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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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公司宿舍区的文明建设,使职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特制订职工宿舍文明守则如下:

  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系。

  以上规定希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违者按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处理。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 2

  1、公司范围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一切公物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员工必须由后门进入,早上九点前及晚上六点后,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后门,若有事外出者,需随手将一楼后门关上。

  2、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不准吵架、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3、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宿舍内不得存放任何危险物品和有碍卫生的物品。

  4、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不准在墙上或门上乱刻乱画,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食堂处不得将辣椒、葱蒜、肥肉、骨头等随意丢在地上,应放于桌面或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5、任何人不得拿公司的足疗药品,器具,及一切物品自用或带离本店。

  6、不准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食用,开饭二小时内为用餐时间,此后,不能去厨房热饭或要求他人热饭。

  7、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室、水果房及吧台。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不准私自接用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寝后关灯。

  10、上班时间内不得接见朋友或将其带入公司内,必要时,需经上级领导同意方可。

  11、宿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舍内电灯坏了或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进行修理,避免造成事故。

  12、希全体同仁共同遵守各项守则及管理制度,防火、防盗、协助公司做好综合性管理工作。

  以上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违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处罚。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 3

  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持续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员分管职工宿舍,各施工队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凡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民工务必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

  5、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棉被、垫被、床单起床后务必折叠规范*整;毛巾应按规定挂成一条线;鞋子务必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点构成统一。

  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务必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持续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感觉好。

  9、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不当行为;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礼貌,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 4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生活*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效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既合理地利用资源又节约开支,体现对业主及其他员工的公*原则,公司对现有的员工宿舍的管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并规定如下:

  一、宿舍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得乱堆乱放。

  二、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闹、饮酒猜拳,严禁在宿舍里赌博。

  三、节约水电,不得浪费。

  四、不得随意携带他人在宿舍内留宿,如因特殊情况有亲戚朋友投宿的,应告知管理处负责人或协管队长,在得到同意后方可留宿。

  五、员工因工作需要,经管理处许可,住在管理处指定的集体宿舍的不收房屋管理费、水电费;若条件许可,不造成负面影响,经公司管理处许可的个别管理人员可住单间宿舍的,必须由公司统一安装独立水电表,按水电表读数计收水电费。带家属住宿舍的(不提倡住在区内),并按各管理处实际居住条件暂时收取30-50元不等的管理费。以利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使用水电,体现公*。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阅读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1)

——宿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汇总5篇

  宿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1

  1、宿管员必须准确掌握本公寓楼内住宿学生信息和每日住宿学生去留动态情况。

  2、对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的住宿管理方式,谢绝非本楼访客。劝导住宿学生防疫期间不得外出,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3、每日对住宿在楼内的所有学生测量体温,主动提醒学生进行房间消毒通风、进出佩戴口罩、及时清洁消毒等。

  4、宿舍楼每天对进入楼内的后勤保障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情况和登记。做到:人员进入必查、必检、必问、必记;每晚逐一核查入住学生信息、测量体温,及时准确掌握住宿学生动态情况。

  宿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

  1、发生突发及异常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及时上报宿舍主管,情况紧急时同时上报学院当日总值班。

  2、如发现非本宿舍人员留宿现象应立即上报宿舍主管、安保、住校辅导员老师。同时做好该人员的体温测量,了解基本个人信息情况。

  3、进入学生不配合检查测量,经规劝仍不配合的,立即上报宿舍主管及学生处。

  4、发现学生体温异常的(超过37、3℃),或身体其它特征明显异常的,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室。同时劝导学生立即就医。

  宿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3

  1、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请同学们自觉佩带好口罩,废弃口罩请弃置于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

  2、学生宿舍实行凭证进出制度,同学们按照《进入学生宿舍流程》有序进人宿舍。非本宿舍住宿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开关门时间,严禁晚归或不归。(新都校区学生一律不允许外宿)。

  3、进入宿舍时进行手部消毒、行李消毒,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并坚持七步洗手法,定期洗涤和晾晒个人衣物。

  4、严禁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严禁互窜宿舍、互窜楼栋,不邀请其他宿舍人员进入。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各类违章电器、聚集聚餐、饲养宠物等。

  宿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4

  1、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3、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垃圾桶。

  4、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5、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学生或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

  6、禁止到校外就餐、采购食品。

  7、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值班老师。

  宿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5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入寝室必须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按规定的床位入寝,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及床位,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2、寝室每天早、中、晚要进行开窗通风,寝室长定时到寝室管理员处领取消毒水,及时、彻底的对寝室进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寝室内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必须外出,则须进行出入登记、体温测量,并戴好口罩等,做好个人防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内泼水、烧纸。不得向楼外乱扔垃圾、杂物。

  4、禁止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寝室与寝室之间的串门、聚会等交流活动,建议多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不得在楼内及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校外人员来访。特殊情况下,须经学校批准,不允许非住宿人员进入寝室,对住宿学生,实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门禁卡给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寝人员,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良好的卫生*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是抵抗病毒侵袭的重要法宝。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寝室时要检查好电源等设施,寝室严禁使用热得快等烧水设施。

  7、严格遵守寝室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积极配合寝室管理员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如有发热、咳嗽或其他身体不适情况,请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配合做好隔离防护工作。

  8、住寝同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或15天内有外省返校人员的,请及时向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报告,配合学校做好信息上报等后续工作。

  9、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防疫期间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报告。

  10、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养成良好卫生*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2)

——疫情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疫情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

  居住证

  1、员工必须遵守《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所有员工入职住宿必须办理居住证,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非法定年龄(16周岁以下)公司不予录用;

  宿舍管理员监督新入职员工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

  办理未到法定年龄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人;

  2、新工入职当天必须交齐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本人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楚房号、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

  新入职员工监督宿舍管理员居住证是否在十五天之内办理完成,在职员工未办理、失效、过期居住证由本人备好相关证件交主管统一上交;

  员工在交齐相关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好,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新员工当天未上交办理暂住证所需照片、身份证,不办理住宿手续,在职员工乐捐5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3、宿舍管理员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各部门主管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宿舍管理员未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

  住宿安排

  1、入职办理住宿的员工,夫妻双方在职员工必须持真实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员住集体宿舍),服从宿舍管理员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调换房间(集体宿舍调换每月1号-3号办理手续);

  宿舍管理员对入职办理住宿的员工,夫妻双方在职员工真实有效身份证、结婚证进行检查监督,行政物管中心副总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安排住宿,监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员是否达到规定的住宿条件;

  办理住宿的员工,无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宿舍管理员不予办理住宿,无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未达到规定住宿条件的人员,宿舍管理员办理住宿,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的员工乐捐20元/天,超过一周的40元/天。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调换房间的员工乐捐100元/次;

  2、严禁男女混居(持有真实有效结婚证除外),夫妻单方辞职,请假超过30天(事假、病假、分娩生育)三天内退出夫妻房间并交出钥匙。(病假超过一个月凭医院病历卡、发票);

  宿舍管理员对男女混居,已办辞职手续,请假超过30天,未办退房手续的员工进行监督。办理好辞职手续的员工整理行李必须由同宿舍的人员监督且及时搬出。最迟不超过两天。禁止行李、包裹在18:00后带出厂;

  对证件虚假、隐瞒事实的员工乐捐20元/次,男女混居乐捐100元/次。对已办理辞职手续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腾出房间的员工乐捐20元/天,超过一周的40元/天;

  3、综合楼7、8、9楼宿舍,公司规定人员(副总、总监、外聘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房间居住,其余房间由公司在职管理人员3人或3人以上,公司在职管理人员及夫妻居住。严禁房间内烧菜做饭、喂养宠物(辞职、请假同上第2项);

  行政物管中心副总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安排住宿,监督居住单间的人员是否达到公司规定的住宿条件,员工相互监督举报。(辞职、请假同上第2项);

  宿舍管理员未按规定办理住宿,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未达到公司规定住宿条件的人员,居住单间的,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腾出房间的员工乐捐20元/天,超过一周的40元/天。对烧菜做饭第一次乐捐100元/次,再次发现调离综合大楼房间住宿;

  4、对员工直属亲戚来厂探亲必须在门卫处凭有效证件登记后进厂,询问是否住宿,住宿必须经宿管员和大堂客房登记住宿(按大堂制度办理),严禁未经登记擅自留宿。外来住宿必须是员工的直属亲戚,严禁来访者单独在集体宿舍房间逗留,探亲访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过22:00点。

  保安、宿管员对员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检查、监督,同一宿舍员工对来访住宿者是否办理住宿手续进行监督,对未办理住宿手续,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员或保安举报,被访员工对来访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被访员工擅自将来访人员留在宿舍住宿,被访员工乐捐100元/天。同一宿舍员工知情不报、故意包庇或隐瞒来访人员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与同宿舍员工共同承担责任,被访员工需承担双倍责任。

  住宿制度

  1、在公司宿舍住宿员工,不得在楼道、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使用音响等设备必须调音量小、静音或使用耳机,不能影响其他人休息;

  宿舍管理员、保安不定时对宿舍进行巡查、监督,同宿舍员工及邻宿舍员工对影响他人休息的员工进行劝阻、制止,并向保安或宿舍管理员举报;

  宿管理员、保安如发现违规员工要立即劝阻、制止,对制止无效的来访者逐出厂外,对公司内部,制止无效的员工乐捐50元/次,并代为保管音响设备,保安与宿舍管理员接到员工举报,未在30分钟内到场处理,保安或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保安与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房间进行巡查,同一宿舍员工对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进行制止、举报。防止事情进一步恶化;

  因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对责任人乐捐200元/次,损坏他人财产和公司设施,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解除劳动合同。造**身伤害、发现赌博交由**部门处理;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煤油灶、电热管、电热毯等高负荷、高危险电器,维护宿舍内、外配置的公共设施;

  宿管员与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同一宿舍员工对使用煤气灶、煤油灶、电热管、电热毯等高负荷、高危险电器进行监督并向宿舍管理员举报;

  对使用违规电器设备将代为保管,损坏他人财产和公司设施,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造成重大损失、发生火灾等交由**部门处理。对损坏物品隐瞒不报,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员工共同赔偿,对举报者奖励50元/次,因检查不严而造成损失,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

  4、严禁将手机、现金、手饰等贵重物品随意放在房间内;

  人员离开房间必须锁好门窗,宿舍管理员对宿舍物品不定期检查;

  如保管不当造成财物失窃,自行承担损失;

  5、宿舍内配置的物品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必须及时到门卫处登记报修(报修时需填写房间号、损坏物品及时间),维修前将房间卫生打扫干净;

  宿舍员工监督维修的及时性,维修员辩别是否人为损坏;

  维修员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6小时维修好,延时乐捐5元/次,对故意损坏财物按原价赔偿并乐捐20元-100元/次;

  6、根据***法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险、易燃易爆等国家违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员检查擅自藏匿违禁物品,吸毒人员,同宿舍人员有权、有义务对藏匿违禁物品监督举报。

  对故意损坏物品和存放违禁物品、吸毒的当事人进行举报,举报人给予奖励200元/次,发现违禁物品立即没收并对当事人乐捐100元/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由违规人员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卫生制度

  1、禁止将电瓶车、自行车和杂物放置消防通道及楼梯间,禁止将垃圾倒入通道、楼梯、便池或洗脸池内;

  宿舍管理员与相关部门不定期检查,住宿员工相互监督、检查,向宿舍管理员举报;

  消防通道及楼梯间内停放电瓶车、自行车、堆放杂物乐捐20元/次;造成马桶堵塞,将垃圾倒在他人门口或通道责任人乐捐50元/次;对隐瞒不报,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员工各乐捐20元/人;

  2、严禁高空抛物(包括高空扔垃圾、倒饭菜、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不允许将衣物挂窗外;

  宿舍管理员利用监控对楼梯、通道回访检查,全体员工监督,并向宿舍管理员举报高空抛物等不良行为;

  因高空抛物导致他人伤害,由责任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乐捐100元/次,随手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责任人乐捐5元/次,衣物吊挂空调外机上的乐捐5元/次;

  3、搞好宿舍卫生工作,检查标准:

  (1)地面无油腻,

  (2)无垃圾,

  (3)玻璃清透明亮,

  (4)马桶无黄色迹象,

  (5)台盆不脏乱,

  (6)日用品摆放整齐等,衣物堆放整齐。

  同一宿舍员工相互监督,是否将垃圾带到楼下放入垃圾桶内,个人物品是否摆放整齐,整洁。

  对房间卫生差的员工乐捐20元/人/次;对房间卫生好的员工奖励20元/人/次,并张贴公布。

  水电使用制度

  住宿的员工除公司补贴,超出部分的水电费,按同一宿舍住宿员工按登记入住的日期分摊。

  公司补贴每个房间电费为10度;水费5月至10月每人2吨、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吨,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记日期分摊。

  每月1至5号公布上月使用水电费用,员工核对水电费用是否错误以便宿舍管理员更正,超出5号到次月调整,水电费核算错误,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宿舍。

  稽核部发现以上事项弄虚作假或负责人未执行监督对负责人处以10/次乐捐,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赔偿管理制度》赔偿。

  注:

  1、本制度执行由行政物管中心负责,主要职责是对程序的制订、修改、解释及日常运行维护、问题点收集、回复、培训等负责;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负责稽核、处理;

  3、若在运行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情况时,请及时知悉稽核部指导;

  4、运行过程中若同变革前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疫情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2

  1、寝室床位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如有特殊须书面申请,一经发现罚款贰拾至伍拾元;

  2、为了员工的安全和养好精神,教育员工按时主寝,外出员工进出不得打扰其他人 员休息,24:00准时关灯,严禁员工24:00以后随意出入,累计三次以上劝退寝室;

  3、在寝室不得喝酒、聚众,一经发现罚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员工在23:00以后不得随意进入异性寝室,严禁男女混宿,一经发现予劝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门23:00准时上锁,如须出入找负责大门钥匙人员,不允许翻门,一经发现罚款贰拾至壹佰元,累计三次劝退宿舍处理;

  6、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辞退和自动离职的员工,同意留宿者负主要责任,并以劝退寝室处罚。同寝室知情不报者警告处分;

  7、自动离职和被酒店辞退的员工,在次日搬离宿舍;

  8、寝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共同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

  9、严禁偷窃他人财物,一但查获给予严肃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寝室财物人为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物品自然老化报上级予以更换;

  11、宿舍不允许使用电器,一经发现没收处理;

  12、值班人员不定期检查寝室的卫生状况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不按以上制度执行者按贰拾至壹佰元处罚;

  13、以上寝室制长由寝室长负责严格执行。

  疫情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住宿须知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桌椅一套,柜子一个,钥匙一套,被褥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3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

  (11)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1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3)公司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评分结果对外公布。

  第四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4)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5)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

  (6)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7)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衣物等个人物品收入衣柜,不得随意摆放。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10)严禁在宿舍楼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1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

  (12)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13)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14)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熨斗等交流电器。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内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第六条公共卫生管理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抹、室内锲钉及粘接各类挂钩等。

  (3)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每天清洁卫生,轮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内厕所、冲凉房、阳台。(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

  (4)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均分摊。

  (5)自觉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6)将室内的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和规格整齐放好。

  (7)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庞物,禁止养狗。

  (8)将室内垃圾带到公寓楼外垃圾车内。

  (9)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并公布结果。

  第七条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退离宿舍员工须持行政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搬离宿舍。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3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访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疫情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4

  1、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4、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5、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6、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8、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9、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疫情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5

  一、施工现场各宿舍应将本制度张贴在宿舍内,并严格遵守。

  二、建立宿舍人员名单和床头卡,床头卡必须与人相对应。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确保室内整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异常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团体宿舍不得卧床吸烟、男女混住;严禁聚众赌博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五、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的必须先到管理部门进行外来人员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违反者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

  七、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坚持宿舍内空气流通、清新。

  八、宿舍内要做到人走关窗、熄灯、锁门,宿舍内不得存放很多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九、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乱泼废水及随地大小便,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十、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罚。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3)

——疫情期间校园宿舍管理制度汇总5篇

  疫情期间校园宿舍管理制度 1

  1、保教人员要做好幼儿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2、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吹牛、嗑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增减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或者蒙被睡觉。发现幼儿生病及时处理。

  3、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4、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下班前要仔细检查幼儿宿舍教室电器电源是否关闭妥当。

  5、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严禁在幼儿宿舍及教室内焚烧垃圾杂物。对宿舍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6、严禁在幼儿宿舍点蜡烛,严禁在幼儿宿舍内给手机充电。

  7、保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的交接班制度。特别是幼儿入园人数,幼儿带药服药情况,幼儿的异常情况(生病、情绪、精神状况、饮食等)。接班人员未到,主班老师不能随便离开幼儿。接班教师要按时到岗,了解本班幼儿当天在园情况作好记录。

  8、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幼儿入宿舍后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师安排幼儿床铺时应考虑幼儿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的安排上铺幼儿。对睡上铺的幼儿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摔下跌伤。

  9、教育幼儿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家长将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违禁品带入幼儿宿舍。

  10、幼儿午睡时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异物上床,不能让幼儿玩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域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

  11、保教人员注意不要将床、桌子、椅子或其它物品放在靠窗台的地方,以防幼儿爬窗跌下摔伤。

  12、保教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宿舍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幼儿宿舍用具和设施。

  13、切勿在宿舍进口、走廊、楼梯口等处堆发杂物,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4、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及设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5、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教育幼儿不能玩火。

  16、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校园宿舍管理制度 2

  一、每个同学的洗脚帕、袜子、衣裤统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绳上。

  二、床面铺垫*整,棕垫、棉垫、凉*边缘与床缘对齐,不得相互超越,整个室内两侧的床缘应成一条线。上铺棕垫下要求垫一层塑料布或纸壳。

  三、被子应统一将被里折外按军训时的要求折叠成有轮廓的方块或*似方块,放于房间后窗一侧的床头铺面外侧与床缘对齐,被子口面朝进门方向,枕头放于内侧与被子底缘成一条线。干净衣裤可折叠放于枕头上面与枕缘对齐。

  四、床下两头各放学生的鞋子,上铺同学的放于左,下铺同学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对扣,鞋跟与床脚面成一条线,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处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脸盆一律放于下铺床下地板上,上铺同学的放左,下铺同学的放右,位置对称,盆缘与床脚、鞋跟成一条线,盆内放进香皂(盒)。若超员的脸盆可灵活放于内阳台适当位置。

  六、蚊帐要求帐顶拉*,白天将帐围部分折叠到顶上。

  七、若存放劳动工具横放于床下最里部隐蔽处,扫帚铁撮等清洁工具统一放于门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内阳台窗壁正中处。

  八、箱子提(挂)包统一放于两侧存橱的一、三、四、五层,按从上铺到下铺的`顺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挂)包放右,箱底、包底要与橱缘一条线,超员的箱子可灵活竖放于床下两头。

  九、濑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刷与杯把相对放于盅内,毛刷向上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膏倒放于濑口盅右旁,牙膏底部与濑口盅底部对齐成一条线。与濑口盅相对应的第二路放洗头膏,洗头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镜,要相互对齐成一条线。与洗头膏相对应的第三路放开水杯或碗筷,碗缘前面对齐成一条线,筷子、汤勺一头放入碗中,另一头露出碗缘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

  十、门后挂一个寝室流水记录簿,门后设一个专栏,贴三表(寝室规则、内务标准细则、床铺定位表)。室长为内务卫生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内务卫生,做到两根绳子七条线,清洁工具看不见,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门栏。

  疫情期间校园宿舍管理制度 3

  一、每天起床后各自管理好日常生活用品,值日及时负责打扫寝室卫生。

  二、每星期五中午进行寝室大扫除,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

  三、除药类、茶水外不准带任何其他食物进寝室。严禁在室内吃东西、随地乱吐、乱扔。严防病菌和害虫污染。

  四、不在墙壁、床上、门窗乱涂、乱画、乱刻、留脚印和钉挂东西。

  五、生活用品按要求摆放整齐,不随意乱摆乱放,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的好*惯。

  六、要勤洗澡(脚)、衣服、鞋袜、被褥,修剪指甲。

  七、大小便后及时冲洗便器,保持空气新鲜。

  八、 不违法乱纪,不在校外就寝,不留校外人员就寝,男女生不准串访寝室,有事一定请假。

  九、学生宿舍严禁生火,点蜡烛、蚊香,不准吸烟、不准用火、电取暖,不准随意改变电装置。

  十、不准在室内、床上打闹、游戏,不准串床,以免摔伤。

  十一、 保管收拾好自己的物品,不乱拿他人的东西,最后离开寝室者要关锁门户,严防破坏和被盗。

  十二、各寝室人员要相互谦让,助人为乐,照顾好小同学。

  十三、发现病情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及时就医,如遇传染病情及时向上级和医疗部门报告,给予隔离,防止蔓延。

  十四、如有急性事件发生(如急病、偷盗、行凶事件等)全体同学全力保护自身安全,并大声呼救,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精神。

  疫情期间校园宿舍管理制度 4

  一、寝室纪律

  1、在寝室高声喧哗、追逐打闹、故意敲门每项每人次扣1分。

  2、向宿舍外倒水(扔杂物)每人次扣3分。

  3、不按时就寝、提前起床每项每人次扣1分。

  4、就寝时不能保持寝室安静每人次扣1分。

  5、在洗漱间玩水每人次扣1分。

  6、在过道倒水每人次扣2分。

  7、在寝室点蜡烛每人次扣5分。

  8、衣冠不整、衣不上扣、帽子歪戴每项每人次扣1分。

  9、化妆、染指甲、穿高跟鞋每项每人次扣2分。

  10、佩戴首饰、传呼机、手机每项每人次扣1分。

  11、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

  12、说脏话、骂人每人次扣1分。

  13、随地吐痰每人次扣1分。

  14、阅读不健康书籍每人次扣3分。

  15、其它违纪情况酌情扣分。

  二、寝室内务

  1、被子折叠、床单整理、枕头摆放、蚊帐悬挂不统一、整齐,每床每项扣1分。

  2、脸盆、洗漱用品、学*用品等摆放不统一、整齐,每项扣1分。

  3、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

  4、毛巾挂放不整齐扣1分。

  5、乱挂衣物扣1分。

  6、地面不干净(有尘土、泥水、污迹、痰迹等)扣1分。

  7、玻璃、窗台不干净扣1分

  8、椅(凳)子摆放不符合要求,每把扣1分。

  9、楼层公共卫生(走道、浴室、卫生间、阳台等)差,每间寝室扣1分。

  三、其它

  1、寝室内做到语言、行为文明,同学之间友好互助,对人有礼貌,加2分。

  2、寝室成员能听从老师和室长的安排,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加2分。

  3、寝室文化建设文明、高雅、有朝气、有特色,加1分。

  4、文明寝室评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A、损坏室内公物;

  B、出现偷盗现象;

  C、出现打架、斗殴现象;

  D、出现酗酒、吸烟现象;

  E、私接电源,造成火灾等其它重大事故。

  疫情期间校园宿舍管理制度 5

  一、住宿须知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8、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9、离馆退床时,必须到库房办理手续,退回宾馆所发的一切物品,遗失则照价赔偿。

  二、宿舍房内卫生管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

  3、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4、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准私自配房间钥匙。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院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23:00关大门,23:30熄灯,星期五、六及节日延长1小时。宿舍大门关闭后,晚归者须凭证登记,方可进入宿舍;多次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四、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履行登记手续,禁止商贩进入学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更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异性及进行经商活动。

  3、在正常作息时间以外进出宿舍的学生,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出示学生证和有关证明,并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查询。

  4、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5、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内生火煮饭、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

  6、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外出时关好门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后勤管理人员。

  7、不准高空抛物,危害他人安全。

  五、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1、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

  2、讲卫生、爱清洁。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饭菜,不准随地吐痰及往墙上蹬脚印,不准在家具上涂写刻划,不准从宿舍楼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和随意乱丢烟头。

  3、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卫生要自觉清扫。脏物垃圾须倒入楼道内固定桶里,不得随意扫入楼道。

  4、各宿舍对室外卫生责任区要实行包干负责。

  5、自觉接受卫生检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六、学生宿舍物资设备管理

  1、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准将寝室内的'家具与设备搬动、调换或拆作它用。

  2、爱护公物。发现门锁失灵、水管破裂、水笼头失控、下水道堵塞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新生入住学生宿舍使用家具及房间设施时,需与学院后勤签订住宿协议,按照清单接收本室的财产数量和质量(新或旧)。以后学生对家具及房间设施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有关维修费用由责任者承担,丢失家具设备要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从严处理。

  七、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1、学生宿舍用电实行“限额管理、超用收费”制度以及用水原则,具体标准如下:

  (1)公寓宿舍以每个宿舍每月18度电的限额指标分配到各宿舍。超过部分,按供电部门制订的标准收费。所有学生宿舍每年按10个月(即2、8月除外,下同)计算指标。

  (2)所有公寓的学生使用自来水实行按时按点供应原则。公用水房严禁长流水,做到随手关水,学生洗衣服不得同时开启多个水龙头,一经发现,对其批评教育,如劝告无效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逾期不缴纳电费的宿舍,宿舍将自动停电,直至该宿舍履行交费手续为止。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源、电源及任意拆卸、调换和破坏水电设施者,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额免费使用的权利,实行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并报学院予以处理。

  3、严禁在宿舍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等电器,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违者,除没收电器、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外,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为节约用电,防止事故发生,严禁在室内外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上拴挂物品,严禁擅自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并要做到人离电源关,包括关掉灯、收音机、充电器、复读机、电脑等学*必用电器的电源。

  5、由于夏季天气较热,学生公寓将给予24小时供电,学生公寓实行自觉关灯制度,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报系、院处理。

  6、宿舍内饮用桶装水,其费用由入住人员共同负担。

  八、学生宿舍钥匙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对宿舍钥匙发放与保管作如下规定:宿舍住宿学生人手一把门锁钥匙,其余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抽屉钥匙全部由住宿学生个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新生进校登记注册后领取钥匙,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时根据钥匙使用登记册交还全部钥匙。

  3、学生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值班室,由后勤统一配制,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4、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还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2元。

  5、无特殊情况,各宿舍值班室备用钥匙不外借,必须借用值班室备用钥匙的,需凭借申请人使用有效证件登记,然后再经证明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确认为借用钥匙宿舍的住宿人员后才予以办理。

  九、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1、寒暑假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请在规定放假时间前一周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以便管理。

  2、家住本市的同学原则上寒暑假不予留校住宿,确实需要住宿的,需由家人或其直系亲属开具证明。

  3、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作息时间里,凭学生证出入宿舍。

  4、从安全出发,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在一栋宿舍楼住宿的原则。其余宿舍楼由宿管部门采取封楼的办法进行管理,封楼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需本人书面申请,经楼栋管理员核实签字后方可由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5、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住宿学生离校管理

  1、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宿管部门,宿管部门做出验收家具的时间安排,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还手续。

  2、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后的三天时间里办理完离校手续。

  3、毕业生个人使用的宿舍家具设备,待有关人员按清单检查验收完好无损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有丢失损坏,按采购价格酌情予以赔偿。

  4、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里即视作违规住宿,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先离校学生交还的家具设备,经查验后由后走的室友负责保管。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十一、集体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十二、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4)

——企业工人宿舍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企业工人宿舍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五、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七、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八、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实施。

企业工人宿舍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华东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具体内容:

  3.1所有住宿人员住进或迁出之前,向华东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待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华东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办好钥匙、用具等领取、交接手续。

  3.2各宿舍选宿舍负责人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卫生。除特殊情况外,员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负责人汇报,后由宿舍负责人向行政部人员反映。

  3.3宿舍负责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楼道及洗手间等卫生状况,不符合标准的令当事人整改,华东行政人事部及华东技安部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大检查,检查结果按实际情况予以公布并实施奖惩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3.5宿舍内禁止抽烟、焚烧等出现明火、明烟行为。

  3.6宿舍内铺位、桌子按公司规定统一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

  3.7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未经允许不得在墙壁上打铁钉、拉绳子等,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8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插座,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等超过1000瓦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并给予警告处分。若三次发现宿舍内存在大功率用电器,屡次不改者,公司将取消其入住宿舍资格。

  3.9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10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得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窗门外,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1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地面、楼道、卫生间、洗手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带往楼下放在垃圾桶内(指定位置),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2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3.13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产品等公物带入宿舍。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3.14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机关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有偷盗行为者。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3.15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功率超过1000w的大功率电器,违反者处以相应的处罚。

  3.16严禁员工在宿舍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将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17严禁在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3.18宿舍属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个人用品叠放整齐;请保管好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如有物品丢失,公司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负担赔偿责任。

  3.19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公司配备的空调、及其他电气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电气设备。

  3.20室内所配置的电器上方及表面,严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调等电气设备中,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置的请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21禁止空调全天连续运转。

  3.22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等电器损坏,经专业人员认定后,由责任人按设备价格进行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视情况情节轻重另行处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

  3.23华东行政人事部和华东技安部将会定期检查宿舍,在检查过程中依据检查表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宿舍,予以公开表扬、奖励;

  分数较低的宿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处罚。宿舍存在安全隐患,且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3.24住宿人员离职,应于前往行政人事部办理离宿手续,离职当日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25所有因宿舍违规而产生的处罚,将纳入宿舍管理处罚基金,用于表彰先进宿舍,每月公布。

  四、附件

  违规处罚明细表序号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1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视情节严重,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2宿舍内抽烟、使用明火、存在烟头、烟灰处罚责任人1000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3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器没收电器,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4私拉乱接插座、插排没收排插,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罚款,并通报处分一次。

  5故意损坏宿舍内设施设备损坏的设备照原价赔偿,并处罚责任人200-500元罚款6私自改动宿舍内消防设施设备(如感烟探测器、喷淋头等),不规范行为引发火警报警处罚责任人2000元,未提供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罚款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均摊,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7宿含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处罚责任人2000元,并记通报处分一次。

  8宿舍卫生差,物品摆放乱通报批评一次

  注:

  1、没收的电器、物品等,搬离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门领取。

  2、通报处分累计三次的一律搬离宿舍。

  五、执行

  4.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员工手册执行。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行。

企业工人宿舍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 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 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机关。

  第十一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 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 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均分摊。

  17.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 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 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5)

——疫情期间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加强宿舍卫生管理工作,及时督促学生清理房间卫生,保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2、无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班次。

3、认真做好宿舍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4、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5、不准在厕所等处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6、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7、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8、学生寝室做到每天清扫,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垃圾及时清倒要到位。

9、发现其他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告给管理员或学校行政机构。

10、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寝室玩耍,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寝室玩耍,女生不要进入男生寝室玩耍(包括周末在内)。

11、不得把非本寝室人员和校外人员带入寝室内玩耍或留宿。

12、上课和早晚自修时间不得单独一人回到寝室。

13、自尊、自重、自爱,言行文雅,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行凶,不打架斗殴,不盗窃。

14、熄灯铃响后马上安静,不得讲话,不吃东西,不做其他事情。

1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做到物放有序。

16、随意带外来人员入寝室扣1分。

17、就寝之后,如有学生通过其它手段出寝室者发现一人次扣5分。处罚40元维护费。

18、严禁学生在室内吵架、打架。(按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扣分)

19、周五放学后,没有关好门窗的扣1分。

20、走廊(10分)

21、门窗(10分)

22、被盖、床单(15分)

23、包(5分)

24、遇卫生大扫除,当天值日生要积极参加,服从安排,相互协作,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5、午餐后,由一位老师组织幼儿散步、入厕,以保持幼儿安静情绪,要求不能高声讲话或者嬉戏喧闹,脚步放轻。保育老师负责幼儿就寝前半小时开窗通风,铺好幼儿被褥(在冬季,幼儿入睡后应关闭窗户),同时保教人员还要做好幼儿就寝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就寝环境。

26、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并及时恰当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幼儿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在床上乱蹦乱跳等,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惯。同时要锻炼幼儿脱鞋、脱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27、随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天气无风时,可打开窗户,拉上窗帘,应避免对流风吹在幼儿身上;要定时晾晒被褥,并定时通知家长清洗被套、床单、枕套,能够及时根据季节更换厚、薄被。

28、保教人员要做好幼儿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29、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吹牛、嗑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增减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或者蒙被睡觉。发现幼儿生病及时处理。

30、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31、严禁在幼儿宿舍点蜡烛,严禁在幼儿宿舍内给手机充电。

32、宿舍必须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由班组负责人检查,防疫领导小组监督抽查。

33、宿舍内由班组长或自行制定卫生清理值班表,每天打扫两次,上下午各一次,保持地面干净,被褥床铺、生活用品等摆放整洁、无杂物,并由专职卫生员检查。

34、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入寝室必须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按规定的床位入寝,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及床位,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35、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校外人员来访。特殊情况下,须经学校批准,不允许非住宿人员进入寝室,对住宿学生,实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门禁卡给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寝人员,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6、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防疫期间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报告。

37、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38、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9、全体学生应做好学*规划,坚持学*、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40、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1、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2、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学校。

43、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生活老师。

44、宿舍门卫、生活老师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45、综合学校疫情排查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寄宿学生名单,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台账。

46、保持手的卫生。每次工作完毕,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的水下洗手或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双手1-3分钟。

47、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实行小寝室长负责制,每天早晨、下午、傍晚离开寝室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48、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钟和晚自*下课前30分钟测量宿管人员的体温,确认没有异常后准许上岗,并做好记录,所有参与宿舍管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49、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经14天隔离观察无后方可上岗。

50、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的清洁消毒,特别是楼梯扶手,门窗,楼梯等使用频率高的区域,并定期对学生宿舍室内进行消毒..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6)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 1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妥善处理善后,并明确事故部门应承担的责任,预防工伤事故再度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公司对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车间(部门)领导应立即组织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事故部门领导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同时帮助工伤者处理医疗事项。

  3、公司(企业管理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4、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由公司先垫付。医疗终结后,由企业向社保机构统一结算。

  5、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内,领取工伤津贴,企业停发工资。

  6、工伤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其有关待遇依据杭州市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7、公司财务会计部会同企业管理部负责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纳(认购)工作。负责工伤发生的费用垫付和向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结算的`工作。

  8、对于因主观原因致使工伤的发生,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主要责任部门和领导以及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①对因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与工伤事故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20%。

  ②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领导,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③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车间(部门),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④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班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

  ⑤对发生工伤财产损失的作业小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0%。

  注:不设班组和作业小组的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承担班组和作业小组的经济责任。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伤财产损失,责任由公司承担。

  9、工伤职工无故拒绝治疗、检查、夸大或隐瞒重要情节影响事故调查或劳动鉴定结论的、或多领工伤保险待遇而损害公司利益或信誉的,公司在其工伤治愈后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0、本实施办法中未予明确的,依从杭州市**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11、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公司企业管理部。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

  2、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递,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员必须将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品管部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措施有:

  1、涉及**、交警部门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

  2、发生伤患情况,应立即护送受伤人员到附*医院就诊。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为出现工伤事故时的第一指挥人。部门负责人因客观情况无法到达现场的,由现场最高职务人员负责指挥。第十一条:工伤申报: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提交材料如下:

  (1)、逐级主管人员填写《员工工伤确认表》;

  (2)、员工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4)、病历;

  (5)、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6)、费用结算明细表;

  (7)、交通、伙食费用原始单据。

  (8)、其他应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确定为工伤后,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医疗补偿标准及工资、待遇:

  1、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100%的按岗位工资

  7~30天100%的按岗位工资

  30天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100%的按岗位工资

  2~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100%的按岗位工资

  6个月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2、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80%的岗位工资

  7~30天60%的岗位工资

  30~60天40%的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80%的岗位工资

  2~6个月承担50%的治疗费60%的岗位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个月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80%)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①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②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三十。第十四条:员工因工作原因而与公司以外的人、物发生冲突后导致工伤,所发生的民事、刑事纠纷将由公司委托律师进行处理解决。对方所赔偿费用必须上交公司。第十五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住院医疗所发生的费用第一时间从公司的财务中支出。待保险公司理赔过后进行结算。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十七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其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条例处理,调解不成的,按照劳动争议的判决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 3

  工业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2、引用文件

  (91)***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

  (60)中保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3、工伤事故的确定

  3.1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构,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

  3.2职工虽然不在生产岗位上,但由于生产区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

  3.3急性中毒。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进入人体,使职工中断工作并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4凡职工在参加公司组织的非生产性活动中受伤,只能参照工伤负伤处理,不按工伤统计。

  3.5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把详细情况上报,经主管部门(院科研生产部)批复或报地方劳动局确定。涉及两个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上报统计。

  4.工伤事故分类

  4.1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

  4.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4.3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事故报告

  5.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报告总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和工会部门。

  5.2主管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六院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劳动部门。

  5.3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将事故的概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经济损失等,用快速的办法报院主管部门,同时按(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章规定报有关部门。

  5.4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

  5.4.1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4.2重伤以上事故必须进行现场录像。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

  5.4.3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同意。

  6、事故调查

  6.1发生轻伤事故,由发生轻伤事故单位领导会同安全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见附录),在24小时内报经营部。

  6.2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会同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6.3发生死亡事故,由院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劳动部门、**部门、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按(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6.5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6.5.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6.5.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6.6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6.6.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6.6.2确定事故责任。

  6.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6.8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按照(91)***第75号令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6.9调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询私舞弊。

  6.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7、事故处理

  7.1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2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7.3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视情况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4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有关部门。

  7.5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8.事故管理

  8.1经营部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8.2.发生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8.3由经营部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附录:伤亡事故登记表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 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2、引用文件

  (91)***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

  (60)中保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3、工伤事故的确定

  3.1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构,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

  3.2职工虽然不在生产岗位上,但由于生产区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

  3.3急性中毒。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进入人体,使职工中断工作并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4凡职工在参加公司组织的非生产性活动中受伤,只能参照工伤负伤处理,不按工伤统计。

  3.5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把详细情况上报,经主管部门(院科研生产部)批复或报地方劳动局确定。涉及两个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上报统计。

  4.工伤事故分类

  4.1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

  4.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4.3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事故报告

  5.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报告总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和工会部门。

  5.2主管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六院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劳动部门。

  5.3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将事故的概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经济损失等,用快速的办法报院主管部门,同时按(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章规定报有关部门。

  5.4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

  5.4.1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4.2重伤以上事故必须进行现场录像。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

  5.4.3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同意。

  6、事故调查

  6.1发生轻伤事故,由发生轻伤事故单位领导会同安全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见附录),在24小时内报经营部。

  6.2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会同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6.3发生死亡事故,由院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劳动部门、**部门、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按(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6.5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6.5.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6.5.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6.6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6.6.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6.6.2确定事故责任。

  6.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6.8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按照(91)***第75号令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6.9调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询私舞弊。

  6.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7、事故处理

  7.1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2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7.3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视情况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4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有关部门。

  7.5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8.事故管理

  8.1经营部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8.2.发生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8.3由经营部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附录:伤亡事故登记表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妥善处理员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发生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第三条:凡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生伤害事故都必须及时向生产品质处报告。发生事故的现场作业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应及时报告生产品质处。发生轻伤事故的报告最迟不得超出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第四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应主动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司事故调查组处理,因抢救伤者确需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生产品质处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公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当地安全主管理部门、**部门、人民***及工会。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分管领导必须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拟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填写伤亡事登记表和事故报告。

  第七条:轻伤事故,由所在分厂、处室负责人组织成立以生产、技术、安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拟出调查报告,三日内报送生产品质处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品质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上级分管部门。

  第九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生产品质处的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清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对提供伪证的职员有权提出处罚或追查其责任。

  第十三条:调查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机密。

  第四章事故分析原则

  第十四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伤害严重度)

  (一)、轻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二)、重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失能伤害(国标)

  重伤A类:伤者经治疗后确定为可以恢复原岗位工作。

  重伤B类:伤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但需减轻工作量或调换工作岗位。

  重伤C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伤D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护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确定伤害严重程度时,应根据医疗鉴定机构鉴定结果确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况

  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第十五条: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及破坏事故。

  (一)、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领域的技术问题而发生的事故。

  (三)、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造成的事故。

  第十六条: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造成事故的原因过程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员。

  (一)、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领导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间接关系的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责任者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起的作用,确定事故责任大小。

  (一)、完全责任:对事故发生起决定作用的人。(完全由于个人失误所致)

  (二)、主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一定作用的人。

  第五章对事故的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根据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扣除当月考核分20-60分的处罚。

  第十九条:发生一般重伤事故或2-3人轻伤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处以当发放生活费的处罚。

  第二十条:发生B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发生C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发生D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发生各类工伤事故,事故调查组可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工作表现,报请公司批准酌情减轻或加重一级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发生各类伤害事故的次要责任人和一定责任人员,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第六章伤者的抢救与治疗

  第二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者并与公司指定的医院联系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对现场进行保护。

  第二十八条:对于危重病人确实需要转院或请专家会诊的,由所在医院提出,经生产品质处同意后实施。病人住院期间的滋补营养用药按公司批准的医疗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伤住院,治疗休息时间的证明应按公司员工医疗制度严格管理,违者应追究其责任,在医院治疗开出的休假证明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有效。

  第三十条:员工工伤的抢救治疗、住院、残疾鉴定等费用均凭出院发票和上级医疗鉴定机构有效凭证,财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保险公司报销。

  第三十一条:以上各种费用均由单位安全员(或劳资员)在工伤者痊愈出院后一个月内核报,逾期不予以补办。

  第七章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

  第三十二条: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在正常工作状况下,因隔年度老工伤复发,需治疗休息的,经公司指定医院和生产品质处确认后,治疗休息期间工资等待遇比照工伤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不包括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的伤亡事故,不享受本规定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照集团公司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桂林海螺公司员工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生产品质处归口管理。


企业疫情宿舍管理制度汇总五篇(扩展7)

——单位疫情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单位疫情管理制度 1

  一、确诊法定传染病应填写传报卡,发现淋病,梅毒等,及结核(肺内、外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需分别选用性病、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报告卡,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二、发现可疑肝炎、伤寒、副伤寒等疾病,应在传染病报告卡的疾病名称后方格内划“?”符号,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报告,猩红热、菌痢、麻疹等疑似病例可不必填写疑似传报卡,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诊断,肝炎要填写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或戊型病原学诊断。

  三、原已报告的病名需作更正报告时,在更正病名栏内填写更正病名,同时在报告的病名后小方格内作“×”符号表示。

  四、发现鼠疫、霍乱、副霍乱、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天花、白喉、流脑、乙脑、炭疽病、脊髓灰质炎,出血热等传染病,以及肝炎住院病例应先向洪山区疾控中心或病员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防疫机构电话报告后,再填写传报卡立即发出,如未确诊应作疑似传染病报告。

  五、对疑似、确诊、住院、出院、死亡的急性、慢性迁延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例,均应作传染病报告。并在备注栏内要注明急性、慢性迁延性、慢性活动性、疑似或输血后肝炎,如做病原学检查的,应在传染病卡注明阳性或阴性,对肝炎疑似病例经确诊或否定后应在一个月内更正报告,对迁延性、慢性肝炎发作一次,要报告一次,如慢性迁延及慢性活动性肝炎发作后尚未痊愈病例,每隔十二月报告一次。

  六、在临床特征一项内,要填写阳性化验结果。找寄生虫结果和肥达氏反应等诊断依据。

  七、凡外院诊断的传染病,在我院就诊时认为依据不足可作疑似诊断,在病史卡中要写明外院诊治情况,在病史封面诊断项内可写疑似病名。

  八、凡疑似法定传染病所开的大便培养,沉淀孵化血培养,肝功能等化验申请单,必须要写明病员家庭地址,防止错报。发病地点是指疾病症状开始出现的地点,发病日期是指疾病开始出现的日期。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诊断可分别圈划“发病”、“死亡”,对已填报过“发病”的传染病人在订正诊断,出院或死亡发生时,必须再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一次,填写时分别圈划“订正”、“出院”或“死亡”栏目,如同时属于其中一个以上栏目,可同时圈划,如死亡、出院时要同时圈划“出院”和“死亡”两项。

  九、传染病报告卡一律填写实足年龄,婴儿用周月,年龄不足周月者,可将“月”字划掉改为“日”字。

  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必须详细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必要时应核对门诊病史卡地址,防止错报、迟报、漏报、便于及时做好疫点调查处理工作;在门诊发现法定传染病,就诊医生应将传染病诊断写在病史封面上,注明“传染病已报”并签诊治医生全名。在住院期间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外,在临时医嘱内要注明传染病已报,并在病史封面上再要加盖“传染病已报”图章。

  单位疫情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

  疫情报告员:

  疫情排查员:

  疫情登记员:

  沈*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室。

  二、学校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伏山镇教办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学校疫情排查人—校长—教办—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2分钟)→学校疫情排查人(2分钟)→校长组织排查(5分钟)—镇教办。

  (3)有事由校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安。

  单位疫情管理制度 3

  一、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二、仔细询问发病经过,了解临床症状和体征,注意为患者保密。

  三、认真填写门诊病历,按规范要求注意内容的完整性,提高首诊符合率和及时率。

  四、采集标本操作应规范化,使用正规的检查方法和试剂。

  五、男医生给女病人检查和取材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

  六、采用***推荐的规范化治疗方案,科学合理用药,减少病人负担。

  七、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安全套使用,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联系卡。

  八、保持诊室清洁,改善就诊条件,创造轻松良好的“一对一”就诊环境。

  单位疫情管理制度 4

  为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配合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二、工作人员返校返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

  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4、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四、食品原料采购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xx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上市)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上市)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

  生鲜食品索取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xx市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肉类、禽类及其产品还应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7.每天专人做好进货查验和“入市必登”工作。供货凭证和上市凭证上的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与供应的食品相符。

  五、食品原材料的贮存

  1.贮存场所、设备要定时检查,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杀虫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接收后要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冷藏设备温度范围在0℃~10℃之间,冷冻设备温度范围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

  1.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使用消毒液对加工用具、操作台面、抹布等进行消毒。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食品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应用消毒后的容器盛装,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3.菜肴从制作到食用时间在常温条件下(10℃~60℃)不得超过2个小时。菜肴在高于60℃条件下贮存,其可食用的保存时间为烧熟后4个小时。

  七、分餐错位进行就餐

  1.分批次、错时到食堂就餐,一张桌子只坐2人(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做到人与人之间相隔超过一米,进行错位排列,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2.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学生进入食堂就餐前洗手。

  3.所有学生进行分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餐厅采用发放统一套餐,为保证就餐距离采用分批次就餐,每个年级就餐时间15分钟。

  4.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鼓励就*的学生回家用餐,减少非必要人员在食堂就餐,非本学校人员不得在餐厅就餐。

  八、餐后的消毒保洁

  1.食堂每天开窗通风,通风条件不佳的可暂时关闭。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余垃圾,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2.餐用具清洗消毒工序要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五保洁”顺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

  洗碗机消毒控制水温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3.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卫生。厨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4、餐具用后全部浸泡入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液体中5分钟以上,再用清水冲净。消毒后的餐用具要存放在密闭的清洁保洁柜里。

  单位疫情管理制度 5

  为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防疫期间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楼入口处铺放消毒毯,设置体温监测点。住宿生进入宿舍前自觉有序排队,前后距离间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对每位住宿生入住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异常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每晚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做好异常学生登记,立即安排单独宿舍进行隔离观察休息,进行复测,并上报学校。

  2、学生体温检测正常后直接有序进入本人宿舍,进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会等活动,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学生在宿舍内错时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饮机取水时排队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寝,不喧哗,不打闹,禁止面对面交流。

  6、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8、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学校对存放垃圾地点每天进行消毒。

  9、住宿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护,进出宿舍楼及在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10、发现同宿舍学生身体异常,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11、非宿舍住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对所住宿舍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风,每次通风时间约1小时。

  13、进出宿舍途中,不结伴不交谈,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速进出。进入宿舍后,将外套挂在阳台通风处,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内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过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喷洒消毒,使用时保证周围无烟、火等明火,无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须密封严实,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暖气、明火),并开窗通风。

  15、定期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宿舍内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过程中不与酸性物质混用(如洁厕灵);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与水稀释后使用;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

  16、学校和专业部每天对宿舍各区域(含宿舍内)进行环境、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生处管理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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