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制度,公司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1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及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部门经理有上述情况者,由总经理签批补卡登记,并由本人负责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

  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互相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现代打卡现象,按照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处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2

  一、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时间: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1:1)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50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财务保管。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3

  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菁华3篇)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1

  一、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三、工作制

  1、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五、考勤办法

  1、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六、考勤统计及评价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七、附则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2

  一、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时间: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1:1)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50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财务保管。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公司考勤打卡制度 (菁华3篇)

公司考勤打卡制度1

  一、工作时间

  办公部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产部门:以临时通知为准,确保正常生产。

  二、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公离开岗位的,应向上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形,依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六、七条)

  三、各部门的考勤表必须由部门经理亲自对本部门的员工记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门经理签名后,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总经理签名,再送财务部,财务部按考勤表执行计发工资及奖金。

  四、凡请病假者,应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或诊病发票等有效凭据,在看病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级主管核实。凡请事假者,要写书面请假条。请假为半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请假天数超过一天(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核实并上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员请假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以上人员必须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五、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如当周不休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享有调休的权利,未经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给予补休,超出8小时属加班时间(以考勤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时间给予补休或调休。冲抵后工时累计统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时给予加班工资。

  六、迟到、早退(离岗4小时以内的)一次扣20元,离岗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早退三次的计一次旷工,旷工一次扣50元。

  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处理。

  八、休息休假

  (1)员工按照排班安排,每周休息1天。连续生产时,按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轮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3日)三天

  d、国庆节(10月1—3日)三天

  e、妇女节(只限于女员工)(3月8日)一天按国家规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员和值班人员除外。

  (3)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

  a、事假:事假期间不得计算相应薪资。

  b、病假:须提供公立医院医生证明给予请假,不计薪资和奖金。

  c、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假为3天(须提供结婚证)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d、产假:女员工达到国家生育年龄,给予90天产假(请产假时须附准生证明)计发底薪。

  e、丧假:遇员工直系亲属亡故者,给予带薪丧假3天(须提供死亡证明资料)。

  f、工伤假:因工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经公立医院医生证明须请病假的计发薪资。

公司考勤打卡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班组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之内到班者为迟到,处以15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处以十五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个人专用请假卡,按人事权限逐级审核,专用请假卡由考勤员保管,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加班加点考勤管理

  4.1加班加点的条件

  4.1.1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公用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况下,必须要求加班加点的。

  4.1.5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属工作范围的事因没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点的审批

  4.2.1加班报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领班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由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总经理核准。

  4.2.3加班单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员将部门上月加班单汇总报送总经办。

  4.3 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3.1 病假:

  4.3.1.1员工病假需出具医务室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3.2事假

  4.3.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3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副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3.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3.3.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3.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3.4.3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产假

  4.3.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12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工会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对避孕失败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3.5.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产假或护产假。

  4.3.6丧假

  4.3.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卡,交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丧假。

  4.3.7工伤假

  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字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3.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核准,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

  4.3.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4 考勤查询: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到部门考勤员处查询。

公司考勤打卡制度3

  为了创造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围,强化纪律观念,建立约束机制,形成一种团结紧张、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维护单位形象,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整风肃纪活动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以自觉为前提,以考核为手段,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为目的,服从服务于公司的工作大局。

  2、公司办公休息时间,原则上遵照县*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依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以行政部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另行规定。个别岗位在某一时间段由于工作的特殊需要,上下班时间难以规定,可作灵活调整,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出勤实行签到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收发表(卡),并统一汇总登记,以此作为考评和奖罚的重要依据。签到每天分上下午各二次,即上午上班时间为9点前,下班时间为11点后,下午上班时间为3点前,下班时间为5点后,不得代签、补签、提前签、事假、公差由行政部人员负责登记。

  4、公司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上班时间如因私临时需要离岗,必须向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请假。

  5、因病或因事请假必须报有关人员批准,半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急需本人处理或待办的公司重要事务,在请假前必须处理妥当或委托代办妥善。

  6、公司各种与出勤有关的奖励或补贴,均以各自出勤情况为依据进行计发,凡非因公缺勤均不得享受。

  7、公司干部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按5元一次计扣发工资并累计,无故离岗、脱岗按旷工算,旷工一日按50元计算扣发工资并累计,每工作日因公事需要离岗的要在2天内到分管领导处补打卡,否则按旷工论处,如公、私事需临时外出要请假的要说明原因和时间要求,无故延长请假时间的按早退论处。如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被县效能办等检查组、明察暗访组发现的,除按县机关单位要求处罚外,公司另扣发该人当月工资200元。每月出勤为满勤且县明察暗访组未发现该职工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将用罚扣下来的费用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8、对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在编不在岗的干部职工,坚决按要求报组织人事部门给予以免职或辞退,一年内请私事假累计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时间按每20元一天扣发年终津贴。超过30天的扣发一半年终津贴。

  9、以上规定的情况由行政部每月5日前统计汇总一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总经理签往财务部执行扣发、奖励。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1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

  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

  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2)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2

  一个时期以来,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特别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乱现象盛行。为了充分体现劳资双方*等权利和义务,十分必要对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进行改进,以达到*等、规范,高效的生产、工作新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勤办法

  自六月一日开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设兼职考勤员在一楼大厅守候考勤。在一个小时之内,每迟到一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一个小时扣工资60元。满一个小时未到岗者,作为旷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计旷工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计扣工资。

  二、当班人员去向管理

  当班人员到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业务)必须在公司设置的“人员去向目视板”中对应自己姓名栏后填写去向,否则作早退处理。早退的考核办法按第一条执行。

  三、特殊事项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总包方、*部门开会,出差赶车以及工地急事等)报到而贻误工作的必须与公司领导讲事由,有公司领导告知考勤员按出勤记考。

  四、关于休假与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进公司工作的每个每年5天带薪假,同时废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5天带薪假非特殊情况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响工作;

  2、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则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两倍的日工资计必加班费;

  3、双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办法,但公司春节期间的延长假日不扣工资;

  4、实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计加班费;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领导以书面证明递交考勤员记入当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时超过2个小时的按半天计算,超过5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五、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妥之处,进一步修正完善。

公司考勤规章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五条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关于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关于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 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 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 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 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 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州*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 天以内的,应向*、报告,并分别向副*、县*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县*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州*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同意后,向州委副*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报告,并分别向副*、县*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 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县*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 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 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 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 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 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 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 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15]53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考勤纳入*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3个月起,按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100%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按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90%计发;

  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30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每请事假1天,扣除1天工资;

  2、超过5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章 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第二十五条 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1、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的,对考勤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对见*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餐厅楼面部长胡瑜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2、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3、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餐厅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4、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负责考勤的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50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1、餐厅考勤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餐厅总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总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2、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总经理审核。

  3、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依据,一经交到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4、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餐厅经理和考勤负责人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1、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10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2、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4天休班,遇国家法定假期当月补一天公休。

  3、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4、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旷工:

  a.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b.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c.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d.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e.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f.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g.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月度工休假:

  a.员工每月享受带薪公休假为4天,由部门负责人按工作需要于每月28日前做好员工排班表报至餐厅总经理审核、

  b.工休不得累计至下月,公休不得连续使用。申请连续公休手续同请假。

  c.新入职员工工作未满月,当月没有公休(当月五日前入职,可适当根据餐厅员工编制情况给予2天公休)。

  2、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考勤管理员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餐厅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3、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考勤负责管理员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餐厅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4、特别休假:

  a.法定假日:

  全年法定假期为9天、元旦(公历一月一日)1天;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天;清明节1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1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1天;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1天。

  假日服务行业不允许休假,但可在节前和节后进行补假。

  b.婚假:

  ①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本人结婚按国家法定婚龄(男满26周岁,女满24周岁)结婚。享有7天的待薪婚假;请假时间超过法定婚假按事假处理。

  ②申请婚假需在一个月前向餐厅经理提出,并须出示结婚证,婚假必须于结婚半年内使用,不能保留其他方式使用。

  ③婚假必须连续使用。如遇有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不累计使用。

  ④子女结婚,休假1天、

  c.丧假:

  ①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2天;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d.生日假:

  员工生日当天,可根据餐厅经营情况给予半天公休、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0、5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4、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1、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2、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餐厅基层员工请假1-2天先由部门管理人员同意后,再报餐厅考勤管理员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关于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考勤、请休假管理,充分体现酒店“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员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内容,并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酒店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其中劳动纪律相关条款也适用于建立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员工,个别条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及完善工作;负责制度的宣贯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假期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考勤请休假资料的保存工作。

  3.2酒店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在本部门的宣贯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权限给予各类假期审批。

  4.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间

  4.1工时制度

  4.1.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依法选择适用工时制度,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4.1.2工作时间

  4.1.2.1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时间)餐饮部、客房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

  4.1.2.2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应以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与酒店保持顺畅的联系。

  4.1.2.3综合计算工时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

  4.1.2.4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4.2休假及休假期间的待遇

  酒店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休假的类别

  4.2.1.1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体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三八妇女节,根据工作安排女员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适逢公休日,不补假,不支付加班费。

  4.2.2带薪或部分带薪休假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计算。

  4.2.2.1年休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体天数如下:员工累计工作(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酒店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部门总监(经理)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下属员工轮流休年假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也可以分开安排,以整天为最小的休假单位。年休假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休完,不可顺延。

  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5)为便于计算,员工当年应休假天数,根据上年考勤结果及实际连续工龄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定。

  6)工龄计算:

  a)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时间为依据;

  b)以参军入伍时间为依据;

  c)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

  d)以加入酒店时间为依据。

  4.2.2.2婚假:员工进入酒店后登记结婚的,在入职三个月后,凭结婚证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逾期未休的,视为自愿放弃,酒店不予补休,亦不折现补偿。员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奖励15天)婚假。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一个月内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处理。

  4.2.2.3女员工特殊假期:产前检查假,怀孕女员工应医务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可以申请产前检查假。

  4.2.2.4产假: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九十八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产假自产前十五天开始计算。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15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产假。员工休产假前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符合生育保险条件人员,产假期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陪护假.

  4.2.2.5计划生育假:员工实行计划生育节育、绝育手术的,可以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假。

  4.2.2.6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含)以上、哺育婴儿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2.8丧假: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丧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建议优先使用年休假。

  4.2.4休假期间的待遇:员工在本制度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特殊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年休假出现应休逾期未休的情况,酒店不予补偿;

  2)婚假、丧假待遇:婚假、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女员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检假、哺乳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

  4)产假: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5)计划生育假:发放员工基本工资;

  6)工伤假:员工工伤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7)病假期间的待遇:月累计病假7个工作日以内的(含),按天数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绩效奖金相应扣发;月累计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停发全月绩效奖金,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病假超过1个月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8)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为24个月。

  C、(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满,如仍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又无法调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岗位者,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

  9)事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当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者,月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10)市场销售类员工如采用按业绩发放提成奖金的,提成奖金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3超时工作及补偿

  4.3.1超时工作

  1)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2)酒店不提倡超时工作。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酒店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3)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员工出差在途时间;未经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酒店。

  4.3.2超时工作审批

  1)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外,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经部门总监(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时内为就餐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进行考勤刷卡,如无刷卡记录,则不视为加班。

  2)超时工作补偿:*时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倒休时限为三个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酒店的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人力资源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各部门每月考勤记录必须在当月29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实行刷卡记录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管理制度。

  5.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1.2.4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门手工考勤必须有出勤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异常刷卡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1.2.5部门考勤员在上报考勤时应认真核实员工出勤记录,记录加班、倒休时需准确无误。部门人员变动及班次变动时,部门考勤员应该在2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报备。

  5.1.2.6迟到、早退及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四小时的,计旷工半日;四小时以上(含)的,计旷工一日;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未在酒店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计旷工半日;

  3)迟到、早退,除在《行为规范考评标准》进行绩效扣分外,每次罚款50元;旷工扣罚旷工时长的双倍工资(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严格、不及时、疏漏、甚至作弊等,视情节严重追部门总监/经理责任,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1.2.8员工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部门应及时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资暂缓发放。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30天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员工,都将扣除5天工资。

  5.1.3请、销假程序

  5.1.3.1请假:员工休假,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5.1.3.2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2天之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批准,报送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总监(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需于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期无效,视为旷工。

  2)员工年休假最少以一个整天为单位,由部门总监、经理视工作安排而定。员工请假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酒店组织的休假安排,以及节假日延长超出国家法定的天数,则相应冲减员工年假天数。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含〉少于8小时按一天假处理。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须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5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实际休假日期及天数与申请之内容不符,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变更,逾期不予补休。

  5.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5.1.3.4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婚假:结婚证原件;

  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酒店同意,可假后补交);

  病假: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6.附则

  1)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企业员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企业员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节,放假3日;

  (3)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国庆节,放假2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第十一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十二条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考勤计分办法。

  1.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条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企业员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企业员工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作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作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补卡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公司考勤制度 (菁华5篇)

公司考勤制度1

  为了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集团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职工必须在指定地点签到。

  第二条: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负责。

  第三条:各部室负责人要严格掌握本部职工的出、缺勤、公务出差及工作时间离岗等情况,坚持按日考勤,并将出勤结果作为考核及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喝酒、睡觉及闲谈聊天,不许携带小孩上班,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职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奖金30%,二次扣发当月奖金50%,三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

  第五条:一般情况职工加班提倡奉献,加班者可安排换休。换休限期一般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无效。

  第六条:若需要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报加班,同时报人事部,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职工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审批权限:中层以下人员请事假二天以内需本部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教育部备查。部室领导正职请假(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副职请假(出差)需经正职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备查。职工有急事请假应尽快通知单位,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无故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职工请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内工资、奖金照发,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中层下以人员因病休假需持医生的诊断书向部室领导请假,急诊应在最短内通知单位,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部室领导正职向总经理请假,副职向主管经理请假。病休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奖金发50%/月,病休两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

  职工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发给生活费,上班时须持健康证明。

  第十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三天(直第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生育假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50天。晚育的男职工给护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日在内)。职工超计划生育,非法结婚及未婚流产的均不给产假,有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无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哺乳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休探亲假及婚假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参加各种文化学*,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占用的工作时间经请假后可按出勤处理。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公司考勤制度2

  第1章总则

  第1.1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第1.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公司副总经理;

  第2章考勤细则

  第2.3条出勤

  第2.3.1条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

  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午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30

  时间调整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公布通知。

  第2.3.2条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劝统一在指定地点登*到”办法考勤,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名,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

  第2.3.3条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的,未登记的视为矿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第2.3.4条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到办公室签到,8:00以后算迟到,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到办公室的列为旷职(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职(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2.3.5条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到办公室签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为早退。

  第2.4条请假:

  第2.4.1条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8:30前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2条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同时报办公室值班人员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

  第2.4.3条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并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第2.4.4条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表”,由所在主管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由办公室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第2.4.5条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请假的申请、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公司《休假请假条例》。

  第2.5条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第2.5.1条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第2.5.2条迟到:以每5分钟为计算单位,不足时视为5分钟,按每计算单位5元扣减工资;15分钟后(不包括15分钟)视为旷工处理。

  第2.5.3条早退: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第2.5.4条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第2.6条加班:

  第2.6.1条公司在节假日将安排有关人员值班,负责公司的安全和接待工作。值班人员享有相当其二倍日工资额的加班费。

  第2.6.2条员工加班须符合以下规定:

  ①加班人员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章同意其加班,并报考核部门核准的;或上级主管指定其加班的,方可加班。

  ②加班费以半日计算,按岗位工资发放。

  ③每月加班次数不能超过15次(不包括15次)。

  第2.6.3条以下情况不以加班论:

  ①上级主管下达的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任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才能完成工作的

  ②公司在节假日举行的培训及公益活动

  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加班的

  第2.7条考勤统计

  第2.7.1条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第2.7.2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3次者(包括3次)

  ②全月累计请假1天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第2.7.3条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办公室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专栏的记录、各部门的记录、每日签到∕签退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进行制月度考勤表,并报财务处理;

  第3章附则:

  第3.9条本考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公司考勤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者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第3.10条本考勤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公司考勤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年10月8日起实行。

  **

  20**年9月30日

公司考勤制度4

  一、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三、工作制

  1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五、考勤办法

  1、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六、考勤统计及评价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七、附则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公司考勤制度5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22×实际请假天数

  8.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元;二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10元;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岗位二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经发现代替打卡,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50%;

  11.公司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负责人考核登记,所有现场工程师要严格遵守相关考勤规定,并随时准备接受公司领导检查。

  本制度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