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课堂教学管理
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由学校教务处。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7、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8、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9、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10、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11、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惯;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12、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13、对差生、进步不大或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给予补课(要和家长学生沟通好,不要让学生认为是自己学*差才补课的)。
14、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的表示。
15、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二请假制度
1、除特殊情况下,每班每月允许调课一次,每超过一次扣本课时费10%。并在前台做好备案工作。
2、请假分公假、事假和病假。事假和病假不享受课时费。每期请假不超过一次。
3、教师一切请假,任课教师需提前在班级里告知学生,做好调课时间安排。调课都需提前在前台备案,以便前台及时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工作。谨防落掉一个学生,引起家长不必要的不满。
三 学生安全工作
1、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前台教师,以便前台告知家长。
2、课堂结束后,教师清点本班离校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应在交由前台,安排妥善后,,方可离校。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每月要有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节目,对本校各级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和承包经营户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率达100%。
二、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危化物品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司炉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卖部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一次,不得少余四小时。对新上岗和更换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对学*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未落实学*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教体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工作情况。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 “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
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部门职责
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了解学生学*情况,密切与任课教师的联系。
(八)、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本校系中等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条件如下: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马列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
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XX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聘用程序
(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3、人员管理和考核
(1)、按奖惩条件中的.各项规定,管理人员由校长负责,教师由主管部门负责。
(2)、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职责
1、龚希春(专职):校长,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全面计划安排,总结、年审。分管:教学文书档案、声乐、影视。 2、沈长起(专职)副校长:主管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美术、书法、舞蹈、魔术、器乐声部教学检查协调、剑桥英语考级组考考务工作,师生教材;日常工作任务:主管科目招生,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对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要求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
3、茅媛媛(专职)校长助理:主管:剑桥英语、计算机(少儿NIT)及考级工作。各科报名、收费、教师工资造表发放。日常工作任务:主管科目招生、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时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
4、穆东纳(兼职):艺术教育主任。主管器乐班按照教学计划和管理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每年汇演和参赛演。
5、耿辉、贾秀然(兼职):协助穆东纳管理好器乐班各项工作任务。
6、袁侨(兼职):舞蹈教学、学生管理。每年汇演和参赛。固定资产帐目及管理。
7、谢丽娟(兼职):影视班管理。
8、张淑英(兼职):校医,疫情检查、报告处理。周(六),值班学生管理
9、崔东立(兼职):计算机顾问。
10、卢长源(兼职):计算机顾问。
11、唐雅红(兼职):计算机顾问。
12、李嫣(兼职):录入打印员。
13、房丽琨(兼职):会计。
13、王丽芳:出纳。
14、宦国孺:清洁员
三、管理人员值班职责
1、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开教室门窗通风,挂年级标牌。
2、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做到百问不烦。按学校统一规定给予耐心的解答。
3、把好门卫,家长、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校,上学、放学一律在自动门外等候,报名交费家长进东门培训部办理,不得进入校内,报名学生按登记表项目登记、收费。
4、课前、课间要在学生活动现场管理好学生课间活动,学生不得在楼梯、操场跑闹,严防事故。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学生发生事故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报告校长。
5、上课期间要巡视各班上课情况,如发现课堂教学秩序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研究处理。
6、认真管理考勤,一节课后,要立即检查各班出*情况,凡缺勤学员要马上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
7、第二节、第三节课间时按教学日志要求项目,进行登记。
8、放学时各班必须排队有秩序放学。各班教师送出门厅。如有的学生没接走,安排好学生在大厅等候。
9、放学后回到各教室检查门窗、照明、电扇是否关好。将桌椅摆整齐。用其他教室桌椅送回原处。
10、将录音机、挂图等教具、教室标牌送回原处。
11、一切安排好方能离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武汉市艺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为建立起新型的领导管理体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充分发挥校长统一指挥、党组织政治核心,教代会民主管理的作用。建立统一的、有力的教学指挥和行政管理体系。
第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的负责人。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在市文化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四条 校长应主动接受学校党委的监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学校工作决策须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五条 校长要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工作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章 校长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的领导,努力学*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具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贯彻学*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 教育思想端正,懂得艺术教育规律,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实践经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的职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具有组织、决策、协调、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述能力,具有社会活动能力。
第八条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勤政、廉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联系群众,严于律已,宽厚待人,为人师表。掌握了领导工作方法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勇于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
第九条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学校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 校长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校长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对学生德、文、专全面发展负责,培养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接班人。
2、全面负责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教学领域的改革,使学校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
3、组织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开展工作,依靠教职工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育人环境。深入一线,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配合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生活条件。
6、配合党委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
7、对学校体育、卫生及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8、支持群团组织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共同办好学校。 9、对学校的经费、财产、设备、设施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 校长的权限
1、对学校的改革发展、教学、教科研和行政工作,具有决策权、指挥权;对学校的重大问题,经党政联*会充分研究后,由校长决定。
对有争议的改革方案,有权决定试行。
2、按照中央关于干部“四化”的标准,提出中层干部的人选。中层干部人选经竞聘、群众投票表决、党政联*会讨论后,由校长聘任或任命。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中层干部、教职工进行工作调整和调动。校长在征求党委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对中层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干部调出,经学校党政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和市文化局有关规定内,有权决定学校的预、决算。重大投资含基本建设和贵重设施、设备的购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5、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学校工作需要,在上级核定的人员编制内,有权调整学校的行政机构和人员配备。
6、有权对学校教职工组织考核,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制订的奖惩条例和规定实施对教职工的奖惩。
7、有权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开展艺术、业务交流。
8、有权制订招生计划,开办社会培训,组织非学历教育,开展联合办学,建立产教结合、社会参与的多种办学模式。
9、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抵制各种不合理的经济摊派。
10、校长在正确行使职权时,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四章 校长的行政指挥系统
第十二条 建立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形成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的工作格局。
第十三条 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四条 校长暂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校长或上级指定一名副校长代理其职务,并报市文化局备案。
第五章 校长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由市文化局组织部和教职工代表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凡进入“优秀”等级,由市文化局给予表彰。
第十六条 学校被评为市、省、部级先进学校或重点中专学校,在市文化局目标管理工作中被评为先进、立功单位,按市文化局规定的标准对校长进行表彰。
第十七条 校长在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由市文化局给予处分:
1、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损害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利益。
2、使学校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明显下降、教学未能完成。
3、违背教育规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
4、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作风专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后果。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于武汉市艺术学校。若与上级颁发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条例相矛盾,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xxxx年xx月起执行。
——艺术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1、一课前要预*新课的内容。课前准备好本节课所用的书本和学*用具,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不得在课上向同学乱借和无书上课。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
3、上课铃响教师进入教室,要安静、严肃、班长喊口令后,要整齐、迅速地起立问老师好,待老师还礼后,方能坐下。
4、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经老师许可后,方能进教室。
5、课上用心听老师讲课,不随意交谈、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努力掌握老师讲授的内容。
6、教师讲完后,可以积极举手发问和发表意见,但不得有取笑老师的行为,回答问题要起立,经老师许可后方可坐下。
7、上课时要开动脑筋。独立思考,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在课堂上要专心致志,姿势端正,不得趴在课桌上。
9、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学生必须起立,向老师致意,待老师还礼后,方可离开教室。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1、一课前要预*新课的内容。课前准备好本节课所用的书本和学*用具,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不得在课上向同学乱借和无书上课。
2、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
3、上课铃响教师进入教室,要安静、严肃、班长喊口令后,要整齐、迅速地起立问老师好,待老师还礼后,方能坐下。
4、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经老师许可后,方能进教室。
5、课上用心听老师讲课,不随意交谈、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节课无关的书籍努力掌握老师讲授的内容。
6、教师讲完后,可以积极举手发问和发表意见,但不得有取笑老师的行为,回答问题要起立,经老师许可后方可坐下。
7、上课时要开动脑筋。独立思考,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8、在课堂上要专心致志,姿势端正,不得趴在课桌上。
9、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学生必须起立,向老师致意,待老师还礼后,方可离开教室。
1、校内外遇到老师、职工必须立正、鞠躬、问好,不讲脏话粗话,教学区内不准大声喧哗。
2、爱护绿化,不损坏公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吃零食,不乱吐残渣,严禁吃口香糖。
3、不采摘花草树木,养草期间不要踩踏草地。不准攀越校园围墙栏杆,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学校各类场馆。
4、远离高压电线,严禁攀登高压铁塔。
5、各种球类不能带入教学区和生活区内。
6、严禁玩弄、损坏校园内各种消防设施和照明设施。
7、自行车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整齐。
8、校园内各种墙面均不能涂抹刻划,严禁损坏各种宣传物品。
9、不能在学校各幢大楼的露天阳台上追逐打闹,更不能进行各种球类活动,以免出现意外。
10、校园内物品须爱护使用,不能损坏,凡违反者,必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校纪处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努力提高我市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培训中心以培养儿童艺术素质为主要教学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四条:培训中心教风:严谨施教 务实创新 教有特色
培训中心学风:勤奋扎实 精益求精 学业有成
第五条:培训中心办学目标:努力创办质量一流、队伍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的乐园式学校。
第六条:培训中心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育人为旨、德育为首、质量为上。
第七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方针: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立校、特色荣校。
第八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思想:坚持整体改革、和谐发展,减轻学生负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艺术特长,促进全面发展。
第九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模式:以改革促创新,以特色促发展,与实践相结合,学*内容级级衔接的长期培养制培训中心。
第十条:培训中心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的教育价值观。
第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教学思想:扎实基础,注重过程,揭示规律,授给方法,培养自学,启迪创造,发展个性,健全人格。
第二章 培训中心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培训中心的主要制度
(一)培训中心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培训中心的法人代表,对培训中心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权和培训班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指挥权、管理权。
(二)培训中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培训中心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培训班里的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训中心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本中心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待聘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职工聘任。
(四)培训中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津贴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奖励工资培训中心从办学经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奖励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五)培训中心实行校务公开制
(六)培训中心实行师生奖惩制
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学生在学*及其他方面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纪律规定的行为,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本培训中心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
第十三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 按照办学章程自主管理中心;
(二) 组织实话教育教学活动;
(三) 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四)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五)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培训中心工作的非法干涉项;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 管理好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 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 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六) 保证本培训中心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 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要牢固树立以教育教学中心的办学思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严格执行规定课程计划,开足学科和课时。
第十七条:培训中心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以国家的《教学大纲》为指导,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强化和突出校本研究,树立“教学即研究”的理念,促进教师不仅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学人员,也要成为一个出色的研究人员。
第十九条: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开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育人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培训中心要通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好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通过社会实践,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发挥军区育人的作用。
第二十条:培训中心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任课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教育。
(二)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 关心爱护差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所有学生健康成长。
(四) 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
(五) 做好班级管理,学生档案的建立,学生操作评定等各项工作。
(六) 做好家访工作,协调好培训中心、家庭的关系。
(七) 做好学生巩固工作,尽量杜绝出现流失生。
第二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有人”的理念,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 用爱心和技能服务学生;
(二) 用热情和无私奉献学生;
(三) 用真诚和友爱尊重学生;
(四) 用汗水和心血滋润学生。
第二十二条: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别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帮助他们努力学*。
第二十三条:对学生要加强学*方法的传授和良好学**惯的养成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方法,养成提前预*、使用
学*用具,动手完成的良好*惯。
第二十四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 每节课前必须充分做好教学准备,不许无准备上课。
(二) 每节课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组织学生上课。
(三) 课堂教学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课堂。
(四) 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五) 教师不经本培训中心批准不准随意串、并课。
(六) 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接受学*的权力。
(七) 教师必须按时下课,不得压堂延长教学时间。
(八) 教师下课后必须组织学生列队出教室。
第三十七条:关于使用教材的规定
(一) 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
(二) 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乱订资料,并推销规定使用外的教材;
第二十五条:关于教学质量测试的规定
(一)学校每年进行二次集中测试,期中一次,期末一次。
(二)*时测试、分期测试由任课教师组织。
(三)测试内容为非笔试,内容侧重专业成绩、实践能力的考查。
(四)学生期末总成绩由*时成绩、分期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评定。
(五)任何教师不得给学生排名次。
第二十六条:关于教育管理的规定
(一)培训中心的招生、编班由培训中心校长组织完成。
(二)培训中心校历由教导处根据培训中心工作计划按月编排并严格执行。
(三)培训中心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基本内容是总结上段工作,布置下段任务和要求;且进行一次全校的工作总结。
(四)培训中心的档案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
(五)培训中心的学籍管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的秩序管理
1、认真做封闭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没有学校的允许不准进入教室内。
2、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在我培训中心内从事商业活动。
3、严禁在培训中心内进行任何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环境的管理
培训中心的各处必须保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绿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1、 负责环境管理的教师每天必须早午晚对培训中心的卫生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总结。
2、 每周周五为卫生清扫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全中心性的卫生清扫日。
3、 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纳入到我培训中心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第二十九第:加强对培训中心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工作
(一) 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 物资,设施的管理,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及时。
(三) 物资,设施的使用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手续。
培训中心每期组织管理者对所管物资,设施进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培训中心组织专人检查一次。
(四) 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管理者负责按价赔偿(无法购置的加倍赔偿);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本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方法同上。
第三十第:加强对培训中心财务工作的管理:培训中心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坚持*衡有余的原则。培训中心的收入由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及时收缴入帐,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我中心的支出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 我培训中心的一切支出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执行;
(二) 培训中心的重大款项的支出,必须经校长决定方可执行;
(三) 培训中心的.支出必须遵循申请——批准——购物——核实的程序方可执行。
培训中心的财务报销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 需要报销的支出必须是培训中心校长批准;
(二) 报销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
(三) 报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购物申请批准单,经手人签字,验收人签字,财会人员的审核,校长签字。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向校长报告收支结余负责情况。培训中心每年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全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师德表率。
第三十二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三条:教职工的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的 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视为旷职:
(一) 事假逾期者;
(二) 无故不上班者;
(三) 未经本培训中心同意,到其他学校或培训班工作者;
(四) 病假无诊断或病假逾期者及不交诊断者;
(五) 以患病为借口开假诊断者;
(六) 本人不上班找他人顶岗者;
(七) 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日超过规定时间;
(八) 出国逾期不归者;
(九) 教职工离岗出走,下落不明者;
(十) 到其他单位工作,按通知规定时间未及时回本单位者。
第三十四条:教职工实行待聘管理,待聘人员的产生及待遇、管理按学校规定执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随时待聘: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乱收费、乱订资料、向学生家长卡、要、报等师德较差的,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在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
(三)由于工作失职,给培训中心造成重大损失,影响较坏的;
(四)明显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
(五)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的。
第三十六条:培训中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据为教师的工作考核分;
(二)聘任实行按需聘行,按岗聘任;
(三)聘任实行个人申报岗位,我培训中心择优任用,个人工作愿望必须服从培训中心工作需要,如不服从按拒聘处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认真工作职责,对完不成工作职责的人员随时解聘、待岗。
第三十七条:对教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培训中心根据经济能力设定以下奖励项目:教学质量奖;最佳服务奖;综合治理奖;满勤奖;艺术成果奖。
第三十八条:培训中心设立校长基金,用以奖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一)培训中心临时性工作完成突出的有功人员;
(二)在本职工作中特别突出的有功人员;
(三)为培训中心建设获得重大荣誉的有功人员;
(四)为维护培训中心利益见义勇为的有功人员;
(五)为培训中心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发岗位工资:
(一)病事假累计一天(含一天)扣发20元,累计2天(含2天)扣30元,2天以上者扣50元;
(二)值日漏岗一次扣30元,在此期间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均由漏岗者承担;
(三)值日期间出现事故负全责(未造成损失,未遂的不扣);
(四)上班期间溜号一次扣30元;
(五)病事假累计一天扣5元(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时间,其中:婚、丧、产、患病住院有诊断的除外);
(六)不经校长同意无故旷课一节扣100元。
第四十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者之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当事者本人负全责:
(一) 乱收费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二) 乱订资料乱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 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四)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四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业务学*、继续教育学*,完成继续教育学*任务和培训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十二条:我培训中心的名星、先进的评选实行以下制度: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公示制。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三条:培训中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等。
第四十四条:学生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学,及时缴纳学校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四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第四十六条:学生必须爱护培训中心的公共设施,尊敬师长,听从教师的教导与同学友好相处。
第四十七条:学生必须完成我培训中心规定的各项学*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四十八条:学生的入学、退学按我培训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修定由校长提出,并经教师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培训中心校长负责解释。
——艺术培训学校档案的管理制度范文5份
一、入学注册
1、按照学校招收学员条件,同意招收的学员,必须持有关证明(证件)到培训处(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2、学员持入学证明到财务室交纳培训等费用。
3、学员进校后,一般不允许退学。退学者不退费。
4、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学*等费用一律自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重大事情非请假不可者,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教研室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6、学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及时安排学员宿舍和床位,配发教材、服装及被褥等。
二、成绩考核
1、学完单科或全科时,学员必须参加单科或全科的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者不记成绩。
2、成绩考核的评定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
3、成绩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种形式,教师对学员成绩的评定应结合*时的学*情况,客观、公正的评定出学员的学*成绩。
4、学员的各科学*成绩应真实的记入学籍档案。
5、学员学*成绩考核除理论课、技能课考核外,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及操行成绩,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操行成绩评定也采用四级制。
三、毕业或结业
1、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目,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或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或毕业证。
2、短期单科班发结业证,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发结业证外,另发给进修证。
3、单科学员结业后,学校可择优推荐工作,全科班毕业学员,学校将分批推荐安置工作。
4、毕业学员不服从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决。
为了深入开展教师综合素质的训练工作。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校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在研讨活动中发言积极的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2、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绩突出者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4、结合所学内容在校级做公开教学的教师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5、在校组织的综合素质培训有关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二、惩罚制度
1、如一学期中在培训时请假超过三次,那么将扣掉一定的`学时分。
2、如无故善自不参加学*者,按旷职处理。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
3、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教师将不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记入成绩。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管理、生活管理、考试管理等。重点是学*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学员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划分若干学*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学*或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管理
1、学员到学校学*,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态度,并制定相应的个人学*计划。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学员成功创业情况: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学校艺术管理制度范文5份
一、课堂教学管理
1.所有任课教师应按时上下班,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乐捐日均工资10%,5分钟--30分钟乐捐日均工资50%,30分钟以上乐捐日均工资100%。
2.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20分钟到校。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乐捐除日均工资10%,5分钟以上乐捐日均工资30%。无故旷课乐捐日均工资100%。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术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教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与办公室联系,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乐捐日均工资10%,不送点名册乐捐日均工资30%。
5.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不得拖延,下课不得提前,课间休息不得提前、推后、超时。提前、拖延、超时5分钟以内乐捐日均工资10%,5分钟以上乐捐日均工资30%。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乐捐日均工资10%-30%。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应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乐捐日均工资20%。
8.教师上课期间不得与配班教师聊天,不得坐着上课,发现一次乐捐日均工资10%。
9.任课教师须做好教室管理工作(卫生、考勤、关灯、拔除电源插座、关闭门窗等),要早于学生到位,放走全部学生方能离校。经办公室检查未做到者一项乐捐日均工资10%。
10.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如没尽到教育责任或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除全额承担学生医药费用外,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1.对待学员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则乐捐日均工资10%-50%。
12.课后应积极与学生及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3.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学计划、教案。交由学校办公室审阅。
14.学生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二、教师请假制度
1.教师有事有病须请假,请假前须提前在班级里告知学生,做好调课时间安排。并提前在学校备案,以便学校通知家长,做到双保险。
2.每月教师之间允许调课一次,并在办公室做好备案工作,每超过一次乐捐日均工资50%。
3.请假分事假和病假。事假和病假不享受工资。每月请假不超过一次。每超过一次乐捐本日均工资50%。
4.请假教师需自行安排本专业有经验教师代课,教师一切请假、代调课都需提前在办公室备案,以便办公室及时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工作。谨防落掉一个学生,引起家长不必要的不满。
5.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没有接到学校的停课通知时,各位教师不得擅自停课。(学校除寒暑假期间会有相应课程调整外,节假日不休,教师需按时上课。)
三、学生安全工作
1.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办公室教师,以便告知家长。由于教师管理不到位或疏忽,发生学生安全事故,除全额承担学生医药费用外,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课堂结束后,教师清点本班离校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应在交由办公室,安排妥善后,方可离校。否则,发生一切后果均由该任课教师承担。
一、学校开展的课外、校外艺术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之一,也是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反映,它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社团或者艺术活动小组,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二、学校鼓励艺术教师成立各具特色的艺术活动小组或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
三、学校开展艺术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参与各类艺术活动要达到相应的比例。
四、学校应为艺术教师开展的有利于学校自身发展和学生发展的艺术活动提供必年需的器材、设备和场地。艺术教师策划艺术活动要有计划、有时间、有措施。艺术教师和相关部门保证艺术活动的安全。
五、学校每年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举办经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与艺术课程教学相结合,扩展和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学校应当定期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艺术教育中应当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六、学校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补充和完善艺术教育活动内容,促进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和水*的提高,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商业性艺术活动或者商业性的庆典活动。
七、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社会***门和其它社会组织举办的艺术比赛或活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者备案。
八、学校应当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校园的广播、演出、展览、展示以及校园的整体设计应当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校园内不进行文化艺术产品的推销活动。
九、学校对优秀的艺术活动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规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高艺术教育工作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审美情趣和欣赏能力,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加强组织管理
1.重视艺术教育工作,构建艺教管理网络。做到有校级领导分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有校中层干部具体负责艺术教育工作,将艺术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之中。
2.成立艺术教育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艺术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艺术教育工作,解决实施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按规定要求配备专用教室,配备现代化信息技术设备以及音乐、美术教学器材,订制并用好艺教音像材料。
4.每年有艺教活动经费投入,添置演出服装、艺教设备,维修保养艺教器材。
二、落实课程计划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艺术类必修课程,学校音乐美术开课率达到100%。结合课改以及学校实际开设书法等艺术类校本课程。
2、组织全体艺术教师进行课改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课改的'有关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
3、艺术学科的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教学能坚持基本常规,对学生的成绩考核科学、规范,课堂教学效果显著。
三、艺教老师职责
1、音乐、美术专职教师,负责艺术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每人负责指导一个兴趣小组,力争出成绩。
2、重视艺术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组织全体艺术教师进行二期课改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课改的有关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范畴。
3、艺术教师要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能够运用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40岁以下的艺术教师必须获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等级证书。
4、校园艺术文化氛围浓厚,开辟艺术画廊、艺术专栏、篆刻长廊,陈列学生的艺术作品。校园整体布局规划群策群力,布置更换工作落实到人。
四、教研活动到位
1、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种小学音乐、美术学科培训活动、研讨活动,能开设区级及区级以上的研讨课,示范课。
2、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申报美术、音乐课题,加强课题的规范管理,建立课题档案,定期开展课题活动,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
3、能定期开展学校教研活动,一次活动突出一个主题,解决一个问题。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活动记录、有评价。
五、艺术活动丰富
1、学校积极开展艺术课外活动,成立艺术团队或兴趣小组,艺术课外活动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时间、有措施、有师资、有制度。
2、学校艺术活动要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参与各类艺术活动面达到80%以上。学校每学年必须组织一次全校性的艺术活动(艺术月、合唱节等),丰富校园生活。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艺术竞赛活动,学校有鼓励师生参加艺术竞赛活动的措施,每学年组织艺术团队参加区级以上艺术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六、奖励制度保障
1.参加艺术竞赛活动获得集体奖,个人获奖,奖励方法参照学校奖励制度改革方案。
2.学校把课外艺术活动和相应的宣传工作适度计入工作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武汉市艺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为建立起新型的领导管理体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充分发挥校长统一指挥、党组织政治核心,教代会民主管理的作用。建立统一的、有力的教学指挥和行政管理体系。
第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的负责人。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在市文化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四条 校长应主动接受学校党委的监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学校工作决策须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五条 校长要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工作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章 校长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的领导,努力学*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具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贯彻学*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 教育思想端正,懂得艺术教育规律,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实践经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的职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具有组织、决策、协调、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述能力,具有社会活动能力。
第八条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勤政、廉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联系群众,严于律已,宽厚待人,为人师表。掌握了领导工作方法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勇于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
第九条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学校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 校长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校长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对学生德、文、专全面发展负责,培养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接班人。
2、全面负责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教学领域的改革,使学校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
3、组织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开展工作,依靠教职工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育人环境。深入一线,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配合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生活条件。
6、配合党委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
7、对学校体育、卫生及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8、支持群团组织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共同办好学校。 9、对学校的经费、财产、设备、设施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 校长的权限
1、对学校的改革发展、教学、教科研和行政工作,具有决策权、指挥权;对学校的重大问题,经党政联*会充分研究后,由校长决定。
对有争议的改革方案,有权决定试行。
2、按照中央关于干部“四化”的标准,提出中层干部的人选。中层干部人选经竞聘、群众投票表决、党政联*会讨论后,由校长聘任或任命。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中层干部、教职工进行工作调整和调动。校长在征求党委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对中层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干部调出,经学校党政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和市文化局有关规定内,有权决定学校的预、决算。重大投资含基本建设和贵重设施、设备的购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5、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学校工作需要,在上级核定的人员编制内,有权调整学校的行政机构和人员配备。
6、有权对学校教职工组织考核,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制订的奖惩条例和规定实施对教职工的奖惩。
7、有权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开展艺术、业务交流。
8、有权制订招生计划,开办社会培训,组织非学历教育,开展联合办学,建立产教结合、社会参与的多种办学模式。
9、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抵制各种不合理的经济摊派。
10、校长在正确行使职权时,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四章 校长的行政指挥系统
第十二条 建立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形成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的工作格局。
第十三条 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四条 校长暂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校长或上级指定一名副校长代理其职务,并报市文化局备案。
第五章 校长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由市文化局组织部和教职工代表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凡进入“优秀”等级,由市文化局给予表彰。
第十六条 学校被评为市、省、部级先进学校或重点中专学校,在市文化局目标管理工作中被评为先进、立功单位,按市文化局规定的标准对校长进行表彰。
第十七条 校长在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由市文化局给予处分:
1、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损害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利益。
2、使学校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明显下降、教学未能完成。
3、违背教育规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
4、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作风专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后果。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于武汉市艺术学校。若与上级颁发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条例相矛盾,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xxxx年xx月起执行。
1、学校艺术体育器材面向师生开放,充分利用设备资源,提高器材的使用率,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
2、器材要分类、编号、建卡、入账。定期对账,做到账物相符。器材室应设有借用、维修记录。
3、要根据器材其特性合理存放、定位上架。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4、课前,教师应填写借作通知单,管理人员提前准备好有关器材,按规定借用。事及时如数归还。
5、班级课外活动何时用器材要填写借用记录,按时归还。师生个人借用,需填写用记录,用完归还。器材如有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6、爱护艺术器材,使用时轻拿轻放,避免损坏。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器材,要严格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如:铁饼、铅球、标枪等。
7、对器材和体育场内的设施要经常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做好维修记录。做好各种防护工作。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菁选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立财务室。财务室配置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必须由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三条学校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对违反学校财务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严格开支审批制度。坚持“用钱大家议,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学校重大开支须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学校所有开支、借支都必须经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乱开支,乱借支。学校所有开支、借支必须手续完备,按正常程序进行。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可靠,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所有开支必须在一周内履行完报销手续,不得拖延。任何人不得虚列虚报任何支出。
第五条学校的经费支出要以教学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加强收入管理,确保应当收取的各项收入足额收取。要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隐匿、截留任何收入。学校的任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需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均不得乱收费,也不得私自表态减免学费。
第七条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要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和编报各项财务报告,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帐表相符、帐物(钱)相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要按照有关规定,保存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会计人员调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按要求予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部门规定的.工作
3、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存、备份工作。做好学生交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支票的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4、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钱)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分管财务的领导。
5、做好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的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加强资产管理
1、资产是置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暂付款、借款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为加强流动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对应收款和暂付款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3、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登记造册。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跟岗实*和顶岗实*等形式。
认识实*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
第二章实*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顶岗实*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单位安排学生实*。在确定实*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实*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
实*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单位共同制订实*计划,明确实*目标、实*任务、必要的实*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阶段的学*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
实*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单位的学生,实*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情况。
认识实*、跟岗实*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
第十条学生在实*单位的实*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单位制定学生实*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工作和学生实*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信息化管理*台,与实*单位共同加强实*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顶岗实*前,职业学校、实*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
认识实*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的实*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顶岗实*,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单位的顶岗实*,学生应在实*前将实*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依法保障实*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顶岗实*;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期间,实*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的实*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单位因接收学生实*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押金、顶岗实*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要求和实*单位的规章制度、实*纪律及实*协议,爱护实*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任务,撰写实*日志,并在实*结束时提交实*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指导教师和实*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单位报告学生实*情况,及时处理实*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单位应为实*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建立实*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环境、实*单位和实*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综合服务*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协议的实*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安排,并根据实*协议要求实*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顶岗实*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和顶岗实*,职业学校要会同实*单位根据学生实*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和顶岗实*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纪律以及实*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材料包括:(1)实*协议;(2)实*计划;(3)学生实*报告;(4)学生实*考核结果;(5)实*日志;(6)实*检查记录等;(7)实**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学生投保实*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单位达成协议由实*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单位支付的学生实*责任保险费可从实*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本校制定学籍管理制度如下:一、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及学籍档案管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二、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报名登记表、注册登记表、上课缺课登记表、成绩考核登记表、缺课情况及原因记载、退学情况记载、结业情况记载等内容。
三、新学生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包括报名专业、报名时间、学生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学校应告知学生的'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登记表由学生本人用蓝、黑色墨水笔认真填写并签名,学生为未成年人者,应由家长代填并签名确认或者学生填写后由家长签名确认。
四、学校建立学生入学注册制度,新生开课一周内由教务处管理人员依据学生报名登记表按教学班进行入学注册。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分学期连续学*的,新学期开学应重新注册。
五、学校建立学生上课缺课登记制度。按教学班建立学生名册,由班主任页负责登记学生的上课、病假、事假、旷课等情况。学员不明原因连续缺课2次以上的,班主任应同学生或学生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入班主任工作日志,必要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汇报。
六、学生在学期内要求退学,应由学生本人,学生是未成年人的应由学生家长提交书面退学申请,由学校依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班主任要将退学情况记入工作日志,教务处要将退学情况记入学籍档案并取消该学生注册。七、学校建立学生成绩考核登记制度,由班主任按时登记学生各科考核或考试成绩表,交教务处保存。
八、学生学期结束时进行考核或考试作为结业成绩,结业成绩由教务处记入学生学籍档案。需要发给结业证书的还应将结业成绩由教务处记入结业证书。
(一)基本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政治学*、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早操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
6、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到校门前要下车推行,自行车、摩托车要按制定地点整齐存放。
7、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8、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9、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0、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不允许与学校无关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养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一、教室:
1、桌椅整齐干净,横列竖列对齐,椅子紧靠桌子收于桌子之下,抽屉内保证干净无物品;
2、地面整洁,无纸屑粉笔等垃圾,地面无污点痕迹;
3、黑板板面整洁,无粉笔遗留痕迹;
4、讲桌整洁,表面无灰尘,整齐放置粉笔与抹布;
5、墙面干净,无笔划痕与无污迹;
6、垃圾桶套袋,早晚垃圾清空,更换垃圾袋;
7、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8、特殊:教室一:咨询室规格,桌面必备:日历、咨询册、计算器。
二、办公室:
1、周内:桌面整洁,无灰尘无垃圾,书本资料整齐入文件筐,每日下班前整理桌面,椅子仅靠桌子放于桌子之下,保持整洁方可下班;
2、周末:周五、周六下班前桌面、地面清空,无灰尘无垃圾,物品放入各自置物柜,地面不得堆放物品,椅子仅靠桌子放于桌子之下,每个工位两张椅子;
3、地面:不得随意堆放物品,无垃圾无无痕;
4、垃圾桶套袋,早晚垃圾清空,更换垃圾袋。
5、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三、前台:
1、上方台面仅放置两盆绿萝,一本台历,保持无灰尘无垃圾;
2、电脑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书本文件入文件筐,细小物品入抽屉,水杯统一放置右上角,桌面仅摆放鼠标、键盘;
3、整个桌面及桌面测角保持无灰尘整洁,地面物品入收纳箱,桌下仅放置两张椅子,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迹;
4、打印机、饮水机、小圆桌、空调、置物架每天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台面清空不放置任何物品;
5、草稿纸放置到饮水机旁架子上,草稿纸和宣传页分门别类,整齐摆放;
6、棋子放置饮水机旁架子底格,棋盘置于小圆桌侧方靠玻璃墙;
7、托管举牌置于小圆桌侧方靠玻璃整齐摆放;
8、垃圾桶套袋,早晚垃圾清空,更换垃圾袋。
9、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四、厕所:
1、保持地面无垃圾、无污迹,早晚拖地,时时清理;
2、水箱早晚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
3、便池、拖把水池光洁无无痕,早晚清理,时时清理;
4、洗手池上方仅能放置洗手液、洗洁精,柜面、镜面、池子早晚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
5、玻璃门窗、窗框清洁,无垃圾无灰尘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6、垃圾桶早晚清空,跟换垃圾袋,时时清理,满8分便更换。
7、厕所间、洗手池早晚消毒水喷洒消毒,保证无异味。
五、书架、文件柜:
1、书籍按大小长短整齐排列,不得倾倒、凌乱;
2、台面早晚搽拭,保证无灰尘无污迹;
3、所有裝盒资料需放入相应文件柜,摆放整齐。
六、微波炉(微波炉、放置的桌子)
1、微波炉表面、桌面清理,无灰尘无污痕,早晚搽拭,时时清理;
2、桌子抽屉清空,早晚搽拭,无灰尘无污物;
3、微波炉里面,早晚取出托盘水池用洗洁精清洗搽干放回,内壁用干净抹布清理,保证卫生无异味。
七、绿色植物(室内室外)、圣诞树:
1、每日早晚叶片搽拭、清理黄叶,保证无灰尘,盆内无垃圾;
2、每周一早上浇水。
八、公共地面(室内:厕所到前台门口、室外:电梯间门口到大门侧方椿之生门口)、消防器物:
1、保证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迹,早晚扫地拖地,时时清理;
2、拐角处、柜子侧方、垃圾桶后、室外绿萝丛中仔细清理,做到无垃圾、无灰尘、无污迹。
3、消防器物表面清理,早晚搽拭,前台一个,教室九外一个,厕所外消防柜。
九、卫生检查:
1、值班人员每日早上、每日晚上下班前拍照发群,检查各项卫生,并做好登**字,不达标直接发群,不达标者乐捐10元/次;
2、校长负责不定时抽查,不达标者乐捐10元/次
十、负责人
卫生区域
负责人
教室一+工位
黄茜
教室二+工位
代友奎
教室三+工位
周华年
教室四+工位
刘庆荷
教室五+工位
徐红梅
教室六+工位
王蝶
教室七+工位
陈曦
教室八+工位
王蝶
教室九+工位
代友奎、黄茜
前台
徐红梅
公共区域
厕所、书架(1个、置物架2个)、微波炉(微波炉、放置的桌子)、绿色植物(室内室外)、圣诞树、公共地面(室内:厕所到前台门口、室外:电梯间门口到大门侧方椿之生门口)、消防器物、卫生检查
值班人员
备注:
负责老师休息日,相应区域由值班老师负责
日期
责任
值班人
星期一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刘庆荷
星期二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王蝶
星期三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周华年
星期四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代友奎
星期五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辜泽兵
星期六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黄茜
星期天
早晚开门锁门驻守前台、卫生、关灯、关空调、关电脑、关饮水机
徐红梅
十一、值班分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镇江市教育局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机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设置报账员,统一在镇江教育会计结算中心报账,由结算中心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 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持***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有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和业务技能。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 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所有的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 预算编制程序:由学校各部门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实事求是地提出次年预算要求,报财务处汇总。财务处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学校自身财力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综合*衡,拟定预算草案报校长室审查,经党政联*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门。学校根据***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 预算的执行:
预算执行的首要任务是积极组织收入,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得的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并监督各项收入来源是否正当、合法、有否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
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经费由校长统一管理,按权限负责层层负责严格审批,5万元以上支出需经学校党政联*会审议后方能执行。财务处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和控制,及时与各部门沟通信息。每年年底要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指出存在问题,为下年度编制预算提供依据,为领导正确决策当好参谋。
第十一条 预算的调整:预算项目调整必须按原预算批准程序由学校党政联*会审定,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超越权限做出减收或增支的决定。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条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门备案。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八条 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九条 学校从***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 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四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五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第七章 基金
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二十九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三十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
第三十一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三条 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三十四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七条 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三十九条 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四十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一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学校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门审批。
第四十三条 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 负债
第四十五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一)借入款项是指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二)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三)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四)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四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八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学校财务处应在镇江教育结算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主管部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九条财务处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说明学校事业发展、预算执行、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状况,分析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第十一章 财务监督
第五十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十一条 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五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独立核算的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制度。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也拥有良好的职业规划认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管理、考勤管理、考试管理、就业管理等。重点是学*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校区的统一领导下,教学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设立班长,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由授课老师划分若干学*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教学中的课程任务。
三、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员培训质量,切实跟踪培训期间每位学员情况,从而进行教学监督与管控,校区将为学员设立学员培训档案,其档案内容包括:《学员档案表》、《学员考勤表》、《学员请假报告单》、《学员成绩单》、《学员就业情况》等。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按校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真实填写《学员档案表》(附件: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及时进行登记入档;
3、学员在校区培训期间所填写相关培训档案表格中,学员必须保证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虚假信息,公司可立即解除与学员的培训关系,并不承担学员的经济损失;
3、正式开课后一周内由班主任指定班长。在校区学*期间,班长需积极配合班主任进行教学管理工作;
四、学*管理
1、学员到校区学*,要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态度;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认真完成课下练*;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出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行为;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的课堂环境;
(3)班主任随机跟班听课,了解学员的听课情况,维持课堂秩序;
(4)教室卫生由学员负责维护,由班长指定每日打扫小组,小组应按照校区要求认真执行班级值日制度,完成清扫任务。
4、学员要认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学*讨论和项目开发课程;
5、学员按教学进度参加月度考核,考核成绩将记入《学员档案表》,校区将根据成绩进行课业调整。
五、考勤制度
1、学员在校期间,应集中精力学*,合理安排生活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不得请假。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因病经医院证明,需作短期休息的治疗者;
(2)个人或家庭有特殊事情者。
考勤管理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详细记载学员的出勤情况,班长配合班主任认真执行班级每日点名记录以及请假报备工作。考勤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学员请假需提前一天上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班长报批后报备班主任并记录,一天以上需本人向班主任申请。学员请假必须填写《学员请假报告单》并由班主任存入学员档案,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90%,到课率达不到90%者,校区将按照学员管理制度对学员采取退班或不予推荐就业等处罚措施;
2、校区培训课程安排共计17周,85个工作日,680课时。校区实行全日制教学,周一至周五培训(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周六日休息(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或调休)。正常培训期间学员无故旷课者或月度迟到累计5次以上者,校区将取消其培训资格或不予推荐就业的处罚决定;
3、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4、学员参加考试、就业面试等集体活动,均实行以上考勤制度。
六、考试制度
1、学员培训期间,校区将以月为单位进行阶段性考试,考试内容及形式由授课老师指定,考试时间由班主任指定;
2、学员必须参加考试,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没有参加考试的',将由班主任安排进行补考。如学员无理由拒绝参加考试的,将给予退级或不予推荐就业的处罚;
3、班主任将对考试成绩不合格学员跟踪并进行一对一座谈,帮助学员解决学*问题。如发现其在培训期间学*态度消极、不求进取、不服从校区教学管理等不良表现的情况,校区将不予推荐就业;
4.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视为自动放弃培训,校区将直接收回安置就业协议,日后将根据其表现考虑是否给予推荐工作;
5、月考成绩优秀学员,校区将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和教学奖品,以兹鼓励。
七、退级、休学制度
1、如学员在培训期间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校区进度完成课程的,学员可根据学*程度向授课老师提出退级学*的申请。由校区教学部综合学员培训情况以及现有其他班级培训课程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整;
2、学员在培训期间月考成绩2次以上(含两次)不及格者,校区教学部将考虑其退级学*;
3、学员如因个人原因在培训期间需要连续休假即不能长期正常参加培训的,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最长期限一年,逾期作废并不予推荐就业;
4、以上退级或休学后,学员助学贷款个人还款部分应按照原班级还款计划执行。非校区授课问题,校区将不承担调班后学员产生的延期费用。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 “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务部门职责
1、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题。
3、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财务部门职责
1、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
8、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部门职责
1、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各学科教学班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选派有较高素质和组织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2、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3、班主任做好学生考勤,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
4、班主任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保持教室、学校环境的整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了解学生学*情况,密切与任课教师的联系。
(八)、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用人条件:本校系中等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条件如下: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马列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
(2)、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
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XX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2、聘用程序
(1)、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3、人员管理和考核
(1)、按奖惩条件中的各项规定,管理人员由校长负责,教师由主管部门负责。
(2)、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职责
1、龚希春(专职):校长,法人,承担法律责任。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全面计划安排,总结、年审。分管:教学文书档案、声乐、影视。 2、沈长起(专职)副校长:主管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美术、书法、舞蹈、魔术、器乐声部教学检查协调、剑桥英语考级组考考务工作,师生教材;日常工作任务:主管科目招生,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对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要求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
3、茅媛媛(专职)校长助理:主管:剑桥英语、计算机(少儿NIT)及考级工作。各科报名、收费、教师工资造表发放。日常工作任务:主管科目招生、按照教学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并抽查记录。按时完成主管各项工作任务。
4、穆东纳(兼职):艺术教育主任。主管器乐班按照教学计划和管理要求,课堂常规进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每年汇演和参赛演。
5、耿辉、贾秀然(兼职):协助穆东纳管理好器乐班各项工作任务。
6、袁侨(兼职):舞蹈教学、学生管理。每年汇演和参赛。固定资产帐目及管理。
7、谢丽娟(兼职):影视班管理。
8、张淑英(兼职):校医,疫情检查、报告处理。周(六),值班学生管理
9、崔东立(兼职):计算机顾问。
10、卢长源(兼职):计算机顾问。
11、唐雅红(兼职):计算机顾问。
12、李嫣(兼职):录入打印员。
13、房丽琨(兼职):会计。
13、王丽芳:出纳。
14、宦国孺:清洁员
三、管理人员值班职责
1、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开教室门窗通风,挂年级标牌。
2、接待家长态度要和蔼,做到百问不烦。按学校统一规定给予耐心的解答。
3、把好门卫,家长、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校,上学、放学一律在自动门外等候,报名交费家长进东门培训部办理,不得进入校内,报名学生按登记表项目登记、收费。
4、课前、课间要在学生活动现场管理好学生课间活动,学生不得在楼梯、操场跑闹,严防事故。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学生发生事故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并立即报告校长。
5、上课期间要巡视各班上课情况,如发现课堂教学秩序问题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进行研究处理。
6、认真管理考勤,一节课后,要立即检查各班出*情况,凡缺勤学员要马上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
7、第二节、第三节课间时按教学日志要求项目,进行登记。
8、放学时各班必须排队有秩序放学。各班教师送出门厅。如有的学生没接走,安排好学生在大厅等候。
9、放学后回到各教室检查门窗、照明、电扇是否关好。将桌椅摆整齐。用其他教室桌椅送回原处。
10、将录音机、挂图等教具、教室标牌送回原处。
11、一切安排好方能离校。
1、总体环境保持与考核标准:
1.1、保持所属区域地面干净、无杂物(纸屑、瓜果皮核、烟头等)、水迹、浮土,无死角,违
者上交10元/项
1.2、保持门窗干净整洁、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违者上交10元/项
1.3、保持墙壁、墙角、屋顶及其附属物(开关、插座、电源等)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无
乱贴乱画,违者上交10元/项
1.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完整无破损,干净整洁,违者上交10元/项
1.5、书橱、镜子上干净明亮,无浮尘、污迹及乱贴乱画,书橱内种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
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违者上交20元/项
1.6、任课教师每次下课后,须彻底打扫教室卫生,整齐摆放课桌椅,每日倾倒垃圾桶至指定位
置,违者上交20元/项
1.7、桌椅摆放整齐,每排每列成一条直线,课桌腿、面,无脏痕、浮尘,乱写乱画,违者上交
10元/项
1.8、楼梯、扶手及栏杆上无灰尘、杂物及脏痕,楼梯保持畅通,立面无污迹,违者上交10元/项
1.9、室内暖气片上无杂物、浮尘及蛛网,空隙无悬挂物及浮尘,违者上交10元/项
1.10、保持所属区域内的各种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电视等)、教学设备(投影仪、幕布、音响、调音柜、演讲台、黑板及公示板等)、日常生活设施(钟表、饮水机、自动投币机、冰箱、空调、风扇、微波炉等)完好无损,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违者上交50—100元/项
1.
11、库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分类清晰,地面、墙面、隔断及屋顶保持干净整洁,违者上交10元/项
1.
12、每次使用完卫生间须保持卫生间干净明亮、无异味,水洗台面整洁无水迹,便池内无污垢,无异物阻塞,保持清洁工具干净整洁,用后及时清洗整理,摆放整齐,取放均在固定(或隐蔽)位置,违者上交10元/项
1.
13、各教室垃圾篓摆放整齐并每日及时清理倾倒,无异味、溢满现象。违者当日任课教师上交10元/项
1.14各教室窗帘每月清洗一次,坐班教师轮流负责,违者上交20元/项
1.
15、员工及学员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 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办公用品的摆放管理标准:
2.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2.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指定地点,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2.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学校前电脑要完全关闭。
2.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2.6、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水渍,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学校实行独立财务制度并专门开设银行帐户进行独立核算,开户行是南京银行健康路支行,帐号是xxxxxxxxxx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
1、业务进修:
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
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3、校本教研培训:
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4、活动考勤:
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
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
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
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XX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XXXX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XX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XX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XX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XX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XX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1、教师每周至少听一节,行政人员每周至少听两节,学科组围绕专题每月听课两次;听课范围要涉及各年段,鼓励教师跨学科听课。听课时,使用统一的记载簿。
2、听课前先熟悉教材,解读教材,带着自己的思考进课堂,以便进行立体式的比照。
3、听课教师要在上课铃声响起前进入教室;听课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上、下课与学生一起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认真听课,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听课时注意发现并挖掘“有价值的教育事件”。
5、听课过程中要作好详细的记录,填写听课簿各个栏目,尤其要关注教学过程、学生表现、板书等,并有机地进行简短的评论。
6、听课时要做到听、看、记、思、议有机结合。
听:
①教师引导的智慧,
②教学环节的进展,
③教学方法的运用,
④课堂练*的效果。
看:
①学生的.行为状态,
②学生的活动时间,
③学生的参与方式,
④学生的参与广度。
记:
①教学重点难点的突破,
②生成的有效开发,
③听课过程时的零星体会。
思:
①教师教材处理的`精巧,
②主导作用与主体地位的融合。
议:
①精彩片断的赏析,
②教学疏漏对学生的影响,
③教学的建议或完善的方法。
7、听课,重点看学生怎么学,看教师怎样教学生学的。
8、听课后要思考、整合,积极参与评课活动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9、期中和期末学校对教师的听课簿进行检查,重点查记载的完整性和听课过程中的个性化点评。
——培训学校活动管理制度(5)份
1、实验前,学生要认真预*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步骤,掌握基本原理,并写出预*提纲。
2、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小组就位,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调换小组,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严禁高声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得私自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实验室。
4、认真听讲,实验时必须按照步骤、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进行。
5、实验必须遵守实验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危险现象,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和实验员进行处理。
6、实验完毕,清洁好仪器,排列整齐,收拾干净,经指导老师和实验员验收允许后方可退出实验室。
7、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报告,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并按《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8、在老师指导下注意用水、用电及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出现不安全故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使广大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增强“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使教研工作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1、联校成立教研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任副组长,教研组长为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到人。
2、各学区按年级、学科成立教研组,由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任组长,每两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
3、教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听、评课不少于2节,组织教师培训、讲座,提升教师业务素质、综合能力。
4、承担课题的实验教师每月进行一次交流研讨活动,所形成的教科研成果如公开课、优质课、科研论文分别给予不同奖励,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5、抓好校本培训,教师要养成及时反思的*惯,每周写一篇教学反思或教育随笔等。
6、加大对毕业班教研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指导调研,召开研讨会。
7、加大对教研经费的投入,积极为外出学*、培训提供条件,添置购买教学图书、音像光盘、仪器等教学资料及设备。
1、学校的任何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上报校长室批准、县教育局备案才能实施。
2、在社会实践的全过程中,师生要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的思想。领队及随队教师要从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给学生提供帮助和安全建议;学生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听从领队及随队教师的指挥,严格确保行动及请假制度。
3、领队及随队教师应了解每个学生的活动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外出社会实践,确保外出行程(如食宿交通等)的一切安全保障措施,学生在乘车时应保持秩序,上下车辆时不要拥挤;当遇到意外事故应沉着冷静,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正当合理手段加以解决,学生要听从领队及随队教师的指挥。
4、学生必须在实践期间,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遵守实践地的有关规定及当地风俗*惯。
5、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不得在危险的地区(如河边,水潭边)逗留,如因实践活动需要接*危险地段(如参观化工厂),需有专业人士陪同;闲暇时,不要单独行动,不去危险地区(如悬崖),不要晚上单独外出。
为规范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安全预防机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一、各年级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大型的春游、郊游等活动。
二、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确需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义务帮扶等活动,在有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的前提下,在分管校长批准,安全防范方案报政教处备案的情况下,上报教育局批准。
三、在举行大型活动之前一月,由学校向教育局提交详细的活动申请表,其中要说明活动举办的时间、场地、参加人数,及活动具体宗旨等安全制度措施。活动结束后,由学校交书面活动总结交教育局存档(一式一份)。
四、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由校长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一名校级领导主抓安全防范工作。
五、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学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制定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教学计划按专业制定,教学大纲按课程制定。内容包括学制、课程设置、使用的教材、总课时数、周课时数、实验和实*内容及课时数等,教学计划和大纲由教务处制定,也可以委托教师、专家拟定由教务处审定。
三、学校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保证开出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实*课),完成规定的课时数。四、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用、编写教材及辅导材料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学校选用的教材及辅导材料要选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出版印刷的教材及辅导材料。
六、学校自行编写教材及辅导材料要成立由学科专家任主编的编审组织,以保证教材及辅导材料的质量。
七、学校聘任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教师队伍力求相对稳定。
八、聘任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九、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并须由教务处记入培训档案。
十、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应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学能力、课时完成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考核应注意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教务处应有教师考核记录。
十一、学校要加强教学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十二、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要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坚决不作虚假夸大的宣传,并要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十三、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依法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学生退学退费依照省市教育部门规定处理。
十四、学校建立学生入学注册制度,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新学期开学应重新注册。
十五、学校建立学生成绩档案,按期登记学生各科考核或考试成绩,并将结业成绩记入结业证书。
十六、学校欢迎学生、家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要及时予以答复、解决和采纳。
——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优选【五】篇
1.不定期深入班级,通过与学生交谈的方式,了解教学情况。
2 .充分利用每次家长会,认真听取家长对各班级教师任课情况的应,对暴露的问题认真整改。
3.通过校长信箱实行管理,多渠道掌握教育教育教学实际情况。
4.不定期召开家长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5.成立家长学校,定期给家长上课、培训,与家长沟通信息,形成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
6.举办家长接待日活动,参与学校的重决策,比如:班级科任教师的调配等。
7.家长学校的活动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各班家长会的活动需经家长员会的批准。
8.家长员会由主任、班主任、成员组成。主任由学校的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学副校长、管理副校长及一名家长担任。
一、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学校献计献策,共谋学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工会法》、《劳动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要求,指导帮助教职工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代表教职工与学校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等协商。学校工会应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三、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要通过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组织教职工群众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违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会有权协调学校的举办者、办学者进行纠正。
四、学校要以加强师德建设为中心,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建设“四有”教职工队伍。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教职工自我教育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树立忠于职守、勤奋努力的敬业精神。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教职工情操,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学生课堂作业既是用来对学生掌握知识、提升能力等情况的信息馈,也是教师用来自己检验课堂教学情况的手段,批改作业时教师能思教和学的效果,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老师们要按照“常规要求”及“细则”来规范自己的批改,教导处也将对教师执行常规的情况认真检查,特制定作业常规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人员
分管语文、数学、英语、美术的校长、主任、教研组组长、备课组组长。
二、检查依据
依据信州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常规对作业的要求及《石人乡小学对各科作业批改要求》
三、检查制度
1.每次作业常规检查实行查后及时馈、通报、整改、考核这一流程。
2.学生作业每两周在备课组互查一次,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
3.学校每学期普查2~3次,每次根据实际各有侧重。期中、期末两次要求把抽检的作业全部交到多媒体待检。(老师自己交,自己领回,以免丢失)
4.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分别从各班所有作业中随机抽查,每种至少5本。检查后分别填写检查表。
5.要求所有参加检查的领导及组长,一起汇总情况,共同填写整改通知(没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师,视为合格),一式两份,检查当天交到教导处盖章。(负责人:领导及组长)
6.教导处将整改通知书盖章后于检查第二天及时交给分管校长。(负责人:教导处负责常规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长接整改通知书当天及时下发教师本人并督促签字、整改。(负责人:分管校长)
8.教师收整改通知5日内整改完毕,由本组组长及组组长负责检查并签字,一份交还教导处存档,一份留给教师本人。(负责人:组组长)
9.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的,要每周五跟踪检查,直到能符合规范要求为止。(负责人:分管校长、主任及组组长)
10.对期末试卷或其它统考试卷,统分后试卷要上交教导处,由分管领导从各年级试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评分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11.常规检查实行检查人负责制,检查中及检查后哪个环节出问题,就由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拒绝整改的教师,由校会研究作出处分。
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培训学校宣传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1、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更不旷工,有事、有病要及时请假,一般不请事假。
2、要树立集体主义观念,维护集体的利益,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以钱代罚。
3、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以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每学期初要制定好进度计划,写出教学工作计划,对教材、学生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
5、每学期末要对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6、做到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
7、认真书写教案。
8、青年教师要写出详案,老教师要写出有特色的教案。英语教师要写出纯英语教案。
9、教案要整洁清楚。
10、坚持运用普通话教学,做到教态自然,态度和蔼,语言准确;英语教师尽量用纯英语讲课,做到发音准确,语音语调自然流畅。
11、积极创新,坚持启发式教学,启发思维,开发学生智力。
12、按时完成,及时批改,无缺漏。做到全批全改,精批细改。
13、作文批改要有腰批、总批,指导性批语要切合实际,完成规定任务,不得缺批。
14、提倡面批作业,增加同学生的接触机会。每个教室的桌凳、玻璃、投影设备、喇叭、开关、黑板、插座等设施,学期内班主任老师负责管理。
15、教科书、教师用书、参考资料、工具书等,实行学期或学年内借用制度,按时归还。若有丢失或损坏照原价赔偿。
16、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有大小事故发生,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杜绝违纪和违法行为发生。
17、及时准确处理,答复好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协同好兄弟班级间的关系,矛盾协同解决,不得产生不良后果。
18、认真实施阶段测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考试的一切有关工作。
19、代课老师上课前必须清点学生人数,以便及时联系。
20、搞好班内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好学生的值日工作。
21、按时接送低年级学生上下课。
22、督促学生完成好作业,每天保证半个小时听磁带时间。
23、发现学生在学*过程中有厌学、逃学情况,应及时向老师了解情况、反映情况,真正做到家校共育。
24、办学宗旨:培育走向世界的成功者。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的若干意见》和永嘉教师进修学校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机构设立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校本培训组织机构和专人负责,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科研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三、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
3、每学年末进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先进教师的评选。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