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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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维护公司及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用户资料及档案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天然气安装合同、供气合同及大型用户的照付不议合同。

  第三条用户合同具体包括: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合同、燃气报警器安装合同、城市燃气居民用户供气合同、城市燃气商业用户供气合同及大用户照付不议合同,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增减合同类别。

  第四条符合正常业务流程的零散居民用户安装合同由业务人员与用户签订即可,对于商业用户安装合同、集体用户安装合同应由市场部经理审核签字,分批付款的安装合同由经营副总签字审批;供气合同由业务人员直接办理,未结清安装费用需要送气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照付不议合同由经营副总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五条合同内容要按规定填写,主要条款必须清晰完整,权责要明确。集体用户必须有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有工期要求的要经过规划***测算后予以明确;分批付款合同一定要明确交款期限和工程安装内容步骤,大型用户涉及产权归属争议的由经营副总审核确定。

  第六条天然气安装合同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及预算部门测定的'金额进行收费,业务人员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多收或少收任何款项,严禁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

  第七条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管理部提供的《天然气用户送气通知单》和安装验收图纸办理开户手续,签订供气合同。

  第八条用户开户后,要及时完善表务信息、地址信息、燃气具信息等,并打印用户信息。

  第九条照付不议合同适用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和年用气规模在300万立方米或日用气规模在1万立方米以上(含)的工业用户、大型商业用户(集中采暖锅炉、大型中央空调)等,照付不议合同由市场部、财务部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由经营副总经理草拟,总经理审核、签订。

  第十条业务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包括有关的信函、图表、批件、预算及通知单等)按编号整理,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用户档案的建立要全面、及时、准确,不得将用户档案和信息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十一条各类用户资料的查询要履行必要的手续,严禁泄漏公司和用户信息,具体规定由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计算机上的用户信息由业务人员填写备份,后台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负责,要严格设置分级管理和查询使用权限,保障信息安全,保全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20xx十月一日起执行。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度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助理负责档案的归档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档案资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各系统和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本制度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坚持部门收集保管、定期、及时归档制度。各系统和部门负责人均应制定专人负责收集保管本系统或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监督其及时归档。名单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备案,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条利用好计算机记录和管理,实现房地产档案信息收集、整理、查询、利用管理现代化,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和利用质量。利用已建立起来的房地产档案信息库,来进行档案的编目、标引,建立自动检索系统,由计算机辅助进行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库房管理、借阅利用、统计等。编制完善的检索工具和提高系统的安全防范,做好防病毒工作,抓好用户权限管理。对电子档案要定期进行备份,防止数据损失。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一条文书档案立卷归档法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凡公司缮印的公文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

  第二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主办部门收集保管。会议文件由会议召集部门收集整理后交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

  第三条公司员工外出培训、学*、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本部门档案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档案员签字认可后会计部才可交予核报差旅费。

  第四条各系统部门档案员的职责:

  (一)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的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文件资料。

  (二)认真执行定期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资料*时收集归卷,每月的10日前应将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完毕,并向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三)承办人员借用文件资料时,应积极地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资料登记手续。

  第二节归档范围

  第五条重要会议资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人事档案、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固定资产清单。

  第六条上级机关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第七条第八条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文书。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公司反映主要工作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九条公司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统计报表、重要工作记录(表单)及工作简报。

  第十条来人来访及信访工作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的文件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程序文件。

  第十四条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应公司重要活动简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十五条公司保密制度中规定的保密范围材料。

  第三节

  第十六条*时归卷各个部门都要建立健全*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资料,由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各个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时文件资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标上条款号。

  第十八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本部门档案员归档。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应及时将归档的文件资料,按照“案卷类目”,存放*时保存。文件卷内“对号入座”,并在文件处理登记薄上。

  第四节

  第二十条立卷工作由相关部门档案员配合,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一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二条齐全完整。

  第二十三条在归档文件资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归档的文件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草稿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件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关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四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难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卷内文件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资料应依顺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草稿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资料以其形成规律与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六条永久、长期或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一条档案查阅、借阅及批准权限本公司内部人员借阅档案。本公司内部人员借阅档案。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直接到档案室借阅,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第二条内部各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经本公司或部门领导批准证明,负责人批准,方能查阅。

  第二节第一条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档案。外单位人员应持有单位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件,经负责人批准,报经理批准,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同时,档案管理人员应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时间、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第二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室外复制或借出本公司的档案,必须办理借出手续,经负责人批准,同时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注明借阅用途、归还时间。

  第四章特定政策

  第二条逾期未归还档案者按违纪处理。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档案上涂改、圈划、折叠等。

  第三条档案利用者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借阅档案不准转借,不得丢失,不得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借阅和归还档案时,双方要当面点清。如发现损坏、遗失等情况,除积极追查补救外,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注:由立卷人填写卷内文件数及文件页数等情况,案卷立好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

  立卷人:由组成本卷的负责者签名。

  检查人:由对案卷质量进行审核的责任者签名。归档时交送《卷内备考表》纸质版一份,同时交送电子版。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3

  1、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职责

  3.1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3.2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销售部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4、客户档案的管理

  4.1.1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部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顾客拜访销售人员统计,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

  4.1.2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销售部、人事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2.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3.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客户档案由销售总监进行审批确认。

  5.1.3客户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a)客户档案是公司市场管理重要参考内容,尤其是在与顾客签定合作关系是,相关人员应查阅客户的档案资料;

  b)客户档案资料公司的重要保密资料,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及外传,否则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5、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1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2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5.1.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5.1.4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6、售后服务管理

  a)营销总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顾客满意度调查;

  b)公司办公室向顾客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服务质量、套餐价格价格、公司评价等;

  c)公司对反馈回来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分类,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制“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

  d)当顾客满意度未能达到公司规定要求时,由办公室组织,针对顾客满意度较低方面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改进。

  7、客户投诉管理

  7.1相关业务部门是客户投诉的接收部门;

  7.2客户对服务质量的不达标投诉,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报请公司生产处协同处理,处理结果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反馈到客户;

  7.3客户对服务过程中的不满意投诉,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处理,处理结果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反馈到客户;

  8、相关/支持性文件

  8.1《市场信息管理制度》;

  8.2《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4

  一、根据《档案法》规定,按医疗设备的管理等级,确定建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范围。

  二、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完整、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三、完善技术档案借用手续。大型精密仪器的原始技术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医疗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或副本交使用科室。

  四、技术档案要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五、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六、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安全,定期备份数据。

  七、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按程序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5

  为了使科研档案的管理更加系统、规范和科学,提高科研的管理水*,制定以下制度:

  一、科研档案的建立规范

  1、档案实行一题一档制度。

  2、每个课题必不可少的材料(开题报告、论证书、立项书、批准书、中期成果鉴定、结题报告、验收鉴定书等)。课题研究过程中全部纪实材料及主卷的佐证材料。(现象记录、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教案、教学实录等)

  3、课题档案材料要注意原始性、真实性。

  4、每卷档案都要有卷首页,便于查找。

  二、科研档案内容:

  (一)、课题档案

  课题档案是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它指文字资料、电子资料、音像资料等。

  1、前期档案:包括课题实施方案、开题报告、论证报告、课题立项、申报材料、立项批准书等。

  2、中期档案:中期档案是课题的核心部分。包括课题实施过程的原始材料(实验数据处理、组织培训记录、召开会议记录、课题研究实录等),中期研究成果(阶段总结、论文、获奖证书等),阶段检查记录等。

  3、后期档案:包括课题研究总结、申请验收报告、结题报告、最终科研成果、课题验收鉴定书,成果应用等。

  (二)、教学成果档案:论文、创新、教具制作

  (三)、试题:试卷档案

  (四)、综合档案

  包括:⑴各级教育行政和科研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科研工作的文件、法规、制度;⑵科研规划、计划、科研工作总结;⑶有关会议材料、领导讲话;⑷科研信息资料;⑸教师培训材料;⑹科研工作检查记录;⑺获得的各种奖励材料等。

  三、科研档案归档:

  1、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科研档案的收集归档。根据工作性质,相关研究人员于期末将本学期资料交科研办。

  2、归档工作实行签字制度。

  3、对于个人有关资料,个人需要保留原件,应将复印件交档案室留存。

  4、课题档案实行结题统一上交(或分阶段上交)。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扩展阅读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扩展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二、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三、内容

  3.1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立卷归档

  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按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各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

  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

  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四、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二、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三、内容

  3.1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立卷归档

  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按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各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

  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

  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四、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3

  一、公司员工必须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人事部门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

  四、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要保持整洁卫生,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

  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4

  1、文书人员在起草文件之前,应首先了解事情的背景、起草该文件的目的及所需注意事项,并收集相关素材,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2、文书人员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并根据文件的性质及运用场合的不同而选用不同的书写和表达方式,做到适时、贴切。

  3、各种文件在下发之前要经总经理审阅,文件下发时要迅速、及时,并做好下发记录;若是一些需要回收的表格和文件,还要做好事后的`回收工作。

  4、文件下发后要及时进行整理存档;对于回收的资料也要及时整理存档。

  5、有限定发放范围的文件,要注意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档案(以下称安全台帐)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二、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三、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工区、段、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如有则建立)。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四、以上安全台帐统一采用a4纸格式,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六、公司对各部门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河北盛联矿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扩展2)

——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

  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1

  一、档案库房要有“八防”措施,即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水、防尘。

  二、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对档案装具进行除尘,以防止有害物质的侵蚀。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及存放易燃物品。

  四、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做好日常温湿度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五、严格遵守档案的审批、鉴定、销毁制度。销毁档案时,重要文件要逐份登记造册,并在指定地点专人监督销毁。

  六、对馆藏档案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全面检查,主要核实帐、物、卡是否相符,以防档案长期借出造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七、对计算机内的档案信息要做到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清理信息,以防信息的丢失与损坏。

  八、配备灭火设备。

  九、对库房内电线、电路经常进行维护。

  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工作)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莞厚街海清污水处理厂档案室内外各种资料、档案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为公司档案管理的牵头部门。

  3.2除设备、财务等专门档案由各相关部门管理,其余档案由资料档案室集中管理。

  4、工作程序

  4.1凡是能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4.1.1建厂时原始设计资料,各种招投标文件,各种普查、调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其它需要存档的文字材料。

  4.1.2各部门如生产、行政、设施维修、合同、技术、保卫、设备、固定资产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类原始材料。

  4.1.3部门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总结、报告及需要归档的其它文件。

  4.1.4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

  4.2档案的收集、鉴定与整理

  4.2.1档案管理部门除了通过正常渠道外,应经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收集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应主动配合,定期检查应存档资料,主动向管理部门资料室移交,在外开会等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向行政部作收文登记,个人确需的,经批准可以复印留用。

  4.2.2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有关归档资料后,应根据其内容,对其价值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档。每年六月底前,各档案管理部门应完成上年归档资料的清理和归档工作。无归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资料,经过技术人员鉴定和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凡应存档文件,应按内容进行分类、组卷、装订、编号上架,并编制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利用。

  4.3档案管理人员要求

  档案管理是一项保密性较强的工作,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热爱档案事业,不务名利,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工作作风严谨、一丝不苟。业务上应努力学*,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知识面,掌握一定的档案管理专门业务知识,熟悉公司所管档案的特定业务的基本特点和规律,能够处理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

  4.4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4.4.1努力学*、宣传和执行《档案法》,遵守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4.4.2认真按照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和编制检查等工作。质量符合档案管理标准要求。

  4.4.3耐心细致地做好其它档案人员的档案立卷指导检查,为合法查阅利用档案者提供方便条件。

  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档案编研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和服务水*。

  4.4.4档案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确保党和国家及本单位涉密工作的安全。

  加强对档案材料利用管理,凡属重大技改、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经济数字、人事材料等档案,不得向外泄密。

  4.4.5严禁非档案室人员进入档案室。本室人员进出时必须关锁好文柜、门窗,检查安全防盗设施,以防意外。

  4.4.6严禁将档案机密材料带入公共娱乐场所、探亲访友;严禁丢失或泄密。如发生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4.7如有违反《档案法》和《保密法》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追究相应责任。

  4.5档案查阅制度

  4.5.1档案的查阅。外单位凭证件,经领导批准,在指定的阅览室和规定的范围查阅。本单位员工查阅或复印按《档案查阅制度》办理。

  4.5.2凡属本厂管理人员,原则上均可查阅与本职工作范围有关的档案。

  4.5.3如需查阅非本职工作或非本部门范围档案和重要档案时,须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才能查阅。

  4.5.4查阅档案时,须填写登记簿,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查阅。如需抄录或复印,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5.5查阅者必须保护档案原貌,不得进行任何勾划、涂改、拆损,对确需拆卷的档案,必须副总经理批准,由档案人员办理。

  4.5.6严守档案秘密,不得将档案内容传与他人,否则发生后果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4.6档案保管制度

  4.6.1档案室是本厂机要重地,非本室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4.6.2每年组卷完成的档案,必须收集齐全,按时入库(柜)并作移交登记。

  4.6.3库房应安装调温调湿设备,保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稳定(一般温度14℃-24℃;湿度45%-60%)。

  4.***库房门窗应有防盗、防尘设施,并防止老鼠入侵,并设置窗帘、窗板等遮阳措施。

  4.6.5档案柜、架应按规定整齐排列,并与墙壁保持适当距离。

  4.6.6对所藏档案要定期检查,掌握保管情况,定期打扫,清理柜架,确保档案保存完好无缺。

  4.7档案室防火安全制度

  4.7.1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室、技术资料室、财务档案室都是重点防火部位。

  4.7.2档案室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油液、爆炸物品和有腐蚀性的物品。

  4.7.3档案室不准吸烟、动火、不准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得超过60瓦,下班或人不在时作到人走电断、灯灭。

  4.7.4管理人员翻阅、装订档案时不得吸烟。

  4.7.5闲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4.7.6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3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4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安全档案资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领导决策、开展工作、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研究处理问题、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档案立卷工作,统一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使我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范围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基本情况、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隐患排查和整治、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上即文和信息报送、校车管理等方面归类建档。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基本情况说明。

  2、单位位置图。图中标明本单位名称、地址、周围相邻的.单位与道蔓称(缩印、绘画均可,附单位门牌照片)。

  单位*面图。标明单位区域内主要建筑物。

  重点目标位置图。标明单位内部重点部位所在的位置(附照片)。

  3、危险物品备案登记表。

  4、备案材料(复印件)

  (1)学校法人代码证。

  (2)学校建筑安全验收合格证。

  (3)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4)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及操作人员健康证。

  (5)学校小卖部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脾存批准证书。

  (7)学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8)锅炉检测报告及司炉工证。

  (二)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1、组织建设。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具体分工情况、安全机构等。

  2、本单位各种安全工作制度。

  3、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上级与本单位、本校与相关责任人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字盖章,成文日期)。

  4、年度、学期安全工作计划、总结。

  5、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每次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签到表、材料、讲话、会议纪要、图片等。

  6、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学校制定的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事故、工程建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型活动事故、外来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案。

  (三)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

  1、消防设施配备登记表(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

  2、交通安全标志情况(临路学校的警示语、标志,减速带等)。

  3、电子监控配备情况(红外线报警装置、电视监控等)。

  4、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防卫器械(警棍或木棍、手电筒、通讯工具等)。

  5、安全经费投入。安全经费投入去向、数目、台帐等(有财务账目复印件)。

  (四)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1、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题安全教育资料。包括上级通知、教育计划(方案)、过程资料(包括讲稿、学生心得体会、图片资料、宣传报道资料等)、总结等。

  2、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资料。

  3、参加上级安全培训的资料。

  4、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资料(师生培训、专业人员培训等)。

  5、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演练方案、演练过程资料、演练记录、总结、图片等。

  6、学校型活动。申请审批表、组织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

  (五)隐患排查与整改

  1、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排查人、排查时间、隐患事项、责任人等)。

  2、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事项、整改结果等)。

  3、隐患鉴定申请(视情而定)、相关职能部门鉴定意见书等资料。

  4、未能及时整改的有相关限期整改资料,自身难以整改的向上级汇报的原始资料等。

  (六)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1、节假日和上级要求的其他重要时段的安全值班记录。

  2、学校门卫安全检查资料。

  3、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检查资料。

  4、学校宿舍安全检查资料。

  5、学校其它方面的安全检查资料。

  6、上级安全检查记录。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2、专项整治。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项整治资料,每个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有上级通知、本单位工作安排(计划、方案)、过程资料、总结、图片等。

  3、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联动制度、联动协议、联*会议、联动活动等资料。

  (八)上即文和信息报送

  1、上即文。按级别、时间先后分类装入本年度市、市**、市教育局、区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下发到学校的安全文件。

  2、安全信息员资料,安全信息报送资料,通讯联络记录等。

  (九)校车管理(含学校公车及接送学生专用车)

  1、学校公务车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车主信息等(含车辆照片)。

  2、接送学生专用车(含自有、租用)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核定座位、所经路线、是否统一喷涂、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含车辆照片)。

  3、驾驶员(学校正式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车型、驾驶信息等,附驾驶证复印件。

  4、建立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记录。

  (十)其他

  学校开展的目录中未列入但具有保存价值的安全工作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则组卷,长期文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或撤并时,应按原档案转交新校。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以学校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卷标签,分卷有多盒分卷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内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内容先后时间顺序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

  4、所有印制材料一律用A4纸,检查记录用原始资料。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如有改动,须作明确说明)。

  5、档案用专用装订绳带装订,不得用金属物品订夹,卷内材料当中,不得有订书钉、曲别针、头针等金属物品。

  6、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三、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中等以下学校(含幼儿园)。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好的建立安全生产记录,确保公司安全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积累资料,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定义

  3.1需要存档的安全内容

  3.1.1各级**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各项目相关方关于企业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通知等;

  3.1.2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安全文件;

  3.1.3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3.1.4安全、环保部门所做的噪声、粉尘检测记录以及其它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检测报告;

  3.1.5其它需要存档的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

  4.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级**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及安全、环保部门所做的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检测报告。

  4.2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整理、归档公司安全管理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报告和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等安全文件。

  4.3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与相关方企业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通报、检查记录、整改要求。

  4.4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安全培训、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5.规定

  5.1档案的收集

  5.1.1各部门按月收集本部门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工作报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5.1.2各部门按季度收集本部门与相关方企业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通报、检查记录和整改要求;

  5.1.3公司安全管理员随时收集各级**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及安全、环保部门所做的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检测报告;

  5.1.4公司安全管理员按月收集公司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工作报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年度收集各部门安全档案;

  5.2档案的整理

  5.2.1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公司安全管理员都必须将档案材料按项目、类别分类整理、归档,归档案卷要编写目录、标题。

  5.3档案的借阅

  5.3.1公司安全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公司内部借阅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公司外部借阅须经总经理批准。

  5.4档案的管理

  5.4.1所有公司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不得随意销毁。一般安全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为五年,需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5.4.2公司安全管理档案存放在公司资料室,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失。

  5.5档案的使用

  5.5.1公司安全管理专员做好安全档案的统计工作,特别是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从中找出多发事故的原因,发现引发事故的规律性,提出预防安全事故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5.5.2必要时,安全管理员应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扩展3)

——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通用5篇

  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 2

  1、负责对项目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各种文件、报告的收发,发现缺少及时提出,督促有关方及时补办,按统一的编目系统进行编号分类整理,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及时、准确、有效。

  2、负责收集整理工地所有由管理方招集的会议纪要,整理后交项目经理审查,打印后及时分发给有关专业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做好签发记录。

  3、督促施工方做好工程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料的整理工作。

  4、负责文件资料的借阅,办理借阅手续。

  5、负责现场办公用品(包括复印机、复印纸、稿纸等、和劳保用品(包括电风扇、安全帽等、的保管和使用。

  6、协助项目经理负责现场项目部的生活后勤工作。

  7、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核,提出意见。

  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度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助理负责档案的归档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档案资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各系统和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本制度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坚持部门收集保管、定期、及时归档制度。各系统和部门负责人均应制定专人负责收集保管本系统或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监督其及时归档。名单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备案,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条利用好计算机记录和管理,实现房地产档案信息收集、整理、查询、利用管理现代化,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和利用质量。利用已建立起来的房地产档案信息库,来进行档案的编目、标引,建立自动检索系统,由计算机辅助进行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库房管理、借阅利用、统计等。编制完善的检索工具和提高系统的安全防范,做好防病毒工作,抓好用户权限管理。对电子档案要定期进行备份,防止数据损失。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一条文书档案立卷归档法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凡公司缮印的公文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

  第二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主办部门收集保管。会议文件由会议召集部门收集整理后交总经理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

  第三条公司员工外出培训、学*、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本部门档案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档案员签字认可后会计部才可交予核报差旅费。

  第四条各系统部门档案员的职责:

  (一)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的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文件资料。

  (二)认真执行定期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资料*时收集归卷,每月的10日前应将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完毕,并向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三)承办人员借用文件资料时,应积极地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资料登记手续。

  第二节归档范围

  第五条重要会议资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人事档案、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固定资产清单。

  第六条上级机关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第七条第八条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文书。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公司反映主要工作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九条公司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统计报表、重要工作记录(表单)及工作简报。

  第十条来人来访及信访工作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的文件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程序文件。

  第十四条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应公司重要活动简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十五条公司保密制度中规定的保密范围材料。

  第三节

  第十六条*时归卷各个部门都要建立健全*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资料,由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各个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时文件资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标上条款号。

  第十八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本部门档案员归档。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应及时将归档的文件资料,按照“案卷类目”,存放*时保存。文件卷内“对号入座”,并在文件处理登记薄上。

  第四节

  第二十条立卷工作由相关部门档案员配合,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一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二条齐全完整。

  第二十三条在归档文件资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归档的文件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草稿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件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关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四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难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卷内文件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资料应依顺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草稿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资料以其形成规律与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六条永久、长期或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一条档案查阅、借阅及批准权限本公司内部人员借阅档案。本公司内部人员借阅档案。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直接到档案室借阅,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第二条内部各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经本公司或部门领导批准证明,负责人批准,方能查阅。

  第二节第一条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档案。外单位人员应持有单位介绍信、查阅人身份证件,经负责人批准,报经理批准,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同时,档案管理人员应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时间、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第二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室外复制或借出本公司的档案,必须办理借出手续,经负责人批准,同时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注明借阅用途、归还时间。

  第四章特定政策

  第二条逾期未归还档案者按违纪处理。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档案上涂改、圈划、折叠等。

  第三条档案利用者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借阅档案不准转借,不得丢失,不得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借阅和归还档案时,双方要当面点清。如发现损坏、遗失等情况,除积极追查补救外,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注:由立卷人填写卷内文件数及文件页数等情况,案卷立好后发生或发现的问题由有关档案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标注时间。

  立卷人:由组成本卷的负责者签名。

  检查人:由对案卷质量进行审核的责任者签名。归档时交送《卷内备考表》纸质版一份,同时交送电子版。

  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 4

  第一条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或档案柜对档案进行存放、保管,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柜”的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守档案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以保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档案室配备档案柜或密集架,档案上架排列应科学合理,便于查找。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三条对照片、光盘、U盘等特殊载体的档案须配置密封盒和专门的案卷盒,按编号盒存放在防磁柜。

  第四条档案室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尘、防虫等“八防”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在接收同级别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企业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后续托管业务能顺利开展。

  第六条确定接收的移交档案要办理托管协议,做好编目工作,并及时入库并及时完成档案汇总统计、登记电子档工作。

  第七条各类外借档案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在归还时要核对是否有遗漏或损害,及时放回原处。

  第八条定期对库房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信息化档案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扩展4)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境外档案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杈益,满足境外资产监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作为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项目部、办事机构等(以下统称境外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境外档案是指境外单位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或项目合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境外档案工作应当在遵循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保密、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则,以企业资产关系为纽带,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确保境外档案完整、准确、有效、系统和安全。

  第五条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在设立境外单位时应当在公司章程或协议中明确档案归属、流向、使用、移交等事项,确保中方权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人员

  第六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境外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我驻外使领馆按照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为境外档案的应急管理提供必要协助;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境外档案工作纳入境外投资、资产、合作项目管理内容;海关为境外档案出入境提供通关便利,境外档案出入境制度由国家档案局会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并实施。

  第七条投资主体或母公司负责本企业境外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

  第八条境外档案工作应当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归口管理部门、专职档案人员。

  第九条境外档案工作主要内容:

  (一)编制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指导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

  (五)组织档案宣传、培训、研究和业务交流工作;

  (六)负责境外档案移交工作。

  第十条境外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档案业务培训;一般选用中方员工。

  第十一条境外单位工作人员有保护境外档案的责任和义务。岗位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文件材料移交手续,并清退借阅未还的档案。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二条境外单位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移交工作应当纳入业务工作流程,纳入业务工作或项目计划,纳入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和业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纳入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境外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依据所在国家、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结合境外业务实际制定,并报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审批。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修订完善。

  第十四条境外文件材料应当按照归档范围及时收集整理,按规定期限向档案部门移交进行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归档文件材料形成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完整、准确、系统,使用耐久、可靠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

  (二)归档文件材料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将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归档并作出说明。

  (三)电子文件与其元数据一并归档,文件格式符合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有关要求。

  (四)非纸质文件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文件材料若有中文译文的,应当一并归档;没有中文译文的,译出标题和目录后归档。

  (五)归档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第十六条管理、建设项目、设备仪器、科研开发、产品及业务、会计、人事等各类文件材料,参照国内同类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并结合境外业务实际定期归挡。

  归档文件目录在归档完成后1个月内报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境外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功能,符合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2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3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经贸委、计委:

  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档案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现发布<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十月二十日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4

  一、为规范档案管理,保证小贷、担保业务档案资料(以下简称档案)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二、档案的管理是指对公司已发生的项目资料、权属证明等进行整理,并统一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编号归档。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台帐及权证档案台帐记录,便于资料查询、借阅、管理。

  (一)客户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制定专人负责。

  (二)档案管理员对客户档案资料的安全性负责。

  四、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一)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员(项目经理A、B角)为档案移交人;

  (二)部项目经理A角将项目资料按档案清单(附后)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编制好册内资料清单(具体到每一项内容的页数,包含资料中的封面及所有纸张)移交项目经理B角,清单一式三份,A、B角各执一份,档案资料中一份,A、B角、档案管理人员三方分别签字确认。()项目经理B角根据清单内容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档案及相关有权人员签字完整并编码之后移交给档案管理员,若资料中有重要资料或签字缺少,项目经理B角须列出补充资料清单要求项目经理A角补齐;

  (三)项目资料包括四部分:立项审批资料、重要合同或单据等、项目调查资料、客户或企业资料;(具体内容及顺序附表);

  (四)业务发生后与客户所签署的合同,属于客户但客户未拿走的部分,应列入档案附件交档案室保存,列入附件的资料不进行编码;

  (五)档案的移交时限为项目结束后(一般为贷款发放后)的五天之内,具体为项目经理A角三个工作日内移交项目经理B角,项目经理B角两个工作日内移交档案室,特殊情况说明原因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可以酌情延后;

  (六)档案管理员在接交档案时,按照项目经理B角提供的清单一一核对档案资料,双方确认无误,项目经理B角、档案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

  (七)档案管理员在档案登记本上按时登记所接收的档案名称,双方签字确认;

  (八)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统一编号,并按照档案号相应给档案中的合同编号。

  五、重要权证资料的移交

  (一)重要权证资料包括:贷款或者担保客户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保证人的财产权属证明原件、他项权证原件、动产抵押登记通知书、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其他权属证明原件;

  (二)重要的权证应与档案资料分开移交,重要权证视同现金管理,相关权属证书在第一时间移交公司指定的权证管理人员,A角列出重要权证移交清单,AB角及档案员三方在对清单上所列权证的名称、权证号、数量核对无误后,单独移交档案室存档并在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四)档案管理员应将所收到的权证存入保险柜单独保存;

  (五)存档的权证应按项目按项目编号分开保存,且权证编号应与项目的档案编号一致。如档案号为2012鸿借字第001号档案对应的权证档案编号也为2012鸿借字第001号。

  六、档案的借阅

  (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需要借阅档案可以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必须按借阅需求填写《档案资料出借单》,并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二)档案管理员凭《出借单》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并登记台帐;

  (三)档案借阅人必须在《档案资料出借单》规定的期限内,将所借资料完整归还档案管理员;

  (四)档案管理员核对资料完整无误后将档案复位,并登记台帐。

  七、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扩展5)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优选【5】份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 1

  (一)公文管理

  ⒈公文种类:人大常委会共有三类公文,人大常委会文件、人大常委会党组文件、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各委室原则上不对外独立行文。如确需行文,由各委室会同办公室商定。

  ⒉公文起草:按照领导指示或交办,由工作人员拟稿。以常委会或党组文件发文,由常委会主要领导签发;以办公室文件发文,一般由办公室主任签发。起草文件一律用制式文件拟稿行文。文印结束后,底稿交由文书存档。因多次修改底稿无法存档的,由拟稿人誊抄整理后送文书存档。

  ⒊公文打印:需要印发的正式文件或较大型会议的有关材料一律在**印刷所胶印,其它文件一般安排油印。文件材料的印刷,应填写两联单,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字后印刷,以便于帐目结算。

  ⒋公文校对:由拟稿人校对,并由核稿人再次进行校对,确认无差错后方可印制。

  ⒌公文装订:文件印完后,起草人要及时进行装订,并将文件分发的具体要求向办公室公务员交待清楚。グ嫒ㄋ有

  ⒍公文分发:公务员接到文件后应及时进行发文登记,一般性文件要抓紧送达有关单位,急办文件随印随发。

  ⒎公文存档:对文件正稿和底稿,文秘人员要及时交文档管理人员,文书要及时存档立卷,不得漏存漏报。

  (二)档案管理

  ⒈文件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所有密级文件和内部资料,要严格登记、传阅和借阅手续,严防文件丢失和失泄密事故发生。

  ⒉严格文档借阅制度。借阅文件要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档案室。阅文人员应在办公室或指定的阅文室阅读文件,不准将文件随意带出或乱放,不准将文件带回家中。

  ⒊对收到的各类文件,文档人员要及时查收并按要求进行传阅,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传阅完毕后,分类保管,积极提供利用,并做好年终文件的清退工作。

  ⒋废旧文件不得同旧报刊混同处理,一律打捆送造纸厂打浆,以防失泄密和影响单位形象。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 2

  一、必须设有专门库房或专柜对各类档案进行保管。

  二、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三、库房要保持清洁和相对温湿度,以利档案保管。同时做好“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灰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工作。

  四、库房内除密集架、档案装具和调卷所必须的用具外,不得摆放任何与档案库房无关的物品,档案装具排放,应做到整齐划一,符合通风、防尘要求。

  五、根据档案库房情况需要,可配备换气扇、灭火器等专用设备,并定期保养,使库房环境处于良好状态。温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40%—60%之间的规定要求。

  六、档案室要防止阳光直射,库房照明光源应用白炽灯;档案室不应靠*易燃易爆和散发有污染腐蚀气体的场所。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对库房内的档案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八、档案库房及档案柜箱钥匙必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 3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收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外来文件流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三、发文的管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重大经营管理、技术、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上行文件主要用于:

  (1)对上级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外发文主要用于:

  (2)同相关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经营管理、技术、人事、物资供应等事宜。

  4、在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可以各业务部门名义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拟搞人应填写《发文拟稿单》,并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标定日期;

  2、草拟文稿必须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3、办公室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4、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5、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清楚;

  6、需经会签的文稿,由办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7、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

  8、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9、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以公司名义形成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其它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办公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文档档案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扩展6)

——律师所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

  律师所档案管理制度 1

  职责部门

  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档案收集、归档

  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6、医院员工外出学*、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档案立卷

  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档案目录编制

  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

  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10.1)。

  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1档案保管权限

  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4档案类型

  4.1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档案查阅与复制

  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律师所档案管理制度 2

  1.0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档案的管理机构

  2.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档案的种类

  3.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0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1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2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0档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0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1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2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档案的借阅

  6.1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0档案保密要求

  7.1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0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0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律师所档案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结案后及时交专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律师所档案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构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理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带给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构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潜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贴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用心做好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带给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务必为**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带给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带给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职责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职责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律师所档案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及安全,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管理职能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补充、开发、利用、销毁等各项工作。

  (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室和存档资料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接收各部门上交的存档资料,做好收件登记;

  2、定期清理,主动按时收回各部门使用完毕的应存档资料,补齐缺失的档案资料;

  3、对收到的档案资料按规则整理、分类、立卷,分类规范存放;

  4、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做好防损、防盗、防潮、防虫等保护工作;

  5、建立档案检索索引;

  6、按规定办理档案资料借阅和收回手续,并做好登记,保证档案资料安全无损;

  7、做好档案室的日常清理、清洁工作,保持档案室整洁有序;

  8、建立和维护电脑档案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9、遵守保密制度。

  (三)各部门管理职责

  1、按本制度规定保管好本部门暂时保存的档案资料;

  2、及时将本部门经办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3、妥善保管本部门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泄露、遗失和损坏。

  四、资料归档管理

  (一)归档资料范围

  1、各级**和职能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批复、认定、政策法规信息、标准、信函、法律文书、公示信息等资料;

  2、公司对各级**和职能管理部门上报的各种申请、请示、报告、汇报、说明、申诉、申报等资料;

  3、公司与其他单位互相发送的联系函、告知函、介绍信、委托书、宣传资料、单位信息、证件、证明、回复等往来资料;

  4、公司内部形成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资料、决议、决定、意见、规划、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简讯等;

  5、公司制订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办法、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责任制、责任书、经济或管理协议、标准手册等内部管理资料;

  6、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意向书等资料;

  7、公司产品立项、设计、开发、工艺技术、产品说明、包装、建设、评审、验收等项目资料;

  8、公司各类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技术改造、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记录以及使用说明书等设备资料;

  9、公司各类基建工程勘探设计资料、图纸、报建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基建资料;

  10、生产、经营环节中的各类报表、台账、记录、报告单等资料;

  11、各类财务凭证、账薄、报表、台账、审计、统计结算、投融资、资本股权等资料;

  12、人员招聘、培训、调动、任免、考核、考勤、劳动合同、薪资等人事档案;

  13、公司取得的各种证书、证件、奖牌;

  14、公司订阅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类报刊、期刊、文献、图书等资料以及参加外部会议或培训取得的相关资料;

  15、公司文化、产品对外宣传推广资料以及产品标签、标记、说明书等资料;

  16、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相关资料;

  17、记录有公司相关信息的图片、照片、光盘、磁带、电子存储设备等资料;

  1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归档资料收集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财务档案由财务部管理,超过十年的可转入档案室;

  人事档案由人事管理部门管理;

  生产管理类、经营管理类档案,在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报表、台帐、记录等资料由部门管理;

  其他资料一律交由档案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应主动上交。

  2、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外的文字或图片资料,需要盖章的,经办部门均在公司办盖章时留一份公司办存档,由公司办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时收集。以部门名义对外发生的资料,如属于立档资料,由部门印章管理人员盖章时收集后及时交档案室;

  如资料还须发出后由对方完善相关手续(如签章)才能形成完整资料,则由印章管理人员在印章使用登记时说明,并于事后督促经办人完善后存档。

  3、各部门形成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由部门负责人(或各线副总)负责督促存档;

  4、公司有偿取得的资料,在报账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在报账单据上签“资料已存档”字样,方可报销。部门如需使用,可从档案室借出或复印。

  5、公司人员外出参会带回的资料,在报销差旅费前须交档案室存档,否则不予报账。报账单上需有档案管理人员的收文签字。

  6、在档案资料归档期,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类应存档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分别向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三)资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利用。

  2、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用具有凭证作用的替代资料或复印件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3、非纸质文件资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4、归档的文件资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四)归档时间

  1、除公司订阅的报刊、杂志、图书资料和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资料外,其他应归档资料均须在取得或完整资料形成时即原件交档案室存档。

  2、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文件资料,于次年二月份整理完整交公司档案室存档或由部门代为保管。

  3、报刊于次月初从各部门收回归档;

  杂志、图书资料于次年二月收回存档。

  4、工程项目建设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五)归档移交

  1、各部门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部门核算员)应检查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部门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资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2、档案管理部门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资料的质量。

  3、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五、档案保管

  (一)收件登记

  1、档案室应建立收件登记簿,收到新归档资料时,须逐件分类登记,详细记录资料名称、交件日期、部门和交件人,以便追溯。

  2、档案管理人员收件后应按资料类别存放到相应地点,将资料名称和页码添加到案卷盒目录表,然后将资料名称和存放地点按类别登记到检索簿中,同时将资料全部信息登录入电脑档案管理系统。

  (二)档案分类

  1、公司档案一般按年度收集整理,按如下规则分类:

  A——股权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所有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监事名册、股权变更资料、会议资料、决议、文件、记录等,按届次立卷。

  B——综合管理类:

  01——公司内部文书资料,包括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决议、决定、意见、简讯,公司制订的各类规划、计划、方案、决策、工作总结,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相关文字资料,党团工青妇资料等。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2——管理制度,包括公司颁发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办法、标准手册、经济责任制、责任书等;

  按小类立卷。

  03——外联资料,包括公司对各级**和职能部门上报的各种请示、申请、报告、汇报、说明、申报资料等材料,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批复、政策法规信息、标准、信函、公示信息等,公司与其他单位互相发送的联系函、告知函、介绍信等往来资料等。按小类立卷。

  04——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报表、台帐、分析报告等。按小类立卷。

  05——其他资料,不能归集到以上类别中的资料,可以暂空,以后有其他类别资料时添加类别编号。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C——经营类01——合同,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约定。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2——客户资料,包括市场调查报告、往来客户资料、客户评价、市场纠纷处理等资料。按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03——广告宣传资料,公司开展各项广告宣传推广活动形成的文字资料。按活动和时间先后顺序立卷。

  D——生产管理类01——安全环保资料,包括安全规范、安全环保评价验收资料、标准化材料、事故认定材料、培训教育记录、检查整改记录等资料。按小类立卷。

  02——质量计量资料,包括执行标准、检定资料、检验报告、计量码单、化验单、台帐等。按小类立卷。

  03——设备管理资料,包括操作规程、设备台帐、巡回检查记录、检查维修记录、大修计划、备品配件资料、易损件清单等。按小类立卷。

  04——生产记录资料,包括工艺流程,指标、操作记录、开停车记录、生产报表等。按产品立卷。

  E——技术类01——项目资料,包括可研报告、市场调研报告、研发报告、工艺包、实验记录、设计资料、立项资料、报建资料、变更资料等。按项目立卷。

  02——基建资料,包括设计图纸、预决算、施工纪录、施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检验报告等。按建设项目立卷。

  03——设备资料,包括图纸、设计说明、技术规程、使用操作说明等。按使用部门和设备名称立卷。

  F——人事档案01——个人档案,记录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在本公司工作情况(入职离职手续、历年岗位、工资、考评、奖惩、劳动合同及其他情况等)。按个人立卷。

  02——工资结算资料,包括工资表和责任制结算资料。按月立卷。

  03——考勤考核资料,包括考勤表、考核表。按月立卷。

  04——招聘培训资料,包括人员需求申请、招聘计划、招聘简章、培训计划、记录、考试试卷、人员花名册、人员变动报表等。按小类立卷。

  05——社会保险资料,包括参保名册、增减申报表、核定单、缴费申请等。

  G——财务档案,包括财务凭证、帐簿、报表、投融资资料等。按财务规范立卷。

  H——证照类,包括公司获得的各种证件、证书、营业执照、牌匾、印信等。

  I——影像电子类,包括照片、录影带、录音带、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

  J——图书类,包括公司订阅和购买的各种刊物、杂志、文献资料、图书、工具书、重要报刊等。

  2、档案资料分类后,方便集中装订的要建立卷宗,不宜集中装订的按类集中单体存放。为方便查找和实行数字化管理,统一按分类规则编号,编号规范如下:

  X-XX-XX-XX卷宗序号(同一类卷宗超过一本时的排序号)小类序号,用01、02、03……代表各小类二级分类编号,即分类规定中01、02、03…序号一级分类代码,即分类规定中A--J 3、无具体二级及以下分类规定的,由档案室自行分类编号,但必须将分类规则明确标注于检索簿上,以保持延续性和一致性。无须分类的可省略二级或小类编号。

  4、卷宗按年装订,年号和编号应标注于卷宗存放时封面可直视处,卷宗封面正面须注明卷宗类别文字说明;

  单体存放的档案资料应用标签将编号贴在资料表面可直视处,不宜贴标签的(如证照)在反面标注。

  5、档案资料按重要性可分为重要档案和普通档案;

  按保密要求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档案;

  按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和短期保存。整理时应根据情况分立卷宗,卷宗并在卷宗上予以注明。

  (三)档案保管

  1、所有卷宗资料应按类别分柜分区存放,整齐有序排列。存放柜应编号并标注存放类别。

  2、整理装订时,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件须去除金属装订物,文件装订结实、整齐、美观。

  3、卷宗封面标注和编号书写应规范,具有耐久性。

  4、卷宗内的资料应按序编号,表面应设卷内目录,以便查找。

  5、档案室要做好档案存放的空间布置,做到防火、防潮、防虫蛀、防霉变、防雨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部门保管的档案资料也须按统一规则分类编号保管。

  7、重要和涉密档案应设专柜存放,以免遗失或泄露。

  六、档案的借阅和利用

  1、档案室应设置借阅登记簿,逐笔登记档案借阅记录,包括借阅日期、借阅资料名称、借阅用途、批准人、归还日期。借阅人借阅时须在登记簿上签字,如所借资料用于交上级部门,不能归还,借阅人应在登记簿上注明不能归还的原因。

  2、借阅档案资料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借阅。批准权限如下:普通档案由借阅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档案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重要档案由借阅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签字认可,分管档案的副总批准,特别重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涉密档案按《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权限批准。

  3、借出用于职能部门办事的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3天;

  在公司内使用的普通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因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续借,须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未还者,档案管理员负责催还。

  4、涉密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只能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下需要借出,当天必须归还。借出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档案归还时应在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日期。档案借出和归还记录均须在电脑档案管理系统中同时记录以备查。

  6、档案借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损坏、遗失;

  损坏者按重新备置费用赔偿,故意损毁者予以辞退。

  七、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文件/纪录销毁呈报表》经批准后执行。档案销毁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文件/纪录销毁呈报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4、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由行政副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份(扩展7)

——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

  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1

  一、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二、立卷归档制度

  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8、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三、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2、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7、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四、档案查阅制度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3、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4、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5、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6、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7、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8、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9、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五、学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

  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2、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

  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搜集、积累教师业务水*情况,对教师教学科研水*进行考核,必须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3、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业务档案搜集

  1、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由专人负责管理。

  2、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科学研究等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计算机情况、学术水*鉴定及参加有关会议总结等材料。

  3、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黑钢笔或黑水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1、对材料收集整理时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政绩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这是项经常性的工作。对接收来的材料,按理卷的要求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大致分为六类;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登记表、学历及职称复印件、奖惩复印件等;

  (2)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

  (3)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议、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具有复印件)。

  (4)科研活动,包括教学资料编写,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记及复印件;项目的立项运作,完成的情况;

  (5)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情况(证书复印件);

  (6)教学竞赛获奖证书、教案、反思及专家评课资料,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

  2、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3、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以下简称“资助档案”)管理,保证资助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充分发挥资助档案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助档案,指学校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表、声像图片、电子文档等不同载体的过程记录。

  1、资助管理工作文件:

  (1)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

  (2)学校有关文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构成与职责,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构成与职责,资助工作制度、计划、方案、总结与记录等。

  2、**资助管理材料:

  (1)资助申请表,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证件复印件或证明),身份证明(户口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受领资助费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等;

  (2)资助汇总表;

  (3)资助公示表、公示照片及公示报告;

  (4)资助发放表(资助费签领表或银行转账凭证)。

  3、学校资助管理材料:学校资助(减免食宿费等),特别是幼儿园提取事业收入资助(减免保教费、食宿费等),要有学校资助申请表、汇总表和签领表。

  4、社会资助管理材料:要有各项社会资助申请表、汇总表及签领表。

  5、其他资助管理材料:中职学生顶岗实*材料,资助育人材料,资助宣传材料,来信来访与调查记录,核查通知与回复等。

  6、资助管理工作电子文档:参照纸质材料分类归档并妥善保存。

  第四条、学校要设立资助档案室(可兼用),资助档案集中于档案室专柜保存,明确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资助档案在每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完成后进行整理,按学期、项目分类装订入册,要有目录页和备考页,备考页要注明册内文件情况、建册人、检查人、建册时间等。

  第六条、资助档案用统一规格档案盒保存。档案盒要统一封面设计,在正面和脊面注明该盒档案文件名称,包括学校、年份、学期、项目、册号等(如××学校××年××学期××项目材料共×册第×册)。

  第七条、资助档案不对外开放,学校依法为教育、纪检和监察等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外单位、学生和学生家长要求查阅资助档案的,须经学校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者不得丢失、损毁、涂改资助档案。

  第八条、资助档案保存期限为六年。资助档案保存到期销毁时,要有三名资助管理人员在场,填写好销毁记录并签字,销毁记录永久保存。

  第九条、本办法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4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5

  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

  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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