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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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草管理制度 1

  1、为保证宾馆经营需要,保持布草最低的消耗和库存周转量,特制定布草管理制度。

  2、核定各种布草的需要量,是根据宾馆的各类客房床位数量、餐厅座位数及台布替换率,温泉客流量等来核定。

  布草消耗定额的制定是控制宾馆费用的重要措施之一,其确定方法为:

  客房按床位数1:2.5配置;温泉按*均客流量1:2配置;餐厅按桌数1:2配置桌布,按餐位1:3配置口布。

  3、布草存放要定点、定量。

  ⑴楼层布草房的存放不超过床位数,工作车上的配置按当天入住率计算;餐厅、温泉按送洗量对换。即送洗多少脏布草就换领多少干净布草。

  4、要经常核对数量,每月必须盘点清查。

  5、送洗的数量应填表列明,洗衣房收到并予以复核后签字认可,方可去洗涤房领取相同品种和数量的干净布草。

  6、洗涤房发放布草如有短缺,应开出欠单,作为以后补领的依据;要求超额领用,应填写出借物申请表并经有关人员批准。

  7、洗涤房

  ⑴收布草时要按颜色、种类分别收取,要逐一清点数量,并检查布草内是否有杂物。

  ⑵接收洗涤物品和重点洗涤品必须做好标记和交接记录。

  8、发放布草。

  ⑴发放布草要按部门实际需要的数量发放,特殊和重点洗涤物品按规定发放。

  ⑵发放布草时要把好质量关,做到“四不发”,即:破损的不发、洗不干净的不发、烫不*的不发、有异味的不发。

  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采用“以一换一’的发放方法,即以脏布草换回同等数量的干净布草,并做好签收手续。

  9、草房应建立盘点制度。

  ⑴定期盘点,对现有布草情况进行检查统计,然后与定额标准进行比较,了解各类布草的.损耗情况并分析原因,盘点时主管人员应在场。

  ⑵盘点时须请财务部协助,

  10、建立布草的报损与再利用制度。

  ⑴对使用年限已到、有破损或无法洗涤的布草,均采取报损处理。

  ⑵将报损的床单、毛巾等改制成抹布等进行再利用。

  ⑶布草报损应定期、分批进行,以分散工作量及保持布草的质量。

  ⑷由部门、总办、财务一道,在计算出需要补充的数量后,制订采购计划。

  11、布草存放合适的环境。

  ⑴布草房的相对湿度不大于50%,温度保持在20°c以下,并保持布草房的良好通风。

  ⑵对布草进行分类上架存放,布草房不应存放其他物品,特别是化学药剂、食品等。

  ⑶经常进行清洁和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

  12、布草的保养。

  ⑴按配置率并结合实际制订采购计划,备用布草不宜一次购买太多。

  ⑵备用布草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⑶新布草应漂洗后再使用。

  ⑷刚洗涤好的布草应在货架上搁置一段时间。

  ⑸对于毛毯、丝棉被、枕芯等纺织品,存放时不能重压,同时要定期翻晒。

  ⑹消除污染或损坏布草的隐患。

  布草管理制度 2

  布草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分区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如果布草间数量达到要求,则每个区域服务员负责该区域布草的收、送、检验数量和质量等管理,出现撰失由其负责,同时填写相应的表格。如果布草间不够,则服务员到指定的地方完成领取、送还等与布草有关的工作,同时填写相应表格,脏布草可以装到布草袋或布草筐中去,以此代替布草间。洗涤厂必须免费为酒店提供足够数量的布草袋,作为运送布草用,严禁用脏布草打包的形式代替布草袋。中班服务员所用布草要根据酒店安排到指定点操作。

  责任及配置

  1、客房主管:负责酒店运作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布草的管理、库存布草的管理、周期性统计及有效控制(以40s的全新布草为例,按国家规定洗涤次数在120—150次方能作为常规报损)。

  2、客房(中班)服务员/领班/主管:负责日常布草的收发、洗涤公司送回干净布草的初步洗涤质量控制,填写《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

  3、楼层服务员:负责分区楼层布草的管理,布草总量按房间数量所需布草的1:3倍配备(分别为房间1套、工作间1套与洗涤周转套),日常布草的收发和洗涤质量控制。楼层工作间针对每个楼层布草管理须张贴《楼层布草配比有》和《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

  4、总布草房和楼层布草房均需配备一定的.布草柜或货架和塑料周转箱,分类叠放整齐后存放,张贴名称标签,并做好相应的防鼠、防霉、防意外损毁等措施。

  脏布草的送洗

  1、客房服务员在做房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客房服务员工作报表》,并不定时地核对换洗的数字是否与工作间的数字相符,同时在做完房间后负责集中存放脏布草并分类清点(将床单、被套、枕套与浴巾、布巾、地巾分类存放,这样可以避免差错及第二次污染)。

  2、客房服务员如在做房时发现存在洗涤不干净或洗涤损坏的布草应单独打结处理或另外存放,洗涤公司人员收取布草时要求其返洗或做退回处理,同时须让洗涤公司人员签字确认。客房服务员对于需做特殊处理的布草(血迹、鞋油、红酒污染等)要与其它脏布草分开堆放,并在洗涤公司收布草时说明,请其做特殊处理。

  3、洗涤公司人员到达楼层收取脏布草时,楼层服务员应先核对当天脏布草数字并分类记录在《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客房服务员应和洗涤公司工作人员一起清点好脏布草并与《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记录进行核对,无误后由对方开具布草送洗单并双方签字确认,客房服务员收取送洗单第2联。如有需回洗的须在《布草洗涤交接表》中另外注明类别及数量。有洗涤损坏的必须退回,让对方人员出据欠条,友作到总布草房换取布草和酒店协调赔偿的依据。

  4、与洗涤公司人员清点布草无误后,客房服务员应监督对方人员将脏布草分类用布草袋封装,并及时运离楼层。楼层服务员有义务和责任监督其根据酒店相关要求工作,不允许拖拉布草或堆放在电梯口及客房走廊。

  干净布草的收发

  1、客房服务员凭当日洗涤公司确认的布草送洗单及欠条(包括洗涤公司和总布草房)到总布草房或洗涤公司领取相应数量的干净布草。如总布草房或洗涤公司无法补充足够数量的布草,应要求总布草房或洗涤公司出具欠条,并在《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中总布草房或洗涤公司欠一栏做好记录,以便次日补齐。

  2、客房服务员/领班/主管根据收回的布草送洗单和欠条,做好汇总后,填写《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如有洗涤公司欠条的应在报表中洗涤公司欠一栏中做好相应统计。

  3、客房(中班)服务员/领班/主管根据前一日《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中布草类别和数量收取和清点洗涤公司送回的干净布草,并初步检查洗涤质量。存在数量缺少或洗涤损坏的,应要求对方出据欠条,签字确认,并在当日《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中洗涤公司欠一栏做好统计和记录。记录严禁数字的涂改。

  布草控制管理

  1、如有住客损坏赔偿的布草,客房员凭总台杂项收费单(一式三联,白联客房,黄联客账,红联财务)或值班经理以上酒店管理人员确认的免赔单到总布草房或仓库领取相应数量的布草作为补充。

  2、客房主管或领班等酒店管理人员应每周不定期对楼层布草间进行抽查,发现缺少的及时由员工按成本价作赔偿处理须开据杂项收费单,流程同客赔流程)。

  3、对正常损坏的布草,楼层服务员须填写报损单由客房主管确认后,报总经理及财务审批,凭报损单和报损布草到总布草房或仓库领换相应的布草。

  4、客房服务员必须至少每月轮换楼层,轮换楼层时须相互进行布草清点。客房主管须对总布草房进行盘存,统计月度布草洗涤、缺失等数据。

  5、次月2日前客房主管须将上报洗涤公司的布草欠条进行汇总后上报酒店财务和总经理,以便酒店及时和洗涤公司进行赔偿协商,双方确认的赔偿金额在当月洗涤费中扣除,必须做到当月损失在当月洗涤费中赔偿。

  6、需报损的布草,由客房主管进行分类存放,填写报损单上报酒店总经理和财务审批。

  7、客房主管根据月度布草库存量和赔偿、报损数量在每月2日前上报总经理《布草申购表》,酒店在5日前上报运区总,经审核后向公司采购部申购。

  8、由客房主管保存好各类原始单据,并根据财务需要进行汇总。

  9、酒店的总经理、财务及客房主管每月必须对酒店的布草进行盘点,填写《棉织品盘点表》。

  10、报损布草每月须有店长及分管客房的值班经理和会计同时确认是否达到报损条件。报损布草须建账目和做正常使用的布草有明显区别的标识,以便各部门正确使用,并填写《棉织品报废报损表》。

  11、报损布草流向须有领用人签字(附《报损棉织品使用流向表》)

  12、《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楼层布草配备表》要张贴在工作间/总布草间,不得涂改,按要求签字。

  布草管理制度 3

  布草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分区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如果布草间数量达到要求,则每个区域服务员负责该区域布草的收、送、检验数量和质量等管理,出现撰失由其负责,同时填写相应的表格。如果布草间不够,则服务员到指定的地方完成领取、送还等与布草有关的工作,同时填写相应表格,脏布草可以装到布草袋或布草筐中去,以此代替布草间。洗涤厂必须免费为酒店提供足够数量的布草袋,作为运送布草用,严禁用脏布草打包的形式代替布草袋。中班服务员所用布草要根据酒店安排到指定点操作。

  责任及配置

  1、客房主管:负责酒店运作使用过程中的所有布草的管理、库存布草的管理、周期性统计及有效控制(以40s的全新布草为例,按国家规定洗涤次数在120—150次方能作为常规报损)。

  2、客房(中班)服务员/领班/主管:负责日常布草的收发、洗涤公司送回干净布草的初步洗涤质量控制,填写《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

  3、楼层服务员:负责分区楼层布草的管理,布草总量按房间数量所需布草的1:3倍配备(分别为房间1套、工作间1套与洗涤周转套),日常布草的收发和洗涤质量控制。楼层工作间针对每个楼层布草管理须张贴《楼层布草配比有》和《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

  4、总布草房和楼层布草房均需配备一定的布草柜或货架和塑料周转箱,分类叠放整齐后存放,张贴名称标签,并做好相应的防鼠、防霉、防意外损毁等措施。

  脏布草的送洗

  1、客房服务员在做房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客房服务员工作报表》,并不定时地核对换洗的.数字是否与工作间的数字相符,同时在做完房间后负责集中存放脏布草并分类清点(将床单、被套、枕套与浴巾、布巾、地巾分类存放,这样可以避免差错及第二次污染)。

  2、客房服务员如在做房时发现存在洗涤不干净或洗涤损坏的布草应单独打结处理或另外存放,洗涤公司人员收取布草时要求其返洗或做退回处理,同时须让洗涤公司人员签字确认。客房服务员对于需做特殊处理的布草(血迹、鞋油、红酒污染等)要与其它脏布草分开堆放,并在洗涤公司收布草时说明,请其做特殊处理。

  3、洗涤公司人员到达楼层收取脏布草时,楼层服务员应先核对当天脏布草数字并分类记录在《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客房服务员应和洗涤公司工作人员一起清点好脏布草并与《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记录进行核对,无误后由对方开具布草送洗单并双方签字确认,客房服务员收取送洗单第2联。如有需回洗的须在《布草洗涤交接表》中另外注明类别及数量。有洗涤损坏的必须退回,让对方人员出据欠条,友作到总布草房换取布草和酒店协调赔偿的依据。

  4、与洗涤公司人员清点布草无误后,客房服务员应监督对方人员将脏布草分类用布草袋封装,并及时运离楼层。楼层服务员有义务和责任监督其根据酒店相关要求工作,不允许拖拉布草或堆放在电梯口及客房走廊。

  干净布草的收发

  1、客房服务员凭当日洗涤公司确认的布草送洗单及欠条(包括洗涤公司和总布草房)到总布草房或洗涤公司领取相应数量的干净布草。如总布草房或洗涤公司无法补充足够数量的布草,应要求总布草房或洗涤公司出具欠条,并在《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中总布草房或洗涤公司欠一栏做好记录,以便次日补齐。

  2、客房服务员/领班/主管根据收回的布草送洗单和欠条,做好汇总后,填写《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如有洗涤公司欠条的应在报表中洗涤公司欠一栏中做好相应统计。

  3、客房(中班)服务员/领班/主管根据前一日《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中布草类别和数量收取和清点洗涤公司送回的干净布草,并初步检查洗涤质量。存在数量缺少或洗涤损坏的,应要求对方出据欠条,签字确认,并在当日《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中洗涤公司欠一栏做好统计和记录。记录严禁数字的涂改。

  布草控制管理

  1、如有住客损坏赔偿的布草,客房员凭总台杂项收费单(一式三联,白联客房,黄联客账,红联财务)或值班经理以上酒店管理人员确认的免赔单到总布草房或仓库领取相应数量的布草作为补充。

  2、客房主管或领班等酒店管理人员应每周不定期对楼层布草间进行抽查,发现缺少的及时由员工按成本价作赔偿处理须开据杂项收费单,流程同客赔流程)。

  3、对正常损坏的布草,楼层服务员须填写报损单由客房主管确认后,报总经理及财务审批,凭报损单和报损布草到总布草房或仓库领换相应的布草。

  4、客房服务员必须至少每月轮换楼层,轮换楼层时须相互进行布草清点。客房主管须对总布草房进行盘存,统计月度布草洗涤、缺失等数据。

  5、次月2日前客房主管须将上报洗涤公司的布草欠条进行汇总后上报酒店财务和总经理,以便酒店及时和洗涤公司进行赔偿协商,双方确认的赔偿金额在当月洗涤费中扣除,必须做到当月损失在当月洗涤费中赔偿。

  6、需报损的布草,由客房主管进行分类存放,填写报损单上报酒店总经理和财务审批。

  7、客房主管根据月度布草库存量和赔偿、报损数量在每月2日前上报总经理《布草申购表》,酒店在5日前上报运区总,经审核后向公司采购部申购。

  8、由客房主管保存好各类原始单据,并根据财务需要进行汇总。

  9、酒店的总经理、财务及客房主管每月必须对酒店的布草进行盘点,填写《棉织品盘点表》。

  10、报损布草每月须有店长及分管客房的值班经理和会计同时确认是否达到报损条件。报损布草须建账目和做正常使用的布草有明显区别的标识,以便各部门正确使用,并填写《棉织品报废报损表》。

  11、报损布草流向须有领用人签字(附《报损棉织品使用流向表》)

  12、《楼层布草洗涤交接表》、《楼层布草配备表》要张贴在工作间/总布草间,不得涂改,按要求签字。

  布草管理制度 4

  为加强对布草的规范化管理,合理使用布草,延长布草的使用寿命,避免浪费和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布草的管理:

  洗涤部统一负责酒店所有布草(包括工衣鞋袜、台布、*巾、杯布、方巾、台圈、面巾、地巾、浴袍、床罩、窗纱、窗帘、布草袋、毛毯、枕套、枕心、棉胎、被套、披肩、床单等)的收发、洗涤,以及正常报损等管理。

  二、布草的申购:

  新布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申请,并提供布草样板给洗涤部试洗认可后,由采购部按照采购审批程序统一采购。

  三、布草的发放:

  洗涤部按布草领用部门建立布草台账,所有布草入仓后由所需部门领出,洗涤部做好预洗、整烫工作,使用部直接从洗涤部领取使用。

  四、布草的使用和保管:

  布草使用遵循“谁使用准保管”以及“谁遗失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使用部门可视实际需要做好洁净布草的备仓存放。

  五、布草的更换:

  更换布草原则上以一换一的.方式,肮脏布草换清洁布草、更换时,洗涤部和使用部门要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六、布草的收洗:

  脏布草的收集由洗涤部每天下午3:30集中进行,各部门提前收集好脏布草。

  七、布草盘点:

  1、每月由洗涤部和使用部门联合进行月度盘点,盘点报告经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一份给财务部。

  2、每季度(3、6、9、12月)由财务部、洗涤部和使用部门联合进行季度盘存清点。

  3、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洗涤部负责离职或调往其他部门时,应进行有财务部人员参与的布草盘点交接手续。

  八、布草报损:

  1、使用部对不宜继续使用的布草应退回仓库,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报损表》,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连同报损的布草一起交总仓验收,洗涤部根据已审批的布草报损数,按正常采购程序进行不定期补仓。

  2、每月底洗涤部须统计布草报损情况,布草报损要注明原因,分清责任,并须双方经理确认交财务部审核。洗涤部每季度(1、4、7、10月)可视布草报损情况看是否可修改作他用,并发至使用部门,否则按“废品处理规定”交财务部处理。

  3、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布草短缺、破损或严重污渍(无法洗掉),应立即向洗涤部负责人报告,连同盘点报告表,呈交部门总监处理,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处理。

  九、其他:

  1、财务部对酒店的布草使用情况应进行监控,减少损失。

  2、使用部门临时需要较多布草使用时(如大型宴会、接待等),应向仓库提出暂借申请,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后予以借出;使用完毕,应按期归还。

  3、布草交接过种中如发现人为的严重污染或破烂的布草,应及时向洗涤部当值负责人报告,以便采取相应适当措施。

  十、本制度自二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布草管理制度 5

  为加强对布草的规范化管理,合理使用布草,延长布草的使用寿命,避免浪费和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布草的管理:

  洗涤部统一负责酒店所有布草(包括工衣鞋袜、台布、*巾、杯布、方巾、台圈、面巾、地巾、浴袍、床罩、窗纱、窗帘、布草袋、毛毯、枕套、枕心、棉胎、被套、披肩、床单等)的收发、洗涤,以及正常报损等管理。

  二、布草的`申购:

  新布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申请,并提供布草样板给洗涤部试洗认可后,由采购部按照采购审批程序统一采购。

  三、布草的发放:

  洗涤部按布草领用部门建立布草台账,所有布草入仓后由所需部门领出,洗涤部做好预洗、整烫工作,使用部直接从洗涤部领取使用。

  四、布草的使用和保管:

  布草使用遵循“谁使用准保管”以及“谁遗失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使用部门可视实际需要做好洁净布草的备仓存放。

  五、布草的更换:

  更换布草原则上以一换一的方式,肮脏布草换清洁布草、更换时,洗涤部和使用部门要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六、布草的收洗:

  脏布草的收集由洗涤部每天下午3:30集中进行,各部门提前收集好脏布草。

  七、布草盘点:

  1、每月由洗涤部和使用部门联合进行月度盘点,盘点报告经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一份给财务部。

  2、每季度(3、6、9、12月)由财务部、洗涤部和使用部门联合进行季度盘存清点。

  3、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洗涤部负责离职或调往其他部门时,应进行有财务部人员参与的布草盘点交接手续。

  八、布草报损:

  1、使用部对不宜继续使用的布草应退回仓库,由使用部门填写《物资报损表》,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连同报损的布草一起交总仓验收,洗涤部根据已审批的布草报损数,按正常采购程序进行不定期补仓。

  2、每月底洗涤部须统计布草报损情况,布草报损要注明原因,分清责任,并须双方经理确认交财务部审核。洗涤部每季度(1、4、7、10月)可视布草报损情况看是否可修改作他用,并发至使用部门,否则按“废品处理规定”交财务部处理。

  3、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布草短缺、破损或严重污渍(无法洗掉),应立即向洗涤部负责人报告,连同盘点报告表,呈交部门总监处理,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处理。

  九、其他:

  1、财务部对酒店的布草使用情况应进行监控,减少损失。

  2、使用部门临时需要较多布草使用时(如大型宴会、接待等),应向仓库提出暂借申请,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后予以借出;使用完毕,应按期归还。

  3、布草交接过种中如发现人为的严重污染或破烂的布草,应及时向洗涤部当值负责人报告,以便采取相应适当措施。

  十、本制度自二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布草管理制度 6

  布草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布草间,有清洁专用保洁 设施,并且标志明显。

  二、配备足够数量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有利于正 常周转使用和严格清洗消毒。

  三、客人使用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后,必须严格清洗, 采取热力消毒或其它方法进行严格消毒。 本店无清洗消毒条件的'必须 与有资质的洗涤公司签订洗涤协议,确保洗涤消毒效果。 3,经清洗消毒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进入布草间过程 中包装严密,确保不被污染。进入布草间后经检验合格放入清洁的保 洁柜内进行保洁。

  四、保洁时间较长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再次 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供客人使用。

  五、清洗消毒的被罩,床单,枕套,枕巾等物品,必须做好清洗 消毒记录,保证一客一用一消毒。

  六、布草间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出入登记制度,先进先出。并做 好布草间日常卫生保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或有杂物。

  布草管理制度 7

  1、为保证宾馆经营需要,保持布草最低的消耗和库存周转量,特制定布草管理制度。

  2、核定各种布草的需要量,是根据宾馆的各类客房床位数量、餐厅座位数及台布替换率,温泉客流量等来核定。

  布草消耗定额的制定是控制宾馆费用的重要措施之一,其确定方法为:

  客房按床位数1:2.5配置;温泉按*均客流量1:2配置;餐厅按桌数1:2配置桌布,按餐位1:3配置口布。

  3、布草存放要定点、定量。

  ⑴楼层布草房的存放不超过床位数,工作车上的配置按当天入住率计算;餐厅、温泉按送洗量对换。即送洗多少脏布草就换领多少干净布草。

  4、要经常核对数量,每月必须盘点清查。

  5、送洗的数量应填表列明,洗衣房收到并予以复核后签字认可,方可去洗涤房领取相同品种和数量的干净布草。

  6、洗涤房发放布草如有短缺,应开出欠单,作为以后补领的依据;要求超额领用,应填写出借物申请表并经有关人员批准。

  7、洗涤房

  ⑴收布草时要按颜色、种类分别收取,要逐一清点数量,并检查布草内是否有杂物。

  ⑵接收洗涤物品和重点洗涤品必须做好标记和交接记录。

  8、发放布草。

  ⑴发放布草要按部门实际需要的数量发放,特殊和重点洗涤物品按规定发放。

  ⑵发放布草时要把好质量关,做到“四不发”,即:破损的不发、洗不干净的不发、烫不*的'不发、有异味的不发。

  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采用“以一换一’的发放方法,即以脏布草换回同等数量的干净布草,并做好签收手续。

  9、草房应建立盘点制度。

  ⑴定期盘点,对现有布草情况进行检查统计,然后与定额标准进行比较,了解各类布草的损耗情况并分析原因,盘点时主管人员应在场。

  ⑵盘点时须请财务部协助,

  10、建立布草的报损与再利用制度。

  ⑴对使用年限已到、有破损或无法洗涤的布草,均采取报损处理。

  ⑵将报损的床单、毛巾等改制成抹布等进行再利用。

  ⑶布草报损应定期、分批进行,以分散工作量及保持布草的质量。

  ⑷由部门、总办、财务一道,在计算出需要补充的数量后,制订采购计划。

  11、布草存放合适的环境。

  ⑴布草房的相对湿度不大于50%,温度保持在20°c以下,并保持布草房的良好通风。

  ⑵对布草进行分类上架存放,布草房不应存放其他物品,特别是化学药剂、食品等。

  ⑶经常进行清洁和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

  12、布草的保养。

  ⑴按配置率并结合实际制订采购计划,备用布草不宜一次购买太多。

  ⑵备用布草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⑶新布草应漂洗后再使用。

  ⑷刚洗涤好的布草应在货架上搁置一段时间。

  ⑸对于毛毯、丝棉被、枕芯等纺织品,存放时不能重压,同时要定期翻晒。

  ⑹消除污染或损坏布草的隐患。

  布草管理制度 8

  1、按时上、下班,参加宾馆点名例会。

  2、严禁脱岗、串岗,遵守工作纪律。

  3、对布草进行分类存放保管,整齐合理,存取方便。

  4、每天按时收取各楼层、单元的待洗布草,准确清点、填写布草单,双方签字确认。

  5、将待洗布草集中后,再次认真清点并交于洗涤公司。

  6、每天按时接收洗涤公司送回的干净布草,认真清点,核对原始单据无误后,按布草单分发给各楼层、单元。

  7、回收洗涤公司洗涤不彻底的布草,登记并退回返洗。

  8、回收洗涤公司洗涤过程中致使破损的布草,登记并与洗涤公司交涉,然后上报主管领导。

  9、将有破损、污迹的`布草退回布草房,分类存放并登记。

  10、每月定期对布草进行盘点,对盘存结果进行分析,若发现短缺现象应对其作出处理。

  11、除进行常规工作外,优先服从领导临时工作安排,动作要迅速,坚决杜绝懒散、拖沓,保证工作质量与效率。

  12、熟悉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在紧急情况下,能完成自己的职责。

  13、服从宾馆经理和主管领导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布草管理制度 9

  一、酒店布草管理与保护培训流程

  1、酒店布草的寿命和产生破损的原因

  2、布草管理可以用3c和3p概括

  3、布草的二次污染与预防

  4、如何控制酒店布草报损率

  二、酒店布草的寿命和产生破损的原因

  酒店洗衣房的布草在使用时间过长或多次洗涤之后,会改变其颜色,显得破旧,甚至破损,使新补充进来的布草和旧的布草在颜色、外观、手感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异。还有些布草由于管理不善,操作不当而出现斑斑点点的污迹,如黄色锈斑、黑色油污等,对于这类布草酒店应及时更换,使其退出服务过程,而不应凑合使用,否则会影响服务质量,使酒店的利益遭受损失。

  所以酒店洗衣房除了对棉织品的正常洗涤外,还要做好对棉织品的维护和保养,尽量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其报损率。一般来说,酒店棉制品的储备标准以3至5套不等,取决于营业上酒店的出租率、洗衣房运转情况、部门预算等因素。一般最低的标准是3套,一套在各部门使用,一套在洗衣房洗涤,另一套则储备在棉织品仓库备用。但对洗衣房来讲,布草并不是成套或批量更换,而是有破损才有补充。那么怎么计算酒店的棉织品的正常使用寿命,以及何时需要更换新的棉织品呢

  1、布草的寿命

  酒店所用的布草有一定的寿命,所以酒店洗衣房除了对棉织品的正常洗涤外,还要做好棉织品的维护和保养,尽量延长使用寿命,减小其报损率。若超期使用,将会出现布草破损严重的情况,再投入使用将会影响酒店服务质量。

  布草具体破损情况有以下几种:

  全棉:破小洞,边及角破裂,折边脱落,变薄易破,颜色变混浊,毛巾柔软性降低。

  混纺:颜色变混浊,棉部分脱落,失去弹性,边及角破裂,折边脱落。

  当以上某种情况发生时,布草应考虑产生原因及时更换,一般地说,棉织品的洗涤次数大约为:全棉床单、枕套,130~150次;混纺(65%聚酯、35%棉),180~220次;毛巾类,100~110次;台布、口布,120~130次。以上洗涤次数是根据国际一流饭店水准要求而设定的,虽经过测试而定,但也不能为绝对的标准,因目前行业内没有“关于布草寿命及损耗”的相关规定,以上只是作为一个参考的标准,具体因每个酒店的.设定标准和要求尺度有所不同。

  2、布草产生破损的原因

  首先是洗涤方面造成的破损,例如:

  1.洗涤时加料时间不对。不能在机器内水量不足的情况下投料,尤其注意漂白性的化学品,这样容易使洗涤剂集中在布草的局部而造成布草受损。

  2.漂白剂的使用不当。洗衣房应对漂白类的洗涤剂谨慎使用,特别是漂白粉(氯漂剂),如果使用温度不当,使用浓度过高,洗后残留过多等都会导致布草变色甚至出现小洞。

  3.布草沾到腐蚀性的化学品。酒店所使用的各种清洁用品中,有一些是带腐蚀性的,特别是一些强酸性清洁剂对棉织品的影响很大,如果服务员在收集或清洁房间时,使棉织品不慎沾上这些清洁剂又没有马上清洗干净,也会导致布草的局部受损,牢度变差。

  4.误用洗涤剂。洗衣房的清洁剂都是一些化工用品,需要一定知识和责任心并正确使用,否则有可能出现洗涤品错误混用,甚至加料错误的情况,也会导致这种结果。

  其次是机器和人为方面的原因,例如:

  1.洗衣机的转筒有毛刺或某些部位不光滑,在洗涤过程中很有可能导致布草刮破或磨损现象,表现为抽纱、继纱,然后出现小洞,并逐步扩大。

  2.洗涤前分检工作不认真,使有些尖锐的或硬的杂物混在其中,在洗涤时造成破损。

  3.洗涤前后装车或出机时,用力过重或碰到尖锐物品刺破或勾破。

  4.洗涤脱水时均布不好或高脱时间过长,机械力导致拉破,或洗涤过水时间过短,次数少,洗涤残留或洗涤程序缺损,未中和去除残碱、余氯等。

  5.布草的本身质量及储存环境。棉织品必须避潮储存,仓库通风良好,仓库搁板边缘应光滑等,同时,布草房应避免虫害、鼠害。

  3、如何避免

  1.正确使用洗涤剂,掌握合理的加料时间和温度,了解洗涤剂的基本特性和使用方法,避免棉织品直接接触具有强酸性或腐蚀性的化学品。特别是氯漂的正确使用,及时用脱氯剂除去残留的过多的氯,用中和剂中和掉残余的碱。还要尽量避免棉织品直接接触一些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

  2.做好洗涤前的分检工作,包括布草的种类的分检和杂物的分离。

  3.经常检查机器,布草的收集和输送要小心,防止二次污染和人为损坏,洗涤时装载量要合适(80%~85%),太多或太少对布草的洗净度和磨损都有影响,空机检查机器滚筒内是否有尖锐、铁质杂物存留。

  4.做好新旧布草的分类,旧布草的自然破损与不正常破损应区分对待,新旧布草强度不同脱水时间长短也应有所不同。

  另外一点对布草寿命有直接关系的是避免“疲劳使用”,即当天洗涤多次,每天如此下去会加速布草寿命的减短。应让它有充分的休息时间,最少在24小时以上,即洗涤完之后,休息一天,隔天再使用,无形之中,布草寿命自会较长。

  一个小的建议:对于酒店来说,增加一个缝纫室对织物进行修补也是一项合算的投资,对于酒店节约成本而言相当重要。缝纫室的工作包括:

  1、改做制服

  2、修改台布、床单等,使面积大报损的布草可以修改为较小的布草继续使用

  3、缝补一些价格较高而稍需修改就能重新使用的物品

  4、用报损的布草改制成其他工作用布如:厨师用工作布、清洁用的抹布等

  布草管理制度 10

  脏布草管理

  (1)各楼层指定固定客房员工为该楼层布草管理第一责任人。

  (2)各楼层对撤下来的脏布草进行分类整齐存放。

  (3)在布草洗涤商清点布草之前最好能清点一遍脏布草,并做相关记录,在布草洗涤商清点时,客房管理人员(主管或领班)至少一人在场,同该楼层客房服务员对脏布草进行清点。将清点结果进行对照比较。

  (3)对退洗布草单独存放,清点结果要单独记录标识,要求布草洗涤商开相应借据证明(布草名称,规格,数量,日期,人员),以方便在送货时单独核算,避免混淆。

  (4)楼层之间脏布草不允许混在一起。

  (5)住客房如需要临时更换布草(晚上),要确保更换的干净布草和撤下来的脏布草数量对等,防止退房查房疏漏。否则,要有相关记录,并做好工作交接。

  布草间干净布草管理

  (1)指定楼层布草第一责任人。

  (2)干净布草要整齐分类摆放于布草架上。

  (3)客房管理人员根据各楼层的房间数分配各楼层布草的安全库存,将楼层布草配比表贴于各楼层布草间。如中间有变动,需及时更新。

  (4)楼层之间布草不允许私自窜用。

  在途布草管理

  (1)在途布草的.第一责任人为客房主管。

  (2)对退洗布草要准确记录,并有相关凭证,退洗布草如长时间未送还,客房主管要及时催送。

  (3)客房管理人员对洗涤质量要定期跟进。必要时要及时上报,到布草洗涤现场了解情况。

  报损、调拨布草管理

  (1)布草如需报损,客房管理人员需及时了解报损原因,确认是否属于正常报损,否则需有相应的赔偿说明(客赔,布草洗涤赔偿,员工赔偿等),填写报损单,并上报酒店总经理签字,财务留存。

  (2)布草外部调拨需要酒店负总经理签字同意,有相关记录凭证,财务留存。内部调拨要上报,客房管理人员要有相关记录,及时调整相关变动楼层台账记录。


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扩展阅读


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扩展1)

——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管理制度 1

  为了保证我们手工课程顺利进行。环境卫生清洁,室内教学模具,展品安全无损,并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氛围,能让同学们安静有序的进行手工课程,学校特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手工制作由负责人负责,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二、学生进入本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三、在本室内应绝对保持卫生的干净、整洁,不要随意乱扔杂物,剪的.纸屑、废物等装入塑料袋内,课后由值日生清理出教室。

  四、在本室活动,学生要事先准备好用具及用品,以免因准备不足而影响制作课效果。

  五、禁止触摸,乱动本室展品,若因违纪而造成展品损坏,照价赔偿,。

  六、注意安全,课堂中不得将剪刀,直尺等硬物对准他人,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七、学生在离开本室前应把桌椅摆放整齐,听从管理人中或任课教师的安排,有主观性离开本室,管理人中或任课教师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八、管理人员注意做好本室的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管理制度 2

  店铺运作

  1、全店销售工作,合理安排店员工作;

  2、负责开铺、收铺、监督店员收银程序、保证货品及现金安全

  3、维持货场及收银柜等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

  4、保持货场灯光、仪器、工具运作正常;

  5、编写店长每周工作日志及处理各项文件;

  6、每天主持例会,确保员工与公司的沟通顺畅。

  货品管理

  1、保证店铺货品充足,合理安排补货;

  2、根据公司要求及市场情况灵活安排货品及陈列;

  3、监督收货及退货程序;

  4、及时向公司反映货品及市场情况。

  顾客服务

  1、指导购员提供优良的顾客服务;

  2、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建立顾客与公司良好关系。

  人事管理

  1、安排员工的排班表;

  2、向公司建议人事调动,纪律处分,员工晋升等;

  3、处理好同事关系,提升团队合作精神。

  2)资深营业员、收银员、营业员、仓务员工作范围

  店铺运作

  1、积极向顾客推介店铺的货品及推广活动内容并达成销售;

  2、保持货品和货仓整齐清洁;

  3、保证公司货品及财物安全;

  4、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

  5、遵守公司的仪容仪表及制服标准;

  6、及时向上司反映一切需即处理的情况。

  货品管理

  1、及补充货架上的货品;

  2、协助处理进货及退货和准备补货的资料。

  顾客服务

  1、向顾客提供专业及优良的服务和协助处理顾客的投诉;

  2、向顾客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3、各岗位职责简述

  1)店长岗位职责:职位名称店长直接上级区域督导部属下级店铺人员工

  工作职责

  1、店铺最高负责人,承担全面店铺管理工作;

  2、管辖和监督店铺运作,以达成店铺销售、店铺形象服务和人员管理的目标;

  3、以身作则,推动下属,培训员工;

  4、作为店内同事与公司之间沟通的桥梁;

  5、作为公司接待人员与公司外部相关人员的沟通;

  6、处理好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

  具体工作内容

  1、确保店铺正常有序的日常运作;

  2、在店铺推广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3、推动店铺生意,分析店铺生意状况,以至达成公司的销售目标;

  4、承担一定比例的个人销售指标;

  5、监督销售程序,确保店铺提供顾客期望的优质服务,处理顾客投诉,与顾客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

  6、了解和掌握市场及顾客动态信息,参与公司市场推广和品牌推广;

  7、管理和带动属下员工,建立店铺团队士气,确保员工之间的团结与合作;

  8、培训属下员工,推动员工的个人发展;

  9、合理安排人手,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10、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店铺物料正常运转;

  11、创造合乎公司品牌形象的店铺环境,店铺陈列和气氛;

  12、正确执行现金处理和财务核算程序;

  13、店铺突发事件的主要处理人和负责人;

  14、日常店铺文件和文书工作的整理;

  15、执行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

  16、每日、周、月制作公司指定的报表;

  17、组织每月的商品盘点、帐务核对;

  18、补货与商品管理;

  管理制度 3

  一、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及有关医疗配套文件规定进行护理文书书写及管理。

  二、护理文件包括体温单、医嘱单、医嘱本、病室交班报告本、护理记录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等,均按本院护理部编写的护理文件书写格式要求填写。

  三、护理文件书写必须有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完成,实*、进修、试用期护士书写后应有带教老师签字。

  四、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晰、无错别字、眉栏填齐、页面整洁。合格率达95%以上。

  五、各种医疗护理记录表格要定点存放,及时补充;病历中各种表格应按顺序排列整齐,不得任意撕毁、涂改或丢失,病历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六、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等应连同病历随病人出院或死亡后,按规定排列,及时送病案室保管。医嘱本的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二年,病区交班本一般不少于三年,以备查阅。

  七、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护理病历,当班护理人员应在抢救工作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时间,执行各项治疗时间应记录到时分。

  八、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携带病历摘要。

  九、护理部、科室定期对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监控、检查、评价、反馈,促进书写质量持续改进。

  管理制度 4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机密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十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四、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五、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七、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八、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九、检查与考核

  1、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2、本标准由学校校长室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管理制度 5

  一、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临时医嘱单、长期医嘱单、住院首次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风险评估单等。

  二、护理文书书写应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三、护理文书书写应做到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使用医学术语。

  四、护理文书应当具有法定资格的护理人员按规范书写,学生书写的文书应当由老师审阅、修改并签名。

  五、高年护士有审核、修改低年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书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纪录清晰、可辨。

  六、抢救记录应当在抢救6小时内,由相关护士据实补齐,并加以注明。

  七、手术护理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之后及时完成,按规范要求填写,并放入病历夹中。

  八、护理文书应当在病人出院时归入医院病例中,交病案室保存。

  九、制定并落实护理文书检查考核标准及奖惩细则。

  十、护理文书质控组每月对护理文书进行抽查,并按分数评出甲、乙、丙、三等,丙级病历的书写者在评先、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管理制度 6

  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健康咨询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消毒。

  二、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健康咨询室。

  经过允许进入健康咨询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健康咨询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及药品。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证就诊质量。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员工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五、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季度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六、健康咨询要有详细登记,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七、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

  凡个人借用健康咨询室医疗器械的,必须经理批准。

  八、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置。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每周进行一次健康咨询室及器械消毒。

  十、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

  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药物通用名称及有效期。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五、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

  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六、涉及的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七、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健康咨询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

  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八、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九、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以上各种不良反应发生都要按规定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门。

  管理制度 7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2)活动架子应牢固、*稳,移动时人要下来。移动式操作*台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超过5m。

  3)喷浆设备使用前应检查,使用后应洗净,喷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4)喷浆要戴口罩、手套和保护镜、穿工作服,手上、脸上最好抹上护肤油脂。

  5)喷浆要注意风向,尽量减少污染及喷洒到他人身上。

  6)使用人字梯,拉绳必须结牢,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准站在梯子上移位,梯子脚下要绑胶布防滑。

  管理制度 8

  一、行政总厨

  直接领导:董事会或总经理管理对象:各厨师长联系范围:公司各部门

  工作职权:

  1、据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指示,负责公司厨政系统日常工作调节,部门沟通,做到“上传下达”。

  2、师队伍技术培训规划和指导。

  3、负责公司厨政系统菜品、原料研究开发、厨政管理研究工作。

  4、组织酒店对关键原料品质的鉴定工作。

  5、对酒店厨师系统的考察和考核评级作总体把关和控制。

  6、与酒店总经理共同处理各种重大突发事件。

  7、负责组织对菜品的设计和审计工作,不断了解菜品动态和动向。

  工作职责:

  1、进行厨政作业管理的巡察、解决各种疑难技术问题。

  2、进行厨师脱产培训、在岗培训指导。

  3、调节各厨房厨师的人员配置,并将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4、组织制定酒店原料的采购,供应与存储规划,并对其作业管理流程进行密切监控。

  5、对酒店菜品烹饪作业过程进行检查、指导、确保酒店菜品数量与品质的正常供应。

  6、根据总公司规划,定期组织菜品研究与开发,并负责完成各个时期菜品研发责任指标。

  7、根据公司总经理指示,参与和组织国家级和国际大型餐饮,食品学术研讨交流会议与活动。

  8、对酒店重大烹饪作业任务亲自指挥指导。

  9、负责对厨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纠正。

  二、厨师长

  直接领导:总厨(无总厨由总经理)管理对象:厨房各组组长联系范围:酒店各部门

  工作职权:

  1、负责各小组组长的考勤考绩工作,根据他们工作表现的好坏,正确行使表扬和批评、奖励或处罚职权。

  2、全权处理各厨房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做好事前工作安排。

  3、合理调动,安排各小组组长、厨师、厨工的人员配置。

  4、现场检查、督导厨房的各种准备工作。

  工作职责:

  1、根据酒店的特点和要求,制定零餐和宴会菜单。

  2、制定厨房的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确保厨房工作正常进行。

  3、巡视检查厨房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力及技术力量,统筹各个工作环节。

  4、检查厨房设备运转情况和厨具、用具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订购计划。

  5、根据不同季节和重大节日组织特色食品节、推出时令菜式,增加花色品种,以促进销售。

  6、每日检查厨房卫生,把好食品卫生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厨房卫生制度。

  7、定期实施厨师技术培训,组织厨师学*新技术和先进经验。定期或不定期对厨师技术进行考核,制定值班表,评估厨师,对厨师的晋升调动提出意见经批实施。

  8、负责保证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和餐饮特色、指挥大型和重要宴会的烹调工作,制定菜单,对菜品质量进行现场把关,重要客人可亲手操作。

  9、合理调配人员,科学安排操作程序,保证出菜节奏,为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10、负责控制食品和有关劳动力成本,准确掌握原料库存量,了解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根据原料供应和宾客的不同口味要求,制订菜单和规格、审核厨房的请购单,负责每月厨房盘点工作,经常检查和控制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防止变质、短缺,合理安排使用食品原料。高档原料的进货和领用必须经厨师长审核或开单才能领发,把好成本核算关。

  11、负责指导主厨的日常工作,根据客人口味要求,不断改进菜品质量、并协助总经理设计、改进菜单,使之更有吸引力,不断收集、研制新的菜点品种,并保持地方特色风味。

  12、经常与各部门联系协调、并听取宾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三、红案炉子组长

  直接领导:厨师长管理范围:炉灶厨师

  联系范围:厨房其它各组职权:负责小组考勤,安排本组厨师上岗。

  工作职责:

  1、协助厨师长制作菜单,懂得成本核算和菜肴的销售价。

  2、熟练地烹制厨房能够提供的季节、月、周、日特色菜。

  3、检查督导组内所有厨师的仪容、仪表及工作服。协助厨师长培训厨师,指导新厨师按厨房的程序工作。

  4、开餐前检查所有烹饪原料是否准备妥当,检查炉头各岗位的准备工作。

  5、负责零点、餐、宴会及团体餐的出菜顺序、烹调工作,与烧烤、切配、打荷、汤锅及面点厨师搞好协作。

  6、掌握各种原料的名称,产地,出菜使用率、用法和制作方法,分派下属领取当日厨房所需要的原料。

  7、向厨师长汇报厨房工作,并提出建议,如厨房人员问题,厨房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当天厨房所不能提供的菜品,食品原料的采购问题,客人对食品投诉及要求、季节、月、周、日、厨房的特色创新菜式。第二天原料申购。

  8、工作完毕后,应负责检查厨具、用具是否整齐清洁,保证一切烹饪原料安全贮存、场所卫生干净、各种能源开关如水、电、气、油等是否安全关闭。

  四、红案炉子厨师

  直接领导:红案组长联系范围:传菜员、管事组

  工作职责:

  1、负责零餐及宴会菜肴的烹制,满足客人对食品提出的特殊烹饪要求。

  2、熟练地烹制厨房提供的各类菜肴。

  3、按组长的要求,填写领料单经厨师长签字,领取每日货物。

  4、负责制作当天所需氽煮食品及半成品的准备工作,配制各种调料。

  5、上班后,准备好所有炉头必用的生产工具,如铁锅、勺、铲、毛巾、竹刷、漏勺等。

  6、开餐完毕后,清洗所有炉头生产工具,摆放整齐。原料收藏、环境卫生的清洁、能源的关闭。

  7、接受上级的其它任务。

  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美化、优化、净化育人环境,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本校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制定本制度,全校教职员工及家属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制度如下:

  一、尊重他人、和睦邻里、邻里间不准吵口、斗殴。违者,学校领导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准攀爬树木、摘花折枝,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三、加强门卫管理,禁止大型货车进入校内,否则对当事人每次罚款10元,车辆压坏学校设施须照价赔偿。

  四、校内不准放养家禽,若有放养者,抓到一个对其主人一次罚款10元,若所放家禽被毒死,应由主人自己负责。

  五、任何人不得在宿舍的楼梯、走廊、过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自行车等,影响他人通行,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自家柴棚或学校停车棚内,违犯规定,乱停乱放者,每次罚款10元。

  六、不准乱涂墙面,不准涂抹、涂改或撕毁通知、文告等,不准乱扔果皮、杂物,垃圾不准倒在垃圾池外,违者罚款10元。

  七、搞好室内外卫生,大力灭除“四害”,接受卫生知识教育,积极预防传染病,不准将废(杂)物乱扔进下水道,若管道堵塞,自费疏通,倘若公共管道堵塞,则由同一管道住房共同分担清理费用。

  八、坚持卫生区包干制度,定期检查评比。

  九、休息时间禁止噪声污染,电视、卡拉ok、收音机音量不得过大,不准通宵达旦地打麻将和扑克,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以20元罚款。

  十、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加强防火防盗意识,不准乱扔烟头,不准乱拉电线,改装住房线路须经总务部门同意,方可施工,严禁偷电,违者重罚。自觉及时交清卫生、水电、煤气等费用。未经允许,住户不得擅自同意外来人员搭用水电。

  管理制度 10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

  责人签。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三、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四、奖惩办法(班主任):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以上各条希切实执行。


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扩展2)

——保洁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保洁管理制度 1

  保洁员

  1)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保洁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2)在辖区进行保洁时,发现任何破坏环境卫生行为或故意破坏行为时应及时阻止,对不听劝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处。

  3)在辖区进行保洁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保洁任务,并确保不影响业户的生活和休息。初中文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绿化管理员

  1)具体的绿化养护工作,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

  2)实施绿化养护时、爱护公共设施及业户物品,保质保量完成养护工作并确保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3)进行绿化养护时,对任何破坏环境卫生行为或故意损坏行为应及时阻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4)负责本责任区红外红布防系统、摄像镜头范围内的植物定期修剪工作。

  5)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爱护绿化工具和设备。初中以上文化,高中文化,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绿化养护知识。

  保洁管理制度 2

  一、 绿化植物的保养及服务

  (一) 所有公共区域员工(包括领班)均有经常检查植物生长的情况之责;

  (二) 发现那些丑陋的、枯燥现象存在的植物立刻报告,及早换掉不适当的植物;

  (三) 监督花工进行植物清洁保养,定期按植物生长规律浇水施肥;

  (四) 密切联系合同商,提供指定地点增加植物;

  (五) 根据送货、订货单据仔细检查植物数量及所摆放场所是否妥当;

  (六) 提供特殊事宜的鲜花需求及其它。

  二、清洁机器的使用及保管

  (一) 吸尘器

  1.检查最后一次使用过的吸尘器是否清理干净,有无异物留存。

  2.开动电机检查机器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大的燥声。

  3.操作时沿着由内向外,由上至下的使用方法进行,轻加以按动,使尘粒物始终依附在吸尘器的扒头上。

  4.避免直接使用吸尘器吸入大块的杂物或在浸水的区域操作。

  5.注意地毯边角吸尘器扒头不能达及的.地方,可直接使用机器吸管沿地毯边角进行操作。

  6.操作时留意电线不能拖拉太长,以免踩踏发生意外。

  7.待工作结束打开吸尘器,取下尘袋,将杂物清理干净后,由尘袋下方,向上进行安装,注意检查安装是否牢靠。

  8.使用两台吸尘器相互进行吸尘清理,以达到灰尘的全面清理干净。

  9.按照使用说明或将吸尘器最后整理,达到外观清洁、整齐内部无故障和方便使用的效果,妥善进行保管。

  (二)吸水机

  1、检查最后一次使用过的吸水机,是否清理干净,有无异物存留。

  2、开动电机检查机器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大的燥声(吸水时应将保护电机的尘罩取出。

  3、操作时沿着由内向外;由上至下的方法进行,轻加以按动,使积水及杂物不留痕迹的吸入。

  4、避免直接使用吸水机吸入大的杂物。

  5、根据机器使用的时间及工作时吸水量的大小,准确推断及时打开机器,倾倒箱内污水。

  6、操作时要尽量吸水彻底,使之高效率的运转,避免重复操作。

  7、使用时留意电线不要拖拉太长,以免踩踏发生意外。

  8、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根据要清洁环境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吸水机配件进行操作。

  9、按照使用说明书将吸水机进行最后整理、达到外观清洁、整齐。内部无故障和方便使用的效果,妥善进行保管。

  公司应不断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使全体保洁员工时刻注意自己仪容仪表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以优良的服务和工作成绩,争取业主和住户的好评。

  三、仪容仪表

  (一)服装:

  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上岗前在休息室(更衣室)换好工作服,下岗后换下工作服。不得在非工作进间穿工作服,工作服应勤换,衣袋内不乱装杂物。发现破损,掉扣应及进修补、穿着应整洁、干净、扣纽扣好,不乱卷袖。鞋袜应整齐、干净。不得赤脚穿鞋。

  (二)戴牌:

  员工上岗戴工牌,工牌一律戴在左胸。

  四、行为举止

  (一) 时刻保持自已姿态端庄、精神饱满、动作利索,说话声音要清楚、讲求礼貌、不喧哗、不嬉闹,走路要稳、靠右行,不许排行走,礼让业主和住户。

  (二) 在岗上不得吸烟。不得长时间休息、扎堆聊天,不与业主和住户闲谈。

  (三) 在任何情况下,不同业主和住户争执,吵架、主动为业主和住户服务。

  (四) 员工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范围内活动,不准串岗、串楼层,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得到上级主管的许可。

  (五) 不去不该去的地方,不动不该动的物品,不做令人怀疑的行为。

  五、礼貌礼节

  (一) 坚持“业主和住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宗旨,树立“业主和住户就是上帝”的意识。

  (二) 对待业主和住户问询,要有问必答,回答准确,有不表楚的问题时可将业主和住户带给相关工作人员接待。

  (三) 同业主和住户交谈时,眼光要注视业主和住户,集中精力听,不要左顾右盼,不要中间打断,遇有急事时,应先说“对不起”,再讲明理由。

  (四) 注意问候、称呼、应答、迎送等礼用语。

  (五) 对业主和住户的物品不要表示羡慕,以免误会。

  六、劳动纪律

  (一) 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请事假提前申请,特殊原因要及时补请,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批准后方能休假。

  (二) 工作时间不允许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 工作时间(含上班前用餐时)不得喝酒,在岗上不得吸烟。

  (四) 不在工作区域内用餐,不在非休息时间和地点休息,上下班时走员工通道。

  (五) 服从上级主管的检查与纠正。服从领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 在作业时,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及业主和住户的活动,不允许发生口角或打架。

  (七) 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用品等。损坏丢失机器、设备、工具、工作服按公司规定赔偿。

  (八) 不许与业主和住户拉关系,索要小费。不准向业主和住户借东西。

  (九) 不动业主和住户的物品,严禁偷盗行为。

  (十) 在楼宇和社区内拣拾的一切物品一律上交,不许私自带走。

  (十一) 业主和住户赠送的物品应先向上级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带走。

  (十二) 下班后按规定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在岗上停留。

  七、清洁工的礼貌用语

  您好!

  早晨好!

  对不起,现在×××不能用,请稍等一会儿,好吗?

  小心路滑,请留心!

  请您这边走!

  您先请!(电梯上)

  对不起,我不太清楚,请与管理处联系!

  谢谢,不用客气!

  您走好,再见!

  再见!

  对不起,现在可以为您做清洁吗?

  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可以与管理处联系或直接给我们打电话,我们会马上给您提供服务。

  没问题,我们马上帮您把这清理干净。

  对不起先生,请您不要往卫生间废纸篓中扔烟头,这样容易引起火灾。

  你好,先生/小姐,您需要帮助吗?

  对不起,×××器已坏,工程部正在全力修理,希望您理解,真对不起,给您带来那么多不便。

  保洁管理制度 3

  为了规范保洁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保洁人员的服务质量,使公司整体卫生环境清新、整洁,特作以下规定:

  一、工作职责、工作守则及工作时间:

  1、保洁主管应尽职尽责、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队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展开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和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洁人员需每日全面、细致的对卫生区域进行打扫、除尘。

  3、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指挥、服装整洁、礼貌待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4、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2:30---16:30

  二、工作制度及标准细则:

  1、保洁员上岗期间保持个人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不大声喧哗,严禁与公司同事闲聊,工作期间不影响员工正常工作;穿工装上岗,保持工装整洁、干净,工装每周涤一次;不浓妆艳抹及佩带不适宜的饰物;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岗。

  2、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所有工作在安排后必须立即行动。

  3、工作时间内保证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办公用品。

  4、爱惜工作用具及公司办公用品。如有工作用具损坏,可以旧换新。

  5、按工作职责每日全面清扫责任区。

  其中办公室卫生包括:办公桌椅、公共办公柜、电脑、电话、室内玻璃、栏杆、地面、吸尘、门框擦拭、办公室内植物浇灌、擦拭鱼缸、换水等。

  前台卫生包括:前台桌椅、饮水机、小柜子、白板等。走廊卫生包括:挂画、公司牌匾等。

  卫生间包括: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盒)、卫生纸等用品的及时更换。小楼卫生包括:办公室、走廊(地面、地角线)、门窗、玻璃、百叶窗、卫生间(及时更换用品)、饮水间等。

  三、奖惩管理制度

  1、保洁员薪金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其中基本工资全额内保2500元;全月

  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纪录,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发放全额工资;

  2、绩效奖金(奖金为20-80元),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及标准考核。

  部门负责人实行每日检查,每周抽查。一次未能按照操作标准达标者,将给与当事人口头警告;三次仍未能达标者,将处以罚款5-20元不等;全月累计未达标次数五次以上者,将予以辞退。

  保洁管理制度 4

  1、根据公司的管理工作目标,负责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制度(规定)及记录。

  2、负责拟定新接收物业的清洁、绿化和杀虫工作方案,并主持清洁班组建设的具体筹备工作。

  3、负责申报清洁/绿化工具、设备、材料等用品并进行验证,以及清洁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4、组织人员定期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5、经主管领导批准,负责清洁/绿化工作对外谈判、签约事项。

  6、负责处理清洁工作对口业务往来事宜。

  7、全程监督控制各保洁项目的保洁服务,达到体系文件规定标准。

  8、完成本部门的管理目标:

  对保洁服务满意率达96%以上

  新员工入职培训达99%

  对客投诉处理率达100%

  确保场所工作人员无重伤以上事故

  保洁管理制度 5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保洁管理制度 6

  一、保洁范围

  ⑴ 公共地方的保洁,这是指物业区域内,楼宇前后左右的公共地方,包括楼道、广场、空地、绿地等清扫保洁。

  ⑵ 共用部位的保洁,这是指楼宇地层到顶层屋面上下空间的共用部位,包括楼梯走道、大厅、*台清扫保洁。

  ⑶ 生活垃圾的处理,要求保洁员将每日清扫的垃圾倒入指定的收集点,不得擅自乱倒。

  二、保洁员的时间计划安排

  ⑴ 每日清洁工作楼内道路清扫一次,

  ⑵ 两天一次各楼梯及走廊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清抹一次,

  ⑶ 每月月底清洗一次店控门,

  ⑷ 每一个月安排清扫一次采光井。

  三、定期检查

  物业公司将每日、每周、每季、每年清扫保洁的具体内容用记录报表形式固定下来,以便布置工作和进行定期检查。另在每幢楼贴上本梯卫生保洁情况表,希望大家相互监督。

  保洁员相关

  保洁管理制度 7

  一、礼貌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一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一天打扫,持续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持续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职责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持续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持续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职责。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一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状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罚款100—30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职责,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保洁管理制度 8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保洁管理制度 9

  区域工作内容频率标准

  大堂公共区域

  地面(牵尘)不间断1、天花、壁纸、墙面、木制品:无污渍、无尘土、无手印

  2、地面、墙面、柱身:光亮、无尘土

  3、金属电镀制品、灯饰、柱子、玻璃、镜面:

  光亮、无手印

  地垫(吸尘)3次/日

  墙壁(擦拭)1次/日

  玻璃门、玻璃墙面(擦拭)不间断

  咨询台、指示牌、水牌(擦拭)3次/日

  圆柱、方柱(擦拭)3次/日

  灯饰(外表)1次/日

  消防设备(外表)1次/日

  护栏扶手(擦拭)不间断

  立式烟缸(擦拭)不间断

  空调风口(外表)2次/月

  墙壁(擦拭)1次/周

  玻璃门、墙面、门、框(清洗) 1次/周

  地垫(清洗)2次/周

  金属、电镀制品养护1次/周

  公共走廊地面(牵尘)不间断1、天花、壁纸、墙面、木制品:无污渍、无尘土、无手印

  2、走廊、楼梯:无尘土、无杂物、无蚊虫

  3、地面、墙面、柱身:光亮、无尘土

  4、金属电镀制品、柱子、玻璃、镜面:光亮、无手印

  墙面、踢脚板(擦拭)1次/日

  消防设备外表(擦拭)1次/日

  烟灰缸、垃圾桶(擦拭)不间断

  出入门(清洗)1次/周

  通风口、柱子2次/周

  墙(清洁)1次/周

  灯罩1次/月

  地毯清洗1次/月

  区域工作内容频率标准

  公共卫生间门、门框(擦拭)不间断1、天花、木制品:无污渍、无尘土、无手印

  2、台面、地面、墙面:光亮、无手印

  3、金属电镀制品、灯饰、柱子、玻璃、镜面:

  光亮、无手印、无水印

  4、卫生间:无杂物、无异味、无蚊虫

  6、卫生洁具:无污垢、无水渍、光洁明亮

  地面(墩、擦)不间断

  小便池、坐厕、洗脸盆(清洗消毒)不间断

  卫生间空气消毒3次/日

  水龙头、台面(清洗)不间断

  镜子(擦拭)不间断

  垃圾筐(擦拭)3次/日

  电镀件、烘手机不间断

  通风口2次/周

  地面刷洗1次/周

  墙壁(擦洗)1次/周

  天花板(擦拭)1次/月

  灯罩、空调风口1次/月

  垃圾桶(清洗)1次/周

  各楼层楼梯地面(拖抹)1次/日1、楼梯:无尘土、无杂物、无蚊虫

  2、金属电镀制品、灯饰、玻璃:光亮、无手印、无水印

  3、地面、墙面、柱身、扶手:无尘、光亮、无污渍

  扶手(擦拭)1次/日

  窗台(擦拭)1次/日

  电镀件上光擦拭2次/周

  墙面、天花(除尘)2次/月

  扶手(清洁剂擦拭)2次/月

  灯具(除尘)1次/月

  标牌标识1次/日

  区域工作内容频率标准

  外围地面、台阶(清扫)不间断无污渍、无杂物

  标识牌、宣传栏(擦拭)1次/日

  照明设施(外表)1次/日

  果皮箱(清洁整理)3次/日

  地面冲洗(夏季)1次/月

  地沟1次/月

  果皮箱(刷、洗)3次/日

  地下停车场地面、(清扫)不间断无污渍、无杂物、无积水

  停车场设施(擦拭)1次/日

  地面冲洗(夏季)1次/月

  地沟1次/周

  烟筒3次/日

  电梯外部擦拭不间断无尘土、光亮、洁净、无污渍、无杂物

  轿箱内侧玻璃1次/日

  轿箱内侧不锈钢表面不间断

  轿箱内侧地毯2次/日

  电梯槽清洁1次/日

  电梯内外侧按键不间断

  电梯门、门框不间断

  办公室清洁办公室大门擦拭1次/日清洁后的桌面、台面无灰尘;玻璃光亮、地面无杂物;垃圾清除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办公桌、椅擦拭1次/日

  地面吸尘1次/日

  收垃圾、更换垃圾袋1次/日

  办公室玻璃清洁1次/周

  窗台擦拭1次/日

  保洁管理制度 10

  保洁岗位职责和管理规范

  1 保洁主管岗位职责

  1.1.负责监督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规定。

  1.2.负责制定小区清扫管理实施方案。

  1.负责制定小区各清洁项目的实施执行标准。

  1.4.负责编制人员的计划安排。

  1.5.负责核实工具用品的申购计划。

  1.6.定期巡查小区,检查保洁任务完成的情况。

  1.7.负责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 保洁员岗位职责

  2.1按有关规定标准和操作规范要求,完成分管区域内各项清洁整理工作。

  2.2工作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和安全隐患,须及时向当班管理员反映。

  2.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3 保洁员管理规范

  3.1遵纪守法,遵守员工手册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2遵守部门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3.3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4上班穿工服、戴工号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3.5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6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7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3.8未经许可,不得擅入住户家中。

  3.9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户或业主的钱物。

  3.10绝对服从上级的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3.11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陪偿。

  3.12做好每日工做记录。


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扩展3)

——前厅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前厅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水*,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励制度

  1、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酒店带来较好效益者,奖励50元;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每月累计一次以上收到表扬信,可评为季度优秀员工(一个季度一评,另外有奖金)奖励100元;

  4、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5、保护酒店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奖励50元;

  6、忠于职守,自觉奉献,表现突出者,奖励50元;

  7、拾金不昧者,奖励50元;

  8、为维护酒店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奖励50元;

  9、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二、惩罚制度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佩戴工号牌、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工服不清洁、褶皱、破损、掉扣未及时更换或修补;每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之内)罚款5元,超过5分钟罚款10元,以此类推,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1天;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串岗者、让总台出现空岗状态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4、当值时扎堆聊天、串岗串位,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5、当值时吃东西、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墙靠物、化妆、嬉笑打闹、挖鼻、剔牙、高声喧哗、打响指、剪指甲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6、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10元;

  7、当值时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行为懒散、动作缓慢、无精打采,唉声叹气,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前台内吃东西、看报纸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8、非当班时间不得在前台逗留,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9、客经过时必须要有问候语,采取站立式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0、接听电话及对讲机使用时,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1、每班次交接必须按《交接班流程》严格执行,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2、当值人员所有现金必须存放于收银抽屉内,不得外露并交接清楚,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3、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每拖延一天,罚款10元;

  14、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申请,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10元;

  15、做好住客房及各旅行团队、协议单位的叫醒服务工作及电话服务,如班间连续两次未及时为客服务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6、不得使用前台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7、不使用服务敬语,怠慢宾客,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8、工作区域内卫生必须时刻保持整洁干净,如有纸屑、果皮、烟头、杂物等;必须马上清理,特别是烟灰缸内不得有杂物烟头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9、因事因病缺*,未能及时请假的,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0、无故或借故不参加公司和酒店组织的业务培训及会议,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1、在培训课上随意交谈、打闹、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当值人员手机必须调成振动或静音,当班时佩戴的手机不得裸露于工作服之外,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3、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者,罚款10元;

  24、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27、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25、嘲讽或模仿客人动作、推诿或拒绝其它部门正当要求者,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26、发现当班期间当班人员睡觉者,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27、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10元,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元(取消参加“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28、前厅部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杜绝拒绝给客人提供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29、接营销部的预定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或闲置,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30、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或部门通报,追查责任到个人,一经查实,按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1、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5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三、执行方式

  1、违反条例时,以现金处罚进行,由部门开取罚款单,并由经理与当事人在罚款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当事人如拒绝签字,经理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

  2、受到表扬奖励时,以现金奖励进行,由经理与当事人在奖励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3、罚金(奖金)以现金的`形式交纳。

  4、处罚的所有费用都作为本部门的部门基金。

  四、补充内容

  1、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建议。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不断的提高服务水*,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

  3、本规定是评选“优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依据。

  前厅管理制度 2

  一、岗位职责

  1、代表总经理受理宾客对酒店内各部门的一切投诉。

  2、检查接待重要住客的工作,并协助总经理接待好重要客人。

  3、回答宾客的一切询问,并向宾客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4、维护大堂秩序,协同保安确保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酒店员工和酒店财产的安全。

  5、负责检查大堂区域的清洁卫生,各项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维护酒店的高雅格调。

  6、处理员工和客人的争吵事件,协调处理宾客的疾病和死亡事故。

  7、征求宾客意见,沟通酒店与宾客间的情感,维护酒店的声誉。

  8、确保大堂秩序良好,无衣冠不整、行为不端者。

  9、每周向前厅部经理报告客人投诉、员工违纪等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抄报总经理。

  10、协助前厅部经理指导检查接待、礼宾部,做好前厅部的日常管理。

  协助前厅部员工处理好日常接待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超额预订问题、各人丢失保险箱密码问题、签帐超额无法付款的客人、逃帐事件以及其它帐务等方面的问题)。

  11、协助保安部调查异常事物和不受欢迎的客人。

  12、完整、详细地记录在值班期间所发生和处理的任何事项,将一些特殊的、重要的及具有普遍性的内容整理成文,交前厅部经理阅后呈总经理批示。

  13、沟通前厅部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工作责任区

  1、酒店各项投诉处理工作。

  2、大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标准

  1、工作态度积极,对待客人亲切和蔼。

  2、按照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做好VIP客人的接待和迎送工作,准确处理好客人投诉和遗留物品的处理;及时配合各部门处理好客户关系中的问题,工作无差错。

  3、保持与住店客人的沟通与联系,每天与客户关系员看望或联系客人不少于三次,关心客人住店情况,征求客人意见,解决客人难题,并及时做好记录,按月汇总客人的意见,建议和有关信息,向领导汇报。

  4、掌握前厅和饭店服务动态,及时与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联系。

  5、严格要求本部门各岗位能遵守酒店店规、店纪。

  6、管理好本部门达到良好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

  7、绝对服从领导的调配安排,协助上级工作。

  8、达到部门制定的百分制考核标准的各项要求。

  四、工作汇报

  1、每日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前厅部经理汇报。

  2、每周将工作情况汇总,以文字形式向前厅部经理汇报。

  3、每月28号前向前厅部经理提交《宾客意见及宾客投诉汇总表》

  4、落实前厅部经理对本日、周、月工作进行批示,发扬成绩、纠正缺点。

  五、大堂副理每日工作流程细则。

  大堂副理早班工作流程

  1.提前十分钟到岗,按酒店要求整理好个人仪容仪表。

  2.交接酒店x,检查前厅各岗位的到岗情况和仪容仪表。

  3.通过工作日志了解前一天酒店的住房情况,包括:总开房数、客人抵店及店房数、客源种类NO-SHOW及取消订房数(需进一步掌握客人未到达的原因以及对酒店造成的影响),并清楚当天酒店预订房数及预计占用房数。

  4.协助前台收银处理客人退房事宜,与客人建立良好的宾客关系。

  5.阅读有关文件、通知及各类运转表格,了解酒店当日客情,重要客人的抵、离情况以及在酒店举行的各类活动情况。

  6.每日09:00前向FOM汇报前一天大堂副理接到的宾客投诉、建议和意见。

  7.根据当日重要宾客接待通知单,对客房的布置、卫生、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并按要求完成重要宾客的接待。

  8.重要宾客及团队抵店时,在大厅迎候,并亲自将重要宾客引领送至房间,当重要宾客及团体离店时负责送行。

  9.及时处理当值期间的所有宾客事务。

  10.收到宾客意见书(卡)后,应积极设法与宾客接触,对宾客意见作进一步的了解,感谢客人的意见并做好解释工作,若宾客已离店,要定期代表总经理给宾客回信。

  11.协助前台收银员处理D/O房(原定当天退房而未退的房间)。

  12.随时检查各营业点的工作秩序、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规格标准,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13.检查公共区域、客用卫生间、公用电话的卫生状况及酒店范围内的各种广告牌、各种装饰的摆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4.留意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指示牌并及时做好收取工作,如宴会、会议等。

  15.认真、完整地处理当班各项事务,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入LOG-BOOK上,将未尽事宜交下一班跟办。

  大堂副理中班工作流程

  1.提前十分钟到岗,与上一班交接酒店x。阅读有关报表和上一班的工作日志,就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进行交接并跟办。

  2.检查前厅各岗位的到岗情况和仪容仪表。

  3.协助前台接待处理客人入住事宜,与客人建立良好的宾客关系。

  4.阅读有关文件、通知及各类运转表格,了解酒店当日客情,重要客人的抵、离情况以及在酒店举行的各类活动情况。

  5.每日15:00参与部门班前会,听取各类最新政策及规章制度、重要信息。

  6.根据当日重要宾客接待通知单,对客房的布置、卫生、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并按要求完成重要宾客的接待。

  7.重要宾客及团队抵店时,在大厅迎候,重要宾客要送进房间,重要宾客及团体离店时负责送行。

  8.重要宾客及团队抵店时,在大厅迎候,并亲自将重要宾客引领送至房间,当重要宾客及团体离店时负责送行。

  9.收到宾客意见书(卡)后,应积极设法与宾客接触,对宾客意见作进一步的了解,感谢客人的意见并做好解释工作,若宾客已离店,要定期代表总经理给宾客回信。

  10.记录当日MOD值班人员于交班本上。(详见值班经理排班表)。

  11.继续跟进D/O房(原定当天退房而未退的房间);

  12.随时检查各营业点的工作秩序、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规格标准,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整改,并做复查工作。

  13.检查公共区域、客用卫生间、公用电话的卫生状况及酒店范围内的各种广告牌、各种装饰的摆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当值楼层主管抽查楼层客房卫生整理情况。

  14.留意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指示牌并及时做好收取工作,如宴会、会议等。

  15.每日抽检3间客房的卫生状况,做好相关记录。

  16.做好宾客拜访工作,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详细记录在案。

  17.检查酒店三楼ktv、一楼茶吧包厢使用情况。

  18.认真、完整地处理当班各项事务,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入LOG-BOOK上,将未尽事宜交下一班跟办。

  前厅部接待主管岗位职责

  直接上级——前厅部经理

  直接下级——接待领班(接待收银员)

  联系部门——酒店各部门

  前厅管理制度 3

  一、餐饮部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组织机构图

  二、餐饮部岗位职责

  (一)餐厅部经理

  1、执行总经理的工作指令,并向其负责报告工作。

  2、全面负责各餐厅的经营管理工作,保证餐厅经营业务的正常进行,负责掌握酒水毛利率,坚持酒水毛利日清日结。

  3、坚持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合理组织人力,实行规范服务,保持优质服务水*并深入开展学先进找差距活动。

  4、负责餐厅工作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5、参与餐厅的改造和更新装修工作,负责餐厅设备财产管理、预算管理和费用管理,严格控制物料消耗和成本费用。

  6、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与酒店各部门的联系,协调进行工作,并以市场为导向,做好市场调查研究,不断提出餐厅促销措施。

  7、坚持服务现场的管理,检查和督导员工严格按照餐厅服务规程和质量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优质、高效。

  8、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员工生活,抓好班组文明建设。

  (二)中餐厅领班

  1、执行部经理的工作指令,向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2、负责餐厅工作人员调配、班次安排和员工的考勤、考核,保证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各服务点上都有岗、有人、有服务。

  3、按照餐厅服务规程和质量要求,负责餐厅的管理工作,并与厨房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工作。

  4、掌握市场信息,了解客情和客人需求变化,做好业务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工作,并及时反馈给厨房和有关领导。

  5、了解掌握厨房货源情况及供餐菜单,组织和布置餐厅服务员积极做好各种菜点和酒水的`推销工作。

  6、负责餐厅费用控制和财产、设备和物料用品的管理,做好财产物料三级帐和物料用品的领用、保管及耗用报损工作。

  7、保持餐厅设备设施整洁、完好、有效,及时报修和提出更新添置意见。

  8、负责处理客人对餐厅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认真改进工作。

  9、坚持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服务现场管理,检查和督导餐厅员工严格执行服务规程。做好餐前准备、餐间服务和餐后结束工作,并抓好员工的岗位业务培训。

  10、掌握和了解员工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班组文明建设。

  (三)中餐厅迎宾员

  1、服从领班的工作安排。掌握和了解每天宴*预订、客人用餐和餐桌安排及当日特色菜点情况。

  2、认真按照领位服务工作规程和质量要求,迎送接待进餐客人。

  3、礼貌迎客,根据餐桌安排和空位情况,引领客人到适当的座位上,并礼貌地将值台服务员介绍给客人。

  4、微笑送别客人,征求客人意见,与客人道别。

  5、参加餐厅开餐前的准备和餐后结束工作。

  (四)中餐厅服务员

  1、服从领班的工作安排。按照餐厅服务工作规程和质量要求,做好餐前准备、餐间服务和餐后结束工作。

  2、了解每天宴*预订、客人用餐和餐桌安排情况,准确、周到地进行服务。

  3、掌握供餐菜单变化和厨房货源情况,主动介绍和推销各种菜肴和酒水。

  4、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确保餐具、布件清洁完好,备齐各种物料用具。

  5、爱护餐厅设备财产和餐具物料,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五)中餐厅传菜员

  1、服从领班的工作安排。按照餐厅服务工作规程和质量要求,做好走菜服务工作。

  2、参加餐厅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做好餐厅环境和连厨房通道的清洁工作,准备好传菜用具和各种调料。

  3、开餐期间主要负责点菜单和菜点的传递和输运工作,做到熟记餐桌台号,传递点菜单迅速,按客人要求掌握出菜次序和速度,准确无误上菜,走菜稳健。

  4、及时清理和撤换餐具、酒水,做到轻拿轻放。

  5、每餐结束后,参加餐厅的整理、清扫工作。

  (六)酒水员

  1、服从管理员的工作安排。按照酒水工作规程和质量要求,做好酒水的领货、发放,以及储存等各项具体工作。

  2、酒水进出时负责填写和核实凭证,核准数量,保证手续完备。

  3、负责定期清点储存量,确保数量准确,符合储存要求。

  4、做好空废瓶罐的回收工作,减少浪费。

  5、保持酒水部周围环境及仓库的干净整洁,注意温度和通风。

  前厅管理制度 4

  前厅管理制度

  前厅管理制度是根据餐厅的规章制度制定,前厅的奖罚制度应以其管理制度为基准,管理鲜明,奖罚分明。

  内容:

  1.前厅部员工的素质培养

  2.前厅部的环境与设施的维护

  3.前厅部各部门的管理与衔接配合工作的管理

  4.前厅部服务的监督管理

  5.前厅部对客史档案的管理

  6.前厅部人力资源的管理

  7.前厅部对员工培训的管理

  一、前厅部员工的素质培养

  1.仪容仪表的规范

  A.上班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工服干净整洁;

  B.站、立、行资势要端正、得体;

  C.头发符合酒店规定

  D.员工不得留长指甲,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涂不色指甲,不带饰物

  E.不得使用过浓的香水

  2.礼节礼貌的规范

  A.称呼客人时恰当的使用称呼

  B.热情、主动问候客人,按先女后男宾的原则

  C.注意应答礼节

  D.与客人保持应有的距离,不过分随意

  3.言谈规范

  A与客人交谈时,语言要清楚、简洁、准确;

  B.语速适中,语调轻柔,表情自然

  C.回答问题时不可说“不知道”

  D.不与同事在客人面前说家乡话,扎堆聊天

  E.不与同事议论客人是非

  F.注意接电话的规范

  G.不得与客争辩,不做有损酒店形象的事情

  H.上班不带有/表露个人情绪,甚至影响工作

  4.举止规范

  A.举止落落大方,自然诚恳

  B.精神状态良好。情绪饱满

  C.双手不插腰,或玩弄其它东西

  D.双腿站直,身体不东倒西歪,不得把双脚露出鞋外

  F.手势规范,双手递接

  G.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山厌烦、冷淡、僵硬的表情

  5.综合素质的规范

  A.热情好客、交际能力强

  B.精明能干、有巧妙的推销技巧

  C.机智灵活、有较强的应便能力

  D.能说会道、有过硬的语言沟通能力

  二、前厅部的环境与设施的维护

  1.酒楼大门与大厅的维护

  A.要求迎宾岗位职责之一就是送往迎来每一个客人

  B.要求各位员工尤为迎宾关注大厅的秩序,包括大厅沙发休息区,大厅卫生等

  C.要求下班员工不得无故在大厅内逗留;

  2.前厅灯光与是否通风良好的维护

  A.由迎宾控制大厅灯光的开与关,注意厅内与厅外的灯光比较

  B.关注大厅的通风效果,随时与工程部门反映

  3.大厅装饰物/植物的定期维护

  4.前台设备,内部资料/资料架的维护

  A.要求前台员工自觉维护,爱惜

  B.部门领导定期进行检查

  5.不私拿或使用客用设施

  三、前厅部各部门的管理与衔接配合工作的管理

  1.包括接待、收银、礼宾、小部门的管理

  A.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私自换班、调班

  B.不得迟到早退

  C.当班时间不得在休息区睡觉

  D.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不顶撞上级,态度端正

  E.当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F.不在岗位上与同事或亲戚闲聊,应懂得注意场合

  G.不在工作时间私自外出

  H.在规定时间内用完餐

  I.不可泄露客人隐私或泄露酒楼机秘

  J.当班时间不得饮酒

  K.杜绝偷盗客人或同事财务等恶劣行为

  L.对客使用标准的普通话

  M.当班时间不可玩电脑游戏

  N.当天工作情况、交待的重要事项仔细体现于交班本上

  2.部门之间配合工作的管理

  A.对部门之间沟通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必要时进行交谈会

  B.开展有利于增进部门之间和谐的娱乐活动

  3.部门工作流程的熟悉

  A.对客人一般的询问能妥善处理

  B.熟悉本值岗位职责

  C.会灵活处理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D.熟悉电话礼仪

  四、前厅部服务的监督管理

  1.对客服务的标准十字用语

  A.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2.主动服务要求

  A.主动关注客人所需,想客人所想

  3.微笑服务要求

  A.发自内心的笑容

  4.一站式服务理念

  A.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量在自己手中解决客人的需求或是投诉

  5.工作认真仔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五、前厅部对客史档案的管理

  1.个性化服务要求

  A.通过微小服务、情感服务、超常服务、限时服务以提高整体的服务质量

  2.有利于开展促销活动

  3.可提高酒楼经营决策科学性

  4.涉及分类管理、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细节管理

  六、前厅部人力资源的管理

  1.前厅员工的选择范围

  2.前厅员工的选择标准

  3.如何激励自己员工的积极措施

  4.如何稳定自己的人力资源,减少员工的流动幅度的方案

  七、前厅部对员工培训的管理

  1.对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或综合活动实行严格要求;

  2.对新员工的培训与考核;

  A.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评估

  3.分月计划的培训,包括日常培训、专题培训等;

  4.分季度的培训,包括管理技能培训,也称为晋级培训;

  5.定期对新老员工进行工作评估

  A.包括基本素质、工作效率、工作态度

  B.具备有:专业知识理解能力

  语言能力进取精神

  责任感工作的自觉性

  工作数量工作质量

  服务态度(是否有微笑服务)个人品德

  礼貌礼节仪容仪表

  与上司的关系与同事的关系

  考勤与守时信誉度

  合作性服从性

  工作能力电话礼仪

  八、前厅奖罚制度

  一、前厅各岗位:

  1.上班时间消极怠工,不能完成上级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

  2.仪容不整,个人卫生差,经指正仍不改正者扣5分。

  3.上班时间使用手机或小灵通打私人电话一次扣5分(确有急事经批准除外)

  4.上班时间扎堆聊天嬉笑打闹或站岗时间说话者一次扣5分。

  5.在宾客面前抠牙齿.挖鼻孔.倚物而立等不雅动作一次扣2分。

  6.工作时擅离职守,脱岗,离岗超过15分钟者扣30分。

  7.不服从管理,顶撞上司,但能有悔改之意者扣50分,严重者且无悔改之意给予开除处理扣200分.

  8.工作时间与同事发生争执或吵架一次扣50分。

  9.上班时间除用餐时间其它时间均不得吃东西,有偷吃行为者一次扣50分。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睡觉者一次扣50分。

  1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含5分钟)一次扣5元。

  12.迟到5分钟以外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扣半天工资。

  13.迟到20分钟以外2个小时以内(含2个小时)扣1天工资。

  1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15.拾遗不报,转移或私自占有他人财产者一次扣50分。

  16.故意破坏公司及员工个人财产按两倍价赔偿。

  17.打破餐具有意隐瞒不登记者按餐具进货价10倍赔偿。

  18.有意浪费食府的水.电.食物者一次扣20分。

  19.带情绪上班对宾客无笑脸者一次扣20分。

  20.因工作失误,导致宾客严重投诉一次扣20分。

  二.迎宾岗位.点菜员位扣分细则

  1.仪容仪表不整.站立姿势不雅,上班时间不按要求化妆一次扣5分。

  2.未问清客人所预定位置.带错客一次扣2分。

  3.卫生区域打扫不干净一次扣5分。

  4.站岗时扎堆聊天一次扣5分。

  5.点菜漏分单一次扣10分。

  6.因点错菜肴造成退菜扣菜肴金额60%。

  7.因点错菜肴宾客投诉但未造成退菜一次扣10分。

  8.点完菜未向宾客复述的一次扣2分。

  9.点菜单上未注明餐别.日期.名字.人数及是否叫起.即上的一次扣5分。

  10.点菜因字迹潦草造成做错菜扣10分。

  11.点菜时因宾客有特别要求而未注明在点菜单上一次扣5分。

  12.业务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

  三.服务员扣分细则

  1.仪容仪表不整.站立姿势不雅,上班时间不按要求化妆一次扣5分。

  2.不按要求隽带笔.服务夹.火机一次扣2分。

  3.卫生区域打扫不干净一次扣5分。

  4.站岗时聊天一次扣5分。

  5.*间服务中烟灰缸里有两个烟头以上.桌面凌乱一次扣2分。

  6.漏记小菜.米饭单按实际金额扣50%。

  7.漏下酒水单导致酒水未买单按酒水金额80%赔偿。

  8.送客后不及时关空调大灯及电热水壶造成浪费一次扣5分。

  9.遇宾客或上级不问好一次扣2分。

  10.值台服务员因工作失误导致客人跑单按菜单金额70%赔偿。

  11.业务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

  四.传菜员扣分细则

  1.仪容不整,个人卫生差,不按要求减半一次扣5分。

  2.传错菜肴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次扣2分,造成经济损失按菜肴金额60%赔偿。

  3.卫生区域一处不干净扣5分。

  4.业务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

  五.奖励

  1.拾金不昧一次奖励10分。

  2.对食府提出良好建议并且被采用一次奖励30分。

  3.转正员工当月满勤.无迟到.无早退.工作积极奖励30分。

  4.在开源节流.节约水电及回收低值易物品有贡献者奖励20分。

  5.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受到宾客表扬奖励10分。

  6.当月被评为优秀服务员者奖励200分。

  前厅管理制度 5

  第一章前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管前厅业务运转,协调前厅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制订前厅的各项业务指标和规划。

  2、每天检查有关的报表,掌握客房的预订销售情况。

  3、掌握每天旅客的抵离数量及类别;负责迎送、安排重要客人的住宿。

  4、严格按照前厅各项工作程序,检查接待员、预订员、行李员等工作情况。

  5、配合培训部对前厅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并具体指导员工各项工作。

  6、与财务部密切合作,确保住店客人入账、结账无误。

  7、协调销售、公关、客房、餐饮以及工程维修部门,共同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监督营业报表,并进行营业统计分析。

  9、负责处理和反映跑账、漏账等特殊问题。

  10、收集客人对客房、前厅以及其他部门的意见,处理客人投诉。

  11、与安全部联系,确保住店客人安全,维持大堂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前厅部防风及防汛的应急措施

  1、台风及强降雨信息由前厅部负责收集。

  2、当收到各类信息时,前厅通知相关部门,并及时将各类预警信号挂于大堂。

  3、前厅作为各部门的协调中心,如接报有物件因台风或者强降雨而损坏,即时用相机将现场拍下,便于日后索赔保险。

  4、根据台风强降雨工作程序检查各部门的完成情况。

  5、综合各部门的报告,汇总成台风或者强降雨的汇报,如无物品损坏,则在值班记孙上登记即可,否则,另作详细书面报告。

  6、大堂副理及总机应密切注意台风及强降雨动向,并即时将信息传达给各部门。

  第三章前厅部灭火自救方案

  1、及时赶到发生火警的现场。

  2、接到报火警警报时必须带上工具:

  ——电筒

  ——手提对讲机

  3、勘证火警情况,向保安部提供确切的情况及确定是否通知消防队或是假火警。

  4、协助酒店的灭火行动。

  5、指示总机房做应争情况。

  6、警急情况下,撤退是必要的,大堂副理应协助总机房用紧急系统向客人宣布火警情况并指示客人用走火通道撤离,并取得的帮助。

  7、随时与火警现场的保安人员保持联系。

  8、必要时,大堂副理要留在火警现场等待消防车的到达。

  火灾扑灭后,大堂副理与消防中心人员检查现场和准备报告。

  前厅管理制度 6

  一、岗位职责

  1、落实礼宾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费用控制,并组织。

  2、最大限度地提高礼宾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

  3、定期召开礼宾班组例会,听取汇报,布置工作,解决工作难题,协调各岗位之间出现的工作矛盾。

  4、负责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经常检查和督促礼宾班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服务规程及质量要求,实行规范服务,保持高质量的服务水*。

  5、检查每天的有关报表,掌握客房入住预订情况和旅客抵离的数量,安排重要客人的住宿和迎送。

  6、负责督促礼宾员工业务培训计划,检查落实情况,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7、关心员工的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部门文明建设,管理好礼宾员工。

  8、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按照奖惩制度实施奖惩。

  9、完成酒店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指令。

  二、工作责任区

  1、团队预订接车,贵宾接待。

  2、门童服务;行李服务;

  三、工作标准

  1、熟悉了解管理岗位的性能。

  2、管理区域员工服务素质达到酒店要求,合格率95%以上。

  3、督促检查管理岗位区域的'业绩考核标准。

  4、督办班组完成酒店下达考核标准及各项要求。

  5、严格要求本班组各岗位能遵守酒店店规、店纪。

  6、管理好本部门达到良好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

  7、绝对服从领导的调配安排,协助上级工作。

  8、制定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制度。

  9、规程及质量要求,实行规范服务,保持高质量的服务水*;

  10、检查每天的有关报表,掌握客房预订情况和旅客抵离的数量,安排重要客人的住宿和迎送;

  11、负责督促礼宾班组员工业务培训计划,检查落实情况,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12、关心员工的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部门文明建设,管理好本部员工;

  13、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按照奖惩制度实施奖惩。

  14、完成酒店领导下达的其它工作指令。

  四、工作汇报

  1、每日将工作情况及时向前厅部经理汇报。

  2、每周将工作情况汇总,在部门工作周会上汇报。

  3、每月月度会议汇报《前厅部礼宾月工作报告》及《下月工作计划》。

  4、贯彻部门经理对本日、周、月工作进行批示,发扬成绩、纠正缺点。

  五、考核

  1、酒店领导收到月工作汇报材料后,安排考评小组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2、季度部门工作和本人工作同时优秀者,酒店通报表彰。

  3、全年工作优秀者,当选优秀员工和管理者,实施等级奖励。

  4、以上考核奖励可自荐申请。

  前厅部大堂副理岗位职责

  报告上级——前厅部经理

  督导下级——接待、礼宾员

  联系部门——有工作关系相关部门

  前厅管理制度 7

  一、岗位职责

  1.协助前厅经理检查和控制前厅的工作程序,全面负责前厅的接待和问询等日常工作,督导员工为客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制定总服务台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

  3.沟通与客房部、餐饮部、营销部等部门和各管门区之间的联系、协调好各项工作,为客人的特殊四、要求提供满意的服务,对重要客人、长住房、伤残病人和回头客等给予特别的关注。

  4.委托代办及钥匙的控制和管理。

  5.负责预订工作,掌握客人预约状况及酒店的房务情况,审阅每日的订房委托书,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重要团队和客人的订房情况,督导检查宾客特殊要求是否按标准完成。

  6.检查员工的仪表仪容、个人卫生和举止言行,坚持服务现场的管理,巡查和督导上岗员工做好规范接待服务,并达到质量要求。

  7.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处理工作差错和事故。

  8.负责有关文件、订房资料、客史档案的收集、存档和管理工作。

  9.协助部门经理掌握每日、月、年的预订情况,作好预测报告。

  10.随时礼貌地处理客人的意见和投诉。

  11.检查有特殊要求客人的房间并保证这些特殊要求得到关照。

  12.核对当日及次日的房态。

  13.及时申领物品,保证前台有足够办公用品。

  14.做好接待员的培训工作,关心员工思想和生活状况,帮助解员工思想工作上的问题。

  15.协助大堂副理检查大厅卫生,陈列酒店介绍等宣传品,并在用餐时间,临时接替大堂副理的工作。

  16.按要求每日检查督导宾客有效证件上传**部门。

  17.完成前厅经理或其它管理部门所交给的任务。

  18.做好工作日记,做好交班工作。

  19.向员工传达前厅部经理或其他领导的工作指令。

  二、工作责任区

  1.前台问讯工作。

  2.前台接待、收银工作。

  3.总台员工的管理、培训工作

  三、工作汇报

  1.每日将当班工作情况及时向前厅部经理汇报。

  2.每周将工作情况汇总,在部门例会上汇报。

  3.每月30号前向前厅部经理提交《前台客源分析报告》

  4.落实前厅部经理对本日、周、月工作进行批示,发扬成绩、纠正缺点。

  四、工作标准

  1.按照本职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作好VIP客人的接待工作。

  2.准确处理好客人投诉,及时配合各部门处理好工作问题,无工作差错。

  3.保持与住店客人的沟通与联系,关心客人住店情况,征求客人意见,解决客人难题,并及时作好记录,向上级汇报。

  4.按月统计宾客历史档案,协议客户,可享受优惠政策。

  5.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检查员工的服务是否合乎标准,保持工作区域卫,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6.检查接待处各班工作交接情况,作好交班工作制度及钥匙管理。

  7.严格要求本部门各岗位能遵守酒店店规、店纪。

  8.管理好本部门达到良好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

  9.绝对服从领导的调配安排,协助上级工作。

  10.达到部门制定的百分制考核标准的各项要求。

  六、前厅部礼宾主管岗位职责

  报告上级——前厅部经理

  督导下级——礼宾部领班

  联系部门——有工作关系的相关部门

  前厅管理制度 8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前厅部例会管理,确保前厅部的例会工作能够达到所需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前厅部例会管理工作。

  第3条 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召开前厅部部门例会。

  第4条 前厅部经理为会议的主持人,参加人员有大堂副理、各部门主管,会议记录人为大堂副理。

  第5条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前厅部经理传达当日酒店晨会内容及工作要求,收集案例并进行分析。

  2.前厅部经理布置部门当日重点工作,向员工讲述一些有利于员工进步的事例。

  3.前厅部各主管汇报重要工作事项,前厅部经理对各主管工作情况给予点评。

  第6条 会议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须积极、主动,认真贯彻执行会议内容。

  2.所有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尤其是与自身工作相关的会议内容。

  3.所有参会人员不得讲消极的语言。

  4.所有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例会纪律及行为规范。

  5.会议相关负责人必须在会前发出议程。

  6.除因特殊情况或外出公干,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出*。

  7.所有参会人员在出*时,必须对议程做好事前准备。

  8.及时记录会议讨论的有关内容。

  9.每次会议记录必须在会议结束后于当日送交前厅经理。

  第7条 各部门主管应及时将会议内容传达给下属领班,并通过部门员工每日班前会传达给员工。

  第8条 前厅部经理、大堂副理及各主管将按例会中提到的要求做落实检查,前厅部下属人员按照会议要求开展工作。

  第9条 本制度由前厅部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第10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前厅管理制度 9

  直接责任:

  1.主持前厅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向客房部经理汇报工作,建议任免领班。

  2.编制部门预算,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向客房部经理作部门季度、年度总结汇报。

  3.主持前厅部例会,传达客房部例会工作要点,听取汇报、布置工作,解决难题。

  4.熟悉酒店客房数量、性质、前厅部所有设施的服务功能,通过对客房出租的有效控制及住房比例的合理分配,达到最高出租率,获得最佳收入。

  5.负责沟通本部门与酒店各部门的联系。协调*衡本部门各岗位之间所出现的工作争议。

  6.检查落实接待重要宾客的所有细节。

  7.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其职业水准、知识程度、操作技能、应变能力,强化现代化酒店的概念。

  8.督导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及消防工作。

  9.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部门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0.制定前厅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按月做出预算及月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1.负责前厅部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制定,经批准后执行。

  12.制定直接下级的岗位描述,并界定其的工作范围。

  13.定期与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做出工作评定。

  14.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直接上级批准后实行,转人力资源部备案。

  15.监督检查下属人员工作执行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各项工作部署。

  16.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做出裁决。

  17.关心所属下级的思想、工作、生活。

  18.根据权限,按照程序规定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

  19.受理直接下级上报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程序处理。

  20.必要时向直接下级授权。

  21.按工作程序签批直接下级上报的工作计划。

  22.负责前厅部领班的工作程序培训和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

  23.制定前厅部岗位技能培训计划,协助培训部实施、考核。

  24.了解前厅部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领导责任:

  1.对前厅部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负责。

  2.对前厅部给企业造成的影响负责。

  3.对前厅部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4.对前厅部工作程序的正确执行负责。

  5.对前厅部负责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

  6.对前厅部所掌管的企业秘密安全负责。

  主要权利:

  1.有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提名权。

  2.对直接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权,检查权。

  3.对直接下级的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4.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5.对直接下级的业务水*有考核权。

  6.对限额资金有支配权。

  管辖范围:

  1.前厅部所属员工。

  2.前厅部所属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

  3.前厅部卫生责任区。

  前厅管理制度 10

  酒店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前厅服务提供程序

  1.0目的

  为了对总台服务、礼宾服务、商务服务和话务服务进行控制,确保前厅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前厅各项服务活动的控制。

  3.0职责

  前厅部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

  酒店各相关部门协助前厅部执行本程序。

  4.0工作程序

  了解信息

  (1)宾客需求信息。

  (2)房态信息。

  (3)酒店服务项目。

  (4)酒店设备设施状态信息。

  (5)全国旅游、交通信息。

  (6)宾客历史资料信息。

  (7)相关法律法规信息。

  (8)'黑客'信息。

  前厅部全面掌握上述信息,编制《前厅部服务规范》、《前厅部服务提供规范》,作为服务的依据。

  前厅服务要求

  (1)达到酒店服务标准。

  (2)满足宾客的要求。

  (3)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前厅部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控制,每月编制《前厅部月度质量分析报告》,识别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前厅服务过程管理控制

  (1)总台服务

  总台服务包括:问询、预订、办理入住登记、排房、换房等服务活动。

  ①为了向宾客提供高效、准确的服务,对宾客问询,服务人员应按照《前厅部服务规范》要求及时给予处理。

  ②为了确保总台预订工作有效开展,前厅部编制《前厅部房态管理办法》,对出租客房实施有效管理。同时制定了《前厅部客房预订操作办法》,规定了宾客预订方式、预订房信息、价格等内容。在受理预订时,服务人员需填写《客房预订单》,明确宾客预订要求,确认宾客的预订。

  ③为了保证vip宾客和重要团队、会议宾客的接待工作符合规范,前厅部编制《前厅部vip宾客接待管理办法》,以明确v1p宾客的接待、信息传递的要求。

  ④为了加强散客、团队信息的管理,前厅部编制《前厅部微机管理办法》,对信息的录入、操作权限等作出规定。

  ⑤为了保证准确、周到地向宾客提供服务,服务员严格按《前厅部服务规范》要求办理宾客入住登记、排房、换房等服务,并填写《入住登记表》。

  ⑥为了加强对客房钥匙的管理,前厅部编制《前厅部客房钥匙管理办法》,规定了钥匙的收发、核对及宾客授权等方面的内容。宾客授权其客房钥匙的使用范围时,服务人员应请宾客填写《钥匙授权卡》以保证客房钥匙的准确无误。

  ⑦为了加强对宾客历史档案管理,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前厅部编制《前厅部宾客历史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宾客历史档案收集的内容、渠道及信息传递方式。

  (2)礼宾服务

  礼宾服务包括迎宾服务和行李服务。迎宾员为来店宾客提供开车门服务,并协助车场保安员保持大厅门前车道畅通。行李员负责团队、散客行李运送、寄存以及宾客代办服务。礼宾服务提供按《前厅部服务提供规范》实施。

  ①行李员负责团队、零散宾客进、离店的行李收取、运送工作。在受理宾客进离店行李服务时,行李员应填写《行李进离店登记表》,并制作《行李牌》,以确保宾客行李的准确、完好及时进出。

  ②酒店为宾客提供行李寄存服务,为确保行李寄存安全、准确、无差错,前厅部编制《行李寄存管理办法》,规定行李寄存的相关手续及注意事项,服务人员在接受宾客行李寄存时需填写《行李物品寄存登记表》,发放行李物品寄存牌。

  ③酒店为宾客提供购物、修理、寄信等外出代办服务内容,代办服务由行李员提供,受理代办服务时需填写《代办服务单》,保存对宾客提供服务的原始单据。

  (3)商务服务

  为宾客提供打字、复印、传真、票务、邮政、电脑出租、长途电话、插花、售花、售书等服务。商务服务活动按《前厅部服务提供规范》实施。

  酒店为宾客提供贵重物品寄存服务,为宾客贵重物品寄存安全提供保证,具体执行《贵重物品寄存管理办法》。

  (4)话务服务

  为宾客提供电话转接、叫醒、留言及视听服务。话务服务活动按《前厅部质量控制规范》实施。

  (5)总台服务、礼宾服务、商务服务和话务服务活动均须做好记录。

  资源要求

  (1)合格的前厅部服务员。

  (2)相应文件。

  (3)适宜的设施设备。

  (4)适宜的工作环境。

  5.0支持性文件

  《前厅部服务规范》

  《前厅部服务提供规范》

  《前厅部客房预订操作办法》

  《前厅部质量控制规范》

  6.0相关记录

  《客房预订单》

  《入住登记表》

  《行李物品寄存登记表》

  《代办服务单》


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扩展4)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顺达公司设备点检管理工作,促进和推广设备点检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激发各作业区的领导意识和重视程度,发挥基层点检责任员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增强广大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避免和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综合运转率,真正做到有责任、有落实、有奖罚。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领导、部门和本厂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顺达公司所属维检中心各作业区设备点检管理。

  三、职责

  1、设备科具有对本办法落实和考核的'职能。

  2、本办法主要针对各作业区点检作业长和责任员制定。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1、各作业区点检工作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按月扣罚设备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2、各作业区点检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无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3、各作业区对点检站及专业人员的检查、考核不支持、不配合,故意刁难予以拒绝,视情节轻重,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4、各作业区对点检站下发的通知单项目不能及时完成,不按时进行信息反馈,或反馈信息不真实,一项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5、各作业区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向点检站上报旬点检实绩报告,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6、各作业区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例会,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纪律,不请假,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7、各作业区不认真组织、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业务培训,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当事人5分。

  8、各作业区不按规程和时间进行点检,不记录,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9、各作业区对重点和关键设备不检或漏检,不记录,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0、各作业区点检记录不健全、不认真或不记、漏记,点检记录保管不当,乱写、乱画、污损、缺页,填写与点检无关的内容,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1、各作业区点检发现隐患、故障,不汇报和及时处理,又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2、各作业区接到点检故障处理通知,组织不得力,整改不及时、不得当,不汇报,无正当理由,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各作业区离线设备及备品实行专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不按规定存放,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造成丢失和损坏,按损失额加倍处罚。

  14、各生产作业区在线使用设备实行专人专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5、各作业区设备和现场卫生不达标,区域划分不明,责任不清,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6、各作业区不能定期召开设备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可与生产例会同步),无记录,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17、各作业区因点检工作不认真、不彻底、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和设备事故,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50分,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8、各作业区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和已失效,不检查、不整改、不恢复,又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19、各作业区隐瞒事故,不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不记录,或因点检记录不真实,导致对设备事故调查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20、在点检作业中发现重大安全及设备隐患和避免重大安全及设备事故,根据情况奖励当事人300-1000元,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500元。

  21、隐瞒事实真相,夸大问题性质,虚报检查结果,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300元。

  五、附则

  1、本考核办法与厂其它有关考核制度有抵触时,按厂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2、本考核办法解释权顺达公司设备科。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2

  1、设备点检制包括日常点检制和定期点检制。

  2、日常点检制是为了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状况。以便进行必要的维护,由设备的操作人员按照设备点检记录规定的部位、点检标准、点检部位进行检查,并将点检结果原本本地填写在点检记录上。

  3、设备定期点检是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零件磨损的实际情况,以确定是否进行修理,主要是由操作工协助,由专职维修工和车间设备管理员进行定期检查。每10天检查一次,并填写好专业点检记录。

  4、设备点检制是为了引用现代化的检测手段打下基础,必须扎扎实实地搞好这项工作,尤其是填好设备的点检记录,该记录本月月底有车间连同运行记录报机动部。

  5、机动部有专职点检人员负责全面安排点检工作,并定期抽检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必要时使用检测仪器进行现场测试,进行定量分析,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呈报。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3

  1、变配电室设备的巡视检查分为以下几种:

  1、1交接班时巡视。

  1、2值班期间正常定期巡视和节日期间的加强巡视。

  1、3天气变化或设备异常的特殊性巡视(包括无人值班站在内)。

  1、4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的重点监督性巡视。

  1、5夜间巡视。

  2、每天正常巡视的时间一般规定如下:

  2、1两班制:8:30 20:00

  2、2重要节日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节日期间要缩短巡视周期。

  3、正常巡视及交接班巡视应按固定巡视线路对每一个设备逐项检查,巡视内容与方法按各设备运行规程规定。对存在缺陷的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

  4、特殊性巡视应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进行检查:

  4、1天气骤冷时重点检查充油设备的油面和管道有无冻裂。

  4、2暴热天气应检查变压器等设备温度是否高和油面的`情况。

  4、3大风时重点检查室外架构、母线、引线等牢固状况和有无外物可能刮上运行设备。

  4、4初雨、初雪、大雾、小雨、雪雨交加的天气着重检查绝缘子、套管有无闪络放电的现象及覆冰积雪现象。

  4、5高峰负荷时应重点检查大电流部分和各处接点的发热情况。

  4、6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异常时或事故处理后,要缩短巡视检查周期,进行重点监视。

  5、夜间闭灯巡视,每周至少一次,主要检查一些白天不易发现的缺陷,如接触不良,接点发热,局部轻微放电以及点晕等。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4

  1、设备点检制包括日常点检制和定期点检制。

  2、日常点检制是为了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状况。以便进行必要的维护,由设备的操作人员按照设备点检记录规定的部位、点检标准、点检部位进行检查,并将点检结果原本本地填写在点检记录上。

  3、设备定期点检是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零件磨损的实际情况,以确定是否进行修理,主要是由操作工协助,由专职维修工和车间设备管理员进行定期检查。每10天检查一次,并填写好专业点检记录。

  4、设备点检制是为了引用现代化的检测手段打下基础,必须扎扎实实地搞好这项工作,尤其是填好设备的点检记录,该记录本月月底有车间连同运行记录报机动部。

  5、机动部有专职点检人员负责全面安排点检工作,并定期抽检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必要时使用检测仪器进行现场测试,进行定量分析,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呈报。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强化细化全厂设备管理工作,加强设备点检,提高设备完好率,充分贯彻“操作者是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的理念,特制定本本制度。

  2 设备的分类

  每个车间要根据所属设备的重要性、对高炉生产影响的重要程度,将设备分成档次不同的等级,依次为a类设备、b类设备、c类设备。对一些关键a类设备,做为厂控设备(该设备损坏,必定造成高炉休风),重点加以维护。厂控设备一定是车间a类设备,也包括备用厂控设备。

  2.1 高炉主风机

  2.2 8#、9#高炉循环水泵

  2.3 炉顶设备(包括加料)

  2.4 开口机

  2.5 泥炮

  2.6 中速磨煤机

  3 点检项目

  操作人员要利用自己的经验,充分运用五觉(听、视、触、嗅、味)和一般点检工具(测量仪器、一般工具等),对所属设备规定部位及运行状况进行日常点检和维护,并按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原则,对所属设备进行润滑。

  3.1 对厂控设备,操作人员每班要点检两次,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每旬对厂控设备点检一次;

  3.2 对于车间a类设备,操作人员每班要点检一次;

  3.3 对于b类设备和厂控备用设备,每天点检一次;

  3.4 对于c类设备,每周点检2一3次。

  4 点检结果处理

  4.1 每日的点检结果要如实填写在区域《设备点检台帐》上;

  4.2 在点检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如非旋转部位螺栓松动),点检人员要及时处理,并按要求详细记录于小组《设备点检台帐》中;

  4.3 需要维修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修工进行处理,并将问题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设备点检台帐》中,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列入周检计划,予以解决;

  4.4 对点检中发现的必须在休风处理的问题,要列入检修计划,并记录在小组《设备点检台帐》和《设备隐患、故障和事故台帐》中;

  4.5 对点检中发现的必须立即休风处理的问题,马上通知维修单位、设备科、调度及相关人员(设备科技术人员、专家),经确认后,要立即处理,并填写在区域《设备点检台帐》;

  4.6 在点检中,发现车间a类设备和厂控设备有隐患或故障时,要及时报告设备科和相关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5 考核

  5.1 《设备点检台帐》要及时填写,不准回忆填写;

  5.2 《设备点检台帐》记录要求齐全、认真,发现一次不按规定记录的,扣除区域组长20元;

  5.3 如因点检不到位,造成高炉慢风的,每小时扣除所属区域小组100元,造成休风的,每小时扣除200元;

  5.4 因点检不到位,造成设备事故的,每小时300元,(与第3项不累计);

  5.5 “点检不到位”是以事故经过和事故分析会判定结果为依据。

  6 其它

  6.1各车间对所属设备的分类更改,要通知设备科。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6

  一、概念

  1、什么是设备巡检

  设备巡检是按设备的部位、内容进行的粗略巡视,为了“观察”系统的正常运行状态,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不定量的运行管理,对分散布置的设备比较合适。

  2、什么是设备点检

  为了维持生产设备的原有性能,通过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或简单的工具、仪器,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及电器设备)上的规定部位(点)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性周密检查的过程,以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能够得到早期的发现,早期预防,早期处理,这样的设备检查称为点检。

  3、设备日常巡检与设备定期点检的区别与联系:

  (1)设备巡检员是专职人员,主要负责某个生产工艺段的设备巡检。他不同于维护人员、检修人员,也不同于维护技术人员,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专门人员。设备巡检员是利用人的五官或简单的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在巡检过程中对照标准发现设备的异常现象和隐患,掌握设备故障的初期信息,为点检人员提供要检查设备故障点、部位、项目和内容,使点检人员有目的、有方向的进行设备点检。

  (2)设备定期点检主要是指设备维修人员,主要负责设备故障的修复,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设备巡检人员提供的信息,对有故障的设备进行详细地检查和修复。在有些单位也叫保全工,

  (3)设备日常巡检和设备日常点检其实是一个岗位,主要负责巡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设备有无异常现象,为维修提供更好的依据,缩短维修时间,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二、设备点检的分类

  按作业时间间隔和作业内容的不同,点检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二类。

  1.日常点检

  作业周期在一个月以内的点检为日常点检或称日常检查。日常点检的对象为在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由设备操作人员根据规定的标准,以感官为主借助便携式仪器,每日一次或数次对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技术状态检查和监视,了解设备在运行中的声音、动作、振动、温度、压力等是否正常,并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简单维护和调整,检查结果记入日常点检卡中。日常点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患于未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日常点检的作业内容比较简单,作业时间也较短,一般可在设备运行中进行,所以对生产影响不大。

  2.定期点检

  作业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点检为定期点检或称计划点检。定期点检由设备维修人员和专业检查人员根据点检卡的要求,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除包括日常点检的工作内容外,其检查作业主要是测定设备的劣化程度、精度和功能参数,查明设备异常的原因,记录下次检修时应消除的缺陷。定期点检的主要目的是确认设备的缺陷和隐患,定期掌握设备的劣化状态,为进行精度调整和安排计划修理提供依据,使设备保持规定的性能。

  设备定期点检的对象主要是重点生产设备,其工作内容比较复杂,工作时间较长,一般需要停机进行。所以必须与生产划协调编制点检计划。

  三、设备点检的主要环节

  设备点检的内容因设备种类和工作条件不同而差别较大,但各类设备的任何点检,都必须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1.确定检查点

  一般应将设备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列为检查点。但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确定与设备的结构、工作条件、生产工艺及设备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有很大关系。检查点选择不当或数量过少,难以达到预定的目的;检查点过多,势必造成经济上不合理。因此,必须全面考虑以上因素,合理确定检查点的部位和数量。检查点一经确定,不应随意变更。

  2.确定点检项目确定点检项目就是确定各检查点的作业内容,如温度、振动、噪声、泄漏、压力、磨损情况等。确定检查项目时,除依据必要性外,还要考虑点检人员的技术水*检测工具的配套情况。点检项目确定后,应将其规范化并登记在点检卡中。

  3.制定点检判定标准

  根据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技术要求和实践经验,制定出各检查项目的技木状态是否正常的判定标准。判定标准要尽可能定量化,如磨损量、偏角、压力、油量等均应有确切的数量界限、以便于检测和判定。制定的判定标准要附在检查项目表内。

  4.确定点检周期点检周期应根据检查点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依照生产工艺特点和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并结合故障与磨损倾向、维修经验等来确定,切不可过长或过短。点检周期过长,设备异常和劣化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失去了点检的意义;点检周期过短。会加大检查工作量,增加费用支出。点检周期的最后确定,需耍一个摸索试行的过程,一般可先拟定一个点检周期试行一段时间(如一年),再通过对试行期间的维修记录、故障和生产情况等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确定一个切合实际的点检周期。

  5.确定点检方法和条件

  根据点检的目的和要求,规定各检查项目所采用的检查都应具体规定。检查方法和作业条件确定后,就成为规范化的作业程序。例如:是凭感官检查还是用检测仪器检查;是需要解体检查还是不解体检查;是停机检查还是不停机人员不得随意改动。

  6.确定点检人员所有检查任务必须落实到人,也就是明确各类点检的执行入员。日常点检工作一般应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因为他们天天与设备接触,对其性能和技术状况十分熟悉,易于及时发现问题、设备在运行中一旦出现故障征兆,能够尽快处理。同时,也有利于推行设备全员管理。定期点检由于工作内容复杂,作业量大,技术要求高,应由没备维修人员和专职点检人员负责,以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率。确定点检人员时,要与一定形式的责任制度相结合,力求做到责任明确,要求具体,任务落实。

  7.编制设备点检卡

  为了指导设备点检工作,需要将各检查点、检查项目、检查周期、检查方法、判定标准以及规定的记录符号等内容编制成规范的表格,作为点检人员进行检查作业的依据。这种表格称为设备点检卡。点检卡既是考查点检工作执行情况、统计设备维修资料、进行设备技术状态分析的原始记录,又是维修控制和管理中的重要技术文件。编制点检卡时,文字和符号要力求准确具体,简明规范、以便于掌握和使用。

  8.做好点检管理工作

  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级点检管理组织机构,形成设备点检管理网络;制定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落实,奖罚分明;加强信息反馈和管理,定期汇总、整理各种点检记录,并按要求分类归档。生产部门要做好日常巡检和点检的检查、考核和奖评工作,同时,还要着重解决和防止四个问题:

  ①防止不到现场的谎检;

  ②防止判断不准确的误检;

  ③防止已列入检查点的重要部位的漏检;

  ④防止查出的问题总得不到解决的虚检。;维修部门负责做好定期点检的检查、考核和奖评工作。

  四、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要求

  1、日常点检工作的主要内容

  (1)设备点检――依靠五感(视、听、嗅、味、触)进行检查;

  (2)小修理――小零件的修理和更换;

  (3)紧固、调整――弹簧、皮带、螺栓、制动器及限位器等的紧固和调整;

  (4)清扫――隧道、地沟、工作台及各设备的非解体清扫;

  (5)给油脂――给油装置的补油和给油部位的加油;

  (6)排水――集汽包、储气罐等排水;

  (7)使用记录――点检内容及检查结果作记录。

  2、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项目)

  (1)压力――是否在要求范围内(不超压);

  (2)温度――是否在要求范围内(不超温);

  (3)流量――是否异常变化(忽高或忽低);

  (4)泄漏――无泄漏;

  (5)给脂状况――润滑良好;

  (6)异音――无异音;

  (7)振动――振动频率符合要求(无异常振动);

  (8)龟裂(折损)――无明显裂纹和损坏;

  (9)磨损――磨损量符合要求;

  (10)松弛――紧固件无松动、连接件无松弛。

  五、设备的正确使用

  1、设备使用的“三好”、“四会”要求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做到的“三好”、“四会”

  “三好”是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

  “四会”是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2、使用设备的“六不准”规定

  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不准乱开、乱拆、乱割、乱焊;

  不准随意改动调整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不准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护工作;不准无证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3、设备“四保持”的内容保持设备的外观整洁;

  保持设备的结构完整性;保持设备的性能和精度;

  保持设备的自动化程度。

  4、设备环境管理的标准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放火、防爆、防冻、防漏、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

  各种设施和管道涂色鲜明,易于识别;

  场地*整,物品堆放整齐。

  六、三级保养制度

  设备的三级保养为: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日常保养有的作为例行保养。由于其具有三个等级的保养责任和内容,故称为三级保养。三级保养一般连续按周期完成。它是设备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有效保养制度之一。

  “三级”保养的划分

  (1)日常保养: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擦拭设备各处或注油保养,设备经常保持润滑、清洁。班中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助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的定期维护。其内容为: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检查、清洗;疏通油路,更换不合格的毡垫、密封;调整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位,电气部分由维修电工负责。设备运转六百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一级保养简称一保。根据不同设备及运行条件定期进行。

  (3)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的定期维修,其内容为: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擦洗设备,调整精度,拆检、更换和修复少量易损件,局部恢复精度,润滑系统清洗,换油,电仪系统检查修理,并进行调整、紧固,刮研轻微磨损的部件。保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行。设备运转叁千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设备日常保养的具体要求

  (1)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点检工作,按规定进行合理润滑和加油。

  (2)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3)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通知机电修理人员处理。

  (4)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一般设备为15-30分钟,大型、关键设备可以适当延长。油毡、油线、油孔、油杯、油池要坚持每周清扫一次。

  (5)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当天设备运转情况详细记录在交接班本上。

  (6)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清扫,月底节前彻底扫,定期进行评比。周末一般设备清扫1小时左右,大型、关键设备2小时左右,月底一般清扫1-2小时,大型、关键设备2-4小时,节日保养按规定保养标准进行,并将定期评比情况作好记录。

  保养“十字”作业法设备周末保养内容及要求可简述为保养“十字”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清洁,指设备外观及配电箱(柜)无灰垢、油泥;

  润滑,指设备各润滑部位的油质、油量满足要求;

  紧固,指各连接部位紧固;

  调整,指有关间隙、油压、安全装置调整合理;防腐,指各导轨面、金属结构件及机体清除掉腐蚀介质的浸蚀及锈迹。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搞好设备维护检修,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度,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况,确保“安、稳、长、满、优”生产,结合公司开展设备点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设备点检制,是按照规定的人和时间周期,用确定的方法检查设备的指定部位,依照标准判断设备的技术状况并决定维护检修工作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生产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二章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备点检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各项有关法规、规定和规程;

  (二) 负责公司设备点检制的推进实施和点检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三) 负责组织编制、审定公司重点设备《点检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四) 负责对公司重点设备定期点检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审核,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五) 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点检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点检实施;

  (六)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重点设备状况分析评价,针对设备存在的技术难点组织开展攻关;

  (七) 负责组织设备点检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

  (八) 负责组织设备点检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推广。

  第五条 各厂设备方面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各单位设备点检管理工作。

  第六条 车间的工作职责:

  (一) 生产车间的设备主任全面负责本车间的设备点检管理工作;

  (二) 贯彻执行公司、厂部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三) 参与设备《点检标准》的制定,组织本单位点检人员学*掌握设备的《点检标准》;

  (四) 负责对本单位机修、电气、仪表和操作人员点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负责各类设备点检资料的建档归档,参与设备状况的分析评价;

  (六) 机修、电气、仪表、操作人员要熟悉掌握、严格执行设备点检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按照各项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相应的专业分工,对设备状况及时检查到位。对发现的各类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章点检程序、具体要求

  第七条 公司各级种类设备的点检,按照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执行如下基本程序:

  第八条 设备《点检标准》,是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判断、分析、评价的技术准则。焦化厂各单位要对全部生产设备分类制定设备点检通用标准,并逐台设备编制点检的专用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的体系构成如下:

  第九条 制定设备《点检标准》要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 定部位,要明确指定设备的点检部位,按部位规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和内容;

  (二) 定方法,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确定的方法和相应的器具;

  (三) 定标准,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明确给定状态判定标准

  (四) 定人员,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固定的人员负责;

  (五) 定周期,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有规定的时间周期。

  第十条 设备《点检标准》中对各项内容的划分应当遵循规范统一的规则。

  (一) 检查时域的划分如下:

  1. 设备运行期间的检查;

  2. 设备停机过程中的检查;

  3. 设备停运期间的检查;

  4. 设备开机过程中的检查。

  (二) 检查类别的划分如下:

  1. 日常点检,是指执行周期在24小时以内(包括24小时)的设备检查;

  2. 定期点检,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在线运行期间的检查;3. 定期检查,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停机或离线状态下的检查。

  (三) 检查人员的划定如下:

  1. 机修,是指各生产车间机械维护人员;

  2. 电气,是指电气维护人员;

  3. 仪表,是指仪表维护人员;

  4. 运行,是指生产车间工艺人员;

  5. 专业,是指专业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设备点检通用标准及厂控重点设备(a级)点检专用标准的颁布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审定;车间重点设备(b级)和一般设备(c级)点检专用标准的颁布必须经各厂部审定,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公司各生产装置的重点设备全面实行由机修、电气、仪表、运行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的“特护包机制”,一般设备要落实“定机定人”。各类人员对分管设备的各项检查要严格执行标准,及时检查到位,并按规范的填写《点检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 设备点检检查的原则分工:

  (一)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日常点检的内容;

  (二) 各车间机修、机动科(电气、仪表)及厂专业队伍主要负责定期点检和定期检查;

  (三) 厂部负责定期对点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设备点检发现设备异常情况,要严格按照职权范围和工作程序进行及时处理和上报。设备的异常、缺陷、损坏及故障停机处理情况必须详细填写记录。

  第十五条 公司、各厂、各车间要依照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所界定的范围,定期组织对厂控重点设备(a级)、车间重点设备(b级)、一般设备(c级)的状况分级进行分析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点检管理和为设备修理、改造、更新提供决策的依据。

  第十六条 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主要依据是点检执行结果。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信息流程如下:

  设备基础数据

  动态监测数据

  点检检查情况

  故障事故情况

  检修维修情况

  其它相关情况

  资料数据整理分析

  组织专业例会评价

  编报分析评价报告

  改进点检管理意见

  设备修理、改造、更新建议

  第十七条 厂、车间要按照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对设备点检的各项资料分级建档,统一归档。对设备动态数据记录要填充及时、准确,并定期汇总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结果要形成报告并及时反馈。

  第十八条 设备点检的档案主要包括:

  (一) 《设备点检通用标准》;

  (二) 《设备点检专用标准》;

  (三) 《设备日常点检记录》;

  (四) 《设备定期点检记录》;

  (五) 《设备定期检查记录》;

  (六) 《定期点检、定期检查计划》;

  (七) 《定期点检、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登记台帐》;

  (八) 《设备异常、缺陷及消缺台帐》;

  (九) 《设备故障记录》;

  (十) 《设备事故报告》;

  (十一) 《设备检维修记录》;

  (十二) 《设备状况分析评价报告》。

  第十九条 要逐步引用现代化手段,实行设备点检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管理,搞好设备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和失效分析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设备点检管理水*。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小设备事故发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维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关键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定点

  科学地分析设备可能发生故障的点,合理确定设备的维护点,明确点检部位、项目和内容。

  (二)定标准

  按照设备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和检修经验,确定点检、检修的技术标准,包括间隙、温度、压力、振动、绝缘等等。

  (三)定人

  按区域、按设备、按人员素质,明确专业点检员。即每一个设备都有一个专职负责人――专业点检员。

  (四)定周期

  制定设备的点检周期,按分工进行日常巡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

  (五)定方法

  根据不同设备和不同的点检要求,明确点检的具体方法,如用“五感”(视、听、触、味、嗅),或用仪器、工具进行。

  (六)定量

  采用技术诊断和劣化倾向管理方法,进行设备劣化的量化管理。

  (七)定业务流程

  明确点检作业的程序,包括点检结果的处理程序。

  (八)定点检要求

  做到定点记录、定标处理、定期分析、定项设计、定人改进、系统总结。

  第四条点检专业的划分

  公司按机械、电气、仪控、锅炉、等专业划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机动分厂

  (一)负责设备点检的归口管理,编制、保存设备点检原始记录。

  (二)主要工作职责

  1、确定公司范围内需要进行点检的设备。

  2、审核颁布重点设备的点检标准《点检表》。

  3、批准设备点检计划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4、组织对日常点检和专业点检进行检查和指导。

  5、对分厂、车间点检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对专业点检人员、点检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设备点检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培训。

  第六条各分厂设备分管技术人员及分厂、车间设备负责人

  (一)负责对《点检表》的制定、抽查、收集和汇总,负责设备的定期点检、及日常点检业务指导。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和修改设备《点检表》。

  2、制定和修改设备点检点检计划。

  3、对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

  4、对专业点检和日常点检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专业点检和日常点检的行为及时书面通知各单位或人员。

  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

  (一)负责设备日常点工作,填写《点检表》,进行简单设备故障的排除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正确使用设备。

  2、按日常《点检表》,用五官或简单仪器对设备的规定部位进行短时间的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征兆,如噪声、发热、松动、泄漏、异味、腐蚀等。

  3、按润滑作业卡,进行各种手动润滑作业,如手动干油泵、油枪、油杯、油壶润滑及油池润滑补油换油等。

  4、简单的设备调整及维修作业,即生产工人力所能及的螺栓紧固,皮带、制动器、弹簧调整等。

  5、设备及环境的卫生。

  6、对当班进行日常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专业点人员复核和确认(节假日和夜班通知调度室等)

  7、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

  第八条设备维修人员

  (一)负责设备日常巡检工作,填写关键设备《点检表》,进行设备异状的排除和修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和专业点检计划认真进行点检。

  2、对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点检进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标准的日常点检作业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

  3、每天查看日常《点检表》和有关记录,有问题时应查明情况并及时通知操作人员、并必要的处理,不需或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报告车间列入检修计划安排处理。

  4、对进行日常巡检作业发现及处理问题要做好记录。

  第三章设备点检工作流程及内容

  第九条点检的实施

  (一)日常点检由设备使用车间组织实施。

  (二)专业点检由各生产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及维修单位组织实施。

  (三)精密点检由公司机动分厂组织实施。

  第十条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内容)

  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内容)是:压力、温度、流量、泄漏、给脂状况、异音、振动、龟裂(折损)、磨损、松弛。

  第十一条点检的的工作程序

  (一)设备点检的实体是:操作方、检修方和点检方。其中,点检方出于三方的核心地位,使设备点检的主体。

  (二)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记录表。没有能力或没有条件处理的,要写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有关人员安排处理。但不管何人、何时处理的,都要填写处理记录表。

  (三)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查记录和处理记录要进行系统分析,找出薄弱“维修点”即故障率高或损失过大环节,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安排改善性维修。

  (四)对任何一项改善性维修项目,点检方应在半年内对其经济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及各分厂、车间应对设备点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人员对日常点检的检查为每天至少一次,分厂、车间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点检的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机动分厂对点检工作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第十二条设备点检工作的考核

  (一)对以下情况之一者,每次处罚20―50元。

  1、设备操作人员未按《点检表》要求进行点检作业者。

  2、设备维修人员未坚持每天查进行巡回检查,没在《点检表》签名者。

  3、对日常点检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者。

  (二)对设备点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员工,特别是通过点检避免设备事故发生的事例,公司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顺达公司设备点检管理工作,促进和推广设备点检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激发各作业区的领导意识和重视程度,发挥基层点检责任员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增强广大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避免和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综合运转率,真正做到有责任、有落实、有奖罚。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领导、部门和本厂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顺达公司所属维检中心各作业区设备点检管理。

  三、职责

  1、设备科具有对本办法落实和考核的职能。

  2、本办法主要针对各作业区点检作业长和责任员制定。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1、各作业区点检工作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按月扣罚设备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2、各作业区点检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无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3、各作业区对点检站及专业人员的检查、考核不支持、不配合,故意刁难予以拒绝,视情节轻重,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20分。

  4、各作业区对点检站下发的通知单项目不能及时完成,不按时进行信息反馈,或反馈信息不真实,一项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5、各作业区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向点检站上报旬点检实绩报告,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6、各作业区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例会,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纪律,不请假,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7、各作业区不认真组织、不按时参加点检工作业务培训,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当事人5分。

  8、各作业区不按规程和时间进行点检,不记录,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9、各作业区对重点和关键设备不检或漏检,不记录,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0、各作业区点检记录不健全、不认真或不记、漏记,点检记录保管不当,乱写、乱画、污损、缺页,填写与点检无关的内容,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1、各作业区点检发现隐患、故障,不汇报和及时处理,又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2、各作业区接到点检故障处理通知,组织不得力,整改不及时、不得当,不汇报,无正当理由,导致故障扩大,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造成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各作业区离线设备及备品实行专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不按规定存放,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造成丢失和损坏,按损失额加倍处罚。

  14、各生产作业区在线使用设备实行专人专机挂牌负责制,无责任人和不挂牌,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0.5-1分。

  15、各作业区设备和现场卫生不达标,区域划分不明,责任不清,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2分。

  16、各作业区不能定期召开设备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可与生产例会同步),无记录,按月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17、各作业区因点检工作不认真、不彻底、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和设备事故,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50分,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8、各作业区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和已失效,不检查、不整改、不恢复,又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一处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5-10分。

  19、各作业区隐瞒事故,不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不记录,或因点检记录不真实,导致对设备事故调查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2-5分。

  20、在点检作业中发现重大安全及设备隐患和避免重大安全及设备事故,根据情况奖励当事人300-1000元,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500元。

  21、隐瞒事实真相,夸大问题性质,虚报检查结果,一次扣罚点检作业长、责任员100-300元。

  五、附则

  1、本考核办法与厂其它有关考核制度有抵触时,按厂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2、本考核办法解释权顺达公司设备科。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 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 点检“五定”: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 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 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防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 电修车间职责

  1、制订电气设备点检标准。

  2、编制各类电气设备点检计划。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5、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三章 点检周期及区域划分

  第十条 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周一,天车系统

  周二,转炉系统

  周三,连铸系统

  周四,运行系统,包括汽化,除尘,水处理系统

  周五,上料系统

  周六,地面设备

  周日,高低压配电系统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附件有:

  炼钢厂电气设备点检表

  第十二条 本办法需贯彻到电修及各生产车间。

  第十三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电修车间负责解释。


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扩展5)

——活动室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活动室管理制度 1

  为了营造良好的娱乐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员工活动室配置乒乓球,为保障广大员工健康、和谐、有序的参加活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爱护活动室公共设施:

  1、进行相关球类运动的时候应注意爱护球拍和球桌,对于损耗的.球和球拍等物品应及时上交活动室管理部门,恶意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2、严禁在活动室的墙面、桌椅及门窗处乱涂乱画。

  3、不得随意将活动室物品移动至活动室以外。

  二、树立安全意识:

  1、禁止在活动室内打架冲突。

  2、禁止在活动室内乱扔果皮纸屑以及食品袋等杂物,保持环境卫生。

  3、严禁其他非公司人员进入员工活动室。

  4、活动室内禁止乱堆乱放无关产品,更不允许作为临时储藏室使用。

  5、如发现有容易使人受伤的物品,如尖锐棱角和铁皮刃等,应立即告知相关办公室或活动室工作人员,防止出现危险。

  三、严格遵守员工活动室的开放时间安排,活动室钥匙由宿舍楼门卫负责保管

  注意活动时间:16:00点——22:00点

  希望广大员工本着团结友善、谦让有序的态度和精神进行活动和休息,培养积极向上的情绪,增强体质,丰富工作生活,同时加强各部门员工之间的交流,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

  活动室管理制度 2

  1、本活动室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政治学*、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场所,为保待活动室秩序和安静,请离退休人员不要带小孩进场参与活动。

  2、遇有特殊需要要使用活动场地时,所涉及的活动室暂停。

  3、请严格遵守各活动室规则及作息时间,自觉配合管理员的`管理。

  4、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保持卫生。不要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

  5、要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安全防火,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6、在活动中要谦虚待人、文明娱乐、友谊第一、团结互助。

  7、活动结束后,请将各类器材归位,摆放整齐。

  8、活动室开放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40。(按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活动室管理制度 3

  1、认真学*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团结一致,遵守日间照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参加本室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风貌。

  3、要尊重入所老人,热情为老人服务,严禁用粗暴的态度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人;不拿或不吃入室老人赠送的物品或食品。

  4、爱护老年日间照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带走室内的物品或食品;

  5、顾大局,识大体,遇事多请示多汇报,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

  活动室管理制度 4

  1、禁止不健康、不文明、不高尚、伪科学的娱乐活动。文明礼貌,严禁毒、赌、黄,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娱乐开始和结束应把用用具进行清点,若有损失或丢失应立即向当天值班员说明情况,并填写损失、丢失报告单,以便学校酌情处理;

  3、“教工之家”活动室的.器材不准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工会**审批,并做好登记手续;

  4、保持场所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蒂,不大声喧哗;

  5、准时开、关活动场所,努力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的每天下午3:30——8:45。

  活动室管理制度 5

  1、认真学*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团结一致,遵守日间照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参加本室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风貌。

  3、要尊重入所老人,热情为老人服务,严禁用粗暴的态度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人;不拿或不吃入室老人赠送的物品或食品。

  4、爱护老年日间照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带走室内的物品或食品;

  5、顾大局,识大体,遇事多请示多汇报,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

  活动室管理制度 6

  1、认真学*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团结一致,遵守日间照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集体、互敬互爱、互帮互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积极参加本室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风貌。

  3、要尊重入所老人,热情为老人服务,严禁用粗暴的态度或冷漠的态度对待老人;不拿或不吃入室老人赠送的物品或食品。

  4、爱护老年日间照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带走室内的物品或食品;

  5、顾大局,识大体,遇事多请示多汇报,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

  活动室管理制度 7

  1、学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凭学生证或者校徽进入活动室,办理租借或归还器材手续。

  2、入室后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要保持活动室整洁。

  3、爱护学校资产,不准敲打、脚踢乒乓球案子,不准随意移动案子或球网。

  4、球拍一经借出,就由个人负责保管好,不得损坏,使用完毕后再交给工作人员,经确认无损后,方可退还押金或证件。若球拍自带,只收取管理费;球自带。

  5、出入活动室的人员实行个人财务自管,若损坏或丢失,本活动室概不负责。

  6、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严格遵守活动室的'管理制度。

  7、教工凭证免费使用;全校性的学生比赛免费使用,但须负责场地卫生、秩序和管理,并做到用前登记器械无损,用后无损交接。

  8、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乒乓球案子每副1000元,球拍每只50元。正常磨损无须赔偿。

  9、若有违反管理制度者,扣押证件,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做相应处理。

  活动室管理制度 8

  活动室是离休老干部开展文娱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的场所,为了保持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以便更好地为老干部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大家遵守。

  一、活动室开放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同步;

  二、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三、不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等,以保持室内的卫生环境;

  四、爱护活动室的公共物品;

  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加强电器管理,做到人走灯息和关闭所有电器,严禁随意搬动、拨弄电器和灭火设备;

  六、活动室为老同志专用,不得随意对外开放活动室;凡需要使用活动室需征得老干部处办公室的'同意;

  七、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并尽力做好对来活动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活动室管理制度 9

  一、活动室按时开放。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谢绝小孩和无关人员入内。

  三、室内禁止吸烟,不许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四、报纸杂志仅供室内阅读,禁止外借或私自带出,调换或转借他人。

  五、要爱护公物,丢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桌椅沙发和活动用品只能在室内使用,概不外借。

  七、工作人员要认真保持室内卫生,要做到地面一天一拖,桌椅一天一擦,麻将棋类活动用品一周一洗,窗帘桌布一月一洗。

  八、工作人员要热情为老同志服务,及时提供活动用品,认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活动室管理制度 10

  一、各专业活动室的使用、管理由辅导老师负责。

  二、活动前十分钟打开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让幼儿及时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三、幼儿应在活动前带齐所需学*用品或有关器材到达活动室,按座位依次就坐。

  四、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乱抛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不准在课桌上、墙壁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遵守活动纪律,认真听讲,积极练*,不影响别人活动,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七、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室内环境整理,每周定期打扫一次。

  八、及时关琐门窗,室内物品如有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各活动室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幼儿美工室管理制度

  1、美工室有专人负责。

  2、教师提前进入室内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3、教师严格执行活动计划,做好活动记录。

  4、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进行环境创设。

  5、教育幼儿爱护室内物品,按活动程序组织幼儿开展美工活动,不得在桌上、墙上乱涂乱画。

  6、活动时注意养成良好的*惯,剪下的纸屑等废品放在固定地方,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7、活动后清洗整理好美术作品,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把作品带出。

  (二)幼儿建构室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定期管理。

  2、按照专室活动安排表入室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3、活动时注意安全,教会幼儿正确的游戏、操作方法,以免发生意外。

  4、活动后及时做好整理工作,摆放好物品、积木等。

  5、教育幼儿不擅自拿取玩具、更不允许私自带出。

  6、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好“四无”,无灰尘、无痰迹、无果壳、无纸屑。

  7、保持门窗、窗橱的明亮清洁,及时关好门、窗、灯。

  (三)幼儿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2、幼儿图书室是专门为孩子设置的活动场所,**一般不外借。

  3、班级幼儿根据安排进入图书室进行阅读,老师必须进行指导。

  4、教育幼儿人人爱护图书,学会阅读图书的良好*惯。发展孩子的能力。

  5、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6、由于班级教学的需要,需借阅时,必须经得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才能带出幼儿图书室。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如果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负责赔偿。

  7、各班每次进图书室,进行登记(人数,时间)。

  (四)幼儿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1、科学发现室有专人负责,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2、各班按活动室安排组织幼儿活动。

  3、幼儿进入科学发现室活动,教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不得损害室内物品,教育幼儿要爱惜实验器具,操作完毕,放回原处。

  4、室内标本、设备、实验器具,应保持整洁,无灰尘。

  5、科学发现室物品外借使用必须有登记。

  6、幼儿活动结束后,管理员应打扫管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五)多功能室(音乐厅)管理制度

  1、活动室应遵循儿童发展特点安排活动。

  2、活动室内物品需详细登记,不随意挪用物品。

  3、专人负责损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时进入多功能室活动,不无故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

  5、幼儿活动后,教师应带领孩子及时收拾、整理,保持活动室整洁。

  6、每周五下午由负责人进行全面收拾整理,清点物品。

  7、教师应做好每个班活动时的效果分析,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便于以后修改。

  8、注意活动安全和效果。活动结束时,负责人应协助本班教师组织幼儿回班。

  9、注意妥善保管好室内财物。

  (六)课件制作室管理制度

  1、课件制作室是幼儿园开展教学信息化课件制作的场地,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课件制作室使用者应掌握各种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3、使用时,严格按设备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电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软件。自带磁盘或光盘,使用前请先查看是否带病毒。使用者有义务禁止一切带有病毒的软件在课件制作室使用。

  5、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设备,并把设备和附件放回原处,做好使用登记。使用者有责任关闭总电源,锁好门窗。

  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设备,改变各种连线,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制作室外使用。

  7、在登录校园网或连接互连网,必须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

  8、凡使用课件制作室者有责任有义务精心爱护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填写《课件制作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9、每次使用完课件制作室的老师搞好室内清洁卫生。

  10、幼儿园要做好定期防火及电源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七)电化教育室(电教设备、资料)管理制度

  1、按要求建立电教硬件保管室、软件资料室等配套设施。电教教材有专室、专柜存放保管。

  2、保管和存放要规范化。要有相应规格的柜架存放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盗。

  3、学校按要求建立电教设备和电教教材的经费帐和固定资产帐,保管室应建立电教专帐(包括经费流水帐和实物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幼儿园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4、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的'使用要严格履行领取、借用、收回手续。根据教学需要,配给办公室、教室、教师个人使用的设备、教材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处电教设备在较长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5、幼儿园摄像机、电脑、录像机、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只能用于教学,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能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总务批准。

  6、幼儿园电教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送专门维修部门维修。

  7、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按其损失金额的80%赔偿;对于高档设备(如摄像机、电脑、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应照价赔偿。

  8、电教设备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价值在20元以下的报损报废,由任课教师和电教人员联合签字生效;20――2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00―500元以内的,由园长审批, 500元以上的由教育局后勤科及相关职能部门鉴定审批。所有报损报废设备要继续保存一年,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核实。


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扩展6)

——投标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投标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第三条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

  第四条职能:

  1、董事会: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

  2、集团领导:包括: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集团企业管理部及主管领导.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

  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公正的前提下展开.

  4、预算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5、总工、设备总工: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

  6、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定标抉择权:

  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并逐级报集团领导、董事长审批.

  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第一节工作目标

  第六条招标系统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公*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

  第七条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第八条加大力度,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投标价格竞争力.

  第九条集中整体资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标降低成本.招标立项时,尽量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工程),决不允许分项招标.

  第十条坚决杜绝恶意低价竞标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招投标工作秩序.

  第二节各技术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部工作职责:

  1、负责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

  2、负责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下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修正表.修正表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

  3、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提出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的最迟进场时间.

  4、在招标过程中,积极协助对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评定工作.

  5、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已中标的单位因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工程部应立即申报预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二条总工办工作职责:

  1、负责审定专业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

  2、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技术条款的编制.

  3、在招标过程中,参与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会签.负责委派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对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并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施工图的变更通知单.

  4、负责在招标文件(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合同附件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

  5、负责邀请有关行业专家、高水*人员参与公司高难度招标工作.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部工作职责:

  1、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10日)前根据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设计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设计修正计划.计划中要注明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会审确认时间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和设计单位.

  2、负责园建、绿化、雕塑、园林设施、儿童游戏设施等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和优化审定工作.

  3、负责计划外招标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并将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报总工办审批.

  4、必须在招标计划要求的招标工作开始7天前,向预算部提供本部门负责项目的已会审优化盖章的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所提供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必须具备施工条件(有招标范围、深化设计图、施工大样图、主材样板等),满足投标报价的需要,两个以上方案必须是有可比性的.

  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设计变更通知单.

  6、参与设计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

  第十四条预算部工作职责:

  1、预算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

  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招标修正计划报总经理及集团领导审批.计划中要注明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编制完成时间、会签审批时间、招标时间、合理工期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集团和公司有关责任部门.每季度的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等.

  2、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负责起草项目招标文件框架,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并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和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会签.

  4、对于需要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负责编制标底,并送交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

  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组织进行对投标单位考查并编写考察报告.

  6、负责组织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并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

  7、负责草拟合同文本,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审批.

  8、参与所有集中招标项目合同会签、商谈及修改.

  第十五条采购部工作职责:

  1、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

  2、广泛接触市场,负责收集有关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供预算部参考.

  3、参与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的会签,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4、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

  5、参加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职责:

  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财务服务.

  2、负责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并开出收据.

  3、负责在招标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

  4、负责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押金,并收回开出的收据.

  5、全程参与招标、开标、议标、定标过程,并提供专业意见.

  第四章招标类别和合理工期

  第一节招标类别的划分

  第十七条集中招标:

  1、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购:如土建材料、装饰材料、园林设施、金属制品、市政材料、给排水材料、电气材料、暖通材料、家用电器及其它零星材料等;

  2、各类设备采购安装:如外电设备、空调设备、电梯、游泳池设备、消防设备、冷却塔设备、康体设施、儿童游戏设施、智能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等;

  3、其他工程:如地质勘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外电施工工程、交通划线工程等;

  4、单项招标:园林建筑、雕塑、会所装修、会所家具制安、会所灯饰制安、油烟污水处理、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中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

  5、设计招标

  第二节招标各项目合理工作日要求

  第十八条建筑材料采购

  1、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

  2、特定材料:30天―60天.

  第十九条大型设备采购、安装

  1、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装周期60天.

  2、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

  第二十条园林配套设施制安

  1、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

  2、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

  3、园林灯具:20―30天.

  4、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

  5、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2―3个月.

  6、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

  7、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50天、篮球场15天、乒乓球场10天.

  第二十一条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

  第二十二条特急项目

  1、特急招标项目程序:由预算部在项目审批表上写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审批表上注明“特急”和签名确认.特急项目,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领导及董事长审批.

  投标管理制度 2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1、目的

  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

  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

  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具体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免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殊处理,并详细说明理由。

  3.1队伍及厂家的`入围资格界定办法:

  主办工程师首先到**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行业全面情况,并根据**主管部门所作的行业评比结果,经统计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队伍的入围资格等,经工程部或配套部讨论后报公司。

  建材要根据检测报告内的数据,由厂家承诺其产品所达到的数值。

  3.2招投标过程:

  主办工程师根据公司批准的入围资格要求及设计销售对材料性能品质的要求,推荐不少于三家入选单位参加招投标。

  在招标时必须请各竞标单位同时到场,参加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人员组织的招标会(必要时领导参加)。并严格查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等。主体土建工程还需要查验核定承接任务单。

  投标时要求各竞标单位于标书规定日期内密封标底送达预算部,非密封及过期者为弃权。

  开标时必须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参加,对各竞标单位标底进行开封评标的工作。

  主办工程师负责对各单位的投标情况做出可比性分析,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

  3.4签约:

  签约按《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义)审批表》程序执行。

  主办工程师应附上招投标过程备忘,包括入围资格描述、行业现状、企业数量及等级划分、考察参加人员、考察情况、招标开标参加人员名单等。

  3.5合同管理:

  合同正本我方保留不少于两份,一份在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在预算部存档。

  预算部同时要保存乙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复印件,如非法人签约应保存法人委托书正本。

  3.6特急项目管理:

  由于正式合同的审批周期为两周时间,为一些特急项目需要,可按“特急项目管理细则”执行。

  4、相关文件:

  4.1采购合同

  4.2特急项目管理细则

  5、相关表单

  5.1施工单位初选审批表

  5.2监理单位初选审批表

  5.3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5.4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议)审批表(试行)

  修改记录

  页码修改日期修改人修改状态修改单号生效日期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投标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每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含议标)。

  3、职责

  3.1市场部是公司开拓市场、承揽工程业务的部门,根据招标文件及公司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2市场部主要任务:搜集、传递市场信息,调研、分析、预测建筑市场发展动态,提供决策依据;指导、监督、协调各分公司的经营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其他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工程投标要求

  业务经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灵活应变、讲究时效、严守机密的工作原则,按照“合作共赢、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实施。

  4.2投标工作程序和要求

  4.2.1项目承接前期,由市场部xx(人)必须对项目进行筛选,对投资方、项目情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严格控制业务承接质量。

  4.2.2投标的关键是标价和技术方案。市场部组织成立投标文件编制小组,由小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选定标书编制方案。报送的标书要做到标价合理、方案优化、工期合理、送达及时。

  4.2.3整个投标过程按市场部的投标工作流程要求进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总师办的“投标指导书”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2.4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市场部、总师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必须对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进行研究分析,以便合理确定编制方案。

  5、投标文件编制程序:

  标前预备会(分工、布置方案)→主编人员编写→审核人员审核→确定报价→装订、盖章、密封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必须送有关人员审定后方可装订、盖章、密封。投标函、商务标报价由市场部负责人或副经理审定,技术标部分由公司总工程师审定。

  5.2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应包括:

  (1)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根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招标图纸、工程技术规范要求、企业施工管理水*、设备能力及施工现场和市场信息来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投标函;

  b.投标报价(商务标);

  c.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

  d.资信标

  (3)投标报价(商务标)编制要求: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招标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投标策略等为依据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投标报价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编制说明:简述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及尚未明确的问题在编制报价中是如何考虑和处理的。

  b.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4)、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编制要求:

  a.编制时宜尽量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为措施项目分析提供切实可行的报价依据。

  b.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以及采购、运输、使用等计划。

  c.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切实可行,对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复杂环节、严冬、雨季施工、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等应重点提出并做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d.编制时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尽量附下列图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劳动力计划表;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施工总*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e.招标文件上要求的其他内容。

  5.3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与其他部门的接口关系)签字盖章,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

  进行、参加投标的.工作要求

  参加人员的要求参加投标现场的问题处理

  6、投标后工作

  6.1无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工程均应记录各家投标单位的开标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将标录归入相应工程的投标文件档案。

  6.2有希望中标的工程由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合同的谈判和签约,工程部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编制、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

  对中标的工程,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分析投标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与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

  7、市场部工作纪律

  7.1工程投标必须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合理、科学分工、密切合作的组织原则。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不承担义务或草率履行职责。

  7.2不得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7.3禁止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7.4严禁将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承诺泄露给他人。

  7.5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8、奖罚条例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应予通报批评、降级、罚款、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经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2超越业务经营权限行使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降级或除名。

  8.3以牟取私利为目的,出借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8.4将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承诺泄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8.5未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而造成废标的工程,对相应责任人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应予通报批评、罚款、除名。

  投标管理制度 4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投标管理制度 5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细则

  1、目的

  确保廉洁高效地选择到质优价廉的队伍及厂家的产品。

  2、范围

  造价超过十万元以上的工程及材料设备(四大公司指定项目及可列入特急项目的除外)。

  3、程序及职责

  超过十万元以上,任何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选择均需在正式合同申报前半个月将操作具体计划上报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认可后实施,以避免正式申报时考虑不周又无时间调整的被动局面。对不需要做招投标的应向主管副总提前半个月申请特殊处理,并详细说明理由。

  3.1队伍及厂家的入围资格界定办法:

  主办工程师首先到**行业主管部门了解本行业全面情况,并根据**主管部门所作的行业评比结果,经统计分析整理出各材料及队伍的入围资格等,经工程部或配套部讨论后报公司。

  建材要根据检测报告内的数据,由厂家承诺其产品所达到的`数值。

  3.2招投标过程:

  主办工程师根据公司批准的入围资格要求及设计销售对材料性能品质的要求,推荐不少于三家入选单位参加招投标。

  在招标时必须请各竞标单位同时到场,参加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人员组织的招标会(必要时领导参加)。并严格查验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等。主体土建工程还需要查验核定承接任务单。

  投标时要求各竞标单位于标书规定日期内密封标底送达预算部,非密封及过期者为弃权。

  开标时必须有设计、主办部门及预算各一人以上参加,对各竞标单位标底进行开封评标的工作。

  主办工程师负责对各单位的投标情况做出可比性分析,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

  3.4签约:

  签约按《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义)审批表》程序执行。

  主办工程师应附上招投标过程备忘,包括入围资格描述、行业现状、企业数量及等级划分、考察参加人员、考察情况、招标开标参加人员名单等。

  3.5合同管理:

  合同正本我方保留不少于两份,一份在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在预算部存档。

  预算部同时要保存乙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及进沪许可证复印件,如非法人签约应保存法人委托书正本。

  3.6特急项目管理:

  由于正式合同的审批周期为两周时间,为一些特急项目需要,可按“特急项目管理细则”执行。

  4、相关文件:

  4.1采购合同

  4.2特急项目管理细则

  5、相关表单

  5.1施工单位初选审批表

  5.2监理单位初选审批表

  5.3甲供材料(设备)入围资格

  5.4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协议)审批表(试行)

  修改记录

  页码修改日期修改人修改状态修改单号生效日期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投标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章招标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发包范围及内容、养护期限、养护等级要求、资格要求、资金来源、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日期、投标答疑会日期、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方式等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二)在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六)招标人和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不能对报价较低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市绿化局***门负责招标投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例外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投标管理制度 7

  1.0总则

  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

  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

  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

  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c)审批招标文件;

  d)评定中标单位.

  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有关招投标会议.

  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

  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

  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

  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

  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

  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

  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

  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

  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

  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

  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

  3.2招标前期工作

  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

  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

  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

  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

  3.3开展招标工作

  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收标、开标工作

  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

  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

  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

  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

  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

  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

  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

  3.5评标、定标工作

  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

  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

  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

  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

  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

  4.0投标保证金

  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

  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

  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

  5.0罚则

  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

  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

  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

  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投标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每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含议标)。

  3、职责

  3.1市场部是公司开拓市场、承揽工程业务的部门,根据招标文件及公司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2市场部主要任务:搜集、传递市场信息,调研、分析、预测建筑市场发展动态,提供决策依据;指导、监督、协调各分公司的经营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其他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工程投标要求

  业务经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灵活应变、讲究时效、严守机密的工作原则,按照“合作共赢、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实施。

  4.2投标工作程序和要求

  4.2.1项目承接前期,由市场部xx(人)必须对项目进行筛选,对投资方、项目情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严格控制业务承接质量。

  4.2.2投标的关键是标价和技术方案。市场部组织成立投标文件编制小组,由小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选定标书编制方案。报送的标书要做到标价合理、方案优化、工期合理、送达及时。

  4.2.3整个投标过程按市场部的投标工作流程要求进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总师办的“投标指导书”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2.4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市场部、总师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必须对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进行研究分析,以便合理确定编制方案。

  5、投标文件编制程序:

  标前预备会(分工、布置方案)→主编人员编写→审核人员审核→确定报价→装订、盖章、密封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必须送有关人员审定后方可装订、盖章、密封。投标函、商务标报价由市场部负责人或副经理审定,技术标部分由公司总工程师审定。

  5.2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应包括:

  (1)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根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招标图纸、工程技术规范要求、企业施工管理水*、设备能力及施工现场和市场信息来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投标函;

  b.投标报价(商务标);

  c.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

  d.资信标

  (3)投标报价(商务标)编制要求: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招标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投标策略等为依据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投标报价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编制说明:简述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及尚未明确的问题在编制报价中是如何考虑和处理的。

  b.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4)、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编制要求:

  a.编制时宜尽量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为措施项目分析提供切实可行的报价依据。

  b.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以及采购、运输、使用等计划。

  c.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切实可行,对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复杂环节、严冬、雨季施工、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等应重点提出并做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d.编制时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尽量附下列图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劳动力计划表;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

  施工总*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e.招标文件上要求的其他内容。

  5.3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与其他部门的接口关系)签字盖章,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

  进行、参加投标的工作要求

  参加人员的要求参加投标现场的问题处理

  6、投标后工作

  6.1无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工程均应记录各家投标单位的开标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将标录归入相应工程的投标文件档案。

  6.2有希望中标的工程由市场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询标、合同的谈判和签约,工程部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编制、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

  对中标的工程,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分析投标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与不足,总结经验和教训。

  7、市场部工作纪律

  7.1工程投标必须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合理、科学分工、密切合作的组织原则。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不承担义务或草率履行职责。

  7.2不得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7.3禁止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7.4严禁将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承诺泄露给他人。

  7.5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违法分包。

  8、奖罚条例

  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应予通报批评、降级、罚款、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经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2超越业务经营权限行使职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降级或除名。

  8.3以牟取私利为目的,出借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8.4将我公司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承诺泄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8.5未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而造成废标的工程,对相应责任人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应予通报批评、罚款、除名。

  投标管理制度 9

  1、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4、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

  5、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6、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要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公开协商会议合同、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三资”代理中心登记备案。

  投标管理制度 10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扩展7)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

  一、工作时间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换休完的请假按照日工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天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2

  为了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集团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职工必须在指定地点签到。

  第二条: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负责。

  第三条:各部室负责人要严格掌握本部职工的出、缺勤、公务出差及工作时间离岗等情况,坚持按日考勤,并将出勤结果作为考核及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喝酒、睡觉及闲谈聊天,不许携带小孩上班,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职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奖金30%,二次扣发当月奖金50%,三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

  第五条:一般情况职工加班提倡奉献,加班者可安排换休。换休限期一般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无效。

  第六条:若需要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报加班,同时报人事部,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职工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审批权限:中层以下人员请事假二天以内需本部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教育部备查。部室领导正职请假(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副职请假(出差)需经正职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备查。职工有急事请假应尽快通知单位,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无故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职工请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内工资、奖金照发,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中层下以人员因病休假需持医生的诊断书向部室领导请假,急诊应在最短内通知单位,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部室领导正职向总经理请假,副职向主管经理请假。病休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奖金发50%/月,病休两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

  职工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发给生活费,上班时须持健康证明。

  第十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三天(直第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生育假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50天。晚育的男职工给护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日在内)。

  职工超计划生育,非法结婚及未婚流产的均不给产假,有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无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哺乳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休探亲假及婚假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参加各种文化学*,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占用的工作时间经请假后可按出勤处理。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3

  第一节 办事处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考勤与休假管理、归档工作。

  2.办事处考勤采取办事处经理负责制,办事处销售内勤负责办事处人员日常考勤统计、记录工作。

  3.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六上班计发加班工资,加班天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每月标准出勤天数=按照每周五天工作制计算的天数;

  每月满勤天数=按照每周六天工作制计算的天数;

  应计发加班费天数=每月满勤天数-每月标准出勤天数

  实际计发加班费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每月标准出勤天数

  4.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10月1日至04月30日,8:3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时间

  05月1日至09月30日,8:30-17:30,中午12:00~13:30午休时间

  周六

  9:00~17:00,中午12:00~13:00午休时间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作息时间的办事处,需报营销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新的作息时间。

  5.公司不赞成员工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加班,申请人提前提报《加班申请单》给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计入调休天数。加班天数必须在六个月内调休完毕。

  6. 公司每月考勤提报时间为每月28日;

  考勤提报周期为:上月的25日至本月的24日。

  考勤提报方式为:办事处销售内勤每月28日前将员工考勤表发营销中心邮箱,营销中心催要收齐后,一并转人力资源中心邮箱,由人力资源中心对办事处人员考勤的进行审核和管理。

  二、办事处人员日常加班申请流程

  办事处人员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一律要求事先提报《加班申请表》进行申请,得到公司批准后方可加班,且加班天数计入本人可调休天数。如出现先加班后申请的现象,公司一律不认可加班,且不可计入可调休天数。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说明:1.公司规定办事处每周一提报本周加班申请,每周加班申请表由办事处需加班人员提出申请后,由销售内勤统一进行整理汇总后以办事处为单位提报上交。

  2.大区高级经理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加班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即每周三必须将所属大区的加班申请提报营销总监审批。

  3.营销总监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加班申请进行最终的批准后,传总部营销内勤进行申请的回传,即每周五加班申请单批复回传完毕。办事处在收到回传的签字同意版《加班申请表》后,方可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加班。

  4.总部营销内勤回传办事处《加班申请表》的同时,发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加班申请的备案。人力资源中心在收到加班申请表后,对该人员加班天数和加班日期进行记录,作为办事处每月考勤表和人员调休的审核依据。

  三、办事处人员调休/请假制度

  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说明:1.办事处人员每年固定使用属于自己的一份《请假单》进行请假申请。所有请假在一张请假单上累计体现。

  2.调休:如办事处人员请假类型属于加班调休,人力资源中心在收到《请假单》后,对该人员调休天数和调休日期进行记录,并核对该人员现有累计加班天数。如实际申请调休天数大于累计加班天数,则立即将此情况通报营销中心,并将超出天数优先从年假天数中扣除,如超出年假天数,则计入事假天数,并在当月核发薪资中予以体现。

  四、办事处人员每月考勤制度

  1.办事处考勤采取办事处经理负责制,办事处销售内勤负责办事处人员日常考勤统计、记录工作。

  2.每月28日之前,由销售内勤认真核对办事处员工的每天出勤记录、批复回传的《加班申请单》、《请假单》,认真填写办事处《每月员工考勤表》并交办事处经理确认签字后上报营销中心邮箱。

  3.营销中心销售内勤在每月30日之前,将各办事处考勤表催要收齐后,打包发送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当月考勤审核。

  4.人力资源中心对办事处每月考勤表审核完毕后,将审核修订版的各办事处《每月员工考勤表》回传各办事处,由销售内勤将考勤表打印出来让每一个办事处员工签字确认,在每月的20日将签完字的考勤表邮寄回人力资源中心。

  附件7-1-1加班申请表

  附件7-1-2请假单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财务部)。

  第三条名词解释

  迟到: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

  早退:未经批准无故不按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旷工: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经同意而擅离工作岗位的行为。

  加班界定:

  a.员工经批准在超出正常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一小时以上的,及经批准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b.如遇紧急项目需要或紧急任务、突发事件等情况的超时工作不视作加班;

  c.经公司或部门安排的法定假日继续上班的,可视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工作制度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条正常工作时间

  5.1财务、商务管理类人员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时下班)

  5.2营销类人员若采用灵活上班安排制,须经部门大客户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审批,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出勤刷卡制度

  6.1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且必须亲自至门禁处刷卡。

  6.2刷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时间:刷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员工因特殊原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应及时填写《考勤异常说明单》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系统统计管理员备案。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

  6.5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给予通报批评,如当月累积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处予超过次数每次20元的负激励。

  6.6出具的未刷卡说明单经核实如有不实之处,除当日以旷工论处外,并给予申请人和审核责任人各50元的负激励。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虚假考勤者,除给予通报批评外,双方均按旷工论处,并处予双方每人50元的负激励。

  第七条迟到、早退、旷工

  7.1迟到:

  a.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后10~60分钟内刷卡上班者视为迟到,迟到者通报批评,且负激励20元/次。如当月累计迟到超过6次(含)者,按旷工一日论处

  b.一次迟到超过60分钟,按事假半天计算,且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7.2早退:

  a.员工在工作时间终了前60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负激励20元/次,且通报批评。

  b.员工当月累计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计算;累计早退超过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计算;累计早退超过6次(含)者,按旷工一日论处。

  7.3旷工:

  a.未经批准或假期满后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异常说明单》说明理由者,以旷工论。

  b.旷工1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不计当日工资。且给予50元/次的负激励;年累计旷工5天(不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予以辞退。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6

  一、工作时间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换休完的请假按照日工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天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7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和《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xx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就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坚持公开、公正、公*的原则。

  (三)合法性、合情性、合理性和引导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金水区爱卫办、创建办全体工作人员。(不包括离休、退休和临时工作人员)。

  三、制度内容

  (一)休假制度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通知》金人劳社文200911号文件,规定如下:

  1.公休假。工作人员享受公休假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公休假,其请假天数多于公休假天数的;

  (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不在岗人员重新上岗,当年的年出勤率低于80%的。

  (5)工作人员已经享受过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2)、(3)条规定情况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二)婚假制度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工作人员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年龄结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三)丧假制度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xx年11月河南省第九届***大会常务委员会31次会议通过,从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四)产假制度

  根据***颁布的《劳动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1.产假假期:女为半年,男为30天。

  2.女工作人员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保胎假工资发放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4.已经享受产假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五)探亲假制度

  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期:

  1.条件:工作人员与配偶分居两地,与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工作人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给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或者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5.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事假制度

  根据《关于河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事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豫人薪[1999]15号文件,规定如下:

  1.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在15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2.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3.机关工作人员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

  (1)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6天事假起按本人月基本工资的70%发给。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与工龄工资之和,下同)的70%计发。机关工人固定工资部分(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按70%计发,活工资部分(机关工人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按70%以下(含70%)的比例计发。

  (2)机关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的,从第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4.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5.工作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本规定执行。

  (四)病假制度

  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国发[1981]52号)的文件,规定如下: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1、2、3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盛市、自治区人民**和***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盛市、自治区人民**和***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4.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5.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7.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内部制度

  1.旷工制度。工作人员一个月内旷工半天的,诫勉谈话,取消全年评优资格;一个月内旷工1天的,年度考评定为基本称职,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按本月出勤扣发工资;一

  个月内旷工2天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除在全体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外,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按本月出勤扣发工资;一个月内旷工3天的,待令辞退,并上报区人劳局和财政局扣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累计旷工天数以半天计算)

  2.事假、病假制度。

  (1)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公休假冲销;凡不用年公休假冲销的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扣发工资)处理。

  (2)请假人员必须按照单位内部请假制度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人员返回后未立即向领导和办公室口头销假,按继续请假处理。

  (3)工作人员请病假,需出示社区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方可请假。

  (4)工作人员请假天数累计超过本人公休假数一倍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超出二倍的将定为称职(合格)、基本称职(被告诫);超出三倍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累计请假天数以半天计算)

  (5)工作人员请病假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另外,工作人员病假时间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满6个月,能坚持正常工作,且不上班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工资和一切工资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动离职报批到区人事局、人劳局、财政局;

  (6).如果假期到期,且有不可预见的事情,不能按时回岗工作的,本人必需向主要领导口头续假,由其科长帮写调休条,经主管副职、行政正职签字后,交办公室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制度。

  (1)迟到及早退,包括指纹记录、会议、学*等各类活动的参加。凡超过规定的时间到岗的视为迟到,超过20分钟为矿工半天。提前10分钟离开岗位的视为早退,超过20分钟的为矿工半天。

  (2)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上班、下班,均需签到(每日共计4次)。未签到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3)工作人员一周内有两次(含两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现象的,下周“挂号”打扫单位公共区域卫生5天。如果在打扫卫生期间,发现未打扫的,按旷工1天处理;1次打扫不干净的,延长打扫时间1天。

  (4)工作人员一个月内有三次(含三次)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现象的,按旷工2天处理;一月内有四次(含四次)以上的,按旷工3天处理。

  (5)迟到、早退请假。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主管副职、行政正职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执行。如发现谎报,经查出,对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按旷工处理。

  12.工作人员因工作任务不能签到的,由科室负责人经主管副职同意、行政正职签字后,报办公室登记。如发现谎报的,经查出,对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按旷工处理。

  四、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科室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科室负责人要组织科室人员认真学*本制度,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大胆管理,坚持原则,严肃工作作风,狠抓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二)营造良好氛围。树先进,立典型,形成学*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浓烈氛围,激励全体干部工作人员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创实实在在的业绩,实现今年的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督查。办公室将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每月进行汇总、通报、公布,对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进行表彰和处罚。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和评比依据,对不遵守或严重违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本方案从20xx年3月4日起施行。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班组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每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之内到班者为迟到,处以15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处以十五元罚款,超过十五分钟以旷工半日论处。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个人专用请假卡,按人事权限逐级审核,专用请假卡由考勤员保管,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加班加点考勤管理

  4.1加班加点的条件

  4.1.1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公用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况下,必须要求加班加点的。

  4.1.5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属工作范围的事因没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点的审批

  4.2.1加班报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加班。领班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核准──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由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总经理核准。

  4.2.3加班单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员将部门上月加班单汇总报送总经办。

  4.3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3.1病假:

  4.3.1.1员工病假需出具医务室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3.2事假

  4.3.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3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副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3.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3.3.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员工妊娠,从四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8-10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3.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3.4.3非合同员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产假

  4.3.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12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工会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对避孕失败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3.5.4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产假或护产假。

  4.3.6丧假

  4.3.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卡,交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员工不享受丧假。

  4.3.7工伤假

  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字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3.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核准,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

  4.3.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4考勤查询: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到部门考勤员处查询。

  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布草管理制度实用十份(扩展8)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实用十份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14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18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19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20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21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22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23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24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25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27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28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29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30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31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32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33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34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35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6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37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38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39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40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41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42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43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44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45条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46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47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48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49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50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51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52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53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54条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55条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56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57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58条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六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八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二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三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二十七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八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九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三十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一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三十二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三十四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三十五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三十七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八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九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四十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四十一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四十五条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四十六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四十九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五十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五十一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五十二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五十四条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五十六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五十七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五十八条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3

  为加强我院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及经济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经济合同的签订

  1、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2、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我院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院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3、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履约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4、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择优签约”的原则。

  5、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医院内部其他科室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权衡,然后签约。

  6、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7、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我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二、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1、医院各类经济合同由法人代表及院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主要包括如下经济合同:

  (1)医院的各类经营性经济合同;

  (2)对外招商、招标、合作经营等重大对外经济合同;

  (3)医院自建或承建的各类安装、建筑、装饰、修缮工程合同;

  (4)医院各类固定资产购置合同;

  2、经济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合同申报

  各类经济合同的经办人员,应事先填写“合同会审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审批程序报医院各级领导审核批准。

  (2)合同会审

  ①由医院院务会议对送审的经济合同的价格条款进行审核,经调查研究后出具审核意见;

  ②由医院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

  ③由合同涉及的相关业务科室出具审核意见。

  (3)合同审批

  经院务会议会审后的合同文本,报各领导按权限审批。

  三、经济合同的履行

  1、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3、相关科室应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同时对医院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着重以下几方面:

  (1)合同履行情况;

  (2)合同未能履约的原因、责任;

  (3)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标准及资料登记情况;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

  (5)其他情况。

  四、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3、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医院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5、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6、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五、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2、合同纠纷由签约科室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

  3、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院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4、医院各科室在处理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

  5、合同纠纷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六、经济合同的管理

  1、本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由院长总负责,由办公室管理。

  2、医院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医院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医院签订的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对须报请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院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日常管理;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医院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处理本医院合同纠纷及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3、医院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医院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金额、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4

  保证本公司在国家的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减少经济纠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各业务部门签订的商品购销及贸易类经济合同,其他合同的管理规定将另行制定。

  合同的内容要求

  第一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第三条 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

  合同的签订要求

  第四条 公司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为便于管理,公司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业务员应存底,同时送合同监察员、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存查。

  第六条 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业务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

  第七条 在订立经济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及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应将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资料存查。

  第八条 合同的关键用语应力求准确,表述应规范,明确,文字书写要工整。

  第九条 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 合同标的(如货物、劳务等);

  (二) 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质量应写明执行何种质量标准或由双方议定);

  (三) 价款或酬金,除写明数额外,还应明确支付地点、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

  (四)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 违约责任;

  (六) 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有条件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可采用担保、抵押、保证金、留置等方式)。

  第十条 合同订立后,如经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本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经济合同都必须严格地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第十二条 合同中涉及支付贷款,依据货款数额按照以下权限审批:

  (一) 货款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

  (二) 货款总额在100万~50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

  (三) 货款总额在500万~20xx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

  (四)货款总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通过。

  第十三条 合同条款中如有涉及定金预付内容的,依据定金数额,按下列权限审批:

  1. 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核准:

  2. 定金数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

  3. 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经财务总监核准,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四条 各下属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担保贷款。

  第十五条 各业务部门只能在各自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及进出口代理合同,其他合同(如借款、担保、承包、合资、联营等),必须经公司法人代表,特别授权方可签订。

  第十六条 以上审批权限应严格遵守,严禁隐瞒不报,不准逾级逾时上报。

  合同的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结合前一章有关规定,合同的审批应按照主办业务员、部门经理、合同监察员、公司经理、总公司领导这一顺序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 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并写明具体意见。业务人员、部门经理应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合同监察人员应主要从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公司经理对合同负责全面审核。以上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第十九条 具体每一经济合同的审批应填写合同审核表,审批表格样式附后:

  第二十条 已订立的经济合同经双方协商,确有必要变更或撤销的,按照合同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一条 合同审批表和双方的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均应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同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合同的履行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经济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业务部门应积极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条 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且我方已掌握其确切资料,可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 为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执行合同的业务员、合同监察员在审查合同时,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制作合同履行进度表。

  第二十五条 合同监察员应根据合同履行进度表,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具体业务主办人员同合同监察员共同视履行进度填写进度表。

  第二十六条 合同对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出现违约,业务人员应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合同监察员和部门负责人通报,共同制定对策。

  合同出现问题后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经济合同在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和纠纷的,业务部门应及时向主管机构和领导逐级汇报,汇报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特别紧急的(如货入仓),应先行采取紧急措施,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十八条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约的,我方应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对方尽快履行合同,要求其承担因违约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通知或其他意思表示应采用书面并可留作依据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如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纠纷,业务部门应及时与公司法律事务室联系,听取法律意见,以便通过程序妥善处理。

  第三十条 各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

  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三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伟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章 管辖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管辖合同为: 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三条 公司经济合同统一归口财务部管理,合同经办人为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财务部合同管理职责范围:

  1. 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办法;

  2. 核查本公司范围订立合同和履约情况,并对总经理负责;

  3.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

  4. 做好合同归档,合同章管理工作;

  5. 负责贴制合同印花税;

  6. 对经济合同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第五条 合同经办人员职责范围:

  1. 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包括对方资产,经营状况。

  2. 起草合同的基本要求:

  (1) 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2) 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 双方具有履约能力;

  (4) 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 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6) 草案交上级主管。

  3. 凡须有关部门和机关批准,备案的合同,及时上报批准或备案。

  4. 督促合同履行进展,切实执行。

  5. 向上级通报履约问题。

  6. 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第五章 管理程序及权限

  第六条 凡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由合同经办人起草、经财务部经理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并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才有权签署合同,财务部经理凭法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上指定人的签字加盖合同章。必要时可请律师审核,工商部门鉴证。

  第七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外,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八条 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时,合同经办人应及时通知合同业务负责人。

  第九条 合同经办人协同业务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对合同变更、解除的正式文件和函电作出处理,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十条 合同履约过程发生违约事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处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通知合同业务负责人,不得自行决定免罚。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或变更事项其协商结果须形成书面协议,作为原合同补充,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协助商不成,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合同经办人负责保存、整理、收集完整的合同文件资料,并通知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有关机构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六章 合同章和合同文本保管

  第十三条 凡订立,变更,解除的经济合同,应当使用专用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五条 合同正本由财务部和合同经办部门各留存一份。合同执行过程的往来函件均随合同正本保存,合同执行完毕后,由经办人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合同执行情况报告》,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核,出现非常情况须总经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对生效的合同,建立档案,及进分类,整理,立卷,统一装订归档。如需调阅,根据权限调用。

  第七章 考核与奖罚

  第十七条 经济合同管理列入有关部门,岗位的目标计划指标和考核范围。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管理情况,对合同管理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

  第十九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依据情节轻重决定处罚:

  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

  2. 合同经办人在签订,履行合同时尽责尽力的;

  3. 合同经办人,主管遗失或擅自销毁合同或附件的;

  4. 应追究而未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

  5. 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7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六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八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二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三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二十七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八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九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三十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一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三十二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三十四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三十五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三十七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八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九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四十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四十一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四十五条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四十六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四十九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五十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五十一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五十二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五十四条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五十六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五十七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五十八条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8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14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18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19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20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21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22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23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24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25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27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28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29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30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31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32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33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34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35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6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37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38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39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40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41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42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43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44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45条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46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47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48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49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50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51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52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53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54条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55条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56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57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58条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9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 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 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 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五条 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六条 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八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 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一条 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 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二条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三条 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 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二十七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八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九条 以 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三十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一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三十二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 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三条 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三十四条 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三十五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三十七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八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九条 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四十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四十一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 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四十六条 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 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四十九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五十条 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五十一条 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五十二条 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五十四条 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 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五十六条 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五十七条 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五十八条 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防范各种风险,促进医院经济业务健康发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订立

  1、该制度适用医院(各科室)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书。医院对外经济业务发生时,原则上各立项科室以医院名义签订合同并依合同办事,一般标的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工程、设备、物资、维保及服务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2、医院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参照各类示范文本合同进行签订,若没有示范文本合同可参照,则合同条款中应包含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和对方的名称及住所等合同要素。

  3、对外签订合同时,由医院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医院不支持所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由两张及两张以上纸张组成的,相关科室需加盖合同骑缝章。

  4、医院在签订房屋等不动产买卖、赠与合同,重大基建项目承包合同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公证的合同,需由相关职能科室办理公证手续。

  二、合同会签

  1、合同会签人有:经办人、立项科室、财务科、审计科、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各会签人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

  2、立项科室会签时应将招投标文件、合同、会议研究情况等资料准备齐全,并根据审核意见和各科室会签意见,与合同另一当事人(合同的对方)进行沟通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

  3、合同会签科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进行认真会签,切实维护医院利益,防范各种风险,必要时需经医院聘用的法律顾问进行会签与审核。

  4、合同审核与会签完成后,立项科室才能提交分管院领导、院长签订合同。若另一当事人对审核和会签意见持不同意见,则立项科室应与相关科室进一步沟通协调,协调一致后再签订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与管理

  1、合同签订生效后,医院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权利与义务。若另一当事人出现违约时,立项科室应及时按合同约定条款或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并视违约责任的大小,医院将部分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向医院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对需要医院支付款项的合同,立项科室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和执行进度建立台账管理;对形成医院收入的合同,立项科室应加强与财务科的核对工作。

  3、所有签订的合同应进行统一编号,合同编号统一由医院办公室编写与提供并规范编码,合同编号由xx县中医医院拼音第一个字母、年份和合同序列号(三位码表示)组成。如xx县中医医院20xx年度第1个合同的编号为“zyyy2017001”。若另一当事人同时要求合同编号的,则实行双编号办法。

  4、合同签订完成生效后,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和立项科室分别对合同进行存档,并由专人做好汇总、分类、保管工作;医院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合同的存档(原则上要求正本合同);财务将合同作为原始凭证予以存档;立项科室保存好合同审核、会签流程资料和合同文本,并履行与管理好合同;若该合同涉及审计程序,则审计科应按审计资料存档;存档年限不少于15年。

  5、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审计科、纪检办对合同履行和保管负有检查与监督权力及义务,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

  四、其他规定

  1、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立项科室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医院法人代表报告纠纷情况,并及时通知财务科,暂时停止一切付款行为。

  2、立项科室应主动收集、整理对方违约证据材料以及其他与纠纷有关资料。

  3、立项科室应及时与医院法律顾问以及有关科室进行咨询,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对工作。立项科室应坚持原则,维护医院利益,加强与另一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合情合理合法地寻求解决方案。

  4、经协商仍无法解决,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5、相关科室应严格按照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对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当报送相关科室审核与会签而未报送会签的、未经医院法人代表批准私自更改或签订合同的相关人员应当追究责任,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有关规定或责任大小赔偿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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