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制度整理菁选

首页 / 实用文 / | 2023-03-11 00:00:00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发票管理制度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1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映。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2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文件,加强本校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上级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的管理。

  (二)本校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销货发票

  (一)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二)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及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

  (三)发票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发票使用部门领用空白发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每次领用的限量为一本;若采用按产品种类开具发票的办法时,经财务部同意,可不受一本限制,但不准领用备用发票。使用完的发票存

  根要必须及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

  (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六)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立即报财务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七)开具发票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

  1.按号码顺序填开;

  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一致;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按时限开具;

  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销售发票的开具时限为: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拆本渐页,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得携带空白发票外出或邮寄空自发票Z

  (十)发票开具后,发现错误,应在各联1次上注明“作废”字样,

  并在原发票中按编号保存。

  (十一)发票开具后,若发生退货冲票事宜,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如果销货方和购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销货方收回后,连同其存根联和记账联一起,按作废处理;若是部分退货,销货方收回原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不准索取退货证明单。

  2.如果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以发票联作为抵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将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粘贴在存根联下方,以备审查。未收到购货方退还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销项税款。属于销货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在发票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货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或折让金额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货、转让证明单附在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后面,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销货方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购货方扣减进项税款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进项税款中如实扣减。

  销货方办理退款时,必须取得购货方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

  (十二)公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如下:

  1.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销售本公司外购的生产用材料、物资;

  3.销售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废渣;

  4.其他按国家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2.处理废旧设备等固定资产变价销售的;

  3.处理在建工程物资的;

  4.其他按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四)本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应于当月送交购货方,并督促其入账处理。本公司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也必须于当月将销货记账凭单、出库单及时人账,以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五)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和作废发票的各联次及发票登记簿由票管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保存期满后,由税务机关查验批准,监督销毁。

  三、购货发票

  (一)购货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货单位出具给本公司的发票。

  (二)所有部门和个人在为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

  (三)物资采购部门和费用支出部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时,都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若对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与其发生业务。若本公司业务人员未按规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普通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的,财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票面总金额5%的罚款。

  (四)下列经济活动可不向收款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

  2.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

  3.旅店、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住宿、就餐服务;

  4.邮电费、保险费、娱乐活动费;

  5.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纳税性服务收费;’

  6.其他按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

  (五)各业务部门向供货单位采购物资,发生的劳务、费用,一经发生,不管付款与否,都要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采购的物资应立即办理人库手续,费用支出办好签字手续,发票报销的.各种手续齐全后,立即交财务部门办理人账。对不能立即付款的发票,财务部门要一式两份填制“应付款项转账单”,分别交经办人存查和登记应付款账。

  (六)财会人员要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

  1.未按本公司规定办理法定手续的发票;

  2.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收取了普通发票的发票;

  3.项目不全、填写不清楚的发票;

  4.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5.采购的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发票;

  6.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发票。

  (七)购货后,若遗失发票或抵扣联,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证明和记账联的复印件,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四、附则

  (一)公司收款部门为财务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无权向客户收款。

  (二)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l 000元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者,除责令写出检查外,每份空白发票罚款5 000~10000元;丢失已填开的专用发票者,每份罚款1000元。

  (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规定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3

  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九、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酒店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十、酒店内部使用的各种单据参照本制度管理。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菁选扩展阅读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菁选(扩展1)

——发票管理制度 (菁华6篇)

发票管理制度1

  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领购

  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

  (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三、发票使用

  (一)发票领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开具的发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详细,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划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4、票、物相符,开广州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代理开发票。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错票必须一式几联同时作废,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将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全部保存在发票原有位置。如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按填写有误处理。

  6、小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

  7、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8、在发票联左下方加盖"发票专用章",印制清晰、完整。

  9、购货单位与付款单位必须一致。

  10、劳务名称仅限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

  11、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劳务提供的当天。

  (2)劳务和款项同时发生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12、发票顺序依次填开,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1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开东莞发票。

  14、不得私自印制、借用、转借、转让、虚开或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

  15、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1)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发票联及有关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废票处理。

  (2)如果已将记帐联做了帐务处理,应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抵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存根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从购买方收回的原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原发票记帐联和红字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另外,属于销售折让的,在作上述处理后,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发票。

  (3)在购买方货款已付,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无法退回的情况下,按下列要求处理:

  要求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取得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进货退回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我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

  在收到购买方寄来的证明单后,根据证明单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扣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其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抵减费用的凭证。

  四、发票缴销

  1、整本发票填开完毕后,开票员按照发票封面(封底)内容要求如实填写。

  2、及时登记发票使用明细表。

发票管理制度2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各类普通发票;

  (三)外购或自制的各类收款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第二条公司使用的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日常管理工作(下称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并建立登记台帐,分类登记发票种类及起至号码和领用人等;

  (二)按规定开具发票;

  (三)按规定发放发票;

  (四)妥善保管发票;

  (五)检查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发票使用情况;

  (六)协调、监督与发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员统一保管、开具。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所有收费业务,,均应向交款人开具发票或收据,所收款项应全额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集中统一核算。

  第五条发票的书写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发票上必须列明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填发日期、销售商品名称、数量和单价及价税分开的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具体的填写要求以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六条发票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错误,应即行作废。作废的发票必须各联齐备,已撕下的发票联应及时用胶水粘回原处,每联须加盖作废章,并在发票封面上注明作废发票的号码。

  第七条发票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发票。若发生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谁违反、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第八条发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对发票管理方面的审查验证。

发票管理制度3

  一、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二、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三、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四、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五、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种单据参照本制度管理。

发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第五条 除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根据要求可以开具)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八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第九条 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定用途使用:

  (一)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二)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三)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四)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第十条 除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和自营进口货物外,购进应税项目有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

  (二)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三)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一)至(九)项和(十一)项的要求。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本规定第十条所称未按规定取得专发票:

  (一)未从销售方取得专用发票。

  (二)只取得记账联或只取得抵扣联。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

  第十三条 有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者,如其购进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应从税务机关发现其有上述情形的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十四条 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第十五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

  (一)有专业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

  (二)具备通过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和按月列印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的能力。

  (三)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申请使用电子计算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申请报告及以下资料:

  (一)按照专用发票(机外发票)格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模拟样张。

  (二)根据会计操作程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最*月份的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

  (三)电子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情况。

  (四)有关专用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情况。

  (五)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 使用专用发票必须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列购、用(包括作废)、存情况。

  第十九条 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证明联,交由购买方送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第三联,购货单位留存。

  证明单必须由税务机关开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不得将证明单交由纳税人自行开具。

  证明单的印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细则有关发票印制的规定办理。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证明单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并按照有关发票保管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二十条 专用发票的票样与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其他单位和纳税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均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支局以上征收机关。

  第四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二十二条关于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在专用发票“金额栏”逐行或合计行填写的销售额超过了该栏的最高金额单位。凡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购货方取得这种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第二十三条关于价格换算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纳税人以含税单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换算成不含税单价填开专用发票,如果换算使单价、销售额和税额等项目发生尾数误差的,应按以下方法计算填开:

  (一)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

  (二)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税额=含税总收入-销售额

  (三)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单价=销售额÷数量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开具的专用发票,如果票面“货物数量×不含税单价=销售额”这一逻辑关系存在少量尾数误差,属于正常现象,可以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

  第五章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凡经税务机关认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统一要求,在XX年底以前逐步纳入税控系统管理。具体步骤是:

  (一)XX年1月1日起,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XX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第二十五条纳入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必须通过该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对使用非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要按照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破坏,擅自改动,拆卸税控系统进行偷税的,要依法予以严惩。

  第二十六条企业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于纳税申报时或纳税申报前到税务机关申报认证;凡愈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认证不符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并由税务机关查明原因后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自XX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第二十八条自XX年9月1日起,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执行标准如下:

  (一)企业税控金税卡零售价格为1303元,税控ic卡为79元,小读卡器定为173元。此价格为最终到户安装价格。

  (二)各技术维护单位对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的价格标准为每年每户45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并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10%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

  第二十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控系统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要进行严格监督,但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税控系统相关的商业性经营活动,对为纳税人提供的有关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税控系统省级服务单位和省内服务网络应由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和管理(*除外)。

  第六章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是:

  1、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计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工作。

  3、负责税务、企业用金税卡和ic卡在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的发行管理工作。

  4、负责对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的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对同级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对国家税务总局明令要求上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必须应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十一条 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由系统研制单位商省局流转税管理部门确定。省级服务单位商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组建市(地)县级服务单位。各级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同级国家税务局监督,并对同级国家税务局负责。各级技术服务单位有义务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报告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第三十二条 省级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全省的技术服务工作。各级服务单位要在省级服务单位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服务标准开展工作,保证服务工作安全、及时、有效。

  第三十三条 防伪税控系统实行计划管理。市、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推行工作要求,在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名单,编制当年的推行计划报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到省局流转税管理处,省局流转税管理处据此编制全省推行计划。

  第三十四条 企业上防伪税控系统。首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接申请书五日内核定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然后报市(地)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科)、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按照省局计划安排确定上防伪税控企业名单并下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下达给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第三联下达给申请企业、第四联给市(地)级技术服务单位。

  第三十五条 企业接到通知书后,携带通知书到指定的技术服务单位办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手续。并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审核防伪税控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登记事项。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批意见。《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一式三联。第一联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留存;第二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为防伪税控企业办理系统发行的凭证。

  第三十六条 技术服务单位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对申请企业计算机、打印机进行技术认定,企业购置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满足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 技术服务单位将办完销售手续的防伪税控系统的金税卡、ic卡五日内送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在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办理发行。发行后的金税卡由技术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安装。ic卡由企业领回。

  第三十八条 省级技术服务单位按照省国税局下达的推行计划购买专用设备。并将购买的金税卡、ic卡 的编号打印成册报给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备案。分地区销售的金税卡、i c 卡也分别编号打印报给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将金税卡、 ic卡编号按企业所属征收分局打印成册,下发给征收分局。

  第三十九条 征收分局将金税卡、ic卡编号录入到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子系统,做入库管理。

  第四十条企业增加分开票机按新上企业的工作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通知服务单位。在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技术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拆卸金税卡,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将金税卡和ic卡在发行系统注销,然后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一)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减少分开票机,

  第四十二条 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手续。对本章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不需要注销作废金税卡的企业,应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初始发行。

  第四十三条 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管理工作。企业在申报期内必须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到主管征收机关进行认证,未经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坚决不准抵扣。对因褶皱、揉搓等无法认证的加盖“无法认证”戳记,认证不符的加盖“认证不符”’戳记,属于利用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加盖“丢失被盗”戳记。认证完毕后,应将认证相符和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退还给企业,并同时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附件八)。对认证不符和确认为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进一步核查,确认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逐级汇报,不得隐瞒。

  第四十四条 防伪税控企业应将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连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一起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第四十五条 经税务机关认证确定为“无法认证”、“认证不符”’以及“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企业如已申报扣税的,应调减当月进项税额。

  第五十五条 防伪税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税务机关、服务单位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故障登记表》(附件九)分别逐级上报省局和省级服务单位。

  第五十六条 企业服务质量投诉采取下管一级的办法,一般向上一级服务单位投诉本级服务单位。由上一级服务单位仲裁解决。重大的服务质量问题也可以越级投诉,服务单位对受理的投诉要认真解决,不得推诿扯皮。对于服务投诉不能解决的按合同法规定向相关部门投诉。

  第五十七条 防伪税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开票设备的安全,对税控ic卡和专用发票应分开专柜保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第五十八条 实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

  第五十九条 损坏的两卡以及收缴的两卡,统一上交主管税务机关。

  第六十条 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

  (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章 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第六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XX年6月12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报税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和认证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应按规定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

  第四十七条 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需要维修或更换时,其存储的数据,必须通过磁盘保存并列出清单。税务机关应核查金税卡内尚未申报的数据和软盘中专用发票开具的明细信息,生成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企业计算机主机损坏不抄录开票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通过认证系统认证,产生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统一管理,不得由技术服务单位管理税务专用设备。设立省、市(地),县三级发行网络,各发行网络必须建立在省、市(地)流转管理处(科)和征收机关,并选派专人管理。各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发放专用设备要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分别填写《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入库单》(附件四)和《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出库单》(附件五),同时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收、发、存台帐》(附件六)。各级税务机关对库存专用设备实行按季盘点制度,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盘存表》(附件七)。

  第四十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增配专用设备的,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入库单》报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转报省局核发。

  第五十条 企业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统一管理。省级技术服务单位要建立专用设备库房,保证设备的安全。省、市(地)两级技术服务单位要按第十八条的规定,加强对企业专用设备的仓储发售管理,详细纪录收发存情况。对库存专用设备实行按月盘点制度,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库存表》(附件七),于次月10日前报同级税务机关备案。

  第五十一条 省、市(地)、县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对同级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各级服务单位应与同级税务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程序、业务规范和权力义务等。每半年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一次走访调查,写出服务质量情况报告。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进行汇总,分别于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上报给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当年服务满意率达不到95%以上的,通知其限期进行整改,限期不能整改的取消服务资格。

  第五十二条 技术服务单位每半年向同级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科)报告一次技术服务情况。每年由省级服务单位组织召开全省技术服务工作会议,通报全省服务情况,研究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年的工作。

  第五十三条 市(地)技术服务单位要与服务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法律责任,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报同级税务机关备案。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对企业的培训,企业开票员必须经过服务单位培训后持证上岗,企业开票员没有上岗证主管税务机关不得进行ic卡的授权操作。服务单位要按着统一的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工作,对解决不了的故障要及时更换金税卡,不能影响企业开票。对非系统故障影响开票和报税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四条 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局批准不得擅自改动系统软件和硬件。使用企业不得擅自装卸金税卡。金税卡的更换和软件的升级要由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员完成,系统出现问题马上通知服务单位进行修理维护。更换金税卡前一定做好数据维护工作,保证数据的安全。

发票管理制度5

  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管理制度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公司的发票由专人负责领取、开具、保管及诸项业务,非发票管理人员不得代办有关发票业务。

  二、开具发票必须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一次性如实开具,内容真实,字迹清楚。

  三、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代开专用发票,不得拆开本使用专用发票,不得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四、填开发票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五、必须按规定妥善存放、保管专用发票,不得放置在不安全地方。

  六、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应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销毁。

  七、在使用发票过程中,如不慎丢失、损毁,应于丢失当日(24小时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

  八、虚心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发票管理制度6

  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领购

  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

  (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三、发票使用

  (一)发票领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开具的发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详细,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划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4、票、物相符,开广州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代理开发票。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错票必须一式几联同时作废,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将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全部保存在发票原有位置。如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按填写有误处理。

  6、小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

  7、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8、在发票联左下方加盖"发票专用章",印制清晰、完整。

  9、购货单位与付款单位必须一致。

  10、劳务名称仅限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

  11、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劳务提供的当天。

  (2)劳务和款项同时发生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12、发票顺序依次填开,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1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开东莞发票。

  14、不得私自印制、借用、转借、转让、虚开或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

  15、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1)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发票联及有关存根联、 记帐联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废票处理。

  (2)如果已将记帐联做了帐务处理,应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抵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存根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从购买方收回的原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原发票记帐联和红字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url=家教收入和办培训班收入如何缴税—普道咨询[/url],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另外,属于销售折让的,在作上述处理后,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发票。

  (3)在购买方货款已付,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无法退回的情况下,按下列要求处理:

  要求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取得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进货退回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我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

  在收到购买方寄来的证明单后,根据证明单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扣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其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抵减费用的凭证。

  四、发票缴销

  1、整本发票填开完毕后,开票员按照发票封面(封底)内容要求如实填写。

  2、及时登记发票使用明细表。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菁选(扩展2)

——学生班级管理制度整理菁选

学生班级管理制度整理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班级管理制度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班级管理制度整理1

  一、上课

  1.预备铃响后要尽快进入教室,早晨上课前在班内读书,中午上课前各班主任安排学生在教室练字。

  2.每节课提前2分钟做好课前准备,肃**好,拿出所需课本,等候教师上课。

  3.上课时要坐姿端正,认真听讲,紧跟老师授课节奏。

  4.尊重老师的劳动,严守课堂纪律。

  5.提问问题要先举手,得到老师批准后再发言,回答问题要起立。

  6.上课要做到“三个一”(身离桌一拳,眼离书一尺,手离笔尖一寸)

  7.室外课(体育、实验课)要提前2分钟在教室外楼道上由班干部整队到上课场地。

  以上在学校检查时,违反一条扣0.2分/生。

  二、课间操和保健操

  1.按时参加课间操,有特殊原因的学生需班主任同意。违反学生扣0.2分/生;

  2.集合站队要做到快、齐、静,做操期间要做到间隔适当、前后左右要对齐,步伐整齐、动作标准。违犯的'学生扣0.2分/生;

  3.按时做眼保健操,做操时要认真对待,动作标准,以保证效果。

  三、课间休息

  1.课间学生必须到教室外休息,但不能作剧烈活动。违反学生扣0.2分/生;

  2.在教学楼内不要大声喧哗。违反学生扣0.2分/生;

  3.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违反学生扣0.2分/生;

  4.行为文明,上下楼梯时靠右行,不推搡,不追逐打闹。违反学生扣0.2分/生;

  四、自*

  1.自*课不大声喧哗,不私自离开座位,不看与课业无关的书刊,不玩玩具。违反学生扣0.2分/生;

  2.自*课要做到“六个自己”:自己计划学*,自己看书钻研,自己查阅资料,自己整理笔记,自己完成作业,自己总结知识规律。低年级也要引导学生形成好*惯。违反学生扣0.2分/生;

  3.有疑难问题时要问老师,如果要问同学,须在不能影响他人的基础上进行。

  4.自*课时学*要专心,不受室外事情干扰,提高学*效率。

学生班级管理制度整理2

  一、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状况主动与相关老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职责区群众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修改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务必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二、学生课堂常规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我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用心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礼貌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贴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持续"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持续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忙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三、班级环境管理制度

  1、班级环境要求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挂**。

  (2)、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摆放在教室后内墙角。

  (3)、奖状、锦旗一律挂在教室后黑板上方,做到整齐、美观。

  (4)、“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5)、教室黑板报资料每月更换一次,围绕当月主题;雏鹰天地资料丰富多彩,版面设计要有特色和创意,讲究艺术美

  (6)、教室持续良好的通风和整洁。

  2、值日班长(生)职责

  (1)监护班级各项环境设施、设备。

  (2)开启和关掉教室里的灯、电扇和门窗。

  (3)督促同学摆好课桌椅、持续整齐排列,负责讲台的清洁卫生,做到每节课后讲台持续洁净。

  (4)认真记录值班状况,并送班主任审阅。

学生班级管理制度整理3

  为加强学生班级建设,促进优良学风和班风的形成,建设和谐班级和营造和谐的学生成长成才环境,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使每位同学关心班集体、热爱班集体、维护班集体,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中小学实行班级日志制度,要求如下:

  一、班级日志供记载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以及学生课外活动和其他学*生活情况之用。

  二、班级日志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或安排学生或专人或轮流填写)。所有记录必须当天完成,并及时转交到下一个记录人手中,记录本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建议创建班主任博客填写,以便保持资料)

  三、记录人必须认真、详细记录当日的'情况,包括上课、班级活动和存在问题等。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对隐瞒重大问题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教师不得干预学生如实填写班级日志。

  四、班长是班级日志的第一责任人,对记录情况进行监督,班级同学有权查阅日志和监督记录工作。

  五、班级日志每周末放学前交到政教处或小教处汇总,下周返校后第一天必须及时领取。不按时取、送日志的班级将扣除本班综合考评分数。

  六、班主任要关心班级日志的记载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七、班级日志由政教处或小教处主任每周负责查阅、统计,并将有关统计汇总情况及时向校长邮箱发送,校长视其情况负责公布。

  八、日志记录将作为年度综合测评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比的重要依据。

学生班级管理制度整理4

  一、进校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因病不能到校的必须向班主任打电话请假,并发短信到班主任手机上,说明请假原因,事后补上请假条和病历。

  2、行走有序。行走时不要勾肩搭背,追逐嬉闹,大声喧哗。

  3、班团干部、各科代表要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共同管理好班级事务。

  二、两操

  1、不迟到,不讲话,排队迅速,队伍整齐;

  2、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昂首挺胸,步子正确,符合标准;

  3、能自始至终,做操动作规范到位。

  4、认真做眼保健操,不得在眼保健操期间赶作业、聊天等。

  三、早读

  1、按时进入教室。

  2、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朗读、背诵的任务。

  3、不下位,不聊天,不做作业,保持良好的学*气氛。

  四、课堂

  1、按时进入课堂,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课前准备,做到铃响人静,迟到要喊报告,未经允许不行进入教室,喊报告时不得打断老师的讲话;

  2、发言先举手,不要打断老师的上课,经准许后再讲,声音要洪亮;

  3、尊重师长,不顶撞,漫骂师长,如遇到意见冲突应待适时解决。

  4、学*过程要强调自主性,独立性。独立完成自己的学*任务。同时鼓励以独立思考为前提的小组讨论,以促进共同进步。杜绝到校后赶作业、抄作业。

  5、不准在课堂上睡觉、吃零食、听音乐等。

  6、端正学*态度、明确学*目标。寻找适合自己的学*方法以提高学*效率。书写端正,不能潦草以应付。

  7、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必要笔记,不大声喧哗,不故意做出造成影响整体纪律的'行为。

  8、自*课及晚自修期间,不得说话、讨论,不得随意更换座位,无故不出教室,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吃东西、听歌、看对学*无益的闲杂书籍。

  五、课间

  1、按时擦黑板,做好下节课上课前准备。

  2、维护班级形象,在学校各个公共场所都应注意自身形象和举止行为,如不在走廊,操场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等

  3、禁止在教室内参加任何体育活动。

  4、不损坏公物,损坏加倍赔偿。

  5、不许在教室内、操场上嚼口香糖。不随手乱丢垃圾,在班里看到身边有垃圾要随手捡起来,扔到纸篓里。

  六、卫生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要求完成劳动,卫生任务。

  2、保持教室黑板、讲台、地面、门窗、桌凳和墙壁清洁,做到无纸屑、无烟蒂、无食品袋、无杂物,清除卫生死角的垃圾,清洁区每天打扫两次、教室每天打扫一次

  3、做好个人卫生,保持自己座位四周的洁净,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乱扔垃圾。

  4、不得打手印、脚印、球印上墙壁,破坏环境卫生。

  七、课外活动

  1、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组织的活动。

  2、为班级工作出谋划策,贡献智慧。

  3、对班级决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开展要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个人响应集体,以集体利益为大前提。

  4、严禁进出网吧,吸烟,喝酒。

  5、保持男女正常交往关系,禁止交往过密。

  6、做到能主动与老师打招呼。

  八、仪表

  1、进出校门必须穿校服校裤,如果没有就不能出入,不得谎报班级,给他班摸黑。

  2、手上、耳上、脖子上不能佩带饰品。

  3、不穿奇装异服。不染发、不染指甲、不涂口红、不带美瞳。男生不留长发。不在教室内穿拖鞋、背心等。

  4、不带随身听(或MP3、MP4)进校,无十分必要不带手机,必要者进校关机。

  5、注重个人卫生,衣物勤换洗,不留长指甲。

  九、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骑电动、摩托车。不骑飞车,骑自行车不带耳机,不骑车带人。

  2、不随意进入他人班级,自己的财物自己妥善保管。

  3、有序排队等候公交车,公车上礼貌谦让,不引起纠纷。

  十、班费

  1、班费是班级共同财富,由专人统一保管。班费只能用于班级共同事务开支,不可私自挪用。

  2、每人都有监督的义务。

  3、班费的收支要有明细的记录,要有所用项目、时间,并由班长签字。

  十一、相应的违纪处罚条例:

  1、不尊重老师,顶撞老师则接受校规校纪处分。

  2、早读、下午或晚自*迟到,上交300字说明文并接受思想整改教育。

  3、早退、旷课、旷操均要书写1000字说明文,同时在在全班同学面前做检讨,通报家长。(如有特殊原因由班主任酌情处理)

  4、卫生若做不好重做一天,若接连两次罚做一周,三次后陪值日小组打扫卫生一学期。

  5、检查作业未按要求做的,未做好的,或没有及时交的说明原因,并及时补上。一周三次则与家长协助沟通,一月五次以上,交说明书500字阐明不写作业的好处。

  6、课堂或自*讲话被科任老师或值周班委会成员严重警告的,在班会课做10~15分钟的脱稿演讲。

  7、抄作业被同学举报、老师发现者,班会进行自我检讨并列举抄作业的好处20条。

  8、上课吃东西、乱扔垃圾、损坏班级公共设施等,加倍处罚并赔偿。

  9、违反班级公约者,均要自我检讨,向班级和同学道歉,并改正错误。

  此班级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永久有效。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菁选(扩展3)

——发票管理制度汇总10篇

  发票管理制度 1

  发票是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税务机关稽核的依据,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加强财务监督。

  第1条

  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核业务部门提供的开票明细,认真核对所开据商品的规格、品种、数量要与结算系统中的销售合同信息核对是否相符。审核购货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情况下,才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2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要求: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第3条

  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前,一定要核对销货收款情况,没收到货款情况下一搬不给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4条

  销售成本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销售货款没收到情况下,需要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有相关领导批准。

  第5条

  开据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人员签收取走,并让其及时邮寄给客户,以免因超过抵扣期限,造成客户不能抵扣发票作废。

  第6条

  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真审核,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号、发票号等相关信息,确定发票符合规定,可以抵扣,有问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人员让其尽快更换。

  发票管理制度 2

  一、发票领购

  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

  (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三、发票使用

  (一)发票领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开具的发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详细,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划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4、票、物相符,开广州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代理开发票。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错票必须一式几联同时作废,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将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全部保存在发票原有位置。如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按填写有误处理。

  6、小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

  7、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8、在发票联左下方加盖"发票专用章",印制清晰、完整。

  9、购货单位与付款单位必须一致。

  10、劳务名称仅限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

  11、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劳务提供的当天。

  (2)劳务和款项同时发生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12、发票顺序依次填开,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1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开东莞发票。

  14、不得私自印制、借用、转借、转让、虚开或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

  15、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1)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发票联及有关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废票处理。

  (2)如果已将记帐联做了帐务处理,应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抵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存根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从购买方收回的原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原发票记帐联和红字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url=家教收入和办培训班收入如何缴税-普道咨询[/url],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另外,属于销售折让的,在作上述处理后,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发票。

  (3)在购买方货款已付,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无法退回的情况下,按下列要求处理:

  要求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取得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进货退回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我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

  在收到购买方寄来的证明单后,根据证明单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扣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其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抵减费用的凭证。

  四、发票缴销

  1、整本发票填开完毕后,开票员按照发票封面(封底)内容要求如实填写。

  2、及时登记发票使用明细表。

  发票管理制度 3

  为规范员工操作,对发票进行严格管理,有效控制发票开据情况,特制定以下发票管理制度,望前台员工严格执行。

  一、发票备用

  1、前台发票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即前台发票每日标准额度为10000元。

  2、该金额已足够*日散客开据发票,团队退房应由前台通知财务提前准备发票,由财务处直接给团队开据发票。

  二、发票开据登记

  1、客人在前**理退房手续时主动提及开据发票,接待员按客人在本酒店的实际消费金额给客人开据发票。

  2、在结账单备注栏上注明(已开票,客人签字)字样,并邀请客人签字。若客人未开据发票,则在结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未开票)字样,则不用客人签字。

  3、结账单上会显示本次消费金额,及应退款金额等消费信息,应再次邀请客人签字确认。

  4、若客人开据发票,则结账单上会有客人的两个签字,若客人不开据发票则结账单上只会有客人的一个签字。

  5、 前台接待应将开了发票和不开发票的结账单分开存放,以便财务核对。

  6、 在发票开据登记表上登记房号、客户姓名、消费金额、开票金额及经手人。

  三、发票金额核对

  每日收银箱内剩余的发票金额加上发票开据登记表上的金额应必须等于 10000元。

  四、发票补充

  1、财务部每日早上应派专人到前台对发票进行核对和补充。

  2、清点收银箱剩余发票的金额,然后加上发票开据登记表上的金额是否为10000元。

  3、把已开据发票的结账单拿出来再次核对金额。

  4、将已开据发票的总金额补给前台。

  5、将已补充发票的结账单和未开票的结账单带回财务部。

  五、任何人若将酒店发票据为已有,处以20xx元罚款,并开除。

  本制度自通知之日立即执行。

  发票管理制度 4

  一、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二、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三、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四、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五、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种单据参照本制度管理。

  发票管理制度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酒店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所用发票分餐饮业定额发票、旅店业发票、其它服务业发票三种。

  2、所有发票由酒店财务部统一管理,收银员负责领取、保管开具、上交发票。

  3、领取及上交时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领用(交回)时间、发票种类、发票起止号码、面值,并由收银员签名。发票用完后,要及时到财务部消号,注销后方可领取新的发票。

  4、收银员应根据客人实际消费金额如实开具发票,不得擅自多开、虚开。

  5、收银员应根据发票格式正确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挖补、随意撕毁。如为作废发票,应保证三联完整交回财务。

  6、收银员交接班时,应将发票使用情况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接班时双方核对无误,签字后方可下班。

  发票管理制度 6

  1.目的: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发票领用、填制和保管的要求和方法。

  3、发票领用

  3.1发票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到税务机关领购后交相关部门使用。

  3.2设“发票使用登记本”,领取时要记载领用日期、数量、发票起止号、经手人。

  3.3确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理、领、退、开具等日常工作。

  3.4发票只限在本单位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准向外转让、出售

  4.发票的填制

  4.1填写发票时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收入时,没有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4.2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用途和金额,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要求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3不得转借、转让、,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4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4.5填写错误的发票不得丢弃,应加盖作废章或签写作废字样后,粘贴在存根上长期保存。

  5.发票的保管

  5.1出办税员负责发票的领用和保管。

  5.2发票的存放和保管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如有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体上声明作废。

  5.3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保存5年,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项目结束后移交公司存档。

  5.4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财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税务人员检查时,需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时应开具借用单,需调出空档发票查验时,应当开付收据。

  发票管理制度 7

  发票是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税务机关稽核的依据,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加强财务监督。

  第1条

  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核业务部门提供的开票明细,认真核对所开据商品的规格、品种、数量要与结算系统中的销售合同信息核对是否相符。审核购货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情况下,才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2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要求: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第3条

  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前,一定要核对销货收款情况,没收到货款情况下一搬不给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4条

  销售成本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销售货款没收到情况下,需要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有相关领导批准。

  第5条

  开据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人员签收取走,并让其及时邮寄给客户,以免因超过抵扣期限,造成客户不能抵扣发票作废。

  第6条

  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真审核,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号、发票号等相关信息,确定发票符合规定,可以抵扣,有问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及时通知相关业务人员让其尽快更换。

  发票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第五条除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根据要求可以开具)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八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第九条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定用途使用:

  (一)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二)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三)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四)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第十条除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和自营进口货物外,购进应税项目有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

  (二)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三)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一)至(九)项和(十一)项的要求。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本规定第十条所称未按规定取得专发票:

  (一)未从销售方取得专用发票。

  (二)只取得记账联或只取得抵扣联。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

  第十三条有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者,如其购进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应从税务机关发现其有上述情形的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十四条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第十五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

  (一)有专业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

  (二)具备通过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和按月列印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的能力。

  (三)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申请使用电子计算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申请报告及以下资料:

  (一)按照专用发票(机外发票)格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模拟样张。

  (二)根据会计操作程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最*月份的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

  (三)电子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情况。

  (四)有关专用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情况。

  (五)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使用专用发票必须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列购、用(包括作废)、存情况。

  第十九条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证明联,交由购买方送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第三联,购货单位留存。

  证明单必须由税务机关开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不得将证明单交由纳税人自行开具。

  证明单的印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细则有关发票印制的规定办理。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证明单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并按照有关发票保管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二十条专用发票的票样与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其他单位和纳税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所称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均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支局以上征收机关。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二十二条关于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在专用发票“金额栏”逐行或合计行填写的销售额超过了该栏的最高金额单位。凡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购货方取得这种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第二十三条关于价格换算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纳税人以含税单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换算成不含税单价填开专用发票,如果换算使单价、销售额和税额等项目发生尾数误差的,应按以下方法计算填开:

  (一)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

  (二)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税额=含税总收入-销售额

  (三)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单价=销售额÷数量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开具的专用发票,如果票面“货物数量×不含税单价=销售额”这一逻辑关系存在少量尾数误差,属于正常现象,可以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凡经税务机关认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统一要求,在XX年底以前逐步纳入税控系统管理.具体步骤是:

  (一)XX年1月1日起,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XX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第二十五条纳入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必须通过该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对使用非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要按照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破坏,擅自改动,拆卸税控系统进行偷税的,要依法予以严惩.

  第二十六条企业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于纳税申报时或纳税申报前到税务机关申报认证;凡愈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认证不符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并由税务机关查明原因后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自XX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第二十八条自XX年9月1日起,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执行标准如下:

  (一)企业税控金税卡零售价格为1303元,税控ic卡为79元,小读卡器定为173元.此价格为最终到户安装价格.

  (二)各技术维护单位对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的价格标准为每年每户45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并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10%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

  第二十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控系统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要进行严格监督,但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税控系统相关的商业性经营活动,对为纳税人提供的有关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税控系统省级服务单位和省内服务网络应由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和管理(**除外).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是:

  1、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计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工作.

  3、负责税务、企业用金税卡和ic卡在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的发行管理工作。

  4、负责对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的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对同级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对国家税务总局明令要求上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必须应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十一条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由系统研制单位商省局流转税管理部门确定。省级服务单位商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组建市(地)县级服务单位。各级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同级国家税务局监督,并对同级国家税务局负责。各级技术服务单位有义务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报告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第三十二条省级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全省的技术服务工作。各级服务单位要在省级服务单位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服务标准开展工作,保证服务工作安全、及时、有效。

  第三十三条防伪税控系统实行计划管理。市、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推行工作要求,在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名单,编制当年的推行计划报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到省局流转税管理处,省局流转税管理处据此编制全省推行计划。

  第三十四条企业上防伪税控系统。首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接申请书五日内核定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然后报市(地)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科)、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按照省局计划安排确定上防伪税控企业名单并下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下达给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第三联下达给申请企业、第四联给市(地)级技术服务单位。

  第三十五条企业接到通知书后,携带通知书到指定的技术服务单位办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手续。并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审核防伪税控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登记事项。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批意见。《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一式三联。第一联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留存;第二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为防伪税控企业办理系统发行的凭证。

  第三十六条技术服务单位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对申请企业计算机、打印机进行技术认定,企业购置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满足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技术服务单位将办完销售手续的防伪税控系统的金税卡、ic卡五日内送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在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办理发行。发行后的金税卡由技术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安装。ic卡由企业领回。

  第三十八条省级技术服务单位按照省国税局下达的推行计划购买专用设备。并将购买的金税卡、ic卡的编号打印成册报给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备案。分地区销售的金税卡、i c卡也分别编号打印报给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将金税卡、ic卡编号按企业所属征收分局打印成册,下发给征收分局。

  第三十九条征收分局将金税卡、ic卡编号录入到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子系统,做入库管理。

  第四十条企业增加分开票机按新上企业的`工作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通知服务单位。在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技术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拆卸金税卡,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将金税卡和ic卡在发行系统注销,然后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一)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减少分开票机,

  第四十二条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手续。对本章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不需要注销作废金税卡的企业,应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初始发行。

  第四十三条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管理工作。企业在申报期内必须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到主管征收机关进行认证,未经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坚决不准抵扣。对因褶皱、揉搓等无法认证的加盖“无法认证”戳记,认证不符的加盖“认证不符”’戳记,属于利用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加盖“丢失被盗”戳记。认证完毕后,应将认证相符和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退还给企业,并同时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附件八)。对认证不符和确认为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进一步核查,确认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逐级汇报,不得隐瞒。

  第四十四条防伪税控企业应将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连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一起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第四十五条经税务机关认证确定为“无法认证”、“认证不符”’以及“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企业如已申报扣税的,应调减当月进项税额。

  第四十六条报税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和认证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应按规定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

  第四十七条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需要维修或更换时,其存储的数据,必须通过磁盘保存并列出清单。税务机关应核查金税卡内尚未申报的数据和软盘中专用发票开具的明细信息,生成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企业计算机主机损坏不抄录开票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通过认证系统认证,产生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

  第四十八条税务机关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统一管理,不得由技术服务单位管理税务专用设备。设立省、市(地),县三级发行网络,各发行网络必须建立在省、市(地)流转管理处(科)和征收机关,并选派专人管理。各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发放专用设备要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分别填写《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入库单》(附件四)和《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出库单》(附件五),同时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收、发、存台帐》(附件六)。各级税务机关对库存专用设备实行按季盘点制度,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盘存表》(附件七)。

  第四十九条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增配专用设备的,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入库单》报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转报省局核发。

  第五十条企业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统一管理。省级技术服务单位要建立专用设备库房,保证设备的安全。省、市(地)两级技术服务单位要按第十八条的规定,加强对企业专用设备的仓储发售管理,详细纪录收发存情况。对库存专用设备实行按月盘点制度,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库存表》(附件七),于次月10日前报同级税务机关备案。

  第五十一条省、市(地)、县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对同级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各级服务单位应与同级税务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程序、业务规范和权力义务等。每半年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一次走访调查,写出服务质量情况报告。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进行汇总,分别于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上报给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当年服务满意率达不到95%以上的,通知其限期进行整改,限期不能整改的取消服务资格。

  第五十二条技术服务单位每半年向同级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科)报告一次技术服务情况。每年由省级服务单位组织召开全省技术服务工作会议,通报全省服务情况,研究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年的工作。

  第五十三条市(地)技术服务单位要与服务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法律责任,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报同级税务机关备案。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对企业的培训,企业开票员必须经过服务单位培训后持证上岗,企业开票员没有上岗证主管税务机关不得进行ic卡的授权操作。服务单位要按着统一的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工作,对解决不了的故障要及时更换金税卡,不能影响企业开票。对非系统故障影响开票和报税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四条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局批准不得擅自改动系统软件和硬件。使用企业不得擅自装卸金税卡。金税卡的更换和软件的升级要由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员完成,系统出现问题马上通知服务单位进行修理维护。更换金税卡前一定做好数据维护工作,保证数据的安全。

  第五十五条防伪税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税务机关、服务单位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故障登记表》(附件九)分别逐级上报省局和省级服务单位。

  第五十六条企业服务质量投诉采取下管一级的办法,一般向上一级服务单位投诉本级服务单位。由上一级服务单位仲裁解决。重大的服务质量问题也可以越级投诉,服务单位对受理的投诉要认真解决,不得推诿扯皮。对于服务投诉不能解决的按合同法规定向相关部门投诉。

  第五十七条防伪税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开票设备的安全,对税控ic卡和专用发票应分开专柜保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第五十八条实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

  第五十九条损坏的两卡以及收缴的两卡,统一上交主管税务机关。

  第六十条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

  (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第六十二条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XX年6月12日起执行。

  发票管理制度 9

  为严格控制公司财务制度,杜绝财务漏洞;现对前台发票及单据传递及保存如下规定:

  1.前台各种重控单据必须连号使用,存根联单独连号保存随时备查。

  2.每份账单审核后须保证原始资料完整,收据存根齐全。

  3.前台账务资料按日归类,每月汇总,由日审标示后存档封存。

  4.前台账务资料封存后完整保存,需处理时由日审专人在前台主管的监督下进行。

  5.前台人员必须保证客人账务资料的保密性,不得随意透露他人。

  6.其它客人重要账务单据,如信用卡预授权单的保存须按照其业务单位运作特性制订保存周期。(信用卡授权单及签购单保存期为入账日起一年。)

  7.每日收入报表由夜审完成并由次日上报店会,由日审于次日对其进行账务调整,并在次月初完成月收入的调整工作。

  8.调整后的收入报表由日审保管至少两年,以便进行收入及营业分析及预算。

  9.前台单据及收入报表由专人管理,严禁随意透露。

  10.客人持本店收据要求补开发票或查询账目时,前台账务人员有义务帮助客人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当账务发生期超过半年时,以电脑资料为准并上报前台主管。

  11.公司为客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在客人付清时按照客人要求为客人开具发票;发票金额要真实、准确,可以少于实际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消费。

  12.正确开具发票后,将发票存根联订在消费账单上备查;除前台外的各个收款点须将账单客人留存联收回并订在发票记账联后。(以上内容为手工开据的发票适用―目前很多发票为机打发票,无发票记帐联的应将存根联订在消费账单上备查)

  13.当工作中出现问题不能依靠本制度解决时,以国家相关会计制度为准则,并及时上报前台主管或其他财务部有关领导解决。

  以上规定前台账务人员须严格执行,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本店声誉或使公司受到利益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并负责公司的经济损失;上报店级领导处理;公司保留对当事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发票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第五条除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外,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根据要求可以开具)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八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第九条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定用途使用:

  (一)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二)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三)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四)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第十条除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和自营进口货物外,购进应税项目有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

  (二)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三)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第(一)至(九)项和(十一)项的要求。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本规定第十条所称未按规定取得专发票:

  (一)未从销售方取得专用发票。

  (二)只取得记账联或只取得抵扣联。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的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的其他有关保管专用发票的要求。

  第十三条有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者,如其购进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已经抵扣,应从税务机关发现其有上述情形的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十四条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

  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第十五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

  (一)有专业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

  (二)具备通过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和按月列印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的能力。

  (三)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申请使用电子计算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申请报告及以下资料:

  (一)按照专用发票(机外发票)格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模拟样张。

  (二)根据会计操作程序用电子计算机制作的最*月份的进货、销货及库存清单。

  (三)电子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情况。

  (四)有关专用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情况。

  (五)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使用专用发票必须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列购、用(包括作废)、存情况。

  第十九条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证明联,交由购买方送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第三联,购货单位留存。

  证明单必须由税务机关开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不得将证明单交由纳税人自行开具。

  证明单的印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细则有关发票印制的规定办理。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证明单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并按照有关发票保管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二十条专用发票的票样与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其他单位和纳税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所称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均指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所属支局以上征收机关。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二十二条关于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问题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在专用发票“金额栏”逐行或合计行填写的销售额超过了该栏的最高金额单位。凡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购货方取得这种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第二十三条关于价格换算出现误差的处理方法纳税人以含税单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换算成不含税单价填开专用发票,如果换算使单价、销售额和税额等项目发生尾数误差的,应按以下方法计算填开:

  (一)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

  (二)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税额=含税总收入-销售额

  (三)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不含税单价=销售额÷数量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开具的专用发票,如果票面“货物数量×不含税单价=销售额”这一逻辑关系存在少量尾数误差,属于正常现象,可以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凡经税务机关认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必须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统一要求,在XX年底以前逐步纳入税控系统管理。具体步骤是:

  (一)XX年1月1日起,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XX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自XX年4月1日起,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第二十五条纳入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必须通过该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对使用非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要按照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破坏,擅自改动,拆卸税控系统进行偷税的,要依法予以严惩。

  第二十六条企业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于纳税申报时或纳税申报前到税务机关申报认证;凡愈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认证不符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并由税务机关查明原因后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自XX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第二十八条自XX年9月1日起,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执行标准如下:

  (一)企业税控金税卡零售价格为1303元,税控ic卡为79元,小读卡器定为173元。此价格为最终到户安装价格。

  (二)各技术维护单位对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的价格标准为每年每户45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并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10%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

  第二十四条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控系统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要进行严格监督,但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税控系统相关的商业性经营活动,对为纳税人提供的有关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税控系统省级服务单位和省内服务网络应由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和管理(**除外)。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是:

  1、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计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工作。

  3、负责税务、企业用金税卡和ic卡在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的发行管理工作。

  4、负责对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的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对同级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对国家税务总局明令要求上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必须应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十一条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由系统研制单位商省局流转税管理部门确定。省级服务单位商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组建市(地)县级服务单位。各级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同级国家税务局监督,并对同级国家税务局负责。各级技术服务单位有义务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报告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第三十二条省级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全省的技术服务工作。各级服务单位要在省级服务单位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的服务标准开展工作,保证服务工作安全、及时、有效。

  第三十三条防伪税控系统实行计划管理。市、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推行工作要求,在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名单,编制当年的推行计划报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到省局流转税管理处,省局流转税管理处据此编制全省推行计划。

  第三十四条企业上防伪税控系统。首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接申请书五日内核定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然后报市(地)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科)、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按照省局计划安排确定上防伪税控企业名单并下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下达给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第三联下达给申请企业、第四联给市(地)级技术服务单位。

  第三十五条企业接到通知书后,携带通知书到指定的技术服务单位办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手续。并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审核防伪税控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登记事项。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批意见。《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一式三联。第一联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留存;第二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三联为防伪税控企业办理系统发行的凭证。

  第三十六条技术服务单位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对申请企业计算机、打印机进行技术认定,企业购置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满足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技术服务单位将办完销售手续的防伪税控系统的金税卡、ic卡五日内送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在防伪税控发行子系统办理发行。发行后的金税卡由技术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安装。ic卡由企业领回。

  第三十八条省级技术服务单位按照省国税局下达的推行计划购买专用设备。并将购买的金税卡、ic卡的编号打印成册报给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备案。分地区销售的金税卡、i c卡也分别编号打印报给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将金税卡、 ic卡编号按企业所属征收分局打印成册,下发给征收分局。

  第三十九条征收分局将金税卡、ic卡编号录入到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子系统,做入库管理。

  第四十条企业增加分开票机按新上企业的工作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发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通知服务单位。在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监督下由技术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拆卸金税卡,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将金税卡和ic卡在发行系统注销,然后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一)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减少分开票机,

  第四十二条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手续。对本章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不需要注销作废金税卡的企业,应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初始发行。

  第四十三条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管理工作。企业在申报期内必须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到主管征收机关进行认证,未经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坚决不准抵扣。对因褶皱、揉搓等无法认证的加盖“无法认证”戳记,认证不符的加盖“认证不符”’戳记,属于利用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加盖“丢失被盗”戳记。认证完毕后,应将认证相符和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退还给企业,并同时向企业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附件八)。对认证不符和确认为丢失、被盗金税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进一步核查,确认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逐级汇报,不得隐瞒。

  第四十四条防伪税控企业应将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连同《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一起按月装订成册备查。

  第四十五条经税务机关认证确定为“无法认证”、“认证不符”’以及“丢失被盗”’的专用发票,防伪税控企业如已申报扣税的,应调减当月进项税额。

  第五十五条防伪税控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税务机关、服务单位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故障登记表》(附件九)分别逐级上报省局和省级服务单位。

  第五十六条企业服务质量投诉采取下管一级的办法,一般向上一级服务单位投诉本级服务单位。由上一级服务单位仲裁解决。重大的服务质量问题也可以越级投诉,服务单位对受理的投诉要认真解决,不得推诿扯皮。对于服务投诉不能解决的按合同法规定向相关部门投诉。

  第五十七条防伪税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开票设备的安全,对税控ic卡和专用发票应分开专柜保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第五十八条实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

  第五十九条损坏的两卡以及收缴的两卡,统一上交主管税务机关。

  第六十条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

  (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第六十二条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XX年6月12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报税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和认证子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应按规定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

  第四十七条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需要维修或更换时,其存储的数据,必须通过磁盘保存并列出清单。税务机关应核查金税卡内尚未申报的数据和软盘中专用发票开具的明细信息,生成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企业计算机主机损坏不抄录开票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通过认证系统认证,产生专用发票存根联数据传递到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

  第四十八条税务机关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统一管理,不得由技术服务单位管理税务专用设备。设立省、市(地),县三级发行网络,各发行网络必须建立在省、市(地)流转管理处(科)和征收机关,并选派专人管理。各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发放专用设备要严格执行交接制度,分别填写《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入库单》(附件四)和《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出库单》(附件五),同时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收、发、存台帐》(附件六)。各级税务机关对库存专用设备实行按季盘点制度,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盘存表》(附件七)。

  第四十九条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增配专用设备的,应填制《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入库单》报市(地)流转税管理部门转报省局核发。

  第五十条企业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由省级技术服务单位统一管理。省级技术服务单位要建立专用设备库房,保证设备的安全。省、市(地)两级技术服务单位要按第十八条的规定,加强对企业专用设备的仓储发售管理,详细纪录收发存情况。对库存专用设备实行按月盘点制度,登记《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库存表》(附件七),于次月10日前报同级税务机关备案。

  第五十一条省、市(地)、县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对同级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各级服务单位应与同级税务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程序、业务规范和权力义务等。每半年对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一次走访调查,写出服务质量情况报告。市(地)流转税管理处(科)进行汇总,分别于7月15日和次年的1月15日上报给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当年服务满意率达不到95%以上的,通知其限期进行整改,限期不能整改的取消服务资格。

  第五十二条技术服务单位每半年向同级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科)报告一次技术服务情况。每年由省级服务单位组织召开全省技术服务工作会议,通报全省服务情况,研究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年的工作。

  第五十三条市(地)技术服务单位要与服务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法律责任,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报同级税务机关备案。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对企业的培训,企业开票员必须经过服务单位培训后持证上岗,企业开票员没有上岗证主管税务机关不得进行ic卡的授权操作。服务单位要按着统一的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工作,对解决不了的故障要及时更换金税卡,不能影响企业开票。对非系统故障影响开票和报税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四条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局批准不得擅自改动系统软件和硬件。使用企业不得擅自装卸金税卡。金税卡的更换和软件的升级要由技术服务单位技术员完成,系统出现问题马上通知服务单位进行修理维护。更换金税卡前一定做好数据维护工作,保证数据的安全。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菁选(扩展4)

——档案整理保密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2、案卷要整齐美观。

3、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4、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档案资料包括的内容如下: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理学会组织的章程制度;理学会下发的文件;理学会成员的详细档案,个人简历和小结;理学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的方案(活动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效果等);理学会各部门的会议记录,工作摘要及工作大事记;宣传板与海报的底稿或样式;理学会及各部门的公共财务登记情况;考勤、考核的有关材料;兄弟单位或院校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各类活动的图片资料;其他有价值的资料。

6、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秘书组。

7、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8、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11、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12、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1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1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15、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16、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17、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18、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19、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办公室甄别,并予以销毁。

20、业务合同归档、保管、建立档案,由销售部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1、设备防腐记录。

22、对于个人有关资料,个人需要保留原件,应将复印件交档案室留存。

23、课题档案实行结题统一上交(或分阶段上交)。

24、所有设备档案(包括正在维修保养的)由公司设备科统一建立。

25、设备档案随设备至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机电工长统一保管,退场时须与设备同时交接。

26、事故维修,必须在修理记录卡上注明导致事故发生及维修意见,其它维修过程与第8条相同。

27、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29、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30、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31、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32、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33、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34、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单位直接有关系的学年或学期指导性文件。

35、每学期师生花名册。

36、学校各部门制度。

37、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38、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资料及各项规章制度:

39、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40、组织建设少年宫档案工作的网络,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做好种类档案的收集、征集、整理、立卷、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工作。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菁选(扩展5)

——料场管理制度菁选

料场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料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料场管理制度1

  一、铲车司机的安全作业规定

  1、铲车司机在铲车行走之前,必须认真观察周围的情况,在确保行进路线及附*没有人和障碍物的情况下,方能行驶。

  2、铲车司机在行进过程中,不得抬高举臂,要确保前方视线良好,同时注意观察周围情况,避免碰到周围的人和物。

  3、铲车司机在靠*料仓时,必须在得到上料辅助工许可手势后,方能将车驶入卸料区,并开始举臂卸料。

  4、卸料完成后,应认真观察后方情况,在确保无人的情况下,方能将车驶出。

  二、上料辅助工的安全作业规定

  1、上料辅助工在配合上料工作前,应用手势告诉铲车司机自己要进行工作,并得到铲车司机明确领会的手势后,方能进行工作。

  2、上料辅助工在配合上料过程中,应注意站立*稳,用力均匀,不得用力过猛和动作幅度过大。

  3、上料辅助工在配合上料过程中,应注意杆叉进入仓内燃料的`厚度,不得触碰螺旋叶片和轴,避免杆叉绞入螺旋叶片,对机器和人身造成伤害。

  4、当需要进料时,应站在铲车行驶路线的两旁,并用手势告诉铲车司机可以上料。

  5、上料辅助工在配合上料工作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在发生有人不慎掉入料仓后,应立即按设备事故停止按钮停止设备运转,并与铲车司机一同开始抢救工作,同时汇报值长。

  三、料场安全防火规定

  1、料场内严禁吸烟,发现有人违反安全防火规定,料场工作人员有权及时制止,并及时汇报上级。

  2、料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场内工作人员应得到相应的培训,并能正确熟练使用有关消防器材。

  3、料场内不得堆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料场管理制度2

  (一)为加强木料场防火管理,预防木料场火灾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

  第246条“煤矿的所有地面建(构)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木料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木料场尽量采用全封闭场地管理。

  (三)木料场露天堆放的原木应堆放整齐,不得占据通道,堆放地点应在远离锅炉及其他明火作业地点,不得靠*危险物品仓库及成品仓库。

  (四)木料加工产生的锯末、木屑不得堆放在车间,刨花和废料应每天清除。

  (五)木料场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不许安装取

  暖火炉。

  (六)不得在木料加工车间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或其他明火;必须使用时,应办理审批手续,采取防火措施,将动火部位及周围的可燃物彻底清除,准备好灭火器材,动火后应有专人检查,防止留下余火。

  (七)生产需用的混合油或废油、砂轮机,必须与工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八)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更换、检修、保证用电安全。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清理一次粉尘,非专职值班电气人员严禁拆除、检修电气设备。

  (九)木料场周围必须设置消防管路,每隔50m有三通、闸阀。(十)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十一)在木料场场地醒目位置设置防火警示牌;经过场地或进入场地人员严禁吸烟。

料场管理制度3

  1料场作业流程

  1.1运送料车排队过磅卸料质检取样堆料或摊料。

  1.2料堆场或干料棚取料碎料(鼓式削片机、威猛碎料机)。

  1.3取料(抓料)上料。

  2料场安全管理职责

  2.1电厂料场是关键部位,安全生产重点防范区域。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要加强料场领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2综合部、燃料部、安全专工是料场车辆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和考核的管理职责。按时检查,严格考核;检查记录真实、清晰,保存完好。

  2.3料场站长是料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料场安全管理职责;按时组织料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规范、正确。

  2.4质检、取样人员是料场工作人员,协助站长履行管理职责。

  2.5卸料人员、碎料人员、运料司机、铲车司机等是电厂外包工程、外委项目的.工作人员,在料场工作期间,必须服从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伤害和职业危害,保证安全,保护环境。

  2.6料场保安是当班期间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对所有外来人员(运料司机、供应商等)进行安全告知培训,管理闲杂人员不准进行料场,管理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不准驶入料场等。

  2.7消防巡检人员是料场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人,保证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完好;定时进行料场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记录清晰、规范。

  2.8料场所有人员(质检取样、卸料、碎料人员和运料司机、铲车司机、保安)在站长领导下,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学*、演练等活动,按规定劳保着装,正确佩戴安全帽和防护用品,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

  2。9料场所有人员(站长、质检取样、卸料、碎料人员和运料司机、铲车司机)必须遵守执行《电厂料场安全管理规定》。

  2.10拉灰、拉碴等其它生产车辆必须服从管理,按规定的路线进入工作区域,严禁随意在料场中穿行。

  3现场安全规定

  3.1料场的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火栓搬手、灭火器等保证完好,随时可取用。

  3.2现场“请戴好安全帽”“请佩戴防护用品”“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当心火灾”“当心机械伤害”“当心车辆”“非请莫入”等安全警示标志保证清晰、整洁、完好。

  3.3卸料、碎料、取上料等作业时必须用隔离栏杆设置作业区域或专用通道。

  3.4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限速5km/h以下;进入料场车辆必须装戴好阻火器。

  3.5所有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料场,严禁在卸料区吸烟。

  3.6所有进入料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系下鄂带,佩戴防护口罩;

  3.7禁止边卸料边堆料,禁止边堆料边碎料,禁止边取料边卸料。

  3.8卸料区不进车、堆料区不进人、碎料区无闲杂人员、取料通道任何人、车不能通过。

  3.9运料车走环形消防通道,铲车在堆料时无其它人或车;碎料时取料与碎料人员分区作业。

  3.10在料场及其周边10米内动火必须严格履行动火许可制度,按程序办理动火许可证,必须由生产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监火人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检查确认作业区域无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运料车进场安全规定

  4.1运料车进厂后,在料场站长(质检员)安排下,装戴好阻火器,按规定路线,沿环形消防通道进入卸料区;通过路口、弯道时鸣笛,一慢、二看、三通过。

  4.2运料司机在进、出料场时,必须限速5km/h以下,保证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5卸料作业安全规定

  5.1进行卸料作业,尽可能安排机械作业,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卸料效率;

  5.2卸料人员在开启运料车箱板或拆除顶棚时,一定要慢慢放下,保证人身安全,防止机械伤害;

  5.3卸料人员必须做好防高空坠落措施后才能上车顶卸料。

  5.4在卸细料时,一定要选择避风处,不准站在车上倒料,造成二次污染;

  5.5天气晴朗时,要求在干料棚外卸料,摊晒。

  5.5卸料车一定要人工清扫干净后才能过磅退皮;卸料车必须沿原路返回,不准穿越料场;

  5.7运料司机、卸料人员必须保证碎料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完好,损坏按值赔偿;

  5.8卸料作业管理人员负责每次设置、拆除卸料作业临时隔离措施;

  6取样作业安全规定

  6.1质检、取样人员协助料场站长代表发电公司履行料场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对卸料人员和运料司机的安全监督管理。

  6.2在卸料期间,质检、取样人员禁止取样;必须待运料车离开卸料区后,才能按规定取样;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6.3质检、取样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卸料区域临时隔离措施是否正确、完好。

  7堆料作业安全规定

  7.1铲车司机必须在运料车、卸料人员、质检取样人员全部离开卸料区域后,才能进行堆料作业;。

  7.2堆料时,铲车司机必须在3x10x20(m)料垛处预留3—4米宽的消防通道和防火隔离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7.3铲车司机在堆料作业时,必须限速5km/h以下,保证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7.4禁止铲车爬垛堆料,防止发生翻车或燃料自燃事故发生。

  7.5铲车堆料作业时,禁止碰撞干料棚的柱、杆、牌等设备设施。

  7.5铲车堆料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车辆进入。

  8碎料作业安全规定

  8.1铲车取料破碎时必须限速5km/h以下。

  8.2铲车司机在往返取料时一定要避让碎料作业人员。

  8.3碎料作业人员必须按《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削片机或破碎机;碎料结束后必须切断机器电源。

  8.4碎料操作人员要及时避让取料铲车加料,确保人身安全。

  8.5取料司机、碎料操作人员必须保证碎料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完好,损坏按值赔偿。

  8.6碎料作业管理人员负责每天设置、拆除碎料作业临时隔离措施。

  9上料作业安全规定

  9.1上料作业铲车司机必须在上料作业前设置临时通道隔离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9.2上料作业铲车司机必须限速5km/h以下。

  9.3铲车司机在上料作业时,尤其在通过交叉路口、弯道时要鸣笛,一慢、二看、三通过。

  9.4上料作业人员必须保证上料区域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完好,损坏按值赔偿。

  10料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10.1料场的配电室、配电柜和配电箱保证完好,三相五线,接线牢固,柜与门接地跨接,“有电危险”安全警示标志醒目,漏电保护器安装正确,动作灵敏;配电柜门上锁,专人管理。

  10.2所有避雷针安装牢固,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测,数据符合规范要求。

  10.3料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断路器,不准使用刀闸式电源开关;电源线必须套管保护或电缆式电源线,严禁使用单股绝缘线;临时电源插座前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所有临时用电气设备设施不能放在地面。

  10.4在料场任何区域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烧水、做饭等,防范电器火灾事故。

  11料场安全告知牌

  在料场大门处设置进厂安全告知牌;大门保安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运料司机签名确认;综合部、安全专工、料场站长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欢迎您光临xxx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为了我们公司的共同安全,请您仔细阅读安全须知:

  1、进入料场必须服从保安、料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2、本公司料场生物质燃料易燃,所有外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和许可,不得进入料场。

  3、进入料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在料场吸烟,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4、严禁随意动用料场内消防设备、器材。

  5、进入料场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5、严禁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电子设备在料场拍摄。

  7、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必须接受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8、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本公司将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料场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六、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对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八、定期对项目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九、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十、现场施工生产防护,对脚手架、“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路口防护、施工用电、支架搭设、施工机具等严格按《安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控制。

  十一、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料场管理制度5

  1保管人员、工作人员都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把好角料进场关,验好性能,分别收库。

  3角料过磅前,必须要先验对方的磅码单,然后再过磅。

  4进出场的角料都必须有监磅员签字方可。

  5角料卸车时,要折包、折块查验有无夹杂,注意看好车辆上随车物品是否离车。

  6对不同性能的.角料要分别堆放,不可混杂,必要时挂上标记牌。

  7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8不得亏库、空库,不得和供销人员联手作弊,违者以偷盗论处。

  9进出库手续及时办理,不得有涂改、划擦痕迹,每月做好盘点工作。

  10工作人员受保管员的领导、调动和安排。

  11角料打块不超过35公分长。

  12所有人员都有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料场管理制度6

  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国电友谊生物质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燃料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人身、燃料、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造纸行业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生物质发电燃料收、加、储、运体系特性,制定本规定。

  燃料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本规定所指料场包括厂内中心料场、厂外自营收购站和承包经营收购站。本规定适用于国电友谊生物质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公司燃料收、加、储、运各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料场建筑设计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料场竣工时,应先经集团公司按照设计规范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公司申请当地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组织管理各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燃料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消防职责:组织学*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燃料消防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演*;组织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负责本单位消防管理工作的经费支持和后勤保障工作。项目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负责项目公司的燃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项目公司的消防安全符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随时掌握本项目公司燃料消防管理工作动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公司其他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燃料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消防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和管理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实行承包、租赁的燃料料场,项目公司要与当事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在承包租赁期间,项目公司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项目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并报送分公司备案。项目公司燃料部为料场消防的归口管理部门,燃料部应有专人负责料场消防安全管理,纳入项目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并接受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专工的领导。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表,履行审批程序后公布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应包括(不限于):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值班、巡检、查岗制度;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燃料堆垛测温、记录及监测制度;防火安全教育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火灾事故报告制度;火险隐患整改制度;防火安全奖惩制度。防火安全检查表应包括(不限于):防自燃安全检查表;电气防火安全检查表;设备安全检查表;车辆安全检查表;避雷装置安全检查表;消防设施检查表;环境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公司应在燃料收、加、储、运的燃料消防重点区域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公告牌,明确责任人、通讯方式以及消防工作相关要求。实行严格管理;燃料消防重点部位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项目公司应按照在册职工70%的比例确定义务消防队,配备足量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燃料储存管理燃料堆放区应远离生产区、生活区,一般要求:储量在2万吨以上的储存点,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100米以上;2万吨以下的储存点,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50米以上。燃料储存点四周应当设置围墙或铁丝网,墙(网)高度不低于2米,墙体与堆垛之间预留不小于6米的消防通道。料场消防通道的宽度应当不小于6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应当不小于4米。原场地应当*坦、不积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30厘米。中心料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要覆盖整个料场区域。

  燃料收购站要设置岗楼,其位置要便于观察整个料场区域。严格把好进场燃料的安全关。在燃料入场前,应当设专人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区。对易自燃的要严格控制水份,码垛时,含水量不应超过20%,并作好记录。易发生自燃的,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

  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有异味时,应当立即拆垛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堆垛的长边应当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行。垛顶披檐到结顶应当有滚水坡度。燃料码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40至50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60至70度时,必须拆垛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对场地的杂草、木屑、树皮、锯末、枝桠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每个堆垛要建立档案,写明堆垛日期、垛号、水份、品种、垛形尺寸、重量和责任人,并在垛头挂牌明示。燃料应当分类堆垛,料垛的规格及间距应当符合下表规定。堆垛技术要求品种长×宽×高(m)垛距(m)垛头距(m)备注棉花秸秆(粉碎) 50×10×13 ≥4 ≥8玉米、小麦秆(大包) 50×10×6 ≥4 ≥8玉米、小麦秆(小包) 50×10×10 ≥4 ≥8说明:1、长×宽×高是最大极限值,不设最小值;

  2、玉米、小麦秆大包堆垛高度为垛基高度,不包括起脊部分;

  3、其他品种燃料堆垛参照本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火源管理场出入口和适当地点必须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门卫对入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收缴火种。料场内岗楼、值班室、计量室应当采用无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须采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用火点距堆垛最*处应当不小于50米;专人管理火源,炉灰用水浸灭后放到指定地点;烟囱要安装防飞火装置;用火点要配备灭火器材。

  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火炉,严禁焚烧物品。料场内尽量少使用明火。若由于生产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到项目公司办理动火工作票,经项目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现场验收,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并在监护下做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前应清除作业点周围的可燃物,备好灭火器材。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监护人始终在现场监视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风力大于四级(含四级),料场内严禁明火作业。风力大于六级(含六级),料场内应停止收储及堆垛等作业,并避免外来人员进入。在料场内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在使用时,必须将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杂物消除干净,对于易积杂物的部位必须设防护罩。

  进入料场的所有机动车辆,易产生火花部位须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必须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并可靠固定,防火帽内积炭应当每周清理。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燃料后,不准在料场内停留或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拖出场外修理。严禁机动车在料场内加油。料场周围10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料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确需搭建时,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电气管理料场内应当采用直埋式电缆配电。埋设深度应当不小于0.7米,其周围架空线路与堆垛的水*距离应当不小于杆高的1.5倍,堆垛上空严禁拉设临时线路。料场内机电设备的配电导线,应当采用绝缘性能良好、坚韧的电缆线,禁止使用带有中间接头的电缆。

  料场内严禁拉设临时线路。因生产必须使用时,严禁使用带中间接头的电缆,严禁临时线路穿垛敷设,通过道路的电缆必须直埋或采取防止车辆碾压的措施,电缆拆接工作必须在采取停电措施后进行。料场内宜选用防尘灯、探照灯等带有护罩的安全灯具,并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防火措施。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尽量将照明灯具、灯管远离燃料储存点。不准使用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料场内应禁止使用临时照明灯具,确有必要时,须采取防尘、防爆、防触电措施,工作终结应及时拆除。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必须安装在封闭式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采用非燃材料制做。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时,其电源应当从固定分路配电箱内引出。料场内电动机应当设置短路、过载、失压保护装置。

  各种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金属隔离装置,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料场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人员负责安装、检查和维护。料场内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装置要有防护罩。对料场内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应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避雷设施料场应当设置避雷装置,使整个堆垛全部置于保护范围内。

  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当不大于10欧姆。避雷装置与堆垛、电器设备、地下电缆等要保持3米以上距离。避雷装置的支架上不准架设电线。避雷装置要定期检查、维修、测试并做出记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消防设施管理料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寒区料场的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在寒冷季节应当采取防冻措施。

  料场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料场消防用水可以由消防管网、天然水源、消防水池等供给。利用天然水源供给消防用水时,应当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一般吸水点不少于两处,储量大的料场,吸水点不少于四处,并至少能同时停靠两辆消防车。料场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6米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坦空地。料场占地面积超过25000*方米,需增设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超过150米。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必须能承受通行消防车的压力。附则本规定由国电友谊生物质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料场管理制度7

  一、木料场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学*有关安全知识,加强安全管理。

  二、熟悉场内各种管线的布置,做到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三、工作人员严禁在木料场内吸烟、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四、领料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炸物品进入场内,木料场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品。

  五、值班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睡岗。严禁非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和工作,严禁带小孩进入木料场玩耍。

  六、严防设备、木料被盗,经常检查开关、电锯、电缆及闸刀安全使用和木料腐朽变质情况。

  七、严禁木料场内使用电气焊和干私活。

料场管理制度8

  一、严格检查运输数量与通知报告单数量是否相符,逐车进行验收。

  二、要分类堆放,并挂牌标志。

  三、凡运输车辆不听指挥,乱停乱放,可拒绝签章。

  四、认真做好入库登记表、台账等原始记录,并及时准确上报日报表、月报表。

  五、发现存在问题的原材料要另行堆放,禁止使用,并报主管领导处理,并做好原始记。

  六、装卸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流动其它工作岗位,保证车辆随到随卸。

  七、现场所有人员在工作区域内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欺行霸市,不准故意刁难;不准向货主收取现金,否则,予以辞退。对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责

料场管理制度9

  1、进生产区严禁吸烟,工作人员在工作之前应将火具(火柴、打火机)放置在办公室,不准随身带。

  2、一切易燃品(火油、汽油等)严禁带入原料场。

  3、吸烟应在规定地方(办公室),其他地区一律不准吸烟。

  4、进入料场汽车(包括拖拉机)排气管要戴好防火罩。

  5、场内不准烧焊,如特殊情况下需烧焊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派消防人员在场,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6、场内禁止装设架空电线,探照灯、吊车等电线,须经常检查,做到见坏就包就换,并不准放置在料堆上,防止碰线燃烧,凡车子经过地方电线应架空,防止轧破。

  7、场内一切电器开关要装开销,不用时应销好,闸刀开关、插头、插座损坏应及时调换,严禁将电线线头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场内照明灯保持完好,探照灯不准靠*堆子,探照灯距与堆子离开15米,并做到人离灯熄。

  9、经常检查探照灯、吊车动力线路,防止老化,确保完好。

  10、场内主要通道和消防器材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保持道路畅通,以防万一。

  11、场内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应严格管理,无特殊情况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

  12、场内堆垛要经常检查,防止炭化自燃。

料场管理制度10

  一、努力学*,认真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为天”思想。

  二、熟悉各单位生产作业计划,材料消耗计划、生产劳动动态及井上下材料使用情况。

  三、按照审批后的'材料单做好材料的发放工作,不准超发、误发、漏发,手续不齐不发,不合格材料不发。

  四、回收旧材料要如数点好,按指定地点存放。

  五、材料要分类有序摆放,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雨淋、防腐朽工作,保证供给安全生产所需的合格材料。

  六、根据矿、科要求认真做好木料收购工作,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及时做帐报帐,对库存材料要心中有数。

  七、模范遵守矿规矿法,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菁选(扩展6)

——员工管理制度菁选

员工管理制度14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员工管理制度 篇1

  一、考勤纪律

  1、书店营业时间为9:30-21:00,店员须9:00之前到岗,

  2、到考勤员处签到后,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3、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和早退三次或三次以上,给予50元负激励,情节严重的扣除业绩的30%。

  4、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无正当理由,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给予50元负激励,年旷工累计三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合同。

  二、员工仪容仪表

  1、店员发型朴素大方,经常梳洗,保持整齐清洁,女店员要化淡妆,严禁浓妆艳抹;

  2、店员必须穿着整齐、干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好工号牌。严禁穿袒胸服、透明服等奇装异服,

  3、店员工作期间不能穿拖鞋,男店员不能穿短裤。

  4、店员工作期间行为举止落落大方、态度热情、动作干脆利落、精力充沛热情饱满。站立时,要做到挺胸、收腹、直腰、两肩自然下垂,不得站立时抖脚;行走时,要挺胸,不可虚头晃脑,不与顾客抢道;

  三、营业开始准备

  卫生检查,员工到岗后要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彻底清洁,并保证所负责区域全天清洁卫生,若在主管和店长巡查中发现有脏乱,给予10元负激励。

  货品检查,员工要确保所负责货品所有货品按照类别整理好,并保证全天销售货品及时补全,无破损或丢失,如有丢失按价赔偿;

  设施检修,员工要检视店内外各种照明用具、咖啡机、收银台、设备运转情况,如有故障迅速报告,以便及时更换或修理;

  营业材料检查,相关人员要确定各种营业用品、备用金、消耗品、单据是否到位,如有不够及时增补。整理完毕后,各部门统一晨会,主管或店长对前一天的工作进行评点,对当天工作进行分工安排。

  四、营业员职责管理

  1、接待顾客,不得以貌取人,热冷区别对待给顾客以脸色看,要诚心诚意,笑脸相迎;

  2、回答顾客问题时,不得含糊其辞、更不得冷嘲热讽、挖苦或污辱语气;营业期间内,员工要讲普通话,严禁使用粗俗语言和方言土语,呼叫同事时,不得省去尊称或用外号呼叫;

  3、严禁在营业现场与顾客、上级领导争执、顶撞;

  4、严禁在背地里议论同事、领导或顾客,谈论书店的经营管理状况;

  5、严禁在店内抽烟,严禁上班时聚在一块说话聊天,嬉笑打闹;

  6、严禁接待顾客时营业现场化妆或在顾客面前做挖鼻、掏耳、剔牙、伸懒腰、修指甲、梳头的动作;

  7、严禁将茶杯、背包等私人用品放在书台、书柜内,要按规定存放好;

  8、捡到顾客的东西,要主动地交给主管或店长,不得私藏;

  以上条例,如有违反,按每条10-20元给予相关员工负激励,纳入员工基金。

  五、收银员管理

  1、*等待人,优质服务,文明接待好每一位顾客,顾客进行商品结帐时,必须微笑礼貌的为顾客进行结帐服务;

  2、收银员要熟悉业务技能,包括收银机操作、单据填写、开收据、假币辨别等;

  3、收银员要保管好收银台的'办公设备,用品,严禁流失,责任到人

  4、收银员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5、收银员不得私自调岗,调班,调休,严禁串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严禁无关人员逗留收银台,下班人员不得到收银台与当班人员聊天,否则责任由双方人员承担,不可在收银台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

  7、不准带钱上岗,不准私自挪用公款,不准私换外款或将营业款带出场外,随时接受主管或领班对备用金的抽查

  8、收银员当班期间大额面较多时,应放入收款机内最下层、 5000元以上通知主管或财务人员及时收缴

  9、收银员上岗时不可擅自离开收银台,也不能因顾客原因离开收银台,如顾客需要帮助,请相关工作人员代为服务。

  10、收银员如遇特殊情况离开收银台要告知主管或店长,待有人接岗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11、如停电及收银机死机的情况下,经店长同意后可实行开单销售,恢复电源后在店长监督下再进行录入

  12、书店前台销售信息要每天下班前备份,备份好之后才能下班;

  13、因商品不能扫描而手工以不能操作的情况下,即与收银主管或前台防损员联系,不可擅自离开岗位,并做好错误商品资料的记录

  14、收银机出现故障及自身不能解决的部题应立即上报,严禁错上加错,并做好向顾客解释工作

  15、收银员不得向他人泄漏公司秘密及营业状况和其它信息

  16、收银员不能随便给顾客轻易承诺,擅作主张

  17、以上条款如有违反,给予收银员及相关员工20-50元负激励。

  六、仓储管理

  1、书店设置专人负责接发货,要随时保障电话畅通,接到物流的到货信息后确认送货时间(留好对方的送货人员联系电话),安排好工作人员准备接货。

  2、物流送货到店后,首先确定到货的件数/包数无误后店长签字,店长如不在请采购经理验货签字。

  3、收到商品后,店长应安排工作人员对照供货商开具的清单,对每一种物品的名称、单价、数量等进行核对,验收无误后,再根据采购经理提供的我方采购明细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供应商的清单上签字,之后呈予采购部经理进行签字确认。如果采购单上出现不是我方采购的商品或缺少我方采购的商品时,请及时把此信息反馈给采购部经理。

  4、所有清单核对无误后,取样品后台进行商品信息录入。

  5、根据商品,图书的信息结合供货清单进行电脑录入,最后所得实样一定是和清单上的数字吻合,如有误差必须找出原因。录入完毕后,信息录入人员在原始单据上签字确认,并另打印清单。原始单据上交店长,店长签字后交给采购经理。

  6、录入清单完毕后样品归位,进行商品分类。

  7、联系前台上架。前台工作人员和后台工作人员一起核准打印清单明细并在清单上签字后商品进入前台。

  七、营业结束准备

  书店要确保最后一名顾客离开后才能开始整理下班工作,不能提前驱赶顾客;收银台清帐,打印当天流水单,与手工记账单和营业款核对清楚后,方可交账下班;

  货品检查,确保当天销售货品及时补货,整理货品保障次日销售无缺货无断货;店内设施检查,要确保灯光和用电设备断电,水闸暖气设施都处于关闭安全状态,由店长确保方可下班离开。

  员工管理制度 篇2

  一、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大方整洁。

  三、总部职能部门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男员工穿西装、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上班时间内必须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佩戴胸卡。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四、女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总部职能部门女员工及分公司/部主管级以上女员工应穿职业女装,肉色丝袜。胸卡配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五、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梳理整齐。男员工发不过耳,并不得留胡子;女员工上班提倡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六、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给予留职停薪处罚。

  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员工人数20%的,将给予该部负责人一般过失单一张。

  员工管理制度 篇3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企业保证薪酬水*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原则: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合理。

  (3)激励原则: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第3条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2章薪酬构成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4条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

  (2)员工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第5条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

  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试用期内不享受正式员工所发放的各类津贴。

  第3章工资系列

  第6条企业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的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生产、营销、后勤四类工资系列。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行政管理系列1.企业高层领导2.各职能部门经理

  3.行政部、财务部、业务部所有办公室职员生产系列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所有员工(各部门经理除外)后勤系列一般勤务人员如司机、保安、保洁员等

  第4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

  第7条基本年薪是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它是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的。该部分薪酬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水*由薪酬员会确定,确定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

  第9条年终效益奖

  年终效益奖是对高层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条股权激励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激励手段。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一般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第11条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第12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企业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其标准如下表所示。绩效考核标准划分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月度绩效工资: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第13条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1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XX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第14条奖金

  奖金是对做出重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

  第6章员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6、员工的薪酬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公司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公*、公正、客观的分配原则;

  2、有效激励的原则;

  3、在同行业人力市场具竞争力的原则。

  4、按劳分配,按绩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支付的薪酬,通过工资卡和现金实现。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薪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内从事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岗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助理、主管)、财务、人事、后勤岗位(会计、出纳、采购、人事、行政、文员、后勤、班长、保安)、市场岗位(客服部、堂、贵宾区、桑拿部、男寓女寓技师、电操、收银)。

  第三节:薪酬结构

  第一条:员工的薪酬构成为:

  1.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

  3.其它。

  第二条:基本工资是指企业为满足员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具体包括: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

  第三条:绩效工资是指企业为强调多劳多得的公*原则,对员工采取一种业绩及工作效率的考核的基数。

  第四条:岗位工资是指企业根据不同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不同,公司给予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五条:职级工资是指企业为激励员工所采取的一种约束机制,以发挥员工的最主观能动性;

  第六条:工龄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的不同,对公司所作的贡献不同,而予以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七条:岗位补贴是指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企业给予员工支付的部分生活补助;

  员工管理制度 篇4

  一、员工晋升

  1、目的:员工晋升是指员工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变动,是公司及时发现人才,激励员工、满足员工成就感的一项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兼有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的双重功能。

  2、员工晋升形式

  ①破格晋升:对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不受年资、学历、经历等条件的限制,可以越级加以晋升。

  ②功绩晋升:以员工实际工作成绩的大小作为晋升的主要依据,充分体现公司多劳多得,重视绩效的原则。

  ③能力晋升:根据员工各种能力的大小决定晋升,全面反映员工现有及潜在的能力,做到合理使用人才。

  ④综合晋升:兼顾年资、功绩和能力多方面的'因素,作为晋升的依据。

  3、晋升条件:

  ①熟悉现职位的工作技能,已具备较高职位的素质要求;

  ②曾有较高职位的优秀工作经历二至三年;

  ③对现职位的接任人员已进行了细致的指导和培训,确认其完全可以接替现工作;

  ④连续二至三年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同级间名列前三位;

  ⑤已完成较高职位所需的培训课程,经测试达标后竞聘成功;

  ⑥提出了对现职位或较高职位具有很大经济效益的工作建议,需要亲自付诸实施。

  4、晋升程序:

  ①员工符合晋升条件的,应由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制“晋升审批表”,上报总办,由品质部负责考察,总办组织综合考评;

  ②晋升部门经理的面试结果合格,晋升岗位要求的笔试测试合格,如需竞聘时,各项测试达标;

  ③总经理根据晋升记录批准晋升报告;

  ④工作交接后,新岗位的上岗培训或培训资料的发放;

  ⑤员工晋升后,可享受晋升工资,如调至上一级岗位,被赋予更重要工作职责,岗位工资应相应调整;

  ⑥员工晋升相关资料一律由总办存档备查。

  二、员工晋级

  1、目的:晋级是指公司对工作绩效显著、工作态度端正的员工工资予以合理上浮。

  2、具体规定:

  ①员工工资晋级按照公司薪酬体系中的职等、薪级进行,员工工资晋级一次最多不超过3级。

  ②员工晋级由公司定期评定,由总办具体负责,非特殊情况,公司原则上*时不针对个别员工进行晋级,以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

  ③对晋级后工作涣散、不积极进取上进、不全力做好本职工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其晋升工资。

  ④经公司评定予以工资晋级的员工,其晋级工资从次月起开始发放。

  ⑤员工晋级相关资料一律由总办存档备查。

  员工管理制度 篇5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福利管理,力求在提供良好的可持续*台基础上形成劳资双方对奋斗目标的一致认同,真正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福利制度。具体福利包括以下几项:

  一、保险

  1、公司员工于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公司办理商业意外险

  2、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为员工办理的劳动保险主要包括五种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节假日福利

  节假日福利公司将以购物卡、礼品或现金形式发放。

  (1)春节;

  (2)元宵节;

  (3)五一劳动节;

  (4)母亲节;

  (5)六一儿童节;

  (6)情人节;

  (7)中秋节;

  (8)国庆节。

  三、午餐补贴

  免费工作午餐,因公出差的员工,公司给予餐补每人每天50元。如出差已公费用餐,则不享受餐补。

  四、通讯补贴

  因工作性质需要,员工每人每月补助话费(流量费)30元,随工资一同发放。

  五、工龄补贴

  员工入职每满半年底薪上升10%,工作满一年以上发放岗位补贴

  六、生日礼金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营造快乐和谐的氛围,公司将在每位员工生日当天发放100元生日礼金及生日贺卡。

  七、休假

  员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节假日。婚丧嫁娶等休假按国家法定执行。

  八、旅游

  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的短途旅游,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九、培训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公司培训规划。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专项的内训或外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和管理水*。

  员工管理制度 篇6

  1、范围

  为规范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标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术语及定义、工种序列、管理职责、供应商管理、护品配备、发放管理、质量管理、使用及报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大港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含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简略语

  2.1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xx、gb/t 24001-20xx、gb/t 28001-20xx和q/sy 1002.1-20xx标准规定的术语。

  2.2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简称护品。

  2.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3.1头部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2.3.2呼吸护具类: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

  2.3.3眼(面)部护具类:电焊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2.3.4听觉器官防护类: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等。

  2.3.5防护服装类: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料应经过特殊处理)、涉水作业服、防水作业服、阻燃防护服等。

  2.3.6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防静电鞋、导电鞋、防砸鞋、防刺穿鞋和各种劳动防护专业护肤品等。

  2.3.7防坠落类:安全带(含差速式自动控制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2.3.8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它特殊护品。

  2.4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之外的其它防护用品,其中,包括一般劳动防护服。

  2.5典型工种:护品配备有代表性的主要工种(共66个,见表1)。

  2.6相*工种:与相应类别的典型工种作业环境相*、护品配备相同的工种(共246个,见表2)。

  2.7护品品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护品的名称(94种护品,见表3)。

  2.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2.9大港油田公司简称油田公司。

  3、职责

  3.1安全环保处主要职责

  3.1.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的护品管理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护品发放标准。

  3.1.2审核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

  3.1.3组织审定油田公司年度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3.1.4组织相关部门,对油田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审查进入油田公司准入市场承包商相关资质。

  3.1.6参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3.2物资装备处主要职责

  3.2.1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3.2.2组织编制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报送安全环保处及财务处审核,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2.3根据标准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3企业文化处主要负责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的有关规定,建立《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并组织推动与落实。

  3.4企管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护品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3.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主要负责对护品质量进行监督。

  3.6工会主要职责

  3.6.1负责组织对护品质量、配发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6.2有权对员工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3.7财务处主要职责

  3.7.1负责对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3.7.2按护品年度计划,检查本年度护品费用管理和支出情况。

  3.8物资供销公司主要职责

  3.8.1负责按油田公司要求,具体落实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8.2依据采购合同,对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实施采购。

  3.8.3负责组织建立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护品发放台帐,保存相关资料。

  3.9油田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3.9.1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和对应的资金预算计划。

  3.9.2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对代号b5护品实施(所属单位自定护品)采购;具体负责对各类护品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

  3.9.2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员工个人护品台帐及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3.10油田公司全体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有权对本单位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管理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以满足生产为前提,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及条件,为员工配发具有不同功能和不同数量的护品。

  4.1.2配发的护品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防护服的款式和质量,应以符合安全生产为主,兼顾穿戴方便,结构实用,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岗位操作。

  4.1.3护品颜色、款式、标识按照《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及有关标准执行。

  4.1.4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均由物资装备处按照批准计划,组织统一订购,分级发放,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代号b5的护品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4.1.5采购的特种护品,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护品安全标志”。

  4.1.6各单位应安排足够的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应缩小配发范围,不应降低配发标准,不应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护品的配备。

  4.2护品计划与采购

  4.2.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依据本办法组织编制本单位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物资装备处。

  4.2.2物资装备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汇总并形成油田公司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交安全环保处、财务处审查后,由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2.3依据审批后的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物资装备处委托物资供销公司实施招商工作,并落实采购。

  4.2.4物资供销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求供应商写准、写全产品名称和相应有效的产品标准;要求供货商依据标准,在护品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报废日期及执行标准等。

  4.2.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样质量检测,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4.3护品配备

  4.3.1员工护品按照油田公司发布的标准配备(见表4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标准,见表5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见表6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帽及其它护品配备规定)。其中,境外作业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照本标准执行。跨区域作业员工(三个月以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按集团公司区域配备规定执行。

  4.3.2油田公司对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规定的配备标准属于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4.1.1、4.1.2等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4.3.3油田公司对代号b5(所属单位自定护品)的护品没有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区分工种、工作环境及条件,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4.3.4油田公司对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夏季、春秋、冬季)、管理服(夏季、春秋)应按《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的有关规定统一款式、结构及颜色。

  4.3.5因工作需要,凡配备国家统一制式服装的部门或单位,需要在安全环保处、企业文化处审批并备案。同时,不再按标准配备公司统一的防护服装。

  4.3.6员工第一次配发护品时,工服、工鞋均应配发两套,以满足替换需要。

  4.3.7配备防护眼镜的工种员工,如患有*视等眼疾者,经医院证明,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配购适宜的防护眼镜。

  4.3.8本办法未涵盖的工种,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依照实际自行配备。

  4.3.9物资供应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护品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4.3.10油田公司两级机关员工的护品配备,按照“减量增质”的原则,合理确定护品配备种类和配发标准,避免积压浪费。

  4.4护品管理

  4.4.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应建立员工护品配发表(卡),油田公司开发使用员工护品网络管理软件,各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录入、维护与使用4.4.2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护品使用的基层单位应针对特殊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护品,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gy01jl7.28.17-02)。并按特种护品使用标准定期强制检验和报废。

  4.4.3员工在企业内部调动时,对于工种变化的员工应按照现岗位护品配备标准进行配备。

  4.4.4离岗六个月的员工停止护品的配备。

  4.4.5因公造成报废的护品,如,抢险、自然灾害、放射物质污染等特殊原因,由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物资供应部门给予补发。由个人原因造成护品损失(丢失)的,按护品剩余使用年限折价,由员工本人交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并对应调整该员工护品发放周期的计算年限。

  4.4.6各单位应配备足够的集体用应急防护用品(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救生衣等),以满足应急状态下的员工使用,具体执行油田公司有关应急管理规定。

  4.4.7特殊危险作业需要的护品,应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生产和经营的单位采购。

  4.5护品使用

  4.5.1使用单位对员工开展特种护品使用前的培训,保证护品的正确使用。其中,使用单位对呼吸护具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坠落类及防护服装类的培训,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gy01jl7.28.17-01)。

  4.5.2员工上岗工作时按规定正确穿(配)戴护品。不准穿戴超过报废期或已经损坏,影响防护功能的护品。

  4.5.3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4.6护品报废管理

  4.6.1下列情况之一的护品应报废

  (a)破损、变形或受到严重污染无法恢复,影响护品防护功能时。

  (b)达到护品自身报废期限时。

  4.6.2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护品,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处理。

  4.7护品供应商的管理

  4.7.1供应商的条件

  (a)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b)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c)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d)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e)建立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f)产品符合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g)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i)有效的市场准入证。

  4.7.2供应商的审核

  a)实行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

  b)审核方法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c)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资格。

  d)企管法规处应对合格供应商建立管理档案,安全环保处、物资装备处、内控与风险管理处共同备案。

  4.7.3供应商的选择

  a)以“质量为主,价格合理”为原则,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优选符合条件的供货商。

  b)对工作服、管理服等主要护品面向国内,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扩大优选范围,按程序采购,保证产品质量。

  5更改本办法的更改执行gy01/f4.1《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6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6.1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6.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q/sy 178-20xx《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6.3相关技术文件

  ***实施证据和表单

  gy01jl7.28.17-0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

  gy01jl7.28.17-0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员工管理制度 篇7

  管理处员工服务标准

  1.0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处员工的服务行为,确保公司的良好形象,为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所属各部门员工的服务工作。

  3.0职责

  3.1公司管理处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考核员工的服务行为。

  3.2管理处全体员工负责按照本规程开展服务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总则

  4.1.1各部门主管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所属部门员工的着装、仪容仪表及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工作日记》中,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4.1.2服务的“十二字”方针:礼貌、热情、友善、乐观、主动、*等。

  4.2仪容仪表

  4.2.1服饰着装:

  a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钮扣要扣齐,不允许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

  b制服外衣衣袖、衣领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服装衣袋不装过大过厚物品,袋内物品不外露;

  c上班统一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地戴在左胸襟处;

  d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穿着或携带工衣外出;

  e鞋袜穿戴整齐清洁,鞋带系好,不允许穿鞋不穿袜,女员工不允许穿高跟鞋,非工作需要不允许打赤脚或穿雨鞋到处走。工作完毕应在工作场所将鞋擦干净再走;

  f女员工应穿肉色丝袜,男员工不允许穿肉色丝袜;

  g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

  h男女员工均不允许戴有色眼镜。

  4.2.2须发:

  a女员工前发不遮眼,后发不超过肩部,不梳怪异发型;

  b男员工后发根不超过衣领(保安员头发不得长于20mm),不盖耳,不留胡须;

  c所有员工头发应保持整洁光鲜,不允许染除黑色以外的其它颜色;

  d所有员工不允许剃光头。

  4.2.3个人卫生:

  a保持手部干净,指甲不允许超过指头两毫米,指甲内不允许残留污物,不涂有色指甲油;

  b员工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及时换洗;

  c上班前不允许吃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d保持眼、耳清洁,不允许残留眼屎、耳垢。

  4.2.4女员工应淡妆打扮,不允许浓妆艳抹,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品。

  4.2.5每天上班前应注意检查自己的仪表,上班时不能在住户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仪表,必要时应到卫生间或工作间整理。

  4.3行为举止

  4.3.1服务态度:

  a对住户服务无论何时都应面带笑容,和颜悦色,热情主动;

  b在将住户劝离工作场所时要文明礼貌,并做好解释及道歉工作;

  c谦虚和悦接受住户的评价,对住户的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向主管领班汇报。

  4.3.2行走:

  a行走时不允许把手放入衣袋里,也不允许双手抱胸或背手走路;

  b在工作场合与他人同行时,不允许勾肩搭背,不允许同行时嘻戏打闹;

  c行走时,不允许随意与住户抢道穿行;在特殊情况下,应向住户示意后方可越行;

  d走路动作应轻快,但非紧急情况不应奔跑、跳跃;

  e手拉货物行走时不应遮住自己的视线;

  f尽量靠路右侧行走;

  g与上司或住户相遇时,应主动点头示意。

  4.3.3就坐时姿态要端正,入坐要轻缓,上身要直,人体重心要稳,腰部挺起,手自然放在双膝上,双膝并拢,目光*视,面带笑容。就坐时不允许有以下几种姿势:

  a坐在椅子上前俯后仰,摇腿跷脚;

  b在上司或住户面前双手抱着胸前,跷二郎腿或半躺半坐;

  c趴在工作台上或把脚放于工作台上;

  d晃动桌椅,发出声音。

  4.3.4其它行为:

  a不允许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b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玩弄个人小物品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c在公共场所及住户面前不吸烟、掏鼻孔、掏耳朵、搔痒、不允许脱鞋、卷裤角衣袖、不允许伸懒腰、哼小调、打哈欠;

  d到住户处进行工作时,不允许乱翻乱摸,更不允许拿住户的东西、礼物;

  e谈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太大;

  f不允许口叨牙签到处走。

  4.4语言

  4.4.1问候语:您好、早安、午安、早、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路上辛苦了、你回来了。

  4.4.2欢迎语:欢迎您来我们住宅小区、欢迎您入住本楼、欢迎光临。

  4.4.3祝贺语:恭喜、祝您节日愉快、祝您圣诞快乐、祝您新年快乐、祝您生日快乐、祝您新婚快乐、祝您新春快乐、恭喜发财。

  4.4.4告别语:再见、晚安、明天见、祝您一路*安、欢迎您下次再来。

  4.4.5道歉语:对不起、请原谅、打扰您了、失礼了。

  4.4.6道谢语:谢谢、非常感谢。

  4.4.7应答语: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要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4.4.8征询语:请问您有什么事我能为您做什么吗需要我帮您做什么吗您有别的事吗

  4.4.9请求语:请你协助我们……、请您……好吗

  4.4.10商量语:……你看这样好不好

  4.4.11解释语:很抱歉,这种情况,公司的规定是这样的。

  4.4.12基本礼貌用语10字: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4.5对来访人员

  4.5.1主动说:“您好,请问您找哪一位”或“我可以帮助您吗”;“请您出示证件”(保安专用)。

  4.5.2确认来访人要求后,说“请稍等,我帮您找”并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并告诉来访人“他马上来,请您先等一下,好吗”。

  4.5.3当来访人员不理解或不愿出示证件时,应说:“对不起,先生/小姐,这是公司规定,为了住户的安全,请理解!”(保安专用)。

  4.5.4当来访人员忘记带证件必须进入区域时,应说:“先生/小姐,请稍侯,让我请示一下好吗”此时应用对讲机呼叫干部前来协助处理。

  4.5.5当确认来访人故意捣乱,耍横硬闯时,应先说:“对不起,按公司的规定,没有证件不允许进入小区,请配合我的工作;”当对方执意要硬闯时,立即用对讲机呼叫就*干部,但应注意尽量保持冷静克制,只要对方没危及他人安全或进行破坏,均应做到冷静克制。

  4.5.6当来访人员出示证件时,应说:“谢谢您的合作,欢迎光临”。

  4.5.7如果要找的人不在或不想见时,应礼貌地对对方说“对不起,他现在不在,您能留下卡片或口讯吗”。

  4.5.8当来访人员离开时,应说:“欢迎您再来,再见!”。

  4.6对住户

  4.6.1为住户提供服务时,无论何时均应面带微笑、和颜悦色、给人以亲切感;与住户谈话时,应聚精会神、注意倾听,给人以受尊重感;应坦诚待人,不卑不亢,给人以真诚感;应神色坦然、轻松、自信,给人以宽慰感;应沉着稳重,给人以镇定感。

  4.6.2对住户要一视同仁,切忌有两位住户同时有事相求时,对一位住户过分亲热或长时间倾谈,而冷待了另一位住户。当值时有住户有事相求时,应立即放下手中工作,招呼住户。

  4.6.3严禁与住户开玩笑、打闹或取外号。

  4.***住户之间交谈时,不要走*旁听,也不要在一旁窥视住户的行动。

  4.6.5对容貌体态奇特或穿着奇异服装的住户切忌交头接耳或指手划脚,更不许围观,不许背后议论、模仿、讥笑住户。

  4.6.6当住户提出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服务要求时,应尽可能为住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切不可说“这与我无关”之类的话。

  4.6.7与住户交谈时,要全神贯注用心倾听,要等对方把话说完,不要随意打断对方的谈话。对没听清楚的地方要礼貌地请对方重复一遍。

  4.6.8对住户的问询应尽量圆满答复,若遇“不知道、不清楚”的事,应请示有关领导尽量答复对方,不许以“不知道、不清楚”作回答。回答问题要尽量清楚完整,不许不懂装懂,模棱两可、胡乱作答。

  4.6.9在与住户对话时,如遇另一住户有事相求时,应点头示意打招呼或请对方稍等,不能视而不见,同时尽快结束谈话招呼住户。如时间较长,应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4.6.10与住户交谈,态度和蔼,语言要亲切,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音量要适中,不要过高,也不要过低,以对方听清楚为宜,答话要迅速、明确。

  4.6.11需要住户协助工作时,首先要表示歉意,并说:“对不起,打扰您了”。事后应对住户帮助或协助表示感谢。

  4.6.12对于住户的困难,要表示充分的关心、同情和理解,并尽力想办法解决。

  4.6.13对于住户质询无法解释清楚时,应请上级处理,不许与住户争吵。

  4.6.14见住户搬出大宗物品时,应先主动打招呼:“先生/小姐,您好!”然后再履行手续,“对不起,请出示放行条!(保安专用)”当住户搬运物品有困难时,要主动帮忙,住户表示谢意时,用“不用谢或不客气,没关系”回答。

  4.6.15当遇到熟悉的住户回来时,应说:“××先生/小姐,您回来了”。

  4.6.16当熟悉的住户经过岗位时,应说:“你好,××先生/小姐”。

  4.6.17当住户有事咨询时,应热情接待,并说:“有困难直说,但愿我能给您帮助”。当遇到住户施以恩惠或其他好处时,应说:“谢谢您的好意,公司有规定不能收取,请您理解”。

  4.6.18当发觉自己和对方有误解时,应说:“不好意思,我想我们可能是误会了”。

  4.6.19当发觉自己有失误时,应立即说:“噢,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4.6.20对来咨询办事的住户,值班员应立即起立,神态热情,主动问好:“先生/小姐,您好!请问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助的”。

  4.6.21当对方挑衅时,应说:“请尊敬我们的工作,先生/小姐”。

  4.6.22当遇到行动不便或年龄较大的住户经过时,应主动上前搀扶。

  4.6.23与住户交谈时,应注意:

  a对熟悉的住户应称呼其姓氏,如××先生、××小姐;

  b与住户对话时宜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应使用礼貌用语;

  c与住户谈话时,应专心倾听住户的意见。眼神应集中,不浮游,不应中途随意打断住户的讲话;

  d应在不泄露公司机密的前提下,圆满答复住户的问题,若有困难时应积极查找有关资料或请示领导后答复住户,不可不懂装懂;

  e当住户提出的要求超出服务范围时,应礼貌回绝;

  f在服务工作中,处理问题要简洁明快,不要拖泥带水;

  g与住户打交道应遵循不卑不亢、坦诚自然、沉着稳重的原则;

  h任何时候都不得对住户有不雅的行为或言语。

  4.7接听电话

  4.7.1铃响三声以内,必须接听电话。

  4.7.2拿起电话,应清晰报道:“您好,××部门”。

  4.7.3认真倾听对方的电话事由,若需传呼他人,应请对方稍候,然后轻轻搁下电话,去传呼他人;如对方有公事相告或相求时,应将对方要求逐条记录在《工作日记》内,并尽量详细回答。

  4.7.4通话完毕,应说:“谢谢,再见!”语气*和,并在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任何时候不得用力掷听筒。

  4.7.5接电话听不懂对方语言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用普通话,好吗”或“不好意思,请稍候,我不会说广州话”。

  4.7.6中途若遇急事需暂时中断与对方通话时,应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并表示感谢,恢复与对方通话时,切勿忘记向对方致歉。

  4.7.7接听电话时,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要装腔作势,声量不要过高,亦不要过低,以免对方听不太清楚。

  4.8拨打电话

  4.8.1电话接通后,应首先向对方致以问候,如:“您好”,并作自我介绍。

  4.8.2使用敬语,将要找的通话人姓名及要做的事交待清楚。

  4.8.3通话完毕时,应说:“谢谢、再见”。

  4.9进行工作操作时

  4.9.1进行室外工作可能影响到住户的工作、生活的工作时,应摆放警示牌。

  4.9.2室内进行维修、种植等工作时,应在地面铺一层报废床单或毛巾等保护地面,不允许弄脏家俱、地面、墙身等。工作完毕要彻底清理工作现场恢复原样。

  4.9.3工作操作时应注意走路轻、工作轻、说话轻。

  4.9.4工作进行中若有住户走过工作区域应暂时停止工作,并面带微笑面对住户,等住户走过后再继续工作。

  4.9.5无论何时不允许坐在地上操作。

  4.10与顾客同乘电梯时

  4.10.1主动按“开门”钮。

  4.10.2电梯到达时,应站在梯门旁,一只手斜放在梯门上,手背朝外,以免梯门突然关闭,碰到顾客;另一只手微微抬起放在胸前,手心朝上,五指并拢,指向电梯,面带微笑地说“电梯来了,请进”。

  4.10.3顾客进入电梯后再进电梯,面向电梯门,按“关门”钮。关闭电梯时,应防止梯门夹到他人的衣服、物品。

  4.10.4等电梯门关闭呈上升状态时,转过身与梯门呈450面向顾客。

  4.10.5电梯停止,梯门打开后,首先出去站立在梯门旁,一只手斜放在梯门上,手背朝外,另一只手五指并拢,手心向上,指向通道,面带微笑地说:“到了,请走好”。

  4.11保安员检查出租屋时

  4.11.1应先按门铃1-3下,无门铃时可用手轻轻敲门,但不要用力过大或长时间敲门。

  4.11.2见到租客时,应首先敬礼,问好,并说明单位、事由等。

  4.11.3礼貌的要求租客出示暂住证,切勿粗声粗气。

  4.11.4检查完毕后,礼貌的向对方致意。

  4.12保安员检查工地时

  4.12.1对被检查人员先敬礼,然后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暂住证,身份证、出入证。

  4.12.2任何时候不得打骂施工人员。

  4.13保安员对车辆管理时

  4.13.1对违章行车者,应说:“对不起,为了您的安全,请您按规定行驶”。

  4.13.2对违章停车者,应说:“对不起,此处禁止停车,请您将车停在车位里好吗”。

  4.13.3对车场内的闲杂人员,应说:“您好,为了确保您的安全,请您不要在车场逗留”。

  4.13.4当车主离开车辆时,应注意提醒车主:“请您将车锁好,贵重物品随身带走,不要放在车(内)上”。

  4.14当值时接到投诉、咨询的处理

  4.14.1对住户的投诉咨询要细心聆听,不允许有不耐烦的表现。

  4.14.2对于投诉,应指引住户到“住户服务中心”反映;对于误解,如自己能解释清楚时应尽量向住户解释;如自己无法解释清楚应立即请求上司协助或指引住户到“住户服务中心”咨询。

  4.15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

  4.15.1三人以上的对话,要用互相都懂的语言。

  4.15.2不允许模仿他人的语言、声调和谈话。

  4.15.3不允许聚堆闲聊、高声喧哗或高声呼喊另一个人。

  4.15.4不与住户争辨。

  4.15.5不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语。

  4.15.6不允许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议论住户。

  4.15.7不讲粗言恶语或使用歧视或污辱性的语言。

  4.16保安员敬军礼

  4.16.1敬军礼的范围:

  a保安干部、员工工作见面时相互敬军礼;

  b保安干部、员工对外行使职责权利时先行敬军礼;

  c保安干部、员工与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工作见面时敬礼;

  d对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车辆敬礼(不论车内有无领导);

  e对不认识的领导工作见面检查证件时,先敬礼再检查证件,确认是公司领导时,说:“对不起,很抱歉!”然后再敬礼;

  f遇有前来住宅小区参观的'人员,如有公司领导陪同,敬礼时需待住户通行完毕后方可礼毕,遇有住户人数较多或车队参观时,敬礼后继续行注目礼直至住户完全通过;

  g当值时见制服的军人、**人员要行军礼问好。

  4.16.2敬礼的时间:

  a在对方行至距自己3-5米时开始敬礼;

  b对行驶的车辆以对方开始注意到岗位时敬礼。

  4.16.3敬礼时以军礼为主,必要时辅以注目礼。

  4.1***对住户一律行注目礼。

  4.17与服务有关的技能与“顾客满意”在物业管理中的运用

  4.17.1业主的基本消费心理:

  a花钱买服务;

  b我的困难总是最重要、最紧迫的;

  c消费就是追求心理或生理上的满足感;

  d我需要尊重。

  4.17.2员工服务的六个基本技能:

  a记住业主的姓名,要求管理员第二次和业主见面时能说出业主姓名;

  b学会正确称呼,无论何时都能使用动听的语言;

  c善于同情业主;

  d尊重业主的隐私及*惯;

  e尽量少干扰业主;

  f学会赞美业主。

  4.17.3物业管理的几种特殊服务制度:

  a “三米微笑制”。员工和住户相遇时,在住户注意到自己的适当范围内,应保持善意的微笑;

  b “唱诺制”。“唱”是指员工对住户无论何时都应该使用动听的语言,“诺”是指员工在提供管理和服务时,不允许说“不知道”、“不清楚”或干脆大包大揽,要树立“一诺千金”、“信誉良好”的服务形象。

  c “时效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时效制特别重要。要求在承诺的时间内,必须争分夺秒的完成,完不成就意味着无效劳动。

  4.18本规程作为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程的员工,还要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予以相应的处罚。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员工管理制度 篇8

  1、“招工制度”

  根据发廊用工需要制定招工种类、招工要求,招工薪金范围,招收学员规定等组成的发廊招工制度。制度应以严格、合理、对外开放的原则制定,便于发廊内外人员对制度的了解,确保长期易招工,新工易管理。

  2、“合同制度”

  根据发廊与员工之间长期合作的需要,制定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学*合同、员工股份合同,等组成的合同制度,制度应以发廊的发展目标和员工的发展前途相结合,寻求共同合作的原则制定,确保发廊及员工的发展得到长期的保障。

  3、“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约束员工行为纪律及员工的服务态度,制定员工行为规定,纪律规定,服务流程规定,处罚规定等组成的员工规章。制度应以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办法制定。确保发廊员工行为纪律,服务统一。

  4、“技术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员工技术服务品质,制定技术:“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时间表”等组成技术培训制度,制度以技术更新、计划明确,的原则制定,确保发廊员工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不断进步。

  5、“考核提升制度”

  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并提升,制定“考核项目”“考核标准”“提升过程”“提升要求”等组成考核提升制度。制度以严格、提升合理的`原则制定,确保发廊后备力量跟进,并扩化发展。

  6、“奖励制度”

  为了提高员工的信心及积极性,制定“奖励项目”“奖励要求”“奖励标准”“业绩标准”等组成奖励制度。制度根据发廊的实际项目,以科学合理的办法制定,确保员工的信心十足,发廊业绩易促成。

  7、“工资发放制度

  为了员工工资利益明确。制定“工资项目”、“提成标准”、“奖励标准”、“发放日期”等及成工资发放制度。制度根据工资项目的组成,以透明化、正规化的办法制定,确保员工工资利益得到保证,以免出现混乱。

  以上几项制度是根据现代发廊发展需要制定的,是发廊员工管理基本不可缺少的制度。只有完善制度才能确保员工管理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建议家根据自己的`发廊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路线,经营目标,对发廊管理制度进行不断更新改进,坚决落实和执行制度。最终组成发廊“企业文化”管理。

  7、理发店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按照本店编排表,准时上下班、休息,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应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时间衣冠整齐干净,一律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工作证佩戴在左上胸。不能请霸王假,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批准;请假须真实映。

  2、热情接待顾客美发店员工合同,面带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询问。以许的态度为顾客做好接待工作,存放手袋、物品等事宜。

  3、做好客人进来的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带二送三介绍”(即带位、送茶、介绍产品、发质知识)。

  4、掌握顾客情况,对异常顾客要留心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上班时不得会见亲友,不准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喝酒、吃东西、追逐打闹、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美发店规章制度,离开工作场所必须要征得主管同意。

  6、不准私片带他人进入工作地点,不得私自将本店物气出本店或赠予他人,更不能有偷窃行为

  7、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美发店员工管理,摆放整齐,工作地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美发店卫生管理制度美发店的卫生制度,并清理干净。

  8、全体员工要团结一致,各尽其职,献出真诚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9、工作要认真负责,力求准确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有疑难问题要报告上级,请示处理,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人为错误或影响发型效果,当事人要受到经济处罚。

  10、按规定交接班美发店员工规章制度,如违规定造成损失,要受处罚。上班迟到5分10个卧操,迟到10分免休一天假,早下10分免休一天。

  员工管理制度 篇9

  (1)宿舍卫生做到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面盆等每天擦洗干净。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2)床上用品做到: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3)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严禁。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

  (6)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严格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7)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开窗通风。

  (8)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9)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10)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员工管理制度 篇10

  员工个人车辆厂区内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辖厂区内员工个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个人拥有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3、职责

  3.1质量安全环保科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监督实施。

  3.2公司个人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4、文件内容

  4.1个人车辆行驶规定

  4.1.1个人车辆为员工私有财产,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指派个人车辆办理公事,员工也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办理公事。

  4.1.2员工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到野外基地或施工现场。

  4.1.3员工驾驶个人车辆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司所辖区域。

  4.1.4员工驾驶个人车辆在公司所辖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

  4.2个人车辆停放规定

  4.2.1质量安全环保科划分公司所属各厂区内车辆停放区域,公、私车辆车位分开,标识清楚。

  4.2.2员工个人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标识的私家车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公车车位,其他区域不得停放。

  4.2.3员工个人车辆停放时,必须停在标识线以内,车头方向一致,停车看齐。

  4.3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环保科、hse监督中心不定期地对公司所辖区域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处罚乱停乱放的车辆责任人,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3《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员工管理制度 篇11

-  为规范食堂管理、提高员工就餐质量与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餐管理

  1、为合理安排用餐数量,由行政部后勤统计当日预计上班人数;

  2、为避免疾病传染,用餐时应自己准备餐具,用完餐自行清洗;

  3、厉行俭省节约,杜绝剩菜剩饭。

  二、采购管理

  1、采购管理:食堂申购→采购→食堂验货→库管收货,同时相关责任人应按填表要求据实填写《公司员工食堂(申)采购确认表》并签字;

  2、食堂申购根据行政部确定的每周菜谱提出申购计划;

  3、食堂采购由采购员和驾驶员共同负责,采购时应严格按照申购计划进行,如因供应短缺或涨价因素导致不能按计划实施采购时,经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可用其他类似菜品代替;

  4、厨工负责验收食品的'质量、重量、保质期、对不合格食品,应拒收并上报行政部负责人,同时行政部后勤主管每周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5、库管员负责核对食品和物资的数量。

  三、厨工管理

  1、厨工应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手、不准随地吐痰、严禁上班时吸烟;

  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有无变质、变味现象,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处理;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应认真清洗,保证食品和餐具卫生;应注意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储,避免病菌滋生或打药灭虫时的食物存储,防止食物中毒;应注意食品科学储存,防止变质、污染和浪费;

  4、每天清理,每周一大扫除,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每次用餐完毕后,须将食堂地面打扫干净,保证地板、墙壁、餐桌等处无污水、污物、蛛丝等。对餐具必须做到每天消毒;

  5、为防止蚊蝇污染食物,应每天点蚊香灭蚊蝇;坚持每周打药,预防蟑螂等害虫;

  6、合理安排菜品品种,保证烹饪质量;

  7、做好食堂物资管理,每月定期清点餐具、原料等物质;

  8、持健康证上岗。

  四、财物管理

  1、伙食标准:每天12元

  员工管理制度 篇12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用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用餐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员工用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餐券的发放、菜单的制定审核、用餐质量监督、食堂卫生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用餐形式

  第四条 公司员工均享受午餐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每餐8―10元。

  第五条 用餐形式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一是食堂用餐,二是雇用人员烹饪,三是由快餐公司送餐。

  第六条 雇用人员采取月付薪金制;食堂用餐可采用餐券管理办法;快餐公司送餐可采用半月或一月支付1次的形式。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员工工作餐的日常管理,包括确定用餐形式和办理结付事项等。

  第三章菜单的制定审核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用餐每周菜单的制定和审核,每同四17:00前须将拟好的下周菜单交员工用餐食堂负责人,由食堂负责人进行修改调整,在由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确定,尽量保证一周内饭菜不重样。

  每周菜单需复印三份,一份留存综合管理部,一份交员工食堂,一份公布于员工就餐食堂。

  第九条雇用人员可于每周五之前根据公司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的菜单,向公司财务部借支下周买菜款。i

  第十条 后勤管理人员应督促快餐公司每周五之前将下周菜单送交审核修改,并监督快餐公司按照菜单要求制作每日菜肴。

  第十一条 后勤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地了解员工的用餐意见和要求,并根据员工填写的《员工用餐意见调查表》(见附件1)进行总结,及时与就餐食堂负责人、 雇用人员或快餐公司联系,切实改进菜肴质量。

  第四章餐券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规定适用于食堂用餐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午餐和加班用餐,凭加盖食堂用餐专用章的

  餐券享用。

  第十四条员工餐券分为工作午餐券和加班餐券两种,工作午餐券为蓝色,加班餐券为黄色。

  第十五条 餐券可以在员工食堂就餐使用,也可以在公司所辖酒店抵用现金,但不找兑。

  第十六条 餐券的`发放以每月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每人每天1张。如遇出差,则在下月餐券领用时,按出差实际天数扣除。

  各部门加班餐券的领取需填写《加班餐券申领单》(见附件2),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领取。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餐券的定制印刷,并负责加盖公司食堂用餐专用章,由专人负责发放。

  第十八条餐券管理员负责在每月2 5日和公司就餐食堂进行联系,统计当月实际用餐次数及相关费用,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核定后交财务管理部,并由财务管理部结清当月用餐费用和预支下月部分用餐费用。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部应定期核对公司餐券盖章发放数量和结算金额情况,及时掌握员工用餐动态。

  第二十条 每月2 8日(遇周末提前)为餐券发放日,综合管理部餐券管理员按各部门上月考勤表发放下月餐券,并填写《餐券发放登记册》(见附件3)。

  第五章质量卫生管理

  第二十一条用餐食堂应保证员工进餐的卫生与安全,保证饭菜可口营养。

  第二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人员负责用餐质量监督和用餐食堂卫生检查工作。指定人员应经常检查厨房、菜肴、餐具以及用餐环境的卫生,督促食堂或好一切防范工作,保证不进、不用、不制作过期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督促厨房操作人员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操作。

  第二十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合格后方能雇佣。

  第二十四条采用快餐形式作为员工工作餐的,应选择执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经营许可证的快餐公司,确保菜肴质量卫生。公司应指定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比较各家快餐公司,适当变换用餐口味。

  第六章员工用餐规则

  第二十五条食堂用餐的公司员工,在用餐时间内,一律凭餐券用餐,一人一票,在进餐前交给食堂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用餐人员进入就餐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打菜,不允许插队。

  第二十七条用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实际食量盛菜打饭,避免浪费。

  第二十八条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喧哗起哄,做到文明用餐。

  第二十九条用餐人员应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等,注意用餐卫生,尽量减少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做到有涵养、有道德。

  第三十条为方便工作无法到公司食堂用餐,需另行雇佣人员烹饪的单位(部门),应事先书面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设。每月餐费支出暂由单位(部门)垫付,每月25日前上报菜肴成本清单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核定,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管理制度 篇13

  1、发放范围:

  在酒店任职的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和实*生。

  2、类别和牌面标志:

  (1)酒店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佩戴工牌,上边标注山东金马大厦,下边标注部门名称及工牌号。

  (2)实*生佩戴实*名牌,名牌标明中文姓名、部门及一寸免冠照片。

  3、工牌佩戴注意事项:

  (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的佩戴于左上胸。

  (2)凡不佩戴工牌将处以罚款,并填写《处罚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正常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4)凡属丢失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5)凡属丢失或故意损坏需要更换工牌者,不能交回者及离店1个月以上交回工牌须交纳工本费。

  4、发放程序:

  新入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对工牌号及员工情况登记后,将工牌发放给员工。

  员工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培养和建设具有良好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企业团队,特制定本制度。同时,本制度也是评价员工表现的依据和标准,望大家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

  一、爱岗敬业,团结进取

  全体员工要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和企业岗位规范,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承担起公司赋予的重任。

  1、以企业发展为己任,牢记企业的宗旨和目标,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利益,致力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2、以提高业务效率和企业效益为重心,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热爱企业,关心企业,时时处处把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

  3、以培养企业团队精神为核心,积极维护团队荣誉,同事之间和上下级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二、积极勤奋,恪尽职守

  全体员工要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勤勤恳恳,讲求实效,对工作认真负责。

  1、工作不推诿、不延误,努力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任务。

  2、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在胜任本质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承担或主动参与企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3、遇到问题、困难和挫折,不灰心、不气馁,能够全面分析,认真排查,积极寻求相应的方式和对策,予以迅速处理或妥善解决。

  三、积极学*,开拓创新

  全体员工要努力学*,强化训练,自我加压,不断创新,以适应企业发展和个人成才的需要。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学*和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文化、法律和各方面专业知识。

  2、熟悉业务,提高技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3、积极转变观念,关注新生事物,勇于开拓、大胆创新。

  四、严以律己,遵章守纪

  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企业的管理、工作、业务等各项流程和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企业的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

  2、严格遵守企业的流程规范和岗位责任制,并按其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办事,不违章工作或办理业务。

  3、严格遵守职场规范,保持办公场所井然有序、干净整洁。

  五、爱护公物,廉洁奉公

  全体员工要认真爱护企业财产和物品,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建设。

  1、对企业财物要严格管理、按章使用、精心保管、认真维护,不得擅自私用和铺张浪费。

  2、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要认真履行财务手续,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徇私舞弊,在财务开支方面不允许先斩后奏。

  3、在日常工作和业务往来中不得向客户提出额外要求,在业务费用方面不允许额外超支。

  六、诚信待人,严守机密

  全体员工要诚实守信,讲究策略,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以免给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带来不良影响,给企业的效益带来严重损失。

  1、不得违背企业有关规定或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擅自承诺客户。

  2、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泄露企业内部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决策方案、财务报表、会议记录、营销信息、客户档案等各种资料。

  3、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泄露员工个人的工作记录、客户信息、销售数据等各种资料。

  第二章、分则

  一、生产经管管理制度

  1、进厂维修的车辆应到生产技术部门报修,技术员、质检员根据驾驶员报修项目,用检测设备检测诊断,视情修理的原则决定修理项目,填写报修单,统一安排作业。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注明维修工期,修后质量保证期和车辆预算修理费金额。

  2、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工具、装备存放,交接车人需签字。

  3、热情接待进厂修车客户,以诚信为本、顾客至上、质量第一、合理收费为宗旨,接受车辆维修预约和车辆修后使用跟踪,虚心听取客户的意见、要求、希望和投诉,并做好相应记录。

  4、做好外协加工件的交接工作,并交待加工标准和要求,以优质快速运回交付装配。

  5、做好出厂车辆结算(工时、材料分项计算)工作。

  6、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提供相关技术数据及解答技术问题。

  7、企业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监督和使用及维护情况。

  8、厂内的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日常检查教育管理。

  9、员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服务质量和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10、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检查落实和部门关系的协调。

  二、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

  2、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

  3、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4、组织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和处理。

  6、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企业对进行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

  7、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小修和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承修单位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1)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异常损坏或机件事故,由承修单位负责。

  (2)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事故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9、托修单位与为维承修单位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可向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10、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维修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2、工作时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在厂区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厂。

  3、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劳动保护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4、厂区内禁止吸烟和严禁无证开车。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6、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按指定位置存放。

  7、生产车间、油料存放点处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池使用,使用前应检查导线及插头是否良好。

  9、手湿不得搬动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丝、铁丝代替。

  10、非维护电工不得启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人人防范,减少和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总开关。

  13、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和杂物,并将机具设备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车间整齐清洁。

  四、设备管理制度

  1、大型设备和通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完善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正确合理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设备、禁止违章、违规操作,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3、乙烷、氧气、电焊、亚氟保护焊机,由操作人员管理,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每次作业完工后及时清理并放回原位,每月底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4、设备实行日常检查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制度,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5、建立、建全设备管理登记台账(包括新增或调出)、维修保养和报废处理记录,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6、车间内各电源、保险箱、灭火器、灯、线路、开关、插座等每月底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7、加强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发挥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

  五、计量工具管理制度

  1、计量工具由专人负责统一存放保管,每年度要年检,确保量具精度。

  2、领出使用时做好领用登记,登记处需有领用人的签字记录。

  3、使用人员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4、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有扔、敲打的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每次使用完毕后,由操作人员负责清洁干净,并完好无损的交还保管人存放。

  六、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进厂技术工人(包括学工)必须参加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工作,培训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培训内容

  (1)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工纪律和职业道德。

  (2)机动车的结构及工作原理,维修装配数据的基本知识。

  (3)机动车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4)机动车保养相关知识。

  3、根据生产需要有计划、有组织输送技术骨干外出学*或参加职业技校短期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确保维修质量。

  4、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上岗培训,持证上岗。

  5、召开现场临时会,针对发生的维修质量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场作技术分析,教育培训员工,促进技术的提高和加强责任心。

  6、组织全体员工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就机动车维修保养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先进经验互相学*、难题集体攻关。

  七、配件管理制度

  1、机动车配件采购必须有计划的进行,由生产技术部门提供采购计划,经财务部门和厂领导核定采购数量、金额,交采购人员办理。

  2、注意市场预测,了解配件商情和企业用件进度,确定本企业组织进货量,对需要量大的配件应建立与配件商直达供货关系,加速资金周转,减少配件采购的次数和库存积压。

  3、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并检查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4、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5、维修中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车主)自行处理。

  6、配件出库时,领料人与仓库保管员双方应该核对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出库。

  7、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准确做好账务记录,提供准确的进货数据和盘存,确保财务核对工作正常进行。

  八、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车间废物、废渣、废轮胎及垃圾集中收集,有效处理,保持环境整洁。

  2、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剂等有害物质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部门有关规定,不得乱丢、乱放,必须放在指定区域内,不得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3、车间“三废”(废油、废液、废气)必须放入配置处理三废的设施里,不得乱倒。

  4、车间排水、通风、吸尘、消声等设施要经常打扫和清洗。每天下班各班组要打扫作业场地,保持车间环境清洁卫生。

  5、维修作业时,车间的噪声不得影响和干扰周围住户的休息。

  九、机动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

  2、机动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应建立维修档案。主要内容有: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3、换修主要配件名称,如曲轴、气缸、活塞等修理尺寸,装配间隙数据必须填写记录存入档案。使用微机登录备案,以备查验。

  4、随车的机动车辆技术档案,作业完毕时承修方按说明填写相关内容,签字盖章后交与车主方随车出厂。

  5、机动车维修档案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保存期为二年,使用微机管理车辆维修技术档案时,必须同时保存一份纸质档案。

  十、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必须指定专人到运管部门领入,做好编号登记,由专人管理。

  2、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领取使用,并加盖修理厂公章和质量检验专用章,方可生效。

  3、机动车维修完工,如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试车员签字,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4、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做好发放台账记录,每月底将合格证发放台账上报管理部门备案。

  5、“三单一证”,车方或驾驶员签字,才能生效,并将该资料存入档案。

  6、禁止伪造、盗卖、转借或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十一、质量保证期制度

  1、员工严格按照客户指定的项目、内容作业,不得漏项或减项,不得扩大范围,如需增加项目或更换大件,主动征求客户同意后再进行作业。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作业项目,不得坑蒙欺诈客户,有好的建议,可向客户及时反馈,不得擅自作主。

  3、交接车辆时,要主动告知车主驾驶人员应注意操作的事项,确保机械正常走合。

  4、承诺质量保证期:

  整车修理20000公里或100天;总成修理20000公里或100天;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20xx公里或10天。

  5、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6、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7、客户自购配件,承修单位对托修方的竣工车辆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8、由客户自购配件所造成的任何车辆故障或损坏由客户自行负责。

  十二、用户须知

  1、进厂时请将车辆停放在待修区,关闭电源、拉紧手刹。

  2、进厂后请客户主动配合厂里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接待工作。

  3、请客户到生产技术部门报维修项目,并配合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和咨询等工作,客户办完交车手续后到客户接待室休息。

  4、车辆维修竣工后,生产技术部门请客户检查,验收所维修部位,客户认可满意后到生产部门结算工时、材料等费用,客户核对认可无误后双方签字,办完一切手续交车出厂。

  5、车辆出厂后,按照技术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结合使用说明,按照规定正确操作使用,确保机械正常走合。

  6、车辆出厂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出现故障(如异响、温度偏高、漏水、漏油、机油压力指示灯亮等)驾驶员应立即靠边停车,查找原因或通知厂方,告知故障现象,厂方有责任派人前来检查修理、注意千万不能继续驾驶,以免造成更大的事故,请用户给予配合,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合作。

  十三、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加盖名章。

  2、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3、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加盖会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名章。

  4、财务工作人员对本部门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受理原始凭证应坚持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对记载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5、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厂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6、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作好内部审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审计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厂长)。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经理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工作由总经理(厂长)监交。

  十四、承诺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端正经营行为,全面公开汽车维修作业规范、收费标准。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努力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3、坚持诚信为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4、建立用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解答用户咨询。

  5、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记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6、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7、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结算费用,依法开具发票。

  8、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十五、投诉管理制度

  1、客户对维修质量、服务质量投诉,要立即受理并作好记录。

  2、对客户投诉的内容,立即查找有关资料记录。

  3、对客户投诉不实的,也应耐心给客户解释,态度应和蔼。

  4、对客户投诉属实的,应尽快给客户满意的答复,约定解决办法。

  5、对投诉有关责任人,依据修理厂的相关规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6、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尽快将处理结果向客户耐心解释,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7、投诉处理结果记录在册,以加强员工的警示教育。

  十六、消防规定

  1、消防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防火工作应以防、消结合为基本原则。

  2、消防设备、设施应齐全有效;

  3、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应摆放在醒目显著位置,并易于拿放。

  4、建立设备、设施的登记台账和领用记录。

  5、每月应对全厂进行一次安全消防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隐患的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会议,对全厂的生产、消防制度的落实进行总结和考评。

  6、每年必须集中组织员工学*消防知识二次,进行灭火实战演练一次。

  7、修理车间严禁职工吸烟、煮饭,油库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设备良好,油漆车间、油库必须使用防爆灯;严禁用其它普通灯替代,修理技工使用的工作灯必须使用低压灯。

  8、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头,目标到人。

  9、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和建立义务消防队。

  十七、用电管理规定

  1、修理厂应按照《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2、对线路安装、维修、改造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

  3、厂房、车间、门面库房线路严禁私拉乱结,线路的保险必须齐全有效。

  4、各科室、门面部门严禁使用耗电量大或超出额定功率的电器设备。

  5、科室、门面各部门,特别是车间、机器设备的保险丝严禁用铜丝、铁丝替代,电器开关必须保持完好。

  6、科室各部门、车间人员下班或车间修理技工收工后,必须关闭电器、电灯开关和机器设备电源。

  7、值班技术人员应对车间、科室用电情况随时检查,发现故障或问题及时找专职电工进行维修,以确保用电安全。

  十八、防爆规定

  1、油库、库房、漆工车间必须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它灯具代替。

  2、保持油库通风设备完好、有效。

  3、油库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穿工作鞋上班。

  4、启功车间,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严禁用其他灯具代替。

  5、氧气罐和乙炔间隔摆放距离应在150px以上,在搬动气瓶时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6、气瓶在使用中,应随时保证气瓶的气阀完好、清洁、气咀严禁油污污染,保持清洁;开闭气阀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7、保证气瓶防撞橡胶圈随时保持完好状况。


发票管理制度整理菁选(扩展7)

——酒店管理制度菁选

酒店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酒店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酒店管理制度1

  1、上下班走员工通道,并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2、上下班及用餐时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现漏打要及时告之部门主管。、

  3、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购物,不准吃东西、喝酒,不准听收录机,不准看电视,不准唱歌、大声喧哗或闲聊。、

  5、除指定人员外,不准使用客用设施。

酒店管理制度2

  一、宿舍管理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公司行政人员管理和安排。

  2、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不准留宿无关外来人员;

  3、所有人员住进和迁出,均需向行政部申请,并在行政部办理钥匙、用具交接手续。离职人员需在离职日起三天内搬出宿舍后方可结算薪资。

  4、室内设施用具统一规划,损坏公物需按价赔偿。

  5、宿舍摆放的物品以及个人生活用具摆放要整齐,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打铁钉、贴画等。

  6、个人棉被起床后须叠齐,保持床铺整洁干净,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7、禁止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内。

  8、各宿舍每周轮流值日,由所住人员自行安排负责轮流值班打扫卫生,严禁在室内外乱倒水和垃圾。

  9、使用卫生间,便入池并及时冲水洗,便纸入篓,不能丢到便池内。

  10、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不良行为。

  11、严禁在室友睡觉后在宿舍内聊天,打游戏,打电话,影响他人休息。

  12、夜晚不能开灯睡觉,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灯、风扇、空调、水龙头等人走关闭并维护好公共财物。

  13、宿舍夜间23点前关灯就寝,23点前未归寝人员当天禁止回宿舍住宿。

  14、集体宿舍是公共场所,禁止存放贵重物品,手机、现金等物品请随身携带。

  15、严禁偷用偷盗他人财物,被发现者将送至**机关处理。

  二、员工宿舍卫生统一标准

  1、保持宿舍的`清洁,干净,不得有灰尘和蜘蛛网;

  2、窗台、窗户框、玻璃干净,无灰尘,无杂物堆放的现象,定期清扫房间;

  3、墙壁上除了公司统一发放的东西外,不得随意张贴其它墙报,做到无破损、无灰尘;

  4、桌面上要时常保持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床铺必须干净*整无异味,床单、枕头、被子、毛毯等都要放置整齐;

  5、鞋子必须分类摆放整齐,除了晚上睡觉休息时可将拖鞋放于床边以外,其它时间不得随意将鞋子放于床边,更不能放在过道上。

  6、整个室内环境应该保持干净,注意室内的通风换气,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堆放脏衣物的现象,衣物摆放整齐,及时清洗。

  此制度自颁发日起开始实行。

酒店管理制度3

  金帝集团有限公司

  密级

  聊城金帝集团企业标准GEN-1220-20xx

  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20xx-12-20发布20xx-12-20实施

  聊城金帝集团

  发布

  GEN-1220-20xx

  前言

  本标准为聊城金帝集团管理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依据集团管理要求,特制订本集团《固定资产变更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聊城金帝集团设备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聊城金帝集团生产中心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定义

  2.1固定资产: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工艺过程或单独具有某项作业功能,而无需附属于其它设备及设施,且价值在两千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机器、工器具等,满足以上要求的都为固定资产。

  2.2闲置资产:因生产或技术原因,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并办理闲置手续获得批准的资产。

  2.3内部调拨: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不同的车间、使用地点之间的变化。

  2.4外部调拨:指公司固定资产向集团内关联公司的移动。

  2.5不良资产:闲置一年以上,或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

  管理职责

  3.1设备部

  3.1.1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

  3.1.2制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3.1.3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接收、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1.4负责固定资产的季度清查;

  3.1.5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1.6协同财务中心门对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台帐进行调整;

  3.2财务中心

  3.2.1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3.2.2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登帐,每年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帐目;

  3.2.3负责固定资产明细帐的帐务处理;

  3.2.4会同设备部组织固定资产清查。

  3.2.5组织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会同设备部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报告;

  3.3使用部门

  3.3.1对所属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完好性负责;

  3.3.2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其中企管中心负责网络、电脑、电话类;总经办负责小型车辆类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3.3.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

  3.3.4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负责资产的挂牌;

  3.3.4资产发生异动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并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异动、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

  3.3.5对需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列出清单报企管中心备案;

  3.3.6做好所属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对报废未处理的资产妥善保管;

  3.3.7负责对固定资产季度清查,并做出资产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

  3.3.8参加固定资产年度清查工作。

  3.4企管中心

  3.4.1负责接收集中存放的闲置资产,并做好闲置资产台帐;

  3.4.2负责对集中存放闲置资产的管理,并以书面报表反馈信息给设备部。

  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的管理分为在用、新增、闲置、异动、报废、清查和档案资料管理。

  4.1在用固定资产的管理

  4.1.1设备部与企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4.1.2各使用单位及责任部门对在用的固定资产按《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1.3建立资产三级台帐(集团、分公司、车间),资产使用部门做好资产标识工作;

  4.1.4各使用单位每季度对所属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形成清查报告提交设备部,由设备部、企管中心、财务中心对清查结果进行抽查;

  4.2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

  4.2.1新增固定资产按《资本性支出管理规定》进行实施购置;

  4.2.2固定资产购置新增后,由资产移交部门(采购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设备部、财务中心、资产使用部门共同签字确认后,正式列为固定资产,三级台帐部门分别进行登记建帐。

  4.2.3对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4.3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

  4.3.1固定资产的调拨可分为内部调拨和外部调拨两种形式。

  4.3.2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由设备部负责组织执行。

  4.3.2.1由于生产需要固定资产在公司内迁移时,由提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分别由移出部门、移入部门签署意见,财务中心经理、设备部经理确认、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迁移。

  4.3.2.2批准后的《固定资产迁移申请单》一式四份,移出部门、移入部门、设备部、财务中心作为调帐凭证。

  4.3.3固定资产外部调拨,调入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调入部门、调出部门确认,设备部、财务中心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拨。

  4.4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4.4.1闲置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部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并填写《设备闲置(封存)申请单》,报送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4.3闲置资产可分为原地存放、异地封存两种形式。

  4.4.4.1闲置资产原地存放时,将资产清单以防水密封的'形式、牢靠地放置在封存包装内,一份留设备部存档,另一份送财务中心作为资产调整凭证;

  4.4.4.2闲置资产异地封存时,以木箱或其它材料进行稳妥的包装并把资产清单放置在封存包装内,指定地点存放;

  4.4.5闲置资产封存时,应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进行适当维护;

  4.4.6原地存放的闲置资产由原所属部门负责看护,异地封存的闲置资产由企管中心负责看护;

  4.4.7闲置资产需要启用时,需用部门持原《申报闲置报告单》申报启用理由,经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固定资产的报废

  4.5.1报废的依据

  4.5.1.1设备类报废

  a)使用寿命到期,折旧费已提完,无再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的设备。

  b)状况恶劣,损伤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设备原值60%的设备。

  c)技术特性陈旧落后,结构先天不足,经一般性技术改造仍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d)因产品换型、工艺变更淘汰,不宜改造利用的设备。

  e)**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机电产品。

  f)因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继续修复改造不经济的设备。

  4.5.1.2房屋及建筑物报废

  a)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长期废置不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其它原因且无使用价值的房屋及建筑物。

  b)因扩建或改造工程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c)由于**部门规划或要求需要拆除的房屋及建筑物。

  4.5.2符合以上报废条件,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设备部组织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提交论证结论;涉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5.3依据论证结论,设备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由设备部经理签署意见,报经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4财务中心、设备部、资产申请部门依据批准后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核减固定资产。

  4.6固定资产的盘点

  4.6.1每年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4.6.2采取财务中心组织、使用部门、设备部同时实地盘点、逐项核实的方法。

  4.6.3盘点人员做好各项盘点记录,认真核对每项资产,准确、详细的填写盘点表,将清查中产生疑议的资产进行详细记录,由财务中心经理会同相关部门经理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4.***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处理

  4.***.1由各盘点小组出具盘点结果交财务中心汇总,由财务中心提交《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报告,报财务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批示、总经理批准。

  4.***.2财务中心、设备部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所在部门依据确认批准后的《固定资产盘盈报告表》、《固定资产盘亏报告表》,财务中心进行帐务处理,设备部、资产使用部门进行资产台帐调整。

  4.6.5不良资产的处理根据盘点结果,财务中心门会同设备部提交不良资产专题报告。

  4.7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管理

  4.7.1资产移交部门向设备部提供资产转固清单、资产项目明细帐。

  4.7.2资产移交部门负责每一项目技术资料、图纸的完整性,并交档案室存档,考核如违反上述规定,由企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酒店管理制度4

  (一)、酒店财务范围的特殊性

  企业财务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价值所进行的规划与控制,其目的是通过财务决策等手段.实现企业经济价值的增长。如果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增长,即产品不具有劳动二重性,财务管理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酒店业作为特殊行业,其生产的产品除了部分有形产品外,更主要的是无形产品——服务。毫无疑问,酒店业的有形产品具有二重性,但酒店提供的服务是否具有二重性?我们是否应当将服务纳人财务管理的.范围之内?假设其无形服务不具备二重性,酒店的财务管理活动只将有形产品纳人管理范围内,将无形服务排斥在外。很显然,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甚至刚好相反。没有任何一家酒店只提供好的产品,不提供优质服务。我们所接触到的酒店往往服务、产品并重,甚至更注重服务。

  因此,在整个的酒店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其提供的有形产品还是无形服务,都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再生产过程同样具有二重性,这个过程中既是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过程,又是价值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由此可见,财务管理活动不仅应当将产品纳人管理范围,也应当将服务纳人管理范围。

  (二)、酒店财务管理内容的特殊性

  之所以将酒店业称为成为特殊行业,不仅仅因为酒店财务活动基础有特殊性,而且其财务管理内容也存在特殊性.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资产改良的紧迫性。酒店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带有一定的商品色彩、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优良程度和便利程度对日常营业有着重要意义。而这一特性决定了酒店的资产使用年限较短,每年计提折旧较多。

酒店管理制度5

  饭店管理一般分为前台(服务管理)和后台(厨房)管理。以下是服务管理。

  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餐厅就餐。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一、扣分制度: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2分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2分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2分

  4、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2分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2分

  6、当班时打盹睡觉者。4分

  7、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2分

  8、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4分

  9、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2分

  10、对客人服务礼貌不到位者。3分

  11、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2分

  1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2分

  13、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5分

  1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3分

  15、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5分

  16、当班时间看杂志或无故串岗而怠工者。2分

  17、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2分

  18、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1分

  19、在营业场所奔跑者。2分

  20、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5分

  21、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2分

  22、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3分

  23、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2分

  24、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2分

  25、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2分

  26、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1分

  27、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2分

  28、当班时间聚堆聊天。2分

  29、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3分

  30、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2分

  二、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情节严重,将受到10分以上罚款。

  1、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

  2、酗酒、赌博、打架者。

  3、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者。

  4、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者。

  5、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受到客人投诉者。

  6、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的声誉者。

  7、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

  8、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据为己有者。

  三、奖励制度:

  1、忠于职守,对工作认真负责,为本部门树立良好信誉,在每月总结中突出的优秀者。10分

  2、努力工作为本部门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20分

  3、为保护本部门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40分

  4、讲诚信,拾金不昧者。5—10分

  5、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5分

  以上所有条例按当时情况酌情处理,每扣1分为人民币5元,望各位同事认真对待,如有补充或更改之处将另以书面通知。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

  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

  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

  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92;鞋,肉色统补袜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

  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

  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

  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

  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

  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

  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

  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

  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奖惩条例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扣除一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二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辞退。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职工通道;

  3、仪表不整洁;

  A留长发;

  B手脏;

  C站立姿势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裤脚卷起;

  F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培训课旷课;

  8、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9、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1、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3、上班时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厕所;

  14、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15、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惯动作;

  17、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18、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上下班不签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签卡和替别人签卡;

  2、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

  3、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

  4、隐瞒事故;

  5、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

  6、拒绝执行管理员/部门主管的指示;

  7、上班时打瞌睡;

  8、涂改工卡;

  9、违反安全规定;

  10、在酒店内喝酒;

  11、进入客房(工作例外);

  12、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14、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

  15、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16、不报告财产短缺;

  17、在酒店内乱丢东西;

  18、不遵守消防规定;

  19、损坏公物;

  20、工作表现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

  23、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24、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作不道理交易;

  26、泄露酒店机密情况;调戏或欺侮他人;

  27、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28、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29、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30、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31、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32、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33、旷工。

酒店管理制度6

  1、负责大堂范围内大理石地面推尘、清扫。

  2、负责大堂范围内烟箱、烟缸、家具、墙柱的清洁。

  3、负责前厅内外卫生。

  4、负责公共区域内卫生间卫生清洁。

  5、负责客用电梯内外卫生。

  6、负责对公共区域内地毯、地垫吸尘、去渍。

  7、负责公共区域内植物的`叶面、花盆内外卫生。

  8、负责公共区域内玻璃清洁。

  9、负责酒店外围卫生。

  10、负责员工区域过道、更衣室、电梯、地垫、垃圾房、卫生清洁。

  11、负责公共区域内日常抹灰工作。

  12、负责公共区域内其他日常卫生清洁。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做好交接

酒店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伙食及餐厅管理水*,规范餐厅工作人员行为,营造良好就餐环境,做好酒店员工伙食及餐厅用餐后勤保障工作,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餐,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供餐时间

  1、餐厅供餐时间: 早餐时间07:00~08:20 午餐时间10:50~12:30 晚餐时间16:30~18:00 夜宵时间22:00~22:30如遇特殊情况,就餐时间有变更的,人事行政部将另行通知。

  2、各部门用餐时间:

  为避免出现员工食堂拥挤,合理利用时间,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与内容,酒店员工在午餐、晚餐就餐时需按部门分批用餐。

  午餐第一批时间10:50~11:20,用餐部门包括:餐饮部、财务部收银员; 午餐第二批时间11:20~12:00,用餐部门包括:前厅部、管家部、安全部; 午餐第三批时间12:00~12:30,用餐部门包括:人事行政部、工程部、市场销售部、财务部;

  晚餐第一批时间16:30~17:00,用餐部门包括:餐饮部、财务部收银员; 晚餐第二批时间17:00~17:30,用餐部门包括:前厅部、管家部、安全部; 晚餐第三批时间17:30~18:00,用餐部门包括:人事行政部、工程部、市场销售部、财务部;

  部门内部因工作安排需要错峰用餐的,请自行安排,原则上以此规定执行。

  三、供餐标准

  酒店为员工提供工作餐,餐标与餐食品种按下表执行。 餐别 餐标 餐食品种

  备注 早餐 2.00元 鸡蛋、馒头、豆浆、粥、二小菜 每星期至少两次

  供应包子。 午餐 5.00元 三菜(两荤、一素)、一汤、一主食

  晚餐 5.00元 三菜(一荤、一翘荤、一素)、一汤、一主食 夜宵2.00元

  炒饭或面条、馒头、粥、一小菜

  餐饮部须在每周五下午14:00前将下周员工餐具体菜谱报至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分发至各部门,并张贴于员工餐厅。

  四、就餐方式

  1、酒店员工就餐实行主食自助、菜肴分配的就餐方式,餐具由餐厅统一提供。

  2、员工餐厅用餐采用刷卡方式,一人一卡,凭卡用餐。用餐时,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着工装,佩戴工牌。着便装或衣衫不整者,餐厅工作人员有权不为其服务及供应菜品。

  3、员工餐厅根据各部用餐时间段分时段、分批量提供菜品。

  4、员工餐厅按规定时间提前5分钟准备开饭。主食由员工自取,菜肴在服务窗口列队由餐厅工作人员分配,如不够,可再次添加。

  5、为避免饭菜剩余造成浪费,严格就餐请假销假制度,部门外出2人以上的,必须提前告知餐饮部。

  五、餐卡管理方法

  1、酒店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同时办理实名制餐卡一张,每人一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如逢周末或节假日,提前一天)下午由各部门文员收齐,于14:00前交回人事行政部充值。

  2、如餐卡意外丢失,员工须立即到人事行政部挂失并说明情况,并自费30.00元进行补办。

  3、员工离职时,必须将餐卡交回人事行政部,否则将扣除该员工工资30.00元作为赔偿。

  六、餐卡充值办法

  1、餐卡每月充值金额按照14.00元/人?天×(当月总天数-4天)的公式进行充值。

  2、餐卡不可兑换现金,不找零,不返现,月底清零。

  3、一人一卡,不得转借他人,不允许一人持多张卡进行用餐。

  4、员工因加班用餐,导致餐卡内金额不足的,需凭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的.加班条到人事行政部进行充补。

  5、非加班用餐导致餐卡内金额不足的,员工需到酒店财务部缴费,凭缴费收据到人事行政部充值。

  七、员工就餐的管理规定

  1、员工就餐需自觉遵守就餐秩序,按顺序排队取餐,不得拥挤和插队。

  2、员工就餐应按要求着工装,佩戴工牌,凭餐卡到员工餐厅就餐。任何时候,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等衣冠不整的人员进入餐厅。

  3、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如部门因公不能按时就餐,需提前告知餐饮部与人事行政部。

  4、按需取食,杜绝浪费。

  5、不准在餐厅内乱倒、乱扔饭菜,一经发现将处以50.00元/次罚款。就餐完毕请自行将剩余残渣倒入泔水桶内,纸巾等垃圾放入指定回收处,餐具分类送至指定地点。

  6、餐厅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就餐完毕应立即离开员工餐厅,以加快餐位周转。

  7、禁止员工站立或蹲在地上、餐椅上就餐。当餐厅没有空余座位时,请稍等片刻,待前面同事用餐完毕后再到窗口取食。

  8、严禁将员工餐厅的饭菜、餐具等物品带出员工餐厅。

  9、因使用不当造成餐具、餐桌、餐椅等公共设施损坏的,当事人需按实际价格赔偿。

  10、如员工对饭菜质量或服务不满意,请上报各部门,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反映至人事行政部,或将意见写好放进总经理信箱,严禁与餐厅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11、非用餐时间,任何员工禁止进入餐厅(餐厅工作人员、因公进入除外)。

  八、员工餐厅的相关要求

  1、酒店人事行政部将对员工餐厅的卫生、日常用品、饭菜质量等方面的予以监督,每周对饭菜质量、食堂卫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

  2、员工餐厅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酒店相关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服务周到、*等待人。

  3、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后厨工作。凡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凡长时间患有传染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4、员工餐厅需接受全体员工的共同监督。

酒店管理制度8

  1.上下班要守时,不迟到、早退,出入行员工通道。

  2.注意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仪表要整洁,按要求着整洁干净的制服,钮扣要齐全扣好,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不能将衣袖、裤腿卷起,按规定穿好鞋子,不得穿破损鞋上岗。制服在身,言行举止要检点。

  3.上班后要马上去所属楼层报到,不能借口逗留,迟迟不上岗位。

  4.服从上级指挥,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任务,接受上级检查,纠正差错,不许顶撞或借口推托。

  5.同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团结友爱,互勉互励。

  6.上班时间不干私活(如看书、读报、吸烟、吃东西等),绝对禁止上述情形发生于客房、走廊或工作间中。

  7.不准私自使用客房中的设施或无事在楼层逗留。

  8.当班期间严禁电话聊天,不准在工作间或其它地方闲谈或睡觉,未经许可不得串楼或到其它部门闲逛。

  9.严禁盗窃公物及他人财物,不可私存客人遗留物品,犯有此类过失者,将从严处理。

  10.对客人热情有礼,不卑不亢,保持距离,自重自爱。

  11.根据上级所安排的班表休息,未经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和调整。如有急事请假,需提前24小时向经理请示。请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批准,不得先斩后奏,违者按旷工处理。

  12.劳动纪律必须严肃对待,经常迟到或早退者将从严处理。

  13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和部门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希望全体同事互相监督。

酒店管理制度9

  管理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活动秩序,保障我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本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年级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样化安全教育活动;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专职保卫护校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管理,保证园内活动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园内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6.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7.幼儿园对各室安装防盗门窗,并在楼道等处安装视频监控。

酒店管理制度10

  1、在餐饮总监或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餐饮部的经营管理工作。

  2、根据酒店的预算和酒店的市场环境、部门的历史数据和现实情况,编制部门的年度预算、月度计划,报餐饮总监、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制定本系统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标准、操作规程,制定餐饮经营方针、经营策略,策划促销推广大型活动和重要宴会。

  4、巡视属下各部门,关注运作情况,检查厨房出品质量,检查工作进度,抽查服务质量,搞好出品、营销分析,找出成本、服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5、会同行政总厨研究、设计、推广新菜单,创造市场认可的招牌菜色,不断拓展新市场、开发新客源,提高酒店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6、亲自组织并参加市场调查,掌握原材料行情,严格控制成本,合理控制餐饮价格水*和综合毛利率,每天检查盈利进度,每月检查完成预算的情况,采取对策确保年度盈利指标的完成。

  7、加强现场管理,经常巡视餐厅,亲自组织和安排大型团体就餐和重要宴会,负责VIP客人的迎送。

  8、亲自收集客人对餐饮质量的意见,处理重要投诉,研究市场变化,及时发现消费动态,调整酒店的`餐饮营销策略,抓住可行的盈利机会。

  9、主持餐饮部日常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业务检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营销会议,确保部门的日常运作,不断提高服务、提高出品质量、提高营业和利润水*。

  10、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骨干和厨师外出学*,重视新知识新技术的运用和推广。

  11、负责与市场营销、前台、客房、人力资源、财务、工程等部门经理的横向联系,确保酒店服务的一致性。

  12、制定服务技术、烹饪技术的培训计划,建立定期考核制度,亲自负责培训下级业务骨干,指导并检查各分部门的员工培训。

  13、亲自负责对直接主要业务骨干的招聘,想办法引进有一定客户支持的、有实际管理经验的餐饮管理人才和生产技术人才,重视培训、考核、督导和工作评估,切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服务水准。

  14、负责部门奖金的分配工作,决定本部门的人事变动,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帮助,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15、抓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确保各种设施处于完好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

  16、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器具,做好通缉协查、防火、防盗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17、完成餐饮总监、副总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酒店管理制度11

  1、发电传服务

  (1)接待

  ①客人来电传室发电传时,要热情接待;

  ②测览电传底稿,向客人询问不清楚的地方,若有字迹不清的地方,可礼貌地请客人重抄或代客人改正,并主动帮助客人作孔;

  ③作孔要按电传的格式作,如客人要求自己作孔,可礼貌地引导客人在指定的'机器上作;

  ④为客人办理电传手续要周到细致,根据实际情况,提醒客人是否需要写上房号、写字楼或代转人。

  (2)检查、核对

  ①作孔完后,重做一次纸条后再交给客人核对,若客人有所更改,应重新改放一次纸条,再一次让客人核对无误,直至认为可以发出为止;

  ②礼貌地请客人详细填写电传挂号单,内容必须包括被叫用户号码和回答代码、被叫用户所在地名及叫用户姓名、房号或住址等;

  ③检查客人自己作孔的纸条及电传挂号单是否完整;

  ④根据用户所在地名,查阅国家或地域代号,安放代发纸条,切不可倒放。

  (3)发放电传

  ①按动呼叫键,启动后先按字符键,再打出被叫用户号码;

  ②仔细核对对方发回的号码及回答代码,如有疑问,应请客人亲自过目,认为可以后方可按“围行”“升行”键发报;

  ③通报完毕前,询问客人是否要等候对方回答或发电,是否还要随机电传其他东西;

  ④通报完毕,按动“+”键,以再次证实线路始终完好,然后发出酒店电传机号码代号,收线前按动字母键,打出四个“mm-mm”;

  ⑤把通报时间、发出时间、发报机位及操作人的工号填写于挂号单上,并请客人到收款处付款;

  ⑥加盖电传流水号,并收费。

  2、收电传服务

  (l)检查收受来报

  ①检查来报是否有收报人名址;

  ②要求发电传单位提供名址;

  ③等来报完全输出后将电文小心地撕下来。

  (2)登记

  ①记录发来电传的时间;

  ②填上经手人工号;

  ③加盖电文编号;

  ④按要求逐项记录在送报登记本上。

  (3)分送电传

  ①收到客人电传要及时送给有关的客人或单位;

  ②送电传人签名;

  ③电传电文纸送达客人或单位时要登记送达时间,并请收件人在送报登记本上签名;

  ④送报登记本交回电传室。

  3、收发电传岗位责任

  (1〕错发电传,如属发报人没有对清楚电传号码及ANSWERBACK由值班员负责;

  (2)电传发完后,如因值班人员忘记取得对方的ANSWERBACK而客人拒绝付款或要求重发,由值班员负责;

  (3)局名本上查无此收报局名,或因违反收报人名址书写规定而引起的“收报人名址不全”之差错,由营业员负责;

  (4)名址电文部分漏打括号或没对“不能直接拍发的符号”进行妥善的加工而引起的差错,由营业员、打报员分别承担责任。

酒店管理制度12

  为了保障酒店正常的运营,给宾客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现将酒店垃圾细化管理:

  一、垃圾的`分类:

  工程垃圾、农业垃圾、食品垃圾、生活垃圾、酒瓶纸片垃圾。

  二、垃圾的清理

  1、工程垃圾: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所有工程垃圾禁止倾倒在垃圾池内。

  2、农业垃圾:农业垃圾来源于大棚,由大棚处理。大棚把垃圾应倒在垃圾场最里面。

  3、食品垃圾:又分为菜品角料垃圾和泔水垃圾。菜品角料垃圾应倒在垃圾场里的垃圾池处理。泔水垃圾应倒在厨房后面的泔水桶内。

  4、生活垃圾:餐饮、客房、宿舍楼的生活垃圾统一倒在垃圾场的垃圾池里进行焚烧处理。

  5、酒瓶纸片垃圾:餐饮、客房的酒瓶纸片垃圾应放置垃圾池的旁边。

  6、食品垃圾和生活垃圾焚烧后由专人负责清理。

  三、部门配合要求

  1、保安部应对进出营业场所的垃圾进行严格检查。

  2、餐饮部应在餐后及时处理生活垃圾,怕发生暗火。

  3、出品部值班主管应在下班前对厨房垃圾进行检查,完毕后再处理。

  4、宿舍楼、员工食堂、园外环卫的垃圾应该倒在垃圾池里。

  四、处罚细则(每分5元)

  1、不按规定分类处理垃圾,给于部门5分处罚。

  2、不把垃圾倒在制定位置,给于部门10分处罚。

  3、员工在生活区域、工作区域随手丢弃垃圾,对各人处于3分。

  4、对垃圾管理到位给予部门5分奖励。

  5、所有的处罚记录将结合绩效考核来执行。

酒店管理制度13

  一、宾馆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粘贴已消毒封签。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宾馆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酒店管理制度14

  酒店燃气、油系统管理制度(详细)

  (一)煤气设备的养护与维修制度

  1。维护的任务

  (1)安全运行;煤气是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气体,因而,室内煤气养护和维修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煤气管道及设备严密、不漏气,以免发生爆炸和煤气中毒事故;

  (2)正常供气;正常供气的标准是煤气管道畅通无阻、阀门开关灵活、煤气用具燃烧正常、煤气表计量准确等;

  (3)操作熟练;煤气用户能熟练掌握煤气用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以避免发生操作事故;

  (4)延长寿命;做好室内煤气管道及设备的养护和维修,尽量延长大、中修的周期和管道设备的使用寿命。

  2。室内煤气管道的养护与维修

  (1)室内煤气管道的外观检查;管道的固定是否牢固,管道有无锈蚀或机械损伤,管卡、托钩有没有脱落;管道的坡度、坡向是否正确;

  (2)阀门维修;闸板阀更换压兰填料,检查法兰接口石棉橡胶垫,有腐蚀时应进行更换;带压兰的转心门填料加油或更换密封填料;煤气引入管总阀门的维修是带气作业,至少要两人协作,作业前要打开窗户通风,以免大量煤气泄漏;工作人员要戴防毒面具;

  (3)常见故障:漏气、堵塞、锈蚀、焊口开裂等。

  3。煤气双眼灶的养护和维修

  (1)拆下灶具旋塞清洗、加油,然后再装好;

  (2)疏通燃烧器的火孔、喷嘴;

  (3)检查灶具是否*稳和漏气;

  (4)更换磨损的灶具零件和老化的软管;

  (5)点火并调整火焰。

  (二)室内煤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度

  1。运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煤气设施的检查和报修:室内煤气设施的养护维修,通常采用巡回检查和用户报修相结合的方法,以便及时了解室内煤气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和处理煤气设备的故障;

  (2)室内煤气设施的保养和维修:通过对室内煤气设备的养护维修,以减少管道设备的机械和自然损坏,提高煤气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并可延长管道和设备中修、大修的周期;

  (3)安全用气宣传:利用宣传资料、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宣传煤气安全使用、煤气管理法规、煤气设施养护等方面的知识。

  2。室内煤气设施的安全管理

  煤气系统的安全管理,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环节;为了使煤气用户不发生或少发生煤气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城市燃气管理规定》进行,杜绝煤气事故的发生。

  3。煤气用户须知

  (1)使用煤气用具要先点火,后开阀门;煤气点着后,调整火焰呈三色锥体,燃烧稳定为正常;点火前如果已经闻到煤气味则不可点火;

  (2)燃气设备使用时,人不可远离,以免火焰在被风吹灭或被沸汤溢出扑灭时,发生漏气现象;切实做到人走火关;

  (3)煤气用具的周围,不可堆放易燃物品;有燃气用具的房间不可做卧室;

  (4)灶具煤气连接软管有损坏或老化时,应当及时更换;

  (5)经常用肥皂水检查煤气用具的接头是否有漏气现象,注意不可用明火检漏;发现漏气或闻到煤气味时,要立即关闭所有的煤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注意不可使用排风扇,以防产生电火花引发煤气爆炸事故,并应立即报告煤气管理部门。

  4。室内安全作业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煤气操作规程,熟悉所养护维修作业的煤气系统情况;

  (2)室内煤气设施维修,通常不允许带火作业,需关闭引入管总阀门,并把管道中的残余气体排到室外;维修作业过程中需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3)室内煤气管道在进行试压时,要切断所连接的煤气表;试压介质采用空气或氮气,严禁使用可燃气体;试压过程中发现漏气时,要立即停止试验,把管道中的气体排空后再拆卸修理,严禁带压拆卸阀门和管道零件;

  (4)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已供气的煤气管道一律不准采用气焊切割和电、气焊作业;必须采用时,要先编制作业方案;

  (5)维修结束后,用煤气置换管道中的空气时,作业范围及周围严禁一切火种;置换时的混合气体不准在室内排放,需用胶管接出排到室外,并应注意周围的环境和风向,避免发生人员中毒和其他事故;

  (6)室内管道重新通入的煤气在没有放散合格前,不准在煤气灶上点火试验;而应当从管道中取气体样,在远离现场的地方点火试验;

  (7)带有烟道和炉膛的煤气用具,不准在炉膛内排放所置换的混合气体;煤气用具如果一次点火不成功,应当关闭煤气阀门,在停留几分钟后,再进行点火;

  (8)引入管的清通和总入口阀门的检修,是危险的带气作业,这时要禁绝作业场所周围的一切火种,并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换气;维修人员要有两人以上,作业时位于上风侧,以防中毒;维修工具应用铜制作或在工具上涂抹黄油,防止产生火花而引发煤气爆炸事故;

  (9)在发现煤气使用或操作现场有人中毒时,要立即关闭煤气阀门,并打开窗户通风换气,同时把中毒人员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对只有头痛、四肢无力等症状的轻度中毒人员,可让其深呼吸新鲜空气;对中毒较重的神志昏迷中毒人员,要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有条件时让其吸氧,并尽快送医院抢救;

  (10)对在煤气使用或操作现场,由于发生煤气爆炸或燃烧事故造成的伤员的急救,要立即切断气源,扑灭受伤人员身上的火焰,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三)油料使用操作制度

  1。管道投入运行后,要定时清除管内污物,定期检查漏油。

  2。经常巡视管线沿途的地形、环境变化,并及时做好处理。

  3。发现设备故障或管道、阀门有泄漏,应立即处理,并向工程师报告;遇到危急情况发生(如管道破裂,燃油大量泄漏,无法控制的情况,应停止燃油泵运行,并关闭燃油进口总阀),速向调度室报告原因。

  4。执行巡检制度;对大厦内燃油管道、储罐压力温度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如:发电机试运行、酷热、油路设备检修期间)应加强巡查。

  5。油库、燃油泵房钥匙要妥善保管好,避免丢失或随意转交他人。

  6。每天做好统计记录,将报表交工程师审阅;每月做好油料汇总,及时提供统计,并上报相关部门。

酒店管理制度15

  酒店办公室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酒店办公室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并有事的确不能出*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学生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酒店办公室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学宿舍管理的意见,巡视各宿舍楼,处理各宿舍楼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情况。

  3、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4、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5、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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