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

首页 / 论文 / | 2022-11-07 00:00:00 论文,法学

卫生法学论文1

  摘要:

  卫生法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卫生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特点。从卫生法学教学和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看,加*生法学实践教学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卫生法学教学中,应提升其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采用庭审观摩、案例讨论、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参观、讲座等实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重要性。为此我国已将卫生法规作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卫生法学亦成为医学生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加之,我国医学生实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学模式,导致多数医学生人文学科素养缺失。为此,为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医学生的卫生法学素养,笔者根据医学生和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强化与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卫生法学课程的定位

  (一)课程的学科定位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边缘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新兴的交叉学科,是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1]。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二)课程的专业定位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广义的医学生——医疗、卫生、药学、护理、保健和社区服务的高等医学院相关专业及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卫生法学的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现代医疗卫生人才的基本要求,实现具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素养,又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课程的专业定位应是:卫生法学课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和职业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的教学和学*使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从事医药卫生工作,遵纪守法,监督执法,抵御违法行。所以,课程也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内容,对专业素质培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三)课程的内容定位

  根据卫生法学的学科和专业定位,课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内容[2]。同时考虑到各专业的特点,突出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入专业、行业等的特殊法学问题。兼顾国家资格考试要求,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努力探索其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和框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用以提高医学人才相关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加*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适应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早在1998年,教育部就发文要求高等学校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要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从2003年起,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也提出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时至今日,全国高校都在进行教育教学的改革,许多学科也都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

  目前全国所有的医药院校和一部分综合大学都开设了卫生法学课程,该课程也成为医药院校相关管理专业的必修课之一。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卫生法学的教学上,一些院校进行了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试点改革,比如引进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模式教学法等。但大多数学校教学安排还不尽合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仍然以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学生的学*兴趣和积极性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没有得到较大提高,教学效果较差。笔者在教学中也进行过一些教学改革的尝试,但不够深入,目前仍然以理论讲授为主,缺少实践教学,致使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较弱。因此需要对该课程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优秀人才。

  (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的重要方式。现代医药卫生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及一定的管理知识,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应该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从我国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及学生培养状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较好,实践能力相对不足的缺陷。因此,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仅仅依靠课堂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行严格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医药卫生管理教育的要求。如何改进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已成为现代教育的重中之重。

  通过加强实践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深对卫生法学教学中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掌握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同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现代卫生法律活动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通过该门课程的学*,能够学以致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思路

  卫生法学的新兴性、边缘性、交叉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决定了课程就理科而言,属文科课程;就文科而言,属理科课程的特性。在进行课程实践教学与改革的方案设计时,必须文理兼顾。既要发挥自然科学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保证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避免忽视人文科学内容的重要性;也要发挥人文学科“以人为本”的优势,规避各门课程联系松散,培养目标不明确的问题。因此,设计并进行由传统“满堂灌”到多种教学方式的运用、完全自主“问题导向学*法”的实践教学与改革的完整尝试才能揭示卫生法学课程教与学的客观特殊性及启示作用。

  (一)课程常规教学

  和任何其他学科课程教学一样,卫生法学课程常规教学是不可完全抛弃的,还是需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分别按传统全板书讲授和PPT及多媒体辅助讲授教学方式进行。并按教学日历授课、布置复*题、思考题和作业,按期进行期末考试。

  (二)课程实践教学

  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行优选,实践内容典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难度。实践教学选择在学生已经掌握卫生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旁听法庭审理、开设模拟法庭、参观卫生监督、防疫、药品食品管理机构和技术监督部门,加深学生对卫生法律制度的理解及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庭审观摩:主要通过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审理医疗纠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的旁听观摩,亲身体会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神圣,了解法院工作程序,巩固所学的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卫生法律的积极性。

  案例讨论:由教师选择医疗事故、药品管理、食品管理、非法行医等方面的相关案例,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结合所学卫生法学知识进行讨论或相互辩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观见*:组织学生到卫生监督机构、药品食品监督机构参观,由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督人员讲解卫生执法监督程序、观看执法监督相关文书,了解我国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增强感性认识。

  听讲座:聘请卫生法学专家、卫生管理实际工作者或律师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卫生法热点问题、讲解前沿动态和在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的卫生法适用情况。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职业经验。

  讲专题:由学生根据学*重点和难点,自主讲授和讨论。将学生自愿组合为学*小组;然后选择卫生法学的*期社会热点问题,把课程内容分解、组合成单元内容,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探究和解答,最终形成专题讲座,交叉讲专题和听讲座。引导学生针对问题,查询文献资料、获取知识,然后相互交流所获得的知识,并探讨如何用所获得的知识来促进问题的解决。教师只发挥把握方向、布置任务、归纳总结的作用。学生课堂外的学*时间,远远超过课堂上的时间;学生课堂上讨论、讲解的时间多于教师讲解的时间,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医学教育模式。

  模拟法庭:主要由教师选择经典的医疗纠纷案例,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法院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辩论、质证,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能产生辐射功能,也是间接对学校的其他专业学生进行卫生法治教育。

  四、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保障

  (一)有充足实用有效的案例库

  这是开展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案例讨论的基础。无论是理论讲授,还是分组讨论、热点焦点问题分析、教学评价,都要运用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案例进行说明、分析、讨论、考核,因此,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充足的案例储备,并需要对案例按照内容、难度、类别分门别类,组成一个结构完整的案例库,并逐年扩展和完善[3]。案例库应当具有下列特点:全面:即案例库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全面容纳卫生法学的各部分内容,具有全面性;新颖:是指案例库所选择的案例要能够反映最新的法律理论动态、前沿热点和焦点问题、最新法律法规等,具有时代性。精准:是案例库选择的案例文字要精炼,内容要精确,要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综合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具有典型性。此外,所选案例还应有适当的难度和深度。

  (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是联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纽带。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是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鉴于卫生法学学科的特殊性,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与一般法学的实践教学基地有一定区别,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应是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以满足和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卫生法学教学特色[3]。

  (三)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其素质直接影响实践教学的质量。作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应当既具有深厚卫生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卫生法学的实践经验这样的综合素质。在理论上,既要掌握卫生法学基础理论,也要掌握医药基础知识;在实践上,既要具备法学实践经验,也要熟悉医药卫生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实际卫生工作经验,这样才能真正驾驭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而目前,我国卫生法学师资队伍薄弱,有的教师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的教师是医学专业毕业,不是缺乏法学知识,就是缺乏医药卫生知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和医药学教育[4]。同时大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工作经验。为此,必须对从事卫生法学教学的老师进行多方面培训,培养具有医学和法学复合知识结构的教师;同时,也可以从实践教学基地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卫生法学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互为补充,互相学*,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卫生法学教学目标。

  此外,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学校对卫生法学课程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奠定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的物质条件和必要环境,才能使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实践教学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教学任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的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进一步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因此,我们应牢固树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办学理念,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强化和优化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卫生法学实践教学不是对实践的简单模仿,也不是对卫生法学理论教学的单纯检验,它有其独特的内涵和规律,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逐步完善,以满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出既全面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又熟悉法律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樊立华.卫生法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3.

  [2]吴崇其.卫生法学(第三版)[M].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1:8-13.

  [3]何宁.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的设计与思考[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2010,30(2):208—210.

  [4]杨芳,周新生,潘荣华.医学院校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高等医学教育,2009,(4):10—11.

卫生法学论文2

  摘要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依据卫生法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针对特定客体在一定条件下依法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它是卫生法律关系的基础

  正文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在卫生你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参与人在法律地位上即存在*等性,又存在不*等性。一方面,在除卫生管理以外的卫生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法律地位*等,具有*等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卫生活动的专业性,在意思表达上,即是法律地位*等的双方主体也达不到完全的真实、一致,表现出不*等性。 卫生法律关系是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和保护。它以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为形式,以实现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保护实质。 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利益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标。 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必然主体。其它各方参与人因卫生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主体、内容、客体,这三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缺乏其中任何一要素,该卫生法律关系就无法形成或继续存在。主体:即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公民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内容:即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卫生法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卫生法律义务;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与人身紧密相关的其它利益。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卫生权利: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根据自己的遗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它包含三层含义:

  (1)权利主体有权在卫生法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

  (2)权利主体有权在卫生法规定的范围内,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便实现自己的某种利益;

  (3)权利主体有权在自己的卫生权利遭受侵害或者义务主体不履行卫生义务时,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卫生义务: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为了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它包含三层含义:

  (1)义务主体应当依据卫生法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便实现权利

  主体的某种利益;

  (2)义务主体负有的义务是在卫生法规定的范围内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对于权利主体超出法定范围的要求,义务主体不承担义务;

  (3)卫生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受到国家强制力的约束,如果义务主体不履行或者不适当旅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特征是:

  1,是在卫生管理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

  2,是由卫生法所确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必须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 通过对卫生法律关系的梳理,可以看出医疗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多层面的、纵横交错、内外交叉的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依据卫生法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医疗卫生宪法法律关系表现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现代国家应当构建起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从而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 医疗卫生民事法律关系表现为卫生服务提供方与接受方之间的关系,但鉴于卫生行业的特点,这又是一种不完全*等的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 医疗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既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有监督与被监督,以及救济等关系; 医疗卫生刑事法律关系反映的是国家公权力对医疗卫生活动中的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制裁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是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必要补充。是在卫生管理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

卫生法学论文3

  摘要:传统卫生法学教学容易出现教学方法单一、教学目标狭隘、考评方式传统等问题,将参与式教学方法运用到卫生法教学中有利于增强课堂活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相长以及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卫生法学教学改革中,可以运用案例讨论、翻转课堂、情景教学、合作学*以及模拟法庭等多种参与式教学形式,同时也要有科学的考评机制作为保障。

  关键词:参与式教学;卫生法学;教学改革

  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2010年7月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提出了:“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医学生的卫生法学教育是培养医学人文素养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但如果教师一味采取传统的“说书”式的灌入教学,课堂难免显得枯燥乏味。久而久之,不但学生的兴趣会淡然无存,卫生法教育的基本的目的也难以达到。为了打破传统式教学的禁锢,充分做到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有机结合。我们有必要进行参与式教学方法探索。

  一、卫生法学传统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三个方面

  (1)教学方法单一,学生缺乏主动性。

  (2)教学目标狭隘,忽视知识运用。

  (3)评价方式传统,考核内容片面。

  二、卫生法学课程运用参与式教学法的意义

  (一)有利于增强课堂活力,提高教学质量

  卫生法学教育是医学人文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因为目前该课程在医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总学时中所占比例较小,传统教学方式单一,部分学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兴趣。参与式教学打破了传统教学理念的束缚,树立“以学生为本”冉争教学理念,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改变封闭的、机械的教学模式,从传统的以“教”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主的教学模式;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和鼓励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通过激发学生的学*兴趣和参与意识,改变学生对卫生法学课程枯燥无味的印象,提高学生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增强课堂活力,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知识的学*不是为了储存,而是为了运用。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不仅要使学生知法、懂法,培养学生自觉守法的意识,更要增强学生的运用法律*的能力。参与式的教学方法,摒弃了“满堂灌”“填鸭式”等低效的、落后的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中心,强调活动教学,注重学生参与。在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迈出教室,走进医院,与律师一起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实务,见证法律知识的实践运用,切实体会到法律的内涵,学会如何将之“见乎行”。这不仅可以增强学生将书本理论运用到实践的能力,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也开阔了视野,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有利于促进教学相长,建立新型师生关系

  在传统卫生法学教学中,师生关系常常处于一种对立状态,教师具有绝对的权威,学生对教师要心存敬畏,这种权力结构严重影响了师生之间的*等交流和沟通。而参与式教学,从学生的认知特点出发,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提供一个自由和谐、*等民主的课堂环境。教师不只是“教”,在学生展示过程中,也是一个学*者。同时,教师在卫生法学课中也不再只是信息的提供者和答案的发布者,还是学生的组织者、引导者和调控者。

  三、参与式教学在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实践途径

  (一)调整传统教学结构,运用多元教学方法目前,湖南中医药大学针对中医学专业的卫生法学课程安排32个学时。在内容的安排上,我们选取了与医学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八个部分进行教学。教学方法上,坚持以教师引导,学生参与学*为主。主要形式包括案例讨论、翻转课堂、情景教学等。

  1.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法是指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学生围绕某一案例中的问题展开讨论,各抒己见,以求得正确理解和认知的教学方法。整个卫生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案例讨论的方式是运用的最多的。例如教师在讲解“病历的证据效力”时,以“医疗机构封存病历档案袋破损”案例为导入,将学生快速带入学*情境。待教师对病历作成、查复、封存、保存等相关进行详细讲解之后,引导学生回到导入案例,结合具体的法条分析案例,最终得出结论。这种方式让学生有了一个从思考到学*再到运用的过程,让知识在学生脑海里开始了跳跃。

  2.情景教学,情境教学法是一种直观的教学方法,是指教师为了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引入或创设与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相适应的教学情境,将学生引领到某种特定的场合与氛围中,激活学生的思维,引起学生的情感体验,使其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掌握所学知识,从而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提高教学实效。卫生法学的授课对象绝大部分是医学生,他们以后都将走上医师的岗位。教学过程中,我们常常将听课的学生假设为案例中的角色,使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如在讲述“知情同意规则”时,我们假设学生是在某医院急诊科的实*生,实*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危急患者,让学生以当事者的身份做出选择。在这样的情境下,学生不再认为所讲的知识与自己毫无联系,反而是息息相关。

  3.翻转课堂。翻转课堂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课前通过信息技术的辅助完成知识的学*,而知识内化则在课堂中经老师的帮助与同学的协助下完成的教学过程。在“传染病防治法”的教学中,我们就采取这种翻转课堂的形式,课前安排学生观看教学视频,并结合书本教学内容完成教师事先布置的案例分析。课堂上,教师对知识点的梳理后,提出关于《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精神等问题。给予学生一定的思考空间后,请学生进行解答。

  4.探究式学*。探究式教学法是指学生在学*理论的过程中,教师交给学生一些问题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观察、阅读、分析等途径自行思考、独立探究,自主发现并掌握相关原理与结论的一种有效教学方法。在我们的教学内容上,有一部分是“刑法对医药卫生领域的调整”,这一部分的内容包括刑法概述及20个与医药领域相关的罪名。在教师讲授完刑法相关基础知识后,教师与学生进行角色互换,学生承担起讲授20个罪名责任。学生的讲授其实是课前研究的一个成果展示。课前,学生在根据教师提出了5个问题选取一类罪名进行研究。学生将研究的成果做成PPT后,到课堂上选取一个罪名与其他同学及老师分享。在分享过程中,小老师们要接受台下“学生”的提问。通过探究式学*,学生不仅获取了知识,而且经历了发现知识的过程。教学上也达到了“授人以渔”的效果。

  (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参与式教学只停留于在课内还不够,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也应是“卫生法学”课程实施参与式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是一种基于实践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活动。它通常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建构一种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以学生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为基本特征,以促进学生总体素质全面发展为主要目的教学观念和教学形式”①。在“卫生法学”课程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能够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现实生活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情感意志的培养。在卫生法课程的“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采取了模拟法庭的实践方式进行教学。在教师对医疗损害的法律制度进行讲解后,以真实案件为原型,根据课堂需要,由任课老师将案件情况按照各当事人掌握的不同信息进行加工分类。然后,老师在课堂上将学生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和被告组。在给各组成员进行角色定位之后,各成员各司其职。待原、被告组准备好证据目录、法庭辩论阶段等材料后,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在审判组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为依据展开辩论。最终由审判组的成员根据现场辩论的情况做出判决。这种方式不仅能让学生将知识运用与实践,也让学生感受到了司法审判过程的魅力。

  (三)完善考核制度,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

  考核是卫生法学教学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不仅是考查学生知识和能力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教学信息反馈和检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和原则,利用可行的评价方法对教学过程和预期达到的效果给予的价值判断,既是教学各方面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完善的考核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教学目标的实现与学生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参与式教学在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开展,必须有一个与之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参与式教学重在学生的参与,学生的热情将直接影响到课程的参与程度,所以我们将课程中涉及到学生参与的部分都纳入了成绩的考评制度。我们设定的评价体系涉及四个方面,分别是课堂表现、研究成果、成果展示、期末考试。其中课堂表现占比30%,研究成果占比25%,成果展示占比15%,期末考试占比30%。课堂表现包括课堂回答问题以及课堂提问等多种参与课堂的形式。研究成果主要指的是探究式学*中,学生针对自身选取的内容进行研究所做成的课件。在对课件进行评价时,不仅考虑课件的内容,也要考虑课件的效果。除了完善教师对学生的成绩评价体系外,我们还建立了学生对教师以及课程参与式教学的评价机制。这一评价的开展主要以问卷的形式开展。对调研问卷进行详细的分析,有利于卫生法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改革的继续开展。


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扩展1)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菁华5篇)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1

  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

  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

  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不断优化服务

  卫生系统学*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并在学*活动中交流学*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积极准备,扎实开展,提高法律意识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成效。

  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强化医院治理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7%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2

  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委、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加*生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击无证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广典型等方法,把卫生行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卫生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进而推动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深入学*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为全面贯彻县委、县*“六五”普法精神,继续加*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民卫生法律意识,卫生执法监督所20xx年5月23日上午在所办公室召开“六五普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启动会。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并提出我所“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要求全所职工通过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的`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和能力。20xx年5月—10月,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共集中学*了14次;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50份;对公共场所服务对象进行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00份。

  二、加*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执业。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从业人员普法教育。

  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关人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社会公众普法教育。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大力宣传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等,提高广大人们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所普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面有待进一步扩宽,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检查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我所将继续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六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3

  为贯彻落实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并在学*活动中交流学*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卫生法律法规书籍达到人手一册。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活动。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的成效。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防疫科消毒、灭菌、隔离等制度齐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引领下,党员又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虽然我院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4

  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委、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加*生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击无证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广典型等方法,把卫生行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卫生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进而推动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深入学*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为全面贯彻县委、县*“六五”普法精神,继续加*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民卫生法律意识,卫生执法监督所20xx年5月23日上午在所办公室召开“六五普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启动会。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并提出我所“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要求全所职工通过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的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和能力。20xx年5月—10月,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共集中学*了14次;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50份;对公共场所服务对象进行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00份。

  二、加*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执业。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从业人员普法教育。

  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关人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社会公众普法教育。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大力宣传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等,提高广大人们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所普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面有待进一步扩宽,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检查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我所将继续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六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5

  为贯彻落实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并在学*活动中交流学*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卫生法律法规书籍达到人手一册。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活动。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的成效。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防疫科消毒、灭菌、隔离等制度齐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引领下,党员又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虽然我院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扩展2)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 (菁华3篇)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1

  摘 要:卫生法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卫生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特点。从卫生法学教学和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看,加*生法学实践教学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卫生法学教学中,应提升其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采用庭审观摩、案例讨论、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参观、讲座等实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 键 词: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重要性。为此我国已将卫生法规作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卫生法学亦成为医学生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加之,我国医学生实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学模式,导致多数医学生人文学科素养缺失。为此,为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医学生的卫生法学素养,笔者根据医学生和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强化与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卫生法学课程的定位

  (一)课程的学科定位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边缘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新兴的交叉学科,是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1]。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二)课程的专业定位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广义的医学生——医疗、卫生、药学、护理、保健和社区服务的高等医学院相关专业及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卫生法学的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现代医疗卫生人才的基本要求,实现具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素养,又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课程的专业定位应是:卫生法学课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和职业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的教学和学*使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从事医药卫生工作,遵纪守法,监督执法,抵御违法行。所以,课程也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内容,对专业素质培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三)课程的内容定位

  根据卫生法学的学科和专业定位,课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内容[2]。同时考虑到各专业的特点,突出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入专业、行业等的特殊法学问题。兼顾国家资格考试要求,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努力探索其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和框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用以提高医学人才相关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加*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适应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早在1998年,教育部就发文要求高等学校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要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从2003年起,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也提出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时至今日,全国高校都在进行教育教学的改革,许多学科也都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

  目前全国所有的医药院校和一部分综合大学都开设了卫生法学课程,该课程也成为医药院校相关管理专业的必修课之一。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卫生法学的教学上,一些院校进行了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试点改革,比如引进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模式教学法等。但大多数学校教学安排还不尽合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仍然以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学生的学*兴趣和积极性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没有得到较大提高,教学效果较差。笔者在教学中也进行过一些教学改革的尝试,但不够深入,目前仍然以理论讲授为主,缺少实践教学,致使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较弱。因此需要对该课程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优秀人才。

  (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的重要方式。现代医药卫生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及一定的管理知识,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应该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从我国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及学生培养状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较好,实践能力相对不足的缺陷。因此,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仅仅依靠课堂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行严格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医药卫生管理教育的要求。如何改进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已成为现代教育的重中之重。

  通过加强实践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深对卫生法学教学中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掌握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同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现代卫生法律活动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通过该门课程的学*,能够学以致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思路

  卫生法学的新兴性、边缘性、交叉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决定了课程就理科而言,属文科课程;就文科而言,属理科课程的特性。在进行课程实践教学与改革的方案设计时,必须文理兼顾。既要发挥自然科学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保证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避免忽视人文科学内容的重要性;也要发挥人文学科“以人为本”的优势,规避各门课程联系松散,培养目标不明确的问题。因此,设计并进行由传统“满堂灌”到多种教学方式的运用、完全自主“问题导向学*法”的实践教学与改革的完整尝试才能揭示卫生法学课程教与学的客观特殊性及启示作用。

  (一)课程常规教学

  和任何其他学科课程教学一样,卫生法学课程常规教学是不可完全抛弃的,还是需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分别按传统全板书讲授和PPT及多媒体辅助讲授教学方式进行。并按教学日历授课、布置复*题、思考题和作业,按期进行期末考试。

  (二)课程实践教学

  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行优选,实践内容典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难度。实践教学选择在学生已经掌握卫生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旁听法庭审理、开设模拟法庭、参观卫生监督、防疫、药品食品管理机构和技术监督部门,加深学生对卫生法律制度的理解及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庭审观摩:主要通过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审理医疗纠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的旁听观摩,亲身体会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神圣,了解法院工作程序,巩固所学的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卫生法律的积极性。

  案例讨论:由教师选择医疗事故、药品管理、食品管理、非法行医等方面的相关案例,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结合所学卫生法学知识进行讨论或相互辩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观见*:组织学生到卫生监督机构、药品食品监督机构参观,由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督人员讲解卫生执法监督程序、观看执法监督相关文书,了解我国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增强感性认识。

  听讲座:聘请卫生法学专家、卫生管理实际工作者或律师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卫生法热点问题、讲解前沿动态和在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的卫生法适用情况。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职业经验。

  讲专题:由学生根据学*重点和难点,自主讲授和讨论。将学生自愿组合为学*小组;然后选择卫生法学的*期社会热点问题,把课程内容分解、组合成单元内容,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探究和解答,最终形成专题讲座,交叉讲专题和听讲座。引导学生针对问题,查询文献资料、获取知识,然后相互交流所获得的知识,并探讨如何用所获得的知识来促进问题的解决。教师只发挥把握方向、布置任务、归纳总结的作用。学生课堂外的学*时间,远远超过课堂上的时间;学生课堂上讨论、讲解的时间多于教师讲解的时间,充0998;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医学教育模式。

  模拟法庭:主要由教师选择经典的医疗纠纷案例,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法院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辩论、质证,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能产生辐射功能,也是间接对学校的其他专业学生进行卫生法治教育。

  四、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保障

  (一)有充足实用有效的案例库

  这是开展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案例讨论的基础。无论是理论讲授,还是分组讨论、热点焦点问题分析、教学评价,都要运用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案例进行说明、分析、讨论、考核,因此,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充足的案例储备,并需要对案例按照内容、难度、类别分门别类,组成一个结构完整的案例库,并逐年扩展和完善[3]。案例库应当具有下列特点:全面:即案例库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全面容纳卫生法学的各%096;分内容,具有全面性;新颖:是指案例库所选择的案例要能够反映最新的法律理论动态、前沿热点和焦点问题、最新法律法规等,具有时代性。精准:是案例库选择的案例文字要精炼,内容要精确,要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综合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具有典型性。此外,所选案例还应有适当的难度和深度。

  (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是联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纽带。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是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鉴于卫生法学学科的特殊性,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与一般法学的实践教学基地有一定区别,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应是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以满足和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卫生法学教学特色[3]。

  (三)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其素质直接影响实践教学的质量。作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应当既具有深厚卫生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卫生法学的实践经验这样的综合素质。在理论上,既要掌握卫生法学基础理论,也要掌握医药基础知识;在实践上,既要具备法学实践经验,也要熟悉医药卫生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实际卫生工作经验,这样才能真正驾驭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而目前,我国卫生法学师资队伍薄弱,有的教师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的教师是医学专业毕业,不是缺乏法学知识,就是缺乏医药卫生知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和医药学教育[4]。同时大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工作经验。为此,必须对从事卫生法学教学的老师进行多方面培训,培养具有医学和法学复合知识结构的教师;同时,也可以从实践教学基地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卫生法学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互为补充,互相学*,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卫生法学教学目标。

  此外,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学校对卫生法学课程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奠定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的物质条件和必要环境,才能使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实践教学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教学任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的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进一步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因此,我们应牢固树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办学理念,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强化和优化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卫生法学实践教学不是对实践的简单模仿,也不是对卫生法学理论教学的单纯检验,它有其独特的内涵和规律,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逐步完善,以满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出既全面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又熟悉法律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樊立华.卫生法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3.

  [2]吴崇其.卫生法学(第三版)[M].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1:8-13.

  [3]何宁.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的设计与思考[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2010,30(2):208—210.

  [4]杨芳,周新生,潘荣华.医学院校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高等医学教育,2009,(4):10—11.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2

  1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学生加深对课程基础理论和现行制度的理解程度

  “卫生法学”课程是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为框架,以卫生法律关系为调控对象的一门课程。其所涵盖的内容不仅跨学科,而且非常抽象。这门课程内容虽与医学专业有一定的联系,但课程体系上来说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本门课程不但涉及法学的基本理论,也与现行的法律制度相关联。仅靠传统的理论教学,不能很好地促进医学生将法学基本理论与实际运用相结合,达不到使学生理解“卫生法学”课程对其未来从事职业有何关联和影响的效果。在“卫生法学”课程教学中通过实施实践教学,引入问题教学、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实践教学形式,更能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和现行制度的认识与掌握程度,为医学生今后的执业做好铺垫。

  1.2 有利于强化医学生职业道德,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

  一名合格的医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卫生法学知识。2012年教育部、*决定共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该计划要求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和国际竞争力。《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中也提到“医学院必须明确并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适量的行为科学、社会科学、医学伦理学和卫生法学,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作出正确的临床决策和进行合乎伦理的道德实践。”就是要求医学院校培育的学生要明确认识医学职业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学校教育阶段是培养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时期,“卫生法学”的教育对于形成学生的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非常重要。通过实践教学,可帮助医学生更直观地了解社会现状和现行法律的要求,促进医学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明确职业责任,尊重患者权利,避免执业风险,从容应对现阶段医患关系紧张等社会现实。

  1.3 有利于培养学生信息搜集和处理、沟通协作、综合运用和创新的能力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价值在于学生能够通过直接参与实践活动,了解卫生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现实表现,从而生动地学*法律知识,学会从法律的角度看社会问题。实践教学是与传统教学方法全然不同的教学方式,其背后的理论基础是问题式教学法,即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其实施通常是围绕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学生或是通过自行查阅、搜集、处理相关信息,整理成解决方案;或是以学*小组形式,通过组织策划、任务分配、相互协作,得出讨论结果。实践教学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为他们提供自主学*的*台。通过资料的查阅,培养学生查找、搜集、分析、运用现代信息的能力;开展研究性学*,培养学生自主发现、自主探究的学*方法;经过讨论和交流进行思想碰撞,培育学生沟通协作能力。这些教学环节的实施能促进学生认知能力发展,培育他们实践创新的能力。

  2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设计遵循的原则

  2.1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内在统一

  任何课程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不能完全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割裂开来。一方面应依据课程的学科特征与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统一设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有效衔接。另一方面要立足“卫生法学”课程整体结构的需要构建实践教学体系,令设计的实践教学内容与环节切合实际、方便实施,符合学生的学*规律。把理论教学教化与实践教学内化的目标衔接,建立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2.2 突出实践教学渐进性

  人的认知过程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凭借大脑接收外界信息的刺激,通过感觉、想象、语言、思维等学*或自身的实践活动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认知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因此,我们在设计实践教学环节时应注意活动设计的渐进性。实践的问题和方式的设置要具有合理的程序和阶梯性,设计层层推进,把学生的思维活动逐步引向高度和深度,同时,也可以把一个涉及面较广、问题层次复杂、难度较大的问题拆分成若干个小问题,简化实际教学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难题,方便学生逐个弄清知识难点,完成对整个问题的认知。

  2.3 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发挥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才能确保实践教学效果的关键。要激发学生根据不同条件、不同角度和不同方法,引发不同的思维,按照不同的理解去思考和解决问题,让学生亲身体验和验证所学理论和法律制度,加深对所学理论的深刻理解与把握,了解法律制度的渊源与现实运行情况。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调动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创新能力。让学生在学*、创造的个体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体验自主探究的乐趣,从而产生再探究再学*再发现的动力。

  3 “卫生法学”课程“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目前我国“卫生法学”课程教学任务是对现行卫生法律进行阐述和宣传,针对医药卫生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能运用现行法律做出合乎逻辑的判断,必要时探讨对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完善修改或者相应立法以求问题的妥善解决。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卫生法学基础理论、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障体制及医药卫生行政制度、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等。也就是说我们的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既要能使学生掌握具体的规章制度,又要能运用相关的法学基础理论正确解决实际问题,还要对医学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有理性的认识。针对这些理论知识体系和能力要求,我们在“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按照提高基本知识掌握度、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和前沿分析能力培养等三个层面,设计了“渐进式”的实践教学的模式。

  3.1 基本知识掌握层面

  掌握基本知识是课程教学的起点,是实践教学的最低要求。为了提高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我们以教学内容为主线,突出重点和难点,针对不同的专业要求提供不同的学*方案。方案针对专业特点和今后就业方向制定。要求学生课前自主查阅法律原文,了解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例如针对临床、护理专业,提供与执业医师考试、职业护师考试范围要求的法律原文查阅目录。针对医疗保险、医疗信息管理等专业除了解基本的法律法规外,重点了解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和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并根据教学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重点随堂设计一些简化的小案例小问题进行课堂提问和课堂测试,以期了解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这些形式适宜在每个教学环节实施。

  3.2 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层面

  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是实践教学的中层目标。在学生积累了一定的课程基础知识后可针对相关的研究对象和具体法律制度来设计实践教学的环节。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引入了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教学法的实施。实施这些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就是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过程。第一,我们在教学全程应用了讨论式教学法,在课堂讨论、课后讨论、专题讨论等层次合理设置了问题,完备讨论环节和程序。其次,在课后作业设计方面,针对相关问题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的多种形式的专题调查。例如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的走访,医院管理、医疗事故等典型案例调查等。并撰写相应的专题报告。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直观了解社会现状和法律调控的过程,培养学生的运用基础知识的能力。这些形式适宜在课程中期学生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后或针对相应的专题实施。

  3.3 前沿分析能力培养层面

  培养学生对前沿问题的分析能力,是实践教学的最高目标。课程的教学不仅仅是要教会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有更多发展的可能。在前沿分析能力培养层面,我们主要通过现行法律问题探讨,例如“侵权责任法”颁布后,针对医疗侵害的责任如何确认责任,和以前的处理方式有什么不同。如何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进行全面保护、在现实生活中如何适用等。国家现有医改政策探讨,例如建立健全新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的*责任、我国医药卫生法制的主要缺失、如何有效解决医闹问题政策探讨等。医学法律前沿问题探讨,例如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器官捐献的现状和存在的法律问题、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等生命伦理、法律之间的关系矛盾等新课题。针对这些开放式课题,学生可根据查阅资料、调研、讨论等形式形成的自己的认知,提出自己的观点,解决方案甚至立法建议。

  这些形式适宜针对专题问题和课程后期实施。实践教学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我们通过“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不断增强“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让学生掌握基础的卫生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和前沿分析的能力,使医学生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成为合格的医疗卫生人才。

卫生法律法规论文3

  卫生法学作为医学人文学科的重要课程,在医学院校的课程体系中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由于我国卫生法学教育起步较晚,无论是课程的设置、教材的建设还是师资的培养都存在诸多问题。该研究从卫生法学教学的现状和问题入手,提出优化和改革策略,以期为高校的卫生法学教学提供依据。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出具有法律思维和司法技能的懂医、懂法的复合型人才,这也是卫生法学教学改革的核心内容。

  1、回溯与反思:历史、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最早有关卫生法律制度方面的记载出自《周礼》,其中记录了当时医生的专业分类、职责和待遇等。汉代出现了分别管理“医”和“药”的官吏,卫生法律开始细化。唐宋时期,封建社会发展到顶峰,雄厚的物质基础为卫生法律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唐律》载“凡律十有二章……,今二十有七篇,分为三十卷,…。其中二十七是医疾。”医生不能欺诈病人,“诸医违方诈疗疾病而取得财物者,以盗论”[2]。宋代颁布了我国最早的医院管理条例《安剂法》,规定了医务人员的人数及升降的标准等。元、明、清在《元典章》《大明会典》及《大清律例》等法令中也都有比较详细的卫生法律条文。但在我国源远流长的卫生法律发展历史中,并没有形成系统的卫生法学教育体系,使卫生法学的教育和卫生法律的传承受到了阻碍。自美国于20世纪50年代创立现代卫生法学学科之后,我国的卫生法学教育在80年代后期才开始在部分高校展开,时至今日,卫生法学教育在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但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和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卫生法学教育还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建国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多部卫生法律及卫生行政法规,初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卫生法律框架,同时,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对卫生法律知识的强烈需求也给卫生法学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但法制不够完善仍然给卫生法学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需要国家、社会、和高校共同为之努力。其次,卫生法学教育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

  ①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这源于长期以来医学教育重技能、轻人文的教育理念。

  ②师资队伍素养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的卫生法学教师。大多数教师受自身专业限制,缺乏对法学理论和医药卫生法律知识的准确把握和理解,也无法形成完整的教师团队。

  ③教学方法单一,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思维和司法技能;最后,高质量教材数量偏少,这也是卫生法学教育滞后所导致的连带性后果。

  2、错谬与困境:以理论为基础和以实践为本位的教学目的之争

  作为一门法律学科,卫生法学是理论与实践的综合统一体。理论的发展能够推动实践的进步,而实践的进步也能给理论的发展提供依据。我国属大陆法系法典制国家,因此目前卫生法学的教学和模式也比较注重对法学原理及概念的解析阐释,课堂中理论讲授比重较大,这有利于学生对法学基本原理的掌握。但任何形式的法学教育都不能脱离社会现实,卫生法学的特殊性决定了卫生法学教育必须要以满足社会对既懂医又懂法的人才需求为目标。所以,以理论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要求,必须对其进行修正和优化。

  由于医疗纠纷频发,医患关系持续恶化,患者通常既没有医学专业知识又不具备法律知识,其权益亟需保护;而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医院虽然有专业医务人员,但这些人员缺乏必要的医疗法律知识和技能,很难依法保护自己,医院也难以应付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3]。所以,以实践为本位的教学理念更能满足医疗单位对于人才的需求,因此,医学院校的学生特别是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卫生法学课程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必须从以偏重理论为基础转向以实践为本位,将卫生法学教学置身于现实社会的大环境中,才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卫生法学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3路径与方法:卫生法学教学改革的路径与策略

  3.1教学资源的优化与完善

  3.1.1师资培养

  医法交叉的特殊属性给卫生法学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教师既要掌握丰富的医药卫生知识,还必须熟悉法学的相关理论,特别是了解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条文和内容。所以,从事卫生法学教学的师资队伍要尽可能地做到专业化,但目前实现卫生法学教师队伍完全专业化似乎不切实际,因为我国卫生法学起步较晚,卫生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为数不多,这就必须对不同层次的教师进行再教育和再培训,通过为教师提供进修、考察、学术交流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机会,改变现有卫生法学教师知识结构单一的现状,把培养精通医学及法学知识的复合型师资队伍作为努力方向[4]。同时,还要注重卫生法学教师队伍的梯队建设,使之形成完备的科研和教学团队。

  3.1.2 教材建设

  教材的优劣直接影响教学效果,目前我国现有的卫生法学教材存在如下问题:首先,过于偏重理论研究,不适合本科阶段使用。医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对于抽象的理论不能很好地消化理解。其次,内容千篇一律,没有针对性,不能适应不同院校及专业的实际情况。再次,照搬照抄法律条文,使教材成为“法律汇编”,毫无实质内容。针对上述问题,应由卫生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医学和法学专业人士编写一套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较为均衡的卫生法学系列教材供医学院校使用,同时不同学校也应根据自身的发展、培养目标和不同专业的差异,组织编写适合自身校情的教材和辅导用书,实现自身教学目标。

  3.1.3 课程设置

  课程应以独立的必修课形式开设,根据教学对象和专业的不同,以“卫生法学”或“医事法学”统一命名,教学内容以现行卫生法律体系为基础,除理论讲授外,还应增加实践教学。实践课程可采用多种形式,如案例讨论、课外实*、模拟法庭等,着重培养学生自主学*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基础性、应用性、实践性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为框架,构建适合医学院校的卫生法学课程体系,同时开设相关选修课,拓宽学生的视野,增强对卫生法学的了解和认识。

  3.2 多元化教学方法的运用

  哈佛大学校长Charles Eliot指出:“法律教育需实际解决的问题并非是教什么,而是如何教。”因此不断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技巧,提升学生的学*兴趣和学*能力,是对教师的永恒要求[5]。传统的理论讲授式教学是学生掌握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的有效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但基于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的复杂情况,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更显重要,应在教学中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法、团队导向学*教学法、问题讨论式教学法等,辅以情景模拟、法庭旁听等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学指导。通过多元的教学方法可以改变传统教学方式呆板、沉闷的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益于促进卫生法学教学的完善和发展。

  3.3 课程评价体系的优化与改革

  传统的考核评价是终结性评价,即在教学活动结束后为判断其效果而进行的评价,以期末考试为主。终结性评价是反映教学效果和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重要指标之一,但是在这种应试教育的体制下,教师和学生只注重对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的学*,造成了知识结构的严重失衡[6]。首先,其不能反映学生在学*过程中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也无法评判学生的实践能力;其次,对学生产生错误的导向,使学生考前突击,一味追究分数,为考试而学*,考核之后便将所学知识全部抛之脑后。为提高教学效果,应采用总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不但在结课后进行考核,更要对学生日常学*过程中的表现、态度、学*策略等方面做出评价。就卫生法学课程而言,应在教学过程中展开*时表现评价、课堂作业评价、阶段性测验评价及学生、教师的互评,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学分,以综合性、实践性和多样性为原则,强化理论素质、提高实践能力、扩展综合知识,达到形成综合能力的培养目标。

  4、结语

  虽然我国的卫生法学教育仍处于起步阶段,教育改革尚在探索之中,但卫生法律体系的完善和高等教育取得的进步给我们展示了光明的未来图景。若干年后,不断涌现的卫生法学人才将将为我国的卫生和教育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


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扩展3)

——卫生法制宣传总结(5)份

  卫生法制宣传总结 1

  根据县爱卫会文件要求,青天乡以 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为契机, 于 9月底通过开展法制、卫生知识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健全健康档案等活动,扎实推进爱国环境卫生活动深入开展。

  一、 以宣传为主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一是司法所协同青天乡卫生院以展板的形式宣传《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让群众了解相关法规及健康、防疫知识;二是青天乡卫生院利用横幅及宣传栏宣传健康防病常识及秋季防疫知识,并 在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的过程中发放相关健康教育资料2200余份,帮助群众形成正确的卫生观念,养成良好的健康*惯;三是 青天乡卫生院与青天中、小学校合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课堂活动,教导中小学生如何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并了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学生们的健康意识。

  二、 全社会参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集镇区各单位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 打扫室内外卫生,清除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滋生地,去除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现象。青天社区 按照**领导、社区负责、住户配合的原则,积极 发挥社区的组织作用,让青天街道、社区的卫生整洁形成常态,以干净整洁的面貌迎接国庆佳节。

  三、 加强居民健康管理。截止 10月1日,青天乡卫生院已建立常住居民健康档案5300多份,为疾病的预防及诊治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 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改善了 青天乡的环境卫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群众健康*惯的养成,并初步营造了人人爱卫生、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卫生法制宣传总结 2

  为积极响应全省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号召,提高学生环保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丰富校园生活,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于9月19日至21日开展主题为绿色文明在行动,校园颜值靠我行的环境美化活动,拉开了全院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序幕。

  活动开始前,学院加强教育宣传和爱国卫生知识普及培训,营造全院总动员的支持氛围,针对任务内容、区域划分、安全事项等做了周密部署,要求做到各级学生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宣传教育引导,抓好落实,责任到人,全力以赴,齐抓共管,形成学院整治环境卫生的长效工作机制。

  在此次活动中,老师与学生们主要围绕学院共青山、香蕙湖、六尺巷进行了卫生整治和清扫。同学们铆足干劲,不怕脏不怕累,认真仔细地打扫每一个角落,不放过一个垃圾,一片纸屑,一只塑料瓶,只为让校园更加美丽整洁。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的爱校意识与责任感进一步提高,立志齐心协力、团结一致为建设绿色合财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卫生法制宣传总结 3

  9月24日至9月30日是全省第六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今年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的主题是:除害防病,健康你我。活动周期间,燕子河镇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爱卫办[20xx]31号)扎实开展一系列活动,全力做好第六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一、进校园。燕子河镇各中小学按照全镇文明小城镇建设总体部署,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通过校园橱窗、广播等广泛开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的宣传;通过宣传使师生们对生活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疾病预防等常识有更系统的了解,并能自觉运用于日常学*、生活中。

  二、进企业。广泛开展除害防病卫生知识宣传,促进干部职工提高对开展该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两堂一舍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环境卫生、饭菜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职工洗浴、住宿条件等方面的督查力度,确保广大职工吃的放心,住的温馨。

  三、进街道。在街道、主要交通路段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广泛宣传卫生常识,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整治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和小餐饮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除四害营造了人人爱卫生、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四、进农村。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该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各村成立环卫理事会、制定卫生管理制度等,取得了一定效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卫生死角,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卫生法制宣传总结 4

  为切实增强大学生爱国卫生法制观念,提高大学生的卫生意识,引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公寓中心*期在公寓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公寓中心通过微信xx、LED屏、宣传栏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9月23日下午,公寓中心组织部分学生和工作人员对公共卫生环境进行清扫,特别加大了对学生公寓楼宇*台和外围防攀爬网等卫生死角垃圾的清理。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各学生公寓环境显得更加整洁、干净、靓丽,为学生营造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学*和生活的环境。

  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学生了解到爱护环境的重要性,为在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卫生*惯打下了基础。

  卫生法制宣传总结 5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33号关于《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9月23日下午,兴华小学组织学生进行全校卫生大扫除。

  各班级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对教室内外卫生进行全面打扫,同时将学生日常使用的水杯进行消毒。随后该校少先大队进行检查评比,对没有清扫干净的卫生死角进行再一次打扫,确保校园无残余垃圾。

  本次活动,不仅增强了该校学生的爱国卫生意识,也为该校学生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


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扩展4)

——保密法学*活动总结 (菁华3篇)

保密法学*活动总结1

  根据支队关于保密法宣传精神,我大队认真组织开展了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教育深入,普及保密常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责任和执法的自觉性,提高了机关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治密的整体素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了由大队长于宝成为组长,娜敏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宣传活动,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要求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

  二、认真组织学*保密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我大队将《保密法》和《领导干部保密常识问答》作为主要学*内容,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例会上集中进行保密法规及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学*,通过学*,进一步夯实了保密理论基础,强化了保密法纪意识。同时,以严格遵守《保密法》为基础,坚持“学*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的活动主题,集中开展《保密法》专题讲座培训,组织涉密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强化技术防范能力,严格防止泄密问题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

  我大队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学*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全体涉密人员系统学*《保密法》和保密管理知识;二是在收费广场前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进一步扩大保密宣传教育面。

  通过以上措施,在我大队内营造了浓厚的保密法宣传教育氛围,有力推动大队保密工作向依法管理、依法治密迈进,有力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保密责任意识和防泄密技能,推动了保密工作进一步发展。

保密法学*活动总结2

  一、强化保密意识。

  积极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与《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学*宣传活动,提高保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重视度和认同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和利益的意识。将保密法相关条例印发给各所站、各村居学*,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保密法》。

  二、完善保密制度。

  完善《白塔乡保密工作制度》,切实完善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在收发、传阅、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的相关规定,确保密件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规范涉密计算机,移动硬盘和U盘的使用,切实抓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有效杜绝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保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情况。

  三、充分宣传引导。

  借助白塔乡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进行《保密法》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保密工作》杂志内容。

保密法学*活动总结3

  根据XX保密委和*的安排部署,XX于10月1日至30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保密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密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XX始终把保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在工作上确立了"明确组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的总体思路,成立了由XXX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XXX确定为保密法宣传专职教研室,将XXX确定为保密责任处室。同时,安排了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相应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为保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制定了《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安排意见》,明确了活动的内容,将各项活动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处室,为整个宣传月活动有序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主题,深入开展

  XX在宣传月活动中,通过各种教育形式,进一步普及保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工作水*。一是坚持把保密教育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并加大普法宣传规划的实施力度。组织安排教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参加"六五"普法培训班学*,有效地提高了教职工的保密观念和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聆听保密知识专题辅导等活动,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保密法》等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向相关部门报送保密工作信息。三是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在校园网站上设立《保密法》专栏等,多种形式把保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增强了保密宣传教育的直观性、形象性和生动性,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使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形成了"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措施,推动工作

  一是领导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随时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传达和转发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门的保密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是文件起草、打字、复印,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试卷印刷、保管等均由专人负责,凡属机密文件、资料一律由办公室保管。密件文件在收发、传递、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如实登记、手续清楚,秘密文件严格实行单独登记,限定传阅范围。

  四是凡到上级机关参加的各类会议所发的文件、资料,会后一律交办公室登记保管,需用时,须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五是专职保密人员熟悉和运用保密业务知识能力较强,各类文件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定密工作管理办法,定密准确率达95%以上,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六是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检查文件、资料是否收好,文件柜、门窗是否关严锁好等,防止意外事情发生,最大限度地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

  七是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均采取专门的防范措施,与因特网完全进行物理隔离,实行内、外网分网处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实行专机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通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了保密法制意识,而且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但在保密工作中,仍有很多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查找工作中漏洞,完善各项保密制度,推动XXX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


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扩展5)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菁选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1

  9月23日上午,宿州市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市文化广场举行。宿州市副**吕剑出*活动并慰问现场工作人员,与市民亲切交流。

  今年活动的主题是除害防病 健康你我。活动进一步宣传《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切实增强全社会爱国卫生法制观念,提高城乡居民的卫生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卫生行为,加速推进宿州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步伐。活动现场,市、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采取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开展爱国卫生法制宣传。

  开展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是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重要载体,是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安排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市**创建卫生城市部署的重要举措。*年来,市委、市**高度重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抓手,大力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城乡环境整治、农村改水改厕、卫生创建等活动,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市民卫生健康意识显著提升。

  第: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总结

  动。该市**副**王莉莉出*启动活动。活动由市爱卫办牵头,来自各县区爱卫办、各市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横幅、设置展板等展示除四害知识,向来往居民广泛宣传《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普及爱国卫生知识,引导居民改变不卫生行为,树立良好的卫生*惯。

  据了解,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期间,该市将统一行动,各县区、单位以不同形式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清理、科学消杀及有关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加强对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行业落实病媒生物防控的监管,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防控效果评估。通过开展爱国卫生法制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同时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化、常态化,提高广大市民卫生和健康意识,形成全民健康的生活方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2

  9月23日,长丰县20xx年“爱国卫生法制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县城集中开展。县科协和县卫计委、教体局等单位,在县城(县**门前)设立“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咨询服务站,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关于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问题。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主题是“除害防病,健康你我”,县科协科普科科长钱建军,耐心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并发放科普书籍。活动现场,县科协共发放科普书籍《食品安全 重于泰山》300余份,发放科普宣传环保方便袋500份,帮助群众了解食品安全,做好卫生宣传。

  县科协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在积极参加爱国卫生宣传活动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卫生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化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对卫生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并把创建爱国卫生先进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目前,县科协环境整洁美观,工作条件良好,工作秩序井然,全体人员的环境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3

  9月23日—30日为安徽省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为了积极响应安徽省教育厅和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爱卫会的号召,蚌埠二中特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活动。

  首先,校卫生所龚大夫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起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倡议,倡议全校开展彻底的环境卫生扫除活动,清除死角垃圾,灭蚊、灭蝇、灭鼠,不乱吐痰、垃圾入箱,勤洗手、勤洗漱、勤晒衣被。然后又针对秋季常见传染病:流感、流脑、手足口病、水痘、肺结核、麻疹、肠道传染病和乙脑开展了专题讲座,介绍了常见症状、传播途径、隔离时间以及预防方法。告诉学生要经常给教室和寝室通风换气,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不吃无证摊贩售卖的食品、吃火锅要充分加热,不吃生的和半生的食品,买回熟食要加热蒸透,多锻炼、勤换衣,多饮温开水,饮食荤素搭配,多食蔬菜和水果,一旦有病及时就医,不擅自用药。如果有发热、皮疹等疑似传染病症状要到大医院诊治并暂时不要来校上课,等疾病痊愈后凭疾病痊愈证明才能复课。

  另外,蚌埠二中还针对秋季常见传染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门制作了宣传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让学生更直观地看到传染病的症状和防控措施,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4

  为认真落实《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卫生院爱国卫生工作,罗岭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学*了文件精神,要求各科室层层传达、全员参与,并就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宣传科利用电视、门诊电子屏幕、横幅、展板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反对脏、乱、差,美化卫生院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卫生院全体党员们牵头开展环境卫生清扫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并于9月23日上午进行了除害防病,健康你我专项活动主题,根据卫生院环境定点放置了灭鼠药、灭蚊蝇杀虫剂、灭蟑螂饵剂,为确保实效和安全,院委会成员到现在督导。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卫生院的环境得到了全面的'清扫整治,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爱国卫生运动的认识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爱卫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五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9月21日下午,宁国市幼儿园召开了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园工会**应艳主持。会议决定9月23日- 30日,宁国市幼儿园将开展主题为讲究卫生除四害 整洁环境保健康的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我园将以本次活动周为契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设置爱国卫生宣传栏,宣传除害防病、秋季传染病防控;通过幼儿园博客、班级微信*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方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集中组织开展幼儿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增强师生维护卫生环境的自觉性,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风尚,确保师生享有卫生安全的生活、学*环境。

  本次宣传周活动将会大大提高我园全体师幼的健康、环保意识,促进师生养成良好卫生*惯,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抵御疾病的能力。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6

  9月最后一周是第13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今年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的主题是:爱国卫生70载,共创健康新时代。活动周期间,我区按照市卫健委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一系列活动,全力做好第13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一、积极组织,广泛开展爱卫周宣传工作

  我区接市卫健委通知后,迅速组织各镇(办)、开发区、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第13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镇(办)、开发区在主要交通路段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宣传卫生常识,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全社会参与,开展爱卫周活动

  一是街道爱卫办联合街道司法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滚动电子屏、入户面对面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利用宣传栏宣传健康防病常识及秋季防疫知识,让群众直观了解相关法规及健康、防疫知识,帮助群众形成正确的卫生观念,养成良好的健康*惯。

  二是镇、开发区爱卫办依托区暖民心行动文艺巡演向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分餐制、使用公勺等文明健康的`卫生*惯。

  三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宣传城乡环境治理,聚焦整治难点,紧盯卫生死角,清除乡村道路两侧、居民房前屋后积存垃圾,为群众提供舒适宜居环境。同时,对背街小巷、公共场所、文化广场等进行消杀作业,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守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活动效果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居民进一步了解了《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知识,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健康卫生意识,养成讲文明促健康的良好生活风尚,形**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7

  为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彰显爱国卫生运动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扩大爱国卫生运动影响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市爱卫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13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池爱卫办〔20xx〕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于9月26-30日在全县开展了第13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爱国卫生观念

  县爱卫办深刻认识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谋划,制定此次宣传周活动方案,安排好活动时间,组织学*,特别是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论述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县第13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对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浓厚氛围

  1、各成员单位利用LED大屏幕、公示栏、宣传手册等媒介,向群众普及文明卫生的健康生活方式,播放《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全面提升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健康青阳建设提供良好的爱国卫生舆论氛围。

  2、9月28日上午县爱卫办组织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血防站、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华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了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拉横幅、竖展板,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卫生健康咨询服务,免费测量血压和血糖,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3、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纷纷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环境集中整治和病媒防制集中消杀工作。针对辖区环境进行一次集中大扫除,清除杂草和积水,清理病媒滋生地,开展“除四害”活动。

  4、督促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结合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契机,大力营造爱国卫生宣传的良好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微信公众号、微博、单位网站等多种媒体,通过专题、专栏、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普及文明卫生的健康生活方式。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8

  9月24日至9月30日是全省第六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今年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的主题是:除害防病,健康你我。活动周期间,燕子河镇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爱卫办[20xx]31号) 扎实开展一系列活动,全力做好第六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一、进校园。

  燕子河镇各中小学按照全镇文明小城镇建设总体部署,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通过校园橱窗、广播等广泛开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的宣传;通过宣传使师生们对生活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疾病预防等常识有更系统的了解,并能自觉运用于日常学*、生活中。

  二、进企业。

  广泛开展除害防病卫生知识宣传,促进干部职工提高对开展该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两堂一舍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环境卫生、饭菜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职工洗浴、住宿条件等方面的督查力度,确保广大职工吃的放心,住的温馨。

  三、进街道。

  在街道、主要交通路段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广泛宣传卫生常识,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整治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和小餐饮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除四害营造了人人爱卫生、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四、进农村。

  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该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各村成立环卫理事会、制定卫生管理制度等,取得了一定效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卫生死角,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9

  9月23日,市爱卫办围绕防害防病,健康你我主题,在相王国际购物广场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副**王莉莉出*。

  据了解,9月23日至30日,是全省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在活动现场,各县区爱卫办、市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村镇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展示消杀四害药具等形式,向群众介绍爱国卫生方面的常识、科普消杀知识和防病知识,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观看咨询。

  为助力创卫,活动当天还启动了全市秋冬季统一灭鼠行动。市爱卫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内部等区域的消杀活动和环境整治;县区爱卫办要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及小餐饮等重点区域除四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以促进爱国卫生运动制度化、常态化,提高广大市民的.卫生和健康意识。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10

  9月23日上午,界首市在该市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开展第六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来自卫生计生、环保、住建委、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过路群众发放灭鼠和灭蚊蝇的药品,讲解指导群众进行科学消杀,清理病媒体生物滋生地等。同时还发放了四城同创、六项行动致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信、四害防治、灭杀等多种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除四害防疾病的.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惯,增强环保意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据市爱卫办负责人介绍,9月24-30日,是安徽省第六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活动周,活动的主题是依法除四害,全民保健康。

  按照要求,界首市爱卫会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活动周期间,将组织落实好法制宣传周活动和本市区域的消杀活动和环境整治。还将组织卫生计生、商务、环保、住建委、农委、工商、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粮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及食品、餐饮、医院、学校、粮库(店)等重点区域的除四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开展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总结

  9月24日上午,安庆市卫计委、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等部门联合开展第六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启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依法除四害全民保健康。

  本次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从9月24日开始,持续一周时间,将通过集中开展除四害知识宣传、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消杀活动等来提高城乡居民的卫生意识,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安庆市民发放了除四害宣传材料、控烟知识宣传材料等,并免费发放了灭蟑螂的专业用药。

  安庆市食药监局、卫生委等单位将加强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店、车站、医院等重点区域除四害工作的管理,进一步降低重点区域病媒生物密度。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11

  今年9月最后一周是第13个爱国卫生法治宣传周。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彰显爱国卫生运动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扩大爱国卫生运动影响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我县开展了以“爱国卫生70载,共创健康新时代”为主题的第13个爱国卫生法治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

  县爱卫会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周活动,及时下发了活动通知,制定了活动计划。并对爱国卫生法治宣传周的各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爱卫会成员单位在法治宣传周期间,切实强化思想认识,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增强对学*贯彻实施爱国卫生相关法规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学*和宣传活动。持续加强新修订后的《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等方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强化舆论引导,弘扬爱国卫生优良传统,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广泛开展7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在法治宣传周期间,县卫爱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结合健康当涂建设工作全方位多视角宣传爱国卫生法律法规,采用现场和新媒体相结合,实现人群互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修订后的《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和如何除四害知识;各类卫生健康单位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重点宣传学*,扩大条例的影响力,使《条例》家喻户晓。部分学校还以爱国卫生为主题出了一期板报和手抄报。

  (二)持续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是提高城区环卫作业质量。通过强化重点区域作业标准、增加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作业率等方式,完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带捡拾、垃圾桶(果壳箱)清掏等工作;采用机械化和人工相结合的作业模式对重点路段开展道路、路面油污、垃圾桶冲洗等工作;安排4辆洒水车、2辆雾炮车对重点道路进行洒水作业,确保主干道每天不少于4次,其他干道每天不少于2次。活动期间,累计清理卫生死角40余处、小广告30处,清理各类生活垃圾400余吨。

  二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督查,重点查看保洁人员在岗在位、白色垃圾捡拾、垃圾收集转运、深埋桶以及分类亭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现场拍照后第一时间下发给责任单位,督促他们及时整改到位并落实长效管理。督促各保洁公司强化网格化管理,发动保洁员对农村区域村庄道路、河塘沟渠、田间地头、乱堆乱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加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加强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广泛发动商户彻底清理摊位内外卫生,清除积存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是加强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治。以物业为主体,加**生保洁人员管理,完善卫生清洁硬件设施,大力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工作,对小区内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督促物业做好日常小区内暴露垃圾、乱堆乱放垃圾的清理工作,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小区内产生垃圾死角;同时,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按要求做好电梯、楼梯扶手等部位消毒工作,积极引导居民做好卫生防护。

  五是严格消杀作业,筑牢防疫屏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重点区域开展消杀工作。对垃圾桶、果壳箱、垃圾转运车、市政公厕和垃圾中转站每日定时消毒。

  (三)持续推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行动

  为加快推进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并坚持良好健康*惯。当涂县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活动,让居民了解过量摄入油、盐、糖的危害,以及每人每日应该摄入的标准量;同时倡导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良好卫生*惯和生活方式。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折页300余张,普及人群300余人。

  利用“健康当涂”微信公众号,以常态化疫情防控为重点,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树立良好饮食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惯。进一步动员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助力疫情防控,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通过上述各项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爱国卫生工作氛围,促进了居民健康素养的提高,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12

  9月24日至9月30日,是我省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为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县爱卫会提前谋划、周密部署,9月12日向全县各级印发了《转发省爱卫办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金爱卫[20xx]15号)。各乡镇人民**、县直各单位积极响应,紧紧围绕除害防病、健康你我活动主题,根据各自实际,制订计划和方案,结合开展三线三边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宣传爱国卫生知识,普及健康防病常识,整治环境、铲除四害孳生地,集中灭杀四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9月27日上午,县卫生***、县爱卫办、梅山镇(环卫所)、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等成员单位,在红军广场搭建宣传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县人大副主任赵媛媛、县**副**陈先*,县卫计委主任卢毅亲临现场,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现场热情高涨,取得了圆满效果和良好社会评价。现场共发放除四害、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教育、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知识、慢性病防治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发放粘鼠板、杀蟑烟剂等除四害药品4000余件(只);县人民医院内、外、妇、儿等科室现场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400余人。

  同时,县爱卫办组织人员深入部分县直单位宣传除四害知识,发放杀蟑烟剂1500余枚,并现场指导杀蟑烟剂使用方法。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13

  为切实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卫生法制观念,新村社区以第七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除害防病健康你我。9月23日上午,新村社区组织辖区志愿者与物业工作人员在小区内进行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让大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辖区内的卫生死角,清理病媒体生物滋生地,增强了居民的环保意识。社区志愿者还向居民们发放宣传册,宣传科学卫生知识,引导居民改变不卫生行为,树立良好的卫生*惯。

  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居民健康*惯的养成,

  营造了人人爱卫生、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14

  为深入宣传《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以及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四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构建和谐*安校园,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工作,我校坚持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惯,改善学校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使学校的各项卫生工作有序进行。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爱国卫生活动管理

  成立了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梅本松;副组长:祝松青梅赛红;成员:张克、祝世荣、梅新及各班班主任校团委、学生会及班主任等发挥主要职能。

  二、加强知识宣传,积极开展活动

  紧紧围绕依法除‘四害’健康千万家这一活动主题,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活动。

  1、发动全校师生在校内、家庭开展除四害活动,展示消杀四害的药具,传授消杀知识,指导开展消杀活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各班出一期相关内容的黑板报,广泛宣传爱国卫生相关法律知识。

  2、号召全体师生员工参与,进行卫生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班级适时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3、加强锻炼,增强学生肌体免疫力,做到预防为先。

  4、活动期间校广播站每天播出防控秋季传染病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卫生健康防护的意识,加强个人卫生防护措施,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5、要求班主任每天做好晨、午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做到了一日一查,及时汇报。对报上来的信息及时整理、分析再汇报,确保学校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6、以班级为单位向学校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活动成果。

爱国卫生法制周工作总结15

  今年9月的第四周是我省第xx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我区专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干干净净迎国庆”暨xx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区文明办〔20xx〕33号),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全力做好xx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

  一、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一是组织动员各镇办社区,在人员叫聚集的场地广泛开展了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并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强化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各类咨询,累计展出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利用微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全方位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实施的重要意义,扩大《条例》的影响力,使《条例》家喻户晓。三是在街道、主要交通路段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广泛宣传卫生常识,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爱国卫生法制宣传活动,普及了爱国卫生知识,让居民的爱国卫生法制观念进一步得到提高,增强了全民携手参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意识和能力。

  二、积极行动,开展环境治理。各镇办社区、区直机关、区属小学、辖区文明单位在宣传周期间开展了环境整治、“四害”消杀工作以及蚊虫孳生地清理工作。宣传周期间,共清理乱堆放200处,清运杂物80处,清理“四害”孳生地52处,清理小广告(牛皮癣)1千余张(处)。各镇办社区组织物业公司并发动志愿者、机关干部、在校师生、单位职工在辖区内集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重点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治理,铲除小菜地,清除卫生死角,同时广泛发动居民搞好室内和庭院环境卫生,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营造卫生良好的.生活环境。全区各党政机关特别是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严格对照《关于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铜卫宣传〔20xx〕14号)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

  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市场、公厕、下水道口、排水沟、绿化带等重要场所和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集中统一灭“四害”消杀工作,确保投药覆盖到位、设施完好。做好鼠迹清理工作,及时深埋或焚烧死鼠,堵塞鼠洞。加强灭鼠毒饵站管理,加大督查力度,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充分动员群众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和庭院积水,铲除蚊虫孳生环境。活动周期间,相关社区邀请各类专家走进社区开展各类知识讲座10余场。

  通过开展爱国卫生法制宣传活动,全面提升了全区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同时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化、常态化,提高广大村民卫生和健康意识,形成全民健康的生活方式。


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扩展6)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菁选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12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1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当今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年来,我国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有了较大发展,听证会、讨论会、行政立法草案公共评论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成为行政立法和公共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然而,该制度实施以来,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公众参与能力和技术不足,激励机制缺失,行政机关组织公众参与的约束机制有待规范,公众参与信息反馈和保障机制亟需健全等。因此,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对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相关内容的探讨,深入分析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建议,希冀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该制度的理论研究,为该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参考借鉴;公众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能够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李海青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过程是实现公民参**、监督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的基本途径;(2)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俞可*等学者认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防止**、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最后,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问题方面,学者们肯定中国公众参与逐步走向有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从参与素质看,蔡定剑在《走向》一书中认为,公众有较强的参与意识,但其本身参与技术和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其参与范围;(2)从参与效果看,黄凤兰认为参与和决策脱节,缺少信息反馈,进而削弱公众参与的动力;(3) 作为公众参与新类型之一的网络参与,学者林华认为关于这种参与法规规范体系不完善,**应对网络信息危机的能力不足,导致网络政治空间可能会成为虚拟暴力和的导火索。

  三、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主要内容: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重要价值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

  三、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建议

  (一)建立激励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范围

  (二)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息保障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预期目标:通过该课题的探讨,加深公众参与理论的研究,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四、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分析法

  主要措施:通过上网和进图书馆搜集与课题相关材料,查阅相关书籍、报刊,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指导老师的耐心指导下,结合自己所学的法学知识,完成论文的写作

  五、主要参考文献:

  [1]蔡定剑.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M].北京:法律出版社,

  [2]王锡锌.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3]杨建顺.行政过程中的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4]李海青.政治哲学视野中的公民参与[J].行政与法,

  [5]黄凤兰.公民行政参与的法律应对及完善[J].行政法学研究,

  [6]邵东华.论行政立法程序中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代水*.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Gellhorn.Public Participation in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J].Yale Law Jounaral,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2

  很多同学经常咨询我们:开题报告怎么写?借此机会,我们和同学们谈一下开题报告的写作方法和技巧,首先,我们看看开题报告包括哪些部分。由于各大高校下发的开题报告模板格式不一,因此,开题报告包含哪些部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一般而言,以下几个部分是必需的。

  开题报告的作用是表明你写作的主题、论述的主要内容、引用的材料等,以获得导师的认可。如果你的导师不认可你的开题报告,那比较麻烦,可能要反复修改,甚至要重新选题。所以,开题报告一定要一次搞定,以此获得老师对论文良好的印象。

  第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第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第三、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提纲

  第四、文献综述

  第五、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

  第六、所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

  第七、参考文献

  以上七个部分是一个完整的开题报告所必须具备的内容,但是各大高校教务处下发的开题报告并不必然包含上述几个部分。例如,有的学校需要学生单独提供文献综述,有的学校需要学生将文献综述置于开题报告之内,因此同学们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开题报告模板进行写作。

  下面,我们简要谈一下开题报告各部分的要点。

  第一部分:研究背景及意义。

  这部分其实要表明的'是你为什么要选这个题目,以及你选这个题目的意义在什么地方。所谓的研究背景,就是你的选题目前在学术界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其社会背景是什么;所谓的选题意义是,你的选题对学术研究会产生什么样的实际意义,对社会发展产生什么样的积极效果。这两点必须明确,否则导师会觉得你的选题毫无意义,并且遭致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部分:国内外研究状况。

  笔者认为,对于一个开题报告来说,国内外研究状况是应该要提及的,但是高校不可拘泥于此。有些同学写的是中国特有的制度,因此在这一部分的写作上遇到了不少困难。例如,我们曾经碰到某学生,写的是死刑复核制度,但是国外有死刑复核制度吗?没有。还有一个学生写的是城管制度,但是国外有城管吗?似乎也没有。目前的趋势是,高校在这一部分的要求过于僵化,缺少灵活性。笔者只见到一个高校说,这一部分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自由填写,参照实际情况来确定,

  开题报告

  不过我给同学们的建议是,如果学校对这个方面要求比较严格,那么你就按照学校的要求来办,没有必要和老师争执。具体写法是,先国外,后国内,必须条例清晰,内容丰富。

  第三部分: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提纲。

  这是开题报告的核心部分。具体写作方法是,分每一部分,简明扼要地表达你的写作思路,在写完内容后,再付上一份写到三级目录的提纲。根据我们的经验,这样的写法老师比较满意。请看下面的格式:

  "本文的写作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根据上述写作内容,笔者草拟提纲如下:

  绪论

  一、…

  (一)…

  1.…

  2.…

  3.…

  二、…"

  第四部分: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指根据你在写作准备阶段所阅读的材料,对你的选题所涉及的范围做一综述,以此概括该学术领域的研究现状。因此,本部分内容和国内外研究现状有所重叠,所以很多学校是要求学生单独提供文献综述的。文献综述的具体写法,我们在后续的讲座中陆续推出。

  第五部分: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

  这部分内容写作比较简单,主要是谈一下你如何准备毕业论文的写作,以及你在时间上是如何合理安排的。这部分内容老师一般不会太关注。

  第六部分:所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这部分内容和第五部分一样,属于必要但是不重要的部分。

  第七部分:参考文献。

  这部分内容比较重要。有两个方面值得同学们关注:

  (1)资料的丰富性

  参考文献所列举的资料必须丰富,一般包含三分之一的专著、三分之二的期刊,总共列举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20本,有的学校还规定其中必须包含若干份外文著作。(虽然这个规定不是很合理,但是同学们忍一忍吧。)

  (2)格式必须正确

  参考文献的列举不能杂乱无章,必须格式正确、规范,一目了然。开题报告阶段的参考文献可以不附页码。

  例如:

  [1]郑天锋.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j].人大研究,xx(5)

  [2]许崇德.宪法学(中国部分)[m].高等教育出版社,xx

  以上简要谈了本科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写法,其中核心部分是:国内外研究状况、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写作提纲、以及文献综述(如果要求有文献综述的话)。整体上来看,开题报告的写作字数在3000以上,如果包含文献综述的话,那甚至要5000-6000字,都抵上大半篇论文了。毕业论文,真是累人呐。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所包含的各项相对正规,如果是自考的本科、函授的本科、电大的本科则很有可能不包含上述各项,甚至根本不要开题报告。同时,上述关于开题报告各部分写作方法的介绍同样适用于文科类毕业论文的写作,希望上述资料对同学们的学*有所帮助。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3

  研究目的

  *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世纪8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国内外研究动态

  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xx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xx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为主,流入地**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xx,张xx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xx,姜xx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xx,李xx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xx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xx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xx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外研究动态

  xx年英国**颁布了《19xx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等受教育福利权。2世纪6年代以来,教育*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xx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

  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xx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

  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4

  论文题目

  浅析我国的刑事证据规则

  本课题研究的现状、意义,拟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和难点,研究方法和步骤、预期结果:

  随着我国刑事证据立法活动的展开,证据规则的建构以及完善问题已经受到我国证据法学研究的普遍关注,早在90年代初,在论及我国证据立法和理论研究中存在问题时,有学者就已经指出,“对国外证据的一些重要成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我国的教科书中,仅进行批判性介绍,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证据规则对司法实践有和指导意义”并在完善我国证据制度中明确提出,“完善我国证据制度的方向在于。将一些司法实践经验,在应用证据方面行之有效的.带有规律性的重要经验,上升为证据规则,用来规范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活动。目前我国在具有控辩对抗特性的诉讼中,没有相应的证据规则,就难以保证诉讼效率和对案件事实的真实回复,作者继而具体和分析了国外对抗制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新刑诉制度的特点,按照合理,合法,适宜三原则要求,提出了我国新的刑诉程序和证据制度中的证据规则体系。

  论文主要内容(提纲):

  一、 证据规则的语义界定

  二、 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及完善

  三、 国外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规则

  四、 确立我国刑事证据规则

  五、 研究和建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及意义

  六、 结论

  进度安排:

  一、第1-3周(3月5日——3月25日)撰写选题报告

  二、第4——6周(3月26日——4月13日)撰写开题报告

  三、第7——10周(4月14日——5月11日)论文初稿写作

  四、第11——13周(5月12日——6月2日)修改初稿,完成二稿

  五、第14——15周(6月3日——6月16日),论文答辩

  参考资料:

  [1]笔者曾提出如果实行控辩举证制度,应从技术上向当事人主义学*。详见《特色与问题——关于刑事庭审方式的对话》,《现代法学》1996年第4期。

  [2]见林顿编著《世纪审判》,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6月出版,第99页。

  [3](美)乔恩·R·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译,**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第64页。

  [4]见《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和证据规则》第1001条至1004条,卞建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2月中文版,第130页。

  [5](美)乔恩·R·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全》,何家弘译,**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第66页。

  [6]见作者:刘娅琳 李泉《刑事证据规则研究》,中国人民出版社20xx年12月1日第147页。

  [7]见作者:宋随军 等主编《刑事诉讼实证分析》,法律出版社2206年6月1日第二编

  [8] 刘言春、毕玉谦、郑旭著:《诉讼证据规则研究》,121-122页,56-57月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5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

  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

  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

  四、组织机构:

  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

  五、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指导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6

  一、论文题目

  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研究

  二、选题意义的研究

  作为一种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金融形式,对其加以法律规制,既是现实问题,也是理论问题。30余年改革开放,非正式金融支持了中国民营经济的大力发展,缓解了农村地区资金的极度匮乏现象,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增长。然则,长期以来,非正式金融在中国是个颇有争议的议题。一方面,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其内生性推动了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间接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长期体制外循环对社会经济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影响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甚至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影响。为此,我国**对于非正式金融的“管制”是较严苛的,但效果并不明显。

  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低迷,欧债危机持续不断,中国实体经济遭遇挫折、国内通胀压力不减、股市楼市财富效应暗淡的情况下,大量民间资金流向民间借贷行业有其必然性,借助民间借贷渠道,众多求贷无门的中小企业获得了宝贵的资金“输血”。但在实体经济盈利低下的情况下,巨额高息的民间借贷,无疑是“一剂饮鸩止渴的毒药”,浙江“跑路”潮恐是最好的实证。民间借贷如果演化为纯粹的资金炒作,没有实体经济做支撑,那只能是击鼓传花的游戏,风险终会爆发。面对如此现状,正视非正式金融成为必然,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是当务之急,*年来中央乃至地方相继对民间借贷这种非正式金融形式及其组织进行规范正是现实所迫,但就法律规范本身而言,目前对于非正式金融的规范位阶过低,多集中于部门规章与司法解释,这并不能解决中国面临的民间融资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比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实践,提出中国非正式金融契约治理与监管并行的规制路径,通过监管边界的设定,具体设计中国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以希将非正式金融的风险控制在一个可承受范围内,并借此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变消极事后“管制”为积极“法律规制”和变“堵”为“疏”的理念以及监管边界设定的思路,全文贯穿着对非正式金融的宽容思想。文章创新之处在于将非正式金融的契约治理机制与适度监管结合起来,设定监管边界。

  同时将司法系统长期以来在非正式金融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加以疏理,对于浙江省通过司法“试错”来反应非正式金融的创新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为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提供了路径依赖,即便是在现有非正式金融立法环境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地方司法的改革来适应非正式金融不断创新的路径也是可行的;司法可以第一位次的解决非正式金融纠纷,如民间借贷纠纷等。全文贯穿着实证分析方法,并在第四章中就契约治理机制的论述过程中,对于各种具体非正式金融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了具体论述,同时对于非正式金融的监管制度进行了初步构建。非正式金融的研究不仅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同时对于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具有一定意义,弥补了法学领域对于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系统研究的不足。

  三、课题的基本内容

  30余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创造了世界经济史奇迹,其中民营经济对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则,民营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并不足以说明其在正规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其中企业数量占比为99%的中小企业,占GDP比重为55.16%,占全国新增产值比重为74.17%,占社会销售额比重为58.19%,占税收比重为46.12%,占出口总额比重为62.13%,占城镇就业岗位比重为75%左右。

  但只有极小数的中小企业可以从正规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取所需资金,如同KelleeS.Tsai所言,中国经济中最有活力的部分却缺失正规信贷,民营企业并没有直接受益于国有银行的信贷配置。同时,证券市场的门槛又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在无法从正规金融系统融入资金的情况下,多数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产能扩张期或者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选择了非正式金融。

  与此同时,中国广大农村出现了资金逆向流出现象,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不断地输入到城市,如果农村信用社全部改制成商业银行,成为与大型商业银行类似的运营模式,可能会随着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的萎缩而逐渐缩容。面对此格局,在农村长期的金融体系中,非正式金融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民营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的非正式金融,又如何陷入风波之中?非正式金融是否比正规金融体系更加脆弱,更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否则**何以将绝大多数非正式金融视为非法,予以取缔而快之?基于一系列疑惑以及*年来民间借贷风波的发生,本文试图对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中国现有非正式金融法律规范进行疏理,并采取历史、经济、比较以及实证的分析方式探究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状,及我国民间借贷纠纷大规模发生、非法集资手段不断推陈出新、非金融企业间借贷不断地变相发展的制度动因,同时通过对境外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实践经验进行疏理与比较,最终对我国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路径进行思考。基于这一思路,全文的研究分为五章层层展开。

  第一章是全文的理论根基,从非正式金融内涵与外延的界定着手,通过非正式金融生成逻辑的多维分析以及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分析,为后文的法律规制确定理论基石。有关非正式金融内涵的界定是仁者见仁,但关键在于其是否受到监管、是否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处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各种金融组织及各种资金融通活动统称为非正式金融。换言之,非正式金融是指不受**对于资本金、储备金和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的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总和。基于这一内涵的界定,非正式金融区别于民营金融、非法金融等,同时具体的非正式金融活动包括民间借贷、企业内部集资、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文章并不赞成将其排除在民间借贷范围之外)、通过私人钱庄与合会进行的金融活动、钱中与银背等中介组织进行的金融活动、P2P网络信贷以及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影子银行的行为等等,只要满足其内涵均可以确定为非正式金融范畴。

  对于非正式金融的生成逻辑,文章从二元金融结构与**的“父爱主义”入手提出非正式金融在当代中国生成的特殊环境,并且对于我国长期存在的金融抑制政策加以分析,同时对非正式金融生成的制度动因进行深入阐述,非正式金融的变迁作为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更是地方**、中央金融权威机构与非正式金融参与者三方之间博弈的一种金融制度创新,最后通过经济学上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为非正式金融的存在与发展提供进一步的经济学基础。文章一方面强调非正式金融生成的逻辑机理,另一方面对非正式金融长期隐蔽运营所造成的社会问题以及金融本身的脆弱性进行论证,从而为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提供基石。

  依照明斯基的金融脆弱性理论,一旦不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人,只是通过不断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时,随着这种非正式金融主体的增加,非正式金融将处于不稳定状态,即极易发生危机,而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的发生即有此等因素的作用。与此同时,金融市场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性、外部性及垄断问题,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初步是可以解决的,但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监管被俘获的问题,故而如何将这种公权力的介入控制在一定边界内,即对非正式金融的监管控制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适度地监管成为各界所关注的问题。作为外在制度的金融法律制度,是否具有普适性、是否与内生演化而来的规则互补、金融法律制度的供给是否满足社会需求,这一系列问题亦成为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必要前提。

  第二章就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现状加以阐释。通过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的简要论述,引出中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发展历程,此后对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寻找出如此管制强度之下,民间借贷纠纷泛滥、非法集资行为范围不断扩张的制度原因,进而为变非正式金融“管制”为“法律规制”提供法律制度上的现实原因,也为后文“契约治理”与适度监管的规制路径的提出提供法律制度基础。

  一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一般都会基于金融稳定、安全的考量,从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出发,确定具体的金融法律制度。为此,从1949年至今,我国对于非正式金融的法律态度前后有所变化,从建国初期的提倡私人借贷到此后一段时间的绝对禁止,形成了非正式金融一度基本消失的状态。对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而言,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经济赶超目标基本是不可能的,计划经济也就成为当时恢复经济的首要选择,这种强制性积累机制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后,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对非正式金融的管制也有所松动,故而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20世纪90年代初的投资过热现象,以及诸如沈太福、邓斌事件的发生,和1993年-1995年期间大量金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又适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促成了新一轮金融严管政策。故而,在20世纪90年逐步形成了行政取缔与刑事制裁非法集资行为的规制模式,各种非正式金融组织亦成为非法金融组织。20xx年,相关法律制度开始松动,中央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36条,同时促进了民间资本向金融领域的发展,而20xx年有关民间资本36条的出台,更是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提供了决定性的法律基础,从而对非正式金融的管制有所松动。

  现有规制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范多集中于金融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性文件,效力位阶比较低,甚至与其他基本法律相抵触。这种将民间借贷限制于自然人间、自然人与企业组织之间的借贷,排除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的规定,以及民间借贷利率四倍以上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又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规章将其确定为“爆收益”行为,却无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等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憱就了非正式金融管制的低绩效。文章通过规范分析方法阐述了非正式金融现有法律规制的低绩效与严管制的现状,为第四章论述私人契约治理与适度监管路径提供逻辑基础。

  第三章围绕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实践与经验,为后文的论证提供比较分析的基础。本章分为两部分,即发达国家,诸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国有关非正式金融发展的经验,尤其是法律规制的经验,并且将对中国非正式金融发展的启示融合于其中;发展中国家则以非洲撒哈拉以南国家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经验、南非《国家信贷法》的规制实践以及亚洲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成功发展为例,为我国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提供参考。而南非《国家信贷法》的简要阐述为我国民间职业放贷人的规范提供了可资借鉴之处。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美国、日本,抑或是发展中国家的非洲诸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对于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既重视非正式金融固有的`契约治理模式,同时考虑差异化监管,并且非正式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法制的先行。

  第四章围绕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理念的重新树立、契约治理与适度监管的论证展开。金融监管强调安全、稳健、有效等理念,然而在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过程中,过分强调“管制”,造成自由与效率价值的忽视,甚至是公*的丧失,并不符合非正式金融规制现实需求,更不利于非正式金融的规范化健康运作,必须重新树立理念价值,客观地认识非正式金融与正规金融法律规制的区别。强调效率理念: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的有效利用;自由理念:赋予公民、企业一定的融资自由权,即民间自治权的发挥;公*价值:公*信贷权理念的树立;保障安全价值:需要适度监管;最终实现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的弥合、非正式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结。

  非正式金融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并得以发展,除了具有多维度的生存空间,在缺乏有效的法律机制保护情况下,其特有的私人治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无论是非正式金融的隐性担保机制(缘约文化)、基于长期合作与重复博弈形成的声誉执行机制,抑或是团体贷款中的连带责任(同行压力),都是以社会资本和声誉价值为基础,其运作机理的关键在于交易者声誉信息的传递,以及对不良声誉惩罚的可置信性。但其受限于特定的社区范围内,无法应对规模化运营,对于超出血缘、地缘、亲缘关系的非正式金融,这种私人治理机制的效用不断弱化。同时,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信息不对称问题、交易不确定性问题依然会困扰非正式金融的正常发展,再加上长期在法律体系之外运营,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组织化程度较低的非正式金融而言,缺乏有效的风控机制,这些都对非正式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不利,为此,需要来自于第三方的法律治理机制来弥补这些治理空隙,并矫正这些私人治理机制失效的领域。

  法律治理机制对于私人治理机制的弥合,需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即**公权力的介入,需要有一定的边界,换言之,需要设定非正式金融监管供给与需求边界,为非正式金融的私人治理与**监管提供一个可行的*衡点。对于监管模式的选择上,文中并不赞成在目前的中国实行自律性监管为主、**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而是仍以**监管为主,充分重视自律性监管及非正式金融领域存在的非正式制度。通过立法上一定程度地赋予非正式金融法律身份,从而为监管制度的具体构建提供法律基础,否则市场准入、退出及交易活动等监管制度的设计皆为惘然。

  第五章探讨司法对非正式金融的保障。尤其是在现有法律规定不加以改变的前提下,对于体制外运营的非正式金融而言,在自身私人治理机制无法解决契约纠纷时,或者已经获取一定的法律身份的前提下,发生纠纷,司法机制也是其最后的保障,同时,司法能动性是回应非正式金融创新的最可行路径。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不仅有助于金融监管目标的实现、解决非正式金融纠纷持续走高问题,同时也可以弥合现有法律制度的粗疏与滞后性以及监管不足的现象。然则,完全依赖于司法规制并不是法律规制的应然之路,非正式金融阳光化的发展,不仅需要尊重其自身固有的特性,更需要立法上予以承认其法律身份,并且需要行政监管部门的适时护航、司法部门的最后保障,即形成全方位的规制体系。

  四、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存在即为合理”,行文伊始,笔者提到非正式金融的广泛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通过二元金融结构的分析、非正式金融生成的制度动因分析,非正式金融作为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更是地方**、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与非正式金融参与者三者之间博弈的一种金融制度创新,也是经济学上交易成本理论作用使然,这一系列制度经济学的阐释,为深入分析非正式金融广泛存在的正当性提供了依据。然而,非正式金融长期以来隐蔽经营,甚至是*些年的异化发展所引致的社会问题同样不可小觑。无论是从金融脆弱性角度、公共利益角度,抑或是法律制度的供给与需求角度而言,更或是中国现有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状况而言,都需要对非正式金融加以进一步规制,将其引入规范化发展之路。如何既考虑非正式金融固有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又将法律、监管这些正式的治理机制融入其中,将二者完美的相结合,成为全文考虑的重心。

  行文至此,本文已经初步对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路径问题做出回答,即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适度金融监管,伴随以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理念的重树、金融监管模式的设定以及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领域路径的探析。具体而言,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非正式金融作为一种内生自发性金融形式,具有多种存在的制度动因,并不会因为**的严厉打击而减少,*年来民间借贷规模的不断增长、非法集资手段的不断创新及其涉案金额与范围的不断膨胀、非金融企业间变相借贷形式的不断推陈出新,已然说明非正式金融的存在绝非是可以通过严刑峻罚来加以压制的,适当地承认其合理性与正当性是规范非正式金融的必要前提。

  2.以尊重非正式金融契约的私人治理机制为基础的法律治理机制,进行适度监管是其法律治理机制的关键,尤其是在非正式金融监管缺位、管制过多的情形下,依照适度监管的理念构建我国非正式金融监管体制是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非正式金融监管供给与需求边界加以设定,从而为金融行政监管部门介入到非正式金融领域提供边界,进行适度地监管。

  3.进行适度监管,并非是放松监管,而是正视非正式金融的特性,采取区别于正规金融监管的方式。考虑到监管主体的不同、市场自治程度、我国金融业监管传统、非正式金融发展现状等多方面因素,笔者认为,**既要监管非正式金融,同时对相关监管者予以必要的限制,将**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性监管相结合。目前阶段并不适宜以行业自律性监管为主的模式,毕竟中国的自律性传统还不足以采取这种监管模式,非正式金融市场的行业自律组织仍处于起步阶段,待其发展成熟,参与者的自律程度达到一定水*时,可以考虑**逐渐退出。为此,本阶段需要建立以**的监管为主、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为纽带、非正式金融参与者的内控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管体系。

  4.对于非正式金融监管的各种制度设计,其前提离不开法律对非正式金融的适度承认。而现有非正式金融的立法规定极其不完备,对各种非正式金融组织的规定过于粗疏,在规制实践中,司法机构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法律规范也多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性文件为主,这种法律规制现状无法调整非正式金融异化发展的现实。为此,部分地区通过地方司法“试错”的方式对非正式金融的不断创新加以体现,例如浙江省的高级人民法院,甚至是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领先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性文件,作为处理非正式金融纠纷的规范性文件。但是对于这种先行先试,要有一定边界的限制,需要处理好与立法、地方行政的关系。

  综上所述,对于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是一个综合规制的体系,既需要立法的确认,同时需要行政监管部门的维护,以及司法部门的最后保障。从广义上而言,应该是在尊重非正式金融固有特性与契约治理机制的基础上,做到事前监测、事中监管、事后保障的全方位的非正式金融规制体系。

  本文的研究尚有未尽事宜,譬如对非正式金融具体行为的规制论证,尤其是实证方法的运用,在文章中尚有所欠缺,虽则笔者在*两年多时间里几赴浙江省的温州市、丽水市、宁波慈溪市,江苏省的南通市、无锡市,山西省的临汾市等地市,就民间借贷问题进行调研,但仍囿于调研范围及深度,不能充分就文中相关观点进行论证,也不能完全确定自己提出的规制路径是否能够在非正式金融活动中得到完全验证,然而,对于源自于民间的非正式金融,笔者能够确定的是全文是基于大量实地调研收集的资料所进行的思考与写作,而且会继续这一本土化的“草根学问”。

  五、论文提纲

  目录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选题意义

  三、非正式金融研究文献述评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非正式金融及其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分析

  第一节非正式金融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一、非正式金融概念的厘清

  二、非正式金融类型的界定

  三、非正式金融的特性分析

  第二节非正式金融生成逻辑分析

  一、二元金融结构与**“父爱主义”

  二、非正式金融:金融抑制政策使然

  三、非正式金融:制度动因

  四、非正式金融:交易成本分析

  五、非正式金融:有利于竞争政策优化

  六、非正式金融:个人与企业的选择

  第三节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分析

  一、政治学基础:公共利益理论

  二、经济学基础:金融脆弱性理论

  三、法经济学基础:法律制度的普适性准则和制度的供给需求关系.

  本章小结

  第二章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实需求--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

  规制的发展历程及其问题

  第一节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发展历程

  一、1949-1978年:从提倡私人借贷到绝对禁止

  二、1978年-1995年:适度宽松,但仍对非正式金融进行抑制的时期76

  三、1995-20xx年:非正式金融的严格管制期

  四、20xx-2010年:虽有限制但法律开始松动

  五、20xx年至今:进一步放宽非正式金融管制

  第二节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状

  一、非正式金融的法律地位

  二、对非正式金融采取的管制措施与管制主体

  三、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我国非正式金融现有法律规制的缺陷

  一、管制强度高、绩效低

  二、金融管制理念的偏差

  三、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体系的不健全

  本章小结

  第三章境外非正式金融发展与法律规制实践及其启示

  第一节发达国家非正式金融发展、法律规制实践及其启示

  一、美国非正式金融向正式金融的成功转型:社区银行

  二、充分尊重合作制本色的合作金融法制典范:德国

  三、日本轮转基金组织的成功转型:无尽→联合股份公司→互助银行→一般性商业银行

  第二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实践与启示

  一、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

  二、小型银行典范:孟加拉格莱珉银行

  三、强制替代的代表:20世纪50年代的印度、泰国

  四、契约治理的典范:台湾

  本章小结

  第四章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构想

  第一节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理念之重树

  一、效率: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的有效利用

  二、自由:赋予公民、企业融资自由权,即民间自治权的发挥

  三、公*:公*信贷权理念的树立

  四、安全:适度监管

  五、合作:正式规范与民间规范的弥合、非正式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结

  第二节我国非正式金融的契约治理

  一、契约自由与契约治理

  二、非正式金融契约治理机制现状

  三、非正式金融契约的法律治理机制对私人治理机制的弥补与矫正

  第三节非正式金融监管边界的分析

  一、监管理论述评

  二、非正式金融监管边界设定中的主要假设条件分析

  三、非正式金融监管成本分析

  四、非正式金融监管的供给强度边界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五、非正式金融监管的需求边界分析

  第四节我国非正式金融监管制度设计

  一、非正式金融监管模式的选

  二、监管权限的设定

  三、我国非正式金融监管制度的具体设计

  第五章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路径分析

  第一节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必要性分析

  一、各地民间借贷纠纷、非法集资案件持续走高

  二、现行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制度的粗疏与滞后

  三、监管有效与无效论下的司法介入

  第二节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路径选择--以“先行先试”和司法能动性为视角

  一、地方司法“试错“的可能性

  二、能动性下的地方司法

  三、地方司法与地方行政的良性互动及司法能动性对立法革新的推动

  第三节地方司法“试错”边界分析

  一、地方司法“先行先试权”的授权合法性

  二、地方司法“试错”主体的限定与时间、范围的限制及监督救济

  三、司法的能动性不能取代立法

  四、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应注意的问题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7

  一、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目的及其意义:

  人们通常认为家庭是最安全、最温馨的地方。然而家庭里一旦发生了婚姻暴力,家庭就会变成一个令人恐惧的地方。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就是丈夫打妻子,他们完全没有怜香惜玉之情,她们不仅残酷地摧残着妻子娇弱的身体和柔弱的心灵,也断送了自己的幸福。虽然,人类已经进入了崭新的文明时代,但是最新的调查表明,这样的家庭暴力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也比比皆是。由于身边人有过这样的痛苦的经历,我抱着一种很大的好奇心来进行这个论题的研究;而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我同时也抱着一种很深的责任感来对待这个沉重的话题。本文通过对暴力概念的定义和分类的阐述、产生此种家庭暴力的背景、原因、现状、特点的描述以及一些经典案例的介绍与相关法律的链接,以消除婚姻暴力、保护妇女权益、树立女性自立自强自尊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来构思,并对受虐妇女受害后的法律救济、社会援助和损害赔偿的问题与对施暴者的惩处进行讨论、提出相关对策。希望能为今后立法的研究、实施和婚姻暴力的预防、制止、干预、治疗提供有益的帮助,也希望通过自身的学*和研究,能以自己微薄的力量为身边的受虐妇女提供咨询和帮助。男女*等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只有男女携手起来,才能造就一个和*快乐的世界,对社会是这样,对一个家庭也是这样。

  2、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中国关于婚姻暴力的研究:在中国,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后人们开始关注婚姻暴力现象。一些相关的研究性的文章开始发表,婚姻暴力的个案、受虐妇女的生活经历,以及介绍啊国外研究状况的书籍也开始问世,但是作为一个研究领域,能够结合国外有关婚姻暴力研究的最新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的现状进行系统研究,应该还是比较欠缺的。

  香港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最早的研究是1982年香港妇女议会所主持的一项调查,调查对象是社会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案主。从研究的角度来看,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了有关受虐妇女的研究,主要的研究领域包括:受虐妇女的决策过程、应付策略、寻求帮助模式以及婚姻暴力产生的“病因学”(etiology)。S.T.Chan的研究将香港的虐妻研究带到了新的阶段—理论建设阶段。

  台湾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磨,研究的范围主要是虐妻的一般性研究,原因探究,受虐妇女的社会支持网络。大部分的研究采用了女性主义的视角,从分析父权制的社会结构入手,探讨虐妻产生的原因和后果,其目的主要在于推动社会变革,提高妇女的自尊和自强意识,给受虐妇女提供帮助。

  内地对婚姻暴力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研究的类型可以分为:状况探索,原因分析,机制的探讨。

  在国外,婚姻暴力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已成为一个系统的研究领域。西方的学者们分别从社会学、心理学、病理学、精神病学、行为科学等领域,对婚姻暴力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很多的理论来解释婚姻暴力的原因。国外对婚姻暴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两个方面:一是男人为什么对妻子施暴?二女人为什么容忍丈夫施暴?

  从华人社会的研究状况来看,有以下特点:

  一、研究的起步比较晚,在华人社会中婚姻暴力还是一个刚刚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

  二、研究深受西方的影响,大部分的研究还是处在一个验证西方理论的阶段。

  三、西方的研究与妇女运动密切相关,见研究、运动和社会变革连为一体;而在华人社会中,特别在中国内地,妇女运动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分开。

  二、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观点,创新之处

  1、基本思路:

  首先,界定婚姻暴力的概念,简述婚姻暴力基本理论;其次,阐明产生婚姻暴力的背景和原因,说明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现状;再次,论述在对妇女家庭暴力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最后,总结全文,提出对策。

  2、主要内容和观点:

  一、对妇女家庭暴力的概述

  (一)婚姻暴力的概念、分类、特点

  (二)婚姻暴力的模式、周期、手段

  (三)产生婚姻暴力的背景和原因

  1.产生婚姻暴力的背景(传统文化、家庭变革、社会结构)

  2.男人为什么使用暴力

  3.女人为什么忍受暴力

  4.暴力原因的多元化

  二、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现状

  (一)受虐妇女的生活现状

  (二)受虐妇女的心理情况

  (三)城市妇女与农村妇女受虐情况对比

  (四)暴力婚姻的保护性体系

  (五)对妇女家暴的特殊群体(老年人)

  三、对妇女家庭暴力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

  (一)冷暴力(又名精神暴力)

  (二)性暴力(特例婚内强干行为)

  (三)“高智商”暴力

  四、典型案例分析及针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相关思考

  (一)“以暴制暴”案件

  (二)新概念“受虐妇女综合症”挑战传统刑法理论“正当防卫”

  (三)有关暴力及其后果的专家证词

  (四)对婚姻暴力的对策

  1.如何有效预防婚姻暴力(立法、惩处)

  2.如何解决婚姻暴力(**、机构、社会)

  3.对婚姻暴力的几点建议(研究对象而言)

  3、创新之处:

  分析婚姻暴力的新形势和原因的多元化;阐述“以暴制暴”的极端行为引起的法律思考;针对家庭暴力下的妇女心理进行探析,引出“受虐妇女综合症”这一新概念,结合国外证据制度,挑战正当防卫。

  三、参考文献[专著、论文等纸质或网络文献不少于15(篇)部,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部]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8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当今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年来,我国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有了较大发展,听证会、讨论会、行政立法草案公共评论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成为行政立法和公共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然而,该制度实施以来,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公众参与能力和技术不足,激励机制缺失,行政机关组织公众参与的约束机制有待规范,公众参与信息反馈和保障机制亟需健全等。因此,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对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相关内容的探讨,深入分析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建议,希冀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该制度的理论研究,为该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参考借鉴;公众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能够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李海青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过程是实现公民参**、监督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的基本途径;(2)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俞可*等学者认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防止**腐(fu)败、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最后,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问题方面,学者们肯定中国公众参与逐步走向有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从参与素质看,蔡定剑在《走向**》一书中认为,公众有较强的参与意识,但其本身参与技术和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其参与范围;(2)从参与效果看,黄凤兰认为参与和决策脱节,缺少信息反馈,进而削弱公众参与的动力;(3) 作为公众参与新类型之一的网络参与,学者林华认为关于这种参与法规规范体系不完善,**应对网络信息危机的能力不足,导致网络政治空间可能会成为虚拟暴力和群体的事件的导火索。

  三、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主要内容: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重要价值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

  三、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建议

  (一)建立激励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范围

  (二)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息保障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预期目标:通过该课题的探讨,加深公众参与理论的研究,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四、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分析法

  主要措施:通过上网和进图书馆搜集与课题相关材料,查阅相关书籍、报刊,对搜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指导老师的耐心指导下,结合自己所学的法学知识,完成论文的写作

  五、主要参考文献:

  [1]蔡定剑.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

  [2]王锡锌.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

  [3]杨建顺.行政过程中的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xx,(5).

  [4]李海青.政治哲学视野中的公民参与[J].行政与法,20xx,(4).

  [5]黄凤兰.公民行政参与的法律应对及完善[J].行政法学研究,20xx,(4).

  [6]邵东华.论行政立法程序中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5).

  [7]代水*.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4).

  [8]Gellhorn.Public Participation in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J].Yale Law Jounaral,20xx,(6).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9

  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当今的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医闹”现象的发生:患者家属围堵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护人员,甚至在医疗机构滞留患者的尸体或者设置灵堂等等。 医患关系本是鱼水共存、唇齿相依的关系,医患双方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种种暴力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对于减少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缓解医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争议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实践的热点和难点,所以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决这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法谚有云:“举证责任分配是民事诉讼的脊梁。”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格外关注。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医患双方实体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医患双方在诉讼中的胜败,因此,如何在医患双方之间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如何让医患双方公*的承担举证责任,是医疗侵权诉讼的焦点之所在。

  所以,我选择了“医疗纠纷制度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作为我的论文主题。对于此篇论文,我打算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只有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才能公*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二、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对于本文,拟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 提纲如下:

  一、我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

  (二)第二阶段: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第三阶段: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二、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一)过错原则——专家责任体系

  (二)“说明责任”分配

  (三)过失大概推定原则

  (四)表见证明规则——生活经验法则

  三、现阶段我国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1.学理上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立法上不同归责原则下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二)不同医疗纠纷类型下举证责任的划分及其缺陷

  1.医疗技术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2.医疗伦理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3.医疗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四、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

  (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充分适用

  (二)专家辅助鉴定制度的'建立

  (三)降低医疗风险制度的立法完善

  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一)我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之前的“谁主张,谁举证”阶段;

  第二阶段, 20xx年4月1日以后至 20xx年6月30日以前的“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医方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证明医方存在过错,医方在特定情况下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就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也存在着学历上的分类与立法上的分类的分歧,以至于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也存在分歧。

  (二)外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使用比较广泛地有以下几种类型:

  1、欧洲大部分国家将医疗行为责任归入专家责任体系。专家责任的核心要素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专家责任基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和技术性被赋予了高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

  另一方面,专家只负过程义务,而不负结果义务。

  2、目前英美法院主要采用“说明责任”分配法则。在事实说明自己法则之下,原告无须对被告的过失行为举出直接证据,仅需依据情况证据,基于普通常识判断,即可推论被告过失存在及被告行为与原告之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令被告负责。

  3、在日本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程序中,司法实务中经常引用“过失大概推定”原则作为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原则。

  4、德国的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表见证明”理论来分配举证责任,其主要源自英美法上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

  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以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为目的,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以及外国对该问题的研究,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相关问题的建议。你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以下几点:

  1.不同根据下我国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现阶段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 3.如何完善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

  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以期待达到公*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本文多采用调查法对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做了初步的了解和学*,利用文献研究法对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了研究,大量掌握相关知识,为提出完善建议提供了知识基础。

  六、本课题的进度安排

  1、第1周(20xx年2月24日—2月28日)开题答辩并完成开题报告。

  2、第2—12周(20xx年3月3日—5月16日)完成论文一稿,并于20xx年4月25日(第九教学周)前完成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表。

  3、第13周(20xx年5月19日—5月25日)完成论文二稿。

  4、第14周(20xx年5月26日—6月1日)完成论文三稿。

  5、第15周(20xx年6月2日—6月8日)论文定稿。

  6、第16周(20xx年6月9日—6月13日)论文答辩和毕业鉴定。

  七、参考文献

  1、陈聪富:《美国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研究》,载朱柏松等:《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比较》,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xx 年。

  2、陈刚:《证明责任法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3、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

  4、强美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分担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xx 年。

  5、德〕莱奥·罗森贝克:《证明责任论—以德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为基础撰写》,庄敬华译

  6、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改革医疗损害责任的成功与不足》,《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xx 年

  7、彭秋红:《我国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研究》,山东大学 20xx 年硕士学位论文。

  8、代全喜:《医疗纠纷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研究》,上海交通大学 20xx 年硕士学位论文。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10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四、组织机构: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五、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指导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

  题目:论担保物权的竞合

  1.课题研究的意义

  担保物权的竞合,即几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办法,它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现实生活中,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时常发生,确立各担保物权的效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能够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其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终使担保物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我国《担保法》对解决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并没有系统而明确的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对部分担保物权竞合予以规定,但其内容不尽系统和完善。20xx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担保物权竞合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然而,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物权法不可能详尽地规定各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各学者对物权法条文的理解不尽相同,加之物权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使得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因此,本文即就担保物权竞合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此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认识。

  2.课题的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所谓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担保物权竞合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竞合。

  本文对担保物权竞合的常规处理原则和我国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具体处理办法也予以详细介绍。其常规处理原则一般包括:设立在先原则、法定优先原则等;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则列举部分竞合情形,并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如《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这是对同种抵押权竞合的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异种担保物权,如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这种异种担保物权竞合问题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本文对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予以浅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现有物权法规定不完善之处,作者也对其加以分析,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理解。

  3.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题的重点是在于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情形的规定及其处理办法。其大致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的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种抵押权竞合的处理办法。异种担保物权大致可分为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和留置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或质权与留置权竞合的处理办法;《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和质权效力。本文对具体的竞合情形均加以分析。

  本课的难点是分析我国物权法的不完善以及争议之处。对于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符合我国的法治现状以及我国的国情。与此同时,要提出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还需在此基础上阅读大量的法律资料,并且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成果。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11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

  (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

  (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

  (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

  (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

  四、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xx年6月,第1版;

  2、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出版社20xx年2月,第1版;

  3、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xx年1月,第1版;

  6、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第1版;

  7、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0世纪80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为主,流入地**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风,李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等受教育福利权。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xx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12

  一、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一)选题的目标和意义

  法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法律制度或法律规范;一种是法律意识或法律现念。现实生活中,约束和调整人们行为的是前者,但在幕后起作用的却是后者。中西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上的差异,实际上是法律观念、法律文化上的差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已制定法律300多件,***及其所属部门制定行政法规900多件,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却依然存在。原因固然很多,如体制、环境等等,但是,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法律观念的淡薄。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西方成功的法治经验和法治文明的成果。但是中国的法制建设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其现代的法观念也必然与西方有着巨大差异。探寻中西方法观念的差异,对我国从根本上实现依法治国的核心,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在中国与西方的法观念相关内容上作出了丰富的研究。魏胜强在《中西方古代法观念的差异及其文化解析》中研究了中西方古代法观念在法的本体、法的状况、法的价值、政体形式、治国方略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指出这些差异实际上是由不同的文化选择造成的,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决定不同土壤培养出了不同的法观念。韩振文则从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一般理论、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生成基础的角度概括了培养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必要性,以及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培育公民社会、构建多元的理性文化等方面论述了培养公民法律观念的基本途径。在《我国公民现代法律意识探究》一文中,何卫勇认为法律意识在公民意识中处于重要地位,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政治素质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集中体现为对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立场、根本态度和根本看法。我国公民应该具有的现代法律意识体现为公民意识、法律至上、人民**、权利本位、权利监督意识等。强化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当代中国走向法治化进程中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促进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课题的研究内容

  本课题主要探寻导致中西方法观念差异的原因,以及中西方法观念的具体差别,从而得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些启示。

  (二)预期目标

  1、通过详细对比中西方法观念形成的背景,得出中西方法法观念形成差异的根源。

  2、通过比较中西方法观念内容上的不同,找出西方法观念值得中国学*借鉴的地方。

  3、综合以上结果,提出对我国现代法制建设的看法与建议。

  (三)写作大纲

  一、中西方法观念形成的背景的异同

  (一)东西方不同的自然环境造就不同的法观念

  (二)两种法观念形成的政治背景

  (三)中西方传统文化对两种法观念的影响

  二、中西方法观念的内容上差异

  (一)中西方对权利的看法的差异

  (二)中西方对司法独立看法的差异

  (三)中西方对法与情的处理的.认识程度的差异

  三、西方法观念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一)西方法观念较我国法观念的进步之处

  (二)如何借鉴西方经验在我国培植成熟的法观念体系

  (三)在向西方学*的过程中如何甄别西方法观念的糟粕

  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1、采用的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对劳动派遣有关文献的分析,找出我国在劳动派遣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国内外对劳动派遣制度的不同进行比较,提出关于我国对劳动派遣制度的完善措施

  (3)归纳总结。查阅相关资料,借鉴其成功之处。

  2、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1)确定论文题目

  (2)收集相关资料

  (3)完成并提交开题报告

  (4)继续收集相关论文资料

  (5)完成论文初稿写作

  (6)修改论文

  (7)论文定稿

  四、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

  1、20xx年11月10日前,确定论文题目

  2、20xx年12月15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3、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4、20xx年5月1至5月29日,修改论文

  5、20xx年5月20日前,论文定稿

  6、20xx年6月初,论文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

  [1]于小芮:《中西方法治理念的比较及启示》[J],法制与社会出版社20xx。

  [2]刘旺洪、刘敏:《中国公民现代法律观念》[M],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版。

  [3](美)金勇义:《中国与西方的法律观念》[M],辽宁人民出版社***版。

  [4刘惠君:《中国*代早起工商业发展与社会法律观念的变革》[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xx。

  [5]任映绮:《关于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内在差异的考察》[D],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7。

  [6]王红梅、唐红林:《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形成的自然原因比较》[J],盐城工学院学报20xx。

  [7]张琳:《中西法律文化差异之我见》[J],江苏**学院学报20xx 。

  [8]王晓广:《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法律文化冲突论纲》[D],吉林大学法学院20xx。

  [9]徐冰、乔传福:《论中西传统法文化及人权》[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xx。

  [10]陈景良:《法与人:中西法文化人格差异的解读》[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xx。

  [11]何勤华:《西方法律史》[M],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

  [12]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扩展7)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实用十份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1

  为贯彻落实公司“普及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法治文化”的主题活动,质量部以贴*实际、贴*工作为原则,学*部门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熟知熟会。质量部坚持以“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开展了部门人员相关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使质量部全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此次学*了与药品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新药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

  品读法律法规条文,觉得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但对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按照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但对检验的理解不够深入,检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产品注册申报工作中所需时间过长,注册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资料整理不够严谨。药品法律法规为我们的药品质量提供了保障。时刻警醒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的质量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员工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使部门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在本次药品法律法规学*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2

  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迫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剂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构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基本原则是卫生保护、预防为主、公*、保护社会健康和患者自主原则。

  固然我们学*卫生法学的时间很短暂,只有短短的五周,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医生这一行业的相干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固然没有到达精深的地步,但是我相信,对我们往后的医生工作会提供很大的帮助。例如学*了《执业医师法》我了解到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历证才能独自进行临床诊疗,而假如没有取得便是属于非法行医,是要追究医疗责任的;还有《母婴保健法》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利,进步人口素质通过对相干法律法规的熟*了解帮助我们在碰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助我们将事情和*解决。而且在成为真实的医生之前,我们还有很多的法律程序要走,不管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根据某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是我们面对医疗事故的指南,帮助我们处理各种纠纷。

  并且,当我们医学生刚刚步进实*的医院是,由于对医学知识和临床医疗技能的把握较为欠缺,因此在整个医疗活动都有可能给患者造成误诊或伤害,乃至死亡的可能性发生。而此时我们通过对卫生法的大概了解,可以免我们犯一些低级的、没必要要的错误,培养尽职尽责严谨认真的态度,则可以大大的减少实*生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也许现在的我们对卫生法学的了解还是很浅薄,还有做到具体的'熟悉,但是,这作为一个契机,在了解到学*卫生法学的重要性后,我们会自发的在*常的课余时间对相干的卫生法进行学*与了解,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以使自己在进进医院时能使自己可以在*常的医疗活动中避免各种因法律知识不熟而致使的医患题目,同时,在碰到医患纠纷时也能够应用正确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3

  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

  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

  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不断优化服务

  卫生系统学*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并在学*活动中交流学*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积极准备,扎实开展,提高法律意识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成效。

  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强化医院治理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7%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4

  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迫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剂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构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基本原则是卫生保护、预防为主、公*、保护社会健康和患者自主原则。

  固然我们学*卫生法学的时间很短暂,只有短短的五周,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医生这一行业的相干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固然没有到达精深的地步,但是我相信,对我们往后的医生工作会提供很大的帮助。例如学*了《执业医师法》我了解到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历证才能独自进行临床诊疗,而假如没有取得便是属于非法行医,是要追究医疗责任的;还有《母婴保健法》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利,进步人口素质通过对相干法律法规的熟*了解帮助我们在碰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助我们将事情和*解决。而且在成为真实的医生之前,我们还有很多的'法律程序要走,不管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根据某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是我们面对医疗事故的指南,帮助我们处理各种纠纷。

  并且,当我们医学生刚刚步进实*的医院是,由于对医学知识和临床医疗技能的把握较为欠缺,因此在整个医疗活动都有可能给患者造成误诊或伤害,乃至死亡的可能性发生。而此时我们通过对卫生法的大概了解,可以免我们犯一些低级的、没必要要的错误,培养尽职尽责严谨认真的态度,则可以大大的减少实*生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也许现在的我们对卫生法学的了解还是很浅薄,还有做到具体的熟悉,但是,这作为一个契机,在了解到学*卫生法学的重要性后,我们会自发的在*常的课余时间对相干的卫生法进行学*与了解,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以使自己在进进医院时能使自己可以在*常的医疗活动中避免各种因法律知识不熟而致使的医患题目,同时,在碰到医患纠纷时也能够应用正确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5

  为贯彻落实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并在学*活动中交流学*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卫生法律法规书籍达到人手一册。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活动。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的成效。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防疫科消毒、灭菌、隔离等制度齐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引领下,党员又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虽然我院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6

  为贯彻落实公司“普及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法治文化”的主题活动,质量部以贴*实际、贴*工作为原则,学*部门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熟知熟会。质量部坚持以“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开展了部门人员相关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使质量部全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此次学*了与药品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新药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

  品读法律法规条文,觉得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但对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按照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但对检验的理解不够深入,检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产品注册申报工作中所需时间过长,注册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资料整理不够严谨。药品法律法规为我们的'药品质量提供了保障。时刻警醒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的质量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员工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使部门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在本次药品法律法规学*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7

  为贯彻落实公司“普及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法治文化”的主题活动,质量部以贴*实际、贴*工作为原则,学*部门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熟知熟会。质量部坚持以“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开展了部门人员相关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使质量部全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此次学*了与药品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新药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 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

  品读法律法规条文,觉得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但对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按照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但对检验的理解不够深入,检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产品注册申报工作中所需时间过长,注册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资料整理不够严谨。药品法律法规为我们的药品质量提供了保障。时刻警醒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的质量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员工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使部门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在本次药品法律法规学*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8

  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

  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

  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不断优化服务

  卫生系统学*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并在学*活动中交流学*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积极准备,扎实开展,提高法律意识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成效。

  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强化医院治理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7%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9

  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的活动。

  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

  学*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不断优化服务

  卫生系统学*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并在学*活动中交流学*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积极准备,扎实开展,提高法律意识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成效。

  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强化医院治理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7%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10

  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委、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加**生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击无证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广典型等方法,把卫生行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卫生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进而推动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深入学*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为全面贯彻县委、县**“六五”普法精神,继续加**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民卫生法律意识,卫生执法监督所20xx年5月23日上午在所办公室召开“六五普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启动会。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并提出我所“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要求全所职工通过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的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和能力。20xx年5月―10月,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共集中学*了14次;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50份;对公共场所服务对象进行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00份。

  二、加**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

  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执业。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从业人员普法教育。

  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关人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社会公众普法教育。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大力宣传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等,提高广大人们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所普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面有待进一步扩宽,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办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检查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等等。我所将继续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为指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六五”普法,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卫生法学论文 (菁华3篇)(扩展8)

——社区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范本五份

  社区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 1

  一、 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我校学法、知法、守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 “四好”少年,创建和谐校园。

  二、 活动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学校要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本校的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组织青少年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从活动中获益。

  2、突出主题,活动丰富。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为青少年积极创设主题突出、形式各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3、加强宣传,及时反馈。各学校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法制宣传月活动收到实效。

  4、将法制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特别是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5、利用广播、校园网、**下讲话、班会、墙报、橱窗等阵地,对学生适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三、具体活动安排

  1、法制教育宣传月启动

  时间: 11月5日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网站上公布活动宣传方案

  2、召开法制讲座

  时间: 11月11日

  范围:全校家长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法制辅导员周功勤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

  3、主题班会

  时间: 11月18日(法制)

  地点:教室

  范围:全校24个班级

  形式:主题班会

  4、法制教育讲座

  时间: 11月25日

  地点:报告厅(视频转播)

  范围:全校师生

  形式:集体听讲座

  安排:法制辅导员周功勤讲有关法制教育内容。

  5、征文评选

  时间: 11月22日

  范围:四至六年级,参加评比的征文每班不得少于三篇,参选征文不得抄袭。

  6、出版一期黑板报。

  时间: 12月2日

  地点:教室板报

  安排:由班主任负责,关于法制教育内容。

  7、以班为单位,观看法制教育内容宣传片。

  时间: 11月22日。

  形式:在班级内观看视频点播

  8、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时间: 12月1日

  地点:电教室

  范围:六年级

  9、法律知识竞赛

  时间:12月2日。

  安排:举行法律知识竞赛,评选“法律知识小博士”。(每班5名)

  范围:五、六年级

  10、活动总结

  时间: 12月8日

  社区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 2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x个爱国卫生活动月。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开展第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xx爱卫〔20xx〕4号)要求及县委、县**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安排,县爱卫会决定开展以“xxxxx”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

  一、时间安排

  (一)4月1—9日组织宣传发动,其中4月7日为全县统一宣传日。

  (二)4月9—x日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春季全民健身等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以学*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为重点,运用宣传画(册)、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文章、宣传专栏、大型现场宣传活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和载体,介绍爱国卫生运动历史成就,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营造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和引导群众人人动手,改造环境,抛弃不卫生的陋*,逐步增**生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做到宣传工作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新闻媒体要专题跟踪采访,该曝光的一定曝光,切实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宣传形式为:

  1、4月7日为统一宣传日。卫生计生、教育、市政、环保、食药监等部门及承担本辖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的pco公司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义诊活动,以病媒生物防制和环境卫生整治为主,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符合群众需要,其中,学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环保意识。

  2、病媒生物防制社区讲堂活动。4月9日—4月x日期间,县爱卫办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社区讲堂活动。讲堂活动邀请辖区内的群众以及社区、学校、医院、农贸市场、五小店等相关人员参加,与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充分结合,对“四害”的危害和防控措施进行讲解。

  3、媒体专题报道。县爱卫办将联系媒体对家庭如何防制“四害”进行专题报道,主要形式为:邀请病媒防制专家、专业pco公司及部分深受病媒侵害的家庭进行防制指导。

  (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要结合实施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集中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开展“三清一绿”工作,即清理垃圾、清洁水体、清除死角和绿化环境。机关和社会单位要清理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各种垃圾、污物和卫生死角;居民区(城中村要作为重点)要清除街巷、院落、楼道、楼顶、雨棚、地下通道和储藏室及街道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地等地的杂物、垃圾,清除乱贴乱画和卫生死角;彻底清理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建筑施工场地、铁路两侧、公路两侧以及空闲无主地带,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积存垃圾,清捡花池、绿地内废纸、塑料袋等垃圾杂物;彻底清理乱摆摊点、露天烧烤、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清除乱贴乱画、乱置招牌。完善交通标志设施,加强车辆、行人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和商贸交易区域卫生管理,做好划行规市,及时清除垃圾;突击清理城区内河道、沟渠**的垃圾、污物、白色污染,清除河道、公园水体内漂浮、淤积的垃圾污物,改善其卫生状况;集中开展食品、饮水和公共场所卫生大检查,严把病从口入关,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发生;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等窗口单位以及商场、影剧院、医院、金融电信营业厅、网吧等公共场所,要在治理室内外环境的基础上,对违反有关法规规章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清理查处超标排放“三废”的企业和尾气不达标的机动车辆,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加强医院卫生管理,杜绝医疗废水和医疗废弃物污染环境问题。开展义务植树等活动,切实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教育教学环境卫生。

  (三)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结合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的灭蚊、灭鼠等除四害活动,切断疾病传播途径。既要突出春季统一灭鼠这一重点,还要统筹兼顾百万农户统一灭鼠活动的开展,统一组织、宣传、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制定科学防控方案,早动手、广动员、高标准、严要求,彻底清除蚊虫孳生地。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工作优势,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形成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

  (四)开展春季全民健身。要结合春季天气变暖,群众户外活动增多的时机,组织城乡居民和在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如健步走、登山、健身操、足球赛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织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行健康知识宣讲,推广传统中医养生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整体健康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掀起活动高潮,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有机结合,通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达到环境整洁优美、病媒防控有效、群众实惠满意的效果。要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活动开展圆满顺利;领导要率先示范、部门要协作配合、社会要积极参加,形**人动手、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要搞好调查摸底、突出重点难点、明确责任区分、建立管理机制,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主动报送活动资料。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成果。4月10日前报送一期以宣传发动为主题的简报;4月23日前报送一期以环境卫生整治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为主题的简报。活动月结束后,将活动月总结(含整治典型事例)和第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5月15日前报县爱卫办。同时要建立活动开展的登记统计和卫生调查摸底、清理整治的台账,保存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全过程影像资料。

  (三)积极开展新闻报道。组织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爱卫月活动,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跟踪报道,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爱卫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组织检查评比。各街道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检查评比爱卫月活动开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爱卫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暗访和巡查,并将情况通报全县。

  社区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 3

  20xx年度我院爱卫工作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和推动社会进步为目标,大力提高社会环境卫生水*,把爱卫工作与卫生局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组织,重实效

  加强我院爱卫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使爱卫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把建设健康单位与创建省级文明行业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今年的爱卫会重点工作是:持续做好单位的美化、净化、绿化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二、大力宣传,人人参与

  首先健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教育面:

  1是及时把党和**对爱卫会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传达到群众,做到人人皆知;

  2是动员教育,形**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黑板报、宣传橱窗资料收集,尽量做到版面新奇、大方,内容丰富,争取每月出一期;

  3是利用下乡对广大老百姓进行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丰富卫生服务的内容。

  三、完善制度,加强治理

  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考核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实行科学治理、规范治理。继续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单位爱卫会的日常工作和健康教育建设工作,安排保洁员负责院内和办公楼内的卫生,大厅、过道一日拖二次,垃圾、厕所定期清理,去除异味,随时保持院内清洁;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

  社区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 4

  为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关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社区工作的开展,不断深化社区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实现法制建设与人的素质相互促进的目的,特制定本社区“法治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社区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

  二、工作对象

  “法律进社区”要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再次基础上,突出重点,着重抓好青少年、经商人员和老年人、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具体工作

  1、设一个法制宣传栏,将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有重点、有针对性、分期载入专栏。积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导向性、在提升居民道德素质的同时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

  2、建立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社区居民中的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

  3、开展法律进社区“四个一”活动,即:讲一课、赠一书、发一卡、送一信活动。

  四、加强社区依法治理

  1、加强依法建章制度。按照“依法建章、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模式,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居民守则,建立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工作有规划,落实由措施,运行有成效。

  2、实行居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间的、做到居务公布。

  3、营造良好的社区法制氛围。挖掘社区居民潜能,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组织居民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履行义务。

  五、工作要求

  切实将具体任务落实到人,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好局面,将我社区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做好、做实。

  社区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 5

  *段时期以来,我校校园里虽然没有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但同学之间互相打架、高年级学生结伙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师生心理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小学生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同学们健康成长,根据《海南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和《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为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小学生法制宣传专项教育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我校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此次我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教育活动,使我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对工作的督查机制、教育与其他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互相沟通的工作机制等得到建立。同时,各种相关制度和措施也得到建立和完善,各小学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也得到调整和充实;

  使全校小学生受教育面达99%以上,操行评定合格率达98%以上,违法犯罪率为0。促进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中心学校重点,在全镇各校小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的小学生的学*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普遍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一是利用每周班会课时间,结合小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期我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行为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

  二是学校召开家长会,集中给学生上一次至二次与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

  三是利用媒体配合宣传教育主要通过观看法制光盘,在每天下午活动课时间向广大学生播放。授课老师、授课内容由各学校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安排落实。法制光盘及法律知识讲座栏目内容由县教育局筹划提供;

  四是出版一期宣传以法律知识为内容的墙报。

  (二)参加全县中小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在暑假期间镇中心校长参加全县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之后,镇中心学校也要举办村小学法制副校长培训班,为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组织学生参观图片巡回展览。由县教育局、司法局给我校提供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镇中心学校将组织广大学生进行参观展览。

  (四)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将县教育局督导室提供的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由中心学校负责编印发给各小学广大学生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律知识测试。由县教育局普教岗、督导室牵头,邀请县普法办协助,结合海南省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组织我校小学生参加全县四五普法小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六)组织各小学师生听由县教育局和县教育局关工委牵头司法机关领导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报告,中心学校四年级以上学生参加听报告。

  (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八)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认真总结去年底今年初开展的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并筛选和汇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在此基础上,联合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严历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全镇各小学学生中进行。

  (一)7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

  参加全县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

  组织图片资料、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通过悬挂横额、张贴标语、观看法制光盘等形式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9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律知识测试、法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种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省委省**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我校将一定按照依法治校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要把专项教育活动与依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小学要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本校的实际出发,制定本校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或计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学校的活动方案将及时上报县教育局督导室。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我校决定成立了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指导、检查、协调和落实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具体工作由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联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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