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创建“无烟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等多部门发出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无烟学校创建实施方案》等上级部门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一、控烟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
(1)学校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和巡查,每月由校医室负责组织一次对处室、级组的控烟工作检查,并有记录。
(2)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每学期负责对全校各处室、各级组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记录进行奖惩。
2、不定期考核
学校控烟巡查员和处室控烟监督员利用明查暗访和*时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各处室、各年级进行考核,认真做好记录,将考核结果及时向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建议,由学校落实奖惩措施。
3、各年级、部门教职工互相监督。及时制止并反映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不文明行为。
二、控烟奖惩制度:
1、奖励:如本年级部门无人吸烟,或所管辖责任区在各次检查中未发现烟蒂,未发现有人在校园内吸烟,在学期末由各处室、级组申报,经学校考核被评为“无烟级组”“无烟处室”的单位,学校将在学期末按照人均50元的标准给与控烟专项经费奖励。
学生发现教师或外来人员或学生吸烟,及时制止,通报表扬,并奖励由校长签发的书签一张。
2、处罚:
(1)学校控烟巡查员和处室控烟监督员考核发现的问题,均与处室、级组评优评先挂钩。检查发现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的教职工,每发现一次扣100元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发现所管辖区域有烟蒂,全校通报批评。
(2)每发现1名学生吸烟,该班不得评为当月文明班级。在级组、班级管辖的包干区内,发现烟蒂,卫生检查双倍扣分。
(3)创建“无烟学校”工作将与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挂钩,奖励和处罚情况将在校园内公告或在相关会议上通报。
本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教职员工健康的行为*惯,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学校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学校各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等共场所严禁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
2、对学生家长及有关来访人员,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严禁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若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内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3、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若有违反,责令其限期整改,若屡教不改,责令其停业整顿。
4、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年级办公室及各处室控烟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意见,落实奖惩。凡抽查中发现教员工违反上述规定第一次罚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并在教师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学校设立最佳控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巡查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工戒烟的监督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于获得无烟办公室实称号的办公室,年终给予500元奖励。
6、学校控烟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各处室主任和年级组长负责监督所辖人员,若有违反,对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予以大会点名批评,重复出现则按相关要求予以处罚。
7、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考核。
8、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纳入个人师德考核,并且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吸烟危害健康已是全世界公认的事实,被动吸烟有人可能会遭到与吸烟者同样的病症,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减少吸烟的'危害,特制订《上海市三新学校控烟管理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控烟规章制度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本校范围内的一切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走廊、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体育馆、等一切公共场所均张贴禁烟标志,教师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不设烟具。
4、设立控烟志愿者,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对外来人员,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进行劝阻和提醒。
5、学校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让学生力所能及地规劝自己家长戒烟、禁烟,积极参与社区的控烟活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学生及教职工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控烟奖惩办法
1、不遵守学校控烟制度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学校各级各类优秀评选,不能参加职称晋级评审。
2、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每次扣绩效奖(基础奖)50元,直至扣完为止,并通报批评。
3、学校各处室、备课组、年级组内若有人员违反规定吸烟者,应接受教育与处理,处室、年级组当年度不能评为文明组室。
4、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对来访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禁烟区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5、吸烟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控烟监督、执行部门
1、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监督。
2、学校卫生室加强控烟工作宣传和健康教育。
3、控烟志愿者和工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及其考核。
四、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菁华5篇)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我局建立礼貌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我局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局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到达无烟标准的科室,年度奖励300元。
三、处罚
1、全体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职责,若职工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职责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30元,每月累计。
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后,由控烟办公室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公布。
四、检查
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局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五、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状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包括警务室、新罗区保安公司保安员、佳禾物业公司职工、小卖部和职工食堂员工以及患者自聘扩理员均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根据<龙岩市第一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职责制。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职责,同时对包干负责范围内出现违反控烟规定承担职责,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100元。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部门,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七、定期对医院小卖部、职工食堂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八、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职责。
九、医院每年开展评比“无烟科室”、“无烟病房”活动,在开展建立“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我局建立礼貌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我局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局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到达无烟标准的科室,年度奖励300元。
三、处罚
1、全体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职责,若职工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职责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30元,每月累计。
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后,由控烟办公室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公布。
四、检查
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局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五、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规范并有效促进控烟工作的开展,落实<明德小学控烟工作制度(修订)>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把各组室控烟工作状况纳入到礼貌组室考核中。
2、对能遵守学校控烟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烟民教师给予用心肯定和鼓励。
3、年度评选“优秀控烟监督巡查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巡查员职责,鼓励和帮忙吸烟教职员工戒烟的监督员给予用心肯定和奖励。
4、学校专设控烟工作奖励项目。对用心参与学校控烟工作的所有教工发放奖励,对不用心参与控烟工作、甚至违反学校控烟、禁烟规定的教工不发放。
5、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既执行上述规定外,还纳入到个人师德考核中。对违反<学生守则>相关条款及学校控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状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纳入到品德评定、“三好学生”评选中去。
6、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也纳入本人考核及组室考核。
注:室内场所完全禁烟,厕所、楼梯等有禁烟标识的场所禁烟,教学区或运动区等有学生活动的场所禁烟。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为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奠定良好的人生基础”的办学理念,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入落实,把我校建设成为深圳市无吸烟单位,努力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学校禁烟规章制度如下:
二、组成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三、规定条款
1、校园内上班时间禁止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2、教职工在校内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3、在学校围墙内不准吸烟。
4、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组的禁烟工作。
6、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7、控烟禁烟情况作为评比文明办公室及文明教职工的条件之一。
四、本制度从9月1日起生效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菁华6篇)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我局建立礼貌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我局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局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到达无烟标准的科室,年度奖励300元。
三、处罚
1、全体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职责,若职工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职责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30元,每月累计。
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后,由控烟办公室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公布。
四、检查
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局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五、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状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包括警务室、新罗区保安公司保安员、佳禾物业公司职工、小卖部和职工食堂员工以及患者自聘扩理员均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根据<龙岩市第一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职责制。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职责,同时对包干负责范围内出现违反控烟规定承担职责,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100元。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部门,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七、定期对医院小卖部、职工食堂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八、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职责。
九、医院每年开展评比“无烟科室”、“无烟病房”活动,在开展建立“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我局建立礼貌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我局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局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到达无烟标准的科室,年度奖励300元。
三、处罚
1、全体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职责,若职工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职责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30元,每月累计。
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领导审批后,由控烟办公室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公布。
四、检查
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局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五、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考核
控烟办公室在院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处罚20元)
2、科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罚3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2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10元)
4、科室职工不明确自我负有劝阻吸烟的职责和义务(处罚1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全科职工吸烟状况(处罚20元)
6、科内人员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10元)
7、无鼓励和帮忙吸烟职工戒烟记录(处罚10元)
8、医务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带给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1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10元/次罚款,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10、全体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卫生院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卫生院开展建立“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职工掌握必须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职工,年终考核加5分。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职工,医院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院职工给予500元奖励,年终考核加10分,加以表彰。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状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包括警务室协警、新罗区保安公司保安员、佳禾物业公司职工、小卖部和职工食堂员工以及患者自聘扩理员均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根据<龙岩市第一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职责制。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职责,同时对包干负责范围内出现违反控烟规定承担职责,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100元。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部门,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七、定期对医院小卖部、职工食堂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八、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职责。
九、医院每年开展评比“无烟科室”、“无烟病房”活动,在开展建立“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二、本制度由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办公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得出现烟蒂。
二、不在学校内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工作场所及教职工和学生餐厅等场所摆放烟具。
三、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标语。
四、校园内实行全面全日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五、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门卫、办公室、教务处等)负责,全体教工都有向来访者解释说明的责任和义务。
六、学校设立吸烟室,凡吸烟者均到吸烟室吸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一定处罚。
七、控烟情况作为优美办公室及教职工评优的条件之一。对自觉遵守学校控烟规章制度、保持无烟的办公室将进行表彰奖励。
八、严禁学生在校内任何地方吸烟。若发现学生吸烟一次者,在班上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吸烟两次者,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吸烟三次以上者,要予以纪律处分,并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其综合素质测评的分数。
九、各工会组长和班主任为监督员,负责劝导督促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及时劝阻、处理。全校师生都有劝阻帮助吸烟教工戒烟控烟的责任和义务。
十、工会、德育处、学生会、医务室等部门指派若干巡查员,采取定期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巡视控烟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师生控烟情况的考评依据。
十一、各科教师将“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入到自己的教学内容中,主动做好宣传工作。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菁华3篇)
一、月度优秀员工的分类
部门优秀员工分为部门级、公司级;
二、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本月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现成为部门的楷模;
3、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4、无较大过失;
(二)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比同岗位人员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岗位娴熟的岗位技能为先决条件(详见“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三、名额分配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
(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
(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四、评选办法
(一)管理部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二)员工在进行各项工作活动时,应当做好各种基础数据留存工作,以便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时作为数据依据;
(三)由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名单以及评语,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符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五、优秀员工的奖励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 、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 、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 、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 、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附件一《优秀员工旅游奖励方案》)。
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通过评选程序后当选。
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符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4、工作态度端正,包括考勤无迟到早退、工作纪律未因违纪被罚(故意或同一原因再次被罚)等;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权责
第十七条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一、月度优秀员工的分类
部门优秀员工分为部门级、公司级;
二、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本月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现成为部门的楷模;
3、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4、无较大过失;
(二)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比同岗位人员甘于奉献的精神和岗位娴熟的岗位技能为先决条件(详见“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三、名额分配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
(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
(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四、评选办法
(一)管理部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二)员工在进行各项工作活动时,应当做好各种基础数据留存工作,以便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时作为数据依据;
(三)由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名单以及评语,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符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五、优秀员工的奖励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附件一《优秀员工旅游奖励方案》)。
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通过评选程序后当选。
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符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4、工作态度端正,包括考勤无迟到早退、工作纪律未因违纪被罚(故意或同一原因再次被罚)等;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安全奖惩制度 (菁华5篇)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盛市*《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
第三条 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 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xx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 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 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 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 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股份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及“分线分组条块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零”指标,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安全制度与绩效工资考核相结合。
一、各路队负责人:
1、分管线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2、分管线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的,扣5分。
3、校务值周巡视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并对值周教师进行提醒,在《校务值周记录》上记录。其中一项未落实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总结,在《班主任手册》上有记录。少一次扣1分。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一次未及时处理、记录、上报扣2分。
3、发现学生
①攀爬学校围墙;
②上乒乓球台;
③站在课桌椅上把头伸出窗外;
④下楼滑行;
⑤打架;
⑥在教室过道狂奔追逐;
⑦带管制刀具;
⑧玩爆竹、火药枪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现一人次扣1分。
4、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次扣5分。
6、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未做到以上一项的一次扣5分。
三、学科教师:
1、值周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学校值周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上报综治办,并与相关班主任沟通的。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发现学生不在课应立即上报班主任。一项未做到扣5分。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不到岗、不作为的扣5分。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发生一起扣5分。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少一次扣5分。
四、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有以下情况的任何一项,学期中各项荣誉评比,职务晋升,考核评优、评先等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2、师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师生进京进杭*、*及非*、*事件;
4、发生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责任事故事件;
5、有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实的。
一、单位结合实际对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罚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生产、经营、办公室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生产、经营、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者;
3、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4、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5、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括赔偿金);
6、装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规定进行阻燃处理者;
7、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气产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造成的损失赔偿);
9、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公司奖惩制度 (菁华5篇)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誹謗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1、员工在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凡属于满勤的均奖励100元全勤奖
2、为优秀员工奖者,奖励100元。(按全面表现评定,如无表现优秀者当月奖金存入专项资金)
3、网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效益明显提高探索改革被网吧采纳的(需提交书面文本)保护网吧利益,积极与坏人坏事做斗争,避免网吧损失,可领取30-200元的的奖金.
4、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员工会员号60小时上机费。
6、贡献奖不限时间、名额及岗位。为网吧赢得荣誉或作出贡献,由网吧视其贡献大小作出奖励。如拾金不昧、降低水电运营成本等。
7、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请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签字
员工额外福利
员工福利待遇满半年工龄并续签合同的员工每半年工资增加50元。 (即为一年后的每半年给予长薪一次)
节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妇女节由网吧发给每位女员工纪念品一份
㈡ 五元旦当班员工发加班费20元。
㈢ 端午节、中秋节员工每人补助伙食费8元,春节从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标准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标准不低余100元
㈣ 初初初三上班员工双倍工资计发。
㈤ 所有员工生日,网吧发给20元红包一个,以示祝贺。(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员工聚餐。(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专项资金解释
员工专项资金的积累存入须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长/经理 100元/月
领 班 30元/月 网管/收银 30元/月
员工专项资金用于网吧员工遇到如(生日,伤病,聚餐,等其他困难)等情况支出.
员工专项资金任何个人没有支取使用权.员工资金仅代表员工与员工间的关怀.
凡对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长/经理)询问
新员工培训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进厂培训和上岗考核,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需要,企业尽快发挥新进员工聪明才智,达成双方的相互认知和协调统一,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
3.1.2安技处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综合部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
3.3保安部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各生产车间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具体规定和要求
4.1公司介绍(责任部门: 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来自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 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
3.1.2安技处 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 综合部 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
3.3 保安部 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 各生产车间 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 具体规定和要求
4.1 公司介绍 (责任部门:综合部 4课时或1天)
4.1.1 公司的地理位置:公司地处湖北省*县。
4.1.2 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生产各种型号的汽车齿轮和前后桥。
4.1.3 公司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的介绍。
4.1.4 公司的采购网络和营销网络的介绍。
4.1.5 公司通过的质量认证的介绍。
4.1.6 公司的发展思路:
通过股权转让工作,公司引入新的股东,新股东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和运作机制,大大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安全管理常识。
1、主导业务: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经营。
2、路桥建设。
3、城市基础设施。
4、房地产开发。
5、高科技领域。
4.1.7 公司的创新机制:
通过资产重组,公司的主业将会更加突出,并将在新的业务领域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以创新促发展,公司必将迎来一个崭新而辉煌的明天。
1、管理创新。
2、技术创新。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散布谣言、谩骂、恐吓、中伤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公司形象者。
(6)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以及文件等相违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态度野蛮,不服从管理者。
(8)不服从公司人事安排、岗位调动者。
(9)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泄漏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事务详情或任何有关 公司之业务秘密者(即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
(12)违反劳动合同者。
(13)恶意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14)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机构之任何佣金、回 扣、商情(业务)侦察费、赏金、礼物或恩惠,不论是以金钱及其他方式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机关依法起诉)。
(15)利用职务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经营者。
(16)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7)仿效上级签字,盗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关证明、工作记录和搞假材料、假证明者。
(18)贪污受贿,向商户索取财物者。
(1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适用于“C类”过失处罚情形时。
4.2.4过失处罚权限及执行程序:
①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A类”和“B类”过失单,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以上三类过失单。
②过失单一式二联,一联交过失者本人,另一联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汇总(需本人签名),处罚金由当事人直接交现金。
4.2.5过失单的签发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严禁公报私仇、夸大事实、滥签滥罚,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上诉,一经核实,签发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4.2.6本处罚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职员。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工龄服务奖: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年度优秀团队奖:
1.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三)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标准:
①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特别贡献奖:
1.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特别荣誉奖:
1.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0000元,入围(选)奖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3000元,入围(选)奖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入围(选)奖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好人好事”奖
1.评选标准:
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拾金不昧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创作奖励:
1.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员工奖惩制度 (菁华5篇)
为增强员工的职责感,规范员工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所有员工。
1.2、坚持“奖罚分明、奖优罚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调动员工的进取性,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为集团公司实现战略目标供给根本保障。
第二章:奖励
2.1奖励形式
2.1、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加薪晋级,以及授予“标兵、能手、模范”称号等,并视不一样情景给予1000元以上或带薪旅游、外出培训提升等奖励。
2.2、奖励范围
2.2.1、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如: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避免企业遭受损失等)。
2.2.2、在技术革新、改造、发明上取得显著效果的。
2.2.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降本增效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2.4、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业务创新、项目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2.5、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及改革发展等方面提出重要的合理化意见提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
2.2.6、为公司赢得信誉,消除不良影响,事迹突出的。
2.2.7、遇到事故或灾难等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在保护公司公共财产、舍己救人、防止或抢救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2.2.8、检举违法违规、失职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的。
2.2.9、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社会治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2.2.10、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
2.3、奖励程序
2.3.1、领导异常嘉奖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直接对员工进行嘉奖,也可由下属单位提名,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2、推荐集团公司奖励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经本单位加注意见,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后,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3、各子、分公司的奖励由基层队组以上部门推荐提名,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本单位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4、奖励办法
2.4.1、奖励的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所需奖金分别从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奖金中列支。
2.4.2、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也可根据情景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2.4.3、员工受奖励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对异常突出的事迹和先进经验,党群*门要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三章:惩处
3.1、惩处形式一般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罚款数额一般为100—5000元(造成重大损失赔偿除外),情节严重的应加重处罚。
3.1.1、情节异常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犯罪的,连续旷工超过3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0天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3.1.2、属性质严重,影响极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同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2、惩处范围
3.2.1、迟到、早退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2、旷工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无故不考勤,按旷工处理。
3.2.3、考空勤一次,处罚当事人500元。
3.2.4、顶替他人考勤,处罚顶替者500元。
3.2.5、因事外出,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部门及以上负责人请假或公出未告知办公室,处罚当事人100元。
3.2.6、上班期间未着员工服或正装,处罚当事人100元。
3.2.7、上班期间带小孩或用餐,处罚当事人100元。
3.2.8、上班期间闲聊、玩游戏、干私活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9、员工睡岗、串岗、脱岗,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10、开会迟到、早退或手机铃响,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1、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等,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2、工作时间非接待应酬饮酒,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3、领导接待日未当值,值班领导脱岗,处罚当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
3.2.14、无正当理由,任职人员失去联系者,处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2.15、办公场所发现常明灯、常流水现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6、在集团内部公共场所吸烟,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7、下班后未关门窗、水电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8、未按期报送报表、资料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9、未按要求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工作安排等,视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
3.2.20、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视具体情景,追究其它职责。
3.2.21、擅自外借公司档案、资料等,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
3.2.22、浪费或损害公共财物,情节轻微者,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浪费或损害款额由职责人承担。
3.2.23、超标招待,情节轻微者,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超标费用由职责人承担。
3.2.24、私自占用外单位馈赠的礼品,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责令退还礼品或折价退款。
3.2.25、接听电话不礼貌、不礼貌,处罚当事人1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6、违规派遣公务车辆,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费用由职责人承担;造成事故的,视具体情景,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8、工作安排不合理、故意刁难下级,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9、工作懒散,虚于应付,经提醒仍未改善,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0、工作推拖、扯皮、失误,影响工作正常进行,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1、工作浮夸、弄虚作假,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2、利用公款吃请、聚餐,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所涉费用由职责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3、违反婚丧宴请有关规定,处罚当事人500-2000元(任职人员1000-5000元)。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4、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完不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500元以上,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5、考勤员考勤失职或违规作弊,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2.3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7、在工作中发现他人违规违章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及时制止,不向公司报告或有意隐瞒、处理不及时,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8、违反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使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遭受侵害(含本人违章作业造成自我伤害的),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9、职责心不强、工作不深入、盲目听从违章指挥,使本单位或部门发生严重违规操作、违法乱纪和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0、发生突发事故,未能坚守岗位、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1、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收受、索取财物,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2、生活作风不正或参与社会违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3、工作不负职责或工作质量差,生产劣次产品,造成较大潜在经营风险或经济损失,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4、管理不善、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5、扰乱企业正常秩序,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6、以侮辱、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7、滥用职权或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顾私怠公,造成不良影响或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8、失泄公司或客户机密,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留用察看半年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果严重者,追究有关法律职责。
3.2.49、偷盗企业财物,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价值较大的,并追究刑事职责。
3.2.50、违反财务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降级、降职及其以上处分。
3.2.51、其它违反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应抑制及惩戒的行为,视情景给予相应的处罚。
3.3、惩处程序
发生应处罚行为时,由相关职能部门查清事实,提来源罚提议;或由检举人直接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或所在单位办公室举报,由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总裁或下属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安排相关部门查证核实,提来源理意见,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如确非主观原因、属特殊情景导致的违章违纪行为,经研究同意后,可视具体情景酌情处罚。
3.4、惩处办法
3.4.1、对因受处分而降低岗位级别的,按岗变薪变原则,重新确定工资薪级。
3.4.2、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为3-12个月,察看期内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3.4.3、解除劳动合同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解除理由,履行惩处程序,经工会同意后,由集团公司总裁或各子公司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4.4、员工违章违纪所涉罚款一律交至公司财务部门;如惩处标准与《XXX制度》规定有不一致的,以《XXX制度》规定为准。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1)全勤奖 凡正式员工(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1)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
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奖惩制度 (菁华5篇)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枪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奖励
(1)、对积极学*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订,,XX年4月11日起执行!)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枪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奖励
(1)对积极学*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总经理。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能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
(10)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11)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办学活力,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工作,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构建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奖励制度:
一、开课奖
注:(1)同一论文多级评选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
(2)教师论文交流均按级别三等奖计算。
(3)教师论文发表,按稿费的5倍奖励,无稿费的按同级别三等奖的80%计算。
(4)教师文学作品有等第的,按同级论文级别奖励;文学作品发表有稿费的,按稿费的5倍奖励。
二、新闻、消息奖
(1)达到达标奖节数,每超过1节奖5元,该项封顶奖80元。
(2)未达标者每少一节倒扣2元。
三、指导奖
1、团体优秀奖、鼓励奖按同级三等奖80%奖励。
2、团体、个人奖只取一次,一个学期内取最高奖。
3、学生作品等第同个人级别奖励,学生作品发表视为三等奖50%奖励。
三、教师先进奖
(1)教师先进指: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等。
(2)学区以上先进由上级奖励。
(3)多级先进奖按最高级奖计算,上级没有奖金学校按低一级加200元奖励。
(4)线上集体先进,奖线上负责人,具体奖励方法同教师先进奖。
四、教师荣誉称号奖
(1)教师能力指:教坛新秀、教坛新苗等。
(2)多级荣誉按最高级奖计算。
五、教育科研奖
课题立项、结题奖
注:(1)教师个人立项奖个人。
(2)小组立项奖小组,小组少于等于4人按上述奖,多于5人按人均*均数递增。
(3)以课题结题以局文件为准。
六、教育成果奖
(一)体育类
1、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
2、学生篮球、乒乓球(男女团体)
(二)艺术类
3、文艺辅导奖(团体)
(三)教学类
另见教导处奖励办法。
七、文明卫生办公室奖
以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抽查,以实际在办公室办公的教师为基数,每人20元。抽查对象包括全校各个科室、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等等
八、常规奖励:
月全勤奖:200元,包括坐班、教研活动。每月可以自主调课2节,不影响月勤奖。
会议录检查每次30元,由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检查。
教育随笔每篇20元,以校长室查阅登记为准。
教学反思每篇20元,教学月查每次分等次以教导处检查记录为主。
处罚制度:
一、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失职,罚款200元,涉及公共财物损失,另照价赔偿,并作校级责任事故或失职情况书面检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二、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行政处罚;伤害学生身体,除负责支付医药费外,还要写上书面检讨,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三、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擅自向学生收费者,罚款200元,并向学生退还收费款,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四、出现该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重大情况,由校委会或全体教师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坚持德育为首,建设优良校风,培养“合格+特长”的学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学生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学金等。
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校级“三好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区、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同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可推选为校级“优干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在其中产生区、市、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
3、学*标兵:学*态度好、方法好、*惯好且期末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学*标兵”,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4、进步生:凡思想品质、学*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可推选为“进步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5、儒雅之星:行为*惯良好,礼仪规范,举止文明,可推选为“儒雅之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6、特长生:在音乐、美术、体育、写作、科技发明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品行较好、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推选为“特长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7、军训优秀学员:军训期间,按照部队和学校的统一要求,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训练任务,吃苦精神、团队意识、内务整理三项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可评选为“军训优秀学员”,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8、优秀*和团干部:团委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具体条件参照团委有关评优要求,由团委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品。
9、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运动竞技、书法、美术、声乐等艺术比赛,获奖者学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凡为学校赢得其他荣誉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学校视情况予以特殊表彰。
二、处罚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在全校通报,处分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为A等。受处分三个月后,确已悔改的,被处分人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政教处经考核确认该生确已悔改后,可在全校宣布撤销处分,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不受影响。
三、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
(1)多次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影响校容和环境卫生者;
(2)乱写乱画乱刻,损坏公物者;
(3)传(抄)阅淫秽书画者;
(4)经常违反课堂纪律者;
(5)考试作弊者;
(6)辱骂同学、老师,不尊敬长辈者;
(7)旷课累计达三节以上,10节以下者;
(8)为他人从事严重违纪事件提供场所、工具或知情不报者;
(9)在楼道打跳、喧哗造成不良后果或消极影响者;
(10)其他适合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的行为。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旷课10节以上者;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者;
(3)殴打他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者;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者;
(5)多次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者;
(6)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者;
(7)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和校园秩序者;
(8)参与赌博,屡教不改者;
(9)谈情说爱、影响极坏者;
(10)其它严重危害师生安全或校园秩序的行为者。
3、凡触犯刑法的学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条例从20xx年xx月起执行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2.1.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1.2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2.1.3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2.1.4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2.1.5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2.2.3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2.2.4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2.2.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2.2.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学校奖惩制度 (菁华5篇)
为进一步抓好我校教育宣传工作,切实为教育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反映本校教育发展的消息通讯图片和报告文学等正面宣传报道的新闻作品。
(二)、奖励对象
我校的教职工。
(三)、兑奖标准
县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追加5元。
州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2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10元。
省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4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20元。
国家级:在《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8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40元。
(四)、奖励
凡符合《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中奖励条件的,除享受《细则》中所列奖励外,学校奖励1000元。
(五)、说明
1、凡发表(播放)的作品,当年12月31日前,凭刊用稿件原件、音像作品到办公室登记。没有按时登记的不予兑奖。
2、多人共同采写的作品,与校外人员合作的,对本校第一作者进行奖励;同属本校人员合作采写的作品,仅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为落实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谁相关谁负责,相关任务由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同常工作要点、部门工作总结、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环境教育任务目标未落实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资格,并对目标奖降等处理。
二、各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渗透内容正确,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教案,期末试卷中应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能级评定、三年达标结论挂钩。
三、学校图书室、阅览室、音像资料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推荐使用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态度不积极、工作不到位的,考核奖降低系数,相关资料损失、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四、学校大队部、年级组、班主任等,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活动、有总结、有台帐、有成果。每学期环保专题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境教育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参与社区环保专题活动不少于1次。
五、环保意识差,环保行为差,违反“双禁”规定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有意或无意污染、破坏环境的,视后果严重程度予以批评教育、扣奖金乃至行政处罚。
六、师生参加征文、科技制作、书画比赛等各种环保活动以及环保论文、总结,获县市以上环保、绿化、卫生等部门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再次嘉奖。为学校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由校长室颁发一次性奖励,并在评优时优先考虑。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
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本校全体员工。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励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学校服务,奖励为学校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校全体员工
第三条 程序
根据学校薪资福利制度,制定学校绩效考核评分制度。学校绩效考核评分制度,采用100分制,每位员工每个月总分100分,按照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加分和扣分。
(一)月度全勤奖
全月无缺勤,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将获得100元全勤奖奖励,同时加10分;
(二)月度执行制度配合奖(3月-9月)
全月无缺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扣款等情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学*等活动,将获得200元奖励,同时加20分;
(三)年度优秀团队奖:
1、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学校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学校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经行政部审核,全员投票选举,校长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500元 。
(四)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标准:
①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学校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学校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
⑥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⑦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⑧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9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部审核,全员投票选举,校长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500元。
(五)特别贡献奖:
1、评选要求:
①在学校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学校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学校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学校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学校采纳、实施,对学校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学校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学校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推荐,经行政部审核,校长批准;
4、奖励标准:20—1000元,职务晋升优先,同时加2-100分。
(六)特别荣誉奖:
1、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学校赢得荣誉。
2、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3、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部审核,校长批准。
4、奖励金额:同时绩效加5-50分
①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入围(选)奖 200元 ;
②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 200元,入围(选)奖 100元;
③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 100元,入围(选)奖 50元;
(七)“好人好事”奖
1、评选标准:
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拾金不昧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审核,校长批准;
4、奖励金额:20-500元,同时加2-50分
(八)创作奖:
1、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包括图片作品、教案、课件等;
②所创作作品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校网站或者专业杂志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1.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2.评选流程:
①图片作品:任课老师每1个月需完成5幅作品(白纱、晚礼、创意);
②教案:任课老师每1个月需完成2节课程的教案编写或教案优化;
③课件:任课老师每1个月需完成2节课程的课件编写或课件优化;
④创作作品、教案、课件每4个月评选一次,教师在最后一个月的20日以前将所创作图片作品、教案、课件交行政部,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长批准。评审优秀的图片作品由网络部在学校网站或杂志上发表。次月10日前由行政部组织开会表彰。
⑤评选时间:第一次1- 4月,3月20日前上交评选资料;
第二次5- 8月,8月20日前上交评选资料;
第三次9- 12月,12月20日前上交评选资料。 3.奖励金额:
①图片作品:优秀图片作品奖励900元(化妆师300元、摄影师300元、数码后期300元),同时加30分/人;
②教案:优秀教案奖励80元,同时加8分;
③课件:优秀课件奖励100元,同时加10分;
④没有完成任务者可以参加评选,但不予奖励,不加分;
(九)优秀教师奖
1、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学校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学校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④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
⑤ 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个人业绩考核必须是9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3、评选流程:
① 优秀教师每4个月评选一次,由行政部筛选推荐教师,全员投票选举,校长批准。次月10日前由行政部组织开会表彰。
② 评选时间:第一次1- 4月,3月末评选;
第二次5- 8月,8月末评选;
第三次9-12月,12月末评选。
4、奖励标准:奖金300元,同时加30分。
(十)奖励要求:
1、公司给予员工的各种奖励,如无合适候选部门或候选人,则可空缺;
2、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均分配,资质与荣誉同时享受。
3、如奖励员工在颁奖之前已经离职,奖金将不再兑现。
4、获奖人员的获奖信息将被记录在员工档案内;
5、获奖名单由行政部负责公布;
6、严禁作弊,一旦发现,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追回奖金,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三、惩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和促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校全体员工
第三条 程序 (一)考勤制度
员工违反考勤制度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警告处分,并给予罚款处罚。
1.工作时间
① 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打卡时间8:30,下班打卡时间5:00,
② 午休时间教师部11:30-12:30,招生部及行政部午餐时间30分钟,轮流用餐;
③ 如因工作原因造成未打卡,需在次日请相关部门领导签字证明;
2.早会时间8:25,不参加早会扣5元/次,扣0.5分;
3.迟到:
①全月累计迟到不超出5分钟,不扣款,无全勤奖,扣1分;
②全月累计迟到超出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则每迟到一分钟扣一元,扣3分;超出30分钟以上,按每迟到一分钟扣二元计算扣5分;
4.早退:全月累计早退5分钟以内,则每早退一分钟扣一元,扣2分;超出5分钟以上,按每早退一分钟扣二元计算,扣5分;
5.旷工:
①未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②请假但未获得批准;
③以虚假理由请假;
④续假未获得批准;
⑤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不履行职责者; 按照旷工罚400元每天处理,扣40分每天;一个月内旷工达到3天或者全年旷工达到6天,将予以辞退;
6.事假:
①员工请事假应提前3天申请;并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领导批准。 请假一天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主管校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校长审批。
②因急事(包括车祸、意外、直系亲属生病或意外),事前不能办理,应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主管领导,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出示相关证明。
③请事假期间无薪金。一个月内最多可以请事假2天,事假超出2天以上(除扣除当天工资,另外扣除100元),以此类推;请事假每天扣5分。
7.病假:
①员工因病请假休息,需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每天扣5分。
②因急诊,事前不能办理,应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主管领导,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出示相关证明。
③请病假期间无薪金。长期病假影响工作的,学校有权予以辞退;
(二)行为规范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等处分,并给予罚款处罚。
1.在工作时间吃零食、闲聊、嬉戏、看小说电影或聊私人QQ、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扣20元,扣2分);
2.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酒后工作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20元,扣2分);
3.工作时间内仪容不整,不安规定着装(扣5元,扣0.5分);
4.教室卫生不合格(扣5元,扣0.5分);
5.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会议、培训课程等(扣20元,扣2分);
6.浪费水、电等情节轻微(扣20元,扣2分);
7.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扣5元,扣0.5分);
8.与学员、同事发生吵架斗殴事件(扣50-200元,扣5-20分);
9.教学态度或服务质量不佳,引起学员投诉(扣50元,扣5分);
10.学员投诉教学质量及教学态度问题,且出现学员不上课、退学、转学等引起学员不满现象(扣100-500元,扣10-50分);
11.工作不认真,报表漏填或没按学校规定填写单据(开收据、现金日报表)(扣10元,扣1分);
12.工作胸牌遗失(扣50元,扣5分);
13、工作不负责,对造成学校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并处罚50-500元,扣5-50分);
14、携带危险物品入校,在禁烟区吸烟(扣20元,扣2分);
1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在未申报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而又未如期完成(扣20元,扣2分);
16、拒不执行会议决议及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扣50元,扣5分);
17、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扣50元,扣5分);
18、撕毁、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课件、物件或工具;违反学校规定带进出物品(扣50-500元,扣5-50分);
19、偷窃学校、员工、学员财物或侵占款项者,除追回所窃占有物品外,均做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办。
20、散播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学校形象者,或泄露学校商业机密,如效益、教学资料、学员资料、促销计划等,均做开除处分。
四、程序
第一条 行政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有损害学校利益的违法、违规的事情,应立即报经校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报告、检举、揭发人予以保密。对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夸大事态,匪谤他人的,要予以惩罚。
调查完毕,部门主管和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校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三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
第四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五条 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第六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学校(学校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行政部审核后呈报校长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奖罚制度所规定事项由学校各部门主管或行政部执行,开出处罚单后在发薪金时扣除,希望各位员工积极有效的配合。
本细则的解释权最终归杭州新视觉培训学校所有。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
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