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2022-11-07 00:00:00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1

  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成员: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

  (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3)定期对初起火灾处置对策和人员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识进行学*、培训和演练(每年一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性事故时,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4)定期(每月一次)对厂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每周一次)对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生产车间进行消防检查,确保车间内的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产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齐,杜绝火种;

  (6)要求各岗位安全员(每天一次)对室内照明、电器设备、电子仪器的安装、使用、维护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1)生产车间内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燃放鞭炮,如有违反坚决制止,并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

  (2)厂区内(除员工食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制定了预防火灾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3)厂区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拉线用电,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和使用;

  四、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1所有机动车(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公司进出通道;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1对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公司逃生路线、灭火器的使用等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3.2每半年进行一次在职安全培训,学*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1公司所有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经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区域内使用,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外来人员遵照执行,由业务接洽部门负责申明此项规定并监督执行;

  4.2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火炉、暖手宝、小电热毯或者其它限制使用的取暖设备,公司所有带电设备需按安全规范使用,严禁危险操作;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4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应在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1公司重要位置如仓库、过道、门口等安装监控设施,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灵敏有效;

  5.2仓库、办公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无人时应锁门,重要卷宗、文件、公司物品以及私人物品等应入柜上锁;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3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厂区内严禁吸烟。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9.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0.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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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 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 中层领导安全职责:

  第六条 车间(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4、不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一级、二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负责全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厂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督查工作。

  4、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厂动火、动土作业票据的审批工作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协助部室领导做好对消防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调度员安全职责

  1、全面协调、组织生产事宜。

  2、协助部室主任组织、协调在生产中所出现的有关事宜。

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浮桥管理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谁建设(投资)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浮桥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营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所辖浮桥营运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 有浮桥的乡、镇人民*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辖区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辖区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安全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海事机构履行具体安全监管职责。

  水利、*、黄河河务、安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浮桥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从事浮桥经营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八条 浮桥公司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经营范围内的营运安全负责。

  浮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督促、检查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浮桥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营运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和安全培训证书。

  (二)每座浮桥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解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每座浮桥应当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浮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当接受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十条 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状态并配备能够满足浮桥架设和拆解需要的拖轮等辅助性船舶。

  第十一条 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第十二条 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 浮桥公司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浮桥承压舟之间应当连接牢固。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十五条 浮桥公司应当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六条 浮桥公司应当根据营运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预防恶劣天气以及防止浮桥断裂和承压舟冲离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营运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营运,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门报告。

  遇有调水调沙、防汛、防凌等紧急情况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拆解浮桥。

  第十七条 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明显的限速、限重、限载、限距、限宽等标志,并有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八条 浮桥营运必须做到:

  (一)禁止在浮桥上通行的车辆超车、掉头。

  (二)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通过浮桥。

  (三)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过浮桥,客运车辆通过浮桥时乘客必须下车步行通过浮桥。

  (四)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浮桥;车辆是否超载以车辆制造厂家核定的载重量为准;重载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五)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应当推车经过。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交通海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浮桥公司营运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浮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桥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责令其临时停止营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浮桥公司,应当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运输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港航管理、船舶检验 、海事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乡、镇人民*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质:

  第四条拟从事浮桥经营的,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

  第五条浮桥公司应当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六条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装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

  (二)每座浮桥至少配备二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浮桥公司签订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浮桥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 人员,应当接受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七条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 状态并能满足桥体拆解、日常维护、紧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带船舶。

  第八条承压舟、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

  第九条浮桥公司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第三章审批程序与申请条件:

  第十条浮桥筹建和开业均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市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由县港航管理机构审核、市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二)省内市际间浮桥,经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后,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三)省际浮桥,由所在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商有关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浮桥筹建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港航管理机构出具下列文件:

  (一)水路运输 企业筹建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桥建设的技术性能说明书、地理图 、*面布置图 (含浮桥两侧通道);

  (六)所在地县级以上海事机构签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七)河务机构或水利机构的审批文件;

  (八)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所在地市级海事机构出具的《浮桥架设审核意见书》。

  港航管理机构自接到筹建申请后,根据浮桥建设发展规划及社会运力、运量 综合*衡情况,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筹建或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筹建单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机构的批准筹建通知后,应在一年内达到港航管理机构要求的开业条件。

  第十二条浮桥筹建单位申请开业,应持下列文件按筹建申请程序,办理开业申请手续:

  (一)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批复文件;

  (三)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的`有关证书及复印件;

  (四)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五)办公地点、负责人名单及组织机构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验资证明 ;

  (七)第三者 责任险 保单 及复印件;

  (八)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港航管理机构在接到浮桥筹建单位呈报的开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开业或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并向被批准开业单位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 。

  开业申请单位持《水路运输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建造、检验与登记

  第十三条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

  第十四条浮桥承压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第十五条浮桥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向海事机构申请办理船舶登记,并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第五章营运管理:

  第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参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年度审验。《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浮桥公司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

  第十七条浮桥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向港航管理机构缴纳运输管理费和航道养护费。

  第十八条浮桥的通行费收费标准由营运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由港航管理机构审核,报省物价部门批准。

  浮桥应在收费处设立公告牌 ,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九条浮桥收费应当使用省港航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浮桥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浮桥公司应当根据浮桥架设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汛、防凌 、预防恶劣天气和其他突发险情 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遇凌、洪汛不能确保营运安全或妨碍行洪时,浮桥公司应当及时拆除浮桥,暂停营运,并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浮桥公司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浮桥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限速 、限载、限距、限宽标志,并配备专人指挥过往车辆。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

  第二十五条重载车辆和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第二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第二十七条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的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设备。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二十八条浮桥发生安全事故,浮桥公司应当立即组织救助,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海事机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浮桥的乡镇*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东省黄河浮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家具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车间、工序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企业设专电工必须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行政部和生产部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推台锯、*刨、压刨、双面刨等)机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工序: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锅炉、蒸气房、库房等,喷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和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持序,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公司实行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

  第三条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第四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部门、班组级的安全会议:部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五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2、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5、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6、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条会议形式:

  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门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七条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有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公司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和并召开。

  6、会议主持人由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及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级个班组应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倒会的(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时演练情况、业务学*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厂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 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 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1 所有机动车(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公司进出通道;

  2.2 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1对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公司逃生路线、灭火器的使用等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3.2每半年进行一次在职安全培训,学*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1公司所有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经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区域内使用,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外来人员遵照执行,由业务接洽部门负责申明此项规定并监督执行;

  4.2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火炉、暖手宝、小电热毯或者其它限制使用的取暖设备,公司所有带电设备需按安全规范使用,严禁危险操作;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4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应在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1公司重要位置如仓库、过道、门口等安装监控设施,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灵敏有效;

  5.2仓库、办公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无人时应锁门,重要卷宗、文件、公司物品以及私人物品等应入柜上锁;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 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 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1

  1、厂前区进出厂门,公路交叉口、危险品仓库、储罐区、生产区及其他危险地段,必须设置交通信号和明显标志,车辆和行人要严格遵守。

  2、因生产和基建临时施工障碍交通应经厂部批准,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如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等)。

  3、厂区道路必须*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4、如生产需要所设的坛、池等应加围栏或盖板。

  5、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移动一切交通安全设施和信号标志。

  6、各种进出厂的机动车辆必须良好,经年审后持所核发合格证方可行驶。

  7、进出厂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厂内设置的“交通标志”所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要求。

  8、各种车辆进出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9、各种出入厂的货车禁止违章搭人,装卸人员搭车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

  10、装运危险品应当派责任心强,技术熟悉的驾驶负担,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轻拿、轻放、不得与性质不相同的'物品混装,并指定专人押运,负责安全。

  11、车辆进入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和储存区,必须戴防火罩,装卸时车辆应熄火。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2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00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3

  1.厂部设安全委员会,车间设安全小组,班组设安全员。负责各职权范围内的防火工作。

  2.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规定,组织员工制定防火公约。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检查。

  3.设厂义务消防队,在厂安全委员会和厂办公室的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消防活动。定期组织学*消防业务知识和进行灭火训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贯彻“预防为主,防泊结合”的方针.教育员工自觉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

  5.定期保养、维修和检查各类消防器材,进行消防检查,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6.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火灾原因。积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情况,对肇事者提出处理建议。

  7.对消防工:作业中有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况予以庆彰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或损失者,给予严肃处理。

  8.在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乱动消防设施.违者按厂规处理。 —旦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4

  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成员: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

  (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3)定期对初起火灾处置对策和人员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识进行学*、培训和演练(每年一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性事故时,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4)定期(每月一次)对厂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每周一次)对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生产车间进行消防检查,确保车间内的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产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齐,杜绝火种;

  (6)要求各岗位安全员(每天一次)对室内照明、电器设备、电子仪器的安装、使用、维护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1)生产车间内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燃放鞭炮,如有违反坚决制止,并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

  (2)厂区内(除员工食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制定了预防火灾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3)厂区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拉线用电,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和使用;

  四、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5

  前 言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物资出入厂区的管理。

  二、 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 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 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车间,禁止穿拖鞋。

  (3) 进入厂区,职工要佩戴标志牌(胸卡)。外来人员随身携带会客牌(来访牌)。

  (4) 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 酔酒后禁止上岗。

  (6)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7) 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取送货人员除外),用户进入车间需有销售员陪同。

  2、车辆管理

  (1) 所有乘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 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 厂区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2公里/小时。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

  (4) 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

  (5) 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 外来入厂车辆参照执行。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业务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在厂区无故逗留过夜。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厂生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和副生产厂长负责召集,主要由各车间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厂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 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生产主管部门将年度内的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及重点生产岗位,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厂生产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车间、班组安全组织标准;班前会标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

  (3)厂生产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班组、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4)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要按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标准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评价,不断提高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车间、班组无事故。

  (5)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 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4、全面协调、组织生产事宜。

5、遵守厂纪厂规,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认真执行上级工作指示。

6、发现有黄白纱、油污纱、烂纱等疵点纱要作标识后隔离放置,避免好坏纱混淆。

7、当班班长要时常巡机,留意机台状况,布面质量,布飞、落布卡内容是否准确并一致,环境卫生是否良好,一切棉纱及工具是否放置清晰整齐等。

8、领好所需要用的针,值机工换针时,班长必须要求以旧换新,并亲自拿针,同时做好记录,不可换错针,要清楚各机台所用针型号。

9、机修发现开关失灵,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10、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锅炉、蒸气房、库房等,喷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11、工作前,应将工作衣衣扣,袖口扣好,应使用绝缘工具(有绝缘柄的钢丝钳,手锯,旋凿等),且准备齐全检查是否损坏,如有折裂和绝缘不良等现象应停止使用。

12、临时工作接线必须有效可靠。

13、一切待命检修的带电**,应设置防护栏,并应挂上警告牌。

14、在钻床工件时,严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工件要用专用工具夹紧,不准用手拿工件操作。

15、水泵电机跳闸后。

16、拉开被测电机分空气开关、刀开关,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警告牌。

17、焊接工作地点五米范围内,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18、起吊时先拉紧吊索稍停一下,详细检查绳索扎紧是否牢固,再进行起吊,降落时要慢,固定后再松脱吊索或吊钩。

19、吊运完毕后,应将吊钩开到最高位置,将停妥后随即关闭电源。

20、每一操作之前,首先了解操作程序和所用药品仪器的性能,集中精力地按要求进行工作,避免发生事故。

21、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受阳光直射,应分别放置在背光干燥的地方,应密闭远离火源,妥善保存。

22、化验室不准吸烟,不得吃东西,不准用化验器皿盛装食物,火柴头不得乱丢。

23、不小心皮肤碰到NaClO3溶液应马上用自来水冲洗。

2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25、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26、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27、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28、1调度值班

29、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30、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31、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32、3调度联系汇报

33、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34、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3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36、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37、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38、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39、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40、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41、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42、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3、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4、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46、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47、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48、例会内容:

49、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50、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51、各车间、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52、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53、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54、公司安全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55、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56、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57、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

58、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59、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60、项目经理职责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菁华3篇)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和安全安全绩效。

  第二章自评组织

  第六条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厂级和车间(分厂)级。

  第七条各车间(分厂)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安全员、工艺员、机械员、工段(班组)长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厂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第八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厂长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第三章自评办法

  第九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第十条各单位按厂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第十一条每月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1、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厂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厂长批准后实施;

  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技安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三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67号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2

  一、评审小组组成以职责

  1、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组由公司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及采区、选厂负责人和内审员组成。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二、评审的主要内容

  1、标准化同覆盖范围的充分性;

  2、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物、财、技术)的保障情况;

  3、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

  4、员工和相关方抱怨;

  5、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

  6、事故统计分析;

  7、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的有效性;

  8、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9、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

  10、评审监测与检测记录。

  三、评审的频率

  管理评审按《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计划》进行,一般一年一次。

  四、评审的结果

  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具备的主要内容有:

  1、标准化系统的效力;

  2、管理过程的改善。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如:方针、目标和指标、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数据分析、监测、风险降低;

  3、资源需求(人、财、物、技术);

  4、预防损失和对识别风险的缓减计划等。

安全管理制度标准3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

  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项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工作分为动态和定期两种,动态检查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出现,不予考核,并按期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要做为考核依据,并将没有按期处理的问题予以通报,机电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检查。定期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具体时间由机电管理部调度会上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要由相关人员参加,定期检查的问题要按照标准进行考核,并出机电通报。

  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分为上半月考核分、下半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上半月考核分占40%,下半月考核分占40%,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占5%,机电事故率考核分占5%,日常动态检查考核分占10%。

  五、各考核分按百分制计算,指令性任务每有一次(一项)未完成者,扣10分,扣完为止;机电事故率每超0.1%,扣10分,扣完为止;日常动态检查每有一项未按时处理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六、全月考核分不得低于85分,每少0.5分扣50元,低于75分,扣1000元,株连机电负责人200元,单位正职100元,连续两个月以上低于75分,加倍考核。

  七、定期检查被检查单位不派相关人员参加扣单位100元/次,迟到扣参加者50元,中途私自离开,扣参加者50元。

  八、“三定表”上无故不签字,扣单位200元/次,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者扣单位1000元。如遇争议,以机电管理部裁决为准。

  九、考核标准按机电管理部下发的相关标准和制度执行,没有明确的按比照执行。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⒉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⒊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⒋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⒌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344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部第6号令)、《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不得小于0.5米。

  第十四条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3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科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入库存放

  ⑴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⑵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放在层架上;

  ⑷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⑴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均价家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盘点

  5.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5.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5.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帐

  6.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6.2帐薄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帐户;

  6.3记帐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在入帐,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帐;

  *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帐,否则要退回仓官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帐;

  6.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均发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帐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6.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6.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帐,发出时按加权*均发计价;

  6.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在按实入帐,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6.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6.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7.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7.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帐和材料会计报表

  仓库物资管理细则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行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及送报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盈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底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割据请勾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底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3、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挪用。

  4、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如库区。

  5、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活,按企业有关安全保卫规定执行。

  6、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详细记录。

  7、加强对企业内美、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保卫部门,方可离去。

  8、做好来宾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7)

——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1

  1.目的

  对生产现场、生产过程原(辅)料和成品的卫生安全进行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现场、生产过程原(辅)料和成品的卫生安全控制。

  3.职责

  3.1经理办负责公司总体的卫生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场所和所接触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卫生管理。

  4.工作程序

  4.1厂区及办公区卫生标准

  4.1.1办公楼外观整洁、温馨,墙面无乱涂乱划现象,无污物、水痕,涂料无褪色、剥落。

  4.1.2办公楼外观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粉刷。

  4.1.3办公楼内干净、整洁,内墙壁无乱涂乱划现象,无污物、水痕、长霉,涂料无褪色、无剥落。地面洁净,无灰尘。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

  4.1.4卫生间勤于清洗打扫,无异味、臭味,定期消毒除臭。

  4.1.5厂区周围清洁卫生,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垃圾、杂物、污水等不洁净卫生的物品。

  4.1.6厂区道路*坦、干净、通畅、无积水、无灰尘飞扬现象。

  4.1.7厂区裸露地面绿化科学合理,花草树木对产品质量没有负面影响。

  4.1.8厂区排水合理有效,保持畅通,具有防止污染水源和鼠类、昆虫通过排水管道进入生产区域的措施。

  4.1.9厂区污水排放符合国家要求,保持通畅、无堵塞、淤积现象。

  4.1.10厂房外观要整洁,无乱涂乱划、无污物、无水痕,涂料无褪色,无剥落。

  4.1.11厂房内壁无污物、无水痕,无长霉现象,白色磁砖覆盖不少于2米。

  4.1.12厂房内部通风、采光、照明良好,符合要求。车间采光系数不低于标准Ⅳ级。

  4.1.13厂房内排水沟设明沟,用磁砖覆盖且有一定斜度便于废水的排出。排水沟保持洁净、无积水、无异味、定期杀菌。

  4.1.14厂房内经常通风,室内空气保持清洁卫生

  4.1.15厂房内设施布局科学合理,合乎工艺流程,避免交叉感染和相互感染。

  4.1.16厂房内设置专门的更衣、洗手、消毒等设施,设施应布局合理,合乎要求。洗手、消毒设施布置在进入生产区域的入口处,出入口不正对生产区域入口。

  4.2生产设备及用具的卫生标准

  4.2.1所有需要加油、润滑的生产设备及工具,应防止润滑油等别的物质进入产品中去。

  4.2.2所有生产设备、工具、管道使用后要摆设整齐、布局合理、美观。每次摆放一致,各种设备工具定点摆放。

  4.2.3所有生产设备,工具都要定期清洁、外表洁净,无油污、无污物,无灰尘,无铁锈、无积垢。

  4.2.4各种机械设备装置、设施、给排水系统等均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和整齐洁净,不污染产品。

  4.2.5所有生产设备、装置、设施都要定期检查、维修,杜绝隐患,防止污染产品。

  4.3原辅物料的卫生标准

  4.3.1大米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用到的食品添加剂、辅料等有卫生要求的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3.2包装袋、纸箱分别符合相关要求。

  4.3.3原辅料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4.3.4原辅料运输工具等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有防雨、防尘设施,运输过程要防止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4.3.5原辅物料贮存期间要定期检验,加强管理,明示检验状态,只使用合格品。

  4.3.6原辅物料仓库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环境卫生无灰尘,无异味、臭味,物料无受潮,无变质,无污染。

  4.3.7各物料按性质分类摆放整齐,及时通风换气,无返潮。

  4.3.8相互影响的原辅料不能摆放在一起,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料同时贮存,不得有垃圾、杂物堆积。

  4.3.9无侵害、虫害,无昆虫孳生现象。

  4.4生产过程及半成品、成品卫生要求

  4.4.1生产过程中要定期对生产场地、生产设备、设施、装置、工具、容器等进行定期的杀菌消毒清洗。无异味、无臭、无积水、无积垢,甚至无菌无污染产品的现象。

  4.4.2生产过程所有设备、工具、设施、装置、容器使用前后按工艺要求清洗洁净。

  4.4.3生产过程应用的设备、工具、装置、设施、容器使用前后按工艺要求清洗洁净。

  4.4.4卫生指标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4.5成品卫生标准

  4.5.1包装袋结实、整洁、封装严密。

  4.5.2成品必须是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检验数据准确无误。检验过程要严格遵守检验规程,正确操作,保证结果可信,准确无误。

  4.5.3包装标识必须按GB7718执行,注明产品名称、配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产地等。

  4.5.4运输贮存过程中保持厂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光直射,不得与潮湿的地面直接接触,不能接触和靠*有腐蚀或易于发霉、发潮的货物,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堆放在一起。

  4.5.5成品要按产品性质分类贮存,建立台帐,保证货物卡一致。

  4.5.6成品码垛要整齐,最高不超过六层。垛与垛之间、垛与屋顶有一定间隔。垛与垛之间不少于0.3m。

  4.5.7成品库专人管理,环境清洁卫生,干燥通风,无返潮、无异味,无杂物垃圾,无不安全因素。

  4.5.8成品库无侵害、虫害、昆虫孳生现象。

  4.6从业人员及个人卫生要求

  4.6.1本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才可工作。每年一次体检。

  4.6.2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车间。车间不准存放个人物品、化妆品、衣物、食品、烟、酒等。

  4.6.3工作人员要在指定的`厕所、更衣室、冲洗室、消毒室自检个人卫生。

  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2

  为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化、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公司办公室卫生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办公室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运行,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制度各事项,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值日人员职责及范围如下:

  1、卫生打扫时间:早上9点15分之前,下午下班前10分钟完成。

  2、范围包括办公室区域、会议室、女洗手间,卫生要求:

  (1)注意地面清洁,死角的清扫,桌、椅、电脑、线路清洁、有序。

  (2)适时提醒同事保持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清洁、摆放整齐、有序。

  (3)书橱、书柜内资料摆放整齐,橱柜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尘土。

  (4)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3.洗手间:地面干净、垃圾清理、马桶及水池清洁,管道不堵塞;

  4.公共卫生环境: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定时开窗通风;

  5.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器。

  第三条各位同事按值日表值日,若当天值日人员因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主动找其他同事协商调换或通知行政部另行安排。

  第四条本制度即日起实施。

  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卫生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4

  一、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要分片包干,每个责任区设专人负责。

  二、工地必须设有茶水桶,更做到加盖、加锁、茶杯干净,禁止喝生水。

  三、工地食堂要封闭,并安装纱窗、纱门、有防蚊、防蝇措施。

  四、施工现场要有车辆存放处和男女更衣室,有防窃措施,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五、工地有男女厕所,不准随地大小便,厕所专人定期清理,保持清洁无害。

  六、生活垃圾必须随时清理或集中加以遮挡,保持现场整洁。

  七、宿舍要求达到卫生标准,定期打扫室内外卫生,经常通风换气,搞好个人卫生,被褥要摆放整齐,衣服、鞋袜要勤换洗,不准长期存放脏衣服。

  八、严禁带病工作和有病不治。小病小伤要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发生。

  厂区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5

  一、公共区域管理范围:

  办公楼楼道地面、窗台、玻璃;洗手间、楼梯;厂区路面,以及垃圾桶的清理,公共卫生区域代表着集团公司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清洁和维护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项目

  工作内容:

  (1)办公楼门及旁门的`擦拭,楼道开关、灯饰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办公区域楼道的清洁维护,窗台的清洁;楼梯及扶手每天清理一次,做到地面无异物,扶手无污垢;

  (3)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洗手盆、水池、隔断板、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物品摆放整齐,洗手间无异味。洗手液每天及时补充,乳液瓶外表干净;洗手间标示牌清洁不积尘;

  (4)垃圾桶做到随时清理;

  (5)公共浴室内垃圾及时清理,地面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6)厂区公共卫生区域保持干净无垃圾,路面清洁,厂区垃圾桶及时清倒;

  (7)办公楼花盆及时清理落叶,适时浇水。

  (8)餐厅地面、餐桌、窗台、垃圾及时清理。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8)

——厂区门卫管理制度合集5篇

  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1

  一、基本职责:

  (一)门卫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机关报案,并作好记录;

  (二)保卫人员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止各类突发事件;

  (三)负责公司假日来往信件、邮件的收发工作;保持良好个人形象,做好公司门岗、安全巡查工作。

  (四)负责公司前后、公司内埕卫生清理及花木的维护。

  二、对人员出入的管理:

  (一)、门卫有权对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进行询问检查;

  (二)、门卫接待外来人员来访时,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会见后,做好来访登记放行,杜绝社会闲杂人员入内;

  (三)、对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随意出入大门的,要进行登记询问;

  (四)、夜间值班组下班1小时后应关锁大门,禁止人员出入,特殊情况应登记在案。

  三、对车辆出入的管理

  (一)、门卫对所有进入公司的车辆负责检查管理,要求员工个人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二)、关注本单位停放在公司门外车辆的安全,以及公司内的车辆不被送货车碰擦,一旦发现马上上报;

  (三)、适时指挥外来送货车辆的停放或倒车,避免公司内车辆堵塞,或人员争执现象的发生;

  (四)、夜间值班组下班前,协助储运部清点公司所有车辆是否归位,若有欠缺马上上报值班主管,跟踪落实;同时监督司机对过夜车辆停放的合理性,禁止堵塞大门通道。

  四、其它管理

  (一)、门卫要对出入公司大门的物品进行检查,有相关部门主管的手续方可放行。

  (二)、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公司。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2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

  2、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校门须有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3

  一、门卫人员要忠于职守,并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权谋私。

  二、保持门卫、内外清洁,并做好每天的工作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公司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四、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上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的应及时请假,保证工作的衔接。

  五、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待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入厂,并引领客人到达办公室。

  六、上班时要精力集中,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无关人员不允许在门卫室逗留。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扣除当日工资。

  七、外来车辆禁止入内(厂区送货车辆除外),如有送货车辆入内,需暂留其行车证及相关证件并登记车牌号及进出时间,送货车辆经检查后方可出厂。其他车辆由门卫指挥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做好车辆的记录,特殊情况除外。

  八、下班时间注意可疑人员,特别是下班以后进出人员,应及时查问,对非厂区人员携带大件、大宗物品出门时,需报告领导,待领导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夜间必须加强巡查,每2小时巡察一次,发现一次漏察罚当日工资,依次类推。厂区内如有水、电、门窗、消防设施等未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对于因失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当天职班人员全额赔偿。

  十、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4

  一、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员工

  上班期间员工原则上不得外出离开公司(特殊情况例外),公司的主要领导人及人事部、采购部、司机等外勤人员除外,其他员工必须凭公司《上岗证》《出门单》、《请假条》进行出入。

  (二)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入公司,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填写《访客登记表》,同时领取公司《访客证》,方可进入公司。外来人员没有联系到被访人,可在门卫指定地方等候。

  2、对来访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3、访客来访,问明情况,填写《访客登记表》,指定车辆临时停放处、同时向访客说明行走路线,方可进入公司。

  4、应聘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访客登记表》,指引路线,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5、夜间外来人员来访,无预约一律不准入内,不予接待。

  6、未经总经理或公司部门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客人带入生产车间参观,拍照录像。

  7、凡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将一律视为外来人员按以上第一条第二款的1、3项的内容执行。如遇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二、物资出入管理

  (一)公司物资

  物资出厂时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物品放行单》,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确实无误进行登记后方可运出公司。

  (二)外来物品

  1、供货商送货进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出门时,门卫根据物品《入库单》凭证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出门单》,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2、外来人员或车辆物品进入时,门卫管理人员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等须报公司级领导核准后方可进入。

  三、车辆管理

  1、公司领导(本公司车辆)外出时,门卫值班员需自行登记立即放行。

  2、门卫值班员应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维持停放秩序。

  3、进出车辆如有损坏公司财物,门卫值班室执勤人员应该立即报告公司综合部相关领导进行处理。

  四、日常安全巡视管理

  1、巡视时间:夜间每两小时巡逻一次。

  2、巡视时对厂区进行巡视应做到:多看、多听、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相关部门领导。

  3、下班后对公司公共部位进行巡视,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4、如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五、门卫岗位职责及遵守的条例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严格执行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对非本公司的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5、信件、报纸及时送至办公室,密件或限时信件及时呈送相关领导。

  6、做好大门5米区域内卫生环境整治和清理。

  7、随时清扫门卫室,保持门卫室干净卫生。

  8、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注意安全。

  9、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

  10、值班人员必须文明执勤,不得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员工、外来人员、公司客户及合作伙伴,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如情况属实,每次处50—200元罚款。

  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5

  一、门卫是本厂精神文明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值班时间务须衣饰整洁,对来访者以礼相待,态度和蔼。

  二、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传达室内除正常工作人员及外来联系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准在室内谈天闲坐。外来联系工作人员必须出示介绍信,并进行来访登记,然后方可进厂。

  四、上班时间谢绝会客。凡私人电话除急事外一般不传呼。集体参观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并事先与本厂有关部门联系同意后才能参观。个别参观、照相一律谢绝。

  五、凡本厂职工上班一律不准带小孩,不准带零食,不准穿拖鞋。进厂时必须衣冠端正,佩戴厂徽(佩在左胸上方),未佩戴者登记上报。外包工、临时工、外来学*培训人员应出示临时工作证。

  六、凡本厂职工迟到者必须登记;在上班时间因公外出者,应持有出厂证;凡批准病假、事假、调休等人员应持有准假证;喂奶者必须有喂奶证。所以持证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后才能出厂。无证出厂者,门卫有权登记并及时上报人保科,一律以旷工考核。

  七、凡厂内的原料、生产设备、工具零件、成品、半成品等一切物资一律凭成品物资出厂单或实物现金发票出厂,凡私人拎包等物出厂要主动向门卫打招呼。对不符合手续出厂的物品门卫有权询问、检查或扣留。

  八、各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厂内。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9)

——疫情期间厂区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疫情期间厂区管理制度 1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工地门口保证全天有人值班,做好个人防护。外来人员做到“进门必拦、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

  三、加**生管理。公共区域每日消毒,特别是公共卫生间、活动中心等场所提高消毒频率。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其中废弃口罩要专门处理、垃圾收集站(点)、单位快递柜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四、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储备充足,保证三个月用量。

  五、人员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测体温,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记录。

  2、如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3、外出人员返回后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风险地区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离点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六、在工作、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七、宿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场所加**生管理,保持清洁,按要求开窗通风和消毒,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八、避免集体同时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或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人员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疫情期间厂区管理制度 2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员工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门卫管理,对疫情期间到岗上班的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

  一、门卫自身管理

  门卫是守好疫情的第一道屏障,市公司所有门卫人员首先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

  (一)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每日更换一次性口罩。

  可重复使用口罩,应每日做好消毒。

  (二)首先做好自身健康检测,出现咳嗽、低温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安全监管部。

  每日做好自身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

  (三)做好工作场所消毒工作。

  工作区域要勤开窗通风,定期喷洒消毒药水,工作场所禁止吸烟、饮酒。

  (四)工作期间,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与来访人员、公司员工不握手。

  保持自身清洁,勤洗手。

  二、公司员工管理

  X月X日-X日上班的员工采取名单制,办公室将每日上班员工清单发给门卫,公司员工需按照门卫的要求进入办公场所,员工出入需在门卫登记,有车辆的,请停好车辆后,到门卫登记,登记后的员工应在门卫体温检测后进入办公场所。

  三、外来人员管理

  (一)门卫要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未佩戴口罩的外来人员不准进入。

  (二)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2度)并与被访人员沟通后方可进入。

  体温非正常禁止进行办公区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详细登记来访人员姓名、手机号码、体温、被访人员姓名、来访时间等。

  (三)公司员工接待外来人员需要到指定的接待室进行接待,不得到除指定接待室外的办公室接待。

  疫情期间厂区管理制度 3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疫情期间厂区管理制度 4

  1、分包商做好返程人员的“实名制”管控。针对开工务工人员大规模进场务工的情况,要坚决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信息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且对车辆消毒,进场司机戴好口罩,须填写身份证信息、留存电话,包括14天活动轨迹,对不符合要求人员予以劝退。

  3、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的,未在工人实名制花名册建档的、未测温、自查不正常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对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返岗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进行登记造册,要求信息详实。

  5、施工单位进场工人需劳资员处办理实名制联网登记,做好记录。

  疫情期间厂区管理制度 5

  1、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

  2、打菜人员与厨师均需正确佩戴口罩,打菜人员之间必须至少保持2米以上距离。

  3、所有在疫情期间值班的人员可坐在同一餐桌就餐,新到岗人员必须将盒饭带到非密集通风的地方就餐。

  4、严禁对着食堂内饭菜咳嗽、打喷嚏。

  5、打菜分多批次进行,严防扎堆。

  6、饭前必须洗手,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7、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需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吃。

  8、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9、食堂就餐实行分时间段分批开饭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专人负责监管。

  10、EPC项目部及分包商,就餐时间派专人负责食堂监督管理,纠正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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