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的加工合同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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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易的加工合同 1

  (一)申请合同变更的条件:

  1、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已取得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经营企业已签订加工贸易变更合同;

  3、申请变更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由商务部门审核批准;

  4、合同的变更应在原合同的有效期内。

  (二)申请变更时应提交的文件: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

  2、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变更合同;

  3、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4、合同变更申请书;

  5、《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单耗备案申请表》(填写变更部分);

  6、经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变更部分);

  7、为确定变更后的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资料;

  8、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

  2、海关审核

  海关根据规定审核企业的加工贸易变更合同和各项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规定。

  3、变更台账

  经海关审核通过的合同,需到中国银行设变更银行保证金台账(aa类企业的所有合同,a、b类企业变更后不超过一万美元的合同除外)。

  4、核发手册

  按规定已变更银行保证金台账或不需变更台账的合同,由主管海关核发变更后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企业凭以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进出口手续。

  (四)办理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贸易的加工合同 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外方)签订本合同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外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中方)不作价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

  2.包装:

  3.数量(_____%溢短装):

  4.交货:

  由__________________(外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中方)提供加工所需原材料cip(中国港口),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均交货。

  5.商品检验:

  __________________(外方)提供的原材料的品质、数量以目的.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如所交货物品质或重量与合同不符,除运输或保险部门责任外,__________________(中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外方)提出索赔,__________________(外方)负责赔偿__________________(中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成品的规格、质量:

  (2)数量:

  (3)交货期:与接到原材料______天内将加工的成品运交__________________(外方),cpt(中国港口)。

  (4)成品的检验:

  7.工缴费及支付方式:

  8.单据:

  9.保险:

  由__________________(中方)代__________________(外方)投保"加工财产一揽子一切险。

  10.不可抗力:

  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该方不负责任。但是该方必须在_____天内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发生此类事故的有效证明书。

  11.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合同有效期:

  13.合同文字、份数及效力: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贸易的加工合同 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

  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

  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运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贸易的加工合同 4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中国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

  中国___渔网线厂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中国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贸易的加工合同 5

  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县

  电话:

  传真:

  乙方:中国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路()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拟出运日期:

  出运港:

  到货港: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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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的加工合同汇总5篇(扩展1)

——加工贸易合同 (菁华10篇)

加工贸易合同1

  一、进料加工贸易流程:

  1、备手册:接到新订单后,首先要计算出这批订单所需进口资财,按照损耗计算出实际的定购量,将各类资财分类合并(接照材质相同,单价相*的原则),最后整理出来的进出口重量差额要控制在10%以内(行业不同,损耗不同);

  2.、网上预录入。第一步完成后,在海关的加工贸易网里面将此手册下的内容一一录入;

  3、手册审核. 第2步完成后,可以直接打印出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耗情况和其它申请资料一并带齐交于海关待批准;

  4、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资料)进行审核(3日内完成审批),符合规定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开设联系单》;

  5、企业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保证金台账手续,*银行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登记通知单》,交由企业带回海关;

  6、经海关核准有关单证,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7、进口。一般一周后,我们就可以拿到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备案手册(有一个新的手册号,进料加工类以C开头),这时这本手册就生效了,我们可以按照手册来进口了。进口

  后,要及时将进口报关单追回,退回来的有两联,白色的为进口付汇专用联,红色的为进料加工专用,白色的要转给财务申报税务和进口付汇,红色妥善保存以备核销;

  8、出口。 生产完后,对应的成品出口。注意:第4,5 步中只能在手册备案的数量内进口/如数出口,但不能超额;

  9、台账核销。

  10、手册核销。此手册项下的出口完成后,待所有的进出口报关单收齐,就可以申请手册的核销了。准备好手册,进出口报关单和手册核销情况说明,交回海关核销科待核销即可。

  若损耗在10% 以内,一般都可以顺利核销,超过10% 海关会要求超出部分按照进口资财中单价最高的来补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核销后,此手册执行完毕。

  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经营单位应在签订进料加工合同后,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凭手册办理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所需材料有

  1、对外签订的进口合同;

  2、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式两份;

  3、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4、税务部门签发的审核证明;

  5、为确定单耗所需的必要资料;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商品,需交验许可证件;

  7、加工企业保函(工、外贸企业需提供);

  8、《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9、《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10、《合同执行情况表》;

  11、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成品所需单耗情况;

  12、《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13、注册备案证明书复印件各一份;

  14、加工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其中1—11项为一般合同所需单,12—14为新办企业首份合同所需单证。企业备案后,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况下,可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如企业备案情况发生变更,企业应向原外经贸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在7天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主管海关。

  三、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对外贸企业销售“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的应纳增值税不计征入库的凭证。对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经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报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将有关免税证明报送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据些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机关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凭此证明在退税额中抵扣。

  外贸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进口手续前,须先持外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进口料件清单和海关《进料中工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签章,退税机关须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

  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应提供的资料:

  (1) 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2) 海关代征的.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

  (3)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4) 进口料件的进口报送单

  (5) 进口合同

  (6) 委托加工合同

  (7) 加工企业的资格证明

  四、加工贸易合同核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应于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登记手册》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办理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如下材料: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原件(《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登记栏”和“出口成品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须有进出境地海关的签章确认;须填写手册中的《核销申请表》并加盖印章);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3、企业填写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由海关提供);

  4、核销时如涉及退还保证金的,需填写《保证金(函)核销申请审批表》,提交原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专用发票;

  5、海关代征关税和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调出料件或调进余料的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7、对损耗率较高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加工生产用料清单和加工工艺说明;

  8、若企业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不能完整准确登记实际进出口情况的,须提供相应进、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9、海关认为必要的其它单证。

  以上资料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经审核无误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企业凭《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正式核销,并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五、台帐核销

  第1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后,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核销申请。

  第2步: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核销结案的,主管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合同2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

  *___渔网线厂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加工贸易合同3

  一、进料加工贸易流程:

  1、备手册:接到新订单后,首先要计算出这批订单所需进口资财,按照损耗计算出实际的定购量,将各类资财分类合并(接照材质相同,单价相*的原则),最后整理出来的进出口重量差额要控制在10%以内(行业不同,损耗不同);

  2.、网上预录入。第一步完成后,在海关的加工贸易网里面将此手册下的内容一一录入;

  3、手册审核. 第2步完成后,可以直接打印出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耗情况和其它申请资料一并带齐交于海关待批准;

  4、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资料)进行审核(3日内完成审批),符合规定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开设联系单》;

  5、企业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保证金台账手续,*银行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登记通知单》,交由企业带回海关;

  6、经海关核准有关单证,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7、进口。一般一周后,我们就可以拿到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备案手册(有一个新的手册号,进料加工类以C开头),这时这本手册就生效了,我们可以按照手册来进口了。进口

  后,要及时将进口报关单追回,退回来的有两联,白色的为进口付汇专用联,红色的为进料加工专用,白色的要转给财务申报税务和进口付汇,红色妥善保存以备核销;

  8、出口。 生产完后,对应的成品出口。注意:第4,5 步中只能在手册备案的数量内进口/如数出口,但不能超额;

  9、台账核销。

  10、手册核销。此手册项下的出口完成后,待所有的进出口报关单收齐,就可以申请手册的核销了。准备好手册,进出口报关单和手册核销情况说明,交回海关核销科待核销即可。

  若损耗在10% 以内,一般都可以顺利核销,超过10% 海关会要求超出部分按照进口资财中单价最高的来补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核销后,此手册执行完毕。

  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经营单位应在签订进料加工合同后,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凭手册办理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所需材料有

  1、对外签订的进口合同;

  2、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式两份;

  3、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4、税务部门签发的审核证明;

  5、为确定单耗所需的必要资料;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商品,需交验许可证件;

  7、加工企业保函(工、外贸企业需提供);

  8、《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9、《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10、《合同执行情况表》;

  11、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成品所需单耗情况;

  12、《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13、注册备案证明书复印件各一份;

  14、加工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其中1—11项为一般合同所需单,12—14为新办企业首份合同所需单证。企业备案后,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况下,可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如企业备案情况发生变更,企业应向原外经贸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在7天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主管海关。

  三、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对外贸企业销售“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的应纳增值税不计征入库的凭证。对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经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报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将有关免税证明报送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据些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机关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凭此证明在退税额中抵扣。

  外贸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进口手续前,须先持外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进口料件清单和海关《进料中工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签章,退税机关须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

  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应提供的资料:

  (1) 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2) 海关代征的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

  (3)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4) 进口料件的进口报送单

  (5) 进口合同

  (6) 委托加工合同

  (7) 加工企业的资格证明

  四、加工贸易合同核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应于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登记手册》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办理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如下材料: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原件(《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登记栏”和“出口成品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须有进出境地海关的签章确认;须填写手册中的《核销申请表》并加盖印章);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3、企业填写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由海关提供);

  4、核销时如涉及退还保证金的,需填写《保证金(函)核销申请审批表》,提交原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专用发票;

  5、海关代征关税和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调出料件或调进余料的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7、对损耗率较高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加工生产用料清单和加工工艺说明;

  8、若企业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不能完整准确登记实际进出口情况的,须提供相应进、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9、海关认为必要的其它单证。

  以上资料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经审核无误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企业凭《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正式核销,并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五、台帐核销

  第1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后,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核销申请。

  第2步: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核销结案的,主管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合同4

  手册办理流程如下:

  一、先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办这个证就需要用到外经委的电子钥匙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及所需要资料如下:

  1) 进口料件合同(复本)

  2)出口成品合同(复本)

  3)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网上系统里有表格可以填好,等主管外经贸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现来即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上面的所有信息都是跟据进出口合同上的金额,数字及品名来填的,不可以与进出口合同不一致。

  4)进口料件备案登记表 (网上系统里有表格可以填好,等主管外经贸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现来即可) 这里所填报的进口料件要与进口合同一致,且要与以后要办理的手册上的进品料件一致,尤其是海关编码不可以选错,品名描述一定要按海关规定来填写,因为这里审批好之后还要去海关审批,如果通不过去改单比较麻烦和费时。且进口的料件一定要与这个数字一致,多进少进都不行,多进的要补税,少进还比较好处理一点。

  5)出口成品备案登记表 (也是在网上填好,发到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的) 出口成品要与合同一致,且以后出口要严格按照此表格上的数量来出货,多出少出都不行。否则无法核销的进口料件或补进口关税。

  6)成品对应料件单耗表。 这里要填的是成品单耗(这里的单耗是含正常损耗的,也就是你填上去的数字乘以出口成品数量要刚好等于进品料件数量,不能有余料的)。 这个是进料和来料加工中最难做的一点,单耗一旦备案是不能更改的,如果错了,让海关查出来,余料一般要补税或交到海关仓库的。

  所有资料填好后发到当地主管外经贸部门审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6份表格要准备1式4套(所有单证上要敲公章),一套一套按顺序订好,拿过去审批。 拿去之后,外经贸主部门留一套,发给你三套,其中有一套是需要拿到海关备案的(上面盖有骑缝章),一套自已留底(以后要改单或是内销或是什么样的时候要用),还一套要到国税局备案。

  二、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好之后,拿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到国税备案。记得把三套全拿去,国税会留下一套备案,另外两套敲章还给你。

  三、这些都办好之后就可以用CJ20xx系统进行网上审报手册了。 办理手册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记得这一套是外经贸主管部门盖骑缝章的那份,里面有进口料件合同和出口成品合同。)

  2)委托加工协议(如是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工厂,就不用了)。

  3)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如属于委托加工行为,两家单位都要的).第一次办理要正本,以后可以复印件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 (每次办理手册都要,需要多复印一些留着,要用时盖上公章即可)

  5)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表 表一:加工贸易合同概况表,需要用到CJ20xx系统在网上填写,填好后发到海关审核。这份与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要填的内容差不多,在做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彼此一致。 嘉兴海关是到这个网起址办理的:

  / ,

  6)表二:进口料件表 要求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样

  7)表三:出口成品表 与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时一样的`内容要填

  8)表四:成品对应料件单损耗情况表 与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时一样的内容要填,而

  且要做到彼此一致。 5)到8)点所有表格都是到CJ20xx里面网上填报,发送到海关的,在海关有确认之前要自已打印出来敲公章,因为海关一旦确认之后,手册核发掉之后,这几份表格你就无权调出来了,到海关调单出来要收费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审报单, 这份表格是到海关的网站上下载,并自已填好打印的,敲上公章。具体可以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xx年第23号,这份公告各地海关网站上都有,用GOOGLE搜一下就出来,下面有附件的。

  10)空白手册一本。到海关买的,RMB5块一本,记得拿到之后在上面盖上公章。 把上面提到的所有东东都放在里面,交到海关。

  11)排料图,这个很重要,是海关审核服装企业单耗是否合理的依据。如果不是做服装的企业,需要提供的是其它资料,以证明自已的出口成品是需要用多少原料的。

  上面10份单证是每次办理手册需要提交的单据,如果是第一次到海关办理手册,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盖公章)(如委托加工,则两家单位都要)

  5)外商投资企业业务批准证(如是三资或外贸投资企业需提供)

  6)生产单位开户许可证(第一次办理,属于委托加工的要提供,如果是自已进料,自已加工,就没有这份文件了)

  上面6份资料需要扫描通过CJ20xx系统上传到海关和填好的表格一起发送到海关。

  如果没有问题,海关审好之后就可以交钱拿手册了(所交金额大概在70块,是海关的预录入费),如果第一次办理要交风险担保金(与进口关税+增值税等值金额),交完之后才可以拿手册。 第二次办理就不用交了。 但是如果你们进口或出口的产品属于限制类的,则第二次要交保证金,而且如果你的加工单位或经营单位任何一方是属于厂房租赁的,第二次办理还是要交风险担保金的。

加工贸易合同5

  加工贸易进出口报关操作流程

  所有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从境外进口料件(或从保税区、保税仓库中提取料件),向境外出口产成品(或成品进入保税区或出口监管仓库)的报关操作。贸易方式包括来料加工(0214)、进料对口(0615)、进料非对口(0715)、三资进料加工(2215)等贸易方式。

  一、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到口岸海关办理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

  1、企业已申领到《登记手册》,并在有效期内;

  2、接受申报的口岸海关计算机内必须有企业所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计算机的备案资料;

  3、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电脑备案资料应在有效期内;

  4、异地报关使用IC卡的,企业应申领到IC卡。

  二、企业向海关申报保税货物进出口的流程操作流程如下:

  报关单预录入――审单――查验――放行

  三、报关前企业应准备好以下单证:

  1、有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已预录入的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

  3、海关要求的其他有关单证。

  四、报关单填写

  1、一份报关单只能填报一本《登记手册》项下料件的进口或成品的出口,否则应分单填报;

  2、备案号栏应填报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手册编号;

  3、贸易方式栏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选择相应的贸易方式填报,包括来料加工(0214)、进料对口(0615)、进料非对口(0715)、三资进料加工(2215)等贸易方式;

  4、企业所申报进口或出口货物的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必须与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上的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的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完全一致。

  五、报关时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填写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应按以下方法填写:进口料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口报关日期、运输工具名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填在登记手册的“进口料件报关登记表”栏内;出口成品的基本情况(包括出口报关日期、运输工具名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填在登记手册的“出口成品登记表”栏内。

加工贸易合同6

  加工贸易进出口报关操作流程

  所有加工贸易(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从境外进口料件(或从保税区、保税仓库中提取料件),向境外出口产成品(或成品进入保税区或出口监管仓库)的报关操作。贸易方式包括来料加工(0214)、进料对口(0615)、进料非对口(0715)、三资进料加工(2215)等贸易方式。

  一、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到口岸海关办理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

  1、企业已申领到《登记手册》,并在有效期内;

  2、接受申报的口岸海关计算机内必须有企业所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计算机的备案资料;

  3、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电脑备案资料应在有效期内;

  4、异地报关使用IC卡的',企业应申领到IC卡。

  二、企业向海关申报保税货物进出口的流程操作流程如下:

  报关单预录入――审单――查验――放行

  三、报关前企业应准备好以下单证:

  1、有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已预录入的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

  3、海关要求的其他有关单证。

  四、报关单填写

  1、一份报关单只能填报一本《登记手册》项下料件的进口或成品的出口,否则应分单填报;

  2、备案号栏应填报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手册编号;

  3、贸易方式栏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选择相应的贸易方式填报,包括来料加工(0214)、进料对口(0615)、进料非对口(0715)、三资进料加工(2215)等贸易方式;

  4、企业所申报进口或出口货物的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必须与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上的进口料件或出口成品的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完全一致。

  五、报关时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填写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应按以下方法填写:进口料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口报关日期、运输工具名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填在登记手册的“进口料件报关登记表”栏内;出口成品的基本情况(包括出口报关日期、运输工具名称、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填在登记手册的“出口成品登记表”栏内。

加工贸易合同7

  一、进料加工贸易流程:

  1、备手册:接到新订单后,首先要计算出这批订单所需进口资财,按照损耗计算出实际的定购量,将各类资财分类合并(接照材质相同,单价相*的原则),最后整理出来的进出口重量差额要控制在10%以内(行业不同,损耗不同);

  2.、网上预录入。第一步完成后,在海关的加工贸易网里面将此手册下的内容一一录入;

  3、手册审核. 第2步完成后,可以直接打印出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耗情况和其它申请资料一并带齐交于海关待批准;

  4、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资料)进行审核(3日内完成审批),符合规定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开设联系单》;

  5、企业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保证金台账手续,*银行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登记通知单》,交由企业带回海关;

  6、经海关核准有关单证,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7、进口。一般一周后,我们就可以拿到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备案手册(有一个新的手册号,进料加工类以C开头),这时这本手册就生效了,我们可以按照手册来进口了。进口

  后,要及时将进口报关单追回,退回来的有两联,白色的为进口付汇专用联,红色的为进料加工专用,白色的要转给财务申报税务和进口付汇,红色妥善保存以备核销;

  8、出口。 生产完后,对应的成品出口。注意:第4,5 步中只能在手册备案的数量内进口/如数出口,但不能超额;

  9、台账核销。

  10、手册核销。此手册项下的出口完成后,待所有的进出口报关单收齐,就可以申请手册的核销了。准备好手册,进出口报关单和手册核销情况说明,交回海关核销科待核销即可。

  若损耗在10% 以内,一般都可以顺利核销,超过10% 海关会要求超出部分按照进口资财中单价最高的来补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核销后,此手册执行完毕。

  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经营单位应在签订进料加工合同后,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凭手册办理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所需材料有

  1、对外签订的进口合同;

  2、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式两份;

  3、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4、税务部门签发的审核证明;

  5、为确定单耗所需的必要资料;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商品,需交验许可证件;

  7、加工企业保函(工、外贸企业需提供);

  8、《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9、《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10、《合同执行情况表》;

  11、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成品所需单耗情况;

  12、《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13、注册备案证明书复印件各一份;

  14、加工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其中1—11项为一般合同所需单,12—14为新办企业首份合同所需单证。企业备案后,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况下,可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如企业备案情况发生变更,企业应向原外经贸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在7天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主管海关。

  三、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对外贸企业销售“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的应纳增值税不计征入库的凭证。对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经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报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将有关免税证明报送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据些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机关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凭此证明在退税额中抵扣。

  外贸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进口手续前,须先持外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进口料件清单和海关《进料中工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签章,退税机关须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

  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应提供的资料:

  (1) 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2) 海关代征的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

  (3)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4) 进口料件的进口报送单

  (5) 进口合同

  (6) 委托加工合同

  (7) 加工企业的资格证明

  四、加工贸易合同核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应于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登记手册》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办理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如下材料: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原件(《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登记栏”和“出口成品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须有进出境地海关的签章确认;须填写手册中的《核销申请表》并加盖印章);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3、企业填写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由海关提供);

  4、核销时如涉及退还保证金的,需填写《保证金(函)核销申请审批表》,提交原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专用发票;

  5、海关代征关税和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调出料件或调进余料的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7、对损耗率较高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加工生产用料清单和加工工艺说明;

  8、若企业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不能完整准确登记实际进出口情况的,须提供相应进、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9、海关认为必要的其它单证。

  以上资料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经审核无误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企业凭《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正式核销,并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五、台帐核销

  第1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后,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核销申请。

  第2步: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核销结案的,主管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合同8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辅料

  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

  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运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贸易合同9

  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县

  电话:

  传真:

  乙方:*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路()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拟出运日期:

  出运港:

  到货港: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贸易合同10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运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39;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贸易的加工合同汇总5篇(扩展2)

——加工贸易合同 (菁华5篇)

加工贸易合同1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____________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运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贸易合同2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

  *___渔网线厂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加工贸易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贸易合同4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

  *___渔网线厂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加工贸易合同5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

  *___渔网线厂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贸易的加工合同汇总5篇(扩展3)

——加工贸易合同 (菁华12篇)

加工贸易合同1

  第一条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称为:

  2.加工成品规格为:

  3.加工成品数量为: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写明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提供的办法、规格、数量、质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时间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数量是:——————消耗定额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质量是:——————规格为——————

  4.承揽人对原材料的检验期限是——————,承揽人如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

  5.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变更,不得偷工减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计算,应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期限及保密条款

  1.技术资料、图纸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期限为:——。

  3.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在——————(日/月)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4.保密要求:————————(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应写明,承揽人应严格遵守保密的约定,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5.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报酬承揽人按合同有关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给承揽人价款(或酬金)——元。

  (价款或酬金,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

  2.验收期限为:

  ①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

  ②验收前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保证期限为: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4.双方当事人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双方不同意以上计算方式,可以另行约定。)

  2.交货地点:——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包装定作物的材料为:

  2.包装定作物的方法为:

  3.包装定作物的标准和要求为:

  4.包装定作物的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与费用负担

  1.本次加工承揽中,采取

  2.本次加工承揽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由————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与期限

  1.定作人应在承揽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内,进行结算。

  2.定作人采用——————(写明是现金结算,还是转账结算,还是银行汇款结算)作为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定金与预付款

  1.承揽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元。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额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务,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按质量论价;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定作物经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交货时间到期,承揽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支付给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的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暂不接收。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价款总额的——%(一般为10%~30%)或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承揽人应支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等。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人,承揽人除应负责运到正确指定地点或接收入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承揽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偿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9.承揽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办法与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承揽人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定作人中途变更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作人中途终止合同,应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或未完成必要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应支付违约金——元,还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费、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损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应比照*人民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偿付违约金。

  6.定作人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定作人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人,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间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若是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承揽人逾期交付,则定作人承担责任,否则,由承揽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如达不成仲裁协议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变更与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

  定作人:(签章)

  地址:

  承揽人:(签章)

  地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加工贸易合同2

  一、进料加工贸易流程:

  1、备手册:接到新订单后,首先要计算出这批订单所需进口资财,按照损耗计算出实际的定购量,将各类资财分类合并(接照材质相同,单价相*的原则),最后整理出来的进出口重量差额要控制在10%以内(行业不同,损耗不同);

  2.、网上预录入。第一步完成后,在海关的加工贸易网里面将此手册下的内容一一录入;

  3、手册审核. 第2步完成后,可以直接打印出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备案清单,成品对应料件单耗情况和其它申请资料一并带齐交于海关待批准;

  4、主管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资料)进行审核(3日内完成审批),符合规定的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开设联系单》;

  5、企业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保证金台账手续,*银行签发《银行保证金台账登记通知单》,交由企业带回海关;

  6、经海关核准有关单证,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7、进口。一般一周后,我们就可以拿到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备案手册(有一个新的手册号,进料加工类以C开头),这时这本手册就生效了,我们可以按照手册来进口了。进口

  后,要及时将进口报关单追回,退回来的有两联,白色的为进口付汇专用联,红色的为进料加工专用,白色的要转给财务申报税务和进口付汇,红色妥善保存以备核销;

  8、出口。 生产完后,对应的成品出口。注意:第4,5 步中只能在手册备案的数量内进口/如数出口,但不能超额;

  9、台账核销。

  10、手册核销。此手册项下的出口完成后,待所有的进出口报关单收齐,就可以申请手册的核销了。准备好手册,进出口报关单和手册核销情况说明,交回海关核销科待核销即可。

  若损耗在10% 以内,一般都可以顺利核销,超过10% 海关会要求超出部分按照进口资财中单价最高的来补进口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核销后,此手册执行完毕。

  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经营单位应在签订进料加工合同后,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凭手册办理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通关手续。所需材料有

  1、对外签订的进口合同;

  2、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一式两份;

  3、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4、税务部门签发的审核证明;

  5、为确定单耗所需的必要资料;6、属于国家有专项规定的

  商品,需交验许可证件;

  7、加工企业保函(工、外贸企业需提供);

  8、《登记手册》及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保税合同备案预录入呈报表;9、《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10、《合同执行情况表》;

  11、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成品所需单耗情况;

  12、《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13、注册备案证明书复印件各一份;

  14、加工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其中1—11项为一般合同所需单,12—14为新办企业首份合同所需单证。企业备案后,在符合海关监管要求情况下,可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如企业备案情况发生变更,企业应向原外经贸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在7天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主管海关。

  三、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对外贸企业销售“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的应纳增值税不计征入库的凭证。对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经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报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表,报经退税机关审核同意后,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外贸企业将有关免税证明报送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据些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机关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凭此证明在退税额中抵扣。

  外贸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进口手续前,须先持外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进口料件清单和海关《进料中工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机关审核签章,退税机关须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

  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应提供的资料:

  (1) 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2) 海关代征的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

  (3)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4) 进口料件的进口报送单

  (5) 进口合同

  (6) 委托加工合同

  (7) 加工企业的资格证明

  四、加工贸易合同核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应于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登记手册》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办理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如下材料: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原件(《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登记栏”和“出口成品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须有进出境地海关的签章确认;须填写手册中的《核销申请表》并加盖印章);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3、企业填写的《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由海关提供);

  4、核销时如涉及退还保证金的,需填写《保证金(函)核销申请审批表》,提交原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专用发票;

  5、海关代征关税和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调出料件或调进余料的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7、对损耗率较高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加工生产用料清单和加工工艺说明;

  8、若企业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不能完整准确登记实际进出口情况的,须提供相应进、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9、海关认为必要的其它单证。

  以上资料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经审核无误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企业凭《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正式核销,并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五、台帐核销

  第1步:加工贸易合同执行完毕后,经营单位或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核销申请。

  第2步:经主管海关审核可以核销结案的,主管海关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交由企业前往指定银行办理台帐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合同3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运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贸易合同4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起运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39;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加工贸易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

  辅料

  编码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

  辅料

  编码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抵 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 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贸易合同6

  第一条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称为:

  2.加工成品规格为:

  3.加工成品数量为: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写明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提供的办法、规格、数量、质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时间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数量是:——————消耗定额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质量是:——————规格为——————

  4.承揽人对原材料的'检验期限是——————,承揽人如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

  5.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变更,不得偷工减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计算,应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期限及保密条款

  1.技术资料、图纸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期限为:——。

  3.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在——————(日/月)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4.保密要求:————————(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应写明,承揽人应严格遵守保密的约定,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5.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报酬承揽人按合同有关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给承揽人价款(或酬金)——元。

  (价款或酬金,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

  2.验收期限为:

  ①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

  ②验收前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保证期限为: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4.双方当事人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双方不同意以上计算方式,可以另行约定。)

  2.交货地点:——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包装定作物的材料为:

  2.包装定作物的方法为:

  3.包装定作物的标准和要求为:

  4.包装定作物的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与费用负担

  1.本次加工承揽中,采取

  2.本次加工承揽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由————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与期限

  1.定作人应在承揽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内,进行结算。

  2.定作人采用——————(写明是现金结算,还是转账结算,还是银行汇款结算)作为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定金与预付款

  1.承揽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元。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额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务,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按质量论价;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定作物经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交货时间到期,承揽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支付给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的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暂不接收。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价款总额的——%(一般为10%~30%)或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承揽人应支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等。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人,承揽人除应负责运到正确指定地点或接收入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承揽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偿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9.承揽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办法与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承揽人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定作人中途变更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作人中途终止合同,应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或未完成必要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应支付违约金——元,还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费、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损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应比照*人民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偿付违约金。

  6.定作人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定作人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人,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间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若是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承揽人逾期交付,则定作人承担责任,否则,由承揽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如达不成仲裁协议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变更与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

  定作人:(签章)

  地址:

  承揽人:(签章)

  地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加工贸易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外方)签订本合同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外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中方)不作价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

  2.包装:

  3.数量(_____%溢短装):

  4.交货:

  由__________________(外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中方)提供加工所需原材料cip(*港口),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均交货。

  5.商品检验:

  __________________(外方)提供的原材料的品质、数量以目的港*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如所交货物品质或重量与合同不符,除运输或保险部门责任外,__________________(中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外方)提出索赔,__________________(外方)负责赔偿__________________(中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成品的规格、质量:

  (2)数量:

  (3)交货期:与接到原材料______天内将加工的成品运交__________________(外方),cpt(*港口)。

  (4)成品的检验:

  7.工缴费及支付方式:

  8.单据:

  9.保险:

  由__________________(中方)代__________________(外方)投保"加工财产一揽子一切险。

  10.不可抗力:

  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该方不负责任。但是该方必须在_____天内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发生此类事故的有效证明书。

  11.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合同有效期:

  13.合同文字、份数及效力: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贸易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根据*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

  辅料

  编码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

  辅料

  编码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四、乙方供料于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抵 _______________

  甲方制成品于_________________ 日前运往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险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装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贸易合同9

  第一条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称为:

  2.加工成品规格为:

  3.加工成品数量为: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写明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提供的办法、规格、数量、质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时间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数量是:——————消耗定额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质量是:——————规格为——————

  4.承揽人对原材料的检验期限是——————,承揽人如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

  5.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变更,不得偷工减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计算,应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期限及保密条款

  1.技术资料、图纸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期限为:——。

  3.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在——————(日/月)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4.保密要求:————————(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应写明,承揽人应严格遵守保密的约定,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5.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报酬承揽人按合同有关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给承揽人价款(或酬金)——元。

  (价款或酬金,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

  2.验收期限为:

  ①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

  ②验收前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保证期限为: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4.双方当事人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双方不同意以上计算方式,可以另行约定。)

  2.交货地点:——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包装定作物的材料为:

  2.包装定作物的方法为:

  3.包装定作物的标准和要求为:

  4.包装定作物的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与费用负担

  1.本次加工承揽中,采取

  2.本次加工承揽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由————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与期限

  1.定作人应在承揽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内,进行结算。

  2.定作人采用——————(写明是现金结算,还是转账结算,还是银行汇款结算)作为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定金与预付款

  1.承揽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元。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额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务,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按质量论价;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定作物经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交货时间到期,承揽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支付给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的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暂不接收。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价款总额的——%(一般为10%~30%)或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承揽人应支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等。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人,承揽人除应负责运到正确指定地点或接收入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承揽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偿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9.承揽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办法与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承揽人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定作人中途变更定作物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作人中途终止合同,应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或未完成必要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应支付违约金——元,还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费、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损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应比照*人民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偿付违约金。

  6.定作人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定作人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人,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间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毁损、灭失的,若是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承揽人逾期交付,则定作人承担责任,否则,由承揽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如达不成仲裁协议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变更与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

  定作人:(签章)

  地址:

  承揽人:(签章)

  地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加工贸易合同10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渔网线厂,地址:____市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日本国____制网株式会社,地址:日本兵库县赤穗市中;电挂marumako;电传5778875momoi-aj(以下简称乙方),在*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____光路____号,电挂,0675或-“indukt”kw-angghow电传号码44079kcabcn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____年__月、__月和___年__月在____进行充分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渔网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渔网500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1年6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___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46台编网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渔网,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日元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渔网加工数量在500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2.4亿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500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2.4亿日元以上渔网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四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渔网加工费一览表),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6.09152亿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36.037万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广州*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7.60%,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渔网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汕头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汕头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日本,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汕头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尼龙复丝暂定为5%,尼龙单丝的损耗率,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汕头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___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

  *___渔网线厂日本国_____制网株式会社

  *轻工业品

  进出口总公司:_____日本国_____产业株式会社

加工贸易合同11

  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县

  电话:

  传真:

  乙方:*某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路()号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香港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拟出运日期:

  出运港:

  到货港: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贸易合同12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加工贸易经营企业;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的进口料件已加工复出口;

  3、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已核算清楚,能向海关如实申报;

  4、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了内销征税、退运、放弃或余料结转等手续;

  5、在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6、加工贸易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合同核销申请表;

  2、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3、齐全、有效的进出口报关单(按《登记手册》的进出口记录顺序编列);

  进出口报关单票数和相关内容应当与登记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一致;

  4、核销核算表;

  5、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过内销征税、放弃、销毁等手续的,应提供税单复印件等资料和证明文件;

  6、备案后因故中止执行、未发生进出口而申请撤销的合同,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件;

  7、遗失进出口报关单的合同,提交报关单留存联、补发联,或加盖原报关地海关印章的报关单复印件;

  8、遗失《登记手册》的合同,应向海关提供遗失情况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手册遗失证明;

  9、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如排料图、线路图、配方表等。

  (三)办理程序:

  1、报核受理

  企业向海关递交核销所需要的各项文件。海关审核后受理。

  2、海关核销

  海关对企业报核的合同审核,并出具台帐核销联系单;企业凭海关开出的台账核销联系单到*银行核销台账。

  3、核销结案

  海关凭银行开出的台账核销通知书核发加工贸易合同结案通知书。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报核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贸易的加工合同汇总5篇(扩展4)

——进口贸易合同汇总十篇

  进口贸易合同 1

  进口贸易合同

  合同号码:____

  日期:____

  地点:____

  买方:____

  卖方: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9)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始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炉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炉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它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炉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10)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买方运输代理人中国租船公司(地址:北京,二里沟。电报挂号zhong zu peking)租订舱位。卖方负责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物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港的船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船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本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达班轮到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台湾及/或台湾附*地区。

  (11)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净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13)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如重量短缺,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14)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15)延期交货及罚款:除本合同第(14)条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16)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进口贸易合同 2

  进口贸易合同

  合同号码: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合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并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概率。

  17.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进口贸易合同 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受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 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________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 %,计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_______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________%,计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应自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个月为一期,*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出卖人应开立分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另加第______ 章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2)以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入。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_______。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 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 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出卖人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作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多由出卖人负担。

  8.5 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 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________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第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 第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 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________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_____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________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出卖人。

  10.5 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________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 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章和附件________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________国由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贸易合同 4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代表。

  目录

  第一条合同标的

  第二条技术资料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设备质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保证

  第七条不可抗力

  第八条仲裁

  第九条通知

  第十条语言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附件1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供方)与乙方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独联体东海岸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发货前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独联体外经银行或日本、南韩、西欧、美国、加拿大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

  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如这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

  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莫斯科市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

  本合同用俄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在俄罗斯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_

  购方:_____

  进口贸易合同 5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4.2.5.1 卖方应开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章___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_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_个月;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合计:_________。

  4.2.5.2 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_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卖方。

  4.2.5.3 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方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

  5.2 卖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三十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_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共10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二十公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卖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5.8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卖方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由卖方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方。如遇有第5.5条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方因卖方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三。

  5.13 卖方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航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方。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或_________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批准”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卖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的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共10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

  ***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_________。

  7.2 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 买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卖方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解释设计,买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方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卖方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的方便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3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买方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卖方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5 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8.8 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共10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8.1条和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检验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轩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峻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__第_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共10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9.6条规定的投料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9.8.2 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期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方所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9.9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第_________批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10.2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实卖方责任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10.4 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_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10.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共10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十二个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方出具有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卖方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卖方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10.9 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_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卖方的_____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_________。其年产量为______,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其品种规格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卖方提供买方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

  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卖方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如卖方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卖方均应向买方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方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附件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卖方对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3.2 **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卖方”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方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卖方是被告,则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共10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当局申请批请,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技术人员的派遣

  为了使合同现场的建设顺利进行,卖方应向买方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人数、在华工作期限详见附表一。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人数、在华工作期限、到达和离开本合同工厂的日期,将根据本合同现场的建设任务的实际进展情况,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要调整附表一规定的人/月数时,双方届时另议。

  2.卖方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1)卖方应从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一名为卖方在合同现场的总代表,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服务,并与买方合同现场总代表合作协商,解决有关工作和技术问题,但双方总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修改合同。

  (2)代表卖方执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投料试车(包括功能试验和考核试验)、生产操作、生产工艺和维修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应执行合同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3)详细讲解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解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4)为确保上述二2条和二3条的正确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予以全面的、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协助买方在本合同现场培训安装、调试、生产、设备维修和分析检验人员,提高他们的技术水*。

  (6)卖方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正确无误。如因指导错误所造成“设备”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更换、修理或补齐,费用均由卖方负担。对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买方有关人员应予以尊重。

  3.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和支付办法

  (1)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技术人员如下技术服务费(按每人每天计算):

  总代理(或主任工程师):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工程师: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技术员: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操作工: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2)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每天)自抵达合同工厂现场之日起计算至离开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3)星期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日为卖方技术人员在合同现场的有薪休息日。

  (4)对于卖方技术人员未经双方现场总代表同意的缺勤以及经双方总代表同意的事假,买方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但经医生证明的病假除外。如果病假连续超过15天,买方不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按月结算,买方收到卖方每月开出的帐单一式四份和双方总代表签署的卖方技术人员记时卡,经审核无误后,于30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将卖方技术人员的月技术服务费汇到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如卖方开出的帐单有误,买方有权拒付有误的部分,但按时支付无误部分。共10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

  4.工作联系工作制度

  (1)卖方在技术人员来华前两个月应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专业、职务、经历、工作单位、懂何种外语等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协助办理签证手续。

  卖方技术人员来华前七天,应用电报或电传将其姓名、解切启程日期、班机号、抵达日期、行李件数和重量等通知买方。

  (2)卖方技术人员到达本合同工厂后,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卖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月度的工作计划。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计划在买方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工作计划需要修改时,应经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

  (3)卖方技术人员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应按合同现场的规定进行。

  卖方技术人员如需加班时,需事前经双方总代表协商同意。正常工作日八小时以外的额外工作及星期天、节假日的工作都算加班。但卖方技术人员在投料试车、考核期间在每周四十八小时内的倒班不算加班。加班后应尽量在短期内安排倒休,每加班六小时倒休一天。如不能倒休的,可按每加班一小时考勤1.5小时,每小时按日技术服务费的八分之一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本附件三5条规定支付。

  (4)卖方技术人员在华工作期限,自抵达合同现场之日起至离开合同现场之日止计算。

  (5)卖方技术人员每天工作的实际时数,有薪节假日和加班时数,按日记载在“记时卡”中,“记时卡”一式二份,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作为支付卖方技术人员日技术服务费和加班费的依据。

  (6)工作进度、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发生的问题或责任事故以及解决的办法应用中、英文记载在“工作日志”中,每天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5.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

  (1)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可携带夫人和两名十五岁以下的子女来华,其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2)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十二个月并带家属者,每九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3)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六个月不带家属者,每六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休假时间以不影响现场工作为前提,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15天假期自卖方技术人员离开合同工厂之日起至回到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卖方同意在卖方人员休假期间不减轻其对合同工厂承担的义务。

  6.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卖方技术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8.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备为执行合同工厂的任务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翻译人员。

  (2)买方应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办理入出中国国境和在中国居留期间的手续,费用由卖方自理。

  (3)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

  (4)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和提供从住宿地点到本合同现场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5)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在中国的医疗(镶牙、配眼镜、滋补营养品的费用除外)。

  (6)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现场免费提供一间住房,室内设有必要的家具和卫生设备。按本附件五项第1和第2条规定,带有家属者,适当增加住房。

  (7)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有中、西餐的膳食,但费用均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8)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洗衣和出租汽车服务,费用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9)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买方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办理适当的个人或集体生活用品和其现场所需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仪器的入、出中国国境的手续,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但上述物品在运进或运出前,卖方须将品名、数量、重量、提单号、金额、规格及进出口日期预先通知买方。

  9.其他

  (1)在不影响现场工作的前提下,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自费召回或更换卖方技术人员。在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交接工作期间,买方只负担一人的技术服务费。

  (2)卖方技术人员连续生病15天不能上班时,卖方应自费派遣同等技术水*的技术人员前来接替他的工作。

  (3)如遇重大原因,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任何一个卖方的技术人员,其更换费用由卖方负担。

  附件二 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同意接受买方_________名实*生包括翻译到_________国卖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共_________天包括往返路程。共10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

  2.卖方选派技术熟练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一切技术问题。

  3.卖方应保证买方技术人员在上述工厂各个不同岗位上进行操作、培训,使他们懂得和掌握设备的工艺、操作、检验、修理和维修等技术。

  4.培训期间,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试验仪器、工具、技术资料、图纸、参考资料、工作服、防护用具、其他必需品和合适的办公室。

  5.卖方应于培训前三个月向买方提出初步培训计划供买方研究,买方应于培训前一个月通知卖方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务、专业。最终培训计划应在买方技术人员到达卖方国家后按照合同上述规定和买方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6.培训开始前,卖方应向买方人员详细讲解操作规则和工作注意事项。

  7.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费用由买方负担。如果发生疾病和工伤事故,卖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给予买方人员以尽可能好的照顾,费用由买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卖方引起的,其费用则由卖方负担。

  8.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办理卖方国家的入出签证和居留期间的一切手续。

  9.卖方不向买方收取培训费用。

  10.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买方人员在卖方国家居留期间的安全。

  进口贸易合同 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话、传真: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

  进口贸易合同 7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4.2.5.1 卖方应开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时提交买方: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另加第_________章_________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大写:_________);

  (2)以_________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_________个月;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合计:_________。

  4.2.5.2 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_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卖方。

  4.2.5.3 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4.3 按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方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

  5.2 卖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三十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_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共10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二十公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卖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5.8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卖方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由卖方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方。如遇有第5.5条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方因卖方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三。

  5.13 卖方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航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方。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或_________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批准”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卖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的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共10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

  ***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_________。

  7.2 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 买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卖方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解释设计,买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方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卖方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的方便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3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买方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卖方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5 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8.8 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共10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8.1条和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检验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轩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峻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卖方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方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_______第_________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已同意的程序外,卖方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方代表协商后由买方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可以使用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卖方责任卖方使用了买方库存的备品备件,卖方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共10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报告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方所验收。

  如因卖方原因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方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卖方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9.6条规定的投料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卖方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卖方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方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卖方原因,考核仍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9.8.2 如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期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方将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继续支付卖方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所需卖方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在此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方所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

  然而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9.9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则按合同第四章第_________条由买方支付给卖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卖方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_________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方所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协助买方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后达成协议。如由于卖方原因,上述第_________批交货延误,则上面所提的时间应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的9.7、9.8和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安全运行和操作长期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

  10.2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__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卖方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实卖方责任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10.4 卖方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方验收后_________个月:如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卖方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_________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卖方。

  10.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共10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方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方验收后十二个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方出具有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卖方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卖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卖方收到买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卖方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即为买方所验收,并由买方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卖方。

  10.9 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_________%;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卖方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_________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卖方的_____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_________。其年产量为______,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其品种规格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卖方提供买方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

  专有技术登记号:_________

  专利登记号:_________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_________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卖方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方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如卖方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卖方均应向买方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方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_________章和附件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买方应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卖方对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限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3.2 **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卖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卖方”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方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卖方是被告,则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共10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当局申请批请,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技术人员的派遣

  为了使合同现场的建设顺利进行,卖方应向买方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职务、人数、在华工作期限详见附表一。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人数、在华工作期限、到达和离开本合同工厂的日期,将根据本合同现场的建设任务的实际进展情况,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需要调整附表一规定的人/月数时,双方届时另议。

  2.卖方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1)卖方应从所派遣的技术人员中指定一名为卖方在合同现场的总代表,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服务,并与买方合同现场总代表合作协商,解决有关工作和技术问题,但双方总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修改合同。

  (2)代表卖方执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投料试车(包括功能试验和考核试验)、生产操作、生产工艺和维修方面的技术服务并应执行合同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3)详细讲解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分析方法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解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

  (4)为确保上述二2条和二3条的正确进行,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予以全面的、正确的技术服务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协助买方在本合同现场培训安装、调试、生产、设备维修和分析检验人员,提高他们的技术水*。

  (6)卖方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正确无误。如因指导错误所造成“设备”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更换、修理或补齐,费用均由卖方负担。对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买方有关人员应予以尊重。

  3.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和支付办法

  (1)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技术人员如下技术服务费(按每人每天计算):

  总代理(或主任工程师):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工程师: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技术员: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操作工:_________美元/每人每天

  (2)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每天)自抵达合同工厂现场之日起计算至离开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3)星期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日为卖方技术人员在合同现场的有薪休息日。

  (4)对于卖方技术人员未经双方现场总代表同意的缺勤以及经双方总代表同意的事假,买方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但经医生证明的病假除外。如果病假连续超过15天,买方不再支付其技术服务费。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按月结算,买方收到卖方每月开出的帐单一式四份和双方总代表签署的卖方技术人员记时卡,经审核无误后,于30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将卖方技术人员的月技术服务费汇到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如卖方开出的帐单有误,买方有权拒付有误的部分,但按时支付无误部分。共10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

  4.工作联系工作制度

  (1)卖方在技术人员来华前两个月应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专业、职务、经历、工作单位、懂何种外语等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协助办理签证手续。

  卖方技术人员来华前七天,应用电报或电传将其姓名、解切启程日期、班机号、抵达日期、行李件数和重量等通知买方。

  (2)卖方技术人员到达本合同工厂后,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卖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月度的工作计划。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双方商定的工作计划在买方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工作计划需要修改时,应经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

  (3)卖方技术人员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应按合同现场的规定进行。

  卖方技术人员如需加班时,需事前经双方总代表协商同意。正常工作日八小时以外的额外工作及星期天、节假日的工作都算加班。但卖方技术人员在投料试车、考核期间在每周四十八小时内的倒班不算加班。加班后应尽量在短期内安排倒休,每加班六小时倒休一天。如不能倒休的,可按每加班一小时考勤1.5小时,每小时按日技术服务费的八分之一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本附件三5条规定支付。

  (4)卖方技术人员在华工作期限,自抵达合同现场之日起至离开合同现场之日止计算。

  (5)卖方技术人员每天工作的实际时数,有薪节假日和加班时数,按日记载在“记时卡”中,“记时卡”一式二份,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作为支付卖方技术人员日技术服务费和加班费的依据。

  (6)工作进度、每天完成的主要工作、发生的问题或责任事故以及解决的办法应用中、英文记载在“工作日志”中,每天由双方总代表签字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5.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

  (1)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可携带夫人和两名十五岁以下的子女来华,其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2)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十二个月并带家属者,每九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3)卖方技术人员在华连续工作六个月不带家属者,每六个月可以回国无薪休假15天。

  上述卖方技术人员的休假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休假时间以不影响现场工作为前提,由双方总代表协商确定。15天假期自卖方技术人员离开合同工厂之日起至回到合同工厂现场之日止。

  卖方同意在卖方人员休假期间不减轻其对合同工厂承担的义务。

  6.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7.卖方技术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8.买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备为执行合同工厂的任务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翻译人员。

  (2)买方应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办理入出中国国境和在中国居留期间的手续,费用由卖方自理。

  (3)买方应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在中国居留期间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

  (4)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办公室和必要的工作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和提供从住宿地点到本合同现场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5)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在中国的医疗(镶牙、配眼镜、滋补营养品的费用除外)。

  (6)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现场免费提供一间住房,室内设有必要的家具和卫生设备。按本附件五项第1和第2条规定,带有家属者,适当增加住房。

  (7)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有中、西餐的膳食,但费用均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8)买方为卖方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安排洗衣和出租汽车服务,费用由卖方技术人员自理。

  (9)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买方协助卖方技术人员办理适当的个人或集体生活用品和其现场所需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仪器的入、出中国国境的手续,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但上述物品在运进或运出前,卖方须将品名、数量、重量、提单号、金额、规格及进出口日期预先通知买方。

  9.其他

  (1)在不影响现场工作的前提下,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自费召回或更换卖方技术人员。在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交接工作期间,买方只负担一人的技术服务费。

  (2)卖方技术人员连续生病15天不能上班时,卖方应自费派遣同等技术水*的技术人员前来接替他的工作。

  (3)如遇重大原因,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任何一个卖方的技术人员,其更换费用由卖方负担。

  附件二 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

  1.卖方同意接受买方_________名实*生包括翻译到_________国卖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共_________天包括往返路程。共10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

  2.卖方选派技术熟练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解释本合同范围内的一切技术问题。

  3.卖方应保证买方技术人员在上述工厂各个不同岗位上进行操作、培训,使他们懂得和掌握设备的工艺、操作、检验、修理和维修等技术。

  4.培训期间,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试验仪器、工具、技术资料、图纸、参考资料、工作服、防护用具、其他必需品和合适的办公室。

  5.卖方应于培训前三个月向买方提出初步培训计划供买方研究,买方应于培训前一个月通知卖方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务、专业。最终培训计划应在买方技术人员到达卖方国家后按照合同上述规定和买方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6.培训开始前,卖方应向买方人员详细讲解操作规则和工作注意事项。

  7.卖方应向买方技术人员提供住房、膳食、交通的便利,费用由买方负担。如果发生疾病和工伤事故,卖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给予买方人员以尽可能好的照顾,费用由买方自理。但如果事故是由卖方引起的,其费用则由卖方负担。

  8.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办理卖方国家的入出签证和居留期间的一切手续。

  9.卖方不向买方收取培训费用。

  10.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买方人员在卖方国家居留期间的安全。

  进口贸易合同 8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价格:_________

  4、支付条件: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保险:_________

  7、交货: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

  8、单证:_________

  9、检验:_________

  10、技术规格说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1)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1)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签字):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贸易合同 9

  编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

  2、数量:

  3、价格:

  4、支付条件:

  5、包装:

  6、保险:

  7、交货:

  (1)交货时间

  (2)目的港

  8、单证:

  9、检验:

  10、技术规格说明: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a)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b)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a)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b)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买方:

  (签字)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贸易合同 10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价格:_________

  4、支付条件: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保险:_________

  7、交货: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

  8、单证:_________

  9、检验:_________

  10、技术规格说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1)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1)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签字):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贸易的加工合同汇总5篇(扩展5)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汇总十篇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1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xx有限公司

  地址:xx

  邮编:xx

  电话:xx

  传真:xx

  银行:xx

  银行户头号码:xx

  增值税号码:xx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xx有限公司地址:xx邮编:xx电话:xx传真:xx银行xx银行户头号码:xx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x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xx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x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xx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x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x。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x年x月x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xxxx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x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x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x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xx加工方:xx

  代表人签字:xx

  代表人签字:xx

  代表人姓名:xx

  代表人姓名:xx

  xx有限公司(盖章):xx

  有限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2

  委托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邮编: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 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 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 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 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 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 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

  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二、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三、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四、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双方约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五、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六、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七、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九、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加工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5

  委托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增值税号码: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____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银行:

  银行户头号码: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二、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三、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四、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五、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六、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七、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等互利,经双方公*、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营养餐包 ,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克,每件规格为1*10*10,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该产品的生产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面团配方:面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统玛雅琳2.5公斤、鸡蛋25个、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统玛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 鸡蛋10个,奶香粉25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4日止,合同总产量为60吨,合同总产值为75万元;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项,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续签合同。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应按GB/T20981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烘烤过度产品焦糊、烘烤时间不到产品夹生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由于乙方要生产中秋月饼,所以在中秋前两个月,乙方不供货给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7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就干芝麻叶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

  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双方应遵守

  3.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3.2 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3.3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3.4 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4.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商定。

  4.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 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 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 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为达 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签字 ):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8

  甲方(委托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加工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公*、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

  1.1 品类: 牌红糖

  1.2 规格:

  第二条 原料与辅料的供应

  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

  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包装材料供应

  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

  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方。

  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加工方。

  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

  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8 甲方须在乙方开始生产原辅料后五日内将包装材料运送至乙方生产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9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只能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乙方不得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4.1 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交委托加工产品的订单。

  4.2 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产品的数量、要求及交货的最后期限。

  4.3 甲方要求的交付产品期限应当是合理的且能够满足乙方加工产品的需要。

  4.4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应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甲方提交的订单。

  4.5 如乙方对甲方的订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如乙方对甲方订单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该次订单;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并修改订单后应再次向乙方提交,再次提交的订单为新订单。

  4.6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确认订单,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该次订单,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加工。

  4.7 如乙方在确认订单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加工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加工费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或在甲方提交的订单中明确约定,但每吨至少应当高于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即甲方支付的加工费≧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

  5.2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订单后二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的所有加工费。

  5.3 甲方支付的加工费包含使用乙方生产的原辅料的费用。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工费后开始生产原辅料并加工委托的产品。

  第六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6.1 乙方应在委托加工订单中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之前将委托的产品加工并包装完毕。

  6.2 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6.3 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安排的运输车辆即视为乙方交货完毕。

  *** 产品装车由乙方负责安排,如因装车产生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乙方应保证加工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之前、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出具两次国家相关部门机构的检验报告。

  7.2 每批次产品交付之前,乙方应完成对待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制作产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7.3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乙方方可安排装车出厂。

  7.4 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产品;未经确认或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5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的损失;未经鉴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6 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7.7 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储存、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责任。

  7.8 如因甲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9 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单。

  第八条 合同期限

  8.1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8.2 如任何一方欲在本合同到期后继续合作,应合同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另一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8.3 本合同签订后期限届满前,非因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否则解除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加工费,如逾期支付,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9.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供应包装材料,因未按约定供应:

  (1)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包装产品的,乙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交货的责任;

  (2)导致产品因未及时包装而变质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如甲方因未按时供应包装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9.4 甲方可对乙方的生产过程提出合理的建议。

  9.5 甲方负责安排产品的物流运输、购买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9.6 乙方将产品装车完毕后,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应在乙方的出库单上签字,产品相应的损毁、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9.7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产品质量检验单及出库单上签字后,产品方可出厂。

  9.7 对于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必须接受,如甲方拒绝接受或在订单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后二日内仍未接收,则:

  (1)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保管未接收产品的保管费;

  (3)超过一个月仍未接收的,乙方可将该批次的产品提存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将该批次产品重新包装后出售;

  (4)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将产品重新包装出售的收入归乙方所有。

  9.8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个人、厂家生产、包装或自行生产、包装与本合同约定的相同产品,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仍应予赔偿。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0.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原辅料及产品,委托加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10.2 在甲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期限交付产品。

  10.3 甲方对生产提出的建议,乙方的应当予以考虑,对于合理的建议乙方应当采纳。

  10.4 乙方应将生产的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交付给甲方,无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形乙方不得擅自销售或出售委托给他人销售,否则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均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

  11.2 前条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扩大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等及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各项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合同的必备内容。

  13.2 甲乙双方确认,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订单、材料均通过以下地址及电子邮件送达:

  (1)甲方地址:

  电子邮件:

  (2)乙方地址:

  电子邮件:

  13.3 如甲乙双方因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前条地址亦是唯一接收所有法律文书的地址,法律文书邮寄至该地址后,不论是否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送达到对方;如送达地址有任何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鲜食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食品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等互利,经双方公*、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营养餐包 ,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60克,每件规格为1*10*10,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6千克。该产品的生产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面团配方:面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统玛雅琳2.5公斤、鸡蛋25个、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统玛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鸡蛋10个,奶香粉25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总产量为60吨,合同总产值为75万元;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项,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续签合同。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0.75元的单价供货给甲方。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应按GB/T20981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烘烤过度产品焦糊、烘烤时间不到产品夹生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由于乙方要生产中秋月饼,所以在中秋前两个月,乙方不供货给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 鲜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食品厂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 年 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的合同 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蜜饯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 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包材、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 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贸易的加工合同汇总5篇(扩展6)

——铝型材加工合同汇总5篇

  铝型材加工合同 1

  承揽方: (以下称甲方)

  定作方: (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门窗铝型材有关事宜,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 加工门窗铝型材的规格、数量及价格:产品价格=铝锭价格15880.00元+加工费6400.00元,铝锭价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铝锭均价计算,计价格为: 元/吨。

  二、 产品质量标准:执行gb5237-20xx;gb/t6892-20xx 。

  三、 包装物不超过产品重量的5%,误差在±1.0以内。

  四、 交货地点: 乙方所在地。

  五、 乙方下达订单贰拾肆小时后变更订单需向甲方交纳全部订单1.0%的生产费用。

  六、 交货时间:乙方递交订单且预付定金30%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 1贰拾日甲方必须交货完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全部订单金额的.1.0%赔偿乙方损失。

  七、 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所有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时间送到乙方所在地。货物送达乙方后,乙方委托门窗厂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具体注明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及金额),由门窗厂有关负责人员签名并盖章。货物到达乙方,除因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破损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

  八、 提出产品质量异议期限:乙方收货后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产品质量无异议。

  九、 付款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发货前需通知乙方,乙方凭甲方通知付清全部货款后甲方发货,乙方预交定金折抵货款,所有货款应直接以汇票、支票或电子汇兑方式支付。

  十、 违约责任

  a) 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提出异议,经验证确属产品自身质量存在的问题或者与乙方要求加工的规格型号不符,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输费、延误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b) 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发货,逾期一日按货物总价值的1.0%向乙方赔偿损失,但由于乙方未及时付款导致的延期除外。

  c)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按尚未履行的货物价值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d) 乙方保证交付给己方的付款票据真实、合法、有效。

  十一、 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2 月 23 日始,至工程结束。

  十二、 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型材加工合同 2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合金状态、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含包装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5237―20xx标准执行。

  三、工程名称: **小区

  四、生产周期:生产供货周期 15 日(即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货到**市)。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承担:汽运,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六、检斤方式:以****铝业有限公司厂内检斤为准,合理损耗+3‰。

  七、包装标准: 供方每吨型材包装物重量和喷涂重量不超过10%。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马上通知供方,供方代表在 12 小时之内到达需方所在地,经双方验证,确属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包退包换,如因需方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责任由需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小时内需方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约人民币 5000 元给供方。供方收到需方所支付的本合同确定的预付款及相对应的型材订单后开始生产,需方每提一批货物支付该批货物的总额货款,所交预付款在最后一批所提货物的货款中扣减。

  十、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或不能控制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或其它类似事件,但国家法律及政策的变化不包括在内。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供需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事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取得并向对方寄送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特别约定:

  1、结算计量:需方购买的型材的金额以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2、订单更改:供方对需方所订产品做任何更改,应书面通知传真给需方,征得需方书面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的产品。

  3、发票开具:供方按实收需方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4、需方订单型材供方生产完后,需方应在15日内提完,否则需方未提型材将随铝锭价格上涨而等额上调,铝锭价格不变或下跌则执行本合同价格。

  5、供货周期约定:如果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供货,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合同额3%赔付需方损失。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型材加工合同 3

  承揽方: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门窗铝型材有关事宜,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加工门窗铝型材的规格、数量及价格:产品价格=铝锭价格____________元+加工费____________元,铝锭价按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铝锭均价计算,计价格为:____________元/吨。

  二、产品质量标准:执行gb5237-20xx年;gb/t6892-____________ 。

  三、包装物不超过产品重量的______%,误差在±1.0以内。

  四、交货地点:乙方所在地。

  五、乙方下达订单贰拾肆小时后变更订单需向甲方交纳全部订单1.0%的生产费用。

  六、交货时间:乙方递交订单且预付定金30%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1贰拾日甲方必须交货完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全部订单金额的1.0%赔偿乙方损失。

  七、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所有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时间送到乙方所在地。货物送达乙方后,乙方委托门窗厂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具体注明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及金额),由门窗厂有关负责人员签名并盖章。货物到达乙方,除因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破损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

  八、提出产品质量异议期限:乙方收货后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产品质量无异议。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甲方在发货前需通知乙方,乙方凭甲方通知付清全部货款后甲方发货,乙方预交定金折抵货款,所有货款应直接以汇票、支票或电子汇兑方式支付。

  十、违约责任

  a)乙方对甲方的产品提出异议,经验证确属产品自身质量存在的问题或者与乙方要求加工的规格型号不符,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输费、延误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b)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发货,逾期一日按货物总价值的1.0%向乙方赔偿损失,但由于乙方未及时付款导致的延期除外。

  c)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按尚未履行的货物价值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交付给己方的付款票据真实、合法、有效。

  十一、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工程结束。

  十二、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型材加工合同 4

  卖方: 买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产品的关注和垂询,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现将贵公司所需

  1、以上报价不含税,如果需要开票另加4%税点,产品价格为铝锭价加加工费;当日17:59前下单的,铝锭价以下单当日(灵通信息)国产A00现货交易*均价为准;当日18:00(含18:00)后下单的铝锭价以次日(灵通信息)国产A00现货交易*均价为准。星期六/日以及节假日订单以休息日及节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市第一天的(灵通信息)国产A00现货交易*均价为准。

  2、以上产品均按GB/T26014-20xx国际生产与验收,如买方验收后不符合以上标准,请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逾期则视为买方验收合格。

  3、以上产品合金状态为6063-T5,特殊合金状态加工同另计。

  4、以上报价为卖方仓库提货价,不含运费。

  5、计量方式,以卖方实际过磅为准,磅差允许3‰。

  6、交货期:订单经双方确认后为15-20天(新开模具顺延期10-15天)。

  7、付款方式:下单时买方需预先支付总货款的30%定金,在提货日将余款付清。

  8、此报价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铝型材加工合同 5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合金状态、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含包装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5237—20xx标准执行。

  三、工程名称: **小区

  四、生产周期:生产供货周期 15 日(即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货到**市)。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承担:汽运,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六、检斤方式:以****铝业有限公司厂内检斤为准,合理损耗+3‰。

  七、包装标准: 供方每吨型材包装物重量和喷涂重量不超过10%。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马上通知供方,供方代表在 12 小时之内到达需方所在地,经双方验证,确属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包退包换,如因需方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责任由需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小时内需方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预付款约人民币 5000 元给供方。供方收到需方所支付的本合同确定的预付款及相对应的型材订单后开始生产,需方每提一批货物支付该批货物的总额货款,所交预付款在最后一批所提货物的货款中扣减。

  十、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或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或不能控制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或其它类似事件,但国家法律及政策的变化不包括在内。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供需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事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取得并向对方寄送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特别约定:

  1、结算计量:需方购买的型材的金额以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2、订单更改:供方对需方所订产品做任何更改,应书面通知传真给需方,征得需方书面认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的产品。

  3、发票开具:供方按实收需方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4、需方订单型材供方生产完后,需方应在15日内提完,否则需方未提型材将随铝锭价格上涨而等额上调,铝锭价格不变或下跌则执行本合同价格。

  5、供货周期约定:如果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供货,每延误一天供方按合同额3%赔付需方损失。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的加工合同汇总5篇(扩展7)

——国际货物贸易的合同汇总5篇

  国际货物贸易的合同 1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

  国际货物贸易的合同 2

  __年__月__日__为卖方和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

  2.产 地:____

  3.数 量:____

  5.合同价格:____fob____

  6.包 装: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 卖方:____

  证人:____ 证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国际货物贸易的合同 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货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总值(大写):

  允许溢短_________%。

  2.成交价格术语: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出产国与制造商:_________

  4.包装:_________

  5.装运唛头:_________

  6.装运港:_________

  7.目地港:_________

  8.转运:□允许□ 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9.装运期:_________

  10.保险: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另加保_________险。

  11.付款条件:_________

  □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_____期信用证。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CFR、CIF术语)。

  □_________

  12.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运单

  □海运:全套空白抬头/指示抬头、空白背书/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 公司。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

  (2)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及装运唛头的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7)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8)装运通知:_________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_________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_________项单据副本一套。

  13.装运条款:

  □FOB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电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超过船舷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CIF或CFR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到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DDU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运至目的港。

  □_________

  14.装运通知

  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5.质量保证:

  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_________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6.商品检验:

  卖方须在装运前_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对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17.索赔

  如经中国_________检验机构复检,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品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不符,买方可于货到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内凭上述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要求索赔。如上述规定之索赔期与质量保证期不一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买方仍可向卖方就质量保证条款之内容向卖方提出索赔。

  18.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如买方同意迟延交货,卖方应同意对信用证有关条款进行个性和同意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本条规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货物总价值的5%,差率按7天0.5%计算,不满7天仍按7天计算。在未采用信用证支付的情况下,卖方应将前述方法计算的违约金即付买方。

  19.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0.争议之解决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_________

  21.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22.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 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Incoterms 1990》

  23.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24.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有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_________。

  25.本合同共____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货物贸易的合同 4

  合同编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

  国际货物贸易的合同 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双方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货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总值(大写):

  允许溢短_________%。

  2.成交价格术语: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出产国与制造商:_________

  4.包装:_________

  5.装运唛头:_________

  6.装运港:_________

  7.目地港:_________

  8.转运:□允许□ 不允许;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9.装运期:_________

  10.保险:由____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另加保_________险。

  11.付款条件:_________

  □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_________期信用证。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CFR、CIF术语)。

  □_________

  12.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运单

  □海运:全套空白抬头/指示抬头、空白背书/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 公司。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

  (2)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及装运唛头的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7)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8)装运通知:_________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_________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_________项单据副本一套。

  13.装运条款:

  □FOB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电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超过船舷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CIF或CFR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到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DDU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运至目的港。

  □_________

  14.装运通知

  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5.质量保证:

  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_________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6.商品检验:

  卖方须在装运前_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对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17.索赔

  如经中国_________检验机构复检,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品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不符,买方可于货到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内凭上述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要求索赔。如上述规定之索赔期与质量保证期不一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买方仍可向卖方就质量保证条款之内容向卖方提出索赔。

  18.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如买方同意迟延交货,卖方应同意对信用证有关条款进行个性和同意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本条规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货物总价值的5%,差率按7天0.5%计算,不满7天仍按7天计算。在未采用信用证支付的情况下,卖方应将前述方法计算的违约金即付买方。

  19.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0.争议之解决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_________

  21.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签订地、或发生争议时货物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被诉人为中国法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此规定外,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22.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 术语系根据国际商会《Incoterms 1990》

  23.文字:本合同中、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释上,若有异议,以中文解释为准。

  24.附加条款(本合同上述条款与本附加条款有抵触时,以本附加条款为准):_________。

  25.本合同共________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贸易的加工合同汇总5篇(扩展8)

——补偿贸易的购销合同汇总五篇

  补偿贸易的购销合同 1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市签订。

  甲方为:中国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__型机械__台,以及各种其它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构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它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__工厂生产的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交货期限

  甲方用 年零 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分之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币的汇率折算为__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率为百分之__。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达到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继续需要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转移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的罚款。

  第十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国__银行。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国__仲裁委员会按__仲裁程序在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 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一年或

  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中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补偿贸易的购销合同 2

  中国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国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品__套(件),计总值__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份,副本__份);发票(正本___份,副本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进出口总公司对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机器__台,准备设备_台,以及测试仪器__台,附配件__套等,计总值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2.__机器,___年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年__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年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国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补偿贸易的购销合同 3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品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元。

  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二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

  第三条 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_________。

  第五条 单据: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六条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机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补充修改。

  第九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签署,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补偿贸易的购销合同 4

  兹证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______________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_______,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_____,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物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1.1 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

  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

  1.2  数量:_______台。

  1.3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_

  1.4 支付: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_______偿还,全部价款在三年内*均三次付清,自____日开始支付。

  1.5 装运:

  装运期:_____________装运港:___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___装运唛头:_____________

  1.6 保险:由甲方保险。

  1.7 检验:_____________

  1.8 保证: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这,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____规格的______________,产量每小时____。

  2.销售协议

  甲方以______________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2.1 商品及规格:

  商品: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

  2.2 数量:_______每年____。

  2.3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2.4 装运

  每年两次装运,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货价为____。

  装运港:_____________

  目的港:_____________

  装运唛头:_____________

  2.5 包装:______________。

  2.6 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机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 保验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_______%

  2.8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技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义的问题。

  补偿贸易的购销合同 5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品____套(件),计总值____ 万美元。

  品名: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单据: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发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六条 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机器____台,准备设备____台,以及测试机器____台,附配件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____机器,____年____月交货。

  2.________机器,____年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年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________在___年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国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补充修改。

  第九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中、____ 文签署,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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