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容师仪容仪表
1、每天着装整洁,淡妆上岗,微笑服务。
2、头发应经常清洗,不得有异味、烫夸张的颜色做夸张的发型,不留披肩发。
3、不配戴任何饰物,一天保持好妆容,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
4、勤洗澡,勤换衣,保持身体无异味。
5、工服和工鞋应保持干净整洁,不留污点,保持清新亮丽。
6、站姿、坐姿、走姿要自然大方,端正优雅,面带微笑,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按迟到处理。
3、上班时间不得在美容会所大声喧哗,吵架,睡觉。
4、上班时间不准吃早餐、吃零食,违者按迟到处理。
5、上班时间无紧要事情,不得多次接听私人电话,每次接听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6、上班时间,不准将手机带进操作室,玩手机,发短信和接听手提电话。
7、爱护公共物品,仪器设备,不操作时处于关闭状态,拔掉电源,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8、严禁在顾客面前发生争吵,讨论美容院及其他顾客问题,时时注意自身修养,保持良好形象。
9、员工之间应团结互助,不得恶意伤人,不准扎堆聊天,背后议论其它人和事。
10、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客人沟通解释,了解客人发牢骚的原因,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树立企业和自身的形象。
11、遵守店内规章制度,轮流值班,头牌值班如发现没值班,扣除当天的工资及分成。
12、实行岗位责任制,保持各自岗位的清洁卫生,做好岗位工具的保养工作。
13、树立强烈的责任心,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偷盗和浪费,操作完毕,物归原处,摆放整齐。
1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给客人用超出护理范围的物品,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5倍赔偿。
15、不得在客人面前谈论工资待遇,和店内的问题,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6、维护好自身形象,语气柔和甜美,微笑服务,物品轻拿轻放。关门开门注意不要发出声音,以免惊醒客人。
17、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
18、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领导没在和在一个样,很好维护企业形象。
19、员工之间不得互相包庇隐瞒,违者重罚。
20、树立团队精神,不勾心斗角,不排挤他人,不损人利己,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21、维护美容院利益,不得带情绪上班,应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22、尊敬上司及领导,尊重同事,见面要问候,互敬互爱,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23、树立良好思想品德,公共物品丢失,客人物品在本院丢失,如果顾客直接交与美容师负责,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如没有直接责任人,则美容院全体承担。
三、卫生制度
1、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分区划片,保持店内环境卫生,做到全天整洁干净。
2、保持整体环境卫生,不乱堆乱放,不乱扔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一大扫除,不得将私人物品随便乱放。
3、操作完毕,将物品擦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关闭仪器,拔掉电源,清洗干净,做到操作前和操作后两次消毒。
5、推车放回原处,车面清理干净,抽屉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6、喷雾机不使用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座,三天1换水,1清洗,(用白醋浸泡)
7、床罩、沙发套应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
8、客服不能和毛巾混在一块洗,数量不多,用手洗,甩干。
9、产品展柜应保持干净,玻璃应擦干净
10、地面、桌面、台面、电话、音响、vcd,仪器必须全面保持干净整洁,爱护花草及时浇水。
11、卫生间镜面、水池、窗户、地面、洗衣机、消毒柜、便池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12、更衣室更衣柜台面、镜子、梳子、窗户、地面、椅子摆放整齐,保持整天干净。
13、SPA室地面、窗台、玻璃、木桶、淋浴房等要保持全天干净,不准在木桶和淋浴房倒水洗头,洗衣服,违者每次50次/罚款。
14、大厅窗台、镜子、地面、沙发、展柜、桌子、保持全天干净、衣服应每天扫尘整理。
15、饮水机应勤清洗,勤换水、勤加水、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16、一楼大厅、地面、墙面、玻璃、门、桌子、花瓶、电话、皮肤测试仪、vcd、功放,每天必须擦干净,顾客档案整理整齐,台面不乱堆乱放。
17、拖鞋应做到每天清洗,轮流值日,保持鞋柜干净无异味。
18、工服和工鞋不得随便乱扔,美容床下面不得乱堆杂物,及时清理,做到无异哧。
19、随手关门,轻关轻开,不得发出声音。
20、节约水电、做到人走关灯、关水。
21、不准坐在床上聊天,吃饭,睡觉。
22、吃完饭,电饭锅、碗盘收拾干净。
四、考勤制度
1、员工须遵守店内的规章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每月3天公休,提前1星期安排,节假日照常上班。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一年不得超过7天,否则扣除当月底薪,不打招呼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有事须提前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旷工。
5、员工不得私自调班、换班,需提前和有关管理人员申请,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6、请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可谎报军情,互相隐瞒,一经发现,双方各扣50分。
五、顾客管理制度
1、对待客人要热情,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如"欢迎光临"、"请"、"谢谢"、"对不起"、"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等。
2、定期打电话给客人,提醒客人护理时间和下次护理的时间。
3、对新客人和特殊情况的客人,护理的第二天必须电话跟踪。
4、节假日打电话或短信问候,加强客人对本院的印象,让她觉得有一种重视感。
5、列出每月过生日的客人名单,进行电话或短信问候,必要可申请生日礼物或共同庆祝
6、对于第一次来咨询的顾客,应配合客人认真填写顾客档案,安排合理的.流程。
7、认真对待每一位客人,认真完成每一道程序,不可偷工减料,应付客人,一经发现重罚。
8、如接到客人投诉,是员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应当面和客人赔礼道歉,第一次记警告,两次以上,停薪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9、做活轮牌,点牌不走牌,不准挑客人,一经发现,扣除当天的工资和提成,屡教不改者,视开除处理。
10、如果是员工操作程序不当而引发的任何事宜,而带来的一切损失,责任人全权承担。
11、热情对待每一位客人,不准分高低贵贱,不得对客人无礼,不得和客人顶嘴,同等对待。
12、对客人认真负责,不准强买强卖,尊重客人的意见,合理地安排流程及家居使用产品。
六、财务制度
1、除收银员以外,任何人不许私自收钱。
2、客人买单时,应带客人到前台交付货款,须开收据,客人签字,并注明卡号和排工号。
3、客人如欠款,应在档案上注明,服务的美容师签字,并在流水明细账上注明。
4、美容师离职前所有工作需交接好,美容师全权承担。
5、如发现收银员玩单,罚款,开除,并交往**部门处理。
6、如发现员工玩单、多收款,少开单或没做开单,处罚,视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往**部门处理。
7、如发现收银员私自玩单,扣除当月工资,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往**部门处理。
8、收银员如账目不对,按实际金额全权赔付。
七、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盘点,做好出库、入库账。
2、每月制定上交货物盘点表,如发现短货现象,按实际金额赔付。
3、应每天做好销售状况表,每出一瓶产品,美容师应签字确认,以便日后查账。
4、保持货物充足,特殊情况,应和美容师提前打招呼,以免工作脱节。
5、每月一瓶产品。需经手人填出库单,库管和店长签字方可生效。增送产品,需有签字方可出库。否则视为缺货。按实际金额赔付。
6、发现仓库管理人员私自卖货或拿货的视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交往**部门处理。
八、奖励制度
1、全勤、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奖XX分。
2、爱岗敬业,视店如家,提出好的建议公司采纳了,并给公司带来效益,奖XX分。
3、每月评出一名优秀美容师奖1朵红花,连续累计3朵红花,奖XXX元现金或产品。
4、销售达XX元客装产品(需现金),奖XX元。
5、每月销售达XXX元客装产品(需现金),奖XXX元。
6、连续2个月超额完成任务,奖金XXX元,(如第3个月没超过,奖金没有)。
九、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每分钟1元,超过30分钟,扣当天工资及提成及奖金。
2、每月迟到3次,按旷工论处,旷工1次扣3天工资,连续旷工3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3、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不坚守岗位,一次扣10分,超过3次,按旷工论处。
4、上班时间接听手提电话,发私人短信,玩手机和做跟工作无关的事情,1次扣50分。
5、不准用美容院电话打私人电话,违者1次扣10分(市话),长话以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
6、不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一意孤行1次扣10分,超过3次,按开除处理。
7、上级分配的作业没按时完成的,扣除当天的工资和提成。
8、卫生包干区不干净,1次扣5分,连续3次不合格,按旷工论处。
为了保证公司会所的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准,指导员工的行为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会所”顾名思义即为“聚会的场所”,它是以康乐为主要内容,它是为顾客(社区居民)提供运动、健身、保健、休闲、娱乐、聚会的社会场所。
小区会所的经营宗旨在于使业主享受到亲和力和亲切感,让业主有做主人的感觉,成功会所应该是业主私家客厅的延伸。
第二条 社区会所经营的目的在于丰富小区住户的日常文化、体育活动,加强住户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体现小区充满生机,蓬勃向上的生活气息,成为业主们娱乐休闲、交流的中心,成为他们业余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本公司下属各小区会所都是其小区业主之私家会所,旨在为全体业主提供一个健身、娱乐、休闲和交流的高尚场所,为小区酿造一种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第二章 会员消费
第三条 小区会所实行以会员制为主的管理模式,会所内的所有设施只提供给本小区之为业主、住户及嘉宾使用。
第四条 凡小区会所的业主、住户,可凭业主卡自动入会,成为会所的会员,优惠享受会所内各类娱乐设施(正常价格的六折优惠)。
第五条 经业主或相关人员推荐之嘉宾,可享受正常价格的八折优惠,也可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入会费,而后享受会员的待遇(正常价格的六折优惠)。
第六条 前来会所消费娱乐的会员,请向总台出示住户卡(本小区住户)或贵宾会员卡,以验明身份,并把住户卡或贵宾卡暂留总台,等消费完毕后回总台结完账时,再交还本人(若已办理了其他消费卡如月卡、次卡等,则可凭消费卡消费)。
第七条 会员在会所娱乐消费时,应遵守本会所之各娱乐点之管理制度,接受会所管理人员的指导。
第八条 到本会所消费的会员,年龄不小于十二岁,不大于六十五岁,超越这个年龄段的须在适龄的家属陪同下,方可娱乐消费。
第九条 会员前来会所消费,应穿着得体,男的不得赤膊,女的不得穿过于裸露的衣服。
第十条 会员在消费期间请勿:吸烟、大声喧嚷、打闹、追逐、随地吐痰,以免影响他人健身娱乐。
第十一条 会员在会所娱乐,应爱护会所内的设施,一旦损坏公共财物,须按规定价格赔偿。
第三章 人员素质与员工培训
第十二条 会所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1、 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
会所管理人员必须正直、诚实,具有完善而高尚的人格,坚持原则,勤奋、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勇于承担责任,对工作充满信心。
2、有一定的领导才能
能有效利用和控制会所人、财、物等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营造良好的集体氛围,为顾客创造最佳最优质的服务,为地所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3、有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会所服务,涉及到文化、心理、运动、审美等方面,只有具备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才能从会所的内外装修、装饰、设施到全体服务人员身上反映出服务意识,营造出理想的会所氛围,给客人提供视觉、听觉上的良好享受。同时,会所管理人员在与顾客交往中彬彬有礼、谈吐高雅、思维敏捷,以自己广博的见识来吸引,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会所管理人员应了解会所各项目的活动规则、要求、原理,并在进行中保持良好运转。
4、具有经营意识
会所管理人员应有经济头脑,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公关意识,建立良好的客际关系,知法懂法。
第十三条 会所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 敬业勤奋,精力充沛、热情周到为客人提供服务;
2、 会所工作时间长,工作较为枯燥乏味,因此会所服务人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
3、热情周到为客人提价服务;
会所服务人员应具备开朗的性格(性格外向),热爱自己的工作,提高对专业的.兴趣。
4、有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一定的专业文化知识,有利于准确的理解和快速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行原理、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及各项目的活动规则,也有利于与顾客的交流。
5、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在意外情况出现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善于用各种形式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 员工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1、道德培训包括:员工的职业荣誉感、职业态度、敬业精神、道德规范、团结协作精神、行为规范。
2、专业技能培训包括:专业知识、技术、服务技能等。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考勤:正常上班时间为14:00-22:00,周末和节假日为10:00-23:00。不准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若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须提前向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安排人员顶岗后可离开。
第十六条 值班:若碰到特殊情况需早晨提前上班(顾客预定打网球),或晚上拖后延时,部长应及时安排人员值班(以轮流方式安排)。
第十七条 保洁:员工上班后的首要工作为清洁卫生(时间30分钟),服务员在营业时间应确保本清洁责任区内的地面、台面、玻璃门窗、设施设备等无尘光洁、摆入整齐、空气清新。
在一天的营业时间里及时整理、及时清洁。
第十八条 到岗:清洁完毕,各岗位服务员必须在本服务岗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精神饱满、训练有素地等待营业的开始。
第十九条 在岗:在规定上班的时间内,各岗服务员必须坚守岗位,为顾客提供周到服务。不得擅自离岗或串岗,除有特殊情况,在部长的旨意下,可到别的岗位协作服务。
第二十条 职责: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器材和设备的完好率负责,在服务中及时发现器材损坏并当面向顾客指出,向会所负责人报告,便于索赔,若服务员不能及时发现器材或设备的人为损坏或遗失,则视为严重失责,损坏或遗失的器材须由此服务员按原器材成本价加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 会所员工须严格遵守《会所员工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会所员工须严格遵守:
1、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和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后打扫卫生,工作时间外不得在会所滞留(值班员除外)。
2、除保洁时间外,各岗位员工必须保证各娱乐点全天候整洁卫生。
3、 不得在开单后就置顾客于不顾,必须确保顾客在娱乐的全过程得到完善的服务。
4、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有特殊情况不得不暂时离岗,需提前跟主管请示,得到允许后,方可走开。
5、上班时间不得随便接打私人电话,即使有意外情况,通话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
一、美容师仪容仪表
1、每天着装整洁,淡妆上岗,微笑服务。
2、头发应经常清洗,不得有异味、烫夸张的颜色做夸张的发型,不留披肩发。
3、不配戴任何饰物,一天保持好妆容,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
4、勤洗澡,勤换衣,保持身体无异味。
5、工服和工鞋应保持干净整洁,不留污点,保持清新亮丽。
6、站姿、坐姿、走姿要自然大方,端正优雅,面带微笑,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按迟到处理。
3、上班时间不得在美容会所大声喧哗,吵架,睡觉。
4、上班时间不准吃早餐、吃零食,违者按迟到处理。
5、上班时间无紧要事情,不得多次接听私人电话,每次接听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6、上班时间,不准将手机带进操作室,玩手机,发短信和接听手提电话。
7、爱护公共物品,仪器设备,不操作时处于关闭状态,拔掉电源,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8、严禁在顾客面前发生争吵,讨论美容院及其他顾客问题,时时注意自身修养,保持良好形象。
9、员工之间应团结互助,不得恶意伤人,不准扎堆聊天,背后议论其它人和事。
10、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客人沟通解释,了解客人发牢骚的原因,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树立企业和自身的形象。
11、遵守店内规章制度,轮流值班,头牌值班如发现没值班,扣除当天的工资及分成。
12、实行岗位责任制,保持各自岗位的清洁卫生,做好岗位工具的保养工作。
13、树立强烈的责任心,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偷盗和浪费,操作完毕,物归原处,摆放整齐。
1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给客人用超出护理范围的物品,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5倍赔偿。
15、不得在客人面前谈论工资待遇,和店内的问题,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6、维护好自身形象,语气柔和甜美,微笑服务,物品轻拿轻放。关门开门注意不要发出声音,以免惊醒客人。
17、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
18、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领导没在和在一个样,很好维护企业形象。
19、员工之间不得互相包庇隐瞒,违者重罚。
20、树立团队精神,不勾心斗角,不排挤他人,不损人利己,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21、维护美容院利益,不得带情绪上班,应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22、尊敬上司及领导,尊重同事,见面要问候,互敬互爱,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23、树立良好思想品德,公共物品丢失,客人物品在本院丢失,如果顾客直接交与美容师负责,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如没有直接责任人,则美容院全体承担。
三、卫生制度
1、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分区划片,保持店内环境卫生,做到全天整洁干净。
2、保持整体环境卫生,不乱堆乱放,不乱扔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一大扫除,不得将私人物品随便乱放。
3、操作完毕,将物品擦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关闭仪器,拔掉电源,清洗干净,做到操作前和操作后两次消毒。
5、推车放回原处,车面清理干净,抽屉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6、喷雾机不使用时,关闭电源,拔掉插座,三天1换水,1清洗,(用白醋浸泡)
7、床罩、沙发套应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
8、客服不能和毛巾混在一块洗,数量不多,用手洗,甩干。
9、产品展柜应保持干净,玻璃应擦干净
10、地面、桌面、台面、电话、音响、vcd,仪器必须全面保持干净整洁,爱护花草及时浇水。
11、卫生间镜面、水池、窗户、地面、洗衣机、消毒柜、便池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12、更衣室更衣柜台面、镜子、梳子、窗户、地面、椅子摆放整齐,保持整天干净。
13、SPA室地面、窗台、玻璃、木桶、淋浴房等要保持全天干净,不准在木桶和淋浴房倒水洗头,洗衣服,违者每次50次/罚款。
14、大厅窗台、镜子、地面、沙发、展柜、桌子、保持全天干净、衣服应每天扫尘整理。
15、饮水机应勤清洗,勤换水、勤加水、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16、一楼大厅、地面、墙面、玻璃、门、桌子、花瓶、电话、皮肤测试仪、vcd、功放,每天必须擦干净,顾客档案整理整齐,台面不乱堆乱放。
17、拖鞋应做到每天清洗,轮流值日,保持鞋柜干净无异味。
18、工服和工鞋不得随便乱扔,美容床下面不得乱堆杂物,及时清理,做到无异哧。
19、随手关门,轻关轻开,不得发出声音。
20、节约水电、做到人走关灯、关水。
21、不准坐在床上聊天,吃饭,睡觉。
22、吃完饭,电饭锅、碗盘收拾干净。
四、考勤制度
1、员工须遵守店内的规章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每月3天公休,提前1星期安排,节假日照常上班。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一年不得超过7天,否则扣除当月底薪,不打招呼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有事须提前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旷工。
5、员工不得私自调班、换班,需提前和有关管理人员申请,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6、请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可谎报军情,互相隐瞒,一经发现,双方各扣50分。
五、顾客管理制度
1、对待客人要热情,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如"欢迎光临"、"请"、"谢谢"、"对不起"、"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光临"等。
2、定期打电话给客人,提醒客人护理时间和下次护理的时间。
3、对新客人和特殊情况的客人,护理的第二天必须电话跟踪。
4、节假日打电话或短信问候,加强客人对本院的印象,让她觉得有一种重视感。
5、列出每月过生日的客人名单,进行电话或短信问候,必要可申请生日礼物或共同庆祝
6、对于第一次来咨询的顾客,应配合客人认真填写顾客档案,安排合理的流程。
7、认真对待每一位客人,认真完成每一道程序,不可偷工减料,应付客人,一经发现重罚。
8、如接到客人投诉,是员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应当面和客人赔礼道歉,第一次记警告,两次以上,停薪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9、做活轮牌,点牌不走牌,不准挑客人,一经发现,扣除当天的工资和提成,屡教不改者,视开除处理。
10、如果是员工操作程序不当而引发的任何事宜,而带来的一切损失,责任人全权承担。
11、热情对待每一位客人,不准分高低贵贱,不得对客人无礼,不得和客人顶嘴,同等对待。
12、对客人认真负责,不准强买强卖,尊重客人的意见,合理地安排流程及家居使用产品。
六、财务制度
1、除收银员以外,任何人不许私自收钱。
2、客人买单时,应带客人到前台交付货款,须开收据,客人签字,并注明卡号和排工号。
3、客人如欠款,应在档案上注明,服务的美容师签字,并在流水明细账上注明。
4、美容师离职前所有工作需交接好,美容师全权承担。
5、如发现收银员玩单,罚款,开除,并交往**部门处理。
6、如发现员工玩单、多收款,少开单或没做开单,处罚,视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往**部门处理。
7、如发现收银员私自玩单,扣除当月工资,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往**部门处理。
8、收银员如账目不对,按实际金额全权赔付。
七、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盘点,做好出库、入库账。
2、每月制定上交货物盘点表,如发现短货现象,按实际金额赔付。
3、应每天做好销售状况表,每出一瓶产品,美容师应签字确认,以便日后查账。
4、保持货物充足,特殊情况,应和美容师提前打招呼,以免工作脱节。
5、每月一瓶产品。需经手人填出库单,库管和店长签字方可生效。增送产品,需有签字方可出库。否则视为缺货。按实际金额赔付。
6、发现仓库管理人员私自卖货或拿货的视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交往**部门处理。
八、奖励制度
1、全勤、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奖XX分。
2、爱岗敬业,视店如家,提出好的建议公司采纳了,并给公司带来效益,奖XX分。
3、每月评出一名优秀美容师奖1朵红花,连续累计3朵红花,奖XXX元现金或产品。
4、销售达XX元客装产品(需现金),奖XX元。
5、每月销售达XXX元客装产品(需现金),奖XXX元。
6、连续2个月超额完成任务,奖金XXX元,(如第3个月没超过,奖金没有)。
九、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每分钟1元,超过30分钟,扣当天工资及提成及奖金。
2、每月迟到3次,按旷工论处,旷工1次扣3天工资,连续旷工3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3、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不坚守岗位,一次扣10分,超过3次,按旷工论处。
4、上班时间接听手提电话,发私人短信,玩手机和做跟工作无关的事情,1次扣50分。
5、不准用美容院电话打私人电话,违者1次扣10分(市话),长话以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
6、不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一意孤行1次扣10分,超过3次,按开除处理。
7、上级分配的作业没按时完成的,扣除当天的工资和提成。
8、卫生包干区不干净,1次扣5分,连续3次不合格,按旷工论处。
一、技师上班时间一定要准时,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0-15分钟,罚款20元,15-20分钟罚款30元,以上依次累加。)
二、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仪容仪表整齐,化淡妆,不得披头散发,违者不予上钟,并罚款50元。
三、不得使用客用卫生间,不得在技师房内换衣服,违者罚款20元。
四、上班时间必须树立良好形象,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或技师房内喧哗,随处走动,不可在公司营业区域内接打电话。
五、不得食用客用饮料或客人遗留下来的食物。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处理。
六、技师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动及安排,不得顶撞和辱骂上司,应做到先服从后上诉,违者将视事情轻重,给予50元-200元处罚。当安排技师上钟有不服从者一律打尾牌并罚款50元。
七、上钟时间待客一定要有礼、热情,不可以挑客。不得对客人评头论足或耻笑客人,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并罚款50元。如见客不打招呼者,罚款20元。
八、技师在上钟期间不得随便外出或者串房,不得带手机上钟,不可以看电视,违者罚款50元。
九、不可以向客人索取小费,如有客人投诉,罚款50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xx商会大酒店休闲会所所有员工。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会所最高管理。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休闲行业规章而定制。
4、本制度秉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勤
1、员工上下班需点到,点到时间不到者,一律作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按每半小时20元的乐捐予以惩罚。(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算)
2、员工不可以无故旷工,旷工一天罚款150元。迟到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一月累计旷工四天,作自离处理。
3、每月上班时间满30天的员工,每月拥有两天工休。提前五天向管理申请。每天限休一人。每月10号前不考虑给同一员工批准休两天。
4、员工通常情况下不给予考虑休事假。特殊情况。请假1-2天由会所经理批准,超过两天以上需店长批准方可生效。事假不带工资,保底期间,另扣除当天应得工资的1、5倍。
5、员工因病假或因病辞职,必须提供正规医院的病历证明和收费证明。否则作旷工或不予以批准。特殊情况酌情予以辞职。
6、员工当月请事假;病假;超过三天,发放工资延迟相应的天数。
7、管理因生意原因合理要求技师加班不加班着。罚款20元每次。加班上点着,予以点钟相同的提成予以奖励。
8、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必须情况属实)。请假两小时以上,算半天工资。扣除工资20元/半天。5小时以上算一天。按本制度第四条处理。
9、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做私事而影响工作的。按20元/次予以惩罚。动态牌挂尾牌。
10、请假须提前一天交上级批准后方可生效,零时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
1、员工要讲仪容仪表;仪态和礼貌;礼仪。上班必须穿工衣戴工牌。不能留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手链等饰品。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头发不得染色。女员工上班不得披头散发,不准染怪色。女员工上班化谈妆,保持清雅得体,不可用浓味香水。走路姿势自然大方,违者罚款10元/例,给予惩罚。
2、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工作的合理安排和调动。准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或拒绝上级安排的工作。视情况严重给予20-100元予以惩罚。
3、礼貌待客,不准粗言秽语讥讽他人。不准有对客人不理睬的行为;不准与客人争辩;遵纪守法,服从部门管理的工作指挥和临时调配。
4、遇到客人要停止让道,并问候客人或点头以示礼貌。
5、员工不能与客人串通,让客人出面干扰部门正常工作,影响工作制度执行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次。
6、员工因疏忽而损坏公司财务,应根据该物价要求员工做相应的赔偿。如因有意或违纪而导致损坏公司财务,则按该物价的10倍惩罚。并给与纪律处分。
7、如员工在公司内盗窃任何物品;无论物品属于公司;客人;同事。一律按该物价罚款10-20倍。并立即开除。情况严重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在公司范围内捡拾任何物品应立即上交。视情节不交予以惩罚,上交予以奖励。
8、上班时间内严禁在营业区接打私人电话,吃东西,与同事吵闹喧哗。否则罚款10元/次。
9、严禁在营业区域打架斗殴。否则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开除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0、不得私自挪用;动用公司物品。否则赔偿物品并处以10元/次罚款。
11、技师遭客人投诉2次以上者(技术方面),停牌;停薪培训。合检后方可上岗。服务态度方面处以10元/次罚款。
12、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营业范围内吃零食;抽烟;非工作原因技师不得聚在走廊过道上闲聊。违者罚款10元/例。
13、在公司工作期间,不得打架骂人;造谣生事;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并给与开除。
14、员工如下班后不在宿舍住,必须请示管理。如出任何意外,员工自负后果。
15、员工按责任制来打扫分配的卫生区域。管理不定期的.检查,不合格者罚款10元/例。
16、何员工不得组织煽动或参与闹事,怠工,**,拉帮结派,搞小团伙。违反国家法律。轻者书面检讨予以50元的罚款。重者立即开除送**机关。
17、严禁外来人员来公司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店长批准。
第四章技师上钟规程
1、技师接到调派指令,无特殊情况,必须在4分钟内到达包厢,否则做过牌处理。罚款10元/次。
2、技师之间不得互相推点。任何技师不可挑客;退客;不可擅自串房;不可拒点;公司通知加班不加班者;推迟上钟等。处以10元每次的罚款。
3、上点时间内不得吃东西;看电视;接打电话;看信息;玩手机。手机模式应为震动或静音。否则罚款15元/次。
4、上点时间必须满时;不得漏部位。少时达到5分钟以上者(无特殊情况)罚款20/元每次。
5、为客人服务必须热情周到,不得顶撞客人,否则50元/次。情节严重者,查清情况属实。做自动离职处理、
6、上点时;出勤不出力。必须站立服务。不得与客人抱成一团及陪坐。否则罚款50元/次。
7、技师上钟有义务积极;主动及时向服务员反馈房间信息。如茶水,饮品是否到位。
8、技师上钟倒水泡脚不能将大量的水弄到地板上。被退钟应视为正常现象,不能有不满的情绪行为。否则罚款50元/次
9、技师进包厢后不得无故进出。上点时间必须在包厢内。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0、若有客人损坏房间物品。不得瞒而不报。不得主动提出帮客人打折。否则罚款被损物品之估价。
第五章劳动条例
1、公司用员工实行双方*等、自愿的原则。
2、员工在公司出现严重过失或其他不称职举动,公司有权给予辞退。
3、公司因经营策略调动,有权决定裁减人员,被裁定人员不得提出无理条件。公司裁员提前通知。
4、员工有权辞职,提前一月提交申请。需店长或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各项手续。员工自通知之日起只限留3天。结算工资后需搬离宿舍。
5、员工因违反规章制度,依制度被解雇的,无任何工资。自离扣除50%的工资。
6、员工上班必须满5个月以上方可请长假,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章公司奖励制度
1、每月公司评出1名优秀员工。按员工的投票方式及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给予20元-50元奖励。
2、每月评出最受顾客欢迎奖一名。(即每月点钟数最多者,点钟数最少达40个)奖励20元-50元。
3、每月评出钟数最多技师一名。给予奖励(提成必须高于保底)奖励50元。提成达到1800元者,奖50元/名。达到20xx元者,奖100元每名。达到2500者,奖励200元每名。
4、推销贵宾卡者、奖励该卡金额的1%、推销修脚者,奖2元/位(由修脚技师给予)。推出足光粉,1元/包。老姜王2元/包。火动力5元/瓶。……
5、全勤奖50元/名。(当月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请假。)
6、讲究职业道德,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拾到物品及时返还总台或上交。奖励10-50元奖励。
7、休假,下班后加班上点者。奖励2元/点。
8、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给予年终奖100元/人、满两年;给予200元/人。三年以上者;给予500元/人。
9、⑴结婚,婚假为7-15天,公司给予200元表示祝贺。予以3天带薪假。
⑵丧事,丧假为3-7天。公司予以200元表示哀悼(限父母)。予以3天有薪假。
⑶生日,送假一天,公司予以红包表示祝贺。
⑷生病住院,公司予以50-200元看望。
10、荐贤补助;为公司推荐人才。建议补助;为公司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者。节约补助;为公司增升节支;等等。给予现金奖励。
为创建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素质;增强员工自我约束;真正做到店兴我荣,店衰我耻。特制此制度,望各员工自觉遵守。
执行经理或店长签字:
员工签字:
——娱乐场所管理制度范本5份
为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才开始经营,并按时办理
年审及复核或换证手续。
二、设置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要在明显处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信誉度等级牌。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按时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
六、场所内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七、要求工作人员注重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要着装整齐清洁。
八、设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作,设有卫生专用消毒设施,供顾客使用的餐饮具,应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做好餐饮具的保洁工作。
九、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卫生用品做到按规定索证,确保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一、成立专项整顿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副**任组长,市**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任副组长,工商、文化、各乡镇(办、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成员。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专项整顿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顿范围。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专项整顿内容。
1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
6重点岗位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消防执业资格证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7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三、专项整顿方法步骤
(一)组织部署。
市**、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具体实施。组织召开全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会议,由市**统一组织领导。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等媒体公告播出专项整顿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形成浓厚整顿氛围。
(二)调查摸底。
一户一表,**、消防部门对城区(基层派出所对乡镇)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造册登记,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各乡镇(办、场)将检查记录表报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标准。
全面掀起围剿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的强大攻势,将“火灾隐患整顿月”活动与“119消防宣传月结合。规定整改期限内集中消除一批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的集中处罚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集中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各乡镇(办、场)将整顿情况报专项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汇报。
对专项整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市**办公室对此次专项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部署、严格实施。各单位要深入一线,强化“三个严格”即严格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二)部门联动。要按照职责和权限,依法联查联办,形成整顿合力。文化、工商等部门要把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条件,对未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坚决不予审批;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责令“三停”场所必须吊销有关证照。
(三)严格执法。要严格按照**部“六个一律”要求,依法督促整改。对违法装修,经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经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经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
(四)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台,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违法违章行为要跟踪曝光。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娱乐城(宫)、录相厅等室内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
第三条市消防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消防机关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规定的防火责任由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娱乐场所经营者承包经营的,由发包者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房屋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娱乐场所承包经营的发包者与承包者,应当签定放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放火责任,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放火安全责任制,并接受**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并报**消防机关审批。工程竣工后,经**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装修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按照**消防机关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条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连接的,应当设立防火分隔。分设包间的房间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当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装修、制景材料,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当使用非燃材料。木墙裙应当刷防火涂料,装饰用纺织品应当作阻燃处理。
第十条娱乐场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应当装有中英文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应当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得超过20米。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应当设有应急照明等,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二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并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当由正式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内的电线,应当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当穿金属套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当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内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当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可燃物。灯管的电极与导体保持10厘米的距离,并应当安装在绝缘材料上。娱乐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霓虹灯。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包间较多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自动灭火装置。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六条严禁在娱乐场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识;
(二)掌握灭火常识;
(三)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
(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行。1995年1月26日**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 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 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建立单位应当向**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立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建立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建立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立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建立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立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立工程消防*安,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建立、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立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立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建立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建立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以下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责任人。在消防*安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立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消防机构进展消防验收;未经历收或者经历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条件,依法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间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
*安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餐饮会所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五份
一、目的
为了规范餐厅食材的采购、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方式及供货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式确定原则: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食材,采购员可选择供应商送货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食材可由采购员自行采购;
(二)供应商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调查,采购员要从所在县城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食材来源,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情况;
2.使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采购员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进行比较使用;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一个月的基础上、由主管经理、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表决来确定;
4.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采购人员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三、市场调查原则
1.由主管经理、餐厅出入库人员、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两次以上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调查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调查的市场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食材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方法,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忌只记录卖方的一口价;
4.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5.零星物品的调查由出入库、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四、采购的定价原则
1.对供货商所供食材的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周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采购人员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
五、申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食材的采购应由餐厅部门负责人每周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物品由餐厅负责人填写申购单,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申购单一式二份,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
六、采购数量、周期的确定
餐厅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吃饭人数来确定定采购的数量与周期,如果采购计划多报、虚报出现烂菜浪费现象,由餐厅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春季、秋季、冬季每周采购两次,夏季每周采购三次)
七、货物的验收原则、出入库
验收的质量标准:
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等共同验收;
验收程序
1.餐厅入库人员对采购人员所采购的材料进认真验收、检核货物的数量、重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品给予退回,严禁入库。
2.验收合格的物品,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出入库人员签字生效,签字后的“入库单”一式三联即:第一联出入库留存、第二联采购人员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证、第三交总经理。
3、餐厅领菜出库时,出库人员填写出库单,由经办人或餐厅负责人签字生效。
八、采购事项
采购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油烟机罩。
餐饮安全管理制度3
具体制度如下: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范围
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
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墨盒、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软盘、支票夹等。
3、集中管理使用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库房结合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由保管员提出申购单,交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发放
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
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
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
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
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
1、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须及时打卡,不得漏打或代打
2、上下班走员工通道,并接受保安的检查
3、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4、工作时间不得穿工作服外出购物,不准听手机音乐,不准大声喧哗或闲聊
5、员工不准使用电梯,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
6、了解当日客勤情况,及当天工作安排,熟记当天菜品、酒水供应情况,急推,沽清、特色菜品等
7、餐前检查包厢内的照明及桌椅是否损坏,保证硬件设施正常运转
8、餐前整理检查,台面餐具及卫生状况,按标准摆放整齐
9、按所定岗位立岗,面带微笑,标准站姿,热情迎客,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见到客人必须微笑问好
10、客人到时,必须问清楚客人订餐情况,引领至包厢
11、服务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物品上,始终保持正确的站姿
12、有针对性的为客人主动推销适合的菜品及酒水
13、餐中盯台人员为客人进行热情周到,灵活的服务,做到四勤:(眼勤、手勤、脚勤、嘴勤)
14、餐中服务人员进行崔菜或其他事情时,必须找其他人员接替
15、上菜时要求先整理后台,撤去多余盘上菜,必须报菜名
16、餐中保持台面清洁,桌面无杂物,清理时必须使用托盘
17、对于客人换台、换菜、退菜,餐中预定等要求,必须及时通知上级
18、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处理不了时及时上报上级
19、客人离店主动提醒客人不要遗忘物品,如有发现及时上交吧台,不可私自保留,一旦发现给予开除
20、餐后整理要整洁、有速,台面所有物品恢复
21、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开
22、值班人员必须巡视每个岗位,无安全隐患,填写当天值班记录,方可离岗
请餐饮部每位员工,自觉遵守此规章制度.
——会所管理规章制度优选【5】份
1、宿舍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2、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和枕巾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整齐,枕头摆放整齐。放置别的物品也要保持整齐有度,不乱放、乱扔。
3、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电器,不准私自接电器,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
5、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做到室内垃圾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公共区。保持宿舍不能乱丢杂物,乱画墙壁。
6、毛巾、香皂摆放整齐,洗漱后的水要即洗即倒,并且只允许倒到下水道里,并保持个人的脸盆及脸盆架干净、无尘、无污垢。
7、桌上只允许摆放物要求摆放整齐,桌面要求保持干净,无灰尘。
8、衣服叠放整齐,鞋子摆放整齐,脱下的工作服放在衣服架上,不准随意乱扔。
9、员工要做到在何时何地都不能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要养成好的*惯,把垃圾放入垃圾箱,做一个文明的员工。
10、宿舍不准留宿外人。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xx商会大酒店休闲会所所有员工。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会所最高管理。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休闲行业规章而定制。
4、本制度秉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勤
1、员工上下班需点到,点到时间不到者,一律作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按每半小时20元的乐捐予以惩罚。(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算)
2、员工不可以无故旷工,旷工一天罚款150元。迟到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一月累计旷工四天,作自离处理。
3、每月上班时间满30天的员工,每月拥有两天工休。提前五天向管理申请。每天限休一人。每月10号前不考虑给同一员工批准休两天。
4、员工通常情况下不给予考虑休事假。特殊情况。请假1-2天由会所经理批准,超过两天以上需店长批准方可生效。事假不带工资,保底期间,另扣除当天应得工资的1.5倍。
5、员工因病假或因病辞职,必须提供正规医院的病历证明和收费证明。否则作旷工或不予以批准。特殊情况酌情予以辞职。
6、员工当月请事假;病假;超过三天,发放工资延迟相应的天数。
7、管理因生意原因合理要求技师加班不加班着。罚款20元每次。加班上点着,予以点钟相同的提成予以奖励。
8、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必须情况属实)。请假两小时以上,算半天工资。扣除工资20元/半天。5小时以上算一天。按本制度第四条处理。
9、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做私事而影响工作的。按20元/次予以惩罚。动态牌挂尾牌。
10、请假须提前一天交上级批准后方可生效,零时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日常行为规范
1、员工要讲仪容仪表;仪态和礼貌;礼仪。上班必须穿工衣戴工牌。不能留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手链等饰品。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头发不得染色。女员工上班不得披头散发,不准染怪色。女员工上班化谈妆,保持清雅得体,不可用浓味香水。走路姿势自然大方,违者罚款10元/例,给予惩罚。
2、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工作的合理安排和调动。准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或拒绝上级安排的工作。视情况严重给予20-100元予以惩罚。
3、礼貌待客,不准粗言秽语讥讽他人。不准有对客人不理睬的行为;不准与客人争辩;遵纪守法,服从部门管理的工作指挥和临时调配。
4、遇到客人要停止让道,并问候客人或点头以示礼貌。
5、员工不能与客人串通,让客人出面干扰部门正常工作,影响工作制度执行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次。
6、员工因疏忽而损坏公司财务,应根据该物价要求员工做相应的赔偿。如因有意或违纪而导致损坏公司财务,则按该物价的10倍惩罚。并给与纪律处分。
7、如员工在公司内盗窃任何物品;无论物品属于公司;客人;同事。一律按该物价罚款10-20倍。并立即开除。情况严重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在公司范围内捡拾任何物品应立即上交。视情节不交予以惩罚,上交予以奖励。
8、上班时间内严禁在营业区接打私人电话,吃东西,与同事吵闹喧哗。否则罚款10元/次。
9、严禁在营业区域打架斗殴。否则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开除处理。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0、不得私自挪用;动用公司物品。否则赔偿物品并处以10元/次罚款。
11、技师遭客人投诉2次以上者(技术方面),停牌;停薪培训。合检后方可上岗。服务态度方面处以10元/次罚款。
12、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营业范围内吃零食;抽烟;非工作原因技师不得聚在走廊过道上闲聊。违者罚款10元/例。
13、在公司工作期间,不得打架骂人;造谣生事;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并给与开除。
14、员工如下班后不在宿舍住,必须请示管理。如出任何意外,员工自负后果。
15、员工按责任制来打扫分配的卫生区域。管理不定期的检查,不合格者罚款10元/例。
16、何员工不得组织煽动或参与闹事,怠工,**,拉帮结派,搞小团伙。违反国家法律。轻者书面检讨予以50元的罚款。重者立即开除送**机关。
17、严禁外来人员来公司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店长批准。
第四章技师上钟规程
1、技师接到调派指令,无特殊情况,必须在4分钟内到达包厢,否则做过牌处理。罚款10元/次。
2、技师之间不得互相推点。任何技师不可挑客;退客;不可擅自串房;不可拒点;公司通知加班不加班者;推迟上钟等。处以10元每次的罚款。
3、上点时间内不得吃东西;看电视;接打电话;看信息;玩手机。手机模式应为震动或静音。否则罚款15元/次。
4、上点时间必须满时;不得漏部位。少时达到5分钟以上者(无特殊情况)罚款20/元每次。
5、为客人服务必须热情周到,不得顶撞客人,否则50元/次。情节严重者,查清情况属实。做自动离职处理、
6、上点时;出勤不出力。必须站立服务。不得与客人抱成一团及陪坐。否则罚款50元/次。
7、技师上钟有义务积极;主动及时向服务员反馈房间信息。如茶水,饮品是否到位。
8、技师上钟倒水泡脚不能将大量的水弄到地板上。被退钟应视为正常现象,不能有不满的情绪行为。否则罚款50元/次
9、技师进包厢后不得无故进出。上点时间必须在包厢内。否则处以10元/次罚款。
10、若有客人损坏房间物品。不得瞒而不报。不得主动提出帮客人打折。否则罚款被损物品之估价。
第五章劳动条例
1、公司用员工实行双方*等、自愿的原则。
2、员工在公司出现严重过失或其他不称职举动,公司有权给予辞退。
3、公司因经营策略调动,有权决定裁减人员,被裁定人员不得提出无理条件。公司裁员提前通知。
4、员工有权辞职,提前一月提交申请。需店长或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各项手续。员工自通知之日起只限留3天。结算工资后需搬离宿舍。
5、员工因违反规章制度,依制度被解雇的,无任何工资。自离扣除50%的工资。
6、员工上班必须满5个月以上方可请长假,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章公司奖励制度
1、每月公司评出1名优秀员工。按员工的投票方式及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给予20元-50元奖励。
2、每月评出最受顾客欢迎奖一名。(即每月点钟数最多者,点钟数最少达40个)奖励20元-50元。
3、每月评出钟数最多技师一名。给予奖励(提成必须高于保底)奖励50元。提成达到1800元者,奖50元/名。达到2000元者,奖100元每名。达到2500者,奖励200元每名。
4、推销贵宾卡者、奖励该卡金额的1%、推销修脚者,奖2元/位(由修脚技师给予)。推出足光粉,1元/包。老姜王2元/包。火动力5元/瓶。……
5、全勤奖50元/名。(当月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请假。)
6、讲究职业道德,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拾到物品及时返还总台或上交。奖励10-50元奖励。
7、休假,下班后加班上点者。奖励2元/点。
8、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给予年终奖100元/人、满两年;给予200元/人。三年以上者;给予500元/人。
9、⑴结婚,婚假为7-15天,公司给予200元表示祝贺。予以3天带薪假。
⑵丧事,丧假为3-7天。公司予以200元表示哀悼(限父母)。予以3天有薪假。
⑶生日,送假一天,公司予以红包表示祝贺。
⑷生病住院,公司予以50-200元看望。
10、荐贤补助;为公司推荐人才。建议补助;为公司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者。节约补助;为公司增升节支;等等。给予现金奖励。
为创建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素质;增强员工自我约束;真正做到店兴我荣,店衰我耻。特制此制度,望各员工自觉遵守。
为维护本会所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工作秩序,为规范员工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奖励
1、工作勤奋,无迟到、早退、旷工、错钟等不良记录,奖励100元,(参照考勤制度)。
2、技师努力工作,业绩突出,个人月度业绩第一(营业额超过9000元),奖励100元。
3、技师优质服务受到顾客称赞,个人月度点钟第一(超过50个),奖励100元。
4、吃苦耐劳、工作努力、品行端正敢于揭发和制止其他员工违法行为者,奖励50元。
二、惩罚
1、因工作疏忽,个人过失,造成物品破损者,按原价赔偿。
2、进入营业场所,未穿戴工作服,佩戴工牌,罚款10元。
3、例会检查有长指甲者,提醒未改者罚款10元。
4、上岗前应检查上钟物品,上钟期间外出添加,浪费客人时间者罚款20元。
5、上钟期间,口吃食物者罚款10元。把手机带入房间者,发现1次罚款10元。上钟期间看电视屡教不改者罚款20元。
6、个人卫生区经常做不彻底者罚款20元,下钟后技师没有及时整理房间,未关闭空调、电视电源罚款10元。
7、无故或自身原因与顾客发生顶撞、争吵,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工资押金不予结算。
8、同事之间造谣生事、争吵、打架,破坏会所正常秩序罚款50—200元。
9、不按规定或以病假、事假为借口,为其他同单位工作者罚款100—500元
10、在公共区域(大厅、过道)遇到顾客未用礼貌用语向客人问候,罚款10元。
11、向顾客推销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适可而止。因强制推销而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
12、服务时,因时间、程序等原因遭到投诉,经调查,确因技师原因取消上钟提成。
13、技师在待钟期间,应在指定的房间待钟,其他房间不许逗留,违者罚款10元。
14、严格按照时间和程序为客人服务。白天可超10分钟,晚上绝不允许,杜绝提前下钟。因客人原因提前下钟告知经理,吧台买单时可着情处理,客人若加钟或做小项目提前告知吧台。
15、技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或明或暗向客人索要小费,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16、工作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多次提醒不改者罚款20元。
17、不能因私占用会所或他人物品,提醒多次不改者罚款20—50元。
18、因个人素质偷盗会所或他人物品者罚款500元,立即开除。
19、19:30之后,不得打麻将,违者20元/次。
20、同事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共进,不得拉帮结派私下介绍点钟者同罚50元。
21、开会时手机响者罚款10元。
22、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严格实施,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一、技师上班时间一定要准时,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0-15分钟,罚款20元,15-20分钟罚款30元,以上依次累加。)
二、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仪容仪表整齐,化淡妆,不得披头散发,违者不予上钟,并罚款50元。
三、不得使用客用卫生间,不得在技师房内换衣服,违者罚款20元。
四、上班时间必须树立良好形象,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或技师房内喧哗,随处走动,不可在公司营业区域内接打电话。
五、不得食用客用饮料或客人遗留下来的食物。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处理。
六、技师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动及安排,不得顶撞和辱骂上司,应做到先服从后上诉,违者将视事情轻重,给予50元-200元处罚。当安排技师上钟有不服从者一律打尾牌并罚款50元。
七、上钟时间待客一定要有礼、热情,不可以挑客。不得对客人评头论足或耻笑客人,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并罚款50元。如见客不打招呼者,罚款20元。
八、技师在上钟期间不得随便外出或者串房,不得带手机上钟,不可以看电视,违者罚款50元。
九、不可以向客人索取小费,如有客人投诉,罚款50元
一、西餐厅管理制度
每日各班次必须做的卫生
A、早班:微波炉、果汁机、布菲台、所有大理石台面、窗边栏杆扶手、送餐处工作台、鲜花展示柜、花瓶展示柜、地面大理石、沙拉台。
B、中班:餐厅壁画、壁灯、清理花盆碎纸、地面死角垃圾、明火炉。
C、晚班:所有大理石面、沙拉台、仓库地面。
2、每周须做卫生
周一:清洗布菲炉架、铁栏杆;
周二:出菜口卫生、木制栏杆;
周三:布菲台、柜子、儿童椅;
周四:送餐车清洗、A区桌脚;
周五:B区桌脚;
周六:所有餐厅门;
周日:C区桌脚。
3、每月须做卫生
每月的每一个星期日及第三个星期日做全面卫生。
1)、检查分为每日(每周)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形式。
2)、对餐具、布件、服务用具的卫生标准。
A、瓷器餐具:无缺口、无裂缝、无污迹、清洁完好,保持光亮;
B、银质餐具:无弯曲、无污垢、无破损,保持光亮;
C、玻璃器皿:无裂缝、无缺口、无破损、保持光亮;
D、布件:清洁完好、熨烫*整、无污迹、光亮如新;
E、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
3)、家具的清洁标准:
A、转台:清洁、无脏痕、无油腻、转动灵活;
B、餐桌、餐椅:完好无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污迹、无破损、备用物品一应俱全、无隔餐遗留下垃圾、瓶盖等;服务车完好有效、无事故隐患;
C、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
4)、餐厅环境(包括餐厅所属的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求:
A、地毯、大理石地面:干净完好、无垃圾、无污迹、无破洞;
B、门窗:玻璃干净完好、窗台/门柜无浮灰、无脏迹、无胶钩;
C、餐厅标志光亮、完好、无浮灰、无蜘蛛网;
D、灯具、空调:完好有效、明亮无尘、出风口无积灰;
E、天花板、墙面:无污迹、无积灰、无蜘蛛网、无剥落;
F、装饰品:花架、盆花(包括垫盆、花槽)无积灰、无烟蒂,反有鲜花无枯萎、凋谢。
二、西餐厅开单制度
1、各区域由指定专人负责开单(人数单),服务人员必须备点菜单、酒水单、垫板、笔等;
2、客人和坐询问自助餐或散点,并马上进行开单工作(不可积累开单),应在点菜单上注明区号、台号、日期、开单时间、员工签名,注明餐类与人数,送收银台盖章,第一联交收银,第二联交咨客,第三联插入台卡,第四联交区域领班或主管,并加区域当班领班或主管的签名认可;
3、如客人加位,程序相同;如客人减位,程序同上(另由区域服务员开单,并由当班主管以上人员签名认可);
4、开酒单注明区号、台号、人数、日期、开单时间、员工签名,领取物品的名称数量;
5、咨客在领客人时记下客人到餐厅的时间,在客人进餐厅高峰过后,应马上到餐厅内进行核对工作,如发现有不符合的人数,应马上反映给领班,并记下当区人员的名字;
6、客人要求买单时,如有酒水应询问是否有酒水需要退,将酒水和台卡内的单子一并收回,将酒水退到吧台,通知收银结帐,并将电脑帐单和台卡内的单据核对正确后,按规定程序买单,最后在帐单上注明价格,并签上买单人员的姓名;
7、将第三联单用订书机订好交咨客台(箱子);
8、同区域服务人员买单后应相互知会,以免造成逃单;
9、送餐:客人买单用现金,请在帐单上注明“钱已付”,再请客人签名,签单程序照旧;
10、高级员工用餐也应马上开单,并注明用餐人姓名及职位,并跟办签单;
11、现场推销的食品、饮料开单后应马上送收银台盖子章(分单同上);
注意事项:
1、及时开单,不得累积开单,否则以过失论处;
2、如有客逃单,由区域人员负责赔偿;
3、如有飞单现象,一律按员工手册赔偿;
4、如拼桌应写明2张桌子,不可单写其中一桌台号(例:B1与B2拼桌,应写明B1、2号);
5、未尽事宜,将根据需要修改。
三、西餐厅收餐制度
一般情况下西餐厅送餐餐具在送餐45分钟后,要准时到达客人房间收餐,避免防止餐具的遗失,如客人有特殊要求无法及时收餐下来,通知下一班次领班来负责收餐的跟办工作。
收餐程序:送餐员根据点单,准备相应的餐具,并在餐具借出单上写上房号、时间、送餐员以及相应的餐具,并把餐具借出单拿到楼层让客房服务员在借出单上签名,收餐时根据清单收下相应的餐具,并要请当班领班/主管核对正确后签名;如有餐具遗失,需联系楼层员工及当日送餐员是否已收下,如确定此餐具已无法收回,因做相应的登记,月底统一将清单列出;如客人未通知收餐,送餐员根据餐厅规定的时间下午14:00—15:00,晚上22:00—23:00到楼层将餐具全部收下。
四、西餐厅出库的制度
各管理人员应根据餐区的标准库存量,开单备货,开完单后必须要封单并签名,夹在当天的日记本上上交,领货时要仔细核对物品并检查质量,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告知当值管理人员做相应调整。领百货时间为每周三、五,根据餐区规定每周三、日必须要开百货单,并在百货登记本上登记,由于成本盘点的原因,每个月的月底最后一天不可以领货,所以各餐区要提早一天备足货源,用于正常运作。
五、餐厅工程问题管理制度
各区域员工如发现有工程问题,需马上打报修单要求维修,并由咨客在相应的本子上做记录,工程报修后,由当值管理人员负责跟进,如未修好,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告知各区最高负责人,并在每天的日记本上反映当日的维修情况,请经理进行相应的协调、沟通。
六、餐厅用具的借出与回收制度
如有其他餐区过来借物品时,必须经当值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借物品时必须要在物品借出登记本上登记清楚,归还物品时,要清点数量,检查质量,核对正确后,在本子上签名,如借出物品一个星期内未归还,负责该工作的领,必须打电话通知本人准时归还,如有其他问题,请告知经理/主管,予以协调解决。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菁华5篇)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水*,方便人民群众,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在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等处建造、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公厕规划,作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财政、物价、园林、公用、交通、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厕:
(一)主要道路两侧、绿地(休闲)广场、大型停车场;
(二)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餐饮店、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以及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
公厕的建设数量、位置、设计标准应当贴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xx)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xx)。
对严格按照规划落实公厕建设任务的职责单位,由市*给予补偿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用途。公厕规划用地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公厕建设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绿地(休闲)广场及国有旅游景区(点)内的公厕,由归属管理的部门或者单位负责建设;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公厕,由公共场所的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第九条:公厕建设附属于主体工程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依法进行的公厕施工和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
第十条:人员流量大、固定公厕数量不足的地段,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活动式公厕。
第十一条:公厕竣工后,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经验收合格的公厕,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或者改变用途。
公厕的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厕设置明显、统一的指示标志以及设施的使用标志。
第十三条:公厕的日常维护、卫生保洁应当到达下列标准:
(一)各类设施齐全、完好、整洁;
(二)地面干净、整洁,墙面、挡板没有污迹和蛛网吊灰;
(三)粪便实行水冲化、无害化排放;
(四)便槽没有积粪、粪疤、尿碱、蝇蛆、杂物;
(五)采光、通风良好,按需带给照明和机械通风;
(六)下水通畅,粪便不满溢,贮粪池密闭,清水池有水无杂物;
(七)粪便及时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渣,发生堵塞立即疏通。
第十四条:公厕应当礼貌使用,并禁止以下行为:
(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二)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水、污物;
(三)在便池外便溺;
(四)损毁公厕的各项设备、设施;
(五)在公厕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
(六)将公厕设施移作他用;
(七)其他影响公厕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十五条:大型停车场、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餐饮店、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以及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配设的公厕,应当在场所的营业时间内对外开放,并且不得收取入厕费用。
前款规定以外的公厕,应当全天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厕所处位置予以确定并公布。除活动式公厕外,不得收取入厕费用。
第十六条:下列公厕由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并由市、区财政负担费用:
(一)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厕;
(二)活动式公厕;
(三)单位自建但按照市*的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公厕。
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配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并自担费用。对在公厕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工作中成绩优秀的职责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由市、区财政负担费用的公厕实行考核管理,并按照考核分数拨付经费。80分以上的,由市财政承担全部经费;60分以上不满80分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不满60分的,由区财政承担全部经费。以上考核分数划分标准每年提高5分,直至上限稳定在95分。
考核计分和市、区财政分担比例以及对经营性公共场所公厕职责单位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门、爱国卫生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的公厕,用水、用电按照行政事业用水收费标准、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关于公厕规划、设计、建设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公厕的,责令职责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恢复原状,能够并处该公厕造价一倍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公厕的,责令改正,每次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因清掏不及时,造成粪井粪水溢流的,对职责单位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2小时到现场处置24小时内清掏干净。逾期未到现场处置的,罚款100元;24小时内未清掏干净的,每逾期一天,罚款50元;
(四)除第(三)项规定外,日常卫生保洁未到达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标准的,对职责单位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一、卫生标准
1、公厕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2、厕内保持“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4、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5、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二、管理标准:
1、责任到人,全日开放,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2、卫生纸无霉烂、变质,严格按核定的有偿服务标准收费。
3、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4、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5、管理房只供管理人员居住使用,不得让外人留宿或作其它用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为切实加强公厕的有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公共厕所管理制度(精选11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作为中学生,提高个人礼貌素养是十分重要的资料。在校园严格管理之下,依然发现有的学生有许多陋*,集中表现地点为寝室和厕所。比如,在厕所中破坏公共财物、随便乱丢杂物、放各种食品袋而导致下水管堵塞,有的学生对厕所卫生不闻不问等。厕所礼貌的提高是学生礼貌素养提高的重要资料。
一、定时清扫:
校园厕所每一天由清洁工定时清扫。
二、消毒处理:
每一天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
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三、如厕行为:
1、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掉水龙头,厕所灯。
2、大小便要入槽、及时冲水、手纸入篓、便后要洗手;
3、不随地吐痰;
4、不准带杂物(水瓶、饮料瓶、食品袋、废纸)进入厕所水房;
5、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6、不在厕所聚集、嬉戏、喧哗、追逐、打架;
7、不破坏公物。
校园的环境卫生,是校园精神礼貌建设的窗口,也是师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集中反映,许多同学还存在许多不良的卫生*惯,给校园礼貌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对学生来说十分重要,特定此规定。
一、值周班每一天务必安排5名女生、5名男生进行厕所值日,职责明确,打扫时间明确。
二、值周班须对厕所打扫3次,值周班应每一天午自*前冲洗少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便迹垃圾杂物。
三、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四、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手纸入蒌。大小便要入槽,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五、校园是我们的家,为了我们的家园更清洁,作为这个家庭的一份子,全校师生都有义务和职责监督公共厕所的干净,看到不规范行为,请你劝诫一声。
六、值周班学生从自我做起,应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一旦发现不讲卫生的行为应上前制止,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厕所卫生管理班级职责
1、厕所管理有班级轮流负责,学生会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要求大小便入池,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持续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礼貌卫生教育,注意卫生、礼貌入厕。
7、值周班级每一天午自冲洗厕所一次,每一天打扫3次(班主任到岗)。
8、公厕每周一个班,周一早到周日下午17时交班,交班时由班主任亲自执行,打扫工具(2个铁锨、2个水桶、值周记录本)亲自交给下个值周班。
9、打扫优秀班级每周奖励“百宝箱”5个,打扫良好奖励“百宝箱”3个,由班主任在班会奖给值日学生,优秀班主任另行奖励。
——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菁华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
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9、应有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有检测记录。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0、在泳池入口处,必须分别设有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浸脚池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不少于2米,深度不低于20厘米,游离余氯保持在5-10mg/1,须4小时更换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幼儿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以就*、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用,一般不要组织离开市区的活动。
2、出去活动前,要向幼儿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幼儿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3、组织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辆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超速运行,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4、到公园、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活动,一定注意其合理的容量、设施的安全,防止倒塌,跌落,挤压、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5、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幼儿遵守劳动规则。
6、商业性庆典活动及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不得组织幼儿参与,必须需要幼儿参与的,须经园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7、组织幼儿活动的领导、老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幼儿应自始至终在领导、老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优选【十】份
一、校园公共厕所(盥洗室)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一天打扫二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涂乱画、不乱扔便纸。
四、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持续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五、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要做好通风、采光、清除异味。
六、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七、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洗手和冲洗后要关紧水龙头,要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州城乡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城乡公厕)管理,方便社会公众使用,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州城乡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公厕,是指在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的,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
(一)直管公厕,是指由**投资或者以**投资为主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公厕;
(二)社会公厕,是指由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和维护管理的公厕。
(三)共享公厕,是指临街单位或公共建筑内部按要求对外开放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城乡公厕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功能完善、环境协调、卫生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州、县(市)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城乡公厕专项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技术规范;负责城乡公厕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旅游、交通运输、商务、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行业厕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发展改革、旅游、民宗、卫生计生、教育、财政、国土资源、环保、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牧供销、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乡公厕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县(市)人民**和海管局、亚管局应当有计划地逐年加大城乡公厕建设及管理资金的投入,将城乡公厕建设和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公厕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我州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等技术规范标准,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有利排运”的原则,加强厕所规划与设计。
城市要将新建公厕用地纳入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城乡公厕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合理设置男女厕位比例,适当提高城乡公厕中女厕位数量。
第九条下列区域或者场所应当设置城乡公厕:
(一)城市道路两侧、广场和商业街(区);
(二)旅游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点)、公园;
(三)商场、集贸市场;
(四)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宾馆、饭店、医疗机构、影剧院、娱乐场所等;
(五)交通场站、加油(气)站、停车场;
(六)住宅小区;
(七)旅游城镇、乡镇**所在地、乡镇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村级活动室、寺庙等。
第十条城乡公厕的建设,按照下列分工负责:
(一)城市道路两侧、广场、商业街(区)公共场所、乡(镇)、村的公厕,由各县(市)人民**和海管局、亚管局负责;
(二)旧城改造、新区开发、新建住宅小区等建设工程配套的公厕,由建设单位负责;
(三)旅游公路沿线、公园、交通场站的公厕,由主管部门负责;
(四)旅游景区(点)、加油(气)站、商场、集贸市场、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宾馆、饭店、停车场、医疗机构、影剧院、娱乐场所等的公厕由管理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除旅游公厕外,城乡公厕的建设标准按《甘孜州城乡公共厕所建设技术导则》执行。
第十二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城乡公厕的场所,未设置城乡公厕或者现有公厕未达到国家和我州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新建或者改建。
在公共厕所严重不足又难以规划新建公共厕所的`地段,临街的单位内部厕所或公共建筑附设的内部厕所在工作时间内要作为共享公厕免费向公众开放。
第十三条城乡公厕应大力推广新型厕所建设技术和材料,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安装节能照明系统,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
城乡公厕地面、蹲台面、便器的设置应当方便老年人、儿童和孕妇使用,增设第三卫生间,并按照规定设置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各县(市)主管部门应当参与城乡公厕建设项目的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经验收合格的公厕,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乡公厕规划用地、用房,不得阻挠已规划的城乡公厕的建设。
第三章维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城市公厕产权单位应当依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管理好公厕档案。非单一产权的公厕,由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管理。乡村公厕产权单位参照城市公厕档案建立乡村公厕档案。
第十六条各县(市)、乡镇应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让群众参与公厕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城乡公厕的维护和管理,按下列分工负责:
(一)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公厕由主管部门指定的管理单位负责;
(二)城市各类集贸市场、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宾馆、饭店、医疗机构、影剧院、娱乐场所等的公厕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新建、改建居民楼群和住宅小区的公厕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四)风景名胜、旅游点、公园、交通场站、停车场、加油(气)站的公厕由其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
(六)乡(镇)、村的公厕由乡镇人民**、村委会统一维护管理。
本条前款第二、三、四项中的单位,可以与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商签协议,委托其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等公开、公*竞争方式委托给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十八条公厕维护和保洁要规范操作,及时清扫,随时保洁,确保干净卫生。
城镇一类公厕应配备保洁员1名,每天至少开展6次保洁工作;
城镇二类公厕应按就*原则,每两个公厕配备保洁员1名,每天每个公厕至少开展3次保洁工作;
城镇三类公厕应按就*原则,每三个公厕配备保洁员1名,每天每个公厕至少开展2次保洁工作。
农村公厕按每村1名保洁员的标准进行配备,每天每个公厕至少开展2次保洁工作。
第十九条城乡公厕的维护和保洁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墙面保持整洁、完好,无乱贴、乱画;
(二)设施齐全、完好、干净,管道畅通、无堵塞;
(三)厕内无蛆、无蛛网、基本无异味;
(四)便器内无积便、尿碱;
(五)粪便及时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渣,发生堵塞立即疏通;
(六)地面无积水、痰迹或者烟头、纸屑等杂物;
(七)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八)占地范围内卫生整洁、绿化配套,无乱搭、乱建、乱放;
(九)蹲位内要配备卫生纸,洗手台要配备消毒液、擦手纸;
(十)公厕保洁和维护管理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条供水、供电单位应当保障城乡公厕的水、电供应,不得擅自停水、停电,影响城乡公厕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直管公厕应当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免费开放。商业、集贸市场、文化娱乐、交通场站、加油(气)站、宾馆、饭店、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点)等场所的社会公厕,应当在服务时间内免费开放。
第二十二条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较高档次公厕,可以经批准适当收费。收费的社会公厕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级**保障厕所的正常运行及维护经费。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拆除、迁移、停用城乡公厕,不得损坏城乡公厕及其附属设施。
因设施故障等原因确需临时停用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公示停用时间,并及时维修。停用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当事先告知当地主管部门。除水、电设施故障外,应当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使用。
因城乡建设需要拆除城乡公厕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还建方案,报县(市)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建。确无条件先建后拆的,可先采取临时性过渡措施。
第二十四条举办大型文化、公益、商业等活动时,现有公厕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用厕需求的,举办单位应当设置临时公厕。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当及时移除临时公厕。
第二十五条城乡公厕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厕标识和导向牌,并公示监督电话、服务标准和管理单位名称。男、女进出口应有明显的性别标志,厕所门应设坐、蹲位标志或无障碍厕位标志、厕位有无人标志,第三卫生间入口应设专用标志。共享公厕设立共享公厕及导入标志。
第二十六条在污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公共厕所排放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在污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区域,公共厕所排放的污水需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七条入厕人员应当遵守城乡公厕使用管理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墙壁和其他设施上涂抹、刻画、张贴;
(二)向便器、洗手池、粪井内倾倒杂物;
(三)在便池外便溺、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四)将公厕设施挪作他用;
(五)其他影响环境卫生和公厕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公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公厕维护管理巡查制度,对公厕的卫生及设施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维护管理要求的,应当督促维护管理单位及时改正。
第二十九条公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公厕保洁和维护管理的考评制度,并将直管公厕和签订服务协议社会公厕的保洁和维护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评体系。
第三十条公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及时调查处理投诉或者举报事项,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第三十三条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校园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一天打扫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每一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
四、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五、师生违反不礼貌者批评。
六、上述条规必须遵守,不得违犯。
校园的环境卫生,是校园精神礼貌建设的窗口,也是师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集中反映,许多同学还存在许多不良的卫生*惯,给校园礼貌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对学生来说十分重要,特定此规定。
一、值周班每一天务必安排5名女生、5名男生进行厕所值日,职责明确,打扫时间明确。
二、值周班须对厕所打扫3次,值周班应每一天午自*前冲洗少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便迹垃圾杂物。
三、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四、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手纸入蒌。大小便要入槽,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五、校园是我们的家,为了我们的家园更清洁,作为这个家庭的一份子,全校师生都有义务和职责监督公共厕所的干净,看到不规范行为,请你劝诫一声。
六、值周班学生从自我做起,应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一旦发现不讲卫生的行为应上前制止,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厕所卫生管理班级职责
1、厕所管理有班级轮流负责,学生会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要求大小便入池,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持续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礼貌卫生教育,注意卫生、礼貌入厕。
7、值周班级每一天午自冲洗厕所一次,每一天打扫3次(班主任到岗)。
8、公厕每周一个班,周一早到周日下午17时交班,交班时由班主任亲自执行,打扫工具(2个铁锨、2个水桶、值周记录本)亲自交给下个值周班。
9、打扫优秀班级每周奖励“百宝箱”5个,打扫良好奖励“百宝箱”3个,由班主任在班会奖给值日学生,优秀班主任另行奖励。
一、校园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一天打扫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每一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四、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水*,方便人民群众,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在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等处建造、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公厕规划,作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财政、物价、园林、公用、交通、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厕:
(一)主要道路两侧、绿地(休闲)广场、大型停车场;
(二)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餐饮店、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以及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
公厕的建设数量、位置、设计标准应当贴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
对严格按照规划落实公厕建设任务的职责单位,由市**给予补偿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用途。公厕规划用地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公厕建设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绿地(休闲)广场及国有旅游景区(点)内的公厕,由归属管理的部门或者单位负责建设;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公厕,由公共场所的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第九条:公厕建设附属于主体工程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依法进行的公厕施工和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
第十条:人员流量大、固定公厕数量不足的地段,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活动式公厕。
第十一条:公厕竣工后,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经验收合格的公厕,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或者改变用途。
公厕的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厕设置明显、统一的指示标志以及设施的使用标志。
第十三条:公厕的日常维护、卫生保洁应当到达下列标准:
(一)各类设施齐全、完好、整洁;
(二)地面干净、整洁,墙面、挡板没有污迹和蛛网吊灰;
(三)粪便实行水冲化、无害化排放;
(四)便槽没有积粪、粪疤、尿碱、蝇蛆、杂物;
(五)采光、通风良好,按需带给照明和机械通风;
(六)下水通畅,粪便不满溢,贮粪池密闭,清水池有水无杂物;
(七)粪便及时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渣,发生堵塞立即疏通。
第十四条:公厕应当礼貌使用,并禁止以下行为:
(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二)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水、污物;
(三)在便池外便溺;
(四)损毁公厕的各项设备、设施;
(五)在公厕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
(六)将公厕设施移作他用;
(七)其他影响公厕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十五条:大型停车场、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餐饮店、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以及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配设的公厕,应当在场所的营业时间内对外开放,并且不得收取入厕费用。
前款规定以外的公厕,应当全天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厕所处位置予以确定并公布。除活动式公厕外,不得收取入厕费用。
第十六条:下列公厕由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并由市、区财政负担费用:
(一)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厕;
(二)活动式公厕;
(三)单位自建但按照市**的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公厕。
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配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并自担费用。对在公厕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工作中成绩优秀的职责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由市、区财政负担费用的公厕实行考核管理,并按照考核分数拨付经费。80分以上的,由市财政承担全部经费;60分以上不满80分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不满60分的,由区财政承担全部经费。以上考核分数划分标准每年提高5分,直至上限稳定在95分。
考核计分和市、区财政分担比例以及对经营性公共场所公厕职责单位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门、爱国卫生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的公厕,用水、用电按照行政事业用水收费标准、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关于公厕规划、设计、建设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公厕的,责令职责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恢复原状,能够并处该公厕造价一倍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公厕的,责令改正,每次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因清掏不及时,造成粪井粪水溢流的,对职责单位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2小时到现场处置24小时内清掏干净。逾期未到现场处置的,罚款100元;24小时内未清掏干净的,每逾期一天,罚款50元;
(四)除第(三)项规定外,日常卫生保洁未到达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标准的,对职责单位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一、卫生标准
1、公厕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2、厕内保持“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4、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5、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二、管理标准:
1、责任到人,全日开放,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2、卫生纸无霉烂、变质,严格按核定的有偿服务标准收费。
3、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4、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5、管理房只供管理人员居住使用,不得让外人留宿或作其它用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校园的环境卫生,是校园精神礼貌建设的窗口,也是师生综合素质高低的集中反映,许多同学还存在许多不良的卫生*惯,给校园礼貌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对学生来说十分重要,特定此规定。
一、值周班每一天务必安排5名女生、5名男生进行厕所值日,职责明确,打扫时间明确。
二、值周班须对厕所打扫3次,值周班应每一天午自*前冲洗少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便迹垃圾杂物。
三、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四、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手纸入蒌。大小便要入槽,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五、校园是我们的家,为了我们的家园更清洁,作为这个家庭的一份子,全校师生都有义务和职责监督公共厕所的干净,看到不规范行为,请你劝诫一声。
六、值周班学生从自我做起,应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一旦发现不讲卫生的行为应上前制止,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厕所卫生管理班级职责
1、厕所管理有班级轮流负责,学生会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要求大小便入池,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持续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礼貌卫生教育,注意卫生、礼貌入厕。
7、值周班级每一天午自冲洗厕所一次,每一天打扫3次(班主任到岗)。
8、公厕每周一个班,周一早到周日下午17时交班,交班时由班主任亲自执行,打扫工具(2个铁锨、2个水桶、值周记录本)亲自交给下个值周班。
9、打扫优秀班级每周奖励“百宝箱”5个,打扫良好奖励“百宝箱”3个,由班主任在班会奖给值日学生,优秀班主任另行奖励。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公厕的规划
第三章: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
第四章:城市公厕的保洁和使用管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加强城市公厕管理,提高城市公厕卫生水*,方便群众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的公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码头、商店、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公厕。
第四条:任何人使用城市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公厕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城市公厕的规划
第六条:城市公厕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第七条:城市公厕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设计规范进行编制。
第八条:下列城市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公厕,并应当设立明显的标志或指路牌:
(一)广场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
(二)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物附*。
第九条:城市公厕应当修建在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放或机器抽运的地段。新修建的公厕外观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
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内含城市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和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第三章: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
第十一条: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按照下列分工,分别由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
(一)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公厕由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管理单位负责;
(二)城市各类集贸市场的公厕由集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新建、改建居民楼群和住宅小区的公厕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四)风景名胜、旅游点的公厕由其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
本条前款第二、三、四项中的单位,能够与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商签协议,委托其代建和维修管理。
第十二条:新建的公厕应当以水冲式厕所为主。对于原有不贴合卫生标准的旱厕,应当逐步进行改造。
第十三条: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应当按照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
第十四条: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贴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
第十五条: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依照本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改造或者重建,但在拆除重建时应当先建临时公厕。
第十六条: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城市公厕产权单位应当依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好公厕档案。非单一产权的公厕,由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管理。
第四章:城市公厕的保洁和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工作,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或者与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商签协议,委托代管。
第十九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应当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公厕的清洁、卫生和设备、设施完好。
城市公厕的保洁标准,由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厕的卫生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对于不贴合规定的,应当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较高档次公厕,能够适当收费。具体收费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同级人民**物价、***门批准。所收费用专项用于公厕的维修和管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罚款。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够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一)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
(二)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擅自收费或者滥收费的,由当地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同时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来源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公厕管理,能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报同级人民**批准发布。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1、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保持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文明卫生教育,注意卫生、文明如厕。
7、清洁工人每天冲洗2次。
8、学校按时发放清洁工工资,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两百。
1、公厕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
2、公厕每天保洁次数应不少于2次;
3、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4、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
5、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
6、座便器、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
7、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管道保持畅通;
8、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
9、公厕设有醒目标志牌,方便群众入厕;
10、公厕化粪池与出粪口应有盖板,无破损凸陷;
11、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群管理制度范本五份
为了让老师和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更加方便、更有亲和力。促进老师与学生、家长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群管理员由班级家庭指导委员会主任担任。
二、班主任、宣传委员必须经常性在微信群转发关于家庭教育的文章,让家长能及时学*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
三、微信**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严格保守***及学校机密。
四、微信群只用于家校合作交流,不作聊天使用。
五、交流中,禁止诋毁学校及师生形象;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暴力等内容;禁止转发没有事实依据的文章。如发现将清退该成员出群。
六、严禁恶意刷屏,不得扩散负面消息。(相同的文字连续出现3次及以上视为刷屏)。
七、严禁在群内发布其他网站链接、做恶意宣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严禁在群内发红包。
备注:请各位入群家长、教师首先修改一下您在本群的昵称:家长:学生班级+学生姓名+家长称呼,如:XX-班刘小爸爸;教师:教师姓名+(班级+班主任、任教学科),以便老师能针对学生情况做出详细解答,也便于家长观察教师的回答是否具体。同时,请各位家长教师认真阅读《家校合作微信群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1、本**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暴力等内容。
2、严格保守公司秘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则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3、交流中,禁止诋毁公司及其各部门和员工形象,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及涉人身攻击性语言。
4、严禁在群内发布**、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处分。
5、如果群内成员不听从群管理,执意退群,将给以警告处分,并又退群带来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6、对于公司对外分享的信息,每个群的成员都有义务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动效果或公司影响力。
7、严禁过度在群里发图片,可以把好的图(照)片分享到朋友圈或者是把链接发到群里面。
8、全体员工必须学会并灵活使用微信,以保证公司指令传达到位,无故不接、推诿将追究各部门负责人责任。
9、保持网络畅通,对于在群内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予以回复确认。
10、工作群中要积极散播正能量,禁止散播负面信息。
11、严禁在群内发布商业广告及其他有害信息。
12、各部门领导负责自行监督。
进群须知:
1、要求成员均为襄阳人,包括襄阳本地人,襄阳人在外打工的,外地人在襄樊居住一定时间的,外地的朋友请绕行。
2、本群属于民间自由结合的一个交流*台,是以纯乡情为基础建立的兄弟姐妹友谊的家园,目的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相互帮助、学*交流的*台,本群以及群内的管理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建立本群的目的就是希望以群为*台给大家生活带来欢乐。
4、鉴于不少群友也许工作繁忙、也许不喜闲聊、也许不具备经常上网的条件等等因素,请作出说明,对此本群将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包容。其实本群并不要求群友一定参加闲聊或者讨论,但希望群友能经常参加群聚会。
5、本群规定成员进群后必须修改群名片:个人昵称+★(男士/☆女士+个人标签(所在行业/单位/个人兴趣爱好,请严格尊守。
6、本群成员有监督管理员的权力:管理员应该鼓励广大群友参与群内讨论,热心解答其他群友问题。对于不积极,不热心,违反群规的管理员,经证实大家评议可将其撤换。
本群群规:
1、长期潜水者(无合理解释的T,本群的名额已满,将不定期对潜水员作清理;
2、对其他成员有辱骂、攻击、骚扰女性者T。(无论何时何地严禁对群内的女性进行不正常骚扰,一经发现永不欢迎。成员间要友爱、团结,不言语过激,不动手动脚,在群内“聚众吵架,打架”是不受赞赏的行为,将予以驱逐。
3、群内严禁发布任何**及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论,**话题或是**敏感话题不得群内讨论,违反者T;
4、禁止张贴各种广告(成员间工作合作除外以及纯商业行为,违反者T;(以上2、3、4条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5、每个群成员享有发言发帖上传照片(自愿/真实)及申诉的自由,聚会自由选择参加,聚会跟帖后因事取消的,请及时与管理员联系作出说明。聚会发起人请于帖子中阐明责任及义务。群聚会一律采取AA制,不得逃避交费,不得私自买单。遵守聚会时间表,报名后如能不能参加请在活动前作出说明,报名后无故不参者将被加视为不能履行信用予以T出。
6、为安全起见,不鼓励私下搞陌生成员间(特别是3人以下小聚会。也不主张由群内非管理员直接组织活动,非管理员在群内组织活动必须通知版主同意,方可在群内发布活动消息。任何人不得未经版主同意在群内发布活动、聚会消息,否则将被管理员剔除群名单。
7、参加聚会人员请增加个人防范意识。由于群内组织活动为群内成员自愿参加,因此在参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可预见的后果均由参加者本人承担;成员之间的个人行为以及产生的后果,本群概不负责。
8、群内成员不得将本群人员私自介绍给其他群,禁止把群内个人或是集体的照片拿到别的地方或是空间去,否则视为自动退群予以驱逐。
9、群聊天室禁止重复发表相同或类似的内容或连续漫无目的的进行刷屏,字体大小及颜色应适当,管理员警告多次无效者T。
管理员职责:
1、接收新人(注意保持男女比例,注意素质,“宁缺毋滥”;
2、贯彻及宣传群规,促进群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3、化解成员间的纷争、矛盾;
4、发布公告、组织聚会及各类公益活动、论坛总结、整理照片等;
5、T人需要2名以上管理员(或群主)同意方可执行。原则上第3次警告后给于劝退。
群管理员属于义务工作,请大家尊重管理员所付出的时间和劳动。群的发展好与坏不是只靠几个管理员,而是靠我们每一个人,希望群内的老人要多帮助新加入群的新人,我们大家一起共同建设好我们的家。
附群清退群友的条件:
1、潜水员(定义如下
1、进群三日未按群要求修改群名片者T。
2、自加入日起,三日未发言者T,进群超过三个月未发言者T。
2、自加入日起,一年内从未参加过聚会者T。
2、强制条款:
1、人身攻击、恶意嘲笑、讽刺、抨击群友,使用粗口及不文明用语T。
2、发布**,迷信,**等内容者T。
3、发布商品广告,兜售物品者T。
4、做出有损本群发展的事情或言论者T。
5、在群内通过临时对话骚扰群友经查实者T。
6、群内争吵及扰乱正常讨论秩序T 。
建议群友及时联系管理员或至论坛投诉等正规方式解决他人攻击问题,如发生相互争吵双方均作违规处理。
注:如有以上任一种行为都会被强制清退(请管理员在清退群友后,做出说明。清退群友3人以上,管理员需征得群主意见。
对本规定有任何建议请跟帖留言,谢谢支持!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了给员工提供工作交流、经验分享的即时发布*台,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畅通性,规范微信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2章微信群管理
第3条微信群群名:德鲁克咨询;该群仅用于公司员工之间的互相交流与沟通。
第4条严禁使用恶意侮辱,诋毁他人字眼,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的图片。
第5条严禁谈论不健康话题及使用不健康图片。
第6条严禁刷屏影响他人交流。
第7条严禁发任何性质的非法商业广告和大篇幅的转发信息。
第8条严禁发布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及利益的信息。
第9条严禁利用微信群拉帮结伙,制造群体不和或挑起群体争斗事端。
第10条严禁发表与政治有关的恶搞类图片、语言及其他一切。
第11条严禁其他经群主及群管理员一致认为应禁止的活动及话题。
第12条服从群管理员的管理,其他事宜另行补充。
第3章群管理员
第13条群管理员由信息管理专员担任,群管理员承担公司微信群的管理责任,履行管理权限。
第14条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微信群的成员资格,及时更新成员名单。
第15条协助新成员尽快熟悉微信群管理制度,保证群内名片(中心名称+姓名,例如:人资中心张静)的统一性。
第16条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给予处理并执行相应的处罚政策。
第17条收集群内成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成员的监督,并定期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人资中心商议解决。
第18条负责离职员工群成员资格的取消。
第19条积极了解群最新活动计划,有义务指导、解答新加入成员提出的有关群事务的问题,活跃成员思想,促进交流。
第20条群管理员有权劝退或清退扰乱群秩序的成员,清退时须公开说明事因或事先告知原因。不能因个人原因清退,违者警告或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4章群成员
第21条所有符合申请加入群资格的员工均为群成员,群成员均需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第22条所有群成员均被授权使用公司微信群的一切资源;
第23条可在公司群上寻求专业帮助;
第24条每个员工的群名片请配合群里自己的用户信息进行更改,以中心名称+姓名作为自己在微信群的名片,以便群管理员审核及管理,同时也更便于大家在交流时辨认。
第25条尊重他人,请勿辱骂他人,对于任何人都不得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违反者会被随时清退。
第5章群内容要求
第26条成员资格申请及审核:凡是已拥有微信号的部门经理级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公司微信群
第27条群内发言规定
禁止在群内(包括群空间各栏目)发布、传播或从事一切含有下列与工作无关的、负面的不健康的信息与活动,凡违反以下规定者,视情节严重作禁言、清理出群等处理。如遇违规严重者,群管理员可报人资中心并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给予违规者处罚。
1、反对公司确定的基本原则,损害公司荣誉和利益;
2、发表任何影响、煽动公司团队安定、团结的言论;
3、进行人身攻击或漫骂、言语攻击其他成员;
4、恶意刷屏,或发带有欺骗性质的言论及消息;
5、恶意干扰群内聊天(包括但不限于聚众挑衅滋事、滥发广告;持续使用尺寸过大的图片、大号字体等);
6、非群管理员授权,禁止群内成员私自成立下属群组,以便于群管理者统筹资源、合理分配,确保公告及发布信息的权威及正确性。
7、严禁其他经管理员一致认为应禁止的活动及话题,其他事宜另行补充。
第6章附则
第27条本制度由人资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27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更好的加强群员之间的沟通联络,提高沟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商会所建立的微信群。
三、基本要求
1.指定微信群名,明确应加人员、微信发布内容及群管理员。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命名规则:所在公司+部门职位+姓名;例如:“安徽商会金融服务部张三”。
3.严格保守群内分享信息,对活动通报、群内信息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4.禁止在群内发布不良倾向、**、赌博、病毒链接、无关商业广告及其他有害信息;少发语音,语音可以文字代替;禁止诋毁、谩骂等不文明行为,以上行为如有发生,处罚当事人发群红包。
5.本群只加安徽商会会员,不相关人员禁止入群。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vip客户管理制度
【导语】系统性的、计划性的让顾客忠诚已成为对店铺与品牌具有战略意义的营销规划之一。 下面关于vip客户管理制度 ,希望可以到您!
顾客忠诚度是店铺利润的主要来源:保持一个顾客的营销费用仅仅是吸引一个新顾客的营销费用的五分之一;向现有顾客销售的几率是50%,而向一个新顾客销售产品的机率仅有15%;顾客忠诚度下降5%,则利润下降25%;如果将每年的顾客关系保持率增加5个百分点,可能使利润增长85%;店铺60%的新顾客来自现有客户的推荐。但是忠诚不是天生的,忠诚必须要去赢得。
1、推动顾客从意愿向行为的转化程度;二是通过交叉销售和追加销售等途径进一步提升顾客与店铺的交易频率。
传统观念认为:发现顾客正当需求满足需求并保证顾客满意营造顾客忠诚,如此过程构成了营销三部曲。当满意度达到某一高度,会引起忠诚度的幅提高。顾客忠诚度的获得必须有一个最低的.顾客满意水*,在这个满意度水*线下,忠诚度将明显下降。但是,顾客满意度绝对不仕客忠诚的重要条件!
2、珍惜与顾客的关系。为了获得顾客的忠诚,店铺要提高导购员的综合素质,要合理的分析、了解顾客。要从多对一渐进到单对一的模式化营销。同时,管理者也必须花量的时间,对每个vip顾客进行筛选出类别(A、B、C、D),利用麦凯66顾客档案来充分了解顾客,加强与顾客的交流,增加顾客的信任度,珍惜与顾客的关系,建立紧密型的融洽关系。
3、更多地为顾客着想。要想赢得长久的忠诚顾客,就必须更多地为顾客着想,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使顾客满意,只有更多地为顾客着想,才能增加顾客的依赖感,才能提高顾客的满意率。
4、更多地理解顾客的价值。店铺管理者应该知道顾客对自己的价值,顾客是自己的市场根基,是自己的战略伙伴,更是自己未来发展的潜力,只有充分认识顾客的价值,让“顾客永远是对的”伴随自己的工作,把顾客的价值体现在长久的服务中,让顾客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增强顾客的被认同感。
5、建立与顾客的广泛联系。店铺对顾客的了解,不应该通过单一的导购渠道,因为狭窄的信息渠道有可能使顾客的信息失真,使管理者作出错误的判断,而且这种狭窄的渠道还是非常脆弱的,一旦人员变化,就可能使店铺失去自己的顾客,应该与顾客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各类活动,增加与顾客的联系渠道,增强顾客的吸引力。
——作业场所管理制度优选【5】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1总经理职责
1.1.1组织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
1.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1.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1.1.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1.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1.2主管副总职责
1.2.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1.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1.2.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1.2.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1.3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责
1.3.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制度。
1.3.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1.4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4.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1.4.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1.4.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1.4.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1.5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5.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2主管副总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程;
1.5.3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2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2.1日常监测
2.1.1各加气站负责各探测仪、报警仪的正确使用和保养,
2.1.2加气站负责做好监测记录(记录表);。
2.2检测和评价
2.2.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2.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达到;
2.2.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检测和评价。
3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1岗前告知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3.2作业场所告知
3.2.1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2.2高毒物品告知卡;
3.2.3公示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
4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4.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4.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电气、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4.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
4.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
5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1申报工作负责人;
5.2每年申报时间;
5.3申报程序;
5.4申报存档资料。
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6.1明确教育培训的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6.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6.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6.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7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7.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7.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的职责范围;
7.3明确检修的种类;
7.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7.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7.6检修的记录要求;
7.7检修的验收要求。
8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8.1明确配备标准;
8.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8.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
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9.1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9.1.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9.1.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9.1.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1.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9.2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2.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9.2.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9.2.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9.2.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9.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9.3.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9.3.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9.3.3职业病报告卡;
9.3.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10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
主要包括内容:
10.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10.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10.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10.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11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1.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11.2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查处事故;
11.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12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2.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12.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12.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13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13.1明确各级人员应急责任;
13.2明确应急方式;
13.3明确应急程序。
1.油漆工人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油漆作业生产。
2.油漆车间、小组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定,并随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油漆场所应建立和落实班(组)日检查制度,班前、班后勤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禁止穿带有铁钉的鞋和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工作地点。
5.油漆车间确需动火检修焊接时,必须经车间消防责任人和消防安全员到现场检查合格,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并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动火时应停止油漆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6.油漆车间应设置强力通风和抽风设备,自然通风条件要好,在遇火灾险情时应立即关闭通风和抽风设备。
7.油漆作业场所禁止电加热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8.油漆车间不准积存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出入口不能堆积货物,保持通道畅通。
9.油漆作业场地和调漆房必须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
10.油漆小组的调漆房只准存放一天的油漆和稀释剂用量,油漆和稀释剂应选择安全地方妥善摆放,油桶应盖好,防止挥发或遇火燃烧。
11.油漆车间、调漆房、烘房的门应一律向外开启。
12.油漆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安装、维护。
13.油漆车间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线路应穿管敷设。
14.油漆车间调漆房的闸刀、配电盘、断路器应安在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15.凡是喷漆设备均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以防静电聚集。
16.油漆和溶剂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隔热、无阳光直射的库房内。
17.库房三十米内不许动用明火,不许吸烟,应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18.油漆库人工堆码不宜超过1.8米,防止“倒垛”事故发生。
19.油漆车间、调漆房、油漆仓库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干沙。灭火器应经常检查。
20.油漆车间发生火灾后,首先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把各种电气设备的电源开关切断,立即进行扑救。
1.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和管理工作,建立矿井防尘管理系统,严禁干式作业。要坚持行之效的以风、水为主,采用风、水、密、护、革、管、教、查综合防尘八字方针,确保作业场所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单位负责人要注重对员工的个体防护工作。对从事尘毒作业的员工防护信息建立档案,定期组织体检,并组织岗前防尘防毒知识教育和培训,按时发放合格的防尘用品,经常性检查督促其正确配戴和使用。
3.按规定对矿井通风系统、风速、风质、风量、供水量、水质、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气象条件进行定期检测。对达不到标准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限期整改。
(1)矿井风量、风源质量,应每季测定1次。
(2)作业面的风速、风质、风量日常检测。
(3)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
①总粉尘含量:凿岩工作业面应每月测定1次。
②呼吸性粉尘含量:采掘工作面接尘人员每3个月测定两次;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③作业地点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4)每月至少测定1次作业地点的气象条件(温度、湿度、风速和气压等)。
(5)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应每月测定1次。测定地点主要包括作业点、主要巷道、重要机房等。
(6)井下空气成分的取样分析,应每半年进行1次。
4.防尘用水中的固体悬浮物及ph值,是否每年测定2次(采用生活用水防尘可不作测定)。
5.严禁干式凿岩。凿岩机最低供水量:手持式凿岩机3l/min;支架式及向上式凿岩机5l/min;中深孔、深孔钻机10l/min,每年至少测定1次。
6.建立检测检验台账、存档和分类整理归档。要将矿井通风系统、风速、风质、风量、供水量、水质、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气象条件、防尘用水中的固体悬浮物及ph值、凿岩机最低供水量等项目的测定结果,逐月进行统计分析,并告之相关人员。
7.矿井通风安全设施要设置警示牌,各主要进风巷和回风巷道中要建立测风站、设置测风牌。
8.坚持合理的采掘顺序,各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应采用不符合井下空气质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尘源、所需风量、风速和温度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风流进行串联通风。溜矿井至少保留10m高的矿(岩),防止污风循环;溜矿井、主要运输巷道口要安装喷雾洒水装置或采取其他降尘措施。
9.井下机电硐室和内燃设备安装地点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干砂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作业场所的文明生产,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证场所的安全、整洁、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及所属各局院、控股公司的所有作业场所。
第三条各生产作业场所除实行本规定外,还要符合国家、行业、总局、及各单位制定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第二章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第四条作业现场围护
1.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作业现场周围设置的围护结构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现场周围设置的围护结构高度不低于1.8m,野外作业现场也要布置适当的围护以标明生产场所。
2.市区内作业现场的围护结构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稳、整洁、美观。野外空旷地区作业时可视周围人群的多少使用彩条布或彩旗条进行围护。
3.围护的设置必须沿现场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等问题。
4.各生产厂点应有坚实完整的围墙。
第五条封闭管理
1.作业场所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大型工地的出入口应设置大门便于管理。各局院、控股公司要制定各单位自己统一的大门及围护样式,大门上要有明显的单位名称标示,且要涵盖“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字样,围护结构的外立面要有能够反映企业文化和安全文化的宣传标语。
2.出入口处应建立警卫管理制度并设专职警卫人员负责。
3.进入生产场所的作业人员都应整齐佩戴统一样式工作卡。
第六条作业场地
1.作业场所应绘制总*面布置图,且明确标注安全设备设施安设位置、安全应急通道,作业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总*面图放置。
2.主干道、材料堆放场、设备设施安设处要硬化,场区其他地面根据条件进行硬化,场地要*整坚实,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3.作业场地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构件物料,道路应严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
4.工程作业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作业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泥浆沟与泥浆池应做好规划,边缘*整,用后及时填埋。
5.作业场所中的临边部位应加强防护,泥浆池、坑边、悬崖边等有坠落和淹溺危险的部位应设置高度1.2m以上的坚固围栏,涂刷黑黄警戒色,悬挂“当心坠落”等有针对性的安全标志。
6.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处),场所内除吸烟室外的其余地方严禁吸烟,吸烟室(处)应远离危险区并设必要的灭火器材。
第七条材料堆放
1.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标明种类、规格、产地、进场日期和数量。
2.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砖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应一头齐,钢筋、钻杆、钢模板等易腐蚀的物品应垫高存放;生产车间的物料按加工使用的工序不同堆放,要整齐划一。
3.各局院、控股公司针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制定严格的存放和使用制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得混放、露天存放,并有专人严格管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设置,有完善的防范措施和设施。
第八条作业场所生活
1.作业场所的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应有明显的界限,且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收有有效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2.寒冷地区冬季使用煤炭炉采暖的生活区必需建立严格的动火和防煤气中毒制度,设备设施完善,炉火统一设置,有专人管理并有岗位责任。
3.作业现场生活区用电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规程和规定,电力线路、设备、设施配备齐全,且必须规范使用。
4.室内照明能采用安全电压的要采用安全电压,如不能采用安全电压,线路、灯具不得低于2.5m,不准在电压在36v以上的电线上晾晒衣服;帐蓬内照明线必须采用橡套电缆,板房内可用双层塑套电线并穿管规范敷设,各接头处严密包扎;禁止一闸多接现象。
5.炎热季节生活区应有消暑、防蚊虫叮咬和食物中毒措施,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得作业生活环境。
6.宿舍内床铺被褥统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干净,有安全通道,宿舍门向外开,室内无异味,严禁睡通铺。
7.宿舍外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垃圾不乱扔乱倒,应设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围道路*整。
第九条现场防火
1.作业现场应制定消防制度,配备充足、合理、合格的消防设施,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
2.按照不同作业条件,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防火沟、防火帽、禁止吸烟等)。
3.作业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4.生产车间的消防通道应畅通,无障碍物。
第十条治安综合治理
1.作业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2.治安保卫工作应该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保证作业现场的安全与稳定和社会安定。
3.员工宿舍不得容留不明身份人员住宿,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一条作业现场标牌
1.各局院、控股公司应制定各自统一的作业场所标示牌。标示牌要美观大方,单位名称突出,能够充分体现单位文化和安全文化,充分展示单位形象。
2.作业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七牌两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面图、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面图),可根据各地方行政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3.如果有的地区和项目认为内容还应再增加,可按地区和项目要求增加。五牌的内容没有具体规定,可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及本工程特点进行要求。
4.作业场所应设明显的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张贴安全标语。
5.作业场所必须在明显、合理位置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制度上墙,规程到位。
第十二条现场安全标志
1.作业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并应绘制作业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
2.安全标志的大小规格应符合要求,既便于悬挂,又清晰醒目。环境信息的悬挂式或柱式的标志下缘距地面不得低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应放置在提醒物的周围,不得随意放置。
3.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与明亮处,使人能够有足够时间注意到它所指示的信息与内容。
4.安全标志不能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看不到标志。
5.较大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多个标志牌,不同类型的标志牌同时设置时,应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而下地布置。
6.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业现场一般的安全标志有:
禁止类:禁止吸烟、禁止合闸、禁止转动、禁止跨越、禁止攀登、禁止通行等;
提示类:注意安全、当心触电、当心电缆、当心机械伤人、当心吊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当心坑洞、当心塌方、当心车辆、当心滑跌等;
指令类: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安全带等;
提示类:可动火区等。各作业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7.安全色标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生产设备与用电
1.各种生产设备必须保证完好,防护措施和装置齐全有效。
2.设备放置稳固、整齐,安全通道保持畅通。
3.现场使用的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应有防雨棚,用石棉瓦等阻燃物搭建,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4.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接零保护系统。
5.发电机应做好接地保护措施,将工作接地线与钢钎用焊接或螺栓紧固打入土中。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和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6.使用电焊机时应在干燥的高处搭建防雨棚,电焊机下垫放干燥的木板。
7.交流电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地线不得用金属构件或钢筋等材质的物体代替。焊把用完后将线盘好挂起,不得放在地上。
8.电焊机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每台交流电焊机都应加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9.各种配电箱应保持完整,门、锁齐全,喷涂统一颜色油漆及企业标志,高度符合标准并基本一致。配电箱内不得放置杂物。
10.所使用电缆线应完整无破损,无漏电现象,电缆过路架设高度4m,埋设深度不小于0.7m;其它部位架设1m。架设所用工具应统一,电缆与架设工具之间保持绝缘。
1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并装设符合要求的专用照明开关箱。
12.作业现场所用碘钨灯应采用三芯橡套电缆,与金属支架绝缘,安装高度3m以上,移动时人员要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室内照明高度及电压符合2.5.5条之要求。移动式和钻塔上的照明应采用36v电压并使用橡套电缆,接头处包扎严密。光照强度符合安全要求,灯具架设与安装方式应基本一致。
13.手持电动工具绝缘合格,有漏电保护装置,电源线完整规范不乱扯。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
1.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工作服应领口、袖口、下摆“三紧”。
2.按规定要求穿戴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作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电工人员及潮湿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绝缘手套和绝缘鞋,2m以上高度必须使用安全带,粉尘作业场所必须使用防尘口罩,野外作业配备防滑鞋,其它必须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有关规定使用。
3.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时间和方式必须规范。安全帽必须系下颔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防尘口罩不能用纱布口罩代替,各种劳动保护用品该使用时必须使用。
4.劳动保护用品加强管理,破损及报废时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生活设施
1.作业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
2.建筑物内和作业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
3.食堂建筑、食堂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生熟食应分别存放,食堂炊事人员穿白色工作服,食堂卫生定期检查。
4.保证作业场所作业人员能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有专人管理。
5.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不能与作业垃圾混放,并设专人管理。
第十六条保健急救
1.作业现场应有一般的常用药品,教育员工懂得一般急救处理知识。
2.为保障作业人员健康,应在流行病发季节及*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环保要求
1.作业场所应建立不扰民措施,应针对作业工艺设置防尘和防噪音设施,噪声控制期间内做到不超标,经常进行检查并与社区定期联系听取意见,对合理意见及时处理,工作有记载。
2.按当地规定,在允许的作业时间之外必须作业时,应有主管部门批准手续,并作好相关协调工作。
3.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局院、控股公司应制定相应的更加具体可行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报总局备案。
第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及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外事条款有悖之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外事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生产区域安全管理要求:
(1)生产区域,严禁吸烟;
(2)工作场所应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
(3)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4)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5)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7)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定期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仓库内;
(8)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9)灭火器箱、消防箱等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合适的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0)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以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为原则,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1)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离,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等级;
3、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等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4、厂区内车辆安全管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放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运燃料车辆进入料场必须听从料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切实注意行车安全,缓慢行驶。
(7)料场装载机在工作时,要特别注意观察车体周围是否有人,确认无人后,要做到观察行车,确保行车安全;(8)进入料场的车辆必须装有防火帽;
5、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整、无沟、无坑、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池应加盖板或有护栏;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生产现场管理是体现企业管理的亮点,对促进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外在形象,推动安全工作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