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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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1

  经过一周多紧张有序的走访、调查以及宣传,迎来了我们暑期社会实践的圆满结束,我们按计划完成了我们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且受到了理想效果,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政策的了解。我们走访了劳动局、就业保障局,在xx局长等的交谈下了解到了黄陂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并且了解到与农民工相关的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以及贷款金额,就业培训的相关部门及政策,农民工个人保险灯政策。而且我们拿到了黄陂区劳动局根据自身情况编目的关于农民工的政策与指导,因还未出版,没有具体的书名,只是一份稿件。

  其次,我们走访了阳光电脑培训中心、黄陂技术学校等培训机构,了解到了机构培训的对象与内容,更重要的是农民工参加培训的基本情况。

  再次,我们通过xx区劳动局的介绍,走访了xx养猪场及其附*的凉亭村、晨龙电子公司及其所在的油岗村、同建电子公司及同建村,从城市来到边远地区,再回到城市边缘相对发展较快的地区。通过与村长交谈了解本村的政策、农民工就业等基本情况,通过与农民工及其家属的交谈更直接的了解了他们的现状与需求,并介绍了*的相关政策。另外,我们还大范围的做了问卷调查,通过具体数据来科学的分析农民工的现状与需求,更具有科学性、真实性。

  另外,我们进行了宣传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关注与支持,有很多农民工主动上来咨询,我们耐心的回答他们的问题,并宣传了相关政策,还发放了与他们相关的政策文件指南,例如:小额担保贷款办事指南、创业培训办事指南等。

  最后,我们回访了劳动局,向他们反馈了我们的调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而且,我们咨询了关于农民工政策的更加详细的内容,使我们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在整个实践过程中,我们锻炼了自己,包括自己的交际能力等,并且初步关注社会、*距离接触社会、深入了解社会,这使得我们大学生受益匪浅,对于我们未来踏入社会时有很大帮助。

  另外我们也真正收获了具体的事情。从偏远地区凉亭村与*郊区油岗村的走访中发现:在*郊区农民工的年龄范围广,人数多,而且参加过培训机构,技术含量高,总体来说是思想觉悟高,在此基础上,在经济危机下就业情况收影响较小;然而在偏远地区,农民工集中是青壮年,但是他们的思想较为保守,他们宁愿投亲靠友也不相信培训机构,尽管*出资每天10元的补助费。

  针对上述情况,我认为改善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应该首抓偏远地区,而且应该从思想觉悟上开始着手,大量宣传开放的思想,鼓励创新的思想等。所以我们应该“开放思想,实事求是”。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2

  一、调查目的:

  通过此次调查,一方面锻炼了我们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使我们走出了书斋,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青少年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我们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二、调查内容:

  时下正值酷寒的严冬季节,当大多数市民呆在暖乎乎的被窝里时,而那些民工兄弟却饱受严寒的在冰冷冷的工地上干工,境况类似这样的年轻民工数不胜数。宾馆的服务员,小区的保洁员、建筑工地的工人,理发师。这些在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来自外地,干着绝大多数城市人不愿干的活。

  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5。7%,未婚青年占了61。5%,60%的人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到xx打工的。

  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在书上看到一篇报导,跟5个老乡租住在xx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xx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15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6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小李每月除了要寄3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150元生活费,交了80元的房租后,可以自由花费的只有7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

  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30。1%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

  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3。2%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三、调查建议:

  1、改善农村组织,生产结构。其次,要投入农业结构改革,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增加其他副业或手工业,使农民可以有多方的出路。总之,提高基层人员的素质是重点,提高农民的文化、认识是主要工作。

  2、*应该从各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一个组织,专门针对农民工身上所发生的问题。

  3、完善法律制度,但同时加强宣传效率,让农民工也能明白其简易程序,法律维护自己什么权益。

  4、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城乡居民的相互了解,可以考虑也让城区居民"下下乡"了解农民的生活,体验一下农民的感受,将心比心,切实到实际行动,完善两者之间的关系。

  四、调查总结:

  要关注一件事,你必须亲身实践去接*它,不要自己的想法去认知,这一次在接*,了解农民工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许多,也对"三农"中的农民工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思想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认清了作为中学生的职责,让我们共同投放目光。给弱势群体以人文的关怀,共同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五、老师评价:

  本文选取农民工作为调查对象,用独特的视角去关注,了解分析这一弱势群体,调查深入,见解透彻,建议,同时也体现了学生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3

  1 调查地区:安徽省太湖县的部分农村地区

  2 调查方式:入户式调查

  3 调查目的: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地矛盾本就存在。尤其是我国南方地区,由于自然环境相对优越,所以人口相对更为稠密,人多地少的矛盾也就更为突出,再加上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对人口户籍的管理变得相对宽松,人口流动更加自由和方便,所以大部分农民在权衡之后都选择了外出务工这条道路,以寻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缓解了农村的严重人地矛盾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民工的身影几乎已经随处可见了。对于农民工进入大城市,也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我们知道,农民工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我国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推行下,农民工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他们几乎承担了大城市的所有苦活、累活、脏活,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也就是说,农民工理应得到人们的敬重,也该受到人们的关注。那么农民工现在的状况又如何呢?他们的处境又怎么样呢?

  太湖县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县,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所以决定了它必然也是一个劳力输出大县,这里基本上每都有大量的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的现状,于是我们就对此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26 调查结论: 1.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绝对的保障,拖欠工资等各种侵权现象普遍存在;

  2.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地位并不*等,时常受到人格侮辱等不公正待遇,地位歧视现象存在;

  3.农民工的父母处境不容乐观,矛盾重重。一方面,大量的生活医药开销和自己没有经济收入之间的矛盾存在,另一方面老人精神上的孤独与儿女不在自己身边的矛盾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老人们也就难以安享天伦之乐;

  4.子女的教育问题理应得到重视,农民工的子女也是一样。但是由于农民工长期在外,他们的子女也就得不到父母的关爱,更得不到父母在学*和生活上给予的必要指导和适当的管束;

  5.由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念的提出,农民工的处境正在逐步改善。

  五、调查分析:

  (一)、农民进入大城市后,在就业压力和就业竞争极大的社会背景下,只好凭借着自己廉价的劳动力和不怕吃苦的精神吸引着雇佣者,同时雇佣者又利用农民工在文化方面的缺陷诱骗农民工签定一些权利义务并不对等的用工合同,所以他们总是处在不利的一方。此外,对于农民工的生活食宿问题并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给予他们基本保障。所以,他们大都是凭借自己微薄的收入勉强填饱肚子,干那些苦、累、重、脏的活,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尽管这样,熬到了年末,雇佣者也不一定会利索的把农民工的全部血汗钱支付给他们。某个受调查的农民工表示:几乎所有老板都会扣留他们的部分薪水,那样一来就不用怕他们“跳槽”了,第二年他们就又会乖乖地去找他们那位老板了。如此一来,用人单位并不用担心不能用低薪找到足够的农民工来承担那些苦、累、重、脏的活了。而对于农民工来说,一旦用人单位不想继续用这些农民工,他们就必须重新选择一个新的职业,但是不论怎么选,大抵都只是换汤不换药的,农民工的处境并不会因此而改变什么。那么我们是否应该为改变农民工的这种窘迫处境而努力做一点我们自己的贡献呢?

  (二)、农民工进入大城市之后,由于经济上比较贫困,着装上比较土气,行为上比较胆怯,再加上带着一口外地口音,所以在地位上也难以与城市市民相比。其中的原因可谓纷繁复杂,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经济上的不*等。他们的经济能力较差,不足以让他们承受高档性消费,也就决定了他们在服装打扮上没有市民那样的时髦和前卫。此外,由于大多农民工文化素质比较低,他们甚至把自己地位低也看作是理所当然的,再加上当前我国国民整体素质偏低,体力劳动者并没有和脑力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尤其是在精神上。所以歧视农民工的现象普遍存在。难道这就是农民工在辛勤付出之后理应得到的待遇吗?

  (三)、农民工不仅自己在外饱受市民歧视,享受不公待遇,而且自己的父母也是一大突出问题。他们的父母大多年纪偏高,基本上已经丧失了劳动力,而且老人体质衰微,抵抗力也大大降低,所以他们需要更加细微的照顾,而且这种照顾还不仅要物质上的,更需要精神上的。但是我们知道,作为农民工的父母,他们就连物质上的保障都没有,更别说精神上的了。如果他们病了,且不说大量的医药费用,就是找个人来照顾他们都十分困难。就拿现在的农村来说,基础设施建设并不完善,养老院并不普及,再加上农村的传统思想作祟,许多老人认为养老院里的老人大都是一些不幸的老人,所以农民工的父母大多还是选择在家孤独的度过余生。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自己成为别人的笑柄,同时自己的儿女也不会成为别人的话柄,他们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选择了忍气吞声,得过且过。某位农民工的高龄母亲表示:自己的老伴已经逝世多年,自己的儿子也已在外打工好些年,现在已经是一个小老板了,也已经能够让她过上相对富裕的生活了,可是她仍然觉得自己的生活充满寂寞,因为她要的并不是富裕的生活,而是自己的子女陪她过完这最后几年时间。但是她也知道,为了这个家庭,为了孩子自己的未来,也为了自己孙辈的幸福,她必须选择沉默。其实我想大抵所有农民工的父母都会这么做,面对生活中的压抑和精神上的孤独,他们大都会选择自己挨过去。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农民工的父母们饱受着煎熬,或许死亡对于他们来说,甚至是一种解脱,一种摆脱他们的困境的方式。那么这种现象是不是应该得到我们的关注,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呢?是不是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至少应该要缓解这种矛盾呢?农村城市的二元经济体制结构的存在是否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呢?

  (四)、所有的人都把自己的希望寄予自己的下一代,他们期望自己的子女过上比自己好的生活,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完成他们想做却没有做到的事情,农民工们也是这样。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脱离农村,脱离他们过的那种日子。但是这个社会告诉我们,想要改变自己所处是境地,必须通过教育。那么对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又是怎么样的呢?我们都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就是说:父母在教育自己子女的时候地位及其重要。父母给孩子的必要关爱和适当管束对于孩子来说,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他们在孩子的性格的塑造过程中,在孩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时期,他们的作用不是忽视的。孩子需要的也不只是物质方面的给予,还有学*上的疑点,生活上的困惑等等,有时候,他们甚至就只想和自己的父母坐下来好好吃上一顿饭,说上一会话,可是,这种一般人看来很朴素很简单的要求对于他们来说,或许只是奢望。某农民工子女表示:自己在家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父母都外出务工,虽然和爷爷奶奶关系很不错,但是相差年代太久,之间总会存有些许隔阂,所以自己在学*和生活上遇到的所有问题完全都要靠自己来解决,有时候心里很郁闷,还有就是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因为自己没有父母参加,自己会觉得不好意思,怕同学们会看不起自己,在同学面前,就显得比较怯缩。虽然农民工还可以选择把自己的子女带进城市里接受教育,但是一般来说,或者与城市的孩子分班,或者就是分校,但是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农民工的子女们所在的班师资力量相对薄弱,难道这就是呼吁教育公*而带来的成果吗?

  (五)、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几年来,随着社会各阶层的高度关注,随着经济的更加蓬勃发展,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加之由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策略的施行,现在农民工的状况相对已经大有改善了。一方面,有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1)农民工已经有自己的代表走进了人民大会堂,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相继颁布实行,其中不乏有专门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使行政司法机关能够“有法可依”;

  (2)国家行政机关对农民工也投入了大量精力,有利于农民工的一些地方行政规章的制定,安排失业农民工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学*技能的机会,利用相关政策调整贫富差距,加大对农民工的资金投入,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改善农民工的尴尬处境,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3)司法审判机关一方面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促使行政机关真正贯彻落实人大的原始立法精神,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通过自己的审判权还可以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惩罚,正确利用法律条文,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国家三大权利机关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另一方面,广大的农民工自身的努力也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1)农民工自己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加强自身修养;

  (2)农民工自己不断追求进步,他们利用积累的资金学*技能或者进行创业,其中部分农民工最后还走进了社会上层,这更有利于农民工现状的改善和地位的提高。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能力极为有限,调查范围比较狭小,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该报告中的观点和看法并不成熟,但是我们仍然期望通过这份调查报告,能够加强农民工自身的*意识,能够加大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度和敬重度,能够唤起当权者的权利慎用意识,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菁华3篇)(扩展1)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菁华3篇)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1

  经过一周多紧张有序的走访、调查以及宣传,迎来了我们暑期社会实践的圆满结束,我们按计划完成了我们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且受到了理想效果,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政策的了解。我们走访了劳动局、就业保障局,在xx局长等的交谈下了解到了黄陂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并且了解到与农民工相关的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以及贷款金额,就业培训的相关部门及政策,农民工个人保险灯政策。而且我们拿到了黄陂区劳动局根据自身情况编目的关于农民工的政策与指导,因还未出版,没有具体的书名,只是一份稿件。

  其次,我们走访了阳光电脑培训中心、黄陂技术学校等培训机构,了解到了机构培训的对象与内容,更重要的是农民工参加培训的基本情况。

  再次,我们通过xx区劳动局的介绍,走访了xx养猪场及其附*的凉亭村、晨龙电子公司及其所在的油岗村、同建电子公司及同建村,从城市来到边远地区,再回到城市边缘相对发展较快的地区。通过与村长交谈了解本村的政策、农民工就业等基本情况,通过与农民工及其家属的交谈更直接的了解了他们的现状与需求,并介绍了*的相关政策。另外,我们还大范围的做了问卷调查,通过具体数据来科学的分析农民工的现状与需求,更具有科学性、真实性。

  另外,我们进行了宣传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关注与支持,有很多农民工主动上来咨询,我们耐心的回答他们的问题,并宣传了相关政策,还发放了与他们相关的政策文件指南,例如:小额担保贷款办事指南、创业培训办事指南等。

  最后,我们回访了劳动局,向他们反馈了我们的调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而且,我们咨询了关于农民工政策的更加详细的内容,使我们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在整个实践过程中,我们锻炼了自己,包括自己的交际能力等,并且初步关注社会、*距离接触社会、深入了解社会,这使得我们大学生受益匪浅,对于我们未来踏入社会时有很大帮助。

  另外我们也真正收获了具体的事情。从偏远地区凉亭村与*郊区油岗村的走访中发现:在*郊区农民工的年龄范围广,人数多,而且参加过培训机构,技术含量高,总体来说是思想觉悟高,在此基础上,在经济危机下就业情况收影响较小;然而在偏远地区,农民工集中是青壮年,但是他们的思想较为保守,他们宁愿投亲靠友也不相信培训机构,尽管*出资每天10元的补助费。

  针对上述情况,我认为改善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应该首抓偏远地区,而且应该从思想觉悟上开始着手,大量宣传开放的思想,鼓励创新的思想等。所以我们应该“开放思想,实事求是”。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2

  一、调查目的:

  通过此次调查,一方面锻炼了我们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使我们走出了书斋,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青少年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我们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二、调查内容:

  时下正值酷寒的严冬季节,当大多数市民呆在暖乎乎的被窝里时,而那些民工兄弟却饱受严寒的在冰冷冷的工地上干工,境况类似这样的年轻民工数不胜数。宾馆的服务员,小区的保洁员、建筑工地的工人,理发师。这些在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来自外地,干着绝大多数城市人不愿干的活。

  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5。7%,未婚青年占了61。5%,60%的人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到xx打工的。

  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在书上看到一篇报导,跟5个老乡租住在xx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xx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15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6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小李每月除了要寄3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150元生活费,交了80元的房租后,可以自由花费的只有7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

  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30。1%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

  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3。2%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三、调查建议:

  1、改善农村组织,生产结构。其次,要投入农业结构改革,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增加其他副业或手工业,使农民可以有多方的出路。总之,提高基层人员的素质是重点,提高农民的文化、认识是主要工作。

  2、*应该从各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一个组织,专门针对农民工身上所发生的问题。

  3、完善法律制度,但同时加强宣传效率,让农民工也能明白其简易程序,法律维护自己什么权益。

  4、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城乡居民的相互了解,可以考虑也让城区居民"下下乡"了解农民的生活,体验一下农民的感受,将心比心,切实到实际行动,完善两者之间的关系。

  四、调查总结:

  要关注一件事,你必须亲身实践去接*它,不要自己的想法去认知,这一次在接*,了解农民工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许多,也对"三农"中的农民工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思想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认清了作为中学生的职责,让我们共同投放目光。给弱势群体以人文的关怀,共同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五、老师评价:

  本文选取农民工作为调查对象,用独特的视角去关注,了解分析这一弱势群体,调查深入,见解透彻,建议,同时也体现了学生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3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鞍山市

  调查内容:关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的调查

  调查方式:走访调查

  走进第二家时,在外面玩了半天,刚被姥姥找回来的13岁关怀正趴在桌上无所事事。去年9月刚上初中不到两个星期,就因为交不起学费、校服费及其他费用,被迫退学。关怀全家从凤城过来有好多年了。母亲患有肺结核,姥姥有严重的风湿病。全家的生活就靠父亲去劳务市场找点零活及姥姥和妈妈捡点破烂勉强度日,有时吃饭都成问题。关怀的妈妈说起孩子辍学的事,眼圈就红了。关怀的姥姥在一旁也落了泪:这孩子天天想学校,总到学校去

  唐堂,一个甜美的名字,是孟泰小学二年级的学生。10岁的她,个头不高,一双聪颖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嘴角永远挂着一丝笑意,甜甜的很讨人喜欢。我们见到她时,她正在和哥哥、妹妹一起玩耍。她的老家在湖南省,爸爸、妈妈10年前来鞍,现在全家靠弹棉花为生,每月只有300元左右的收入,还要用100元租房子,余下的钱用以一家5口的生活费及三个孩子的学费。她的父亲告诉我,学校对他们挺照顾,但是三个孩子的学费是他们家的最大负担,其他的孩子参加课后班辅导,他们想都不敢想。弹棉花摊就在山坡上,他们兄妹三个*时就在这个山坡上写作业、做游戏。家里狭小、昏暗,只是晚上睡觉时才回去。唐棠学*刻苦、老实内向,附*的邻居说,苦了这三个孩子,学*都挺好,还那么懂事。这几年路费也贵,我们没钱回家,这就是家。

  在铁西的山东村,我们见到了徐超,他是我们最后的一个走访对象。徐超正趴在桌上写作业。一进门我们就看到墙上挂了几张奖状,有几张写着校模范生的称号。9岁的徐超念四年级。父亲从山东到鞍山已经10多年了。母亲有病,全家靠父亲推垃圾车挣点钱。唯一让他们感到自豪的是儿子徐超。徐超书法作品获得了全国少年儿童书画竞赛银杯奖。她母亲告诉我们:徐超的作文写得很好,经常作为班级里的范文供大家学*。徐超告诉我们他最大的愿望要考上清华大学,将来还要买幢别墅给爸妈住。

  连日来,随同几位团干部一同走访了几户农民工家庭,既为这些家庭的贫困叹息,也为他们的子女就学问题而感慨,但同时也为些孩子的孜孜不倦而欣慰。

  在农民工集居的山东村,记者与团市委的几位团干部试图找到有能力,但不愿供孩子上学的家庭,却没有发现,拮据的生活并没有让他们放弃让孩子上学的念头。虽然有时为了方便,他们会让大孩子和小孩子一起上学。一位母亲更用她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她的心愿:我自己苦点、累点都不怕,只要能行孩子念到哪,我就想供到哪。

  贫困是困扰农民工家庭子女就学的最大问题。农民工主要从事卖菜、力工、收废品等工作,收入不稳定,*均年收入几千元,甚至更低。扣除房费(每家*均100元),加上日常开销和供孩子上学,所剩无几。如果家里有人生了大病,更是雪上加霜。一些农民工给孩子订校服时,都愿意订大号的,以便一套衣服能从一年穿到六年。可以说,即使农民工的子女已经入学,也仍处于失学的边缘。

  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游离于体制之外的群体,他们的父母没有最低保障,有时上学还要交200到1200元的借读费及校服费、外教费等杂费。这些农民工子女从小在城*大,却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在他们学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期,其保护和教育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可能会在他们的心里埋下仇恨的种子,长大后融入社会,因为没有知识和技能,只能到处游荡,也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今年,希望办将启动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将把救助范围扩大到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计划在五四期间救助1000名贫困农民工子女。同时筹建一个基金会,专门用于农民工子女的救助。

  但希望办的现有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在走访中,我们不只一次地问一些贫困家庭,也问自己,给失学的孩子解决了学费问题,他们会上学吗?可正像关怀的妈妈所说,除了学费还有书费、校服费及其他一些费用,他们还是交不起。因此,帮助这些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全社会都应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力所能及地为他们尽些心力。最终能体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人们的关爱之情。虽然得到捐助的只是少数人,但是通过捐助活动,会影响这一群体,让他们感到党和*的温暖。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菁华3篇)(扩展2)

——农民工学*需求的调查报告 (菁华3篇)

农民工学*需求的调查报告1

  一、调查的意义

  针对当前形势,日照市将加大就业再就业培训力度,加大财政及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高培训就业率和自主创业率。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主要采用个人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三、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围绕“农民工学*需求调查”问题,调查了四名农民工。调查对象均是在日照地区工作的农民工,满足条件。

  四、调查结果

  某某女,高中文化,已婚。家庭成员3人。现在在沿海发达地区工作,是个个体经营户。只有高中文化的她想继续参加学*来提高自己的学历。更是希望自己在市场营销方面有大的进步,以适应社会的进步。

  某某男,42岁,已婚。家庭成员4人。现在在沿海发达地区工作,是个个体经营户。月收入3000元以上。但是作为一个4口之家的顶梁柱,他更希望继续学*机会来充实自己,希望能跟上社会进步的步伐。

  某某男,30岁,已婚。家庭成员3人。在沿海发达地区从事个体经营,月收入3000元左右。他希望通过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提高自己的含金量,更希望通过学*来提高自己的经营能力。

  某某男,28岁,已婚。家庭成员3人。现在在建筑企业上班,他希望能通过自己的业余学*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以适应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五、讨论与建议

  无论是一开始的阐述还是上面材料中的叙述,我们不难看出,要强人强市强省乃至强国,教育的重要性仍旧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社会上同样是这样一个局面,很多农民工争相去竞争培训机会,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去提升自己的能力。虽然这只是很多农民工中积极的一部分,但是,一旦我们的教育支持跟上去了,一部分农民工头脑“富”起来了,难道我们就不能再利用先富带动后富这个道理吗?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给这个方式下什么定论,但是,看看当今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二月失业返乡的农民工数量达到20xx万左右。如果不妥善处理好这么一大批的人的就业问题,后果可想而知。

  教育,仍旧是教育,我们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支持一个又一个农民工兄弟去搞创业搞科研搞自主。我们只能依靠社会,依靠*,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去给那些想学*,需要技术的农民工兄弟创造学*的机会,拓宽学*的渠道。尽最大的力量去优化现有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的改革力度,扶植那些能大量吸纳农民工的企业。

  我想就这一问题再提出并重申几个观点和看法。

  1、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

  我国现拥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约1.5万所,高职院校有1100余所。这是农民工培训的丰富资源,当务之急是制定政策,并给予经费支持,使得中高等职业学校真正成为农民工教育的重要载体。

  2、教育资源重心下移延伸到农村基层。

  我国教育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县城,农村本土教育资源匮乏。只有把教育资源的重心延伸到了基层,从上向下贯彻,从下向上执行,才能将教育培训做到位。特别是在当前农村普遍存在中小学生源减少和校舍闲置的背景下,可以充分利用那些闲置的校舍资源,建立一些长效性的基层教育基地和培训网络。

  3、加大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

  农民工教育还有赖于自我教育,靠别人靠社会毕竟不能有长久的作用,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为此需要构建一个良好的学*氛围。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一些劳动力资源丰富且辐射范围广的中心村规划布局学*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文化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等公共设施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并使新农村成为农村人口自我学*的`基地,成为构建学*型社会的重要阵地。

  4、加强发达地区对农民工教育的支持

  相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大中型城市的现状,这在暂时没有可以解决的具体方案。大城市的发展需要广大农民工的建设,而作为一定的回报,*应当鼓励并加大经济发达地区对周边农村的扶持。只有将农村建设成城市,才能从根本上把农民工带离边缘化,让他们重新正常的轨道上。

  总而言之,要把加强农民工教育这件事作为我国现行教育任务的一个重点,通过解决这个问题来缓解或解决城乡教育资源长期失衡的现象。教育要面向农民工,为其创造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教育要面向新农村,使教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新农村成为农民工教育的主阵地;教育要面向未来,使其成为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的主渠道,成为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无论是对于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公*配置,还是对于全面提升全民素质,农民工继续教育都将具有长远的战略性意义,三农问题也能在这个问题解决的同时得到解决或大大的改善。

农民工学*需求的调查报告2

  一、调查的意义

  针对当前形势,日照市将加大就业再就业培训力度,加大财政及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高培训就业率和自主创业率。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主要采用个人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三、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围绕“农民工学*需求调查”问题,调查了四名农民工。调查对象均是在日照地区工作的农民工,满足条件。

  四、调查结果

  某某女,高中文化,已婚。家庭成员3人。现在在沿海发达地区工作,是个个体经营户。只有高中文化的她想继续参加学*来提高自己的学历。更是希望自己在市场营销方面有大的进步,以适应社会的进步。

  某某男,42岁,已婚。家庭成员4人。现在在沿海发达地区工作,是个个体经营户。月收入3000元以上。但是作为一个4口之家的顶梁柱,他更希望继续学*机会来充实自己,希望能跟上社会进步的步伐。

  某某男,30岁,已婚。家庭成员3人。在沿海发达地区从事个体经营,月收入3000元左右。他希望通过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提高自己的含金量,更希望通过学*来提高自己的经营能力。

  某某男,28岁,已婚。家庭成员3人。现在在建筑企业上班,他希望能通过自己的业余学*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以适应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五、讨论与建议

  无论是一开始的阐述还是上面材料中的叙述,我们不难看出,要强人强市强省乃至强国,教育的重要性仍旧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社会上同样是这样一个局面,很多农民工争相去竞争培训机会,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去提升自己的能力。虽然这只是很多农民工中积极的一部分,但是,一旦我们的教育支持跟上去了,一部分农民工头脑“富”起来了,难道我们就不能再利用先富带动后富这个道理吗?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给这个方式下什么定论,但是,看看当今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二月失业返乡的农民工数量达到20xx万左右。如果不妥善处理好这么一大批的人的就业问题,后果可想而知。

  教育,仍旧是教育,我们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支持一个又一个农民工兄弟去搞创业搞科研搞自主。我们只能依靠社会,依靠*,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去给那些想学*,需要技术的农民工兄弟创造学*的机会,拓宽学*的渠道。尽最大的力量去优化现有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的改革力度,扶植那些能大量吸纳农民工的企业。

  我想就这一问题再提出并重申几个观点和看法。

  1、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

  我国现拥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约1.5万所,高职院校有1100余所。这是农民工培训的丰富资源,当务之急是制定政策,并给予经费支持,使得中高等职业学校真正成为农民工教育的重要载体。

  2、教育资源重心下移延伸到农村基层。

  我国教育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县城,农村本土教育资源匮乏。只有把教育资源的重心延伸到了基层,从上向下贯彻,从下向上执行,才能将教育培训做到位。特别是在当前农村普遍存在中小学生源减少和校舍闲置的背景下,可以充分利用那些闲置的校舍资源,建立一些长效性的基层教育基地和培训网络。

  3、加大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

  农民工教育还有赖于自我教育,靠别人靠社会毕竟不能有长久的作用,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为此需要构建一个良好的学*氛围。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一些劳动力资源丰富且辐射范围广的中心村规划布局学*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文化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等公共设施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并使新农村成为农村人口自我学*的基地,成为构建学*型社会的重要阵地。

  4、加强发达地区对农民工教育的支持

  相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大中型城市的现状,这在暂时没有可以解决的具体方案。大城市的发展需要广大农民工的建设,而作为一定的回报,*应当鼓励并加大经济发达地区对周边农村的扶持。只有将农村建设成城市,才能从根本上把农民工带离边缘化,让他们重新正常的轨道上。

  总而言之,要把加强农民工教育这件事作为我国现行教育任务的一个重点,通过解决这个问题来缓解或解决城乡教育资源长期失衡的现象。教育要面向农民工,为其创造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教育要面向新农村,使教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新农村成为农民工教育的主阵地;教育要面向未来,使其成为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的主渠道,成为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无论是对于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公*配置,还是对于全面提升全民素质,农民工继续教育都将具有长远的战略性意义,三农问题也能在这个问题解决的同时得到解决或大大的改善。

农民工学*需求的调查报告3

  随着我国经济重心从农业转向工业,涌现出了大批农民背井离乡到城市找工作的现象,形成了所谓的‘农民工’。在城市,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都是,城市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主要原因是城乡差异影响下思维观念的差异,和农民工本身缺乏相关的行为*惯和专业技能素质。农民工学*需求调查,能够了解农民工的真实想法,了解他们渴望学*哪方面的知识,从而为他们提供学*的机会,帮助他们学到一定的技能,只有从本质上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素质,改善他们的社会地位。

  一、次调查主要采用个人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本次调查围绕“农民工学*需求”问题,共调查了4名对象和统计局调查。所有调查对象均是随机找到的,符合规定的条件。被调查者详细情况附农民工学*需求调查问卷。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主要采用个人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三、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围绕“农民工学*需求调查”问题,调查了四名农民工。调查对象均满足条件。四、调查结果

  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工资收入比较低,生活质量比较差,居住、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休闲方式比较单调,劳动技能普遍偏低,子女教育问题比较突出。据调查,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普遍比在家务农收入高出很多,外出务工是其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许多农民工在城里工作生活,除了维持日常开支外,其余的基本上寄(带)钱回家乡,成为留守孩子、老人的基本生活来源。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

  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大多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据调查,有29、19%的农民工居住在集体宿舍里,有20、14%的人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8%的人居住在工作地点,6、45%的人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还有12、54%的农民工在城里没有住所,只能往返于城郊之间,或回农家居住。

  农民工子女教育难,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农民工子女就学都只能选择价格稍低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很难解决。

  经过调查,由于他们来自落后的农村,一没学历二没技术,只能胜任普通操作工这类的工作。虽然也曾考虑通过短期培训进行充电,学*电脑、会计等方面的知识,他们相信,只有这样他们的明天才会更好,但大都由于家庭条件不允许,只好放弃。现在只能好好工作,多赚点钱,供给家里的弟弟妹妹儿女们上大学,不再步他们的后尘。

  有的虽然从开始的销售员做到事业管理者,但他们都不否认除了工作能力外,学历的作用也同样功不可没。同样是从开始的一线员工,通过自已的努力,到现在的企业高层管理者,自身的素质、技能、学历一样都不能少。他们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愿在一线上工作,一线岗位工资低不说,而且又脏又累,还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还不如回老家发展,起码在老家不会有如此多的歧视。要做就做管理者,可企业管理者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第一就是技能,第二就是学历,所以再学*就是一条捷径,如今工作了,比读书时的眼界要宽的多,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或选一个热门专业就比较容易了。通过高阶段的学*,自己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大大的提高,给企业带来了实惠,得到提升是情理之中的事。

  通过调查可以看出,农民工的意识中对于学*的需求是很大的,只是由于各种原因,他们可能无法实现或者只是选择短期的专业技能进行提高;但他们对学*的渴望程度是非常之大的,甚至将这种不太容易实现的渴望转嫁在了自己的子女、弟妹身上,用自己的能力,为他们获取更好的环境,以改变寥赖的生活。当然由于长辈对后辈的宠溺,希望他们得到自己没有享受到的安逸,也间接消极了农村青年的求知欲望。

  当然,当前农村青年的学*心理状况,其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他们正在健康地成长,同时也存在消极的一面,不容忽视。

  1、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

  从宏观角度看,农村青年深深地感触到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快步伐,欣喜于辉煌的经济成就。调查结果显示,98%的农村青年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向往,其中有82%的农村青年对“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了解较深。从微观角度看,市场经济在农村的逐步深入,使农业的生产结构、生产方式不断变化,而轰轰烈烈的农民打工队伍更使农村人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

  2、家庭教育的影响

  当前,农村青年中有一部分是独生子女,处于一种相对优越的生活环境中,备受家人的宠爱,他们一般表现为意志不坚强,缺乏进取精神,耽于生活享受。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接触众多的农村青年后,发现他们要求较低,从而学*对农村青年形成了一种内家庭松外学校紧的矛盾局面。

  二、讨论与建议

  (一)完善对农民工的各项待遇

  1、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2、充分利用职教资源加强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大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发达地区对农民工教育的支持。

  3、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4、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5、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

  6、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

  7、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8、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

  9、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

  10、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转移就业

  (二)对于农村青年的学*心理对策

  1、增加投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当前,农村青年已经感受到了社会进步的快节奏,初步了解了渗透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高科技。但在日常的学*中,他们接触的却是落后的仪器设备、简陋的实验场所、过时的科技知识,这种强烈的反差必然使他们感到厌倦并产生抵触。因此,只有增加硬件和软件的投入,使仪器设备、实验场所、科技知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才能对学生产生求知的诱惑和刺激。

  2、帮助农村青年准确地了解和把握未来

  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农村青年对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素质教育实施等的了解既不全面也不深入,所以有必要以各种短期培训的方式,向他们介绍国家市场经济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存在的困难以及未来的美好前景;向他们介绍高等教育改革中招生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收费制度的公*性、保护性,分配制度的灵活性、公正性;向他们介绍和农村农业相关的具体内容、价值和未来取向,以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消除误导。

  进行职业指导,帮助农村青年了解不同职业在农村青年实施职业教育,则必须致力于追求教学内容的科技化和教学方法的科学化,主要是务农的特点、现状和发展趋势,从而使他们在学*期间确定自己的学*目标,选择自己适合的就业岗位。

  总而言之,要把加强农民工教育这件事作为我国现行教育任务的一个重点,通过解决这个问题来缓解或解决城乡教育资源长期失衡的现象。教育要面向农民工,为其创造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教育要面向新农村,使教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新农村成为农民工教育的主阵地;教育要面向未来,使其成为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的主渠道,成为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无论是对于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公*配置,还是对于全面提升全民素质,农民工继续教育都将具有长远的战略性意义,三农问题也能在这个问题解决的同时得到解决或大大的改善。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菁华3篇)(扩展3)

——农民工学*需求调查报告范文 (菁华3篇)

农民工学*需求调查报告范文1

  希望了解某个事件或情况时,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并且最终的调查结果会写在调查报告中。你想知道调查报告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民工学*需求调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民工学*需求调查报告范文2

  本次调查围绕“农民工学*需求”问题,采用个人问卷调查方式调查了四名群众。

  调查对象均是随机找到的农民工,满足调查条件。

  农民工生活在社会生活的底层,每个月只领到一些微薄的工资。而工资的花费除支付日常开支之外还存在着其它方面的费用。例如:邮寄回家乡的亲人生活费、子女的教育经费等。这样的状态下使农民工朋友更急切的想改变生存环境,那就是可以挣到更多的钱,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而改善生活并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需要靠劳动靠智慧去改变,这改变的契机在于学*社会上更有用、更实际的操作技能,或者是提高自身的学历从而改变只能从事体力劳动的现状,参加培训学*可以增加自己的能力,像操作技能、逻辑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学*后可以朝其它高薪行业迈进,以另一种生活态度来过生活。

  我国的农民工问题一直十分突出,严重阻碍了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要求。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

  因此,切实去了解农民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为他们提供学*的机会,创造学*的条件,是任重道远的,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举措。一旦让广大农民工掌握了一定的技能,提升了相关的素质,他们不但能促进经济发达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能为他们家乡的经济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要强人强市强省乃至强国,教育的重要性仍旧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社会上同样是这样一个局面,很多农民工争相去竞争培训机会,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去提升自己的能力。虽然这只是很多农民工中积极的一部分,但是,一旦我们的教育支持跟上去了,一部分农民工头脑“富”起来了,难道我们就不能再利用先富带动后富这个道理吗?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给这个方式下什么定论,但是,看看当今金融危机的影响,去年二月失业返乡的农民工数量达2000万左右。如果不妥善处理好这么一大批的人的就业问题,后果可想而知。

  我想就这些问题提出并重申自己的几个观点:

  第一,教育资源重心下移延伸到农村基层。

  我国教育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及县城,农村本土教育资源匮乏。只有把教育资源的重心延伸到了基层,从上向下贯彻,从下向上执行,才能将教育培训做到位。特别是在当前农村普遍存在中小学生源减少和校舍闲置的背景下,可以充分利用那些闲置的校舍资源,建立一些长效性的基层教育基地和培训网络。

  第二,加大新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

  农民工教育还有赖于自我教育,靠别人靠社会毕竟不能有长久的作用,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为此需要构建一个良好的学*氛围。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一些劳动力资源丰富且辐射范围广的中心村规划布局学*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文化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等公共设施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并使新农村成为农村人口自我学*的基地,成为构建学*型社会的重要阵地。

  第三,重视教育权的保障。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工自身的受教育权的保障,农民工到城镇就业,虽然解决了生存问题,但还要学*技能、积累经验,以获得稳定就业的能力,适应城市生活。而农民工在进城时就在文化教育程度上与城市同龄人存在着先天差距,如上海2003

  年对外来流动人口调查表明:84。05%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农民工进城后因本身经济条件较差,往往难以支付市场机制下的培训费用,城市庞大的继续教育体系对他们来说是不存在的,而*和用人单位又因缺乏经费投入且无明确的政策保障,不可能有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等再教育的积极性。同时,用人单位过度延长农民工劳动时间,更不可能使农民工有其他再学*的机会。二是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目前对于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的受教育问题缺乏相关的规定,也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人地两生的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是他们最为棘手的问题。城市正规学校入学的户籍制度使很多农民工子女即使在义务教育阶段也无法进入正规学校接受教育,就算能够进入也需要缴纳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等。

  总而言之,要把加强农民工教育这件事作为我国现行教育任务的一个重点,通过解决这个问题来缓解或解决城乡教育资源长期失衡的现象。教育要面向农民工,为其创造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教育要面向新农村,使教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新农村成为农民工教育的主阵地;教育要面向未来,使其成为提高农民工技能和素质的主渠道,成为提升全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无论是对于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公*配置,还是对于全面提升全民素质,农民工继续教育都将具有长远的战略性意义,三农问题也能在这个问题解决的同时得到解决或大大的改善,让农民工朋友真正学*到能提升自己的知识、开展以后丰富多彩的人生路。

农民工学*需求调查报告范文3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水*的要求越来越高,便有一批批为了提高生活水*的农业户口人员而进入城镇务工,这个群体就是农民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朋友走出家乡,为梦想为生活在城市奋斗打拼,他们大多数在城市的基层成为城市的基层砥柱为城市的发展做着不可磨灭的贡献,而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新技术的不断革新以及用人单位对农民工朋友的学历、知识、能力和接受新事物等方面的要求,促使农民工朋友要在生活工作中不断的进步不断的学*不断的提升自己,才能在城市中高水*快节奏的生活,为了解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工作中的学*需求与真实想法,了解他们渴望学*哪方面的知识,特此随机对身边周围三名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城市的农民工朋友做了调查问卷,以便更好的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实际工作能力的运用和发挥情况,针对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所需要的专业技能知识给予相应帮助和合理的解决方法,使农民工朋友们能够快速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并能达到专业水*,从而更快更好更轻松的适应城市生活,跟上大城市的步伐。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基本情况

  我们对回收的3份问卷进行简单的统计后,得出以下样本分布情况:

  1、选取了惠来县的农村农民工3名,其中男的1名,女的2名;年龄分布情况:20岁及以下0名,20—30岁1名,30岁以上2名。

  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2名,高中1名,大专及以上0名;性别——男性,60%;女性,40%;婚姻——已婚,60%;未婚,40%;政治面貌——团员,60%;群众40%。从事的工作有:农民、幼师、餐饮从业人员。现在家庭年收入*均:19453元。

  2、在调查的3人中初中学历的2人占总人数的66%高中以上学历1人占总人数的33%在三人的农民工中2从事农业种植、养殖体力工作。调查表明,农民工学历层次偏低,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较差,大多数只能从事体力型、收入低的工作。知识水*的限制,直接影响了农民工的就业。

  3、从农民工家庭收入调查表中可以看出年收入低于1万元的有两名只有1人家庭年收入高于1万元说明城乡差别拉大农民工家庭生活水*仍处于较低的水*

  (二)学*需求

  被试中有3人愿意继续学*,其中:

  1、有2人希望在原有的学历基础上加以提升,学*的类别以技能居多,愿意接受的学*方式为:业余,选择的学*学校有:电大,高校函授,技校

  2、有1人希望参加短期培训,学*的内容有掌握一门技能等,选择的学*方式以脱产居多。在调查对象中都明确表示希望进一步提升自身学历层次其中10%希望通过脱产学*方式攻读相应的学历,利用学校机构的载体主要为广播电视大学、普通高校、其它**高校和技校。调查表明,农民工大部分人都希望通过学*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学历层次,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对农村青年获取自身技能调查中,发现有1名调查对象希望通过电大组织的短期培训获取技能,1人希望通过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组织的培训获取相关技能。这表明农民工对技能培训的认识增强,并希望通过高效、低成本的方式成才。

  三、农民工对未来发展及学*需求

  在调查三名调查对象中对有一个共识,就是希望进一步提升自身学历,通过相关培训、学*文化知识,掌握先进技能,学有所用,以技致富,对社会具备更强的适应能力,体现了农民工对知识技能的需求加大,都能对自身发展进行定位。

  通过对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县农民工在生活中面临的最主要困难在工作上,最希望开展的活动是以微机操作和以钳工、电工、车工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这也反映出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应用的普遍,职业技能的提高越来越成为农民工关注的问题。

  四、小结

  (一)、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朋友们有迫切学*的愿望,但时间和金钱均有限;

  (2)农民工朋友们的文化基础知识偏低,而现在学校的起点普遍偏高,学*起来较吃力;

  (二)、建议解决方法

  (1)农民工朋友们工作密度较大,时间较紧,可通过开设晚课,远程网络授课等方式,让他们能够自主安排学*时间,也可以根据自已的爱好与专业,自主的选择课程,这样既可以有时间有随机性,也可以相对减少购买课本的费用,使学*有灵活性与自主性。待学*到一定程度学校或教育机构可定期组织考试及集中问题应答,考试合格者可以得到相应成绩能力认可证书,一方面可检验学*效果同时也可能使问题集中在一起解决,省时省力同时也达到了农民工朋友渴望得到认可得到学历证明的愿望。

  (2)对于短期学*专业技能的农民工,学校需加大就业前的指导与就业中的指导,追踪培训,农民工就业后,因为短期培训,不可能一下子就会成为业精技熟的操作手,这就需要给他们机会,进一步实践学*,让他们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更快适应就业岗位。

  由于农民工朋友们的文化基础层次良莠不齐,接受能力有快有慢,所以可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人开设不同层次的课程,这样层次较高接受能力较强的人可以更快更多的学*提高自己,层次较低接受能力较差的人也可以一步一个脚印的夯实基础。

  愿所有农民工朋友找到自己的学*方法,靠自己的双手去改变自己命运,使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工作中得到极大的发挥,在大城市中更好的生活!


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 (菁华3篇)(扩展4)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优选【十】篇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1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素质低下,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农村40岁以上的人群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是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虽然自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逐渐传人并影响国民的观念和生活,但直到现在,在我国农村地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矛盾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据着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三是农业立法的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总的来讲,农业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层次较低,很多规范原则性太强,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农业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仍很严重,立法无法充分反映农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行,必须使主体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达自身需求为前提的。这样的农业立法现状必然会妨碍农民对法的作用的正确认识,难以产生对法的信赖心理,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价值感无法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五是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文化素质

  如前所述,文化素质低下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质与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发展农村教育首先应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当前,农村教育资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资金投入在城市,而农村则是少之又少。据有关部门统计,拥有总人口数70%的农村,却只有10%的学校;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只有80%,而城镇达99%;农业劳动者中的文盲占全国文盲总数的94%,而且每年以200万人的速度增加。针对这种情况,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势在必行。*年来,农村义务教育问题已引起了**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政策。只有**高度重视,教育投入增加了,农村的义务教育才能有较大发展。农民的文化素质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识的提高才有了基础。

  (二)加强农村立法工作。健全适应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业法律体系

  立法是法律运行的前提和起点,依法治农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也必须先有良法可信。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强农业立法工作,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举措。加强农业立法,首先,应对已有的农业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对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加以废止或修订,对一些过于原则性的法律法规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一些立法过程中的盲区,及时制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使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够有法可依。其次,农业立法应改变过去重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切实反映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只有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农民对法律的关注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需求。正如博登海默所言:“当民众从现行法律中找到公*、安全和归属感时,就会对法律充满信任、尊重,觉得自己有法律人格,他就会自觉守法、忠心拥护法乃至以身捍卫法。而当民众从法律那得到的只有压抑、恐惧、冤屈、暴力、显然的不公*,他又怎会信任、自觉服从并且忠心拥护与他的利益相悖的法律条文或命令呢?”最后,农业立法应体现乡情。在农业立法过程中可以学*和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更要体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在进行农业立法的时候,既要考虑到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现实,又要尊重那些已经存在并长期影响老百姓生活的*俗、*惯等“民间法”,考虑到农村的乡情乡俗;否则,一味强行将现代法律制度引入乡土社会,可能适得其反,引起农民的反感。正所谓:“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因此,在进行农业立法时,应深入农村,进行调查。

  (三)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成效,树立法律的权威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制定出来后能否发挥其作用,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并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关键在于法律能否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贯彻执行。法的执行决定着人们能否通过此过程得到法的公*正义的价值体验,而价值体验的状况又直接影响到人们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因此,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的成效,就可以为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针对目前法律在我国农村的实施现状,要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首先要深化农村的司法改革。由于传统的“厌讼”思想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乡土社会的司法状况令人堪忧。鉴于这种情况,必须进一步完善涉农案件的审判和监督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本着方便农民诉讼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立案程序,减免诉讼费用,加强法律服务,缩短办案期限,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审判监督,公正妥善地解决各种涉农案件和纠纷,使农民从司法活动中得到实惠,从而从内心认同法律,树立起对法律地信仰。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的行政执法工作。法治的真正含义是各级**官员依法行政,依法治农首先要依法治官。因此要加强农村的行政执法工作,首要的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行政执法队伍,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此要加强农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培训和考核。最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保证农村执法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执法公正和执法为民,使农民在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中认识到法律的价值,体会到知法、守法的好处,逐步树立起对法的好感和信任。

  (四)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普法是法治的基础,普法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农村法制建设和农民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普法工作实效性较差,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因此,要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加强和改进农村普法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普法内容要创新。普法内容要突出重点,加大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法制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上,更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理解各种涉农法律法规的本意和精神实质,特别是要让老百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后的救济办法。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普法对象要有突出。首先要突出对基层农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农村干部直接同农民打交道,他们能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农民对法律功能和价值的评判。因此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使其树立起依法办事、依法治农的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各项事务。可集中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法制培训,严格考核,并以此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次要抓好农村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孩子是农村的未来,是新农村建设未来的依靠力量,法制教育要从小抓起,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将普法教育纳入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课教学。三是普法的方式方法要创新。现行的法制宣传仍然是一种**主动策划实施,农民被动接受的模式,方法单一,流于形式,鲜活度不够,不易为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和接受,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改进和创新农村普法的方式方法,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只有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渠道和方式,才能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真正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2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笔者结合目前常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笔者在农村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权利意识淡薄。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法律工具主义色彩比较浓重,而忽视了法律维护农民权益这一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总体来讲还十分淡薄,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素质低下,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现在农村40岁以上的人群学历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是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虽然自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学思想逐渐传人并影响国民的观念和生活,但直到现在,在我国农村地区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矛盾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据着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不少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代法。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三是农业立法的相对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我国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总的来讲,农业立法还相对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层次较低,很多规范原则性太强,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农业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仍很严重,立法无法充分反映农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们自觉遵行,必须使主体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达自身需求为前提的。这样的农业立法现状必然会妨碍农民对法的作用的正确认识,难以产生对法的信赖心理,这也是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价值感无法得到认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五是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文化素质

  如前所述,文化素质低下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质与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发展农村教育首先应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当前,农村教育资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资金投入在城市,而农村则是少之又少。据有关部门统计,拥有总人口数70%的农村,却只有10%的学校;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只有80%,而城镇达99%;农业劳动者中的文盲占全国文盲总数的94%,而且每年以200万人的速度增加。针对这种情况,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势在必行。*年来,农村义务教育问题已引起了**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政策。只有**高度重视,教育投入增加了,农村的义务教育才能有较大发展。农民的文化素质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识的提高才有了基础。

  (二)加强农村立法工作。健全适应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业法律体系

  立法是法律运行的前提和起点,依法治农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农民法律意识,也必须先有良法可信。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强农业立法工作,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举措。加强农业立法,首先,应对已有的农业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对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加以废止或修订,对一些过于原则性的'法律法规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一些立法过程中的盲区,及时制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使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够有法可依。其次,农业立法应改变过去重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切实反映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只有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农民对法律的关注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需求。正如博登海默所言:“当民众从现行法律中找到公*、安全和归属感时,就会对法律充满信任、尊重,觉得自己有法律人格,他就会自觉守法、忠心拥护法乃至以身捍卫法。而当民众从法律那得到的只有压抑、恐惧、冤屈、暴力、显然的不公*,他又怎会信任、自觉服从并且忠心拥护与他的利益相悖的法律条文或命令呢?”最后,农业立法应体现乡情。在农业立法过程中可以学*和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更要体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在进行农业立法的时候,既要考虑到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的现实,又要尊重那些已经存在并长期影响老百姓生活的*俗、*惯等“民间法”,考虑到农村的乡情乡俗;否则,一味强行将现代法律制度引入乡土社会,可能适得其反,引起农民的反感。正所谓:“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因此,在进行农业立法时,应深入农村,进行调查。

  (三)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成效,树立法律的权威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制定出来后能否发挥其作用,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并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关键在于法律能否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贯彻执行。法的执行决定着人们能否通过此过程得到法的公*正义的价值体验,而价值体验的状况又直接影响到人们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因此,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的成效,就可以为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针对目前法律在我国农村的实施现状,要提高法律的实施效果,首先要深化农村的司法改革。由于传统的“厌讼”思想和现实因素的影响,乡土社会的司法状况令人堪忧。鉴于这种情况,必须进一步完善涉农案件的审判和监督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本着方便农民诉讼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立案程序,减免诉讼费用,加强法律服务,缩短办案期限,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审判监督,公正妥善地解决各种涉农案件和纠纷,使农民从司法活动中得到实惠,从而从内心认同法律,树立起对法律地信仰。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的行政执法工作。法治的真正含义是各级**官员依法行政,依法治农首先要依法治官。因此要加强农村的行政执法工作,首要的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行政执法队伍,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此要加强农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培训和考核。最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保证农村执法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执法公正和执法为民,使农民在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氛围中认识到法律的价值,体会到知法、守法的好处,逐步树立起对法的好感和信任。

  (四)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普法是法治的基础,普法教育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农村法制建设和农民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普法工作实效性较差,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因此,要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加强和改进农村普法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普法内容要创新。普法内容要突出重点,加大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法制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上,更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理解各种涉农法律法规的本意和精神实质,特别是要让老百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后的救济办法。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普法对象要有突出。首先要突出对基层农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农村干部直接同农民打交道,他们能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农民对法律功能和价值的评判。因此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使其树立起依法办事、依法治农的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各项事务。可集中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法制培训,严格考核,并以此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次要抓好农村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孩子是农村的未来,是新农村建设未来的依靠力量,法制教育要从小抓起,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将普法教育纳入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课教学。三是普法的方式方法要创新。现行的法制宣传仍然是一种**主动策划实施,农民被动接受的模式,方法单一,流于形式,鲜活度不够,不易为广大农民群众理解和接受,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改进和创新农村普法的方式方法,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只有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渠道和方式,才能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真正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3

  调查时间:

  20xx年3月。

  调查地点: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对清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清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农民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5、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与社会*均水*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清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4

  一、调查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二、调查地点:

  三:调查对象:

  四、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了解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大坝乡沙庙村的农民工中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这份调查涉及到该村200人,年龄涵盖18岁至55岁之间,有效答卷143份。

  通过调查了解到,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从事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工厂干临时工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问题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而少部分把**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的社会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这应该是今后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工作发展不*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目前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的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集中,有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引导农民工法制教育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将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演讲;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类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农民工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等活动;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金融、税收、劳动社保等相关的法律;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4、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工的法律水*与社会*均水*的差距比较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建立工地民调组织,积极引导农民工依***,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上,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农民工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还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此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的调查,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在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的同时,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5

  调查时间:

  20xx年3月。

  调查地点: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对清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清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农民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5、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与社会*均水*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清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6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宝山镇等地的村民和干部。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80份问卷全部收回。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有些问题的设计旨在确定被调查农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识水*及他们获得这些知识的途径,从而得出国家进行普法宣传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通过对比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的测试结果,来观察知识水*是否对于农民接受法律意识有促进作用。有几个题的设计就从不同的角度来测试农民的法律理念。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个阶层的居民较之从前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表现为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差异。

  2.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现及成因分析。

  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要想准确把握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征,是比较困难的。这里只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总体特征,作一些大致评估与分析。

  (1)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交织

  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3)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

  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问题的具体策略

  1.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15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2.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反思

  通过调查显示被调查地的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其中有效率为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均受教育年限为7年,而城市为1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 仅为23.85%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求助。

  三、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对提高老人法律意识来说,一是开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律咨询等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老人排疑解难;二是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对有残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进行了一次走访,能及时满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及工作人员联系卡,通过此项工作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将有援助需求进便于及时联系;四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题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回答了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对于提高儿童来法律意识来说,一是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二是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三是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所有中小学法制课老师轮训一遍。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8

  在目前全国上下进入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态又如何呢?为了解现今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更好地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选择几个乡镇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民法律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目前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

  1、传统的*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达到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民法律**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二、产生的原因

  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三、针对以上的现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号召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大农民的文化水*都偏低,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资料。在我们的农村,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编写好宣传材料,最好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电视短片,贴*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9

  第一章调查的主要说明

  1.1调查背景

  在我的成长经历中,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与此同时,农村接受法律知识的渠道还较单一,法律知识面还较窄,主动学*法律知识的人还较少,而其中以中年人居多,而年轻人、老年人占较低的比例,农村普法的形式还停留在集市上的宣传单。

  1.2调查目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确立,法制的日益完善,特别是19xx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普法活动,使农村传统的道德约束机制日渐式微,现代法律意识开始步入乡土社会。普法宣传以来,忠信镇村民对现代法律的了解有多少?具备如何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呢?发生纠纷时,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为了解家乡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状况,我于20xx年寒假期间在家乡河源市连*县忠信镇进行了社会实践调查。调查当前忠信镇农民法律意识的一般情况及其特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农民相对落后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法律的冲突等提出一些建议。本次调查报告以忠信镇各村农民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分析该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利于提出了推进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思路,为解决农村问题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1.3调查过程

  在当地镇、村干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对河源市连*县忠信镇上的常住人口进行了法律认识、法律现象、**方式的调查。方式主要是问卷的发放以及与村民们直接面对面的访谈,并对回收的问卷进行了整理分析。同时,通过咨询忠信司法所、法庭、**中心,调阅相关案件资料,研究和探讨了目前农民在法律意识和素养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次调研以问卷方式对连*县忠信镇村民做调查,调查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发出并回收80份问卷,回收率是100%,其中男女比例比较*衡,大致*分,家庭背景各有代表。由此可见,此次的调查对象是比较全面的分配了男女比例和从不同家庭背景出发,调查的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有农民、工人、村干部、其他人员。抽样发放了调查问卷80份,回收有效问卷80份,回收率为100%,其中:农民40份,工人20份,村干部10份,其他人员5份;男性40人,女性40人。

  (二)面谈方式。面对面访谈共访谈了10名人员,访谈对象包括农民、工人、村干部等。访谈的内容涉及教育、土地、养老保险、村民自治、法律意识、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等。

  1.4调查结果(详见附件一)

  调查问卷分三组共10道问题,其中,组一调查法律认识,组二调查法律现象看法,组三调查**方式。面谈调查主要围绕农民的法律认识、法律现象看法、**方式三大主题进行对话。

  综合调查结果,初步分析,忠信村民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村民法律认识方面,例如法律功用作用、法律约束人员范围等问题,大部分人的选择正确、认识到位。但是了解法律知识渠道较为单一,电视渠道偏重。

  二是看待法律现象方面,面对亲友犯罪及遭遇法律问题,选择都比较明智,可见,村民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的。

  三是**方式选择方面,调解方式和法律途径在农村地区并存,诉讼方式并不是首选,调解方式才是村(居)民最佳选择方式,过半的调查对象认为发生纠纷时,被别人告上法庭属于正常现象,由此可见法律意识正日渐增强。

  第二章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及分析

  2.1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存在问题存在问题:

  在国家迈向现代化的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法律观念的不断进步,农民的法律观念和知识已经有所改观,法律意识有所提高。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恰恰证明这一点。但是通过访谈调查时,却发现农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就目前农民的法律知识来看,还不能适应当前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形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法律知识水*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工作跟不上农民的需求,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当他们面对纠纷或法律问题,虽然想到应该求助法律,却不知道如何应用法律去处理事情。这种只知法律大概念却不知如何应用,往往导致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调解等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盛行。虽然我国早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在农村地区仍然有部分人或多或少存在着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调查中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放火是犯法,但是对无证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即便常见的普通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也经常和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搞混。对法律都如此陌生、容易混淆,更别说地方法规、条例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三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四是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相对城市行政执法,也相对薄弱,这一因素也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五是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到第六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效果,与社会发展形势和城乡群众法律需求还是存在一定距离。特别是农村,**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2.2农民法律意识相对滞后的原因分析

  上述存在问题,笔者主要从主客两方面进行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一)农民群众本身文化素质相对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村民对于法律知识的接受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农村村民特别是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而留守家中更多的是老人、妇女和小孩。而这样的一部分人往往文化水*低、接受能力差,更甚者不识字的占据了绝大多数,他们不懂法律并且法律意识相当薄弱,所以这样的农村村民较少参与普法活动。正是由于他们法律知识水*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对法律缺乏信任感,从而不会应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镇、村虽然都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但法制宣传作为一种“软指标”做与不做在短时期也没有明显的效果。在一些村干部中,他们本身的法律知识就相当的薄弱,更别说让其带头学法了。所以少数村(居)法制宣传教育还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应付检查上。

  二、客观原因:

  (一)传统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儒家政治文化观念根深蒂固。一方面,由于人们仍主要生活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社会关系中,传统的“无讼”、“和为贵”思想及家族意识等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遇到矛盾纠纷时,或忍气吞声,或依靠有威望的长者或村干部依乡规民约来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诉诸于法的。另一方面,受“权力本位”思想的影响,少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人治”思想作祟,认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却不受法律的约束,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种现象加剧了农民对法律价值的非认同感。

  (二)法制宣传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进行,普法力量与普法任务不相适应。忠信司法所为共有工作人员4人,村(社区)兼职司法助理员17人,而忠信镇为河源市中心镇,户籍人口有6万多人,商贸活动较为发达,司法工作人员不仅要完成司法行政的事务性工作,例如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纠纷调解等大量繁杂的工作,同时又是法制宣传的主力军,力量明显不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法律**意识的薄弱现象,影响农民百姓对法律的深入了解。

  (三)普法宣传的形式单一,内容针对性不强。一方面,农村普法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是受不同程度的文化影响他们不一定能够理解。另一方面,农民迫切需要了解的法律普法宣传不够深入,法律内容针对性不强。

  第三章建议建言

  调查显示,忠信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了不少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农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为此,我认为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应从如下几点着手:

  (一)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回顾二十多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二)更新理念,合理统筹,强化合作。对农民进行普法活动,在内容选择上,要尽量与农民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要逐步引导农民掌握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特别是对一些他们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向他们及时提供一些相关法律信息;在普法形式上,力求灵活多样,选择与农民相适应和易于接受的形式,要更加贴*他们的生活;在时间跨度上,要持之以恒,不能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要把普法工作制度化、法律化、长期化。

  (三)加大投入,“软硬”兼施。作为基层文化设施的硬件建设主要是开办农家书屋、活动室、上网中心,使农民在休闲时可以自己通过读书看报、上网和相互交流学*法律知识,了解国家大事,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同时要大力加强农村文化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民法律意识。

  结论

  通过上述忠信农民法律认识、法律现象及**方式等情况的调查分析,我认为,随着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深入发展,农民法律意识的状况较之以前,有较大提高或增进的一面,农民对法律、法制的认识在不断发展、深化。但是,其种种不足是有目共睹。农民法律意识离人们的期望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法律在农民心中还未获应有的地位,未能在农民的生活中获得现实的生命力,要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我们必须从农民法律意识这个最根本的问题着手,加大力度,加强措施,不断引导农民学*法律,掌握法律,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1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其中有效率为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均受教育年限为7年,而城市为1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 仅为23.85%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求助。

  三、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对提高老人法律意识来说,一是开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律咨询等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老人排疑解难;二是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对有残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进行了一次走访,能及时满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及工作人员联系卡,通过此项工作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将有援助需求进便于及时联系;四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题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回答了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对于提高儿童来法律意识来说,一是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二是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三是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所有中小学法制课老师轮训一遍。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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