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

首页 / 实用文 / | 2023-03-07 00:00:00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1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2

  负责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人员管理、安全施工和技术质量监管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项目工程进场前人力财力的组织工作和入场后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主持项目部工作。

  2、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给工程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实现,认真履行施工合同。

  3、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工程预结算的会审,坚持项目过程精品,动态管理,标价分离,严格奖罚。

  4、负责主持编制和组织实施施工合同内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公司报送工程实物完成量,按时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

  5、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和质量方针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质量、安全、成本等相关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

  6、合理统筹安排好项目工程的`物资、劳动力、施工技术、设备、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

  7、负责完成公司经理授权处理的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将工程现状上报公司,并执行公司的指令。

  8、负责与**相关部门、业主、监理、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9、定期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QC”小组活动。

  10、负责对本项目工程完工后的工作总结。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3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专用章刻制与使用流程,加强工程项目文档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各方协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工程项目专用章刻制

  工程项目组建立后,由工程部经理或项目经理提出刻制工程项目专用章书面申请,报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提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印章刻制。

  第二条项目专用章使用

  1.领用及使用

  工程项目专用章刻制完成后,由工程部经理指定项目经理到综合管理部领用,并由专人保管使用,一般由项目经理保管使用,并由部门负责人监管,做好专用章使用登记。

  2.使用范围

  工程项目专用章系非经济类用章,不能用在任何合同、协议及票据上,仅供项目组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之用,例如设备装箱清单、施工日志、现场调试报告、现场问题报告、备品备件移交清单、培训记录表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专用章时效

  项目专用章只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使用时效为项目组建开始至项目完工、验收结束。

  第四条工程项目专用章销毁

  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工程项目专用章由工程项目组上交综合管理部封存保管(封存保管期为3年)。每年由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已过封存保管期的工程项目专用章进行销毁。

  本工程项目专用章管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5

  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

  2)生产计划部门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

  3)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

  4)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6)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精心施工,随时自检。项目部应有项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自检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7)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6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学校应对基本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晰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大竹县教育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第八条

  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应根据基本建设任务建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财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基建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上报,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工作,负责执行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及全过程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建立责任制,学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与第二责任人,对该此项工作和廉政建设负首要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的论证报批、工程招投标、勘探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到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对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评估、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资金筹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附有通过招标选定的设计方案。报告应根据国家和市**对建设项目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学校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与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验收时,除对建筑工程实体进行验收外,还应认真查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及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责成施工及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与施工及有关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在工程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保修的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部规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积指标,对校园(校区)进行总体建设规划。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为发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扩建的校园要保留学校历史文脉和原有建筑的风格风貌。校园总体建设规划经审定后,学校基本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划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选择优秀的设计方案,保证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观和结构的安全。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设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工程技术、设备安装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对建设项目做出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资金的概算,由学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该建设项目的最高投资限额,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学校和设计单位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纳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使初步设计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和适用。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公*、公正和科学择优的招标办法,选择优秀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及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九条

  学校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合理确定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和工期,招投标的时间不得少于法定时限。学校必须向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资料,合理编制标书(预算)。

  第二十条

  建立招标代理制度。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一律实行招标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中介库。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实行轮换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达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公开招标实施办法》实行。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项目学校采取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评标小组,由学校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评标小组的成员组成。一般情况下,学校参加评标人员不得超过评标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他评标专家由招标管理部门根据评标专业技术需要,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评标专家占评标小组成员的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二。具体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及保密纪律等,按照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或由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维修项目招标按照《学校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中标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大宗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工期。学校在与各有关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基建工作廉**议书及安全协议书。

  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学校校舍的安全和质量必须严格贯彻***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从设计到施工的各个环节确保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测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程序。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及有关建筑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学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按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保证工程质量的等级要求。

  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自觉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和监督中发现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隐患,应限期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学校应暂缓拨付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学校、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各单位项目实施的第一、第二负责人,也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根据事故原因追究各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原有校舍进行改扩建和装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工程,应在施工前委托该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和未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基本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校在建设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应及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应对处理工作。

  第六章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坚固、适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必须坚持资源节约原则,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规范装修标准,推行限额设计。装修标准一般采用中档标准,主要材料的选择档次为中档适度偏上。

  第三十二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阶段造价控制,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全工程造价控制。学校应对基本建设项目基础、主体、竣工实行三阶段造价实行动态控制,在项目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后的十四天内分别提交基础、主体、阶段结算;如对上阶段造价超出较多的项目,将在下阶段采取降低装修标准、减小规模的方式,控制项目总造价。

  第三十三条

  应遵循公*、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施工现场签证包括:现场技术核定、材料签证、其它现场签证、补充规定。

  第三十四条

  强化现场技术核定制度。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后,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认后方可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学校还应征得市教育局书面批准。

  第三十五条

  加强材料签证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未明确定价、定规格、定品牌、定产地厂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标文件约定风险范围的材料、施工期间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调价的材料以及建设方认为须签证的材料的签证管理。

  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七日将预购材料清单提交现场代表,由现场代表认可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规范材料签证,材料签认价格参照建经信息和市场价格,并参考3家以上厂家的价格。材料签证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材料供应时效、价格,签证价格签认还应明确采管费、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因素。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应拖延或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者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三十七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管理。项目竣工后28天内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给市财政局审定;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提交给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计处组织审定。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具体办法按照《达州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与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洪教计字(20xx)4号]执行。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实行估算、概算、决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内允许调整,决算在概算10%幅度内允许调整;如存在基础特别复杂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应及时提交专门调整报告,待调整获得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未获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门批准的超额投资由项目学校自筹解决。

  第七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设工程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其内容包括从项目提出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和阶段的文件、合同、资料和图纸等,都要严格地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2、工程概预算及批复文件;

  3、招标文件;

  4、合同文件;

  5、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竣工图纸;

  7工程设计变更、甲方签证;

  8、工程结算书;

  9、工程量计算书;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

  12、施工组织设计;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

  14、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报告;

  15、学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图纸;

  17、投标文件;

  18、其它资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证明等)。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具体要求。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工程设计变更,要求分专业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字及设计单位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与竣工图相对应。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文书要求。工程签证,要求根据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每一页要求有统一的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的内容、份数和页数,并且对所有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所有资料应保证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学校与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供应等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管理,检查各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认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

  第八章建设工程项目的保障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必须坚持勤政廉洁原则。建立健全勤政廉洁和监督制约的制度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增强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干干净净做事谋发展,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第四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基本建设工作队伍建设,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和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基建队伍。结合学校基建工作的特点,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学*、办公、防护、交通等各种工作条件,保证基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工作先进、取得优良业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

  学校要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坚持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培训。提高学校基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责任制度和工作纪律。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约措施和追究办法。

  第四十七条

  学校基建工作人员不准在与工程有关的单位中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接受对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回扣等好处,无法拒绝的,应一律上交学校;不准参加对方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要求和接受对方为自己及家属提供的各种利益;不准向对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学校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及工程分包经营等活动;不准向对方泄露招标标底等有关保密内容;不准损害学校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准擅自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

  第四十八

  条学校基本建设监督工作,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监督与自律相结合,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依法严格,全面覆盖。

  第四十九条

  学校要加强对决策工作监督。重点监督决策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决策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并记录在案等。

  第五十条

  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重点监督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方式,评标成员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评标过程是否公*、公正,有无故意规避招投标或弄虚作假等。

  第五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合同的签订手续是否完备,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合同的条款是否与招投标要求相符,合同的变更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合同的双方是否诚信守约。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基建重大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设备或大批量大额物资采购工作,重点监督采购是否按照程序严密、操作透明、集体决策、合同约定、择优购置、责任明确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五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责任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有关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职责实施管理,各责任人员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对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有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工程项目,工作人员有无违反规定以权谋私或造成损失,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等。

  第五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群众对学校基建工作的监督。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基建工作公开。实施学校建设项目责任人、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现场挂牌公示制度,设立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监督工作由监察、审计、财务、基建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采用参与、询问、检查、调查、追究等方式进行。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在建设中不按规定办事、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根据其所犯错误情节轻重由学校分别给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学校缓拨或停拨市级建设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扩展阅读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扩展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使产品的质量水*不断提高。

  1)工程技术部门要监控与审核工程质量规划和施工方案,落实三级交*度,检查规划与方案的实施过程,抓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广十项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品牌。

  2)生产计划部门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质量的要求,在落实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计划,要坚持做到上道工序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交付下道工序施工,要始终以严格的管理和合理的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提供使顾客满意的精品。

  3)材料部门供应的材料要符合材料质量标准,要严格材料采购、验收检测和使用管理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所需不同材料和新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应用要求的情况,做到为工程建设提供合格材料。

  4)质量检查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挑选工作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较高技术水*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质量人员公司直接领导,应相对固定,不得任意调整。如因工作确需调动,需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5)专职质量检验员的配备,根据国家规定数据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应满足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与能力。

  6)项目部、队组质量管理,要充分依靠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精心施工,随时自检。项目部应有项目质量员,项目质量员独立开展工作。专业队应有兼职质量员,以便进行自检工作。兼职质量员由关切或有经验的工人担任。

  7)质量管理网络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分管,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下展开各项工作。各技术经理分管质量工作,分管技质的主管抓质量工作,项目部设质量员、队组设兼职质量员。

  8)质量检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的质量活动。

  9)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一种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企业的全体职工,都要学*和参加质量管理,为了取得经验,逐步展开,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开展活动。

  二、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

  1、公司总经理是负责承担企业工程质量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全面责任。总经理委托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具体抓公司的工程质量。

  2、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负责实施集团公司质量工作规划,指定质量管理目标,负责确定重点、重大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总工程师或项目经理领导质量管理部和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评定,总工程师审核验证。

  3、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分管的技术经理具体抓工程质量,有职有权。各项目经理应尊重技术经理在质量问题上的处理意见。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质量管理目标,确定创优质目标工程,制定奖罚制度并以切实实施。并制定工程质量计划。

  4、项目经理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项目工程师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工程质量控制,负责技术交底、过程检查处理、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汇报和整改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在质量问题上应与项目工程师密切配合,尊重项目工程师在质量问题上的意见。

  5、作业班组长主要抓好队组操作质量,提高工人技术素质。保证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不合格者推倒重来,多创优质产品,摆正质量同进度,质量同效益的辩证关系,在抓好质量基础上促工程进度,降低原材料的消耗。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总工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

  2、在总工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

  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和工作能力。

  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

  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

  8、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

  9、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

  四、质量检查和评定

  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为主,自检、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自检: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后,由兼职质量员会同项目工程师、作业班长进行自检工作。

  2互检: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

  3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应由项目质量员、作业班长进行检查和实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分项工程的检查:应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质量员进行检查和实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专职检查:公司专职质量员根据项目部的分项工程评定,每月组织复查,核定分项工程等级。队组互检由队组兼职质量员签字。

  6定期的质量检查:公司组织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定期的质量检查,交流经验,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1)项目经理每月对分项工程进行复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表扬优良,批评差劣,进行奖惩。

  (2)质量管理部每季对工程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汇集起来上报下发。对工程质量成绩显著的单位和项目部给予表扬或嘉奖。

  7公司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的开展质量抽查工作,全面监控施工项目的质量动态,严格把好过程控制关。

  五、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

  1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及工具,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工地材料员要对所进材料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各种材料验收:要检查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验用证、进市许可证及质量保证资料,成品出产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对成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

  3、所有由生产厂送进场的产品,项目经理在工地应进行检查验收,质量员进行质量抽查。到厂内提货的,应在厂内进行验收,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可拒绝接收。

  4、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场地要硬化,排水要畅通,特种材料要做好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六、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

  1每月质量员进行集体活动,活动内容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如:

  (1)学*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及其他业务知识。

  (2)交流情况,分析解决质量通病。

  (3)优质工程验收评定。

  (4)质量观摩。

  2每季参加一次由公司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3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报,通过检查,如实填写。作业班组在当月末,下月2日前上报各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复查,于月后7日内上报质量管理部(一式三份)。公司再组织抽查复核。

  4收集过程控制中的顾客、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满意度信息;收集顾客意见调查表;实施回访工作;均在季度内作出收集统计后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分一般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一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与公司取得连系。

  七、工程阶段验收

  单位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在该阶段工作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阶段验收分壳体验收、性能测试;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记录及安全和功能检测报告等。阶段验收由各项目部协助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邀请该工程的设计、监理、质监及公司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阶段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工程师介绍工程概况和施工中质量控制情况,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介绍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现场检测;汇集到会各方代表验收意见;进行主体工程验收签证或提出整改意见写成会议记录及验收报告。为确保单位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特规定公司所有工程,在完成合同内容后,必须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一起进行竣工工程的质量预验收。未经预验通过的工程不得报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八、整体验收

  1工程预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完毕。

  (2)阶段工程通过验收,性能良好。

  (3)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4)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其内容一般包括:

  A、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预算造价、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结构形式、周遍施工环节、内外装饰、施工中发生的特殊情况,甲方、设计、监理、质监情况、总分包情况等。

  B、工程施工实况: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

  C、工程施工情况:质量预控方法、过程、结果;各分部项实测统计及结果;分部项验收及结果、QC小组活动及结果。

  D、工程中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工程预验收提出整改的内容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及时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企业技术负责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后才能进行正式的竣工验收。

  2工程整体验收

  整体验收在预初验合格之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四方人员参加共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验收准备,资料必须齐全,要作施工情况汇报,介绍工程质量概况,填写竣工验收记录,验收通过后共同签证,交付建设单位使用。

  整体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的内容。

  2各分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4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5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

  屏蔽效能的验收及认证:工程结束后,由需方按国军标进行性能检测:

  1如需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由供方、需方及由需方委托的权威检测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进行复测认证,测试费用由需方负责。如性能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供方整修至达到合同要求,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

  2工程竣工验收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介绍工程概况;介绍施工实况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提出工程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并说明原因;验收人员实地查看验收工程;听取及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评定质量等级;签字办好验收手续确定竣工资料、竣工决算,完成未了事项及工程结帐的制约日期。

  3、其它项目的验收:屏蔽室安装结束后由需方派出专人按双方制订的合同有关要求,对该工程的电气、装饰通风安全及其它配置设备进行验收。

  4、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交付:在上述两项目验收均合格后,供方将该工程交付给需方,屏蔽验收工作结束,屏蔽合同履行完毕。

  屏蔽室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措施

  1、严格按照标准,保证施工质量;

  2、屏蔽室移交使用时,供方向需方提供屏蔽室的全部图纸和资料文件,并进行使用培训,需方保证不向除最终使用者外的第三方泄露;

  3、建立质量档案,定期回访用户,检查质量情况:公司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可及时排除屏蔽室的故障并及时进行维修: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通知后,一般问题立即答复,疑难问题24小时内答复,重大问题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处理。

  九、投诉和回访保修制度

  1、为维护企业社会信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凡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必须做好回访工作。

  2、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在竣工验收同时交给甲方。竣工后在接到建设单位发回的保修要求和投诉时应立即派人回访,并进行处理。

  3、工程竣工半年后由分公司组织质量回访1~2次,期间发现问题确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分公司要负责保修。

  4、施工时的顾客投诉,要积极处理,满足顾客的需求。

  十、顾客满意度测量

  工程质量是关系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方面,认真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验收时和验收后的顾客满意度测量,是企业为满意度提供服务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协调会中,上级主管部门综合检查中收集各方的顾客满意度信息。从中分析和测量企业给予顾客的满意程度,并不断提出改进意见,使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顾客的满意不断提高。

  十一、奖罚制度

  奖优罚劣的措施: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管理失职和质量下降的;对违反规定的,造成安全问题的;给甲方造成使用功能严重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问题又不积极整改的等等,均处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罚。

  对荣获优质工程(包括结构优质)的;对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名列前茅的;对分部、分项质量突出的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产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各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酌予修订。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生产管理组应填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凭此执行。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依据《*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公开招投标指以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7家。邀请招投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3家。

  公开招投标项目由卫生计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同确定施工招标小组成员,然后委托具有*采购基建招标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招投标。邀请招投标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的资质等具体事项,由招标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规,确定项目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以及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投标邀请书等相关文书。

  卫生院应在6月内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领取施工许可证和开工建设等工作。

  2、项目实施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基本建设程序是指立项、定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都必须有先后次序的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发包,凡符合*采购的工程项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进行*采购,依法确定实施单位。

  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草签合同文件必须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负责人及院长签字后方可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中的重要工序和环节不可随意更改。

  五、竣工决算

  必须执行工程决算审计制度。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后30日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工程决算所需的资料,并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全权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办理交付项目验收的依据,各单位法人代表要严格把关。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扩展2)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菁选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加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法,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有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殖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从整体效益出发,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单位决定。如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导流)、下闸蓄水、机组起动、通水等是重要的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由主管部门或由主管部门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对初验查出的问题应在正式验收前解决。

  (3)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部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验收。部属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由流域机构主持验收。水利部进行指导。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会同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其中,大型建设项目验收,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派员参加:重要中型建设项目验收,流域机构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六条、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它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或委托一个组织具体负责。负责现场建设管理的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能。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

  建设单位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并具备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管理按第二章明确的分级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水利部负责招标工作的行业管理,直接参与或组织少数特别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做好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其他国家和部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

  1、水利部主管部门全国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

  3、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持证营业。

  第十九条、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必须接受和尊重其监督,支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积极利用和发挥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作用,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联络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1)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其中:重点工程情况应在水利部月生产协调会5天前报告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实物工作量,关键进度、投资到位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月报和年报按有关统计报表规定及时报送,年报内容应增加建设管理情况总结。

  (2)部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定期向流域机构和水利部直接报告;地方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在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和水利(水电)厅(局)应将所属水利工程建设概况,工程进度和建设管理经验总结,于每年年终向水利部报告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2

  A、安全检查制度

  ①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 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 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 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⑥ 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 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 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度

  ① 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 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 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④ 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⑤ 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 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必须由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 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进行存档。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 项目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② 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③ 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 项目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⑤ 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 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⑦ 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D、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① 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② 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无隐患方可上岗。

  ③ 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④ 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⑤ 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学*整顿,直至提高认识后再开工。

  E、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① 单位特殊作业工种包括:架子工、起重工、信号工、电工、焊工、机械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等十几个工种。

  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 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上岗证号码及年限,另附上岗证复印件一份存档。

  ④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专项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⑤ 按照规定参加当地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当上岗证超越规定的有效期限时,应进行复审,否则视为无证上岗。

  ⑥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制止本工种其它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⑦ 安全工程师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者及时处理,以防引发安全事故。

  F、安全值班制度

  ① 项目施工期间,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必须安排值班管理人员。

  ② 安全值班表悬挂于工地现场办公室明显处,并明

  确值班人员的安全责任。

  ③ 值班人员对当班期间的大小事务有全权处理权,对于重大事情或自己处理不了而又必须立即解决的事情,务必及时通知项目施工技术组组长及相关管理人员。

  ④ 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对于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务必及时交给相关管理人员或接班人员处理。

  ⑤ 值班记录的填写内容真实详尽。

  G、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① 事故、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项目部,并做力所能及的救护。

  ② 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赴现场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组织保护好事发现场。

  ③ 组织调查组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性向中方主管部门及当地主管部门汇报。

  ④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⑤ 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同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供处理意见。

  ⑥ 填写事故、事件调查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⑦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⑧ 认真填写事故、事件统计表,并把事故调查资料存档处理。

  H、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①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全部由项目部在有生产资质的厂商处购买优质的产品,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② 一般的防护用品,应选择已取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③ 劳动防护用品将根据实际需要,本着"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放。

  ④ 特殊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失效的一律淘汰、更换,一般防护用品也按要求定期更换。

  ⑤ 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台帐。

  ⑥ 做好防护用品的"三证"收集台帐。

  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对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发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提高公司项目部人员的管理水*,促进本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工程的项目管理。本制度是规范项目部的管理行为、明确项目部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3.本项目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4.本项目部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项目经理(负责人)

  1、项目经理(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质量、成本、回款负全责。

  2、项目经理(负责人)负责协调项目各协作单位关系,使项目能正常顺利的开展。

  3、项目经理(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项目每周例会,要有会议记录及签到表。对项目安全生产技术质量、进度进行总结,布置下周工作计划计划安排,安排要责任到人。

  4、负责组织每周项目的检查及检查人员名单,对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且对整改结果要有回执。

  5、负责督促检查工程技术、安全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经济签证及时处理,内控资料按公司要求及时向公司上报。

  6、负责检查进场施工队施工人员是否有保险,无保险人员一律不得进场施工,对进行危险作业要指派专人旁站指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项目经理负责。

  7、负责本项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

  三、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的施工技术管理,适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新形势,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落实。

  1、图纸自审

  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组织。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技术负责人、技术部土建工程师、施工队现场工程师进行自审,并提出自审记录。针对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对图纸提出建议,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再次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总、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设计由现场工程师主持,组织项目部各管理员和施工队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设计。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主要内容如下:

  2.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材料设备、劳动力、施工工具和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2.2.结合现场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程、施工方法,人员配置等。

  2.3.尽量减少临时设施,合理安排材料设备的采购,减少货物运输量,科学地布置施工*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4.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项目副经理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面布置等。交底应有记录,由资料员负责登记发放签字后存档发放施工队人员认真学*。

  3、技术交底

  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

  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由现场工程师向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并做好记录。

  3.1.技术交底的要求为:

  ①整个施工过程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②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③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④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⑤重点和特殊施工内容设计图纸,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2.技术交底的内容为:

  ①施工图纸。

  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③重要的施工内容的具体部位,尺寸,位置及规格。

  ④各施工单位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⑤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⑥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⑦管线*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⑧单位工程*面布置图。试块的取样、养护方法等。

  ⑨焊接程序和工艺。

  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交接时有资料交接记录。

  4、工程施工记录

  现场工程师在每天施工完成后,要将每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工作日志上签名后,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4.1.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中要及时做好需要隐蔽部分的隐蔽工作,要在取得监理方的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工程隐蔽,隐蔽工程的验收一定要随工程进度一起完成。

  4.2.工程技术档案

  工程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四、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的管理由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国家及宜春市资料管理的规定、标准要求负责实施。

  a.项目部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根据施工生产、预决算的需要,报项目部审批后购买,由技术负责人保管。擅自购买的自行负责。使用人员造成遗失的,按原价赔偿。

  b.资料员将所有的资料建立总目录和分目录,便于管理和查找。设计变更、公司通知等文件、资料全部由资料室统一管理,相关文件、资料的收发要有记录。无目录的,在项目部内部审查时,每次每项按10元处罚;收发无记录的,按每项5元处罚。

  c.工程资料要及时、详细、有效,能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防止“做”资料。资料的时间顺序、逻辑关系应符合工程实际。如试验、隐蔽、评定等资料之间的顺序、关系。上级领导、技术负责人随时检查,对严重失真、时间顺序、逻辑关系错乱的,对相关责任人按每份5元处罚。

  d.工程资料必须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以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及时整理归档,避免事后补资料。

  e.主体结构的资料,在每层楼的砼浇捣前一天、装饰阶段的资料,设备安装阶段的资料在每个分项工程完工的当天(当完工的具体日期出现争议时,由资料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探讨界定)。

  f.工程竣工验收前5天,将应交验的所有资料收集、整理,逾期未完成的,按每份每天3元处罚,由此影响到竣工验收的,对资料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限期整改。

  g.资料的交接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否则视为该过程未进行。

  h.竣工资料在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由施工员、资料员等共同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按照公司、当地等的有关要求及时交送相关部门、单位。

  五、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管理员应严格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2.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施工员的操作技术水*,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建立三检制度,坚持做到每施工阶段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要返工的一定要返工。

  5.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入库,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报审,材料没有得到甲方、监理的签字认可,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6.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现场要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甲方,监理方的检查。

  7.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公司要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要追究经济责任。

  六、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进度、形象都有条不紊、按计划进行,以确保公司全年形象计划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要求

  2.1.为确保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按期完成,项目部根据施工图纸,获得施工信息,结合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制定总施工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上报监理单位且下发到施工班组作为施工生产的依据。

  2.2.项目部对按时或提前完成的重要项目及关键项目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无故拖延工期的进行经济处罚。

  2.3.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科学管理,精心安排施工生产,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按施工网络图进行。对没按时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在施工实际完成情况中注明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部。

  2.4.项目部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施工生产调度会,内容主要总结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安排下周施工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班组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

  七、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1.材料验收入库

  1.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1.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向领导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1.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2、材料出库

  2.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材料领取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单实相符。

  3、材料保管保养

  3.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3.2.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房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3.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

  3.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3.6.对工具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八、项目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1.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形**人管安全的管理宗旨。

  1.2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1.3施工队进场必须有工伤保险,并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1.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1.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1.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1.7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1.8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1.9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10所有供货商如有安装工程必须遵守现场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奖罚措施,对不听从指挥的施工队,对供货商进行清场或罚款贰仟元的处罚。

  1.11机械设备施工前签署安全协议。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2.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2.3.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架设牢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2.4.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2.5.所有工具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2.6.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由电工操作。

  3、施工现场成本管理

  3.1.材料管理和使用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必须反复认真的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熟悉和分析,主要是辅材和线材。估算材料实际数量,提出材料采购计划。在材料领取、入库出库、用料、退料和废料回收等环节上尤其引起重视,严格管理。对于材料操作消耗特别大的工序,由项目副经理直接负责。具体施工过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将整个施工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在工序开始前由现场工程师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数量,工序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够,由现场工程师报请项目副经理领料,并说明材料使用数量不够的原因。每一阶段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员清点、汇报材料使用和剩余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材料使用不节约、出入库不计量,生产中超额用料问题。

  3.2.劳动力资源

  在施工开始前,不仅要排施工进度计划,也应该据施工进度计划排出每道工序用工计划,根据用工计划计算施工费。

  在工程开工后,要严格控制劳动力定额,出勤率,加班加点等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人员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当,时紧时松,窝工、停工等问题。每天早晨由现场工程师指定上岗民工数,指定的人数应与用工计划基本吻合,一天中视具体情况增加民工上岗。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闲滞情况出现,降低人工成本。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4.1项目部将现场材料员落实到人,报备公司,统一管理。

  4.2现场施工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4.3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4.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4.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工程的现场情况,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4.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4.7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4.8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各工序完成后由现场工程师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现场工程师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现场工程师进行验收。

  4.9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申请验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监理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就验收合格.

  九、项目工程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成本,制定本办法。

  1.工程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期的月例会、半月例会、旬例会和周例会形式。

  2.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项目部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3.严格要求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4.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管理人员。

  5.例会内容

  5.1.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5.2.计划下一阶段工程进度计划,提出下一阶段工程的总体要求。

  5.3.对前一阶段遇到应该由甲方解决的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总结,预见下阶段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5.4.需要甲方、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5.5.对工程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合理化建议。

  5.6.对工程的下一步计划情况进行分析。

  5.7.工程例会参会各个单位的汇报内容形成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各项目管理人员讨论。

  5.8.工程例会由项目经理组织、主持,资料员做好会议记录。

  5.9.例会每个人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在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4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从项目建设意图的酝酿开始,调查研究、编写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方面的论证都属于项目决策阶段的工作。

  二、建设工程管理的任务内容

  建设工程管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

  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

  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

  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

  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

  三、建设工程管理措施

  1、完善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在完善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首先国家应该给予积极的响应和支持,积极商讨和出台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实施和落实,为工程管理质量的提高提供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各个地区**也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强化专业工程项目管理,硬性规定管理范围,严格项目管理企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从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2、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员工培训,积极的开展继续教育,全面的将员工素质提高。此外,还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分项工程每一道工序开始施工之前,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及时的参与到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中去,对图纸设计、施工程序及成品保护、程序的交叉配合,都必须进行详细的交底,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质量标准、施工方案、规范要求、技术安全措施等,使全体施工人员均可以掌握与了解相关要求和技术,同时做好交底记录。

  3、完善进度协调工作

  也就是说要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或团体进行协调,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彼此加以协调与搭接,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要进行协调配合,因为所有这些都已经成为非常关键的因素,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一定要加强对所有单个项目工程内部的施工关系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持工程建设顺序,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验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5、完善招投标办法

  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建筑法》对将要投票的项目从立项、投标至开工、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严格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利益。

  6、重视建筑工程的核算

  建立科学的核算管理体系;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将财务管理的位置前移;对于已竣工的工程,要及时办理工程(预)转资。只有对工程核算进行完善和创新,形成系统严密并且符合企业实际的.工程管理核算体系,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7、重视现场签证

  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8、加强安全管理

  在施工场地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确保现场的作业程序稳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在日程管理中建章立制,完善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5

  一、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为工程的施工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履行合同负责全责,为业主提供合格的工程,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护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

  3、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4、适时组织对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二、项目总工的职责

  1、进行总进度计划及现场管理。

  2、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对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施工的资格审查工作,管理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和编制工作。

  3、分析、预测工作总成本及阶段成本,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合理流转。

  4、参与制定、贯彻项目管理方针目标,抓好内部的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

  5、协助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行政决策,日常内部管理及后勤保障管理。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2、组织本工程质量计划的编制,负责关键、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论证,并制定保证质量的措施,对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负责。

  3负责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及时交底,交底具有针对性。

  4、组织对重要部位测量复核、隐瞒验收、分部分项质量检验,督促施工人员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5、负责对施工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6、负责项目工地的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竣工工程质量维修方案的制定及落实。

  四、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措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2、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工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防止违章操作,严格安全记录,当安全与施工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5、负责项目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教育。

  五、项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做好技术质量交底,做好工程各环节的检验工作和工程验收工作。

  2、配合施工监理,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工程质量评定的各项基础工作。

  4、及时、真实地反映质量动态信息。

  5、负责做好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项目资料管理人员职责

  1、做好资料的收发工作,对收发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2、资料收集要做的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3、归档资料、收集、整理装订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4、做好资料的收藏、保护和保密工作。

  七、工程项目承包负责制度

  1、承包单位将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承包单位将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施工,绝不把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将合同内的工程转包出去,应承担应有的责任。

  3、承包单位对投标合同中未做规定的专业工程分包时,必须征得相关单位同意。

  八、技术交**度

  1、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图纸会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学*、熟悉、核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2、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和关键部位交底等内容,各种交底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参加交底的技术人员及被交底的人应签认手续。

  3、技术交底工作吧必须坚持施工组织设计总体交底和分项阶段性技术交底相结合的原则。

  4、设计交底应在各分部工程实施前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代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由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交底。

  5、施工技术交底应在工程实施前一周进行交底,并应展开层层交底至作业班组及各作业人员,并由书面记录及签认手续。

  6、关键工序部位交底应该工序部位作业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交底,明确工序记录和工艺要求,以确保达到质量要求。

  7、工程开工前,均应由施工单位向各相关的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交底的记录。

  8、工程竣工后,应将各级技术交底卡汇集整理装订成册。

  九、上岗培训制度

  1、各种技术工种、特殊工种和专职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并经常进行技术教育、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

  2、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员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安全制度记律教育。

  4、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5、特种专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后操作上岗,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教育培训中心核发的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十、施工挂牌制度

  1、施工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概况及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挂牌公示,有利于增强各级人员责任心。

  2、工程告示牌。

  3、责任划分牌。

  4、安全告示牌。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在现场设置彩拦。

  5、 在材料堆放和机械设备上标写标识牌。

  十一、作业指导书制度

  1、 根据电力部门的相关施工要求,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序控制的程序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制定各工序的作用指导。

  2、 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对于技术复杂严重影响质量的或不能由后续的监理和测量加以验证,及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和交付之后问题才能显现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过程,应加以确认,并编制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

  3、 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确认由项目部组织,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参加。

  4、 作业指导书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作业指导书应明确工艺细则、标准,对其操作人员检查,检查方式和标准,使用的设备、记录等方面给予规定,由项目总工批准后下发执行。

  6、 作业指导书编制并批准后,应向各对和小组进行层层交底,并有交底记录。

  7、对不按作业指导书操作的,明显违反规范的将按项目经理部奖惩措施给予处罚。

  十二、样板引路制度

  1、每道工序的第一板块,在设计规范要求下,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使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对该板块进行管理单位、监理、设计和施工四方验收验收合格的板块作为整道工序的样板过程。

  3、该工序的各板块需以该样板施工为指导,各施工方法均需按样板为要求,以确保该工序的各板块均达到样板的要求。

  4、对不符合样板施工要求的施工方法坚决给予否决,违者按章处罚,做好样板的唯一性、权威性。

  5、 将这一制度深入应用到每道工序中,确保整个工程均达到样板工程要求。

  十三、过程三检制度

  1、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对施工过程中验收“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

  2、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作业班组对工序质量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需签署工序质量评定表并提交现场质管员。

  3、后续工序施工前,应对己自检和互检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施工作业,如验收不合格,则需通知现场质管员,并不得进入后续施工程序。

  4、各工序完成后,应由项目部质管员进行专管专检,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报验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监理验收。

  十四、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1、凡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必须经过质管员的检查,凡质管员认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拒收,不准用于工程。

  2、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验证:

  a、书面验证:材料质保书、合格证等。

  b、外观验证:钢筋外表绣蚀程度、水泥的生产日期,水泥是否有结块现象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退货。

  c、 数量规格验收。

  d、 材料复试,材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 项目部对已验收的材料进行合理的堆放,并做标识。

  4、一旦发现复试不合格的材料应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

  5、 项目部材料员,应做好每批材料的收料记录。

  6、 材料进场必须与现场监理取得联系并告之情况,并配合监理手续抽检。

  7、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五、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1、质量文件包括:内部与质量有关的控制(质量保证手册、作业指导书、施工组织计划),外部文件与质量有关的控制(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管理单位文件、社会监理文件、规范、规程等)和其它(各种内部形成的质量记录,对外提供的各种质量记录及信息)。

  2、施工单位应切实认真的做好质量文件记录,以便真实有效的反应工程建设情况和过程。

  3、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整理,表格填写应做到认真填写,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4、文件和资料按规定办理发放、登记、回收、作废工作,做好记录,文件和资料管理与存放,应符合档案要求。

  5、对工程相关的质量文件应做到收集保管及时,并有专人负责。

  十六、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1、工程施工时,严格按照公司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保证质量的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每道工序都要严格按图施工,不折不扣的执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建设单位的技术规定,确保每道工序达到优良。

  2、隐蔽工程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验收,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3、 做好施工过程控制,对重点工序提出质量控制方案,按照该控制方案进行关键工序的验收,保证关键工序达到优良级。

  4、 做好关键工序验收工作,关键部位工序节点验收前,应准备好部位工序施工小结,并通过项目部质量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做好四方签证。在过程中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关键工序验收,确保在过程中控制好施工质量,也确保内资料的同步进行。

  5、 工程验收前,应准备好施工小结及三表一评,并做好实测实量工作。对工程实体,竣工资料进行验收时,对发现的问题负责及时整改消项。

  6、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时设计单位参加,对验收的质量意见和有关问题,项目部应限期整改消项。

  7、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项目经理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十七、工程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项目经理在本质工作范围内发生或 发现以及可预见的质量、安全、进度、经济、技术等事件和问题,必要时应书面报总监,总监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相关人。

  2、如在工程范围内发生、发现或可预见的质量、安全、进度技术等事件的问题时,及时向主管单位和专管领导报告。

  3、凡属重大事件和问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应立即赶往现场,如有伤亡,先组织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落实保护现场应急措施,等待相关领导事后处理。

  4、 对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5、 事故处理报告及处理意见应建立档案,事故处理完毕应建立事故处理档案。

  十八、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责任制

  a、 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施工责任制。

  b、 建立健全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安全施工责任制。

  c、 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和考核记录。

  d、 层层落实安全施工责任书。

  e、 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f、 各工种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g、 制定领导安全值班制度以及值班日志。

  h、依据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目标分解范围,分别考核相关部门和个人,每段工程考评一次,总工程完成后进行考评,实施奖罚。

  i、考评优劣根据查评小组的月报评分,按标准的百分比制度等同百分比进行奖罚,奖罚金额为季度总考评的30%特殊情况下可超出本范围进行重奖重罚。

  j、各分包安全责任人其奖罚可参照合同条款,安全措施指标考核规定处理。

  2、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制度

  11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旨在帮助职工正确认识和掌握施工规律,提高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避免事故的发生。

  a、新职工的三级教育

  新进单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公司、施工对、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教育情况必须填入表格,签名后存档。

  b、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单位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起重机械等)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按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c、转岗安全教育

  由于工作需要,职工转岗后的工作内容改变,岗位责任和工作环境都改变,应必须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方可重新上岗。

  d、兼职工种安全教育

  由于工作需要,部分工人兼职作业,必须进行职工兼职安全教育,兼职特种作业者还必须进行专业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e、班组长安全培训技术

  单位每年对所有的班组长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一线作业班组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带领全体人员安全作业,班组长通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上岗证。

  f、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

  施工作业对要经常性的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每道施工工序的

  12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督促做好班组每日安全交底讲评,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提高一线班组的安全技术素质。

  g、违章人员的专门教育

  安全员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章作业,将及时对违章人员进行专门教育,一方面通过经济处罚的手段达到教育的目的,一方面以违章作业带来的危害性案例进行教育,并视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公布,以教育广大职工。

  3、安全普教活动

  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普教活动,加大施工现场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工作环境有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主要有以下:

  a、每个工程开工前进行一次全员普教活动,以出题试,人人答卷的形式,使职工教育能受到教育。

  b、 不定期的进行图片、展览、录像放映的安全。

  c、工地必须张挂安全横幅,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牌,安全操作规程宣传牌。

  d、各施工队定期出版安全专题板报,设立安全通报专栏,做好安全奖惩工作。

  十九、安全检察制度

  1、定期安全大检查

  a、 项目部成立后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队的队长和班组长组成,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行成书面的安检记录。

  b、 项目部成立后,各施工队成立由队长为组长,安全员、技术员、机关管理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检查,并做书面记录。

  c、 各施工队班组,每日由班组长组织进行自检、交接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2、每日进行施工检查

  a、 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应做好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b、项目管理人员在检查施工的同时也要对安全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措施未能到位,机械设备存在问题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项目部有关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反映。

  3、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现场绞磨机脚手架等机械设备除验收外,还要由安全员、技术员及设备管理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姓检查

  项目部领导小组除了执行施工外还要组织节假日加班及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加强节前的隐患整改和事故防范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5、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

  安全记录:

  a、 项目部定期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相关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b、 专业性检查:

  c、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施工检查记录使用6-1《安全检查记录表》。

  d、 经常性安全检查出的一般项目可在安全日志中记载。

  e、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可在安8-3《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记录》中记录。

  隐患整改:

  a、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转入安7台帐进行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施工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b、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整改的各施工对应按通知书的要求,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对实施有困难的应排除整改计划。

  c、复查:

  被查到的各对应按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到检查组,并及时通知安检员进行复查。

  二十、安全检查的奖罚措施

  对各级安全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整改工作的或者谩骂、殴打安检人员的,按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一、事故报告调差、处理制度

  xxx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 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 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 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 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 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 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 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五章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六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七章 合同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7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职责重于泰山,为了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是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构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业iso9002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职责制,强化管理,职责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取分包商,透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潜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1书面检查2外观检验3理化检验4天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透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透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务必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8、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9、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10、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资料,标准,透过资料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三中形式用心主。动回访用户,总结经验,不断改善,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8

  1.总则

  安全生产是电力建设永恒不变的主题。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水映了施工企业的综合管理水*。施工单位应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目的,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安全管理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以人为本,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员工建立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环境;全面推广安全设施标准化,全面实施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以安全文明施工保证精品工程。

  2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2.1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电力施工企业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员工进场后,首先是要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坚持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垃圾通道、高处作业*台、滑线安全网、手扶水*安全绳等标准化安全设施,切实做到“临边有栏、孔洞有盖,水*保护、垂直保护、交叉保护”和“临时围栏标准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厂区道路规范化,施工用电安全化,氧气乙炔系统无漏点,绿化跟着建设走”。这也是电力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2安全生产对电力施工企业的影响

  安全生产能为员工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应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坚持不懈地同麻痹、大意、不负责任三大安全管理敌人作斗争,这是保障电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

  2.3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

  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所有人员通过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违章作业。

  对项目生产管理人员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依法管理、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环境因素能预先进行辨识并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正确做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项目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施工人员的义务。

  2.4提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水*的途径

  要提高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来提高。所谓间接实践就是通过学*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而获得管理知识,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而直接实践则是吃一堑长一智,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

  3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危险、危害因素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危险、危害后果,均可归结为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扩散的结果。要控制能量、有害物质,从项目安全管理上来说,可从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这四方面进行控制。

  3.1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首先要求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设备;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3.2要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设备是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只要掌握其规律,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应能有效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3.3要合理利用、适应环境(时间、空间和技术)条件: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加夜班、节假日、人的精神状态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节。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3.4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从项目经理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4项目管理层如何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

  4.1抓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形成正确的项目安全文化

  项目管理人员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项目管理人员要把项目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4.2树立科学的战略思想

  我们坚信,出除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是项目管理成功的基石,是项目效益的前提。

  4.3加强安全管理的方法

  4.3.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在项目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项目效益就无从谈起。

  4.4.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和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

  4.4.3建立起安委会领导下的以行政管理体系为核心、以技术保障管理体系为主体、以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思想保障体系基础、以群众监督体系为保证的.安全管理体系。使五大体系充分发挥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是这几个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都要不断地给予完善。

  4.4.4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加强施工危险点分析,开展危险源调查,制定危险点清单。在此基础上制订危险点预控措施,通过消除、隔离、疏导等方法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发生。

  加大重大危险整改消除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部进行重点监控,做到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

  制定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并定期演*。建立起各单位相互联动,建立起现场医院、就*人民医院相互联动的机制。

  认真做好现场警戒和清场工作。大型脚手架拆除、塔吊组立、高空落物区域等高危险作业场所切实做好警戒和清场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4.4.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发电厂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

  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4.4.6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制定创一流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标准实现管理制度化和标准化。

  5结论

  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中的头等大事,而项目经理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项目经理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9

  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分析*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3)、布置*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4、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5、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6、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班组安全员——作业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

  7、安全管理确认制机具可靠性——设备员负责执行现场吊点可靠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性——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歇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到位性——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安全状况——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8、落实安全管理联保互保制同工联保,同班联保。互相监督,互相保护。并报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安全人审批存档。

  9、实行旁站制和日清制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10、落实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2)、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4)、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卡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台帐违章处理记录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文明施工检查记录施工用电检查记录安全事故台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1、落实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2)、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选配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并指导、支持其开展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5)、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6)、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7)、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9)、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5)、协调各作业体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6)、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7)、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13、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2)、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基础工程、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3)、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14、项目经理部作业长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3)、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4)、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5)、具体负责落实施基础坑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6)、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按*面布置图摆放材料保持施工道路通畅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及时清理和外运建筑垃圾负责管理施工区域出入口,车辆冲洗等7)、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15、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1)、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3)、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4)、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5)、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临边防护、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7)、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

  第1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要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第2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和公正的原则。

  第3条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企业总体管理制度。

  第4条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第5条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第6条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第7条对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第8条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响企业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9条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

  第10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条项目经理部对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审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管理

  第12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1)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2)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4)项目经理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5)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目标。

  (6)项目经理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第13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的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项目经理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第14条项目经理部进度、质量管理以进度、质量与目标及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

  第1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订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第16条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企业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第17条具体管理办法同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

  第18条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现追溯性不强或资料分不清责任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相应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员对资料和资料反映的相关工作环节负全责。

  第19条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出现资料失真或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资料反映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对该工作负全责。

  第六章项目经理部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第21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项目经理部内部与项目经理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企业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项目经理部则是企业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企业保持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企业与外部、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产生良好的组织行为,减少消耗,提高效率。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11

  为明确财务责权,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公司工程项目财务预算控制,特设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各项费用。主要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直接消耗于工程施工过程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清杂费。

  人工费是指工程直接施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此项费用应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月末提供的考勤簿、派工协议书及建筑安装工程预结算等用工原始凭证核算。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构配件、零部件)及周转材料费用等。材料费用包含外购材料费用和公司库存材料费用。

  1.外购材料费用主要由购价、包装费、税金、运输费、保管费构成,此项材料费用由项目经理按公司给出的该单体工程项目〈物料采购预案〉提供相应的.物料申购单,ae工程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物料采购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批后的物料申购单向财务部进行请款,出纳根据〈物料采购预案〉对物料申购单进行复核后办理借支手续。工程材料费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2.公司库存材料费用是指将公司库存材料用于各工程项目中所产生的材料费用,各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展开前,设计师应优先考量公司库存材料存量。各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应按设计将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公司库存材料向物料仓储员签领,物料仓储员按库存价格开具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单,第一联物料仓储员留底,第二联交财务办理财务手续,第三联交项目经理查验材料。财务部依据出库单将该材料成本由公司转入该单体工程项目成本中。

  3.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如该单体工程项目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如该单体工程未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该项目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采购原始单据上必须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清杂费是指直接费用以外用于施工过程的各项费用,主要含:工程临时费用、现场清理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清杂费用由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向总经理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间接费用是以ae项目管理小组为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工程项目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搭建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例如临时水电费用(见工程项目临时水电管理条例)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相关经办人员凭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该单体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申报,由总经理核批。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是指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交通车辆费、差旅费、临时办公住所费、通讯费、工作餐费等。

  1、管理人员薪资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薪资,主要含:基本底薪、岗位薪、通讯补贴、项目补贴。其中基本底薪及岗位薪按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之岗位级别发放;通讯补贴标准由ae项目总监申报,总经理签批后,按所签批之各人标准在每月薪资中体现。

  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各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文具费用、电脑耗材、办公输出等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工程项目工程量大小,按预算额3‰至1‰的比例划拨至公司帐户,做为该单体工程项目之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所呈之《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申领单》,并结合公司当前配置状况,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综合管理部在经营运总监签核后进行统一置办、配发。特殊情况如需在外自行购置的,应由ae项目总监向综合管理部另外申请,经营运总监核批,方可由ae项目管理组自行购置。各单体工程项目相应发生的相关办公用品费用,综合管理部核办后,提交财务部计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用品管理条例》执行。

  3、交通车辆费用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市内交通费、油费、路桥费及维修费用等,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车辆统计费用,将此项费用计入各单体项目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中。

  4、临时办公住所费是指在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ae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设施、日常用品、房租水电、煤气等。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的此项预算及公司资源配置状况,酌情办理部分资源购置及办公设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库手续。其中,相应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用由综合管理部统计抄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计入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办公设施及可回收再利用之日常用品由该单体工程项目ae项目总监在项目竣工后向综合管理部办理入库归还手续,如有毁损,照价赔偿,相关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各ae项目组管理人员之私人用品不含其中,由各人自行办理。)其他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按《综合管理系统之办公设施、设备管理条例》执行。

  5、通讯费用是指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人员除基本通讯补贴外,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提案、经营运总监核批后的工程通讯费用补贴。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6、工作餐费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相应费用,主要包括:ae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午餐、工作晚餐、钟点厨师薪资等费用,此项费用计入该单体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

  差旅费是指工程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在工程项目地点之外发生的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及采购事宜的费用,由各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按各单体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工程项目小组经办人员提供该单体工程ae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

  各单体工程ae项目管理小组提供的相关原始凭证,须在票据后详列发生时间、地点、费用发生事由及费用相关人员,由费用发生人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12

  为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对本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部署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部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报请公司批复后并实施。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根据项目需要,设工程经理1名,土建专业工程师1-2名,安装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2名,资料管理1名。

  ○3工程项目专业人员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经理向公司负责制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13

  一、每周生产例会质量讲评

  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生产例会,要把质量讲评放在例会的重要议事议程上,除布置生产任务外,还要对上周工动态作一个全面的总结,指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措施要切合实际,要具有可操作性,并要形成会议记要,以便在召开下周例会时逐项检查执行情况。对执行好的施工队可进行口头表彰,对执行不力者要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工程质量表现差的包工队,项目经理部可考虑解除合同并勒令其退场。

  二、每周质量例会

  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持,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分承包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参加,首先由参与项目施工的分承包方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质量上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项目经理部协助配合事宜。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地听取他们的汇报,分析上周质量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并和与会者共同商讨解决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例会纪要,并分发与会者,作为下周例会检查执行情况的'依据。

  三、每月质量检查讲评

  每月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承包方行政及技术负责人对在施工工程进行实体质量检查,之后,由分承包方写出本月度在施工程质量总结报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总后通报项目经理部有关领导和各部门。对需整改的部位应明确限期整改日期,并在下周质量例会逐项检查是否彻底整改。

  八冶集团中原分公司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程项目部

  三检及交接检检查制度

  1、质量检查应贯彻施工操作班组自检,施工队自检,分公司月检、公司季检的原则;

  2、质量检查应采取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班检查相结合形式进行;

  3、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

  1)、操作前的准备检查,检查材料、用具、机械的配合,原材料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按技术质量交底要求操作,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发现违章立即停止;

  3)、收工前的产品检验,检查当天完成的产品,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边检查边提出纠正改进措施,使产品能符合要求;

  4)、各工序、各工种交接互检,每个单位工程相互联系的工种必须由施工员、质量员做好牵线,经处理整改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有关专项检查:根据施工形象进度、环境、气候变化等不同情况,必要时应采取特定的专项检查,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的提高。

  6)、产品(成品)的技术检查,单位工程的主要技术检查工作。如定位标高、轴线、灰线、大样等,必须由施工员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要有文字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构件、门窗的外行、尺寸、型号和试验数据是否齐全、正确、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会同质量员进行检查,复查后作好记录会签,列入技术资料档案。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检查、订购各种材料时,必须按计划规定的规格、质量采购,外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门窗等,必须由产品合格证,并经检查合格,才准进场,同时应按指定地点、分规格集中堆放,严禁使用材质不明、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无试验报告的原料、成品、半成品。

  8)、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整个单位工程的质量综合评定,为此对技术资料必须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对于保证资料中的原材料试验、焊接试验、砼、砂浆试块强度评定等必须做到及时完整、试验数据准确有效,对于工程(产品)应设计的其他技术资料整理,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4、各级各项检查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提出质量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同时根据质量评分,作出奖罚。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为保证项目进场材料性能、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图纸要求,坚持施工质量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进场材料和封样产品不一致、假冒伪劣、低品质等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证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品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合肥万达城项目的工程管理。

  定义

  1、定厂定价:甲方认质认价并确定品牌、供应商,由乙方或甲方按指定的品牌和供应商进行采购。

  2、认质认价:甲方确定质量等级及限定价格,由乙方自行采购。

  三、封样材料分定厂定价封样材料和认质认价封样材料,基本原则如下:

  1、定厂定价封样材料:项目部制定产品技术要求,设计部根据材料所使用部位及影响最终效果不同,选择和确定样品(至少三种);

  成本部组织并参与样品评审;

  最终确定样品后,将材料封样确认单和封样材料黏贴在一起,一份存现场项目部,一份存成本部封样室;

  材料进场后,承包单位应及时报验监理和甲方,甲方项目部应刘存一份项目部人员签字版的材料报验单,材料和封样材料一致、复试合格后,才可大面积用于施工。

  2、认质认价材料封样:成本部通知乙供单位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每种材料同时报送样品(同时报送现场验收记录、材料形式检验报告和出场合格证,作为《材料封样确认单》的附件)至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根据材料所使用部位及影响单体的最终效果不同,甲方工程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监理总工程师现场确认封样(封样一式5份),将材料封样确认单和封样材料黏贴在一起存于现场封样室;

  材料进场后,认质认价材料应及时报验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项目部应留存一份项目部人员签字版的材料报验单,材料和封样材料一致、复试合格后,才可大面积用于施工。

  四、封样材料管理规定

  1、项目工地现场必须设置材料样板室,设计部和成本部签字确认的材料样板,在材料样板室内分类摆放并进行登记,作为材料进场验收和质量验收的依据。(封样材料由甲方项目部资料员统一管理)

  2、材料样板室的建立及管理标准:

  A、样板室:原则上设立独立的材料样板室。

  B、设计封板:设计责任人在样品表面签字封样。

  C、台账建立:各类材料分册建立;

  项目工程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材料样板的台账管理,并实行责任签收制度;

  台账内容包括材料样板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签收时间、编号、应用工程名称及部位、使用期限等栏目。

  D、分类摆放:按土建、装饰、水、电、暖等专业分类布置搁架,规整摆放。

  E、样板室不易(宜)存放的大件或贵重样板(如门扇、大型设备等),其实物图片及相关资料必须由项目设计师的签名确认作为货品进场验收的'参照物。

  F、施工单位(包括独立分包单位)也自行考虑设置存放中标材料、半成品和设备样板的房间,便于货物进场的参照自检。

  G、中标材料发生变更时,其封样(本)应由项目及时更换。

  H、中标材料样板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外借必须征得甲方负责人书面同意,外借中标样板必须按时归还销账。

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15

  一、现场新设食堂必须办理县(区)级以上***门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县(区)级以上防疫部门所颁发的.健康证。

  三、食堂工作人员上岗期间必须整洁、卫生,统一身着工作服、工作帽,食堂内禁止住人。

  四、食堂内灶台、案台必须贴面砖,操作时生熟案必须分设并有标识,职工食品加工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五、食堂内应加装排风设施,保持室内通风,并应设置纱门、纱窗、纱罩、灭蝇灯等灭蚊蝇措施;门扇下端应设置不低于30厘米的铁皮包装,下门缝不大于1厘米,防止老鼠进入或啃咬。

  六、食堂内食品物品必须分类上架存放并有标识,食堂内不得兼做宿舍。

  七、必须保持食堂内外卫生,生活垃圾及时入池,泔水桶加盖,并保持干净卫生。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扩展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菁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务必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职责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职责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齐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职责有班组长和当事职责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职责。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必须的奖励。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达州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基本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基本建设的任务是制定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期建设计划及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及实施,负责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功能定位、项目报批、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建设工期、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

  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督的范围与内容,范围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修缮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的维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维修修缮项目包括50万元以下的装饰工程、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修缮项目)。

  第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及其它各种手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做到依法规范,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学校应对基本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晰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机构是大竹县教育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期建设计划和中长期教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审核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指导学校进行基本建设工作和协调处理学校基建工作中有关问题等。

  第八条

  学校行政对学校建设项目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应根据基本建设任务建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具体负责对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基建、财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基建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上报,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工作,负责执行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及全过程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应建立责任制,学校基建工作的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与第二责任人,对该此项工作和廉政建设负首要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应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从项目的论证报批、工程招投标、勘探设计、项目施工、工程技术、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到项目的竣工验收等。学校建设项目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对该建设项目的选址、环境评估、建筑面积、建设标准、使用功能、资金筹集、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附有通过招标选定的设计方案。报告应根据国家和市**对建设项目有关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设内容和工程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学校应及时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与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验收时,除对建筑工程实体进行验收外,还应认真查阅施工过程中对项目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及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应责成施工及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与施工及有关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在工程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保修的范围、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

  第三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及教育部规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积指标,对校园(校区)进行总体建设规划。校园总体建设规划要体现“以人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为发展留有必要的余地。改扩建的校园要保留学校历史文脉和原有建筑的风格风貌。校园总体建设规划经审定后,学校基本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划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选择优秀的设计方案,保证校舍建筑外型的美观和结构的安全。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是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设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建筑规划、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工程技术、设备安装要求及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对建设项目做出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设资金的概算,由学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该建设项目的最高投资限额,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学校和设计单位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纳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方案,使初步设计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学、合理和适用。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

  第十八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基本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公*、公正和科学择优的招标办法,选择优秀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备及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九条

  学校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合理确定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和工期,招投标的时间不得少于法定时限。学校必须向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资料,合理编制标书(预算)。

  第二十条

  建立招标代理制度。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一律实行招标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中介库。招标代理单位、预算编制单位实行轮换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达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集中公开招标实施办法》实行。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项目学校采取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单项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内的修缮项目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方法按照《达州市学校(单位)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设项目评标小组,由学校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评标小组的成员组成。一般情况下,学校参加评标人员不得超过评标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他评标专家由招标管理部门根据评标专业技术需要,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评标专家占评标小组成员的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二。具体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及保密纪律等,按照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或由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商定。维修项目招标按照《学校维修项目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中标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大宗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依法订立合同。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工程发包时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工期。学校在与各有关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须签订基建工作廉**议书及安全协议书。

  第五章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学校校舍的安全和质量必须严格贯彻***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面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从设计到施工的各个环节确保学校建设工程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隐蔽工程要及时进行测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个施工程序。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材、水泥及有关建筑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学校、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按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保证工程质量的等级要求。

  第二十六条

  学校要自觉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和监督中发现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隐患,应限期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学校应暂缓拨付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学校、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各单位项目实施的第一、第二负责人,也是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根据事故原因追究各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原有校舍进行改扩建和装修的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改扩建工程或装修工程,应在施工前委托该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做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和未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基本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校在建设项目实施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应及时上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应对处理工作。

  第六章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全面贯彻“坚固、适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方针,必须坚持资源节约原则,建设“节约型”校园。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规范装修标准,推行限额设计。装修标准一般采用中档标准,主要材料的选择档次为中档适度偏上。

  第三十二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阶段造价控制,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全工程造价控制。学校应对基本建设项目基础、主体、竣工实行三阶段造价实行动态控制,在项目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后的十四天内分别提交基础、主体、阶段结算;如对上阶段造价超出较多的项目,将在下阶段采取降低装修标准、减小规模的方式,控制项目总造价。

  第三十三条

  应遵循公*、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施工现场签证包括:现场技术核定、材料签证、其它现场签证、补充规定。

  第三十四条

  强化现场技术核定制度。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后,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签认后方可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学校还应征得市教育局书面批准。

  第三十五条

  加强材料签证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未明确定价、定规格、定品牌、定产地厂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标文件约定风险范围的材料、施工期间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调价的材料以及建设方认为须签证的材料的签证管理。

  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七日将预购材料清单提交现场代表,由现场代表认可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规范材料签证,材料签认价格参照建经信息和市场价格,并参考3家以上厂家的价格。材料签证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材料供应时效、价格,签证价格签认还应明确采管费、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因素。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应拖延或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者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第三十七条

  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决算管理。项目竣工后28天内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由市教育局提交给市财政局审定;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由项目学校与监理单位组织初审后,提交给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计处组织审定。基建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修缮项目的竣工结算及决算资料的提交内容和程序,具体办法按照《达州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与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洪教计字(20xx)4号]执行。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实行估算、概算、决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内允许调整,决算在概算10%幅度内允许调整;如存在基础特别复杂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应及时提交专门调整报告,待调整获得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未获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门批准的超额投资由项目学校自筹解决。

  第七章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设工程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其内容包括从项目提出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和阶段的文件、合同、资料和图纸等,都要严格地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2、工程概预算及批复文件;

  3、招标文件;

  4、合同文件;

  5、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竣工图纸;

  7工程设计变更、甲方签证;

  8、工程结算书;

  9、工程量计算书;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

  12、施工组织设计;

  1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

  14、工程开工、竣工验收报告;

  15、学校施工日志;

  16、施工图纸;

  17、投标文件;

  18、其它资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证明等)。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具体要求。工程设计变更、签证:工程设计变更,要求分专业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字及设计单位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与竣工图相对应。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归档文书要求。工程签证,要求根据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每一页要求有统一的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的内容、份数和页数,并且对所有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所有资料应保证一式三份。

  第四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学校与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供应等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管理,检查各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要认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

  第八章建设工程项目的保障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学校基本建设工作必须坚持勤政廉洁原则。建立健全勤政廉洁和监督制约的制度措施,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增强基建管理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干干净净做事谋发展,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第四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基本建设工作队伍建设,要选聘政治素质好和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基建队伍。结合学校基建工作的特点,为基建干部提供必要的学*、办公、防护、交通等各种工作条件,保证基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工作先进、取得优良业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

  学校要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坚持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培训。提高学校基建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责任制度和工作纪律。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约措施和追究办法。

  第四十七条

  学校基建工作人员不准在与工程有关的单位中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接受对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回扣等好处,无法拒绝的,应一律上交学校;不准参加对方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要求和接受对方为自己及家属提供的各种利益;不准向对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学校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及工程分包经营等活动;不准向对方泄露招标标底等有关保密内容;不准损害学校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准擅自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

  第四十八

  条学校基本建设监督工作,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监督与自律相结合,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依法严格,全面覆盖。

  第四十九条

  学校要加强对决策工作监督。重点监督决策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决策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并记录在案等。

  第五十条

  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重点监督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方式,评标成员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评标过程是否公*、公正,有无故意规避招投标或弄虚作假等。

  第五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合同的签订手续是否完备,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合同的条款是否与招投标要求相符,合同的变更是否符合程序规定,合同的双方是否诚信守约。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基建重大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监察人员应参与重大设备或大批量大额物资采购工作,重点监督采购是否按照程序严密、操作透明、集体决策、合同约定、择优购置、责任明确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五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责任履行的监督。重点监督有关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职责实施管理,各责任人员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职责。

  第五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对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有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工程项目,工作人员有无违反规定以权谋私或造成损失,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等。

  第五十五条

  学校要加强群众对学校基建工作的监督。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基建工作公开。实施学校建设项目责任人、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现场挂牌公示制度,设立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监督工作由监察、审计、财务、基建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采用参与、询问、检查、调查、追究等方式进行。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在建设中不按规定办事、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违反有关廉政规定的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根据其所犯错误情节轻重由学校分别给以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可对项目学校缓拨或停拨市级建设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3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职责;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资料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务必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一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贴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贴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贴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贴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贴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整度不贴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层*整不贴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一天检查合格率应到达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务必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必须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4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场地*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5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礼貌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职工务必热爱自我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2、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分清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移交**机关处理。

  3、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4、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5、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务必有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状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7、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8、在新建高层及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群众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或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监控设施,破坏工地监控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500元,情节恶劣者,移交**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与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全体参施人员都有职责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地墙、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设备、各种管线及其它成品,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状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

  15、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6、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煮饭炒菜,卧床吸烟,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17、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8、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9、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或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0、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并没收其电器用具。

  21、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出入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2、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3、家属及未成年儿童,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状况要求进场者,务必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否则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24、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用心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25、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我的职责,在职工中个性是新入场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组长务必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我的人,办好自我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7、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职责。

  28、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或开除出场。

  2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监控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奖励100元或视情奖励。

  (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将给予必须的奖励。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6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构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务必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务必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务必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务必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到达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务必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务必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职责。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群众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职责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持续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7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场地*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扩展4)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工程部会议制度

2、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3、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如该单体工程项目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如该单体工程未设有仓管员的,采购人员凭该项目之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原始单据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采购原始单据上必须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4、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5、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6、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7、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8、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9、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10、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11、竣工验收证书

1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13、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14、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15、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16、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17、现场施工要按图进行。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和技术复核制度,对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质量问题,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主要指工长)有义务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权拒绝进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长和质检员应加强协作,搞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18、分部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未及时填报相应的质量技术资料,从而造成信息传递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9、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0、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21、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务必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22、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职责。

23、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务必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24、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2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务必有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状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6、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监控设施,破坏工地监控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500元,情节恶劣者,移交*机关处理。

27、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与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机关处理。

2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29、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30-100元,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职责。

30、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或开除出场。

31、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2、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33、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34、8内外墙涂料、乳胶漆面,应注意是否写明满批白水泥腻子二道;

35、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在工程生产过程中,由于图纸的不完善及建设单位、分包单位的繁琐复杂性、每个工程的特性,必定会产生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分为建设方与施工方分别发出的。这些单子也构成结算的`主要依据。

36、4根据我司目前人员状况,签证单内部流程:项目经理(资料员)写好→预算部与其沟通并修改→资料员→登记上报监理、建设方,项目经理(资料员)在上报以后,得及时跟进催促(按合同规定14天内务必回复)。若1个月左右还没回复,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继续提出,这在结算发生纠纷时,使施工方不至于处被动地位。

37、由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申报工程进度款,同时将申报“工程进度款”复印件给预算部一份;工程进度款的跟进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负责。

38、若建设单位在超过合同规定必须时光(1个月左右)还没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提出。

39、1收集整理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做好竣工结算工作的基础。任何一个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和竣工图为依据,工程的工期、成品质量、材料价格、费用的结算方式等要以工程承包合同、相关协议、补充协议为依据。

40、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41、建立技术交*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42、2未实行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的项目,由专业管理部门或企业管理部负责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的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

43、2设计委托。由项目实施部门提出设计条件及要求,报企业管理部下达设计任务。

44、4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绘制统筹网络图,制定施工进度目标,工程质量目标、安全和现场管理目标等,明确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点。施工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5、2工程项目专用章由计划部门统一管理。

46、4工程项目建成、试车成功后,应及时移交使用单位。在工程项目移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项目实施部门将工程项目专用章返交至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及时书面通知供应部和财务部停止该项目的领料和结算、入账。

47、1财务部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和备料计划,安排项目资金计划,筹资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

48、4财务部依据项目结算书,及时将建设费用转为固定资产。

49、1项目投用后,项目实施部门及时将工艺查定资料及考核资料汇同项目试运行总结报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同时递交监理总结,以此作为监理合同的付款凭据。

50、在现场施工管理过程当中,对下脚料、余料及时进行回收和利用。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扩展5)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菁华5篇)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一)、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2、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3、差旅费报销具体要求参照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

  4、办公费报销由综合办(后勤部)负责统一采购报销。

  5、业务招待费,单次3000元以下应事先报告请示项目部领导,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招待,单次3000元以上招待费以上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能开支。

  6、费用报销审批基本流程:

  7、其他说明:

  凡发生费用后取得报销单据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于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出纳有权拒绝报销,对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名财务不予报销,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二)、材料、办公物资财务管理制度

  1、材料采购人员按照工程部材料采购计划及时采购,所有采购的材料、物品必须附有正规发票(成批采购必须附发货清单),材料运费单独结算的必须附有正规运输发票,且必须附库管人员现场验收入库单,后交由财务会计审核,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出纳才能支付、结算。对于暂时未取得发票或赊购的材料也应将材料入、出库单送交财务,由财务暂估入库挂账。但最终必须有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发票才能列冲暂估入库材料。

  2、发票说明: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应列明单位名称,写清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等事项。同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所有发票不允许有涂改,特别是金额涂改的为无效发票,材料采购人员有权要求发票提供者重新开具。材料采购人员应在采购前向供应商声明,由其提供的发票被税务部门验证为假的发票而对我项目部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库管人员对库存材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对发出材料负有监督责任。每天按照施工现场材料购进和耗用实际的数量,及时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将入、出库单及时上交财务;同时根据入、出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簿;并坚持每周最少一次与财务账簿核对一次,每月末随同财务人员对库房全面盘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材料的入、出库真实、准确。

  3、项目办采购或自有的办公物资、仪器设备由综合办归类建立登记清册。发出时由领用人签字负责保管,原领用人由于工作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对于物资、仪器正常合理耗用费用由项目部承担,由于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由个人赔偿。

  (三)、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制度

  机械进场时,机械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机械管理规定建立机械设备台账信息,详细记录、核对机械入场时间、机械型号、操作手(驾驶员)、按照先签订租赁合同后进场工作的原则执行,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每台机械进行严格计时、考勤,按要求登记《机械设备工作记录》,并于每天下班后将台班记录及时上交财务。月底财务部统计、核实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并依据出租方提供的正规租赁发票,按财务管理要求办理支付、结算手续。临时租赁机械、设备同样严格执行签字程序,根据具体要求进行结算。

  (四)、人工费用财务管理制度

  1、所有人工进场按公司管理要求首先签订《劳动合同书》,同时要求进场人工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由综合办建立人事管理档案。

  2、人工费结算单,必须有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计量员、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项目总工确认,并经财务审核,报送公司领导统一审批,方能作为结算、支付或财务挂账的依据凭证。

  3、民工工资支付应按统一格式结算。表中必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工资标准、考勤时间、应结算工资、实发工资、领款人签字(捺印)事项。

  (五)、印鉴管理制度

  一、财务印鉴范畴: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预留银行印鉴(法人、会计主管章)、会计私章、出纳私章。

  二、财务印章管理

  1、*

  项目部成立,基本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印鉴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刻制,后交由项目综合科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保管

  财务印鉴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单位或项目法人章)由专人或委托授权人保管,银行预留印鉴(会计主管章)由出纳保管,财务私章由财务人员自行保管。

  3、使用

  财务部门所使用的银行汇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财务专用收据及上报税金、银行等部门文件资料需要盖章使用时,由财务经理或负责人审批后,并登记《财务印章使用登记薄》后方可盖章使用。财务人员私章主要用于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加盖处。

  4、废止、更换

  废止或缴销的财务印鉴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交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废止或缴销。遗失财务印鉴时应由财务印鉴保管人员调谐《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综合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财务印鉴时必须登报申明。更换财务印鉴时应由财务印鉴保管人员以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部按批示处理,如需要填写《财务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财务印鉴。

  5、责任

  (1)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权私自使用,但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利,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而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负责人付部分责任。

  (2)单位或项目法人私章的保管着者本人或委托授权人。单位或项目法人私章是单位或项目银行支付印鉴,本人或委托人无用作其他用途的权利,须依据财务科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负责负全部责任。

  (3)项目严禁个人将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印鉴章独立带离项目部使用,如遇需要带出办公使用,需保管人与办事人一同前往监督使用。项目部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项目部财务印章出差的,须将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带离公司。

  (4)所用财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的财务章使用流程,不得从事有损项目部利益之行为。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项目部造成重大损失的,项目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或刑事责任。

  (六)、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出纳根据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资金审批表填写支票日期、用途、金额,经办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并在“支票使用登记薄”登记。

  2、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支票印鉴章分散管理、相互制约,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印鉴私章,项目部负责人印鉴由项目部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保管。

  (七)、财务部人员制度

  项目出纳:

  1、负责项目部所有现金、银行款项收付结算;费用报销;工资管理、结算;负责编制现金收支业务的记账凭证。

  2、对于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每天将前一天结清的凭证、票据传递交给项目会计,每天向项目领导和总公司上报《库存现金日报表》。

  3、完成项目交给的其他工作。

  项目会计:

  1、完成日常账务处理及财务审核。

  2、机械、人工、材料、费用的结算复核,并及时送公司领导审批;

  3、已上交财务部有关合同(机械、人工、劳务协作、材料采购、运输等合同)的归档及管理。

  4、完成每月的各类会计报表和上报工作。

  5、完成项目部交给的其他工作。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2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12、记录

  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

  文件和资料收到登记表

  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

  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

  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

  文件和资料存档(移交)记录

  文件和资料补领审批表

  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3

  为规范西安大明宫东郊项目的工程财务管理,保证我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

  2.严格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资金完成三个阶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3.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后方能使用;

  4.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及时编制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6.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制度规定,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拒绝报账;

  7.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① 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证单位名称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权手续的;

  ② 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超工程造价付款的;

  ③ 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有较大质量问题的;

  ④ 无工程部“维修合格证明单”而要求支付质保金的;

  ⑤ 未办理项目部工程付款会签单,由施工单位人员直接到财务处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的。

  二、加强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领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单,写清日期、用途、金额,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出纳方可签发,签发支票必须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2.基建工程款项开支一律按合同执行,经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变更部分的开支严格按变更程序审批;

  3.支付支票后需尽快报账,一般不超过十天,外出人员不得超过十五天,如到期不能报账要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在未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发生支票遗失现象,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同时办理登报声明作废等事宜。如不报告后果由丢失者自负。

  三、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经签章的合同、协议交财务部门存档(包括临时工程)。(无预算、)无合同、无协议、(无审计部门审计情况)的项目,财务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结算;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施工单位提供工程形象进度;

  (2)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加盖公章)及工程发票,再由监理公司、工程部经理,预算工程师及总工程师签章;

  (3)工程款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经办,工程预算人员负责工程款支付,填制资金支付凭证,按照审批权限经部门主管、财务部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副总裁或总裁签字批准;

  (4)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5)加强对往来账款的核算与管理,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经常核对、及时清理结账,特别是竣工项目与施工单位往来账款的清理,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决算进行结账,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时,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结算款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使用部门认定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后再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6)加强对材料、设备款的核算与管理,建立原材料收发制度和财产清查制度,了解基建工程预算定额,熟悉材料预算价格,随时掌握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把好购货合同关及材料设备采购关。认真审核材料出入库单和汇总表,材料采购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材料验收单必须有交货人,验收人,材料主管和项目负责人的签字,采购数量和单价应与采购合同一致;

  (7)征地、报建、勘察、设计费用的款项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门根据进度按合同办理。

  四、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 财务部门须参与工程合同的审订和修改补充工作,对合同中有关财务内容的约定和规则负责审查;

  2. 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 严格按合同办事;

  4.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5. 合同的签订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人员管理

  1.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基建工程质与量的有效控制;

  2.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现场意识,了解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材料替换及各种与项目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各尽职守 ,保证基本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地进行。)

  六、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责

  1.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结)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以及财务决算审批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负管理责任;

  2.对需要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负责保管及相关审核职责。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东郊项目财务部负责(执行,由总经理批准颁行)。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4

  1.公司为对外的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表在财务管理上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财政、税务、监事会的监督,完成所有者权益的保值、增值和资本的安全营运;具体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根据各项收支预算,组织经营生产,审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

  2.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领导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管理、经济核算、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审查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协助公司领导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

  3.公司财务结算部门,在总会计师及部门主管的领导下,按照部门的岗位职责、行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编写各项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和实施职能监督。

  4.公司设置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1名。同时设置财务结算部,配备正、副部长各1名。

  5.部门设总账、稽核、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往来结算、工资结算、出纳等岗位,可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结算。根据各内部核算单位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由公司财务结算部统一委派财务人员。

  6.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由董事会任免。财务结算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任免,其他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结算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进行考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录用。

  7.凡以公司冠名承接的各工程项目,承包给公司直属的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控股的子公司、非控股的其他成员单位或抵押承包的个人,必须服从公司驻地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由公司驻外办事机构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文件及管理制度,进行各项税金、建立行业管理费及经营管理费的统一征收。

  8.内部核算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协议中的责权、公司各项文件及管理制度,遵循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原则,组织经营、生产,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9.会计人员因工作不称职、失职、违纪处罚下岗、因故调动工作、离职、机构合并、撤销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由财务结算部委派人员办理移交、接收、监交工作。财务结算部将移、接交清册,按年度装订成册随会计档案归档。

  10.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事务中,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要坚持原则,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文件、管理制度的事情,应拒绝办理,同时及时向其单位领导及部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制止、纠正;单位及部门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和部门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5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依据《*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公开招投标指以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7家。邀请招投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3家。

  公开招投标项目由卫生计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同确定施工招标小组成员,然后委托具有*采购基建招标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招投标。邀请招投标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的资质等具体事项,由招标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规,确定项目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以及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投标邀请书等相关文书。

  卫生院应在6月内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领取施工许可

  证和开工建设等工作。

  2、项目实施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基本建设程序是指立项、定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都必须有先后次序的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发包,凡符合*采购的工程项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进行*采购,依法确定实施单位。

  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草签合同文件必须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负责人及院长签字后方可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中的重要工序和环节不可随意更改。

  五、竣工决算

  必须执行工程决算审计制度。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后30日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工程决算所需的资料,并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全权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办理交付项目验收的依据,各单位法人代表要严格把关。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扩展6)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菁选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法规学*。学校要有政治学*制度,保证每周有一小时的学*时间,学*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部、**部、司法部等九部、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建立学*记录,教师做好学*笔记,并写一至二篇心得体会文章,以提高自身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政治敏锐能力。

  2、加强教育理论、新课标、计算机技术的学*。学校要以教科室、教研组、学科组为阵地,强化校本培训,每个教师要以撰写论文、心得、教学反思、优质教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为载体,证明自己学有所得,提高自己的教育水*,业务能力,科研能力。

  3、遵守纪律,以校为家,确保每周五天工作时间。上课做到六不: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进出教室、不打手机、不坐着讲课、不随意调课。

  4、树立严谨教风,培养良好学风。教师做到先备课再上课,语言流畅准确,启发不包办,思考有所思,板书字迹工整,作业批阅准确及时,检查督办落到实处。

  5、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对学生要严爱有度,既反对包庇、纵容、溺爱学生;又反对歧视学困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女生,凡因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女生所造成的`伤害事故,由责任人(教职工)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一旦有此类事件发生,先撤离教学岗位,再调查上报处理。

  6、严守社会公德,真正为人师表。教师要语言文明,不说脏话。校内校外不扯皮闹事,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打牌,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不正当的竞争、竞选活动,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

  7、注重仪表。容貌整洁,服装得体,不蓄长发,不留胡须,不穿超短裤、裙,不穿拖鞋上课,不酗酒。

  8、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保持盎然意志。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处事为人。

  9、为人要朴实诚信,豁达开朗,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公道正派。

  10、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教师不仅要做遵守安全规则楷模,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时时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确保人人安全,安全人人。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2

  一、总体目标

  (一)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二)无职工因工重伤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三)无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倒塌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防护及时,施工机具设备检验检测达标,施工用电执行jgj46-20xx标准,施工现场各类防护符合jgj59-99标准。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目标: 。(达标、市级文明、省级文明)

  (六)其它。

  二、安全达标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制定具体的达标目标

  (一)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台,井架台,计划在通过安装验收后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脚手架材料采用钢管。计划投入钢管吨,扣件只;采用分层搭设、分层验收的办法,坚持先验收,后使用。

  (三)施工用电按jgj46-20xx标准执行,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和tn-s系统配置线路,采用计划投入总电箱只,分电箱只,开关箱只,采用一次规划配备,分次投入使用,确保施工用电达标。

  (四)小型机具的投入(列出小型机具的种类及数量) 。

  (五)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网的`使用,必须达标规范,计划投入张。

  三、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一)建筑施工现场按照jgj59-99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具体内容,将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二)创建(省、市)级文明施工现场。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3

  1、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6、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8、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9、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

  10、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4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安监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向安监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安监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健康安全部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安监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八、职业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安监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九、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职业健康安全部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护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公司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内容规范

  3.1公司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三同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2各部门必须将建设项目的有关审批材料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程序履行审批验收手续。

  3.3凡未经“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准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规进行建设和投产使用的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厉处罚;对发生伤亡事故或因劳动安全卫生设施隐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4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5认真开展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预评价和安全生产验收评价和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在完成项目可行性论证后及进行初步设计之前,聘请具备资质的预评价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其预评价报告书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作为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部门安全设计和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依据。在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投入试生产、使用,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效果综合评价工作后,报有关部门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专项验收。

  3.6各部门要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部门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3.7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管理和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等部门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3.8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劳动行政、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部门进行劳动条件、环境保护检测、危害程序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3.9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劳动行政、环境保护部门。

  3.10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预评价;

  3.10.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3.10.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10.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3.10.4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3.10.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3.10.6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4、相关文件记录

  《文件发放记录》

  《建设项目“三同时”初步设计评审表》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表》

  《制度教育培训记录》

  5、附则

  5.1本制度内容与国家、本市、行业等上级机关规定内容相抵触时,以上级机关规定为准。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6

  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

  2.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4.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

  6.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

  7.工程的维护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起,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8.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

  9.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

  11.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项目负责人依设计文件核报,由主管领导核批领发。

  13.工程竣工结算由该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核对,经主管领导批阅后报审计部审定。

  14.结算工程费必须经审计部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的呈批手续。

  15.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随工负责人签名,或由其单位委派的代表签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对于工程中有少数设施未能按设计规定内容全部建成,但对*期投产影响不大,也应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遗留的问题应落实责任,明确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接收单位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

  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

  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

  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

  (二)鉴定工程质量;

  (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第九条组织交工验收时,施工方应准备好如下资料:

  (一)交工工程一览表;

  (二)材料、半成品、构件合格证;

  (三)隐蔽工程记录;

  (四)施工自检记录;

  (五)设备安装技术资料;

  (六)各种按设计规范进行实验的记录;

  (七)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八)材料代用资料;

  (九)工程竣工图;

  (十)未完工程说明。

  第十条在交工验收中发现的缺陷或整改事项,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界定并明确责任单位,由设计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审查后实施完成。设备缺陷由施工主管部门责成采购部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完善。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的特点,在交工验收阶段,对不影响主体生产的部分可以进行甩项验收,但必须规定所甩项目的完成限期。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通过后,施工主管部门应根据施工合同条款,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三个月内整理好项目结算资料,提交施工主管部门审查后及时送交规划部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第十三条交工验收中的技术竣工、无负荷联动试车、

  负荷联动试车:

  (一)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

  建筑工程:根据施工合同,按照设计采用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技术检查,合格后即为技术竣工;民用建筑工程在技术竣工合格后即可签交工验收证书;工业建筑则可签建筑工程竣工证书。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设备、设计试车规程进行单体试车,合格后,签证单体试车合格证书。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由施工主管部门组织。

  (二)无负荷联动试车

  单体试车后,需对项目所有工艺、设备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签订无负荷试车合格证书。受项目建设性质的限制,无法进行无负荷试车的工程,根据工艺要求,经过通水、通汽(气)等联动试车合格后可签无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证书。无负荷联动试车由施工主管单位组织。

  (三)负荷联动试车

  按照设计和试车规程向联动的工艺设备投料,联动工艺设备按设计要求正常完成生产工艺流程,即表示该设备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试车组人员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认可。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即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正式移交给项目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组织试生产。

  负荷联动试车由项目施工主管单位组织,使用单位负责现场调度和安全操作。

  第十四条工业厂房、建筑物以及消防须提供单独的验收证明书。其他未尽事宜,由施工主管部门在交工验收办理时另行规定。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条件

  交工验收合格项目投入使用后,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产达效或达到项目立项要求,且项目工程结算全部完成的,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的组织

  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由规划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重大项目成立竣工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规划部组织,财务部、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相关外委设计单位、技改指挥部、机动设备部、采购部、监察审计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信息自动化中心、公司办公室、保卫部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参与,验收小组的成员组成及职责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另行明确。

  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以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但所有项目的'交工验收资料及总结材料必须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规划部,由规划部组织设计、财务等部门进行工程项目总结,并提出工程分析报告(包括奖励考核意见)。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的期限

  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完成。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编制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工作报告;

  (二)检查各部门提交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三)受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处理上级部门(验收委员会)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

  (五)对有关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六)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收集、整理、检查各种验收资料;

  (二)编写综合性资料;

  (三)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四)处理验收过程的有关事务;

  (五)项目的总体评价(包括考核);

  (六)完成原始资料建档、存档工作(重要资料须交1份给使用单位存档)。

  第二十条办理竣工验收前,各相关部门须完成的工作:

  (一)设计咨询公司负责完成项目设计情况概述及评价;

  (二)规划部负责完成项目概述及投资效益分析;

  (三)监理公司负责完成监理工作报告;

  (四)施工主管部门负责提供土建、建筑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各类特殊设备的使用许可证、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记录、分项工程的汇总表(按合同分)、建筑工程竣工证书、试车资料,编写项目施工概述等;

  (五)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环境评估、劳动卫生、消防验收分别由职能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批文;

  (六)采购部负责提供设备监制资料;

  (七)由施工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生产部、信息与自动化中心、机动部、采购部及使用单位提供试生产规格资料,生产准备、试生产、作业资料,生产工艺流程、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的质量评定资料,编写设备考核、试生产、设备试车报告等;

  (八)监察审计部负责完成项目审计报告;

  (九)财务部负责完成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十)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档案资料的清理工作,并办理项目档案验收。

  第二十一条重大项目竣工验收的工程结算,由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委托相关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第二十二条上级部门主持的项目的竣工验收,须在限期内整改的内容,由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二十三条设立竣工验收专项管理费用(一般为项目总投资的0.5-1.0‰),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竣工验收工作中的资料准备、加班等费用,由项目验收小组掌握控制。在竣工验收中所发生的业务、办证费用,据实列入工程成本。

  第四章项目后评估

  第二十四条项目后评估条件

  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后组织后评估工作。

  第二十五条后评估的组织

  由规划部组织进行后评估。公司成立后评估工作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主持,规划部组织,财务部、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相关外委设计单位、技改指挥部、机动设备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能源中心、技术中心、市场部、销售部、公司办公室、保卫部、社会事业部等部门及使用单位参与,后评估工作小组的成员组成及职责在项目后评估时另行明确。

  第二十六条后评估的时间

  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后组织后评估工作。

  第二十七条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编制后评估工作计划、工作报告;

  (二)检查各部门提交的后评估技术资料;

  (三)对有关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第二十八条后评估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收集、整理、检查各种验收资料;

  (二)编写综合性资料;

  (三)处理后评估过程的有关事务;

  (四)项目的总体评价(包括考核)。

  第二十九条项目后评估模板及责任单位

  (一)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审批的主要内容(规划部)

  1、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流程简述;

  2、投资项目审批主要内容简述,包括:

  (1)项目总投资(含:工程静态总投资、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3)项目建设周期

  (4)项目投资效益

  (5)项目产品市场的主要结论

  (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总体描述:技改部)

  1、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资金筹措情况(财务部、规划部)

  2、项目实施进度及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技改部)

  3、项目实际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建设所需材料的招投标情况(企业管理部、采购部)

  4、项目工程监理情况(技改部)

  5、项目单体工程交工验收及热负荷试车情况(技改部)

  6、项目建设质量控制情况及效果(技改部)

  (三)项目投产达产情况(总体描述:使用单位)

  1、项目主体设备运行状况(机动部)

  2、产量完成情况(生产使用单位)

  3、产品品种完成情况(技术中心为主,生产使用单位为辅)

  4、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技术中心为主,生产使用单位为辅)

  5、节能环保执行情况(能源中心,安全环保部)

  6、产品市场销售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销售部)

  (四)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总体描述:规划部)

  1、项目验收单位及验收日期(规划部)

  2、项目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规划部)

  3、项目验收报告提出的主要完善建议(规划部)

  (五)项目财务运行情况(总体描述:财务部)

  1、生产总成本及单位成本完成情况(财务部)

  2、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财务部为主,使用单位为辅)

  3、项目对全厂财务运行的影响情况(财务部)

  (六)对项目的总体评估(总体描述:规划部)

  1、对项目审批流程的评估(规划部)

  2、对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周期完成情况的评估(规划部)

  3、对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的评估(规划部)

  4、对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的评估(企业管理部)

  5、对项目工程监理情况的评估(技改部)

  6、对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评估(规划部)

  7、对项目投产运行情况的评估(生产管理中心)

  8、对项目节能环保效果的评估(能源中心)

  9、对项目消防、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的评估(保卫部、安环部、社会事业部)

  10、对项目财务运行情况的评估(财务部)

  11、对项目产品市场的评估(市场部)

  12、项目对全厂财务运行情况的评估(财务部)

  (七)后评估结论(技术中心、生产管理部、使用单位、规划部、技改部、机动部、销售部、市场部、财务部等单位及相关人员)

  (八)建议(技术中心、生产管理部、使用单位、规划部、技改部、机动部、销售部、市场部、财务部等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十条设立后评估专项管理费用(一般为项目总投资的0.5-1.0‰),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后评估工作中的资料准备、加班等费用,由项目后评估工作小组掌握控制。在后评估中所发生的业务、办证费用,据实列入工程成本。

  第五章奖励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未按照交工、竣工验收领导小组或验收组织部门、后评估工作小组的工作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资料的准备及办理好各专项竣工验收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0元/项。

  第三十二条在项目立项依据齐全、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各专项竣工验收和项目的竣工验收被**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被处以罚款的,所罚款项由责任单位承担,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列入该单位主管领导业绩考核范围。

  第三十三条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由组织单位提出奖励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对参与工作的各部门实行奖励,在项目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后评估报告为项目管理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大修工程以及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总承包的项目竣工验收在总承包合同中予以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规划部负责解释。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或者通信网络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为“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台”(以下简称“管理*台”),实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招标和投标

  第六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招标人邀请招标的,应当向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1.5%,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费用明显低于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的,方可被认定为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情形。

  第七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外,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第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自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起2日内通过“管理*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备案表》(见附录一)。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条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可不再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除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外,还应当在“管理*台”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技术要求和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或者交货时间和地点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

  第十二条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要求;

  (四)业绩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

  (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项目的技术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八)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所有评标标准、方法和条件,并能够指导评标工作,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作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当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

  第十五条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范本。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业绩;

  (三)勘察设计团队人员;

  (四)技术方案和技术创新;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

  (六)技术支持与保障;

  (七)投标价格;

  (八)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

  第十七条监理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和业绩;

  (三)主要监理人员及安全监理人员;

  (四)监理大纲;

  (五)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标价格。

  第十八条施工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业绩;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施工设备及施工安全防护设施;

  (五)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标价格;

  (七)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和履约表现;

  (二)投标价格;

  (三)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

  (四)组织供货计划;

  (五)售后服务。

  第二十条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鼓励通信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第二十一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段数。

  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

  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或者有关货物、服务的类型、预估招标规模、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等;对与工程或者有关服务进行集中招标的,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人对应的实施地域。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可以对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招标人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明确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并且应当预估项目规模,合理设定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不得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进行集中资格预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管理的规定。

  集中资格预审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继续完成招标程序,不得直接发包工程;直接发包工程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后,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召开投标预备会的,应当向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划分标段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上标明相应的标段。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不得开启,并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存档备查。

  第三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七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划分标段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某一标段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该标段不得开标,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对该标段重新招标。

  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开标,记录开标过程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唱标内容;

  (三)开标过程是否经过公证;

  (四)投标人提出的异议。

  开标记录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签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开标地点的,招标人应提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确保其有足够的时间能够到达开标地点。

  第二十九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通信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掌握通信新技术的特殊人才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视为具备本项规定的条件;

  (二)熟悉国家和通信行业有关招标投标以及通信建设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具有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未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或者未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组建和管理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个别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直接确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管理*台”抽取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对抽取过程进行远程监督或者现场监督。

  第三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复杂、评审工作量大,其评标委员会需要分组评审的,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且每组每个成员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分组方案应当经全体成员同意。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其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与负责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三十三条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人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投标人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部分投标人在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人被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五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不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中标人数量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评标委员会分组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第三十六条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

  (二)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三)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四)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五)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七)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八)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九)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管理*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依次确定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且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等应当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一致。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中标价格、预估合同份额等主要条款。

  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对中标人的中标份额进行调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调整规则。

  第三十九条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增加配件、增加售后服务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要求。

  第四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通过“管理*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表》(见附录二)。

  第四十一条招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招标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保存。招标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评标报告;

  (四)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六)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备案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表》;

  (七)其他需要存档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在所有项目实施完成之日起30日内通过“管理*台”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第四十三条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可以查阅、复制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必要时,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通信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的,由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处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招标人自行招标,未按规定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二)未通过“管理*台”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

  (三)招标人未通过“管理*台”公示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中标人后,未按规定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一)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未载明所有资格审查或者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二)招标文件中含有要求投标人多轮次报价、投标人保证报价不高于历史价格等违法条款;

  (三)不按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四)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时未重新招标而直接发包;

  (五)开标过程、开标记录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

  (六)违反《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限制、排斥投标人;

  (七)以任何方式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其指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招标文件未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为评标依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评标结果。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或者集中资格预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通信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通信行政监督部门建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总体情况、公开招标及招标备案情况、重大违法违约事件等信息。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9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业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质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各种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大型修缮工程的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

  一、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7.《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xx〕648号)

  8.《吉林省**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吉政发〔20xx〕2号)

  9.《关于印发***年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提示:按当年文件执行)

  第二章 立项与审核管理制度

  一、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三、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四、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1、项目归口科室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2、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各部门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3、主管副主任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4、财务归口科室按评审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财务归口科室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

  5、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单位党委审批,经批准后由项

  目归口科室文件形式上报市**申请工程项目建设计划。

  6、市**以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批复形式批准立项。

  7、项目归口科室与财务归口科室根据省***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计划中项目名称、建筑面积、计划投资、建设地点、使用功能等必须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一致。经单位党委批准后,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概算预算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本单位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管理,促进概预算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阶段的设计概算,指对设计是否超限额设计基准价、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从经济角度作出评估。

  三、本规定所称施工图预算是对应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包括总包施工图预算和分包施工图预算以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

  四、本规定所称总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五、本规定所称分包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联营合同或者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六、本规定所称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七、本规定所称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图纸中包含但不属总承包自行施工范围内,且需总承包单位对其现场施工进行管理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制度。

  八、本规定所称独立发包工程是指总承包范围外因建设单位整体建设需要,通过直接招标或选定长期合作单位方式,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独立工程。独立分包范围见工程招(议)标管理制度。

  九、工程概、预算工作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设计出图、工程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十、本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设计概算管理、总包/分包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预算管理、专业承包工程标底管理、附则、工作操作指引等内容。

  十一、财务归口部门负责编制除“两点一线”工程、设计修改变更工程、工程签证、议标工程外的全部设计概算。

  十二、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由单位党委审批,可将项目外委给单位确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概算。

  十三、设计公司在完成初步设计后,由设计代表报送财务归口部门。

  十四、概算接单程序:本单位项目归口科室接到设计图纸后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并于收图当天建立台帐记录。

  十五、图纸要求:

  1、编制设计概算的图纸,必须是经过本单位设计科室审批确认过的图纸。

  2、设计图纸须明确工程所属板块、工程所在地、单位工程名称和编码。

  3、设计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

  十六、设计概算完成后,编制人员须编制设计概算指标分析表,科目、计算范围、口径须与限额设计基准价保持一致,与限额设计基准价进行分析比较。

  十七、财务归口科室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

  十八、完整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子版预算文件包含:

  1)软件版预算文件;

  2)工程量计算底稿;

  3)封面、编制说明及造价汇总表;

  4)往来文件;

  5)专业承包施工图电子版。

  2、纸版预算书主要包含:

  1)专业承包工程预算书封面;

  2)编制说明;

  3)主要材料一览表(须标注规格型号、品牌、产品等级、价格来源、材料分类等);

  4)图纸目录。

  十九、工程招标与预算管理小组下属各对口科室应建立完善的专业承包工程预算的资料存档管理和台帐管理体系。

  二十、设计变更预算编制完成后,需及时更新各项目的动态成本报表。

  二十一、本节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适从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二、本规定由本单位财务归口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章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数量和有关情况介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方法、时间及收费金额;

  (四)招标开始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等。

  第二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第三条市财政局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会同采购部门编制招标文件,经专家审核、采购部门确认后发布。

  第四条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四)评标原则;

  (五)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

  (六)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

  (七)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八)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

  (九)合同的特殊条款;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也不得含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六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因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撤销招标文件。

  第七条 招标文件收受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必须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同时抄告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八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第九条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标函;

  (二)投标方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四)投标项目数量价格表;

  (五)开标一览表;

  (六)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十二条 开标前投标文件不得启封。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

  (二)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

  (三)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

  (五)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十四条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采购部门代表参加。同时邀请纪检、***门列*,必要时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 开标时,应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投标报价以及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制作笔录,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部门全权代表、招标机构代表和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享有独立的评标权,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比较质量、性能、价格、售后服务、交货期限和投标方的资信等因素,依据确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十九条 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评标工作情况、资格,不得与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

  第二十条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别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一)价格评选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选择评标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二)综合评标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价格、性能和质量比最佳的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票评标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由评委投票,得票多的为中标候选人。

  (四)打分法。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根据价格、性能、质量、服务等因素在评标总分中所占比例,由评委进行打分,得分多的为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 评标结束后15日内,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通知各采购部门,经确认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管理

  第一条由项目主管部门依据工程设计图编制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书;依据相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经审核、审批后组织工程施工。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审批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第三条财务归口科室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四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进度安排,科学组织,周密部署,用文明规范的管理方式保证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

  第五条单位应严格控制建设项目设计和洽商变更,严格履行项目管理部门、监理部门及审批部门对变更项目的审核及审批程序。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六章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一、工程变更程序

  1、工程变更提出单位:在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均有对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必要的变更要求,具体的提出单位包括设计院、甲方(本单位)、施工单位等。

  2、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问题提出变更,应提供设计变更的图纸和说明,设计管理部审核后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并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按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项目归口科室盖章后将一份工程变更资料原件交本单位归档,其它设计变更图纸和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单》由财务负责人交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各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工程变更资料复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3、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要求工程变更的必须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并附变更原因交监理机构审查后交主管副主任审核后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并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按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项目归口科室盖章后将一份工程变更资料原件交本单位归档,其他设计变更图纸和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单》由主管副主任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工程变更资料复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4、本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项目归口科室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并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按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办公室盖章后将一份工程变更资料原件交本单位归档,其他设计变更图纸、说明、《工程变更通知单》原件由项目归口科室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办理文件签收手续,工程变更资料复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二、工程变更审批流程

  提出单位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和相关文件——监理公司审查盖章——项目归口科室组织相关专业审核签署意见——项目归口科室负责编写工程变更文件填写《工程变更审核表》——按工程变更费用审批权限要求签署意见——印章管理人员核查并在《工程变更通知单》盖工程部专用章——相关单位签名盖章——监督实施。

  三、工程变更费用审批权限:

  1、设计变更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负责人签批。

  2、设计变更费用在5000~10000元者,主管副主任签批。

  3、设计变更费用在10000元以上者,除按以上两条要求外,必须由造价咨询公司分析原因并出具分析结果报主任签署。

  4、涉及项目外立面、外墙色彩,建筑功能等大的变更则必须由单位党委决定。

  第七章 项目资金控制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项目备用金

  1、项目部借支备用金,用作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

  2、备用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归口部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主管副主任签字同意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2日内到财务归口部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副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借款人到本单位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归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5、财务归口部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三、项目资金使用

  1、办公用品及项目部采购的零散物品,由专门人员定点采购,并附采购清单,说明结帐时的折扣情况。

  2、所有报销的单据必须在48小时内按规定粘贴上交到本单位财务审计科。超过时限,无特殊情况不报销。

  第八章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要依据以下内容

  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安全专篇、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单、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意见等。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部门

  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本单位项目归口科室组织,财务归口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验收时间

  本单位接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一个月内组织验收。

  四、验收议程

  1、由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概况向验收组进行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设计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变更等。

  (2)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采取的主要施工工艺。重大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更改及隐蔽工程等)及重大事项处理记录。

  (3)项目投资:包括批准概(预)算、合同价款、结算和预计工程总造价。

  (4)初步验收情况通报:包括主要工程质量、系统运行情况、和主要指标监测情况等。

  (5)剩余工程及其安排。

  2、与会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由施工单位进行专业分组,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

  3、集中讲评

  (1)由各组长进行统一讲评,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并提出最终验收结果。

  (2)施工单位就验收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表态。

  (3)主持人进行总结定论。

  4、根据讲评意见写出验收纪要,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按期完成。落实意见与纪要一并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保存。通过验收形成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由验收人员签字。

  5、凡未完成设计、纪要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不签证竣工验收证书,不得办理竣工结算。

  第九章 项目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本单位建设项目决算的管理,控制建设项目的成本支出,使建设项目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管理事项。

  第三条相关定义

  1、本制度中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指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2、竣工决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建设项目竣工图和建设项目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四条相关职责分工

  1、项目归口科室负责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书。

  2、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需积极配合财务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3、财务审计负责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查。

  第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财务归口科室决算人员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书,其编制依据如下:

  1、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预算或扩大初步设计后的预算及修正预算;

  3、建设项目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标的、承包合同、建设项目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以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第六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书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书之前,预决算人员需要清点物资,对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项进行盘点核实,并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

  3、竣工资料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进行实地测量,对照、核实建设项目变动情况,核实造价;

  4、严格划分和核定各类投资;

  5、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6、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第七条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财务处理、财产物资情况及债权的清偿情况;

  3、资金节余、基建节余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八条造价管理部负责编制的竣工决算务求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简明扼要,能够真实、客观地说明问题。

  第九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报本单位党委进行审核审批。

  第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归口科室负责解释和修改。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

  三、术语和定义

  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四、职责

  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是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

  2、生产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执行部门。

  3、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与管理。五、工作程序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

  (4)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预防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

  (6)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论。

  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4)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查一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其进行评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的依据;

  (2)建设项目概况;

  (3)建设项目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理化性质、毒理特征、浓度、强度、分布、接触人数及水*、潜在危害性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险程度分析;

  (4)职业病防护设置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

  (5)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6)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7)对预评价报告中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

  (8)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

  (9)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10)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5、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的建设项目,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6、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4)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

  (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8、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承担建立责任。

  9、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10、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1、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12、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7)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一件;

  (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

  (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3、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

  (4)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7)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10)(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15、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

  六、记录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台帐》

  2、《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台帐》

  3、《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2

  1、拟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制定生产计划,签订工程合同。

  3、分配工程任务,与施工承包人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

  4、协助业务人员联系工程。

  5、进行工程产值统计、工程进度对比,督促各工程按计划进度完成任务。

  6、负责施工队伍管理。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回访,落实工程保修。

  8、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处理。

  9、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设备采购计划,根据各工地需要进行设备调配。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职责

  安全设施“三同时”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四、管理内容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的设施和技术。

  3、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2)设计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安全设备设施的变更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7)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管理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2、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的设施和技术。

  4、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5、公司相关各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4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励制度。

  一、全体教师应当自觉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治教。

  二、自觉形成良好的`师德风范,加强师德修养,树立“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形象,以规范的言行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上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育人先育已,教育行为要注重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办公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和教学“六认真”等管理制度,教师应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不擅离职守,上课不使用手机、不吸烟,严谨治学,不弄虚作假等。

  四、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教学教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五、全体教师应服从组织安排,乐意接受学校分工,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应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六、全体教师应严格服从学校管理,改正自由散漫的作风,值日要及时到位,值班应履行职责。

  七、全体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风尚,不以教谋私,不以教谋财,不向学生吃拿卡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推销资料,不得重利轻教。

  八、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育学生应善于引导,注意方式,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后进生,正确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勤于育人,不致使学生流失。

  九、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规,执行教育收费制度,不搞个人收费,不搭车、不加码、不巧立名目收费,禁止一切乱收费行为。

  十、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教师不仅要做遵守安全规则楷模,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时时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确保人人安全,安全人人。

  十一、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见成效,行政值日领导每天负责督促落实,月月检查,每期评选优秀工作者五名。

  十二、上述师德师风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一律与评优晋职、认资竞聘挂购,实行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声誉或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除依法处理外,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聘。

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15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4、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的设施和技术。

  6、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7、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扩展7)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优选【五】篇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与招投标活动,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州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重要设备、材料;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以及与项目配套的线路、管道、绿化及各种设备设施的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在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工程建设类招投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投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负责招投标活动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其中部分实验室改造项目(实验室家具、通风、洁净等)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

  第二章招标采购前期工作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采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论证与审批。

  (一)基本建设项目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由后勤管理处按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二)维修改造项目按预算金额分类论证审批。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后,报校长审批;

  4.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后,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5.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后,报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招标采购的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和询价等。招标活动的组织形式分为有形建设市场委托代理招标和学校组织招标。

  第六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可直接确定供应商。

  第七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通过谈判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第八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以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学校组织招标:

  1.与施工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学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州苏市(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建设市场实施招标采购:

  1.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xx*方米以上的;

  3.与施工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

  第九条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以协议服务为主要形式。

  第十条因特殊原因,无法进州苏市(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建设市场公开招标的,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后,可由学校组织招标。

  第四章招标采购程序

  第十一条 有形市场委托代理公开招标的,由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办理委托手续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招标程序一般如下:

  (一)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

  (二)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三)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并备案;

  (四)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并备案;

  (五)招标人组织投标预备会或澄清答疑;

  (六)投标人送达标书、开标;

  (七)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

  (八)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九)中标结果公示;

  (十)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合同备案。

  上述程序当中的具体要求按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招标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投标工作小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须知;

  3.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4.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5. 投标人的有关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供的有关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

  6.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7. 合同主要条款:如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设备采供方式及清单等;

  8. 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性条款;

  9. 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等;

  10. 投标报价要求及其计算方法(包括编制报价的依据、主要设备及材料品牌和工艺要求、供应方式,未计价材料价格处理方法、标价浮动范围等);

  11. 是否全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等承诺性说明;

  12.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担保方式要求;

  13.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要求,可随附投标文件格式化范本;

  14. 评标的依据、标准、方法和定标原则。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

  1.招标公告一般包含下列内容:报名资格条件;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要求投标人提供有资格证明、资信状况文件、拟派项目经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情况及其*五年来已完工工程,在建工程等业绩情况材料。

  2.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含下列内容: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申请日应当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三)组织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超过9个的,可采用随机抽签等方式确定投标人。

  (四)发售招标文件。

  (五)踏勘现场与招标答疑。根据项目情况需要现场勘踏的,可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投标工作小组将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给投标人。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招投标工作小组接受投标文件。

  (七)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项目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项目合同估算价较大的,一般应7人及以上,须有校外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八)开标。开标由招投标工作小组主持。开标时,由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编制评标报告。

  基本建设项目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应当重新招标。

  (十)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投标工作小组审核确定中标人。

  (十一)发布中标公示。

  (十二)签订并履行合同。基本建设项目学校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应当将合同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采用谈判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一般由项目单位的代表、专家,以及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制定谈判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参照《州苏大学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以及价格等,综合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根据项目情况,发布中标公示或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七)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采用询价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一般由项目单位代表与后勤管理处或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工作人员等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二)制定并发布询价公告(文件);

  (三)确定成交单位;

  (四)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协议服务商的确定。

  (一)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协议服务商,明确其服务的价格和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由学校在协议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协议服务商及服务;

  (二)协议服务商一般不超过5家;

  (三)协议服务商的协议服务期一般为1年。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学校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接受并处理招标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投诉。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学校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

  第十八条凡必须招标而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更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学校将依法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须组织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审计。

  第二十条未尽事宜,由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2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及文明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4、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目标;

  5、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制度;

  6、审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有关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7、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8、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9、督促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搭设安全生产设施和做好使用前的验收工作。

  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施工现场完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宣传布置工作;

  2、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

  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的自检落实;

  5、检查施工现场三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基坑边沿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7、落实施工现场二牌(文明施工挂牌,无重大伤亡事故累计天数挂牌);

  8、落实施工现场七图(总体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电气线路*面布置图,地下管网分布图,施工临时通道、排水走向图,消防器材布置图,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

  9、监督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做好严禁酒后上班、有危险地段严禁吸烟工作;

  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布置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11、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场地布置,物料堆放、安全标志,活完物清,环境整洁,饮食卫生等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12、严格检查和制止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发生;

  13、及时检查夏季、冬季、雨季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专业安全管理检查

  1、基坑支护施工检查;

  2、高空作业施工检查;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合格验证、上岗操作、装、运行、拆的安全检查;

  4、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的检查;

  5、脚手架装卸台等的施工、拆卸检查;

  6、其他特殊施工工序的安全检查。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3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4

  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控制项目施工进度,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审批和修订

  (一)、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单位规定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拟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方案的说明。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时标网络和主要工作横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二)、年度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应每年11月底前,根据经审批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或其修计的计划,向监理单位提交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

  (三)、工程进度计划的修订

  1、施工单位根据实际进度的滞后和超前情况,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应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提交给监理单位。

  2、施工进程中,如果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或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审批的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可要求项目部每1个月提交1次工程进度修订计划,以确保工程在预定工期内竣工。施工单位应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的.14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单位。

  3、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4、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包括:

  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影响进度的问题、赶工措施、纠偏措施。

  (四)、进度计划的审批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以上进度计划(或修订后的进度计划)后的14天内审查完毕并提出修改意见。监理工程师应主要审核以下几方面:

  1、 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

  2、 施工顺序、*行搭接、技术间歇是否合理,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3、 项目是否有遗漏;

  4、 资源供应计划是否满足、匀衡;

  5、 施工单位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6、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进度计划本身的风险分析,揭示目标实现和计划执行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二条 工程的开工

  (一)、项目开工: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将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单位开工令之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然后连续均衡地施工。

  (二)、分项工程开工:施工单位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分项工程才能开工。

  第三条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理

  (一)、月进度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25日前向业主提交进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1、上月计划进度;

  2、实际完成进度情况;

  3、对比计划与实际进度,分析超前还是滞后;

  4、如滞后,分析滞后原因;

  5、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5

  一、加强质量的事前控制

  1、确定工程质量要求和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各方面)。

  2、审查总包和分包商的资质,审核其是否配备与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相符合的力量并督促其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品质,批准或不同意材料、构件、设备其来源。

  4、督促监理按某一程序对某种或某类工程材料或构件的质量进行认定。材料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还应按有关规定提检,无产品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或零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5、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应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这些设备到场后应参与检查验收,主要设备还应开箱检验,对于国外引进设备,应在交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参与开箱逐一查验。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

  7、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审核其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8、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点,重要工程的桩位及高程还应亲自组织复核。

  9、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改进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方法、手段。

  10、督促总承包单位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质量检查制度、质量统计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11、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对有的工程或工程部位尚应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12、对于与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说明书或实测报告,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3、把好开工关,需经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批准并发布开工令后,工程方能动工;停工后,也需下达复工令后工程方能复工。

  二、抓好质量的事中控制

  1、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制状态,并及时审核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管理图表。

  3、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重要工序(包括隐蔽工序作业)需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亲自组织试验或技术复核。对于重要材料、构配件,可自行组织材料试验或质量检验工作。

  5、根据建筑生产的特点,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部分命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7、审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8、抓好质量监督。在下列情况下,应要求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2隐蔽工序作业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查验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3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有效地改进而继续作业者。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5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6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分包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活动。

  三、重视质量的事后控制

  1、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竣工验收;

  3、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

  4、审查有关监理工作的资料文件,及时归档。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菁选(扩展8)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群众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职责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持续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 2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管理制度《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 3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管理制度《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 4

  1、认真贯彻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的规程,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长等组成。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资质的专职安全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2、项目部安全组实行定期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2-4次安全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有:

  1)、分析*期安全形式,查找安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通报上一时段隐患整改和违章考核情况;

  3)、布置*期安全工作重点和防范措施;

  3、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度。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应进行交底讨论,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原则。

  4、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也必须每半月组织一次本单位安全检查。班组兼职安全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安全操作,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专业施工单位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重点项目跟踪检查。安全检查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隐患整改率为100%。

  5、对各施工单位人员、作业班组人员一方面通过签订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的安全合同(协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开展:

  1)、其施工方案、安全预测对策表、技术交底记录等有关方案资料进行检查;

  2)、不定时地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按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6、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工程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工程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施工技术员——安全技术具体管理责任人班组安全员——作业区、班组安全具体管理责任人作业长、班组长——安全技术实施、过程管理责任人

  7、安全管理确认制机具可靠性——设备员负责执行现场吊点可靠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性——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到位性——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歇复岗人员安全教育到位性——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作业环境、作业人员安全状况——作业长、班组长负责执行

  8、落实安全管理联保互保制同工联保,同班联保。互相监督,互相保护。并报各班组长负责按规定要求将班组人员结成一对对联保互保对子,安全人审批存档。

  9、实行旁站制和日清制只要施工现场还有人,就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管理人员应是第一个到达施工现场、最后一个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当日事当日毕,施工现场每天清理干净,保证安全通道始终通畅。有违反规定、酿成事故者,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进行主要责任、相关责任追究相关部门予以经济行政或刑事处罚。

  10、落实项目经理部安全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

  2)、讨论制订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组织好安全文明施工。

  4)、研究解决本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好日常巡查及隐患整改。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下列资料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卡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台帐违章处理记录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文明施工检查记录施工用电检查记录安全事故台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安环部。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11、落实项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与审定本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方案。

  2)、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选配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并指导、支持其开展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脚手架、安全网的搭设及高处或深基础、拆除等危险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活动。

  5)、协调工程进度,尽量减少各作业体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6)、组织抓好现场文明施工。

  7)、参加安全定期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

  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事故调查,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9)、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项目部安全员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具体负责。

  2)、每周组织一次联合安全检查;每天进行工地巡查。检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标准化作业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有权下达停工令,然后报告项目经理。

  5)、协调各作业体在设置安全设施或交叉作业时的矛盾。

  6)、负责督促隐患整改和进行违章考核。

  7)、做好有关安全会议记录,负责各种安全管理资料的立卷工作。

  13、项目部施工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作业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安全施工。

  2)、负责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及高处及基础工程、脚手架、安全网搭设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方案,并组织验收。

  3)、负责对施工作业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根据施工现场进度和环境变化,随时增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补充交底。

  14、项目经理部作业长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作业区内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对作业区内的施工人员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

  3)、负责按作业方案组织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安全网、用电线路和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并参与检查验收。

  4)、负责指派安全监督岗对危险作业实行全过程监控。

  5)、具体负责落实施基础坑边的安全防护措施。

  6)、负责工区内的现场文明施工:按*面布置图摆放材料保持施工道路通畅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排水系统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及时清理和外运建筑垃圾负责管理施工区域出入口,车辆冲洗等7)、负责督促作业人员搞好个体劳动保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双违人员有权予以教育、考核直至停工。

  15、安全监督岗安全职责

  1)、对所有监护区域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电焊手套、防滑、绝缘胶鞋等)。

  3)、在本作业区域内,负责地面安全监护,设置警戒区,严防落物伤害。

  4)、在脚手架搭设、拆除时,负责全过程监护。

  5)、配合作业长,检查、监督临边防护、漏电保护,架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走绳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报安全部门。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命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

  7)、坚持安全巡查,制止违章,清查隐患督促整改。

  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度 5

  为了认真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做好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

  2、高层或多层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务必搭设封闭或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飞物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

  4、指定撒水降尘制度,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疗养区和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采取撒水降尘措施,拆除旧有建筑时,应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5、搅拌设备上,应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降尘装置如损坏,应及时修复。

  6、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务必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7、施工中易产生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做封闭式遮挡,安装消声设施和限制作业时光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进行超过国家燥声限值的作业。

  9、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夜间卸料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10、现场存放的油料务必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