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2-06 00:00:00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根据上级林业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 镇*及林工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0-55周岁的男性公民;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

  (五)管护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在职村干部不能兼职。

  第五条 按照“公开、公正、公*、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 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等林权单位推荐,经镇人民*考核、聘任,报县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 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镇*会同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乱挖乱捕乱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协助森林*依法收缴采挖猎捕工具和野生动植物。

  (六)作好每天巡护记录。一旦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林工站和镇*。

  (七)着装整齐、佩带标志、携带小喇叭等工具上山巡护,在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至翌年4月)须带必要等扑火工具。

  (八)接受林业部门指导和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在管护区开展林业各项工作。

  第九条 建立护林员培训上岗制度。林工站负责对护林员培训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护林员方可上岗。

  第十条 公益林管护人员的配备要求。根据当地公益林分布特点,按照管护难易度,划定护林责任区。原则上每个村委会配护林员1名。

  第十一条 林工站负责对护林员的出勤、管护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护林员奖惩和聘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 奖惩办法

  (一)护林员在聘用期内,管护责任区无发生森林火灾、盗砍滥伐、林地侵占、乱捕滥猎、森林病虫害、非法采脂等现象,护林成绩突出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和兑现效益工资。

  (二)护林员在聘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扣发当月工资的50%:

  (1) 无故不参加例会或培训一次的;

  (2)发生乱占用林地1亩以下的,且没有在当天上报的;

  (3)高火险期间,发生违章野外用火,没有制止或没有在1个小时内上报的;

  (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一次的;

  (5)不做好工作日记的。

  2、扣发当月工资:

  (1)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在当天上报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2)发生乱占用林地1-4.9亩,没有在2天内上报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3)发生森林火灾的;

  (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3、扣发当月工资,并予解除合同辞退:

  (1) 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没有在查案前上报的;

  (2)发生森林火灾未在1个小时内上报且没有在现场参与扑救的;

  (3)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森林火灾的;

  (4)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50亩以上的;

  (5)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外出打工的;

  (6)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的。

  4、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和弄虚作假等触犯法律的,应予解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管护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护林员按管护面积发放基本工资,5000亩以下的300元/月,5000-10000亩的400元/月,10000-15000亩的500元/月,15000亩以上的600元/月,按月发放。考核工资按每人每年2400元计算,不搞*均分配,按年终镇村两级对护林员考核结果给予发放。

  2、每月的月底由林工站组织人员对护林员的管护情况进行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月基本工资及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3、年终考核工资按镇*组织人员对护林员进行考核的结果发放。

  4、护林员因解除合同辞退或本人中途提出辞职的,年终不予考核,停发全年考核工资。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2

  第一章护林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资源不受破坏。协助林业中心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二)协助街道办事处、林业中心和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制订防火公约。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报告林业中心,配合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迅速组织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三)对本责任区的林木进行巡护,并做好巡护登记统计,记录林业生产、林木管护、森林防火等各方面的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林木管护工作。

  (四)协助林业中心及村委会组织护林责任区内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损毁名木古树、非法盗采等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六)依法协助处理本责任区山林权属纠纷。

  (七)参加护林员工作例会,及时了解上级各项通知精神和反映基层群众的要求与问题。

  (八)对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同时,要积极完成林业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护林员的权利

  (一)对不听劝阻野外用火单位或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采伐,并向林业中心报告。

  (四)对阻碍护林员依法管理或打击报复的,由*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护林员工作的考核

  护林员工作考核制度,以护林员工作职责为依据,结合个人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惩。林业中心每年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开展随机抽查考核,奖优罚劣。

  一、护林员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模范履行工作职责,管护期间无森林火警、无盗砍盗伐、无侵占林地等案件发生,林木管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制止破坏集体林木资源行为,集体林木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并全面完成考核指标的。

  (三)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森林防火责任区内,保持无森林火灾发生的。

  (四)依法制止或者检举非法侵占林地和破坏林地、乱占滥用林地直接责任人有功的。

  (五)为保护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与犯罪分子英勇博斗的。

  二、护林员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解聘。

  (一)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二)在本责任区有森林火灾隐患,不知情、不报告,对森林火灾隐患知情而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三)擅自同意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地施工,或者不知情、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的。

  (四)对盗伐和滥伐森林行为不知情、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五)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六)未按规定完成上级安排工作的,以及管护工作不积极主动,工作作风懒散,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无故不参加护林员例会的。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护林员的续聘或辞退。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3

  1、例会制度。

  护林员一周一例会,由奶牛场护林队队长主持召开,汇总每个护林员所辖区域的工作情况,分析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传达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切实做好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检查站制度。

  护林员设立检查站的岗位,要牌在人在,巡视本区域时人离牌撤。护林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佩戴护林员标志、配备对讲机等,对入山人员进行例行检查,做好巡查记录,严防森林火险、滥砍滥伐林木、私自排渣和排污等。防火期内,场护林队队长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护林员各岗进行工作巡检。场安全科每天两次巡查,做好记录。

  3、痕迹化管理制度。

  护林员每天上岗到离岗,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向护林员工作群发送GPS定位截图,并接受消防巡逻车巡岗登记、拍照等,森林防火预警指挥中心要做好护林员通过微信群、对讲机、手机等反馈的各种工作信息记录,可供日后查证。

  4、信息报送制度。

  森林防火预警指挥中心每月梳理、汇总护林员工作信息等各种情况,及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保洁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保洁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1

  一、严格遵守保洁公司规章制度

  二、主要负责的卫生区域和保洁要求

  展厅地面卫生、绿色植物、风采榜、展厅室内玻璃、垃圾桶、楼道走廊、会议室、总经理办公室、楼上、楼下卫生间等场所,总是要亮相给来往的客户,由他们仔细的查看、议论。这些区域应当始终保持最佳状态,以免给客户初来就印象不佳,造成极坏的影响。

  1、展厅保洁

  4s店展厅地面卫生,需要经常受到关注。它是客户出入繁忙的区域,客人会留下大量的脚印、烟蒂,纸屑和口香糖等。如果想给客户留下良好的印象,展厅情况的好坏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

  雨雪天气常常会给展厅的清洁工作带来一系列的`难题,通过人们的鞋底会带进展厅冰雪、雨水或泥沙。因此在这种天气下要在展厅入口处铺上蹭脚地垫或纸板,不断地用拖把擦地,确保地面没有水迹,同时照看脚垫是否铺好,加以保护,脚垫过湿要及时更换。

  2、绿色植物、形象台

  绿色植物及形象台每天必须最少打扫一次,它是给客户带来一个温馨的环境,每当客户进入展厅看到一切绿色植物干净新鲜,会给客户一个美好的购车心情。

  3、卫生间

  卫生间要随时保持清洁。保洁公司应该对客人用过的卫生间,保洁员要及时进行清理,如擦洗洁具桶内外,擦拭镜面和台面,清倒纸篓等,并将滴落在地面上的水迹擦干,随时保持卫生间的卫生清洁,空气新鲜。

  4、展厅大门及玻璃

  展厅大门及玻璃。由于客人进出频繁,会在门上和玻璃上留下手印和污迹,因此保洁员要及时地进行擦拭。

  5、会议室、总经理办公室

  会议室及总经理办公室每周3次打扫,必须清扫整理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6、楼梯扶手

  楼梯扶手使用率很高,保洁员对它的清洁要经常和及时。地面、墙面和门面不间断的擦拭。

  三、管理规定:

  1、保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提前20分钟到达公司,并处理好职现范围内各项卫生,下班后在处理完各项卫生后,征得主管同意后方可离开。

  2、所负责的区域内卫生必须每半小时查一次,每天不得少于十次,并根据维护情况填写记录表,由行政部进行检查并签名。

  3、上班时间不得随意在各部办公室逗留或闲聊。

  4、各种清扫工具用完后洗净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摆放。

  5、请病假、事假必须提前报知行政部,经主管同意后方可离开。

  6、如有违反规定,每次负激励10元以上。

保洁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和工人。

  术语

  第三条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厂的宿舍,分为员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包括总部员工宿舍和工厂员工宿舍。

  第五条总部员工宿舍指公司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自人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员工及工作满6个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条工厂员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厂为驻厂工作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条工人宿舍指公司为在公司各工厂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工作职责

  第八条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第九条各工厂办公室负责对所在工厂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条各宿舍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一条行政部负责解释此制度。

  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个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厂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厂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工厂自建宿舍由工厂统一支付水电费),住总部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4.严格宿舍分类,员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

  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9.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长应当及时通知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十五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人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保洁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3

  会馆保洁员岗位职责

  1.尽职尽责按照操作规程及保洁标准所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工作;

  2.因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如对上级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先完成再进行讨论;

  3.对客人遗忘物品妥善保管经确认交还客人或在前台登记;

  4.根据客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5.爱护保洁设备,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6.积极参加卫生突击工作,如:会馆迎检、门前积雨、积雪的清扫突击工作。

  7.向客户宣传卫生常识,劝阻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8.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9.清洁时,尽量回避客户,对客户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尽量帮助解决或反馈主管领导。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人员岗位管理制度优选【五】篇

  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1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公仆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和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办事原则。

  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注重质量,讲求实效,高标准完成职位赋予和上级机关、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为群众办事要热情、诚恳、周到,不推不拖,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和规定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树立全局观念,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不推诿扯皮,共同搞好工作。

  五、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不断提高知识水*和业务能力。

  六、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纪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谋私利;严禁吃、拿、卡、要。

  七、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接待来人、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

  八、坚守工作岗位,保持正常办公秩序,不串岗,不大声喧哗,不扎堆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查看不健康的内容;无公务往来,中午不准喝酒。

  九、办公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室内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办公人员精神饱满,着装整洁。

  十、严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须按规定请、销假。

  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如劳务派遣人员疏忽丢失或蓄意损坏,应予以赔偿。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对派遣劳务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在事发24小时内通知公司,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工单位垫付。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

  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共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为其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经用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

  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用工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劳务派遣人员同意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单位应当安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的支付方式与其工资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根据《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用工单位的岗位要素进行合理核算,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滕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劳务派遣人员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标准以及女性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工资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参照公司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公司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按照上月考勤情况核算支付,工资的发放时间为当月的十五日,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二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帐给公司指定帐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

  第六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假期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勤工作由用工单位实施,用工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劳务派遣人员的上月出勤情况报送公司人资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条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二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用工单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单位将参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以上各项规定如与公司管理规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内全体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3月开始执行。

  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3

  (一)实行考勤登记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早8:00到指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签到,节假日不签到。

  1、必须由本人签到,代签视为旷工一天。

  2、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迟到一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请假制度。治安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上岗者,必须向指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递交请假条。请假一至两天者由社区管理的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或街道公益性岗位负责人批准,并于当日9:00前上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须填写正规请假条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领导批准;七天以上者须报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批准。

  (三)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如遇临时任务或工作调整,必须服从街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电话号码及居住地点若有变动要及时向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汇报。

  (六)公益性岗位工作禁止找人代替。

  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4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一切财会制度,熟悉和掌握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正确地对园内的收支进行监督,认真审核各种凭证。

  2、合理安排全园经费,编制安排全年经费预算,做到开支有计划,使用有标准,各项费用来源渠道分得清,专款专用,经常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3、每月编制各项会计报表,要求做到科目准确,帐表相符,数字正确,帐目清晰,完整无缺,日清月结,报表及时,按月公布有关帐目。

  4、定期向家长报告幼儿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协助园长做好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5、妥善保管好本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立卷归档。

  6、正确核算幼儿的伙食费及代办费,向家长公布每月幼儿伙食帐目,期末向家长公布代办费清单。

  7、协助出纳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发放工作。

  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5

  一、根据《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和幼儿园章程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薄,对幼儿园的一切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幼儿园有关制度,负责对幼儿园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三、向董事会及园长及时通报幼儿园的经营情况、财务开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五、加强财务核算,对幼儿园的资金运转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幼儿园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六、督促工作人员及时结帐、报帐,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所有账目日清月结,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编制会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

  七、及时核算并做好幼儿伙食收费工作,定期公布幼儿伙食收支情况。

  八、按时按要求组织好幼儿园收费、退费、发放工资等工作。

  九、妥善保管好幼儿园的会计凭证、账薄、账表等财务档案资料。并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十、负责建好幼儿园固定资产账,严防资产损坏或流失。

  十一、定期对幼儿园的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并登记造册。

  十二、树立好幼儿园的窗口形象。

  十三、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和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岗位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

  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1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学校编制紧缺,特别是工勤岗位编制极少,为提升学校管理品牌,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整体部署,规范工勤岗位服务行为,依照国家用人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工勤岗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工勤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全校工勤岗位人员。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工勤岗位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工勤岗位的规范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

  根据我校工勤岗位需求实际,主要设置生活教师、保安等管理岗位、服务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成立招聘机构,由校长牵头,分管校长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实施招聘工作。

  2、编制发布竞聘公告、竞聘须知、竞聘议程、工勤岗位人员聘用合同、服务经营合同。

  3、组织参聘人员报名登记、印制竞聘相关表册、审查竞聘人员资格和组织落实工勤岗位人员公开招聘会,根据竞聘办法确定符合条件的中选人。

  4、落实中选工勤岗位人员租金收缴、合同签订、资产交接和合同期间的管理。

  五、聘用及解聘:

  1、聘用:学校与受聘工勤管理岗位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2、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均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满后未续聘,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限:工勤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期、服务岗位人员的经营期均以年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补齐手续后可续签合同,否则解除合同。

  3、解聘: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反国家国家法律、法规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合同自行终止。违反学校规定(生活教师从事经营活动,服务人员从事经营范围以外的项目等违规行为)予以解聘。

  六、岗位职责及工作考核:

  生活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考核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实施;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考核由安检室负责制定实施;后勤服务人员职责及工作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制定实施。

  七、工资待遇:

  1、生活教师、保安人员的待遇按照学校临聘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2、服务岗位人员以学校设置的岗位为*台,按照学校规定通过给学生洗补衣物、手机充电、烧开水、吹头发等服务方式获取相应的报酬

  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2

  一、目 的:

  围绕以企业效益为根本,运用规范销售运作系统加强销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工作规范化、清晰化和科学化。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准、打造一支忠诚敬业、团结向上的精英团队。现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及目前公司的销售运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销售人员除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外,需遵守本规定各项条款。

  二、销售人员职责 岗位: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是实现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职能的第一责任人。是管辖范围内销售管理制度、方案执行、目标、政策的`制订者、实现者。其核心职责是:

  1、 全面负责销售部的工作,拓展市场、组织、策划销售方案。管理并带领销售团队。

  2、 根据公司全年工作计划,布置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区域并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3、 负责督促、检查并指导各区域市场销售人员的工作,落实工作进度。

  4、 负责销售工作中各区域市场提交的各种促销、推广方案的审核,并适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5、 负责销售工作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票据的审核工作,协助财务部和总经理合理做好内部控制。

  6、 根据客户的销量、资信等情况和公司授予各业务人员的账额等权限,制定客户等级评定标准。

  7、 根据客户的等级,确定客户的账期、账额,保障‘应收账款’回收安全。

  8、 负责建立、建全‘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根据财务部传送的‘应收账款催收单’督促各区域负责人及时催收账款,强化货款催收管理工作。

  9、 制定业绩考核措施,建立建全奖励、激励制度,能够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力。并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

  10、制定并部署售后服务的工作流程,及时督促、指导解决客户投诉等问题。

  11、审核各种销售合同。督促物流、储运和供货管理落实情况。

  12、做好市场调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掌握市场动态。总结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13、洞察市场及团队中的工作问题,完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意识,不断创造工作业绩。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3

  一、监控值班规定

  1、设置专职的监控岗位,配置足额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胜任监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 2、监控人员应轮班换岗,因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申请调换。值班期间,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监控人员对上级监控*台发出的指令,应及时作出回应,同时汇报上级。

  4、监控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

  5、监控人员对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载终端失效现象,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登记台账。

  6、监控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升监控业务水*。

  7、监控人员应定期总结监控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要报告安全科,一边制定措施。

  二、监控值班室职责

  1、负责本公司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何磊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理、登记、归档。

  2、监控公司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3、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4、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三、监控管理

  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卫星定位监管职责。

  2、公司监管部门应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运营车辆实行24小时实施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卫星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产部门应加强与安全科的沟通。确保安全科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4、公司应经过对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疲劳驾驶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公司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录,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同意。

  6、对卫星定位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的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7、严格把好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设备的'安全例检,强化生产和安全科的联合监督检查,消除各类违章。

  8、应对驾押人员进行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终端设备使用维护的培训学*,使之能够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和设备的一般维护方法,正确处理安全指令。

  9、对所有监控车辆视安全条件选择性发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阴雨、冰雪、浓雾、台风等恶劣天气和突**况,应随时发送安全调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10、监控时对行车过程中的报警及发现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发送指令或使用其它通讯方式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11、监控人员应利用车辆跟踪,位置查询、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各单位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驶人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13、监控人员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内容包括监控*台状态、上级指令信息、在线情况等。

  14、在使用卫星定位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反馈。

  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4

  会馆保洁员岗位职责

  1. 尽职尽责按照操作规程及保洁标准所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工作;

  2. 因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如对上级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先完成再进行讨论;

  3. 对客人遗忘物品妥善保管经确认交还客人或在前台登记;

  4. 根据客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5. 爱护保洁设备,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6. 积极参加卫生突击工作,如:会馆迎检、门前积雨、积雪的清扫突击工作。

  7. 向客户宣传卫生常识,劝阻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8. 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9. 清洁时,尽量回避客户,对客户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尽量帮助解决或反馈主管领导。

  保洁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每天要在员工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2、保洁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详见附表)。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按保洁内容及标准进行清扫,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保洁领班要严格按保洁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倾倒、更换;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每周要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清扫,重点是擦地面、擦窗台、窗户等。

  5、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卫生间北侧的照明灯和走廊东、西侧的照明灯,为单位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保洁工作中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6、按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窗、墙壁、地面清洗、打蜡、玻璃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电梯门、灯清洗、金属件清洗、上光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大楼有一个优美、卫生、清洁的办公环境。

  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5

  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操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苏州市劳务派遣相关细则,新的劳务派遣细则要求与用工单位必须签订有限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用工,切实保障员工的切实利益,因此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用工企业派遣合同签订:

  1、按照当地派遣法规定与用工单位签订相应派遣协议,明确派遣人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福利、用工时间、社会保险、职业病及工伤处理、劳动保护条件、费用及支付时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解除条件等。

  2、做好与用工单位合同的存档工作。

  二、人员的输送:

  1、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劳务派遣发的要求,积极及时为用工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输送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不得输送孕期女职工,避免相应劳动纠纷。

  2、尽量不组织输送大批量  三、派遣工劳动合同

  1、员工自入职起一个月内,依法为每位员工签订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收集员工相关资料(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照片、联系电话等),做好合同登记,建立员工信息档案。

  2、明确派遣工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与地区,明确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3、明确合同解除方法及违约责任;

  4、员工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用工手续。

  四、劳动报酬

  1、明确员工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派遣员工享有和该单位员工相同福利待遇,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明确派遣工按计时工资制或者计件工资制结算工资。

  2、明确公司的薪酬制度、工资发放时间、福利制度、就餐住宿等要求。

  3、员工薪水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替代。

  五、社会保险

  1、积极宣传当地的社会保险法,让派遣工真正和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福利待遇,做到老有保障。

  2、按照当地社保缴纳规定依法为每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依法代扣代缴。

  3、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时及时进行救治,并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履行相关义务。

  六、工作时间

  1、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每周为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按用工单位执行;

  2、用工单位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3、每周每月加班时间须控制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

  七、休息休假

  1、员工依法享有各类有薪假期(病假、年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做到员工劳逸结合,切实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2、切实保障员工每周有一天休息,不得长时间高强度工作。

  八、劳动纪律

  1、切实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遵守用工企业打卡出勤制度。

  2、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不得顶撞上级领导,遇事向用工单位直接领导沟通或和劳务派遣公司驻厂人事(相关负责人)联系。

  3、有事休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九、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因故需要离职,须按合同规定试用期内的提前一周,合同期内的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获得用工单位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公司,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交还单位领用的物品,清算清公司的借款等。

  2、用工企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凭离职单复印件至人力资源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等费用。

  3、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由人力资源公司及时为其办理社保转移及合同解除手续。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

  十、其他

  1、劳务派遣须符合”三性原则”,临时岗位不得超过半年,替代性岗位为因产病假原因出现的.岗位,辅助性岗位为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具体要有企业、员工或工会集体确认。

  2、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

  3、建立用工台账,有每个企业的人员资料、合同签订情况表。

  4、完善信息网络系统,账目清晰,数据真实完整、各类工资性帐表须保存2年以上。

  5、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依法纳税。

  6、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有序管理。

  7、虚心接受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工作指导,参加各类劳动法规培训工作,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业务水*,提高公司的运营能力与服务品质。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菁华3篇)

人员管理制度范本1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人员管理制度范本2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切实加强对保洁员、清运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清运工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服从指挥,要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二、保洁员、清运工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2、负责村内道路、河道、塘、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每日早晚各清扫1—2次,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

  3、负责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管理,管好、用好、爱护好所配备的各种卫生保洁工具。

  4、清运工负责对包干区内所有垃圾桶、垃圾池中的垃圾清运,做到每日清运1次,无积存垃圾。

  5、利用保洁时间经常性地对农村居民开展卫生保洁宣传教育,提高居民保洁意识;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清运工,各村要与其签订劳务合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合约一式三份,保洁员或清运工、村委会、镇美好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一份。

  2、保洁员、清运工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保洁员、清运工的工资来源主要为县、镇、村组三级筹措,对上报签约的保洁员、清运工工资由村级负责核发。

  4、镇美好乡村建设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村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同时核查各村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村,停发该村保洁员、清运工的工资。

  5、如需更换保洁员、清运工的,应及时以文字资料,经村委会盖章,上报镇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6、各村要加强对保洁员、清的管理,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清扫垃圾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人员管理制度范本3

  一、站长为加油现场第一责任人,加油现场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对加油现场安全卫生有监督管理责任;

  二、加油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卫生轮流值班制度。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扫,防火防盗,加油设备安全巡检;

  三、加油现场当班人员必须接受站长,加油现场管理员,轮流值班员的管理;

  四、加油现场白班与夜班人员每日分别进行两次打扫,每个班次的卫生清洁标准相同;

  五、加油机机内部件有专人进行清洁,当班人员不负责打扫;

  六、加油现场地面要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

  七、加油现场禁止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八、加油现场禁止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加油员要提醒司机熄火加油并问清所加油品型号及数量,不可在站内修理车辆,摩托车应指引到指定地点加油;

  九、值班人员进行加油现场安全巡检时应注意加油机有无滴漏现象,电线有无漏电,静电接地是否良好,加油岛护拦是否完好,各种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十、卸油池进行清洁时,所有罐口要擦拭干净,做到无尘无油渍,卸油池表面要做到洁净无污迹;

  十一、加油机进行清洁时,机体表面保证洁净无尘土,油枪口应用棉签进行擦拭,枪管与油枪槽要擦拭干净,保证无油渍;

  十二、消防沙箱要擦拭干净,并保证沙箱内沙土干燥不潮湿并且沙土有足够的松软程度;

  十三、所有消防设备都要逐一进行擦拭,保证所有灭火器罐体干净,消防桶等器材内外洁净,各种指示表牌字迹清晰表面洁净无污迹;

  十四、加油现场当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十三步曲,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接待并时刻注意站内各种设备是否完好,有无设备发生异常情况;

  十五、员工违反本规定加油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1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外省市来津人员的管理工作,坚决保障xx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在我区蔓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在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社会*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加强对社区、老村台、企业外来人员的管理。一是排查到位。利用多种手段全面排查,确保对我区外来人员信息清、底数明、无遗漏。二是防控到位。严把各进出口,做到体温检测全覆盖、车辆检查全覆盖、口罩佩戴全覆盖。三是报送到位。发现存在疫情风险的外来人员要及时上报。四是处置到位。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疫情风险,做到风险不排除,工作不中断。

  二、职责分工

  (一)外来人员登记

  1.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卡口登记由社会*组负责。具体由*部门逐车、逐人指引外来人员扫描二维码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2.社区外来人员登记由社会*组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在小区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扫码登陆填报信息,社区民警通过社区微信群推荐二维码,引导返津人员登陆填报。

  3.老村台外来人员登记由农业农村组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村路口、检查站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登记填报。

  4.企业中的外来人员登记由企业防控组负责。在各企业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企业逐人填报返津复工人员信息。

  (二)社区外来人员管理

  由群防群控组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党群网格综合信息*台为支撑,组织网格员广泛宣传、挨家挨户走访排查,采集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等疫情台账,监督外来人员居家隔离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四封”工作措施,即“封通道,合并小区道路;封门闸,核准居民出入;封车号,摸排业主车辆;封夜岗,监管午夜出入”,在居民社区出入口设立登记点,检测来人体温及个人防护情况,实现社区24小时防控不漏人。

  社会*组要统筹*部门强化对私房出租户的管控,在各门栋口张贴《天津市*局致广大出租房屋出租人的告知书》,负责核查房屋出租人,要求出租人主动报备外来人员详细情况并进行登记。对于存在明显超出正常规模的群租行为,及时对相关租住人员和房屋业主进行规劝,限期分散居住,对不听劝告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老村台外来人员管理

  农业农村组要按照“封控、执勤、宣传、消毒、排查、隔离、服务、组织”八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推动各老村台人员监测排查全覆盖,做好信息登记,动态管理。对于已返津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安排专人服务,做到人员管控无遗漏,动态跟踪外来人员健康情况,详细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台账。

  (四)企业外来人员管理

  企业防控组要推动落实《xx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监督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实现返津人员排查全覆盖。优化工作流程,化小工作单元,倡导远程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推动企业落实对湖北籍职工暂缓返津的政策。监督企业对其他外省市的返津人员及时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安排居家隔离或在宿舍隔离,观察期14天。

  要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建档筛查、一人一档,全面掌握职工动向、身体状况、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三、保障机制

  (一)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工作联动,及时沟通共享各类数据信息。对于敏感、紧急信息,各组要随时沟通研判,由社会稳控组汇总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方便信息共享,由社会*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各指定一名联络员,于2020年2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报送社会*组。

  (二)应急处置机制

  1.拒不配合人员的处置。在外来人员管理过程中对于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履行登记管理、故意谎报瞒报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的,各组要及时联系属地*派出所或社区民警进行处置,社会*组跟进指挥,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发现疫情风险的处置。工作中发现外来人员存在疫情风险的,要立即上报疫情监测处置组。对不配合防疫工作,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居家观察的,由社会*组依法进行处置。

  (三)联动协调机制

  对疫情期间的工作衔接问题,由社会*组负责统筹协调,牵头完成外来人员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组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四、责任追究

  (一)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2

  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外来旅游和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我社区居住秩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共建繁荣、共保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二、要对各旅店、客栈入住人口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他们做好台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部门、村委会报告。

  三、加强暂住证管理。做到一人一证,最长有效期为一年,不得随意转让、冒领、伪造、骗取。每月一次对我村的流入暂住人口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外来人员的流量和动态,对新暂住人口或暂住证过期的,要督促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对不及时办理暂住证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在排查中如发现暂住人口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我社区外出人口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收容遣送工作。对于无合法证件,无固定场所和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予以收容和遣送。

  七、切实保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对有序流动、遵纪守法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一视同仁。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我省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暂住的人员。

  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就医人员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宏观控制、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农业综合开发和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就地消化和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第五条建立健全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动管理为纽带、其他管理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服务体系。

  第六条本条例由各级人民*组织实施。*、劳动、工商、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建设、农业、交通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流动人口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管理

  第八条流动人口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之前,必须在当地办理有关手续:

  (一)属于育龄人员应申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按照《辽宁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办理;

  (二)跨县(含县级市、区,不含本城市市区,下同)务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到劳动部门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第九条流动人口到达暂住地后,应按照*机关的规定申领《暂住证》,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

  第十条流动人口中育龄人员在申领《暂住证》之前,应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中跨县务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15日内,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暂住证》,育龄人员还应持《计划生育查验证明》,到暂住地劳动部门领取《辽宁省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到劳动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登记。

  成建制来暂住地独立承包建筑工程或者为工程提供劳务的,应按规定到暂住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流动人口从事医疗活动,必须经暂住地市*门批准。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到暂住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必须依法经营。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接受预防接种。

  第十五条单位或者个人雇用流动人口务工,必须到劳动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雇工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并与被雇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雇用流动人口务工集体食宿的,用工单位或者雇主必须向当地*门报告并接受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禁擅自出租。

  第十七条雇用流动人口或者出租房屋给流动人口的单位或者个人,有责任监督流动人口的治安、计划生育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对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当经济来源的流动人口,*部门配合民政部门予以收容遣送。

  第三章流动人口管理费

  第十九条流动人口中跨县务工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应缴纳流动人口管理费。

  缴纳流动人口管理费后,不再缴纳城市人口增容费。(www.fwsir.com)但暂住地常住户口居民按规定缴纳的费用,流动人口也应缴纳。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管理费的征收、使用办法,由省人民*另行制定。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由*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不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经通知仍不申报或者申领的,处50元罚款,限期补办;逾期仍不补办的,责令限期离开暂住地。

  (二)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500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违法所得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处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是流动人口的,还应责令限期离开暂住地。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由有关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雇用流动人口未到劳动部门或者其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有关手续的,劳动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每雇用1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雇用流动人口务工集体食宿未向*门报告的,*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雇用流动人口或者出租房屋给流动人口,发现流动人口有治安、计划生育问题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计划生育部门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不按规定缴纳流动人口管理费的,由县(市、区)人民*责令其限期补交,并处以应交款额2至5倍的罚款;逾期不交的,责令其离开暂住地。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没有规定处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处罚规定的,由有处罚权的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执行本条例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公正廉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公民。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活动的流动人口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流动人口管理实行“*领导,*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劳动、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做好流动人口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省、市(行署)、县(市、区)人民*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各级*机关是本级人民*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其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六条各级人民*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定期研究部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措施。

  第七条各级*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落实本级人民*部署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三)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情况;

  (四)按规定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证件,并收取工本费;

  (五)培训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人员,对基层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六)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流动人口治安、消防、就业、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纠纷调处、收容遣送等方面的工作。

  第八条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公民,到新的暂居地3日内,应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证》的申领、使用、管理等按*部颁布的《暂住证申领办法》执行。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将房屋出租给流动人口的,须持户口证明和房产证明,到所在地*机关申报登记;终止房屋租赁时,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租用房屋的流动人口留宿他人的,应到所在地*机关申报登记。

  第十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劳务和经营活动的流动人口,应到劳动部门领取外出人员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到暂住地*机关申领《暂住证》。

  成建制来本省的务工队伍,须持企业所在地省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务工许可证明和人员花名册及外出人员登记卡,在暂住地劳动部门领取外来人员就业证后,到*机关申领《暂住证》。

  招用流动人口100人以上的用工单位,应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按要求采取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卫生措施。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员应凭常住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检验后,方可到*机关申领《暂住证》,无计划生育证明的,不予办理《暂住证》。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中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和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由民政部门和*机关共同负责收容遣送。对影响社会治安管理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工作,由*机关负责,民政部门协助;收容遣送站的管理和遣送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机关协助。对因病不能自行返回的,通知其家属接回。对流浪乞讨人员,按国家规定,收容遣送回原户口所在地,所需经费由遣送单位的同级*门负责解决。

  第十五条对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劳动、计划生育等部门按各自的管理权限,分别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罚款、没收,必须使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票据,收缴的罚没款,全部上缴同级*门。

  第十八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利用职权刁难流动人口,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黑龙江省*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年10月1日起施行。**年8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批准颁发的《黑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护林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 (菁华3篇)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1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励作用。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协调部门间的事务和传达与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培训和提高仓库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效率。

  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管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账及原材料的摆放、归整。

  仓管员、品质管理部、采购共同负责对原材料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四、仓储管理规定

  1、原材料收货及入库

  需严格按照“收货入库单”的流程进行作业。

  采购员将“客户送货单”与“质检单”送至仓库后,仓库需将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检验区内,作好防护措施。

  仓库收货时需“客户送货单”及“质检单”两项单据,没有时需追查,直到拿到单据为止,仓库人员有追查和保管单据的责任。

  仓库收货时的原材料必须与计划部门提供的采购订单要求相符,否则拒绝收货。

  仓库人员与采购共同确认送货单的数量和实物,如不符由采购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并由采购人员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仓库人员对质检员检验的合格的原材料开具“质检单”,并经仓库主管签字确认后办理入库,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退货。

  仓库原则上当天送来的原材料当天处理完毕,做到日清日结。

  仓库对已入库的原材料进行分区分类别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规整完毕。 仓库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主管、采购共同确定退货。

  2、原材料出库

  需严格按照“物料领料单”、“生产通知单”的流程进行操作。

  仓库的生产原材料出库依据是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清单,生产通知单中的生产数量,及厂部所规定的原材料损耗进行核料,并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库。

  仓库出库物料的原则是同一原材料做到先进先出。

  仓库任何人员都无权给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原材料出库。

  3、退厂原材料的处理

  需严格按照“退厂物料通知单”进行操作。

  对采购来的不合格物料需要及时通知采购部,并由采购部给予处理意见且签名确认后,可暂放仓库,待

  采购部把原材料退与供应商。

  对于不合格原材料不可以办理出入库用续。

  4、原材料报废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发现仓库库存物料不合格时及时处理或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需要区别分开库存物料报废、不合格原材料、客户退回物料,并且分开保管。

  5、成品的收货及出库

  成品的收货及入库严格按照“成品入库单”进行操作。所有入库的成品必须为合格产品,并由质检部提供质检单方可办理入库,否则拒绝入库。入库成品随货提*品的数量,码数,颜色,型号,单价等信息的送货单,对产品与单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对合格产品且与送货单一致的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按要求存放好。成品的出货严格按照“成品出库单”进行操作。成品出库的依据是由营销部提供“客户货物配送单”,进行检货,并把检好成品进行包装。对于即将出库的成品通知营销部,由营销部签名确认,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方可发货。成品的退货严格按照“成品退货单”进行操作由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进行核对款号、颜色、型号、数量无误后,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客户退回的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维修,尽快返还客户。

  五、货物管理

  货物的品质维护:物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每天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账实不符、品质问题等及时反馈和处理。

  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货物的单据、账由仓库记账人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单据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账实一致。

  六、货物的盘点

  仓库货物盘点由财务、仓库以及主管部门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

  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盘点期间暂停出入库办理。

  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盘点后,所有的盘点表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七、仓库的安全、卫生管理

  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料整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

  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

  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物料摆放区、安全通道、物料报废区、物料发放区、配料区、不合格物料存放区、待检物料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办公区等),其中物料摆放区内要分类分小区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

  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八、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

  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惯。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其他的工作制度和行为准则依厂部规定为准则。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2

  一、仓库人员工作职责

  (1)仓库内应保持整齐、整洁,各类材料物品应按化学成分、规格尺寸和存放条件分类放置保管,并做好标识。

  (2)仓库保管员必须认真学*仓储知识,熟悉和掌握建筑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途和使用方法。

  (3)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入库材料的保管保养工作,同时应做好仓库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方面的工作。

  (4)坚决把好材料验收入库关,做到规格不符不收、数量不足不收、质量不好不收。

  (5)保管员应及时通知试验员做好材料的检测复试工作。

  (6)仓库材料必须按品种存放,设标志卡,做到整齐清洁,妥善保管,确保不短少,不损坏、不私借私吞、不腐朽变质。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7)坚持定额发料的.原则,定额外的用料必须严格控制,不怕麻烦,不做老好人。

  (8)坚持按月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及时统计和汇总材料的库存和消耗情况,做好月报工作,做到既不积压、不饱滞,又不影响工程施工。

  (9)周转材料调拨时应派专人丈量、点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

  (10)材料进场资料必须齐全,保管员需将质保资料送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拒收。

  (11)现场周转材料要分类型、分规格堆放整齐,不得私拉乱损,必须专材专用。

  (12)项目之间调拨材料必须公*、公心,做到既不刷小心眼,又不让集体财产无故流失,以确保工程周转材料统计账目的准确性。

  二、库存材料管理制度

  (1)分类、分型、分规格码放整齐,做到易查、易找易取。

  (2)库存材料账目程序应与库存材料存放顺序尽可能保持一致,便于清库。

  (3)出入库手续应详尽齐全,便于清仓盘库。

  (4)库房应分大料库、小料库、危险品库、油料库等。

  (5)凡能以旧换新,决不可按消耗材料处理。

仓库人员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大、小仓库、罐区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全厂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储存物品属危险化学品的,尚应遵守企业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属易制毒化学品的,尚应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四条 库房、储罐区的设计和安全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95)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物品入库、发货、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

  第六条 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具体规定执行企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第七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经安全处同意,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第八条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九条 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分别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对易燃易爆储罐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还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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