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明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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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明1

国土资源局:

  兹有 身份证号:

  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村(居委会), 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侧的 建筑物用地,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 (签名)

  XXX年11月19日

土地证明2

区城乡建委:

  ×××学校始建于×××年,约占地×××亩(或*方米),位于×××村×××路。该校使用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学校集体所有!

  特此证明

  项目学*印章中心学校印章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土管所印章镇人民*印章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国土部门签章:

  xx年 x月 x日

土地证明3

区城乡建委:

  XXX学校始建于xxx年,占地xxx*方米,位于仙城镇xxx,坐标为东经xxxx度,北纬xxx度。该校所用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仙城镇*所有。

  特此证明。

  xxx学校仙城镇国土所仙城镇人民*(公章)(公章)(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土地证明4

尊敬的各级领导:

  本人系xx市xx区(县)xx镇(乡,街道)xx村村民,目前户口成员共x人,分别为:XXX(户主)、XXX(系户主妻子)、XXX(系户主儿子)、XXX(系户主儿媳)等,鉴于本人(XXX)现已结婚成家(并已有小孩),有正式稳定工作,经济已独立,长期与原有家庭分开居住,现为了解决工作、生活、社会养老、子女上学等诸多问题,经与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本人从原户中分出,另行立户。 特此申请!

  敬请予以批准,为感!

土地证明5

  兹有XX县XX乡镇XX村XX组村民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此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于XXX结婚,并生育有子女,现此人居住在XXXX(地址)独立生活,望派出所给予办理为谢!

  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

  xx年xx月xx日(盖章)


土地证明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土地证明 (菁华5篇)(扩展1)

——学校土地证明 (菁华3篇)

学校土地证明1

  _________学校始建于_________年,占地_________*方米,位于仙城镇_________,坐标为东经____________度,北纬_________度。该校所用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仙城镇*所有。

  特此证明。

  _________学校 仙城镇国土所 仙城镇人民* (公章) (公章) (公章)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学校土地证明2

  _________学校始建于_________年,约占地_________亩(或*方米),位于_________村_________路。

  该校使用土地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学校集体所有!

  特此证明

  项目学*印章

  中心学校印章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土管所印章

  镇人民*印章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学校土地证明3

  _____乡(镇)______学校位于_____乡(镇)的____村民组,距乡*____公里。该校于____年____月建校,校园东西长____米,南北宽_____米,总占地面积_______*方米,合____亩。

  另:学校实验实*基地位于校园______,东西长___米,南北宽____米,总占地面积_____*方米,合___亩。

  以上学校用地属_____村集体所有,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

  特此证明。

  ______乡(镇)______村民居委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乡镇人民*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土地证明 (菁华5篇)(扩展2)

——土地证明(10)份

  土地证明 1

区城乡建委:

  同意等x户村民在x镇(乡、街道)村(社区)组利用集体土地建房,该地块总面积*方米,其中建筑占地*方米,所用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特此证明

  注:建设农户名单详见集体土地村(居)**建房建设业主基本情况统计表。

  国土部门签章:

  xx年x月x日

  土地证明 2

区城乡建委:

  XXX学校始建于xxx年,占地xxx*方米,位于仙城镇xxx,坐标为东经xxxx度,北纬xxx度。该校所用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仙城镇**所有。

  特此证明。

  xxx学校仙城镇国土所仙城镇人民**(公章)(公章)(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土地证明 3

  土地证明范本一

  国土资源局:

  兹有 ____________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_____________ 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 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 ___ 侧的` ___________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 ________________的宗地图所示 ___ 号至 ___ 号界址线包含(穿过)的建筑物。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______________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属于 _______________ ,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建筑现使用者): ___ ___ ___ (签名)

  __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土地证明范本二

  _________学校始建于_________年,约占地_________亩(或*方米),位

  于_________村_________路。该校使用土地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学校集体所有! 特此证明

  项目学*印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中心学校印章________________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土管所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人民**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土地证明 4

  _____乡(镇)______学校位于_____乡(镇)的____村民组,距乡**____公里。该校于____年____月建校,校园东西长____米,南北宽_____米,总占地面积_______*方米,合____亩。

  另:学校实验实*基地位于校园______,东西长___米,南北宽____米,总占地面积_____*方米,合___亩。

  以上学校用地属_____村集体所有,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

  特此证明。

  ______乡(镇)______村民居委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证明 5

  _________学校始建于_________年,约占地_________亩(或*方米),位于_________村_________路。

  该校使用土地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学校集体所有!

  特此证明

  项目学*印章

  中心学校印章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土管所印章

  镇人民**印章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土地证明 6

国土资源局:

  兹有 身份证号:

  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村(居委会), 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侧的 建筑物用地,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 (签名)

  XXX年11月19日

  土地证明 7

  在土地承包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前提下,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批准,我村村委会决定将 “”的 亩土地出让给征地方。

  一、征地补偿及相关补偿。

  1、土地补偿。每亩土地补偿及社会保险补偿万元(人民币), 亩土地补偿及社会保险补偿总额为 万元(大写:元整)。

  2、地上附着物及地下埋藏物补偿。共计元(大写:元整(转 载 于:w :土地转让证明书))。

  ① 树木补偿。共有树棵,补偿款共计元。 ② 苗补偿。共有玉米 亩,补偿款共计元。③供电系统补偿。共有属于本村集体和村民的电线杆棵,380V电线米,补偿款共计元。

  ④供水系统(含井、泵)补偿。属于本村集体机井 眼,泵个,地下管网 米,补偿款共计 元。

  ⑤迁坟补偿。每座坟元,共 座坟,补偿款为元。 ⑥拆迁补偿。养殖场、大棚,补偿款为元。

  相关补偿到位后,除坟墓由户主在一个月内迁出外,其它受补偿物品的所有权归投资人所有,与村委会和原持有人没有任何关系。

  以上为我村本次出让土地的`全部补偿款。除上述补偿项目外不要

  求其它补偿。村委会和土地承包户领取补偿款后,各级**和组织涉及该宗土地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与村委会和农户没有任何关系。

  二、征地及相关补偿给付方式。

  各种补偿款共万元由镇经委协调征地方支付我村,采取一次性付清方式。

  三、补偿款发放。由村委会负责相关农户补偿款的发放。

  四、我村负责向征地方无偿提供办理征地的相关手续,征地的其它费用由征地方负责。

  五、征地及相关补偿到位后,涉及村内该地块的工作由村委会帮助协调解决。

  特此证明

  村**(签字并手印):

  村主任(签字并手印):

  镇(乡)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土地证明 8

  兹证明朱朝荣同志在姚李镇大顾店村姚叶路,有房地产一宗,房屋建筑面积380.69m2,层数为三层,占地面积257.72m2。权属来源合法,符合姚李镇城镇建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系国有(出让)建设用地。

  特此证明

  年月日

  土地证明 9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

  房屋,房屋产权归其本人私有,没有办理过房屋产权登记,无争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主任(签字):红土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证明书

  房屋,宅基地沿用至今。同意为其确权。

  特此证明

  村委会主任(签字): 红土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年 月日

  土地证明 10

  篇一:土地确权证明范本

  土地证明

  ×××学校始建于×××年,约占地×××亩(或*方米),位于×××村×××路。

  该校使用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学校集体所有!

  特此证明

  项目学*印章 中心学校印章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镇土管所印章 镇人民**印章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篇二:土地证明

  土地证明

  区城乡建委:

  同意 等 户村民在 镇(乡、街道) 村(社区) 组利用集体土地建房,该地块总面积*方米,其中建筑占地 *方米,所用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特此证明

  注:建设农户名单详见集体土地村(居)**建房建设业主基本情况统计表。

  国土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篇三:土地证明

  证 明

  兹证明朱朝荣同志在姚李镇大顾店村姚叶路,有房地产一宗,房屋建筑面积380.69m2,层数为三层,占地面积257.72m2。权属来源合法,符合姚李镇城镇建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系国有(出让)建设用地。

  特此证明

  年月日

  兹证明高恩群同志在洪集镇洪集街道(村)洪安路北侧有房 屋一处,房屋建筑面积____m2,层数___层,占地面积_____m2。权 属来源合法,符合_____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属集体(国有)。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兹证明高恩群同志在洪集镇洪集街道(村)洪安路北侧有房屋一

  处,房屋建筑面积____m2,占地面积_____m2。,符合洪集镇城乡建

  设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属集体(国有)土地。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土地证明 (菁华5篇)(扩展3)

——办土地证的申请书 (菁华5篇)

办土地证的申请书1

尊敬的领导:

  厦门市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__年,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从事制造、加工、销售纸及纸制品、纸包装品。法人代表:____ 。

  公司现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后埔工业一区五号楼,员工120余人,主要从事彩印后道加工及配套生产。

  多年来不断改进技术,投放大量资源,引进多条先进的生产设备。现生产设备有单面瓦楞机六条。主要生产e、b、f、三种瓦峰纸板。还有自动裱纸机二台、手工裱纸机六台。过油磨光设备及自动复膜机等。

  主要客户来自厦门及周边地区规模较大彩印公司,主要的产品有王老吉、联想手机盒、松下电器等知名品牌彩盒包装盒。

  我司__年及__年产值均达人民币__多万元。每年纳税将*百万元。在厦门同行业中处于较先进领先地位。

  我司深知“重设备轻管理”会使一些大中型企业无法让先进的设备产生出更多的利润,故我司特别注重管理,注重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公司管理阶层人员每周例会两次,汇报公司情况及总结不足之处。各车间所有员工会议每周一次,目的在于及时让工人反映车间的*况及存在的问题,让所有工人畅所欲言,包括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做到员工的利益最大化。此举得到所有工人的好评,故对公司更加信赖。

  另外,我司努力学*国际国内先进的技术,保持市场信息渠道通畅,积极借鉴国际市场的运作经验和产品创新能力,绝不为了获得市场份额,一味压低价格,最终导致获利能力不高,微利甚至亏损经营。我司总经理亲自带领技术人员参加刚刚结束的第三届*纸包装工业(天津)瓦楞纸箱包装印刷展览会,学*及借鉴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方式,获益良多。并计划在本月月底前往汕头各机械机台厂,学*新的机台改革技术,让企业先进的设备产生更大的利润。

  本着以“质量至上、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宗旨服务于广大客户,我司能以最快的速度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出精美的产品。为客户提供超值的产品和服务是我们永远不变的目标。今天福利达的健康成长,全赖于客户们的多年来的鼎力支持,今后我们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紧随市场变化,不断创新,提升产品品质,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实惠。

  厦门海西的发展计划为投资者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正是看准这一发展机遇,决定扩大生产,此次投资预计用地面积25至30亩左右,投资总额__万,预计年产值3500万元,达产后年税收150万;厂房建筑面积大约占地5000*方米。仓库占地面积约1500至__*方米。办公楼占地约500*方米。员工宿舍占地约1000*方米。厂区内厂房分两栋,每栋占地面积约为2500*方米。用工200人左右。

  公司新厂投产后,将在海西地区形成一个纸制品包装生产基地,辐射全国,开拓海外市场,为海西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望*部门给予支持!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办土地证的申请书2

尊敬的领导:

  浚县洁美水洗厂成立于xx年,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从事大中型宾馆、饭店、制衣厂等布草、布料、成品及半成品服装等的洗涤、熨烫业务。法人代表:ddzd,厂址现位于浚县卫河路中断,员工30余人。

  多年来本厂不断改进技术,投放大量资源,引进多条先进的水洗设备。现生产设备有大型水洗机四台,烘干机三台,熨烫机一台,运输车辆三辆,业务联系车两辆。

  主要客户来浚县鹤壁新区及周边地区规模较大的宾馆、饭店、制衣厂等,我厂xx年及xx年产值均达人民币200多万元。

  *年来,我厂努力学*国际国内先进的洗涤技术,保持市场信息渠道通畅,积极借鉴国际市场的运作经验和产品创新能力,绝不为了获得市场份额,一味压低价格,最终导致获利能力不高,微利甚至亏损经营。我厂厂长何现*亲自带领技术人员到郑州、长垣、周口等地学*及借鉴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方式,获益良多。并计划在本年年底前往上海机械厂,学*新的机台改革技术,购置添加最新的水洗设备,让企业先进的设备产生更大的利润。

  本着以“质量至上、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宗旨服务于广大客户,我厂能以最快的速度根据客户的需求做出最好的服务,为客户提供超值的产品和服务是我们永远不变的目标。今天洁美水洗厂的健康成长,全赖于客户们多年来的鼎力支持,今后我们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紧随市场变化,不断创新,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实惠。

  宾馆餐饮服务业的发展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正是看准这一发展机遇,决定扩大生产,此次投资预计用地面积10至20亩左右,投资总额500万,预计年产值1000万元,达产后年税收100万;厂房建筑面积大约占地3000*方米。仓库占地面积约1500*方米。办公楼占地约500*方米。员工宿舍占地约500*方米。厂区内厂房分两栋,每栋占地面积约为1500*方米。可解决下岗职工200人左右。

  新厂投产后,将在浚县产业集聚区形成一个水洗服务加工基地,辐射鹤壁、滑县、淇县、汤阴、濮阳等地,为浚县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望*部门给予支持!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办土地证的申请书3

xxx土地管理所:

  我场老场区职工住房建于建场初期的一九七六年,房屋结构是石头和泥,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成危房。

  鉴于以上情况,二〇xx年,我场户职工家庭筹集资金,由我场场部组织在现在的新家属区实施建房。因当时建房时间仓促,加之职工经济条件不佳,未提出和办理土地使用申请手续。

  为此,今特向贵所提出上述职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恳请贵所予以办理。

  以上报告,敬请批复。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办土地证的申请书4

___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通过竞牌方式获得______(地址)土地__亩,于____年__月__日付清了全部土地费用共__元。同时办理取得了房屋规划许可证。

  现申请办理国土使用权证书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办土地证的申请书5

  我公司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65.12亩。根据市*《关于粮食工作有关问题》[20xx年(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我公司已于20xx年10月将该宗土地中的57亩土地,交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十政储出(20xx)59号出让宗地]向社会公开出让使用权。剩余8亩土地,按照市*对《市*关于保留原二堰粮库部分土地用于还建相关项目建设的请示》的批复意见,仍保留划拨地的性质,留给市粮油储备公司用于市粮油批发市场、市军粮供应中心、市粮油食品检测站等项目建设用地。

  为此,特申请对保留的8亩土地,仍按国有划拨地性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证明 (菁华5篇)(扩展4)

——土地证申请书 (菁华5篇)

土地证申请书1

  一、项目名称:土地证书延期

  二、受理部门:土地使用者为个人或农村集体用地的,由所在城区国土分局受理,其余的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所在城区国土分局均可受理。

  三、实施主体: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南宁市人民*批准。

  四、申请条件:按国有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的`。

  五、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1)土地证延期申请书,原件1份,(统一格式,在受理地点领取或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下载,A3纸规格)

  (2)土地使用者资格确认材料:

  ①土地使用者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土地使用者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土地使用者为个人的,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3)委托办理的,提供经办委托书(申请者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地点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正委托书),原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

  (6)单位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红线图、《南宁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和《建设施工许可证》,个人的提供《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7)单位的提供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最新规划总*图,复印件1份。

  (8)在原邕宁县国土局办理土地登记的,须提供出让合同、地价款(出让金)缴

  纳凭证及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各1份。

  特别说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个人身份证须双面复印,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缩印。

  六、行政收费:无

  七、审批时限:办理指导时限为7个工作日。

  八、业务办理流程示意图:指导时限7个工作日

土地证申请书2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购得xx*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某街某巷某幢某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

  由于完整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产权变更以后,必须变更土地使用权。

  特持房产证和原土地关系证明,向贵局申请土地证权属变更登记,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土地证申请书3

  一、项目名称:土地证书延期

  二、受理部门:土地使用者为个人或农村集体用地的,由所在城区国土分局受理,其余的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所在城区国土分局均可受理。

  三、实施主体: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南宁市人民*批准。

  四、申请条件:按国有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的。

  五、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1)土地证延期申请书,原件1份,(统一格式,在受理地点领取或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下载,A3纸规格)

  (2)土地使用者资格确认材料:

  ①土地使用者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土地使用者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土地使用者为个人的,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3)委托办理的,提供经办委托书(申请者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地点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正委托书),原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

  (6)单位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红线图、《南宁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和《建设施工许可证》,个人的`提供《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7)单位的提供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最新规划总*图,复印件1份。

  (8)在原邕宁县国土局办理土地登记的,须提供出让合同、地价款(出让金)缴

  纳凭证及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各1份。

  特别说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个人身份证须双面复印,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缩印。

  六、行政收费:无

  七、审批时限:办理指导时限为7个工作日。

  八、业务办理流程示意图:指导时限7个工作日

土地证申请书4

x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通过竞牌方式获得x(地址)土地x亩,于x年x月x日付清了全部土地费用共x元。同时办理取得了房屋规划许可证。

  现申请办理国土使用权证书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土地证申请书5

土地局领导:

  20xx年7月,经局有关领导同意,我部与世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出售商品房抵顶工程款合同书》,并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但土地证的办理遇到了障碍。

  抵顶房为福新路71号,该区片用地为国有划拨土地,是根据烟台市人民*[20xx-94]、[20xx-74]号会议纪要精神在幸福河加盖时市*划拨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该楼为经济适用房配套用房。我部多次到土地部门办理,但因原土地所有者烟台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无土地证,致使福新路71号商业用房土地证一直无法办理。

  该区域土地总面积17746*方米,建设房屋总面积25464.10*方米,商业用房5493.65*方米,含抵顶房4237.98*方米,按照房屋面积均摊土地面积的原则,商业用房占地3828.54*方米,据烟台市*办公室烟政办发(20xx)116号文规定为2类商用地,基准地价3300元/㎡,具体出让金价格需评估以后确定。

  另有一期根据市*20xx第27号文建设经济适用房所得收益用于祥和小区配套整治,在幸芝里72—106号所建网点也有类似情况,建房31126.18*方米,含网点161*0*方米,总用地23435*方米,网点占地1216.99*方米,据烟台市*办公室烟政办发(20xx)94号文规定为2类商用地,基准地价3300元/㎡,具体出让金价格需评估以后确定。

  由于资金紧缺,使上述商业用房土地证一直无法办理。福新路71号楼与幸芝里72—106号网点已卖出,我部认为该房屋出售后资金允许应予以全部办理土地证

  特此申请,向贵局申请办理土地证,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土地证明 (菁华5篇)(扩展5)

——土地证转让协议

土地证转让协议

  在当下社会,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土地证转让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证转让协议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证和建房证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________*方;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该地块为住宅用地,国有出让证证号: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4、甲方把该土地使用证和该土地建房证及所有发票一起转让给乙方,土地证和建房证转让总价为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

  5、双方一致协商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三期向甲方支付以上价款;第一期定金计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时。过后天内支付,第二期价款和第一期定金总计: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甲方同意乙方拿该土地证书和建房书正本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转让手续。

  6、上述土地证和建房证办理过户转让手续所交纳的一切税和费,由乙方承担。

  7、甲方协助乙方顺利完成过户转让手续。第三期余款计: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当土地管理部门完成过户手续,办理到乙方取得该土地国有使用证书和建房证书之日,甲方签字的当天时间点前付清余款。

  8、甲方中途毁约,应在毁约之日内将定金、所有价款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9、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证和建房证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违约,甲方按本第8条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付违约金。

  10、如乙方违约,甲方没收全额定金,退还其他价款。

  11、双方同意尽快在个月内顺利完成土地证和建房证等一切过户转让手续,在乙方办理手续期间,甲方应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场签字,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12、如果甲方不能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场签字,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过户手续,视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8条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支付违约金。

  13、如果乙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故意拖延时间,不能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视乙方违约,乙方按第8条规定向甲方承担责任,支付违约金。

  14、如果是办证管理部门的事,不能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户转让手续,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不违约。

  ①以上收到金额以收款收据为准。

  ②以上建房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证转让协议2

  土地转让合同书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志愿将自己从莘庄村二组及白庙村罗庄农民手中租赁的34.4亩土地及桃树使用权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营所得归乙方所有,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界限及面积等

  土地位置在莘庄村东大渠以东至吉太公路北侧,其中莘庄村二组18.4亩,白庙村罗庄16亩,共计34.4亩。包含土地上种植的所有桃树,水井一口及水泵管道,房屋三间,全部归乙方使用。

  二、土地转让时间:20xx年11月01号---20xx年10月31号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每亩七年所有使用权为柒千元,共计( ),乙方取得使用权后每亩每年付土地租金五百元。(其中白庙村罗庄16亩付给甲方,由甲方付给农民,莘庄村18.4亩由乙方付给农民)。

  四、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后核算甲乙双方共同债务,甲方应承担债务(),扣除甲方债务( )后剩余金额为( ),乙方将剩余金额分两次付给甲方,在签字之日付( ),剩余部分金额( )在20xx年07月01号前付清,甲乙双方分担的债务明细单作为合同附件。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白庙村罗庄16亩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1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归还甲方白庙村罗庄16亩土地,水井一口及水泵管道,房屋三间,在合同生效前所有电费人工费应有甲方付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土地证转让协议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事宜,按照“*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证转让协议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并承担转让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第三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四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六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____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更名过户手续。

  第八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主管部门及**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九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xxx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证转让协议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转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方米,地上附着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体所有的闲置非农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经民主决议通过受让于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___年,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门留档备查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证转让协议6

  甲方(转让方):_____

  电话号码:_____

  住址: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电话号码:_____

  住址: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以

  二、转让面积向为东;南西北

  三、土地使用证号码

  四、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议定土地的使用权成交价格合计人民币_____万元。

  五、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定金元;第二次在第一栋基础搅捣完后为元;第三次在第二栋基础搅捣完后为元;第四次剩余款元。

  六、甲方应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合法清楚及周边界址,并确保手续及费用合法,若发生与甲方有关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若有纠纷甲方必须在七天内调解,如甲方在七天内未调解,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购地款双倍的违约金,并注明违约金在一个月内给乙方。

  七、若乙方不能按时间向甲方付清所购地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土地,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购地价款2‰的滞纳金。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各项规费,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房产及土地过户手续(过户的名字由乙方确定),并且甲方负责叫原土地使用证本人无条件到场签字,如原土地使用证本人不到场签字,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证转让协议7

  甲方:

  乙方:

  经表决,同意将甲方位于XX镇的一宗土地转让给乙方作用地,签定本协议,以便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XX镇,长 米,宽 米,占地面积为 *方米。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上述土地交易价格每*方米为 元,合计金额 元,付款方式为签定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三、本协议从双方签定之日起待乙方付清购地款后该土地使用权可归由乙方使用。

  四、本宗用地只限于办理用地。

  五、乙方一切建设必须执行“XX镇城市建设管理细则”。

  六、乙方施工前,必须到镇村建部门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后才可施工。

  七、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证转让协议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将位于__________的__________*方米的土地转让给甲方,乙方不干预甲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乙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甲方,其中包括:

  1、永久使用权;

  2、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3、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4、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该土地转让费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币。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币,剩余款项在转让手续办理好之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乙方一次性收取币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甲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乙方家庭所有,转让成立后乙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无偿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证件。

  4、乙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甲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乙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诉讼解决。

  第七条、土地*面图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证转让协议9

  立契约书人_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

  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十一月三十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 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 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____万元整。

  (二) 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 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 付款办法:

  (一) 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___万元,余款___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 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土地证转让协议10

  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电话号码:

  住址:

  乙方(受让方): 电话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以

  二、转让面积向为东;南西北

  三、土地使用证号码

  四、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议定土地的使用权成交价格合计人民币 360万 元。

  五、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定金元; 第二次在第一栋基础搅捣完后为元; 第三次在第二栋基础搅捣完后为元; 第四次剩余款元。

  六、甲方应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合法清楚及周边界址,并确保手续及费用合法,若发生与甲方有关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若有纠纷甲方必须在七天内调解,如甲方在七天内未调解,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购地款双倍的违约金,并注明违约金在一个月内给乙方。

  七、若乙方不能按时间向甲方付清所购地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土地,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购地价款2‰的滞纳金。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各项规费,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房产及土地过户手续(过户的名字由乙方确定),并且甲方负责叫原土地使用证本人无条件到场签字,如原土地使用证本人不到场签字,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1、2、3、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土地证转让协议11

  甲方:土地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积为×××*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地使用权座落及现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470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70%股权;乙方以货币出200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30%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2。0,绿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70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5%,计人民币33。5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30%,计人民币200万元。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55%,计人民币368。5万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买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保过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

  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XX年XX月XX日

土地证转让协议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处土地现状及四至界址已经确认,双方就土地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土地使用证书编号为: ,土地使用证总面积 为540 *方米,现已*均划分为八空(每空宽4.25米,前后长15.88米)。甲方为该土地的合法性和现状负全责。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以下简称该土地)位于东起第空至第空,总面积为 *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土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预付定金元整,建房开工前或 个月期满应付清全部余款。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土地拥有处分权,转让该土地不存在法律法规上的障碍。

  2、甲方保证该转让土地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土地使用证无作任何抵押。

  第五条、权证办理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房屋建成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含出让金 国地税等)均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如有不配合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3、房屋建成后,如果乙方须再将房屋转让或房屋所有权变更等,甲方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2、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预付定金,并偿付违约金万元以及房地产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如乙方反悔,预付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超过个月,甲方有权对该土地自行处置。

  第七条、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土地证转让协议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将位于 的 *方米的土地转让给甲方,乙方不干预甲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条:归属问题

  该土地转让成立后,乙方必须将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益移交给甲方,其中包括:

  1、永久使用权;

  2、在该土地范围内建筑房屋;

  3、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后的赔偿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获取该权益);

  4、继承、再次转让及与它人置换的权利。

  第三条: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该土地转让费共计 元(大写: )人民币。甲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写: )人民币,剩余款项在转让手续办理好之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双方权益、义务

  1、乙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币元转让费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其所有,如果甲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为乙方家庭所有,转让成立后乙方任何家庭成员不再享有该土地权益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无偿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证件。

  4、乙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甲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乙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土地*面图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证转让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农村土地租赁法》、《xxx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________________。四至为: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计______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租赁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________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证明 (菁华5篇)(扩展6)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精选10篇)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1

  客户:身份证号码:

  邮寄地址:电话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邮寄地址:电话号码:

  委托人购买的住宅楼单元房(以下简称 房子)。现在由于个人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目前,委托人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房产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抵押手续;代表客户解决房屋面积的差额; 房子产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缴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及其他相关水费;取得房屋面积的.测绘成果、相关证明图纸、文件、购房发票等。(根据房屋委员会的要求,代理权限有所不同)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作出的行为和受托人签署的法律文书,应当得到委托人的认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承诺已取得委托人的合法授权,并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客户(签名和指纹):

  受托人(签名和指纹):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2

  本人 ,身份证号: ,位于严桥社区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房产证号为: 、土地证号为: ) 遗失,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挂失、补办、注销的'一切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

  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3

  委托人xx因有事不能亲自前往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xx居二期8c304房办理收楼手续,现委托本人妹妹xx代办理xx居二期8c304房收楼手续,并代签署有关收楼所有文件,所签署的文件及作出的行为本委托人xx均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委托人xx承担。

  委托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五、委托人所委托的事项必须是真实的,委托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的合法所有、并且依法可以处分的财产,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xxx

  20xx年 xx月xx日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五、委托人所委托的事项必须是真实的,委托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的合法所有、并且依法可以处分的财产,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当事人:

  20xx年xx月xx日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6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委托人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号楼单元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现因委托人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前往办理该(转载于: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房屋产权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相关手续。现委托人全权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办理该房屋产权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相关手续,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所有权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该房屋及相关土地手续抵押;代表委托人结算该房屋面积差异款项;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签署该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所需一切相关文件;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领取该房屋及土地面积测绘成果及相关办证图纸、文件、购房发票等一切相关手续。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做出的行为以及签署的'法律文书,委托人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承诺其已取得委托人的合法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该房屋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xxx

  受托人:xxx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7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兹委托至贵处办理土地证事宜。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五、委托人所委托的事项必须是真实的,委托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的合法所有、并且依法可以处分的财产,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当事人:

  xx年 xx月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9

  客户:身份证号码:

  邮寄地址:电话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邮寄地址:电话号码:

  委托人购买的住宅楼单元房(以下简称 房子)。现在由于个人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目前,委托人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房产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屋抵押手续;代表客户解决房屋面积的差额; 房子产权登记所需的相关文件;缴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及其他相关水费;取得房屋面积的测绘成果、相关证明图纸、文件、购房发票等。(根据房屋委员会的要求,代理权限有所不同)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作出的`行为和受托人签署的法律文书,应当得到委托人的认可,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受托人承诺已取得委托人的合法授权,并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客户(签名和指纹):

  受托人(签名和指纹):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五、委托人所委托的事项必须是真实的,委托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的合法所有、并且依法可以处分的财产,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当事人:

  xx年 xx月


土地证明 (菁华5篇)(扩展7)

——土地证明书(精选10篇)

  土地证明书 1

国土资源局:

  兹有________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________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________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_____侧的_______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______的宗地图所示_____号至______号界址线包含(穿过)的'建筑物。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_____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属于_______,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________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建筑现使用者):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证明书 2

  上诉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因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案,不服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2x07)鹤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代理人曹峰、樊云峰,被上诉人鹤壁市山城区庞村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庞村信用社)的委托代理人武毅华、王发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x05年6月8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2x06年12月8日,庞村信用社提起本案之诉,请求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判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赔偿损失49万元及利息。

  一审法院查明,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赵翠霞、武绍贤诉贾清恒合伙纠纷一案中,作出(2x03)淇滨民初字第1486-1号民事裁定书,将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12.5亩土地(其中包括本案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办理抵押登记的3369.59*方米土地)予以查封,并于2x03年7月15日依法向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及协助履行通知书。2x04年1月、2x06年2月2x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将该宗土地依法予以续封。

  2x05年6月8日,庞村信用社与案外人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乔国勤在庞村信用社借款49万元,期限1年,利率9.9975%。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以其鹤国有(2x05)字第0260号国有土地使有权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为该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该证明书载明:①权利人:“庞村信用社”;②义务人:“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③座落:“太行路东侧”;④他项权利种类及范围:“鹤国有(2x05)字第0260号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土地使用权人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土地面积3369.59*方米,抵押金额肆拾玖万元整”;⑤设定日期:“2x05年6月8日”;⑥权利顺序:“第一

  权利人”;⑦存续期限:“2x05年6月8日至2x06年6月8日”。抵押合同生效后,庞村信用社依约履行了放款义务。

  2x05年8月19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向庞村信用社下达(2x05)淇滨法协字第618-2号协助调查取证通知书,要求庞村信用社提供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情况。此时,庞村信用社得知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法院查封,法院将对该块土地拍卖执行。2x05年10月13日,庞村信用社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作出(2x05)淇滨法执字第618-3号民事裁定书,以该块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登记是在法院查封期限内,认定抵押行为无效,裁定驳回了庞村信用社的异议。

  2x06年6月9日,乔国勤在庞村信用社的借款49万元到期后,乔国勤未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2x06年9月,庞村信用社以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2x07年6月2x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作出(2x06)淇滨民初字第75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乔国勤返还庞村信用社借款本金及利息,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承担连带责任。该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庞村信用社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无财产可供执行,2x08年3月,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裁定,(2x08)淇滨民执字第5号案的执行程序终结。

  一审法院认为,(一)鹤壁市国土资源局2x05年6月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应确认违法。根据原国家土地局《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具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行政职权。其作为有权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行政机关,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应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本案中,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法院查封协助通知书后,明知涉案宗地已被查封依法不具备抵押登记条件的情况下,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该行为明显违法。因该权利证明书上载明的抵押物已被法院执行给了案外人,抵押物已不复存在,庞村信用社持有的权利证明书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基础,该权利证明书已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故庞村信用社要求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违法的诉讼请求成立,应当予以支持。(二)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给庞村信用社造成了49万元及利息无法收回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庞村信用社是基于对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所办抵押登记行为的信赖,才为案外人乔国勤发放贷款49万元。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未尽到审查义务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是导致庞村信用社无法收回贷款49万元及其利息的直接原因,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对此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但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载明的抵押范围是49万元贷款,故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应在49万元范围内赔偿损失,庞村信用社要求赔偿49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七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判决:一、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二、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庞村信用社49万元;三、驳回庞村信用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本院上诉称:(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x04年1月19日对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12.5亩土地的继续查封,其效力为1年,至2x05年1月19日消灭。所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2x05年6月8日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不在法院继续查封的期限内,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庞村信用社有权从拍卖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土地使用权所得的96万元价款中优先受偿49万元,一审法院认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造成庞村信用社49万元及利息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并判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庞村信用社49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撤销一审法院判决。 被上诉人庞村信用社答辩称:上诉人对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理解错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2x05年6月8日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是在涉案土地被查封的期限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且同答辩人的损失有直接联系,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违法并承担49万元赔偿责任正确,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同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一)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前,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关于查封和继续查封期限的规定,《通知》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查封期限不超过2年和续查封期限不超过1年的规定也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是,根据《通知》第二十九条“本通知下发前已经进行的查封,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计算期限”的规定,在2x04年3月1日之前进行的查封,查封裁定或协助执行通知书未设定查封期限的,查封期限从2x04年3月1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本案涉及的土地在2x04年1月被继续查封未设定期限,应当认为在《通知》实施后,期限为2年,即是2x04年3月1日至2x06年2月28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在2x05年6月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时,涉案土地仍处于被查封的状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x05年10月19日作出的(2x05)淇滨法执字第618-3号民事裁定书也对此予以了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关于“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的规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在本案涉及的土地仍处于被查封状态的情况下,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明显违法。上诉人关于其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合法有效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涉案土地已被法院强制执行,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正确。(二)庞村信用社的损失与鹤壁

  市国土资源局违法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有直接因果关系,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自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是庞村信用社与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产生效力的前提,也是庞村信用社向乔国勤发放49万元贷款的前提。由于本案涉及的土地后来被法院依法拍卖并清偿他人债权,乔国勤和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导致庞村信用社的债权不能实现,涉及49万元及利息债权的执行程序终结,其最终损失了49万及利息。应当认为这49万元及利息损失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在本案涉及的土地仍处于被查封状态下违法办理抵押登记直接造成的,庞村信用社没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上诉人关于其不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赔偿的范围仅限于财产权的直接损失,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仅应就庞村信用社的直接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对49万元本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49万元所产生的利息损失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鹤壁市国土资源局赔偿庞村信用社人民币49万元,驳回庞村信用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正确。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诉讼费50元由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刘天华

  代理审判员 蔡 靖

  代理审判员 杨 巍

  土地证明书 3

xx国土资源局:

  兹有x x x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x x x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x x x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x侧的x x x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x x x的宗地图所示x号至x号界址线包含(穿过)的建筑物。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x x x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属于x x x,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x x x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建筑现使用者):x x x (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证明书 4

  土地权源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对直接填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办理对象

  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办理

  房改 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国有土地使用证》 - 申办程序

  (一)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保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变更

  申请转让变更登记时必备材料

  一、个人商品套房:

  办理商品套房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

  4、受让方身份证

  5、其他材料

  二、个人独立私房用地:

  (一)、协议转让形式: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或买卖协议书

  4、受让方身份证

  5、其他材料

  (二)、法院裁定: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裁定文书或法院调解文书

  3、受让方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其他材料

  (三)、委托拍卖: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拍卖公证书或委托公证书

  3、受让方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其他材料

  三、单位用地:

  (一)、协议转让: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或买卖协议书

  4、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其他材

  料

  (二)、法院裁定: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裁定文书或法院调解文书

  3、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其他材料

  (三)、委托拍卖: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拍卖公证书或委托公证书

  3、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其他材料

  (四)、国有企业转让: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或买卖协议书

  4、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或部门同意转让的批文

  8、其他材料

  (五)、集体企业转让: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土地证明书 5

国土资源局:

  兹证明位于______房屋产权归_____所有,其使用、经营权已交付给其下属单位_________出租使用管理。该场地建于______年,至今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以作为经营场地,不属于违章建筑,无安全隐患。出租时间从 __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__年___月___日,并同意租给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经营使用,由此产生的.产权纠纷和房屋质量问题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证明书 6

  上诉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因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案,不服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2x07)鹤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代理人曹峰、樊云峰,被上诉人鹤壁市山城区庞村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庞村信用社)的委托代理人武毅华、王发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x05年6月8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2x06年12月8日,庞村信用社提起本案之诉,请求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判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赔偿损失49万元及利息。

  一审法院查明,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赵翠霞、武绍贤诉贾清恒合伙纠纷一案中,作出(2x03)淇滨民初字第1486-1号民事裁定书,将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12.5亩土地(其中包括本案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办理抵押登记的3369.59*方米土地)予以查封,并于2x03年7月15日依法向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及协助履行通知书。2x04年1月、2x06年2月2x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将该宗土地依法予以续封。

  2x05年6月8日,庞村信用社与案外人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乔国勤在庞村信用社借款49万元,期限1年,利率9.9975%。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以其鹤国有(2x05)字第0260号国有土地使有权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为该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该证明书载明:①权利人:“庞村信用社”;②义务人:“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③座落:“太行路东侧”;④他项权利种类及范围:“鹤国有(2x05)字第0260号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土地使用权人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土地面积3369.59*方米,抵押金额肆拾玖万元整”;⑤设定日期:“2x05年6月8日”;⑥权利顺序:“第一

  权利人”;⑦存续期限:“2x05年6月8日至2x06年6月8日”。抵押合同生效后,庞村信用社依约履行了放款义务。

  2x05年8月19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向庞村信用社下达(2x05)淇滨法协字第618-2号协助调查取证通知书,要求庞村信用社提供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情况。此时,庞村信用社得知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法院查封,法院将对该块土地拍卖执行。2x05年10月13日,庞村信用社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作出(2x05)淇滨法执字第618-3号民事裁定书,以该块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登记是在法院查封期限内,认定抵押行为无效,裁定驳回了庞村信用社的异议。

  2x06年6月9日,乔国勤在庞村信用社的借款49万元到期后,乔国勤未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2x06年9月,庞村信用社以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2x07年6月2x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作出(2x06)淇滨民初字第75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乔国勤返还庞村信用社借款本金及利息,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承担连带责任。该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庞村信用社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无财产可供执行,2x08年3月,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裁定,(2x08)淇滨民执字第5号案的执行程序终结。

  一审法院认为,(一)鹤壁市国土资源局2x05年6月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应确认违法。根据原国家土地局《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具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行政职权。其作为有权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行政机关,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应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本案中,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法院查封协助通知书后,明知涉案宗地已被查封依法不具备抵押登记条件的情况下,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该行为明显违法。因该权利证明书上载明的抵押物已被法院执行给了案外人,抵押物已不复存在,庞村信用社持有的权利证明书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基础,该权利证明书已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故庞村信用社要求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违法的诉讼请求成立,应当予以支持。(二)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给庞村信用社造成了49万元及利息无法收回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庞村信用社是基于对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所办抵押登记行为的信赖,才为案外人乔国勤发放贷款49万元。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未尽到审查义务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是导致庞村信用社无法收回贷款49万元及其利息的直接原因,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对此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但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载明的抵押范围是49万元贷款,故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应在49万元范围内赔偿损失,庞村信用社要求赔偿49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七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判决:一、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二、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庞村信用社49万元;三、驳回庞村信用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本院上诉称:(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x04年1月19日对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12.5亩土地的继续查封,其效力为1年,至2x05年1月19日消灭。所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2x05年6月8日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不在法院继续查封的期限内,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庞村信用社有权从拍卖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土地使用权所得的96万元价款中优先受偿49万元,一审法院认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造成庞村信用社49万元及利息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并判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庞村信用社49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撤销一审法院判决。 被上诉人庞村信用社答辩称:上诉人对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理解错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2x05年6月8日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是在涉案土地被查封的期限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且同答辩人的损失有直接联系,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违法并承担49万元赔偿责任正确,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同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一)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前,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关于查封和继续查封期限的规定,《通知》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查封期限不超过2年和续查封期限不超过1年的规定也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是,根据《通知》第二十九条“本通知下发前已经进行的查封,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计算期限”的规定,在2x04年3月1日之前进行的查封,查封裁定或协助执行通知书未设定查封期限的,查封期限从2x04年3月1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本案涉及的土地在2x04年1月被继续查封未设定期限,应当认为在《通知》实施后,期限为2年,即是2x04年3月1日至2x06年2月28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在2x05年6月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时,涉案土地仍处于被查封的状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x05年10月19日作出的(2x05)淇滨法执字第618-3号民事裁定书也对此予以了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关于“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的规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在本案涉及的土地仍处于被查封状态的情况下,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明显违法。上诉人关于其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合法有效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涉案土地已被法院强制执行,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正确。(二)庞村信用社的损失与鹤壁

  市国土资源局违法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有直接因果关系,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自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是庞村信用社与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产生效力的前提,也是庞村信用社向乔国勤发放49万元贷款的前提。由于本案涉及的土地后来被法院依法拍卖并清偿他人债权,乔国勤和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导致庞村信用社的债权不能实现,涉及49万元及利息债权的执行程序终结,其最终损失了49万及利息。应当认为这49万元及利息损失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在本案涉及的土地仍处于被查封状态下违法办理抵押登记直接造成的,庞村信用社没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上诉人关于其不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赔偿的范围仅限于财产权的直接损失,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仅应就庞村信用社的直接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对49万元本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49万元所产生的利息损失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鹤壁市国土资源局赔偿庞村信用社人民币49万元,驳回庞村信用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正确。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诉讼费50元由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刘天华

  代理审判员 蔡 靖

  代理审判员 杨 巍

  土地证明书 7

  上诉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因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案,不服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2x07)鹤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代理人曹峰、樊云峰,被上诉人鹤壁市山城区庞村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庞村信用社)的委托代理人武毅华、王发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x05年6月8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2x06年12月8日,庞村信用社提起本案之诉,请求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判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赔偿损失49万元及利息。

  一审法院查明,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赵翠霞、武绍贤诉贾清恒合伙纠纷一案中,作出(2x03)淇滨民初字第1486-1号民事裁定书,将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12.5亩土地(其中包括本案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办理抵押登记的3369.59*方米土地)予以查封,并于2x03年7月15日依法向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及协助履行通知书。2x04年1月、2x06年2月2x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将该宗土地依法予以续封。

  2x05年6月8日,庞村信用社与案外人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乔国勤在庞村信用社借款49万元,期限1年,利率9.9975%。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以其鹤国有(2x05)字第0260号国有土地使有权证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为该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该证明书载明:①权利人:“庞村信用社”;②义务人:“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③座落:“太行路东侧”;④他项权利种类及范围:“鹤国有(2x05)字第0260号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土地使用权人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土地面积3369.59*方米,抵押金额肆拾玖万元整”;⑤设定日期:“2x05年6月8日”;⑥权利顺序:“第一

  权利人”;⑦存续期限:“2x05年6月8日至2x06年6月8日”。抵押合同生效后,庞村信用社依约履行了放款义务。

  2x05年8月19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向庞村信用社下达(2x05)淇滨法协字第618-2号协助调查取证通知书,要求庞村信用社提供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情况。此时,庞村信用社得知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法院查封,法院将对该块土地拍卖执行。2x05年10月13日,庞村信用社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作出(2x05)淇滨法执字第618-3号民事裁定书,以该块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登记是在法院查封期限内,认定抵押行为无效,裁定驳回了庞村信用社的异议。

  2x06年6月9日,乔国勤在庞村信用社的借款49万元到期后,乔国勤未能依约偿还借款本息。2x06年9月,庞村信用社以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2x07年6月2x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作出(2x06)淇滨民初字第75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乔国勤返还庞村信用社借款本金及利息,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承担连带责任。该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庞村信用社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无财产可供执行,2x08年3月,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裁定,(2x08)淇滨民执字第5号案的执行程序终结。

  一审法院认为,(一)鹤壁市国土资源局2x05年6月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应确认违法。根据原国家土地局《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具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行政职权。其作为有权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行政机关,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应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本案中,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法院查封协助通知书后,明知涉案宗地已被查封依法不具备抵押登记条件的情况下,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该行为明显违法。因该权利证明书上载明的抵押物已被法院执行给了案外人,抵押物已不复存在,庞村信用社持有的权利证明书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基础,该权利证明书已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故庞村信用社要求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违法的诉讼请求成立,应当予以支持。(二)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给庞村信用社造成了49万元及利息无法收回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庞村信用社是基于对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所办抵押登记行为的信赖,才为案外人乔国勤发放贷款49万元。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未尽到审查义务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行为是导致庞村信用社无法收回贷款49万元及其利息的直接原因,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对此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但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载明的抵押范围是49万元贷款,故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应在49万元范围内赔偿损失,庞村信用社要求赔偿49万元所产生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七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判决:一、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二、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庞村信用社49万元;三、驳回庞村信用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人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本院上诉称:(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x04年1月19日对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12.5亩土地的继续查封,其效力为1年,至2x05年1月19日消灭。所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2x05年6月8日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不在法院继续查封的期限内,应认定为合法有效。(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庞村信用社有权从拍卖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土地使用权所得的96万元价款中优先受偿49万元,一审法院认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造成庞村信用社49万元及利息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并判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庞村信用社49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撤销一审法院判决。 被上诉人庞村信用社答辩称:上诉人对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规定理解错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2x05年6月8日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是在涉案土地被查封的期限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且同答辩人的损失有直接联系,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违法并承担49万元赔偿责任正确,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同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一)鹤壁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前,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关于查封和继续查封期限的规定,《通知》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查封期限不超过2年和续查封期限不超过1年的规定也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是,根据《通知》第二十九条“本通知下发前已经进行的查封,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计算期限”的规定,在2x04年3月1日之前进行的查封,查封裁定或协助执行通知书未设定查封期限的,查封期限从2x04年3月1日起计算,期限为2年。本案涉及的土地在2x04年1月被继续查封未设定期限,应当认为在《通知》实施后,期限为2年,即是2x04年3月1日至2x06年2月28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在2x05年6月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时,涉案土地仍处于被查封的状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x05年10月19日作出的`(2x05)淇滨法执字第618-3号民事裁定书也对此予以了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关于“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的规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在本案涉及的土地仍处于被查封状态的情况下,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明显违法。上诉人关于其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合法有效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因涉案土地已被法院强制执行,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一审法院判决确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为庞村信用社颁发鹤土他项(2x05)字第02x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的行为违法正确。(二)庞村信用社的损失与鹤壁

  市国土资源局违法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有直接因果关系,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自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是庞村信用社与乔国勤、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签订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产生效力的前提,也是庞村信用社向乔国勤发放49万元贷款的前提。由于本案涉及的土地后来被法院依法拍卖并清偿他人债权,乔国勤和鹤壁市盛达汽车修理厂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导致庞村信用社的债权不能实现,涉及49万元及利息债权的执行程序终结,其最终损失了49万及利息。应当认为这49万元及利息损失是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在本案涉及的土地仍处于被查封状态下违法办理抵押登记直接造成的,庞村信用社没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上诉人关于其不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赔偿的范围仅限于财产权的直接损失,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仅应就庞村信用社的直接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对49万元本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49万元所产生的利息损失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鹤壁市国土资源局赔偿庞村信用社人民币49万元,驳回庞村信用社的其他诉讼请求正确。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诉讼费50元由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刘天华

  代理审判员 蔡 靖

  代理审判员 杨 巍

  土地证明书 8

国土资源局:

  兹有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____村(居委会),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侧的建筑物用地,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证明书 9

  坐落于虎门镇 ΧΧ 村 南坊 村民小组的土地,土名 禾口 ,用地面积 17000 *方米(具体见签章认可的红线图),原用途为耕地、渔塘等,现申请用途为 工业 用地。该土地权属属 ΧΧ 村 南坊 村民小组,现 ΧΧ 村 南坊 村民小组经集体讨论,同意将该地调拨给 ΧΧ 村村民委员会作 工业 用地,以后该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 ΧΧ 村村民委员会,特此证明。

  村民小组(盖章):

  组长签名:谭ΧΧ 二OO 二 年 十 月 一 日

  村民委员会(盖章):

  主任签名:陈ΧΧ

  二Oxx 年 十 月 一 日

  土地证明书 10

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村委会:

  1.证明村东路北地块,土地方位东至五组地界,西至河沟,南至马路,北至河沟。该土地面积总计一百亩,此地为村委会承包给张XX种植土地,在20xx年春种前,土地所有权属张XX。

  2.本村委会同意张XX将此土地出租给牛XX。

  3.本村委会承认土地承租经营使用权合同中所附的`地图有效。

  土地所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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