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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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xxxxx有限公司

(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6、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用纸做电灯罩。

  9、避雷设备、防静电装置的接地导线每年要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测试,电阻不准大于10欧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学校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3、实*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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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二、验电:

  1、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三、挂接地线:

  1、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四、辅助保安线:

  1、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方毫米;

  2、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方毫米的主地线。

  7、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4/6首页上一页23456下一页尾页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元;

  2、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3、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元;

  4、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学校每季度请县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菁华9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处罚

  (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分别处500元、2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

  (2)对违反规定随意开动电源,在电源装置上堆放物件的当班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

  小区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1、配电室应靠*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8、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2、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13、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气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

  1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7、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8、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9、凡进入临时生活区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意识、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施工安全用电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关于施工安全用电设施使用的培训。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

  20、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规章制度方面的学*,包括国家、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使之了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安全知识,明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使用和维护由专业电工负责,不能随意操作,乱拉乱接;对机械使用人员加强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不违章作业。

  21、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在班组作业前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专业特点进行教育,使每位作业人员心中警钟常鸣,确保在施工安全用电技术指导下施工。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用电教育。

  22、宿舍内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

  23、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24、宿舍内除允许使用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功率小于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严禁使用电褥子、电吹风、电梳子,等发热电器。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

  25、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职责;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职责。

  26、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职责,并酌情进行处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

  1、一般

  1.1为了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保障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实验、使用、维修和管理。

  1.3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这项规定。违反本规定引起事故的人,应根据情况轻重,分别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追究法律责任。

  1.4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操作、实验、维护等工作的人员都要健康。视觉(双目视力矫正后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歇斯底里、癫痫、神经官能症、精神**症、严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种电气管理制度、运营规定必须完善。配电(站室)、电气设备、

  线路设置、验收、运行、维修资料文件要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1电力单位要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教育,以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2安装电气设备前,应确认是否通过或批准国家指定检查机关的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水*要求。

  2.3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应正确阅读产品用户指南,了解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适当的预防措施,并根据产品用户指南正确使用。

  2.4电器设备或个人应确定所使用电器产品的额定容量、保护方法和要求、保护设备的总价值以及保护组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或延长电路。不得擅自增加家电的额定容量。任何家电都不能超负荷工作或作为故障使用。保护设备的总值和保护元素的规格不能任意更改。

  2.5电气设备和电路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区。电器设备附*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路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6使用的电路要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导电技术,要定期检查。不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路。软电缆或软线的绿色黄色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线。

  2.7移动用配电箱(板)必须使用保护线完善的多条铜橡胶护套软电缆或护套电缆作为电源线,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8插头和插座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布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与保护线分开,稳定连接。严禁在插头(座椅)内连接保护接地极和工作中性线。

  插入2.9插头时,人体不能接触到传导极,不能对电源线施加力量。

  使用2.10类移动I类设备时,应首先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金属外壳或框架稳定接地,使用带有保护接地极的插座,不要使用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发生火花、热皮屑或外壳表面温度高的电气设备,因此要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适当的密封、隔离措施。

  2.12便携和本地照明设备应使用安全电压或双绝缘结构。使用螺丝头时,灯螺纹末端应连接到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电力设备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故障或突然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

  2.14保护装置动作或保险丝融化后,必须先调查原因,解决问题,确认家电是否恢复正常,才能重新启动并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能任意更改保险丝的熔化规格,也不能用其他电线替换。

  2.15家电的绝缘或外壳受损,人体能接触到充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维修或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雨、雪、雾、尘。

  禁止将2.17画板用作工作中性线。禁止使用暖气管、煤气管和水管作为保护线。

  2.18电力单位的自行发电装置应采取与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发生2.19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部分,立即进行急救。切断电源前禁止他人直接与触电的人接触的人。

  2.2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关闭电源,用专用消防器材灭火。

  3、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3.1贯彻国家相关电力安全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电气安装程序。运营管理和维护系统及其他规章制度;

  3.2根据电源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及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操作安全。

  3.3负责电力设备工程、电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气设备维修、实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保管。

  3.4有责任参与本机关的登船、电气工程单位的安全素质审计。

  3.5负责主管临时电力计划的审查、监督和检查。

  3.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的电气知识宣传和教育。

  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并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风险及时安排维修和验收。

  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低压配电装置和一般电气管理

  4.1倍电线应根据电路特性设置短路保护、超负荷保护。在选择分离短路电流的家电时,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能用正常布线方式稳定分离的最大短路电流

  4.2电力和电路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连接要稳定。绝缘强度应遵守相关规定。

  4.3车间低压配电箱(机柜)应显示各电源电路的名称和保险丝(片)的容量。安装在中央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容易识别的徽标。

  4.4低压电器布线末端应显示线号。线号显示不能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压配电电气运营机构应标“分”“和”。

  4.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设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标记。

  4.7级保护用保险丝不能随意使用铜、铁丝等金属材料。

  严禁私自连接4.8倍电线的电气设备,严禁随意拆卸电场值的零部件。

  4.9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不能比以前的测量值大幅减少。

  4.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要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4.11运营管理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工作表数据。如果需要改变电路,增加、改变、减去、转移电气设备,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要及时修改适当的图纸资料。

  4.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启动、控制、保护等辅助设备的选择,应由国家或部门遵守现行技术标准,并颁发工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及辅助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完整。

  4.14室外或潮湿、高温、污染环境的电动机及辅助设备,除选择适当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应定期测量和检查4.15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应与规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地区标准分割所属地区。这里的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格。

  5.2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5.3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等级、组的外壳标志、铭牌上的国家检查机关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码必须完全清晰。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5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要加强维护和定期维护、前期试验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保护和防雷设施技术要求

  6.1接地装置应设计为满足以下要求:

  (1)接地电阻应长期有效,以满足电气设备保护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接地泄漏电流,且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额外保护,以防止外部影响造成的损伤。

  (4)边防站的接地装置应尽量减少接触电压和步进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金属管制造接地线。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金属网或外皮制作接地线。

  (6)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稳定连接接地线,不要将接地线必须接地的部分串接。

  (7)为了维修、测试工作,需要挂临时接地线的地方,接地干线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要涂黑。接地线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必须用接地符号表示。

  (9)不能在保护性接地、中性线上安装开关、保险丝和其他分离点。

  6.2、用途不同、电压不同的电气设备,除非另有说明,可以使用整个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必须满足最低要求。

  6.3、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为0。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使用接地保护。同一个发电机、同一个变压器或为同一个公共汽车供电的低压电网的电气设备只能使用一种接地方法。

  *、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应接地或反驳。

  (1)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气设备和连接的变速器。

  (3)配电柜及控制画面框架。

  (4)变压器的二次绕组。

  (5)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的钢筋、电气部分附*的金属栅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壳、电源线的接线盒和端子盒的外壳、电路的金属保护管、布线的电缆和电动起重机的无电轨道。

  (7)配有避雷线的电力线塔。

  (8) Biaspalt地面的工厂在居民区没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塔。

  (9)安装在电力线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底座。

  (10)手套控制电缆的外壳、非装甲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至2条屏蔽芯线。

  6.5、接地装置的每个连接点都要使用搭接焊缝,并且要坚固,没有虚拟焊缝。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0)线必须使用多股裸铜线,并且必须满足截面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焊接时可以使用螺栓连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动或生锈。

  6.6、低压电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元。

  6.7、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一起设置,接地电阻值应遵守感应雷及电气设备接地规定。仅用作防静电接地装置,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0欧元。

  6.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直接设置防雷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避雷针(线)应设置单独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元。

  6.9、1、2等级建筑物应采取措施,防止直击雷、闪电探测、闪电波入侵。第三座建筑物要有措施防止直击雷和闪电波的入侵。

  6.10、易燃易爆物质较多的集中露天代码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6.11、严禁在**避雷针(线)柱子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低压航空线等。

  6.12、接地、过电压保护和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的技术、管理资料。更改设备时,要及时修改图纸、数据,使其与实际相符。

  6.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测量接地电阻,并记录和保管结果。

  7、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管理

  7.1、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照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7.2、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工厂合格及技术文件。

  7.3、移动电气设备应安装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的技术数据要完整明确,其安全保护膜外壳、限制、保护、联系都要具备。手手柄和手柄尽可能使用绝缘材料。

  7.4、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使用具有足够截面的3芯或4芯多动橡胶(或塑料)外部软电缆。必须使用专用中心线接地。这条中心线严禁同时通过工作电流。严禁使用其他电气设备的中性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受损的电缆或几根短电线。

  7.5、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时,应先设置接地线。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保护用品。

  7.6、焊工金属外壳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焊接夹具和焊接夹具电线必须绝缘,不能损坏,电源线一般不能超过2米。

  7.7、过程中,家电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离开或突然断电时,需要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7.8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规定的值。

  测量部分

  绝缘电阻(兆欧)

  类工具活动零件和壳之间

  2

  工具活动部件和外壳之间

  7

  类工具活动部件和外壳之间

  1

  8、电气安全设备管理

  8.1、电气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工具、辅助绝缘安全工具和一般保护机构。

  8.2、电工要学*如何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并学*确认认证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识。根据工作任务,应选择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种绝缘安全用品要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机关应检查实验周期中是否为合格产品,并进行外观检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通风处,要坚持清洁,防止湿气。

  8.5、绝缘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电力管理系统

  9.1、设置临时线路,假设需要使用部门提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请求书”,需要技术部门审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假设。

  9.2、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别方案应延期使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不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证明书,但根据电气安全要求,将由持有资格证的电工设置,工作完成后,安装人员将立即负责拆除。临时电路的一般安全应使用带有符合电气负荷和机械强度要求的截面的绝缘导线。应用电线杆或沿着墙壁用合格的瓷瓶固定。电线离地面高度室内2.5米,室外4.5米,与道路相交时6米以上。严禁在各种底座、管道或树上排队。临时船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并设置各分罗马多保护设施。

  9.3、室外安装的开关保险丝等家电要有防雨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0)线。视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船设备危险,证明设备不合适,承包商应负责。

  9.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9.5 .未经批准直接设置临时线路的人,一旦发现,将根据拆除和酌情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装者的责任。

  9.6、使用完成后,申请机关通知主办单位拆除,并在申请书上注明取消日期。

  9.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地方假设临时线

  9.8、严禁从事电力业务的非电工。

  10、电气事故处理

  10.1、电力事故处理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扩大,消除人身危险,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电力。

  是10.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力核电站,进行触电、事故现场保护,并向相关领导和地方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3、系统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职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取地处理事故。事故未经分析、处理完成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换班时发生事故,换班的人要留在单位,以换班的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向当地电子管部门报告。

  根据“四放任”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为止进行处罚。

  该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决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公司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各用电单位及个人.

  三、管理责任

  1、车间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车间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车间主任。

  2、各办公室、品质部、开发部仓库等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用电第一责任人。

  3、配电房、试验室等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设备部专人负责。

  四、用电要求及措施

  1、公司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品质部、开发部、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生产方面:加工中心及动力头在交接班次以及休息时(在中午、下午及夜餐时段各有0.5-1h在待机),未使用的机器及时关闭电源,关闭冷却泵等相关设备,其次,空压机也是耗电量比较大的设备,尽量安排集中用气(中午休息时段应让空压机停下来,长时间连续运转对设备寿命不利),另外,需要安排专门空压机责任人,负责约11:30分关机,在12:30上班提前5分钟开机,这中间有1h停机时间。

  4、品质部:三座标测量仪因没有频繁使用而且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三座标要用的话提前2小时开启空调就可正常测量,*时主注意一下湿度),也是一个浪费点,需品质部人员定时定点去查看三坐标测量室的湿度。

  5、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食堂专人负责。

  6、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灯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和非工作时候段及时关闭灯光。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脑以及总电源(所有的电器在待机时都要消耗电能,一台电脑一年下来光待机就消耗300kw/h电量)。在非上班时段应关闭电脑,在暂时离开时,要把显示屏关闭,显示器应设立待机屏幕保护,在一定时间不使用自动关闭。空调使用时,夏季设立为26℃以上,冬季20℃以下,在早上气温不高少开空调,把窗户打开换一下空气,温度设立和室外温差4-5℃才是合理的。建议在春夏季及秋天湿度适合长时间不需要用空调的把电源插头拔掉。

  五、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

  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

  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带电作业。

  3、实*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生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器工作人员用掌握触电解救法

  三、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代替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豪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李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活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四、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不停电的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路上头且需拴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回到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保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为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柄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改造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由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的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行线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他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他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终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先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多股软铜线成截面不小于10*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六、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1、高空作业时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面停留或经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3、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跑郑方法。

  4、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5、人在导线或磁瓶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他纺织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6、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7、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到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七、低压带电作业

  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把柄的工具监护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2、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3、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4、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坚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5、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八、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变台围栏内应坚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4、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5、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坚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7、塔式起重机附*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旋。

  8、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9、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10、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12、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13、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14、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坚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15、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16、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17、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18、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不得堆放杂物。

  19、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20、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21、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22、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贴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3、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异常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24、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25、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26、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27、触电急救:

  九、脱离电源的方法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3、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十、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l、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厂长职责制,年度内无职责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xx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xx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二)、处罚制度

  l、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xx元。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6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单位、部门、班组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作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工作票)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7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员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两运转,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臵,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积极向客户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二、车辆管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四、应急管理

  (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打、砸、抢)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机关,在*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机关。

  (三)发现客户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

  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部门处理。

  (四)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

  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现与*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现客户斗殴时的处置

  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客户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

  (六)客户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客户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客户)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消防实行“三级”检查制度

  (一)“三级”检查的组织形式

  消防安全检查分为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

  (二)一级检查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要求每班检查一次。

  1、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须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安全情况,待接班人对本岗位、本责任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

  2、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

  3、交接班时如因接班人检查不到位或交班人交班不清,其后发现的问题,主要由交班人负责,交接班时发生的问题,由本岗交接班双方共同负责。

  4、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重大火险隐患须迅速(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管理处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处理,不得贻误战机。

  (三)二级检查

  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1、管理处领导每月组织班(组)长对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设备(施),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3、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在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时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四)三级检查

  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要求每季度检查一次。

  1、每季度由公司安委会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或抽查。

  2、检查管理处贯彻消防安全法规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好的单位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单位进行批评或处罚。

  (五)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贮存、保管、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4、库内的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是否≤60W;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转情况;电线、电缆的绝缘层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电动机有无空转,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情况等等。

  6、使用可燃、易燃油类及对残油、气的处理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7、动火前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动火是否符合“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按规定采取了有效的防毒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始终处于临战状态。

  10、是否按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并禁止运载、携带易燃危险物品的车辆、人员进入小区。

  11、员工对小区的消防栓、灭火器的摆放位臵是否清楚,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8

  1、一般

  1.1为了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保障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实验、使用、维修和管理。

  1.3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这项规定。违反本规定引起事故的人,应根据情况轻重,分别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追究法律责任。

  1.4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操作、实验、维护等工作的人员都要健康。视觉(双目视力矫正后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歇斯底里、癫痫、神经官能症、精神**症、严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种电气管理制度、运营规定必须完善。配电(站室)、电气设备、

  线路设置、验收、运行、维修资料文件要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1电力单位要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教育,以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2安装电气设备前,应确认是否通过或批准国家指定检查机关的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水*要求。

  2.3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应正确阅读产品用户指南,了解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适当的预防措施,并根据产品用户指南正确使用。

  2.4电器设备或个人应确定所使用电器产品的额定容量、保护方法和要求、保护设备的总价值以及保护组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或延长电路。不得擅自增加家电的额定容量。任何家电都不能超负荷工作或作为故障使用。保护设备的总值和保护元素的规格不能任意更改。

  2.5电气设备和电路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区。电器设备附*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路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6使用的电路要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导电技术,要定期检查。不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路。软电缆或软线的绿色黄色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线。

  2.7移动用配电箱(板)必须使用保护线完善的多条铜橡胶护套软电缆或护套电缆作为电源线,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8插头和插座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布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与保护线分开,稳定连接。严禁在插头(座椅)内连接保护接地极和工作中性线。

  插入2.9插头时,人体不能接触到传导极,不能对电源线施加力量。

  使用2.10类移动I类设备时,应首先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金属外壳或框架稳定接地,使用带有保护接地极的插座,不要使用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发生火花、热皮屑或外壳表面温度高的电气设备,因此要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适当的密封、隔离措施。

  2.12便携和本地照明设备应使用安全电压或双绝缘结构。使用螺丝头时,灯螺纹末端应连接到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电力设备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故障或突然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

  2.14保护装置动作或保险丝融化后,必须先调查原因,解决问题,确认家电是否恢复正常,才能重新启动并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能任意更改保险丝的熔化规格,也不能用其他电线替换。

  2.15家电的绝缘或外壳受损,人体能接触到充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维修或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雨、雪、雾、尘。

  禁止将2.17画板用作工作中性线。禁止使用暖气管、煤气管和水管作为保护线。

  2.18电力单位的自行发电装置应采取与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发生2.19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部分,立即进行急救。切断电源前禁止他人直接与触电的人接触的人。

  2.2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关闭电源,用专用消防器材灭火。

  3、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3.1贯彻国家相关电力安全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电气安装程序。运营管理和维护系统及其他规章制度;

  3.2根据电源设备的安全操作、管理及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操作安全。

  3.3负责电力设备工程、电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气设备维修、实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保管。

  3.4有责任参与本机关的登船、电气工程单位的安全素质审计。

  3.5负责主管临时电力计划的审查、监督和检查。

  3.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的电气知识宣传和教育。

  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并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风险及时安排维修和验收。

  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低压配电装置和一般电气管理

  4.1倍电线应根据电路特性设置短路保护、超负荷保护。在选择分离短路电流的家电时,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能用正常布线方式稳定分离的最大短路电流

  4.2电力和电路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连接要稳定。绝缘强度应遵守相关规定。

  4.3车间低压配电箱(机柜)应显示各电源电路的名称和保险丝(片)的容量。安装在中央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容易识别的徽标。

  4.4低压电器布线末端应显示线号。线号显示不能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压配电电气运营机构应标“分”“和”。

  4.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设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标记。

  4.7级保护用保险丝不能随意使用铜、铁丝等金属材料。

  严禁私自连接4.8倍电线的电气设备,严禁随意拆卸电场值的零部件。

  4.9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不能比以前的测量值大幅减少。

  4.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要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4.11运营管理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工作表数据。如果需要改变电路,增加、改变、减去、转移电气设备,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要及时修改适当的图纸资料。

  4.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启动、控制、保护等辅助设备的选择,应由国家或部门遵守现行技术标准,并颁发工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及辅助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完整。

  4.14室外或潮湿、高温、污染环境的电动机及辅助设备,除选择适当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应定期测量和检查4.15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应与规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地区标准分割所属地区。这里的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格。

  5.2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5.3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等级、组的外壳标志、铭牌上的国家检查机关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码必须完全清晰。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5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要加强维护和定期维护、前期试验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保护和防雷设施技术要求

  6.1接地装置应设计为满足以下要求:

  (1)接地电阻应长期有效,以满足电气设备保护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接地泄漏电流,且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额外保护,以防止外部影响造成的损伤。

  (4)边防站的接地装置应尽量减少接触电压和步进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金属管制造接地线。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金属网或外皮制作接地线。

  (6)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稳定连接接地线,不要将接地线必须接地的部分串接。

  (7)为了维修、测试工作,需要挂临时接地线的地方,接地干线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要涂黑。接地线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必须用接地符号表示。

  (9)不能在保护性接地、中性线上安装开关、保险丝和其他分离点。

  6.2、用途不同、电压不同的电气设备,除非另有说明,可以使用整个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必须满足最低要求。

  6.3、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为0。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使用接地保护。同一个发电机、同一个变压器或为同一个公共汽车供电的低压电网的电气设备只能使用一种接地方法。

  *、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应接地或反驳。

  (1)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气设备和连接的变速器。

  (3)配电柜及控制画面框架。

  (4)变压器的二次绕组。

  (5)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的钢筋、电气部分附*的金属栅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壳、电源线的接线盒和端子盒的外壳、电路的金属保护管、布线的电缆和电动起重机的无电轨道。

  (7)配有避雷线的电力线塔。

  (8) Biaspalt地面的工厂在居民区没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塔。

  (9)安装在电力线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底座。

  (10)手套控制电缆的外壳、非装甲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至2条屏蔽芯线。

  6.5、接地装置的每个连接点都要使用搭接焊缝,并且要坚固,没有虚拟焊缝。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0)线必须使用多股裸铜线,并且必须满足截面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焊接时可以使用螺栓连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动或生锈。

  6.6、低压电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元。

  6.7、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一起设置,接地电阻值应遵守感应雷及电气设备接地规定。仅用作防静电接地装置,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0欧元。

  6.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直接设置防雷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避雷针(线)应设置单独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元。

  6.9、1、2等级建筑物应采取措施,防止直击雷、闪电探测、闪电波入侵。第三座建筑物要有措施防止直击雷和闪电波的入侵。

  6.10、易燃易爆物质较多的集中露天代码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6.11、严禁在**避雷针(线)柱子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低压航空线等。

  6.12、接地、过电压保护和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的技术、管理资料。更改设备时,要及时修改图纸、数据,使其与实际相符。

  6.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测量接地电阻,并记录和保管结果。

  7、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管理

  7.1、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照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7.2、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工厂合格及技术文件。

  7.3、移动电气设备应安装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的技术数据要完整明确,其安全保护膜外壳、限制、保护、联系都要具备。手手柄和手柄尽可能使用绝缘材料。

  7.4、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使用具有足够截面的3芯或4芯多动橡胶(或塑料)外部软电缆。必须使用专用中心线接地。这条中心线严禁同时通过工作电流。严禁使用其他电气设备的中性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受损的电缆或几根短电线。

  7.5、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时,应先设置接地线。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保护用品。

  7.6、焊工金属外壳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焊接夹具和焊接夹具电线必须绝缘,不能损坏,电源线一般不能超过2米。

  7.7、过程中,家电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离开或突然断电时,需要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7.8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规定的值。

  测量部分

  绝缘电阻(兆欧)

  类工具活动零件和壳之间

  2

  工具活动部件和外壳之间

  7

  类工具活动部件和外壳之间

  1

  8、电气安全设备管理

  8.1、电气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工具、辅助绝缘安全工具和一般保护机构。

  8.2、电工要学*如何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并学*确认认证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识。根据工作任务,应选择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种绝缘安全用品要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机关应检查实验周期中是否为合格产品,并进行外观检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通风处,要坚持清洁,防止湿气。

  8.5、绝缘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电力管理系统

  9.1、设置临时线路,假设需要使用部门提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请求书”,需要技术部门审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假设。

  9.2、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别方案应延期使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不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证明书,但根据电气安全要求,将由持有资格证的电工设置,工作完成后,安装人员将立即负责拆除。临时电路的一般安全应使用带有符合电气负荷和机械强度要求的截面的绝缘导线。应用电线杆或沿着墙壁用合格的瓷瓶固定。电线离地面高度室内2.5米,室外4.5米,与道路相交时6米以上。严禁在各种底座、管道或树上排队。临时船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并设置各分罗马多保护设施。

  9.3、室外安装的开关保险丝等家电要有防雨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0)线。视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船设备危险,证明设备不合适,承包商应负责。

  9.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9.5 .未经批准直接设置临时线路的人,一旦发现,将根据拆除和酌情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装者的责任。

  9.6、使用完成后,申请机关通知主办单位拆除,并在申请书上注明取消日期。

  9.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地方假设临时线

  9.8、严禁从事电力业务的非电工。

  10、电气事故处理

  10.1、电力事故处理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扩大,消除人身危险,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电力。

  是10.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力核电站,进行触电、事故现场保护,并向相关领导和地方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3、系统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职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取地处理事故。事故未经分析、处理完成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换班时发生事故,换班的人要留在单位,以换班的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向当地电子管部门报告。

  根据“四放任”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为止进行处罚。

  该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决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9

  1、入室注意条款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2、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3、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学校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50句菁华

1、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2、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3、实*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作业。

4、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5、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6、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7、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8、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9、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10、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1、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2、凡进入临时生活区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安全用电意识、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施工安全用电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关于施工安全用电设施使用的培训。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

13、实*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14、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15、挂辅助保安线,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与上述程序相反;

16、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17、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18、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把柄的工具监护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19、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20、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2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22、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贴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3、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24、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

25、3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26、1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7、2电气装置在安装前,应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应确认其贴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28、4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29、5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30、9在**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31、10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32、1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3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34、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分区标准,划分其所属分区。该场所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应贴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范要求。

35、2、不一样用途和不一样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贴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36、4、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37、11、严禁在独立避雷针(线)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38、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量接地电阻值,并将结果记录归档。

39、7、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40、8、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下表规定数值:

41、2、电工人员应学*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42、4、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坚持清洁,防止潮湿。

43、5、绝缘安全用具应贴合国家标准

44、5、未经批准而自装自接临时线者,一经发现,令其拆除,并适当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装者职责。

45、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47、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8、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49、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50、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51、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52、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53、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54、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55、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应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告本班班长。

56、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7、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8、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59、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60、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1、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62、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63、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每周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进行维修。

64、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65、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66、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67、本小区住宅、商铺实行"小区专变"供电,每户安装电表10~40A,容量为容量为4KW,请业主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4KW,必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增容。

68、因业主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69、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70、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7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72、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73、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74、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75、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76、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77、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78、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79、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灯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和非工作时候段及时关闭灯光。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脑以及总电源(所有的电器在待机时都要消耗电能,一台电脑一年下来光待机就消耗300kw/h电量)。在非上班时段应关闭电脑,在暂时离开时,要把显示屏关闭,显示器应设立待机屏幕保护,在一定时间不使用自动关闭。空调使用时,夏季设立为26℃以上,冬季20℃以下,在早上气温不高少开空调,把窗户打开换一下空气,温度设立和室外温差4-5℃才是合理的。建议在春夏季及秋天湿度适合长时间不需要用空调的把电源插头拔掉。

80、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81、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82、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避免长时间运转过热短路。

83、乘电梯时,请查看电梯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检验日期或带故障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

84、在电梯运行时尽量离开门口站立,可以利用轿厢内的扶手,站稳扶好。

85、当电梯出现故障卡在层间时,请不必惊慌,最安全的'对策是处变不惊,轿厢和井道通风良好,空气充足,电梯设有多项保证乘客安全的措施,可以利用轿厢内设警报按钮或电话呼救物业部门和维保单位,耐心等待救援。切勿试图通过其他危险方式离开电梯。

86、困在电梯里的人无法确认电梯的所在位置,因此不要强行扒门,这样会带来新的险情。

87、如果适逢停电,或者手机在电梯内没有信号,面对这种情况时,你最好保持镇静,因为电梯都安装有安全防坠装置。防坠装置将牢牢卡在电梯槽两旁的轨道,使电梯不至于掉下去。即使遭遇停电,安全装置也不会失灵。这个时候,你务必镇静,要保持体力,伺机待援。在狭窄闷热的电梯里,许多乘客担心会导致窒息,这一点请大家放心,目前新的电梯国家标准有严格的规定,只有达到通风的效果,才能够投放市场。另外,电梯有许多活动的部件,比如说一些连接的位置,如轿壁和轿顶的连接处都有缝隙,一般来说足够人的呼吸需要。

88、在救援者尚未到来期间,宜冷静观察,耐心等待,不要乱了方寸。在稍事稳定情绪之后,你要做的就是,把铺在电梯轿厢地面上的地毯卷起来,将底部的通风口暴露出来,达到最好的通风效果。然后大声向外面呼喊,以期引起过往行人的注意。

89、1电力单位应对用户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90、4电器单位或个人应确定所使用电器的额定容量、保护方法和要求、保护设备的总值以及保护组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或延长电路。不得擅自增加电器的额定容量。任何电器都不能超负荷工作或作为故障使用。保护装置的总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任意更改。

91、6使用的电路要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技术,要定期检查。不要使用已失去绝缘老化或绝缘性能的电路。软电缆或软线的绿色黄色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线。

92、7移动用配电箱(板)必须使用带有完整保护线的多个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或护套电缆作为电源线,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93、18电力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94、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95、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96、2电器和电路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连接要稳定。绝缘强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97、3车间低压配电箱(机柜)应显示各电源电路的名称和保险丝(片)的容量。中央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容易识别的徽标。

98、5低压配电电气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99、7段保护用保险丝不能随意使用铜、铁丝等金属材料。

100、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要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101、11运营管理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工作表数据。如果需要改变电路,增加、改变、减去、转移电气设备,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要及时修改相应的图纸资料。

102、13电动机和辅助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

103、3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等级、组的外壳标志、铭牌上的国家检查机关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码必须完整鲜明。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104、2、用途不同、电压不同的电气设备,除非另有说明,可以使用整个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必须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105、4、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应接地或接驳,除非另有说明。

106、10、易燃易爆物质较多的集中露天码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107、11、严禁在**避雷针(线)的柱子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低压航空线等。

108、12、接地、过电压保护和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的技术、管理资料。更改设备时,要及时修改图纸、数据,使其与实际相符。

109、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管理

110、6、焊工金属外壳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焊接夹具和焊接夹具导线必须绝缘,不能损坏,电源线通常不能超过2米。

111、电气事故处理

112、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制度、停电检修制度。

113、电动合开关时,应注意电流表的变化。

114、5各种电气管理制度、运营规定必须完善。配电(站室)、电气设备、

115、3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应正确阅读产品用户指南,了解使用时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适当的预防措施,并根据产品用户指南正确使用。

116、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并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风险及时安排维修和验收。

117、3车间低压配电箱(机柜)应显示各电源电路的名称和保险丝(片)的容量。安装在中央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容易识别的徽标。

118、11运营管理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工作表数据。如果需要改变电路,增加、改变、减去、转移电气设备,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要及时修改适当的图纸资料。

119、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启动、控制、保护等辅助设备的选择,应由国家或部门遵守现行技术标准,并颁发工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120、14室外或潮湿、高温、污染环境的电动机及辅助设备,除选择适当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

121、5、接地装置的每个连接点都要使用搭接焊缝,并且要坚固,没有虚拟焊缝。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0)线必须使用多股裸铜线,并且必须满足截面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焊接时可以使用螺栓连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动或生锈。

122、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通风处,要坚持清洁,防止湿气。

123、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124、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125、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6、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27、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28、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129、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130、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13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2、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133、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134、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135、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136、2.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137、3.1.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138、3.3 低压带电作业

139、4.3 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140、4.8 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1、4.13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不得堆放杂物。

142、4.20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143、5 触电急救:

144、5.3急救:

145、5.3.1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146、严禁2台蒸饭柜、强排风机、热水器等大功率设备同时使用,需交错使用避免产生用电过负载现象。

147、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148、禁止在电源附*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149、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150、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职责

  4.1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职责

  4.1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职责

  4.1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6篇)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

  1至2处;

  ⑵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⑹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 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⑷ 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⑸ 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⑹ 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⑺ 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⑻ 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

  1、一般

  1.1为了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保障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实验、使用、维修和管理。

  1.3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这项规定。违反本规定引起事故的人,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4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操作、实验、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必须健康。视觉(双目视力矫正后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歇斯底里、癫痫、神经官能症、精神**症、严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种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定必须完善。变配电(站室)、电气设备、

  线路设置、验收、运行、维修资料文件要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1电力单位应对用户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2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确认是否通过或批准国家指定的检查机关的检查,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水*要求。

  2.3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应正确阅读产品用户指南,了解使用时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根据产品用户指南正确使用。

  2.4电器单位或个人应确定所使用电器的额定容量、保护方法和要求、保护设备的总值以及保护组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设备或延长电路。不得擅自增加电器的额定容量。任何电器都不能超负荷工作或作为故障使用。保护装置的总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任意更改。

  2.5电气设备和电路周围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器设备附*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路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6使用的电路要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技术,要定期检查。不要使用已失去绝缘老化或绝缘性能的电路。软电缆或软线的绿色黄色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用作保护线。

  2.7移动用配电箱(板)必须使用带有完整保护线的多个铜芯橡胶护套软电缆或护套电缆作为电源线,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8插头和插座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布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与保护线分开可靠地连接。严禁在插头(座椅)内将保护接地极和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插入2.9插头时,人体不能接触传导极,不能给电源线施加力量。

  使用2.10移动I类设备时,应首先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金属外壳或框架稳定接地,使用带有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并防止使用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发生火花、热头屑或外壳表面温度高的电气设备,因此要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适当的密封、隔离措施。

  2.12便携和本地照明设备应使用安全电压或双绝缘结构。使用螺丝头时,灯螺纹末端应连接到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电气设备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突然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

  2.14保护装置动作或保险丝熔解后,必须先调查原因,解决问题,确认电器是否恢复正常,才能重新开机并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能任意更改保险丝的熔化规格或用其他电线替换。

  2.15电器的绝缘或外壳受损,人体可以接触到充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维修或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止雨、雪、雾和灰尘的措施。

  禁止使用2.17大地作为工作中性线。禁止使用暖气管、煤气管和水管作为保护线。

  2.18电力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发生2.19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部分,立即进行急救。切断电源前禁止他人直接接触触电的人。

  2.2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关闭电源,用专用消防器材灭火。

  3、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3.1贯彻国家相关电力安全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电气安装程序。运营管理和维护系统及其他规章制度;

  3.2根据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及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营安全。

  3.3负责电力设备工程、电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气设备维修、实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保管。

  3.4负责参与本机关升船、电气工程单位的安全素质审计。

  3.5负责辖区临时电力计划的审查、监督和检查。

  3.6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并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危险及时安排检修和验收。

  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低压配电装置和通用电气管理

  4.1配电线路要根据线路特性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在选择分离短路电流的家电时,要最大限度地满足能用正常布线方式稳定分离的最大短路电流

  4.2电器和电路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连接要稳定。绝缘强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4.3车间低压配电箱(机柜)应显示各电源电路的名称和保险丝(片)的容量。中央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容易识别的徽标。

  4.4低电压电气装置布线末端应有线号标记。线号显示不能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压配电电气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4.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设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标记。

  4.7段保护用保险丝不能随意使用铜、铁丝等金属材料。

  严禁私自连接4.8倍电线的电气设备,随意拆卸电场值的部件。

  4.9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与以前的测量值相比不能明显减少。

  4.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要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4.11运营管理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工作表数据。如果需要改变电路,增加、改变、减去、转移电气设备,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要及时修改相应的图纸资料。

  4.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和启动、控制、保护等附属设备的选择,国家或部门应遵守现行技术标准,并颁发工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和辅助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

  4.14室外或潮湿、高温、污染环境的电动机及辅助设备,除选择适当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应定期测量和检查4.15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应与规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场所电气管理

  5.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区域标准分割所属区域。这个地方的电气设备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格要求。

  5.2.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5.3.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等级、组的外壳标志、铭牌上的国家检查机关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码必须完整鲜明。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5.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要加强维护和定期维护、前期试验工作,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保护和防雷设施技术要求

  6.1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接地电阻应长期有效,以满足电气设备保护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接地泄漏电流,且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额外的保护,以防止外部影响造成的损伤。

  (4)边防站的接地装置应尽量减少接触电压和步进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金属管制造接地线。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6)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稳定连接接地线,不要将接地线需要接地的各部分串接。

  (7)为了维修、测试工作,需要挂临时接地线的地方,接地干线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要涂黑。接地线进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必须用接地符号标记。

  (9)保护用接地、零线上不能安装开关、保险丝和其他分离点。

  6.2、用途不同、电压不同的电气设备,除非另有说明,可以使用整个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必须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受到零保护。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使用接地保护。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为同一辆公共汽车供电的低压电网中的电气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应接地或接驳,除非另有说明。

  (1)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灯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气设备和连接的变速器。

  (3)配电柜及控制画面框架。

  (4)变压器的二次绕组。

  (5)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的钢筋、带电部分附*的金属栅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壳、电源线的接线盒和端子盒的外壳、电路的金属保护管、布线的电缆和电动起重机的无电轨道。

  (7)配有避雷线的电力线塔。

  (8)在Biaspalt地板的工厂里,居民区有没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塔。

  (9)安装在电力线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底座。

  (10)手套控制电缆的外壳、非装甲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条屏蔽芯线。

  6.5、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使用搭接焊缝,且必须牢固,无虚拟焊缝。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0)线必须使用多股裸铜线,并且必须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焊接时可以使用螺栓连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动或生锈。

  6.6、低压电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欧元。

  6.7、防静电接地装置可与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一起设置,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感应雷及电气设备接地规定。仅用作防静电接地装置,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100欧元。

  6.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设置直接防雷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避雷针(线)应设置**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元。

  6.9、1、2类建筑物应采取措施,防止直击雷、闪电探测、闪电波入侵。第三类建筑物要有防止直击雷和闪电波入侵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质较多的集中露天码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6.11、严禁在**避雷针(线)的柱子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低压航空线等。

  6.12、接地、过电压保护和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的技术、管理资料。更改设备时,要及时修改图纸、数据,使其与实际相符。

  6.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测量接地电阻,并记录和保管结果。

  7、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管理

  7.1、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照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7.2、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工厂合格及技术文件。

  7.3、移动电气设备应安装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的技术数据要完整明确,其安全保护膜外壳、限制、保护、联动都要具备。手持手柄和手柄尽可能使用绝缘材料。

  7.4、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具有足够截面的3芯或4芯多铜橡胶(或塑料)外部软电缆。应使用专用心线接地,此心线严禁同时通过工作电流。严禁使用其他电气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损坏的电缆或几根短心电线。

  7.5、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便携式电动工具时,应先设置接地线。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保护用品。

  7.6、焊工金属外壳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焊接夹具和焊接夹具导线必须绝缘,不能损坏,电源线通常不能超过2米。

  7.7、过程中需要移动电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员离开或突然停电时,需要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7.8、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规定的值。

  8、电气安全设备管理

  8.1、电气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工具、辅助绝缘安全工具和一般保护机构。

  8.2、电工要学*如何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以及确认认证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识。根据工作任务,应选择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种绝缘安全用品要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机构要检查是否是实验周期内的合格产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净,存放在干燥的通风处,要坚持清洁,防止潮湿。

  8.5、绝缘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电力管理系统

  9.1、设置临时线路,假设需要使用部门提前填写“临时接线装置请求书”,得到技术部门的审查、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才能假设。

  9.2、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殊方案应延期使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1个工作日内的时间不需要签发证明,但根据电气安全要求,由持有资格证的电工设置,工作完成后,立即由安装人负责拆除。临时电路的一般安全应使用具有满足电气负荷和机械强度要求的截面的绝缘导线。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的瓷瓶固定,电线距地面高度室内2.5米,室外4.5米,与道路相交时6米以上。严禁在各种底座、管道或树上排队。临时船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并设置各分罗马多保护设施。

  9.3、室外设置的开关、保险丝等家电要有防雨说。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0)线。视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临时船装置危险,证明装置不合适,承包商应负责。

  9.4、临时线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9.5、未经批准直接设置临时线路的人,一旦发现,将拆除并酌情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装者的责任。

  9.6、使用完成,申请机关通知主办部门拆除,并在申请书上注明取消日期。

  9.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地方假设临时线

  9.8、严禁从事电气工作的非电工。

  10、电气事故处理

  10.1、电力事故处理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扩大,消除人身危险,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电力。

  10.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力核电站,寻求触电,保护事故现场,并向相关领导和地方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0.3、系统事故发生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职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进取地处理事故。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成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换班时发生事故,换班人要留在单位,以换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向当地电子管部门报告。

  根据“四放任”原则,认真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该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决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

  1、总则

  1.1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厂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1.3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1.4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1.5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2、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1用电单位应对使用者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2.2电气装置在安装前,应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应确认其贴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2.3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2.4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不得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2.5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2.6使用的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本事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软电缆或软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景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2.7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2.8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景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齐。

  2.9在**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2.10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2.11正常使用时会产生飞溅火花、灼热飞屑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物质或采取相应的密闭、隔离措施。

  2.12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灯具应选用安全电压或双重绝缘结构。在使用螺口灯头时,灯头螺纹端应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13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2.14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溶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确认电气装置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更换熔体时不应任意改变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或用其他导线代替。

  2.15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2.16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2.17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线。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2.18用电单位的自备发电装置应采取与供电电网隔离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电网。

  2.19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人员与带电部分脱离,并立即进行急救。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2.20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3、电器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3.1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工厂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

  3.2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3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电器设备检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和建档。

  3.4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3.5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监督和检查。

  3.6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3.7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3.8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低压配电装置与通用电器的管理

  4.1配电线路应根据线路性质,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选用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时,应尽量满足在正常接线方式下能可靠断开可能产生的最大短路电流

  4.2电气装置和线路上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可靠。绝缘强度要贴合有关规定。

  4.3车间低压配电箱(柜)内应标明各供电回路的名称和熔丝(片)的容量。集中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便于识别的标志。

  4.4低压电气装置接线端头应有线号标志。线号标志不得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得外露。

  4.5低压配电电器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4.6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有特殊的标记。

  4.7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等金属材料。

  4.8严禁在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用电设备和随意拆卸电气装置的零部件。

  4.9对电气设备及线路,应定期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必须贴合规定标准,且与前次测量值比较不应有显著下降。

  4.10车间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验收时应提交有关技术资料。

  4.11运行管理中应有与实际相符的图纸资料。需要变更电气线路和增、改、减、迁电气设备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及时修改相应的图纸资料。

  4.12通用设备的电动机及其起动、控制、保护等附属装置的选择应贴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4.13电动机及附属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整。

  4.14用于室外或潮湿、高温、污秽环境的电动机及附属装置除选择相应的结构形式外,还应按环境条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

  4.15应定期测定与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均应贴合规定的数值

  5、易燃易爆场所用电管理

  5.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分区标准,划分其所属分区。该场所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应贴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范要求。

  5.2.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

  5.3.防爆电器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在外壳上的标志和在铭牌上的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号应齐全、清晰。燃易爆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的安装与验收,应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5.5.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加强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预试工作,坚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带故障”运行。

  6、接地保护、静电防护及防雷设施的技术要求

  6.1.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贴合下列要求:

  (1)接地电阻值应贴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

  (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8)明设的接地线表面应涂黑漆。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处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号。

  (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他断开点。

  6.2、不一样用途和不一样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贴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由同一台发电机,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和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居民区无避雷的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5、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贴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6.6、低压电力网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

  6.7、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贴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6.8、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6.9、第一、二类建筑物应有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三类建筑物应有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很多集中的露天堆场,应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

  6.11、严禁在独立避雷针(线)的支柱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及低压架空线等。

  6.12、对于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应建立健全有关技术、管理资料。装置变更时,应及时修改图纸、资料,使其与实际相符。

  6.13、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量接地电阻值,并将结果记录归档。

  7、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

  7.1、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按国标《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7.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贴合国家或部颁现行技术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和技术文件。

  7.3、移动电气设备上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接地螺丝。铭牌上的技术数据应齐全清晰,其安全防护罩壳、限位、保护、联锁应齐备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尽量采用绝缘材料。

  7.4、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截面足够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用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经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的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

  7.5、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正确的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7.6、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保护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一般不超过2米。

  7.7、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7.8、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下表规定数值:

  8、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

  8.1、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8.2、电工人员应学*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8.3、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8.4、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坚持清洁,防止潮湿。

  8.5、绝缘安全用具应贴合国家标准

  9、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9.1、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由使用部门事先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并经技术部门审核、安全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架设。

  9.2、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十五天,特殊情景需延期使用应续办手续,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不用办证,但应按用电安全要求,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工作完毕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临时线路的一般安全要求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6米。严禁在各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临时线路必须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

  9.3、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设施。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时线路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如临时线装置发生危险并证明因装置不妥,应由承装人负责。

  9.4、临时线路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移动。

  9.5、未经批准而自装自接临时线者,一经发现,令其拆除,并适当处罚,发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装者职责。

  9.6、使用完毕,由申请单位告知主办部门予以拆除,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注销日期。

  9.7、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9.8、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10、电气事故的处理

  10.1、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尽快消除事故点,限制事故的扩大,解除人身危险和使财产少受损失,并尽快恢复供电。

  10.2、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原,抢救触电者,并应保护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

  10.3、系统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进取处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处理完毕或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应留在工作岗位上,并以交班人为主处理事故。高压系统发生重大事故,还应尽快报告当地电管部门。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分析处理事故。对事故职责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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