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50句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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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质检管理人员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2、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3、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4、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5、制订临*保质期食品退货规则。食品经营者如与供货商有临*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货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含电子盖章)。

6、负责人负责对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的,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7、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8、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并且要求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9、加工食品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经常保洁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的、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0、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11、如受到污染收货方应拒绝接收送来的食品

12、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13、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4、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15、餐饮服务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6、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17、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18、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9、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20、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21、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2、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3、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24、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品*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25、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案。

26、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27、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28、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29、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30、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1、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32、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33、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34、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持续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3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6、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7、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38、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39、凡上市的散(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40、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41、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42、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4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45、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46、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每个社区确定一名安全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上报工作。

47、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

48、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49、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0、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50句菁华扩展阅读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50句菁华(扩展1)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40句菁华

1、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2、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临*保质期食品实行专区存放,或统一粘贴“临*保质期食品”标签。

7、临*保质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销售,及时销毁,禁止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商,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销毁超过保持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或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

8、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

9、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10、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11、仓库要定期打扫。

1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13、采购和使用新鲜、良好的原料保证食品安全。

14、杜绝采购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15、熟食间应有紫外线灯,每天消毒30分钟。

16、加工食品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经常保洁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的、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7、如受到污染收货方应拒绝接收送来的食品

18、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19、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20、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具,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21、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22、定期清扫,保持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23、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24、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2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26、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27、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工、实*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28、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9、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性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30、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31、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4、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35、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内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36、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37、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

38、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9、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40、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50句菁华(扩展2)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 (菁华5篇)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1

  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安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支和规范使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3、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计取不低于投标价1.0%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

  2)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痕迹管理资料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4)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附票据凭证)和次月安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5)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通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到位合理使用。

  6)如果工程中存在合法分包工程,应该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安全费用及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本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五临”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专用工作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4)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3)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

  7)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6、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任何人不得将其另作它用。专职安技员要保存该计划和相关的使用记录。

  7、项目部要自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专项费用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2

  为促使安全生产管理有组织上的保障,使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受于受控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保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保障;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保障。

  一、各基层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指定安全负责人,该人员必须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与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对口,行使安全管理职能。

  二、基层分公司安全管理职能机构应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自行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督促整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监督项目工地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有效使用等各项工作,并支持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独立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有权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六、施工现场严格杜绝安全管理人员只挂名不到位现象。

  七、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各类形式的安全检查,基层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及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在场,接受集团公司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及要求。

  八、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施工现场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安全保密生产奖罚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一)、生产管理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二)、技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各种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

  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安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支和规范使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3、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计取不低于投标价1.0%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

  2)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痕迹管理资料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4)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附票据凭证)和次月安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5)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通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到位合理使用。

  6)如果工程中存在合法分包工程,应该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安全费用及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本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五临”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专用工作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4)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3)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

  7)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6、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任何人不得将其另作它用。专职安技员要保存该计划和相关的使用记录。

  7、项目部要自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专项费用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4

  1目的

  为了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管理细则

  2.1公司每年根据盈利情况提出一定的利润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

  2.2本资金由财务部进行全权监管。

  2.3本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装备、仪表等及其日常维护费用;公司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配备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4公司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2.5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接触原料、材料、产品、有毒气体、粉尘等的工人,发放劳动布工作服、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浸胶手套等;在振动、噪声、强光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发放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面罩等。

  2.6每年定期对特殊岗位工人进行体检。

  2.7公司各车间和重点区域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更新。

  2.8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台帐。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5

  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安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支和规范使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3、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计取不低于投标价1.0%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

  2)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痕迹管理资料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4)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附票据凭证)和次月安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5)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通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到位合理使用。

  6)如果工程中存在合法分包工程,应该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安全费用及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本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五临”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专用工作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4)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3)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

  7)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6、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任何人不得将其另作它用。专职安技员要保存该计划和相关的使用记录。

  7、项目部要自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专项费用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50句菁华(扩展3)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4、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5、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6、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8、6现场记录

9、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0、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1、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12、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13、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4、3天*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5、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16、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17、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8、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19、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20、单位负责人;

2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2、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23、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24、.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2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6、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7、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8、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9、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0、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31、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3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3、*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3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35、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6、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性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37、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8、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储藏食品应隔墙离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仓库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库内无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虫,不存放过期、变质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食品储存过程中采取保质措施,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39、执行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

40、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1、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4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43、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4、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5、每周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46、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7、事故责任追究

48、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销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先上岗后查体。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9、对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销售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50、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50句菁华(扩展4)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2、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6、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7、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8、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9、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10、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11、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1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1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1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15、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16、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7、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18、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19、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0、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2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22、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23、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4、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26、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27、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28、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9、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0、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3、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4、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3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36、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37、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8、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3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40、采购食品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是否是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41、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43、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4、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45、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46、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47、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48、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49、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50、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50句菁华(扩展5)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客到时,必须请客人出示导购卡,在餐中应将导购卡插在餐位的台卡上,不可随意乱放;餐中不得将台卡拿下餐台,必须放在相应的餐台上。

2、上菜前,要求先整理台面摆撤菜盘,上菜必须报菜名。

3、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为客人提供分菜服务。

4、*间服务中,应先征询客人意见,再为客人撤换菜盘、骨碟等餐具。

5、餐中值台人员应勤巡台,加强眼神服务意识,观察客人需求,对客人的需求必须有应答声。(随时与客人进行必要的眼神沟通,通过客人细微的动作或表情以发现客人的需求,并立即上前主动询问或进行及时的服务)。

6、值台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上菜划单*惯,及时发现错菜、漏菜以及所须催的菜品。

7、催菜应根据菜品情况和客人情况进行适时催菜,不可随意下催菜单。

8、1.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9、1.7、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等非工作所需大行为。

10、1.8、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11、2.1.3 、仓库必须分类设立明确的仓库管理明细帐,对物品的入库日期、数量、有效日期、领出日期、数量、领出者都做出详细的记录。

12、2.2、主粮仓:

13、2.2.2所有物品存放时必须分类分区存放,放置时贴*地面的物品须用地脚架或地胶隔离防潮,做到离地离墙。

14、2.2.3仓库必须设立专用管理明细帐,对物品的入库日期、数量、有效日期、领出日期、领出者都要做出详细的记录。

15、2.2.6物品的存放量以每周为最高贮存量,物品的发放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16、3.3、购买在保质期内的定型包装食品,产品标签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

17、3.20、存放硝酸盐、亚硝酸盐的`容器须有明显标志,避免误食、误用。

18、4.1.8、用于盛装瓜果青菜等半成品的胶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明确标识,严禁直接放置于地面。

19、4.2.1、根据当天菜式由主厨将切配要求详细填写在生产看板上。

20、4.2.3、切配过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

21、4.3.4、厨师炒菜根据开餐时间把握好烹调进度,确保供餐高峰的供给量能满足要求,供餐收尾后又没有过多的浪费。

22、6、厨房卫生

23、6.2、工作台、货架、调料台随时保证清洗干净。

24、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25、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26、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7、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8、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29、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30、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3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32、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33、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4、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35、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36、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37、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38、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9、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0、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41、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2、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44、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45、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46、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47、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48、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分类摆放。

49、每周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50、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50句菁华(扩展6)

——幼儿园待遇保障制度 40句菁华

1、经过幼师专业培训或有一定教学经验(至少一年教龄)入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650元/月。第二个月签订合同后基本工资为700元/月。第二年起基本工资780元/月。

2、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前教育中专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3、入园前3个月每月可领取工作补助10元/月。

4、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前3个月可领取工作补助20元/月。

5、试用期结束,经签订合同后,可领取教龄补助10元/月。

6、中秋节:月饼一份。

7、教学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的掌握率必须达到90%,以教学突检和期末考试(学前班)为准,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30元,并严厉批评。

8、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与的,根据情况一次扣除奖金10—30元。影响特别严重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9、当班老师没有晨检和午检,如:幼儿发烧没有及时发现,幼儿携带危险品等,给幼儿造成安全隐患的,一次扣当班两位老师每人10元。

10、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当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11、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造成幼儿打翻餐具,若发现一次扣5元。

12、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特别是衣物),因教师疏忽导致幼儿衣物滞留幼儿园的,一次扣5元;导致幼儿衣物在园期间遗失的,一次扣10元。

13、幼儿在外活动时老师必须到场。严禁将幼儿一个人留在课室中,违规一次扣10元。

14、教师披头散发,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的扣20元。

15、利用废弃物制造出适用的玩具或教具,根据成品的质量和数量一次性奖励5—50元。

16、备课(20分):项目齐全,课时备课突出幼儿特点,方法适合幼儿,课时够,教学反思具体详细。没缺一项扣1分,课时备课差的扣1-5分,每差一课时扣1分,没有反思的扣1-5分。扣完为止。

17、教研活、听课活动(20分)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而且主动承担教研活动的,自觉参加业务学*,学*认真,不做与学*无关的事。认真听课,记录认真,讨论发言积极。缺*一次扣1分,不认真的扣1-2分。

18、减分因素

19、优秀班主任每学期奖给80元。

20、档案管理人员每学期做到规范合理,奖励80元。

21、教师在爱工作中没有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视情节扣1一2分。

22、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视情节每次扣1一2分。

23、临时请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月累计每够4小时按半天扣分,累计间假够一小时扣2元。

24、教师工作中(包括值周、值通勤车、)漏岗一次扣4分,并罚款20元(由于工作需要,在休息时间工作,记存休,有存休可在本学期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休,不休者期末累记一天加0。5分。

25、能自制有质量的玩教具,每学期8件(每月2件),未完成者,每少一件扣1分。

26、教师每周听课2节(教学活动除外),有评议,有记录,杜绝抄袭课案,无评议,抄袭一节扣1分。

27、对纲要、规程等教材考试按活动方案加分。

28、做好晨检记录及幼儿药品的记载,记录填写不详的扣除1分。

29、餐前或进餐过程中,不处理问题,不批评幼儿,保证幼儿足够的饭量及用餐时间,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30、全体教师服从园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每项扣0.5分。

31、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不参加的或不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分。

32、班级备品丢失的,扣该班主任1分,并由该班主任自己赔偿。

33、教师不得催促家长早接幼儿,发现一次扣1分。

34、积极参与幼儿园课题组织的科研活动(基础分1分,评为优秀的加0.1分)

35、期末累计班级三人*均分,按高低顺序评出优秀班组,评为优秀者每个加0.5分。

36、工资构成: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素质工资+绩效考核

37、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请假一天扣5元,两天10元,三天30元,超过三天另作处理;超过一周(非特殊情况)视为自动离职;

38、无故旷工一天、旷课一节扣50元,每学期请假超过15天,取消各种奖励及评选先进资格;

39、新来人员:每月工资800元。(也可根据教师实际能力制定工资标准);

40、教师工作满二年,园服费由园方承担,不满二年离园者,园服费自理(时间均从园服发放之日计算)!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50句菁华(扩展7)

——学校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学校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

  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保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4、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5、定期用药喷杀苍蝇、灭鼠。

  七、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开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废旧盒、袋馐食品出售,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吸烟,不面对他人或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八、饮具卫生:每餐工作前要检查饭桶、菜盆、碗碟、夹子等炊(用)具是否处理干净,用毕要洗刷干净,做到物归原处。和面机、菜柜、饼柜、冷藏机等无霉烂臭味。

  九、鱼、肉、菜加工必须做到:三鸟保证无毛、无臭味,鱼肠肚除洗干净,菜先洗后切,保证无沙、无虫、无烂黄叶、无杂物,加工好的鱼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学院***门及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学年初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时发现有患传染疾病的必须立即隔离治疗。否则应予辞退。

  十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卫生管理条例,特作以下规定:

  1、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2、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责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奖励与处罚:获集体奖者,奖200元,获个人奖者,奖20元,集体被罚者,罚款200元,个人被罚者,罚款20元。

  学校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三、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四、每年制定员工学*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

  五、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掌握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学校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学校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学校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

  一、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

  1、必须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方米。

  2、必须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须做到: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不准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必须做到: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不准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5、 必须做到:配餐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不准在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6、必须做到:食堂炊管人员熟知食品卫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开学前,炊管人员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或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炊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惯,搞好个人卫生。

  不准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上岗。

  7、必须做到:各校、园成立食品安全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检查监督工作。要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张贴上墙,接受就餐者的监督。还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不准开办未取得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餐饮经营摊点。

  8、必须做到:通过橱窗、板报、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

  不准学生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9、必须做到:对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不准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10、必须做到: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不准瞒报、误报、迟报已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由法律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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