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青春的散文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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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青春的散文1

  青春是一册日记,记录着成长过程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记录着爱,记录着快乐和忧伤。它的每一页,都倾诉着我们同龄人的心声,都承载着一段段真实的故事。或者是稚嫩的感情,或者是简单的误会,或者是坚韧的拼搏,或者是难忘的过错……在青春的日子里,我们经历着感情的波澜,学*者包容和面对,感受着生命乐章中每一段插曲的意义!

  这里记录着亲情的重量。父母双鬓上日渐明显的白发,皮肤不再光滑的双手,眼角眉梢的鱼尾纹;父母为我们付出的每一滴汗水,每一句叮咛,每一个眼神,都镌刻在我们青春的故事里。这是世界上最崇高的爱,流淌在我们每个人的血液当中。或者轻描淡写,或者笔落千言,其中浓浓的感恩心声无不自然流露,成为青春故事里无法忘怀的记忆。

  这里讲述着师恩的伟大。“三尺讲台,三寸舌,三寸笔,三千桃李;十年树木,十载风,十载雨,十万栋梁”,老师的教诲如春风化雨般,滋润着我们的心田。他们是严冬里的炭火,是酷暑里的浓荫,是川流中的踏脚石,是雾海中的航标灯,,无私地给予我们关心与帮助。没有老师们辛勤的雕琢,青春的宝石将难以闪出智慧的光芒!

  这里充满了友情的温暖。朋友是那个倾听着你的忧伤,分享着你的心情,支持着你的选择的人。生命中时有失落,时有徘徊,而正是有了朋友热情的双手,将我们从沼泽中拉起,给我们微风般的劝慰和阳光般的笑容,我们才重新走入和煦的春天。并肩前行的脚步,携手共进的脸庞,一路且歌且行,友情是青春画卷中不可或缺的那一抹彩虹。

  这里展示了自我的成熟。没有人生来完美,成长便是对自我的完善。曾经的幼稚无知经过打磨,显露出智慧的一角;曾经的放肆轻狂经过自制,成长为理智的行为。一路走来,没有那些脚印,那些曾经跌倒的坑坑洼洼,那些雀跃,就没有离梦想越来越*的方向。没有追悔,不要遗憾,那些曾经舍弃的换来了更美好更盛大的青春,换来了更高尚的人格。

  在青春的日记里,我们还记录着朦胧的情愫。那是百花丛中翩翩起舞的蝶,那是星河中隐隐约约的光,那是流水中跳跃的一滴!那是岁月中若有若无的故事,它们使人生更丰盈,让回忆更多彩,给青春的桂冠上镶嵌上了无暇的宝石。

  无论是对亲情的赞颂,对老师的感恩,对友情的记录,或者是对自己成长之路的叙述,都是值得你我珍藏一生的精神财富!

与青春的散文2

  没有浪漫的前奏,没有特别的约定,我们只是在公交车上不期而遇……

  那一年的中秋节,是我最意外的佳节。那一天,结束了疲惫的运动会,在夜幕降临时,我踏上了归家的公交车。你静静地坐在那里,而我就站在你的身旁,提着沉重的书袋。没有语言交流,你接过了我的书袋抱在腿上,一切都那么自然,好像我们很早就认识了。我摸了摸兜拿出来两块糖,分给了你一块,你接过,抬头向我微笑,沉闷黑暗的公交车顿时被夜空的星光照亮。犹豫了很久,我把手机递给你,你诧异地接过,那上面是添加好友的页面。就这样,我们便相识了。

  以手机为媒介的我们天南地北地聊着。你的名字让我很疑惑,第一次听说过这个姓氏,而且我翻遍字典也没有查到这个姓。以至于我后来和朋友提起你,大家都以为你不坦诚。第一次见面,你夸我的眼睛很漂亮,微笑时很好看,我亦被你幽默风趣的语言所吸引。

  第二天我去你所在的村庄洗照片,出发前给你发了消息。在那条街道上我看见你骑着脚踏车路过的身影和你灿烂的.笑容。我很是兴奋。

  虽然我们都已是高三的学生,但那一段日子,我们每天晚上都上网聊天。我的室友以为我恋爱了,你亦向你的同学诉说着一个大眼睛漂亮的女孩子。你的同学很是好奇,要你带他们来见我,而我却惴惴不安,久久不敢应许。因为我有一个秘密,一个不敢让你知道一丝一毫的秘密。某个周六的晚上,你和你的同学应约出现在车站,手中提着两大袋子的零食。虽然只见过你一面,但是我还是第一眼就寻找到了你,拉着我的朋友过去。那天晚上,我们在网吧度过,我依然很忐忑,哼哼哈哈的像个傻瓜,生怕那个秘密被你发现,再也听不到你叫我“丫头”“笨蛋”。

  后来你告诉我,你是复读生,刚刚和你的女朋友分手,她已是大学生远走他乡了。她是一个好女孩,你们在一起很多年了。你不会离开这座城市,因为这里有你年迈的父母。我知道这些,心中泛起一阵酸涩,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你,因为我也会离开这座城市。我告诉我自己,不要爱上你,爱上你只会是个美丽的过错。因为流浪是我今生的宿命。

  有一段时间,我托了许多朋友,同学帮我买手语书,找了很久都没有买到。无奈,我向你求助。你每天放学便去书店,跑了好几个书店后,终于买到了一套手语书。你告诉我周日就来给我送书,我很开心,也很期待。结果那天我们学校补课,你坐在天桥上从下午三点等到晚上六点我们学校放学。那是冰雪尚未消融,哈尔滨的春天仍是寒风凛冽。我在教室里收到了你的短信,知道你在外面等我,我如坐针毡。下课铃声一响,我就冲出了教室,老师在后面喊我的名字,我都没有理会。我知道相比这些,你为我的付出更值得我去珍惜。在天桥上,我看见你瑟瑟发抖的身影,很是心疼。我向你飞奔去,有一种拥抱的冲动,可是我并没有拥抱你。我问你冷不冷,你回答说不冷,可是我分明看见你冻红的耳朵和双手。你说你出来很久了,要回家了,我不依,任性地要请你吃饭,拉着你的衣角摇晃。你拍拍我的肩膀轻声说“丫头,听话。”你最终没有架住我的任性,陪我一起吃饭。我捧着你厚厚的书,感到很温暖。那天当着你的面,我不小心告诉了你,我要离开哈尔滨,去追求我的梦想。你沉默了许久,我也不敢开口,我像是个做错事情的孩子,生怕再说,泪水就会喷涌而出。吃完饭我送你去车站,我给你书钱,你没有接。临别时你叮嘱我“丫头,要高考了,好好学*,不要再上网了,放假我去找你玩。”我强笑着答应了,夜晚的暗淡的月光没有出卖我的忧伤。高考落榜、失恋的阴影依然笼罩着你,而我,也伤了你的心。

  我不知道那个秘密你是否已经知道,一场疾病在我幼时便夺走了我的听力,现在的我只能借助助听器听见微弱的声音,与人交流很困难。不能在哈尔滨上大学,是因为我要去的是哈尔滨没有的特殊大学。不想让自己尴尬的一面暴露在你面前,我一直伪装着自己,每一张笑脸的背后都隐藏着我脆弱的心和深深的伤疤。

  过了很久才看到你的QQ个人说明已经换了,“既然你要走,那我只好当你没来过。”没有名称,没有指代,但直觉告诉我,这是写给我的,心猛然像是被谁抽空了一样。某些人,某些事,错过了终究错过了,再多的泪水也淹没不了回忆。

与青春的散文3

  (1)

  我用了十六的时间为思考,却浪费了十七年的韶华。

  (2)

  人的生命中总会出现那么一些人,带着浅浅的微笑,远远的看着你,这时即使是一个人在战斗,也永远都不会感到孤独。因为能留下那些笑脸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有些人不能陪你一辈子。于是我*乎疯狂的想要挽留,结果却让他们变得飘渺了……小四说:“一个人身边的位子只有那么多,你能给的也只有那么多,有些人要进来,那么,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

  本来这段感情我一直是压抑在心底的,直到从北京比赛完了回到家之后,收到一条条朋友的短信,突然间就觉得很难过。看着放在书房里的毕业照,那一张张泛滥着青春的笑脸,想到与我一起挥霍高一的人,就会有扬花漫天般的回忆。内敛的感情终于决堤了,轰轰烈烈,溃不成军。

  (3)

  学校永远都是个换汤不换药的地方,想读书还得靠自己,这句话不管在那所学校里都管用,如果把“读书”换成“成功”的话,那么这句话我想在哪都管用,而且还是为断不多的至理名言。

  在这个不换药的地方,我每天都穿梭于大红柱子之间,然后在从教室到阅览室的路上流连忘返,于是时间就在指尖这么轻轻滑落。等到十八岁的时候我们就老了。真的,杜拉斯是这么说的。我们每天都是这么机械的活着在大考与小考的罅隙之间,在背投电视和投影仪的交叉播放之后,在把所有人的棱角都磨*之后,在将任何的桀骜都**温顺之后。终究都弄懂资本主义国家之所有会发生循环性的经济危机,其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经济自身的矛盾。在用AL和MG做电极,NAOH做电解质时,AL做负极,这是一个特例。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总有人在抱怨食堂的饭菜不好,“一卡通”的价格过高,宿舍的老师太不*人情。但还是这么活着,很少有人反抗过,就像张爱玲说过的:一个人坐在硬板凳上打瞌睡,一边抱怨着一边谩骂着,可到底他还是睡着了。所以一学期下来,班上的同学没丢一个。

  (4)

  郭敬明说过:“我有很多朋友,虽然不会达到一个广告牌掉下来就会砸死三四个的那种,但从来没有觉得因为缺少朋友而孤单过。”我也是。

  和我一起从初中的学校升到这个班的是鸭子,他是个怪胎,从没见他烦恼过,从来没见他皱过眉头,他是个乐观得无法无天的人,换言之就是我怀疑他的七情六欲是不是完整?班主任一天教训他三顿,他依旧死性不改。他是那种很标准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正因如此,他为了证明学*虽然不好,但体育很强而去吊单杠,结果右手被摔成两处骨折,他也堂而皇之的修了2个月的假,学*就更跟不上了。在分班的时候有个老师说过,当你匆匆从一排树下经过,这时一片叶子轻轻的掉在你的肩上,如果你有感觉那你去读文科吧,如果没感觉,那就去读理科。然而这个就算一吨叶子砸在他头上他都没什么感觉的人竟然读文科!而他的理由是理科难学。

  做朋友的我曾推心置腹的跟他讲,你得听话点,读点书,别老那么让老师生气,做事的时候多替别人想想。我花了整整半个晚上跟他唠,那叫一个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为了让他更赞成我的观点,我用了道理论证,事例论证,来阐述我的观点是多么正确,用了夸张、排比、对偶等手法来修饰我的语句,那简真是无懈可击,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登峰造极!到最后连唾沫星都没力气飞了的时候我问:开窍了吗?他面带微笑的说:没有!于是我便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就像小四在《幻城》里描绘*时幻雪帝国的霰雪鸟的眼神一样。

  终于有一天晚上鸭子对我说:我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得很空虚,你说我该怎么办?我想了想说:我要能把你治好了,我就能获诺贝尔医学奖了。他问:为什么?我说因为你这病史无前例!

  “和文字沾边的孩子都不快乐的”这话不假,因为鸭子和文字不沾边,快乐很无法无天!

  (5)

  张爱玲有句话说: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青春像一袭华袍,里面爬满了虱子……彪子改得好: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我提起被年华打湿的裤脚,小心翼翼的朝前走去,扭过头,岁月的倒影就映在了我的脸上。彪子的文采很好的,只是很少看到他写的文字,他也是个很乐观的人,曾经在学校三令五申规定不许带手机的情况下,一天之内没收两部手机,三张卡,第二天他照样有手机打电话。他曾明目张胆的在年级组办公室门口打电话,结果手机如愿以偿的被没收,我只能这么说他真的是“如愿以偿”。

  彪子的名字很男人,可他却有着比女人更女人的性格和装扮,他带脚链,那种用红绳子,玉和铃铛穿起来的链子。然后在整个夏天穿着肥大的沙滩裤在大红柱子之间穿梭,他的身材苗条得不像话,甚至好得连女同学都嫉妒。而且彪子生命中出现过的女人也很特别,不是体训队的就是学裁判的,说不好听都是“男人婆”,也难怪他自己已经是阴盛阳衰了,若是再找下妩媚阴柔的女子,他俩在一起还不得冷死,所以他找强悍女朋友也合乎情理了。只是他从此便得了很多不好的外号,有叫他“非男人”的,又叫“NOT MAN”的,虽然是同一个意思,还有叫“公公”的,不过不管别人怎么叫,他倒也不在乎。

  彪子虽然乐观,可文字中却透露着某种淡淡的,轻盈的,恍若扬花般的忧伤,也许这种感觉就是老师们所说的无病**与哼哼唧唧吧。不过这种感觉正是我所喜欢的,十六七岁的人这种感觉谁没有呢?就算是哼哼唧唧也罢了。所以我和彪子成为了好朋友,就是这样,如此简单!

  (6)

  刘帅哥问我:爱你一万年用韩语怎么说!

  我说:我不知道,何况这样的事情根本办不到,别说一万年了,就是一万天也难,一年365天一万天就差不多40年,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多少40年,就算你能活80岁,那么40年就是你的半辈子,更何况你的前20年根本不能付出爱,你还没有给予爱的权利,40年后你就60岁了,已经垂垂老矣,再过二十年就会一命呜呼,而这后20年,你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见得能自己料理。所以那40年才是你的一辈子,是体现你活着的价值和意义的时候。对此你必须得慎重的考虑!

  刘帅哥为之“倾倒”,然后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你真的疯了!

  然后我说:我疯了16年!

  (7)

  打羽毛球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体育馆的地方跑道,中间段的地方宽敞,两边都是铁栏杆,光线充足。和我打球的是西门大官人,他的球技好得不像话,却总是让我,和他打球感觉很好,即使我知道他是故意让着我,我也心甘情愿的享受“胜利”。于是我们也成了好朋友,理所当然!又是理所当然。体育馆的对面是足球场,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寸草不生,裸露的黄土上总会看见一群打着赤膊的人在上面用汗水滋润大地,还时不时带着脚下扬起的灰尘,也许这才叫张扬的青春吧。不过那些场面在脑海里已经不多了,回忆起来都是支离破碎的场面。

  体育馆内永远都是鬼哭狼嚎的,这一点我敢保证,而且清清楚楚,因为那儿是音乐特长生们练*的地方,每天早上去晨练的时候经过那儿就会听见里面撕心裂肺的惨叫,尤其是在阴天的时候,天阴沉沉的,下着毛毛细雨,你若从那儿经过,肯定毛骨悚然。

  (8)

  也许多少年以后,我再回过头来看这篇文字的时候,也许会觉得有点荒谬,就像小四在无数次的追忆似水年华的之后还是会写下“毕业其实是件挺矫情的事”。真情书写到尽致的时候难免会觉得虚伪,然而值得回忆的东西不及时的刻录下来,我怕会被时光所稀释。这就是为什么他郭敬明主编《最小说》之后就不敢写那些回忆性的散文了,取而代之的是用老道的文笔和精细的构思来创作的小说。

  而我则害怕,就像是刚刚还有的一盘玻璃珠,突然间的就散落一地了,于是哭着拾来,却发现有一颗滑到了干涸的下水沟里,隔着带缝的水泥板可以知道它的存在,可是却再也得不到了。

  (9)

  爱和痛颉颃着,谁也不干落后,任凭时光荏苒。

  “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来时的路,我不断的回首,伫足,然而时光仍扔下我轰轰烈烈地向前走去。”

  我告诉自己,道林·格雷用画像挽留青春,却用匕首杀了自己,而我用回忆祭祀岁月,却用文字伤了自己!

  (10)

  小四在《幻城》的后记中说:我告诉自己,就算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的《索诺骑一雨原之一》中说: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中不痛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角。

  余光中先生在《永远,我等》中说:只要心中还有/只要梦中还有/还有一瓣清馨/即夏已弥留。

  于是我说:无论如何,我的高一已经结束,我文字难以写好的后记就用名人们的话来结尾吧!


与青春的散文 (菁华3篇)扩展阅读


与青春的散文 (菁华3篇)(扩展1)

——与青春的散文 (菁华3篇)

与青春的散文1

  青春是一册日记,记录着成长过程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记录着爱,记录着快乐和忧伤。它的每一页,都倾诉着我们同龄人的心声,都承载着一段段真实的故事。或者是稚嫩的感情,或者是简单的误会,或者是坚韧的拼搏,或者是难忘的过错……在青春的日子里,我们经历着感情的波澜,学*者包容和面对,感受着生命乐章中每一段插曲的意义!

  这里记录着亲情的重量。父母双鬓上日渐明显的白发,皮肤不再光滑的双手,眼角眉梢的鱼尾纹;父母为我们付出的每一滴汗水,每一句叮咛,每一个眼神,都镌刻在我们青春的故事里。这是世界上最崇高的爱,流淌在我们每个人的血液当中。或者轻描淡写,或者笔落千言,其中浓浓的感恩心声无不自然流露,成为青春故事里无法忘怀的记忆。

  这里讲述着师恩的伟大。“三尺讲台,三寸舌,三寸笔,三千桃李;十年树木,十载风,十载雨,十万栋梁”,老师的教诲如春风化雨般,滋润着我们的心田。他们是严冬里的炭火,是酷暑里的浓荫,是川流中的踏脚石,是雾海中的航标灯,,无私地给予我们关心与帮助。没有老师们辛勤的雕琢,青春的宝石将难以闪出智慧的光芒!

  这里充满了友情的温暖。朋友是那个倾听着你的忧伤,分享着你的心情,支持着你的选择的人。生命中时有失落,时有徘徊,而正是有了朋友热情的双手,将我们从沼泽中拉起,给我们微风般的劝慰和阳光般的笑容,我们才重新走入和煦的春天。并肩前行的脚步,携手共进的脸庞,一路且歌且行,友情是青春画卷中不可或缺的那一抹彩虹。

  这里展示了自我的成熟。没有人生来完美,成长便是对自我的完善。曾经的幼稚无知经过打磨,显露出智慧的一角;曾经的放肆轻狂经过自制,成长为理智的行为。一路走来,没有那些脚印,那些曾经跌倒的坑坑洼洼,那些雀跃,就没有离梦想越来越*的方向。没有追悔,不要遗憾,那些曾经舍弃的换来了更美好更盛大的青春,换来了更高尚的人格。

  在青春的日记里,我们还记录着朦胧的情愫。那是百花丛中翩翩起舞的蝶,那是星河中隐隐约约的光,那是流水中跳跃的一滴!那是岁月中若有若无的故事,它们使人生更丰盈,让回忆更多彩,给青春的桂冠上镶嵌上了无暇的宝石。

  无论是对亲情的赞颂,对老师的感恩,对友情的记录,或者是对自己成长之路的叙述,都是值得你我珍藏一生的精神财富!

与青春的散文2

  我喜欢的少年,名带温暖华彩。不高,可是我满心想象的时候,我们站在一起刚刚好。有点瘦,戴着眼镜,干干净净,澄澈似月光。脸颊上有伤痕,可笑起来的时候,还是有春暖花开的明亮。时光悠久,宛如向日葵迷恋太阳,像一尾鱼依赖深海。美眷不如花,似水非流年。我们没有真正的交谈过几次,没有聊几次Q,没有并肩走过几回夕阳,没有打几次电话,没有发几条短信。他只在我空间空间留过一次言,还是那次在网吧我自己死乞白赖的提出来的。他从未评论过我的说说、日志,我空间里甚至没有他的一张相片。而他空间相册里,全是另一女子的如花笑靥。几分摸索,几分纠结。白天和黑夜,过去和未来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

  为他写了很多的文字,男主是他,女主永远暗恋未遂。经年以后,再次邂逅,没有念念不舍的眼泪,依旧是望尘莫及的背影。改过网名。写过密密麻麻的日记。在同一个城市读书,坐过同一辆回家的列车。帮他填志愿的时候,我还真不知道会在同一个城市,后来却奇迹般吻合。不知道,算不算,是冥冥之中的巧合。我发誓,那个时候绝对没有阴谋,不管他人相信不相信没有在操场上、月光下漫步过。没有坐同一列火车回家。

  遗憾是盛放在三月里的花,开在茂盛枝头的最末梢。

  每个伤疤都有天高地远的故事,但每件格子衫却未必有鲜明的色彩。不是所有表白都要在一起;不是所有喜欢都必须回应。不强求,不抱怨。树木葱茏,百花齐放。风轻云淡,赏心悦目。不确定结局是怎样的。或者我是太过被动的人,若是他不主动找我,我便不知道如何去开启。盛世还是别离。在他喜欢的女生空间留言:看了你所有的留言,觉得有些讽刺。那个人,我喜欢他的时候,他在喜欢你;我等他的时候,他在等你。不过,一辈子也不是很长,在不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关系。呵呵!不是踮起脚尖,才能眺望远方。有些人说不出哪里好,可就是谁也代替不了。

  流年染指。

  十二木卡姆。往事没有风,荒芜不了最初。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远航无帆不过是借口。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相关故事:

  高中时候喜欢一个男生,他是我们班数学最好的男生,很清秀,很沉默寡言。瘦瘦的,右边脸颊上还有块很大的伤疤。特别喜欢穿蓝色的衣服,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有一次做完地理试卷,我们一起回寝室。当时,月光和星光正好,便心动了。然后,是整整的一个高三。高中毕业之后表白,但是没有期许任何回复。他是经历了20xx年高考之后,转到我们班的复读生。

  20xx年6月,毕业。我们被同一座城市的两所不同学校录取。之后,偶尔在QQ上有联系。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在一起。可能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吧,不是很清楚。这是我的一篇日志,写在20xx年末尾。然后,某一天,把它发表成日志了。

  20xx年寒假期末,我们本来打算一起坐火车回去。但后来,终于未能如愿。

  20xx年,我们没有联系过。但是,从其他人口中知道一点点他的消息。

  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不在像原来那样彼此还略微相关联。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情书,只是表达了自己的心情。有时候想起来,那些已经过往的事情,都像水一样,纯净简单。当时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正好听说他当选了他们学院的宣传部部长,然后,就觉得,不愧是,自己曾经那么喜欢过的男生。或许,青春就是要经历这样一场暗恋,然后无疾而终,才会显得我们是努力过,是喜欢过,是在乎过,是年轻过。

与青春的散文3

  (1)

  我用了十六的时间为思考,却浪费了十七年的韶华。

  (2)

  人的生命中总会出现那么一些人,带着浅浅的微笑,远远的看着你,这时即使是一个人在战斗,也永远都不会感到孤独。因为能留下那些笑脸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有些人不能陪你一辈子。于是我*乎疯狂的想要挽留,结果却让他们变得飘渺了……小四说:“一个人身边的位子只有那么多,你能给的也只有那么多,有些人要进来,那么,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

  本来这段感情我一直是压抑在心底的,直到从北京比赛完了回到家之后,收到一条条朋友的短信,突然间就觉得很难过。看着放在书房里的毕业照,那一张张泛滥着青春的笑脸,想到与我一起挥霍高一的人,就会有扬花漫天般的回忆。内敛的感情终于决堤了,轰轰烈烈,溃不成军。

  (3)

  学校永远都是个换汤不换药的地方,想读书还得靠自己,这句话不管在那所学校里都管用,如果把“读书”换成“成功”的话,那么这句话我想在哪都管用,而且还是为断不多的至理名言。

  在这个不换药的地方,我每天都穿梭于大红柱子之间,然后在从教室到阅览室的路上流连忘返,于是时间就在指尖这么轻轻滑落。等到十八岁的时候我们就老了。真的,杜拉斯是这么说的。我们每天都是这么机械的活着在大考与小考的罅隙之间,在背投电视和投影仪的交叉播放之后,在把所有人的棱角都磨*之后,在将任何的桀骜都**温顺之后。终究都弄懂资本主义国家之所有会发生循环性的经济危机,其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经济自身的矛盾。在用AL和MG做电极,NAOH做电解质时,AL做负极,这是一个特例。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总有人在抱怨食堂的饭菜不好,“一卡通”的价格过高,宿舍的老师太不*人情。但还是这么活着,很少有人反抗过,就像张爱玲说过的:一个人坐在硬板凳上打瞌睡,一边抱怨着一边谩骂着,可到底他还是睡着了。所以一学期下来,班上的同学没丢一个。

  (4)

  郭敬明说过:“我有很多朋友,虽然不会达到一个广告牌掉下来就会砸死三四个的那种,但从来没有觉得因为缺少朋友而孤单过。”我也是。

  和我一起从初中的学校升到这个班的是鸭子,他是个怪胎,从没见他烦恼过,从来没见他皱过眉头,他是个乐观得无法无天的人,换言之就是我怀疑他的七情六欲是不是完整?班主任一天教训他三顿,他依旧死性不改。他是那种很标准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正因如此,他为了证明学*虽然不好,但体育很强而去吊单杠,结果右手被摔成两处骨折,他也堂而皇之的修了2个月的假,学*就更跟不上了。在分班的时候有个老师说过,当你匆匆从一排树下经过,这时一片叶子轻轻的掉在你的肩上,如果你有感觉那你去读文科吧,如果没感觉,那就去读理科。然而这个就算一吨叶子砸在他头上他都没什么感觉的人竟然读文科!而他的理由是理科难学。

  做朋友的我曾推心置腹的跟他讲,你得听话点,读点书,别老那么让老师生气,做事的时候多替别人想想。我花了整整半个晚上跟他唠,那叫一个动之以理,晓之以情,为了让他更赞成我的观点,我用了道理论证,事例论证,来阐述我的观点是多么正确,用了夸张、排比、对偶等手法来修饰我的语句,那简真是无懈可击,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登峰造极!到最后连唾沫星都没力气飞了的时候我问:开窍了吗?他面带微笑的说:没有!于是我便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就像小四在《幻城》里描绘*时幻雪帝国的霰雪鸟的眼神一样。

  终于有一天晚上鸭子对我说:我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得很空虚,你说我该怎么办?我想了想说:我要能把你治好了,我就能获诺贝尔医学奖了。他问:为什么?我说因为你这病史无前例!

  “和文字沾边的孩子都不快乐的”这话不假,因为鸭子和文字不沾边,快乐很无法无天!

  (5)

  张爱玲有句话说: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青春像一袭华袍,里面爬满了虱子……彪子改得好: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我提起被年华打湿的裤脚,小心翼翼的朝前走去,扭过头,岁月的倒影就映在了我的脸上。彪子的文采很好的,只是很少看到他写的文字,他也是个很乐观的人,曾经在学校三令五申规定不许带手机的情况下,一天之内没收两部手机,三张卡,第二天他照样有手机打电话。他曾明目张胆的在年级组办公室门口打电话,结果手机如愿以偿的被没收,我只能这么说他真的是“如愿以偿”。

  彪子的名字很男人,可他却有着比女人更女人的性格和装扮,他带脚链,那种用红绳子,玉和铃铛穿起来的链子。然后在整个夏天穿着肥大的沙滩裤在大红柱子之间穿梭,他的身材苗条得不像话,甚至好得连女同学都嫉妒。而且彪子生命中出现过的女人也很特别,不是体训队的就是学裁判的,说不好听都是“男人婆”,也难怪他自己已经是阴盛阳衰了,若是再找下妩媚阴柔的女子,他俩在一起还不得冷死,所以他找强悍女朋友也合乎情理了。只是他从此便得了很多不好的外号,有叫他“非男人”的,又叫“NOT MAN”的,虽然是同一个意思,还有叫“公公”的,不过不管别人怎么叫,他倒也不在乎。

  彪子虽然乐观,可文字中却透露着某种淡淡的,轻盈的,恍若扬花般的忧伤,也许这种感觉就是老师们所说的无病**与哼哼唧唧吧。不过这种感觉正是我所喜欢的,十六七岁的人这种感觉谁没有呢?就算是哼哼唧唧也罢了。所以我和彪子成为了好朋友,就是这样,如此简单!

  (6)

  刘帅哥问我:爱你一万年用韩语怎么说!

  我说:我不知道,何况这样的事情根本办不到,别说一万年了,就是一万天也难,一年365天一万天就差不多40年,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多少40年,就算你能活80岁,那么40年就是你的半辈子,更何况你的前20年根本不能付出爱,你还没有给予爱的权利,40年后你就60岁了,已经垂垂老矣,再过二十年就会一命呜呼,而这后20年,你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见得能自己料理。所以那40年才是你的一辈子,是体现你活着的价值和意义的时候。对此你必须得慎重的考虑!

  刘帅哥为之“倾倒”,然后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你真的疯了!

  然后我说:我疯了16年!

  (7)

  打羽毛球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体育馆的地方跑道,中间段的地方宽敞,两边都是铁栏杆,光线充足。和我打球的是西门大官人,他的球技好得不像话,却总是让我,和他打球感觉很好,即使我知道他是故意让着我,我也心甘情愿的享受“胜利”。于是我们也成了好朋友,理所当然!又是理所当然。体育馆的对面是足球场,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寸草不生,裸露的黄土上总会看见一群打着赤膊的人在上面用汗水滋润大地,还时不时带着脚下扬起的灰尘,也许这才叫张扬的青春吧。不过那些场面在脑海里已经不多了,回忆起来都是支离破碎的场面。

  体育馆内永远都是鬼哭狼嚎的,这一点我敢保证,而且清清楚楚,因为那儿是音乐特长生们练*的地方,每天早上去晨练的时候经过那儿就会听见里面撕心裂肺的惨叫,尤其是在阴天的时候,天阴沉沉的,下着毛毛细雨,你若从那儿经过,肯定毛骨悚然。

  (8)

  也许多少年以后,我再回过头来看这篇文字的时候,也许会觉得有点荒谬,就像小四在无数次的追忆似水年华的之后还是会写下“毕业其实是件挺矫情的事”。真情书写到尽致的时候难免会觉得虚伪,然而值得回忆的东西不及时的刻录下来,我怕会被时光所稀释。这就是为什么他郭敬明主编《最小说》之后就不敢写那些回忆性的散文了,取而代之的是用老道的文笔和精细的构思来创作的小说。

  而我则害怕,就像是刚刚还有的一盘玻璃珠,突然间的就散落一地了,于是哭着拾来,却发现有一颗滑到了干涸的下水沟里,隔着带缝的水泥板可以知道它的存在,可是却再也得不到了。

  (9)

  爱和痛颉颃着,谁也不干落后,任凭时光荏苒。

  “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来时的路,我不断的回首,伫足,然而时光仍扔下我轰轰烈烈地向前走去。”

  我告诉自己,道林·格雷用画像挽留青春,却用匕首杀了自己,而我用回忆祭祀岁月,却用文字伤了自己!

  (10)

  小四在《幻城》的后记中说:我告诉自己,就算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三毛在《万水千山走遍》的《索诺骑一雨原之一》中说: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中不痛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角。

  余光中先生在《永远,我等》中说:只要心中还有/只要梦中还有/还有一瓣清馨/即夏已弥留。

  于是我说:无论如何,我的高一已经结束,我文字难以写好的后记就用名人们的话来结尾吧!


与青春的散文 (菁华3篇)(扩展2)

——与春天的约定散文 (菁华3篇)

与春天的约定散文1

  三月的微风洋溢着欢乐,洋溢着热情。徜徉于春日那柔媚的阳光中,看鲜花初放,同鸟儿歌唱,听春滴答……嘘,小声点儿!别吓跑了春姑娘,我们俩还有个约会呢!

  我和春姑娘相约在公园,春姑娘比我早到了一步,已经在那等候多时。瞧,地下的小草禁不住春的诱惑,争先恐后地冒出了尖尖的小脑袋,四处张望着;街道两旁的小花儿在春姑娘的抚摸下开出了鲜艳的花朵,好像在向我们微笑,又仿佛在风中跳舞,真有点“春色满园关不住”的意思呢!

  走上街头,我和春姑娘在咖啡馆里约会。望着窗外,一片桃红柳绿。热闹非凡的大街上,人们纷纷脱去了厚重的棉服,换上了各色衣衫长裙,活泼的少女们,腮边的一抹嫣红,或眼中的一瞥春绿,或颈间的一丝天蓝,无不传递着春的信息,仿佛春天为她们提供了选美的场地。

  我在田间等待春姑娘的到来。和煦的春风吹化了残雪,吹绿了小草,吹红了小花,吹醒了小河,吹得大地也泛起了绿,真是“春风又綠江南岸”呀!我和春姑娘来到田地间,看到几位老农,头戴草帽半遮脸,举起锄头,一下一下,在田间辛苦地劳作着,远处不时飘来一阵低沉的声音,那是老牛在为春天歌唱。

  我和春姑娘漫步到广场。这里是欢乐的海洋——孩子们在这里蹦啊跳啊,仰着头、含着笑,风筝在他们手中飞扬,天空助他们放飞梦想,广场上笑声连连,十分热闹。

  我和春姑娘约定:明年这时,我们再次相会!

与春天的约定散文2

  春天终于来了,但早在她真的到来之前,她已经来了——在每个人的心里。不待春风送暖,春回大地;不待春水初生,春林初盛;不待春花满园,春雨如酥……微博、微信,各种媒体,纷纷向我们传播春天就要到来的消息,像在督促:快点做好迎接春天的准备;又像在提醒,千万不要再错过。

  不要错过什么呢?

  他们说,不要错过春天美丽的诗。朋友圈里,诗情荡漾,几乎天天有人转发诗歌,关于春天的:“新莺始新归,新蝶复新飞。新花满新树,新月丽新辉。新光新气早,新望新盈抱。新水新绿浮,新禽新听好。”“细看造物初无物,春到江南花自开。”“柳叶乱飘千尺雨,桃花斜带一溪烟。”或不只是春天的:“你可知道那柠檬花开的地方?黯绿的密叶中映着橘橙金黄?”“亲的,但愿我们是浪尖上一双白鸟……”“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这些诗,有些我们未曾读过;有些,我们读过但早已忘记。春天是最适合读诗的季节,伴着诗情画意,唤起我们内心优美的情感和被遗忘的时光。

  他们说,不要错过踏青赏花,去实实在在感受春天的美。春天在诗里,更在青山绿野和一树一树的花开里。*人踏青赏花的*俗由来已久,“三月三日天地新,长安水边多丽人。”“逢春不游乐,但恐是痴人。”“春日游,杏花吹满头。”大好春光怎能辜负?各路媒体伴随着花期预报,纷纷向我们推荐各种寻芳胜境,地点远至国外、天边,*的就在家门口,由不得你不动心。看起来,踏青赏花渐成了一个关于春天的仪式,仿佛只有行了这种仪式,才算真正拥有了春天,也不枉了这个春天。

  他们说,不要错过那些美好的情感,那些关于友情、爱情和亲情的各种承诺。你在暗恋某个人吗?你曾许下和某个人一起去看海一起去旅行的诺言吗?你想重拾一段失落的感情吗?春天是最好的表白的季节,行动的季节,如果你在春天里错过,你就很可能继续错过斑斓的夏季和丰饶的秋天。

  他们还说了很多,关于春天,关于如何不能错过,仿佛在强迫我们做一个约定:不要随随便便让这个春天从我们身边溜走。他们这样做其实也是有道理的。

  多年以前,顾长卫拍过一部叫《立春》的电影,里面叫王彩玲的女主角其貌不扬,*凡普通得让人难以喜欢,但她心存梦想。电影中有一段令人难忘的独白,她说:“每年的春天一来,我的心里总是蠢蠢欲动,觉得会有什么事要发生;但是春天过去了,什么都没发生,就觉得好像错过了什么似的。”这话说到了很多人的心坎上。再*凡的人也应该有梦想,再庸常的生活也会有开花的时刻。也许春天一个一个过去,最后没有什么奇迹会发生,但我们仍然要抓住每一个春天,就像有梦想就要去实现的王彩玲,就像兑现一个我们事先就已说好的约定。

与春天的约定散文3

  我和春天有个约定:当春风吹起的时候,我的脚步从此不再沉重;当太阳绽开蓓蕾的时候,同时打开我紧缩的眉头。然后我去赴约,轻盈而且从容。

  我把希望寄托在春天。

  可是啊,一年又一年,草木荣枯大雁飞来又飞走;草木枯荣燕子飞去又飞来,我和春天的约会一个接一个地落了空。

  岁月终于老去,约会已成梦境。

  只有一颗不死的心脏还在跳动,如一只夜莺不知疲累的歌唱,使得月也朦胧,云也感动,匆忙间布起雾阵将花儿罩住,不让海棠带泪,淹了她的花容。如一只白鹿跳动在山岗上,看山哪儿最绿水哪儿最清,潮起潮落云向何方流动,太阳什么时候最红?

  我记录着历史,忠诚伴着牺牲。

  让我做一只不死的鸟吧!把我的歌声化作夜莺的啼鸣,我的歌声融化在清朗的月光里,花儿在月光里苏醒;再把尘封已久的书信放在她的窗口,将泣血的诗篇投进墓茔里,让亡人慢慢地阅读……

  为着死去的能够安息,为了活着的不再委屈,男人有时需要为“别人”活。活着就得挺住,就得有信仰:坚信冬天是会过去的,冬天过去时春天就会来到!

  春天来时我将在春天里迎接我的`女人,没有她我的生活变得非常糟糕;还会在春天里列出一串长长的题目,白天和黑夜不停地写作,把挣得的稿酬用来购买石子,然后铺在女儿的脚下,让她少一点羁绊,多一点信心和骄傲。

  我的确愿做一只会唱歌的鸟。不死鸟,永久地唱着。稿纸上所有的墨迹都是为它谱写的曲调。我和我的祖国一起从冬天里走出来,泪水已经流干,剩下的似乎只有干杯和欢笑!

  道理应该是这样的:既然迈开脚步,就应该义无反顾地走下去。可是,为什么挠人的春天里还有这样那样的烦恼,时不时地涌上我的心头,让我的歌声不是卡住就是跑调?为什么啊,长长的惆怅窒息着我,让我的叹息一声比一声沉重?夜莺飞走了。留下半轮残月,一堆凌乱的诗稿和无有穷尽的思念与寂寥……

  三年前,一只北飞的雁乘着三月的暖流飞来了,它不停地鸣叫着催我南下,它说诗人啊快快动身吧,你做了爷爷了!她是您的春天啊,她的名字叫西米,她一天会哭三天会笑七天能走八日会跑,你不去会她她就找来了!

  我说是么?我的春天真的到来了吗?

  我和春天是有着约会的,你看,我现在脚步这样轻盈,我的眉头已经展*,我有一肚子故事要讲给她听啊!

  那一年,草长莺飞艳阳高照,我和春天约会的愿望实现了。

  我一直渴望能在长江边上走走,随意地走走:脚边有青黄的草儿,远处的浅滩上有鸬鹚在伫立,天是蓝天,眼前是浩浩汤汤的江水……

  这样我会想起那句诗来,同时吟诵着: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尽尽雅兴。抒抒情怀。

  其实这愿望我已经了结了。一次是在燕子矶,一次是在长江的二桥上。可是,总觉着没能尽兴,所有的过程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刻意的有点儿假。我的心头始终郁结着一个疙瘩,是什么说不清楚,怎样解开它,同样说不清楚。时间长了便成了隐忧。

  我知道这是个未了的情结,在冥冥中在很远的地方存在着,同时向我走来,每当这时我的心都会情不自禁地颤抖,同时眼睛湿湿的仿佛听见了赶牲灵的汉子喊出的信天游。那歌子长上翅膀在黄河岸边的崖壁上飞撞,接口的是日思夜想的妹子,他在唱,她也在唱。“一个在山上,一个在沟,见不上面面招一招手。”

  满眼的黄土高坡,满脑子的关于匈奴后人的传说。这些传说太厚重,以致压得我透不过气来。

  我得挣开它。我想我挣开它飞回我的家乡,在长江边上躺倒,躺在春天里,油菜花灿灿烂烂地开着,柳丝儿护在它的周围,拂动着;船上传来笛音,是吹《柳堡的故事》那歌子。

  我想好好睡一觉。醒来脱去衣裳,赤裸着身体投入江水中,让江水把我凉透,把我心中郁结的块垒化解掉!

  我想这许是最好的办法。但一直没机会去试。

  前天,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上午十点钟,我坐在堂弟的摩托车后疾驰在江北一个叫“大厂”的街道上,那天有风,风有三四级吧?风是春风;街上行人极少,人都上山扫墓去了。

  这时风来了。风来了她一头撞入我的胸怀,她把我的外套打开,同时梳理我的头发;于是带着凉意儿的手在我的胸口轻抚,而后一把撕开我的衣扣撩起衣襟任由她温热的唇贴在我的心口上亲吻!

  她是这样任性、贪婪且持久,她是这样骚泼、贤雅且温柔。这样的体会,已经淡忘了许多个年头了,掐指算来,从我离家出走,有四十个年头了吧?

  她来时是带着柳芽儿菜花儿草叶儿以及草叶上的虫子一起来的。我得眯着眼,不然我会被伤着。

  堂弟问我:“风太大了,要不要带头盔?”

  我坚决拒绝了他。我说我和她多年不见了,让她和我亲*一会儿吧!

  堂弟问:“你是说风吗?”

  我说是的。堂弟说:“你们陕西不刮风!?”

  我笑他愚。我说陕西怎能不刮风呢?但是那儿的风和这里的风不一样的。陕西的风刚硬,风起时飞沙走石,撞门破窗,鸟需迎风立,人得倒着走。这里的风清柔,风就是手,起风时风到手到,人能迎风而上,鸟能顺风而飞。

  堂弟加大油门,车子飞起来了。

  他说:“有什么不一样?风不就是风吗?”我说我嗅到岸上的花、水里的鱼了,都是香的;我说这风就像盼儿归来的娘老子,他在抱我追我就像小时候怕我摔倒,撵上来要扶我一把!我还说我感到了亲切。从来没有过的亲切。穿透肺腑的抚慰和讲也讲不完的青涩的故事,让我心动啊!

  堂弟说:“生老病死,人生难免的;我父亲一生吃了不少苦,也享了不少福,可以了,大哥节哀!”我的叔父去世了,我是奔丧来的。

  我没接他的话。他的话让我无法接,因为我的泪水一半为叔父一半为自己。

  中午,侄女杨婷设宴招待我,*面上有鱼,装在好大的一个盆里,我没舍得动它,但我喝了四碗鱼汤。侄女说:“我爷爷真会挑季节,会挑好日子,他真象那首歌里唱的,他不但死在春天里,而且死在清明节的前一天!”

  我说,你爷爷活了八十八岁,走得那么安详,他和春天一定是有着约定的。

  大家听了都说是。大家都怕我接着往下说,便劝我吃酒,吃鱼,说你要想家就回来吧,兄弟子侄几十口子人在一起,热闹!

  我饮下不少酒,但没多说什么话。

  这天晚间,我听到了风声、还有雨声,我想有风就好,春风化雨,不会阻了归程;况且雨也是好雨,不是说春雨贵如油吗?这一夜便休息得十分解乏。黎明时一只什么鸟,清丽婉转的歌喉一声紧似一声地将我唤醒,推开窗子一看,果然是个艳阳天!夜来的阴霾早已散尽,风躲在树上,花丛中,和我捉迷藏,我知道她要送我,要在我的耳边再多一些叮咛,告诉我叶与根,游子与家乡的关系!

  我心中陡然生出无限的感动与感慨,我把这些情感写在这篇文章里,烧化在叔父的坟头上,算作我的祭文留给叔父,也留给这块多情的土地。


与青春的散文 (菁华3篇)(扩展3)

——喜欢与爱的散文 (菁华3篇)

喜欢与爱的散文1

  520,521,充满爱的日子。

  相爱并非偶然,经过漫长的等待,跋山涉水,在四目相对的一瞬间,成全的是一生的幸运。

  梁祝化蝶,木石前盟,牛郎织女……多少世人期待着渴望千古绝唱荡气回肠的爱情,或者凄美,或者圆满。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对爱情的定义和标准,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版本。最美的爱,不是风花雪月,而是患难与共,相互包容。相爱不只是走进对方的生活,更要能走进彼此的生命。

  朱生豪说:

  我爱你也许并不为什么理由,虽然可以有理由,例如你聪明,你纯洁,你善良等,但最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你全然适应我的趣味。

  转身回眸,爱的人就站在不远处,带着温柔的情怀,带着芬芳的矜持。

  光阴带给我们的有欢乐,有哀愁,正如爱情给了我们惊艳和安暖,一起回忆过往,亦一起憧憬未来。浅酌慢斟,吟诗对月;沉香书墨,赏柳画桥。

  一世浮华须臾间,一程岁月心如莲。

喜欢与爱的散文2

  昨天晚上,一学姐问我怎样才能喜欢或爱一个人。这真是个难以说清的问题,它也困扰了整个大一时间,我也分不清楚。但考虑到自己还是看过点书的,于是把自己理解的写下来。虽然片面,但也算“管中窥豹”吧。

  在写之前,想到另外的问题,就是看过一片关于基础学科(像数学、物理)缺失的文章,其中写到由于忽略对数学证明题的学*,致使其精髓没有根植于学生心中,导致了许多学生做事思考片面,缺乏主见和独立性。很多事情就像几何证明题,只展示了一些关键步骤,但还有一些相关细节隐匿其中,让自己发现。

  不妨先分情况讨论。在某人确实很严谨或者很爱面子时,“喜欢”等于“爱”。有些学富五车但十分木讷的人,他们羞于情感表达,经常在表白时把在心里说了无数遍的“我爱你”说成“我喜欢你”,觉得这比较委婉好听。作家陈丹燕在她的小说《上锁的抽屉》中为了表达80年代的爱情就设置了这样的情节,“当他为我负伤时,我愿意把自己的血输给他,他醒来对我说‘我爱你’,我会对他说‘不,我很喜欢你’我觉得‘喜欢’比‘爱’好的多”。

  在其它情况下,“喜欢”就被由*及远分为两层。第一层是在长时间在一起时觉得十分舒服、自由,这其实是一种*惯和心理依赖。如果有了外界替代因素的介入,这种情感会被弱化很多。比如,在远离故乡的异地大学,因为寂寞空虚而交了男或者女友,觉得很好;但一回到家,面对家人的体贴、舒适的环境这情感淡薄很多,待到回校,又面临重演。这并不是爱,只是种比较*的喜欢。第二层实际是红颜知己或蓝颜知己,会把很多话给对方说,但只在有事时说,没事不联系甚至有些淡忘。但在谈话时要特别克制情绪,不能大声喊叫或者拍桌子之类的。这实际上更远了。综上,“喜欢”其实是对对方有个良好印象,祝其幸福,但希望其在长时间内保持单身状态;如果对方结束单身,虽然这事与己无半毛钱的关系,但心中依旧不快。

  “爱”则是在“喜欢”的第一层基础上加了“想要与你过一生”的概念。这种情感是不随时间、金钱、名利等外在因素甚至其它形式的爱能代替的。作家孙睿在《草样年华之后大学时代》中多次设置情节表达这个观点。面对外企财务总监乔宇的高薪、豪车的优越条件,同样是外企高管的周舟不为所动,固执地追求在大学鬼混了四年,几乎一无所有的邱飞。这或许说是文学作品艺术性夸张,并不现实。但生活中确实能见到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分隔两地的人,一旦分别,脑海中都是对方的影子,甚至到了茶饭不思的程度,最极端的是哲学家金岳霖为追求林徽因竟然终身未娶。直到听到对方的声音或者看到对方电脑QQ上的头像点亮才*静下来;第二种是可以把自己因为工作上的委屈而产生失态的一面(如大哭、摔东西)能放心地在对方面前展示而不在乎对方的无所适从甚至鄙夷、厌恶,被认为是“输不起的人”。一般第二种情况发生的比例不多,但如果这样,也可认为对方已经爱上了己。

  “喜欢”的表现形式比较单一,但“爱”的表现形式很多,有的比如父爱还必须经过理性思考或站到与他相同的高度才能觉察。关于“爱”的比喻,有个十分经典的英语完形填空是这么说的“爱是缝在被子里的线,它若隐若现,但却可以使之变的更为结实”。作家孙睿在《草样年华之大结局》最后借主角邱飞之口说出“现实中的爱就像一杯水,虽然极淡,但淡中有甜”的观点,也十分恰当。同时“爱”也可向消极方面转化,如“由爱生恨”、“溺爱”等,但“喜欢”却永远不会这样。

喜欢与爱的散文3

  世间情感,最动人的莫不过“喜欢”二字。

  蓦然相逢,心神交会,一回眸,一心动,就是一种喜欢;或许是默契经年,百转千回,不思量,自难忘,也会是一种喜欢。

  喜欢就是心灵舒暖的熨帖,不炙热不寡淡,不会湮灭更无法忘却,但只要是喜欢,你就是快乐的,衣裾飞扬,眉间含笑,悠然伫立,仿佛那日里夜里暗香涌动的小茉莉。

  喜欢不是爱,喜欢只是爱的青春期。

  那个时候,一切还只是懵懂,初开的情怀就像莽撞的青春痘、无法控制的雀斑,在青春的帷幕上画上无法释怀的记号。

  这个时候说爱太早,喜欢对于爱来说,是一件青涩的小外衣,尺寸不及,色彩单一。

  或者说是还没有学*过的一道方程式,你还不知会里面炙热的激情,成熟的睿智,无畏的牺牲,如果过早地解答,只会一败涂地。

  当然,喜欢了就好。“哪个少年不做梦?”

  没有梦想和激情的青春只会退化成干涸的江河,一切生命都会灰飞烟灭。

  不懂爱的时候,就把喜欢画成一幅素描,等待未来的调色板,把生活涂上爱的七色光环。

  喜欢不是仰慕,喜欢是仰慕的*行线。

  而有些时候,它们两者很难区分开来,因为喜欢和仰慕都是一种催化剂,会让我们在俗世的奔走中轰然感动。

  但是,喜欢就是想把柔软的心靠*,仿佛冥冥之中的呼唤,不远万里,只管一路奔赴。

  而仰慕有着炽热的光环,太过热烈太过耀眼,所以只能退却,瞻仰,膜拜。

  如果盲目地把喜欢和仰慕连接在同一条追求的直线上,那么喜欢终究会像酷夏的树叶一样被生生地烤干。

  智慧的做法是,让它们做两条永不相交的*行线,喜欢在左边,仰慕在右边。

  ——而喜欢就是那样,不远不*,小桥流水,轻风细,可每当你走进,触手可及,心就会像花儿一样,“呼啦啦”绽放了一地。

  然而当你无以复加地喜欢上了,再也无法克制贴*的冲动,那么,你就去爱吧!

  去挣扎着爱也罢,去疯狂着爱也罢,去艰辛着爱也罢,谁也不会甘心,把喜欢放在一个无法释怀的距离,让心连同岁月,白白苍老。

  喜欢,是爱曾经不弃不离的坚守,也是爱,化蛹成蝶的温暖的茧。

  但是,有些时候,喜欢也永远只能是喜欢。

  那些错过了的和无法改变的轨迹,就像是青春期的那道方程式,当你拥有了激情、力量和智慧,但可惜的是,生命中有些难题,没有对错,更不会有答案——这,就是可爱又可恨的命运。

  不去伤心,也不必怨恨,心中还是柔软的喜欢。

  那是因为,我们彼此都走*过对方的视线,感受到彼此心灵的脉动,这是上天的恩赐,也是绝无仅有的幸福。

  灵魂的彼岸,会有一条快乐的帆船,载着你无怨无悔的欣慰,而那条坚守的.海岸线上,风烟俱净,阳光独好。

  红尘万丈,请带着喜欢一路前行。

  相知,相守,直到我们从容不迫地老去。

  或许你跋涉千山万水,经历千难万阻,直到最后,那些喜欢还是终于成为遥远的梦想,也请你,请你不要将那份喜欢淡忘,更不要嘲笑曾经的过去,毕竟任何一种结局,喜也罢,悲也罢,喜欢的心,总是不弃不离地陪伴你度过了最美好的岁月。

  所以,请珍惜你的喜欢,善待你的喜欢。

  无论,是对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个事物。


与青春的散文 (菁华3篇)(扩展4)

——我们遥远的青春散文 (菁华3篇)

我们遥远的青春散文1

  经过雨季花季,18岁像是高傲的公主,指使我们干许多说不出对错悲喜的事情。

  你我那时还不认识,走着各自的路,朝着不同的梦,跌跌撞撞或步履如飞地前进。

  在某个岔道或转角相遇,你说,这小子真无赖,干嘛抢我的道。我想,老天爷够哥们,安排一仙女陪我走路。就这样,你半推半就,我欣喜若狂,互相依偎着走上一条没有人打扰的路。那时候多年轻呀,你看见路旁的无名小花就会留恋半天,我碰到好看的蝴蝶也能跑出好远。我们都贪玩,但也都知道天黑了要回家,小花毕竟是小花,蝴蝶毕竟是蝴蝶,它们终究会凋谢,会死去,而我们,还要相依相伴。

  后来,有人把这段路叫作相信爱的年纪。

  有一天,你一本正经地说,小夏,我从18岁喜欢你到现在,你应该感到荣幸。我说,真的怀念一个人无拘无束的日子,狠狠地浪费时间,报复来不及细细品味的少年。你无奈地说,看来我得继续喜欢你了。我窃喜,撒谎的感觉真好。

  好几个无所事事的夏天过去,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小花没有凋谢,成了花样美男;蝴蝶也没有死去,成了蝴蝶仙子。你我还是老样子,没心没肺地去留恋,去追逐,然后迷失在深深的陌生山谷。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们借着微弱的星光找到来时的路,已经遍体鳞伤。埋怨、哭泣都没有意义,还是要往前走。

  你在我耳边说,那时候心轻得要命,托着自己飘忽不定地飞,总想寻找什么,又不知道是什么,到最后累了,就想起了你。我说,花样美男固然漂亮,可你得宠着他,就像我蝴蝶仙子一样,动不动就离家飞走,还是原配的可靠呀!你笑了,我也笑了。笑过之后,才发现,那段叫青春的日子已经远去。

  当一切尘埃落定,我们重新走在一起的时候,我在想,到底有没有所谓的青春,她真真实实地存在过么?还是一场华丽的梦?还有,我们将来,还是要分开吧?

  你不说话。

我们遥远的青春散文2

  不知从何时开始,心中有些东西悄悄流逝,只顾埋头,却很少仰望天空,渐渐丢失了最初的方向,所谓青春只不过是在我们最好的时光中遇到了一群最好的朋友度过了一段最好的年华而已。

  ——题记

  最*随着《何以笙箫默》以及《左耳》的热映,人们对“青春”这两个字眼越来越关注,再往前推无论是《那些年》、《致青春》、《同桌的你》等都带有浓厚的青春气息,一下子就把人带入到美好的青春校园时代。看的越多,越是感叹,青春原来是那样的,有一位自己深深喜欢的女孩,有一群朝夕相处的朋友,做过一些荒唐却无比怀念的事情,这就是所谓的青春。

  “没有了沈佳宜,我的青春就什么都不剩了”,正如柯景腾所说的一样,我们的失去了青春中最重要的朋友,我们的青春也就结束了。可以说喜欢一个人,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美好且漫长的时光里一直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壮举。失去并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你默默地喜欢了她这么多年,到头来却发现她喜欢的并不是你,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这也让我们明白并不是所有的你以为便是所谓的你以为,所以喜欢她就要勇敢地告诉她,莫要等到最后追悔莫及。

  《致青春》里面的郑微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孩子,他可以为了自己喜欢的人而千里迢迢来到一所完全陌生的城市,这种勇气并不是所有人所具备的。当然事情并没有朝她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不过幸运的是她遇到了陈孝正,一个惊艳与温暖了她整个大学时光的男生……毕业了所有人也各奔东西了。

  青春既残酷又温暖,有哭有笑,有酸有甜,别样滋味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林一和周小栀的故事告诉我们所有的异性同桌到头来也仅仅只是同桌,他们没有输给爱情更没有输给自己,他们只是输给了现实。即便最坚毅的誓言最终也抵不过现实的击打,当然即使破碎,我们也会感谢曾经温暖自己青春岁月的那个她,无为其他,只因为这就是青春。

  所有荧幕中的青春只是导演根据编剧或者作者提供的剧本和小说所改编拍摄而成的,其中不乏许多虚构了情节,其目的是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赚取更多的票房而已。当然我们并不能否认这些荧幕上的青春给予了观众视觉以及心灵上的极大满足,让人们很容易沉浸在情节中,进而怀念起自己的青春时光。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独一无二的,柯景腾的青春就是沈佳宜,郑微的青春就是陈孝正,而林一的青春便是周小栀,每个人的青春岁月中都有一个人的名字永远烙印在心田。想起他(她)便是回忆起了整个青春,并肩而行的朋友,那些微笑的脸庞,记忆中那是温暖的夕阳,橘黄色的阳光照耀在一群年轻人的脸上,他们彼此嬉笑打闹,声音传的很远很远,经久不息。

  也许有一天自己会与当初的那些朋友渐渐断了联系,有些人现在已经断了联系;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彼此会擦肩而过却早已认不出彼此;抚摸起那些泛黄的照片与笔记本,曾经留下的见证永远不会随着时间而消逝,我们相信我们的青春永远不会落幕。柯景腾说,在另一个时空里他和沈佳宜一定是在一起的,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另一个时空里我们的`青春故事一直在上演,从未落幕。

我们遥远的青春散文3

  悄悄的,时间从指间轻轻划走,从来舍不得留下半点痕迹;当参天的树木青翠成荫,斑驳的倒影下流露出点点滴滴的不舍;也许,曾经最为美好的景色终将镌刻在脑海中成为不朽的回忆,沁人的晨风吹过脸颊,总是会留下淡淡的芳香,当五彩的霞光辉映出繁花似锦的美好,当岁月匆匆留下斗转星移的感慨,悄悄将曾经的记忆拾起,在这里静静冥思,回味着那个只属于我们的故事。

  还在感慨自己未曾褪去昨日的懵懂,就已经不知不觉的被推向离别的十字路口,离别的话题总是让人伤感,还不曾考虑过别离,转身却要说再见,还不曾考虑过遗失的缺憾如何去弥补,却已经发现沧海也许真的会变成桑田。轻轻走过林间的小路,婉转的鸟啼,姣好的花朵,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绿影摩挲的身影像夏花般绚丽的绽放,依稀如我们昨日的嬉戏欢笑,炽热的阳光下有着我们如火的热情和最为美好的期许。此去经年,回首曾经的岁月,我们拼搏过,也彷徨失落找不到方向,我们奋斗过,也微笑过,曾经的美好,曾经的失落,带不走的回忆,离不开我们之间的缘分。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成长最好的见证。

  四年,曾经把最好的时间留在这里,却又在夏季这个美好的时节收尾,就像童话中的故事,总是带给人美好的希望。把美好的记忆悄悄放在心里,那个美好的她和那些美好的事情统统寄放在内心的深处。四年,恍然若梦。离别的愁绪总会笼罩在六月的天空,可是,阴霾之后总会有晴天。今天的分别,会是下一次相聚的开始。也许多年以后,再回首,你我会为今天的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而感动。回忆,不会仅仅是酸涩的泪水和离情别绪,一如时间之琼酿,总是越陈越香。梦想的道路上,总会有不一样的风景,无须驻足,更不必留恋。吹尽岁月的黄沙,才会捡拾到生命之真金。

  留一瞬最美时光,毕业季的你,总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动人,别后,终会相遇,别后,重新开始新的征程,留一瞬美好,留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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