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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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发现配送企业有药品回扣行为,立即终止与该企业业务往来,不退还药品押款。发现药剂人员有统方行为及收受回扣行为,一经落实,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

  八、药剂科主动做好新药信息收集及l临床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以提高我院用药水*,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2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3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4

  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难点问题,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联合执法工作。

  第三条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是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机构,其办公室是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综合协调机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上级交办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协调各有关执法单位申请的联合执法行动,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伍,督促、检查各食品安全执法单位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履行有关执法职责,协调执法过程中问题的处理以及信息综合等。

  第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联合执法中履行各自法定职责。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六条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活动前,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执法方案要求,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伍。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联合执法方案要求,选派相对固定、熟悉

  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活动。

  第八条 联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按照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四章 执法管理

  第九条 联合执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食品药品安全等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二) 上级**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需要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

  (三) 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展联合执法的事项。

  第十条 联合执法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全县性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经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单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可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组织实施。

  (三)突发启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时,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立即上报县**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尽快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实施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分类处理”机制。对食品药品

  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坚持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各有关执法单位应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互动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超出本部门查处职能范围时,应迅速与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申请协调解决。相关执法部门在接到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办理移交手续,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参加行动的各有关部门应对本次执法活动的处理情况作书面整理,报告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保障制度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服从联合执法方案安排,主动配合执法牵头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传、车辆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不得加以推诿、阻拦和干扰,保证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6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7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8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9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0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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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0篇)(扩展1)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6篇)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3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4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5

  一、本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依照《xx市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教育局》普药检[20xx]10号文制定,以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

  二、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卫生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卫生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三、卫生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四、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报损销毁,应当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六、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七、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6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0篇)(扩展2)

——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 1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 2

  1、成立以所领导、医务室、财务室共同参与的药品采购小组。

  2、采购药品必须从采购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的单位采购药品,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3、药品采购合同由药品供应方提供合同初稿及药品报价表,交由药品采购小组共同审核后,由所长与药品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4、每月药品采购计划由医生根据全所用药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每月21日前上报下个月药品采购计划,经所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5、采购必须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由医生、医保专干、会计共同验收,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包装情况进行验收、核对。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要停止采购。

  6、医保专干必须做好药品出入库登记工作,药品入库登记后将入库单交由财务一份,医务室留底存档一份;出库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交由医保专干进行出库登记。

  7、财务室做好药品结账工作,每月凭药品入库单和发票与药品供应单位结账。

  8、医务室必须定期向所领导汇报本年度的药品品种和药品质量等情况。所领导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对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工休人员的监督,发现存在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 3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放射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坚决按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规定进行采购。

  2、药剂科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资质和信誉好的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许可证》,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消'、'械'等非药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每年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药品采购人员定期进行轮换。

  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 4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 5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0篇)(扩展3)

——采购管理制度 (菁华12篇)

采购管理制度1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采购管理制度2

  为加强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管理,保障日常办公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设备和用品,是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书橱、档案柜、脸盆架、衣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计算器、笔、墨等文具,纸张、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办公必需品。

  二、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两人以上负责联系、询价、购置和结算;符合*采购条件的,由财政所按*采购程序运行。

  三、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品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由财政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确定购置数量,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置。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购买的,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按以上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购置。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办公用品的保管维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定期清理、检查,避免非正常损坏。确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报修,并予以登记。

  五、纸张、碳粉、墨粉等耗材购置。各种办公用纸由财政所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购置。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联系更换;确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审签后,由财政所联系购置。

  六、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财政所指定专人(赵鹏瀚)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和发放,领用人按需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七、人事调动和工作调整时,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监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交接和调配。

采购管理制度3

  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

  ,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来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4

  一、制定目的及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降低采购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采购类别包括:项目采购(材料采购、工程采购)、年度采购、零星采购、应急采购。

  本制度涉及的采购物品包括:单价万元以下的工程设备、工程原料、实验器材、实验药剂、化学药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以及应急事件、突发事件中需要采购的物品。

  本制度中有权申购的部门包括:工程部、研发部、咨询部、市场部、办公室、财务部。

  二、采购原则

  1、采购公司经营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因素,择优选取。

  3、各类物资均应向正规商家采购,原则上要求所有采购物资均应开具发票。

  4、物资采购由需求部门负责采购、询价及后期谈判。

  5、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采购事务,申购人与采购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采购流程

  1一般采购流程1.1采购申请

  1.1.1采购之前,申购人应向仓库询问所需物资是否有库存,以免重复采购。

  1.1.2采购之前,申购人依据所需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申购单”。其中工程项目采购应提交工程预算,按采购原则进行采购。

  1.1.3紧急采购时,由申购人在“申购单”上勾选“紧急”选项,以便各部门加快流转,及时处理。

  1.1.4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以免造成浪费。 1.2申购:工程项目采购提交工程预算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申购人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其他采购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申购人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 1.3询价

  1.3.1各部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分别询价,提供三家以上供应商及价格,财务部提供历史价格加以比对。

  1.3.2采购人询价时应注意审查供应商的主体资格(经营状态、是否按时年检、有无失信记录、是否涉及重大诉讼等),要求供应商提供联系方式以便相关负责人核价。确定供应商后,应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物资流转单”上注明所采购物资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基本信息。

  1.4核价:采购人或相关负责人参考历史价格对拟采购物资进行核价,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中的“核价结果、核价意见”。

  1.5审批:采购人将“采购物资流转单”经逐级审批,报公司各级负责人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1.6采购实施与验收入库

  1.6.1“采购物资流转单”经各级负责人审批签字且经财务部备案后,由采购人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货款手续。

  1.6.2采购人按照核准的“采购物资流转单”向供应商订货,并以电话、传真等方式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对于需要订立买卖合同进行采购的物资,应同时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进行流转。

  1.6.3所有采购物资到货后,由采购人、申购人、入库人协同,按照预定的采购质量标准及数量进行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如因需立即使用不能及时入库,应先由申购人、采购人验收,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如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保存证据,与供应商协调退换货事宜。采购人、入库人验收完毕后,应出具证明验收合格的单据,交予财务部备案。

  1.*所有采购物资原则上要求货票同行,采购人应在货到后1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因超过报销时间财务部门不受理报销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

  1.6.5采购物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采购人签字,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1.6.6采购人应将供应商的送货单及我公司开具的入库单、物资采购流转单、收款收据等单据交予财务部方可结款或开具支票。

  2特殊采购流程

  2.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购买的,各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将审批通过的“采购物资流转单”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在月底统一购买。

  2.2零星采购零星采购是指偶然发生的、所采购物资低于元的采购(如因公司接待、聚会需要进行的采购,场地调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缺少配件、材料而临时进行的采购等),具有临时性、偶发性、金额低的特点。

  2.2.1各部门人员需要进行零星采购的,应首先以电话的方式征求本部门负责人,征得负责人同意后,坚持“必需、质量、价格”的原则进行采购。

  2.2.2采购人应选择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时应购买注有品名、商标、制造厂商、保质期等基本信息的合格商品。所购物资原则上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应供应商原因不能开具发票的,应要求开具收款收据。

  2.2.3零星采购原则上由采购人先行垫资采购。采购人完成采购后,应填写“物资采购流转单”,按照一般采购程序完成流转后,将“物资采购流转单”、发票或收款收据交予财务,由财务进行报销,财务应在所有材料提交后日内将采购人垫付金额退还采购人。 2.2.4零星采购采购人应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若所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事宜。

  2.2.5因场地调查、施工等工程需要而进行的零星采购,应在完成采购后纳入工程预算。因其他原因发生的零星采购,需要入库的,应在采购完成后补办入库手续,由仓库管理人员开具入库单,将入库单交予财务部方可报销。

  2.3应急采购应急采购是指公司因应急处置需要,而临时进行的采购。应急采购由公司应急处置小组进行。

  2.3.1在接到应急处置任务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发现需要紧急购买材料、设备的,应先向仓库管理人员询问,确定没有所需材料、设备后,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得到上一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2.3.2应急采购无需进行三方询价,应以最便捷的方式进行采购,兼顾价格和质量。

  2.3.3应急采购结束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编制应补填“采购物资流转单”,按照一般采购流程进行流转。剩余物资要补办入库手续,取得入库单。若应急采购无法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作书面说明,列明应急采购物资来源、价格等信息,报上一级负责人审批、签字。

  2.3.4应急采购原则上由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垫付。采购完成后,应在日内将“采购物资流转单”、入库单、发票、收款收据(说明)交予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在所有材料提交后日内将垫付金额退还垫资人。

  2.4年度采购年度采购是指因部门生产需要,需定期进行的采购。

  2.4.1需进行年度采购的部门,应编制年度需求预算,逐级申报审批后,交予财务部审核、备案。

  2.4.2年度需求预算批准后,各部门采购人应从优秀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三家进行询价,要求供应商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报价单。需要进行招标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标。

  2.4.3采购人询价后,填写“年度采购物资流转单”,逐级审批后,交予财务部备案。

  2.4.4“年度采购物资流转单”获批准后,采购人应与选定的供应商订立合同,确定价格及付款方式。合同应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流转。财务部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

  2.4.5年度采购进行过程中,采购人应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若供应商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应及时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终止履行合同。

  2.4.6应年度采购需要订立的合同,应为不固定总价合同,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结算。

  四、备案

  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应将采购单、采购物资流转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材料复印两份,原件交予财务部审核、付款,一份复印件留存本部门,一份复印件连同供应商主体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交予公司法务保管。

  2法务人员接受采购相关材料时应要求采购人填写材料接受清单,按照采购所属项目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

  五、采购纪律

  1采购人职责

  1.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档案。

  1.2做好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1.3询价、比价、议价及订购作业。

  1.4所购物资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1.5做好*时的采购记录及对账工作。

  2采购人行为规范

  2.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采购作业,采购完成后及时进行备案并确保备案材料真实、齐全。

  2.2若采购人员违反本制度进行采购作业或没有及时备案导致采购资料丢失或损毁的,第一次由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若再发生类似事件,按严重程度给予采购人员降职、降薪、转入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2.3采购人员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本制度作出不适当行为的,给予辞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采购管理制度5

  一、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

  三、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保持食品仓库房分开设置;

  六、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七、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需低温存放的食品应置于冷藏设施存放;

  八、入库食品应分类逐项登记,定期检查核对;

  九、库房内的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房食品卫生,对无标识、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予以销毁。

采购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 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门、财务部门和负责*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 采购办是我市*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进行通报。

  第二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操作程序

  第八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采购项目时,应按《*市*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63号)中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字样的*采购计划表。

  2、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市市级*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填报采购形式。

  3、*采购计划表应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4、*采购计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采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采购计划时,应自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批复。

  1、一般情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计划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2、如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复,并将《*市市级单位*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三)*采购计划的调整。

  *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各单位在编报*采购计划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计划(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市*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则上应在*市*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用市*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请。如因市*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照《*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有关*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市*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市*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七)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第十一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14号)执行。

  第十二条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

  第三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定期向市人民*通报相关情况: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二)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采购项目,未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其*采购项目的采购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 属于当年公布的x市市级*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门、财务部门和负责*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 采购办是我市*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进行通报。

  第二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操作程序

  第八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采购项目时,应按《x市*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x〕63号)中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字样的*采购计划表。

  2、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x市市级*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填报采购形式。

  3、*采购计划表应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4、*采购计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采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采购计划时,应自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批复。

  1、一般情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计划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2、如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复,并将《x市市级单位*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三)*采购计划的调整。

  *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各单位在编报*采购计划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计划(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x市*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则上应在x市*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用市*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请。如因市*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照《*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市有关*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x市*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x市*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七)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第十一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x〕14号)执行。

  第十二条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

  第三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定期向市人民*通报相关情况: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二)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采购项目,未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其*采购项目的采购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8

  为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规范*采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的含义

  *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纳入*采购。

  二、*采购的原则

  *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采购的目标

  *采购要做到“六个一致”,即:采购单位所申报*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与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内容一致,与*采购管理股签发的《**县*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内容一致,与采购代理机购制做的采购文件内容一致,与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内容一致,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内容相一致。

  四、*采购的组织形式

  *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

  (一)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二)部门集中采购是指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除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外,经*门批准的可以自行采购,否则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五、*采购方式及操作流程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确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

  1、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经审批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应遵循下列程序:

  (1)招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进行*采购活动,制定公告、招标文件等;

  (2)发布公告。经县纪检委审批后,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进行查询;

  (4)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晋财购[20xx]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开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招标会现场,按程序开标;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采购管理股备案。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形式邀请三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采用邀请招标应遵循下列程序:

  (1)招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委托进行采购活动,制定公告、招标文件等;

  (2)邀请。选择符合相应资格,且实力强、信誉好的厂商作为潜在投标人,可上门递送和函寄招标邀请函;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进行查询;

  (4)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晋财购[20xx]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开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招标会现场,按程序开标;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采购管理股备案。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经专家认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制定谈判文件。依据相关资料的法律规定制作简便的谈判文件;

  (2)确定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

  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进行查询;

  (4)成立谈判小组。根据晋财购[20xx]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5)谈判。谈判小组与确定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做好详细笔录,由双方参与人员签字认可;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购合同,报*采购管理股备案。

  (四)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1)*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先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2、竞争性磋商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制定磋商文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2)确定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进行查询;

  (4)成立磋商小组。根据晋财购[20xx]13号文件,按预算金额确定评标委员会人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磋商。磋商小组与确定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做好详细笔录,由双方参与人员签字认可;

  (6)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发布中标公告。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8)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购合同,报*采购管理股备案。

  (五)、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单一来源采购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示。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确定合格供应商;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

  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进行查询;

  (4)确定成交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协商情况记录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5)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采购管理股备案。

  (六)、询价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采购规格、标准统一,市场资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且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项目预算金额低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2、询价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制定询价通知书。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应当制定询价通知书,内容一般包括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合同条款、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从询价采购通知书发出之日至规定的报价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确定询价供应商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以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3)行贿记录查询。供应商报名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资质审查表,到*进行查询;

  (4)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6)签订合同。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报*采购管理股备案。

  (七)协议供货采购

  协议供货,就是通过统一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同时,确定产品、优惠率、服务和期限,采购单位在确保货物质量的情况下在优惠范围内以最低价选择供应商及其产品,并与其签订“**县*采购协议供货合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供货,货款从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协议供货采购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供货商。在确定的协议供货商中选择可以满足需求的供应商;

  2、签订协议供货合同。采购单位与确定的协议供货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报*采购管理股备案。

  六、*采购限额标准

  (一)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限额标准为:采购预算超过3万元的各类货物;采购预算超过5万元的各类服务;采购预算超过50万元的各类工程,达到以上限额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履行*采购审批程序,按照*门核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外,达到以下限额的项目由采购人实行分散采购,按*门核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预算超过3万元的各类货物;采购预算超过5万元的各类服务;采购预算超过50万元的各类工程。

  (三)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包括*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3种采购组织形式的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的限额为: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工程单项或批量超过50万元以上。

  (四)20xx年协议供货范围及限额标准:办公自动设备(3—10万元)、办公家具(3—10万元)、一般电器设备(3—10万元)。

  七、审批程序

  采购单位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时,采购单位需向*采购管理股提交分管领导批示的采购申请报告、预算评审报告,属于固定资产的还应提交固定资产审批表,并填写《**县*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采购管理股对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确定采购方式,采购单位报分管领导批示后进行采购。采购单位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管理股备案。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单位不得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采购限额或公开招标限额,属化整为零规避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单位在办理*采购业务时,要按照确定的*采购预算及资金用途,合理安排采购进度,以便提高采购效率,未按*采购预算及资金用途实行政采购的项目或化整为零规避采购的项目,*门不予拨付资金,为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单位承担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9

  一、 采购制度

  1、 采购办公用品和其它物品,统一由总务处按需要造预算送校长核准采购入库保管,并按需要发放。

  2、 各组室办公室因急需添置50元以上物品(包括器材、劳技材料、图书教学设备 )均需由领用部门填写请购单,报教导处、总务处商讨,再报校长批准,由总务处统一购买。

  3、 凡未经批准私自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得报销。

  二、 验收制度

  1、 凡总务处同意组室或办公室购买的物品,必须送总务处保管员验收登记。

  2、 验收无误后由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填写“财产物品验收单”,“验收单”必须由采购员、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名。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财产管理员留着,并根倨此单入帐,同时将其物品进行分类、编号入库、定位存放,以便于清点和取用。一份连同有关凭证交于会计入帐。一份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作为记帐凭证。

  3、 物品验收后,要按规定的分类代码对物品进行编号(编号位置要固定,书写要醒目、整洁)入库入帐。

采购管理制度10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一种或多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单填写人;

  (3)请购的日期及需求时间;

  (4)请购的物品名;

  (5)请购的物品数量;

  (6)请购的物品规格;

  (7)请购的物品用途;

  (8)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9)请购部门主管;

  (10)请购单审核人;

  (11)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2)食品采购是根据警戒库存按月销量在网店管家新建采购订单,办公用品及包材采购物料的请购应统一填写《物料申请表》;

  (3)食品的采购订单应由采购主管审核后再由采购专员提报至供应商,与供应商确认到货信息后填写计划到货日期,如遇缺货要及时通知采购主管从其它渠道调货。请购部门提报的其它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待采购部签字后,请购部门备份;

  (4)其它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5)遇公司经营、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6)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7)其它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采购部。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超储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5、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6、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供应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五、入库

  (1)采购物资到达仓库后,由仓库验货员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查看物品的包装与日期,散装食品应做质量判定,再按照采购清单验收物资;

  (2)仓库验收发现不合格品应不予入库,并及时通知采购部作退换货处理;

  (3)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办理入库。

  六、付款

  采购部凭收货单及入库单填写《付款申请审批单》,最终审批后由财务付款。

采购管理制度11

  1、工程重要设备、主要工程材料采购均需应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2、招投标单位入围资格的确定:由招标经办部门的专业人员起草,经招标部门和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后确定。确定后的入围资格标准作为该项招投标衡量竞标厂家入围的通用标准,不符合入围资格的厂家不能参加招投标,入围企业需要具有进津备案手续。

  3、招标部门根据招投标的入围资格筛选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一般不少于5家,填写入围单位、入围资格审批表,呈报公司相关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项目经理和总经理审核。

  4、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商。

  5、建立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

  5.1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由工程部主持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预审,组织对通过预审的预选单位的考察筛选,并建立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所有项目招标都须从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5.2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预审应符合以下要求:

  5.3 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5.4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5.5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5.6*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7*三年与AAAA无诉讼。

  5.8随时更新数据库。

  6、自主施工招投标的项目,应在建立合格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进行选择,如果特殊材料、设备供应商未办理进津备案,必须要求及时办理进津备案手续,方可进入材料、设备供应商数据库。

  7、所有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

  8、大型材料、设备必须进行实地考察。

  9、公司设立材料、设备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

  组 长:总经理

  执行组长:项目经理

  组 员:项目总工程师、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合同预算主管负责人

采购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市级*采购管理,贯彻落实《*采购法》及其法规和制度,健全和完善*采购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公开、公*、公正,特建立*采购管理制度。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购买性支出,严格按程序向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申报,依法实行集中采购;财务科和总务处共同负责*采购工作,编制、汇总本单位*采购预算和计划,向*采购主管部门提交采购立项、资金缴拨、合同验收、单一来源采购和特例采购等审批申请手续,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等集中采购活动,负责*采购信息情报的收集、汇总和上报,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的工作事项。

  需要采购时,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申请,*采购管理员审查其预算和资金等内容,属定点采购的,按定点采购规定办理;属集中采购的,每月集中汇总报*采购管理部门按集中采购规定及程序办理。

  1、根据*采购法严格执行*采购。

  2、大宗采购由校行政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组织实施。

  3、采购工作由总务处组织实施,校长室监管。

  4、采购办理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谋提前透露标底。

  5、采购后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购买、维修、服务等相关合同。

  6、定期公示学校的采购,接受监督。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0篇)(扩展4)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汇总10篇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原料和日耗品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员工饮食安全和后勤管理服务水*,特制订本办法。

  2.管理权责

  行政管理中心是食堂采购的监管部门,对采购结果负全面责任。

  3.采购基本原则

  3.1.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3.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质保量地及时采购到所需物品。

  3.3.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3.4.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3.5.确定某类食品用品供应商后,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要求一律在指定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协调采取散购或临时更换供应商,事后记录在账,上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查。

  3.6.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4.管理内容

  4.1.食堂器具等耐用品类采购

  4.1.1.4.1.2.厨房品采购,厨具等。餐饮用具采购,筷子、餐盘等。

  4.2.食堂原材料等消耗品类采购

  2食堂采购管理制度(经典版)

  4.2.1.4.2.2.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他。餐厅招待品采购,酒水、烟、休闲食品、餐巾等。

  5.采购管理流程

  5.1.食堂器具等耐用品类采购流程

  食堂提出采购需求→行政管理中心审核→采购员采购→检查验收→审核→结算。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2

  第一节 询价管理制度

  一、食堂主副食物品按照经营口港务集团伙食管理委员会、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港口服务公司伙食招标小组共同确认的中标单位进行供货。

  二、食堂采购结算价格按照同类物品海天市场零售价格与中标单位申报的下浮后比率进行结算。

  三、询价管理。

  1、询价职责管理。

  采购询价分两组同时进行,机关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到海天市场询价,食堂作为主副食物品具体使用部门,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到海天市场询价,询价人员要认真对待询价工作,确保所询价格为市场真实零售价格。

  询价人员询价每天询价时间不做具体规定,以两组询价人员中价格低者为确定结算价格的依据,询价员在询价单上需签署询价人姓名、询价日期、询价时间,当天所询价格为第二天结算价格依据。

  2、询价流程管理。

  两组询价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将所询价格单交公司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汇总比较后以两组价格中较低者为结算价格,制作采购结算价格表,经由公司安质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签字及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于次日午后2:00前在OA上进行公布。

  第二节 采购、验质、检斤管理制度

  一、采购环节管理

  1、安质部按餐饮配送部领导审核后的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进行主副食商品供应。

  2、安质部购买低值易耗及办公用品,应取得供货单位开具的原发票。

  3、安质部负责食堂采购发票、或自行填制的购货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财务报销。

  4、安质部负责与供货商核对货款,由安质部负责收集各供应商结算收据,制作付款明细表,审批签字后,每月统一支付供货款。

  二、验质、检斤环节管理

  1、安质部作为采购主管部门,对供应商所供商品质量负责,对在商品供应过程中出现的以次充好或提供劣质商品行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合同进行处罚(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餐饮配送部负责所购物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对所采购物品质量低劣达不到加工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通知采购部和财务核算。

  2、食堂采购物质检斤要求在采购员、管理员、食堂核算员、保管员共同在场情况下进行。采购员:负责对所购商品实行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所购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核算员、保管员:负责对所购物品数量进行监督,对所购物品无数量和质量问题时,保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在检斤过程中,如有超计划供货,食堂有权拒收;实际送货数量低于计划申报数量,由餐饮部提出接收意见,如可接收按实际送货数量接收。

  第三节 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入库管理。

  1、餐饮部保管员要及时登记保管帐,确保账物相符;要及时清理打扫库房,确保库房物品摆放规整、卫生整洁。

  2、保管员只能接收由采购员、管理员、食堂核算员、保管员共同在场检斤的物品,不得接收其他个人或自己购入的任何物品。

  3、已检斤入库物品要及时填制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保管员记账,一联送交财务部门,一联交采购员结算用。

  财务部门按经审批后的发票或采购报销单结算货款,发票及采购报销单应附有保管员出具的金额核对相符的入库单。

  4、保管员每日上报食堂各班次日收入及食堂各班次日出库主副食成本(直接入厨除外)及食堂转下班的成本(要求上报品名、数量、金额,半成品以实际数量为准,并由下班班长签字)

  5、保管员每月末上报库存物资盘点表。财务部核算每月不定期进行库存抽查盘点,每季度末必须进行彻底盘点。

  6、餐饮部保管员对各食堂的过期、变质物品按品名、规格、数量填写报损单,报损单应写明报损原因,报损单经由餐饮部经理、安质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财务核销。

  二、出库管理。

  1、餐饮配送部领用主副食等直接入厨物品时,填制原材料采购计划申报、验收入库明细表。由计划申报员、采购员、保管员、核算员、管理员、各班班长签字,此表为直接入厨物品出库单,是结算依据。

  2、餐饮配送部领用物料消耗用品时,需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规定,必须开具出库单,领用人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保管员记账用,一联财务记账用,一联安质部备查、一联交由具体使用人留存。

  3、保管员及时向餐饮配送部领导和管理员报告各种原材料及物料用品的库存情况,以便餐饮配送部领导安排各种原材料和物料用品的合理购进与使用。

  4、各班次领料未用的,应与下一班次作好交接记录,以分清各自的消耗水*。

  第四节 分管经理指标负责制

  餐饮配送部实行各食堂分管经理负责制,负责本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如下指标负责:

  1、直接成本毛利率、

  2、间接可控成本收入率、

  3、应收账款回收率。

  1、直接成本毛利率

  各食堂按班次核算当班收入和当班消耗的主副食成本,计算出每班每日的直接成本毛利率,由此可得该食堂每月毛利率。该指标为日考核指标。

  2、间接可控成本收入率

  各食堂燃料费(液化气)、水电费、物料用品等与取得食堂收入有关的可变间接成本与该食堂营业收入的比率,因各食堂间接成本无法考核到各班次,该指标为月考核指标。

  3、应收账款回收率

  各食堂当月发生的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回款额的比率,当月发生应收账款应及时清回,最迟在次月末收回,回款率考核指标。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3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及时按质按量采购所需物资,使食堂物资采购的量价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物资量价的公正、公开、合理。

  2、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采购。

  3、确定物资供应商后,原则上一律在选择的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协调采取散购或临时更换供应商,事后说明情况,报办公室审查。

  4、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5、管理部门:两级机关办公室。 6、适用范围:司属各职工食堂。

  二、采购管理:

  1、集中采购类:

  (1)范围:

  ①粮油类(油、米、面、盐、干货);调料类(酱、醋、味精、料酒等);

  ②厨房日用品(厨具、洗洁剂等);

  ③餐饮用具(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2)采购地点:首选就*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粮油销售店,或就*的.大中型超市采购。

  (3)票据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清单小票。

  2、非集中采购类:

  (1)范围:除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食材,如肉、禽、蛋、水产、时蔬等新鲜食材以及燃料等。

  (2)采购地点:原则上在就*的肉、禽、蛋、水产等销售店采购统一配送,确因受条件(如当地市场确无对应的销售店)制约的食堂,可在相对固定的铺面采购;

  时蔬采取配送采购,条件不允许的也可在就*菜市场采购;燃料由当地正规燃油供应站配送采购。

  (3)票据要求:肉、禽、蛋、水产、时蔬须按进货时间记录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及时填写物资采购台帐,其中肉、禽、蛋、水产尽可能提供发票和清单小票;燃料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送货单。

  三、供应商管理:

  供货商实行备案管理,司属各职工食堂,就*选择1~2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大中型超市或粮油销售店集中采购;选择2~3家销售点/固定铺面采购肉、禽、蛋、水产等新鲜食材;选择的供应商单位信息报食堂管理部门备案;

  四、其他:

  1、票据凭证管理:每月月底将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汇总,按时间顺序逐日登记实际采购金额到汇总表中,将汇总表及发票原件附财务报账,项目留存汇总表发票复印件及清单小票原件。

  2、货物验收管理:由后勤管理人员与厨师负责验收(根据实物与清单小票或送货清单复核验收,并签字)。

  3、如遇确实远离城区而无法做到集中采购的食堂,各项目部向分公司申报《食堂特殊采购情况说明》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4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及时按质按量采购所需物资,使食堂物资采购的量价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物资量价的公正、公开、合理。

  2、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采购。

  3、确定物资供应商后,原则上一律在选择的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由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协调采取散购或临时更换供应商,事后说明情况,报办公室审查。

  4、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5、管理部门:两级机关办公室。 6、适用范围:司属各职工食堂。

  二、采购管理:

  1、集中采购类:

  (1)范围:

  ①粮油类(油、米、面、盐、干货);调料类(酱、醋、味精、料酒等);

  ②厨房日用品(厨具、洗洁剂等);

  ③餐饮用具(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2)采购地点:首选就*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粮油销售店,或就*的大中型超市采购。

  (3)票据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清单小票。

  2、非集中采购类:

  (1)范围:除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食材,如肉、禽、蛋、水产、时蔬等新鲜食材以及燃料等。

  (2)采购地点:原则上在就*的肉、禽、蛋、水产等销售店采购统一配送,确因受条件(如当地市场确无对应的销售店)制约的食堂,可在相对固定的铺面采购;时蔬采取配送采购,条件不允许的也可在就*菜市场采购;燃料由当地正规燃油供应站配送采购。

  (3)票据要求:肉、禽、蛋、水产、时蔬须按进货时间记录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及时填写物资采购台帐,其中肉、禽、蛋、水产尽可能提供发票和清单小票;燃料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送货单。

  三、供应商管理:

  供货商实行备案管理,司属各职工食堂,就*选择1~2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大中型超市或粮油销售店集中采购;选择2~3家销售点/固定铺面采购肉、禽、蛋、水产等新鲜食材;选择的供应商单位信息报食堂管理部门备案;

  四、其他:

  1、票据凭证管理:每月月底将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汇总,按时间顺序逐日登记实际采购金额到汇总表中,将汇总表及发票原件附财务报账,项目留存汇总表发票复印件及清单小票原件。

  2、货物验收管理:由后勤管理人员与厨师负责验收(根据实物与清单小票或送货清单复核验收,并签字)。

  3、如遇确实远离城区而无法做到集中采购的食堂,各项目部向分公司申报《食堂特殊采购情况说明》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原料的溯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水*,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安微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

  ④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四、从固定供应商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五、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食堂具体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4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管理人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加强食堂经营管理。要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对每周食谱进行合理安排,挂牌公示。

  5、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公示。

  三、物资采购及管理

  1、由谢玉燕负责食品索证及明细账记录等工作

  2、严格食品原材料进出库登记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进出库的监管,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到全部入库登记、领用出库签字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小组人可采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保管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3、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提供小票及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4、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5、食堂货物采购必须实行内部监督制度。验收人员由食堂管理小组成员组成,两人需共同在货物验收后当场在票据上签名。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6、食堂所需食材及日常消耗品由谢玉燕负责采购,其他设施设备由谢玉燕上报总务处后,经校领导同意采购。

  四、其他事项

  值日教师当天可免费在学校食堂用餐。其他非值日教师在食

  堂用餐后需在登记表上签字后,按月或季度由食堂结算后缴纳相应的伙食费。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7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原料和日耗品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员工饮食安全和后勤管理服务水*,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基本原则

  一、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二、严格遵守公司采购规范流程,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质保量地及时采购到所需物品。

  三、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四、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五、对于常用菜品可批量采购进行储存使用;对于肉类及调味品等可选择到超市购买,以确保卫生质量。

  第三条食堂采购流程

  一、食堂采购员与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建立意向供应商档案。

  二、从意向供应商中选择符合条件(详见附件)的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的对象,并再选择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食堂管理员要做好每日员工餐及客饭情况的登记,在下班前及时清点库房物品,出入要分类登记入册。每周五根据下周需要列出下周需要采购的菜品及原料;向行政部提出采购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四、食堂各类菜品及用品的采买由食堂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统一采购。

  五、食堂管理员对所采购物品原料进行验收入库;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原料的安全卫生,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与公司要求标准相符,验收后要保管好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方可签字确认并付款。

  六、食堂管理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监督出入库原料的库存情况,保证先进先出,防止货物积压变质;同时在采购过程中不断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并报行政部修订。

  第四条采购报销流程

  食堂采买负责人报销的进货单据和发票上要有采买人和食堂管理员验货签字,经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交予财务部出纳审核报销。

  第五条附件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二、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四、供应商必须向公司提供货物清单、收据等凭证。

  第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

  二〇xx年十一月十八日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食堂食品原料和日耗品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员工饮食安全和后勤管理服务水*,特制订本办法。

  2.管理权责

  行政管理中心是食堂采购的监管部门,对采购结果负全面责任。

  3.采购基本原则

  3.1.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3.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在满足公司经营需求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质保量地及时采购到所需物品。

  3.3.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3.4.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3.5.确定某类食品用品供应商后,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要求一律在指定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协调采取散购或临时更换供应商,事后记录在账,上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查。

  3.6.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4.管理内容

  4.1.食堂器具等耐用品类采购

  4.1.1.4.1.2.厨房品采购,厨具等。餐饮用具采购,筷子、餐盘等。

  4.2.食堂原材料等消耗品类采购

  2食堂采购管理制度(经典版)

  4.2.1.4.2.2.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原料采购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他。餐厅招待品采购,酒水、烟、休闲食品、餐巾等。

  5.采购管理流程

  5.1.食堂器具等耐用品类采购流程

  食堂提出采购需求→行政管理中心审核→采购员采购→检查验收→审核→结算。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9

  为加强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采购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以及防止因采购劣质食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库,拒收假冒伪劣、腐`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味;三尝——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①索取检疫合格证。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③查看是否注水。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 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送货。

  3、货物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七、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

  八、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与采购相关的人员在采购中,不得暗箱操作,收受任何回扣,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九、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食堂具体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4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管理人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4、加强食堂经营管理。要加强饭菜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对每周食谱进行合理安排,挂牌公示。

  5、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公示。

  三、物资采购及管理

  1、由谢玉燕负责食品索证及明细账记录等工作

  2、严格食品原材料进出库登记制度。加大食品原材料保管进出库的监管,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做到全部入库登记、领用出库签字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小组人可采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保管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3、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提供小票及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4、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5、食堂货物采购必须实行内部监督制度。验收人员由食堂管理小组成员组成,两人需共同在货物验收后当场在票据上签名。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6、食堂所需食材及日常消耗品由谢玉燕负责采购,其他设施设备由谢玉燕上报总务处后,经校领导同意采购。

  四、其他事项

  值日教师当天可免费在学校食堂用餐。其他非值日教师在食堂用餐后需在登记表上签字后,按月或季度由食堂结算后缴纳相应的伙食费。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0篇)(扩展5)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实用10篇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化学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化水车间化学药品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厂化水车间。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使用药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药品的性质、作用及使用方法,并经考试获得合格证,才可进行使用。

  2.2化学药品、试剂、基准物质应按需要计划领取。

  2.3各种药品应有专人管理,所有试剂、溶液及样品的容器上必须有标签,标签要清晰,完整,绝不允许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2.4各种容器应分岗位保管,放置应整齐卫生,并按其性质存放,如:无机试剂可分为酸类,碱类及氧化物等,酸类可按阳离子分类,如:钠盐、钾盐、铵盐、钙盐等,一般有机试剂可按官能团分类,如:酸碱指示剂,氧化还原剂,络合指示剂等,专用有机试剂可按测定对象分类。

  2.5配制好的试剂应按需要放在不同的试剂瓶中并贴上标签,标签大小应与瓶子相称,标签书写要工整,写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等,长期使用的试剂标签上可涂一层腊,以反腐蚀,磨损,一般试剂溶液的一般分类按浓度大小顺序排列,专用试剂可按分析项目分组存放。

  2.6危险药品必须严格管理,剧毒药品设专门保险柜,由两人保管,领用时先经领导批准,双方各持钥匙开柜门并严格称量记录。

  2.7领用化学药品时,必须经领导批准,材料员,领用人三级签字方可发放。

  2.8一般岗位保存药品量不准超过一个月的用量。

  3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化水车间管理干部检查,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车间领导,根据车间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3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 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4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 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5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6

  1、危险品指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具有强腐蚀性、刺激性、放射性及剧烈毒性的物质。

  2、购买危险品应向合法的经营单位依法采购,不得向非法等经营企业采购。

  3、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有关规定购进危险品,保持合理库存。

  4、储存危险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加锁保管。库存药品必须按其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化学性质不同,分类保管,有储存的安全防火、防盗措施,禁止携带火种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

  5、危险品应经常养护、按照储存条件保管。

  6、销毁过期、破损的危险品,应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7、节假日前后,储存的`危险药品必须进行清点、核对。

  8、凡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7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8

  一、化学危险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或专用柜单独存放。

  二、化学危险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剧毒药品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

  三、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应保持通风,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药品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要随时严格检查危险药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四、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药品的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责任领导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当而发生意外。

  五、领用人对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药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并严密监视。

  六、使用后剩余的危险药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规定要求处理。

  七、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中成药单价4元以上,中草药单价1.00/10g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包括自费药品)。

  (二)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三)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内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四)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六)贵重药品如有破损,应按院内规定的报损制度处理,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主任签字方能上报财务预以报销。

  (七)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八)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九)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十)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的现象发生,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十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十二)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结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十三)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库房与临床科室均无权发放。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9

  1、目的

  使化验室的化学药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化学药品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化验室班长负责对化学药品和库房安全进行管理。

  3.2按照相关采购制度负责对药品的采购和验收。

  3.3药品管理人员按要求对化学药品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验库房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药品必须按规定放置。药品标签清楚牢固。

  4.2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分类安全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4.3剧毒、致癌药品应由两人、专柜、双锁并建立专帐保管。领用时应有班长批准,填写剧毒物品领用单,与负责保管人员共同到库房按需用量称取,登记领用日期并签字,该试剂配制时应有两人在场,所配溶液由领用人加锁存放。

  4.4易燃、易爆等物品存储库房需具备通风、防爆、防火、恒压等安全措施并保持整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操作制度,严防撞击、翻滚、磨擦,做到轻装轻放。

  4.5库房应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及灭火水拴。设置的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并不得随便借作它用。

  4.6发生火警时,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灭火措施。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学药品申购记录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10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0篇)(扩展6)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合集5篇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

  一、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1.直接标明有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很易辩认,国内生产的药品多数都采用这种表示法。

  2.直接标明失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须与第一种加以区别,如批号:960803,失效期:1999年9月,即表示此产品是1996年8月3日生产的可使用到1999年8月31日为止,有效期限为3年。直接标明有效期或失效期为某年某月某日,此种也易辩认,其识别原则上同第一、二种表示法。如失效期20xx年6月30日,系指可使用到20xx年6月29日;有效期20xx年6月30日,则指可使用到20xx年6月30日。

  3.只标明有效期×年,此种表示须根据批号推算,如批号:990514,有效期3年,系指可使用到20xx年5月14日。

  4.进口产品失效期限的标示很不统一,各国有自己的*惯书写法。大致而论,欧洲国家是按日-月-年顺序排列的(如8/5/98);美国产品是按月-日-年排列的(如nov.1,98);日本产品按年-月-日排列的(如98--5);苏联产品有时用罗马数字代表月份(��.87)。在标明失效期的同时,一般尚注有制造日期,因此可以按制造日期来推算有效期限为多长。例如:制造日期:15/5/92,即表示1992年5月15日生产。失效日期:fiveyearsfromdateofmanufacture,即表示由制造日起5年内使用,亦即表示可用到1997年5月14日。

  二、药品有效期的有关规定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有些稳定性较差的药品,在贮存中,药效降低,毒性增高,有的甚至不能药用。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对这类药品必须制订有效期。药品的有效期应根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订。

  2.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药品出厂日期或按出厂期批号的下一个月一日算起,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有效期制剂的生产,应采用新原料,正常生产的药品。一般从原料厂调运到制剂厂,应不超过六个月。制剂的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原料药有效期的规定。少数特种制剂确实有实验数据证明较原料药稳定者,可适当延长。

  3.到期的药品,应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过期不得再使用。

  4.对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要做到*效期先出,*效期先用,调拨有效期的药品要加速运转。

  三、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1.各药剂人员按分柜原则,每周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部门负责人员每月检查药品有效期,药剂科每季度检查药品有效期。

  2.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由药房会计兼)每月打印药品有效期表交各部门核对。

  3.对有效期4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与临床沟通,必要时报药库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对有效期2个月内的药品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报药剂科。

  4.对过期药品报药剂科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并说明报废原因。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减少医院损失,使我科的药品管理规范化,药库必须严格把关,认真负责。

  一.药库保管员要按照微机打印的药品采购单对采购计划严格掌握1个月采购量(小品种可适当增加),如发现微机计划量不妥,应及时与微机室联系,并附特殊说明给采购员。

  二.药库应严把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并反馈给采购员。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

  三.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四.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五.对于各药房符合规定的冲退药品,药库积极予以办理,并与采购人员、药品会计共同办理有关退货事宜。

  六.药库与药学部各部门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背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药品管理不善者,调离工作岗位,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七.微机室应按药品入库的先后顺序出库,药库按出库单上的产地、规格、批号等发药。

  八.药房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核对,所有项目完全与出库单相符后方可签字,否则应让药库调换。

  九.药房应按药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摆放,*效期的先发药,并建立效期药品档案。对估计在效期内销售不完的药品,药房主任应在各药房间自行调整。完全滞销品种(各药房均不销售),应在失效期前6个月报采购员,其他普通药品如造成过期失效,药房主人负完全责任。

  十.采购员对各用药单位上报的*期药品,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

  十一.严把付款关。采购员应按入库时间严格核实、确定完全销完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特殊情况应附说明。

  十二.各药房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一段时间内根本销不动的药品要及时了解其他药房销售情况,并寻找原因,如属完全滞销品种应及时与采购人员书面练*。

  十三.药库保管员对入库2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应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后,再行定夺。

  各环节的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背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弥补不上者,调离工作岗位。对药品管理不善的各室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3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4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公司经营药品的质量管理,杜绝过期失效药品的流通,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效期药品是指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

  二、采购部组织药品时,应根据市场变化需求,勤进快销,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三、购进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验收员应拒收,并填制(拒收单)。如果是客户急需的药品应入库。

  四、药品应按批号堆码,并在库内设置*效期药品一览表,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应挂牌,以便随时掌握*效期药品的变化情况。

  五、严格执行先产先出、*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凡*效期药品,保管员应每月填写《*效期药品报表》,及时报送经理、采购部、销售部、质量管理部。

  六、销售部应及时对库存*效期药品进行销售,避免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七、已失效或距失效不足一销售单元用药期,经质量管理部确认后,保管员将其移入不合格品库,按不合格药品管理。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5

  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效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精选10篇)(扩展7)

——控股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控股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生产物资或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合格供应商网络,适时采购物美价廉的物资,以满足公司正常的运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或大宗的采购。

  三、采购及物流审批权限

  1、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由需求部门提出,审批权限如下:

  (1)估算金额在 元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2)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估算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2、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

  采购员根据已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和市场询价结果制作采购订单,审批权限如下;

  (1)采购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直接审批。

  (2)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5)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财务经理附核。

  3、验收入库审批权限

  1、入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批。

  2、入库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3、入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领用发货审批权限

  1、出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储运部经理及领用部门经理共同审批。

  2、出库金额在 元至 元的单据,需分管副总加批。

  3、出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需总经理加批。

  四、物资采购流程

  1、物资需求部门提供采购申请单,并完成必要审核和审批手续。

  2、采购部凭已审核的采购申请单,制作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含报价),在完成采购订单的审批手续后,给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同时送采购订单到财务部备案。

  3、供应商送货到指定仓库,采购部给品质部开具请检单、给储运部开具收货通知单。品质部进行来货检验,并进行品质确认。储运部根据品质部检验结果和供货数量给供应商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财务部,一份给供应商,并在供应商送货单收货确认。

  4、物质需求部门到储运部领用已申购的物资。

  五、支付流程及审批权限

  1、供应商凭公司储运部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到采购部对账,产生一份详细的对账明细清单(同时附送货单、入库单),采购经理签字确认,对账清单报送到财务部。

  2、财务部对采购部的对账清单进一步进行确认,由财务经理审核。

  3、供应商凭送货单、入库单、采购订单、对账清单、供货发票到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发票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批。

  (2)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和分管副总共同审批。

  (3)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需总经理加批。

  (4)发票金额在 元以上的,需董事长加批。

  六、供应商的管理

  1、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资,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目录”作为采购时询价议价和供料的参考,应严格按ISO质量体系要求来运作。

  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应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货比三家,采购性价比较高的物资。

  3、根据供应商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品质、数量)、资金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把供应商分类A、B、C、D等几类,并由此确定是否为长期发展或淘汰的供应商。

  4、积极主动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和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5、对于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采用末位淘汰法进行淘汰,并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6、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物资资讯,收集物资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新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等一系列质资文件。

  七、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交采购请购单。

  2、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4、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自觉学*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的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八、其他

  如公司采购员自行采购,则采购流程及审批权限类同上述。

  九、本制度从20xx年3月18日试行。

  控股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2

  物业公司物资采购、库管、领用暂行管理办法

  一.物资用品采购

  1.物资采购应严格遵循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完备的原则进行,采购的品种和数量应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尽可能节约成本,减少库存。

  2.采购范围: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添置、清洁用品用剂、办公用品用具等。

  二.物品申购程序

  1.各部门(管理处)每月25日前上报次月月物资采购计划表并交给仓库库管员,库管员应根据物资库存情况,核定整理各部门(管理处)的月物资采购计划表,月物资采购计划表送分管副总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由采购人员根据批准情况按轻重缓急在当月内完成采购计划。

  2.急需采购的物资,由部门分管副总批准,通知采购人员采购,但事后应由部门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填写请购单,经分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同意,交财务审核报销。

  3.采购所有物资必须全部入库,并由库管员填制入库单,如是供应商送货,由供应商提供发票或供货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库房;一联交供应商;一联交采购人员。

  三.物资领用程序

  1.部门领用物品时需认真填写领料单(品名、数量应填写准确,注明领用人),由分管副总签字后方能到仓库领用。

  2.仓库库管员在发放物品时需认真按申领单品名和数量准确发放。

  3.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仓库保管留存,一份交财务留存。

  四.其它

  工程部门作为特殊部门,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领取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确认并签定协议,在单位附*指定一家经销商,作为协作商家,商家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并在同等质量中价格不能高出市场价。

  2.使用单位应先按内部管理填三联《请购单》,先由部门经理签字,领取的原则必须是零星、少量、急用材料,量大成批的另组织货源并在物管公司库房领取。

  3.协作商家见《请购单》后,有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发货。到商家取货必须由工程部指定一名专人领取,并填写三联《请购单》,一联留工程部,一联留商家,一联留分管副总。商家也可送货上门。

  4.结算方式:当月底由商家凭《请购单》报分管副总,经总经理审核后,再开具发票交财务核报销。

  5.采购管理责任:采购人员采购的各类物品必须保证达到公司提出的`质量、服务和时限要求,如有不实给公司造成损失由采购人负责赔偿。

  控股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3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商品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商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帐

  所有商品应按每一品种规格设置商品明细账,所有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及存放区域均应在明细分类账上作详细的记录。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失效品、报废品、试用品等应分别建账反映。

  二、入库

  商品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订货单、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根据实物填写入库单,入库单应详细登记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经手人,并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和存货卡。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一份、供应部门二份(一份存根、一份在财务结算时与发票一同交财务)。

  三、出库

  根据开具的各卖场送货单发放商品,出库单应登记编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有效期、单位盖章及送货人、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库管,根据送货单逐日逐笔登记商品明细账。送货人应在当日内把卖场签收的回单交给财务,若有特殊情况可在第2天交回,若未按时交回,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库单一式四份,仓库一份,卖场二份(一份卖场存根、一份结账时与财务核对),一份交财务。

  四、必须严格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商品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每日工作结束,应将当日发生的入库单、领料单交财务部门

  五、原则上按先进先出法发放商品。

  六、盘存

  每月中旬定期盘点(总库和卖场)。盘点包括存货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库存商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存在质量上的问题需处理的,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七、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商品进出仓库的账务工作。

  2、严格按照商品的验收要求做好商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商品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

  5、认真做好仓库商品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及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货工作,坚持发货原则:先进仓的货先发。

  8、认真做好退货工作。退货原则:确认报废、过期的商品要求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卖场退回的商品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卖场的销售监控工作,避免商品丢失。

  10、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1、认真配合各分销商或卖场做好各类商品的收发及调货工作。

  控股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确保非库存物资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在供应、质量、服务及价格方面为公司获取最大利益以及最有效的成本节约,总裁办作为采购的主导部门特制定此采购管理政策。本政策将规范所有从公司外部采购的物品从采购到付款的全部过程。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xx公司集团总部及各城市公司

  三、采购范围

  实施采购的物品根据其用途及使用频率进行以下分类:

  1、日常办公用品:指员工日常办公所必需的低值物品。包括(纸张、笔记本、订书钉、橡皮、涂改液、胶水/胶棒、大头针、曲别针、复写纸、口取纸、胶带、笔芯、)低值非易耗品(文件夹、文件筐、笔筒、尺子、订书器、打孔器、名片夹、计算器、剪刀、废纸篓、胶带托等)。

  2、低值易耗品:硒鼓、墨盒

  3、自动化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及外围配件(移动硬盘、光驱等)、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属固定资产范畴,详见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4、为进一步规范管理,集团取消对U盘的采购和发放,如有需要员工可自带。

  四、采购政策及采购流程

  5、采购归口管理:集团总裁办及各城市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物品的采购与日常管理。除特殊情况外,所有物品的采购需由采购实施部门来完成,集团总裁办负责监督管理。

  6、供应商:所有物品的采购应遵循“质量最佳、成本最低”的原则。采购实施部门负责对日常采购的物品供应商进行比价选择,本着长期合作的目的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享受长期合作特价供应。

  7、供应商的选择:以半年为周期,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进行质量、价格综合评价后,与其重新签约或重新选择其他供应商。

  8、文具发放标准:每人每月的文具采购标准不超过20元。部门超出每月标准时,将取消超出部分文具的采购。

  控股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5

  1.0目的

  保证供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符合组织要求达到的规定标准,对产品服务的最终实现提供优质保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物资采购的控制及对评价、选择供方服务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并进行供方评审确定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名单;

  3.2办公室负责员工标识、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管理部负责其它物资的采购;并分别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单》;;

  3.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供方提供服务的控制;

  3.4各仓库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管理,仓管员负责各类已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验收及采购物资的保存;

  3.5总经理负责审批《物资采购计划单》;

  4.0程序

  4.1供方评审

  4.1.1相关专业人员配合管理部选择物资供应商或服务供方,选择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

  b)供方基本情况,例如服务态度、营业执照及地理位置等,服务供方还应考察人员基本素质及服务水*是否能达到公司要求;

  4.1.2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供方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执照和产品经营资格证书或执业资质证书;

  b)顾客满意率及行业中的声誉和口碑;

  c)有人员和设备能保证及时提供配件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合格;

  d)评审时的物资样品质量达到100%,现场操作人员服务质量达到100%的合格;

  e)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考虑价格;

  f)评审完毕,管理部填写《供方评审报告》;

  4.1.3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登记,合格服务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单》中登记。不合格者,由管理部填写《不合格报告》不予登记,《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由管理部编制,总经理审批;

  4.1.4管理部对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和供方每年进行复评,填写《物资供应商评价报告》和《供方评价报告》以保证其持续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复评不合格者,应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

  4.2各部门、小区与合格的服务供方签订服务分包合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

  a)提供服务的范围、期限、质量要求;

  b)公司对供方所提供服务的监督方法和供方的保证措施;

  c)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d)违约责任,赔偿等事项;

  4.3当合格物资供应商和供方在提**品或服务中出现问题时,各责任部门应会同采购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产品、服务符合要求:

  a)与供应商或供方沟通,要求其采取纠正措施将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机率降至最低,必要时向其提供一定的帮助。

  b)严密采购的验证或检验过程,严格监控供方提供服务的过程。

  c)根据合同限制或停止物资供应商供货/供方的服务,并从《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和《合格供方名单》中另选供应商或供方以保证产品实现。

  4.4采购

  4.4.1每月底各部门(管理处)制定下月《物资需求计划》交综合办;

  4.4.2综合办根据各部门(管理处)的《物资需求计划》制定公司下月,

  《物资采购计划单》,《物资采购计划单》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所购物资的质量等级和要求;

  4.4.3采购人员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单》中选购,如果该物资无法在合格的物资供应商中选购时,采购人员应上报综合办经理,由综合办经理组织人员重新选择物资供应商进行临时评审,临时评审准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至少应包括供方评审内容中的a、d项;

  4.4.4各部门(管理处)每月初按本部门(管理处)本月《物资需求计划》到公司仓库领取本月所需物资,如遇突发事件需另外购买时,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可决定临时购买,但应向综合办经理说明,各小区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大厦管理处主任可决定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物资的采购;

  4.4.5服务供方项目应由相关部门根据顾客要求进行评审,并填写《服务分包申请计划》、《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包括:服务项目范围、质量要求、期限等,经授权人审批后报管理部。

  4.4.6综合办根据《服务分包申请计划单》内容在合格的供方名单中选择适当的供方。

  4.5物资的验证与接收。

  4.5.1所有采购的物资,由有关采购部门或申购部门根据具体产品验收的必要性和采购文件、资料和验证标准分别对产品进行验证,并记录验证结果,及时通知仓管员进行检验和入库,仓管员按《采购物资检验规程》进行验收。

  4.5.2如果有必要在供方现场检验时,应检验合格后进行记录才给予放行。

  4.5.3对于服务分包项目应由分管部门在服务过程中对其服务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中属一次性分包服务项目如:外墙清洗,管理处必须加强过程的连续监控和采取竣工验收,明确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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