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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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全体员工、所有岗位。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3.2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

  3.3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4、程序

  4.1制订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

  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接触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1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评审

  4.2.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2.2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

  4.2.3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2修订

  4.2.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4.2.2文件修订形式

  (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5宣传培训

  4.5.1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2

  1、目的:

  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范围:

  所有岗位

  3、责任者:

  安全部、各车间、科室

  4、程序:

  4.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

  甲类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部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

  乙类以下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起草,车间主任审核,公司安全部审定后执行。

  4.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部汇总备案。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4.5各级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4.6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员工守则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

  4.7公司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

  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

  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

  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

  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卡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

  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

  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

  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一)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二)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者否被错误使用。

  (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四)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第十二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核两种办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5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从事生产、生活的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

  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

  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

  施。

  第五条

  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

  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

  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

  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6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从事矿井生产、生活的所有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贯彻执行。(对山东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部分不再制定)

  第2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现场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便于规范化操作。

  第3条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涵盖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4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5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6条基层区队(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可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7条安全***门、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8条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100~500元的处罚,因无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1、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

  3、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

  5、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

  1、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

  2、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

  2、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三、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0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每三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人员、班组长进行,由生产部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1、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3、有新、改、扩建项目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陷时;

  5、对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时。

  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定期修订,由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修订过程,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性修订,由厂(车间)主管领导组织厂(车间)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安环部门对日常性修订进行技术指导。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十份扩展阅读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十份(扩展1)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

2、2.1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3、2修订

4、5.1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新招员工必须到公司培训中心参加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学*,待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启动鼓风机(空负荷启动,待正常运转后再加载)

7、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9、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10、1.3评审内容

11、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12、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3、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14、升降机严重超载。所运货物应安放均衡,不能过于偏心和靠*笼门,且要采取相应的防动措施,防止货物在运动中滑动。

15、层门与笼门开、关都要到位(不要用力过猛)。否则,门锁和*层安全装置将不起作用。

16、往开水里面放东西必须缓慢,不准冲击;用油炸食物时,油温不准过高,防止着火;用器皿盛汤、稀饭等,不得过满,防止溅出烫伤。两人以上抬、搬东西,要步调一致,协同配合,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操作;

17、食堂厨师(验菜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厨师每天要对蔬菜水果类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加工使用。测试后要将检测结果及时登记;

18、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9、操作时不能持刀指手划脚,需集中注意力工作;携刀时不可刀向人。

20、工作鞋要具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损鞋、高跟鞋,以及拖鞋、凉鞋,穿的鞋脚不得外露,鞋带要系紧。

21、摆放热油、热汤要适量,端起时要用垫布,并提醒别人注意安全。

22、设备的安装和电源的安置须符合厨房操作的安全,使用者须掌握设备的操作,且在使用前须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3、其它岗位人员不得私自上炉灶进行操作。

24、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25、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

26、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27、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28、对机械设备(电锯、电刨等)要一学期一检修,确保生产和安全需要。

29、出工前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服,并检查和带好各自的劳动工具。

30、在道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的两端离作业场所50米处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弯道地段应再增设一级警示提示,并对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防围防护进行牵线划块作业。

31、遵守劳动纪律,不在作业中打闹、戏耍,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动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雨天做好防雷安全,不在大树下躲雨。

32、桷装沥青预热时,先将大小盖打开,检查桶内有无积水,如有积水,必须将水放净或用棉纱沾干。

33、如发现油锅溢油时,必须立即熄灭炉火。

34、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有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等状况,必须立即修理消除隐患。

35、值班电工应对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做好运行记录,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36、每班必须做好锅炉水质,处理工作。

37、生、熟菜要分开放置,合理保管;批量采购的大米、疏菜等要堆放整齐;袋装食品在取用后要扎好袋口;谨防变质或鼠蝇叮咬。

38、12禁止将散落物料和杂物高空或随地抛弃,必须将物料回到皮带,将杂物转移到回收点。

39、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40、9遵守公司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41、4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4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43、5.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安设安全装置。

44、12.使用的活门及其它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适宜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45、13.使用的活门及其它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活门或经常关闭的活门和闸板应挂上明显的标志。

46、15.为防止可燃性气体产生爆炸应注意检查:

47、15.1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要达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48、15.3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49、15.4含有可燃性气体的管道、设备,停车修理前必须进行置换,分析合格。

50、18.基建部门设备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要知道试车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员在试车指挥者现场指挥下,方可进行试车。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十份(扩展2)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

2、2评审

3、2.3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凡未参加安全操作规程学*上岗工作的员工,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对有关安排上岗工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5、对无故不参加学*的个人每次罚款10元。

6、开动颚式破碎机

7、最后关闭分析机

8、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9、1、4评审输出

10、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11、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12、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3、禁止非法维护(禁止短接各线路、开关,手动掀按接触器和开启层门)

14、食堂人员应经过区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

15、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

16、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7、工人随机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随身工具,严禁在机上淡笑、戏闹,车辆未停稳时严禁跳车、扒机。

18、如发现油锅溢油时,必须立即熄灭炉火。

19、当天熬好的沥青最好当天用完,以免沥青反复加热熬制变质,没有用完的沥青也应该用盖子盖好,以防雨水、尘土侵入。

20、修理工在参加机修工作前,必须先接受专业技术训练和培训,取得专业资格后才能担任修理技术工作。

21、拆装搬移蓄电池时,应防止电液溅到皮肤或衣物上,防止电液中的硫酸损伤皮肤和衣物。蓄电池盖的气孔应经常检查有否堵塞,电液*面不可超出规定。充电时盖子要打开,以免电瓶发生爆炸。硫酸稀释时,必须注意先注水,然后在搅拌状况下,一点点地注入硫酸,以免强烈发热引发危险。

22、每天应检查空气压缩机的自动调节阀,如发现管路有漏气现象,应立即修复,以免污染车间内的空气。

23、真学*掌握电器知识和国家有关电器安全规范、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24、每班应清除锅炉内积灰,冲洗地板,擦净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上的积灰、油脂,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25、员工与学生用餐结束后,食堂工作人员要迅速做好卫生,倒掉泔水,洗净泔水桶。

26、发生火灾要立即拔打119,并迅速组织救火,如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要立即拔打120,并做好前期救护工作。

27、6严格按照质控处物检班长下发的,质控处签发的《袋装水泥包装通知单》通知的品种、数量、强度等级、放库比例进行包装,决不允许随意改变库号和比例。

28、10对运转设备进行巡检和清扫,必须保持与设备0.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三紧”下摆、领口、袖口。进入装车区域时佩戴好防尘口罩。

29、2 《员工工作制度》

30、2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31、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32、所有在岗厨师在上岗前,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进行严格的培训,经考核发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3、各种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他人不得随意乱动,定期检查厨房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34、厨师使用的各种刀具应标有自己专用的记号,严格加强管理。作业中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准随意拿刀吓唬他人或用刀具对指他人,不用时应放置固定位置,放在刀箱内,不准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准随意把刀具带出操作间。

35、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6、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37、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0.6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围有高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的栏杆。

38、11.1用手拿拭布清扫轴或轴头转动部分。

39、11.4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

40、17.检修后的设备开车,按《安全生产检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十份(扩展3)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优选【十】份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1

  一、严格执行GB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二、化验员每2个小时,测定一次给水硬度(≤0。03mmol/L),炉水硬度(≤0。03mmol/L),碱度(6~26)及PH值(10~12)。

  三、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四、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五、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六、化验员应对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地填写完整正确。

  七、检验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设施。

  八、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每月必须保证不少于24小时的.检修时间,全年检修时间不得少于12――15天。

  二、对三班运转的设备,除月检外,必须坚持班检制度,巡检制度,每班保证1――1。5小时的检修时间。

  三、重要设备的检修有检修标准、措施,检修后要验收总结,检修结果要填入设备检修记录本,报送机电科。

  四、每次检修时间超出计划检修时间要提前报机电科,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一坚持”。

  六、设备达到90。5。1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2

  现场施工存在大量的插板机、搅拌桩机,均属于高空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执行下述强制性安全措施:

  (1)严禁未穿戴防护用品的员工进入施工现场。

  (2)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下雨时禁止爬高作业。

  (3)机械设备行走前必须探摸场地,防止地基软弱造成沉陷。

  (4)所有机械的运动部份、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人体接触。

  (5)所有临时配电箱必须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必须接地良好。

  (6)所有设备必须由合格人员操作,操作者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所有吊机必须安装力矩限制显示设备。

  (8)工地所有门吊和起重机须配备过荷自动报警装置。

  (9)所有设备由项目经理部在现场开工前进行检验,检验标志应附在设备上,检验应由合格的人员进行。

  (10)在所有配电箱及发电机旁均设立警告性标示牌。

  (11)所有临时配电箱均考虑雨天防水措施。送电至各用电点的电缆必须架离地面。

  (12)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大雨天气停止作业。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3

  1、购置:工厂购置特种设备时,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购置国家定点厂家产品。

  2、安装:特种设备危险性大、承压高,必须遵守市劳动局规定,请专业单位安装,及时办理“许可证”,自已允许安装的设备必须严格规范,仔细验收,认真试运转方可交付使用。

  3、特种设备严格按使用说明管理。

  4、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

  5、特种设备有安全附件要保证灵活好用。

  6、特种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经国家规定机关考试,领取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操作人员来禁喝酒当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7、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有关设备要做好预防试验仪表要定期样对铅封。安技部门每月组织专家巡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书,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应停用整改,经安技设备部门验收后启封使用。

  8、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4

  1、新员工上岗必须签定至少半年的师徒协议,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后并能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要领,方能独立操作。

  2、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章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3、员工共同作业时有相互监护安全的责任。

  4、每套生产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5、在用设备的操作规程,一季度组织操作者学*一次,人力资源科应保留学*记录。

  6、引进的新型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同台设备需要多人共同操作应明确专人负责。

  8、操作人员不得甩掉任何保护装置,否则要追究责任。

  9、机电设备存在不完好、技术指标不达标,操作人员有权提出改造的要求,有安全隐患时有权拒绝使用。

  10、设备吊装、拆卸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11、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应及时汇报。

  12、机械设备在维护、检修时,应挂标识牌板。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5

  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

  1、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如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戴护帽,如果不戴就可能将头发绞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手套绞进去,将手绞伤。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紧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机械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绝不能将其拆掉不使用。

  6、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置。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6

  1、医用诊断X射线机属于射线装置,使用不当具有一定危险性,操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使用机器。

  2、医用诊断X射线机应由专人操作,操作前须参加本市专业机构举办的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未取得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

  3、为使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准确清晰,操作人员应学*并掌握人体相关部位解剖结构,了解不同部位与相邻组织的关系及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有效的投射角度加以避免。

  4、操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能采用临床诊断方法确诊的受检者尽量避免采用放射诊断,以减少射线摄入量。

  5、保证门灯连锁运行正常。机房曝光前必须关闭机房门并开亮工作指示灯,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候诊人员必须在候诊处依次候诊。

  6、操作人员进机房前须随身佩戴个人剂量计,每两个月送交浦东新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7、医用诊断X射线机拍摄前应向受检者作简要的交待,使其了解基本的辐射防护常识并取得其配合,对不适宜作放射诊断的受检者应作相应调整。

  8、掌握并熟悉本医用诊断X射线机操作程序和意外情况的处理。使用前应在机器完成相关程序的正常自检后才能让受检者进入机房。

  9、医用诊断X射线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撤离受检者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10、操作完毕后让机器及各附件复位,关闭电源开关,复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7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二、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三、价值5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四、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五、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该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六、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七、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九、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8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要明了它的构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驾驶和技术保养。

  二、不允许酒后驾驶和操作,不允许无证驾驶和操作,不允许串岗驾驶和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在操作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烟火的地方,不允许吸烟。

  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五、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制,做到爱护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人员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各部件加注润滑剂,机械在工作时禁止维修,保养,润滑,紧固,工作时如发现不正常应先停车后检查。

  七、机械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作业,如发现有异常及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检查。

  八、用内燃及蒸汽作动力的机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用时,应放尽机体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内燃机,如须明火烤油底壳预热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汽油内燃机,则严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灾。

  九、机械的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落,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使用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损坏。

  十一、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毕后,必须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将机械停靠后方可离开。

  十三、重型机械和特种车辆行走或拖运时,应事先了解道路及桥涵的承载能力,方可通过以免发生事故。

  十四、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和配套机械的一般和具体规定及制造厂的使用说明。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9

  1、特种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已失效的设备不得使用。

  2、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3、任何人严禁拆除特种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联锁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参数调整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处在运转中的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特种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由专人操作特种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设备交给非本设备指定人员操作。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和靠*作业区。

  7、设备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带安全带,不得穿硬鞋底和拖鞋。严禁从高空处往下投掷物件。

  8、特种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当使用特种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1、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10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要明了它的构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驾驶和技术保养。

  二、不允许酒后驾驶和操作,不允许无证驾驶和操作,不允许串岗驾驶和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在操作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烟火的地方,不允许吸烟。

  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五、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制,做到爱护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人员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各部件加注润滑剂,机械在工作时禁止维修,保养,润滑,紧固,工作时如发现不正常应先停车后检查。

  七、机械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作业,如发现有异常及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检查。

  八、用内燃及蒸汽作动力的机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用时,应放尽机体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内燃机,如须明火烤油底壳预热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汽油内燃机,则严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灾。

  九、机械的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落,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使用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损坏。

  十一、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毕后,必须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将机械停靠后方可离开。

  十三、重型机械和特种车辆行走或拖运时,应事先了解道路及桥涵的承载能力,方可通过以免发生事故。

  十四、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和配套机械的一般和具体规定及制造厂的使用说明。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十份(扩展4)

——盲板管理制度范本十份

  盲板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了预防抽堵盲板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盲板抽堵作业,以及在设备检修和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燃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三条 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开停车、检修或抢修过程中,设备管道所存有物料及一定压力、温度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四条 盲板的选用、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的安全要求:

  1、盲板的直径应与阀门和管道的`口径相适应,并且必须保证能承受运行系统管路的工作压力。

  2、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时,盲板不能选用破裂时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3、盲板应有大的突耳,并涂有特别的颜色,以达到醒目。

  4、盲板以及盲板相配合的垫片应按管道的介质的腐蚀特性、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严禁用有裂纹、伤痕的材料或石棉板做盲板材料。

  第五条 厂级、车间级应建立盲板档案台账,并进行编号。

  第六条 盲板有各使用单位按要求自行制作、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制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并制定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应有有经验的人担任。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做应急处理,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第八条 在有毒、易燃液体系统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必须将有毒、依然液体放入容器中进行对有毒物料的中和,易燃物料的收集回收处理。

  第九条 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必须确认部位,每个抽堵盲板处应在现场挂牌,表明盲板位置,相应记录台账清理,对较大系统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应误抽堵盲板造成事故。

  第十条 在光气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负压,以防止光气喷出造成事故。

  第十一条 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正压(煤气类<1.96kpa,氨等刺激性物质<0.49kpa ),以防止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第十二条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改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第十三条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第十四条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

  第十五条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第十六条《抽堵盲板作业证》有安全生产部负责管理,作业证一式两份,作业单位或作业人保存一份,安全生产部保留一份。

  第十七条 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的安全员或领导,必须对作业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逐项落实检查完成后,通知公司安全生产部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十八条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的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如有争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进行协调仲裁。

  盲板管理制度 2

  1目的

  规范盲板抽堵作业程序,降低盲板抽堵作业安全风险。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 职责

  4.1 生产部门(车间)负责人

  4.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4.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4.2 监护人

  4.2.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4.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4.3 作业单位负责人

  4.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4.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3.3 安排监护人,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4.4 作业人

  4.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4.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5 审批人

  4.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4.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盲板要求

  5.1.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

  5.1.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5.1.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5.1.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2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2.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5.2.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2.3生产部门(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5.2.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2.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2.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2.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2.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2.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2.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2.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焦化厂《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5.2.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2.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部门(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2.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2.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部门(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5.3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3.1 《作业证》由生产部门(车间)办理。

  5.3.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5.3.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5.3.4《作业证》由生产部门(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经厂安环科,主管领导审核,公司生产部门审批。

  5.3.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部门(车间)各一份,生产部门(车间)负责存档。

  盲板管理制度 3

  1.目的

  规范对带料盲板抽堵作业,确定抽堵盲板作业规程,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2.引用文件

  《厂区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hg23013-1999

  3.管理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抽堵盲板作业的管理;

  3.2安保科负责抽堵盲板作业的执行监督。

  4、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4.1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2严禁涂改、转借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证。

  4.3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4.5车间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作业人员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车间存档备查。

  4.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4.7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4.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由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主管领导必须在场。

  4.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以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使用防爆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4.11作业人员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4.13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部门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4.14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志牌表明盲板位置。

  5、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5.1盲板选材要适宜、*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5.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5.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

  5.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6、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程序

  6.1生产车间班长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车间主任负责审批。

  6.2审批好的安全作业证交当班作业人员一份。

  6.3作业结束后,检查流程是否正确,作业证由本部门保存。

  7、安保科随时检查盲板抽堵作业的执行情况。

  8、相关记录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盲板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盲板管理要求

  第一条 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开停车、检修或抢修过程中,设备管道所存有物料及一定压力、温度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第二条 盲板的选用、制作、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盲板的直径应与阀门和管道的口径相适应,并且必须保证能承受运行系统管路的工作压力。

  2、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时,盲板不能选用破裂时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

  3、盲板应有大的突耳,并涂有特别的颜色,以达到醒目。

  4、盲板以及与盲板相配合的垫片应按管道的`介质的腐蚀特性、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严禁用有裂纹、伤痕的材料或石棉板作盲板材料。

  第三条 厂级、车间级必须建立盲板档案台帐,并进行编号。

  第四条 盲板由各使用单位按要求自行制作、保管、使用。

  第二章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

  第五条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应急处理。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第六条 在有毒、易燃液体系统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将有毒、易燃液体放入容器中进行对有毒物料的中和、易燃物料的收集回收处理。

  第七条 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必须确认部位,每个抽堵盲板处应在现场挂牌,表明盲板位置,相应记录台帐清理。对较大系统进行抽堵盲板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防止因误抽堵盲板造成事故。

  第八条 在光气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负压,以防止光气喷出造成事故。

  第九条 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正压(煤气类<1.96kpa,氨等刺激性物质<0.49kpa,以防止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第十条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第十一条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第十二条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第三章 盲板抽堵作业证的审批及管理

  第十四条 《盲板抽堵作业证》由技安部门负责管理。作业证一式两份,作业单位或作业人保存一份,技安处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 盲板抽作业单位的安全员或领导,必须对作业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逐项落实检查完成后,通知厂技安部门办理作业证。

  第十六条 厂技安部门会同生产、设备部门,对作业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需补充的安全措施必须全部落实完成后,方能办理作业证。

  第十七条 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盲板管理制度 5

  1、为了规范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减少或避免事故隐患,特制订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抽堵盲板作业范围要求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3、盲板要求

  3.1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范围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3.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3.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3.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4、《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印制、办理和管理

  4.1生产管理部生产组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xx)要求,负责《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格式和表样的设计和修订。

  4.2分厂生产处根据生产管理部生产组下发的《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表样,根据自己的使用情况进行印制和发放,并形成发放纪录。

  4.3盲板抽堵作业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4.4分厂或车间负责《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填写与申请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一年。

  抽堵盲板作业,根据抽堵盲板的辖区分为车间内部、分厂区域内和跨厂区作业三个等级,不同范围内作业需办理相应等级的《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

  车间内管线进行抽堵盲板作业需办理一道杠票证,并由车间负责票证的办理和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该票证最终审批人为车间主任。作业完成后,票证由车间负责存档。

  分厂区域内、跨车间管线进行抽堵盲板作业需办理两道杠票证,并由分厂负责票证的办理和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该票证应由责任单位的车间主任审核,分厂工艺厂长或分厂厂长审批。作业完成后,票证由分厂生产处负责存档。

  跨厂区管线进行抽堵盲板作业需办理三道杠票证,并由分厂负责票证的办理工作。该作业证应由责任单位的车间主任和分厂生产处审核,生产管理部生产组确认,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分厂和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业完成后,票证由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存档。

  4.5严禁随意涂改和转借《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

  4.6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各生产单位负责措施落实,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

  5.2抽堵盲板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安排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应严格按图作业。

  5.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5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6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7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离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8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9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0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3025-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5.11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2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市场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3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4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6、职责要求

  6.1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6.2监护人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操作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操作时应立即停止。

  6.3作业单位负责人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全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人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和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审批人: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检查和落实

  生产处除监督检查两道杠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外,每月还应对本厂范围内所有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形成记录。

  生产管理部生产组除了负责监督检查三道杠抽堵盲板安全作业外,每月应对各分厂抽堵盲板安全作业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抽查一到两个具体作业证件的办理,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职能考评中。

  盲板管理制度 6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盲板抽堵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盲板抽堵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部门或安全防火部门管理。

  3.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3.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全防火部门审核,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3.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各一份,生产部门负责存档。

  3.5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部门。

  盲板管理制度 7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抽堵盲板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抽堵盲板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安全生产管理部

  3.1.1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3.1.2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3.1.3.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抽堵盲板作业情况,如发现有违反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抽堵盲板作业有危险时,有权收回《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停止作业,并根据违反《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2 抽堵盲板作业负责人

  3.2.1抽堵盲板作业负责人对抽堵盲板作业负全面责任;

  3.2.2抽堵盲板作业负责人必须在抽堵盲板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边情况,参与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

  3.2.3抽堵盲板作业负责人必须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3.2.4抽堵盲板作业负责人负责与抽堵盲板作业有关事项的协调、调度,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

  3.2.5作业完成后,抽堵盲板作业负责人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待完工验收后,方可离开现场。

  3.3抽堵盲板作业人员

  3.3.1抽堵盲板作业人员应按照抽堵盲板负责人交代的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抽堵盲板作业;

  3.3.2抽堵盲板作业人员应逐项确认落实抽堵盲板负责人交代的相关安全措施后进行作业;

  3.3.3抽堵盲板作业人员对不能满足安全作业条件的,有权拒绝作业,当达不到规定的抽堵盲板作业条件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3.3.4抽堵盲板作业人员接到《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后,应核对《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抽堵盲板作业,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

  3.3.5抽堵盲板作业人员作业必须随身携带《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抽堵盲板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抽堵盲板作业。

  3.3.6抽堵盲板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作业前的标识,严禁无明显标志抽堵盲板作业

  3.4抽堵盲板作业监护人

  3.4.1抽堵盲板作业监护人应由抽堵盲板作业单位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有经验、掌握消防知识、了解作业区域情况、具备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能力的人员担任;

  3.4.2抽堵盲板作业监护人负责抽堵盲板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3.4.3抽堵盲板作业监护人在接到《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后,应在抽堵盲板作业在单位车间安全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措施,检查抽堵盲板作业现场的情况并逐项检查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4.4抽堵盲板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抽堵盲板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4.5抽堵盲板作业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抽堵盲板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不准兼做其它工作,确实需要暂时离开时,必须暂停正在进行的抽堵盲板作业;

  3.4.6当发现抽堵盲板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4.7在抽堵盲板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3.4.8当发现抽堵盲板作业部位与《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抽堵盲板作业监护人有权制止抽堵盲板作业;

  3.4.9当抽堵盲板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抽堵盲板作业;

  3.5车间安全员

  3.5.1抽堵盲板作业所在单位的车间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参与制定、落实抽堵盲板作业安全措施,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5.2作业前,作业所在车间安全员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相关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3.6 抽堵盲板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3.6.1各级抽堵盲板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抽堵盲板作业所在部位及周围情况;

  3.6.2各级抽堵盲板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应审查并检查、完善、落实安全措施;

  3.6.3各级抽堵盲板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应审查《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3.***各级抽堵盲板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在确认《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抽堵盲板作业;

  3.6.5各级抽堵盲板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

  3.7抽堵盲板作业现场任何人员发现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停止抽堵盲板作业。

  4内容

  4.1抽堵盲板作业定义及盲板质量要求

  4.1.1盲板:为阻止流体流动或外溢,用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在管道中间或尾部加以可靠的隔绝。这样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隔板

  4.1.2抽堵盲板作业: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1.3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4.1.3.1盲板选材要适宜、*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4.1.3.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4.1.3.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4.1.3.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4.2抽堵盲板作业分类

  4.2.1、一级抽堵盲板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介质不直接对人造成伤害。

  4.2.2、二级抽堵盲板作业,介质本生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如:

  4.2.2.1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及蒸汽等管道在生产和检修中,需加盲板操作;

  4.2.2.2检修设备管道与运行设备管道联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操作;

  4.2.2.3对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的设备或管道的外部检修必须堵住进出阀门,杜绝外逸;

  4.3抽堵盲板作业审批

  4.3.1一级抽堵盲板作业由所在车间进行办理、审批;

  4.3.2二级抽堵盲板作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办理审批;

  4.4《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使用管理制度

  4.4.1抽堵盲板作业,必须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

  4.4.2 由实施抽堵盲板作业的车间提出申请,由车间或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审批《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

  4.4.3车间落实实施抽堵盲板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可靠有效;

  4.4.4车间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4.5车间安全员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4.4.6“《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4.4.7“《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姓名应与“《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4.8“《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

  4.4.9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

  4.4.10申请进行冻土作业的单位,应根据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定落实作业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安排好监护人后,方可申请进行作业;

  4.4.11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申请作业单位指定专人或作业项目负责人办理;

  4.4.12必须在《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工作,凡延期或补充作业内容都要必须重新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

  4.4.13“《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由作业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4.14遇有《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审查批准人不在时,应由其上一级领导审查批准。

  4.4.15《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是实施抽堵盲板作业的凭证和依据,必须认真填写,无需填写的栏目,一律用“--”划填,如有错填,该证按作废处理,并在明显位置填写“作废”二字。

  4.4.16《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得转让、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改变适用范围,一份《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只准在一个作业点使用;

  4.4.17《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安全生产管理部、现场作业人员各一份(施工结束后交作业部门保管)。

  4.5抽堵盲板安全要求

  4.5.1设置盲板时,事先必须填报《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5.2在易燃易爆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前,在系统泄压后,应对要求作业的设备、管道进行置换处理,防止易燃易爆泄漏。

  4.5.3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4.5.4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

  4.5.5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4.5.6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5.7在有毒系统系统的管道、设备抽堵盲板,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

  4.5.8为统一公司盲板的标记,盲板尾部标记一律漆红色,盲板厚度视管径大小、受压高低(均按设计规定),盲板的材质、反腐蚀介质而定,盲板上的编号要与标记上的符号相符。

  4.5.9盲板超过半年未拆除的,必须进行盲板标记的检查。若盲板标记损坏或遗失时,必须由加盲板者重挂盲板标记。

  4.5.10盲板的拆卸原则是谁加盲板由谁拆、若加盲板者因故不能按时拆除盲板时,必须详细记录盲板的位置,向接班者现场交代清楚,并挂上标牌。

  4.5.11拆盲板前,必须核对《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许可证》,再行拆除盲板。

  4.5.12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5.13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4.5.14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4.5.15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4.5.16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4.5.17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4.5.18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4.5.19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4.5.20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4.5.21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盲板管理制度 8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aq 3025-20xx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盲板抽堵作业 blinding-pipeline operation with stop plate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4、 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4.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4.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4.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5.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5.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 3025-20xx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5.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6、 职责要求

  6.1、 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6.1.1、 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6.1.2、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6.1.3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2、 监护人

  6.2.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2.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6.2.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2.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 、作业单位负责人

  6.3.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6.3.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 作业人

  ***.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 审批人

  6.5.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5.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分厂)办理。

  7.2、 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7.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7.4、 《作业证》由生产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单位生产部门审批。

  7.5、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各一份,生产车间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盲板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规范盲板抽堵作业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装置停工检修、维修、抢修和建设项目施工以及工艺盲板抽堵作业的管理。

  3、职能分工

  3.1技术部门负责工艺类、安全类盲板抽堵相关作业方案及盲板位置图的编制,一般工艺类、生产类盲板《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审批。

  3.2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盲板是否按照要求安装。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类盲板是否按照盲板位置图进行抽堵盲板,是否设置标识。

  3.3设备部门负责盲板规格与材质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特殊盲板和大规格盲板抽堵作业施工(一般公称直径≥100mm盲板由设备部门负责)。

  3.4生产部门是盲板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盲板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生产类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措施及盲板位置图的编制;一般小规格盲板抽堵作业的施工(一般公称直径﹤100mm盲板由生产部门负责),负责《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办理,盲板登记台帐的管理。

  3.5分管技术的公司领导负责对特殊类盲板相关作业方案和工艺类特殊盲板《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审批。

  3.6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对生产类、安全类特殊盲板《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审批。

  4、盲板作业的分类

  盲板作业按专业分生产类、工艺类、安全类三类。

  4.1生产类盲板作业:公用工程系统、储运系统、界区物料管线及设备隔离盲板抽堵作业。

  4.2工艺类盲板作业:装置内工艺管线、设备隔离盲板抽堵作业。

  4.3安全类盲板作业:动火性盲板抽堵作业。

  5、根据作业的风险程度,抽堵盲板作业分两级管理:特殊抽堵盲板作业和一般抽堵盲板作业。

  5.1特殊盲板抽堵作业:

  5.1.1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涉及整个生产系统。

  5.1.2 管道中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大于0.26mpa;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大于0.06mpa;气体温度大于60℃时。

  5.1.3 含酸、含碱等刺激性气体、油等,介质压力≥0.1mpa的管道、设备。

  5.2一般盲板抽堵作业:除第4.1特殊外的所有盲板抽堵作业。

  6、盲板材质规格要求

  6.1盲板选材要适宜、*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6.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压力等级不低于盲板任一侧管道管件的压力等级。

  6.3盲板应有手柄,便于辨别及抽堵作业。

  ***应按管道内介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7、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

  7.1设备部门要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及盲板保管,生产部门要有专门的盲板负责人。

  7.2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7.2.1 特殊抽堵盲板作业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并制定、落实、审核安全防范措施,《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按专业分类由分管生产或技术的公司领导审批。

  7.2.2 一般抽堵盲板作业由生产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因素识别,并制订、落实、审核安全防范措施,《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按生产、技术、安全专业分类审批。

  7.3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7.4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7.5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7.6技术部门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作业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部门存档备查。

  7.7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负责盲板抽堵的人员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谁加堵盲板就由谁抽。盲板抽堵人员发生变更,必须经装置盲板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盲板抽堵人员,更换的人员也必须应经过个人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人防护。

  7.8作业需生产部门或作业单位派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7.9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人员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必须在场。

  7.10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7.11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7.12 作业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13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盲板抽堵作业。

  7.14 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7.15 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识标明盲板位置。

  7.16 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应将盲板检查纳入日常岗位巡检范围之内,按盲板位置图和现场标识,对盲板定期进行检查,并每半年应对盲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次大检修时对装置的盲板要组织一次全面的现场拆检。

  8、《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管理

  8.1生产部门负责《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的办理,交作业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确认后进行审批。

  8.2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交作业单位作业施工。

  8.3作业结束后,经作业单位、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安全环保部门检查确认无误后,作业单位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交生产部门存档。

  9、盲板台帐的管理

  9.1生产部门要建立盲板台帐,由专人对生产和设备检修及抢修中抽堵的盲板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9.2盲板登记台帐内容应包括盲板位置、编号、尺寸、盲板材质、抽堵盲板时间和抽堵作业票号等内容。

  9.3生产部门要对变动的盲板及时进行登记归档。每两月对盲板登记台帐整理核对一次。

  9.4盲板登记台帐原始记录不允许涂改。

  10、检查与考核

  10.1 由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生产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0.2 考核纳入公司《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1、引用文件

  11.1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20xx

  11.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3 《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12、记录与表单

  12.1 盲板登记台帐

  12.2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

  盲板管理制度 10

  1 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2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2.1盲板选材要适宜、*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2.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2.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2.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3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3.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3.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3.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

  3.5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

  3.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

  3.7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3.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生产调度人员和厂化工车间门负责人必须在场。

  3.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3.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3.11施工单位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3.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3.13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3.14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4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办公室管理。

  4.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生产单位办理。

  4.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全员审核,由经理审批。

  4.4审批好的《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化工车间、办公室各一份,办公室负责存档。

  4.5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科、办公室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办公室。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十份(扩展5)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十份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1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6、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人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9、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管理员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至两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学生的车辆车况、车辆行驶状况、学生乘车情况、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随车管理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记录。

  14,学校应向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车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车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17、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学生乘车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18、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2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总务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报总务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司机全月安全行车,未出交通安全事故,给予每月奖励100元。

  (21)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公务派送校车事项规定

  (1)分配各部门使用的汽车,只配合使用部门的工作用车。与本校工作无关的用车,除指定专项用途者外,一律经总务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则,由用车人员及司机共同担负经济责任。

  (2)车辆出外办事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况例外)填写申请派车单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交到总务处审批派车。

  (3)未经部门领导审批申请单,一律不放行。

  (4)本学校人员因公务用车外出办事必须有随同人员,达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请派车,未满二人外出办公务一律不派车(财务例外)。

  (5)本学校教职工外出办公务的未能达到派车的人数,需要坐公共汽车报销车费,先经部门领导审核和总务部门审核必须说明事务,回校把车票上报校领导签名向财务部报账凭票实报实销。

  (6)财务部对不适当用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的用车和坐车,应坚决拒绝报销,并退回给当事人员用校车的追收车费。

  (7)休息日公务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派车。

  10、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总务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1、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主管。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3

  威格幼儿教育中心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园校车管理,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车内不准吸烟。

  5、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7、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8、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9、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0、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随车照管员安全工作职责

  1、随车照管员须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2、随车照管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幼儿名单,确认核实无误后,方可上车。确保乘车幼儿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3、随车照管员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随车照管员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随车照管员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随车照管员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并签字,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随车照管员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随车照管员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7、车到园后,幼儿下车,随车照管员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随车照管员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随车照管员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

  8、家长应到站点接送幼儿,严禁让幼儿独自过公路,否则后果自负。随车照管员应将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方可离开。

  9、跟车老师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幼儿缺*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10、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接、送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随车照管员必须在当日跟车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11、跟车老师在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幼儿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行政后勤主管签名,每月底交行政后勤处备案。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4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按照规定行驶。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

  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须送回园里,绝不可以让幼儿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交规情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

  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幼儿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园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园内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幼儿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园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对家长要热情有礼貌,对幼儿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经调查属实将按相关制度处罚。

  3、 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及家长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证实接者身份,并要求家长来电说明,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3、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方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9)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1)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2)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3)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或与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8)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规定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家长有礼貌,对学生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5

  一、精心策划,制定稳妥可行方案

  校车公司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同时,由于大量非法营运车辆在接送学生,有的司机一家长都从事接送学生已*十年,据统计全镇共有面的、麻木司机约300人,建立校车公司必将使他们退出营运;校车营运又客观上对现有的客运路线、车辆造成一定冲击。可以说,建立校车公司也是一次利益的大调整,也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刘家场镇委、镇**极为重视,今年元至2月分,分别组织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营运司机代表及交警、运政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刘家场镇学生交通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摸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同时听取在校车运营模式、校车费用、校车线路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建立校车公司、规范校车服务管理和学生安全出行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通过广泛调研及意见征求,镇决定采取市场化营运手段,**牵头,适当补贴,引进民资,组建校车服务公司,以彻底解决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二、公开公*,确定校车服务公司

  为了使校车公司建立尽量减少社会矛盾,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刘家场镇委、镇**综合考虑到接送学生车主利益、刘家场地区现有客运能力等诸多因素,对外发布了公开征集接送学生车辆组建校车公司的通告。镇委、镇**将合法营运资质、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充足的运力保证、A1驾照的驾驶员、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等做必要条件,向外公开征集接送学生车辆。通告发出后,原来接送学生车主、楚龙客运公司等三方先后与镇委镇**接洽,表示愿意购买专业校车组建校车公司,从事接送全镇学生。为了体现公*、公正,镇委镇**又聘请交警、运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招标会,最后,由合符条件的楚龙客运公司中标承接刘家场镇校车服务。该公司具有省四级客运资质,并具备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拥有镇内所有的6条营运线路,覆盖全镇所有村居。

  三、签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楚龙公司中标后,成立楚龙校车服务公司,并陆续购买了合符国家技术标准的校车8台。为了明确各方责任,公司与各学校签订了营运合同,并根据学生居住情况,制定了专门的接送方案。接送学生,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漏员、不增加家长负担。同时,为了加强对校车司乘人员的管理,公司还与司乘人员签定了责任状,促进司乘人员不断地提高质量;司乘人员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学生接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接送时间、地点以及其它注意事项,实现安全管理的无缝对接。

  四、加强管理,营造校车营运环境

  首先是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车辆的管理。由镇**牵头,抽调交警、运政、**等部门组成专班,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主的宣传与教育,促其主动退出不再接送学生;对阻拦校车屡教育不改的车主进行打击;同时,由镇**牵头,积极协调处理校车与现有客运车辆的矛盾,为校车营运营造良好环境;第三,不断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向全镇广大学生及家长公布校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电话,促进校车公司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赢得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自校车规范运营以来,有效解决了刘家场小学、付家坪小学、官渡坪小学、机关幼儿园等集镇内5所小学、幼儿园782名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的问题,初步达到了“学生安全、家长满意”的社会效果。但是,校车公司是一个新生事物,急需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今后,刘家场镇委、镇**将不断完善校车公司的管理办法,逐步在全镇其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推开,保证全镇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让家长满意、社会放心。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6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车定义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为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

  (二)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光膜;

  (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四)自有校车外观必须符合本市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

  (五)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六条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应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具体程序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及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3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经历证明;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3、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4、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最*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校车使用许可程序

  区县人民**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区县人民**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区县人民**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配备校车应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请校车使用的',应当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教育部门签发的校车使用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证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身份证、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8、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三)区县教育部门自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本区县同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送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依法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其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进行查验,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五)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区县**。区县**决定批准的,出具校车使用许可证明,由区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当校车使用许可的申领条件发生改变,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第八条校车通行安全

  (一)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在规定站点停靠;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不得违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校车必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不得违有关限速要求。

  (五)校车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管理职责

  (一)区县**应当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保障就*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对于我市部分涉农区县因冲并镇,对义务教育学校设点布局进行调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造成学生上下学困难的,应当安排住宿。学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校车。

  区县**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区县**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县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二)区县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依照本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合抽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台,方便群众举报违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的范畴,依职能处理校车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学校责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审核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工作,建立校车及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及时抄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校车年检、运行及校车驾驶人审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将校车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

  校车标牌发放的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运行管理。

  (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对其道路运输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七)***门要指导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

  (八)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提供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证明;与校车使用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措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约定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当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九)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学*培训;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

  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十)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安全技术的检查。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途中离开座位、嬉向闹、吃东西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第十条乘坐人申请和权利

  学生乘坐校车,应当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义务和监督权利。

  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校车违本规定的,有权制止,有权拒乘,并向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违规责任

  (一)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本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区县人民**可以依法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二)学校违本细则规定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违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退出机制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因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15天内,到所在区县**办理校车标牌注销手续。同时,将校车标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门。自有校车的颜色必须在30天内消除。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有效期为五年。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7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11、必须办理50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在校内行车不超过5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8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校车安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校车运行,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内容

  1、校车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的;

  2、校车没有按规定停靠站点停靠,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3、校车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不健康现象的;

  4、校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校车行为的;

  5、校车驾驶员存在态度恶劣、打骂学生行为的;

  6、校车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过度疲劳驾车的;

  7、校车出现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8、校车接送学生时无随车照管理员跟车的;

  9、校车未按核定线路行驶的;

  10、无校车准驾资格驾驶校车的;

  11、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非营运车辆等未获校车许可运载学生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书面报告、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当地**、县校车办、县交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

  三、举报受理

  1、对于举报情况,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向相关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四、举报处理

  相关部门接到校车违规举报,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第四条***教育、**、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教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生产校车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生产(包括改装,下同)的校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七条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第八条县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教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章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

  第九条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第十条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第十一条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学校应当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学校校车安全的管理制度 10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6、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人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9、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管理员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至两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学生的车辆车况、车辆行驶状况、学生乘车情况、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随车管理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记录。

  14,学校应向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车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车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17、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学生乘车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18、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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