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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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1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2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瞎子还是聋子都是不能嘲笑他们的,《导盲犬迪克》中让我对导盲犬有了更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瞎子阿炯原来是一个很帅气的小男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可是因为一年级下学期时阿爸和阿妈离婚,阿妈像一只逃笼子的鸟,可阿炯失去了最爱的人。阿炯和阿爸生活在一起,阿炯就从来也没有学*过了,不学*就不会有什么成就,阿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过上了没有爱的生活。

  一次生病,因为阿爸经常酗酒,没钱治病,最终导致阿炯眼瞎,读到这时,我觉得阿爸就是一个只会哭,一位非常不合格的父亲。

  但阿炯他是乐观的。他在下山的时候领养了一只小狗,并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迪克,因为迪克长的非常丑,生下来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被主人扔进了树林,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迪克是一只非常忠诚的狗,阿炯遇到困难时,它用狗的形式帮助了他,迪克是忠诚的狗。

  一只导盲犬只能保护主人,这只是我们能看到的,而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只动物有了情感,在生死关头,作者活灵活现的把动物的忠贞和勇敢让我们在脑子里有一张张真实的样子。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3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甘共苦的故事。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坎坷,但故事中充满温情。迪克和母豺红娜是一对夫妻,故事中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迪克是一只忠实于主人的猎狗,为了猎狗的职责,他悲痛而又无奈的选择了保护主人,从这件事上感到了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厚的友谊。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故事的结尾阿炯为追寻自己的人生、纯洁的爱和迪克一同开始了新的旅程。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力量,珍惜美好生活的信念,他们对困难永不低头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 (菁华3篇)(扩展1)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 (菁华3篇)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1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2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猎犬的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帮助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到昆明寻找亲身母亲的经历,描述了阿炯和迪克同甘共苦的故事。

  虽然迪克和小主人的命运坎坷,但故事中充满温情。迪克和母豺红娜是一对夫妻,故事中迪克为了保护阿炯,不得不咬死红娜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迪克是一只忠实于主人的猎狗,为了猎狗的职责,他悲痛而又无奈的选择了保护主人,从这件事上感到了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厚的友谊。

  “对阿炯来说,找不到阿妈,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这是一场艰难的寻亲之旅。故事的结尾阿炯为追寻自己的人生、纯洁的爱和迪克一同开始了新的旅程。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力量,珍惜美好生活的信念,他们对困难永不低头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3

  书,是我们精神和心灵上的重要来源,因为有了书我们的想法可以更好的表达。而最*我迷上了一本名字叫《导盲犬迪克》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沈石溪有动物小说大王的称号。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离开了,他只能随着父亲生活,在这之后,父亲和它的后妈结了婚,刚一开始他的后妈对他很好,但是自从后妈生了她自己的孩子,对阿炯越来越不好,到后来阿炯在想他妈妈时眼睛哭的又红有肿,最终眼睛失明了。在机缘巧合下他遇见了一只小狗,这只小狗的名字叫迪克,迪克的出现无疑是为主人公提供了一丝光明,但由于迪克长的很丑,很多人都打它,骂它,但是迪克有什么错呢?这又不是他自己能决定的。

  后来,阿炯打算去找他的阿妈,他和迪克一路上危险重重,丝毫不压与唐僧西天取经。终于到了阿妈生活的地方,但是阿妈由于害怕外人的闲话,一直没有认它,但一直帮助着它。纸是包不住火的,阿炯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所以决定离开。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都为他和迪克的命运感到伤心吧。

  这本书讲了人世间的黑暗,但又有不少好人存在,我读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 (菁华3篇)(扩展2)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菁华3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囧不堪忍受继母对他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叫迪克,它一生下来,父母就不喜欢它,它的主人就把它扔进森林,它才刚出生几个月,不会捕食,常常挨饿。

  在佛海镇东边土地庙的断垣残壁旁有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房,房间里有一张一动就会吱吱响的竹板床,床上躺着一位脸色蜡黄嘴唇苍白正在从阳间通往阴间道上彷徨挣扎的瞎老头,大家都叫他钱老瞎。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名叫阿炯的盲小孩,阿炯的阿爸阿妈离婚了,他的阿妈去了昆明,他跟着阿爸生活,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叫胖菊,于是就把阿炯送到钱老瞎这里学艺。

  有一天,阿炯碰到了迪克,于是就收养了迪克,迪克就变成了一只导盲犬。胖菊时常欺负阿炯和迪克,阿炯觉得不能再待在这里了。于是他和迪克去昆明找他阿妈。他们经过长途跋涉才来到了昆明,好不容易找到了阿妈,可是阿妈生活的也十分艰辛,如果阿炯继续留在昆明,会给阿妈添很多麻烦,于是阿炯决定带着迪克继续流浪。

  我觉得阿炯很可怜,他过的日子很苦,不过自从他有了迪克,阿炯就一点也不孤单了。我们和他相比,生活过得多幸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 (菁华3篇)(扩展3)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 (菁华3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1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2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书心得3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 (菁华3篇)(扩展4)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汇总10篇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1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被迪克和主人阿炳之间真挚的感情深深感动着,感动于他们不为自己着想,只为对方着想。

  这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迪克。迪克是一只丑得出奇的猎犬,它一生下来,就生活在亲人、主人的嘲讽和打骂中。因为太丑,主人把它丢弃在了森林里,让它自生自 灭。但是,我却慢慢地喜欢上了它,因为它的顽强勇敢。前不久,在报纸上我看到,离我家不远的小区里,有一个上中学的大姐姐因为学业压力大而跳楼。我想,她 的身边一定有许多关心她的人,当她遇到困难的时候,她应该寻求帮助,而不是自暴自弃。迪克遭遇到这么大的打击都能顽强地生活下去,这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 一。迪克一直在寻找能够接纳它、关心它、爱护它的主人。在一次又一次不放弃的努力过后,它终于找到了可以接纳它的小主人――瞎子阿炯。当他们遇到困难时, 能想尽办法解决。骆老板买来一台录音机,让阿炯失去了工作。迪克见主人很伤心,闯进店里“大闹天宫”,把整个店面都弄坏了,使得他们被警察、继母、阿爸责 骂,阿炯为了不让警察把迪克抓走,就带着迪克背井离乡,来到昆明找阿妈。

  我还喜欢它的忠诚。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在去找阿妈的路上,迪克发现它的 妻子想要咬死主人时,它虽然很舍不得伤害妻子,但还是忍痛割爱。来到昆明,剧院的宋经理发现了阿炯的才艺,让阿炯登上了舞台,阿炯因为自创的曲子而一举成 名,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而破坏整场演出。因此,宋经理买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来顶替迪克,并把真的迪克关在了笼子里。有一次,阿炯无意中得知,那 位一直关心照顾他的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日思夜想的妈妈。阿炯忍受着心里的痛苦救出迪克,带着迪克继续流浪去了……

  从《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代表拥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外表丑陋的狗,但它顽强勇敢、忠于主人,能为主人付出一切,它是一只忠诚的狗。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2

  在暑假假期里,花了差不多五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导盲犬迪克》的书。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盲眼少年与一条导盲犬迪克从如何认识的,到一起相依为命,一起流浪的感人故事。

  这本书里面主要介绍了两位主人公。一位是导盲犬迪克,它原本是一只猎犬,因为出生的时候长得太丑,被它原来的主人丢入了大山中,成为了一只野狗。另一个主人公是盲人阿烔,其实,阿烔原本眼睛是不瞎的,可因为*常妈妈把他给宠坏了,受了点小委屈就喜欢拼命地哭,在一次发高烧生病的时候,因为他爸爸醉酒后的疏忽,没有及时给他治疗,导致阿烔再哭的时候,把眼睛给哭瞎了。

  那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呢?因为迪克十分想要一个主人,它毕竟是拥有猎犬血统的狗,但因为长的太丑,没有人愿意收留它,它于是处处找机会。终于,有一次,它看见阿烔走路时跌跌撞撞的,好像找不到路,它便过去帮忙,把阿烔带回了家。这件事使阿烔对迪克有了好感,就把迪克留在了家里,于是,迪克成为阿烔的导盲犬。

  阿烔对迪克非常好,把迪克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有好吃的东西总会与迪克一起分享。迪克十分感激,对阿烔也是一片忠心,时刻都保护着阿烔。在一次阿烔被狗群围攻的时候,迪克顾不上自己的安危,冲入狗群中疯狂的撕咬反攻,终于把狗群给赶跑了,但是,迪克也受了重伤,身上血淋淋的。

  在他们流浪的过程中,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事情是,在一个夜晚,阿烔得了重感冒,没钱买药看病,迪克为了挣钱,就要阿烔将它放出来挨打,别人打它一拳收两毛钱,就这样,迪克忍受着挨打,终于凑钱将主人的看病钱赚到了。我看着看着,眼泪都流出来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最*看过的一个视频,里面讲有一只狗在地震前为主人报警,在屋外叫来叫去,可狗主人没听见,仍然在看报纸。过了一会儿,地震来了,狗主人被倒塌的房屋压在下面,狗非常着急,用爪子使劲地刨找着,可就是找不着主人,于是,狗又开始大声叫起来,希望能引来人。终于,救护人员来了,通过它的指引,救护人员帮它救出了主人。我还想起了另外一个小故事,那是关于一种名叫藏獒的狗。有一天,牧羊人的羊圈里来了一头熊,熊看到羊就扑上去了,刚张开嘴巴,藏獒就跑了出来,扑上去与熊撕打起来,屋里的牧羊人十分心痛,他知道,藏獒在用生命保护他和他的羊群啊。外面时不时传来碰撞声,然后又突然安静了下来,牧羊人把门打开,发现藏獒和熊都死了,只是藏獒的双眼还迷恋地望着他,非常不舍得离开主人。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每条狗都有它自己的本事和优点,有像迪克一样能导盲又能守护主人的狗,有能让你心情不好时逗你开心的哈巴狗,有能帮你看家护院的狗等等,所以,我们应该爱护它们,不要随便的去丢弃,宰杀它们,让它们也有一个好的生存环境!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3

  最*,我又读了一本著名动物学家沈石溪的小说《导盲犬迪克》,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盲孩和丑狗,故事切合实际,借物讽人,让我有一种发自肺腑的感慨。

  这部书写于19世纪90年代,里面的主人公阿烔因父母离异,有不忍自己的狗迪克被捉到在阿烔拜师学艺后重上茶馆,拉胡卖艺,却被骆老板“劝退”,迪克打抱不*,咬伤骆老板却招来警察,后又流落丽江街头,终于寻到母亲却又遭人犬分离,阿烔年级虽小,却已看透了人们,救出迪克,流浪天涯。这个故事却将人物的性格描绘的栩栩如生,仿佛是一个真的现代故事,将作者的思想感情挥洒得淋漓尽致。

  在这个故事中,迪克虽然担任一条狗的角色,但是我认为最有感情的头脑的,也不过是迪克罢了。在关键时刻中如何保护主人,并智与群狗周旋;有情有义,无论如何不抛弃自己的主人,我甚至觉得迪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虐待阿烔的继母、只认财的米线店老板、没有同情心的女医生……整个故事甚至就以狗的角度来写过人类。

  而现在,人类却没有了以前的质朴,取而代之的是对动物的歧视与屠杀,他们不把动物当作朋友,大肆捕杀珍稀动物,却仍不知悔改,比起故事中有情有义、对主人忠贞不渝的迪克,我们人类扪心自问,应感自愧不如,却不思反省,又一味屠杀我们地球上的朋友,今日的人类已失去了昔日的友善、纯朴和人性,变成了“魔”。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给人的启示却是巨大的。的确,在那个**的时代有很多的罪恶和错误,那是畸形时代所产下的苦果,但是在今天,科技日新月异,“文闲”时代的我们,难道不应该深省自己吗?血、罪恶充斥了人们的双手,地球上动物也同人类一样,也是有血有肉、有情义的,但我们为什么要虐待自己的朋友?何来的“和谐共处”一说呢?若没有了其他的动物、植物,我们人类又从何谈起呢?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吧!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4

  狗是人们最忠诚的朋友,而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品《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更加明白了这个道理。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个优秀猎犬的后代,却因为长得丑陋,被主人给遗弃,小狗不得不离开家自己养活自己。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不嫌弃自己的丑陋,收养自己。 在寻找主人的途中,经历过许许多多的坎坷,但它并不灰心。运气好的时候可以抓到一只野兔吃吃,运气不好的时候,就只能饿着肚子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个晴朗的白天,来到了一个小镇,看到一个小瞎子,在街上卖艺。它也去凑凑热闹。当小瞎子准备回去时,它跟了过去。在一个拐角处突然一只恶狗“汪汪汪”地冲向小瞎子,它勇敢地撞向那狗,恶狗受到惊吓,逃走了。小瞎子便收养了它,并取名为迪克。

  小瞎子原来是因为继母不喜欢他,被赶出了家门,从此浪迹天涯。小瞎子想找亲妈,便四处打听。后来小瞎子被一位好心的阿姨收养了,但他却不知那就是他亲妈。最终母子相认,母亲将儿子安排在自己上班的地方工作。但是好景不长,因迪克捣蛋,被关进“监狱”,小主人担心过度,在一天傍晚悄悄来到了“监狱”,偷偷带出了迪克并离家出走。也正是这样,小主人和迪克培养出了感情。小主人因为眼瞎,不认识地方,让迪克带路,去过他们以前过的生活……

  一个是不离不弃,一个是无条件的信任。一只狗,一个瞎子,他们之间的相互依赖与相互信任,超越了动物与人的界限。他们让我们明白,原来动物与人之间相处也是可以如此和谐,也有如此深厚的感情。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5

  爱是黑夜里的星光,照亮了黯淡的生命;爱是酷暑里的清泉,滋润干涸了的灵魂;爱是蓝天上的彩虹,装点了苍白的青春。生活中,不仅仅只有人才能表达爱,人和狗之间也会有着一份不可描述的爱。

  星期日,正是我百般聊赖的时候。每到这时,角落的梨木书柜上各种各样的书籍便会散发出“金色的光芒”,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又像往常一样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乍一看,这是著名作家沈石溪作的一本名叫《导盲犬迪克》的动物小说。其中的故事引人入胜,十分丰富。

  它主要讲述了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狗――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后因遇到盲童阿炯的收留,此后,他们经历了同呼吸共命运的多舛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闭上双眼,感慨万千。我被迪克与阿炯之间深情的友谊所感动了!在阿炯难过时,是迪克陪他度过;在阿炯遇难时,是迪克为他解难;在阿炯开心时,是迪克与他分享;在阿炯困惑时,是迪克为他担忧。迪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甚至可以做到大义灭亲!我最记得的,是在迪克与自己的爱妻――红娜陪伴主人寻找母亲穿过雪山死林时,红娜兽心大发,正要把阿炯给吃掉的时候,迪克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咬死自己有孕在身的`爱妻。任何一个人都知道,迪克咬死了红娜之后十分后悔,但这并不代表着它不爱红娜,而是正当迪克听见,自己亲爱的主人发出惊恐地惨叫声时,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绝对不能违背主人的命令!

  而对阿炯来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生活的路就同脚下的路,要靠盲棍去敲点摸索,他深知单靠自己的能力,是不足以寻找到自己的母亲的。于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收养了迪克,对它更是宠爱十分,迪克也不负主人的希望,忠心耿耿地做好着自己的本分。在与迪克相依为命的日子里,阿炯震惊不已,这样一只自己无意中收养的狗,居然能对自己如此的忠心!在阿炯收养迪克之前,迪克是一只人见人厌,遭人唾弃的臭狗,正是阿炯让它体会到了爱,正是阿炯让它感受到了为主人竭力虔心的幸福,这就是爱的力量令迪克的改变。

  故事的结尾,阿炯为追寻完整的精神、纯洁透明的爱和迪克一同开始了新的旅程。虽然读完了这本书,但我仍旧意犹未尽。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阿炯与迪克,他们之间的爱与友谊是人类所不能拥有的。阿炯为寻找到亲生母亲时的执着,迪克为主人尽心尽力时的忠诚,都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所以,任何一件事物都不能光看表面,有时候,心灵美,才是最美的。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6

  一只生来奇丑无比的猎犬与一个在街头卖艺的小,他们本是两条永不相交的*行线,但由于一次偶遇使他们相交,并擦出了奇异的火花......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导盲犬迪克》。第一次手捧这本书,小心翼翼地翻开它,便不由自主地对它情有独钟......

  当我读到迪克被人们嘲笑外表时,我很气愤:虽然迪克很丑,但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忠诚的心;又有谁知道在那丑陋的外表下有一颗多么善良的心!生的美丽的人,内心就一定美丽吗?生的丑陋的人,内心就一定丑陋吗?当然不是,我们不该以貌取人,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表里如一。

  当我读到迪克为主人咬死怀着自己亲生骨肉的妻子——“红那”时,我感慨万千:对于迪克来说,忠诚大于一切!他宁愿让妻子和孩子死于自己嘴下,也不愿违背主人的命令。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读后感·迪克怎么能舍得呢!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当我读到小主人生病迪克用生命做筹集那巨额的医药费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迪克为了主人的医药费,它去给人当活靶子,当鞭子像嗜血的精灵无情地抽打着它那稚嫩的身躯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迪克用血肉模糊换来的只是区区五毛钱!

  它为了主人,可以奄奄一息,可以不顾一切。读到这里,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连一条小狗都知道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而我呢?爸爸妈妈对我无私的爱不也是从来都不遗余力,倾尽所能吗?恨不得把一切都给我。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他们无私的给予,感恩他们的养育之恩!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导盲犬迪克》的书,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当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觉得狗的品质是难能可贵的。

  书中介绍丑狗迪克和它的主人小瞎子阿炯经历了许多。他们在穿越雪山石死林的时候,迪克被迫大义灭亲,只为不让小主人受到伤害;他们一起街头卖艺,迪克做搞笑拜揖状乞讨,只为让小主人挣更多的钱;他们夜宿桥洞,小主人因突如其来的秋雨生了病,迪克又一次挺身而出――不顾生命危险,给人当活靶子练武,只为挣钱给小主人看病。

  书中,迪克是一只导盲犬。导盲犬,是盲人的眼睛,没有他们,双目失明的人们可能会经常摔跤或受伤。而且书中的主人公阿炯恰好是个小瞎子,在有迪克时,他避免了跌进泥坑里,避免了人们种种嘲笑。

  如果没有导盲犬,人们可能无法正常外出。所以导盲犬对双目失明的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换成是土狗野狗也许就会在某一天被无情的`杀掉,变成餐桌上的菜肴,人们口中的美食,那是多么的不幸啊!又是多么可怜啊!

  每当看见热腾腾的狗肉被端上餐桌,我便会心生反感:为什么一定要拿狗来当菜呢?难道就没有一点儿同情心吗?它们好可怜!

  我们应该提倡:保护动物,不让无辜的它们受到伤害!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8

  这几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篇幅很长,但我却读了一遍又一遍,心情久久不能*静。它让我感受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渴望有主人的“丑狗”迪克和拉琴卖艺的小瞎子阿炯相遇、相惜、相伴的故事。开始,阿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不顾继母的反对收养了迪克,迪克其实是猎狗的后裔,有一颗忠诚的心。每当阿炯去茶馆拉琴卖艺时,迪克便充当导盲犬为小主人领路,主仆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主人公被势利的茶馆老板赶了出去,开始了一人一狗的坎坷寻母之路,几经波折终于到了阿炯妈妈的故乡-昆明,在茫茫人海的异乡,寻母艰难,无依无靠,举步维艰,只能靠乞讨卖艺维持生计。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阿炯发起了高烧,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求医治病,竟不惜被人当“活靶子”打得遍体鳞伤,攒钱为小主人买药,不离不弃。后来,阿炯的亲生妈妈发现了他们,阿炯妈妈的现任丈夫是一个歌舞团团长,他利用阿炯拉胡琴的天赋,让他去团里当演员。果然,剧场人气爆增,但当迪克上台亮相时,观众们都被吓跑了。被利益熏心的团长把迪克关了起来,准备宰杀,阿炯的**全是徒劳。最后,在一个雨夜,阿炯勇敢地的救出了迪克,重新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读完后,我的心中汹涌澎湃,对迪克赤胆忠心的敬佩,对阿炯坎坷命运的同情,对贪财的团长和自私的父亲的愤慨。这些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像一团乱麻,唯独清晰的是我对以后生活的决心:以前我经常捉弄狗,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要珍惜身边的动物。更要学*阿炯独立勇敢、坚毅不摧,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

  “爱往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正如故事中讲述的主仆情缘,只要心中充满爱的力量,在人生旅途中,温暖与感动就会伴随左右。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9

  《导盲犬迪克》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

  看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十分感动。主人公阿炯因为一场大病,双目失明,从此告别了光明,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忠诚的猎狗,这条猎狗就成了小主人的导盲犬。阿炯给这条导盲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迪克。

  从此有了阿炯和迪克浪迹天涯的故事。

  迪克追随护送小主人穿越茫茫雪山,去寻找亲身母亲。途中迪克和母豺红娜有了爱情。可红娜视阿炯为异类,不惜冒险想害死阿炯,被迪克发现,为了保护阿炯,迪克咬死了红娜。

  迪克的忠诚,足以很令人震撼。

  到昆明以后,迪克和小主人一起继续流浪街头。

  阿炯生病了,迪克就去为他找医生看病,后来又怕付不起医药费,去乞讨,去给别人当拳击目标。。。。。。迪克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它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小主人的医药费。

  终于,阿炯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故事新的开始。阿炯怕迪克被遗弃,居然离开了母亲,继续与迪克一起流浪。

  这是人类给予迪克忠诚的最崇高的回报。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10

  从我翻开这本书的一刻起,我便深深地被故事吸引住了……

  一只狗,虽然拥有高贵的纯种血统,但生来便丑,一副斜巴眼,眼角满了狗眵目糊,鼻梁*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又黏又滑的口涎。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黑锅底,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走遍整个村庄,没有一处人家愿意收养它,不是骂它丑狗,就是用打狗棍打它。当我读到这里,我十分愤怒。一只狗又无法决定它自己的相貌,为什么要这么对它!最可恨的还是那个猎人,自己打不着狐狸,急的要命,狗想认他做主人,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咬死了那狐狸,献给猎人,猎人看见狐狸,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当他看见狗时,吓得他认为是只丑豺,拿起枪就打,真是好心没好报!

  但是,当上帝关上一扇门时,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一位盲童每日都在茶馆拉二胡,挣点小钱,一日在回家路上遇见了狗儿,好心收养了它,并唤为迪克。从此迪克成了盲童阿炯的导盲犬。读到这儿,我心里舒服多了,开心的笑了。

  可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在父亲、继母和茶馆的`同共施压下,阿炯不得不带着他的二胡,领着他的迪克离家出走,来到昆明寻找他的亲身母亲缪箐。不过,就凭他一个盲童和一只导盲犬能在如此大的城市生活吗?于是,阿炯不得不卖艺度日,乞讨为生,很多时候都吃不上饱饭。更惨得下在后头,阿炯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每日来听他拉二胡并给他两块钱的阿姨就是自己的母亲。来到一个歌舞团却只把自己当摇钱树,整日在舞台上拉二胡,更可恨得是歌舞团的人竟因为嫌迪克太丑而换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冒充迪克,与阿炯一起演出。而迪克被关进了大笼子里,还扣上了铁链,每日让它吃猪食都不如的残渣,时不时打它一阵。对此,阿炯根本无法反抗。

  令人欣慰的是,阿炯趁大伙熟睡之际,收拾东西成功逃离,与迪克远走高飞。

  不得不说,迪克虽丑,但它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为了主人,它不惜杀害了自己的初恋,一只想吃阿炯的红豺狗。在主人生病时,它千方百计讨要钱财,最后竟答应了一群无赖,在白圈内陪他们练九节棍,三分钟两元钱,却被他们打得皮开肉绽……

  当我合上书页时,仍意犹未尽地回忆着……


《导盲犬迪克》读后收获心得 (菁华3篇)(扩展5)

——《傻狗温迪克》读书心得(5)份

  《傻狗温迪克》读书心得 1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南方小镇的女孩欧宝,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超市领回了一只闯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这只狗虽然又丑又脏,但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咧嘴微笑。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音乐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都成为了他们的好朋友。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两个道理。一是告诉了我,不能用一个人以前做的事来评判他,而应该用他现在做的事来评判,因为每个人都会做错事,但不一定一个人从前做过坏事,现在就是个坏人呀。二是告诉我,在失去一件宝贵或是自己喜欢的东西时,不要伤心,因为你无法抓住一个想要远走的东西,只有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就是了。生活就像“里德莫斯·洛丹”糖一样,甜和苦总是掺和在一起的,难以分开。

  这是一本真实又贴*生活的书,希望大家也来读读。

  《傻狗温迪克》读书心得 2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傻狗温迪克了》了。在读它的同时,我的脑海里也拼出了文字的火花。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会笑的狗,,名叫温迪克,它的主人是欧宝。有一天,欧宝去买东西,这家商店里正有一只狗在捣乱呢,店长生气的喊:“这是谁的狗!”这时,那条狗来到了欧宝面前,冲她傻呵呵的笑,欧宝就把它带回家,取名温迪克。在这之后,又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欧宝也懂得了宽容和理解。

  有人说,笑是最美的语音。在温迪克冲着欧宝傻笑的时候,我相信,欧宝被打动了,因为,这个傻傻的笑,包含着真诚、渴望、理解。看上去,温迪克傻乎乎的,但实际上,它能读懂你的心。再说说欧宝,她有一个朋友,叫阿曼达,总是闷闷不乐。后来,欧宝从爸爸空中得知,阿曼达有一个弟弟,掉进河被淹死了。从那以后,欧宝便学着理解她,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欧宝也经常和“光头宝宝”闹别扭,但欧宝还是听从巫婆格洛利亚的劝说,宽容他们。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欧宝,更喜欢温迪克那傻呼呼,但又饱含真诚的笑脸。

  《傻狗温迪克》读书心得 3

  在小女孩欧宝第一眼看到时,温迪克是一只又丑又跛又脏又臭的狗,但是它会笑,这笑容吸引了欧宝,欧宝收养了它。有了会笑的温迪克当介绍人,原本孤单的人成了朋友想拥有一座图书馆的芬尼小姐,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为了音乐而坐过牢的奥蒂斯,拐弯抹角想跟欧宝做朋友的光头宝宝邓拉普、斯蒂威,想请欧宝参加生日聚会的小不点儿汤玛斯,因为弟弟淹死而老是皱着眉头的阿曼达,妻子离家出走的牧师爸爸,当然还有从小就失去妈妈又搬到陌生地方的欧宝几乎每个人都有一颗破碎的心。最后在主题为狗狗的聚会上,他们却一起唱歌、交谈,度过了快乐的时光。

  这就是凯特·迪卡米洛写的《傻狗温迪克》所讲的故事。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温迪克并不是一只勇敢的狗,它有雷雨恐惧症,但是它的微笑却让人有真正的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就像书里写的那样,敞开胸怀,走进七彩的世界。

  我希望我也能一直微笑。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对我说:微笑的女孩子最美丽。微笑能带来友谊、温暖和爱,但我还是会经常发脾气,发脾气时,就连娃娃的鞋子都做不好,只有在微笑时,才能做出漂亮的鞋子。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微笑着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

  我还希望妈妈能永远微笑。如果妈妈能微笑地指出我错在哪里,我保证能立刻就改正。不过我不能指望别人,就从自己做起,让生活充满喜悦吧。

  如果我吃到书里的里德莫斯·洛丹糖,我也能尝到悲伤的甜味,可能我也会伤心地哭,但是我最后一定会微笑着面对这个有喜有忧的世界。

  《傻狗温迪克》读书心得 4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故事书,这本故事书的名字就叫:《傻狗温迪克》。这本故事书是凯特.迪卡写的。大家只要听了我的介绍,肯定会觉得这本故事书非常有趣。

  在这本故事书里有一个名叫欧宝的小女孩。有一天,欧宝在超市里看见了一只可爱的流浪狗。欧宝把这只可怜的流浪狗带回了家,于是,爸爸就看了看温迪克,就收留下了温迪克,欧宝天天都照护着温迪克。欧宝还有很多的好朋友,比如:温迪克、格格利亚等等……欧宝还有很多的好朋友,我就不一一介绍了。而且,欧宝每天都可以和她的好朋友见面,和她们见到面了,她们就会一起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一起去玩耍。

  我喜欢里面的欧宝。因为欧宝她对温迪克很关心,在暴风雨中,她紧紧的抱住温迪克,不让温迪克害怕。在她认识格格利亚的那个时候,欧宝她别的朋友都说格格利亚是巫婆,可是欧宝却向她的那些好友解释格格利亚不是巫婆。

  在这个故事里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大家要向这本故事书里的欧宝学*。如果人人都能献出一份爱心,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繁荣、富强。

  《傻狗温迪克》读书心得 5

  《傻狗温迪克》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小说书,它的作者是凯特。迪卡米洛,由傅蓓蒂翻译。它主要讲了傻狗温迪克和女孩欧宝一起在佛罗里达州的纽奥米市交了许多新朋友,有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美妙旋律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总是皱着眉头的阿曼达、“小不点儿”汤姆斯和总是故意同欧宝拌嘴的“光头宝宝”兄弟,最后,朋友们还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聚会。

  《傻狗温迪克》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温迪克,因为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对人傻笑。我最喜欢的一章是《宠物音乐会》,它讲了佳畜得宠物店里的奥蒂斯一弹吉他,动物们就立刻乖乖的坐着,一动也不动的听着。

  当我读到“我们没法抓住一个想要远走的东西,只有在拥有它的时候爱它”时,我想:那么,以后我要珍惜所拥有的事物。

  书中讲了一种神奇的糖,它能把伤心和甜美融合在一颗糖里,让吃到糖的人既能品味甜蜜,又会想起伤心的往事,比如,阿曼达想起了淹死的弟弟、欧宝想起了离开的妈妈、小不点儿想起了她不能养狗。这种糖是格洛丽亚的曾祖父发明的,他在南北战争中失去了所有亲人和家。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就想知道,它是如何做到把伤心这种心情注入糖果里的。如果我吃到这可糖,我可能会想起语文期末考试只考了87。5分,不过比起书里的人,我也没有什么伤心的事。

  我觉得这本书比另外一本讲狗的书《帅狗杜明尼克》写的有趣、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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