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菁选

首页 / 合同范本 / | 2023-02-28 00:00:00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1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元包干;

  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2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在云南省曲靖市接洽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区域的中、大型医院,要求医院证件齐全,医疗设备先进。

  第二条 委托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委托方的义务:委任受托方全权代为处理医院并购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 受托方的.义务:经委托方授权受托方成立后,受托方为委托方寻找所需求的医院进行谈判及收购。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授权书若上述内容有说明不足之处,可表述于W0002号的附件中。

  第七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

  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xx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xx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该差旅费包括*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剂;

  6、 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 与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5、乙方律师在担负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供给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运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负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载,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任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供给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请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接洽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唆使和请求,供给文件和材料等,甲方调换接洽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断定、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供给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丧失,非因乙方律师毛病运用法律等失职行动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干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批准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耽误、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的;

  3、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况,致使乙方律师不能供给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任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耽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或者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矩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束缚力。或者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国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年____月____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

  时 元国民币标准联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给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法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菁选扩展阅读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菁选(扩展1)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菁选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

  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xx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xx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该差旅费包括*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2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在云南省曲靖市接洽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区域的中、大型医院,要求医院证件齐全,医疗设备先进。

  第二条 委托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委托方的义务:委任受托方全权代为处理医院并购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 受托方的义务:经委托方授权受托方成立后,受托方为委托方寻找所需求的医院进行谈判及收购。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授权书若上述内容有说明不足之处,可表述于W0002号的附件中。

  第七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剂;

  6、 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 与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5、乙方律师在担负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供给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运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负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载,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任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供给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请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接洽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唆使和请求,供给文件和材料等,甲方调换接洽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断定、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供给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丧失,非因乙方律师毛病运用法律等失职行动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干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批准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耽误、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的;

  3、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况,致使乙方律师不能供给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任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耽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或者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矩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束缚力。或者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国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年____月____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

  时 元国民币标准联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给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法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4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元包干;

  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菁选(扩展2)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菁选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范本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服务委托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范本1

  委托人(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纠纷一案

  2、委托权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 )项范围:

  (1)一般诉讼/仲裁代理。

  (2)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参加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代为参加执行、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代收取执行款项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它律师协助完成;

  (3)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律师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为:先预收 元,剩余的代理费数额按照判决数额的 ﹪收取(不含预收律师费)。

  5、其它费用:双方约定:市内交通、文印费用按 元包干使用(异地交通、住宿、通讯、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另按实际支出结算)。

  6、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5)律师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规定相冲突。

  8、证据和财物:

  (1)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权属于甲方,除已依法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已由其归卷的外,可由律师归还甲方。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甲方。甲方拒绝接收、或因无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间的费用及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计利息及意外损失。

  9、完成受托事务: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销诉讼、驳回起诉、执行终止裁定书;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

  10、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2)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中(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甲方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1、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师费及其它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另行支付滞纳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3)签订本合同后,在甲方未着手办理委托事务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计收违约金;甲方已着手办理的,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2、不保证:乙方和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13、其他约定: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范本2

  ××律( )非诉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范本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__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__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律师费中的__________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 __________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____________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菁选(扩展3)

——法律服务合同菁选

法律服务合同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律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010-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企业)注册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出让方)持有其35%的股份,甲方拟购买出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全部股权。故此,甲乙双方经*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购买出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全部35%股权的过程中,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乙方接受此项委托。

  二、乙方服务方式

  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采用如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就股权转让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制定股权收购方案;

  3、参与股权收购过程中的谈判;

  4、对标的企业进行法律、财务尽职调查;

  5、起草、审查股权转让协议等有关的法律文件;

  6、其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属于此项委托相关的法律顾问事项。

  三、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1、甲方就本协议规定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为办理甲方事项的差旅费及其它实际支出,由甲方预付或及时实报实销。

  四、乙方义务

  1、指定专门律师负责处理甲方委托事项。

  2、忠诚于甲方利益,尽一切可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五、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信息。

  2、向乙方提供为完成其法律服务所需的工作条件。

  3、及时支付律师费和办案经费。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甲方购买股权后,标的企业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服务合同2

  委托方:受托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在云南省曲靖市接洽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区域的中、大型医院,要求医院证件齐全,医疗设备先进。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委任受托方全权代为处理医院并购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受托方的义务:经委托方授权受托方成立后,受托方为委托方寻找所需求的医院进行谈判及收购。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授权书若上述内容有说明不足之处,可表述于W0002号的附件中。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方(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生产、生活、劳动、后勤服务以及其它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2、应甲方的要求,审查或修改法律事务文书或其它法律事宜文件。

  3、参与甲方涉外的或重大的合同谈判。

  4、甲方对外发生纠纷或诉讼时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活动。

  第四条: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单位办公。

  第五条:乙方就甲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等事项或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不予支持。

  第六条:甲方遇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并派其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为20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八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年费用为人民币壹万元,每月以工资的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自缴)。

  第九条:协议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4

  1、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略)区

  2、工作目标:_________________(略)的利益。

  3、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选取(略)(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工期:_________________。

  5、标段划分: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划分为采购个标段。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略)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经年检合格;

  2、(略)及委派律(略)政处罚;

  3、在(略)市有(略)所,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略)管理制度;

  4、主办律师执业年限x年(含)以上,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较强的沟通能力。

  二、比选规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x日至x日,每日历天上午9:_____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________时至:_________________时((略)时间,下同),在(略)市(略)区草市街号持相关证件及以上(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购买人须是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若有)。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x元,售后不退。

  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三、参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x日x时x分,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略)市(略)区草市街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_________________(略)(略)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略)市(略)区海科路(略)大厦3号厅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比选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略)市(略)区草市街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

  1.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

  2.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3.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

  5.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6.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7.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8.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9.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3.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方的权益;

  5.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增发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3.如果增发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6

  立约双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为完成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 根据甲方与XX 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XX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 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

  2.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1.4 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XX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XX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XX元(¥XX)。如XX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XX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XX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XX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XX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XX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XX元(¥XX);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XX公司或XX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签订时间:二〇一四年三月日。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法律服务合同7

  委托人有限公司因事项,于年月日起,委托受托人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参与处理

  二、服务律师:

  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_×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

  3、2

  3、3

  四、相关费用

  1、法律服务费:

  ①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元)

  ②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2、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鉴于甲方现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以下简称该诉讼),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甲方拟通过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之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对上述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双方确认,乙方律师已经提供下列法律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法律咨询;

  (2)提供法律意见;

  (3)参加相关的案件讨论,对案件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说明并提出解决意见;

  (4)该诉讼二审协助出庭工作。

  第2条:_________________费用支付

  2.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依据市场调节价,就乙方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拾万元整。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等法律服务费用。

  2.2乙方开户行及账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账号:______________

  2.3代理过程中因当事人双达成和解,调解、撤诉等视为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应当支付所有代理费用。

  第3条:_________________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要求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4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由该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5条:_________________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之日终止。

  第6条:_________________协议文本的数量和持有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9

  甲方(委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②降低成本的建议;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为: 。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位于 。

  2.应乙方之要求,需要在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场所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另行支付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1.甲方应派遣专职律师至少一人常驻上述服务场所,且每个正常工作日必须准时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若乙方要求甲方周末加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索要加班费。

  2.乙方在其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甲方向乙方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诉讼案件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判后的法律咨询、解答、提供口头建议意见,但不承担代为参加诉讼的义务,若确有此需,乙方可与甲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本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律师服务费,但应向甲方提供律师服务办公室一间。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4.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 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法律服务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招标标书的制定,参加甲方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4.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

  5.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6.代表甲方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8.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9.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_________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10.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上海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协调甲方与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条件时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签订补地价合同;

  (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3)协助甲方起草《购房须知》、《楼字预订合同》、《楼宇预售合同》、(楼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楼宇出租合同》等楼宇预、销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4)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6)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7)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8)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9)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对上述律师服务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1)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10天内,支付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1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第三次:工程施工结构封顶后工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内,支付剩余的2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构成的各法律关系如遇有争议并引起纠纷,乙方须代理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律师服务收费的10倍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具体赔偿办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师承办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过错责任有限赔偿试行办法》执行。该试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须按期支付律师报酬,如支付逾期,以应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十、甲方承诺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中认真负责、确保服务质量,甲方在本合同确定的报酬外,另给以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奖励。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务时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3

  聘用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自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

  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法律服务合同14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找范文就来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生产、生活、劳动、后勤服务以及其它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2、应甲方的要求,审查或修改法律事务文书或其它法律事宜文件。

  3、参与甲方涉外的或重大的合同谈判。

  4、甲方对外发生纠纷或诉讼时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活动。

  第四条: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单位办公。

  第五条:乙方就甲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等事项或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不予支持。

  第六条:甲方遇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并派其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为20x年1月1日 1至20x年12月31日止。

  第八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年费用为人民币壹万元,每月以工资的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自缴)。

  第九条:协议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菁选(扩展4)

——法律服务合同 (菁华15篇)

法律服务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2

  甲方拟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该收购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事项进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2、对与收购方案有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3、对收购方案内容与实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见;

  4、协助企业参与收购谈判,起草或拟定收购合同,提供收购法律意见或咨询;

  5、提示收购法律风险和实际运作风险并提出法律意见;

  6、有关协调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 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 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 元,每 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开户行: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

  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6)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7)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4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 、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 )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 )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 )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 )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5 )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6 )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7 )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8 )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9 )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 、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 )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 )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 )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 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 )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 )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 )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 )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 )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 )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

  (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3 、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

  (1 )提供公司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 )提供有关股份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 )分析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 )进行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 )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6 )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各项程序;

  (7 )协助办理公司股权转让与资产重组的其他法律事务。

  4 、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 )提供与公司改制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 )协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3 )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

  (4 )协助办理公司改制的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5 )协助处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5 、公司对外投资法律服务

  (1 )为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荐;

  (2 )参与各类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转制程序咨询、法律文件起草、相关手续代办;

  (3 )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包括参加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4 )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5 )公司以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对外投资的方案设计;

  (6 )为公司增资、减资、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务。

  6 、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审慎及资信调查服务

  (1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股权结构、主要负责人、住所地等;

  (2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经营一般现状及历史状况;

  (3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若干年度的财务报表;

  (4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帐号、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线索;

  (5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是否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存续;

  (6 )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关资质证书。

  7 、重大项目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1 )就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以及相关案例;

  (2 )就所参与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 )对项目的有关方案,进行法律审查;

  (4 )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项目有关的协议及其他各种法律文件;

  (5 )根据项目需要,进行有关商务调查;

  (6 )协助处理项目中所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8 、公司解散与清算专项法律服务

  (1 )提供公司股份结算与清算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关纠纷案例;

  (2 )提供有关公司结算与清算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 )分析结算与清算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4 )协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销进行清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5 )为投资者进行结算与清算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6 )为投资者起草、审查、修改解散、注销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7 )协助办理公司解散、注销各种审批登记程序;

  (8 )协助处理公司解散、注销中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 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 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 、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 元人民币。

  2 、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支付_________ 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3 、如果委托事项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 、_________ (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六、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 、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 、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 、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 、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 、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七、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乙方应当指派熟知公司运作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 、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 、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 、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10、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11、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12、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八、合同的解除

  1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 、甲方逾期_________ 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 、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 、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 年。

  十、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 份,双方各执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5

  第一条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1.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2.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公司,现准备发行a股与上市;乙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第三条甲、乙双方在*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甲方将此次a股发行与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司法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来确定。

  第五条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1.协助甲方草拟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2.协助甲方草拟各种申报文件,协助协理有关申报手续;3.草拟、修订或审核公司章程;4.协助审核或修订招股说明书;5.确认甲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6.协助解决甲方在股份制改组中的税务、物业、资产结构、股权结构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碍;7.协助起草、制订或审核少数股东权益保障条款和生事对公司及股东的法律责任的条款;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关系;9.对甲方在股份制改组、a股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10.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11.在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后履行持续法律责任;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a股发行、承销、与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主要权利1.甲方可以就第五条所列的律师工作范围的事项向乙方律师咨询;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变化与改变,而建议乙方作出相应地改动;3.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公正性、客观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对此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作出完整、准确的表达;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接触到的意欲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人;5.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之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作误导性或虚假性的陈述;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4.其他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主要权利:1.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3.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1.乙方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尽责地工作。

  2.乙方律师对其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甲方所不欲公开的资料和信息有保密的义务;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独立性、客观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

  4.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费用(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两次支付代理费用:1.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百分比)的总费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结束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承办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他实际费用,由甲方根据有关凭证予以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以下行为为违约行为: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要的文件资料,或者是迟延提供、或者是虚假提供上述文件资料,足以妨碍乙方的工作过程,为甲方违约;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甲方违约;3.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甲方本次a股发行与上市工作进行的,为乙方违约;4.乙方未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的,为乙方违约;5.甲方或乙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为甲方或乙方违约。

  (二)违约处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赔偿代理费的_________(百分比),而且还应依法给予其它赔偿。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1.双方合意;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修改;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有关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6

  委 托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经营、管理及其他业务 的需要,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与乙方进行了沟通、交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法律顾问关系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聘请并承诺以乙方团队的力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二、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 法律咨询服务:即对甲方提出的与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有关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口头、书面解答或当面沟通、交流。

  (2) 法律文件审查、拟订等服务:即对甲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章程、声明、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备忘录、纪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查、修改、拟订等法律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审查意见、法律分析意见、律师函等。

  (3) 法律培训服务:即根据甲方要求,以法律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为甲方人员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4) 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即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对于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

  2、 重大业务的专项法律服务

  对甲方发生的并购重组、项目投资、合资合作、企业搬迁、群体性人员的分流安臵、公司清算与破产、发行股票或债券或等重大业务活动提供项目综合法律服务,包括参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分析意见、拟订处理方案、参加谈判、审查拟定相应法律文书等。

  对该类单项事务工作量大、耗用时间较多的重大业务,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单独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 代理诉讼或仲裁等案件法律服务

  根据甲方特别委托,乙方可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参与甲方的各类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听证以及诉讼外谈判、调解等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法律服务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案件标的额、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另行协商案件代理费的支付等问题。

  三、 法律顾问工作的对接

  1、 在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期限内,甲方指定 作为与乙方顾问律师进行日常联系的人员,具体负责甲方内部的组织、安排、协调,配合乙方顾问律师的工作,向乙方传递甲方的要求、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负责接收乙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意见、法律文件等。

  2、 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律师。

  3、对于甲方有关人员与乙方顾问律师联系安排的事务,如乙方顾问律师发现该事务对甲方利益的影响较大而甲方有关人员存在未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汇报等情形的,乙方有义务给予提醒,必要时顾问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如甲方有关人员联系安排的事务有可能是针对甲方并损害甲方利益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该有关人员的法律服务要求。

  4、 因甲方的具体法律事务可能涉及多个法律专业领域,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其他专业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

  5、 甲乙双方均提倡以书面方式传递相关工作指示、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意见等。

  四、 法律顾问费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的约定,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务每年支付乙方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肆万元(¥ )。

  2、 在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年度内,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原则不多于 小时。乙方有效工作时间超过前述约定的,甲方应按 元/小时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或由双方在协商签订下一年度法律顾问合同时予以考虑。

  3、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费。

  4、甲方通过银行汇款、网银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可将相关款项支付至乙方的下列账户:

  开 户 行:

  账 号:

  收 款 人:

  5、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3款约定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律师代理费用等相关事宜。

  五、 其他有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行政、鉴定、评估、公证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查询费、复印费、翻译费、调查费等实际开支,以及甲方同意支出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实报实销。

  六、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业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组织机构设臵、人员调整变化等情况,便于乙方更好地提供服务。

  2、对于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详实的背景情况和基础资料,并给乙方留有合理的'处理时间。

  3、乙方应恪尽职责,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

  5、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一般事务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其他事务应在双方商定或乙方确认的时间内完成。

  七、 特别约定

  1、 非经乙方同意并在本合同或另行书面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约定,乙方及乙方顾问律师均无权也无义务为甲方代收法律顾问事务涉及的相关款项。

  2、 乙方顾问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相关情况对法律顾问事务作出的法律分析、处理方案或法律建议、结果预测等,仅作为甲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的参考,不构成乙方或乙方顾问律师对甲方法律顾问事务处理结果的承诺或担保。乙方顾问律师就法律顾问事务处理结果对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均无效,对乙方均无约束力。

  八、 有效期及延续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新合同或在甲方确认并支付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后延续一年。

  九、 签字及份数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7

  (一)创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资金募集阶段

  该阶段的律师业务主要涉及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方面 的法律事务。

  1、提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的法律环境评价。

  通过对国家关于私募 投权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和说明,借以帮助发起人明确国家 在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战略、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

  2、参与基金设立模式策划设计。

  设立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途 径可以选择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比较提 出建议。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制模式,律师审查是否符合当地的法规、规 章设置的投资门槛,以及对投资管理人的资格限制。

  3、基金设立的法律框架的设计、论证。

  设计私募股权投资法律框架是 通过规范资本供给者(投资者)、资本动作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 和私募股权资本接受者(目标企业)三方的权利义务,保护他们的合法 权益,将市场交易中的不确定性降到最低,增加各方对交易后果的可预 测性,保障交易各方的

  交易安全。

  4、参与基金路演和投资谈判。

  律师可以协助私募基金发起人进行基金 路演,制作、修改路演材料以及基金初步组建方式和投资意向书等,参与 投资人与基金发起人的协商谈判,同时可以帮助基金筛选和推荐专门的代销机构进行基金推广,草拟并修改代销协议。

  5、起草基金的核心法律文本。根据基金确定的不同设立组织形式,律师 帮助基金起草并确定私募股权基金最终的法律文本,比如基金章程、内 部治理规章制度、有限合伙协议等。律师从设立、运行、表决机制、责 任分配、利益分享、经营期限、投资退出、终止等进行完善的法律设计。

  6、参与办理私募股权基金的审批和注册登记等,规避基金设立的法律 风险。

  7、参与主体的资格审查。审查投资主体的法律资格、授权范围,董事、 高管及合伙人的资格审查。

  8、协助基金份额的变更、转让。律师对基金引入新的投资人或将原有 投资人的份额转让,协助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变更手续。

  9、受聘为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外聘法律专家委员,参加投资决策委 员会会议,就重大投资决策项目提出专业意见。

  10、资金安全性的审查。协助建立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本系,律师协助 审查基管理人的权限职责,评估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全面 性、审慎性和适时性,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案。

  11、监管的设计。协助基金建立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 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12、及时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重大变化对基金运营产生的影响, 及时提出应对方案。

  13、协助基金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解决方案。

  (二)投资项目筛选审查阶段

  本阶段律师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投资人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并从法 律上进行论证。其内容主要包括:

  1、协助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项目和投资机会。

  2、协助进行项目初审。律师对企业提交的商业计划书或融资计划书及 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参与目标企业初步实地考察评估,对项目可 行性进行法律论证。

  3、参与谈判协商,确定和保障投资商的投资权益。

  4、协助签署《投资意向书》及《备忘录》,及时巩固谈判成果。

  5、协助制定《保密协议》,对洽谈过程中各方的商业秘密如财务数据、 企业战略与规划、重要合同、客户名单等采用相关措施加以保护。

  6、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范围包括被投资方主体合法 性,财务与税务,公司治理结构及团队,劳动用工,资产资金,知识产 权及专有技术,合同与协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诉讼与潜在诉讼, 行业法律环境等方面进行调查,并根据行业不同、企业

  发展期不同等因 素确定不同的调查侧重点,避免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

  7、设计投资模式,起草与洽谈《投资协议》。协议包含投资金额、充 分稀释后的股权价格与股权形式、股份的优先权、投资的前提条件、反 稀释条款、回购条款、保护性条款等,并设计公司的财务结构与治理结 构,投资人的股权比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的各自权责与 制衡机制,管理层的股权与期权安排,对赌条款等。

  8、根据投资模式,起草并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

  9、协助《投资协议》的签署及执行。律师协助完成投资协议的签署后, 协助向各审批机构进行审批并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完善协助办 理包括被投资企业与投资人的交接手续、人员派驻、材料交接、资产清 点等相关手续。

  (三)管理投资项目阶段 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后,律师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协助私募股权基金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管理。此阶段律师的工作主要有:

  1、提供投资调查分析,为企业产品市场前景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的服 务,帮助目标企业确定市场定位。

  2、帮助目标企业选择战略合作伙伴,并且作为代理人协助客户与潜在 的合作者进行接触,参与谈判,促成双方的合作。

  3、协助投资方进一步完善被投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 包括调整董事 会的组成及投票权,高管人员的推荐,财务人员的派驻,以及未能

  达到预 定业绩时治理结构的变更。此外,律师可以协助设计一定的激励和约束 机制, 增加管理层持股计划,来实现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效控制。

  4、帮助投资方审核目标企业新修订的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重要的规范运作的文件,以督促目标企业建立合理的管理制 度和法律框架。

  5、提供商标注册及保护、专利申请及保护服务,协助目标企业进行商 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协助企业主张相关权利。

  6、代表投资方行使投资权益,参加董事会,对资产进行监督并协调投 资各方的利益关系,制定投资收益分配方案。

  7、针对拟上市的目标企业,协助目标企业上市,设计上市方案。

  8、受聘为目标企业的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参与目标企业的整合及规 范工作。

  (四)退出阶段

  风险资本的退出主要包括公开上市、收购兼并、回购、清算等几种方式。在投资项目运作成功后,律师将为资本的退出提供法律服务,参 与项目上市、收购兼并等整个过程,协助投资者最大程度地收回投资。 这里相关的工作包括:

  1、谈判协商,起草审阅各种交易文件。

  2、论证各种退出模式的利弊、协助选择具体退出模式。

  3、拟定整个退出程序方案,制作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对退出程序。

法律服务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 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法律服务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10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 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律师、 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方案一:包干收费:为人民币 万元,在签订本合同后的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法律顾问费和前期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满日之时再行支付万元。上述费用的支付不受甲方开发进程的变化而增减。

  方案二:基本收费+浮动收费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基本律师费万元;

  ②浮动收费为与甲方销售、出现单项诉讼相挂钩的律师费:

  与销售挂钩部分:按照甲方统计口径,每成交一户,支付律师费 万元;

  与诉讼挂钩部分:每出现一个一审诉讼,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出现二审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 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 万元;出现执行程序的,在诉讼到达法院之日起的天内连同一审合计支付万元或者连同一、二审合计支付 万元。

  ③双方约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律师费,每一日历年度( 天)不高于人民币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

  3、其他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承担,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等费用);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第四条其它特别约定

  1、乙方的责任:

  乙方和律师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守,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关本次法律服务项目的内容。

  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次服务的进展情况。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律师应对上述其它法律服务做出回避。

  2.甲方的责任:

  与乙方和律师诚实合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证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

  如与本次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乙方和律师。

  未征得乙方和律师同意的,不得将有关本次法律服务的合同方案、费用等情况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和律师的.工作联络,提供律师服务所需的车辆等便利条件。

  第五条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协作网各施⒆灾吻、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协作网各施⒆灾吻、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施⑹小⒆灾吻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

法律服务合同12

  委 托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经营、管理及其他业务 的需要,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与乙方进行了沟通、交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法律顾问关系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聘请并承诺以乙方团队的力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二、 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 法律咨询服务:即对甲方提出的与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有关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口头、书面解答或当面沟通、交流。

  (2) 法律文件审查、拟订等服务:即对甲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章程、声明、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备忘录、纪要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查、修改、拟订等法律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审查意见、法律分析意见、律师函等。

  (3) 法律培训服务:即根据甲方要求,以法律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为甲方人员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4) 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即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他日常法律服务。对于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

  2、 重大业务的专项法律服务

  对甲方发生的并购重组、项目投资、合资合作、企业搬迁、群体性人员的分流安臵、公司清算与破产、发行股票或债券或等重大业务活动提供项目综合法律服务,包括参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分析意见、拟订处理方案、参加谈判、审查拟定相应法律文书等。

  对该类单项事务工作量大、耗用时间较多的重大业务,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单独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用,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 代理诉讼或仲裁等案件法律服务

  根据甲方特别委托,乙方可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参与甲方的各类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听证以及诉讼外谈判、调解等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法律服务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案件标的额、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另行协商案件代理费的支付等问题。

  三、 法律顾问工作的对接

  1、 在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期限内,甲方指定 作为与乙方顾问律师进行日常联系的人员,具体负责甲方内部的组织、安排、协调,配合乙方顾问律师的工作,向乙方传递甲方的要求、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负责接收乙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意见、法律文件等。

  2、 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律师。

  3、对于甲方有关人员与乙方顾问律师联系安排的事务,如乙方顾问律师发现该事务对甲方利益的影响较大而甲方有关人员存在未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汇报等情形的,乙方有义务给予提醒,必要时顾问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如甲方有关人员联系安排的事务有可能是针对甲方并损害甲方利益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该有关人员的法律服务要求。

  4、 因甲方的具体法律事务可能涉及多个法律专业领域,为保证服务质量,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其他专业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

  5、 甲乙双方均提倡以书面方式传递相关工作指示、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意见等。

  四、 法律顾问费

  1、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的约定,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日常法律服务每年支付乙方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肆万元(¥ )。

  2、 在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年度内,乙方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原则不多于 小时。乙方有效工作时间超过前述约定的,甲方应按 元/小时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或由双方在协商签订下一年度法律顾问合同时予以考虑。

  3、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费。

  4、甲方通过银行汇款、网银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可将相关款项支付至乙方的'下列账户:

  开 户 行:

  账 号:

  收 款 人:

  5、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3款约定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律师代理费用等相关事宜。

  五、 其他有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行政、鉴定、评估、公证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查询费、复印费、翻译费、调查费等实际开支,以及甲方同意支出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实报实销。

  六、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业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组织机构设臵、人员调整变化等情况,便于乙方更好地提供服务。

  2、对于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详实的背景情况和基础资料,并给乙方留有合理的处理时间。

  3、乙方应恪尽职责,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

  5、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一般事务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其他事务应在双方商定或乙方确认的时间内完成。

  七、 特别约定

  1、 非经乙方同意并在本合同或另行书面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约定,乙方及乙方顾问律师均无权也无义务为甲方代收法律顾问事务涉及的相关款项。

  2、 乙方顾问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相关情况对法律顾问事务作出的法律分析、处理方案或法律建议、结果预测等,仅作为甲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的参考,不构成乙方或乙方顾问律师对甲方法律顾问事务处理结果的承诺或担保。乙方顾问律师就法律顾问事务处理结果对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均无效,对乙方均无约束力。

  八、 有效期及延续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新合同或在甲方确认并支付基本法律顾问服务费后延续一年。

  九、 签字及份数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13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____________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合同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法律顾问费

  1、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______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2、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______%的比例在执行完毕______日内支付。

  3、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______元包干使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法律服务或者违反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______年,但甲方所在的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十一、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

  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

  ②降低成本的建议;

  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

  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

  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 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

  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15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 x 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菁选(扩展5)

——法律服务合同 (菁华10篇)

法律服务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协作网各施⒆灾吻、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协作网各施⒆灾吻、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施⑹小⒆灾吻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

法律服务合同3

  甲方(委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②降低成本的建议;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了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减少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门的法律服务;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6.为甲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0.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2.为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13.为甲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4.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6.拟订、审查劳动合同,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17.根据授权办理甲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1.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工商、税务法规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______次,*时及时解答与工作及利益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6.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4.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会计和法律建议,必要时为甲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6.对甲方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等各种票据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指导或代为挂失、进行公示催告、代为参与诉讼或仲裁,以解决各种票据纠纷,保护甲方的各种票据权利;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3.指定_________为其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内不得更换二人次以上;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地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2)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 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时元人民币标准结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生产、生活、劳动、后勤服务以及其它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2、应甲方的要求,审查或修改法律事务文书或其它法律事宜文件。

  3、参与甲方涉外的或重大的合同谈判。

  4、甲方对外发生纠纷或诉讼时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活动。

  第四条: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单位办公。

  第五条:乙方就甲方提出的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等事项或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不予支持。

  第六条:甲方遇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并派其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为20xx年1月1日1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八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年费用为人民币壹万元,每月以工资的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自缴)。

  第九条:协议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8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 x 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法律服务合同9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达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员

  1、 乙方派出人员 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若甲方对乙方派出的人员不满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员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则

  1、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 以指导为主,不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甲方。

  3、 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 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三、 乙方的服务内容

  1、 对甲方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策划和设计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参与甲方的商业谈判和其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

  3、 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 协助甲方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甲方的内部组织和管理行为。

  5、 协助甲方管理经济合同和其他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

  6、 对甲方的职员进行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7、 解答甲方的各种法律咨询。

  8、 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9、 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向有关单位或个人签发律师函。

  10、 为甲方提供资信调查。

  11、 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四、乙方代办法律业务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2、 担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务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员组成服务小组,甲方派人组成法律实施小组,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 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3、 与甲方电话联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予以解决。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及规划,为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紧急法律问题需要解决,甲方可随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将及时给予答复或提供解决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六、费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 元(大写 人民币 )。

  2、 上述费用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

  3、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4、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时,应按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重新签订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法律服务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5、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7、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10、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律师列*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七、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4、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5、服从甲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6、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8、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9、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10、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2、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14、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5、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8、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的;

  10、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法律服务购房合同菁选(扩展6)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菁选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一是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增设多个村级法援工作站,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在西塘村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分别在南*村、东风村、西和村增设村级法援工作站,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将法援站点延伸到最基层,完善法律援助网络覆盖从区到镇街、再到村居社区,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下沉至村一级,打造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大方便了群众上门办事和咨询,20xx年截至,区法援处12个派驻律师的`法援工作站累计律师值班天数533.5天。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二是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项目,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借助“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台,将法律援助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日常工作内容,在处理村委事务、解决村民纠纷等事务过程中向村民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发现法律援助需求时,指导其申请援助及代收申请材料。同时联合局律管科,定期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进一步深入到广大的乡村地区。

  三是组建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加强乡村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乡村法律纠纷集中发生在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等领域,乡村法律援助案件有其特殊性,有鉴于此,为了能够更精准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处组建了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将擅长处理乡村法律纠纷的律师纳入库内,切实提高村民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四是推动“援调结合”,力促案结事了。

  鉴于农村法律纠纷的特点,在此类案件中,我处坚持“调解优先、援调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模式,对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增加800元案件补贴,激发法援律师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办结归档的涉农村法律纠纷的案件调解结案率为约为30%。

  五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

  从化区法援处与公交公司合作,通过在4条乡村公交线路的公交车播放车厢多媒体广告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发动各镇(街)司法所深入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延伸到村一级,活动开展以来,已有多个镇(街)开展了多场宣传及咨询活动,活动已覆盖*70个村居,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小礼品9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2

  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和谐,我国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设。

  今年,我站法律援助工作在乡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年来,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5件,经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今年以来,我站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联络点的建设工作,明确了各站点的工作人员,指导他们的工作,为畅通申请渠道、就地就*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奠定了基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构筑在农村,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同时与信访、消协、派出所、综治办等各部门加强联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为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着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县司法局安排,积极参加上级和县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有了明显进步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根据县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我站业务规范化标准;二是为积极发挥农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3·15”、江淮普法行、“12·4”等大型活动中,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接待当事人咨询*3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广泛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援助咨询。通过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为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第四、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

  (一)切实做好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在*时的工作中,为外来用工人员就他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他们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受到他们的欢迎;并且针对他们反映的工资拖欠、用工合同等问题,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和企业交涉,协调解决。

  (二)做好老**户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

  为此,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站点的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提高办事水*和效率。

  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3

  xx年(今年)以来,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处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真抓实干、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6071件(办证数占全市办证总数一半以上),其中国内经济公证3859件,国内民事公证959件,涉外民事公证1093件,涉港、澳、台公证80件,提存公证3件,出具执行证书77件;收费180多万元;共涉及标的*12.5亿元,避免和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一、高定位、树立公证服务良好形象

  一是一言一行代表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公证处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单位,公证人员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公证质量等都影响着公证的公信力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强烈的职业责任感,爱岗敬业、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各自本职工作。二是一举一动体现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公证工作从接待咨询、审查受理、到询问出证等每个环节都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也就是法律宣传、预防纠纷、调处矛盾的过程,通过我们的公证工作,可以体现司法行政的主要职能作用。所以,我们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上半年我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在工作中做到热情、耐心、严谨、公正,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三是在工作中感受职业自豪感。每当我们看到接待大厅和办公室挤满办证的人群时,看到的也是群众与社会的需求,就深感自己工作的责任;每当看到当事人拿到公证书时满意的笑容,在辛苦忙碌的同时也感受职业的自豪感,我们坚信:“给别人一个微笑,就是给自己一缕阳光,给别人一点帮助,就是给自己一份愉悦。”。

  二、高标准、保障公证法律服务质量

  公证质量的好坏,是取信于民,取信社会的根本。我们始终将公证质量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一是制定高标准,确保程序规范。今年来,我们规范办证程序。对办证涉及的申请、受理、告知、询问等事项进行完善,制定统一的高标准,同时加强了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目的、用途及真实性的.审查。二是严把审批关,强化监督约束。今年,我处制订了公证员、处主任双重审批制。一般类型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但对出具《执行证书》、外出办证以及重大公证事项除公证员审批外,还需经处务会讨论确定,由主任审核方能出证。三是明确责任制,提高风险意识。强化质量检查。每月10日前将办结卷宗及时归档,组织公证员对卷宗进行检查(数量不少于10%),逐卷进行点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承办公证员终身负责制,并与年度考核挂钩,提高公证人员风险意识。

  三、全方位,履行公证法律服务职能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为我市重大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参与园区建设、土地拍卖、企业融资等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今年3月,我们全过程参与了“洋河?梦之蓝封藏大典”活动。在办理中,我们与洋河集团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对活动程序、公证监督提出法律意见,我处委派公证员先后五次往返洋河股份公司,深入车间、酒厂窑池、实验室等进行实地拍照、收集证据材料,保证了公证的真实性和公信力。大典活动当日,两名公证员在全国各地众多媒体和嘉宾的关注下现场致公证词,彰显了封藏大典活动的庄重与公正,也展现了公证的良好形象。二是参与社会综治管理,稳妥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介入征地拆迁、不动产处置、选房入学摇号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宿迁嶂山森林公园扩建提质房屋征收工作中,我们及时与当地**、房屋评估机构等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对产权不明的大面积房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法律形式固定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结构等,有效维护了房屋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半年以来,我们已办理涉及房屋征收公证事项10多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公证3125件。三是关注基层民生,公证服务温暖当事人。公证工作中最多的是面对基层群众,服务群众的需求。今年,我们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公证服务承诺,建立周末固定值班、上门办证、快速出证等工作制度;强化对“老、弱、病、残”人的服务力度。今年6月,宿城区仓集镇的李某到我处申请办理捐肾救子相关声明书公证,虽然相关当事人有2名在仓集且行走不便,还有2人在南京某医院中照顾病重的孩子,但我处还是急当事人所急,当即受理,并委派公证员前往仓集与南京上门加班办理,鉴于当事人因治疗儿子花费巨大,我处报局领导批准,免去当事人所有公证费用,承办公证员当场捐赠500元。当事人深受感动,连声说,还是**机关好,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楚风夜话进行了全程报道)。类似这样的为人民群众着想的事情还有许多,今年我处启用绿色通道,加班加点为残疾人员、家庭贫困人员、军人军属等办理公证超过百件,为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用*十万元,切实履行了公证贴*群众、服务群众的教育实践活动的宗旨。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4

  时下,在三门峡市陕州区的机关、楼院,学校、社区,乡镇、农村,人们随处可见法律志愿者在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版面、法制宣传横幅、法制宣传单随处可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如和煦的春风温暖千家万户,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了全社会共建*安、共享*安的良好局面。去年底,在全省进行的群众安全感测评中,陕州区位居三门峡市第一。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该区一是利用重大节日前后,各种庙会、**、乡镇集市举办的有利时机,通过张贴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法治春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的节日生活中。目前,共开展集中送法71次,发放宣传资料18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二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宣传。抓住农民工春节前后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设立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站点,开展法律咨询,将法律宣传资料发放到返乡务工人员手中。三是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该县政法委组织政法干警、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500余人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该区一是举办法治讲座。结合实际,该区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开展以案说法。区政法部门筛选了一批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发生在当地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以及印制成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宣传的生动直观性。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该区政法各部门为组织政法干警、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开展“为在校学生上一堂法治课"活动,覆盖全县60多所中小学,有效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该区还积极推进法律进校园板面巡展活动,图文并茂普法。把1月、3月作为“校园法治文化版面集中巡展月”,投资1.6万元制作高标准展板50块,从高规格启动到有计划有秩序巡展覆盖全县60多所中小学,共有1.6万名师生接受了法律教育。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该区各级政法部门切实按照为民服务承诺办实事的要求,落实好执法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扎实开展各种便民爱民活动。二是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在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从业者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释疑解惑,排忧解难。三是发送法律服务卡。该区结合“一村一警”活动,制作法律服务卡,发送到每户群众手中,解答法律疑问,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权益。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该区一是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所,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筹划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具有地方特色、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二是该区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民风民俗表演、竞猜法治灯谜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如火如荼。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5

  一、加强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

  1、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学*实践活动,用科学发展的理念武装自己,指导个人的工作实践,敢于创新工作方法。

  2、为了加强本所法律援助工作与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群众建立法律援助网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公开村、居民屋场挂牌联系点和明白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衔接了社区工作信息、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依法治街社区依法治理、法律咨询等十几个栏目绿色通道。加强了对社区工作的联络,也给社区居民一个交流法律知识的*台,最突出的作用在于方便了群众的法律咨询。凡是居民向本所咨询法律问题,本所都做好法律援助来访、电、信网络咨询登记,并提出的法律咨询意见解答。

  3、改进了本所学*的形式。本所一同法院进行巡回审理,在巡回审理中,做好本所的'本职工作外,还在庭审中做好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和群众心连心的交流,工作经验介绍、讨论的方式,让群众提高学法的兴趣,增强守法的意识,明知捍卫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途径。这样大大调动了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工作的主动性。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

  本所利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机会,专门对群众进行了交谈,群众了解《选举法》的规定,明确了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群众对新当选的居委会干部对人民调委会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方法有了新的认识。本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治宣传活动,有利配合了全街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社区先后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本所经常组织了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化解纠纷,直接参与社区调委会调处矛盾纠纷。

  三、服务街道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本所代理民事诉讼100余起,接待提供法律咨询500多人(次),起草修改经济合同30份,入户走访居民群众63户次,给信访者讲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认真细致地做群众工作。大力宣传《环境法》及新的法律法规,协助乡镇、街道、村级环境的美化和亮化及卫生工作等,协助村、乡镇调解群众纠纷,用专业法律知识填补**群众的无知,并逐项落实,也得到领导肯定,社区居民群众的理解。

  总之,一年来为群众做了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但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今后,一定要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依先进的法律工作人员为榜样,力争把工作干得更好。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6

  一年来,在县委、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根据融安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时有落实,年终有核查,扎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党支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学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并完成各项学法任务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能力水*。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氛围

  坚持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宣传教育工作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建设工作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法制宣传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清明祭扫活动、“9.30”公祭日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律服务推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重要文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民生事项信息,实现“阳光政务”。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今后更多需要而且符合救助条件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开展救助,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按月兑现各种优抚补助;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时办理生活补助;认真审核办理部分各个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业务,不符合条件的`也告知当事人;认真开展好“五关爱”、“六必访”活动;认真帮助有困难的军人或家属解决医疗保障、住房问题,对未脱贫退役军人户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在财力、技术上帮助其顺利脱贫;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活动,掌握退役军人的相思动态,做好思想宣传和引导,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困难;设立退役军人权力维护知询室,安排专为退役军人进行疑难解惑。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除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外,还着重学*退役军人优抚抚恤执行依据的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还重点加强对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通过*时组织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并征求建议、意见的同时,也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签订责任状,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增强,对退役军人服务水*也明显提升。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班子领导、机关各股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深刻认识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明确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的重点,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工作的开展,健全政务服务一体化*台的建设。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组织保障。深入推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了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严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硬件设置配备,切实保障法治**建设。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7

  *年来,X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奋力助推强富美高新X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台、热线*台、网络*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县委、县**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统筹推进,建好三个*台

  在实体*台建设方面。一是着力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临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原则,县**投入100余万元,于20xx年7月建设完成了600多*方米的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同年12月份,被省厅评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二是结合新版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统一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窗口的模式,由县局统筹建设,同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中心人员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主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代办、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并对辖区内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指导。目前,全县已建成高标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处,其余4处正在规划建设中。三是完成了全县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自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在全县456个村(社区)建设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设立标牌标识,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制度。村法律顾问以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定期开展法律走访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网络*台建设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建立“X县普法办pfb”微博、“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法治X”快手,“法治中都”抖音号,用好企业短信号普法*台,“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县O2O便民服务*台,推广“济宁智慧民调”APP,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7210148”法律咨询电话、“7222121”法律援助热线电话、“7212060”公证业务办理电话,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热线*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1-4月份,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指引申请法律援助36人次、申办公证75件,申请司法鉴定7件。

  (三)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

  1、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新*台。一是采用“普法+文艺”模式。组建民间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等形式在全县乡村巡演;多次邀请市普法文艺宣传团到X演出,发挥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采用“普法+新媒体”模式。利用企业短信号向全县1550余名领导干部通过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已发送6.7万余条;开发使用“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专人解答县O2O*台群众法律咨询102条;“X县普法办pfb”微博,已发布15条;创办法治电视栏目《法润中都》,已播出12期;建立“X县律师微陪伴”等微信群,24小时服务群众;开通“法治中都”官方抖音号,已发布51期;“法治X”快手号,已发布6期。利用新兴媒体为百姓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三是采用“普法+阵地”模式。建成县法德公园和郭仓、白石等法德文化广场、全市第一处禁毒文化广场、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两个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9个、市级172个;共有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0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7个。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法律八进”活动为抓手,相继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中都行等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各类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

  2、降槛扩面提质,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扩大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渐向低收入群体拓展,继续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一审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人),其中见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8件(人),办理一审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68件。二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援助质量。规范实施“八统一”制度规定,并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估团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案卷评判级别差别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今年以来,共受理各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办结210件。

  3、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加强供给侧改革。全县成立5个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改制及投融资等法律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举办讲座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各类法人单位法律顾问70余家,5名律师担任县委县**法律顾问,31名律师担任150个村的法律顾问,17名律师入选“X县法律人才库”。三是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律师惩戒和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法律事务集体研究、报告备案、沟通协调等制度,加大对律师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注册公职律师7名。四是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共参加陪同领导涉法涉诉接访活动4次,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1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4、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围绕县委县**重点工作,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对公证业务开展重点质量检查,公证服务质量和水*明显提升,县公证处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县级“干事创业好班子”。三是大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积极开展“一次办好”减证便民服务,公开公证事项清单,让工作人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四是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县电视台直播的10期发票抽奖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五是提升信息化水*,推动“公证云在线公证*台”建设,逐步实现公证业务网上预约、在线申办。今年以来,共办证314件,对县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74件,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8件,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72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件,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5、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把“枫桥经验”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定期对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组建了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2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1名人民调解员获得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称号。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555个,调委会529个,调解室26个,调解员1849个。二是加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充分用好儒家“和”文化思想,按照上级“党建引领+双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目前全县15个乡镇(街道)、146个村建成了“和为贵”调解室。三是提升“济宁智慧民调”APP系统使用效能。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提升网上办案率,不断提高“互联网+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1-4月份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96件,成功率97.96%。

  6、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我县在20xx年8月启动“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xx年6月份,纳入全县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体系。全县律师31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司法所工作人员22人,合理安排到全县49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数量42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次数7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起。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全县14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托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实现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两规范一打造”活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整改。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增设了税控机。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健全执业档案,规范执业环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推行“两所共建”,完成与司法所结对工作。

  8、司法鉴定工作步入正轨。20xx年,X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补齐了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需求的短板。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公共法律产品供给能力有限性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积极性就不高,就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明显偏低,县级财政经费远远低于同级政法其他各部门。比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远远低于省、市*均水*,办案补贴仍在每件600-1000元的地位徘徊,值班律师费用不能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至今未能到位。*年来,虽然原则上也有加大经费保障的文件,但最后真正落到实处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仍明显不足,**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能建立。业务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制约着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2、公共法律人力资源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服务人才匮乏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X县有82万人口,全县注册律师只有3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公证员5人。而碍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的通过率偏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又抬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门槛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直接导致法律服务人员后继乏人。同时,现有人员中又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水*参差不齐、知识体系陈旧、接受新知识迟滞等问题,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党委和**虽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也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并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只把原来的司法行政几项业务经费列入了预算,并且经费数额较低。建议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表彰。

  (二)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实现职能重塑和职能强化。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完善队伍建设制度、加强交流培训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和水*。优化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众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在基层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8

  20xx年即将过去,本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司法所以及各社区的关注和支持下,各项法律服务项目按期完成。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本所专门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小组,建立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我们在工作中及时有效的解决社区各项法律问题,协助社区工作人员抓好综治办、调解委、帮教小组等各方面工作,帮助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二、继承发扬、有所创新

  本所将法律顾问工作与**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在做好基本项目的同时,有所创新:

  1)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治意识。我们在日常的坐班服务中宣传普及宪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物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更加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2)促进依法管理,帮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所法律顾问积极帮助社区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纠纷、交通事故等引发的常见纠纷矛盾,引导居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工作创新。我们在社区挂点律师提供服务之外,更派遣了专家律师举办专题讲座,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三、我们的优势

  本所社区顾问每周固定值班,并通过微信或电话随时给社区及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之外,因本所办公室距离三个社区很*,正常走路就几分钟路程,因此我们单位从主任到执业律师都可随时前往社区提供服务。

  四、总结

  本所参与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同时肯定也存在着不足,回顾即将过去的20xx年,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35次,接待咨询10次,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劳动法专题讲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1次,接待咨询9次,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物业管理法律专题讲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4次,接待咨询10次,共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物业管理法律专题讲座、老年人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20xx年我们将不断探索,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也请街道办、司法所、司法局持续给予支持和鼓励。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9

  一年来,我们xxxx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四个办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在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贯彻落实。重视执业人员的学历后续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目前有3名执业人员正在函授学*法学本科。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本所实际,制订出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我所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二是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放服务评议卡,办案质量由当事人进行评议;三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四是设立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五是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六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业务实力强,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750余次,收案70余件,其中诉讼代理50余件,非诉讼调解10余件,合同见证30余件,收入达5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被10家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调处民事纠纷,送法到田间地头、船头湖边。把立足基层,扎根湖区,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社会效益显著,被群众称赞为“人民的好帮手,法律的保护神”,被市司法局授予“市级诚信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深感成绩来之不易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业人员知识面窄是我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继续鼓励执业人员加强学*,不断丰富自己的业务知识,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二是案源少,诉讼代理收费太低,是困扰执业人员的一大难题。今后执业人员不能拘泥于在办公室等案子,而是变坐堂服务为送法上门。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每个当事人认认真真服务。

  三是我们要大力开拓非诉讼服务市场,搞好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合同审查等非诉讼业务。并深入农村、湖区、民营企业应聘为单位和个人担任法律顾问,调处民间纠纷,为广大农渔民服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市、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法律服务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0

  xx年是全省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从3月份开始,我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全所开展了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至今已顺利完成所有阶段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领导责任制。成立了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司法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成员组成,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法律服务所主任具体布署、协调、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天长市新街法律服务所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明确了目标和指导思想,确定了法律行风建设内容、方法和步骤,做到有计划、有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法律行风建设的每一个阶段开展之前都要通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布署安排,开展过程都要组织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都要进行阶段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提出整改的办法,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奠定基础。保证了法律行风建设年工作的有序进行。

  2、坚持以评促建,抓好行风评议。

  在法律行风建设年工作中,我所抓住“自评”和“他评”两个重要环节。在“自评”方面,我们组织全所认真学*法律法规。贯彻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以及我所的具体要求和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人参与行风建设的局面。在深入学*的基础上,组织全体人员认真查我所和自身在所管理、法律服务中的不足表现,自挑毛病,自我反思,结合自身实际,查找自身所存在的不足或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据不完全统计,通过自查,共排查出具体问题10多个。在“他评”方面:一是开好一场座谈会,邀请各方面代表等参加,听取他们对我所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做好一次问卷调查,向发放社会调查表;在开展行风评议过程中,我们要求每个人直面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不护短,不遮丑。通过我所基本摸清了行风状况的“家底”,做到了心中有数,为整改工作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3、坚持以建为主,创建行风新风。

  建设良好的法律服务行风,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此,我所把创建好行风摆在了工作的重要位置,着重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定制度,从源头上抓好行风建设工作。在建章立制方面,*年来,我所先后制定并完善了考勤制度,例会制度,所务公开制度等。

  (2)规范收费行为。收费问题是当事人普遍关注的热点。我所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统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票据,严肃收费纪律,确保所无乱收费的人和事发生。

  4、坚持纠建并举,树立良好的行风。

  为切实将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针对自我反思中所存在的不足和座谈会中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求每个法律工作者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和改进。着重解决与纠正个别法律工作者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敷衍,工作不请示,不汇报,不注意自己言行而损害法工作者形象等的现象和问题,通过自我整改,群众监督等环节反省改进。并将整改效果作为年度考核主要依据之一,以此促进法律行风的转变和提高,树立法律工作者良好的形象。

  二、取得的成绩

  通过开展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我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增强,职业道德水*有了明显提高,法律服务行风有了明显好转。

  1、全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通过学*提高了法律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2、我所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有了明显的提高。通过学*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广大法律工作者的事业心、责任感明显增强,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凳子、一杯热水、一声再见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每个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明显转变,职业行为逐步规范,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无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发生,受到社会各界的称赞。

  3、收费行为规范,无一例违反法规的行为。

  以上是我所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全部情况,通过此次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是我所在全镇人民群众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使我所更有信心做好基层法律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1

  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和局党组的具体安排,会前,XX党支部就此次组织生活会充分征求了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严肃开展谈心谈话,从严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了解、意见征求、班子成员自我剖析等方式,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牢不牢、“***”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刻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时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挖症结根源,明确了今后努力努力方向和措施。下面,我代表支委班子报告对照检查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政治功能方面:可以讲,党组织教育、管理、培养和监督党员的熔炉作用发挥是好的。但也存在“三重三轻”的问题,重形式轻内容,制度落实严肃性不够,有的看似落实了但质量不高;重人情轻党性,组织功能战斗性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弱化,“古田味”“整风味”不浓;重奖优轻罚劣,党员作用先进性不够,评先进、树典型抓得多,硬起手腕纠治问题少,导致个别党员空有身份、形象不端。

  (二)在“***”方面:班子成员普遍感到,自己能够成长为一名党员干部,每一步都离不开党的培养、组织的培养,特别是见证了***以来,带领开创了党和国家建设发展的新局面,更加坚定了对党的信赖,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但对照标准更高的要求,也还存在工作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落实中遇到困难时,积极主动协调做得还不够,有时过多考虑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强调客观调研,政治执行力还有差距。

  (三)在“***”方面:都能够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问题主要是学*的系统性深入性还不够,虽然都制定了个人自学计划,但有时受工作矛盾的冲突,学*上缺乏深度思考,零打碎敲多、系统学*少,浮在面上多、深入研究少,被动接受多、主动获取少;对一些新指示新要求的学*比较及时,但全纵深学*、全方位理解还不够;在学*上有时还存有任务观念、实用主义,对上级强调多、要求严的内容抓得比较紧,还有突击式、被动式学*的现象。

  (四)在工作作风方面:支委班子能够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优良作风。但也还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没有落细落小的问题。有时抓工作满足于安排了、部署了、强调了,没能很好地关注全程、关注细节。比如,文山会海问题一直喊一直抓,却总是尾大不掉,红头文件少了,便签类材料、电话类通知仍有反复;有些制度规定在末端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好,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二是缺乏常态推进的问题。对去年“XX专项清理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虽然都对照标准逐个过了筛子,但在加强经常性检查、完善规范性制度措施上还有不足,有的问题转入常态化整改阶段便出现成效打折扣的现象,存在“一阵风”的倾向。

  (五)在作用发挥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我们支部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部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的力度还不够大,对党员教育从集中性向经常性延伸的衔接还不够紧密,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监督不够,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把中心任务与党的建设割裂开,存在党建责任“部门化”“政工化”的倾向。二是精品意识树立不够。聚焦推进XX转型抬高建设标准有差距,对照“新时代要有气象,更要有新样子”要求,赶考意识、创业意识、打赢意识、品牌意识树得还不够牢,比如脱贫攻坚工作,定点帮扶的XX村还没有摘帽;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结构老化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

  (六)在自我要求方面:支部班子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X条、市X条,自觉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提高支部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也不少,有的同志认为依法办事程序太多、效率太低,总认为只要是为了工作违反法规制度也没什么,导致制度落实上打了折扣;有的同志在大的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坚持高标准,但对小事小节管控还不够,比如工作中的纸张浪费、迟到早退等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跟紧跟上的能力素质不足。学*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思想认识提高慢,思考谋划思路窄,工作落实办法少,“跟得上”的标准不高,“走前列”的能力不够,思想上动力虽足,但工作上成效不够。

  (二)革弊鼎新的思想观念不牢。部分问题一直在抓、一直在改,但收效不明显,归根结底是思想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实际工作中问题意识树得不牢,很多时候还缺少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缺少积极主动破解矛盾、化解难题的思路和方法。

  (三)敢于担当的信心决心不强。工作中求稳怕难的思想一定程度存在,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须有我”的责任担当,在全局思维、系统思维上还有欠缺,筹划工作、落实工作没有真正从落实效果出发。

  (四)从严治党责任担当还有欠缺。抓落实、抓督促、抓检查力度小方法少,缺少追查倒逼的硬手段,制度没有真正“铁起来”“硬起来”,致使党组织功能弱化,少数党员意识有所缺失,没有体现坚强的原则性战斗性。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把严实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当中去,不断强化“四种意识”,以“跟得上、走前列”的政治自觉正确对待问题,以求创新、谋发展的使命自觉奋力破解问题,以班子自身的全面过硬带动全面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注重深化理论武装,确保时刻看齐追随。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作为提高班子自身建设水*的重要途径紧抓不放,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原原本本抓好***精神尤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扎实开展“新时代、新要求、新使命”大讨论,切实把学*成果转化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坚定信仰,转化为统筹谋划、开展工作的思路办法,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搞好经常性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筑牢思想防线。紧盯单位发展目标,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促进学*成果向末端落实、向实践转化。

  (二)注重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进任务完成。真正从工作成效出发,聚焦工作全局,把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促进任务完成、推动单位建设、助力干部成长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年度改革任务完成的各类问题,逐条逐项建立台账,拿出管用举措,持续推动整改。着眼增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创建达标、两年完善巩固、三年全面上台阶”的目标,重点在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发挥服务作用、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牢牢扭住改革、发展、稳定抓党建工作,着力打牢单位发展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三)注重从严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党建质效。扎实组织专题教育。以“高质量稳定思想,高标准尽好职责”为主题,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每半年围绕党员思想作风、履职尽责等,采取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集中讲评。认真落实党日制度。深入开展“读党史、学**、上党课、过党日、交党费”活动,从严落实“三会一课”、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强化大家“第一身份是党员、根本依靠是组织”的观念。注重抓好典型引导。以“双星双评”活动为牵引,积极开展“模范党员”“示范党支部”和“科室工作品牌”,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狠抓正风肃纪,营造清风正气氛围。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抓好来人接待、物资采购等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生动局面。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请示报告,公*公正、公开透明处理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保持整风整改的高压态势。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督促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承诺践诺事项,给全体党员作好表率、当好样板。持续推动深入基层、党性锤炼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把群众的期盼和现实困难查实摸准,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针对性。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2

  为贯彻落实市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厅、市局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紧抓实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破除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吃拿卡要、不按规定收费、违规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整治内容

  1.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方面。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中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问题。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厅市局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定标准,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县局加强指导,督促依法履职。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考核方式。依托如法网律师管理*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台,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网上考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考核+网上考核。三是加强监督,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规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年度考核的制度,加强县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其自觉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中释法说理不细,当事人不理解判决而发生信访、缠访”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按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原则,促进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以案释法,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增强当事人认同,促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质量临管体系。负责日常监管的要建全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程序,加大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案件质量监管,促法律服务人员释法说理及时、深入、细致。三是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开展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行风建设,督促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表达诉求,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规范法律服务人员和办案机关交往行为,共同营造公*公正的法治环境,提高案件的公信力、执行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促进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2.司法鉴定方面。在司法鉴定中吃拿卡要,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往来,接受委托人或相关人员的吃请或礼金礼品;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违规乱收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故意做虚假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3.公证方面。违反规定办理公证业务,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往来,接收当事人吃请或礼金礼品;违规收取公证费用,不开票、少开票谋取私利,以及未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规定,即: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4.法律援助方面。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规领取办案补贴,或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5.仲裁方面。县**将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7月10日-7月12日)。

  县司法局要将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县局《xx县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清自查(7月13日-7月25日)。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省厅、市局和县局相关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边查边改。

  (三)组织整改(7月26日-8月5日)。县司法局要对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自清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监督检查(8月6日-8月11日)。省厅、市局、县局将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效果不明的,将予以通报。对在检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惩处,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县司法局要认真研究,立即布置,把要求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之一,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两手抓,确保专项整治出成效。县局成立xx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胡铁章任组长,县司法局法规股、县两律师事务所和四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xx县公证处、洞庭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法规股。

  2.统筹协调推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业务广,机构多,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市司法局与县司法局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8月20日前县司法局要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

  3.建立长效机制。要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3

  一年来,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及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确立了“以改革为动力,以作为争地位,以信誉求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司法部“两个办法”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法律工作者正常执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以制治所,规范服务*年来,板桥法律服务所注重各项制度的建设,坚持用制度治所,以制度管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首先,建立自律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我所制定了会议学*、廉政建设、所长职责、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管理等五项制度。在规范各种制度的同时,在我所兴起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依法办事观念,心系群众观念,严明纪律观念,顾全大局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全所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观。

  其次,注重所容所貌,文明执法。我所舍得在硬件上投入,去年,共投入*万元进行内部设施改造,增添了一间国办公房,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从环境上让当事人一种信任感。软件台帐都登记造册,查阅案卷十分方便。与此同时,我们在软环境上狠下功夫,制定了工作人员“十不准、三保证”。所内人员人人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当事人一到所,就有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说宽心话,不厌其烦地倾听反映情况,解答疑惑,从而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再次,树立良好形象,完善监督机制。结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我所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公开承诺书,公布监督电话,建立了收案审批制度,实行一案一卷,错案追究制,对因错案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追究办案人员行政及民事责任。

  二是面向基层,谋求发展

  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对外服务窗口,必须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自身功能。面向基层,妥善处理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对一些影响大局的稳定敏感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寻求发展。

  我所在妥善处理农村焦点问题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扩大自身社会声誉,在农村广泛开展协办公证业务。我街道地处远郊,农民占绝大多数,经历了市场风雨的这些农家子弟们,如今已越来越感受到协办公证的好处,不论是在房屋的租赁、买卖上,还是在赡养抚养协议等方面,他们总是*惯来到板桥法律服务所,对达成的协议,合同要求法律公证。

  三是以为争位,服务改革

  结合司法部“两个办法”颁布实行,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抓住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这一契机,推动法律工作者更加积极投入以经济建设主战场,把法律服务触角伸及全街道各个环节,渗入领导决策层、渗入企业法人层、渗入公民守法层。

  今年以来,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单位共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家,代理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件,协办公证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接受法律咨询人次,法律文书份,为基层挽回经济损失*百万元。同时,我所人员认真学*法律理论知识和提高司法实践能力,着力在服务质量上追求高层次。

  年是企业改制攻坚年,**思想、转变观念,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企业改制上求突破,真正把“包、租、卖、股”改革落至实处。为此,街道成立企业改制办,我所作为改制办的法律顾问,理所当然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当好参谋。在改制当中,我所主要负责经济合同草拟、审核。改制工作可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前人没有做过,无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因此,在改改制前,我所人员认真组织学*《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把有关问题向雨花台区******进行咨询、协办;向区法院请教学*,真正做到签订一份,一份就生效。避免了以往因合同条款不规范,不合法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出现的经济纠纷。使得合同双方当事人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月,街道工委决定对下属企业凤翔码头进行产权拍卖,采取竞标的方式,逐轮进行,以过十二轮的较量,钢渣公司标出其出万元,超过底价额万元,此次招标会程序由法律服务所运作。这次企业改制采用产权公开拍卖方式在我街道尚属首次,中标价高了底价如此多,不但防止改制中集体资产流失,而且有效地盘活集体资产,为企业注入新的经济活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无法估量的。难怪当时街道工委**何宗春同志在总结此次招标会时说:“我街道法律服务工作已渗入到所有制改革之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人员将牢固树立大服务的思想,更新服务观念,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谒诚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们深信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和区司法局的领导下,板桥法律服?所将成为一颗耀眼的明珠。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4

  在镇党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进一步**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了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作用,为我镇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和创建“*安镇、新农村”活动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业务开展情况

  在xx年度工作中,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家,见证1件,民事诉讼代理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提供法律援助7件,主持调解纠纷16件,解答法律咨询21人次,开展法制宣传16场次,发放法制宣传单和“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蒙文)”共3600余份。加强了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农牧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诉讼代理案件的指导,充分发挥了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牧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了“法律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活动中,提供了优质服务,得到很好的结果。

  二、严格遵守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道德,纪律制度

  积极参加盟、旗业务培训班和公益活动,对当事人热情对待、正确引导当事人诉讼案件的风险为着想,避免经济损失为主,创建和谐和解的方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完善了

  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得到见效。

  三、今后加强学*法律法规知识和思想政治知识

  不断提高业务水*和自身素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执业道德,纪律制度,秉公执法,公*公正,为农牧民热情服务,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5

  按照市委、市**部署安排,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相关工作被列入市**20xx年重点工作、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现将年初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方面

  (一)重点工作

  ——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做好省、州对我市“七五”普法检查的迎检工作

  8月17日,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来我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听取了我市“七五”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月宫街道富强社区和图们江广场进行了实地考察、督导组对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顺利通过验收。

  ——积极开展新修订《宪法》的普法宣传工作

  以“谁执法、谁普法”活动为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律多进”活动。重点宣传推广新修订《宪法》,着力打造“宪法广场”。在图们江广场,设立12个大型LED宣传板,大力宣传宪法,在图们江广场江坝两侧,利用40余个路灯杆和江坝围墙,设立宣传标语和宣传板,宣传新修订宪法内容,宣传***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重点夯实青少年普法宣传基础。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利用“法律进学校”和“五老法治讲师团进课堂”活动契机,组织律师、公证员、政法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进校园为青少年专题讲解《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目前,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图书20xx余套,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学法氛围。

  (二)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

  ——创新普法手段,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认真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和“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列入全市绩效考核项目,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和“以案释法”工作纳入“图们法律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以市法院“模拟法庭”工作为依托,重点开展青少年“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以市法院审理案件为原型,生动展现了法庭现场和法律的威严,提高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程度。目前已开展各类“以案释法”活动7场次、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2场次。

  亮点工作: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打造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市50个行政村三委班子全部实行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工作制度。“七五”期间全市共有3个行政村、2个社区被评为延边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20xx年7月,图们市月晴镇水口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一)重点工作

  ——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成立市专业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机构

  成立专业人民调解中心。我局已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图们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民调解中心。聘请2名在法院和消协退休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为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中心具体负责与全市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衔接配合,共同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争取经费,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纳入20xx年财政预算,确定了调解案件补贴发放范围。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分别与向上、新华、月宫等3个街道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暨专业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专业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指导,特别是对国庆节、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等敏感时期、敏感节点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进一步扩大法援范围,对指定特殊群体经济困难标准放宽

  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立足本职、服务民生,组织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贫困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以“法律援助基本常识”、“12348综合服务热线”、“3630616图们法律援助热线”、“婚姻家庭**知识”、“民间借贷基本常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工**知识”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制宣传、法制讲课、法律咨询等活动。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设立“脱贫攻坚便民服务法律援助窗口”,在全市12个贫困村张贴“12348”宣传板并发放宣传册,指定联络员,建立了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司法所负责人及12个贫困村联络员组成的微信群,方便联络员及时与援助中心沟通和联系,保障贫困户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作标准的1.5倍,年初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82件,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网络等法律咨询、百姓热线500多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3000多份。

  (二)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

  ——在检法两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被告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在市法院、市***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站,制定了值班律师工作方案,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桌椅、卷柜,初步形成了法律援助申请表等登记工作机制,但因我市缺乏律师资源,正在进一步沟通,解决律师值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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