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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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 1

  一、各种机械各种设备、设施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无证人员操作。

  四、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及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指定专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查,以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六、各种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发事故的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七、使用场所和停放场所应设有标志、有防火、防雨、防瓷等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八、停用和检修机具、设备、设施时,必须专人看护、禁电、防止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九、机械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十、现场设备、设施必须登记,做好帐。

  十一、安装就位长时间停用后使用等,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试验,经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做到状况、保护、性能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结论肯定手续齐全。

  十二、租赁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状况好,防护齐全,性能态正常,交接手续齐全。

  十三、各种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引用标准正确、有计算、结论肯定、验收部门人员手续齐并作到及时,使用过程中经常和定期复查。

  十四、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定要求的按章处罚。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 2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 3

  1、各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监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建档,集中管理设备说明书和技术文件,按计量检定周期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送检,记录使用过程中的技术状态、故障、事故、计量检定等,并及时整理,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2、监测人员使用监测设备,必须熟悉其性能、原理、操作、保养、维护和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监测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使用监测设备,保持监测设备整洁、完好和安全,认真及时填写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使用记录。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申请维修。性能达到正常并进行校验或检定后才能继续使用,并及时填写仪器维修记录。

  5、监测人员应对监测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确保仪器设备性能正常,保证监测工作质量。

  6、经过检定的监测设备应标有“合格”、“准用”或“停用”的标记,监测人员不得使用“无标记”、“停用”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设备进行监测分析工作。

  7、需降级或报废的监测设备,经检定部门检定确认,由监测设备管理人员提出,经营管理部统一办理报废手续。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档案经鉴定后定期销毁。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 4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设备设施选购

  (1)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比准实施。

  (2)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 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 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地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 设备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状况,组织作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的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②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③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④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⑤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等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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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扩展1)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1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

  一、各单位的职责

  部门一:环保部

  职责:

  1、对各车间清运物料现场查看并进行审批

  2、监督检查各清运车间对制度的遵守情况并进行考核

  3、监督检查接收车间对制度的遵守情况并进行考核

  4、接到硫磺申请后对垃圾进行外运、外卖;

  权限:1、审批权2、考核权3、考核权4、负责

  部门二:接收车间

  职责:

  1、对各车间清运物料进行审批

  2、接收各车间的垃圾并其清运过程进行监督

  3、负责整理各车间清运单据,并每季度向环保科报送

  4、对清运车间不遵守制度的情形向环保科提出处罚建议

  5、根据现场情况向环保科提出外卖外运申请

  权限:1、审批权2、监督权3、负责4、建议权5、建议权

  部门三:清运车间

  职责:

  1、负责将规定类别的垃圾分类后按时间规定运抵现场并根据摆放要求自行卸车

  2、对接收车间的接收工作进行监督

  权限:

  1、负责

  2、监督权

  二、清运对象

  公司现在可接收的垃圾分为两大类:一类为车间无法使用但具备一定经济价值的物品;另一类为大宗的油泥和铁锈。细分为以下12类

  ①保温岩棉:只准有岩棉、硅酸铝毯、玻璃丝布,岩棉一律入池,由清运车间人为推*,不得洒落地面;

  ②废旧保温铁皮:保温拆下来的锈蚀铁皮,铝皮不得掺杂在内

  ③废旧保温铝皮:保温查下来的变形铝皮,铁皮不得掺杂在内

  ④助剂编织袋:编织袋内不得有助剂、污油以及其他杂物,编织袋统一装入一个编织袋或捆绑压实后清运

  ⑤木质包装:不得有除木头之外的其他杂物(如纸箱、石棉板等),设备木包装按面拆分且确认无铁构件后清运

  ⑥废旧胶管:仅回收废旧胶管,塑料类不得掺杂在内。

  ⑦废旧塑料:除桶类之外的零散塑料制品且经环保科验收确认,如无法使用的电缆皮、塑料部件等

  ⑧废旧仪表线、电缆线:需环保科确认无法进行使用,并由分管总监签字

  ⑨金属部件(长度和直径≤50cm)废旧金属缠绕垫片:分为碳钢类和不锈钢类,其中缠绕垫为不锈钢类

  ⑩已确认无法再利用的门、窗:木制类、铁制门窗拆散后放于所对应回收站内,其他材质现场按类放置

  注剂桶及油漆桶:确保无油、无注剂及其他杂物,根据桶的大小、材质进行放置,且要直立放置。

  ⑿油泥及铁锈按危险废物处置,申请环保科按危险废物流程处置。

  三、放置标准

  所有垃圾都是由内向外进行放置,里面放置高度与垛墙齐高后在向外摆放;一个空间内放置两种垃圾的中间留有1。5米的距离;各类垃圾的放置位置见附图;

  四、清运流程

  周三清运车间联系环保部现场确认并审批;周四清运车间在14点—17点(随公司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到接收车间登记和审批,接收车间18点前根据签单情况,把清运车间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批次,并通过OA发送到各车间;周五清运车间根据接收车间的时间要求进行清运

  五、处罚规定

  1、有以下情况的每次罚款1000元

  ①夜间私自存放的

  ②现场随意无组织放置,且不听接收车间劝告的

  ③清运物中夹带卫生清理垃圾等无价值垃圾的

  2、有以下情况的每次罚款500元;

  ①不经过接收车间,在无接收车间人员监护情况下进行存放的

  ②存放后不处理现场卫生的

  ③不符合分类规定,如相互之间有夹带的;不符合存放规定的,如里面未放满就向外面放;需要进行深埋未进行深埋或埋深不够的

  ④外来施工队清退车间垃圾,清退车间人员不到场的

  ⑤清退垃圾的数量与种类与签单不符的

  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签单或清退垃圾的(有主管总监特批的书面申请除外)

  环保科20xx—x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3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一)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二)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三)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六)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扫垃圾等)。

  (七)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一)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二)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四)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一)政教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 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四)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总务处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深入学*贯彻党的*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按照所在地*的统一部署,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推动形**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人民*的统一部署下,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在《实施方案》规定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和区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当地*出台的实施办法,根据属地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在其他城市和区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主要目标。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二、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各学校要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

  (二)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要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要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研究。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科研项目立项。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传统优势,大力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研究,推动厨余垃圾处理等技术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力争为社会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用技术。

  (四)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有毒有害成分垃圾的分类处理。要严格区分教学和实验中产生的普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对普通垃圾,学校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尽可能做到垃圾资源化;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尤其是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坚守安全红线、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源头分类,设立临时贮存场所,规范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各学校应当将实验室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校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

  三、合力共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协作机制

  (一)切实履行学校主体责任。各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投入,保障经费到位,不断完善校内设施设备更新;要建立校内规划部门、学工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团委、后勤部门等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二)切实加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要按照当地人民*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

  (三)切实推进多部门沟通协作配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沟通协作,积极形成投放合理、处置规范、监管有力、宣传到位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各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对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对校内设施设备配套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工作的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环卫)等部门要支持本地区学校做好衔接工作,适应和满足学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各地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报道学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4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

  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5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和科主任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和科主任要加强对本科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和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紧密、严实,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日期、医疗废物类别。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图谱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与医疗废物专职接受人员履行医疗废物资质、登记、并签名。医疗废物登记本等资料保存3年。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扩展2)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5份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1

  一、幼儿园垃圾分为四大类:

  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1、可回收垃圾(指:玻金塑纸,废旧家具,废旧织物)。

  2、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制的生活垃圾:剩饭剩菜、菜叶、果皮、茶渣等)。

  3、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旧光灯管等)。

  4、其它垃圾(指:被污染的纸巾,一次性快餐盒,烟头等)。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幼儿园操场设置四大类垃圾箱,全园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小区的大垃圾桶里,由小区物业统一处理。

  4、厨余垃圾:剩饭剩菜等由签订协议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每日清运。由厨房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台帐。

  5、有害垃圾由保安每日下班后投放至小区的大分类箱里,由物业统一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2

  一、医院内医疗废物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

  二、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及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应按照确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三、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四、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

  五、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七、医疗废物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凉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八、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如;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3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4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各入驻办公大楼的单位及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一、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一)餐厨垃圾

  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楼层餐厨垃圾桶,由物业人员统一收集。

  2、确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垃圾房餐厨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内。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实时订单投放,日常产生其他垃圾投放至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钟期间集中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其他垃圾桶内。会议室内产生垃圾投放至会议室内其他垃圾桶,由物业统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

  1、报纸、废弃纸张(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请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回收垃圾桶内,由物业统一收集。

  2、饮料瓶投放前请将喝剩的领料倒尽,再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内。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一楼有害垃圾桶内。

  二、垃圾分类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

  负责日常管理检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检查考核。干部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考核范围。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5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节。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产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六、医务室垃圾分类

  1、医务室实行垃圾分类管理,由校医收集,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处理。

  2、医务室应使用专用垃圾箱储存医务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箱应放置在学生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3、医疗废物应置于防渗漏、防锐器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中并注明提示说明。

  4、严禁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医疗废物及时由校医专人负责处理。

  5、防止学生接触医务垃圾,以免造成感染。

  6、医疗垃圾要由专人负责,严禁让学生运送。

  7、对超过保质期限的所有食用水、食物、医用器材一律按规定妥善处理。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扩展3)

——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粪便、建筑垃圾、动物尸体等废弃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稳步推进。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并督促分类管理责任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考核和监督,制定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计划。

  第六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基础设施的布局、用地建设要求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

  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配合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督促辖区单位、村(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小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监督小区保洁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八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相关设施、场所,建设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并通过媒体宣传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知识及政策措施。

  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

  第二章分类标准与分类投放

  第九条生活垃圾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纸类、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子电器、玻璃、木料等废旧物质;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油漆、溶剂、化学农药、消毒剂、胶片和相纸等物质;

  (三)易腐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四)大件垃圾,是指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处理,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的固体废弃物;

  (五)其他垃圾,是指除前四项以外的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

  第十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明确分类的标识、颜色及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规则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组织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制定适合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应当包括生活垃圾的投放模式、收集时间、运输线路等内容。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公告的地点和方式等要求,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经商务管理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二)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易腐(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厨余垃圾和废弃蔬菜、瓜果等应当沥干水分后再投放至易腐(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三)有害垃圾应当在采取防止破损或者渗漏的措施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或专门设置的投放点;

  (四)大件垃圾应当单独临时堆放指定场所,并及时预约取得经营许可的收运企业上门收集;

  (五)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或密闭收集点。

  第十二条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合同对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自行管理的办公或者生产场所,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二)住宅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没有单位管理的,村(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

  (三)市场、商场、宾馆、餐饮服务、展览展销等经营场所,经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四)机场、码头、车站、公园以及旅游、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运营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五)道路、桥涵、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公共建筑设施,维护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人,并对外公示。

  第十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负责以下工作: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配备垃圾分类管理员;

  (二)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设置布局、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地点、分类投放的行为规范、投放方式,保持收集容器完好;

  (三)在责任区范围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单位、个人做好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投放;

  (四)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单位或者个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五)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指定收集站(点),并负责交由取得经营许可的收运企业运输;

  (六)制止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情况,并于每月定期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报送上月台账。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落实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责任,餐厨垃圾应当交由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

  第十五条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相应管理责任人改正;管理责任人不改正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应当按照收运企业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约定的时间定期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日定时收集、日产日清。

  禁止在人行道、绿地等公共区域堆放、分拣生活垃圾。

  第十七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生活垃圾的产量和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站和压缩转运设施,完善生活垃圾转运机制,规范生活垃圾转运作业的站点、路线和时间。

  第十八条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运输有害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转移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

  可回收物由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委托取得经营许可的生活垃圾收运企业运输。

  易腐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取得经营许可的收运企业按照规定运往指定处置场所。

  第十九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和设备检测机制,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技术规范。

  运输车辆应当标明相应类别的生活垃圾标志,安装车辆行驶及收运过程记录仪,并保持全密闭和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

  第二十条从事生活垃圾收运的服务企业,应当执行各项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生活垃圾类别、运输量、作业时间等,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和符合本市技术标准的收集、运输设备;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地点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三)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滴漏污水或者进行敞开式分拣、压缩和转运生活垃圾;

  (四)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保持生活垃圾转运设备和周边环境整洁;

  (五)对分类运输车辆和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实行日常养护,并规范作业;

  (六)建立收运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定期报告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七)其他有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转运机制,合理布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规范生活垃圾转运作业的时间、路线和操作规程,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经过转运站中转的,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

  第二十二条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置,提高再利用率和资源化水*,促进循环利用。

  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置。

  易腐垃圾和大件垃圾由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以其他无害化方式处理。

  有害垃圾应当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处理。

  其他垃圾应当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采用焚烧或卫生填埋等无害化方式处置。

  第二十三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市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所采用的技术、设备、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鼓励生活垃圾处置服务企业采用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先进处理技术。

  第二十四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以及合格的管理、操作人员并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二)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并分类处置生活垃圾;

  (三)建立管理台账,计量和统计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和处置的生活垃圾,并将相关统计数据报送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四)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的要求制定环境检测计划,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五)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检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等,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系统联网,及时传输上报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

  (六)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以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要求,按规定配备污染物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

  (七)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检测等信息;

  (八)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九)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十)其他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联单管理制度,并逐步实施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

  联单应当由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向餐厨垃圾产生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定期交回备查联。

  餐厨垃圾产生者与收集、运输、处置企业之间交接垃圾时应当现场核对联单载明事项。交接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记载联单并交接。交付方拒绝按照实际情况确认联单的,接收方可以拒绝接收垃圾,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六条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在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

  禁止将餐厨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原料生产、食品加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

  第四章激励与促进措施

  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遵循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与生产生活安全性原则,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减少生活垃圾。

  第二十八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价、*门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第二十九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生态补偿制度。产生生活垃圾的辖区跨区域处理生活垃圾的,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应当向生活垃圾处置导入区支付生态补偿费。

  第三十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可回收物目录,组织编制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布局规划,合理布局可回收物分拣中转站、分拣中心以及回收点,并会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衔接。没有条件单独设置可回收物回收点的,可以与生活垃圾收集点合并设置。

  供销部门按照职责建设和运营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相配套的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信息*台,向社会公众提供预约回收服务以及可回收物目录、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从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经营者,其经营场所选址和设置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规划和设置要求,通过预约回收或者在可回收物回收点定时定点回收等方式提供便民回收服务。

  第三十一条鼓励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场所设置可回收物的分类回收设施。

  鼓励物业服务区域、商场、超市、便利店等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

  鼓励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实现回收途径多元化。

  第三十二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可以通过奖励、积分等方式,发动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门另行制定。

  鼓励企业、个人采取创新奖励方式发动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

  第三十三条酒店、餐饮、旅游、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本行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培训、技术指导、实施评价,引导、督促会员单位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活动。

  从事旅*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督促游客遵守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游客进行劝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综合考评制度,并纳入各级*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指标。

  第三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和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

  第三十六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企业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并报送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无法正常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安排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

  第三十七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会监督员中应当包括*、*委员、市民、志愿者等。

  社会监督员有权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并应及时将监督结果反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台失信主体记录。

  第三十九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履行义务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收集、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罚款处罚:

  (一)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作业人员,或未对收集、运输设备进行养护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运输车辆未标明相应类别生活垃圾标志或者未安装车辆行驶及收运过程记录仪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规定配备密闭化运输设备,或者收集、运输设备不整洁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未按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地点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撒漏生活垃圾,滴漏污水的,或者进行敞开式分拣、压缩和转运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及时清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或者影响周边环境整洁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八)未按规定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实时记录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和运输去向的,处一万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生活垃圾处置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记录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三)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规定配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以及合格的管理、操作人员并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的,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餐厨垃圾收运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未正确履行如实记载或及时报告义务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实施;长乐区以及其他县(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的区域和日期,由市人民*按照城市社区、农村地区不同情况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的*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的*(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条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

  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报市人民的*批准后实施。

  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

  区人民的*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制定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计划,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设施建设的,应当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第十二条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区人民的*和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

  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建设项目许可审查时,应当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建设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条机场、码头、车站、港口、公园、商场等公共设施、场所,应当按照标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第十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应当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容器表面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的标志,便于识别和投放。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确需拆除、迁移、改建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章分类投放

  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厨垃圾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品按照规定单独堆放;

  (五)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其他规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修订。

  第二十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

  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责任人。

  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二)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本单位为责任人;

  (三)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五)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六)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码头港口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范围,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八)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九)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所在地镇人民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三)设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四)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

  (五)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

  (六)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七)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责任人应当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运输等情况,定期向镇人民的*(街道办事处)报告。

  镇人民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汇总数据并录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生活垃圾减量化实施计划,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鼓励商品减量化包装、餐饮适当消费、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对垃圾减量行为给予奖励,推动垃圾减量。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督促企业执行减量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就推行垃圾减量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第四章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二十四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时收集。

  具体时间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回收中心或者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运输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贮存点。

  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置场所。

  第二十六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实行许可。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收集、运输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区域、经营期限、服务标准、运送场所、违约责任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区人民的*可以建立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专门队伍,或者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委托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单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二十八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备压缩式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置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类的生活垃圾;

  (三)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四)收集、运输车辆、船舶保持密闭、完好和整洁;

  (五)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六)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应急方案,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分类处置和循环利用

  第二十九条分类收集和运输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处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资源化水*,促进循环利用。

  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分拣,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利用处置,促进再生产品直接进入商品流通领域。

  餐厨垃圾等可降解有机物应当通过生物处理技术处置,开发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

  有害垃圾实行强制性回收,应当交由经核准的有害垃圾处置单位加以利用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置。

  其他垃圾应当分拣、拆卸,并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进行卫生填埋或者焚烧。

  第三十条生产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企业,应当负责回收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利用;因技术或者经济条件不适合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一条鼓励、支持农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术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生态处理和沤肥还田;采用腐烂还田、作饲料、制沼气、制作纤维板等方式资源化利用秸秆。

  农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应当选择远离水源和居住地的适宜地点用于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实行许可。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处置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处置作业服务协议,明确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评估制度。

  新的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应当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未进行技术论证或者论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建立处置台账,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

  (三)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周边环境污染;

  (四)制定应急方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六)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3

  XX中学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卫生做细做好。

  一、目标:

  (一)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渗透教学,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课堂教学和教学案例中。

  (二)引导师生了解垃圾如何分类以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行为*惯。

  (三)强化师生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师生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学生社团的作用增强垃圾分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扫垃圾等)。

  (七)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一)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二)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四)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四、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一)学校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台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四)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扩展4)

——学校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学校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管理制度1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蛋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部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部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池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村垃圾填埋场。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学校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德育处、少队部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学校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班级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一)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二)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三)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六)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扫垃圾等)。

  (七)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一)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二)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四)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四、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一)政教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 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四)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管理制度3

  “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是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节能减排不仅是为了实际的开源节流,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行为*惯,从而培养出对社会、经济、环境和发展负责任的公民。通过在我校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系列活动,宣传环保节约的理念,培养我校学生节能减排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节能减排公益活动,发挥其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校“节能减排学校”的建设,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特制定学校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一)宣传教育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培养良好的节能*惯,共同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从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着眼,厉行节约,努力打造一个资源节约型学校。

  2、公共部位张贴各种节能降耗指示标识 。

  3、 班主任和财产老师要加强对各班管理员的培训和教育,督促他们管好教室的电器设备和带领全班学生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节能降耗行动之中。

  (二)用电管理

  1、减少照明设备电耗,教室内全部采用节能灯具,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要降低瓦数。

  2、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5、禁止使用移动式取暖设备。

  (三)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2、办公室人员每天要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合理使用瓶装矿泉水。

  3、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4、节假日、双休日和晚间,值班人员要勤于巡逻,发现渗水、流水等现象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处理。

  5、冬季要及时做好水管道的防冬工作。

  (四)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各组室、教研组、拓展课、各类校际活动等所需办公用品按学校《物品请购、审批、验收、领用及报销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3、领用、借用物品,做好登*领手续。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4、合理控制教学和办公用纸,要在合乎公文要求的前提下使用双面。

  5、倡导无纸化办公。

  (五)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在集体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非紧急情况下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距离较*时不使用车辆,校办公室严格把握出车制度。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 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扩展5)

——学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

  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任何电教设备,更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2、任课教师应熟练掌握各种电教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使用后,应按操作规定依次关闭设备,整理好设备并填写好班级电教设备使用记录。

  3、要注意电教设备的音量、光线、色彩、角度适中,保重学生身体健康,把对临*班级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4、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本班电教设备,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班级电教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每班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能够熟练掌握电教设备操作的同学担任班级电教管理员,负责管理、维护电教设备,并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6、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投影机属贵重设备,需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7、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

  8、多媒体教室应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在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保证每台设备处在良好状态。

  学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各车间必须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维护保养、正确维修。

  一、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生产能力和最高允许使用负荷。

  二、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停机故障,会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严禁违章操作。

  三、每台设备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当班的机修工、电工要巡回检查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五、对设备发生的临时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力减少停机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六、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由主管经理写出报告,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七、设备维修计划由设备负责人编制,正确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按计划,有步骤的检修。

  八、确定各项修理项目,工作时间,材料消耗的费用及其它预算,报请批准后实施。

  九、设备修理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十、设备的保养维修应尽量避开正常操作时间,设备上及周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维修完毕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学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保人员每天都要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得少于两次。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肠壁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是否正确、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知道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如何;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1人。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连接消防控制室的各类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灭火器具配备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9、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10、厨房和餐厅的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就餐结束后,厨房和餐厅的货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等;

  11、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并定期、定时进行防火检查或巡查;有无违章使用蚊香、蜡烛照明,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12、学生集体宿舍夜间有无锁闭安全疏散门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及时发现火情,有效处置火势,是减少火灾损失和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关键。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都要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

  1、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

  2、根据常识的规模和人员配备情况,建立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的当班教职员工组成。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一旦发生火灾,各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到位。

  3、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消防控制室的当班人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

  5、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场及时处置,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

  6、学校教职员工都必须熟练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置。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学校人员比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组织人员快速、安全疏散时预防人员伤亡的关键。我校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防日”等教育契机,根据学校教学楼、教室、学生宿舍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预案,因地制宜地组织全员参与的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使学生学会辨认火灾疏散指示标志,熟悉应急事故广播,学*掌握正确的火灾疏散逃生程序、行进路线、行进姿势、携带物品、联络方式、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1、学校教职员工要掌握火灾防护装备、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明确自己的疏散任务,熟悉分工负责的楼层、区域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通道及安全出口;

  2、确认火灾后,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或值班人员,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或其他警示信号,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人员在通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6、教职员工在疏散学生时,可使用肩背、人抬等方法,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并注意疏散过程中的安全保护;

  7、教职员工疏散人员时,要在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做上标记;当人员被困无法疏散时,要劝其保持冷静,并带领大家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烟火,等待救援;当火势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学校的教职员工,有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进行消防宣传的义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1、要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置程序;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教职员工上岗或转岗前,必须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费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要在醒目部位或显要位置,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宣传专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学校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宣传教育馆的活动;

  5、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

  学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加大投入,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为了社会的消防安全,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家园!

  学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4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教室、教师宿舍、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总务处应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教师在宿舍私自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6)学校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校长反馈,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学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5

  一、摄影、摄像、录象、电化教室使用、闭路电视使用、校广播电台使用及其他特殊电教设备使用必须先预约,后使用。

  二、如使用设备有冲突,由使用部门协商解决,或由主管部门协调。

  三、电教设备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填写预约单,经电教组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四、除特殊情况外,电教设备的使用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将预约单交电教组,以便作好准备工作。

  五、要健全电教设备帐目。做到帐目、橱签、标签、实物四统一,每学年清资核帐一次。

  六、电教设备应根据不同类别分科、分类、编号、入册、存放、定橱定位,陈列有序,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七、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专事专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

  八、严禁任何人将电教设备用于接收、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录制、播放淫秽录音录象。

  九、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需办借用手续,由借用人验收;用后归还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电教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提高管理水*,勤检查,善保养,损坏部件能修理的要及时维修或添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十一、严格实行赔偿制度。电教设备因管理或借用人员随便玩弄、拆卸或因保管不善,或因擅自借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而致损坏、损失,一律由当事人按价赔偿。因对某些设备性能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能否修理等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

  十二、凡属正常报损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认真填写《报损报废设备审批表》。经鉴定、审批,同意报损报废的`设备要销帐,并妥善处理,不得私人占有。

  十三、加强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十四、定期向学校领导及有关上级书面汇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给予必要的增添和补充。

  十五、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扩展6)

——小学设备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小学设备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为保证高温季节和高峰负荷期间设备和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红外检测的技术水*和管理水*,根据《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针对配电网实际情况,制定红外测温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配电工区所辖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设备的红外检测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包括电气设备红外检测诊断工作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要求及过热缺陷的判别方法。

  规定适用于各电压等级中具有电流、电压致热效应或其他致热效应的设备,包括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电力电容器、避雷器、母线、导线(接头)、低压电器及二次回路等。

  三、技术要求

  ㈠人员要求

  电气设备红外诊断是直接为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服务的一项带电检测技术,从事电气设备红外检测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了解红外成像诊断技术的基本条件和诊断程序,熟悉红外成像仪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和性能,应认真阅读红外测温仪使用说明书,熟悉掌握仪器的操作程序和调试方法。测温时,应根据红外测温仪的使用要求,对不同的被测设备材料,采用不同的发射率,以保证测温的准确性。

  2.红外测温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测试人员应接受有关的红外检测技术的培训,持证上岗。

  3.了解被检测设备的结构特点、外部接线、运行状况和导致设备故障的基本因素等。

  4.测试人员应具有一定现场工作经验,熟悉并能严格遵守电力生产和工作现场的有关安全规程。

  ㈡检测环境要求

  1.被检设备是带电运行设备,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符合安规及有关安全规定)尽量移开视线中的遮挡物如绝缘罩、门和盖板等。

  2.环境温度一般不宜低于5℃、空气湿度不大于85%。

  3.不应在有雷、雨的情况下进行,风速一般不大于5m/s。雾、雪的情况下不宜进行。

  4.气候为阴天、多云为宜,最好在夜间进行,晴天检测要避开阳光直接照射或反射入镜。在室内检测避开灯光的直射,室内最好闭灯检测。

  5.检测电流致热型的设备,最好在设备负荷高峰状态下进行,至少不低于额定负荷的30%。

  ㈢诊断方法

  1.表面温度判断法

  根据测得的设备表面温度值,对照GB/T11022-1999《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中,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各种部件、材料和绝缘介质的温度和温升极限的有关规定(见附录二),结合环境气候条件、负荷大小进行分析判断。

  2.相对温差判断法

  当设备接头超温时,还应采用相对温差对超温性质作进一步判断。相对温差:两个对应点之间温差与较热点温升之比的百分数。相对温差可用下式求出:δ=(T1-T2)/(T1-T0)×100%。式中:T1―发热点的温度;T2―正常相对应点的温度;T0―环境参照体的温度。当相对温差值小于80%时,一般应作为三类缺陷处理;当相对温差值大于等于80%但小于95%时,应作为二类缺陷处理;当相对温差值大于等于95%,应作为紧急缺陷上报。

  对电流致热的设备,采用相对温差判断法可减小设备小负荷下的缺陷漏判。

  3.同类比较判断法

  根据同组三相设备间对应部位的温差进行比较分析。

  一般情况下,对于电压致热的设备,当同类温差超过允许温升值的30%时,应定为重大缺陷。

  4.图像特征判断法

  根据同类设备的正常状态和异常状态的热图像判断设备是否正常(利用软件进行分析)。

  5.诊断判据

  5.1电流致热的判据

  5.2电压致热的判据

  四、红外缺陷的管理

  运行班为配电工区设备红外测温的责任班组。红外检测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执行有关红外检测工作的各项标准、规章、制度,制定红外检测诊断工作计划并报工区监督实施,编写年度总结报告,负责电力设备红外检测诊断数据库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红外仪器的保管、使用和校验比对管理工作,发现重大缺陷及时向工区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确定重大过热缺陷的预防对策预案。

  ㈠缺陷管理:红外检测发现的设备过热缺陷同其他设备缺陷一样,纳入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范围,按照设备缺陷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红外测试人员应对测温记录根据各种不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根据设备发热的发展情况、设备在系统中的地位、设备负荷大小、环境温度、是否影响对用户的'供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将结果以规定的报表方式报工区领导以便做出处理安排。

  根据过热缺陷对电气设备或运行的影响程度,一般分成三类:

  一般缺陷:指设备存在过热,有一定温差,温度场有一定梯度,但还不会马上引起事故,一般要求记录在案,注意观察其缺陷的发展,利用停电检修机会,有计划的安排试验检修消除缺陷。

  重大缺陷:指设备存在过热,程度较重,温度场分布梯度较大,温差较大,应尽快安排处理。电流致热的设备应降低负荷电流,电压致热的设备应安排其它测试手段,确认缺陷性质后,立即消缺。

  紧急缺陷:指设备最高温度超过GB/T11022规定的最高允许温度,应立即安排处理。电流致热的设备应立即紧急降低负荷电流,电压致热的设备应立即安排其它试验手段,确定缺陷性质,立即消缺。

  电压致热的设备缺陷一般定为重大缺陷和紧急缺陷。

  ㈡电气设备的红外检测周期

  正常运行的配电设备应遵循检修和预试前普查、高温高负荷等特殊情况下的巡查相结合的原则,一般每年检测不少于2次(一般在夏季和冬季高温和高负荷季节)。

  新建、扩改建或大修投运的电气设备,红外检测应在投运后,不超过1个月内进行(最早不少于24小时),并对避雷器、电容器、互感器、断路器、变压器、套管等进行精确测温,对原始数据及图像进行存档。

  对变压器、开关等设备大修前,应进行红外检测,为检修提供指导。

  每年必须对避雷器、电容器、互感器、断路器、变压器、套管等电压致热的设备进行一次精确测温,做好记录,并存入红外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对运行环境差、设备老旧及缺陷设备应缩短周期,重大事件、重大节日、设备负荷突然增加或运行方式改变等需增加设备测温次数。

  ㈢数据管理

  电气设备的红外检测作为设备缺陷检测手段之一,其测试记录和诊断报告、检修报告应详细、全面、妥善保管,并建立诊断数据库。

  红外检测报告应包含检测日期、检测环境条件、检测地点、检测人员、设备名称、缺陷部位、缺陷性质、负荷、图像资料、诊断结果及处理意见等内容。

  现场应详细记录缺陷的相关资料,并及时提出检测诊断报告。附现场检测记录和诊断报告样本。

  对记录的数据和图像及时存档,诊断结论和处理结果要求登记在案,缺陷和异常及时上报工区领导。

  小学设备管理制度 2

  班班通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环境要求高,操作必须规范。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充分发挥班班通教室设备的效益,特制订班班通教室的管理制度如下:

  1、班班通使用管理责任人:安装在教室的为各班班主任,安装在各专用室的为各学科专任教师。各教媒体教室负责人下班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关闭情况,门窗的`关锁情况。

  2、班班通设备用时开锁,不用时中央控制台、电脑主机、实物展示台、后背板必须加锁,预防学生私自使用。

  3、班班通教室是学校开展现代化教学的专用设备,由教师专用不得由学生使用。

  4、班班通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学*各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及中央控制台操作说明,接受电教组的培训。使用前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5、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6、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不得更改班班通讲台的位置,防止移动过程过损坏班班通设备。

  7、班班通系统使用过程中,注意音乐音量的控制,保证本班学生能听清楚的前提下,尽量调低音量,不对其他班级造成干扰。

  8、灰尘是班班通设备至命危险。安装班班通的教室要做好防尘工作:每周对设备进行除尘打扫。

  9、注意防水。严禁各种液体泼撒到班班通设备上,严禁在班班通讲台上放置茶水、墨水、墨汁;演示操作实验时使用液体时尽量远离班班通设备。

  10、注意班班通讲台上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粉笔、粉擦尽量不放在讲台上。

  11、爱护班班通设备:投影机在必要时使用,制作课件时不开投影机;不把实物展示台、投影机当作小黑板使用,不用投影机进行长时间排练节目;上课时不用教鞭在电子白板指指划划,涂涂圈圈;严禁频繁地开关投影机,频繁开关机会使投影机进入自保护状态。

  12、使用接插笔记本电脑时必须按规定流程操作,开始连接设备后打开总电源,结束关闭总电源后折除设备,严禁违规操作。

  13、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班班通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14、违反以上规定者,造成严重损失的班级和个人,除批评教育外,要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教导处、电教组、总务处对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一并纳入教师考核。

  小学设备管理制度 3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小学设备管理制度 4

  序

  为切实管好用好设备设施,根据《坝北县学校重建后公共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和《坝北县学校公共设备设施考核方案》以及《坝北县学校公物管理制度》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配备标准及工作评估细则》相关要求,特制定《坝北县坝北小学设备设施管理计划》,使其真正做到建设标准、管理规范,人员配置合理,设备不闲置浪费,努力发挥其最大的功能和效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坝北小学设备设施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第二条制定本《管理细则》的文件依据是:《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1999]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xxxx]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20xx年3月25日发)。川教基【20xx】2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管理及评估细则的通知"和川教函【2xxxx】16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理科、小学数学科学及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通知"。

  第三条教育技术装备及实验室、图书馆(室)、信息技术装备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是学校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完成新课程标准、教材任务,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是学校一项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学校校长是本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完善实验及功能教室装备、计算机装备和校园网建设、图书馆(室)装备等管理体制。教育技术装备实行"统一计划、公开采购、统一结算"的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领导小组设备设施网络管理)

  第六条总务主任:x分管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教师:x负责协助做好设备设施的管理,学校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x负责音乐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体育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美术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实验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幼儿园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图书的管理、使用。

  功能室的管理:

  音乐室:xx

  音乐器材保管室:xx

  美术室:x艺术作品陈列室:x

  实验器材保管室:x实验室:x

  图书室:x

  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及时解决各种具体问题。

  第七条学校应切实抓好实验、图书、信息技术等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技术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

  第八条管理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要在政治上给予关心,工作上给予支持,在职称评聘、晋级、进修等方面应与教师一视同仁;要合理计算他们的工作量;按规定解决所需劳动保护和专业保健用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技术管理人员应努力钻研技术和业务,充实更新知识,做到有高尚职业道德,有过硬本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第三章实验室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九条实验室建设

  一、学校做好实验室建设的*期与长远规划。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数量,实验设备数量,教学仪器的配备等按国家和省市县标准执行。

  二、实验室和仪器室建设要做到采光充分,供电合理,上下通水,排风良好。通风不良的实验室,不能进行化学实验。

  三、实验室应建立实验档案,以利于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学校要做好组织工作,改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以利于学生进行探索性实验和复*实验。

  四、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积极研究和改进实验装置和方法,配合教学自制教具、维修教具,增强实验效果。

  第十条科学管理

  一、教育装备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学校领导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教育装备和节约做好实验的教育。

  二、调入和购入的教育装备,要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帐。要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库。

  三、实验室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仪器定位定柜存放,仪器柜卡片规范,贴放整洁合理。

  四、实验室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对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对教学仪器进行常规保养,按不同性能与要求做好储存工作,以保持教学仪器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复,以延长使用年限。

  六、实验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

  七、每学期都要对实验室建设情况,实验及功能教室装备情况、实验教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章图书馆(室)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馆舍建设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图书馆(室)的建设规划。图书馆(室)要根据学校规模、藏书数量按"国家和省要求"规定的面积指标逐步建立和完善藏书室、学生阅览室和教师阅览室。

  第十二条藏书建设

  一、学校藏书建设应结合本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书刊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标准及剔旧原则,补充藏书应有目的性,考虑学生的实际需要,尽量做到馆藏的图书能在图书馆内流通,发挥其作用,提高利用率。同时,应坚持藏书建设的思想性原则,保证藏书质量。

  二、学校图书馆应优先采集教育部、省、市级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藏书量、藏书结构、藏书质量应按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规定的"图书馆(室)藏书量"和省颁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科学管理

  一、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记、个别登记、注销登记三种登记制度并坚持执行。有保存价值的主要期刊应按年度装订成册,进行财产登记并编入藏书。

  二、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为依据,对图书资料进行书刊分类、书刊着录、书刊排架,并按分类顺序排架。

  三、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要设分类目录或书名目录。

  四、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丢失损毁的图书应进行注销登记。注意保持图书馆(室)的整齐规范和清洁卫生。

  五、剔旧是提高藏书质量、调整藏书结构的重要手段。应根据学校实际确定剔旧原则,开展工作。

  六、图书馆应本着勤俭办馆的原则,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丢失、损坏赔偿等项规章制度及图书馆岗位职责,并坚持执行。

  七、加快图书馆(室)信息化建设步伐。学校应积极为创建"中小学图书馆(室)计算机管理示范学校"创造条件。

  八、图书采购工作实行统一计划、采购方式进行,杜绝内定行为和个人行为。

  第十四条读者工作

  一、学生阅览室尽量保证每周开放十学时以上,图书馆可以考虑给学生办理个人借书证,应逐步达到70%以上的学生到馆借书,学生每学年*均借阅5本以上。90%以上的学生到馆阅览,学年生均到馆阅览10次以上。

  二、按时张贴报纸,经常推荐新书,及时提供教学参考资料,解答师生咨询,开展书展书评活动,交流读书心得,并应注意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认真上好阅读教学课(包括:基本阅读教学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教学;工具书使用方法指导;图书馆道德与读书卫生;本校藏书结构介绍;以及其它阅读教学课),有条件的学校应将阅读教学课纳入教学计划。

  四、积极进行或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开展馆际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及科学管理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从满足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开设和学校教学、管理手段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出发,有计划地分步实施,逐渐建设校园网,逐步完成"班班通"工程。

  第十六条信息技术教学

  一、应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要加强信息技术课的常规管理和研究,学校要制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周课时安排。

  二、逐步建立校园网,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的功能,全面实现学校计算机辅助管理,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的网络化。

  三、学校的应用软件建设应符合统一数据规范要求,采取分布式多层次方式,逐步建立校内教学数据库,以便数据共享、信息流通及网际互联。

  四、充分发挥"四川基础教育资源网"的作用,使其成为宣传教育的窗口,沟通社会的桥梁,获取信息的渠道

  第十七条网络室及网络的常规管理

  一、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对机器故障应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对造成的损失应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设备调出或报损,需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并登记在册。

  二、切实做好病毒防治,管理人员、教师所拷贝软件应确保来源可靠。学生不得自带软盘上机,使用软盘应由学校统一管理。一旦发现计算机染毒,应立即隔离,请专业人员处理。

  三、要充分发挥机房的效益,除进行信息技术教学外,还可开展计算机兴趣活动、组织教师培训、课外对学生开放、对社会开放。

  四、学校要安排熟悉网络知识的人员管理网络,确保可靠、安全运行。由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全校整体网络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教学软件正常运行、信息交流畅通。

  第六章音、体、美器材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十八条音、体、美器材建设

  一、学校要加强音乐室、体育场地、美术室的建设和器材设备的配备。

  二、学校要严格按标准配备相关器材。

  第十九条科学管理

  一、音、体、美设备器材是国家财产。学校领导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器材的教育。

  二、调入和购入的音、体、美设备器材要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帐。

  三、音乐、体育、美术器材存放应定位定柜。

  四、各室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对应。

  五、对设备器材应进行常规保养,大型体育设备每学期检查二次,涉及学生安全的设备器材应经常检查,对损坏的器材要及时修复,以保证设备安全,延长使用年限。

  六、各室设备器材的报废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装备效益

  一、充分发挥音、体、美设备效益,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开足音、体、美课时。

  二、学校组建文艺队、体育队,利用课余进行训练,形成传统。

  三、经常性地开展小型多样的文艺、体育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按时填报《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表》,如实反映学校实验、图书、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建设、管理、效益情况。

  第二十二条对于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则,做好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于违反本细则,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除通报批评教育外,还要责成有关方面,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小学设备管理制度 5

  1、要设总帐、明细帐、台帐,分别由财务、教务处、各室管理人员记载,并采用计算管理。

  2、自购或调拨的教学仪器设备到校后,一周内核准品种、数量,进行质量检查登记上帐。

  3、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仪器设备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排列有序。

  5、仪器设备、设施要按使用说明书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避磁等工作。

  6、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

  7、存放贵重仪器的`房闻或专柜应有可靠的安全防盗措施。

  8、实验前需提前做好仪器和药品的准备工作,实验课后要及时归还仪器。

  9、借用或非教学使用仪器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10、实验课中,非正常使用仪器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当事人赔偿,非教学损坏、丢失仪器照价赔偿。

  11、教学仪器设备不能修复需做报损处理时,由管理人员填写报损单,履行好相关手续。

  12、药品的管理:只准实验教学和科技活动用药。领用药品需先填写“消耗凭证”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签字,有毒药品还需教务主任签字,剧毒药品必须由校领导签宇。

  13、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做到帐物清楚,帐帐相符。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扩展7)

——设备室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设备室管理制度 1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卡,由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账。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悉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负责,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科室主任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设备室管理制度 2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设备室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设备室管理制度 4

  一、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有专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

  三、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使用日记。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检查、签字。

  四、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五、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检修。若因违章或大意造成损失者,将按学校“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酌情处理。

  六、每学年度对贵重精密仪器进行一次校检,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长期保持其可用状态。

  七、为避免积压、提高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仪器设备可以重新调配。在有专人管理的原则下,某些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公用或借用办法。

  八、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申请、鉴定、审批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九、根据岗位责任制要求,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掌握和提高有关仪器的操作技术,以减少操作合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此外,通过培训等方法,还要掌握一般检修技术。

  设备室管理制度 5

  1、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所负责实验室故障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反映有关情况,需要购买配件的应填写好设备报修登记表,交设备维修负责人。

  2、实验室技术人员对所负责实验室中实验用机安装的软件进行定期整理,删除实验用机中安装的游戏;监督学生,禁止学生安装和玩游戏,严禁学生上网浏览不健康的网页。如果发现有上述情形而没有被及时制止,该实验室技术人员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3、实验室技术人员应该对所负责实验室中的计算机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的升级和修补补丁工作,增强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计算机中的防毒、杀毒软件进行定期升级和查杀毒操作;对重要数据定期备份,避免数据丢失。

  4、根据课程需要,积极参与实验课的指导工作,认真学*实验指导书,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验,指导学生写好实验总结报告。

  5、积极配合实验课任课教师做好新开实验课程的建设,促进教学改革。

  6、积极学*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素质。包括外语水*、计算机应用水*、实验室管理与维护水*等。

  7、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扩展8)

——公司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公司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

  一、领借电教仪器时,须与电教保管员当面检验仪器质量,对仪器本身的质量情况作好记载。

  二、借出时,要填好仪器名称、型号、借出时间、借者姓名、仪器完好程度。

  三、凡领借仪器,要细心保管,放置安全,防尘、防潮、防晒、防磁化,搬动时忌碰撞。计算机、投影机、电视机、放像机、收录机等设备不能带回家使用。

  四、使用仪器要遵守操作规程,不能颠倒使用顺序。

  五、投影仪要放置柜中,*面镜要关闭。电教柜要放正,每天抹去外部灰尘。收录机、电视机等要有罩布或置于包装盒、柜中。

  六、要定期清洗灰尘,录音机磁头要经常清擦。保持音质清晰。

  七、银幕要挂正,注意保持清洁,不得损坏,有灰尘不得用湿抹布擦。

  八、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九、凡属违犯操作规程、粗心或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均由领用者负责修理好或赔偿。

  十、学期结束必须及时归还,归还时由电教保管员当面检验其质量,有损坏者照价赔偿或修理,并做好记录。

  公司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

  一、语音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应由语音室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

  二、语音设备要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语音室与学校总务处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语音设备要做到标签齐全,存放有序,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碰等工作。及时检修损坏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设备的领用和借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

  五、设备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设备报废应严格检测、报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监交。由移交人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若帐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索赔偿。

  公司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3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公司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4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公司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分类管理制度(精选5篇)(扩展9)

——关键设备备件管理制度(精选5篇)

  关键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1

  1.设备科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供应和保管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建立备件储备卡,要处理积压,加速资金周转,保证经济合理储备。维修用备品、配件原则上采用主机公司配套产品,特殊的备品、配件经设备科科长签字后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2.备件的储备原则:

  1)使用期限不超过设备修理间隔期的全部易损零件。

  2)使用期限大于设备修理间隔期,但同类型设备拥有量较多的零件。

  3)生产周期长的大型、复杂的铸、锻零件。如带花键的齿轮。

  4)需外公司协作制造的`零件和需外购的标准件。三角带、链条、滚动轴承、电气元件及向外订货的配件,成品件等。

  5)重点、专用、动力设备和关键数控设备的重要配件应采取比价采购、合理储备、确保生产。

  6)多次故障证实易于损坏的各种铸锻件。

  7)经常摩擦而损耗较大的零件,如摩擦片、滑动轴承、传动销等。

  8)在高温、高压及腐蚀性介质环境下工作,易造成变形、腐蚀、破裂、疲劳的零件,如热处理用底板、炉罐等。

  9)生产流水线上的设备和生产上的关键(重点)设备,应储备更充分得易损件或成套件。

  3.备件范围

  1)所有维修用的配套产品。如滚动轴承、皮带、链条、继电器、低压电气开关、热元件、皮碗、油封等。

  2)设备结构中传递主要负荷,且负荷较重结构又薄弱的零件。

  3)特殊稀有设备的一切更换件。

  4)因设备结构不良而容易产生不正常损坏或经常发生事故的零件。

  5)设备或备件本身因受热、受压、受冲击、受磨损、受反复载荷而易损坏的一切零部件。

  4.备件管理:

  1)备件图册是备件管理工作的基础,应注意收集和积累并积极采用电子图表方式以便维修人员查阅。

  2)备件技术员根据备件使用期限制定储备定额,库内应经常保持一定储备量,到最低储备量时,应及时提出订货和制造。

  3)备件库应建立帐、卡、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帐物相符,定期保养,严防腐蚀及变形。

  4)备件储备的经济指标,备件资金总额按设备原值的2---3%统筹,储备资金周转期为1.5---2.5年。

  5.供应分工:

  1)机械、电气备品、备件外购部分由设备科负责采购供应,自制部分由设备科按月下计划生产,由机修车间承担,凭完工单入库。临时急件优先安排生产。

  2)轴承、橡胶制品由设备科负责采购供应。

  3)液压元件、标准件,由设备科统一管理供应,并按年、季报需要计划,委托供应科订货。

  4)运输设备备件、外购部分由运输科负责采购供应,自制部分提报设备科订货或安排计划生产。

  5)标准设备的备件或大型重要的铸、锻件和胶带、工业链条等,凡属国家统一分配订货的由设备科提出计划,委托供应科统一订货。

  6.备件计划

  1)凡有储备定额的备件,均有备件库根据最低储备量提出缺件清单报备件技术人员编制计划后统一安排,组织制造或采购。

  2)无储备定额的零部件,应有大修技术人员给予检测后,编制更换件清单交设备科安排生产或外购。

  3)机修车间的备件制造计划,应作为生产任务指标之一进行考核。

  4)车间维修所需备件,需经备件技术人员审核后,填写设备配件、材料申购单,并经设备科长审核后给予安排实施。

  5)设备事故造成的维修急件,由设备部门分析事故后,优先提供。

  7.备件入库

  1)在申请计划内和订购新设备带来的备件方能入库,其他物资一律不得入库。

  2)备件入库必须由交库人填写“备件入库单”,经检验科验收合格后给予入库,入库备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

  3)备件入库后应进行微机登记入帐、涂油、除锈、挂上标签,并按设备型号或备件形状分类存放。

  8.备件的保管

  1)入库的备简要保存好、维护好,不丢失,不损失,不变形,定期检查涂油。

  2)备件数量应做到“三清”(规格清、数量清、材质清)、“两齐”(库容整齐、码放整齐)、“三一致”(帐、物、卡一致)、“四定位”(区、架、层、号定位)、“五五”码放(一五一十的码放整齐)。

  3)备件应建立分类明细表台帐,凭入库单、领料单、退库单、销售单、报废单登帐,做到日清月结,季报,年终盘点,帐、物、卡一致。

  4)关键、精密备件应采取特殊措施保养和保管。

  5)备件库必须具有防火、防盗措施。

  9.备件的发放

  1)对不同的备件,要有相应的领用办法和审批手续。

  2)备件发出后要及时登记和销帐。

  3)对有回收和利用价值的备件,要以旧换新。

  4)领出备件因某种原因需退库时,应填写退库单,保管员认真检查,如不是原物,无合格证或已使用过,应拒绝退库。

  10.备件的处理

  1)设备外调、报废、改造后,如本企业已无此型号设备,无用的备件要及时处理销帐。

  2)备件因图纸错误、工艺不当、保管不良等原因不能使用时,由备件技术人员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后,报有关部门或领导批准报废。

  关键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关键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3

  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5)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

  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关键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4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设备备品配件(以下简称备件)进行规范、科学的管理,及时满足维修需要,缩短设备维修停机时间,减轻企业库存压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备件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术语

  备件是指设备运行中容易损坏的备用零部件。

  旧件是指维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部件。

  第四条、职责

  动力设备部为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备件采购计划的审批;备件、旧件修复、报废的鉴定;备件的技术管理。

  采购中心采购部负责备件的采购,仓储部负责备件的仓库管理。

  财务中心负责备件的资金审批;对各子公司领用备件进行核算。

  子公司负责备件需求计划的申报、审核。

  第五条、细则

  1.备件的需求、请购计划、审批

  1.1子公司设备维修工负责申报备件需求。

  1.2子公司设备管理员负责申报备件计划,生产部经理审核。

  1.3动力设备部设备工程师负责申报通用设备、大(项)修设备,改造设备、补充库存的备件采购计划。

  1.4动力设备部经理负责审批所有备件计划。

  2.备件采购及评审

  2.1备件由物资采购中心采购部负责采购。

  2.2采购部应按照备件采购申请单所提供厂家、型号、数量、时间进行采购。

  2.3采购部在采购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采购申请人联系解决。

  2.4每年由生产部门、设备部门会同采购部门对备件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3.外协加工和自制备件

  3.1外协加工备件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子公司报出外协加工计划,动力设备部审批。

  3.2自制备件由动力设备部工程师出具方案,子公司负责制造。

  3.3原则上子公司有能力加工的不予外协,首先在股份公司内协调。

  4.备件仓库管理

  4.1备件应入专门的仓库进行保管。

  4.2仓库应设专人按备件ABC分类法进行管理。

  4.3备件入库前需检验,仓库保管员负责检验数量,备件申请人或其指定的维修人员负责检验质量,合格后方能入库。

  4.4备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按备件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和保养。对于一些包装不完整的备件和加工件应进行涂油防锈处理。

  4.5备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当天应办好入库、登帐、挂卡工作。

  4.6备件领用要由维修工填写领料单,生产经理签字并加盖内部财务结算章后领取。

  4.7备件领取后维修完毕剩余备件,应办理退库手续。

  4.8备件仓库保管员应每天核对每种备件库存量和最低储量,当低于最低储量时要及时将结果汇报给动力设备部。

  4.9每月5日前仓库保管员应将上月备件出入库动态表、库存数量、占用资金报表报动力设备部备案。

  4.10动力设备部根据采集的数据每半年更新一次设备备件库存标准上限和下限。

  5.旧件、备件的处理

  5.1仓库备件处理

  5.1.1设备调拨(处理)出中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该设备专用备件应随设备调拨(处理)。

  5.1.2设备已报废,集团内没有同类型设备;设备已改造,剩余备件无法利用;此两种情况下剩余备件应尽量由物资采购中心调剂,回收资金。

  5.1.3由于制造质量和保管不善造成备件无法使用,且无修复价值(动力设备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鉴定),报动力设备部经理批准**废品库。但同时必须根据报废原因分析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2旧件的处理

  5.2.1更换下来的旧件要先入旧件库,由仓库管理员做好记录,登帐、挂标识卡。

  5.2.2动力设备部每月对旧件进行鉴定,有修复价值的由入库单位进行修复,没有修复价值的入废品库。

  5.2.3对修复且使用后达到效果的,由车间填报评价表,报动力设备部,根据使用效果,按所节约费用的一定比例奖励修复完**员。

  5.2.4对有修复价值而不修复的,则对相关维修人员进行考核。

  6.备件的共享

  6.1子公司和动力设备部均可使用备件仓库里的所有备件,但应慎用计划修理备件。

  6.2计划修理备件为专用备件,当重点设备抢修需用时,应填写工作联系单,报动力设备部批准,以便动力设备部根据采购周期及时调整修理计划。

  6.3重点设备抢修时,当本地仓库没有备件而异地仓库有备件可用时,可由使用单位报物资采购中心及时进行调配。

  ***共享时的资金预算和结算

  ***.1备件资金预算由采购部负责。

  ***.2财务部门应优先安排备件的采购资金,以保证设备及时修复,生产顺利进行。

  ***.3结算时由财务中心根据仓库保管员登帐的各公司领料单进行结算。

  7.备件的技术管理

  7.1备件技术管理由动力设备部负责。

  7.1.1备件的测绘,图纸的收集、整理、核对等工作。

  7.1.2备件统计图表、储备定额等技术资料的编制和修改完善。

  8.备件管理流程

  8.1设备备件管理流程

  9.考核

  9.1对违反规定程序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报表的每次考核50元。

  9.2违反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况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考核。

  第六条、附则

  1.本办法由动力设备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备件管理流程和制度同时作废。

  关键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5

  一、仪表气源管理:

  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内的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进行巡回检查。

  4、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二、仪表电源管理: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2、电仪人员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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