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邮: 电邮:
为了规范各项目招生咨询推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双赢的目的,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项目招生事宜进行合作,特拟订以下细则,具体约定如下:
甲方:xxx 性别:x 民族:x 年龄:xx 身份证号:xxxx 户口所在地:x 市 x 县 x 镇 x 村 x 号 户口性质:xxx 联系电话:xxx
乙方:xxx性别:x 民族:x 年龄:xx 身份证号:xxxx 户口所在地:x 市 x 县 x 镇 x 村 x 号 户口性质:xxx 联系电话: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对于公历**** 年**月**日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件,在经过**医院治疗(乙方已支付住院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痊愈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医疗费由甲方报销受益。本协议签订后 x 日内,乙方同意一次性再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x 元(大写:),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的主张。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甲方(赠与人): ,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人): ,女,身份证号码:
女,身份证号码:
男,身份证号码:
丙方(共有人): ,女,身份证号码:
甲方:姓名(或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姓名(或名称):
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