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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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会一次性给予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那大家知道这个经济补偿金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下面马上为您带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

  (l)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所得一次性 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具体*均为:以个人所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 12 年的按 12 年计算。

  (3)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 7 日内缴入国库。

  (4)个人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5)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 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以看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2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了相关义务的,除与用人单位有竞业禁止、培训协议及其他民事协议的情况下,一般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对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按相当于不足部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以及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对于自己人身受到伤害的,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案,小王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此案如果是发生在20xx年1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关于违约金的要求就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劳动合同法》问答 劳动合同解除后,单位该如何处理员工档案和户口?

  为保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同时,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是因何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对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应当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户口。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3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年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元;

  三、;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收条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交来人民币元。收款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知识点:

  解除劳动合同的含义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1.员工提出辞职,需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提出辞退员工,需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发给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按上述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了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注: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4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的**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5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赔偿金。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得到了赔偿金后能否再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呢?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源于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 〔1994〕481号)第10条规定,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因缺少前提条件而不能成立。

  额外经济补偿金具有惩罚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根据民法罚则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就同一事实惩罚不可重复使用,故给付赔偿金的就不应再给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以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另外,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2条第4款及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但损失赔偿中没有规定 “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类似经济补偿的条款,更没有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得不到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用五篇扩展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用五篇(扩展1)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菁选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____一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三、乙方在签领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后,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及法律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赔偿金。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得到了赔偿金后能否再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呢?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源于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 〔1994〕481号)第10条规定,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因缺少前提条件而不能成立。

  额外经济补偿金具有惩罚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根据民法罚则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就同一事实惩罚不可重复使用,故给付赔偿金的就不应再给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以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另外,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2条第4款及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但损失赔偿中没有规定 “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类似经济补偿的条款,更没有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得不到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

  5.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6.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8.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

  9.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10.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就是加班费)。

  11.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工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

  5.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员的。

  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了解了以上四种情形,大家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时哪方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定有所了解。合理利用法律,让自身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化。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4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多少

  某些时候,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这个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多少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7)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2)、(4)、(5)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依据(1)、(2)、(3)、(4)、(5)条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时间不满一年的,对余下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按工作满一年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12种情形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6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7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高于多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

  实*期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实*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者,要等你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我们再来看看学徒工、实*工和试用工的`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8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选择离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而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以下十一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较典型的做法比如给员工放假、待岗,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未支付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等。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上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或者打12333咨询。北京地区20xx年最低工资标准是1260元。这里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税以外到手的工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漏缴社保项目的,均为未依法缴纳。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等等。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原则的规避行为。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提醒:其中,1-8种情形劳动者应当事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第9-10种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应当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最好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并送达单位,同时还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9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履行了相关义务的,除与用人单位有竞业禁止、培训协议及其他民事协议的情况下,一般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对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需按相当于不足部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以及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对于自己人身受到伤害的,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案,小王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此案如果是发生在20xx年1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关于违约金的要求就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劳动合同法》问答 劳动合同解除后,单位该如何处理员工档案和户口?

  为保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同时,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就是说,不管劳动者是因何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对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应当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户口。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1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2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第(二)至(四)项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包含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即加班费的情形);

  律师提示:“及时支付”是指不得拖欠工资,“足额支付”是指不得克扣工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9、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律师提示: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和计算依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3

  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问题

  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以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四、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4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年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元;

  三、;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收条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交来人民币元。收款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知识点:

  解除劳动合同的含义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1.员工提出辞职,需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提出辞退员工,需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发给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按上述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了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注: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会一次性给予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那大家知道这个经济补偿金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下面马上为您带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

  (l)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所得一次性 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具体*均为:以个人所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 12 年的按 12 年计算。

  (3)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 7 日内缴入国库。

  (4)个人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5)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 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以看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用五篇(扩展2)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范文五份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怎么一回事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案例

  公司停止无固定期员工工作,员工被迫辞职,索要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宣判此案,判决支持了员工的此项诉求。

  邓先生诉称,2006年4月20日其与某电力公司订立无固定期合同。2006年5月18日双方签订《外派合同》,约定邓先生为广西某法资发电公司工作,合同期七个月。2007年7月30日,双方协商一致将邓先生外派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在外派期间,邓先生因病住院,便向广西某法资发电公司请假两个月。2008年1月3日,某电力公司给邓先生发邮件,主要内容为收到医生证明,要求邓先生中止工作,回京治疗,7日向部门主管汇报。1月16日,某电力公司向邓先生发警告信,内容主要是鉴于其未按邮件指示去做,发出第一次书面警告。邓先生随后提出书面申辩,某电力公司没有对申辩召开会议进行听证。2008年2月19日,邓先生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某电力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书面同意解除。由此,邓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某电力公司补发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派补助、辛苦补助、探亲工资补偿、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某电力公司认为,邓先生自愿离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邓先生所提补发各项补助均是在邓先生已不来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无需支付;同时请求法院判令邓先生返还其2008年2月1日至3月21日没来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查明的事实,某电力公司订立有劳动合同,双方应依约履行。某电力公司向邓先生发出《警告信》后,邓先生提出异议,但某电力公司并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召开听证会,故某电力公司向邓先生下发的《警告信》应予撤销。

  现双方均认可于2008年3月21日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可。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故电力公司支付邓先生的外派补助和辛苦补助是邓先生工资的组成部分。

  某电力公司未与邓先生协商,在邓先生患病期间中止了邓先生的外派工作,并停止支付邓先生外派补助和辛苦补助,形成事实上的拖欠工资。邓先生于2008年2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应按照邓先生的工作年限及邓先生的工资总额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某电力公司对邓先生提出辞职后应否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存有争议,电力公司不属无故拖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因此,邓先生要求该公司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法院没有支持。

  某电力公司签订的外派协议并未约定其不支付外派补助和辛苦补助的条件,故在邓先生生病期间电力公司仍应支付外派补助和辛苦补助,电力公司应补付上述款项并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最终,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判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撤销了某电力公司的《警告信》,支付邓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十九万七千一百五十二元。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第(二)至(四)项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包含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即加班费的情形);

  律师提示:“及时支付”是指不得拖欠工资,“足额支付”是指不得克扣工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9、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律师提示: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和计算依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__年__月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三、乙方在签领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后,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及法律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会一次性给予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那大家知道这个经济补偿金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下面马上为您带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

  (l)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所得一次性 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具体*均为:以个人所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 12 年的按 12 年计算。

  (3)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 7 日内缴入国库。

  (4)个人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5)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 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以看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用五篇(扩展3)

——劳动解除经济补偿合同通用5篇

  劳动解除经济补偿合同 1

  经济赔偿金=原经济赔偿金+额外经济赔偿金

  赔偿金=应得工资*25%

  赔偿总金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济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所 谓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而是医疗 补助费。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解除合同情形都可以领取经济赔偿金,如果因劳动者违法、违纪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是不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领取经济赔偿金的情况包括: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 病和绝症的还应赠加医疗补助费,或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换绝症的增加部分

  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因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又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就是有人单位濒临破产或在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同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逾期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这时,用人单位除全额发放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解除经济补偿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等友好协商,就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甲方雇佣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年月日星期日,乙方在住处被发现受伤晕倒,经救治乙方现已基本康复。但乙方却对因何原因被谁所伤及其他相关情况全然不知,经报警,**机关亦尚未查明。

  二、鉴于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住处,且可能系在从事劳务工作的过程中受伤等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视为乙方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并参照国家关于雇主责任及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因认为乙方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而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如经**机关查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乙方非因此受伤,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协议项下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确保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经济补偿金。

  五、协议项下补偿金为一次性综合补偿金,甲乙双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受伤所需支出的各项费用及损失,乙方保证不得以在雇佣中受到伤害或工伤等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同时也不得向甲方的`合伙人、合作方(土地转包人、发包人)等甲方确认的关联方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解除经济补偿合同 3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解除经济补偿合同 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三、乙方在签领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后,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及法律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

  甲、乙双方就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时,所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偿协议书,增订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计人民币____¥元整。

  二、该补充协议具保密性质,乙方同意不对第三人泄露本文件信息,以维护甲方利益。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动解除经济补偿合同 5

  男方: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_。

  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方所有.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年__月__日

  女方:____年__月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用五篇(扩展4)

——解除劳动合同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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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除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解除劳动合同1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___年9月30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_年09月30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 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云南中茂(集团)有限公司,与云南中茂(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合约部预算员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之间劳动法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

  (一)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误解等影响协议效力的情形,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和履行,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确认无效或者撤销或者变更。双方之间不存在本协议书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也不存在本协议书以外的.其他任何未结款项。

  (二)甲、乙双方于 20xx年 06 月30 日起终止劳动关系。 甲乙双方之间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再无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在内的所有涉法纠纷。

  (三) 经双方核对无误,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含税)人民币壹万伍仟柒佰叁拾玖圆伍角整(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服务期间所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所得及费用:保密费、加班费、离职补偿费、带薪年休假补偿、社会保险费等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等以及相关全部经济补偿等费用)。

  (四) 乙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且不再就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缴交及各种社保待遇、经济补偿、赔偿金及其它涉及劳动争议事项向有关部门投诉、提出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无任何纠葛,乙方承诺并放弃任何可能存在的权利和权益。

  (五) 乙方不得向除甲、乙双方外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任职期间接触到的本公司全部相关信息及本协议的内容。乙方若违约则无条件承诺:在甲方书面提出赔偿要求后一个自然月内返还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及赔偿甲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3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供需双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约定由供方向需方供应____________________。现由于供方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__________》的约定,供需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鉴于供需双方之前有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需方考虑到供方切实的难处,经供方向需方提出解除合同,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

  第二条:供方应当将需方所寄给供方合同原件(一式五份)返寄给需方销毁。

  第三条:因解除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供需双方自此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第四条:该协议自供需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该公章后生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买卖合同也随之正式解除失效(含买卖合同传真件)。

  第五条: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市青云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4

  甲方:

  乙方:性别: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年__月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_年__月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元人民币(大写:)(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解除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依据《劳动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的理由如下第款: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元;您薪资结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元;

  2、经济补偿金计元。

  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6

  兹有我单位员工,自xx年x月起多次通知到岗上班未果,也未办理任何手续,现已旷工,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请于x天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逾期我公司将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

  x有限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合同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8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日 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 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 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 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 年 月 日止。

  5、 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 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8、 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 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10、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11、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12、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13、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14、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15、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16、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18、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19、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0、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1、 乙方主动提出辞职;

  22、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其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甲方按照相关劳动法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 月工资合计 元。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10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案例解析

  肖先生系某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的推销员,由于勤奋敬业又善于交往,业绩一直领先。20xx年10月,肖先生与公司签订的3年期劳动合同到期,人力资源部通知肖先生,公司决定由他接任已退休的销售部经理。按照公司用人制度规定,新上任人员须经过6个月试用期。

  于是,肖先生与公司续签了3年期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6个月的职务试用期。令人想不到的是,肖先生的组织领导能力较差,不仅在开拓新市场的营销宣传工作中出现失误,部门内的合作也出现不应有的矛盾。20xx年2月下旬,公司以肖先生在试用期内不胜任为由,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

  该公司依据内部制度规定,以肖先生在职务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用人单位在任命新的管理者时所规定的“试用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所约定的试用期,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范畴,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职工相应职务;后者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受到法律法规约束的试用期,调整的是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订劳动合同不允许再次约定试用期。

  因此,无论肖先生的工作岗位发生怎样的变化,续订劳动合同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公司虽有权因肖先生工作岗位变化再次约定“试用期”,但该“试用期”只能约束肖先生是否胜任经理职务,若不胜任,公司可对肖先生的经理职务予以解聘,但不能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草考资料: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无法律依据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面违约或者中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十二个月以内的两倍工资赔偿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解除劳动合同11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入职甲方,甲乙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下班后,乙方在家突发脑溢血,甲方予以积极协助。根据规定,乙方3个月的医疗期截止20xx年12月日结束。

  根据保险条例规定,双方一致认为,该次事故不属于工伤范围,故乙方同意放弃工伤认定申请。现因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乙方的申请,双方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二、甲方与乙方结清以下款项:

  1、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乙方医疗期工资元。

  2、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元。

  3、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人民币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人民币元。

  上述1、2、3、4项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同意现金领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资帐户中。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厂牌等属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给乙方开具离职证明。

  四、乙方承诺由其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甲方将提供协助。

  五、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办结时,甲方与乙方结清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乙方同意此后放弃向有关机构(包括乙方、劳动部门、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张其它工资(含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患病待遇等相关之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画押):授权代表: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家属(签字画押):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12

  关于与__________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函

  工会: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出现__________的行为,公司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条的规定和企业的规定,与_______________解除劳动合同。

  如工会认为有不妥之处,请工会在收到此函后日内提出相关意见。如果工会在_____日内没有复函,则视为工会同意公司的处理意见,公司将与__________解除劳动合同。

  如有疑问,可联系: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栏

  本人(本单位)已经收到上述文件,并已知悉其内容。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13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编号:

  我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身份证号:__________)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项规定予以(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人单位(章):

  员工(签名):

  签收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1、甲乙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将于20xx年月日解除。

  2、甲乙双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互不承担其他责任,互不履行劳动合同中其他条款。

  3、本协议既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盖章):

  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x年x月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二、甲方保证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可将属乙方个人财产资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称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员的名义或者相似名义,从事任何业务及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甲方应对以下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负损害赔偿责任:

  (一)在原协议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称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员的名义或者相似名义,从事任何业务及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其他,在原协议解除后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五、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自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_日

  _____年__月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用五篇(扩展5)

——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优选【五】篇

  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1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九)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2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

  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

  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等自愿原则,由乙方提出,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劳动关系。

  二、乙方薪资结算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同约定发放薪资期内结算到乙方工资卡中。(工资卡号: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经济补偿金会同月的工资一并打入工资卡内(工资卡号:__________________)。(如产生税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如发生法律争议,乙方需返还甲方支付的补偿金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本协议签订后,双方权利义务即告终止。今后互不追讨或承担对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包括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及福利等)。任何一方不得仲裁或起诉。

  六、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4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规定,本公司解除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特此证明。

  (公司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5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用五篇(扩展6)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五)份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2、____方支付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

  甲方: 北京用友移动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现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 17:00 前,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交接,向甲方的欠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结算支付,整理并移交客户信息等。同时双方应按甲方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如乙方的个人档案、户籍关系在本协议签定前已存放于甲方的,乙方应于 20xx 年 02 月 05 日前(以下简称“个人档案、户籍关系转出期限”),按照甲方的要求将个人档案及户籍关系从甲方调出,否则甲方将在上述个人档案、户籍关系转出期限届满之日后一个月内将乙方的档案及户籍关系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从甲方转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标准* 个月,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甲方同时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通知金1个月工资,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元。以上工资计算方式均按照前12个月*均工资标准计算。以上金额若不超过3倍前12个月*均工资金额的,不扣除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国家规定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

  4、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工作交接和调离手续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公司工资统一发放日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资。本协议约定的经济补偿金和通知金因有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故不和工资一起发放,在工资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乙方离职后需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的相关约定,乙方应对在甲方任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各种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6、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它义务。

  7、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8、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用友移动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3

  刘连友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70911196606105632 , 20xx 年 5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2XX 年 5 月 18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均工资为 20xx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4000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20xx 年 7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山东一山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4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劳动者)签订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_年的劳动合同.其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本单位工作年限____________年。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转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一份交职工,一份放职工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5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12种情形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用五篇(扩展7)

——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精选五篇)

  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1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的规定。精彩内容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反映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扣押劳动者档案,对社会保险问题含糊其辞等。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不辞而别,有的则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导致用人单位有关工作陷于混乱,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意见认为,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的缺失,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确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很难证明,案件难以处理,建议作出相应规定。本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

  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法律责任。在第八十八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劳动合同法作了专门规定。首先是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着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不能一走了之,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即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之所以规定劳动者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主要是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了保持用人单位相关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不至于因为劳动者换人后有关工作前后衔接不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财产物品的返还、资料的交接等。

  四、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法律责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实践中,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后的一些劳动争议,往往因为时过境迁,劳动合同文本灭失,导致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无从查证,法院难以判明事实,有时对劳动者极其不利。考虑到劳动合同文本是记载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件,用人单位有保留相关档案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2

  ____________(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___________(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法或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从___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规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3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常见的方式,但不是唯一的一种。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这是个困扰了很多人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开您的困扰。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订立之后,由于双方或单方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前,提前终止效力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解除”的规定可知,有三种情形,即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本文主要讨论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及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赋予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用人自**和劳动者劳动权的保障有重要意义。所谓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在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的前提下,在双方*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终结,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大前提都是不违法。其中在协商解除的时候,还要保证双方自愿、*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4

  甲方(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员工”):

  身份证号码:

  入职时间: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经公司与员工双方*等自愿、协商一致,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公司支付员工工资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4、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5、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___条第__________款规定,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乙方工作年限为__________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计算“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__________元人民币。

  6、员工同意公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前,将员工离职当月工资及补偿以__________方式支付给乙方。

  7、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仍有义务对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公司在设计、技术、管理、劳资、财务、客户关系、客户名单等方面的商业秘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公司书而允许,员工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帮助第三方获取、使用、传播公司的商业秘密。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自公司与员工双方签署后生效。

  10、员工是在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的,员工对协议内容无异议。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单位人事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动合同期满。现因____________的原因,甲乙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社会保险缴纳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应该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乙方自愿放弃除本协议以外的其他诉求。

  第四条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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