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

首页 / 制度 / | 制度

工程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6、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信息处理系统加设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己的文件账号,由本部门主管或新接岗人员修改有关口令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二、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三组织机构编制及岗位职责

  3.1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组织机构图

  3.3岗位职责

  3.3.1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工程管理制度2

  一、目的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司科学技术进步,确保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为企业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企业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和项目管理技术、质量目标的实现。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6、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信息处理系统加设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己的文件账号,由本部门主管或新接岗人员修改有关口令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二、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三组织机构编制及岗位职责

  3.1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组织机构图

  3.3岗位职责

  3.3.1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工程管理制度3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1、认真清点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型号、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在、质量完好、配套齐全。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及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2、物品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3、物品入库,要根据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4、做到帐、物、金相符。

  5、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

  6、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1、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2、物品出入库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3、物品领用须由使用部门申请,领导签字批准,领用人签字方可领取。

  4、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做出入库报告。

  工程例会制度

  1、工程例会为定期会议,每月一次,由工程部确定会议时间。

  2、工程例会主持人为工程部负责人,会议记录由工程部专人负责。

  3、工程例会参加人员包括项目部总经理,工程部全体人员,各项目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4、会议内容落实、总结上月例会确定事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提出下月的工作要点,下月工作计划和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支持。

  5、会议结束后由工程部记录人员整理《会议纪要》于次日15:00前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查后发送至各个项目。

  6、工程部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可以临时更改会议召开时间以及决定是否取消本月例会。

  7、对未参加月例会无故迟到或缺*的项目人员,根据工程部的罚则进行处罚。

  8、当建设单位、监理、各项目单位任何一方预见和发现工程有质量、进度、安全等重大隐患时,都有权申请工程部负责人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协调处理。

  9、各专题会议,各部门协调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工程管理制度4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5

  技术经理职权

  1、责全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拟定技术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2、负责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的管理工作。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4、掌握公司的综合质量水*,提出改进意见。

  5、制定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

  6、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7、制定材料采购和使用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8、负责新工艺、新标准、新材料和新设备的考查、推广和使用。

  9、制定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10、组织公司技术质量检查。

  11、组织投标,审核投标报价。

  12、负责预算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1

  第一节、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指装饰工程准备阶段和工程实施工程中,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针对某个特定工程的往来函件,包括各种指示、通知、报告、请示、申请、邀请等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施工管理和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之一,由专人统一分类编号后保存,以便于今后核查。

  1.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分类方式设立管理系统。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的评论、观感、报道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2.装饰工程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应提交的书面通知和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的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种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的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分类保存

  职员关于职员任命及其他职员时间的函件,应分类保存,但应同时按时间、笔画或汉语拼音编制人员一览表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的评论、观感、报导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第二节、工地会议

  一.认真参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组织和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了解会议主要内容作好充分的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基本上是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第一次正式接触,要确定许多影响以后工作的制度和原则,并且是决定工程何时或能否开工的关键环节。因此,第一次工地会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并作好会议记录。

  (1).经常工地会议

  1).经常工地会议的目的

  a.讨论施工的问题;

  b.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结果作出决定;

  c.记录有关事宜。

  经常工地会议是双方互相通知重要情况的场所,也是定期检查计划与实行计划情况偏差并着手纠正的良好机会,有助于避免误会和分歧。

  2).会议主要内容

  a.对上次会议记录的确认;

  b.工程进展情况;

  c.对下一个报告期的进度预测;

  d.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情况;

  e.技术事宜;

  f.财务事宜;

  g.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套工程的协调问题;

  h.材料质量、供应及保管情况及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

  i.对施工单位的通知和指令及对业主及监理单的请示和要求;

  j.索赔。

  3).会议记录

  经常工地会议的记录是正式记录,其重性不仅在于指导和控制装饰工程施工的管理,而且在发生争议和索赔时会议记录往往是主要判断依据。因此会议记录必须由甲、乙双方都表示同意才有效。

  会议记录必须忠于事实及公*,应准确记录在会议中发表的全部内容。

  会议记录必须清楚列出:会议地点及时间、出*者姓名及他们所代表的单位、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内容、决议事项、行动由何人执行等内容。

  经常工地会议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装饰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记录、整理,并在整理好的正式经常工地会议文件上签署完毕,然后交予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署认可,最后分发各有关单位存档。

  当经常工地会议记录需进行修改,或出现某些争议时,应在下次工地会议上讨论与澄清并取得共识。若要对会议的某个事项做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时,应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二.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如落实工作安排,督促施工生产,总结工作情况,帮助和教育后进,都需要通过会议的形式来解决。主要会议形式有:

  1.各工种和班组的班前会

  这一种制度性会议,在上班前15~30min,由工长主持,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关键工种班组的班前会。一般要督促落实两个问题:

  第一.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包括完成工作量、进度效率、施工质量、劳动安全、用料及文明施工;

  第二.安排当天的工。将当天施工内容、部位、数量、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要点的重点、相关施工规范等注意事项落实到人。

  2.月、旬、周生产状况总结会

  主要是总结一段时间内,全工地范围在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效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表扬先进,纠正错误行为。此类会议通常由项目副经理主持。

  3.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会

  4.优劣时间现场会

  装饰工程施工工艺较为繁杂,当出现了先进施工工艺、优质产品、合理化建议时,应及时组织有关施工班组学*和推广。当发生典型的违章和冒险作业,以及野蛮施工时,无论是否已造成损失,均应及时纠正并召开现场会,对违章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处理。

  5.劳动竞赛动员和评比会。

  第三节、竣工资料

  一.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内容及要求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2.图纸会审记录;

  3.材料代用核定单;

  4.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交底资料;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

  底等。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标明出厂日期。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施工记录

  贴墙纸(布)要有基层含水率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实施记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

  贴瓷砖的沙浆若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

  泛指轻质隔断墙、吊顶等项目的隐检记录情况。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查,合格后签发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认,经济洽商可由装饰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认。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3.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4.施工日记

  15.其他(封面、总目录)

  四.竣工资料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作出处理结论。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2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业主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认质单;

  (14)认价单;

  (15)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6)工程竣工资料;

  (17)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8)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19)各种电子文档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五、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3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4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

  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5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优选【5】篇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工地项目经理对项目部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项目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部门经理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二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各项目部根据材料采购计划应根据图纸、及实际需要予以制定,确保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通过传真或扫描件予以申报;

  2、由办公室根据审批过后的材料采购计划申报表完成采购工作。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与项

  目技术人员技术沟通评选确定后,每种材料供应商不准少于三家,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册(合格供应商)厂家中选取;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须经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3、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低单价;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

  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5、专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6、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在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7、对重大的物资采购,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第五条购前核决及权限

  采购经办人员与厂商初步沟通并完成询价后,在“订购汇签单”上详细填列以下事项,呈报负责材料采购的各部门及公司经理核决:

  1、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定“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

  2、注明与厂商拟定的付款条件;

  3、需与供应厂家签订长期合同者,采购经办人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核决权限按照请购类别和对应的级别逐级呈各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核决;

  第六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材料公司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材料公司应就企业内各公司项目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七条订购作业

  采购人员接到经核决的“定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金额较大或批量采购的应到对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在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后,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并送样报验,未通过报验的材料不准采购。

  第八条签订采购合同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单等);

  (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是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经对方签章后生效。到供应厂商处现场采购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对方签章后生效;采购

  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的传阅会签和各部门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

  5、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在“订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资识别。

  6、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原则上均应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应与供应商定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存行政办,第二份存供应商,另需合同复印件四份分别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中心及工程部存档。

  第九条紧急订货

  采购人员接到主管经理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迅速办理。

  第十条进度控制及事物联系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材料公司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

  司应事先选定厂商,拟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十一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退货单”并见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三章验收与付款

  第一条货物进厂验收

  1、货物进场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员通知库管员,实际清点件数或称重,对货物携带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经与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章入库。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材料公司会同处理;

  2、对有专项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通知工程部派质检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字。

  第二条付款结算

  1、严格按照公司报账工作流程和挂账工作流程执行;

  2、采购款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或采购单所约定的时间由材料公司统一支付;

  3、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或被委托采购人员提出,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必要时须提交验收报告、物品入库单据和对方发票,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预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

  付:

  (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2)在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在现场调试期间急需材料的采购;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三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1、材料公司应特别注意“采购单”注明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发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交,对异常原因及时处理对策,汇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处理。

  第四条质量评价

  使用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对材料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三条超出本办法的事项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期执行。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过程,强调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保证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各单位在执行中,还应符合当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具体内容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模式,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为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部门。

  (一)工程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对项目部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情况,抽查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最新信息。

  (二)负责对各项目部竣工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工程计划部:协助工程技术部对项目建设有关的商务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项目一(二)部:配合工程技术部对其下属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监督、指导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一、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二、项目部应配备专用计算机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有关要求,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

  五、分包单位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审查、汇总并组织各单位对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公司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四)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五)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七、技术员职责

  (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二)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

  八、资料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

  (三)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

  (四)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进行指导。负责复核各部门及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资料,并按规定归档。

  (六)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项目其他人员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岗位工程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

  第三章资料整理要求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过程施工到最终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主要有相关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使用、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一、基建文件(A类文件):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与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二、监理资料(B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等。

  三、施工资料(C类文件):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设备)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等。

  第八条资料盒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粘贴注明盒号及资料名称。

  二、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

  第九条资料封面

  一、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

  二、竣工档案封面按城建档案馆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条资料目录

  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 3

  管理制度

  1、工程部各站内的一切设施,未经管理公司许可任何人员无权挪用。

  2、工程部运行各站为特殊场所,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3、除公司领导和公司保卫部经理、安保主管因工作需要可进入各机房外,其他非各站(房)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参观、学*、联系工作等事宜,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并认真执行登**字制度,由各站(房)备存。

  4、各运行站为24小时运转,运行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岗位。

  5、各站内的.设备为特殊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说明运行和保养。

  6、值班人员必须做好运行记录,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工程部主管,涉及系统停运等重大问题应同时通知工程部经理。由主管或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解决。

  7、当班人员要仪表整齐,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自脱岗,严禁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班时有事到部门经理处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晚间及休假日要与公司值班经理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与运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泵房,无关人员进入机泵房,当班员工有责任劝离。

  8、机房内禁止吸烟、不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定期更换灭火器材。

  9、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部各站(房)一切有关事宜的解释权在工程部。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 4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1.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1.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所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2.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

  (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d)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2)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排水沟

  1.00

  0.50

  2.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

  16 s<35 s/2

  2)防雷保护: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2.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

  ,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即: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墙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施工电梯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施工电梯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工程管理管理制度 5

  1、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

  2、总工办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的要求,完善公司监理工作程序。

  3、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4、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

  5、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

  6、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

  7、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 临时用电管理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 、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定期监督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遵章守纪教育。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全体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和科学的管理经验。

  (4)组织领导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现状,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公司目标,并检查实施情况。

  (2) 对各单位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对安全技术工作实行“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 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技术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达到科学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 配合其他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对外来劳务人员的进场培训),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现场实施,同时有审查、修定不符合实际的安全要求及技术条例规程等责任。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7) 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综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责成分公司、项目部限期整改。

  4 、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并每月在公司生产例会上汇报安全生产动态。

  (5) 协助领导组织好定期和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 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和处罚安全生产工作差的分公司、项目部,要有理由、事实和依据。

  (7) 正确使用防暑降温、防冻保护费用,确保按标准发放并进行监督。

  (8)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9)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项目部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 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要对本项目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 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8) 参加配合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 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及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签字验收方能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班组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

  (5)发现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 制定安全作业巡视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有关负责人,并可以越级上报公司。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安全制度。

  (4) 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办理上岗证的复查工作。

  (5)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 分析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

  (7)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系、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作业前,要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虚心听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 有权对作业环境、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完善。

  (5) 有权对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等人员进行批评、警告,有向上级报告的责任,领导班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场清。

  (6) 每天应组织进行一次班组自检、互检活动,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及时将有关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上报项目经理。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两周对所建工程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次周二复查。项目工程连续两次检查、复查不合格,给予项目部3000元经济处罚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及专职安全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安全员配备不全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配齐安全员。

  3、 项目经理、安全员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检查、复查记录。

  4、 项目部督促施工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施工现场每个工种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第三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凡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公司组织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培训学*,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如有发现给予200元处罚;若由此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当事人、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如有发现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根据*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施工现场若发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及宁夏*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人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1)发生未造**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100万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总经理及相关责任人20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发生未造**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公司安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1000-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发生未造**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

  4、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6、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 门 卫 制 度

  1、门卫人员不得监守自盗。

  2、门卫人员对进、出场材料、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出入登记。

  3门卫人员对进场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 消防保卫制度

  1、 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2、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到人。

  3、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一般设施区每100*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3)、仓库或材料堆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4)、各工种要严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进行作业,施工中发现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2000元-5000元处罚。

  电工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5)、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6)、配电盘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在附*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7)、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8)、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9)、雨季前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仓库保管员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间距不得小于0.5m。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库房门窗等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7)、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 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9)、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

  (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电器设备

  (1)、雨季施工来到之前,应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随时检查有树木地方电线的情况,及时改变线路的方向或砍掉离电线过*的树枝。

  (2)、雨季之前,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用仪器进行摇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避雷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电石、乙炔气瓶氧气瓶、易燃液体等应在库内或棚内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发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应远离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产生高热引起周围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帘、草袋等堆垛不宜过大,垛中应留通气孔,顶部应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发生自燃。

  (5)、明火作业要严格审批手续,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任何个人或施工班组不经过项目部批准擅自进行明火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XXX元处罚。

  第八章 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如下:

  厕所的设置要离食堂30米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铺设瓷砖。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2、厕所定期清扫,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如每次检查时发现厕所不干净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罚款。

  3、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第九章 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1、食堂距离厕所、拉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整、清洁、无污。

  2、食堂内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3、食堂外墙面,抹灰刷白,内墙面局部贴面砖,抹水泥地面,安装纱门窗。

  4、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饮食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饮食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章 医疗保健制度

  1、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2、对防暑降温药品要保证及时供应,并检验清凉饮料卫生状况。

  3、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尘毒、噪声的防治。

  4、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治疗,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和歇工日数。

  第十一章 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工地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和保证正常施工,特制订以下制度:

  1、项目部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为组员。

  2、项目经理从整体上抓好本项目的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项目部正常生产,各班组长具体负责本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项目安全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3、领导小组每天对工地进行治安巡逻值班。

  4、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5、 建立联防体系,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搞好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人员不受到伤害。

  第十二章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4、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二十二时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

  6、 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对有可能引发通信工程安全隐患的灾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并在设计交底环节就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说明。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三)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通信专业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应当由通信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对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建立教育和培训情况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应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三)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形成交底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五)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电作业时必须配备有害气体探测仪、防护绳、防触电等用具。

  (七)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铁塔底部、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八)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国家鼓励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机构应配置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五)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单位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应当按照“企业提取、*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执行*、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招标文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清单,并明确安全生产费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应列入标外管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六条发生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报告。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八条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通信管理局应于收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通信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事故报表)。

  第十九条 对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通信管理局应按季度汇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事故报表。

  第二十条 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依照地方人民*对事故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监督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对处理决定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理决定及事故责任单位内部处理结果报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委托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立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

  (七)协助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建立省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并定期向部报送省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五)记录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并负责入库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落实,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足额支付。

  (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单位是否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三)施工单位是否购置足够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及设施,安全生产费是否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管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拍照、录像,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六条 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从其规定:

  (一)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或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力的。

  (三)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四)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五)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

  1.安全标志使用要求

  1.1凡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的图形、颜色及材质都必须符合国家宣贯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1.2对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牌应在工程开工前准备就绪,按工程的实际进度及安全标志总*面布置图在相关位置及规定地方进行整齐挂设;

  1.3工程安全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挂设;

  1.4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标志牌,对故意损坏者应加倍赔偿。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

  2.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2.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有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示。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复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示,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3.1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颜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3.2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3.4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用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5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4.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4.1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标志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减,其变动情况可在“安全登记表”中注明;

  4.2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设置安全标志;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安全标志;

  4.3安全标志设置位置的*面图;

  4.4施工现场安全色及安全标牌应符合下列要求:

  ●提示(绿色)

  安全状态通行,用于安全通道、行人车辆通道、外架施工层防护、人行通道、防护棚。

  ●警告类(黄色)

  ①机械伤人:用于机械操作场所、电锯、电钻、电刨、钢筋加工现场、机械修理场所;

  ②当心塌方:用于坑下作业场所、土方开挖;

  ③当心弧光:用于焊工操作场所。

  ●指令类(蓝色)

  ①必须戴防护眼镜:用于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车工操作间、焊工操作场所、抹灰操作场所、机械喷漆操作场所、修理间、钢筋加工场所;

  ②必须穿防护服:用于通道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电焊作业场所、油漆防水作业场所;

  ③必须戴安全帽:用于外用电梯出入口、现场大门口、吊钩下方、危险部位、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业。

  ●禁止类(红色)

  ①禁止跨越:用于首层外架四周、栏杆、未验收的外架;

  ②禁止攀登:用于外用电梯出入口、通道口、马道出入口;

  ③禁止通行:用于外架拆除、坑、沟、洞、槽、吊钩下方、危险部位;

  ④禁止吸烟:用于材料库房、成品库、油料堆放处、易燃易爆场所、材料场地、木工棚、施工现场、打字复印室。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1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5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2

  1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a)不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b)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的火灾);

  d)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发生流行x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它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f)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g)不发生对施工区附*核电站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安全执照事件或停机、停堆事件等);

  h)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i)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万元人民币)。

  j)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资的消耗,减少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2安全和环境管理指标

  2.1死亡事故为0;

  2.2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为0;

  2.3年度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0;

  2.4年度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重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0;

  2.5年度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轻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6 ‰以内;

  2.6未遂事故事件(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发生频率:项目部总体控制在5件以内;

  2.7大于1万元的盗窃事件发生率为0;

  2.8隐患事件项整改率100%;

  2.9违章和违纪事件整改率100%;

  2.10职业病年发生率≤0;

  2.11施工安全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率达100%;

  2.12重大设备、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2.13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2.14施工噪声排放达标;

  2.15固体废物控制:生活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发生渗漏的应装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内;在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有毒、无毒、无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统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进行外运。

  2.16项目部计划在施工全过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费 918000元。

  2.17节能降耗创造价值不少于项目部年总产值的1%。

  3承诺

  承诺在本项目中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承诺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诺严格遵守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承诺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识,掌握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知识和技能;

  承诺在施工中系统的控制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预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职业病,做到无救援工地,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3

  1、拟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制定生产计划,签订工程合同。

  3、分配工程任务,与施工承包人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

  4、协助业务人员联系工程。

  5、进行工程产值统计、工程进度对比,督促各工程按计划进度完成任务。

  6、负责施工队伍管理。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回访,落实工程保修。

  8、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处理。

  9、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设备采购计划,根据各工地需要进行设备调配。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4

  1安全管理目标:无安全事故,做到“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影响区域安全”。

  2总承包方自进入施工现场后,即承担保障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安全的责任,直至工程竣工。

  3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工地规章制度。

  3.1安全技术交*: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各施工队或分包方签字认可。

  3.2班前检查制: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专业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3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中的大型设备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专用闸箱上锁保护。

  3.4周一安全活动制:项目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3.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3.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周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3.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3.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3.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4现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现场拟设2名专职安全员和6名保安人员。以上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并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以负责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发生。工地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5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将本工程的详细安全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并在随后的工作中贯彻执行该计划。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计划及安全实施细则。

  5.1周边居民通行防护安全计划。

  5.2塔吊安装安全计划。

  5.3脚手架搭设安全计划。

  5.4高空作业安全计划。

  5.5施工临电使用安全计划。

  5.6其他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计划。

  6制订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所有用电项目做到有计算、有安全措施。现场设专职电工,非电工严禁接电。所有电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现场机械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书上岗,机械应保证良好的操作状态,任何危及安全的隐患排除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机械带隐患使用和运行。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教育。

  8全部工程所需支撑部分及脚手架、起重机械使用等均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必要的安全系数,并经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以留有充足时间不致影响工程进度。

  9针对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制订并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10劳务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劳务人员队伍,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本方人员施工中安全措施的执行。该安全员应出*各种安全会议,传达各项安全要求,并有权力停止本方任何危及安全的行为。任何分包方必须服从并得到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处罚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有效。

  11现场醒目位置及危险区域(如楼梯口、施工洞口、出入口)设置各项安全标志、标牌、宣传品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时作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5

  1、责全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拟定技术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2、负责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的管理工作。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4、掌握公司的综合质量水*,提出改进意见。

  5、制定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

  6、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7、制定材料采购和使用管理办法并负责实施。

  8、负责新工艺、新标准、新材料和新设备的考查、推广和使用。

  9、制定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10、组织公司技术质量检查。

  11、组织投标,审核投标报价。

  12、负责预算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5)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菁华6篇)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1

  1、材料招投标管理制度

  1)为规范物资采购工作,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采购工作明确化:

  2)所有招投标书全部由预算室统一编制和发放。

  3)预算室编制招投标书中,技术室、材料室应及时提供采购物资的技术性能指标,以及其它相关资料,以配合预算室对招投标书的及时、准确的编制,招投标书发放应由预算室在公司合格分供方范围内由预算室统一发放和回收。

  4)招投标书回收后,由材料室、预算室、技术室统一开标,以使招投标工作更加

  明朗化。

  2、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材料采购行为,使材料采购行为制度化、公开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1)物资采购前,由项目部提前15天做好材料需用计划,材料计划中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及用料时间。

  2)材料计划应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方案审批,并报预算室审核后方可生效。

  3)材料部门按审核后的材料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及时调查供货商并进行招投标工作。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合同,要有三家以上书面报价;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采购。

  4)合同在没有审批前,材料部门不准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1)凡因未能及时报材料需用计划而影响合同签定的由相关承担责任;

  (2)凡因有材料需用计划而材料部门未能及时组织招投标和签定合同的由材料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3)签定合同由于未能及时做成本分析而延误合同评审的,由预算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3、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采购员必须按事先签好的协议采购材料,不得超计划、超范围采购。

  3)专业负责人负责进场材料的数量及质量,如进场发现不合格,采购员负责返回并负责之间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4)进出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必须由专业负责人及施工队指定人员签字。

  4、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搬运入库时,搬运人员必须按照各类物资的性能及搬运应注意事项,严格操作,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及人身安全。物资入库时,保管人员负责进行严格的外观质量检验和数量点收工作。

  2)物资入库后,保管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并按物资的不同性质分区、分类存放,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做好记录,隔离存放、明显标识。

  3)仓库保管人员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产品说明中对搬运的要求,适宜机械设备工具搬运,应采取保护措施,场地*稳,稳妥装卸,防止损坏、丢失及变质。如已标识的产品应保护好,防止丢失或涂抹。

  4)体积小、重量轻的产品搬运时,应做到不抛掷;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产品,应设专库保管,搬运应小心轻放、仔细作业、安全放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物资内业管理制度

  1)材料室内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资料,包括分供方评估表、分供方调查表、分供方申报表、环保调查函、环保协议以及合同评审的相关资料。

  (2)各类物资收发原始凭证,包括收料记录、进场验证记录、点验单、限额发料单等。

  (3)健全各类台帐,包括材料明细帐、流水帐、主要材料核算分析及分类核算分析表、月份库存盘点台帐等。

  2)材料部门负责人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上报工作。

  3)材料负责人不定期地检查材料的各类台帐编制情况。

  6、材料核算管理制度

  材料室应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核算,准确掌握材料消耗情况,控制材料成本,其核算如下:

  1)对于签定合同的大宗材料结算,必须由技术、工程、预算人员共同签字后,交公司进行合同评审,方可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2)对于施工队消耗材料的核算,应于概算量进行对比,以此作为施工队结算的依据,超概算量的给予处罚,节约的给予奖励。

  3)施工队对周转料的使用,必须将数量、规格写清楚,由材料室对施工队办理交接手续,施工队退场时必须交还,由材料室办理退场手续,不能退场正在使用的也要到材料室办理退料手续,其接收数量和交还数量将作为施工队结算的依据。

  4)对供应商结算,应按合同要求进行结算,应填写材料结算申请单,有关各方签字后结算;如结算量超合同量时应由技术、预算共同审核,并分析其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同意补签合同后结算。

  7、材料室与其他室协调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的管理体制,明确材料部门的职责,理顺材料的供应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材料部门的管理水*,使材料部门能与其它各部门相互配合,确保材料的供应到位,有效的控制材料成本,现将材料室与其它各室的相互协调关系的管理规定如下;

  1)项目部

  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材料部门材料需用计划,根

  据材料室进料情况,合理安排场地,对进场材料进行合理码放,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对现场的材料应控制使用,与材料部门相互配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消耗,对于材料的浪费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2)预算部门

  预算部门应及时向材料室提供甲方批价,预算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在材料部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前15天内将甲方批价送交材料部门,以便材料部门合理及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当材料部门做完合同后交预算部门进行合同评审时,预算室应在3天内评审完毕。

  3)财务部门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2

  材料管理中各项工作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

  a、材料采购计划:

  1、装饰材料:材料采购计划要列明材料规格型号,质量要求,材料的使用部位,材料的到货时间要求。对于地毯,软包布的数量计划要附有材料的开栽图。对于墙纸布料地毯的材料计划要考虑门幅和拼花裁边的要求。对于五金,灯具,洁具等件要附有设计要求(如图纸,文字,图片)。

  2、装饰用外加工件:除了第1项装饰材料的要求外,还必须附有设计师出具的详细的明确的加工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图纸和文字。对于窗帘,布艺,盆景,画,雕塑品,门牌标志,金属加工件的采购计划要附有设计说明(图纸、文字、图片、技术要求等)

  3、材料计划表格式详见附表。

  b、材料的采购方案:

  1、材料的采购方案包括材料的货比五家;即比质量,比价格,比交货期,比服务,比付款条件。在此表中要求列出材料供应商的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日后集团公司监事会和审计部门备查。材料的采购方案只适用于主体材料 。

  2、材料的采购方案格式详见附表。

  c、材料订购合同:

  1、材料的订货合同一式五份。正本一份送财务部。副本一式四份:物流公司自留一份;项目管理公司存档一份;装饰公司留存一份;建设单位库房一份;

  2、材料的订购合同格式详见附表(分材料及外协加工件二种)。

  d、入库单:

  1、入库单在材料质量验收合格后填写;分别由材料保管员和装饰公司现场装修工程师及送货经手人签字。

  2、材料的入库单要根据不同的材料订购合同和不同材料送货单分列填写;

  3、材料入库单中要反映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格/到货日期/材料订购合同号或送货单号;其填写内容要与材料订购合同或材料的送货单要一致。

  4、材料入库单的编号要反映该项工程第几本第几号。

  5、材料的入库单的格式详见附表。

  6、材料的入库单一式四联:一联结帐联(供应商凭此联及材料的发票与公司结帐);二联库房存根;三联为送货人留存联;四联为物流公司核对联。

  e、出库单:

  1、出库单在材料出库时填写;分别由现场材料保管员和现场装修工程师(对于重要材料)及领货经手人签字。

  2、材料的出库单要根据不同的工程公司不同的工程施工合同分列填写;

  3、材料出库单中要反映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格/出货日期/施工队合同号/施工队工程承包人;其填写内容要与材料入库单的内容一致。

  4、材料出库单的编号要反映该项工程第几本第几号。

  5、出库单的单位一定要填写清楚,如*方米,米,对于论个/桶/捆/扎/箱的材料一定要标明其规格,以便项目管理公司进行考查。

  6、材料的出库单的格式详见附表。

  7、材料的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为财务部成本考核联;二联经营部考核联;三联库房存根;四联为领料人留存联。

  f、外协加工材料验收单:

  1、对于外协加工材料要由装饰公司现场项目部组织物流公司参与对外协加工的材料进行验收。

  2、验收的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完成时间、现场配合情况、现场施工过程中有否违反现场劳动纪律等情况(如工程协调会的参加情况等)。

  3、外协加工材料验收单的格式详见附表。

  g、材料及外加工件的结算表:

  1、材料部对各供应商的材料供应质量情况用考核表的形式进行考核;

  2、材料及外加工件的结算表包含的内容:材料的供应数量,供货时间,供货质量。材料的入库单及外协加工材料验收单为本结算表的'附件。

  3、材料及外加工件的结算表格式详见附表。

  附注:

  1。出入库单所填项目必须填写齐全;

  2。出入库单要及时交给财务部门(每周一次);

  3。月底财务与材料保管员核对帐目,填写清单,材料保管员必须做到帐目清楚;

  4。物流公司/项目管理公司/财务部对库房材料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盘点。

  附表:

  a、材料计划表(暂按海港大酒店格式填写)

  材料计划表要求需附有下列附件:

  附1:材料样板;附2:加工要求;附3:有关图片资料。

  b、材料的采购方案:

  材料采购方案(略)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3

  房地产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4

  新校区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材料管理办公室是新校区建设项目的材料管理部门,在新校区建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指挥部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与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人员编制甲供材料供应计划,提交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招标工作。

  二、与甲供材料供应商协商、落实甲供材料供应计划,协助进行材料、设备的检测、审核和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甲控材料的定价工作。

  四、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5

  施工总承包对工程材料的管理

  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地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总承包各专业工程师牵头监督管理。各专业分部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必须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并使用。

  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承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施工员、材料员及总承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承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5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

  6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准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承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进随用。

  7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承包的同意。

  8材料、设备、机具每次进场须持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9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物资设备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未进场,一律不得运出场外。

  材料管理流程见图3。7。9。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6

  1、材料招投标管理制度

  1)为规范物资采购工作,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采购工作明确化:

  2)所有招投标书全部由预算室统一编制和发放。

  3)预算室编制招投标书中,技术室、材料室应及时提供采购物资的技术性能指标,以及其它相关资料,以配合预算室对招投标书的及时、准确的编制,招投标书发放应由预算室在公司合格分供方范围内由预算室统一发放和回收。

  4)招投标书回收后,由材料室、预算室、技术室统一开标,以使招投标工作更加

  明朗化。

  2、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材料采购行为,使材料采购行为制度化、公开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1)物资采购前,由项目部提前15天做好材料需用计划,材料计划中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及用料时间。

  2)材料计划应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方案审批,并报预算室审核后方可生效。

  3)材料部门按审核后的材料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及时调查供货商并进行招投标工作。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合同,要有三家以上书面报价;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采购。

  4)合同在没有审批前,材料部门不准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1)凡因未能及时报材料需用计划而影响合同签定的由相关承担责任;

  (2)凡因有材料需用计划而材料部门未能及时组织招投标和签定合同的由材料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3)签定合同由于未能及时做成本分析而延误合同评审的,由预算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3、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采购员必须按事先签好的协议采购材料,不得超计划、超范围采购。

  3)专业负责人负责进场材料的数量及质量,如进场发现不合格,采购员负责返回并负责之间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4)进出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必须由专业负责人及施工队指定人员签字。

  4、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搬运入库时,搬运人员必须按照各类物资的性能及搬运应注意事项,严格操作,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及人身安全。物资入库时,保管人员负责进行严格的外观质量检验和数量点收工作。

  2)物资入库后,保管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并按物资的不同性质分区、分类存放,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做好记录,隔离存放、明显标识。

  3)仓库保管人员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产品说明中对搬运的要求,适宜机械设备工具搬运,应采取保护措施,场地*稳,稳妥装卸,防止损坏、丢失及变质。如已标识的产品应保护好,防止丢失或涂抹。

  4)体积小、重量轻的产品搬运时,应做到不抛掷;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产品,应设专库保管,搬运应小心轻放、仔细作业、安全放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物资内业管理制度

  1)材料室内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资料,包括分供方评估表、分供方调查表、分供方申报表、环保调查函、环保协议以及合同评审的相关资料。

  (2)各类物资收发原始凭证,包括收料记录、进场验证记录、点验单、限额发料单等。

  (3)健全各类台帐,包括材料明细帐、流水帐、主要材料核算分析及分类核算分析表、月份库存盘点台帐等。

  2)材料部门负责人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上报工作。

  3)材料负责人不定期地检查材料的各类台帐编制情况。

  6、材料核算管理制度

  材料室应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核算,准确掌握材料消耗情况,控制材料成本,其核算如下:

  1)对于签定合同的大宗材料结算,必须由技术、工程、预算人员共同签字后,交公司进行合同评审,方可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2)对于施工队消耗材料的核算,应于概算量进行对比,以此作为施工队结算的依据,超概算量的给予处罚,节约的给予奖励。

  3)施工队对周转料的使用,必须将数量、规格写清楚,由材料室对施工队办理交接手续,施工队退场时必须交还,由材料室办理退场手续,不能退场正在使用的也要到材料室办理退料手续,其接收数量和交还数量将作为施工队结算的依据。

  4)对供应商结算,应按合同要求进行结算,应填写材料结算申请单,有关各方签字后结算;如结算量超合同量时应由技术、预算共同审核,并分析其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同意补签合同后结算。

  7、材料室与其他室协调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的管理体制,明确材料部门的职责,理顺材料的供应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材料部门的管理水*,使材料部门能与其它各部门相互配合,确保材料的供应到位,有效的控制材料成本,现将材料室与其它各室的相互协调关系的管理规定如下;

  1)项目部

  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材料部门材料需用计划,根

  据材料室进料情况,合理安排场地,对进场材料进行合理码放,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对现场的材料应控制使用,与材料部门相互配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消耗,对于材料的浪费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2)预算部门

  预算部门应及时向材料室提供甲方批价,预算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在材料部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前15天内将甲方批价送交材料部门,以便材料部门合理及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当材料部门做完合同后交预算部门进行合同评审时,预算室应在3天内评审完毕。

  3)财务部门


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6)

——工程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其他材料。

2、财务人员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总经理。

3、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4、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5、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6、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7、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8、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9、2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10、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11、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12、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13、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14、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5、组织落实应由学校基建部门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复核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督促现场及时化验,查看化验报告;

16、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17、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信息处理系统加设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己的文件账号,由本部门主管或新接岗人员修改有关口令

18、2组织机构图

19、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令全面领导公司各项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20、原材料、产品.生产用具必须轻拿、轻放,存放在指定地点;如有乱丢产品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另作处理;

21、1合同的主体

22、负责施工队伍管理。

23、、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局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4、负责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的管理工作。

25、掌握公司的综合质量水*,提出改进意见。

26、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27、消防管理制度

28、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29、所有工程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特别是未成年人一律严禁进行工地,违者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安全员100元。

30、建立工程利润目标管理奖励机制,项目部全体工程管理人员要把实行企业效益最大利益化作为自已本职工作一项重要内容,置身其中,努力实现15%利润,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项目部管理人员贰万元,以此类推。

31、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32、遵守财务制度,严守财务机密,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33、必须与业主确认家用电器以及灯具、开关、插座位置。做好通风口和空调洞的预留工作。

34、水管外露头子左热右冷位置应正确,垂直墙面并水*,外露距离应与墙砖面基本*。

35、地坪抬高严禁使用装潢垃圾填充,窗台抹灰必须里高外低,必要时应抬高或降低一面窗台。

36、客厅地面铺贴抛光砖、大理石等块料时,应在木工完成天棚工程后,制作木作墙面工程前施工。

37、天棚骨架、墙面骨架及家具框架必须得到业主或设计师认可后才能铺贴饰面材料。

38、木材面油漆、乳胶漆带色时必须先调色板,征得业主认可签名后才能施工,严禁擅自作主。

39、水暖隐蔽工程,必须在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隐蔽工作。

40、隐蔽记录中隐蔽部位必须填写清楚,标明隐蔽项目所处位置、隐蔽方式。


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7)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范文5份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水*,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管理水*不断提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

  本制度所称“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公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相关单位。

  第二章 成本费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 根据成本费用的特点和经济管理对成本费用的要求,成本费用的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 保证成本费用业务会计核算资料准确可靠;

  (二) 保证成本费用业务合规合法;

  (三) 保证生产费用计价、产品成本计算准确;

  (四) 保证在产品安全、完整。

  第五条 成本费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 全面控制的原则。全面控制原则要求对以下三个方面实施控制。

  1、全过程原则,指成本的内部控制贯穿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2、全方位原则,指在实施内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另一方面要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现相对的成本节约。

  3、全员原则,指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控制成本、关心成本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成本意识,建立成本否决制。

  (二) 经济效益原则,指因推行成本内部控制而发生的成本不应超过缺少

  控制而丧失的收益。

  (三) 责权利相结合原则,指实施成本内部控制必须首先落实经济责任,赋予相关人员与其责任大小、控制范围一致的权利,同时在定期考核成本绩效的基础上实行奖惩制度。

  (四) 目标管理原则,指按目标管理要求把公司的目标成本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成本责任中心,分级归口管理。

  (五) 例外管理原则,指在日常实施内部控制的同时,有选择地分配人力、财力、物力,抓住那些重要的、不正确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成本差异。

  第三章 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公司成本费用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具体包括:

  (一) 成本费用定额、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 成本费用支出与审批;

  (三) 成本费用支出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设置如下岗位:

  (一) 价格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产品标准成本、结算价格的制度和维护;提高产品标准成本制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结算价格的合理性;确保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 成本费用管理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支出的申请和分析,确保按预算控制成本费用。

  (三) 责任中心负责人,负责按授权对责任中心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负责组织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工作,有效降低成本费用。

  (四) 会计核算人员,负责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核算和预算控制。

  (五) 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年度预算;负责办理责任中心成本费用预算调整和追加手续;负责提供责任中心实际成本费用绩效指标和预算控制分析。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指定合格人员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办理成本费用核算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公司要定期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第四章 实施与执行

  第九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根据有关成本费用资料、料工费价格变动趋势、人力、物力资源状况,以及产品销售情况等,对事业部的成本费用水*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考虑各种成本降低方案,从中选择最优成本费用方案。

  第十条 公司各事业部对成本费用预测方案进行决策,针对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生产组织、零部件自制或外购等环节,运用价值分析、生产工序、生产批量等方法,寻找降低成本费用的有效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当根据成本费用决策形成的目标建立成本费用预算制度。根据公司预算编制原则和相关管理规定及历史成本费用数据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将成本费用的指标合理分解落实至各班各组或个人,保证成本费用预算得到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各事业部成本费用预算编制程序、审批权限等按照《预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各事业部应严格执行制造费用支出标准,采用弹性预算等方法加强对制造费用的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各事业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事业部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成本费用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成本费用的列支必须取得合法、完整的原始凭据,避免发生“白条”入账的现象。财务部在办理成本费用支出业务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成本费用支出申请,对发票、结算凭证等相关凭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或凭据,财务部不得受理。对各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或有不真实迹象的成本费用,要坚决拒绝办理报账业务,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定期总结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及时向公司提供成本费用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组织进行成本费用的.目标分解,并记录差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对未列入预算的成本费用项目,如确需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追加预算。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

  定,正确核算公司成本费用,登记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账簿,编制有关成本费用的会计报表。

  第十八条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应以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公司按标准成本进行核算的,应按月调整为实际成本。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成本费用。具体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应当遵循下列要求:

  (一) 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 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

  (三) 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为公司未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四) 成本费用应当分期核算;

  (五) 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

  (六) 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

  (七) 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

  第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对出现的差异或异常情况要尽快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成本费用考核制度,对相应的成本中心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成本中心合理控制生产成本及各种耗费。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由审计部门行使对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十二条 成本费用开支监督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一) 成本费用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二) 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 标准成本定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 价格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 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完善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2

  一、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指在施工生产中,对项目成本过程中发生的偏差进行持续的预防、督促和纠正,使项目成本费用限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内,以达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通常采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三种方式。

  (一)采取组织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成本责任制。通过界定项目各岗位人员在成本工作中应担负的责任,明确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降低成本指标,并加强考核工作来落实成本责任制。此项工作由项目总工和成本经理负责。

  (二)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

  1、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出多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然后确定利于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案。

  2、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措施。

  3、在竣工验收阶段,注意保护成品,缩短验收时间,提高交付使用效率。

  (三)采取经济措施控制项目成本,此项工作由成本经理负责。

  1、抓好计划成本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将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成本之内。

  2、以合同的形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约束。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通过项目质检员验收,方能结算工费,出现返工返修时,浪费的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由应负责任分包单位承担。如果该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修到位,项目可安排别的单位处理,工费从原责任单位工费中扣减支出。

  二、材料费成本支出控制:

  1、材料室主任负责将材料成本降低指标从材料采购成本、材料使用成本、库存损耗等方面进行分解,制定措施,实现各项分解后的具体指标。

  2、材料采购时,做好询价工作,坚持“货比五家“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均材料费用支出应地于市场价格,具体单项材料费用支出不应高于同类产品价格。

  3、严格执行定额发料制度,施工队不能超量存料,以防材料外流。

  4、周转料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金支出。

  5、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加强材料的月份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三、工费成本支出控制:

  1、工费采用*米包干形式:主体结构采用*米包干;装修工程采用分项工程*米包干,或扩大形式的*米包干(即*米劳务费+辅助材料费+工机具费+中小机械费,但原则是施工队负责部分不能直接构成工程主体,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项目同劳务队签订的劳务合同,应以北京市劳动定额为依据,由成本室、工程室、技术室负责制订,技术室对施工队的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进度进行具有明确量化指标的限定,工程室对施工队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要求(要求必须在合同条款中量化,并直接与施工月结算挂钩),成本室汇总并形成合同,成本室负责劳务合同的书面制订、报批及解释等,合同制定后由成本室将相关条款复印发放各科室。合同的制定必须注意整体性,加强各队的横向比较,并与经济利益相结合。技术室、工程室、材料室等部门有义务配合成本室累积*米用量数据,合同范围内不存在任何杂工。

  2、特殊情况不属于各分包单位的责任范畴的零星用工,由工程经理当天填写派工单、确认工作部位及内容、成本经理确认工作量、当天验收、当天办完手续。派工单应填写派工原因、人数、工作部位及内容、任务完成起始时间。派工单必须在派工任务发生一周内,交成本室。对于单项工程用工小于10工日,工程量极难估计的工程室可与成本室协商开工天。项目人员如有违反,按其所开工天的15%至30%从当月工资内扣除。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3

  (一)集团总部的成本管理职责

  1、制定、修正集团成本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各开发企业建立完善本单位成本管理制度;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对成本实行制度监控。

  2、进行房地产市场调研,对房地产市场走势作出分析、判断,及时提供、反馈给集团和各开发企业管理层作决策参考;保持对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集团成本管理环境的了解,协助房地产公司争取优惠政策、处理有关政策性问题。

  3、组织各方面专业人士对拟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立项听证,按立项审批程序审查投资估算,把握投资决策,合理配置资源,帮助房地产公司做好项目前期策划中的成本控制。立项审查的重点是:

  ◆立项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市场定位是否明确、恰当;

  ◆投资成本估算是否经济、合理;

  ◆投资回报是否符合集团利润目标要求;

  ◆投资风险能否有效控制。

  4、跟踪、落实各项目成本计划及其执行情况,适时了解各项目成本的实际构成,汇编集团成本报表;分析、总结项目成本控制情况,协助、督促各开发企业做好项目操作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工作。

  5、建立成本信息监控中心,及时收集各项目成本动态资料,为集团管理层提供充分、有效的决策依据,并按要求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各开发企业。

  6、组织集团成本管理的信息交流,通过培训、双向交流、研修会等方式,增进全员的成本管理意识,推广集团内外成本管理经验,寻求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促进集团成本管理水*的提高。

  7、根据管理的需要,派出审计小组对项目成本进行阶段审计和决算审计,对项目成本发生的合理性、成本管理的规范性提出审计意见。并结合项目收益情况,考核项目的成本降低率、投入产出率、投资回报率等指标。

  8、逐步推行成本管理及其信息交流电脑化,搞好成本管理的综合服务。

  (二)开发企业的成本管理职责

  1、认真执行集团成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成本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总部监督。

  2、根据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开发能力和市场情况,确定项目开发计划,组织立项调研、选址和前期策划,提出立项建议和开发设想,并按要求向集团总部提交立项可行性报告,履行立项审批程序。

  3、规划设计阶段,应按市场定位和成本估算准确把握设计方案,组织审查设计概算的经济合理性,使规划设计既符合规范,又体现成本控制的意识和要求。

  4、客观、认真地进行项目成本费用测算,编制项目成本费用计划,确定项目及每个单项工程的目标成本,分解成本费用控制指标,落实降低成本技术组织措施。

  5、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实际操作,对房地产成本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全员全过程控制,对可控成本、变动成本和成本异常偏差实行有效监控。保证将成本控制在目标成本范围内。

  6、正确处理成本、市场、工程质量、开发周期、资源、效益之间的关系,防止和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努力缩短开发周期,严格控制项目的质量成本和期间费用,加速投资回报,提高投资回报率。

  7、组织项目开发成本费用核算,及时、全面、准确、动态地反映项目成本、费用情况,按规定编报成本会计报表等有关资料。坚持成本报告制度,保证成本信息交流的及时、有效。

  8、熟悉、掌握国家和当地有关法规政策及市场需求、预算定额水*等成本控制因素,用足用活各种政策、资源,提高成本控制的预见性,努力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

  9、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成本结构、差异及其原因、监控措施及其效果、经验教训,每年至少一次,并将分析报告报集团总部财务部。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4

  1、目的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理,降低施工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理

  3、职责

  3、1工程预算部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成本测算表,为控制成本提供依据。

  3、2项目部承担施工成本控制的责任,控制施工成本。

  3、3采购供应部负责对项目部超量的材进行采购控制。

  4、施工过程中成本管理

  4、1工程开工前,工程预算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和成本测算,并发给项目部、成本部、采购供应部和工程管理总监、财务总监,作为对项目成本控制和考核的依据。

  4、2项目要严格按照施工图预算和成本测算表确定的限额进行施工管理。

  A、施工准备阶段,项目部要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为成本控制做好基础;

  B、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核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节约成本的原则;

  C、项目部要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根据预算实行限额领料,减少材料浪费,降低材料消耗成本。具体内容参见《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D、项目部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单位的签证事项,确实发生的签证要及时办理,做到签证事项清楚、工作量明确,每月

  日向工程预算部提交当月发生的分包单位签证单。公司对项目部实施分包单位签证限额制度,控制签证额度,每个项目人工费、机械台班费不超过该分包单位工程费用的xx%。

  4、3对超出施工图预算和成本测算范围的材料采购、工作量变更核算,均进行先审核批准,后实施的管理方式。

  A、对于超出预算材料的采购,项目部要争取到对公司有利的报价和定价,工程预算部要对超预算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才可以采购,具体要求参见《工程项目材料业主认价制度》、《施工过程中超预算材料管理制度》;

  B、对于项目部提出的工程变更事项,必须经过工程预算部的审核,在有利于本公司整体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才允许。具体要求参见《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C、工程预算部要求项目部每月提交当月工程量统计表和当月发生的签证事项,并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部的工程量统计和签证事项进行检查和核实。

  4、4项目竣工结算后,公司根据项目部的成本控制情况实行奖罚。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5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成本信息归集与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贯彻实施“分层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理顺两个业务板块的成本核算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开支,准确核算各产品成本,落实管理责任,更好地指导生产经营,并根据公司有关的定额成本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条职能职责

  (一)财务部

  1、财务部-核算中心:为公司成本费用归口核算一级单位,负责制定成本管理办法、成本核算标准,并负责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包括业务基础数据审核确认,成本信息资料的归集入档,编制月度生产成本、归集各项目、产品明细成本。

  2、财务部-仓库:仓库依据材料定额对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实行管控,负责物料领用、增补、代用、退回数据的录入,保证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产品的物料实际领用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二)生产技术部

  1、生产技术部-工艺:工艺负责编制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工时定额及材料定额并提交财务部。

  2、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调度中心为公司生产成本费用统计归口职能部门;

  (1)依据材料定额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产品生产汇总、辅料信息等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2)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的归集统计并通过经营计划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并提交财务部;

  3、生产技术部-生产班组:生产班组为成本核算主体单位,是公司成本核算二级单位,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消耗工时统计。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部上报的月度工资统计表核定并编制公司月度工资表(按照费用类别明细编制);负责编制公司月度水、电等能源分配表核定上报财务部;

  (四)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括质量安全、维修):负责其部门辅助剂共用物料领用、费用等成本基础信息的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核算范围

  (一)为生产商品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费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包括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形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工序间外协作件以及其他有助于产品形成并能直接归属于产品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及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4、制造费用:由产品承担,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其他物料消耗、修理费、试制检验费、技术资料费、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折旧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保险费、租赁费及其他费用。

  (二)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4、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5、各种捐赠支出。

  6、各种赞助支出。

  7、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

  见附件1:成本管理办法流程图

  第六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要求

  成本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一)制度制定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财务部一级成本管理办法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并根据成本管理办法制订成本核算标准,定期在相关系统中对核算标准进行维护。

  2、各生产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3、各生产班组依据本办法建立二级成本核算管理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二)成本核算要求

  1、仓库统一在每月25日结账,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2、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的经营成果。

  3、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情况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预算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4、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台账,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物料管理与核算信息归集:各生产职能部门、班组按核算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归集截止至各月最后一天的当月成本信息资料,提供给财务部或财务服务中心,并应当确保所提供归集信息与实际领用一致。

  1、生产部门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工序间外协件,其他辅料)领用、退回、回收信息台账并提供给财务部,为原料成本核算提供审核核对依据。

  2、生产调度中心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为成本核算分配提供依据。

  3、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含质检、维修、生产管理办公室等)归集统计资材、备件领用、退料和质量异议、回收台账等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或服务中心,为资材备件、其他辅料,维修等成本核算审核核对提供依据;

  4、综合管理部归集统计生产技术部上报的月度工资统计表核定并编制公司月度工资表(按照费用类别明细编制),为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5、综合管理部统计归集公司月度水、电、气等能源分配表结合生产系统提报的用量分配表核定后提供给财务部,为动力成本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四)数据归档

  财务部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后应对各类成本数据和报表进行归档管理。每年末实施成本会计系统年关账,建立新年度成本系统档案。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生效之日起。


工程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8)

——配电工程管理制度合集5篇

  配电工程管理制度 1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小区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配电房管理制度。

  1、负责供电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2、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变配电装置及高压室每4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领班、部门经理。

  3、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监护制度,高压环进、环出柜严禁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高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作好交接班。

  4、领班须对巡查记录、抄表记录进行统计、制图、分析,监视系统运行状态,诊断系统故障,制定节能措施。

  5、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6、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公司工程部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7、配电房室温不可超过摄氏40度。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须经公司领导许可方可进入。

  8、加强日常清洁、维护、检修,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配套设施、设备、装置完好。

  配电工程管理制度 2

  1、配电房设置在爆炸材料库危险区外。

  2、配电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属物品。

  3、供电系统配电房应安装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

  4、配电房的门应加锁、非电工人员严禁入内。

  5、配电房的操作按钮应编号,注明供电用途。

  6、务必有停、送电标志和锁紧装置。

  7、配电房应用不燃物建筑。

  8、配电房的配电厢,配电柜务必绝缘,无漏电现象。

  9、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配电工程管理制度 3

  1.配电房设专职人员对其实行24小时的运行值班。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值班人员必须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荷运行;

  4.经常保持配电房场地面及设备外表面清洁无尘;

  5.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当班人员独立进行,并有其它人员作监护。严禁两人同时倒闸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6.因故需停部分负荷时,应提前一周向相关部门发出停电通知,并经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对于突发性的停电事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7.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照明系统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8.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火、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小动物进入配电房;

  9.值班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工作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0.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配电工程管理制度 4

  一、配电室设置

  1、配电室要求屋顶、楼板不得有渗漏,工作地面、室内沟道无积水、杂物。

  2、配电室预埋料及预留孔应满足要求,预埋料要牢固,室内接地电阻满足规程要求。

  3、配电室配出柜要满足负荷的要求,负荷配出要求合理,各种保护满足要求。

  4、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室,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应由电业部门负责。

  5、配电室配出柜、盘、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

  6、配电室强、弱电回路中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并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7、配电室配电柜的信号回路信号灯、光字牌、电铃及电钟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8、配电室、配电装置及其它要求接地的电器,外壳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要求≤5Ω。

  二、配电室管理

  1、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在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设备区和参加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2、工作人员配电室的一切行为应符合要求,如因违反要求而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3、不得在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

  4、变配电室内应备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备品:

  (1)各种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

  (2)常用的携带型仪表。

  (3)手电筒。

  (4)有效的消防器材。

  (5)熔丝管及熔丝。

  (6)各种瓷瓶瓷套管。

  (7)开关、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等。

  (8)电缆终端头及制作材料。

  (9)避雷器。

  (10)绝缘油。

  (11)照明及信号指示用的各种灯泡及其它附件。

  5、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6、除巡视工作以外的工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按规定路线进行)

  8、禁止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

  9、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驻巴放电、控设地线、装设标示牌。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72小时)。

  10、高、低压配电装置至少每季度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

  11、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12、应保证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

  13、配电室内、院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14、配电室配置的电话等其它设备不得移作他用。

  15、配电室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团结,同心同德地维护好变(配)电室及一切设备和设施,为我项目的安全用电努力工作。

  16、变(配)电室有权对违反用电规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备案。

  配电工程管理制度 5

  1、配电房的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熟悉配电设备的所有状况、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2、配电房的值班人员必须时刻密切的注意电压表和电流表以及功率因数表等指示情况,并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3、需保持配电房的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

  4、工程部应每周对配电房进行一次内部设备的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即使进行维修。

  5、工程部应按照计划定期对配电房内的设施进行保养,重点应做好设备的清洁与坚固。

  6、若因故需停某部分的负荷时,应提前一天向业主发出停电通知,若出现突发性的停电时,应进行口头通知或广播的形式向业主进行解释。

  7、应保持配电房的消防设施完好齐备,应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的状态下还能保持正常的使用。

  8、应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

  9、配电房的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配电房的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