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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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1

关于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保证交通运输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核、审议、公布、备案、解释和废止,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法规,是指调整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事项的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交通运输部上报***审查后提交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送审稿;

  (二)交通运输部上报***审议的行政法规送审稿;

  (三)交通运输部制定及交通运输部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

  第四条 制定交通运输法规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法律送审稿不得与宪法相违背;行政法规送审稿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及命令相违背;法律之间、行政法规之间、规章之间应当衔接、协调;

  (三)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交通运输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交通运输法规的名称应当准确、规范,符合下列规定:

  (一)法律称“法”;

  (二)行政法规称“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三)规章称“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不得称“条例”。

  第六条 交通运输法规应当备而不繁,结构合理,逻辑严密,条文清晰,用语准确,文字简练,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七条 交通运输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数字依次表述。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第八条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法制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法制工作部门)归口管理,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根据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相关部门、***的相关部门要求,组织报送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

  (二)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法规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法规送审稿的审核修改和报请审议工作;

  (四)负责组织配合立法机关开展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

  (五)组织交通运输部规章的解释、清理、废止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部规章的公布、备案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规后评估工作。

  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经费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立 项

  第九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意见。

  第十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符合需要、切实可行的原则,于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

  每年十月底前,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向部内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单位、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以下统称部管国家局)征询交通运输法规的立法建议,也可以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询交通运输法规的立法建议。

  第十一条 部内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单位、部管国家局根据职责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制定、修订交通运输法规的,应当按照法制工作部门规定的时间及内容要求,提出立法立项建议。

  各级地方人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其他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向法制工作部门提出立法立项建议。

  第十二条 立法立项建议的内容涉及部内多个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职责的,可以由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联合提出立项建议;对于立项建议有分歧的,由法制工作部门协调提出处理意见,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部领导决定。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规章的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部管国家局不得与***部门联合制定、发布规章。

  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承办单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力求协调一致。

  第十四条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反复适用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制度,应当制定交通运输法规。

  第十五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交通运输法规立项范围:

  (一)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管理事项、工作制度及仅规范部属单位的管理性事务等;

  (二)对具体事项的通知、答复、批复等;

  (三)需要保密的事项;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不属于交通运输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立法立项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运输法规的名称;

  (二)立法项目是新制定还是修订,修订形式如果是修正案的,应当予以说明;

  (三)立法目的、必要性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立法项目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

  (五)确立的主要制度,是否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内容以及主要依据和理由;

  (六)立法进度安排;

  (七)立法项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

  (八)发布机关,联合发布的,需要联合发布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

  立法立项建议是由部门或者单位提出的,应当由部门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

  立法立项建议是由部管国家局提出的,应当由部管国家局向部行文提出。

  第十七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根据以下原则,对立法立项建议进行汇总研究,拟订交通运输部年度立法计划:

  (一)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期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

  (二)交通运输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立项建议是否符合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三)立法事项是否属于应当通过立法予以规范的范畴,拟规范的事项是否超出立法权限,是否属于交通运输部的法定职责范围,拟定的承办单位、发布机关是否恰当;

  (四)法规之间是否相互衔接,内容有无重复交叉;

  (五)立法时机是否成熟;

  (六)立法计划的总体安排是否切实可行。

  法制工作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立法立项论证。

  第十八条 立法计划分为一类立法项目和二类立法项目。

  一类立法项目,是指应当在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即法律送审稿、行政法规送审稿在年内上报***,规章在年内公布;已报送***、***的,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核修改。

  二类立法项目,是指有立法必要性,不能保证年内完成,但需要着手研究起草、条件成熟后适时报审的立法项目。

  第十九条 立法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项目名称;

  (二)立法项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

  (三)报法制工作部门审核时间;

  (四)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以下简称部务会议)审议时间或者上报***时间;

  (五)其他需要列明的内容。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部年度立法计划经主管部领导审核报部务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

  交通运输部年度立法计划是开展交通运输年度立法工作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立法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起草、送审工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审核工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对年度立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定期予以通报。

  立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计划内的立法项目予以调整的,立法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当提出变更立法计划的建议并会商法制工作部门,报主管法制工作的部领导和分管其业务的部领导批准后,由法制工作部门对立法计划作出调整;立法项目的承办单位是部管国家局的,应当由部管国家局向部行文提出变更建议,经主管法制工作的部领导批准后,由法制工作部门对立法计划作出调整。

  第三章 起 草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法规由立法计划规定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起草。需与有关部委联合起草的,应当同有关部委协调组织起草工作。

  起草交通运输法规,可以邀请有关组织、专家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专家起草。

  第二十二条 起草交通运输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职能转变;

  (二)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三)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四)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行政机关必要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五)体现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

  (六)符合法定职责和立法权限;

  (七)符合立法技术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承办单位应当落实责任人员或者根据需要成立起草小组,制定起草工作方案。

  第二十四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了解交通运输法规的起草情况,协助承办单位协调解决起草过程中的问题,可以与承办单位协商,提早介入交通运输法规起草工作。

  第二十五条 起草交通运输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涉及建立或者调整重大制度的,应当开展专项研究或者专题论证。

  起草公路、水路法规应当书面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规章起草过程中需要举行听证会的,应当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起草的交通运输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承办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承办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并在起草说明中对意见的处理情况和理由予以说明。

  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交通运输法规草案,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对于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交通运输法规草案,承办单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二十八条 起草公路、水路法规,承办单位应当就草案的主要思路和核心制度向主管部领导请示;涉及重大技术、安全、规划方面管理事项的,应当根据职责的关联性,主动听取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规划师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法规内容涉及部内多个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职责的,承办单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意见。经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承办单位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说明情况。

  第三十条 承办单位应当编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目的和必要性;

  (二)立法依据;

  (三)起草过程;

  (四)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意见及处理、协调情况;

  (五)对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的专项论证以及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的说明;

  (六)对确立的主要制度和主要条款的说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进度安排完成起草工作,形成送审稿,并按时送交审核。

  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审稿应当由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涉及部内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应当在送审前会签;由多个部门、单位共同起草的送审稿,应当由这些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涉及部管国家局职责或者与部管国家局共同起草的,应当在送交审核前经部管国家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承办单位提交送审稿时,应当一并报送起草说明和其他有关材料。

  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汇总的意见、调研报告、听证会笔录、国内外立法资料等。

  第三十三条 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审稿、起草说明和其他有关材料以填写法规送审单的方式送法制工作部门审核。

  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由承办单位通过向部行文报送审核。

  第四章 审 核

  第三十四条 送审稿由法制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审核修改。

  第三十五条 法制工作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初审:

  (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二)是否是立法计划安排或者报经同意后增列为立法计划的项目;

  (三)是否按照本规定要求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主要意见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有关分歧意见是否经过充分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联合发布的规章是否取得联合部门的书面同意。

  经初审不具备送交审核要求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善后再送交审核。

  第三十六条 法制工作部门接收送审稿后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审核修改:

  (一)是否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对有关分歧意见的处理是否适当、合理;

  (三)是否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除关系重大、内容复杂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外,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规章送审稿的审核修改。

  第三十七条 由部内部门、单位起草和全面修订的规章,除******同意等特殊情形外,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将送审稿在***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由部管国家局起草和全面修订的'规章,在送审前由部管国家局在***法制信息网、部管国家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制工作部门在审核阶段对送审稿有较大修改或者调整的,应当将送审修改稿送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征求意见;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第三十八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组织或者会同承办单位就送审稿涉及的重大、疑难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法制工作部门可以就送审稿中的有关重要法律问题和行业管理重大问题,通过部法律专家咨询工作机制,征求相关法律专家和行业管理专家的意见。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对专家咨询意见进行全面客观的整理,并提出对专家意见的处理建议。

  第四十条 部内各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对送审稿中关于管理体制、职责分工、主要管理制度等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法制工作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各方意见和处理建议报主管部领导进行协调。

  第四十一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在与承办单位协商后,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和对送审修改稿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和说明由法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会签;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有关部领导审核。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经部领导审核同意后,提请部务会议审议。

  第五章 审议与公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由部务会议审议。

  部务会议审议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时,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由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对送审修改稿作说明。

  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由部管国家局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作起草说明,部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作审核说明。

  第四十四条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送审修改稿,由部长签署并以交通运输部令形式公布。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由交通运输部主办的与***其他部委联合制定的规章送审修改稿,由交通运输部部长与***其他部门的主要领导共同签署,以联合部令形式公布,使用交通运输部令的序号。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行政法规送审修改稿,由部正式行文报***审查。在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相关部门、***的相关部门审核修改过程中,由法制工作部门牵头会同部内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承办单位配合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第四十五条 经部务会议审议未通过的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部务会议要求,会同承办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部领导审核同意后再次提交部务会议审定。

  第四十六条 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公布日期和签署人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规章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法制信息网以及《中国交通报》、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刊登。

  在***公报或者部门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十八条 规章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O日后施行,但是涉及***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备案、修订、解释和废止

  第四十九条 规章应当在公布后3O日内,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备案。

  第五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法规应当予以修订:

  (一)内容与上位法矛盾或者抵触的;

  (二)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的;

  (三)内容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形势变化或者法定职能不相符的;

  (四)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 规章的解释权属于交通运输部。规章的解释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释:

  (一)规章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第五十二条 规章的解释由原承办单位负责起草,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规章审核程序进行审核、修改;或者由法制工作部门起草,征求原承办单位的意见。

  规章的解释报请部务会议审议或者经部领导批准后以交通运输部文件公布。

  第五十三条 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规定的事项已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迁,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废止或者修改,失去立法依据的;

  (三)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相违背的;

  (四)主要内容已不适用的;

  (五)同一事项已被新公布施行的规章所代替,规章失去存在意义的;

  (六)规章规定的施行期限届满的;

  (七)应当予以废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条 规章的废止由法制工作部门归口管理。

  规章的废止可以由部内有关部门、单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法制工作部门提出,或者由部管国家局向部提出,也可以由法制工作部门直接提出。由法制工作部门直接提出的,要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意见。

  第五十五条 除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外,废止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审议决定,以部令形式予以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交通运输法规的清理工作由法制工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但铁路、民航、邮政法律、行政法规清理工作由部管国家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与部管国家局在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工作联系与行文要求,依照交通运输部与管理的国家局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负责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起草过程中可以征求交通运输部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于2006年11月24日发布的《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1号)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2

2016年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2016年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保证交通运输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核、审议、公布、备案、解释和废止,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法规,是指调整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事项的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交通运输部上报***审查后提交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送审稿;

  (二)交通运输部上报***审议的行政法规送审稿;

  (三)交通运输部制定及交通运输部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

  第四条 制定交通运输法规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法律送审稿不得与宪法相违背;行政法规送审稿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及命令相违背;法律之间、行政法规之间、规章之间应当衔接、协调;

  (三)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交通运输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交通运输法规的名称应当准确、规范,符合下列规定:

  (一)法律称“法”;

  (二)行政法规称“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三)规章称“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不得称“条例”。

  第六条 交通运输法规应当备而不繁,结构合理,逻辑严密,条文清晰,用语准确,文字简练,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七条 交通运输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数字依次表述。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第八条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法制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法制工作部门)归口管理,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根据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相关部门、***的相关部门要求,组织报送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

  (二)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法规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法规送审稿的审核修改和报请审议工作;

  (四)负责组织配合立法机关开展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

  (五)组织交通运输部规章的解释、清理、废止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部规章的公布、备案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规后评估工作。

  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经费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立 项

  第九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意见。

  第十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符合需要、切实可行的原则,于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

  每年十月底前,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向部内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单位、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以下统称部管国家局)征询交通运输法规的立法建议,也可以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询交通运输法规的立法建议。

  第十一条 部内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单位、部管国家局根据职责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制定、修订交通运输法规的,应当按照法制工作部门规定的时间及内容要求,提出立法立项建议。

  各级地方人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其他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向法制工作部门提出立法立项建议。

  第十二条 立法立项建议的内容涉及部内多个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职责的,可以由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联合提出立项建议;对于立项建议有分歧的,由法制工作部门协调提出处理意见,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部领导决定。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规章的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部管国家局不得与***部门联合制定、发布规章。

  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承办单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力求协调一致。

  第十四条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反复适用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制度,应当制定交通运输法规。

  第十五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交通运输法规立项范围:

  (一)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管理事项、工作制度及仅规范部属单位的管理性事务等;

  (二)对具体事项的通知、答复、批复等;

  (三)需要保密的事项;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不属于交通运输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立法立项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运输法规的名称;

  (二)立法项目是新制定还是修订,修订形式如果是修正案的,应当予以说明;

  (三)立法目的、必要性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立法项目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

  (五)确立的主要制度,是否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内容以及主要依据和理由;

  (六)立法进度安排;

  (七)立法项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

  (八)发布机关,联合发布的,需要联合发布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

  立法立项建议是由部门或者单位提出的,应当由部门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

  立法立项建议是由部管国家局提出的,应当由部管国家局向部行文提出。

  第十七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根据以下原则,对立法立项建议进行汇总研究,拟订交通运输部年度立法计划:

  (一)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期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

  (二)交通运输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立项建议是否符合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三)立法事项是否属于应当通过立法予以规范的范畴,拟规范的事项是否超出立法权限,是否属于交通运输部的法定职责范围,拟定的承办单位、发布机关是否恰当;

  (四)法规之间是否相互衔接,内容有无重复交叉;

  (五)立法时机是否成熟;

  (六)立法计划的总体安排是否切实可行。

  法制工作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立法立项论证。

  第十八条 立法计划分为一类立法项目和二类立法项目。

  一类立法项目,是指应当在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即法律送审稿、行政法规送审稿在年内上报***,规章在年内公布;已报送***、***的,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核修改。

  二类立法项目,是指有立法必要性,不能保证年内完成,但需要着手研究起草、条件成熟后适时报审的立法项目。

  第十九条 立法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项目名称;

  (二)立法项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

  (三)报法制工作部门审核时间;

  (四)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以下简称部务会议)审议时间或者上报***时间;

  (五)其他需要列明的内容。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部年度立法计划经主管部领导审核报部务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

  交通运输部年度立法计划是开展交通运输年度立法工作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立法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起草、送审工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审核工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对年度立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定期予以通报。

  立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计划内的立法项目予以调整的,立法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当提出变更立法计划的建议并会商法制工作部门,报主管法制工作的部领导和分管其业务的部领导批准后,由法制工作部门对立法计划作出调整;立法项目的承办单位是部管国家局的,应当由部管国家局向部行文提出变更建议,经主管法制工作的部领导批准后,由法制工作部门对立法计划作出调整。

  第三章 起 草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法规由立法计划规定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起草。需与有关部委联合起草的,应当同有关部委协调组织起草工作。

  起草交通运输法规,可以邀请有关组织、专家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专家起草。

  第二十二条 起草交通运输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职能转变;

  (二)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三)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四)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行政机关必要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五)体现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

  (六)符合法定职责和立法权限;

  (七)符合立法技术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承办单位应当落实责任人员或者根据需要成立起草小组,制定起草工作方案。

  第二十四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了解交通运输法规的起草情况,协助承办单位协调解决起草过程中的问题,可以与承办单位协商,提早介入交通运输法规起草工作。

  第二十五条 起草交通运输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涉及建立或者调整重大制度的,应当开展专项研究或者专题论证。

  起草公路、水路法规应当书面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规章起草过程中需要举行听证会的,应当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起草的交通运输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承办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承办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并在起草说明中对意见的处理情况和理由予以说明。

  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交通运输法规草案,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对于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交通运输法规草案,承办单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二十八条 起草公路、水路法规,承办单位应当就草案的主要思路和核心制度向主管部领导请示;涉及重大技术、安全、规划方面管理事项的,应当根据职责的关联性,主动听取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规划师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法规内容涉及部内多个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职责的,承办单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意见。经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承办单位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说明情况。

  第三十条 承办单位应当编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目的和必要性;

  (二)立法依据;

  (三)起草过程;

  (四)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意见及处理、协调情况;

  (五)对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的专项论证以及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的说明;

  (六)对确立的主要制度和主要条款的说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进度安排完成起草工作,形成送审稿,并按时送交审核。

  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审稿应当由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涉及部内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应当在送审前会签;由多个部门、单位共同起草的送审稿,应当由这些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涉及部管国家局职责或者与部管国家局共同起草的,应当在送交审核前经部管国家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承办单位提交送审稿时,应当一并报送起草说明和其他有关材料。

  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汇总的意见、调研报告、听证会笔录、国内外立法资料等。

  第三十三条 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审稿、起草说明和其他有关材料以填写法规送审单的方式送法制工作部门审核。

  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由承办单位通过向部行文报送审核。

  第四章 审 核

  第三十四条 送审稿由法制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审核修改。

  第三十五条 法制工作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初审:

  (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二)是否是立法计划安排或者报经同意后增列为立法计划的项目;

  (三)是否按照本规定要求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主要意见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有关分歧意见是否经过充分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联合发布的规章是否取得联合部门的书面同意。

  经初审不具备送交审核要求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善后再送交审核。

  第三十六条 法制工作部门接收送审稿后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审核修改:

  (一)是否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对有关分歧意见的处理是否适当、合理;

  (三)是否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除关系重大、内容复杂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外,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规章送审稿的审核修改。

  第三十七条 由部内部门、单位起草和全面修订的规章,除******同意等特殊情形外,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将送审稿在***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由部管国家局起草和全面修订的规章,在送审前由部管国家局在***法制信息网、部管国家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制工作部门在审核阶段对送审稿有较大修改或者调整的,应当将送审修改稿送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征求意见;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第三十八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组织或者会同承办单位就送审稿涉及的重大、疑难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法制工作部门可以就送审稿中的`有关重要法律问题和行业管理重大问题,通过部法律专家咨询工作机制,征求相关法律专家和行业管理专家的意见。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对专家咨询意见进行全面客观的整理,并提出对专家意见的处理建议。

  第四十条 部内各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对送审稿中关于管理体制、职责分工、主要管理制度等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法制工作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各方意见和处理建议报主管部领导进行协调。

  第四十一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在与承办单位协商后,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和对送审修改稿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和说明由法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会签;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有关部领导审核。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经部领导审核同意后,提请部务会议审议。

  第五章 审议与公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由部务会议审议。

  部务会议审议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时,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由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对送审修改稿作说明。

  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由部管国家局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作起草说明,部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作审核说明。

  第四十四条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送审修改稿,由部长签署并以交通运输部令形式公布。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由交通运输部主办的与***其他部委联合制定的规章送审修改稿,由交通运输部部长与***其他部门的主要领导共同签署,以联合部令形式公布,使用交通运输部令的序号。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行政法规送审修改稿,由部正式行文报***审查。在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相关部门、***的相关部门审核修改过程中,由法制工作部门牵头会同部内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承办单位配合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第四十五条 经部务会议审议未通过的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部务会议要求,会同承办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部领导审核同意后再次提交部务会议审定。

  第四十六条 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公布日期和签署人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规章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法制信息网以及《中国交通报》、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刊登。

  在***公报或者部门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十八条 规章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O日后施行,但是涉及***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备案、修订、解释和废止

  第四十九条 规章应当在公布后3O日内,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备案。

  第五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法规应当予以修订:

  (一)内容与上位法矛盾或者抵触的;

  (二)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的;

  (三)内容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形势变化或者法定职能不相符的;

  (四)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 规章的解释权属于交通运输部。规章的解释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释:

  (一)规章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第五十二条 规章的解释由原承办单位负责起草,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规章审核程序进行审核、修改;或者由法制工作部门起草,征求原承办单位的意见。

  规章的解释报请部务会议审议或者经部领导批准后以交通运输部文件公布。

  第五十三条 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规定的事项已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迁,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废止或者修改,失去立法依据的;

  (三)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相违背的;

  (四)主要内容已不适用的;

  (五)同一事项已被新公布施行的规章所代替,规章失去存在意义的;

  (六)规章规定的施行期限届满的;

  (七)应当予以废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条 规章的废止由法制工作部门归口管理。

  规章的废止可以由部内有关部门、单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法制工作部门提出,或者由部管国家局向部提出,也可以由法制工作部门直接提出。由法制工作部门直接提出的,要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意见。

  第五十五条 除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外,废止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审议决定,以部令形式予以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交通运输法规的清理工作由法制工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但铁路、民航、邮政法律、行政法规清理工作由部管国家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与部管国家局在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工作联系与行文要求,依照交通运输部与管理的国家局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负责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起草过程中可以征求交通运输部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于2006年11月24日发布的《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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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保证交通运输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核、审议、公布、备案、解释和废止,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法规,是指调整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事项的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交通运输部上报***审查后提交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送审稿;

  (二)交通运输部上报***审议的行政法规送审稿;

  (三)交通运输部制定及交通运输部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

  第四条 制定交通运输法规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法律送审稿不得与宪法相违背;行政法规送审稿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及命令相违背;法律之间、行政法规之间、规章之间应当衔接、协调;

  (三)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交通运输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交通运输法规的名称应当准确、规范,符合下列规定:

  (一)法律称“法”;

  (二)行政法规称“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三)规章称“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不得称“条例”。

  第六条 交通运输法规应当备而不繁,结构合理,逻辑严密,条文清晰,用语准确,文字简练,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七条 交通运输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数字依次表述。

  除内容复杂的外,规章一般不分章、节。

  第八条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法制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法制工作部门)归口管理,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根据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相关部门、***的相关部门要求,组织报送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

  (二)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法规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法规送审稿的审核修改和报请审议工作;

  (四)负责组织配合立法机关开展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

  (五)组织交通运输部规章的解释、清理、废止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部规章的公布、备案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规后评估工作。

  交通运输立法工作经费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立 项

  第九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意见。

  第十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符合需要、切实可行的原则,于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

  每年十月底前,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向部内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单位、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以下统称部管国家局)征询交通运输法规的立法建议,也可以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询交通运输法规的立法建议。

  第十一条 部内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单位、部管国家局根据职责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制定、修订交通运输法规的,应当按照法制工作部门规定的时间及内容要求,提出立法立项建议。

  各级地方人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其他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向法制工作部门提出立法立项建议。

  第十二条 立法立项建议的内容涉及部内多个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职责的,可以由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联合提出立项建议;对于立项建议有分歧的,由法制工作部门协调提出处理意见,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部领导决定。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规章的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部管国家局不得与***部门联合制定、发布规章。

  交通运输法规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承办单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力求协调一致。

  第十四条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反复适用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制度,应当制定交通运输法规。

  第十五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交通运输法规立项范围:

  (一)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管理事项、工作制度及仅规范部属单位的管理性事务等;

  (二)对具体事项的通知、答复、批复等;

  (三)需要保密的事项;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不属于交通运输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立法立项建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运输法规的名称;

  (二)立法项目是新制定还是修订,修订形式如果是修正案的,应当予以说明;

  (三)立法目的、必要性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立法项目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

  (五)确立的主要制度,是否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内容以及主要依据和理由;

  (六)立法进度安排;

  (七)立法项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

  (八)发布机关,联合发布的,需要联合发布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

  立法立项建议是由部门或者单位提出的,应当由部门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

  立法立项建议是由部管国家局提出的,应当由部管国家局向部行文提出。

  第十七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根据以下原则,对立法立项建议进行汇总研究,拟订交通运输部年度立法计划:

  (一)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期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

  (二)交通运输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立项建议是否符合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三)立法事项是否属于应当通过立法予以规范的范畴,拟规范的事项是否超出立法权限,是否属于交通运输部的法定职责范围,拟定的承办单位、发布机关是否恰当;

  (四)法规之间是否相互衔接,内容有无重复交叉;

  (五)立法时机是否成熟;

  (六)立法计划的总体安排是否切实可行。

  法制工作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立法立项论证。

  第十八条 立法计划分为一类立法项目和二类立法项目。

  一类立法项目,是指应当在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即法律送审稿、行政法规送审稿在年内上报***,规章在年内公布;已报送***、***的,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核修改。

  二类立法项目,是指有立法必要性,不能保证年内完成,但需要着手研究起草、条件成熟后适时报审的立法项目。

  第十九条 立法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项目名称;

  (二)立法项目承办单位和责任人;

  (三)报法制工作部门审核时间;

  (四)报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以下简称部务会议)审议时间或者上报***时间;

  (五)其他需要列明的内容。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部年度立法计划经主管部领导审核报部务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

  交通运输部年度立法计划是开展交通运输年度立法工作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立法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起草、送审工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审核工作。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对年度立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定期予以通报。

  立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计划内的立法项目予以调整的,立法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当提出变更立法计划的建议并会商法制工作部门,报主管法制工作的部领导和分管其业务的部领导批准后,由法制工作部门对立法计划作出调整;立法项目的承办单位是部管国家局的,应当由部管国家局向部行文提出变更建议,经主管法制工作的部领导批准后,由法制工作部门对立法计划作出调整。

  第三章 起 草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法规由立法计划规定的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起草。需与有关部委联合起草的,应当同有关部委协调组织起草工作。

  起草交通运输法规,可以邀请有关组织、专家参加,也可以委托有关组织、专家起草。

  第二十二条 起草交通运输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职能转变;

  (二)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三)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

  (四)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行政机关必要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五)体现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

  (六)符合法定职责和立法权限;

  (七)符合立法技术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承办单位应当落实责任人员或者根据需要成立起草小组,制定起草工作方案。

  第二十四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及时了解交通运输法规的起草情况,协助承办单位协调解决起草过程中的问题,可以与承办单位协商,提早介入交通运输法规起草工作。

  第二十五条 起草交通运输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涉及建立或者调整重大制度的,应当开展专项研究或者专题论证。

  起草公路、水路法规应当书面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规章起草过程中需要举行听证会的,应当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起草的交通运输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承办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承办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并在起草说明中对意见的处理情况和理由予以说明。

  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交通运输法规草案,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对于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交通运输法规草案,承办单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二十八条 起草公路、水路法规,承办单位应当就草案的主要思路和核心制度向主管部领导请示;涉及重大技术、安全、规划方面管理事项的,应当根据职责的关联性,主动听取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规划师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法规内容涉及部内多个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职责的,承办单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意见。经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承办单位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说明情况。

  第三十条 承办单位应当编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立法目的和必要性;

  (二)立法依据;

  (三)起草过程;

  (四)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意见及处理、协调情况;

  (五)对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的专项论证以及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的说明;

  (六)对确立的主要制度和主要条款的说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进度安排完成起草工作,形成送审稿,并按时送交审核。

  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审稿应当由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涉及部内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应当在送审前会签;由多个部门、单位共同起草的送审稿,应当由这些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涉及部管国家局职责或者与部管国家局共同起草的,应当在送交审核前经部管国家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承办单位提交送审稿时,应当一并报送起草说明和其他有关材料。

  其他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汇总的意见、调研报告、听证会笔录、国内外立法资料等。

  第三十三条 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审稿、起草说明和其他有关材料以填写法规送审单的方式送法制工作部门审核。

  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由承办单位通过向部行文报送审核。

  第四章 审 核

  第三十四条 送审稿由法制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审核修改。

  第三十五条 法制工作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初审:

  (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二)是否是立法计划安排或者报经同意后增列为立法计划的项目;

  (三)是否按照本规定要求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主要意见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有关分歧意见是否经过充分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联合发布的规章是否取得联合部门的书面同意。

  经初审不具备送交审核要求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善后再送交审核。

  第三十六条 法制工作部门接收送审稿后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审核修改:

  (一)是否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对有关分歧意见的处理是否适当、合理;

  (三)是否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除关系重大、内容复杂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外,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规章送审稿的审核修改。

  第三十七条 由部内部门、单位起草和全面修订的规章,除******同意等特殊情形外,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将送审稿在***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由部管国家局起草和全面修订的规章,在送审前由部管国家局在***法制信息网、部管国家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制工作部门在审核阶段对送审稿有较大修改或者调整的,应当将送审修改稿送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征求意见;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第三十八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组织或者会同承办单位就送审稿涉及的重大、疑难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法制工作部门可以就送审稿中的有关重要法律问题和行业管理重大问题,通过部法律专家咨询工作机制,征求相关法律专家和行业管理专家的意见。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对专家咨询意见进行全面客观的整理,并提出对专家意见的处理建议。

  第四十条 部内各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对送审稿中关于管理体制、职责分工、主要管理制度等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法制工作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各方意见和处理建议报主管部领导进行协调。

  第四十一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在与承办单位协商后,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和对送审修改稿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和说明由法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会签;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有关部领导审核。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经部领导审核同意后,提请部务会议审议。

  第五章 审议与公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由部务会议审议。

  部务会议审议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时,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由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对送审修改稿作说明。

  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由部管国家局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作起草说明,部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作审核说明。

  第四十四条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送审修改稿,由部长签署并以交通运输部令形式公布。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由交通运输部主办的与***其他部委联合制定的规章送审修改稿,由交通运输部部长与***其他部门的主要领导共同签署,以联合部令形式公布,使用交通运输部令的序号。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行政法规送审修改稿,由部正式行文报***审查。在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相关部门、***的相关部门审核修改过程中,由法制工作部门牵头会同部内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承办单位配合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第四十五条 经部务会议审议未通过的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部务会议要求,会同承办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部领导审核同意后再次提交部务会议审定。

  第四十六条 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公布日期和签署人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规章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法制信息网以及《中国交通报》、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刊登。

  在***公报或者部门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十八条 规章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O日后施行,但是涉及***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备案、修订、解释和废止

  第四十九条 规章应当在公布后3O日内,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备案。

  第五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法规应当予以修订:

  (一)内容与上位法矛盾或者抵触的;

  (二)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的;

  (三)内容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形势变化或者法定职能不相符的;

  (四)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第五十一条 规章的解释权属于交通运输部。规章的解释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释:

  (一)规章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第五十二条 规章的解释由原承办单位负责起草,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规章审核程序进行审核、修改;或者由法制工作部门起草,征求原承办单位的意见。

  规章的解释报请部务会议审议或者经部领导批准后以交通运输部文件公布。

  第五十三条 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规定的事项已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势变迁,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废止或者修改,失去立法依据的;

  (三)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相违背的;

  (四)主要内容已不适用的;

  (五)同一事项已被新公布施行的规章所代替,规章失去存在意义的;

  (六)规章规定的施行期限届满的;

  (七)应当予以废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条 规章的废止由法制工作部门归口管理。

  规章的废止可以由部内有关部门、单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法制工作部门提出,或者由部管国家局向部提出,也可以由法制工作部门直接提出。由法制工作部门直接提出的,要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意见。

  第五十五条 除第五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外,废止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审议决定,以部令形式予以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交通运输法规的清理工作由法制工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但铁路、民航、邮政法律、行政法规清理工作由部管国家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与部管国家局在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工作联系与行文要求,依照交通运输部与管理的国家局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负责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起草过程中可以征求交通运输部的意见。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于2006年11月24日发布的《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11号)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4

  第三十四条 送审稿由法制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审核修改。

  第三十五条 法制工作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初审:

  (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二)是否是立法计划安排或者报经同意后增列为立法计划的项目;

  (三)是否按照本规定要求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主要意见提出了处理意见,对有关分歧意见是否经过充分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联合发布的规章是否取得联合部门的书面同意。

  经初审不具备送交审核要求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完善后再送交审核。

  第三十六条 法制工作部门接收送审稿后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送审稿进行审核修改:

  (一)是否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对有关分歧意见的处理是否适当、合理;

  (三)是否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除关系重大、内容复杂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外,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规章送审稿的审核修改。

  第三十七条 由部内部门、单位起草和全面修订的规章,除******同意等特殊情形外,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将送审稿在***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由部管国家局起草和全面修订的规章,在送审前由部管国家局在***法制信息网、部管国家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制工作部门在审核阶段对送审稿有较大修改或者调整的,应当将送审修改稿送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征求意见;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第三十八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组织或者会同承办单位就送审稿涉及的重大、疑难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法制工作部门可以就送审稿中的有关重要法律问题和行业管理重大问题,通过部法律专家咨询工作机制,征求相关法律专家和行业管理专家的意见。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对专家咨询意见进行全面客观的整理,并提出对专家意见的处理建议。

  第四十条 部内各相关部门、单位或者部管国家局对送审稿中关于管理体制、职责分工、主要管理制度等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法制工作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各方意见和处理建议报主管部领导进行协调。

  第四十一条 法制工作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在与承办单位协商后,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和对送审修改稿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和说明由法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送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会签;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有关部领导审核。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经部领导审核同意后,提请部务会议审议。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5

  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由部务会议审议。

  部务会议审议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时,承办单位为部内部门、单位的,由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对送审修改稿作说明。

  承办单位为部管国家局的,由部管国家局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作起草说明,部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作审核说明。

  第四十四条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章送审修改稿,由部长签署并以交通运输部令形式公布。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由交通运输部主办的与***其他部委联合制定的规章送审修改稿,由交通运输部部长与***其他部门的主要领导共同签署,以联合部令形式公布,使用交通运输部令的序号。

  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行政法规送审修改稿,由部正式行文报***审查。在全国***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相关部门、***的相关部门审核修改过程中,由法制工作部门牵头会同部内或者部管国家局的承办单位配合开展审核修改工作。

  第四十五条 经部务会议审议未通过的交通运输法规送审修改稿,由法制工作部门按照部务会议要求,会同承办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部领导审核同意后再次提交部务会议审定。

  第四十六条 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公布日期和签署人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 规章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法制信息网以及《中国交通报》、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刊登。

  在***公报或者部门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十八条 规章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O日后施行,但是涉及***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扩展阅读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扩展1)

——交通运输合同 (菁华5篇)

交通运输合同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天水祁连山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将回单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5.2、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托运单

  托运单位: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

交通运输合同2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运输合同3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管理系统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在接受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正常营运所需的各类证件及代购代缴各项规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作期限:

  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交通运输劳动合同范本交通运输劳动合同范本。

  三、合作车辆信息(可单列清单)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备注

  (车况资料可另附页补充)

  四、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事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有权停止乙方一切管理事务的办理直至扣车。

  五、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终止。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所有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因国家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办理运输车辆、司机相关证件及批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乙方逾期交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3、代扣代缴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开票之时当即现款交清。

  4、向乙方收取行政管理费用每月每车 元人民币。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务。

  6、本协议期满,若不再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不足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甲方有权就风险金抵偿后的差额,继续向乙方主张权力.

  7、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承运货物,乙方在运作月结束后满 天,支付甲方运费、代垫费用等款项。

  8、其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不申报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提供 辆质量合格的集装箱拖头及车架,自行招聘录用证件齐全、技术合格的司机,并负责车辆安全和司机的管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车辆运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流动资金。

  4、乙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协议,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逃避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扣留车辆,并要求乙方进行清算;乙方拒绝清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时,甲方有权申请将车辆拍卖,以拍卖价款抵偿乙方所欠债务。

  5、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短少、灭失、被盗、车辆迟到、司机违章、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行政管理费,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7、按公司规定购买保险,处理交通事故及索赔,承担保险索赔不足部分的全部责任。

  8、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抵押和担保,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过户、转让、抵押、担保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将擅自转让和过户的车辆收回,并无条件没收风险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如因违法、违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相关第三人结清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办理合作车辆的过户、转让、抵押、担保。

  11、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办理各项费用的购买以及证件审验、换证、补证手续,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连续二个月或年累计三个月不按时交款的,甲方有权停办有关证件和批文。

  12、其它:

  七、其它

  1、《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车辆转让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通运输劳动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15 甲乙双方有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与本合同一并执行,与本合同抵触之处,按本合同执行。

  16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经协商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17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交通运输合同4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对企业负责,搞活流通,降低运输成本,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运输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货物名称:烟花鞭炮(纸箱包装)

  二、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由乙方统一调度;

  三、运输范围:出湖南常德运到全国各地;

  四、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须按运输要求办理好每批货物税务手续及安全运输手续;

  2、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装货,并将货物安全、及时、数量准确地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及分为卸货签收;

  3、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货物完好,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遗失、货损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销售负责赔偿;

  4、乙方运输危险货物时必须按照危货运输规则要求进行;

  5、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须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安排车辆装货体积必须准确,确保按要求安排货车,货车必须保持车厢整洁,干燥及性能良好。

  五、运费结算时间及方式:

  1、运费价格:根据路途远*当次定价;

  2、凭签收单在签收货物后当次结算,以现金支付;

  六、运输合同的有效时限,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交通运输合同5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到达地点:

  1.3 启运时间: 要求到达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

  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提前通知货物数量,及车型。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车型。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清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保险要求 :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运价及结算方法: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货物到达,无法按规定时间卸载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问题。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延迟到达,造成损失由双主协商损失数额,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合同终止后,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月年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扩展2)

——交通运输宣传口号

交通运输宣传口号

  无论在学*、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听说过或者使用过一些比较经典的口号吧,口号一般都用一两句完整的句子来表现一个信息或一个观念,信息单一,容易理解,没有过多的.信息需要受众用心记忆和用心理解。那什么样的口号才是经典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通运输宣传口号,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运输宣传口号1

  维护交通安全,关爱生命久远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您注意交通安全。

  法规在心中,*安在手中

  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落实安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享受通行权利,应尽安全义务

  树立现代交通意识,养成良好交通*惯。

  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司机贪饮一滴酒,亲人悲流两行泪。

  但愿人长久,一路共*安。

  争当行家和能手,事故永世难出头。

  人在路中守交规,法在心中路畅通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生产秩序乱,事故到处钻。

  维护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公民

  遵守交通法规,关隘生命旅程

  防灾求得*安在,遵章换得*安来

  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

  唠唠叨叨为你好,千叮万嘱事故少。

  儿行千里母担忧,遵守交规娘不愁。

  超车超速痛快一时,酿成车祸悔恨一生。

  遵守交通法规,*安与你同在。

  你对违章讲人情,违章对你不留情。

  三思而后行,思命思家思社会

  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好,烦恼少,全家幸福乐陶陶。

  防灾求得*安在,遵章换得*安来。

交通运输宣传口号2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遵守交通法规,*安与你同在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车辆超载一吨,危险增加十分。

  发展以市场为本,生存以安全为先。

  铭记法规,善待生命

  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开车一心一意,做人仁心仁意

  行路守法法有情,*安回家家温馨

  维护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公民。

  遵守劳动安全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效应,*安共同心声

  行路守法法有情,*安回家家温馨。

  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城市处处安全

  相会有缘,相让有礼

  法规在心中,*安在手中。

  树立交通文明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握好方向盘,合家大团圆。

  走遍东西南北中,安全二字记心中。

  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

  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法规利于行

  树立现代交通意识,养成良好交通*惯

  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安。

  安全保健康,千金及不上。

  彼此让一让,路宽心舒畅。

  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快刀不磨会生锈,安全不抓出纰漏。

  维护交通安全,关爱生命久远。

  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服从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但愿人长久,一路共*安

  苍蝇贪甜死于蜜,作业图快失于急。

交通运输宣传口号3

  提升安全生产水*,建设和谐*安黔西。

  交通法规记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

  路好车好安全,慢行快行*安就行

  道路连者你和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瞎马乱闯必惹祸,操作马虎必出错。

  生命只有一次,不要轻易放弃。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道路连着千万家,安全连着你我他。

  班中讲安全,操作保*安。

  守法才能*安,*安才能回家

  发展以市场为本,生存以安全为先

  走过春夏秋冬,安全永驻心中

  人在路中守交规,法在心中路畅通。

  道路通行见形象,红绿灯前看修养

  交通安全进万家,出入*安你我他

  消防事关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

  开车一心一意,做人仁心仁意。

  让道于人,安全于己

  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一线教育管理。

  无证车船坐不得,车翻船沉太造孽。

  压事故、保安全、促发展。

  迟一分钟回家,总比永远不回家好。

  尊重生命,拒绝超载。

  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金玉有值,生命无价,遵守交法,*安一生

  生命需要阳光,幸福需要安全。

  走遍东西南北中,安全二字记心中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扩展3)

——交通运输工作总结 (菁华3篇)

交通运输工作总结1

  20xx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改革创新年、法治建设年、项目突破年”工作主题,围绕“转型升级”工作主线,以“构建大交通、服务大发展”为使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交通运输工作投入有新高。

  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县交通项目建设发展的跨越期,县委*高度重视交通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投融资*台筹、县财政拨、乡镇自筹的办法突破资金“瓶颈”。xx年全县交通投入8亿元,其中县本级投入达3亿以上。

  二、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有新突破。

  紧抓“项目突破年”工作机遇,主动对接,加强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xx年,湘江七桥各项建设进展顺利,累计完成投资1.2亿元;xx航电枢纽二线船闸永久性用地365亩,完成协议签订245亩,占总任务的70%,临时用地1000亩,完成协议签订400亩,占总任务的40%,房屋拆迁60栋,完成协议签订30栋,占总任务的50%,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主体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渌水二桥顺利立项,争取省交通厅补助资金2358万元,目前已到位2243万元,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征地拆迁已启动,项目施工招标即将揭晓,预计12月31日开工建设。

  三、交通民生实事工作有新实绩。

  xx年是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持续加快发展的又一年,全年完成农村通畅工程160公里、农村公路升级改造50公里、安保工程150公里、危桥改造7座;完成渡口码头改造12处及新购客渡船舶27艘。秉持“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新购纯电动公交车辆6台,全省首开先河;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38个、城市公交站亭16个及新开通南洲新区、松西子、老党校3条公交线路,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成效明显,xx年,我县在全市农村公路管养考核五县市中排名第一。

  四、运输管理和安全工作有新举措。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依法到位,工作进入常态;深入开展治超治限工作,齐抓共管长效机制逐渐形成;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一年来,实现水陆客运、公路施工无一责任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五无”的工作目标,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形势稳定。

  五、机关效能建设有新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精神,健全机关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及财务“联签会审”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及其他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格落实学*制度等等,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廉政日常化管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行业风气实现明显好转。

交通运输工作总结2

  20XX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道路运输工作,确保春运工作安全进行,我局认真贯彻省厅及省道路运输局相关春运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准备,认真部署,进一步加大春运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所有旅客走得有序、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满意。今年春运,完成客运量109374人次,同比减少9.1%;总发班7284个,同比减少16%。其中,跨区班次4566个,比去年的4641个下降1.6%、运量85511人次比去年的89459人次下降4.4%,小幅下降;区间班次2697个,比去年的4049个下降33.4%,运量23246人次,比去年的30857人次下降24.6%,下降幅度较大。春运期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出现长时间旅客滞留现象,没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及新闻媒体负面曝光事件,实现*安春运。

  为做好XX年春运工作,春运前,我局精心准备,周密部署春运工作,召开春运动员大会,认真传达省厅、省道路运输局春运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以“便民利民,*安春运”为主题,认真部署春运安全及运力组织各项工作,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及领导带班制度,深入春运一线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我局属单位交通管理总站成立了CC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陈贵副站长任组长,王学副站长及相关客运企业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

  一是对运输企业执行再动员、再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提高春运安全意识;

  二是在县城醒目地段、车站、公共场所等地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提醒过往行人及从业人员留心春运安全;

  三是运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春运良好氛围。

  今年交通运输部把“便民利民,*安春运”作为春运工作主题,可见运输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XX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XX3〕768号)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XX年春运工作的部署,将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按照省局有关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相关安全维护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方法。

  1、把好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各运输企业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无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无上岗证的司乘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告诫制度和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按规定配备足额驾驶员,防止驾驶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2、把好车辆安全技能状况关。各运输企业对参加春运的客车提前进行第一季度二级维护。包含预备运力车辆投入运营前都要进行车况技能检验,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春运前,组织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等配备是否齐全,严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和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春运。

  3、把好客运站安全检验关。春运期间,我局增派运管人员进驻车站值勤,督促车站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对进出车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4、加强运营车辆的监管力度。春运期间,我局加强省际包车、班线车管理,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加强监管,凌晨2:00-5:00的省际客车,要求企业严格按规定和预案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督促企业落实GPS监控制度,有专人负责24小时对车辆的动态监管。

  春运期间,我局加大稽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无证营运、超载、拉客、宰客、甩客等行为,维护良好的春运秩序。同时重点加大源头管理力度,与交警联合执法,在主要的国道、省道和主要路口进行突击检查,取得良好效果。在40天的春运工作中,共出动160人次,纠正违章车辆12车次。

  今年春运工作,通过精心准备、加强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在春运期间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了旅客走的安全、走的快捷、走的舒畅,切实保证了春运工作安全*稳运行。

交通运输工作总结3

  20xx年上半年,市交通运输局在宜都市委、市*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签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大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行业管理力度,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工作任务。上半年,完成规费收入565.31万元,占年度计划720万的78.5%。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6.68亿元,占年度计划xx亿元的51.4%。其中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11亿元,港航建设完成投资2.57亿元。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陆渔一级公路:全线路基土石方完成91%,桥涵完成91%,隧道工程完成100%。累计完成投资8.9亿元,其中今年已完成投资1.73亿元,占总投资的83%,年计划的49.4%。二期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工作正在实施,其中路面一标已完成招标,施工单位正在进场组建项目部,路面二标招标工作于6月底启动。

  (二)通村水泥路建设:完成通村水泥路路基路面工程19.3公里,完成投资368万元。

  (三)县乡公路改造:孙华路改造工程完成15.2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400万元。曾宋公路改造工程完成11.5公里,完成投资700万元。聂毛公路续建工程全部完工,今年完成路面铺筑7公里,完成投资140万元。

  (四)公路大中修:完成雅澧线大修17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250万元。完成县道陆渔线大修2.8公里,完成投资200万元。

  (五)危桥加固工程:吴家渡桥改造工程完成10%,累计完成投资63万元。梅子园一桥加固工程完成41%,累计完成投资60万元。枝城站前桥加固工程完成46.7%,累计完成投资28万元。聂河大桥加固改造工程完成12%,累计完成投资30万元。白马溪大桥加固改造工程于6月30日建成通车,累计完成投资180万元。

  (六)站场建设。宜都市陆城二级客运站、聂家河五级客运站站址完成选址工作。

  (七)港口码头建设。枝城港煤炭储备配送中心累计完成投资1.67亿元;三峡翻坝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完成五项评审的前期工作,累计完成投资150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今年来,我局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强化监理程序,结合工程建设实际,一是倒排工期。按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排出了重点工程建设日程表。二是制定奖励政策。积极实施“以奖代补”、“奖惩结合”政策,对各标段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进行进度奖励,以弥补人工及部分材料价格上涨、路基石方报价低的费用。三是积极筹措资金。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动,融资难度不断加大,在银行放款难于到位的情况下,为抢抓工期赶进度,我局积极给市*汇报,并多方筹集资金3000余万元,基本满足了施工进度需要。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年初签订的责任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年初我局对各项任务以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每个重点工程有一个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有一个专班。陆渔一级公路建设中,我局所属中路公司董事会、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挂靠陆渔路一期土建工程1至8标项目部,全面加强监督落实。

  (二)积极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我市《“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已获市*批准。按照该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有一批重点工程动工和建设,为让项目尽快落地,规划变成现实,我局成立了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4个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宜都长江大桥、陆城二级客运站、红花套港口作业区及宜湘、宜张、宜岳高速公路4个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同时,市财政又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在一系列措施的推动下,目前,宜湘、宜张高速公路《工可》已编制完成。宜都长江大桥地形图测量已完成,正在进行地质钻探。江北公路路线《工可》已完成,江南线《工可》正在积极编制之中。陆城二级客运站新址已经确定,正在修改设计,落实土地。宜岳高速线路走向方案已拟定。吴家渡新桥目前完成地形图和设计方案,正在进行地质钻探。

  (三)严格执行交通建设工程基建程序。我们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基本建设质量管理,对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质量监督合同跟踪监控,规范管理,对每个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重点工程质量建设纳入建设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签订了责任书。严格督促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旁站监理,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工艺操作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和作出现场指令,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杜绝施工质量事故。采取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评比,对质量控制良好的承包人予以表彰,对于质量控制不佳的承包人,根据合同和情节严重程度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扣减费用,并列入“黑名单”,直至解除合同、清除出场、没收履约保证金,使各参建单位能够严格履行承诺。确保了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率100%,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均达100%,竣工验收优良率达90%以上。全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四)大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今年来,我局继续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现场管理,对在建重点项目由建设业主、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工区四级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季度实施考核奖惩兑现。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力普及安全生产基本常识,邀请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局专家开展公路建设安全知识培训、民爆物品管理等专项培训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宣传,仅陆渔一级路全线施工路段制作安全警示牌、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等各类安全标志标牌达1400余块,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书36类。以“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进工地”活动,制定了隧道、桥梁、高挡墙、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备足应急机械、人员和物质,加强应急值班和应急现场处置。今年来,共开展现场安全检查76天次,召开安全工作例会26场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78起,整改178起,整改率达100%。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2次,参赛人数达1500人次,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讲座12场,印制宣传资料1000份(册)。上半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不断规范行业管理秩序。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出租车行业“创文明出租车企业”、“创优质服务出租车”活动。同时,加大客运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进站、停车、发车,站外随意上下旅客以及兜圈串线、沿街揽客、倒客、卖客、宰客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和车辆,共依法打击“黑车”21辆,纠正违规经营出租车32辆次。继续强化公路路政管理。形成了以麻岭坳公路治超检测站为中心,孙家河、枝城长江大桥为支点的流动治超检测网络。截至目前,查处路损案件14起,制止违章建筑15处,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78台次,卸载货物281吨。继续规范港口企业经营行为。开展了年水路运输业、水路运输服务业及全市各类运输船舶的年度核查,同时建立新的全市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数据库,完善了水路运输船舶档案,建立全市水路运输船舶台帐。全面启动“公路养护质量年”活动,采取综合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养护站管养公路进行考核评分,并严格奖惩。

  (六)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半年来,我们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不断创*建工作新思路。突出重点,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局党委始终把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切入点,通过办专栏、撰写学*体会和心得、培训教育以及赴看守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等形式,拓宽学*交流范围,达到武装队伍、增强素质的目的。同时,抓好*员的发展工作,今年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2名,发展*员10名,转正预备党员19名。抓好干部任免工作,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重点完善和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干部竞争上岗等制度。半年来,对中层以上干部职位进行轮岗交流,交流人数达7人,廉政诫勉谈话7人次。完善机制,夯实党建工作根基。以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工作任务、责任划分、责任追究的形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实施党员群众关爱工程。局党委在对各支部、联系村困难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困难党员群众49名,并定期到困难党员群众家中进行走访慰问。继续推进“城乡互联、统筹共建”及“共驻共建”活动,支持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赠订党报党刊24份。在与胜利社区开展的共驻共建活动中,交通运输局为社区20户“学*型家庭”征订《三峡日报》一份。同时,以“三万”活动为契机,把握“与民交心、为民办事、替民分忧”的工作重心,先后投入5万元解决联系村晴雨路维修,投入5万元维修水渠300米、危堰2口,为特困户危房筹集改造资金5.5万元,出资5万元为村广播室、档案室、便民服务台购置了档案柜、座椅、空调等办公设备。为村集体经济“商贸公司”联系运输砂石业务,预计年度可盈利10万元。制定奖励措施,规模养殖户按出栏牲猪数量给予300至5000元的资金支持。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扩展4)

——交通运输应急演练方案 (菁华3篇)

交通运输应急演练方案1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学生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学生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一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减速慢行,注意过往学生,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减少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四、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交通运输应急演练方案2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定此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一、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雹违法驾驶、超速、超载、超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技术生疏、应变能力差;特别是制动系统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对方驾驶员及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行为引发校车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幼儿园外出租用车辆目前须选择大众崇明公交公司的车辆,并选用遵纪守法、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性强有一定驾龄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员。

  2、建立集中学*教育制度,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检查。

  4、加强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5、加强对幼儿园自有车辆的管理。(电瓶车、汽车)

  6、幼儿园制订并落实驾驶员驾车安全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

  7、不准违法超速、超车。

  三、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1、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2、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医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挥幼儿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幼儿安全保护。

  4、报县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5、通知受伤幼儿家长。

  6、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交通运输应急演练方案3

  一、目的

  为了使发生在我矿所属单位或管辖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害程度,特制定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我矿所有机动车使用单位,预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三、引用标准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体化管理标准。

  四、基本情况

  1、机动车情况

  矿现有车辆单位10个,30台以上车辆单位2个,2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1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2台以上车辆单位3个,1辆以上车辆单位6个。

  矿现有车辆122台,:大型货车43台,(5T以上)、小型货车7台(1.25T以上)、大客车1台(30座以上)、中小型客车6台(9座以上)、小轿车42台、特种车1台、(警车3台、医用救护车2台、吊车1台〈25T〉、洒水车2台。

  2、驾驶员情况

  在岗驾驶员130人。

  3、本市道路情况

  (1)国道:207国道、晋阳高速公路、晋焦高速公路、长晋高速公路。

  (2)省道:晋长公路、晋韩公路、陵沁公路。

  (3)县道:晋张公路、周犁公路、东大线。

  4、交通事故危害辩识及风险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偶然性、不确定性,无特定的时间、无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主要形态基本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倾覆、堕车、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种,损害后果涉及人员伤亡、车辆损害和财产损失。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为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矿成立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党委*

  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矿领导

  成员:由保卫科、安全管理部、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党委工作部、武装部、医院、物业、矿办公室、居委会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或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组成

  职责:

  (1)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先向110(或122)报警,再向保卫科、交安办报警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说明事故基本情况。

  (3)发布应急命令,调动各应急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2、现场救援各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1)现场抢救组:由保卫科、武装部及事故发生单位人员组成,保卫科科长任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抢险工作,危险物的控制、转移、消除工作,协助交警对事故进行勘察和调查。

  (2)现场秩序维护组:由保卫科、武装部人员组成,保卫科长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现场保护和交通管制工作。

  (3)医务救护组:由矿医院人员组成。医院院长任组长。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尸体保存、认领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矿办公室、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物业、党委工作部负责人组成,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保障抢救抢险所需物资和设备的供应,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组:由工会、居委会和事故单位等单位组成,工会副*任组长,负责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家属,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六、应急操作

  1、接警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110(或122)、保卫科、交安办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警,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说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路段、事故的形态、车辆及驾驶员情况、事故及现场的损害现状。

  2、应急启动

  矿调度室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以及程序,通知副总指挥及应急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参加抢救。

  3、救援行动

  (1)、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2)、矿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和保卫科、交安办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批准抢救方案,组织调动指挥各单位及人员进行事故抢救。

  (3)、现场救援各专业组到达现场后,根据职责,在现场指挥和保卫科、交安办指挥下,做好以下抢救工作:

  1)、积极搜寻被困人员及伤亡人员,使其尽快得到救治、安置、脱险。

  2)、本着就地就*、争分夺秒的原则,做好医院组织救治。

  3)、做好伤者、死者及无需治疗的事故当事人的登记、统计汇报工作(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伤情、病区、病房、治疗情况、手术情况等以及死者尸体的存放地点、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当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证件、携带的物品现金等),并做好记录,以备家属认领或交还本人。

  5)、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疏散围观群众,疏导伤亡者亲属、无关车辆及行人,尽力保证现场井然有序、交通畅通。

  6)、做好肇事当事人的监护。

  7)、经保卫科、交安办确认现场无需保留后,要迅速清理现场,撤除警戒设施,恢复交通。

  4、应急结束

  对事故抢救工作进行总结讲评,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恢复*时状态。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扩展5)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优选【十】份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1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加强道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和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8月17日,我镇韦进都副镇长带队安监站工作人员到团结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此次排查主要针对三个方面,一是路面路基有无下塌、断裂;二是急弯、暗弯、连续弯道及危险路段有无警示标牌;三是高边坡、临水临崖地段的护栏防护措施是否牢固。通过排查发现团结村河脚组的通组路存在下塌隐患,目前已联合相关部门设置警示牌以及做好防护措施,同时已上报相关材料,整改道路安全隐患。

  通过本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2

  为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冬季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师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日,直属大队组织民警走倒淌河寄宿制小学,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民警在课堂上用藏汉双语,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展示宣传图片,并向学生发放大队印制的《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提问交通安全知识的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环节,使学生们在交流互动中了解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号召同学们“小手拉大手”要求同学们认真阅读宣传资料并传达给家长,告知家长了解学*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和家长一起学*交通安全法规。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冬季出行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3

  昨天(8月29日)是开学第一天,静海区沿庄镇中学邀请交警支队的**们走进校园,对全校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下午三点,在静海区沿庄镇中学的操场上,来自静海区交警支队大张屯大队的民警深入浅出地给学生们讲授了关于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现场演示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自我保护的方法。初一新生赵雅琪说:“我得到了很多关于交通的这些知识,在我们放下学当中能让我自觉地去遵守这些交通规则,以免交通意外的发生。同时,因为我们学校人很多,很多人都是骑自行车或搭车来,通过这些安全教育,能让同学们很开心的来到学校,很安全的回到家。”

  沿庄镇中学校长董继春介绍说,学校覆盖周边十个村街,其中六个村街距离学校比较远。学校对学生们的道路交通安全非常重视,一直秉持“让学生快快乐乐上学,**安安回家”的理念,牢固树立学生们“安全第一”的意识,努力做到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我们警、校联合已经超过五六年了,每学期开学他们对学生都进行安全教育,让每个学生入心入脑,并且落实在道路的行动上。同时,我们学校呢对学生也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利用班队课、品德课、利用学科渗透,让他们时刻注意危险每时在我们身边,只有我们树立安全意识才能避免危险。”

  学校无小事,安全很重要。静海区沿庄镇**历来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把学生的安全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沿庄镇副镇长郭滨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全镇的两所中学还有八所小学也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校园的.食品安全以及校园安全也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保证我们全镇的师生在一个祥和、*安的环境里健康的成长、快乐的教学。”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4

  *日来,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中心小学联合大渡口镇派出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在活动中,学校领导及安办工作人员与派出所民警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不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三轮车、摩托车、农用四轮车等车辆,对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运载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严肃查处,向乘车的学生及家长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要求相关家长到学校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并签定安全责任书,提高家长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帮助家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带头做好学生的表率,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学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晨会、专刊、主题班队会、安全课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的开展,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更明白了每个人都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监督者,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才能筑牢保护孩子生命的防火墙。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深深地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杜绝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瑞溪镇中心小学于4月27日开展“文明交通,告别陋*”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由瑞溪镇中心小学政教处主任李正法组织,中心小学全体师生参与。活动分两项内容,一是利用早上升旗仪式**下讲话时间,李正法主任以“文明交通,告别陋*”为主题,给广大师生讲解了道路交通规则,在公路和街道上行走应注意的事项;二是利用下午活动课时间,按班级组织学生到远教室观看道路交通影视片。

  通过这次“文明交通,告别陋*”主题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师生学*了解到更多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促进广大师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向身边的人宣传文明交通起到较好的教育作用。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6

  截止9月1日上午,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全部开学,为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9月2日起,大同市浑源县交警大队将以“知危险、会避险、守规则”为主题,组织警力分批次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教育宣讲活动。

  9月2日上午,浑源交警大队办公室民警深入县城xxx小学和xx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民警们以“知危险、会避险、守规则”为主题,结合观看《道路交通事故警示视频》,对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原因的`分析,指出了中小学生、幼儿在行路、骑自行车、乘坐私家车和公交车中存在的危险,利用课件的形式,教育孩子们在行步、横穿马路、骑自行车、等车乘车时如何确保安全、避免交通事故,提高他们对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告诉同学们要牢记110、120等报警电话,以便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

  同时结合辖区城乡交通特点、学校周边交通状况,对学生重点讲解上下学期间应注意的交通安全事项,指出日常出行中部分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接送学生家长的交通陋*,希望同学们通过“小手拉大手”将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给自己的家长,并用自己的行动感化身边的朋友。同时,民警们还组织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承诺宣誓,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和重视。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7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举措,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2年4月29日,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西元、安监办主任袁军等一行人对我旗道路运输、公路养护运营、水上交通、城市公交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李西元副局长对客运汽车、应急救援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消防、救生设备等进行检查,详细听取了各单位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安全管控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李西元局长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培训,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要层层压实责任,做好隐患自查工作,确保已有隐患重点治理,未知隐患严密排查,切实根治安全隐患,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安监办袁军主任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形式详细了解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使用、车辆维修、保养和审验、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等情况。袁军主任强调:要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完成整改,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并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8

  昨天(8月29日)是开学第一天,静海区沿庄镇中学邀请交警支队的**们走进校园,对全校学生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下午三点,在静海区沿庄镇中学的操场上,来自静海区交警支队大张屯大队的民警深入浅出地给学生们讲授了关于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现场演示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自我保护的'方法。初一新生赵雅琪说:“我得到了很多关于交通的这些知识,在我们放下学当中能让我自觉地去遵守这些交通规则,以免交通意外的发生。同时,因为我们学校人很多,很多人都是骑自行车或搭车来,通过这些安全教育,能让同学们很开心的来到学校,很安全的回到家。”

  沿庄镇中学校长董继春介绍说,学校覆盖周边十个村街,其中六个村街距离学校比较远。学校对学生们的道路交通安全非常重视,一直秉持“让学生快快乐乐上学,**安安回家”的理念,牢固树立学生们“安全第一”的意识,努力做到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我们警、校联合已经超过五六年了,每学期开学他们对学生都进行安全教育,让每个学生入心入脑,并且落实在道路的行动上。同时,我们学校呢对学生也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利用班队课、品德课、利用学科渗透,让他们时刻注意危险每时在我们身边,只有我们树立安全意识才能避免危险。”

  学校无小事,安全很重要。静海区沿庄镇**历来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把学生的安全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沿庄镇副镇长郭滨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全镇的两所中学还有八所小学也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校园的食品安全以及校园安全也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保证我们全镇的师生在一个祥和、*安的环境里健康的成长、快乐的教学。”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9

  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教育学生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武陵源区索溪中心学校联合区交警大队利用升旗仪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在升旗仪式上,学校少先大队首先作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演讲,倡导同学们摒弃"交通陋*",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随后,区交警大队的干警们向全体师生发放了文明交通的宣传单,并开展了"大小交警的'对话"和"爸爸听我讲",强化"小手拉大手"的带动方式,使学生不仅自己能够遵守交通法规,而且积极向家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深化"*安校园"建设,倡导六大文明行为。

  据悉,在本周内,该校各班级将围绕这一主题举行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及常识的宣传教育,倡导全体师生能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共同维护和谐景区的交通环境。

  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简报 10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惯,预防和减少校园周边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1日上午,廊坊交警二大队的.宣传民警走进廊坊市葛渔城东街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上,宣传民警以幻灯片为载体,结合*年来中小学生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提示同学们在过马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上放学路上不要追逐打闹,不能在马路上进行滑旱冰、滑板等危险性游戏。并与广大师生互动,通过做游戏的方式为他们答疑释惑,让这些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了解了交通安全知识。同时,要求学生劝诫和监督各自的家长不要饮酒驾车,不乘坐超员车、农用车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参与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参与到交通安全中去。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让孩子们更多地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能力。最后,民警希望学生们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小做起,从走路做起,做到文明走路、文明骑车、安全乘车,要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更要做一名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扩展6)

——交通运输安全个人总结优选【5】篇

  交通运输安全个人总结 1

  20xx年,我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围绕“迎国庆,保*安,文明行车”对司机进行宣传教育,以“树立首都文明司机新形象”为活动口号,通过认真宣传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开展车辆检查、签订责任书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本年度的工作中还包括做好交通安全与交通保障工作,争取年内无违章超标和交通事故等,现将本年度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公司的领导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经常检查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工作,并亲自召开会议,带头强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确保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增强了每个职工树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观念。

  2、公司按要求与地区安委会签订了《交通安全与交通保障责任书》并按责任书中的要求认真落实,组织实施,严格把关,做到了预防事故发生。

  3、在xxx活动期间,公司组织召开了“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教育会,会上车管干部就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及树立首都文明司机形象等话题对全体司机进行了宣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人人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增强了职工的首都意识,安全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大家都表示,要认真学*交通法规,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为xx年的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做出自己的努力。

  4、按照地区安委会和交通支队的部署和要求,本公司数次组织全体司机进行了交通安全学*,制定安全行车措施,并按xx年度汽车限行要求削减交通流量。

  5、指定专人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登记,并落实安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确实保障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6、认真执行本公司xxxx年交通安全活动工作计划,对我公司的新司机,重点进行强化教育,重点管理,没有老司机陪同,不得开车上路。

  7、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立专栏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张贴法规内容,法规宣传画,组织职工统一学*并进行测试等方式,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我公司在地区安委会的领导下,认真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增强了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全体职工的努力,使我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收获。xxxx年是更为关键的一年,我们要继续努力,抓好交通安全工作,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配合地区安委会把交通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交通运输安全个人总结 2

  时光荏苒,一晃XX年即将结束。回顾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绿化大队在党组织的正确指引下,在和谐、凝聚的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基层领导的正确带领下,能够遵照局领导的指示认真学*局交安委下发的文件、材料及《**交通法制报》;按时完成局交安委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学*交通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车辆,为全年无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将全年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绿化大队汽车队全体司乘人员在主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不断组织交通安全培训,认真学*法律、法规知识,使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的提升。通过学*员工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规定行驶车辆,做到“文明出行、*安归来”才能保证他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才能做到无重特大发生;通过学*大家认识到在行驶过程中不仅要做到遵规、守法、安全行驶,更应该时刻把“生命曾宝贵,安全是首位。”记在心上、印在脑海,同时也要改正以往的一些不良行为。做到:不违规、违法开车,不醉酒驾车行驶,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向车外乱吐、乱扔杂物;杜绝变道不打灯、开车打电话、过坑不慢行、遇水还加速等现象发生。让文明交通、安全行驶与人们时刻相伴,做文明行车人。

  二、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治理防患未然

  为了有效的排除交通安全隐患、防患未然,大队领导组织全体司乘人员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力求从源头上治理预防的发生。他们相互传阅宣传资料、传递图片或以口头宣传,用事实说话,让大家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大大的提高了大队司乘人员的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意识和道德修养;通过大力宣传,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已成为他们的自觉行为。

  三、制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确保全年无重特大发生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安全方针,年初大队制订了有效的交通安全制度、驾驶员工作守则并与园林局交安委、大队汽车队签订了一系列交通安全责任书及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汽车队负责人根据责任目标内容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做了认真分析、深入理解、精心研究,制订了一系列相关工作计划和对策,并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对管理者来说做到了制度到位、管理到位,对司乘人员来说做到了认识到位、落实到位,消除了隐患,确保了年内无重特大发生,提高了从源头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由于我单位养管面积的不断增加,现有人数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汽车队起用了公益岗位人员,雇用了临时用工,招聘了机动车驾驶员,制订了相关管理办法,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雇用驾驶人员协议书及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他们认真学*交通法律、法规、遵守工作制度、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安全行驶车辆、及时保养维护车辆。因此,降低了事故发生率,提高了交通安全行驶指数,确保了全年无重特大发生。

  四、建立建全交通安全管理档案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为了保证驾驶员信息和车辆信息的准确无误,我单位汽车队在大队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为驾驶员建立、建全了驾驶员管理档案;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报废车辆建立、建全了车辆管理档案,以使各车辆信息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同时,要求驾驶员对管理车辆的各部位进行及时安全有效的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即刻汇报、及时维修,确保了车况良好,安全行驶,为正常工作提供了保障,年度内无发生。为了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的安全,大队为各机动车辆办理了责任强制保险、财产保险;为全体司乘人员办理了人身保险,从而安抚了民心,提升了大队在人们心中的信誉度和安全感,为单位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五、重大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保证交通安全无事故发生

  为了确保XX年春运及“五一”“十一”黄金周车辆正常行驶,交通安全无事故发生,局交安委制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在此期间把交通安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局交安委与我单位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为此,我大队召开了《交通安全专题报告会》,动员全体员工认真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好“五进”宣传工作,各抒已见,用事实说话,摆事实、讲道理来教育员工要关爱生命,维护他人和自身安全,做安全出行的天使,做人身安全的守护神。

  交通运输安全个人总结 3

  xx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高了安全生产整体水*,保证了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指标,现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回顾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交通系统的首要任务来抓。xx年我们调整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工作由局长亲自挂帅,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各单位也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并落实具体办事人员,形成了横管到边、纵管到底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从而使我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效果显著,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又登上一个新台阶。

  2、制定措施,明确责任

  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昌图县交通局xx年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和《昌图县交通局xx年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于年初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局属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内规档案制度,从而落实了安全生产措施,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

  3、大力宣传,提高意识

  今年春运、“五一”、“安全生产活动月”和“十一”等重点时段,为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良好氛围,针对交通系统点多面广、流动性强、作业线长、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我局及局属各单位通过发放交通运输安全资料、悬挂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和客运站内外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过往行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交通安全理念,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生产法制环境,进一步提高了交通系统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从而使广大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4、重点监管,加大投入

  结合交通系统的特点,重点抓好春运、 黄金周、全国“**”、“奥运会”期间以及汛期、冬季等重点时期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根据各时期的特点,重点加强防范,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重点时期交通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专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狠抓落实,不留死角;主重条块结合,以减少和消除隐患,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要切实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达到治标治本的目的。

  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组织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开展了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其参加人数之多、规模之大是*年来罕见的。全系统3家单位参加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都及时落实人员得到了有效整改,较好地保证了全年安全形势的稳定。县公路局负责道路建设安全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危桥监管、监控体系。通过设置醒目的限载限速标志标牌、临时超限检测点等措施,强化超限治理工作,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桥行驶,对于重点危桥,进行24小时监管,保证桥梁运营安全,防止桥梁坍塌事故发生。重要交叉道口设立限速牌,加大小修工程建设力度。

  二是坚持定期上路巡查,及时清理路障。

  三是加强道路养护,对县级以上公路坚持常年养护与重点养护相结合。

  四是深入贯彻执行交通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今年是我县交通建设有史以来施工项目最多的一年,施工安全管理的难度广度极大,我们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制定预案,有力保障了施工安全,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县运管所、国营运输公司负责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对运输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落实“三把关一监督”制定,严把市场准入关,车辆综合性能投入状况关、从业人员资质状况关,对客运站现场监督。

  对所有营运车辆的驾驶证审验日期、行驶证审验日期、营运证审验日期、从业资格证审验日期、危货操作证审验日期、保险证有效日期、线路牌有效日期、车型(吨)座位、二级维护有效日期严格核查。有一种证件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营运。

  对客车、危货车辆强制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强化对客运站点管理,运管人员住站执勤,要求客运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每辆出站车辆要检查登记,严禁车辆超员和携带危险品出站。二是落实客运站安全检查制度。

  规范了客运站接纳车辆行为规范,实施客运站接纳车辆报备制度,落实客运站的出站车辆安全门检制度、进站旅客行包安全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三级以上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率、进站旅客行包例检率达到100%,客车超载出站率为零。落实承运人责任险制度,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承运人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三是继续整治出租车市场,从5月25日开始实施了打击黑出租车等违法违规营运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查扣黑出租70余辆,规范了运输市场。四是货运重点检查了危货运输企业,全县14台危货车辆全部达到技术一级标准,驾驶员、操作员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车辆技术档案、行车日记齐全,完备。县局多方筹措40万元,在县客运站安装了安全检测仪,县公路局投资3,8万元,安装了监控设备,更新了防火器材,改造了用电设备,添置了施工标志等。

  开展了反恐和奥运安保**工作。做好奥运期间交通行业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给上级添乱,不让群众担忧,是我们交通全体人员的应尽职责。为切实做好反恐和奥运安保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奥运安保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单位也都相应成立了奥运安保工作机构,使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

  5月5日和7月7日两次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会上首传达反恐和奥运安保工作会议精神,与会人员明确了奥运安保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市县工作部署,结合我县交通实际,要求局属单位全面进入反恐和奥运安保状态,立足交通运输安全、工程建设(养护)安全、行业稳定。

  同时实现重点防控,全面落实,严防死守,实现奥运期间,全行业不发生恐怖事件或较大突发性事件及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实现“*安奥运”目标。三是加强值班制度。全县交通行业全面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各单位均落实了值班备勤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严格实行每日(下午3时前),每周三下午4时前报一周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安。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9月18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在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再一次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对人员聚集的客运场站、危险路段、危险桥梁、重点交通工程、重点部位进行了安保隐患专项排查,9月27日局长孙志强同志,组织有关人员到龙岩危货运输公司对14台车辆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加大投入,改善了公路、运输、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投资1800万元,完成了东德线30公里的大修工程,完成了昌付线、新梨线19.3公里的中修工程,完成了351.7公里的村通工程。二是小修工程完成了575.43公里。其中路面翻浆恢复20969*方米,黑色路面补坑槽14248*方米,沥青双处24479*方米,黑色路面白色养护139.061公里。三是新建四级站3个。四是县局多方筹措40万元,在县客运站安装了安全检测仪,县公路局投资3.8万元,安装了监控设备,更新来防火器材,改造了用电设备,添置了施工标志等。

  5、加强督办,严格考核

  安全生产做到了有安排、有落实、有整改,有检查、表扬先进,处罚后进,及时对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改进,确保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局领导小组也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根据整治验收标准,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严格进行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细致、动真碰硬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考核结果不理想的予以通报。

  二、存在问题

  1、由于交通工程建设点多、线长、面广,尤其是交通工程施工单位缺乏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部分项目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应付思想。因此,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要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思。

  3、xx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以“两个主体”和“两个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将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是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增强企业积极做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要强化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认真排查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成果,坚决杜绝新隐患产生。

  (三)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县交通系统各部门要继续对交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行车安全等专项整治。一是道路运输重点抓好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切实履行“把三关一监督”职责。二是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基础建设。三是公路建设要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要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桥梁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

  (四)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和服务能力,一是积极争取昌付线、双八线、老老线合计71公里的大中修工程。二是完成村通工程240 公里。

  (五)进一步做好重点时期交通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时期的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和积极做好防御自然灾害安全工作。突出抓好重点时期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根据各时期的特点,重点加强防范,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重点时期交通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进一步推进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要动力,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一是要推进制度创新。二是要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三是要推进监管手段创新。

  (七)进一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安全浓厚氛围。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倡导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要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党和**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到企业,把相关政策尽快转化为有利于保障安全的现实生产力。

  交通运输安全个人总结 4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小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祖国和民族的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建设日新月异,这一方面提升了人民生活的质量,加快了地区各方面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给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小学生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了保证小学生的人生安全,保持一方的安定和谐,我们祁连小学从实际出发,踏踏实实地开展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一、提高认识,领导到位

  “没有安全,谈何教育”是我们的共识,也是我们开展任何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学校与教师、学生签订了安全责任协议书,交通等安全专题教育落实到了由班主任主持的周会课,再加上每逢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都有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告知、安全提醒等。

  二、耐心疏导,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交通安全是其中最令人担心的一个,是小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应该时刻注意的事。由于最能保证安全的就是被保护的小学生本身和他们的父母,所以加强对小学生和小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最主要的任务,是保证学生交通安全最有效的手段。

  对小学生,我们通过学*《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中有关交通安全,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录像,进行铁道路交通安全的法规宣传,开展交通安全专题的各类活动,不断增加他们的交通安全知识,强化交通安全的意识。对家长,我们通过发告知书,把交通安全添加为家长会的重要宣传内容等,千方百计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因为客观的事实告诉我们,家长是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最直接的老师,最实在的榜样,同时也是学生交通安全隐患的制造者。

  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他们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安全是教育的首要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扎扎实实地把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让我们的学生大步前行。

  交通运输安全个人总结 5

  20XX年,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在县交通运输局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关心支持下,为巩固去年“攻坚年”行动成效,进一步深化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和遏制道理交通事故,紧紧围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这一主题,扎实开展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抓制度建设

  成立了以乡长罗忠为组长,副乡长李仕文、派出所所长刘宏峰为副组长,乡党政办、安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派出所、各联系村干部和各村主任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组,全面负责全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在罗山村、石马村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由村支书、主任专门负责,做好交通管理和交通劝导工作。进一步统计排查全乡机动车,完善了机动车台账、驾驶员台账、道路情况台账、安全隐患台账、交通事故登记台账、工作日志和勤务管理台账。与各村签订《2015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题责任。

  二、抓宣传教育

  利用逢场天,在重点路段、交通要道等地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8次,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利用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大会、户长会等会议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15次,培训车主、驾驶人员及亲属300余人次。

  三、抓排查整治

  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积极组织村干部、协管员对危险路段、易塌路段及弯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查安全隐患15处,主要是武圣街道和*乐街道车辆乱停乱放和违章占道经营等隐患,对于发现的隐患,乡安办立即通知相应人员进行整改,确保道路交通顺畅。

  四、抓现场检查和处罚

  为使我乡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好转,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我乡通过上路设卡,联合舟坝交警队加强治理无牌无证车辆,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超载、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违法现象,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共出动检查35次,检查货车30余辆,面包车80余辆、客车10辆、三轮车50余辆、摩托车400余辆,对违章车辆进行批评教育150余人次,处罚违章人员30人。

  五、存在的问题

  1、我乡境内村道路况较差,路窄、弯多、坡陡,且缺乏相应的安全设施,容易诱发和造成事故。

  2、群众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力量和经费不足,协管员工作热情不高。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扩展7)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本5份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

  根据县委、县**有关开展对校园周边环境无照经营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的会议精神,我局经研究,制定无照经营整治行动方案。此次整治行动由我局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具体落实,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校园周边餐饮、副食无照经营户。

  二、整治时间:

  从9月10日至9月17日结束。

  三、整治安排:

  本阶段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按照各自辖区分工负责,对校园周边餐饮、副食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照经营户坚决取缔。

  四、处罚办法。

  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取缔。

  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各工商所要将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纳入网格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管理。

  (二)要同卫生等部门建立信息定时交换制度、互通信息,及时打击无照营行为。

  (三)12315投诉台要将群众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报送案源信息。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

  为全力打造“*安校园”,用心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贯彻上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全力构建管理网络,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我校建立“*安校园、和谐校园”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抓教育、促发展”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安全、礼貌、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通过建立“*安校园、和谐校园”活动,广泛宣传,完善制度,强化职责,落实措施,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求师生*安,秩序井然。

  二、组织领导机构

  顾问: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及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根据上级件精神,学校将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综合治理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毒品危害等教育;

  2、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个性是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要认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资料的潜力;

  4、要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危房、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伤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

  6、要加强对仪器室、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剧毒品;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8、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9、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10、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开展建立*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学校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充分利用班队活动课讲座、橱窗、板报等广泛宣传,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好处,工作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知识等。用心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职责感,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潜力。重点是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并注重自我保护潜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潜力。

  (四)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可循。结合学校实际和建立*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个性是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诸如,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设施定期检查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流行病预防隔离制度,治理周边环境协调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五)排查隐患,安全工作防患未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我校实际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排查:1.危房.危墙.基建场地等基础设施;2.护栏.阳台.窗户.户外体育设施等;3.用电设施;4.交通方面;5.师生饮水.食品卫生;6.学生课外活动;7.环境卫生;8.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等;9.校园周边环境。

  对以上隐患排查状况均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六)协调关系,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当地党委**、各有关部门及学校周边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全体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商贩等。

  (七)开展活动,使建立工作不拘形式。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建立工作,学校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4.建立活动与优秀班群众评比活动紧密结合。

  (八)强化职责,确保综治工作到位。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教职工、家长及学生本人的职责,并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卫生工作职责状,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职责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职责人的职责,确保综治工作落实到位。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抓共管,为建立“*安校园、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3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峰区“两基”迎国检工作促进会精神,切实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区教育局会同**、城管、工商、文化、食品卫生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指示要求为依据,以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商业网点、文化场所、消防隐患、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构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任务

  1.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完善警示标志;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在校园门口路段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影响城市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厅和音像制品放影等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3.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乱招生等方面的非法“小广告”;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的查处和废气、臭气等污染校园及影响师生健康的清理工作,为教学活动带给安静、卫生、祥和的外部环境。

  4.区教育局安排学校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安校园”建立活动,建立健全人员、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消除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各类隐患。

  (二)整治标准

  1.消防配套设施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

  2.交通安全措施齐全、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无明显隐患,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3.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到位,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学校对在校学生管控严格,校属房屋出租登记清楚,管理严格,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学生在外租房状况登记清楚全面,管理措施到位。

  4.学校附*各类占道摊点得到取缔,整治、规范马路市场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5.学校附*噪声、废气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泔水排放及餐饮污染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6.学校周围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三、职责分工

  区***:负责整治校园周边区域的治安环境和消防、交通安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网吧、影吧、歌舞厅、出租屋等场所的清理、登记、取缔和安全管理;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搞好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区教育局:抓好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黑幼儿园和小饭桌;组织、督导、实施职责范围内学校内部环境的管理和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督导中小学搞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

  区城管局:查处和整顿违章占道等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督促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搞好封闭式管理,控制二次扬尘。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校舍及教学设备;加强对学校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文化局:负责清理、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和音像制品放影、出租、零售等娱乐场所;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

  区工商局:组织查处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各类经营场所的巡查。

  区环保局:制止、查处校园周边的商业噪声和建筑噪声,筹划、建设、完善校园周边区域的环卫基础配套设施。

  区卫生局:督促落实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职责制,督促清理卫生死角,搞好日常卫生保洁,根治“脏乱差”问题,负责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医疗门诊、保健食品经营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内外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清理、取缔违规食品、药品及其营销活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自九月下旬开始,十月中旬完成,由区**统一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乡镇街办配合、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两基”办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职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与工作,确保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5

  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道路交通事故丝袜人数占各类事故丝袜人数的%,高于全国*均水*8个百分点。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对此高度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认知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22年5月中旬至2022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其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农机操作手)、机动车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资粮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牵头,省**厅交警总队等有关部门配合)

  2、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整治。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的监管和整治,规范考试场地和考试程序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对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费率浮动制度等(省**厅交警总队、农业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保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

  1、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货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厅交警总队牵头,省工商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机动车报废回收整治。经贸部门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的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报废回收改装、拼装车的非法电;工商部门在责任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语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等行为;**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汽车上路行驶行为,建立报废汽车信息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经贸委、工商局、**厅交警总队牵头,省质监局、农业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各级**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限期文成整治。二是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全省公路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大道省级(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对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按照省级督办标准和要求,经批准后,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整治。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抓紧提出方案,分歧实施改造。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论证和整改验收工作由省预防办牵头,省交通运输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监局、**交警总队配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清华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22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星定位装置系统*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系统信息,每天抽查不低于1%0包邮客运车辆,强化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路面行车秩序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

  1、路面行车秩序整治。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和分析,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各高速公路出口处,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设执勤点,在重点时段,对进出省际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施全面检查,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倒库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依托乡镇派出所,加强警力调配,加强乡村、偏远地区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加大城区和郊区警力部署,加大科技兴安资金投入,确保路面行车秩序畅通安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省**厅、**厅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气象局等有关你部门配合)

  2、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列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厅交警总队、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

  加强渣土车、是公共车车、摩托车、出租车以及学校校车、集中接送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无证、无照、超速以及为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学校校车和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安装符合归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出租车路面秩序整治由地方**负责牵头,省**交警总队分工负责;出租车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由地方人民**负责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省安监局、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渣土车、施工工程车整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交警总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校车整治由省教育厅’**交警总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其他社会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整治由省**交警总队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印记救援预防,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地方**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各级**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鸡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交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以及当前正在开展“打非”和客运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有效落实责任。各级**要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强化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路段应当纳入**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指导、更总、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机关事业公车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指标考核。各级**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正**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指标特别是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指标考核。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事故控制指标超时序的哟管**、部门及单位的监督检查,实行约诫勉、预警通报等制度,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范围之内。

  (四)开展联合执法。各级**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酒后行驶、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及拖拉机(变型、多功能)违法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三超”现象,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

  (五)实施挂牌督办。各级**安委会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省**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审核事故性质、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以及防范措施,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检查落实。各级**要突出本地区道路交通特点,量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组织专项督察和考核,并及时予以通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综合政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根据各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际情况,于6月底组织省级督察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毒草情况上报省**并通报全省,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5)份(扩展8)

——交通运输局自查报告范本5份

  交通运输局自查报告 1

县综治办: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建设工作,不断加大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方针,切实履行职能作用,使全局的综治工作得到了稳步发展。现将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措施到位。

  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了“三有”:一有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有担子,职工有职责。二有目标。制定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并纳入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三有力度。把《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签到各单位、各股室,一级负责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人人参与,过硬考核。

  二、提高认识,观念明确。

  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形象工程和效率工程,必须强化宣传工作,坚持学*和宣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防范意识。一是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把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二是认真分析本单位的治安形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研究并切实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我局除做好*时的信访接待工作外,还确定局领导信访接待日,负责接处信访工作以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是加强学*。组织职工学*政治、时事、业务文件、《20xx年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四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了综治工作的宣传,营造出人人参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结合交通工程施工,严格招投标制度,对每一项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接受群众监督;在工程质量监督上,把住关口,杜绝偷工减料及弄虚造假现象发生,在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把好工程质量。二是在信访接待工作中,着力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程,落实信访归口调处责任。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严格实行分级排查、归口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涉及交通行业的问题,及时清理,认真对待,仔细调查,尽快回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机关办公楼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宣传,加强职工家属及子女的遵纪守法教育,邻里团结,宽厚待人,严于律已,相互廉让,杜绝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发生,确保了无违法违纪职工。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改善和优化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建设工程投资和施工环境。围绕交通建设,运输市场和交通管理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整治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规范运输秩序和交通建设行业,依法治理无证无照驾驶和偷逃营运规费等,严厉整治破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为创建*安县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和环境。五是高度重视日常安全防范,加强值班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运用“101”旅游黄金周和防汛期间,加强行业安全宣传和责任的落实,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灾情报告制度,保证防汛物资到位、信息畅通,做到有备无患,对突发事件采取有效的应对应变能力,将灾害事故的损失尽量降低和减少。六是在汛期,忠实地履行了抢通生命线,保障生命线的职责。抢通保通阻断道路。对全县桥头进行日常安全维护,对干河子大桥便道进行维护,对乡镇联网公路主干线上的危桥险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派出交通执法人员1900人次,确保了道路和桥梁安全通行率达100%。为灾后重建提供了安全的交通通行保障。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我局自我综治评定分为98分(满分100分)。今后我局将再加领导,再加措施,再加力度,将我县交通系统综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动交通工作全面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自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运输局自查报告 2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根据市*****《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铜府法[20xx]9号)要求,我局对20xx至20xx年*3年间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汇报如下,请予指示。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行政处罚是交通部门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关乎到交通部门的执法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交通执法门类主要有9类(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海事管理、规费征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航道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年来,在市委市**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做到了规范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交通执法工作成绩斐然,至20xx年连续16年未发生1起有过错的执法行为,获得了20xx年全省交通执法评议考核第一名和全市依法行政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系统内多家单位获得全省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xx年至今年3月底,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5979件(一般程序5721件、简易程序258件),无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治超工作成效突出,从20xx年至今年3月份,共检测车辆约1万多辆、卸载货物3万多吨、出动执法人员7千多人次,治理车辆非法改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安徽电视台予以采访报道。

  二、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一)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交通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交通部及省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要求,结合交通执法实际,制定了《铜陵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制度汇编》一书,计4大类23项制度,涵盖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等方面,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制度、牢记制度、遵守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水*。

  (二)落实行政处罚主体公告制度。一是主体合法,交通系统执法单位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执法主体合法,具有行政处罚权;二是权限合法,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关于主体、条件、范围、幅度等实体内容的规定,公*公正地履行行政执法权,不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三是依据合法,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照法律法规及局“三定”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和当事人权利等6公示制度;四是以做好交通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为契机,抓好了全系统9个基层执法站所公示制度,使广大群众知晓交通执法权限并便于监督。

  (三)落实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按照交通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执法认证制度,执法人员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且在编在岗,通过全省交通执法认证考试,才能取得交通运输执法证。*三年来,全系统有34名同志参加认证考试,32名同志通过了考试并办理了执法证。认真做好执法证年度审验及换证工作,每年对全系统执证人员进行审核,三年来共注销30个执法证件,吊销1个执法证件。

  (四)落实行政处罚程序正当制度。我局成立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构,大力推行查处分离制、罚缴分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处罚金额5000元以上等重大案件处罚,严格按照程序报批,由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要求,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理由、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三年来全系统无一起听证事项发生。

  (五)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根据交通部及省交通厅《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制定了《铜陵市交通运输局季度执法文书评查制度》,分4个季度对县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等单位处罚文书进行检查,每个单位随机抽查5份,检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三年来共检查了200多份执法卷宗,制作了15 份通报。

  (六)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及收支两条线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将执法经费单列,主要用于执法装备、执法宣传、执法培训以及执法形象建设等到工作,*三年来共投入了70万元用于执法工作。局属各执法单位也加大执法经费保障制度,*三年来用于执法工作的经费约在430万元(其中:服装的经费就达136.25万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按照《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要求,严禁下达罚款指标或将罚款数额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当事人直接将罚没款上缴至指定银行,做到了收支两条线。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一是根据《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等要求,按照“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原则,对公路、运管部门的处罚条文进行了细化,共计119条,全部量化到具体定额,并在《铜陵日报》及市**的网站上公示,解决了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20xx年,我局将运管、路政、海事港航及工程质监等单位自由裁量权基准汇编印制成书,印发各单位学*贯彻。同时,我局高度重视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落实工作,通过学*、宣传、检查等形式,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处罚。

  二是实施行政执法信息化查处分离工作,市运管处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工作,避免了人情关系对交通执法工作的干扰,达到了查处分离、罚缴分离的工作目标,案件结案率和正确率均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市公路局投资100余万元,在全省公路系统率先建成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的监控管理,具有抓拍、监控、录像等功能,具备非现场执**能,为科学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四、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一)执法机构现状。20xx年10月,根据《安徽省人民**关于推进全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7号),铜陵市组建了“铜陵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为市**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将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的港口管理职责及原市地方海事局的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航道管理、船舶检验等职责划入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市**组成部门,对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实行行业指导。目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安全监管及公共客运管理等,内设12个科室、行政编制23个,实际在岗23人;下辖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县乡处、市质监站等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中:县交通运输局属县**组成部门,正科,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管理等职能,核定编制 35人,实际在岗35人;市公路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副县,依法保护全市干线公路路产、路权,核定编制438个,实际在岗281个;市运管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副县级,职能是负责道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运输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核定编制数111人,实际在岗人数98人;市县乡处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保护县乡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核定编制15人,实际在岗8人;市质监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核定编制4人,实际在岗3人。

  (二)执法队伍现状。至20xx年底,全系统有执法人员301人(市交通局14人、县交通局47人、市公路局113人、市运管处95人、市县乡处7人、市质监站3人、市大桥处2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93人,占持证总人数的97%,本科学历260人,占执法人员总数的86%。从现有执法人员学历来看,大多通过第二次学*拿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很少,占总人数比例不到10%。

  (三)执法队伍的进人用人机制。

  一是严把准入关和监督关。从20xx年起严格按照《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进行资格认证,同时坚持抽考制度,由局法规科会同局监察室,按照不低于执法人员总数30%的比例,在全系统执法队伍中随机抽取人员,参加闭卷考试,不合格者暂缓年审3个月,经补考不合格者注销执法证。加强对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对全市一线人员胸卡进行了规范;聘请了市***、**委员和群众代表作为行风监督员,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局机关由领导带队,每月对基层站所的执法风纪、执法行为进行效能检查。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一级考一级、一级评一级的考评方法,对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对严重违纪违规的执法人员和评议不合格人员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两年来有3名同志,因考核不合格调离执法岗位。

  三是加强学*培训,出台了《铜陵市交通运输局大规模培训基层执法人员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有计划、多层次地培训。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有关执法人员去参观学*,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法律法规辅导讲座,以丰富知识、开拓视野、提高素质。*3年来共培训20xx多人次。

  四是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将其编印成册,发到每名执法人员手中。成立了督查组,凡发现有违反执法用语和行为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交通执法单位中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努力把交通部门打造成行为规范、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效的文明行业。

  五是加强执法文化建设。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坚定执法为民、立岗为公的理想信念,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培养廉洁高效的作风,自觉遵守各项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五、存在问题

  1、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尚待提高。主要表现在案卷格式制作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欠准确等。

  2、业务培训与实际工作有脱节现象。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的培训不能适应实际执法环境的需要,培训针对性不够。

  3、行政处罚金额过大,很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执行到位。如不具备资质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可处以3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因为当事人难以承受如此高的处罚金额,致使处罚不能到位。

  4、执法体制不够健全。如市公路局、市运管处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单位性质是自收自支性质,执法经费不足,难以保障大量繁重的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六、下步打算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已形成,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我局要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构建法治铜陵和依法治交的总体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行政处罚工作。

  (一)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有章可循,提升法制建设规范化水*。

  (二)规范执法水*。一是执法程序规范,做到执法正当合理。二是处罚标准规范,重点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三是执法装备齐全,加强执法硬件投入,强化执法科技化手段。四是提高交通执法信息化水*,构建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台。

  (三)强化执法监督。一是落实层级监督,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加强上级对下级检查。二是落实社会监督,通过推行政务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形式,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查,重点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规范执法行为。

  (四)落实责任追究。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加强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及错案的追究力度。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六五”普法规划。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围绕交通重点目标、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教育。

  (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一是抓好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严把“入口关”、审验关、培训关,所有执法人员三年内系统轮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二是抓好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开展小食堂、小浴室、小洗衣房、小阅览室、小健身房等“五小”工程建设;三是抓好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交通运输局自查报告 3

  自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工作开展以来,宾阳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和县爱卫办的正确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现将我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分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任务

  我局党组对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及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察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直接抓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为了全面做好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领导召开交通系统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动员会、推进会,对推进落实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并要求各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对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做到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八个明确”。局爱卫办根据县爱卫办的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宾阳县交通运输局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规划》,《宾阳县交通运输系统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以第27个爱国卫生月为契机,大力宣传爱国卫生活动,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治理环境脏、乱、差,重点清除死角,对垃圾桶、草地、花坛、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进行全面彻底地除四害活动消除蚊蝇孳生地,有效降低蚊蝇有效降低蚊蝇密度,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了人体健康,促进了卫生县城的建设,同时我局以印发宣传单的形式向全局干部职工宣传“爱国卫生月”活动,引用“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宾阳”, “人人参与环境整治,天天享有健康生活”等标语进行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爱卫意识,做到自觉爱护卫生县城环境,自觉抵制乱扔、乱倒、乱吐、乱画、乱张贴等不良行为,从而营造人人爱卫生,讲卫生,人人为宾阳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争光的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张贴宣传资料(画)500多份,拉横幅200多条,宣传板报8期,举办教育讲座3次,接受宣传教育人次200多人次,发动群众5000多人次。

  三、明确责任,加强制度管理

  我局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并进行定期检查。为抓好爱国卫生工作,我局爱卫办对环境治理实行:

  1、卫生包干制,即环境卫生实行划块包干,明确职责;

  2、检查评比制,局办公室对各股室及清洁区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不定时抽查,每月进行评比公布;

  3、环境考核奖惩制,把卫生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股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做好卫生清洁卫生工作,局机关请专人对局大院及办公大楼进行每天打扫卫生,各所对各自的卫生责任区也请专人每日进行打扫,局办公室组织卫生工作组进行检查,保证全局清洁卫生工作有人管,有具体人员做,保持了全局健康良好的卫生环境。

  四、安排经费保证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安排一定的经费投入开展爱国卫生、创建卫生城活动,如印发宣传资料,购买灭蚊灭鼠灭蟑螂药,做横幅,出板报等,保证了爱卫、整治行动工作的活动的顺利开展。为响应县委、县**的号召,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我局组织各汽车站、全顺公司、新兴公司利用公交车、出租车张贴整治行动、爱卫宣传画、宣传资料、横幅,各汽车站还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候车室、车站大门张贴横幅、出版板报等,通过一系列宣传,使爱国卫生健康知识,创建自治区卫生县城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到广大群众当中,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宾阳”的活动当中。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张贴宣传画(资料)500多份,拉横幅200多条,宣传板报4期,举办教育讲座3次,接受宣传教育人数200多人次,发动群众5000多人次。

  五、大力整治开展整治脏、乱、差行动

  1、我局以春季灭蚊、灭鼠、灭蟑螂,特别以灭蚊为重点,开展在全局范围统一灭“四害”活动,在农贸市场购买灭蚊灭鼠药一批,按照局领导统一布署实施灭蚊灭鼠灭蟑螂活动,科学投药,确保使用安全,取得较好的实效。这次活动,我局重点在环境卫生死角,如垃圾桶、公厕、积水处、花坛、绿草地等蚊蝇、老鼠孳生地进行集中投药喷杀,其他地方侧重布药,共消杀面积共2万*方米,消灭老鼠500多只,蚊虫、蟑螂一批,有效降低了蚊虫、老鼠的密度。

  2、全局大力治理脏、乱、差。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全局共清理卫生死角8处,面积1000多*方米,清运垃圾1吨,全面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

  3、认真贯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号召的控烟禁烟活动,全局开展禁烟控烟活动,在各办公场所、各车站、公交车厢张贴禁烟宣传画600多幅,创建了一个无烟车站,和一个无烟办公机关。

  交通运输局自查报告 4

  为了总结回顾过去一年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客观反映我县农村公路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今年上级下达任务的圆满完成,按照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督导调研工作的通知》(X交函【20xx】456号)和雅市交【20xx】325号文的要求,我局将20xx年以来的“四好农村路”进行了全面梳理,对部署落实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四好农村路”共15个子项目,下达任务里程100公里,其中县级道路4条(XX路、XX路、XX路、XX路,均为三级公路),共54。243公里,乡级道路9条(XX路、XX路、XX路、XX路、XX路、XX山公路、XX路、XX乡道、XX路,均为四级公路),共47。598公里,村级道路3条(XX村道、XX村通村公路、XX村通村公路,均为四级公路),共10。245公里。截至目前,全部完成,任务里程完成率100%,提前完成今年任务,为我县农村公路的整体提升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加大扶持、指导和规范,成立了以张X局长为组长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组,分管领导陈硕任副组长,指导组织实施;二是从养护段、路政大队、运管所、工程股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办公室,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服务;三是明确工作组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局单位落实推进、运管执法查处、路政巡查监督、养护及时到位的发展机制。

  (二)明晰思路,科学规划

  一是按照县委、县**的发展要求,结合个乡镇具体情况,通过多次会议讨论和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明确建设目标,注重生态保护和路景结合,将绿色理念贯彻到底,凸显县域农村公路的生态特色。二是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将“路域原生态”置于重要前置环节,尽量将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打造精品观光示范带,打通偏远乡镇和行政村的交通脉络,充分发挥农村公路“舒经活络”功能,形成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带,打造路域绿色风情新景观,形成“在景中建路,在路中布景”的凸显效果。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抓实“四好农村路”

  1、建好农村公路

  由于农村公路项目众多,交通部门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实行严格项目分工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分别负责项目,配备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分工具体、责任落实,工程建设有人具体抓、具体管,做到班子成员都分别负责1—2个工程建设项目,实现资源和力量的有效调配和使用。

  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凡是由我局负责的农村公路,全部列入县质监站质量监督范围,并严格执行三阶段验收制度。全县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都以设计文件、相应技术规范和质量检测评定标准为依据,突出质量检测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检测频率,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把好建筑材料进入关、施工工序关、工程监督关、现场管理关和工程检测关等"五个关口",并成立督导组,把质量监督落实到位,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必须返工,有效地确保了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加强与审计部门衔接,重要项目均实行跟踪审计,把好质量关、计量关、安全关。

  2、管好农村公路

  今年以来,我局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依托“灾后重建提升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开展“道路清洁治理”、“公路扬尘治理”、“道路环境美化治理”等行动。1至6月发现各类路政案件48件,查处48件,查处率100%,结案46件,结案率95。83%。其中损坏公路设施4件,清理占用公路及留地36处,建成超限治理点2个。安全、法制宣传活动12次,参加宣传人员98人次,接受群众咨询55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2000份,悬挂横(条)幅38幅,张贴标语500条,警示语880条、座谈56次。同时对沿途的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堆放物品、广告标牌随意摆放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联合交警、运管、城管、工商等单位人员开展一系列专项治超工作,使农村公路行驶质量指数及路域环境均得到大幅提升,保障了公路畅通和环境的美化。

  3、护好农村公路

  全面落实“四好农村路”的精细化养护,注重培育和强化基层养护力量,按照“组织到位、硬件到位、人员到位、技术到位、经费到位”的五到位要求,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20xx年,我县更新了农村公路补助政策,鼓励乡镇建立公路养护管理站,村委会设立养护员和护路员。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基层公路养护管理站21个,分别由乡镇主要人员组成,村委会设立路政员和养护员,由各村委会主任及群众组成,实现了全县全覆盖,并且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助,进而助力基层管护站提升水*,强化养护效率。同时全面实施基层管护站派驻指导员制度。按照不同乡镇的不同特点,根据指导员的业务特长,有针对性的明确派驻方向,帮扶基层管护站提升专业化水*。

  4、运营好农村公路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我单位要求运管所、路政管理大队实现农村公路巡查管理常态化,加大农村道路巡查力度和密度,形成联合执法,确保农村公路正常运营。今年1至6月超限超载治理出动执法人员508人次,检测车辆1280台次,其中超限车辆40台次,卸载吨位234吨,查处了未办理通行证的大件超限运输车1辆,所载货物与《超限运输通行证》要求不一致车辆2辆,检查排查一般客运安全隐患79起,客运车超速超载12起,排查道路安全隐患3起。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和汛期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必须带班,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巡查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农村公路养护监管巡查力度还需加强,现有巡查力度离上级交通部门的养护质量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在理论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方面还要加强学*,要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三是受地方环境、资源等因素制约,有些通村路段存在路肩培护和边沟清理不到位情况,特别是一些乡村的十字路口,*面交叉面积小,如果改建工程量较大。但我们相信,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下,农村公路建设必将跨上一个新台阶。

  交通运输局自查报告 5

  *期,围绕《***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58号)、《关于贯彻落实***协调办函〔〕5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函》(鲁职能办函﹝﹞7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该局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该局相关业务科室积极对辖区、领域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交通运输市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开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

  三是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即抽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建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初步形成“双随机”的抽查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将抽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交通局将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定期对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对监管领域形成切实有效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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