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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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地址:湖南**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 0731-88879252,88830637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9日——2017年3月31日

  (二)报名及推荐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以邮局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不作退还)

  (三)考核时间:

  笔试:2017年6月10日

  面试:2017年6月11日

  (四)公示时间

  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6月22日前

  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8月31日前

  (五)收费标准

  我校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等费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中南大学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5份扩展阅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5份(扩展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5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一)自主招生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行志愿第一顺序(单独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为学校自主招生公示专业。

  (三)优惠分值:

  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其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学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750分制进行相应折算取整),同时不得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生源地所在省如果对自主招生有其他要求,则执行该省相关政策。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在AB及以上。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为学校自主招生公示专业。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入其他专业学*(含国际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我校对考生选考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4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中南大学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

  中南大学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自主招生公*、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公正、择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5份(扩展2)

——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精选五篇)

  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4个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中的1个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4月6日15:00关闭)。

  (四)网上报名: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3所。

  (五)材料寄送: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6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实践等能够反映学科特长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报名考试费:对于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准予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其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学生,经学生申请可免收报名考试费。

  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遵循“公*公正、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程序规范”原则,2017年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以内。

  四、报名条件

  凡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参加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

  (一)中学阶段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学作品或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等作品者;

  (二)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三)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者(需提交证明材料)。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可为考生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4个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中的1个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6日止(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4月6日15:00关闭)。

  (四)网上报名: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3所。

  (五)材料寄送: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6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快递寄出邮戳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征、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实践等能够反映学科特长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考生所在中学对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综合素质的评价以及高中各学年的学*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报名考试费:对于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准予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其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学生,经学生申请可免收报名考试费。

  六、测试资格审核

  (一)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寄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是加强审核证书、专利、论文等内容,在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专业倾向、高中学业成绩及成长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二)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首页公告栏中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三)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须在5月31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参考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准考证领取

  考生须在参加测试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八、测试安排

  (一)测试科目

  1.笔试

  (1)法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测试科目: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书面表达能力,对社会生活及其热点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和认识的敏锐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

  (2)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测试科目:数学——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数学综合运用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

  2.面试:着重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个人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二)测试时间:2017年6月13日

  (三)测试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四)需携带的材料

  1.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五)测试成绩

  测试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我校对参加测试考生以测试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高低为序按专业或专业大类进行排名。

  九、录取办法

  (一)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测试综合评价成绩高低,提出自主招生建议入选考生资格名单。

  (二)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建议名单基础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确定自主招生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人数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4%以内。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提交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精品课)信息*台进行公示。

  (三)录取原则:凡被我校确定为具有自主招生入选资格、高考成绩达到重庆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自主招生一志愿填报了我校的考生,根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高低为序,学校予以录取。

  (四)考生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确定其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专业或专业大类,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被录取到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的,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五)执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十、监督机制

  (一)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

  监督电话:023-67258879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及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

  (四)我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公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

  (五)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于考前随机确定。

  (六)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学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

  (七)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

  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

  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

  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一)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察处邮箱:xzhpb@swupl.edu.cn

  监督电话:023-67258879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及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上级主管部门。

  (四)我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公正。所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

  (五)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于考前随机确定。

  (六)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学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

  (七)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及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西南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

  电子信箱:xzbkzb@swupl.edu.cn

  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5份(扩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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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5份(扩展4)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五】篇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江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占地3200亩,风景秀丽、宁静和谐、曲水流觞、设施先进,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评为全国高校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智能与人文情怀的美丽校园为青年学子的学*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江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欢迎阅读。

  一、招生专业(类)及计划

  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2人。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报考相应专业(类),具体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专业(类)名称

类中所含专业

科类

计划数

浙江省、上海市考生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科

0-10人

化学、物理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酿酒工程

理科

0-20人

化学、物理、生物(生命科学)

自动化类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0-20人

物理

物联网工程

 

理科

0-10人

物理、化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0-5人

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

工业设计

 

理科

0-5人

不限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会计学

文理兼招

0-15人

不限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文理兼招

0-6人

不限

汉语言文学

 

文科

0-10人

不限

临床医学

 

理科

0-3人

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

纺织工程

 

理科

0-5人

物理、化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理科

0-3人

物理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为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四)对于所报专业(类)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类)领域确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3月24日—4月10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考生须注意专业类中所含专业,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还需特别注意选考科目要求。

  1、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与发展情况,个人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所取得的成果,对所报专业(类)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左右。

  2、考生提供的附加材料包括:(1)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证明材料:选取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张;(2)综合素质评价表(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内容)。上述材料均须由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3、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4、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特别注意,上传“报名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

  5、如果考生有所在中学实名推荐,其推荐材料必须由推荐中学按照要求,在4月10日前上传“报名系统”。推荐中学须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特别说明: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辨。如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测试费60元/人。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4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网上交费确认、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安排

  学校定于6月11日组织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如有调整,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各专业(类)笔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类)名称

类中所含专业

笔试科目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酿酒工程

自动化类

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

物联网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工业设计

 

综合设计基础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会计学

数学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语文

汉语言文学

 

临床医学

 

生物

  2、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三)资格确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计划和生源等情况,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各专业(类)综合成绩前30%的考生获得A类优录政策,其余70%获得B类优录政策。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进行。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六、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等进行录取。

  (一)上海市

  A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1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二)浙江省

  A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3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三)其他省(市、自治区)

  A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40分内(江苏省考生10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初审合格名单:4月底

  (2)入选资格考生名单:6月22日前

  (3)录取名单:7月底

  2、学校公示网址: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0-85913557。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九、其他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江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读:江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学校2017年面向全国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2人,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江南大学坐落于太湖之滨的江南名城——江苏省无锡市,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占地3200亩,风景秀丽、宁静和谐、曲水流觞、设施先进,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评为全国高校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智能与人文情怀的美丽校园为青年学子的学*生活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是造就人才的理想之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7年学校将遵循“促进公*、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原则,继续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专业(类)及计划

  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2人。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报考相应专业(类),具体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为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四)对于所报专业(类)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类)领域确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3月24日—4月10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考生须注意专业类中所含专业,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还需特别注意选考科目要求。

  1、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与发展情况,个人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所取得的成果,对所报专业(类)的认识及专业发展理想等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左右。

  2、考生提供的附加材料包括:(1)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证明材料:选取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张;(2)综合素质评价表(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内容)。上述材料均须由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3、考生信息填写完整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签署意见和盖章。

  4、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均须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特别注意,上传“报名系统”的纸质申请表的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显示的版本号一致。

  5、如果考生有所在中学实名推荐,其推荐材料必须由推荐中学按照要求,在4月10日前上传“报名系统”。推荐中学须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

  特别说明: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完整、清晰可辨。如在“报名系统”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测试费60元/人。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4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网上交费确认、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安排

  学校定于6月11日组织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如有调整,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各专业(类)笔试科目见下表:

  2、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三)资格确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计划和生源等情况,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各专业(类)综合成绩前30%的考生获得A类优录政策,其余70%获得B类优录政策。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进行。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六、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等进行录取。

  (一)上海市

  A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1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二)浙江省

  A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线上30分,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并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即可录取。

  (三)其他省(市、自治区)

  A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40分内(江苏省考生10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B类: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在该省(市、区)同科类调档线(梯度志愿录取省份)或模拟投档线(*行志愿录取省份)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且填报其入选专业(类),经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即可录取。

  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自治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以上(含BB)。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初审合格名单:4月底

  (2)入选资格考生名单:6月22日前

  (3)录取名单:7月底

  2、学校公示网址: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0-85913557。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电子邮箱:zhshb@jiangnan.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九、其他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一)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4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网上交费确认、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安排

  学校定于6月11日组织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如有调整,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各专业(类)笔试科目见下表:

  2、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三)资格确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计划和生源等情况,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各专业(类)综合成绩前30%的考生获得A类优录政策,其余70%获得B类优录政策。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进行。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范本5份(扩展5)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选【5】份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1

  (一)学校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测试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来校测试资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公正。

  (三)学校纪检***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所提交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

  (一)考生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可在我校所有自主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选考科目要求为:1.报考金融学专业,须选考了物理或历史;2.报考金融工程专业,须选考了物理;3.其他专业均不限。

  (二)报考金融学或会计学专业的,网上报名时需自主选择该专业文、理科中的一个参加审核和测试。

  (三)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浙江省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省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55分、50分、45分、40分,上海市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35分、30分、25分、20分,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者,我校按认定专业予以录取。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3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自主招生的初审、测试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报名条件和优惠政策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发展健康,学业水*优秀,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可从A、B、C、D四类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和参加审核测试。

  具体专业、计划、优惠分值和优先条件如下:


  三、报名要求

  考生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9日8:00至3月30日24: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和志愿管理信息,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上传。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同一报名*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

  上传报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由中学负责审核相关内容、进行校内公示和签字盖章。往届生或高中期间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原中学公章。

  2.《个人研究报告》(点击下载):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手写,不超过1500字。内容要结合所报学科专业,阐述本人对该领域的认识、以往学*研究情况、取得的相关成绩或成果以及对未来学*研究的设想等。

  3.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以高中阶段为主,能够证明本人具有报考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各专业报名优先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获奖证书或作品扫描件。

  4.《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要求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承诺;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所有上传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无效。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来校测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的'4倍。初审结果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ufe.edu.cn)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报名*台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来校测试资格。

  (二)网上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台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要求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三)准考证打印: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四)现场确认:获得来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本人于2017年6月10日按要求持有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五)测试:测试包括综合能力笔试(200分)、专业潜能面试(200分)两个方面,总分400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部分试题要求英语作答。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11日。

  (六)入选资格确定:学校自主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成绩总分提出获得入选资格的建议名单,专业潜能面试成绩未达120分的不能获得入选资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录取要求。入选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的1.5倍。入选资格名单于2017年6月20日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确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高考和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二)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按照A、B、C、D类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5分、10分、15分、20分,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总分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仍执行以上分值,不进行折算。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 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三)自主招生考生按照入选认定的专业录取,并按照要求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

  六、对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一)考生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可在我校所有自主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选考科目要求为:1.报考金融学专业,须选考了物理或历史;2.报考金融工程专业,须选考了物理;3.其他专业均不限。

  (二)报考金融学或会计学专业的,网上报名时需自主选择该专业文、理科中的一个参加审核和测试。

  (三)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浙江省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省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55分、50分、45分、40分,上海市按照A、B、C、D类分别高出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35分、30分、25分、20分,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者,我校按认定专业予以录取。

  七、管理和监督

  (一)学校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测试专家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来校测试资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公正。

  (三)学校纪检***门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所提交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八、联系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邮箱:zsb@cufe.edu.cn。

  (二)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邮箱:xxjw@cufe.edu.cn。

  (三)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学生处);邮 编:100081。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4

  (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邮箱:zsb@cufe.edu.cn。

  (二)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邮箱:xxjw@cufe.edu.cn。

  (三)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学生处);邮 编:100081。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5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分A、B、C、D四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125人)以内。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发展健康,学业水*优秀,对所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确有相应学科特长和突出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可从A、B、C、D四类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和参加审核测试。

  具体专业、计划、优惠分值和优先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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