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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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厂管理制度 1

  (一)为规范保健食品购进管理,保障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及保健食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制定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和控制。

  (二)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三)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应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购销人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

  (五)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产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食品厂管理制度 2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培训目的:(一)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三)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第四条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计划。

  第六条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厂管理制度 3

  1、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的发展,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全体员工须按要求,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3、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10个小时,如需加班另行通知。本厂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4、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经领导批准方能生效。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奖罚制度》处理。

  5、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6、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7、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上级领导参观巡察时,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不能争道抢行。

  8、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奖惩制度》处理。

  9、不能私自带非本厂人员进入车间。

  10、为确保车间卫生干净整洁,卫生实行包干制,根据区域划分,各自负责制。

  奖惩制度

  1、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金颌不等的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金颌不等的奖励。

  4、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金颌不等的奖励。

  5、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6、当月除固定假期外,剩余时间都正常生产,且未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者,给予100元的满勤奖励。

  7、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每小时按4元另计。

  8、卫生区域包干制,哪个区域当月卫生评比为优的,奖励此区域工作人员每人20元。

  9、对在本厂做满一年的,且连续两个月请假累计未超过7天‘行政处分未记大过的,给予年终奖400元,满2年的年终奖600,满3年的.年终奖900元,满4年的年终奖1400,注‘只要在本厂做满一年的都将给予报销往返路费。

  10、老员工带新员工的,新员工做满一年的,按一个;奖励100元给予老员工。

  11、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口头警告,如有再犯将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赔偿经济损失。

  12、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半个小时之内罚款5元。超过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以内罚款10元。(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矿工一天扣当天工资的150%计算。

  13、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未穿工作服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14、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玩手机行为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15、在生产车间及仓库区域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烟蒂、果壳、纸屑;,等影响车间环境卫生的杂物;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16、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7、冬季使用电热毯,在上班之前须关闭电源;未关闭电源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实际损失赔偿。

  18、在工作中或和同事交接工作时,态度恶劣,情绪粗暴的,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19、上下班打卡,发现代打‘先打卡后做私事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食品厂管理制度 4

  一、进货查验记录

  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

  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食品厂管理制度 5

  1、环境卫生

  保持酒店餐厅内外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餐厅周围半径三十米内不能有排放灰尘毒物的作业场所以及暴露的垃圾堆和露天坑式厕所;五百米内不能有粪场,并应在污染酒泉的上风向;消除害虫、蚊蝇等孽生条件;餐厅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存放垃圾等的设施;

  2、采购运输过程中的卫生

  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以防互相接触传染,装过其他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彻底洗清后方可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必须苫盖,防尘、防蝇;食品运输要尽量缩短时间,按不同季节、不同品种的'要求,做好防晒、冷藏、防潮、防冻工作,装卸食品讲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卸在地上;

  3、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

  食品原料新鲜,应具有固有的光泽和颜色,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带有污水、泥土和其他异物,不得含有有毒物质,禁止使用腐臭、发霉、虫蛀和变质的原料;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工过程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穿戴工作服,洗手,不得穿工作服上厕所。冷荤制作应做到“五专”:专人、专室、专设备、专冷藏、专消毒;

  4、食品销售的卫生

  做好食品保管、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注意防尘、防蝇。出售直接入口食品不用手拿;销售时应注意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穿戴工作帽,不吸烟,不面对食品打喷涕、咳嗽;

  5、食品贮存过程的卫生

  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库内不能存放变质、有异味、不洁的食品。

  食品厂管理制度 6

  一、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二、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入库的各种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三、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滋生地,库房内通风良好,地面*整,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定期清洁、消毒、换气,保持环境整洁。

  四、库房内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所有食品分库或分类、分架贮存,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设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根据食品贮存条件要求,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货架、地面及各种食品包装箱和容器应保持清洁,不留异味,没有异常的.积水和结冰。有专人定时检查贮存设备温库。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防止食品发霉、变质、生虫。

  五、库房中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区域及专柜,定期对库房内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库房内非食品存放区域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要及时清理,定期做好清洁和消毒,对废料废品进行破碎处理,严禁将过期或变质食品再次包装销售。

  食品厂管理制度 7

  在采购物资到货之后,就要对采购原料进行严格的验收。如果只对餐饮原料的采购进行控制,而忽视验收这一环节,往往会使对采购的各种控制前功尽弃。供应商在发货时会有意无意地超过订购量,或缺斤短两,或质量不符合餐厅的要求,高于或低于采购规格;账单上的价格也往往与商定的价格大有出入。因而验收管理是餐饮管理和成本控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一、验收员的配备

  在企业的组织中应设专人负责食品饮料的验收。验收员绝不能由采购员兼任,也不能由厨师长或餐饮部经理兼职,如果人手不够,验收员可由仓库保管员兼任。验收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送货的数量是否符合订购的数量,原料的质量是否符合采购规格,价格是否符合商定的标准。验收员还要控制退出的包装箱、饮料瓶中是否混入未用的原料。验收员必须每日填写验收日报表。

  作为一名合格的验收员,应具备以下素质:

  1)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品德修养,能独立工作、严格把关,不受他人干扰。

  2)诚实可靠,不徇私舞弊,对企业忠心不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请示,不得擅自作主。

  3)有丰富的食品原料知识。熟悉财会制度。

  验收办公室应接*餐厅的后门,并接*食品和饮料的`库房。验收办公室的位置和朝向应确保验收员能方便地看到每一样货物的进出。验收处应有一块宽敞的装卸货物以及汽车掉头的空间,并且设一块高度与卡车相等的卸货台,这样能使货物移动通畅。重货物应减少搬动,验收员可在车上验货。

  二、验收控制程序

  (一)数量验收控制

  验收人员对进货数量进行控制时,要检查发送原料的实物数量与订购单和账单上的数量是否一致。带外包装及商标的货物,在包装上已注明重量的要仔细点数,必要时要抽样称重,核实包装上的重量是否正确。对于以箱或盒包装的货物要开箱检查,检查箱子是否装满。无包装的货物要过秤。订购单上有采购货品的品名和数量,要检查发送货物的品种和数量是否与订购单上的一致。供应商送来的账单也有货物的名称和数量,要检查账单上列出的品名是否都收到,数量是否正确,重量是否充足。

  (二)质量验收控制

  验收人员在控制质量时,要检查实物原料的质量和规格是否与标准采购规格和订购单相符,账单上的规格是否与订购单上的一致。为防止供应商和采购员以次充好,验货时必须与标准采购规格进行对照。对于玻璃瓶身金属盖的瓶装食品,要检查盖子是否已凸起变形,金属罐装食品的罐是否已变形,并要核查是否已过保质期;检查蔬菜、水果有否腐烂;检查肉类是否符合规定的部位并留意是否掺水;饮料要注意商标牌与订购单和账单是否相符。

  (三)价格验收控制

  在验收价格时,要认真检查账单上的价格与订货单上的价格是否一致,以免企业受损。

  (四)验收程序

  1)核实进货的原料是否与订购单上的相符。凡未办理订购手续的食品和饮料不予受理,这样可避免不需用的食品和饮料进入库房。如果发送的数量与订购单数量不一致,多发送的货要退回并应重开账单。数量不足,可要求补回或重开发票。如果进货的原料不符合标准采购规格,要坚决退回,验收员要填!写退料通知单。

  2)检查账单上原料的数量和规格是否与实物相符。供货的账单是随同进货的食品和饮料一起交付的,它是财务部付款的凭证。经过检查如发现有数量不足或规格不符的,要填写数量和规格不准通知单。在验收时,要求送货员在场,这样当场检验,对不合格的货可得到对方认可。退料通知单和数量、规格不准的通知单要让送货员签字。验收员要将通知单连同发票副本退回供应商。

  3)验收合格后,验收员要在账单上加盖验收章并签字,正本送财务部,副本退回供应商。

  4)验收完毕后,验收员要填写验收日报表。

  验收员要认真地填写进货的日期、供货单位以及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

  三、验收过程中涉及的表格

  (一)验收日报表

  验收日报表记载企业每日所进的餐饮原料。它不仅要记载原料的品名、规格、单价和金额,还要注上这些原料的去向,是送厨房还是进库房。

  餐饮企业中采购的原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送到厨房马上使用的原料,称为'直接采购原料';另一类验收后被送到库房,称作'库房采购原料'。直接采购原料在验收时直接记入餐饮成本,这类原料易坏性大,需要每日采购、立即使用。理想的每日采购数量应控制在只足够一日使用的量。库房采购原料是在从库房领料时记人餐饮成本的原料,这类原料不立即使用,质量不会明显下降,它们可以被储存起来,库房根据各厨房的需要向他们发料,各厨房向库房领取原料的价值记入该日的餐饮成本中。食品验收日报表如表4-3所示。

  验收员每日将经验收合格签字的账单,连同验收日报表送到财务部。成本核算员收到验收日报表后,记下直接采购食品的金额,计算当日各厨房的食品成本。库房管理员要登记各货物入库的数量和金额。在月末,汇总每日验收日报表的直接采购原料'金额和'库房采购原料'金额,得到食品月报表上本月厨房采购额和本月库房采购额数据。

  (二)发货票

  所有送货都应有发货票。发货票如表4-4所示。随货到达的发货票应一式二联,送货人将发货票交验收员。验收员验收后在发货票上盖章签字,第一联由验收员留下交财务部门,第二联由送货人带回供货单位,证明货品已由订货单位验收。

  (三)无购货发票收货单

  有些原料,尤其是一些由农民或养殖户每天按时交货的,交货时没有发票,而且这种现象很常见,需要餐饮企业自行设计'无购货发票收货单'(见表4-5),供验收记账使用。无购货发票收货单一式二联,一联送财务部,一联由验收部留存。

  (四)验收章

  验收章应盖在发票的第一联上,盖章后即证明原料已经过验收。国内通常使用的验收章只有'收讫'二字,但国外使用的验收章内容较多,如表4-6所示。

  表中的各种签字有以下的用意:

  1)验收员签字表明是谁负责验收的,同时也表明他对原料数量、质量和价格的认可。

  2)采购员签字表明他已收到订购的货品。

  3)管理员签字认定该货品的采购人。

  4)成本核算员签字表明应付款项已算清。

  5)同意付款栏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负责人签字,表明已同意付款,采购过程正式结束。

  食品厂管理制度 8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食品级的容器内,并在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厂管理制度 9

  1.制定目的:

  1.1使各类物料之供应达到适时、适地、适量,使产品制造得以顺畅进行而无断料、大量滞积、虚占仓储空间等情形。

  1.2使仓管作业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玩具仓库、开发工程科布料仓库、生产原辅料、零配件(含包装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仓管作业。包括仓库规划、收料作业、储存、领(发)料作业、退料、呆滞废料处理、盘点等作业。

  3.管理单位:

  3.1仓管部门负责本规定之制订、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制订、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二、内容:

  4.仓库管理职责:

  4.1仓管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零星物料、成品、外发半成品之仓储管理。

  4.2工厂各科(车间)、采购、品管、PMC等部门负责在同仓管部门进行配合作业时执行本办法之相关规定。

  4.3各科(车间)负责已领物料的储存、保管及区域规范,PMC部门负责其审核及稽核。

  5.仓管原则

  5.1所有物料、产品均需经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库,其状态标识卡需附于显著位置。

  5.2做好仓储的区、储位规划。所有物料、产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装者除外),均应按库区、储位配置存放,同一种类、或同一批量应以集中放置为原则,物料叠放时要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物料以先进先出为管理原则,先入库者优先发放。对有保质期限制的物料,应采取进库日期和有效终止日期登录管理,严格要求先进先出。

  5.4物料进出一律凭单作业,只要物料异动发生,即登录物料卡,手工帐和异动计算机帐务,确保料卡帐一致。

  6.仓储安全管理

  6.1仓库应在温度、湿度等方面满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备防火(爆)、防盗、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设施,以保证物料的品质。对危险品应予以隔离储放。

  6.2仓库严禁烟火,不得带入火种(火柴、打火机等)。

  6.3仓库物料应叠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仓库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巡视仓库并关闭门窗、电源。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时要立即报告,并记录在检查表上,采取紧急措施。

  ***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人员管制

  7.1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对确因公需进入仓库的,应遵从仓库管理人员的指挥,仓库管理人员应予以监督、要求。

  7.2仓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各自管理区域,不得擅离职守。

  7.3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代理制度,并适当进行轮调以熟悉各类物料及其储位。

  7.4仓库管理人员异动时,应由仓库主管监督对其所经管物料进行全面盘点交接,无误后方可正式异动。

  7.5违反上述规定者未造成损失时记大过处分,造成损失时予以开除处分并追索其赔偿或追交司法机关处理。

  8.物料管制

  8.1严格仓储内部管制,保证料卡帐一致,为PMC等部门提供正确的库存信息。

  8.2对于常用物料必须由PMC主导与仓管、采购、生产等单位协商拟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标准,呈请公司最高主管核准实施,以保证安全库存量,后续应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调整。

  8.3 A、B、C分类管理

  8.3.1 ABC库存分类法。A、B、C库存分类法按物料的单价、物料获得的难易程度以及生产需求性是否紧迫、数量大小来划分,以将最大的精力用于对公司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少数种类的物料上。具体分类﹕

  A类﹕所有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序的累计金额70%前面的物料。

  B类﹕除A、C以外,均为B类物料。

  C类﹕按“标准单价×年度需求量”从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 A、B、C分类由PMC主导与开发工程科、资材等部门共同确定。一般情况下每年底结合年度预算资料一次设定,也可以由PMC单位通过计算机系统逐一的维护。

  8.3.3仓管单位应定期对ABC类物料进行盘点,同时通过计算机系统维护。

  8.3.4 ABC盘点容差值﹕A类﹕0.1%﹔B类﹕0.4%﹔C类﹕1 %。容差值是指允许误差量与实际在库量的百分比值。

  8.4时效管制与呆滞废料处理

  8.4.1对有保质期要求的进库物料必需张贴时效管制色标,色标分类﹕红色有效期为6个月,绿色有效期为12月,白色有效期为24月,于色标上注明进库时间以示区分,并列明细管制。

  8.4.2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个月有效期限。

  8.4.3仓管人员对过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货)前应联系品管人员进行重新检验,作出处理。

  8.4.3.1检验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库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依呆滞料处理。

  8.4.3.2检验不合格者依呆滞料处理,或由PMC单位安排生产部门进行重检。

  8.4.4对于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批量出库异动者(指计划内领料作业,盘点异动、样板领用等除外),超过12个月不用的机器设备工装夹具,视为呆滞料,仓管单位应每月反馈呆滞料信息并积极追踪处理。

  8.4.5废料是指制造加工过程中所遗留下来或是被用坏的残物,废料一律由使用单位开立“报废单”,由相关部门判定再交由负责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废。

  8.4.6呆滞料废料须隔离存放,呆滞料废料处理如下:

  行政科

  ●退还供货商(打折)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设备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总经理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间商

  工装、夹具

  开发工程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计量器具

  品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半成品、

  成品

  业务部

  财务部门

  总经理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办公用品

  总务科

  财务部门

  行政科

  ●售予中间商

  ●公司自用

  ●其它处理方法

  a.公司自用

  定期将呆、废料清单给各部门或传阅,决定是否能在公司内部使用。

  b.退还供货商

  呆、滞料以新品或废品方式退还供货商,以有利价格和供货商协商。

  c.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废品可以卖给其它公司就它的现有状况加以利用,此种方法往往能得到较高价格。

  d.售予中间商

  中间商是指从事呆、废料的收集、分类及加工的专业性中间商,当物料为不能使用的废品,且数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这些中间商被利用作为处理废品的途径。

  8.4.7价格协议

  8.4.7.1浮动价格协议:呆、废品的'价格是随呆、废品处理时市场行情而定,销售条款所涵盖的期限由一个月到一年不等;

  8.4.7.2固定价格协议:买、卖双方谈妥的确定价格,中间商定期提货;

  8.4.7.3临时议价等。

  8.4.8程序

  8.4.8.1正常情况下,各单位每月定期填报“呆、废料处理清单”,向相应的负责部门申报,将物料清楚地分类、标示;

  8.4.8.2负责部门填写“呆、废料处理申请单”申报处理,确定最终处理意见,并指定负责人及检查人。

  9.仓储规划与物料卡管理

  9.1仓管应规划及悬挂储位标示图与各类警示牌如严禁烟火等。

  9.2仓管员应根据材料之特性、体积、数量、时间、包装方式、搬运工具及路线等,规划适当之储存空间储位。

  9.3物料储存以一位一料一卡为原则,如储位不足时,可将下述各项合并存放于同一储位:

  a.存取频率低者

  b.数量极少者

  c.容易分辩者

  成品仓储以客户别为原则(同一客户成品存放在相同区域)

  9.4各项物料需确实存放于规定之储位,如储位不足存放时,仓管员应规划暂时存放区,待储位充足时,随时整理至指定储位。

  9.5物料卡设置

  9.5.1每种物料都必须设置其相应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详细说明物料之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客户和储位。

  9.5.2所有物料卡之表头(含料号、品名、规格)数据。

  9.6物料卡摆放

  9.6.1有序﹕物料卡按料号的大小顺序排列。

  9.6.2就*﹕仓库各区根据物料的存放位置,将物料卡摆放在离物料最*处。

  9.6.3异动:每日将有异动的物料卡单独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对异动状况。

  9.7物料卡记帐、存盘

  9.7.1物料进出库区动作一经发生必须在10分钟内登记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将相关单据录入计算机帐。

  9.7.2登记物料卡时,需注明进出库动作的日期、进库或出库数量,及时结出余数,并注明原始凭证号码。发现料卡差异时,应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出处理对策获核准后方可下班。

  9.7.3登记物料卡时,不能越行填写,字迹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红笔填写。若意外填错,涂改须经权责主管签章核准。

  9.7.4物料卡用完之后,必须按库区、年份、流水号顺序进行存盘。物料卡的存盘年限为一年,过期物料卡由财务部门作废销毁。

  10.循环盘点

  10.1物料管理员每日必须对发料异动后的余数作计算机帐、实物帐(物料卡)、手工帐盘点与核对,确保异动及时入帐,料帐准确,盘点无误时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10.2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全公司仓管单位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抽盘),仓管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同时对盘点差异部分要找出原因,进行盘盈盘亏处理。

  10.3盘盈、盘亏之处理

  10.3.1盘盈、盘亏数额,各仓库管理员必须填报原因,层呈后送(副)总经理核准,凭单异动物料卡和计算机帐目。

  10.3.2盘点结果查核﹕盘点表录入后须当天送财务部门,对于盘亏额在容差范围之外或金额数量绝对值较大的,仓管单位须附上原因说明呈报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责任。

  11.定期盘点

  11.1公司依财务作业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应进行全公司范围的财产盘点。

  11.2定期盘点由财务部门组织,分为初盘、复盘及抽盘三个阶段,其中初盘、复盘由各物料(含现场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门内部进行,抽盘由行政科、财务部门等抽盘人员进行(同时配合外部会计师验盘)。

  11.3定期盘点具体方案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实施前二周做出并下达,信息部门提供计算机协助。

  12.接收、发放及退料作业(进出库管制)

  12.1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业

  12.1.1接供货商来料,仓管员依“物料需求表”“订购单”或“外发加工合同”和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实物核对无误后,清点数量,并在交货单(供货商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暂收依据。将物料置放于待检区,填写“检查通知单”,通知检验人员做进料接收检验。

  12.1.2进料接收检验按《进料检验程序》进行。(详见附件)

  12.1.3来料检验完成后

  1)检验人员依检验结果填写“物料检查报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门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别为仓管联、采购联、PMC联)送往仓管办理入库实收作业。

  2)仓管对允收物料或选别及特采物料办理入库。

  a.依实际入库物料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填具实际入库数量,仓管员在“进货单”(一式四份)上签章确认,一份仓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购审核,采购留底一份,其余分发一份给供货商作为接收的依据,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核凭据,仓管员将接收物料按物料类别放置指定位置。

  b.依“进货单”填具“物料卡”及登帐。

  c.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标识,留意存放日期。

  d.按供货商、进料日期,对物料给予进料批号的编号,并在“物料卡”上标识,以作为追溯线索。

  e.对选别及特采物料应予标识,并在“物料卡”上登录备注。

  3)仓管对经检验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进料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并反馈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12.2原辅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发放作业。

  12.2.1仓管员依据生管发放的“领料单”以及“外发物料明细表”备料,备料时要复查物料是否齐备有异常时立即向PMC反馈。对领用部门的计划生产用量依“领料单”、“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物料,不得多发,填写实发数量并签章。零星物料凭经领用单位权限主管核准的“领料单”申请领料。

  12.2.2仓管依据总经理签章核准的“超耗申请单”及“超耗领料通知单”上的请补码量发放申补物料。

  12.2.3仓管对原辅料、零配件发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12.2.4仓管依据“外发加工合同”和“外发物料明细表”,发放委外加工品,由领料者点数验收,发放者、领料者签章确认。

  12.2.5仓管发放作业时:

  A.依据“外发物料明细表”、“超耗申请单”,填具“物料卡”,并登帐。

  B.对进料批号、制令单号及选别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时应在“外发物料明细表”上标示另加备注。

  12.2.6对多余物料或使用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依据有车间主管签章确认、不良退料应有品管部门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料(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不良物料,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单”登帐。

  12.3物料、成品接收作业

  12.3.1仓管依据有成品检验人员签章确认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办理入库(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二联仓库,三联PMC)。

  A.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后,填写实际入库数,仓管员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章确认。

  B.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库单”登帐。

  12.3.2仓管对必需退库的成品,依据有总经理核准签单章确认的“退料单”办理退库。

  A.先予以标识、隔离,通知成品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品质状态,体现于“退料单”。

  B.合格成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库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C.依“退料单”登帐。

  D.不合格品核对型号、数量,填写实际退货数,在“退料单”签章确认,配合成品检验人员予以标识、隔离,及时处置。

  12.4物料、成品出库作业

  12.4.1仓管依据生管开具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签章确认的“出货通知单”办理出库。

  A.依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核对型号、数量等无误,出货者、仓管员在“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上签章确认。

  B.依“销售出库单” (送货单)登帐。

  12.4.2仓管必须隔日向PMC、采购、财务呈报库存情况,以“库存表”体现。

  食品厂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食品有限公司各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及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品安全科主管公司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第六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三章食品安全科职责

  第七条食品安全科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防护计划、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公司食品安全haccp体系。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生产。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修改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和内控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四章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第八条公司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检验报告应当每年提供一份有效的第三方全检报告。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或有交由质量部门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五章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九条公司质量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第六章库房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仓库管理人员及客户库房管理的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第七章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或客户销售食品必须严格执行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第八章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或客户进行食品展示时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第九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食品从业人员及行政部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行政部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章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科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工、实*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十一章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第十五条生产部及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用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第十二章个人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个人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二)食品从业人员进入车间应按下列程序:更衣→戴工作帽→换工作服→洗手→洗手液洗手→净手→吹干→消毒→进入车间。

  (三)工作服、帽及口罩保持干净、清洁,佩戴时要求头发、口鼻无外露,每天严格做好工作服、帽、口罩的消毒工作。

  (四)头发保持干净、整洁,面部不擦口红、不擦粉,不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表等,手部保持清洁,勤剪指甲,不涂指甲油。

  (五)不穿工作服、靴入厕,入厕后进入生产区域前应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流程,不穿工作服进入非生产区,不在生产区域内扔杂物、吐痰、吃零食等。

  第十三章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厂区内必须严格执行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生产设备、设施保持干净并整齐摆放,做好日常维护和消毒工作。

  (二)生产工具、用具、盛装物料的容器保持干净并整齐摆放,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三)生产区域地面保持干净清洁,无污物、无积水,无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非企业生产加工使用的物品及物料。

  (四)生产区域及更衣室门、窗严禁长时间敞开,进出门要随手关好,做好门、窗、纱窗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生产区域内人流、物流通道分开并有明显区别标志,防止交叉污染,物流门在送好物料后保持关闭,人流门在进出人员后保持关闭。清洁区与半清洁区严格区分,各区域人员严禁串岗,各区域每天工作结束做好清洁工作,清洁区内每天还应做好消毒杀菌工作。

  (六)更衣室及储衣柜保持干净清洁,灭菌灯保持干净并运作正常,仪容镜镜面干净无破损,消毒池按消毒要求配制消毒液并定期更换,手的清洗消毒设施保持干净并运作正常。

  (七)生产区域内纱网保持完好,无1cm以上的破洞,纱网无过多积尘,下水道、防鼠栅栏无破损。

  (八)厕所保持清洁干净,垃圾池无太多垃圾,灭鼠、灭蝇装置及仓库挡鼠板保持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灯具合理安置防爆装置,污水处理设施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九)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车间,经批准进入生产车间人员要严格执行更衣和消毒流程。仓库为产品和物料存储的地方,除进出仓库入库或领取物料外,任何人严禁从仓库进出车间。

  第十四章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科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将食品安全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监督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上班前及上班过程中检查卫生,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食品安全科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安排1—2次,检查内容为食品安全制度的全部内容,检查时间及地点由食品安全科科长负责通知,复查时间和参加人员由食品安全科科长安排。

  (四)食品安全科成员一般由生产、技术和质量的相关负责人参加,食品安全科科长为质量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过程由食品安全科通过选举产生科长1人,副科长1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的各项安排及执行工作。

  (五)每周食品安全检查前由科长提前通知各相关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特殊情况负责人不能参加的可由其分派其他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检查工作,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的,由食品安全科科长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食品安全科检查过程中应当客观、真实,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导改进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期限,做好记录备查并监督落实整改。

  (七)对于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做好记录并即时传达和落实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和多次出现同类问题的当事人及其相关领导,食品安全科应当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处罚。

  (八)日常工作中对于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食品安全科成员有听取投诉、不定期检查、现场教育、现场整改、及时反馈意见的权力和义务,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及规定的情况整理资料后报行政部进行处罚。

  第十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xxxx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科制订,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食品安全科负责解释与检查考核。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施行后既有的类似制度即时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有关本制度的特殊说明。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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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1)

——食品厂安全管理制度菁选

食品厂安全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厂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厂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车间生产正常进行,让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厂全体工作人员。

  三、具体制度

  (一)考勤管理:标准考勤时间:办公室人员: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产人员: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严禁迟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现代人打卡者,双方违反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

  2、如果出现因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则由本人到车间进行登记,并由直接上级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到达车间均属于迟到,30分钟以上未到岗位也未请假视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含30分钟)的每次均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3次者(含3次),记旷工一天。

  4.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20次以上(含20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予以辞退。

  (二)班前会、班后会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开交接班会议。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给班长打电话说明原因。

  3、交班班长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尽量在本班解决,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如问题未能解决,做好详细交班记录,并上报车间主任,在交接班时与接班负责人解释清楚后方可下班。

  4、交班时交班班长必须如实反映生产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不得对存在的问题隐瞒,接班者要严肃认真,仔细检查,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有意违反规定,虽然接班者已接班,但发生的后果视情节严重由双方共同承担。

  6、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7、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8、接班人应按交接班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交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9、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0、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交班结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字,记录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班后会由当班班长总结本班生产运行情况,产量、点检、岗位纪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要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或向上级反映。

  (三)工作纪律

  1、上班时生产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上班时间员工应该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工作期间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电话或口头请假方可离开岗位。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标。

  4、操作记录要认真填写,不得乱写乱图,填写内容必须和实际相符合。

  5、工作时间严禁打瞌睡,睡岗。如果发现,当事人罚款5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

  6、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吃零食、闲聊等。

  7、没有特殊情况未经车间主任同意吃饭时间不得回食堂就餐。当送饭人员送到岗位时,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前去拿饭,必须有两人留守岗位。

  8、在生产区内,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点火用具带入。一旦发现罚款50元。

  9、严禁在生产厂区内吸烟,如有违反,车间将其本人除名并送至人力资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请假则提前24小时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或电话请假。一天内则先由班长批准后交车间主任审查,4天以内(含4天)最终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1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2、送样人员严禁在化验室逗留和闲聊,不能随意自动用电脑,或私自更改结果。

  (四)生产过程管控

  1、生产任务:车间负责人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以便协调;同时切实安排好车间生产,保证各组的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零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和物料正确与齐备,尤其是确保产品首件质量的'前提下,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关注产品的质量,巡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巡检、抽检,避免常见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发生,发现质量问题应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迅速向上级主管反映,以便尽早解决。

  3、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先检查全车间的电源、电线和机器设备,保证无安全隐患方可生产;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4、生产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应积极与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确有难度的,可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支持。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钥匙由班长进行保管,领用工具和别人借用时要进行登记。

  2、领用货架上的配件必须进行登记,需注明领用人,型号规格和数量。

  3、点检人员要定时对工具箱内工具和货架上的配件进行清点,并对其进行整理、整顿。

  四、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食品厂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食品有限公司各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及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品安全科主管公司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第六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厂安全管理制度3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四、卫生安全规定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食品厂安全管理制度4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机关;

  9、运送产品要小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2、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食品厂安全管理制度5

  一、饮食卫生制度

  1、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以确保食品的质量。

  2、严格贯彻如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医疗部报告,并保持现场和可疑食品,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采购的食品来源清楚,质量新鲜,注意食品有效期,不买可疑食品。

  5、生产及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不出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把食品质量关。

  6、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坚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7、各种原料加工做到一摘、二洗、三清、四切配。

  8、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洗净、保洁,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出售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二、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2、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保持清洁。

  3、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不滑、无油腻,保持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

  4、垃圾和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垃圾袋装化,每天清除。

  三、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全套制服(合身、清洁、无油污)并着深色*跟防滑鞋;按标准佩戴工牌;长衣袖、裤管不能卷起。

  3、在工作时间,不可戴任何首饰及手表。手指甲应修剪整齐,指甲长度以不超过手指头为标准,并不可涂指甲油。

  4、女性可化淡妆,男性不可蓄须、染发或怪异发型。女性头发应当梳理整齐,不得遮面、披头散发;长发刘海不过眉,触及衣领的头发,必须绑紧并整齐扎于帽子内,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夹,男性短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

  5、在开始工作前,休息后回到工作区域或任何手可能变脏的时候,必须洗手消毒。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手套。

  6、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把个人用品带入,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7、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8、凡患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病愈后必须持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能恢复工作。


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2)

——食品厂全套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食品厂全套管理制度 1

  一、车间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天进行清洁,并要保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食品厂全套管理制度 2

  从即日起凡进入我公司的员工必须履行以下相关制度:

  1、员工进入本公司,要求身体健康,没有任何传染病,必须经医院鉴定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我公司才能予以录用。

  2、员工录用后试用期为十五天,如不服从我公司的一切安排和管理者,我公司将予以开除,停止录用。

  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实行月薪制。工作时如需请假,必须向有关管理人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准假。私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违者罚款50元。

  4、员工工作期间严禁迟到、早退。违反两次及以上者罚款20元。

  5、员工必须节约公司资源,做到随手关水、关电。生产用具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予以批评。

  6、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整齐穿戴本公司规定服装,在进入车间时必须进行消毒处理。违者罚款10元。

  7、员工必须每天打扫相应区域卫生,清理相应机器和工具。不认真履行者和不执行者,罚款10-20元。

  8、员工在工作车间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等。违者罚款10元。

  9、员工禁止带小孩进入车间,禁止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车间,禁止在车间做一切无关工作的事(如嬉戏、打闹、闲聊等等)。违者罚款50元。

  10、员工在生产期间严禁打开门窗,禁止携带不卫生物品进入车间。违者罚款10元。

  11、员工严禁私自带走属于本公司的任何物品,如原料、成品、工具等。一经发现,一律重罚100-200元。行为严重者,将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12、员工凡故意损坏本公司一切设备、公共财物,均照价赔偿。每位员工禁止进入办公重地,每个员工必须正常操作生产机器,生产环节必须严格把控,并注意自身安全。由不正常操作生产机器而引起的自身安全隐患,本公司概不负责。

  13、此外,对于严重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予以开除。

  最后,希望各员工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实现公司效益与利益的双赢!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最优质的产品,生产最放心的`食品,营造美好的未来!

  食品厂全套管理制度 3

  一、个人卫生

  1、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衣帽整齐服装整洁,无污渍及损破现象。

  2、勤洗澡、常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

  3、出入车间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4、女同志不准化妆及戴首饰,如戒指、耳环、项链、口红涂指甲油、描眉等。

  5、男同志不得留长发及长胡须。

  6、工作前应按规定进行洗手消毒,工作期间接触污物及去卫生间应及时洗手消毒。

  7、食品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手指有破伤时应立即包扎并带橡胶手套以防止污染食品或暂时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

  8、食品生产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凡发现有传染病者予调岗等处理。

  9、直接从事食品生产人员如患感冒等短期可传染病者予调岗等处理。

  10、不得随地吐痰或对食品打喷嚏、乱丢杂物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二、生产原料用具及设备卫生

  1、各生产岗位所用生产工具或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清洁和保管。

  2、各岗位用具或设备应时刻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如:搬迁、班后等,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卫生用具(工作台、凳、刀、墩、饭、桶、盆、筐、工作用抹布等)应及时清洁干净妥善放置。

  4、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料、半成品应按规定妥善存放,隔墙、离地、上盖、生熟分开等。

  三、环境卫生

  1、地面:应随时保持地面整洁,无生产废弃物,其他杂物、污渍等。

  2、墙壁、门窗:无与生产无关或不规范的张贴物,污迹,灰尘等。

  3、各车间要保持通道畅通,以保证人行与运输车行走无阻碍。

  4、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苍蝇、无鼠害、无虫害。

  5、收集的垃圾污物要有专用容器,加盖封闭,定期及时处理。

  四、监督检查

  生产厂区成立卫生检查小组,成员:丁运省,朱晓慧,陈祝彪,郭初振,刘振。

  检查小组每天对各车间的生产现场,门、窗、墙壁,地面卫生,个人卫生,办公室卫生,设备卫生,清洗设施,照明设施,供排水设施,加工工具,运输工具,计量器具,置物架,物料定位,物料防护,水电气,更衣室等全方面进行检查,同时进行打分,得分在晨会上通报,对不合格项进行限期整改,否则加重扣分。

  食品厂全套管理制度 4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负责企业的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确保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和开展企业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3、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故。

  15、任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3、主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厂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厂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厂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企业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专业车间主任、队长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班组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员工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要求职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工人不安排上岗工作。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安排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5、亲自指导和组织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在每班班前会上根据生产任务、工作环境及职工身体和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6、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7、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记录。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9、抓好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班组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6、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搞好作业现场卫生,环境要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职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3、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生产当中,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位员工都有必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5、本职责适用于企业的各部门。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不断加强。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较大隐患的,限期整改。到限期不整改的要通报批评,问题较大的,要处罚部门相关负责人。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8、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负责人各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生产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保证劳动防护,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所用物资的供应。

  3、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安全情况。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9、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2、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3、落实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及时解决。

  4、督促检查职工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5、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保证消防设备齐全、防止火灾发生。

  10、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班组长的领导下,业务安全专业部门的指导,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要求对所辖范围内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组织学*、抽考安全规程、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5、根据生产任务和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及措施意见。

  6、参加工伤事故和安全类违规违纪的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11、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所属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企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12、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企业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职工了解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职工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经常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3、及时传达、落实企业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

  13、各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各科室严格按照职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安全生产工作,各副总、各经理按照各自所分管工作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3、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4、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

  5、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章、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6、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得有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4、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各岗位工种要严格按照本工种规范要求,工作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5、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等实施办法,直接向企业以及上一级机关汇报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和事。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

  2、做好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3、定期组织对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工地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查验。

  4、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确定安全管理资料收集、记录、归档、储存、处理人员。

  5、受理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情况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落实整改措施,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复并督促落实。

  16、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教育本室人员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条例、标准、规定。

  2、制定本室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好督促落实。

  3、对公司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事档案等做好安全管理。

  4、配合安全领导部门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协助安全领导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宣传,上传下达,通讯、交通工具,接待服务工作。

  5、做好安全管理部门分配给的工作任务。

  17、生产部安全职责

  1、认真传达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坚持安全班前会,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对新入厂人员认真做好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在安全管理方面建议。

  4、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活动,认真做好对各种隐患的安全整改与“三违”现象的纠正、查处工作。

  5、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并针对存在的安全主要问题,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6、负责编制与上报本部门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对计划实施进行监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经常了解人员思想工作情况,大力支持和帮助人员解决在安全工作方面实际问题。

  8、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种不安全事故有责任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对事故的上报以及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并要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与对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提出预防措施。

  9、监督检查职工在工作中劳动保护品的正确佩戴和合理使用。

  10、努力做好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控制在公司下达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之内,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11、发现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的相关工作。

  18、财务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在制订企业财务预算时,优先做好安全生产方面资金计划安排;

  3、对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改造项目,要确保安全资金投入;

  4、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经费、安全教育经费的使用;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食品厂全套管理制度 5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机关;

  9、运送产品要小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2、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3)

——食品厂食堂管理制度实用5份

  食品厂食堂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分公司食堂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保证膳食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堂开放对象xx公司的在职员工,暂不对外服务。

  第二章:食堂主管工作职责

  第三条:负责带领厨工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执行食品卫生制度,端正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把具体工作安排落实到个人。

  第四条:负责对食物的质量验收、数量复核、价格监督和食物保管。

  第五条:负责每天收集开饭的员工人数,有计划安排采购,尽量使食物不余不欠。

  第六条:负责每天及时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第七条:负责每日公布当天的食物采购价格和数量。

  第八条:负责食堂的成本核算,提高饭菜质量,防止过度亏盈。

  第九条:负责每月汇总员工伙食费,每月5日前报分公司财务在工资中扣回。

  第十条:负责督促厨工搞好清洁卫生,做好消毒工作,定期提醒厨工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负责安全、消防管理,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鼠、防虫、防变质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每月组织餐具用具清仓盘点工作,追究不正常损坏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负责定期向膳食管理小组汇报食堂工作及收支情况。

  第十四条:负责收集、保存食堂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负责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厨工守则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规定,穿着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头,不随地吐痰。

  第十七条: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工作时不准吸烟,安全操作,排除消防安全隐患,熟练消防器材使用,发生火灾马上扑灭,并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餐具要清洗干净,煮沸开水消毒,整理后有规律地摆放。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开饭人数和伙食标准精打细算,尽量做到色香味美,品种多样。

  第二十一条:食物在整个烹食过程必须清洗干净,蔬菜至少清洗两遍,严格按照食物卫生要求去处理,防止食物中毒,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第二十二条:每天一清理,每周一大扫除,确保食堂环境卫生。

  第二十三条:所有需要购买的厨房用品都必须呈报食堂主管,报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采购。

  第二十四条:采购食物,以物美价廉为原则,配合有关人员对食物质量、数量和价格的审查,对不合格食物,拒收并按规定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第二十五条:按规定标准登记好员工伙食费,交由主管办理垫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妥善保管餐具,未经许可,不能让任何人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第二十七条:每日必须对餐具进行一次清点,除正常损耗外,如有数量不足,及时查明原因和向主管汇报。

  第四章:员工用餐公约

  第二十八条:需要就餐的员工,须在当天上午8时15分前完成用餐登记,登记而不食用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九条:按食堂开放时间进餐,食堂开放时间如下:中餐:12:0012:50晚餐17:1518:30,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规定时间为准。

  第三十条:员工打饭打菜要排队,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互相礼让,不插队,无特殊情况一人不要打多份。

  第三十一条:提倡文明用餐,要有良好姿态,在食堂内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高声喧哗,不故意撞击餐具妨碍他人用餐。

  第三十二条:提倡省俭节约,杜绝浪费,用餐完毕各自整理桌面,果核骨肋,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应倒置指定桶内。

  第三十三条:爱护公物,餐具仅限食堂内使用,用餐完毕应把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三十四条:员工加班如错过食堂开放时间,所在部门须提前通知厨房,否则,造成用餐不便由所在部门自行解决。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xx年x月x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分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食品厂食堂管理制度 2

  一、工作人员分工

  总务xxx,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原料采购、机关职工用餐登记、工作人员出勤管理等,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炊事员:xxx,负责菜品加工,厨房相关用具卫生清理等

  二、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饮食卫生安全;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工作期间要讲究卫生,服装整洁干净,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2、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机关的公务招待餐,确保机关职工的工作日用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同时努力保障机关职工加班工作用餐。

  3、食堂采购食品原料采取签字报账制度,要求对每日采购物品详单进行签字确认,确保采购之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无缺金少两情况,并对采购情况进行统计,每月交分管领导检查并签字后,方可报账。

  4、食堂环境卫生整洁,窗明几净,无灰尘、无污渍、无霉斑,

  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各类用具摆放有序,餐具、厨具要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库存食品应当定期检查,要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食堂人员要维护、保管好食堂内的各项设施用具,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6、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三餐严格按照作息制度开餐,不得在下班之前打铃。早餐应在7:307:50内保证供应、午餐应在12:00—12:20内保证供应、晚餐17:30—17:5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

  7、机关的公务接待餐由办公室主任按照相关领导的指示批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要求食堂筹备公务接待餐。有公务接待餐是,工作人员要注意自身形象,服务态度要热情。

  8.食堂工作人员的出勤管理除由党政办依打卡记录登记外,每日还需填报《xx镇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出勤登记表》,每月由党政办对“出勤表”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食品厂食堂管理制度 3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安心本职工作,服务态度热情,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

  二、努力提高烹调技术,调剂饭菜品种,讲究营养口味,坚持健康标准,做到饭热、菜香,保证员工吃饱吃好。

  三、严格执行卫生操作,食堂由内外经常保持清洁,炊具、家具、灶具清洁卫生。

  生熟分开,荤素专用,菜类新鲜,无腐烂变质食品。环境卫生,无蝇、鼠、蟑螂等。严防和杜绝食物中毒发生。

  四、食堂人员要讲究卫生,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饭前饭后洗手,勤换洗工作服。

  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五、采购要精打细算,讲究成本。

  月清月结,成本核算。根据员工饮食需求采购优质食品原料。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采购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做到保证质量,价廉物美。

  六、要坚持就餐标准,荤素搭配,公司员工一律凭票供给。

  次日的隔顿、隔夜食物,必须一看、二闻、三尝后,在无异味或变质的前提下才能回锅,蒸煮烧透后供应。如食物在放入冰箱前或取出来后发现变异,坚决马上进行销毁处理,以保证食品的安全食用。

  七、保证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八、食堂人员做到安全、节约用气、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使用完毕应马上关闭所用电源或关闭各设备开关及门窗,炉灶熄灭。保证做到:人走水止、灯灭、火熄,人离门窗关。

  九、垃圾有容器存放,垃圾容器密封,食堂内有防蝇设施,厨房和食堂内外环境整洁,灶面操作台桌椅无污垢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滋生地。

  十、热情接待公司安排来客,凭办公室招待通知来招待用餐。

  食品厂食堂管理制度 4

  一、为规范食堂卫生管理,为员工创造一个干净、舒适、安全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炊食人员在食堂的行为,均应符合本制度的要求。

  三、内容

  1、保持厨房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的清洁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等隐身躲藏或出入。

  2、每天清扫工作台及各类厨柜下内外侧及厨房死角,保证厨房内无卫生死角。

  3、每周定期冲洗排水道和清洗抽油烟机、灶台边沿等易污染地方。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5、凡易腐败之饮食物品,应予以冷藏,熟食与生食分开贮放,以防止食物气味在冰柜内扩散及吸收冰柜气味,定期清洁冰柜。

  6、调味品应在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7、厨房污物桶和厨余物不准在厨房内过夜,必须当夜倒除;同时污物桶周围应经常保持干净。

  8、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清洁完毕,清扫工具应集中放置。杀菌剂和洗涤济不得与杀虫剂放在一起,杀虫剂放在固定位置并专人管理。

  9、食器餐具应在餐后及时清洗消毒,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擦拭,确保食器餐具上无污垢残留。

  10、保证就餐场地卫生干净,每天及时清扫地面及餐桌椅,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空调、门窗、墙壁及餐桌椅的整洁。

  11、工作时避免用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食器,尽量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食器附*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纸巾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3、厨房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应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洁净与卫生。

  14、不准在厨房或餐厅内躺卧或住宿,不许随便悬挂衣物或乱放杂物等。

  15、炊食员患感冒、皮肤有外伤或患有传染病症时,都应留在家中休养治疗,避免影响集体的健康。

  四、责任

  1、食堂实行全员监督机制,所有员工有权利就以上所列条款对食堂工作提出投诉,经公司办核实无误后,对食堂处以50元/次的罚款。

  2、办公室应严格监督上述纪律的执行,对首次违反的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的罚款50元,第三次违反的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五、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厂食堂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规范员工食堂的工作,为公司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堂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每月收支的审核;

  3.2食堂管理员

  3.2.1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3.2.2负责对每日菜品质量的跟踪;

  3.2.3负责制作、售卖食堂饭票、向员工发放餐卡;

  3.2.4负责对食堂物资的采购;

  3.2.5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3.3厨师

  3.3.1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3.3.2负责每日下午4时以前向食堂管理员提出每日所需菜品计划;

  3.3.3负责每周配合食堂管理员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3.3.4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3.3.5负责每日菜品的验收;

  3.3.6做好每月回收饭票的保管,负责每月初将上月收到的饭票统计后交回行政人事部。

  3.4杂工

  3.4.1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3.4.2负责菜品的切洗;

  3.4.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3.5保安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厨师做好每日菜品的验收。

  4.程序及内容

  4.1伙食标准:

  4.1.1员工伙食补贴标准及员工自购伙食标准:根据地产公司核定标准执行;

  4.1.2对外伙食标准:

  荤菜:1.5元/份;

  素菜:0.5元/份;

  米饭:0.5元/人·餐;

  汤:1元/份(注:素菜汤免费);

  4.1.3客饭伙食标准:

  4.5元/人·餐两荤两素一汤。

  4.2就餐方式:

  4.2.1就餐地点:

  技术人员在二食堂用餐;

  管理人员在一食堂用餐。

  4.2.2就餐时间:

  早餐:7:30-8:0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其他人员:早餐:8:00—9:00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4.2.3公司人员:

  均凭餐卡在规定餐数内用餐,超出规定餐数用餐的将按对应标准缴纳餐费,餐卡遗失后,一律按80元/张补办;

  4.2.4其它部门人员凭饭票用餐;

  4.2.5公司来访客人用餐由经办人填制访客用餐登记表,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用餐,每月由行政人事部对客饭登记进行核查,无误后作为业务招待费向公司结算;

  4.3就餐管理:

  4.3.1公司人员:

  员工就餐时应佩戴工作证,将餐卡交给食堂人员,食堂人员核实无误后在餐卡上做好相关记录后,将餐卡交还给员工发膳,无工作证、饭卡时,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2对外售饭:

  一律采取购买饭票的形式就餐,严禁食堂人员收取现金,对不能提供饭票者,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3所有人员领膳时须依次排队,不得自行拿取;

  4.3.4主菜品由食堂人员派送,咸菜、米饭、汤(限素菜汤)、粥等食品不限量供应,但要注意节约,按饭量自取;

  4.3.5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拿轻放;

  4.3.6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当班人员、伤、病人员除外);

  4.3.7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4.3.8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除外);

  4.3.9食堂专人打饭,相互监督。

  4.4食堂收支结算:

  4.4.1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将上月出售的饭票及收到的饭票进行统计;

  4.4.2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据餐卡,就餐人员明细等,编制食堂帐务表并存档。

  4.5食堂的卫生管理:

  4.5.1食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4.5.1.1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4.5.1.2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5.1.3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4.5.1.4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4.5.1.5食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4.5.1.6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4.5.2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4.5.2.1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4.5.2.2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4.5.2.3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4.5.2.4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4.5.2.5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4.5.3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4)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合集十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商店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商店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八、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九、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档案。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3、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安全责任制度、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5、学校食堂的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m 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6、学校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符合:(1)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有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调、消毒、保洁、备餐、原料库、餐厅等基本功能用房,条件允许的应设置成专间,布局应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非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后勤办公室、厕所、更衣室、非食品库房等。(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一般供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 30m2 ,100人以上每增加1 人增加 0.3 m2 ,其中切配、烹调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一半以上。

  7、设置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8、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9、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学*,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材料、学*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

  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保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4、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5、定期用药喷杀苍蝇、灭鼠。

  七、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开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废旧盒、袋馐食品出售,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吸烟,不面对他人或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八、饮具卫生:每餐工作前要检查饭桶、菜盆、碗碟、夹子等炊(用)具是否处理干净,用毕要洗刷干净,做到物归原处。和面机、菜柜、饼柜、冷藏机等无霉烂臭味。

  九、鱼、肉、菜加工必须做到:三鸟保证无毛、无臭味,鱼肠肚除洗干净,菜先洗后切,保证无沙、无虫、无烂黄叶、无杂物,加工好的鱼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学院***门及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学年初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时发现有患传染疾病的必须立即隔离治疗。否则应予辞退。

  十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卫生管理条例,特作以下规定:

  1、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2、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责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奖励与处罚:获集体奖者,奖200元,获个人奖者,奖20元,集体被罚者,罚款200元,个人被罚者,罚款20元。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

  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

  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保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4、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5、定期用药喷杀苍蝇、灭鼠。

  七、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开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废旧盒、袋馐食品出售,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吸烟,不面对他人或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八、饮具卫生:每餐工作前要检查饭桶、菜盆、碗碟、夹子等炊(用)具是否处理干净,用毕要洗刷干净,做到物归原处。和面机、菜柜、饼柜、冷藏机等无霉烂臭味。

  九、鱼、肉、菜加工必须做到:三鸟保证无毛、无臭味,鱼肠肚除洗干净,菜先洗后切,保证无沙、无虫、无烂黄叶、无杂物,加工好的鱼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学院***门及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学年初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时发现有患传染疾病的必须立即隔离治疗。否则应予辞退。

  十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卫生管理条例,特作以下规定:

  1、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2、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责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奖励与处罚:获集体奖者,奖200元,获个人奖者,奖20元,集体被罚者,罚款200元,个人被罚者,罚款20元。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三、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四、每年制定员工学*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

  五、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掌握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朴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汽、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5)

——报销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报销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公司食品的卫生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特订立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大米、油、肉类等主食物,蔬菜、调料等副食品。

  二、采购要求

  1、了解各种食品采购要求,保证食品新鲜,符合卫生营养要求,对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必须退、换货。

  2、了解和熟悉市场行情信息,多家询价比价,建立各类食品货源点。

  3、不易变质食品,如干货、油、盐、味精、糖等,应按月需求量购买,减少采购次数。大米、肉类及蔬菜按市场价格适量采购,大米以壹周量采购,其他以一两天用量为准,不得造成积压和浪费,防止变质。

  4、注意和避免出现食品短斤少两、掺假或劣质品。

  5、供应负责人及餐厅负责人应定期到多家市询价比价,选择好而优的食品货源点。

  6、食堂应关注每次就餐后员工倒掉未吃完的.饭菜,对于经常吃不完而倒掉的菜,建议少采购或不采购,减少浪费。

  三、采购流程及验收方式

  1、每次采购时,供应部及餐厅各派一名去市场买菜,餐厅人员负责记账,供应部人员付款。

  2、每次买菜完成,参与人员应在购买清单上签字确认,购买清单包括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3、菜进餐厅后,通知配件库人员到现场过磅(配件为人员应及时到场),确认购买清单数量准确无误签字后,餐厅人员方可使用,至此签字完成的购买清单将作为报销凭证。食品的质量由餐厅人员验收。

  4、买菜前一天由餐厅人员到财务借款,交供应部买菜人员,当日购买金额合计后与借款人结账,餐厅每月定期报账。

  四、供应方式

  自提,大米送货上门。

  五、付款方式

  现金采购,供应、食堂和财务监督。

  报销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的使用、报销、控制管理,本着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的原则,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标准。特制本制度。

  二、报销项目

  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用、培训费等。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支出原则上不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基本流程:

  略

  四、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

  2.1手机话费标准为月度话费上限金额,直接补助到工资中。

  2.2享受公司通讯补助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3、办公费用

  3.1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由各部门填制办公用品申购单,交至行政部,行政部将办公用品申领单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向财务借款统一购买。拿到正式发票的当天,由经手人、入库验收人、部门经理签字齐全后,报总经理审批,合格后,由经手人到财务报帐。

  3.2行政部对公司办公用品建立领用台账管理,领导用人要签字确认,每个月末,行政部对办公用品进行盘点,财务部负责监盘。

  4、招待费

  4.1一般工程费用在30000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400元;30000元以上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800元,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4.2公司招待费报销时凭餐饮、副食等发票报销,写明时间、地点、人数、事由等。

  5、交通费

  5.1公司车辆产生费用:公司因工所配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制,责任人负责该车的维护保养、保险费用交办、油费管理等工作,具体费用实报实销。

  5.2公司所配车辆加油,统一实行充值卡操作,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原则上不在采取现金加油。

  5.3因公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报销时须注明时间、地点,事件等。

  5.4其它岗位人员因公产生的交通费用,注明时间、地点、路线、事由后统一贴票报销。

  6.1公司的培训费用统一由行政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具体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五、报销票据要求

  1、外来原始票据

  1.1正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来原始票据指购买物品或支付费用等取得的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等。原始票据基本要素应齐全:原始票据上印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监制章,必须加盖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否则视同白纸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原始票据台头应列明公司全称。若无法取得发票,则应写明事由,并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并加盖收款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购买实物的原始票据正文应详细列明日期、品名、单价、规格、数量、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并填写入库单。凡以笼统名称及汇总金额列示时,还应附有售货单位出具的明细单并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章(例如:电脑小票)。打车票,停车票等应当在发票上注明使用出租车事由以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无法说明原因的不予以报销。

  (3)如果办事人购货物时发现以上任何一个环节漏填或涂改、挖补,必须要求对方单位重开,发现有笔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章。如发票已标明手写范围或注明手改无效,需对方单位重新开据。

  1.2票据时限:票据应在办理事务完成后,一周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不得跨年度报销(12月20日后取得的票据可在下年度1月报销);特殊情况当年不能报销,需事先填写情况说明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在下年度报销。

  六、本制度从签字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标准执行。

  报销管理制度 3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强化费用控制。

  2、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费用报销管理。

  3、职责

  3.1客服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内容

  4.1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4.1.1公司的费用开支均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财务核实,但最终批核权由总 经理审批。

  4.1.2如遇总经理外出,又急需于支付时,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经部门经理审批后,财务可予以先行报销;

  费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再由总经理口头(电话)或书面(传真、E-mail)指示财务人员先行处理。

  以上两种情况,财务部出纳必须待总经理回来时,再将有关单据交给补签。

  4.1.3具审批权限的人员,不得签涉及自己的费用,其费用由其上级主管负责签 批。

  4.1.4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先获享有审批权人同意,才能实施。不得“先斩后奏”。

  4.2费用报销流程:

  4.2.1当费用发生后,受款人必须在三天内填写有关的报销凭证,并办妥本部门的审批手续,再送往财务审核,超出三天的费用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4.2.2.财务部必须认真、负责地审查有关的报销凭证及原始单据,重点要审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手续是否完备无缺,有无违反公司规定和作弊嫌疑。如有异议时,财务应当拒绝受理,并退回当事人重新办理。情节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至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4.2.3由部门经理审批无误后,经财务审核无误的单据,应由财务送给总经理审批。

  4.2.4财务在收到经获总经理批核的单据时,应在一天内,足额地支付有关款项给受款人,并在费用报销单上签收。

  4.2.5受款人到财务处领取款项,在收款时,应当面点清款项。

  4.3借款:

  4.3.1当事人因公办理涉及到费用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单。

  4.3.2借款时写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当日借款金额在300元(含)以内的经部门经理审核。借款金额超过300元时,除完成以上程序外,还须上报至总经理报准后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办妥相应的事项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尽快与财务结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财务处已有借款没有还清时,财务有权拒付二次借款。

  4.3.5当借款人不及时结清借款之项目时,财务有权从薪资中抵扣。

  4.4重点费用有关规定:

  4.4.1工资:

  4.4.1.1每月15日为职员薪资发放日。

  4.4.1.2薪资计算周期,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周期,每月25日**职当月不发放薪资,计入下一个月薪资内。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门票领取情况“上报财务。

  4.4.1.4财务在每月13日前,将所有员工的工资计算完毕,并交总经理签批。

  4.4.2交际应酬费:

  4.4.2.1一般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请客送礼,确因需请客送礼,应当掌握分寸,发生金额在100元以下,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如发生额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须先获总经理的批准。

  4.4.2.2一次的金额应控制在人均50元以内,如发生额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有证明人签字。

  4.4.2.3一次发生的交际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所应酬的.项目方可报支。

  4.4.2.4市内交通费:

  (1)因公事外出的车费可实报实销;但必须注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车、专线、小巴、BRT为主;

  4.4.2.5出租车费一般不予报销,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车时,应事先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

  4.5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4.5.1每次报销费用,必须在事项结束起3日内,特殊情况一周内完成,过期财务可不予报销。

  4.5.2有关费用必须按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准确、如实地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4.5.2.1报销凭证一律使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书写,字体要清楚。

  4.5.2.3所属部门按受款人所在部门的名称填写:

  4.5.2.4填报日期按填写当日的日期填写:

  4.5.2.5附件张数按所附单据数量填写:

  4.5.2.6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一致,不得涂改:

  4.5.2.7发票、收据必须分开填写有关“费用报销凭证”;

  4.5.2.8凡涉及购物或非本人事项的报销,必须有本部门同事作验收或证明人的签名;

  4.5.3如填报未符合上述要求,财务部有权要求经办人重新填报。

  4.5.4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凭“发票”或“收据”为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须以“支付证明单”代替,并必须注明未能取得票据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据丢失的,将视同没有发生费用,相关的损失由票据丢失人承担。

  4.5.6所有票据必须真实,如发现作弊时,财务将按票面金额的两倍处罚当事人。

  4.6关于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维修:

  4.6.1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必须于每月3日前上报客服部文员,由客服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

  4.6.2客服部根据审批采购计划,填写“借款单”,到财务借备用金采购。

  4.6.3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统一保管,领用物品时填写领用表。

  4.***办公设备的维修,要求事先申请到客服部备案,由客服部负责,请专人维修及购置维修所需物件,各部门无权自行处理。

  5、其它

  5.1本规定由客服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5.2本规定将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3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厦门博赞教育服务有限公司20xx年12月3日

  报销管理制度 4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报销管理制度 5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遵循原则

  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

  二、 招待对象

  1. 上级主管部门、**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业务往来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用餐;

  2. 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用餐;

  3. 本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后的抢险抢修、救灾、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所发生的工作餐;

  4. 购买招待用烟、水果,但不包括酒、礼品、旅游、歌舞等娱乐场所消费。

  三、 管理方式

  业务招待费实行集中管理、预算控制的管理方式,所有招待费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备案、登记建账并对招待的合理性进行监督,由经

  营管理部根据年初预算对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总体控制。

  四、 招待标准

  各部门根据客人级别及人数自行确定招待次数及招待标准,总体原则为一般客人单次单人招待金额控制在50元以下,重要客人单次单人招待金额控制在100元以下,特殊客人单次单人招待金额控制在300元以下,极特殊客人请示主管副总裁审批。

  五、 申请程序

  1.部门经理以下职级员工需要招待时,事前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单,根据客人的级别、事由对招待费标准提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对招待事项及费用标准予以初审,综合办公室初审后,分下列情况进行:

  ① 申请标准单次单人50元(含)以下的,分管领导审批;

  ② 申请标准单次单人50元―300元(含)的,总经理审批;

  ③ 申请标准单次单人300元以上的,总经理审批后,主管副总裁审批。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副总工职级员工需要招待时,事前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台账后,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需要招待时事前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台账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4.实际招待费用超出申请金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5.领导外出或前线招待暂时无法填制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的,电话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实行,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6.出差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招待费开支,事前预计发生的,出差前做好招待费预算,填制招待费申请单。特殊情况电话逐级请示,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六、 报销审批

  1.经办人应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七日内依据发票填制报销审批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连同招待费申请单一并送交综合办公室初审登记,经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领款。

  2.没有招待费申请单的,财务有权拒绝审核;

  3.票据报销集中审批单报销事由处只写“招待费”即可,不要写具体业务内容,招待事由在申请单上体现;

  4.就餐招待费必须附有水单,水单需粘贴在跟单背面;凡是没有水单的,经部门经理、综合办公室、财务核实、总经理、主管副总裁审批后传真至集团总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5.无密码区的定额招待费发票已经作废,不能粘贴报销;

  6.原则上招待费不再借支费用,特殊情况需借支的,一次一清,报销时连同余款一并返还财务清帐。

  七、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经营管理部。

  附件:招待费申请单表样

  报销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发票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管理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1)、凭证名称;(2)、填制凭证的日期;(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6)、经济业务的内容;(7)、数量、单价和金额;(8)、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

  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九、差旅费的核算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十、报告与监督检查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上报董事会备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VN项目筹建部。

  报销管理制度 7

  第一条:固定资产报销:

  1.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先有批准的购置计划,控购商品必须经董事会向有关部门办理专项控制证明单才能购买;

  2.在当日内购置,经领导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计划范围购置,如能事先知道价格、单位名称及账号者,可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由财务部开支票;

  3.固定资产报销时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有资产编号,财务才准予报销;

  4.固定资产经财务报销后,财务部列入“内部往来成本费用”科目。

  第二条:流动资产报销:

  1.采购部门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备用品、备件购置的购料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作出次月定额用款计划;

  2.凡购入材料物品,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后,才予以报销;

  3.材料物品领用时,必须填领料单(一式三联,领用人、仓库、财务部);

  4.仓库保管员兼材料会计,每月与财务核对账目,发现问题及时找原因更正;

  5.年终物资部应盘点一次,列出材料清单与财务部核对,并作出盈亏表;

  6.采购部门可借支备用金,作为零星购料周转,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备用金,作为急需采购维修物品用,年终备用金全部交财务部,第二年再借;

  7.采购人员经领导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数额内开支),必须在三天内到财务报销。如果取得正式发票,可办理报销手续,不再借支空白支票;

  8.各项预付款先填借款单,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报销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促进发票直接、快速、合理的批报,规范发票报销标准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苏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发票报销,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经办人员对客户填开的发票必须认真审核,保证所取得发票的完整性、有效性与合法性。

  (一)发票必须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

  购买商品较多时,可开商品统称发票,但必须附上盖有销售方印章的发票清单。

  (二)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发票合计栏必须大小写俱全,大小写金额相符。

  (三)发票上必须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套印的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以及开票单位或个人加盖的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四)收款收据视为白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并不得做为发票报销。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除外,但必须是套印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且该收据仅使用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方为有效。特殊情况开具收款收据的,视金额大小要经过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同意。

  (五)经办人员要取得相应行业的发票,拒绝接受客户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应严格遵守有关差旅费报销的规定,取得的费用发票应当真实有效。

  (一)车票。计程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搭乘的要注明起止地点和事由。公交车票单人连号不得报销,多人同行的连号票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公交车票要注明起止地点,不注明者不予报销。

  (二)住宿。发票上必须写明时间、人数、单价、金额、公司名称,缺一不可。入住宾馆若有多项消费的,必须附上盖有宾馆印章的消费明细单,不得统开住宿费。

  (三)报销。出差发票,该次出差的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不得零散分次报销。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招待费的管理规定。招待费发票报销时,必须注明招待的事由、时间及人数。同时,应当写明招待对象的姓名或职务以及所在单位的名称。

  第六条因公用车,应严格遵守有关车辆使用及费用报销的规定。加油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报销时须附有车辆加油记录表。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人为原因被罚款不予报销。车辆保养及修理必须在指定维修点,途中维修类费用必须注明费用发票的联系地点和电话。

  第七条发票报销时,应填制封面。

  (一)使用封面粘贴发票时,票面朝上,与封面一致,发票应贴左上角。票据多时,可补一张不超过封面大小的白纸,在其表面依次贴好,票据由大到小排列,力求美观。

  (二)发票报销时每个经办人单独做封面,发票为多人共同发生的,可集中做封面。

  (三)发票应按同类别做封面,比如办公费和招待费不要做在同一报销封面下。

  (四)单张发票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粘贴使用明细封面,集中金额达500元以上时,填写汇总封面,每张明细封面用胶水贴牢后,再附上汇总封面一同报销。

  第八条发票报销时,各部门主管及财务部必须认真审核。

  (一)购买的物品、书籍、光盘等报销时必须附缴库单。签定合同或协议书的工程项目,结算付款时必须附上发票和工程项目的验收单。**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购买的书籍、光盘等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人员签字后方可给予报销。

  (二)不符合***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的发票,不得做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

  (三)财务人员对发票内容有疑问的,应当转交监事会进行调查,核实后按实际予以报销。经调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财务信用管理试行制度》对其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第九条发票批报程序及流程。

  (一)发票和缴库单齐全后,经办人员必须及时整理填制报销封面,经证明人签字确认后,呈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核定报销金额后,呈交总经理审批。

  (二)票据传递流程:经办人制单→证明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出纳处报销或冲抵借款。整个流程原则上在七天内结束。

  报销管理制度 9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农合的报销规定作了一定的调整。

  “目前广大患者的就医*惯是不管大病小病,都往县级乃至市级医院跑,造成了县、市公立医院人满为患,而基层医院却相对冷冷清清的情况。这次调整报销规定,就是发挥新农合制度的杠杆作用,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0月起,我省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力求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使有限的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从而缓减群众“看病贵、看病难”。早在2012年便开始了分级诊疗的探索与实践。这次调整主要是建立健全新农合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

  基层首诊与双向转诊

  参加新农合群众就医时,应做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等及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因病情需要须转入上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应由下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原则上转出县外的病人限于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病情缓解后,经上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转入下级定点医院康复。

  转入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仅补差额部分;转入下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治疗的患者,住院起付线不再另外收取;相应定点医院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给予报销。

  越级诊治报销35%

  根据实际情况,越级诊治(指病人直接到首诊医疗机构以外的医院看病)未履行转院手续的,报销标准为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35%(扣除自费部分),病人出院时在医院即时结报。以后将逐年降低越级诊治报销比例并提高起付线,直至取消报销,确保分级诊疗目标实现。

  符合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人员新农合补偿部分,则按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宜卫办发〔2014〕220号)(即:扣除自费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中三级医院报销标准为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0%;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为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5%。)规定计算后,再按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补偿。

  在下级医院诊治患者因病情紧急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可先行入院,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院手续,出院时按转诊政策即时结报,未补办者按越级诊治报销标准报账。因急、危情况越级诊治的患者,须由收治医疗机构出具急、危证病情证明书和病历复印件,由医院医保部门盖章后在医院即时结报。

  外出务工探亲人员 也应做到基层首诊

  外出务工、探亲等人员患病,也应做到基层首诊,并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在医院窗口办理补偿报销。在未实现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凭务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或探亲证明(亲属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住院结算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出院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公章)、参合证、患者或代办人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用户口簿)、统筹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参合地指定窗口办理新农合补偿;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参合患者需提供基层首诊医疗机构住院相关资料。

  报销管理制度 10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6)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合集十篇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

  1、食品保管制度

  (1)加工好的食品必须盛放于已经消毒的锅盆内,不可着地存放。

  (2)熟食品存放要加盖、加罩、防尘、防蝇。

  (3)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各类食品存放有标识。

  (1)生食与熟食隔离。

  (2)食品与杂物隔离。

  (3)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4)食品与天然品隔离。

  (5)杂物、食物分开存放。

  (4)主食如米、面、豆要离地、离墙存放、存货不超过一个月,防止霉变。

  (5)食品存放必须保持干燥、清洁,每学期要彻底清洗一次。食品如糖、油等用专用器具加盖存放,保持干燥、清洁,每学期要彻底清洗一次。

  2、食品消毒保洁制度

  (1)洗刷餐饮具在专设间内操作。

  (2)每天上午7:30,由专人负责开启消毒柜,对当天使用的所有餐饮具进行高温消毒。

  (3)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储存在专用保洁柜里,并标有明显的标志。

  (4)餐饮具采用沸煮或蒸汽消毒。沸煮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摄氏度,消毒时间应在1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温度达95摄氏度以上,时间不少于15分钟。

  (5)不宜使用热力消毒的餐饮具可用化学药物消毒。消毒前应洗刷干净,有效氯配制浓度为4.5%~5.5%的施康消毒液,稀释100倍后浸泡20分钟,再用清水冲净。

  (6)厨房辅助器械如和面机、摇豆机、豆浆机每次用后清洗,无油垢。

  (7)蒸笼、笼布用后清洗干净。

  (8)灶台、水池及瓷砖每天清洗,无油垢。

  (9)锅、碗、勺严格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原则操作。先清除餐具内的残渣,用洗洁精逐个去除油腻,后用清水洗净,共过三池,按班级人数分筐存放。经电子消毒柜消毒20分钟后,存放于保洁柜内。未消毒与已消毒餐具隔离,并标识记录。

  (10)刀、砧板生熟专业有标识,切熟食前用95%酒精或高度酒点燃消毒。

  (11)盛碗筐、盛菜筐等容器每周清洗一次,无污垢,沥干保存。

  (12)有专用水池:水产池、畜肉池、洗碗池、洗菜池、浸泡池等挂牌标识,不能混用。

  (13)消毒间每天定时(早班人员)开紫外线等消毒。每周95%酒精擦灰一次并记录。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2

  一、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二、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

  三、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

  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0-10C,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

  四、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

  五、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六、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3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4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更好的进行工作和学*,特制定如下规定:

  1、用水安全。后勤严格保证全校师生的用水安全,对水井、水泵要严格锁好封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每年定期取样水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验,确保全校师生喝上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2、服务点(即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严格与服务点负责人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从制度上确保服务点把好食品卫生安全,不购进、售卖过期的、劣质的三无产品。同时学校不定期派专人负责监督实施,确保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3、宣传教育。学校、班主任、教师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到教育。从思想上、认识上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从而确保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5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备份。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200g,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4.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备份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5.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6、幼儿园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留样,应按幼儿园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6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我校师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第一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留样名称要祥细。

  第二条:留样柜的大小、容积和留样盒的数量与48小时内的餐次总数和每餐次的菜品数相适应。

  第三条:充分凉透进行留样。食品未充分凉透,突然进入低温环境中,食物中心容易发生质变。食物带入的热气引起水蒸气凝集,冰箱里温度会生高,能促使霉菌生长。

  第四条: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冰箱温度控制在0℃-6℃之间。

  第五条:食物留样每一品种不少于2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第六条:食品留样后立即加盖密封(或用保鲜膜密封),在留样容器外贴上标签,标明: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质量等。

  第七条、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以上,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第八条: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第九条:建立食品留样台账,做好每餐留样登记,备查。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7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的时间、日期、食品名称、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冰箱温度设定为0℃-4℃。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8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的时间、日期、食品名称、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冰箱温度设定为0℃-4℃。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9

  为切实保障宾客饮食安全,为有效查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据,根据《食品卫生法》、《部队餐饮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大型宴会、重要接待或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食品留样,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二、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三、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

  四、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

  五、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0-10℃,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

  六、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免污染。

  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查验。

  八、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九、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0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冰箱内,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7)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实用十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

  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副厂长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

  1、首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购进其食品添加剂;

  2、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二、进货查验管理

  1、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生产、技术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三证一报告),填写索证记录。

  2、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质检部必须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企业同产品*期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3、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能自检的`,质检部除索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公章)、检验报告单外,还需抽样检验,合格后出具原材料检验结果报告单;不能自检的由质检部出具参考检验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凡是本厂质检部未出具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的,一律不得入库、不得使用。

  三、存储和使用管理

  1、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仓库依据质检部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得入库和使用。

  2、仓库内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入库及领用情况。

  3、生产配料人员应建立食品添加剂详细的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超过***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最大限值和适用范围,不得超范围、超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2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购买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入库前严格验收。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时认真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质进行备案。备案的基本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称,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添加物质的名称、来源、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的各种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最大限量等。

  6、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入库及出库记录。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3

  为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既有利于工作又不照成滥用。

  一、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途径,采购必须到正规专卖商店购买,并索取发票和相关手续。

  三、 在加工食品中应正确掌握使用量,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四、 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五、 不得使用未经必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六、 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七、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的事件应严肃处理。

  朝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4

  一、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1. 各分公司及采购部采购食品添加剂前必须向生产品控部进行申请备案,经备案批准后才可实施采购。

  2. 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供货商及经销商索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留存备查。

  3. 产品标签上应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没有使用范围、使用剂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和使用。

  4. 严禁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二、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1 入库检验

  1) 每次进货时库管应按照《原辅料验收标准》实施检验,并应注意所进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上应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检验合格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者退回。

  2) 添加剂感官应具有添加剂本身应有的.颜色、形状等。

  3) 要求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帐物相符。

  4) 添加剂应密封,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光照、受热,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 称量使用

  1) 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和在标准的范围内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使用。

  2) 使用人员每次称量添加剂时,应注意添加剂的包装标示,保质期限、严格按照标识规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3) 使用时应严格按照配方称量,严防多称或混入其他杂物,称量完后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标示清楚,以防误用。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储存,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5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食品级的容器内,并在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了使厂对采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使用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

  三、职责

  技术部指定所需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或要求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生产部根据技术部提出的工艺要求做小批量生产试验;副厂长负责对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审批;厂长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四、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调查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的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根据这些做出《合格供应商名单》。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货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货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厂《不合格品控制秩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撤销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

  对主要原辅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厂长批准。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保管。

  4、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产品的验证按《原辅料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执行。采购产品出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科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验收

  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1)、国产采购产品(即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包装材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

  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同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三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物是否相符,货证不符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

  必要时由质检部抽样检测有关理化、微生物项目,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2)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储存;

  原辅料包装材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储存,具体要求见《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包装材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中有关储存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7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四、专器称量

  配备专用天*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

  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

  (一)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二)未列入***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三)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第三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第四条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应当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二)不应当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三)不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不应当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五)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六)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去除,有规定允许残留量的除外。

  第五条***负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审查许可工作,组织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评价和审查规范。

  第六条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生产、经营、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功能分类,用量和使用范围;

  (二)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

  (三)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要求、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者相关情况说明;

  (四)安全性评估材料,包括生产原料或者来源、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生产工艺、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或者检验报告、质量规格检验报告;

  (五)标签、说明书和食品添加剂产品样品;

  (六)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

  申请食品添加剂品种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可以免于提交前款第四项材料,但是技术评审中要求补充提供的除外。

  第七条申请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除提交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添加剂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

  (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法律后果。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在其提交的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材料中注明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等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

  对有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反映的有关意见作为技术评审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应当在受理后60日内组织医学、农业、食品、营养、工艺等方面的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技术上确有必要性和安全性评估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并作出技术评审结论。对技术评审中需要补充有关资料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有关材料。

  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研制及生产现场进行核实、评价。

  需要对相关资料和检验结果进行验证检验的,应当将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等要求告知申请人。安全性验证检验应当在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对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检验方法标准的,应当首先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

  第十一条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根据技术评审结论,***决定对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性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准予许可并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予以公布。

  对缺乏技术上必要性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发现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执行。

  第十三条***根据技术上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程序,制定、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组织对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

  (一)科学研究结果或者有证据表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可能存在问题的;

  (二)不再具备技术上必要性的。

  对重新审查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可以公告撤销已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或者修订其使用范围和用量。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8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该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一、食品标识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的原因

  食品标识是生产商向消费者介绍食品成分、特点、厂名、使用方法等的简要说明,是消费者选择、食用食品的依据。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则第三条的规定: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我国原有食品标识管理主要依据的是1995年6月20日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原规定无论从政策管理的理念上还是法规适用的范围上,都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且由于过去体制上存在一些原因,质检、商检、卫生、工商都曾制定过内部标识管理的规章制度,法规的施行上存在一定的混乱现象,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解读新法规修订的内容

  新法规对原《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的主要部分进行的类划。除附则外,分为总则(规定了引用法规,适用对象、管理机构),食品标注内容、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四个部分。

  1.总则

  总则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法律依据部分进行了修改。在维持原规定适用范围的前提下,将食品标识的概念写入法规要求,并规定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及管理职能。

  2.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标注内容中修订了对食品标识的规范化要求。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采用自创名称标识的食品标签应按上述两条规定加注类属名称,采用模拟工艺制作的食品,包括动植体相似模拟、人造合成物模拟等应在名称前冠以“人造”、“仿”、“素”等字样。

  我国是食品业生产加工大国,生产加工的门类十分繁杂,为达到宣传目的,食品名称上注以俗称的名、特产品不在少数。对这类产品,一方面国家要加以规范化管理,以免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发生误解;另一方面也要对传统文化及创新工艺进行保护鼓励。类(属)的规定要求即是这一方针的具体化体现。

  为增强对食品生产源头的追溯能力,标识内容中还特别规定食品标识应标注食品产地,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还要注明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

  标识内容中增加的部分还有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在食品中使用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甜味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必需标注具体名称、分类代码、用量等信息。食品中含用可能对消费者产生特定或不特定危害,如转基因食品、辐照食品等要在标识中以中文标识加以说明。体现了国家管理机构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关注。

  食品标识中对企业诚信宣传也进行了规定,要求不得在食品说明中明示或暗示该食品可能具有某种药理作用、保健作用;不得以欺骗或误导的方式描述或介绍其生产的食品;不得变造、伪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得冒用其他合法生产加工企业的身份标记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考虑到通用标识的相关要求,规定还特别指出食品标识中不得出现民族歧视、国家象征或其他法律法规中禁止标注的内容。

  3.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

  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在出口食品大幅增长的同时,进境食品的上架率也逐年增加。食品标识规定中对这种情况进行了适时变通,不再单纯规定食品标识只能以汉语或拼音的形式加以说明,增加了可同时使用中文、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外文的条款,但为方便我国消费者对食品标识的判读,其他非中文形式的标注必须与中文有对应关系,且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中文。

  食品标注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食品标识不得与食品或其包装分离,食品标识的最小单元应是食品销售中所能独立区别的最小单位。这样,食品标注就可以产生与食品一一对应的身份关系,避免了因大包装的分离造成对食品性能判定的误解,尤其对有特殊食品需要的群体和对食品物理、化学、生物安全敏感的老人、儿童适用。

  4.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由原规定的六大类9条扩展为14条,增加了《质量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三个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时对违反上述标注内容、标注形式中新增的事关食品安全及源头追溯体制建设的相关要求的违法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的补充规定。

  通观《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的前提下出台的一部管理法规,是对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延伸和补充,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国食品标签标注的进一步规范,促进我国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提高和完善。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9

  1目的

  制定本规程之目的是为了生产流程程序化,规范化,使厨房每位员工更能了解到冷冻库内的正确存放及保管运作,以便更好地工作,确保完成生产任务并保证餐食质量。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厨房所有员工。

  3管理制度

  3.1进出冷冻库必须随手关门;

  3.2冷冻库只能存放厨房备用食品原料及盛器,不得放入其它杂物,员工私人物品一律不得放入其内;

  3.3根据库存食品原料的不同种类、性质来确定存放位置,分类存放,做好标识,以便取用;

  3.4容易渗水的产品放入冷冻库时,篮子底部需加用塑料盆,预防废水滴在冷冻库地面;

  3.5保持库房地面干燥,库房地面打扫时不宜用水冲,现冷冻库地板是塑料地面,建议使用拖把做地面卫生即可;

  3.6冻藏大块原料单独存放,小型及零碎原料置盘或筐,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须放在货架上,不得放于地板,坚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则,交替存货和取用;

  3.7每月最后一天对冷冻库进行清洁整理,检查食品及原料数量,并对冷冻库进行清理,由粗加工领班进行月末盘点库存情况并上报厨师长;

  3.8绝对禁止员工因天气炎热而打开冷冻库门降温,严禁将冷冻库当空调使用;

  3.9保持冷冻库达到规定的温度,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温差、损坏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厨师长,与工程部联系维修,不得自行修理。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0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物品。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4、发酵面制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中不得使用明矾或含明矾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5、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做到“五专”,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6、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8)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1

  一、安全管理要求

  1、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项目规范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便社会监督。

  2、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3、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康档案。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餐饮服务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积极组织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5、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采购储藏要求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2、应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需冷藏(冻)的熟制品,应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

  5、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三、加工操作要求

  1、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2、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工作衣帽应整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许头发外露,不许留长指甲,不许涂指甲油,不许佩带饰物。

  3、需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加工后的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4、按照要求洗净、消毒餐用具,并将消毒后的餐用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用具。

  5、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6、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等设备与设施;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2

  1、主动与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合同。

  2、有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9、分管餐饮的`副总经理应定期督查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情况,并对本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负责。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3

  为建立健全预包装食品全链条可追溯体系,积极配合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台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查验并索取有效的供货方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如实记录供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生产批号、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每日将食品进货信息录入扬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台。

  第二条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三条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四条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五条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第六条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第七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第八条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九条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第十条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第十一条按照市局“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日常监督、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推行档案信息化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4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5

  一、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实*工、实*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6

  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坚持个人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做到个人卫生整洁。

  二、仪容仪表整洁、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手表,不涂指甲油。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参加各岗位接触食品(原料)及食具消毒工作。

  四、每日如实向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汇报自己的健康状况。

  五、凡患有5种传染病如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凡出现腹痛、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肿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黄疸等症状时,及时停止制售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岗位位工作,患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流涎症、牛皮癣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工作。

  六、餐饮服务环节制售食品时应保持双手清洁,在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与食品无关的.物品后、上厕所后必须洗手。

  七、餐饮服务环节加工食品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揪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呵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

  八、认真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与卫生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规范、标准与要求,自觉抵制、揭露、检举违反《食品安全法》的各类行为。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7

  1、主动与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合同。

  2、有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9、分管餐饮的副总经理应定期督查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情况,并对本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负责。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8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管理工作,专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少量或临时采购的,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6、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7、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9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餐饮服务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三、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工作,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

  四、建立食品索证档案,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五、保持库房整洁、专用。食品应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存放。

  六、食(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餐具保洁柜应密闭、专用、定期清洗消毒。

  七、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生食品与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质、不洁物质。

  八、烹调食品要彻底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应保存在100℃以下60℃以上的条件下。隔夜隔餐熟食品使用前应充分加热。

  九、加工凉菜的区域要封闭、专用,应配备消毒、冷藏、降温等设施,刀、墩、抹布等工具要专用,室内温度不超过25℃。

  十、销售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货款分开。需要分装直接入口食品时,从业人员应戴一次性手套并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十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周围无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等25米以上。

  餐饮服务食品管理制度 10

  一、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采购人员要认真学*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核查。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

  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在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工、实*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七、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八、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和卫生操作*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十一、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说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十二、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十三、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十四、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五、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以上,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保存。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9)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1

  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确保饮食卫生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严禁购、销、加工腐败变质、超保存期限的食品。不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食物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里生,冷拌菜必须洗净消毒。严把进、出口关。

  二、淘米、洗菜必须一洗、二过、三冲。

  三、餐具、用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必须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四、消灭蚊、蝇、蟑螂、老鼠,定期施药,专人负责,确保施药安全。

  五、保持烹调间、配餐间、粗加工间、点心间、洗涤间、荤菜间、消毒间、冰箱、餐厅洁净,做到每餐清洗,每周大扫除一次。

  (1)生、熟食物隔离存放,用于生熟食物的砧板、刀具分开。

  (2)冰柜定期除霜清洗,生、熟、半成品、成品加以保鲜袋(膜)分柜存放。

  (3)保持食堂内外、更衣室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储藏间,不准住人或存放杂物。食堂外实行门前三包。

  六、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持健康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上岗。出售食品时,使用食品叉、铲、夹,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注重个人卫生,不吸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染指甲,不戴金手饰品。

  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等健康教育。

  八、司务长做好每次卫生检查的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2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贾苗生

  副组长:向建红

  组 员:向富兴、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 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 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3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二、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五、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六、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七、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八、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4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 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学校***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 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工[2005]68号文件)即行废止。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5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6

  一、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二、学校小卖部

  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三、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四、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另外,在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7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 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 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 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 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 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8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9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不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加工前后不得落地堆放。

  3、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不得采用自来水冲淋及温水浸泡。

  4、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各清洗池有明显标记。

  5、肉类食品清洗后无血、无毛、无污及无有害腺体;鱼类洗后无磷、腮和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蔬菜按一拣二洗的顺序进行操作,洗后无泥沙杂物,不放置过夜。

  7、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8、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用后冲洗干净,不得落地存放。

  9、有独立的粗加工,加工场所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10

  1、食堂卫生管理由各校膳管组织负责实施。

  2、食堂炊管人员要提高卫生意识,应知应会卫生常识。

  3、食品采购膳管会应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变质、过期食品和有毒食品进入,防止食物中毒。

  4、饭桶、碗筷等炊具容器定期消毒。

  5、食品卫生做到三防、四隔离。三防:防尘、防蝇、防腐;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食品与药品隔离。

  6、炊事员个人卫生:上班穿工作服,有健康证并验讫,操作时不吸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7、厨房餐厅卫生要求:无积尘蛛网,无残渣、剩饭,物品用具整洁,放置整齐。有消毒器具和药品。

  8、食堂四周卫生包干区,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9、仓库管理卫生要求:室内清洁,物品存放整齐,离墙垫高,严防粮食、蔬菜和其他食物虫咬、鼠吃和腐烂变质等现象发生,做好灭鼠除虫工作。

  10、膳管会要随时抽查食堂的卫生工作,学校每年为炊事员体检一次。

  11、逐步改善卫生设施,添置卫生设备。

  12、食堂卫生管理与炊管人员的年度考核挂钩。


食品厂管理制度(精选十篇)(扩展10)

——食品厂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食品厂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1

  一、分餐前要洗手、餐车要做到每餐消毒。

  二、按照规定配置消毒液,消毒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三、厨房要每餐一清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存放与厨房无关的杂物或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

  四、“三防”设施齐全,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定期杀灭蚊蝇、蚂蚁、蟑螂和老鼠。

  五、每餐所供应的食品,每一品种必须抽取50克置于冰箱冷藏留样48小时。

  六、剩余食品必须专柜冷藏存放,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煮透,不得有过夜食品,不得有变质食品。

  食品厂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2

  一、操作加工间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有密闭的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

  二、排烟、排气设施齐全有效,经常开窗通风。

  三、保持下水道通畅,地面、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四、注意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设施正常。

  五、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开,按照标识使用器具,防止交叉污染,并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六、不使用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或“三无”食品原料、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七、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加工应保持其应有的色、香、味等及其应有的营养成分。

  九、食品加工温度不宜过高,加工不宜烧烤,但烧煮时间必须充分,保证烧熟煮透,大块肉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80度以上。

  十、盛放熟食的器具应和其他用具分开,加工好的食品应按照标识,盛在消过毒的熟食器具中。

  食品厂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3

  库房保管员认真履行收、存、管、发、查等职责。库房管理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经营活动,而且关系到库有物资的安全完整,所以库房管理至关重要。现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认真检查库房周围有无污染源。

  2、库房内保持清洁干燥,定时通风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控制相对湿度。物品避免阳光直射。

  3、库房应作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保证库内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等。

  4、食品应分类存放,隔墙离地,防水、防盗、防潮、防霉、防污染,食品的摆放应利于通风和检查。

  5、严禁在库房内存放杀虫剂、农药、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食品厂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4

  1、原料经挑选、检验、整理,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操作前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服帽子。

  3、制作点心前将刀、案板、棍棒、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将原料预加工完毕。

  4、用馅及皮料,用多少,调多少,如有剩余放入冰箱冷藏保存。

  5、添加剂要严格按《仪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6、标花蛋糕要在专门的干净场所制作,镶花用具要严格消毒。

  7、工具、容器、盛具要生熟公开,成品容器要专用。

  8、成品要注意防蝇、防尘、防鼠。

  9、工作结束要将刀、案板、面缸、食品容器等洗涮干净。

  食品厂仓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为规范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防止物资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仓库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仓库物资一律采用金额管理。

  (二)管理员职责

  1.依照仓库管理制度和批次管理要求对进库产品分类堆码、挂牌标示,做好进出库数据记录卡;

  2.负责进、出库的清点核实工作,及时、准确地登记当日出入库数据;每月做到盘存一次并配合上级部门对实物进行核对;

  3.掌握好物品的安全库存,根据生产的季节变化及时合理的向上级部门反应最高和最低库存信息;

  4.对化学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要分类存放注明标识,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5.月底对仓库相关记录交部门办公室归档;

  6.库内应清洁卫生,内包装、外包装、辅料仓库应通风良好、无灰尘,做好对仓库物品防虫防鼠工作,对发生霉变的物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7.做好各种原始单据及电脑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物资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6.车间余料入库,仓库保管员根据余料的名称,数量开具入库单,注明车间退料。

  (四)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科部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部长批;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五)物资出库

  1.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2.物资出库按月*均单价计量出库。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3.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5.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6.对于车间领料,属车间定员领料,必须是固定岗位人员领取。其他车间领料,必须由车间主任签字才可发料,否则,造成物料损失,由管理员承担经济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创造五好仓库(安全、优质、方便、多储、低耗)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4.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需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5.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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