂却是最干净、最纯粹的。你将永远活在爱你的人心中!

  苔丝的读后感 4

  今日,我读了《苔丝》这部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景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终一段时间里最终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终一站,是她最终解脱的日子,

  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苔丝的读后感 5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肉的欲望,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

  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苔丝的读后感 6

  苔丝本人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她的美丽,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她是一个想凭自己的双手谋生、追求个人起码幸福权利的淳朴姑娘,但在这时,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出现了——他,便是亚雷。亚雷的出现使纯洁的苔丝不再纯洁,他玷污了苔丝。这是的苔丝,就像一盆污水,被人们、社会毫不留情的遗弃。无论苔丝在村庄的哪个角落,都离不开人们的鄙视、嘲讽。于是,她选择了逃避,她逃到了一个没有人明白她的姓名、没有人了解她的过去的地方,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

  此时,一个有先进的`思想和善良心地的年轻人——安玑出现了。他深深地爱上了苔丝,但苔丝一开始对他还是有点拒绝,她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一位优秀的青年人。但之后,她还是被安玑所感动了,最终和他一起走上了幸福的红地毯。在新婚之夜,安玑说出了自己以前干过的荒唐事,并请求苔丝的原谅。苔丝想也不多想,就原谅了他。她认为自己的过错比他的轻多了,但她万万没想到,说出自我过去不光彩的事所付出的代价是使自己再次陷入了更深邃的痛苦中。她最终明白,安玑极力想以独立的见解来确定事情,可是一旦事出十分时,他还是成见*俗的奴隶。安玑走了,一个人独自上巴西去了。因为他认为苔丝不再纯洁了。是的,苔丝的肉身是不再纯洁了,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可是,是肉体上的纯洁重要,还是精神上的纯洁重要呢?两者权衡,谁轻谁重?大家应当心知肚明吧。苔丝勤劳、善良、淳朴、美丽、坚强……她在新婚之夜说出自己的过去,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其实这个秘密能够永远隐瞒安玑,但她没有这么做,她以为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可是她万万没料到,自己坦白的下场竟会被安玑抛弃。她把这当成了“等量代换”。但那时的封建道德就是这样不讲道理。按理说,安玑是主动犯错的,而苔丝却是受骗者。试问,谁的罪更重?可是

  ,那时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在每个人的心中扎下了根。人们看不起苔丝,他们认为安玑这样做是对的。而相同的事例,在中国也数不胜数。甚至在当今社会,这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元朝纺织家黄道婆的故事,充分反映了我国的封建时代的妇女的悲惨生活。一些贫苦人家生了女儿,还称之为陪钱货。难道男人真的强过女人吗?唐代的武则天是个女人,但她当政数十年,社会的安定程度比唐高宗时期好得多。能够说,苔丝这种遭遇在中国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当安玑在事业方面遭到挫折时,突然想明白了,其实苔丝还是一个很好的姑娘。于是立刻回国,想与她重修旧好。可是,事违人愿,苔丝当时迫于无奈,只好又和亚雷在一起了。但之后,她杀了亚雷,和安玑过了六天幸福日子,最终走上了断头台。我想起了前几天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爱和喜欢不是同义词,而是反义词。喜欢是要求得到一切,而爱是奉献一切。”安玑口口声声说爱苔丝,但他为苔丝奉献出了什么?而苔丝爱他,最终把性命都丢了。

  正是因为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观、亚雷的无耻、安玑的自私和苔丝自己的美貌,造就了一个女人的杯具。

  苔丝的读后感 7

  一个原本安静的生命旅程,不料,偏偏遇上了一个撒旦和一个天使,就这样,生命中出现了漩涡,出现了彩虹和闪电。就这样本该安静生活的苔丝就这样走上了不*凡的命运。

  “我希望我的胸脯将变成你的眠床,让你安睡”在莎士比亚的苔丝戏剧中这样陈述。苔丝她的爱,是那样的感天动地,但又深深的印进悲剧的色彩。最后,在某个晴空下,慢慢走上绞刑架,虽然最后是死亡的命运但她在生命的最后又得到了属于她的爱情,虽然看似圆满但她本身所带有的悲剧色彩又是那么的浓烈。

  《苔丝》这本书主要记述了一个*穷的家庭的女儿的感情的经历,但这个家庭又是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因为要为了维护那个可笑的面子问题,苔丝的父母只能把苔丝交给那个没落的家族,让她去讨好,让她去为了自己的家庭做出最大的牺牲,不惜让她去嫁给阿里克·杜伯维尔,然而,杜伯维尔是一个感情的骗子,在一个夜晚,侮辱了苔丝,就这样,怀着屈辱回到那个*困的'家,后来竟发现自己怀孕了,生下了那个有着黑色回忆的孩子,但是上天并不喜欢这个孩子,最终让这个孩子在一个夜晚死掉了。于是苔丝选择了逃离去了另一个牧场,这时他又遇到了她的天使,安琪儿·克莱尔。两人经历一段曲折后,最终结婚,但苔丝不想隐瞒恋人自己曾经失身的经历,所以就说了,但结果是丈夫接受不了,所以两人的爱情就这样暂时的结束了。苔丝回到家,只有羞辱和绝望。在以后她去了另一家农场,迫于生计,她四处打工,却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碰上了杜伯维尔,在他的诱惑下成立她的情妇。再后来,克莱尔想通后回来寻找苔丝,但一切都是那么的晚了,苔丝与他想面对而立,却再也回不到最初,在克莱尔转身离去的一刹那,苔丝原谅了他。回到房间,苔丝不能容忍杜波菲尔对克莱尔的侮辱,杀死了他。就这样,她转身去找了克莱尔,最后两人和好了,虽然在三天后,警察带走了苔丝,但苔丝却微笑着面对。

  太阳升起了,这座城市沉寂了。

  苔丝是伟大的,因为她的爱情,但又是可怜的,以为世俗的约束,因为在那个年代,男人们对自己的放纵觉得理所当然,而对于自己的妻子却是专属自己,他们眼里容不进沙子,如果当初,克莱尔能够理解自己的妻子,那么,一切都不会失去。

  美丽的苔丝,也许因为自己的美丽才让自己陷进这场纷争。但美丽又怎能成为苔丝的错呢。

  这点应该值得思考吧。

  苔丝的读后感 8

  寒假期间我看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小说,它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斯.哈代,被誉为“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

  《苔丝》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冗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许多人们心中的痛。它的情节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

  试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纯真的渴望。 在苔丝身上,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苔丝和克莱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这是一个悲剧,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甜蜜,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

  苔丝的读后感 9

  下了一夜的雨,我也看了一夜的书,也许入书太深;做了一夜的梦。

  书上主人公的命运太悲惨,不得不叫人感叹。不过我觉得我自己不会像她一样逆来顺受。

  当我发现了那个痛点,我是会有勇气去承受一切的。昨天我对一个朋友剖白,我身上有两个致命的弱点。一个就是太沉静在自己制造的气氛里,一个就是太低估别人。

  也许我的思维太杂乱,我应让它有个固定的向上的模式,而不是让自己陷在里面没有及时摆脱出来。

  也许我的惯有思维,让我在主观上对别人形成的一种眼光,觉得身边的人都不能企及我的`思维。有人说每个人的智商都是差不多的,这句话我先是很不同意。我觉得人有很大的差别,无论是接受能力还是处事的能力都会有差别。

  看来这可能是我太清高的原因吧,但至少还不至于到刚愎自用的地步。我还是会经常自省的。

  还好我现在再也没有那些念头了,心情最终*静了。曾经我不想事情到这种局面,看来是必然性的。

  现在最重要的是调整自己的状态,我觉得我一点也没有进步。还是老样子。

  我突然觉得我为什么这么长一段时间都沉静在里面无法自制。也许我太有完美情节。我一直在想象某些东西,其实他也不是真实的。我觉得我面对他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情绪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但是一分开,我的心就不在状态。难道就真的是爱吗?我现在开始怀疑了。为什么我现在不那么痛了呢?

  算了,不去想了。也许只有经过这一段我才能真正长大。

  我应珍惜眼前的人,看不见的东西何必去追寻。我觉得自己反反复复说了很多。为了他每次都违背了自己说的话就叫是让我失去尊严的地方。

  还是那句话,无论做人处事都要有自己的风格。别人是别人,你是你。

  不亢不卑,从容优雅。一个真实的木木。

  苔丝的读后感 10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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