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气合同(精选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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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用气合同 1

  用气人(甲方):

  供气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手续

  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燃气供用气登记手续。

  2.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

  乙方在审核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约期由乙方上门进行现场用气设备检测、验收。乙方应当自现场用气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3.在用气设备通过乙方验收合格前,甲方不得使用燃气。

  第二条 用气基本情况

  1.用气地点: 。

  2.燃气种类:□天然气 □人工煤气

  第三条 供气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 燃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基准价格为: 元(RMB)/标准立方米,实际价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供气气源种类发生变化时,则按照新气源价格执行。

  2.空置容量费:甲方的月用气金额少于 元的,乙方将向甲方收取空置容量费,凡按空置容量费收取的金额,以后不在其燃气实用抄见数中增减。在合同执行期内,若遇空置容量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将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燃气价格,则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执行。

  4.乙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费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在抄表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送付费账单。甲方应当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当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5.体积修正:基表读数只是工况读数,与用户结算用气量需要折算成标准立方米。具体如下:

  (1)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已安装了体积修正仪,修正仪将按标准状态进行体积修正。

  (2)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未安装体积修正仪,则需按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体积修正。

  (3)按现行国家天然气标准(GB17820-20xx),天然气气体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第五条 燃气计量与计量器具

  1.为保证甲方正常用气以及燃气计量器具计量准确,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用气设备的流量配置相应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具体如下:

  (1)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小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乙方可以为甲方调换适合其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大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甲方应当向乙方申请调换适合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若甲方拒绝调换燃气计量器具且可能影响供气安全的,乙方可以不予供气。

  2.为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精度,乙方应当按国家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中的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到期检定、调换,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3.双方对燃气计量器具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可向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检定要求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燃气费,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计量器具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甲方应当立即告知乙方更换并承担更换费用,由此计量误差给乙方造成的燃气费损失,甲方应当补足。

  5.燃气计量器具(包括与计量有关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管理权属乙方。甲方应当予以相应配合。

  6.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每个抄表周期抄见燃气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见表与抄表,乙方将按估算值收费,并按实际使用量多退少补。

  7.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的,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并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计量,乙方无法现场修复的,乙方经审核后确认后,并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临时应急供气措施,甲方不得擅自采取临时用气手段。乙方采取临时供气措施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燃气后,乙方对甲方在临时应急供气期间的燃气使用量进行补收。

  第六条 用气责任和用气安全

  1.甲乙双方承诺供用气行为遵守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遵守各项关于安全使用燃气的'规定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因甲方对燃气压力提出特定需求而在燃气计量表前所配置的专用调压器及附属设施,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偿的维护和更新服务。

  3.甲方不经过计量表使用燃气、改变甚至损坏乙方的燃气设施,由此导致燃气安全事故及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安排专职人员上门实施安全检查。乙方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甲方应当配合。

  5.安全检查后,乙方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签字确认。

  6.甲方需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乙方可不予供气。

  甲方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强制检定,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转告乙方备案。乙方对此检测结果不负核实义务。乙方仅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决定是否予以供气。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安排人员接受技术指导,熟练掌握燃气设施、用气设备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使用设备。因甲方未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到乙方发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甲方不得擅自操作室内公用燃气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自行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变更用气量、变更用气设备、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需求时,应当向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发现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有泄漏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修。

  6.甲方应对乙方根据**要求采取的控制供气措施予以配合。

  7.乙方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向甲方发放安全用气的指导材料,指导甲方安全用气;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用气,发现甲方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的,有权劝阻、制止,将甲方行为记入用户档案,并向燃气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8.对于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改正;拒不改正的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采取暂停供气措施,并有权向甲方追缴相关费用。

  9.乙方发现甲方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书面告知后甲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乙方有权采取暂停供气措施。

  10.乙方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乙方如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

  11.乙方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接受报修,并按照承诺时限进行现场处置。

  12.甲方有公用燃气阀门的,乙方应当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期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纳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的违约金。经乙方催交后,甲方逾期 日仍不缴纳燃气费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甲方支付燃气费、违约金、管道复接费后,乙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2.因乙方原因发生停气、燃气质量等事故,给甲方造**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下行为被视作严重违约行为:甲方破坏燃气设施、甲方超期欠费、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破坏燃气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盗用燃气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至甲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改变用气性质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供用气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用气人(签章): 供气人(签章):

  组织代码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用气合同 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燃气计量表;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衡;或者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用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用气合同 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 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一个结算周期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均月用气量或本年月*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 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3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 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 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日)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 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

  第五条 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 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 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 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26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 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 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公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 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燃气计量表;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衡;或者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用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用气合同 6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XXXXXXXXXXXXXXX

  用气人:XXXXXXXXXXXXXXX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XXXXXXXXXX(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XXXXXXXXXXX

  (三)用气性质为XXXXXXXXXXX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XXXX立方米/年(吨/年);XXXX立方米/月(吨/月);XXXX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XXXXXXXX。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XXXXXXXXXX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XXXXXX时起至XXXXXX时止;或者XXXXXX。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3.供气人保证在XXXX前气压大于等于XXXX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XXXX**XXXX(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XXXX元/立方米;人工煤气XXXX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XXXX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XXXX燃气计量表;XXXXIC卡燃气计量;XXXX衡;或者XXXX。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XXXXXX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XXXXXX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XXXXXX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XXXXXXX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XXXX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XXXX年,从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XXXXXXXXX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XX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供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用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用气合同 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日)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 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

  第五条 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 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 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 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26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 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 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公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 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日)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

  第五条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26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公章)_____________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 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日)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 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

  第五条 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 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 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 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26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 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 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公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 10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安全责任,根据《合同法》及《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液化气钢瓶需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钢瓶同样需经检验合格,甲方方可供气。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的指导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员接受指导和在相关文件签字并进行整改的义务。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设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储等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操作者应持证上岗,遵章守纪、规范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气时如发现漏气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泄漏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场协助维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气和钢瓶存在问题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有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等其他原因而引发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同步,销售合同到期,本协议自行终止。

  9.其他事项:甲方已将安全用气告知书、液化气安全使用指导、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指导文件交于乙方。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供用气合同 11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签约时间:

  供气人:

  用气人: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用气地点:

  供、用气设备:

  第二条年用气量:

  月用气量:

  第三条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

  第五条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_____。在调解或_____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_____国发[_____]26号文件〈_____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收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_____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天然气款(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_____》、《_____》的规定处理。

  供气人:(公章)用气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供用气合同 1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燃气计量表;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衡;或者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用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用气合同 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一个结算周期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均月用气量或本年月*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3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 14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签约时间:

  供气人:

  用气人: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用气地点:

  供、用气设备:

  第二条年用气量:

  月用气量:

  第三条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

  第五条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_____。在调解或_____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_____国发[_____]26号文件〈_____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收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_____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天然气款(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_____》、《_____》的规定处理。

  供气人:(公章)用气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供用气合同 1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 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一个结算周期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均月用气量或本年_______月*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 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 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 16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XXXXXXXXXXXXXXX

  用气人:XXXXXXXXXXXXXXX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XXXXXXXXXX(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XXXXXXXXXXX

  (三)用气性质为XXXXXXXXXXX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XXXX立方米/年(吨/年);XXXX立方米/月(吨/月);XXXX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XXXXXXXX。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XXXXXXXXXX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XXXXXX时起至XXXXXX时止;或者XXXXXX。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3.供气人保证在XXXX前气压大于等于XXXX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XXXX**XXXX(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XXXX元/立方米;人工煤气XXXX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XXXX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XXXX燃气计量表;XXXXIC卡燃气计量;XXXX衡;或者XXXX。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XXXXXX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XXXXXX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XXXXXX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XXXXXXX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XXXX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XXXX年,从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XXXXXXXXX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XX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供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用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用气合同 1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 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一个结算周期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均月用气量或本年月*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 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3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 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 18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用气双方在供应和使用管道燃气中的权力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用气性质、供气方式、燃气质量和用气地址

  1.用气性质:家庭生活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gb17820—1999。

  3.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的价格、计量、结算及气费支付的方式

  1.燃气价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文件规定执行。

  2.燃气计量:计量设备为燃气流量计,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停止计量,用气量将按下列方式确定:①参照上次有效抄表数确定,②按*三个月有效抄表数的*均数确定。

  3.抄表结算:供气人采取每两个月抄表一次的办法与用气人进行结算。用气人应按照供气人送达的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期限内付清当期燃气费。用气人如对抄表读数有异议,应先支付当期的燃气费,并在抄表后的7 个工作日内向供气人提出复核申请。

  4.缴费方式: 到供气人约定的银行、邮局并以银行、邮局规定的方式缴费,或到供气人所属客户服务中心缴费,或到约定的其他地点缴费。

  三、供、用气设施的维护管理

  1.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2.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供气人

  1.遵守国家及地方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_________),为用气人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

  3.依照相关法规有权向逾期缴纳燃气费的用气人收取滞纳金;用气人拒绝支付燃气费时,供气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气。

  (二)用气人

  1.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不得使用与当地燃气不相适配的燃气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3.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4.配合供气人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向供气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用气人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逾期缴纳燃气费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用气人、供气人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用气人如将燃气设施依附的房产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用气人将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由XX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①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用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供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气人、用气人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气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 19

  供气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管道燃气供气和用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用气申请和供气

  乙方因生活需要向甲方提出用气申请,符合供气条件的,甲方应当受理,并办理有关用气手续。乙方的用气场所具备用气条件后,甲方应在___个工作日内供气。

  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供气种类

  甲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乙方供应:_

  □天然气。

  □人工煤气。

  □液化石油气。

  甲方供气气源种类需要变化时,乙方的燃气器具符合改装条件的,由甲方组织进行改装。

  第三条供气质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燃气价格与缴费

  (一)甲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民用管道燃气价格收取燃气费,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价格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甲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的,按付费帐单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为见表抄表提供方便。

  甲方若未能见表抄录读数,可以根据乙方以往燃气用量的记录而估算用量。乙方对估算的数值提出疑义的,甲方应及时予以核对。

  乙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按甲方公示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

  (三)甲方应在抄表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派送付费帐单。乙方接到甲方的帐单后,应按帐单提示的期限、方式缴费。

  第五条燃气设施的维护保养

  (一)甲方应为乙方安装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表。

  对在线使用的燃气计量表,甲方委托检定机构定期进行强制检定,经检定误差超过规定指标的,甲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乙方应予以配合。智能表液晶屏发生无法显示计量读数时,以表机械数为准。

  (二)因甲方需要对燃气计量表进行的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三)甲乙双方对燃气计量表的计量准确性有疑义时,都可以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甲方承担,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乙方仍应按期缴纳燃气费,检定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燃气费。

  (四)燃气计量表出口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含燃气计量表及其与燃气计量表出口前相连的输气管道、阀门、调压器等),由甲方负责维护和更新,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五)甲方每____年对乙方的燃气计量表出口后的用户设施以及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的技术指导。

  (六)甲方实施安全检查前,应事先告知乙方安全检查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检查人员须主动出示有关证件,乙方应给予配合。

  甲方应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确需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的,应在____日前采用公告等形式告知乙方。

  甲方遇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不间断的抢修措施,直至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二)甲方应在所属的营业场所公开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受理及报修投诉电话。

  (三)甲方应24小时接受乙方的报修,接到报修后,按照承诺的时限派人到现场处置。

  (四)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型燃气器具。乙方在出租房屋时,应保证所提供的燃气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告知承租人安全使用燃气等有关事项。

  (五)乙方应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六)乙方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者暂停用气、中止用气等需要时,应向甲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发生停气、燃气质量等事故,给乙方造**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采用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的,有影响供气安全行为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停止供气的措施,并有权向乙方追缴相关费用。

  (三)乙方不配合燃气表到期更换,且可能影响供气安全的,甲方可以采取停止供气的措施。

  (四)乙方应当按期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____‰的违约金。

  经甲方催交后,乙方逾期____日仍不缴纳燃气费的,甲方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中止供气。

  乙方支付所欠燃气费、滞纳金、管道复接费后,甲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四)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改变用气性质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供用气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单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气合同 2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煤气正常进行,明确供用煤气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供气人可供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用气人用气计划量、用气主要时间、用气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供、用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的.安全规程及双方约定的安全义务分配:_____________

  第四条设备安装情况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煤气计量装置的安装、使用和校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煤气费用的计算和结算时间、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一份备案。

  供气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精选二十篇)扩展阅读


供用气合同(精选二十篇)(扩展1)

——供用气合同 (菁华9篇)

供用气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用气双方在供应和使用管道燃气中的权力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用气性质、供气方式、燃气质量和用气地址

  1.用气性质:家庭生活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gb17820—1999。

  3.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的价格、计量、结算及气费支付的方式

  1.燃气价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文件规定执行。

  2.燃气计量:计量设备为燃气流量计,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停止计量,用气量将按下列方式确定:①参照上次有效抄表数确定,②按*三个月有效抄表数的*均数确定。

  3.抄表结算:供气人采取每两个月抄表一次的办法与用气人进行结算。用气人应按照供气人送达的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期限内付清当期燃气费。用气人如对抄表读数有异议,应先支付当期的燃气费,并在抄表后的7 个工作日内向供气人提出复核申请。

  4.缴费方式: 到供气人约定的银行、邮局并以银行、邮局规定的方式缴费,或到供气人所属客户服务中心缴费,或到约定的其他地点缴费。

  三、供、用气设施的维护管理

  1.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2.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供气人

  1.遵守国家及地方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_________),为用气人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

  3.依照相关法规有权向逾期缴纳燃气费的用气人收取滞纳金;用气人拒绝支付燃气费时,供气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气。

  (二)用气人

  1.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不得使用与当地燃气不相适配的燃气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3.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4.配合供气人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向供气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用气人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逾期缴纳燃气费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用气人、供气人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用气人如将燃气设施依附的房产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用气人将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由XX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①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用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供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气人、用气人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气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的地址、气用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衡;________或者_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煤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更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量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的地址、气用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衡;________或者_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煤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更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量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4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燃气计量表;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衡;或者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用气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供用气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用气双方在供应和使用管道燃气中的权力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用气性质、供气方式、燃气质量和用气地址

  1.用气性质:家庭生活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gb17820—1999。

  3.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的价格、计量、结算及气费支付的方式

  1.燃气价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文件规定执行。

  2.燃气计量:计量设备为燃气流量计,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停止计量,用气量将按下列方式确定:①参照上次有效抄表数确定,②按*三个月有效抄表数的*均数确定。

  3.抄表结算:供气人采取每两个月抄表一次的办法与用气人进行结算。用气人应按照供气人送达的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期限内付清当期燃气费。用气人如对抄表读数有异议,应先支付当期的燃气费,并在抄表后的7 个工作日内向供气人提出复核申请。

  4.缴费方式: 到供气人约定的银行、邮局并以银行、邮局规定的方式缴费,或到供气人所属客户服务中心缴费,或到约定的其他地点缴费。

  三、供、用气设施的维护管理

  1.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2.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供气人

  1.遵守国家及地方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_________),为用气人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

  3.依照相关法规有权向逾期缴纳燃气费的用气人收取滞纳金;用气人拒绝支付燃气费时,供气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气。

  (二)用气人

  1.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不得使用与当地燃气不相适配的燃气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3.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4.配合供气人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向供气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用气人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逾期缴纳燃气费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用气人、供气人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用气人如将燃气设施依附的房产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用气人将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由XX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①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用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供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气人、用气人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气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安全责任,根据《合同法》及《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液化气钢瓶需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钢瓶同样需经检验合格,甲方方可供气。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的指导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员接受指导和在相关文件签字并进行整改的义务。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设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储等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操作者应持证上岗,遵章守纪、规范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气时如发现漏气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泄漏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场协助维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气和钢瓶存在问题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有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等其他原因而引发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同步,销售合同到期,本协议自行终止。

  9.其他事项:甲方已将安全用气告知书、液化气安全使用指导、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指导文件交于乙方。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供用气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用气双方在供应和使用管道燃气中的权力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用气性质、供气方式、燃气质量和用气地址

  1.用气性质:家庭生活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gb17820—1999。

  3.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的价格、计量、结算及气费支付的方式

  1.燃气价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文件规定执行。

  2.燃气计量:计量设备为燃气流量计,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停止计量,用气量将按下列方式确定:①参照上次有效抄表数确定,②按*三个月有效抄表数的*均数确定。

  3.抄表结算:供气人采取每两个月抄表一次的办法与用气人进行结算。用气人应按照供气人送达的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期限内付清当期燃气费。用气人如对抄表读数有异议,应先支付当期的燃气费,并在抄表后的7 个工作日内向供气人提出复核申请。

  4.缴费方式: 到供气人约定的银行、邮局并以银行、邮局规定的方式缴费,或到供气人所属客户服务中心缴费,或到约定的.其他地点缴费。

  三、供、用气设施的维护管理

  1.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2.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供气人

  1.遵守国家及地方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_________),为用气人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

  3.依照相关法规有权向逾期缴纳燃气费的用气人收取滞纳金;用气人拒绝支付燃气费时,供气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气。

  (二)用气人

  1.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不得使用与当地燃气不相适配的燃气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3.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4.配合供气人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向供气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用气人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逾期缴纳燃气费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用气人、供气人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用气人如将燃气设施依附的房产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用气人将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由XX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①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用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供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气人、用气人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气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8

  用气人(甲方):

  供气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手续

  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燃气供用气登记手续。

  2.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

  乙方在审核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约期由乙方上门进行现场用气设备检测、验收。乙方应当自现场用气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3.在用气设备通过乙方验收合格前,甲方不得使用燃气。

  第二条 用气基本情况

  1.用气地点: 。

  2.燃气种类:□天然气 □人工煤气

  第三条 供气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 燃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基准价格为: 元(RMB)/标准立方米,实际价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供气气源种类发生变化时,则按照新气源价格执行。

  2.空置容量费:甲方的月用气金额少于 元的,乙方将向甲方收取空置容量费,凡按空置容量费收取的金额,以后不在其燃气实用抄见数中增减。在合同执行期内,若遇空置容量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将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燃气价格,则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执行。

  4.乙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费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在抄表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送付费账单。甲方应当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当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5.体积修正:基表读数只是工况读数,与用户结算用气量需要折算成标准立方米。具体如下:

  (1)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已安装了体积修正仪,修正仪将按标准状态进行体积修正。

  (2)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未安装体积修正仪,则需按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体积修正。

  (3)按现行国家天然气标准(GB17820-20xx),天然气气体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第五条 燃气计量与计量器具

  1.为保证甲方正常用气以及燃气计量器具计量准确,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用气设备的流量配置相应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具体如下:

  (1)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小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乙方可以为甲方调换适合其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大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甲方应当向乙方申请调换适合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若甲方拒绝调换燃气计量器具且可能影响供气安全的,乙方可以不予供气。

  2.为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精度,乙方应当按国家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中的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到期检定、调换,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3.双方对燃气计量器具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可向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检定要求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燃气费,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计量器具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甲方应当立即告知乙方更换并承担更换费用,由此计量误差给乙方造成的燃气费损失,甲方应当补足。

  5.燃气计量器具(包括与计量有关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管理权属乙方。甲方应当予以相应配合。

  6.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每个抄表周期抄见燃气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见表与抄表,乙方将按估算值收费,并按实际使用量多退少补。

  7.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的,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并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计量,乙方无法现场修复的,乙方经审核后确认后,并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临时应急供气措施,甲方不得擅自采取临时用气手段。乙方采取临时供气措施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燃气后,乙方对甲方在临时应急供气期间的燃气使用量进行补收。

  第六条 用气责任和用气安全

  1.甲乙双方承诺供用气行为遵守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遵守各项关于安全使用燃气的规定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因甲方对燃气压力提出特定需求而在燃气计量表前所配置的专用调压器及附属设施,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偿的维护和更新服务。

  3.甲方不经过计量表使用燃气、改变甚至损坏乙方的燃气设施,由此导致燃气安全事故及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安排专职人员上门实施安全检查。乙方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甲方应当配合。

  5.安全检查后,乙方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签字确认。

  6.甲方需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乙方可不予供气。

  甲方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强制检定,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转告乙方备案。乙方对此检测结果不负核实义务。乙方仅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决定是否予以供气。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安排人员接受技术指导,熟练掌握燃气设施、用气设备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使用设备。因甲方未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到乙方发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甲方不得擅自操作室内公用燃气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自行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变更用气量、变更用气设备、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需求时,应当向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发现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有泄漏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修。

  6.甲方应对乙方根据*要求采取的控制供气措施予以配合。

  7.乙方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向甲方发放安全用气的指导材料,指导甲方安全用气;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用气,发现甲方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的,有权劝阻、制止,将甲方行为记入用户档案,并向燃气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8.对于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改正;拒不改正的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采取暂停供气措施,并有权向甲方追缴相关费用。

  9.乙方发现甲方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书面告知后甲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乙方有权采取暂停供气措施。

  10.乙方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乙方如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

  11.乙方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接受报修,并按照承诺时限进行现场处置。

  12.甲方有公用燃气阀门的,乙方应当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期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纳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的违约金。经乙方催交后,甲方逾期 日仍不缴纳燃气费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甲方支付燃气费、违约金、管道复接费后,乙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2.因乙方原因发生停气、燃气质量等事故,给甲方造**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下行为被视作严重违约行为:甲方破坏燃气设施、甲方超期欠费、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破坏燃气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盗用燃气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至甲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改变用气性质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供用气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用气人(签章): 供气人(签章):

  组织代码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用气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用气双方在供应和使用管道燃气中的权力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用气性质、供气方式、燃气质量和用气地址

  1.用气性质:家庭生活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gb17820—1999。

  3.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的价格、计量、结算及气费支付的方式

  1.燃气价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文件规定执行。

  2.燃气计量:计量设备为燃气流量计,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停止计量,用气量将按下列方式确定:①参照上次有效抄表数确定,②按*三个月有效抄表数的*均数确定。

  3.抄表结算:供气人采取每两个月抄表一次的办法与用气人进行结算。用气人应按照供气人送达的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期限内付清当期燃气费。用气人如对抄表读数有异议,应先支付当期的燃气费,并在抄表后的7 个工作日内向供气人提出复核申请。

  4.缴费方式: 到供气人约定的银行、邮局并以银行、邮局规定的方式缴费,或到供气人所属客户服务中心缴费,或到约定的其他地点缴费。

  三、供、用气设施的维护管理

  1.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2.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供气人

  1.遵守国家及地方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_________),为用气人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

  3.依照相关法规有权向逾期缴纳燃气费的用气人收取滞纳金;用气人拒绝支付燃气费时,供气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气。

  (二)用气人

  1.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不得使用与当地燃气不相适配的燃气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3.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4.配合供气人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向供气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用气人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逾期缴纳燃气费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用气人、供气人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用气人如将燃气设施依附的房产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用气人将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由XX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①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用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供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气人、用气人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气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精选二十篇)(扩展2)

——城市供用气合同菁选

城市供用气合同集合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城市供用气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市供用气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用气双方在供应和使用管道燃气中的权力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用气性质、供气方式、燃气质量和用气地址

  1.用气性质:家庭生活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gb17820—1999。

  3.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的价格、计量、结算及气费支付的方式

  1.燃气价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文件规定执行。

  2.燃气计量:计量设备为燃气流量计,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停止计量,用气量将按下列方式确定:①参照上次有效抄表数确定,②按*三个月有效抄表数的*均数确定。

  3.抄表结算:供气人采取每两个月抄表一次的办法与用气人进行结算。用气人应按照供气人送达的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期限内付清当期燃气费。用气人如对抄表读数有异议,应先支付当期的燃气费,并在抄表后的7 个工作日内向供气人提出复核申请。

  4.缴费方式: 到供气人约定的银行、邮局并以银行、邮局规定的方式缴费,或到供气人所属客户服务中心缴费,或到约定的其他地点缴费。

  三、供、用气设施的维护管理

  1.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2.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供气人

  1.遵守国家及地方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_________),为用气人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

  3.依照相关法规有权向逾期缴纳燃气费的.用气人收取滞纳金;用气人拒绝支付燃气费时,供气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气。

  (二)用气人

  1.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不得使用与当地燃气不相适配的燃气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3.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4.配合供气人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向供气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用气人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逾期缴纳燃气费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用气人、供气人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用气人如将燃气设施依附的房产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用气人将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由XX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①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用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供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气人、用气人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气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城市供用气合同2

  城市供用气合同正文: 供气人:______用气人:______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城市供用气合同。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四)用气数量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合同范本《城市供用气合同》。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二)供气质量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城市供用气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____》、《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的地址、气用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____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____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 时止;或者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____”;“人工煤气____”;“液化气____”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 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衡;________ 或者_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 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 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日前采取:____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_____。

  第四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煤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更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量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 用气人:____

  (盖章) (盖章)

  住所:____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账号:____ 账号: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城市供用气合同4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燃气计量表;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衡;或者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用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城市供用气合同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__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313号令,国家经贸委20__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20__年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列》规定,为确保安全、环保*稳输供气,供用双方本着“管理责任依照产权界定”的原则,就配气站、输气管线等供、用气设施各自管理的安全、环保责任等问题进行友好、*等的协商,达成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供用气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安全环保责任划分

  以用方接气点________________站计量交接装置下游闸阀的出口法兰下端或出口管道焊缝上端为天然气安全、环保交接点,以此来划分安全、环保责任区。交接点前为供方安全环保责任区;交接点后为用方安全、环保责任区。接气点前属于用方产权长输管线

  为用方安全、环保责任区。

  二、供方管理责任

  1.负责责任区的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输气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并进行演练。

  2.根据输气量和季节变化,及时准确地调整各项工艺参数,避免天然气管道的超压运行。

  3.如需在用方投资的长输管线上发展新用户,应与用方协商,征得用方(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承担供方责任区内天然气事故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三、用方管理责任

  1.负责用方管理的安全、环保责任区域内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更换,使之保持完好,确保能安全*稳运行。针对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可能存在的破裂、泄漏、着火等安全、环保事故风险,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和储备必要的物质器材,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并不定期组织演练。民用气应设立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险电话。

  2.应与管道途径的城建规划、公路、铁路、气象、水文和**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意识,避免或减轻因建设施工、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并将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途径区域情况,报当地**城建规划部门备案。

  3.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用气常识宣传活动和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燃气公司应对管道天然气进行连续加臭处理,对末端臭气进行检测。

  4.未经供方同意,不得擅自在输气管线上开口发展新用户,不得私拉乱接,若有新增用气量需征得供方同意,若有违反,供方有权采取减停气措施。

  5.承担用方责任区内天然气事故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6.由于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用方必须取得所属**管理部门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照,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7.用方供气区域:用方须在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批复同意的供气区域,且在本协议签订前经供方同意已供气的区域内进行转供气。截至本协议签订前用方转供气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

  8.未经供方同意,用方不得自行改变用气类型、性质、地点、范围和供气区域;否则,供方有权对用方采取减气或停气措施。若用方需要改变用气类别、性质、范围和供气区域,均须事先征得供方同意并协商签订不愁协议和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实施。

  9.用方应设置供用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若有,制定安全用气、用气实施管理检修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天然气的有关安全规范和规定用气。

  10.用方天然气输配设施及输气管线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

  11.用方输配气设施、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新(改)、扩建输配气、燃气工程安全设施必须经专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用方应组织编制输配气、燃气设备各类突发事故的燃气应急预案和抢修方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组织抢修。

  1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列》的规定,用方应依照当地燃气发展规划从事经营活动。用方在发展燃气用户时,应按燃气发展规划中的燃气气源、供方有计划同意的供应量的基础上合理发展新的燃气用户。对用方超过供方有计划同意的供应量,超规模发展市场而造成供气不足等相关问题及后果,由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14.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列》的规定,用方应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城镇燃气调峰设施建设和调峰责任由城镇燃气公司负责。城镇燃气公司必须落实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妥善解决用气量的调峰和应急问题,自行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设施和第二应急气源,并应切实投入运行,以确保*稳用气和输气管网的安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由用方承担责任。

  四、临时检修和抢修因供方产输气相关设施或用方用气相关设施出现改造、碰管等需要临时停气检修的,应提前__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另一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因供方产输气相关设施或用方用气相关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突发故障需临时减停气抢修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另一方。

  五、当供方发现用方管线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减停气,直至用方消除安全隐患为止。

  六、其它

  1.供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天然气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气款的结算和付款办法:

  (1)气款结算实行先款后气方式。用方每次先预付一个结算期,即________天的气款,预付金额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供方以天然气交接点计量值为气款结算依据,供方在次月____日按月向用气方出具气款发票。

  (3)供方在一个结算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的____日以前,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用方预付下期气款,用方应在上一结算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之日前预付下期气款(原预付款有节余的应补齐一个结束期气款)。若在上一结束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之日,供方未收到用方预付的下期气款,供方将不通知用方,并从用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方负责。

  七、争议的解决

  1.双方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发生争议或分歧应首先协商解决,难以协商解决的,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则上随供用天然气的终止而终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精选二十篇)(扩展3)

——供用气合同菁选

供用气合同14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用气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用气合同1

  城市供用气合同正文: 供气人:______用气人:______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城市供用气合同。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四)用气数量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合同范本《城市供用气合同》。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二)供气质量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 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一个结算周期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均月用气量或本年_______月*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 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 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3

  用气人(甲方):

  供气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手续

  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燃气供用气登记手续。

  2.乙方为甲方办理用气手续时,应当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告知甲方;

  乙方在审核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约期由乙方上门进行现场用气设备检测、验收。乙方应当自现场用气设备验收合格后予以供气。

  3.在用气设备通过乙方验收合格前,甲方不得使用燃气。

  第二条 用气基本情况

  1.用气地点: 。

  2.燃气种类:□天然气 □人工煤气

  第三条 供气质量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 燃气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燃气基准价格为: 元(RMB)/标准立方米,实际价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供气气源种类发生变化时,则按照新气源价格执行。

  2.空置容量费:甲方的月用气金额少于 元的,乙方将向甲方收取空置容量费,凡按空置容量费收取的金额,以后不在其燃气实用抄见数中增减。在合同执行期内,若遇空置容量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将按最新的标准执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管理部门调整燃气价格,则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执行。

  4.乙方用抄表方式计量燃气费的,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乙方应当在抄表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派送付费账单。甲方应当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甲方如使用IC卡燃气计量表,应当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5.体积修正:基表读数只是工况读数,与用户结算用气量需要折算成标准立方米。具体如下:

  (1)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已安装了体积修正仪,修正仪将按标准状态进行体积修正。

  (2)若买方的用气计量装置未安装体积修正仪,则需按计量相关规定进行体积修正。

  (3)按现行国家天然气标准(GB17820-20xx),天然气气体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第五条 燃气计量与计量器具

  1.为保证甲方正常用气以及燃气计量器具计量准确,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用气设备的流量配置相应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具体如下:

  (1)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小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乙方可以为甲方调换适合其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用气设备流量大于在线燃气计量器具的额定流量时,甲方应当向乙方申请调换适合用气设备流量的燃气计量器具,若甲方拒绝调换燃气计量器具且可能影响供气安全的,乙方可以不予供气。

  2.为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精度,乙方应当按国家计量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中的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到期检定、调换,甲方应当给予配合。

  3.双方对燃气计量器具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可向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负责维修或更换燃气计量器具;经检定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提出检定要求方承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燃气费,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4.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计量器具损坏或计量不准确的,甲方应当立即告知乙方更换并承担更换费用,由此计量误差给乙方造成的燃气费损失,甲方应当补足。

  5.燃气计量器具(包括与计量有关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管理权属乙方。甲方应当予以相应配合。

  6.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每个抄表周期抄见燃气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见表与抄表,乙方将按估算值收费,并按实际使用量多退少补。

  7.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的,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并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燃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计量,乙方无法现场修复的,乙方经审核后确认后,并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临时应急供气措施,甲方不得擅自采取临时用气手段。乙方采取临时供气措施确保甲方正常使用燃气后,乙方对甲方在临时应急供气期间的燃气使用量进行补收。

  第六条 用气责任和用气安全

  1.甲乙双方承诺供用气行为遵守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遵守各项关于安全使用燃气的规定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因甲方对燃气压力提出特定需求而在燃气计量表前所配置的专用调压器及附属设施,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偿的维护和更新服务。

  3.甲方不经过计量表使用燃气、改变甚至损坏乙方的燃气设施,由此导致燃气安全事故及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安排专职人员上门实施安全检查。乙方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甲方应当配合。

  5.安全检查后,乙方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签字确认。

  6.甲方需在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乙方可不予供气。

  甲方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强制检定,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转告乙方备案。乙方对此检测结果不负核实义务。乙方仅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决定是否予以供气。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安排人员接受技术指导,熟练掌握燃气设施、用气设备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使用设备。因甲方未按照上述规定使用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到乙方发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甲方不得擅自操作室内公用燃气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自行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甲方有变更燃气用途、改装、拆除、过户或变更用气量、变更用气设备、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需求时,应当向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发现燃气设施、用气设备有泄漏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修。

  6.甲方应对乙方根据**要求采取的控制供气措施予以配合。

  7.乙方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向甲方发放安全用气的指导材料,指导甲方安全用气;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用气,发现甲方有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的,有权劝阻、制止,将甲方行为记入用户档案,并向燃气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8.对于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改正;拒不改正的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采取暂停供气措施,并有权向甲方追缴相关费用。

  9.乙方发现甲方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书面告知后甲方仍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危及公共安全的,乙方有权采取暂停供气措施。

  10.乙方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降低供气压力。乙方如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

  11.乙方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接受报修,并按照承诺时限进行现场处置。

  12.甲方有公用燃气阀门的,乙方应当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期缴纳燃气费,逾期不缴纳的,乙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的违约金。经乙方催交后,甲方逾期 日仍不缴纳燃气费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甲方支付燃气费、违约金、管道复接费后,乙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2.因乙方原因发生停气、燃气质量等事故,给甲方造**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下行为被视作严重违约行为:甲方破坏燃气设施、甲方超期欠费、甲方擅自改变用气性质;破坏燃气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盗用燃气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方式处理: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至甲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改变用气性质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供用气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用气人(签章): 供气人(签章):

  组织代码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用气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日)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 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

  第五条 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 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 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 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26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 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 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公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气合同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XXXXXXXXXXXXXXX

  用气人:XXXXXXXXXXXXXXX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XXXXXXXXXX(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XXXXXXXXXXX

  (三)用气性质为XXXXXXXXXXX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XXXX立方米/年(吨/年);XXXX立方米/月(吨/月);XXXX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XXXXXXXX。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XXXXXXXXXX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XXXXXX时起至XXXXXX时止;或者XXXXXX。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3.供气人保证在XXXX前气压大于等于XXXX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XXXX**XXXX(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XXXX元/立方米;人工煤气XXXX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XXXX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XXXX燃气计量表;XXXXIC卡燃气计量;XXXX衡;或者XXXX。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XXXXXX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XXXXXX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XXXXXX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XXXXXXX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XXXX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XXXX年,从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XXXXXXXXX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XX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供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用气人

  (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用气合同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__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313号令,国家经贸委20__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20__年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列》规定,为确保安全、环保*稳输供气,供用双方本着“管理责任依照产权界定”的原则,就配气站、输气管线等供、用气设施各自管理的安全、环保责任等问题进行友好、*等的协商,达成本协议,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供用气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安全环保责任划分

  以用方接气点________________站计量交接装置下游闸阀的出口法兰下端或出口管道焊缝上端为天然气安全、环保交接点,以此来划分安全、环保责任区。交接点前为供方安全环保责任区;交接点后为用方安全、环保责任区。接气点前属于用方产权长输管线

  为用方安全、环保责任区。

  二、供方管理责任

  1.负责责任区的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输气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并进行演练。

  2.根据输气量和季节变化,及时准确地调整各项工艺参数,避免天然气管道的超压运行。

  3.如需在用方投资的.长输管线上发展新用户,应与用方协商,征得用方(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承担供方责任区内天然气事故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三、用方管理责任

  1.负责用方管理的安全、环保责任区域内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更换,使之保持完好,确保能安全*稳运行。针对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可能存在的破裂、泄漏、着火等安全、环保事故风险,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和储备必要的物质器材,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并不定期组织演练。民用气应设立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险电话。

  2.应与管道途径的城建规划、公路、铁路、气象、水文和**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意识,避免或减轻因建设施工、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并将输配气设施及输气管线途径区域情况,报当地**城建规划部门备案。

  3.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用气常识宣传活动和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燃气公司应对管道天然气进行连续加臭处理,对末端臭气进行检测。

  4.未经供方同意,不得擅自在输气管线上开口发展新用户,不得私拉乱接,若有新增用气量需征得供方同意,若有违反,供方有权采取减停气措施。

  5.承担用方责任区内天然气事故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

  6.由于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用方必须取得所属**管理部门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照,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7.用方供气区域:用方须在地方人民**燃气管理部门批复同意的供气区域,且在本协议签订前经供方同意已供气的区域内进行转供气。截至本协议签订前用方转供气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

  8.未经供方同意,用方不得自行改变用气类型、性质、地点、范围和供气区域;否则,供方有权对用方采取减气或停气措施。若用方需要改变用气类别、性质、范围和供气区域,均须事先征得供方同意并协商签订不愁协议和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实施。

  9.用方应设置供用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若有,制定安全用气、用气实施管理检修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天然气的有关安全规范和规定用气。

  10.用方天然气输配设施及输气管线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

  11.用方输配气设施、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新(改)、扩建输配气、燃气工程安全设施必须经专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用方应组织编制输配气、燃气设备各类突发事故的燃气应急预案和抢修方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组织抢修。

  1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列》的规定,用方应依照当地燃气发展规划从事经营活动。用方在发展燃气用户时,应按燃气发展规划中的燃气气源、供方有计划同意的供应量的基础上合理发展新的燃气用户。对用方超过供方有计划同意的供应量,超规模发展市场而造成供气不足等相关问题及后果,由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14.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列》的规定,用方应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城镇燃气调峰设施建设和调峰责任由城镇燃气公司负责。城镇燃气公司必须落实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妥善解决用气量的调峰和应急问题,自行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设施和第二应急气源,并应切实投入运行,以确保*稳用气和输气管网的安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由用方承担责任。

  四、临时检修和抢修因供方产输气相关设施或用方用气相关设施出现改造、碰管等需要临时停气检修的,应提前__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另一方,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因供方产输气相关设施或用方用气相关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突发故障需临时减停气抢修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另一方。

  五、当供方发现用方管线或用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减停气,直至用方消除安全隐患为止。

  六、其它

  1.供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天然气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气款的结算和付款办法:

  (1)气款结算实行先款后气方式。用方每次先预付一个结算期,即________天的气款,预付金额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供方以天然气交接点计量值为气款结算依据,供方在次月____日按月向用气方出具气款发票。

  (3)供方在一个结算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的____日以前,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用方预付下期气款,用方应在上一结算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之日前预付下期气款(原预付款有节余的应补齐一个结束期气款)。若在上一结束期结束或预计气款用完之日,供方未收到用方预付的下期气款,供方将不通知用方,并从用方预付气款用完之时停止供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方负责。

  七、争议的解决

  1.双方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发生争议或分歧应首先协商解决,难以协商解决的,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则上随供用天然气的终止而终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7

  合同编号:

  供气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用气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为了保证计划用气和安全用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其他法规和国家有关计划,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执行。

  一、供气地点

  供气压力

  供气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计量方式。

  二、供气类型与配套费

  1.供气人供给用气人______类型的燃气。

  2.用气人应向供气人交纳供气配套费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三、施工

  供气管道、设施的施工由供气人承担,供气人必须雇佣有燃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燃气工程的建设、安装,保证施工质量。用气人自行购置、安装的燃气设施必须经过供气人的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施工费用由供气人承担。

  四、增装与变更用气

  用气人需增装用气设施,扩大用气量,必须向供气人提出申请,由供气人审查以后,根据国家计划及安全用气的原则,结合供气能力,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如同意,用气人须交纳相应的配套费,供气人才予施工、供气。

  用气人如需变更用气的时间、压力、气量、燃气类型,须事先通知供气人。用气人如需变更用气地点,按新装用气办理手续。

  五、维修与服务

  供气人应建立维修维护制度,及时排除、处理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保证正常供气。

  供气人应当公告维修电话,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接到维修电话,必须立即行动。

  六、安全供用气

  1.供气人应当建立安全检查、事故抢修等制度,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备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等。

  供气人应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或接到燃气设施事故报告时,应立即组织抢修抢险。

  供气人应制定有关安全使用规则,宣传安全使用常识,对用气人进行安全用气的指导。

  2.用气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等。

  用气人使用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经供气人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用气人发现燃气泄漏等燃气事故,必须立即向供气人报告。用气人必须遵守供气人制订的安全用气规则。

  七、收费

  用气人应按每立方米燃气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向供气人交纳气费。

  交费日期为_______________ 。

  交费方法 _______________。

  交费地址 _______________(代收行地址)

  八、其他约定

  九、违约责任

  1.供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供气压力、时间、供气量供气,除应纠正错误,按合同规定供气外,还应赔偿给用气人造成的损失。

  由于供气人的过错,造成用气人燃气事故的,应赔偿给用气人造成的损失。

  2.用气人不按时交纳气费,供气人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人收取应交燃气费的0.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供气人有权中止供气。

  用气人违反合同规定,不安全使用燃气,供气人可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中止供气。用气人擅自向他人转供气的,供气人有权制止,并可处用气人擅自供气量气费倍罚款。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时间、用气量用气,造成供气人设施损坏及其他事故的,应赔偿损失。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气人和用气人各执一份,燃气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供气人(签章):用气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供用气合同8

  供气人:______

  用气人: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用气人(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气合同9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气人: (甲方)

  用气人: (乙方)

  为了明确供气人(以下简称甲方)和用气人(以下简称乙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性质、用气设备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

  (二)用气性质为:

  (三)乙方用气设备明细:

  燃气设备名称及型号单位数量供气压力(pa)耗气量(m3/h)日运行时间(h)

  日用气量(m3)

  (四).甲方安装设备及材料:

  主要设备及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五)用气数量:

  1、用气量: 立方米/月; 立方米/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气源供应紧张时段,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限时、限量和停商业、集体、工业等保民用供气方式。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甲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乙方供气。

  (二)供气质量:甲方所供天然气气质执行GB17820—1999《天然气》Ⅱ类标准。

  第三条 开户费用、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开户费总金额为: 元,(大写: ) 。

  (二)用气价格甲方根据乙方的用气性质,按照 石柱县 **物价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按: 元/立方米收取天然气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供用天然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供用天然气的计量器具为 天然气普通计量表; / IC卡天然气计量;或者 /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四) 供用天然气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天然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

  ( 五) 气费结算方式

  (1)使用普通表或流量计计量器具的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采取数据:每月申购的用气量不得超过双方核定的月最大用气量。

  (2)经双方协商一致,使用流量计器具的用气人,流量计送检期间的计量以下两个方法可任选一个方法计量:

  A、以上一个月的抄表量为基础,按季节递增或递减10%计算气量。

  B、大型工业用户由乙方购买一台备用流量计,用于流量计维修和送检期间的计量。

  (3)使用普通表或流量计计量的用气人于每月 10 日前采取数据:到甲方收费处现金 方式交费。天然气气款按月结算(每月10至20结算)。结算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天然气销售发票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 天然气设施使用与维护管理

  (一)天然气设施以甲方收费结算计量气表为界,气表前的设施由甲方维护管理,气表后的设施由乙方维护管理或有偿委托甲方维护管理,气表由甲方负责操作,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天然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膜式天然气气表使用期限不超过8年。使用时间未超过8年的气表出现损坏不能正常计量的,由甲方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8年后换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流量计两年一检,费用由乙方出,甲方负责送检和拆、装流量计工作;对检验不合格需更换流量计的由乙方负责费用。

  (四)乙方使用的天然气器具,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检验合格证,除居民家用天然气灶具外,均应由具有燃气安装、维修资格的单位和持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上岗证的人员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乙方户内装修不应妨碍天然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乙方需要更换、迁移或者拆除天然气设施时,应当向甲方申请。甲方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天然气 ,有权制止乙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私拉乱接、私自改变用气性质。

  (三)乙方逾期不交天然气气费,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收取应缴气费总额0.3% /日的违约金。

  (四)乙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 、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天然气气费的,甲方有权中断供气。

  (五)乙方若违法、严重违章使用天然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中断供气。

  (六)甲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制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甲方应及时抢修。

  (七)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乙方供气。并对乙方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和培训。

  (八)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乙方的报修、气费查询、咨询等。遇有供气设施损坏或其它险情时,甲方应当及时抢修。

  (九)甲方应当持证进户安全检查、抄表,并准确抄验气表读数,如错抄、漏抄气量、或气量计算有误,应当及时纠正。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乙方提供天然气 。

  (二)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天然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乙方在使用中若发生故障,须及时向甲方24小时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为: 73347999 )报告,以便甲方及时维修。

  (五)按照合同约定交天然气气费和因乙方逾期未交气费而产生违约金。

  (六)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和使用性质使用天然气 。

  (七)乙方变更户主,应在1个月内与变更后户主一同到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供气合同;乙方暂停用气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应在停气前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由甲方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八)乙方不得用不正当手段用气、擅自改变用气性质、范围或转供天然气、拖欠气费、拒绝甲方持证工作人员进户抄表或检查用气安全和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天然气设施或器具及改变天然气设施原始安装状态或损害天然气设施等违反天然气用气管理和安全使用规定行为。

  (九)乙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在管网上进行接管、碰口接气等施工作业和经批准的天然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供气,应当向乙方支付月正常用气量天然气 气费0.3%的.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气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应交气费的0.3%的违约金;超过交费日期1个月仍不交气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供气;当乙方交齐气费和违约金后,由甲方恢复供气。中止对供气超过3个月,乙方仍不交气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供用气合同,并拆除供气设施;乙方申请重新安装时,应当交齐欠费后,另行办理入户安装手续,并重新签订供气合同。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私自改变用气性质、使用范围 ,除补交气费差价、拆除违规设施外,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入户安装费金额的2至5倍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天然气,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八、九项约定,不接受处理的,甲方可中止对乙方供气。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为3年,从签约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内,双方都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合同期满后,又对其无异议,本合同可延续有效期。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乙方需要变更用气性质,扩大用气范围,暂停或停止用气,迁移用气地址,均应事先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乙方连续12个月不用气,也不办理暂停用气手续时,甲方即可终止合同。

  (三)乙方违章用气,制止无效,甲方可以停止供气,终止合同。

  (四)甲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当提前1 个月通知乙方,重新签订。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 气 人: 用 气 人:

  (盖 章):       (盖 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签 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

  (签字)    (签 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供用气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安全责任,根据《合同法》及《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液化气钢瓶需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钢瓶同样需经检验合格,甲方方可供气。

  3.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的指导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员接受指导和在相关文件签字并进行整改的义务。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设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储等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操作者应持证上岗,遵章守纪、规范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气时如发现漏气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泄漏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场协助维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气和钢瓶存在问题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有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等其他原因而引发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同步,销售合同到期,本协议自行终止。

  9.其他事项:甲方已将安全用气告知书、液化气安全使用指导、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指导文件交于乙方。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供用气合同11

  供气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客服电话:____________

  抢修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气供应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公用性特征,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管道燃气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管道天然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供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严格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专用条款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

  (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

  (二)用气种类为:管道天然气

  (三)用气性质为: 居民用气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立方米):按表计量。

  2、用气调峰的约定: 视门站压力提前12小时预报通知。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

  (二)气源保障方式

  1、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南宁-大化-马山-都安支线)

  2、CNG(压缩天然气)

  3、LNG(液化天然气)

  (三)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一GB 17820-20__)”。

  2、双方约定以供气人上游气质标准执行:民用气总硫或硫化氢技术指标达二类标准。

  3、供气人保证用气人灶具前气压等于或大于 1.8 千帕(0.0018兆帕或1800帕)。

  第三条 报装流程及实施细则

  (一)、用气原则:用气人按照“自愿报装、贷款开户”原则合法用气。

  (二)、报装程序

  1、用气人持有效身份证、(农村信用联社)银行卡、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社区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到供气人处填写《“燃气贷”意向安装签约单》、《”燃气贷”安装及供用气合同》和《用气承诺书》。

  2、用气人完结上述第1条后,由供气人负责对接农信银行并上交《“燃气贷”意向安装签约单》。农信据单核对查并通知供气人签约《“燃气贷”合同》。

  3、供气人根据农信提供的《“燃气贷”签约清单表》,负责对用气人用气点进行勘察设计、燃气设施(中低压燃气管道、调压设施、燃气计量表、灶具)安装并通气点火。用气人在通气点火前需进行IC卡充值。

  4、注解:

  (1).户:指同一产权房,同一楼层内燃气设施标准配备范围为:“一户一表、一厨一卫”区域(即2个用气点)。

  (2).以外墙立管分户“入户管”起计,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5米管道的免费安装量,超量部分管材(管件)费用则由用气人按供气人定价标准按实收方计价

  承担。

  (3).3楼以上超高楼层按100元/层递增计收超高施工费。

  (三)报装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格[20__]38号)并结合供气人成本实际,供用气双方同意管道燃气小区工程安装费标准为人民币 3000 元(大写:叁仟元/户)。

  (四)、容量气价

  依据用气人配套计量表规格,供气人按120元/立方标准计收。

  (五)、 “燃气贷”条款

  (1)贷款主体资格:都安自治县常住居民;非银行信用黑名单人员。

  (2)贷款总额:小区工程安装费3000元/户;容量气价300元/户,燃气灶具或热水器由用气人自行选配并自行确定是否纳入贷款总额。但安装类材料不在本合同之列,现场按实收方并按标准计缴。

  (3)贷款期限:3年,免息到期还贷。

  (4)贷款利息支付主体:供气人。即用气人3年贷款期限内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由供气人负责支付,3年期限到期后用气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向广西都安农村信用联社履行归还本金的义务。

  第四条 用气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民用气价

  1、价格: 3.77 元/立方米。

  2、原则按河池市(都安县)物价局审定价格执行。

  3、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门站价格调增调减时,原则同步遵照执行调整。

  (二)燃气计量

  1、计量器具: IC卡膜式燃气计量表。

  2、检定单位: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所)。

  3、计量表型号:J2.5智能型 。

  (三)、结算方式

  1、结算原则:先款后气,充值用气。

  2、结算公式:气费=用气量×气价

  3、充值最迟时点:当用气人发现智能气表报警“气量不足”时,应主动前往供气人营业大厅交费充值。

  第五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楼栋竖管分户三通。但用气人在未向银行还清贷款总额前,其所有燃气设施产权均归属供气人,用气人仅享有自购燃具资产产权。

  (二)维护管理

  1、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产权归供气人,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2、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产权归用气人,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属供用气双方真实意思的客观表述,未存任何歧义发生,双方就条款的认知、理解和执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本合同自生效日起,在供气人特许经营期限内均有效。

  第七条 合同备案、份数及生效

  1、合同备案:本合同备案号: GX-451228-20190004 。

  2、合同份数: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第二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约后,用气人享受入户安装燃气设施的权利;

  2、享受供气人配置使用区域供气管网、楼栋调压设施、入户燃气管道、燃气设备和IC卡智能燃气计量表(含IC卡)的权利;

  3、享有按国家相关标准自行选购天然气燃烧器具的权利;

  4、享有就燃气使用费、燃气专业服务事项向供气人进行监督、咨询的权利;

  5、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有申请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的权利;

  6、有权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燃气质量向用气人提供优质燃气的权利;

  7、享有按照合同使用地点和使用性质依约使用燃气和享受燃气供气人专业服务的权利。

  8、用气人因未按国家、省、市和县等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燃气、或应急处置不当而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用气人有依约依法全额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义务。

  9、用气人有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和《安全用气承诺书》的义务。

  10、用气人有配合供气人实施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和计量采集的义务。

  11、用气人对燃气泄漏有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的义务。

  12、用气人对供气设施具有维护义务;对破坏和毁损燃气设施的行为具有举报义务。

  13、用气人对贷购燃器具具有维护保养义务,一旦用气人违约,具有必须向供气人照价赔偿的义务。

  14、用气人具有3年到期还贷的义务。

  15、用气人无条件接受银行对其到期还贷失信行为的处罚决定(如包括但不限于如列入失信黑名单等)且不得抗辩。

  第二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供气人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用气安全。

  2、监督引导用气人合法使用管道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擅自变更用气地址和擅自改变用气性质。

  3、用气人因违规使用燃气设施或者燃烧器具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事故或导致区域燃气设施损害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4、供气人在告知用气人的前提下,享有入户实施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的权利。

  5、供气人因供气设施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降压乃至中断供气时(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除外)时,应提前48小时给予以公告或通过电话、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向用气人予以通知。因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导致市政设施受损、第三方野蛮施工导致燃气主管网受损)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6、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7、用气人不得擅自变更用气地点、用气性质或私拉乱接,否则供气人有权停止供气并对其造成的相关损失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供气人有权要求用气人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户资料,并对用户资料承有保密义务。若因用气人向供气人提供虚假、无效资料或用气场所不符合燃气设计、安装、安全使用、规范管理等相关规定,供气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中断供气。

  9、按《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__)》,供气人对用气人使用的燃气设施享有安全监督、检查和判废权。

  10、供气人享有优先使用已建燃气管道的权利。

  11、供气人针对用气人到期还贷失信的事实行为,具有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拆除所有燃气设施的权利,用气人不得阻止与抗辩。

  第三条 安全用气及管理

  1、用气人的燃气设施首次使用前,应由供气人派人检查并实施通气点火,用气人不得自行点火。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自行负责。

  2、用气人一旦发现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应积极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并迅速通知供气人(抢修电话:),供气人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抢修。

  3、用气人需加强自身用气设施(含管道)的常态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完整。未经查实致留安全隐患,导致燃具发生燃烧、爆炸、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或造成供气人燃气设施毁损,用气人理当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用气人需确保用气点的通风换气次数,严禁封闭用气区域。做好用气区域内水管、电线与开关的合理布局设置并确保必须设有通风窗口,杜绝安全隐患。

  5、用气人厨房操作时,需确保人员在岗,严禁锅内高温热油(热汤)外泄(或外溅)导致天然气软管或电线受热、爆燃,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负责承担。

  6、供气人负责对用气人实施至少1次/年的'入户安全检查,用气人必须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或拒绝供气人入室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包括但不限于用气人私拉乱接、违规使用“三无产品”,判废燃具、违法转供气、存在泄漏隐患等,供气人有权立即停止供气,用气人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

  7、用气人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燃气器具,保证用气安全并承诺禁止发生下列行为,否则供气人将作停气整治处理。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或在同一空间使用两种气源。

  (6)、盗用燃气;

  (7)、改变燃气用途或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8)、向城市燃气管道内充入非天然气介质;

  (9)、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如封闭气表);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用气人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对燃烧器具及输气软管等配件的安全使用年限标准及时进行更新,确保燃气设施无隐患。

  9、供气人已向用气人提供《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燃气设施保养和事故紧急处置等常识。用气人应详细阅读《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手册》,严格按规定使用操作。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用气人负责。

  10、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及应急抢险热线:。

  第四条 权益约束

  1、供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由于供气人燃气供应气压超标,给用气人造成安全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室内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重大抢险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用气人的权益约束

  (1)、用气人因逾期充值燃气费而导致燃气计量表自动停气的,由用气人自行承担。

  (2)、用气人未按相关规定安全用气,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或致供气人燃气设施受损的,用气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用气人因病故、意外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法到期履行银行债务者,则由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实际使用人或直接受益人承担偿还义务。

  (4)3年期满,用气人因故违约不能到期履行银行债务,供气人有权单方解除《供用气合同》并中断供气,而因用气人贷款购置的燃气器具,则需按签约时标定的售卖价格向供气人按实结算支付。

  第五条 贸易计量

  供气人向用气人提供的天然气计量表为IC计量表,该计量表就缴费和充值为供用气双方提供便利的同时,其电子数显控制部分会因为磁场、异常气温、室内高温高湿等原因,导致极少比例的IC计量表显示异常或阀门失控。为明晰供用气双方的贸易计量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一事一议、公*公正”原则,对涉及表显误差或控制阀失灵时,供用气双方均愿尊重客观实际,按以下条款执行。

  1、当IC卡燃气计量表电子数显失效,导致用气人充值购气插卡后,IC卡表未能准确显示充值对应气量,正常用气时出现数显乱码状况。则供气人同意,根据IC计量表故障事实,依照“等价有偿”原则,对用气人的充值气量按机械表读数进行补偿或修正,避免用气人因智能数显错误带来的气量损失。

  2、当IC卡燃气计量表电子控制部分出现异常,表阀不能受控关闭,其特征为IC卡表显示为负数、甚至乱码状况时,用气人在已超充值气量状态下,仍能持续用气。则用气人同意根据故障事实依照“等价有偿”原则,对实际发生的用气数量对供气人进行清偿,用气人清偿的标准按机械表计量读数执行(机械表显示的实际用气数量减去用气人的购气总量,即为用气人应补缴的气费款)。

  3、天然气计量设施作为用气人房屋附属设施,用气人应关注并有向供气人即时反应燃气计量表故障的义务,用气人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补偿或清偿应缴纳的天然气使用费。供气人也不得以IC燃气表发生故障为由拒绝为用气人修正或补足气量。

  4、IC计量表出现故障时,经供气人积极修复无效时,用气人有权要求供气人更换同规格的智能计量表;家庭用智能计量表应属用气人监护,计量表遭人为暴力破坏后用气人产生的气量损失不在此例。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 都安县燃气主管机构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提交都安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合同效力

  1、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同属《“燃气贷”安装及供用气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归广西都安国立燃气有限公司。

  供气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煤气正常进行,明确供用煤气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供气人可供气量:

  _________

  第二条用气人用气计划量、用气主要时间、用气方式:

  _________

  第三条供、用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的安全规程及双方约定的.安全义务分配:

  _________

  第四条设备安装情况及费用承担:

  _________

  第五条煤气计量装置的安装、使用和校验:

  _________

  第六条煤气费用的计算和结算时间、结算方式:

  _________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单位各一份备案。

  供气人:_________(签章)用气人: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13

  用气人(甲方:填写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产权房屋使用人):_________

  供气人(乙方:填写供气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家和本市燃气法规等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气地点、室内燃气燃烧器具、燃气计量表等情况

  1.用气地点:(填写到甲方楼门牌房间号)

  2.房屋用途:□自住□出租

  3.燃气燃烧器具、燃气计量表清单

  4.室内燃气管线现状:(按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内划√)

  □未作改动□乙方或乙方委托改动

  □甲方改动,乙方认为没有隐患□甲方改动,乙方认为存在安全隐患

  5.甲方安装技防装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甲方拟连续两年以上不使用燃气的,应提前3日告知乙方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第二条气源种类

  □天然气;□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其他

  乙方保证提供的气体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用气价格及结算方式

  1.价格:执行**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燃气价格。

  2.结算方式:

  □IC卡:甲方应按照乙方定期公告的预购气规定购买燃气。当IC卡燃气计量表的基表与IC卡控制器出现数据不同步时(基表故障除外),以基表计量为准。

  □抄表:乙方按照抄表通知提示的日期抄表,以燃气计量表的读数为依据结算每个计费周期的燃气费。甲方接到乙方账单后,应按照账单提示的期限、方式及金额缴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燃气计量装置维护、更新、检定责任

  1.甲方使用的燃气计量表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乙方无偿更换,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原因造成燃气计量表损坏的',甲方应承担表具维修或更换、安装费用。

  2.双方对燃气计量表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时,均可向具有法定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燃气计量表经检定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检定费用并负责维修或更换燃气计量表;经检定合格的,由申请方承担检定费用。在申请检定期间,甲方仍应按期足额缴纳燃气费,双方再根据检定结果退还或补缴错误计收部分的燃气费。

  第五条燃气设施安全巡检、维护、维修及更换责任

  1.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管道、阀门、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2.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阀门、附属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乙方应提供免费的周期性安全巡检,巡检周期为_____个月(不得超过24个月)。需进行维修和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签订时,最*一次安全巡检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乙方应提前____日在甲方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公示巡检时间并告知甲方留守。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公示时间进行安全巡检的,甲方应主动与乙方预约巡检时间;乙方未能按照公示时间进行安全巡检的,应再次主动与甲方预约巡检时间。

  4.甲方在承担费用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入户安全检查频次。

  5.乙方安全巡检人员上门服务时应主动亮明身份证明、证件。

  6.安全巡检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户内燃气管线、阀门、燃气计量表等是否有燃气泄漏;

  ②连接软管是否存在安装不符合标准及影响安全使用的情况;

  ③燃气燃烧器具是否属于淘汰产品,器具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④向甲方宣传燃气使用安全常识,介绍燃气安全使用防护技术和方法;

  ⑤甲方室内有公用燃气阀门的,乙方应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

  ⑥乙方应将检查结果告知甲方,就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建议;甲方应对整改建议签字确认。

  第六条安全用气责任

  1.甲方应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进行日常检查,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①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②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接地引线;

  ③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不合格、超过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燃气热水器、灶具、壁挂炉等自售出之日起,8年后不应再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

  ④擅自改动室内的燃气管线、阀门、计量表等设施,或包封燃气管线;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供用气安全的行为。

  2.甲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等故障或其他不安全隐患时,应随时向乙方报修。乙方应提供24小时报修值守服务;接到甲方关于室内燃气设施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报修时,乙方应不迟于甲方报修后____小时上门检查,其中对燃气泄漏的报修要立即安排人员上门核查、检修。

  3.乙方应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指导甲方安全使用燃气。

  4.甲方应了解燃气安全使用常识,配合乙方实施安全巡检作业,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设施设备。

  5.甲方对外出租、出借房屋时,应保证所提供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房屋使用人安全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本合同有关内容并应配合乙方的安全巡检作业。

  第七条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售气网点和营业场所等主动向甲方公示有关燃气安全、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承诺。

  2.乙方应在非售气服务时段提供24小时应急购气服务。

  3.乙方因计划检修、更换设施等情况需临时调整供气量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48小时在甲方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予以公示。

  4.甲方需要改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燃气管线、阀门等,应由乙方实施作业;甲方需要在燃气计量表后改动燃气管道、阀门及安装技防装置等,应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甲方改动需求符合规范要求的,作业单位应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上门服务时间,并按双方约定时间实施作业,按公示价格收取费用,承担作业质量责任。

  5.甲方有下列情形并经劝阻无效的,乙方在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后可采取限制或暂停供气措施。

  ①存在盗用燃气行为;

  ②拒绝乙方入户安全检查;

  ③拒不整改危及公共安全的燃气隐患;

  ④将生活用气擅自改为经营用气。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擅自拆改室内燃气设施、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拒绝乙方入户安全检查、拒绝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建议等行为,导致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给自身、其他用气人、乙方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除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不可抗力外,乙方停气、调整供气压力未按本合同约定提前公示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甲方擅自操作公用阀门造成乙方和其他用气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按照约定周期及作业内容进行安全巡检、发现甲方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存在安全隐患未向甲方书面告知,导致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给甲方、其他用气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甲方出租、出借住房,但没有证据证明已向房屋使用人告知安全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及本合同有关内容,对燃气事故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缴纳燃气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缴纳的,乙方在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后可采取限制或暂停供气措施,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___;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应及时恢复供气。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用气人和供气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并与对方解除本合同,燃气费用一并结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双方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燃气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24小时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用气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用气双方在供应和使用管道燃气中的权力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用气性质、供气方式、燃气质量和用气地址

  1.用气性质:家庭生活用气

  2.供气方式:管道输送。 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gb17820—1999。

  3.用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的价格、计量、结算及气费支付的方式

  1.燃气价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文件规定执行。

  2.燃气计量:计量设备为燃气流量计,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停止计量,用气量将按下列方式确定:①参照上次有效抄表数确定,②按*三个月有效抄表数的*均数确定。

  3.抄表结算:供气人采取每两个月抄表一次的办法与用气人进行结算。用气人应按照供气人送达的缴费通知单上注明的期限内付清当期燃气费。用气人如对抄表读数有异议,应先支付当期的燃气费,并在抄表后的7 个工作日内向供气人提出复核申请。

  4.缴费方式: 到供气人约定的银行、邮局并以银行、邮局规定的方式缴费,或到供气人所属客户服务中心缴费,或到约定的其他地点缴费。

  三、供、用气设施的维护管理

  1.燃气计量表设置在住宅内的,其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2. 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的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更新;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更新。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供气人

  1.遵守国家及地方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_________),为用气人提供咨询、报修、投诉等服务,

  3.依照相关法规有权向逾期缴纳燃气费的用气人收取滞纳金;用气人拒绝支付燃气费时,供气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停止供气。

  (二)用气人

  1.按照规定安全使用燃气;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不得使用与当地燃气不相适配的燃气器具。

  2.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

  3.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4.配合供气人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及时向供气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用气人应当按时缴纳燃气费,逾期缴纳燃气费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用气人、供气人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属于长期有效合同。用气人如将燃气设施依附的房产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用气人将继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由XX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①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用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供气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气人、用气人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用气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精选二十篇)(扩展4)

——供用气合同 (菁华9篇)

供用气合同1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日)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 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

  第五条 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 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 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 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26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 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 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公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的地址、气用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衡;________或者_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煤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更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量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4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时起至______时止;或者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燃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燃气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燃气计量表;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衡;或者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用气人

  (盖章):(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供用气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的地址、气用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衡;________或者_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煤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更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量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日)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 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

  第五条 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 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 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 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26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 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 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公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7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一个结算周期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均月用气量或本年月*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3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日)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 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

  第五条 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 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 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 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26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 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 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公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协调天然气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气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天然气,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供、用气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年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月(日)用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天然气的气质,一律以各油气田供气部门指定的用户接管点气质作为供气气质。用气人对气质若有特殊要求,经供气部门同意后,按其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四条 天然气按体积进行计量,天然气体积计算的状态标准为20摄氏度(293.15k),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巴(1标准大气压)。

  第五条 天然气流量计量按石油部部颁标准syl04—83《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执行。

  第六条 凡需要进行天然气流量计量标准测量的用气人,必须制定科学的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操作、维护等制度和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规程的要求,由计量部门对标准节流装置及计量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校核,以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第七条 在气量结算时,以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供用双方应定期对计量仪表进行检查校核。用气人对供气人的气量测量值有疑义时,可及时提出,并共同查找原因。在未查出之前,仍按供气人的测量值为准进行气量结算,用气人不得拒付。若供气人的气量测量确有错误,在查明原因并整改后,供气人应根据校正值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气量结算。

  第八条 供、用双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天然气计量的具体业务联系。当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计量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在调解或仲裁期间,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天然气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的井口气价,净化费和输气费。

  一、井口气价:目前按照石油部(87)油财字第247号《关于转发合同务院国发c1987)26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等四个部门关于在全国实行天然气商品量常数包干办法报告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即包干基数以内的商品气的井口气价暂按各地现行价格,超过包干犯基数的部分,井口气价每立方米按零点二六元价格结算。今后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均以国家批准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天然气的净化费:指为满足集输工艺生产需要和用户要求,对天然气进行脱油、脱水、脱硫等净化处理用费。此项费用按实际成本向用户结算。

  三、商品气的管输费:指根据商品气的管道输途距离的不同取不同的管输费。管输费的具体收费办法,由石油部制定。

  第十条 天然气款(包括井口气价,净化费和管输费)的结算办法,原则规定如下:

  一、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按日考核,按日结算。

  二、对日用气指标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气户,采用双方同意的时间办理结算。

  三、用户不按合同规定交付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供气部门可按合同规定对其加收罚金和违约金。罚金、违约金支出均由用户自有资金负担。

  第十一条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气款、净化费和管输费结算:

  一、对当地用户采用同城托收承付或支票结算。

  二、对异地用户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三、代理托收承付结算,即供气人各集气、配气站,可在附*银行代替其主管收款单位办理托收。

  第十二条 供气人按用气人的*均日用气指标(用户年用气指标除以扣除用气人计划检修期后的全年计划生产天数)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气计划用气,其过期的指标,供气人不予补足,因供气人的原因而影响的用气量,供气人应补足用气指标。

  当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供用气量时,供、用气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供气人及用气人的生产装置和设备检修时间,由供用双方根据气源生产及用户情况进行协商后作出统一时间安排,双方均应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 供、用气双方,任何一方因突发事故需要减少或停止供用气时,事故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公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代理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精选二十篇)(扩展5)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菁选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1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

  用气人: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 立方米/年(吨/年); 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 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_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时起至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___ 。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一Sy7514”;“人工煤气一GB13612”;“液化气一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 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 (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 燃气计量表; IC卡燃气计量; 衡;或者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 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 、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2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的地址、气用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 时止;或者_______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人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11174”标准。

  2.根据用气人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气人保证在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人根据用气人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 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衡;________ 或者________。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人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 ____为依据结算。

  3. 结算方式

  用气人于每月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人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人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用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五)供气人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人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煤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气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人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人。

  (六)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人供气。

  第六条 用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人提供燃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人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六)未经供气人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人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更供气计量装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人供气,应当向用气人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量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人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人,给用气人造成损失的,供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人受到损失的,供气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用气人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人造成损失的,用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用气人:(盖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煤气正常进行,明确供用煤气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供气人可供气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用气人用气计划量、用气主要时间、用气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供、用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的.安全规程及双方约定的安全义务分配: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设备安装情况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煤气计量装置的安装、使用和校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煤气费用的计算和结算时间、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一份备案。

  供气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用气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大城市供用气最新协议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和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供气方和用气方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天然气

  三、预计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_________立方米/月;_________立方米/日。

  第二条 供气方式、质量和压力

  一、供气方式:通过管道输送,全天_______小时连续供气。

  二、燃气质量:天然气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

  三、供气方保证调压箱或者流量计的出口压力不小于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用气的价格

  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用量,按照**物价部门公布的燃气定价规则执行。

  1.生活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2.机关团体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3.工商服务用气客户_______元/m3;

  其中锅炉用气实行季节性价格:每年冬季(12月至次年2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其余月份(3月至11月)的供气价格为_______元/m3。

  合同有效期内燃气价格调整,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与气费的支付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采用型号为_______燃气流量计。

  2.燃气的计量:双方以上述流量计的实际读数进行结算,单位为标准立方米。“标准立方米”指温度为二十摄氏度(20℃)、绝对压力为101.325千帕条件时干态燃气所占的各边长为1米的立方体积燃气量。

  3.采用按月抄表结算的办法,抄表后次日起_______日内用气人付清气费。若用气方需取得增值税发票,可在气费付清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供气方指定的部门领取。用气方如对抄表的`读数有异议,应在抄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流量计如出现故障或检修停止计量,停止计量期间的用气量按下例第_______方式确定:

  (1)上次抄表日起至发现停表日止的日历天数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2)最*一个结算周期的*均日用气量确定。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

  5.气费的支付:用气方在每月用气前,按月预计气费的______%计_______元支付气费,月末根据实际用气量结清全月气费。月预计气费可根据用气方上一年度*均月用气量或本年月*均计划用气量进行调整。

  6.气费支付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支付:

  (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

  (2)到供气方指定的地点部门交纳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 对日用气量超过_______nm3的大型工商用户的用气约定

  用气方充分理解天然气调峰运行的保供需求,用气人的用气设施应具备可以使用其他备用能源的能力,并自愿配合供气方采用其它备用能源以缓解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每年_______月至次年_______月或意外出现的高峰供气时期,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用气方应使用其他备用能源过渡或补充。

  第五条 供、用气设施管理权分界与维护、更新

  供、用燃气设施的管理以_______流量计_______为分界点,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更新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 供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有权对用气方的燃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二、有权制止用气方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气方供气。

  三、用气方逾期不交纳气费,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收取气费滞纳金。

  四、用气方燃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超使用范围用气的、或拒不交纳气费、气费滞纳金,供气方经市政公用部门批准,可以停止供气并不免除用气方继续履行付款的义务。

  五、供气方因燃气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确需降压或暂停供气的,应提前_______小时予以公告,告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或者燃气设施抢修等紧急情况,确需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及时告知用气方。

  六、供气方若转换气源时应在_______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将具体的转换事项事先告知用气方。

  七、供气方设置_______小时的客户咨询、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具体服务内容见营业厅服务承诺。

  第七条 用气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压力和质量向用气方供气。

  二、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义务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自身燃气器具符合相关规定、用气设施安全可靠。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按照合同约定的气费支付方式支付气费。

  五、用气方不得私自变动、更改、损害供气方的燃气设施,不得擅自变更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和私自向第三方转供燃气。

  六、有义务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气方的责任性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3.由于**行为而造成燃气停止供应、气压降低及气质低于合同标准,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气性质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2.用气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气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供气方加付所欠气费______%的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给供气方造**身、财产损失的,用气方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中的争议条款提请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气合同(精选二十篇)(扩展6)

——超市合同(精选二十篇)

  超市合同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保障法规,在双方*等自愿,协商一致下,签订本合同书并达成以下聘用合同细则: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

  2、乙方经业务培训,安全法制教育,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时间:

  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分配。

  四、工资待遇:

  工资为每月元,依据甲方超市效益情况和对超市所做贡献的多少进行适当的.增减。并在重大节日期间给予相应的补助。

  五、乙方违反有以下规定时,无论任何一条,甲方有权限时辞退,并给予处罚。

  (1)在甲方未知乙方未告,乙方负案在逃或有吸毒恶*参与恶势力团伙及其它经济纠纷遗留时,甲方有权限时辞退。

  (2)乙方在任聘期间,若不听从安排指挥,破坏损坏学校物品,乙方除接受处罚外,甲方有权限时辞退。

  (3)乙方在任职期内,泄露超市定价、进价机密,私自外借复印相关资料和学校证件、管理文案及利用学校名誉盈私兼做其它业务时,经核实,乙方除接受处罚外,甲方有权限时辞退。

  (4)乙方在任聘期内,凡出现截留学校货款、物品、挪用货款、私自哄抬降低价位,凡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经发现证实,除按学校受损金额双倍处罚外,甲方有权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追究担保人责任及法律责任,并扣发本月工资。

  (5)乙方在上班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外出或在下班、放假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6)乙方需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甲方的批准同意。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7)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之前想要辞退工作,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找一人代替其在甲方超市的工作,而且还需要签署至少一年的劳务合同,所代替之人需经甲方同意方可。

  六、乙方聘用期满,依据甲乙双方自愿另行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替写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合同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超市合同 2

  甲方:xx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商资料

  1、 甲方同意乙方(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所供商品在甲方所属门店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 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 乙方供货品牌为__________;系列共计___________单品,进 店单品数根据甲方不同门店情况由甲方确定,或以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 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 商品质量

  1、 乙方确保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及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 的相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 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服务、纠纷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和补偿。

  3、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及通知,给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 商品价格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企业的最低进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 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给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贰仟元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 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至少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调 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

  3、 乙方须全力支持对所供商品推广的促销活动,促销具体进价双方另行商定,乙方须在促销开始前五天将 甲方库存商品按现行促销进价调整,否则,原进价与促销进价的差额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四、 订货送货

  1、 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订单、QQ发送、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订货明细,均默认为有效订单,乙方保证 按订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门店,不以任何理由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拒绝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按每家门店每次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仟元的违约金,作为门店销售损失的补偿。

  2、 乙方所供有保质期的商品,乙方须送达甲方指定门店,距该商品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该保质期 总期限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采购人员同意,方可收货。

  3、 乙方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时______ 小时内,按订单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门店,每逾期一天(8小时以内 为半天,每满8小时为一天)甲方按订单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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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乙方保证单张订单到货率(到货单品数、数量、金额各项占比)均高于百分之九十五,否 则,甲方按订单 未到货金额的十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5、 乙方任何理由的延时送货、消减送货量、退换货不及时、保质期超期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6、 乙方预增加新品至甲方门店销售,须提前向甲方采购部提交增加新品申请及相关合法有效证件,未经甲 方许可配送至甲方门店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置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 退换货

  1、 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继 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继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承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 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处理。

  3、 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 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 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 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 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相关门店提出退换货,否 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理完毕

  7、 以上所有退换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须按要求将所有退换货清退完毕,每逾期一天甲方按 退换货总金额的三倍额度收取乙方违约金。

  8、 乙方未按要求清理的所有退换货,乙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所有退换货金额。

  六、货款对账结算

  1、 甲乙双方对账以甲方门店系统打印的《采购入库单》(须经甲方门店收货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员签字并加 盖甲方门店货物收讫章有效)为准,乙方原始送货票不做双方对账结算使用。

  2、 双方商定:乙方提交对账票据的时间为每月12日至16日。

  3、 双方商定:乙方与甲方对账时间为:每月25日至2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4、 双方商定:甲方财务给乙方安排付款时间为:每月15日至16日,逢节假日顺延一天或另行通知。

  5、 货款账期为_____________;A、15天; B、30天; C、45天; D、60天(国家规定60天内)。

  6、 货款对账方式选择: [ ] 按实际销售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 ] 按实际收货金额的约定账期到期后,乙方主动按约定时间送票、对账。

  7、 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方式:[ ]银行转账; [ ]转账支票;[ ]现金支付。

  8、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七天将结算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移交到甲方财务指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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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保证与承诺

  1、 考虑乙方所供商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向甲方交纳商品保证金_________万元,作为 对所供商品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理及相关**部门行政经济处罚等情况使用;商品保证金一经使用,乙方须在七天内补齐,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退换乙方剩余金额的商品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交纳商品保证金方式:[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 ]未付款票据。

  2、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合理损耗率(含丢失、自然消耗)为千分之三由乙方全部承担,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销售额每个自然月不低于_______万元,否则,甲方给乙方结算货款时扣 除当次货款金额______%作为对甲方门店的同期销售额损失的补偿。

  4、 为保障销售额持续上升,甲乙双方达成双赢,乙方保证每个月给甲方提供不低于两次促销活动,促销商 品的进价不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促销进价。

  5、 乙方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泄露至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 止合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乙方已交纳的商品保证金、所有费用等一概不退。并收取乙方不低于壹万元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公函、增值税票、发票等合法有效,违者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 不良后果及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2、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原因不能履约,则乙方赔偿甲方不低于壹万元的经济或名誉损失。

  3、 如乙方合同约定联系人与本司失去联系达六个月或甲方发送公函乙方无人回应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 设备、商品等进行处置和销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 1 )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订单送货,或所送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 2 ) 乙方所送商品在甲方店内连续四周销售额为零; ( 3 ) 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 4 )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换货、质量问题商品; ( 5 ) 乙方连续一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订单金额数量或单品数量)在15%及以上; ( 6 ) 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或未按约定安排促销活动; ( 7 ) 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在甲方场所有偷盗行为; ( 8 ) 乙方提供虚假经营证件证明、对账结算票据; ( 9 ) 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销售任务额或数量;(10) 乙方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或未按时送票、对账。

  5、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至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 同并将乙方所有设备、商品等清理出卖场,甲方对该设备、商品有直接处置权。

  6、 乙方所有违约金、费用无法正常按时支付或兑现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加收违约金和费用 总额百分之二十的滞纳金。

  九、 合同期限、终止、解除

  1、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如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主动与甲方采购人员洽谈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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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合同解除及清户程序按甲方统一程序办理。

  4、 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清户时,应与甲方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清户事宜,由采购人 员出具清户证明,并由各门店、采购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开始计算清户账期。

  5、 合同终止及单方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户手续满九十天后,按甲方财务时间对账清算货款。

  十、 一般性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订单、补充协议经乙方确认签字的 甲方通知、函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至解决,经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约 代 表: 签 约 代 表:

  手 机 号 码: 手 机 号 码:

  公 司 地 址: 公 司 地 址:

  电话 / 传真: 电话 / 传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银 行 账 号:

  签 约 日 期:xx年月日签 约 日 期:xx年月日

  超市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职 务

  企业性质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民族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省 县 乡(镇) 村(街道)

  邮编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合同期内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 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资待遇也随岗位变动而变化),乙方应服从安排,但该岗位应为乙方能够胜任之工作。乙方应敬业爱岗,按时保证卫生和缺货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工资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按月发放,不无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资,在合同期内乙方工资随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乙方工资加提成不得低于当年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甲乙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有权法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乙方必须服从。

  2、春节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员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资发放。

  3、丧假三天,婚假5天,如无故请假每月超过3天者,为自动辞职。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及超市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遵守与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全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或口头通知乙方,如续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全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3、如有意犯错,甲方有权开除并扣出当月工资及服装押金。

  4、辞职者,需提前15天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补贴、补助等其他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未能协商一致,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4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促销员的录用

  1.应聘促销的人员必须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谈吐文雅、身体健康、身高在______米以上。

  2.应聘人员必须要有累计半年以上的促销经验,必须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

  3.应聘人员必须有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4.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第三条 工作职责及劳动纪律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接待顾客热情、主动、耐心、礼貌、争取最佳服务。

  严格执行商品商品物价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商业道德。

  2.遵守超市、甲方、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前_____分钟到达超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下班交接班时,务必做好交接工作,以确保责任分明。

  3.不得在超市内抽烟、偷盗、吃东西、若有违犯,依照超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罚金由促销员个人承担。

  4.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一律服从所在超市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在上班时间做私事,查到一次罚款_____元,_____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5.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上班前搞好卫生和商品陈列,保持营业场地和货架的干净整齐。如果发现商品陈列混乱,卫生不好,使得营业场地杂乱者,一次罚款_____元,四次以上者给予解聘。

  6.3虚心认真地听取顾客的意见并及时地反馈信息,维护甲方形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7.爱岗敬业,熟悉产品知识及销售常识,以提高日常工作效率。

  8.促销员若发现商品价签错误,应立刻通知超市主管人员,及时更换,因价签错误造成的经济出入,有促销员自行承担。

  9.促销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随机检查,并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做好每周的进、出、存报表并且上报给甲方,报表得数据要知识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10.促销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信息反馈规定,并及时交给业务员,否则按每次_____元给予处罚。

  11.促销员应按时上下班,并记录在考勤卡上,甲方将考勤卡及业务员查岗记录算工资,考勤卡需要超市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得私自签卡,否则每次罚款_______元。

  12.促销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达_______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如因违反超市制度,造成超市罚款的由促销员自己承担。

  13.促销员不得无故旷工、脱岗、无故旷工、脱岗一次罚款_______元,达_______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休假、请假的规定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 ):年(_____)、半年(_____)、季(_____)或月(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_____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小时。

  (三)促销员每周可以在周一至周四选择一天休息,当周不休假视为放弃,不得累计到下周,促销员休假时,需提前两天向主管业务申请。若连休或在双休日休假,则算旷工一次。

  (四)促销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书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经业务员批准之后,由业务员具体安排,无特殊原因、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请假。互相顶班的时间必须记录在考勤卡上。请假人必须在交接完工作之后方可离岗,一律不许口头、电话或过后补休假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以旷工处理,严重的直接开除,同时将警告业务员一次。

  第五条 促销员的薪酬、福利和待遇

  1.促销员工资于每月_____日发放上月工资,工资将打入促销员提供的工商银行帐号内。

  2.促销员的工资底薪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含工作表现考核工资部分_____元),此部分由甲方承担。

  3.由于超市的需要,超市硬性要求加班,甲方不给予补助。除正常休假外(每周一天)的休假或休假不享受工资。

  4.促销员自行解决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不不予补贴。

  第六条 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4)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______个月工资,并将理由通知工会后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费的;

  (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超市合同 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场地情况、租赁用途及要求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超市(“超市”)的场地,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2、产地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3、乙方承租场地只能用于经营__________(商品种类),非经甲方及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场地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____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2、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年租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___¥元)。

  2、付款方式:自___年起,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3、支付方式:现金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2、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煤气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3、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场地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场地周围搭建的建筑结构和摆放的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场地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出售场地,须在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场地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场地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场地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场地主体结构的。

  5、利用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场地租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承租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超市合同 6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种类 商品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 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2)订货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 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 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 (3)有条件的退换货(4)在商品总价值 ——%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其他 __ 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 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1)扣率结算方式(2)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1 条第(1)(2)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日。对帐日前3 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E。60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 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 内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 标准 数额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超市合同 7

  甲方:******超市合同编号:

  乙方:供应商代码:

  为扩大供销业务,认真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商品:

  第二条: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具备符合国家或国际规定的有效条形码供甲方使用。如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无条码,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干胶条形码,每张条形码工本费0.10元,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如乙方所提供的条形码系假码、重码等无效条码并于其供应的商品不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供销商品的数量由甲方根据销售情况,以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的形式确定。乙方在收到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需及时向甲方反馈供货实际。商品订货单或要货计划是本公司的组成部分。如乙方供货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甲方要货不符,则视为乙方的新要约,须经甲方承诺后方为有效。

  第四条:供销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符合****市工商法规以及甲方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同意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对影响甲方商场销售及给消费者超成损失包括人身伤害的,乙方同意承担赔偿等全部责任。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及“三无”商品,全外文商品必须附有中文标志(品名、商标、厂名、厂址),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商品上有侵权行为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商品保质期及我公司退换商品的剩余有效期,具体期限如下:

  保质期限送货时的剩余有效期我公司剩余的退货有效期

  18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4个月送入1个月

  12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3个月送入20天

  6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1个月送入15天

  3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15天送入7天

  1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5天送入7天

  1个月以上不超过生产日2天送入3天

  如在保质期内发生变质等问题,乙方承诺条件应按实数退款或换货。

  第六条:交货方法为乙方将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杂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在收货时首先对商品包装件数及原包装外观瑕庇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核对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商品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保质保鲜期、内包装等经双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但未开箱细码验收、未测试或测试的或因质量问题被顾客投诉的商品,乙方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日期每月日至日,由乙方负责提供增值税发票,方能结算商品货款。若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按供货总额的5%扣除税款后,再结付货款。

  2合同价为供货价的,按合同价结算。

  3合同价为零售价的,按合同价的%价结算。

  4实销实结。

  5月结。

  6乙方所提供商品甲方在商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商品抽样及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并在货款结算中扣除。

  第九条:乙方提供的商品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对耐用、大件商品应落实本地维修点。如因质量超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落令过季或临*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同意及时调换。

  第十一条:为确保甲方售价的相对稳定,双方合同一旦签订,对甲方的供应价,乙方承诺相对稳定。如有变化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相应货款中扣20%作为乙方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乙方未承担违约责任以前,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货款或中止合同履行。

  第十三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廉洁与公正性,乙方不得发生向甲方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行贿,如回扣、实物、宴请等送礼超过30元以上的行为。一经发生并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行贿价值50倍以内的罚款。罚款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若需业务洽谈费用,必须经甲方经理同意。

  第十四条:为能充分体现双方是真诚、长期合作的诚意,乙方同意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应是本地区同等条件下最低供应价。如果一经甲方查出该供应价高于本地区供应价,甲方有权按其差价对乙方处以50倍以内的罚款。罚款由甲方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为此,乙方愿承担向甲方提供在其他商场的卖价和价格书面说明的义务,以便甲方随时查核。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订日起日内有效,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甲方:******超市乙方:

  经理: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超市合同 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

  超市合同 9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守自愿、公*、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证书及保证:

  1.有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卫证、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2.向甲方提供的进口商品要由海关完税证明和进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合格证。

  3.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4.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标签标识,不侵犯他人专利权、著作权或商业名称权等,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商品在甲方销售过程中,因质量、性能、安全等问题引起的顾客投诉及责任纠纷,或因给甲方提供的证件不全、不真实等商品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包装、运输、交付时间:

  1.商品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由甲方人员验收,对有问题的不合格商品将不予收货。

  2.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保持内外包装完整、无污染、外标识的规格、型号、数量必须相符。

  3.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每次向乙方出具的商品订单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收到商品订单后须按以下约定时间运抵双方约定地点:24小时____48小时____、____天之内。

  4.乙方逾期运货____天支付________违约金。

  5.运输:乙方免费送货。

  6.乙方所售商品有保质期的,必须在保质期的三分之一(1/3)时间内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退、换货条款:

  1、乙方无条件保证退换货。

  2、当发生以下情况甲方必须全部退货。

  ㈠、违法经营的商品和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㈡、甲方对超过____天不适销、有质量问题、非本地区最低价等商品享有退货权利。 甲方通知乙方在____天内办理退货或调换手续,乙方逾期不办理手续者,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商品保质期前____天负责退、换货。

  四、价格条款:

  1.以双方业务代表谈判的最终价格为依据(附商品价格清单)。

  2.乙方需对其供应商品调价,需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保证向甲方所供应商品价格为________市场最低价格。反之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当批货款价差的100倍。

  4.双方在成交价基础上,乙方以扣点形式返利给甲方:

  (1)年销售额达到______,实物扣点____ 现款扣点____

  (2)年销售额达到______,实物返利____ 现款返利____

  5.节假日折扣

  供应商同意在以下节假日支付给甲方促销折扣

  A、店庆费 ________元

  B、中秋 ________元

  C、春节 ________元

  元旦、五一、国庆、提供促销单品________个,折扣为基本供价的________%

  6.业务推广费用

  (1)、DM费用:每期________元/个

  (2)、灯箱广告费:每期________元

  (3)、端架陈列费:每期________元

  (4)、排面促销陈列费:每期________元

  (5)、堆箱陈列费:每期________元

  7.进店费:_______元 条码费: ________元 合同续签费:________元

  五、货款结算:

  方式选用____条

  1.按实销结算:双方约定时间按实际销量结算。

  2.帐期:一个月____ 二个月____ 三个月____

  3.现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商品和专用增值税发票____日付清应结款项。

  4.押批:____

  5.预付款:____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严格对下列内容保守秘密:

  1.议本身即其内容和涉及的业务信息。

  2.对方企业的基本信息资料。

  3.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对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

  4.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保密的`甲方信息。

  七、合同续签:

  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商定次年合同相关事宜,如果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视为原合同的延续直至新合同条款的签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中如有部分内容被视为无效或无法执行,不得影响其余部分的有效性。本协议条款无需特别注明的选项一项,任何二个或二个以上的选择均视为无效。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单方不得修改。如双方同意修改,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超市合同 10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对于甲方采购的'商品,乙方给予甲方______折的优惠价格。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____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1、每月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上月货款。

  2、货款支付方式为_______(现金转账)。

  3、乙方支付货款时甲方应为其开收据发票。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给予的供货价的______%至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____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X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货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货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展示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十

  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十

  二、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____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十

  三、其他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合同 11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对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义务,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根据合同所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场公开销售的货物。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利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作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假广告宣传;

  (5)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失效期指乙方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70%;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 □专利证 □卫生质量评价书 □进口卫生证书 □关税证明 □外埠食品准销证□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二、订单

  1、根据本合同,乙方依据甲方的订单提供商品。订单注明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所下订单发货。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收到订单后,乙方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订单终止

  (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授权甲方其每月货款中直接低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负毛利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商品价格调高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四、合作方式

  1、双方协商采取

  ①经销②代销③联营

  2、所退换之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及保质期不低于商品保质期的前提下,乙方给予无条件退换。

  五、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乙方声明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甲方采取 □现金 □电汇 方式付款。

  2、双方约定,每月7、8、910号对账次月电汇打款。

  3、甲方收取乙方首期供货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4、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受款人,并全部实施银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终止情形

  1、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2、因各级**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实质履行成为不可能。

  3、任何一方违反本商品合同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终止本商品合同。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4、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月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十二、其他待定事宜

  1、

  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超市合同 12

  甲方: XX 超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地址 :

  业务传真 :

  乙方 : XX 照明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XXX

  联系地址 : **市**区洋 XX 道 XX 路

  联系电话 :

  业务传真 :

  项目: XX 超市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条例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灯具一事进行*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

  一、 甲 方所购的物品内容及金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如下表 :

  序号

  灯具名称

  型号名称

  数量(套)

  单价(元)

  合计

  1

  单支*盖超光支架

  NDL484/1x28W

  86

  38.00

  3268

  2

  T5 高效节能荧光灯管

  YZ28-T5/6400K

  86

  7.50

  645

  3

  双支带罩超亮支架

  NDL476/2*28W

  300

  65.00

  19500

  4

  T5 高效节能荧光灯管

  YZ28-T5/6400K

  600

  7.50

  4500

  5

  300*300 灯片灯盘

  NDL44213 19 灯盘

  22

  123.00

  2706

  6

  欧司朗光源

  欧司朗 11W-H 插管 /6400K

  44

  12.00

  528

  7

  排气扇

  NVC-KLT -18A

  12

  190.00

  2280

  8

  6 寸嵌入式筒灯

  超市合同 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项目酒店、超市、电影院一事,达成如下意向:

  1、承租意向物业:交付使用期限:暂定为: ; 承租面积: 。

  2、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以上承租意向物业有优先承租权;

  3、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对意向物业的'租赁事项,另行协商并签订租赁协议;如意向书签订后 个月内,双方未能达成正式协议,则本意向书终止。

  4、本意向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给厦门市立丹行置业有限公司保存。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地点:

  超市合同 14

  特许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被特许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码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建立特许人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第二条 特许权使用:

  1、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坐落于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__(超市)”为商标或商号,并以特许人的名义、在特许人的指导下经营。

  门店编号:___________号。

  2、对于使用“__________(超市)”商标/商号的门店,特许人对下述项目拥有最终的审查通过权:

  (1)门店的选址及装潢设计(须与特许人公司统一);

  (2)商品的统一采购与配送;

  (3)价格管理、质量管理;

  (4)门店管理、促销管理、员工培训;

  (5)经营决策、财务监控;

  (6)知识产权保护。

  3、被特许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必须向特许人支付该季度特许权使用费,数额为含税销售额的___________2%。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

  4、加盟连锁店的装修、设施设备、资金、员工工资以及其他连锁店运转费用由被特许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人员培训:

  1、特许人负责对加盟门店的管理人员、收银员、理货员进行业务培训。没有通过特许人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件,被特许人应解决参培人员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具体培训计划、培训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 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业务,被特许人对特许人统一开展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特许人为开拓业务而制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被特许人应与特许人直营门店按相同条件同时使用,折扣差额由被特许人自行负担,但该项促销严重影响被特许人收益的,特许人制定该活动方案前应取得被特许人的认可。

  如被特许人需自制或自行刊登广告,应将广告文案送特许人核准,经特许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加盟门店的商品由特许人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特殊商品需要由被特许人自行采购、配送的,应先征得特许人同意,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2、对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应按批结算,先付款后提货。商品的具体结算价格由双方另定补充协议。

  商品自特许人的配送中心至加盟店的运费、卸货费由被特许人承担。

  3、特许人提供的商品,被特许人必须参照特许人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有较大幅度(5%-10%及以上)差异的,应经过特许人的许可。

  第六条 被特许人的权利:

  被特许人享有与特许人直营连锁店相同的促销待遇。

  特许人供应被特许人的商品,其供应价格与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格之间应当有合理的毛利润率,为_______________,促销行为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活动降低该利润率的,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七条 被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被特许人须无条件地执行。

  2、被特许人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特许人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特许人同意。

  3、被特许人必须按特许人的要求制作、提供各种财务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被特许人必须执行特许人提供的商品Q.M.P(质量、计量、价格)的管理规范。

  5、特许人派遣督导人员监督、指导被特许人加盟店铺的经营管理情况的。被特许人必须服从并予协助配合。

  6、被特许人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特许人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特许人相同的企业形象。

  7、被特许人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任何其它场所,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与__________(超市)”相同或类似的营业,不参与任何其它超市的事业。

  8、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以下文件、事项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特许人的`义务

  1.特许人向被特许人加盟店提供的各项待遇(不限于管理、培训、商品供应价格、促销待遇与机会等)不得低于特许人给予任何一家直营店或其他加盟连锁店的待遇。签订本合同时特许人声明保留且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保留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许人制定的零售价格应随市场行情调整,不得显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特许人直营店的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确有必要低于其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调整被许可人的商品供应价及零售价。

  3.被特许人的商品发生残损或他问题需要退换的,特许人应按照商品退换办法及时办理,该退换办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修改该办法视同修改本合同。

  4.特许人应向被特许人提供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营销策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不能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须据实赔偿。

  2、被特许人如严重损害特许人利益、名誉和泄漏特许人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特许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特许人如隐瞒相关事实,严重损害被特许人的权益,被特许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特许人赔偿相关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共__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__天合同双方没有达成续约协议的,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人若无意继续经营,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特许人并支付违约金,待特许人认可后办理结账、解约手续。

  3、在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被特许人必须拆除“__________(超市)”的标志、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特许人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解释、解除、终止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提请行业协会调解。协商、调解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章、签字并送达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超市合同 15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时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明确彼此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互利、互惠、公*自愿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定如下合同:

  一、合作和原则如下

  1、乙方在采购甲方烟酒当中如出现劣质假冒烟酒,一经相关部门确认,甲方愿做出该产品3倍赔付乙方。(甲方可在所提**品外包装上粘贴自己店面的销售号码,以便于真假的核实。)

  2、乙方必须严格保守双方签定的'合作协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保守双方的烟酒价格不得告知第三方。(注:本协议所有烟酒不提供发票,只提供普通收据)

  二、供货渠道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所**品是乙方唯一的合法供货来源,甲方如发现乙方从其他途径取得产品。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2、付款方式:每月以所送货款2万元为结算点,若货款不足2万元按每月月末28日结算,如乙方到期未支付货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送货并结清货款。

  三、争议和纠纷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拥有诉诸法律的权利,在甲乙双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如有修改、补充均以附件的形式书面通知对方。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限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合同 16

  超市供货协议书

  甲方(购货方):

  乙方(销货方):

  甲乙双方在*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供销方式及条件

  1、乙方向甲方提供自己经营的或生产的商品,由甲方在其所属商场销售。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检测报告和卫生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进口商品提供进口许可证、商检证明、中文说明书、保修单、海关报关手续及经销或代理的有效证件等及**部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二、商品订货

  1、在本合同基础上,甲方以统一制作的订货单方式向乙方订货,订单须明确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并加盖公章。乙方收到订货单后确认订单项目,订单为本协议的附件。

  2、甲方如需对订单变更或撤销,应在订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前,通知乙方。

  3、需求紧急时,甲方可先口头订货,但货物到时必须补交订单。

  三、送货及退换货

  1、送货

  (1)乙方应在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向甲方送达货品,送货时间为 24小时内 ,但紧急订单应在 12小时 内送到。

  (2)乙方全面履行订货单,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订货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送达,视为乙方不供货,甲方有权拒收及立即从第三方进货。

  (3)乙方送货时必须随附打印的送货单和甲方的订单,送货单应明确品名、条码、规格、数量、结算价、建议零售价,由甲方指定收货人验收签章存查。乙方按时按订单送达的货物,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保证包装完好,并按国家规定预印商品条码或按甲方要求粘贴或预印有关货号标识及条形码标签,并同意甲方作特殊包装要求。

  (5)双方对供货数量如存在对账差异,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

  (6)送货所需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等各项运杂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若因商品涨价为由不及时送货影响销售,跟甲方带来不利影响。乙方需承担甲方的信誉损失(视损失大小而定),最低不少于500元/次的处罚。付款方式可以在货款里扣除。

  (8)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乱陈列货品,抵制其他商家货品,乱贴价签等,最低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2、退换货

  (1)乙方产品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以书面向乙方提出退、换货:退换货由甲方用书面退货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退换货单并确认后,于同城 3 天,异地 5 天内负责提走商品,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走商品,甲方则有权予以自行处理,处理商品不计入货款结算。

  (2)乙方须接受甲方季节性商品、试销商品、促销商品促销品、临期商品、破损商品等商品的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不及时,因甲方场地有限给甲方带来管理混乱,最低不少于100元/次的处罚。

  四、价格、结算

  1、乙方商品的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或类似商品最低批发价。若其中有高于同期批发价者,甲方有权直接中断合约,可直接从第三方进货,并退还价格偏高的商品。促销期间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促销商品进价为结算依据。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价格清单视为本合同附件。如遇市场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产品进、销价进行调整,但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并对货款结算做相应

  措施调整。

  3、甲方确保乙方结算商品的实际货款(退货和换货商品款除外), 账期45天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

  4、甲方定于每月5——15日为对账结算日。

  5、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或转账支票。

  五、品质保证

  1、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商品规定,取得有关证明书文件,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的商品应在保质期内,尚存保持时间应不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1/2。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商品品质等进行审查或检验,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犯消费者权益、他人权益的内容或者品质的商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换货,并保留追诉的权利,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乙方所提供商品进行抽检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并应承担样品及检验费用。

  (4)乙方商品所有权或者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权益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者第三人侵犯乙方权益引起争议,概由乙方自行处理。

  (5)乙方有意以劣充好,或将不合格品混入,一经发现,假一赔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除承担以上赔偿,供方还应承担需方的信誉损失(视损失大小而定),最低不少于200元。

  2、“三包”方法

  乙方提供商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顾客投诉,甲方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处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处理金额。

  六、促销人员及活动支持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进货、商品质量、物价、计量、检验、服务、人事、安全、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

  七、保密义务及其他

  甲乙双方对彼此的合约内容、价格明细、商业活动信息等互负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与甲方私下达成协议,并馈赠礼品或现金,若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约。

  八、合约解除及终止

  一方有意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此期间的交易行为仍受合约约束。

  九、合约有效期

  合约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争议处理

  本合约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约条款,对双方权利义务之法定受让人、继承人同样有效。本合约个别条款无效,不影响到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签订的附件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在新年度合同未签订之前,只要有事实交易存在,视本合同延续,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负责人: 负 责 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电 话: 电 话: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签署日期: 年月日

  超市合同 17

  为扩大“**”xx的市场占有份额,满足广大消费者,本着双赢双胜的原则,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xx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xx产品销售、“**”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xx专柜的各类道具、包装物、各类报表。

  四、加盟条件与要求;

  1、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5、受许方的经营场所必须是大型超市、商场、卖场或专卖店。大型超市、商场、卖场要求日营业额在15万元以上,专柜面积10*方米以上;专卖店要求有5000人/天的人流量,并且能留住顾客;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

  五、使用与管理: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四个统一:

  (1) 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不得私自涨价、降价,如有违反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元;

  (2) 统一营销员培训,服装,调配;

  (3) 统一柜台道具(灯箱、招贴画、pop等);

  (4) 统一货源生产调配。不得私自进货,如有违反每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0元。

  2、 特许经营的营销员全国统一工作规范。

  3、 特许店面必须每月向市场管理部提供正确各所需报表及资料。

  4、 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中搭售“**”xx以外任何同类产品。

  5、 受许方首次需向特许方预交加盟费人民币30000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每年底按净利润的1/3收取应收加盟费用,多退少补。根据前一年的销售情况确定第二年应预交的加盟费;受许方需甲方派员考察,需交纳市场考察费人民币1000元。

  6、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进行特许经营,不得异地经营。乙方如确需扩大特许经营店面,应征得甲方同意,另行签定合同。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私自转让。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在保质期内产品变质、变味或有关部门抽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由甲方包退包换。

  2、 乙方保管不善(如爆晒、高温、接触生水、二次污染)而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七、利益分配及送货:

  1、 甲乙双方按总营销额的50:50分配。体现形式:乙方从甲方进货时,按市场零售价的50%支付现金给甲方。

  2、 乙方订货,以现金支付方式给甲方,或乙方有存款在甲方设定的乙方专柜帐号上。甲方在款到后发货,500公里以内5日内到达,500公里以上10日内到达。每延误一天,乙方在甲方分配额中扣除100元。(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按乙方进货款的3%补给乙方,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八、促销:

  乙方如遇促销活动,应提前向甲方申请,乙方完全执行甲方的所有促销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促销方案另行协商,费用自理)每年促销时间不低于120天。

  九、营销员:

  1、 特许经营店面营销员必须取得甲方认可的岗前专业培训结业证后分配上岗。培训费自理。

  2、 乙方为营销员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住宿费100元/月、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费用营销员自理。(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3、 营销员工资统一执行甲方营销员工资标准(甲方考核、乙方协助),款项在乙方帐款中扣除,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乙方自行招聘的营销员工资由乙方自定。商场、超市收取专柜上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为确保乙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无故更换、辞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乙方可书面可其它形式反应给甲方,并签名,以示负责。甲方经查实后,由甲方给予调换或处理。(对甲方所派营销员,乙方有监督权、协助权,无直接管理权,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十、财务制度: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统一方式记帐,填写报表,定期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定期盘点,并将盘点表在盘点后立即寄往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所供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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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十一、合同终止违约:

  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终止合同时可终止合同。

  2、 乙方开业经营两个月内严重亏损,难以继续经营,经甲方考察后,为考虑乙方利益,可将加盟费及合同保证金全额退回。

  3、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须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于罚金,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

  (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关闭店面或在同一场地经营同类产品(无论何种品牌)。

  (3) 乙方人员阻止甲方管理人员介入加盟店经营管理的。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利用甲方的品牌生产,分销货品的。

  (5) 乙方严重破坏了甲方的商业信誉及形象的。

  (6) 乙方从事超出甲方特许合同限定范围的。

  (7) 乙方超越甲方的准许范围私自进行批发业务的。

  (8)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地方法规的。

  4、 如甲方因乙方的经营活动造成第三者索赔时,乙方应承但相应责任,此项延伸至合同终止后六个月。

  十二、合同违约处理:如有违约,双方按合同法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由我方所在地的国家相关部门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签约人: 签约人:

  邮编: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18

  甲方:

  乙方:

  按照甲乙双方物管协议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的服务质量,给入园企业职工提供便携的就餐环境,经甲乙双方*等协调,特制定本协议。

  一、经营方式

  甲方投资建设食堂用房,产权归甲方所有,交付乙方使用,100人以上每*方2元,100人以下物业费每*方8角,200人以上物业费1元,300人以上每*方1.5元。

  二、经营模式

  乙方经营的食堂在甲方的监督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证职工就餐的前提下,通过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以优质的服务和价廉物美的食品来吸引入园企业员工就餐。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在食堂房屋交付使用前将屋前屋后整*,水、电、光纤、下水道改造安装到位。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经营手续。

  3、园区保证一家食堂,一家超市。

  4、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 年 月 日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壹万元质保金,承包期间如无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期满后将壹万元质保金返还给乙方。

  5、自 年 月 日起,定时按量计收取乙方的食堂水、电费用。按居民用电、用水计算。

  6、监督乙方食品质量安全,要求其制定合理的食品价格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和价廉物美的饭菜。

  7、协调好食堂的外部关系,搞好食堂水电供应,保证食堂正常运转。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食堂于 年 月 日前投入运营。

  2、接受甲方的监督,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有关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持证经营和持证上岗。

  3、树立为入园企业职工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认真负责。

  4、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做到价格合理,让员工满意。

  5、正确使用房屋等设施,合同期满后整体交还甲方,若有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6、节约用水用电,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缴水、电费和物业费、房租费。

  7、搞好安全工作,确保职工就餐和自身安全,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和其它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退出机制

  1、如遇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建设的正式食堂投入使用时,需要解除协议的',甲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通知满一个月后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2、如果乙方经营不善,造成食品价格高、服务质量差等因素,经甲方劝说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如因乙方单方原因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或转包,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补偿。

  六、合同签订与续签莉冰式

  1、本临时食堂合同签定时间为月,自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后,如正式食堂未建成投入运营前进行选聘时在甲方对乙方的各项综合服务和食品质量皆满意的前提下乙方享受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续签权)。若乙方无续签权,甲方尽量协助将餐具设备、电器折旧给第二轮承包人。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字):

  乙方签字(字):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1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1 、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 、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 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甲乙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1 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15 日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9、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合同 20

  甲 方:(供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需方)

  注册登记号: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诚实信用、*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超市提供所需货品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现就合同内容约定如下:

  第一条 货品清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第二条 送货与验收

  甲方向乙方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符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 货品费用与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约定货品所需费用总计为元(大写:圆)。具体价格详见乙方最终确定提供的价格表。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总金额外,乙方无须就本协议向甲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二)乙方采用第种方式,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货品费用:(1)现金;(2)支票;(3)转账。

  (三)甲方应分别在收到上述款项所规定金额后日内向乙方出具前述各款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

  (四)双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乙方:____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供货期限自年月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本合同。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及方式向乙方履行供货义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3.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负责退换。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及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如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负责退换;

  4.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除甲方货款;

  5.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第六条 价格调整

  在合作期内,如出现根据市场因素、政策影响等原因使本合同约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产生%以上价格差,需对货品价格调整的情况,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将调整方式与最终确定价格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收到通知后全力配合甲方的调价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货。

  第七条 保密

  (一)本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任一方无法按本合同完成约定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的违约金。如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则违约方应在守约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每迟延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一)任一方在距工作开始日之前没有完成准备工作的,或者在距工作开始日之前没有证据表明能够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要的条件的,或者任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适当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任一方认为本合同不必履行时,可以在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即人民币元(大写:圆)的补偿金后解除本合同。

  (三)任一方工作开始前,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经过另一方书面确认后可延期。另一方不同意延期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不能如期履行的一方应当返还对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但可以在该款项内扣除为工作筹办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四)任一方有权在事先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改变工作的时间和安排。因此给另一方造成额外支出或延误工作筹办时间的,应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和适当的补偿。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四)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一)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二)。

  第十三条 其他

  (一)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合同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一俟生效,本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合同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二)合同修订: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月日

  乙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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