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妞妞》有感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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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妞妞》有感1

  在语文课上,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对周国*的真实着作《妞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随之就读起了这本书,这是一本记载妞妞的苦难和父亲的无奈。

  首先从主人公妞妞说起,这个昙花一现的小生命,刚生下来就被查出身患绝症,在父母的陪伴下,度过了短暂而又幸福的人生。从她身上我们看到了对生活的热爱和憧憬,但她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明亮的世界,在她短暂的一年里,只在自己乌黑的小世界里寻找方向,这种感受相信我们是无法体会的,她让我们有敬又哀。

  我想这就是命运的不公吧,原本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应该每天过着无忧无滤、快乐精彩的童年。而不是独自一人承担病魔的折磨和病痛,每天都生活在黑暗世界里,老天爷你为什么这么的不公啊,我深深地为妞妞打抱不*,可是这样也于事不补啊!并不能为她减少痛楚。可我们打心眼儿里敬佩你,在我们心里你是最坚强乐观、懂事可爱的小妞妞,我们永远都记得你。

  但对于父亲,我感到十分悲痛,在女儿患病期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一天天消瘦,一天天被病魔吞噬,自己却帮不上什么忙。尽管她有时被病魔折磨地睡不着觉,常常半夜疼痛地哇哇大哭,那种感觉真是心如刀割,想让女儿去做手术,又害怕更早的失去她,毕竟手术成功的几率很少。哎……在这里我终于深深地体会到什么是无奈,尤其是对亲情,在这里我只能对您说一声节哀顺便,您真的很伟大。

  当翻到末页时,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再也无法用任何词汇形容,我只能说命运就是如此,并不是人人都能掌握。

读《妞妞》有感2

  《妞妞》的书被我搁置在书柜里将*四年的时间,不太记得买当时我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完妞妞爸写的序,毫不犹豫的买下了。或许我太年轻,孩子两个字是那么的飘渺而遥远,于是《妞妞》的书一放就是四年。前天晚上,我回房间发现书柜里藏着一本我还没读过的书,《妞妞》于20xx年4月25日晚上10点30分读醒。

  到底是意外的巧合,人为的选择,还是命中的注定,我身为一个不曾有过这种体会的旁观者渐渐疑惑,人生如梦的同时谁也无法遇见自己的梦何时发生又何时苏醒,唯有浑浑噩噩战战兢兢度过被称为现实的每一天。伴随着妞妞爸的回忆,看着那年他们家发生的一场美丽而凄惨的悲剧。

  结婚生子为人生必经之路,妞妞意外降临到他们家,荣升爸爸妈妈的两个人紧张而期待的等着小生命的降临。我想许多初为人父人母的心情都是一样的,每天看着肚子与未出生的妞妞对话,让妞妞熟悉爸妈的声音,那样出来时就能迅速找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孕妇怀胎期间很辛苦,饮食要注意,活动要小心,不能生病不能吃药抵抗外界一切会伤害到胎儿发育的辐射。可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并非所有人都能全部做到,意外本身就是变数。

  妞妞是天使的化生,却在降临数日被死神无情宣判死亡的乐章。嫉妒还是捉弄,如此天真可爱不懂世事的孩子要承受癌症的折磨,妞妞爸和妞妞妈所做的决定是常人难以抉择却不得不面对的痛苦决定。死期提前被预告被提醒多么让人感到无助和恐惧,妞妞是他们的女儿,哪怕只活一天也是他们的女儿。日复一日照顾并见证着妞妞的成长是快乐而痛苦的,快乐于眼前美好幸福充满牵挂的付出,痛苦于未来即将发生癌病扩散的折磨,特别珍惜就会特别害怕失去。

  妞妞爱看亮亮,爱听音乐,爱一切她所爱的人事物。亮亮消失的太快,以至于妞妞没来的及看清爸爸妈妈的长相,没来的及分辨天空是蓝色,云是白色,草是绿色……还好一直有音乐的陪伴让漆黑的世界里变得没那么可怕寂寞了。妞妞坐在妈妈的腿上,妞妞躺在爸爸的怀里,多么温暖舒服的真实存在啊。完全可以不去理会死神说过的话,反正谁都会死不是吗?忽然莫明的痛侵入到妞妞的身体,想尽办法干扰一个弱小可爱的生命。此刻妞妞爸和妞妞妈不得不承认这一天还是来了。之前的化疗无效,盲目的寻医奔波徒劳,难以忍受却要眼睁睁看着妞妞一点一点坠入深渊。

  这场悲剧终于落幕,妞妞成为他们心中永恒的女儿。离婚是意料中的事,每个人心中的痛只能自己承受自己封藏。

读《妞妞》有感3

  我最爱看课外书,而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妞妞》这本书。虽然它并不是什么名著,但它依旧让我受益匪浅。在我看来,书中的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个美妙的音符,每一个动人的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她躺在那间柔软温暖的小屋里迷迷糊糊地睡觉,突然被一阵异样的触摸惊醒。微微睁开眼睛,眼前却从未见过亮光。这是一个曾经健康的孩子,可死神却偏偏在其中筑巢,从那里向周围编结出灰黄色的蛛网。妞妞的父母在床边哭泣,却无法将她从死神身边夺过。他们每天都泪流满面,可死神似乎看不到他们的诚心,下定决心抢走这一条鲜活的小生命。作者马上就要失去自己的女儿了,他含着泪,提笔写下了这本感人的故事。

  妞妞已经到了那个看不见的地方了,可作者描绘的那双神秘又凝望的目光却永远留在我的尘世的天空,闪烁着悲伤而美的幽光。泪水留在书面上,成为我阅读的足迹。

  看完了这本书,我顿时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呀!父母不仅给了我健全的身体,还给了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可我以前却不知道如何去珍惜它,只认为这些都是父母应该做好的本分,可现在知道那是深深的父爱与母爱。我们要珍惜生命,父母为我们创造了生命,那我们就要去努力,努力让生命之花绽放得绚丽多彩。好好对待生命吧,生命只有一次,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既然生命是有限的,那么我们就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当中。就像鲁迅一样,他一生战斗不息,以笔为枪,不倦地向旧势力发出挑战;他俯首甘为孺子牛,对青年人总是无私地呵护。人们诵读他的著作时时常感到惊悚,因为在作品里的人物身上经常能发现自己的影子。它像皮鞭一样拷问人们的良知,“仿佛要炸出皮包下藏着的小夹”,教人惭愧,催人自新。所以,诗人赞美他“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在广大的人民心里,他代表了民族魂!

  生命无价,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生命,好好利用生命的价值!

读《妞妞》有感4

  拿起《妞妞》一书,瞬间一种热血澎湃的感觉涌上心头,促使我去读这本书。

  读完之后,才知道,妞妞从出生到死亡,仅仅18个月,这对于一个人来说,妞妞的人生道路短暂的不能在短暂了。仅仅18个月,她就尝遍了人间的喜怒哀惧:哭过、笑过、被爸爸妈妈深爱过,也讨叔叔阿姨们的喜欢,但同时一个弱小的生命也被病魔折磨着。

  妞妞出生不久,便查出她患有眼底肿瘤,并且恶性度很高,从那刻起,那个随妞妞一起诞生的新世界已经崩塌,那个在她诞生前的老世界也无从恢复。突如其来的灾祸让爸爸妈妈伤心不已,妞妞活不过一年了,她的寿命不长了。妞妞死后,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搞的七零八落,爸爸与妈妈最终也分离了。

  妞妞是个漂亮又可爱的小女孩,虽然不幸的事情发生在她的身上,灾祸可以让她的呼吸停止,让她的生命停止,但是不能让她的笑声停止,她总是用微笑面对生活,用笑声度过每一天,她顽强的与病魔作斗争,表现出一种坚韧不屈的意志。这种意志是常人难以具备的,有的人会害怕、畏惧,有的人会认为与其整日的被病魔折磨,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长痛不如短痛,一死了之。或许有些人会认为死并不新鲜,但活着更不稀罕。可是马雅可夫斯基说过:死是容易的,但活着却更难。西汉史学家司马迁也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但死非得要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吗?最重要的是有价值,而死也是荒谬的,而妞妞的死又是世界上最荒谬的,更不自然的死——一个健康又漂亮,活泼又可爱的婴儿预先宣告的,不可救药的死。

  妞妞是个聪颖智慧的小女孩,八个月会喊“爸爸”,九个月会喊“妈妈”,一周岁会自呼“妞妞”,一岁一个月,会说二三十个单词,包括若干双音节词和三音节词,一岁一个月会说包含三至四个词的完整的句子,会说“不”,因而能明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了,一岁四个月,会准确的使用人称代词,“你”“我”“他”和疑问代词“谁”。一岁半时的妞妞,她的屋宇已经敞开许多窗户,点亮许多明灯。她生活在这个被语言之光照亮的世界里,自由快乐。走过她的欢声笑语的屋宇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可就在屋宇被照得通体透亮之时,它突然塌陷了,十八个月的妞妞永远闭上了她的伶俐的小嘴。如果妞妞没有被病魔折磨,那她在爸爸妈妈的爱的哺育下会长成什么样的女孩子呢?一定会是个聪明大方知书达理的好女孩吧!可是事不随人愿,让她早早的离开了这个幸福的家庭,美满的人间。可这谁又能够阻挡着一切悲剧的发生呢,回天无力,只能让他的爸爸妈妈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了。可爱的妞妞与可恶的病魔,战斗了那么久,况且妞妞还是个婴幼儿,她也算是个英雄了。

  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弱小的渺茫的,其实世界上每一个人每件东西,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既不能骄傲自大,也不能妄自菲薄,只要恰到好处的发挥自己的特点,就能充分发挥作用。不要放弃你的幻想,当幻想没有了以后,你还可以生存,但是你虽生犹死。

  生活不能没有目标,就像航海不能没有指南针,让自己的目标更远大一些,让我们的眼界再开阔一些,相信我们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读《妞妞》有感5

  深夜零点过半,我扔保持读完《妞妞》清醒的脑子。

  更像是目睹她痛苦离去的漫长过程,那种反复的恢复,复发,本来就难熬的癌症痛苦被周国*抻扯的更加冗长!这样的过程,我几度读不下去,即期望快点结束又不愿错过任何一个描写妞妞生命的章节。无论结果如何,就算是心里明知,也希望从父亲口中得知,如同失散已久的孩子终得回家般的解脱和释怀。

  无论周国*用如何温柔的语言描写妞妞,我都觉得字里行间的冷峻。如南昌晚报评论所言,都被这冷峻所寒。妞妞那乖的令人心痛的安静,让我心神不宁,既然我是如此无奈,周国*又何以度!

  读《妞妞》的日日夜夜里,我几度失落,后来尽量选择夜晚读,是以便能够让漫漫长夜淡去那份无法自拔的惆怅。

  一:读《妞妞》的初衷

  对于整篇,我承认从未读过内容介绍,也谈不上因为什么而读。我只是只是对书名存在主观片面的误解,本身我对父亲角色就会很敏感,读此书之前只是好奇。

  二:被吸引

  读开始时,便抛弃了起初的想法融入到周国*和妞妞的世界中,我以为,,我以为,,,妞妞就是独一无二的。并理解了一个迎接新生命的惊喜,抚养新生命的愉快。甚至同周国*目睹了生命的终结。那些对生命的意义,在此之前我仍存在着不屑只言的蔑视。而现在不得不重新审视生命。

  三:关于生命

  但生命又是珍贵的脆弱的,任何人无权终止的,受尊敬的。不满岁的妞妞尚且对生命有这般强烈的求生欲,我又有何如?甚至那些行善救命的医生对妞妞所做的不负责任的诊疗,所谓鬼神迷迷信对生命的亵渎,也令我义愤填膺。在这样的社会里,又有多少个妞妞葬送在这种侩子手的手里!

  四:人性

  人性的脆弱又不是错误,但又不可避免,却让人承受这一遭接一遭的灾难,失去亲人还不够,还要失去爱人,什么是爱,我又开始不相信爱情了。时隔4年不仅妞妞不见了,这个小家庭也不复存在了。因为就算是周国*这样饱腹哲理的人,在失去妞妞后也经历大多小家庭的命运------离婚!这是周国*意想不到的,也是我万万想不到的。

读《妞妞》有感6

  生、老、病、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似乎是作为人我们必须经历的人生旅程,而我在读了《妞妞》这本书,让我不得不思考生命的意义。

  妞妞出生不久,便查出她患有眼底肿瘤,并且恶性度很高,从那刻起,那个随妞妞一起诞生的新世界已经崩塌,那个在她诞生前的老世界也无从恢复。突如其来的灾祸让爸爸妈妈伤心不已,妞妞活不过一年了,她的寿命不长了。妞妞死后,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搞的七零八落,爸爸与妈妈最终也分离了。

  妞妞是个漂亮又可爱的小女孩,虽然不幸的事情发生在她的身上,灾祸可以让她的呼吸停止,让她的生命停止,但是不能让她的笑声停止,她总是用微笑面对生活,用笑声度过每一天,她顽强的与病魔作斗争,表现出一种坚韧不屈的意志。这种意志是常人难以具备的,有的人会害怕、畏惧,有的人会认为与其整日的被病魔折磨,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长痛不如短痛,一死了之。或许有些人会认为死并不新鲜,但活着更不稀罕。可是马雅可夫斯基说过:死是容易的,但活着却更难。西汉史学家司马迁也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但死非得要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吗?最重要的是有价值,而死也是荒谬的,而妞妞的死又是世界上最荒谬的,更不自然的死——一个健康又漂亮,活泼又可爱的婴儿预先宣告的,不可救药的死。

  妞妞是个聪颖智慧的小女孩,八个月会喊“爸爸”,九个月会喊“妈妈”,一周岁会自呼“妞妞”,一岁一个月,会说二三十个单词,包括若干双音节词和三音节词,一岁一个月会说包含三至四个词的完整的句子,会说“不”,因而能明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愿了,一岁四个月,会准确的使用人称代词,“你”“我”“他”和疑问代词“谁”。一岁半时的妞妞,她的屋宇已经敞开许多窗户,点亮许多明灯。她生活在这个被语言之光照亮的世界里,自由快乐。走过她的欢声笑语的屋宇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可就在屋宇被照得通体透亮之时,它突然塌陷了,十八个月的妞妞永远闭上了她的伶俐的小嘴。如果妞妞没有被病魔折磨,那她在爸爸妈妈的爱的哺育下会长成什么样的女孩子呢?一定会是个聪明大方知书达理的好女孩吧!可是事不随人愿,让她早早的离开了这个幸福的家庭,美满的人间。可这谁又能够阻挡着一切悲剧的发生呢,回天无力,只能让他的爸爸妈妈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了。可爱的妞妞与可恶的病魔,战斗了那么久,况且妞妞还是个婴幼儿,她也算是个英雄了。

  人的一生总是要经历着这般那般的折磨,而我们要学*妞妞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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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妞妞》有感通用10篇

  读《妞妞》有感 1

  “女儿当然不是插曲,女儿是父亲的宿命,使生存和死亡,都足够*静”,这是在我读完《妞妞》一书后感受最深刻的一句诗。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人类在生死面前的无助;看到了一位父亲对他即将离去的女儿的不舍;看到了一位父亲对女儿最真挚的爱。在这本书中,周国*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自妞妞出生后,就成为父亲的掌上明珠。周国*在书说:“宁可做*庸的父亲,不做杰出的哲学家。”因而他曾付出自己的一切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她。然而生命是脆弱的,襁褓中的妞妞却患上了严重的眼疾,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这一段漫长却又短暂的日子里,他不离不弃,竭尽所能地让妞妞开心。但是,在死神面前他也有着作为一名父亲无能为力的无奈与辛酸。终于,他失去了妞妞。

  人类,号称地球上最有智慧的生物,听起来,是那么的伟大,然而,在生老病死面前却是那么的脆弱。一位父亲,当他得知女儿的生命已经不长了的时候,他的心情一定是十分的沉重,可是,为了父亲这个名称,为了丈夫这个名称,他不得不忘记悲伤.擦掉泪水,用他的双手撑起整个家。

  读《妞妞》有感 2

  第一次接触周国*的散文,应该是他的那本《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了。他对女儿的那份爱不禁让人潸然泪下、感慨万分。

  他的文字几乎都意韵深远、耐人寻味,而他对自己的女儿,就像书中说的那样:“我爱我的女儿胜于爱一切哲学。”虽然妞妞永远的留在一岁半了,但在周国*和更多的人眼里她永不止留在一岁半而已。从妞妞的诞生到离开人世,从喜悦到悲伤,他似乎在这一刹那明白了人生的悲欢离合。的确,灾难是不可预知、无法避免的,而我们每个人能做的,就是珍惜眼前的幸福,对待生活充满希望。

  看了这本书,似乎我也就像个隐形的天使一样,默默看着妞妞长大。不时为她高兴,不时为她悲伤,似乎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大人们那样,有了一种像父母一样的责任感。的确,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上帝送给人间的小小的礼物,在不知不觉中默默成长,然后在不知不觉中默默消失。死亡是无法避免,更无法逃避的,我们并不能因为难以逃避的事实就对自己放弃,而是应该去选择永远幸福下去。就像周国*对妞妞一样,虽然妞妞已经患上了癌症,但他并不因此对她放弃,任凭命运宰割,而确是用所有爱的光环去包围她,让她感觉到自己无论是生是死,都是幸福的。

  人生的道路即漫长又短暂,面对失败也好,悲伤也好,无论怎样,都应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不应自暴自弃,更不能选择逃避。因为幸福永远在我们身边,爱也永远在我们身边。

  读《妞妞》有感 3

  动人的故事造就了一本天生不凡的书和一个父亲的札记。

  最*我读了《妞妞》,看完之后感触很深。此**录了作者的女儿与死神奋力挣扎了一年又八个月后,作者最终丧女又与妻子离婚的故事。

  我认为作者是一个很阳光的人,因为他能从这样的悲痛中走出来,继续用笑脸去面对生活和工作。作者先是丧女,后来妻子也要离他而去,这无疑是抽走了他最后的心理支撑。生活给了作者无比沉痛的打击,而作者的心中不仅有悲痛还有光明和希望,这说明作者是一个内心强大,积极,乐观的人。

  妞妞无疑是这个事件最大的受害者,年仅一岁就双目失明,她得罪了谁?没有,她是因运气不好才导致祸从天降。但是她从生命之初到最后一刻抱怨过谁?仅是因为她还不懂得抱怨吗?仅是因为她还没有生与死的概念吗?不,无一正确!生死之观,只要是生物就有的,她不抱怨天命是不想让家人惭愧,有过失感。她从会说话到离世仅有半年的时间,她可能还没有想好该对父母说什么,该怎么说就离开了这个多彩、绚丽的世界。

  雨儿也很不容易,本想着陪着自己的.亲骨肉慢慢长大,从一个小小的胚胎,到妞妞出生,给她喂奶,带她去上洗手间,哄她睡觉。在看着妞妞做治疗时,听着妞妞喊最后一声妈妈,看着妞妞最后一次伸向自己的小手,雨儿心中翻腾着痛苦与悲伤最后她实在抵不住心中的压力,不得已离开了自己的丈夫,重新寻找新的生活

  文章用生动的心理描写与频繁的心理活动写出了作者心中无比的焦虑与煎熬,用凌乱的心理表达出作者濒临崩溃的心情,极具真实感。作者在书中倾诉了心中的悲愤与不*,既写出了弱小的生命与死亡之间的故事,又写出了弱小生命的顽强与命运的无情,还写出了死亡的公*与无情。

  读《妞妞》有感 4

  两个月读完一本书,总觉得要写点什么来表述心里的那份稚爱

  我一直认为文章没有懂与不懂,从文字里得到触碰自己灵魂的东西,引得起共鸣那就是一种幸福了。

  读这本书确实总让人潸然泪下,当看着亮亮渐渐得黯去,渐渐地消失,当听他讲述那女儿焦急的表情,那一直一直摆动的小手,我无法把自己从那情境里抽出想象,看《妞妞》我的脑海里自始至终都浮现的是外甥女,我总是为周国*感性的笔触悲恸,就如他说自己是一个天性悲观地小男人,而雨儿则天性快乐,这个忧郁的父亲,是那样细腻得描述,女儿的一个动作,一个声音,在他的笔下都那般活灵活现,融积了得多浓多浓的父爱。

  很多的情节既有快乐,又更多让他惧怕一切的稍纵即逝。我们永远也只是旁观者,我们知道他很痛苦,也依旧只是旁观者,无法真切体会他的那种无助。他将悲伤转为文字,我们为之哀痛可依旧也是旁观者,我们能体会多少。他看到了一个新生命的到来,那一个花苞,他是那般欣喜,一个不愿结婚而结了婚,不愿要孩子却有了孩子的他,是那般从一种思考转变成另一种,这也是我不懂的,但哥哥姐姐也说孩子的到来。

  他体会了迎接新生命的狂喜,又那么迅速地看到了死亡的阴影,他目睹那小小的身体独自呆在那阴冷的地方。生与死,那么短暂的在一个婴幼儿身上上演。

  读《妞妞》,读出的不只是感伤,人在自然的灾难面前,明知道它的降临却无计可施,面对自然人的力量还是微薄的,作为一个父亲他只能疼惜,而伤痛依旧只在小妞妞身上漫延,做为父亲他只能悲伤,而死亡依旧只发生在小妞妞身上。

  他的语言没有多余,字字句句都那么得让人深思,我无法站到他的高度,我只知道那是一种痛。我也无法和他分享怀抱妞妞时的甜蜜,我只知道那是一种幸福。他是一个哲学家,然而和孩子一起任何的哲理都变得没了意义。他俨然只是沉浸于拥有妞妞的幸福中的父亲。

  他也做了种种设想来逃避事情的真实,假如雨儿不曾感冒假如那医生能够负责,然而一切还都只是假如,他也说悲观者总有一套自我安慰的理论,他用着,虽然明白是自欺欺人也依旧,面对无法改变的灾难除了默默忍受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看着女儿漂亮透明的眼睛,美丽晶莹却不知那正是灾难的掩饰。有谁会想到十万分之一的机率会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他也曾那般犹豫在孩子的治疗上面,全或无的理念应该是每个父母所期待的,他无法接受一个盲孩,而后他发现自己是那般愿意永远守候自己的女儿,没了触不到了,永远的离开了。他后悔自己的犹疑,但这又有什么可指责的呢。

  每一对父母都有着单纯的期待,《妞妞》不只有父爱深深,感触更多的还有他们夫妻感情,是如此和美融洽,是互补的吧,我很喜欢雨儿也想不擎哪些,就是特别羡慕他们那种爱。

  读这本书感受是数不尽的,生与死的对话中,他写出了他深刻的思考,而那字字句句都意味深长,唯有细读吧。一个父亲的札记,一个先天性视网膜母细胞的女婴,太多处有话要说,但时间有限。

  读《妞妞》有感 5

  “磕着了,磕着了”这一串有节奏的童声,懦懦的,甜甜的,一下一下的敲击着自己的心,伴着的是阵阵绞痛。这是一个粉装玉琢的一岁半的小姑娘在生命的尽头向亲人做着的最后告别。

  合上书,那个粉嫩的病床上的小女孩依旧浮现在脑海,迟迟不散。心里是痛,眼里是泪。

  周国*将还未来的及付出的爱和深情全部倾注在《妞妞》这本书中,用一个父亲最质朴的言语倾诉着他那个在世间存活了十八个月的,身患癌症的女儿的点点滴滴,包括她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怒,她超乎寻常的聪慧,她面对病症的无知无畏,她原先散发着奶香的温热的小身体,她最后被病魔折磨的黯淡无光的小模样,她留给人间的欢乐,她带往天堂的病痛……同时,书中真实地记述了拥有这样一个可爱却注定会夭折的孩子的父母要承担的凄苦、无奈、迟疑、委屈、愤怒、哀痛和绝望。

  无法阻挡厄运发生的周国*看着小小的女儿遭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不知道妞妞刚开始的生命旅程将在哪一天走向尽头。别人*以为常的的光明在妞妞身上确是莫大的幸福,她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妈妈说妞妞的眼睛像波斯猫,那是她心中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她在病痛的折磨下一遍遍喊着“磕着了”,那是她心中最疼的词汇,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总磕着她;当妞妞的肿瘤渐渐严重,她唯有哭来发泄痛楚,爸爸内心的不忍化作泪水夺眶而出时,妞妞边哭边说:爸爸疼,妞妞哭。

  她在病痛下要求妈妈谈钢琴,听的入神时,疼痛也似乎随着悠扬的曲调飘散,在爸爸肩头沉入甜甜的梦想,迎接下一轮病痛的挑战;在妞妞即将离开人世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唤“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在苍茫人世间望着女儿还未来得及绽放的生命之花凋零,那是怎样令人揪心的痛楚。妞妞终究是在“磕着了”的呜咽声中走向那生命的尽头,摆脱了不公的命运带来的摧残,小小的安琪儿重新回到了天堂。“小妞妞,爸爸担心的是你那么弱小无助,从未离开过爸爸妈妈,我们竟让你一个人出远门,你那双还没有学会走阳间的路的小脚丫,竟要独自去走那条阴森的冥路了”,这份深深的担忧,深触我心,“宁可做*庸的父亲,不做杰出的哲学家”的周国*,那份对女儿的挚爱,在此表现的淋漓尽致。

  “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再也不能看见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再也无法在阳光下快乐追逐,再也不能做在钢琴前像母亲那般美丽演奏,再也无法执笔像父亲那样倾诉。妞妞是获得了解脱还是失去了所有?

  泪伴着纸张的一页页翻动不断滚动。为可怜的妞妞,也为苦命的父母。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一场劫难,硬生生的拆散了本该洋溢浓郁幸福的家庭,无法想象是怎样的煎熬,在一年多漫长而又短暂的日子里,目睹襁褓中稚嫩的生命是怎样发源,又是怎样被死神一步步逼*,吞噬。父母无疑是伟大的,陪伴着的一年多的时光,相信是妞妞对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回忆。

  世界上无处不在的是无意的伤害,让脆弱的生命防不胜防,只有珍惜每分每秒,珍惜每一次的美好时光,善待自己,呵护自己,才能让生命不会无声流逝,才能让精彩永久绽放。人生的结果对于每个人都一样,正因如此,生命才应牢牢被把握。

  有一千个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那条理由胜过一千个理由,它是我对你的爱,感谢父母,为我们带来了如此璀璨的世界,感谢生命,让我们懂得了把握和珍惜。努力前行,让自己的生命绽放最美丽的光彩。

  读《妞妞》有感 6

  妞妞是一位得了癌症的女儿,注定是要夭折的。但是他的父亲没有放弃。在书里,一个父亲用爱与深情记录着她存在世上的十八个月,身患癌症女儿的点点滴滴,包括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喜一怒,她超乎寻常的智慧,都给父亲带来了继续的勇气和力量。这一本书,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

  本书不仅仅记述了父母与妞妞之间的感情,还记述了父母在孩子死后,父母承担的凄苦,无奈,愤怒与绝望。《妞妞》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妞妞的父亲是一位哲学家,母亲是一位天真未泯的小女人。他们的婚姻虽然有问题,但感情十分深厚。儿妞妞的降生就像一位天使,但这个天使在降生人间十八个月后就被上帝召回。她徘徊在无可挽回的旅途上,却在一路上洒播欢笑。在此过程中,作为父亲的哲学家一直思考着生与死的重大问题。而小女人则慢慢成长为一位母亲,三个人彼此依赖生活。

  每个生命都是偶然的,但并不妨碍每个生命都是尊重的。有些生命是短暂的。但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妞妞死去之后,周国*说:“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这句话很富有哲学的味道,让人可以深刻的感受到周国*对妞妞的喜爱。

  《妞妞》中妞妞虽然存在时间上很短暂,但在她的生活总是欢乐,过好她的每一天。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活着,没有理由不好好的活着。

  读《妞妞》有感 7

读《妞妞》有感范文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明知缘分既尽,却无可奈何,最痛苦的事不是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未来得及给你的爱,作文 最短的缘,最深的爱——读《妞妞》有感。

  清风拂动着帘子,飘散而来的是缕缕芳草香,暖暖的阳光照耀在身上,蓦然回首,又是一年春来到,望着那温暖投射下的相片,每一张笑脸清晰可见,一股暖流在心间流淌,原来幸福很简单。

  心总在追寻着,哀怨着,却不知其实幸福就在一门之间,打开心房,闭上双眼细细聆听,有着一个健康的身体,一对疼爱你的父母,这不正是幸福吗?即使缘分再短,爱已深沉。

  当我读完妞妞这本书时,眼里不禁含着泪水,它让我见证了一个父亲对女儿最深沉的爱:一个仅拥有562天生命的小女孩——妞妞。因为妈妈在怀孕5个月时接受了大量X光照射,妞妞刚出生不到一个月就被确诊患有绝症。然而,妞妞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抛弃她,或是消极的等待亲生骨肉一点点死去,他们像养育健康小孩一样细心的呵护她,直到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周国*作为一位父亲,他对女儿宠爱有加,更为女儿的不幸痛苦自责,在那段短暂的日子里,他曾谴责医生的无良,控诉上天的不公,但最痛心的莫过于无法减轻女儿的痛苦,听着那一句句“磕着了,爸爸疼……”他只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却无能为力,哽噎无语。当死神的脚步悄然接*,看着那嫩幼的身体变成冰冷的尸体,那一刻,他的世界似乎崩塌了,笼罩着层层的黑云浓雾,他只能痛呼:“为什么世界还在,我还在,但你却不在了”。

  是爱让一个从不信神的人坚信上帝的存在,只为让女儿能有一个天堂快乐的玩耍;是爱让人变得软弱甚至放弃机会微小的手术,只因不愿让女儿困于黑暗世界;不想她在未来的日子里承受着折磨,以至于当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女儿一步步临*死亡,作为父亲的他开始为其决定后悔自责,然而却在也来不及了,只能一路疼一路爱,读后感《作文 最短的缘,最深的爱——读《妞妞》有感》。

  佛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遇见你们再成为你们的子女,我又得回眸多少次呢?总以为人生漫漫,所以一度任性地挥霍,时常惹你烦心,偶尔让你气愤不已,有时令你担忧,又或者使你万愁莫展,当不懂事的我将你的关心拒于门外时,你却原地守候不曾真正远离……

  清风吹拂着柳絮,也吹散了我的思绪,时间宛如指间沙,越想抓紧流失的越快,拿着手中的全家福,遥头回想,我又错过了多少呢?在那匆匆溜走的十几个春秋里,是你们陪伴着我,指引着我,鼓舞着我,或许生命真的很短暂,如那绚丽的流星眨眼即逝,那么你我间的缘分该是多么的短,曾经一度以为回报不急于一时,因为一生很长,总以为只有长大才能给予你们最好的报酬,然而人生匆匆几十年,减去那些让你操劳的日子,又还剩余多少呢?与作者相比,我们是幸运的`,有着足够的时间来实现我们的爱,可是我们身为子女又是否发觉父亲的黑发已夹杂着银丝,母亲的娇脸又增添了几道岁月的痕迹,作为子女我们似乎只会一味的索取,却不知“子欲孝而亲不待”的悲哀。你与我有着世上最亲密的联系,那血溶于水的牵绊在我们身上流淌着,那么即使缘分很短,又何妨?时间消逝,岁月流失,爱仍在,抹不去的是你我的回忆,我相信即使妞妞不在了,但却永远活在她的父母心中,正如这本“妞妞的书”仍感动着你我,拨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

  短短的缘,深深的爱,这么*又那么远,小时候,大手握小手,而如今请让我抓紧你们的手,分担着你们的烦恼,聆听你们那一阵阵脆如风铃的笑声,莫让悔恨跟着走……。

  读《妞妞》有感 8

  喜欢周国*是多年前缘于观看了那本《人生哲思语编》,觉得他对于各种人生百象的诠释很耐看耐读,稍加关注,知道其另有本《妞妞》也很受欢迎,但一直没找着机会看。不久前,一人前往图书馆里找书看,在一排排的书架中,一眼就瞥见了《妞妞》,象是久违的朋友,毫无顾虑拿起,登记完借回家。原本以为《妞妞》是一个父亲写女儿的传记,应该是一本字里行间处处洋溢着幸福味的书籍,却不曾想让每一位读者们读得悲痛连连、泪流满面。“在读者们看来这始终是一本书,但是在我看来这是一座坟墓,一座父亲用双手亲手给女儿垒起来的坟墓”,作为作者的周国*如是说。43岁初为人父,但幼小的女儿却又在满月前一天被检查出患有绝症,医生断定活不过二岁,从幸福的顶端摔下直至灾难的底端,这样的苦难不是每一个人能经受得住的。

  一边享受着与女儿在一起的幸福瞬间,感受着小生命在一天天的变化,一边却又承受着常人所无法承受的心理煎熬,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一位父亲的满满的爱和深深的无奈,宁做*庸的父亲,也不做什么伟大的哲学家。《妞妞》一书写于女儿去世十周年,在我看来,在整本书中始终能嗅出,回忆中带着忧伤,追念中又掺着甜蜜的味道,一路看来,让看书的人也始终跟着作者的情绪上下起伏,尤其是看到癌症末期病情加剧的最后日子,饱爱病痛折磨的妞妞顽强的挣扎在父亲怀里,每当疼痛来袭的时候,小妞妞的那句“磕着了,磕着了。”时时萦绕在耳边,直叫人泪如雨下、欲罢不能。同情年幼的小妞妞,却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坚强。

  反过来一想,由此书不难发现周国*是位什么样的人,只有心境明朗,看透人生得失的强者,才得以在人生灾难后仍以从容面对种种。跟这样的苦难相比,工作生活中的得失、委屈、不*又算得了什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所拥有的最为*凡和简单的幸福。

  读《妞妞》有感 9

  *日,看了周国*先生的博客,读了周先生关于《妞妞》的介绍,立刻网购,书一到手,就开始读。

  《妞妞》细腻的笔触,哲人的智慧,*凡而无以复制的爱,深深打动自己,几乎就是眼含热泪在读,作为父亲所有的、共同的爱产生强烈的共鸣,共振,那一份唯有父亲不能感受的五脏撕裂,六腑挫裂的难以言表的痛,深深折磨着自己,甚至有些忧郁,时而内心会告诉自己,将书撕碎,把它抛之九霄云外。

  周先生可爱的女儿在经历短短的一年零八个月生活后,在短的不能再短的时间离开了无比深爱她的父母,踏上天堂的旅程。在家,一买回书,女儿就会抢着看,鉴于自己读书的内心感受,鉴于自己了解女儿在读这样悲情的书也会抽泣,悲伤,我在回家的路上就对女儿说:宝贝《妞妞》这本书太煽情了,你读了会伤心的。周国*先生写的非常好,宝贝,爸爸不想让你如此早的体会人世的痛楚,无奈,悲伤,你会伤心,伤着自己,还是不读的好,或者你大些后再读。女儿露出淡的不能再淡的笑,“爸爸我已经偷偷的读了一些了,我和你没说,我和你感觉不一样,妞妞,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她的人生虽然短暂,但她有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她的爸爸,智慧,拥有博大而细腻的爱,全身心投入在妞妞身上,妞妞是幸福的,世间又会有几个孩子象妞妞那样幸福。又会有几个孩子能拥有这样的爸爸”。本人立时无语,以掩盖自己眼中的泪,我也真正为周国*先生的创作能力折服,他让一个十二岁的女儿真正读懂了“父亲”。女儿又一次用她的阳光的心灵给了我刻骨铭心的感觉,我由衷的想喊:生个女儿真好!

  读《妞妞》有感 10

  妞妞,你看到这个名字,一定会认为它是一个女孩子吧。但是,我要告诉你,你错了,妞妞呀,其实就是一条狗。并且,这条狗还是与我只有“一面之交”,但是,我却被她深深地吸引了。

  今天,我和妈妈在售楼部看到了一条非常可爱的狗狗。那是一条狐狸狗,毛色雪白雪白的,就像一个大雪球,大眼睛,还是双眼皮呢!

  初次见到妞妞时,我和弟弟都被她那庞大的身躯给吓坏了——我从来都没有见到过那么大的狗。而且,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牙齿尖尖的,吐着舌头。我听说过狐狸,从小,我就听说《狐假虎威》、《狡猾的狐狸》、《乌鸦和狐狸》等关于狐狸的故事,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狐狸是狡猾的象征根深蒂固。眼前看到的这条狐狸狗,还颇有几分狐狸的狡猾与凶悍。打心眼儿里,我十分不喜欢她。

  妈妈告诉我和弟弟,千万不要招惹这只狗。(前一段时间,我家的小猫在和弟弟玩耍时,不小心抓了弟弟的手,害得弟弟打了五针的狂犬疫苗。)弟弟还没有被吓着,但是妈妈真可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现在是见了狗和猫,妈妈就一再叮咛我和弟弟,千万不要招惹它们。今天见了这么一只“膘肥体壮”,妈妈怎能不担心呢?

  可是弟弟天生就喜欢这些猫啊,狗啊。他慢慢地走到那只狗身边,抚摸她的耳朵。看起来,这只狗被抚摸地挺惬意的。我连忙警告弟弟,这可是狗,小心被咬了。弟弟非但不听,还大声说:“姐姐,我不怕,这只狗很乖,她的皮毛很厚,摸上去很舒服的,你也来试试吧”。我有点心动了“这只狗也不像书里所说的,狡猾,奸诈。”我悄悄地抚摸了她一下,嘿,别说,真的挺舒服的。后来,在这短短的几分钟的时间里,我已经和她非常的熟悉了。我只要一喊:“妞妞,坐下”。妞妞便会听话的坐下,我再喊一声:“妞妞,站起来。”妞妞马上就会站起来,并且后两爪着地。看得我是哇哇大叫。妞妞还很会拜造型,我想和她拍影留念,我抱着她的脖子,她便会将一只爪举起来,真是聪明啊!直到妈妈走的时候,我和弟弟还是很恋恋不舍。妞妞的眼神中,也露出了几分伤感。

  现在,我对狐狸的印象也好了许多。有机会,我一定会再去看看妞妞。


读《妞妞》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妞妞有感(精选五篇)

  读妞妞有感 1

  我刚拿起《妞妞》一书,瞬间一种热血澎湃的感觉涌上心头。读完之后,才知道,妞妞从出生到死亡,仅仅18个月,这对于一个人来说,妞妞的人生道路是短暂的不能在短暂了。18个月她就尝遍了人间的喜怒哀惧,她被爸爸妈妈深爱过、被叔叔阿姨们喜欢着,但同时也被病魔折磨着。

  妞妞出生不久,便查出她患有眼底肿瘤,突如其来的灾祸让爸爸妈妈伤心不已。妞妞是个漂亮又可爱的小女孩,灾祸可以让她的呼吸停止、让她的生命停止、让她的一切停止,但是不能让她的笑声停止。她总是用微笑面对生活,用笑声度过每一天,她顽强的与病魔作斗争。

  马雅可夫斯基说过:死是容易的,但活着却更难。西汉史学家司马迁也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妞妞的死是最荒谬的、最不自然的、最难以相信的、最不可救药的死。

  一岁半时的妞妞,她的屋宇已经敞开许多窗户,点亮许多明灯。她生活在这个被语言之光照亮的世界里,自由快乐。走过她的欢声笑语的屋宇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可就在屋宇被照得通体透亮之时,它突然塌陷了,十八个月的妞妞永远闭上了她伶俐的小嘴、闭上了她最有魅力的眼睛、闭上了她一切的希望。

  事不随人愿,让她早早的离开了这个幸福的家庭、美满的人间。可这谁又能够阻挡着一切悲剧的发生呢?一切都回天无力了,只能让他的爸爸妈妈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了。

  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弱小的渺茫的,其实世界上每一个人、每件东西,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既不能骄傲自大,也不能妄自菲薄,只要恰到好处的发挥自己的特点,就能充分发挥作用。生活不能没有目标,就像航海不能没有指南针,让自己的目标更远大一些,让我们的眼界再开阔一些,相信我们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读妞妞有感 2

  周国*将还未来的及付出的爱和深情全部倾注在《妞妞》这本书中,用一个父亲最质朴的言语倾诉着他那个在世间存活了十八个月的,身患癌症的女儿的点点滴滴,包括她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怒,她超乎寻常的聪慧,她面对病症的无知无畏,她原先散发着奶香的温热的小身体,她最后被病魔折磨的黯淡无光的小模样,她留给人间的欢乐,她带往天堂的病痛……同时,书中真实地记述了拥有这样一个可爱却注定会夭折的孩子的父母要承担的凄苦、无奈、迟疑、委屈、愤怒、哀痛和绝望。

  无法阻挡厄运发生的周国*看着小小的女儿遭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不知道妞妞刚开始的生命旅程将在哪一天走向尽头。别人*以为常的的光明在妞妞身上确是莫大的幸福,她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妈妈说妞妞的眼睛像波斯猫,那是她心中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她在病痛的折磨下一遍遍喊着“磕着了”,那是她心中最疼的词汇,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总磕着她;当妞妞的.肿瘤渐渐严重,她唯有哭来发泄痛楚,爸爸内心的不忍化作泪水夺眶而出时,妞妞边哭边说:爸爸疼,妞妞哭。

  她在病痛下要求妈妈谈钢琴,听的入神时,疼痛也似乎随着悠扬的曲调飘散,在爸爸肩头沉入甜甜的梦想,迎接下一轮病痛的挑战;在妞妞即将离开人世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唤“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在苍茫人世间望着女儿还未来得及绽放的生命之花凋零,那是怎样令人揪心的痛楚。妞妞终究是在“磕着了”的呜咽声中走向那生命的尽头,摆脱了不公的命运带来的摧残,小小的安琪儿重新回到了天堂。“小妞妞,爸爸担心的是你那么弱小无助,从未离开过爸爸妈妈,我们竟让你一个人出远门,你那双还没有学会走阳间的路的小脚丫,竟要独自去走那条阴森的冥路了”,这份深深的担忧,深触我心,“宁可做*庸的父亲,不做杰出的哲学家”的周国*,那份对女儿的挚爱,在此表现的淋漓尽致。

  “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再也不能看见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再也无法在阳光下快乐追逐,再也不能做在钢琴前像母亲那般美丽演奏,再也无法执笔像父亲那样倾诉。妞妞是获得了解脱还是失去了所有?

  泪伴着纸张的一页页翻动不断滚动。为可怜的妞妞,也为苦命的父母。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一场劫难,硬生生的拆散了本该洋溢浓郁幸福的家庭,无法想象是怎样的煎熬,在一年多漫长而又短暂的日子里,目睹襁褓中稚嫩的生命是怎样发源,又是怎样被死神一步步逼*,吞噬。父母无疑是伟大的,陪伴着的一年多的时光,相信是妞妞对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回忆。

  世界上无处不在的是无意的伤害,让脆弱的生命防不胜防,只有珍惜每分每秒,珍惜每一次的美好时光,善待自己,呵护自己,才能让生命不会无声流逝,才能让精彩永久绽放。人生的结果对于每个人都一样,正因如此,生命才应牢牢被把握。

  有一千个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那条理由胜过一千个理由,它是我对你的爱,感谢父母,为我们带来了如此璀璨的世界,感谢生命,让我们懂得了把握和珍惜。努力前行,让自己的生命绽放最美丽的光彩。

  读妞妞有感 3

  《妞妞》,简单的题目中蕴藏着一个并不简单的故事。暑假里,我读了周国*写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感触很深。周国*的第一个女儿——妞妞,一出生就生患绝症,她只活到了一岁半,她还没认识这个美丽的世界,就走了。妞妞,就像是一只小舟,慢慢地停靠在岸,可是我想不通,一只已经安全靠岸的生命小舟怎么还会触礁沉没?妞妞就像是一位天使,可爱、纯洁、美好,她的身上集齐了人类所没有的赤子之心。而上帝就是那么不喜欢一切美好事物的诞生,开了个小小的玩笑,正是这个小小的玩笑让刚刚诞生的小妞妞患了不治之症。

  “你总是那样恬静,出奇的恬静,小脸蛋闪着洁净的光辉。最美的是你那双乌黑澄澈的眼睛,一会儿弯成妩媚的月牙,掠过若有若无的笑意,一会儿睁大着久久凝望空间中的某处,目光执着又超然。”周国*在书中是这么描写妞妞的。但是他在那时不知道,就是这双“乌黑澄澈”美丽的眼睛,是让妞妞离去的“罪魁祸首”。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好也是最悲惨的故事。我曾经看到过一段话:上帝缺保镖,所以李小龙去了;上帝缺杀手,所以拉登去了;上帝缺手机,所以乔布斯去了;上帝缺歌手,所以杰克逊去了……我想问,难得上帝还缺快乐吗?所以又把这个被他刚刚派下来的“快乐小天使”叫回去了吗?妞妞在世上仅仅活了562天,18个月,这对正常人来说,妞妞的生命是多么短暂。在这562天中,妞妞哭过,笑过,被爸爸妈妈疼过,细心照料过,但同时,也被病魔折磨过。

  妞妞是个聪慧的小女孩,八个月,她会喊“爸爸”。九个月,会喊“妈妈”。一周岁,会自呼“妞妞”。一岁一个月,会说二三十个词,包括若干个双音节和三音节词。一岁二三个月,会说包含二至四个词的完整句子,会说“不”,因而能够相当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了。一岁四个月,会准确地使用人称代词“你”、“我”、“他”和疑问代词“谁”,几乎能自由地表达她想表达的任何意思了。可是,一个那么可爱聪明“伶牙俐齿”的妞妞,在她18个月的时候突然闭上了她的小嘴,不再发出那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如果妞妞没有那么早逝去,没有身患疾病,那么在妈妈的爱抚下一定成为了一位既知书达理又大方的好女孩。可是命运就是那么不如人意。可爱的妞妞是勇敢的,她与病魔战斗了那么久。我一直记得书中写妞妞死去的情景:妞妞突然伸出手,紧紧抓住雨儿的手腕,轻轻叹了一口气。接着,她的手松弛了,全身猛烈抽搐了一下,停止了呼吸……看到这里,我不禁泪如泉涌,妞妞紧紧抓住雨儿的手是想再看看自己的妈妈,想再和她和爱她的爸爸生活在一起,但是,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了。

  妞妞让周国*懂得:“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割断父母对孩子的牵挂,连死亡也不能,这牵挂的线**在你远逝的小躯体上,穿透生死的壁垒,达于另一个世界。我明知你不复存在,仍然惦记你犹如惦记一个失踪的游子”。但愿这种牵挂能穿越时空飞到妞妞身边,成为永恒!

  读妞妞有感 4

  体会生命,感悟幸福——读《妞妞》有感

  偶然的机会做了一篇出自周国*《宝贝》的一品文章阅读题,经老师介绍,其系列图书《妞妞》便深深吸引着我,买来后更是一饱了眼福。

  这本书是周国*先生写给仅活到一岁半的女儿妞妞的一本书,记录的全是对妞妞的爱。同时也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那段时间的真切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目睹她被查出难以治愈的疾病——视网膜细胞瘤,得知妞妞快要离世的绝望以及离世之后的悲伤……

  同时这位哲学家在妞妞死后表达了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他以不同的身份去看看带着一切,我不知道他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挖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而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像不像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早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宛若耳语和游丝,在茫茫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生死离别更让人黯然销魂的啊……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我们有此组间国*先生对妞妞爱之深切!

  作为一个尚未成熟,阅历并不丰富的读者我对妞妞的死都深感遗憾,从这个仅有18个月的小生命中,我读懂了什么叫坚强,什么叫不幸。同时我也明白:活着就是幸福,健康就是财富。做人要知足方能长乐,心情快乐地走完一生,是人生的最佳之境界。快乐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我们为什么不选择快乐呢?

  “活着真好”的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狂傲不羁的呐喊,也不是来自于凶猛的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忍受一切,在绝望和痛苦的边缘继续活着,而却骄傲而坚强的活着。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绝望和希望,在我们的命运里比比皆是,更如朋友那般亲密无间。正如没有绝对的苦难,也没有永久的幸福。

  不论或者有多么痛苦,我们都要活下去,不为别的,也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读妞妞有感 5

  朋友借给我这本书时说:“这是一本会让你哭的书。”我怀着好奇心看这本书。看了这本书让我很伤心、难过。周国*,一个哲理学散文家,更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为了孩子什么都可以不要。

  在这本书中,周国*写下了妞妞的可爱和可怜。读到‘妞妞的词典’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妞妞是多么聪明啊,小小年纪就认识那么多字,还懂得听音乐。老天为什么那么不公*!一个小小的孩子就得了眼底肿瘤还是恶性的,对于一个父母是多么大的打击。

  世界上最神圣的是父母,但如果你读完这本书,相信你会有很大很大的改观,就连我也不例外。我是一个女孩和妈妈在一起聊天多过爸爸。是的“父爱如山,母爱似水。”

  看完这本书,回想起来真的觉得爸爸对我特别好。同学们要记住世界上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孩子才是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读《妞妞》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人生》有感 (菁华6篇)

读《人生》有感1

  阿图尔·叔本华是享誉全球的哲学大师。这本《人生的智慧》是他晚年的著作,书中逐层讲透健康、财富、名声、荣誉、养生和接人待物应遵守的法则,指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才能真正享有幸福。虽然叔本华本人并没有在自己的生活中很好地运用这些智慧,可这本书却十分有启迪性。

  叔本华最著名的论断是“生命意志说”。即生命是我的意志,一种盲目冲动的力量,一种不断产生欲求的力量,一个欲求满足了,又有新的欲求,生生不息,所以生命意志的本质是痛苦。作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我并不认同这种观点,其实这本书中很多观点我都不认同,但这不影响我喜欢它。

  摘录几个我喜欢的点:

  个性决定命运。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就获得什么样的幸福。精神的力量尤其能帮助人们领略更高层次的幸福快乐。自身的精神力量如果不够强大,即使是在亲朋好友或是财富这些外界的帮助下,能获得的快乐也相当有限,只能获得夹杂着动物性的流于俗套的快乐,比如只能享受感官的乐趣、低级粗俗的消遣,能感受到的最佳乐趣充其量也不过是*庸的家庭生活而已;就连最能开拓人类视野的教育都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所以我们看到一些高学历的人却精神匮乏就不足而奇了。

  一个人内在拥有的东西是决定他幸福与否的关键。如果一个人一来到世上就被赋予了外在的富有,但同时内在又是贫穷的,当他试图用外在的财富去弥补内心的不足时,常常徒劳无功,到最后连外在的财富也都会失去。——这个观点不就是*人所说的“厚德载物”吗。

  乐观能让人更幸福。抑郁型的人十件事情即使做了九件,他也不会感到高兴,只会为了那一件失败的事情坐立难安;但乐观型的人只要有一件事做成了,就会成功地从中找到安慰,并保持愉悦的心情,因为百分之百的坏事实际上并不存在啊。——这段话用于每晚辅导作业的家长再合适不过了。即使再不能满意,孩子每天还是有闪光点和进步的,适当调整心态,孩子和家长都会更幸福。

读《人生》有感2

  人生的道路很长,有些道理年轻时想不明白,直年老时才想通,但生命却快走到了尽头,所以人生的哲理还是早一点知道,才能少一点麻木,少一些弯路。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介绍一本《人生哲理枕边书》吧!

  这本书呢!是由外国著名的编辑与北京出版社共同努力编制的。里面有很多充满人生智慧令人深思的故事。故事虽短,但每一个都藏着无穷的知识和力量。

  其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有三个故事,分别是:“人生,乐观的心”,“人生,学会拒绝”,“人生,不可没有诚信”。

  其中“人生,乐观的心”是这样的:曾经有一个非常漂亮的海边小镇,镇上的人们个个都很有善,突然,有一天,一场超大的海啸袭卷了这座小镇,到处都是海水和妇女儿童的哭声,罗利也是这座小镇的一员,看,他正穿着靴子坐在院子里看书呢!邻居看见了,喊了喊罗利问道:“罗利,你怎么还是在看书啊?你不伤心吗?你不担心你的菜地被淹了吗?你不担心你的狗被水冲走吗?”“我不伤心啊?我有几天没有洗澡,我的菜也有几天没有浇水,正好海水帮忙。我也不担心我的狗,因为我的狗它自己会游泳”。罗利不慌不忙的一一回答。就是这样的心态使他成功的获得了小镇上的最佳心理奖。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感悟了许多道理,知道了人生虽然短暂,但路还是很长的,每个人都应该为了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而努力奋斗,不能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停止自己的脚步。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那时候我还很小,不懂里面的意思,但是又好奇里面的内容,总是瞪着无知的眼神眨巴眨巴的听着爸爸给我讲。

  现在,我长大了,也慢慢的明白了这些道理。知道了一侧小故事,蕴含着大道理,一段小经历,浓缩着生命的真谛。

  “人生,短暂也好,慢长也好,这天上是云,扑面的风,路边的树。熟悉的或者陌生的人,不必匆忙赶路,慢下来吧!看看周边的风景,单调的过程需要用心的感捂来润色,去慢慢的品味。”

  让我们一起一起感捂道理,开启自己的成功之旅吧!

读《人生》有感3

  “哥哥你不材,卖了良心才回来。”

  加林终于还是回到了高家村:一无所有,有的仅仅是沉甸甸的现实,压的这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喘不过气来。

  生活本就不是一成不变的,书看到这里心里着实有些不美气(加林被开除,巧珍嫁人了,亚萍依旧过着城市生活……),但这就是生活,它是公*的不容抗拒的。

  对生活本身而言,对高加林而言这一切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但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现实。如此遭遇对年轻人而言是一把双刃剑:若你真是颗金子,这便是你发光的资本;若你本来*庸,那么发生的一切便是理所应当。总之,对年轻的加林而言是一件好事,特大的好事。

  生活是公*的,看你有没有能量,是金子一定会发光的。

  高加林是所有有梦想年轻人的缩影——真实、*凡!

  巧珍——黄土地上最真的妮子,土地教会了她博大、深厚、*凡!

  德顺老汉——农民,黄土地上最具智慧的播种者!

  高加林的将来会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曾经有不少读者给路遥写信希望其为《人生》写续集,孰不知没有结局,便是最好的结局。年轻人的生活只能自己做主,作家怎么能左右人生的结局。

  人生便是如此,《人生》道尽沧桑!

读《人生》有感4

  “人生的道路虽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柳青

  起初我看到这本书,是在我初一时逛当当时看到的,它当时是挂在这文学好书排行榜的第十位,当当是如何推荐这本书的呢?是用“马云力推”来推荐的,我便点进了它的评论,乍一看,好评满满,又看了看书中简介,深受我喜爱,于是,我下了单,开始阅读这本深受我喜爱的书。

  初一时,我就特别喜欢新*成立那一阶段的老一代的文学创作,因为老一代的文学创作的笔下,人物活灵活现、逼真动人,故事情节虽淳朴*凡,但别有一番风味,让我们这些从小就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读到了不少乐趣!有许许多多事情,都是我们这代年轻人体验不到的、没有了解过的。比如路遥笔下的高加林,干过农活、与农村姑娘谈过恋爱,受过相对与农村其他人来说较好的教育,思想活跃,村里的土豪更是增添了小说的真实感,这一系列发生在路遥笔下的故事是那么的吸引读者的兴趣。使我一个下午便将它看完了。

  汪老爷子的文笔也是好到让人流口水,初中时的一篇课文《端午的鸭蛋》,这一篇课文可不简单,那描写让人看了口水直流,周围弥漫着鸭蛋的咸香,配一碗白粥就更棒棒了!汪老爷子把小孩子吃咸鸭蛋时的一举一动,描写的淋漓尽致,尤其是写咸鸭蛋的汁儿滋溜一下地流出,这让刚上上午第一节课的自己立马就饿了!随后,我便立马拜读这本《人间滋味》,真是妙啊!不亏有人评论道:“看《人间滋味》,只需一个白馒头,一杯凉白开,足矣。”

  路遥笔下的高加林,历经坎坷人后领悟到了人生,人生何尝不是如此。令我最为感动的是,到后来,高加林失败了,回到了农村,村里的乡亲们不但没有嘲笑他,而且都去安慰她开导他,给予他鼓励与肯定。

  这让我想到了马来游时的一段记忆:“马来西亚整个国家都是慢节奏,慢慢的,慢慢的,一点儿也不着急,十分的悠闲自在,悠然自得,那个地方的人们工作、做生意总是顺其自然的。就连堵车时,一点儿喇叭声都没,令人诧异。当地人十分淳朴,我参加的旅行团是有一个清晨竞走活动的,早上凌晨4:30就被morningcall叫醒出发,前往一座山开展9公里竞走,还没来得及吃早饭便到达了山上,空气十分清凉,那一次,我体验到了从天黑走到天亮,看着太阳慢慢升起的经历。中途我们很幸运地遇到了一家半个教室大的早餐店,店里只有两位女店员。很多经过这家早餐店的旅团员都纷纷涌向这家早餐店,使得两名店员震惊。但他们并没有手忙脚乱,她们不紧不慢地收着钱,然后不断炒着新鲜的粉提供新鲜早餐。突然,我阿姨走向了我们,她一手拿着个鸡蛋,另一只手拿着十令吉,超级开心地笑着对我们说:‘诶,你们待会儿吃完了结账时顺便帮我给他这10令吉吧,我吃了她一个鸡蛋,他都不来收我钱,哎,真的是太好笑了。’后面我们听了也被这淳朴逗乐了。”

  再讲一件马来西亚当地人淳朴的事情吧,我们的团的导游和司机,至始至终都没推荐过任何一样商品,在我们回国那一天,才推荐一盒肥皂,棕榈油制作的,50元人民币一盒,大家都买了。

  当我再回想一遍路遥笔下的高加林所在的村子、县城,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一个有一半像马来西亚村子一半像*北方农村相结合的一幅农村田园淳朴景象。

  刚踏入高中,十分的不适应,每当想起路遥的《人生》,高加林努力的样子,那些高加林遇到挫折努力克服的片段,便暗下决心要克服这些不适应!

读《人生》有感5

  很久不读书了,确切的说是很久不能静下心去捧着一本书读下去。自从离开校园,告别学生时代,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之后,就不怎么读书了,虽然有时会看看报纸杂志,但更关注的都是一些惹眼的新闻,比较八卦之类的。心里开始变得浮躁起来了,追求也变得的更现实了,早已把理想这个词眼抛到了脑后。

  最*用手机上网下了一本电子书:路遥的《人生》。和《*凡的世界》相似,时间都是上个世纪八 九十年代,是我们父辈的故事;主人翁都是一位农村的知识青年,走在农村和城市的边缘。但也有许多不同,《*凡的世界》像是给我们再讲一个故事,讲一个人在奋斗的故事。《人生》却是在给我们讲了一个道理,一个关于选择和责任的道理:人生无非是矛盾和选择的综合体,无关对错,仅仅在于我们能否在矛盾中做出选择并勇于承担一切后果。

  书中背景都属于很很久以前的事,我们父辈的那一代,还是农村的生活。也许现在有很多人都无法理解,无法去读懂他们的生活,但是我还是喜欢,愿意去读,因为我就是在农村长大的人,我的父辈也都是农民。可是现在那种淳朴的生活好像再也找不到了,“打工”让农民成了民工,我们这些农村的孩子走出校门就来到城市,为了梦想追着,赶着,忙碌着。农村再也让我们找不到归属感,相反活在这个城市的边缘却感觉有种拼命扎下去的感觉。

  对于我的人生,会有怎样一个未来,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有一个感觉,我把故乡丢在的回忆里,在这个城市里寻找着自己的未来。

读《人生》有感6

  书如其名,读完这本书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人人生价值的道理与事迹。

  书中举例了许多名人如何体现自己人生价值的鲜活例子,其中有部分人的名字在生活中经常提起并被后人学*其精神。

  像*战士雷锋,这是我读后给我的第一感想,就是热于助人。从小就生活贫困的他,不但没有因为这一些苦难放弃自己,而是勇于去战胜了它,让我感受到了他在幼儿时的坚强,这种坚强在我的生活环境里找不到一个像他这样的小孩,其中当然也包括我自己,这让 我觉得十分地惭愧,因为自己经常会因为一些小麻烦而去叫苦连天,完全让我意识到了自己根本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因为这世上不知有多少小孩吃不饱、穿不暖。

  而雷锋他不但坚强,而十分地乐于助人,而这种行为大部分情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被他人当成“傻瓜”,所以 这种行为在当今这种现实又残酷的社会中已经是“濒临灭绝”了,看完了他热于助人的这一部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雷锋他热于助人,不是因为他“傻”而是因为他负责任,这是一个作为*战士的责任,这种感觉就像是父母养育孩子一样,明明知道养育一个孩子的不容易,可是父母却还是选择了倾其所有地养育和教育你,这两者的道理是一样的,因为这是天下父母的责任,所以,请问这些人他们真的是“傻子”吗?

  虽然雷锋最后英年早逝,可是,他就是用这短短的时间,向所有的人证明了他的人生价值,并引得后人的学*。

  还有一位我非常喜欢的科学家,他的名字像雷锋一样铭记于心,邓稼先,是一名**代的杰出的科学家,他的“两弹元勋”人们至今还记在心中。

  当时的*技术十分地落后,于是我们的邓稼先特意从美国回来,要知道当时的*与美国的科技水*相差十分的大,他会愿意回国,就这一点就足以让人佩服,要是一般人怎么可能放下神仙般快活的日子不过,还跑回国来吃苦呢?当我读到这里时,我感觉到了邓嫁先那强烈的爱国之情。

  而且他还十分积极地想要为祖国作贡献,在刻服各种艰苦的环境下依然做着自己的研究,孜孜不倦地奋斗了二十八年,为我国第一颗原子弹和第一颗*试验成功立下了卓越的功勋,邓嫁先不光只拥有一颗爱国的心,还有着一种持之以恒、艰苦奋斗的精神。

  根据文章内容“1986年,积劳成疾的邓嫁先被癌症夺去了生命,在生命的最后一个月里,他二十八年的秘密经历才得以透露……”这一部分可以看出邓嫁先的“勇敢”精神,为祖国,牺牲个人,更不为名利的爱国精神。

  而且刚开始工作的他才年仅二十六岁,要知道这个时候正是人生的美好青春时期,可是他却无私地将这花样年华奉献给了祖国,这位爱国英雄真是不得不让人佩服他。

  所以,人生的目的与价值是贯穿整个人的一生不断实现的,像雷锋,邓稼先……这些爱国英雄,他们用青春,用生命为人民服务,报效祖国。

  所以,我的读后感是“人生就应该进取”!


读《妞妞》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冬天》有感 (菁华6篇)

读《冬天》有感1

  今晚老师对我们之前交上的《华为的冬天》读后感进行了点评,整个课堂的气氛非常严肃,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老师以我们的文章为例,清晰透彻地分析我们对“思考”的.思考。

  在交上的作文中,令老师比较满意的文章只有一篇,而那篇也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我认为最突兀的问题是我们的COPY能力,我们已经*惯于依赖网络,*惯于搜索,*惯于抄袭,而丝毫没有自己的思考,没有自己的观点。更严重的问题是:抄袭之后也没有对自己抄来的东西进行思考。这样的做事方式,导致的结果是我们的脑袋在逐渐生锈……

  思及自身,内心无比惭愧,想想自己也是基本上这样完成作文的。在写读后感之前,我没有去认真阅读文章,思考问题,从文章中吸取营养,而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结果写出来的文章连自己都不想去阅读。

  从老师的言语中不难感觉到他很铁不成钢的气愤,对我们的“冬天”的担忧。我认识到:自己的做事态度必须改善,重新认真阅读、思考《华为的冬天》,认真审视自己的冬天。

  老师对我们的评价是:无目标,无动力,基础差,用心少,心态浮,惰性大,太轻松,很可怕!

  老师给的建议是:

  1、对自己提出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的思考,不断地追究问题,形成立体的问题。

  2、学*的方式:一切的学*最重要的是要联系自身,对自己进行深入的思考,而不是停留在讲大道理的层面。

  3、用心去做没一件事情。

  4、领导说的话都是对,错的也是对的。(沟通的技巧:不要当众反驳我们的领导、我们的长辈,要先与其保持一致,有问题,私下再与其进行沟通)。

  5、学会用自己的言语、表情、动作等去软化他人的凶神恶煞

  真心地感谢老师的教导!谢谢老师的用心良苦!

读《冬天》有感2

  今天,我无意间看到了一篇文章:《冬天,你不要砍树》。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法国作家查尔斯·贝多写的,他是在经历许多磨难才坚强地站起来,并成就一番事业的,我决定阅读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9岁那年和爷爷过圣诞节时发现屋前的无花果树中的一棵死了,稍一碰就折断了,便让爷爷将它砍下。爷爷不答应,他的理由是:无花果树在养精蓄锐。到来年春天,无花果树长得枝繁叶茂,与其他树没什么两样了。

  “只要我们不轻易放弃,凡事都有出现转机的可能。”在生活中,我们无法逃避困难,在困难面前,只要坚守这样的信念,就会“一切皆有可能。”连植物都会有这样的信念,人怎么没有这样的信念呢?

  如人人皆知的*,小时候无钱买书,徒步走了二十多里路,到亲戚朋友家借书,终成一代伟人;因跳马而导致身体下肢瘫痪的桑兰勇敢乐观,聪明好学,最终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记者;司马迁因为替一位将军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受了酷刑,但他坚强不屈,终究写了部——《史记》……这些伟人,他们不因残疾而消沉,不因贫穷而叹气,而是抱着“一切皆有可能”的心态努力奋斗,成就了一番伟业。

  不论你是何等家境、职业的人,只要心怀梦想、永不放弃、不停追求、坚强不屈,你的努力将成为自己生命中一道美丽的彩虹。

读《冬天》有感3

  去年暑假,可谓是一次富有意义的暑假吧!我看到那一望无际的大海,并亲吻了大海!

  小时候,我渴望去海边嬉戏。知道去年暑假,我与同学一同去了海边。我们拾贝壳,小小贝壳像星星,五彩贝壳装满蓝。可是,我似乎一点印象也没有,只知道大海一望无际,摸不着边缘。在大海边游泳,回荡起一圈一圈的波浪。直到现在,还回想起去年在海边嬉戏,被海浪重重的冲打着。

  大海是可爱的,无时无刻我们都亲吻着“她”,拥抱在“她”的怀抱里,尽情玩耍,释放出我们青春的色彩。

  大海是如此的壮观,远看是一幅美丽的风景画,*看是一谱曲子,演奏者青春的色彩。

  大海是那么广阔,一望无际,海风吹着海浪摇着,一个浪头盖过一个浪头。海水凉凉的咸咸的,真舒服呀!海的另一边,天连水,水连天,地*线的上方,已升起一轮红日,想着我们微笑。这排山倒海的大浪,红日淡淡的光,深深的迷住我的心。玩够了,我就在细沙上,让那海水拍打着我的脚。

  在大海边,看着一群群孩子的欢呼声,享受着心中的喜悦,我似乎也看到大海的悲哀。一个个小贩在海边扎营,一个个大商人在海边建造起了养殖场。大海少了安定,多了喧哗。我们应该要维护大海,让我们的心灵留下一片广阔的净土!

  大海呼唤我们的爱,我们再次与大海亲吻。

读《冬天》有感4

  《华为的冬天》这篇文章的作者任正非先生是我国著名的信息技术企业——深圳华为公司的创始人,他在公司业绩大大提高而且连续多年保持高速率增长的情况之下,写了这篇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既没有华丽的辞藻,又没有高深的理论,他用非常朴实的语言却告诉员工一个简单而又真实的道理-----要想使一个企业持续的生存发展下去,需要每位员工“居安思危,不断进取”。华为在企业发展正直盛世的时候,对企业面临的,潜在的危机就展开广泛的讨论,这也许正是任正非和华为的不同之处。因为这无论是对企业来说,还是对企业的员工个人的发展来说都是非常重要而又不可忽视的'问题。而我们作为烟草业的一员,也都应该想一想,失败的这一天一定会到来,大家都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去迎接,这是一个很客观的现实,也是客观规律。我们企业未来的发展道路中不可能再有像昨天那样不用跑市场而订单不断、不用送货而用户上门“抢”产品的局面。而且我们再静心思考我们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合理现象和阻碍企业发展的棘手问题,我们会发现我们的问题仍旧很多,责任和压力仍旧很大。所以我们不应该因成功而骄傲,而应居安思危,把荣誉,自豪感变成危机感,在*稳的环境下多点危机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危机中寻求到生存的本源,享受到在夹缝求生的艰辛和愉悦。

  我想《华为的冬天》不仅仅对华为公司及其所属的信息技术行业产生作用,更应该对象我们这样寻求新发展或者正在发展而存有困惑的企业起着强烈的“醒脑”作用。看看作为我国信息行业老大的华为公司他们的危机意识吧!我们会从中得到什么样的启示呢?与他们相比我们这样的企业如果想要做的更大、更好,如果想成为行业的领头羊,是不是更需要华为这样的危机意识呢?任先生说得好:不能居安思危,就必死无疑。

读《冬天》有感5

  这是一个森林探险的故事。自从布莱恩坠机以后,他在原始丛林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他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样捕鱼打猎……生存陷入了绝境,但是他却告诉自己:积极应对,做自己能做的事!

  我觉得里面最精彩的是布莱恩与驼鹿殊死搏斗的场面。驼鹿是一种很凶猛的动物,它的腿就像小树一样粗壮,它的角可以轻易地将布莱恩叉在中间,它发起脾气来就像失控的小卡车向你冲来。所以,布莱恩非常小心。布莱恩举起弓,把最好的一支箭搭在弦上,等待驼鹿的出现。驼鹿终于来了,布莱恩向它放箭,箭猛地刺进驼鹿的脖子。可是,受伤的驼鹿仍然不要命地向布莱恩冲过去,布莱恩一阵绝望。这时,他的脑海里闪过一句话:积极应对,做自己能做的事!布莱恩捡起一根长矛,对准向他发起进攻的驼鹿,锋利的长矛深深刺进了驼鹿的胸膛,驼鹿便轰然倒下。

  从布莱恩的身上,我学会了在不利的环境中找到有利的条件,在危险中学会自救。人总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困难,如果你战胜了这些困难,就会变得越来越勇敢。有句话说得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只要牢牢地记住这句话,你就会像布莱恩一样尝到成功的滋味。

读《冬天》有感6

  刚刚读了华为总裁任正非写的那本《华为冬天》的精华版部分,其实原早就听说了这本书的,只是一直没机会去看,也怕自己没有那个耐心去看,最*这一年耳边也一直有断断续续的听到一些关于华为的言谈,发现这都成了一个热门话题了。

  其实我本身对华为的了解的并不多,知道的也无非就是那些大家都共所周知的一些什么华为的“冬天精神”、“裁员热点”方面的等等。但当真正看过这文章之后,才觉得任总写的很多东西其实都非常实际,有些事情真的是非常的一针见血也非常有见地。其中有句话让我记忆很深刻,就是任总的那句:“十年来我天天思考的都是失败,对成功视而不见,也没有什么荣誉感、自豪感,所有的只是危机感。也许是这样才存活了十年……”。

  而看过全文之后给我感触最深的也便是他的那种:居安思危的精神。他能在华为曾经非常辉煌的时刻,在华为年销售额能达220亿元,利润又达29亿,且销售业绩位居全国电子百强首位时,还大谈危机、失败和破产,确实是让人深省和佩服。

  他不仅是一个人思考华为危机的问题,他还发动全公司上下人一起思考,他给所以有员工都敲起了一个大大的警钟,让每一个人都开始努力学*如何面临失败,失败若出现了又如何去面对它,解决它,这种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的精神到现在都是非常少见的。现在电子产品、电子信息技术又发展的如此飞快,而华为却还能一直都排在“前排、首位”,我想这和这个公司全体员工的这种危机精神是绝对分不开的。

  其次,就是他提到的“均衡发展,就是抓短的一块木板”的思想,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一只水桶能装多少水,不是取决于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这句话是很早以前就听过的,可是现在用在这里,用到一个企业的发展上却发现是如此的恰当不过了。确实,一个企业若想要强大起来,就必须是均衡发展的,任何一个部门溥弱了都是不行的,都是不会真正的强大的,都会让竞争对手抓住弱点去攻击。而我们现在还处于一个初创阶段,就更要重视这种均衡发展了,因为只有根基打稳了,才能谈发展,也才能真正的*稳地、飞快地、永久地发展下去。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就行动起来,去克服我们的弱项,每个部门,每个人都应去做,让自己努力和公司的脚步达成一致,达成统一。最后一个给我印象深刻的是第十点“安安静静地应对外界议论”, 我个人认为这是他是对自己的高度自信的一句话!!!他不仅对自己高度自信还要求华为所有的员工都对华为,对自己都高度自信,他教导他们:外界可以议论我,但我走我的路,只要我认为是对的,我绝对不放弃,真的是挺不错的。我觉得这种思想真的非常应该学*,只要我们认为是对的,就坚持走下去,低调的对待外界,对他们的任何言论只听,听参考,决定权还在我自己。


读《妞妞》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

读《红与黑》有感1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吧!

读《红与黑》有感3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书名吸引。

  红与黑,红色和黑色,似乎跟书中的内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读来,这就是文章的立意所在。红色代表军人,渴望跟随拿破仑为祖国建功立业;黑色代表教士,只求上帝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主人公于连正痛苦于这个选择,但最后他一个也没选,而是献出了生命报复这个虚伪的社会。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个时代的背景,1814年拿破仑倒台,波旁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派遭受镇压,封建贵族和教会沉浸在过度兴奋中,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宏愿,为了赢得他们的尊重,于连变成了一个野心家,对他们实施报复。

  同是复仇小说,同一时期的作品,于连不同于《基督山伯爵》中的唐太斯,唐太斯年轻不懂政治,更没有什么政治抱负。对于自己登上厄尔巴岛并且拿到拿破仑密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担忧,也没顾虑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被抓进监狱后,仇恨的只是检察官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仇人对自己的栽赃陷害。

  而于连报复的不是唐太斯那样的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个统治阶层,一个剥削百姓自己却富得流油,大肆挥霍而又腐朽的上流社会。虽然书中没有具体说明,但从小说字里行间,我们依旧可以被于连的正义野心所震撼。

  由此可见,唐太斯报仇是为了个人尊严,而于连报仇则是要推翻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唐太斯最终成功,而于连却以断头台为背景宣告失败,但这却不失为一次对黑暗现实有力的刺痛。

  但真正让我欣赏他的,是他在牢中的沉思,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神面前,他终于想起自己的灵魂从未真正皈依过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找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构思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的爱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一个能创造*等社会的人。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打败。"他感到孤独痛苦,于是又思考起所有哲人、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只蜉蝣在烈日当空的夏季,早上9点出生,晚上5点死去。它怎么了解"黑夜"二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雷纳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如果没有无畏浪涛的击打暗礁,又哪来韧如磐石的嶙峋峭壁?如果没有无畏无惧敢于攀登的人,迄今又有谁能登上世界最高峰?如果没有荆棘的道路,人世的险恶,又哪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明珠,又怎能揭露这个虚伪的社会?

  于连拒绝苟且偷生逃过死亡,当他的鲜血洒满断头台时,我心中开始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红与黑读书笔记红与黑读后感红与黑经典语录

读《红与黑》有感4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红与黑作者简介。

  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一生并不长,不到六十年,而且他在文学上起步很晚,三十几岁才开始发表作品。然而,他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或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竣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出于对*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后,激愤之下行刺从中作梗的*夫人,终被送上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读《红与黑》有感5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读《红与黑》有感6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读《妞妞》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自信》有感 (菁华6篇)

读《自信》有感1

  自信是战胜困难的关键,是成功的基石。

  今天,我读了《自信》这篇作文,使我对“自信是战胜困难的关键,是成功的基石”这句话有了更深的体会。

  《自信》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基恩博士常跟病人讲起自己小的时侯经历过的一件事情。一天,几个白人小孩在公园里玩耍,他们每人都买了一个氢气球,高兴地玩耍;而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却有一个黑人小孩因自己是残疾人而不敢去买氢气球和跟别的小孩玩耍,显得十分自卑。最后,当白人小孩都走了时,黑人小孩才鼓起勇气,向卖氢气球的老人买了一个黑色的氢气球。后来,那个黑人小孩从老人的话“一个人的成败与否,关键是他的心中有没有自信”中得到了影响他的一生的启示。那个小孩就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基恩博士。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做什么事,都缺少不了自信。

  朋友们,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自信,因为自信能让人胸有成竹,把事情做得更好!

读《自信》有感2

  从自夸着“地大物博”,到终日希望国联,到一味求神拜佛,*人失掉自信了吗?不!

  今天,我读完《鲁迅诗文名篇》中的《*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我的脑海里思绪万千,像煮沸的开水一样,你有自信力吗。

  这篇文章大意是这样的:几年前,*人都相信地大物博;过了一段时间,又希望国联了;最后,就改为一味求神拜佛,怀古伤今了,有人认为*人失掉了自信力,而鲁迅认为,我们有并不失掉自信力的*人在。

  文章里许许多多镜头使我难以忘怀。当我读到*人不再相信切实的“地”和“物”,而相信渺茫的国联甚至爬出国联的火坑而坠入一个更黑更深的迷信火坑时,我为当时的*人感到无限的惋惜又感到无限的愤怒,惋惜的是如果*人脚踏实地,那么*说不定会更富强,愤怒的是炎黄子孙的土地上为何有这群“害群之马”。真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啊!

  当我读到祖国还有一部分“*的脊梁”—舍身求法、埋头苦干的人时,我又感到一丝欣慰,因为*还有这批有确信、不自欺的骨干在,庆幸*还有他们在前仆后继地战斗,战斗……鲁迅先生说得不错:说*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

  同学们,你愿做那些自欺的人,还是做一个有自信力的人呢?让我们脚踏实地,奋发向前,我我们富强的祖国做出一点贡献吧!

读《自信》有感3

  今天,我阅读了一篇关于自信的文章,题目是打开你的自信罐。读完后,我受益匪浅。文章主要讲主人公勒小莹随爸爸来到城里,考上了全市重点中学“八中”。虽然在乡下她读书很好,也算个风云人物。而到城市里,同学们都对她不屑一顾,甚至有同学叫她“乡下女孩”。勒小莹恨不得告诉爸爸不想在城里读书,可是每次都忍了下来。于是,勒小莹想起了在南京当中学教师的姑姑,就偷偷写信给姑姑,想让她说服爸爸。没想到姑姑没给她回信,而是寄给她一只笨头笨脑的小白瓷罐。勒小莹打开一层又有一层的包装纸,里面有一张张小纸头,原来是让勒小莹自信起来的一句句警句。勒小莹收到姑姑的自信罐,就像梦中获得了一个魔罐,望着它,心中充满了力量和信心。自信罐激励着她前进,到了期中考,勒小莹进了全年级前20名。勒小莹给姑姑回了一封信。姑姑马上给她回了信,信中只有一句话:“用你的双脚跨进天堂!”

  读完这篇让人感动的文章,我觉得每个人都有一颗自信心,不要因为某种因素而放弃,不要遇到难题时就逃避。可以说我以前是个不自信心的女孩,但是自从陈老师教了我们班后,是她给了我自信的力量,改变了我愚昧的想法。在每节语文课上,总要回答问题。我们班的同学一个个都像一只只小老鼠,不敢举手。原先我也是,我心中早就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可怕说错,又当缩头乌龟了。那次,陈老师竟然叫到了我。我不知所措地站了起来,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可人在紧张时总会忘台词的嘛。嘿,还真出现在我身上了,我脑子里一下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没了。我羞愧得低下了头。这可丢死人了,当众出糗,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哎!陈老师给了我一点点提示。我抬起头,陈老师用鼓励的眼神望着我,给了我自信。我跟着老师的提示,一步步地深入下去。哈哈!还真被我说对了。陈老师的鼓励让我有了自信心,让我把问题有声有色地回答完了。既然陈老师这么信任我,相信我能把问题回答好,那么我就要以实际行动来回报老师。在以后的课上,我都积极地回答问题。理丁文集有这么一句话:“影响人生的绝不仅仅是环境,心态和自信控制了个人的所有行为,决定了自己的视野、事业和成就”。难题是用来克服的,不是用来逃避的。

  在学*生活中,我们总会和各种各样的困难打遭遇战。狭路相逢勇者胜。只有勇敢地面对现实,找回自信和勇气,找到自已的长处,大胆出击,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请打开属于自己的“自信罐”,细数那里的宝藏,我们也能永不屈服,一路向前。我相信,拥有一颗自信心,什么难题,什么困难,什么阻挡,都是可以克服的!

读《自信》有感4

  最*我阅读了《自信心》这本书,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小故事告诉我:一个人要正确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性格优势与不足,要学会扬长避短有助于形成自己独特的自信心。

  法国教育家卢梭曾说过:“自信心对于事业简直是一种奇迹,有了它,你的才干便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个没有自信的人,无论他有多大才能,也不会抓住一个机会。”

  自信,就是一个人对自己能够达到某种目标的乐观充分的估计。拥有充分自信心的人往往不屈不挠、奋发向上,因而比一般人更易获得各方面的成功。可以说,自信意味着已成功了一半。

  然而,缺乏自信的人仍随处可见。研究显示,人们之所以缺乏自信、甚至自卑,原因很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完全是后天形成的,与先天无关。因此,可以这么说,是人们自己把自己搞得没了自信,从而影响了自己的成功与前途。

  美国著名心理医生基恩博士常跟病人讲起小时候他经历过的一件触动心灵的故事:一天,几个白人小孩正在公园里玩,这时,一位卖氢气球的老人推着货车进了公园。白人小孩一窝蜂地跑了过去,每人买了一个,兴高采烈地追逐着放飞在天空中的色彩艳丽的氢气球。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躺着一个黑人小孩,他羡慕地看着白人小孩在嬉笑,他不敢过去和他们一起玩,因为自卑。白人小孩的身影消失后,他才怯生生地走到老人的货车旁,用略带恳求的语气问道:"您可以卖一个气球给我吗?"老人用慈祥的目光打量了一下他,温和地说:"当然可以。你要一个什么颜色的?" 小孩鼓起勇气回答说:"我要一个黑色的。"脸上写满沧桑的老人惊诧地看了看小孩,旋即给了他一个黑色的氢气球。小孩开心地拿过气球,小手一松,黑气球在微风中冉冉升起,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形成了一道别致的风景。老人一边眯着眼睛看着气球上升,一边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小孩的后脑勺,说:"记住,气球能不能升起,不是因为客观存在的颜色、形状,而是气球内充满了氢气;一个人的成败不是因为种族、出身,关键是你的心中有没有自信。"那个黑人小孩便是基恩。

  人的一生没有一帆风顺的坦途。当你面对失败而优柔寡断,当动摇自信而怨天尤人,当你错失机遇而自暴自弃的时候……你是否会思考:我的自信心呢?其实,自信心就在我们的心中!只要你拥有自信,只要你在不如意时想到自信,自信心就是一种立竿见影特效药,定会医治内心的伤痛。无论你面前是铺满鲜花的幽径,还是荆棘丛生的山谷,你都*敢地走下去。要知道痛苦的进取同样会带来自信,只有信心百倍地去追求、去奋斗、去拼搏,才会抓住幸运的机遇,不会留下终身遗憾。

  朋友,相信自己吧!没有你,世界也许不会改变什么,而有你,世界将会更加多姿多彩。就让昨天成为沉思的碑石,满怀信心地走完漫长的人生之旅吧!

读《自信》有感5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10种最具竞争力的素质教育丛书之自信篇》的书。这本书是代磊写的,他说:“一本好书,就像一粒包含智慧的种子。”我被他的这句话吸引了。

  我翻开书本:有一个女孩,她是一家裁缝店的打杂女工,她每天看着那些漂亮夫人来店里试衣服,非常的羡慕她们,但女孩并不自卑,她每天很开心,很温柔,很自信的微笑,脑子里幻想着自己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她工作认真负责,得到了老板的信任。后来,老板把裁缝店交给了女孩管理,渐渐的女孩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安妮特,最后终于成了一位著名的服装设计大师。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无论是家境贫寒,还是在现实的物资世界里心灰意冷,举步维艰时,我们都要敢于想象成功,因为这种思维方式会令我们积极地面对每一件事,从而会令我们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哦!

  我还喜欢其中的另一个故事:一个男孩因为家境贫寒总感觉低人一等。有一次老师带他们去罐头厂体验生活,让他们进行刷瓶子比赛,男孩想我从来没得过第一名,我一定要得第一名。在男孩不懈的努力下终于获得的第一名。从此他明白无论什么事,只要你肯干,就一定能干好。

  同学们我真希望你们有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他把换位思考和成长感悟都融入到了故事中,它可以充分调动我们思考问题的积极性。让我们在快乐阅读中收获知识吧。

读《自信》有感6

  这几天,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他的名字叫妥妥,是《自信的孩子有担当》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我非常喜欢这个新朋友,因为从他身上我重新认识了一个好品质——自信。

  生性腼腆的妥妥在开学第一天就出了大糗事:自我介绍时紧张得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第二天上课,老师提问的问题妥妥明明知道答案却不敢举手回答。第三天,妥妥终于鼓起勇气站起来回答问题,却因为太紧张而溜出了家乡话。这又让妥妥更加不自信了……后来,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帮助鼓励下,勇敢的妥妥逐渐战胜各种困难,成为了一个自信优秀的孩子。看到这些,我真想大声对妥妥说:“你真棒!”

  以前,我也像刚上学时的妥妥那样,是个腼腆、胆小的孩子。一到陌生环境就紧张,遇到困难就想放弃,希望和别人交朋友,却又不敢主动和别人打招呼……新学期班里的一次班干部竞选演说让我战胜了自己,增强了自信:原来我也可以很棒!

  那天,老师说班里要竞选班干部时,同学们眼睛都亮了,我也跃跃欲试。可一想到有那么多优秀的同学都要竞选,我又有点胆怯。回到家,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知道我的想法后,妈妈鼓励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于是,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我也要参加竞选!

  终于到竞选演说的日子了:同学们一个一个精神抖擞地走上讲台,有的要竞选班长,有的要竞选军体委员,有的要竞选大组长……听着大家的演说,我的心“怦怦”直跳,手心都冒汗了。终于到我了,我深吸了一口气,信心满满地走上讲台,告诉大家我要竞选劳动委员。然后我说了自己为什么要竞选劳动委员,当上劳动委员会怎么做。演说完以后,教室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和另一名同学一起当上了劳动委员。公布结果的那一刻,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

  这次班干部竞选,是我相信自我,战胜胆小迈出的一大步。通过这次竞选,我明白了,有时候打败我们的不是对手,而是自己。只要愿意改变,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像妥妥一样变得自信。

  自信是最美的阳光!我们今天的成长是为了明天成为那个更好的自己,面对任何事,我们都要努力争取,努力尝试,自信地对自己说:“我能行!”


读《妞妞》有感 (菁华6篇)(扩展7)

——读养花有感 (菁华6篇)

读养花有感1

  今天,我阅读了著名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这篇文章写了老舍先生通过自己的养花实践,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悟出了真理。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感触很深。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看似一句很普通的话,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劳动是人的本能,生活的快乐来自劳动的硕果,想不劳而获,必将自食其果。就拿同桌">我的同桌来说吧,上课时不认真听,总是抄别人的作业;*时玩得很痛快,考试时却对着试卷发呆。结果,成绩总是“挂红灯“,被大家公认为“差生”。由此可见,想不劳而获的结果必定是自食其果。

  “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的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这句话我更有体会。一般人认为,养花就要养好花,养花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到娇艳的花儿。而老舍却不这样认为。“只要开花,我就高兴。”这句话更是体现了老舍对花的喜爱之情。老舍从不养奇花异草,他专养那些好种易活的花草。我的奶奶也非常爱花。她家种了许多花,但没有名贵花草。我也十分喜欢这些花草。它们有的开得小,有的开得大,有的颜色鲜艳,有的颜色浅。尽管如此,每当我闻到那一阵阵香味,还是非常高兴。我对花是这样感兴趣,我的奶奶更是如此。每天早晨起来,奶奶总是要给花浇水;每天傍晚,奶奶总是要看看花,这儿闻闻,摸摸。我们全家真正把养花当成一种乐趣。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这是老舍在劳动中尝到的乐趣。这种乐趣我们不也能感受到吗?

读养花有感2

  美化环境,丰富生活,需要劳动,只有劳动才能造美,否则‘连棵花也养不活’。这是我读了老舍的《养花》所得到的启发。

  老舍养花不顾自己的腿病,也不顾狂风暴雨,对花倾注了全部的感情,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他不仅使自己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而且还让朋友一起来分享自己的快乐。

  我也爱花、爱草、爱鱼,可只喜欢欣赏,不太喜欢养护它们,或者只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做一阵子就厌烦了。我家养了许多鱼,什么红剑、孔雀、金鱼啦等等,我都喜爱。起初,我还能勤换水,让他们晒太阳。可是不久我就变得懒惰了,心里还想;老换水干啥,怪麻烦的。后来鱼缸里的水渐渐少了,变得浑浊了,小鱼因为缺氧而死得只剩下几条了。我这才急忙换水,剩下的小鱼总算保住命了。跟老舍的‘像好朋友似的关切它们比较起来,我可真是差得太远了。

  读了《养花》,使我明白了要让生活变得更美好,需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因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未来。

读养花有感3

  同学们,你养过花吗?你感受过养花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吗?我读了老舍的散文《养花》后,就仿佛身临其境,与他共品花儿开放时的甜蜜、自豪;又仿佛眼睁睁地看着花秧被砸死,体会那种悲伤、忧郁之情。

  合上书本,我静静地沉思着,文章中的每个字都在我心中徐徐回荡,宛若一架大鼓的鼓槌,一声声敲进我的心底,我受到了一个深刻的启迪:我们的学*不也像养花一样吗?有喜有忧,有笑有泪。

  让我们回味一下文章吧!老舍爷爷在文末感慨地说:“……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句子虽不长,却生动地讲述了养花的酸甜苦辣,蕴含了一个又一个引人深思的哲理。我不禁想到学*,我们的学*不也像养花一样么?计算一个又一个复杂难解的应用题,记那枯燥无味的单词,背诵一篇又一篇连意思也不懂的英语课文,还要被沉重的作业压得喘不过气来……每天都会累得筋疲力尽,真是苦不堪言,恨不得长出十双手来做事。学*生涯就像一个黑暗的隧道,我们一刻不停地走着,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学*比养花还要苦,还要难,处处充满苦味儿!

  文中说过:“氧化需要劳动。”学*更需要劳动。当你失败了,辛勤的劳动化作泡影时,伤心、委屈、愤怒、自卑……让你感到像吃了最苦的黄连般,会感到身心无比苦涩。我还记得,在我第一次竞选大队委失败时,我大哭了一场,想到之前,我自信满满地准备演讲稿、努力练*,老师们却全盘否定,让我的满腔热情被浇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不知道是第几次尝试,在我已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却意外地被选上了。自豪、兴奋的心情让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把先前的委屈全抛到了脑后。老舍爷爷不也是这样么?当花被砸死时伤心欲绝,但花儿盛放时,他便“自豪喜欢,充满了说不出的高兴”。这正是辛勤结出的硕果啊!我们的学*也如此。当我们通过勤奋努力获得优异成绩时,我们沉浸在喜悦中,这不正是汗水的结晶么?学*的大道不会*坦,只有不畏艰难地向上攀爬,才能尝到甜头。记得去年,我参加了小学生奥数比赛,从通过初选的那一刻起,我就放弃了玩耍的机会。我不能玩电脑、看电视,我每天都要钻研那让人头疼的奥数题;体育课、音乐课与我无缘,我要抽出时间来听老师如何把一道题用多种方法解答。书、笔、草稿本,三样物品成了我那些天最重要的精神粮食。终于,我不负众望地获得了全市举行的小学奥数比赛的一等奖,能愉快的享受乐趣。当我被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注视时,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难道不是乐趣么?人们最想得到的乐趣,往往是最难得的。

  享受乐趣当然容易,但走完艰难的历程就难了,想要取得丰硕的成果,取得优秀成绩,首先要掌握正确的学*方法,老舍爷爷多年养花,才摸到一套养花的窍门。试想,如果他不懂得养花的知识,盲目地去养,把喜阴的花放在太阳下,又吝啬地只给喜湿的花一点儿水,能养好花吗?学*也如此,如果上课时只顾做笔记,不去动脑筋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那么尽管认真的去做了,也只不过是一台有思想的复读机而已。

  我有一个同学,勤奋努力是大家公认的。上课时,他总是认真仔细地做笔记,但他从不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只等别的同学说出答案,然后再记下,如此循环,虽然知道答案,但没通过大脑,考试时就不知所措了,自然没有好成绩。他付出的努力比别人多许多,却对学*毫无帮助,不能举一反三。所以,勤奋努力的同时,也要掌握正确的学*方法,一定会有好收获。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实,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是养花的乐趣,更是学*的乐趣!

读养花有感4

  美化环境,丰富生活,需要劳动,只有劳动才能造美,否则‘连棵花也养不活’,简短的读养花有感。这是我读了老舍的【养花】所得到的启发。

  老舍养花不顾自己的腿病,也不顾狂风暴雨,对花倾注了全部的感情,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他不仅使自己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而且还让朋友一起来分享自己的快乐。

  我也爱花、爱草、爱鱼,可只喜欢欣赏,不太喜欢养护它们,或者只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做一阵子就厌烦了。我家养了许多鱼,什么红剑、孔雀、金鱼啦等等,我都喜爱。起初,我还能勤换水,让他们晒太阳。可是不久我就变得懒惰了,心里还想;老换水干啥,怪麻烦的。后来鱼缸里的水渐渐少了,变得浑浊了,小鱼因为缺氧而死得只剩下几条了。我这才急忙换水,剩下的小鱼总算保住命了。跟老舍的‘像好朋友似的关切它们比较起来,我可真是差得太远了。

  读了【养花】,使我明白了要让生活变得更美好,需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因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未来。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爷爷在养花劳动中的苦与乐,充分表达了老舍爷爷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读后感《简短的读养花有感》。”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上没有不劳动就获得的快乐,也没有可以不吃苦的劳动。老舍爷爷的经历不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吗?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是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了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知识并不是坏事。古诗词大全”说得多好。不过,要获得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酸苦,怎么能行?又怎么会取得快乐和甘甜?吃不了苦的人,永远无法遨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吃不得苦,想认真听课,却又不得不封住嘴不说话又不敢举手发言。经过看《养花》一课,我明白了“学*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从下学期开始,我要上课认真,举手发言,掌握更多、更扎实的知识,尝试学*的甜头。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呀!老舍爷爷不但说明了劳动的重要性,还揭示了人做事的真理。古诗大全这句话将永远是我的座右铭:只有劳动,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试问,不劳动又哪来什么作为呢?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苦、辣、酸、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甘甜。

  我一定永远热爱劳动。

读养花有感5

  《养花》这篇课文,详细记叙了老舍先生在养花劳动中苦与乐,充分表达了他对劳动的热爱。读了这篇文章,我对劳动的酸甜苦辣也有一番深刻的体会。

  “要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腰酸腿疼,热汗直流也不在乎。”劳动中要是没有苦,又怎么会有甜呢?世间没有不劳动就能获得快乐,也没有不吃苦的劳动。劳动先苦后甜,我写作文不也要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吗?吃完了苦,看到自己满意的作文,心里是多么甜呀!

  “多得些知识并不是坏事。”说得多好啊!不过,要获取知识,如果不付出劳动,不尝尽艰苦,怎么能行?又怎会取得快乐,尝得甘甜?吃不得苦的人,永远无法遨游知识的海洋。我以往学*吃不得苦,想学好功课,却又改不掉贪玩的毛病。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我终于明白了“学*应当吃苦耐劳”的道理。现在,我放弃了许多的玩耍,抓紧时间努力学*,掌握了更多、更扎实的知识,终于尝到了学*的甜头。

  读了《养花》这篇课文,我深深认识到了劳动的真正含义:在尝尽了酸、甜、苦、辣、咸之后,才会有不尽的滋味。我一定会永远热爱劳动。

读养花有感6

  今天,我读了现代文学家老舍的文章《养花》,因为我对老舍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养花》这篇文章叙述了老舍通过自己的养花实践,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悟出了人生真谛。读了以后,我的收获很大“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看似很简单的一句话,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记的有一次,我买了一料花的种子,我便把它种下,天天浇水,盼着它快点大,因为我倒要看看这花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可它偏偏跟我过不去,几个月过去了,连花的影子也没有,我气得真想把它拨子了,可又舍不得。,一年的后忽然打了苞,真庆幸没把它扔掉。通过这件事情,我明白了,养花也想有耐心,从这里也想到老舍也一定是一位有耐心的人,这朵花的颜色是金黄金黄的,几十个花瓣,虽只有铜钱大小,但它娇小美丽极了。

  读了养花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付出劳动,想不劳动便得到劳动果实,那只能是空想,只会一事无成。


读《妞妞》有感 (菁华6篇)(扩展8)

——读散文有感 (菁华6篇)

读散文有感1

  在莱芜博客上我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他论述了一个道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我对此产生了很大的反思,如果说正义与罪恶,到底哪一方是正义的呢?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一般来说,正义就像圆一样,从自身出发,向外扩张。”其实还是很有道理的,一般来说,自己做的事自己认为一定是正义的,从而向外发展,一旦有人要阻止你想达到的目的,他一般会被称为罪恶的。但其实对方在阻止你时,你只顾自己的目的,忽略了你对他的阻碍。这样说来到底谁是正义的?我们都以自己为中心,把所有阻碍自己的人敌视,把自己的当作是正义的,在自己正义的范围中,绝不允许有反对自己的人。你是不是这样?那所有人是不是都这样?

  前苏联的领袖*是最好的例子,在他的一生中,高度集中和自我为中心是他最为骄傲的东西。*有伟大功绩,在他的世界里,他绝对是正义的,但是在二战期间,*擅作主张与美国签下了对*不*等的条约。这是正义的吗?在*眼里,他得到了利益,这便是正义。再说现在的国际问题,哪一方是绝对的正义,又或是绝对的罪恶。正义的一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阴暗,而罪恶的一方也有着鲜为人知的光彩。正义是难衡量的,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定会有阻碍你前进的人,你前进的路上出了绊脚石,踢走是本能。当你想要学*时,有人来和你请教问题,而问题正好是你也不怎么会的,你并没有听他讲话,而是把他轰走了。从中很难定夺公*的存在,很难说正义或罪恶。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正义和罪恶在不同人眼中有不一样的看法,我们只需要看清事实,就足够了。《正义论》里的正义就是人们眼中和社会上的公*,但公*又如何存在?很多问题都是难以辨别的。正义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罪恶也是需要从多方面思考的。

读散文有感2

  在人们心中,徐志摩是以诗闻名于世的,其实徐志摩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成就并不低于诗歌。与鲁迅的犀利辛辣、冰心的清婉明丽、周作人的冲淡*和、朱自清的温柔敦厚、丰子恺的幽默诙谐不同,徐志摩散文有着绮丽而热烈的独特风格。

  徐志摩为我们留下了《巴黎的鳞爪》、《秋》、《落叶》、《自剖》、《爱眉小札》、《志摩日记》等多部散文集。从印度洋上的秋思到北戴河的冥想,从泰山日出到巴黎的鳞爪,他的思绪跋山涉水,他的情感云游四海,阅读他的散文,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灼灼逼人的青春热浪,他用浓得化不开的情感,执著地追寻着浪漫主义的脚步。朱光潜曾经把欧洲18 世纪末到19 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文学的特征概括为三个方面:主观性、自我性、自然性,朱光潜强调,主观性是浪漫主义最突出的而且也是最本质的特征。但是,如果只强调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观性,那多少有些片面,浪漫主义还有其他一些特征。

  徐志摩的一生无拘无束,想做诗便做诗,想写散文便写散文,想恋爱便爱得无所顾忌,想云游便海内外四处漂泊。他在《翡冷翠的一夜》中,以一个弱女子的口吻写出了自己的幸福与痛苦、哀怨与感激,其中交织着执著、依恋、挚爱、无奈、自怜等种种情感,情思缠绵,层层深入,这种复杂的思绪正是诗人当时客居异地( 佛罗伦萨) 的孤寂、对远方恋人的思念,以及爱情不为社会所容的痛苦等情感的真实反映。徐志摩作为一匹就使打破了头也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的野马,驰骋在自己的理想与激情构建的散文世界里,他不仅要狂奔,而且还要自由地飞! 《在想飞》一文中,他热切地呼唤:飞出这圈子,飞出这圈子! 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的飞,到天晚飞倦了,就来绕着那塔尖顺着风向打圆圈做梦。诗句体现的正是浪漫主义推崇的表现个人的主观情感,追求个性**、自我扩张和自由发展人生理想。徐志摩曾经在《青年运动》中说:为这新的洁净的灵魂与肉体造一个新的洁净的生活) 我们要求一个-完全的再生。他说这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个体生命在感知外界事物的时候,在想象欲望的驱动下,由一种感觉虚构成能表现自己思想的实物。徐志摩的这种超越的意识反映在散文创作中,就是他超常的想象力,他运用虚构的意象来表达他自己的某种情感或理想,创造出虚幻的艺术形象在徐志摩笔下,月光宛如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拟人手法为全文营造出朦胧而又美妙的意境。

  在巴黎的鳞爪中,徐志摩这样描绘春风:不拘束你,不责备你,不督饬你,不窘你,不恼你,不揉你。它搂着你,,它那招逗的指尖却永远在你的记忆里晃着,多轻盈的步履,罗袜的丝光随时可以沾上你记忆的颜色! 将巴黎的春风当作温柔的女子来描写,惟妙惟肖,不仅写出了风的特色,而且写出了自己对巴黎的一往情深。在海滩上种花中,徐志摩用海滩上的/沙漠象征松散、缺乏生命力的*社会,用小孩不停地往沙里栽花象征播下的几颗真、善、美的种子,用小孩左手提着水壶,一滴一滴地往花上浇水象征自己忐忑不安的复杂心情。在他的散文中,弥漫着一种具有象征意味的神秘气息,他整段、整篇地运用比喻、拟人、变形等表现手法,使散文呈现出一种唯美的浪漫气质。

  《浓得化不开》是徐志摩散文中的一篇名作,后人常以此来概括徐志摩散文的总体风貌。红心蕉,多美的字面,红得浓得好。要红、要热、要烈,就得浓,浓得化不开!

读散文有感3

  在上一个学期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特别是在做摘抄时,在上学期我做摘抄都是选用《巴金散文》,这里面讲了很多故事,也有作者*生经历的事,也有许多作者的感受。在巴金的散文上我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巴金的很多文章写到爱国二字,他还多鼓励那些青年多读书,在他的许多文章中都有比喻的修辞手法,他向我们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他用他那生动的语言来给我们描述当时社会之黑暗,在他写到爱国诗篇时,又是那样的激情彭湃,很快就能让人听到他的心跳声,看见他的赤诚血液在流淌着,那时我们的心是相通的,我们的心紧紧的抱在了一起,我们超越了时光,仿佛我也回到了他的那个年代,在我苦闷时他的文章又激励我前进。我们甚至超过了年龄的界限,我们成了一对要好的朋友,忘年交!

  我虽赶不上巴金的文笔,但我可以感受到他的精神,一种我从没见到过的精神,一种*似爱国又高于爱国的精神,这样的精神不是人人都有的,不!应该是说这样的精神是为数不多的人才拥有!那些没有真正的爱国情操的人是不配拥有这种精神的。作者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不信鬼神,不怕妖魔。但在他的文章里还是写到了妖魔鬼神,不过他是把他们暗喻成一个个社会的黑暗。这就是我们的巴金,一个看见什么就说什么的人,他还写过很多悼念他人文章。他写这样的文章时就不那么愤慨激昂了,而是那么的严肃。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悲痛的心情,这是显而易见的。

  这就时我读过巴金文章后的感想,相信你们读过后一定也会有这些感想的!

读散文有感4

  当时,朱自清在上海吴淞*公学中学部教书。不久,*公学闹起风潮,他被学校保守派撵走了。但仅仅几个月的上海生活,对他来说,很有意义。他在*公学结识到一直敬爱的叶圣陶,两人意气相投,以后来往非常密切。*公学还有一位诗人、朱自清的好友刘延陵。他们三人一起商量,并和在北京的俞*伯联系,筹备创办*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新诗杂志《诗》月刊(1922年1月创刊)。

  那时,朱自清是刚刚走上社会的二十三岁青年。他一方面确实感觉到*派对他们的精神上的重压,一方面又因为遇到新文*动上的知己朋友,心里洋溢着青春的热情。 《歌声》描写的印象风光就是他向往的一个理想乡。到“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去听“三曲清歌”的朱自清,暂时忘掉学校风潮等烦琐世事,心满意足地沈湎于幻想世界。他从“歌声”联想起“一个暮春的早晨”。同时,音乐变成雨点洒落到诗人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接着,他的手感觉到“新鲜的微风”,他的脚感觉到“滑腻可爱的甬道”。这一段文章都是诉诸触觉的。下一段描述,给人的视觉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在“花园”看到五彩缤纷的“群花”。朱自清对颜色的感受能力极其丰富,与众不同。“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是什么样的颜色?读者不发挥诗的想象力,是不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最后是依靠嗅觉的一段描述。诗人闻到“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还有“清新的蒸气”。从听觉开始,依次唤起触觉、视觉、嗅觉,最后回到听觉,《歌声》的结构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的。 另外,还有三个技巧上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卓越的比喻。把“新鲜的微风”比作“爱人的鼻息”,“把“白矾石的甬道”喻为“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这是直喻。上面已提到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可以说是一种隐喻。这些喻言有力地唤起读者的联想,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第二个特点是拟人法,“花园”里的“群花”做着“清梦”,她们像是“愁着芳春的销歇”“感着芳春的困倦”似的。这几句话使人感到她们“甜软的光泽”中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亲切的印象。第三个特点是精巧的措词。意思差不多一样的“像~一样”“正如~”“~般”“~似的”等词语,他故意分别使用。

  “霏霏的”“薄薄的”“蒙蒙的”“涓涓的”等叠词,故意多用。陈述句里,有时穿插着一些推测句和疑问句。这些修辞上的工夫,把这个小品接*于一篇诗。读起来,有节奏感,又和谐,又流畅。对朱自清早期散文,叶圣陶曾经给以严厉的批评,说:“都有点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朱佩弦先生》)。但这可能是因为关系亲密而敢说的苛刻话。《歌声》给人的印象是“朴素”“淡雅”,绝不是“浮华”“造作”。它是一篇富有朝气的青年诗人流露出自己心象世界的好作品。

读散文有感5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一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同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淡”的东方古训。**淡淡才是真,*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淡、用这种*淡的心境热爱着*淡甚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读散文有感6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捉“都溜”沾惹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绚烂之极归于*淡”的东方古训。**淡淡才是真,*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摆脱*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暴风雨也见过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淡、用这种*淡的心境热爱着*淡甚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花瓣里。真美。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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