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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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读完了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由此产生了许多真实的感受。迪克和主人,一人一狗之间居然有如此深厚的情谊。我不得不说这情谊,比天高,比地厚,比海深比花美。我为导盲犬迪克对小主人的忠诚而感动,我也为小主人阿炯坚苦朴素的精神而感动。

  先说“丑”狗迪克。其实它并不是很丑,它丑,只是丑在外表而已。内心美,才是它的特点。它,为主人讨钱,为主人壮胆,保护主人……哪一样不是可贵的?这些令人赞叹的举动,哪一样不是出自内心的?没有。当然,不止这些事令你惊讶。再说一个:迪克为主人挣医药费,宁愿被打得自己遍体鳞伤!这,实在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再说阿炯,迪克的小主人。从小父母离婚,他和爸爸在一起住。总是受继母的欺负。于是,小小的他有了同情心,和师父一起学艺。但是……师父也走向了天堂……只剩下他和迪克。……总之他善良、活泼、十分有耐心,对迪克也很好。一次,宋叔叔认为小狗迪克是疯狗要宰了它。他没有**别处,没有哇啦哇啦一个劲地哭,而是拖住宋叔叔的腿,说:“不,我不要迪克死!不要!宋叔叔求你了。它不是疯狗!”从这可以看出,阿炯多么有情有义!

  这一人一狗,从未对对方有半点私心,也从未有过抛弃对方的想法。他们和谐的精神如同一朵荷花开在生命的池塘里。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

  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寒假,我读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样子丑的出奇而被主人遗弃的狗,起名叫迪克。他们结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炯不堪忍受继母与父亲对他的虐待,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找生母的路。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四处流浪。他们到了昆明,因为没钱吃饭,在街头卖艺。一位神秘的阿姨一直帮助阿炯,这使迪克非常感动,想自己赚钱报答她,所以宁愿挨揍,把得到的钱给阿姨。其实,那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生母亲。他把阿炯带回家并和继父一起把他推上舞台拉二胡,让他同假迪克 —— 一条美丽的白狮狗一起表演。真迪克知道后非常生气,咬伤了假迪克,被判为死刑。阿炯想尽办法救迪克出来,他放弃了得到的关心和母爱,与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我不禁为书中盲少年与丑狗迪克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人与人之间要充满宽容与信赖,不要因为别人有丑陋的外表,从而忽略了他人的优秀品质。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有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6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的,讲述了主人公阿炯和迪克的故事。

  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它长相却丑得出奇因此主人把它丢入森林。他也多次想证明给别人看它的能力,可一切于事无补。直到有一天迪克遇见了盲少年阿炯,它本想给阿炯让道但阿炯却在慌乱之中弄丢了盲棍,迪克一次又一次地帮助阿炯之后它便成了阿炯导盲犬。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爸又给阿炯找了个继母。由于阿爸和继母对他非常残忍,阿炯决定去找他的亲身母亲。在寻找的路程中他们经历了无数的困难与艰辛,只能依靠小主人阿炯拉琴赚几分钱来填饱肚子。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对他们特别的关心,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身母亲。可是,好日子没有多久,迪克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狗不仅是我们的宠物,而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虽然他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读懂我们的心思,为我们提供最好的帮助。只要你善待它,它也会善待你。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懂得了人看东西并不能只看外表光鲜亮丽,也许这个东西外表好看内心却非常丑陋,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

  只有内在的美才是真正意义上美,只有内在的美才是高尚的美。我们都要做一个内在美的人。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7

  他在追寻,却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过,只能回眸人群。

  他长得极丑,但对主人很忠一。记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头,依旧人人喊打,但是当他在遇见了他——盲人阿炯,便将他视为主人。他们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在帮主人寻找生母时与一只名叫红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红娜便怀了孕,当迪克一行人雪山前进是却无意中发现红娜是一只人类驯养的豺,红娜正企图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红娜,危险关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主人。

  还有那个雨雪滂沱的`日子里,他为了给发烧的主人买药,不惜用身体给别人当活靶子,他浑身是血鼻青脸肿,四肢已支撑不住千疮百孔的身体,好几次要倒下。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就,却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们不凡的经历,可以亮相就使观众大惊失色。于是表演团就用一只高价买来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铁链束缚住了,在死亡的边缘挣扎。

  最后盲人阿炯放弃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仿佛看见,在大海的衬映下他们衣袂飘飘,迪克显得那么美,大海的涟漪上泛来阵阵的月光,海风流淌在耳畔。他们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轻狂。

  故事已经结尾,但我的心还随着一起一伏,动物的感情远远超出了人类,只是他们不会表达,往往在人生经历中有许多的不如意,避开荆棘,就会让你知道下次的路线,躲开栉风沐雨,从坎坷中爬出,在深渊中眺望。只要随着阳光,随着启明星,彼岸还会远吗?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8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9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0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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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10篇(扩展1)

——我们一起走,迪克范本五份

  我们一起走,迪克 1

  读完沈石溪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写人与狗之间友情的书,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

  阿炯是一个盲童,被继母欺辱,一个偶然的机会与丑猎犬迪克相遇,和迪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狗和少年有着同样的悲惨生世,在剧团里,阿炯一曲成名,但为了和迪克的患难友情,他放弃了金钱与亲情,和迪克重新走上了流浪人生。

  小说的结尾是美好的:人和狗行走在寂静空阔的马路上,要去寻找比雪更加纯洁透明晶莹的爱。我仿佛看到了一人一狗,他们哪怕是坐在街头乞讨,却能互相理解、互相爱护的温馨画面。

  迪克的忠义是阿炳在世界上的唯一温暖,他们之间有着难以割舍、生死与共的一片真情。朋友的友情是多么珍贵呀,文中的迪克为阿炯上刀山,下火海,这都是友谊在驱使着它,可见,有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是多么好的事情。

  友谊是清泉,滋润人心田,友谊是明月,照亮夜晚的小道,友谊是小船,把你带向安全的港湾,我们不能失去友谊,人生的过程失去朋友是多么遗憾的事。

  读完这本书,再细细品味,一个道理慢慢感悟出来,世间最珍贵的不是金钱,是比金钱更沉的友谊,友谊没有贵贱之分,只要是真诚的,就很珍贵我们就要好好珍惜。

  读沈石溪的小说,让我看到了动物的世界中真的存在最真实、最美丽的世界,我会继续去探寻他笔下的野狼、斑羚、战象、猎狐、雪兔、警虎,走进他所描写的那些让人为之动容的动物的神奇。

  我们一起走,迪克 2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

  故事也让我明白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不能只看外表,有的人或动物难看丑陋,但却有一颗善良宽容的心。有的外表很漂亮,但内心却是狠毒的。迪克长的很丑,但内心是忠诚善良的,它感激小主人在它最孤独可怜时收留了它、对它好,于是拼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阿炯做事。阿炯病倒在桥洞下,迪克替小主人挣看病钱,为了挣钱宁愿挨揍,它让别人打它踢它,挣来一些钱给阿炯看病……我真想养一条这样忠诚可靠的狗,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 3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 4

我们一起走,迪克

最*,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 5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10篇(扩展2)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精选五篇)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为人类看家护院,为人类寻找食物,为人类赴汤蹈火。而这本书中的迪克,就是一只用赤胆忠心来报答主人的好狗。

  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找遍全村都没人想收养它。有一次,它因为帮助一个盲童捡起柺杖,所以就被卖唱的盲少年收养,它便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

  有一次盲少年回家时,跑来了一群拦路狗,迪克英勇奋战,战胜了斗志高昂的狗群。可当有一天,小主人被收音机取夺了卖唱的权利。迪克起于忠诚,跑到茶馆里把收音机摔了个粉身碎骨。他没了这份工作,继母就会让他吃尽苦头,所以他打算到昆明寻找她的亲生母亲。

  他们穿过死林,帮助地质侦察队完成任务,让地质侦察队把他们送到昆明。到昆明后,盲少年便开始在街头卖艺。后来得知那位好心阿姨就是盲少年的妈妈,自从那位叔叔听了盲少年拉的二胡,就让他进了台上去表演。由于迪克也要上台演出,可他的相貌太惹人讨厌了,叔叔就买了一条很贵的小狗做盲少年的迪克。真正的迪克在牢房里等待着命运的来到,盲少年终于不想过这种生活而带着他的迪克四海为家。

  盲少年的故事令人感动,迪克也愿意永远的陪伴主人身边。盲少年不愿意看到它的迪克被杀死,宁愿带着他的迪克四处流浪,也不愿意让它走向死亡。在这过程中,迪克学会了向路边行人乞讨,学会了挨打得到钱,也学会了在主人生病时找人为她看病……迪克的所作所为感动了我的心。

  对待我们的动物朋友,就要多一份慈悲,少一点恶毒。书中的迪克虽然相貌不怎么样,但主人却不讨厌它,迪克也是盲少年唯一最亲最亲的亲人了,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读完了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由此产生了许多真实的感受。迪克和主人,一人一狗之间居然有如此深厚的情谊。我不得不说这情谊,比天高,比地厚,比海深比花美。我为导盲犬迪克对小主人的忠诚而感动,我也为小主人阿炯坚苦朴素的精神而感动。

  先说“丑”狗迪克。其实它并不是很丑,它丑,只是丑在外表而已。内心美,才是它的特点。它,为主人讨钱,为主人壮胆,保护主人……哪一样不是可贵的?这些令人赞叹的举动,哪一样不是出自内心的?没有。当然,不止这些事令你惊讶。再说一个:迪克为主人挣医药费,宁愿被打得自己遍体鳞伤!这,实在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再说阿炯,迪克的小主人。从小父母离婚,他和爸爸在一起住。总是受继母的欺负。于是,小小的他有了同情心,和师父一起学艺。但是……师父也走向了天堂……只剩下他和迪克。……总之他善良、活泼、十分有耐心,对迪克也很好。一次,宋叔叔认为小狗迪克是疯狗要宰了它。他没有**别处,没有哇啦哇啦一个劲地哭,而是拖住宋叔叔的腿,说:“不,我不要迪克死!不要!宋叔叔求你了。它不是疯狗!”从这可以看出,阿炯多么有情有义!

  这一人一狗,从未对对方有半点私心,也从未有过抛弃对方的想法。他们和谐的精神如同一朵荷花开在生命的池塘里。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已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10篇(扩展3)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范本五份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1

  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从迪克能陪主人穿越雪山死林、大义灭亲的行为中,体会到迪克和阿炯之间浓厚的友谊。读到后面,迪克为了让主人治病有足够的钱,甘愿当别人的“活靶子”,我不禁潸然泪下。原来,人和狗之间的的感情不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迪克为了主人阿炯有钱治病,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这令我很感动。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条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狗——迪克。由于继母的虐待,阿炯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旅途。他们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最后,阿炯体会到迪克内心的忠诚和热情,与它建立了美好的友谊。当迪克与白狮狗生死对决的'时候,我的心收紧了。我是多么希望迪克能赢,但铁链锁着它。只是迪克有智慧,它等待时机,等白狮狗一靠*,它就扑上去,咬断它的一条腿。宋经理很生气,说明天就要杀了迪克。当晚,阿炯来到夹墙,放了迪克。他们走在起雾的大街上,走向太阳升起的远方。太阳就要出来了,太阳会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而且感人至深。

  这本书讲了一个盲少年和一只流浪狗的经历,迪克是一只面容丑陋而内心善良的.狗狗,阿烔是一个被母亲遗弃的盲少年,他们曾经互不相识,却又阴差阳错的遇在了一起,于是,这条流浪狗有了一个主人,也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迪克。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烔忍受不了后母和父亲对他的虐待,一气之下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道路,一路上他们四处流浪、相依为命,迪克保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夜里住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被阿烔和迪克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烔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虽然迪克有着丑陋的外表,但是只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便是最真最美的。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不可貌相,动物也是。丑陋的面孔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我们与动物和谐相处,他们也会对我们好。要真心对待每一件事、每一个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3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为人类看家护院,为人类寻找食物,为人类赴汤蹈火。而这本书中的迪克,就是一只用赤胆忠心来报答主人的好狗。

  它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丑狗,找遍全村都没人想收养它。有一次,它因为帮助一个盲童捡起柺杖,所以就被卖唱的盲少年收养,它便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

  有一次盲少年回家时,跑来了一群拦路狗,迪克英勇奋战,战胜了斗志高昂的狗群。可当有一天,小主人被收音机取夺了卖唱的权利。迪克起于忠诚,跑到茶馆里把收音机摔了个粉身碎骨。他没了这份工作,继母就会让他吃尽苦头,所以他打算到昆明寻找她的亲生母亲。

  他们穿过死林,帮助地质侦察队完成任务,让地质侦察队把他们送到昆明。到昆明后,盲少年便开始在街头卖艺。后来得知那位好心阿姨就是盲少年的妈妈,自从那位叔叔听了盲少年拉的二胡,就让他进了台上去表演。由于迪克也要上台演出,可他的相貌太惹人讨厌了,叔叔就买了一条很贵的小狗做盲少年的迪克。真正的迪克在牢房里等待着命运的来到,盲少年终于不想过这种生活而带着他的迪克四海为家。

  盲少年的故事令人感动,迪克也愿意永远的陪伴主人身边。盲少年不愿意看到它的迪克被杀死,宁愿带着他的`迪克四处流浪,也不愿意让它走向死亡。在这过程中,迪克学会了向路边行人乞讨,学会了挨打得到钱,也学会了在主人生病时找人为她看病……迪克的所作所为感动了我的心。

  对待我们的动物朋友,就要多一份慈悲,少一点恶毒。书中的迪克虽然相貌不怎么样,但主人却不讨厌它,迪克也是盲少年唯一最亲最亲的亲人了,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啊!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4

  在我童年的书柜中,书,那可以说丰富多彩:有记录历史故事的;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年仅四岁,但经历的事可远远要超过我们每一个同龄人。他自幼失去母亲,和一条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惨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爱,消失在落日的绚烂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而他们的友谊却深于任天长。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仅从上一个故事中,我们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

  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就可以将任何东西一举击碎。

  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互相信任,无论风风雨雨都无法将其刮倒。

  友谊地久天长。愿我们每个人都做朋友,让我们互助互信,坚持不懈,无论多大的困难都不会害怕!

  《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5

  寒假,我读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样子丑的出奇而被主人遗弃的狗,起名叫迪克。他们结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炯不堪忍受继母与父亲对他的虐待,带上迪克踏上了寻找生母的路。从此他们相依为命,四处流浪。他们到了昆明,因为没钱吃饭,在街头卖艺。一位神秘的阿姨一直帮助阿炯,这使迪克非常感动,想自己赚钱报答她,所以宁愿挨揍,把得到的钱给阿姨。其实,那位阿姨就是阿炯的亲生母亲。他把阿炯带回家并和继父一起把他推上舞台拉二胡,让他同假迪克 —— 一条美丽的白狮狗一起表演。真迪克知道后非常生气,咬伤了假迪克,被判为死刑。阿炯想尽办法救迪克出来,他放弃了得到的关心和母爱,与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我不禁为书中盲少年与丑狗迪克之间深厚的`友谊所感动。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炯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人与人之间要充满宽容与信赖,不要因为别人有丑陋的外表,从而忽略了他人的优秀品质。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有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10篇(扩展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汇总20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烔收留了,阿烔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2

  最*,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盲人叫阿炯,他的身世非常悲惨,他把一个叫钱老瞎的盲人认作师傅。他的师傅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他只好到一个茶馆拉琴卖艺。半路上捡了一只狗,给他起名叫迪克。后来茶馆安了一个收音机,不需要拉琴,他的狗不知道收音机,在茶馆大闹天宫,被认为是疯狗,警察来阿炯家逮捕它。他被迫离家出走,到昆明一块叫豆腐营的地方去找他的`妈妈,历经一番挫折后,终于成功了,但是这中间也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很感动,我非常同情和怜悯阿炯,他和迪克是最忠实的伙伴,而迪克两次被认为是疯狗,阿炯痛恨那些人,所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流浪,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比冤枉好,当你被冤枉的时候,心里是最难受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3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4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过了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这个故事是写了一个十分与现在符合的故事,现在的狗到处流浪,是因为什么,它们是野狗么,不是,是因为主人不要它了。

  文中的小孩跟我们也很相似,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但我们也要有一种自立的精神,不再对父母有太多的.依赖。

  当然,书中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世界上的生物是*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只有从内心里散发出来的美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5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6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风波”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7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而且感人至深。

  这本书讲了一个盲少年和一只流浪狗的经历,迪克是一只面容丑陋而内心善良的狗狗,阿烔是一个被母亲遗弃的盲少年,他们曾经互不相识,却又阴差阳错的遇在了一起,于是,这条流浪狗有了一个主人,也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迪克。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烔忍受不了后母和父亲对他的虐待,一气之下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道路,一路上他们四处流浪、相依为命,迪克保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夜里住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被阿烔和迪克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烔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虽然迪克有着丑陋的外表,但是只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便是最真最美的。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不可貌相,动物也是。丑陋的面孔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我们与动物和谐相处,他们也会对我们好。要真心对待每一件事、每一个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8

  国庆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的非常丑的狗,先是被亲身母亲抛弃,又被它的.主人抛弃,而一为盲人收留了它,这个盲人只有14岁,因为爸妈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娶了一个继母。这个盲童叫阿烔,他给这只狗取名迪克。后来因为继母对他不好,所以他要去找亲身妈妈但是他遇到重重困难:他生病了,是迪克,在街头耍把戏,担当乞丐,要点钱给主人看病。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狗不是人类的宠物,而是人类最衷心的朋友,它虽然听不懂人们说话,但是,它能看懂我们的心思,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我们不能只看外表,同时要看他的内心,人也是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9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0

  今天,我看完了沈石溪的长篇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了一条狗迪克可一个阿炯在一起生活的故事,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在昆明找到了阿炯原来的妈妈,之后阿炯和迪克一起想太阳走去。去迎接那丝温暖。

  阿炯刚生下来时,眼睛像世界上最大最明亮的葡萄一样,但是因为特殊原因,眼睛失明了。这本书教我们要坚强,五官中,阿炯只有五分之一的痛苦,只是失去了眼睛,也可以好好的活着。

  这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教给我们要坚强、刚毅。面对困难不要害怕。我们要学*阿炯的精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1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2

  迪克是一只小狗,在刚刚出生时因为丑陋被主人抛弃。

  它从小独自在森林里生活,多年的野外生活给它积累了丰富的打猎经验。可是它一直想要一个主人,最终它找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盲人,他需要一个导盲犬,于是迪克成为了他的导盲犬。

  阿炯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了昆明再没有回来,阿炯决心到昆明去找她。

  阿炯和迪克一起,凭借了坚强的意志,穿越了几乎没有人敢穿越的寒冷的死林,到达了昆明。

  经历了很多的磨难,阿炯凭借着从小精通的二胡演奏本领,得到了昆明红蕾舞台的团长赏识,登台演出成为大明星。可是迪克却应为太丑被团长关了起来,受到了种种不公*待遇。

  最后阿炯找到了妈妈,才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妈妈却不能认回自己;他选择了和最好的'朋友迪克一起离开,去寻找新的生活。

  我深深被这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所感动。我觉得要向他们一样有坚强意志,不要碰到困难就退缩,要坚持下去才能成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3

  今天,我看完了沈石溪的长篇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了一条狗迪克可一个阿炯在一起生活的故事,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在昆明找到了阿炯原来的妈妈,之后阿炯和迪克一起想太阳走去。去迎接那丝温暖。

  阿炯刚生下来时,眼睛像世界上最大最明亮的葡萄一样,但是因为特殊原因,眼睛失明了。这本书教我们要坚强,五官中,阿炯只有五分之一的痛苦,只是失去了眼睛,也可以好好的.活着。

  这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教给我们要坚强、刚毅。面对困难不要害怕。我们要学*阿炯的精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4

  最*,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盲人叫阿炯,他的身世非常悲惨,他把一个叫钱老瞎的盲人认作师傅。他的师傅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他只好到一个茶馆拉琴卖艺。半路上捡了一只狗,给他起名叫迪克。后来茶馆安了一个收音机,不需要拉琴,他的狗不知道收音机,在茶馆大闹天宫,被认为是疯狗,警察来阿炯家逮捕它。他被迫离家出走,到昆明一块叫豆腐营的.地方去找他的妈妈,历经一番挫折后,终于成功了,但是这中间也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很感动,我非常同情和怜悯阿炯,他和迪克是最忠实的伙伴,而迪克两次被认为是疯狗,阿炯痛恨那些人,所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流浪,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比冤枉好,当你被冤枉的时候,心里是最难受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5

  迪克是一只小狗,在刚刚出生时因为丑陋被主人抛弃。

  它从小独自在森林里生活,多年的野外生活给它积累了丰富的打猎经验。可是它一直想要一个主人,最终它找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盲人,他需要一个导盲犬,于是迪克成为了他的.导盲犬。

  阿炯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了昆明再没有回来,阿炯决心到昆明去找她。

  阿炯和迪克一起,凭借了坚强的意志,穿越了几乎没有人敢穿越的寒冷的死林,到达了昆明。

  经历了很多的磨难,阿炯凭借着从小精通的二胡演奏本领,得到了昆明红蕾舞台的团长赏识,登台演出成为大明星。可是迪克却应为太丑被团长关了起来,受到了种种不公*待遇。

  最后阿炯找到了妈妈,才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妈妈却不能认回自己;他选择了和最好的朋友迪克一起离开,去寻找新的生活。

  我深深被这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所感动。我觉得要向他们一样有坚强意志,不要碰到困难就退缩,要坚持下去才能成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6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闯了祸阿炯只好去昆明找他的妈妈,可是路途遥远,他们只能爬过死林去昆明。就在这时好事来了,有几位叔叔说要把他们送到昆明。第二天,他们抵达昆明,阿炯想起来他的妈妈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哪里,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几天后,这位好心阿姨说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饭吃了。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被冻感冒了,迪克费尽心思想找医生为小主人治病,可是医生看见他都拼命的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日子一天天过去,阿炯的病情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可是迪克却被关进了笼子里,小主人为了救迪克还不想拖累好心阿姨,他们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7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8

  最*,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盲人叫阿炯,他的身世非常悲惨,他把一个叫钱老瞎的盲人认作师傅。他的师傅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他只好到一个茶馆拉琴卖艺。半路上捡了一只狗,给他起名叫迪克。后来茶馆安了一个收音机,不需要拉琴,他的狗不知道收音机,在茶馆大闹天宫,被认为是疯狗,警察来阿炯家逮捕它。他被迫离家出走,到昆明一块叫豆腐营的地方去找他的妈妈,历经一番挫折后,终于成功了,但是这中间也发生了这样那样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后,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很感动,我非常同情和怜悯阿炯,他和迪克是最忠实的伙伴,而迪克两次被认为是疯狗,阿炯痛恨那些人,所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流浪,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比冤枉好,当你被冤枉的时候,心里是最难受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19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盲少年阿炯和流浪狗迪克的故事。阿炯的妈妈从小就离开了阿炯,只剩下他和爸爸。他的爸爸虽不能说对阿炯不好,也不能说对阿炯好。因为发高烧,阿炯的`眼睛失明了。因为迪克帮助阿炯找回了导盲棒,所以阿炯和迪克成为了好朋友,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

  阿炯虽然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的内心没有放弃光明,所以阿炯的内心世界或许比现实更加美好。

  阿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妈妈。阿炯和迪克历尽艰辛才到了昆明,但一直没能找到妈妈。

  有一个好人是阿炯的母亲,可这个亲妈妈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想把阿炯送回老家丽江,可是阿炯坚决要找到自己的母亲。

  后来后爸宋英学把他捧成明星,把迪克锁了起来。迪克后来咬了厨师和白狮狗,所以他们准备打死迪克。阿炯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又开始当一个流浪的孩子。

  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不可测,令我感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20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10篇(扩展5)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实用10篇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1

  马上就要到植树节了,我和佳佳几天前就说好了,要一起去江边植树。

  植树节那天,我正在家写作业,突然听到楼下的佳佳喊:“阿鑫,不早了,该走了。”我听了,哦,我今天是要和佳佳去植树的啊,我怎么给忘了啊。想完,我就拿早就准备好的工具,匆匆的下楼去了。

  我们先去花木场买好树苗,然后到花园的空地上,到了那里,早就有很多人在那里植树,个个拿着自己精心挑选的树苗在种。我们也找了一快地方,先挖好一个坑,然后佳佳扶树,我来填土,填好了,我就跑去拿水,佳佳接过水,为树苗浇水。

  就这样,我们用了一个下午,终于把买的树苗都种好了。虽然很累,但看到随风摇摆的小树苗,我们别提多开心了!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2

  “踏一路春风,撒一路欢笑,向荒山野岭进军,春光染绿我们双脚。”吟诵着诗句,我们积极行动起来!

  天阴沉沉的,我们潇洒地走在泥泞的马路上,雨水拍打在我们的脸上,却滋润着我们的心。脚下是肥沃的土地,对,这真是植树的好时机!

  开始植树了!我和两个同学挽起袖子搬起一棵粗壮的小树苗。“好家伙,还真沉!”我举起树苗,喃喃说道。

  种树得先挖坑,我脚踩铁锹,用力往下压,但铁锹一点也不听使唤,老往旁边歪。后来经过三人的齐心协力,总算也挖出个洞来了。这时候,小飞虫还要时不时来骚扰我们,但我们置之不理,继续为小树苗“安家”。

  我扶住树苗,同学们在一旁把土填*,汗夹杂着雨水,从头上滴下来,但我们已经顾不得了。虽然最后我们只为两颗小树苗找到了“新家”。但我们却很开心,因为,祖国妈妈增添了一抹新绿,我们把无锡打扮得更加美丽!我们爱植树!

  来吧,让我们托起一片蓝色的天空,铺设一片绿色的大地!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3

  早春三月,春回大地,春天带着绿色的气息向我们吹来。春风吹绿了枝头上的嫩芽,吹绿了地上的小草,也吹动了我们植树的热情。明天就是传统的植树节,学校安排五年级开展“相约春天,我与小树共成长”的植树节爱树护树活动。

  早晨,打开窗户,探出头来,迎面而来一股绿意盎然的春风,树梢上已经长出新的绿蕊,久违的小鸟亦是知道我们今天的活动,伴着初春的花香,欢声笑语的抒写起新一年的鸟语花香,一切都是那么生机勃勃、朝气腾腾。

  下午1:30,植树节活动开始,大家纷纷行动起来,我们各自分组,我们四个好友来到校园西边,那里有学校已准备好的松树苗。但是让我们担心的问题来了,学校为我们准备的工具不够,这可怎么办?大家如同山腰里遭雨——上下为难,这时一位同学卷起袖管,大喊一声:“用手捣土”,正当我们弄得满身是泥时,这时另一组“救星”翟炼同学和李立涵同学赶来,还为我们带了一把铲子,这真是雪中送炭。大家不约而同唱起四年级学过的一首歌:“迎着和煦的春风,迈开轻快的脚步,亲爱的少先队员们,走,我们一起去植树……”最后在大家的努力下,一棵棵小松树挺直了腰杆,找到了自己的家。

  随后,我们把精心准备的愿望卡挂到了树上,相约待到十几年后,大家重返母校时,一定来看看我们亲手栽下的树……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4

  “迎着和煦的春风,迈开轻快的脚步,亲爱的少先队员们,走,我们一起去植树……”我坐在车里追赶着河南商报小记者训练营的脚步,朗诵着诗歌,奔向万山植树基地。

  终于经过了一个小时的漫长岁月,我们终于到了目的地,万山。车一停下来,我和弟弟就像两支离弦的箭“嗖”的一声窜了出去,大口的`呼吸着山中的新鲜空气。随着一营小记者的大部队我们开始向种树区域爬去,路上,柳树发出了新芽,枝丫随风摆动;野花也冒出来凑个热闹,在风中摇着身子;天空中,鸟儿唱着优美的歌儿。在植树区域,我看到了一年前中的树,他们都长高了不少,在风中向我们招手。我们像上一次一样挑选好树苗拿着铲子,找了一片自己喜欢的地方,开始种下希望的种苗。

  我和弟弟现在空地上挖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将可爱的小树苗放进去,培上湿土,再将土轻轻踩*。整个动作一气合成,相比上一次要好了许多。小树苗昂首挺胸的站在那,风儿妈妈的手轻柔的拂过他的脸颊,树苗宝宝就“哗啦啦”的笑个不停。突然弟弟从我兜里拿出我随身携带的红领巾,嚷着让我给小树带上去。于是,我的树上就飞扬着红领巾,小树的腰杆似乎又挺直了不少……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们就要走了,小树向我们轻轻的招手,胸前的红领巾在风中飘荡,似乎在想我许下一个诺言:来年,我一定会长成一棵苍天大树,守护着这一片属于我们的土地。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5

  3月16日下午,我们《江南晚报》小记者集结来到惠山区长安街道北惠路开展植树活动。

  先到的同学们干劲十足,已经种了不少树。我见了,赶忙和同伴行动起来。老师提醒我们把坑挖深一些。于是,我抢先拿起铁锹使劲挖坑,一次、二次、三次……过了一会儿,同伴接过了铁锹。只见他手脚并用,先将铁锹**土内,然后用脚使劲蹬,一大块土就“搬家”了。坑越来越深了,我俩的头上也渗出了汗珠。坑挖好了,同伴小心地把树苗放进了土坑并扶正。我又一锹一锹地将土填回到坑里,并用锹背夯实。同伴也不时地踩上两脚。终于,小树苗稳稳地站住了。看着自己种的小树,我俩相视一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心愿卡”,系在了树枝上。我默默地想:小树,愿你快快成长!待到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再来看你!

  伙伴们也都干得热火朝天:挖坑的挖坑、种树的种树、填土的填土,个个脸上洋溢着兴奋与满足。一棵棵小树苗在阳光下挺立,一张张爱心植树卡在微风中摇曳,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在心中绽放。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6

  今天是植树节,中午吃完饭,我约上伙伴去种树。

  我们找了一块空地,想把树苗种下去,可是,地里全都是垃圾,我们得把垃圾铲除掉。于是,我们拿来了铁锹和铁桶,把垃圾清除光。我们拿着水桶、铁锹和树苗开始种树。

  纯拿着锄头挖了一个大约3分米深的树坑,我扶着小树苗,用铲子把坑填*,再用脚使劲一踩,接着把小桶里的水浇在树的根部,这样,一棵树就种好了。

  为了能种快点儿,我俩决定我们自个儿单独种。我两脚微微张开,摆成了一个“八”字,一手紧紧扶着小树苗,一手拿着铲子给树苗培土,先把小树苗种正了。我弓着腰,弯着脚,手里拿小锹,正在一锹一锹地继续给小树苗培土。填呀填,树坑里的土满了,树苗已稳稳当当地站住了。我松开手,先用脚把土踩紧,再把水慢慢地倒进土里,水缓缓地渗进去了,小树苗挺直了腰,好像在对我说:“谢谢,我一定会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的!”

  我直了直腰看看纯,只见她麻利地拿着铁锹一铲一铲地把土刨开,挖了一个坑,然后,左手拿着树苗,右手拿着铁锹,她先把树苗树在坑内,接着又一锹一锹地给小树苗培土,然后,把水倒在小树苗的根部,这样又一棵树种好了。

  我俩干得热火朝天,累得气喘吁吁,脸上红通通的。大约过了1小时,我们都完成了自己的种植任务,我俩找了块大石头坐下来,看着自己亲手种植的小树苗,我真是打心眼儿里高兴呀!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7

  早春三月,春回大地,春天带着绿色的气息向我们吹来。春风吹绿了枝头上的嫩芽,吹绿了地上的小草,也吹动了我们植树的热情。明天就是传统的植树节,学校安排五年级开展 “相约春天,我与小树共成长”的植树节爱树护树活动。

  早晨,打开窗户,探出头来,迎面而来一股绿意盎然的春风,树梢上已经长出新的绿蕊,久违的小鸟亦是知道我们今天的活动,伴着初春的花香,欢声笑语的抒写起新一年的鸟语花香,一切都是那么生机勃勃、朝气腾腾。下午1:30,植树节活动开始,大家纷纷行动起来,我们各自分组,我们四个好友来到校园西边,那里有学校已准备好的松树苗。但是让我们担心的问题来了,学校为我们准备的工具不够,这可怎么办?大家如同山腰里遭雨――上下为难,这时一位同学卷起袖管,大喊一声:“用手捣土”,正当我们弄得满身是泥时,这时另一组“救星”翟炼同学和李立涵同学赶来,还为我们带了一把铲子,这真是雪中送炭。大家不约而同唱起四年级学过的一首歌:“迎着和煦的春风,迈开轻快的脚步,亲爱的少先队员们,走,我们一起去植树……”最后在大家的努力下,一棵棵小松树挺直了腰杆,找到了自己的家。

  随后,我们把精心准备的愿望卡挂到了树上,相约待到十几年后,大家重返母校时,一定来看看我们亲手栽下的树……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8

  阳春三月,春姑娘悄悄的降临人间,沐浴着明媚的阳光,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去踏青。

  我们来到山脚下,从山底往上看,真是山峰清秀,郁郁葱葱。再看远处的山,山上无数苍松翠柏就像铺上去的苔藓。咦,这个地方对我来讲好似陌生而又似曾相识,噢。想起来了,这不就是几年前风起沙扬的五岩山吗?想起当年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烈日烘烤着大地,河水浑浊咆哮,当风儿吹过的时候,满地黄沙随风飘扬,许多小动物都无家可归真可谓是“暴雨突至黄河现,晴后唯剩光头山”。而现在呈现在大家面前的却是一层层高大威武的树木,脚下是一片片绿油油的嫩草。走进树林,许多小鸟在自由自在的欢乐的飞翔着,一曲曲清脆悦耳的歌在我的耳边响起,小猴子在这茂密的树林中开心得又蹦又跳,小兔子也在树丛中来回穿梭。一群顽皮的小孩子正吹柳笛,他们吹出了心里的幸福和快乐。透过树的缝隙,看见一条波光鳞鳞的小河。我们加快步伐走过去,穿过树林来到了小河边,河边的杨柳舒展着柔美的四肢,小河轻抚着岸边的小草。河水清澈见底,小鱼在水中游来游去。这里山环水,水映山,一片湖光山色,美不胜收。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们要呼吁身边的朋友,保护森林,多参加植树活动,让的`荒山野岭穿山一件件绿袍。

  以前,这里是一片茂密的森林,而现在,它却变成了一片贫瘠的沙漠;以前,这里是一个美丽的村庄,而现在,它却变成了一片已经荒芜的不毛之地……这些改变是谁造成的?就是人类,就是有着贪婪欲望的人类使得茂密的森林变成了贫瘠的沙漠,就是人类把美丽的村庄变成了不毛之地……这些改变全都是人类一手制造的。如果再这样下去,只要再过几十年,地球上就会没有森林了,到那时,地球就会变成名副其实的“水球”啦!

  如果你不相信,那你就听听下面的这些资料吧:在恐龙时期,森林在地球的覆盖面积达百分之八十以上,而现在,全球的森林覆盖面积已经不到原来的三分之一了。而且,森林正在以每年88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着,相当于两个巴黎的面积!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实!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在万物复苏的春天,到高高的山坡上,亲手载下一棵棵青翠的小树,它们将在我们的梦中长成一棵棵茁壮的大树;在骄阳似火的夏天,拿起水桶和小铲子,顶着骄阳,为小树松土、浇水;在五谷丰登的秋天,看着小树一点点长大,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在寒风凛冽的冬天,拿起麻绳和胶漆,给小树“穿”上“小棉袄”,让小树整个冬天都不觉得冷……不要再乱砍滥伐树木了,保护树木,就是保护我们的地球!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9

  今年的植树节到了,我们一家人去汾河边植树。

  到达目的地之后,我发现已经有很多人聚集在这儿,有的已经把树坑挖好了。大家正干得热火朝天,我也不甘示弱,脚踩着铁锹,用力往下一蹬,用尽全身力气才把铁锹抬了起来,憋得我脸红脖子粗。我连铲了好几下,累得汗流浃背。在一家人的共同努力下,一个树坑终于挖好了。我笑着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虽然特别累,可是心里却甜滋滋的。接着,我轻轻地把小树苗放到坑里,小心翼翼地用土填*,并在周围垒了一道“城墙”,以防水流走。我从河边打了一桶水,把水均匀地倒在了“城墙”里。最后,我在自己的小树苗上挂了一个木牌——“我正在长大,请多多呵护”。看着亲手栽种的小树苗,我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希望这棵小树可以伴随我一同走过七彩的童年。

  小树给我们的环境增添了生机,给城市带来了新鲜的空气,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希望。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植树吧。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10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    明发滨江小学五(1)班 马可勤 早春三月,春回大地,春天带着绿色的气息向我们吹来。春风吹绿了枝头上的嫩芽,吹绿了地上的小草,也吹动了我们植树的热情。明天就是传统的'植树节,学校安排五年级开展 “相约春天,我与小树共成长”的植树节爱树护树活动。早晨,打开窗户,探出头来,迎面而来一股绿意盎然的春风,树梢上已经长出新的绿蕊,久违的小鸟亦是知道我们今天的活动,伴着初春的花香,欢声笑语的抒写起新一年的鸟语花香,一切都是那么生机勃勃、朝气腾腾。下午1:30,植树节活动开始,大家纷纷行动起来,我们各自分组,我们四个好友来到校园西边,那里有学校已准备好的松树苗。但是让我们担心的问题来了,学校为我们准备的工具不够,这可怎么办?大家如同山腰里遭雨——上下为难,这时一位同学卷起袖管,大喊一声:“用手捣土”,正当我们弄得满身是泥时,这时另一组“救星”翟炼同学和李立涵同学赶来,还为我们带了一把铲子,这真是雪中送炭。大家不约而同唱起四年级学过的一首歌:“迎着和煦的春风,迈开轻快的脚步,亲爱的少先队员们,走,我们一起去植树……”最后在大家的努力下,一棵棵小松树挺直了腰杆,找到了自己的家。随后,我们把精心准备的愿望卡挂到了树上,相约待到十几年后,大家重返母校时,一定来看看我们亲手栽下的树……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10篇(扩展6)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实用五份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1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走走走,一同去植树。”同学们迎着和煦的春风,哼着快乐的歌谣,迈开轻快的脚步,去武进区机关幼儿园旁参加植树活动。

  只见地上躺着一棵棵粗壮的`广玉兰树苗,这可是常州市的市树,我该怎样给它们安家落户呢?一旁的志愿者叔叔拿着大铲子,咬紧牙关,先把锨镐插在土里,用脚踩住锨镐边缘用力按下去,一堆土便铲了出来。就这样,一堆、两堆……泥土坑逐渐见形了。我看了,心里顿时痒痒的,便拿起工具,想亲身体验一下。

  “嘿哟,嘿哟!”我使出浑身解数,才铲出了一小点泥土,等第二铲下去时,手脚发软,已使不上劲了,我不得不“中场休息”一下,叔叔赶紧上来“替补”。只见一个大坑形成,“一、二、三”,我和小伙伴们齐心协力抬起一棵大树苗,把树放在土坑里,我扶着树苗,叔叔又马不停蹄地把刚刚挖出来的土再一点一点填进去。为了让树站得更加牢固一点,我在填好的新土上拼命地跺脚,把土踩实,第一棵树终于种好了。第二棵树准备,我植树的动作越来越娴熟,显得有条不紊。一棵,两棵,三棵……广玉兰树被我们一一“拿下”了,哈哈,这次植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喜滋滋地望着眼前一棵棵站得笔直的广玉兰树,它们在春风的吹拂下不住地点着头,好像在说:“放心吧,净化空气,降低噪音,减少雾霾,我们一定尽心尽力。”

  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妈妈,我从今天的植树开始……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2

  今天是3月12日,你们知道是什么节日吗?对了,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一大早,我就拿着铁锹、水桶,兴高采烈地出发了,去参加小记者活动一一植树。

  到了目的地,老师先讲了植树节的来历:孙中山先生从小就喜欢植树,但他在3月12日这天不幸去世。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便利3月12日植树节。听了这个故事,我感到自己身上充满了力量,立即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首先我在妈妈的帮助下挖了一个边长40厘米深50厘米的`树坑,然后把树苗放进树坑里,妈妈扶着树苗我来填土,不一会儿,树坑就填满了。接着我又跑到水车旁提水给小树浇水,小树喝饱水后腰更直了,最后我又写上心愿树牌,挂在小树上,这样,就大功告成了。看着小记者们种植的小树苗,一排排,一行行,那么整齐。在微风的吹动下,小树苗好像在向我们点头微笑。

  大约4点钟,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在路上,我心想:植树可以让风沙乖乖低头,让百鸟翩翩起舞。今后我们一定要多植树,并且要爱护、染绿祖国的版图。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3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走走走,一同去植树。”同学们迎着和煦的春风,哼着快乐的歌谣,迈开轻快的脚步,去武进区机关幼儿园旁参加植树活动。

  只见地上躺着一棵棵粗壮的广玉兰树苗,这可是常州市的`市树,我该怎样给它们安家落户呢?一旁的志愿者叔叔拿着大铲子,咬紧牙关,先把锨镐插在土里,用脚踩住锨镐边缘用力按下去,一堆土便铲了出来。就这样,一堆、两堆……泥土坑逐渐见形了。我看了,心里顿时痒痒的,便拿起工具,想亲身体验一下。

  “嘿哟,嘿哟!”我使出浑身解数,才铲出了一小点泥土,等第二铲下去时,手脚发软,已使不上劲了,我不得不“中场休息”一下,叔叔赶紧上来“替补”。只见一个大坑形成,“一、二、三”,我和小伙伴们齐心协力抬起一棵大树苗,把树放在土坑里,我扶着树苗,叔叔又马不停蹄地把刚刚挖出来的土再一点一点填进去。为了让树站得更加牢固一点,我在填好的新土上拼命地跺脚,把土踩实,第一棵树终于种好了。第二棵树准备,我植树的动作越来越娴熟,显得有条不紊。一棵,两棵,三棵……广玉兰树被我们一一“拿下”了,哈哈,这次植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我喜滋滋地望着眼前一棵棵站得笔直的广玉兰树,它们在春风的吹拂下不住地点着头,好像在说:“放心吧,净化空气,降低噪音,减少雾霾,我们一定尽心尽力。”

  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妈妈,我从今天的植树开始……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4

  今天是3月12日,你们知道是什么节日吗?对了,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一大早,我就拿着铁锹、水桶,兴高采烈地出发了,去参加小记者活动一一植树。

  到了目的地,老师先讲了植树节的'来历:孙中山先生从小就喜欢植树,但他在3月12日这天不幸去世。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便利3月12日植树节。听了这个故事,我感到自己身上充满了力量,立即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首先我在妈妈的帮助下挖了一个边长40厘米深50厘米的树坑,然后把树苗放进树坑里,妈妈扶着树苗我来填土,不一会儿,树坑就填满了。接着我又跑到水车旁提水给小树浇水,小树喝饱水后腰更直了,最后我又写上心愿树牌,挂在小树上,这样,就大功告成了。看着小记者们种植的小树苗,一排排,一行行,那么整齐。在微风的吹动下,小树苗好像在向我们点头微笑。

  大约4点钟,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在路上,我心想:植树可以让风沙乖乖低头,让百鸟翩翩起舞。今后我们一定要多植树,并且要爱护、染绿祖国的版图。

  走我们一起去植树作文 5

  今天是3月12日,你们知道是什么节日吗?对了,今天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一大早,我就拿着铁锹、水桶,兴高采烈地出发了,去参加小记者活动一一植树。

  到了目的地,老师先讲了植树节的`来历:孙中山先生从小就喜欢植树,但他在3月12日这天不幸去世。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便利3月12日植树节。听了这个故事,我感到自己身上充满了力量,立即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首先我在妈妈的帮助下挖了一个边长40厘米深50厘米的树坑,然后把树苗放进树坑里,妈妈扶着树苗我来填土,不一会儿,树坑就填满了。接着我又跑到水车旁提水给小树浇水,小树喝饱水后腰更直了,最后我又写上心愿树牌,挂在小树上,这样,就大功告成了。看着小记者们种植的小树苗,一排排,一行行,那么整齐。在微风的吹动下,小树苗好像在向我们点头微笑。

  大约4点钟,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在路上,我心想:植树可以让风沙乖乖低头,让百鸟翩翩起舞。今后我们一定要多植树,并且要爱护、染绿祖国的版图。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10篇(扩展7)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精选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1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2

  最*经常下雨,哗啦啦的。似乎与天气相符,我也看了一本催人泪下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真让我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长相因极其丑陋而被许多人嫌弃、抛弃的狗踏上了“寻主之路”。在一次偶然中,它遇到了双眼失明的阿炯。阿炯并没有嫌弃它的长相,反而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迪克。后来,阿炯受不了后母和父亲的虐待,和迪克离家出走,去“豆腐营”寻找亲生母亲。一路上他们相依为命,经过许多惊险的事情,他们之间的友谊越加深厚……

  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在阿炯发烧的时候,为了挣钱给阿炯看病,它毅然选择了给人当“活沙包”这个方式。一次下来,迪克凭借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从死亡圈里一次次跳出来;它被揍得鼻青脸肿,鲜血哗哗地流。但它什么也不管,叼起那个盛满纸币的白瓷碗就向桥下的桥洞走去。这时,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啊!迪克真有灵性!它明白,阿炯无依无靠,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如果现在抛下他不管,他就会被病魔折磨而死。它更明白,在它心里,阿炯早已不是它的主人;而是它的亲人,它最亲的朋友!所以,无论如何都要不顾一切地去救阿炯!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没错。迪克和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例如在抗日时期,一只狼狗看见自己的主人被残忍的日军当场绞杀,连连哀嚎,转眼被愤怒取代,不顾一切地去扑咬敌军,一心想为主人报仇。不幸的是,它还是跟随自己的主人去了天堂。

  做任何事都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只要将心比心,拿真心去交朋友,那么,你一定能获得一段段宝贵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3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4

  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才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患难见真情。

  这是沈石溪先生的一 篇动物小说,以一只名叫迪克的狗的视角来写,讲述了迪克和一位叫阿炯的盲人一路上相互依靠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被迪克的忠诚所感动。

  迪克爱上了一只叫红娜的豺狼。但在过一座山时,红娜因饥饿难耐,对迪克的主人——阿炯发起了攻击。阿炯很警觉,立刻发现了危险,便向迪克求救。迪克在红娜和主人中间犹豫不决,但这条忠犬最后放弃了爱情,咬死了红娜。我被迪克对主人的那份忠心不二感动。

  阿炯得了重感冒时,迪克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给主人治病,它宁愿去公园给练拳击的青年当活靶子,一拳两元钱。迪克在被人打到头破血流时,却高兴地摇着尾巴回到阿炯面前。

  所谓“患难见真情”,便是这迪克与阿炯相依为命的忠诚。

  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人能做到对朋友忠心耿耿?许多人说一套、做一套,表面对朋友笑哈哈,为了自身利益却是笑里藏刀。真正能做到对朋友像迪克对阿炯那样的人真是屈指可数。有些表面上的“铁哥们”,实则是所谓的“酒肉兄弟”,等到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又会有几个“铁哥们”出手助你渡过难关呢?这种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

  朋友贵在忠诚,而不贵在多。见多了见利忘义的丑陋社会恶俗,再回头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何尝不是一种美好体验呢?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小说让我深思,我们应当学会成为迪克这样忠心不二的人,才能结交到真正患难见真情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00字 5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合集10篇(扩展8)

——一起走_初一作文合集五篇

  一起走_初一作文 1

  下课铃声一响,条件反射似的从座位上弹起来,背起书包,摆好椅子,我冲出教室。

  路过九班门口,突然不由的往后倒,艰难转头,一位留着齐耳短发的女生笑眯眯地看着我,开口:“同学,你是不是每天放学都去横河南?” “嗯。”“那等我一下,一起吧,我也去横河南。”莫名其妙,不认识的人,算了,一个人走多无聊,多一个人也无所谓。她又不会卖了我,一起就一起吧。

  没几分钟,她出来了。似乎天生的自来熟,和我本来就是朋友一般,拉起我的手就走。她人缘一定很好,朋友很多吧。不过,她看起来很好相处。小心地问:“额,同学,你几班?”“哎呀,这又不重要!和你‘奶奶’(我在学校认的)同班,叫我‘五块钱’就好。” 有点想笑,真是个有趣的人。有奇怪,她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很有亲切感。可是,我真的不认识她还与她同行了。

  一路上,她招呼了很多人,不一会儿,两个人就成了一群人。

  她每次总是——“嗨,×××,好久不见!你是去×××吗?顺路诶!一起吧。”

  又想到什么似的——“噢,这是我新交的朋友,×××!”他人似乎也*惯了她的性格,只是点点头,跟在后边。

  但是,我总觉得奇怪:一直只有她一个人在说话,其他人都是附和似的“嗯”、“啊”,点点头什么的。大家并非都十分的熟悉,都是朋友,只因有她,所以我们才会走在一起。难道,朋友的朋友就不是朋友了吗?我们穿着同样的黑白红相间的校服;别着统一的蓝底白字的校牌;在一个学校里上课;却不认识?我们都是她的朋友,但我们不是朋友。我们之间没有交谈,安静地走着,就她在说。

  她一直在说,说某个同学和另一个同学的恋情;说她将及腰长的头发剪成齐耳短发时的大哭,当时她想剪,剪了又后悔的纠结;说她们班的老师怎么在课堂上闹笑话了。

  其实,我一直在心里想:五块钱,真的就只为有许多“听众”而一起走的?你的另一些朋友,也是像你找我一起这样交到的吗? 突然,觉得耳根清净了,她不说话了。一个十字路口,大家四散,没有再见,没有拥抱,什么都没有,只是朝着各自的方向,散了。 明天,我还会与“五块钱”一起走吗?也许,我还要做她的听众,听她的“广播”,一群人,总比一个人走好。

  一起走_初一作文 2

  5月31日,一篇《1001个愿望,等你帮忙一起实现的!》的帖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书包,一本书,一双鞋子,一套文具,这些对于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来说,也许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可对于生活在山区里的同学而言,却是一个美丽的梦想。在和老爸商量过以后,我用自己辛苦挣来的稿费认领了其中六个同学的心愿,认领成功让我很开心,同时也出现了一件让我烦恼的事情:我第一次欠账了。由于稿费不够,老爸先帮我垫资,而且申明这些钱是先借给我的,要我自己努力还上。怎么办?这问题真是让我纠结。很快,暑假开始了,对了,去老爸店里打工,让老爸付我工钱,一个暑假我想也因该还得差不多了吧。

  有一天吃完晚饭,我郑重其事地对老爸说:“老爸,明天开始我要去店里帮忙,但是你要给我工资。”“你能做什么?”老爸笑眯眯地问我。“我会烧饭,洗碗,扫地,我可以帮你看店,我还可以帮你去三楼开发票。”“那你想我开多少工资给你?”老爸又问。嘿嘿,这个难不倒我,我老早掰着手指头计算过了。“淘米烧饭加洗碗,五元一次;打扫卫生两元一次;开发票两元一张;看店一天算五元……”“可以,每天起早去店里很辛苦,希望你能坚持住。”这时候老妈也过来表态了。暑期打工生活开始了。七八月的杭州,天气很热,从一楼爬到三楼去开发票,一个来回就出一身汗,一天要爬上爬下好几次;中午太阳最大的时候,我在水池边上淘米,洗碗。

  我还准备了一本小本子记账。第一天14元,第二天15元……本子上的金额每天都在增加,我的信心每天也在增加。也许我的能力不够,帮不了很多人,但是相信会有许多人和我一起来帮助他们,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哪怕是给一个有需要的人带去帮助,我也会不后悔,会努力去做。我还要感谢一个叫冯琳的阿姨,一听说是我打工挣钱献爱心,阿姨不但是进价给货,而且还主动帮我联系对方同学的老师,不厌其烦地帮我去一遍一遍的确认,后来,还主动联系老爸,也想加入到这个帮忙实现心愿的活动中来。开学前,接到了几个电话,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开心声音,我却有一种心酸想流泪的感觉。

  远方的同学,加油!以后的路,请让我们手拉手,一起走。

  一起走_初一作文 3

  回首已经走过的路,才发现------我的脚步旁是你们深深浅浅的脚印。

  ——题记

  爱的足迹

  躺在床上,回想着过往,父母这两幅越显苍老的面容和笨拙的行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像摄影机一样在脑海中回放:大雨时冒雨为我送伞、生病时背我上医院、哭泣是逗我开心、灰心时为我打气以及错误时的严格批评、说谎时的孜孜教诲,成绩下降时拳脚相加都清晰的浮出记忆的长河。再想想自己,随着一天天长大,已听不惯父母的嘱咐,而父母却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我发现那时的我是多么的愚蠢。“吃饭了,快点来”随着妈妈的一声“唠叨”,把我从幻境中拉到现实。原来,爱,已经伴我走过那么远的路。父母对我的爱是那么的无私,而我却一点也没有发现。难道是我对爱的认识太浅薄?难道是我对父母给予的爱要求太高?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走下去、走下去……。

  友情步履

  从小到大,我的朋友很多,但大多是“酒肉朋友”说散就散了(我认为)。小学升初中时,曾说过要永远联系,可现在,同学的音容相貌在我的脑海中却朦胧不清了,这难道就是友情?我对此产生了疑问。可直到我生日那天,大量的贺卡和电子邮件的到来,使我不再对友情感到疑惑。空间不能阻断我们相连的心,只要心在一起,友情就常在。再想想现在身边的“哥们”,初中以来虽然我们相处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但已产生了深深的友谊,生活、学*上的困难我们一起顶着,现实梦幻中的快乐我们一起品尝,现在的我已深深的享受着友情的快乐,愿友情永远与我们相伴直到永远永远------深深的友情曾经忽略的温暖,以后的路让我一起相伴度过吧!

  师情脚印

  老师的教诲,给我的人生上了一堂非常重要的一课,从小学的李老师到现在的李老师(我的两位班主任都姓李)。她们相同的都有一颗责任心,对事业的热爱追求以及对学生们的疼爱,所不同的就是给与我们越来越开放的教学方式,使我们变得更加阳光、更加自信。可当老师对我们无私的奉献和孜孜不倦的教导时,我们并不理解和感激,更多的只是“仇恨”,一次次的使老师失望,一次次使他们伤心。现在想一想因我们的当时无知留下了一丝丝悲伤和懊悔。

  “师生情无价”亲爱的老师,请原谅我们这群无知的孩子,让这份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祝福伴着我们飞向蓝天-----

  岁月是一条不老河。失去的是时间,留下的是记忆。打开尘封的往事让那些使我们感动和铭心的情感陪我们一起度过。

  一起走_初一作文 4

  每一本好书都是人们的良师益友,就像那塔指引着游子前进的方向的灯塔般闪耀;就像那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落叶般无私;就像那矗立千年不朽的胡杨般挺拔。我们摇曳在茫茫大海中,像一叶扁舟,浮浮沉沉。只有书籍能让我们找到人生的航向,只有好书,才能指引我们迈向成功。

  那时年幼,我迷上了阅读,从古代著作到现代文学,从武侠小说到国学历史。已经不知道堆砌了多少著作。现在想起来,我接触到的第一本书还是家喻户晓的《西游记》。那时候懵懵懂懂的,甚至还只能阅读标注的拼音,只因为故事的精彩,那年那个垂髫幼子每天都是那么专注的钟情于画本。米黄色的纸张耐不住我的反复翻折已经片片散落,可我仍爱不释手。谁没曾幻想过像孙悟空一样七十二变大显神通;谁没曾幻想过像猪八戒呆头呆脑,无忧无虑;谁没曾幻想过像……昔日懵懂幼儿已经长大,现在再次回首才发现:人生的道路上,获取知识的道路上,如西天取经的道路一般,有着无数的困难、磨难要阻挡你,你要有无所畏惧的勇气一步一个脚印,一路披荆斩棘,勇于攀登。

  正是这第一本书,打开了我追逐知识的门,从此阅读的兴趣一发不可收拾,书仿佛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一般,如臂膀般不可割舍;如梦想般不可剥夺。记得那是拿到了那本爱不释手的《三国演义》,时间在不觉中流去,却浑然不知。眼看着要睡觉了,而故事精彩的情节却拴住了我的心弦,迟迟不肯放下。可这已是睡觉的时间,老妈那容得我再看下去,于是我便使了个小聪明:佯装肚子疼,捂着肚子夹着书躲进了厕所,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看完了整本,虽然腿疼得站不起来了,可是内心的满足却让我充实,我读到了: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刘备的胸怀大志,曹操的宏图伟略,关羽的胆识过人,这一切的一切都点亮着我成长的道路。

  就这样我开始爱不释手得看书,昔日的懵懂少年已被书籍中的真理送走,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前看过的书的道理总是不经意间浮现在我的脑海。一本一本的书从我眼前流过,仿佛这些伟人在向我述说人生的箴言。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没有书籍哪有今天这个和谐文明的社会,哪有今天健康成长的我们。看点书总是有用的,或许你只是因为觉得有趣,但因为时间推移,书籍里蕴含的真理终究会浮现,带走那懵懂的心理,丰富心灵。是的!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丰富我们无知的心灵,陪伴我们一生。

  一起走_初一作文 5

  怀念,我们小学的生活。

  那时,我们全坐在同一间教室里,用稚嫩的声音念着“abcd”;那时,我们憧憬着一切;那时我们觉得六年遥不可及。时间荏苒,岁月如梭,现在我们已经上初中了,每次我们见面会像陌生人。

  六年的点点滴滴,我们都应记着。

  一年级的我是内向的我;一年级的我们学的是“1+1”;一年级的我们,是最纯真的我们。我们都很高兴进入了期待已久的小学,我们上课时要背着手。那时我们都一样,不分你我,没有好坏学生之分。我们会互相说“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那时的太阳,特别的耀眼。

  渐渐地,我们升入三年级,从下午的一节课调整成两节课。我们看着一、二年级的学弟学妹们上完一节课就背着书包回家,心里不舒服。但想到我们都升到了三年级,就没有了这种感觉,还会有一种优越感。我们增加了一门英语,我们觉得新鲜好玩但又担心学不好。

  五年级时,我们已经感叹时间飞逝,看着六年级的学长学姐们将要毕业,会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因为我们也将要毕业,我怕我们也会分开。

  六年级沉重的升学压力让我们喘不过气来,即使只是小升初。而且我们班是全年级又名的压堂长、作业多。我们几乎没下过课,下午的两节课一般会变成四节课,作业几乎每个人都能写到12点。如此忙碌的学*生活让我们记忆犹新。不过老师何尝不是为了我们呢?到了拍毕业照的时候,我们心里一定会有不舍,即使不把不舍写在脸上。拿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虽然已经拿过了,不需要去了,但是我还是去了,因为我想再看几眼同学、老师在一起的样子。我们离校的时候,我走几步便回一下头,走出校门,我又转过身,伫立许久才离开。那时的太阳,特别的冷。

  谨此,我想对小学老师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说什么好。时间特别的快,它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片刻。所以,请珍惜现在的日子。还有,无论小学的同学们,你们在哪里,一定,一定要记得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我们有过甜,有过苦,有过酸……也一定要珍惜现在的日子,眼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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